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鳩摩羅什法師大義 (No. 1856_ 慧遠慧遠答 ) in Vol.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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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上身也。如上諸身。能度衆生。破除塵勞者。
雖精妙不同。皆爲是實。於妙中。又有妙焉。乃
至眞法身。十住菩薩。亦不能具見。唯諸佛佛
眼。乃能具見。又諸佛所見之佛。亦從衆縁和
合而生。虚妄非實。畢竟性空。同如法性。若此
身實。彼應虚妄。以不實故。彼不獨虚妄。虚
妄不異故麁妙同。宜以麁身。能爲衆生作微
妙因縁。令出三界。安住佛道。亦不名爲麁
也。
  次問受決法并答
遠問曰。受決菩薩。爲受眞法身決。爲變化之
決。若受變化之決。則釋迦受決於定光。彌勒
&T040879;於釋迦是也。斯類甚廣。皆非眞言。若受
眞法身決。後成佛時。則與群麁永唯。絶當十
住菩薩。共爲國土。此復何功何徳也。若功徳
有實。應無師自貴。復何人哉。如其無實。則
是權假之一數。經云。或有菩薩。後成佛時。其
國皆一處補處。此則十住共爲國土明矣。若
果有十住之國。則是諸菩薩終期之所同。不
應云説或有或有而非眞。則是變化之流。如
此眞法身佛。正當獨處於玄廓之境
什答曰。説菩薩受記者。各各不同。或有人言。
爲利衆生故。與其受記。或以肉身菩薩。於無
量劫久行菩薩道。爲彼受記。示其果報。安慰
其心耳。或云變化麁中有受記義。義於法
身。則無此事。或有人言。受記是實事。唯應與
法身受記。不應爲變化身也。復此何功徳者。
如來智徳無量無邊。利益十住。其功最勝。以
彼利根所受彌廣故也。如般若中説。供養無
量阿惟越致。不如一人疾作佛者。言無師自
覺者。但不目外道爲師耳。此義上以明。若如
諸者。諸佛威儀麁事。尚不可知。何況受
記深奧義乎。有衆生未發心。而佛與受記。有
人現前發心。不與受記。有人發心時。便與受
記。於生死身得無生法。而爲受記。有捨生
死身受法身。而得受記。如文殊師利等是也。
有菩薩。從無量諸佛受記。如釋迦牟尼。從燃
灯佛。蓮華上佛。華上名佛。乃至迦葉佛。皆從
受記。有天王佛。與釋迦牟尼眞身受記。或
於大法身菩薩衆中。是菩薩雖於大衆中。佛
先受記。不以爲説。何以故。自知處處身受記
故。不以一身受記爲喜。亦不可見喜事故。譬
如阿那婆達多龍王受記時。阿闍世王言。汝
得大利。於大衆中受記爲佛。龍王言。誰受記
者。若身也。身如瓦石。若心也。心如幻化。離
此二法。無受記者。當知有何利。而生歡喜也。
若我受記。一切衆生。亦當受記。其相同故。如
是無量不可思議。不應以事迹爲難。又諸佛
菩薩身量。音聲説法。無量神通方便。爲利
益菩薩。兼利衆生故。而與受決。難言。衆生不
應説云或有者。佛法無量。不可頓盡。隨時應
物。漸爲開示。十住之國。是諸菩薩終期。所同
理故然矣。佛種種廣分別諸菩薩相。故住生
品中説言。或有獨處玄廓之境者。若以獨處
玄廓爲本。來化衆生。此復何咎。諸佛從無量
無邊智慧方便生。其身微妙不可窮盡。衆生
功徳。未具足故。不能具見佛身。唯佛與佛乃
能盡耳。功徳智慧等。皆亦如是。如四大河從
阿那婆多池出。皆歸大海。人但見四河。而
不見其源。唯有神通者。乃能見之。人雖不見。
推其所由。必知有本。又彼池中清淨之水。少
福衆生。不能得用。從彼池出。流諸方域。爾乃
得用。其佛法身。亦復如是。當其獨絶於玄廓
之中。人不蒙益。若從其身。化無量身。一切衆
生爾乃蒙益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上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中
宋國廬山慧遠法師。默問常安草堂摩訶乘
法師鳩摩羅什。大乘經中深義。十有八途。什
法師一一開答。分爲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六事。
中卷有七事。
下卷有
五事
次問答法身感應 次問答法身盡本 次問
答造色法 次問答羅漢受決 次問答觀佛
三昧 次問答四相 次問答如法性眞際
