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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 (No. 1866_ 法藏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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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耶。答彼經但云在光曜宮殿等具十八
種圓滿。亦不別指摩竭提國等。以彼爲地
上菩薩説佛地功徳故。在三界外受用土
中。此三乘終教及一乘同教説。若此華嚴。
皆云在華嚴界内摩竭國等。不云娑婆内。
亦不云三界外。故知別也。餘義準知。三者
主異。謂此一乘。要是盧舍那十身佛。及
無盡三世間説。如普賢行品云。佛説菩薩
説刹説衆生説三世一切説等。不同三乘等
是化身及受用身等説。餘義準知。四者衆
異。謂此一乘經首唯列普賢等菩薩及佛境
界中諸神王衆。不同三乘等。或唯聲聞衆或
大小二衆等。問若爾何故第九會中有聲聞
衆耶。答彼中列聲聞意者有二種。一
對顯法故。爲示如聾如盲顯法深勝也。
二文殊出會外所攝六千比丘。非是前所
引衆。此等皆是已在三乘中。令迴向一乘
故。作是説也。五者所依異。謂此一乘教起
要依佛海印三昧中出。不同三乘等依佛
後得智出。六者説異。謂此一乘。此一方説
一事一義一品一會等時。必結通十方一切
世界皆同此説。主伴共成一部。是故此經
隨一文一句皆遍十方。多文多句亦皆遍
十方。三乘等*則不爾。但隨一方一相説。
無此主伴該通等也。七者位異。謂此一乘所
有位相上下皆齊。仍一一位中攝一切位。是
故乃至佛等諸位。在信等位中。餘位亦然。三
乘中*則不爾。但隨當位上下階降。皆不相
雜也。餘如下説。八者行異。謂隨一菩薩
*則具信等六位。一一位中。所有定散等差
別行相並一時修。如東方一切世界中常入
定等。西方世界中。常供養佛等。如是十
方世界中。盡窮法界行。亦不分身。一時皆
遍滿。一念皆遍修。一一念中亦如此。信位
滿心已去。一一位皆如是修。更無優劣。又
一行即一切行等通因陀羅*網等。三乘*則
不爾。地上菩薩猶各有分齊。況地前者乎。
餘如下説。九者法門異。謂略擧十種以明
之。一彼有三佛此有十佛。二彼有六通此
有十通。三彼有三明此有十明。四彼有八
解脱此有十解脱。五彼有四無畏此有十
無畏。六彼有五眼此有十眼。七彼説三世
説十世。八彼有四諦此有十諦。九彼
有四辯此有十*辯。十彼百十八不共法
此有十不共法。餘門無量。廣如經説。十者
事異。謂隨有舍林池地山等事。皆是法門。
或是行或是位或教義等。而不壞其事。仍一
一塵中。皆具足法界一切差別事。因陀羅微
細成就。隨一事起皆悉如是。三乘等*則不
爾。但可説即空即眞如等故。不同此也。
又若以神通不思識力。容得暫現。非是彼
法自恒如是。餘可準知。第八門竟。後有
所詮義理二門。成中下二卷。畢十門矣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一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二
 *唐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九明諸教所詮差別者。略擧十門。義差
別故。顯彼能詮差別非一。餘如別説。一所
依心識。二明佛種性。三行位分齊。四修行時
分。五修行依身。六斷惑分齊。七二乘迴心。
八佛果義相。九攝化境界。十佛身開合。第一
心識差別者。如小乘但有六識。義分心意
識。如小乘論説。於阿頼耶識但得其名。
如増一經説。若依始教。於阿頼耶識。但
得一分生滅之義。以於眞理未能融通。但
説凝然不作諸法。故就縁起生滅事中建
立頼耶。從業等種辨體而生。異熟報識爲
諸法依。方便漸漸引向眞理。故説熏等悉
皆即空。如解深密經云。若菩薩於内於外
不見藏住。不見*熏習。不見阿頼耶。不
見阿頼耶識。不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
識。若能如是知者是名菩薩菩薩。如來齊
此建立一切心意識祕密善巧。瑜伽中亦同
此説。解云。既齊此不見等處。立爲心意
等善巧故。是故所立頼耶生滅等相皆是密
意。不令如言而取故。會歸眞也。若依終





教。於此頼耶識。得理事融通二分義。故
但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
名阿梨耶識。以許眞如隨熏和合成此本
識。不同前教業等種生故。楞伽云。如來
藏爲無始惡習所熏名爲藏識。又云。如來
藏受苦樂。與因倶若生若滅。又云。如來藏
名阿頼耶識。而與無明七識倶。又起信云。
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成染心等。如是
非一。問眞如既言常法。云何得説隨熏
起滅。既許起滅。如何復説爲凝然常。答既
言眞如常故。非如言所謂常也。何者聖
説眞如爲凝然者。此是隨縁作諸法時。不
失自體。故説爲常。是即不異無常之常
名不思議常。非謂不作諸法如情所謂之
凝然也。故勝鬘中云。不染而染者。明隨
縁作諸法也。染而不染者。明隨縁時不失
自性。由初義故俗諦得成。由後義故眞諦
復立。如是眞俗但有二義無有二體。相融
無礙離諸情執。是故論云。智障極盲闇謂眞
俗別執。此之謂也。此眞如二義。同前始教
中約法相差別門故。但説一分凝然義也。此
終教中。約體相鎔融門故。説二分無二之
義。此義廣如起信義記中説。又如十地經
云。三界虚妄唯一心作。攝論等約始教
釋。諸頼耶識等也。十地論約終教釋。爲第
一義眞心也。又如達磨經頌攝論等釋云。
此界等者。界謂因義。即種子識。如是等。寶
性論約終教釋云。此性者即如來藏性。依
此有諸趣等者。如勝鬘經説。依如來藏有
生死。依如來藏有涅槃等。乃至廣説。是故
當知二門別也。若依頓教。即一切法唯一眞
如心。差別相盡離言絶慮不可説也。如維
摩經中三十二菩薩所説不二法門者。是前
終教中染淨鎔融無二之義。淨名所顯離言
不二是此門也。以其一切染淨相盡無有二
法可以融會故。不可説爲不二也。若依圓
教。即約性海圓明法界縁起無礙自在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主伴圓融。故説十心以顯無
盡。如離世間品及第九地説。又唯一法界性
起心亦具十徳。如性起品説。此等據別教
言。若約同教。即攝前諸教所説心識何以
故。是此方便故。從此而流故。餘可準之。問
云何一心約就諸教。得有如是差別義耶。
答此有二義。一約法通收。二約機分齊。初
義者。由此甚深縁起一心具五義門。是故聖
者隨以一門攝化衆生。一攝義從名門。如
小乘教説。二攝理從事門。如始教説。三理
事無礙門。如終教説。四事盡理顯門。如頓
教説。五性海具徳門。如圓教説。是*即不動
本而常末。不壞末而恒本。故五義相融唯
一心轉也。二約機明得法分齊者。或有得
名而不得義。如小乘*教。或有得名得一
分義。如始教。或有得名得具分義。如終
教。或有得義而不存名。如頓教。或有名
義倶無盡。如圓教。其餘義門如唯識章*説。
第二明種性差別者。若依小乘種性有六
種。謂退・思・護・住・昇進・不動。不動性中有
三品。上者佛種性。中者獨覺性。下者聲聞性。
如舍利弗等。雖於此中説佛一人有佛種
性。然非是彼大菩提性以於佛功徳不説
盡未來際起大用等故。是故當知於此教
中除佛一人餘一切衆生。皆不説有大菩
提性。餘義如小乘論説。若依三乘教種
性差別略有三説。一約始教。即就有爲無
常法中立種性故。*即不能遍一切有情。
故五種性中即有一分無性衆生。故顯揚論
云。云何種性差別五種道理。謂一切界差別
可得故。乃至云。唯現在世非般涅槃法。不
應理故。乃至廣説。是故當知由法爾故。無
始時來一切有情有五種性。第五種性無有
出世功徳因故。永不滅度。由是道理。諸佛
利樂有情功徳無有斷盡。其有種性者。
伽論云。種性略有二種。一本性住。二習所成。
本性住者。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
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習所成者。謂
先串習善根所得。此中本性。即内六處中意
處爲殊勝。即攝頼耶識中本覺解性爲
種性。故梁攝論云。聞熏習與阿頼耶識中
解性和合。一切聖人以此爲因。然瑜伽既
