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四明尊者教行録 (No. 1937_ 宗曉編 ) in Vol. 46

[First] [] 856 857 858 859 860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No.1937

四明尊者教行録卷第一并序
 四明石芝沙門宗曉編 
陳隋兩國師天台智者。悟法華經旋陀羅尼。
嗣法性宗。以無礙辯才。剖判三世佛乘。開闢
一家教觀。人到于今承之。外有諸懺制法兩
朝勅文建寺碑刻等。門弟子章安禪師。集之
成書。號國清百録。特蒙仁宗皇帝賜入大藏。
同佛典誥流行。至是殆無餘蘊矣。然吾祖之
道化被六十州。盛於隋唐。衰於五代。法不
終否。至人利見。石晋天福中有通公法師。

義通
來自高麗。南參
螺溪即天台山螺溪
院羲寂法師也
盡得天台一宗之道。復欲
杭海。大帥錢公固留之錢諱惟治。呉越王
之子。時判明州也
傳洪於明之寶雲。寶雲乃福州運使顧承徽
捨宅造寺。以處於師
法席大
開。得二神足而起家。一曰法智師。
知禮
一曰
慈雲師。
遵式
法智尸延慶道場。中興此教。時
稱四明尊者。慈雲建靈山法席。峙立解行。世
號天竺懺主。慈雲生乾徳二年。終明道之初。
歴一百二十載。五世孫慧觀師。裒其遺文。成金
園三集。行於世。法智生建隆改元。終天聖六
祀。距今已一百七十有五年矣。所撰記鈔三
十餘萬言。學者共宗。復有教門義章問答釋
妨巨儒高釋往返書啓等。斷簡殘篇存者流
逸。嗚呼。師一心講懺傳持四十年。脇不沾床。
其應縁染翰。寧可以數量計。縱刊之於木石。
書之於竹帛。亦千萬之一耳。宗曉末學無似。
叨預教庠。竊睹師之垂言。雖片文隻字。咸爲
釋氏之法。豈得以任其蕪沒哉。於是劇意訪
求。僅得一百餘篇。以類銓次析爲七卷。目之
曰四明尊者教行録。四明迺所生得道轉法
輪地。世珍其爲人。咸以是而稱之。台宗戸牖
莫不依教立行以行顯教。庶教行二途成修
行一轍。師甞勗衆言。吾之或出或處。或語或
默。未始不以教觀之旨爲服味爲杖几。今録
取以教行爲名。亦尊者之志焉。大哉斯文既
就。願與國清百録天竺金園。鼎足而行。貽諸
後代。共期祖道也。其乎未盡者。後賢隨見聞
而續之。斯又盡善美矣。旹嘉泰二年壬戌歳
臘月既望比丘宗曉謹序
  尊者年譜
大宋太祖皇帝初登寶位。改周顯徳七年爲
建隆。元年庚申。此年正月。太祖受周恭帝禪。
謹按胡昉撰塔銘并門人則全實録。師壽六
十九。示滅天聖六年戊辰歳。若準趙清獻公
所作行業記。則云天聖五年歸寂。誤矣。今逆
推甲子。師乃當庚申年降誕。豈非眞人應運
而賢哲間生乎。師諱知禮。字約言。眞宗特賜
法智大師之號。時稱四明尊者。俗姓金。前漢
金日磾之遠裔西漢書曰。金日磾匈奴休屠王之子。
夷狄亡國。覊虜漢武。而篤敬忠孝。七
世内侍。本以休屠作金人
爲祭天主故。因賜姓金氏
後代爲鄞人也。父諱經。
母李氏。初以嗣息未生。誠志祈佛。偶夜夢。梵
僧遺一子云。是羅睺羅。泊生因以爲名
二年辛酉 三年壬戌 乾徳元年癸亥 二
年甲子 三年乙丑
四年丙寅。時年七歳。塔銘曰。師年七歳屬母
喪。謂劬勞匪易報。且號泣而不絶。由茲厭俗。
急於出家。其父異之。遂不奪其志。始投太平
興國寺僧洪選爲弟子。天竺作師指要鈔序云。
師在童子受經。便能思義。天機特發。不曰生
知之上性者乎
五年丁卯 六年戊辰 是年改開寶元年 
二年己巳 三年庚午 四年辛未 五年壬
 六年癸酉
七年甲戌。時年十五。塔銘曰。師年十五受具
戒。而專探律部 八年乙亥
九年丙子。是年太宗皇帝即位。改太平興國
元年
二年丁丑 三年戊寅
四年己卯。時年二十歳。行業記曰。二十從本
郡寶雲通法師。傳天台業觀。始三日首座謂
之曰。法界次第汝當奉持。師曰。何謂法界。座
曰。大總法相。圓融無礙者是也。師曰。既圓融
無礙。何有次第。座無對。居一月。自講心經。
人皆駭聽。而驚傳之
五年庚辰。實録曰。師在寶雲及二載。厥父偶
夢。其跪於通之前。通執瓶水注於口。自爾圓
頓之旨一受即了
六年辛巳。時年二十二。行業記云。師居寶雲
方三年。常代通師講。入文消義。益闡所學
七年壬午 八年癸未 雍熙元年甲申 二
年乙酉 三年丙戌 四年丁亥
端拱元年戊子。師聽讀寶雲十載。即値本講
歸寂。石塔記云。通公壽六十二。端拱元年傾
逝。知禮
遵式
子衿之高者
二年己丑 三年庚寅。是年改淳化元年
二年丁卯。師年三十二。即中選住持。實録云。
淳化辛卯。受請于乾符寺。綿歴四祀。于保恩
院。戒誓辭云。予居寶雲。既値鶴林。始遷乾符
寺西偏小院乾符寺中改承天寺。今爲能
仁寺。西偏小院即今法華也
有寢無
廟。學徙爰止。盈十莫容。又觀其密邇闤闠。誠
非久宜。遂徙此城東南隅。指要序曰。師主乾
符講席。諸子悦隨。若衆流會海
三年壬辰 四年癸巳 五年甲午 至道元
年乙未
二年丙申。使帖云。至道二年七月。内院主僧
居朗顯通。捨保恩院與知禮。永作十方住持。
傳演天台智者教法。戒誓辭云。院丙申秋承
舊。越十年陳修。己酉告成。石公勒石紀之。逮
壬子凡十七年。咸安來學
三年丁酉。保恩院記云。先是此院締造年深。
頽毀日甚。以至道三年。乃與餘杭釋異聞。戮