  問法身感應并答
遠問曰。天形開莫善於諸根。致用莫妙於神
通。故曰菩薩無神通。猶鳥之無翼。不能高
翔遠遊。無由廣化衆生淨佛國土。推此而言。
尋源求本。要由四大。四大既形。開以五根。五
根在用。廣以神通。神通既廣。隨感而應。法身
菩薩。無四大五根。四大五根則神通之妙。
無所因假。若法身獨運。不疾而速至於會。應
群麁必先假器。假器之大。莫大於神通。故經
稱如來有諸通慧。通慧則是一切智海。此乃
萬流之宗會。法身祥雲之所出。運化之功。功
由於茲。不其然乎。不其然乎。若神通乘衆器
以致用。用盡故無器不乘。斯由吹萬不同。統
以一氣。自本而觀。異其安在哉。則十住之所
見。絶於九住者。直是節目之高下。管窺之階
差耳
什答曰。法身義以明法相義者。無有無等戲
論。寂滅相故。得是法者。其身名爲法身。如法
相不可戲論。所得身亦不可戲論若有若無
也。先言無四大五根。謂三界凡夫麁法身。如
法相寂滅清淨者。身亦微細。微細故。説言無
如欲界天身。若不令人見則不見也。色界諸
天。於欲界天亦爾。又如欲界人得色界禪定。
有大神通。而餘人不見。以微細故。又如禪定
數色。雖常隨人。而不可見。雖有而微。微
故不現。菩薩四大五根。復微於此。凡夫二乘。
所不能見。唯同地以上諸菩薩。及可度者。乃
能見耳。又如變化法中。説欲界變化色。依
止欲界四大。色界變化色。依止色界四大。菩
薩法身如是。似如變化。然別自有微細四大
五根神通。非可以三界繋心。及聲聞心。所能
見也。若得菩薩清淨無障礙眼。乃能見之。如
不可思議解脱經説。十方大法身菩薩。佛前
會坐聽法。爾時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佛左
右坐。而不能見。以先世不種見大法身菩薩
會坐因縁故。如人夢中見天上之園觀。及至
覺時。設近不見。又如人入水火三昧。若不
聞者。雖共一處。都無所見。或人言法身菩薩
神通。不須因假四大五根乃有施用。世間神
通。要因四大五根耳。如地上火因木而出。天
上電火從水而出。及變化火亦不因木有。當
知不得以四大五根。定爲神通之本。如佛變
化種種之身。於十方國。施作佛事。從佛心出。
菩薩法身亦如是。任其力勢。隨可度衆生。而
爲現身。如是之身。不可分別戲論。如鏡中像。
唯表知面相好醜而已。更不須戲論有無之
實也。若神通乘衆器以致用。用盡故無器不
乘者。聖人所可引導群生器用。無非神通。皆
是初通中説神通之事。或有功行所成。或有
果報所得。若以果報得者。不須功業。隨意應
物。非果報得者。假於定力。乃有所用。若九住
十住所見。麁細不同者。是則爲異。十住所見
之身雖妙。亦非決定。何故。唯諸佛所見者。乃
是法身決定。若十住所見是實者。九住所見
應是虚妄。但此事不然。故有所見精麁淺深
爲異也。乃至須陀洹。但見實相身。十住大
菩薩。亦同所見。如蚊子得大海之底。乃至羅
睺阿羅王。亦得其底。雖得之是同。而深淺
異。則因佛法身相精麁。了聲聞人。及初
習行菩薩。因丈六身。而得實相。或有菩薩。功
徳純厚。信力彌固。所見之身。過於丈六。隨愛
色而得實相。如密迹經説。得無生忍阿惟越
致菩薩。所見佛身。無量無邊。世間端正第一
無比。而不取相。不生貪著。因此身已。得甚深
三昧陀羅尼等。如是轉勝。如聲聞法中。所有
不同須陀洹。欲得斯陀含道。捨本所得大道。
雖非顛倒。以斯陀含道微妙大利故。如人爲
大利故。捨於小利。菩薩從一地至一地亦如
是。雖得無生法忍。實事爲定。而得一地捨一
地。以本地鈍不明了。不微妙故。此二倶趣佛
道。不名爲異同也。不出於實相故。實相則
是無復別異。大小菩薩分別佛身者。所見爲

  次問法身佛盡本習并答
遠問曰。大智論曰。阿羅漢辟支佛盡漏。譬燒
草木。烟炭有餘。力劣故也。佛如劫燒之火。一
切都盡無殘無氣。論又云。菩薩違法忍得清
淨身時。煩惱已盡。乃至成佛。乃盡餘氣。如此
則再治而後畢劫不重燒。云何爲除耶。若如
法華經説。羅漢究竟。與菩薩同。其中可以
爲階差。煩惱不在殘氣。又三獸度河。三士射
的。今同大除。此皆都聞經。非大類立言之本
意。故以爲疑。又問眞法身佛。盡本習殘氣時。
爲以幾心。爲三十四心耶。爲九無礙九解脱
耶。爲一無礙一解脱耶。若以三十四心。煩惱
先已盡。今唯盡殘氣。不應復同聲聞經説。
答以九無礙九解脱。煩惱有九品。雙道所斷
故。無有此用。可煩惱殘氣。非三界漏結之所
攝。餘垢輕微。尚無一品。況有九乎。若以一無
礙一解脱。計三界九地中。皆應有殘氣。不
