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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No. 2108_ 彦悰纂録 ) in Vol.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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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修信順毎事歸依。縱見凡僧還想崇佛。不
以跪親爲孝。許非不孝之罪。不以拜君爲敬。
豈是不敬之愆。所法自殊所篤已別。體無混
雜制從於此。是謂第六服不可亂。謹案多羅
妙典釋迦眞説。乃云。居刹利而稱尊。藉般若
而爲護。四信不壞十善無虧。奉佛事僧積功
累徳。然後日精月像之降。赤光白氣之感。
金輪既轉珠寶復懸。膺天順民御圖握鏡。始
開五常之術。終弘八政之道。亦宜覆觀宿命
追憶本因。敬佛教而崇僧寶。益戒香而増慧
力。自可天基轉高。比梵宮之遠大。聖壽恒固。
同劫石之長久。然則雷霆勢極龍虎威隆。慶
必頼兼赫便怒及。出言布令風行草偃。既抑
僧禮誰敢鱗張。但恐有損冥功無資盛業。竭
誠盡命如斯而已。是謂第七因不可忘。略宣
吾志粗除子惑。欲得博聞宜尋大典
客曰。主人向之所引理例寔繁自雖庸暗頗
亦承覽。文總幽明辯包内外。所謂祭典尚有
餘惑。周易云。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
謂神。竊以。昧隱神路隔絶人境。欲行祠法要
藉禮官。本置奉常專司太祝。縱知鬼事終入
臣伍。眞佛已潜聖僧又滅。空信冥道全渉幽
神。季葉凡夫薄言迴向。共視閑逸相學
剪。職掌壇會。所以加其法衣。主守塔坊。所
以蠲其俗役。纔觸王網即墜民貫。既同典
詎合稱寶。朝敬天子固是恒儀。苦執強梁定
非通識。宋氏舊制其風不遠。唯應相襲。更欲
何辭
主人曰。客但知其一。未曉其二。請息攀縁少
加聽採。吾聞鬼者歸也。死之所入。神者靈
也。形之所宗。鬼劣於人唯祇惡趣。神勝於色
普該情道。心有靈智。稱之曰神。隱而難知。謂
爲不測。銓其體用或動或靜。品其性欲有陰
有陽。周易之旨。蓋此之故。殊塗類於一氣。微
言闕於六識。設教之漸斷可知焉。鬼報冥通
潜來密去。標以神號特用茲耳。嘗試言之。
受父母之遺。禀乾坤之分。可以存乎氣。可以
立乎形。至若已之神道。必是我之心業。未曾
感之於乾坤得之於父母。識含胎藏彌亘虚
空。意帶熏習漫盈世界。去而復生。如火焔之
連出。來而更逝。若水波之續轉。根之莫見其
始。究之豈覿其終。濁之則爲凡。澄之則爲聖。
神理幽細固難詳矣。神之最高謂之大覺。思
議所弗得名相孰能窮。眞身本無遷謝。生盲
自不瞻覩。託想追於舊蹤。傾心翫於遺法。若
欲荷傳持之任。啓要妙之門。頼此僧徒膺茲
佛付。假慈雲爲内影。憑帝威爲外力。玄風遠
及。至於是乎。教通三世衆別四部。二從於道
