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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名義集 (No. 2131_ 法雲編 ) in Vol.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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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外篇。南山以佛道爲方外之篇起於是矣。
莊子大宗師。孔子曰。彼游方之外者也。而丘
游方之内者也。通源記問。彼既以道爲外。今
何判屬内耶。答彼且以神僊道徳之説非如
周孔治世之教。名爲外篇。今以佛教望之。其
實域内之談耳。言儒教者范曄云。碩徳爲儒。
楊雄云。通天地人曰儒。孔子姓孔。名丘。字仲
尼。魯國鄒邑平昌闕里人。爲魯司寇。自衞反
魯。刪詩書定禮樂。修春秋賛易道。以六經爲
教也。言道教者。隨書經籍志云。蓋萬物之奧
聖人之賾也。老子。姓李。名耳。字伯陽。諡曰
&MT04908;。楚苦縣厲郷曲仁里人。爲周守藏室之吏。
西入流沙。爲函谷關吏尹喜説五千言。即道
徳二經爲教也。言釋教者。老子西昇經云。吾
師化游天竺。善入泥洹。符子云。老子之師名
釋迦文。釋迦所説之法謂之釋教。後漢郊祀
志云。佛教以修善慈心爲主。不殺生類。專務
清尚。又以人死。精神不滅。隨復受形。所行善
惡後生皆有報應。所貴行善以練其精神。練
而不已。以至無生。而得爲佛也。有經書數千
卷。以虚無爲宗。包羅精七胡無所不統。善
吾師勝大之言。所求在一體之内。所明在
視聽之表。玄微深遠。難得而測。故王公大人。
觀生死報應之際。無不懅然自失也。寶王論
曰。三教之理。名未始異。理未始同。且夫子四
絶中。一無我者。謙光之義爲無我也。道無我
者。長而不宰。爲無我也。佛無我者。觀五蘊
空。爲無我也。上二教門都不明五蘊。孰辨其
四諦。六度萬行聖賢階級。蔑然無聞。但和光
同塵。保雌守靜。既慈且儉。不敢爲天下先各
一聖也。安用商摧其淺深歟。三教無我明矣。
弘明集云。秦景西使。摩騰東來。道暢皇漢之
朝。訓敷永平之祀。竺法蘭之入洛。康僧會之
游呉。顯舍利於南國。起招提於東都。南山云。
自教法東漸亟渉&T032876;烏瓜隆。三被屏除。五遭
拜伏。此非休明之代。乃是暴虐之君。故使布
令非經國之謨。乖常致良史之誚。事理難反。
還習舊津 初東晋成帝。咸康六年。庾氷輔
政帝在幼沖。爲帝出詔令僧致拜。時尚書令
何充謝廣等。建議不合拜。往反三議當時遂
寢 安帝元初中太尉桓玄上書令拜。尚書
令桓謙中書王謐等抗諫曰。今沙門。雖意深
於敬不以形屈爲禮。迹充率土。而趣超方内。
是以外國之君。莫不降禮。良以道在則貴。不
以人爲輕重。尋大法東流爲日諒久。雖風移
政變而弘之不易。豈不以獨絶之化。有日用
於陶漸。清約之風無時害於隆平者乎。玄又
致書遠法師。遠著沙門不敬王者論五篇。其
事由息。及安帝返政還崇信奉 有宋劉氏。
雖孝武大明六年。暫制拜君。尋依先政中原
元魏太武眞君七年。道士寇謙司徒崔皓讒
於佛法。帝然之。遂滅佛法逃僧梟斬。後延曇
始頂禮悔過廢經五載。帝被癘疾。遂誅崔氏
還興佛法 自晋失御中原國分十六。斯諸僞
政信法不虧。唯赫連㪍㪍據有夏州。兇暴無
厭。以殺爲樂。背像背上令僧禮之。後爲天震
而死。及葬又震出之。其子昌襲位破長安滅
佛法。逢僧斬戮沙門曇始被刀不傷。因爾改
心。尋爲北朝後魏所滅 周武帝初信佛法。
後納道士張賓及前僧衞元嵩之讒。將除佛
教安師著二教論抗云。九流之教。教止其身。
名爲外教。三乘之教。教靜其心。名爲内教。老
非教主。易謙所攝。帝聞之。存廢理乖。遂雙除
屏。不盈五載。身歿移。隋煬帝嗣録。改革前
朝。雖令致敬。僧竟不屈 唐祖太武出。沙汰
佛道詔太宗制拜君親勅。威秀道宣等上表。
及臣僚書。國議不行 武宗會昌五年。道士
劉玄靜趙歸眞非毀釋氏。沙汰佛寺。六年帝
崩。宣帝立復佛寺。誅劉玄靜毀罪。通源記云。
或責梁武崇佛。卒有侯景之敗者。蓋不知業
通三世因縁會遇果報還受之義故。文中子
曰。詩書盛而秦世滅。非仲尼之罪也。玄虚長
而晋室亂。非老莊之罪也。齋戒修而梁國亡。
非釋迦之罪也。此説明矣呉書云。呉主問三教。尚
書令闞澤對曰。孔老設
教。法天制用不敢違天。
佛之設教。諸天奉行
翻譯名義集



翻譯名義集
 *姑蘇景徳寺普潤大師法雲編 
  唐梵字體篇第五十五
煩惱惑業篇第五十六
心意識法篇第五十七
陰界入法篇第五十八
  唐梵字體篇第五十五
西域五竺。經尚天書。東夏九州。字法鳥跡。自
古罕覿。因譯方傳。琅函具存。此集略辨
卍。熏聞曰。志諴纂要云。梵云室利靺瑳。此
云吉祥海雲。如來胸臆有大人相。形如&MT04909;
名吉祥海雲。華嚴音義云。案卍字。本非是字。
大周長壽二年。主上權制此文。著於天樞音
之爲萬。謂吉祥萬徳之所集也。經中上下據
漢本總一十七字。同呼爲萬。依梵文有二十
八相云云
&MT04909;。苑師云。此是西域萬字。佛胸前吉祥相也
&MT90136;。音萬。是吉祥勝徳之相。由髮右旋而生。
似*&MT90136;字。梵云塞縛悉底迦。此云有樂。有此
相者。必有安樂。若卍&MT04910;萬萬字。是此方字。
宋高僧傳。明翻譯四例。一翻字不翻音。諸
經呪詞是也。二翻音不翻字。如華嚴中*&MT04910;
字是也。以此方萬字翻之。而字體猶是梵書。
三音字倶翻。經文是也。四音字倶不翻。西來
梵夾是也
IMAGE。章安疏云。言伊字者。外國有新舊兩伊。
舊伊横竪斷絶相離。借此況彼。横如烈火竪
如點水。各不相續。不横不同烈火。不竪不同
點水。應如此方草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
相。舊伊可譬昔教三徳。法身本有。般若修成。
入無餘已方是解脱無復身智。如竪點水縱
而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解脱。横一時
有三法各異。如横烈火各不相關。新伊者譬
今教三徳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爲三。三
無別體。故不是横。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
三。如大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
三。不可一三説。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
議不可思議者即非三非一。名祕密藏。如世
伊字。谷響云。西方字有新舊。亦猶此土之篆
隷也。莫不以篆爲舊以隷爲新
附明修性離合之法
殺三摩娑。此云離合。欲顯三點非縱横相。
當示修性有離合法。三道至迷。理性之法法
圓具。二因開悟。修習之事事融通。開則各離
爲三。對乃共合成一。論此三點試開十門
  初本文 二消名 三釋義 四定體
五示相 六究意 七判教 八定位
九決疑 十指訛
初本文者。大經云。一切諸法。本性自空。亦用
菩薩修習空故。見諸法空。起信論云。以知法
性體無慳貪。隨順修行檀波羅蜜。天台別行
玄云。原此因果根本。即是性徳縁了也。此之
性徳。本自有之。非適今也。又云。以此二種方
便修習。漸漸増長起於毫末。得成修徳合抱
大樹。荊溪不二門云。性徳祇是界如一念。
此内界如三法具足。性雖本爾。藉智起修。此
皆修性之明文。大經云。解脱之法亦非涅槃。
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章
安涅槃玄釋。文云法身亦非。那可單作三身
釋大。文云。解脱亦非。那可單作三脱釋滅。文
云般若亦非。那可單作三智釋度。故知單釋。
非今經意。三徳中各各求皆不可得。三法合
求亦不可得。智者妙玄云。此之妙行與前境
智一而論三。三而論一。荊溪云。又了順修對
性有離有合。離謂修性各三。合謂修二性一。
永嘉云。偏中三應須簡。一有般若無解脱法
身。二有解脱無法身般若。三有法身無解脱
般若。有一無二故不圓。不圓故非性。又偏中
三應須揀。一有般若解脱無法身。二有解脱
法身無般若。三有法身般若無解脱。有二無
一故不圓。不圓故非性。圓中三應須具。一法
身不癡即般若。般若無著即解脱。解脱寂滅
即法身二三例爾此皆離合之本文。二消名者。修謂
立行進趣起正助之二因。性謂本自體性。即
界如之一念。凡夫迷故從眞起妄。猶鏡塵翳。
縁了之明性自存故。具理性之徳。行人悟故。
背塵合覺。似鑑揩磨妍醜之影像遂現。故有
修成之徳。三釋義者。離合之法。南屏法師。嘗
立三義以伸明之。一離是各也。離謂修性各
三。合是共也。合謂修二性一。二離乃開也。約
性恒開。合乃對也。對修方合。三離即與義。與
而言之。一性本具於二修。二修常即乎一性。
合即奪義。理即雖具縁了。奪而言之。由不發
心未曾加行。彼性縁了*祇名正因。二修雖具
法身。因智照故。但名了因。由起行故。合名縁
因。四定體者。欲示離合教相。須核修性法
體。良以若性若修皆以三千總相以爲其體。
故起信云。心眞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
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心雖本眞。不覺起
妄經云。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一切世間
中。無不從心造。由此無明爲縁成衆生法。維
摩詰言。譬如幻師見所幻人。菩薩觀衆生爲
若此。由悟斯理故有佛法。法華云。唯佛與佛
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而此三法既互具於三
千。亦各攝乎百界。體其本寂。乃名理具。照於
起心。則名事造。修性雖二。三千體一。故妙樂
云*祇縁理一。是故修性相對離合。五示相。
孤山顯性録示離相曰。一家修性正義即約玄
文前三妙也。境即性三。智即智三。行即行三。
行之所階即有諸位。若至初住。名隨分果。則
分證三法也。若就合説即合性爲一。合修爲
二。合理性三爲一正因法身徳也。合智三爲
一了因般若徳也。合行三爲一縁因解脱徳
也。故開雖具九。九只是三。三九雖殊。其理常
一。今詳此説。文會義便。以釋離義。文會釋籤
境即理性三徳。智即三徳之解。行即三徳之
觀。洎明合義。文會釋籤一謂涅槃。三謂三徳。
言義便者。離合既是迷悟與奪。當在住前。若
至初住。修性一合無復分張。奚論與奪之別
歟。二四明指要鈔云。如光明玄十種三法。采
取經論修性法相故具離合兩説。如三徳三
寶雖是修徳之極。義必該性。三身三智文雖
約悟理必通迷。三識三道既指事即理必全
性起修。此六豈非修性各三。三因既以一性
對智行二修。三菩提三大乘三涅槃並以一
性對證理起用二修。此四豈非修二性一。今
謂修性一門。本依智行二妙。對境妙在迷之
理。相對與奪而論離合十種三法。乃顯果人
所證三徳。並屬于悟。棄親本文遠取他部。此
迷文矣。又山家離合大有二義。一約修性相
成。在性則全修成性。性自有三。起修則全性
成修。修自具三。二約修性相對。離謂修性各
三。合謂修二性一。今用修性各三。而解修六
性三。此混相成相對之門。復亂六法九法之
數。斯背義焉。三淨覺雜編云。予嘗有文心
解。具引玄籤注之。大意與孤山不異説離
同也
取境智行三。圓對三徳此説合異故雜編云。如三身
中法身可解。報即般若。應即解脱。三般若中。
實相即法身。觀照即般若。文字即解脱。三解
脱中。性淨即法身。圓淨即般若。方便淨即解
脱。此似合掌合矣。亦如川字合焉。若以性徳
縁了。歸修報應。修中法身。合性正因。此失與
奪之義。又違金錍故性縁了同名正因。四南
屏斷於離合。大有四種。一者三一。釋籤云。一
謂涅槃。三謂三徳。二者三六。金錍本有三種
三理元遍達性成修。修三亦遍。離雖有六。合
則但三。三者三九。離謂修性各三此成
九法
合謂修
二性一此成
三法
四者性九修十八。如光明夢見金
鼓之文。今謂三一三九是離合之正義。修三
三屬全性以起修。非對辨於離合。五先禀
清辨老師嘗分二義。一修性各論離合。二修
性對論離合。且各論者。如金錍云。本有三種
三理元遍。此乃在性則全修成性。性自離九
自合成三。達性成修。修三亦遍。此乃起修則
全性成修。修亦離九亦合成三。斯約横論兩
重離合。若對論者。如釋籤云。離謂修性各三。
性無所移。修常宛爾。故有九法。合謂修二性
一。此約功力與奪相對論。合性中縁了無功
斥爲一性。修徳法身受熏奪名二修。茲約竪
論一番離合。六究意者。今宗示此離合之法。
爲顯法體不思議故。何哉。雖論合三爲一。一
不定一。一自常三。雖示離一爲三。三不定三。
三自常一。故章安曰。横之彌高。竪之彌廣。會
之常分。派之常合。七判教者。如金錍云。論生
兩教似等明具。別教不詮種具等義。非此可
述。故別佛性滅九方見。圓人則達九界三道。
即見圓伊三徳體遍。別教不談乎種具。遂説
修性之縱横。圓宗由示於體遍。故演修性之
離合。此顯共而不雜。復彰離亦不分。八定位
者。教既唯圓。位須簡濫。初局住前。二通初
後。三示極果。初局住前者。不二門云。如鏡本
來具三。依理生解。故名爲智。智解導行。行解
契理。初住既三法相符。與奪離合局住前也。
二通初後者。顯性録云。一家縁了之位深淺
與奪非止一途。若法華壽量疏文則住前通
是縁因。初住眞正顯了乃是了因。以約聲聞
聞經得記即入初住。此約眞似分縁了。若藥
草喩疏。至于究竟名爲智三。中間四即悉爲
行三。以順經文究竟至於一切智故。此以分
極分縁了。若法師品疏。道前眞如即是正因。
道中眞如。即爲縁因。亦名了因。道終眞如。即
是圓果。記云。此以修徳對彼正因。正中縁了
同成正因。修中正因。同成縁了。又云。此以博
地爲道前。發心已後爲道中位分之爲二。住
前爲縁。登住已去爲了。此之三因該通一教。
三示極果者。涅槃玄釋大滅度文云法身亦
非。那可單作三身釋大。文云解脱亦非。那
可單作三脱釋滅。文云般若亦非那可單作
三智釋度。先達乃謂大滅度三既各開九。乃
成離爲二十七法。今謂章安玄云。雖一而三。
雖三而一。雖復三一。而非三一。雖非三一。而
三而一。不可思議攝一切法。祖師爲顯三徳
圓融異乎縱横並別。後裔分析爲二十七法。
去道遠矣。九決疑者。或人問曰。性中三法若
起二修乃顯*祇有一法安言合三爲一耶。南
屏釋云。*祇一三徳。説有開合。若從迷論則。
合三爲一。若就悟言則起修爲二。如身與臂
縛則合爲一身。解則開成三處。先師解曰。終
日隨縁。雖起二修。何妨性中。終日不變所謂
性無所移。修常宛爾。十指訛者。光明懺悔品
夢中見聞有二。一夢見金鼓。二夢撃鼓聲。見
鼓又三。一正見鼓鼓體覩
法身
二見鼓光光智覩
報身
三見
光中佛佛即
應身
二夢見撃鼓。文爲三。一見撃鼓。
二出大音聲。三聲所詮辨鼓是法身。桴鼓合是
報身。撃出是應身
謂夢見金鼓三身各三。是性中九法。夢見撃
鼓是修中九法。遂説三九二十七法。新記斥
曰。前文見鼓是法身之三即境三也。鼓光之
三即智三也。見佛之三即用三也。今文但明
能撃之人用智撃鼓。何曾論於修性二十七
法耶。又如四明記曰。上鼓表三。光三佛。三
*祇是一三。今對信相機智所觀合三爲一。但
名法身。此乃修性融即之明鑑。學斯宗者。當
了世伊三點。天主三目。異別教之縱横。建圓
宗之離合。顯修性之一致。會生佛以同原絶
思議之門。非數量之法。故淨名詞喪於毘耶。
釋迦言罄於摩竭。故名不思議之法矣
  煩惱惑業篇第五十六
煩惱菩提體元一矣。涅槃生死。見有二焉。若
知如實性。了幻化相。以施慈慧。治貪嗔癡。故
大集云。遠離一切諸煩惱。清淨無垢猶眞
實。其心則作大光明。是名寶炬陀羅尼
阿梨耶。起信云。以依阿梨耶識故。説有無
明。不覺而起一業
識相
能見二轉
識相
能現三現
識相
能取境界
起念相續故説爲意。此明無明爲縁生三細。
號無明惑。境界爲縁。生六麁一智相二相續相
三執取相四計名
字相五起業相
六業繋苦相
名見思惑。無明是根本惑。障中
道理。當修中觀破此別惑。見思是枝末惑。障
眞諦理。當修空觀。破此通惑。通別之惑如亡。
眞中之理自顯
薩迦耶。竦疏具云。薩迦耶達利瑟致。此云
身見。百法疏云。謂於五蘊執我我所一切見
趣所依爲業
達梨舍那。此云見見有五種。一身見執我我
所爲身
邊見邊見隨身
計斷常
見取見取執劣
以爲勝
戒取
戒取於非
因計因
邪見邪見撥無
因果法
具此五種名曰見惑。
止觀云。見則見理。見實非惑。見理之時。能斷
此惑。從解得名。名爲見惑。復次見惑。非但隨
解得名。亦當體受名。稱之爲假。假者虚妄顛
倒。名之假耳。當知見惑乃有三種。一倶生見。
二推理見。三發得見。一倶生見者。止觀云。五
鈍何必是貪嗔。如諸蠕動實不推理而擧&T074132;
張鬐怒目自大。底下凡夫。何嘗執見。行住坐
臥。恒起我心。故知五鈍非無利也記云。鈍中
有利。如蟲
獸凡夫。亦能起我。我即是利。雖利屬鈍。又云。底
下之人。雖起於利。此利屬鈍。從於鈍使背上而起
二推
理見。止觀云。今約位分之。令不相濫。未發禪
來雖有世智推理辯聰。見想猶弱。所有十使。
同屬於鈍記云。未得禪來縱起宿習所有煩惱。及因見
陰起於我見仍屬鈍使。初果所斷凡夫共有
冥伏在身。障眞無漏。若見諦理此惑自除。
故名此惑以之爲見。故不同於禪後所起
三發得見。
止觀云。從因定發見。見心猛盛。所有十使。從
彊受名。皆屬於利記曰。若諸外道。由未見諦得禪定
已雖斷鈍使。仍未曾斷一毫見惑。
見惑現前故不同於未發禪來所有見惑及冥伏者。是故
不以八十八使中見惑爲例。故八十八使義屬陰境攝
略言三結。廣説八十八使今述頌曰苦具十使。集
滅七。身邊戒取三使無。
道諦但去身邊二。
上不嗔成八十八
略言三結者。一身見。二戒取。三疑使。更加貪
嗔名五下分。如妙樂云。言下分者。貪雖通上。
不是唯上。嗔一唯下。更不通上。餘三遍攝一
切見惑。今問見通五利。何故倶舍但言三結。
答如論頌曰攝根門故。言根門者身見即苦
門。戒禁取即苦道二門。疑通四門謂四諦也。
所言攝根者。邊見依身見轉。見取依戒禁轉。
邪見依疑轉。故此三結即攝五見。問見惑既
歴三界四諦安云餘三遍攝一切。見惑雖復
通上而復牽下耶。答所迷之諦。雖通三界。能
牽之惑。正在欲界。故云縱斷貪等至無所有。
由身見等。還來欲界。問如妙玄云斷見諦惑。
而復兼除四思。未審何法爲思耶。答。此以四
趣之思爲四思也。以妙玄因明因益。是故凡
位持戒則伏四趣之業。初果修觀則斷四趣
之思。以倶生推見二思隨見落故。乃曰兼除。
應知思惑乃有三種。一倶生思。與形倶生。如
男女託胎。妄於父母越愛惡心。斯是邪思。還
歸見惑。二依見思。止觀云。五利豈唯見惑。
何嘗無恚欲耶記云。利中有鈍。如諸外
道依於諸見而起嗔恚
問止觀云。
若利中有鈍。見諦但斷於利鈍猶應在。答準
止觀云。毘曇謂利上之鈍名背上使。見諦斷
時。正利既去。背使亦去。三界繋思。即是三界
九品思惑。此名鈍使。亦名事障。號正三毒
倶生如
杜牧云
夫七情愛怒二者生而自能。是二者性
之根惡之端也。乳兒見乳必拏求。不得即啼。
是愛與怒與兒倶生也。問五上分者。一掉擧
高擧是貪
家等流
二慢。三無明。四色染。五無色染由貪
重故
兩界
別説
何故上界而無疑耶。答疑隨見落故無此
惑。淨名疏以五蓋配四分。貪欲嗔恚睡疑屬
記云。由癡故
睡。由癡故疑
掉散是我取記云。以我取心遍
起三毒故名掉散
止觀
云。掉有三種。一身掉。身好游走諸雜戲謔。坐
不暫安。二口掉好喜吟詠。競爭是非。無益戲
論世間語言等。三者心掉心情放逸。縱意攀
縁思惟文藝世間才技諸惡覺觀等名爲心
掉。此四各出二萬一千。新華嚴云。貪行多者。
二萬一千。嗔行多者。二萬一千。癡行多者。二
萬一千。等分行者。二萬一千。了知如是悉是
虚妄。垂裕釋十纒是思惑。忿恚曰嗔。隱藏自
罪曰覆。意識昏迷曰睡。五情暗冥曰眠。嬉游
曰戲。三業躁動曰掉。屏處起罪不自羞曰無
慚。露處起罪不羞他曰無媿。財法不能慧施
曰慳。他榮心生熱惱曰嫉。倶舍頌曰。纒八無
慚愧嫉慳并悔眠。及掉擧昏沈。或十加忿覆。
楞嚴明十習。一婬習節疏云。婬習即所
發之業。具足貪癡
二貪即是
愛根
本之
三慢恃己凌他
高擧爲性
四嗔熱惱居懷
性不安
五詐習詐謂諂
曲罔冒
於他矯設異
儀諂曲爲性
六誑誑謂矯誑。心懷異謀。多現不實
矯現有徳。詭詐爲性。邪命爲業
七怨
即恨也。由忿爲先。懷惡不捨。結
寃爲性。不能含忍。常熱惱故
八見即五種見。輔行云。
大經二十三云。謂
離五事。即五見也。因是五見生六十二。章安云。此有二
意。一者我見。有五十六。謂欲界五陰各計四句。合爲二
十。色界亦爾。無色除色。但有十六。故知三界合五十六。
邊見有六。三界各二。謂斷常添前合成六十二見。二者三
世五陰。各計斷常。用有無二見。而爲根本。此準大論六
十八文。謂色如去等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此即計過
去世也。又計色常等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此即計
現在世也。又計色有邊等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即
計未來也。三世
六十并有無二
九枉謂逼壓良善。害所
攝也亦嗔之類
十訟習謂相論
得失。
忿恨爲先。惱之
一法性相應故
尼延底。此云深入。貪之異名。樂著名貪。能
貪之人有二種。一者有力。二者無力。所貪之
境。禪門明三種。一外貪欲。男子縁女人。女人
縁男子。二内外貪欲。外縁男女身相。復縁内
身形貌。三遍一切處貪欲。衆生處處著。倶舍
明四種。一顯色。謂青黄赤白也。二形色謂長
短方圓等。三妙觸。四供奉。大論明六種。一著
色若赤若白若黄若黒。二或著形容。細膚纖
指修目高眉。三或著威儀。進止坐起行住禮
拜俯仰揚眉頓&T030004;親近按摩。四或著言語。軟
聲美詞應意承旨。五或著細滑。柔膚軟肌熱
時身涼。寒時體温。六或著人相。若男若女
羯吒斯。此云愛之別名。涅槃云。愛河洄澓沒
衆生。無明所盲不能出貪與於愛。圭峯圓
覺約四句釋。一貪非愛如人貪忙
非是愛忙
二愛非貪
愛看相打相
殺誰肯貪求
三亦貪亦愛即名利
財色
四非貪非愛即違
情之
管子云。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
深源之下無所不入。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
以續日。千里不遠。利在前也。漁人入海。海水
百仞。衝波迸流。宿夜不出。利在水也。漁父人
有八疵。非其事而事之。謂之總總濫也非是己
事而強知之謂
之叨
濫也
莫之顧而進之謂之佞強進忠言人不
采顧謂之佞
希意
導言。謂之諂希望前人意氣
而導達其言
不擇是非而言謂之
調苟順物
不簡是非
好言人之惡謂之讒聞人之過
好揚顯之
析交
離親謂之賊人有親情交故輒欲
離而析之。斯助害也
稱譽詐僞以販
惡人謂之匿與己親者雖惡而譽
與己疏者雖善而毀
不擇善否兩容。
顏適偸拔其所欲。謂之險否惡也。善惡二邊兩皆
容納。和顏悦色。偸拔其
意之所欲隨而佞
之。斯險詖之人也
此八疵者。外以亂人。内以傷
身。君子不友。明君不臣。漁父事有四患。好經
大事。變更易常。以掛功名謂之叨注云伺候安
危經營大事
變改之際建立功
