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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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徳。初文正明總別兩解。然今文中約義多
作指字者。指謂指示。能指是教。約能化邊
令他歸於意旨三徳。約自行邊同入旨歸。
名之爲旨。應作旨字。能化之意意在三徳。
故云安置諸子祕密藏中。化畢亦自入於三
徳。故云我亦不久自住其中。言總相者。但
總云三徳。未於三徳更各開三。大經下引
證。問。若爾。如來久已證於三徳。何故於今
方云不久自入其中。答。約化儀説非全自
行。從眞起應示同凡夫。化道欲終攝應歸
本。故以示滅表自行滅。雙樹中間表四念
處亦復如是。故哀歎品云。我今當令一切
衆生及我諸子四部之衆。皆悉安住祕密藏
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入於涅槃。次別相
者。於一一徳各開三徳。如身有三餘二亦
然。何者。豈有起應而無二徳。餘二亦然。言
息化者。謂化縁訖示入涅槃。即是示歸
三徳祕藏。次約不思議者。與前總別意亦
大同。但不別列三身三智三脱之名。直爾名
爲身非身等。何故爾耶。明前總別皆相冥
故。又諸經論或時直名身非身等。即是一徳
具於三徳不可思議。次更約事理始終釋
不思議意者。亦先總次別初言總者。總約
三障及以三徳徳障相對不異而異。若約理
説徳障不二。亦無新故。然約事説障名非
新約本有説徳名非故約修得説。事理
無二不二而二。故一一句皆云非新非故而
新而故。約修得故從徳立名。約性得故
名爲三障。是故得有能障所障。有本有今
有終有始。若約理者則無能所乃至終始。
又説者下。別以三惑對於三徳。若達下結
上總別。言縱横開合等者。擧例也。文列必
先法身。次列般若。後列解脱。故名爲縱。
約義一一復開爲三。故名爲横。亦名爲開。
三秖是一故名爲合。發心爲始。究竟爲終。
又鹿苑爲始雙林爲終。如此横横開合始
終。皆應以不可思議及新故等釋其行相。
故云例皆如是。次約旨歸兩字説者。能旨
能歸即三徳教。所旨所歸即三徳理。是故更
此一種釋之。旨歸三徳下。會異名也。三徳
既得遍收諸法。是故須會一切異名。當知
下結也。相即法身説即般若。力即解脱。三徳
皆言種種者。一一徳中具一切法。更互相
收故云種種。雖云種種不出三徳一祕密
藏。何但法門三徳攝盡。化儀所表亦不出三。
如華嚴中遮那即法身。舍那即般若。釋迦
即解脱。佛即般若。臺即法身。坐即解脱。淨名
中自念寢疾于床。床即法身。寢即般若。疾即
解脱。床是所依故。寢是能契故。疾是示現故。
般若中。身即法身。光即般若。説即解脱。法
華中。衣即法身。座即般若。室即解脱。又本即
法身。迹即解脱。本即不二即是般若。涅槃中
正明三徳已如前説。若所表者。四枯即般
若。四榮即解脱。雙非即法身。如此旨歸佛若
未會菩薩尚昧。況復二乘。今運居像末矚
此眞文。自非宿植妙因誠爲難遇況十乘
十境出自一家。十界十非他所未簡。教行
無準如何旨歸。且如六宗情期大同。九流
詮述小異。莊生歸於自爾。老氏專歎去奢。
況馬祀羊烝因招三惡。脯祠粟祭果致燒然。
如此旨歸所趣非遠。尚不逮於人天。何關
藏通漏盡。如其所計豈知凡有所説咸混
一如。願諸同遇者深生慶幸心冀來世重聞
早契無生忍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五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三之一
 唐毗陵沙門湛然述 
大章第二釋名者。夫立名不同。如大經
云。或有因縁如目連等。或無因縁如桃李
等。涅槃亦爾。無有因縁彊爲立名。止觀亦
爾彊名止觀。即此無因名爲有因。爲衆生
故隨機立稱。又依於世名立出世名。是故
衆聖先立世名。爲出世名而作方便。而是
世名本是出世。故金光明云。世間名字皆出
佛經。故知諸名法理而立。名既法理理亦
因名。故假妙名以詮妙理莊子云。而世
貴言傳書不足貴也。莊既以言傳書則莊
自不足可貴。老子曰。知則不言言則不知。
而老有言則同不知。意欲使於天下無言。
獨揚己言。不意反以無言自斥世人。被
此自斥之言。而潜斥之反以爲得謬之甚矣。
今則不爾。因罤得兎得已亡罤。罤何所亡
弗謂爲兎。文字解脱斯之謂歟。立止觀名
例之可見。前分別中名爲廣略。亦云總別。
總別二文互相映顯。故前文云。生起五略
顯於十廣。又前略後廣爲解義故。前廣後
略爲攝持故。今演前略令義易了。若爲
利鈍二人不同。如大經三十一。佛告舍利
弗。汝愼勿爲利根之人而廣説法。鈍根之
人而略説法。舍利弗言。我爲憐愍故説非
爲具足根力。佛言。廣略説法非諸聲聞縁
覺所知。經明逗機故寄斥身子。今論解釋
兼爲二人。況前略文且爲生解。解猶未備
故此廣論。又此廣文亦與五重玄義意同。五
重則玄譚教旨。今此則依經起行。所以彼
爲釋經此爲成觀是故次第稍異於彼。初
釋名者即標名也。次體相者即顯體也。攝法
秖明體所攝法。方便下三即是明宗。起教
是用。偏圓判教。彼釋法華理須分別一代
教門故教居後分別前四。此爲成觀觀由
解生。名體偏圓並屬於解。由解立行故次
解後方便正觀。行始爲因行終爲果。故次
正觀以明果報。宗是自行用是益他。由自
行滿故能起教旨歸秖是自他所契。故彼
玄文引神力品約教次第。故名用體宗若
引序品約行次第。故名體宗用。今文正當
約行次第。但以教相在於宗前。前後之意
如向所説。今解釋名。初結前生後亦是來
意次第。大途去結前也。復以去生後也。途
道也。未委論其蹊徑故曰大途。梗略也。概
平也。秖是粗略出其大綱。如前大意自他因
果行解略足。復以何義名爲止觀。故今文
中開爲四門。若無此釋將何以辨名體之
功。是故四段。前三正明能詮之名後一旁立
以所顯能。待詮次第絶詮不次。會異秖是
絶待異名。初相待者彼此互形曰相。以他
望己爲待。如長短大小互受其名。莊子云。
人長七尺不以爲大。螻蟻七寸而得大名。
倶舍疏云。待謂觀待。前觀於後名過後觀
於前名未。父子兄弟更互得名。例此可見。
判今法華唯具二妙。所謂待絶。所言待者
唯有待麁成妙。更無待妙成麁。若以迹
望本亦可互形。若以部望部一向唯妙。今
約法華迹理復置互形。所以玄文待絶倶稱
爲妙。故以部教相望復有横竪。望前四時
名爲竪待圓望三教。名爲横待。此文既依
法華經意。而釋名等大概準彼。相待是麁。義
當待麁論妙。絶待是妙。義當開麁論妙。
此二亦名廢麁開麁。故法華中唯論二妙。更
無非待非絶之名。彼爲判教故待之與絶
同稱爲妙。今此相待則判爲麁。唯明絶觀
無部可待則無竪待。無教可望名無横
待。故唯一絶以爲能詮。雖立相待以顯絶
待。尚無於絶何待之有。爲詮三徳故假名
絶。借相待名判爲思議。故唯絶待方稱爲
妙。所以思議境後佛界雖妙。居九界末通
名爲麁故並判云。非今所用。次與不次意
亦如是。故次第意但云衍門。用通用別但
云似通似別。雖云不用正約思議明不
思議。開於所待以成能絶。即是今文妙觀
意也。釋名下去諸義皆然。所以釋名論待論
絶。體相唯論次與不次。攝法六義偏圓五
門亦復如是雖無部會可以對論。還借教
味以顯圓妙。境境十觀秖應唯妙尚寄横
竪顯非横竪。故知一部之文共成圓乘開權
妙觀。豈指一句別謂高深。若其然者。何殊
體踏。此中四段。文四義二意唯在一。待絶爲
二意在於絶又所一能三亦名義一以所
顯能故云意一。三止者雖開三名名猶通
總。該括三諦未判淺深至顯體中分方優
劣。觀中三義亦復如是諸惡覺觀等者。語
似見思意且通説。所引淨名亦且通證。若
借體相文來此預辨者。謂止息見思停心
眞理。眞理不當止與不止。若止息塵沙停
心俗理。俗理不當止與不止。若止息無明
停心中理。中理不當止與不止。此則三諦
各有三止。觀亦如是準説可知。故下文云。
前三成次三。後一具前三。次第既爾一心例
然。次停止中縁心諦理。及仁王入理般若
通而未別意亦如前。故此中云理。但語能
入之智。未云所入之理。觀中亦然。第三止
中云語通意殊者。此中亦云對於不止以
明止者。語似上文。上之二止息對不息停
對不停。今以無明對於法性。一往觀之。無
明似不息不停法性似息似停。故云語通
上也。意則不爾。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
體同名異相對立稱 是故永異上之二止。
上二不可云相即故今別約等者。正出第
三止相。所言別者。以上二止但屬通途。言
通途者。二止皆有一智一斷。斷邊有智且
對生死。即約涅槃而立斷名。智邊有斷且
對理外。即約般若而立智名。斷故名息智
故名停。智約能斷斷約所斷。故云智斷通
論二止。今則不爾。專約諦理理非能所。但
由具惑惑即法性。惑性相待非關智斷。是
