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宗鏡録 (No. 2016_ 延壽集 ) in Vol. 48

[First] [Prev+100] [Prev] 686 687 688 689 690 691 692 693 694 695 696 697 698 699 700 70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辦。誰論退耶。二若依通之信觀力麁浮習重
境強。遇縁即退。如華嚴論云。如涅槃經。聞
常住二字尚七世不墮地獄。如華嚴經云。設
聞如來名及所説法不生信解。亦能成種。必
得解脱至成佛故。何故經言第六住心及從
凡夫信位猶言有退。此意若爲和會。解云。十
信之中勝解未成。未得謂得。便生憍慢。不近
善友。不敬賢良。爲慢怠故。久處人天惡業便
起。能成就大地獄業。若一信不慢常求勝友。
即無此失。若權教第六住心可有退位實教
中爲稽滯者責令進修。如舍利弗。是示現聲
聞。非實聲聞。所作方便皆度衆生使令進策。
如權教中第六住心可説實退。何以故。地前
三賢總未見道。所修作業皆是有爲。所有無
明皆是折伏。功不強者。便生退還。若折伏
有力。亦不退失。如蛇有毒爲呪力故。毒不能
起。但於佛法中種於信心。謙下無慢敬順賢
良。於諸惡人心常慈忍。於諸勝己者諮受未
聞。所聞勝法奉行無妄。所有虚妄依教蠲
除。於三菩提道常勤不息。夫爲人生之法。法
合如然。但不長惡而生。何須慮退。華嚴疏云。
深心信解常清淨者。信煩惱即菩提。方爲常
淨。由稱本性而發菩提心。本來是佛。更無所
進。如在虚空。退至何所
宗鏡録卷第四十五
 *丁未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宗鏡録卷第四十六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欲顯正宗先除邪執者。約外道小乘諸古
師等謬解唯識正理。凡有幾種 答。不達唯
識眞性。邪執蓋多。宗鏡所明正爲於此。如唯
識論云。復有迷謬唯識理者。或執外境如識
非無。或執内識如境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
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古徳云。或執外境如
識非無者。此即有宗。依十二處教。執心境
倶有。是第一義。論云。或執内識如境非有
者。釋曰。此破清辯依密意空教撥識亦無。論
云。或執識用別體同者。釋曰。即大乘一類菩
薩言八識體唯是一也。如一水鏡多波像生。
論云。或執離心無別心所者。釋曰。此即經部
覺天所計。以經言士夫六界染淨由心無心
所故。雖於蘊中亦有心所。但於識上分位假
立。無別實有。慈恩大師釋護法菩薩唯識論
中。略有四種。一清辯順世。有境無心。二中
道大乘。有心無境。三小乘多部。有境有心。
四邪見一説。都無心境。又四句分別。一有
見無相。謂正量師不作相分而縁境也。二有
相無見謂清辯師。三相見倶有。餘部及大乘
等。四相見倶無。即安慧等。大乘起信論云。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
則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
人我見。二者法我見。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説
有五種。云何爲五。一者聞脩多羅説如來法
身畢竟寂寞猶如虚空。以不知爲破著故。即
謂虚空是如來性。云何對治。明虚空相是其
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
心生滅。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
無色者則無虚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
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
一眞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
之義。非如虚空相故。二者聞脩多羅説世間
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眞如之法亦畢竟
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爲破著
故。即謂眞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對治。
明眞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徳故。
三者聞脩多羅之藏無有増減。體備一切功
徳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
自相差別。云何對治。以唯依眞如義説故。因
生滅故。染義示現説差別故。四者聞脩多羅
説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
切諸法不離眞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
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對治。以如來
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徳。不離
不斷不異眞如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
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
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
息妄者。則無是處故。五者聞脩多羅説。依如
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
故。謂衆生有始。以見始故。復爲如來所得
涅槃有其終盡還作衆生。云何對治。以如來
藏無前後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説三
界外更有衆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説。又如
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
無後際故。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
爲説人無我。以説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
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對治。以五陰
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復次究
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
自相可説。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
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説相。而有
言説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説引導
衆生。得其旨趣者。皆爲離念歸於眞如。以念
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但是不了正
因縁皆成外道。所執有四。一不知有情業縁。
執之爲道。或執自然。二不知共業所感空劫
執爲渾沌之氣。三不知空後成劫。執爲清濁
兩分。四不知上界有情下生。執爲天地變化。
故知見網難出邪解易生。如止觀細推觀諸
見境者。非一曰諸。邪解稱見。又解知是見
義。推理不當。而偏見分明作決定解。名之爲
見。夫聽學人誦得名相。齊文作解。心眼不開
全無理觀。據文者生。無證者死。夫習禪人
唯尚理觀觸處心融。闇於名相一句不識。誦
文者守株。情通者妙悟。兩家互闕論評皆失。
大約邪見有三。一佛法外外道者。本原有三。
一迦毘羅外道。此翻黄頭。計因中有果。二
