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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録 (No. 2016_ 延壽集 ) in Vol.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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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有有具厭離無執。不藏不愛無著爲體。能
斷貪障爲業。五無瞋。謂於諸有情心無損害
慈愍爲體。能斷瞋障爲業。六無癡。謂正了眞
實爲體。能斷癡障爲業。七精進。謂心勇無墮
不自輕賤爲體。斷懈怠障爲業。八輕安。謂遠
離麁重身心調暢爲體。斷麁重障爲業。九不
放逸。謂總攝無貪瞋癡精進爲體。斷放逸障
爲業。十捨。謂總攝無貪瞋癡爲體。依此捨故
得心平等。得心正直心無發動。斷發動障爲
業。十一不害。謂由不惱害諸有情故。悲哀
惻愴愍物爲體。能斷害障爲業。根本煩惱有
六。一貪。謂於五取蘊。愛樂覆藏保著爲體。損
害自他能趣惡道爲業。二瞋。謂於有情欲興
損害爲體。能障無瞋爲業。三慢。謂以他劣己
計我爲勝。令心高擧爲體。能障無慢爲業。四
無明。謂不正了眞實爲體。能障正了爲業。五
邪見。謂五見爲體。一薩迦邪見謂於五取蘊
計我我所染汚慧爲體。能障無我無顛倒解
爲業。二邊執見。謂於五取蘊。執計斷常染汚
慧爲體。能障無常無顛倒解爲業。三邪見。謂
謗因果染汚慧爲體。唯分別起能障正見爲
業。四見取。謂於前三見及見所依蘊。計最勝
上及與第一染汚慧爲體。唯分別起。能障苦
及不淨無顛倒解爲業。五戒禁取。謂於前諸
見及見所依蘊。計爲清淨解脱出離染汚慧
爲體。唯分別起。能障如前無顛倒解爲業。釋
云。薩迦邪見者。此翻身見也。見取者。論又
云。一切鬪諍所依爲業。此於諸見及所依蘊。
執爲最勝能得涅槃清淨法是見取。由此各
各互執爲勝諸見等故。一切外道鬪諍因斯
而起。戒禁取者。又云。無利勤苦所依爲業。謂
依諸見所受戒。説此戒爲勝及能得涅槃。由
此戒故一切外道受持拔髮等無利勤苦。六
疑。謂於諸諦猶豫不決爲體。唯分別起能障
無疑爲業 問。此十煩惱。何識相應 答。第
八藏識全無。第七末那有四。第六意識具十。
前五識唯三。古釋云。五識但三。以無分別故
無慢等。慢等必由有隨念計度分別生故。又
由慢於稱量門起劣勝負故。疑猶豫簡擇門
起見推求門起故。五識無此等行相故。七識
具我癡等四煩惱。猶具審決故疑無容起。由
愛著我瞋不得生。無一心王中有二慧故。餘
見不生。隨煩惱有二十。釋論云。唯是煩惱分
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此二十種類別
有三。謂分等十各別起故。名小隨煩惱。無
慚等二遍不善故名中隨煩惱。掉擧等八遍
染心故。名大隨煩惱。一忿。謂於現在違縁令
心憤發爲體。能障無瞋爲業。二恨。謂於過去
違縁結怨不捨爲體。能障無瞋爲業。三覆。謂
於過犯。若他諫誨。若不諫誨。祕所作惡爲體。
能障發露悔過爲業。四惱。謂於過犯若他諫
誨。便發麁言。心暴不忍爲體。能障善友爲業。
五嫉。謂於他所有功徳名譽。心妬不悦爲體。
能障仁慈爲業。六慳。謂積聚怪著爲體。障無
貪爲業。七誑。謂惑亂於他現不實事心詭爲
體。能障愛敬爲業。八諂。爲欺彼故詐現恭順
心曲爲體。能障愛敬爲業。九憍。謂恃世間興
盛等。心恃高擧無所忌憚爲體。能障厭離爲
業。十害。謂逼惱有情無悲無愍。無哀無憐無
惻爲體。能障不害爲業。十一無慚謂不恥過
惡爲體。能障慚爲業。十二無愧。謂於世増
上不恥過惡爲體能障愧爲業。十三惛沈。謂
令心𢢺重爲體。能障毘鉢舍那爲業。十四掉
擧。謂依不正尋求心不寂靜爲體。能障奢摩
他爲業。十五不信。謂於有體有徳有能心不
淨信爲體。障信爲業。十六懈怠。謂心不勉勵
爲體。能障發起正勤爲業。十七放逸。謂總貪
瞋癡懈怠爲體。障不放逸爲業。十八失念。謂
染汚不記爲體。障不妄念爲業。十九散亂。
謂於所修善心不喜樂爲依止故馳散外縁爲
