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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義疏 (No. 2186_ 聖徳太子撰 ) in Vol.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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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修善。第三從諸仁者欲得佛身以下。結
上誡勸。就第一誡離惡中。即擧五門爲
誡。初擧無常門訖不可信也。從爲苦爲
惱以下。擧苦門。内心不適謂之苦。外逼謂
之惱。内外皆不隨故言衆病所集也。從是
身如聚沫以下。擧空門。自有十譬。即分爲
二。第一前五譬明内我所空。從是身如夢
以下五譬明外我所空。或云。初五譬。別明
内五陰空。後五譬總明内五陰空也。經云。
色如聚沫。受如泡。想如炎。行如芭蕉。識如
幻。明以智手摩不得實。從是身無主以
下。擧無我門。亦有二。第一歴以四大譬明
無我。第二從是身無實以下。總四大通寄
餘事明無我也。如地者。地假。四微任持無
主。今此身亦假。五陰而無主。即如地。如火
者假。薪焚燒揚炎而無主。此身假名。東西
而無主。即如火。如風者。風連持鼓動而無
主。明念念連持而無主即如風。如水者。水
隨方圓而無實。明此身掘折從禮而無主
即如水。是身無實四大爲家者。言但合四
大成身。何有實。是身爲空離我我所者。内
身尚無我。外我所那得不空。是身無智如草
木者。言無神我。是身無作風力所轉者。動轉
謂有作。但風力所轉實無作。從是身不淨
以下。明不淨門。就中亦有二。第一初明三
十六物不淨。第二從虚僞以下。皆明理不
淨。虚僞之法智者皆以下淨。故言理不淨。一
云。上已明四門。此下復明不淨・無常・苦・無
我。翻倒。又一云。從虚僞以下。結上五句。虚
僞結空門。雖假澡浴結不淨門。必歸摩滅
結無常門。爲災以下結苦門。陰界結無我
門。皆可見。隨欲可用也。從諸仁者以下。
因疾爲賓説法中之第二勸修善。就中分
爲三。第一直勸樂法身。第二從所以者何
以下釋勸第三從無量功徳以下。明法身
因。諸仁者此可患厭者。將欲勸佛身故。先
誡厭上五門。第二釋勸。佛身者。既是法身。
故可樂也。就第三明法身因中亦有三。第
一總萬善是法身因。第二從戒定慧以下。別
明行體。第三從如是以下。總結萬善是法
身因。從諸仁者以下。因疾爲賓説法中第
三通結誡勸。可見也。然此中法身是何身
也。解有二。一云。是猶七百阿僧祇身。二云。
是常住身。何則雖復當説此經。未明常住。
而此經正滯只在文殊奉旨問疾以後。今
此品者但是出經阿難後集之日。深取佛意
欲令末代衆生聞其高徳敬重其説。故以
此一品全歎淨名無方化物之徳。所以知明
常亦無可慊。若是七百阿僧祇身者。擧五
門爲誡中。餘門可以爲誡。但無常門不可
以爲誡也。何則若是七百阿僧祇身猶未免
無常。豈言當樂如來身。然疑者只就阿難
作論。亦復可然。然此品中事亦是淨名所説。
阿難但領佛意。而存之也。則淨名意何也。
且此品事必取問疾以下事爲存耶。若是者
言常住亦不然也。釋曰。因此現疾所明非
一。受衆亦無數。豈必其然。且淨名意然。若
非文殊問疾之衆。則爲説常亦可無妨也。
爲此經已明常住家則自去也。從如是長
者以下。述其現疾以來方便之迹中。第三
明問疾諸賓。聞法發心得益也
維摩經義疏上卷終


維摩詰經疏卷第中

 上宮皇御製 
弟子品第三 明如來聞淨名有疾。遣五百
弟子問疾。故因爲品目也。此品及菩薩品。
別序中之第三顯徳序也。何則如來三達適
然萬機同照。豈其不知爲遣問疾。但文殊
可往。五百聲聞不堪。八千菩薩亦不能。而
猶遣者。乃是欲令諸人各陳昔日受屈。因
顯淨名之妙辯徳行無等雙。是故名爲顯徳
序也。就中開爲二。第一明經家叙淨名悕
使之想。第二從佛知其意以下。正命遣。第
一可見。就第二正命遣中自有二。第一先
遣聲聞。第二遣菩薩。然先遣聲聞。後命菩
薩者。若菩薩既辭不能。則聲聞無復可遣。
先命聲聞皆辭不堪。即命菩薩。理無可