云具種性者方能發心。即知具性習二法。
成一種性。是故此二縁起不二。隨闕一不
成。亦不可説性爲先習爲後。但可。位至
堪任已去。方可約本説有性種約修説
爲習種。然有二義而無二事。如上攝論
云。二義和合爲一因故得知也。問此二種
性與仁王及本業經中六種性内習種性種。
有何差別耶。答彼經大都約位而説。以
初習爲習種性。久習積成爲性種*性故。
説習種在十住性種在十行。三賢之前。但
名善趣不名種性。瑜伽中。久習名習種。
約本爲性種。而此二種非初非中後。是故
經説習故成性。論中説爲依性起習。良以
此二互成縁起無二相故。經論互説義方備
足。又經説種性在發心後。論中種性在發
心前。何以爾者。以其至得位時功能方顯。
是故經説在三賢位中。然彼功能必有所
依。是故論中説在位前。要由功能顯方可
説有故。經不違論。要由有性方起功能
故。論不違經。亦是互擧義意融通。問又以
何義。知種性至堪任位耶。答以論説種
性必具性習。既已有習必已修行。若已修行
必至堪任。若不從愚夫至堪任*已來中
間修此串習行者。更何位修也。以於愚位
未修習故。得位*已去具第二住故。是故當
知從愚位未修串習行。至彼堪任串習
方成故得性習通融以爲種性。問若要待
習方説性者。愚位未習。豈無性種。如其無
者後不應有。先無後有非性種故。如其有
者無習有性。不應理故。論不説故。答此二
既爲縁起。故無習時亦無彼性。由此亦立
無性有情。先無後有非性種者。此亦不然。
以習成處定先有性。愚位未習故不説性。
後起習已不名無習。是故習成後説有性。
隨於諸乘串習何行。爾時*即説本有彼
性問若爾此*即唯是一不定性。如何得有
種性差別耶。答*即由此義安立五性
何者。謂修六度串習行已。位到堪任成菩
薩種性。若習小行到於忍位成聲聞性。故
智論云。煖頂忍等名爲性地。善戒經云。若
得世第一法是名第二位。故知前三善根
屬種性位。若依倶舍論。得順解脱分善根
位方説有性。故彼論云。順解脱分者。謂定
能感涅槃果善。此善生已令彼有情名爲
身中有涅槃法。獨覺準知。由此*即立三乘
種性。若於三行隨一修行未至本位。爾時
立爲不定種性。若於三行全未修行。爾時
立爲無有種性。由此當知。諸乘種性皆就
習説。問若愚位無習。*即無性者。後縱起習
何得爲有。答有習非是無習位故。是故有
習常恒有。無習自恒無。既不以無習而作
習。亦不以無性而爲性。以分位差別故。
如涅槃經云。三種人中畢竟死者。喩一闡
提無佛性也。善男子。一闡提輩若遇善友諸
佛菩薩。聞説深法及以不遇。倶不得離
一闡提心。何以故。斷善根故。一闡提輩亦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所以者何。若
發菩提之心。*即不復名一闡提性也。
善男子。以何縁故説一闡提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一闡提輩實不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如命盡者等。乃至廣説。當知此
中就位前後有無恒定不相由也。二約終
教。即就眞如性中。立種性故。則遍一切衆
生。皆悉有性故。智論云。白石有銀性。黄石
有金性。水是濕性火是熱性。一切衆生有涅
槃性。以一切妄識無不可歸自眞性故。
如經説言。衆生亦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
定當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是義
故。我常宣説一切衆生皆有佛性。問如有
難云。若諸有心悉得菩提者。佛亦有心亦
應當得。若言佛雖有心更非當得。是*即
無性衆生雖有是心亦非當得。答經中已
揀濫故。但云衆生有心不云佛矣。以
處處受生名爲衆生故不同佛也。問若並
有性。如何建立五種性中無性者耶。答論自
有釋故寶性論云。一向説闡提無涅槃性
不入涅槃者。此義云何。爲欲示顯謗大乘
因故。此明何義。爲欲迴轉誹謗大乘心。
依無量時故作是説。以彼實有清淨
性故。又佛性論云。問曰。若爾云何佛説衆
生不住於性永無般涅槃耶。答曰。若
背大乘者。此法是一闡提因。爲令衆生捨
此法故。若墮闡提因。於長夜時輪轉不
息。以是義故經作是説。若依道理。一切
衆生皆悉本有清淨佛性。若不得般涅槃
者。無有是處。是故佛性決定本有。離有離
無故。解云。又此論前文廣破無性。乃至末
文云。三者失同外道有本定有。無本定無。
有不可滅。無不可生。此等過失。由汝邪執
無性義生。乃至廣説。問前始教中。決定説
有無性衆生。此終教中並皆有性。云何會
通。答亦論自有釋。故佛性論第二卷云。何故
復有。經説闡提衆生決定無有般涅槃性。
若爾二經便自相違。如何會二説一了一
不了。故不相違。解云。若小乘中但佛一人
有佛性。餘一切人皆不説有。若三乘始教
中。以漸異小乘故。説多人有。猶未全異
彼故。許一分無性。是故論中判爲權施不
了説也。問若依終教。一切衆生皆當作佛。
即衆生雖多亦有終盡。若如是者。最後成
佛即無所化。所化無故利他行闕。利他行
闕成佛不應道理。*又令諸佛利他功徳有
斷盡故。如其一切盡當作佛。而言衆生
無盡者。即有自語相違過失。以無終盡
者永不成佛故。又如一佛度無量人。於衆
生界有損已不。若有漸損必有終盡。有
損無盡不應理故。若無損者*即無滅度。
有滅無損不應理故。依如是等道理。佛地
論等。由此建立無性有情。離上諸過失。此
義云何。答若謂衆生由有性故並令成佛。
説有盡者。是*即便於衆生界中起於減
見。衆生界既減佛界必増。故於佛界便起
増見。如是増減非是正見。是故不増減。
經云舍利弗大邪見者。所謂見衆生界増。見
衆生界減。乃至廣説。設避此見故。立此一
分無性有情。爲不増減者。彼終不能離
増減見。何以故。以彼見於諸有性者並成
佛故。*即便起於斷見減見。諸無性者不成
佛故。即便起於常見増見。以彼不了衆
生界故。是故經云。一切愚癡凡夫。不如實
知一法界故。不能實見一法界故。起邪
見心謂衆生界増衆生界減。又文殊般若經
云。假使一佛住世。若一劫若過一劫。如一
佛世界。復有無量無邊恒河沙諸佛。如是一
一佛。若一劫若過一劫。晝夜説法心無暫
息。各各度於無量河沙衆生皆入涅槃。而
衆生界亦不増減。乃至十方諸佛世界亦復
如是。一一諸佛説法教化。各度*無量河沙
衆生皆入涅槃。於衆生界亦不増不減。何
以故。衆生定相不可得故。義言説衆生界
猶如虚空。假使無量勝神通之者。各無量
劫飛行虚空。求空邊際終不可盡。非以
不盡不名遊行。非以遊行令其得際。
當知此中道理亦爾。非以當得令其有終。
非以無終説有無得。是故諸難無不通
也。又爲成諸佛利他功徳無斷盡故。
一分無性衆生者。是*即令彼諸佛但有變
化利他功徳。亦即斷彼隨他受用諸功徳也。
以無菩薩證諸地故。又化他中。亦但有
麁斷滅彼細。以無一人得二乘無漏故。
*又今已後諸佛。無有一佛得説三乘等教。
以無得聖機故。即斷諸佛同體大悲也。又
定意謂悉有性故必皆有盡。恐最後佛
闕利他行故。立一分定無性者。然彼後佛
終於利他行不圓滿。以其所化無一有情
得聖果故。但佛菩薩二利之中利他爲最。
何有不令一人得聖果而於自身得成
佛耶。又本皆發弘誓願云。令諸衆生悉得
菩提。是故令得故本願不虚。而衆生界不
可盡故本願不斷。若不爾者違本願故。行
願虚故。虚行成佛不應理故。是故雖欲
避上諸失建立無性。不謂彼過還墮此
宗。是故無性非爲究竟了義也。問夫論種
性必是有爲。如何此教約眞如爲種性
耶。答以眞如隨縁與染和合成本識時。即
彼眞中有本覺無漏内熏衆生爲返流因。
得爲有種性。梁攝論説爲黎耶中解性。起
信論中。説*黎耶二義中本覺是也。*又彼
論中如來藏具足無漏。常熏衆生爲淨法
因。又寶性論云。及彼眞如性者。彼本云如
六根聚經説。六根如是從無始來。究竟諸
爲體故。解云。以眞如通一切法。今*揀
去非情故。故約六處衆生數中。取彼畢竟
眞如理。以爲性種性也。此與瑜伽所説名
同。但彼約始教。以理從事麁相而説故。約
事中明種性故*也。地持云。種性麁相我
已略説。此之謂也。寶性論中。約此終教。以
事從理深細而説故。就眞如明性種性。是
故佛性論云。自性清淨心名爲道諦。又涅槃
經云。佛性者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爲智
慧。此等並就本覺性智説爲性種。其習種
亦從眞如所成故。攝論云。多聞熏習。從最
清淨法界所流等。*又起信論中。以眞如
體相二大爲内熏因。眞如用大爲外熏縁。
以與無明染法合故。是故三大内外説熏。
以熏力故無明盡時冥合不二。唯一眞如也。
三約頓教明者。唯一眞如離言説相名爲
種性。而亦不分性習之異。以一切法由無
