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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顯中邊慧日論 (No. 1863_ 慧沼撰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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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顯中邊慧日論第三
 淄州大雲寺沙門慧沼撰 
  説教前後謬八
有義。前經漸教唯説四住爲三有因。後經顯
了通説五住爲生死本。四住不斷故受分段
身。無明住在故得變易體。由斷佛説前後不
同。論釋佛經不違時教。如深密已前説爲前
教。法華會後即爲後教。不了唯説不定回心
趣寂猶存實滅。不捨三界之身。不別説受變
易死。但説留行留分段身。即解深密經瑜
伽論等是。法華後經定不定性皆悉回心無
二乘實滅。捨三界身則受變易。非是三界。楞
伽勝鬘無上依經佛性論等是。此説不爾。所
以者何。法華四十年後經有明文。楞伽等經
并非已前出何聖教。且無上依經非法華後。
何以得知。闍王未流國位。可有頻婆娑羅。
法華經内已列闍王。列王如何無上依經猶
説頻婆在會。何者。無上依經列衆中云。頻婆
娑羅以爲上首。以此准知非法華後。又勝鬘
經亦非*四十年後。何以得知。經云。波斯匿
王及末利夫人信法未久。仁王般若經内云。
初年月八日即三十年初。何以得知。准經月
經云。如來已爲我等。二十九年説摩訶
般若。故知至説仁王經時。月光信佛已久。勝
鬘經云。信佛未久。明在仁王般若已前。不爾。
已二十九年聞經。如何勝鬘經中言信佛未
久。准此即知非法華後。又入楞伽經准三藏
菩提流支云。又依結集。初年説大集寶幢陀
羅尼及楞伽海龍王。九年説鴦掘摩羅。十年
説如來藏。又云。華嚴涅槃般舟鴦掘摩羅如
來藏等皆自説年月。准此。楞伽非*四十年
後。雖下持云我於象腋涅槃大雲等經已令
斷肉。楞伽未必在涅槃經後。何以故。准文自
説。龍宮七日始入楞伽方説斯教。豈説涅槃
雙林滅已更住龍宮等耶。所指涅槃經未必
即是大涅槃。若云見聞有異。何妨不是説涅
槃後。若爾。何妨見聞異。准結集説即在初年。
又云。大般若在法華前者。准流支説。五年
即説大般若經。准智論文。乃在法華後説。何
以得知。准彼畢定品中。問一切菩薩皆畢定
不。論釋云。何問此。見法華中。童子聚沙皆成
佛道。及明二乘作佛。故作斯問。准此。大品乃
在法華後説。憑何定判是*四十年前。又佛性
論及寶性論不是唯釋法華後經。兩論不引
涅槃法華。多依無上依楞伽深密如來藏及
勝鬘經説。准問定經二論。及釋法華前教。
彼定前後。既并憑虚。依彼標章。復有多過。其
過者何。且云。前經雖説二乘實入涅槃。後經
釋云。如化城羊鹿。楞伽經聲聞種性墮變易
死。二乘無滅。非唯不定性者。不爾。楞伽説墮
變易能趣大者。是不定性。何以得知。准第七
云。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世尊説聲聞辟支
佛入第八菩薩地寂滅樂門。乃至云。尚未能
證初地之法。何況八地寂滅樂門。佛告大慧。
聲聞有三種。言入八地寂滅樂門者。此是先
修菩薩行者。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菩薩行。
同入八地寂滅樂門。非増上慢寂滅聲聞。以
彼不能入菩薩行。未曾覺知三界唯心。未曾
修行菩薩諸法。未曾修行諸波羅蜜十地之
行。是故決定寂滅聲聞不能證彼菩薩所行
寂滅樂門。又頌云。決定諸聲聞不行菩薩行。
同入八地者。是本菩薩故。准此。即是五乘
之中不定乘也。法華瑜伽意皆同也。又第八
云。如何佛世尊與諸大阿羅漢記等。佛答
云。大慧我爲曾行菩薩行。諸聲聞等依無餘
涅槃即與授記。大慧我與聲聞授記。爲怯弱
衆生生勇猛心。大慧此世界中及餘佛國。有
諸衆生行菩薩行。而復樂於聲聞乘法。佛爲
轉彼。取大菩提。頌云。三乘及非乘。諸佛無量
乘。一切記佛地。説諸煩惱斷。内身證聖智。
及無餘涅槃。進怯弱衆生。是故隱覆説。准
此。正同解深密説三意生身。初地已上決定
趣寂。既不證菩薩所行寂滅樂門。明彼不能
得意生身。而不能知故爲過也。又云。不空
羂索經及僧伽經説。淨居天皆發趣大。判作
法華後教。未知憑何得知。有教即合。明言
無證。如何抑判。又云。唯識兩師所説皆不
應理。故知法華會前一切聖人皆不發心。法
華會後淨居亦發。唯識論師違經立義。非唯
一二者。不爾。如何解深密經彼自許在法華
前説。唯深密經於淨土説。説淨土相。列衆
歎徳皆同佛地。佛地論釋如實義者。皆是不
定種性聲聞得小果已。趣大菩提故名爲大。
若非回心。不觀淨土。又攝論等十義説一乘
云爲不定性。即通有學及無學聖皆許回心。
又智度論釋大品經法華兩教云。三種人有
妙淨土出於三界。乃至無有煩惱之名。於是
國土佛所聞法華經。具佛道。如何得説法華
經一切聖人皆不發心。又云。楞伽經分明説
定性寂滅有變易死。教理顯然。豈得執弘前
教非後經説者。此亦不爾。准入楞伽第四云。
大慧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不可思
議變易生。是故我爲諸聲聞故説一乘道。此
云未得。更據何文云分明説決定之人得受
變易。依此文意。不定性人未聞大乘。不得
變易。豈許決定不能回心得受變易。亦此經
文亦有云。未離不可思議變易死。亦有云。不
得離不思議變易死。亦有云。未得離不思議
變易死。無分明文。作決定説。定性之人得受
易。亦第二中説。墮不思議變易死故者。此
説不定回心已後墮不思議變易生死。無決
定性得變易文。若又許受變易生身。如何得
言如是等得入人無我乃至生心以爲涅槃。
凡夫受分段。自知生死身。聖人受變易。豈執
爲涅槃。謂得有餘。即非知障知餘若在故。
彼自不許。謂有餘依回心向大。要捨分段。別
受變易。得三昧樂。謂爲無餘故。亦如少聞得
第四定。將爲極果。死見前相尚趣起謗心。
豈況聖人見受變易。謂爲無餘耶。又准五乘
文。初二乘中無入大乘語。唯第四不定乘中
言。大慧彼三種人離煩惱障。熏習得清淨故。
見無我。得三昧樂門故。聲聞縁覺畢竟證
得如來法身。言彼三種人者。即不定乘中有
三種人。非是指前初之三乘。若爾。即前須
別説爲第四乘。或可前三乘定不定性皆悉
合説第四人。唯取不定性者。言彼三種。即前
三中不定性者。若不如此。謂即前三定不定
性皆許入大。違下第七第八所説。如前已引。
無文顯説定性寂滅受變易死。虚言教理顯
然故爲過也。又問答中云。何故二説不同。答
云。如經中。未説王宮以爲化佛。弘此時教。即
説三十四心成佛。未説阿頼耶。弘此時教。即
説滅定唯在欲色。及説種子依色心也。弘後
時教。其義即改瑜伽。即弘前教。*四十年後
二滅非眞。有阿頼耶。墮不思議變易生死。弘
此時經。論亦隨教者。此亦不爾。自許華
嚴是已前教。豈唯説王宮化身以爲眞佛。瑜
伽攝論并説王宮爲非眞佛。三十四身成者。
是小乘論文。滅定依欲色身。有部之説。種
子依於心色。經部師宗瑜伽。并改前宗種子
依於第八識等。同楞伽等。亦説不定無實。涅
槃智論顯揚佛地。倶説有變易生死。何義不
同。而判瑜伽佛地論等爲四十年前之教。如
前已引判前後非。於同不解其同非異。強見
於異故爲過也。又云。瑜伽八十説二涅槃。由
異熟識無有取故依轉識等不復得生。唯餘
清淨。無爲離垢。眞法界有。當楞伽經而滅
諸相。不取未來境界是三昧樂。二乘謂爲涅
槃。此亦不爾。彼經所説前後又異。第二卷
則説聲聞辟支佛畏生死妄想苦而求涅槃。
不知世間涅槃無差別故。分別一切法與非
法。而滅諸根。不取未來境界。妄取以爲涅槃
者。是二乘有學凡夫之人。執無學者滅諸根
已所得無餘謂爲究竟。不知阿頼耶識轉成
勝無餘故。次云。是故彼愚癡人説有三乘法。
而不能知唯心想滅得寂滅法。若即聖人不
應。次云。是故大慧彼愚癡人於世間生死輪
中。常轉不住。*亦據實義。決定性人滅諸根
等者。身智倶滅唯有眞如。楞伽云。唯心想滅
得寂滅法。寂滅法者。非三昧樂。三昧樂者。是
第七卷文説。不定性回心向大得入諸地。以
本名説。同頓悟菩薩。諸地中得滅盡定。名
墮三昧樂法門。何以得知。彼自問答云。佛告
大慧。我今爲汝分別宣説。大慧。聲聞有
種。言入八地寂滅門者。此是先修菩薩行者。
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菩薩行。同入八地寂
滅樂門。非増上慢寂滅聲聞。若是二乘捨分
段身住於三昧。名得涅槃者。何故第四卷云。
須陀洹有三品。皆言入涅槃。經説第二果云。
以善見禪修行相故。一來世間便斷苦盡入
於涅槃。何以故。受變易身。改有行苦。豈得
説云便斷苦盡入於涅槃。又復此是決定趣
寂。何以得知。次下大慧問佛云。爲説得決定
寂滅羅漢。爲發菩提。願善根妄善根阿羅
漢爲化應羅漢。佛告大慧。爲説得決定寂滅
聲聞羅漢。非餘羅漢。故知定性入無餘依唯
有眞如。同楞伽經而滅諸根及心想滅云入
涅槃。若住三昧樂生涅槃想者。是退菩提。不
定性者。顯文不解。故亦爲失。又云。前後二教
略有十三不同。一云。無上依經由無明住地
有變易死。瑜伽論等由定願留。此亦不爾。
隱經無漏業。設論所知障。以爲不同。不云由
所知障同無明住地。起無漏定願同無漏業。
故亦爲過。又云。楞伽滅諸根。方取變易。瑜
伽留有根身者。此亦不爾。滅諸根者定入無
餘。非受變易。不爾。變易豈無諸根。論留根
身。是楞伽之不定。故留根身而爲變易。不知
所以妄云不同。第三不同。至破變易執方辨
其失。四云。法華等經往他佛土。瑜伽等留身
此洲。此亦不爾。法華往他佛土。據佛滅後。此
界無佛。無能覺悟令發大心。以佛方便令往
土。瑜伽等論約現逢佛。已能趣大受變易
生。留身此土。即法華經三周授記。學無學
人倶在此洲。不往他土。始能趣大。此而不悟。
故亦失也。又云。依涅槃經。是人未來過八
萬劫住等。瑜伽論等即留此身。或餘一劫。此
亦不爾。瑜伽論言或餘一劫者。佛地論釋。或
餘一劫者。此中意説過於一劫。准此八萬劫
