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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淨土群疑論 (No. 1960_ 懷感撰 ) in Vol.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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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報。閻浮上壽不越百年。天即六欲。上壽
極多萬六千歳。今即迴斯戒行願生西方。如
何以此善因。壽命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戒因
無別。勝劣不殊。壽報短長延促懸隔也
釋曰。此義甚深。難可解釋。經陳業力不可思
議。但知仰信。難以圖度。今正一釋者。雖復一
日一夜齋戒無有差殊。然其受戒之心有於
勝劣。由心上下。戒成差別。若本以願心祈生
淨土。心求勝果。戒成妙因。感彼西方壽命長
遠。如願生人天。心非殊勝。順生死流。増長有
業。故所感報命不遐長。故戒雖是同。由發戒
縁別。成其勝劣之業。感報有斯長短別也。又
戒因雖等。念願有殊。縁勝助因便生淨土。且
如分段變易報業雖同愛願潤殊果成勝劣。
此亦如是。詎勞生惑也
問曰。若本期心願生淨土。心成上品。戒成勝
因。可能招彼長時延増壽命。若本期心生天
受戒。垂至終日願生西方。即將先所受戒無
作功徳。招淨土報。如何復能感阿僧祇之命
根也
釋曰。諸業不定。或轉重作輕。或促長令短。
具如經説。不可備陳。行者本雖受戒願生天
中。後遇勝縁歸生淨土。行雖劣弱以後願強。
資前戒品轉増殊勝。與佛願合。壽命遐長阿
僧祇劫。如捨福行作其命行。有雖豐財多病
命短。捨物入定。捨衣鉢業延彼命根。更増長
遠。佛力法力願力業力不可思議。非諸凡夫
所度量也
問曰。念阿彌陀佛。生彌陀佛國。正與佛願相
當。往生可爾。何聞藥師佛名。乃生西方
釋曰。按藥師經言。若四輩弟子常修六齋。或
晝夜精勤。一心苦行。願生西方阿彌陀佛國
者。憶念晝夜。一日乃至七日。或復中間悔。聞
我説是藥師瑠璃光佛本願功徳。盡其壽命
欲終之日。有八菩薩。迎其精神得生淨土。爲
此人初願生於西方。後心悔修前行。爲有悔
障。不得往生。聞藥師佛名悔障消滅。引八
菩薩來迎此人。還遣令生極樂世界。此顯瑠
璃光佛爲滅諸障助成西業怜令得生。亦由
前持戒精勤先修西方業得功徳之力。生於
西方義亦無違。若不得聞藥師佛名。乘有悔
心不生淨土。若無悔者。其人終日。自須念彼
阿彌陀佛名。豈合棄西方佛號而不稱名假
東域佛名求生安養
問曰。准依法華維摩經等。此方即有淨土。何
須遠求西方耶
釋曰。雖有聖教言於此處即有淨土。同處同
時不相障礙。然維摩足按地。雖現淨土。法華
經中。雖説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而此二
經盡於品末。竟無處勸往生其國。豈得以有
淨言即云我生其國。細詳其義。恐理不然
問。所現淨土爲勸往生。不勸生。何須現也
答。今現淨土自爲別益。別益是何。如維摩經
所現淨土。爲除舍利弗等心淨即佛土淨疑
令其見淨明了聖教。又爲寶積等宜見淨土
得無生忍。又法華經顯一乘妙二乘爲麁。初
穢後淨。非關勸物往生現於淨土也。由極樂
淨土内外功徳勝餘方。下品衆生生亦不退。
況餘勝者。餘佛淨土不説是事。故勸往生。不
説此方等無淨土也
釋淨土群疑論卷第二



釋淨土群疑論卷第三
 西都千福寺大徳懷感撰 
問曰。如無量壽經四十八弘誓言。設我得佛。
十方衆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
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經
言。下品下生者。或有衆生。造五逆十惡。無惡
不造。經歴地獄受苦無窮。臨命終時。逢善知
識教令稱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絶。具足十念。
得生西方。何意二經倶造五逆。並有十念得
生淨土。有取有除。兩文不同。有何義也