力經營。適値丹丘僧覺圓。發心陳力。三載訖
役。觀其土木瓌麗金碧交輝。先佛殿而後僧
堂。昭其序也。右藏教而左方丈。便於事焉」
眞宗皇帝即位改咸平。元年戊戌
二年己亥。時年四十歳。實録云。師自咸平二
年已後。專務講懺。當坐不臥。足無外渉。修謁
都遣
三年庚子。是歳大旱。師與天竺懺主祈雨有
感。行業記云。歳大旱。師與遵式同修光明懺。
祈雨約三日。不降當然一手以供佛。佛事未
竟。雨已大浹。慈雲行業記云。咸平三年。四明
大旱。師入懺摩。祈雨約三日。不雨當自焚。如
期果應。太守蘇爲異之。題石紀其事
四年辛丑 五年壬寅
六年癸卯。是歳日本國師遣僧問難。本序曰。
咸平六年癸卯歳。日本國僧寂照等。齎本國
天台山源信禪師於天台教門致相違問目二
十七條。四明知禮憑教略答。隨問書之
景徳元年甲辰。時年四十五。撰十不二門指
要鈔。序紀歳月云。景徳元年甲辰正月九日
 二年乙巳
三年丙午。是歳師上錢唐昭公十義書。序曰。
景徳三年&T038558;月。四明知禮。謹用爲法之心。問
義于浙陽昭上人
四年丁未。是歳上昭公觀心二百問書。序曰。
景徳四年。四明比丘知禮。謹用爲法之心。問
義于浙陽昭講主
大中祥符元年戊申
二年己酉。時年五十歳。建保恩院落成。戒誓
辭云。院己酉告成。石公紀之。記末曰。待問通
守竹符函親松柄。會茲院告厥成功。遂抽毫
而爲識。時大中祥符二年己酉四月六日立」
三年庚戌。是年恭奉聖旨。改保恩額。爲延慶
院。據四明圖經曰。保恩院周廣順二年建。皇
朝大中祥符三年改爲延慶院。紹興十四年
改院爲寺。使帖曰。大中祥符三年七月。内僧
知禮。經使府陳状乞申奏天聽。永作十方住
持。長講天台教法。當年十月。内準中書箚子。
 聖旨依
四年辛亥。是年師再状經州乞給。使帖備録
上項。聖旨上石永爲照據。使帖曰。知禮續於
大中祥符四年三月。内經州著状。乞備寫聖
旨并前後使帖。鐫上石刻。永作十方傳教住
持。是年七月十七。給帖立石
五年壬子。是年師與異聞師。撰十方傳教住
持戒誓辭。立石永誡非理妄占。斯文眞是寺
萬代十方住持之本也
六年癸丑。是年二月十五日。創建念佛施戒
會。師於祥符五年十月。親製疏文。至今誘化。
此會抵今凡一百九十載不廢。往古來今其
被化者。不知幾何人哉
七年甲寅。時製觀經融心解。序末題云。大中
祥符七年甲寅重陽日叙。是年師又有教門
雜問七章。門人自仁答 八年乙卯
九年丙辰。時年五十七。實録云。師年五十七。
誓願修法華懺。三年懺滿。焚身供養妙經。誓
生淨土
天禧元年丁巳。塔銘曰。天禧改元之初。師年
及耳順。乃謂其徒曰。半偈亡躯。一句投火。聖
人之心爲法如是。吾不能捐捨身命以警發
懈怠。胡足言哉。於是結十僧。修法華懺三年。
懺滿共焚。是時翰林學士楊億。駙馬都尉李
遵勗。皆當朝文雄勳盛。毎響師通悟。必望風
推挹。其年詔賜紫袈裟。皆二公論薦之所授
也。又聞遺身。而楊公致書。確請住世。往復數
番。至於專委州將保護。由是願行不得而施
矣。又著消伏三用章。出絳幃三十問。門人
仁岳答。皆紀於此年也
二年戊午 三年己未
四年庚申。實録云。天禧四年。駙馬李遵勗。録
行實奏上。特賜法智大師號。是年京師僧職
高流二十三人。各賦一詩紀贈於師。待制晁
説之作序刊石。後擇隣詩題曰。庚申季秋望
日書
五年辛酉。時年六十二。是年朝廷宣賜命修
懺法。行業記曰。眞宗知師名。遣中貴至所居。
命修法華懺法。厚有賜予。中貴兪源清也。師
因兪子欲知懺法旨趣。爲述修懺要旨。人到
于今受其賜。又撰別行玄疏記。序題曰。天禧
五年八月旦。又撰觀經妙宗抄。序題曰。天禧
五年重陽下筆序
乾興元年壬戌
二年癸亥。是年仁宗皇帝即位。改天聖元年。
是年製光明拾遺記。紀云。天聖元年四月望
日序。師又爲潘屯田。作夢魚跋。又出問幃試
問四十二章。考試學子。又答禪宗泰師佛法
十問 二年甲子
三年乙丑。眞宗天禧初。有詔天下立放生池。
師欲廣聖化。毎遇佛生朝。募衆行放生業。於
是立放生碑。樞密劉筠撰文。太守殿撰曾會
立石。天聖三年七月十五日。霅溪僧仁岳書。
師是年一夜忽夢。相公入院。翌日即曾大守
之子到。後果符此夢。廼魯國宣靖公也。由此
楚國黄夫人置恒産供衆。又上書曾太守乞
申奏後園地。永在伽藍。亦此年也
四年丙寅。是年師有授辭授門弟子。文璨石刻
見存
五年丁卯。師製光明文句記六卷。於是歳題
曰天聖五年&T038558;月三日記。然此記師迫歸寂。
不及終帙。而後門人廣智尚賢法師。續記讃佛
一品。方爲足本
六年戊辰。是年師年六十九示滅。準實録等。
天聖六年正月五日戌時。師端身跏坐。召大
衆説法畢。驟稱彌陀佛號數百聲。奄然而逝。
露龕示身。經二七日。爪髮倶長。顏貌如生。復
過七日。遷于南門之外。將闍維。次先聞異香
馥郁。火滅得舌根不壞。舍利五色不知其數。
舍利猶藏以瑠璃瓶。
奉安大悲閣上
越五年。至明道二年七月
二十九日。奉靈骨。起塔于崇法院之左
宗曉伏讀三朝僧傳。十科選佛西聖之法取材
盡矣。而吾祖法智以道供職。眇觀著述洪演
興起大教。義解爲首。造寺造像。營福次之。生
於舌根舍利滅後儼然。神異有餘。遺身之際。
雖爲楊文公勸請而止。豈以一時固阻外其
道耶。矧復甞然三指以供佛。斯亦捨身之支
派也。大哉往古高僧十法師其一而四焉。豈