故第三不同前二。又第三止約理立名而
止非理。前之二止但依智斷智斷是止。是
故第三不同前二。又智斷依理而智斷非
理。故前二止但以智斷而爲親依。不同第
三專以諦理而爲親依。是故第三不同前
二。又且順思議故有斯異。若不思議三體
本一。如經下引證。通引諸經未爲別證故
無的指。無明法性皆非生滅。理雖倶非若
云法性須言寂滅。若云無明須言生滅。
此則二名倶通三諦。名皆對立理並無差。故
知釋名且在消釋止觀二字名息貫等。未
暇委述能所淺深。故下文云。不可尋通名
求於別體。三止既爾三觀例然。初觀中云利
钁等者。大鉏曰钁。此琢治玉耳。非今意
也應作此斲。斲者破也。大石曰磐粉石曰
砂小石曰礫。大經十八性品云。譬如有人
善知伏藏。即以利钁斲地磐石砂礫直過
無難。唯至金剛不能穿徹。今借彼譬總
含三惑準止可知。應置金剛但存穿徹。
即此中意。次引法華穿鑿義邊以證貫穿。
未分乾濕故亦通也。次釋觀達中引瑞應
文。言雖有息意存達邊。次不觀觀及引經
等準止可知。是故下結如文○次釋絶待
者。先總標文意。次破横竪。次正明絶。初文
意者。以横法破破令成横。令知横待不
名爲絶。以竪法破破令成竪。令知竪待。
不名爲絶。所言横者。四句相望未有淺深
故名爲横。生生等四。四句相望有深淺故。
故名爲竪。初破横中前之兩句。皆云照境
爲正除惑爲旁者旁即是他。正即是自。欲
判性過先立旁正。旁正者何。秖是一止得名
處殊。約破惑邊即名爲息。約依智邊即
名爲停。約依體性名不止止。故使得名旁
正等別。何者。凡論入道正爲用智旁爲除
惑。若從除惑而立名者。名從旁立。若從
照境而立名者。名從正生。所破是惑惑望
於智。惑即是他。故止息止從所破立即墮
他性。能破之止復從能照。照望於惑照即
是自。故停止止從能照立。即墮自性。此中
所言照境等者。隨語便故。據理應云。依
諦爲正息惑爲旁。至下釋觀方可云照。
從若非下。若雙取自他即墮共性。文似雙
非意實雙取。故云智斷因縁故止。不偏用
一故似雙非。不止止義墮無因性。正是雙
非秖是倶離自他故也。非止是離自。非不
止是離他。離他是離所破。離自是離能
依。故第三止墮無因性。觀亦如是可以比
知。然能詮名實不出此三止三觀。故絶待中
及顯體中。亦約此名而以辨頓。爲除情計
故須破性。故引龍樹不自生等。證離性過。
無生下結也。絶待無生不從相待四句立
名。四句立名下。斥成待義。互相因依待對
而立。可思可説即可思議。執性未斷名爲
結惑。由結惑故未證無生名結惑生。被
横法破名爲可破。二空義成相待義壞。名
爲可壞。起滅去。別約三止三觀破也。略擧
中間一止一觀。具足應明三止三觀皆悉不
成。中例前後故略不説。又竪下次竪破者。
以從前自他四性生故。故是生生。能所倶
生故名生生。不免性過即是有爲。有爲即
爲四相所遷大生生小生故名生生。因縁
是生成所生法。又名爲生故名生生。又因
生果生故名生生。設於中道而起性過。亦
屬生死。況復餘耶。雖三止觀名通三諦。若
起四執尚無初觀故屬生死名爲生生。
破此等生入於涅槃名爲不生。此之不生
待生得名名生不生。待眞不生説於俗生
名不生生。待邊説中二邊倶生。破此二生
名不生不生。一一文中皆悉應有三止三
觀。文中但有二止名耳。初云止息見思即
止息止。停住眞諦即停止止。下二例之。故
知三諦並闕不止止及以三觀。以不止止秖
是諦理故不説也。觀義比止亦應可識。四
句展轉生後後名。是故四句倶名相待。故
須將横入竪。一一竪句無不有横。故止息
等名遍於竪。是故應須横竪二破方顯絶
待不思議名。皆是下總斥。雖横竪不同能計
義等。是故亦云待對乃至破壞等也。問。横
計自他乃至無因是故生惑。竪至中道云
何亦云結惑生等。答。後後皆是前前結惑。故
皆是生。又中道未極猶屬教道。教道有惑
故亦是生。又信教道於初心中。預計次第
展轉能生。故判初心生結惑等。尚未是下
亦別斥也。攬相待名成絶待已。還以待
名展轉相況。是故後望於前雖得名止。復
望於後還成不止。所以總彼相待中三。尚
未成於絶待之中止息停止。況不止止。觀亦
如是。中道雖復無別諦境。以之爲後。若
望實道不思議中亦未成止。故三諦止倶
未名止。何以故下。釋前斥意。遣執不盡。
釋待對中横竪四句性執不斷。言語道不斷。
釋其展轉相生成可思議也。業釋惑也。果
釋生也。亦可業果二倶是生。言不絶者。釋
可破可壞。今言下正釋絶待。先明所絶。所
絶即上横竪諸待。煩惱秖是四性計耳。由性
計故有業有果。禀教修觀次第證得。如是
皆成可思議等。是故須破。悉皆下次明能
絶即是止觀。雖云能絶能稱於所。何者。既
云絶待即待名絶故名爲止。止亦自亡名
不可得。觀亦如是。非所觀外能稱於所。故
云觀冥如境。觀亦自亡故云何得有觀。止
觀尚無等者斥於相待。絶待尚無豈立相待。
故此止觀非但無於所除暗散。亦乃止觀體
自本亡。何者。有所破故説有能破。所即能
故無能可論。不得如彼相待名中。待能説
所待所説能。又第三止觀待於無明説於
法性。名之爲止。待於法性説於無明。名
爲不止。法性不當止與不止。故約法性
明第三止。待前爲異。故云待止不止説
非止非不止。即是待前二止説第三止。二
止皆對不止而説。故云止不止。若約竪説
者。今絶待止觀尚無絶待。何得待生生之
不止。説生不生之止觀。乃至待不生生之不
止。説不生不生之止觀。何得二字冠下三
句。故知下結釋絶意。先止中言皆不可得
者。待即是絶。無待可論。故云止不至非止
非不止皆不可得。横竪並然。細思方見。待對
既絶下。總結横竪悉皆絶故。斥彼横竪倶有
爲故。今既絶彼故非有爲。不可思等者。不
可以前横竪四句。思之能見。非言説等明
絶待不可説。既無横竪四句名相。故前横
竪四句之中所生結惑等。一切皆滅。滅却絶
待故云滅絶。能滅亦無故云絶滅。次結觀
中顛倒等者。横竪四句皆名爲想。亦是絶有
爲等者。結得名異也。能絶體一隨所絶處
得名不同。絶待止觀等者。次明利他。先明
説意。自既證絶能隨四機。無説而説故云
可説。若爾。何但三悉是化他法。第一義悉亦
爲化他。故以四章對於四悉。若有下正釋。
問。今明説絶應但明絶。而以四章對於
四悉。其義何耶。答。自行唯絶他宜不同。故
以絶待離爲四説。故玄文中。簡示用云。
宗是自行故須簡他。用是益他。是故雙取。
不思議用尚取方便。況圓絶待不得作圓
四悉説耶。故玄文第六卷末明開四悉云。
開麁世界成妙世界。乃至開麁第一義同
成妙第一義。故無説而已。説必四悉。何者。
異是隔別會成圓異。不異而異故對世界。通
是生義名能通理。故以理善而對爲人。對
有能所絶無能所。亦寄能所爲圓對治。絶
待約理理雖無説。亦約絶理説第一義。説
爲止觀者。如是四章莫非止觀。無不皆至
絶待之理。又約化儀以明絶者。如淨名中
三十二菩薩。各自説己所入之門。門皆通理
理故名絶。故諸菩薩説已語文殊言。仁者
當説。文殊言。乃至無有言説文字是眞入
不二法門。得名滅絶。淨名杜口無言得名
絶滅。問。同得絶待何故不同。答。兼有所
表故示異途。諸菩薩表能詮不同。文殊表
所詮不異。淨名表所詮無説。又諸菩薩但
表化他。文殊表自行化他。淨名但表自行。
各擧一邊共成妙事。四悉絶待準此可知。
又大經不可説。大集無言。般若清淨。法華止
歎。涅槃不生。皆絶待之異名也。然又須知諸
教絶異。開顯無外方稱今文。此之下。結此
絶待以成二空。初立。次是字下釋。初明性
空。亦不在下次明相空。既破横竪復赴四
機。絶理如何所謂實相。實相之體具足二空。
永異於前從假入空之二空也。是字不可得
下結名。亦名下。明絶待異名。故如此下。釋
絶待相。絶體既遍無所可對。故不因小名
爲大也。譬如下擧譬。可知。止觀亦爾下合
譬。不因愚故名之爲觀。不因亂故名之
爲止。世人下。破謬也。初總破世人依世心
説。以語破語。語不可絶。釋絶不成。是故
當知須識絶理。何以故下。釋世人語不成
絶意語隨想變故語非絶。是故雖云悟不
悟等。不免惑染。互待無已故名輪轉。悟約
智證心約惑境。有心非悟悟乃絶心。不秖
是無。無九界心故名不心。順想虚譚絶復
成待無理可依故云無寄。若得意下。出絶
待正體。既達絶理誰復分別。雖縁絶理分
別不亡皆名爲待。是則唯證名眞慧開。又
得意去明絶不可議。心行去明絶不可思。
隨智去重出絶位。亦不下。翻前世人謬解
也等者。等取輪迴等也。種種下重斥也。眞
慧下。重擧位功能。如前下。又擧譬譬絶。前
者進也。謂進火杖。杖進火已亦復自燒。絶
諸待竟絶還自絶。故大論問曰。不應言無
相。何以故。若言無相即是於相。若無無相
不應復能破諸法相。若有無相。則不應
言一切無相。答。以無相破諸相。若有無
相相則墮諸法中。無相滅諸相亦自滅無
相。如前火木然諸薪已。亦復自然。是故聖
人修無相無相三昧以破無相。空空三昧無
作無作三昧亦復如是。絶已復絶意亦同之。
若爾下釋疑。疑云。眞慧開發方名絶者。乃
被初住。何益初心。今以下釋也。初心即是
故無所失。聖在極位不可濫初○三會異
者。會諸經論悉皆成絶止觀。初文且會絶
待異名。諸經下。會止觀異名雖通名絶寂