釋曰。古今大徳釋此兩經。有十五家。共解此
教。一觀經取者。是懺悔人。壽經除者。是不懺
悔人。二觀經取者。是輕心造逆人。壽經除者。
是重心造逆人。三觀經取者。唯是造五逆人。
壽經除者是造五逆及謗法人。四觀經取者。
是造逆類人。壽經除者。正五逆人。五觀經取
者。是發菩提心人。壽經除者。是不發菩提心
人。六觀經取者。是至誠念阿彌陀佛人。壽經
除者。是不至誠念阿彌陀佛人。七觀經取者。
是十信菩薩人。壽經除者。非十信菩薩人。八
觀經取者。非闡提人。壽經除者。是闡提人。九
觀經取者。是對已造逆人。壽經除者。是對未
造逆人。十觀經取者。是開門。壽經除者。是遮
門。十一觀經取者。説五逆業是不定業爲可
轉時。壽經除者。説五逆業是定業不可轉時。
十二觀經取者。燸頂位人。壽經除者。非燸頂
位人。十三觀經取者。種解脱分善根人。壽經
除者。是不種解脱分善根人。十四觀經取者。
是第二階人。壽經除者。是第三階人。十五觀
經取者。是唯具足十念人。壽經除者。是通具
足十念及不具足十念人
問曰。古今大徳雖有十五種釋。爲當倶是。亦
有非耶
釋曰。諸家解釋各有一途。難分勝劣。其第一
釋。取是懺人除非懺者。一徴此釋。未知念佛
能滅罪不。若不能滅者。何因經言於念念中
滅八十億劫生死之罪。若念佛能滅罪者。何
因言不懺悔遂被除也。又觀經取逆經文。何
處有懺悔之語。准此以下諸説等一一徴詰。未
是全得經意。經意者何。觀經取逆。經言具足
十念。以具十念即得往生。壽經除逆。經言乃
至十念。以乃至十念不得往生。經既有乃至
具足十念之言。豈得由諸義也。且如下品上
生下品中生。稱佛念佛。不言具足十念。一念
已上悉皆得生。以罪少故。不要滿十。下品下
生爲有逆罪。經即説言具足十念得生淨土。
壽經含此三品。總合而言乃至十念得生淨
土。經意説言。若不造逆人論念之多少。一
聲十聲倶生淨土。如其造逆。必須滿十。闕一
不生。故言除也。此即不造逆者。不限十聲。若
少若多。倶生淨土。造逆之輩。即不得然。滿十
即得生。少便不往。此乃由此説除。不關諸義
也。古來大徳雖釋。今更爲茲異説耳
問曰。諸餘大徳容可誤解經文。信行禪師説
是。四依菩薩。寧容於此聖教亦有錯解
釋曰。信行禪師釋此兩經除取。以二三階別
取。失經旨歸。若依所解。便有太過失及太減
失。太過失者。第二階人亦造五逆。名是
同。應同是除也。太減失者。第三階人不造五
逆。無文説除。應等是取也。經説唯除五逆誹
謗正法之言。此乃除人。有過減之二過也。彼
經應言唯除第三階衆生。離於二失矣。此即
法藏比丘。發斯弘願。除人有過減之過。爲聖
智不足。而言不周悉耶。如法藏言無有咎。即
禪師有謬解之愆。進退二途何以逃責。故當
是凡者之失。非聖人之誤也。諸三階師救言。
唯除五逆等言。即是除一切第三階也。以第
三階者並是純邪無正純惡無善之人。始迄
今有愆犯。皆一切諸佛之所不救。十方淨土
減共擯棄。故法藏言除五逆等文。即是總除
一切第三階衆生盡也。難曰。此雖似釋太減
之失。而全未解太過難也。若謂觀經下品下
生之人即是解太過之難者。此救不然。何者
阿彌陀陳四十八弘誓願。於發心初住之前。
釋迦説十六觀經於妙覺成道之後。中間相
去懸隔無量阿僧祇耶。如何招難於不可數
劫之中。空過於下品下生之日。遠水近火。
何能相救也。即韋提未請之前。觀經未陳之
日。願中如逢斯難。菩薩將何解紛耶。此救未
爲除太過之失也。又一切第三階人。皆名造
逆之者。若過去身已受泥梨之苦。業與果畢。
非是逆人。若以今生未省造無間罪。寧容三
階之類*減是五逆人。若言皆是逆人。即應
悉是邪定之聚。無非生報之業。終後定墮阿
鼻。亦不生餘惡趣。不得入於佛法出家。以具
律儀。無有不定聚人及有不定業者。即應涅
槃經説一切衆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茲言謬
矣。斯救亦復未成除太減之失。禪師救曰。
今言悉是五逆之者。未必現害二親出佛身
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現造逆愆方名逆者。
但是其人根機。極惡邪正倶邪。善惡倶惡。七
憎七愛未離於六情。五樂豈捨於三業。既具
十二顛倒。五種之所不救。雖非即行其逆。然
是造逆根機。是以用彼逆名。總除三階之類
也。難曰。此雖似救太減之失。亦全不救太過
之難。然此一釋便招七難。一即以能造逆故。
名造逆根機。即第二階人亦能造逆。既起逆
