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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義記 (No. 1846_ 法藏撰 ) in Vol.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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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結中有四。初即結相屬心。二是故下
擧喩以説。三唯心下一句。釋外伏疑。四以
心生下反驗唯心。顯境成妄
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衆生無明妄心而得
住持 前中無明者。根本無明也。妄心者。業
識等也。以世間一切諸境依此而成。謂即現
識等也。若無明未盡已還。此識住持境界不
息。故云住持等也
是故一切法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心虚妄以
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滅故 喩中
言無體可得者。示此境界離心之外無體
可得也。又亦即是心故復無體也。如鏡外
無影。鏡内復無體故也。釋疑中疑云。既其
無體。何以宛然顯現。釋云。此並是眞心之上
虚妄顯現。何處有體而可得耶。反驗中。疑
云。何以得知心上顯現。釋云。以心生則種
種法生等故知也。此中以無明力不覺心
動。乃至能現一切境等故。言心生則種種
法生也。此則心隨熏動。故云生也。若無明
滅境界隨滅。諸識分別皆滅無餘故。言心
滅則種種法滅。此則心源還淨。故云滅也。既
心隨不覺妄現諸境。即驗諸境唯心無體
也。問上説生滅結過屬無明。此文辨因
縁。云何結屬心。答前以無明動彼靜心令
其生滅故。此生滅功在無明。今此因縁和合
道理。以成辦諸法。無性義顯。不住義彰故。
就和合結屬於心也○釋意識中。初標後
釋。釋中有五。初約人辨麁。二計我下出其
惑體。三隨事下明執所依縁。四名爲下制
立其名。五此識下明識起所依
復次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
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縁分別六塵名
爲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説名分別事識此識
依見愛煩惱増長義故 初中言即此相續
識等者。明此生起識麁細雖殊。同是一識
更無別體故。即指前第五識也。但前就細
分法執分別相應依止義門。則説爲意。此中
約其能起見愛麁惑相應從前起門。説名
爲意識。謂意之識。故名意識也。依諸凡夫
者簡非聖人意識也。以前智識及相續識。
通在二乘及地前等菩薩所起故。故今約
凡顯其麁也。取著轉深者。以無對治故。
追著妄境轉極麁現。故云深也。惑體中。非
直心外計境爲麁。亦復於身計我。於塵計
所。或執即蘊。或執離蘊等。種種妄計。此
顯計我之相。所依縁者。謂但攀於倒境之
事。不了正理故。云隨事等也。名意識者。
此論就一意識義。故不別出五識。但説意
識分別六塵。亦名分離者。依於六根別取
六塵。故云分離也。又能分別去來内外種
種事相故。復説爲分別事識也。下明識起
所依者。見謂見一處住地。即見道惑也。愛
謂欲色有三愛。即修道惑也。以此見修二惑
熏於本識。令變生此分別事識。故云増長
也。上六麁中。執取計名及起業相。並相從入
此意識中。及後六染中。執相應染亦入此
攝。上來廣明生滅因縁義竟
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末


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本
 京兆府魏國西寺沙門釋法藏撰 
自下第二重顯所依因縁體相。於中有
二。初略明縁起甚深。後所謂心性下。廣顯
縁起差別之義。初中二。先標歎甚深。後何以
下釋深所以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 初中言無明熏習
所起識者。牒上所説依根本無明起彼靜
心成業等識也○下正歎甚深。於中初凡
小非分。次菩薩分知。後唯佛窮了
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 以彼二
乘但覺四住不了無明故。此無明所起之
識非其境也
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
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菩薩從初正信等者。十信之初創發心時。即
觀本識自性縁起因果之體。得成正信。故
攝論中約彼本識説云。菩薩初起應先觀
諸法如實因縁。此之謂也。三賢位中意言比
觀。故云觀察。地上證之未窮。故云少分。
以其但覺住相不覺生相故。如來四相倶
了故。得窮源也○何以故下釋深所以
何以故 先責意云。縁起妙理貫通凡聖。何
故説見唯在果人○答中三。初即淨常染。
二雖有染心下即染常淨。三是故下結成難
測。故唯佛知。前中三句
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爲無明
所染有其染心 初縁起體即因也。次發縁
起之由即縁也。後顯縁起之相。即不染而
染也
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是故此義唯佛能知
 雖有下釋縁起甚深義。即染而不染也。勝
鬘經云。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爲煩
惱所染。亦難了知。乃至結云唯佛能知。楞
伽經中亦同此説。故彼經云。如來藏是清淨
相。客塵煩惱垢染不淨。乃至廣説。下結云。我
今與汝及諸菩薩甚深智者。能了別也○第
二所謂下廣顯縁起差別相。内有二。初顯前
縁起體相。二不了一法義者下。更重料簡。
初中有三。初所謂心性等釋上不變之義
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爲不變 雖擧體動
而本來靜。故云常無念。顯上縁起因體也
○二以不達下顯上無明縁起之由也
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爲
無明 亦釋上無明得起所由。以不了眞
如平等一義故。心不相應忽然念動。名爲
無明。此顯根本無明最極微細未有能所王
數差別。即心之惑故云不相應。非同心王
心所相應也。唯此無明爲染法之源。最極微
細。更無染法能爲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
如瓔珞本業經云。四住地前更無法起故。
名無始無明住地。是則明其無明之前無別
有法爲始集之本。故云無始。即是此論忽然
義也。此約麁細相依之門説爲無前。亦言
忽然。不約時節以説忽然。以起無初故
也○染心者下第三顯上縁起相。謂有其染