漚樓僧佉。此翻休睺。計因中無果。三勒沙婆。
此翻苦行。計因中亦有果亦無果。又入大乘
論迦羅所説。有計一過。作者與作一。相與
相者一。分與有分一。如是等名爲計一。優樓
佉計異。迦羅鳩駄計一異。若提子計非一非
異。一切外道及摩迦羅等計異。皆不離此四。
從三四外道派出枝流。至佛出時有六大師。
所謂富蘭那迦葉姓也。計不生不滅。末伽梨
&T049271;梨子。計衆生苦樂無有因縁自然而爾。
刪闍夜毘羅胝子。計衆生時熟得道八萬劫
苦盡自解脱。如縷丸線盡自止。阿耆多翅舍
欽婆羅欽婆羅。麁衣也。計罪報之苦以投
巖拔髮代之。迦羅鳩駄迦旃延。計亦有亦
無。尼犍陀若提子。計業所作定不可改。二附
佛法外道者。起自犢子方廣。自以聰明讀佛
經書。而生一見。附佛法起故得此名。犢子讀
舍利弗毘曇。自制別義。言我在四句外。第五
不可説藏中。云何四句外道計。色即是我。離
色有我。色中有我。我中有色。四陰亦如是。
合二十身見。大論云。破二十身見成須陀洹。
即此義也。今犢子計我。異於六師。復非佛
法。論諸皆推不受。便是附佛法邪人法也。
或云。三世及無爲法爲四句也。又方廣道人。
自以聰明讀佛十喩。自作義云。不生不滅如
幻如化。空幻爲宗。龍樹斥云。非佛法理。方廣
所作。亦是邪人法也。三學佛法成外道。執
佛教門而生煩惱。不得入理。大論云。若不得
般若方便。入阿毘曇即墮有中。入空即墮無
中。入毘勒墮亦有亦無中。中論云。執非有非
無名愚癡論。倒執正法還成邪人法也。若學
摩訶衍四門。既失般若意。爲邪見火所燒。四
成邪人法。乃至若於觀支。忽解無明轉即變
爲明。明具一切法。或謂無明不可得。變爲明
明何可得。此不可得。亦具一切法。或謂法
性之明亦可得亦不可得。非可得非不可得。
一門即三門三門即一門。此解明利。所破無
不壞。所存無不立。無能踰勝。亦復自謂是
無生忍。如此解者。是圓教四門見發也。又
大乘四門皆成見者。實語是虚妄。生語見故。
涅槃是生死。起貪著故。多服甘露傷命早夭。
失方便門墮於邪執。故稱内邪見也。又此土
振旦亦有其義。周弘正釋三玄云。易判八卦
陰陽吉凶。此約有明玄。老子虚融。此約無明
玄。莊子自然。約有無明玄。自外枝派祖原出
此。今且約此以明得失。如莊子云。貴賤苦樂
是非得失。皆其自然。若言自然是不破果。不
辯先業即是破因。禮制仁義衞身安國。若不
行用滅族亡家。但現世立徳不招後世報。是
爲破果不破因。若言慶流後世并前。則是亦
有果亦無果也。約一計即有三行。一謂計有
行善。二計有行惡。三計有行無記。如玄理分
應爾。富貴不可企求。貧賤不可怨避。生無
足欣。死何勞畏。將此虚心。令居貴莫憍。處
窮不悶。貪恚心息安一懷抱。以自然訓物。作
入理&T004535;胤。此其徳也。徳有多種。若言常無
欲觀其妙。無何等欲。忽玉璧棄公相。洗耳
還牛自守高志。此乃棄欲界之欲。攀上勝出
之妙。即以初禪等爲妙。何以得知。莊子云。
皇帝問道觀神氣。見身内衆物。以此爲道。似
如通明觀中發得初禪之妙。若言諸苦所因
貪欲爲本。若離貪欲即得涅槃。此無三界之
欲。此得滅止妙離之妙。又法名無染。若染於
法是染涅槃。無此染欲得一道微妙。妙此諸
欲。欲妙皆無。汝得何等。尚不識欲界欲初禪
妙。況後欲妙耶。若與權論。乃是逗機漸引覆
相論欲妙。不得彰言了義而説。但息誇企之
欲。觀自然之妙。譣詖之行既除。仁讓之風斯
在。此皆計有自然而行善也。又計自然任運
恣氣。亦不運御從善。亦不動役作惡。若傷神
和不會自然。雖無取捨而是行無記。行業未
盡受報何疑。若計自然作惡者。謂萬物自然。
恣意造惡終歸自然。斯乃背無欲而恣欲。違
於妙而就麁。如莊周斥仁義。雖防小盜。不
意大盜。掲仁義。以謀其國。本以自然息欲。
乃掲自然而爲惡。此義可知也。已上外道及
内道執見有二。並決眞僞者。一就所起法並
決。二就所依法並決。一今通從外外道四句。
乃至圓四門外道見。通韋陀乃至圓門三念
處三解脱。名數是同。所起見罪繋縛無異。譬
如金鐵二鎖。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
名雖清美。所起煩惱體是汚穢。譬如玉鼠二
璞。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雖同研
錬有成不成。譬如牛驢二乳。又從外道四句。
乃至圓門四見。有害不害。譬如迦羅鎭頭二
果。所計神我乃是縛法。非自在我。各執己是
餘爲妄語。互相是非。何關如實。自謂眞道翻
開有路。望得涅槃方沈生死。自言諦當終成
邪僻。愛處生愛瞋處生瞋。雖起慈悲愛見悲
耳。雖安塗割乃生滅強忍。雖一切智世情推
度。雖得神通。根本變化有漏變化。所讀韋
陀世智所説。非陀羅尼力。非法界流。雖斷
鈍使如屈歩蟲。世醫所治差已更發。八十八
使集海浩然。三界生死苦輪無際。沈著有漏
永無出期。皆是諸見幻僞。豈可爲眞實之道
也。二約所依法異者。一切諸見各依其法。三
外外道是有漏人。發有漏法。以有漏心著於
著法。著法著心體是諍競。非但因時捉頭拔
髮。發諸見已謂是涅槃。執成見猛毒増鬪盛。
所依之法非眞。所發之見亦僞也。此雖邪法。
若密得意。以邪相入正相。如華飛葉動。藉
少因縁尚證支佛。何況世間舊法。然支佛雖
正。華葉終非正教。外外密悟。而其法門但
通諸見。非正法也。皆由著心於著法。因果
倶鬪斷奠。是邪法生邪見也。若三藏四門是
出世聖人得出世法。體是清淨。滅煩惱處。非
唯佛經是正法。五百所申亦能得道。妙勝定
云。佛去世後一百年。十萬人出家九萬人得
道。二百年時。十萬人出家一萬人得道。當知
以無著心不著無著法。發心眞正覺悟無常。
念念生滅。朝不保夕。志求出要。不封門生
染而起戲論。譬如有人欲速見王受賜拜職
從四門入。何暇盤停諍計好醜。知門是通途。
不須諍計。如藥爲治病。不應分別。速出火宅
盡諸苦際。眞明發時證究竟道。畢竟無諍。無
諍則無業。無業則無生死。但有道滅心地坦
然。因果倶無。鬪諍倶滅。唯有正見無邪見也。
復次四門。雖是正法。若以著心。著此四門。
則生邪見。見四門異。於修因時。多起鬪諍。譬
如有人久住城門分別瓦木。評薄精麁。謂南
是北非東巧西拙。自作稽留不肯前進。非門
過也。著者亦爾。分別名相廣知煩惱。多謂道
品。要名聚衆。媒衒求達。打自大鼓。竪我慢
幢。誇耀於他。互生鬪諍捉頭拔髮。八十八使
瞋愛浩然。皆由著心。於正法門而生邪見。所
起煩惱與外外道更無有異。論所計法天地
懸殊。方等云。種種問橋。智者所訶。人亦如
是。爲學道故修此四門。三十餘年分別一門。
尚未明了。功夫纔著年已老矣。無三種味。空
生空死。唐棄一期如彼問橋有何利益。此由
著心著無著法而起邪見。次通教四門體是
正法。近通化城。前曲此直。巧拙雖殊通處無
別。如天門直華餘門曲陋。不住二門倶得通
進。若數瓦木二倶遲壅。若不稽留法門。若
因若果倶無諍著。是名無著心不著無著法
不生邪見也。復次以著心著此直門。亦生邪
見。或爲名爲衆爲勝爲利。分別門相。瞋愛慢
結因此得生。譬如以毒内良藥中。安得不死。
以見著毒入正法中。増長苦集。非如來咎。利
根外道。以邪相入正相。令著無著成佛弟子。
鈍根内道。以正相入邪相。令無著有著成邪
弟子。豈不悲哉。別圓四門巧拙利鈍。倶通
究竟涅槃。因不住著。果無鬪諍。若封門起
見則生煩惱。與漚樓佉等。以此而觀。如明
眼人臨於涇渭。豈容迷名而不識清濁也。輔
行記釋云。金鐵二鎖者。大智度論云。譬在囹
圄桎梏所拘。雖復蒙赦更繋金鎖。人爲愛繋
如在囹圄。雖得出家更著禁戒如繋金鎖。今
借譬此内外生著。在獄鐵鎖如外計逢赦。金
鎖如内計。金鐵雖殊被縛義等。佛法雖勝見
繋無差。玉鼠二璞者。璞者玉也。鄭重玉璞。
若有得者與其厚賜。周人聞之規其厚賜。周
人風俗名死鼠爲玉璞。乃將詣鄭。鄭人笑之。
其人悟已答鄭人曰。楚人鳳凰其實山雞。以
楚王重鳳。有不識鳳者。路有擔山雞者。問
之曰。此何鳥。擔者知其不識。乃戲曰鳳*凰。
其人謂實。便問擔者販耶。答販。問幾錢。答
萬錢。用價買之。擬欲上王。得已便死。楚王
聞之愧而召問。王亦謂實。乃以十萬錢賜之。
故知周鄭之體淨穢永殊。無著如鄭。起見如
周。名同體異。此之謂也。有於三藏乃至圓教
四門之名。義如璞。起於見愛其如死鼠。牛
驢二乳者。又論云。餘處或有好語。亦從佛
經中出。若非佛法。初聞以好。久則不妙。譬
如驢乳。其色雖同抨但成糞。故佛法外道語。
同有不殺慈悲之言。搜窮其實盡歸虚妄。今
此亦爾。外計雖有有無等言。研覈無實。盡是
虚妄。佛法大小一十六門。雖云有無但破執
心。自歸正轍。故云有成不成。於外起計如驢
乳。藏等起計如牛乳。乳名雖同其體永別。見
名雖等所執各異。外雖除執無理可成。藏等
離著自入正轍。又大智度論云。謂佛教如牛
乳。修得解脱。如抨得酪生熟酥等。外道教猶
彼驢乳。本非出酪之物。外道之教無解脱味。
故抨驢乳但成屎尿。依外道教行。但招苦果
無所成益。迦羅鎭頭二果者。大涅槃經云。善
男子。如迦羅林。其樹衆多。唯有一株鎭頭迦
樹。二果相似。是果熟時。有一女人悉皆拾取。
鎭頭迦果唯有一分。迦羅迦果乃有十分。女