二相故。是故諸法無行經云。云何是事名爲
種性。文殊師利。一切衆生皆是一相。畢竟不
生離諸名字。一異不可得故。是名種性。以
此準之。上來約三乘説竟。第三約一乘
有二説。一攝前諸教所明種性。並皆具足
主伴成宗。以同教故。攝方便故。二據別教
種性甚深因果無二。通依及正盡三世間。
該收一切理事解行等諸法門。本來滿足已
成就訖。故大經云。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
界虚空等。此之謂也。若隨門顯現。即五位
之中位位内六決定義等。名爲種性。亦即此
法名爲果相。以因果同體唯一性故。廣如
經説。餘可準知。問云何種性。約諸教差別
不同耶。答此亦有二義。一約法辨隱顯相
收。二約機明得法分齊。初義者。由此種性
縁起無礙具五義門。是故諸教各述一門隨
機攝化。義不相違。何者爲五。一是隨執非
有門。如小乘説。二隨事虧盈門。如始教説。
隨理遍情門。如終教説。四絶相離言門。
如頓教説。五性備衆徳門。如圓教説。義雖
有五。然種性圓通隨攝遍收。隱顯齊致也。
二明得法分齊者。或一切皆無。唯除佛一
人。如小乘説。或一切皆有。唯除草木等。如
終教説。或亦有亦無。如始教説。以許一分
無性故。或非有非無。如頓教説。以離相
故。或具前四。如一乘方便處説。或即因
具果通三世間。如圓教説。餘可準知
第三行位差別者。於諸教中皆以三義略
示。一明位相。二明不退。三明行相。初者依
小乘有四位。謂方便・見・修・及究竟*也。又
説小乘十二住以爲究竟。及説三界九地十
一地等。廣如小論説。二不退者。此中修行
至忍位。得不退故也。其行相亦如彼諸論
説。問何故小乘行位等相不廣顯耶。答此中
意者。以義差別顯教不同。而小乘異大乘。
理無疑故不待説也。若依初教。亦以三義
顯。初位相者此中有二。一爲引愚法二乘
令迴心故。施設迴心教。亦但有見修等四
位及九地等名同小乘。或立五位。謂見道
前七方便内。分前三種爲資糧位。以遠
便故。後四善根爲加行位。是近方便故。餘
名同前。又亦説爲乾慧等十地。第九名菩
薩地。第十名佛地者。欲引二乘望上不
足。漸次修行至佛果故。又彼佛界不在
十地外。同在地中者。以引彼故方便同
彼。以二乘人於現身上得聖果故。不在
後也。又此位相及行相等。廣如瑜伽聲聞
決擇及雜集論説。問何故瑜伽等所明聲聞
行位相。而不同彼毘曇等耶。答不同相者。
有二義意。一爲顯小乘人愚於諸法不了
説故。二爲方便漸漸引向大乘故耳。是故
所明行位等法。皆悉方便順向大説故不同
也。此既非是愚法小乘。又非菩薩。即知是
彼三乘教中聲聞乘也。二爲直進人。顯位
相者。彼説菩薩十地差別。又以十地説爲
見修。及通地前以爲大乘十二住義。何以
故。爲影似小乘故。又彼地前有四十心。以
彼十信亦成位故。此亦爲似小乘道前四方
便故。是故梁攝論云。如須陀洹道前有四
位。謂煗頂忍世第一法。菩薩地前四位亦如
是。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又亦爲似迴
心教故。以信等四位爲資糧位。十迴向後。
別立四善根爲加行位。見等同前。問何故
此教所立名數。多分影似小乘等耶。答爲
隨方便影似引彼。有勝方便故。若全異彼
難信受故。若全同彼不名引故。問若引二
何須似彼。如爲直進何假似彼小
耶。答有二意故亦稍似小。一以始教中直
進之人機麁淺故。不能盡受大乘深法。是
故所示位等法相亦似小乘。而義理仍別。二
凡以大乘似小乘説者。皆通二義。一爲
引小。二爲淺機。是故説此爲始教也。即
如何義等者。如瑜伽説。云何已成就補特伽
羅相。謂諸聲聞先已串習諸善法故。若時
安住下品成熟。爾時便有下品欲樂下品
加行。猶往惡趣。非於現法證沙門果。非
於現法得般涅槃。若時安住中品成*熟。爾
時便有中品欲樂中品加行。不往惡趣。於
現法中。證沙門果。非於現法得般涅槃。若
時安住上品成*熟。爾時便有上品欲樂上
品加行。不往惡趣。於現法中證沙門果。即
於現法得般涅槃。如説聲聞獨覺亦爾。何
以故。道與聲聞種性同故。乃至廣説。於菩
薩位爲似二乘。亦立如是三種成就。故彼
論云。若諸菩薩住勝解行地名下品成就。
住淨勝意樂地名中品成*熟。住墮決定究
竟地名上品成就。若菩薩住下品成*熟。猶
往惡趣。此盡第一無數大劫。乃至廣説。餘
二大劫配二成就。如是等文類例非一。皆
具上意可準而知。二不退位者。依佛性
論。聲聞至苦忍。縁覺至世第一法。菩薩至
十迴向。方皆不退也。當知此中聲聞縁覺非
是愚法。是故皆是此始教中三乘人也。
可菩薩地前總説爲退。以其猶墮諸惡趣
故。如瑜伽云。若諸菩薩住勝解行地。猶往
惡趣故。此盡第一無數大劫。如是等也。三
明位中行相差別者如瑜伽云。勝解行住菩
薩轉時。何行何相。或時具足聰慧。於其諸
法能受能持。於其義理堪能悟入。或於一
時不能如是。或於一時具足憶念。或於
一時成於妄類。於諸衆生未能了知調伏
方便。於自佛法。亦未了知如實引發善巧
方便。爲他説法教授教誡勉勵而轉。勉勵轉
故。不能如實知。或時虚棄。如闇射。或中
或不中。隨欲成故。或於一時於大菩提。
已發心而後退捨。由内意樂故欲令自樂。
由思擇故欲令他樂。或於一時。聞説甚
深廣大法教。而生驚怖猶預疑惑。如是等
類名勝解行住。解云。此是十二住中。第二住
行相其第一種性住行相更劣。及地上行相
皆如彼説。若依終教。亦説菩薩十地差別。
亦不以見修等名説。又於地前但有三賢。
以信但是行非是位故。未得不退故。本業
經云未上住前有此十心。不云位也。又
云。始從凡夫地値佛菩薩。正教法中起一
念信發菩提心。是人爾時名爲住前信相菩
薩。亦名假名菩薩名字菩薩。其人略修行
十心。謂信進等。廣如彼説。又仁王經云。習
忍*已前。行十善菩薩有進有退。猶如輕
毛隨風東西等。在此修行經十千劫。入十
住位。方得不退故。十住初即不退墮下二
乘地。況諸惡趣及凡地耶。設本業經。説十住
第六心有退者。起信論中。釋彼文爲示現
退也。爲慢緩者策勵其心故。而實菩薩入
發心住。即得不退也。其行相者。起信論説。
三賢初位中少分得見法身。能於十方世
界。八相成道利益衆生。又以願力受身自
在。亦非業繋。又依三昧亦得少分見
報身佛。其所修行皆順眞性。謂知法性體
無慳貪。隨順修行檀波羅蜜等。廣如彼説。
又梁攝論中。十信名凡夫菩薩。十解名聖人
菩薩等。其地上行位倍前準知。是故當知
此中行位。與前始教淺深之相差別顯矣。問
此教豈不通引二乘。何故行位不似小乘
耶。答此後諸教並皆深勝。所引二乘亦
是純熟高勝機故。不假似彼也。若依頓教。
一切行位皆不可説。以離相故。一念不生
*即是佛故。若見行位差別等相。即是
倒故。若寄言顯者。如楞伽云。初地即八地。
乃至云無所有何次等。又思益經云。若人
聞是諸法正性。勤行精進如説修行。不從
一地至一地。若不從一地至一地。是人不
住生死涅槃。如是等也。若依圓教者有
二義。一攝前諸教所明行位。以是此方便
故。二據別教有其三義。一約寄位顯。謂始
從十信乃至佛地六位不同。隨得一位
得一切位。何以故。由以六相收故。主伴
故。相入故。相即故。圓融故。經云。在於一地
普攝一切諸地功徳。是故經中十信滿心勝
進分上得一切位及佛地者。是其事也。又
以諸位及佛地等相即等故。即因果無二始
終無礙。於一一位上即是菩薩即是佛者。是
此義也。二約報明位相者。但有三生。一
成見聞位。謂見聞此無盡法門。成金剛種
子等。如性起品説。二成解行位。謂兜率
天子等。從惡道出已。一生即得離垢三昧
前。得十地無生法忍及十眼十耳等境界。廣
如小相品説。又如善財始從十信乃至十
地。於善友所一生一身上皆悉具足如是
普賢諸行位者。亦是此義也。三證果海位。謂
如彌勒告善財言。我當來成正覺時汝當
見我。如是等。當知此約因果前後分二
位故。是故前位但是因。圓果在後位故。説
當見我也。三約行明位即唯有二。謂自分
進。此門通前諸位解行及以得法分齊
處説。如普莊嚴童子等也。其身在於世界
等上處住。當是白淨寶網轉輪王位。得
普見肉眼。見十佛刹微塵數世界海等。若
三乘肉眼。*即不如此故。智論云。肉眼唯見
三千世界内事。若見三千世界外者。何用
天眼爲。故知不同也。又彼能於一念中。化
不可説不可説衆生。一時皆至離垢三昧前。
餘念念中皆亦如是。其福分感一定光頗
璃鏡。照十佛刹*微塵數世界等。當知此
是前三生中。解行位内之行相也。以約因
門示故。若約信滿得位已去。所起行用皆
遍法界。如經能以一手覆大千界等。手
出供具與虚空法界等。一時供養無盡諸
佛。作大佛事饒益衆生不可説也。廣如
信位經文説。又云。不離一世界。不起一坐
處。而能現一切無量身所行等。又於一念
中。十方世界一時成佛轉法輪等。乃至廣
説。是故當知。與彼三乘分齊全別。何以故。
以三乘行位是約信解阿含門中作如是