是同。兩階何異。斯一難也第一階人。根正能以善
覆惡。造罪便少第二階
人。第三階人。根邪能以惡覆
善。起過不等第二階人也
又禪師既稱第三階
人即是五逆之者。有於十三遮難。如何成大
比丘。但應是無戒之人。不得言破戒之者。若
謂但有根機而未現造逆罪得成具戒之者。
彼既唯除五逆。亦是未造逆人。如何言除三
階。即名造逆之者。斯二難也。又第三階人。未
造五逆。即名五逆之者。爲是邪定聚。爲是不
定聚。若是邪定聚者。既未造逆。如何即是邪
定聚也。若是不定聚者。如何言除五逆。即是
一切第三階衆生。斯三難也。又未造逆人。是
造逆根機。故即名五逆之者。亦可具淨戒人
是可得聖者。雖未證聖道。應亦名爲聖人。若
言我是聖人便成正定聚應捨異生之性。又
成波羅夷罪。何名持戒人。斯四難也。又觀經
言取五逆。即是已造逆人。願中除五逆。豈約
根機説也。以此兩經相望。故非是彼根機。斯
五難也。又第三階人。雖未造逆。以是根機故
名爲五逆人。亦可。第二階人縱令造於五逆。
以非逆根機故應非五逆人耶。斯六難也。若
言第二階人亦約根機。爲造逆者。即應下品
三人同成一品之過。爲並不造五逆倶是五
逆根機。又應花開無早晩之殊。滅罪有少多
之別。斯七難也涅槃經説。善男子如來説法爲衆生。
故有七種語。一因語。二果語。三因
果語。四喩語。五不應説語。六世流布語。七如意語。今約
根機説除。爲當何者之語。若説因語。此亦非是因語。縱
是因語作斯
除而何益也
又有釋彼除五逆經言。不造五逆
第三階人。非是不得生於淨土。然須行於普
法方始生彼西方也。如造於逆愆。縱行普法
而不住。故法藏弘願。唯除第三階造五逆者。
若其第三階衆生造五逆者。縱令行於普法
亦不得生淨土。如其不造五逆。行普定得
往生。是以禪師智慧廣弘慈悲厚慇。此第三
階沈淪穢土受生。故開普眞普正法門。接引
純邪純惡之輩。使學當根佛法。皆令生彼西
方。此乃法藏之所不論。釋迦之所不説。禪
師獨開此教。拔彼第三階人。故曰説諸佛不
説之經度諸佛不度之者。我等欣聞集録。頂
戴受持。更不讀誦衆經。披尋改年歴日。哀哉
汝等因執前非。還復讀彼別經。造其地獄
之罪。故知。善星受持法藏。永劫沈淪。不輕
但行普教清昇彼岸。此由學當根佛法。損
益於此天懸。子不能鑒此是非。但知專行別
法。錯則錯矣。生無由生。今爲此釋。可當除
其惑也。責曰。雖重申此解。更足深疑。再
陳徴難。以希高判也。難曰。此雖似釋大減
之失。亦全未解太過之難。未知乃至十念之
言。爲是普法。爲是別法。若是普法者。此十
念言但是十念阿彌陀佛。此念別佛如何是
彼普耶。一難。又若普者。即是第三階法。何因
判此經等。爲第二階之教耶。二難。又若普者。
此與觀經下品下生具足十念稱阿彌陀佛。
有何差別。而觀經十念是別法。願中十念是
普法。同是一言。遂成二別。三難。又普法能
救第三階人。即唯救不造逆者。何爲別法能
救第二階者。亦救造逆之人耶。爲是第三階
人。造逆竟無得滅罪之義。而不得往生也。
爲是亦得滅除。但曾造逆人。不合生於淨
土。請開演也。四難若此十念是別法者。第三
階人逆與不逆修行別法。悉不得生。此以別
法除人。除人還招過減之過。何但除人有
過滅之過。亦乃取人致多少之愆。進退二途
難逃重責也一難則彼願應言。設我得佛十
方衆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修行普法。若不
生者不取正覺。唯除第三階造五逆及謗正
法者。此即陳於普教文義顯然。即除取二類
三階。及簡二階造逆之徒。皎然無惑也。但菩
薩陳此願門。極取捨之幽鍵。欲令未來學者
於茲定去留。如也斯門説普。即取捨之義便
周。如也斯門説別。即去留之人不盡。若於此
進退兩關。不見陳於普法。縱令餘處有説。
何救斯文之失。若言有異意趣於茲不合
説普。請願陳於妙術。敢欲詳其要道也二難
又法藏比丘。如經所讃。是大菩薩十地聖人。
非是地前三賢大士。此即悲智具足。廣攝衆
生。如何發大誓願。接引有縁極惡衆生。令生
淨土。乃唯以別法發願。救茲第二階人。不普
法立誓。遂除第三階者三難爲是第三階人。
竟無往生之分。法藏爲同敗種而願不攝彼
四難爲是亦合難得生。而法藏不能解
其普教救彼第三階者。除而不取其人耶
爲復解而不説。惜法不教衆生。悲心不及
此人。不攝令生淨土也六難爲是雖具悲智。
直爲此類難化成。我今不能度彼。付與信行
禪師七難爲是第三階者。菩薩無縁。唯有弘
誨。禪師有縁。偏能救度且夫大唐内逢禪師