得遍治上地。若從不用以上。先以世俗道斷。
今雖上地而有疑。何者。無漏法與世俗道。倶
斷九品結。功同而治異。故有斯義。推本習殘
氣。尚非無漏火所及。況世俗道乎。夫功玄則
治深。數窮則照微。理固宜然。想法身經。當有
成説殘氣中。或有差品之異。是所願聞
什答曰。聲聞人謂佛與阿羅漢辟支佛倶共
得。若斷諸煩惱。無復有異。是故世間大劫
盡大爲喩。又以菩薩至坐道場。乃斷煩惱。是
故分別習。有餘無餘爲異耳。如摩訶衍經説。
得無生忍菩薩。斷諸煩惱。具六神通。而諸論
師所明不同。或言若菩薩斷煩惱。得漏盡通
者。則同漏盡阿羅漢。漏盡阿羅漢。永不復生。
是事不然。所以者何。以菩薩未斷習氣。而證
於涅槃。無大悲心故。不能復生。菩薩無此二
故。明生生不絶。或有人言。菩薩得無生法忍
時。三界繋煩惱。及習氣倶盡。而法身菩薩。別
有結使未滅。雖然亦不妨習行佛道。如賊繋
縛在獄。雖爲未死。無所能作。是菩薩結使。並
地地中斷。至坐道場。實欲成佛。爾乃滅盡。此
義如上灯喩中説。如是義者。則無所妨礙。以
其不滅故。而今菩薩具足十地。言法身菩薩
斷煩惱者。此説亦實。爲斷三界凡夫煩惱故。
法身菩薩。不斷煩惱者。此説亦實。有菩薩
細微煩惱故。如燃灯時有闇有明者。得有所
見。有闇者。燃第二燈時。其明増益。當知先有
微闇故。若光無闇。燃第二燈時。不應有異。又
三十四心。九無礙道。九解脱道。皆非佛説。何
以故。四阿含毘尼。及摩訶衍中。無此説故。但
阿毘曇者。作如是分別。若佛有此説者。當求
本末而來難。以之爲遇。不受所論。又三十四
心九無礙九解脱道。以人通議故。是以於大
智論中。説爲分別。佛與二乘爲異耳。諸摩訶
衍經説。佛以一念慧。斷一切煩惱習。所有
應知應見。無不通達此一念慧。於無量劫來。
習明利。最爲第一。不復須假餘心力也。若
聲聞辟支佛諸菩薩。所有智慧。不能如是者。
乃用九無礙道九解脱。以其鈍故。如人刀鈍
手力劣弱。多斫乃斷。若大力利刀一斫則斷。
如是佛坐道場。末後之慧。最第一利。無能勝
者。一時斷諸煩惱。永盡無餘。以人不議故。名
爲殘氣耳。而有爲議法。皆羸劣故。衆縁和合。
乃有所作。最後金剛之慧。則不然也。以有
大力故。唯用相應共生心心數法處。不須餘
心力。如是説者。於理爲便。如凡夫結使習氣
不能大悲事。而令身口業相小有異相。起彼
不淨之心。菩薩結使亦如是。勢力衰薄。雖不
能起罪業。但稽留菩薩。不令疾至佛道。是故
説法身菩薩成佛時。斷煩惱習。昔聞有菩薩
阿毘曇。地地中分別諸菩薩結使及其功徳。
如大品十地説。捨若干法。得若干法。先來之
日。不謂此世無須菩薩阿毘曇事。而來問精
究。苦求殘氣之差品。今未有此經。不可以意
分別。是故不得委由相答也
  次問答造色法
遠問曰。經稱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色。又問
造色能造色不。若能造色。則失其類。如其不
能。則水月鏡像復何因而有。若有之者。自非
造色。如何又問水月鏡像色陰之所攝不。若
是色陰。直是無根之色。非爲非色。何以知其
然。色必有象。象必有色。若像而非色。則是經
表之奇言。如此則阿毘曇覆而無用矣
什答曰。經言一切所有色。則是四大及四大
所生。此義深遠難明。今略叙其意。地水火風。
名爲四大。是四法或内或外。外者何也。則山
河風熱等是。内者則骨面温氣等是。四大如
是。無所不在。而衆生各各稱以爲身。於中次
生眼等五根。五根雖非五識所知。亦不得謂
之無也。所以者何。譬如髮爪。雖是身分。無所
分別。以離根故。又如癩病之人。身根壞敗。雖
有皮肉。而無所覺。是故當知。皮肉之内。別有
覺用。又能生身識。以是故。名爲身根。假令身
肉但有身根者。以指觸食。唯知冷熱。不知香
味。是故當知。別有鼻舌根等。若然者。四大之
身。必生五根。分別五塵故。五根之色。其爲微
細。非五識所知。難了難明。是故佛名四大所
生色。若問五根難明。佛名爲四大生色者。五
塵何以復名四大所生色耶。答曰。五塵亦復
微細。如水月鏡像等。雖復眼見。無有餘塵若
離餘塵。則非是色。若聲從觸有。謂爲可聞。
無有住處。時過則滅。因縁雖存。無聲可聞。
若香離色味觸。則不可得。味觸亦然。是故五
塵。亦名四大所生色。以其小故。或言身根遍
於一體。其餘四根少分處生。如瞳子内鍼頭
之處。眼根見色。餘處因此。總名爲眼。其餘根
皆亦如是。身根所觸。審有所覺。凡夫之人身
所覺事。以之爲實。如人得罹於官。苦以刀杖