推。自受應往。所以先遣聲聞後命菩薩
也。就第一遣聲聞中亦有二。第一別命五
百弟子。第二總結不堪。第一命舍利弗。此
人十弟子中智慧第一。所以第一命也。就中
自有二。第一佛命。第二辭不堪。就中亦有
三。第一宜辭。第二釋辭。第三結不堪。第
一*宜辭可見。就第二釋辭中即有二。第
一出致呵之由。第二從時維摩詰以下。正
出呵事。第一縁由可見。就第二正出呵事
中。亦開爲三。第一出總呵。己爲宴不稱
理。第二從夫宴坐者以下。據事別呵。第三
從若能如是以下。總結呵。唯舍利弗不必
是坐爲宴坐者。夫論理中之宴。不必如舍
利弗也。眞子既爲少乘故。患世散亂欲
隱山林以攝身心。而淨名致呵者。若解萬
境即空不存彼此者。何有身心而生散
亂也。若存萬法是有不能亡者。雖入山
林。則散亂何離也。第二別呵。夫宴坐者不於
三界現身意是爲宴坐者。言彼此倶亡。無山
可入。無世可避。是則身心不現於三界。是
名爲宴。汝存彼此。棄俗入山。則身心現於
三界。豈名好宴。此句呵不能攝身心。不起
滅定・而現諸威儀是宴坐者。起之言出。智雖
合空。而現有中種種威儀。無方化物。乃名
爲宴。汝則唯心自度。益物爲煩那得好宴。
此句呵不能平空有二境也。不捨道法而
現凡夫事是爲宴坐者。道法謂聖法。言雖能
聖法。亦俗法中現凡夫事。隨機化物。乃名
眞宴。汝存凡夫可捨聖道可取。則成分別。
那得爲宴。此句呵不能平凡聖二境也。心
不住内亦不在外是爲宴坐者。二諦理爲内。
六塵爲外。言不著二諦。不著六塵。内外
雙亡乃名好宴。汝存六塵可棄二諦可修
則成是非。那得好宴也。此句呵不能亡
是非。肇法師云。身爲幻宅。曷爲住内。萬物
機斯虚。曷爲在外。小乘防念故繋心於
内。凡夫多求故馳想於外。大士齊觀故内外
無寄也。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是爲
宴坐者。動之言出。若能解諸見即空無可
捨。亦修行三十七品。乃名眞宴。汝存諸見
可遣道品可修。則是取相。何名好宴。此句
呵不能平眞俗。不斷煩惱而入涅槃是爲
宴坐者。若能解煩惱即空無可斷。是則自
證涅槃。汝存煩惱已斷方入涅槃。則成分
別。何名爲宴。此句呵不能證涅槃方便。
肇法師云。煩惱眞性即是涅槃。慧力強者觀
煩惱即空。是入涅槃。不待斷而後入也。此
中大意皆同擧是顯非。但遂事文異也。從
若能如是以下。第三總結呵。從時我世尊
以下。辭中第三結不堪也。第二命目連。此
人十弟子中神通第一。就中亦有命・辭。辭
中三重例同上。就第二釋辭中。亦開爲三。
第一出致呵之由。第二從時維摩詰以下。
正出呵事。第三從維摩詰説是法時以下。
明因呵傍人得益。而此目連所以被呵者
則有二失。一者爲無相機妄説有相。二者
爲大乘機妄説小乘。有此二過。所以淨名
致呵也。就第二正出呵事中亦有二。第一
總呵。第二從法無衆生以下。據事別呵。唯
大目連爲白衣居士説法不當如仁者所説
者。明不應違機而説也。夫説法者當如法
説者。明必應審察前機乃可爲説也。就第
二別呵中自有二。第一從此訖當建此意
而爲説法。呵其乖無相機爲説有相也。第
二從當了衆生根有利鈍以下。呵其乖大
乘機爲説小乘也。就第一呵其乖無相
中亦有二。第一直擧無相呵其有相。第二
從唯大目連以下。因結呵仍教無相説法
也。就第一正呵中。即有三十句分爲二。第
一初十句就假名空作呵。第二法無我所以
下有二十句。擧實法空作呵。就第一假名
空中亦有二。第一前四句明衆生空。第二
後六句擧理空爲證也。法無衆生者。第一
義中無衆生可得也。離衆生垢故者。何知
無衆生。作無衆生觀時。與理相符即能離
計衆生之垢。故知無衆生。下三例同此釋
也。又一云。此擧能計破所計。所計謂衆生。
能計則惑情也。法無衆生者。明無相法中
無所計神我衆生也。離衆生垢故者。離之言
空。明能計惑情尚空。況其所計。故云無衆
生也。法無有我離我垢故者亦同。一云。計
我之垢既空故所成行者亦空也。法無壽命
離生死故者。識心相續不斷。謂之壽命。亦
同上釋。一云。生據其始。死據其終。壽命據
中。明始終皆空。中間壽命那得不空也。法
無有人前後際斷故者。前後謂生死二際。亦
同上釋。一云。前際謂過去。後際謂未來。人
據現在。過去未來二際既空現在之人那得
不空也。從法常寂然以下。第二明理空爲