與夫事佛徒勞於百載者。同日而語乎
  舊本取指要別行玄記妙宗鈔拾遺記光明句記大悲行
法六序。附入此中。此既隨文見行于世。因得以略
授菩薩戒儀 結念佛會疏
交法師授辭附入 璨法師授辭
放生文 夢魚記潘屯田作
跋夢魚記
勅放生池碑銘舊有石刻
  授菩薩戒儀十二科
第一求師授法 第二策導勸信 第三請聖
證明 第四授三歸依 第五召請聖師 第
六白佛乞戒 第七懺悔罪愆 第八問無遮
 第九羯麼授戒 第十略説戒相 第十
一發弘誓願 第十二結撮迴向
  第一求師授法
夫欲受此菩薩戒者。必先請師策導開解。於
一切境起慈悲心。若非此人。戒無由發。今爲
現前大衆。恭請某人。作授大乘菩薩戒師。各
須一心隨我陳請。若至某甲處。當稱自己

大徳一心念。我某甲今於大徳所。乞授一切
菩薩淨戒。惟願不辭勞倦哀憫聽受
  第二策導勸信
現前同會清淨大衆。既共伸請欲求戒法。先
須發於信心。信心若成。三學任運具足。三身
四智佛果圓常。決定可期。更無疑慮。一者深
信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二者須信勤修勝行
而證菩提。三者諦信咸登佛果常樂我淨。故
經云。大衆心諦信。汝是當成佛。我是已成佛。
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華嚴云。信是道源
功徳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斷除疑網出愛河。
開示涅槃無上道。是知若發信心必納得戒。
戒爲萬行之先鋒六度之基址。如造屋宅。先
固其基。若無基址。徒架虚空。必不成就。戒是
大道之資糧。濟海之船筏。生死大海非戒莫
渡。莊嚴法身以戒爲瓔珞。破除熱惱以戒作
清涼。戒經云。戒如明日月。亦如瓔珞珠。微塵
菩薩衆由是成正覺。諸人者須信所受菩薩
淨戒。乃是十方三世諸佛成道根本。諸大菩
薩修行軌範。戒經偈云。如過去諸佛。及以未
來者。現在諸世尊。皆共尊敬戒。薩遮尼乾子
經云。如來功徳身。以受戒爲本。以持戒爲始。
又云。若不持戒。尚乃不得疥癩野干之身。況
功徳法身。月燈三昧經云。雖有色力及多聞。
若無淨戒如禽獸。雖處卑下少聞見。能持淨
戒名勝士。華嚴經云。戒是無上菩提本。應當
具足持淨戒。若能堅持於淨戒。是則如來所
讃嘆。涅槃經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必須深
心修持淨戒。梵網經云。衆生受佛戒。即入諸
佛位。若不受此戒。外道邪見人。畜生與木頭。
平等無有異。故知不受菩薩戒者。縱學佛法
勤苦修行經千萬劫。秖名衆生。欲脱生死。欲
破業障。欲成菩提。欲證佛果。終無得理。是故
西天國王登位。百官上任。並先受此菩薩戒。
蓋欲饒益境邑人民故也。諸仁者寧可受已
毀犯。則不可不受。縱或受已毀犯。還是佛之
弟子。若不受者。名爲外道。故經云。瞻蔔華雖
萎。猶勝一切華。破戒諸比丘。猶勝諸外道。在
會大衆諸佛子等。六道之中無量衆生。受三
途苦。不聞佛法。縱得爲人。或處邊夷。或遭亂
世。或迷聲色。或報愚癡。或著邪見。佛法難
遇。誰肯信從。今共喜慶。識知善惡。知有戒法
可受。知有淨土可生。可謂萬劫難逢千生一
遇。法華經云。佛法難値。時亦難遇。宿福深
厚。生値佛法。諸人須念。無常迅速。生死難
期。一旦命終。識神無主。欲受佛戒。無由可
得宜各精進。努力求之。撥棄世縁。齋戒念佛。
功成事辦。必得超往安養淨土。各獲長生。受
勝妙樂。然戒有多種。五戒八戒名近住解脱。
若受是戒。但只近獲人天果報。小乘二百五
十戒名別別解脱戒。若受此戒。持一一條。各
得解脱。然雖出離生死愛河。但趣小乘阿羅
漢果。不能證得常住佛性廣化衆生。今此菩
薩三聚淨戒。若受之者。報圓佛果。相好無邊。
三達五眼。十力無畏。一切功徳無不具足。即
於此身。一念之中訖至成佛。具足八種殊勝
功徳。一者趣道場殊勝。當知受菩薩戒者。如
大鵬鳥。擧翅高飛。能至十萬九千餘里。菩薩
發心受此大戒。能越六趣二乘徑。趣無上菩
提。坐於道場。二者發心殊勝。若人一念發大
悲智之心。受菩薩戒。超過二乘境界。如昔有
沙彌。侍一羅漢而行。忽發菩提心。求受菩薩
戒。此阿羅漢返生恭敬。爲擔衣鉢。讓路而
行。三者福田殊勝。假使有人。供養滿閻浮提
大阿羅漢。不如供養一發心受菩薩戒者。以
彼運心廣大故。四者功力殊勝。若受小乘戒
者。猶如螢火。但能自照。受菩薩戒者。状似日
光當午。一切普照。五者滅罪殊勝。諸人莫疑
受戒不能堅持而不敢受。經云。受戒後破犯
猶勝外道。不受戒者。外道邪見。永沈惡道。無
有出期。破戒之人。以戒威力故。設墮惡道。受
罪輕微。若墮地獄中。作地獄中王。若墮畜生
類。作畜生中王。若墮餓鬼數。作鬼神中王。若
在人間。作人中王。若生天上。作天中王。生生
之處。不失王位。經云。有犯名菩薩。有戒可破
故。無犯名外道。無戒可破故。六者受胎殊勝。
受戒之人若在胞胎。常爲天龍善神而共守
護。七者神通殊勝。受戒之人以持戒力故。能
攪長河爲酥酪。變大地作黄金。能於一念中
超越千生。能於一日内度無數衆。八者果報
