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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圖記叢髓録 (No. 1887B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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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則證分。爲他施設則教分也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下之一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下之二
文云。二得益。謂陀羅尼者。總持故。如下數
十錢法中説。實際者窮法性故。中道者融二
邊故。坐坐者攝一切故。安坐法界十種涅槃
廣大寶床。攝一切故。名曰坐床。寶者可貴故。
床者攝持義故。十種涅槃者。如下經離世間
品説。舊來不動者舊來成佛義故。所謂十佛
如花嚴經説。一無著佛。安住世間成正覺故。
二願佛出生故。三業報佛信故。四持佛隨順
故。五涅槃佛永度故。六法界佛無處不至故。
七心佛安住故。八三昧佛無量無著故。九性
佛決定故。十如意佛普覆故。何故十數説欲
現多佛故。此義諸法之眞源究竟之玄宗。甚
深難解且可深思。問具縛有情未斷煩惱未
成福智。以何義故舊來成佛耶。答煩惱未斷
不名成佛。煩惱斷盡福智成竟。自此已去名
爲舊來成佛。問斷惑云何。答如地論説。非初
非中後前中後取故。云何斷。如虚空。如是斷
故未斷已還不名爲斷。既斷已去名爲舊來
斷也。猶如覺夢睡悟不同。故建立成不成斷
不斷等。其實道理諸法實相。不増不減本來
不動。是故經云。煩惱法中不見一法減。清淨
法中不見一法増。是其事也。有人説云。如是
等經文。約即理説非即事説。若約三乘方便
教門合有此義。若依一乘如實教門不盡其
理。理事冥然一無分別。體用圓融常在中道。
自事以外何處得理。問三乘教中亦有寂而
常用。用而常寂。如是等義。何故上云遍即理
門。不即事中不自在耶。答理事相即故有如
是義。非謂事事相即。何以故。三乘教中欲治
分別病。會事入理爲宗故。若依別教一乘。理
理相即。亦得事事相即。亦得理事相即。亦得
各各不相即。亦得何以故。中即不同故。亦有
具足理因陀羅及事因陀等法門故。十佛普
賢法界宅中。有如是等無障礙法界法門。極
自在故。其餘逆順主伴相成等法門。准例相
攝隨義消息。若欲觀縁起實相陀羅尼法者。
先應學數十錢法。所謂一錢乃至十錢。所以
説十者欲現無量故。此中有二。一者一中十
十中一。二者一即十十即一。初門中有二。一
者向上來。二者向下去。言向上來中有十門
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縁成故。即是本數。乃至
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若無一十即不成。仍十
非一餘門亦如是。准例可知。言向下去中亦
有十門。一者十。何以故。縁成故。乃至十者十
中一。何以故。若無十一即不成。仍一非十故
餘亦如是。如是往反勘當即知。一一錢中具
足十門。如本末兩錢中具足十門。餘八錢
中准例可解。問既言一者。何得一中名爲十
耶。答大縁起陀羅尼法若無一。一切即不成。
故定知如是其相。如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
縁成故一。乃至十者。非自性十。縁成故十。一
切縁生法無有一法定有自性。無自性故即
不自在。不自在者即生不生不生生。不生生
者即是不住義。不住義者即是中道義。中道
義者即通生不生。故龍樹云。因縁所生法。我
説即是空。亦説是假名。復是中道義。即其義
也。中道者是無分別義。無分別法不守自性
故。隨縁無盡亦是不住。是故當知。一中十十
中一。相容無礙。仍不相是。既一門中具足十
門。故明知。一門中有無盡義如一門。餘亦如
是。問一門中攝十盡不盡。答盡不盡所以者
何。須盡即盡須不盡即不盡故。其義云何。以
一事辨一多故即盡。以異事辨一多故即不
盡。又一事中一多義不相是。即是多一事故
即。是一四句護過去非。現徳准之可解。異事
亦准同。問須者何義。答須者縁成義。何以
故。因縁法一不差失。別別諸事門中准例如
是。縁起妙理應如是知故。第一門訖。第二門
此中二門。一者向上去。二者向下來。初門中
十門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縁成故。乃至十
者一即十。何以故。若無一十即不成故。縁成
故。第二門中亦有十門。一者十。何以故。縁
成故。乃至十者十即一。若無十一即不成故。
餘者准例。以此義故當知。一一錢中具足十
門。問如上多門一時倶圓耶。前後不同耶。答
即圓即前後不同。何故如是。須圓即圓。須前
後即前後。何以故。法性家内徳用自在無障
礙故。由縁成故。皆得如是。問如上所説來去
義。其相云何。答自位不動而恒來去。何以故。
來去者隨縁義。即是因縁義。不動者向本義。
即是縁起義。間因縁焉縁起何別。答亦別亦
同。所謂別義者。因縁者隨俗差別。即是因縁
相望。現無自性義。正俗諦體也。縁起者順性
無分別。即是相即相融。現平等義。正順第一
義體也。俗諦無自性故順第一義。是故經云。
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諦。即其義也。別義
如是。同義如前龍樹釋。就一一錢中。依同
時具足等十門。以迴轉者准之可解。十門如
下説。如錢中第一乃至第十不同。而相即相
入無礙相。成雖因果理事人法解行教義主
伴等衆多門別。而隨托一門盡攝一切。餘義
准之。上來數錢法者。且依遍計事錢。現示依
他因縁縁起錢也。亦可依指示縁生一切諸
法終不可得。執遍計物迷縁起法。現法逗留
全別。經云。初發心菩薩一念功徳不可盡者。
如第一錢。何以故。約一門現無盡故。何況無
量無邊諸地功徳者。如第二錢已去。何以故。
約異門説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者。如一錢
即十故。何以故。約行體説故。問初發心菩薩
者。信地菩薩。即是弟子位。成正覺者佛地。即
是大師位。高下不同位地全別。何故同處並
頭脚耶。答三乘方便法焉。圓教一乘法。法用
逗留各別不得雜用。其義云何。三乘法者頭
脚各別。阿耶兒子年月不同。何故如是。約相
説故。生信心故。圓教一乘法者頭脚總一。阿
耶兒子年月皆同。何以故。由縁成故。約道理
説故。問一者何義。答一者一無分別義。又問。
同者何義。答同者不住義。無分別不住故。始