體。能障等持爲業。二十不正知。謂於三業不
正了住染汚慧爲體。能障正知爲業
宗鏡録卷第五十七
 *戊申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宗鏡録卷第五十八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不定有四。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
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
不定名。一惡作。謂於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
染不染悵怏追變爲體。能障奢摩他爲業。又
識論稱悔。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
後方追悔故。二睡眠。謂略。攝於心不自在轉
爲體。能障毘鉢舍那爲業。三尋謂或時由思
於法造作。或時由慧於法推求。散行外境令
心麁轉爲體。障心内淨爲業。四伺。謂從阿頼
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造與心倶轉相應。於
所尋法略行外境。令心細轉爲體。障心内淨
爲業。釋云。尋即淺推。伺即深度。尋於麁發
言。伺則細發語。識論云。四不定者。於善染等
皆不定故。釋云。一解顯不定義此於界性識
等皆不定故。二解簡前信等貪等。此通三性
性不定故。如上根隨煩惱。過患尤深。開惡趣
門障菩提道。如瑜伽論云。煩惱差別者。多種
差別。應知。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纒瀑流扼取
繋蓋株杌垢常害箭所有根惡行漏匱燒惱有
諍火熾然稠林拘礙。如是等類煩惱差別。當
知此中能和合苦。故名爲結。令於善行不隨
所欲。故名爲縛。一切世間増上種子之
隨逐。故名隨眠。倒染心故。名隨煩惱。數起
現行。故名爲纒。深難渡故。順流漂故。名爲瀑
流。邪行方便。故名爲*扼。能取自身相續不
絶。故名爲取。難可解脱。故名爲繋。覆眞實
義。故名爲蓋。壞善稼田。故名株杌。自性染
汚。故名爲垢常能爲害。故名爲常害。不靜相
故。遠所隨故。名爲箭。能攝依事。故名所有。
不善所依。故名爲根。邪行自性。故名惡行。流
動其心。故名爲漏。能令受用無有厭足。故名
爲匱。能令所欲常有匱乏。故名爲燒。能引衰
損。故名爲惱。能爲鬪訟諍競之因。故名有諍。
燒所積集諸善根薪。故名爲火。如大熱病。故
名熾然。種種自身大樹聚集。故名稠林。能令
衆生樂著種種妙欲塵故。能障證得出世法
故。名爲拘礙。諸如是等煩惱差別。乃至煩惱
過患者。當知諸煩惱有無量過患。謂煩惱起
時。先惱亂其心。次於所縁發起顛倒。令諸隨
眠皆得堅固。令等流行相續而轉。能引自害。
能引他害。能引倶害。生現法罪。生後法罪。生
倶法罪。令受彼生身心憂苦。能引生等種種
大苦。能令相續遠涅槃樂。能令退失諸勝善
法。能令資財衰損散失。能令入衆不得無畏
悚懼無威。能令鄙惡名稱流布十方。常爲智
者所訶毀。令臨終時生大憂悔。令身壞已墮
諸惡趣生那落迦中。令不證得自勝義利。如
是等過無量無邊。如上所作煩惱生諸過患。
皆從最初一念無明心起。何謂無明。以不知
前境本空妄生對待。唯是自心分別。以忿恨
風吹心識火。自燒自害曾不覺知。不了唯心
第一義諦。故曰無明癡暗所纒空生空死。大
智度論云。復次一切法性皆空無所有汝所
瞋因縁亦皆虚誑無定。汝云何以虚誑事故
瞋罵加害。乃至奪命。起此重罪業故。墮三惡
道受無量苦。汝莫以虚誑無實事故而受大
罪。如山中有一佛圖。彼中有一別房。房中有
鬼來恐惱道人故。諸道人皆捨房而去。有一
客僧來。維那處分令住此房。而語之言。此房
中有鬼神喜惱人。能住中者住。客僧自以持
戒力多聞故言。小鬼何所能。我能伏之。即入
房住。暮更有一僧來求住處。維那亦令在此
房住。亦語有鬼惱人。其人亦言。小鬼何所能。
我當伏之。先入者閉戸端坐待鬼。後來者夜
暗打門求入。先入者謂爲是鬼。不爲開戸。後
來者極力打門。在内道人以力拒之。外者得
勝排門得入内者打之外者亦極力熟打。至