殊勝。受戒之人即是菩薩當生蓮華藏海受
法性身。一得眞常永不退轉。如上廣引諸經。
爲諸佛子開發行門。願今諸人各於此座。納
得清淨戒法。永作津梁。爲見佛因。作淨土

  第三請聖證明
現前大衆。我今既爲説法開導。須懷忻仰。向
下更爲迎請聖衆。降臨道場。證明護念。汝等
各須專秉一心隨我音聲奉請先啓白
維太歳某年某月日。南閻浮提大宋國某州
縣某處。今有衆多男女。各發精誠。同禀淨戒。
邀迎三寶一切聖賢。願賜護持。即希感降
一心奉請。盡虚空界微塵刹中。一切諸佛眞
應二身。一切道法。大小兩乘。三乘等侶。一切
聖賢。惟願聞今奉請。降臨道場。證明受戒
一心奉請。護法諸天。功徳大辯。梵釋四王。龍
鬼八部。天靈地祇。日月星宮。江河淮濟。名山
大川。州城分野。社稷聰明。守護齋戒。正直神
司。惟願聞今奉請。降臨道場。堅守加護
一心奉請。十方法界六道四生。三才九類。一
切含情。現前受戒合道場人。住居香火本命
星辰。生身父母上代宗親。惟願承三寶力。倶
到道場。同沾戒善
  第四授三歸依
上來召請三寶百靈。降臨道場。同資戒善。當
知此戒不間男子女人。凡聖普會。幽顯同沾。
乃至畜生。但解法師語者。皆得受之。不同小
乘但盡形壽。此菩薩戒。從今一受直至成佛。
永無失墜。此下更爲大衆。翻邪向正。受三歸
依法。當知三寶乃一切衆生之敬田。若能至
誠恭敬歸向。則能發生一切善法功徳。然三
寶者有乎多種。一曰住持三寶。二曰別相三
寶。三曰一體三寶。言住持者。泥龕塑畫是佛
寶。黄卷赤軸是法寶。剃髮染衣是僧寶。言別
相者。修行契證妙覺果徳法報應化名佛寶。
所説八萬四千法藏十二部經名法寶。等覺
已還三乘聖賢名僧寶。言一體者。上至諸佛。
下至蠢動。無不具此三寶也。所謂實相妙體
即一而三。名祕密藏。如世珍琦。通名爲寶。
即今諸人本有覺性是佛寶。此性無染清淨
是法寶。此性柔和無諍是僧寶。今勸諸人。不
得自輕。人人本具斯理。一一咸得成佛。如來
由修證此一體三寶故。而能運大神通。興諸
佛事。此之三寶在汝身中。如水凝氷。棄氷求
水。無有是處。若欲融氷。善宜方便。擬趣佛
果。非修不克。今既覺知此體。正向此寶作歸
依處
弟子某甲願從今日盡未來際。歸依佛兩足尊。
歸依法離欲尊。歸依僧衆中尊。三説
上來雖爲歸依。若不結歸。法不圓滿。理須三
番結歸
弟子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説
從今已往。稱佛爲師。更不歸依邪魔外道。惟
願三寶哀憐攝受。慈憫故。三説
  第五召請聖師
上來已受三歸依竟。而但爲傳戒之人。今
當更爲現前大衆。奉請釋迦世尊等五座聖
師。降臨道場。向諸佛菩薩之前。求哀懺悔。問
於遮難。方堪秉法。然請師之法理合自陳。想
汝未能。我今教汝。汝當虔心。切莫容易
弟子某甲一心奉請釋迦如來。爲得戒和尚。我
依和尚故。得受菩薩戒。慈慜故
弟子某甲一心奉請文殊師利菩薩。爲羯麼阿
闍梨。我依羯麼阿闍梨故。得受菩薩戒。慈慜

弟子某甲一心奉請彌勒菩薩。爲教授阿闍梨。
我依教授阿闍梨故。得受菩薩戒。慈慜故
弟子某甲一心奉請十方諸佛。爲尊證師。我依
尊證師故。得受菩薩戒。慈慜故
弟子一心奉請諸大菩薩。爲同學侶。我依
同學侶故。得受菩薩戒。慈慜故
  第六白佛乞戒
上來所請五座聖師。具大慈悲他心道眼。憐
愍衆生。拔苦與樂。必降道場。更爲諸人。白
佛乞戒。汝等各須志誠對佛合掌諦聽作白
下座
白佛
仰白五座聖師十方盡虚空遍法界一切諸佛
大地菩薩僧。此娑婆世界某國州縣諸弟子
等。求我恭白諸佛菩薩乞受三聚淨戒。此諸
弟子已是眞實發菩提心。能生深信。於此淨
戒誓願學行。惟願諸佛諸大菩薩。憐慜施與
三聚淨戒三白竟
歸本座
  第七懺悔罪愆
上來恭白聖師已竟。將受戒法。疇念。汝等自
從無始已來煩惱厚重。無惡不爲。身心不淨。
然此戒法乃是白淨之法。身器清淨方堪求
受。是故應當求哀懺悔。如洗故衣方堪受色。
矧乎如來滅度二千餘年。正法隱沒。邪風廣
扇生。當此時。雖見佛聞法。不生信樂者有之。
良由無明所覆見網交纒。若不改往修來。何
由還源復本。以是因縁。今日道場同於佛前。
發露罪根。各須一心志誠懺悔
弟子某甲至心懺悔。自從無始至于今日。未識
佛時。未聞法時。未遇僧時。不信因果。汨沒死
生。動身口意。無惡不爲。遇不善縁。近惡知
識。乃至焚燒塔寺。誹謗大乘。侵損常住。汚梵
誣僧。犯諸禁戒。作不律儀十惡五逆輕重罪
愆。身業不善。行殺盜婬。口業不善。妄言綺語
惡口兩舌。意業不善。起貪瞋癡。殺父。殺母。
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自作教他。見
聞隨喜。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披陳發露
懺悔。惟願三寶同賜哀憐。令我罪根一念霜
融悉皆清淨
  第八問無遮難
上來奉爲諸人行懺悔法。身器清涼堪受淨
戒。當受此戒。準經所説。若有七遮。即不得
受。良由七種逆罪能障淨戒。並名爲遮。我今
一一垂問。汝等有即言有。無即言無。當如實

汝曾出佛身血否。答云無。此
下列同此答
汝曾殺父否。汝
曾殺母否。汝曾殺得戒和尚否。汝曾殺阿闍