照宛然。故諸經論所有異名。並是寂照之異
名耳。故異名下。皆云絶大不可思議。所以者
何下。釋會異意。一切皆是三徳異名。是故
會之令入三徳。初般若下是觀異名。即般
若徳。解脱下即止異名。是解脱徳。如虚空下
是止觀不二異名。即法身徳。般若是一法等
者。即讃般若偈文也。解脱亦爾多諸名字
者。即大經第五百句解脱文也。近七八紙。古
今講者長唱而已。眞諦三藏有一卷記。釋此
百句。天台大師曾於靈石寺。一夏講此百句
解脱。毎一一句以百句釋。百句乃成一萬
法門一萬名字。章安云。先學自飽而不記録。
今無所傳。惜哉惜哉。後代無聞。虚空等者。
譬如虚空亦有四名。一虚空。二無所有。三
不動。四無礙。虚空無形尚有四名。況不思
議非止非觀。問。此中但會止觀異名。何須
列此法身異耶。答。下文通徳。既以止觀
通於三徳。是故會異列於法身。故知諸經
雖復多名。不出止觀又以不二。故知秖是
三徳異名。當知下。結云三徳秖是一實相法。
隨衆生類爲立異名。若聞下誡勸也。絶待
意深誡勿驚畏。會異名廣勸勿生疑。相待
義近故不須勸。通徳秖是絶待所通。故亦不
勸。又止觀自相會下。今既絶前諸相待名。
故相待名咸成絶待。所以還寄止息等義。以
自相會。止亦名觀即停止止。觀亦名止即貫
穿觀。不止即是不止止也。不觀即是不觀觀
也。皆須約圓以釋息等。三惑體寂名之爲
息。三諦理遍名之曰停。諦理不當止與不
止。無惑可破名爲貫穿。無智可照名爲觀
達。達理不當觀與不觀。若絶待名自相會
者。止亦名觀寂即照故。亦名不止寂體自
亡。觀亦名止照即寂故。亦名不觀照體自
亡。如空非明暗明暗即空。空明非明空暗
非暗。非暗而暗非明而明。寂照止觀例此
可知○四通三徳中。初文先明用名之意。
先問。爲對下答。次諸法下重問。大論下重答。
自他初後等者。菩薩初心常觀涅槃。自行初
修也。亦令衆生常觀涅槃。化他初修也。安
置諸子祕密藏中。化他後入也。我亦不久自
住其中。自行後入也。故知自他初心無不
皆修。自他後心無不皆入即是今文一部正
意。始終秖是觀於三徳入於三徳。何者。且
五略中。初發大心去。自行初修也。裂大網去。
化他初修也。歸大處去。自他後入也。次廣釋
中。釋名自行初也。起教化他初也。指歸自他
後也。若別論者。涅槃唯果。今從通義故遍
初後。故用對之以爲行本。次若用下正明
相通中。初以兩字共通三徳者。若分兩
字不能具徳。故須二合義方具三。問下釋
疑也。凡能通名通於所通。能所相稱方期
所至。但用二法爲能通名。云何通至所通
三法。答。藏通止觀二法別異。尚不能通別
異三徳。若不思議一心止觀則能通於一心
三徳。二三雖殊不思議一不二而二以通二
徳。二而不二以通法身。又大品下。引證也。
故大論五十二。委悉列釋百八三昧竟。即
云。前十八空。釋般若竟。今以百八三昧
釋禪。既是首楞嚴禪種智般若。故知此二不
可孤然。是則一一空中一切空。一一空中一
切定。一一定中一切定。一一定中一切空。經
論列數從事而立。破十八有云十八空。對
百八散云百八定。如火燒物隨物得名。豈
所燒殊令火別異。故引十八空以證於觀。
引百八三昧以證於止。二而不二而證法
身。是故下復引大經重證二名。義兼三徳。
二十五云。一切衆生皆悉盡有首楞嚴定。首
楞嚴定亦名般若。亦名金剛三昧。亦名師
子吼。亦名佛性。經稱首楞嚴定有五種名。
楞嚴亦在五名之内。今引佛性有五種名。
佛性亦在五名之内。今所引者。以通兼別
故也。其意如何。答。經釋衆生有楞嚴定。故
云楞嚴有五種名。若通論者。云師子吼有
五種名。乃至般若有五種名。於理無失。雖
皆無失。然五名中佛性是通。通定慧故。餘
之四名二二寄局。般若師子吼從慧爲名。金
剛首楞嚴從定爲名。今明佛性非定非慧
而定而慧。故云佛性有五種名。以證今文
不二而二。復次下各通也。初明各通之意。止
之與觀互相有故。故得各通。如止有觀亦
復自有非止非觀。觀若有止亦復自有非止
非觀。是故止觀各得通三。如止息下。次正
各通。初止次觀。又前文共通從名便故。今
此各通從義便故。故將二止以對二徳。不
止止義似非止觀故通法身。觀亦如是可
以準知。復次止觀下言共通者。不同前文
兩字共通。今此止觀各有三義。二二並通故
名爲共。復次三徳下。復以三徳通於止觀。
問。止觀通徳即是能詮通至所詮。何故復以
徳通止觀。答。名召於理名爲通徳。理應
於名名爲徳通。理不應名。名無所通。名
不召理理無能顯。又名即理故止觀通徳。
理即名故徳通止觀。又止觀並有三徳義
故止觀通徳。三徳亦有止觀義故徳通止
觀。爲此三義復須徳通。爲顯理教融通無
礙。是故互辨究竟今文。名正理旁已如前
説。亦應又約行論止觀與徳互通。義在下
文故今未辨。於中亦先共次各。共謂三徳
共通止觀及非止觀。各謂三徳各各具三。
如文可見。若信下。擧例勸信。初擧異名
勸信三徳。所言止觀互相通者。本示止觀
是絶是妙。能通絶妙不思議徳。既信三徳
須信止觀。若信下。引喩勸信。而諸經下。名
偏意圓。初諸經。楞嚴智度如前引證。不二而
二已略知竟。一一既其諸法具足。當知無
非祕密之藏。言楞嚴者。他云寶名。諸大菩
薩皆以此寶而爲首飾。菩薩得此首飾寶
者。具足三昧。從寶爲名名楞嚴定。大經云。
首楞者。一切事竟。嚴名堅固。一切畢竟而
得堅固名首楞嚴。大論十八翻爲健相。大
經大論並以三字倶是梵音。倶名三昧。唐梵
二釋未見所憑。故知經題不從首飾。止觀
亦爾下。引於止觀以例諸經。偏擧下況釋
也。諸經偏擧尚具三徳。況今止觀是圓擧耶。
此是圓具非謂圓頓。義雖圓頓語意且爾。
次通諸異名如文。又通諸三名者。三名無
量故云一切。今依金光明觀音玄淨名疏等。
並以十三例釋三徳。言十三者。頌曰。道識
性般若。菩提大乘身。涅槃三寶徳。一一皆三
法。今文略列菩提等三。仍略不釋。今依彼
部略屬對之。三徳如前。三菩提者。實性即
法身。實智即般若。方便即解脱。三佛性者。正
因即法身。了因即般若。縁因即解脱。言三
寶者。法寶即法身。佛寶即般若。僧寶即解
脱。三道者。煩惱即般若。結業即解脱。苦即是
法身。言三識者。眞諦三藏云。阿陀那七識。
此云執我識。此即惑性體是縁因阿頼耶八
識。此名藏識。以能盛持智種不失。體是無
沒無明。無明之性性是了因。菴摩羅九識名
清淨識。即是正因。唐三藏不許此釋云。第
九乃是第八異名。故新譯攝論不存第九地
論文中亦無第九。但以第八對於正因。第
七對於了因。第六以對縁因。今依眞諦仍
合六七共爲縁因。以第六中是事善惡亦
是惑性。委釋識義非今所論。但以三識體
性對於三徳三因。於理即足。論家雖云翻
識爲智。而不即照三識一心。即此一心三
智具足。三般若者。實相正因。觀照了因。文字
縁因。對徳可知。三大乘者。理乘法身。隨乘
般若。得乘解脱。言三身者。如旨歸中。三涅
槃者。性淨即法身。圓淨即般若。方便淨解脱。
古人不立圓淨。仍以方便對於報身。諸文
有破云云然此十三展轉相對其義不殊。義
雖不殊生起次第不無前後。無始流轉不
出三道。流轉由識識内具性照性由智。智
滿成道道由乘至。至故身顯。顯必涅槃。涅
槃具故稱爲三寶。寶必具徳。是故始終且
列此十。問云何下。廣料簡徳。初出舊解。且
引大經問起其意。是彼經中宗極之義。又
是一家行解旨歸。故須料簡。具引古今大小
乘師比決校量。方顯絶待三徳祕藏故哀歎
品云。云何名爲祕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
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
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成伊。我
亦如是。解脱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
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
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爲衆生故名
入涅槃。如世伊字。章安云。西方俗典伊有
新舊。舊伊縱横如横川等可譬他經。新伊
字者不縱不横。如此方草下可譬圓經。欲
釋新伊。應須先了他人異解。方免舊伊
縱横等過。乃至邪宗横計等失。故塗灰外道
亦計大自在天。具足三徳云。法身充滿法
界。報身居自在天。三目八臂即摩醯首羅是
也。化身隨形六道。況大小乘諸師釋義。爲
是義故。委出諸師。初小乘師。言種智已圓
者。謂三十四心斷結之時。已有般若名爲
種智。父母生身猶未滅度。名爲果縛。雖斷
子縛果縛未除。但是有餘未得無餘。故云
未具。雖斷通惑未有法身。身是無常猶資
段食。段食非一是故云雜。以三藏佛同凡
報故。一優。謂般若徳種智已圓。二劣。謂解
脱未具身是雜食。此二雖劣已有少分。具
在不久義當一時。譬之横川及以走火。走