證。明理既自空。則衆生空明矣。法常寂然
滅諸相故者。明眞諦即然。法離於相無所縁
故者。世諦中心爲能縁境爲所縁。而眞諦中
能縁心離於相也。何者。所縁境既空。那得
能縁。一云。應言法無所縁離於相故。隨
欲可用。此二句明心行處滅。法無名字言語
斷故者。名生於言。言既斷故無名字也。法
無有説離覺觀故者。説由覺觀而起。然理中
無覺觀故無説也。此二句明言語道斷也。
法無形相如虚空故者。結心行處滅。明相因
有生。理與虚合。故無形相。既與空合。雖
欲縁何所縁。故云結心行處滅也。法無戲
論畢竟空故者。結言語道斷。明戲論因有
而生。理既竟空。何有戲論。理既畢空。雖欲
言何所言。故云結言語道斷也。從法無我
所以下。擧無相正呵中之第二。就實法空
作呵。有二十句分爲四。初一句通明實法
空。從法無分別以下有六句。明六塵空。從
法無動搖以下有五句。明六識空。從法無
好醜以下八句。明六根空。法無我所者。根
與識塵皆是我所故言通。第一義中亦不可
得。離我所故者。即如上釋。一云。離之言空。
理中根與識塵擧體即空。故知無我所。就
第二別明六塵空。有六句分爲二。第一初
三句正明六塵空。第二從法同法性以下三
句結即無相。法無分別離諸識故者。世諦中
六塵有分別。而第一義中六塵擧體即空離
於識故無分別。一云。分別六塵唯識所能。
明能縁六識既空。所縁六塵那得不空。法無
有比無相待故者。比由相待而生。理本無
相待。故無比。法不屬因不在縁故者。因由縁
起。縁既自空。故不囑因也。從法同法性
以下。第二結即無相。法同法性入諸法故者。
明此六塵法即體無相。故言法同法性也。
入諸法故者。言眞諦入諸法。明若眞諦異
諸法。則此六塵法那得同眞諦。眞諦通諸
法。故此六塵法亦得同法性。法隨於如無
所隨故者。明六塵法隨眞如也。無所隨故
者。物謂如與法既是別體。有前後相從。故
言隨。所以明如與法同是一相無相無隨
不隨。故此六塵法得隨於如。若是別體。那
言得隨也。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者。法謂六
塵。實際謂眞諦。明此六塵擧體即空。能不
動有無二邊。故云住實際。亦可。法則如上。
謂眞諦。上擧事明眞諦。此還就眞諦明眞
諦。明理極唯是。釋文自去也。從法無動搖
以下。第三明六識空。即有五句分爲二。初
二句正明六識空。從法順空以下三句。亦
結即無相。法無動搖不依六塵故者。明世諦
中有六識馳走六根分別六塵。而眞諦中
識體即空不依六塵故無動搖。一云。六塵
擧體即空。明所縁六塵既空。能縁六識。那
得不空也。法無去來常不住故者。明亦世
諦中亦有六識往來六根。而眞諦中六識念
念不住故無去來。法順空隨無相應無作。此
三句第二結即無相。明此六識即三空不異
也。從法離好醜以下。第四明六根空。即有
八句分爲二。第一初四句正明六根空。第
二後四句擧理空爲證。法離好醜者。世諦
之中六根有美惡之別。而眞諦中無可別
也。法無増損者。世諦六根有盛衰。而眞諦中
亦無盛衰也。法無生滅者。世諦中六根有
初生後滅。而眞諦中本無生滅也。法無所歸
者。世諦中因六根作善惡必有所歸。而眞
諦中無作善歸於人天。作惡歸於三塗。故
云無所歸。一云。外人計五大生五根。死時
五根還歸五大。而眞諦中絶無爾也。從法
過眼耳以下四句第二擧理空爲證。明理
既自空。則六根那得不空。法過眼耳鼻舌身
心者。明理非六根所及也。或云。以空過諸
根。不見諸根。法無高下常住不動者。高言
聖。下言賢。明至理不能以諸智移動。或
云。天爲高。人爲下。言理無高下也。法離
一切觀行者。亦言至理非諸觀之所及。或
云。從法無我所以下訖諸邊不動。通明三
空。從法無動搖以下訖應無作。明六識空。
從法離好醜以下訖法無所歸。明六塵空。
從法過眼耳以下訖離一切觀行。明六根
空。而大意即同。隨欲可用也。從唯大目連
以下。呵己乖無相中。第二因結呵仍教無
相説法。法相如是豈可説乎者。結呵。明理
既如是。豈可違機妄説有相。從夫説法者
以下。教無相説法。即有二。第一擧法説竝
師弟子明不存。第二擧譬竝師弟子明不
存。可見也。從當了衆生以下。別呵中之第
二。呵其乖大乘機爲説小乘也。當了衆生
根有利鈍者。呵其不知衆生病相。善於知
見無所罣礙者。呵其不知爲除藥。此二句
明不能下化蒼生。以大悲心讃于大乘者。