説也。問前終教中不退際上。亦得如是八
相等用。與此何別。答彼於此位示成佛時。
於後諸位皆不自在。以未得故。但是當位
暫起化故。此即不爾。於初位中起此用
時。於後諸位並同時起。皆以得故。是實行
故。該六位故。問義既不同。何故一種同是
信滿勝進分上起此用耶。答爲欲方便顯
此一乘信滿成佛令易信受故。於彼教先
此説。問既一位中有一切位。及信滿心
即得佛者。何須更説後諸位耶。答説後諸
位即是初中之一切也。如初後亦爾。問若初
即具後得初。即得後者亦可後亦具初。既
不得後應亦不得初耶。答實爾。但以得
初無不得後故。是故無有未得後而不
得初也。問若爾云何説得諸位階降次第。
答以此經中安立諸位有二善巧。一約相
就門分位前後。寄同三乘引彼方便是同
教也。二約體就法前後相入。圓融自在異
彼三乘。是別教也。但以不移門而恒相即
不壞即而恒前後。是故二義融通不相違
也。問若爾是初門即一切者。何不説信位
初心即得。而説滿心等耶。答若自別教。即
不依位成。今寄三乘終教位説。以彼教中
信滿不退方得入位。今即寄彼得入位處。
一時得此一切前後諸位行相。是故不於信
初心説。以未得不退未成位相。但是行
故。問若爾應言住位成佛。何名信滿。答
由信成故。是故是行佛非位佛也。餘義準
之。第四修行時分者。若依小乘自有三
人。下根者。謂諸聲聞中。極疾三生得阿羅
漢果。謂於一生種解脱分。第二生隨順決
擇分。第三生漏盡得果。極遲經六十劫。中
根者。謂獨覺人極疾四生得果。極遲*經百
劫。上根者。謂佛定滿三僧祇劫。此中劫數。
取水火等一劫爲一數。十箇合一爲第二
數。如是展轉至第六十。爲一阿僧祇。依此
以數三*阿僧祇也。問何故下根返*經時
少。而上根等乃多時耶。答能於多時修錬
根行等。以爲難故。是故多也。又依婆
等。菩薩成佛有二身。一法身二生身。法身
者。謂戒定慧等五分。修此法身具有四時。
一三*阿僧祇劫。修有漏四波羅蜜時。二於
百劫修相好業時。三出家苦行修禪定時。
四菩提樹下成正覺時。生身者。但百劫修
相好業。於最後身伽耶城淨飯王家受生報
身。於摩伽陀國而登覺道。餘如彼説。若依
始教。修行成佛定*經三僧祇。但此劫數不
同小乘。何者。此取水火等大劫。數至百
千。數此復至百千爲一倶胝。名第一數。
數此倶*胝復至倶*胝爲第二數。如是次
第以所數等數。至第一百名一阿僧祇。
此即十大劫數中第一數也。依此數滿三
阿僧祇。仍此教中。就釋迦身以分此義。如
優婆塞戒經云。我於往昔寶頂佛所滿足第
一阿僧祇劫。然燈佛所滿足第二阿僧祇
劫。迦葉佛所滿足第三阿僧祇劫。我於往
昔釋迦佛所。始發阿耨菩提心。又依本業
經。又有百劫修相好業。但是變化非實修
也。又以一偈歎弗沙佛已。即迢九劫。
但九十一劫即成佛也。問三無數劫修諸實
行。應成報身。何故乃就化身説耶。答由此
始教就下機故。有二乘故。此身是彼所知
見故。是權教故。作是説也。若依終教説有
二義。一定三*阿僧祇。約一方化儀故。又
此教中修實行故成實報身。不約化説。故
華云。我實成佛已來。經於無量無邊百
千萬億阿僧祇劫。又經云。我於然燈佛所
授記等。皆以方便分別故也。又亦無
百劫修相好業等。何以故。以小乘中偏修
智分不修福分。是故臨成佛時。更於百劫
別修彼業。始教中引彼亦同彼説。仍是化
也。此終教中論其實行。從初發意即福慧
雙修。故成佛時無別修也。二不定修三*阿
僧祇。此有二義。一通餘雜類世界故。如
勝天王經説。二據佛功徳無限量故。如寶
雲經云。善男子。菩薩不能思議如來境界。
如來境界不可思量。但爲淺近衆生。説三
僧祇修習所得。菩薩而實發心已來不



可計數。解云。此中不可計數者。是不可計
數阿僧祇劫。非但三也。問何故前教定三僧
祇此教有定不定耶。答前教生故。此教熟
故。方便漸漸勸彼三乘向一乘故。作
説也。若依頓教。一切時分皆不可説。但一
念不生即是佛故。一念者即無念也。時者即
無時也。餘可準思。若依圓教。一切時分
皆不定。何以故。謂諸劫相入故。相即故。該
通一切因陀羅等諸世界故仍各隨處。或一
念或無量劫等。不違時法也。餘準而思
之。第五修行所依身者。若依小乘。但有
分段身至究竟位佛亦同然。是實非化。若
始教中。爲迴心聲聞。亦説分段至究竟
位。佛身亦爾。然此是化非實也。若依直
進中有二説。一謂寄位。顯十地之中功
用無功用麁細二位差別相故。即説七地
已還有分段。八地*已上有變易。二就實
報。即説分段至金剛*已還。以十地中煩惱
障種未永斷。故留至金剛故。既有惑障何
得不受分段之身。故十地經云。第十地已
還有中陰者。是此義也。問八地*已上一切
菩薩。於煩惱障永伏不行。以無漏智果恒
相續故。如阿羅漢。既無現行惑。何得更
受分段之身耶。答若是凡夫。即以現惑潤
業受生。聖人不爾。但留惑種用以受生。
故雜集論云。一切聖人皆以隨眠力故結生
相續。又梁攝論云。異凡夫故永伏上心。異
二乘故留彼種子。解云。聖人受生非現潤。
彼復留種子。如何不受分段身耶。若言
八地*已上以智障爲縁受變易者。所留
惑種即便無用。何不於此第八地初永害
一切煩惱種耶。彼既不爾此云何然。若約
迴向菩提聲聞已斷煩惱者。彼即可以所
知障受變易身。通諸位也。問若爾何故聖
教説八地*已上唯有所知障爲依止故受
變易身。答此等爲欲寄對二乘顯其優劣
故。經作此説。然此寄對依諸聖教。約位不
同略辨十門。一説羅漢即同於佛。更不分
位。如律中説。佛度五人已。即云通佛有
然羅漢出於世間。又同坐等。當知此約
小乘教説。二亦於佛地分出羅漢。如對
法論説。得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
頓成羅漢及如來故。此中雖約煩惱盡邊
名阿羅漢。而亦爲生諸聲聞中心勝欲樂
故。寄於佛果以分大小也。三第十地名
阿羅漢佛地超過故。非彼也。如涅槃經中
説四依。云阿羅漢者。住第十地。此寄因
異果以分大小*也。此上二門。約始教中
迴二乘教説。四七地*已還寄同羅漢。八
*地。已去寄菩薩位。如仁王經云。遠行菩
薩伏三界習因果業滅。唯後身位中。住
第七地阿羅漢位。此寄因中自在未自在位。
以分大小*也。此約始教直進中説。此中既
寄聲聞至七地故。煩惱障及分段身倶至
此位。八地*已去寄此菩薩。行位勝前。是
故唯有彼所知障及變易身。五初二三地寄
同世間。以得世間四禪等故。四地寄是須
陀洹等。以得道品故。此初出世故。五地
寄此聲聞羅漢。以得四諦法故。六地寄
*此辟支佛。以得十二縁生法故。七地*已
去寄*此菩薩。以得無生法忍故。此如本
業經説。上來唯約三乘教説。以未分出一
乘法故。六世間二乘同前至六地。第七地
寄三乘菩薩以未自在故。八地*已去寄一
乘法。以得自在故。如梁攝論等説。此約一
乘三乘等分相而説。七於初地之中。已過
世間及二乘故。如地論等説。此約三乘中
比證分齊説。八地前三賢位已過二乘地。
起信論説。又仁王經説。習種性中有十
種心。已超過二乘一切善地。此約終教不
退説。九信滿心後。即過一切小乘三乘等。
如賢首品説。此約一乘説。十初在凡
地。創發心時即過二乘。如智論説。羅漢比
丘知沙彌發心推在前等。此通一乘及三
乘説。由有如是寄對法門故。諸説前後
準此而知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二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三
 唐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若依終教。地前留惑受分段身。於初地
中永斷一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分別倶
生。於所知障中。又斷一分麁品正使。是故
地上受變易身至金剛位。餘義如下斷惑
中説。問若於地上不留煩惱。云何大悲同
事攝生。答若於地前及始教中。願智力劣故。
留煩惱助願受生。今此不爾。願智勝故
自在同生。問如説八地*已還菩薩略有二
類。一悲増上。二智増上。悲増者。留惑受
分段身故。智増者。伏惑受變易身故。此
義云何。答如此所説良恐未然。何者。若悲
増上其慧必劣。劣慧導悲悲應滯見。滯見
之悲豈名増上。縱悲智齊均。尚不名悲増
上。況以劣慧導悲而言増上。若智増上
其悲必劣。劣悲導智智應滯寂。滯寂之智
何名増上。以諸菩薩從初*已來異凡小
故。悲智相導念念雙修。如車二輪。如鳥二
翼。何得説彼有増減耶。當知由此始終二
教麁細異故。有二生死。非由悲智互増上
也。若言彼智増上者。有小乘習怖諸煩
惱故。永伏者。若於地前未證眞如。可約
本習容有此類。以未純熟故。初地*已上
行解純熟。同證同行同修同斷。如何得有如
是差別故起信論云。地上菩薩種性發心修