火者烈火也。並一畫長餘畫短故也。三徳亦
爾。雖則倶有優劣不同。又云下第二師中。
言先得相好者。謂百劫已滿。次得種智者。
謂三十四心。後滅身智者。謂八十入滅。無
餘在當故云方具。譬意可知。而生公云。般
若居宗在上。全濫小乘初師三徳。縱異小
乘終成縱義。仍同次師。若入下第三師。若
入滅定等者。既有身在名爲法身。受想心
所識智不行。名無般若。故云無智。羅漢在
無色等者。無色般含。於彼無色得有餘般。
名爲羅漢。唯有心智而無色身。似有般
若而無法身。若入無餘等者。灰身故無身。
滅智故無智。獨一解脱故云孤調。此則三法
各屬一人。云不相關。若使三法並在一人。
謂滅定起有斷結智。不在無色復名有
身。定當無餘名有解脱。同在一人故名
爲並。若以三法累在一人。謂先得無色
次在滅定後入無餘。故名爲縱。此則小乘
三師。永闕伊字義也。次大乘初師云法身
是正體等者。法身本有是故居初。二徳當
有是故居次。於二徳中般若必居無累之
前。故成縱義。此二彌亘者。般若解脱也。彌
滿也。布也。亘遍也。雖修種智種智未具。分
得解脱。解脱未滿亦得名淨。亦得名穢。
展轉相望互爲淨穢。隔無量生跨無量世。
生世無別綺文故爾。經歴時節三徳次第。
故名爲縱。次師云三徳無前後等者。初師
體唯法身。此師體具三徳。雖具三徳義同
初師。據體具邊復不相冥。故成横義。以本
有故名爲體横。從修得邊名爲義縱。後師
云體義倶不殊等者。體之與義倶從本有。
故云不殊。據行證得復似前後。故云隱顯。
法身一徳在纒爲隱出纒爲顯。餘之二徳種
子久具。名之爲隱。究竟果滿名之爲顯。三
徳倶有此之二義。本有三法倶名爲横。倶
有隱顯故倶名縱。以隱顯故則有先後。故
成縱也。衆釋如此下結斥也。大小六釋皆悉
不與大經文會。今明下。今家正釋。以三義
故方應經旨。理性三徳含一切法。故名爲
藏。一皆具三三三相冥。三秖是一一一無
一。是故此藏不可三一縱横一異。而言思
之。是故皆云不可思議及那忽等。一異等者。
並別名異。對異語便故云一耳。身常等者。
此之行因修向理藏。至得果時法身已滿。
故云身常。種智已成故云智圓。煩惱永盡
故云斷具。理藏釋者。六即之中當理即也。
行因釋者。六即之中別在究竟通具五即
也。今對理釋別從究竟。雖身常等得非前
後。故不成縱。理之與修因之與果。並一時
具而皆互融。彼彼相冥故非横義。言相冥
者且從行説。理性冥故方令行冥。行能顯
理故從行説。能種種者。非但三徳有利他
用。法身亦然。故約化用則一身一切身。一
智一切智。一脱一切脱。是故名爲種種建
立。息化論歸同歸冥寂。故云第一義也。次
即一下約字義釋者。秖是三點同是一伊。
雖是一伊而有三點。是故伊字非縱非横。
不同舊義。故曰眞伊。應知大經始終三徳。
故於經初哀歎品中。以伊字義釋此三徳。
三十六問廣顯三徳。所以序中序於三徳。純
陀一品明涅槃施正明三徳。從長壽去十
四品中。明涅槃義解釋三徳。言以佛法
不付聲聞付諸菩薩者。正是付此三徳祕
藏。從現病去凡有五品。明涅槃行修此三
徳。從師子吼去至陳如品。凡有三品。明涅
槃用即三徳功能。若了三徳在一心中。則
大經一部居于方寸。況法華開顯十方三世
同説三軌。三軌妙故。故云妙法。華嚴法界
淨名解脱不共般若與此三徳一體無殊。若
識此意。今文可了十方佛法在一刹那。問
下料簡。有二重問答。初文正判。次文開通。
文問者。三徳四徳倶在涅槃。云何同異。
答意者。三四似別倶在涅槃。涅槃不殊三
四不別。是故會通令識不二。於中復有通
別二會。初通會者。三徳一一皆具四徳。故名
爲通。通復二解。初引大經。法身常故二徳
亦常。既有於常豈無樂等。此乃比望準例
以釋。法既有常必有餘三。復以餘二反例
法身。佛是覺了。覺了是智。故屬般若。又能
垂形調伏於他。故屬解脱。是故佛字具有
二徳。次引大經因滅五陰。皆具四徳。陰即
法身。法身既然。餘二例爾。故知三徳皆具四
徳。是則通對有此二解。次若依下。復轉五
陰及四念處。以成四徳。別別相對故名爲
別。是則別對亦有二解。謂陰及念處開合
不同。準文可見云云是則下結。依圓是頓義
等者。如向所對通別二解。但以法對法未
論行相。若初心觀便成頓義。後心方會便
成別義。次開通中初問意者。前第二卷末云。
有發心所治之三障。乃至究竟所治之三障。
又云。有發心所得之三徳。乃至究竟所得之
三徳。此則三障三徳倶通至極。今將三道四
倒以並三障。障之與道及以四倒。名異義
同。隱蔽聖徳名之爲障。通至生死名之
爲道。見解違理名之爲倒。倒故能障。障故
生死。是故今以三道四倒並難三障。開謂
開拓通近至遠。答中先許所問。次爲解釋。
先許問云。倒道及倒三義既同。倶應至
極。次何者下。爲釋*倒意以義同故。於中
重明三障義通。通至極故極方破盡。故云
至極。以許三道亦至極故。所以業報煩惱
一一開三。言報由三種煩惱者。恐文誤。應
云業由三種煩惱。從又約下。次示三道四
倒至極。報障分三既至於極。一一報中開
於三道。是故三道亦至於極。何者。分段三
道。謂見思惑爲煩惱道。煩惱潤業名爲業
道。感界内生名爲苦道。方便三道。謂塵沙
惑爲煩惱道。以無漏業名爲業道。變易生
死名爲苦道。實報三道。謂無明惑爲煩惱
道。非漏非無漏業爲業道。彼土變易名爲苦
道。問。何不感寂光。答。今論感報不論寂
光。寂光無報故不説也。約三煩惱各開四
倒者。見思煩惱有常等四。塵沙煩惱有無
常等四。無明煩惱又有常等四。問。今文三障
之中已明苦及煩惱。何不云業開爲三耶。
答。業由煩惱是故感報。已説餘二業居其
間。故不須説。問。何故。諸倒唯説有四不
三不五。答中但説常及無常等耶。答。理
本無名彊爲立名。雖彊爲立徳不出四。佛
滅度後外人竊佛常等四名。以計神我。故
佛初出説無常等。以破常等。二乘不了計
無常等。以之爲極。故佛復説常等四徳
無常等。出假菩薩異二乘邊。名爲常等。菩
薩不達但執教道。又説非常非無常等。以
破常等。此約漸教化儀以説。若頓教者。即
於常等説無常等。而達無常。即達中道祕
密之藏。依圓是頓依別是漸。意亦同此。但別
教次第少異化儀。思之可見○次釋體相
中。明此止觀所顯之體。雖用止觀以爲能
顯。止觀是行行藉教興。教爲能詮行理爲
所。行望於理復爲能顯。能顯復通因果得
失。得謂能顯今之妙體。失謂但屬方便凡
小。是故今文四章顯體。於中初明來意。亦
是結前生後。從初至若向是結前兩章。既
知至如前結前大意。名字至若向結前釋
名。須識已下生後顯體。大意通於因果自他。
故云豁達。釋名遍於偏圓横竪。故云曠遠。
曠横廣也遠竪深也。如釋名中相待即是亦
横亦竪。絶待即是横竪不二。此約横竪而論
不二。通徳竪遠也。會異横廣也。此則約不二
而論二。初云如前。次云若向者。前之與向
義倶在往。義而推之以小遠者爲前。以稍
近者爲向。故法華經不輕品云。誹謗獲罪
如前所説。指法師品在第四卷。所得功
徳如向所説。指法師功徳品在第六初。須
識體理淵玄者。復以體相望於前二。前二倶
横體相唯竪。故云淵玄。淵深也。玄幽也。故
分別中云。體相竪餘八横。此據一往大分而
言。故釋名中復通横竪及不二等。次開章別
釋中。所詮諦理名之爲體。分別權實大小
不同。故名爲相。亦云顯體者。體是所顯。教
相眼智即是能顯。能從於所故云顯體。初
云粗寄四意者。粗略也。體相難申略寄四
意方能識體。夫理藉下。明用章所依及生
起者。教能詮理故教居初。詣理須行行即
眼智。是故居次。次辨所詣即是理境。是故
居次。辨取理人自他得失。是故居次。若從
生起似如四章共成體相。解釋文旨當分
高深。倶能顯體豈須相假。問。初教相章與
釋名何別。答。彼釋通名但得名教。今判
同異故云教相。問。既云體相那列教相。
答。雖語能詮意在所詮。不約能詮無以
辨所。約眼智章能所亦爾。如前通徳徳是
所詮。明能通名能至於所。以所顯能故云
通徳。故釋名四段意在絶待。體相四章意在
境界。是故四章文四義二。章意在一。法華
下。明用章意者。前釋名中既用玄文待絶
二妙。故今顯體。還用疏中四一顯實。實不異
彼是故用之。此四一名本出光宅。光宅疏
意。以三三爲權指於昔教。以四一爲實
指於法華。昔三無果故三但三。今教無三
四種皆一。故云四一。今家和舊亦作四一。
數同名異不全同舊。舊云果一今云理一。
若無理印則同魔説。舊云因一今云行一。
因語則單。行通因果。人教二一與舊不殊。
玄文有破今不具論。玄文復以十妙而爲
十一。今且依四以對四章。故經云。爲令衆
生開佛知見。取所知見而爲理一。但教菩
薩即是人一。常爲一事即是行一。爲衆生
説即是教一。疏釋理一約能知見。又爲四
釋謂四智四門四位觀心。能所相對四章義
足。智是眼智。門是教相。觀心秖是禀教證
智。次位秖是眼智所階。以契於理。於中先
明教相中。初文更明來意故也。名即是教
故云教相。但前釋名。名通凡聖大小偏圓。
不能尋之求於別體。別體不顯欲捨偏
從圓。無由能致。今明此章分其相別。教
家之相。故云教相。言通別者。如大經三十
三云。佛言。須陀洹者名爲逆流。迦葉難言。