二守於俗。從道則服像尊儀。守俗則務典供
事。像尊謂比丘比丘尼也。典供謂優婆塞優
婆夷也。所像者尊則未參神位。所典者供則
下預臣班。原典供之人。同主祭之役。吾非當
職子何錯引。由子切言發吾深趣。理既明矣。
勿復惑諸在宋之季。暫行此抑彼亦乖眞不
煩渉論。邊鄙風俗未見其美忽遣同之可怪
之極
客曰。有旨哉斯論也。蒙告善道。請從退歸
論曰。桓庾二君之威權。可謂迴天轉日矣。而
何王執理終竟不屈。向使佛教有妖妄。二公
體悟。孰能若此逆鱗耶。仲尼云。歳寒
後知松柏之後凋。誠哉遠法師。骨梗罕輩望
重當年。向無雅論理擧。曷以傾桓楚之心乎。
觀其遺文。足知若人之命代必死而可作余
歸衆爲之。宋孝武晩年。鳳徳既衰百姓失望。
受臣下扇動。抑高尚之跡渙汗設而不行者。
何豈非悖理而然乎。僞夏政虐淫刑愈於商
紂。皇天降罰不亦宜哉。王儉獻讜言於齊君。
明*贍陳切對於隋后。竟全方外之節。諒道藉
人弘者歟。琮上人福田論。理例宏博恢張教
義美矣
余綿鏡前哲垂文。足爲後賢准的。望古追慨。
因而編録焉
賛曰。猗歟何君。拔萃出群。危言輔政。克著
元勳。美哉王令歸心至極。不憚威權確乎秉
直。遠公孤潔不濇在涅。書論既陳桓楚屈
節。孝武縱欲赫連肆暴。拒諫淫刑詳諸雅
誥。王儉獻可齊后是思。*贍僧切對隋君納
之。洛濱高士飛文擅美。見重當今良有以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二故事下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三
  *弘福寺沙門釋彦悰纂録
聖朝議不拜篇第二
議不拜者。明沙門不應拜俗也 聖上情敦
名教令拜君親。慮爽通途許開朝議。致有謇
諤之士人百獻籌。社稷之臣爭陳顯論焉
勅 今上制沙門等致拜君親勅一首
表 大莊嚴寺僧威秀等上沙門不合拜俗表
  一首
啓 西明寺僧道宣等上雍州牧沛王賢論沙
  門不應拜俗事啓一首
上榮國夫人楊氏請論沙門不合拜
事啓一首
状 通簡群官明沙門不合致拜状一首
  
議不拜
  中臺司禮太常伯隴西郡王博叉大夫
孔志約等議状一首
右驍衞 右監門 右奉宸 官府寺
右四司請同司禮議状
司元大常伯竇徳玄少常伯張山壽等
議状一首 司戎少常伯議軍鄭欽泰
員外郎秦懷恪等議状一首
司刑太常伯城陽縣開國侯劉祥道等
議状一首 司宗寺 右一司請同司刑
議状
今上制沙門等致拜君親勅一首
勅旨。君親之義。在三之訓爲重。愛敬之道。凡
百之行收先。然釋老二門雖理絶常境。恭孝
之躅事協儒津。遂於尊極之地。不行跪拜之
禮。因循自久迄乎茲辰。宋朝暫革此風。少選
還遵舊貫。朕禀天經以揚孝。資地義而宣禮。
奬以名教被茲眞俗。而瀬郷之基克成。天構
連河之化。付以國王裁制之由。諒歸斯矣。今
欲令道士女官僧尼。於君皇后及皇太子其
父母所致拜。或恐爽其恒情。宜付有司詳議
奏聞
  龍朔二年四月十五日光祿大夫右相太
子賓客上柱國高陽郡開國公臣許敬宗宣
大莊嚴寺僧威秀等上沙門不合拜俗表一首
僧威秀等言。伏奉 明詔。令僧拜跪君父。義
當依行理無抗 旨。但以儒釋明教。咸陳正