名謂叨濫之人
專知擅事侵人自用謂之貪*注
云專
己獨擅自用
陵人謂之貪
見過不更聞諫愈甚謂之狠*注云有
過不改聞
諫彌
狼戻之人
人同於己則可。不同於己。雖善不善。
謂之矜*注曰物同於己雖惡而善。物異
乎*己雖善而惡。謂之矜夸之人
提鞞沙。此云嗔恚。恚怒恨也。禪門明三種
嗔。一非理嗔。他不來惱而自生嗔。二順理嗔。
外人來惱爾乃生嗔。亦如淨土有正三毒。三
諍訟嗔。著己之法謂是。在他之法言非。由茲
不順而生惱覺
慕何。此云癡。禪門明三種癡。一計斷常。過
去諸法爲滅有耶。現在諸法不滅有乎。推尋
三世。若滅即斷不滅乃常。二計有無我及陰
等有耶無耶。如是乃至非有非無。三計世性
作是念言。由有微塵。即有實法。有實法故。乃
有四大有四大故。乃有假名衆生世間。因茲
思念而行邪道。阿含正行經佛坐思念。人癡
故有生死。何等爲癡。本從癡中來。今生爲人。
復癡心不解。自不開不知死當所趣向。見佛
不問。見經不讀。見沙門不承事。不信道徳。
見父母不敬。不念世間苦。不知泥犁中拷治
劇。是名癡。故有生死不止。生死如呼吸間。膬
音脆不過於人命。然此貪嗔癡。名爲三毒。中
陰經云。三毒之重者。癡病是其原。又此三毒。
須分二種。一者三毒惑。別行記云。任運起者。
名爲煩惱。止觀云。昏煩之法。惱亂心神。與心
作煩。令心得惱。二者三毒業。別行記云。卒起
決定能動身口。名三毒業。瑞應云。貪欲致老。
嗔恚致病。愚癡致死。義推等分致生。又復須
知。業有多種。如智論云。黒業者是不善業。果
報地獄等受苦惱處。是中衆生以大苦惱悶
極故名爲黒受善果報處。所謂諸天以其受
樂隨意自在明了故名爲白業。是業是三界
天。善不善受果報處。所謂人阿修羅等八部。
此處亦受樂亦受苦。故名白黒業。問無漏業
應是白。何以言非白非黒。答無漏法雖清淨
無垢。以空無相無作故無所分別。不得言白。
黒白是相待法。此中無相待故不得言白。復
次無漏業能滅一切諸觀。觀中分別。故有黒
白。此中無觀。故無白云云然遺教云。我如良
醫。知病説藥。妙玄云。作大醫王。須解脈種種
病。識種種藥。精種種治。得種種差。仁王云。
佛知衆生有三種病。一者貪病。二者嗔病。三
者癡病。既知此病。當投於藥。故仁王云。治貪
嗔癡三不善根。起施慈慧三種善根。治貪則
教布施。故光明云。捨諸所重肢節手足。治嗔
則教行慈悲。故法華云。常柔和能忍慈悲於
一切。治癡則教修智慧。故遺教云。實智慧者。
則是度老病死海堅牢船也。亦是無明黒暗
大明燈也。雖有此藥。服與不服。非醫咎也。故
華嚴云。譬如善方藥自疾不能除。於法不修
行。多聞亦如是
阿耆毘伽。此云邪命。以邪法活命根也。智
論云。如經中説。舍利弗入城乞食。得已向壁
坐食。時梵志女。名曰淨目。見而問曰。沙門汝
食耶。答言食。淨目問。下口食耶。仰口食耶。
方口食耶。四維口食耶。倶答云不。淨目言。食
法四種。我問汝。汝言不。我不解。汝當説。舍
利弗言。有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不淨活命
名下口食。有出家人。觀視星宿日月風雨雷
電霹靂。不淨活命名仰口食。有出家人。曲媚
毫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淨活命。名方口
食。有出家人。學種種呪術。卜算吉凶。如是活
命。名四維口食。姉我不墮是四不淨食。我用
清淨乞士活命。是時淨目聞説清淨法食。歡
喜信解。舍利弗因爲説法。得須陀洹。又智論
釋八正道云。五種邪命以無漏智慧捨離。是
爲正命。問何等是五種邪命。答一爲利養故
詐現奇特。二爲利養故自説功徳。三爲利養
故占相吉凶。四爲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
敬。五爲利養故稱説所得供養。以動人心。邪
因縁活命故是爲邪命
阿羅伽。此云欲。希須爲義。五情之所欲是
名五欲。大論云。哀哉衆生常爲五欲所惱而
欲求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轉劇如火炙疥。
五欲無益如狗齧骨。五欲増爭。如烏競肉。五
欲燒人。如逆風執炬。五欲害人。如踐惡蛇。五
欲無實。如夢所得。五欲不久。假借須臾。世
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捨。爲之後世受無
量苦。譬如愚人貪著好果。上樹食之。不肯時
下。人伐其樹樹傾墮落。身首毀壞痛惱而死。
然此五欲分界内外。如大論云。二乘但斷界
内五欲。故世間五欲所不能動。別惑未除。
故爲界外上妙色聲之所染汚。故迦葉云。三
界五欲我已斷竟不能動心。此是菩薩淨妙
五欲。吾於此事不能自安。此是迦葉爲界外
之聲動。天女散華身子除云。此爲界外之色
動。又分別生死涅槃有異分別。亦是別見。斯
爲法塵所惑也
他。此云諂曲。罔冒他故矯設異儀曲順
時人
  ◎心意識法篇第五十七
華嚴云。諸業虚妄積集名心。末那思量。意識
分別。眼等五識了境不同。愚癡凡夫不能知
覺。怖老病死。求入涅槃。生死涅槃二倶不識。
於一切境。妄起分別。楞伽云。略説有三種識。
廣説有八相。何等爲三。謂眞識宗鏡云。不爲垢
法之所染。寧爲
淨法之所治。非生死之所覊。豈涅
槃之能寂。遂稱識主。故號心王
現識及分別事識。
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現處。亦復如
密嚴經云。譬如殊勝寶。野人所輕賤。若用飾冕旒。則
爲王頂戴。如是頼耶識是清淨佛性。凡位恒雜染。佛
果常保持。如美玉在水。苔衣所纒覆。頼耶處生死。習氣
縈不現。於此頼耶識。有二取相生。如蛇有二頭。隨樂而
同往。頼耶亦如是。與諸色相倶。一切諸世間取之以爲
色。惡覺者迷惑。計爲我我所。若有若非有。自在作世間。
頼耶雖變現體性恒甚深。
於諸無智人。悉不能覺了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
此二壞不壞相五識得塵。即滅是壞。熏
入八識爲種。是不壞
展轉因
執八識爲我。八
識引五識取塵
大慧不思議熏賢首云。謂無明能熏
眞如。不可熏處而能
熏。故名不思議熏。又熏則不
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議熏
及不思議變謂眞如心受
無明熏。不
可變異而變異。故云不思議變。又變即不變。不變之變名
不思議變。勝鬘中。不染而染。染而不染難可了知者。謂
此不思
議也
是現識因所起現識行相微細。於中亦有轉識
業識。擧麁顯細。故但名現識。即是
不相應
心也
大慧取種種塵即是現識所現境界還能動
彼心海。起諸事識之波浪也
無始妄想熏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念習氣。無始已
來熏習不斷。未曾離念。故此塵及念熏
動心海種種識生。以妄念及塵麁而且顯。
故所起分別事識行相。麁顯成相應心也
是分別事識
因。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溟
壑。無有斷絶時。藏識海常住華嚴論云。世尊於南
海中楞伽山説法。其
山高峻。下瞰大海。傍無門戸。得神通者。堪能昇住。乃
表心地法門。無心證者。方能升也。下瞰大海表其心海
本自清淨。因境風所轉。識浪波動。欲明達境心空境亦
自寂。心境倶寂。事無不照。猶如大海無風。日月森羅煥
然明白。此經意直爲根熟頓説種子業識爲如來藏。異彼
二乘滅識趣寂者。故亦爲異彼般若修空菩薩増勝者。故
直明識體本性全眞。便明識體即成智用。如海無風境象
自明。異彼深密別立九識。接引初根。漸令留惑長大菩
提。故不令其心植種於空。亦不令心猶如敗種。解深密
經。乃是入惑之初門。楞伽維摩。直示惑之本實。故楞伽
明八識。爲如來藏。淨名
即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
騰躍而轉生密嚴經云。頼耶爲於愛所熏而増長。既自
増長已。復増於餘識。展轉不斷絶。猶如
并轉。以有諸識故。衆趣而生起。於是諸趣中。識復
得増長。識與世間法。更互以爲因。譬如河流水前後而不
斷。亦如芽與種相續而轉生。
各各相差別。分別而顯現
又楞伽大慧白佛。惟
願世尊。更爲我説陰入界生滅。彼無有我。誰
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
華嚴云。愚癡凡夫。不能知覺。怖老病死。求入
涅槃。生死涅槃。二倶不識。於一切境妄起分別
佛告
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起一切
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唯識論云。能變有二
種。一因能變謂第八
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
記。熏令生長。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
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等流
習氣因縁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異熟習氣。爲増上縁。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
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
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
果異因故。又唯識論。明四種變。一共中共云云
離我
我所不覺彼故。三縁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
覺。計著作者。爲無始虚僞惡習所熏。名爲識
密嚴經云。藏識持於世。猶如線穿珠。亦如車有輪。隨
於業風轉。陶師運輪杖。器成隨所用。藏識與諸界共
力無不成。内外諸世間。彌綸悉周遍。譬如衆星象布列在
虚空。風力之所持。運行常不息。如空中鳥跡。求之不可
見。然鳥不離空。頡胡結頏胡朗而進退。藏識
亦如是。不離自他身。如海起波濤。如空含萬象
生無
明住地。與七識倶。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
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其餘諸
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
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
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脱。又偈曰。心如
工伎兒八識妄動
如牽線主
意如和伎者七識執我
如應和人
五識爲
伴侶五識取塵
如共和伎
忘想觀伎衆六識分別
如看衆人
大乘入楞
伽云。心能積集業。意能廣積集。了別故名
識。對現境説五。婆沙問。此三何別。答或別不
別。言不別者。心即意識。如火名焔。亦名爲熾
亦名燒薪。秖是一心有三差別。言有別者。名
即差別。或云。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
識。或云。在界名心。在入名意。在陰名識。或
云。雜色名心。如六道由心。繋屬名意。如五根
屬意。語想名識。如分別屬識。又妙樂引倶舍
云。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在彼一向
全無即理。若大乘中。八識名心。七識名意。六
識名識。彼教爲迷。又無即理。故偏小教有漏
之法。全無性淨即常住理。知之者寡。大寶積
經佛言。所言識者。謂能了別。眼所知色。耳所
知聲。鼻所知香。舌所知味。身所知觸。意所知
法。是名爲識。所言智者於内寂靜。不行於外。
唯依於智。不於一法而生分別及種種分別。
是名爲智。大乘同性經。楞伽王白佛。云何衆
生。捨此壽命。受彼壽命。捨此故身受彼新身。
佛言。衆生捨此身已。業風力吹。移識將去。自
所受業。而受其果。圭山云。欲驗臨終受生自
在不自在。但驗尋常行心塵境自由不自由。
二六時中當省察耳
汚栗馱。此方稱草木心
矣栗馱。此方名積聚精要心
胡結利陀耶。此云肉團心。如黄庭經五藏
論所明。正法念經云。心如蓮華開合。提謂云。
心如帝王。皆肉團心。色法所攝
補迷羅尸。或閉尸。此云肉團。見經音義
質多耶。或名質帝。或名波茶。此方翻心。黄
庭經五藏論。目之爲神。西域外道計之爲我。
此土佛教。翻縁慮心。此通八識。謂眼縁色乃
至第八縁根身種子器世間。故云集起以解
心第八獨名心。縁慮以解心縁謂縁持
慮即思慮
八識總
名心。然此縁慮亦名慮知宗鏡云。無幽不矚。有法
皆知。察密防微。窮今洞
古。故謂之靈臺。司馬彪云。心爲神
慮之臺。莊子云。萬惡不可内於靈臺
百法論疏。心
法有六種義。一集起名心。唯屬第八。集諸種
子。起現行故。二積集名心。屬前七轉。能熏積
集諸法種故。或初集起屬前七轉現行共集
熏起種故。或後積集名心。屬於第八含藏。積
集諸法種故。此上二解雖各有能集所集之
義。今唯取能集名心。如理應思。三縁慮名心。
倶能縁慮自分境故。四或名爲識。了別義故。
五或名爲意。等無間故。六或第八名心。第七
名意。前六名識。入楞伽云。藏識説名心。思量
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故名爲識。然第六意
識具有五種。一定中獨頭意識。縁於定境。定
境之中有理有事。事中有極略色極迥色及
定自在所生法處諸色。二散位獨頭。縁受所
引色及遍計所起諸法處色。如縁空華鏡像
彩畫所生者。並法處攝。三夢中獨頭。縁夢中
境。四明了意識。依五根門。與前五識。同縁五
塵。五亂意識。是散意識於五根中。狂亂而起。
如患熱病青爲黄見非是眼識。是此縁故。宗
鏡第六識具十名。一從根得名。名爲六識。二
能籌量是非。名爲意識。三能應渉塵境名攀
縁識。四能遍縁五塵名巡舊識。五念念流散
名波浪識。六能辨前境。名分別事識。七所在
壞他。名人我識。八愛業牽生名四住識。九令
正解不生。名煩惱障識。十感報終盡。心境兩
別。名分段死識
末那。唯識翻意。或云執我。亦云分別。唯識
宗云。具足應言訖利瑟吒耶末那。此翻染汚
意。謂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惑常倶故名
染汚。常審思量名之爲意。思慮第八度量爲
我。如是思量唯第七有。餘識所無。故獨名意。
復能了別名之爲識。前之六識。從根得名。此
第七識。當體立號。識論頌云。次第二能變。是
識名末那。依彼轉縁彼思量爲性相。四煩惱
常倶。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倶。
有覆無記攝。大乘入楞伽。大慧問佛。云何但
説意識滅。非七識滅。佛言。大慧以彼爲因及
所縁故。七識得生。大慧意識分別境界。起執
著時。生諸習氣。長養藏識。由是意倶我我所
執思量隨轉。無別體相。藏識爲因。爲所縁故。
執著自心所現境界。心聚生起展轉爲因。大
慧譬如海浪。自心所現。境界風吹而有起滅。
是故意識滅時。七識亦滅。然楞伽經唯明三
識。不辨七識者。準此文云無別體相。所以唯
説八六二識。起信亦然。通源問。現識屬第八。
事識屬前六。何故不言第七識耶。答。七識名
染汚意。常時執取第八爲我。是則若言第八。
必兼第七。故瑜伽論云。頼耶識起。必二識相
應。又事識縁外境時。必依第七。是故不説。宗
鏡問第六能斷惑成無漏。第七不能斷惑。何
故亦成無漏。答謂第七識是第六所依根。第
六是能依識。能依識既成無漏。第七所依亦
成無漏。謂第六入生法二空觀時。第七識中
倶生我法二執現行伏令不起。故第七成無
漏。問何故第八是有漏耶。答第八是總報主。
持種受熏。若因中便成無漏。即一切有漏雜
染種子皆散失故即便成佛。何用更二劫修
行耶。問前五既非是總報主。何故不成無漏。
答前五根是第八親相分。能變第八既是有
漏。所變五根亦有漏。五根是所依尚有漏能
依五識亦成有漏也。宗鏡七識十名。一六後
得名稱爲七識。二根塵不會名爲轉識宗鏡云。
轉爲改
轉。是不定義。即三性三量
三境易脱不定方名轉識
三不覺習氣。忽然念起
名妄想識。四無間生滅名相續識。五障理不
明名無明識。六返迷從正。能斷四住煩惱。名
爲解識。七與渉玄途。順理生善名爲行識。八
解三界生死盡是我心更無外法。名無畏識。
九照了分明如鏡顯像。故名現識。十法既妄
起恃智爲懷。令眞性不顯名智障識
阿頼耶。或阿梨耶。起信云。以依阿梨耶識
説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眞
諦就名翻名無沒識。取不失之義。奘師就義
翻爲藏識。能含藏諸法種故。又此識體具三
藏義。能藏。所藏。執藏。故名爲藏。謂與雜染
互爲縁故。有情執爲自内我故。復能了別種
子根身及器世間三種境故。名之爲識。古釋
云。一能藏者。即能含藏義。猶如庫藏能含藏
寶貝。故得藏名。此能含藏雜染種故。名之爲
藏。亦即持義。二所藏者即是所依義。猶如庫
藏是寶等所依故。此識是雜染法所依處故。
三執藏者。堅守不捨義。猶如金銀等藏爲人
堅守。執爲自内我。故名爲藏。此識爲染末那
堅執爲我。故名爲藏。起信鈔釋云。能藏所藏
者。且所藏義。謂此識體藏是根身種子器世
間所藏處也。以根等是此識相分故如藏中
物像。如身在室内。欲覓頼耶識*祇在色心
中。欲覓摩尼珠。秖在青黄内。次能藏義。謂根
身等法皆藏在識身之中。如像在珠内。欲覓
一切法總在頼耶中。欲覓一切像總在摩尼
内。與前義互爲能所。故云能藏自體於諸法
中能藏諸法於自體内。或名宅識
一切種子
之所栖處
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
積集義故名心
集起義故名心
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
根令不壞故宗鏡云。又將死時。唯異熟心。由先業力
恒遍相續。執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
生。壽燸識三。不相離
故。冷觸起處。即是非情
宗鏡問。諸根壞目識遷
離時捨此故身別受餘質。去來之識相状云
何。答顯識經。佛告賢護。識之運轉遷滅往來。
猶如風大無色無形不可顯現。而能發動萬
物示衆形状。或搖振林木。摧折破裂出大音
聲。或爲冷爲熱。觸衆生身。作苦作樂。風無手
足面目形容。亦無黒白黄赤諸色。賢護。識界
亦爾。無色無形無光明。顯現所熏因縁故。顯
示種種功用殊勝。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
知諸法爲依止故即三性與彼爲
依。名所知依
或名種子識梵語
阿世
耶。此
云種子
能遍住持世出世間諸法種子故古徳
云。
從無始時來。此身與種子
倶時而有。如草木等種
唯識論云。一切種子皆
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増長。如契
經説。一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
聚法爾而有。界即種子差別名。故有如外草
木等種。護法意云。有漏無漏種子皆有新熏
本有。合生現行亦不雜亂。若新熏縁即從新
熏生。若本有遇縁即從本有生。攝論云。此阿
頼耶識。與種子如此共生。雖有能依所依。不
由體別故異。乃至能是假無體。所是依是實
有體。假實和合異相難可分別。以無二體故。
此識先未有功能。熏習生後方有功能。故異
於前。前識但是果報。不得名一切種子。後識
能爲他生因。説名一切種子。前識但生自相
續。後識能生自他相續。故勝於前。攝論云。第
八識從種子生故稱果報識。能攝持種子故
亦名種子識。宗鏡云。本識是體種子是用。種
子是因所生是果。問熏生何別。答熏是資熏
繋發之義。生是生起從因生出之義。謂本識
等雖無力資熏撃發自種之義。而有親生自
種之義。如本有無漏種子雖有生果之能。若
不得資加二位有漏諸善資熏撃發。即不能
生現。又如本識中善染等種能引次後自類
種子雖有生義無自熏義。如穀麥等種雖有
生芽之能。若不得水土等資熏撃發。亦不能
生其現行。本識雖有生種之能然自力劣。須
假六七與熏方生。由是義故。本識等雖非能
熏而能生種。故與親種得爲因縁。又熏者發
也致也。習者生也近也數也。即發致果於本
識内。令種子生近生長。故熏有二種。一熏習
謂熏心體。成染淨等事。二資熏謂現行心境
及諸惑相資等。攝論云。轉依名法身。由聞
熏四法得成。一信樂大乘。是大淨種子。二般
若波羅蜜。是大我種子。三虚空品三昧。是大
樂種子。四大悲是大常種子。此聞熏習四法
爲四徳種子。四徳圓時本識都盡。四徳本來
是有。不從種子生。從因作名故稱種子。然善
染如沈麝韭蒜等。故不受熏。無記如素帛故
能受熏。如善不容於惡猶白不受於黒。若惡
不容於善。如臭不納於香。唯本識之含藏。同
太虚之廣納矣。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
善業異熟果故宗鏡云。又第八識本無阿頼耶名。由
第七執第八見分爲我。令第八得阿頼
耶名。若不執時。但名異熟識者。此是善惡業果位。以善
惡業爲因。即招感得此引果故。前世業爲因。因是善惡。
今世感第八識是無記。異熟即果。果異於因故名異熟。又
具四義。一實。二常。三遍。四無雜。是名眞異熟識。問第
八眞異熟識。如何名引果。答爲善惡業爲能引。第八爲所
引。是能引家之果。故名引果。故是總報主。前六識名爲
滿果。有一分善惡別報來滿故。此滿業所招名異熟生。非
眞異熟也。不具四義。唯第八是引果眞異熟識。眞異熟心
一切時相續酬牽引業非同滿業。有間斷故。以餘轉識不
能引業。但來滿善惡之業果。引果之識遍三界有。六識不
遍無色界
無心定等
或名現識宗鏡云。具三顯義。一顯現。此簡
七識果不顯現故。二現在。簡
非前後。三現有。此簡假
法。體是實有方成種子
故唯識論云。如瀑流水上
下。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與内習
氣外觸等法恒相續轉唯識論云。常與觸作意受想
思相應。阿頼耶識。無始時
來。乃至未轉於一切
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
天台名無沒識釋籤云。無始時
有未曾斷絶。故
云無沒。宗鏡問云。祖先終歿後嗣資悼。違三界之唯心。
乖萬法之唯識。答有五力。唯識不判。一定力。二通力。三
借識力。四大願力。五法威徳力。道氤法師。
對唐明皇云。佛力法力三賢十聖亦不能測
或名隨眠
顯宗論云。相續中眠。故名隨眠。即順流者。身中安住。増
昏滯義。或隨勝者。相續中眠。即是趣入如實解位。爲昏
迷義。或有獄中長時隨逐。覆有情類。故名隨眠。又瑜伽
云。煩惱麁重。隨附依身。説名隨眠。能爲種子。生起一切
煩惱
故也
菩薩處胎經云。爾時世尊。將欲示現識