治之。終不以餘塵爲用也。樂亦如是。衆生多
五欲。於細滑中。婬欲偏重。乃有隨而死者。是
故佛經或以之爲初。又如人盡見於色。闇中
雖無所見。以身觸故。便得其事。當知身根常
有實用餘根無有此力。又身根遍生身識。是
故身所覺法。名爲四大。若問身根所覺有十
一事。何故但説四法爲大也。答其餘七法。皆
四大所攝。四大爲根本。是其氣分耳。輕重是
覺分。堅是相密。若分散則爲輕物。若集之則
爲重物。澁亦然。地有二種。一微塵。次密相
近。名爲滑物。若微塵疎遠。名爲澁物。寒是風
水之分。水常冷相。若與火合則熱。離火還歸
本相。風亦冷相。若火力偏多。名爲熱風。離火
還爲冷風。如熱時搖扇。即得冷風。又身内風
發。便令體冷。若服熱藥。冷風則止。水有二
相。一爲流相。二爲冷相。經中多説流相。以相
常有不可壞故。一切法皆有二相。客相舊相。
佛通達一切法本末故。説其舊相。如水或與
火相。可使爲熱。流是舊相。雖與熱合。猶不捨
流相。是故寒是火所攝。飢渇者。以人腹内
風火力故消食。消食已則從剋人身。是故飢
雖食難消之物。而無所患。以能消故。若如是
分別。四大氣分。乃應無量。如長短此彼麁
細方圓燥濕合散等。皆可以身根覺知。何止
七事耶。佛是一切智人。是故但説四大色。及
四大所生色。或言眼見草木。從種出生。如是
細爲麁因。如種中無樹。推樹爲從何來。有人
言無因無縁。自然而生。或有人言萬物皆從
大生。有人言從微塵生。有人言從常性生。唯
佛言從四大生。所謂種中地水火風也。此中
雖有餘物。佛但説四大。以四大能利成果故。
堅相能持。水相能爛。火相能成熟。風相能増
長。如是樹得成茂。色等無有此用。是故不
説。又内四大。人初入胎時。地能持之。水能和
合。火能成熟。風能開諸竅。令得増長。爾時小
兒未有眼等根故。不能分別。以初得身根故。
而分別四大所能。是故説一切色。皆四大爲
根本。如經説六種十二觸八十八意行四善
處。名之爲人。是中分別義者。如小兒初入胎
時。未有眼等故。但有六種。四大虚空及識。雖
有色香味等。以其不覺。不爲利益。故不説也。
六入既成。於外麁受樂。名爲觸生受。而復
意識。常多發用。眼識所見色。分別好醜中
間。乃至意所知法。分別好醜中間。是名十八
意行。又終能住於四善之處。所謂樂分別諸
法。是智慧處。樂實不虚。是誠諦處。樂捨則
捨惡。是捨處。樂離憒鬧。是寂滅處。或言次第
而生。如大劫盡時無所復有。唯有虚空。爾時
虚空中。有諸方風來。互相對持。後有天雨。風
持此水。水上有風。擾動而生水沫。水沫積厚
于乃成地。從生草木等。以觀一切水色。初
始皆從風出。以能持故。是以説所有盡皆以
四大爲根本。今色味等。亦爲四大因縁。四
大亦爲色等之因縁。但以初得名故。如穀子
中。大有色有味等。牙時色味等。亦有四大。但
分別先後因果。得其名耳。如内四大。初入胎
時。繋在赤白不淨之中。雖有色香味。以無
眼等故。不覺不知。唯有身根。覺知四大有用。
佛因此心故。説四大爲生色之本。是故十二
因縁中。第三因縁時。雖有四大所生色。以
微細未能遮識。識増發故。説識因縁名色。
歌羅羅時四大成就。反名爲色。歌羅羅時中
識成就。反名爲名。所謂成就者。了了相現也。
是故説内四大。爲生色之本。佛言所有色四
大。四大生有。是總相説耳。或有三大二大一
大。四大者如身也。三大者。如死人身中無有
火大。二大者如熱水熱風熱合名等。一大者
如風。風中無有地水也。四大生色中亦如是。
或四或一。如飮食有味香觸。如淨潔玉器承
天雨。但有色味觸。無有香氣。地氣合故乃可
有香。如火從珠日出者。無香無味。但有色
觸。燒爲觸。照爲色。如鏡像水月。唯有一色。
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者。經無此説。亦無造
名。但傳譯失旨耳。佛唯説所有色。若四大四
大所生。因四大復生四大。如種中四大。復生
芽中四大。芽中四大所生色。復生四大所生
色。亦互相生如前説。又外道説。四大是常。無
時不有。若佛説所有色。皆是四大。則外道
増其邪見。是故佛言。色非唯四大而已。因
四大故。更有色生。是名四大所生色。是色有
三種。善不善無記。以善身口業色。能生天
人報四大。不善身口業色。能生三惡處報四
大。無記色自然因共生因。阿毘曇中亦如是
説。若然者。云何言四大不自生也。如人還生
人。或生畜生。而生中不正説。從四大生者。皆
是四大所生色。如阿毘曇。分別四大。一陰
