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大乘起信論義疏 (No. 1843_ 慧遠撰 ) in Vol. 44

[First] [Prev]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No. 1843 [cf.No.1666]
大乘起信論義疏上之上

 淨影寺沙門慧遠撰 
大乘起信論者蓋乃宣顯至極深理之妙論
也。摧邪之利刀排淺之深淵立正之勝幢。是
以諸佛法身菩薩皆以此法爲體。凡夫二乘
此理爲性。改凡成聖莫不由之。是故釋尊爲
表此法以殊勝故。超過巨海須彌山等於鐵
圍上楞伽城中十頭羅刹宮殿之中説此法
也。即表其三乘絶分如法華論主。論主問言。
何故住此靈鷲山中説此法耶。釋言。爲題此
一乘法以殊勝故依處以*題。又十地論中問。
何故在此他化自在天摩尼寶殿中説此法
門。釋言。爲*題十地法門以殊勝故挍量勝
故。此亦如是一化所説教雖衆多要唯有二。
一者聲聞藏二者菩薩藏。教聲聞法名聲聞
藏。教菩薩法名菩薩藏。何以故知佛教但二。
有事有文。言有事者佛滅度後迦葉阿難於
王舍城結集三藏名聲聞藏。文殊阿難於鐵
圍山集摩訶衍。名菩薩藏。故知佛教無出此
二。言有文者涅槃經言。十二部中唯方廣部
菩薩所持。餘十一部聲聞所持。地持論中亦
同此説。下復説言聲聞菩薩出苦道説修多
羅。結集經者謂集二藏。説聲聞行爲聲聞藏。
説菩薩行爲菩薩藏。故知所説無出此二。亦
名大乘小乘半滿教也。名雖有異其義不殊。
此二藏中各分有三。謂修多羅毘尼毘曇。小
乘三藏者如四阿含經。是修多羅藏。五部戒
律是毘尼藏。毘曇成實是毘曇藏。大乘三藏
者如涅槃華嚴等。是修多羅藏。清淨毘尼方
等經等是毘尼藏。十地地持等是阿毘曇藏。
今此論者二藏之中菩薩藏。攝三藏之中是
第三阿毘曇藏。亦名摩徳勒伽藏。此云行境
界。亦名摩夷此云行母。此論所明八識之理
爲體行法爲宗。諸菩薩等依於此理得起修
行。依行成徳故言菩薩摩徳勒伽藏也。所言
大者物莫能過目之爲大。既言至極焉有勝
己。故言名大。所言乘者運載爲義。乘有二
種。一法二行。言法乘者能運他用。無自運義。
即是理法。言行乘者自運運他故名爲乘。今
此論中具明理行故有二種乘。總而言之亦
名一乘。無異趣故亦名佛乘。佛所乘故此皆
是。名雖有異其實不改。故言大乘也。所言起
者成立爲義。所言信者決定爲義。此信有二
釋。一云就十信位中令起眞常證信也。二云
即是妙法師説。是勸信也。論主是其不足之
人所説之法甚深極理。恐其不順。作煩惱縁。
故言我所説大乘法應當起信。不應誹謗。故
論末中我今隨分總持説竟。應當敬信。若人
能信是法功徳無盡。何以故。理無盡故。若人
誹謗獲大罪苦。始終意同豈容異乎。如菩提
心論中勸發品在初建也。爲説六度故先勸
發心爲修行也。此亦如是。爲説深理故先勸
起信也。問。何故要先勸起信者。此信乃是
入佛法之首故。華嚴經云。信爲道源功徳母。
又論中云。信心如手。有手之人入海寶藏隨
意拾取。無手之人雖遇寶藏不得拾取。信心
亦爾。若有信人入佛法寶隨分修行得解脱
樂。若無信人雖遇佛法空無所獲。故要起信。
所言論者簡異佛經之辭也。若通言之一切
皆論。謂五明論是也。一切皆經謂五經是也。
若別言之佛所説者名之爲經。若餘人説佛
所印可亦名爲經。如維摩勝鬘等是也。若佛
滅度後聖人自造解釋佛經名之爲論。凡夫
所造名爲義章。今此論者佛滅度後菩薩所
造名之爲論。論者所謂賓主相談因之爲論。
故言大乘起信論也。言馬鳴菩薩造者是爲
*題其論主名也。亦釋幡者如龍樹論釋。所
以菩薩造此論者。佛滅度後正法之時大聖
去近。人根厚信故無異端。七百歳後大聖去
遠。聖弟子衆遂佛滅度人根薄信。以世衰故
外道異端競興於世。所謂青同仙人出建陀
論二十卷。過去無因爲宗。黄頭仙人出闡陀
論。自然爲宗。及衞世師論第十八部是也。於
時有沙門釋子。號曰法勝。對破外道故依毘
婆娑廣論西方沙門及薩婆多抄出二百五十
行偈。造出四卷毘曇。雖然人根薄心鈍故毘
婆沙廣論不能受持。四卷其略不得義理。是
故須出。達磨多羅廣論之中。依西方沙門義
與譬喩義。加二百五十行偈。抄以用造作雜
心十一卷論也。故論初言極略難解知。極廣
令智退。我今處中説廣説義莊嚴。此二論主
并宣有相之教令退異乘。因縁爲宗。雖明空
理但法上横計定性不定法體。又後八百九
十歳後出呵梨跋摩。前雖造論滅邪外道。觀
