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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明法品内三寶章 (No. 1874_ 法藏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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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874

華嚴經明法品内立三寶章卷上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 
  三寶章 流轉章
  三寶章
三寶義略作八門。一明建立。二釋得名。三出
體性。四顯融攝。五明種類。六揀所歸。七辨業
用。八明次第。初明立意者有七種。一爲翻邪
故。即翻外道尊師。謂自在天等。故立佛寶。二
爲翻外道邪論等。故立法寶。三爲翻外道邪
衆等。故立僧寶。故涅槃經云。歸依於佛者。是
眞優婆塞。終不更歸依其餘諸天神。歸依於
法者。則離於殺害終不更歸依外道諸典籍。
歸依於僧者。不求諸外道等。二爲除病。謂須
良醫并藥及看病人。故諸病悉愈。三寶亦爾
故不増減。三爲出怖。如經云。若得一跳即譬
一歸。若得三跳即譬三歸。是故三寶慈悲救
衆生生死苦。是故三跳得出怖也。四爲生縁
念故。爲令衆生念佛求一切智。故立佛寶。爲
令念法求證眞如。故立法寶。爲令念僧求入
聖衆數。故立僧寶。故雜心論云。爲開衆生佛
法僧念故説三寶也。五約三義故立三寶。一
調御師。二調御師法。三調御師弟子。故寶性
論云。問曰。依何等義故立三寶。答曰。偈言依
調御師所證弟子故也。六約三乘人故立三
寶。爲大乘人取佛菩提諸菩薩。故立佛寶。以
此人求作佛故。爲縁覺人自然知法故立法
寶。以此人但求證深因縁法。不求佛僧故爲
聲聞人立僧寶。以此人但求依僧求解脱故。
不求餘也。七約三根故立三寶。爲信供養諸
佛如來福田人。故立佛寶。爲信供養第一妙
法福田人。故立法寶。爲信供養第一聖衆福
田人。故立僧寶。此上三門並如寶性論説。故
彼偈云。爲三乘信三供養等。是故説三寶
第二釋名者。於中有二。先釋總名。三是數寶
是喩義從數義立名。即帶數釋也。又寶是可
貴義。依寶性論寶有六義。一希有義。如世珍
寶以難得故。無善根衆生經百千劫不能得
故。二無垢義。如世珍寶清淨無垢。三寶亦爾。
以離一切有漏法故。三勢力義。如世珠寶置
濁水中。令水澄淨。三寶亦爾。以具六通等功
徳故。令衆生澄惑業苦三濁。成淨信智等故。
四莊嚴義。如世珍寶能雨寶莊嚴衆生。三寶
亦爾。莊嚴行者出世行故。五最上義。如世珍
寶。於諸物中最爲微妙。三寶亦爾過世間故。
六不變義。如世珍寶以體眞故。不可改易。三
寶亦爾。以得無流法故。世間八法所不能動
故也。彼論偈云。眞寶世希有。明淨及勢力。能
莊嚴世間。最上不變等也。後別名者。佛陀此
云。覺者。覺有二種。一是覺悟義。謂理智照眞
故。二是覺察義。謂量智鑒俗故。又覺察煩惱
賊故。從無明睡覺故。自覺覺他覺行窮滿故
也者是假人。即有覺之者名爲覺者。有財釋
也。達摩此云法。法有三義。一自體名法。如説
諸法離他性。各自住己性。即離分別也。二對
意名法。如法處法界等。三軌則名法。法有軌
範開生物解故也。此中正取後一。兼明前二
也。僧伽此云和合衆。此有二義。一理和。謂見
諦理時。心雖各異所證理同故。二事和。謂四
人已上人雖各別同秉成一羯磨事。故名事
和。是則佛是覺照義。僧是和合義。法是軌範
義。皆從義用立名也。又智論云。僧伽秦言衆
多。比丘共一處和合。是名僧伽。第三出體
者。三寶有三。一同相。二別相。三住持。初中
有三義。一約事就義門。即佛體上覺照義邊
名爲佛寶。則彼佛徳。軌則義邊名爲法寶。違
諍過盡名爲僧寶。三義雖別然佛徳不殊。故