明旦相見。乃是故舊同學。各相愧謝。衆人雲
集笑而怪之。衆生亦如是。五衆無我無人。空
取相致鬪諍。若支解在地。但有骨肉無人無
我。是故菩薩語衆生言。汝莫於根本空中鬪
諍作罪。鬪諍故人身尚不可得。何況値佛。又
云。一切煩惱雖是過去業因縁。無明是根本。
乃至若知先一世無明業因縁。則億萬世可
知。譬如現在火熱。過去未來火亦如是。復次
菩薩求無明體即是明。所謂諸法實相名爲實
際。觀諸法如幻如化。衆生顛倒因縁故。起諸
煩惱作惡罪業。輪轉五道受生死苦。譬如蠶
出絲自裹縛入沸湯火炙。凡夫衆生亦如是。
初生時未有諸煩惱後自生貪欲瞋恚等諸煩
惱。是煩惱因縁故覆眞智慧。轉身受地獄火
燒湯煮。菩薩知是法本末皆空。但衆生顛倒
錯故受如是苦。菩薩於此衆生起大悲心。欲
破是顛倒故求於實法。行般若波羅蜜通達
實際。種種因縁教化衆生令住實際。是故住
實際無咎。釋曰。如了今世無明業是心。則能
通達過去未來一切善惡諸業悉是自心。如
一火性熱則一切火皆熱。既實知已終不更
將手觸。懼燒手故。若如實知今現在一塵一
念悉是自心。終不更故起心貪取前境。慮失
宗故。所以寶藏論云。一切如幻。其幻不實。知
幻是幻。守眞抱一。如是則智燈常照業海自
枯。究竟住於無過咎眞唯識性之實際。於實
際中不見有一法若生若滅若合若散。所以
寂調音所問經云。寂調音天子言。文殊師利。
爲有煩惱故調伏。爲無煩惱故調伏。文殊師
利言。天子。喩如有夢爲毒蛇所螫此人爲苦
所逼。即於夢中而服解藥。以服藥故毒氣得
除。天子。於意云何。此人實爲所螫不耶。天
子言。不也。文殊師利言。彼毒實爲除不耶。天
子言。文殊師利。如實不被螫。除亦如是。文殊
師利言。天子。一切賢聖調伏亦復如是。天子。
汝作是言。爲有煩惱故調伏無故調伏者。天
子。如我與無我。有煩惱無煩惱亦復如是。乃
至一切法無我以無主故。一切法無主。與虚
空等故。一切法無來。無所依故。一切法無去。
無窠窟故。一切法無住。無所安立故。一切法
無安立。生即滅故。一切法無爲。以無漏故。一
切法無受。究竟調伏故。大莊嚴法門經云。文
殊師利。見此大衆於金色女無染心已。問金
色女言。汝今煩惱置在何處。令諸王子乃至
居士等不生染心。金色女言。一切煩惱及衆
生煩惱。皆住智慧解脱之岸。如如法界平等
法中。彼諸煩惱非有生非有滅。亦不安置。如
中觀論偈云。染法染者一。一法云何合。染法
染者異。異法云何合。古釋。煩惱爲能染。衆生
是所染。一即能所不成。異即如同水火。倶
無合義。止觀云。若一念煩惱心起具十法界
百法不相妨礙。雖多不有。雖一不無。多不積。
一不散。多不異。一不同。多即一。一即多。亦
如初燈與暗共住。如是明暗不相妨礙。亦不
相破如是了達煩惱性空。則四種瀑流。唯正
法行日之能竭。七重慢阜。因平等慧風之所
摧。能害所害倶消。自縛他縛同解。逢縁猶蓮
華上之水。歴事若虚空中之風。一切時中常
居宗鏡。見萬法無異如太虚空。因分別識生
名色影現。分別不起名色本虚。向性空地中
美惡平等。如大智度論云。譬如除宮殿及諸
陋廬。如燒栴檀及雜木。其處虚空無有異色。
及薩婆若等諸法求其實皆如是。故淨名疏
云。但除其病不除其法者。即是明其去取也。
有師解言。如人眼病見空中華。眼病差時即
無華可除。衆生亦爾。妄見諸法但除妄惑。妄
惑若滅則無法可除。此是本無法義。何謂不
除法也。今言一切衆生悉具十法界法。無明
不了觸處病生。若有智慧。無礙自在悉爲佛
事。譬如火是燒法。若觸燒痛。謹愼不觸即是
除病。不可除火。若除此火則失温身照闇成
食之能。十二因縁三道之法亦爾。此有去取
法不同除也。又火能燒人得法術者。出入無
礙不須除火也。故八萬四千煩惱。凡夫爲之
受惱。諸佛菩薩以爲佛事也。亦如治眼之法
去病不得損睛珠也。經言。爲斷病本而教導
者。此正明化物也。病本即是一念無明取相。
故華嚴經云。三界無別法唯是一心作。今謂
唯是一念無明取相心作也。此即三界生死
之病本也。若知無明不起取有。即畢故不造
新。即是斷病本也。是知一念之心既名病本。
亦是道原。執實成非。了空無過。悟在刹那。更
無前後。如志公和尚道體不二科云。衆生
不解修道。便欲遣除煩惱。不知煩惱本空。將
道更欲覓道。一念之心即是。何須別處追討。
大道皎在目前。迷倒愚人不了。佛性天眞自
