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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義海百門 (No. 1875_ 法藏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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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875

華嚴經義海百門并序
 京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夫縁起難思。諒遍通於一切。法界叵測。誠顯
現於十方。莫不性海沖融應人機而表一。智
光赫奕耀世間以通三。殊勝微言輕毫彰於
圓教。奇特聖衆纖埃現以全身。逈超情慮之
端。透出名言之表。竊見玄綱浩澣。妙旨希夷。
覽之者詎究其源。學之者罕窮其際。由是微
言滯於心首。恒爲縁慮之場。實際居於目前。
翻爲名相之境。今者統收玄奧。嚢括大宗。出
經卷於塵中。轉法輪於毛處。明者徳隆於即
日。昧者望絶於多生。得其意則山岳易移。乖
其旨則錙銖難入。輒於一塵之上。顯其實徳。
窮茲性海。覽彼行林。總擧十門。別開百義。
參而不雜。一際皎然。義煥爛於篇題。理昭彰
於文字。庶入道之士。粗觀其致焉。所列名目。
條之如左
  縁生會寂門第一 實際斂迹門第二
種智普耀門第三 鎔融任運門第四
體用顯露門第五 差別顯現門第六
修學嚴成門第七 對治獲益門第八
體用開合門第九 決擇成就門第十
  縁生會寂門第一
夫縁起萬有。有必顯於多門。無性一宗。宗蓋
彰於衆徳。分其力用。則卷舒之趣易明。覽其
玄綱。則理事之門方曉。今就體用而言。略分
十義
  一明縁起 二入法界 三達無生
四觀無相 五了成壞 六示隱顯
七發菩提 八開涅槃 九推去來
十鑑動靜
初明縁起者。如見塵時。此塵是自心現。由自
心現。即與自心爲縁。由縁現前。心法方起。故
名塵爲縁起法也。經云。諸法從縁起。無縁即
不起。沈淪因縁。皆非外有。終無心外法。能與
心爲縁。縱分別於塵。亦非攀縁。然此一塵圓
小之相。依法上起。假立似有。竟無實體。取不
可得。捨不可得。以不可取捨。則知。塵體空無
所有。今悟縁非縁。起無不妙。但縁起體寂。起
恒不起。達體隨縁。不起恒起。如是見者。名實
知見也
二入法界者。即一小塵。縁起是法。法隨智顯。
用有差別。是界此法。以無性故則無分齊。融
無二相。同於眞際。與虚空界等遍通一切。隨
處顯現無不明了。然此一塵。與一切法各不
相知。亦不相見。何以故。由各各全是圓滿法
界。普攝一切更無別法界。是故不復更相知
相見。縱説知見。莫非法界知見。終無別法界
可知見也。經云。即法界無法界。法界不知法
界。若性相不存。則爲理法界。不礙事相宛
然。是事法界。合理事無礙。二而無二。無二即
二。是爲法界也
三達無生者。謂塵是心縁。心爲塵因。因縁和
合。幻相方生。由從縁生。必無自性。何以故。
今塵不自縁。必待於心。心不自心。亦待於縁。
由相待故。則無定屬縁生。以無定屬縁生。則
名無生。非去縁生説無生也。論云。因不自生。
縁生故。生縁不自生。因生故。生今由縁生。方
得名生。了生無性。乃是無生。然生與無生。互
成互奪。奪則無生。成則縁生。由即成即奪。是
故生時無生。如是了者。名達無生也
四觀無相者。如一小塵圓小之相。是自心變
起假立無實。今取不得。則知。塵相虚無。從心
所生。了無自性。名爲無相。經云。諸法本性
空。無有毫末相。然相雖取不得。詮無之義非
絶。以相無體性法即立。以法爲無相之佐由
不失法相故。相即非相。非相即相。相與無相。
實無差別也。此無相義。如繩上蛇。全言無蛇。
當知。繩是無蛇之依。今法是無相之法。全以
法爲無相之相也
五了成壞者。如塵從縁起立。是成即體。不作
於塵。是壞今由了縁非縁。乃名縁成。了壞非
壞。乃名縁壞。以壞不妨始成於法。是故壞時
正是成時。以成無所有。是故成時。正是壞時。
皆同時成立。無先無後。若無壞即成。是自性
有。若無成即壞。是斷滅空。成壞一際。相由顯
現也
六示隱顯者。若觀塵相不可得時。即相盡而
空現。由見相時不即於理。是故事顯而理隱。
又此塵與諸法。互相資相攝。存亡不同。若塵
能攝彼。即彼隱而此顯。若彼能攝塵。即塵隱
而彼顯。隱顯一際。今但顯時。已成隱也。何以
故。由顯時全隱而成顯。隱時全顯而成隱。相
由成立。是故隱時。正顯顯時正隱也
七發菩提者。謂此塵即寂滅涅槃無性乃是
佛菩提。智所現故。今由了達一切衆生及塵
毛等無性之理。以成佛菩提智故。所以於佛
菩提身中。見一切衆生成正覺轉法輪也。又
衆生及塵毛等。全以佛菩提之理成衆生故。
所以於衆生菩提身中。見佛發菩提心修菩
薩行。當知。佛菩提更無異見。今佛教化塵内
衆生。衆生復受塵内佛教化。是故佛即衆生
之佛。衆生即佛之衆生。縱有開合。終無差別。
如是見者。名發菩提心。起同體大悲。教化衆
生也
八開涅槃者。謂不了塵顯迷顯爲生。復見塵
隱迷隱爲滅。即依流動生滅之相。縁於塵上。
迷心變起。謂是眞實。今求生滅之相。竟無起
處。亦無可得。動念自亡。妄想皆滅。隨其滅
處。名大涅槃。故經云。流轉是生死。不動名
涅槃
九推去來者。謂塵隨風東去時。求去相不可
得。隨風西來時。求來相亦不可得。皆唯塵法。
竟無來去之相。以無實故。來時無所從來。去
時亦無所去。經云。法無去來。常不住故。良以
了塵去來無體。所以去來即無去來。無去來
而恒來去。一際成立。無有彼此之差別。是故
經云。菩薩不來相而來。不去相而去。所以不
移塵處。而詣十方。恒不離十方。而入塵處。恒
不來去。而來去之量。等於法界也
十鑒動靜者。謂塵隨風飄颻。是動寂然不起
是靜。今靜時由動不滅。即全以動成靜也。今
動時由靜不滅。即全以靜成動也。由全體相
成。是故動時正靜。靜時正動。亦如風本不動
能動諸物。若先有動。則失自體。不復更動思