諫之文。列化恢張。倶進芻蕘之道。僧等荷國
重恩。開以方外之禮。安居率土。得弘出俗之
心。所以自古帝王齊遵其度。敬其變俗之儀。
全其抗禮之迹。遂使經教斯廣代代漸多。宗
匠攸遠時時間發。自漢及隋行人重阻。靈岫
之風猶鬱。仙苑之化尚疏。未若 皇運肇興
隄封海外。五竺與五嶽同鎭。神州將大夏齊
文。皇華之命載隆。輶軒之塗接軫。莫不欽斯
聖迹興樹遺蹤。固得梵侶來儀相從不絶。今
若返拜 君父乖異群經。便發驚俗之譽。或
陳輕毀之望。昔晋成幼沖庾冰矯詔。桓楚飾
詐王謐抗言。及宋武晩年將隆虐政。制僧拜
主尋還停息。良由事非經國之典。理越天常
之儀。雖曰流言終纒顯議。況乃夏勃勅拜。納
上天之怒。魏燾行誅。肆下癘之責。斯途久列
備擧見聞。僧等奉佩慖惶投庇失厝。恐絲綸
一發萬國通行。必使環海望風。方弘失禮之
譽。悠哉後代。或接効尤之傳。伏惟 陛下。中
興三寶慈攝四生。親承付囑之旨。用勵學徒
之寄。僧等内遵正教。固絶跪拜之容。外奉
明詔。令從儒禮之敬。俯仰惟咎慚懼實深。
如不陳請。有乖臣子之喩。或掩佛化。便陷
惘君之罪。謹列衆經不拜俗文輕用上簡。伏
願 天慈賜垂照覽。則朝議斯穆。終遵途於
晋臣。委略常談。畢歸度於齊后。塵黷 威嚴
惟深戰戢。謹言 龍朔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時京邑僧等二百餘人。往蓬莱宮申表。上請
左右相云 勅令詳議拜不未定可待後集。
僧等乃退。於是大集西明相與謀議。共陳啓
状聞諸僚寀云
西明寺僧道宣等上雍州牧沛王論沙門不
應拜俗啓一首
僧道宣等啓。自金河徙轍玉關揚化。歴經英
聖載隆良輔。莫不拜首請道歸向知津。故得
列刹相望仁祠棋布。天人仰福田之路。幽明
懷正道之儀。清信之士林蒸。高尚之賓雲結。
是使教分三法。垂萬載之羽儀。位開四部。布
五乘之清範。頃以法海宏曠類聚難分。過犯
滋彰冒塵 御覽。下非常之 詔。令拜君親。
垂惻隱之懷。顯疏朝議。僧等荷斯明命。感悼
涕零。良由行缺光時。遂令上霑憂被。且自
法教東漸亟渉&T032876;隆。三被屏除五遭拜伏。倶
非休明之代。並是暴虐之君。故使布令非經
國之謨。乖常致良史之誚。事理難返還襲舊
津。伏惟 大王。統維京甸攝御機衡。道俗
來蘇繁務攸靜。今法門擁閉聲教莫傳。據此
靜障拔難之秋。拯溺扶危之日。僧等叫閽難
及徒鶴。望於九重天陛罕登。終栖遑於百
慮。所以千冒陳款披露。冀得俯被鴻私載垂
提洽。是則遵崇付囑。清風被於九垓。正像更
興。景福光於四海。不任窮塞之甚。具以啓聞。
塵擾之深惟知慚惕。謹啓 四月二十五日
西明寺僧道宣等上榮國夫人楊氏請論沙門
不合拜俗啓一首夫人帝后之母也。敬崇正化大建
福門。造像書經。架築相續入出
宮禁。榮問草知僧
等詣門致書云爾
僧道宣等啓。自三寶東漸六百餘年。四俗立
歸戒之因。五衆開福田之務。百王承至道之
化萬載扇惟聖之風。故得環海知歸生靈迴
向。然以慧日既隱千載有餘。正行難登嚴科
易犯。遂有稊稗渉青田之穢。少壯懷白首之
徴。備列前經聞于視聽。且聖人在隱凡僧程
器。後代住持非斯誰顯。故金石泥素。表眞像
之容。法衣剔髮。擬全僧之相。衣而信毀報果