然。亦無因縁修造。不識三毒虚假。妄執沈淪
生老。昔日迷時謂晩。今日始覺非早。第三色
法色有十五種。一地有二種。一内二外。内謂
各別身内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堅
硬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増上積集。所謂髮毛
爪齒皮肉筋骨等。是内地體。形段受用爲業。
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堅硬所
攝非執受性。復有増上積集。所謂礫石丘山
等。是外地體。形段受用爲業。又依持資養爲
業。二水亦二種。一内二外。内謂各別身内眼
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濕潤所攝有執受
性。復有増上積集。所謂洟涙涎汗等。是内
水體潤澤聚集受用爲業。外爲各別身外色
等五境之所依止濕潤所攝非執受性。復有
増上積集。所謂泉源谿沼等。是外水體。依治
受用資養爲業。三火亦二。一内二外。内謂各
別身内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煖熱所
攝有執受性。復有増上積集。所謂能令有情
遍温増熱。又能消化飮噉。是内火體。成熟和
合受用爲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
依止煖熱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増上積集。所
謂炎燎村城或鑚木撃石種種求之。是外火
體。變壞受用對治資養爲業。四風亦二種。一
内二外。内謂各別身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
所依止輕動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増上積集。
所謂上下横行入出氣息等。是内風體。動作
事受用爲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
依止輕動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増上積集。所
謂摧破山崖偃拔林木等。彼既散壞。無依故
靜。若求風者。動衣搖扇。其不動搖無縁故息。
如是等是外風體依持受用對治資養爲業。
五眼。謂一切種子阿頼耶識之所執受四大
所造色爲境界。縁色境識之所依止淨色爲
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六耳七鼻八舌九
身亦爾。此中差別者。謂各行自境。縁自境之
所依止。十色謂眼所行境眼識所縁四大所
造色蘊所攝有見有對性。十一聲。謂耳所行
境耳識所縁四大所造可聞音爲體。色蘊所
攝無見有對性。十二香。謂鼻所行境鼻識所
縁四大所造可嗅物爲體。色蘊所攝無見有
對性。十三味。謂舌所行境舌識所縁四大所
造可嘗物爲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十四
觸。謂身所行境身識所縁四大所造可觸物
爲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十五法處所攝
色。謂一切時意所行境色蘊所攝無見無對
性。又百法明色有十一種。所謂五根六境。五
根者。阿毘達磨論云。以造色爲體。一能造即
四大。地水火風。二所造即四微。色香味觸。六
境者。一色有三十一。顯色有十三。一青二黄
三赤四白五光六影七明八暗九雲十煙十一
塵十二霧十三空一顯色。形色有十。一長二
短三方四圓五麁六細七高八下九正十不
正。表色有八。一取二捨三屈四伸五行六住
七坐八臥。法處色有五。一極逈色。二極略色。
三定自在所生色。四受所引色。五遍計所執
色。五根色以能造爲體。法處境中以極逈極
略爲體。遍計所執受所引色等四色非是造
色。無體性故是假非實。又除青黄赤白四色
是實。長短二十七種皆是假。四實色上立故。
