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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疏筆削記 (No. 1848_ 子璿録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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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848_.44.0359a01:
T1848_.44.0359a02:
T1848_.44.0359a03: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二
T1848_.44.0359a04:  長水沙門子&MT01805;録 
T1848_.44.0359a05: 論結文二。初正結。疏無明根本等者。揀非
T1848_.44.0359a06: 枝末故。以依無明力而任持。託業識心而安
T1848_.44.0359a07: 住。故下文云。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眞
T1848_.44.0359a08: 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
T1848_.44.0359a09: 明。不了眞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等。故
T1848_.44.0359a10: 云。由此而成也。現識等者。等下六麁。皆是所
T1848_.44.0359a11: 現色心境界也。故一切境由此住持。若無明
T1848_.44.0359a12: 等者。以依無明故。有妄心。依妄心故現妄境
T1848_.44.0359a13: 界。所以無明未盡心境不滅。如風未息波浪
T1848_.44.0359a14: 不滅。離心無體者。皆從心起。非外來故。即心
T1848_.44.0359a15: 無體者。所起之法同能起故。鏡喩兩意如法
T1848_.44.0359a16: 可知
T1848_.44.0359a17: 論唯心下釋成二。初正釋。疏虚妄現者。妄念
T1848_.44.0359a18: 熏眞起諸虚妄法故。亦可此文是結前諸法
T1848_.44.0359a19: 無體所以也。此中二意。一唯心故。二處妄故。
T1848_.44.0359a20: 如前鏡像一體同鏡故。二體不實故。由斯諸
T1848_.44.0359a21: 法無體可得也
T1848_.44.0359a22: 論以心下。二轉釋。疏二。初解文三。初略標
T1848_.44.0359a23: 意。反驗等者。反釋上文心現之義。法既隨心
T1848_.44.0359a24: 生滅。當知法從心生。生法皆妄也
T1848_.44.0359a25: 此中下。二別解文。初明生義。即指前段論文
T1848_.44.0359a26: 也。此則下顯意。非謂心是能生法是所生。
T1848_.44.0359a27: 以眞心隨熏全體成動而作諸法。如金生
T1848_.44.0359a28: 器等故云生也。若無明下顯滅義。即下文
T1848_.44.0359a29: 因滅故縁滅等也。此則下明意也。明此心
T1848_.44.0359b01: 體反本還源。獨顯性淨故云心滅。此但心中
T1848_.44.0359b02: 無其妄動寂故名滅也。故疏云。心源還淨故
T1848_.44.0359b03: 云滅也。此約眞心顯生滅義。若約妄心説者。
T1848_.44.0359b04: 即業轉二識。名之爲心。斯則妄心於眞心中。
T1848_.44.0359b05: 若生若滅。眞心不生滅也。如前文示。相續心
T1848_.44.0359b06: 滅智性不壞。如波相滅濕性不壞。如上約眞
T1848_.44.0359b07: 約妄。雖皆有生滅之義。究實而論。皆妄有生
T1848_.44.0359b08: 滅。眞無生滅也
T1848_.44.0359b09: 既心下。三總結。釋上文無體義也。以上云一
T1848_.44.0359b10: 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故此結成
T1848_.44.0359b11: 問上説下。二釋妨。問意云。前明九相生滅。後
T1848_.44.0359b12: 即結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以一切染
T1848_.44.0359b13: 法皆是不覺相故。今文復云。唯心虚妄。心生
T1848_.44.0359b14: 法生心滅法滅。二文不相遠何以頓爾不同
T1848_.44.0359b15: 耶。答下意云。前辨生滅單就不覺説故。結過
T1848_.44.0359b16: 屬無明以功在不覺故。今此下明今文意。意
T1848_.44.0359b17: 明。此文具説眞如爲因無明爲縁。由此因縁
T1848_.44.0359b18: 道理和合。成就色心諸法。既屬因縁。遂令諸
T1848_.44.0359b19: 法無性之義顯然可見。眞如隨縁不住之理。
T1848_.44.0359b20: 煥然明矣。彰明也。故結下既明和合本因。眞
T1848_.44.0359b21: 如隨縁成和合義。今結屬心。正其宜也。如水
T1848_.44.0359b22: 初動功在於風故。前文中結屬無明。動無別
T1848_.44.0359b23: 體則全屬於水故。此文中結屬心也。故不可
T1848_.44.0359b24: 言波無別體。而唯屬於風。法理亦然。如喩可
T1848_.44.0359b25:
T1848_.44.0359b26: 一辨麁。疏此生下。明此意之識。是前第五相
T1848_.44.0359b27: 續識之所生故。名生起識。然無異體。但約麁