兩分。背此繕修倶非正道。又僧之眞僞生熟
難知。行徳淺深愚智齊惑。故經陳通供。如海
之無窮。律制別科。若涯之有際。宗途既列名
教是依。設出俗之威議。登趣眞之圓徳。固使
天龍致敬幽顯歸心。弘護在懷流功不絶。比
以時經濁染人渉凋訛。竊服飾詐之徒。叨倖
憑虚之侶。行無動於塵俗。道有翳於憲章
上聞 御覽。布 君親之拜。乃迴 天睠。垂
朝議之 勅。僧等内省慚懼如灼如焚。相顧
失守莫知投厝。仰惟佛教通囑四部幽明敢
懷竊議 夫人當斯遺寄。況復體茲正善崇
建爲心。垂範 宮闈成明道俗。今三寶淪溺
濟在縁。輒用諮陳希垂救濟。如蒙拯拔依
舊住持。則付囑是歸弘護斯在。輕以聞簡追
深悚息 謹啓 四月二十七日
西明寺僧道宣等序佛教隆替事簡諸宰輔等
状一首
列子云。周穆王時。西極有化人。來反山川移
城邑。千變萬化不可窮極。穆王敬之若神。重
之若聖。此則佛化之初及也
朱士行釋道安經録云。秦始皇時。西域沙門
十八人。來化始皇。始皇弗從禁之。夜有金剛
丈六人。破獄出之。始皇稽首謝焉
漢書云。武帝元狩中。關西域獲金人。率長丈
餘。列之甘泉宮。帝以爲大神燒香禮拜。後
遣張騫往大夏尋之云有身毒國。即天竺
也。彼謂浮圖。即佛陀也。此初知佛名相

成帝都水使者劉向云。向檢藏書。往往見有
佛經。此則周秦已行。始皇焚之不盡也。哀帝
元壽中。使景憲往大月氏國。因誦浮圖經還。
于時漢境稍行齋戒。據此曾聞佛法。中途
潜隱重此中興也
後漢明帝水平中。上夢金人飛行殿前。乃使
秦景等往西域尋佛法。遂獲三寶東傳。洛陽
畫釋迦立像。是佛寶也。翻四十二章經。是法
寶也。迦竺來儀。是僧寶也。立寺於*洛城西
門度人開化。自近之遠展轉住持。終於漢祚。
魏氏一代五主四十五年。隆敬漸深不聞拜
毀。呉氏江表四主五十九年。孫權創開佛法
感瑞立寺。名爲建初。其後孫皓虐政將事除
屏。諸臣諫之乃止。召僧而受五戒
蜀中二主四十三年。于時軍國謀猷佛教。無
聞信毀
晋司馬氏東西立政。一十二主一百五十六
年。中朝四帝崇信之極。不聞異議。唯東晋成
帝。咸康六年。丞相王導太尉庾亮薨。後庾冰
輔政帝在幼沖。爲帝出詔。令僧致拜。時尚書
令何充尚書謝廣等建議不合拜。往返三議。
當時遂寢。爾後六十二年。安帝元初中。太
尉桓玄以震主之威。下書令拜尚書令桓謙
中書王謐等抗諫曰。今沙門雖意深於敬。不
以形屈爲禮。迹充率土而趣超方内。是以外
國之君莫不降禮如育王等
禮比丘事
良以道在則貴。不
以人爲輕重如魏文之軾干木
漢光之遇子陵等
尋大法東流。爲
日諒久。雖風移政易。而弘之不異。豈不以獨
絶之化。有日用於陶漸。清約之風。無害於隆
平者乎。玄又致書盧山遠法師。序老子均王
侯於三大。遠答以方外之儀。不隷諸華之禮。
乃著沙門不敬王者論五篇。其事由息。及安
帝返政還崇信奉。終於恭帝
有宋劉氏八君五紀雖孝武太明六年暫制拜
君尋依先政
齊梁陳氏三代。一百一十餘年。隆敬盡一信
重逾深
中原魏氏十有餘君。一百五十五年。佛法大
行備見魏牧良史。唯大武眞君七年聽讒
滅法。經於五載感癘而崩。還興佛法。終於靜
帝。自晋失御中原江表稱帝國分十六謂五涼四
燕三秦二