云同相。此即以佛無漏功徳爲體。此義通諸
乘但淺深異耳。唯除人天。以彼不了故。二約
會事從理門。即三寶相雖別。然同以眞空妙
理爲性。故云同也。涅槃經云。若能觀三寶常
住同眞諦。我性佛性無別。此即以眞空爲體。
此義通諸教唯除凡小也。三約理義融顯門。
心性眞如中離念本覺名佛寶。即此中有恒
沙性功徳可軌用。故名法寶。即此恒沙徳冥
和不二名僧寶。故經云。於佛性中即有法僧
也。又淨名經云。佛即是法法即是衆。是三寶
無爲相與虚空等爲同相。是故若就覺義而
論。並稱爲佛。軌則而言無非是法。冥符和合
莫不皆僧義。説有三不可爲一。然無別體豈
爲異也。故云同相。此義通諸教。唯除小乘及
始教。同體門竟。第二別相中。先明佛寶。若約
世間人天所得。以有漏五蘊爲體。以同世間
示黒象脚身。及樹神身等。若小乘中毘曇等
宗有二佛。一生身。謂父母生相好之形。是報
無記非可重。故不入佛寶。二法身。以五分功
徳爲法身。此中唯取無漏功徳。謂道後盡智
無生智等。五蘊實法爲佛寶體。以有漏功徳
非可重。故不入佛寶。或有漏及報相從名佛
於理無傷。又此宗中。於彼實法上假施人名。
無別假人如貧名富等。若成實等宗五蘊功
徳等。屬法寶攝。別説假人爲佛寶體。以有假
名行人爲師匠益要在假中故也。若三乘中
三身佛。或以五聚法中一分爲體。謂無爲中
眞如擇滅等爲法身。色處爲化身。以心無化
義故。以無漏清淨八識心王。二十一心所。及
不相應行中小分。并色法界所成假者等相。
從總爲受用體。此如瑜伽等説。此約始教之
初説。亦是迴心聲聞教也。或以眞如爲法身。
大定智悉爲應身。色形爲化身。如梁攝論説。
或約五法攝大覺地。謂以清淨法界爲法身。
鏡智及平等智爲受用身。作事智爲化身。妙
觀智通二身。此如佛地論説。此等約始教之
終説。義當爲直進人説。或唯以大智爲三身
體。如攝論以無垢無罣礙智爲法身。以後得
智爲受用身。後得智之差別爲變化身。或唯
以眞如爲三身體。如起信論中。眞如三大内。
以體相二大爲法身。用大爲二身。此等約終
教説。此中化身亦有化心。如大迦葉觀如來
心知向阿難如是等。又涅槃經云。如來所化
無量形類。各令有心故知有心。但前教生故
順小説。或唯一實性離言絶慮爲佛寶。亦不
分三二等。此約頓教説。若依一乘。二種十佛
既通三世間。即知用一切理事人法等。總爲
佛寶體。仍皆就覺義説。若約所依以海印三
昧爲體。亦即攝前諸教所明。並在其中。以具
同別二門故。餘可准知。法寶體者。小乘中
理故行果。一以四諦十六行等爲理法體。二
小乘三藏教等。音聲名句文。聲處法處二法。
爲教法體。三以菩薩無漏五蘊。即見道八忍
八智斷非想結。九無間八解脱合三十三心。
在家四果及辟支無漏五蘊等。雖有理和無
事和。並是向道法寶攝。此依毘曇宗。若依成
實等。三乘無漏在家出家。總屬助道法寶。但
以假人爲佛僧故。彼論云。信佛有一切智名
信佛。信此眞智名信法故得知也。四以佛及
二乘所得涅槃。爲果法寶。以相好身及等智
等。有助成無漏智故。相從亦入佛僧攝。涅槃
非助彼故是法寶故也。問涅槃是滅諦。助道
是道諦。教法屬苦集是則一理法寶已具攝
盡。何假後三邪。答依毘曇宗有二門。一壞縁
者。不分三寶境界差別。若於此門中理實收
盡。二不壞縁者。建立三寶等差別。是故就此
事中最勝義故。立後三法理亦無違。此義云
何。如道有二種。一事道。謂戒定等。二理道。
謂道如跡乘。此四冥通是前道諦。戒等約事
屬前助道。以理事異故。通別異故分二也。滅
亦二種。一事滅。以離惑業品數上下令滅。有
優劣故是事滅。屬彼果法。二理滅。謂盡止妙
出。此四冥通是前滅諦。亦理事異故分二也。
苦無我等是所詮理。教是能詮就勝分二也。
問佛僧倶是人。何不但立人法二寶。答因果
異故分二也。問若爾法中亦有因果。何不立
四寶。答人用強勝能秉持法。是故分二。法不
自弘用劣。故合爲一寶也。若三乘中。或内以
四諦十六行。及三無性等理。爲理法寶。二以
三藏十二分教假實二法識所變等。爲教法
體。三以諸道品六度等爲行法體。四以涅槃