若如是者阿羅漢乃至佛。亦得名爲須陀
洹耶。佛乃至須陀洹亦名佛耶。迦葉正以
通名難於別體。以逆流名通一切故。若
言所斷三結名須陀洹。乃至三十四心名
爲佛者。則名體倶別。前止觀名其名既通。今
以別體甄於通名。故不必須名體倶別。又
如成論止觀異時。薩婆多宗止觀同時。雖
有同時異時之言。豈可以彼同時爲圓異
時爲別。是故須以教相簡之。前釋名中。意
且總語衍門三諦。亦可義兼三藏眞諦。今
顯體中欲委分別從寛就狹。所以始自凡
夫終至圓極。皆名止觀。初明有漏者界内
法也。止善所治謂殺盜等。行善所生謂放生
等。由行由止故得善名。名止行善。四禪等
者。準下攝法此據多分。若委説者。如四禪
中各有一心。名爲止相。餘並屬觀。又第四
禪復是止相。餘屬觀相。今通云止者通屬
定故。四無量心前三觀相捨心止相。又悲令
離苦亦是止相。慈令與樂亦是觀相。喜心
具二兼於止觀。今通云止者。此之四心非
定不剋。六行觀者。別論亦可厭下爲止。欣
上爲觀。通云觀者有欣厭故。故大論下約
譬斥奪。大經亦云。除摩黎山能出栴檀。餘
無出者。且以出世三乘望於有漏名眞智
慧。故有漏法非今所用。次若二乘下。明三
藏析法所有法門。一切事定多屬止者。且從
定故大判爲止。若別論者。且如十想見道
有三。謂無常苦無我。修道有四。謂食不淨
世間不可樂死不淨。此七屬觀 無學道三。
謂斷離盡。此三屬止亦可倶觀一一文下。
皆云智慧相應故也。判爲止者既名事禪。
禪宜屬止。又無學後三其名近止。故判屬
止。八背亦可前三屬觀後五屬止。色望無
色無色宜作止名説故。九次第定練八背
捨。亦可隨彼以分止觀。既倶云定故判屬
止。有此不同。是故文中皆云一往。言有作
四諦慧等者。一往雖復從禪判止。彼大經
中九想等文。皆在慧聖行中。既以慧爲名
復判屬觀此之下斥拙度法。以巧望拙拙
不名觀者。止觀二法同滅色故。是故滅名
且與止號。次釋如文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三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三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明巧度。先列即次第三觀通名爲巧望
拙得名。若大論中引喜根等名巧度者。
即指三教。是則次第與不次第。倶名爲巧。
今從初説故亦名巧。次正釋。初次第中先止
後觀。初明止中初體眞止。案文解釋其文
尚略。具起應以四性推檢。破性計已具二
空故方名得空。次第二止者。初且通語三
乘所證。而大同小異。若二乘下釋不須方
便。次引經云動止心常一者。止即是空動
即入假。空心入假故云常一。次第三止中
云偏行等者。斥前二止故也。意之所趣曰
行。意之所依曰用。初體眞止倶觀二諦。偏
趣於眞依眞起行故。次方便止亦倶觀二
諦。偏趣於俗。雖依俗起行未觀中道故
並名偏。故今斥之不會中道。又涅槃住空
名爲偏行。出假流動名爲偏用。又知俗非
俗義通二種。縁生之俗及出假俗。二俗倶寂
故云寂然。此三止名等者釋疑。此是大師謙
退之辭。次釋論下。證三止意。何但映望三
觀使名有憑。大論亦許隨義立名。言依
三觀立三止者。大小乘經止觀二名皆悉
並立。況止觀秖是定慧異名。既定慧之名處
處並列。故今望觀以立止名。所以瓔珞三觀
義必兼止。故成論中有止觀品。四阿含中凡
有佛教令修二法。即是止觀。又婆沙十七
云。諸比丘問上座云。樹下閑房爲修何法。
上座答言。當修二法。所謂止觀。又問。多修
止觀爲何所得。答。得初果乃至阿羅漢果。
如是次第問五百比丘。皆云修止觀二法。
阿難白佛。佛亦云修止觀二法。阿難歎
言。善哉善哉。如來與弟子所説皆同。句義
味同。又淨名云。法身者從止觀生。大瓔珞
云。若欲學諸法深入善本。當見菩薩力
修習止觀。大小經論一切皆爾。次詳此下。
與釋名中對辨同異。言髣髴者。上音彷下
音佛。非謂合同故云也。所言同者。前云止
息約煩惱息。今云體眞體妄即眞。前云停
止約心往理。今云隨縁心隨俗理。前不止
止約理不當止與不止。今息二邊。空邊如
止假如不止。中道不當空假二邊似不止
止。其相異者。前之三止共成一諦。今之三止
各成一諦。前三成次三等者。次之與後並
指體相。綺文互説是故不同。前釋名三成
體相三。故體相三一一皆假釋名三成。何
者。如體眞止必息見思停心眞諦。及見眞
理非止不止。體眞既爾。餘二例然。是故一一
皆具前三。下句云後一具前三者。複疎上
句云體相中一。皆具釋名中三故也。次明
三觀者。先依經列。彼本業瓔珞有兩處文。
明此三觀。下卷佛爲普賢文殊等七菩薩
説。具如第一卷引。上卷明十迴向中一。一
迴向各各有十所縁境界。第十向中第十觀
者。名爲無相第一義觀得入初地。初地已
上三觀一心。言三觀者。從假入空名二諦
觀。從空入假名平等觀。二觀爲方便因是
二空觀。得入中道第一義諦觀。雙照二諦。
心心寂滅自然進入初地法流水中名摩訶
薩。今文依彼略三五字耳。從所言去。解
釋經意。初釋入空復名二諦。文有五重。初
通途約詮能所共論。何者。俗是能詮空是所
詮。若無能詮無以識所。是故須立二諦之
名。又會空下。第二約證況修説。先法次譬
後合。初法中云會空之日秖應見空。尚空
假倶見。況由觀假見眞。而不得云二諦
觀耶。是故不得不立二諦。如雲除等者。次
擧譬也。雲即是障。障除名發。發即開也。如
雲除時上空一色顯。下萬象必明。上顯譬見
眞。下明譬見俗。雲譬見思惑上顯必下明。
是故須二諦。由眞下合譬。由眞合上顯假
顯合下明。由見眞故其假更顯。今由下況
釋。明證眞時尚見二諦。今始修眞由觀假
得。何意不名二諦觀耶。故云今由等也又
俗下。第三約破用説也。若有所破必有能
破。能破即是所用眞諦。能所不孤是故倶立。
又分別下。第四約情智説。今家釋諦凡大
小乘皆對情智義方盡理。故以大經釋瓔
珞文。大經三十二云。隨自意者。如五百比丘
各説身因。五百皆問舍利弗言。佛説身因
何者是耶。舍利弗曰。汝等亦各得正解脱。自
應知之。何縁方更作如是問。有比丘言。
我等未得正解脱時。意謂無明以爲身因。
作是觀時得阿羅漢。有説愛有説行。有説
飮食及五欲等。如是五百各各説已。共詣佛
所。右繞却坐各述己説。身子白佛誰爲正
説。佛言。五百比丘無非正説。各説己證名
隨自意。亦名隨智。如已吒羅長者。稱佛
爲幻人。佛因廣説一切幻法種種不同。隨
順物情名隨他意。亦名隨情。如云世人心
之所見者。名爲世諦。出世人心之所見者
名第一義諦。世諦屬情第一義屬智。情智
共合得二諦名。名隨自他意。亦名隨情智。
此約藏通二教二諦。義當今文初觀意也。
後之二教準説可知。如説三徳云。如來名
號十萬不同。般若一法説種種名。解脱亦爾。
多諸名字。是名隨情。安置諸子自亦住中。
是名隨智。修徳性徳名隨情智。今準初觀
尚具情等三種二諦。何況一種。問既未契
眞只應隨情。何得餘二。答。通初後故故須
遍説。今文正以教行二種。以顯初修成二
諦義次問下料簡。有八重問答。初問者。
以前初觀第三釋意難第二觀。初觀破俗
用眞。次觀破眞用俗。二觀既倶破一用一。
亦應倶得名二諦觀。何故第二名平等耶。
答意者。倶名二諦觀於理實通。但前後名同
優劣混濫。是故第二從勝立名。所言勝者。
前但用眞今能用俗。眞唯自利俗則益他。
自行兼人故名爲勝。次問者。以第三觀。難
第二觀。第二望初從勝受名。第三望初何
不從勝。第二偏用尚名平等。第三用等應
名平等。而但名爲中道觀耶。答意者。前之
二觀倶有破用。當觀而論倶不平等。第二望
初初後合説。故至第二方名平等。此從破
用相對名等。今第三觀當觀而論。已自平
等。望前二觀翻爲末等。是故但成更破更
用。今此倶照不對破用。是故但從能用立
稱。故此第三二倶無滯。縱在地前未入中
道。邊滯已破但用於中。又中道觀非不平
等更名平等。復成混濫。次問雙難前二倶
觀二諦。亦應倶入。何故初但入眞次但入
俗。答中意者。但答初觀準知第二。初既倶
觀而不倶入。第二亦爲破空用假。破用不
等入亦不同。次問者。前已難於眞俗破用。
今以眞中難於俗諦。三諦之中但擧眞中
難一俗者。二倶名俗何須別難。眞中即是
界内外眞。即有所破界内外俗。眞中是理容
可稱諦。所破非理何得稱諦。答意者。法性
是理理即是諦。既倶法性故倶稱諦。次問者。
諦故無惑故無生死。既倶稱諦倶涅槃耶。
答意者。眞俗雖異倶得名諦。世出世異倶
名涅槃。涅槃即是出世安樂。故世安樂亦名
涅槃。次問者。涅槃即是無漏無爲。二諦倶得
名爲涅槃。亦應倶得名爲無漏。答意者。夫
入無漏必須正見。既許世間亦有正見。即
名世間無所漏失。次問者。以無漏故即是
無生。既許眞俗倶名無漏。亦應眞俗倶名
無生。答意者。無生之名亦通二諦。故借大
經三十二文外道計答。猶如世間有四種
無。一者未生名無如泥無瓶。二者滅已名
無。如瓶破已。三者異相互無。如牛馬互無。
四者畢竟名無。如龜毛兎角。今借第三互
無爲答。即是出世無世間生。世間亦無出