所趣向。道識。俗識。有爲識。無爲識。有漏識。
無漏識。華識。果識。報識。無報識。天識。龍識。
鬼神。阿修羅。迦樓那緊那羅。摩睺羅伽。人
非人識。上至二十八天識。下至無救地獄識。
爾時世尊即於胎中。現勾鎖骨。遍滿三千大
千世界云云佛告彌勒。汝觀勾鎖骸骨。令一切
衆知識所趣。分別決了令無疑滯。爾時彌勒
菩薩即從座起。手執金剛七寶神杖。攪勾鎖
骨聽彼骨聲。即白佛言。此人命終嗔恚結多。
識墮龍中。次復攪骨。此人前身十戒行具。得
生天上。次復攪骨。此人前身破戒犯律。生地
辯中。如是攪骨。有漏無漏。有爲無爲。從二十
八天。至無救地獄。知識所趣善惡果報白黒
行報。有一全身舍利。無有缺減。爾時彌勒。以
杖攪之推尋此識。了不知處。如是三攪。前
白佛言。此人神識。了不可知。將非如來入涅
槃耶。佛告彌勒。汝紹佛位。於當來世。當得作
佛成無上道。何以攪舍利而不知識處耶。彌
勒白佛言。佛不思議。不可限量。非我等境界
所能籌量。今有狐疑。唯願世尊當解説之。五
道神識。盡能得知彼善惡趣。不敢有疑。於如
來所。今此舍利。無有缺減。願説此識。令
我等知。佛告彌勒。過去未來現在諸佛舍利
流布。非汝等境界所能分別。又阿頼耶識。無
始時來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
攝故。一作意者。論云。作意謂能警心爲性。於
所縁境引心爲業作意警心有二功力。一心未起時
能警令起。二若起已能引令趣境
二觸者。論云。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
觸境爲性。受想思等所依爲業觸謂三和者。即
根境識體異名
三。不相乖返更相交渉。名爲隨順。根可爲依。境可爲
取。識二所生。可依於根而取於境。此三之上。皆有順生
一切心所功能作
用。名爲變異
三受者。論云。受謂領納違順倶
非境相爲性。起愛爲業。四想者。論云。想謂
於境取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謂要安
立境分劑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此中安立取
像異名。謂
此是青非青等作分劑
而取其相名爲安立
五思者。論云。思謂令心造
作爲性。於善品等役心爲業。謂能取境正因
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
相雖異。而時依同所
縁事等。故名相應。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逆順境
相。微細一類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應受。唯是異熟。隨
先引業轉不待現縁。任善惡業勢力轉故。唯是捨受。
苦樂二受是異熟生。非眞異熟。待縁現故非此相應
鏡問。一百法中凡聖總具不。答。若凡夫位。通
約三界九地種子。皆具百法。若諸佛果位。唯
具六十六法。除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
定四。不相應行中四。共除三十四法。宗鏡
明八識十名。一七後得名稱爲八識。二眞僞
雜間名和合識。三蘊積諸法名爲藏識。四住
持起發。名熏變識。五凡成聖名爲出生識。六
藏體無斷名金剛智識。七體非寂亂名寂滅
識。八中實非假。名爲體識。九藏體非迷。名
本覺識。十功徳圓滿名一切種智識。此識建
立有情無情。發生染法淨法。若有知有覺則
衆生界起。若無想無慮則國土縁生。因染法
而六趣回旋。隨淨法而四聖階降。可謂凡聖
之本根器之由。了此識原何法非悟。證斯心
性何境不眞。可謂絶學之門栖神之宅。又云。
第八本識。眞如一心。廣大無邊體性微細。顯
心原而無外。包性藏以該通擅持種之名。作
總報之主。建有情之體。立涅槃之因。居初位
而總號頼耶。處果位而唯稱無垢。備本後之
智地。成自他之利門。隨有執無執攝論云。一
切種子。心
識成熟。展轉和合。増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
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説戲論習氣執受。宗鏡云。執
受各具二義。且執二義者。一攝義。即攝爲自體。二持義。
即持令不散。受二義。一領義。即領以爲境。二覺義。即令
生覺受安危共同。根身具執受四義。一攝爲自體。同是無
記性故。二持令不散。第八能任持此身。令不爛壞。三
領已爲境。此根身是第八親相分故。四令生覺受安危共
同。若第八危五根危。第八安五根安。若器世間量但縁非
執受。即受二義中領已爲境。問何以器界不似根身第八
親執受。答以與第八遠故。所以不攝爲自體。又器界損時
第八亦不隨彼安危共同。所以不執受。若髮毛爪齒膀胱
宿水等雖近已同外器攝。所以第八亦不執受。應具四句。
一持而不縁。即無漏種。二縁而不持。即器界現
行。三倶句。即内身根塵。四倶非即前七現行
而立多
名據染縁淨縁。而作衆體。含一切而如太虚
包納。現萬法而似大地發生。則何法不收。無
門不入。但以迷一眞之解。作第二之觀。因於
覺明能了之心。發起内外塵勞之相。於一圓
湛。析出根塵。聚内四大爲身。分外四大爲
境内以識精爲垢。外因想相成塵。無念而境
觀一如。有想而眞成萬別。若能心融法界境
豁眞空。幻翳全消。一道明現。可謂裂迷途之
綱。抽覺戸之重關。惛夢惺而大覺常明。
狂性歇而本頭自現
阿陀那。義翻執持。能執持種子根身生相續
義。執持有三。一執持根身。令不爛壞。二執持
種子。令不散失。三執取結生相續義。即有情
於中有身臨末位。第八識初一念受生時。有
執取結生相續義。結者繋也屬也。於母腹中。
一念受生。便繋屬彼故。亦如礠毛石吸鐵。鐵
如父母精血二點。第八識如礠毛石。一刹那
間。便攬而住。同時根塵等種。從自識中亦生
現行名爲執取結生。故楞嚴曰。陀那微細識。
習氣如瀑流檇李云。言習氣者謂熏習氣分。乃種子
異名。以第八識中無始習氣微細生滅流
注不息。故如瀑流。解深密經云。如瀑流水生多波
浪。諸波浪等。以水爲依。五六七八。皆依此識
眞非
眞恐迷我常不開演宗鏡云。佛若一向説眞則衆生
不復進修。隨増上慢。以不染
而染。非無客塵垢故。若一向説不眞則衆生撥葉自身生
斷見故無成佛期。故對凡夫二乘恐生迷倒。常不開演故。
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
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我。熏聞云。眞諦謂之第七
識。蓋取第八染分立名。唯識百法
謂之第八識者則通取染淨和合爲因
解深密經。謂之
第九者。乃別取第八淨分言之。故攝論云。世
尊説法凡有三種。一染汚分。二清淨分。三染
汚清淨分。譬如金藏土中有三。一地界。二
金。三土輪。以地譬依他性具染淨二分。此八
識。以土譬分別性爲生死染分。此七識。以金
譬眞實性爲涅槃淨分。此九識。宗鏡云。分別
諸識開合不同。皆依體用。約體則無差而差。
以全用之體不礙用故。約用則差而無差。以
全體之用不失體故。如擧海成波不失海。擧
波成海不礙波。非有非無方窮識性。不一不
異。可究心原。古徳云。約諸識門雖一多不
定。皆是體用縁起本末相收。本是九識。末是
五識。從本向末寂而常用。從末向本。用而常
寂。寂而常用故靜而不結。用而常寂故動而
不亂。靜而不結故眞如是縁起。動而不亂故
縁起是眞如。眞如是縁起故。無涅槃不生死。
即八九爲六七。縁起是眞如故。無生死不涅
槃。即六七爲八九。無生死不涅槃。故法界皆
生死。無涅槃不生死故。法界皆涅槃。法界皆
涅槃故。生死非雜亂。法界皆生死故涅槃非
寂靜。生死非雜亂。衆生即是佛。涅槃非寂靜。
佛即是衆生。是以法界違故説涅槃是生死。
即理隨情用。法界順故説生死是涅槃。即情
隨理用。如此明時説情非理外理非情外。情
非理外故。所以即實説六七爲八九。實者體
也。理非情外故。所以即假説八九爲六七。假
者用也。以假實無礙故人法倶空。以體用無
礙故空無可空。人法倶空故説絶待。空無可
空故言妙用。如斯説者。亦是排情之言。論其
至實者。不可以名相得。至極者不可以二諦
辨。不可以名相得故。非言象能詮。不可以二
諦辨故。非有無能説。故云至理無言。賢聖默
然。正可以神會。不可以心求。問一心湛寂。云
何起諸識浪。答只爲不覺忽爾念生。起信云。
以不如實知眞如法一故不覺心起。摩訶衍
論云。即是顯示根本不覺之起因縁。根本不
覺。何因縁故。得起而有。因不如故得起而有。
何等法中而不如耶。謂三法中而不如故。言
不如者。當有何義。謂違逆義故。云何三法。一
者實知一法。二者眞如一法。三者一心一法。
是名爲三。實知法者。謂一切覺即能達智。眞
如法者。謂平等理即所達境。一心法者。謂一
法界即所依體。於此三法皆違逆故。無明元
起。是故説言。謂不如實知眞如法一故不覺
心起。彼三種法皆守一。中終不離故。故通名
一。又起信云。以無明熏力不覺心動。最初成
其業識。因此業識復生轉識等。論釋云。最初
不覺稱爲第一業相。能見所見。無有差別。心
王念法。不可分析。唯有精勤隱流之義。故名
爲業。如是流動。只申不覺。第二轉相以業相
念。爲所依。故轉作能縁流成了相。第三現相。
以了別轉爲所依。戲論境界具足。現前所縁
相分圓滿安布。依此見分。現彼相分。又動相
者。動爲業識。理極微細。謂本覺心。因無明風
擧體微動。微動之相。未能外縁。即不覺故。謂
從本覺有不覺生。即爲業相。如海微波從靜
微動。而未從此轉移本處。轉相者。假無明力。
資助業相。轉成能縁。有能見用。向外面起即
名轉相。雖有轉相而未能現五塵所縁境相。
如海波浪假於風力兼資微動從此撃波轉移
而起。現相者。從轉相而成現相。方有色塵山
河大地器世間等。楞伽經。大慧白佛言。世尊。
諸識有幾種生住滅。佛告大慧。識有二種生
住滅。非思量所知。謂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
梵語儞伽。此云流
注不斷。言流注者
唯自第八三相微隱種現不斷
名爲流注。由無明縁。初起業識。故説爲生。相
續長劫。故名爲住。到金剛定。等覺一念。斷本
無明。名流注滅相生住滅者。謂餘七識心境
麁顯。故名爲相。雖七縁八望六爲細。具有四
惑。故亦云麁。依彼現識自種諸境縁合生七
説爲相生。長劫熏習。名爲相住。從末向本。
漸伏及斷至七地滿。名爲相滅。依前生滅。立
迷悟依。依後生滅立染淨依。後短前長。事分
二別。即是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仁王般若
經云。然諸有情。於久遠劫。初刹那識異於木
石生得染淨。各自能爲無量無數染淨識本
從初刹那不可説劫。乃至金剛終一刹那。有
不可説不可説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色名
色蘊。心名四蘊。宗鏡引古釋。初刹那識異於
木石者。謂一念識有覺受故。異於木石。即顯
前念中有末心所見赤白二穢。即同外器木
石種類。此識生時。攬彼爲身。故異木石。問既
非久遠無始。何名初識耶。答過去未來無體。
刹那熏習。唯屬現在。現在正起妄念之時。妄
念違眞名爲初識。非是過去。有識創起名爲
初識。故知横該一切處。竪通無量時。皆是即
今現在一心。更無別理。道契經。文殊師利白
佛言。世尊。阿頼耶識具一切法。過於恒沙。如
是諸法。以誰爲本。生於何處。佛言。如是有爲
無爲一切諸法。生處殊勝不可思議。何以故。
於非有爲非無爲處。是有爲是無爲法。而能
生故。文殊又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爲非有爲
非無爲處。佛言。非有爲非無爲處者所謂一
心本法。非有爲故能作有爲。非無爲故能作
無爲。是故我言生處殊勝。不可思議。又云。當
作二門。分明顯説。一者下轉門。二者上轉
門。生滅門中。不出此二。如是二門云何差
別。頌曰。諸染法有力。諸淨法無力。背本下
下轉。名爲下轉門。諸淨法有力。諸染法無
力。向原上上轉。名爲上轉門。識論云。云何
應知依識所變假説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
切唯有識耶。頌曰。是諸識轉變轉變是改轉義。
即八種識。從自
證分轉變似二分現。即所變見分有能作用。説名爲見。所
變相分。爲所作用。説名爲相。即倶依自證分而轉。既若
見相二分包一切法盡。即此二分從心
體上變起。故知一切諸法皆不離心
分別所分別
業識。起見相二門。因見立能因相立所能所纔具。我法互
興。或謂用爲能相。體爲所相。或以七識爲能相。第八識
爲所
由此彼皆無此見相二分上。妄執彼實我法。二執
是無。即由此見相二分外。妄情執有
心外我法之
境。皆是無故
故一切唯識唯遮境有。識簡心空將唯字
遮薩婆多執心外有其實境。
將識字簡清辨等執惡取
空破空有二邊。正處中道
又諸師所明。總有四分義。
一相分一實相名相。體即眞如。是眞實相故。二境
相名相。爲能與根心而爲境故。三相状名相。
此唯有爲法。有相状故。通影及質。唯是識之所變。四義
相名相。即能詮下所詮義。相分是此四相中取後三相而
爲相分。又相分有二。一識所頓變。即是
本質。二識等縁境唯變影縁。不得本質
二見分。唯識
論云。於自所縁。有了別用見分有五類。一證見名
見。即三根本智見分
是。二照燭名見。此通根心倶有照燭義故。三能縁名見。
即通内三分。倶能縁故。四念解名見。以念解所詮義所。
五推度名見。即比量心推度一切境故。於此五種
見中。除五色根及内外二分。餘皆見分所攝
三自
證分。謂能親證自見分縁相分不謬。能作證
故。四證自證分。謂能親證第三自證分縁見
分不謬故。從所證處得名。此四分義。鏡如自
證分。鏡明如見分。鏡象如相分。鏡後弝必罵
如證自證分。此四分有四師立義。第一安慧
菩薩立一分自證分。識論云。此自證分。從所
縁生。是依他起故。故説爲有。見相二分不從
縁生。因遍計心妄執。而有。如是二分。情有理
無。唯自證分是依他起性。有種子生是實有
故。見相二分是無。更變起我法二執。又是無。
以無似無。若準護法菩薩即是以有似無見
相二分是有體。變起我法二執是無體。故安
慧引楞伽云。三界有漏心心所皆是虚妄分
別爲自性。故知八識見相二分。皆是遍計妄
執有故。唯有自證一分。是依他起性。是實有
故。二難陀論師。立二分。成唯識初標。宗者即
一切心生皆有見相二分。見相二分。是能所
二縁也。若無相分牽心。心法無由得生。若無
能縁見分誰知有所縁相分耶。即有境有心
等成唯識也。見分爲能變。相分是所變。能所
得成。須具二分。見分相分是依他起性。有時
縁獨影境即同種生。有時縁帶質境即別種
生。故非遍計也。若不許者。諸佛不應現身土
等種種影像也。三陳那菩薩立三分。安慧立
一分但有體而無用。難陀立見相二分。但有
用而無體。皆互不足。立理者謂立量果義。論
云。能量所量。量果別故。相見必有所依體故。
相分爲所量。見分爲能量。即要自證分爲證
者是量果也。喩尺量絹。絹爲所量。尺人爲能
量。記數之智名爲量果。今見分縁相分不錯
皆由自證分爲作果故。今眼識見分縁青時
定不縁黄。如見分縁不曾見境。忽然縁黄境
時定不縁青。若無自證分即見分不能自記
憶。故知須立三分。若無自證分即相見亦無。
若言有二分者。即須定有自證分集量。論頌
云。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證。釋云。似境相所
量者。即相分似外境現。能取相自證者。即是
見分能取相分故。自證即是體也。四護法菩
薩立四分。立宗者。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
分。立理者。若無第四分。將何法與第三分爲
量果耶。汝陳那立三分者。爲見分有能量了
境用故。即將自證分爲量果。汝自證分亦有
能量照境故。即將何法與能量自證分爲量
果耶。即須將第四證自證分爲第三分量果
也。引密嚴經云。衆生心二性。内外一切分
内一分爲一性。見相二分爲
第二性。即心境内外二性
所取能取纒能縁麁動。是
能縁見分。所
取是所縁
相縛也
見種種差別見分通二量故
言種種差別
夫爲量果須
是現量方爲量果。前五識與第八見分雖是
現量。以外縁故。即非量果。爲量果者須内
縁故。七識雖是内縁亦非量果。爲量果者應
具二義。一現量。二内縁。又果中後得見分雖
是現量内縁時變影縁故非量果。即須具三
義。又果中根本智見分雖親證眞如不變影
故是心用故非量果。即須是心體具足四義。
一現量。二内縁。三不變影。四是心體。方爲量
果。問四分以何爲體性。答相分所變色心爲
體性。若内三分即用現行心所而爲體。宗鏡
問。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凡聖通論都有
幾境。答大約有三境。頌曰。性境不隨心性是實
義。即
實根塵四大及實定果色等相分境。言不隨心者。爲此
根塵等相分。皆自有實種生。不隨能縁見分種生故
影唯從見影謂影像。是相分異名。爲此假相分無種爲
伴。但獨自有名故名獨影。即空華兎角過去
未來諸假影像法是。此但從能縁見分變生。與見分
同種故名獨影唯從見
帶質通情本
分一半。與本質同一種生。一半與見分同一種
生。故言通情本。情即能縁見分。即所縁本質
性種等
隨應隨應是不定義。謂於三境中。名隨所
應。有性種界繋三科異熟等差別不定
又廣釋云。
性境者。爲有體實相分名性境。即前五識及
第八心王並現量。第六識所縁諸實色得境
之自相。不帶名言無籌度心。此境方名性境。
及根本智縁眞如時亦是性境。以無分別任
運轉故。言不隨心者。都有五種不隨。一性不
隨者。其能縁見分通三性。所縁相分境唯無
記性。即不隨能縁見分通三性。二種不隨者
即見分從自見分種生。相分從自相分種生。
不隨能縁見分心種生故名種不隨。三界繋
不隨者。如明了意識縁香味境時其香味二
境。唯欲界繋不隨明了意識通上界繋。又如
欲界第八縁種子境時其能縁第八唯欲界繋
所縁種子便通三界。即六八二識有界繋不
隨。四三科不隨。且五蘊不隨者。即如五識見
分是識種收。五塵相分即色蘊攝。是蘊科不
隨。十二處不隨者。其五識見分是意處收。五
塵相分。五境處攝。是處科不隨。十八界不隨
者。其五識見分是五識界收。五塵相分五境
界攝。此是三科不隨。五異熟不隨者。即如第
八見分是異熟性。所縁五塵相分非異熟性。
名異熟不隨。獨影境者謂相分與見分同種
生。名獨影。唯從見即如第六識縁空華。兎角
過未及變影縁無爲。*並縁地界法。或縁假定
果極迥極略等。皆是假影像。此但從見分變
生自無其種。名唯從見。獨影有二種。一者無
質獨影。即第六縁空華兎角及過未等所變
相分。是其相分與第六見分同種生。無空華
等質。二者有質獨影。即第六識縁五根種現。
是皆托質而起。故其相分亦與見分同種而
生。亦名獨影境。三帶質者即心縁心是。如第
七縁第八見分境時。其相分無別種生。一半
與本質同種生。一半與能縁見分同種生。從
本質生者。即無覆性。從能縁見分生者即有
覆性。以兩頭攝不定故。名通情本。質即第七
能縁見分。本即第八所縁見分。又四句分別。
一唯別種非同種。即性境。二唯同種非別種。
即獨影境。三倶句即帶質境。四倶非即本智
縁如。以眞如不從見分種生故名非同種。又
眞如當體是無爲。但因證顯得。非生因所生
法故名非別種。性種等隨應者性即性境。種
種謂種類。謂於三境中。各有種類不同。今
皆須隨應而説。又約八識分別者。前五轉識。
一切時中皆唯性境。不簡互用不互用。二種
變中。唯因縁變。又與五根同境故。第六意識
有四類。一明了意識。亦通三境。與五同縁實
五塵。初率爾心中是性境。若以後念縁五塵
上方圓長短等假色。即有質獨影。亦名似帶
質境。二散位獨頭意識。亦通三境。多是獨影。
通縁三世有質無質法故。若縁自身現行心
心所時。是帶質境。若縁自身五根。及縁他人
心心所是獨影境。亦名似帶質境。又獨頭意
識。初刹那縁五塵少分縁實色。亦名性境。三
定中意識。亦通三境。通縁三世有質無質法
故。是獨影境。又能縁自身現行心心所故。是
帶質境。又七地已前有漏定位亦能引起五
識。縁五塵故。即是性境。四夢中意識。唯是獨
影境。第七識唯帶質境。第八識其心王唯性
境。因縁變故相應作意等五心所。是似帶質
眞獨影境。問三境以何爲體。答初性境用實
五塵爲體。具八法成故。八法者即四大地水
火風四微色香味觸等。約有爲説。若能縁有
漏位中。除第七識。餘七皆用自心心所爲體。
第二獨影境。將第六識見分所變假相分爲
體。能縁即自心心所爲體。第三帶質即變起
中間假相分爲體。若能縁有漏位中唯六七
二識心心所爲體。攝論云。遠行及獨行無身。
寐於窟調其難調心。是名眞梵志。百法釋云。
如來依意根處説遠行及獨行也。隨無明意
識。遍縁一切境也。故名遠行。又諸心相續一
一轉故。無實主宰名獨行。無身者即心無形
質故。寐於窟者。即依附諸根。潜轉身内。名寐
於窟。寐者藏也。即心之所蘊在身中。此偈意
破外道執有實我也。世尊云。但是心獨行無
別主宰。故言獨行。又無始游歴六塵境。故名
遠行
菴摩羅。此云清淨識。僧遁注金剛三昧經
云。白淨無垢識。彼經佛言。諸佛如來常以一
覺而轉諸識。入菴摩羅。何以故。一切衆生本
覺常以一覺。覺諸衆生。令彼衆生。皆得本覺。
覺諸情識。空寂無生。何以故。決定本性本
無有動。熏聞云。天台依攝大乘説菴摩羅。名
無分別智光。即第九淨識也宗鏡云。摩羅淨識。
湛若太虚。佛性明珠
皎同
朗月
然據諸論所説。第八若至我見永不起位
即捨梨耶之名。別受清淨之稱。是則果位名
菴摩羅。天台所依攝大乘義取第九識者。非
無深致。此依眞諦所譯梁攝論也。輔行云。眞
諦三藏云。阿陀那七識。此云執我識。此即惑
性體是縁因。阿頼耶八識。此名藏識。以能盛
持智種不失。體是無沒無明。無明之性。性是
了因。菴摩羅九識。名清淨識。即是正因。唐三
藏不許此識云。第九是第八異名。故新譯攝
論不存第九。地論文中亦無第九。但以第八
對於正因。第七對於了因。第六以對縁因。今
依眞諦仍合六七共爲縁因。以第六中是事
善惡亦是惑性委釋識義非今所論。但以三
識體性對於三徳三因。於理即足。論家雖云
翻識爲智。而不即照三識一心即此一心三
智具足。光明玄云。菴摩羅識是第九不動。若
分別之即是佛識宗鏡問。無垢淨識爲佛。決定有心
決定無心。答據體則言亡四句意
絶百非。約用則唯無量。故知如
來心智能明非情所及應以智知
阿梨耶識即是第八
無沒識。猶有隨眠煩惱與無明合。別而分之
是菩薩識。大論云。在菩薩心名爲般若。即其
義也。阿陀那識是第七分別識。訶惡生死。欣
羨涅槃。別而分之。是二乘識。於佛即是方便
智。波浪是凡夫第六識。無俟復言。宗鏡九識
十名。一自體非僞。名爲眞識。二體非有無。名
無相識。三軌用不改名法性識。四眞覺常存
體非隱顯名佛性眞識。五性絶虚假。名實際
識。六大用無方名法身。七隨流不染名自性
清淨識。八阿摩羅翻無垢識。九體非一異名
眞如識。十勝妙絶待號不可名目識
乾栗陀耶。或名牟呼栗多。此云堅實心。楞
伽注云。謂第一義心。如樹貞實心非念慮也。
乃是群生本有之性。又摩訶衍論立十種識
總攝諸識。云何爲十。於前九中加一切一心
識。論上文云。所謂以一心識遍於二種自在
無所不安立。如佛告文殊師利言。我唯建立
一種識。所餘之識非建立焉。所以者何。一種
識者多一一識。此識有種種力。能作一切種
種名字。而唯一識終無餘法。是故我説建立