一入界所攝。但四大。則無別陰界入。以四
大少故。四大所生色陰。十一入。十一界所攝。
若但四大所生色。則無別陰也。十入十界所
攝。如是四大四大所生色。雖沒自生。生彼
無咎。所以者何。生生之大。以有空名。如前説
水月鏡像。阿毘曇人。有法相者。謂是陰界入
故攝。如經説三種色。有色可見有對。有色不
可見有對。有色不可見無對。又如不見不聞
不嚊不味不觸。尚名爲色。何況眼鏡像。如非
色耶。是故水月幻化等。是可見色。而佛法
爲度衆生故。説水月鏡像影響炎化喩等。默
人終不貪著。謂之爲有。是故以爲空喩。如幻
化色。雖是不實事。而能誑惑人目。世間色像
亦復如是。是以過五百年後。而諸學人多著
於法。墮於顛倒。佛以幻化爲喩。令斷愛法。得
於解脱。是故或時説有。或時説無。凡夫人無
有慧眼。深著好醜麁細等。起種種罪業。如是
何得言無耶。佛説一切色。皆虚妄顛倒不可
得。觸捨離性。畢竟空寂相。諸阿羅漢以慧眼。
諸菩薩以法眼。本末了達。觀知色相。何得言
定有色相耶。諸佛所説好醜此彼。皆隨衆生
心力所解。而有利益之法。無定相。不可戲論。
然求其定相。來難之旨。似同戲論也
  次問羅漢受決并答
來答稱法華經説。羅漢受記爲佛。譬如法身
菩薩淨行受生故。記菩薩作佛居此。爲法身
之明證
遠問曰。經説羅漢受決爲佛。又云。臨滅度時。
佛立其前。講以要法。若此之流。乃出自聖
典。安得不信。但未了處多。欲令居決其所
滯耳。所疑者衆。略序其三。一謂聲聞無大慈
悲。二謂無漚和般若。三謂臨泥洹時。得空空
三昧時。愛著之情都斷。本習之餘不起。類同
得忍菩薩。其心泊然。譬如泥洹後時。必如此
愛習殘氣。復何由而生耶。斯問以備於前章。
又大慈大悲積劫之所習純誠。著於在昔。眞
心徹於神骨。求之羅漢。五縁已斷。焦種不生。
根敗之餘。無復五樂。慈悲之性。於何而起耶。
又漚和般若。是菩薩之兩翼。故能凌虚遠近。
不墜不落。聲聞本無此翼。臨泥洹時。縱有大
心。譬若無翅之鳥。失據墮空。正使佛立其前。
羽翮復何由頓生。若可頓生。則諸菩薩。無復
積劫之功。此三最是可疑。雖云有信。悟必由
理。理尚未通。其如信何
什答曰。一切阿羅漢。雖得有餘涅槃。心意清
淨。身口所作。不能無失念。不知之人。起不淨
想。其實無復別有垢法。如人鎖脚。久久乃離。
脚雖不便。更無別法。阿羅漢亦如是。從無始
生死來。爲結所縛。得阿羅漢道。雖破結縛。以
久習因縁故。若心不在道。處於憒鬧。因妄念。
令身口業而有失相。是人入無餘涅槃時。以
空空三昧。捨無漏道。從是以後。永無復有身
口業失。時聞促故。不應難言更當起也。又謂
以空空三昧。能斷餘習者。是事不然。何以
故。用此三昧。捨無漏者。則非無漏定。若然
者。何得謂煩惱習氣都盡耶。又阿羅漢還生
者。唯法華經説。無量千萬經。皆言阿羅漢。於
後邊身滅度。而法華經。是諸佛秘藏。不可以
此義。難於餘經。若專執法華經。以爲決定者。
聲聞三藏。及餘摩訶衍經。寢而不用。又有經
言。菩薩畏阿羅漢辟支佛道。過於地獄。何以
故。墮於地獄。還可作佛。若爾者。唯有法華一
經可信。餘經皆爲虚妄。是故不應執著一經。
不信一切經法。當應思惟因縁。所以取涅槃。
所以應作佛。然五不可思議中。諸佛法是第
一不可思議。佛法者。謂阿羅漢涅槃當作
佛。唯佛知之。又聲聞人。以愛爲集諦。阿羅
漢愛盡故。則無復生理。摩訶衍人言。有二種
愛。一者三界愛。二者出三界愛。所謂涅槃佛
法中愛。阿羅漢雖斷三界愛。不斷涅槃佛中
愛。如舍利弗心悔言。我若知佛有如是功徳
智慧者。我寧一劫於阿鼻地獄。一脅著地。不
應退阿耨三菩提。又毘摩羅詰經。摩訶迦葉。
與目連悔責。一切聲聞。皆應號泣。此是愛習
之氣。又首楞嚴三昧中説。如盲人夢中得眼。
覺則還失。我等聲聞智慧。於佛智慧。更無所
見。此似若無明。如是愛無明等。往來世間。
具菩薩道。乃當作佛。佛設入菩薩道。尚不
得同直菩薩道者。何況同無生法忍菩薩
也。何以故。是人於衆生中。不生大悲心。直趣
佛道。但求自利。於無量甚深法性中。得少便
證。以是因縁故。教化衆生。淨佛國土。皆爲遲
久。不如直趣佛道者疾。成於佛。又阿羅漢慈
悲。雖不及菩薩慈悲。與無漏心合故。非不妙
也。如經中説。比丘慈心和合。七覺意。設斷
五道因縁者。慈悲猶在。發佛道心時。還得増
長。名爲大慈大悲。如法華經中説。於他方現
在佛聞斯事。然後發心。又涅槃法。無有決定
不相應焦羅漢耳。何以故。涅槃常寂滅相。無
戲論諸法。若常寂滅無戲論則無所妨。又諸
佛大菩薩。深入法性。不見法性不三品之