心之句也。於中有三。謂標問別解。別解
中。六染即是上意識及五種意。但前明依
因縁生起次第義。故從細至麁説。今欲辨
治斷次第。故從麁至細説。六中各二。初障
後治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爲六一者執相應染 初
執相應染者。是六麁中執取相及計名字相。
亦是上意識見愛煩惱所増長義。亦是上四
相中麁分別執著相也。但麁心外執。與境相
應汚其淨行故云染也
依二乘解脱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若二乘人
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離也。信相應者。十
解已去。信根成就無有退失。名信相應。
故地論中。地前總名信行地菩薩。無著論中
亦同此説也。此菩薩得人空。見修煩惱不
得現行故云遠離。非約隨眠。以留惑故。
故攝論云。若不斷上心。則不異凡夫。若不
留種子。則不異二乘。又二意留惑爲自
他也。此約終教説。若約始教。初地已上方
説留惑。如餘論説。今此菩薩非直斷四住
人執。亦分斷無明住地故。此論下文云不
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故。
今但爲顯人我麁執故。不論彼也
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
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 二不斷相應者。
五意中名相續識。六麁中名相續相。但
法執相續生生起不斷。不斷即是相續名也。
從十解已去修唯識觀尋思方便。乃至初
地證三無性遍滿眞如。法執分別不得現
行。故言淨心地究竟離也
三者分別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
方便地究竟離故 三分別智相應者。是五
意中智識。是六麁中智相。以能分別世出
世諸法染淨。故云智也。是法執修惑。七地已
還。有出入觀異。故於境界有微細分別。然
地地分除。故云漸離。八地已去。無出觀外
縁境。故於七地盡此惑也。故云無相方便
地究竟離也。以二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
地。以七地於無相觀有加行方便之功用
故。云無相方便地。以八地已去於無相無
方便功用故
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 四
現色不相應者。是上五意中現識。是上三
細中境界相。猶如明鏡現色像等。此依根
本無明動令現境也。以八地中得三種世
間自在。色性隨心無有障礙。故云色自在
地能離也。以色不自在位現識不亡故。
此位中遣彼相也
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
 五能見心者。五意中轉識。三細中能見相。
以根本無明動令能見。上文云。依於動心
成能見故。第九地中善知衆生心行十種稠
林。故云心自在。此於他心得自在。又以自
得四十無礙智。有礙能縁永不得起。故云
心自在地能離也
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菩薩盡地得入如來
地能離故 六根本業者。五意中業識。三細
中業相。以無明力不覺心動故。菩薩地盡
等者。謂十地終心金剛喩定無垢地中。微細
習氣心念都盡故。上文云。得見心性。心則
常住。故云能離也○第二更重料揀中有
三。初辨上無明。約治斷料揀。二釋上相應
不相應義。三擧上染心及無明。約境成二
礙義。前中標釋
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
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釋中。初麁者至初地離。後細者至佛地
盡故也。此即是上染心所依無明住地。能染
眞如成染心故。上云破和合識者。滅無
明故。滅相續心者。斷染心故。今無明與
染心雖説有前後。然治滅並一時也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
縁相同故 第二釋相應不相應者。六染中
前三是相應心。相應有二釋。一約王數
釋。以此三種皆是麁心故。言心念法異者。
心謂心王。念法謂心法也。王數不同。故云
異也。迦栴延論中。名爲心及心所念法也。
依染淨差別者。是所分別境也。知相縁相同
者。若心王知染。心法亦同。心王縁淨。心法
亦同也。知相即能知同。縁相即所縁同。二約
心境相應釋。以此三種依境生故。是上文
中依境所起六相内攝也。下文云。境界滅
故相應心滅。言心念法異者。心謂能縁心。
法謂所縁法塵。異謂心境不同也。依染淨乃
至同故者。謂於染境作染解。於淨境作淨
解。故云同也
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
縁相故 後三及無明皆名不相應者。亦二
釋也。初約王數釋中。云即心不覺常無別
異者。此顯根本無明動靜心體。即此動心
是不覺相。更無王數之別。故云即心不覺
常無別異。此翻前心念法異也。不同知相縁
相者。既無王數之別。何有同知同縁。翻前
可見。以此三種依不覺起。不異不覺故云
即也。上文云依不覺故生三相。與不覺
捨離者。是此即心之不覺故云不離。
非是相應而不離也。下文亦云。無明滅故不
相應心滅。二亦約心境釋中。言即心不覺
等者。謂此無明即此染心而無別體。不約
與外境相應。方爲此不覺。但在本心之
上。故云即心等也。不同知相等者。揀前相
應也。此不相應心既是梨耶識。於中不分
王數義。及不與外境相應義。并有覺不覺
義等。並與諸論相違。和會如別記中説○
釋二礙中。先標立。後重釋。前中初惑障。後
智障
又染心義者名爲煩惱礙能障眞如根本智故
 前中言染心者。六染心也。能障眞如根
本智者。顯其礙義。謂照寂妙慧如理之智。
名根本智。即上文智淨相也。染心諠動違
此寂靜。故名染心爲煩惱礙。以煩動惱
動故。今此且依本末相依門。以所起染心
爲煩惱礙。能起染心之無明爲智礙。不
約人法二執。以明二礙
無明義者名爲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言無明者。根本無明也。能障世間業智者。
顯其礙義。謂後得如量智。即上不思議業用。
以無明昏迷無所分別。違此智用。名爲智
礙。從所障得名
此義云何 重釋中。先問云。既此無明動靜
心體成於染心。則無明是細。應障理智。染
心是麁。應障量智
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答中先釋煩惱礙。言以依染心能見能現
者。後三細染也。妄取境界者。通攝前三染
心。以同依境起故。違平等性者。釋成礙義。
以此染心能所差別。乖根本智能所平等。所
以障於理智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
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下
釋智礙中。言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者。