人不識。持來詣市。凡愚不識買迦羅迦。噉已
命終。有智人輩。聞是事已問是女人。汝於何
處得是果來。女人示處。諸人即言。彼方多
有無量迦羅迦樹。唯有一株鎭頭迦樹。諸人
知已笑而捨去。經譬僧伽藍清濁二衆。今借
以譬内見外見。二見名同有害不害。如外見
發。説無因果歸於邪無。若内見起。猶執大
小經論所詮。害謂損其善根。故知或名同體
異不可雷同。或名異體同應須甄別。邪正既
辯。玉石俄分。不濫初修深裨後學。又華嚴
演義云。此方儒道玄妙不越三玄。周易爲眞
玄。老子爲虚玄。莊子爲談玄。老子道徳經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注云。一
者沖和之氣也。言道動出沖和妙氣。於生物
之理未足。又生陽氣。陽氣不能獨生。又生陰
氣。積沖氣之一。故云一生二。生積陽氣之
二。故云二生三。陰陽含孕。沖氣調和然後
萬物阜成。故云三生萬物。次下又云。萬物負
陰而抱陽。沖氣以爲和。上來皆明萬物自然
生也。莊子宗師篇云。在太極之先。而不爲高。
在六合之下。而不爲深。先天地生而不爲久。
長於上古而不爲老。注云。言道之無所不在
也。故在高爲無高。在深爲無深。在久爲無
久。在老爲無老。無所不在。所在皆無也。又
云知天之所爲。知人之所爲。注云。知天之所
爲者。自然也。意云。但有知有爲。皆不爲而
爲。故自然也。今斷云。若以自然爲因者。斷義
也。即老子意。由道生一。道是自然。故以爲
因。是邪因也。又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即莊子
意。則萬物自然無使之然。故曰自然。即無
因也。如烏之黒。即莊子文。涅槃經意。周易
云一陰一陽謂之道。陰陽不測謂之神。釋云。
一謂無也。無陰無陽乃謂之道。一得爲無者。
無是虚無。虚空不可分別。唯一而已。故以
一爲無也。若有境則有彼此相形。有二有三。
不得爲一故。在陰之時而不見爲陰之功。在
陽之時而不見爲。陽之力。自然而有陰陽。自
然無所營爲。此則道之謂也。今斷云。若以陰
陽變易能生。即是邪因。又一者無也。即是
無因。若計一爲虚無自然。則皆無因也。則人
自然生應常生人。不待父母等衆縁。菩提自
然生。則一切果報不由修得。又易云。寂然不
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禮云。人生而靜。天
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後儒皆以言詞
小同。不觀前後本所建立。致欲渾和三教。但
見言有小同。豈知義有大異。是知不入正宗。
焉知言同意別。未明已眼。寧鑒名異體同。所
以徇語者迷。據文者惑。恐參大旨。故録示
之。且如外道説自然以爲至道。不成方便仍
壞正因。佛教亦説自然。雖成正教猶是悉檀
對治未爲究竟。以此一例其餘可知。又直饒
見超四句始出單四句。猶有複四句具足四
句。且單四句者一有二無。三亦有亦無。四
非有非無。複四句者。一有有有無。二無有無
無。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四非有非無
有。非有非無無。而言複者。四句之中皆説有
無。具足四句者。四句之中皆具四故。第一
有句具四者。謂一有有。二有無。三有亦有
亦無。四有非有非無。第二無句中具四者。
一無有二無無。三無亦有亦無。四無非有非
無。第三亦有亦無具四者。一亦有亦無有。二
亦有亦無無。三亦有亦無亦有亦無。四亦有
亦無非有非無。第四非有非無具四者。一非
有非無有。二非有非無無。三非有非無亦有
亦無。四非有非無非有非無。上四一十六句
爲具足四句。第四絶言四句者。一單四句外
一絶言。二複四句外一絶言。三具足四句外
一絶言。有三絶言。上諸四見。一一皆有八十
八使相應。是見即外道見故。若約佛法。歴四
教四門。各生四見。又一種四門各一絶言。
如是一一六各有八十八使六十二見百八
等惑。百法鈔云。破邪執者。即二邊之邪執。
總有三種二邊。一外道斷常二邊。如有外道
一向執常。即四遍常論等是。此即常見邊。又
有外道一向執斷。即七斷滅論是。此即斷見
邊。第二小乘假實二邊。或有小乘一向執假。
即一説部等。執一切法但有假名而無實體。
即是著假邊。又有小乘一向執實。即薩婆多
及犢子部等。執諸法皆實。即是著實邊。第
三大小乘空有二邊。即小乘有部等。執心外
有法。是著有邊。大乘清辯菩薩等。撥菩提
涅槃悉無。即是著空邊。顯中道者有二。一
假施設中道。二眞實中道。眞實中道有三。一
者能證淨分依他。是其妙有。智起惑盡。名
曰眞空。妙有眞空正處中道。二者能證有爲。
是其妙有所證眞理。名曰眞空。妙有眞空正
處中道。三者唯於法身上説本來實性。名爲
妙有。即此實性便是眞空。妙有眞空正處中
道。二假施設中道者。即佛於後得智中而假
施設。亦有三種。一者不斷不常中道。謂佛
經中説有異熟識爲總報主。此陰纔滅彼陰
便生。即不是斷。此破外道斷常二邊。又説
生滅不定名曰無常。即是不常。二者不假不
實中道者。謂佛經中説一切色心從種而生
者。即是不假。依此分位或有相形。即是不
實。稱實而談正處中道。此破小乘假實二邊。
三者不有不無中道。即經説我法遍計。即是
不有。依圓妙有。即是不無。離有離無正處中
道。此破大小乘空有二邊。是以欲執二邊之
情。即背中道之理。纔作四句之解。便失一乘
之門。須知非離邊有中。亦非即邊是中。若離
邊求中。則邊見未泯。若即邊是中。中解猶
存。是以難解難知唯深般若。執之如大火聚。
四邊不可觸之。了之若清涼池。諸門皆可入
矣。故知法無定相迴轉隨心。執即成非。達之
無咎。如四句法通塞猶人。在法名四句悟入
名四門。妄計名四執。毀法名四謗。是知四句
不動得失空生。一法無差昇沈自異。又唯
心訣破一百二十種見解云。或和神養氣而
保自然。或苦質摧形而爲至道。或執無著而
椿立前境。或求靜慮而伏捺妄心。或刳情滅
法以凝空。或附影縁塵而抱相。或喪靈原之
眞照。或殞佛種之正因。或純識凝神受報於
無情之地。或澄心泯色住果於八難之天。或
著有而守乾城。或撥無而同兎角。或絶見而
居闇室。或立照而存所知。或認有覺是眞佛
之形。或傚無知同木石之類。或執妄取究竟
之果。如即泥是瓶。或忘縁趣解脱之門。似
撥波求水。或外騁而妄興夢事。或内守而端
居抱愚。或宗一而物像同如。或見異而各立
法界。或守愚癡無分別而爲大道。或尚空見
排善惡而作眞修。或解不思議性作頑空。或
體眞善妙色爲實有。或修沈機絶想同有漏
之天。或學覺觀思惟墮情量之域。或不窮妄
性作冥初之解。或昧於幻體立空無之宗。或
認影像而爲眞。或捨虚妄而求實。或詺見聞
性爲活物。或指幻化境作無情。或起意而乖
寂知。或斷念而虧佛用。或迷性功徳而起色
身之見。或據畢竟空而生斷滅之心。或執大
理而頓棄莊嚴。或迷漸説而一向造作。或據
體離縁而堅性執。或忘泯一切而守己愚。或
定人法自爾而墮無因。或執境智和合而生
共見。或執心境混同亂能所之法。或著分別
眞俗縛智障之愚。或守一如不變而墮常。或
定四相所遷而沈斷。或執無修而祛聖位。或
言有證而背天眞。或耽依正而隨世輪迴。或
厭生死而喪眞解脱或迷眞空而崇因著果。
或昧實際而欣佛厭魔。或著隨宜所説而守
語爲眞。或失音聲實相而離言求默。或宗教
乘而厭自性之定。或弘禪觀而斥了義之詮。
或鬪奇特而但顧出身俄沈識海。或作淨潔
而唯求玄密反墮陰城。或起殊勝知解而斡
肉爲瘡。或住本性清淨而執藥成病。或尋文
採義而飮客水。或守靜居閑而坐法塵。或起
有得心談無相大乘。或運圖度想探物外玄
旨。或廢説起絶言之見。或存詮招執指之機。
或認動用而處生滅根原。或專記憶而住識
想邊際。或安排失圓覺之性。或縱任虧入道
之門。或起身心精進而滯有爲。或守任眞無
事。而沈慧縛。或專計念勤思而失於正受。或
傚無礙自在而放捨修行。或隨結使而恃本
性空。或執纒蓋而妄加除斷。或保重而生法
愛。或輕慢而毀佛因。或進求而乖本心。或
退墮而成放逸。或語證相違而虧實地。或體
用各據而乖佛乘。或欣寂而住空失大悲之
性。或泯縁而厭假違法爾之門。或著我見而
昧人空。或迷現量而堅法執。或解不兼信而
滋邪見。或信不具解而養無明。或云人是而
法非。或稱境深而智淺。或取而迷物性。或
捨而乖即眞。或離而違因。或即而亡果。或非
而謗實。或是而毀權。或惡無明而背不動智
門。或憎異境而壞法性三昧。或據同理而起
増上慢。或貶別相而破方便門。或是菩提而
謗正法輪。或非衆生而毀眞佛體。或著本智
而非權慧。或迷正宗而執化門。或滯理溺無
爲之坑。或執事投虚幻之網。或絶邊泯迹違
雙照之門。或保正存中失方便之意。或定慧
偏習而燋爛道芽。或行願孤興而沈埋佛道。
或作無作行修有爲菩提。或著無著心學相
似般若。或趣淨相而迷垢實性。或住正位而
失俗本空。或立無相觀而障翳眞如。或起了
知心而違背法性。或守眞詮而生語見。服甘
露而早終。或敦圓理而起著心。飮醍醐而成
毒。已上略標一百二十種見解。並是迷宗失
旨。背湛乖眞。掜目生華。迷頭認影。若敲氷而
索火。如縁木以求魚。畏影逃空。捫風捉電。苦