梨否。汝曾破羯麼轉法輪僧否。汝曾殺阿羅
漢否
  第九羯麼授戒
喜汝諸人無上七種遮難。已是納戒之器。衆
聖同慶凡俗倶忻。千生萬劫得幸遭逢。今
則正當羯麼受戒。須知此戒乃是十方三世
諸佛菩薩積劫熏修。無量功徳之所成就。汝
等諸人當起深心生乎難遭之想。必使此法
一念圓成。今正是時。切在翹勤傾仰。如器盛
物。不得差泄。以是因縁。諦聽諦聽
佛子某甲一衆人等諦聽。汝今於我所。求受一
切菩薩淨戒一切菩薩學處。所謂攝律儀戒。
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此諸淨戒此諸學處。
過去一切菩薩。已受已學已解已行已成。未
來一切菩薩。當受當學當解當行當成。現在
一切菩薩。今受今學今解今行今成。當來作
佛。汝等從今身至于佛身。於其中間不得犯。
能持否三説。並
答云能持
汝等諸佛子須信。初番羯麼已成。十方世界
妙善戒法。由心業力。悉皆震動
此是第二番羯麼已成。十方世界妙善戒法。
猶如虚空。如雲如蓋。覆汝頂上
此是第三番羯麼已成。而此戒法從汝頂門
流入身心。非色非心。無形無相。不覺不知。充
滿正報。當知汝身汝心即是無邊功徳之聚。
各須於三寶前生大慶快。切在志心護持。勿
令毀犯
  第十略説戒相
諸佛子等。上來依法授汝三聚妙戒竟。雖已
得法。汝必未能諳於持犯之相。我今依梵網
經十重四十八輕戒相。一一宣説。汝當諦

第一不得殺生。若自殺。教人殺。無慈悲心。非
眞菩薩。若有犯者得波羅夷罪。汝等從今身
至佛身。於其中間不得犯。能持否。答云能持
下去例此
第二不得偸盜。若自若他。乃至鬼神官物一
針一草。不得故盜。犯波羅夷罪。汝能持否
第三不得行邪婬。男子不得背己妻房。女人
不得背夫通外。當以淨法布施衆生。汝能持

第四不得妄語。有則言有。無則言無。不得爲
利妄語巧生誑妄言。須眞實。汝能持否
第五不得酤賣諸酒。酒是昏亂起過之物。飮
則昏蔽正性。能生三十六種過失。汝能持

第六不得説人過非。乃至師長朋友當爲掩
惡揚善。汝今能持否
第七不得自讃毀他。當須惡事自向己。好事
與他人。從今不得讃毀。汝能持否
第八不得慳悋財法。若人來求。隨己所有。悉
當與之。從今不得慳悋。汝能持否
第九不得生瞋恚心。一念瞋火能燒無量功
徳。死墮蛇中。由瞋招致。汝能持否
第十不得毀謗三寶。而三寶於諸衆生有大
恩徳。乃是敬田。不當毀謗。汝能持否
此上略示十重戒相。四十八輕既多。不能一
一敷揚。現前大衆聽受此法。事非等閑。切在
覺世無常修行衆善。庶得以此莊嚴淨土命
終決取往生。方知念佛受戒功勳不可得而
思議者矣
  第十一發弘誓願
現前諸人今日既已得戒。當須發起度生之
心。良由世人自昔已來凡所作爲皆是自己
邊事。不能發一念利他之心。所以輪迴六道。
福慧微薄。今既受持大戒。已後必須發菩提
心起四弘誓願。此四弘者諸佛所師。諸佛由
茲而成正覺。菩提此翻爲道。以道爲心故名
道心。發此道心。依乎四教境智不同。今依圓
教無作四諦。以發道心。此道心者。即與十方
諸佛及一切衆生之心等無有異。故華嚴云。
如心佛亦爾。如佛衆生然。心佛及衆生。是三
無差別。若知此心即是佛心亦即衆生之心。
則事理不二。生佛一如。三諦天然。微妙寂絶。
依此發心。是名眞正。違茲立願。願不名普。故
天台云。發心僻越。萬行徒施是也。然則此心
在理。同名佛心。理雖無別。事相天殊。故須學
佛慈悲發起弘誓。上求佛道下化衆生。弘者
廣也誓者制也。依四諦境廣制其心。先依苦
諦境發一弘誓。衆生無邊誓願度。二依集諦
境發一弘誓。煩惱無數誓願斷。三依道諦境
發一弘誓。法門無量誓願學。四依滅諦境發
一弘誓。佛道無上誓願成。現前諸人於一念
凡心。全用佛境佛智。起此四弘。自利利他功
不可量。憑此勝縁。求生上品淨土。宜各志誠
隨聲發願
弟子某甲今於諸佛菩薩像前。眞正發菩提心。
衆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數誓願斷。法門無
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三説
  第十二結撮迴向
上來施戒功徳如虚空等法界。普爲一切衆
生。莊嚴實際。超脱輪迴。永證無生常住快
樂。然後以此勝因。奉福護法諸天。三界賞罰。
威徳靈聰。現前衆信。住居香火。本命星辰。上
代家先。生身父母。寃家債主。欠命負財。法界
有情。倶霑利益所冀。地天交泰。清濁殊分。四
海晏安。萬民樂業。風祥雨順。穀果豐成。次
乞。現前男女戒善所資。常臻吉慶。災衰蕩散。
福智雲臨。覺世虚幻。多修白業。仰惟三寶洞
明。諸天昭鑒。爲上因縁和南聖衆。會散
  結念佛會疏并青山樓居士跋
明州延慶院念佛淨社
  當社普結僧俗男女一萬人。畢世稱念。阿
彌陀佛。發菩提心。求生淨土。毎年二月十
五日。於院啓建道場。供養三寶。齋設僧田。
功徳祝延。帝壽。福利軍民。其建會之法。勸
請會首二百一十人。各募四十八人。逐人
請念佛懺願暦子一道。毎日稱念佛名一
千聲。懺障道重罪。發菩提願。爲度衆生。取
於淨土。請畫佛數於暦子上。至建會日。預
齎暦子。并備淨財四十八文。到院攅録上
疏。至日表宣。或入社弟子傾逝者。請勸首