擧無明所迷法性。無明不覺妄與法違者。正
顯無明。違前法性。以不了如法寂靜。妄
有起滅。與法乖違故也。不能得乃至種種
知者。以内迷眞理。識外見塵故。於如量之
境不能隨順種種知也。此正釋障如量智
義。上來釋生滅因縁竟○自下第三明生
滅相。於中有三。初標數起問。二列名略顯
三廣釋其相
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
麁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 前中
言麁與心相應者。六染中前三染是心相應。
其相麁顯。經中説爲相生滅也。細與心不
相應者。後三染是心不相應。以無心心法
麁顯之相。其體微細恒流不絶。經中説爲流
注生滅。此依四卷楞伽。十卷中云。識有二
種滅。一者相滅。二相續滅。生住亦如是。經
中出名。不別顯相。故今論主約相應不相
應義。顯其二種麁細之心生滅之相○釋中
有二。初約人對顯。後辨相所依。初中對三
位人也
又麁中之麁凡夫境界 前三染心倶名爲
麁。於中初執相應染復更爲麁故。云麁中
之麁也。三賢位名内凡。能覺此染故云凡
夫境界
麁中之細及細中之麁菩薩境界 又前三麁
中。後二謂不斷相應及分別智相應染。是
麁心之中稍細。故云麁中之細也。細中之麁
者。後三染心倶名爲細。於中前二謂能見
能現是也。同是不相應故名爲細。形後根
本業識故復云麁。此是十地已還菩薩位中
所知境也
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細中之細者。謂根本
業不相應染。能所未分。行相極細故。唯佛能
知耳○自下第二明所依義中二。初順辨
生縁。後逆論滅義。前中亦二。初明通縁。後
顯別因
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
縁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縁者妄作境界義故
 通而言之。麁細二識皆依無明住地而起。
本無明動起三細。依此三細轉起麁
心故。以無明通爲其本故。云依無明熏習
而有也。若別而言之。依無明因生三細不
相應心。依境界縁生三麁相應心。故云依
因乃至妄作境界義故。此中文少。若具説之。
各有二因。如楞伽云。大慧不思議熏及不
思議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
熏。是分別事識因。解云。不思議熏者。謂無明
能熏眞如。不可熏處而能熏。故名不思議
熏。又熏即不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議熏。不
思議變者。謂眞如心受無明熏。不可變異
而變異。故云不思議變。又變即不變。不變之
變。名不思議變。勝鬘中不染而染。染而不
染。難可了知者。謂此不思議也。然此熏變
甚微且隱故。所起現識行相微細。於中亦
有轉識業識。擧麁兼細。故但名現識即是
此不相應心也。取種種塵者。即是現識所現
種種境界。還能動彼心海起諸事識之浪。
故也。無始妄想熏者。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
念習氣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以未曾離念
故。此塵及念熏動心海種種識生。以妄念
及塵麁而且顯故。其所起分別事識行相麁
顯成相應心也。經中欲明現識依不思議
熏故得生。依不思議變故得住。事識依境
界得生。依心海得住。今此論中但説生
縁。故不論依住。是於細中唯説無明熏。麁
中單擧境界縁也○第二逆顯滅義中二。初
正辨。後釋疑
若因滅則縁滅 前中二。先明通滅。謂得對
治無明滅時。無明所起現識境界亦隨滅。故
云因滅則縁滅也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縁滅故相應心滅 二別
顯滅中。先因滅者。以三細親依無明因生
故。無明滅時亦隨滅也。後縁滅者。以三麁染
親依境縁生故。境界滅時亦隨滅也。此依
始終起盡道理。以明二種生滅之義。非約
刹那生滅義也○釋疑中。先問後答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説究
竟滅 問中言若心滅云何相續者。若境界
滅時心體亦滅者。無明三細既其未盡。心體
已亡。更依何法而得相續。此疑相應心。若
相續云何究竟滅者。若言以心體不滅。令
無明得相續者。心體既其不滅。無明則常
相續。云何治道得究竟滅也。此疑不相應
心。答中雙答此二也○有法喩合。法中
總説。喩合別説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言唯心
相滅非體滅者。境界滅時。唯心麁相滅。非
心自體滅。又以無明滅時。唯心細相滅。亦
非心體滅。此通答二問也。喩中別顯此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絶無
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
滅非是水滅 如風依水而動者。喩無明風
依心體故有動相。此示無明離於心體不
能自現動相也。若水滅乃至無所依止者。
此示若境果滅時。令心體亦滅者。則無明
風無所動故。業等三細則應斷滅。以水不
滅風相續者。以境界滅時心體不滅故。無明
三細則得長相續。良以無明滅故境界滅。非
以境界滅故無明滅。由是義故。境界滅時。
無明動心。三細相續。此答初問相應心滅
義也。唯風滅乃至非水滅者。以無明盡時。
業等動相亦隨之滅。非靜心體而亦滅也。
此答後問不相應心滅義。合中次第合前二
種心也
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者則衆生斷
絶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
相隨滅非心智滅 非心智滅者。上文以對
不覺故名爲覺。則一識有二義。今以對癡
故名爲智。則一心有體相。不覺癡相轉滅
成於始覺。本覺智體不滅。與還源無二無
別也。上來釋染淨生滅因縁相竟
○自下第二明染淨互熏相生不斷。即顯
上總中能生一切法義也。於中有四。初擧
數總標。二列染淨法名。三廣釋染淨熏習
之義。四明染淨盡不盡義
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
絶 初中由此染淨相資故。得起不斷也
云何爲四一者淨法名爲眞如二者一切染
因名爲無明三者妄心名爲業識四者妄境
界所謂六塵 第二中言淨法名眞如者。此
是生滅門中眞如。以三義故故云淨法。一
約體。本來淨故。二約體相。以内熏故。令
返染成於始淨故。梁攝論云。能成立者。謂
眞如十種功徳法。所成立者。謂十種新生正
行也。三約用熏故。應機成淨縁也。染因名
無明者。謂六染及九相等。皆因無明而有
也。妄心通事識及業識。今據其本。故但言
業識也。妄境謂六塵者。謂事識所縁之境此
三皆是染法。由此染法自性差別仗託因
縁故。具説三種。淨法對染雖成熏義。然其
體用竟未曾別。故但明一種○廣釋中二。
先總後別。總中二。先喩後合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
