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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 (No. 1848_ 子璿録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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纒應化之用。論境界性者。此是體熏以表體
相無二故 標中則先體後相。釋中則先相後
體。如何熏習。以能爲境界。牽彼智生即是熏
義非直下躡前也。亦乃下正釋。前則本覺熏
令起智。智即始覺也。此乃對智成所觀境。境
亦本覺。是則本覺相爲能熏之心。體作所觀
之境。一體之上義分二別。如前説法有對智
顯義等
論依此下顯功能。疏心境者。由心之所發。由
境之所牽。雖分二法體唯本覺無二別也。亦
名體相。有力者。妄心劣故。本覺勢強熏力猛
盛也。昔以隨流則妄有力而眞劣。今既反流。
則眞熏功盛而妄心勢衰也。論自信己身等
者。約人所説故言己身。以己眞如熏自妄心
有勢力故。遂能反照。信己身中眞如與佛無
異。但由妄惑所覆。故不顯現。今發直等三心。
修施等五行。對治妄惑。令體顯現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三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四
 長水沙門子&MT01805;録 
問有三段。一指前按定。論悉有眞如等者。
凡是有情皆具本覺無二圓滿。以皆具故。熏
義合齊故。云等皆。論云何下。二述其所疑。現
在等者。約横説也。現今且見有信者寡。無信
者衆。論無量等者。合云前後無量差別。譯者
迴文不盡也。未來等者。此約竪説。約望未來
發起信心。遲速不等故云前後。更有厚薄進
退邪正等異。故云無量差別。此乃横則有無
差別。竪則前後差別。前後之言亦通過去。内
熏等者。熏既是齊信亦合齊。不合有於如是
差別。論皆應下三結成其難。一時者有二意。
一揀信之有無。二揀起之前後。自知有眞如
法。是信解勤修方便是行。等入涅槃是證。一
時之言須通此三而轉。執別等者。謂執有信
無信前後等別。便疑眞如亦有等類不同也」
論答中二。初標所疑也。本一者。凡聖一體平
等無二也。淨名云。一切衆生皆如也。衆聖賢
亦如也。至於彌勒亦如也。此一句標所疑之
通。下則釋所執之別
論而有下。二釋所執三。初明所依根本差別
也。疏根本等者。既是生滅妄法法爾。不得平
等。衆生具此各各不同。不同眞如一體平等。
故云厚薄。前後亦爾者。厚者即遲信。薄者則
速信。信之厚薄進退等例知。非彼等者。過在
無明有厚薄。不是眞如成等差
論過河沙下。二約能依。二障差別。二先所知
障等上者。意明煩惱數過河沙等上。又約所
障法門。既多能障之惑遂成無量故。云河沙
等上。等者。等微塵也。詳之。疏無知者。迷俗
諦門中事法以不能正知不能盡知故。麁分
者以所知中有二分故。一迷理者爲細。二迷
事爲麁。天台號爲塵沙。小乘名爲不染汚無
知。今是此分也
論我見下。二煩惱障也。疏四住者。即六麁之
中二也。何故不對五意。以五意是所依衆生。
無知四住是彼所有。今取此二正障。信心及
諸觀智故偏擧也。疏文亦爾。何故二障倶名
煩惱。以此二障體皆虚妄性喧煩故。非是寂
靜通名煩惱
論如是下三雙結難了。疏皆依下若據生起。
即次第而生。今此横論故皆依無明也。非一
謂二障互爲前後差別。則等分偏増有殊。佛
了等者。降此已還各隨其分。未能盡知。唯佛
窮證。故能知也。故前疏云。若至心源得於無
念。則遍知一切衆生一心動轉四相差別
立理中。疏若獨等者。反縱所難。然今下順通
其義。故致下結答。故上下引證。並可見
喩中論木喩衆生。火性喩本覺。人知喩佛等。
方便即鑚燧之事。喩悲願説法。燒木即先有
火起。火喩發心修行。燒木喩斷煩惱。此中若
無及不假之言。正顯闕縁也
法中論爲縁者。即慈悲願護説法教導。合正
用鑚燧等。入涅槃者。合上火出木盡灰飛煙
滅也。上喩中雖無顯文。以燒木之言。便含此

闕因中論未有熏力者。如濕木之遇繩鑚。雖
有火性而鑚之不生。障者亦爾。雖有本覺聞
法亦不悟解。不能究竟等者。亦有聞法信受。
暫時發心。然鮮克有終。不能久永。如下所説。
或有見佛色相。或供衆僧。或因二乘。或學他
發心。悉不決定。或退凡夫二乘之地。此如濕
木鑚時還有熱氣。然不能出火燒木。如世間
法甚衆。於中信解修趣者實難其人。良以内
熏力微惑障厚重。以喩類法。昭然可見
明得中論因縁具者。如乾木之遇繩鑚也。諸
佛等者。此則揀異二乘等。以顯遇眞善知識
也。然此段文有二種加義。初以慈悲等是冥
加。由冥加故起信修善。次從以修下是顯加。
謂現身説法。由顯加故進行證果。於中修善
成熟一句。躡前起後也然前喩文正喩初段
冥加之意。若喩後段顯加之文。應如加之以
積薪鼓之。以烈風則令前木都盡也。疏自分
者。創發其心。始修善行。此親頼前因縁之力
故。云自分也。勝進者。若推其本。亦是前來内
外熏力。今約末而論。並前自分。又校一重故
云勝進。示義等者。謂示義令解。教行令行獲
大法利故生法喜。斯則自分當信位。勝進當
解行。向即十迴向。道即地上行。涅槃即佛果
也。然善友與行人相値誠難。且如世間有欲
發心者。則不遇眞善知識。有眞善知識。則不
見發心之人。感應道交實爲不易。如涅槃中
針芥之喩。并法華中龜木之喩。此皆顯善友
難値。今之行者儻偶斯縁。聞法解悟。豈不思
夙植徳本。而無欣慶乎。而不求進乎。豈不思
後世爲先業所牽。得如今世遇勝友乎。誠宜
勉之
二徴列。疏爲於下約能應明差別。凡小是
機爲彼機故。現形不同也。謂應以佛菩薩等
身得度者。即現其身等。隨機萬變不可一準。
以彼事識從境而起。不了唯心。隨其分別情
量所不同也。此則差別在佛。差別即縁也。
亦可下約能感明差別三乘不同。已是差別。
況復各有勝劣之異宜樂之殊。此則差別在
機。縁即屬佛。差別之縁也。然由機之差別。遂
令應有差別。非謂佛身有異相。爾如鏡光是
一像異由形也。謂三賢下出差別縁體。下説
十住菩薩便能現八相化利衆生。況其上位
豈不然乎。爲諸下約能化顯平等。菩薩則始
從信位。終至十地。業識者。必兼現轉。但現一
味佛身。更無三乘之異故云唯現。以此菩薩
深解境界唯心。不外執定相。故現平等佛身。
與其爲縁。此即平等在佛也。故下文云。以同
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亦可下約所