繼。將姓名并其人暦子。到院相報。即當告
示。在社九百九十九人。各念佛一千聲。爲
彼懺罪。資其願行。令生淨土。又至建會日。
令社衆念佛薦其往生。仍請勸首。速募人
填補。所冀常結萬人同修淨業者
原夫一念本融。諸法無礙。遇熏既異。感報成
差。是以順性而修。則顯諸佛淨土。隨情而作。
則循五趣苦輪。所以處娑婆者。升出尤難。墮
落者衆。故經云。得人身者。如爪上土。失人身
者。如大地土。直待三乘行備。方免四趣受生。
蓋境界麁強煩惱熾盛。自力求脱實難其人。
若夫生安養者。國土莊嚴身心清淨。直至成
佛。不墮三塗。經云。尚無惡道之名。何況有實。
又云。衆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若欲生彼。但
當稱彼佛號修彼佛慈。必爲彼佛本願攝取。
捨此報身定生彼國。具如經説。實匪臆談。今
結萬人。以爲一社。心心繋念。日日要期。毎歳
仲春。同集一處。同修供養。同聽法音。會彼萬
心。以爲一志。俾成定業誓取往生。況報得命
光其猶風燭。一息不至。三塗現前。何得自寛。
不思來報。當依佛語無順人情。頓息攀縁。唯
勤念佛。謹疏
  淨土法門決然可信。如來蓋甞特言之。屡
言之。委曲言之。而世之人尚毀信相半。大
抵高明之士則曰。口稱佛名。便能成佛。一
何易哉。是未甞稽其所以。不知淨土業成
但生彼國。無惡境界。有進無退。直至成佛。
豈才生彼國便成佛也。以少善根爲無以
加者則曰。口稱佛名。定可往生。是亦未爲
至論。所謂念者致精誠。焉勿志之謂也。豈
口舌云乎哉。予雖未甞不輟香火揚聲叩
拜。然動容周旋。念念不絶。雖衽席之上踰
溷之間。亦必避西。自謂世人莫如我修淨
業也。四明法智大老起天台大教於既墜
之後。使人見性成佛。猶且以此化人。是知
此深法門爲不可廢明矣。祥符中甞結念
佛勝會。延慶淨人如慶得亢疏於人間。宛
如新製。欲踵武前修。請予叙其事。予歡喜
踊躍。雖欲辭而不可得。敢望四衆同願同
求高明者俯而就。談何容易者則致誠意
焉。庶幾無高無下。無智無愚。皆得超往。若
曰何必生彼然後成佛。則在家者亦不必
出家而星居。甲乙者亦不必尋師訪道矣。
未透關者幸留意焉。紹興壬午中夏青山
樓弆云
  交法師授辭
吾祖智者垂言立行。談出情表。非暗證及尋
名者之所追及也。吾忝嗣洪業。綿歴多稔。未
甞少須有行説之懈。汝登吾之門亦有日矣。
諮決微旨。厥功已積。今台之章安慧因古寺
欽汝懿美。乃新搆于講院。令汝傳持。吾今授
汝香爐如意。用爲傳法之具。欲汝三學芳香
先藹乎自己。四悉巧意次適乎物宜。汝其愼
諸。勿妄揮秉。忽名利之如芥。視強軟之若寇
能如是者。少合吾之意爾。亦不辜吾祖之言
行。亦免致有情之生惱。擇交論師勿欺吾囑。
天聖二年正月二日。四明座主華押
  璨法師授辭
天台命宗。以偏圓一揆示乎教。以境智不二
明乎觀。非教無以生解。非觀無以成行。解行
具備。然後可登乎聖賢之域也。吾久事斯道。
靡有懈懷。故四海學人往往遐至。文璨論師
始則升于興國祥法師之堂。討論大義。克著
功業。而祥師放心至理。情忘彼我。復旌汝好
學。命入吾之室矣。於是孜孜教觀。無晝無夕。
綿歴乎多祀。又能景行純素。與言相應。今祥
師嚴整塔寺。續三寶之遺風。慮妨示徒。故付
講於汝。吾嘉祥師有出俗之見。復觀汝是傳
法之器。故授汝手爐洎欝多羅僧。欲汝一秉
一披使徳香芬馥寂忍成就。如是則利養毛
繩名聞毒箭。何傷於己也。前所謂登聖賢之
域者。汝其有分耳。文璨論師當體吾意。旹大
宋天聖四年十月六日。延慶座主知禮授辭
  放生文
  法師應於放生之處。不近不遠。敷座而坐。
若有徒衆。亦於其傍列位坐之。各以慈眼
悲心視諸衆生。念其沈淪深起哀慜。復念
三寶有大威力能救拔之。作是觀已。法師
當執水盂默念想云。一心奉請。大穢跡金
剛聖者潜降道場。加持此水。有大功勳。洒
沾異類。令其身心清淨堪聞妙法。即默誦
穢跡眞言一七遍。再三洒之。然後執手爐
白云
仰白十方三寶釋迦本師彌陀慈父寶勝如來
觀世音菩薩等。惟願慈悲證知護念。今有水
族。或云飛禽
若干頭數
爲他網捕。將入死門。比丘某甲
或云
弟子
修菩薩行。發慈慜心。行放生業。作長壽
因。贖其身命。却收逍遙。仍順大乘或云仍請比
丘隨順大乘
方等經典。授與三歸。及稱十號。十二因縁皆
當爲説。但以此類衆生本爲愚癡及諸惡業。
今受異報。六識昏迷。不能了知方等深法。仰
乞三寶靈通威徳冥加。令此衆生心開意解。
於深妙法速得相應。轉報受生。早得解脱。慈
慜故。此句三唱
汝等衆生從無始來。不聞三寶。不解歸依。所
以輪迴三有。今墮畜生。酬償夙債。我今爲汝
哀告三寶。求乞護念。令汝等輩心開意解能
知妙義。我當授汝一體三寶甚深妙法。所謂
三寶者。佛名曰覺。法名不覺。僧名和合。此三
即一。此一即三。不縱不横。不並不別。不可思
議。名祕密藏。世出世間最尊最貴。名之曰寶。
今以佛法僧爲寶也。一切萬法莫不歸趣。故
名三歸。理雖曠遠。即汝心性不遠而復。汝等
應當深信此理而歸向之。大衆同心。授與衆
生三歸依法
現前異類一切衆生。依大乘經甚深妙義。歸
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三説。歸依佛竟。歸依法