世之生。所言借者。雖非正義然約世諦。四
無非謬。權借以爲適時之答。下去例爾。次
問者。從假之言爲破不破。答中開爲三十
六句。具如下文煩惱境中。今初且對文中四
句。破謂破假入謂入空。不破而入即體法
無學。破入即是析法無學。破不入謂得禪外
道。不破不入即一切凡夫。破與不破倶名
從假。亦倶入空即前二句。謂破不破倶名
從假。而不入空即後二句。次單釋第二觀
中。異時相望稱平等者。此第二觀得名平
等。非獨從此第二觀得。初觀用眞而破於
俗。此復用俗而破於眞。兼前乃成雙用雙
破。前後相望名爲異時。至今第二方名平
等。次今當下。有兩重譬合。初譬入空次顯
入假。凡夫生盲眞俗倶瞑。慧眼開已。見眞諦
空亦見俗色。從假下。合入空譬。雖見二
諦但能用眞。未能分別不能用俗。故譬
中云不能分別種種等也。四種四諦名爲種
種。卉是草之都名都標三草。木是樹之總稱
總擧二木。根莖枝葉疏中譬於信戒定慧。四
教各具此四法故。四種道滅名之爲藥。四
種苦集名之爲毒四教區分故種類各別。故
初入空未能分別。是故名爲不能用假。次
重譬者。慧眼開後即入假時。亦見二諦名
見空色。分別前來所破之色。洞見諸
根等不同。了四四諦名識種類。達於藥病
因起不同。名解因縁。展轉相望互論麁細。
治苦集邊名之爲藥。藥資法身故名爲
食。識藥識病名爲皆識。善能授藥名爲皆
用。遍四四諦故並云皆。所被九界名爲益
他。此譬下合也前後二觀倶觀眞俗。此能
分別望前故等。次釋中道者。初正鎖瓔珞
經文。經中釋前二觀竟。即云。因是二空觀
爲方便道。得入中道雙照二諦。心心寂滅
自然進入初地。今初釋方便者。有二種。一
者雙亡二者雙照。初言二空者。空假空空。
空即是遮遮即是亡。由前異時雙亡方便。今
入中道任運雙亡。亡即是中故云心心寂
滅。又初觀下。次釋雙照。初二觀時用空用
假。由前異時雙用方便。用即是照照即是中。
故引經云心若在定等也。生即是俗滅即
是眞。故住中道能知生滅。知秖是照意在
於此。以皆中故故得任運。此之任運由前
作意。更互亡照而爲方便。入中道時故能
爾也。次問者。引經釋妨以證今文。入初地
時方乃名等。是故先問偏相云何。答中意
者。所言偏多不見性者約次第義。次問者
難向答文。向答兩觀屬偏定慧。故不見性。
復引大經以難前答。慧眼在於法眼之前。
尚得云見。但言不了云何而言兩全不見。
此文是大經佛答師子吼云。慧眼見故而不
了了。佛以佛眼見則了了。菩薩行故見不
了了。若無行故見則了了。住十住故見不
了了。不住不去見則了了。云何而言行向
等位亦不見耶。答意者。所言兩眼倶不見
者。約次第義。兩觀既屬偏假偏空。則慧法
眼倶不見性。汝所引經慧眼見者。慧眼雖
爲十住之位。借別名圓故云十住及慧眼
見。依圓爲語。初住已去實是佛眼。故知此
借圓住。名爲慧眼。非謂慧眼十住能見。次
引法華以證慧眼。世尊究竟尚名慧眼。豈
況十住不得名慧。佛慧眼者。見畢竟空空
即是中。慧眼即是佛眼故也。言如斯者。指
前住中慧眼不了。不及世尊慧眼究竟。如
無明夜見中道色。餘無明在故見不了。空中
鵝雁亦復如是。有餘無明與眼作障。故令
見中鵝雁不了。故大經第八云。譬如遠觀
空中鵝雁。爲是虚空爲是鵝雁。諦觀不已
髣髴見之。十住菩薩於如來性少分知見。
亦復如是。空如無明鵝等如性。不了之言
在彼十住慧眼菩薩。何關二乘偏空慧眼。是
則別教地前皆悉不見。況通菩薩及兩二
乘。復引法華穿鑿等喩。證第三觀圓住方
見。法華疏中爲鎖經文。觀約四教教約五
時。當知教觀倶成約教。方顯彼部稱爲獨
妙。彼寄四教以釋觀者。初三藏教以衆生
爲高原。習觀爲穿鑿。證理爲清水。通觀
以乾慧爲乾土。性地爲濕土。見眞爲清
水。別觀以空觀爲乾土。假觀爲濕土。見中
爲清水。圓觀以五品爲乾土。六根爲濕。初
住爲清水。彼約教中。通約漸中四時教也。
三藏爲乾土。方等般若爲濕土。法華爲泥。
見中爲水。二義並以初住爲水。令約修
觀但修頓觀。圓教初心並名清水。不同彼
疏剋取初住方名清水。判位雖殊初後不
二。故令即是依經起觀。二教下結前約
教。言二教者。藏通也。故彼二教如乾濕土
全未有水。別教如泥。教道雜故不名清水。
初心知中是故但云二教不詮。二行不到者。
行即是觀。結前約觀即空假二觀。謂兩二乘
通別入空。空行所攝。三藏菩薩通別出假。假
行所攝。是故總云二觀不到。次第觀中中道
雖非今文所用。證道同故。是故伹云二行
不到。權教尚爾況復餘耶。故云遍空乃至無
有是處。次此三觀下。與前釋名三觀辨異。
準釋三止意亦可知。此依摩訶衍等者。判
前巧度次第三觀。雖有空假倶屬衍門。故
此三觀用昔教中相待名義。以爲總詮。次第
教相以爲能顯。次第三諦以爲所顯。爲是
義故非圓頓相。雖非圓頓本爲顯圓。復
非別教但云依衍。故下結人位通大小。以
義等者。此依大品摩訶衍門。釋三觀相。既
未被會但成次第。以次第義隨次第相。三
觀條然一一各別。此總標別相。若論下。約
觀智人以釋別相。義即是教。教隨相別顯
體不同。故使觀等未能融即。前二觀權中
道觀實。三觀展轉遞爲淺深。觀因智果。因既
差別。果亦如之。故使三智展轉優劣有前
有後。觀法雖通行人各別。故使三觀攝於
大小。一切諸位咸入其中。通含二教故云
諸位。旁挾聲聞故通於小。是故若言次第
則唯在於大。若論其人則通收大小。故觀
智後更論於人。故知空觀二乘唯小。通教菩
薩義通於大。別雖入空一向在大。通別並
有入假菩薩。亦一向大。通教利根後心有
分。謂被接者。別人初地方乃現前。是故諸
位大小不同。若論權門唯應廢藏。且從次
第故亦置圓。次明圓頓。用絶待名以爲能
詮。一諦三諦以爲所顯。上下文相對當分明。
於中初止次觀後明同時。初明止中有法
喩合。初法文中。止爲能縁諦爲所繋。是故
經云。繋縁法界法界不異能所一故。次譬
中。雙譬止諦三一不二。止諦下合。初法説
中。止之與諦並即一而三。譬中通譬三一
不二。合中諦則即一而三。止則即三而一。
文似不同意顯止諦三一不二。不二而二。
以觀下。明觀也。觀之與境雖復互作觀發
之名。以觀故發以發故觀。同時體遍能所皆
悉即一而三。次譬中。亦譬三一不二。合止
約諦即一而三。觀之與境亦即一而三。所
觀是境所發是觀。合觀與止文翻倒者。亦
秖明於三一體等。然止觀既一縁照不殊。諦
境名異本是一法。法於止觀使無差別。仍
分能所而一而三。是故不須前後定執。譬
中言摩醯首羅者。色頂天主一面三目。嚴
彼天顏而照大千。嚴天顏者。譬衆徳備。
照大千者。譬於遍見。不權不實下。顯妙斥
麁。不權不實斥前三觀權實淺深。不優不劣
斥前三智優劣前後。不並不別寄伊字譬總
斥觀智。不大不小斥前三人諸位大小。次
引中論者。證三觀三止相即互融。次引金
剛。譬止觀與境其體不二。眼喩下合譬。可
見。然止觀諦境不二而二。義意似同不無
差別。止觀二法雖即不二寂照宛然。諦境二
法雖對止觀分於二名。然實無有二體之
別。故此喩文分於止觀以喩日眼。諦境一。
名同喩一色。眼日色三無前無後。若見下
結勸。勸曉文旨。何但下。總明開顯也。開
前諸名同一實相。此即擧況總標。何但此圓
三一相即。總前一切次第中名同開入實。
其相下。次示開相。初開顯體中次第三止三
觀。同成絶待一妙止觀。教既開已體無復
麁。次體眞下。約顯體名。開釋名中相待麁
名。即成妙名。名既即妙體亦無麁。還於體
眞具前釋名三止三觀。準例亦應隨縁方便
及息二邊。倶明三止三觀等妙。不更論者。
體眞已妙即是後二。故不復論。世人多迷以
相待名顯相待體。豈復至此識開次第及
相待名悉成絶耶。若得此意以銷下文。諸
義自顯。如此下結也。既云諸義但一念心。當
知一理應一切名。亦是一理應一切理。故
云不動乃至差別。經云下。引淨名證。雖多
下。引般若證。衆名下結成也。既開前來一
切名義。圓外無法故云皆圓。用如此名顯
於妙體。是故名爲教相顯體。相待絶待等者。
結歎。相待絶待結前釋名成不思議。對體
結前次第教相所顯成不思議。立名之法
各主所詮。故云對體。今開顯竟。名無別趣
體無別理。皆遍一切不障一切。故云無
礙。皆攝一切無所減少。故云具足無減。具
足故頓無減故圓。如此方能顯止觀體○次
明眼智者。依教起行亦是以能而顯於所。
初且總釋亦名來意。初云體則非知非見等
者。所顯之體。實非眼智及以因果。所言非
者。非由能顯方始有所。以有所故令能
有功。還由於能令所可見。故云雖叵知
見由於眼智則可知見。故云眼見智知。此
以佛眼一切種智。爲能知見。如此妙體依
名而説。尚已是難。況名下體而可示人。雖
叵下。總明能顯。理雖若是。約事必須眼智
止觀以爲能顯。止觀爲因下。別判也。由於
止觀方得智眼。由於智眼方能顯體。是故
止觀名爲遠因智眼名近。其體冥妙下。釋
能顯意。其體既妙何可分別。然寄眼智使
體可見。三止者下。正釋也。初釋次第近遠
二因。即三止三觀以對三諦。成於三眼三
智故也。初明三止者。隨縁止中言陀羅尼
者。總持諸法圓頓三止。倶得名爲陀羅尼
也。今明次第故約出假持法義便。故云分