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眞如淨法實
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
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眞如而熏習故則有淨
用 合中二。謂染淨熏也。言熏故有染相
者。顯眞無相隨熏現相。又顯妄法無體。故
但云相。又當相自無返流之用。故云相不
云用也。此約隨流生滅門説。此釋經中如
來藏爲惡習所熏等。二有淨用者。此是生
滅門中本覺眞如。故有熏義。眞如門中則
無此義。由此本覺内熏不覺。令成厭求。返
流順眞。故云用也。此釋經中由有如來藏
故能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也。涅槃經云。闡
提之人未來佛性力故。還生善根。彼言佛
性力者。即此本覺内熏之力耳。良以一識
含此二義。更互相熏遍生染淨故也。此中
佛者是覺。性者是本。故名佛性爲本覺也
○自下第二別釋中二。先染後淨。染中亦二。
先略後廣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汎論熏習有二種。
一習熏。謂熏心體成染淨等。二資熏。謂
行心境及諸惑相資等
所謂以依眞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
法因故即熏習眞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
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眞如法故不覺念
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縁故即熏習
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
苦 初中言依眞如有無明者。是擧能熏之
法所熏之法體也。又亦可此中但擧能熏無
明。然必依眞故約本擧也。以有無明乃至
熏眞如者。謂根本無明熏習義也。以熏習故
有妄心者。依無明熏動眞如有業識心也。
以此妄心還資熏無明増其不了。令其轉
成轉識及現識。故云不覺念起現妄境界故。
以此境界還熏動心海起諸識浪。縁念彼
境。即起事識也。上六麁中。初二名念。中二
名著。後二名同此也。謂依惑造業。依業
受苦報○自下廣釋。即明前三種。從後向
前次第説也。先明境界熏動妄心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
増長念熏習二者増長取熏習 増長念者。
謂由境界力。増長事識中智相相續相法執
分別念也。増長取者。増長事識中執取相計
名字相。謂人我見愛煩惱也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業識根
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
故二者増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繋
苦故 妄心熏中。業識根本熏習者。以此
業識能資熏住地無明。迷於無相。能起轉
相現相等相續。令彼三乘人雖出三界離
事識分段麁苦。猶受梨耶變易行苦。然此細
苦無始來有。但爲揀細異麁故。約已離
麁苦時相顯處説。事識熏者。以此事識能
資熏起時無明。起見愛麁惑。發動身口造
種種業。受凡夫分段苦也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根本熏
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
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無明熏習中。根
本熏習者。謂根本不覺熏動眞如成業等諸
識。但今擧初故云業識也。所起見愛熏者。
謂枝末不覺熏習心體成分別事識。上文
云。此識依見愛煩惱増長義故。但末從本
生故云所起也。勝鬘中説。無明住地能起
一切四住煩惱也。次明淨熏。於中有二。先
問後答。答中亦二。先略後廣。前中亦二。
初正明熏習。後自信已性下辨其功能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眞如法故
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縁力故則令妄心厭
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縁故
即熏習眞如 前中二。先明眞如内熏無明
令成淨業。後即此淨用返熏眞如。増勢
力。前即本熏。後即新熏。文處可見也○功
能中。因果分二
自信已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
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
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 因中。自信已性者。
十信位中信也。知心妄動下。三賢位中修也。
知心妄動無前境界者。是解也。修遠離法者。
是依解成行。謂尋思等觀。唯識無塵等行
也。言以如實知無境者。是初地見道證唯
識理。異前比觀故云如實知也。種種下乃
至久遠熏習力者。是明十地修道位中廣修
萬行巧顯眞如也。不取者。所取無相。不念
者。能念不生。久遠者。三祇熏故也○自下
明果。於中有二。初滅惑。後證理
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
界隨滅以因縁倶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
自然業 前中。無明滅者。根本無明盡也。以
無明滅心無起者。妄心盡也。以無起境界滅
者。妄境滅也。即翻前三種染法也。以因縁
下乃至自然業者。明證法徳。因謂無明。縁謂
妄境。心相謂染心。此並盡故。心體轉依名
得涅槃。起不思議業用名自然業也○自
下廣中二。先明妄心熏習。後顯眞如熏習。
前中標釋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分別事
識熏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
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 釋中分別事識
即是上意識也。以此識不知諸塵唯是識
故。執心外實有境界。凡夫二乘雖有發心
趣向解脱。而猶計有生死可厭涅槃可欣。
不了唯心道理。仍復由此作意力故。久後
還得菩提。故云分別事識熏習乃至漸向無
上道故
二者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意熏習者。若就本而言。名爲業識。通而
論之。即前五種意也。以諸菩薩知一切法
唯是識量。捨彼事識外計分別。既了唯心。
趣理速疾。異前漸悟故云乃至速趣涅槃