亦是過一劫。過一劫言無限定故。又云。依
勝鬘等。二乘大力菩薩同受意生身。瑜伽論
等二乘不同大力菩薩。大力菩薩如意而生。
常願生故。二乘遠離而住。一切衆生皆不能
見故者。此亦不然。且涅槃經云須陀洹人
八萬劫。乃至辟支佛人十千劫。住此爲受變
易。爲住無餘依。若不受變易。捨分段已。八
萬劫住後。依何法更趣大耶。若受變易八萬
劫住。豈常化生。又楞伽第四云。大慧聲聞
辟支佛。若離一切諸過。熏習得證法無我。爾
時離於諸過三昧。無漏醉法覺已。修行出世
間無漏界中一切功徳。頌云。無有究竟趣。亦
復不退還。得諸三昧身。無量劫不覺。譬如惛
醉人。酒消然後寤。得佛無上體。是我眞法身。
第七亦云。大慧聲聞辟支佛。於第八菩薩地
中。樂著寂滅三昧樂門。醉故不能善知唯
自心見。乃至大慧諸菩薩以見三昧寂滅樂
門。憶念本願。大慈悲心度衆生。知十無盡如
實行智。是故不即入於涅槃。此并二乘雖
受變易。利生修行不同菩薩。如何獨謂瑜伽
不同。第七不同。至破變易中辨。第八第九
不同。准前破。又云。瑜伽云。留身通於有
學。勝鬘等經唯是無學者。此亦不爾。有學不
回心。不許受變易。既許彼回心。何不受變易。
若謂煩惱在。菩薩亦復然。若謂菩薩雖有煩
惱無漏力勝何妨。有學回趣大已有勝力能。
又彼自判深密前教。後唯不定回心見道前
趣大。不説聖者回心向大。非爲顯了。法華後
教得聖者有學亦許回心。爲顯了。今瑜伽論
等亦説有。亦説有學回心。許受變易。斯有何
失。勝鬘據其定受變易生説。佛地依容受受
論。不爾執文。説無學受不許有學。亦應楞
伽説三地上有意生身。不説二乘無學受變
易身。豈可二乘及初二地總不受變易。非
過謂過。故爲失也。十一不同亦准前破。十二
不同下破變易執中具辨。又云。涅槃等先入
寂滅後發大心。瑜伽先發大心然後留身者。
此亦不爾。法華經有學無學人并悉回心。豈
并無學住滅定中。謂無餘滅經多劫已方始
趣大。又涅槃經云。八萬劫已至阿耨菩提心
等。不言八萬劫已始發大心。不同之者妄謂
爲同。實同之者即爲不同。准彼所論。同亦何
曾同。異亦實無異。異種難思。翳目許生空
華。異種尋伺唯妄分別
  増壽非了謬九
有義。前經説留壽行。瑜伽論等釋云。増壽至
大菩提。然無漏業非變易親因。不捨根身。
即受變易生死。後教得無學果。捨分段身所
知障爲縁。新發妄無漏業。親感三界外變易
生死。住三昧樂。謂無餘涅槃。非滅盡定。從此
覺已。始發大心。第八雖是有漏。煩惱盡故
不屬界繋。名三界外。非離三界外有別衆生。
然二乘種性雖有定不定殊。倶受變易。受變
易已更不捨身。乃至金剛方始捨離。故佛性
論云。唯有一生名爲有有。若如唯識論等。不
捨分段即受變易。云何名爲生死。若謂刹那。
即違佛性論説唯有一生。若謂命之始終。即
違瑜伽増諸壽行。又言増壽。如何説死。既無
有死。如何説生。又既不捨分段。瑜伽復無轉
之女人羅漢増壽。雖長女身。若爲成
佛。但可依經生智。凡夫不得妄有思度。此説
不爾。二乘聖果回心向大。倶容得受變易生
死。勝鬘經内據決定。説不定性者得無學果。
決定回心不更復生。決受變易有學。不定雖
亦回心受變易生。不決定故。經中不説。
以勝鬘不説有學回心。即不許法華會中有
學趣大。是故佛性論等同勝鬘經。且據定受。
楞伽經中據其頓悟怖煩惱者。説三意生。瑜
伽佛地同法華等。倶許回心。既説回心。即容
彼受變易生死。既無文障。明有學回心得受
變易。亦爲正説。彼無文*障。此有文説。涅槃
法華并許回心。瑜伽佛地許受變易。彼自説
云。但可依經生智。凡夫不得妄有思度者。彼
豈大聖。此瑜伽等并遮止耶。又括其文意。略
爲十一過。言捨分段身別受變易者。出何聖
教。勝鬘經等并無捨分段言。瑜伽佛地論等
皆言。無漏定願以資故業。令所感身漸勝
令長。顯揚十六云。依變化身得至佛位。亦
不言捨分段。入大乘論亦云。住壽不依經論。
自意定之。又云。所知障爲縁。新發妄無漏業。
別感界外變易生死者。此不應爾。若造新業
爲親感因。何故佛性論云。因縁生死譬如須
陀洹以上但用故業不生新業。若以無漏新
招生死。此喩不成。又縁起經等。聖者不造感
後有業。若非是有經論。不應云有有生死。若
其是有。聖者如何造後有業。又復若許造後
有業。那含不應雜修禪定資下故業生五淨
居。若云大小力殊。此亦不爾。身勝劣別。何不
得造。又若力殊。唯應菩薩造新業感。二乘力
劣不能造感。又若菩薩許新造業感變易生。
即大自在宮變易之身生報業。如何十地論
云。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所生。故佛性論
云。譬如須陀洹以上但用故業不生新業。以
此故知。瑜伽唯識等云資故業爲其正説。若
是無漏新感者。即集諦攝。雖安立諦非安立
殊。不離四諦。無處説集。是非所斷。得通無
漏。是應可修。但説集諦。是其所斷有漏非修。
違理求文。故爲不可。又若捨身更別受生爲
變易死。即違四記。無煩惱人死者不生。若云
據分段説者。此亦不爾。豈彼變易非生攝耶。
又約捨分段名死不生。此爲分別。何須云無
煩惱人死不生。如入見道捨諸難等。亦得云
不生故。若云同分段生不名爲捨。亦應同有
漏第八不名爲捨。既無死不生。應令大師隨
虚妄説。又入大乘論云。問云。何住壽。答云。
阿羅漢無煩惱。與八地菩薩同。善修如意足
故。能隨意住世。乃至盡於生死。羅睺羅賓頭
盧等盡住於世。若是捨分段。云何能隨意住。
世等不信。大師之日記云。別受身。乖文立
義故。亦爲過。又云。無漏親感三界外生。名
變易生者。此亦不爾。新無漏業可非墮界。第
八有漏何非界耶。若云離繋故名非界。此同
舊説。何假再陳。又如煩惱能感生故。應能
爲繋。彼許所知。實同煩惱。能發業感有漏
第八。爲菩提障。何非是繋。以彼云無漏生。如
取爲縁。有漏業因而生三有。即執變易。如
彼別生。既説如取等故。所知應繋。無漏集收。
此説不許故。不應執變易別生。如唯識等。
名斷所知。雖留身住無漏定願。資其故業。
則無是過。經言如取爲縁有漏業用因而生
三有。少分喩耳。又入大乘論云。若汝言無煩
惱者。我亦如是。若有親愛。信歸於我。當爲汝
説。問云。何住壽。答曰。阿羅漢無煩惱。與八
住菩薩同善修如意具足故。能隨意住世。既
言隨意住。明非別受生。亦不得言釋*四十年
前教。論文自引。如羅睺等。故知兼釋法華
等教故。唯識解不違經論。彼違故過。又云。受
變易死。住三昧樂。謂無餘涅槃。非滅盡定。從
此覺已。始發大心者。據不定性。唯識無違。若
言定性。此亦不爾。違楞伽等。如前已引。而不
能知根性有異。總説回心。違經及論。又法華
經第二云。我等今者住最後身有餘涅槃。不
云無餘。勝鬘亦同。又復自説無學回心要住
滅定。謂是無餘。從此起已方能趣大。今言非
滅定。前後自違背經立義。過之大也。又云。唯
識論不捨分段即受變易。云何名爲生死。若
謂刹那。即違佛性論説唯有一生。若謂命之
始終。即違瑜伽増諸壽行。増諸壽行即無有
死有。既無有死。如何説生者。是亦不爾。生死
名通。又如無上依經佛性論等四種生死
名生死。非據各各死已別生方名生死。若
云是變易身生死法故名爲生死。亦轉分段
生死之法成變易故名爲生死。何過不許。若
捨分段受生死。何名變易。又許無漏能爲新
業親招生死。楞伽復説三意生身。地位各別
則應更受。何名一生。故所設難唐捐其功。
其過五也。又云。既不捨分段。瑜伽復無轉
根之文。女人羅漢若爲成佛者。此亦不爾。若
以瑜伽無轉根文。即許女身成佛者。勝鬘經
佛性論無上依經亦無轉根之語。設縱捨身。
二乘鈍根如何成佛。瑜伽唯識無漏等資名
一爲變易。變易即是轉根之義。而不能知。
其過之甚。又云。如上地道。破於上地感上地
道。破於下地感上地報。二乘無漏破裂分段
感變易生。於理何失者。此亦不爾。上地有漏
道伏下不伏上。有漏可能感報。無漏之道通
斷上下。非同有漏。如何能感。又云。瑜伽論
説。留根増壽。住在此洲遠離而住。餘不能
見。准此論文。是留壽行。非變易生死。末代論
師加増穿鑿非瑜伽意者。此亦不爾。後代論
師順文成理不同。彼説乖背瑜伽。瑜伽若許
捨分段身別受變易。後代論師云資故業。可
是増加。瑜伽不捨根身増壽者。即是變易。不
同二乘有漏定願所増壽行。非多劫故。人天
同類皆可見故。又無著顯揚論中説爲變化
身。親光佛地論内云變易死。又入大乘論云。
答云。阿羅漢無煩惱。與八住菩薩同。善修如
意足故。能隨意住世。乃至盡於生死。又云。如
僧祇中説。青眼如來爲化菩薩故。在光音天。
與諸聲聞衆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住。如彼
天中。聲聞住壽多劫。當知此世界亦有聲聞。
能如是住。若要捨壽受身他處。何名住世。
此界亦有等。又問云。爲以此身住世。爲更
有餘身住。答以實身而住世者。則無其義。若
變化身住壽多劫。斯有是處。若更受身。即是
實身。何名變化。故知増壽轉穢本形名爲變
易。若如是者。依名取義。及往無違。若要捨
身方受變易。何但名乖。亦違聖教。唯意不
但非唯識師。無著堅意諸菩薩等。亦彼云問
略。敬凡不足。陵聖有餘。又云。如三界中煩惱
爲縁有漏業爲因生於三界。若有業煩惱未
伏。定生三界。故知若有妄無漏業未斷無
明住地故受變易者。此亦不爾。如初果之人。
又雖有三界業煩惱未斷。未必定受三界生。
方取無學即於現身亦許得故。故知地上菩
薩亦爾。即於現身得至果故。若云二乘有學
能伏修惑。可有不生者。菩薩亦能伏所知
障。何要別生方能至果。又八地已上有無漏
業。未斷無明住地。何不更受。爲三意生。唯一
生耶。又十三不同中第七云。法華智度論等。
非三界攝。因縁非是三有業故。三界煩惱不
能繋故者。不爾。法華何處説變易身云非界
攝。若據惑盡分段之身亦云界外。故下經云。
以佛教門出三界苦。過三百旬等若論現身。
八七五識及五根等并是有漏。如何非界。應
云變易出三界者。義亦同此。又從因縁生
死云非界繋。若約五八等。猶屬於界。雖非
*惑繋。體隨界故。若非界攝。應是出世。是出
世者。與佛何殊。若云有漏故與佛殊。既云有
漏。如何非界。又復大乘處處經論辨界趣體。
唯依第八。而今不知。故亦成過。不同中第十
二云。無上依經佛性論等。妄無漏業以爲生
死。與大菩提爲其怨障。瑜伽論等由無漏定
資身命住。以取菩提者。此亦不爾。若不爲取
無上菩提。留身久住。爲斯修事。何故菩薩十