有相故不得聖道。依毘婆沙此方沙門義與
曇無徳義。造成實論二十卷也。廣論之中偏
宣無相之教。明生法二空。觀空得道爲宗。雖
三論主造論宣通。猶謂六識名相之事。非題
極理。而衆人等競習此論。執爲究竟。興弘
於世。將欲隱沒牟尼大意。是故復出馬鳴菩
薩。愍傷衆生拕非人流。感&MT00479;佛出極意潜沒。
依楞伽經造出起信論一卷也。雖文略少義
無不盡。八識常住爲體。修行趣入爲宗。習六
七識妄。故修盡拔衆人等執究根原。釋八九
識眞故湛然示迷方類趣入處也。造意如是。
此論中有三段明義。第一致敬三寶。第二論
曰有法以下出其所造。第三後終二偈總結
迴向。何故有此三段者欲作大事不能輕爲
故先敬三寶。次出作事作事竟故所有功徳
迴向發願。次第三總結迴向。就第一中有三。
一者汎明諸論之首致敬不同。二者論首歸
敬之意。三者隨文解釋。所言論首歸敬不同
者。或具敬三寶如大智論今此論等。或唯佛
法如十地論等。或但敬佛如地持論等。此皆
有意。所以具敬具足福田故。何故但敬人法
者。藉法成人故須禮佛。法者所釋之理。故
須敬法。何故唯敬佛者。佛爲教主故須禮佛。
餘非教主故廢不禮。言敬意者有六種意。一
者作論所依荷思致敬。二者請承加護。三
者爲生物信。四者敬事之宜。五者爲表勝相。
六者爲開衆生佛法僧念。初言作論所依荷
*思敬者。若無佛説經今無所説。若無其法論
無所依。若無僧傳已則不聞。由藉此三。今論
得興故須皆禮。二言請護者。若無加力何能
勘説如此深理。要佛加力能説此法。如金剛
藏菩薩欲説十地法門時。加四勘知四十無
礙辯才。故末法惡時傳化不易。若無三寶威
力加護無由自通。故須致敬以請助。三言爲
信者。論主自是不足之人造論釋經。人多不
信。要須歸禮示有宗承。有所制立人方取信。
是故頂禮。四言敬儀者。如似世間孝子忠臣
凡所爲作必造啓白君父。菩薩如是。重敬三
寶過父及君。今欲造論解釋經時。寧不致敬
啓白造論。故須歸禮。五言表勝者。如成實説。
三寶是其吉祥境界。樹之論首以*題論勝故
先致敬。六言開衆生三寶念者。如雜心説。爲
令衆生於三寶中發心趣求信解觀察供養歸
命故頂禮之。第三隨文解釋者。文中有二。一
者初兩行偈。正明致敬三寶。二者爲欲令下
一行偈。明造論之意。就第一中有三。一行
餘一句明佛寶。二者法性眞下二句明法寶。
三者如實修行等一句者明僧寶也。就第一
中有二句。一者一行偈明應身。二者一句明
法身。言歸命者是其論主敬心了辭也。内正
報中命根爲要。故擧要命屬彼三寶。名之爲
歸。爲表心了。如身業中頂禮佛足。字及釋者。
命者告也。所言盡者非局之辭。言十方者擧
處以明所敬佛寶遍在十方。故擧在方皆依
之辭。此是廣義。若言縱義應言三世。而義
左右隱*題言耳。言最勝者是應佛十號中初
號也。非群品同故曰最勝。乘如實道來成正
覺。豈非最勝。言業遍知者應佛中福智二徳
也。福成就故衆人應供。種智成就名正遍知。
十號中略擧三號。經中多擧此三號者十號
中體故。涅槃序品中言今日如來應正遍知
將入涅槃。勝鬘經亦如是説。此是一句嘆應
佛名稱功徳。下次一句嘆色身徳。所言色者
以三十二相莊嚴其身故名爲色。言無礙者
嘆其異辭。凡夫色者質礙爲義。如來之身而
無礙故曰異也。言自在者嘆其勝也。轉輪聖
王雖具三十二大人相而不得自在。猶苦無
我。應佛非此。自在無極。此之一句嘆色身也。
下次一句歎意業徳。言救世者救者覆義。救
覆生善。即是與樂得樂因故此是慈也。言大
悲者悲者護義。護之止惡。悲能拔苦。應佛之
意無出此二。是之一句嘆意業徳也。自下一
句合敬眞身。言及彼者敬應佛。已兼敬眞故
名之及也。對此應佛體用異故名之爲彼。言
身體者是法佛也。萬徳積聚名之爲身。法無
藉他故名爲體。亦可應用所依在之爲體故
曰身體。所言相者是報佛也。法體之相故曰
報佛。此之一句合明法身。問。何故應中具
明三徳眞中總乎。答。應佛其是教主也。故偏
廣嘆。眞身非主故總嘆耳。理應齊論敬佛寶
竟。此下明法。言法性者此之眞有自體名法。
恒沙佛法滿足義故。非改名性。理體常故。大
智論云。白石銀性。黄石金性。水是濕性。火是
熱性。一切衆生有涅槃性。故言法性。言眞
如者是之眞空無可妄故。名之爲眞。無所立
故。名之爲如。此法絶待。超出百非故曰眞如。
故十地論云。自體本來空。自體此是猶前法
性。空猶眞如。所言海者從喩爲名。不得當
法爲言。故擧勝以況。深邃難底猶如大海。故
大經中譬如大海有八不思議。涅槃亦爾。此