竟。歸依僧竟。三説。從今已往。稱佛爲師。更不
歸依邪魔外道。惟願三寶哀憐攝受。三説
佛子。我今更爲汝稱寶勝如來十號功徳。爲
汝虔請慈尊。方便救護。彼佛本願。若有衆生。
於十方界聞我名者。即得上生三十三天。流
水長者爲十千魚稱茲十號。彼諸魚類即得
生天。長者成佛號釋迦文。彼十千天子。威徳
熾王而爲上首。夙縁所追。而於光明會上。聞
信相開士及其二子受菩提記。時諸天子重
聞十號。頓悟本心。深證無生。便得受茲十號
記別。願汝今日聞我稱揚寶勝十號。如彼天
子所證。等無有異。南無過去寶勝如來應供
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
天人師佛世尊。三説
寶勝如來常住不滅。願乘本願證我稱名。令
此衆生速得道記。三説
諸佛子。我今更爲汝説十二因縁甚深妙法。
願承三寶力。令汝一一了知。此十二法體是
三徳大般涅槃。而汝迷故翻爲三道。三世因
果輪轉不息。我今爲汝先唱十二因縁生相。
次唱十二因縁滅相。願汝達此生滅之法。當
處即是不生不滅。當處究竟。當處清淨。當處
自在。一究竟一切究竟。一清淨一切清淨。一
自在一切自在。同於諸佛證大涅槃。大衆同
聲唱云
所謂無明縁行。行縁識。識縁名色。名色縁六
入。六入縁觸。觸縁受。受縁愛。愛縁取。取縁
有。有縁生。生縁老死憂悲苦惱此是因縁生相。
再聽因縁滅相
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
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
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
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汝等水族異類衆生。我今依大乘經甚深妙
義。授汝三歸十號十二因縁已畢。又復念汝
無始業障深重墮在畜生。今則爲汝對三寶
前。發露衆愆。求哀懺悔。願汝罪業一念消除。
便得生天。近佛受記
現前水族飛禽異類等。志心懺悔。自從無始。
不悟本心。輪迴生死。於諸有中。内無慧眼。外
近惡人。開放逸門。造生死業。殺盜邪婬。妄言
綺語兩舌惡罵。貪瞋邪見。自作教他。讃嘆隨
喜。四十種惡念念相應。未曾暫捨。乃至出佛
身血。破和合僧。殺阿羅漢。殺害父母及以二
師。謗方等經。偸僧祇物。自破淨戒。汚他梵
行。斗秤欺誑。以僞爲眞。飮酒昏迷。犯諸過
失。傷害衆生。充己飮食。作無量罪。結無量寃。
致令此身輪迴三有。今墮畜生。酬償宿債。從
苦入苦。無解脱期。今遇比丘説大乘法。無邊
重罪如佛世尊所見所知。今皆懺悔。願罪消
除。願罪消滅
惟願放生已後。汝等不逢網捕。盡其天年。命
終之後。承寶勝佛本願力故生忉利天。受天
快樂。諸佛出世説方等經。於彼法會再聞此
法。心悟無生。面承佛記。如威徳熾王。等無有
異。亦冀放生弟子某甲。從今日去。菩提行願
念念増明。救苦衆生常如己想。以是因縁得
生安養。見彌陀佛及諸聖衆。早證無生。分身
塵刹。廣度有情。同成正覺
  夢魚記
  守尚書屯田員外郎知越州諸曁縣事潘 華記
四明法師跋
予到任。依普賢觀經。不令人捕池沼江湖内
魚。城外
難禁
景徳四年孟冬。奉詔還闕。十月十日
夜忽夢。江湖中魚約計數萬。悉號泣云。長者
去矣。吾衆烹矣。哭聲沸天。所不忍聞。然而是
耶非耶。眞耶妄耶。復焉知後來宰邑者非長
者乎。所嗟者人何故而爲魚。魚何故通人。而
知人之去留。一何靈也。君子鑒之。何忍烹之
乎。予悶其有情。故特記之云
  四明沙門知禮偶覩茲事。能知厥由。非釋典
了義。莫可原之。蓋魚性佛性。宰邑之性本
不二焉。在事強分二。無二也。佛既先覺。
立法教人。觀乎物性。起同體悲。安其危。示
其樂。俾其復本與佛齊致。故流水救魚已
得成佛。魚亦當成。不二之驗矣。今所夢者。
豈孤然哉。乃由佛廣放生之教。魚蘊得脱
之。縁人有増善之分。共而成之。其理必也。
夫如是。聞見之人得不力行其教。諦觀乎
性。使齊於流水者也。時天聖元年四月十
一日跋
  勅延慶院放生池碑銘并序
  樞密直學士中大夫尚書禮部侍郎知頴州軍
州兼管内勸農使護軍彭城郡開國侯食邑一
千七百戸食實封二百戸賜紫金魚袋劉筠撰
粤若庖犧氏之王天下也。始作罔罟。以佃以
漁。取之有時。用之有節。蓋所以順殺伐而育
人民也。是故四靈爲畜。禽魚亡獝淰之悲。萬
物由庚。草樹遂抽零之性。及乎大道既隱。淳
風不還。人欲無厭。天物斯暴。蚳蝝盡取。潜蟄
咸傷。聖人所嗟。君子用憫。歴代而下。申禁非
一。所貴乎卒天下以仁。而登夫壽域者也。聖
宋奄有萬國。眞宗嗣致太平。既縱雉以升中。
復育縠而報本。然猶儲精垂思。修墜起廢。天
禧紀元之初。詔淮南江浙荊湖之地。有放生
池者。俾繕完而増新之。惟四明之奧區乃揚
州之舊域。水居者衆。鱗族甚繁。蚩蚩之氓惟
利是視。蠢蠢之類曾不聊生。濫彼洿池。陳諸
數罟。鯤鮞亦及。鰍鱓難逃。幸増無藝之貪。孰
救可欺之失。有法智大師知禮者。道風孤峻。
行業純慤。傳天台止觀之宗。修普賢懺滌之
法。申旦不寐。三歳是期。毎念。是身可惡如