化顯平等。同發大心同信大法。同解大義。同
修大行。同無退轉。故皆平等。此則平等在機
也。故文云。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身。持
業依士亦同前説。謂初地下出縁體。謂登地
已去菩薩。以無分別智證平等理。知一切
衆生眞如平等無異。故現平等佛身應衆生

一感用因。疏機欲人者。此人是樂欲修進之
機。即諸求三乘人也。外縁體者。即三賢已上
菩薩。及佛皆能作此縁故。修行時者。謂始起
厭求修習善根時也。於中有發意求三乘道果
之異。論乃至得佛者有二義。一則於中有羅
漢辟支。故云乃至。二者。此中但説從始發心。
終至成佛中間所經劫數。値遇外縁不能具
叙時節。故超越而言云乃至也。器者喩也。方
圓大小各有分量。三乘勝劣可以類之。則受
道之機器也
開總中。論父母等者。如釋迦之度羅睺。父之
力也。又度諸母子姪等。眷屬諸親力也。又如
淨徳與淨藏淨眼。共化妙莊嚴王。亦眷屬之
力也。謂彼等宜以此類化度故。佛爲現父母
等身。餘意例同。論給使者。即供給走使。涅槃
經云。榮豪自貴。我於其人爲作僕使。趨走給
侍。淨名云。見須供侍者。現爲作僮僕。既悦可
其意。乃發以道心。論知友者。知聞朋友。如鶖
子之化目連。以切磋琢。磨共成其器。論寃家
者。如未生寃王弑害父母。令其獲得果證。又
如無厭足王以殺事故。令衆皆得解脱門。論
四攝者。一布施。令他附己。二愛語。爲他説法
熏成淨種。三利行。隨彼所行方便利之。令善
根成熟。四同事。過惡同惡而斷彼惡。遇善同
善而進彼善。以此四事隨機曲誘。攝令入道。
然於五中唯第四是逆方便。餘皆順也
二攝別中論無量行縁者。若干種心皆須稱
可。隨時方便難以具陳。不能言數。故云無量。
如法華説觀音妙音現化等。即斯事也
二辨用中。論以起下是能熏。衆生下是所熏。
増長善根是利益也。善根謂信心展轉。能生
解行證等枝葉華果故言増長。若見者。或見
其形。或覩神變。如前現其差別形事。令彼見
者歡喜生善破惡入理。乃至一二三四益等。
故淨名云。或有怖畏。或歡喜。或生厭離。或
斷疑等。若聞者。或聞彼教勸令入道。或因聞
彼所誦經教。尋文生解成聞慧故。或則聞説
自他功徳。而發善心
一就根開縁中。論近遠二縁者。由障有厚薄
故。遂令内熏有力無力。由内熏故。外値勝縁
發起善根。遂有勝劣。由勝劣故。令根有熟不
熟。以此遂成利根鈍根入道遲速也
二各開中。論増長行縁者。諸佛爲縁。爲令三
乘行人各増自行。以入正觀故。疏方便行者。
即正觀之方便也。見道已前所修諸行。皆是
入理之方便故。論受道縁。三乘行人入見道
已去。親證眞如。名爲受道。此亦諸佛爲縁。令
其入證也。疏四攝者。謂諸佛菩薩爲縁。増長
彼行人行四攝法。以利他也。三空等者。謂空
無相無願解脱門。亦是爲彼作縁。令其住於
三解脱門以自利也。非謂諸佛欲爲衆生作
縁。先要内住三空之理。斯二種縁皆依士釋。
然此二縁若據論意。理合遍通因果諸位。如
未入信前。不信因果三寶眞如。名未受道。佛
菩薩等以之爲縁。令彼信受始爲道器。名受
道縁。既入信已。所修十種信心之行。亦假其
縁。令行増長名増長行縁。如未入十解十地
佛地等。名未受道。假其縁力而得受解入證。
得涅槃等。倶名受道若從解位已去。修地前
行。見道已去修地上行。佛等爲縁。令其増長。
名増長行。如八地菩薩。得無相無功用故。擬
入涅槃不進九地。佛爲此故現身七勸。然後
發行進入彌速。豈非増長行縁耶。乃至垂成
正覺。亦假諸佛爲縁也。受道増長或先或後。
二倶通也。問此是差別縁如前疏文。只配凡
夫二乘。如何將此爲三賢已上耶。答若如疏
配。何故前論云。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
佛於中若見若念耶。應知此差別一縁。通爲
凡夫二乘諸位菩薩也。問平等一縁如疏。唯
配三賢已上。前信位中得有此縁否。答若據
論意。亦可通前。以下文云所謂衆生依於三
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如十信位。正修眞如
三昧。於中見者豈非平等縁耶。應知前差別
縁不約定中所見。但是隨類隨宜。現十界身
等故名差別。若依三昧見平等佛身。無分齊
相者。即平等縁。疏中前文且約依識熏習。以
辨二縁。亦一往爾。學者知之
一能作平等。疏平等心者。九類皆度不揀擇
故。論自然熏習者有二。一以本悲願。常熏本
覺不曾捨離。二無縁慈悲常熏衆生。攝取不
捨不待作意。故曰自然。疏常用者。無作妙用
有感斯應也。論同體智者。謂此智與眞如體
同故。又能知一切凡聖染淨同一眞故。此根
本智也。下云而現作業。即後得智。疏釋成常
用者。亦是釋成平等所以。以眞如之性平等
無斷無盡。故能普度常不捨離。此如下信成
就發心大願平等方便中説。論隨應見聞者。
隨彼菩薩位中。所應見者。各見佛身及與淨
土。可應聞者。各聞説法示教利喜。現作業者。
謂現大小化身。土之業用也。此則現身説法。
皆是起縁熏之用。故疏云顯其用相也。亦可
文中皆願度脱是第一心也。度脱即是令得
滅度解脱也。一切衆生是廣大心。常恒不捨
是常心。同體智是不顛倒心。以有智故無人
我相也。已上皆顯平等縁體也。後二句顯其
用相
二對機中。論三昧。秦言正受。不受諸受故。即
念佛三昧平等見佛。即法身佛也。以依三昧
見佛色身。即見法身。以不取色分齊相故。此
即同眞如三昧也。疏無有彼此等。釋前平等。
可知
一標中。論此體用熏習下略不言相者。與體
無二故。此以所起行望能熏體用。以辨相

三釋。疏明行劣等者。意識五意皆是妄心能
所分別。未稱平等眞如。但依信力修進而隨
順之。凡即未入信位。菩薩即十信三賢已去。
此義正如上妄心熏眞如處説。論未得等者。
以未得無分別心故。未與眞如體相應。以地
前菩薩未亡能所分別故。即所起行未與能
熏體合也。疏正體智。即是無分別心。正能會
理之智名正體智。體即會合義。正體即智。持
業得名。若以正體爲眞如。即依主釋。法身體
即眞如也。但以約人所説故。云法身化身等。
約法所説故。云眞如體用等。論未得自在業
者。以證眞之後所有起行。盡是眞如妙用平
等之行。一一行皆從眞起。皆稱如理是眞體之
業用也。故云自在業。今此位中未得此行故。
不得與用相應。此則所起行。未與能熏用合
也。以能熏用從眞體起。自在業亦從眞起。二
用若合。同是一體。名曰相應。地前闕此故云
未得。若至地上即得相應。便能與三賢等人。
作能熏縁也。問若然者。何以前説三賢起用。
與小乘等爲外縁耶。答前所説者。但是依於
願力及三昧力。能起差別縁。實未能有自然