趙夏蜀
斯諸僞政信法不虧。唯赫連弗弗據
有夏州兇暴無厭以殺爲樂。佩像背上令僧
體之。後爲震死。尋爲北代所呑。妻子形刻
具如蕭子顯齊書
高齊在鄴。六帝二十八年。信重逾前國無兩
事。宇文周氏五帝二十五年。初武帝信重佛
法。後納張賓之議。便受道法將除佛教。有安
法師。著二教論以抗之。論云。九流之教。教止
其身。名爲外教。三乘之教。教靜心惑。名爲
内教。老非教主易謙所攝。帝聞之。存廢理乖
遂雙除屏。不盈五載身歿政移
隋氏承運。二帝三十七年。文帝崇信載興佛
法。海内置塔百有餘州。皆發休瑞具如圖傳。
煬帝嗣録改革前朝。雖令致敬僧竟不屈。自
大化東漸六百餘年。三被誅除五令致拜。既
乖經國之典。又非休明之政。刳斮之虐被於
亂朝。抑挫之儀揚於絶代。故使事理乖常尋
依舊轍。良以三寶爲歸戒之宗。五衆居福田
之位。雖信毀交質殃咎推移。斯自人有&T032876;
隆。據道曾無興廢。所以十餘大聖。出賢劫
之大期。壽六萬年。住釋門之正法。況乃十六
尊者作化於三洲。九億應供護持於四部。據
斯以述暦數未終焉得情斷。同符儒典。且易
之蠱爻不事王侯。禮之儒行不臣天子。在俗
四位。尚有不屈之人。況棄俗從道。而更責
同臣妾之禮。又昊天上帝嶽涜靈祇。君人之
主莫不祭饗而下拜。今僧受佛戒形具佛儀。
天龍八部奉其道而伏其容。莫不拜伏於僧
者也。故得冥祜顯徴祥瑞雜沓。聞之前傳。
豈復同符老氏均王侯於三大者哉。故沙門
之宅生也。財色弗顧榮祿弗縻。觀時俗若浮
雲。達形命如陽焔。是故號爲出家人也。故出
家不存家人之禮。出俗無霑處俗之儀。其道
顯然。百代不易之令典者也。其流極廣。故略
述之
今列佛經論。明沙門不敬俗者 梵網經下
卷云。出家法不禮拜國王父母六親。亦不敬
事鬼神
涅槃經第六卷云。出家人不禮敬在家人。四
分律云。佛令諸比丘長幼相次禮拜。不應禮
拜一切白衣
佛本行經第五十三卷云。輸頭檀王與諸
屬百官次第禮佛已。佛言。王今可禮優波離
等諸比丘。王聞佛教即從座起。頂禮五百比
丘新出家者。次第而禮 薩遮尼乾經云。若
謗聲聞辟支佛法。及大乘法。毀呰留難者。犯
根本罪今僧依大小乘經不拜君親。是奉佛教。今乃全
佛教拜跪俗人即不信佛語犯根本罪*也
又謗無善惡業報不畏後代。自作教人堅住
不捨。是名根本重罪。大王若犯此罪不自悔
者。燒滅善根受無間苦。以王行此不善重業。
故焚行羅漢諸仙聖人。出國而去。諸天悲泣
諸善鬼神不護其國。大臣輔相諍競相害四
方賊起。天王不下龍王隱伏。水旱不調死亡
無數。時人不知是過而怨諸天。訴諸鬼神。是
故行法行王。爲救此苦不行此過。廣如經説。
更有諸論文。多不載
僧道宣等白朝宰群公。伏見 詔書。令僧致
敬君父。事理深遠。非淺情能測。夫以出家之
迹列聖齊規。眞俗之科百王同軌。干木在魏
高抗而謁文侯。子陵居漢長揖而尋光武。彼
稱小道尚懷高蹈之門。豈此沙門不乘閑放
之美。但以三寶嚮位。用敷歸敬之儀。五衆陳
誠。載啓福田之道。今削同儒禮。則佛非出俗
之人。下拜 君父。則僧非可敬之色。是則三
寶通廢。歸戒絶於人倫。儒道是師。孔經尊於
釋典。在昔晋宋備有前規。八座詳議足爲龜
鏡。僧等荷國重寄開放出家。奉法行道仰承