然上諸義縁生既立。理不合孤窮萬有以爲
同括。無盡而成總。若尋其奧。雖處狹而常寛。
欲究其淵。縱居深而逾淺。縁起之義其大矣

  實際斂跡門第二
夫歸宗巨壑亡委輸於百川。會寂眞源銷縁
成於萬有。是故衆流亡而相盡。多縁寂而法
空。歸體息於攀縁。奪相止於迷惑。今就理而
言。略顯十義
  初二無我 二明遮詮 三如虚空
四不生滅 五無自他 六無分別
七入不二 八無差別 九明一味
十歸泯絶
初明二無我者。謂能分別塵相者。是人所分
別之塵。從縁具體。是法由相虚假似有而無
實體。即爲人無我。經云。我尚不可得。非我
何可得。由塵從縁而無自性。是法無我。論云。
若法從縁生。此則無自性。以人法二倶無我
爲一味也
二明遮詮者。問曰。塵是有耶。答曰不也。從縁
無自性即空故。問塵是無耶。答不也。不礙縁
起有故。問塵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空奪有盡
唯空。有奪空盡唯有。互不存故。問塵是非有
非無耶。答不也。不礙倶存故。倶除計有無之
見。非無法也。經云。但除其病而不除法。是爲
護過
三如虚空者。謂塵體空無所有。即無分限亦
不可取捨。而遍通十方。能與一切理事解行
等爲所依。而有無盡大用。猶如虚空。與一切
法爲依。而全建立。無有分限。遍通十方。猶如
虚空。即得虚空智虚空身無礙用也
四不生滅者。謂塵從風起散。而有生滅之相。
今推生相滅相。悉皆空無。經云。因縁故法生。
因縁故法滅。由生時是無性生。由滅時是無
性滅。以無性故生即不生。滅亦不滅
五無自他者。謂塵是縁爲他也。心是因爲自
也。今心不自心。必待於縁。既由縁始現。故
知。無自性也。又塵不自塵。亦待於心。既由
心方現。故知。無他性也。又一切法。皆不自
生。亦不他生。故無自他也。今言自他者。非別
異見。自是他自。他是自他。自他一際。自在説
也。論云。自性亦不有。他性亦復無
六無分別者。謂見塵圓小之相好惡飛颺者。
是自心分別也。即此分別之心。縁塵而起。尋
起無體。名相自亡。是無分別。但分別情破。説
爲無分別。非如木石。經云。法從分別生。還從
分別滅。又云。無分別智分別無窮。無窮之相
性分別滅由分別無體。即分別無分別。由無
體不礙縁。即無分別恒分別
七入不二者。謂見塵與心有二。二即無二也。
若執塵心爲一。遮言不一。以迷心所見非無
縁故。若執塵心爲二。遮言不二。以離心外無
別塵故。由心與塵二即無二。唯心無體。一亦
無一。由一無一。由二無二。一二無礙。現前方
入不二。當經云。無二智慧中。出人中師子。不
著一二法。知無一二故
八無差別者。謂見塵相圓小。與一切法分齊
有異。是爲差別。觀塵無體一切皆空。唯理所
現無復異體。是無差別。又此理性隨縁成一
切法。非無分齊。是即差別。經云。諸法無差
別。唯佛分別。知了差無差法。非無理事故。然
差別縁起萬有無差法界一空。由空與有同
別互融。會萬有以爲一空。差即無差。觀一空
而成萬有。無差即差。差與無差一際顯現。四
句作之可見
九明一味者。謂塵從縁成立。皆無自性。縱理
事教義萬差。莫不唯空寂一味。秖以縁起萬
差。説空一味。若無萬差。是唯一味。若擧空即
一味唯空。若擧性即一味唯性。若擧如則一
味唯如。類顯可知
十歸泯絶者。謂心與塵互相泯絶。若以塵唯
心現。則外塵都絶。若以心全現塵。則内心都
泯。泯則泯其體外之見。存則存其全理之事。
即泯常存即存常泯。四句可知
然上諸義實際難思。心行罕縁其致。眞源叵
測。名言詎賾其端。然無言不絶言。依體興其
萬用。無事不辯事。隨縁顯。以一空明事。要必
談空。説體寧不開用。是故斂迹則縁心罔托。
亡相乃妄識無依。方得稱於縁生。將符順於
法界
  種智普耀門第三
夫大智照明就纖毫而觀性海。眞源朗現即
微塵以眺法身。磊落雲繁。一多開而隨應。崔
嵬岳聚理事分以成形。今就體用現前。略分
十義
  一顯如量 二分六通 三明難思
四生佛家 五示圓音 六辯依正
七會機感 八施佛事 九開五眼
十分三智
初顯如量者。謂塵體空無。是如理。不礙事相
宛然。是如量。今塵性。順眞則無分齊。一切事
法。全依性顯。是故一塵中見一切事。此事是
如理智中如量之境界也
二分六通者。謂此塵無體。不動塵處。恒遍十
方刹海。無去來之相。是神足通。經云。不起于
座。遍遊十方。又見。塵法界無際。而有理事教
義一切等。諸菩薩皆同證入。皆同修習。此法
更無別路。是他心通。又見塵法界解行現前
之時。即知。過去曾於佛所親聞此法。以觀心
不斷。是故今日得了。爲宿命通。又見塵性空
寂無相可得。即無二見。若見相即爲二見也。
由無相即無有二。名天眼通。經云。不以二相
見名眞天眼。又了塵無生。無性空寂。即執心
不起。是漏盡通。經云。斷結空心。我是則無有
生。又聞説塵法界差別之聲。即知。一切聲全
是耳不復更聞也。然此聞無縁無得。於聲悟
一切法。是常聞一切佛法。爲天耳通也
三明難思者。謂塵不壞小量。而遍十方普攝
一切。於中顯現。斯由量即非量非量即量。又
居見聞之地。即見聞之不及。處思議之際。即
思議之不測。皆由不思議體自不可得故。即
思不可思。經云。所思不可思。是名爲難思
四生佛家者。佛以眞如法界無生之理爲家。
今見塵無生無性時。即此智從無生法顯生
故。名生佛家也。經云。於法不分別。是則從如
生。又云。普於三世佛法中。知無生已而化生
但契義理即名生佛家。是佛之子。亦名佛出
現也有本云。無生之
理菩提涅槃爲家
五示圓音者。謂此説塵之音。然音具足智慧
之藏。隨衆生機。有深淺之感。若於聲上。了大
小音韻是假立空無所有故。然聲是實者。此
乃小乘機性。即愚法教顯也。於聲上即知聲
事無體。會事顯理者。此由大乘機性。即終教
顯也。於聲上即知大小音聲空無所有。生心
動念即乖法體。一味一相不可分別者。此乃
大乘機性。即頓教顯也。於聲上了知聲是縁
起法界菩提涅槃主伴自在。一即一切一切
即一。如帝釋殿珠網重重無盡境界。此由一
乘機性。即圓教顯也。此一音上。由機有大小。
令此法門亦復不一。一切諸聲。各各如是。乃
爲如來無礙圓音法輪常轉爾
六辨依正者。謂塵毛刹海是依。佛身智慧光
明是正。今此塵是佛智所現。擧體全是佛智。
是故光明中見微塵佛刹。又刹海微塵。全用
法界性。而爲塵體。是故塵中見一切佛説法
化生等事。當知。依即正正即依。自在無礙。乃
至塵毛國土一一事法。各各如是。全佛依正

