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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尼光佛教法儀略 (No. 2141A ) in Vol.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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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141A

摩尼光佛教法儀略一卷
 開元十九年六月八日大徳
拂多誕奉詔集賢院  譯 
託化國土名號宗教第一
佛夷瑟徳烏盧詵者本國梵
音也
譯云光明使者。又
號具智法王。亦謂摩尼光佛。即我光明大慧
無上醫王應化法身之異號也。當欲出世。二
耀降靈分光三體。大慈愍故應敵魔軍。親受
明尊清淨教命。然後化誕故云光明使者。精
眞洞慧堅疑克辯故曰具智法王。虚應靈聖
覺觀究竟故號摩尼光佛。光明所以徹内外。
大慧所以極人天。無上所以位高尊。醫王所
以布法藥。則老君託孕太陽流其晶釋迦受
胎日輪協其象資靈本本三聖亦何殊成性存
存一貫皆悟道。按彼波斯婆毘長暦自開闢
初有十二辰掌分年代。至第十一辰名訥管
代二百二十七年。釋迦出現。至第十二辰名
魔謝管代五百二十七年。摩尼光佛誕蘇隣
國跋帝王宮金薩健種夫人滿豔之所生也。
婆毘長暦當漢献帝建安十三年二月八日而
生。泯然懸合矣。至若資禀天符而受胎。齋戒
嚴潔而懷孕者。本清淨也。自胸前化誕。卓世
殊倫。神驗九。徴靈瑞五應者生非凡也。又以
三願四寂五眞八種無畏衆徳圓備。其可勝
言。自天及人拔苦與樂諛徳而論矣。若不然
者曷有身誕王宮神凝道慧。明宗眞本智謀
特正。體質孤秀。量包乾坤。識洞日月。開兩元
大義。示自性各殊。演三際深文。辯因縁瓦合。
誅耶祐正。激濁揚清。其詞簡。其理直。其行
正。其證眞。六十年内開示方便。感四聖以爲
威力。騰七部以作舟航。應三宮而建三尊。法
五明而列五級。妙門殊特。福被存亡也。按摩
訶摩耶經云。佛滅度後一千三百年。袈裟變
白。不受染色。觀佛三昧海經云。摩尼光佛出
現世時。常施光明。以作佛事。老子化胡經云。
我乘自然光明道氣。飛入西那王界蘇隣國
中。示爲太子。捨家入道。號曰摩尼轉大法輪。
説經戒律定慧等法。乃至三際。及二宗門。上
從明界下及幽塗。所有衆生皆由此度。摩尼
之後。年垂五九。我法當盛者。五九四十五。四
百五十年。教合傳於中國。至晋太始二年正
月四日乃息化。身還歸眞寂。教流諸國。接化
蒼生。從晋太始至今開十九歳計四百六十
年。證記合同。聖迹照著。教闡明宗用除暗惑。
法開兩性分別爲門。故釋經云。若人捨分別。
是則滅諸法。如有修行人。不應共其住。又云。
烏歸虚空。獸歸林藪。義歸分別。道歸涅槃。不
覈宗本。將何歸趣。行門眞實。果證三宮。性離
無明。名爲一相。今此教中。是稱解脱。略擧微
分。以表進修。梵本頗具。此未繁載
形相儀第二
摩尼光佛。頂圓十二光王勝相。體備大明無
量祕義。妙形特絶。人天無比。串以素帔。倣四
淨法身。其居白座。像五金剛地二界合離。初
後旨趣。宛在眞容。觀之可曉。諸有靈相百千
勝妙。寔難備陳
經圖儀第三。凡七部并圖一
第一大應輪部 譯云徹盡萬法根源智經
第二尋提賀部 譯云淨命寶藏經
第三泥萬部 譯云律藏經亦稱藥藏經
第四阿羅瓚部 譯云祕密法藏經
第五缽迦摩帝夜部 譯云證明過去教經
第六倶緩部 譯云大力士經
第七阿拂胤部 譯云讃願經
大門荷翼圖一 譯云大二宗圖
 右七部大經及圖。摩尼光佛當欲降代。衆
 聖賛助。出應有縁。置法之日。傳受五級。其
 餘六十年間宣説正法。諸弟子等隨事記
 録。此不載列
五級儀第四
第一十二慕闍 譯云承法教道者
第二七十二薩波塞 譯云侍法者亦號拂多
 誕
第三三百六十默奚悉徳 譯云法堂主
第四阿羅緩 譯云一切純善人
第五耨沙喭 譯云一切淨信聽者
 右阿羅緩已上並素冠服。唯耨沙喭一位
 聽仍舊服。如是五位禀受相依。咸遵教命。
 堅持禁戒。名解脱路。若慕闍犯戒。即不得
 承其教命。假使精通七部才辯卓然。爲有
 愆違。五位不攝如樹滋茂皆因其根。根若
 憊者樹必乾枯。阿羅緩犯戒。視之如死。表
 白衆知逐令出法。海雖至廣不
宿死屍。若有覆藏。還同破戒
寺宇儀第五
經圖堂一 齋講堂一 禮懺堂一 教授堂
一 病僧堂一
 右置五堂。法衆共居。精修善業。不得別
 立私室廚庫。毎日齋食。儼然待施。若無
 施者。乞丐以充。唯使聽人勿畜奴婢及六
 畜等非法之具
毎寺尊首詮&T077350;三人
第一阿拂胤薩 譯云讃願首專知法事
第二呼嚧喚 譯云教道首專知奬勸
第三遏換健塞波塞
 譯云月直。專知供施。皆須依命。不得擅
 意
出家儀第六
初辯二宗
求出家者。須知明暗各宗。性情懸隔。若不
辯識。何以修爲
次明三際
 一初際 二中際 三後際
初際者。未有天地。但殊明暗。明性智慧。暗性
愚癡。諸所動靜。無不相背
中際者。暗既侵明。恣情馳逐。明來入暗。委質
推移。大患厭離。於形體火宅。願求於出離。勞
身救性。聖教固然。即妄爲眞。孰敢聞命。事須
辯折。求解脱縁
後際者。教化事畢。眞妄歸根。明既歸於大明。
暗亦歸於積暗。二宗各復。兩者交歸
次觀四寂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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