終同處師弟並頭。問同處並頭者何義。答同
處並頭者不相知義。何以故。無分別故。又
問。無分別者何義。答無分別者縁生義。即是
始終等是無二無別。何故如是。一切縁生法
無有作者。無有成者。無有知者。寂用一相高
下一味。猶如虚空。諸法法爾舊來如是。是故
經云。觀一切法不生不滅。因縁而有。如是
等文是其義也。問所以得知信位菩薩。乃至
佛同處並頭。如下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亦如地論釋。信地菩薩乃至佛六相成故。明
知有如是義。六相如上。此語欲入法性家要
門。開陀羅尼藏。好鑰匙故。上來所明者。唯
現示一乘陀羅尼大縁起法。亦可論一乘無
礙。辯才體非三乘分齊。問初教已去。一切諸
法即空即如一無分別。何故上言頭脚各別
耶。答非無此義未圓故。從下爲言。問所以得
知自三乘以外。別有圓教一乘分齊。如下經
云。一切世界群生類。尟有欲求聲聞道。求縁
覺者轉復少。求大乘者甚又布有。求大乘
者猶爲易。能信是法甚爲難。若衆生下劣其
心厭沒者。示以聲聞道。令出於衆苦。若復
有衆生。諸根小明利樂於因縁法。爲説辟支
佛。若人根明利有大慈悲心。饒益於衆生。爲
説菩薩道。若有無上心。決定樂大事。爲示
於佛身。説無盡佛法。聖言如掌明珠。不須驚
怪。問一乘三乘分齊別義。因何得知。答且依
十門即知也。一同具足相應門。於中有十門。
所謂人法理事教義解行因果。此等十門相
應無有前後。二因陀羅網境界門。此中具前
十門。但義從喩異耳。餘可准之。三祕密隱現
倶成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從縁異耳。四微
細相容安立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從相異
耳。五十世隔法異成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
從世異耳。六諸藏純雜具徳門。此亦具前十
門。但義從門異耳。七一多相容不同門。此亦
具前十門。但義從理異耳。八諸法相即自在
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從用異耳。亦可依
性。九唯心迴轉善成門。此亦具前十門。但義
從心異耳。十托事現法生解門。此亦具前十
門。但義從智異耳。餘可准之。上十門玄並皆
別異。若教義分齊焉此相應者。即是一乘圓
教及頓教攝。若諸教義分齊與此相應而不
具足者。即是三乘漸教攝。如是知也。如是十
門具足圓者如花嚴經説。餘廣義者。如經論
疏抄孔目問答等分別也
一乘法界圖合詩一印。依花嚴經及十地論。
表圓教宗要。總章元年七月十五日記。問何
故不著集者名字。答表縁生諸法無有主者
故。又問。何故存年月名。答示一切法依縁生
故。又問。縁從何處來。答從顛倒心中來。顛
倒心從何處來。從無始無明來。無始無明從
何處來。從如如來。如如在何處。如如在自法
性。自法性以何爲相。以無分別爲相。是故一
切法尋常在中道。無非無分別以此義故。文
首詩言。法性圓融無二相乃至舊來不動名
爲佛。意在於此。所以依詩即虚現實。故誓願。
見聞修集一乘普法名字及義。以斯善根迴
施一切衆生。普熏普修盡衆生界。一時成佛
所謂十佛至甚深難解。大記云。所謂十佛者。
若以佛字印印之則證分。十佛若以普字印
印之則是教分十佛也
法記云。一無著佛。安住世間成正覺故者。無
著即著著而無著也。安住世間者。三乘中出
世成佛故。非安住一乘中以三世間爲自身
心。故云安住世間也。以證心看只是心耳。無
所對境是爲著也。非如分別意識取著別境
也。無著即著者。雖心不見境。而一切境無非
我心也。著而無著者。一切無非我心之日。凡
所趣向約約無側也。成正覺者。猶如眼識。以
眼根塵爲體。而不爲膿血皮膚。不淨所染成
淨眼識。若針耳孔許除膿血。則淨眼不成。智
正覺者亦復如是。以三世間爲自身心。而不
爲衆生。業煩惱所染得成正覺。然大縁起中
隨去一法。一切諸法擧體不立。故於衆生業
惑煩惱。若云一物不成正覺也。二願佛出生
故者。海印中出生三世間一切諸法。又三世
間一一之法。出生法界諸法於念念中。新新
無盡。無盡故約此義云出生也。如是法法若
修不修。一切衆生身心之中常然常然。所以
如來現見此法者只由願。故能出生如是法
也。衆生不見者只由不能願。故約此出生義
云願佛也。三業報佛信故者。世間六道之因。
出世聲聞縁覺菩薩因等爲業。第九地業行
稠林文可見。報者六道之果。聲聞縁覺諸佛
等果爲報。此乃海印圓明之法。故云業報佛
也。一切衆生所以不知自眞佛之在其身心
者。只由不信。唯於信心得成業報佛。故云信
也。四持佛隨順故者。若擧一塵側無遺起。故
無側而盡之。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無不隨順
一坐故。若不隨順則此一坐那得盡一切法
乎。餘諸法中如是准思。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主伴具足無盡自在之道理皆此義也。約如
是隨擧攝持之義名爲持佛也。五涅槃佛永
度故者。三乘中要捨生死方證涅槃。由是還
沒生死之中。故非永度也。謂有二故衆生無
二。故即佛是。故若於生死涅槃之中見有二
者。何得不沒生死中哉。一乘中且約吾身別
報。一眼瞳子即徹海印究竟之際。於此以上
更無轉處。故云永度。餘一切法約約皆然。約
如是義爲佛名也。六法界佛無處不至故者。
若執此舍上棟之西末。求西分齊盡。西方虚
空而不得分齊盡。東方虚空求此西末。無處
不至。其西分齊終不可得。所以者何。法界西
末故。西方即東方故。餘方皆然。如此一棟一
切諸法皆亦如是。一一法法擧擧約約無處
不至。是法界佛也。七心佛安住故者。若心言
時一切諸法無不是心。此義非。謂遍於識中
故忘也。非謂眞心之所成故。亦非妄心之所
作故。但心見時只是心耳。故云。心佛謂一法
界性起心。稠林心等也。三乘中心是縁慮色。
是質礙一乘中心。是種種義也。色是無質礙
義也。既心是種種義。故以心見時無物不心。
既色是無質礙義。故若色云時無物不色。若
約濕過海義。明之過中實而名心。一切諸法
自位不動。正即是心故云安住。約如是義名
爲心佛也。八三昧佛無量無著故者。賢首品
中。十種大三昧。及諸會會諸大三昧。皆爲三
昧佛也。隨一三昧一切諸法無不滿足。故云
無量。就無量中。毎一一法隨擧無側。故云無
著。依於三昧見法如是。故名三昧佛也。九性
佛決定故者。性謂無住法性也。一切法法皆
是決定無住之理。有佛無佛性相常住。約如
是義而爲佛名也。十如意佛普覆故者。娑竭
羅龍王宮殿之中。有如意寶王。名出生無盡。
此寶珠王能生海陸一切珍寶及大海水。大海
之中一切生類此水爲家。此水爲食。皆得生
長。因於大海得有大地。若河若川及諸池井。
潤益生長一切草木及諸殺果。養育衆生。如