賊。志當捨離。樂在寂滅。固以比行厠之極厭。
垂將効焚躯之眞供。而大善知識懇勸住世。
官曹府檄督責保全。實徇衆之攸依。思利他
之爲廣。矧遘聖神之運。宜恢方便之慈。式警
群迷。聿形悲濟。顧此淨刹。旁有積流。窅若神
淵。達于巨浸。極願力以爰度。獲兪命之亟下。
公私率協。終始罔愆。矗然巨防環茲。注注繇
是。普化&T072159;里之俗。博市鱗介之品。脱豫且之
網。朝有千計。返西江之使春盈萬數。又毎歳
以佛生之旦。衆大和會。浮泛綵鷁。演暢竺墳。
寤流水之勝縁。識銜珠之善報。莫不競持詭
類咸造碕潯縱之於波。快哉共歎。頳尾者戲
荷而逝。呴沫者依莆而游。固以樂甚濠梁。望
逾斗水。敝笱以之咸屏。枯肆謂之一空。至有
斷罟折竿悔過而易業者矣。嗚呼淳古之俗
前志有云。雜人獸之居。靡相爲害。食草木之
實。各遂所養。聖哲繼作。播種是教。以前民用
篾聞餒者。是故二儀訢合百嘉茂暢。龜龍在
宮沼。胎卵不殪殈。雖火化&MT05727;變。而血祀有經。
故曰。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又曰。釣而不
網。田則不漁。皆所以昭上之徳而塞下之違
也。自古致治之君。皆以好生爲本。毎嚴戒
令務抑末游。其如利人之所誘。蕩而忘返。害
既爲甚。法不勝姦。繼以天災。遂廢嗇事。家乏
兼晨之爨。野無遺秉之利。乃至旱乾水溢。山
童澤涸。昆蟲爲&T008862;。道殪相望。強暴之徒雚蒲
是聚。椎牛屠狗。鬻鹽盜醞。豈唯棄失本業。率
多抵冐刑戮。得非歛飫腥味。天殘物性。犯道
家之明忌。事必好還。背春秋之美談。政之所
敗者乎。不有慈悲之士。孰臻覺寤之本。且曰。
凡有血氣。同一觸體。盡諸沙界。共一眞性。庸
詎恣口腹之慾。結輪迴之業。其理不昧。縁心
可觀。則金光明經論之詳矣。況復呉越之區
膏痩兼倍。漠漠粳稻油油麻苧。陸則有苞筍
薑彙。水則有海苔菰苜。固足以旅踐。嘉珍豐
溢兼豆。亦何必剖豢豹之胎。嚼魚子之鬧。滋
味煎其府藏。香芳腐其骨髓。食氣既勝。腊
毒増厚。而殃病短折者。亦未必不由茲也。夫
先聖立法本以馭衆。大小貴賤不相踰越。惟
辟玉食順時以視膳。惟郊特牲因禮以貴臭。
豈料後世有冐於寵利。罔知紀極。管氏設鏤
簋。秊氏旅泰山。乃至養食客之三千。探牛心
之一割。騁嗜奔慾。窮奢極侈。豪傑胥傚。風俗
益訛。固雖罄川陸之毛。殫漁獵之力。驅以就
役莫充其求。是知其源至深。其來有漸。機權
不足以爲禦。鈇鉞不足以用威。故曰。善人爲
邦百年。然後可以勝殘去殺。洪惟我朝在宥
而治。以聖繼聖。垂六十年。率上仁而綏群品。
用柔道而懷獷俗。尊老氏之三寶。爲大雄之
外護。大師所以顧逢盛旦。集此妙果。介其祕
祉。仰佑慈宸。表洪施之無疆。實含靈之允頼。
謂是於益。宜有鋪昭。予病夫也。曩在禁林。尋
墮職業。旋承官乏。待罪中司。自時辱書。猥託
叙事。而不知。中乾已甚。軋思無堪。避讓有
初。阻修罔愬。今遂偃藩之適。方存喉息之微。
而又廣印大師智環疊寓訊函。督茲銘述。強攀
逸駕。僅成累句。繹顏公之妙作。嗤鄙自彰。諷
周沼之靈篇。揄揚曷既辭不迨意。取媿群英。
其銘曰
    天地之大 仁聖是則 巍巍居尊
    生生爲徳 順考古道 祇受民時
    兆人允殖 萬物由儀 易有中孚
    書稱咸若 恩信所加 飛潜自樂
    末俗浸巧 暴殄滋多 麟鳳去棷
    鯨鯢駭波 惟天聰明 聿求元聖
    邦家大同 幅員底靖 皇哉有宋
    疊雉重明 澤均敦葦 惠及跂行
    乃眷南服 鮮食爲盛 繕治舊防
    昭蘇物命 爰有開士 化茲一方
    就其寶刹 疎厥金塘 壁立大堤
    練澄百丈 灩灩風光 昭昭景象
    日募檀施 歳擧懺儀 魚鳥聱取
    刷蕩瀾漪 憯怛忠利 國教胥洎
    &MT05419;惕隱惻 人端斯至 自古及今
    惟善可欽 慚非吉頌 聊代虞箴
天聖三年歳次乙丑七月十五日霅溪僧仁岳

  朝奉大夫尚書刑部郎中充集賢修撰知明
州軍州兼市舶管内勸農事柱國賜紫金魚
袋曾會立
四明尊者教行録卷第一



四明尊者教行録卷第二
 四明石芝沙門宗曉編 
  觀經融心解
修懺要旨
釋輔行傳弘決題下注文
止觀義例境智互照
天台教與起信論融會章
釋請觀音疏中消伏三用
對闡義鈔辨三用一十九問
  觀經融心解并序
一旦學者稽首而言曰。十六觀法解脱之要
津也。聞之有歳。究之粗勤。觀道未明。造修安
寄。敢請開決。庶爲準繩。予曰。疏釋顯然。夫
何惑矣。儻有所壅。試爲通之。方隨問而伸。徴
文以證。往復既數。旨趣稍彰。恐來者未聞。故
録之以示。庶因此解。融諸滯心者也。時皇宋
大中祥符七年歳在甲寅重陽日自叙
學者問曰。觀無量壽佛經十六觀法。於今家
託事等三種觀門。爲屬何耶
答曰。既非借於事義立觀立境。不名託事。又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 856 857 858 859 860 861 862 863 864 865 866 867 868 869 870 871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