異。但爲度衆生故。説有三分耳。漚和般若是
菩薩兩翅者。而法華經義。不以此説也。是般
若波羅蜜經經中。讃嘆般若波羅蜜故。有菩
薩離般若波羅蜜。但以餘功徳。求佛道者。作
此喩耳。是故佛言。雖有無量功徳。無般若漚
和。如鳥無兩翅。不能遠至。如是成阿羅漢。到
於涅槃。大願以滿。不能復遠求佛道。若法
華經説。實有餘道。又諸佛賛助成立。何有難
事哉。佛有不可思議神力教化。能令草木説
法往來。何況於人。如焦穀不能生。此是常理。
若以神力呪術藥草力。諸天福徳願力。尚能
移山住流。何況焦種耶。如以無漏火。燒阿羅
漢心。不應復生。但以佛無量神力接佐。何得
不發心作佛也。假使佛語阿難。作衆惡事。以
恭敬深愛佛故。尚亦當作。何況佛記言作佛。
爲開其因縁。而不成佛乎。如大醫王。無有不
治之病。如是佛力所加。無有不可度者。又阿
羅漢。於涅槃不滅。而作佛者。即是大方便也。
又菩薩先願欲以佛道入涅槃。無般若方便
故。墮聲聞辟支佛地。如無翅之鳥。今阿羅漢。
欲以聲聞法入涅槃。或於中道。以有漏禪。生
増上慢。如無翅鳥。不得隨願。便當墮落。若能
隨佛所説。與禪定智慧和合行者。得入涅槃。
是名阿羅漢中有二事。以禪定爲方便。無漏
慧爲智慧。又佛説般若波羅蜜時。未説法華
經。是諸佛欲入涅槃時。最後於清淨衆中。
演説祕藏。若有先聞者。心無疑難。而諸阿羅
漢。謂所願以畢。佛亦説言。阿羅漢末後身滅
度。菩薩聞已。於阿羅漢道則有畏。今略説二
因縁故。佛有此説。一者祕法華義故。多令衆
生樂小乘法。得於解脱。二者欲使菩薩直趣
佛道。不令迂迴。所以者何。阿羅漢雖疾證無
爲法。盡一切漏。得到苦邊。後入菩薩道時。不
根明利。習大道爲難。以所資福徳微薄故。若
無此二因縁者。阿羅漢終歸作佛。不應爲作
留難也
  次問念佛三昧并答
遠問曰。念佛三昧。般舟經念佛章中説。多
引夢爲喩。夢是凡夫之境。惑之與解皆自厓
已還理了。而經説念佛三昧見佛。則問云。則
答云。則決其疑網。若佛同夢中之所見。則是
我相之所矚想相。專則成定。定則見佛。所見
之佛。不自外來。我亦不往。直是想專理會
大聞。於夢了疑大我。或或不出。境佛不來。而
云何有解。解其安從乎。若眞茲外應。則不得
以夢爲喩。神通之會。自非實相。則有往來。往
則是經表之談。非三昧意。後何以爲通。又
若經云。有三事得定。一謂持戒無犯。二
謂大功徳。三謂佛威神。爲是定中之佛。外
來之佛。若是定中之佛。則是我想之所立。還
出於我了。若是定外之佛。則是夢表之聖人。
然則成會之表。不專在内。不得令聞於夢
明矣。念佛三昧法法爲爾不。二三之説。竟何
所從也
什答。見佛三昧有三種。一者菩薩或得天眼
天耳。或飛到十方佛所。見佛難問。斷諸疑
網。二者雖無神通。常念阿彌陀等現在諸
佛。心住一處。即得見佛。請問所疑。三者學習
念佛。或以離欲。或未離欲。或見佛像。或見生
身。或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是三種定。皆名
念佛三昧。其實不同。者得神通見十方佛。
餘者最下。統名念佛三昧。復次若人常觀世
間厭離相者。於衆生中。行慈爲難。是以爲
未離欲諸菩薩故。種種稱讃般舟三昧。而是
定力。雖未離。亦能攝心一處能見諸佛。則
是求佛道之根本也。又學般舟三昧者。離言
憶想分別。而非虚妄。所以者何。釋迦文佛所
説衆經。明阿彌陀佛身相具足。是如來之至
言。又般舟經種種設教。當念分別阿彌陀佛。
在於西方。過十萬佛土。彼佛以無量光明。常
照十方世界。若行如經所説。能見佛者。則
有本末。非徒虚妄憶分別而已。以人不信。
不知行禪定法。作是念。未得神通。何能遠見
諸佛也。是故佛以夢爲喩耳。如人以夢力故。
雖有遠事。能到能見。行般舟三昧菩薩。亦
復如是。以此定力故。遠見諸佛。不以山林等
爲礙也。以人信夢故。以之爲喩。又夢是
然之法。無所施作。尚能如是。何況施其功用。
而不見也。又諸佛身有決定相者。憶想分別。
當是虚妄。而經説諸佛身皆從衆縁生。無有
自性。畢竟空寂。如夢如化。若然者。如説行見
諸佛身。不應獨以虚妄也。若虚妄者。悉應虚
妄。若不虚妄。皆不虚妄。所以者何。普令衆
生。各得其利。種諸善根故。如般舟經中見佛
者。能生善根。成阿羅漠。阿惟越致。是故當
知。如來之身。無非是實。又憶想分別。亦
時有。若當隨經所説。常應憶想分別者。便能
通達實事。譬如常習灯燭日月之明。念復障
物。便得天眼。通達實事。又下者持戒清淨。信