之一句明嘆理性。自下一句行教合論。言無
量者數中極也。此之非是華嚴經中數中無
量。非數量故名爲無量。言功徳者爲功用所
得。故爲功徳。徳者得也。修行所得非數量。故
名無量功徳。此之行法。所言藏者此之教也。
教能包含理行之法。故名爲藏。故文言三藏
教也。亦可行藏。無量功徳積集名藏。理法
如海。行法如藏。教法無也。何故無者教無
別體。音聲爲體。故是不敬。此之二句明法寶
也。自下一句嘆僧寶。言如實者遣邪取正。故
曰如實。言修行者在不足位。研習勝進故曰
修行。所言等者此類非一。故曰等也。自下一
偈造論之意。此中有二。一者半偈遣邪。二者
半偈立正。言爲欲令衆生者明所爲人。不自
爲己。專爲衆生。造論意業故曰爲欲。以惡法
成故處處受生。名爲衆生。自下一句明所除
事。言除疑者猶豫名疑。正信對治名爲除也。
何故除者諸衆生等不得聖道。生諸惑者皆以
疑故。故須除也。除者遣也。言捨邪執者諸衆
生等。以我見故以爲邪執。今*題正義故捨邪
執。捨者離也。何故捨者我見是其衆惑之本。
若無我見衆惑無住。問。若爾何故毘曇我見
非惑。釋。此之就欲界衆生以我見故起修道
行。故作此説。非是道理。自下二句明立正
也。言起大乘正信者。正者非曲爲義。餘義釋
同前也。何故起此信者下*題其意。佛種不斷
故。立信之人修行能得常住佛果。故經言。生
信心者生諸佛家。已種佛種。勝鬘經四種眞
子中。初眞子者即是其事。紹佛位故名眞子。
此之初段竟。自下第二正出所造。此中有三。
一者序分。二者從立義分以去立正宗分。三
者從勸修利益分以去傳持末代分論。必有由
故先明序。由序既興所説宜題。故次第二明
正宗分。聖者造論爲利群品。造論既周。嘆勝
勸學令不斷絶。故次第三明傳持分也。就初
序中二門分別。一明經論作序不同。二者隨
文解釋。言不同者。經之與論序相則異意則
同也。言相異者。經中序者凡有二種。一者
證信序。二者發起序。言證信者。阿難禀承佛
化欲傳末代。先云如是我從佛聞。證成可信。
名證信序。言發起者。如來將説法故先現諸
相。招衆有縁。集衆起説。名發起序。論家爲序
則不如是。無有二序。何故爾者論主是其自
意造論不傳佛語。不同阿難直傳佛語故。無
如是我聞等言以爲證信。又須論主無有現
相然後造論。不同如來大聖本説。故無發起。
但述其意以爲序耳。是故異也。言意同者。經
之與論同爲欲説正之初。故名爲同也。言隨
文釋者。文中有二。一者總表。二者問。有何
因縁以下別表其意。就第一中有二。一者總
勸起信。二者從有五分以下總判科文。言論
曰者。馬鳴菩薩説法之辭也。言有法者。是所
説法也。謂七八識言能起者能應起也。言摩
訶衍者。是其胡語。此方翻者。摩訶言大。衍
是言乘。大乘之言如先説也。言信根者。信是
諸行之根本也。故言應起大乘信根也。何以
故。此法中。信者即是大乘信故。即是最勝感
佛近因。故經説言。復有正因。所謂信心首楞
嚴等也。信者是其報佛正因。首楞嚴者亦名
佛性。即是法佛之正因也。言是故應者總結
釋之。自下第二科文説有五分者是總擧也。
因縁分等是其別釋。文*題可知。自下第二表
其造意。此中有二。一者正表其意。二者問。修
多羅中以下難解者料簡分別。就初中有二。
一者問二者答言有何因縁而造此論者問其
造意。自下正答。此中有三。一者略表擧。二者
云何爲八以下別釋。三者有如是等下結釋
也。就別釋中有二。一者總表其意。二者從
第三以下出所爲人。就初言令衆生離苦者。
所以衆生常在三途恒受苦者。由迷理故也。
既是非不知。故造作惡行。常在三途。如人自
宅無有出期。甚爲可愍。是以菩薩造作斯論。
顯眞極理。令示是非離苦處也。言得究竟樂
者。所以衆生不得樂者。不知善行是應行故。
是故菩薩説諸善行。令知衆生修行趣入。得
涅槃樂。何故非得人天樂者。非究竟故。悉無
常故。是不令得也。言非求世間名利敬者。有
二意。一者就菩薩説。我爲衆生離苦得樂者。
我非求名利。避他譏謙。二者所爲衆生。我所
説法非令得求世間恭敬。唯令求心證無上
菩提。故説此法。次明所顯之法。言爲欲解釋
如來根本義者。出所説理非不了也。下顯其
意。令諸衆生解不謬故。或執邪爲正。或執妄
爲眞。或執不了以爲了義。皆是謬故。自下
第二出所爲人此中有三。一者有善根人。二
者示方便消息業者無善根人。三者示修止
觀以下明凡夫二乘。就初中一厚信次一薄
信。言善根成就衆生者。此種性以上分得賢
首證信位。故何以知者。佛性四句中爲善根