皆無差別也。又此教中。地上變易寄位
不同有其四種等。亦如下指。若依頓教。一
切行位既不可説。所依身分亦準此知。廣如
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説。若依圓教不説
變易。但分段身至於十地離垢定前。以至
彼位得普見肉眼故知是分段也。又如善
財等。以分段身窮於因位故也。問何故此
中不説變易。答如世界性等以上身分。甚極
微細出過諸天應同變易。但以此教不分
生死麁細之相。總就過患以爲一際。至信
滿後頓翻彼際故不説也。餘準而知之。
第六斷惑分齊者。有云。若依小乘若依
三乘有二種義。一約位滅惑相。二寄惑
顯位*相。初義者。若依始教具足三乘斷
惑差別。由此是其三乘教故。障有二種。謂
煩惱所知。先辨二乘斷煩惱障。於中有二。
先障名數後斷惑得果。初中煩惱有二。謂
分別倶生。總有十種。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
五疑六身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
取。於中四種唯分別起。謂疑・邪見・見取・戒
禁取。餘六通二種。五識得起初三。亦通分
別及倶生。由用意識中邪師等三因引故。
得有分別起也。意識具十種。四分別六通
二。末那唯四倶生。六中除瞋及邊見。以瞋
唯不善。此識有覆無記故。又以一類相續
縁第八識刹那刹那執我故無邊見。又以
後三見及疑籍三因生。此識無彼故不起
*也。又由恒相續縁故。非第六所引不
同五識。是故唯四。其第八識總不起。唯是
異熟。無覆無記性故。此分別倶生皆通三界。
瞋唯欲界。以上二界煩惱。皆有覆無記性
故。其分別起者。欲界四諦各有十使。即爲
四十。上二界除瞋諦別各有九。即有七十
二。并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也。其倶生者
欲界具六。上二界除瞋各唯有五。合
十六。通前分別總有一百二十八也。問何
故。前愚法小乘中。十使不通迷四諦。此中
即通耶。答此有二義。一以三乘中煩惱功力
漸漸寛廣故。障一切也。二又由迷等義
通一切境也。第二斷惑得果者。先斷分
別有其三人。一若從具縛入眞見道。刹那
頓斷三界四諦分別煩惱得預流果。二若倍
離欲人。入眞見道兼斷倍離欲。得一來果。
言倍離欲者。謂凡夫時欲界修惑九品之中。
伏斷前六故云倍離欲。入見道時即永
斷前所伏故。是以得彼果也。三若已離欲
人。入眞見道兼斷九品得不還果。如瑜伽
説。入見道果者有其三種。隨其所應證三
果故。次斷倶生者。第六識倶生。九地各
有九品。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
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
品盡得不還果。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
果。二頓出離者。謂得初果已。即頓斷三
界。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更無餘果。
何者。以彼欲界九品修惑及上二界。總三種
九品各初一品。一時頓斷故云頓斷三界。
竪論九品一一別斷故云漸除也。若爾何
故有漸斷者。以於三界法不能頓縁故。
對法論云。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已。依止
未至定發出世道。頓斷三界一切煩惱。品
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及阿羅漢果。
乃至廣引指端經等。如彼説。其末那煩惱行
相微細。前漸頓二人。皆與非想地惑一時頓
斷故。瑜伽云。末那相應任運煩惱。唯與非
想處共斷故。一時頓斷。非如餘惑漸次而
故也。問何故前愚法二乘無頓出離。此
中有耶。答爲顯前劣故此超過。愚法二乘
無此勝智。顯彼教劣。方便漸引起彼勝欲。
令捨小從大故作此説。其論末那惑滅。
小乘無者唯準此知。*此謂二乘斷煩惱障。
其所知障。諸趣寂者入無餘時一時皆斷。
唯*此非擇滅也。其餘一切有斷不斷。慧解
人不斷。倶解脱人分有所斷。謂八解脱
障不染無知。修八勝解所對治故。如瑜伽
説。又諸解脱由所知障解脱所顯。由聲聞
縁覺等於所知障心得解脱故。當知此
始教爲引愚法漸向大故。安立此教。深勝
於彼。故所知障亦許分斷。然上所斷不同
愚法。以彼唯斷煩惱得故。此即不爾。斷
種子故直進菩薩斷惑者二障倶斷。又煩惱
障中。不同二乘約界分品。但於二障分
別起者地前伏現行。初地眞見道時。一刹那
中頓斷彼種。其倶生中煩惱障。初地*已去
自在能斷。留故不斷。何以故。潤生攝化故。
不墮二乘地故。爲斷所知障故。爲得大
菩提故。是故攝論云。由留惑至惑盡證佛
一切智。解云。惑盡者。是所知障盡。即由留
煩惱障起勝行故。得至此位證佛果
*也。又梁攝論既云留種子。是故當知。煩
惱障種至金剛位。其所知障行相細故。正障
菩薩道。是故地地分斷。要至佛地方得總
盡。由此即説二障修惑倶至佛地故。對法
論云。又諸菩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所
知障對治道。非斷煩惱障。得菩提時頓斷
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羅漢及如來故。其
末那倶生行相細故。亦同前至佛地盡也。
問其二障修惑諸識相應。地上現行有何同
異。答其煩惱障内第六識惑既盡。盡故留
彼。是故現種皆以智御用成勝行不起過
患。猶如毒蛇以呪力御不令死。不起過
患而成餘用。菩薩善巧留惑亦爾。故攝論
云。如毒呪所害等。是故當知。於彼煩惱或
現或種皆得自在。其第七識煩惱性非潤
生故非所留。行相細故。七地已還有時暫
現。以觀智有間故。其所知障皆後地惑於
前地起。或現或種以地地分斷故。問若爾
故。有處説七地已還起有漏心等耶。答
若約第六識中煩惱障爲有漏者。彼既留
惑故。即似有漏。若約所知障爲有漏。即
實有漏。此二通十地。若末那煩惱即實有漏。
至於七地有無不定。以有時暫起有漏心
故。餘義準知。又此教中惑滅智起分齊者。
惑種在滅相時。智即在生相同時相返。
如昂即低低即昂等。廣如對法論説。又此
障法。以依識無性故。即空無分別。是其障
義。如維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
苦義。今此障義亦準彼知之。若依終教。諸
聲聞於煩惱障尚不能斷。但能折伏。何況
能斷所知障。故彌勒所問經論云。一切聲
聞辟支佛人。不能如實修四無量。不能
究竟斷諸煩惱。但能折伏一切煩惱等。楞
經文亦如上説。問此説何故與前教不
同耶。答彼爲引二乘故。未深説故。是故以
上就下説煩惱障同彼二乘至佛地智方
盡。又以下同上。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
所知障。今此就實。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
故。不究竟斷煩惱障。又亦可。前約三乘中
聲聞。此中約愚法故不同也。其菩薩人。於
二障中不分倶生及分別。但有正使及習
氣。地前伏使現。初地斷使種。地上除習氣。
佛地究竟清淨。然彼地前三賢位中。初
不墮二乘地中。於煩惱障自在能斷。留
故不斷。爲除所知障等故。是故梁攝論
云。十解*已去得出世淨心。又云。十解
*已上名聖人。不墮二乘地故。仁王經云。
地前得人空而不取證等。又起信論得
分見法身作八相等皆此義也。以此菩薩
唯怖智障故。修唯識眞如等觀。伏斷
障。然於煩惱障非但不怖不修對治。亦
乃故留助成勝行。初地*已上*斷於所知障
一分麁故。於煩惱障不復更留。是故二障





不分見修。至初地時正使倶盡。故彌勒
問經論云。問曰。若聲聞人先斷見道所斷
煩惱。然後漸斷修道煩惱。何故菩薩不同
聲聞。答曰。菩薩之人無量世來。爲諸衆生
作利益事。後見眞如甘露法界。觀彼一切
諸衆生身。而實不異我所求處。是故菩薩見
修道中。一切煩惱能障利益衆生行故。即見
道中一切倶斷。此文爲證。其末那煩惱。亦初
地斷麁後除殘習。故無性攝論云。轉染
末那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得。修道
位中轉復清淨。解云。轉淨者除習氣也。以
正使先斷故。後但云轉淨更不云斷也。若
云此是入眞見道時暫伏不起非正斷
者。即不得言轉復清淨。以總未斷何名轉