地位中。受變易身。與菩提爲障。又楞伽第七
云。大慧菩薩以見寂靜三昧樂門。憶念本願。
大慈悲心度諸衆生。知十無盡。如實行智。是
故不即入於涅槃。大悲諸菩薩遠離妄分別
之心等。既云慈悲爲衆生知十無盡如實行
智等。豈可不知猶起妄無漏業受變易生與
菩提爲障。若由不知起妄無漏招變易生。應
如凡夫造業感果。不唯一生。由業力故。若云
故意受變易身。即何爲障。只由有智障礙大
菩提。爲取菩提。留身久住。斷此智障。若不如
是。即入涅槃。然經説爲難。論名怨障者。以礙
大菩提故。所以須受者。爲欲斷除故。如勇健
人有其怨敵。求怨敵然故。非不能避逢怨被
害爲怨障。受變易身應知亦爾。又云。第二
第三時教唯有定性二乘身智斷滅。第四第五
時教二乘無實涅槃。五性皆當成佛。無斷滅
也者。此亦不爾。自許楞伽爲第五時教。但説
退菩提心者向大。勝鬘爲其了義。説一乘者。
復云。隨彼意欲而方便説。法華論釋不益決
定聲聞。藥草喩中論云。令知乘異。涅槃最在
後陳。説皆成佛。不解我意。以此准知。瑜伽深
密了義大乘。楞伽涅槃咸皆符會。説教分
爲五時。定性悉皆成佛。無學無餘後始回心。
捨分段身別受變易。既無聖教。但彼自言。非
信人誰能順受。如有相違。後當會釋
  説妄通經謬十
有義。學瑜伽者。妄通楞伽涅槃經説。一闡提
成佛者。是莊嚴論時邊無性非畢竟無性者。
不然。何者。且阿顛帝迦。此云畢竟。第五性
收。一闡提人非定第五。五性斷善名一闡提。
前四斷善名爲暫時。第五斷善名爲畢竟。此
亦非理。所以者何。且五斷善出何經論。若准
楞伽。但説五乘。不説五種斷善。若准莊嚴論。
時邊中有四種性。亦不説皆斷善。若依涅槃
第三十六。即説生死河中有七種人。皆説斷
善。彼説五斷善。前四爲暫時。第五爲畢竟。憑
何聖教。應爲出文。又云。暫時無涅槃者。一非
第五性。二非常沒。三非決定無涅槃法。四前
經已説當得涅槃。楞伽經説第五性中。顯燃
善根後當涅槃。第五性中唯有菩薩闡提。更
無畢竟。故知莊嚴論説畢竟無性。即楞伽經
中燒善根者。此亦不爾。何者。楞伽經説當得
涅槃。明彼非是涅槃經中常沒之人。亦非莊
嚴畢竟之者。豈經中自説當得涅槃。無著菩
薩説爲畢竟無涅槃者。若説燒燃一切善法。
莊嚴論中名爲畢竟無涅槃法。於時邊中。復
更説誰爲普斷諸善根。又莊嚴論畢竟無因。
楞伽無性大悲。亦彼豈全無性。故知楞伽無
涅槃法燒善根者。是時邊收。非是莊嚴畢竟
所攝。又莊嚴説有五乘。同楞伽者。可云畢
竟即彼第五。莊嚴論中但明有性無性。於有
性中即説三乘。無性之中復有四種。一不同
楞伽説有第四。二不同楞伽説無性乘爲其
第五。又諸經論所説不同。涅槃或云三種病
人。或七斷善。勝鬘説四。此等非一。各據
義。非定一准。如何定判。莊嚴論中畢竟無
性即彼燒燃諸善根者。又若無畢竟無性。如
何涅槃第三十二云。善男子。生死河中有七
種人。第一人者斷善常沒。又第九言。若得聞
是大涅槃經。雖犯四禁及五無間。猶故能生
菩提因縁。一闡提輩則不如是。雖得聽受是
妙經典。而不能生菩提道因。准此經。五無間
業雖是邪定。説能作因。即餘處説救邪定。是
一闡提輩。則不如是者。即餘經説捨邪定者。
又言捨者。不化作佛。非全捨之。令生天故。
故彼前會菩薩藏經。同餘不捨。明爲妄説。又
復多喩。如枯木必不生。如石山不停水。如淤
泥珠未能清。如燋種必不生。又云。假使一切
無量衆生一時成就阿耨菩提已。此諸如來
亦復不見彼一闡提得成菩提。又第七云。復
有比丘。説佛密藏甚深經典。一切衆生皆有
佛性。以是性故。斷無量億諸煩惱結。即得阿
耨菩提。除一闡提。若以悉有佛性。必當得斷
諸煩惱結。彼一闡提豈不當能而獨除耶。若
云餘者。現能闡提當能説。現非當者。此亦
不然。除闡提諸難處等。皆現能耶。豈墮難
者。皆闡提耶。上下多文。煩不具引。若以世親
佛性論會。爲謗法者説無量時。非實無性。如
何不信。善戒經中如來自説。非種性人。無
種性故。彌勒菩薩於聲聞地及菩經地并決
擇分無著菩薩顯揚論等。皆説無性。佛地論
中又復會云。雖經宣説一切有情之類皆有
佛性皆當作佛。然就眞如法身佛性。或就小
分一切有情。方便而説。爲令不定種性有情
決定速趣無上正等菩提果故。攝大乘論及
法華論所説一乘義皆相似。又復悉有佛性
皆當作佛。即唯一乘而爲了義。何故涅槃云。
説一乘一道一行一縁。乃至云不解我意。又
云。於經中或説一乘。或説三乘。又解深密經
云。故於其中説一乘。非有情性無差別。楞伽
經中亦云隱密。若爾。既有無性。佛性論文及
寶性論如何會釋。答佛地論中已爲解説今
更一釋。有經文説。闡提決定無涅槃性者。有
多種不同。佛性論云。説闡提決定無者。會
楞伽經第五無性。彼斷善者。但無現行。非無
種子。總云決定無涅槃法者。是非了義説。
現有清淨無漏自性心種子故。或言決定無
者。但無行性。非無理性。今總相説無明非了
義。故寶性論云。以彼實有清淨性故。不得説
言彼常畢竟無清淨性。又復二論依無上依
經所會闡提。是樂有中第二非初。初者。
謗解脱不唯大乘。佛性論會云。故佛説若不
信大乘。名一闡提。寶性論云。爲欲回轉誹謗
大乘心。若如是解。諸教無違。信一棄餘。信非
具足。又云。妄通涅槃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
若説行性少分一切者云。此非經意。何以得
知。經云。雖信佛性是衆生有。不信一切悉有
佛性。名信不具足。此亦不爾。經不明説。若不
信一切衆生悉有行佛性者。名信不具足。又
若許悉有行性。違彼所執見道已前無無漏
故。又復涅槃説。佛性者非唯一法。豈可染淨
一切同有無聖凡別。約理不遮。行性不爾。又
若以貪等爲行性者。非善法故。違入大乘
論。故論云。汝癡無智謂煩惱爲佛性。以理性
遍不信皆有。名信不具足。今許理遍。前
非妄。又云。凡有心者皆當作佛。及云。爲非
佛性説於佛性非佛性者。牆壁瓦石無情之
物離如是等無情之物。是名佛性者。與一切
衆生皆當作佛。文皆大同。何者。一切衆生豈
説無心及以非情爲衆生耶。故同一切。不爲
定證。況復經中自有釋一切言。理行二門應
須通解。彼全不許本無漏種爲三乘性。尚不
爲違。一切有言如何分有即爲違教。瑜伽等
云不遍者。説理心耶。又以智論所説五乘云。
不住涅槃者。著人天中。作涅槃因。以爲定説。
此亦不爾。彼據習性。非性種。又許爲證。便
違涅槃一切有言。所有違文反彼妄通。准
前可悉。又云。涅槃説一切衆生皆歸一道。一
道者。同用佛乘爲一乘也者。亦同勝鬘云二
乘入一乘。一乘即大乘者。此亦不爾。彼自解
云。一道一縁等四十年前。勝鬘彼判在後。
如何今復説同。前後相違實爲自拙。又更有
過。如下破會涅槃文辨。何故一經二文相似。
自情取捨強會不同。故知唯識善順諸經。衆
論宏摸深可儀習
  通釋外難謬十一
有義。一通釋外難云。若唯一乘悉當作佛爲
了義者。何故涅槃三十四云。或有説言。須陀
洹乃至阿羅漢皆得佛道。或言不得。或有説
言。犯四重禁。造五逆罪。一闡提皆有佛性。
或説爲無。乃至皆云。不解我意者。是迦葉問。
佛爲答云。我於智者不作二説等。如説闡提。
障未來故。名爲無性。必當得故。名爲有性。楞
伽經説。度分段故。名之爲滅。未度變易名不
滅也。由此智者知佛無二説也。此解不爾。
非須陀洹等猶如闡提障未來故。名不作佛。
當可得故名皆作佛。又斷善等雖名闡提。皆
容悔滅。及生死續。如前已明。説必當得。非全
無者。又非定性能度變易。楞伽深密瑜伽論
等。説定性二乘不得作佛。不定得作佛。對大
慧等。佛不二説。對定性二乘。或總相説不得
作佛。對不定二乘。或總相説皆得作佛故。梁
攝論云。前頌了義。後不了義故。二乘聞之。謂
佛二説故。法華經論云。此以如來先説法異
今説法。異云何如來不成妄語。爲斷此疑。如
經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等。准此。涅槃會
法華經。謂佛二説。楞伽深密無此疑故。彼對
智人。佛顯了談。不作二説。若不如是。或説作
佛。或説不作。云何不二。又楞伽説。定性二乘
尚不能入初地。況能至八地。如前已引。准此
故知。定性二乘不受變易。彼不能知。故妄釋
難。二通外難。涅槃經云。我於經中告諸比丘。
一乘一道一行一縁。乃至云。我諸弟子不解
我意。唱言如來説須陀洹乃至阿羅漢人皆
得佛道等者。此解四十年前存三説一。非四
十年後無二無三破二歸一。義既不同。因何
爲難。何以得知。一乘一道非決定一乘。答
文義及人皆不同故。法華勝鬘無此文故。義
不同者。法華唯一佛乘。勝鬘二乘入大乘。一
切衆生皆歸一道。一道者大乘也。涅槃所
一乘異時。説同一道。如深密一道也。一行
同顯揚無差別行。到一有者。同華嚴經解脱
無別。亦如出生菩提心經同至一城。謂同解
脱人異者。此文告諸比丘。法華爲菩薩聲聞。
涅槃爲迦葉菩薩。勝鬘夫人自説者此釋不
爾。無文顯説一乘一道等是四十年前説。又
法鼓勝鬘亦四十年前説。如前已明。涅槃自
云。皆歸一道。一道者大乘也。勝鬘經云。二乘
入一乘。一乘即大乘。與涅槃云一乘何別。法
華復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又云。入大乘爲
本。豈非一道耶。勝鬘云。六處大因爲大乘故。
説此同一行。法華又云。如此皆爲得一佛乘。
一切種智故。又云。唯爲一大事因縁故。豈非
一縁。法華方便品告舍利弗。乃至化城品告
諸比丘。乃至正説破二歸一云。又諸比丘若
如來自知涅槃時到。乃至云。唯一佛乘得滅
度爾。此即文義及人一切皆同。如何妄釋。又
若云勝鬘經夫人自説。法華告舍利弗。涅槃
無之。故不會彼。深密告勝義生。不告諸比丘
故。涅槃經不會於彼。既法華中告諸比丘。
涅槃既云。我於經中告諸比丘。唯此即是正
會法華。論四義釋一乘中云。二者同義。以
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者。佛性法身更無
差別故。又解三平等中云。如來依三平等説
一乘法故。以如來法身與聲聞法身無異故。
與授記。又云。又依何義故。如來説三乘名爲
一乘。依同義故。與諸聲聞授記。同義者。以如
來法身聲聞法身平等無差別故。以聲聞辟
支佛異乘故。有差別。以彼非大乘故。准此。
約如説乘爲一。據智果等。乘即有別。又梁攝
論云。後名於法如平等意。諸聲聞等人如來