七會機感者。謂塵如如平等法界。隨智所顯。
機大則義顯亦大。機小則理顯亦小。隨衆生
之根性。有證悟之淺深。是爲機感。即此機感。
全如來法身而應現也
八施佛事者。謂塵音聲文字。皆悉性離即解
脱故。此無性文字。非事之事。以空無故。佛
智所顯。隨所施爲。不失法界。即爲佛事。經
云。有所施爲。無非佛事
九開五眼者。謂塵無性之色爲肉眼也。塵是
縁起之法爲法眼。塵性空故無所有是慧眼。
塵無相可得。息諸分別。不二見故名爲天眼。
塵性空寂。無相可得。依正無礙念劫圓融有
無平等。名爲佛眼。然不可以五眼見於塵。但
於塵處隨顯立名也
十分三智者。謂達塵性空無之理。決擇邪正。
順理入眞。此決擇之心。是加行智。又見此塵
全是亡言絶慮。性超圖度能所不起動念亦
非。此爲正體智。又見塵縁起幻有不礙差別。
雖種種差別莫不空無所有。以不失體故。全
以法體而起大用。一多無礙主伴相攝。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是爲後得智
然上諸義法無分齊。現必同時理不礙差。隱
顯一際。用則波騰鼎沸。全眞體以運行。體即
鏡淨水澄。擧隨縁而會寂。若曦光之流采無
心。而朗十方。如明鏡之端。形不動而呈萬像
  鎔融任運門第四
夫性海無涯。衆徳以之繁廣。縁生不測多門
由是圓通。莫不迴轉萬差卷舒之形。隨智鎔
融一際開合之勢。從心照不生機。縱差別而
恒順用非乖體。雖一味而常通。今就體勢而
言。略分十義
  一會理事 二達色空 三通大小
四收遠近 五明純雜 六融念劫
七了一多 八會通局 九明卷舒
十總圓融
初會理事者。如塵相圓小是事。塵性空無是
理。以事無體。事隨理而融通。由塵無體。即遍
通於一切。由一切事事不異理。全現塵中。故
經云。廣世界即是狹世界。狹世界即是廣世

二達色空者。如見塵從縁成立是色。色無體
故是空。空若無色而言空。即是無世諦之妄
色。因妄色而有眞諦之眞空。色若無空而言
色。即是無眞諦之眞空。因眞空而有世諦之
妄色。今但了妄無體。即是眞空。非無色名空
也。經云。色性自空。非色滅空
三通大小者。如塵圓相是小。須彌高廣爲大。
然此塵與彼山。大小相容。隨心迴轉。而不生
滅。且如見高廣之時。是自心現作大。非別有
大。今見塵圓小之時。亦是自心現作小。非別
有小。今由見塵。全以見山。高廣之心。而現塵
也。是故即小容大也。經云。金剛鐵圍數無量。
悉能安置一毛端。欲明至大有小相。菩薩因
此初發心
四收遠近者。謂此塵是近。彼十方世界是遠。
今塵無體。該通一切十方。即此十方全是塵
之十方。是故遠恒近也。然十方雖遠。秖是塵
性之十方。縱超不可説世界。亦是不出塵性。
何以故。塵量無體。等虚空界。不可出過故。是
故一切十方。唯塵性顯也。又雖離此至十方。
時亦見此塵。何以故。由塵無體。事隨理而融
現。是故塵性。遍一切時。塵事亦同顯現。此乃
一塵中顯現一切。而遠近彼此宛然。十方入
一塵中。遠而恒近。塵遍十方。近而恒遠。塵與
十方。近之與遠。一際顯然。更無別異思之
五明純雜者。謂塵無生。即一切法皆無生是
純。即塵無生義中。具含理事。亦空亦色亦菩
提亦涅槃等是雜。理不礙事。純恒雜也。事
恒全理。雜恒純也。由理事自在。純雜無礙