T1848_.44.0359b28: 細而分二別故。云同是一識。若更細論亦即
T1848_.44.0359b29: 是前智識也。以同依境界之所起故。今不指
T1848_.44.0359c01: 此而偏指相續者。以是意識親所依故。但前
T1848_.44.0359c02: 下對前辨異以相續識。是法執分別。望於我
T1848_.44.0359c03: 執見愛。此名細惑又約能生依止義邊。説之
T1848_.44.0359c04: 爲意。此中下明今義。謂依前細相之上生起。
T1848_.44.0359c05: 此麁分別識。此識與人我貪瞋見愛麁惡煩
T1848_.44.0359c06: 惱相應。故下文云。此識依見愛煩惱。増長義
T1848_.44.0359c07: 故。即就所起義説故。云從前起門。即是執取
T1848_.44.0359c08: 計名也。以是分別之中麁分別故。名爲意識。
T1848_.44.0359c09: 意之識者。依於五意所起之識故。本疏云。依
T1848_.44.0359c10: 意之識依主釋也。簡非聖者。即二乘及地前
T1848_.44.0359c11: 菩薩也。此二種人已能遠離意之識故。故約
T1848_.44.0359c12: 凡夫以顯麁也。又以五意亦名意識。恐有所
T1848_.44.0359c13: 濫故。此約人揀之。其實五意名識。是持業釋。
T1848_.44.0359c14: 故不同此。無對治等者。謂無始覺觀慧也。二
T1848_.44.0359c15: 乘三賢得人空觀。既無取著。當知凡夫取著
T1848_.44.0359c16: 深者。蓋無觀慧也。其猶重病既不與藥。厥疾
T1848_.44.0359c17: 寧瘳
T1848_.44.0359c18: 惑體論計我我所者。正釋取著之相。由計我
T1848_.44.0359c19: 及我所故名爲深。疏心外計境者。此是法執
T1848_.44.0359c20: 屬前智相及相續相。亦復等者。正是此識屬
T1848_.44.0359c21: 於我執即蘊。謂凡夫所執我。但通執自五蘊
T1848_.44.0359c22: 爲主宰故。離蘊即外道。所執神我。然有三宗。
T1848_.44.0359c23: 一數論計。我體常而量周遍。猶如虚空。二勝
T1848_.44.0359c24: 論計。我體常而量不定。隨身卷舒。猶如牛皮。
T1848_.44.0359c25: 三無慚計。我體常。猶如微塵。應於根門如是
T1848_.44.0359c26: 衆多。故云種種
T1848_.44.0359c27: 依縁疏但縁倒境者。如執苦爲樂。不淨計淨。
T1848_.44.0359c28: 無我計我。無常計常等。故云倒境。不了正理。
T1848_.44.0359c29: 謂不知無我等也。故金剛云。凡夫之人貪著
T1848_.44.0360a01: 其事
T1848_.44.0360a02: 立名。疏此論等者。謂於一意之識中。分出眼
T1848_.44.0360a03: 等五識兼本成六。以對六塵。然前相續智識。
T1848_.44.0360a04: 亦縁六塵。以彼不與愛見相應故。屬前意也。
T1848_.44.0360a05: 故前云。六麁屬意識故。依六根等者。謂依内
T1848_.44.0360a06: 六根發於六識。縁外六塵。斯則聚縁内搖趣
T1848_.44.0360a07: 外奔逸。既以一爲六。即分離義也。如佛頂
T1848_.44.0360a08: 經云。元依一精明分成六和合。又能下以此
T1848_.44.0360a09: 意識遍縁一切。通三量故。假實倶縁。如前云。
T1848_.44.0360a10: 能令現在已經之事忽然而念。未來之事不
T1848_.44.0360a11: 覺妄慮。内外者。内根外塵色心諸法。亦即計
T1848_.44.0360a12: 我我所也
T1848_.44.0360a13: 所依。疏見一處等。五住地中之一數。此是
T1848_.44.0360a14: 三界分別麁惑迷理起者。同於見道處斷故。
T1848_.44.0360a15: 名見道惑。欲色有三愛。即三界倶生細惑迷
T1848_.44.0360a16: 事起者。於修道位中所除斷故。名修道惑。以
T1848_.44.0360a17: 此等者。謂以此見愛煩惱熏於第八。令彼識
T1848_.44.0360a18: 中第六種子有増益生長故。即起現行也。上
T1848_.44.0360a19: 六下類攝。然執取計名正當此識。起業一相
T1848_.44.0360a20: 是此所生總別報業。是此識造。今約所造從
T1848_.44.0360a21: 能造説。亦是此識所攝。故云相從入也。六染
T1848_.44.0360a22: 之中合此二相。以爲一染。正當此識
T1848_.44.0360a23: 標歎二。初牒上所説。疏牒上等者。上云。謂無
T1848_.44.0360a24: 明力不覺心動故。謂心與無明和合。起成業
T1848_.44.0360a25: 等三細也
T1848_.44.0360a26: 論非凡下依位別歎三。一凡小非分。疏凡小
T1848_.44.0360a27: 非分等者。凡夫尚不知意之識。況此三細耶。
T1848_.44.0360a28: 二乘方覺事識中麁分。尚不覺細分。正認三
T1848_.44.0360a29: 細以爲涅槃。以是無明所起之識。非其境界
T1848_.44.0360b01: 也。於五住地中。但覺前四。是前見愛所増長
T1848_.44.0360b02: 識也。若根本無明是第五住非彼所覺
T1848_.44.0360b03: 論謂依下二菩薩分知。疏十信等者。謂此菩
T1848_.44.0360b04: 薩雖位在外凡。而能信教。了知本識因縁所
T1848_.44.0360b05: 生。無有自性。決定無體唯是眞如。方成正信
T1848_.44.0360b06: 故。下説十信菩薩信眞如。及修眞如三昧。以
T1848_.44.0360b07: 成正信之行。因果體者。因即無明果即本識
T1848_.44.0360b08: 三相也。體即眞如也。三賢等者。異前位之信。