於法華經中爲其授記。已得佛意。但得法如
平等意。未得佛法身。准此。正釋法華一乘。文
義同。不看經論妄爲計度。又通三十五諍論
云。教有三。一始終無二教。二隨機不定教。三
後説決定教。此判爲三。理必不爾。何者。始終
無二與後決定二教何別。又復三教文憑何
爲判。又隨機不定彼無智耶。謂佛世尊爲不
定説。准涅槃經云。若有智者。我於是人終不
作二説。是人亦謂我不作二説。准之。對於智
者則始終不二。於無智者作不定説。又涅槃
經爲聲聞説半字。爲菩薩説滿字。准此。亦即
無智有智故應分二。分三教者。彼言非佛教。
判教既妄。釋定非眞。煩不具述。又通瑜伽論
及佛性論破執有無。并破小乘。瑜伽論中破
分別部。佛性論中破薩婆多。不雙破者。所弘
教異。瑜伽釋四十年前教。於聲聞地叙有部
等無性之義。破分別部。以小乘宗未合立佛
性故。佛性論弘佛性論之教。依第五時一切
成佛。破有部。於大乘中説佛性故。據義各
別。非互相破。何以得知。答有六義。一瑜伽所
破有性非大乘義。是分別部。二瑜伽能破引
文非大乘經。三瑜伽能破非大乘義。四佛性
論破瑜伽所立無性。名破小乘執。五佛性論
破瑜伽所立無性。云同外道。六准善戒經涅
槃經。瑜伽所立非大乘義者。此解不爾。何以
故。若云。佛性論中破於有部論文。顯知云瑜
伽教破分別部。准何得了。又定前後義。已明
非。又以瑜伽弘已前教。小乘未合立佛性
故。瑜伽破者。二論倶弘。佛在世故。未
部分。何須別破。豈薩婆多弘已前教。瑜伽
順之。分別部師弘已後教。佛性論許彼倶小
乘。各偏執故。倶爲謗故。即涅槃經一切倶
有一切倶無倶爲謗故。瑜伽所明。一不同薩
婆多一切無。二不同分別部一切有。何以得
知。准聲聞地。六相明無及有相等。即有先
有。非至忍位方有。無即畢竟無故。不同有部。
有即時有。許有轉變。非一切時決定常有故。
不同分別部。分別部説一切有性凡聖二性
皆同於第一義空。瑜伽述有性。難非一切時
有。何以得知。彼難云。無般涅槃法。又難云。
如是無般涅槃法。何故不有般涅槃法界耶。
又難云。如見有一地方所。於一時間無金等
性。或於一時有金等性。乃至又牒難云。汝
何所欲。如彼地方所。先無此種性。後有此
種性。或先有此種性。後無此種性。如是先有
聲聞定種性。後無此定種性等。准此設難。豈
同分別部計一切有空爲性耶。既計空爲種
性。一切時有。不應或有或無。佛性論中作斯
難者。自違宗。豈成破。立瑜伽破一切有。佛性
論破一切無。反復此難。豈不成過。何者。瑜伽
所破即佛性論能立之義。若一切有。瑜伽不
令破之。既是瑜伽所破。佛性論中不應成立。
若以瑜伽所破。爲佛性論能破正義。即瑜伽
能破名似非眞。取瑜伽所破而爲能立。亦即
所立。翻合二論。倶墮過門。請善思之。二云。
瑜伽能破引文非大乘經。佛性論云。佛爲小
乘人。説有衆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復云。
阿含説佛十力中性力所知。此亦不爾。無上
依經亦説有無般涅槃性。善戒經行性品亦
説有無性。豈小乘經耶。阿含之名大小通稱。
如何定説即小乘經攝大乘等皆云大乘阿笈
摩。阿笈摩即阿含也。法華經論亦云阿含甚
深。豈説小教。三云。瑜伽能破非大乘義。*唯
佛性論瑜伽顯揚證無性者。是有部義。佛性
論云。薩婆多等説。一切衆生無有性得佛性。
但有修得佛性。此亦不爾。聲聞地中明其種
性述自正義。不順有宗。有宗無性得。彼種性
中立性得故。亦立無即畢竟無。有即無始有。
不同佛性論述有部宗。本來是無後時方有。
又佛性論述有部宗義。亦少失有部。不許入
見道心。苦忍已去。豈名佛性。又得聖性。非
在苦忍。三乘倶在世第一法位。得聖性故。亦
不許有十回向故。倶舍論中。述一切有。正宗
説故。設有餘説。叙不正故。又若瑜伽聲聞地
中。順有部宗六相明無。更於何處證一切有。
豈欲自明種性。不據自宗。但隨小説。又決
擇重明五難六答。亦無異説。顯揚亦同。豈
皆須有部耶。又自立宗云。瑜伽等釋四十年
前教故。明一分無等。今云一分無。何成順小。
數數自違。豈不心勞。六云。准菩薩善戒經涅
槃經。瑜伽所立無性有情非大乘義。何以故。
以阿含經性力。知種種界。證一分無性。此
即性界不可轉。善戒經第五云。受學菩薩戒
者。先知衆生界。然後共住爲轉性界。如應
説法。涅槃第三十一云。轉下作中。轉中作
上等。説根不定。准此故知。性界定者是小乘
義者。此亦不爾。豈大乘中無性界定。如楞伽
般若。明其乘性。有定不定。無量義經云。如是
觀已。而入衆生諸根性欲。性欲無量故。説法
無量。入大乘論亦云。如佛所説。下根下性下
發道意所願。亦下性中發道意所願。亦中
上根上性上發道意所願。亦上。是故諸佛中
根中隨其根性。即以慈心分別教受。大莊嚴
論第一亦云。若無性差別。則無信乘果差別
等。大乘小乘經論并説二十七賢聖根性不
同有轉不轉。故知善戒及涅槃經轉下作中
等。據不定説。性界定者。據定性。又瑜伽論
具寫善戒經文。豈可唯依小乘説無。又菩薩
藏經明佛性力。亦知種種界。及善戒地持倶
解十因。定異因中明根性定異。依何定判是
小乘經。故知瑜伽善戒涅槃義同水乳。而彼
不知。自妄分別。云學唯識論者不會時教。於
此義中誠可更審。下見諸難。多率自情。顛
倒釋文。既無憑准。繁不具擧
能顯中邊慧日論第三



能顯中邊慧日論第四
 淄州大雲寺苾芻慧沼撰 
依文顯正三
  明佛性不同一 有無差別二 明闡提類
異三 聲聞有殊四 二死不等五 明佛
三身常無常異六 雜決擇七
  明佛性不同一
依諸經論。所明佛性不過三種。一理性。二行
性。三隱密性。言理性者。佛性論云。爲除此
執故。佛説佛性。佛性者。即是人法二空所
顯眞如。由眞如故。無能罵所罵。通達此理。離
虚妄過。涅槃第二十五。善男子佛性者。非
陰界入。非本無今有。非有已還無。第八云。開
示如來祕密之藏。清淨佛性常住不變。三十
三云。如佛所説。衆生佛性猶如虚空。廣説
非三世故。如虚空無故。非三世攝。佛性常故。
非三世攝等。行性者。通有漏無漏一切萬行。
若望三身。無漏爲正生了。有漏爲縁。疎名生
了。無漏正名佛性。有漏假名。非正佛性。善戒
經所明性種性及習種性。楞伽經云。阿梨耶
識名空如來藏。具足熏習無漏法故。名不空
如來藏。涅槃三十三云。若有説言。衆生佛
性非有如虚空。非無如兎角。何以故。虚空常
故。兎角無故。是故得言亦有亦無。有故破兎
角。無故破虚空。二十六云。復有生因。謂六波
羅蜜阿耨菩提。復有了因。謂六波羅蜜佛性。
十二云。如是佛性從善五陰乃至得阿耨
菩提。寶性論等明信般若三昧大悲爲三身
因。菩薩淨行經及瑜伽菩薩地明七地四菩
薩行。伽耶山頂經處處皆説。隱密性者。如維
摩經云。塵勞之儔爲如來種等。涅槃三十三
云。如來未得阿耨菩提時。一切善不善無記
悉名佛性。涅槃二十二云。一切無明煩惱等
結悉是佛性。何以故。佛性因故。從無明行及
煩惱得善五陰。又楞伽思益説。行五逆而得
菩提。入大乘論第二云。我不欲令具煩惱種。
生佛法芽。汝癡無智顛倒解故。謂煩惱爲
佛法種。以此故知。不善無記諸煩惱結非是
佛種。若爾。何故説爲佛種。答准金剛上味陀
羅尼經云。文殊師利言。世尊云何無明是菩
提。佛言。文殊師利以無無明故。説無無明。若
無無明則亦無生。若無生者彼則無染。文殊
師利菩提無染。以性清淨體光潔故。文殊師
利我見此事故説無明。是以不二説。准此。
即由斷無明故得理清淨。清淨不二故。説無
明名爲菩提。大莊嚴論有二頌明。一云。由離
法性外。無別有諸法。是故如是説。煩惱即是
菩提。釋云。如經中説無明菩提同一。此謂無
明法性施設菩提名。此義是經旨趣。又頌云。
於貪起正思。於貪得解脱。故説貪出貪。瞋癡
出亦爾。釋云。若人於貪起正思觀察。如是知
已。於貪解脱。故説以貪出離於貪。出離瞋癡
亦復如是。説爲佛性。准此可解。此上三類諸
經論中。或偏説一。或雙説理事。或復通明。如
説眞如。偏説理性。如菩薩行等偏説行性。
或隨初勝。如涅槃*二十二云。或説菩提信心
爲因。是菩提困雖復無量。若説信心則已攝
盡。或就果位偏彰勝因。如説信智定悲。爲佛
四徳三身因等。或理事雙彰。如楞伽經第七
説。佛告大慧。如來之藏善不善因。故亦與
六道作生死因縁。乃至依如來藏故五道生
死。又云。大慧阿梨耶識名如來藏。與無明
七識共倶。如大海波常不斷絶。身倶生故。
此説有漏識體能覆藏名如來藏。又云。大慧
如來藏識不在阿梨耶中。是故七種識有生
有滅。如來藏識不生不滅。此説理也。第八又
云。阿梨耶識名空如來藏。無共意轉識熏
習。故名之爲空。具足無漏熏習法。名爲不空。
此正行性。勝鬘經説有二種如來藏。空智空
如來藏。若離若脱若異。一切煩惱藏。同楞伽
空如來藏。世尊不空如來藏過恒沙不離不
脱不異。不思議佛法。即楞伽經云。如來藏
識不生不滅。及具足熏習無漏法故。名不
空如來藏。乃至云。本所不得一切苦滅。唯佛
得證。壞一切煩惱藏。修一切滅苦道。此一
切苦滅理也。修滅苦道行也。如寶性論第四
云。佛性有二。一者如地藏。二者如樹果。無始
來界。自性清淨心。修行無上道。依二種
佛性。得出三種佛性。得出三種身。乃至又
引頌云。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止。依性有諸
道。及證涅槃果。下釋。所言性者。如聖者。勝
鬘經云。世尊如來説如來藏者。是法界藏。乃
至自性清淨。如來藏故。作諸法依止者。是故
如來藏是依是持等。多依理釋。下亦依事釋
云。如是以何等煩惱以何等處無。如是如實
見知。名爲空智。又何等諸佛法。何處具足有。
如是實見知。名不空智。即釋二種如來藏。前
約攝相歸性。及迷悟依釋。後約性相別明。攝
大乘論等釋前經頌。依性相別及流轉還滅
依説。義各不違。又佛性論顯體分。如來藏品
明三如來藏。一所攝藏。下云。一切衆生決無
有出如如境者。并爲如來之所攝持故。名所
藏衆生爲如來藏。准此。即是楞伽爲生死因
有漏識也。二所隱覆藏。下云。如來性住道前
時。爲煩惱隱覆。衆生不見。故名爲藏。此即勝
鬘空如來藏。三能攝爲藏者。謂果地一切過
恒沙功徳。應得性時攝之已盡。即不空藏。
又三因品亦通理事。彼云。佛性體有三種。三
性所攝。義應知。三種者。所謂三因。三種佛
性。三因者。一應得因。二加行因。三圓滿因。