六融念劫者。如見塵時。是一念心所現。此一
念之心現時。全是百千大劫。何以故。以百千
大劫由本一念方成大劫。既相成立。倶無體
性。由一念無體。即通大劫。大劫無體。即該一
念。由念劫無體。長短之相自融。乃至遠近世
界。佛及衆生。三世一切事物。莫不皆於一念
中現。何以故。一切事法。依心而現。念既無
礙。法亦隨融。是故一念即見三世一切事物
顯然。經云。或一念即百千劫。百千劫即一

七了一多者。如塵自相是一。由自一不動。方
能遍應成多。若動自一。即失遍應。多亦不成。
一二三皆亦如是。又一多相由成立。如一全
是多。方名爲一。又多全是一。方名爲多。多外
無別一。明知。是多中一。一外無別多。明知。
是一中多。良以非多。然能爲一多。非一然能
爲多一。以不失無性。方有一多之智。經云。譬
如算數法從一増至十。乃至無有量。皆從本
數起智慧無差別
八會通局者。謂塵之小相是局。即相無體是
通。今無邊刹海。常現塵中乃通恒局。一塵全
遍刹海乃局恒通又不壞小而容大。即不思
議。一塵廣容佛刹。不泯大而居小。即不思議。
佛刹海常現塵中。是爲通局無礙也
九明卷舒者。謂塵無性擧體全遍十方是舒。
十方無體隨縁全現塵中是卷。經云。以一佛
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餘。今卷則一切事
於一塵中現。若舒則一塵遍一切處即舒常
卷。一塵攝一切故。即卷常舒。一切攝一塵故。
是爲卷舒自在也
十總圓融者。謂塵相既盡惑識又亡。以事無
體故。事隨理而圓融。體有事故。理隨事而通
會。是則終日有而常空。空不絶有。終日空而
常有。有不礙空。然不礙有之空。能融萬像。不
絶空之有。能成一切。是故萬像宛然。彼此無
礙也
然上諸義鎔融之勢。因無性以得通。任運之
形。因縁起而得會。一多全攝窺一塵。所以頓
彰。彼此相收瞻纖毫以之齊現。良以心通則
法門自在。義顯則大智由成。尋之者詎究其
源。談之者罕窮其奧。任運之用。何可稱哉
  體用顯露門第五
夫法體圓通眞源滿徹。顯則十方洞鑒示。乃
一切咸彰。指微塵以覩玄宗。擧纖毫而觀佛
境今達妄開眞。略分十義
  一顯光明 二了境智 三明生了因
四明佛境 五辨因果 六明佛性
七表性徳 八自心現 九出世間
十托生解
初顯光明者。謂見塵中法界眞如理事之時。
顯了分明。此是智慧光明照也。若無智光。則
理事不顯。但見法時。是心光明。由積智功圓。
是故放一光明。則法界無不顯示。常觀察一
切法界。是爲放光明照一切也
二了境智者。如一塵圓小事相是世諦。了塵
無生無性是眞諦。彼眞俗二諦。是所依之境。
此貫達之心。是能依之智。此智於境。無復能
取所取二種分別。何以故。今智由法成時。方
得言智。離法則無能分別之智。法由智顯時。
方得言。法離智亦無所分別之境。以心智寂
故。雖流照而常安。由法隨縁故。雖空寂而恒

三明生了因者。謂塵體空寂縁起法界之義。
由智方顯。是了因。見塵體已修於解行。生起
力用。是生因。然生即無生。還同法體。了亦非
了。豈等縁生。生之與了。無有差別。生則約
行。了則據體。無體即體。了則無生。體即無
體。生還爲了。契同一際。無所分別
四明佛境者。謂塵體不可得。此不可得。是佛
得塵相無分齊無可依。此無依。是佛依塵體
不生。此不生是佛生塵無分別。是佛分別。由
無得無依無生。方能建立一切法。又塵全見
更不可見乃至不可聞。皆是佛見聞。經云。所
見不可見。所聞不可聞
五辯因果者。塵即是縁起事相現前爲因。即
事體空不可得是果。果不異因。全以因滿稱
爲果也。由因不異果。全以果圓稱之爲因也。
若因不得果。果亦非果也。若果不得因。因亦
非因也。皆同時成立無別異故。是故初發心
時。便成正覺。成正覺已。乃是初心。經云。初
發心時便成正覺。悉與三世諸如來等
六明佛性者。謂覺塵及一切法。從縁無性名
爲佛性。經云。三世佛種。以無性爲性。此但一
切處。隨了無性即爲佛性。不以有情故有。不
以無情故無。今獨言有情者。意在勸人爲器
也。常於一塵一毛之處。明見一切理事。無非
如來性。是開發如來性起功徳名爲佛性也
七表性徳者。問塵是有耶。答是非有之有。如
水月鏡像。經云。非有是有。問塵是無耶。答是
有之非有空無性也。經云。有是非有。問塵是
亦有亦無耶。答從縁生故有。無自性故空。空
有一際自在成也。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
得成。問塵是非有非無耶。答有相空相倶不
可得也。互相奪盡。無所成立。今此性徳。但無
執著。不礙分別。論云。若因有與無亦遮亦應。
聽離言心不著。是則無有過
八明自心現者。如見此塵時是自心現也。今
塵既由心現。即還與自心爲縁。終無心外法。
而能爲心縁。以非外故。即以塵爲自心現也。
離心之外。更無一法。縱見内外。但是自心所
現。無別内外。此無過也
九出世間者。謂見塵色相作實解。即爲處世
間。今塵相空無所有。是出世間也。經云。三
世五蘊法説名爲世間。斯由虚妄有。無分別
則出世間也
十托事生解者。如見塵相。是事於事處貫達。
即無生之理現前。是謂托事生解也。又別托
外物以表此法。表塵法自在故。以塵表之顯
法潤益故。以雲雨表之。顯塵性徳深廣故。以
海表之。如是無量。更有所表。各異。以智推