業用。爲平等縁爾疏證眞後得智者。證眞之
後所起之智故。或可此智亦能證眞。以能重
慮縁眞作相見道故
二中論法身菩薩者。初地已上乃至十地。皆
名法身。以得平等智證眞如理。以眞如法爲
身故。疏如理等者。所起行與能熏體合也。即
上法身是其所合。謂此菩薩以法爲身。人法
不異故。然如理即前正體之異名。能證眞如
理之智。依主釋。論與諸佛等者。既得無分別
心與理冥會。依眞起行遍修一切。自利利他
合佛智用。二用一體名曰相應。然此段論若
望前文。有所不齊。以前文説未相應。則正體
後得各擧一能一所。今此段文於前擧能於
後擧所。文之巧略互現而已。別無他意。疏文
順解便成義補。其理昭然。疏如量智者。即上
後得之異名。如彼彼衆生器量。如彼彼俗諦
分量。悉皆知故。證眞等者。依所證眞理爲軌
則。故所行之行皆契眞如。故云法力。但有信
力者。地前既未契眞。但能信順縁眞修行。故
非法力。地上名眞修。地前名縁修。即斯義也。
八地已去者。約無功用行以釋自然也。諸説
自發心修行。已來至此地。已經二無數劫。自
此之後任運相應。如下水船不勞篙棹。然猶
更經一無數劫方至佛果。今詳此段論意。不
須別配八地方説自然。但是地上菩薩證眞
起行。皆依法力。皆是自然。末必須到八地。學
者知之。論熏習眞如等者。證眞起行還熏眞
如。何有無明而不除滅。如日輪發照還照日
輪。豈有昏闇在中而能違拒哉。疏妄滅行成
者。謂九相既滅萬行成就。萬行成故。徳備河
沙。九相滅故妙絶塵累。問地上菩薩亦有智
識等四意。如何得説相應而異地前耶。答相
續識是法執分別。初地已除故。得無分別智
與理相契。智識雖在。但是倶生不障見道。又
出觀即有入觀即無。況從一地已去分除。七
地都盡。二麁之識既盡。妙平二智已成。内證
外現于何所礙。雖殘三細之識。以妙智爲主。
不乖相應。故論中但云得無分別心。更不言
三細之識。由是不同地前事識現行而未相
應也。疏中不言。文略故也
染淨盡不盡者。上説染淨各有功能。互相熏
習成於世間出世間。未知究竟何勝何劣。何
法有盡何法不盡。若倶不盡則徒爲進修。若
復倶盡。則成斷滅。若言一盡盡於何法。故此
明也。初文論復次染法至不斷者。未入十信
位前。九相熾然六染相續。惑業習襲報應輪
綸。塵沙劫波莫之遏絶。故前云。一切衆生不
名爲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説
無始無明。又下云。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
之相亦無有始。然亦無有悟後更迷之人。故
經云。覺迷迷滅覺不生迷。如木成灰不重爲
木。是知無有初起之。際乃至得佛後則有斷
者。内外熏力發厭求心。始入十信。苟能止業
猶自未能斷除惑染。從三賢位方乃覺除。直
至佛地始得斷盡。是知斷字貫通諸位。諸位
即分斷漸斷。佛位即普斷永斷。今以略於下
位。故云乃至。又云。得佛後斷者。以斷後始
得佛故。非謂得佛後方始斷。論文語濫故。下
文云。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又前云。遠離微
細念故得見心性。又云。破和合識。滅相續心。
顯現法身等。諸文非一。此皆滅妄成佛之義。
是知虚妄之法不能究竟。故云有終也
次文疏正顯者。亦是標也。此中通於因縁體
用。總名淨法。論常熏習者。即内因體相熏習
也。妄心滅者。以眞熏有力減無明。能起行對
治。妄心則滅。成淳淨圓智也。法身顯現者。以
所熏妄心滅故。能熏體相顯現。即破和合識
内生滅之相。顯此不生滅體也。即在纒如來
藏至此顯處。名爲法身。即前究竟覺智淨相
法出離鏡得涅槃等是也。起用熏習者。法身
既現。即能起自然業用。應化衆生。此則用熏
習義。便成差別平等二縁。即前不思議業相
縁熏習鏡成自然業等也。故無斷者。則三身
並常也。不斷即常義。今茲實教但説二身相
即無礙。豈得不常。然今科云有始者。亦且
一往約用熏義説。若準體相熏習。即無有始。
故文云。以眞如法常熏習故。又前云。從無始
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等。
又次云。非前際生。又下云。以如來藏無前際
故。今且形對妄法權作此科。不可定執同不
了義。疏文可知
辨所示義。疏二初叙章意。前法者。即指前
科生滅心法也。既具明染淨法相生滅不同。
此生滅法遂有顯於三大功能故。今指之也。
問下具如立義分中。詮旨者。詮謂能詮即顯
了義。説文云。詮者具也。謂具説事理故。今此
眞如一門。門爲能詮體爲所詮。既目門爲眞
如。眞如即所詮旨。故門之與體無二無別也。
法義殊者。即一心三大法義也。此等皆如立
義分中已説
初體中論一切者。通凡及聖。凡夫謂六凡界
即一切異生。聲聞下即四聖界。此顯平等眞
如。從凡至聖若大若小。若因若果。一體無異。
凡迷未曾減。聖悟未曾増。小大因果例然。又
染起不増障盡不減。又用隱不減。徳顯不増
也。然此體大偏通情器故。經云。一切因果世
界微塵因心成體。今且偏就有情而言也。疏
優勝也。謂諸佛最勝凡夫最劣。中間相望。通
於勝劣。眞體等者。謂性徳正因。其猶太虚。雖
茅室紺殿有殊。其中虚空豈有別異。故心經
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増不
減。凡位等者。明此法體非謂於前凡位中。從
無而有。亦非於後佛位中。從有而無也。然至
而論之。其實凡位與眞如倶無前際。非謂凡
夫即有前際。眞性無前際。佛位亦然。故下文
云。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
又云。以如來藏無後際故。諸佛所證涅槃與
之相應。則無後際。然今論意未必約位而言。
但云窮於過去。非有前際而生起也。鞠於未
來。亦非有後際而滅盡也。際時也。然觀論文。
大似不無前後際。但是眞體。不於前後際中
生滅也。遂令疏文有茲釋爾。有智詳之。可以
意會。論常恒者。蓋一義也。疏中別配。亦且一
往。皆顯等者。亦可不増減非生滅。皆是顯常
恒所以。又不生不滅方是不増減。畢竟常恒。
若有生滅則有増減。非是常恒。又此一句是
顯不垢淨也。謂在纒不垢出障不淨。若不然
者。即有變異。豈曰常恒。又如故無増減。眞故
不生滅。後句總結也。又此三義即是前文畢
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也。如次對之
一總中論從本等者。顯無有始故。云從本已
來。揀非體外故云自性。明無欠少故云滿足。
意在普該故云一切。功能徳業故云功徳