眞如爲應得因。菩提心爲加行因。菩提心及
所起行爲圓滿因。圓滿因。謂福慧行果圓滿。
謂智斷恩徳。又顯體分。三性品説三性及三
無性。攝如來性盡。此最寛通。若涅槃第三
十六。染淨因果通名佛性。故經説云。是七衆
生。若善法。若不善法。若方便道。若解脱道。
若次第道。若因若果。悉是佛性。是名如來隨
自意語。隨前義辨。然應得因望應化身。可通
生了。爲依彼起。疎名生因。若准涅槃經。只名
爲了。如地望芽爲了因故。由有如故。得有
應化。可爲了因。若望法身。非生了攝。瑜伽論
云。他性爲因。非自性故。眞如因果體無別故。
自不能顯自。若能自顯。非煩惱覆。又體常故。
非有後生。故非二因。然名應得果因者。由
有如故。後必當得淨位法身故。名應得因。故
佛性論云。雖未即顯。必當可現。故名應得正
因。勝鬘在纒名如來藏。出纒名法身。據有性
説。非無性者。當能顯故。未顯名因。顯名法身
故。二論中説爲因者。以在因位。即名爲因。若
在果位。即名爲果。即因位如是果法身名爲
正因。非正生了。何以得知。佛性論云。初云
因者有二。一佛性。二信樂。此兩法佛性。是無
爲信樂。是有爲信樂。約性得佛性爲了因。能
顯了正因正性故。信樂約加行爲生因。能生
起衆行故。此望法身四徳。而説信樂約加行
爲生因。能起衆行故。此望報身。不説眞如爲
生了故。涅槃第二十六云。衆生佛性亦二種
因。正因者。謂諸衆生。此言衆生。衆生性故。
名爲衆生。非説五陰名爲衆生。縁因者。謂六
波羅蜜。義亦同此。乃至心非佛性。心是無常。
佛性常故。佛性論第三云。復次總攝義應知。
攝有二種。一者由因。二者由果。由因攝者。
是如來性清淨有四種因。乃至言法身清淨
因者。修習信樂大乘應知。或可此説報身如
來。是功徳法之所成故。不爾。報身豈無淨徳
佛智徳。生因者。修習般若及禪定應知。恩
者同。修習菩薩大悲應知。亦不説眞如爲
法身因。又涅槃二十七云。善男子我所演説
涅槃因者。所謂佛性。佛性之性不生涅槃。是
故我説涅槃無因。又十九云。涅槃之體非如
是等五因所成。復有二因。一作二了。三十七
品六波羅蜜等是名了因。又三十三云。是故
涅槃唯有了因。無有生因。法身與涅槃義異
體同。故知眞如望於法身非生了因。若加行
圓滿二即正因。於法身爲了因。於餘爲生因。
此略明佛性不同
  有無差別二
若論理性。無二不生。如涅槃第二十六。斷善
闡提亦皆具故。彼經云。若菩提心是佛性者。
一闡提輩則不得名一闡提也。菩提之心亦
不得名爲無常。此意以菩提心非理佛性。若
是理性闡提不斷。處處誠説。不勞廣引。若論
行性。復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此二種性有無
不定。若有漏性一切有情種子定有。現行之
者或成不成。若無漏者據現行説。凡夫不成。
若據種子。有成不成。如瑜伽論五十七云。生
那落迦八根種子現行定成就。除餘三八根
現行或成或不成。種子定成三根。現行定不
成。種子或成不成。謂般涅槃法者成就。不般
涅槃法者不成就。此據現有。若約當説。當亦
現行。何言定不定。無上依經佛性論及寶性
論倶云。衆生有三。一著有。著有復二。一者背
涅槃道。無涅槃性。不求涅槃。願樂生死。梁攝
大乘第十四云。若衆生無涅槃性。名因不具。
諸佛於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神通亦無
自在。無涅槃性。謂貪著生死不信樂大乘。不
同作業受果決定。非此二時即可化故。無涅
槃性云。於此位不得自在。即永無涅槃性。又
佛性論云。由淨分爲縁淨性爲因故成此觀。
非無因縁。若不由於此二事成觀無因縁。如
闡提人無涅槃性。應得此觀。而一闡提既無
此觀。故知定須因縁觀方可現。寶性論同。又
寶性論三云。佛性正因於不定聚衆生能作
二種業。一見世間厭苦故。二見涅槃悕寂樂
故。不言邪定聚能作二業。佛性論亦同。涅槃
經亦云。不能立闡提人菩提之心。喩如金
剛不能得壞白羊角等。廣如前引。第九云。
又佛言。善男子除一闡提其餘衆生。聞是經
已悉皆能作善根因縁。法聲光明入毛孔者。
必定當得阿耨菩提。既闡提人不言當得。明
無佛性。又涅槃第三十三。明生死河有七種
人中。若善男子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
或有七人各一。既言各一。常沒之者即是無
性。不爾。與一人具七何別。善戒經地持論瑜
伽菩薩地倶云。無性人無種性故等。聲聞地
及決擇分顯揚佛地論等。皆立有無性。廣如
彼辨。略不具引。涅槃二十六云。善男子我
雖説云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衆生不解佛如
是等隨自意語。善男子如是語者後身菩薩
尚不能解。況於二乘其餘菩薩。又云。若言衆
生悉有佛性。是名如來隨自意語。如來如是
隨自意語。衆生云何一向作解。三十二云。
如香山中有忍辱草。非一切牛皆能得食。佛
性亦爾。是名分別答。既問佛性。不爲定答。爲
分別答。如忍辱草有得不得。明知行性有無
不同。理性如何。衆生皆入。由此道理。彌勒無
著諸菩薩等。皆引經證。明諸衆生或有有性。
或有無性。佛性論及寶性論。皆云闡提無涅
槃性。此無行性。非無理性。釋難中云。有清淨
性。即是理性。不爾。論文前後相反。亦違多

  明闡提類異三
准楞伽經及瑜伽等。説五乘性。第五闡提亦
名無性。然此闡提合有三種。一名一闡提底
迦。是樂欲義。樂生死故。二名阿闡底迦。是不
樂欲義。不樂涅槃故。此二通不斷善根人。不
信愚癡所覆弊故。亦通大悲菩薩。大智大悲
所熏習故。三名阿顛底迦。名爲畢竟。畢竟無
涅槃性故。此無性人亦得前二名。前二久久
當會成佛。後必不成。然諸經論所説不同。或
隨説一。或總説三。如楞伽經。倶説前二爲無
性乘。經云。闡提有二。一焚燒一切善根。二作
盡衆生界願。大慧問佛。云何作佛。佛答大
慧云。焚燒善根非作盡界願。善根可續故。
衆生無盡。總是有性斷善無現。因大悲無當
果。名爲無性。非無種子。瑜伽論中唯説第三
畢竟無性。無上依經佛性論寶性論涅槃。具
説三種。無上依經云。佛告阿難。世間中有三
品衆生。一者著有。著有復二。一背涅槃道。無
涅槃性。不求涅槃。願樂生死。二者於我法中
不生渇仰。誹謗大乘。乃至落闡提網。不能自
出。前是無性。後是有性。然倶名邪定聚。然餘
處言化邪定聚令作佛者。是後有性。不爾。二
人如何差別。寶性論中説第二著有云。於佛
法中。闡提因位明非無性。佛性論云。二已
隨定位。定位者。非聖非凡。進退無取。而是
佛法内人。背大乘法。因此人故。佛説是言。我
非彼師等。故無上依經等。初人無性。第二
人者。云不能自出。於無量時。佛等爲縁還
能得出。涅槃第九。廣以喩明。終不能作菩提
因縁。乃至云。假使一切無量衆生一時成就
阿耨菩提已。此諸如來亦復不見彼一闡提
得菩提故。第三十云。善男子生死大海亦復
如是。有七種人。畏煩惱故。發意欲度。乃至
廣説。第一人者斷善常沒三惡道中。第二人
者雖近善友能得信心。後遇惡反斷善還沒。
第三人者由近善友。雖斷善根。得名爲出。堅
住信慧。心無退轉。名住。第四人者斷善根故。
於中沈沒。近善友故。乃至遍觀四方。四方者。
四沙門果。第五人者斷善沈沒。近善友故。乃
至謂辟支佛雖能自度不及衆生。是名爲出。
第六人者斷善沈沒。近善友得信。名之爲出。
到淺處已即住不去。所謂菩薩爲度衆生。住
煩惱空。第七人者斷善故沈沒。近善友
得出。乃至既前進已得到彼岸。登大高山多
受安樂。喩佛常住。大般涅槃三十二文大意
同。然少有別。第三十云。或本有六字。一人
具七。前説不定。皆發意渡生死河故。三十
六説定不定。故於常沒中云。心業重故不能
得出。何故。其心不能生善法故。雖有無量
諸佛出世。不聞不見。故名常沒。上無性人。
又云。我雖復説一闡提等名爲常沒。復有常
沒。非一闡提。何者是耶。如人爲有修世戒善。
是名常沒。瞿伽離等名出已還沒。舍利弗等
名出已不沒。須陀洹人如觀四方。斯陀含人
觀已行。阿那含人加行已復住。三乘無
學猶如神龜水陸倶行。准此配喩。與前少別。
准文。七人若逢惡友。倶可斷善。名爲常沒。若
逢善友。續善根已得渡生死河。第一人中。無
性畢竟沒。有性暫時。亦名常沒。雖倶言常。有
永暫別。如三種常。常言雖同。非無差別。不
爾。如何前文法喩有七差別。倶常沒故。又釋。
或七衆生總云常沒者言總意別。故亦無違。
下復云。是七種人或有一人具七。或七人各
一。准此故知。有定不定。一人具七中。言常沒
者。即無上依經及寶性論等第二求有人。亦
即佛性論等所會闡提無涅槃法者。見斷善
故。若不有常沒及定性者等。只是一人具七。
如何得有七人各一。七人各一中。常沒之者
即是無性。涅槃第三十二。第一人中云。雖
非闡提。如人爲有修施戒善。是名常沒者。即
無上依經等著有之中第二人也。二有性闡
提。即涅槃經七種斷善中。第一少分。後之六
人。及楞伽經無性乘。是諸經論中所説不定。
涅槃經無上依經大莊嚴論寶性論等。皆通
説二。楞伽經中唯説有性。瑜伽顯揚地持善
戒所説無性唯畢竟無。由此應知。涅槃第三
十三云。一闡提人能生善根。生善根已相續
不斷。得阿耨菩提者。此説有性。第九中説闡
提之人。如枯木石山敗種龜甲。乃至一切作
佛不見闡提得阿耨菩提。此説無性。餘皆准
知。若作斯解。經論無違。説皆有性。違多聖
教。廣如前引
  聲聞有殊四
菩薩瓔珞經第十四三道三乘品云。佛告舍
利弗。菩薩三乘各有三品。辟支三乘亦有三
品。聲聞三乘亦有三品。菩薩三者。有菩薩大
乘。有菩薩辟支佛乘。有菩薩聲聞乘。辟支佛
三乘者。有辟支菩薩大乘。有辟支佛菩薩縁
覺乘。有辟支佛菩薩聲聞乘。聲聞三乘者。有
聲聞大乘。有聲聞辟支佛乘。聲聞有無著乘。
各指國土。佛名行願等。此皆據化。爲化三
乘。諸佛菩薩各變作三乘。入大乘論及菩提
資糧論説。法華經中得授記者。佛菩薩變作
聲聞故。入大乘論第二云。問曰。若羅睺羅實
是菩薩者。云何復言聲聞阿羅漢耶。答曰。菩
薩亦名聲聞。亦名阿羅漢。何以故。令一切
衆生聞阿耨菩提故名聲聞。於一切人天阿
修羅。應受供養故。名爲應供。菩薩爲化衆生
故。現作聲聞阿羅漢。問曰。諸餘聲聞亦是菩
薩也。答諸餘聲聞亦有是菩薩者。如法華經
中舍利弗等五百弟子。悉是菩薩。皆當作佛。