淨。若依始教容如彼説。是故當知此教地
上但除習氣故。寶性論云。不淨者。一切凡
夫有煩惱障故。有垢者。以諸聲聞辟支佛
等有智障故。有點者。以諸菩薩摩訶薩等。
被二種習氣障故。解云。論釋云地上。
名摩訶薩。故知但有習氣障也。此中習氣
從斷正使種子。無間方有習氣。何以故。未
斷*已前無微薄故。種斷無間方有微薄故。
論説名無間生習氣。問云何地上煩惱使盡。
而得不墮二乘地耶。答智力勝故。智障正
使亦已斷除故。如始教小乘頓出利人斷
欲界惑六品盡時。上二界六品亦同斷盡
故。猶尚不得彼一來果。況此菩薩道力殊
勝。又況已斷智障使故。若地前及始教容
有彼失此中無也。又此教中正斷惑時智
起惑滅。非初非中後。前中後取故。云何滅。
如虚空本來清淨。如是滅。廣如十地論説。
又此教中煩惱等法。皆是眞如隨縁所作。是
故不異眞如。是煩惱義。如起信論説。又經
云。一切法即如如等。煩惱準此。是故當知。
與前諸教施設不同。宜應知之
第二明寄惑顯位者。諸聖教説。略有
十八門。一寄二障以顯二位。謂分惑智二
障。以顯比證二位故。梁攝論云。地前漸除
煩惱障。地上漸除智障。又云。十解已去得
出世淨心。又云。地前雖得人無我。以法無
我未淨故。人無我亦不清淨。又云。其人我
執前十解中已除。今唯滅法我執。又仁王經
云。習種性已入生空位。得聖人性故。本業
經起信論亦同此説。二寄皮等三惑顯三僧
祇故。梁攝論云。初僧祇斷皮煩惱。第二僧
祇斷肉煩惱。第三僧祇斷心*煩惱。三以
此三惑。寄顯地地三心不同。如梁攝論三
十三僧祇中説。地地之中入心除皮。住心除
肉。出心除心等。四以二障麁細。寄顯三
位。如地持論云。二障三處通。謂地前地上
及佛地。五以染心麁細。寄於三位以顯三
身。如金光明經説。依諸伏道起事心盡得
顯化身。依法斷道依根本心盡得顯應身。
依勝拔道根本心盡得顯法身。有人解云。
伏道是地前起事心此是第六識。法斷
是地上。依根本心是末那。以依縁頼耶
本心故。勝拔道是金剛位。根本心是頼
*識。六寄於三障直顯三身。故彼經云。煩惱
障清淨能顯應身。業障清淨能*顯化身。智
障清淨能*顯法身。七以迷三無性所起煩
惱寄顯三身。故彼經云。一切凡夫爲三相
故。有縛有障遠離三身不至三身。何者
爲三。一者思惟分別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
成就相。如是三相不能解故。不能滅故。不
能淨故。是故不得至三身。如是三相能解
能滅能淨。是故諸佛至於三身。解云。能解
者是所執性。但應知解故。能滅者染分依他
起性。應斷滅故。能淨者在纒眞如修令淨
故。八寄四障以顯四位。此有二義。一約正
使寄顯地前四位四行四因四報。何者
四。一謂以闡提不信障使滅已。翻顯十信之
位成信樂大乘行爲淨徳因及鐵輪王報。
二以外道執我障。寄以翻顯十解位成般
若行。爲我徳因銅輪王報。三聲聞畏苦障。
寄顯十行位成破虚空定器三昧行爲樂
徳因銀輪王報。四獨覺捨大悲障。寄顯十迴
向位成大悲行爲常徳因金輪王報。又翻
前四障。所得四行即爲佛子四義。翻初障
成信樂大乘種子爲因。即如父也。二般若
爲縁。即如母也。三顯破虚空定離小乘執
令法身堅固。如胎也。四大悲益生。如乳母。
具此四縁故。得從地前生在初地已上
諸佛家故名佛子也。又此四種和合。如
輪能運能轉至解脱處。如聖王輪備有四
事。謂轂・輞・輻・軸。如其次第四義應知。第
二以四障習寄顯地上四位・四定・四徳・四
報。一初二三地滅闡提不信習。即顯此一位
相同世間。又得大乘光明三昧成於淨徳。
除因縁生死變易報。二四五六地滅外道我
執習。顯此一位相同二乘。得集福徳王三
昧成於我徳。除方便生死。三七八九地滅
聲聞畏苦習。顯此一位相同大乘。得賢護
三昧成於樂徳。除有有生死。四十地至佛
地已還。滅獨覺捨大悲習。顯此一位因圓
果滿。得首楞嚴三昧成於常徳。無有生死。
四徳圓故。生死永盡故。云無有也。此上義
廣如無上依經・本業經・佛性論・寶性論・梁
攝論等説。又此四中。初二通二障。後二唯
智障。正使地前除。習氣地上淨。此文亦
證也。九於十地中爲別相故。三地終心已
來。斷二障修惑正使皆盡。四地*已去但有
微習。何以故。前三地相同世間。四地*已
去是出世故。是故十地經三地末文云。一切
欲縛轉復微薄。一切色縛轉復微薄。一切有
縛轉復微薄。一切無明縛轉復微薄。諸見縛
者先已除斷。地論釋云。一切欲縛轉微薄
等者。斷一切修道欲色無色所有煩惱及彼
因。同無明習氣。皆悉微薄遠離故。諸見縛者。
於初地見道已斷故。解云。及彼因者煩惱
障種子也。無明習氣者所知障種子也。以二
障種子同時遠離故云同也。是故當知。二
障修惑正使種子此地皆盡。上來多分約終
教説。十又於十地。別相中。寄顯世間
乘菩薩三位別故。仁王經説。前之三地斷三
界中色煩惱。四五六地斷三界中心煩惱。七
八九地斷三界中色習煩惱。第十地及佛
地斷三界中心習煩惱。解云。以三地終位
得上界定。極至四空定離下地色故云
斷色惑也。以四地*已去得二乘無漏出世
間位故。於世間色心倶盡故。七地已去是
菩薩位。漸細於前故。寄滅於色心習氣。以
顯彼位也。十一於此菩薩位中。爲顯自在
及未自在二位別故。七地已還寄滅三界色
心煩惱及彼果報。八地*已去寄滅色心二
習無明故。本業經云。七地*已還滅三界色
心二習果報。滅無遺餘。八地色習無明盡。九
地心習無明已滅除。十地二習無明滅盡。十
二依三無性論。寄滅二性以顯見修二位
差別。故彼論云。由見道故分別性即無。故
言不得。由修道故。依他性即滅。故言不
見。十三依雜集論等。以分別倶生二種煩
惱。寄顯見修二位差別。何以得知但是寄
位非實斷者。如分別我見籍三縁生。謂邪
師邪教及邪思惟。妄計即蘊離蘊等我。如佛
弟子雖居凡位。然依正師正教正思惟故。
非直不起即蘊等執。亦乃願樂於無我性。
此人豈斷已非入見道邪。若言雖無現
行然有種故非入見者。既無現行即應
入資糧加行。義既不爾。是故當知。爲顯
見道無我理故。寄彼横計顛倒麁惑。反以
顯之。又以任運所起煩惱細難斷故。翻顯
修位漸増差別。如實義者。但一煩惱有麁有
細。見位斷麁修位斷細。如末那煩惱。通二
位斷之。如無相論云。第二執識及相應法。
至羅漢位究竟滅盡。若見諦内煩惱識及
心法。得出世道十六心時。畢竟斷滅。餘殘
未盡但屬思惟。是名第二識。無性攝論亦
同此説。如上所引。故得知也。十四於分別
惑所籍三縁。寄顯地前三賢位別。謂十解等
除邪師等。如次應知。此約直進説。又以
邪師邪教所起。寄資糧位伏。以行相麁故。
邪思惟所起寄加行位伏。以行相細故。此
約迴心二乘。説。十五於倶生内六七識惑。
七地已來寄有現行。八地*已去永伏不起。
此爲寄顯入觀有間無間位異故。作
説。十六又以六識煩惱寄至四地。末那煩
惱寄至七地。八地*已去唯有所知障。此亦
爲顯世間二乘菩薩位故。作*此説也。
十七爲顯十地至佛地差別故。以十一
無明返寄顯之。十八爲顯地地眞俗二智。
故。以二十二無明寄以顯之。如深密經云。
由此二十二種愚癡品及十一麁重。安立諸
地故。既云安立。故知寄顯也。此諸義廣如
瑜伽・對法・唯識・攝論等説。上來多分約始
教説。*已上諸門並是阿含門。寄惑反顯
位相差別。何以故。爲護十地故。爲令衆生
於十地中離慢執故。位相甚深極難了知。
寄惑顯位生淨信故。餘義準思可見。若依
頓教。一切煩惱本來自離。不可説斷及與
不斷。如法界體性經云。佛告文殊師利。汝
云何教諸善男子發菩提心。文殊言。我教
發我見心。何以故。我見除即是菩提故。
此文證之準知。若依圓教。一切煩惱不可
説其體性。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以所障
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等故。彼能障惑亦如
是也。是故不分使習種現。但如法界一得
一切得故。是故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故
普賢品明一障一切障。小相品明一斷一切
斷者。是此義也。又此斷惑分齊。準上下經
文有四種。一約證。謂十地中斷。二約位。謂
十住*已去斷。三約行。謂十信終心斷。四約
實。謂無可斷。以本來清淨故。廣如經説。
又前三乘等諸門斷惑。若一障一切障。一斷
一切斷。即入此非。若隨門前後。是三乘等。
約別教言。若約攝方便。前諸教所明並
入此中。以是此方便故。及所流所目故。餘
義準之。斷惑門竟。第七二乘迴心者。有六
種説。一或一切二乘皆無迴心。以更無餘
求故。如小乘中説。二或一切二乘皆迴心。
以悉有佛性力爲内熏因故。如來大悲力
外縁不捨故。根本無明猶未盡故。小乘涅槃
不究竟故。是故一切無不迴心向大菩提