T1848_.44.0360b09: 殊後位之證。故言觀察。比觀者。既未親證。但
T1848_.44.0360b10: 比度觀察。即相似覺也。論證法身即初地已
T1848_.44.0360b11: 去。究竟即十地。乃至之言攝於中八。隨分覺
T1848_.44.0360b12: 故不能盡知。然初地且約破法執故。説爲少
T1848_.44.0360b13: 知。若克就識論。八地方覺此識現相也
T1848_.44.0360b14: 論唯佛下。三唯佛窮了。疏四相倶了者。以覺
T1848_.44.0360b15: 前者則不覺後。覺後者必能覺前。是故此中
T1848_.44.0360b16: 通言四相。故前云。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
T1848_.44.0360b17: 住異滅
T1848_.44.0360b18: 一徴。疏縁起妙理者。眞如爲因無明爲縁。起
T1848_.44.0360b19: 成諸識。斯則性起爲相。是不思議微妙理趣。
T1848_.44.0360b20: 故云妙理。問意可知
T1848_.44.0360b21: 即淨而染。疏因即梨耶心體是其覺義。即不
T1848_.44.0360b22: 思議變者。縁者即根本無明是不覺義。即不
T1848_.44.0360b23: 思議熏者。論染心即業等諸識。以於不可熏
T1848_.44.0360b24: 變處而熏變故。不染而染者。不染即前自性
T1848_.44.0360b25: 心體非是染法。以不守自性故。隨熏成染。故
T1848_.44.0360b26: 下云。眞如之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
T1848_.44.0360b27: 故。則有染相
T1848_.44.0360b28: 常淨。疏即染等者。雖隨熏成染。其體常淨。如
T1848_.44.0360b29: 鏡現穢。其體不動。斯則正由不動而得隨縁。
T1848_.44.0360c01: 正由隨縁顯得不動
T1848_.44.0360c02: 結難測論唯佛知者。欲言其淨則九相紛然。
T1848_.44.0360c03: 欲言其染則一味無變。若非佛智孰能知焉。
T1848_.44.0360c04: 自性心難了者。以能隨縁成染故。所染難了
T1848_.44.0360c05: 者。以即染而常淨故。言甚深智者。即八地已
T1848_.44.0360c06: 上。以覺轉現少分而知。然從初地亦得少知。
T1848_.44.0360c07: 以證眞故。故前云。若證法身得少分知
T1848_.44.0360c08: 顯不變。論常無念者。無念即覺義。既常是覺。
T1848_.44.0360c09: 即無不覺。無不覺故。名爲不變。疏雖擧等者。
T1848_.44.0360c10: 如杌不作鬼繩不爲蛇。東處無西等。縁起因
T1848_.44.0360c11: 體。即前自性淨心。是此縁起體也。故云心
T1848_.44.0360c12:
T1848_.44.0360c13: 此顯下疏二。初釋心不相應。此明無明之體。
T1848_.44.0360c14: 初起微細。未分王數心境之相應故。又此無
T1848_.44.0360c15: 明是全性之惑故加心字。又亦可此惑是與
T1848_.44.0360c16: 眞心不相應之法。如前云。從本以來不與妄
T1848_.44.0360c17: 染相應故。今以不如實知故。忽然而起。説此
T1848_.44.0360c18: 以爲根本無明也
T1848_.44.0360c19: 唯此下二釋忽然念起三。初正釋今義。是諸
T1848_.44.0360c20: 染法始起之本故。故約忽起以表其先也
T1848_.44.0360c21: 如纓下。二引經證成四住。前使者。即無明使
T1848_.44.0360c22: 也。無法起者。意顯無明。使外別無有法。爲能
T1848_.44.0360c23: 起無明之本也
T1848_.44.0360c24: 是則下。三會彼同此二。一正會如文
T1848_.44.0360c25: 此約下。二結揀。意明無前之忽然。非有始之
T1848_.44.0360c26: 忽然也。言無前者。以此無明最微細故。更無
T1848_.44.0360c27: 有法前於此者。前即始也。由無始起之本故。
T1848_.44.0360c28: 故説忽然。故本疏云。以起無初。故肇公云。如
T1848_.44.0360c29: 鏡忽塵如空忽雲。即斯義也
T1848_.44.0361a01: 標中論染心者。以上云。無明所染有其染心。
T1848_.44.0361a02: 今釋此相。有其六種差別不同也
T1848_.44.0361a03: 然此下疏二。初叙意逆次配者。以前説隨流
T1848_.44.0361a04: 生起故。從細至麁爲順。次今明反流除斷故。
T1848_.44.0361a05: 從麁至細爲逆次。前取近理爲先。今取易斷
T1848_.44.0361a06: 爲先也。由此下配第一染。以二乘三賢同斷
T1848_.44.0361a07: 此故。便借下將前科此。免更會同。誠爲省要。
T1848_.44.0361a08: 二釋文。論分六段。今初二初障。疏是六下據
T1848_.44.0361a09: 用科名。合無此説。今此重對者。爲通前類攝
T1848_.44.0361a10: 故。此即九相中二相。見愛等即五意中意之
T1848_.44.0361a11: 識。麁分別即異相也。但麁下釋此別名。外執
T1848_.44.0361a12: 於境與境相應。内起見愛計我我所故。汚其
T1848_.44.0361a13: 下釋此通名。淨行即眞如根本智也。此智有
T1848_.44.0361a14: 二。一人空智。二法空智。此智不起者。由染心
T1848_.44.0361a15: 有力。爲能障故。故名爲汚。若漸修此觀。觀成
T1848_.44.0361a16: 智起即翻染心。故名爲治。斯則敵體相違。故