一種識。今謂一切一心識是此方言。梵語正
名乾栗陀耶。問一切一心識與菴摩羅云何甄
別。答從諸佛所證之理乃立菴摩羅名。就衆
生所迷之本則標乾栗陀號。何者經云而轉
諸識入菴摩羅。故知果位名菴摩羅一切一
心識。論云能作一切種種名字。知是群生所
迷之本。輒辨此義。後賢詳之昔住大覺李相公
垂訪問曰。楞嚴性
覺妙明。本覺明妙。此爲一法。此爲二法。若云二法。性覺
即本覺若云一法。上句安言妙明。下句安言明妙。余即答
曰。一法二義。上句言性性體即寂而常照。故曰
妙明。下句言覺。覺用即照而當寂。故曰明妙
禮記云。
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斯
乃儒家以寂然不動爲性。感而遂通曰情。吾
宗則以明靜眞心爲性。是理具也。昏動妄念
爲情。是事造也。故楞嚴云。從無始來生死相
續皆由不知常住眞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
此想不眞故有流轉。以茲情性分今十識前
之八識皆屬情也。九十二識乃當性焉。問心
與於性同異云何。答或同或異。言或同者如
楞嚴云常住眞心性淨明體。此倶目眞。光明
云心識二性躁動不停。此倶召妄。二名異者
如楞嚴云舜若多性可消亡。爍迦羅心無動
轉。此心眞而性妄矣。大意云。隨縁不變故爲
性。不變隨縁故爲心。此性眞而心妄也。忠
國師云。迷時結性成心。悟時釋心成性。然
眞妄二心。經論所明。大有四義。一唯眞心。起
信云。唯是一心故名眞如。二者唯妄心。如楞
伽云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三者從眞起
妄。如楞伽云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
造一切趣生。四者指妄即眞。如楞嚴云。則汝
今者識精元明。又淨名云。煩惱之儔是如來
種。諸文所陳。此四收盡。然此諸識。西域東
夏。異計紛紜。今先叙異執後述會通。初異執
者性相二宗肇分於竺國。南北之黨。彌盛於
齊朝。故西域那爛陀寺戒賢大徳。遠承彌勒
無著。近踵法護難陀。依深密等經瑜伽等論
立法相宗。言法相者唯齊八識業相以爲諸
法生起之本。故法相宗以識相行布爲旨。其
寺同時智光大徳。遠禀文殊龍樹。近遵青目
清辯。依般若等經中觀等論立法性宗。言法
性者以明眞如隨縁爲染淨之本故。一性宗
以眞理融觀爲門。洎乎東夏。攝論有梁唐之
異。地論分南北之殊。以無著菩薩造攝大乘
論流至此土。二譯不同。梁朝眞諦乃立九識
計第八識生起諸法。如彼論明十種勝相。第
一依止勝相。明第八識生十二因縁。次唐時
玄奘新譯攝論但立八識。乃謂第九秖是八
識異名。此是梁唐之異也。天親菩薩造十地
論。翻至此土南北各計。相州南道計梨耶爲
淨識。相州北道計梨耶爲無明。此乃南北之
殊也。其次會通者妙玄云。今明無明之心。不
自不他。不共不無因。四句皆不可思議。此約
自行破計南北不存。若有四悉檀因縁亦可
得説。此約化他。性相倶存。以阿梨耶中。有生
死種子。熏習増長。即成分別識。若阿梨耶中。
有智慧種子。聞熏習増長。即轉依成道後眞
如名爲淨識。若異此兩識。秖是阿梨耶識。此
亦一法論三。三中論一耳。攝論云。如金土染
淨。染譬六識。金譬淨識。土譬梨耶識。明文在
茲。何勞苦淨。又宗鏡云。此阿頼耶識即是
眞心。不守自性隨染淨縁。不合而合。能含藏
一切眞俗境界。故名藏識。如明鏡不與影像
合而含影像。此約有和合義邊説。若不和合
義者。即體常不變。故號眞如。本一眞心湛然
不動。若有不信阿頼耶識即如來藏。別求眞
如理者。如離像覓鏡即是惡慧。以未了不變
隨縁隨縁不變之義。而生二執。又宗鏡以理
量二門收盡一切性相。識相妙有是如量門。
識性眞空。是如理門。問眞心無相。云何知有
不空常住湛然之體。答以事驗知因用可辨。
事能顯理用能彰體。如見波生知有水體。當
理量之門。以造性相之道
  ◎陰入界法篇第五十八
智論云。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
觀但當觀名色。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形質礙
法。故曰色也。而凡夫人迷此色心有輕重異。
故佛對機説陰入界三科法也
寒健陀。此云蘊。蘊謂積聚。古翻陰。陰乃蓋
覆。積聚有爲。蓋覆眞性。又仁王云。不可説
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色名色蘊。心名四蘊。
皆積聚性。隱覆眞實。此以色受想行識名爲
五蘊心經疏記。
具解五蘊
音義指歸云。漢來翻經爲陰。至
晋僧叡改爲衆。至唐三藏改爲蘊
鉢羅吠奢。此云入。法界次第云。通稱入者。
入以渉入爲義。根塵相對。則有識生。識依根
塵。仍爲能入。根塵即是所入。今此十二從所
入受名。熏聞曰。夫六入者。凡有二義。一根塵
互相渉入。二根境倶爲識之所入。以是諸經
名十二入。楞嚴唯以六根爲入者。蓋根有勝
義。親能生識。又根能受境吸擥前塵。故偏名
入。故云六爲賊媒自劫家寶。又云。六入村落。
法界次第云。内六名入者此之六法親故屬
内。爲識所依。故名爲入。亦名根者。根以能生
爲義。此六既並有生識之功。故通名根。外六
入者。此六疎故屬外識所游渉。故名爲入。亦
名塵者。塵以染汚爲義。以能染汚情識通名
爲塵。又十二處者。百法疏云。生長義。即六種
識依於根塵而得生長。名十二處
馱都。此云界。百法疏云。界是因義。中間六
識藉六根發。六境牽生與識爲因。故名爲界。
法界次第云。界以界別爲義。此十八法各有
別體。義無渾濫。故名十八界。若根相對即有
識生。識以識別爲義。識依於根。能別於塵故
通名識。由此根塵識三各有六法成十八界。
此三科法如倶舍云。聚生門種族。是蘊處界
義。愚根樂有三。故説蘊處界。釋曰愚三者一
愚心爲説五陰。則開心爲四合色爲一。二愚
色爲説十二處。則開色爲十處半。謂五根五
塵及法塵少分。合心爲一處半。謂意根及法
塵少分。三愚心及色爲説十八界。則更開心
爲七界半。謂六識意根法塵少分。皆言愚者
迷也。根三謂上中下根。樂三謂略中廣。
次配三科法
歌羅邏。或羯邏藍。此云凝滑。又云雜穢。状
如凝酥。胎中五位此初七日。大集經云。歌羅
邏時即有三事。一命二煖三識。出入息者名
爲壽命。不臭不爛名之爲煖。即是業持火大
故。地水等色不臭不爛也。此中心意名之爲
識。即是刹那覺知心也。長無増減。三法和合
從生至死。此識之種。即是命根。故宗鏡引論
云。然依親生此識種子。以此種子爲業力故。
有持一報之身功能差別。令得決定。若此種
子無此功能身便爛壞。故以親生種子爲命
根。夫命根者依心假立。命爲能依。心爲所依。
生法師云。焚薪之火。旋之成輪。輪必攬火而
成照。情亦如之。必資心成用也。命之依心。如
情之依心矣
頞部曇。或遏蒲曇。或頞浮陀。此云疱。状如
瘡疱。胎二七日
蔽尸。或閉尺。或伽那。此云凝結。状如就
血。或云聚血。或云耎肉。胎三七日
健男。或羯南。此云凝厚。漸堅硬故。亦云硬
肉。胎四七日。雖有身意。缺眼四根六處未全。
但號名色。涅槃佛言。如説名色。繋縛衆生。名
色若滅則無衆生。離名色已。無別衆生。離衆
生已。無別名色。亦名名色繋縛衆生。亦名衆
生繋縛名色
鉢羅奢佉。此云形位。具諸根形。四支差別。
倶舍以此胎五七日。名胎中五位。六七日名
髮毛爪齒位。七七日名具根位。五根圓滿故。
所言根者増上出生。名之爲根。五識藉彼爲
増上縁。而得生故。又具五義名之爲根。嚴續
依發及遍別故。從此五七至未出胎。並名六
入。言胞胎者。説文云。兒生裹衣者曰胎。爾雅
胎始養也
斫芻。斫者行義。芻者盡義。謂能於境行盡
見諸色故名爲行盡。故瑜伽云。屡觀衆色觀
而復捨。故名爲眼。是照燭義。楞嚴眼如蒲
桃朶。或云眼如秋泉池。眼有五種。一肉眼。
天眼。三慧眼。四法眼。五佛眼。今先通
辨。然後別明。先通辨者。大品云。菩薩行般若
時淨於五眼。肉眼淨見三千大千世界。天眼
淨見十方如恒河沙等諸佛世界中衆生死此
生彼。慧眼菩薩不作是念是法若有爲。若無
爲。若世間。若出世間。若有漏。若無漏。是慧
眼菩薩無法不見。無法不知。無法不識。是爲
慧眼淨。菩薩法眼知是人入隨信行。是人隨
法行。是人無相行。是人行空解脱門。是人行
無相解脱門。是人行無作解脱門得五眼。得
五眼故得無間三昧。得無間三昧故得解脱
云云乃至知是菩薩能坐道場。不能坐道場。
知是菩薩有魔無魔。是爲菩薩法眼淨目連謂
魔曰。吾
以道眼觀内。天眼覩表
内外清淨。過天琉璃
菩薩入如金剛三昧。破諸
煩惱習。即時得諸佛無礙解脱即生佛眼。所
謂一切種智。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乃至
大慈大悲等諸功徳。是名佛眼。大論釋曰。肉
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外不見内。見
晝不見夜。見上不見下。以此礙故求天眼。得
是天眼遠近皆見。前後内外。晝夜上下。悉皆
無礙。是天眼見和合因縁生假名之物。不見
實相。所謂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如前。中後
亦爾。爲實相故求慧眼。得慧眼不見衆生。盡
滅一異相。捨離諸著。不受一切法。智慧自内
滅是名慧眼。但慧眼不能度衆生。所以者何。
無所分別故。以是故生法眼。法眼能令行人
行是法得是道。知一切衆生各各方便門。令
得道證。法眼不能遍知度衆生方便道。以是
故求佛眼。佛眼無事不知。覆障雖密。無不見
知。於餘人極遠。於佛至近。於餘幽闇。於佛
顯明。於餘爲疑。於佛決定。於餘微細。於佛爲
麁。於餘甚深。於佛甚淺。是佛眼無事不聞。無
事不見。無事不知。無事爲難。無所思惟。一切
法中。佛眼常照。此之五眼。當立四義以辨其
相。初約人分。淨名記云。欲指人中是肉眼故。
明四趣眼不及人天故爲所破。此亦一往。亦
有龍鬼過人肉眼。終是惡業。從道已判。又云。
以天眼法在色界故。破欲方有四禪天眼。聲
聞是慧眼我從昔來。
所得慧眼
菩薩是法眼。如來是佛眼。
淨名記問。前三眼兩教二乘亦能得之。法眼
三教菩薩亦能得之。如何五眼併奪云無。答
隨教依理。其相天殊。若云諸佛菩薩有者。即
是帶理之四眼也。地住分得。佛方究竟。故云
肉眼一時遍見十方。天眼不以二相而見。慧
眼乃云第一淨。故法眼佛眼元來永殊。是則
五眼具足在佛。二乘與人。既並無眼。如生盲
者。問佛之肉眼與人肉眼同異云何。答凡夫
惡業障故如盲。佛果功徳熏故清淨。故大般
若云。佛肉眼能見人中無數世界。不唯障内。
故知凡夫肉眼但見障内。義當盲矣。問肉眼
障礙云何遍見。答大論云。報生天眼在肉眼
中。天眼開闢肉眼見色。故見大千。又云。天眼
有二種。一果報得。二修禪得。果報得者常與
肉眼合用。唯夜闇天眼獨用。問佛具肉眼與
於佛眼同異云何。答淨名記云。諸佛如來法
身菩薩約體用。分五相不同。且如肉眼。見
於麁色。於麁色處。見於中道。從麁色邊名爲
肉眼。約見中道。即名佛眼。問佛之天眼與於
佛眼同異云何。答淨名疏云。今取證理見十
方土及十法界麁細之色。名佛天眼。圓見三
諦無二。名爲佛眼。二約用釋。如淨名疏云。但
眼是總名。從用分別則有五種。一肉眼見麁
事色。二天眼見因果細色。三慧眼見麁細色
心偏眞之理。四法眼見色心麁細因縁假名
俗諦諸法。五佛眼見中道圓眞佛性之理。又
能雙照麁細因縁事理。問見中道眞。名佛眼
者未審菩薩分證與佛究竟。同異云何。答如
發軫云。分證與究竟五眼但有明昧之殊。三
約諦釋。如淨名疏云。圓觀三諦。觀俗境。破諸
惡業名淨肉眼。觀俗細境。破諸亂心。名淨天
眼。若觀眞諦破界内惑名淨慧眼。觀内外俗
破塵沙無知。名淨法眼。觀中雙照。圓除無明。
是淨佛眼。是則肉天二眼。乃因縁所生之法。
後三即三觀所照之諦焉。四約教釋。如淨名
疏云。約教則有四佛五眼不同。金剛般若佛
問須菩提。如來有肉眼不云云準此五眼皆通
四教。若別釋者淨名記云。若以偏圓相待。總
而明之。唯圓佛眼。別教法眼。通菩薩慧眼。藏
菩薩肉天二眼。又淨名疏云。若諸凡夫肉眼
天眼見麁細相。聲聞但有三眼。肉眼天眼所
見同前。慧眼見眞諦相。即是見二諦相。三藏
菩薩既未斷惑。不見眞諦相。但有肉眼天眼
見世諦麁相。通教菩薩。亦但三眼唯見二諦
幻化之相。別教菩薩。得四眼三眼如前。別得
法眼。見界内外恒沙佛法。無量四諦之理。並
是見相見也。若圓教菩薩住十信位。雖有肉
眼。名爲佛眼。相似圓見法界相惑未除猶名
見相見也。若入初住。發眞無漏即五眼圓開。
此皆通辨。次別明者。淨名疏引首楞嚴云。何
那律言。我初出家常樂睡眠。如來訶我。爲畜
生類。我聞佛訶。啼泣自責七日不眠。失其雙
目。白佛具説。佛言眠是眼食。如人七日不食。
則便失命。七日不寢。眼命即斷。難可治之。當
修天眼用見世事。因是修禪。得四大淨色半
頭而見。謂之半頭者昔神悟云。齊眉上半如
瑠璃明徹。此違楞嚴明前不明後。南屏云。前
之半頭見大千界。但見於前不見于後。今謂
此解違。淨名疏云。那律修禪。得四大清淨造
色半頭天眼。從頭上半皆得見色。觀三千大
千世界。如庵摩勒果。若三藏佛得全頭天眼。
一頭皆發淨色。徹見無礙。今觀兩説。猶鷸蚌
之相搤。今乘其弊以會通之。淨名廣疏以從
上爲半者乃示天眼之體也。以報得天眼在
肉眼中。修得天眼在肉眼外。既在眼外則發
半頭之色。雖半頭淨。及其視物。但見前矣。所
以楞嚴約用説焉。然其聲聞所發。天眼半頭
與佛全頭。優劣碩異。又佛乃隨所入定欲見
能見。聲聞須入所得之定。方覩境矣。又佛則
能見一切佛土。那律但見大千。淨名疏云。二
乘雖有天眼作意欲見千界乃至大千。諸佛
菩薩有眞天眼不以二相。見諸佛土天台云。
中道眞天眼非二諦之相。而能遍照四土三
種生死死此生彼。依正並現王三昧中。是眞
天眼。問那律既見於前云何倩人穿針。答入
定則見。出定不知。肇云。二乘在定則見。出定
不見。荊溪記云。若約那律失眼出觀但同世
人壞根者不見。問藏通二教既不談中。以何
爲佛眼。答別行玄記云。故今正使及二習氣
倶時而盡。故能二諦皆究竟也。方異三乘弟
子。獨彰佛眼佛智。復次那律天眼與大梵王
天眼雖同覈有四異。一報修異。梵王報得。在
肉眼中。那律修得。居肉眼外。二總別異。淨名
疏云。又梵王是總相見。見不分明。那律是別
相見。見則了了。乃至諸阿羅漢因淨禪得者
皆別相見。三自他異。梵王報得於自住處則
見。餘方不見。那律以修根本得五種四禪
色清淨。發眞天眼隨所至處皆見三千。四通
明異。梵王天眼是通非明。羅漢天眼是通是
明。又淨名疏問。梵王天眼見大千界與法華
肉眼何異。答大論明。報生天眼在肉眼中。天
眼開闢見廣
由天
肉眼見色。故見大千。大品明。菩
薩肉眼見百由旬乃至大千。過此則用天眼。
以肉眼與風相違故不説見他土。若法華經
力肉眼能見大千一切法者三藏二乘天眼慧
眼所見事理尚不能及。何況梵王而可比也。
故大經云。學大乘者雖有肉眼名爲佛眼。二
乘之人雖有慧眼名爲肉眼。以其慧眼見眞
斷惑與圓教肉眼有齊有劣故。圓教肉眼名
佛眼者以雖具煩惱之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
娑路多羅戌縷多。此云能聞。瑜伽云。數數
於此聲至於聞。故翻爲耳。是能聞義。楞嚴耳
如新卷葉。或云耳如卷樺皮
伽羅尼羯羅拏。此云能嗅。瑜伽云。數由此
故。能嗅於香。故名爲鼻。是能嗅義。楞嚴云。
鼻如雙垂爪。或云。鼻如盛針筒
䑛若時吃縛。此云能嘗。能除飢渇故。瑜伽
云。能除飢渇羸痩。數發言論表彰呼召。故名
爲舌。是能嘗義。楞嚴舌如初月偃。或云。舌如
偃月刀
迦耶。梵有四名。一迦耶。二設利羅。三
訶。四應伽。此云積聚。瑜伽云。諸根所隨周
遍積聚。故名爲身。是積聚義。及依止義。亦翻
分。謂支分。楞嚴。身如腰鼓顙。或云身如立戟
槊。安般守意經云。何等爲身。何等爲體。骨肉
爲身。六情合爲體
紇利陀耶。此云肉團心。即意根所託也。故
云意如幽室見。夫言根者。義有二種。一者浮
塵外根。二勝義内根。言浮塵者四大是能造。
四微是所造。色香味觸。四微和合。乃得成根
故。楞嚴云。我今觀此浮根四塵。只在我面。資
中云。浮虚不實。昏翳眞性。故曰浮塵。此浮塵
外根也。言勝義者即清淨四大。洪敏鈔云。此
勝義根雖用能造所造八法爲體。是不可見
有對色。能照境發識。乃聖人所知之境。其義
深遠。非同塵境麁淺。故名清淨。此是染中説
淨。非無漏妙明之淨。此勝義内根也。大論問。
何故三識所知合爲一。鼻舌身識名爲覺。三
識所知別爲三。眼名見耳名聞。意知名爲識。
答是三識助道法多。是故別説。餘三識不爾。
是故合説。是三識但知世間事。是故合爲一。
餘三識亦知世間亦知出世間。是故別説。復
次是三識但縁無記法。餘三識或縁善或縁
不善或縁無記。復次是三識能生三乘因縁。
如眼見佛及弟子耳聞法心籌量正憶念。如
是等種種差別。勝天王經。佛告天王。菩薩摩
訶薩以方便力。行般若波羅蜜。於一切法心。
縁自在。縁一切色。願得佛色無所得故。心縁
衆聲願得如來微妙音聲。心縁衆香願得如
來清淨戒香。心縁諸味願得如來味中第一
大丈夫相。心縁諸觸願得如來柔軟手掌。心
縁諸法願得如來寂靜之心。心縁自身願得
佛身。心縁自口願得佛口。心縁自意願得如
來平等之意。天王。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
蜜無有一心一行空過不向薩婆若者。遍縁
諸法而能不著。觀見諸法無不趣向菩提之
道。菩薩修習諸行皆因外縁而得成立。又如
大地住在水上。若鑿池井即得水用。其不鑿
者無由見之。如是聖智境界遍一切法。去有
勤修般若方便則便得之。其不修者云何能

豉迦。此云種。肇曰。此五衆生之所由生
故名種。婆沙問曰。何名大種。答大而是種。故
名大種。如言大地及大王等。能減能増能損
能益。是爲種義。體相形量。遍諸方域。能成大
事。是爲大義。大乘入楞伽云。謂虚妄分別。津
潤大種成内外水界。炎盛大種成内外火界。
飄動大種成内外風大。色分段大種成内外
地界。圓覺云。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髮毛
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唾涕膿
血。津液涎沫。淡涙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
水。煖氣歸火。動轉歸風。仁王云。堅持名地。
津潤名水。煖性名火。輕動名風。淨覺云。通名
大者且從事立。智論云。佛説四大。無處不有。
故名爲大。長水直以藏性釋大。一何誤哉。孤
山云。四輪持世。其實土輪金輪水輪風輪
也。此不言土者。土與金同是堅性。倶屬地大。
故此但言四大則已攝四輪矣。淨覺云。然此
四大風金則由妄心而起。火水復由風金而
起。下文結云。遞相爲種。義見此矣。宗鏡云。皆
從四大和合成。盡是一心虚妄變。維摩詰問
文殊師利。何等爲如來種。文殊師利言。有身
爲種。無明有愛爲種。貪恚癡爲種。四顛倒爲
種。五蓋爲種。六入爲種。七識處爲種。八邪法
爲種。九惱爲處種。十不善道爲種。以要言之。
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天台釋云。
即是以非種爲種。何者離三道之外。更無如
來種。一正因即苦道。二了因即煩惱道。三縁
因即業道。又上文云。三道是三徳種。種既有
三。如來亦三。一法佛如來。二報佛如來。三應
佛如來。種以能生爲義。若不能生。不名爲種。
以此三種能生三佛。從微至著終于大果。亦
種類義。若此三種。非佛種類此外更無同類
之法。亦種性義。性名無改。此之三法從初至
後不斷不滅。必致三佛三徳之果。故名不改。
今約衆生明種不出此三。由煩惱潤業受身
有苦。三無前後亦非一時不縱不横。故金&T072620;
云。若有衆生未禀教者來至汝所先當語云。
汝無始來唯有煩惱業苦而已。即此全是理
性三因此乃約
性開三
由未發心未曾加行。故性縁了
同名正因此乃對
修方合
又妙樂云。三道是三徳種者
即性種也。有生性故。故名爲種。生時此種純
變爲修。此等諸文。皆以迷時爲性。悟後名修。
然此性種天台名相對種。荊溪以敵對而釋。
有總有別。若總以三道之事但對三徳之理。
此乃事理總論敵對。若別敵對如記主云。此
三從別一一各異。苦道在迷屬因。法身所證
是果。此乃因果相對。煩惱是昏迷之法。般若
是明悟之法。此乃迷悟敵對。行違理是繋縛
之法。行順理是解脱之法。此以縛脱敵對。荊
溪又轉名相翻種。在因則翻法身爲苦道。至
果乃翻苦道爲法身。迷日翻般若爲煩惱。悟
時翻煩惱爲般若。縛則翻解脱爲結業。脱則
翻結業爲解脱。始終理一。故名性種。若法華
疏釋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縁起。
是故説一乘。天台解曰。中道無性。即是佛種。
妙樂釋云。立本無性爲本性徳。故知今種即
性家之種。先徳疑云。淨名以三道爲性種。法
華以中道爲性種。觀此二處。文義頗異。遂立
四義。消通二文。一種本。二種體。三種縁。四
種果。遂定淨名三道是種之當體。法華三徳
是所依體乃種之本也。今謂種以能生爲義。
種即是本。豈有二殊。學者須究二處經文各
順一義。維摩指迷令悟故。以在迷三道爲佛
種。正助二修爲種縁此乃迷悟
分修性
法華明諸佛設
教。故當平等理性爲佛種。逆順兩事爲種縁
此乃事理
分修性
淨名三道乃約即爲種三道是能
三徳是所
猶氷是
水種。法華三徳指性自是種乃性當
家名種
如水爲氷
種。作此區別煥然明矣。又法華疏曰。若就類
論種。一切低頭擧手。悉是解脱種。一切世智
三乘解心。即般若種。夫有心者皆當作佛。即
法身種。荊溪云類謂類例。即修徳也。斯乃順
修三因。能成三徳之果。故名類種。此由法華
遍開六道。低頭擧手彈指散華。本是人天之
福。今開即是縁因佛種。一切世智三乘解心
本是五乘之智。今開即是了因佛種。夫有心
者不知正因。今開衆生皆當作佛。即法身種。
妙樂問曰。若爾般若解脱有於種類及以對
論。法身類種與對論種爲同爲異。答理一義
異。言理一者只縁理一。是故修性相對離合。
言義異者對生死邊名爲相對。理體本淨名
爲類種。又聞能觀智名爲了種。聞所縁理名
爲正種。即是理淨與事淨爲類。此約開顯明
類種。昔經圓既隔偏。但約當教三因自論類
種。若前三教。如妙樂云。別教唯有種類之種。
而無相對。於中法身種類仍別。始終常淨。唯
不從覆。故得種名。此與釋籤雖法身本有不
同別教爲惑所覆。二文相戻。妙宗釋曰。別教
法身爲惑所覆者良由不知不覺之性具染
惡徳。是故染惡非二徳也云云但有法身本覺
隨於染縁作上一切迷中之法。以是名曰爲
惑所覆。既覆但中佛性之理。如淳善人一切
惡事非本所能爲惡人逼令作衆惡故説善人
爲惡所覆。此顯定有能覆之惑。所覆眞如其
理不變。始終常淨。故説唯不從覆故得種名。
問妙玄云。十回向始正修中。此中但理不具
諸法。釋籤則曰不同別人理體具足而不相
收故。絳幃難云。別人既有理性三因。何縁別
修縁了。淨覺雖約理性三因皆但中徳。答未
契四明之意。故於妙宗釋此義曰。亦爲不知
本覺之性具染惡徳。不能全性起染惡修。乃
成理體横具三法。言不相收者以其三法定
倶在性。皆是所發。猶如三分各稱帝王何能
相攝。是故不知性中三法。二是修者二乃成
横。故曰三。皆在性而不互融也。藏通兩教全
無此義。但約當教其名非無。因時三學爲五
分種。達分即爲二解脱種第五記云。解脱達分
者。涅槃名解脱所修
善根不住生
死名爲達分
念處即般若種。當曉有身爲種。若
非聞法孰能自知。不加功行。捨身受身。奚得