以相形立故。二聲有十一種。一因執受大種
聲。因者假藉之義即藉彼第八識執受四大
所發之聲即血脈流注聲等是也。即内四大
有情作聲。皆是執受故。二因不執受大種聲。
外四大聲是。三因執受不執受大種聲。如外
四大種。親造彼聲。即手是内四大種親造果
聲。外四大種。但爲助縁共造一聲。四世所共
成聲。世間言教書籍陰陽等名共成聲。仁義
禮智信等五成所引聲。或成所作智所引言
教。即唯如來。六可意聲。情所樂欲。七不可意
聲。情不樂欲。八倶相違聲。非樂非不樂名
倶相違聲。九遍計所執聲。謂外道所立言教。
十聖言量所攝聲。十一非聖言量所攝聲。三
香有六。一好約情説。隨自識變稱己心等。方
名好香。二惡。三平等非好非惡。四倶生沈檀
等。與質倶起。五和合衆香等成一香。六變異
未熟無香之時名變異。四味有十二。一苦二
酸三甘四辛五鹹六淡。七可意。謂稱情故。八
不可意。謂不稱情。九倶相違。上二相反。十倶
生。與質同有。十一和合衆味聚集。十二變異
成熟後味異。於前五觸有二十六。一地二水
三火四風五滑六澁七輕八重九軟十緩。十
一急十二冷十三飢十四渇十五飽十六力十
七劣十八悶十九癢二十黏。二十一病二十
二老二十三死二十四疲二十五息二十六
勇。前四地水火風是實。餘二十二依四大差
別建立是假 問。色法有幾義 答。有四義。
百法云。一識所依色。唯屬五根。二識所縁色。
唯屬六境。三總相而言質礙名色。四別相而
言略有二種。一者有對若准有宗極微所成。
大乘即用能造色成。二者無對。非極微成即
法處所攝色。如上地水火風一切色法。因縁
似有體用倶虚。何者自體他體皆悉性空。能
縁所縁倶無有力。以自因他立他因自生。他
是自他。自是他自。互成互奪定性倶無。又能
因所成所從能立。能無有力則入所。所無有
力則入能。互攝互資悉假施設。縁會似有。縁
散還無。以唯識所持終歸空性。如大智度論
云。復次地若常。是堅相不應捨其相。如凝酥
蝋蜜樹膠融。則捨其堅相墮濕相中。金銀銅
鐵等亦爾。如水爲濕相寒則轉爲堅相。如是
等種種悉皆捨相。復次諸論師輩。有能令無。
無能令有。諸賢聖人及坐禪人。能令地作水
水作地。如是等諸法皆可轉相。以無定體故。
隨縁變現。不可執有執無違於法性。第四不
相應行法有二十四。不相應行者。相應者和
順義。如心王心所。得等非能縁故。不與心心
所相應。名不相應。又得等非質礙義。不與
色相應。又有生滅。不與無爲相應。爲揀四位
法故名不相應。一得。謂諸行種子所攝。自
在生起相續差別性。又雜集論云。謂於善不
善無記法。若増若減假立。獲得成就。善不善
無記法者。顯依處。若増若減者。顯自體。何以
故。由有増故説名成就上品信等。由有減故
説名成就下品信等。二無想定。謂已離淨欲
未離上地欲。由於無想天起出離想雜集論
云。於不恒行心心所滅。假立無想定。不恒行
轉識所攝。滅者。謂定心所引不恒現行諸心
心所暫時間滅。三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
欲。或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又云。欲超過有頂
作止息想。作意爲先。故於不恒行諸心心所
及恒行一分心心所滅假立滅盡定此中所以
不言未離上欲者。爲顯離有頂欲阿羅漢等
亦得此定故。一分恒行者。謂染汚意所攝。四
無想天。謂於此間得無想定。由此後生無想
有情天中。於不恒行心心所滅。假立無想異
熟。五命根。謂於衆同分先業所感住時決定。
假立壽命。衆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住
時決定者。劑爾所時令衆同分常得安住。或
經百年千年等。由業所引功能差別。又依業
所引。第八識種令色心不斷。名爲命根。六衆
同分。謂如是如是有情。於種種類自體相似。
假立衆同分。七異生性。謂行自相發起性。又
由二障種各趣差別八生。謂於衆同分諸行
本無今有性假立爲生。九異。謂於衆同分諸
行相續變異性。假立爲異。亦名爲老。十住。謂
於衆同分諸行相續不變壞性。假立爲住。十
一無常。謂於衆同分諸行自相生後滅壞性。
假立無常相。十二名身。謂於諸法自性増言。
假立名身。十三句身。謂於諸法差別増言。假
立句身。十四文身。謂於彼前二文句所依諸