之教者。可得生於西方。東西二洲五天竺國
三千刹土百億四天下第三階衆生無逢禪
師之教者。將何以生淨土也八難則法藏解
行未圓。容許攝生不盡。釋迦既成正覺。何因
不度斯人。即四弘之願不周。四恩之意不盡。
遺棄重病之子。何名遍怜者哉。空言所應度
者皆以度訖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縁。
斯言謬述也。而子但欲讃禪師於上聖之上。
抑世尊於凡下之下。不覺此言成大失也。又
佛爲第二階衆生。説觀經等教。三千世界第
二階人。依此教門修行。悉得生於淨土。佛不
爲第三階衆生別説普經一卷。諸佛同舒舌。
證法藏大士復不別發普願爲此第三階人。
百億四天下所有三階衆生。不逢三階集録。
普不得生淨土。雖復讀誦衆經。不是四依
菩薩。難解採拾普教。咸悉流浪娑婆。故知佛
可爲三階衆生別説普經一卷令無信行禪
師之處衆生生於西方。世尊不説此經。深成
大失也。又無量壽經是於別教。大師以慈悲
經道滅盡特留住世百年。何因普教當末運。
不留普法化生。別教教非惡時。乃留別經損
物。大悲救苦之主。豈宜如此逗機九難何但
釋迦如來。不解救第三階人。亦乃十方恒沙
諸佛舒舌證其別法。唯救第二階者。不舒舌
證其普法濟彼第三階人耶。寧容大聖世尊
十方種覺。具一切智一切種智。恩行四等悲
同一子。*減共匿茲普法。不救斯人者哉。況
教被三千。化流百億。四十八願遍滿十方。始
於輪王發心。於初恒沙阿僧祇劫之前。終於
觀音補處。爲第二恒沙阿僧祇劫之後。發茲
弘大誓願。十方諸佛所證。方欲竪該三界横
亘四生。而不及彼三階。遂乃除而不取也。諸
佛菩薩以聖智觀察。知彼不得往生無法可
以濟度。罷以正法教手拔之令出淤泥。而信
行禪師更能垂巧方便。陳於普眞佛法。救得
第三階人。即慈悲勝於釋迦。智慧過無量壽。
即於無上調御。翻成有上世尊。無等等者便
成過等正覺。即信行禪師乃應勝佛者也。又
難若言由逆有二三階殊也已分除取不由
念有少多以明除取者。何因除逆之處。便安
乃至十念之言。取逆之處即置具足十念之
語。何故不於除逆之處安第三階人之名。取
逆之處置第二階人之語。大師何爲不須之
語。強安乃至十念之文。須説之言。竟無二三
階字。禪師救曰。觀經九品者至廣之別説也。
謂九品生人善惡別説。故於最下惡人。不説
一念之法一念是善
人生法
別説惡人生法。是故特
言具足十念也具足者。對闕之言。
必須念數充十也
壽經兩段。極
略之總言也。謂下二品生人善惡合説。言含
多少之法。義總善惡之人也。是以前乃至中。
即有一念善人之法矣。後乃至中。亦有十念
惡人之法矣。善惡多少擧總包。故曰總也。
懸言乃至。不擧初辭。故爲極略也。即前言乃
至十念者。從一向十之辭也。辭終言十。即初
從一起懸超其九。故此文中。必具一念善人
之法也。後言乃至一念者。從十向一之辭也。
辭終言一。即初從十起懸超餘九。故此文中。
必具十念惡人之法矣。故僅以爲下乃至中。
必有十念。十念之法施於惡人。惡人位中。邪
正相雜。是故簡言除逆謗矣。何關由一念少
故除逆謗哉。難曰。且有逆無逆爲善惡二人。
二階三階分邪正兩品。豈不邪正兩位*減有
善惡二人耶。惡人位中。邪正相雜。是故簡
言除逆謗矣。亦可善人位中。邪正相雜。何
不簡言除非逆謗矣。而乃以非邪惡人之類。
同於邪惡之人。齊於十念之下雷同説除者
也。又言。一念與十念極略之言善人法中。取
正善人。不除邪善人。何由惡人法中。取正惡
人。而除邪惡人耶。又惡人法中。取正惡。除彼
邪惡及邪善。亦可善人法中取正善除彼邪
善及邪惡。又善人法中。唯論取合除。邪善不
言除。何爲惡人法中。亦論取合除。邪惡即論
除。又邪惡應於惡處除。經即不於善處除。邪
善應於善處除。何爲乃於惡處除。又善人法
中。邪善人乃得名爲邪惡類。何不惡人法中
邪惡類而亦得名邪善人。又惡人法中。有邪
正。經取其正除於邪。何不許正人法中有善
惡經取善人除惡者。又壽經十念取正惡。即
説除其邪惡人。何爲觀經十念。取正惡不説
言除邪惡者。又兩經倶説於十念。壽經説取
亦論除。何不兩經倶陳非十念壽經説取亦
説除。禪師等雖欲強救信行禪師釋此兩經
將爲妙解。既妨難糾紛。衆疑競起。此非妙釋。
請學者知焉。禪師又難言。若一念法少言除
逆者。既有十念多法。何因説除者哉。答曰。此
非難也。佛意欲明臨命終人。若能稱佛一聲
二聲。乃至能稱九聲十聲。悉得往生極樂世
界。唯除五逆謗正法者。此經之意。欲顯命終
之人若能念佛一聲。其命已過。或念至十。其