其無此無盡寶王。則海水乾渇穀果焦枯。水
陸衆生由何能得長養利也。此如意王唯因
諸佛。長養衆生本願所生也。若無諸佛本願
力。則無此寶王。故知。一切衆生所以能得長
養利益者。皆如意佛之蔭焉養焉之徳也。如
是等義唯吾身心眞佛之所有道理。以十種
名説示之耳。此義諸法之眞源者。問此處尚
有十名耶。答無也。謂縁起分有十名耳。證分
之中無十名也。問然則此十佛名證分外耶。
答證分之中有實名也。問十種淨土章云。欲
知分量准其十佛即可知之。其義云何。答無
著也願也等者。但説名耳。佛則不可説。如是
種種名等但説詮相耳。土海則不可説故云。
准可知也
大記云。諸法之眞源者。縁起分究竟之玄宗
者。證分也。此義證教二分。通有十佛故也。
若唯證分之中有十佛。則證分是教分之源。
故云眞源也。又秀業之意則眞源。則智玄宗
則境也。眞智所見之境方得云玄耳。故云。甚
深難解也
  古記云。相和尚住大伯山大蘆房時。爲眞
定智通等。説行人欲見十佛者。應先作眼
目通等。問云何是眼目耶。和尚曰。以花嚴
經爲自眼目。所謂文文句句皆是十佛。自
此以外求觀佛者。生生劫劫終不見也。和
尚曰。所謂無著佛安住世間成正覺故者。
今日吾五尺之身名爲世間。此身遍滿虚
空法界。無處不至。故曰正覺。安住世間故。
離涅槃之著成正覺故。離生死之著。若約
實而言。三種世間圓明自在。故曰無著佛
也。願佛出生故者。百四十願。十迴向願。初
地願。及性起願等。皆願佛也。此佛以無住
爲身故。無有一物非佛身者。所謂隨擧一
法盡攝。一切稱周法界名爲願佛也。業報
佛信故者。二十二位之法。本來不動圓明
照矚。若諸行人能如是信。即云信也。若擧
實道理而説。上自妙覺下至地獄。皆是佛
事。是以若人敬信此事。可道業報佛也。持
佛隨順故者。法界森羅諸法雖云無盡。若
以海印印定。則唯一海印定法。彼持我我
持彼。故云隨順。是故以世界持佛以佛持
世界。是名持佛也。涅槃佛永度故者。證見
生死涅槃本來平等。故云永度。所謂生死
非喧動。涅槃非寂靜。是此義也。法界佛無
處不至故者。一塵法界。松木法界。栗木法
界。乃至十方三際虚空法界。總是佛身。所
謂眞如前際不滅。後際不生。現在不動。如
來亦爾。過去無滅。未來無生。現今無動。無
形無相如虚空界。不可量故。百千萬劫已
説。今説當説。終不可盡。無有邊際故。曰法
界佛也。心佛安住故者。息心即佛起心非
佛。如人以水淨器。不知能淨濁水也。水淨
影明。水濁影昏。心法亦爾。息心法界圓明。
起心法界差別。是故心安住則法界。諸法
現於吾五尺身也。三昧佛無量無著故者。
海印三昧之法擧擧約約無住著故。曰無
量無著三昧佛也。性佛決定故者。法性有
二。所謂大性及與小性。何者若一法起竟。
三世際無内無外。故曰大性。一法之位遍
一切中方得成者。是名小性。所謂一柱盡
法界際。但是柱者名爲大性。此一柱中椽
栿瓦等諸位現者。名爲小性也。如意佛普
覆故者。如大龍王有大寶王。若無此寶一
切衆生無所衣食故。五穀九穀千種萬種
並成熟者。唯此室王之徳也。如意佛恩亦
如是也
貞元經吉祥雲知識疏云。問法門無量。何
以初友便教念佛。答略有十義。一念佛三
昧衆行先故。二依佛方能成勝行故。三功
高易就以將寸物故。四觀通深淺能遍攝
故。五消滅重障爲勝縁故。六雙兼人法易
加護故。七十地菩薩皆念佛故。八三寶吉
祥經初説故。初此念佛海雲説法。妙住依
僧爲次第故。九即心即佛易一境故。十爲
表初住縁佛發心樂供養故云云。略爲三門。
一明所念差別。二會釋經文。三以能念收
束。今初謂。十身三身爲觀不同。略爲十種
云云。言十種者。一若作是觀佛以法爲身。清
淨如虚空。無念念者即念眞如。是念法身。
二花藏世界海法界無差別。依眞而住不依
國土。是念性土。三十蓮花藏塵數相。此等
皆是念報身相。四有無盡徳。一一難思念
報内徳。故上經云。一切威儀中常念佛功
徳。晝夜無暫斷。如是業應作。五觀花藏刹
無量寶嚴量周法界。是念報土。六或觀佛
相具三十二。若總若別若逆若順。丈六千
尺。此等皆是念化身相。七十力無畏十八
不共。此等皆是念化身相。八餘方淨土水
鳥樹林。此等皆是念化身依。九前二是性。
後六是相。相外無性性外無相。交徹眞佛
眞土。是念第九性相無礙。十以性融相相
隨性融。令前九門合爲一揆。故徳徳無盡
相相無窮。塵塵刹滿猶如帝網是第十念。
重重融攝得後二門。前皆眞實經。雖別説
義必該融云云。第三能念收束。略有五種。一
縁境正觀念佛門。若眞若應若依若正。皆
是境故稱名屬口。非眞念故略而不言。二
攝境唯心念佛門。是心是佛是心作佛。諸
佛正遍知海。從心想生。況心佛衆生三無
差別。三心境倶泯念佛門。心即是佛心即
非心。佛即是心佛亦非佛。非心非佛遠離
一切故。無所念方爲眞念。四心境無礙念
佛門。雙照事理存亡無礙等。眞門之寂寂
何佛何心。鑒事理之明。明常心常佛。雙亡
正入寂照雙流。五重重無盡念佛門。理既。
無盡以理融事。事亦無盡。故隨一門攝一
切門融。斯五門以爲一致。即是此中能念
之心。與前十佛境合。非合非散渉入重重
難思境也。念佛一門諸教攸讃。理致深遠
世多共行。故復略敍無厭繁説云云。普賢知
識疏云。第一禮敬諸佛文三段者。第一牒
名由心恭敬。運於身口而遍禮故。除我慢
障起敬信。善勒那三藏説七種禮。今加爲
十。謂一我慢禮。如碓上下無恭敬心。二唱
和禮。高聲喧雜辭句渾亂。此二非儀。三恭
敬禮。五輪著地捧足殷重。四無相禮。深入
法性離能所相。五起用禮。雖無能所普運
身心。如影普遍禮不可禮。六内觀禮。但禮
身内法身眞佛。不向外求。七實相禮。若内
若外同一實相。八大悲禮。隨一一禮普代
衆生。九總攝禮。攝前六門以爲一。觀十無
盡禮入帝網境。若佛若禮重重無盡
錐穴問答云。問自未來佛還化自現在者。
以何文知乎。答纓絡經第八地菩薩云。自
見己身。當果諸佛摩頂説法故。則聖説炳
然可知。又既諸經云。三世諸佛拜敬故。諸
罪業滅未來諸佛者何乎。問此他已成佛
拜義。何爲自未成佛乎。答拜他佛之義非
無而遠疏。所以者。凡諸佛爲衆生説佛徳。
意爲欲衆生自亦得彼果。故令修行。是故
衆生望自當來所得之果徳。爲欲得彼不
惜身命修行。不爲得他佛果故修行。是故
正令吾發心修行。佛但吾當果已成佛。非
他佛也。此義不疑怪也。又他已成佛。即是
自當果佛。所以者何。他成佛時即得三世
佛平等果。又吾當果佛即是他今成佛。所
以者何。吾得當果佛時。即得三世佛平等
法。故如是轉展更互平等。平等無差別果
徳。又此吾佛。於一切法界有情無情中。全
全即作在。無一物非吾體佛故。若能拜自
體佛者。無物不所拜。此甚大要常可思之」
自體佛觀論云。問何自性界。何自體佛耶。
答無住自性界。實相自體佛。問此自體佛
何觀耶。以偈答曰。諸縁根本我。一切法源
心。語言大要宗。眞實善知識。問此義云何。
答一切法源心。是自體佛。大要宗。是自體
圓因。眞實善知識。是自體滿果。具三義故
我也。此即自體佛也。問此佛果有修耶。不
修耶。答不簡修不修。不擇情非情。三世間
不動故。問此佛化度衆生耶。答大虚之内