非甘種。砂豈飯因。皆不能以法性融通一旨
和會。盡迷方便悉入見纒。不達正宗皆投見
網。綿密難出。如曲木曳於稠林。勢猛力強。
&MT04537;河漂於香象。所以天魔外道本無其種。
修行失念遂派其原。故知但有所重所依立
知立解絲毫見處不亡。皆成外道如華嚴經
頌云。以法無性故。無有能了知。如是解諸
法。究竟無所解。以法無自體。憑何作解。如
辯兎角之大小。了龜毛之短長。理事倶虚。可
取笑於天下。情塵自隔。實喪道於目前。如華
嚴論云。見在即凡。情亡即佛。祖師云。不用求
眞唯須息見。法華經云。此法非思量分別之
所能解。圓覺經云。若以思惟心。測度如來圓
覺境界。如將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斯皆
是有作世俗之心。豈能探無作出世之旨。如
先徳云。俗務者。非但執耒運斤。名爲俗務。坐
馳五塵六欲。即是世務又專念。空無相願。亦
是世務。又念蒼生塗炭。慈悲慰拔。亦是世
務。若能念念於無念。非念非無念。一心中
覺。方非世務。是以若實悟宗之人尚不得。
無見無解。豈可更隨言執意。而起有見有解
乎。如大法鏡經云。若諸菩薩隨言取義。不
如正理思擇法故。便生二十八不正見。謂初
相見者。謂聞大乘經中所説。一切諸法皆無
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言。不
善密意。但隨此言義便生勝解。謂佛所説一
切諸法定無自性定無生等。執著如是無性
等相。是名相見。彼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時
便謗三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
圓成實自性等。是知若謗此三性。則撥眞俗
二諦等一切法。所以有無二見。爲諸見本。若
能斷於諸見。自然以宗鏡相應。華手經云。爾
時世尊告舍利弗。所言正見。爲何謂也。舍
利弗。其正見者。無高無下等觀諸法。乃至
又正見者。無一切見。何以故。諸有所見皆是
邪見。無一切見即是正見。佛藏經云。佛言。
一切諸見皆從虚妄縁起。舍利弗。若作是念。
此是正見。是人即是邪見。舍利弗。於聖法
中拔斷一切諸見根本。悉斷一切諸語言道。
如虚空中手無觸礙。諸沙門法皆應如是。又
云。佛言。舍利弗。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唯是一義。所謂離也。何等爲離。離諸欲諸
見。欲者即是無明。見者即是憶念。何以故。
一切諸法憶念爲本。所有念想即爲是見。見
即是邪。是以若能離見。即成諸佛。十方稽首
萬類歸依。如中觀論云。瞿曇大聖主。憐愍
説是法。悉斷一切見。我今稽首禮。又夫遠
離二邊住於中道者。約華嚴經釋。略擧四種
以等一切。一者染淨約惑。二者縛脱通惑業。
三者有無通事理。四者一異約心境。何以有
此。謂成菩提。既離細念妄惑盡已。顯現法身
智慧純淨。若爲此見未免是邊。故經云。若有
見正覺解脱離諸漏不著一切世。此非證道
眼。今了於惑體性本空復無所淨。故離二邊。
又染淨交徹。故無住著。是曰離邊。縛脱者
謂昔常被惑業繋縛流轉無窮。今謂菩提釋
然解脱。若爲此見即是住邊。菩薩智了本自
無縛於何有解。無縛無解則無苦樂。故得離
耳。有無通事理者。若昔謂惑有。今了惑空。
昔謂心空。今知妙有。又眞樂本有。失而不知。
妄苦本空。得而不覺。今日始知空者妄苦。有
者涅槃。若如是知。並未離邊。又煩惱業苦
本有今無。菩提佛身本無今有等。皆三世有
法。菩提之性不屬三世故。三世有無皆是邊
攝。眞智契理絶於三世。故離有無之二邊等。
一異有二。一者。心境不了則二。契合則一。亦
成於邊。二者。生佛有異。今了一性亦名爲邊。
今正覺了此中無有二。亦不有無二。若善見
者如理安住。故離此邊今一契菩提。一切都
寂。故云遠離。義淨禪師云。瑜伽則眞有俗無。
以三性爲本。中觀乃眞無俗有。實二諦爲先。
般若大宗含斯兩意。致使東夏則道分南北。
西方乃義隔有空。如上所説。或諸凡夫執有
著空情見非一。四倒八邪之執。五謗二見之
愚。或諸賢聖判教分宗智解亦別三時八教
之道。五性十宗之科。未顯圓文。或得或失。
若入宗鏡正解分明。體用相含心境交渉。空
具徳而徹萬有之表。事無礙而全一理之中。
又若究竟欲免斷常邊邪之見。須明華嚴六
相義門。則能任法施爲自亡能所。隨縁動寂
不壞有無。具大總持究竟無過矣。此六相義
是辯世間法。自在無礙。正顯縁起無分別理。
若善見者。得智總持門不墮諸見。不可廢一
取一雙立雙亡雖總同時繁興不有。縱各具
別冥寂非無不可以有心知。不可以無心會。
詳法界内。無總別之文。就果海中。絶成壞
之旨。今依因門智照。古徳略以喩明六相
義者。一總相。二別相。三同相。四異相。五成
相。六壞相。總相者。譬如一舍是總相。椽等是
別相。椽等諸縁和同作舍。各不相違。非作餘
物故名同相。椽等諸縁遞互相望。一一不同
名異相。椽等諸縁一多相成名成相。椽等諸
縁各住自法。本不作故名壞相。又椽即是舍。
爲椽獨能作舍。若離椽舍即全不成故。若得
椽時即得舍故。所以椽。非是少力。共成皆
是全力故。舍既即是椽。餘瓦木等總並是椽。
若却椽即舍無故。舍壞故不名瓦木等。是故
瓦木等即是此椽也。若不即椽者舍即不成。
椽瓦木等皆不成。今既並成故知相即耳。椽
即瓦木等。一椽既爾。餘一切縁例然。是故
一切縁起法不成即已成也。別相者。椽等諸
縁別於總故。若不別者總義不成。由無別時
即無總故。以因別而得總故。是故別者以總
爲別也。如椽即舍故名總相。即是椽故名別
相。若不即舍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舍。例
如若不即總不名別。若不即別不名總。問。若
相即者。云何説別。答。只由相即是故成別。若
不相即者。總在別外。故非總也。別在總外。
故非別也。同相者。椽等諸縁和同作舍。不相
違故皆名舍縁。非作餘物故名同相。總相唯
望一舍説。今此同相約椽木等諸縁説。雖體
各別。成力義齊故名同相。若不同者。椽等
諸縁互相違故。皆不同作舍。舍不得有。故
即是斷也。若相違不作舍。而執有舍者。無
因有舍。故即是常也。異相者。椽等諸縁隨
自形類相差別故。問。若異者應不同耶。答。
只由異故。所以同耳。今既舍成。同名縁者。
當知異也。又因同不異故。方説於諸法異耳。
是以經云。奇哉世尊。能於無異法中而説諸
法異前別相者。倶椽等諸縁別於一舍故。今
異相者。椽等諸縁。遞互相望。各各異故。若
不異者。壞本縁法不成舍故。即是斷。若壞縁
不成舍而執有舍。無因有者。即是常也。成
相者。以諸縁各住自法本不作故。舍義得成。
若椽作舍。即失本椽法故。舍義不得。成壞
相者。椽等諸縁各住自法。本不作故是壞義。
若椽作即失椽法。失椽法故。舍即無椽。不
得有舍。是斷也。若失椽法而有舍者。無椽即
無因。無因而有舍。即是常也。是故眞如一
心爲總相。能攝世出世間一切法故。約攝諸
法得總名。能生諸縁成別號。法法皆齊爲同
相。隨相不等稱異門。建立境界故稱成。不
動自位而爲壞。又云。一總相者。一合多徳
故。二別相者。多徳非一故。三同相者。多義
不相違故。四異相者。多義不相似故。五成
相者。由此諸義縁起成故。六壞相者。諸縁
各住自性不移動故。此上六相義門。是菩薩
初地中觀。通世間一切法門。能入法界之宗。
不墮斷常之見。若一向別逐行位而乖宗。若
一向同失進修而墮寂。所以位位即佛階降
宛然。重重錬磨本位不動。斯則同異倶濟理
事不虧。因果無差迷悟全別。欲論大旨六相
還同夢裏渡河。若約正宗十地猶如空中鳥
跡。若約圓修斷惑。對治習氣非無。理行相
資。闕一不可。是以文殊以理印行。差別之道
無虧。普賢以行會理。根本之門不廢。如上
微細擇見眞實識心。可謂教觀相應境智冥
合。正助齊運目足更資。則定可以繼先徳
之後塵。紹覺王之末裔矣
宗鏡録卷第四十六
 *丁未歳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宗鏡録卷第四十七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言正唯識義。約有幾種識 答。經論通辯
有八種識。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
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頼耶識。正文
出護法菩薩唯識論十卷。此論釋天親菩薩
唯識三十頌文。慈恩大師製疏釋論此頌文。
初爲居士所掌。後有樂觀者。輸金一兩。慈恩
成唯識論掌中樞要云。世親菩薩。樂博綜於
三乘。乃遍遊於諸部。知小教而非極。遂迴
趣於大乘。因聞誦華嚴十地品阿毘達磨攝
大乘品。遂悔謝前非謗法先見。持刀截舌用
表深衷。其兄無著菩薩。止其自割説以利害。
汝雖以舌謗法。豈截舌而罪除。應讃釋大乘
以悔先犯。菩薩敬從兄諾。因歸妙理。遂製十