敬深重。兼彼佛神力。及三昧力。衆縁和合。即
得見佛。如人對見鏡像。又一凡夫。無始以來
曾見。皆應離欲得天眼天耳。還復輪轉五道。
而般舟三昧。無始生死以來。二乘之人。尚不
能得。況於凡夫。是故不應以此三昧所見。謂
爲虚妄。又諸菩薩得此三昧見佛。則問解釋
疑網。從三昧起。住麁心中。深樂斯定。生貪著
意。是故佛教行者。應作是念。我不到彼。彼佛
不來。而得見佛聞法者。但心憶分別。了三界
之物。皆從憶想分別而有。或是先世憶想果
報。或是今世憶想所成。聞是教已。心厭三界。
倍増信敬。佛善説如是微妙理也。行者即時
得離三界欲。深入於定。成般舟三昧
  次問四相并答
遠問曰。經云前四相。各行人法。後四相
一相。二相更相爲故。不受無窮之難。而大智
論云。若生能生生。則生復有生。若復有生則
有生。夫生生者如此。便爲無窮。若果無窮。則
因無崖分。若其有窮。則因縁無由而生。據
今有生則不應受無窮之難。若不受無窮之
難。若不受無窮之難。則四相更相爲沒。令前
能生法。復生生。則反覆有能生之力。若前生
能反覆。則不應限後生之不能。如此還入於
無窮矣。又問四相與心法爲同。若有因爲有
前後之差。爲一時並用也。若一時並用。則生
滅性相違。滅時不應生。生時不應滅。若有前
後之差。則生中無滅。滅中無生。若生中無滅。
則生墮有見。若滅中無生。則滅墮無見。有無
既分。則斷常兩行矣。若生中有少滅。滅中有
少生。則前生與後生相陵。前滅與後滅相踐。
如此則不應云新新生滅相離無故也。必其
無故。則因縁之與不陵踐明矣。若生爲住因。
住爲滅因。則生中無住。住中無滅。假令如新
衣之喩。則生中已有住。住中已有滅。則是因
中有果。果不異因。因果並陳。厚然無差別。
若然者。進退落於疑地。反覆入於負門也
什答曰。言有爲法四相者。是迦旃延弟子意。
非佛所説。衆經大要有二。所謂有爲法。無爲
法。有爲法有生有滅有住有異。無爲無生無
滅無住無異。而佛處處説。但有名字耳。尚不
決定言有生相。何況生生也。此是他人意。非
信所受。何得相答。如他人有過。則非所知。然
佛説一切法。若常若無常多。無常名先無今
有。已有便無。常名則離如是之相。無常是
有爲法。常即是無爲法。佛爲衆生説諸因縁
出世法。名爲生。如母子。如芽從種生。此是現
所見事。名之爲生。滅名衆縁壞敗。若衆生而
言名爲死。若萬物而言爲壞。從生至滅。於
其中間異相名住異。若衆生而言。名老死病
癈。若非衆生而言。名委異變故。如是内外之
物。名爲生滅住異。直信之士。聞此事已。即生
厭離。得道解脱。佛大意所明。其旨如此。而比
丘深心愛法。戲論有爲之相。分別有八。法倶
生理尚失中。則是衆難之府。若一時則無因
縁。若次第生則是無窮。又不應離法有生。所
以者何。生是有爲相。若離生有法者。則非有
爲法。若生能合法爲生者。法何故不能合生
爲非生。亦如來難之咎。如是多過。是故佛小
乘經中。説生滅住異。但有名字。無有定相也。
大乘經中説。生是畢竟空如夢幻。但或凡夫
心耳。大乘之法。是所信伏故。以之爲論。諸法
無生。求生定相不可得故。若因中有法者。則
不應名生。如嚢中物。非嚢所生。若因中先
無者。法何故不從非因中生。如乳中無酪水。
亦因無。若有生者。爲説瓶初時有也。爲泥後
非起瓶時有也。此二時倶不然。所以者何。已
生未生故。生時過亦如是。若即瓶成爲生。此
亦不無生分。無瓶亦不應以妄生。何以故。三
事相離即無也。若一時即無因縁。無因縁者。
應各自生。如是等無量之過。是故諸佛如來。
知生法無有定相。經誑凡夫之目。如夢中事。
無有本末。以此因縁。説一切法。無生無滅。斷
言語道。滅諸心行。同泥洹相。得此妙理。即成
無生法忍
  次問如法性眞際并答
遠問曰。經説法性。則云有佛無佛性住如故。
説如。則明受決爲如來。説眞際。則言眞際不
受證。三説各異。義可聞乎。又問法性常住。爲
無耶爲有耶。若無如虚空。則與有絶。不應言
性住。若有而常住。則墮常見。若無而常住。則
墮斷見。若不有不無。則必有異乎。有無者辨
結之。則覺愈深愈隱。想有無之際。可因
縁而得也
什答曰。此三義。上無生忍中已明。又大智度
論廣説五事。所謂斷一切語言道。滅一切心
行。名爲諸法實相。諸法實相者。假爲如法性
眞際。此中非有非無。尚不可得。何況有無耶。
以憶想分別者。各有有無之難耳。若隨佛法
寂滅相者。則無戲論。若有無戲論。則離佛法。
大智論中。種種因縁。破有破無。不應持所
破之法爲難也。若更答者。亦不異先義。若