命已終。並能得生淨土。以不佛意欲顯無逆
之輩多少倶生有逆之儔少即不生要須滿
十方得往生。簡彼無逆之人通能多少倶往。
故言除逆謗正法。何關邪逆者哉。若一切衆
生至臨終日。始逢善友教令念佛。悉滿十聲
可如彼責。容許不滿十念。其命已終。寧遣逆
人。不言除也
問曰。大集月藏分言。佛滅度後第一五百年。
我諸弟子學慧得堅固。第二五百年。學定得
堅固。第三五百年。我諸弟子學慧多聞得
堅固。第四五百年。造立塔寺得堅固。第五五
百年。白法隱滯多有諍訟。微有善法得堅固。
今勸修十六觀及念佛三昧。此並是定慧法。
只應合初二五百年中修學此法。何因今日
勸修學耶。今三階學者。多引此文。證第三五
百年已後不合學定。何因今勸學修十六觀
及念佛三昧也
釋曰。十六觀與念佛三昧。有淺有深。深即於
四靜慮未至中間禪。於修慧中作十六觀及
念佛三昧。淺即依欲界聞思慧心。攝念作意。
亦得修十六妙觀作念佛三昧。故觀經言。如
此想者。名爲粗見極樂國地。若得三昧。見彼
國地。了了分明。不可具説。故知想成粗見。爲
欲界聞思心也。得三昧明見爲色界修慧心
也。初二五百年解脱禪定得堅固者。此據色
界修慧定心也。若聞思心想成者。通第二第
三等五百年也。不然者。何因賢護經第三卷
近後説。賢護我滅度後。此三昧經於閻浮
提。四十年中廣行於世。而後五百年末一百
歳中。正法滅時。持戒損減時。破戒熾盛時。諸
國相伐時。如是等時。此三昧典復當流布
於閻浮提。所謂佛威神故。故令彼等於我滅
度後聞此經已歡喜。書寫讀誦受持思惟其
義。爲他解釋如説修行。又第二卷説。*近後
言。賢護斯諸善男子善女人。往昔已於諸如
來前聞是三昧。讀誦受持。以是義故。如來滅
後於最末世五百年終法欲滅時法將壞時。
還當得聞如是三昧。聞即生信。無有驚疑。不
退不沒。生大歡喜。遍滿身心。讀誦受持。思惟
其義。爲他解説。乃至一日一夜行是三昧。故
知此最後言。即是第五五百年終。後行此三
昧。如何乃言第二五百年後非是學此三昧
時也。而信行禪師。乃於三階集録之中。浪陳
興廢。言千年已後唯合行普不合行別。遂將
念佛三昧等。爲不當根佛法。義當廢教非
是學時。何其謬矣
問曰。大集月藏分第十卷云。娑婆世界誹謗
正法。毀呰賢聖衆生。一切十方清淨佛土共
所擯棄。故知。此經擯棄衆生。即第三階人。不
合得生淨土。如何今日遣彼三階惡人同於
初二階者。言倶得生淨土者哉
釋曰。若如三階禪師作此難者。未知。娑婆世
界第二階人許誹謗正法毀呰賢聖不。若許
誹謗正法毀呰賢聖。無擯棄不。若許擯棄。爲
得生淨土不。若不得生。何因禪師將此經文。
偏證第三階者不得生耶。若得生者。此人既
謗法毀賢聖。即當擯棄。何因得生淨佛土耶。
若謂。第二階人不謗法毀賢聖。即無擯棄故
得生者。何爲得造闡提。而不得謗法也。若謂
得謗法毀聖。而淨土不擯故得生者。請出聖
教有何經文。若謂。雖謗法毀賢聖淨土所
擯。然根正過輕而得生者。何爲彼經言棄。
此經便取。又一切第三階人。悉唯居在娑婆
世界。咸悉謗法毀賢聖耶。若悉毀謗者。在於
胎藏初生嬰孩。豈能謗正法毀賢聖耶。若許
亦有第三階人不謗法毀聖。此即不當擯棄
之限。何因亦言不生淨土。而引此經爲其證
也。若謂。今生雖未毀謗。過去皆悉曾毀謗者。
寧知第二階者不曾謗毀耶。若謂。此經之意
欲顯第三階者純邪無正謗與不謗咸擯不得
往生。第二階人亦邪亦正毀與不毀咸悉得
往生淨土者。此之聖教還太過太減二失。太
過失者。浪擯第二階謗毀人也。太減失者。謬
不棄第三階不謗毀人也。禪師宗途引文解
義。常與聖教一倍相違。下愚未敢見其能處

問曰。依佛藏經及諸律等説。破戒比丘等。釋
迦牟尼佛以手遮約。非我弟子。我非彼師。不
許踐僧伽藍之足跟地。如斷多羅樹不可再
生。又如拆石不可還合。佛法大海不受破戒
尸屍。於一切法事。畢不足僧數。清淨布薩
之處不得預中。十方僧食佛不許食。用信施
物。悉成重罪。國王大地水乃至不許飮其一
渧。於此出家衆中僧伽藍内。佛尚不許容身。
名爲賊行賊住。況諸佛淨土純是聖人。而此
惡人得與一生補處倶會一處也。將恐此義
定不得
釋曰。准依經律等。皆開遮二門。大小兩教。
前説後説。與奪不同。不可直信呵嘖之門先
遮之教不信觀經大乘滅罪之教。彼已前經
律等。是遮門。或小乘經。或是呵嘖之語。或
對未生慚愧懺悔罪愆之人。或是未發菩提
之心。樂求生死五欲。或是樂居雜染穢土。輪
轉三界受身。或是如來若不先説罪門。衆生
無心怖罪。恒造諸惡。故須先説重愆勸不造