成就無上菩提。遂示性類二法。以爲標月之
指歟
攝提。翻假施設。假謂三假。輔行云。因内因
外。和合方成。故所生法名因成假。念不實故。
故前念滅滅已復生。生者必滅。計能相續。名
相續假。他待於己假立他名。己待於他。假立
於己。相待不實。名相待假。成實論云。三假浮
虚者如煙雲塵霧也
優陀那。天台禪門曰。此云丹田。去臍下二
寸半。大論云。如人語時。口中風出。名優陀
那。此風出已還入至臍。偈云。風名優陀那。
觸臍而上去。是風觸七處。頂及齗齒脣。舌喉
及以胸是中語言生。論云。出入息是身加行。
受想是心加行。尋伺是語加行。大集經云。有
風能上。有風能下。心若念上風隨心牽起。心
若念下風隨心牽下。運轉所作。皆是風隨心
轉作一切事。若風道不通。手脚不遂。心雖有
念即擧動無從。譬如人牽關捩。即影技種種
所作。捩繩若斷。手無所牽。當知皆是依風之
所作也
阿那。亦云安那。此云遣來。入息也
般那。此云遣去。出息也。安般守意經云。安
爲身般爲息。安爲生般爲滅。安爲念道。般爲
解結。所以先數入者外有七惡。内有三惡。
用少不能勝多。先數入也。安名出息。般名入
息。息有四事。一爲風。二爲氣。三爲息。四爲喘。
有聲爲風。無聲爲氣。出入爲息。氣出入不盡
爲喘也。出息爲生死陰。入息爲思想陰。或云。
先數出息。氣則不急。身不脹滿。身心輕利。三
昧易成。或云。先數入息。隨息内歛易入定故。
或云。當隨便宜以數出入。若心輕浮。繋心丹
田。當數入息。若心昏沈。繋心鼻端。當數出
息。此皆不許出入倶數。提婆菩薩云。佛説甘
露門。名阿那波那。於諸法門中第一安隱道」
烏波。或云薩遮。此云有。婆沙云。有是何義。
謂一切有漏法是。佛言。若業能令後生續生。
是名爲有。華嚴云。何等名有爲法。所謂三界
衆生。婆沙云。漏是何義。答住是漏義。凡夫至
此。被留住故。浸漬是漏義。至三有頂。常浸漬
故。流出是漏義。垂盡三有還出下故。持義醉
義在内義放逸義並是漏義。成論云。失道故
名漏。律云。癡人造業開諸漏門。文句云。漏謂
三漏。妙樂云。一欲漏。謂欲界一切煩惱除無
明。二有漏。謂上兩界一切煩惱除無明。三無
明漏。謂三界無明。又輔行釋有流云。有即三
有。流謂四流。一見流。三界見也。二欲流。欲
界一切諸惑。除見及癡。三有流。上二界一切
諸惑。除見及癡。四無明流。三界癡也。於此三
處因果不亡。故名爲有。爲此四法漂溺不息。
故名爲流婆沙問。縁起縁生。有何差別。答或説無有差
別。縁起縁生皆有爲法。或有説云。亦有差
別。因是縁
起。果是縁生
涅槃云。有漏法者有二種。有因有
果。無漏法者亦有二種。有因有果。有漏果者
是則名苦。有漏因者則名爲集。無漏果者則
名爲滅。無漏因者則名爲道
薩迦耶薩。此云無常。苟郷曰。趨舍無定。謂
之無常。唐因明正理論云。本無今有。暫有還
無。故名無常。淨住法云。生不可保。唯欲營
生。死必定至。不知顧死。況此危命。凶變無
常。俄頃之間不覺奄死。内徳論云。百齡易
盡。五福難常。命川流而電逝業地久而天長。
三塗極迍而杳杳。四流無際而茫茫。憑法舟
而利濟。謝信翮以高翔。宜轉咎而爲福。何
罔念而作狂。正法念云。有於胎藏死。有生時
命終。有纔行便亡。有能走忽卒。智論云。無常
有二種。一相續法壞無常。二念念生滅無常。
宗鏡明二種四相。一約麁果報。説生老病死。
長阿含云。一生相。五陰興起已得命根。二老
相。謂生壽向盡餘命無幾。三病相。謂衆苦迫
切。存亡無期。四死相。謂盡也。風先火次諸相
敗壞。身亡異趣故。又四諦論曰。衆苦依止名
生苦。能令變壞名老苦。逼迫身困名病苦。
能滅諸根名死苦。非愛共聚名怨憎會苦。可
愛相遠名愛別離苦。希望不遂名求不得苦。
是衆苦相名五盛陰苦婆沙論云。盛陰有何義。受
所生。是故説盛。謂生受是
故説盛。受所養是故説盛。謂養受。是故説盛。問陰與盛
陰有何差別。答名即差別謂陰謂盛陰。又陰有漏無漏。
盛陰一向有漏。又陰染汚不染汚。盛陰一向染汚。章安
云。今依經文以五盛陰是其別體善惡陰盛即是苦體
槃云。復次菩薩修於死想觀是壽命。常爲無
量怨讎所繞。念念損減無有増長。猶山瀑水
不得停住。亦如朝露勢不久停。如囚趣死歩
歩近死。如牽牛羊詣於屠所。出曜經佛言。是
日已過。命則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二約
細惑業。説生住異滅。如起信論不覺心起。名
爲生。能見能現。妄取境界。起念相續。名之
爲住。執取計名。名之爲異。造作諸業。名之爲
滅。唯識論云。生表此法先非有。滅表此法後
是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今
釋曰。自無而有曰生。自有而無曰滅。前後改
變名異。暫爾相續名住。又論云。本無今有。有
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説爲住。住別前後復立
異名。暫有還無。無而名滅前三有故。同在現
在。後一是無故在過去。輔行記云。言三相者
不立住相。與異合説。以人於住起常計故。故
淨名云。比丘汝今亦生亦老。亦滅。老即是異。
圭峯云。住異二相。同是現在。故合爲一。細分
即四。孤山解楞嚴云。前擧四相。今唯二者以
生攝住以滅收異。宗鏡云。雖年百歳。猶若刹
那。如東逝之長波。似西垂之殘照。撃石之星
火。驟隙之迅駒。風裏之微燈。草頭之朝露。臨
崖之朽樹。爍目之電光。若不遇於正法。必永
墜於幽途
闍提闍。音社此云生死
語乞那。或繕摩。此翻生。瑜伽云。五蘊初
起。名之爲生。依殼而起曰卵生。含藏而出號
胎生。假潤而興曰濕生。無而忽現名化生。如
是四生由内心思業爲因。外殼胎藏濕潤爲
縁。約藉縁多少而成次第。卵生具四。是以先
説。胎生具三。濕生具二。化生唯一。謂思業
也。倶舍云。人旁生具四。地獄及諸天中有唯
化生。鬼通胎化二。人具四生者如大論云。毘
舍佉彌羅母。生三十二子。彌伽羅是大兒字。
其母生三十二卵。剖生三十二男。皆爲力士。
其母得三道。又婆沙論云。昔於此洲商人入
海。得一雌鶴。遂生二卵。出二童子端正聰明。
年長出家得阿羅漢。大名世羅。小名鄔波世
羅。大論云。胎生者如常人生。濕生者如揜
音菴羅婆利婬女。頂生轉輪聖王。又涅槃云。
頂生王從頂皰生。化生者。大論云。如佛與四
衆游行比丘尼衆中有阿羅婆地中化生。及
劫初時人皆化生。旁生具四者正法念云。化
生金翅鳥能食四生龍。龍與金翅。皆具四生。
走獸皆胎。飛鳥倶卵。證眞云。情想合離四生
皆具。經文且據一往増勝邊説
末剌諵。女咸切此云死。勝鬘云。生者新諸
根生。死者故諸根滅。正法念經云。臨終四大
爲害。謂之四大不調有四種死。若風大不調。
一切身分。互相割裂。從足至頂。分散如沙。又
一乘章云。有二種死。何等爲二。謂分段死
分限身
有形段
不思議變易死因移果易
故名變易
分段死者謂虚
僞衆生。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
大力菩薩意生身。又云。以分段死故説阿羅
漢辟支佛智我生已盡。得有餘果證故説梵行
已立。凡夫人天所不能辨。七種學人先所未
作。虚僞煩惱斷故。説所作已*辨。阿羅漢辟
支佛所斷煩惱更不能受後有故。説不受後
有。攝大乘明七種生死。一分段。謂三界果報。
二流來。謂有識之初。三反出。謂背妄之始。四
方便。謂入滅二乘。五因縁。謂初地已上。六有
後。謂第十地。七無後。謂金剛心。北史李士謙
字子約善談名理。嘗有客坐。不信佛家報應
義。士謙諭之曰。積善餘慶積惡餘殃。此非休
咎耶。佛經云。輪轉五道無復窮已。此則賈誼
所言千變萬化未始有極。忽然爲人之謂也。
佛道未來。其賢者已知其然矣。至若鯀爲黄
音雄褒君爲龍。牛哀爲猛獸。彭生爲豕。如
意爲犬。鄧艾爲牛。羊祐前身李氏之子。此
非佛家變化異形之謂乎
迦摩羅。或迦末羅。此云黄病。又云惡垢。亦
云癩病。智論云。一者外因縁病。寒熱飢渇。兵
刃刀杖。墜落推壓。如是等種種外患爲惱。二
者内因縁病。飮食不節。臥起無常。四百四病。
名爲内病
阿薩闍。此云不可治病。弘明集云。必死之
病雖聖莫蠲。可療之疾待醫方愈。故涅槃明
三種病。一易治。二難治。三不可治。淨名疏
云。療治有損。一有從初服藥但増而不損。終
無差理。是名増増。二或雖困篤。方治即愈。是
名増損。三或有服藥初雖漸損。而後更増。是
名損増。四從初漸損乃至平服。是爲損損。又
釋治衆生病。一増増者即底下凡夫。若爲説
法。更起誹謗闡提之罪。如善星調達等也。二
増損者如尸利鞠多。三損増者如大論明四
禪比丘謂是四果。臨終見生處謗無涅槃即
墮地獄。又毘曇成實明退法人。皆其相生。四
損損者即身子等諸得道人
珊若娑。此云癈風病。一發不起。智論云。四
百四病者四大爲身。常相侵害。一一大中百
一病起。冷病有二百二。水風起故。熱病有二
百二。地火起故。止觀明治病方法。既深知病
源起發當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途。
擧要言之。不出止觀二種方便。云何用止治
病相。有師言。但安心止在病處。即能治病。所
以者何。心是一期果報之主。譬如王有所至
處群賊迸散。次有師言臍下一寸名憂陀那。
此云丹田。若能止心守此不散經久即多有
所治。有師言。常止心足下。莫問行住寢臥。即
治。病所以者何。人以四大不調故多諸疾
患。此由心識上縁故。令四大不調。若安心在
下四大自然調適。衆病除矣。有師言。但知諸
法空無所有。不取病相寂然止住。多有所治。
所以者何。由心憶想鼓作四大。故有病生。息
心和悦。衆病即差。故淨名經云。何爲病本。所
謂攀縁。云何斷攀縁。謂心無所得。如是種種
説用止治病之相非一。故知善修止法能治
衆病。次明觀治病者有師言。但觀心想用六
種氣治病者即是觀能治病。何等六種氣。一
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嘘六呬。此六種息。皆於
脣口之中想心方便轉側而作。綿微而用。頌
曰。心配屬呵。腎屬吹脾呼肺呬聖者知。肝臟
熱來嘘字至。三焦壅處但言嘻。高僧傳僧善
篤。將殛告弟子曰。吾患腹中冷結者昔在
少年。山居服業。糧粒既斷嬾往追求噉小石
子。用充日夕。因覺爲病。死後可破腹看之。果
如其言。南山鈔云。但飢渇名主病。亦名故
病。毎日常有。故以食爲藥醫之功。僧祇律云。
佛住舍衞國。難陀母人作釜飯。逼上汁飮。覺
身中風除食消。便作念。闍梨是一食人。應當
食粥。乃取多水少米。煎去二分。然後入胡椒
白末。盛滿甖。持詣佛所白言。惟願世尊
聽諸比丘食粥。佛許。仍爲説偈。次四分云。佛
在那頻頭國。因&T072933;沙施粥。佛許之。又十誦云。
婆羅門王阿耆達施八般粥。謂乳酪胡麻豆
摩沙荏蘇等。佛許之。高僧法開晋升平中。孝
宗有疾。開視脈知不起不肯進藥。獻后怒收
付廷尉。俄而帝崩。獲免。或問法師曰。高明剛
簡。何以醫術經懷。開曰。明六度以除四魔之
疾調九候以療風寒之病。自利利他不亦可
乎。孫綽曰。才辯縱横以數術通教其在開公

翻譯名義集




翻譯名義集
 姑蘇景徳寺普潤大師法雲篇 
  寺塔壇幢篇第五十九
犍椎道具篇第六十
沙門服相篇第六十一
齋法四食篇第六十二
篇聚名報篇第六十三
統論二諦篇第六十四
  寺塔壇幢篇第五十九
裕師寺誥云。寺是攝十方一切衆僧。修道境
界。法爲待一切僧經游來往受供處所。無彼
無此。無主無客。僧理平等。同護佛法故。其中
飮食衆具。悉是供十方凡聖同有。鳴鐘作法。
普集僧衆。同時共受。與檀越作生福之田。如
法及時者。皆無遮礙。是宜開廓遠意。除蕩鄙
懷。不吝身財。護持正法。西域記云。諸僧伽
藍。頗極奇製。隅樓四起。重閣三層。榱梠棟
梁。奇形雕榱。戸牖垣墻。圖畫衆彩。梁僧傳
云。相傳外國國王嘗毀破諸寺。唯招提寺。未
及毀壞。夜一白馬。繞塔悲鳴。即以啓王。王即
停壞。因改招提。以爲白馬。故諸寺立名。多取
則焉僧史略云。鴻臚寺者。本禮四夷遠國之
邸舍也。尋令別擇洛陽西雍門外。蓋一精舍。
以白馬馱經來故用白馬爲題。寺者釋名曰。
嗣也。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内。本是司名。西僧
乍來。權止公司。移入別居。不忘其本。還標寺
號。準天人陸玄暢云。周穆王時。文殊目連來
化。穆王從之。即列子所謂化人者是也。化人
示穆王高四臺。是迦葉佛説法處。因造三會
道場。又云。周穆王身游大夏。佛告彼土有古
塔可反禮事。王問何方。答在鄗京之東南也。
又問。周穆已後諸王建置塔寺。何爲此土文
紀罕見。答立塔爲於前縁。多是神靈所造。人
見者少。故文字少傳。楊雄劉向尋於藏書往
往見有佛經。豈非秦前已有經塔。或名僧坊
者別屋謂之坊也。或名精舍者。釋迦譜云。息
心所栖。故曰精舍。靈裕寺誥曰。非麁暴者所
居。故云精舍。藝文類云。非由其舍精妙。良由
精練行者所居也。或名道場。肇師云修道之
場。隋煬帝勅天下寺院。皆名道場。止觀云。道
場清淨境界。治五住糠顯實相米。或名蓮社
者。社即立春秋後五戊日名社。群農結會祭
以祈穀。白虎通曰。王者所以有社何爲天下。
求福報土。非土不食。土廣不可遍敬。故封土
以立社。往生傳云。東晋遠法師。憩跡廬阜。一
百二十三人締結方外之游。於是相與而有
蓮社之想焉。今之以蓮社云云蓋其始也
刹摩。正音掣多羅。此云土田。淨名略疏云。
萬境不同亦名爲刹。垂裕云。蓋取莊嚴差別
名之爲刹。此乃通指國土名刹。又復伽藍號
梵刹者如輔行云。西域以柱表刹示所居處
也。梵語力割瑟胝。此云竿。即幡柱也。長
阿含云。若沙門於此法中勤苦得一法者。便
當竪幡以告四遠。今有少欲人。又法華云表
刹甚高廣。此由塔婆高顯大爲金地標表。故
以聚相長表金刹。如法苑云。阿育王取金華
金幡。懸諸刹上塔寺低昂
羅摩。此云院。周垣小院
招提。經音義云。梵云招鬪提奢。唐言四方
僧物。但筆者訛稱招提。此翻別房施。或云對
面施。或云梵言僧鬘。此翻對面施。音義云。體
境交現曰對。輟己慧他名施。後魏太武始光
元年造伽藍創立招提之名
僧祇。此云四方僧物。律鈔四種常住。一常
住常住。謂衆僧厨庫寺舍衆具。華果樹林田
園僕畜等。以體局當處不通餘界但得受用
不通分賣故。重言常住。二十方常住。如僧家
供僧常食體通十方唯局本處。此二名僧祇
物。三現前現前。謂僧得施之物。唯施此處現
前僧故。四十方現前。如亡五衆輕物也。若未
羯磨從十方僧得罪。若已羯磨望現前僧得
罪。此二名現前僧物
阿蘭若。或名阿練若。大論翻遠離處。薩婆
多論翻閑靜處。天台云。不作衆事名之爲閑。
無憒鬧故。名之爲靜。或翻無諍。謂所居不與
世諍。即離聚落五里處也。肇云。忿競生乎衆
聚。無諍出乎空閑。故佛讃住於阿蘭若。應師
翻空寂。苑師分三類。一達磨阿蘭若。即華
嚴之初。謂説諸法本來湛寂無起作義。二名
摩登伽阿蘭若。謂塚間處。要去村落一倶盧
舍大牛吼聲所不及處。三名檀陀迦阿蘭若。
謂沙磧之處也
磧遷歴切僧伽藍。譯爲衆園。僧史略云。爲
衆人園圃。園圃生植之所。佛弟子則生殖道
芽聖果也
那爛陀。西域記曰。唐云施無厭。此伽藍南。
菴沒羅園中有池。其龍名那爛陀。旁建伽藍。
因取其稱。從其實議。是如來昔行菩薩道時。
爲大國王。建都此地。憐愍衆生。好樂周給。時
美其徳號施無厭。大宋僧傳云。那爛陀寺。周
圍四十八里。九寺一門。是九天王所造。西域
伽藍無如其廣矣
菴羅園。闡義云。菴羅是果樹之名。其果似
桃。或云似奈。此樹開華。華生一女。國人歎
異。以園封之。園既屬女。女人守護。故言菴
羅樹園。宿善冥熏。見佛歡喜。以園奉佛。佛即
受之而爲所住
迦蘭陀。善見律及經律異相云。是山鼠之名
也。時毘舍離王入山於樹下眠。有大毒虵欲
出害王。於此樹下有鼠下來鳴令王覺。王感
其恩。將一村食。供此山鼠。乃號此村。爲迦蘭
陀。而此村中有一長者。居金錢四十億。王即
賜於長者之號。由此村故。所以名爲迦蘭陀
長者也。三藏傳云。園主名迦蘭。先以此園。施
諸外道。後見佛又聞深法。恨不以園得施如
來。時地神知其意。爲現災怪。怖諸外道。逐之
令出。告曰。長者欲以園施佛。汝宜速去。外道
含怒而出。長者歎喜建立精舍。躬往請佛」
林微尼。或流彌尼。或藍毘尼。或嵐毘尼。此
云解脱處。亦翻斷。亦翻滅。華嚴音義翻樂勝
圓光。由昔天女來故立此名。新云藍軬扶晩
尼。此云監。即上古守園女名
秣蘇伐那。西域記云。唐言闇林。千佛皆於
此地説法。佛滅三百年有迦多衍那。於此製
發智論
阿奢理貳。西域記云。唐言奇特
雞頭摩。竦疏釋雞園引智論云。昔有野火。
燒林。林中有雉。入水漬羽。以救其焚。纂要
云。即雞頭摩寺
窣堵波。西域記云。浮圖。又曰偸婆。又曰私
偸簸。皆訛也。此翻方墳。亦翻圓塚。亦翻高
顯。義翻靈廟。劉熙釋名云。廟者貌也。先祖
形貌所在也。又梵名塔婆。發軫曰。説文元無
此字。徐鉉新加云。西國浮圖也。言浮圖者。此
翻聚相。戒壇圖經云。原夫塔字此方字書乃
是物聲。本非西土之號。若依梵本瘞猗厲
骨所。名曰塔婆。後分經。佛告阿難。佛般涅
槃荼毘既訖。一切四衆。收取舍利。置七寶瓶。
當於拘尸那城内四衢道中起七寶塔。高十
三層。上有輪相云云辟支佛塔。應十一層。阿
羅漢塔成以四層。亦以衆寶而嚴飾之。其轉
輪王。亦七寶成。無復層級。何以故。未脱三界
諸有苦故。十二因縁經。八種塔並有露槃。佛
塔八重。菩薩七重。辟支佛六重。四果五重。三
果四。二果三。初果二。輪王一。凡僧但蕉葉火
珠而已言輪相者。僧祇云。佛造迦葉佛塔上施槃蓋。長
表輪相。經中多云相輪。以人仰望而瞻相也
支提。或名難提脂帝制底制多。此翻可供養
處。或翻滅惡生善處。雜心論云。有舍利名塔。
無舍利名支提。文句云。支提無骨身者也。阿
含明四支徴。謂佛生處。得道處。轉法輪處。入
滅處也
舍磨奢那。此云冡。西域僧死。埋骨地下。上
累甎石。似窣堵波。但形卑小
健陀倶胝。義淨云。西方名佛堂。爲健陀倶
胝。此云香室
毘訶羅。此云游行處。謂僧游履處也
滿茶邏。力箇
此翻壇。新云。正名曼茶羅。言
壇者。鄭玄注禮云。封土曰壇。除地曰墠。
常演封者起土界也。壇之言坦也。坦明貌也。
漢書音義云。築土而高曰壇。除地平坦曰場。
國語云。壇之所除地曰場。除掃也。周書曰。爲
三壇同墠。墠除地也。説文云。野土也。爾雅
云。鹿之所息謂之場。詩云。九月築場圃。注
云。春夏爲圃。秋冬爲場。場即平治土面。於上
治穀
脱闍。資中翻幢。熏聞云。闍視遮
有作都音。
引爾雅云。闍謂之臺。而言脱者。積土脱落也。
今所不取。蓋是梵語故
拘吒迦。此云小舍
  犍稚道具篇第六
菩薩戒經云。資生順道之具。中阿含云。所蓄
物可資身進道者即是増長善法之具。辯正
論云。沙門者行超俗表。心游塵外。故應器非
廊廟所陳。染衣異朝宗之服。北山録云。簠
音甫音軌祭器
内圓外方
莊呂切
肉俎也
豆制度文章爲禮
之器。升降上下周旋&T046343;先的襲。似立爲禮之
文。鐘鼓管磬羽籥干戚籥音藥先王制舞。文以羽
籥干戚。籥如笛。三孔而
短。干盾也。
戚矛也
爲樂之器。屈伸俯仰綴兆舒疾爲樂
之文。置茲則禮樂廢矣。繕寫繢刻香臺法机。
爲道徳之器。髡祖拜繞禪講齋戒。爲道徳之
文。弛茲則道徳微矣
巨寒椎。音地聲論翻爲磬。亦翻鐘。資持
云。若諸律論。並作犍槌。或作犍椎。今須音槌
爲地。又羯磨疏中。直云犍地。未見椎字呼爲
地也。後世無知因茲一誤。至於鈔文。一宗祖
教。凡犍槌字並改爲*稚。直呼爲地。請尋古
本及大藏經律考之。方知其謬。今須依律論
并作犍槌。至呼召時。自從聲論。増一云。阿
難升講堂撃犍椎者。此是如來信鼓也。五分
云。諸比丘布薩時不時集妨行道。佛言。當唱
時至。若打犍椎。若打鼓吹螺。使舊住沙彌淨
人打。不得多應打三通。若唱二時至。亦使沙
彌淨人唱。住處多不得遍聞。應高處唱。猶不
知集更相語知。若無沙彌比丘亦得打。事鈔
云。若尋常所行。生椎之始。必漸發聲。漸希漸
大。乃至聽盡。方打一通。佛在世時。但有三下。
故五分云。打三通也。後因他請。方有長打。
然欲初鳴時。當依經論。建心標。爲必有感徴。
應至鐘所禮三寶訖。具儀立念。我鳴此鐘者。
爲召十方僧衆。有得聞者。並皆雲集。共同和
利。又諸惡趣受苦衆生。令得停息故。付法藏
傳中。罽膩吒王以大殺害故。死入千頭魚中。
劍輪繞身而轉。隨斫隨生。羅漢爲僧維那。依
時打鐘。若聞鐘聲劍輪在空。知是因縁遺信
白。令長打。使我苦息。過七日已受苦即息。江
南上元縣一民時疾暴死。心氣尚暖。凡三日
復甦。乃誤勾也。自言至一殿庭間。忽見先主。
被五木縲械甚嚴。民大駭。竊問曰。主何至於
斯耶。主曰。吾爲宋齊丘所誤殺和州降者千
餘人。以冤訴因此。主問其民曰。汝何至斯
耶。其民具道誤勾之事。主聞其民却得生還。
喜且泣曰。吾仗汝歸語嗣君。凡寺觀鳴鐘。當
延之令永。吾受苦惟聞鐘則暫休。或能爲吾
造一鐘尤善。民曰。我下民耳。無縁得見。設見
之胡以爲驗。主沈慮曰。吾在位嘗與于闐國
交聘。遺吾一玉瑞天王。吾愛之。嘗置於髻。
受百官朝。一日如厠忘取之。因感頭痛。夢神
謂我曰。玉天王寘於佛塔或佛體中。則當愈。
吾因獨引一匠。攜於瓦棺寺鑿佛左膝以藏
之。香泥自封。無一人知者。汝以此事可驗。民
既還家。不敢輒已。遂乞見主具白之。果曰。冥
寞何憑。民具以玉天王之事陳之。主親詣瓦
棺。剖佛膝果得之。感泣慟躄遂立造一鐘於
清涼寺。鐫其上云。薦烈祖孝高皇帝。脱幽出
厄。以玉像建塔。葬於蒋山智興鳴鐘
事出法苑
増一云。
若打鐘時。一切惡道諸苦並得停止。應法師
準尼鈔云。時至應臂吒犍槌。應師釋云。梵語
臂吒。此云打。梵語犍槌。此云所打之木。或檀
或桐。此無正翻。彼無鐘磬故也。音義指歸斥
云。祇如梵王鑄祇桓寺金鐘。又迦葉結集撾
陟瓜切
椎也
銅犍槌。豈無鐘耶。但天竺未知有磬。
五分律云。隨有瓦木銅鐵鳴者。皆名犍地。又
律中集僧有七種法。一量影。二破竹作聲。三
作煙。四吹貝。五打鼓。六打犍槌。七唱諸大徳
布薩説戒時到。事鈔明入堂法。應在門外偏
袒右肩。歛手當心。攝恭敬意。擬堂内僧。*并
同佛想縁覺羅漢想。何以故。三乘同法食故。
次欲入堂。若門西坐者。從戸外旁門西頬。先
擧左脚。定心而入。若出門者。還從西頬。先
擧右脚而出。若在門東坐者反上可知。不得
門内交過。若欲坐時。以衣自蔽。勿露形醜。須
知五法。一須慈敬重法尊人。二應自卑下如
拭塵巾。三應知坐起俯仰得時。四在彼僧中
不爲雜語。五不可忍事應作默然。凡徒衆威
儀事在嚴整清潔。軌行可觀則生世善心。天
龍叶賛。華嚴云。具足受持威儀教法。是故能
令僧寶不斷。智論云。佛法弟子同住和合。一
者賢聖説法。二者賢聖默然。準此處衆。唯施
二事不得雜説世論類於汚家能説能戲
又貴
靜攝。不在喧亂。誦經説法。必須知時。成論
云。雖是法語。説不應時。名爲綺語。後裔住
持。願遵斯式
舍羅。四分。此云籌。五分籌極短並五指。極
長拳一肘。極麁不過小指。極細不得減箸。十
誦云。爲檀越問僧不知數佛令行籌。不知沙
彌數。行籌數之。若人施布薩物沙彌亦得。雖
不往布薩羯磨處由受籌故。四分爲受供行
籌通沙彌也。若未受十戒亦得受籌。以同受
供故。業疏三種行籌。一頭露。二覆藏以物
覆籌
耳語耳畔
勸勉
事鈔云。今僧寺中有差僧次請而簡
客者。此僧次翻名越次也。即令客僧應得不
得。主人犯重。隨同情者多少通是一盜
隙棄羅。此云錫校。由振時作錫錫聲故。十
誦名聲杖。錫杖經又名智杖。亦名徳杖。彰智
行功徳故。聖人之幖幟。賢士之明記道法之
幢。根本雜事云。比丘乞食。深入長者之家。遂
招譏謗。比丘白佛。佛云。可作聲警覺。彼即呵
呵作聲*喧鬧。復招譏毀。佛制不聽。遂拳打
門。家人怪問。何故打破我門。默爾無對。佛
言。應作錫杖。苾芻不解。佛言。杖頭安鐶圓如
仄限口。安小鐶子。搖動作聲而爲警覺。動
可一二。無人聞時。即須行去。五百問論。持錫