T1848_.44.0361a17: 成治義。然此以對始覺名染義也。若據論意。
T1848_.44.0361a18: 則約對本覺之淨。以明其染故。前文云。是心
T1848_.44.0361a19: 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爲無明所染。有其染心
T1848_.44.0361a20: 也。問障染何別。答體雖無別。名義有殊。障則
T1848_.44.0361a21: 對治覺立。如下文云。能障眞如根本智故。染
T1848_.44.0361a22: 則對本覺立。如前引文。是心自性清淨等
T1848_.44.0361a23: 論依二乘下。二治。疏無學等者。此是見等四
T1848_.44.0361a24: 住煩惱。辟支羅漢悉能離故
T1848_.44.0361a25: 疏十解下二。初約三賢以明行位二。初正顯
T1848_.44.0361a26: 行位。據此則三賢菩薩同受此名。以皆不退
T1848_.44.0361a27: 失故
T1848_.44.0361a28: 故地下二引論證成。無著論即金剛論。彼論
T1848_.44.0361a29: 三地。謂信行地淨心地究竟地
T1848_.44.0361b01: 疏此菩薩下。二對二乘。以顯斷惑。又二。初
T1848_.44.0361b02: 覈劣以明麁惑二。初表異凡小。得人空者。以
T1848_.44.0361b03: 此菩薩得此觀故。能伏現行不同凡夫。然於
T1848_.44.0361b04: 種子不盡除滅。不同二乘。言隨眠者。種子異
T1848_.44.0361b05: 名。謂隨逐有情眠伏藏識。今此論中約現行
T1848_.44.0361b06: 説。名爲遠離。非約種子。攝論下引證。上心
T1848_.44.0361b07: 則現行也。二意者。留此惑種潤於故業。受分
T1848_.44.0361b08: 段身。修習種智斷所知障。即自利也。兼俯就
T1848_.44.0361b09: 群品攝化利益。即利他也。若不留惑種。即
T1848_.44.0361b10: 同二乘獨出三界。二利倶失也。故圓覺云。菩
T1848_.44.0361b11: 薩示現世間非愛爲本。但以慈悲令彼捨愛。
T1848_.44.0361b12: 假諸貪欲而入生死。問菩薩既留惑種。後起
T1848_.44.0361b13: 現行受分段身。與凡夫何異。答前引圓覺足
T1848_.44.0361b14: 辨其異。雖留惑種受分段身。以有智故終不
T1848_.44.0361b15: 起過。假此分段爲所依故。廣修種智及行大
T1848_.44.0361b16: 悲。終不令此起於新業。如禁蛇法。雖不令死。
T1848_.44.0361b17: 亦不噬人故。攝論云。煩惱伏不起。如毒呪所
T1848_.44.0361b18: 害。留惑
至惑盡
證佛一切智
T1848_.44.0361b19: 疏此約下。二揀定權實。初地下約頓悟説。謂
T1848_.44.0361b20: 此菩薩在地前時。以二空觀雙伏二障。分別
T1848_.44.0361b21: 至見道位。種現倶斷。從此位去。若智増者便
T1848_.44.0361b22: 伏煩惱。現行至佛方斷。若悲増者故意令生。
T1848_.44.0361b23: 極至八地。現行方伏留隨眠惑。以助願力化
T1848_.44.0361b24: 利衆生。今此論中約生起時。一向竪説。及至
T1848_.44.0361b25: 斷時從麁至細。故在地前。已除我執倶生分
T1848_.44.0361b26: 別。至登地時。唯斷法執分別。二地已去秖斷
T1848_.44.0361b27: 法執倶生。更無煩惱。不同彼教横説二障種
T1848_.44.0361b28: 子在第八中。良以權實教異。與此相望。校一
T1848_.44.0361b29: 僧祇。學者要知。須明彼教。然智解可以旁通。
T1848_.44.0361c01: 起行須依了義。冀諸學者審而詳之。言如餘
T1848_.44.0361c02: 論者。即瑜伽唯識等廣明
T1848_.44.0361c03: 今此下。二超勝以除細執三。初正明。以是實
T1848_.44.0361c04: 教菩薩。從初正信。便達眞如本有無明本空。
T1848_.44.0361c05: 隨順無念。於此地前能修法空眞如三昧。自
T1848_.44.0361c06: 然令彼法執不生。伏於無明與眞相應。故云
T1848_.44.0361c07: 分斷。但伏故名斷也
T1848_.44.0361c08: 故此論下。二引證。不了一法界義即無明也。
T1848_.44.0361c09: 下説發直等三心。修無住等四方便及施等
T1848_.44.0361c10: 六度。皆是此也
T1848_.44.0361c11: 今但下三結意。以是約執取人。非約人明執。
T1848_.44.0361c12: 故不論也
T1848_.44.0361c13: 二中一障。疏但執下即是法執相續。生起不
T1848_.44.0361c14: 斷故。前云相續。今云不斷。其義一也
T1848_.44.0361c15: 論依信下二治。疏十解等者。謂從三賢位中
T1848_.44.0361c16: 觀察尋伺分斷此染。直到初地方能全離。修
T1848_.44.0361c17: 唯識觀。即資糧位中。習行順解脱分。尋伺方
T1848_.44.0361c18: 便即加行位中。習行順決擇分。初地即見道
T1848_.44.0361c19: 位。無漏智火燒煩惱薪。通達佛法名歡喜地。
T1848_.44.0361c20: 三無性者。謂遍計相無性。依他無自然性。圓
T1848_.44.0361c21: 成無前遍計我法之性。故唯識云。初即相無
T1848_.44.0361c22: 性次無自然性。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遍
T1848_.44.0361c23: 滿眞如者。即遍行眞如。所言遍者。唯識云。謂