菩提等爲果法體。仍此四法皆即空無分別
如般若經説。當知。此約始教説也。或以眞如
體相爲理法。從眞所流爲教法。從眞内薫
及依淨教。所起諸行爲行法。此行契眞證
理究竟爲果法。是故四義迴轉唯一眞如也。
此如起信等説。問此中果法與佛行法與僧
各何別邪。答約如來所成義邊。總屬佛寶。約
諸菩薩施學義邊。總屬法寶。行中約上地所
得義邊爲僧寶。下地所學義邊爲法寶。義理
差別約法體不殊也。當知此就終教説。或以
離言眞法爲法寶。如此經云云。當知此約頓
教顯耳。若依一乘。約有十法。謂理事教義因
果人法解行。皆就軌範義説。具足主伴無盡
因陀羅網等。如此經説此據別教言。若攝方
便。前諸教法並在其中。餘可准知。僧寶體者。
小乘中若依毘曇宗。僧有二種。一應供僧。上
盡諸佛下極至於凡夫沙彌通是僧。是故檀
越僧次請一不揀上下。悉得供僧之福。二三
歸僧。唯取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爲僧。以凡
僧無聖徳不可歸。故不取也。縁覺出世無和
合衆不成僧。菩薩單一不成僧。佛是佛寶亦
非僧。又聲聞中。唯無漏寶功徳爲僧寶體。有
漏非可重故非寶也。又依彼宗僧又有二。一
第一義僧。謂出家四果聖人。二等僧。謂凡夫
僧。聖中有三。一生身。即報五陰。二等智。有漏
戒定等。即方便善五陰。三無漏五陰。前二相
從名僧非正寶體。後一爲正也。若成實以無
漏假人爲僧體。仍有四句。謂有僧徳無僧威
儀等准之。若三乘内菩薩。以三賢已去乃至
等覺所有漏無漏功徳。及色心等五蘊假者。
爲菩薩僧體。獨覺及聲聞人。入資糧位已去。
乃至羅漢所成漏無漏功徳。五蘊假者總爲僧
寶體。又此三乘人。唯取出家同僧法者以爲
僧寶。以諸在家聲聞菩薩。及犀角辟支等。皆
入法寶故。大智論散花品云。以花散諸菩薩
名供養法。以花散諸比丘名供養僧。當知此
約始教之初説。或分勝顯劣以明大小。如涅
槃經云。僧名和合。和合有二。一者世和合。二
者第一義。和合。世和合者。名聲聞僧。第一義
和合者。名菩薩僧。當知此約始教之終説。或
説二乘入大乘者是僧寶不爾。即非由唯以
菩薩爲眞僧寶故。寶性論云。菩薩爲究竟僧
也。當知此約終教説。或離相離分別。如論云。
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等。此約頓教寄言顯
耳。或唯取菩薩隨一皆遍六位。盡三世間無
盡法界。具足主伴爲僧寶體。此約一乘別教
説。若攝方便。如前諸教並在此中。上來別相
竟。第三住持三寶者。小乘以塑畫等色法
爲佛寶體。但表示一釋迦佛。以無他方佛故。
經法紙墨及塑像。皆以色法爲體。出家凡僧
以有漏五蘊爲體。四人已上僧。以衆同分不
相應法爲體。問如形像致敬損壞。於何處得
罪福。答立像擬表眞容故。於眞邊得故。成實
云隨是何塔若能爲損。皆望主故得罪。福亦
如是。此明若是佛塔以佛爲表主。餘人亦爾。
問若爾殺凡僧應聖邊得罪。答塔像無心命。
從其表主。僧即不爾各有心命故。從凡聖自
位得罪。若依律中。損經等望財主得罪也。若
三乘中佛法及僧像。同以色法爲體。法中亦
兼有名句等。凡僧以五蘊爲體。若一乘中並
是大法界中。約機縁起所成淨用故。亦遠取
本法爲體。餘義准之。上來總明出體竟。第四
融攝門者有二重。一約三種。二約三寶。初中
有三。一約同相。於中即有別相住持。此有二
義。一以彼二種皆悉縁成無自性故。不異眞
空。是故倶在同相中攝。問若彼攝在同相中
時。爲有彼二爲無彼二。如其有者云何如同。
以有差別非同相故。如其無者云何説攝。以
無彼二無所攝故。答但以彼二本來自性空。
非壞彼二方得爲空。是故經云。色即是空非
色滅空。又經云。非以空色故名色空。但以色
即是空。空即是色。是故當知攝別歸同而不
壞別也。約始教説。二以眞如體相二大爲内
熏因。及彼用大爲外熏縁令生始覺。於此始
覺分得爲僧。滿足爲佛。此中妙軌及用中之
教。以爲法寶。是故別相三寶。皆從同起不異
同也。此如起信論説。又彼論云。本覺隨染生