有多事。能警惡蟲毒獸等。義淨云。錫杖都有
三分。上分是錫。中木。下或牙角也。若二股六
鐶是迦葉佛製。若四股十二鐶是釋迦佛製。
齊稠禪師在懷州王屋山。聞虎鬪以錫杖解
之。因成頌云。本自不求名。剛被名求我。巖前
解二虎。障却第三果。又鄧隱峯飛錫空中。解
於二陣
刺竭節。此云杖。楖栗横擔不顧人。直入千
峯萬峯去
軍遲。此云瓶。寄歸傳云。軍持有二。若甆瓦
者是淨用。若銅鐵者是觸用。西域記云。捃稚
迦即澡瓶也。舊云軍持訛略也。西域尼畜軍
持。僧畜澡灌。謂雙口澡灌。事鈔云。應法澡
灌。資持云。謂一斗已下
鉢里薩羅伐拏。此云濾水羅。會正記云。西
方用上白&T073554;。東夏宜將密絹。若是生絹小蟲
直過。可取熟絹四尺。捉邊長挽兩頭刺著。即
是羅樣。兩角施帶。兩畔直怐音冠似
鼎銨也
中安横
杖尺六。兩邊繋柱。下以盆承。傾水時罐底須
入羅内。如其不爾蟲隨水落。墮地墮盆還不
免殺。僧祇蟲細者三重漉。毘尼母應作二重
漉水嚢。若猶有應作三重。不得夾作。恐中間
有蟲難出。當各作捲逐重覆却方護生也。根
本百一羯磨明五種水羅。一方羅。用絹三尺
或二尺。隨時大小作。二法瓶。陰陽瓶也。三君
遲。以絹繋口以繩懸。沈於水中待滿引出。四
酌水羅。五衣角羅。但取密絹方一塔手。或繋
瓶口。或安鉢中。濾水用也
鉢塞莫。或云阿唎吒迦二合。此云數珠。木
槵子經云。當貫木槵子一百八個常自隨身。
志心稱南無佛陀。南無達摩南無僧伽。乃過
一子。具如彼經
鉢多羅。此云應器。發軫云。應法之器也。謂
體色量三皆須應法。體者大要有二。泥及鐵
也。色者熏作黒赤色或孔雀咽色鴿色。量者
大受三斗。小受斗半。中品可知。又翻爲薄。謂
治厚物令薄而作此器。南山云。此姫周之斗
也。準唐斗。上鉢一斗。下鉢五升。五分云。佛
自作鉢坏。以爲後式。受時準十誦云。大徳一
心念。我比丘某甲。此鉢多羅應量受。常用故
三説若捨準衣。律云。比丘持木鉢。佛言不應
持。如是鉢此是外道
&T077392;&MT00004;音咨母論譯爲淺。鐵鉢經音疏云。
鉢中之小鉢。今呼爲鐼音訓子。十誦律云。鉢
半大鍵&MT00004;小鍵&MT00004;。四分律云。鍵&MT00004;入小鉢。小
鉢入次鉢。次鉢入大鉢。或作捷茨建鎡。並
梵音輕重
倶夜羅。此云隨鉢器。法寶解云。即匙筋鍵
&MT00004;
浮嚢。五分云。自今聽諸比丘畜浮嚢。若羊皮。
若牛皮。傳聞西域渡海之人。多作鳥翎毛袋。
或齎巨牛脬。海船或失。吹氣浮身
  沙門服相篇第六十
大論云。釋子受禁戒是其性。剃髮割截染衣
是其相。道宗鈔云。儀即沙門相也。削髮壞衣
是。體即沙門性也。無表戒法是。僧祇云。三衣
者。賢聖沙門之幖幟。四分云。三世如來並著
如是衣。大品明十二頭陀。衣有二種。一者納
衣。智論釋云。好衣因縁故。四方追逐墮邪命
中。若受人好衣則生親著。若不親著檀越則
恨。又好衣是未得道者。生貪著處。好衣因縁。
招致賊難。或至奪命。有如是等患。故受弊納
衣法。二但三衣。智論釋云。行者少欲知足。衣
趣蓋形。不多不少。故受三衣。白衣求樂故多
畜種種衣。或有外道。苦行故裸形無恥。是故
佛弟子捨二邊處中道。北山云。憍陳如弊服
五錢。須菩提華房百寶。倶聖人也。衡嶽終身
一衲。玄景毎曙更衣。倶高僧也。克不克在于
我。可不可不不在乎物也
震越。應法師云。此翻玄服。應是臥具。釋名
曰。服上曰衣。衣依也。所以庇寒暑也。傳云。
衣身之章也。上曰衣。下曰裳。白虎通曰。衣者
隱也。裳者障也。所以隱形自障蔽也。涅槃云。
如世衣裳障覆形體
袈裟。具云迦羅沙曳。此云不正色。從色得
名。章服儀云。袈裟之目。因於衣色。如經中壞
色衣也。會正云。準此本是草名。可染衣。故將
彼草目此衣號。十誦以爲敷具。謂同氈席之
形。四分以爲臥具。謂同衾被之類。薩婆多云。
臥具者三衣之名。大淨法門經云。袈裟者。晋
名去穢。大集經。名離染服。賢愚名出世服。
眞諦雜記云。袈裟是外國三衣之名。名含多
義。或名離塵服。由斷六塵故。或名消痩服。由
割煩惱故。或名蓮華服。服者離著故。或名間
色服。以三如法色所成故。言三色者。律有三
種壞色。青黒木蘭。青謂銅青。黒謂雜泥。木蘭
即樹皮也。業疏云。聽以刀截成沙門衣。不爲
怨賊所剥故。章服儀云。條堤之相事等田疇。
如畦貯水而養嘉苗。譬服此衣生功徳也。佛
令象此。義不徒然。五分云。衣下數破當倒
被之在雨中行水入葉中。應順*被之。章服
儀云。比見條葉。不附正儀。當馬齒鳥足縫之。
即須順左右條開明孔。不作即同縵衣。南山
問。比見西域僧來。多縫衣葉者何。答此佛滅
後將二百年。北天竺僧與外道同住。外道嫉
之。密以利刀。内衣葉中。同往王所。外道告
王。沙門釋子。内藏利刀。欲將害王。因告檢
獲。由此普誅一國比丘。時有耶舍阿羅漢。令
諸比丘權且縫合爲絶命難。此乃彼方因事
權制。非佛所開。故義淨云。西國三衣並皆刺
合。唯東夏開而不縫。依律大衣限五日成。七
條四日成。五條二日成。限日不成。尼犯墮。比
丘突吉羅。業疏云。若有衣不受持者突吉羅。
下二衣有長者開將作從。悲華經云。佛於寶
藏佛前發願。願成佛時袈裟有五功徳。一入
我法中犯重邪見等於一念中。敬心尊重。必
於三乘授記。二天龍人鬼若能敬此袈裟少
分即得三乘不退。三若有鬼神諸人。得袈裟
乃至四寸飮食充足。四若衆生共相違背。念
袈裟力尋生慈心。五若持此少分恭敬尊重。
常得勝他。瓔珞經云。若天龍八部鬪爭。念此
袈裟。生慈悲心。海龍王經龍王白佛。如此海
中無數種龍。有四金翅。常來食之。願佛擁護
令得安穩。於是世尊脱身卓衣。告龍王。汝
取是衣。分與諸龍。皆令周遍。於中有値一縷
之者。金翅鳥王不能觸犯。持禁戒者所願必
得。搜玄引大集。王問比丘不能説。遂羞墮地。
袈裟變白。法滅盡經云。沙門袈裟自然變白。
應法師云。韻作&T021626;&T021567;。音加沙。葛洪字范始
改從衣
僧伽梨。西域記云。僧迦胝。舊訛云僧伽梨。此
云合。又云重。謂割之合成。義淨云。僧迦胝。
唐言重複衣。靈感傳云。毎轉法輪。披僧迦梨。
南山云。此三衣名諸部無正翻。今以義譯。大
衣名雜碎衣。以條數多故。若從用爲名。則曰
入王宮聚落時衣。乞食説法時著。薩婆多論
大衣分三品。九條十一條十三條兩長一短
名下品。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三長一短名
中品。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五條。四長一
短名上品。會正記。問所以長増而短少者。業
疏云。法服敬田爲利諸有表聖増而凡減也。
業疏云。今準十誦。加持應云。大徳一心念我
比丘某甲。是僧伽梨若干條衣受若干若干
割截
揲葉
衣持三説會正記云。如缺大衣。下二衣有
長者。開將作從去聲受持應加云。大徳一心念
我某甲比丘。此安陀會二十五條衣受四長
一短割截衣持三説僧祇云有縁須捨
者具修威儀加法云
大徳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梨是我三衣數。先受持
今捨一説下二
衣亦爾
欝多羅僧。或郁多羅僧。此譯上著衣。即七
條也。南山云。七條名中價衣。從用云入衆時
衣。禮誦齋講時著。若受應加法云。此欝多
羅僧七條衣受兩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説如缺七
條開將上下
二衣作從
加法例上
安陀會。或安怛羅婆沙。此云中宿衣。謂近
身住也。南山云。五條名下衣。從用云院内行
道雜作衣。若受應加法云。此安陀會五條衣
受一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説如缺五條開將上二衣
作從。五分云。獨住比丘三
衣中須有換易者。應具修威儀。
手執衣心生口言加法云云
菩薩經云。五條名
中著衣。七條名上衣。大衣名衆集時衣。戒壇
經云。五條下衣斷貪身也。七條中衣斷嗔口
也。大衣上衣斷癡心也。華嚴云。著袈裟者。捨
離三毒。四分云。懷抱於結使。不應*被袈裟」
鉢吒。唐言縵條。即是一幅&T073554;無田相者三衣
倶通縵也。佛法至此。一百八十七年出家未
識割截。秖著此衣
尼師壇。或尼師但那。此名坐具。或云隨坐
衣。業疏。佛言爲身爲衣爲臥具故制畜之。長
四廣三更増半磔手者。善見云。令於縷際
外増之迦留陀夷身大坐
不容故加半磔
十誦云。新者二重。故者
四重。十誦云。不應受單者離宿突吉羅。戒壇
經云。尼師壇如塔之有基也。汝今受戒。即五
分法身之基也。良以五分由戒而成。若無坐
具以坐汝身。則五分定慧無所從生。天神黄
瓊云。元佛初度五人及迦葉兄弟。並制袈裟
左臂。坐具在袈裟下云云後度諸衆。徒侶漸
多。年少比丘儀容端美。入城乞食。多爲女愛。
由是製衣角。在左肩。後爲風飄。聽以尼師壇
鎭上。後外道達摩多問比丘。肩上片布持將
何用。答曰擬將坐之云云達摩多云。此衣既爲
可貴有大威靈。豈得以所坐之布而居其上
云云比丘白佛。由此佛製還以衣角居于左
臂。坐具還在衣下。但不得垂尖角如象鼻羊
耳等相。摩得勒伽云。若離宿不須捨。業疏云。
受應加云。大徳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師
壇應量作。今受持三説若
捨準上
僧祇支。或僧却崎。西域記云。唐言掩腋。舊
或名竭支。正名僧迦鵄。此云覆腋衣。用覆左
肩。右開左合。竺道祖云。魏時請僧於内自恣。
宮人見僧偏袒。不以爲善。遂作此衣施僧。因
綴於左邊祇支上。因而受稱。即偏衫右邊。今
隱祇支名。通號兩袖。曰偏衫。今作時須開後
縫截領。以存元式故也
泥縛些桑箇那。或云泥伐散那。西域記唐言
云云舊曰涅槃僧訛也。既無帶襻。其將服
也。集衣爲襵之渉切廣雅襵襞也
通俗文曰便縫曰襵
束帶以條。襵
則諸部各異。色乃黄赤不同。釋名云。裠群也。
連接群幅也
舍勒。應法師譯云内衣也。半者言舍勒相短
似今短群也。小衣論雖不顯於相。可類半泥
洹也
迦絺那。明了論云。爲存略故。但言迦提。此
翻功徳。以坐夏有功五利賞徳也。西域記以
迦提翻昂星。昂星直此月故。律鈔引明了
論。翻爲堅實能。感實能感多衣。衣無敗壞故。
又名難活。以貧人取活爲難。捨少財入此衣。
功徳勝如以須彌大衣聚施也。或云堅固。又
云廕覆。古翻爲賞善罰惡衣。賞前安居人。後
安居人不得也。亦翻功徳衣。以僧衆同受此
衣招五利功徳。律中受此衣故。畜長財離衣
宿。背請別衆食。食前食後至他家。四分云。安
居竟應受功徳衣。則前安居人七月十六日
受至十二月十五日捨。四分云。若得新衣。若
檀越施衣。若糞掃衣四分云。糞掃者
則非死人衣
新物揲作
淨。若已浣浣已納作淨。即日來不經宿。不以
邪命得應法。四周有縁。五條作十隔用袈裟
色。受捨應鳴鐘集僧羯磨。具出自恣篇
憍奢耶。應法師翻蟲衣。謂用野蠶絲綿作
衣。事鈔云。即黒毛臥具。寧音義云。梵云高世
耶。譯云野蠶綿。東天竺有國名烏陀。粳米欲
熟葉變爲蟲。蟲則食米。人取蒸以爲綿也。如
此絲綿者。名摩呵瞂多。此言大衣。衣甚貴
即大價之衣。感通傳云。伏見西來梵僧咸著
&T073554;具。問答云。五天竺國無著蠶衣。由此興
念著斯章服儀
屈眴。音舜此云大細布。緝木綿華心織成。
其色青黒。即達磨所傳袈裟
睒婆。上或染切此云木綿
劫波育。或言劫具。即木綿也。正言迦波羅。
此樹華名也。可以爲布。高昌名&T073554;。罽賓國
南。大者成樹已北形小。状如土蔡。有殼剖
以出華如柳絮。可女眞以爲布
迦隣陀衣。細錦衣也
兜羅綿。兜羅。此云細香。苑音義翻氷。或云
兜沙。此云霜。斯皆從色爲名。或名妬羅綿。妬
羅樹名。綿從樹生。因而立稱。如柳絮也。亦翻
楊華。或稱兜羅毦而使者。毛毳也。熏聞云。謂
佛手柔軟加以合縵。似此綿也
瞿修羅。此云圖像。從其衣形而立名。若著
瞿修羅。則不著僧迦鵄
尼衞。此云裏衣
欽跋羅。即毛
頭鳩羅。此云細布
芻摩。此云麻衣。西域記云。衣麻之類也。麻
形細荊芥。葉青色。西域麻少。多用草羊毛
顩鉢羅。西域記云。織細羊毛
褐頼縭。西域記云。織野獸毛細軟可得緝績
故。以見珍而充服用
兜那波吒。此云絹
倶蘇摩。此云華
摩羅。此云鬘。苑師云。一切華通名倶蘇摩。
別有一華。獨名倶蘇摩。此云悦意。其華大小
如錢。色甚鮮白。衆多細葉圓集共成。應法師
云。西域結鬘師。多用蘇摩羅華。行列結之以
爲條貫。無問男女貴賤。皆此莊嚴。或首或身。
以爲飾好。正法念云。生天華鬘在額
  ◎齋法四食篇第六十二
佛地論云。任持名食。謂能任持色身令不斷
壞。長養善法。身依食住。命託食存。流入五臟
充浹四肢。補氣益肌。身心適悦食有三徳。一輕
軟。二淨潔。三
如法。味有六種。
謂苦酸甘辛鹹淡
楞嚴云。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
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
是故佛言。一切衆生皆依食住。檇李釋曰。言
段食者。段謂形段。以香味觸三塵爲體。入
腹變壞資益諸根。故言段食起世經云。麁段微細
食。閻浮提人。飯糗
豆肉等。名麁段食。按摩澡浴拭膏等名微細食。古譯經律
皆名搏食。説文搏圜也。禮云。無搏食。通俗文手團曰搏。
熏聞云。其義則局。如漿飮等
不可搏故。於是後譯皆云段食
觸食者。觸謂觸
對。取六識中相應觸對前境而生喜樂。故名
觸食通慧云。如男與女相對爲觸。觸能資身。故得食名。
準僧祇。見色愛著名食。豈非觸食義耶。設非觸食
何以觀戲劇等終日不食而自飽耶。起世經云。一切
卵生得身故以觸爲食。&MT04911;疏云。冷*暖觸等亦名觸食
思食者。思謂意思。取第六識相應思於可意
境生希望故起世經云。思食者若有衆生。意思資潤。
諸根増長。如魚鼈蛇蝦蟆伽羅瞿陀等及
餘衆生。以意思潤益諸根壽命者。此等用思爲食。熏聞
云。相應觸及相應思者。皆心所遍行法中也。&MT04911;疏云。思
想飮食令人不
死。亦名思食
識食者。識即第八執持之相。
由前三食勢分所資令此識増勝能執持諸根
大種故起世經云。識食地獄衆生及無邊
識處天等。皆用識持以爲其食
若約三界
辨之。段食唯在欲界。以色無色無香味二塵。
餘之三食遍通三界中陰但有三食。亦有段食。如雜
心論云。如人中陰還食人中所
食香氣也。但現陰麁。故多&MT02257;
段食。中陰細故。多藉三食耳
此乃總叙四食也
僧跋。即等供之唱法也。寄歸傳云。三鉢羅
佉多。舊訛云僧跋。梵摩難國王經云。夫欲施
食者。皆當平等不問大小。於是佛令阿難臨
飯唱僧跋。僧跋者衆僧飯皆平等。故莊嚴論
明。尸利毱多長者受外道囑。以毒和食。請佛
及衆。佛知令阿難唱僧跋。唱已方食。唱已毒
散。事鈔云。況僧食十方普同。彼取自分理應
隨喜。而人情忌。陿用心不等。或有閉門限礙
客僧者。不亦蚩乎。鳴鐘本意豈其然哉。出家
捨著。尤不應爾。但以危脆之身不能堅護正
法。浮假之命不肯遠通僧食。違諸佛之教。損
檀越之福。傷一時衆情。塞十方僧路。傳謬後
生所敗遠矣。改前迷而復道。不亦善哉慳食獨
啖餓鬼

或問僧事有限。外容無窮以有限之食。供
無窮之僧事必不立。答曰。此乃鄙俗之淺度。
瑣人之短懷。豈謂清智之深識達士之高見。
夫四事之供養。三寶之福田。猶天地之生長
山海之受用。何有盡哉。故佛藏經云。當一心
行道隨順法行勿念衣食所須者。如來白毫
相中一分。供諸一切出家弟子。亦不能盡。由
此言之。勤修戒行。至誠護法。由道得利。以道
通用。寺寺開門。處處同食。必當供足。判無乏
少。凡受食時。應作五觀。一計功多少量彼
來處大論云。復次思惟。此食墾植耘除。收穫蹂治。舂磨
淘汰。炊煮乃成。用功甚重。計一鉢之飯。作夫流
汗集合。量之食少*汗多。此食作之功重。辛苦如是。入
口食之。即成不淨。更無所直宿昔之間變爲屎尿。本是美
味。人之所嗜。
變成不淨
烏故不欲見。行者自思惟。如此弊
食。我若貪著。當墮地獄噉燒鐵丸。從
地獄出當作畜生牛羊駱駝。償其宿債或
作猪狗。常噉糞除。如是觀食。則生厭想
二忖已徳行
全缺多減。三防心顯過。不過三毒。四正事良
藥。取濟形苦。五爲成道業。世報非意。事鈔。
食不過三匙。初匙斷一切惡。中匙修一切善。
後匙度一切衆生。増一云。多食致苦患。少食
氣力衰。處中而食者如秤無高下
逋沙他。此云齋日。請觀音經疏云。齋者齊
也。齊身口業也。齊者只是中道也。後不得食
者。表中道法界外更無別法也。中前得啖而
非正中。此得明表前方便。但似道之中得有
證義。故得啖也。亦是表中道法界外有法也。
闡義引祭統云。齋之爲言齊也。齊不齊以致
齋者也。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
則不齋。不齋則於物無防也。嗜欲無止也。及
其將齋也。防其邪物訖其嗜欲。耳不聽樂。今
釋氏以不過中食爲齋。亦取其防邪訖欲齊
不齊之義也。毘羅三昧經。瓶沙王問佛。何故
日中佛食。答云。旱起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
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佛制斷六趣因。令
同三世佛食故。今約理解。故云齋者秖是中
道。後不得食者。即佛制中後。不得食也。今表
初住初地圓證中道。心外無法如中後不食
也。中前得噉者。佛制中前非正食皆得噉
之。毘婆沙論云。夫齋者以過中不食爲體。以
八事助成齋體。共相支持名八支齋法。報恩
經云。以無終身戒。不名優婆塞。但名中間人。
智論問曰。何故六齋日受八戒修福徳。答是
日惡鬼逐人。欲奪人命。疾病凶衰。令人不吉。
是故劫初聖人教人持齋修善作福。以避凶
衰。是時齋法。不受八戒。直以一日不食爲齋。
後佛出世教語之言。汝當一日一夜如諸佛
持八戒不過中食云云是功徳將人至涅槃。如
四天王經中佛説。月六齋日。使者太子及四
天王自下。觀察衆生。布施持戒孝順父母少
者。便上忉利以啓。帝釋諸天心皆不悦説言。
阿修羅種多。諸天種減少。若布施持戒孝順
父母多者。諸天帝釋心皆歡喜説言。増諸天
衆。減損阿修羅云云又提謂經明八王日。何
等爲八王日。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
秋分。立冬。冬至。是謂八王日。天地諸神陰陽
交代。故名八王日
烏晡沙他。此云受齋。又云増長。謂受持齋
法。増長善根。南齊沈約字休文撰論云。人所
以不得道者。由於心神昏惑。心神所以昏惑。
由於外物擾之。擾之大者其事有三。一則榮
名勢利。二則妖奸靡曼。三則甘旨肥濃。榮
名雖日用於心。要無晷刻之累。妖*奸靡曼。
方之已深。甘旨肥濃。爲累甚切。萬事云云
三者之枝葉耳。聖人知不斷此三事故求道
無從可得。不爲之立法而使易從也。若直言
三事惑本。並宜禁絶。而此三事是人情所惑
甚。念累所難遣。雖有禁約之旨。事難卒從。譬
於方舟濟河。豈不欲直至彼岸。河流既急。會
無直濟之理。不得不從邪流靡。久而獲至。非
不願速。事難故也。禁此三事宜有其端。何則
食之於人不可頓息。於其情性所累莫甚。故
以此晩食併置中前。自中之後。清虚無事。因
此無事。念慮得簡。在始未專。在久自習。於是
束八支。紆以禁戒。靡曼之欲。無由得前。榮名
衆累。稍從事遣。故云。往古諸佛過中不食。蓋
是遣累之筌&MT04912;。適道之捷徑。而惑者謂。止於
不食。此乃迷於向方。不知厥路者也。處處經
佛言。中後不食。有五福。一少婬。二少睡。三
得一心。四無有下風。五身得安穩。亦不作
病。四分戒云。若比丘非時食。波逸提
蒲闍尼。四分律云。有五種蒲闍尼。此云正
食。謂糗飯乾飯魚肉也。僧祇云。時食謂時得
食。非時不得食。多論云。從旦至中其明轉盛。
名之爲時。中後明沒。名爲非時。今言中食。以
天中日午時得食。僧祇云。午時日影過一髮
一瞬。即是非時。宋文帝飯僧同衆。御于地
筵。班食遲。衆疑將旰不食。帝曰。始可中矣。
生公曰。白日麗天。天言始中。何得非中。遂取
鉢便食。衆從之。帝大悦
佉闍尼。四分云。五種佉闍尼。此云不正食。
謂枝葉華果細末磨食
半者蒲善尼。寄歸傳云。唐言五噉食。謂飯
餅糗等
半者珂但尼。此云五嚼食。謂根莖葉華果
等。寄歸傳云。若已食前五必不食後五。若先
食後五則前五隨意噉之。今僧齋後不食果
菜是
佉陀尼。或蹇茶。此云可食物
鉢和羅。應法師據自誓經云鉢和蘭。亦梵語
輕重耳。此云自恣食。應法師云坐臈臈餅。謂
夏罷獻佛之餅。名佛臈食。又西方以佛從天
降下王宮之日。供養佛食。名佛臈食。會正記
云。即自恣日食待佛比丘
分衞。善見論云。此云乞食。僧祇律云。乞食
分施僧尼衞護令修道業。故云分衞。是則論
從梵語。律謂華言。兩説未詳。應法師云。訛
略。正言儐茶波多。此云團墮。言食墮在鉢中
也。或云儐茶夜。此云團。團者食團。謂行乞食
也。十二頭陀明常乞食。大論釋三種食。一受
請食。二衆僧食。三常乞食。若前二食起諸漏
因縁。所以者何。受請食者。若得作是念。我是
福徳好人。故得。若不得則嫌恨請者。彼
無所別識。不應請者請。應請者不請。或自鄙
薄。懊惱自情。而生憂苦。是貪愛法則能遮道。
衆僧食者。入衆中當隨衆法斷事料理僧事
處分作使。心則散亂妨廢行道。有如是等亂
事。故受常乞食法。輔行云。諸律論文。乞食之
法不一處足。爲福他故令至七家。肇法師云。
乞食有四意。一爲福利群生。二爲折伏憍慢。
三爲知身有苦。四爲除去滯著。寶雨經云。乞
食成就十法。一爲攝受諸有情。二爲次第。三
爲不疲厭。四爲知足。五爲分布。六爲不耽
嗜。七爲知量。八爲善品現前。九爲善根圓滿。
十爲離我執。寶雲經明乞食四分。一分奉同
梵行者。一與窮乞人。一與諸鬼神。一分自食。
輔行云。昔有長者。名曰鳩留。不信因果。與五
百倶行遠見叢樹。想是居家。到彼唯見樹神。
作禮已説己饑渇。神即攀手五指。自然出於
飮食。甘美難言。食訖大哭。神問其故。答曰。
有五百伴。亦大飢渇。神令呼來。如前與食。衆
人皆飽。長者問曰。何福所致。答曰。我本迦葉
佛時極貧。於城門外磨鏡毎有沙門乞食。常
以此指。示分衞處及佛精舍。如是非一。壽終
生此。長者大悟。日飯八千僧。淘米汁流出城
外可以乘船
怛鉢那。此云糗。通慧指歸云。謂將雜米糗
碎蒸曝。母論二種散糗。又將糖蜜持之。或言
音備與糗不同。後堂云。糒是釜煮連釜
乾飯也。輔篇云。取乾飯糗三過磨篩作之。
稱爲糒也。孟子曰。舜糗飯茹菜。糗去久反
乾飯屑也
迦師。後堂云。唐言錯麥。慈和云。此人呼爲
燕麥。南人呼爲雀麥。南泉抄。以錯麥爲大麥。
十誦指迦師爲小麥飯。事鈔錯麥與迦師一
物也
修陀。此譯云白。或云須陀。此天食也
天台禪師觀心食法。既敷座坐已。聽維那進
止鳴磬。後歛手供養一體三寶。遍十方施作
佛事。次出生飯稱施六道。即表六波羅蜜。然
後受此食。夫食者衆生之外命。若不入觀。即
潤生死。若能知入觀。分別生死有邊無邊。不
問分衞與清衆淨食。皆須作觀。觀之者自恐
此身自舊食。皆是無明煩惱。潤益生死。今之
所食皆是般若。想於舊食從毛孔次第而出。
食既出已。心路即開。食今新食照諸闇滅成
於般若。故淨名云。於食等者。於法亦等。是爲
明證大品經云。一切法趣味。是趣不過味。尚不可得。云
何當有趣非趣。所言一切法趣味者。味即是食。此
食即是不思議法界。食中含受一切法。食若是有。一切法
皆有。食若是無一切法皆無。今食不可思議故尚不見是
有。云何當有趣尚不見是無。云何當有非趣。若觀食不見
趣非趣。即是中道三昧名眞法喜禪悦之食。而能通達趣
非趣法。即雙照二諦。得二諦
三昧法喜禪悦之食。是名食等
以此食故。成般若食。
能養法身。法身得立。即得解脱。是爲三徳。照
此食者非新非故。而有舊食之故。而有新食
之新。是名爲假。求故不得。求新不得。畢竟空