聖則。忽令致拜有累深經。俯仰栖遑罔知投
庇。謹列内經及以故事。具擧如前。用簡朝
議。請垂詳採。敬白
至五月十五日。大集文武官寮九品以上。并
州縣官等千有餘人。總坐中臺都堂將議其
事。時京邑西明寺沙門道宣。大莊嚴寺沙門
威秀。大慈恩寺沙門靈會。弘福寺沙門會隱
等三百餘人。并將經文及以前状。陳其故事
以申厥理。時司禮太常伯。隴西郡王博叉。
謂諸沙門曰 勅令俗官詳議。師等可退。時
群議紛紜不能畫一。隴西王曰。佛法傳通帝
代既遠。下 勅令拜 君親。又許朝議。今衆
人立理未可通遵。司禮既曰。職司可先建議。
同者署名不同則止。時司禮大夫孔志約。執
筆述状如後令。主事大讀訖。遂依位署人將
大半。左肅機崔餘慶曰 勅令司別立議。未
可輒承司禮請散。可各隨別状送臺。時所送
議文抑揚駁雜。今謹依所司上下區以別之。
先列不拜之文。次陳兼拜之状。後述致拜之
議。善惡咸録。件之如左焉
議沙門不應拜俗状合三十二首
中臺司禮太常伯隴西王博叉大夫孔志約等
議状一首
竊以凡百在位。雖存敬上之道。當其爲師。尚
有不臣之義。況佛之垂法事超俗表。剔髮同
於毀傷。擁錫異乎簪紱。出家非色養之境。離
塵豈榮名之地。功深濟度道極崇高。何必
破彼玄門牽斯儒轍。披釋服而爲孔拜。處俗
塗而當法禮。存其教而毀其道。求其福而屈
其身。再三研覈謂乖通理。又道之爲教。雖
全髮膚出家超俗其歸一揆。加以遠標天構
大啓皇基。義籍尊嚴式符高尚。並仍舊貫無
點彝章。如必改作恐非稽古。雖君親崇敬用
宸衷。道法難虧還留 睿想既奉詢芻之
詔 敢罄塵嶽之誠。懼不愜允追深戰惕。謹

司元太常伯竇徳玄少常伯張仙壽等議状一

肖形二氣。嚴父稱莫大之尊。資用五材。元
后標則天之貴。至於&T016254;跪曲拳之禮。陶化之
侶同遵。服勤就養之方。懷生之倫共紀。凡
在君父理絶名言。而老釋二門出塵遺俗。虚
無一旨離有會空。瑞見毘耶。闡慈悲之偈。氣
浮函谷。開道徳之篇。處木雁之間。養生在慮。
罷色聲之相。寂滅爲心。執禮蹈儀者。靡窮其
要妙。懷忠履孝者。未酌其波瀾。理存太極之
先。事出生靈之表。故尊其道則異其服。重其
教則變其禮。爰自近古迄乎末葉。雖沿革
乖。而斯道無墜。洎哀纒雙樹慟結三號。防後
進之虧風。約儒宗以控法。故當輔成舊教。豈
應裁制新儀。誠宜屈宸扆之嚴。申方外之旨。
委尊親之重。縱環中之遊。愚管斟量尊故
爲允。謹議
司戎少常伯護軍鄭欽泰員外郎秦懷恪等
議状一首
臣聞。三災變火六度逾凝。二字爲經百代攸
緬。是以白毫著相。闡一乘於萬劫。紫氣浮影。
混萬殊於一致。爰有儒津復軔殊軫。秀天地
陰陽之禀。禮君臣父子之穆。故知循名責實
矩跡端形。則教先於闕里。齋心力行修來悔
往。則化漸於連河。釋爲内防。雅有制於魏闕。
儒爲外檢。不能括其靈臺。別有玄宗素範振
蕩風物。翾鵬逸鷃促椿遼菌。無爲無事何得
何失。然則道佛二教倶爲三寶。佛以佛法僧
爲旨。道以道經師爲義。豈直攝生有託陶性
通資。信亦爲政是基裨聲濃化。而比丘未
先生多僻。恃出俗而浮逸。以矜傲爲誇誕。處
匹夫之賤。直形骸於萬乘。忘子育之恩。不降
屈於三大。固君父所宜革。乃臣子所知。非遂