一切聲聞皆是阿鞞跋致菩薩。如不退轉法
輪經中廣説。若依深密解脱經第二解深密
經及瑜伽論決擇分。倶説有二。一寂滅。二趣
菩提。寂滅者。亦名決定性。趣菩提者。亦名不
定性。亦名退菩提心。楞伽經説有三種。故第
四云。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説三種阿羅漢。
此説何等羅漢名阿羅漢。世尊爲説得決定
寂滅羅漢。爲發菩提願善根。忘善根羅漢。爲
作應化羅漢第七亦説有三。謂先修菩薩行
者。増上慢聲聞。寂滅聲聞。准此。前後同法華
經論聲聞有四種。攝大乘論顯揚大莊嚴論
説一乘中。并同楞伽。依法華經説有三種故。
第一云。増上慢比丘等。第二云。我昔教汝志
願佛道。汝今悉忘。此等即是菩提心聲聞。
第三云。内祕菩薩行。外現是聲聞等。此是變
化。依法華經論説有四種。論云。聲聞有四種。
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増上慢聲聞。三退菩提
心聲聞。四者應化聲聞。若縁覺人。准法華論。
但説一種。楞伽第二説有二種。謂定不定性。
大般若同。准雜集論等。説有二種。一謂衆出。
二謂麟角。准菩薩瓔珞第十四云。辟支乘三
者。如前已引。即有三種。准首楞嚴三昧第三
説。文殊師利云。我念過去世照明劫。我於
其中。三百六十億世。以辟支佛乘入於涅槃。
乃至云。是諸衆生無處得種善根因縁。我
於爾時。爲教化故。自稱我身是辟支佛。菩薩
如是以辟支佛乘入於涅槃而不永滅。乃至
廣説化四果等。法華第二説不定性。以趣大
故。第三説定性。論釋。令知種種乘異故。第七
復説菩薩化作。但未見文説有増上慢縁覺。
問聲聞縁覺各有多種。爲一切能取無上菩
提。爲非一切。答非一切。何以得知。准梁攝大
乘本論云。若爾聲聞縁覺非共得如此衆徳
相應諸佛法身。以何意故。説彼倶趣一乘與
佛乘同。釋云。若諸佛無前五異。由法身五業
是同。二乘人有五業異。不得法身。無五業同。
如來爲何義故。説二乘人同趣一乘皆得成
佛。准此問詞意。不説一切皆能囘趣。但爲引
接不定根性令速趣大故。釋論云。爲顯説一
乘意。是故説偈。前偈以了義説一乘。後偈以
祕密義説一乘。此意前偈爲引接不定性得
作佛故。一乘爲了義。後偈爲定性二乘不作
佛故。但依眞如無我解脱等故。説一正同。解
深密經云。故於其中説一乘。非有情性無差
別。又説。趣寂終不坐道場。唯不定性方能作
佛。無性攝論文亦相似。楞伽第七云。大慧聲
聞有三種。言入八地寂滅門者。此是先修菩
薩行者。墮聲聞地還依本心。修菩薩行。同入
八地寂滅樂門。非増上慢寂滅聲聞。第八復
云。佛告大慧。我爲曾行菩薩行。諸聲聞等
依無餘依涅槃而與授記。大慧我與聲聞授
記者。爲怯弱衆生生勇猛心。大慧此世界中
及餘佛國。有諸衆生行菩薩行。而復樂於聲
聞法。佛爲轉彼取大菩提。准此經文。此國
他方總不説寂滅聲聞有趣大者。入大乘論
第二云。聲聞有二種。一者懃修禪定。是鈍根
人。二者回向菩提能斷知障。是利根人。樂行
定者。如寶良經説。猶如水精終不能成
摩尼寶珠。聲聞修禪亦復如是。終不能成菩
提果也。楞伽第四云。大慧何者斯陀含果相。
謂一往見色相現前生心。非虚妄分別想見。
以善見禪修行相故。一往來世間。便斷苦盡。
入於涅槃。此文不同住三昧樂門生涅槃想。
彼有變易。生*涅槃想未盡苦故。此云苦盡
入於涅槃。不云生涅槃想。明是定性入無餘
滅故。次下云。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説三種
阿羅漢。此説何等羅漢名阿羅漢。乃至佛告
大慧。爲説得決定寂滅聲聞羅漢。非餘羅
漢。梁攝大乘論云。由恒差別。於無餘涅槃。不
墮斷盡邊際。故釋云。二乘猶於無餘涅槃無
應化二身。以不觀他利益事故。無應身故。墮
斷無化身故。墮盡。菩薩於無餘涅槃恒起二
身。無有邊際。乃至云。有應身故不墮斷。有化
身故不墮盡。入大乘論第一云。問云。菩薩度
空出於生死。云何能得勝於聲聞。答云。菩薩
得世間利出世間利。度爾焔地故。雖出世間。
能住世間。教化衆生。聲聞不然。悕畏生死。求
速滅度。以出世間道見於法界。見於法界已
到涅槃岸。菩薩不爾。涅槃經第三十二解有
行無行般那含中。倶云盡壽入於涅槃。又無
行般中云。亦以有爲三昧力故。盡壽則得入
於涅槃。准此文説。入於三昧。化火燒身。盡其
壽命。入於涅槃。若住三昧樂。謂爲涅槃。云
何得言以有爲三昧力故盡壽則得入於涅
槃。以有爲三昧則涅槃故。以此故知。住滅定
已。化火燒身。始得涅槃。有行亦同。故云。亦
以是故定性入無餘依不受變易。楞伽第四
亦云。聲聞縁覺未證於法無我。未得離不思
議變易生。准此故知。定性二乘趣無餘依不
受變易生死。勝鬘等説阿羅漢辟支佛大力
菩薩受變易者。是不定性。佛地論第二瑜伽
第八十。皆説不定回趣得受變易。大莊嚴論
第一云。四由善根無盡。何以故。非諸聲聞等
善根如是明淨故。非一切人善根。攝力無畏
等故。餘人善根無他利故。餘人善根涅槃時
盡故。菩薩善根不爾。以此故知。不定性入無
餘不能回趣。不定性者住有餘依。即回趣故。
法華第二頌云。得脱三界苦惱之患。住最後
身有餘涅槃。瑜伽第八十云。答唯住有餘依
涅槃界中。可有此事。何以故。以無餘依涅
槃界中遠離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皆悉
止息。佛地論同。勝鬘亦云。世尊阿羅漢辟支
佛觀察時。得不受後有。觀第一蘇息處涅槃
地。世尊彼先所得地。不愚於法。不由於他。亦
自知得有餘地必當得阿耨菩提。何以故。聲
聞辟支佛乘皆入大乘。准此諸文。無説二乘
入無餘依涅槃界已方能回趣。故知回趣必
不定性住有餘依涅槃。但言八萬劫住涅槃
等。不言無餘。此不定人所修善根是大方便。
亦同菩薩善根無盡。故法華云。汝等所行是
菩薩道等。又首楞嚴經第二云。諸天聞佛説
如是義。悉皆涕涙而作是言。世尊若人已入
聲聞辟支佛位。永失首楞嚴三昧。又寧作五
逆重罪。得聞是首楞嚴三昧。不入法位作漏
盡阿羅漢。所以者何。五逆罪人聞是首楞嚴
三昧。發阿耨菩提心。還得作佛。世尊漏盡阿
羅漢猶如破器。永不堪任受是三昧。後廣喩
況説不能受。又菩提資糧論云。如無糠米。種
必不生。聲聞之人亦復如是。定不作佛。言法
華經中説聲聞舍利弗等得作佛者。是佛菩
薩之所化作。梁攝大乘論亦云。於法華大集
中。有諸菩薩。各同舍利弗等。此菩薩得此
意。佛爲授記。故説一乘。復次佛化作舍利弗
等聲聞。爲其受記等。法華經論云。二種聲聞
如來與授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
者。決定増上慢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
與授記。菩薩與授記者。方便令發菩提心故。
不定説言令發趣向心。但決定者發信大心
成不愚法。亦得云發心。前言爲利益二種人
故。若亦作佛只是不定。何名定性。麟角喩獨
覺必是定性。不得見佛。故華嚴經説。菩薩將
下。先以右手放光。名嚴淨世界。獨覺之人遇
斯光者。即入涅槃。不覺之者。以其神力移置
他方。由此故知。麟角獨覺必是定性。定不趣
大。部行之中有定不定。不定者回。定者不回。
由此善順涅槃經説。若云須陀洹人等皆得
佛道。或言皆不得。云不解我意。故知定性不
作佛。不定性作佛。瑜伽等皆説不定回心向
大。不説皆得。皆不得故。故瑜伽八十云。何因
縁故。一切阿羅漢不皆回向無上菩提。答由
彼種種有差別故等。大莊嚴論云。由界差別
者。衆生有種種界無量差別。如多界修多羅
説。由界差別故。應知三乘種性有差別。乃
至云。若無性差別。則亦無果差別等。又善戒
經地持論瑜伽論釋十因中。解定異因。有性
及三乘性皆悉定異
  二死不等五
一名字不等。二體性不等。三得人不等。名字
不等者。一約過失不同。分段變易。准勝鬘經。
如次名無常懷世間無常病世間。二約凡聖
別。如次名有爲生死無爲生死。由有空無空
別故。三約智境不同。煩惱發業所感生死名
分段因。所知障無漏爲縁所得生死。名不思
議變易死。四約漏無漏縁別。分段生死亦名
界内生死。准無上依經云。有有生死如三界
内生難故。變易生亦名界外生死。佛性論云。
以出三界外有三種聖人。乃至云。住無漏界。
四怨障。既云出三界外人。明彼生死名
爲界外。五約任業定力不同。古基法師云。
無相論中。分段死名果報身。變易死名變化
身。六依變易約位證不同。入楞伽經第五。名
三種意生身。經云。佛告大慧。有三種意生身。
何等爲三。一者得三昧樂三摩拔提意生身。
二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三者種類倶
生無作行意生身。七約性用不同。二死各分
四種。分段生死名爲四難。變易即名四種生
死。故無上依經云。阿難於三界中有四種難。
一者煩惱難。二者業難。三者生難。四者過
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内煩
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縁生死。如三界内業
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難。
無明住地所起無有生死。如三界内過失難。
性不等者。分段生死以見道惑爲正發業。
修惑正潤。感得三界六道異熟。四蘊五蘊爲
分段體。體唯有漏。苦集攝故。以惑業苦倶名
生死。倶生滅故。變易生死由所知障爲縁起
無漏有分別業。資感現身所有。故業通三天
下六欲四禪。禪不動業除諸難處及五淨居。
所令感身。五蘊相續。轉勝轉妙。得佛地。爲變
易體。體通有漏及以無漏果。唯有漏因通二
故。問何故除難處。答入見道已。黄門二形女
及難處得非擇滅。皆永不受故。問何故除淨
居。答無回趣故。入大乘論云。如尊者拘摩
羅陀所説偈言。諸趣悉變化。唯除淨居天。隨
業種種轉。無處不受生。以是故知。諸菩薩常
同利益。隨其受生而化導之。以方便力。但爲
衆生。不隨煩惱菩提業報所繋。准此文意。
既云常同利益隨其受生而化導之。既除淨
居。明無利益。彼自得證小乘涅槃。不似菩薩。