若機大者即應爲説大乘也。念報佛恩不斷
三寶者。明若能稱機爲説者。乃名念報佛
恩不斷三寶之種也。而汝既違前機爲説
小乘。則差乎佛意。豈言念報佛恩令長
三寶之種也。此二句明不能上弘佛道。然
後説法者。言應如上。而可爲説也。從維摩
詰以下。釋辭中第三明因呵傍人得益也。
我此辯以下。辭不堪中第三結不堪。
第三命迦葉。此人十弟子中頭陀第一。就中
亦有命・辭。辭中三種亦如前。就第二釋辭
中亦有三。第一出致呵之由。第二從時維
摩詰以下。正出呵事。第三從時我世尊以
下。因呵迦葉得未曾有。就第二正出呵事
亦有二。第一正呵。第二從迦葉若能如是
食以下。結呵。然此迦葉所以被呵者。己有
四失。一者迦葉内計富者宿世畏罪脩福故
今得富樂。貧者宿不脩福故今受貧因。若
今不脩善未來亦貧。我應只就貧家乞食。
所以淨名呵己慈悲不等曰。貧富豈常。則
應平等爲化。不可別也。二者亦計但以人
天劣果報利施主。不在佛果。所以淨名亦
呵其運心不遠也。三者亦計富里塵美恐
生著心。應捨富郷只就貧里。淨名呵者。若
解六塵即空。不存美惡。何有六塵可避。若
存六塵可避。則六塵終日不離。然此意非
但迦葉。外老子亦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
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難得之貨令人
行妨。四者我能具智斷兩徳。故必有勝田之
徳。若施我者應多得益。故應懃乞食。而淨
名呵者。若能雙亡邪正不存尊卑者。眞可
謂有勝田之徳。而汝存尊卑。自擧兼人。
則成分別。何名勝田。若以分別爲勝田
者。無人不有分別之心。故皆有勝田之徳。
非但汝也。呵此四失故。就正呵中。自有
四重。第一從初訖應次行乞食。呵其慈悲
不等過。第二從爲不食故以下。呵其運
心不遠過。第三從以空聚想以下。呵其不
能亡六塵之過。第四從迦葉若能不捨八
邪以下。呵其計勝田徳之過。唯大迦葉有
慈悲心而不能普捨豪富從貧乞。此二句正
呵其慈悲不等過。迦葉住平等法應次行乞
者。教也。從爲不食故以下。第二呵其運心
不遠過。爲不食故應次行乞食者。言爲令
施主得涅槃不食之報故須行乞食。而汝
計但欲令施主得人天受食之果者則非
也。此句明初將行乞時立意。爲壞和合相故
而取揣食者。爲令施主壞五陰生死和合
之身得無相法身故取彼揣食。汝計令得
人天五陰身者非也。此句明正受食時立
意。爲不受故應受彼食者。明欲令施主得
無受法身故應受彼食也。而汝計令受
人天五欲樂者非也。此明當食時立意。從
以空聚想以下。第三呵其不能亡六塵之
過。就中亦有三。第一總呵。第二從所見色
以下。別據六塵作呵。第三從無自性以下。
明理空證結上總別二呵。以空聚想入於聚
落者。言若能觀聚即空。何有美塵而生染
也。一云。觀六塵即空與無人空聚等者。有
何生染也。從所見色以下。第二別據六塵
作呵。所見色與盲等者。明所見色即空與盲
等者。何有色而生著。所聞聲與響等者。響
中雖有美惡二聲。而人不愛憎者。知其無
實故也。若觀聲塵即空與響等者。何有聲
塵而生染也。一云。響由聲而生而於聲無
染爲喩也。所嗅香與風等者。嗅香雖在風
中。而風不別憎愛。若觀香即空與風等者。
何有香而生染也。一云。無香之風雖對鼻
不發識。無由生染亦然。所食味不分別
者。觀味即空不分別者。何味爲著。受諸觸
如智證者。若能觀諸觸即空。如無生智證諸
法者。寧復生著。知諸法如幻相者。此明意
塵。言若觀諸法即空。何有生著。從無自性
以下。呵其不能亡六塵中。第三明理空
證通結上總別二呵。無自性者。無自五陰。
無他性者。無他五陰。一云。無自性者。屬己
六塵擧體即空。無他性者。屬他六塵亦不
有。本自不然今則無滅者。法若本自有生終
亦有滅。本無生故今亦不滅。此明始終皆
空也。一云。本自不然今則無滅者。此釋自
他六塵所以是空。明法無始終一切皆空。
何有自他六塵之實也。從迦葉若能不捨八
邪以下。別呵中第四呵其有勝田徳。就中
亦有二。第一呵己有福田體。第二從其有
施者以下。呵己有福田用也。就第一呵
有福田體中有二。第一呵有智田。第二
從如是食者以下。呵有斷田也。不捨八邪
入八解脱者。言若觀八邪即空。空中無可
捨用入八解脱者。可謂正行。汝存必捨