然上諸義。惑盡智生。相亡體顯。差別縁起。方
騰性海之波。一味眞源。用顯隨縁之鏡。會眞
之道失。何遠哉
  差別顯現門第六
夫滿教難思。窺一塵而頓現。圓宗叵測。觀纖
毫而頓彰。然用就體分。非無差別之勢。事依
理顯。自有一際之形。今且略擧大綱。以顯十

  一明止觀 二開二諦 三出入定
四通性起 五辨六相 六顯帝網
七鑒微細 八通逆順 九定主伴
十登彼岸
初明止觀者。如見塵無體空寂之境爲止。照
體之心是觀。今由以無縁之觀心通無性之
止體。心境無二。是止觀融通。由止無體不礙
是心故。是以境隨智。而任運。由觀心不礙止
境故。是以智隨法而寂靜。由非止觀以成止
觀。由成止觀。以非止觀。二而不二。不二而
二。自在無礙
二開二諦者。謂如見塵相圓小。幻有現前。是
世諦。了塵無體。幻相蕩盡。是眞諦。今此世諦
之有。不異於空相。方名世諦。又眞諦之空。隨
縁顯現。不異於有相。方名眞諦。又空依有顯
即世諦。成眞諦也。由有攬空成。即眞諦成俗
諦也。由非眞非俗。是故能眞能俗。即二而無
二。不礙一二之義歴然。經云。於解常自一。於
諦常自二。通達此無礙。眞入第一義
三出入定者。謂見塵性空。即是十方一切眞
實之理。名爲入定也。然見此塵無性空理之
時。乃是十方之空也。何以故。由十方之心。
見於一塵。是故全以十方爲塵。定亦不礙事
相宛然。是起然起之與定倶等虚空界。但以
一多融通同異無礙。是故一入多起。多入一
起。差別入一際起。一際入差別起。悉皆同時
一際成立。無有別異。當知。定即起起即定。一
與一切同時三昧起。一切塵中入正受。一毛
端頭三昧起
四通性起者。謂塵體空無所有。相無不盡。唯
一眞性。以空不守自性。即全體而成諸法也。
是故而有萬像繁興。萬像繁興而恒不失眞
體一味。起恒不起。不起恒起。良以不起即起。
起乃顯於縁生。起即不起。不起乃彰於法界。
是故此塵即理即事即滅即生。皆由不起而
起也。此塵亦空理亦壞亦隱。由起而不起。是
故終日繁興。而無施設也
五顯六相者。今塵全以理事解行教義以成
縁起。此爲總也。由塵總義現前。方於塵處。辨
體用解行教義。各各差別。是別也。此一塵處
所辨諸義。各各無性。互不相違。是同也。此一
塵處。諸義體用性相各各差別。是異也。此一
塵處。諸義現前塵法方立。是成也。此一塵處。
諸義各各顯自性相終不相成相作。是壞也。
一切諸法。皆具此六相。縁起方成。若不如此。
則失六義也
六顯帝網者。謂塵無體。顯現一切縁起理事。
菩提涅槃教義。及解行等。由此諸義無性。理
通十方。圓明一際。或一現一。或一現一切。或
一切現一。或一切現一切。四句同時。一際顯
然。重重無盡。自在現也。如帝釋殿珠網。重重
互現無盡。論云。帝網差別。唯智能知。非眼境