T1848_.44.0361c24: 此眞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所言
T1848_.44.0361c25: 證者。以無分別智契無差別理。能所兩亡也。
T1848_.44.0361c26: 故唯識頌云。若時於所縁智。都無所得。爾時
T1848_.44.0361c27: 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法執等者。由修習唯識
T1848_.44.0361c28: 觀故。至此成就無漏智。相分得現行。由是此
T1848_.44.0361c29: 執分別永得除滅
T1848_.44.0362a01: 三中障。疏以能下釋名。可知。法執修惑者。所
T1848_.44.0362a02: 知障中倶生之分。以修道所斷故名修惑
T1848_.44.0362a03: 治中疏七地等者。以此地已還法空觀。有間
T1848_.44.0362a04: 斷有相有功用。遂於染淨境界。未免分別。然
T1848_.44.0362a05: 從二地已來。分分除斷。故云漸也。八地下釋
T1848_.44.0362a06: 得離此染所以。以若殘此染。則不登七地。豈
T1848_.44.0362a07: 況至八。故至七地門中都盡此染也。以二地
T1848_.44.0362a08: 下釋二地名。謂攝律儀善法衆生三聚具足。
T1848_.44.0362a09: 以遠離微細破戒垢故。名離垢地。準華嚴説。
T1848_.44.0362a10: 十地如次修十波羅蜜。此即正當戒波羅蜜。
T1848_.44.0362a11: 餘地非不持戒。以約増勝説故。以七下釋七
T1848_.44.0362a12: 地名。斯則八地名無相。七地名方便。謂與無
T1848_.44.0362a13: 相地作方便故。斯則無相之方便也。以八地
T1848_.44.0362a14: 下轉釋可知
T1848_.44.0362a15: 四中障。疏根本下則無明動心成業轉現相。
T1848_.44.0362a16: 現相即境界也。此義前已頻説故。疏但擧初
T1848_.44.0362a17:
T1848_.44.0362a18: 治中。疏以八地等者。以色自心生故。心能變
T1848_.44.0362a19: 色故。由是能毛容刹海。芥納須彌。色心不相
T1848_.44.0362a20: 妨。自他無分隔也。本業經云。所謂無相大慧
T1848_.44.0362a21: 方便大用。無有色習無明亦盡。百萬劫事無
T1848_.44.0362a22: 量佛土事。以一念心一時行。現如佛形。現一
T1848_.44.0362a23: 切衆生形。以一念心中一時行已無功用故。
T1848_.44.0362a24: 三世間自在者。謂此菩薩觀此三種麁細之
T1848_.44.0362a25: 色。無不通達。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
T1848_.44.0362a26: 不能動故。以色下擧下位以反釋。意云。七地
T1848_.44.0362a27: 已前現識不亡。既色不自在。今得自在者。蓋
T1848_.44.0362a28: 現識亡也。然於七地觀斷至八地。盡前後皆
T1848_.44.0362a29: 然。學者應知
T1848_.44.0362b01: 五中治。疏善知下於他心得自在。十種稠林
T1848_.44.0362b02: 者。華嚴云。此菩薩以如實智慧知衆生。一心
T1848_.44.0362b03: 稠林。二煩惱。三業。四根。五解。六性。七樂願。
T1848_.44.0362b04: 八隨眠。九受生習氣相續。十三聚差別。一一
T1848_.44.0362b05: 皆云稠林者。此等諸法稠密如林。故以喩之。
T1848_.44.0362b06: 淨名云。善知衆生往來所趣及心所行。此歎
T1848_.44.0362b07: 九地菩薩。本業經云。一切功徳行皆成就。心
T1848_.44.0362b08: 習已滅無明亦除也。又以下明於自心得自
T1848_.44.0362b09: 在。四十無礙智者。準華嚴説。有十種四無礙
T1848_.44.0362b10: 智。四者。一法。二義。三詞。四樂説。十者。世親
T1848_.44.0362b11: 判爲十相。一自相。二同相。三行相。四説相。
T1848_.44.0362b12: 五智相。六無我相。七業相。八因相。九果相。
T1848_.44.0362b13: 十住持相。一一具四故。成四十。廣如彼説。有
T1848_.44.0362b14: 礙下結所離之染也。起即不自在故。如前經
T1848_.44.0362b15: 中心習已滅也
T1848_.44.0362b16: 六中治。論菩薩盡地者。即菩薩究竟地也。如
T1848_.44.0362b17: 前云。乃至菩薩究竟地。有本多云地盡義。亦
T1848_.44.0362b18: 有在。不如地字在下義順。以前後皆結云地
T1848_.44.0362b19: 故。此即第十地。如來即妙覺。斯則從九地。觀
T1848_.44.0362b20: 斷佛地方盡。無垢地即如來地。與十地終心
T1848_.44.0362b21: 竟無有異。然本業經中。自等覺爲無垢地。
T1848_.44.0362b22: 此即別開。今此所明等妙二覺。合爲一位
T1848_.44.0362b23:
T1848_.44.0362b24: 辨無明等者。如上六染。但是無明所起之法。
T1848_.44.0362b25: 今已分配因果諸位。明斷竟。然上云不達一
T1848_.44.0362b26: 法界故。名爲無明。未知此使依何位人。能遠
T1848_.44.0362b27: 離耶。故今辨之。疏麁者。枝末無明。從初地漸
T1848_.44.0362b28: 離至七地方盡。細者。根本無明。此即下上
T1848_.44.0362b29: 説自性清淨心。爲無明所染有其染心。當知
T1848_.44.0362c01: 無明是染心之所依。染心是無明之所起也。
T1848_.44.0362c02: 上云者。即智淨相。然此六染之中各有二分。