別藥病。又大論明陀羅尼者。屬慧性故宜
對出假。若言五百陀羅尼。一一皆是中道
正慧則非此中意也。法眼豁開破障通無知
者。具能知病識藥及以授藥。能破事中障
於神通化道無知。不以二相見諸佛土者。雖
引彼文用義稍別。彼以如來發得天眼。對
斥小宗修得天眼。即顯大乘住不思議。名
不二相而亦能見三土不同。今方便隨縁常
在俗諦。不同凡夫之有。不同二乘之無。
名不二相。出假分別淨土因果。名見諸佛
土。是則下。結成次第意也。問下料簡也。初
約慧眼一切智廣辨。次餘二眼二智略例。初
問可見。次答中。先約四句依大經文。彼經
十五廣釋四句。今但借彼知見之名。非全
意。問。前文因觀發者爲智。今此以因
聞生者爲知。文既不同云何用此而釋於
彼。答。名異義同。聞是慧性觀亦慧性。問。亦
知亦見對二乘竟。見而非知。何得重對辟
支佛耶。答。前據佛世聞教二乘。二人倶是
亦知亦見。見而非知。據無佛世獨覺辟支
佛。是故重以支佛別對。復次下重約信法
以對知見。問。前明眼智止觀爲因。今何得
以信法爲因。答。聞同於觀思同於止。義
類相似故得對之。次明不次第者。初總斥。
云不如此者。一心不同次第故也。如前下
開前遠由成不次第。次得體下。開前近由
成不次第。次眼故下。明近由體同。遠由既
其止觀相即。近由亦應眼智不二。因果相順
故也佛眼下。釋眼智也。王三昧去引證佛
眼具五眼。故云一切悉入其中。大品下引
證佛智具三智。故皆云學。三智四智至下
當釋。問下料簡智眼。初問者。言欲得者。或
是一人前後欲得。或是多人各各欲得。但
云當學豈名一心。答意者。法在一心説必
次第。豈説次第。令法縱横。金剛下。明五眼
者。皆云佛有故在一心。秖約一眼有五用
者。應云佛眼而有四用。云何言五。答。此
約五眼而論體用。故佛眼爲體四眼爲用。
若作總別者。如涅槃是總三徳是別。五眼
亦爾。秖是圓常不思議眼。名爲佛眼。而有
見中乃至見於色等五用。故得五名。是則
佛己一體五眼開發。非爲本無至佛方有。
所以者何下釋。然此五眼天親無著非不解
釋。未若智論最爲委悉。三十九云。佛肉眼
者。見因縁麁色。乃至亦過人所見名肉眼
者。見形顯色不異於人。人見不遠所見又
倒。如近看小則大。遠看大則小。乃至諸色
若遠觀者。則但見於空一顯色。大品云。如來
肉眼見於大千。論問曰。如來何故但見大
千。答。若佛肉眼應過大千。但以風輪爲隔
障故不見異界。又有菩薩住大千上。據
理亦合見大千外。問。何不修肉眼令見
遠耶。答。若無天眼則彊修肉眼。令見於
遠。又云。佛法難思。佛肉眼或能遠見故也。
若不及佛者。漸漸減之。二千一千乃至一
洲。是名肉眼小淨。故據理盡説。佛肉眼見
法界麁色。論依教道附近小宗。是故但云
見於大千。若但以先世施燈明等。及以輪
王終不能見至百由旬。若小菩薩亦不過
此。問。日月去地四萬二千由旬。人皆見之
見百由旬何足爲奇。答。日月有光令人
得見。餘色不爾。天眼乃見。人雖云見所見
猶倒。日月方圓五十由旬。所見不過如扇
許大。菩薩不爾。問。見何等色。答。見可見
色名爲肉眼。論中不明修肉眼法。若欲
比知施燈明等下因也。菩薩更加慈心伏
惑。故所見漸廣乃至大千。亦能照細色下
明天眼者。如微塵名爲細色。諸天天眼
下不見上。梵王不過見於大千。佛見過此
名佛天眼。大品云。佛告須菩提。佛天眼見
於尼吒。亦見十方恒沙世界。死此生彼及
善惡等。論無修相。如那律縁亦是其事。言
過天者。諸天報得極如梵王。今見十方尚
過那律。何況梵王。是故淨名正呵那律旁
折梵王。達麁細色下明慧眼者。言如二乘
所見者。且約次第一往而説。據理亦應云
過二乘。二乘但見大千之内麁細色空。佛
見法界假中倶空。大品云。云何名菩薩摩訶
薩慧眼淨。佛告舍利弗。慧眼菩薩不作是
念。有爲無爲世出世。漏無漏一切知見。論云。
肉眼見不遠。故修天眼。天眼虚誑故求慧
眼。論文既云一切知見。是故即是過二乘
也。修相者何。有人云。八道中正見是。能觀
五陰倒故。有云。能縁涅槃。有云。三脱門相
應慧能開涅槃門。有云。能觀實際通達悉
知。有言。定心知諸相。有云。空是。有云。十八
空是。有云。世出世是。是則名爲慧眼修相。
復有説言行於中道。問。二乘亦有慧眼。何
不云無法不見。答。二乘但能總相而見又
是有量。佛見無量無有邊底。佛與二乘既
二相不同。驗知修法二因各別。是故文中所
有衆釋不出空中。空屬二乘中屬於佛。彌
顯修發二義不同。如初三釋及第五下三
釋。是共二乘修相。仍是通教依即空慧。若
三藏二乘多依根本。與此不同。前第四釋
及最後釋。即是圓修。圓修實際後時發得方
名慧眼。是故亦應云過二乘。照達假名不
謬等。名法眼者。但云如菩薩所見者。如
別菩薩行向位中所見者是。亦寄次第故
云假名。假名即是十六門法。據理亦應云
過菩薩。任運眞化究竟藥病。名佛法眼。大
品云。云何名菩薩摩訶薩法眼。佛告舍利
弗。法眼人者。隨信隨法三空五根。此業此果
某身生*某處。*某菩薩退不退得記不
得記等。皆當知之。論云。菩薩摩訶薩初發
心時。雖得肉天慧眼等。以見衆生種種不
同。云何能得如是實法。故求法眼引導令
入。故名法眼。又法眼有二。一分別二乘。二
分別菩薩。分別二乘處處有文。分別菩薩
即此文是。廣列一切因果行相。一切種種諸
方便門。令衆生入是名法眼。既云一切因
果。復云分別菩薩。是故當知亦過菩薩。於
諸法中下。名佛眼者。但云見法實相從勝
爲名。大品云。云何佛眼。佛告舍利弗。菩薩
摩訶薩求佛道時。入金剛三昧得一切種
智。成就力無所畏十八不共知一切法云云
是名菩薩摩訶薩得菩提時佛眼淨相。論
云。有人言。十住菩薩得佛眼與佛無別。如
遍吉文殊具佛功徳。而不作佛廣度衆生。
是故生疑。故説佛眼遍見十方。是菩薩於
餘菩薩名大。於佛猶不遍知遍聞等也。
問。眼應云見云何言聞。答。衆生智慧從
六情入。能知六塵。人謂佛眼有所不聞。
然諸經論皆云佛及菩薩倶得五眼。故知並
作非張眼也。故今文中雖云佛有。理論衆
生一切具足。何者。眼智既以止觀爲因。止
觀圓融眼智亦爾。論欲遍説。是故委論深淺
不同。故經云下。引請觀音以證金剛。佛菩
提滿權實智足。以此二智。能生三有菩提佛
子。復云父母。而獨稱下。佛眼之意。故論四
十五料簡云。佛見一切非是慧眼。云何而
言慧眼見耶。答。慧眼成時轉名佛眼。乃至
四眼失本名字。如河入海失本河名。何以
故。肉天二眼有漏因縁。慧法二眼習氣未盡。
故捨本位入佛眼中。此仍寄於廢麁而説。
佛智下。釋一心三智。故知下結得名之由。
境之與諦下。明止觀不二。初以左右眼目
爲譬。諦之與境。猶如一物而得左右兩名
不同。一人在物左謂物爲右。一人在物
右謂物爲左。由人所在左右名生。而此一
物本未曾異。諦境亦爾。對止名諦對觀名
境。眼智二法以譬眼目者。秖是一物立二
種名。眼見智知亦復如是。秖是一法。雖從
止觀二法得名。圓頓止觀本來不二。故所
成眼智一體無殊。是故知見但從當體而
立二名。猶如眼目。諦境雖從所對立二。
則成所對體亦無殊。致使能對諦境無別。
今將下。立異顯體。體本不二。暫寄異名顯
不二體。何者。諦境眼智體雖不二。然智由
觀成。觀本對境。今還將境以顯於智。令觀
易明。觀明即智成。智成即體顯。眼由止成。
止本對諦。今還將諦以目於眼。今止可
解。止解即眼開。眼開即體顯。雖寄因顯法
不分張。故云雖作三説實是一法。用此下
結也。以能顯所。正用如向一法眼智。顯於
圓頓止觀體也。如此下。結歸師資所傳之
法。結上諸文歸於正行。正行有在出自本
師。言實非讀經安置等者。如空假中觀。先
明次第後不次第。引諸大乘證成門戸。乃
至止觀爲因眼智爲果。即一而三即三而
一。如是等相豈由經文而安布耶但避嫌
疑幸須引證。意外之事故云幸也○三明
境界者。秖是教相眼智所顯。前既已明教
相眼智。足顯所詮所知所見。無俟更説此
之一科。鈍根之人雖明前二。猶尚不了。更
此一科重明所顯。故知此則親明所顯。今初
明來意。不云教相但云眼智者。教相雖
復同是能顯。然教望於行則行親教疎。從
親而説。故但云眼智。通而言之並能顯體。
夫信行下。牒前兩章以明來意。信行牒前
教相宜在教相。名尚多聞。圓妙即是今妙
境界。法行牒前眼智。宜在定慧名宗深
觀。正境亦是今妙境界。綺文飾句故立兩
名。正爲前二辨所取境。是故更論。經云下。
正明境意者。何事説境。爲令自行識於三
眼及以三智所知所見。識所知見則令能
越依於教相。修止觀因得眼智果。是故應
須明境界也。若爲下化他意者。爲化他故
應須説境。若不説境。將何以爲説法之本。
本即境也。雖有境本必須隨情。故列隨情
隨智等三。令化物者依境而説。説於妙境
意在於此。先大師意次章安意。初文先列。
次釋。初譬聞者執門迷教。此中四譬譬執
者迷名。經文本譬外計邪常。諸文引用並
同經意。此文借用其意稍異。雖異彼文理
亦無失。依義不依語是故轉用。何者。貝聲
雖虚貝體是實。故喩有門。米秣柔軟可喩
空門。雪有非有。是故可喩亦空亦有。鶴飛
在空而不住空。是故可喩非空非有。凡情