字假立文身。十五流轉。謂於因果相續不斷
假立流轉。十六定異。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
立定異。十七相應。謂諸行因果相稱性。十八
勢速。謂諸行流轉迅疾性。十九次第。謂諸
行一一次第流轉性。二十時。謂諸行展轉新
新生滅性。二十一方。謂諸色行遍分劑性。二
十二數。謂諸行等。各別相續體相流轉性。二
十三和合。謂諸行縁會性。二十四不和合。謂
諸行縁乖性。此不相應行雖不與心王心所
色法無爲等四位相應。然皆是心之分位。亦
不離心變及出唯識眞性。約一期行相分別
故爾。如廣百論云。自心分別所見境界。即是
自心。但隨衆縁諸行種熟。自心變作種種分
位。自心所變無實體相。何爲精勤安立異
法但應信受諸法唯心 問。一心妙旨八識眞
原。有爲門中已明王所。無爲法内如何指陳
 答。此申第五無爲法。有爲無爲皆一心變
起故。又不出一心性故 問有爲無爲各有
幾種。一一行相如何分別 答。有爲略有三
種。無爲略有六種。初有爲極成之法不過三
種。識論云。一現所知法。如色心等。二現受用
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有。不待因
成。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彼彼用證知是
有。釋云。如色心等者。即是五識身他心智境。
謂色等五塵及心心所。此約總聚。不別分別
此何識境現量所知非境所知。如瓶衣等者。
此雖現見受用。而非現量所縁。是假法故。但
是現世而受用物。問。此中縁瓶等心是何量
攝。答。非量收。不親縁得法自體故。非比度
故。非量所收。如眼耳等者。此五色根非現量
得。亦非現世人所有知。此眼耳等。各由彼彼
有發識用。比知是有。言證知者。證成道理也。
以現見果比有因故。果謂所生心心所法。比
量知有諸淨色根。此非現量他心智知。然今
大乘第八識境亦現量得。佛智縁時亦現量
得。除佛已外共許爲論非世共悉。是故但言
此知是有。次約諸經論。有六種無爲。百法云。
一虚空無爲者。離一切色心諸法障礙所顯
眞理。名爲虚空無爲。虚空有三。一識變虚空。
即第六識上作解心變起虚空相分故。二法
性虚空。即眞如體有離諸障礙。故名爲虚空。
三事虚空。即所見頑空是也。二擇滅無爲。由
無漏智起簡擇滅諸障染所顯眞如理故。三
非擇滅無爲。有法不由擇力。起無漏智簡擇
而本性淨。即自性清淨涅槃是也。即眞如本
性離諸障染。不由起智斷惑。本體淨故。四不
動無爲。第四禪離八患三災。證得不動無爲。
五想受滅無爲。從第四禪已上至無所有處
已來。捨受不行。并麁想亦無。顯得眞如。名想
受滅無爲。六眞如無爲有二。一約對得名。謂
眞如理。對事得名。二簡法者。即眞如簡遍計。
離於生滅也。出體者。大乘但約心變相分。假
説有虚空故。非是離心外有空也。若説本質
無爲者。即不離於識變有也。問若説識變相
分説是無爲者。即是相状之相。隨識而爲。何
成無爲耶。答。此説是識變。假説是無爲。其實
非是無爲。無爲是常住法故。今此依無爲體
者。但取隨識獨影相分爲體以前後相似無
有變而唯有一類空等相故。假説無爲。此六
無爲。地前菩薩識變即是有漏。若地上後得
智變即無漏。若依法性出體者。五種無爲皆
是眞如。眞如體外更無別出六種無爲各皆
依眞如實徳也。問。如何聖教説眞如實耶。答。
今言有者。不是眞如名實有。但説有即是遣
惡取空。故説有體。是妙有眞空。故言非空非
有。問。如何聖教説眞空爲空耶。答。謂破執眞
如心外實有。故説爲空。即空其情執。即不
空其眞如空也。又識論云。然諸契經説有虚
空等諸無爲法。略有二種。一依識變假施設
有。謂曾聞説虚空等名。隨分別有虚空等相。
數習力故。心等生時。似虚空等無爲相現此
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説爲常。二依
法性假施設有。謂空無我所顯眞如。有無倶
非心言路絶。與一切法非一異等。是法眞理
故名法性。離諸障礙故名虚空。由簡擇力滅
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滅。不由擇力本性