也。問此中妄心既並熏習眞如起返流行。
意熏既屬梨耶。如何能各自發心修行。答前
凡夫二乘不覺梨耶。但依分別事識資持
力故。而發心修行。以不達本故。向大菩
提。疏而且遠。故云漸也。此菩薩既了梨耶
本識。即依此識資持力。方得發心修行。以
了本故。向大菩提親而且近。故云速也。此
約所依相資辨熏。非各自發心等。此如下
文證發心中説○眞如熏習中有三。初標數。
次列名。謂内熏外縁也。三辨相。於中有二。
先別釋。後合明。前中亦二。先體相。後用大。
前中亦二。初正顯。後除疑。前中先辨熏習
眞如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自體相
熏習二者用熏習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
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
此二義恒常熏習以有力故能令衆生厭生
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眞如法發心修
行 言從無始乃至不思業者。不空本覺名
無漏法。此法冥熏衆生。非物能了。故云不
思業也。此中業者。是冥熏作用也。作境界性
者。明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厭求成能觀
智。亦乃與其觀智作所觀境界也。以此二
法等者下顯熏功能。謂此心境二法。亦可此
體相二法。冥熏衆生有力故。令起厭求等
行。自信等者。明依熏起修行之相也○釋
疑中二。先問後答
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衆生悉有眞如等皆
熏習云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
時自知有眞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問
中。初約現在信心有無。後約未來信心前
後。内熏既齊。何得如是。皆應一時下結成
難。此則執別疑通難
答曰眞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
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恒沙等上煩惱
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
別如是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前後無量
差別唯如來能知故 答中二。初一句通體
明内熏不無。後明染淨頼縁。顯成前後。
此文有二。初約染惑。對縁起有厚薄。後
約淨法。頼縁前後差異。前中言而有無量
乃至不同者。謂即根本無明住地本來自性
差別隨人厚薄。厚者不信。薄者有信。前
後亦爾。非彼内熏使之然也。過恒沙上煩
惱依無明起差別者。是從無明所起迷諸
法門事中無知。所知障中麁分攝也。我見愛
染煩惱者。是無明所起四住煩惱。煩惱障攝
也。如是下雙結於前二種煩惱。皆依根本無
明所起。由是義故前後非一。如此惑性
差別無量。前後難知。故唯佛能了○下明
淨法約縁故有前後者
又諸佛法有因有縁因縁具足乃得成辨 若
獨内因不假外縁。可如所責。然今外假用
熏。及内正因方得成辨。故致前後。不可一
時也。是故上開二熏習。不云一也○於中
法喩合。法中但明因縁具成得。略無不具
失。喩中偏明不具失。略無具縁得。合中雙
明二義。法喩可知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
自燒木無有是處衆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
力若不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爲縁能自
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若雖有外縁之力
而内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
苦樂求涅槃 合中衆生合前木也。正因
合火性。若不遇諸佛菩薩等。合若無人知
等也。能自斷下合能自燒無有是處。此顯
闕縁之失也。若雖有下明闕因不成。謂無
明厚重之流雖本覺内熏。然未有力故。是
故雖遇善友外縁之力。而亦不能令其得
道也。此即明因縁互闕之失○若因縁具
下明性用相應之得。於中二。初辨具縁。後
能起下明熏益
若因縁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爲諸佛
菩薩等慈悲願護故 益中二。先明自分。以
修善根下明勝進也
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
成熟故則値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
涅槃道 示其義教其行。得義利行成喜
故也○就用熏中二。初指事總標。後如是
外縁下約縁別顯。別顯中三。謂標列釋
用熏習者即是衆生外縁之力如是外縁有
無量義略説二種云何爲二一者差別縁二
者平等縁 列中言差別縁者。爲於凡小
事識熏習而作於縁。謂現形不同故云也。
亦可與差別機爲縁故也。謂三賢已上乃
至諸佛能作此縁。平等縁者。爲諸菩薩業識
熏習而作於縁。謂唯現佛身平等無二故
云也。亦可與平等心機爲縁故也。謂初地
已上乃至諸佛。要依同體智力能作此縁
○釋中二。縁即爲二分。初中有二。先總後
別。總中亦二。初明感用因。後或爲眷屬下
正明用相
差別縁者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
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 前中
言此人者。機欲之人。諸佛菩薩者。出外縁
體。從初發意下。明能感縁機修行時也。若
見若念者。正明行者之心感用器也。謂見
其身形念其功徳也。用相中二。初正明差
別之用。二以起大悲下辨用之益
或爲眷屬父母諸親或爲給使或爲知友或爲
冤家或起四攝 前中二。初五句開總成別。
後乃至下攝別成總。五句中。一慈愛以攝
生。二居卑以引物。三同類以勸發。四怖之
以入道。五直以四法攝令修益。文可知
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縁以起大悲熏習之力
能令衆生増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別
開中有二。先就根熟不熟開近遠二縁。後
就前近遠復各開爲二。各有標釋
此縁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近縁速得度故二
者遠縁久遠得度故是近遠二縁分別復有二
種云何爲二一者増長行縁二者受道縁 後
中増長行者。謂方便行。即自分也。受道者。謂
依前方便正觀相應。即勝進也。亦可初即
四攝利他行。後即三空自利行故也○平等
縁中有二。先明能作縁者
平等縁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脱一切衆