二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一智淨相。謂依
法力熏習如實修行。此明僧寶也。滿足方便
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顯現法身智純淨
故。此明佛寶中法身。及自受用身也。二不思
議業相者。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
謂無量功徳之相常無斷絶。隨衆生根自然
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此明他受用身。及
變化身。并所流教及住持幢相等。亦在此中。
又彼論云。本覺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
虚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此中既以本覺
隨縁作此別相。還不離彼本故歸於同相也。
又梁論云。無不從此法身流。無不還證此法
身。此中從彼流故成法僧也。還證彼故爲佛
寶也。是即不破別而恒同。不乖同而恒別。其
猶攝波唯水而不廢動。攝水唯波而不壞濕。
擧體全收二義不失。當知此中道理亦爾。思
之可見。以此教理。是故同中具於別也。又彼
住持之相。即是眞中用大中攝。以依泥等所
表眞相。及紙墨等所顯教相。並是最淨法界
之流。剃髮袈裟是出世相。亦從彼流非世法
故。是故經中造像&MT05231;麥棗葉露盤。功皆不滅
終成大果。又以袈裟至彼獵師非法之處。眞
相不壞。能令象王發勝心等。又如彼縷救龍
難等。又如出家破戒悉當得泥洹等。又能生
天人得十種功徳。如牛黄存香焚氣馥。如是
功用極廣大者。明此皆從眞如流故不異眞
也。又爲眞標相令諸有情即尋此相還至眞
源故。即眞也。故論云。眞如用者。能生世間出
世間善因果故。是故以末歸本。一切住持三
寶幢相。皆是眞中相用攝也。第二約別相
中。亦攝彼二。既以同相成此別相。是故別中
亦攝同盡。如波門攝水水無不盡。此中亦爾。
是則不失同而恒別也。餘思准之。又住持幢
相亦在別中。以泥木像等。若非如來神力加
持。彼法豈能饒益衆生。生善滅惡等也。又是
如來大悲巧智施設攝生。既從智流不離智
故。攝在其中。是故經云。不思議菩薩力及佛
力故。令於末代得形像。住持如是等故也
第三約住持於中攝者。此中住持有其二義
一是所住持。由前同相別相眞實三寶餘勢
力故。舍利形像經卷。凡僧相續不絶故名住
持。既以彼持此。此中即攝彼二法也。以此皆
是如來圓智中。印機所現麁未之相。如大樹
葉不離本莖等故也。二是能住持。謂籍此形
像經卷。凡僧住持。同相別相三寶。勢力相續
令不斷絶。與諸有情作依止處。令漸修行得
彼二故。故名住持。是故彼二由此得立。攝在
此中。潜隱而成。所以然者。以若非彼所持無
以能持彼。是故二義無二相攝鎔融故也
第二三寶相收中亦三。初約僧寶攝。二謂諸
菩薩中道觀心智覺名佛寶。即此境智軌生
物解説名法寶。即此觀心内合中道外和漏
諍。故言僧寶。如瓔珞經云。菩薩謂於第一中
道智爲佛寶。一切法無生。動與則用爲法寶。
常行六道與六道衆生和合。故名僧寶。轉一
切衆生流入佛海故。二約法寶者。此有二
義。一約理。法中即有佛僧如前同相中説。二
以行法攝僧。果法攝佛。理教通因果。是故法
中自具三寶故。經云分別一切法。皆悉無眞
實。如是解諸法。即見盧舍那。又經云。見縁起
法。即是見佛。此明法中佛也。但以覺義和義
皆可軌。故不離法也。以得法爲佛行法爲僧。
更無異法故也。故論云。行此法者名爲僧也。
三約佛寶者有二義。一約本覺智。如同相説。
二約始覺智。謂此圓智無不覺照。故名佛寶。
智體遍融智相圓音。與智一味即爲理教。攬
於萬行成一妙果。故於此智即具行果。就此
四義名爲法寶。又此智中具含因智。故亦有
僧。故經云。雖得佛道轉於法輪。入於涅槃。而
不捨於菩薩之道。又經云。聲聞縁覺若智若