降綸璽是改其弊。雖履孝居忠昌言改轍。而
稽古愛道參酌群情。懷響者谷不銷聲。撫塵
者山無隔細。必備輿人之頌。以貢芻蕘之説。
何則柱史西浮千有餘祀。法流東漸六百許
年。雖歴變市朝而事無損益。唯庾冰責沙門
之拜。桓玄議比丘之禮。幸有何充進奏慧遠
陳書。事竟不行道終不墜。是以大易經綸三
聖。蠱象不事王侯。大禮充仞兩儀。儒行不
臣天子。亦有嚴陵踞謁光武。亞夫長揖漢文。
介冑豈曰觸鱗。故人不爲嬰網。惟舊詎先師
道。法侶何後戒照。上則九天眞皇十地菩薩。
下則南山四皓淮南八公。或順風而禮謁。或
御氣而遊處。一以貫之。靡得而屈。十室忠信
亦豈無其人哉。五刑之設關。三木者不拜。豈
五徳之具居三服者拜之。罪之不責恭肅徳
之。誠足容養。然則含識之類懷生之流。莫不
致身以輸忠。彼則不臣王者。莫不竭力而遵
孝。彼則不敬其親。雖約弛三章律輕三尺。有
一於此三千其大。而不被以嚴誅嫈於巨責
者。豈不以道釋與堯孔殊制。傷毀與禮教正
乖。蓮華非結綬之色。貝葉異削珪之旨。人
以束帶爲彝章。道則冠而不帶。人以束髮爲
華飾。釋則落而不容。去國不爲不忠。出家
不爲不孝。出塵滓割愛於君親。奪嗜欲棄情
於妻子。理乃區分於物類。不可涯檢於常塗。
生莫重於父母。子則不謝。施莫厚於天地。物
則不答。君親之恩事絶名象。豈稽首拜首可
酬萬分之一者歟。出家之於君父。豈曰全無
輸報。一念必以人王爲願首。四諦則於父母
爲弘益。方祛塵劫永離死生。豈與夫屈膝爲
盡忠。色養爲純孝而已矣。必包之俗境處之
儒肆。屈其容降其禮。則不孝莫過於絶嗣。何
不制以婚姻。不忠莫大於不臣。何不令稱臣
妾。以袈裟爲朝服稱貧道而趨拜。儀範兩失
名稱兼舛。深恐一跪之益。不加萬乘之尊。一
拜之勞。式彰三服之墜。則所不可而豈然乎。
王者無父事三老。無兄事五經。君人之尊亦
有所敬。法服之敬不敬其人。若屈其數則卑
其道。數而可卑道則云缺矣。豈若存敬於己
存道於物。敬存則己適。道在則物尊。尊道所
以敬於物。敬於物所以尊於己也。況復形猶
身也。道若影焉。身既如聲。道亦如響。形動則
影隨。聲揚則響應。道崇則身寵。身替則道息。
豈可使居身之道屈於道外之身。豈可使方
外之人存於身中之敬。又彼守一居道不
雜塵俗。若可拜之是謂俗道而可俗。俗又
參道則一當有二。而道不專行矣。安可以區
俗之常域。保專一之至誠哉。據僧祇律。
敬袈裟如敬佛塔。謂袈裟爲福田衣。衣名銷
痩。取能銷痩煩惱。鎧名忍辱。取能降伏魔軍。
亦喩蓮花不染泥滓。亦爲諸佛之所幢相。則
袈裟之爲義其至矣
夫若損茲佛塔壞彼幢相。將輕忍辱更貶福
田。甚用危疑終迷去取。解服而拜。則越俗非
章甫之儀。整服而趨。則緇衣異朝宗之典。
故禪幽舍衞之境。歩屏高門之地。理絶朝請。
事乖榮謁。豈不謂我崇其道。所以彼請其來。
請而卑之復何爲者。廬山爲道徳所居。不在
搜簡之例。甘棠爲聽訟所息。式致勿翦之恩。
山與樹之無心。且以徳而存物。法與道之有
裕。豈崇道而遺人。語曰。人能弘道。則道亦須
人而行也。王人雖微。位在諸侯之上。行道之
輩。焉復可卑其禮。若謂兩爲欺詭。則可
而寢之。寢之之道。則芟薙之之謂。是則所