生自然熏習常恒不捨以同體智力故隨應
見聞而現作業 於中願度生者。平等心也。
自然等者。常用應機。以同體智力者。釋成
常用也。隨應等者。顯其用相○二明對機
顯平等義
所謂衆生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謂
十住已去諸菩薩等依三昧力。悉見諸佛身
量平等。無有彼此分齊之相。故云平等見
也。上來別明體用竟○自下第二約人合釋。
於中有二。謂標釋
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
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
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 二釋中亦二。先
明未相應中三。初約位擧人。次辨行劣。
後明未相應。行中凡小意識熏。菩薩五意
熏。並未契眞如。故云依信修行也
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
與用相應故 未相應中二。初言未得無分
別心與體相應者明無正體智故未與法
身體相應。後以無證眞後得智故。未與應
化身用相應也
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
自體相應得自在業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
力自然修行熏習眞如滅無明故 第二已相
應中亦三。先顯人位。謂地上菩薩也。次正
辨相應。得無分別心者。謂如理智與體相應
也。與佛智用相應者。謂以有如量智故得
然也。後明其行勝。初地已上證眞如法而
修行。非如前位但有信力故云依法力也。
自然修行者。八地已去無功用行也。熏眞滅
妄。顯行成也。明淨法熏竟上來初別明。
次合釋。總明第三染淨熏義竟○自下第四
顯盡不盡義。於中二。初明染法違眞無始
有終後明淨法順理有始無終
復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
則有斷 淨法中二。初正顯。後釋成
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此義云何以眞
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
故無有斷 釋成中。以熏眞滅妄。淨用無
盡故也。文處可見。上來釋生滅門中能顯
義之法竟○自下第二釋生滅門中所顯之
義大。於中有二。初釋體相二大。後別解用
大。前中亦二。初總標二大名。後別釋二大
義。義中亦二。先明體大義
復次眞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縁覺菩薩
諸佛無有増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
恒 謂人雖就位以分優劣。眞體隨人未
曾増減。故云無増減也。非前乃至常恒者。
顯不増減所以也。非前際生故常。非後
際滅故恒也。凡位爲前際。佛果爲後際也
○從本下釋相大。於中有二。初正明性
徳。二問答重辨。前中亦二。先明徳相。後顯
立名。前中三。初總次別。後結
從本已來自性滿足一切功徳 別中六句
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
眞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
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一本覺智明義。二
本覺顯照諸法義。三顯照之時無倒義。四性
離惑染義。五性徳圓備義。六性徳無遷義
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
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爲如來藏亦名
如來法身 下結中。謂性徳塵沙。不離眞
體故云不離也。無始相續故云不斷。亦可
謂治道不亡也。與體同味故云不異。不異
而有恒沙之義故云不思議。唯佛窮達。故
云佛法。亦可此是所覺法故也。若此眞體
無性徳者。如來證此不應具徳。既證性
已萬徳圓滿。即驗眞如本具恒沙徳也。故
云滿足無有所少。下立二名。隱時能出生
如來名如來藏。顯時爲萬徳依止名爲法
身○下重辨中二。初執體疑相難。後相不
違體答
問曰上説眞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
説體有如是種種功徳答曰雖實有此諸功
徳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眞如此義
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答文
有二。初明雖差別而不二。後復以何義下。
明雖不二而差別。前中亦二。初明實徳雖
多同一如味。次釋成不二。以無分別者。非
能分別故。離分別相者。非所分別故。次
無能所分別故無二也○無二而差別中。先
略後廣
復以何義得説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 略
中疑云。既其不二。何以説別。釋云。以依生
滅識相恒沙染法。返此表示眞如淨徳恒沙
差別。且擧其染本故但云業識○廣中二。
先問對染表示之相。次擧彼染法一一對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
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説無明心性不起
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 以一切法乃至無念
者。擧所迷理也。而有妄心等者。依眞起妄。
謂細麁染心本末不覺也。將欲釋淨。先擧
其染對以顯之。下諸句例然。云何顯者。以
心相念起。即是不覺無明故。知心性不起。
即是本覺智明。故云大智慧光明義也
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
法界義故 若心起見等者。明妄見不周。心
性離見等者。顯眞照圓明
若心有動非眞識知無有自性 若心有動非
眞識知者。明妄識倒知。返之即顯眞照無
倒。無有自性者。明妄染無體。返之即顯自
性清淨心也
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 非
常等者。明妄四失。返之即顯眞如四徳。諸
惑燒心。是極熱惱故。説眞如是清涼也。妄
染遷改。是衰變相。即返顯眞如爲不變。以
業果繋縛不自在故。即顯眞如爲自在也。
故上文云清涼不變自在義故也
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
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徳相義示現
 言乃至具有等者。總擧妄染衆多。翻對此