人故。言善根微少衆生者。是十信人也。以玄
信故自下第二無善根人。言示方便者。依此
論中悔過禮佛等也。言消惡業者此是業障。
言善護心者是報障也。言遠離癡慢出邪網者
是煩惱障癡慢是其五鈍使也。邪網是五利
使也。此等三障皆滅除也。小乘法中但伏煩
惱。不能除二。大乘法中皆斷三障。自下第三
益凡夫二乘。此中有二。一者總釋凡二乘。二
者別釋。言修止觀者。止是定也。觀是慧也。對
治凡夫二乘心過故者。凡夫有著有之過。二
乘有著無之過。爲凡著有故令修定。爲二乘
人故令修慧。自下第二別釋。此中初一就凡。
後一就二乘。言專念方便者。是其定也。言生
佛前不退信者。得益不虚。如生淨土常見佛
面。恒聞妙法。信心増強不退失也。自下次明
二乘。言示利益者是慧益也。慧益不虚故勸
修也。自下第三總結意也。亦可此八種因縁
中。初一是總。後七別釋。就別釋中初一正釋。
離苦章門。後七是其釋別。得樂章門。衆生
離苦要是解理。衆生得樂由是行。故善行之
首信心是也。餘義同前。自下第二有難解者。
重料簡。此中有二。一者問。二者答。就答中有
三。一者略二者廣三者結。初中二句。一初
所爲人後所寄人。言衆生根行不等者。受道
衆生心器不平也。根者就昔。行者據今。昔
根今欲深淺不同。故言不等。言受解縁別者。
昔是極聖説經是佛。今日論主不足之人。故
言縁別。既言所寄不同所爲不等。何不重説。
自下廣釋。此中有三。初釋縁勝所爲亦勝。中
釋衰事。後釋當機。言佛在世時者。表其時勝。
衆生利根者所爲之勝。能説之人以下表所
寄勝。色心業勝者。色者是其三十二相。是身
業也。心者是其大悲大慈。是意業也。言業
勝者以因題果。以業勝故所感果勝。言圓
音一演異類等解者是口業也。如來一音大
小並陳。隨機等解。不差機説。此則佛爲不虚
説法。華嚴云。如來一音演説法。衆生隨力各
得解也。三業皆勝故言縁勝。言則不須論者。
結釋利根。以鈍根故造論解經。乃得悟解。以
利根故佛説則解。故不須論也。自下第二釋
衰事。若如來滅後者。表其時衰。或有衆生者。
所爲不等。兩雙四句。所謂有力無力。初二
句有力。後二句無力。初中廣聞小解。小聞多
解。是爲一雙。或有衆生無自心力以下明無
力人。此中有二句。初無力故廣聞而得解者。
後句無力故廣聞不得心樂少文而得多解。
是爲一雙。如是論者以下明正當機。猶前第
四人也。此論文略而義無不盡。故言總攝如
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也。非是小乘狹小之
理。故言廣大。佛乃所窮故言深法。理無限齊
故言無邊應説此論者。結表造意。初序分訖。
立義分下。自下第二明正釋分。此中有三。初
立義分。中解釋分。後修行信心分。何故有
此三分者。有二意。一者説法次第。欲説法者
先制義宗。故先立義。宗既定廣分別示故次
第二解釋分也。説法之意非但空説。如説修
行得利益。故説法既周。故次第三修行信心
分。二者説法所爲。以三根故。故有三段。謂上
中下。以上根故説立義分。爲中根故説解釋
分。爲下根故説修行信心分。上中二人説法
可爾。下根人中何不廣説。上中説理法時即
得悟解。下根之人不得悟解。顯示行法。令勸
修行爾乃得入。以行劣故以行令入。故不廣
説也初中有三。一表章門。二正釋義。三以總
結。次説立義分者。是表章門。立者制定義。義
者有深所以。目之爲義。大乘極理豈是淺由。
故深所以。摩訶衍者以下正釋。此中有二。初
立二章門。後釋二章門。摩訶言大。衍是言乘。
此義如前廣釋。所言法者。自體名法。理不頼
他。故言自體。問曰。萬法無有別守自性。以
樂徳中無生滅義名之爲常。如是一切何不
頼他。解曰。萬法一體無異體。故以樂體異無
有常體。故言無頼。難曰。若爾以堅觸用以爲
柱用。無異柱用。亦應此柱無頼他乎。解言。不
例。柱是無體。以四微上假號柱。名頼他義。顯
眞法之中。同一體中隨義分萬。擧一尋體即
是其體。萬亦如是。一中全體。萬中全體。何用
彼中他用爲己。他體爲己。此眞法中。同一
體中萬義互相縁集。不相捨離。故經説言。譬
如父母。各各異故。故名無常。有彼此者即是
無常。理是一體無彼此故。故湛然常。又經説
言。我所説法非一非異。湛然常住非如假合
一。故言非一。非如實法各別體故。故言非異。
是故異也。所言義者。隨事名義。雖體一味
而隨義萬差。然則體義不殊。無有一性。即是
如故。而無不性。義差別故。此二即是極理體
状。自下第二正釋章門。此中有二。初釋法章