罪破戒。或據雖復罪滅亦可免墮泥犁。戒根
已壞不可食用僧物。今淨土教法。是發菩提
心。深生慚愧。懺悔往罪。改修來善。樂離三
界。欣生淨土。乘佛本願。罪滅福生。深怖當來
惡道苦報。隨順佛教。斷惡修善。於佛法内是
第二健兒。作已能悔。諸佛所讃。雖於釋迦牟
尼佛持戒清淨海中。成於破戒死屍。然於阿
彌陀佛淨土中。得作下品中生成阿鞞跋致
也。故此佛呵其破戒。彼佛讃言罪滅。此佛不
攝受。彼佛即來迎。猶如父母教示男女。一呵
其罪。或現瞋打。或與濡語。令其改悔。諸佛
亦爾。或棄或取。悉欲成就利益衆生故。麁言
及濡語皆歸第一義。亦如犯重比丘。律中訶
擯。陀羅尼經説誦神呪罪滅戒生。勸令誦呪。
開遮不同。訶讃有異。涅槃經言。未入我法。名
決定業。已入我法。名不定業。此亦如是。應依
取捨
問曰。無量壽經説。於未來世。經道滅盡。我以
慈悲哀愍。特留此教。止住百年。未知定用何
時經道滅盡也
釋曰。如三階禪師等。咸以信行禪師是四依
菩薩。於諸大乘經中。撰集三階集録言。今千
年已後第三階衆生。唯合行普眞普正佛法
得生十方佛國。若行別眞別正佛法。及讀誦
大乘經等。即是不當根法。墮於十方地獄。今
無量壽經等。即是別眞別正。是第二階佛法。
千年已前合行此法。千年已後既無此機。斯
教即廢。縱令住世百歳。只合千一百年。故釋
經道滅盡特留此經止住百歳者。是正法千
年之後百年者也。何以知之。如不輕菩薩。於
像法増上慢四衆中。出世不專讀誦經典。但
行禮拜。故知正法滅後増上慢盛時。不得學
別讀別誦。但別得學普。即其文也。由學普故。
得六根清淨。更増壽命。此即學當根普法益。
善星是三階人。爲讀誦十二部經。墮大地獄。
此即是損大。有三階行者同爲此解。細尋此
義。理必不然。何者。若以千年已後正人斯盡。
唯是邪惡第三階人。唯合行普眞普正佛法。
不合行別眞別正佛法及讀誦大乘經等。如
其行讀誦等者。即墮十方阿鼻地獄。此即如
來惡心。憎嫉第三階人。留其別眞別正佛法。
令其錯讀。使墮阿鼻地獄。何關慈悲哀愍特
留此經住世百年。若以普眞普正。是當根者。
佛説普法之後。何因不説慈悲哀愍特留住
世百年耶。若言普法非佛所説。故禪師是説
諸佛不説之經。度諸佛不度之者。禪師非佛。
何能説經耶。又何因言。依諸大乘經撰集三
階集録。若諸大乘經有普教別教。普不言
道留。乃是今時佛法。別教經言止住。而學
不當根。反大聖之慈悲。異如來之化導。既無
聖教。孰辨正邪。若引不輕不讀誦經。即證像
法之中増上慢時不得讀誦經者。何因不輕
菩薩。臨欲終時。具聞威音王佛先所説法華
經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得六根清淨。更
増壽命。二百萬億那由他歳。廣爲人説是法
華經。若第三階人。不得聽讀大乘經。何爲不
輕比丘。爲増上慢人説法華經。令彼聽受作
墮十方阿鼻地獄因也。又藥王菩薩願。於佛
滅度後。當奉持讀誦説是經典。後惡世衆生。
善根轉少。多増上慢。貪利供養。増不善根。遠
離解脱。雖難可教化。我等當起大忍力讀誦
此經持説書寫等。何因藥王菩薩。於多増上
慢時。説法華經。又般若經後五百歳能持是
經。又言。於後末世有受持此經所得功徳等。
又賢護經。最後五百歳讀誦是經等。寧容千
年之後別法廢時不合讀誦大乘經典。勸諸
學流。審諦聖旨。勿得自誤復誤餘人。令諸大
乘微妙經典絶行於世。將爲毒藥。是地獄因。
滅正法眼。何其顛倒。可傷之甚。有釋。經道滅
盡。依大悲經。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
年。萬年之後經道滅盡。特留此教。更住百年。
此刀兵劫時。人多造惡。所執草木悉成刀劍。
互相殺害。瞋毒熾盛。人壽十歳身長二肘。於
此時中。更不能修諸餘甚深戒定慧學。唯能
念佛。厭此娑婆三災五濁極苦惱處。願生西
方安樂世界。故佛知此時衆生苦重能生厭
離。故以慈悲。特留此經。於諸經後。止住百
歳。在刀兵劫。利益有情。又有釋言。如尊者慶
友説法住記言。此佛法刀兵劫後。人心厭惡。
咸起慈心。不相殺害。共相怜愍。如父如子。命
漸増長。至滿百年。十六大羅漢三明六通。具
八解脱。善閑三藏十二部經。受佛付囑。住持
正法。利益衆生。不般涅槃。并餘眷屬大羅漢
萬餘徒衆。還以如來三藏教法。流行於世。化
導群生。造寺度僧。修戒定慧。佛法熾盛。至増
人壽六萬歳末七萬歳初。諸阿羅漢總集如
來所有舍利。共造寶塔。十六阿羅漢與諸眷