也。此約終教説。問如瑜伽・顯揚論説諸識
熟及不成*熟中四句内聲聞獨覺入無
餘依涅槃者。阿頼耶識及諸轉識倶不成
*熟。既本識轉識皆滅無餘。後生心以何爲
因。無因而生果不應理故。答彼論依始
教門。引小乘故。所立頼耶行相麁顯。不從
眞起。故説有滅。又爲順小乘故亦許
涅槃非不究竟。故説入已不復起也。今
約終教中就實而説。既以根本無明熏如
來藏成梨耶識。彼二乘人。於此二法既倶
未斷證。何因得滅阿頼耶識。又由於彼
無斷證故。所得涅槃豈爲究竟。化城同喩
應便有失。又由上四因故得生心也。問
如生心迴向時分齊云何。答由根不等故
去有遲疾。遲者經劫乃起故。楞伽云。
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復
不退還。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譬如昏
醉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
解云。此文但總相説。若差別説者。隨其利
鈍各別經時皆到阿耨菩提心位。如涅槃
經云。須陀洹人亦復不定故。經八萬劫
能得到阿耨菩提心。乃至云。獨覺經十千
劫。得到阿耨菩提之心。解云。此明最鈍須
陀洹人受七生已方入涅槃滅心心法。如
入滅定。復經八萬劫乃得生心。受佛教
即發菩提心。若於一身得第二果受
二生已即入涅槃。經六萬劫即能發心。若
於一身得第三果不還欲界即入涅槃。經
四萬劫即得發心。若於一身得阿羅漢
即現入滅定。經二萬劫即能發心。若獨覺
根利經一萬劫便能發心。此五人發心之時。
即入十信菩薩位。方名發阿耨菩提心。又
有義。前五人從凡得小果入涅槃後起迴
心修十信行。信滿心已堪入十住初發心
住已來。隨根利鈍各經彼劫。未必一向
在涅槃中經爾許劫也。如直往人既經一
萬劫修行滿足堪能發心。彼獨覺人根最
利故。亦似直往人經一萬劫。餘四鈍根。又
差別故時多別也。上來明遲者。若極疾者
如法華經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
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徳。
生滅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
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
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此經。唯以佛乘
而得滅度。更無餘乘。除諸如來方便説法。
此上並約終教説。三或一切二乘亦迴亦
不迴。謂決定種性者趣寂不迴。不定種性
者並迴向大。如瑜伽聲聞決擇中説。此約
始教引二乘説。四或非迴非不迴。以離
相故。如文殊般若等説。此終頓教説。五或
合具前四説。以是大法方便故。此約一
乘攝方便説。六或倶絶前五。此有二種。一
一切二乘悉無所迴。以望一乘皆即空無
可迴也。如經中如聾如盲者是。二一切二
乘等並已迴竟。更不復迴。如經中以普賢
眼見一切衆生皆已究竟者是。此並約一
乘別教説。問如一乘攝方便中迴心。與三
乘中迴心所得法門分齊云何。答若三乘中
迴心即入十信已去。順行菩提心及大悲
等法門。次第而去。若一乘中如下文。舍利弗
及因陀羅慧比丘等六千人。於文殊師利邊。
迴心即得十大法門及十眼十耳等境界。義
當即是解行身遍於五位法也。餘義如別
處説。第八佛果義相者於中有二。先明常
無常義。後明相好差別。前中若小乘佛果唯
是無常。以不説本性功徳故。如佛性論云。
小乘以無性徳佛性。但有修徳也。若三
乘始教法身是常。以自性故。亦無常。以離
不離故。修生功徳是無常。以從因縁生故。
是有爲無漏故。亦得是常。以無間斷故。相
續起故。莊嚴論云。自性無間相續三。佛倶常
住等。若依終教有二義。先別明後總説。別
中修生功徳是無常。以修生故。亦即是常。
一得已後同眞如故。何以故。本從眞流故。
無明已盡還歸眞體故。梁攝論云。無不從
此法身流。無不還證此法身等。寶信論
起信論等盛立此義。如彼應知。又智論云。
婆若不與三世合。何以故。過去世等是
虚妄是生滅。薩*婆若是實法。非生滅故。
解云。薩*婆若此云一切智。即知佛地圓智
同眞如故。非生滅也。又攝論云。猶如虚空
遍滿一切色際無生住滅變異等。如來智
亦爾。遍一切所知無倒無變異等。是故當
知。非直無間斷故以爲常。亦*即同眞如
不變異常也。法身是常。以隨縁時不變自
性故。亦是無常。以隨染縁赴機故。何以
故。以諸功徳既並同是眞。是故起用唯是
眞作故。起信論中。釋報化二身唯屬眞
如用大攝。又論云。衆生心淨法身影現等。
又云。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
覺不相捨離。謂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
相。乃至廣説等。二總説者。由此法身隨縁
義故。是故功徳差別得成。由不變義故。是
故功徳無不即眞。如擧體隨縁全相不變。
二義鎔融無障礙故。是故佛果即常即無常。
具足四句或非四句。隨義應知。問若爾
何故得説非一非異耶。答若始教中。以
眞如遍故智證眞如故非異也。有爲無爲不
同故非一也。若終教中。功徳有二義。一縁起
現前義。以三無數劫功徳不虚故。二無自
性義。以離眞如無自體故。此中初義與法
身隨縁。後義與法身不變。是非異門。以擧
體全收故。又此初義與不變。後義與隨縁。
是非一門。以義差別故。是即不動非異。明
非一也。思之可見。若依頓教。以相盡離
故。唯一實性身。平等平等不可説有
功徳差別。亦不可説常與無常。若寄言顯
者。如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又經云。一
切諸佛身唯是一法身等。如是準之。若依
圓教。佛果常等義有三説。一約用。佛果既
通三世間等一切法。是故具有常等四句。二
約徳。佛果即具四義。謂一修生。二本有。三
本有修生。四修生本有。圓融無礙備無邊徳。
是故亦通常等四句。上二句義思之可見。
三約體亦通四句。謂此經中以不説爲顯
故是常。與阿含相應故是無常。二義無礙故
倶有。隨縁起際故倶非。此上三義。若體即
倶體。乃至用即倶用。以體攝無礙故。皆有
常等無礙思之。二明相好差別者。若依
小乘。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實法也。若三
乘中。或亦但説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化身
之相。仍即空是相義。如金剛般若經對法論
等説。此約始教引小乘説也。或約報身
説八萬四千相。並是實徳。此約直進及終教
等説。問何故智論等。於此化身辯金鏘馬
麥等往業所致。三十二相等亦各出因耶。
答爲引二乘因下而説。現業果不亡故。
聖道斷惑非滅報故。如羅漢飱沙。金鏘
等亦爾。小乘以爲實。始教即空説。以是方
便故。如大乘方便經説。其相好出因有二
義。一亦是方便爲引二乘。即於此身示
勝因果。以實報身非彼所見故。二此等亦
即是實報相。垂在化中顯示現故。得出因
也。問何故攝論中説三十二相等。入法身功
徳攝耶。答此亦有二義。一爲迴二乘方
便漸説。眞實法身恐彼難信故。以此功徳
説爲法身令易信受。以觀見故。二彼以
徳爲法身故。攝在彼中也。此上並約
始教説。又三十二相等。即無生無性故。亦
即是眞如法身。此約終教説。若依一乘。有
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相。彼二相皆遍法
界。業用亦爾。所以説十者。欲顯無盡故。
如相海品説。又觀佛三昧經中。約此三
宗。分佛相好以爲三段。故彼經云。略中略
者。我今爲此時會大衆及淨飯王。略説相
好。佛生人間示同人事。同人相故説三
十二相。勝諸天故説八十種好。爲諸菩
薩説八萬四千諸妙相好。佛實相好。我初成
道摩伽陀國寂滅道場。爲普賢賢首等諸大
菩薩。於雜華經已廣分別。解云。此中三十
二相等。當略中之略。爲人天二乘等。即當
初也。八萬四千等。義當但是略。爲三乘菩
薩等。當次也。佛實相好如雜華説者。義當
廣説。即是指此華嚴相海品説。是一乘別
教相。即當終也。以雜華即是華嚴故。餘義
可知。第九明攝化分齊者。若依小乘中。唯
此娑婆雜穢處。是佛報土。於中此閻浮提是
報佛所依。餘百億等是化境分齊也。若三乘
中。法性土及自受用土。今此不説。其釋迦佛
隨他受用實報淨土。或有説在摩醯首羅
天化身充滿百億閻浮提是所化分齊。如