地論・攝大乘論。故此二論。菩薩創歸大乘之
作。既而久蘊玄宗情恢奧旨。更爲宏論用暢
深極。採撮幽機提控精邃。著唯識三十頌。以
暢大乘之妙趣也。萬像含於一字。千訓備於
一言。道超群典。譽光衆聖。略誦既畢廣釋方
陳。機感未符杳從冥往。復有護法等菩薩。賞
翫頌文各爲義釋。雖分峯崐岫竦幹瓊枝。而
獨擅光輝頴標芬馥者。其唯護法一人乎。菩
薩果成先劫位克今賢。撫物潜資隨機利見。
春秋二十有九。知息化之有期。厭無常以禪
習。誓不離於菩提樹。以終三載。禪禮之暇
注裁斯釋文邁旨遠智贍名高。執破畢於一
言。紛解窮於半頌。文殊水火。則會符膠漆。
義等江湖。乃疎成清濁。平郊弭弭聳層峯而
接漢。堆阜峨峨。夷穹窿以坦蕩。俯鑚邃而無
底。仰尋高而靡際。疎文淺義派演不窮。浩句
宏宗陶甄有極。功逾千聖。道合百王。時有玄
鑒居士。識鳳鵷之&MT01490;羽。委麟龍之潜跡。毎
罄所資恒爲供養。深誠固志物竭積年。菩薩
誘接多端答遺茲釋。而誡之曰。我滅之後凡
有來觀。即取金一兩脱逢神頴當可傳通。終
期既漸奄絶玄遵。菩薩名振此州。論釋聲超
彼土。有靈之類誰不懷歡。朝聞夕殞。豈悋金
璧。若市趍賢。如丘疊貨。五天鶴望未輒流
行。大師叡發天資識假循謁。無神迹而不瞻
禮。何聖教而不披諷。聞斯妙理殷俯諦求。居
士記先聖之遺言。必今賢之是囑。乃奉茲草
本并五蘊論釋。大師賞翫猶覩聖容。毎置掌
中不殊眞説。自西霏玉牒東馳素象。雖復廣
演微筌。賞之以爲祕決。及乎神栖別館景阻
炎輝。清耳目以徴思。蕩心靈而繹妙。乃曰。
今者方怡我心耳。宣尼云。我有美玉蘊櫝
藏之。誰爲善價。我今沽諸。基夙運單舛九
歳丁艱。自爾志託煙霞。加毎庶幾緇服。浮俗
塵賞幼絶情分。至年十七遂預緇林。別奉明
詔得爲門侍。自參預三千。即欣規七十。必
諧善願福果函丈。不以散才之質。遂得隨伍
譯僚。即事操觚餐受此論。初功之際十釋別
翻。昉尚光基四人。同受潤飾執筆檢文纂義
既爲令範務各有司。數朝之後基求退迹。大
師固問。基慇懃請曰。自夕夢金容晨趍白馬。
英髦間出靈智肩隨。聞五分以心祈。攬八藏
而遐望。雖得法門之糟粕。然失玄源之淳粹。
今東土榮賚。並目撃玄宗。幸復擢秀萬方。頴
超千古。不立功於參糅。可謂失時者也。況
群聖制作。各馳譽於五天。雖文具傳於貝葉。
而義不備於一本。情見各異禀者無依。況時
漸人澆命促慧舛。討支離而頗究。攬殊指而
難悟。請錯綜群言以爲一本。楷定眞謬權衡
盛。則久而遂許。故得此論行焉。大師。理遣三
賢獨授庸拙。此論也。括衆經之祕。包群聖之
旨。何滯不融。無幽不燭。仰之不極。俯之不
測。遠之無智。近之有識。其有隱括五明搜揚
八藏幽關毎擁玄路未通。囑猶毫毳丘盈。投
之以炎爍。霜氷澗積。沃之以畏景。信巨夜
之銀輝。昏旦之金鏡矣。雖復本出五天。然
彼無茲糅釋。直爾十師之別作鳩集猶難。況
更摭此幽文誠爲未有。斯乃此論之因起也。
問。此八種識行相如何 答。經論成立自
有明文。此八種識具三能變。一異熟能變。即
第八識。二思量能變。即第七識。三了別能
變。即前六識。唯識論云。識所變相雖無量
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一謂異熟。即第八
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
量故。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麁相故。論
頌曰。初阿頼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
受。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想應唯捨受。
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恒轉如瀑流。阿
羅漢位捨。初能變識。大乘教名阿頼耶。此
識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爲縁
故。有情執爲自内我故。古釋云。一能藏者。
即能含藏義。猶如庫藏能含藏寶貝得藏名。
此能含藏雜染種。故名爲藏。亦即持義。二
所藏者。即是所依義。猶如庫藏是寶等所依
故。此識是雜染法所依處故。三執藏者。堅守
不捨義。猶如金銀等藏爲人堅守執爲自内
我。故名爲藏。此識爲染末那。堅執爲我。故名
爲藏。起信鈔釋云。第八能藏所藏義者。且
所藏義。謂此識體藏也。是根身種子器世間
所藏處也。以根身等是此識相分故。如藏中
物像。如身在室内。欲覓頼耶識只在色心中。
欲覓摩尼珠。只在青黄内。次能藏義。謂根
身等法皆藏。在識身之中。如像在珠内。欲覓
一切法。總在頼耶中。欲覓一切像。總在摩尼
内。與前義互爲能所。瑜伽論云。以八種義證
本識有。一依止執受相。二最初生起相。三有
明了性相。四有種子性相。五業用差別相。六
身受差別相。七處無心定相。八命終時分相。
又古徳依論解釋證有第八識者。論云。此第
八識。非是世間現量所見之境。唯憑聖言量
及以眞正道理。而知有之。引七本經證之。
阿毘達磨經有二頌。初頌云。無始時來界。一
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無始
時來界者。言界者是因義。爲第八識從無始
至今。能持一切漏無漏色心等諸法種子。又
能與漏無漏種子力令生現行。即第八與一
切種子。爲依持生起二因。一切法等依者。
依是縁義。爲第八識能變爲身器。作有情依。
與一切漏無漏現行法而爲所依。以能執受
五色根身與前七識現爲倶有依故。即第八
識能與一切現行色心等法爲増上縁依也。
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者。此第八識。不唯
獨與有漏流轉法爲依持用。兼能與一切無
漏順還滅法。爲依持用。第二頌云。由攝藏諸
法一切種子識。故名阿頼耶。勝者我開演者。
即第八識自證分。能持種故名種子識。解深
密經頌云。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瀑
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爲我。阿
陀那者。此云執持。爲此識能執持諸法種子。
及能執受色根及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
續故。説此識名阿陀那。一切種子如瀑流者。
謂第八識中一切種子。若遇縁鼓撃。便生轉
識現行。或種子有生住異滅。不停如似瀑流。
楞伽經頌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
波鼓溟壑。無有斷絶時。藏識海常住。境界
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又小乘
増一阿含經云。有根本識是諸識所依。此根
本識。即是第八識。以第八識能發起前六轉
識故。二上座部。説有有分識。便是第八識。
此有分識體。常不間斷。遍三界有。有謂三
有分者因義。即三有之因。皆由此識。三化
地部中説有窮生死蘊。縁此第八遍三界九
地恒常有故。但有生死處。即常遍爲依。直
至大乘金剛心末煩惱盡時方捨故。名窮生
死蘊。若諸轉識即無此功能。以第六識體多
間斷故。入五位無心時。六識皆間斷不行。此
時應不名有情。以無識任持故。即應爛壞。四
一切有部。説此識名阿頼耶。有愛樂欣喜四
種阿頼耶。愛是總句。總縁三世爲境。餘三
是別句。別縁三世。樂是現在。欣是過去。喜
是未來。即此第八識。是諸有情常執爲自内
我。是眞愛著處。故名阿頼耶。眞正理有十。
一者持種心。唯識論云。謂契經説。雜染清淨
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爲心。若無此識彼
持種心不應有故。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
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起故。如電光等
不堅住故。非可熏皆不能持種。非染淨種所
集起故。二異熟心。唯識論云。如契經説。有
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
有故者。即第八識。謂前世中。以善不善業爲
因。招感得今生第八異熟心是果。論云。定應
許有眞異熟識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爲身
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三界趣生
體。唯識論云。契經説。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