屬遶塔供養。散諸香華。瞻仰禮已。倶昇虚空。
作如是言。敬禮世尊釋迦如來應正等覺。我
受教勅。護持正法。及與天人作諸饒益。法藏
已沒。有縁已周。今辭滅度。説是語已。一時倶
入無餘涅槃。其舍利塔便陷入地。至金輪際
方乃停住。其三藏教在舍利前。先已滅沒。經
一百年。唯此淨法與舍利塔及諸阿羅漢一
時滅沒。爾時世尊釋迦牟尼無上正法。於此
三千大千世界。永滅不現。從此無間。此佛土
中有七萬倶胒獨覺。一時出現。其人壽量八
萬歳時。獨覺聖衆復皆滅度。次後彌勒出現
世間。還爲衆生説淨土教。令無量衆得生淨
土。如是展轉。賢劫千佛及後諸佛出興於世。
皆説淨法。勸生西方。乃至十方亦復如是。其
阿彌陀佛壽命無量阿僧祇劫。未滅度來。十
方世界諸佛出現。對彼阿彌陀佛有縁衆生。
皆説淨法。勸生淨土。故此經道滅盡特留百
年。當此時也
問曰。無量壽經説。於未來世經道滅盡。我以
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歳。然一切經教
皆化物。利益衆生。讀誦受持。咸滅重罪。乘聞
正法。皆得離苦。何爲餘大乘經悉皆隱沒。唯
留此教止住百年
釋曰。大聖世尊出興於世。一音説法。各隨類
解。聞法悟道。衆若塵沙。或得四道果。或獲無
生法忍。或離三惡趣。或生人天淨土。或益及
一時。或遐沾遠代。衆生宿有聞法善根。逢佛
眞教。受持讀誦。咸得利益。衆生薄福。感化縁
絶。所有聖教皆隱龍宮。所有法衣不受染色。
布薩羯磨説戒受戒。悉皆不成。甚深大乘眞
如實相平等妙理。非彼所知。故先隱沒不行
於世。唯有念佛。易修易學。淺識凡愚猶能修
習。拔濟苦難。利益弘深。尚有此機。堪行斯
法。大聖悲愍特留百年。以此經文准知。佛法
漸滅。衆生福薄。唯茲淨教特益此時。故以法
驗時。誠是當根佛法。故觀經數處皆言。爲未
來世一切衆生説是教法。請諸道俗尋此聖
教。驗彼當根。無得信於人語不依佛語也
問曰。十輪經説。造十惡輪罪。一切諸佛之所
不救。既言不救。如何念佛亦令罪滅得生西
方。若得生者。此是救。何名一切諸佛不救

釋曰。此不救言。爲是怖諸造罪之者。如來蜜
意欲令畏罪不敢爲非。恐造斯愆永沈苦海。
佛既不救。遂不行非。故言不救耶。爲對此
人造已無慚愧懺悔。佛對於彼欲令懺
悔。言不救耶。爲是此罪實懺悔不滅。若造
此過諸佛不救耶。復未知。此罪第二階人亦
得造斯十惡輪罪不耶。若言不得。何爲第二
階人能造五逆。而不能造十惡輪罪耶。若造
而不救。此顯第二階人亦不得生淨土。何因
偏以此而證第三階人不得生於淨土耶。若
造而亦救。經文但言造此罪者諸佛不救。寧
得第二階人造此輪罪而蒙佛救耶。禪師以
何道理。言此十惡輪罪。二救三不救。二生三
不生。經文無簡。既許倶爲。何意言救偏言第
二。此乃人解佛語。非大聖教。添意釋經。不當
聖旨。計尋念佛。重罪皆除。五逆十輪悉皆
消滅。五逆經言定業。此定罪既滅除。十
稱佛不救。何廢阿彌陀迎接。若如禪師執文
迷義。於理未通。請尋斯旨。以祛疑滯也
問曰。如佛藏經第三卷云。有佛號大莊嚴。滅
度之後百歳之中。諸有弟子分爲五部。一名
普事。二名苦岸。三名薩和多。四名將去。五名
跋難陀。是五比丘爲大衆師。其普事者。知佛
所説眞空義無所得法。餘四比丘皆墮邪道。
多説有人。是普事比丘所説空法。有十八億
那由他人。已入涅槃。是四惡人。多令在家出
家住邪經。捨第一義無所有畢竟空法。貪樂
外道尼犍子論。是四惡人。所有弟子常相隨
逐。乃至法盡。爾時在家出家弟子。多墮惡道。
不至善道。滅佛正法。又是惡人命終之後。墮
何鼻地獄。仰臥伏臥。左脇臥右脇臥。各九百
萬億歳。於熱鐵上燒燃燋爛。死已更生灰地
獄大*灰地獄等活地獄黒繩地獄。皆如上
歳數受苦。於黒繩地獄死。還生阿鼻大地獄
中。若在家出家親近此人。并諸檀越凡有六
百四萬億人。與此四師倶生倶死。在大地獄
受諸燒煮。劫火若燒。是四惡人及六百四萬
億人。從此阿鼻轉生他方。在大地獄。無數百
千萬億那由他歳。受大苦惱。世界還生。還生
此間大地獄中。久久雖免地獄苦惱得生人
中。於五百世。從生而盲。後得値一切明佛。是
人於一切明佛法中出家。十萬億歳勤行精
進。如救頭燃。不得順忍。況得道果。命終之
後。還生阿鼻大地獄中已。先起重不善業縁。
於後得値九十億佛。於諸佛所不得順忍。何
以故。佛説深經。是人不信。破壞違逆。破毀賢
聖持戒比丘。出其過惡。起破法業因縁。法應
當爾。彼經既明不淨説法等。十萬億歳精進。