梵網經及對法論等説。當知此約始教説。
何以故。爲二乘教以釋迦身爲實報。今即
翻彼顯其是化故。於彼天別立實報。又
恐二乘不信界外有實淨土故。寄界内最
勝處説。其化身但充滿百億等。亦順彼説
*也。或有説釋迦佛報土在三界外。如涅
槃經云。西方去此三十二恒河沙佛土。有世
界名無勝。是釋迦佛實報淨土。此約終教
説。以不隨下説故。爲顯娑婆唯是化故。
是故當知。色頂之身亦非實報。或説化境
非但百億。如大智論中。以三千大千世界
爲一數。數至恒河沙。爲一世界性。又數
此至恒*河沙。爲一世界海。數此又至無
量恒*河沙。爲一世界種。數此又至無量
十方恒*河沙。爲一佛世界所化分齊也。此
亦約終教説。以攝化漸廣於前故。又唯
約須彌山世界説。以居此界故。未説樹
形等世界。故。非一乘也。或説釋迦報土在
靈鷲山。如法華云。我常在靈山等。法華
論主釋爲報身菩提也。當知此約一乘同
説。何以故。以法華中亦顯一乘故。其
處隨教即染歸淨故。説法華處即爲實也。
如菩提樹下説華嚴處即爲蓮華藏十佛境
界。法華亦爾。漸同此故是同教也。然未説
彼處即爲十華藏及因陀羅等故非別教
也。或有説此釋迦身。即爲實報受用之身。
如佛地經初説。此釋迦佛即具二十一種實
報功徳。彼論釋爲受用身也。此亦約同教
説。何以故。此釋迦佛。若三乘中但爲化身。
若別教一乘。以爲究竟十佛之身。今此方便
勸彼三乘。顯釋迦身非但是化。恐難信受
故。彼經中。爲約説佛果深功徳處。明佛身
隨教即權歸實。説爲報身。即方便顯説華
嚴一乘法時此釋迦身亦隨彼教即究竟
十佛法界身也。是故以彼爲同教攝也。或
有説此釋迦身即是法身。如經云。吾今此
身即是法身。此約頓教寄言而説。以相
盡離念故。若別教一乘此釋迦牟尼身。非
但三身亦即是十身。以顯無盡。然彼十佛境
界所依有二。一國土海圓融自在。當不可
説。若寄法顯示。如第二會初説。二世界海
有三類。一蓮華藏莊嚴世界海。具足主伴
通因陀羅等。當是十佛等境界。二於三千
界外。有十重世界海。一世界性。二世界海。
三世界輪。四世界圓滿。五世界分別。六世界
旋。七世界轉。八世界蓮華。九世界須彌。十世
界相。此等當是萬子已上輪王境界。三無量
離類世界皆遍法界。如一類須彌樓山世
界數量邊畔。即盡虚空遍法界。又如一類
樹形世界。乃至一切衆生形等。悉亦如是
皆遍法界互不相礙。此上三位並是一盧
舍那十身攝化之處。仍此三位本末圓融相
收無礙。何以故。隨一世界即約麁細有
此三故。當知與三乘全別不同也。第十佛
身開合者有二。先義後數。義中先約法身。
或唯眞境界爲法身。如佛地論五種法攝
大覺地。清淨法界攝法身。四智攝餘身。此
約始教説。或唯妙智爲法身。以本覺智故。
修智同本覺故。如攝論無垢無罣礙智爲
法身。金光明中四智攝三身。以鏡智攝法
身故。或鏡智合爲法身。以境智相如故。
如梁攝論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爲法
身。此上二句約終教説。或境智倶泯爲法
身。如經云。如來法身非心非境。此約頓
教説。或合具前四句。以具徳故。或倶絶
前五。以圓融無礙故。此二句如性起品説。
此約一乘*辯。次別約釋迦身明者。此釋
迦身。或是化非法報。如始教説。或有是
報非法化。如同教一乘及小乘説。但深淺爲
異也。或是法非報化。如頓教説。或亦法亦
報化。總如三乘等説。或非法非報化。如
別教一乘。是十佛故也。數開合者或立一佛。
謂一實性佛也。此約頓教。或立二佛。此有
三種。一生身化身。此約小乘説。二生身法
身。謂他受用與化身合名生身。自受用
與法身合名法身。如佛地論説。此約始教
説。三自性法身應化法身。如本業經説。此
約終教説。或立三身佛。如常所説。此通
始終二教説。或立四佛此有三種。一於
三身中受用身内分自他二身故有四。如
佛地論説。此約始教。二於三身外別立自
性身。爲明法身是恒沙功徳法故。是故梁
攝論云。自性身與法身作依止故。三亦於
報身内福智分二故有四。如楞伽經云。一
應化佛。二功徳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此
約終教説。或立十佛以顯無盡。如離世間
品説。此約一乘圓教説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三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四
 *唐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第十義理分齊者有四門。三性同異
義。二縁起因門六義法。十玄縁起無礙
法。六相圓融義。初三性同異説有二
門。先別明後總説。別中亦二。先直説後決擇。
前中三性各有二義。眞中二義者。一不變
義。二隨縁義。依他二義者。一似有義。二無性
義。所執中二義者。一情有義。二理無義。由
中不變・依他無性・所執理無。由此三義
故。三性一際同無異也。此則不壞末而常
本也。經云。衆生即涅槃。不復更滅也。又
約眞如隨縁・依他似有・所執情有。由此三
義亦無異也。此*則不動本而常末也。經
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衆生也即。由此三
義與前三義是不一門也。是故眞該妄末
妄徹眞源。性相通融無障無礙。問依他似有
等。豈同所執是情有耶。答由二義故。故無
異也。一以彼所執執似爲實故無異法。二
若離所執似無起故。眞中隨縁當知亦爾。
以無所執無隨縁故。問如何三性各有二
義不相違耶。答以此二義無異性故。何者
無異。且如圓成。雖復隨縁成於染淨而
恒不失自性清淨。秪由不失自性清淨
故。能隨縁成染淨也。猶如明鏡現於染淨。
雖現染淨而恒不失鏡之明淨。秪由不
失鏡明淨故。方能現染淨之相。以現染
淨知鏡明淨。以鏡明淨知現染淨。是故二
義唯是一性。雖現淨法不増鏡明。雖現
染法不汚鏡淨。非直不汚。亦乃由此反
顯鏡之明淨。當知眞如道理亦爾。非直不
動性淨成於染淨。亦乃由成染淨方
性淨。非直不壞染淨明於性淨。亦乃由性
淨故方成染淨。是故二義全體相收一性無
二。豈相違耶。依他中。雖復因縁似有顯現。
然此似有必無自性。以諸縁生皆無自性
故。若非無性即不藉縁。不藉縁故。故非
似有。似有若成必從衆縁。從衆縁故必無
自性。是故由無自性得成似有。由成似
有是故無性。故智論云。觀一切法從因
縁生。從因縁生即無自性。無自性故
畢竟空。畢竟空者。是名般若波羅蜜。此*則
由縁生故。即顯無性也。中論云。以有空
義故。一切法得成者。此*則由無性故即
明縁生也。涅槃經云。因縁故有。無性故空。
此*則無性即因縁。因縁即無性。是不二法門
故也。非直二義性不相違。亦乃全體相收
畢竟無二也。所執性中。雖復當情稱執現
有。然於道理畢竟是無。以於無處横計
有故。如於木杌横計有鬼。然鬼於木畢
竟是無。如於其木鬼不無者。即不得名
横計有鬼。以於木有非由計故。今既横
計。明知理無。由理無故得成横計。成横
計故方知理無。是故無二唯一性也。當知所
執道理亦爾。上來直明竟。第二問答決擇者。
於中有三門。第一護分別執。第二示執
失。第三顯示其義。初門護執者。問眞如是
有耶。答不也。隨縁故。問眞如是無耶。答不
也。不變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性
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具徳故。又問有
耶。答不也。不變故。何以故。由不變故。隨縁
顯示。問無耶。答不也。隨縁故。何以故。由隨
縁故。不變常住也。餘二句可知。又問有耶。
答不也。離所謂故。下三句例然。又問有耶。
答不也。空眞如故。問無耶。答不也。不空眞如
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離相違故。問非
有非無耶。答不也。離戲論故。又問有耶。答
不也。離妄念故。問無耶。答不也。聖智行處
故。餘句準之。依他性者。問依他是有耶。答
不也。縁起無性故。問依他是無耶。答不也。無
性縁起故。問亦有亦無耶。答不也。無二性
故。問非有非無耶。答不也。有多義門故。又
問有耶。答不也。縁起故。何以故。以諸縁起
皆無性故。問無耶。答不也。無性故。何以故。
以無性故。成縁起也。餘二句可知。又以
起雖於四句。又以無性故亦離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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