七鑒微細者。謂此塵及十方一切理事等。莫
不皆是佛智所現。即此佛智所現之塵。能容
持一切刹海事理教義。無不具足。所以然者。
由十方差別雖多。恒是一塵之十方。一塵雖
小。恒是該通一切之塵。是故顯現。無有先後。
不礙差別。遠近宛然。經云。微細世界中。容受
大世界。境界無不了。智慧山王行。又云。於一
塵中。普現三世一切佛刹等。又云。乃至一塵
一毛一世界一佛一衆生等。皆如是頓顯故」
八通逆順者。謂擧塵相。不必見理爲逆。以塵
無體即空爲順。由相取不可得。逆則常順。以
理不礙事。順則常逆。由事理融通。是以逆順
無礙自在用也
九定主伴者。謂塵是法界體無分齊。普遍一
切。是爲主也。即彼一切各各別故是伴也。然
伴不異主。必全主而成伴。主不異伴。亦全
伴而成主。主之與伴。互相資相攝。若相攝彼
此互無。不可別説一切。若相資則彼此互有。
不可同説一切。皆由即主即伴。是故亦同亦
異。當知。主中亦主亦伴。伴中亦伴亦主也
十登彼岸者。謂塵名相生滅。是此岸。今了塵
名相空寂不生不滅。是彼岸。但以不了爲此。
了即爲彼。依了不了邊。寄彼此以言之。經云。
菩薩不住此岸。不住彼岸。而能運度衆生於
彼岸
然上諸義體無別異。擧則全彰。理不殊途。
談皆頓顯。良以二邊相盡差別體融。隨智卷
舒。應機屈曲。是故言起。即起誰云路之不通。
擧多即多。孰談法之無在。自非逈超特達捿
心物表之者。焉能了此乎
  修學嚴成門第七
夫菩提大寶性起靈珠。既琢既磨。資智慧。而
觀察爲調爲舒。藉解行以嚴成。今總擧大綱。
粗分十義
  一法供養 二弘六度 三修解行
四常莊嚴 五明智慧 六崇善根
七了夢幻 八曉鏡像 九達五蘊
十不共法
初法供養者。謂以無生心中施一切珍寶。乃
至微塵。皆能攝於法界。即以此法界一塵。而
作供養。以此供養。乃至遍通三世一切諸如
來前。無不顯現。彼諸如來。無不攝受。何以
故。由塵即攝法界。是理與佛體性。法界相應
是故遍至一切佛所。名廣大供養。無空過者。
經云。諸供養中法供養勝
二弘六度者。如見塵縁起無盡。理事中説。施
一切衆生。是檀波羅蜜。又塵相空無。即無非
可防。無惡可斷。是尸羅波羅蜜。又塵相空無
所有。則縁心不起。息諸惱害。是羼提波羅蜜。
又塵無體時執心自盡。離於妄念。是精進波
羅蜜。經云。若能心不妄。精進無有涯。又以塵
無性。心亦自寂。是禪波羅蜜。經云。不見心
相。是名正定。又塵縁起無生無相空寂之理。
是智慧波羅蜜。經云。色不生。是般若波羅蜜。
生常以如理六度。修明其心。亦不礙事六度。
饒益衆生理事不二。爲實行也。不以理中具
六而礙事六。但了事爲理也
三修解行者。謂於塵處。悟達理事色空無性
之義。是解也。理解在心。是智也。行通爲行。若
行心作眞解作俗解。非名解也。不作一切解。
解心無寄。是爲大解也。又若起心。作凡夫行。
作聖人行。亦非行也。不作一切行。行心無寄。
是名大行。行非是過。由心起作。解亦非過。由
心住著。常無住著希望。乃是眞解行也
四常莊嚴者。如以智心觀察。全塵法界縁起
現前無有分別。是爲嚴淨佛土。又修戒願理
事。解行圓明。全塵法界理智圓通功徳顯示。
是爲莊嚴佛身。又説示塵體縁起主伴帝網。
微細曉示一切。是爲轉淨法輪。於一切處。皆
是莊嚴。不礙七寶。以用莊嚴
五明智慧者。謂塵從縁成假。持似有所現。此
達有之心是智。即此假持幻有畢竟空無所
有。此觀空之心是慧。若住於空。即失有義。非
慧也。若住於有。即失空義。非智也。今空不異
有。有必全空。是爲智慧也。要由名相不存。方
名智慧。若存名相。即非智慧也。由不存即是
存。存即是不存也
六崇善根者。謂顯塵是法界涅槃。及以解行。
此皆從塵處所顯發。是故即以塵爲善根也。
常觀察修習。是爲於塵處而種善根而長養
之。所有一切塵毛刹海。佛及衆生。常應如
是也
七了夢幻者。謂塵相生起迷心爲有。觀察即
虚。猶如幻人。亦如夜夢。覺已皆無。今了虚
無。名不可得。相不可得。一切都不可得。是爲
塵覺悟空無所有
八曉鏡像者。謂塵相大小。但似有顯現。畢竟
取不可得。故知。塵即虚無。如鏡中之像。經
云。觀察諸法。如電光。如水月鏡中之像。似有
非有。取不可得故。以塵空寂不礙假相。宛然
於法界中假實二義。但由影像也
九達五蘊者。如塵質礙爲色。心領納是受。現
塵假相於心是想。心縁塵取捨是行。辨了於
塵是識。今了塵無體。縁慮自亡。經云。三世五
蘊法。説名爲世間。斯由虚妄有。無即出世