八邪方修八正。是則分別。那得有正行。此
句呵有正行。一云。若能現同八邪。而不違
八解脱。不同聲聞凡夫之偏可謂正行也。
八邪者。一邪見。二邪思惟。三邪語。四邪業。
五邪命。六邪念。七邪精進。八邪定也。八解
脱。解脱有三種。一八禪定。二數論所明内無
色相等。三八正道。今以八正道爲八解脱
也。以邪相入正法者。若能觀邪境即空無
可捨用入正法者。眞可謂觀正境。汝存
邪正可分別。那得觀正境。此句呵觀正境。
以一食施一切供養諸佛及衆賢聖然後可食
者。若能同觀凡聖泯然一空。空無二故。以
一食施汝時。即是供養一切。若能如是亡
者。眞可謂正人。汝則抑凡揚聖。自謂福田。
既成取相。寧是正人。一云。若能如維摩詰
以一食充滿一切而不盡者。可謂正人。迦
葉既不能如是。何名正人。此句呵其謂正
人。從如是食者以下。呵己有福田體中之
第二。呵有斷田。如是食者非有煩惱非離煩
惱者。明理中無斷不斷可別。若能雙亡斷
不斷者。可謂有斷田體。汝存斷不斷可
別。那得有斷田體也。一云。若能如是以
一食施一切者。則是大士中道之食。非凡
夫有煩惱食。非二乘離煩惱食也。非入定
意非起定意者。入定是智。起定是愚。理中皆
無別也。一云。非入定意者。明大士恒在定
而能現同散亂。非起定意者。明雖能現同
散亂而未乖靜也。非住世間非住涅槃者。
明眞諦即然也。若能如是亡不存尊卑者。
可謂有斷田體而汝不能。何得斷田體。此
句呵己計有斷田體。一云。凡夫樂於住世。
二乘欲出世。大士心存濟物。故不同聲聞
欲出世。亦不忘佛地。故不同凡夫欲住
於世也。從其有施者以下。第二呵己有福
田用。其有施者無大福無小福者。明眞諦中
無施聖得大福。施凡得少福。若能如是亡
者。可謂有福田用。汝既不能。何得有福
田用。此句據始明無用。不爲益不爲損者。
明眞諦中亦無施聖後得福。施凡見損。若
能如是亡者。眞可謂有福田用。而汝存益
損既成分別。那得有福田用。此句據終明
無用。是爲正入佛道不依聲聞者。謂如上
不存。迦葉若能如是食者爲不空食人之施
也者。正出呵事中。第二結呵。從時我世尊
以下。釋辭中之第三明因呵迦葉得未曾
有。就中即有五重。第一嘆未曾有法。第二
從即於菩薩以下。嘆未曾有人。第三從復
作是念以下。嘆未曾有徳。第四從其誰不
發以下。發未曾有心。第五從我從是來以
下。立未曾有志。皆可見。是故以下。辭中第
三結不堪。第四命須菩提。此人十弟子中解
空第一。就中亦有命辭。辭中三重亦如前
就第二釋辭中亦有三。第一出致呵之縁
由。第二從時摩詰以下。正明被呵。第三
從説是法時以下。因呵時衆得益。就第二
正明被呵中亦有四。第一叙致呵之相。第
二從唯須菩提以下。正出呵事。第三從時
我世尊以下。明因呵内懷之相。第四從維
摩詰言以下。淨名還須慰喩。取鉢盛滿飯
者。示非惜也。不即與者。恐捨去不盡論
語也。然此須菩提所以被呵者。亦有四失。
一己計貧者惡貧悔宿不施。亦能近取譬
不起慳心。故今世雖貧將來必富。富者恃
其富樂無畏不施。無自困故不知他乏。
是故今世雖富將來必貧。所以應但從富而
乞也。淨名呵者。雖貧雖富。因教乃益。今汝
捨貧則慈悲不等也。二者己計我是解空第
一。雖入富郷無畏著塵。我將但就富郷
教化。淨名致呵者。第一義中則無能解不
解。汝存我解。豈是解空第一。三者己計我
避外道就從佛學故可謂正學。淨名呵者。
第一義中則無邪正之異。若能如是解者。可
謂正學。汝存邪正則成是非。豈言正學。
四者己計我能具智斷兩徳。故必有勝田之
徳。故應須乞食利益施主。淨名呵者。第一
義中本無以智斷結。若能如是解者。可謂
有福田徳。汝存智斷具與不具。豈言有勝
田體。呵此四失故。就第二正呵中自有四。
第一呵其心不等。第二從若須菩提不斷婬
怒癡以下。呵其解空第一。第三從若須菩
提不見佛以下。呵其避邪就正。第四從若
須菩提入諸邪見以下。呵己有勝田徳。就
第一呵己心不等中亦有二。第一正呵。第
二結呵也。唯須菩提若能於食等者諸法亦
等者。明若能有中乞食等者。諸法空亦能平
等無別。此句擧末驗本。諸法等者於食亦
等者。明若能解諸法空平等無別者。有中
諸行亦能平等也。此句擧本驗末。如是行
乞乃可取食者。第二結。明若能本末等者乃
可取食也。就第二呵己解空第一中亦有
三。第一呵己不能亡是非。第二從亦不解