故。心性不動。即有恒沙徳相等也
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
法無量功徳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
爲法身如來之藏 言若心有起更見前法
等者。明妄心外念。求之不足。如是淨法等
者。明淨徳性滿無假外求。結名可知○第
二用大。文有二。初總明。次此用有二下。別
釋前中亦二。初對果擧因。二牒因顯果
復次眞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
慈悲修諸波羅蜜攝化衆生 初中有三。初
諸佛乃至化衆生者。擧本正行也
立大誓願盡欲度脱等衆生界亦不限劫數盡
於未來 次言立大誓願乃至盡未來者。擧
本大願也。於中初廣大心。次長時心
以取一切衆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衆生相此
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衆生及與己身眞如平
等無別異故 取一切乃至眞如平等者。擧
悲智大方便也。亦則不顛倒心。於中取物
如己。顯悲深也。亦可釋前得長時所以
也不取物相明智深也。此以何義者。徴前
悲智深所以也。謂如實知下依眞如門答
顯深也○以有如是下。明牒因顯果。於中
亦三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 初牒前因也
除滅無明見本法身 二滅無明見法身者。
自利果也○三自然已下正顯用相。即利他
果也。此中三句
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眞如等遍
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諸佛
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
境界離於施作但隨衆生見聞得益故説爲用
 初明用甚深非待作意。如攝論云。如摩
尼天鼓無思成自事等。二即與眞如等遍一
切處者。顯用廣大。以稱理之用故。三又亦
下明用而常寂。於中何以故者。責云。佛具
三身。何故乃云無有用相。釋云。若廢機感。
如來唯是妙理本智。更無應化世諦生滅等
相。但隨縁起用。用即無用。如波即水。故用
恒寂也。涅槃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梁攝
論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爲法身。故
云謂諸佛如來乃至離於施作也。雖眞理妙
智本來常湛。而隨機感益用無邊。即寂而
常用。故云但隨衆生乃至爲用別釋用中
二。先標後釋。釋中亦二。初正顯用相。後問
答釋疑。前中亦二。一直顯其用。二重牒分
別。前中二。先明應身。後明報身
此用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依分別事識凡
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爲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
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前中言
依分別事識者。凡夫二乘未知唯識。計
有外塵。即是分別事識義。今見佛身亦謂
心外。順彼事識分別計度識故説依分別
事識見也。亦可此人覺六識。不覺知
彼七八識。故但依事識也。依此麁識分
別佛身。但見應化麁相。不見報身細相。故
云名爲應身也。以不知轉識現乃至不能盡
知者。釋見麁所以也。迷於唯心故云從
外。不達即色是心無有分齊。故云取色分
齊不能盡知也。問佛身何故唯衆生識耶。
答衆生眞心與諸佛體平等無二。但衆生
迷自眞理起於妄念。是時眞如但現染相
不顯其用。以彼本覺内熏妄心故有厭求。
有厭求故眞用即現。厭求劣故。用相即麁。
厭求漸増。用亦漸細。如是漸漸乃至心源。
無明既盡。厭求都息。始覺同本。用還歸體。
平等平等。無二無別。未至心源已還用於
識中隨根顯現。故云識中現也。問若據此
義。用從眞起。何故説言轉識現耶。答轉識
即是梨耶中轉相。依此轉相方起現識現
諸境界。此識即是眞妄和合。若隨流生死。即
妄有功能。妄雖有功。離眞不立若返流出
纒。眞有功能。眞雖有功。離妄不顯。故就
縁起和合識中説其用耳。問若據此義。乃
是衆生自心之中眞如之用。云何説言佛報
化耶。答衆生眞心即諸佛體更無差別。故
華嚴經云。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應當
如是觀。心造諸如來。又不増不減經云。法
身即衆生。衆生即法身。法身與衆生。義一名
異也。既從法身起報化用。何得不是衆生
眞心耶。問義若然者。衆生心佛還自教化
衆生。何故説言佛悲願力。答即此眞心是佛
悲願。謂無縁大悲及自體無障礙願等。即性
起大用也。問衆生既無始有心。何不早起
化用令滅無明。答未有厭求故。問既元
有本覺。何不早熏令起厭求。答無明厚薄
不同。因縁互闕不等。此如上説。問若眞心
即是佛者。何故下文云從諸波羅蜜等因
生。答此約本覺隨縁義説。然其始覺覺至
心源。平等一際。有何差別。上來約終教説。
若約始教説者。即以諸佛悲智爲増上縁。
衆生機感種子爲因縁。故託佛本質上。自
心變影像。故云在自識中現也。餘如瑜伽
唯識等論説○報身中有三。初約識擧人。
二身有無量下明所見報相。三結果由因
釋顯報名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
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爲報身 前中依業識者。
十解已去菩薩能解唯識無外諸塵。順業識
義以見佛身故云報身也○所見報相中
二。先正後依
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
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
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
失 正中身無分齊故云無量色。依身有
相。相亦無邊。依相有好。好亦無盡。然相以
表徳。令人敬徳以念佛。好爲嚴身。令人
愛樂欲親近。依報中言無量種種莊嚴者。
能依無邊故。所依土田亦復無邊。頗致柯等
殊勝之寶。常放光明無礙校飾。故云種種
莊嚴。言隨所示現乃至離分齊相者。異前
化身分齊之色。由此菩薩知分齊即無分齊
故。一一色相皆遍法界。互融無礙。自在難
思故。隨其所應乃至不毀不失者。隨其業行
所應感者即皆常住。非三災等之所壞

如是功徳皆因諸波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
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説爲報身
 辨因中。如是依正二報無障礙不思議事。皆
因十度深行之熏及本覺不思議熏二因所
成。樂相圓備故名報身。故云如是功徳乃