諸法無不大虚。是故如虚空化虚空。是名
自體佛化也一本云自體佛内無不自體
佛者。是名自體佛化耳
。問不知
云何語言乎。答如汝不知語言。此言甚大
也。問此言云何。答如縁起際言也。問何縁
起際耶。答我心是動。大虚不動。離動不動
爲縁起際也。問約縁起際其法常然。初修
之人何遊其心耶。答約法論離修不修也。
試明初趣一本云
初起
我心及我身令相語言也。
謂將心而尋身。將身而尋心。心遍於身。身
遍於心。然名爲語言也。問相遍故更無所
語。何曰語言耶。答心言時言以外無所語。
身言時言以外無所語。是故無言言無聞
聞也。問此但我心我身。何云一切法源耶。
答求我心邊際盡法界際。我身四大亦復
如是。問若如是者唯我身心。何云眞實善
知識耶。答法界諸法無不我身心。皆順名
爲善知識也。問若爾則無迷悟。別何名佛
耶。答有二故衆生無二。故即自體佛。如是
觀者爲正觀也。大法界縁起者。諸縁根本
我佛寶。一切法源心僧寶。語言大要宗法
寶。眞實善知識。此大法界縁起義。心得人
雖往六道四生決定不疑畏。此云自體三
寶。謂身業佛寶。口業法寶。意業僧寶。佛
者謂縁合成故。法者一切法湧出故。僧者
一切法中無障礙故。此佛仕人三業袈裟
著。身業五條口業七條意業九條。如是三
袈裟著一切處。此佛仕人不久窮。實法界
法見也。復見見處處三種世間具得也。故
三種世間無不是也
具縛有情隨義消息。大記云。具縛有情未
斷煩惱未成福智。以何義故。舊來成佛耶者。
起此問意。若約十佛。則法界諸法無非是佛。
然此今日我等盲冥凡夫何能。即是十佛耶。
如是難也。答意則超情之法。反情即是。若反
情見法界圓明。一切衆生煩惱斷盡。福智成
竟。豈非佛耶。如是答也。凡如是問答意者。寄
彼三乘斷障成佛之義。欲現一乘舊來成佛
也。問爲是本來斷煩惱耶。爲知本來煩惱不
動耶。答知本來斷耳。以覺者不見夢人。所見
五尺鬼故。問然則違於所引經中。煩惱法中
不見一法減之義耶。答本來無故云何見減。
眞記云。非初非中後者。分三刹那求所斷障。
如初刹那擧智求障。無非智體不可得斷。中
後亦爾故也。前中後取故者。不斷而斷故也。
如虚空。如是斷者。若寄位云則虚空者。無物
義故無能所斷。爲如虚空斷也。約一乘則虚
空者。無側義故智與障體互無側也。以無側
義爲如虚空。如是斷耳
法記云。猶如覺夢睡悟不同者。如有二人共
在一床。一人初初不睡。故三時求夢。初時不
得。中後亦爾。其一人則竟夜睡。故三時恒夢。
如是約一乘斷障成佛。則全他爲自而恒覺。
故初初不睡。全自爲他而恒夢。故常常不悟。
是故三乘斷障者。不及斷於未斷之處。一乘
及斷未斷之處。三乘之佛不及斷者。自相續
外衆生之障。一乘之佛及斷之處。是自所證
衆生海之障也。一切衆生今日發心斷障修
證。即是諸佛不盡門徳也。其實道理諸法實
相不増不減者生佛既共一法性床。雖云衆
生無所缺剩。雖云諸佛無所添除故也。理理
相即等者。前三句即門。後一句中門也。問理
理相即者二空並耶。答不並也。問若爾不相
即耶。答相即故不並也
大記云。十佛普賢法界宅者。即上法性家。及
法界陀羅尼家等。正約外化而通内證也。其
餘逆順主伴相成等者。逆則五熱衆鞞。順則
十度正行等也。以此爲首。通取一切無盡之
法故云准例。相攝隨義消息欲觀縁起逗留
全別。大記云。若欲觀縁起乃至數十錢者。開
宗云。數十錢法治執。著病之第一藥成無礙
徳之最勝門也。解云。若得體達此數錢之法
者。於諸境界日用之中。隨所聞見不取不著。
一一毛孔一一塵中。見一切佛聞一切法。起
心動念擧足下足。凡所施爲無非究竟滿足
佛事。故云治病之第一藥成徳之最勝門也」
  古記云。雲華尊者曰。有一樓觀。内莊一乘
外嚴三乘。此中有門。名曰覺門。向菩提樹。
而諸衆生妄想纒縛以障此門。由如是故
不見一乘珍寶莊嚴。是故天親菩薩。以六
相鑰匙示開此門。而天竺人未解六相。故
以其所習悉曇章總持之法而誨示也已上
東土之人又不解其悉曇章總持之法。是
故雲華尊者。以其所習教錢之法而指示
也。問此悉曇章及數錢之喩。於聖教中有
耶無耶。答有之也。謂悉曇之喩十地品中
説之數法之喩。第四會精進林菩薩頌曰。
比如算數法増一至無量數。法無體性智
惠故差別。問此錢之中。何是遍計。何是因
縁耶。答如是十錢第一第二乃至第十皆
有自性故。取一則無一取二則無二等者。
是遍計錢也。因縁錢者。此一錢位具中即。
故若無餘九即此一錢亦不得成。是故此
一錢即是無盡之一也。問以此十錢之喩
初導童蒙方便云何。答和尚告童蒙曰。汝
先竪列十錢。其人應命竪列。和尚曰。此十
錢爲是自性十耶。爲是縁起無性十耶。其
人白云。此錢實是自性十也。和尚曰。莫作
是説。此十乃是縁成十。故一一具十耳。然
其迷人未會此意。和尚告曰。若此十錢悉
是自性十箇錢者。汝當數之。迷人應命數
其錢云。一二乃至十也。爾時和尚去却第
一一錢。問有幾耶。白云只有九耳。和尚
曰。汝可更數。其人數云。一二乃至九。和
尚曰。汝前既云。此十定是自性之十。何故
汝令以前第二爲第一。乃至前十爲九耶。
白云。由和尚去却一錢故爾。於是和尚還
置一錢。問有幾何。答有十也。和尚曰。汝應
復數。彼人承命復數之云。一二乃至十白
云。和尚去却一錢時。以第二爲第一等。和
尚還置一錢。亦得復以第一爲第二等。然
則非自性十應。是由一有十由十有一。是
故一一縁起無性耳
法融云。一者向上來者。一云。此門初錢但有
去義無來義。第十錢中但有來義無去義。一
云。反此也。謂初錢有力將十錢來故云來。第
十錢有力將十錢云故云去也。本數者。問本
一與本數何別。答位不授時呼一則十皆應
云。吾亦一。吾亦一故授第一乃至第十等位
時。以第一之一本是一。故授第一位。故云本
數一也。又以數十之初一故云本一也
大記云。一者一乃至即是本數者。問何知初
一受本法名耶。答佛自證法離一二詮。而不
守自性隨縁成時。若呼一則全法界是一也。
既授位云。一也二也乃至十也。故云。初一得
受稱本法名也。問既横列十錢。隨我所擧爲
初而數。故十皆本數耶。答既隨所擧爲初而
數。方爲本數。由隨所擧次第受二三等名。故
是末數也。問若此和尚以一爲本。則經中比
如數法。十皆悉是本數之文如何通耶。答是
一之十故擧十耳。是故一之十。故十皆是一。
故云皆悉是本數也。問若爾應是十皆本數
何不爾耶。答授其位時。既云二三等。故唯初
一是本數也。然而其十是一之十。故皆是本
數也。法融云。即生不生等者。即生者無明因
縁行果生。故即生也。生縛説者不生也。不生
生者無明滅故。行滅則不生也。滅縛説者生
也。不住義者。且約一塵不住於自位。盡於法
界約約皆然故也。中道義者隨擧無側故也」
大記云。不自在者自已空義也。即生不生不
生生者含有二意。一生不生者無生佛法之
證分也。不生生者縁起分也。二就縁起分不
生者。縁起觀無力無生故。生者因縁觀有力
有生故。龍樹云。因縁所生法等者有二釋。一
云。初三句同教。後一句別教也。一云。即是空
者縁起觀。是假名者因縁觀。中道義者性起
觀也。法融云。無分別者。此十錢中毎一一錢