門。後釋義章門。初中有二。一者正釋。二何以
下轉釋。初中有三句。一表出法體。二是心下
明其用。三依於此下明立義意。所言法者牒
前章門。謂衆生心者。以法受生。名爲衆生。此
是就凡。若通言之衆法合生名爲衆生。此是
通聖。心者是其三聚法中。簡色無作是心法
也。此心即是有命中實故名眞心。問曰。何故
心是理乎。答。理非物造。故名爲理。非爲木
石。神知之慮故名爲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
出世間者。如此理者諸法中體。以用歸體。故
言則攝。用雖衆多無出染淨。染則世間。淨
則出世。依於此心以下明其立義。此心理故
據此明義。顯示摩訶衍義者。即是其説大乘
義也。何以故下明傳釋。所以是心世出世法
體者。彼前第二句釋之。以二義釋。一義云。是
心眞如相者即是第九識。第九識是其諸法
體故。故言即示摩訶衍體故也。是心生滅因
縁相者是第八識。第八識是其隨縁轉變隨
染縁故生滅因縁相也。何以知者。文中言即
示摩訶衍體相用故也。用是正義。體相隨來。
於一心中絶言離縁爲第九識。隨縁變轉是
第八識。則上心法有此二義。是第八識隨縁
本故。世及出世諸法之根原故言則攝。前中
但言八識。後轉釋中了顯二識。故言體用。第
八識者攝體從用。故言爲用。心生滅也。上中
具明染淨二用。釋中但明隨染之用。故勝鬘
云。有二難可了知。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
心爲煩惱所染難可了知。彼言自性清淨。猶
此心眞如。本來無二。言用大者。用有二種。一
染二淨。此二用中各有二種。染中二者。一依
持用。二縁起用。依持用者。此眞心者能持妄
染若無此眞妄則不立。故勝鬘云。若無藏識
不種衆苦。識七法不住不得厭苦樂求涅槃。
言縁起用者。向依持用雖在染中而不作染。
但爲本耳。今與妄令縁集起染。如水隨風集
起波浪。是以不増不減。解言。即此法界輪
轉五道。名爲衆生。染用如是。淨用亦有二種。
一者隨縁顯用。二者隨縁作用。言顯用者。眞
識之體本爲妄覆。修行對治後息妄染。雖體
本來淨隨縁得言始淨顯也。是故説爲性淨
法佛無作因果是名顯用。問曰。若修行始淨
者何故得言無作因果。答。雖顯由修體非今
生。故曰無作。問曰。若非今生何故名果。隨縁
故名爲果也。若據體言非因非果湛然一味。
而就妄論眞。在因名因。在果名果。故名因果。
言作用者。本在凡時但是理體。無有眞用。但
本有義。後隨對治始生眞用。是故説爲方便
報佛有作因果。又云。但是一中義分爲二。言
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者。世間是其
染用之義。出世間者淨用之義。此是總説理
用也。下就人以顯諸佛本所乘者依此識。故
諸佛得成。無此餘縁故。本所乘故。菩薩皆
乘此法到如來地者。此識爲正因。菩薩修行
得成佛道。此之用也。自下縁也。次説解義分
者表顯也。自下第二廣釋之中有三。初所辨
正理無有邪局故。先明顯示正義。立正既周。
宜以遣邪。故次第二對治邪執示是非。已拕
是可入故。次第三發趣道相。段意如是。之三
句別三段名也。顯示正義者。以下正明初段。
此中有二。一明*題章門。二依一心下正釋
正義。就第二中有二。一者總別略釋。二者心
眞如者。即一法界以下別列廣釋。初中有四。
一者總表數。二者列二章門。三者略釋。四
者此義云何以下轉釋。依一心法者。簡異色
無作二聚。但一心聚故言一心就此明義故
名爲依。有二種門者。隨義依數。云何爲二以
下第二列二章門。心眞如者。是第九識。全是
眞故名心眞如。心生滅者。是第八識隨縁成
妄。攝體從用。攝在心生滅中。亦一師云。六識
七識生滅也。問。全是妄不是。若爾生滅不非
是。何故如是。妄者就用。生滅者就法體。隨用
故成。法體眞故非是生滅。故經説言。不染
而染其體常住。問曰。眞妄相違無相合理。何
故言一心。答曰。隨妄義邊終日成妄而不妨
眞。全眞義邊終日令眞而不妨妄。如柱實法
義邊全滅無有續轉。假名義邊全轉無有滅
義而不相礙。有爲尚在轉滅二義不相礙妨。
何況眞心有二義乎。問曰。何故如就妄論眞。
眞與妄合縁集起盡名心生滅。言是二門皆
各總攝一切法者有二義。一義云。心眞如中
皆攝出世間一切法。心生滅中皆攝世間一
切法。故皆名總攝也。二義云。心眞如中皆攝
世間出世間一切法。心生滅中亦爾。何者雖