寂。名之爲空。觀食者自那可食爲新。既無新
食那可得食者。而不離舊食養身而新食重
益。因縁和合不可前後分別。名之爲中。只中
即假空。只空即中假。只假即空中不可思議。
名爲中道。又淨名云。非有煩惱。非離煩惱。非
入定意。非起定意。是名食法也什曰。一揣食。二
願食如見沙嚢命
不絶也。三業食。如地獄無食而
活。四識食。無色衆生識想相續也
  篇聚名報篇第六十三
僧祇明五篇。一波羅夷。二僧殘。三波逸提。四
提舍尼。五突吉羅。四分明六聚。開第三偸蘭
遮。或明七聚。開第七惡説。今依事鈔列釋
六聚。並無正譯。但用義翻
一。波羅夷。僧祇義當極惡。三意釋之。一者
退沒。由犯此戒道果無分故。二者不共住。非
但失道而已。不得於説戒羯磨二種僧中共
住故。三者墮落。捨比身已。墮在阿鼻地獄
故。四分云。譬如斷人頭不可復起。若犯此法。
不復成比丘故。偈云。諸作惡行者。猶如彼死
屍。衆所不容受。以此當持戒。自古從衆法絶
分義譯名棄。目連問罪報經云。犯波羅夷罪
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歳墮泥犁中。於人
間數。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歳。此墮焔熱地
獄。以人間一千六百年。爲他化天一晝夜」
二。僧伽婆尸沙。善見云。僧伽者爲僧。婆者
爲初。謂僧前與覆藏羯磨也。言尸沙者。云殘。
謂末後與出罪羯磨也。若犯此罪僧作法除。
故從境爲名。毘尼母云。僧殘者。如人爲他所
斫。殘有咽喉。故名爲殘。理須早救。僧伽婆尸
沙罪。如不憍天壽八千歳。於人間數。二百三
十億四十千歳。此墮大大叫地獄。人間八百
年。爲天一日夜
摩那埵。論云。秦言意喜。前雖自意歡喜。亦
生慚愧。亦使衆僧歡喜
阿浮訶那。善見翻爲喚入衆羯磨。或名拔除
罪根。母論云清淨戒生得淨解脱
三。偸蘭遮。善見云。偸蘭名大遮。言障善道。
後墮惡道。體是鄙穢。從不善體以立名者。由
能成初二兩篇之罪故也。明了論。解倫蘭爲
麁。遮即爲過。麁有二種。一是重罪方便。二
能斷善根。所言過者。不依佛所立戒而行。故
言過也。偸蘭遮罪。如兜率天壽四千歳。於人
間數。五十億六十千歳。此墮嗥叫地獄。人間
四百年爲天一晝夜
四。波逸提。義翻爲墮。十誦云。墮在燒煮覆
障地獄。八熱通爲燒煮。八寒黒暗等通爲覆
障。波逸提罪。如夜摩天壽二千歳。於人間數
二十一億四十千歳。此墮衆合地獄。人間二
百年。爲天一晝夜
尼薩耆。出要律儀。舊翻捨墮。聲論尼翻爲
盡。薩耆爲捨。四分僧有百二十種。分取三十
因財事生犯貪慢心。強制捨入僧。故名尼薩
耆也
五。波羅提提舍尼。義翻向彼悔。從對治境
以立名。僧祇云。此罪應發露也。提舍尼罪。如
三十三天壽命千歳。於人間數三億六十千
歳。此墮黒繩地獄。人間一百年爲天一晝夜
六。突吉羅。善見云。突者惡也。吉羅者作也。
聲論正音突悉吉栗多。四分律本云。式叉迦
羅尼。義翻應當學。胡國訛云尸叉罽頼尼。胡
僧翻守戒也。此罪微細持之極難。故隨學隨
守以立名。十誦云。天眼見犯罪比丘。如駛雨
下。豈非專翫在心。乃名守戒也。七聚之中。分
此一部。以爲二聚。身名惡作。口名惡説。多論
問。何此獨名應當學。答餘戒易持罪重。此戒
難持易犯。常須念學。故不列罪名。但言應當
學。犯突吉羅衆學戒。罪如四天王壽五百歳。
墮泥犁中。於人間數。九百千歳。此墮等活地
獄。人間五十年。下天一晝夜。倶舍頌云。等
活等上六如次以欲天壽爲一晝夜。壽量亦
同彼。極熱中半劫。無間中劫全。傍生極一中。
鬼日月五百。頞部陀壽量如一婆訶麻百年
除一盡。後後倍二十◎
  ◎統論二諦篇第六十四
教傳東土東標
所至
法本西域西顯
所出
當聞香以尋根。
故沿流而究原。辨佛陀僧伽之號。解菩提般
若之名。隨機之語。雖曰無邊。旨歸之意。唯詮
二諦。今就集末。略開七門
  一原宗 二釋名 三辨義 四示體
五釋相 六境智 七勸誡
一原宗者。中觀論云。諸佛依二諦。爲衆生説
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良以佛之説
法。語不徒然。凡所立言。咸詮實理。故聞法
者。悉有所證。以依二諦爲機説故。如大論云。
有二種衆生。一者知諸法假名。二者著名字。
爲著名字衆生故説無相。爲知諸法假名衆
生故説世諦。是以世俗顯縁起之事。諸法歴
然。故佛事門中。不捨一法。勸臣以忠。勸子以
孝。勸國以治。勸家以和。弘善示天堂之樂。懲
非顯地獄之苦。此依俗諦也。眞諦彰本寂之
理。一性泯然。所以實際理地。不受一塵。是非
雙泯。能所倶亡。指萬象爲眞如。會三乘歸實
際。此依眞諦也。二釋名者。此二諦法。就能詮
名。談眞則逆俗。順俗則乖眞。以眞是實義。審
實是眞。俗是假義。審假是俗。故涅槃云。出世
人所知。名第一義諦。世人所知。名世諦。北山
録云。會極捐情之謂眞。起微渉動之謂俗。眞
也。者性空也。俗也者假有也。假有之有謂
之似有。性空之空謂之眞空。此約事理對釋。
昭明太子云。眞諦離有離無。俗諦即有即無。
即有即無。斯是假名。離有離無。此爲中道。此
約中邊判釋也。三辨義者。宗鏡問曰。一心二
諦。理事非虚。證理性而成眞。審事實而爲俗。
皆具極成之義。不壞二諦之門。大小二乘。同
共建立。如何是極成之義。答所成決定不可
移易。隨眞隨俗。各有道理。瑜伽論云。一有世
間極成眞實。二道理極成眞實。世間極成眞
實者。謂一切世間。於彼彼事。隨順假立世俗
慣習悟入覺慧所見同性。謂地唯是地。非是
火等。乃至苦唯是苦。非是樂等。樂唯是樂。非
是苦樂。以要言之。此即如此。非不如此。是
即如是。非不如是。決定勝解所行境事。一切
世間。從其本際。展轉傳來。想自分別。共所成
立。不由思惟籌量觀察。然後方取。是名世間
極成眞實。道理極成眞實者。依止現比及至
教量極善思惟擇決定智所行所知事。由證
成道理所建立所施設義。是名道理極成眞
實。四示體者。二諦之法。明所詮體。如昭明
云。世人所知生法爲體。聖人所知不生爲體。
從人雖異其體不殊。故荊溪云。祇點一法二
諦宛然。俗則百界千如。眞則同居一念。又起
信云。摩訶衍者。總説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
法。二者義。此以一法。而分二義。談實相不壞
於假名。論差別不破於平等。昭明云。眞即有
是空。俗指空爲有。宗鏡云。俗諦不得不有。有
常自空。眞諦不得不空。空但徹有。故十疑論
注云。説相而萬法森羅實無所得。談性而一
如寂滅不礙隨縁。眞是俗家之眞。萬法自泯。
俗是眞家之俗。一性恒殊。以不壞假名故。則
彼此生滅差別。以説諸法實相故。則彼此生
滅自亡。*祇於不一而明不二。故仁王云。於
解常自一智照融通
法性常一
於諦常自二聖人見眞
凡夫見俗
了達此
一二眞入聖義諦。故古徳云。二諦並非雙。恒
乖未曾各。二雙顯泯中。謂非眞非俗。一雙孤
雁掠地高飛。兩個鴛鴦池邊獨立。又先徳云。
眞俗雙泯。二諦恒存。空有兩亡一昧常現。是
知各執則失。互融則得。各執則失者。如云有
爲雖僞捨之則大業不成。無爲雖空住之則
慧心不朗。互融則得者。如云雖知諸佛國及
以衆生空而常修淨土教化諸衆生。故十疑
論注云。聖人得其意也於隨縁處而談不變。
於成事處而説體空。故荊溪云。應知萬法是
眞如。由不變故。眞如是萬法。由隨縁故。此等
明文。皆論眞俗之體一也。五釋相者。妙玄云。
取意存略。但點法性。爲眞諦。無明十二因縁
爲俗諦。於義則足。但人心麁淺不覺其深妙。
更須開祐則論七種二諦。釋籤解云。然此七
文散在諸經無一處具出。唯大經十二列八
二諦。章安作七二諦銷之。初一是總。餘七是
別。經云。出世人心所見者。名第一義諦。世人
心所見者。名爲世諦。疏云。總冠諸諦。世情多
種。束爲世諦。聖智多知。束爲第一義諦。即是
諸教隨情智也。經云。五陰和合。稱名某甲。是
名世諦。解陰無陰亦無名字。離陰亦無。是名
第一義諦。疏云。名無名即生滅二諦妙玄云。實
有爲俗實
有滅
爲眞
經云。或有法有名有實。是名第一義諦。
或有法有名無實。是名世諦。疏云。實不實即
無生二諦妙玄云。幻有爲俗。
即幻有空爲眞
經云。如我人衆生
壽命知見。乃至如龜毛兎角等。陰界入。是名
世諦。苦集滅道。是名眞諦。疏云。定不定二
諦。即單俗複眞妙玄云。幻有爲俗。即
幻有空不空共爲眞
經云。世法
有五種。謂名世句世縛世法世執著世。是名
世諦。於此五法。心無顛倒。名第一義諦。疏
云。法不法亦是含中二諦也妙玄云。四者幻有爲
俗。幻有即空不空。
一切法趣。空
不空爲眞
經云。燒割死壞。是名世諦。無燒割
死等。是名第一義諦。疏云。燒不燒複俗單中
妙玄云。幻有幻有即空皆
名爲俗。不有不空爲眞
經云。有八種苦。是名
世諦。無八種苦。故是第一義諦。疏云。苦不苦
二諦。亦是複俗單中妙玄云。幻有幻有即空皆
俗。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
不空
爲眞
經云。譬如一人有多名字。依父母生。是
名世諦。依十二因縁和合生者名第一義諦。
疏云。和合二諦眞俗不二複俗複中也妙玄云。
幻有幻
有即空皆爲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爲眞。又云
若略説者。界内相即不相即。界外相即不相即。四種二諦
也。別接通五也。圓按通六也。圓接
別七也。天台遂明四正三接之教法
六境智者。起信
鈔問云。境智爲一爲異。答云。智體無二。境
亦無二。智無二者。只是一智。義用有殊。約知
眞處名爲眞智。約知俗處名爲俗智。境無二
者。謂色即是空爲眞境。空即是色爲俗境。由
是證眞時必達俗。達俗時必證眞。了俗無性
即是眞空。豈有前後耶。況無心外之境。何有
境外之心。是即心境渾融爲一法界。七勸誡
者。大經云。所言二諦。其實是一。方便説二。
如醉未吐見日月轉。謂有轉日及不轉日。醒
人但見不轉。不見於轉。謂一不一言二非二。
當以智解。勿以情執。故佛告阿難。自我往昔
作多聞士。共文殊師利。諍二諦義。死墮三塗。
經無量劫。呑熱鐵丸。從地獄出。値迦葉佛爲
我解釋有無二諦。迦葉佛言。一切諸法。皆
無定性。汝言有無。是義不然。一切萬法皆
悉空寂。此二諦者。亦有亦無。汝但知文。不解
其義。當知二諦俗諦故有。眞諦故無。體不
思議。奚可偏執。學佛教者當離情想。故佛藏
云。刀割害閻浮提人其罪尤少。以有所得心
説實相法其過彌甚。當知佛法不思議。唯教
相難解。幸冀後賢於佛聖教。研精覃思勿麁
略焉
翻譯名義續補。初編集時。意尚簡略。或失
翻名。或缺解義後因披閲再思索之。復述續
補。後賢詳悉。補十號篇
明行足。具足三明及六神通。智論云一如
意。二天眼。三天耳。四他心。五識宿命通。六
無漏通。言神通者。易曰。陰陽不測之謂神。寂
然不動感而遂通。瓔珞云。神名天心。通名慧
性。天然之慧徹照無礙。故名神通。一如意者。
有三種。能到轉變。聖如意。能到復四。一身飛
行如鳥無礙。二移遠令近不往而到。三此沒
彼出。四一念能至。轉變者大能作小。小能作
大。一能作多。多能作一。種種諸物。皆能轉
變。外道輩轉極久不過七日。諸佛及弟子轉
變自在無有久近。聖如意者。外六塵中不可
愛不淨物能觀令淨。可愛淨物能觀令不淨。
是聖如意法。唯佛獨有。天眼通者。於眼得色
界四大造清淨色。是名天眼。天眼所見自地
及下地。六道衆生諸物。若近若遠。若麁若細。
諸色無不能照。是天眼有二種。一從報得。二
從修得。是五道中天眼從修得。非報得。何以
故。常憶念種種光明得故云云天耳通者。於耳
得色界四大造清淨色。能聞一切聲天聲人
聲三惡道聲。云何得天耳通。修得常憶念種
種聲。是名天耳通。識宿命通者。本事常憶念
日月年歳至胎中乃至過去世中一世十世百
世千萬億世。乃至大阿羅漢辟支佛。知八萬
大劫。諸大菩薩及佛知無量劫。是名識宿命
通知他心通者。知他心若有垢若無垢。自觀
心生住滅時。常憶念故得。復次觀他人喜相
嗔相怖相畏相。見此相已。然後知心。是爲他
心智。無漏通者。如來莊嚴入一切佛境界經
云。言無漏者。謂離四漏。謂欲漏有漏無明漏。
見漏。以不取彼四種漏故。乃名遠離諸漏。智
論問。神通與明有何等異。答直知過去宿命
事名通。知過去因縁行業名明宿命直知死此
生彼名通。知行因縁際會不失名明
盡結使不知更生不生名通。若知漏盡更不
復生名明無漏
佛陀肇曰。佛者何也。蓋窮理盡性大覺之稱
也。其道虚玄固已妙絶常境。心不可以智知。
形不可以像測。同萬物之爲。而居不爲之域。
處言數之内。而止無言之郷。非有而不可爲
無。非無而不可爲有。寂寞虚曠物莫能測。不
知所以名。故強謂之覺。其爲至也亦以極矣。
何則夫同於得者得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
失之。是以則眞者同眞法僞者同僞如來冥
照靈諧一彼實相。實相之相。即如來相。無機
子叙六即佛曰。癡禪任性濫上聖以矜高。狂
慧隨情居下凡而自屈。由是天台智者祖師
明六即佛破二種見。棟其大過。六分因果之
事殊收彼不收。即顯聖凡之理等。沈生死海。
如寶在暗而不失。升涅槃山。猶金出鑛以非
得。不一不異。其道融通。無是無非。此智圓
妙。今述鄙頌式讃大獻。庶幾見聞咸得開悟
云爾
一頌理即佛
動靜理全是。行藏事盡非。冥冥隨物去。杳杳
不知歸
二頌名字即佛
方聽無生曲。始聞不死歌。今知當體是。翻恨
自蹉跎
三頌觀行即佛
念念照常理。心心息幻塵。遍觀諸法性。無假
亦無眞
四頌相似即佛
四住雖先脱。六塵未盡空。眼中猶有翳。空裏
見華紅
五頌分眞即佛
豁爾心開悟。湛然一切通。窮源猶未盡。尚見
月朦朧
六頌究竟即佛
從來眞是妄。今日妄皆眞。但復本時性。更無
一法新
續補無量壽。智論云。無量有二。一者實無
量。諸聖人所不能量。如虚空涅槃衆生性。是
不可量。二者有法可量。但力劣者不能量。如
須彌山大海水斤兩滴數多少。諸佛菩薩能
知。諸天世人所不能知。故言無量。是故天台
乃立四句。實有量而言無量。彌陀是也。實無
量而言量。如此品及金光明是也。實無量而
言無量。如涅槃云唯佛與佛其壽無量是也。
實有量而言量。如八十唱滅是也。又以三身。
對凡立四句。故法華疏云。復次法身非量非
無量。報身金剛前有量。金剛後無量。應身隨
縁則有量。應用不斷。則無量。通途詮量。三句
在聖。一句屬凡。有量無常都非佛義
㙠濕弗羅跋那。翻自在大聲
迦羅鳩村馱。此翻所應斷已斷此二佛名
譯師。唐太宗焚經臺詩。門徑蕭蕭長縁苔。
一回登此一徘徊。青牛謾説函關去。白馬親
從印土來。確實是非憑烈焔。要分眞僞築高
臺。春風也。解嫌狼籍。吹盡當年道教灰。唐義
淨三藏題取經詩曰。晋宋齊梁唐代間。高僧
求法離長安。去人成百歸無十。後者安知前
者難。路遠碧天唯冷結。砂河遮日力疲彈。後
賢如未諳斯旨。往往將經容易看
天類提和越。漢言天地。易曰。天地設位而
易行乎其中矣。繋詞云。易與天地準。故能彌
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其地理。
白虎通曰。天之爲言鎭也。居高理下。爲人鎭
也。地者易也。言生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
迦留波陀天。此言象跡自有十處
質多羅。此翻雜地
摩偸。此翻美地。此三天名。皆居須彌四埵
地嶽
五無間業。瑜伽第九云。一害母二害父三
害羅漢四破僧五出佛身血
尸利夜神。此翻吉祥
盎哦囉迦。此翻火星
陀。此翻水星
勿哩娑跛底。此翻木星
&T049271;乃以室折囉。此翻土星
戍羯羅。此云金星
佉勒迦。著穀麥篇
勿伽。此云胡豆即縁豆也
塞畢力迦。此云苜蓿。漢書云。罽賓國多苜

薩闍羅婆。或薩折羅婆。此翻白膠香
那羅陀。那羅正云捺羅。此云人也。陀謂陀
羅。此云持也。其華香妙人皆佩之故名人持
華也
末利。此翻黄色華。華如黄金色
巨磨。此方翻爲牛
阿提目多伽。宗鏡引攝論云苣勝本來是
炭。多時埋在地中。變爲苣勝。西方若欲作塗
身香油先以華香取苣*勝子聚爲一處。淹令
極爛後取苣*勝厭油油遂香也
解脱。肇曰。縱任無礙。塵累不能拘。解脱
也。什曰。亦名三昧。亦名神足。或令脩短改度
或巨細相容變化隨意於法自在解脱無礙。
故名解脱。又曰心得自在不爲不能所縛。故
曰解脱。淨名疏云。一眞性。二實慧。三方便。
故經云。諸佛菩薩。有解脱名不思議。若菩薩
住此解脱者。能以須彌之高廣。内芥子中。乃
至種種變現莫測。即是三種解脱不思議義。
何者諸菩薩有解脱即是眞性。若菩薩住此
者。即是實慧能以須彌内於芥等即是方便。
大品云。心得好解脱慧得好解脱。垂裕云。心
脱是倶。慧脱是惠
智度。什曰。窮智之原。故稱度。梵音中有母

方便。什曰。智度雖以明照爲體。成濟萬行。
比其功用。不及方便爲父。梵音中有父義。方
便有二種。一解深空而不取相受證。二以實
相理深莫能信受。要須方便。誘引群生。令其
漸悟。方便義深而功重。故爲父也。淨名疏云。
方是智所詣之偏法。便是菩薩權巧用之。能
巧用諸法。隨機利物。故云方便。荊溪云。法華
疏中。爲顯實故。分爲三釋。謂法用及門并祕
妙也。今此廢二。但取法用者。門論趣入。祕妙
開權。今未開權。故缺後釋。不取門者。菩薩可
入。二乘缺之。於菩薩中。且約當分復置傳入。
故且不云。據理亦今。用門一意。以當分入
與法用同。故且唯用法用一意。又通祕教。亦
可具足用彼三意。論法華方便品。儒詩六義。
以思無邪爲指歸。釋教五時開佛知見是究
竟。誠一化之高會。眞諸佛之宗極。似太虚而
含衆色。若渤澥以納群流。由是管窺義天。蠡
酌法海。粗研味乎眞詮。豈塵露于達士。初
辨品題。次論品義。初辨品題者。經云。諸佛法
久後要當説眞實。文既屏其方便。題應號爲











眞實。安以權名而立今品。如將縣額以牓州
門。又佛起定。即自唱言諸佛智慧甚深無量。
此乃雙歎權實。先達遂云。此華不有則已。有
則華果雙含。此經不説則已。説則權實雙辨。
經既雙明權實題那單標方便。由此疑興。先
達相繼。共立七義。以伸題意。一權有顯實之
功。法王初化機縁未熟隱實施權。權掩於實。
靈山妙唱普會權乘。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
王。彼祕被開。於今成妙。此權既有顯實之功。
故結集家。號善權品。二名偏義圓。若標眞實
則違方便。今品權名雖偏其實法體圓具。乃
彰權實之雙美。三名體倶不轉。此有四句。一
名轉體不轉。如云正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
乃至第四名體倶不轉。如云我等今者眞是聲
聞。名不轉故名方便品。四顯開權絶待。法華
開權顯實。權外無實。法用能通當體祕妙。若
標眞實。但成相待。爲彰絶待之功。號方便品。
五彰詮迷之教。祖云。自非今經誰肯歎此詮
迷之教。由指迷染之心即是自行方便。則知
此權大有詮迷之力六施開一致。昔時所施
既施即實之權。今日所開。還開權即是實。乃
見施開之不二也。七揀異昔經。淨名報恩雖
皆立方便之名。既是體外之權。豈同今品同
體方便。自昔所説不出此七。先師謂舊觀縷
義失至當。自立附文原意二義。以伸品題。一
附文者。經家立品。附文旨趣。總別須分。何
哉。五字首題。法則權實總標。喩乃華果雙擧。
所以三周開顯本迹二門。一部之文並皆不
出權實之法。今品若更雙立權實之目。則與
總題無異。二原意者。言者所以在意。此經開
權顯實意在於權。故云。過去諸佛以無數方
便種種因縁種種譬喩而爲衆生演説諸法。
是法皆爲一佛乘故。非權無以明實。故令機
縁即於權法以曉眞實。故曰不指所開無由説
實。具述施權意在開也。故記主釋開方便門
示眞實相云。示謂指示。指其見實之處。且見
實之處在何。在前偏權方便。今日説此方便
有眞實相。此既即實之方便。乃異昔經之方
便。故得祕妙之名。是故經家題名方便。纔言
方便即是眞實。故身子疑云。何故殷勤稱歎
方便。則知方便眞開權之總號。誠顯實之大
名矣。或者問曰。今由開權稱方便者。淨名既
未開權。安稱方便。既稱方便。權何不開。答彼
經言方便者。疏云。此品正明助佛闡揚善巧
權謀隨機利物令入慧起根。故名方便。雖言
方便。機縁當座烏知所證亦方便焉。故昔方
便之名。權未開矣。次論品義者。吾祖預釋品
題。乃立法用能通祕妙三種方便。今先通示。
然後別解且通示者。此三方便初二從昔教。
後一屬今經。初名法用者。疏曰。方者法也。便
者用也。法有方圓。用有差會。三權是矩是方。
一實是規是圓。記云。初約能用三教得名。法
是所用。用是能用。雖法之與用倶通四教。但
有方圓差會之殊。故方便之稱。從權立名。權
不即實。故對昔辨。成體外權非今品意。文中
擧圓。即屬眞實。相對來耳。二名能通者。疏云
又方便者門也。門名能通。通於所通。方便權
略。皆是弄引爲眞實作門。眞實得顯。功由方
便。從能顯得名。記曰次第二釋。權屬能通。三
教亦得名爲方便。然雖不即以能爲圓作遠
詮故。所詮之圓。亦帶能詮。爲方便故。故知並
非今品意也。又云。今以三詮一。三爲一實作
詮。故三名能詮。是則前之三教教行人理。悉
爲能詮。又云。不破不即。從權入實。故得修
名。若於爾前二味三教利根菩薩。有顯露得。
兩教二乘。唯祕密得。由得入故。即稱爲門。三
名祕妙者。疏云方者祕也。便者妙也。妙達於
方。即是眞祕。點内衣裏無價之珠。與王頂上
唯有一殊。無二無別。指客作人是長者子。
亦無二無別。如斯之言。是祕是妙。如經唯我
知是相。十方佛亦然。止止不須説。我法妙難
思。故以祕釋方以妙釋便。正是今品之意。記
云。至第三釋。方乃三權即是一實。指此即實
之權。方名今經方便。又云。第三釋者。即今品
意。但前二釋於昔但得名偏名門。祕而不説。
今開其偏門。即圓所也。故云祕妙。顯露彰
灼。故云眞祕。或問。妙樂記云。即權而實。爲
所依體。即實而權。爲當體體。不審第三祕妙
之名。爲從所依立號。爲從當體得名。答此由
當體即所依體。故云彼祕被開。於今成妙。又
云。第三文者。亦開前二。非能非所。及以能
通。並開成所所中善巧名爲方便。故妙方便。
異於方法及能通門。又云。故隔偏之圓。亦有
體内方便。故名祕妙。祕妙之名。似同第三。然
其意則別。何者第三乃以開顯爲妙。此中乃
以獨圓爲妙。此揀今昔祕妙義異。諦思吾祖
崇建三釋。若無初二。豈彰爲蓮故華以施權。
苟缺第三。烏顯華開蓮現而顯實。體遍一化。
妙彰七軸。非發總持。誰唱斯義。鑚仰堅高嗟
歎不足。次別釋者。若約部教。初二屬昔教。法
用能通。皆異體權。後一屬今經。祕妙方便名
同體權。定此祕妙方便。破顯之相。先徳彝訓。
或定爲所破。或執是所顯。天竺一宗。論同體
權。定爲所破。一據蓮華開喩。原佛出世意爲
顯實。由機未堪。權施昔教。此譬桃李華也。及
至法華。法既純圓絶妙。遂指蓮華。而立三喩。
一爲蓮故華。譬爲實施權。蓋四時未説施權。
此名異體。今無量義既言從一清淨道。施出
二三四。收昔異體。爲今同體。權既從實而施。
故譬爲蓮故華。第二華開蓮現。此開初句之
權華。乃顯次句之蓮實。故五佛章中各有開
權顯實二科。開權是文叙昔教。以爲顯實之
所。故無量義經之同體。爲今法華之所破。第
三華落蓮成。此譬廢權立實。都廢序分即實
之權。獨立正宗即權之實。次憑權暫用義。權
名權暫。用已還廢實名實録。究竟指歸。則知
十隻之權。皆爲所破。如心意識。既是事權。豈
屬所顯矣。三準祖師定解。如輔行云解同體
之權髻與實相之明珠。又義例云。如引法華
部。唯一實。文叙昔教以爲所開。既云部唯一
實。故同體權爲所破也近人又謂。從名雖開。從義
不開。如圓家破即法性之無
明。例今品開
即實之權耳
余觀先徳破同體權。一迷立喩。二
昧開權。初迷立喩者。爲蓮故華。如大師云爲