清淨。或縁闕所顯故名非擇滅。苦樂受滅故
名不動。想受不行名想受滅。此五皆依眞如
假立。眞如亦是假施設名。釋云。一依識變假
施設有者。此無本質唯心所變。如極微等變
似空等相現。此皆變境而縁故也。眞如亦是
假施設者。眞如約詮而詮體是一。此五無爲
依眞如上假名空等。而眞如體非如非不如。
故眞如名亦是假立。如食油蟲等不稱彼體。
唯言顯故。譬如有蟲。名曰食油。實非食油。假
名食油。不稱體故。眞如亦爾。又釋摩訶衍論
云。無爲有四。一眞如無爲。二本覺無爲。三始
覺無爲。四虚空無爲。有爲法有五種。一者根
本無明有爲。二者生相有爲。三者住相有爲。
四者異相有爲。五者滅相有爲。是名爲五。且
四無爲者。以何爲體。有何等用。頌曰。依各有
二種。所謂通及別。如體用亦爾。隨釋應觀察。
論云。眞如無爲有二所依。一者通所依。非有
爲非無爲一心本法以爲體故。二者別所依。
生滅門内寂靜理法以爲體故。本覺無爲有
二所依。一者通所依。非有爲非無爲。一心本
法以爲體故。二者別所依。生滅門内自然本
智以爲體故。始覺無爲有二所依。一者通所
依。非有爲非無爲一心本法以爲體故。二者
別所依。生滅門内隨他起智以爲體故。虚空
無爲有二所依。一者通所依。非有爲非無爲
一心本法以爲體故。二者別所依。生滅門内
無所有事以爲體故。復次眞如無爲有二種
用。一者通用。一切諸法令出生故。二者別用。
平等之性令不失故。本覺無爲有二種用。一
者通用。不守自性故。二者別用不轉變故。始
覺無爲有二種用。一者通用。隨妄轉故。二者
別用。對治自過故。虚空無爲有二種用。一者
通用。欲有令有故。二者別用。空無之性令不
失故。是名二用。此中所説。通謂他義。別謂自
義。五種有爲以何爲體有何等用。頌曰。依各
有二種。所謂通及別。如體用亦爾。隨釋應觀
察。論曰。根本無明有二種依。一者通所依。非
有爲非無爲一心本法以爲體故。二者別所
依。生滅門内大力住地以爲體故。生相有爲
有二種依。一者通所依。非有非無爲一心本
法以爲體故。二者別所依。生滅門内細分染
法以爲體故。住相有二種依。一者通所依。非
有爲非無爲一心本法以爲體故。二者別所
依。生滅門内麁分染法以爲體故。異相滅相
二種通依別依。如前住相有爲所説無別。復
次根本無明有爲有二種用。一者通用。能生
一切諸染法故。二者別用。隨所至處作礙事
故。生相有爲有二種用。一者通用。於上
中與其力故。二者別用。隨所至處作礙事故。
如説生相住異亦爾。滅相有爲有二種用。一
者通用。於上及自與其力故。二者別用。能作
礙事故。是名二用。以何義故。作如是説。有爲
無爲一切諸法。通以一心而爲其體。於道智
契經中作如是説。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世
尊。阿頼耶識具一切法。過於恒沙。過於恒沙。
如是諸法。以誰爲本。生於何處。佛言。如是有
爲無爲一切諸法。生處殊勝不可思議。何以
故。於非有爲非無爲處。是有爲是無爲法而
能生故。文殊又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爲非有
爲非無爲處。佛言。非有爲非無爲處者。所謂
一心本法。非有爲故能作有爲。非無爲故能
作無爲。是故我言。生處殊勝不可思議。復次
善男子。譬如庶子有二所依。一者大王。二者
父母。有爲無爲一切諸法。亦復如是。各有二
依。謂通達依及支分依。復次善男子。譬如
一切草木有二所依。一者大地。二者種子。有
爲無爲一切諸法亦復如是。各有二依。謂通
達依及支分依。乃至廣説不生不滅與生滅
和合者。即是開示能熏所熏之差別故。云何
開示。所謂顯示染淨諸法有力無力互有勝
劣故。今當作二門分明顯説。一者下轉門。二
者上轉門。生滅門中不出此二。如是二門云
何差別。頌曰。諸染法有力。諸淨法無力。背
本下下轉。名爲下轉門。諸淨法有力。諸染法
無力。向原上上轉。名爲上轉門。論曰。由染淨
諸法互有勝劣故。二種轉門得成而已。今當
先説初下轉門。根本無明以何等法而爲所
熏。於何時中而作熏事。頌曰。所熏有五種。爲
一法界心及四種無爲。非初非中後。取前中
後故。如契經分明説。論曰。根本無明以五種
法而爲所熏。謂一法界及同無爲。熏一法
界其相云何。頌曰。一種法界心。有二種自在。