T1848_.44.0362c03: 一分屬於無明。一分屬於染心。以皆有和合
T1848_.44.0362c04: 及相續義故。但約與前和合迷執不改。即是
T1848_.44.0362c05: 無明。約展轉起後相續不斷。即是染心。由是
T1848_.44.0362c06: 地前便有斷無明義也。今言初地方離者。以
T1848_.44.0362c07: 約破法執位明斷義。不乖諸説。故標此位也。
T1848_.44.0362c08: 今無明下明生起時。義説前後。以論因縁和
T1848_.44.0362c09: 合義故。若除斷時則無前後。以能依所依不
T1848_.44.0362c10: 相離故
T1848_.44.0362c11: 釋相應等者。以上六染中有相應不相應言。
T1848_.44.0362c12: 此義未顯。今則顯之。論二。初標也。疏皆麁心
T1848_.44.0362c13: 者。以是前六縁總別相。行相麁顯故。依境下
T1848_.44.0362c14: 既依境生。則與境爲相應也
T1848_.44.0362c15: 論謂心下二。初約法辨異。疏心謂下約王數
T1848_.44.0362c16: 釋。心王即前六識心王。心所即遍行等六位
T1848_.44.0362c17: 心所。然六識中心所多少不同。今此論中總
T1848_.44.0362c18: 名念法。亦可此文擧一蔽諸故言念法。即別
T1848_.44.0362c19: 境之一也。迦栴下引證。即通指心所倶名心
T1848_.44.0362c20: 所念法。然論王數相應。總有五義。一同所依
T1848_.44.0362c21: 根。二同縁一境。三同一行相。謂同作青等解。
T1848_.44.0362c22: 四同一心事。王所各一體故。五同一時。王所
T1848_.44.0362c23: 同一刹那故。由是故得相應。又心下約心境
T1848_.44.0362c24: 釋可知。所依等者。識依此境所引生故。又是
T1848_.44.0362c25: 彼識所分別故。以有此染淨爲所依故。遂起
T1848_.44.0362c26: 心王心數令相應也。以有此境爲所分別故。
T1848_.44.0362c27: 遂與能分別爲相應也
T1848_.44.0362c28: 論而知下。二正顯相應。若心王下約王數釋
T1848_.44.0362c29: 同義。如師往資隨其事不異。然雖云王數相
T1848_.44.0363a01: 應。理須約境以辨。能知同者。此體有二。以相
T1848_.44.0363a02: 應故名爲同也。所縁同者。此唯一境以望王
T1848_.44.0363a03: 數故名同也。斯則能所雖皆云同。而同義有
T1848_.44.0363a04: 異也。又於下約心境釋同義。此即心隨於境。
T1848_.44.0363a05: 名之爲同。同即相應也
T1848_.44.0363a06: 論不相應下二。初標也。疏無明者。以前云不
T1848_.44.0363a07: 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名爲無明等。故今指
T1848_.44.0363a08:
T1848_.44.0363a09: 論即心下。二釋疏二。初約王數釋。論二。初顯
T1848_.44.0363a10: 無別異。疏即此等者。心是眞心。由動故成不
T1848_.44.0363a11: 覺。不覺與覺一體無異。故云即也。尚無覺不
T1848_.44.0363a12: 覺異。豈有王數耶
T1848_.44.0363a13: 論不同下。二正遣相應。疏二。初正釋。翻前義
T1848_.44.0363a14: 既無等者。如單己一人與誰爲同故。無相應
T1848_.44.0363a15: 義也
T1848_.44.0363a16: 以此下重釋前即義三。初正釋。然前説不覺
T1848_.44.0363a17: 即動心。今説染心即不覺。有斯異耳
T1848_.44.0363a18: 上文下二引證。既展轉相即動無動相。元即
T1848_.44.0363a19: 靜心也
T1848_.44.0363a20: 非是下三揀濫。此中言不相離者。以染心即
T1848_.44.0363a21: 不覺故。非謂有於王數相應。而言不離。以相
T1848_.44.0363a22: 應不離二義別故。下文引證。是下生滅相中
T1848_.44.0363a23: 文。此文雙證二義。一證不相離義。二證不是
T1848_.44.0363a24: 相應義。在文可見
T1848_.44.0363a25: 二亦下約心境釋二。初正釋前義。謂此無明
T1848_.44.0363a26: 等者。意云。染心即無明。無明是不覺。不覺依
T1848_.44.0363a27: 於覺。覺即是本心。都無外境相應故。云即心
T1848_.44.0363a28: 不覺。此言即心亦即本覺眞心也。亦可通於
T1848_.44.0363a29: 眞妄二心。如文易見。揀相應者。既無境爲相
T1848_.44.0363b01: 對。約何以明相應耶
T1848_.44.0363b02: 此不相應下。二指陳違妨。以相宗説此第八
T1848_.44.0363b03: 識有遍行心所。又與器界外境相應。仍不説
T1848_.44.0363b04: 有覺義故和會。如別説者。尋檢其文。未見所
T1848_.44.0363b05: 出。今且略會二宗所説者。如法相宗説。第八
T1848_.44.0363b06: 識能縁三境。以彼秖據現在成就位中。横説
T1848_.44.0363b07: 八識。不明根本始起元由。但言一切衆生法
T1848_.44.0363b08: 爾。皆具八種識。從自種生皆能縁慮自分境
T1848_.44.0363b09: 界。以同是識了別義故。故能縁境。又説此識
T1848_.44.0363b10: 從自種生。雖從自種而假境爲所縁縁故。方
T1848_.44.0363b11: 得生起故須縁境。雖能縁境微細難知。不同
T1848_.44.0363b12: 前七執我執法。今此論中竪説諸識迷眞所