若能回趣。何不生彼而教化之。問何故除無
色。答准雜集論。得聖菩薩不生無色。小乘聖
者必定性故。又無五根可資勝妙爲變易故。
又不更生下二界故。問何故不許地上菩薩。
小乘無學別受五蘊爲變易身。身資故業
現身因。令有勝力。長時引果。得生佛位答二
乘無學沈空故。死不更生。大力菩薩十地
論云。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故若許
現起新無漏業招別別正感變易生死。何名
後報。又入大乘論云。問云。如來以何行得斷
結使而成佛耶。答曰。經中説言。佛告阿難。能
修四如意足者。若住一劫。若住多劫。乃盡生
死。一切諸經皆同是説。汝若云無煩惱者。我
亦如是。若有親愛。信歸於我。當爲汝説。問
曰。云何住壽。答曰。阿羅漢無煩惱。與八住菩
薩同。善修如意足故。能隨意住世。乃至盡於
生死。羅睺羅賓頭盧等盡住於世。爲以此
身住世。爲更有餘身住。答以實身而住世者。
則無其義。若變化身住壽多劫。斯有是處。亦
如僧祇中説。青眼如來爲化菩薩故。在光音
天。與諸聲聞衆。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住。如
彼天中聲聞住壽多劫。當知此界亦有聲聞
能如是住。准此論文。明説住壽。不別受生故
知變易定資舊業。亦不可云此論釋四十年
前教。何者。一切諸經皆同是説。亦引法華爲
證義故。又佛性論云。因縁生死者。如須陀洹
已上。但用舊業。既言如彼用其舊業。明非新
造。新無漏業正即能感但資故業。又涅槃三
十四云。無漏無報。若許無漏親感變易。與此
相違。又同瑜伽論佛地等説。既説住壽。明資
故業所感第八。令長時住乃至盡生死。故是
有漏。然餘處説名無漏者。如成唯識云。依助
縁説。今又更解。是得無漏人。因所知障起無
漏業資故感身。名爲無漏。非變易生體是無
漏。何者。生死正體第八識是。若無漏。與佛何
殊。又即是善。應不受熏。又既無漏。如何能持
諸有漏識所知障種。以此故知。體是有漏三
界所攝。故正法華以其五道喩五百由旬。若
變易身非界繋者。非五道攝。即應化城過五
百由旬。何故但過三百言是無漏出三界者。
是得無漏人及出三界人所受生死。名爲無
漏及出三界。若名無漏。即體無漏者。所知障
亦應體無漏。勝鬘經云。阿羅漢辟支佛斷四
種住地。無漏不盡。不得自在力。亦不作證。
無漏不盡者。是即無明住地此所知障雖名
無漏。實非無漏。變易亦爾。又若云出三界即
變易體實是無漏出三界者。説名無爲。應
生滅故。勝鬘經名爲無爲生死。第八既*外
無漏。現有生滅。體是有爲。明變易生死體是
有漏是界所攝。仁王般若云。於三界外無別
生故。得人不等者。一切凡夫定性二乘及
不定性未迴心者。不得變易生死。唯諸不定
二乘聖者迴心已去。及頓悟菩薩初地已上。
皆容得受。以有學人及七地以前有未受者。
如瑜伽論佛地經論及入大乘論入楞伽經廣
説應知。問何以得知。定性二乘不受變易。答
入楞伽第四云。未證法無我。未得不思議變
易生故。無分明説定性聲聞得受變易。第二
復云。大慧何者聲聞内身證得聖相。謂無常
苦空。乃至云得禪定解脱三昧道果三摩跋
提。不退解脱故。離不思議熏習變易死故。内
身證得生樂行法。住聲聞地故。此説定性。
既云離不思議熏習變易死住涅槃。以此故
知。不得變易。問云何得知。不定種性未迴
心前。不受變易。答即彼前文云。離不思議熏
習變易死住*涅槃地。又瑜伽佛地顯揚入大
乘論等。皆唯説不定迴心已去方受變易故。
問不定二乘亦未證法無我。應不得變易生。
答以能信證常隨入故。得變易生。不同定性。
問何以得知。初地已上即得變易。答入楞伽
第五説三意生身。不唯八地已上故。然入大
乘論云。同八住已上菩薩。及勝鬘等云。阿
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得者。據決定説。故并
無違。發業受生不同。斷捨入位有異。此等義
門廣如餘辨
  明佛三身常無常異六
諸佛功徳離分別絶四句。不可説言三身差
別常與無常。而寄詮顯。三身功徳。能所智證。
心色理智。性相不同。常無常別。廣如攝論智
斷殊勝中。明及大莊嚴論瑜伽佛地解深密
經等説。煩不能引。今但略引餘少文證。如楞
伽經第七云。大慧白佛言。世尊如來應正遍
知。爲是常耶。爲無常耶。佛告聖者大慧。如來
應正遍知。非常非無常。何以故。二邊有過故。
此遮分別。離四句故。故下云。大慧譬如虚空
非常非無常。何以故。離常無常故。以不墮
一異倶不倶有無非有非無常無常非常非無
常。是故離於一切諸過。不得證説。乃至云。
是故我遮一切凡夫。不得分別常與無常。以
得眞實寂靜法者。得盡分別。不生分別。第六
法身品大意亦同。若寄詮顯。報佛可是無常。
修因成故。自性法身體是常住。不由修生因
修顯故。楞伽第七云。大慧如來非常。何以
故。虚空之性亦無修行諸功徳故。此意反顯
報化有修行諸功徳。故知無常。故第六云。
大慧若如來法身非作法者。則是無身。言有
修行無量功徳一切行者。則是虚妄。大慧若
不作者。應同兎角石女兒。以無作因亦無身
故。此説報身以功徳法所集成故亦名法身。
又云。如來法身與五蘊不一。若言一者。應是
無常。以五陰所作法身故。此説自性。法身
不爾。涅槃經説。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
識亦復如是。即是五陰。豈言不一非是作法。
若報身佛非自性常。從如説常故。楞伽第七
云。若言常者。同於兎馬駝驢龜蛇蝿魚等角。
是故不得言如來常。若從所證所依常故得
言爲常。又云。復次大慧更有餘法。依彼法故
得言如來世尊是常。何以故。依内證智證常
法。是故得言如來是常。大慧諸佛如來内證
智法。常恒清涼不變。大慧諸佛如來應正遍
知。若出於世。不出於世。法性常如是。法體常
如是。准此。正名所證理常。能證智者依所證
常故名爲常。非自性常。亦同涅槃經説無明
等常。又正同攝論大莊嚴論等。金光明經第
一云。如是三身以有義故。而説於常。以有
義故。説於無常。化身者。恒轉法輪。處處
如方便相續不斷絶故。是故説常。非是本故。
具足大用不顯現故。説爲無常。應身者。從無
始來相續不斷。一切諸佛不共之法能攝持
故。衆生未盡。用亦未斷盡。是故説常。非是
本故。具足用不顯現故。説爲無常。法身者。非
是行。法無有異。異無有故。是本故。猶如
虚空。是故説常。無上依經云。阿難何者無
上菩提常住法。而此常住有二種法。爲作因
縁。一者不生不滅。二者無窮無盡。是名菩提
常住法。准此二因。初是法身。後是應化。佛性
論第四云。此三身者恒能生起世間利益事。
故説常住。常住者依十種因縁。一因縁無邊。
二衆生界無邊。三大悲無邊。四如意足無邊。
五無分別智無邊。六恒在禪定無散。乃至十
本性法然無生無滅。無量劫來捨身命財。爲
攝正法。正法既無邊際。無窮無盡。以無窮之
因感無窮之果。即是三身故得是常。衆生不
盡弘願無盡。是故化身常在世間教導衆生。
無有窮盡。菩薩少分有大悲。尚能恒救衆
生。不入涅槃。何況如來。衆徳圓滿常在大
悲。救拔恒思。豈有邊際。是故言常。世
得四神足者。尚能住壽四十小劫。豈況如
而當不住壽自在億百千劫。是故名常。乃
至云性無生滅故是常者。法身非本無今有
本有今無。雖行三世。非三世法。何以故。此是
本有。非始今有。過三世法。是故名常。准此。
所明性無生滅故是常者。唯説法身非本無
今有本有今無。應化既是本無今有。復不説
是性無生滅。故是常住。明有生滅相續名常。
寶性論第四亦同此説十因縁常。彼頌云。世
尊體常住。以修無量因。衆生界無盡。慈悲心
如意。智成就相應。法中得自在。降伏諸魔怨。
體寂靜故常。下六頌釋但廣略異。繁故不
擧。准諸經論。皆言應化非自性常。不無生
滅因縁生法。故是無常。故楞伽第七云。凡作
法者皆是無常。如瓶衣車屋及疊席等。皆是
作法。是故無常。准此。因修方成應化。即是作
法。是本無今有。故是常。自性法身是自性
常。無生無滅。非因縁法。非本無今有故。是
本有故。又涅槃説。凡因生者皆是無常。常住
之法即非因生。廣如前引。問若應化身是有
生滅五蘊作法。何故楞伽第七云。若言一切
皆無常者。一切智一切智人一切功徳亦應
無常。以同一切作法相故。准此經文。雖修因
得。而是常住。經文復云。又復有過。若云一切
皆無常者。諸佛如來應是作法。而佛如來非
是作法。准此經文。應化常性非作法故。何得
説言應化無常。答准彼經文。以應化身因圓
果滿更無可修。名非作法。既無勝因。果即無
異。前後相似故名爲常。非不由因令彼果起。
故經自云。以無更説有勝因故。准此文意。不
遮因生。但更無勝因可修作。令勝因同餘類

  雜決擇七
問若一切衆生法爾五性有差別者。何故善
生優婆塞戒經第一云。若説衆生有菩薩性。
是名外道。又云。三種菩提無有定性。若有定
性已發聲聞縁覺心者。則不能發阿耨菩提
心。乃至云。若有定性者。是名外道。何以故。
諸外道等無因果故。答彼善生經遮執因中
有果性等。或如言執云同外道。不遮有因。不
爾則違楞伽經説五乘性相。言三菩提無有
定性者。據不定性説。及遮執常云無因果故
不爾。楞伽經説云。大慧我説五種乘性證法。
何等爲五。一者聲聞乘性證法。二者辟支佛
乘性證法。三者如來乘性證法。四者不定乘
性證法。五者無性乘性證法。善戒經調伏品
云。有聲聞性得聲聞道等。地持論清淨十因
中云。彼聲聞種性以聲聞乘而般涅槃等。無
著彌勒亦説有五別。豈同外道耶。又彼自
許五性新成。亦名菩薩性等。應同外道。經文
不云若本有菩薩性等同外道故。問若其五
性法爾先有。何故入楞伽第四云。大慧分別
彼迷惑法顛倒。非顛倒者。能生二種性。何等
二種。一者能生凡夫性。二者能生聖人性。大
慧彼聖人性者。能生三種差別之性。所謂聲
聞辟支佛佛。國土差別性故。答此言生者。由
現熏習令得現起。攝大乘論云。聞等熏習無
果生。非道理。不約種子本來是無今時始生。
不爾凡性亦説云。生是本來無。今始起耶。問
若云佛性有則本有。應如虚空常。無則恒無。
應同兎角。若爾則違涅槃經説。彼云。有故
破兎角。無故破虚空。如是説者不謗三寶。
答涅槃經意令觀事性因縁生滅故。非常如
虚空。縁生約有故。非無如兎角。不遮有情有
無性別。問雖事佛性有無不同。理性遍有。若
爾則許一切有情皆得成佛。何以故。佛性論