下合。又三。初明大悲爲説。次雖聞下。明凡
情各執。三是諸等者結過。凡夫各執能通之
門。迷於所趣故不能見常樂我淨眞乳之
色。此則還依大經。如諸外道執常樂等失
能通門。是故還失所通之理。所以常途下。
明説者迷教。初明凡師迷教。執教之類其
流非一。如梁昭明所序諸師明二諦義。有
二十九人各釋不同。在廣弘明集。並不
達隨情咸乖佛旨。故知但是赴情名異。二
諦不殊故不可各執失佛方便。各執別名
而失一理。須曉一理而赴衆名。如婆沙中
何曾不明世諦及第一義諦。雖名同大乘
義終歸小。況大小乘諦各有赴情。故知二
十三家尚昧隨情之文。況復能知情智等
耶。雖服甘露等者。説文云。未冠而死曰殤。
禮云。十九已下曰長殤。十五已下曰中殤。
十一已下爲下殤。七歳已下爲無服之殤。是
故名殤以爲早夭。夭者中死也。甘露者即是
諸天不死之藥。故喩常住。如不死藥。雖各
執二諦甘露之名。喪於佛旨常住慧命。經稱
下。明二聖往因。以驗不了隨情之説。妙勝
定經云。佛告阿難。自我往昔作多聞士。共
文殊師利諍二諦義。死墮三途。文云彌勒
恐是文誤。故玄文所引即如彼經。諍於二
諦。經無量劫呑熱鐵丸。從地獄出値迦葉
佛。爲我解釋有無二諦。迦葉佛言。一切諸
法皆無定性。汝言有無是義不然。一切萬
法皆悉空寂。此二諦者亦有亦無。汝但知文
不解其義。汝於是義如聾如瘂。云何解
此甚深之義。我聞是已入於禪定。即見萬
法皆悉空寂。故知不見空寂之理。各各執
於隨情之文。尚墜三途。何能見諦。若得今
判隨情之意。諸釋妙融。今世下。明近代凡
夫不了隨情。鏗者堅也。如是下結。如文。若
識下。明識者達教。識佛赴縁不迷異説。
俯者下接也。隨情智下。釋隨情智。初正立。
一情一智共爲三諦。故名情智。言不得一
所論三者。圓修雖即始終並三。既約情智
以論三諦。須約諸位相望而説。次如相似
下。約位以判。故分眞俗以屬於情。位在六
根。讓於中道以屬於智。位在初住。則七信
已前爲眞所攝。八信已去爲俗所攝。是則
初住已上中道。亦有同體眞俗。六根清淨亦
有相似中道。故下章安作與奪釋。即是六根
奪其相似中道。與其相似眞俗。隨智下。次
明隨智中三諦。初約位判。皆屬聖者所證。
故從初住已上仍是分得。當知對情情非
不得相似三諦。但奪其中道推與初住
耳。非但等者況也。隨智三諦唯在聖心。如
淨名中不思議品。此並菩薩不思議俗。豈是
下地所能聞見。俗既如是眞亦復然。初住菩
薩所空色聲。故非凡小所能聞見也。三諦
下。歎釋三諦。從勝而説故但語雙非。能非
即中所非即二。不二而二以爲能所。第十九
中。釋十事功徳初云不與二乘共。不可
思議。聞者驚怪。乃至無有相貌。世間所無。
今文義言百非四句。經文正歎初地已上
正同初住。是故引證隨智三諦。章安釋此
云。聞深無底故驚。聞廣無邊故怪。性不自
顯故非内。性不他顯故非外。此之内外通
界内外。衆生即是故非難。七方便不測故
非易。非色法故非相。非心法故非非相。
又非界如故非相。非離界如故非非相。
非三世故非是世法。無邊無中故無相貌。
絶四離百故世間所無。諸非咸遣故總云
百。是句皆亡故略云四。四攝諸四。故且云
四。問。章安釋句不似雙非。何得爲證。答。
正明中道非於二邊。般若深故。解脱廣故。
二徳即是眞俗二諦。自謂内照他謂隨縁。
此亦眞俗異名而已。衆生即是約理而説。方
便不測約事而説。事理亦是眞俗異名。百界
之色一念之心亦是眞俗。下之二句。復作複
疎三諦而説。唯佛下引法華者。亦證隨智。
前約初住今唯在佛。唯佛謂釋迦也。與佛
謂十方三世。雖有初後同見三諦。不可下
斥奪。有法譬合。初住之中法性之一三諦之
三。尚非六根凡位所測。況復世情圖想能
知三諦之乳眞善妙色。五眼洞開方見諦境。
是則相似猶屬於盲。障中無明未破故也若
準法華。應約三教明不知之人。如是下
結。如文。今更下。引經中二諦。釋成今文三
諦之義。初文略示二諦以顯三諦。二之與
三教門開合。故得以二用顯於三。二既有
二。三豈無三。前約三諦粗論綱紀。今約
二諦委作相状。疑者下釋疑。先立疑云。諸
佛但依二諦説法故有三番。如何得例令
説三諦。亦有三番。令亦例下釋。若二若三
但是開合。前明二諦義已含三。今別説中
例於二諦亦作三者。謂常好中道等。大論
第五云。問。佛何故生兜率天。答。佛常居中。
彼兜率天在於六欲及梵天中。從彼天下
生於中國。中日降神中夜出城得菩提時
亦證中道。爲人説中中夜入滅。大品亦云。
一色一香無非中道。此中加前復成三番。
何者。中天中國中夜中日並是隨他。行中説
中是隨自他。中夜入滅及得中道即是隨
自。又此諸中皆是隨他。自證冥寂名爲隨自。
自他相對名爲自他。又一一下。更約隨情等
三明四悉相。若無四悉將何以曉自行化
他。初隨情廣餘二文略。初文先教次觀。即信
法二行也。初文從歡喜乃至發徹。須細約
三諦立四悉義。勿令混濫不能具記。乃
至觀心下。約觀也。文略前三故云乃至。約
第一義明三諦相也。如是等下。明教觀二
種得益之相。言應在一不在二等者。一謂
三中隨一。二謂三中隨二。逐語便故不
云眞等。遞互相望得益不同。應作七句。謂
應在俗不在眞中。應在眞不在中俗。應
在中不在眞俗。此是應在一不在二。以
成三句。應在二不在一亦爲三句。應具
在三以爲一句。一一悉中三諦皆爾。文中總
擧單益複益兩三之式。合三一句文略不論。
並約初門取益不同。如是七句莫不依
圓。宜樂既殊赴機各異故也。佛説生法等者。
複釋上文不同之相。生謂二諦無生謂中。
此且寄於中道之一二諦之二。餘有兩二兩
一及以具三。準向説之。若作二諦。生即是
俗無生是眞若作四諦。生是三諦無生是滅。
一切諸法比説可知。隨得益位名爲得
度。問。佛説生法。於無生法而得度者。乃是
衆生自度何關於佛。答。正由説生悟無生
法。乃是鑒機。知因説生而悟無生。功在
於佛何名自度。約第一義故云得度。若約
三悉亦可應云佛説生法。於無生法而生
歡喜生善破惡。故法華下。引證四悉。一一
悉中皆云種種者。一一悉檀所被無量。今
約修觀且以三諦二諦。名爲種種。若論經
意八教四味。方名種種。何故爾下釋經。先
對四悉。次何故性屬生善等者。重更料簡中
間二悉。初文是問。問意者。性之與行倶通
善惡。何故對經。性屬爲人行屬對治耶。若
通論下答也。性者不改爲義。宿善不改從
昔至今有可生義。今生其善故屬生善。
行謂爲作現作惡故。今斷其惡故屬對治。
言通論者且作通解。性雖在往於今亦成
有冥有顯。身口現作爲顯。潜伏在心爲冥。
行雖在現冥顯亦爾。今從四悉義便。是故
從別捨通。爲人生其冥伏之善。對治治其
彰露之惡。若顯善已生冥惡未起。則非今文
聖人隨情逗物之相。如佛未出下。約佛化
儀。以例性善行惡之相。三乘善根冥伏不
現。佛助生之名爲生善。凡夫外道惡行彰
露。佛對治之名爲治惡。種種憶想是第一
義者。更釋第一義也。未見理來無非憶
想。若遇佛法想皆成慧。三倒之中想倒居
中。以想正故心見自正。此約第一義釋三
諦也。如此四悉皆隨情也。餘二準例亦應
可見。是則三四下。以此合數責彼謬執。勸
令順教捨慢息諍。研心修觀觀成見諦。
乃可彰言決定而説。如雲除等者。三惑障
除。上顯即見中。下明見二諦。師子吼者。大
經云。師子吼者。名決定説。説諸衆生悉有
佛性。佛性即中道。私謂下。章安私釋。私者。
蒼頡云。不公也。既非大師當衆所説。又非
親對大師印述。故名爲私。若論二諦證雖
在聖本教凡夫。雖教凡夫實未證得。語
證則奪凡夫無分。故云併奪。論教則與凡
夫倶得。故云併與。若於凡邊奪眞而與其
俗。故云半與半奪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三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三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二明境智離合者。初釋諦中。先總次別。
先總序諸經者。諸經論諦離合不同。今以
不同通約四教。三藏下。即別約四教。於中
初明二三離合者。初明但二無三。次菩薩
下。寄人判諦。初文是俗。從後心下。即是眞
也。是故始終但有二諦。言令煩惱脂銷等
者。大論云。此菩薩雖有上妙五欲不生貪
著。以有無常等觀故。譬如有王。有一大
臣自覆藏罪。王欲罰罪。語言。若得無脂
肥羊當赦汝罪。大臣有智繋一羊養以水
草。日日三時以狼怖之。羊雖得養肥而無
脂。王問。云何得爾。答以上事。菩薩亦爾。
見無常空狼。令結使脂銷而功徳身肥。又此
菩薩未斷結使者。如有賊未得殺之。堅
閉一處自修事業。菩薩修無常觀。亦如閉
賊。猶是有漏而自作務。又離於五事。一
離惡道。二離貧窮。三離女身。四離形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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