隨擧。無側不可標指故也。不守自性者。二不
守性三四及十亦不守自成一之體。故云隨
縁。故云不住也。以一事辨一多者。由一有十。
故若取其一則二三乃至十皆不成。故呼一
之時十皆口許。吾亦一吾亦一也。以一之多
故云辨一多。故即盡也。以異事辨一多等者。
呼二之時十皆口許。我是二等。故云。以異事
辨一多故不盡也。謂以二盡十以三盡十。乃
至以十盡十。皆初一錢之不盡徳也。問以二
事辨二多者。是第二錢之盡也。此第二之不
盡何耶。答以一事辨一多。以三事辨三多等。
皆是第二之不盡也。問藏師所云。一中十故
盡之一。與十中一故不盡之一何別。答同也。
問若爾何故十中一則不盡耶。答一中具十。
故云一中十故盡也。具十之一但爲第一之
一而盡十。不爲第二第三乃至第十而盡十。
故云十中一故不盡也。謂一中十之一者。具
二具三乃至具十之一也。十中一之一者。不
能爲二攝十。不能爲三攝十。乃至不能爲十
攝十之一也
大記云。問以一事辨一多者通十錢耶。答爾
也。謂約錢體故又隨位云。以二事辨二之多
等。亦得餘門例爾。謂約錢位故。此中約錢體
云也。此中以異事等者。令遍計人習因縁。故
約列位之離垢等異事。若令因縁人習縁起。
則以一一具十。故約其歡喜所具。十中離垢
等爲異事耳。不約列位之離垢等也。故下又
釋中約一門辨盡不盡。是故約初義則不能
盡。故不盡也。約後義則以無盡故不盡也。問
何知以異事者。但是歡喜所具離垢等耳。非
列位之離垢耶。答藏師云。爲但攝自一門無
盡耶。爲亦攝餘異門無盡耶。答或倶攝或但
攝自一門無盡。何以故。若無自一門無盡。餘
一切門中無盡皆悉不成。是故初門同體。即
攝同異二門中無盡。無盡窮其圓極法界。無
不攝盡已上。古徳云。餘異門者。上云一門中
既有十。然此十復自相即入。重重成無盡也。
是故約自所攝爲餘異門。故知。非是列位之
離垢也
法記云。又一事中義不相是即是多等者。有
云。此是此中盡不盡義也。然重釋初盡句中
一多之義耳。四句護過等者。問若執爲一有
何過耶。答斷常過也。謂有十方有一無十。謂
一是斷也。無十而執一故是常也。去非者。問
一耶。答不也。一即十故。問十耶。答不也。十
即一故。亦一亦十耶。不也。離相違故。非一非
十耶。不也。離戲論故。現徳者一耶。是也。十
即一故。十耶。是也。一即十故。亦一亦十耶。
是也。雙存無礙故。非一非十耶。是也。絶待離
相故異事亦准同者。如第一錢論盡不盡。及
以四句護過等。第二錢等亦爾准知也。須者
縁成義者。或處云。縁者須義。須者無他義。
或處云。須者縁義。縁者無他義也。一者向上
去。二者向下來者。唯初一錢擧體爲二。乃至
爲十。故云向去耳。非約將去云去也。從十向
一擧體而來。故云來耳。非約將來云來也。謂
此即門。是形奪門。故約其自體去來之義云
去來耳。前中門是相順義故約將來。將去之
義云來去也。自位不動而恒來去者。問前中
門則是力門。故可云不動。此即門者是體門。
故位動門也。何云自位不動耶。答雖云一即
二。一即三乃至一即十。而不捨一名至第十
錢。故云。自位不動而來去也
大記云。來去者隨縁義。即是因縁義。不動者
向本義。即是縁起義者。藏師云。去來不動即
一物故已上。各現一義故亦互許也。平等不起
故名縁起。故云向本義即是縁起義也
法融記云。因縁相望等者。因縁錢者。一一相
資有力。能生之全力而成十錢。縁起錢者資
無力。無生之空力而有十錢。若不資無力。無
生之空力則不立。故縁散即無縁。集即有性。
起錢者自體空。故縁集縁散不増減也。六記
云。且依遍計事錢。現示依他因縁縁起錢也。
亦可依指示縁生等者。初節則依遍計錢。現
示因縁縁起錢。故不以錢爲喩也。謂如三性
次第。依遍計事現依他法。約依他法現因縁
縁起等也。後節意則以錢爲詮也。一云。初復
次從淺現深。如文可知。亦可依下。所以明此
數法者。欲解迷愚故重釋云。直指示縁生之
法無有自性。離名相故終不可得。是故且依
執遍計物迷。縁起法者之所解十錢。以現數
法與上所明。離相之法逗留全別。謂且此世
俗所知數錢之法尚能如是。甚深玄妙況彼
聖智所證。離言絶相之法乎。如是現也。但依
字在前。故文相稍似隱耳。逗留者事由也
  南岳觀公記云。錢有七重。謂遍計。依他。
因縁。縁起。性起。無住。實相也。一遍計錢
有二。凡夫二乘所見也。凡夫但見此錢方
圓之相。不見四大四塵之所合成。亦但見
一非二非三等差別相。終不見錢無自性。
二乘漸見假集空相。此亦猶爲遍計錢耳。
以二乘雖見四相。而未得解法空理。故此
上並名遍計錢也。三乘之人方解此錢。依
他因縁而起。起時無生故名依他。而未解
因縁親疏無二。就一乘中明此因縁。無親
疏故名因縁錢。然從前病治。其病故名因
縁耳。三乘分説無親疏義。然今直明一乘
親疏無二之義。然猶此門但明縁起現前
有力生果義耳。次現縁起無性空平等義。
故名縁起錢。是故經云。平等不起故名縁
起。次明空有不二混爲一體。自體空義故
名性起觀。此等多約十二縁生十番觀立。
是故或云順三乘義。問於上三門有何勝
處。復説無住實相等耶。答更亦有勝。謂論
無住時語空即足。不加有語。語有亦爾。語
其一尺即滿足法。不加餘語。據據即足。性
性並圓不改本位。以令滿不轉前。名而使
圓不布侠。而令寛不崇。卑而令高。故古人
云。無住者不動之異名也。實相者初入無
名眞源之門。終消縁起究竟之際。解終入
行行成入證也
菩薩一念無礙辯才。大記云。初發心菩薩
一念功徳。乃至約一門等者。初門同體也。無
量無邊諸地功徳。乃至約異門者。第二門以
去同體也。初發心時乃至約行體者。是異體
門也。然雖有是義。今釋之義。無問同異體約
一門現無盡等者。是第一錢現無盡也。無問
同異體約異門説者。是第二錢以去義。如一
錢即十約行體説故者。上來雖明一門現無
盡。又云。約異門説也。而不明其所具之無盡
重重。故今指一門及異門内所具。故云。如一
錢即十故也。約行體説者。一云。以初發心即
萬行體故。又信滿成佛是行佛故也。阿耶兒
子年月皆同者。一念即九世故兒年非小。九
世即一念故父歳非多。故古辭云。一歳女妊
五十年産。得五十歳大丈夫也。謂初發心菩
薩攝五十位。即成妙覺位也。一者無分別義
者。諸法體一故。同者不住義者。此不自在故
同於彼。彼不自在故同於此也。同處並頭者。
不相知義者。擧頭則頭外無足。擧足亦爾。無
可對故。即不相知也。無有作者無作用義。無
有成者無體性義。無有知者體用倶無義。此
是縁起觀。由無體用方成空果故也。法性家
者證分也。陀羅尼藏者縁起分也。謂無住別
教門中約法道理明六相者。是入證分家之
要門也。同教門中説方便六相者。是開無住
別教藏之好鑰匙也。問入家之要門開藏之
鑰匙。則六相以外別有所入所開等耶。答一
云。所入乃是證分。六相正是縁起分故別也。
一云。六相即是法性家及陀羅尼藏。故更無
所入所開也。然云。六相方便者。是約法體巧
相集成方便也。無礙辯才體非三乘分齊者。
雖是無住別教。而以六相方便爲言説故也。
謂別教中雖義即是言。言即是義。而言義不
雜也
同時具足如華嚴經。大記云。同時具足相