T1848_.44.0363b13: 成。從細至麁不説種生故。第八識但有生境
T1848_.44.0363b14: 之功。而無縁境之義。以從無明内熏習起。非
T1848_.44.0363b15: 外境界牽故令生故。經説爲流注生滅者。是
T1848_.44.0363b16: 此内起也由是故無縁境之義。今若會彼同
T1848_.44.0363b17: 此論者。彼宗既言此識縁境微細難知。當知
T1848_.44.0363b18: 密同今論之意。以彼宗説從種生故。同是識
T1848_.44.0363b19: 分。不得不説縁境界也。又若會此同彼説者。
T1848_.44.0363b20: 此論所明。前六縁境即是第八麁分功用。由
T1848_.44.0363b21: 於境界。熏彼本識起此分別。斯則本識有縁
T1848_.44.0363b22: 境義。以是麁故隔爲事識。不名第八。又彼宗
T1848_.44.0363b23: 説第八心王有遍行五心所相應者。由説此
T1848_.44.0363b24: 識能縁境界。是故有王心所相應。如正縁
T1848_.44.0363b25: 境時。須有作意。能警其心引心趣境。以趣境
T1848_.44.0363b26: 故。根境識三分別變異。令心觸彼以觸境故。
T1848_.44.0363b27: 四種和合領納違順。以領納故於境取像。施
T1848_.44.0363b28: 設種種名言之事。以取像故。遂令其心造作
T1848_.44.0363b29: 驅役。此五皆由縁境故。得是故。第八有五相
T1848_.44.0363c01: 應。今論既不説此縁境。亦無心所與之相應。
T1848_.44.0363c02: 故不同彼。又彼宗中不説第八生起元由從
T1848_.44.0363c03: 眞起妄。但據現在成就位説故無覺義。然亦
T1848_.44.0363c04: 説有無始本有菩提種子。而不即是本覺眞
T1848_.44.0363c05: 如。以未了故。且隱密説。今論所明依如來藏。
T1848_.44.0363c06: 有生滅心。以迷覺故。成於不覺。雖成不覺覺
T1848_.44.0363c07: 性不變故有覺義。以依實教顯了相説故不
T1848_.44.0363c08: 同彼。若彼已説有覺義者。如何彰此二教淺
T1848_.44.0363c09: 深。學者應知
T1848_.44.0363c10: 擧上染心等者。擧上六染之心及無明。對於
T1848_.44.0363c11: 所障之境束爲二礙。以一切障染不離二種。
T1848_.44.0363c12: 所謂煩惱及以所知。今此染心及以無明二
T1848_.44.0363c13: 障分別。如何收攝。故此明之。標立論二。初惑
T1848_.44.0363c14: 障二。初標法定名。疏六染心者。各取於中
T1848_.44.0363c15: 一分相續義。故以此一分喧擾動亂不寂靜
T1848_.44.0363c16: 故。名爲煩惱
T1848_.44.0363c17: 論能障下。二顯其礙義。疏二。初釋文。照寂下
T1848_.44.0363c18: 釋所障智名。復名眞智證體智實智等。以能
T1848_.44.0363c19: 證如實理故。名如理智。能生後得故名根本
T1848_.44.0363c20: 智。上文下出所障智體也。染心下釋成礙相。
T1848_.44.0363c21: 並可知
T1848_.44.0363c22: 今此下二通妨。或問曰。如諸處説。依於二執
T1848_.44.0363c23: 起於二障。與此何別。又前秖將六麁前四以
T1848_.44.0363c24: 配二障。何故此中六染倶名煩惱耶。故此釋
T1848_.44.0363c25: 之。彼依二執起二障者。依五意上起所知。意
T1848_.44.0363c26: 之識上起煩惱。今此則以染心所依無明爲
T1848_.44.0363c27: 所知。能依染心爲煩惱。故不同也。應知若約
T1848_.44.0363c28: 二執説二障即局。此依染心説二障即通。有
T1848_.44.0363c29: 斯異也
T1848_.44.0364a01: 無明下二智障二。初標法定名也。疏根本無
T1848_.44.0364a02: 明者。若取諸識中之一分。亦兼枝末。以末從
T1848_.44.0364a03: 本故作此標
T1848_.44.0364a04: 論能障下。二顯其礙義。疏二。初釋文。後得下
T1848_.44.0364a05: 釋所障智名。復名偏智俗智權智等。以根本
T1848_.44.0364a06: 智證眞如。後方得起故。名後得智。如其事量
T1848_.44.0364a07: 而知名如量智也。即上下出所障智體。以無
T1848_.44.0364a08: 明下釋其礙相。從所障得名者。智之礙故。依
T1848_.44.0364a09: 主釋也。不同煩惱即礙。是持業釋
T1848_.44.0364a10: 此明下二通妨。或問。此言自然。與外道自然
T1848_.44.0364a11: 何別。故此釋之。此以無心應物任運現化爲
T1848_.44.0364a12: 自然。不同外道無因果之自然。斯則言同而
T1848_.44.0364a13: 義異也
T1848_.44.0364a14: 煩惱中。疏先問等者。約麁細以成難也。秖合
T1848_.44.0364a15: 細法障細法。麁法障麁法。方是其宜。何故不
T1848_.44.0364a16: 爾。前二染者。以業相微細未分能所。欲成礙
T1848_.44.0364a17: 義難見相違。故今偏約轉現二相。以酬前難。
T1848_.44.0364a18: 然雖不言意亦含攝。以依動心説能見故。可
T1848_.44.0364a19: 以意知。前三染即分別智。已前三者。皆是事
T1848_.44.0364a20: 識故依境起。以此等者。以理智無能所染心
T1848_.44.0364a21: 有能所。敵體相違故。成礙義
T1848_.44.0364a22: 智礙。疏所迷法性者。此是即眞之俗故。常靜