無此識彼趣生體不應有故。須信有第八識
爲三界九地五趣四生之體。若無此識即一
切有情不應得有。四有執受。唯識論云。又契
經説。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能執
受不應有故。其有色界中有情有五色根及
内五塵。是第八親相分。唯第八識能執受。若
是餘識即無此能。五壽煖識。三證有第八識。
唯識論云。又契經説。壽煖識三更互依持得
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煖令久住。識不應
有故。六生死時有心證有第八識。唯識論云。
又契經説。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心住散位作
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又將
死時由善惡業。上下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
識彼事不成。第七引縁起依證有第八識。唯
識論云。又契經説。識縁名色。名色縁識。如是
二法展轉相依。譬如束蘆倶時而轉。若無此
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小乘云。我將六識爲
名色依。何要第八。論破云。眼等轉識攝在名
中。此識若無説誰爲識。論主云。眼等六識。
已攝在名中。爲識蘊故。須得第八爲名外識
支。與名色爲依。又如此界人生時。中有初念
心執取結生時。由未有前六識爲名中識蘊。
名色唯具三蘊。此三蘊名色一念間。依何而
住。故知信有第八識。是名外識支與名色爲
依。八引識食證有第八識。唯識論云。又契經
説。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
不應有故。所以佛告外道言。所爲一切有情
皆依食住。此是正覺正説。餘不能知。汝外道
自餓己身終無有益。食是資益義。任持義。九。
引滅定有心證有第八識。唯識論云。又契經
説。住滅定者。身語心行無不皆滅。而壽不滅。
亦不離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若無此識住
滅定者。識不離身。不應有故。論主云。入滅
定聖人。身語心行無不皆滅。即出入息是身
加行。受想是心加行。尋伺是語加行。此三加
行與第六識相應。在滅定中皆悉滅故。而壽
不滅者。即第八識種上。有連持一報色心不
斷功能名壽。言亦不離識者。煖觸是第八識
相分。即此二法皆不離第八識。既在滅定中。
六識身語心加行皆悉不行。而有壽煖在者。
明知即是第八識與壽煖爲依。十引染淨心
證有第八。唯識論云。又契經説。心雜染故有
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若無此識彼染
淨心不應有故。謂染淨法以心爲本。因心而
生。依心而住。受彼熏持彼種故。以心爲本者。
即一切染淨有爲無爲法。皆以第八識爲根
本。依心而住者。即前七現行。皆依第八識
而住。言受彼熏者。即第八識受彼前七識熏。
言持彼種者。即第八能持前七三性染淨種
子。所以密嚴經云。是身如起屍。亦如熱時
焔。隨行因縁轉。非妄亦非實。爲受之所牽。性
空無有我。意等識所識。與心而共生。五識復
更依。意識而因起。如是一切時。大地而倶轉。
頼耶爲於愛。所熏而増長。既自増長已。復
増於餘識。展轉不斷絶。猶如於井輪。以有
諸識故。衆趣而生起。於是諸趣中。識復得
増長。識與世間法。更互以爲因。譬如河水流。
前後而不斷。亦如芽與種。相續而轉生。各各
相差別。分別而顯現。識行亦如是。既三和合
已。而復更和合。差別相而生。如是而流轉。常
無有斷絶。内外一切法。皆因此而起。愚不了
唯心。汝等勤觀察。華嚴經云。善男子。諸業
虚妄積集名心。末那思量。意識分別。眼等
五識了境不同。愚癡凡夫不能知覺。怖老病
死求入涅槃。生死涅槃二倶不識。於一切境。
妄起分別。又由未來諸根五塵境界斷滅。凡
愚之人以爲涅槃。諸佛菩薩自證悟時。轉阿
頼耶得本覺智。善男子。一切凡愚迷佛方便。
執有三乘。不了三界。由心所起。不知三世一
切佛法自心現量。見外五塵執爲實有。猶如
牛羊不能知覺生死輪中無由出離。善男子。
佛説諸法無生無滅亦無三世。何以故。如自
心現五塵境界本無有故。有無諸法本不生
故。聖者自悟境界如是。善男子。愚癡凡夫妄
起分別。無中執有。有中執無。取阿頼耶種種
行相。墮於生滅二種見中。不了自心而起分
別。善男子。當知自心即是一切佛菩薩法。由
知自心即佛法故。則能淨一切刹。入一切劫。
是以藏識頓變根身器世間故爲甚深之義。
現量比量倶不能量。又過量無量故。如經偈
云。法界非有量。亦復非無量。牟尼悉超越。有
量及無量。故知識性淺智難明。究竟窮通唯
佛能了。是以宗鏡廣引斯文。爲微密難知故
問。唯識正義爲破我法二執顯二空理證
一眞心。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説有我法 答。
但是假説。唯依識變。如唯識頌云。由假説我
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世間聖教説有我
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謂主宰法謂軌持。
乃至云何應知實無外境唯有内識似外境
生。實我實法不可得故。如何實我不可得耶。
諸所執我略有三種。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
同虚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
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
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潜轉身中作事業故。
初且非理。所以者何。執我常遍量同虚空。應
不隨身受苦樂等。又常遍故。應無動轉如何
隨身能造諸業。乃至中亦非理。所以者何。執
我體常住。不應隨身而有舒卷。既有舒卷如
槖籥風。應非常住。乃至後亦非理。所以者
何。我量至小。如何速巡身。如旋火輪。以轉
動故則所執我非一非常。諸有往來非常一
故。又所執我復有三種。一者即蘊。二者離
蘊。三者與蘊非即非離。初即蘊我理且不然。
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内諸色定非實我。如
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恒
相續待衆縁故。餘行餘色亦非實我。如虚空
等非覺性故。中離蘊我理亦不然。應如虚空
無作受故。後具非我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
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説。有
爲無爲。亦應不可説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
我不成乃至如是所説。一切我執自心外蘊。
或有或無。自心内蘊一切皆有。是故我執。皆
縁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爲我。然諸蘊相從縁
生故。是如幻有。妄所執我。横計度故決定非
有。故契經説。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
等所有我見。一切皆縁五取蘊起 問。若離
心外無實我及實法者。則假法亦無。以假法
依眞而建立故 答。夫假法者。但是虚假。似
有而轉。必不依眞如。唯識論云。有作是難。若
無離識實我法者。假亦應無。謂假必依眞事
似事共法而立。乃至答云。又假必依眞事立
者。亦不應理。眞謂自相。假智及詮倶非境故。
謂假智詮不得自相。唯於諸法共相而轉。亦
非離此有別方便。施設自相爲假所依。然假
智詮必依聲起。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能詮所
詮倶非自相。故知假説不依眞事。由此但依
似事而轉似謂増益非實有相。聲依増益似
相而轉。故不可説假必依眞 問。此第八識
有幾能變令諸識生長顯現 答。有二能變。
一因能變。二果能變。唯識論云。能變有二
種。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
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