不縛以下。呵不能亡智愚。第三從雖ID.268084就
一切法以下。雙結上二重。就第一呵己不
能亡是非中。即有四句。若須菩提不斷婬
怒癡亦不與倶者。第一義中三毒擧體即空。
無可斷故言不斷。是非。而三毒擧體既空。
則行者與誰爲倶。故言不與倶。是是。下三
句皆同此。而汝存三毒已斷方能不倶者。
豈名解空第一。一云。聲聞斷故不與倶。凡
夫不斷故則與倶。大士明達平等空故不
同聲聞斷而不與倶。亦不同凡夫不斷而
與倶。若能如是。可謂解空第一。下諸句皆
同。一云。若能見三毒即空無可斷。則此解
合理三毒自亡。即行者與誰爲倶。不壞於
身而隨一相者。若論理空。非須身壞方求
是空。即現體自空。若能如是解者。可謂解
空第一。汝計壞身方隨一相。豈名能解空
第一。不滅癡愛起於明脱者。解癡愛即空無
可滅。是則明脱。汝存癡愛既滅方得解脱。
何名解空第一。此句明不能亡結。以五逆
相而得解脱者。即同此釋。亦不解不縛以下。
第二呵己不能亡智愚。即有五句。亦不解
不縛者。解是智。縛是愚。而眞諦中無可別。
不見四諦非不見諦者。見諦是智。不見是愚。
而第一義中亦無別也。非得果。亦應有非不
得果。但文闕耳。明第一義中無二乘見四
諦故得果。凡夫不見故不得果。非凡夫法
者。有漏是凡法。無漏非凡法。應有非離凡
夫法。亦闕也。而眞諦中亦無別也。非聖人非
不聖人者。言眞諦即然也。言若能上來所説
雙亡智愚者。可謂解空第一。汝既非然。
豈言解空第一也。雖成就一切法而離諸法
相乃可取食者。第三結上二重。明雖成就
一切善法。而能雙亡是非。亦能亡智愚。乃
可取食也。從若須菩提以下。第三呵其避
邪就正。就中亦有二。第一呵己就正。第
二從彼外道以下。呵己避邪。若須菩提不
見佛不聞法者。明第一義中無佛可見。無
法可聞。若能如是。眞是就正。汝存佛法見
聞。豈是就正。一云。今須菩提不能如是亡。
故更是不見佛不聞法。彼外道六師以下。
第二呵己避邪。富蘭那迦葉者。字富蘭那。
姓迦葉。此是計邪見外道。末迦梨拘&T049271;
子者。末迦梨字。拘&T049271;梨其母名。此是計自
然外道。刪闍夜毘羅胝子者。刪闍夜字。毘羅
胝其母名。此是計無爲外道。阿耆多翅舍欽
婆羅者。阿耆多翅字。舍欽婆羅麁衣名。此是
五熱炙身外道。迦羅鳩馱迦旃延者。迦羅鳩
駄字。迦旃延姓。此是計斷常二見外道。尼
犍陀若提子者。尼犍陀外道出家總名。義如
佛法中沙門也。若提其母名。此是計同須拔
外道也。是汝之師因其出家者。明第一義中
無邪正之異。汝存佛是我師者。佛空外道
空。一相無二。故外道亦汝師也。外道若非
汝師。空無二故。佛亦非汝師。一云。第一義
中本無如來外道之異。若能如是解者。眞
可謂是佛弟子。因佛出家。汝存佛異外道。
汝則既是取相邪見。故云此六外道是汝師。
因其出家也。此據始用爲呵。彼師所墮汝
亦隨墮者。亦空無二故也。一云。汝存墮與
不墮故更成邪見。所以若外道墮。汝亦墮
也。此據終用作呵。乃可取食者。若能如上
所説。乃可取食也。從若須菩提以下。正出
呵事中。第四呵己有勝田徳。就中亦有四。
第一呵己有勝田體。第二從其施汝者以
下。呵己有福田用。第三從爲與衆魔共一
手以下。結第一無福田體。第四從於一切
衆生以下。結無福田用也。就第一呵己
有福田體中。即有四句分爲二。初二句明
無斷田。後二句明無智田也。須菩提入諸
邪見不到彼岸者。入之言解。若解邪見即空
無可捨。彼岸即空無可到者。眞可謂有
斷田體。汝存邪見可捨有餘涅槃可到。既
是取相分別。子縛猶存。奈得斷田體乎。一
云。第一義中本無邪見彼岸之異而汝自計
我能已捨邪見到於彼岸。凡夫入諸邪見
不到彼岸。是則分別取相。故更是入諸邪
見不到彼岸也。私釋。空中無分別故。若
欲到彼岸。亦不應捨諸見。故云入諸邪
見。若欲捨諸見。亦不應須到彼岸。故云
不到彼岸。空無二故。取皆應取。捨皆應捨
也。下諸句皆同此。住於八難不得無難者。住
之言不捨。無難謂無餘果也。釋文二家皆同
其釋。若解八難即空無可捨。無難無可得。
眞是斷田。汝存八難可捨無難可證。同是
取相果縛尚存。那得斷田。一云。汝存凡夫
住八難我證無難則成大邪見。故更是住
於八難不得無難也。此二句明無斷田用。
同於煩惱離清淨法者。同之言不乖。離之言
不著。釋文如上。一家亦同其釋。汝存得無