謂有爲無爲。是根本無明。依於初自在。而能
作熏事。論曰。一法界心有二種自在。一者有
爲自在。能爲有爲法而作依止故。二者無爲
自在。能爲無爲法而作依止故。根本無明。依
初自在能作熏事。非後自在。中實契經中作
如是説。根本無明依初自在能作熏事非後
自在。中實契經中作如是説。根本無明熏自
所依分際之量。非他所依故。熏眞如法。其相
云何。頌曰。眞如無爲法。有二種作用。所謂通
及別。如前決擇説。是根本無明。依於初作用。
而能作熏事。餘無爲亦爾。論曰。眞如無爲有
二種用。謂通及別。如前所説。根本無明依初
作用能作熏事。非後作用。如説眞如。餘三無
爲亦復如是。皆依初作用非後用故。作熏時
量非初亦非中後。取前中後故。本智契經中
如是説。大力無明作熏事時。初及中後一
時倶取。而非別取故。此中所説能熏所熏。以
何義故名言熏。謂能引彼法而合自體。不相
捨離倶行倶轉。故名能熏。又能與彼法不作
障礙。若隨若順不違逆故。名爲所熏。謂五種
有爲能熏四種無爲法及一法界心。所熏五
法隨來而與五能熏。共會和合同事倶轉。是
故説言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如大無明一
心本法爲通依故。依初自在作熏習事。四相
有爲應如是知。如大無明依四無爲通達作
用能作熏事。四相有爲應如是知
宗鏡録卷第五十八
 *戊申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宗鏡録卷第五十九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有爲無爲二門。爲當是一是異
答。非一非異。非泯非存。何者若是一者。仁王
經不應云諸菩薩等有爲功徳無爲功徳悉皆
成就。又維摩經云。菩薩不盡有爲不住無爲
等。二義雙明。豈是一耶。若是異者。般若經。
佛告善現。不得離有爲説無爲。不得離無爲
説有爲。豈成異耶。若云倶泯者。華嚴經云。於
有爲界示無爲之理。不滅有爲之相。於無爲
界示有爲之法。不壞無爲之性。則有無性相
無礙倶存。若言倶存者。如前論云。二依法性
假施設有。謂空無我所顯眞如。有無倶非心
言路絶。則百非莫能惑。四句不能詮非。可
以情謂有無。唯應智超言像方達有爲無爲
唯識之眞性矣。如大智度論。復次夫生滅法
者。若先有心後有生。則心不待生。何以故。先
已有心故。若先有生則生無所生。又生滅性
相違。生則不應有滅。滅時不應有生。以是故。
一時不可得。異亦不可得。是則無生。若無生
則無住滅。若無生住滅則無心數法。無心數
法。則無心不相應諸行色法。色法無故無爲
法亦無故。何以故。因有爲故有無爲。若無有
爲則亦無無爲。是故不應言諸法有。又勝思
惟梵天所問經云。有爲無爲之法。文字言説
有差別耳。持世經云。有爲法如實相即是無
爲。問。心所具幾義立心所之門 答。古徳釋
云。心所義有三。一恒依心起。二與心相應。三
繋屬於心。心王縁總相。如畫師作模。心所通
縁總別相。如弟子於總相模中填衆多彩色。
即心所於心王總青。如眼識心王縁青色境
時。是總相更不作多般行解。心所縁別相者。
如五心所中作意。以警心引心爲別相等。上
便領納想像造作種種行相。是通縁總別相
問。心王與心所爲同爲別 答。約俗則似同
似別。論眞則非即非離。識論云。如是六位心
所法。爲離心體有別自性。爲即是心分位差
別。設爾何失。二倶有過。若離心體有別自性。
如何聖教説唯有識。又如何説心遠獨行染
淨由心士夫六界莊嚴論説。復云何通。如彼
頌言。許心似二現。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等。
無別染善法。若即是心分位差別。如何聖教
説心相應。他性相應非自性故。又如何説。心
與心所倶時而起。如日與光。瑜伽論説。心所
非即心故。應説離心有別自性。以心勝故説
唯識等。心所依心勢力生故。説似彼現。非彼
即心。又識心言。亦攝心所。恒相應故。唯識等
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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