二別論大智等者。此有通別。通則智即是慧
光即是明。又智慧即是光明。別則以義目之
名智慧。以相取之曰光明。智即是體慧即是
用。光即體之相也。明即用之相也。如摩尼珠
體有光明。以自瑩曰光照物曰明。遍通凡聖
名大。依法所顯曰義。復言自體者。顯是即體
之相無二別故。疏本覺智明者。但取通意爾。
論遍照等者。即始覺也。法界有二。謂理及事。
始覺照理即如理智。始覺照事即如量智。理
量齊鑑故云遍也。疏本覺者。就體而言也。即
彼本覺顯照義邊。便名始覺。始覺之體元是
本覺故。論眞實等者。依根所發了境義邊。名
爲識知。了如理事永離諸過故云眞實。疏無
倒者。即離四倒及餘執計也。論自性等者。非
假他縁故云自性。在纒不染故曰清淨。諸法
中實乃名爲心。疏云。離染但得一義。論常樂
等者。常謂窮三際而無改。樂謂在衆苦而不
干。我謂處六道而莫拘。淨謂歴九相而非染。
此自性涅槃之四徳也。疏圓備者。諸徳雖多
不過此四。以此四法收一切徳故。論清涼等
者。無惑之熱惱故曰清涼。此顯般若也。無報
之生滅故云不變。此法身也。無業之繋縛故
云自在。此解脱也。即離三障成三徳爾。疏云
無遷。亦但三中之一。此文仍與上句義理不
別何謂清即淨義。涼即樂義。不變即常義。自
在即我義。今但離爲三四各説故成二段
三結論過河沙者。上但略顯不能具載故。不
離者。隨擧一徳全攝眞性及一切徳。疏文可
解。論不斷者。無始無終。疏云。相續即無終
也。論不異者。上云不離。恐謂如樹不離地。手
不離腕等。故云不異。不異者。眞如即徳徳即
眞如。故疏云。同味語猶疏略。論不思議者。即
一性而有多義。即多義而全一性。不可以定
量所得。心行處滅言語道斷也。疏擧一義影
以顯之。論佛法者。佛即是覺。意明上之功徳。
盡是本覺之法故。故金剛云。一切法皆是佛
法。疏唯佛等者約始覺釋佛字。謂佛是始覺
之極。法即前諸功徳。顯此諸法非因位而究
了故。佛之法也。所覺法者。此約本覺釋佛字。
佛即法也。義如前釋。論乃至者。越彼河沙故
云乃至。滿足即無所少。意云。乃至過河沙數
義理悉皆滿足。無所欠少也。疏若此下以修
顯性。此反顯也。既證下順釋如文。如海有寶
餘人不知。渉海者既獲旁底。豈不信乎
立名中論如來藏者。具有三義。一隱覆義。二
含攝義。三出生義。廣如前説。隱時等者。似當
初後二義隱故名藏此則如來自隱不現也。
又因地能生果地功徳故名藏也。論如來法
身者。若以應身爲如來。即依士釋。若以眞身
爲如來。即持業釋。然其身者。亦具三義。一者
體義。眞如自體任持不失故。二者依義。爲彼
報應之所依故。三者聚義。一切功徳之所集
故。故唯識云。體依聚義。總説名身。顯時等
者。即後義。謂萬徳名法依止名身。然徳有修
性。若約修説。即屬報應。成依止義也。若約性
説。即聚集義也。其體之一義。當於前段體中
故此不言也問法身既屬無爲。且非積聚。何
言聚耶。答功徳既是無多之多。何妨聚是無
聚之聚。斯皆義説。圓迴無滯非實法聚有可
揀也
一問中論上説眞如者。謂前門中云。從本已
來離言説相。離名字相。離心縁相。畢竟平等
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眞如。云
何下對前正難。前説離相平等。今説功徳差
別。前後矛盾。其義安在
答中初正明。論雖實下縱存今文差別相也。
而無下不違前門平等之義。等同一味者。等
齊也。即指前差別之法。同者。諸法無性唯一
眞如。一味喩明。如水之八徳一味無差。一眞
如者。法説。疏亦法喩兼明也
二徴釋。疏非能分別者。無虚妄分別故。非所
分別者。既無虚妄之心。即離所分別相。故前
文云。心滅則種種法滅。無能所者。由前心境
並亡故。得差別即無差別同一眞如也
一略中疏既其等者。既而能所倶亡。遂令一
體無二者。如前差別之相。依何建立。以依等
者。前云是心生滅因縁相。能示摩訶衍自體
相用故。能顯既多所顯亦廣。倶喩河沙也。且
擧下釋擧本彰末。可知
二對顯論三。初擧所迷理。疏所迷理者。即眞
如之理義。具眞如門
論而有下。二別翻配三。初別擧八重。初無明
智慧對論妄心者。即前不如實知也。不覺起
念即前不覺心動。名爲業相。見境界即前轉
相現相。此之三相。即是無明阿梨耶識。又見
字義寛。亦通四麁故。疏云細麁也。疏依眞下
即生滅之相。義具前文。將欲下釋意。淨因染
得故須然也。眞如門無染可對。故無示義。此
生滅門染淨既分。故須翻對以顯相大。諸句
例然者。隨文可見。云何顯者。牒難以起下文。
論心性不起者。不起念也。疏既起下故前云。
一切衆生不名爲覺。以念念相續未曾離念
故。反顯無念即名覺智
論若心起下。二局見普照對。疏妄見不周者。
如人見東不見西。近遠内外明闇等亦爾。故
經云。衆生洞視不過分寸。以存能見心故。故
於諸境有所不見也。眞照圓明者。以無見故
無所不見。故肇論云。般若無知而無所不知。
初地得名眞見道者。以不存能所見故
論若心有下三。妄見眞知對。非眞識知者。動
則不如實知故非眞也疏反之等者。以心無
動故。則所知眞實。眞實者。離僞妄故。從此已
下至不自在。一一文初應合皆有若心有動
之言。仍於本句之末。更云心性無動等。即隨
句翻對。論文存略。但擧能對之妄也
論無有自性。四無性有體對。疏妄染無體者。
依眞妄動。何有自體淨心者。心無動故。離縁
獨立。獨立之體本來無染。斯則不逐縁生不
因境起。故云自性清淨心也
論非常下五。顛倒眞實對。疏四倒者。即無常
苦無我不淨。心動故起於有漏色心。有漏色
心實非常等。凡夫計爲常等。故成四倒。反之
等者。以不動故。色心不起。以不起故。唯眞如
性常住清淨自在安樂。故成四徳
論熱惱者。六熱惱清涼對。疏諸惑者。由心動
故。起於貪瞋等惑。煩惱熾然。故成熱惱。故
説等者。心不動故。即是眞如。眞如無惑則非
熱惱。既無熱惱故曰清涼
論衰變者。七變易凝然對。疏妄染遷改者。以
心動故。起於九相。九相生住異滅老病死等
故成衰變。反顯等者。心不動故。即是眞如。眞
如之中本無九相生滅遷改。故云不變也
論則不自在者。八繋縛自在對。疏業果等者。
由心動故。起業受報。墮五趣中名爲繋縛。眞
如自在者。心不動故。即是眞如。眞如之中。無
有業繋故云自在。上云等者。以此段中皆擧
能顯妄染。以對顯前淨徳。論文略故不具列
之。故今疏中略指後之三義也
論乃至下。二總擧諸法。言乃至者。既過河沙。
不可具述。故云乃至。對此義者。河沙染法心
動故成。心不動時。諸淨功徳亦過沙數。諸淨
等者。即眞實識知已下諸義等。疏一一等者。
以心性動與無動。反覆明諸染淨。今要省文
故。以心動在前無動居後。所顯諸法攝在中
間。於中又闕淨徳之目。若欲一一別對令人