諍三昧一切衆生亦得是定者。亦明空無二
故也。此二句明無智田。從其施汝者以下。
第二呵己有福田用。其施汝者不名福田者。
亦空無二故也。一云。若論至理。一相無別。
而汝存福田非福田。故汝則更成邪見所以
施汝者不名施福田也。此句據始用爲呵。
供養汝者墮三惡道者。亦空無異故也。一云。
汝存分別。更自邪見。故施汝者必墮三塗。
此句據終用爲呵也。從爲與衆魔以下。第
三結第一無福田體。爲與衆魔共一手作諸
勞侶者。汝計魔具結業兩存故無斷田。我能
斷故有斷田體。而理中空無二故。魔與汝亦
無別。此句結上無斷田體。一家即如其上。
汝與衆魔及諸塵勞等無有異者。汝存我有
清智。亦空無二故。即等無別。一家亦如其
上。此句結上無智田體。從於一切衆生以
下。第四結上第二無福田用。於一切衆生而
有怨心者。汝計外道無資施主之用故。於
一切衆生而有怨心。而空亦無二故。汝亦
等諸外道。一家亦如其上。謗諸佛毀於法不
入衆數終不得滅度者。明亦空無二故也。但
終不得滅度者。只言令施主終不得滅度
也。一云。須菩提終不得滅度。釋文亦如上。
汝若如是乃可取食者。言如上來所明也。
從時我世尊以下。正明被呵中之第三。明
其聞呵内懷之相。從維摩詰言以下。第四
淨名還須慰喩。就中亦有四。第一正慰喩。
須菩提取鉢勿懼是。第二從於意云何以下。
擧譬問善吉。第三善吉答。我言不也是。第
四從維摩詰以下。淨名擧合重慰喩。就中
亦有三。第一直慰不應懼。第二釋慰。第三
重釋。從何以故以下。是所以言如幻化
不應懼者何。不離是相者。明即是幻化相
也。智者不著文字故無所著也。故云汝亦
不應懼也。第三重釋。何以不著文字。文字
性離無有文字者。明文字性即空故不著。非
有而不著也。是則解脱者。明名性皆空無
累故爲解脱也。一云。空爲解脱縁故。名
空爲解脱也。從維摩詰以下。釋辭中第三。
明因呵時衆得益。故我不堪詣彼問疾者。
辭不堪中第三結不堪也。第五命富樓那。
彌多羅其母名。此人十弟子中説法第一。就
中亦有命・辭。辭中三重亦如前。就第二釋
辭中亦有四。第一出致呵之由。第二從時
維摩詰以下。正出呵事。第三從時維摩詰
即入三昧以下。淨名入定令比丘知識宿
命。第四從我念聲聞以下。富樓那因呵發
未曾有志。然此富樓那所以被呵者。不審
前人根性。爲有大乘機而説小乘。故淨名
致此呵也。就第二正出呵事中即有二。
第一先教。第二從無以穢食以下正呵。先當
入定觀此人心然後説法者。明爲人説法應
當然也。就第二正呵中即有四。第一呵己
不知三世根性。第二從欲行大道以下。呵
己説與機差。第三從富樓那此比丘以下。
結第二説與機差。第四從我觀小乘智慧
以下。結第一不知三世根性也。無以穢食
置於寶器者。明無以小乘應大機也。當
知此比丘心之所念者。明應審此比丘心之
所念乃可爲説也。此句呵己不知現機。無
以瑠璃同彼水精者。亦明無以小乘同彼
大機也。一云。流離譬大乘機。水精譬小乘
法。明不可相比也。汝不能知衆生根原者。
謂不知人根。此句呵其不知過去根性。無
得發起以小乘法者。明莫説小乘令起小
樂也。彼自無創勿傷之也者。言此比丘本
來無小乘病。汝今莫爲説小乘令生小乘
創也。此句呵其不知未來益也。從欲行大
道以下。第二呵己説與機差。就中即有三
句。三句皆以外譬爲顯。即可見也。從此比
丘以下。第三結上第二呵己説與機差。從
我觀小乘以下。第四結第一呵己不審前
根性。一云。從富樓那以下訖而教導之。通
合上小徑牛迹二譬。從我觀小乘以下。別
合螢火譬。而大意不乖隨欲可用。從時維
摩詰以下。釋辭中之第三。明淨名入定使
比丘令識宿命。就中亦有三。第一正明入
定令識宿事。第二從於是以下。明諸比丘
報敬淨名。第三從時維摩詰以下。因爲説
法固成大乘心。從我念聲聞以下。釋辭中
第四明因呵發未曾有志。是故以下。辭中
第三結不堪。第六命迦旃延遣問疾。此人
十弟子中論義第一。就中亦有命・辭。辭中
三重亦如前。就第二釋辭中亦有三。第一
出致呵之由。第二從時維摩詰以下。正明
被呵。第三從説是法時以下。明因呵傍人
得益。就第一出致呵之由。中亦有三。第
一明佛爲比丘略説法要。如來所説五義
皆是入道之要詮。故云法要也。第二明己
述覆。我即於後敷演斯義是。第三出其所述
之法。三相不住遷滅是無常義。八相刀切是
苦義。内離人是空義。五陰不自在是無我