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二
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
種相。等流習氣因縁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
名等流果。果似因故。異熟習氣爲増上縁感
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
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
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
果異因故。此中且説我愛執藏持雜染種能
變果識。名爲異熟 問。第八識廣容周遍爲
萬法根原。經論同推故稱第一。微細體性如
何指陳 答。此體不可説微妙最難知。周遍
法界而無住心。任持一切而不現相。如空中
飛鳥。雖往來騫翥而跡不可尋。似眼裏童人。
任照矚森羅而眼終不見。若月含一色遍分
萬像之形。等日耀千光普照四天之下。類摩
尼無思而雨寶廣濟群生。猶磁石無覺而轉
移。周迴六趣。密嚴經偈云。藏識持於世。猶
如線穿珠。亦如車有輪。隨於業風轉。陶師運
輪杖。器成隨所用。藏識與諸界。共力無不
成。内外諸世間。彌綸悉周遍。譬如衆星象。
布列在虚空。風力之所持。運行常不息。如空
中鳥跡。求之不可見。然鳥不離空。頡頏而
進退。藏識亦如是。不離自他身。如海起波
濤。如空含萬像。藏識亦如是。蘊藏諸習氣。
譬如水中月。及以諸蓮華。與水不相離。不
爲水所著。藏識亦復然。習氣莫能染。如目
有童子。眼終不自見。藏識住於身。攝藏諸種
子遍持壽煖識。如雲覆世間。業用曾不停。衆
生莫能見。又云。諸仁者。一切衆色。皆阿頼耶
與色習相應變似其相。非別有體同於愚夫
妄所分別。諸仁者。一切衆生。若坐若臥若行
若立。惛醉睡眠。乃至狂走。莫不皆是頼耶
識。乃至如磁石力令鐵轉移。雖無有心似有
心者。阿頼耶識亦復如是。爲生死法之所攝
持往來諸趣非我似我。如水中有物雖無思
覺。而隨於水流動不住。阿頼耶識亦復如是。
雖無分別依身運行。乃至若有於此能正觀
察。知諸世間皆是自心。是分別見即皆轉滅。
又頌云。能持世間因。所謂阿頼耶。第八丈
夫識。運動於一切。如輪轉衆瓶。如油遍在
麻。鹽中有鹹味。亦如無常性。普遍於諸色
問。此識周遍凡聖境。通爲當離此。別有眞
性。爲復即是 答。非一非異得此識名。不合
而合成其藏義。此阿頼耶識。即是眞心不守
自性。隨染淨縁不合而合。能含藏一切眞俗
境界。故名藏識。如明鏡不與影像合而
影像。此約有和合義邊説。若不和合義者。
即體常不變。故號眞如。因合不合分其二義。
本一眞心湛然不動。若有不信阿頼耶識。即
是如來藏。別求眞如理者。如離像覓鏡。即
是惡慧。以未了不變隨縁隨縁不變之義。而
生二執 問。第八識變義如何 答。變謂識
體轉似二分。釋云。論明諸識體即自證分。轉
似相見二分而生。此説識體是依他性轉似
相見二外。非無亦依他起。依此二分執實二
取。聖説爲無非無依他中無此二分。論説唯
二依他性故。此縁眞智。縁於眞如無相分故。
餘皆有相。不爾如何名他心智。後得智等。不
外取故。許有相見二體性故。説相見種。或
同或異。若同種者。即一識體。轉似二分相用
而生。如一蝸牛變生二角。此説影像相見離
體。更無別性。是識用故。若言相見各別種
者。見是自體義用分之故。離識更無別種。即
一識體。轉似見分別用而生。識爲所依。轉相
分種似相而起。以作用別性各不同故。相別
種生。於理爲勝。故言識體轉似二分。此依他
起非有似有。實非二分。似計所執二分見相。
故立似名。相別有種。何名識變。不離識故。
内識變時相方生故。此顯能變相見二分。用
體別有。何故。又説識似二分生。論説相見倶
依自證起故。若無自證二定不生。如無頭時
角定非有。及無鏡時面影不起。皆於識上現
相貌故。故説二分依識體生。又非唯相見二
分依識體生。乃至凡聖之身淨穢之土。皆從
識現。如彌勒菩薩云。日月燈明如來。教我
修習唯心識定入三摩地。歴劫已來。以此三
昧事恒沙佛。求世名心歇滅無有。至然燈佛
出現於世。我乃得成無上妙圓識心三昧。乃
至盡空如來國土淨穢有無。皆是我心變化
所現。世尊。我了如是唯心識故。識性流出無
量如來。今得授記次補佛處。佛問圓通。我以
諦觀十方唯識識心圓明入圓成實。遠離依
他及遍計執。得無生忍。斯爲第一。是以十
方法界淨穢國土。皆是我心中變出。總是我
屋宅。眞妄隨心巧拙由智。對大菩薩闡彼淨
方。逗劣衆生現斯穢土。十方如來皆是我心
中流出者。古釋云。如海上漚各各不同時。由
差別心觀即有彼此。但水體是一。即知一佛
出現時。即一切佛土現。離自他相故。但衆
生有處。十方如來爲種種身而助化之。非但
如來含於一義。一切衆生亦是我流出 問。
轉變變現其義同別 答。古釋云。有唯轉變
非變現者。轉變之言通於種現。現能熏種。種
能生種。種生現行皆名轉變。變現之言唯現
心等。能起見相名之爲變。不通於種相分色
等 問。第八本識與所生果爲復是一是異
答。非一非異。論云。本識中親生自果。功
能差別此與本識。及所生果不一不異。體用
因果理應爾故。釋云。本識是體。種子是用。
種子是因。所生是果。此之二法理應如是不
一不異。本識望種於出體中。攝相歸性。故皆
無記種從現行。望於本識相用別論。故通三
性。若即是一。不可説爲有因果法有體有法。
若一向異。應穀麥等能生豆等。以許因果一
向異故。不爾法滅應方有用。以許體用一向
異故。用體相似氣勢必同。因果相似。功能
状貌可相隨順。非一向異 問。阿頼耶識與
幾心所相應 答。識論云。常與觸作意受想
思相應。阿頼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
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
故。一觸者。論云。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
所觸境爲性。受想思等所依爲業。釋云。以此
五種體是遍行心所攝故。決定相應。雖復不
増亦不可減。定倶生滅名遍行故。觸謂三和
者。即根境識。體異名三。不相乖返更相交渉。
名爲隨順。根可爲依。境可爲取。識三所生。可
依於根而取於境。此三之上皆有順生一切
心所功能作用。名爲變異。分別之用是觸功
能。謂觸之上。有似前三順生心所變異功能。
説名分別。分別即是領似異名。如子似父名
分別父。問。何故三和唯根獨勝。答。一由主故。
有殊勝能。名之爲主。二由近故。能近生心及
心所故。三由遍故。不唯心所。亦能生心故。
四由續故。常相續有。境識不爾故。境體雖
能生心心所。以非主故。又非近故。偏闕二
義不名爲勝。心雖是主近生心所。不能生心。
不自在故。非遍也。偏闕一義故非勝。境識
皆不續識。有境生故。倶闕續義。非得勝名。
唯根獨勝。問。觸自性是實是假。答。此觸數
定是實有。四食性故。二作意者。論云。作意
謂能警心爲性。於所縁境別心爲業。釋云。
作意警心有二功力。一者令心未起而起。二
者令心起已趣境。故言警。覺應起心種引令
趣境。三受者。論云。受謂領納順違倶非境相
爲性。起愛爲業。四想者。論云。想謂於境取
像爲性。施設種種名言爲業。謂要安立境分
劑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釋云。此中安立。
取像異名。謂此是青非青等。作分劑而取其
相。名爲安立。由此取像便起名言。此是青
等。性類衆多故名種種。五思者。論云。思謂
令心造作爲性。於善品等役心爲業。謂能取
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此五段是
遍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此觸等五。與
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縁事等。故名
相應。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逆順境
相。微細一類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應受。唯
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縁。任善惡業勢
力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是異熟生。非
眞異熟。待現縁故。非此相應。又由此識常無
轉變。有情恒執爲自内我。若與苦樂二受相
應。便有轉變。寧執爲我。故此但與捨受相