易解者。應云若心有動非眞識知。心性無動
即是眞實識知義故。乃至若心有動則不自
在。心性無動則得自在。如前疏文。逐段反顯
是也。若更取類言之。復應云若心有動則是
繋縛。心性無動則名解脱。他皆倣此不可具
言。然前八對初之兩段。各約別義。言起念起
見。斯亦不出心動之義。若欲各擧別義者。眞
實知識等亦有別義。應云心起分別非眞識
知。心離分別即是眞實識知義故。乃至心若
起業。則不自在。心離業繋即得自在等。當知
心動義通。餘皆是別也
論若心下。三別彰滿足。疏妄心等者。若於心
外見法而生追求。終不能足。却有所少。亦可
若有一法在於心外。是可念者。則性中功徳
有所欠少。如人於他求物。當知家間所無。淨
徳等者。以心性無外故。一切功徳皆悉具足。
則可忘懷而契之。不可起心而求之。當知有
所見者。皆是虚妄。以從分別生故。此意顯異
權宗所説佛果無漏功徳並是修生。今此論宗
但即修顯。本自有故。金銀生像可以喩之
論名爲下三結得名。雙約因果。如前所明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四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五
 長水沙門子&MT01805;録 
一悲行中論佛本在因者。爲菩薩時所行
諸行。以慈悲爲本。無不先以利他爲首。攝化
衆生也。諸波羅蜜下。謂以諸度攝令附己。化
令從善也。以布施攝貧窮。持戒攝毀禁等。此
通二利故。維摩經云。資財無量攝諸貧民。奉
戒清淨攝諸毀禁。以忍調行攝諸恚怒。以大
精進攝諸懈怠。一心禪定攝諸亂意。以決定
慧攝諸無智
二大願。疏廣大心者。即四弘中衆生無邊誓
願度。亦同金剛中。佛令發菩提心人普度四
生九類。彌勒所釋。亦云廣大心。長時心者。此
同華嚴行願。經説衆生界盡。我行方盡。以衆
生界無有盡故。我此行願亦無有盡。上則約
處横説。故云等衆生界。此則約時竪論。故云
盡於未來
三方便。疏悲深者。直見衆生如父母等。亦不
如見同己身方爲至深。智深者。了唯心故。知
諸衆生本無性故元無念故。舊來涅槃不待
滅故。小乘權教不能亡此相者。蓋縁智淺。今
實教菩薩反之。故云深也。兼上謂兼悲深。不
顛倒者。衆生本與己同。同皆無相。故見異相
即成顛倒。今皆反此也。長時所以者兼釋廣
大所以。疏文闕略也。若不能了同己身亡其
相者。豈能如此普度永度耶。徴所以者。意云。
以何義故。得如己身。而又不取衆生相耶。依
眞如門等者。以此門中顯一切法皆即眞故。
皆同如故。故得彼身我身平等無二。豈不愍
之而欲度耶。又既同一眞皆悉無相。誰爲能
度誰爲所度。故不取其衆生之相。然此段文
細尋其意。但將以取一切下兩句。隔就前段
爲釋廣長所以。從而亦不取下。爲擧本大智。
下之徴釋但顯不取相之所以。詳之可見
二顯果三。一牒擧前因。論大方便智者。説有
通別。通者。方便即智復有二義。一者謂隨順
出離之智。皆方便故。此通金剛無間已下。不
唯地前。故十地位後名爲滿足方便。圓覺亦
云。雖有多方便皆名隨順智。二者此智是大
悲之方便故。若無智爲方便。則非大悲墮愛
見故。故前説衆生而不取衆生之相。疏中釋
爲智深也。然或有因智而起悲。知物同己方
欲度故。或因悲而起智。不知所以裁之。學方
便故。其實兩説。左右兼通。別者。證眞名智。
渉俗爲方便。即根後之異名也。則是斷根本
無明見法身。是智之功起不思議業。化利益
生是方便力也。今之論意具此通別
二明自利果疏自利果者。同智淨相也。果位
法身即是因中本覺。擧因顯果故。云見本法
身。前擧果顯因。則云依法身説本覺。與此互
相顯也
三明利他果三。初明用甚深。疏業用。即不思
議業相。微妙難解心言罔及。不用先謀而後
起化。故曰甚深非作意等。攝論等者。具云。若
佛果是無分別智所顯離分別者。諸佛何得
依衆生作利益事。如理不顛倒。無功用作事
故重説偈曰。如摩尼天鼓。無思成自事。如此
不分別。種種佛事成。此顯如來三業無功用
作事。倶不思議摩尼梵語。此云離垢。亦云増
長。舊云如意。此喩如來身意二業。若隨其所
對現像不同。即喩佛身業。若隨人所須出種
種物。即喩佛意業也。天鼓則天帝所有。修羅
軍來其鼓音中自然出聲。則言賊來。去言賊
去。喩佛口業也。此之二物雖有其用。而無思
慮故。可喩佛自然之三業爾。成自事者。現像
發聲各隨其用。而辦事業。亦可取珠鼓自事。
但喩身口皆無思慮。同喩意業也
二顯用。廣大疏稱理用者。以即體之用體遍
用遍。倶無方所。若不然者。豈曰眞如用耶
三用而常寂二。初正顯。論又亦等者。前無所
化衆生相。此無能化應用相。望於前文。故云
又亦。用常寂者。雖現種種身不動眞實際。雖
説種種法常住無言理
二徴釋疏三身者。今雖通擧。意責化身化身
是用相故。論法身智相身。合之爲眞身也。理
智無二故。第一等者。約二諦料揀也。意明是
無相故非世諦也。是無爲故離施作也。疏廢
機者。不對衆生説也。妙理即法身。本智即智
相身。無應化等者。凡是有相皆屬世諦。以從
機感縁所生故。今既廢機故云更無。但隨等
者。有感斯應也。既逐縁生縁無自性。用則常
寂。故云無用。此有二義。得言無用。一者屬因
因即悲智。然有親疎。疎即是智親即是悲。依
智起悲故。故論云。從後得智流出大悲心。若
無其因化終不起。如二乘無悲。凡夫無智。何
有化耶。二者屬縁。即根熟衆生。若無其縁化
亦不起。以十方中有無佛世故。斯則二義相
須因縁具足。乃得成辦。既屬因縁。何有化體
而可得耶。如波下喩。故用下合。寂即體也。故
杜順云。用則波騰鼎沸。全眞體以運行。體
則鏡靜川澄。擧隨縁而會寂。涅槃下引證。
此身者。化身也。等者。彼文具云。吾今此身即
是常身法身金剛不壞之身。以三身皆有常
義故復言法身以揀濫也。恐人不曉法身之
相。故乃擧喩。猶若金剛不可壞也。如如即法
身。智即報身。獨存者。法報合故。重牒如如。
表無二故。名法身者。攝智歸如約本立稱。然
涅槃即攝用歸體。攝論即直顯眞身。雖言説
不同。而義意不異。疏雖眞下。經云。佛眞法身
猶若虚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寂而常用。斯
之謂也
一應身論二。一約識擧人。疏凡夫等者。二乘
迷於本識故。凡夫即十信已還一切凡夫也。
信位雅信眞如已知唯識。然其事識麁顯猛
利。任運分別心外法也。今見等者境通染淨。
雖見是佛猶屬淨境。亦謂心外。亦可等者。前
以事識爲所依。今以事識爲所覺。言所覺者。
但能知有。非謂覺斷。然所依即是所覺竟無
異爾。依此麁識等者。其猶明鏡對質現像不
同。豈有質陋而像美耶。斯則妍媸在質。而鏡