應者有多義釋。或依大疏同異圓備中謂。前
九門總合爲一。大縁起法令多種義門。同時
具足之文而云。唯總非別也。或依綱目謂。此
一塵攝上十對。同時具足亦攝後之九門。玄
義之文而云。初節別同時義。後節總同時義
也。今云。二義皆然不可局執。言同時者有
云。海印圓明之時也。有云。於世染分十二
時中隨何云耳。又此二説亦皆有理。言於中
有十門。所謂人法理事等者。依普法章唯束
五對十法不同。大疏等十對二十法也。但開
合耳。義無加減也。言十門者何故十法而云
門耶。謂以智之所入義同故耳。言相應無有
前後者。一云。時法相應也。一云。十普法中海
一一法不相知義也。因陀羅網境界者。如帝
釋殿五色珠網玄相。瀉影重重無極。縁起法
法法爾。相攝所攝復爲能攝。重重相攝無盡
無盡故。向内尋心入入猶外。向外尋邊出出
猶内也。故古人云。比如王宮有多重門。從外
入内之時。謂入此門即爲内也。而其門内復
有異門。故前所入還是外也。又謂。入此即爲
内也。而其門内又有異門。故前所入還是外
也。如是重重故入入猶外也。從内出外之時。
謂出此門即是外也。而其門外又有異門。故
前所出還是内也。如是重重故出出猶内也。
言境界者簡餘門。豈非證智境界。何故此門
偏得此言耶。答地論云。帝網差別者眞實義
相。眞實義相證者境界。故從此論文立此門
名耳。非謂餘門。非智境界也。此中具前十門
者。爲是一種十普法耶。爲是隨門各別立耶。
答二義皆得。謂門門皆云。具前十故一種亦
得。然而隨門不雜。乃至百門千門各有所具。
故各別亦得。從喩異者約法。應云。從重重無
盡異耳。問何故初門無此簡辭。答既是初門
餘不濫故。若對後之諸門簡者可云。從無前
後異耳。餘可准知者。前門十法並具足。具足
故准此。應云。人法因陀羅乃至因果因陀羅
等餘門例爾。是故第十門末亦有此言也。祕
密隱現倶成者。有文云。於一微塵入正受。一
毛端頭三昧起。如是自在彼隱此現。正受起
定同時祕密成矣。有文云。隱則祕密。現則現
著。名爲祕密隱現倶成門也。初意云。隱與現
一時倶成故祕密也。後意云。祕密隱與現倶
成也。從縁異者是機縁也。故十玄章云。隨縁
所見故有増減也。又云所須縁也。謂十普法
中須人則人現餘隱。須餘亦如是故也。微細
相容安立者。微細目能含相容目。所含安立
通能所也。或反此云。微細則所含相容。則能
含安則能安立。則所立也。下一多相容門。具
一容多。多容一等二義。此微細門約一容多
之義。故古人云。如琉璃瓶盛多芥子也。又云。
微細者難知之義。謂塵不轉大而能容刹。刹
不轉小而能入塵。如是道理甚深難知故也。
相容者一能容多故。又一一皆皆亦如是故
也。安立者一多不壞故也。又云。若是神通變
化所作非。謂安立直是縁起實徳法爾。相容
故云安立也。從相異者此就相説。謂小相大
相一相多相等也。十世隔法異成者。問應云
九世隔法。何故并取總一念云隔法耶。答以
總別時隔總別法。亦無難也。從世異者。一一
世中各具十法。此是世門所具故也。諸藏純
雜具徳者。依十無盡藏品立也。從門異者一
行長修。則云。純門萬行齊終。則云雜門也。一
多相容不同者。古人云。微細相容一多相容。
二門何別耶。相容雖同而義別也。謂何者相
容。故有一多相容門。相容之貎如何。故有微
細相容門也。從理異者非。謂眞如之理是因
果道理也。謂因能具果。一能具多等故也。諸
法相即自在者。因縁當體。即因即果能成因。
外無別所成果法也。從用異者徳用自在故
也。謂擧體相即之用也。亦可依性者。無住法
性也。問餘門何不依無住法性耶。答雖皆依
性。非無遠近之殊。謂中門者但約力用而論。
此中明無住本性所成之法。當體即空。全體
相即與性切近故也。唯心迴轉善成者。十一
稠林心及十種性起心等也。從心異者。唯心
迴轉而不動故也。托事現法生解者。所托事
相正即所現無盡法體。非是托此別有所表
也。從智異者者。約生解云也
  花嚴略策云。十表無盡一一造玄。隨擧一
法即具十。謂一同時具足相應門。如海一
滴具百川味。二廣侠自在無礙門。如徑尺
鏡見千里影。三一多相容不同門。一室千
燈光光渉入。四諸法相即自在門。如金金
色二不相離。五祕密隱現倶成門。澄空片
月晦明相映。六微細相容安立門。如琉璃
瓶盛多芥子。七因陀羅網境界門。兩鏡玄
照傳輝相瀉遆出無窮。八托事現法生解
門。立像竪臂觸目皆道。九十世隔法異成
門。一夕之夢&T037173;翔百年。十主伴圓明具徳
門。北辰居所衆星拱之
圓通首座記云。且約吾身論十對。十門
者。一吾五尺身表令生解爲教。即是所
詮爲義。二吾五尺身即同法性爲理。經
云。衆生即法身法身即衆生。故五體四
大歴然差別爲事。三吾五尺身從頭至足。
空寂無礙爲所觀境。如是觀者是吾心。智
爲能觀智。四吾之所造善惡無記等行爲
行。由此行故得凡夫位等爲位。五吾所
造業爲因。由此業故所感之報爲果。六
吾五尺身八萬戸虫所依處。故又諸佛遍
吾毛孔説法。又經云。衆生形世界故爲
依。而是有情故爲正。七吾本覺性本來。常
住不還不動爲體。宛然現現爲用。八吾五
尺身爲人。以縁起法之所攝故爲法。九吾
所造作不善之法。逆於眞故爲逆。所造相
似善行爲順。十吾當果佛内熏我身。無暫
捨頃。我若作善助令増長。我若作惡依厭
令脱爲應。是我迷心之所得故爲感。如是
吾五尺身本自滿足。若圓若分即具教等
十對。爲同時具足相應門。不動五尺周遍
十方三際。爲廣狹自在無礙門等。是故行
者。若修此觀不動凡身。即是自體毘盧無
盡法海總相普賢。即是内證國土。亦是花
藏世界。亦可謂之大方廣佛花嚴經也。圭
峰禪師行願品抄中釋。剥皮爲紙。刺血爲
黒。折骨爲筆。書寫經典等。文云。二約觀
智釋。謂觀察此身若皮若骨都無定實。擧
體全空無我我所。雖然目觀似有身相。其
猶聚沫泡焔芭蕉。既無自體元同法界。如
是推窮三諦具足。成空假中微妙。三觀詮
於此義生。得此解契合心機。即是寫經以
經。是詮表生解義。故若不觀察心迷取相。
即無經也
。亦當此義花嚴學人胡不勉旃
南岳觀公記云。問十門甚深難可得見。請
且施設門相。答有十種縁起道理。謂一同
時具足者。法界相應道理。二因陀羅網者。
法界無盡道理。三祕密隱現者。法界相成
道理。四微細相容者。法界齊現道理。五十
世隔法者。法界流轉道理。六諸藏純雜者。
法界具徳道理。七一多相容者。法界因果
道理。八諸法相即者。法界徳用道理。九
唯心迴轉者。法界集起道理。十托事現法
者。法界現前道理深思之矣。問十玄縁起
觀法如何可成。若隨十門而成十觀。進心
曠蕩不成一觀。何以故。隨十門別遊其心
故。若捨十門觀行。局促不應無盡即同三
乘。答此義實難。然有二義。生解成行。若
約生解具説十門不爾。不得生無盡之解
故也。若約成行具説十門。謂縁起一言諸
法無二即現了。手何須多門。然言一不違
多言。多不違一故。經云。若見縁起法即見
盧舍那。此之謂也。若成一縁起觀。則十門
相應也。問其性海果分不論。因陀羅等心
智路絶。唯觀性海足矣。何須成十門觀耶。
答但觀性海其觀有偏。彼三乘菩薩尚雙
照二諦。倶遊空有名爲無住。況乎一乘不