至説爲報身○第二重分別中。先應後報。應
中簡凡異小
又爲凡夫所見者是其麁色隨於六道各見
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説爲應身 如
三惡道習。見佛如黒象脚等三尺之身。又
如提謂等。以人天位見佛。爲樹神及天神
身等。準此。即六道衆生並見佛不同也。皆
非出世相故非樂也。如二乘人等見佛爲
出世。是阿羅漢等聖人身。故云凡夫所見乃
至應身○報中簡比異證。於中有二。先明
地前所見。後顯地上所見
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眞如法故
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
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眞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
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
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若離業識則無見
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前
中言深信眞如法少分見者。十解菩薩等依
比觀門見眞如理。是相似覺故云少分。異
前十信故復云深。異後眞證故但云信。言
知彼色相乃至離於分齊者。以見眞如異
於凡小。是故得知色相等事性無分別也。
言唯依心現不離眞如者。釋無分別所以
也。攝論中地上見報身者。彼據證之相應
成就處説。今此地前菩薩少分見者。以知
色境但是現識不離眞如。即無分齊故。得
少分見也。既非全見。故不相違。但以異
於凡小心外取境見應化故。故約唯心少
分明見。言此菩薩猶自分別等者。簡異
地上也。若得淨心下。顯於地上所見用相
過於地前。故云轉勝。漸漸微細。至金剛
後。業相都盡。用即歸體。故云見之究竟。
以窮其源故。若離業識則無見相者。要依
業識乃有轉相及現相故也。以諸佛乃至迭
相見故者。若離業識等無明即唯是眞如。
故佛無有此彼分別之見也○第二除疑中
二。先問後答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
相 答中亦二。先釋法身能現。後釋所現之
色。前中亦二。先總。後所謂下別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
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説名
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説名法身遍一切處 別
中本來色心不二者。謂彼所現報化之色不
異法身眞心。如波與水本來無二。言以色
性即智等者。明色即心顯前不二。以色即
心故。遂令色相都盡。故就其本但云智身。
智謂本覺心智也。言以智性即色故説法身
遍一切處者。明心即色顯前不二。如水遍
在波中故也
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
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
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眞如自在用
義故 所現色中。以彼眞心無礙周遍。所現
之色亦復圓融自在無礙。故云所現之色乃
至不相妨礙。於中無量菩薩者。亦是報身作
用。亦可即是感報身大用之機縁。皆能頓
赴故也。以一一諸根皆遍法界。然互不相
妨。此眞如之用非妄識能知。故云非心識
分別乃至用義故。上來釋生滅門中法義二
重竟。初釋眞如門。次釋生滅門。總是大段
第一別釋二門。顯不一義竟○自下第二
二門相對會相入實。顯不異義。於中有三。
先標。次釋。後還總結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眞如門所謂推求五
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
十方求之終不可得 標中言推求五陰色
之與心者。色陰是色。餘四是心。釋中先觀
色法。言六塵無念者。境從心起。畢竟無
體。離心之外無可念相也。言以心無形
求不得者。非直心外無別色等六塵。就心
内求色等形質亦不可得也。前則所縁無
相。此則能縁不生也○自下觀心法。先喩後

如人迷故謂東爲西方實不轉衆生亦爾無明
迷故謂心爲念心實不動 合中言心實不
動者。推求動念。已滅未生中無所住。無所
住故則無有起。故知心性實不動也
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眞如門故
 若能已下結中。即得隨順者。是方便觀也。入
眞如門者。正觀也。上來顯示正義竟
大乘起信論義記下本



大乘起信論義記下末
 京兆府魏國西寺沙門釋法藏撰 
第二對治邪執中有二。初就本總標。二別
明障治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
無邪執 二別中有二。初對治離。後究竟
離。前中有三。先標數。次列名。後辨相
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人我見二者
法我見 列名中。言人我見者。計有總相
主宰。此是佛法内初學大乘人迷教妄起。非
是外道等所起也。法我見者。計一切法各
有體性。即二乘所起也○辨相中。先人後
法。人我中亦二。總標別解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説有五種云何爲五一
者聞修多羅説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虚空
以不知爲破著故即謂虚空是如來性 別解
中。此五種執何別者。初一約果。餘四通因
果。又初二於空謬執。後三於有倒知。前二
中。初一妄執事空以爲法體。次一妄執法
體唯是空無。執有三中。初執性徳同色心。
次執法性本有染。後執染淨有始終。問此
等既並於眞如法上計。云何説爲人我執
耶。答此有二釋。一云。此是初學凡夫有人
我者作此執。故云人我執也。二云。由如來
藏中有二義。一是本覺義。即是當人。於上
妄計。故云人執。二是理實義。當所觀之法。
今據初義故説人執。於此五中各有三。謂
初修多羅説等爲起執縁。二以不知等正
明執相。三云何對治等。辨對治相。初中執
相内。言以不知破著等者。以衆生執佛色
身之礙相故。説法身如空迷説意故。執
同太虚
云何對治明虚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 治
中有二。初明此虚空是妄非眞。後唯一眞
心下。明彼法身是眞非妄。前中有三。先
立。次釋。後結。立中二。先立情有。後體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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