無好惡。應身之目由此而立
二釋見麁所以。疏迷唯心者。佛從心内現。反
見心外來。不知唯識故云迷心。論取色下迷
境也。由迷唯識現。取遂見心外實有境界。不
知即空。故取分齊也。不能盡知者。不知色如
其心無分齊故。但見分齊。故不盡也
疏不達下文三。一略消其文。不達者。色自心
生。本無其體元是自心。心無分齊故。令色等
亦無分齊。今凡夫二乘不達此義見從外來。
故作分齊而取也
疏問佛身下。二廣陳問答。通有十四。今初佛
身凡識不分難也。衆生識者。以論云不知轉
識現。故意明佛身是轉識所現。而凡小不知。
今問意云。轉識有漏屬於衆生。應身無漏自
屬於佛。何故淨身唯茲染識。豈非凡聖染淨
不分耶
疏答衆生下二。源同派異迷悟答。衆生至無
二者。標本也。衆生是妄以對於妄故。言眞心。
諸佛是相以對於相故。云其體平等者。顯無
増減。無二者。一體不分。謂衆生眞心即是諸
佛之體。無有増減不分二別。但衆生下釋未
顯用也。以無明有力。遂令眞如體隱。但現染
法起於九相。眞既無力故。不能現應身淨用。
如水爲風所撃。但起波而不能現像也。以彼
下出用顯所以也。内熏妄心者。如前文云。以
有眞如法故。即熏習無明。令其妄心厭生死
苦樂求涅槃等。今文通説故。云熏妄心。厭求
劣者。凡夫二乘雖有厭求。而未能起勇猛精
進唯心大行。故所現用但是應身麁而且顯。
厭求増者。三賢已上乃至十地所見報身。漸
漸微細。以隨厭求増勝現故。厭求息者。無明
盡故。所證窮故。始覺等者。無妄可斷故。始覺
同本覺。無生可度故。化身歸法身。平等者。始
本平等眞應平等。故再言之。無二無別亦復
如是。未至下結答。既佛身麁細皆由欣厭勝
劣。此不亦唯識之義耶。是故論云轉識現

疏問若據下三。眞起識現相違難。意云。上説
隨流迷眞故不起用。反流悟理。是故起用。當
知此用是從眞起。何得論言轉識所現
疏答轉識下四。隨流反流相資答。依此等者。
論云。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此識等者。轉識
是眞心隨流所成。性相不離故云和合。和合
即梨耶識也。離眞不立者。妄必依眞如波依
水。故論云。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
相不離覺性。又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
覺離妄不顯者。以用不自起必假於縁。此有
二義。一約自體説。謂衆生本有眞如是用之
體。若無妄心爲所熏縁。而此眞用莫之能起。
起之何爲以有妄心爲所熏。故即顯眞心有
其功力。令其厭求。漸於自識而現用相也。二
約佛體説。謂佛應化之用。若非衆生爲縁。亦
無由起。起亦無用。彼此推之誠由妄也。若離
於妄實無用相。故眞如門唯顯自體。及至果
海亦泯同一覺。故下文云。無有彼此色相迭
相見也。次前疏云。用還歸體平等無二。故執
等者。如淨眼人不見空華。全失明者。亦不見
華。患熱翳者。乃見空華。故華嚴云。如翳眼所
觀非内亦非外。世間見諸佛。應知亦如是
疏問若據下。五心佛外佛差別難。意云。若如
前説。眞如之體假於妄縁。而起用者。斯則衆
生自己眞心麁細之用。何得説爲他佛報化
身耶
疏答衆生下。六心體佛體無差答。佛體等者。
意云。衆生眞心既即諸佛眞體。當知衆生所
起應化。即是諸佛應化。此即先指體同也。華
嚴下引證。義一者。體也。眞如之體無差別故。
既從下結答用同。據前答問合云。何得不是
衆生眞心之應化耶。疏文但結法身。法身即
是衆生眞心。故存略也
疏問義若下。七師資義一文異難。意云。若言
佛法身起用。即衆生眞心之用者。斯則自佛
起用還自教化。何故復言佛悲願力熏令起
用耶
疏答即此下。八文異還同一義答意云。佛之
悲願即是衆生眞心之悲願。無二無別。若就
佛説名佛悲願。若就衆生説。即是眞心之悲
願也。謂無下釋成。謂眞心即是悲願性故。性
是佛體。佛體所起之用。宜名佛悲願也。猶如
一物本屬大家。男女各用皆稱己有。性起者。
性無彼此。用何成二耶
疏問衆生下九心佛不起化用難。以前云衆
生眞心即同佛體。諸佛應化即是衆生之用。
故意云。衆生眞心無不皆有。何故諸佛能起
化用。衆生不能起耶
疏答未有下。十未起厭求乖用答。如前第二
答中所説詳之
疏問既下。十一不能熏令發心難。如前所説。
衆生所以能起厭求。皆由本覺内熏之力。既
若元有本覺。何不同他諸佛早熏起厭求耶」
疏答無明下。十二引前因縁互闕答。廣如前
自體相熏習中問答所辨
疏問若眞心下。十三眞佛何假修因難。意云。
若從行生。則本未是佛。何得前云衆生眞心
同諸佛體。而論應化之身乎
疏答此約下。十四因果無性同源答。意云。所
言從行生者。但以本覺隨流成染。始覺反流
成淨。故有行致之説。如其剋就眞心。則與佛
體竟無有異。此則因果迷悟悉無差別。今疏
一向約始覺同本覺。顯無差別者。以果例因

疏上來下。三權實對辨。實教如上所辨。若權
教所説。衆生諸佛互爲増上縁。故文於自識
而現影像。今此疏文且就衆生一邊而論 故
假佛悲智爲増上縁。自識有見佛種子爲因
縁。託佛所現化身爲本質。然於自識變起影
像而見於佛。唯此影像是自識現。故云唯識。
若彼本質自攝歸佛識。非屬衆生。若如此説。
還是於自識外。別自有佛本質。何成一切唯
心。非同今文所説應化唯是自心所現。縱説
由佛悲願。此亦自心悲願無二無別。故今引
彼對辨。要知權實有異也。餘如下指廣説

一約識擧人。論究竟地。即第十地。非謂妙覺
也。順業識者。謂業相展轉現諸境界。是則境
從識生。十住已去諸菩薩等。深達此理依此
修行。故見報身佛也。初發意言。即信成就發
心也。亦可初信已去名初發心。此中但是依
三昧心所見者。即前平等縁也
依正二報者。其實此中文有三段。謂從初至
無量好爲正報。從所住至莊嚴爲依報。從隨
所下。是通明二報。顯無邊無盡之相也。初文
疏身無分齊者。無量即無分齊。故經云。如來
色無盡。依身有相者。色即是身依彼色身有
大相也。依相有好。即依大相流出小相。斯則
身有異相。相皆妙好也。然相下釋現相好意
也。楷公亦云。表徳名相愜情稱好。若無功徳
則不敬重。若不敬重則不憶念。以念佛者。利
益深故。故現相也。世人苟能易彼常情念世
美色之心。而念佛相者。則其道可庶幾矣。然
吾未見好徳如好色者也。悲夫。嚴身者。嚴飾
佛身令其妙好。若不妙好則不愛樂。若不愛
樂則不親近。不親近故則不聞法。乃至解脱
佛意在茲故示其好。智度論云。醜人説妙法
聽者心不欣。肇公云。爲尊形者。亦相好爾。
豈俗飾之在心乎
二依報疏能依等者。依正相稱皆廣大故。以
無邊功徳之身。住無量莊嚴之土。是所宜也。