T1848_.44.0364a23: 無起。無起即眞故云法性。故前文云。一切法
T1848_.44.0364a24: 離言説相。乃至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
T1848_.44.0364a25: 心等。不了等者。正釋違義。法性寂靜而無明
T1848_.44.0364a26: 起動。動靜相反故成違義。正釋等者。本疏云。
T1848_.44.0364a27: 以内迷眞理識外見塵故。於如量之境。不能
T1848_.44.0364a28: 隨順種種知也。如人動目天地傾搖故。不能
T1848_.44.0364a29: 得如實知也。然前則約麁細而難問。今則約
T1848_.44.0364b01: 相違而通釋也。故下文云。無明頓盡名一切
T1848_.44.0364b02: 種智。如下論釋
T1848_.44.0364b03: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二
T1848_.44.0364b04:
T1848_.44.0364b05:
T1848_.44.0364b06: 起信論疏筆削記卷第十三
T1848_.44.0364b07:  長水沙門子&MT01805;録 
T1848_.44.0364b08: 論生滅相者。以立義分中云。是心生滅因
T1848_.44.0364b09: 縁相。於中生滅與因縁。已如上釋。今則分別
T1848_.44.0364b10: 相之一字。故言復次。然是生滅家之相。故兼
T1848_.44.0364b11: 言也
T1848_.44.0364b12: 略顯疏相生滅者。分別染淨念慮三世。人我
T1848_.44.0364b13: 見愛貪瞋熾然。覽而可別。故云相也。無心法
T1848_.44.0364b14: 者。法之一字通於數境。謂心所使法心所縁
T1848_.44.0364b15: 法也。如前可知。流注生滅者。似平流之水望
T1848_.44.0364b16: 如恬靜故。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微細。一
T1848_.44.0364b17: 切種子如暴流。雜心論云。相似相續不知無
T1848_.44.0364b18: 常。然此論中與心相應等言。取義不便。爲有
T1848_.44.0364b19: 與之一字。蓋翻譯之家不細磨琢也。後譯秖
T1848_.44.0364b20: 言。一者麁謂相應心。二者細謂不相應心也。
T1848_.44.0364b21: 斯言甚便
T1848_.44.0364b22: 對顯。疏倶名麁者。分別智等。皆因外境起故。
T1848_.44.0364b23: 更麁者貪瞋見愛執我我所。取著轉深故。論
T1848_.44.0364b24: 凡夫境界者。是彼内凡所覺。所除之境界故。
T1848_.44.0364b25: 其實亦是二乘境界。今取文便略而不言。十
T1848_.44.0364b26: 地等者。於中初地至七地。覺麁中之細。八
T1848_.44.0364b27: 地九地覺細中之麁。今就通意。但言菩薩
T1848_.44.0364b28:
T1848_.44.0364b29: 順辨生縁者。此中雖有因義。以望眞如亦是
T1848_.44.0364c01: 縁故。從微至著。顯於生起故云順辨。通縁。疏
T1848_.44.0364c02: 以根本等者。前云由不覺故生三種相。又云。
T1848_.44.0364c03: 以有境界縁故。復生六種相。如是雖即次第
T1848_.44.0364c04: 而生。然推其根無明爲本
T1848_.44.0364c05: 別因疏三。今初略消其文。以各自推其親所
T1848_.44.0364c06: 因故。故因生三細縁生六麁可知
T1848_.44.0364c07: 此中下二引經廣釋三。初標指闕具
T1848_.44.0364c08: 二正引經。文云不思議熏變者。然若一向可
T1848_.44.0364c09: 熏可變。即同衣等。是可思議。即是凡夫所見。
T1848_.44.0364c10: 若一向不可熏變。即如玉石。亦是可思議。便
T1848_.44.0364c11: 同權教所説。今以倶非此二故不思議
T1848_.44.0364c12: 三廣釋經義二。初細中二因三。初解云下正
T1848_.44.0364c13: 釋。言不可熏等者。以自性清淨心從本已來
T1848_.44.0364c14: 不與妄染相應故。又無明之法本性虚妄。今
T1848_.44.0364c15: 以虚妄之法。而能熏動性靜之體。是不可熏
T1848_.44.0364c16: 處而熏也。言熏則不熏者。雖熏眞如而眞如
T1848_.44.0364c17: 性且不動。又此無明體全是覺一相無異。將
T1848_.44.0364c18: 何以爲能熏所熏。雖無能所而現法宛然。故
T1848_.44.0364c19: 云不熏之熏。言不可變而變者。夫眞如者。是
T1848_.44.0364c20: 無變異義。本不合變。而受無明熏之成變動
T1848_.44.0364c21: 故。變動相者。即業相等。是又變即不變者。雖
T1848_.44.0364c22: 動成識相而性淨無改。雖性無改而全體
T1848_.44.0364c23: 動。如水成波而濕性不變。濕雖不變而全體
T1848_.44.0364c24: 動。故云不變之變
T1848_.44.0364c25: 勝鬘下二引經證同。不染者。即前不可熏及
T1848_.44.0364c26: 不可變異也。而染者。即前而能熏及而變異
T1848_.44.0364c27:
T1848_.44.0364c28: 然此下。三結屬不相應心也。以能熏是無明
T1848_.44.0364c29: 之妄。所熏是眞如之心。心與無明倶無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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