眞如不隨縁染淨所依。諸法之體。如影依形。
故言各攝。心生滅中。隨淨縁者轉理成行。隨
染成妄。故言皆攝。自下第四轉釋。此義云何。
何故二門各攝一切法者。一心二義故。故言
是二門不相離故也。義分爲二。非是別體故
言不離。自下第二別釋章門。此中有三。一者
釋心眞如章門。二者心生滅者以下。釋心生
滅章門。三者復次眞如自體相者以下。就眞
如體用以辨當現。所以爾者。心眞如門。猶前
立義是心眞如相也。心生滅門者。猶前是心
生滅因縁相也。是心體義衆生現有。用義在
當。是故第三辨當現也。初中有二。一者明
眞如體一。二者後次眞如者以下就眞如中。
義分空有以明眞如。初中有二。一者眞如絶
言。二者問曰以下明其趣入方法。初中有七。
一者明眞如體。二者一切諸法唯依妄下明
妄法體。三者是故一切法下以明眞如法體
有相無。四者以一切言説假名以下以明妄
法相有體無。五者言眞如者以下因言遣言。
六者此眞如體以下釋眞如名。七者當知一切
法以下總結絶名。此中大概正明眞如。兼明
妄法者是對來耳。非是正宗。初中有二。一者
總明體義。二者所謂以下正表其體。言即是
一法界者是一心也。異彼餘法故言法界。亦
可對妄。據眞爲一。大總相者。心是能總恒沙
佛法。欖衆諸法。以成總心。豈得不大故言大
總相。若通言之諸法各有總別之義。然心一
總者。心爲能知。法爲所知。故名爲總。依此心
生種種法故言法門體。此是總相。明體之自
下第二正表其體。上明諸法之體。何爲所謂
心性非色無作。何爲諸法以心爲體。不生不
滅故湛然常。一得不退名爲常。不生不滅名
爲恒。此眞如心不生滅故諸法之體。自下第
二明妄法體。此中有二。一者順釋。二者若
離心念以下返釋。一切諸法者。生死妄法非
一。故名一切諸。如虚非無故名之爲法。唯
依妄念而有差別者。無明是其爲妄念也。以
有無明迷眞如故即有生滅。如空中花。眼患
故有。眼治則無。衆生如是。無明眼瞙故生
滅。非有妄計爲有。起種種業受種種苦。若以
修起縁知金神決其眼瞙。方知妄無豁然會
眞。故肇師言。所以衆生輪轉生死者皆著欲
故也若欲止於心即無復生死。自下返釋。若
離心念者。是七識爲心念也。則無一切境界
之相者。是生死境界也。有妄念故則有妄境。
若無妄念生死妄境何由得起。故下文言。心
生法生心滅法滅。三界虚妄但一心作。問曰。
何故上中八識爲生死體。今此何故妄心爲
體。答。近體者妄心是也。若遠由者眞識亦是。
又問。即此法界輪轉五道名爲衆生。何故遠
由尋妄根原即爲是也。而體非妄故云遠由
也。自下第三明其眞如體有相無。此中有三。
初結前。中明相無。後辨體有。是故者結前心
性。頌前釋成不生不滅故絶相妙有。自下明
其離相。此中有二。一者無他相。二畢竟下無
自相也。一切法者眞如中恒沙法是也。從本
以來者非始絶相。表其久來清淨也。離言説
相者。以無像故不可以言著。體非是生死有
相。故言所不及。離名字相者。非是生死名
字呼法。故涅槃云。涅槃無名。強與立名。離心
縁相者。非是意識所對法塵境界。前二句者
非身識境。後一句非意識境。六識皆非所對
之境也。自下明其無自相義。畢竟平等者無
有優劣也。無有變異者。明其非是變易生死。
不可破壞者。明其絶斷分段生死。永絶二種
生死。離性平等故名無自相也。自下明其體
有之義。唯是一心者表其眞體。心外更無餘
法可得。故言一心。相無而體有也。故名眞
如者總結釋之。自下第四明其妄法相有體
無。此中有二。一者明相有。二者不可得下明
其體無。以一切言説者。以言説著體。對上離
言説也。假名無實者生死法中以名呼法。定
著彼法。不得呼餘。無實而作名呼彼法。故有
名而無實。尋名推求不得。故無實也。對離名
字相也。但隨妄念者。以妄故有所縁之境。生
死境界但隨妄生。相應不捨。對上離心縁相
也。自下明其體無之義。不可得故者。生死之
體迷人即有悟解理。人終日不得故言不可
得也。自下第五明其遣言。言眞如者亦無有
相者。重*題上言也。謂言説之極者言語道斷
而默不顯。其理絶名故寄極表也。因言遣言
者上云極言。恐著理體。重遣於言也。自下第
六釋名。論主何故名眞如者。是心法中無所
妄。故名之爲眞。故言此眞如體無有可遣。妄
法可遣。諸法皆眞故無可遣。故與眞名。是心
法中。恒沙佛法無差別相。故名爲如。非如
生死彼此差別定性也。故言亦無可立。前明
眞故無有可遣。然應可存。釋此疑故言亦無
可立。何故無可立者。以一切法皆同如故也。
問。已非如故言同如耶。答。如理一味。就差別