莊嚴之相。具在諸經。不能備引。頗胝迦者。此
云水玉。或云水珠
三通明無盡二。一横顯無邊。論隨所下此明
正報即根根無邊。依報即塵塵周遍。無窮盡
者。以不可涯畔故。疏由此下。釋見無分齊。所
以以菩薩順唯識理。了色唯心無有分齊。由
此解故。所見之相稱彼觀心。皆遍法界互融
自在也。地上已去親證此理故。無所疑。然於
其中隨彼智力。所見優劣淺深不同。如下論
云地前少分見若得淨心。所見微妙。乃至菩
薩地盡見之究竟。今就通説不分優劣。下文
自知
二竪顯無盡。論隨其下。若常有感佛之機。佛
則爲之常住。苟不見者。非其器故。功過在機。
不在於佛。如月於器。不顯現者由器破故。如
下即明非三災等水火風也。如次能壞初二
三禪。且第四禪未出三界。尚不能壞名不動
也況佛之果報出超三界依眞而住。而可壞
耶。故法華云。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衆生
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
滿。若準華嚴所説。無有一法不是毘盧遮那
佛身。無有一塵不是華藏世界海。今意同
彼。故依正皆言無量等也。三結果由因等者。
意令衆生修樂因證樂果也。此與前科相次。
正同華嚴四分之初二也。準地持論。十信種
因。十住已去。解方便。初地分得。八地已上圓
滿相續佛地究竟
論如是至成就。結果由因也。初一句結上依
正二果。皆因下有三因。諸波羅蜜等是縁了
二因。總名資熏。不思議熏是正因習熏也。具
足下釋名也。以報是酬因爲義。上之依正皆
無量者。爲酬因時無漏不思議所熏修。故疏
無障礙者。謂依正不相妨。大小互相入。根根
塵塵皆遍法界。互現無盡。此有六句。謂依中
現依依中現正等。故云無礙。不思議事者横
無邊際竪無窮盡。不壞諸相。一一周遍殊勝
清淨。豈思議之所及乎。十度謂施戒忍進定
慧方便願力智。深行者。皆順性故。如下所説。
於眞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等。二因者
生了也。即縁了二因倶名生因。正因即了因
也。但開合異爾。樂相等者。報既酬因必須相
稱。因修既妙。得果寧麁。故此樂相名爲報

重牒分別者。廣明前之二身隨見差別。一應
疏簡凡異小者。此且説凡夫一類所見。不論
二乘。斯則十信已前異生凡夫也。黒象脚者。
觀佛三昧海經云。觀佛相好者。如人執鏡照
自面像。若生垢惡不善心者。見佛純黒。猶如
炭人。釋子衆中有五百人。見佛色身猶如灰
人。比丘衆中有一千人。見佛色身如赤土人。
優婆塞衆中有十六人。見佛色身如黒象脚。
優婆夷衆中有二十四人。見佛色身猶如聚
墨。如彼經第三説。五百釋子昔毘婆尸佛像
法之中。有長者子。名日月徳。有五百子不信
佛法。同遇身病。父即教令稱三寶名。敬父教
故。三稱未畢而各命終。以稱佛故。生四天王
天。天上命盡。以邪見因墮大地獄。以苦所逼。
然之教。乃稱佛名。以念佛故。從地獄出
生貧賤家。如是尸棄乃至迦葉佛出。但聞佛
名不見佛形。以聞如是六佛名故。生釋種中
宿業因縁見佛灰色。佛令稱七佛及彌勒名
號。并稱其父。雨涙懺悔。乃見如來金色相好。
成阿羅漢。又有一千比丘。於然燈佛末法之
中。出家學道。於和尚所生不淨心。其師已是
阿羅漢果。後諸弟子隨壽脩短。將命終時無
所依怙。師令一心稱然燈佛。乘茲善力得生
天上。天上壽盡。以前虚食信施之業。墮餓鬼
中。八萬四千歳。後墮畜生。畜生罪畢爲貧賤
人。復因前世出家力故。稱南無佛。以稱佛故。
八千世中常値佛世。而眼不見。乃至今日遇
佛釋迦。見如赤土。正長五尺。是時世尊即現
胸上徳字。令比丘讀。讀已懺悔。見佛金色即
爲授記。次第作佛。又優婆塞衆中有十六人。
昔曾於閻浮提。皆作國王。隨順惡友非法説
法。墮阿鼻獄。由曾聞法。今得遇佛而見世尊。
如黒象脚。佛令懺悔。並見金色。成阿羅漢。又
寶蓋燈王佛像法中。有一比丘。入婬女舍。持
鉢乞食。諸婬女等盛滿*鉢飯而戲之言。汝
顏色可惡。猶若聚墨。身所著衣状若乞人。比
丘聞已。擲*鉢空中現通而去。諸女見已悔恨
發願。由以施食因縁。二千劫中常不饑渇。以
惡口罵比丘及婬欲因縁故。墮黒闇地獄。由
前發願力故。今得遇佛而見佛身。猶如聚
黒。佛令懺悔。成阿羅漢。如是四衆各各異
見差別不同。由自業故。觀佛色身優劣如是。
三尺身者。即瞿師羅長者所見。提謂等者。佛
於菩提樹下初成正覺。提謂路過以根熟故。
佛力制之。車馬不進。渠謂山林神祇幻作。如
此遂尋見佛。謂是樹神。以偈歎問曰。容顏甚
奇特。猶若紫金山。未審誰家子。種族是何人。
未知何所證。因何此處居。不食來幾日。未知
何所須。佛偈答云。我是金輪王聖帝族中子。
厭俗如涕唾。出家證菩提。成道來七日。無人
施我食。提謂即以糗蜜奉施。聞法得果證須
陀洹。若準此説。以提謂先未識佛。疑是樹
神。非謂見樹神相。智者詳之。二乘等者。其實
聲聞即見佛爲老比丘相。縁覺見佛爲辟支
也。然此亦未是出世相。以非是樂相故
二報三。一住上分見劣四。一明能見淺深。論
少分見者。意明少分見報身之用。由此菩薩
以深信力。入眞如三昧。能知法界一相。所見
報身知身無有去來分齊之相。故後譯云。初
行菩薩見中品用。疏見眞如理者。由入似觀
見眞理故。遂見報相無有去來。惟心影現不
離眞如也
二明所見分齊。論無來去者。不同凡小見佛
王宮生雙林滅。有來去相。疏性無分別者。無
去來相離分齊相。知事即理不可分別。如像
即鏡無定量故。然分別字合是分齊字。下文
云。然此菩薩猶自分別。後文準此
三釋無分齊所以。論唯依心現者。了境唯識
也。不離眞如者。知相即性也。疏二。初牒難釋
通。釋無下指論文。攝論下正牒難。或問曰。準
攝論説。地上菩薩方見報身。云何今文地前
亦見耶。故此牒之。彼據下正釋通。彼論約證
相應説。今論説此菩薩發直等三心。修無住
等四方便。隨順眞如不執色相。雖非親證故
見。而能信解深達唯心。故見樂相。雖見樂相
亦不同地上親見微妙。是故前文但云。知彼
色相無來去等也
既非下。二結會重辨。若言全見。即有相違既
言分見。足可通會。如疏可見
論然此下。四簡地上者。以此菩薩雖達唯心。
猶未覺斷事識。事識既在分別不亡。不同地
上得無分別證相應故
論若得下。二地上分見勝淨心等者。初地名
也。與證相應過於地前。故云微妙。從於二地
至第十地。漸漸又細。故云轉勝。地盡者。第十
地也。然轉勝之言亦通能見之智。以智用勝
故。所見勝也。疏漸細者。十重報相身土不同。
後後勝於前前。故云漸細。金剛後心即解脱
道。用歸體者。約能見即始覺歸本覺。約所見
即報身歸法身。他受用土歸法性土。用既歸