應。釋曰。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
依同所縁事等故名相應者。由四等故説名
相應。謂事等。處等。時等。所依等。今約見
分爲行相。影像相分爲所縁自體。名事等者。
相似義。體各唯一。境相相似。故所縁事皆
名爲等。以觸等五相託本識相生。所縁既相
似故名爲等。唯識爲宗。不約本質名爲所縁。
亦非影像名爲行相。時謂刹那定同一世。依
謂根倶無有間。唯與捨受相應者。此有五義。
一極不明了是捨受相。若苦樂受必明了故。
受總有五。一憂二喜三苦四樂五捨。此中憂
喜入苦樂中。依三受門分別不言憂喜。二不
能分別順違境相。取中容境是捨受相。若是
餘受取違順境故。三由微細。若是餘受行相
必麁。四由一類。若是餘受必是易脱。此行
相定。故成一類。五相續而轉。若是餘受必
有間斷。此恒相續故唯捨受。若能分別違順
境相非眞異熟。異熟者。取境定故。若麁動
者。如餘心非異熟主。顯行相難知異餘識也。
由此五義必其有故。便能受熏持種相續。又
解。此識極不明了。曾無慧念。慧念行相極明
了故。不能分別違順境相。顯唯捨受非苦樂
倶。及簡不與善染等。並相續而轉。顯無有
欲。今有希望。方有欲起。此相續故。無有欲
也。由此五義。第二義正顯唯捨受所由。所餘
四義因簡別境等故。唯與捨受倶 問。此識
既與捨受相應。如何亦是惡業異熟 答。論
云。捨受不違善惡品故。如無記法善惡倶招。
釋云。無記既寂靜。何爲惡業果。捨雖寂靜不
違二故。得爲惡果。不同禪定寂靜。此無所
能爲。故通惡業感。餘七轉識設起苦樂。此識
皆倶以捨不違苦樂品故。若或苦樂不倶。於
人天中應不受苦果。以相違故。三惡趣中應
不受樂果。亦相違故。此中苦樂皆是別招。故
捨不違 問。本識云何不與別境等五心所
相應 答。論云。互相違故。爲欲希望所樂事
轉。此識任業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
此識𢢺昧無所印持。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
識昧劣不能明記。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
任運刹那別縁。慧唯簡擇得等事轉。此識微
昧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相應。此識唯是
異熟性故善染汚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
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釋云。定能
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刹那別縁者。定雖影
像相分刹那新起。至加行時所觀本質。前後
相續恒專注境。此識任運不作加行專注本
質。恒縁現在影像所縁。但新新起。且定行
相。一一刹那。深取專注趣向所縁。此識浮
疎。行相不爾。故非定位言任運者是隨業轉。
惡作等定非異熟者。非眞異熟。不遮異熟。
生。亦有惡作等非一切時常相續故。非此相
應。故知第八眞識常如捨相。以任運之縁合
恒常之道。不爲垢法之所染。寧爲淨法之所
治。非生死之所羈。豈涅槃之能寂。是以稱
爲識主故號心王。邇後因一念無明。起七識
波浪。遂生心所失本心王。皆因強覺覺明。分
能立所。起明了之解。心境歴然。運分別之情。
自他宛爾。因茲有情心内。逐憎愛而結怨親。
無情境中。隨想念而標形礙。遂使外則桑田
變海。海變桑田。内則親作怨由。怨爲親種。互
爲高下反覆相酬從茲業果恒新苦縁不斷。
是以首楞嚴經云。佛告富樓那。明妄非他。覺
明爲咎。所妄既立。明理不踰。以是因縁。聽不
出聲。見不超色。乃至唯殺盜婬三爲根本。以
是因縁業果相續。富樓那。如是三種顛倒
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
生。山河大地諸有爲相。次第遷流。因此虚妄
終而復始。是故若欲還原反本旋妄冥眞。但
一念不生前後際斷。分別心滅輪迴業亡。根
盡枝枯因空果喪。無始之情塵識垢應念全
消。本來之佛眼常身隨眞頓現
宗鏡録卷第四十七



宗鏡録卷第四十八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 
夫三性法門該通萬法。於第八識何性所攝。
約有幾位 答。論云。諸有漏種與異熟識體
無別故。無記性攝。因果倶有善等性故亦名
善等。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倶
是善性攝故。唯名爲善。釋云。此有漏種與本
第八識體無別故性類是同。唯是無記。若能
所生法。皆通善等三性。謂此種子。本能熏習。
現行之因。及後所生。現行之果。皆通三性故。
言因果倶善等性。即是功能差別門説。非依
體門。性唯無記。此約有漏種説。若無漏種。非
異熟性所攝故。故非無記。體性不順本識體
故。體既不同不可相即。又性類別。能治所
治。漏無漏殊。不可相即。問。無漏既不從識名
無記性。此爲何性。答。因果倶是善性攝故。
唯名爲善。法爾一切無漏之法。順理違生無
惡無記。又攝論云。然第八識總有二位。一有
漏位。無記性攝。唯與觸等五法相應。但縁前
説執受處境。二無漏位。唯善性攝。與二十一
心所相應。爲遍行別境各五及善十一。與一
切心恒相應故。常樂證知所觀境故。於所觀
境恒印持故。於曾受境恒明記故。世尊無有
不定心故。於一切法常決擇故。極淨信等常
相應故。無染汚故。無散動故。此唯亦與捨受
相應。任運恒時平等轉故。以一切法爲所縁
境。鏡智遍縁一切法故 問。本識於一切時
中。爲有間斷。爲無間斷。定縁於内。定縁於
外 答。此識從初至末。無有刹那間斷。内外
倶縁。瑜伽論云。阿頼耶識於一切時無有間
斷。器世間相。譬如燈焔生時内執膏炷外發
光明。如是阿頼耶識。縁内執受。縁外器相。
生起道理應知亦爾。又縁境無廢時無變易。
從初執受刹那乃至命終。一味了別而轉
問。阿頼耶識與諸轉識。爲復作因。爲復作果。
答。互爲因果。經偈云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
爾。更互爲果性。亦常爲因性。攝大乘論説。阿
頼耶識與雜染法互爲因縁。如炷生焔展轉
生燒。又如束蘆互相依住。釋云。諸法於識藏
能攝藏也。爲與諸識作二縁性。一爲彼種子。
二爲彼所依。識於法亦爾。所攝藏也。爲諸轉
識與阿頼耶亦爲二縁。一於現法長養彼種。
二於後法轉攝植彼種。互相生故如燈炷束
蘆者。擧増上縁喩因縁義。如燈炷與焔展轉
生焔。内炷生焔如種生現。内焔燒炷如現熏
種。又如束蘆相依爲倶有因。類顯二法爲喩。
喩因縁義 問。種子識與阿頼耶識。爲一爲
 答。非一非異。攝論云。是不淨品法種子。
在阿頼耶識中。爲有別體故異。爲無別體故
不異。二倶有失。須明不一不異。此阿頼耶識
與種子如此共生。雖有能依所依。不由別體
故異。乃至能是假無體。所是依是實有體。假
實和合異相難可分別。以無二體故。此識先
未有功能。熏習生。後方有功能故。異於前
前識。但是果報不得名一切種子。後識能爲
他生因。説名一切種子。前識但生自相續。
後識能生自他相續。故勝於前。譬如麥種生
於自芽。有功能故説麥是芽種子。麥若陳久
或爲火所損。則失功能。麥相不異。以功能壞
故不名種子。此識亦爾。若有生一切法功能。
由與功能相應。説名一切種子。此功能若謝
無餘。但説名果報識。非一切種子。是故非
不異 問。種子有幾多 答。攝論云。種子有
二。一外種子。但是假名。以一切法唯有識故。
二内種子。則是眞實。以一切法以識爲本。此
二種子念念生滅。刹那刹那先生後滅無有
間故。此法得成種子。何以故。常住法不成種
子。一切時無差別故。復次云何外種子。如穀
麥等無熏習得成種子。由内外得成。是故内
有熏者。外若成種子不由自能。必由内熏習
感外。故成種子。何以故。一切外法離内則
不成。是故於外不成熏習。一由内有熏習。得
成種子。又第八識從種子生故。稱果報識。能
攝持種子故。亦名種子識。又本識是集諦故
名種子。是苦諦故名果報。又二果倶有與所
生現行果法。倶現和合方成種子。釋云。謂此
種子。要望所生現行果法。倶時現有。現者。一
顯現。二現在。三現有三義名現。由此無性人。
第七識不名種子。果不顯現故。即顯現言簡
彼第七。現在簡前後。現有簡假法。體是實有
方成種子。故顯現唯在果。現有唯在因。現在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686 687 688 689 690 691 692 693 694 695 696 697 698 699 700 701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