中明無相。故言皆同如故也。自下第七總結。
當知一切法不可説不可念者。就妄法中言
説心念皆不相應也。此明眞如體竟也。自下
第二明趣入方法。此中有二。一問二答。問
中有二。一者領前。二者諸衆生下正明問意。
若如是義者。若上所言絶言離心。今者此領
前也。自下正問。初表行人。後辨正問。諸衆生
等者表其行人。正問中二。一修行方。二問
證入方。云何隨順者問修行方。何爲修行眞
如理中而得隨順也。而能得入者問證入方
法。絶言離念云何而能得入眞如。就答中有
二。一者答修行方法。二若離念下答趣入方。
若知一切法者總擧諸法也。雖説無有能説
可説者。雖説是其寄相以明也。能説是其論
主言也。可説是其所説法也。若有此二非是
捨詮。有詮不得順理而聞。是聞慧也。雖念者
寄相明也。亦無能念可念者。修行之人名爲
能念。所行之法名爲可念。若有能所行則不
成。此則思修二慧也。寄言解理。亦捨此言不
得著詮會眞如理。如似世間依筏度海。恒著
筏中何由到地。既度海已捨筏地行。修行如
此。是名隨順者結答行方。若離於念者前行
已熟名爲得入。暫得還失名爲修行。決定離
念名得入也。問曰。若離念者是修行人不。答。
最大修行人以理會故皆是大行。故經中説。
聲聞之人無數劫中修行之福。不及菩薩一
念眠福也。名爲得入者此結答也。自下第二
明眞如中空有二義。此中有三。一者總表章
門。二者列章門。三者別釋。復次眞如者此上
已説。欲重説故名爲復次。依言説分別者。就
眞之中不得分言空有兩義。而依名相言説
故。得言空有。故依言説也。有二種義者。謂空
有二義也。云何爲二下列章門略釋。言以能
究竟顯實故者。雖夫空義是皆眞空是諸法
之體。更無復染故究竟實也。以有自體具足
無漏性功徳者。此心體中恒具諸法湛然滿
足。如妄心中具足一切諸煩惱性。彼心亦爾。
具足一切三昧智慧神通解脱陀羅尼等功徳
之性故言不空也。所言空者以下第三別釋。
先釋空門後辨不空。就第一中有三。一者總
表空體。二者當知眞如以下廣釋其相。三者
故説爲空以下結前所釋也。所言空者顯名
也。從本已來染法不相應者正表空體。理無
相故染所非應。染是理外以妄而起故。就眞
望妄本來無妄。何得妄立能應眞乎。將妄待
眞。無有似妄之物。以無似有物故名爲空也。
非是理孤無也。何者是義。萬法皆是總別無
障礙。即是空體。此之眞空。妄法不爾。以實成
假。不得以假成實法也。故言染法不相應也。
言謂離法差別相以無虚妄心故者。釋其前
中染法不相也。所以染法有其上下優劣差
別不同。眞法不爾。理無彼此。平等一味故名
離也。尋本而言所以染法有差別者。以妄心
故。所以眞法無差別者。無妄心故。故言以
無虚妄心念故也。顯空體竟。自下第二明其
空相。此中尋經本中有其六種。一者有無相
對以辨空相。二者一異相對以辨。三者自他
相對以辨。四者大小相對以辨。五者彼此相
對以辨。六者就衆生心念以辨空相。而此論
文但有前二後一句耳。略無中三。何故爾者
義例。以故論主不備。經中具有。此六句中
前五之中具有五句。後一句者結排淺相。言
當知眞如自性者。欲寄相顯故略顯。言非有
相是第一句。非如虚有故言非有。言非無者
是第二句。非如獨無故。此是二句*題其所
無。非同世間有無法也。然則何物非非有相
是第三句。淨法滿足故。非非無相者是第四
句。眞如湛然故。此之二句顯其所有。然則有
無合相可取故是第五。非有無倶相。爾乃法
相了顯然矣。餘後五句其相同爾。非一相者
就實法門。非是令一一相。故名非一相。無守
性故。如一常法萬皆是常。萬徳之外無得常
體。餘皆亦爾。言非異相者非是別。故非異相
也。萬徳皆是同一體。故非是別體異也。非非
一者能無一性。而無不性。常義爲言終日是
常。非是樂義。餘皆同爾。言非非異者常義
樂義非一。故名非非異也。非一異相者是雙
遣也。言非自相者離相離性。言離相者猶如
醍醐湛然滿器。而無青黄赤白等相。亦如衆
生心識無大小長短等相。眞法亦爾。故名離
相也。言離性者無別守性。萬法之外常體匹
得。故名離性。故言非自相也。非他相者無生
死相故。問曰。是互無耶。答。非是也。互無者
就馬中無牛。故名馬空也。無他相者就眞法
中。尋推生死法相不可得故。故名爲空。言非
非自相者雖無別自相取萬中不生滅義。以
爲常故。即是常相也。餘皆同爾。非非他相者
常對樂。非是常相故名非非他也。非自他倶
相者雙遣也。言非大相者就假實門。俗中假
大實小總別異故。眞法不爾。無有優劣差別