體則無所見。故云究竟。反此則未究竟。窮源
二字各通二義。謂斷窮妄染之源。即生相盡
也。證窮眞如之源。即法身現也。然復詳此論
中見究竟言。意明第十地中所見報相最極
微細。此外更無殊勝之相。故云究竟。非謂相
盡證窮名爲究竟。若如疏釋。未敢聞命。以次
文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此文方可作相盡
證窮而解也。智者請詳
論若離下。三究竟位無見二。初明無見也。以
佛位中更無報身可見之相。以離微細念故。
惟一心在有何可見
論以諸下二釋所以。法身無相彼此念絶。一
眞平等。何相見之有。迭遞也
一問論云何現色等者。報應屬色法身既離
於色。云何能現報應之色。如虚空無色。終不
能現色。此可類之
論答下二。初釋法身能現二。初標也。法身是
色體者。意明法身雖非是色而是報化之體。
故能現色。即同虚空體非群相。而不拒彼諸
相發揮。疏言總者。據文亦是標爾
論所謂下釋二。初總明不二。色心不二者。性
相同如體用一致也。疏謂彼下法喩可知
論色性下二別明相即二。初色即心以色性
即智者。報化之色對縁所成。自無其性。即以
本覺法身智爲體性。法身之體既無形相。以
用從體遂令報化亦無形相。以無形故故名
智身。智身即法身也。故金剛論目法身爲智
相身。化身爲異相身。疏文可知
論智性下。二心即色也。即色者。法身之智。既
爲色體。報化之色現時。即是全體起用。即此
報化遍一切時。便是法身遍一切處也。疏如
水等者。明體遍在用中。有報化處即有法身。
故華嚴云。法性遍在一切處一切衆生及國
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形相而可得。即顯
前段如波全即於水也。疏不言者略也
二釋所現。論隨心能現者。有兩意。一隨彼各
各差別之心。而現無量差別依正也。二一切
諸色皆隨眞如心性所現。遂令依正皆無分
齊。以心無分齊故。無量菩薩及報身者。横應
則彼彼不同。竪説則地地有異。故皆無量。莊
嚴者。通佛菩薩及與依報。相好珍寶莊嚴之
義。廣如華嚴。各各差別者。依正不同。身相
有異故。皆無分齊者。正報則根根周圓。依報
則塵塵遍滿。不相妨者。顯前差別而無分齊
也。若有相妨。即有分齊。非成周遍。又相妨
故。則壞諸根之相等。今以不壞相而等遍故。
皆無分齊。不動遍而各異故。各各差別。故云
而不相妨。此非下遮疑。恐常情聞此分別欲
知。及不能知便生疑惑故此遮止。如小乘尚
不知菩薩境界。豈況凡夫能測如來功徳耶。
以眞如下出所以。既是眞如之用。安可以有
漏心識。能知此顯不思議也。疏以彼下可知。
於中下牒釋菩薩。初約能化釋。準華嚴説。具
有十身之異。豈唯菩薩耶。亦可下約所化釋
然前正後兼也。頓赴者。既多機頓感。佛亦頓
赴。是故報身亦無量也。此即機應無礙。以一
一下釋前各各差別已下文。以如次三句釋
三句。對文可見。即大小無礙也。餘文可知」
會相入實者。上來先説從眞如門起生滅門。
今則會彼生滅入於眞如。前則從本起末。此
則攝末歸本無不皆從法界流。無不還歸於
法界。即二門不二也。亦同智論云。若無空義
者。一切法不成。又云。先分別諸法。後説畢竟
空。然説之雖異法乃同時。文不頓書。故成前
後。又若不分別。焉知此是空。故次明也。一標
論即入者。非色滅空。不捨縁故。故淨名云。明
無明爲二。無明實性即是明。於其中平等無
二者。是爲入不二法門。五陰者。三科之初能
攝有爲一切法故。陰謂陰覆能覆眞理。令不
顯現。亦名爲蘊。蘊積含藏有爲法故。能造所
造二具八法。皆色陰攝。受想行識諸心心所
名爲四陰。倶屬於心
初觀色。疏先觀色等者。五蘊之首。最初現
故。故大般若亦復先明。境從心起等者。如
前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等。又云。
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既離
見無境。復何可念。此約所念説也。非直等者。
恐謂心能生境境在心中。心外既無心内應
有故。作此觀以袪彼惑。前則等者。以心是色
之根本故。約心而求色。若依此文正是觀色。
未是觀心。如因推我空。徴求蘊法
一喩論方不轉者。東方不曾暫轉爲西。但迷
人謂爲西相。圓覺云。譬如迷人四方易處。東
喩眞心。西喩五陰等。不轉喩無念也
二法疏已滅等者。約過去未來現在三世。推
求動性。無得如於東方推西相不得故。前云。
覺心初起心無初相等
三結論知心無念者。覺知眞心本不動也。疏
方便者。能所未亡故。正觀者。心境雙泯故。問
前標所觀通於心色。云何雙結但約心耶。答
心細色麁本末殊。等觀色空則未必得入。觀
心空則必能入也。然此會相之文。今復詳之。
但可從初至眞如門爲標。從所謂下是釋。結
文如疏科。就釋中分法喩合。法中初至無念。
是正觀察。推求即觀察也。五陰等是所觀。五
陰者。總擧初科。色心下別指法體。色通根境
心通王數。六塵別擧所縁。畢竟無念者。此即
正觀生滅色心。歸無念眞如也。念通能所今
皆寂故。名爲無也。非推之使無。本自無故。故
言畢竟。今言推求者。以先未知使令知故。斯
則心之與色總而觀之也。以心下釋所以。何
故色心境界皆無念耶。以此同是眞心現故。
眞心離相。故云無形。以無相故求不可得。能
現之心尚所叵得。所現蘊法豈可存乎。如前
論云。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是知無念之言。早
已色心倶盡。非謂後文方始觀心。智者請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五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六
 長水沙門子&MT01805;録 
對治邪執者。乖眞曰邪。取著名執。相形曰
對。攻撃名治。則前正義是能治。今邪執是所
治。正義既顯邪執自亡。今則叙釋其相也。論
一切下正標。若離下反顯。我是根本起復由
之故。云依我而有離我而無
二徴列。疏總相等者。不能分別五蘊差別。但
總相執取爲主宰也。然其我相有於四種。一
衆生相。是過去衆縁和合之所生故。二壽者
相。是現在一期住壽不斷縁故。三人相。是
未來數於餘趣而受生故。四我相。是三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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