斷。皆是菩薩二生法忍。是則菩薩無生法忍。
亦是圓智攝也。又經云於如來智中。出菩薩
及二乘智等一切智慧。又經云。於佛寶中。即
有法僧。又論云。依法身有法。依法有究竟僧
如是等。上來二門融攝。約三乘教説。亦通一
乘以同法界故。若別教辨者。淨法縁起有其
三義。支分義。圓滿義。軌則義。以分非圓外
分。分圓以成分。是則圓内之分也。圓非分外
圓攬分以成圓。是即分内之圓也。軌如圓分
三義。通融皆全攝也。依是義故。是故經中普
賢等菩薩。於毛孔中現諸佛海及轉法輪諸
菩薩衆。則僧中自具三寶。又如經中大法界
法門。謂理事等法中亦具佛僧。如彌多羅女
寶經等事中。現佛菩薩等。又一塵中現佛菩
薩。又一一法門中。皆具佛僧因果故也。又如
經中如來眉間出塵數菩薩。又於毛孔現三
世間。轉正法輪爲諸菩薩衆。如是佛中亦具
三寶。又以法界身攝一切法。並皆都盡。是故
一切法。皆是三寶故也。第五明種類差別
者有二。先別後總。別中佛寶或同世間身。此
約人天或二身。此約小乘。或一身二身三身
四身。此約三乘。或十身以顯無盡。此約一乘。
此上名義並如別説。法寶中或唯教法。此
約人天或具四種。如小乘。或亦四種或唯一
種。此約三乘。名同小乘而義別也。或具前諸
説。或具十種。謂理事等主伴具足。此約一乘
僧中。或唯凡僧此約人天。或唯聲聞此約小
乘。或通三乘衆。此約三乘。或唯菩薩此約一
乘。總説者或有二種三寶。一眞實。謂前別相。
二假名謂前住持。此約小乘及人天。但義異
也。或三種。謂同相等如前。此終三乘。或有十
門以顯示。應知此約一乘説。何以故。此十三
寶相在修行心證。比教智處無不顯現。即是
住持成其大益。主伴具足通因陀羅微細等
故。此中亦即攝前諸教所明三寶。並在其中
也。第六採定所歸者。於中有五門。一捨邪
歸正門。謂但捨外道三邪。歸於有漏三寶。此
約人天説。以於此中無無漏故。佛亦同也。二
捨劣歸勝門。以彼有漏諸功徳等。悉非究竟
安隱處故。不辨歸依彼。但相從攝在寶中。而
非究竟眞歸依處故。雜心言。三寶各二種。佛
有二種。一生身佛。二法身佛。法亦有二種。一
無我法。二第一義法。僧亦二種。一第一義僧。
二等僧。皆得名寶。乃至約寶明歸。問云。三寶
各二種。爲歸何等耶。答歸依彼諸佛所得無
學法。僧學無學法。涅槃無上法。此明唯歸佛
無漏五分法身。不歸有漏生身。唯歸僧所得
學無學無漏法。不歸有漏等僧。唯歸涅槃無
漏法。不歸無我有漏法故。問何故寶中通攝。
歸中局耶。答欲明三寶是所敬養。若其揀擇
此有漏此無漏。則敬養心狹生福則劣。歸依
據究竟安隱處者。則可歸依無漏。此有漏則
非重故不歸也。如世間田宅倶皆寶重。若欲
歸之要捨田歸宅。此亦如是。或可通收。此有
二義。或以寶同歸寶唯無漏。如此上辨。或以
歸同寶歸亦通收。以皆寶重悉爲物依故也。
上來約小乘説。三捨權歸實門。謂彼愚法二
乘無漏亦非可歸。以非究竟安隱處故。如彼
化城終須捨故。唯大乘中。所得無漏同歸實
相。是眞歸依處也。寶門興供通攝如前。歸門
趣本捨權歸實。如經中歸聲聞僧。犯菩薩戒
等。此約三乘終教説。或通歸二無漏。此有二
義。一如前愚法亦是可歸。以諸趣寂皆究竟
故。諸不定性必迴心故。餘寶准之。此約始教
説。二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故。又亦自有三
乘法故。故説通二非攝愚法。此通始終漸教
説也。四捨相歸眞門。謂自宗中唯同相三寶
究竟安隱故令歸依。餘非究竟故佛勸捨。是
故涅槃經云。汝今不應如諸聲聞凡夫之人
分別三歸。何以故。於佛性中即有法僧。爲欲
化度聲聞凡夫故。分別説三歸異相。又云。若
於三寶修異相者。當知是章清淨三歸即無
依處。此等經意。勸捨別歸同。當知此約終教。
及頓教説也。或亦通收皆可寶重。悉爲佛依
故。此約三乘教説。五捨末歸本門。唯一乘中
十二寶具足主伴窮於法界。盡三世間攝一
切法。是眞歸處。餘隨物機虧盈不定。或亦通
收。以本末圓融無二相故。攝方便故。同一法
界故。是故乃至人天所得亦在其中。餘義准