起則已起。則離始終故。起與不起合爲一
際方。爲無住縁起中道觀也。問一乘行者。
至於何位有十門無礙用耶。答至解行位
方有大用。若見聞生纔成金剛種耳。又見
聞中即起無礙大用。問廣狹門中四句六
句云何見耶。答或廣無際。或分限歴然。或
廣狹倶存。或廣狹倶泯。或具前四。是解境
故。或絶前五。是行境故。此中前三句是縁
起現前義。次一句是縁起無生義。問何故
具前四句。是解境耶。答起解之人以別知
諸法普。別性相方起正解。若不別知即滯
邪見。是故前二句是普別相對。後二句是
性相相對。故流轉章云。問一門無念便足。
何須如上廣分別耶。答若不如前深思。彼
義則見不伏生。若不別知解行別者。即妄
以解爲行情。謂不破設總無知。但強伏心
而作諸觀。並謂。中作非是眞行究竟。増
惡見入於魔網不能成益故。經云。百千噁
羊僧無惠修靜慮。設於百千劫無一得涅
槃。聰敏智惠人能聽法説法欲念。須臾頃
能速至涅槃。問何故或絶前五是行境耶。
答唯是總觀法是一身。故無五句差別也。
是故雲華云。莫須多道。只言一故。又經云。
於諸法中不生二解。問總觀法是一身不
作廣等四句者。不爲廣狹攝耶。答雖具一
觀而是無住。故隨須無礙。如雲華所云。無
分別不住故。能成衆事。問解中四句豈非
無分別耶。又行境中雖是一觀不防四句
者。解行差別云何可見。答二並各通。然有
偏増。謂欲成解則以一之多義其解不偏。
若欲成行便是多之一。觀其行不亂。問何
故但以倶絶爲行耶。應云。普賢行中具足
諸句無礙用耶。答雲華云。眞俗二諦非分
別知。但對情見故分二相。唯越情見逆順
相應。以此故知絶其五者。唯是令越情見
耳。問絶前五句成其一觀者何耶。答若言
廣不須餘語言狹亦爾。然越情見廣狹相
應也。又故人云。行歩是解。不行歩是行。此
言有在也。林徳云。有離別總相。是諸法究
竟之體也。以絶廣等四句。方爲廣等究竟。
故知都絶別相諸縁。正是究竟總相也。又
有云。解者是進修者解也。境者廣狹等法
也。初修之人以縁起分無礙之法。爲所解
故。行者是縁起分普賢之行。境是十佛性
海謂縁起分行人。以彼性海爲行境故。如
古人言。一乘行者唯修國土海。正在茲乎」
大記云。如花嚴經者。古人云。大經題名中。
大方則器界。廣佛則佛界。花則是因。上從等
覺下至六趣。即是生界。嚴則此三縁起互相
融。即圓明自在。經則於前境界。以六相觀智。
是解是行。貫持不失故也。若觀智有間。不得
相續貫持。則非經矣。總則七字題名。別則無
盡。品會同則品會皆同。異則品會各異。成
則縁起集成。壞則品會各住
  花嚴錦冠鈔云。第一釋經題目云云。大等七
字略以七門分別云云。第四展演無窮者。從
微至著。略有八重。廣則十重。初於最清
淨法界強分理智二門。即菩提涅槃之異。
二於理開體相用爲大方廣。於智開因果
爲佛花嚴。嚴通因果故連合成詮。乃名爲
經。即題中七字上二展法。下皆展處。三展
七字以成初會。初會總故彼有十海十智。
十海之中有體相用。即大方廣十智之中
有因有果。即佛花嚴詮釋。於此即名爲經。
餘皆例此。四展初會以成後八會。八會之
中有四重因果。其所觀所證。即大方廣。能
觀能證。皆佛花嚴。五展遍於法界。同類
刹中皆有九會。六遍同類刹塵。七遍法界
異類刹中。八遍法界異類刹塵。若同若異
各兼主伴。即成十重。或以遍虚空塵道帝
網刹土以爲十重。斯則法界之内無有一
塵一刹不説此經也。故大經云。毘盧遮那
佛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
又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復然。佛
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見。第五卷
攝相盡者。謂異類刹塵所説不殊異類刹
中所説。異類刹中所説不殊同類刹塵所
説。同類刹塵所説不殊同類刹中所説。同
類刹中所説不殊普光八會所説。八會所
説不殊初會所説。初會所説不出題中七
字。題中七字不出理智。理智不出清淨法
界。只此清淨法界之名。亦是安立體不可
得。斯則泯蹤絶迹言思所不及也。故大經
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
不可得思量。又云。若實若不實若妄若不
妄。世間出世間但有假言説。第六展卷無
云云。展卷一時無有障礙。廣即是略略即
是廣。皆無障礙故。第七攝歸觀心者。上來
約教詮義。有是多門。若不攝歸一心則於
我何預。今則令知有行。發意修行。所言
大者。即是心體。心體無邊故名爲大。方是
心相心具徳相之法。故名爲方。廣是心用
心有稱體之用故。名爲廣。佛是心果心解
脱處。名之爲佛。花是心因心所行行。喩之
以花。嚴是心之功用心能善巧嚴飾。目之
爲嚴。經是心教心起名言詮現於此。故名
爲經。斯則大等七字並不離心。然心之一
字非體非用。非因非果非義非教。雖非一
切能爲一切。何以故。以一法界心是絶待
法故。問所言觀行者行相如何。答云云
事事無礙法界即成。事事無礙觀故。相即
相入廣狹隱現主伴交參。重重無盡等亦
以法本如此。依法而觀故名爲觀。依觀起
行。行亦如之
四大常轉法輪觀云。欲得此經意合有三
段。一説大方廣佛等七字。二釋三十九品
大意。三現道理依觀廣釋。初説題目者。大
方廣者所觀之境。佛花嚴者能觀之心。經
者通於境智。所謂大者四大。方者四大之
塵。廣者一一塵相法界虚空界。九世十世
中無所不周。佛者解此理心。花者此心清
淨湛然離染。嚴者離染心中具逆順徳。經
者能所無二。二釋品大意説有總別。總者
三毒。即三智一一智中具十徳。故是爲三
十。又一智中具三世。具見聞解行證。具三
世間故。是爲九品。別者云云三現道理依觀
廣釋者。先融心相解此經意。云何融心相。
一念無生正念觀心。與實相理相應時中
離諸心相。爾時具得三種利益。一者超過
十種外道所爲作事。二者獲得十種利。三
者自身心中具見諸法。如執明鏡自見面
像。十種利益者。一者自身心中具戒定惠。
一切法如經云。制心一處無事不辨。繋心
在一處能開智惠門。守一不移精神不散。
萬靈扶衞。初學不思議三昧繋心一縁。若
久習者觀心成就更無心相。恒與定倶。一
切心相即。非心故。是名不思議定云云。經
有五種。一一切經。二心經。三自體經。四
無住經。五實相經。謂於一法界以一心印
印諸縁體。一切諸縁無不印文。故一切經
也。此一切經唯一心量。故一心經也。心之
諸法有體。故自體經也。自體無我於一切
中無著。故無住經也。此無住經湛然無相。
故實相經也。初文字經。次則義經。次則觀
經。次則定經。後一法經也
心輪鈔云。始成正覺。佛入海印三昧。所證
法門。略有六重經。一者離内外經。二者向
内經。三者向外經。四者内外相應經。五者
内中略説經。六者爲機將説經。所謂前三
經是果分自利故。果分別教。後三經是因
分自利故。因分別教
圓通首座記云。花嚴經首。如是我聞四
字釋有三義。對此則下始成正覺亦有三