等引云。故經云。若有清淨性不成佛者。無有
是處。答據平等意樂。非皆成佛。又如佛性論
功徳品云。於善根人身中有功能。無善根人
身中無功能。既於無善根人身中無功徳。
云何能令無行性人身中有行性。又如資糧
論。據決定性云。諸益得無學果。必不作佛。
如無糠米種必不生。豈一切皆不作佛耶。
故諸經論各據一義。皆不相違。問若事佛性
有即本有。非新熏生。何文顯説。答瑜伽五
十七云。生那落迦。三根現行。定不成就。種子
或成或不成。謂般涅槃法者成就。不般涅槃
法者不成就。此文據趣生説。非約化生。據現
有種子。非據當來。不爾。現行當亦現起。寧説
不成。大莊嚴論第一種性品中亦言。種性有
體。由四種差別。一由界差別。二由信差別。三
由行差別。四由果差別。乃至云若無性差別。
則無信行果差別。由此四種差別故。是故應
知種性有體。又瑜伽二十一云。云何種性。謂
住種性補特伽羅。有種子法。由現有故。安住
種性補特伽羅。若遇勝縁。便有堪任。便有勢
力。於其涅槃能得能證。又云。問今此種性以
何爲體。答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攝。從
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又云。如是種子
非於六處有別異相。即於如是種類分位六
處殊勝。從無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有如
是相及以言説。謂爲種性種子界性。菩薩地
文及善戒經善行品等文。皆相似。不得異釋。
云。性種性由修成性。論云。非種性人無種性
故。雖復發心勤修精進。必不究竟阿耨菩提。
是故當知。雖不發心不修行方便。猶得名爲
種性持。無上依經第一云。阿難何者是如來
界。云何如來爲界不可思議。阿難一切衆生
有陰界入勝相種類。内外所現。無始時節相
續流來。法爾所得。生明妙善。既云有陰入
界勝相種類。内外所現。無始流來。明非如理。
亦非。新生。瑜伽又云。次復住種性者。所有
諸相。謂與一切無涅槃法補特伽羅諸相相
違。當知即名安住種性補特伽羅。所有諸相
六相相對。廣如彼辨。又云。或有唯住種性而
未趣入亦未出離。謂如有一補特伽羅。成就
出世聖法種子。而未獲得親近善士聽聞正
法。未於如來正覺正説法毘奈耶獲得正信。
未受持淨戒。未攝受多聞。未増長慧捨。未調
柔諸見。如是名爲唯住種性而未趣入亦未
出離。又瑜伽論第三十八解十因中。及善
戒地持辨於十因。明性本有。文皆相似。繁不
具引。佛性論第四云。五無初相應善性爲法
者。釋云。無初者。以性得般若大悲禪定法身
并本有故。言無初。若是無漏從有漏生。即
般若大悲禪定等因是有始法。何得無初從
有漏生。何名性得。寶性論第四云。佛性有二。
一者如地藏。二如樹菓等。准彼文意。地藏譬
眞如。樹菓喩般若等。故次云。依初譬喩故知
有初法身。依第二譬喩知有二佛身。二種佛
性倶云無始世界。未明無漏本有。不唯新
生。又無漏種。若唯新生。即有漏聞熏與
出世正見爲親因縁。云何梁攝大乘論云。佛
世尊説。從他聞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
正見得生。釋曰。清淨品以正見爲上首。此正
見以何法爲増上縁。謂從他聞音。及自正思
惟。此二因即是正見増上縁。乃至云。由此
二因正見得生。此二因於正見是増上縁。今
所言因是通名。即説縁爲因。又論云。世間
心與正思惟相應。出世淨心與正見相應。無
時得共生共滅。釋曰。正思惟正修慧從四念
生。世第一法是其位。此心未證見四諦。
故名世間心。已證見四諦。故名出世。離自性
法。是修得法。故名淨心。正見即八聖道中之
第一分。此正見與三十七品不相離。乃至云。
由三十七品生。故得出世。從無始以來。世出
世心不有倶生倶滅義。以性相違故。論曰。是
故此世間心非開淨心所熏。既無熏習。不
應得成出世種子。釋曰。思慧若爲出世心所
熏。可得成出世種子。既無被熏義。故出世種
子義不成。准此論文。無漏種子若新熏生。由
無漏倶方始得生。見道已前既無無漏。有漏
如何熏成無漏。若許有漏熏無漏種。不應難
他。非無漏倶不得熏種。自許非無漏倶熏無
漏種故。問若見道前有漏聞熏不能生無漏。
如何論云。雖復世間法成出世心。釋云。如
意識。雖是世間法。能通達四諦眞如。對治四
諦障故。成出世心。聞熏習亦爾。雖是世間法。
以因果皆是出世法故。亦成出世心。答以本
無漏微隱難知。寄有漏熏習勝増上縁。顯本
無漏種子。即此種子在熏習位。亦名聞熏習。
故次論云。何以故。釋云。何以故。此法但是出
世。非世間法。有四種對治故。准此。既云但是
出世非世間法。明非有漏。又論云。此種子出
世淨心未起時。一切上心惑對治。准此故知。
見道已前有漏熏習位。已有無漏心之種子。
又云。種子即是聞熏習。菩薩未知欲知根名
出世淨心。此心未在之前。是聞熏習。屬聞思
慧位。在聞思位中。准此故知。説有漏熏習
成出世心者。據増上縁説。又廣如彼解。略更
不引。問既諸有情齊有眞如及第八識。如何
不許爲佛正因。答如自不生。亦不親爲正因
生法。如前已明。若許第八爲佛正因。即是無
漏。又復對治有漏第八。方能成佛。許第八識
爲佛正因。即應能治第八自識。若爾即違梁
攝論云。云何一切種子果報識成不淨品因。
若能作染濁對治出世淨心因。釋云。若立本
識是染獨對治出世因。則不得以本識爲不
淨品因。不淨品即集諦及苦諦。是業煩惱種
故是集諦。乃至云。既立爲染濁對治及出
世心因故。不應復説爲不淨品因。准此。有漏
第八非佛正因。又復第八一切同有。無三乘
別。即善戒地持菩薩地等明定異因。三乘性
別及調伏中。三乘性別。皆不淨成。故依附
此識本無漏種。是佛正因。問若不許眞如爲
佛正因。如何佛性論説眞如理爲佛正因。信
般若等爲佛縁因。瑜伽復云從眞如所縁縁
種子生。答此二論文如前已會。今更重釋
云。眞如所縁縁種子生者。似説所縁縁爲
種子。眞如實非所爲法種。如説信般若等爲
四徳種子。法身四徳非彼所生。是常住法由
彼顯故。似名爲種。故梁攝論云。聞熏習但
是四徳道種子。四徳道能成顯四徳。四徳本
來是有。不從種子生。從因作名故稱種子。准
此故知。四智心品縁彼如生*似説眞如。名爲
種子。若許眞如實是種子能生有爲。即違瑜
伽種子七義第一無常法爲因等。亦違佛性
論三性中一有體能生有體文。問若有定性
二乘不作佛者。違涅槃經三十六説須陀洹
人斯陀含人阿那含人阿羅漢人辟支佛人悉
當成佛。聞是説已不生信心。乃至云是名
常沒。法華經云。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説法。乃
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等。答此説不定性聲
聞四果辟支佛悉當成佛。聞而不信名爲常
沒等。非説一切定不定性皆當成佛。不爾。云
何涅槃自云。皆得作佛。不解我意。又菩提
資糧論等。豈不見涅槃經而云不作佛。問有
闡提定不成佛者。云何涅槃經三十六云。若
人心口異相異説言一闡提不得菩提。是人
亦謗佛法僧。答准此文意。若説一闡提定不
得菩提。名謗佛法僧。非遮少入。若爾復違
寶性論説。云向説闡提常不入涅槃無涅槃
者。爲欲迴轉誹謗大乘心。不求大乘心
故。依無量時故。如是説。以彼實有清淨性故。
佛性論云。言有性者。是顯了説。言無性者。
是不了説。乃至重故。佛觀一切衆生有自性
清淨故。後時決定得清淨法身。准此故知。無
闡提人無佛性者。亦無有情不成佛者。答此
據理性平等意樂。及涅槃經常沒之中。第二
雖非闡提亦名常沒。無上依等三種無涅槃
法中。第二人説。楞伽第五無性乘人亦同此
會。不會闡提名爲常沒。七人各一。及無上
依經第一無*涅槃法。問若爾何故寶性佛性
倶引經説。一闡提人墮邪定聚有二種身。一
本性法身。二隨意身。佛日慧光照此二身。法
法者。即眞如理。隨意身者。即從如理起
佛光明。爲憐愍闡提。闡提二身者。一爲令
法身得生。二爲令加行得長修菩薩行故。觀
得成。答此據有性闡提人説。不爾。自違前事。
能品云。不定聚衆生起此二事爲用。不言定
聚爲用。又云。是人由淨分爲縁淨性爲因故。
成此觀。非無因縁。若不由於此二事成觀。無
因縁。如闡提無涅槃性。應得此觀。與一闡
提既無此觀。故知定須因縁觀。方可現無
性。既不許有觀。明知無性不得作佛。又亦同
涅槃第九云。大涅槃光入於一切衆生毛孔。
而能作菩提因者。此義不然。何以故。世尊
犯四重禁。作五逆人及一闡提。光明入身作
菩提因者。如是等輩與淨持戒修習諸善法
差別。乃至佛言。善男子除一闡提其餘衆
生。聞是經已。悉皆能作菩提因縁。法聲光明
入毛孔者。必定當得阿耨菩提。准此故知。佛
性論等引經所説。佛日慧光照闡提身令生
者。是有性人。涅槃經説除一闡提者。是
無性人。不爾。何以除不除別。又云。若得聞是
大涅槃經。雖犯四禁及五無間。猶故能作菩
提因縁。一闡提輩則不如是。雖得聽受是妙
經典。而不能生菩提道因。又多譬喩。如枯木
石山水所不住。譬如燋種雖遇甘雨終不生。
又云。假使一切無量衆生一時成就阿耨菩
提已。此諸如來亦復不見彼一闡提得成菩
提。此乃涅槃顯了之説。如何不信有不成佛。
故知經説有一闡提名爲無性。而復説言當
得成佛。據有種子。密意説無。諸乘差別増
減不同。廣如餘辨。略釋大綱。餘難思
能顯中邊慧日論第四
  寶暦十二年十二月。於平安城寓舍。以讃
岐國多度郡善通寺經藏本。寫之了
回向四恩法界海 回向無上大菩提
  東大寺西室傳法相宗沙門基辨
  安永二年癸巳十月。於興福寺慈門院。以
春日社本談義屋本校合。補脱文正寫誤
竟。毎字傍注本字者是也
 法相末學大同坊基辨
生五十六歳 
  本談義屋所藏御本云
承元二年戊辰十二月十二日申刻。於西
小田原東谷寶塔院南面部屋。書寫之。願
以書寫力。上生都率天。聞法爲悟解。決定
證不退
同年十二月十八日移點了
 執筆 永祐
覺範
享保八年五月中旬。以御本寫之一校了
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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