之。第七業用優劣者。三三寶中別相最勝。
餘二漸劣。於中同相業用者。此中既不分三
相。但平等爲用。此有三義。謂依持資成別相
用故。隨縁顯現別相用故。稱諸菩薩觀智現
故。別相中佛寶利益業用最勝。法次僧劣故。
涅槃經云。譬如人身頭最爲上。非餘支節手
足等也。佛亦如是最爲尊上。非法僧也。餘義
可知。住持用僧最勝。以能秉持佛法益衆生
故法次。但作境界資成三慧故。佛寶最劣。形
像但爲生信境故。若一乘三寶業用皆齊。以
普賢等亦盡佛境故。法界起用法如是故。又
諸乘三寶益用分齊。各望本宗准可知耳
第八明次第者有二。先別後總。初中同相三
寶。三相不分無始本有故。無先後也。別相中
有四門。一約起化次第。先佛次法後僧。以佛
是教主故。依佛説法故依法修行。以成僧故。
如經云。始在佛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
三轉法輪於大千。其輪本來常清淨。天人得
道。此爲證。三寶於是現世間。寶性論亦同此
説。二約入證次第。先法次佛後僧。謂法是諸
佛所師故。能生佛故。故先明也。證此法已道
成佛也。後度弟子方有僧也。問佛未證法前
豈不名僧耶。答如釋迦佛未坐道樹前。不名
爲僧。以無衆故無僧相無秉法故。三約興教
次第。先佛次僧後法。如此經中。佛先現坐寶
師子座。次集十方諸菩薩衆。後方加請説示
法門。四約修行次第。先僧次法後佛。謂修行
之來。先須捨俗投緇。雖復出家必須依法修
行。行滿究竟終得成佛也。住持中。約元起之
由以明次第。則佛寶在先。如憂填王等造像
初故。次佛滅後迦葉等結集法眼故次也。後
度凡僧以持佛法。故居後也。若一乘三寶皆
無前後。以於法界大縁起中。同時顯現悉具
足故。或皆有先後。以主伴相成故。隨擧爲首
故。總説者。小乘二三寶中。眞實居先假名在
後。三乘三三寶中。同相居先別相爲次。住持
在後。一乘十三寶。或前後或非前後如前説。
餘義准可知
  流轉章
生滅流轉略作十門。一明違順。二斷常。三一
異。四有無。五生滅。六前後。七時世。八因果。
九眞妄。十成觀。初中於一有爲流轉法上義
分爲二。謂前念滅後念生。經云。如印印泥印
壞文成。此即印壞爲滅文成爲生。又經云。由
前五陰故。後陰相續生等。皆是此流轉義也。
此中生滅違順有二門。初總後別。總中有四
義。一相違義。以背滅爲生生盡爲滅。以相違
故成生滅。二順義。以前念若不滅後念不生。
要由滅前念後念方生。是故相順方成生滅。
問若前念不滅後念不得生。以二念不並故
者。既其滅已亦不得生。以生無所依故。如論
云。滅法何能縁。故無次第縁。是故滅已無物
誰能生後。答滅有二種。一斷滅。二刹那滅。今
非斷滅故不同無物。問此刹那滅若不同無
物。應非是滅。答是刹那滅必引後。故不同無
物。若不引後非此滅故。問若刹那必引後生。
是即不得入無心定等。以滅已無間要必生
故。答刹那有二位。一約能依轉識麁故。皆從
自種生。前念後念近遠倶爲等無。聞縁。二約
所依本識細故。前後流注滅已更生無間相
續。問若爾。入寂二乘最後滅心。應亦還生。即
無涅槃便成大過。答若約小乘初教。可如所
難。以彼宗中許入寂二乘永滅斷故。若終教
等即不如此。以二乘人。燒分段身生滅度想
入於涅槃。而餘世界受變易身。受佛教化行
菩薩道。乃至成佛。盡於未來無有斷絶。以無
衆生作非衆生故。四記論中。滅者復生分別
記者。此約小乘説。問此微細滅既自不住。何
能有力而生後念。答以依眞如如來藏故。令
此生滅得生滅也。經云。依如來藏故有生滅
心等。又經云。依無住本立一切法等。是故滅
無眞依無以起生。生不依眞不從滅起。起信
論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名阿梨耶識。是
即流轉是不流轉轉也。是故相順而成生滅。
三此二亦違亦順方得生滅。由前二義不相
離故。以若不滅生無以生。生若不依滅無以
背滅。是故由極相違方極相順。思之可解。四
非違非順方得生滅。由前二義相形奪故。以