者多。何止降屈而已。若謂兩爲濃助則宜崇
之。崇之之道。則尊貴之之謂。豈可尊貴其道
而使其恭敬哉。假以金翠爲眞儀。不以金翠
而増肅。假以芻狗而尊像。不以芻狗而加輕。
肅敬終寄於道。輕重不係於物。物之不能遷
道。亦猶道之恒隨於物矣。沙門横服於已資
法服而爲貴。莫不敬其法服。而豈係於人乎。
不拜之典義高經律。法付國王事資持護法。
爲常也。常行不易一隅可革千門。或爽通有
護法之資。塞有墜法之慮。與其墜之。曷若護
之。何必屈折於僧容。盤辟於法服。使萬國歸
依者。居蔕芬於其間哉。語曰。因人所利而
利之。則利之之術。亦可因其精詣而爲利矣。
洎乎日光上照皇運攸宗。海接天潢枝連寶
構。籍無上之道。闡無疆之業。別氏他族敬猶
崇往。神基靈派道豈撝今。此爲甚不可一
也。月氏東國寶祚斯俟。定水玄波法雲彩潤。
高解脱之慶。演常住之福。王前帝昔尚或攸
遵。主聖臣忠胡寧此變。臣愚千慮萬不一
得。儻縁斯創造無益將來。於恒河沙劫。有毫
釐之累。雖率土碎首群生粉骨。何以塞有隱
之責。蠲不忠之罪。此爲甚不可二也。臣所以
汲汲其事區區其誠。掻首捫心隳肝瀝膽。伏
願 聖朝重興至教恒春。奈苑永轉法輪心歡
鈒其人百祚遠光於萬。則雖死猶生朝
夕可矣。竊惟 詔旨微婉義難適莫。天情
一則可使由之 叡想傍求則誰不竭慮。臣
以庸昧何足寓言。以兩教爲無。則崇於聖運
  聖而崇之則非無矣。以兩教爲有。則筆削
明時。時而削之恐非有矣。斯所以岐路徘
徊兩端交戰。道宜存跡理未厭心。管豈窺天
蛙焉測海。理絶庶幾之外。事超智識之表。
自懷鉛閣筆扣寂銷聲。而欲鳥處程言竿中
竊吹。將聾聽而齊俗。與瞽視而均叟。雖有罄
於心靈。終不詣於聞見也。直以八風迥扇。萬
籟咸貢其音。兩曜昇暉。千形不匿其影。茲焉
企景是庶轉規。就日心葵輸涓驛露。而靦顏
漿夏履薄冰春。兢惕已甚赧畏交集。謹議
司刑太常伯城陽縣開國侯劉祥道等議状一

竊以。朝庭之敍肅敬爲先。生育之恩色養爲
重。釋老二教今悉反之。抗禮於帝王。受敬於
父母。而優容自昔迄乎今代。源其深致蓋有
以然。諒由剔髮有異於冠冕。袈裟無取於章
服。出家之人敬法捨俗。豈拘朝*庭之禮。至
於玄教清虚道風遐曠。高尚其事不屈王侯。
王有所不臣。蓋此之謂。國家既存其道。
所以不屈其身。望准前章無違舊貫。謹議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三議不拜上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四
  *弘福寺沙門釋彦悰纂録
聖朝議不拜篇第二
議 中御府少監護軍高藥尚等議状一首
  内侍監給事王泉博士胡玄亮等議状
一首
奉常寺丞劉慶道主簿郝處傑等議状一

詳刑寺承王千石張道遜等議状一首
司稼寺卿梁孝仁太倉署令趙行本等
議状一首
外府寺卿韋思齊主簿賈擧等議状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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