十不共法者。謂二乘凡夫。見塵有相有體。但
見一塵。而無自在業用。今則不爾。不與彼同。
此要達塵無體證之。以成佛土。依塵修起智
慧。莊嚴法身。然小恒容廣大世界。一塵常能
普攝一切。是爲不共法也
然上諸義體雖空淨。資行願以嚴眞性。縱包
含依智慧而開顯。是故體稱本有。行約修生。
生即不生。還同本體。體亦非體。復等修生。何
曾體而礙生。生而失體。得意亡言。千里跬歩。
豈與夫懵道之子同年而語哉
  對治獲益門第八
夫病起藥興。妄生智立。務止啼於楊葉。資
靜亂於空業。百非息於攀縁。四句絶於増減。
然而悟縁無體。智則自融起用。恒沙無非清
淨。今略分十義。以明對治
  一觀十二因縁 二修四威儀
三明三性 四顯教義 五示法輪
六知無常 七入眞如 八出魔網
九消藥病 十離解縛
初觀十二因縁者。謂於塵上名相所惑。不了
無體。是無明縁。於塵上心計生起。是行縁。於
塵上分別之心恒轉流注。是識縁。於塵上妄
識依止成種。是名色縁。於塵上六根受入。是
六入縁。於塵上根塵相對。是觸縁。於塵上領
納塵境。是受縁。於塵上樂受自潤。是受縁。
於塵上不了即空。是取縁。於塵上愛集成業。
是有縁。於塵上業熟起五蘊身。是生縁。於塵
上名相變壞。是老死縁。今了塵名相空寂。則
心不縁隨了之時縁自寂滅
二修四威儀者。於塵上開顯法界法門。曉示
一切群生。是行。經云。菩薩有二種行。所謂
聞法行。樂聽法故。説法行。利益衆生故。於塵
上平等大智隨順觀察。塵從縁起無生無相。
是住。經云。所謂隨順住。住正法故。於塵上空
寂甚深之義。是坐。經云。所謂坐師子座。演説
甚深法故。於塵上名相蕩盡觀心寂滅淡泊
無爲。是臥。經云。所謂寂靜臥身心淡泊故。又
禪定臥。正念思惟觀察故。不礙事處。四威儀
即事恒理也
三明三性者。謂塵上迷心所執計有相生以
爲實也。今了塵圓小之相。取不可得。惑相自
亡。是爲遍計相。無性爲人無我也。又塵與自
心爲縁。心法方起。今了縁無自體。依心方現。
無自體生。是爲依他也。無生性是法無我也。
由二義現前。乃圓成勝義性也
四顯教義者。謂塵能表生信解。令通達故是
教。即解之時句味可詮是義。即此塵具足法
界理智。是無盡教義也。教無實體。隨器施設。
義無實趣。隨智開合。了妄無體。教亦非教。經
云。我説十二部經。如空拳誑小兒。是事不知。
名曰無明
五示法輪者。塵處開演。如上法門。隨心迴轉
清淨顯然。是謂轉無盡法輪也
六知無常者。謂塵念念生滅是無常。即生滅
無體是爲常。即生滅不生滅名凝然常。經云。
不生不滅是無常義。即常不礙隨縁。即常不
異無常。又無常體寂滅。即無常不異常。若去
無常。即常義亦失。若去常即無常義亦失。當
知。常即無常。無常即常也
七入眞如者。謂一塵隨心迴轉。種種義味成
大縁起。雖有種種。而無生滅。雖不生滅。而恒
不礙一切隨縁。今無生滅是不變。不礙一切
是隨縁。即此隨縁不
八出魔網者。若於塵上。心計生滅違順有無
縁慮等。是處魔網也。於塵上能觀察平等一
味眞實。而無生滅之見。即出魔網。經云。衆魔
者樂生死。菩薩於生死而不捨故
九銷藥病者。如見塵大小生滅有無流動是
病。了大小無大小。了生滅不生滅。知有非有
等是藥。藥即非藥。以無妄可斷故。病亦非病。
以智深達故。當知。動心縁境即爲病。經云。何
謂病本。謂有攀縁
十離解縛者。謂於塵上執生滅之相是縛。了
生滅相不可得是解。經云。有慧方便。解無慧
方便。縛但了相非相。於縛常解。若住無相解
還是縛。了妄無體。縛即非縛。縛既無縛。解亦
無解。經云。諸法無縛。本解脱故。諸法無解。
本無縛故
然上諸義妄情増起縁於名相。以心行迷識
住生於有無。而成結業。所以病妄則藥妄。擧
空拳以止啼。心通則法通。引虚空而示遍。既
覺既悟。何滯何疑。消能所以入玄宗。泯藥病
而歸法界
  體用開合門第九
夫玄宗渺漭在縁起而可彰。至道希夷入法
界而無見故。標體開用助道之品蓋多。就性
明縁差別之門不一。合則法界寂而無二。開
乃縁起應而成三。動寂理融方開體用。今就
大況而言。略分十義
  一顯人法  二世流布 三觀體用
四五分法身 五開三藏 六即不即
七異不異  八明本末 九會三乘
十畢竟空
初顯人法者。謂能達塵者是人。所了塵者是
法。即此人法相由顯現。由人方能顯法。由
法以用有人。論云。以人知有法。以法知有人。
離人何有法。離法何有人。今以人無相故。方
爲顯法之人。以法無性故。方爲成人之法。二
而不二。不二而二也
二世流布者。謂今見此塵名相大小。是世流
布而共説也。然塵體全法。無復種種差別。全
以用不異體。是故存此假名。經云。一法有多
名。眞法中即無。不失法性故。流布於世間」
三觀體用者。謂了達塵無生無性一味是體。
智照理時不礙事相宛然是用。事雖宛然。恒
無所有。是故用即體也。如會百川以歸於海。
理雖一味。恒自隨縁。是故體即用也。如擧大
海以明百川。由理事互融故。體用自在。若相
入則用開差別。若相即乃體恒一味。恒一恒
二。是爲體用也
四明五分法身者。謂塵空無所有。即無非可
防。是戒身。以塵無相心自不縁。是定身。了
塵空寂是慧身。由塵空無則不縁於有。不住
於相。是解脱身。由了塵體。更無異解。是解脱
知見身。身以依止爲義。謂智依法顯。而得成
立故。爲法身也
五開三藏者。謂塵是法界體性及涅槃。皆由
大智所現。而行照也。即以文字記持。塵處所
現之理。書之於簡爲經。即修多羅藏也。謂塵
處觀察。體性不住名相。隨順調伏。令息諸惡。
是戒即毘奈耶藏也。於塵上體用法智眞妄
相對。發智生解。事方究竟。是論即阿毘達磨
藏也
六明即不即者。如塵相圓小分齊無體。唯法
故説即也。不礙塵相宛然故。説不即也。秖由
塵相不即於法。會通而言方爲即也。又由塵
即法故是即。不礙縁起是不即也
七明異不異者。謂塵之事相是異。克體唯法
是不異。秖由法體不異即異義方成。以不失
體故。秖由塵事差別即不異義方成。以不壞
縁起方言理也。經云。甚奇世尊。於無異法中
而説諸法異
八明本末者。謂塵空無性是本。塵相差別是
末。末即非末。以相無不盡故。本亦非本。以不
礙縁成故。即以非本爲本。雖空而恒有。以非
末爲末。雖有而恒空。當知。末即隨縁。本即據
體。今體爲用本。用依體起。經云。從無住本立
一切法
九會三乘者。謂見塵相空無所有。然法是實。
據此見爲小乘。悟塵從縁。息於縁慮。據此見
爲中乘。了塵無性。無生空寂一味。據此爲大
乘。今法是一。學者分三。非以學三令法亦三。
非以法一令學亦一。但人自三乘法非三也。
當知。一即三乘。所學之歸一也。三即一乘。隨
應之機有三也
十畢竟空者。謂塵不泯事相。而常空寂。是爲
畢竟空也。今事相雖存。即相不可得。名亦不
可得。理義不可得。以一切不可得。名爲畢竟
空。非無表説也。然畢竟空。空時不礙塵法宛
然。塵法宛然。恒畢竟空
然上諸義法體不空。縁生非有。非有之有即
有。遍於十方。不空之空即空。成於一切。用
開差別諸法宛而星羅體合事銷多門寂而雲