無二爲一。離二相故。違順雙泯故。第二別
解者。此生及滅各開之爲二。前念滅中二義。
一滅壞義。二引後義。後念生中有二義。一依
前義。二背前義。由滅壞與背前生滅極相違。
由引後與依前生滅極相順。由滅壞不異引
後故。由依前不異背前故。是故亦違亦順無
有障礙。由滅壞融引後。背前融依前故。生滅
非違非順也。更有句數思之可見。第二斷
常者。亦先總後別。總中四句由前滅故不常。
中後生故不斷。倶不倶准思之。別中亦四句。
由滅壞及背前故。法不至法本不移而不常。
由引後及依前故位不絶。位恒流而不斷。由
上二義不相離故不斷即不常。恒流而不轉。
不轉轉轉不轉無二故也。由滅壞違生後。由
背前違依前。是故非常非非常。非斷非非斷。
今此流轉法。亦非流轉非不流轉也。思之可
見。第三一異者。亦二門。先總中亦四句。
由前念中引後義。後念中背前義。是不一門。
倶不倶等思之可知。二別中亦四。謂前後非
一。各二非二爲非異。倶不倶思之。又交絡相
望亦四句可見。是故一異無礙流而不流也
 第四有無者亦四句。一後念中背前義是
有義。二前念中滅壞義是無義。三後念中依
前義是非有義。四前念中能引後義。是非無
義。五由前二義無二。是倶存義。六由後二義
無二。是倶泯義。七由存泯無礙。合前六句爲
一無障礙流轉。經云。一切法不生滅。我説刹
那義。此之謂也。第五生滅者。於中亦二重。
初中四句。依前後起是無生義。以不由自能
起故引後。是不滅義以有功能故。倶不倶准
思之。又前念滅故不生。後念起故不滅。倶不
倶思之。第六前後中亦二重。初總中四句。
由依前及引後故。二念不前後。由滅壞及背
前故。二念不同時。由上二門不相離故。倶不
倶等准思之。是故非初非中後。前中後取故
而説流轉。流轉即無轉。別中通論有四重無
礙。一不礙前後而説同時。二不礙同時而説
前後。三不礙非三時而説三時。四不礙三時
而説是非三時。經中劫入非劫非劫入劫等
准之。第七約時世者。於中有三。初約趣向。
二約相成。三約時法。初中有四。一從前向後
門。謂依前念滅令後念生。是故依過去轉爲
現在。現在滅引起當來。由依此門則新新生。
而無窮盡。二依後向前門。謂依本無今有已
有還無。即當來作現在。現在現滅爲過去。由
依此門即念念滅而無停積。三由前二義不
相離故。亦向前亦向後。依此門故。即生無盡
而無不滅。滅無積而無不生。無障無礙思之。
四由前二義形奪盡故。非向前非向後。依此
門故。即滅無積而無滅。生無盡而無生。是
謂無礙法門也。第二相成者有五句。一此
現在法由當來有。及由過去滅生。是故現在
爲二世所成。令現無體入於過未。二此現在
法落謝爲過去。引後作當來。是故二世爲現
所成。令過未無體。二入於現在。三由前二門
不相離故。此約相成有力義故。三世倶立。四
由前二義形奪盡故。此約相依無力義故。三
世倶泯。五合前四義同一法故。存亡無礙理
事雙融。思之可見。第三時法者。於中亦有
五門。一時不流而法轉。謂依前滅引後生。此
生滅還引後。此是法轉也。然過去時不至現
在。現在不至未來。此時不流也。此即約時念
念間斷。約法相續恒流。二法不轉而時遷。謂
由過去謝滅方有現在。現在落謝能引當來。
三世念念無有斷絶。此是時遷流也。過去法
不來至現在。現在法不去到於當來。各住自
位不相到故。此法不轉也。此即約法本不相
到。約時念念無間也。三倶遷者。離法無別時
故。是故以時流法轉無二故。無始已來未曾
暫停也。四非遷者。以不流之時不轉之法無
二故。無始已來未曾遷動也。五合前四句不
相離故。從無始來不動而流。遷而不易。無障
無礙是此法體。思之可見。第八因。果門中
亦四位。一無二有。三倶四泯。初中謂此一念
法。前因已滅對誰稱果。後果未生對誰説因。
當念不住非因非果。二假有因果者。如論云。
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説現因。觀
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説現果。因果