如救頭燃。不得罪滅。命終之後。還生阿鼻大
地獄中。如何念佛功徳。一聲十聲即得罪滅
往西方也
釋曰。由五勝故。雖復暫念佛名。滅罪生信。過
彼十萬億歳如救頭燃修道滅罪。言五勝者。
一發心勝。二求生勝。三本願勝。四功徳勝。五
威力勝。發心勝者。此下品人。是大乘根性人。
發大乘心。彼是小乘人。今爲發大乘心。一念
超過二乘心無量百千億劫。故速滅重罪。二
求生勝者。今此一念念佛。願生淨土。彼雖修
道如救頭燃。是小乘心。不信有十方諸佛淨
土。爲無求勝生。故罪不滅。此爲求勝生。故罪
速滅也。三本願勝者。以阿彌陀佛本發殊勝
大願引一切重罪衆生稱我名者。罪皆消滅。
衆生今日雖造重罪。與過去久遠無量劫來。
於阿彌陀佛本願之中。門佛發願。過去久遠
善根純熟故。能一念即得罪滅也。四功徳勝
者。前小乘行但作四念處觀。不能滅無量罪。
今念佛一聲能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功徳
無量如經具説。故一念念佛功徳。勝彼十萬
億歳如救頭燃作五停心觀四念處觀也。五
威力勝者。同性經説。佛有十地。阿彌陀佛是
佛初地。功徳威力稍異常徒。故威力加持念
佛修行者。定得往生。不同餘類也
釋淨土群疑論卷第三



釋淨土群疑論卷第四
 西都千福寺大徳懷感撰 
問曰。法華經説。謗斯經者。常生難處。永不見
佛衆聖中尊。如何此經謗法之人得生西方。
見佛聞法。永離衆苦。若爾如何常生難處
釋曰。觀經言。如此愚人無惡不造。經歴地獄
受苦無窮。下言。念佛十聲得生淨土。若言常
生難處。不許便永離彼。彼既受苦無窮。寧得
往生極樂。故知無窮苦報。罪滅便即有窮。常
生難處惡消。何妨見佛。又禪師引教意。皆欲
證第三階人有罪不可滅除。無愆不生淨土。
廣引衆多聖教。欲證邪人不生。未知第二階
人亦許謗法華不。設謗常生難處不。念佛得
生淨土不。若許得生。即不可引前經爲證。若
不得生。此即第二階謗法衆生。亦不得生淨
土。何爲偏證第三階人不得生也
問曰。維摩經言。菩薩成就八法。於此世界。行
無瘡疣。生於淨土。信行禪師言。此八法是第
三階衆生往生之法。觀經等教是第二階人
往生之法。今日既多是第三階衆生。如何學
第二階法。求生淨土
釋曰。按禪師立教之意。以當根佛法爲宗。將
爲得聖教之旨歸。陵架於古今學者。然禪師
以其三義尋教。知是當根法門。一依時。二約
處。三准人。詳禪師立此三門。求諸教意。可謂。
妙即妙矣。能即能焉。然古來盛徳。雖探賾幽
微。學該内外。義兼半滿。窮法門之巣穴。究眞
乘之祕藏。未有如禪師作斯以判宗旨也。然
禪師自立其義。而自乖其趣。何者觀經言。如
來今日教韋提希及未來世一切凡夫。爲煩
惱賊之所害者。説清淨業。及未來世惡時也。
爲煩惱賊之所害者。惡人也。此教化茲穢土。
惡處也。然此經具斯三義。計是當根佛法。禪
師言不當根。何意也。維摩經八法不言爲未
來世。非惡時也。菩薩成就八法非惡人也。唯
有化茲穢土。是惡處也。此經有斯一義。闕彼
二門。而言當根。何義也
問曰。菩薩處胎經第二卷説。西方去此閻浮
提。十二億那由他。有懈慢國。其土快樂作倡
伎樂。衣被服飾香華莊嚴。七寶轉關床。擧目
東視。寶床隨轉。北視西視南視。亦如是轉。前
後發意。衆生欲生阿彌陀佛國者。而皆染著
懈慢國土。不能前進生阿彌陀國。億千萬衆
時有一人。生阿彌陀佛國。以此經准難可得
生。何因今勸生彼佛國也
釋曰。只由此經。有斯言教故。善導禪師勸諸
四衆。專修西方淨土業者。四修靡墜。三業無
雜。廢餘一切諸願諸行。唯願唯行西方一行。
雜修之者。萬不一生。專修之人千無一失。即
此經下文言。何以故。皆由懈慢執心不牢固。
是知雜修之者。爲執心不牢之人。故生懈慢
國也。正與處胎經文相當。若不雜修。專行此
業。此即執心牢固。定生極樂國。妙符隨願
往生經旨。經言。娑婆世界人多貪濁。信正者
少。習邪者多。不信正法。不能專一。心亂無志
實十方淨土無差別。令諸衆生專心有在。
是故讃嘆彼國土耳。諸往生者。悉隨彼願。無
不獲果。故知雜其行。墮於懈慢之邦。專其
業。生於安樂之國。斯乃更顯淨門專行而得
往生。豈是彼國難往。而無生勗哉。學徒不可
不專其道也。又報淨土生者極少。化淨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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