十妙故。開出十麁。如爲蓮故華。此約法體。用
在於昔。皆屬麁法。云何一概。以爲蓮故華。倶
喩妙法。乃見能譬立喩。淆混其次。所況爲實
施權始自華嚴。終乎般若。皆是隔歴三諦。倶
爲法華之實。而施四時三教之權。故名爲實
施權。若獨以此句。喩無量義經。則彰所喩法
缺略矣。二昧開權者。四時三教體外化他。機
未純淑。覆權言實。故非究竟。屬異體麁至今
方指昔未眞實。執教偏情既遣即知當體本
妙。開此化他之法。全是自行之權。權實不二。
乃名同體。故祖師云。既顯實已。全權是實。不
可謂之權非究竟。況祖師云。誰肯以三界有
漏識心。而爲佛所稱讃。既佛所讃。安非所顯。
次定所顯者。南屏一宗皆謂。世尊疇昔久轉
法輪。所化之機既雜。所施之教不一。雖説三
教。不言此是即實之權。雖演圓乘未云斯是
即權之實。權實各逗。大小相隔。是故昔教名
異體權。後會靈山。宣妙法華。開昔隱祕之法。
爲今微妙之教。權實圓融。故名同體。法既麁
妙相即。佛化事理倶圓。若爲所破乃成開妙。
故記文云。第三釋者。即開前二。非能非所。
及以能通。並開成所。可證祕妙非所開矣。其
如蓮華三喩。輔行等文。復有五師消釋義異。
一云對論自論有殊。若約偏圓相對。異體是
所破。同體是所顯。例前三教三惑須斷。圓教
三惑不斷。就圓自論。須斷四十二品。故同體
權。亦屬所破。今謂偏圓對論。前三名權。圓教
屬實。那得對論却以圓教。名同體權。不須破
耶。又今開權顯實。開偏是圓。正當偏圓對論。
反以蓮華三喩。謂之圓教自論破同體權。却
顯今經都無開權之力乎。二云機情佛意。機
情雖開異體。佛意即是同體。今謂誇節唯在
今經。佛意非適今也。據此祖意。對機開顯雖
局法華。原佛密意。倶遍四時。是則機情。佛意
正約昔説。若約昔義。以斷今經。其猶欲至湖
南。面行塞北。其心雖切。路愈遠矣。三云法
本自妙。麁由物情。雖開異體之權。其實法體。
本自微妙。即是同體。今謂如記主云但開其
情。理自復本。又云。開何所開。即彼能覆。既
但破能覆之情。奚嘗開所迷之法。四云約開
竟説。以輔行解同體之權髻既點迹門流通
之經。此約已開異體。成同體竟。今謂安樂行
品。文雖在後喩乃顯前特點正宗開麁顯妙。
斯言無旨。徒虚語耳。五云。同體爲所開者。意
彰異體亦不可破。此語孟浪。吾驚怖其言猶
河漢而無極也。今覈昔人。由昧山家諸部文
義。致論開權。詞繁理寡。今鱗比諸文。令氷解
凍釋殊塗同歸。初釋喩。舊辨蓮華。或專喩妙。
或兼比麁餘華對辨。則蓮華倶妙。
就蓮自分。華亦兼麁
今究所喩。既有
權實。乃顯能喩亦通麁妙。今先分所喩權實。
後辨能喩麁妙。分權實者。提挈剛要。大有
五義。一因果。二九一。三今昔。四眞俗。五本
迹。初因果分者。以十界中前七如是屬因是
權。果報二如是爲實。二九一分權實。妙玄云。
餘華麁喩九法界十如是因果。此華妙喩佛
法界十如是因果。三約今昔分者。以昔爲權。
將今爲實。故妙玄云。一爲蓮故華。譬爲實施
權。雖説種種道其實爲佛乘。四約眞俗分者。
空智照眞爲實。假智照俗爲權。中智雙照爲
亦權亦實。中道雙亡爲非權非實。故妙樂云。
以對昔故須爲四句。通論大*剛。法相雖爾。
別論今品。唯在第三亦權一半名方便品。五
約本迹分者。如私序云指久遠之本果喩之
以蓮。會不二之圓道。譬之以華。權實雖通五
義。今唯約界及與部教。以論開權矣。次明能
喩麁妙者。玄義序乎蓮華。一爲蓮故華譬爲
實施權。二華敷譬開權。蓮現譬顯實。三華落
譬廢權。蓮成譬立實。當歴三喩引而伸之。且
夫蓮華之喩唱出今經。本況妙法。而天台以
初爲蓮故華一句既譬爲實施權。約此法體。
用在昔時。華喩麁法。故妙玄云。又諸教權實
未融爲權。既融開權顯實爲實。由昔赴機權
掩於實。乃云異體。由是今經破此偏情。乃
云。雖説種種道。其實爲佛乘。世尊既談爲實
施權。吾祖遂立爲蓮故華之喩。據此説在今
經。纔唱爲實施權。利根便知此權即實。由無
量義曾聞此權從實生故。已破異體之見但
未開顯。鈍根須假第二句華敷譬開權蓮現
譬顯實。故曰開方便門示眞實相。記主釋曰
指實爲權。權掩於實。名方便門閉。今指權爲
實。於權見實。名方便門開。此點法用能通。倶
成祕妙。三華落譬廢權。蓮成譬立實。又云正
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此由四時三教當體
祕妙。開已無外。麁法不存。義當於廢。約法雖
開廢同時。約喩乃先開後廢。故分三句。彰始
終之有序。二釋經云開方便門示眞實相。昔
人引證開同體權。須曉祖師二處引用。疏證
能通方便。此取門義從前三教能通之門入
於圓所。故曰開方便門。記主遂云於昔但得
名偏名門。非謂於彼已明開門。若玄義中。證
開權者。既於方便。即見眞實。故以此證開權
相焉。三釋輔行解同體之權髻與實相之明
珠。由安樂行約王賞賜喩佛授道。昔機與魔
共戰。微有其功。但賜禪定解脱之法。如賞田
宅。法華大破魔網。至一切智。如王解髻明珠
賜之。昔時權掩於實。如髻覆珠。就機不知是
權。喩異體閉。今經赴機指昔三教權法。全是
祕妙方便。故決聲聞之法。即是諸經之王。經
既以王喩佛。約佛開異體時無非同體。故曰
解同體之權髻矣。四釋義例如引法華部唯
一實文叙昔教以爲所開。天岳引此部唯一
實證破同體。今謂所叙麁法既點爲妙。權實
相即能所圓融。故謂法華唯一實耳。五釋科
目。五佛章門。皆有開權顯實二科。前四則先
開權次顯實。今佛乃先顯實次開權。天*岳乃
謂開權是文叙昔教。顯實乃破同體權。今謂
纔開權時。意已顯實。但約説次第。開權言未
顯實。顯實方曉開權。立言垂範。遂分二科。故
法明講主云。言無并出。語不頓施。殊有旨
哉。余慕法王之遺教。學而時習之。遂括古今
之論。以究權實之道。雖不足品藻淵流庶亦
無乖商搉。編贈後賢。願開佛慧
刹摩。此云土田。瓔珞云。土名賢聖所居之
處。天台釋維摩佛國云。諸佛利物無量無邊。
今略爲四。一染淨國凡聖共居。二有餘國。方
便人住。三果報國。純法身居。即因陀羅網無
障礙土。四常寂光。即妙覺所居。四土之名雖
出智者。四土之義本載經論。今伸遺教略開
七門
  初憑文 二釋名 三辨義 四定體
五示相 六對身 七解惑
初憑文者。維摩經云。隨所化衆生而取佛土。
隨所調伏衆生而取佛土。隨諸衆生應以何
國入佛智慧。隨諸衆生應以何國起菩薩根。
天台釋云。若對四土宛然相似。若別出者。思
益經云。東方之國。佛號日月光。有菩薩梵天
曰思益。白佛我欲詣娑婆世界。佛言。便往。汝
應以十法游於彼土。斯乃淨聖來游穢土。又
智論云。穢土先施三乘。後顯一乘。娑婆是。淨
土先施三乘後顯一乘。安養是。二有餘土。如
法華經。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智論云。有
淨佛土出於三界。乃無煩惱之名。於是國土
佛所聞法華經。三果報土。如仁王云。三賢十
聖住果報。唯佛一人居淨土。四常寂光。普賢
觀云。釋迦牟尼名毘盧遮那。其佛所住名常
寂光。二釋名。初曰染淨同居者。染淨三種。一
迷悟分。九界迷逆名染。佛界順悟名淨。如妙
樂云。相約隨縁。縁有染淨故。又不二門云。法
性之與無明。遍造諸法。名之爲染。無明之與
法性。遍應衆縁。號之爲淨。二情理分。不二門
云。故知刹那染體悉淨。指要云。今之染淨約
情理説。三凡聖分。淨名疏云。六道鄙穢。故名
染。三乘見眞故名淨。三六共住染淨同居。問
不二門云。一理之内而分淨穢。別則六穢四
聖。通則十通淨穢。然此染淨淨穢。文心解云。
染淨從迷悟體用而言淨穢約凡聖界如而
辨。今謂淨名染淨正約凡聖而分。云何淨覺
却云淨穢約凡聖界如而辨。又垂裕云。染淨
之名約正。淨穢之名約依。二土凡聖共居通
名染淨。此土砂礫充滿別受穢名。彼土金寶
莊嚴別受淨號。今謂淨名疏云。四趣共住名
穢。無四惡趣名淨。此從正報立依報名。云何
孤山却云染淨之名約正。淨穢之名約依。當
知染淨從凡聖之心以立名。淨穢約依正之
境而標號。問既從染淨立同居名。還許亦從
淨穢立同居乎。答染淨是通名。淨穢是別號。
故垂裕云。此方即染淨穢土。安養即染淨淨
土。故知同居正從染淨而立。若從通義。如淨
名中身子見穢。梵王見淨。乃是娑婆淨穢同
居。又婆娑云。若人種善根疑則華不開。信
心清淨者華開即見佛。此是安養淨穢同居。
雖通此義名非正立。此染淨土亦名凡聖同
居故。淨名疏云。染即是凡。淨即是聖。如疏文
云。凡聖各二。凡居二者。一惡衆生。即四趣
也。二善衆生。即人天也。聖居二者。一實二
權。實者四果及支佛。通教六地。別十住。圓十
信。通惑雖斷。報身猶在。二權聖者方便有餘
三乘受遍眞法性身。爲利有縁願生同居。若
實報及寂光法身菩薩及妙覺佛爲利有縁應
生同居。皆是權也。此等聖人與凡共住。故名
凡聖同居。二方便有餘土。言方便者。如禪門
云。善巧修習故名方便。此有三義。一眞中。
淨名疏云。二乘三種菩薩證方便道之所居
也。輔行云。所以在方便者並屬空邊。二眞似。
妙玄云。別圓似解。未發眞修皆名作意。三遍
圓。妙樂云。並以三教。而爲方便。雖通三義正
從證眞。立方便名。言有餘者。觀經疏云。無明
未盡。故曰有餘。淨名疏云。若修二觀。斷通惑
盡。恒沙別惑無明未斷。捨分段身而生界外。
受法性身。即有變易所居之土。名有餘國。亦
名果報。如輔行云。通有由因感果之報。未入
實報。又云。今文且説遍空遍假所感之報則
不如初住已上居果報土。又名法性。如智論
云。受法性身。非分段生。三果報土。淨名疏
云。報身所居依報淨國名果報土。輔行云。言
果報者。從報果爲名。亦號實報。觀經疏云。行
眞實法。感得勝報。淨名疏云。以觀實相。發眞
無漏。所得果報。故名爲實。亦名妙報。如輔行
云。唯有別圓初地初住。獲妙果報。又名勝妙
報。如止觀云。違即二邊果報。順即勝妙果報。
亦名無障礙。觀經疏云。色心不相妨。故曰無
障礙。淨名疏云。一世界攝一切世界。一切世
界亦如是。此名世界海。亦名世界無盡藏。四
常寂光者。觀經疏云。常即法身。寂即解脱。光
即般若。此以不遷不變名常。離有離無名寂。
照俗照眞名光。亦名果報。如文句云。同居有
餘自體皆是妙色妙心果報之處。記云。故知
三土皆是證道色心報處。寂光既遍遮那亦
遍。此以妙色妙心果報也。問如輔行云。今論
感報。不論寂光。據此寂光豈名果報乎。答所
云寂光非果報者。三惑究盡。業報都亡。所以
寂光身土亡泯。雖無惑業之報。而爲願行之
果。淨名疏云。修於圓教願行之因。因極果滿
道成妙覺居常寂光。問如垂裕云。中下寂光
攝在果報。不審四十一地生實報土。云何得
受寂光名耶。答淨名疏云。前四十一地。若約
果報。名生實報。分見眞理名常寂光。又彼記
云。約報論生。是故有邊論於果報。約所入邊
則非果報。但所入邊即是見眞。名常寂光。三
辨義。此約教門。辨四土義。復開五門。初論體
用。寂光是體。餘三屬用。如釋籤云。諸佛寂
理。神無方所。所依寂境。號常寂光。是故沙
石七珍隨生所感。又輔行云。常寂光土清淨
法身無所莊嚴。無能莊嚴。爲衆生故而取三
土。二論事理。淨名疏云。寂光是理。餘三是
事。此乃對分事理。若各分事理。如淨名疏云。
諸土非垢。寂光非淨。畢竟無説此四
倶理
而説諸土
爲垢。寂光爲淨。記云理論不當。垢之與淨約
事唯有。寂光永淨。三論能所。荊溪記云。但以
寂光而爲所成。即以三土而爲能成。故所成
唯一。能成有三。是則能所事別故也。四論凡
聖。準雜編云十界對土。有横有竪。若竪對者。
同居六凡。方便二乘。實報菩薩。寂光佛果
横誤
爲竪
若横敵對。同居有六。凡聖同居故。方便
有四。無六凡故。實報有二。無二乘故。寂光唯
一。無菩薩故竪誤
爲横
五論淨穢。淨名疏云。諸土
爲垢。寂光爲淨。三惑覆蔽故爲垢。三徳究顯
故爲淨。此約四土對論。若各分者。觀經疏云。
五濁輕重同居淨穢。妙宗釋云。此淨甚通。須
知別意。如戒善者四教凡位。皆悉能令五濁
輕薄。而圓觀輕濁感同居淨。依正最淨。如此
經説地觀已去一一相状比於餘經修衆善行。
感安養土。其相天殊。雜編乃云。嘗觀鼓音之
外六經土相。其實是一。縱有依報大小不同。
此蓋如來善權赴機隨時之義也。良由凡夫
心想羸劣未能觀大故。方便示小。爲發觀之
境。若生彼土所見倶大。今難霅川。既修偏行。
安獲勝果。非獨彰行人之偶報。抑亦顯世尊
之妄説。因果不類徒虚語耳。二體㭊巧拙有
餘淨穢。刊正記云。通人體色即空故巧。藏人
㭊色明空故拙。妙宗云。體觀感淨不專通人。
衍門三教。對三藏拙。倶明體法。通但空體。別
次第體。圓不次體。三人生彼。倶感淨相。圓人
最淨。又往生記引輔行云。次明體法。依門修
觀亦應具含三種四門。三次第頓入實報淨
穢。刊正云。別人漸修次第三觀。登地入實。以
之爲穢。圓人頓修一心三觀。登住入實。以之
爲淨。妙宗云。若論實證。此土唯有圓聖所居。
別人初地。證與圓同。稱實感報。有何優降。今
就教道十地不融。致使感土異於圓人。雜編
雙取謂偏成非。次第頓入者。即別圓所修巧
拙二觀也。實報淨穢者。即地住所見融礙二
相也。良由別人久習次第雖回向圓修入地
之時。仍見一分染礙之色。名之爲穢。圓人始
終唯修頓行。入住之時。但見此土融通之相。
號之爲淨。往生記破約教道説則見神智自
違輔行。義學之者當思審矣。四分證究竟寂
光淨穢。妙宗鈔云。若就別人同證圓實論寂
光者。唯約眞因對圓極果。而分淨穢。今論教
道詮於極果。但斷無明一十二品。寂光猶穢。
圓知須斷四十二品。名究竟淨。往生記云。今
約分滿相對。故合中下但名分證寂光猶穢。
妙覺上品眞常究滿方爲極淨。請觀今文。諸
佛如來。所游居處極爲淨土。豈非分得究竟
寂光。正約圓家眞因極果對分淨穢。四明云。
別教教道深不可也。刊正記云。由分證寂光
方生實報。今約分證猶帶無明。無明故穢。究
竟無明已盡故淨。雜編難云。若爾則成穢屬
實報。淨屬寂光。今謂無明分破證少分無相
故穢。無明全盡。證究竟無相故淨。四定體先
達通以三道爲下三土當體之體引輔行云。分
段三道謂見思惑爲煩惱道。煩惱潤業爲業
道。感界内生爲苦道。方便三道。謂塵沙惑。爲
煩惱道。以無漏業。名爲業道。變易生死。名爲
苦道。實報三道謂無明惑爲煩惱道。非漏非
無漏業爲業道。彼土變易名爲苦道。通以三
徳。爲所依體。苦道即法身。結業即解脱。煩惱
即菩提。先師乃謂。惑業是因。苦道是果。今之
土體三世間中。唯取苦道爲國土一千當體
之體。還以三徳爲所依體。故荊溪云。既許法
身遍一切處。報應未嘗離於法身。若寂光土。
觀經既約四徳釋名。當以三徳爲土當體。理
無所存。遍在於事。乃以三土。爲所依體。廣慈
法師。準妙樂云本有四徳爲所依。修徳四徳
爲能依。遂指修徳三因。爲當體。性徳三法爲
所依。今謂妙樂因釋下方空中菩薩。所以將
身表智。以空表土。故明身土。今唯辨土安得
兼身。況將修徳。以對理土。乃彰能所義顛倒
矣。五示相。此約教門。示四土相。初示一異
相。娑婆安養。垢淨相別。故名異。方便有餘純
清淨境。故名一。淨名疏云。三乘同以無言説
道。發眞無漏。所感國土。一往相同。故言一
也。二示融礙相。方便雖是一相。無明未破。
果報隔別。淨名疏云。染淨有餘。二種衆生。見
有障礙。別圓地住。分破無明。依正互融一多
相即。故名融也。三示横竪相。舊釋横竪句義
紛雜。惑亂學者。今分二義。冷然易解。初就土
自分。如妙玄云。若分別而言。謂方便在三界
外。若分別而言。謂實報在方便外。例此分別
謂寂光在實報外。故淨名記。問三土之外何
殊太虚。答遍同理別。言理別者。法身即土。離
身無土。離土。無身。但眞如實相。非智非境説
智説境。非身非土説身説土。約此分別義當
竪矣。若約相即。如妙樂云。豈離伽耶。別求常
寂。非寂光外。別有娑婆。淨名記云。横解者。
如前所引法華經文。秖於此土而覩上二。故
小被斥見淨不驚足指按地即其事也。約此相
即義屬横焉。若約相攝。淨名記云。既一土攝
一切土。故得此界遍攝下二。準此以勝攝劣
土亦横矣。二與教對分。妙樂記云。横論土體
與教相當。竪論約土用教多少。然其竪論如
止觀云若以四諦。竪對諸土。有増有減。同居
有四。方便則三。實報則二。寂光但一。輔行釋
曰。竪約設教對機。機既増減不同。致使教有
差別。四土對教優劣多少。故名爲竪。此則土
相雖竪。教乃横説。故淨名記云。然約横論。同
居具四。餘三漸減。同居機雜。遂設四教。方便
但以大乘訓令修學。理唯別圓。蓋爲禀三藏
者始生方便。未習通門逗其爲知故學遂談
通教。以蕩執情。實報約行證道同圓。但約有
餘用教之時教道化機説別異圓。具用二教。
方生實報。寂光上品。不須用教。但被中下故
有圓乘設教之相。雖横就土自分成竪。若約
相即同居横具四土體相與四教旨。論其相
當。三藏談於生滅。乃與同居無常相當。通教
談乎幻化即空。乃與方便證眞相當。別教從
事受名。乃與實報感果相當。圓教談乎性徳。
乃與寂光理體相當。横辨四教。無復優劣。故
名横矣。四示有無相。妙宗云。經論中言寂光
無相。乃是已盡染礙之相。非如太虚空無一
物。良由三惑究竟清淨則依正色心究竟明
顯。故大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
識。亦復如是。仁王稱爲法性五陰。亦是法華
世間相常。大品色香無非中道。是則名爲究
竟樂邦究竟金寶究竟華池究竟瓊樹。又復
此就捨穢究盡取淨窮源。故苦域等判屬三
障。樂邦金寶以爲寂光。若就淨穢平等而談
則以究竟苦域泥沙而爲寂光。此之二説。但
順悉檀。無不圓極。又淨覺撰雜編云。且常寂
光者。實三徳之妙性也。離爲三法。合成一性。
一尚無一。豈有苦樂華胎之相乎。當知無相
之言。其語猶略。具足須云無相不相。所謂無
生死相。不涅槃相。強而名之稱曰實相。今議
二師所論。與而言之。若依説示分別。如普賢
觀示寂光土。乃以四徳釋三徳法。故祖師判
寂光是理。餘三是事。約此就説分別。淨覺乃
合分別之義。若約相即。所依理無所存。遍在
於事。故維摩疏。問別有寂光土邪。答不然。
祇分段變易即常寂光。四明乃合相即之義。
奪而言之。分別但解三土之外別有寂光。而
迷寂光亦遍三土。遂執寂光空空然誠不異乎
太虚。故吾無取焉。然淨覺雜編難四明云。今
問。此依正色心爲體爲用。若言體者。且妙玄
明體用權實中云。體即實相無有差別。用即
立一切法差降不同。妙樂指淨縁爲一切法。
豈非實體亦無淨相。若言用者。則依正色心
正是下三土事。何得認爲寂光之理邪。今謂
如指要云。夫體用之名本相即之義。故凡言
諸法即理者全用即體方可言即。輔行云。即
者爾雅云合也。若依此釋。仍似二物相合。其
理猶疎。今以義求。體不二故。故名爲即。今謂
全體之用。方名不二。故釋迦之王娑婆即毘
盧之處常寂。故文句云。同居有餘自體皆是
妙色妙心果報之處。荊溪釋云。寂光既遍遮
那亦遍。此皆事理相即之明文。云何撥事別
求理邪。雜編又問。他引妙經疏云。常即常徳。
寂即樂徳。光即我淨。是爲四徳祕密之藏。妙
樂云。本有四徳爲所依。修徳四徳。爲能依。能
所並有能依之身。依於能所所依之土二義
齊等。方是毘盧遮那身土之相。以此爲證。寂
光有相。不亦可乎。答此人但聞身土之名。便
作形相而解而不知四徳爲是何物。又云。須
了遮那本無身土。隨順世間強指妙覺極智
爲身。如如法界之理爲土。若消妙樂之文。應
云本有四徳者理也。修徳四徳者智也。能所
並有能依之身。所依之土者謂性徳之理爲
所依。本覺之智爲能依。又修徳之理爲所依。
始覺之智爲能依。修性雖殊。詎存萬有之境。
始本雖二。寧留五陰之形。故維摩疏云。法身
即土。離身無土。離土無身。今謂。此釋凡有二
非。一能所不辨。妙樂因釋下方空中菩薩。遂
以菩薩之身。以表能依之修徳。以虚空土以
表所依之性徳。安得唯釋所表修性。全棄能
表身土乎。二修性不即。他以性徳之理爲所
依。本覺之智爲能依。修徳之理爲所依。始覺
之智爲能依。修徳之理爲所依。始覺之智爲
能依。今謂。本覺望修倶屬乎性。修理望性倶
屬於修。依其所解則成以性泯性以修會修。
非修性之不二焉當云全性起修。故所依之
土即能依之身。寂光是應身。全修在性。故能
依之身即所依之土。應身是寂光。方顯身土
之齊等。乃見事理之無別矣。又云。若謂寂光
無相。便同偏眞。猶如太虚者。斯由不知大小
二理智非智別也。如維摩疏云。大乘法性即
是眞寂智性。不同二乘偏眞之理。今問。寂光
法身既倶無相。眞寂智性爲依何法既彰智
性之無依。顯非卓識之明鑒也。雜編又云。
若據三身相即四土互具。必須身身即三。土
土具四。若然者法身寂土。豈得無相耶。通曰。
今爲子論四土互具之義。若約事理相對論
*互具者。寂具三土。乃全體起用。無相而相
也。三土具寂。乃全用是體相即無相也。今問。
全用是體可得無相。全體起用。應云有相。那
得一概言無相耶。雜編又云。問若三相不可
混同者。何故荊溪難云一一塵刹一切刹耶。
答此指刹性遍收。故云一切。如金錍即狹遍
義。狹何以遍。狹即性故。又如芥容須彌。芥何
以容。芥亦性故。此文但見事即是理。不見理
即是事。理不即事。安得芥納須彌無傷樹木。
毛呑巨海不撓龍魚乎。雜編又云。若無依正
之相。斯則理無所具。事無所存。豈可法身便
同灰滅。答小乘無相。猶如太虚無生法之理。
大乘無相譬若明鏡具現像之性。像由形對
鏡匪自殊。無謂鏡具像性便云性已差別。今
謂若言但具於性不具於相。觀音玄義安云
千種性相冥伏在心。又不二門云。理即名字
觀行已有依正不二之相。嗚呼霅川雖留意
於山家但解修性之相依未達事理之融即。
違法示徒後嗣絶矣。六對身。淨名疏云。前二
是應。即應佛所居。良以王宮誕質。鶴樹潜神。
現生滅相。説三藏法化同居土。名劣應身。洎
有餘國。現法性身。機興應興。機息應息。斯異
娑婆通佛灰斷。既非果報但名勝應。第三亦
報亦應。即報佛所居。以他受用。稱實感報。赴
於地住菩薩大機。故彼土佛亦名應也。後一
但是眞淨。非應非報。法身所居。此約土體横
對四佛。若竪論土。凡聖同居具現四身。方便
唯勝。故無劣應。其實報土。無二乘人。唯別圓
佛。寂光無機獨妙法身。七解惑者或曰。維摩
經云。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即佛土
淨。心如形聲。土如影響。*祇須自淨其心。何
假別求淨土。答初言心淨應辨理事。一者性
淨。二者事淨。且性淨者。大集經云。一切衆
生。心性本淨。心本淨故。煩惱諸結不能染著。
猶如虚空。此則衆生國土同一法性。地獄天
宮倶爲淨土。二事淨者。性雖本淨心乃忽
迷。一念不覺。二障久翳。當修三觀。以破三
惑。故仁王曰。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
居淨土。登妙覺果方究竟淨。最下凡夫。愼勿
叨濫。次云土淨。須曉難易。婆沙論云。於此
世界修道有二。一者難行。在於五濁惡世。於
無量佛時求阿鞞跋致。甚難可得。此難無數。
塵沙説不可盡十疑論明
五種難事
二易行道。謂信佛語
教念佛三昧。願生淨土。乘阿彌陀佛願力攝
持決定往生。名易行道。此七義門辨諸佛土。
縱數逾地塵皆理同鏡象。舒雖萬化横陳卷
實一法不立。編至此時。六十四歳。幸目未昏。
得書小字。絶筆自慶。遂述頌曰
    梵語星分難遍求 列篇擧要會群流
    總持三藏如觀掌 顒望後賢爲續周
翻譯名義集卷第

夫翻譯名義集者。姑蘇景徳寺普潤大師法
雲之所編也。此書來于此國也。蓋于茲有年
矣。以故往往鋟梓而傳于世亦尚矣。粤有唐
本以之點撿。已廣之本則多有脱簡者。是故
考訂而補其闕略也。又傍加倭點者。其點不
一準。請於處處之學校而寫之者也。定知有
是處亦有非處。仰而俟明者之添削也。聊命
工壽木以廣其傳焉
  維時寛永五戊辰仲冬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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