不無。三倶者。由有引後義故有因。由有酬前
義故有果。由滅壞義故非因。由背前義故非
果。由引後不異滅壞故。亦因亦非因。由酬前
不異背前故。亦果亦非果。由四義合成一流
轉。故具存亡二義也。四倶泯者。由滅壞不異
引後故。非因非非因。背前不異酬前故。非果
非非果。此二門復不異故。非因果非非因果。
又若因果先存可得對之説。非既因果。先自
不成今亦無。非因果之可立。思之。第九眞
妄中亦四。一無人。二無法。三相盡。四理現。
初中此中但是前滅後生。無間流轉畢竟無
人。從此至彼以生滅法中竟無人。故論云。一
切世間法法因果無人。此之謂也。二無法者。
此生滅法。由後依前起後無自性無體。又不
可從前念而來。由後背前後非前。及此亦不
從前念而來。由前滅壞故。無法可至。後念由
能引後故。體非後位攝。此亦不能至後位。是
故前念無法可去至後念。後念無法可從前
念來。但縁起力故似有相續。實無有一法從
此至彼。故論云。但從於空法還生於空法。此
之謂也。三相盡者。思惟此法過去已滅。未來
未至故無體。現在不能自住故無體也。又復
思惟前念已謝故無有來。不至後念故無有
去。當念速故不能住。是故此法相無不盡。又
細思惟現法不離過未。以離首尾無別體故。
是故諸相未曾不盡。問若爾者。豈令現在如
彼過未耶。亦無體空耶。答即以如過未之空
無爲。現假有故。是故此現有無不是眞空。以
不礙假有者方是性空故。以是法理空非是
斷空故。是故只説此生死流轉法。即是眞空
非滅。此法方爲性空。經云。諸法畢竟空無有
毫末相。又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此之謂
也。思之可知。四理現者。即由如是相自盡故。
平等理性未嘗不現。論中一種眞如内名爲
流轉眞如。以尋思此流轉。相盡眞理現露故
以爲名。又經云。生死即涅槃等。皆此義也。
是故諸佛菩薩。看於生死常見涅槃。常見涅
槃恒遊生死。如履波者未甞不踐水。踐水者
無不履波。依是道理。諸佛不起涅槃界常在
生死中。教化衆生等悲智無礙。斯之謂矣
第十成觀者有二。先令識妄念。後攝念成觀。
前中識妄念者。既思惟此流轉之法。細剋其
實。唯是一念至於無念。彼能縁之念。亦如所
念無不相。及彼此當處相即空故。性本現故。
既知法實如此。而昔所見自他人法是非差
別。悉是亂識妄想計度。實無所有。應傷己顛
倒息諸妄念。又復思惟。即此妄念逐自妄境。
此二則今恒無所有。經云。從心相生與心作
相和合。而有共生共滅。同無有住。此之謂也。
二成觀中二。先解後行。初解中二。一始謂解
知。如前所説諸義。令心決定。二終謂知此解
是解非行。亦解知正行。不如所解。是故方堪
爲行方便。二行中亦二。一始謂思惟彼法至
無念處。諸見皆絶絶亦絶。言説不及念慮不
到。若於乃至作無念等解。並是妄念非是實
行。何況餘念。二終謂以念智照無相境。亦非
照非境亦無觀無不觀。故云法離一切觀行。
久作純熟心不失念。四威儀中常作一切而
無所作。雙行無礙難思議也。問若爾則此一
門無念便足。何須如上廣分別耶。答若不如
前尋思彼義者。即見不伏生。若不解知解行
別者。即妄以解爲行情謂不破也。設總無知
但強伏心而作諸觀。並是謂中作非是眞行。
究竟増惡見入於魔網。不能成益故。經頌云。
百千瘂羊僧。無慧修靜慮。設於百千劫。無一
得涅槃。聰敏智慧人。能聽法説法。斂念須臾
頃。能速至涅槃其觀中魔事及餘行相觀利
益等。並如別説
華嚴經明法品内立三寶章卷上



華嚴經明法品内立三寶章卷下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述 
  法界縁起章 圓音章 法身章 十世章
玄義章七科已上
並未入疏
  法界縁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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