以異義相答。則非佛意。便與外道相似。今復
略説。諸法相隨時爲名。若如實得諸法性相
者。一切義論。所不能破。名爲如。如其法相非
心力所作也諸菩薩利根者。推求諸法如相。
何故如是寂滅之相。不可取不可捨。即知諸
法如相性自爾故。如地堅性水濕性火熱性
風動性。火炎上爲事。水流下爲事。風傍行爲
事。如是諸法性性自爾。是名法性也。更不
求勝事。爾時心定。盡其邊極。是名眞際。是故
其本是一義。名爲三如。道法是一。分別上中
下。故名爲三乘。初爲如。中爲法性。後爲眞
際。眞際爲上。法性爲中。如爲下。隨觀力故。
而有差別。又天竺語音相近者以爲名。是故
説知諸法如。名爲如來。如正遍知一切法故
名爲佛。又小乘經中亦説。如法性。如離阿
含中。一比丘問佛世尊。是十二因縁法。爲佛
所作。爲餘人所作。佛言。比丘。是十二因縁。
非我所作。亦非彼所作。若有佛若無佛。諸
法如法性。法性常住世間。所謂是法有故是
法有。是法生故生。無明因縁識。乃至生因
縁老死因縁諸苦惱。若無明滅故行滅。乃至
老死滅故。諸苦惱滅。但佛爲人演説顯示。如
日顯照萬物長短好醜。非日所作也。如是聲
聞經説。世間常有生死法。無時不有。是名有
佛無佛相常住。眞際義者。唯大乘法中説。以
法性無量。如大海水。諸聖賢隨其智力所得。
二乘人智力劣故。不能深入法性。便取其證。
證知如實之法微妙理極。深厭有爲。決定以
此爲眞。無復勝也。而諸菩薩。有大智力。深入
法性。不隨至爲證。雖放深入。亦更無異事。如
飮大海者。多少有異。更無別事。又諸菩薩。其
乘順忍中。未得無生法忍。觀諸法實相。爾時
名爲如。若得無生法忍已。深觀如故。是時變
名法性。若坐道場。證於法性。法性變名眞際。
若未證眞際。雖入法性。故名爲菩薩。未有聖
果。乃至道場。諸佛以一切智無量法性故。
爾爾乃出菩薩道。以論佛道也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中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下
宋國廬山慧遠法師。默問常安草堂摩訶乘
法師鳩摩羅什。大乘經中深義。十有八途。什
法師一一開答。分爲上中下三卷。上卷有六
事。中卷有七事。下卷有五事
次問答實法有 次問答分破空 次問答後
議追憶前議 次問答遍學 次問答經壽
  問實法有并答
遠問曰。大智論以色香味觸。爲實法有。乳酪
爲因縁有。請推源求例。以定其名。夫因縁之
生。生於實法。又問實法爲從何生。經謂色香
味觸爲造之色。色則以四大爲本。本由四大。
非因縁如何。若是因縁。復如何爲實法。尋
實法以求四大。亦同此疑。何者。論云一切法
各無定相。是故得神通者。令水作地。地作水。
是四大之相。隨力而變。由以慈觀。故知四大
與造色。皆是因縁之所化明矣。若四大及造
色非因縁。則無三相。無三相。世尊不應説以
非常爲觀。非常則有新新生滅。故曰不見有
法無因縁而生。不見有常常生而不滅。如此
則生者皆有因縁。因縁與實法。復何以爲差。
尋論所明。謂從因縁而有異。於即實法爲有
二者。雖同於因縁。所以爲有則不同。若然者。
因縁之所化。應無定相。非因縁之所化。宜有
定相。即此論神通章中説四大無定相。定相
無故隨滅而變。變則捨其本。色香味觸出於
四大。則理同因縁之所化。化則變而爲異物。
以此推。實法與因縁未爲殊異。論意似旨有
所明。非是窮崖本極之談。故取於君
什答曰。有二種論。一者大乘論。説二種空。衆
生空法空。空者。小乘論説衆生空。所以者何。
以陰入界和合假爲衆生。無有別實。如是論
者。説乳等爲因縁有。色等爲實法。又以於諸
法。生二種著。一者著衆生。二者著法。以著
衆生故。説無我法。准名色爲根本。而惑者於
名色取相分別。是衆生是人是天。是生是舍
是山林是河等。如是見者。皆不出於名色。譬
如泥是一物。作種種器。或名瓫或名瓶。瓫破
爲瓶。瓶破爲瓮。然後還復爲泥。於瓫無所失。
於瓶無所得。但名字有異。於名色生異相者
亦如是。若求其實當。但有名色。聞是説已。便
見一切諸法。無我無我所。即時捨離。無復戲
論。行道法。有人於名色不。或衆生相。或
於法相。貪著法故。戲論名色。爲是人故。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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