義。灰身滅智是寂滅義。然此迦旃延但傳佛
説。所以被呵者。略有二意。一者就理爲
論。此諸比丘必應以三聖共度。故雖無所
失而致此呵也。二者就事作論。當佛説
時機可有相。故佛亦爲説有相。但迦旃延
傳述之時機轉無相。而迦旃延不知猶爲説
有相。所以淨名。致此呵也。就第二正明被
呵中即有二。第一總呵。第二從迦旃延諸
法畢竟以下。遂事別呵也。無以生滅心行説
實相法者。解有四種。一云。説此五義時。此
心隨説五義而生滅。故言無以生滅心行
説實相法。二云。相心縁無常境。從境立名
故名生滅心行也。亦應無以苦心行乃至
寂滅心行也。三云。勿以心行家生滅爲實
相法。應説心行即空爲實相法也。四云。無
以心行生滅有相法口説無相法也。當以
心縁無相而説之。而實相法者。十二年中。
茍以生滅等乃至滅身無爲。竝取五義爲
第一實相法。以假名爲非實相也。今呵者。
當以假實即空爲實相法。肇法師云。夫實
相幽玄妙絶常境。非有心之所知。非辨者
之所能言。迦旃延聞五義。謂法有生滅之
相。故云無以生滅心行而説之。從迦旃
延以下。第二別呵。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者。明三聚法即體自空無生滅。是無常
義。汝今但以觀法生滅爲無常義。則不知
無常爲義之所以也。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
是苦義者。亦如上空爲苦之本也。汝則但
以境逼心行爲苦義。不知苦義之本也。
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者。明諸法究竟空
無所有。是空義。汝則但知内離人故空者。
不知空義也。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
者。言外道所計神我五陰不自在故無我。皆
空無二者。是無我義也。一云。無我者除神
我之無我也。或云。假名我。我空爲二。汝則
但知五陰不自在故無我。既不知無我之
所以也。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是寂滅義者。生
體不可得故言不生。本自不生。何有還滅。
故言不滅。理本無有生滅。是寂滅義。汝
但知身滅智亡是寂滅義。則不知寂滅之所
以也從説是法時以下。釋辭中之第三。因
呵傍人得益。故我不任問疾者。辭中第三
結不堪也。第七命阿那律。此人十弟子中
天眼第一。就中亦有命・辭。辭中三重亦如
前。就第二釋辭中亦有四。第一出致呵
之由。第二從時維摩詰以下。正出呵事。第
三明被呵之相。第四從彼諸梵衆以下。梵
王請問天眼之極也。就第一出致呵之由
亦有三。第一明經行處。依經行道故云經
行也。第二明梵王來問阿那律天眼廣長之
相。第三阿那律順答。即可見。然此阿那律
所以被呵者。佛恒讃嘆阿那律得天眼第
一。梵王内計。我亦得天眼。若阿那律天眼
勝我所得者。即應就學。若無勝者。如來何
以爲嘆。而阿那律不知此意。直隨所見而
答。淨名呵者。梵王應以佛眞無相天眼。而
阿那律以有相直擧其所見而答。所以淨
名致此呵也。就第二正明被呵中自有
二。第一擧兩章門先定其相。第二從假使
作相以下。釋兩章門仍結難。唯阿那律天
眼爲作相耶者。明作世諦有相而見耶也。
無作相耶者。明無作眞諦無相而見耶也。
從假使作相以下。第二釋仍結難。假使作
相即與外道五通等者。釋第一章門。明若
存五塵而見即同外道。此復何奇爲梵説
乎。若無作相即是無爲不應有見者。明若不
存五塵即是無爲。不應有見。豈應爲梵
王説乎。世尊我時默然以下。第三被呵
之相。明欲言有作相見。恐同外道。欲言
無作相見。上已隨答。所以默然不知所趣
也。從彼諸梵王以下。第四梵王請問天眼
之極。就中自有四。第一梵王請問天眼之
極。第二淨名。以佛眞天眼而答。第三明梵
王得益。第四致敬而還。可見也。故我不
彼問疾者。辭中第三結不堪也
維摩詰經疏卷第中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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