義也。第一離言玄寂之處。謂絶相不可目
法性。玄微超出意外之處也。不可目之法
性者。法界法之名位不動處也。若今我五
尺身者。唯五尺是耳。此五尺上不許更目
佛名法名故。云不可目之法性也。此五尺
名正即法體。而謂此名是法上所立。如是
計者所不及處故。云超出意外。又云。絶
相也。問唯五尺是耳者。縁起之際可許此
義。何云性海耶。答於此五尺名之縁中立
五尺法者。縁起因分也。此名以外更無一
法可立者。性海果分也。是故藏師云。縁無
別縁以體盡縁。是故差別縁起。即是甚深
土海。又相和尚云。言説在證與本不異也。
然則教分之中言是能詮詮所詮義。今此
之中言即證體故。無能所詮之異也。問吾
五尺上不可更許佛之。與法名目之義。以
何爲證而得知耶。答如是所發我言爲證。
然覓兼證者。光明覺品云。多中無一性。一
亦無有多。至相引此爲即門之證也。然而
所言多者只是多耳。多中更無成一之性。
所言一者只是一耳。一中更無成多之性。
是故唯吾五尺是耳。此上不得佛法名目
也。以此義釋此文者。如者如也。即是法本
如者如均也。是故正即是我聞也。此意者
唯我聞耳。我聞以上更不加餘語也。既約
我論故但我耳。上不更加。佛與菩薩名位
等也。聞者局於我也。問既絶名離相。何故
擧五尺名耶。答此證分中五尺之名即實
法體。此名以外更無法體故也。縁起分中
名之與義二位不同。故令相即。今此證分
之中即不如是。第二離修離證圓極至道
也。不簡處之與人隨約。是佛不別主之與
器觸事如是。是故光明覺品云。國土及衆
生一異不可得。如是善觀察名知佛法義。
處人不簡。主器不分。器與衆生本非異也。
以一佛體故。又亦非一。以各各不動自名
位故。由是得知。離三世間是一佛體。而非
融三方爲一也。雖一佛體即三世間。而非
分一以作三也。然則三世間之名位不動。
是即佛也。以此義釋此文者。如者我與聞
爲一之時即是佛也。約此上二重之義言
之。則如是我聞四字。正即究竟法體故。無
以此爲首。料簡下文所目之義也。第三正
覺智日出於道樹。謂約佛論佛則法界諸
法無非是佛也。然而隨衆生縁示有成佛
示有説法。故於道樹始成正覺。約此義釋
者。七處八會之法是佛所説。而結集人言
如是我聞也。是故章主依此義云。料簡下
文所目之義也。就上三中。第一佛所證。第
二佛能證也。具此二佛是海印定。與此定
倶能證之智名爲大空。此大虚空隨機所
須成種種名也。所成之法塵算難窮。要略
而言不出十種也。三乘所明三科百法。從
異熟識之所生故。不論主伴相成之義。今
此十法本於證智。大虚空中全全所目故。
云主伴成宗也。又三佛中。初二佛則始成
正覺之證分也。第三佛則始成正覺之教
分也。就證分中初義則所證也。第二義則
能證圓智也。教分者即此圓智。與縁相應
之義也。問若以初釋見者。如是即我聞也。
始成正覺則如何釋耶。答並以此例釋也。
謂一時者亦即滿足法性。更無所加處亦
爾也。始成正覺者。亦非古迷今覺。應稱法
界竟三世際。即是滿足究竟法體。乃至六
十卷經末。衆生心微塵等偈亦如是也。若
以第二釋見者。如者是我與聞爲一之時。
即是佛也。我是能聞。聞是所聞。能聞之我
與所聞法。二而不二。唯是一體者。即是如
佛體也。處者菩提場是佛體也。約圓現而
見也。始成正覺者第三佛也。以此義等釋
一部。始終方爲妙也
古記云。大經略有十重解釋。謂第一瓔珞
經三賢十地三乘。此經所辨三賢十地一
乘。若約此義釋此經文。則如是我聞一時
佛始成正覺。於第一寂滅場中。説花藏世
界。第二普光堂中説十信。乃至第八舍衞
國中説入法界。第二就此經中行布次第
者。三乘六相圓融者一乘。約此義釋。如
是我聞。乃至寂滅場中。説花藏世界。第
二寂滅場内普光堂中説十信。乃至第八
寂滅場内舍衞國中説入法界。第三前二
是表相。故三乘内則一乘。約此義釋。則如
是我聞。乃至第一舍衞國中説花藏世界
第二普光堂中説十信。第三他化天宮説
十住。第四兜率天宮説十行。乃至第八寂
滅場中説入法界。此義者是普賢二十二
位。即位脱位故無勝劣。如明難記所明。第
四前之内表並是三乘。普賢無盡法數現
者是一乘也。約此義釋。如是我聞。乃至寂
滅場中。説花藏世界。第二寂滅場説十信。
乃至第八寂滅場説入法界。第五前並紙
墨所載故是三乘。無文字之虚空是一乘
也。第六無文字之虚空是三乘。有文字之
虚空是一乘也。第七前並教分。是普賢因
門。故是三乘。佛外向是一乘也。第八佛外
向是三乘。佛内向是一乘也。第九佛内向
是三乘。離向背是一乘也。第十離向背是
三乘。法性是一乘也。此是梵體徳。所傳潤
玄徳所受也。梵體徳云。昔質應徳在世。達
藪講起信論時。云。若不得知花嚴經中十
重解。釋者。終不能得花嚴文義。又若不
知起信論中八重解釋。則亦不能得此論
文義也
賢首大師花嚴三昧觀門中。問云。衆生修
行爲要受持聖教耶。爲須捨教耶。答有十
類。一者自有衆生。無識懸捨聖言師。自愚
心復隨邪友。違教修行巧僞誑惑。此爲惡
人也。三有衆生。亦背聖教以質直心。謂爲
出要勤苦修行。竟無所益。此二人倶捨聖
教不依義理。三者唯誦聖言不解義意。依
傍聖教求名求利。違自所誦。亦爲惡人。四
者唯逐文句不知義理。但以直心讀誦。雖
無巧僞亦無所益。此上二人倶不捨教。不
得義理。此上四門皆不可依。五者讀誦聖
教。分知解行多讀文句。少有修行。六者廣
尋聖教遍知解行。漸略聖言取意專修。七
者受持得意。唯在修行不復尋言。八者尋
教得旨。知一切法無不稱性。是故於教亦
不持捨。即此言教稱性約教修行。九者常
持稱性之言不捨不著。恒觀絶言之理不棄
不滯。此上五門猶未究竟。十尋教得實理。
理教無礙。常觀理而不礙持教。常持教而
不礙觀空。此則教理倶融合爲一觀。方名
究竟。此上十門前四全不可依。次五從淺
轉深隨根悟入。然革凡成聖之方便。猶未
究竟。唯第十門方爲究竟也。又賢首大師
明受持大乘經。須知五法。一明其文有五。
謂善知分段起盡前後相續次第連合詮義
圓滿無増無減。二解其事亦五。謂説處説
主徒衆請儀及知圓音所説。三達其義亦
五。謂略標綱要廣釋除疑譬喩令解引事
證成擧益勸學。四得其意亦五。令發大心
觀眞理伏煩惱慈悲救物勤修萬行。五修
其行自有五種。一於所聞法行。在身心未
曾暫息。二歴前四門次起勝心。於前文教
起難遭想。於前事相起尊重心。嘆佛難逢
傷己薄祐。於前義理起愛樂心。於前意旨
悲喜交集。三受持正法。謂於文教繕寫流
通圖盡事相。表佛法會攝略義趣曲示行
人。四自行増長爲親。善友繋念思惟。五成
無礙行。謂得旨忘詮故不可守。志詮由教
故不可捨。是故於教生無守無捨行。今此
雖開爲十法行。但是衆縁資成正助相兼。
總曰受持修習全依此者。可謂。圓因勤修
不退皆證滿果。自教至唐古今有依法修
學。通感靈瑞其類實繁。具如花嚴傳及纂
靈記所説
法界圖記叢髓録卷下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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