  決擇成就門第十
夫縁情未泯。見有正邪。法體隨迷故。隨縁而
生滅。法界沖寂。泯寂滅以是非。今欲顯其實
趣簡彼權門。使皂白以雙分令眞妄而兩別。
略擧大綱。題茲十義
  一簡正見 二辨染淨 三顯無知
四佛出世 五辨四依 六除業報
七定權實 八明頓漸 九入佛海
十證佛地
初簡正見者。如見塵名相是邪。見塵空寂是
正。又若以見見於塵。此非爲正。以不見見於
塵。此亦非正。但知塵全是見。不復更見。以不
見見於塵也。然見此塵時。不可以慧眼見法
眼看佛眼觀肉眼視天眼瞻見於塵也。以塵
即慧即法即佛即肉即天。不復更以慧眼見
眼見。又若見即不見。謂以見見即不契塵
也。若不見即見。謂更將不見以見於塵。亦
不契於塵也。若不見即不見。謂不知塵是見。
名爲總不見也。若見即見。謂知塵全是見。方
名爲見。經云。見者即是垢。彼則無所見。諸
佛離所見。是故見清淨
二辨染淨者。謂見塵生滅有無是染。即體不
生不滅非有非無是淨。若空異於有。則淨不
名淨。以迷空故。若有異於空。則染不名染。以
執有故。今有即全空。方名染分。空即全有。方
名淨分。由空有無礙。是故染淨自在也。經云。
染而不染。不染而染
三顯無知者。謂了知塵時。塵全是知也。終不
以知知於塵也。若以知知於塵。有所不知也。
若知於知。此無知不異知也。今塵即是知。不
復更以不知知於無知者。但無能所之知非
無知也。經云。顯現一切法。各各不相知
四佛出世者。今如來出現。全以塵無自性。法
界縁起菩提涅槃。以爲如來身也。此身通三
世間。是故於一切國土一切衆生。一切事物。
一切縁起。一切業報。一切塵毛等。各各顯現。
如上諸義。菩提涅槃等。爲佛出世也。若一處
不了即不成佛。亦不出現。何以故。由不了塵
處。仍是無明。是故不成佛。亦不出現也。具
如性起品文。思之
五辨四依者。謂心了塵空寂不縁名相。是依
智不依識。謂了塵是縁起之法非在分別。是
依法不依人。謂了塵無生無相之義。不在文
字。是依義不依語。謂了塵上。若具顯一切法
界。非有分限。此則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
六除業報者。謂塵上不了自心。謂心外有法。
即生憎愛。從貪業成報。然此業報。由心迷塵
妄計而生。但以有顯現。皆無眞實。經云。猶如
淨明鏡隨其面像現。内外無所有。業報亦如
是。迷者謂塵相有所從來而復生滅。是迷。今
了塵相無體。是悟。迷本無從來。悟亦無所去。
何以故。以妄心爲有。本無體故。如繩上蛇。本
無從來。亦無所去。何以故。蛇是妄心。横計爲
有。本無體故。若計有來處去處還是迷。了無
來去是悟。然悟之與迷。相待安立。非是先有
淨心後有無明。此非二物。不可兩解。但了妄
無妄。即爲淨心。終無先淨心而後無明。知

七定權實者。謂塵事是權。空寂是實。然實非
實。以理不礙事故。權亦非權。以事體即空
故。若作權解實解。此非善解。若知權實倶不
可得寄言以明法體。是名善解也
八明頓漸者。若於塵處。了幻相不可得。方見
無相。了塵無自性。方見無生。了塵色無體。方
見空。如此推尋。方見名爲漸。今不待推尋。而
直見諸法無性空寂。如鏡現像。不待次第。對
縁即現爲頓
九入佛海者。謂全塵處。見如上百門義。並是
佛大願海。大智慧海。大方便海之所顯現。乃
至一切塵。一切毛。一切國土刹海。一切佛及
衆生。一切事物等。莫不皆空。是佛智慧大海
無邊無盡。深廣不可測也。當知。學者若於塵
處見一切法界者。即是入佛法界智慧海也。
若以開合卷舒或塵内或毛孔而能資攝。一
即一切。一切即一。可説即不可説。主伴自在。
依正無礙。普是如來智海之業用。若人如是
通達者。與如來等也
十證佛地者。謂塵空無我無相是地。然此地
體性。猶未清淨。以從我相彰得。了心猶未寧。
亦是垢見。若作遠離空無相之念者。猶爲垢
心。謂有遠離之想未止也。今不作遠離之想。
亦無動念者。由初得念息。近從動念處顯也。
今者無作遠離之念。亦無不作遠離之念者。
此地顯時。即智慧不得以方便詮。不得以文
字説。當自顯然。此猶假論。若稱理而言。非智
所知。如空中鳥飛之時迹。不可求依止迹處
也。然空中之迹。雖無體相可得。然迹非無。此
迹尋之逾廣。要依鳥飛方論迹之深廣。當知。
佛地要因心相而得證佛地之深廣也。然證
入此地。不可一向住於寂滅。一切諸佛法不
應爾。當示教利喜。學佛方便。學佛智慧。具如
此地義處。思之
華嚴經義海百

詳校題辭
義海百門者。賢首國師。宗別教一乘所製也。
嚢括大經。發揮玄旨。總十門而析百義。融萬
法而歸一塵。嗟乎。吾祖之訓。遺文尚存。莫有
傳者。晋水法&T046561; 淨源字伯長。苦志于茲有
年數矣。遂遍搜古本。歴考十門以前之九門。
具彰序意。列義通結唯後之一門。亡其通結。
或諸本傳寫闕文耶。或祖師立言互略耶。抑
又第六差別顯現。誤題圓明解縛者。蓋後人
横議編簡異同。今偕詳定。以第六至第十。通
前五門。合爲一卷。恐來者不知故。直書以見
其意。時熈寧二年歳次己酉四月十九日。於
青墩寶閣講院方丈序

  湖州照慶軍烏程縣烏墩鎭普靜寺比丘
洎徒弟等謹捨長財二十貫文足開
義海百門集茲勝因用薦 先和尚殊首座
并報
 四恩三有者 上黨鮑  書
直林氏晋侁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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