之相。等同一味。又可。俗中以實成假。不得以
假成實法也。眞法不爾。於一常中倶有總別。
攬樂成常。名之爲總。還即是常成樂之義。名
之爲別。何以爾者以無常者不得成樂故。非
總定大相別定小相也。非非大者恒總故也。
非非小相者恒別故也。非非大小倶相者是
雙遣也。萬法皆有總別之義。總別無障礙。是
眞法中眞諦空也。問曰。妄法如一柱中。望
四微爲假。望舍爲實。故一柱中總別無障礙。
何故但眞總別無礙耶。答曰。不例。眞法之中
以樂成常。還即是常。以成樂義望法之中。不
得還以柱令成微。故有障礙。問曰。以樂成常
時。以樂中別義成以總義耶。答。以別義成。
問。若爾別恒成總非總成別。答。雖義爾而以
樂成常。爾時常總令常。亦是別還成樂義。總
非別異。別非總異。故得言無障礙也。言彼此
相者就心境門。非是俗中。以境異心故非此。
故非相。以心異境故名非彼相也。雖是一體
心義能知。法爲所知。故言非非此相非非彼
相。第五句雙遣。同前也。以俗中一切法不得
當故。第六句中總説妄心非所應也。言乃至
者經本六句。略無中三。超至第六故言乃至
也。總説一切衆生妄心分別皆不相應。必無
像故。自下第三結前也。故説爲空者正結前
説。次下釋結。何故空者。若離妄心實無可空。
眞法湛然故。而將妄心所造之物不得湛故。
故説爲空也。自下第二釋不空章門。所言不
空者是顯首也。此中有三。一者釋不空義。二
者亦無有相以下遣著。三者唯證以下取人
以證。已者其也。其法體空無妄故。即眞心
常住也。非但一心。恒沙淨法滿足無缺。故名
不空也。然既法滿足似有所相。故次遣著。亦
無有相可取也。雖體有而非有相也。何故無
相者故言離念境界也。自下第三以證唯證
相應故也。非證人者言説所不及證人唯知
耳。總而爲言。此眞識體唯是法界。恒沙佛法
同體縁集。互以相成不離不脱不斷不異。良
以諸法同體縁集。互相成故無有一法別守
自性。雖無守性而無不性無有守性。即是如
如一實之門。而無不性即是眞實常樂淨等
法界門也體性常然古今不變名湛然常也
大乘起信論義疏上之上



大乘起信論義疏上之下
 淨影寺沙門慧遠撰 
自下第二釋心生滅門。此中有二。一者略表
其體。二此識有二。以下廣説其義。心生滅者
顯名也。依如來藏者是第八識也。有生滅心
者是第七識也。此言依者同時相依。如影依
形。此之二句妄有所以。此妄之中隨妄轉流
名第八識。下正表體有三句。所謂不生不滅
者其體常住。隨縁成妄。而體非無常。如上説
也。此之一句正表體常。與生滅和合者隨縁
令妄。和合如一。此之一句明隨妄義。非一
者性常住故。非異者令和合故。此之二句辨
隨縁相。以此三句辨第八識也。名阿梨耶識
者是梵語也。此翻名爲無失沒識。雖在生死
性不失沒。故名無沒。名隨義翻名爲宗識。
妄所依故亦名藏識。備有一切諸淨法。故此
等名者經論非一。而非正翻也。自下第二廣
釋其義。此中有三。一者辨其解惑根源。二者
復次生滅因縁相者以下眞妄依持之義。三
者復次有四種法以下辨其染淨熏習之能。
就初中有三。一者擧數略釋。二者云何以下
立列章門。三者所言覺義以下廣釋章門。言
此識有二種義者是擧數也。言能攝能生一
切法者是略釋也。生死涅槃之根源故。是故
名爲攝生義也。自下列章門。覺者解也。非
是修習生用爲解故名解也。斯乃異於木石
等。故心神爲解。又復對於無明闇。故名之爲
解。言不覺者此是惑也。無明七識以爲不覺。
自下第三廣釋章門。此中有三。一者釋覺章
門。二者所言不覺義以下釋不覺章門。三者
復次覺與不覺以下料簡同異。所以料簡者
於一體中有覺不覺二義相返。是故第三料
簡同異。又復亦可上三句文此中廣釋。言覺
義者釋上略中不生不滅。不覺義者釋上略
中與生滅和合句中生滅義也。言同異者釋
上略中非一非異也。就第一中有三。一者表
其八識生死之根源。二者復次本覺隨染以
下表其八識佛果根源。三者復次覺體相以
下總表理體。就第一中有三。一者顯其覺體。
二者又以覺心源以下明究竟非竟。究竟是
其眞照行也。非竟是其縁照行也。三者是故
一切衆生以下總結眞妄。就第一中有二。一
者明其本覺是眞照體。二者始覺者以下明
其始覺是眞照用。此用是中非宗而對來耳。
就初中有二。一者出體。二者依此法身以下
釋名。就初中有二。一者正出其體。二者離念
相者以下釋其義。所言覺義者題名也。謂心
體者是第八識。非色無作。諸心中實故名爲
體。言離念者絶名相境界。超出妄想故名離
念。自下第二釋義。離念相者顯名也。言等
虚空界者非是太虚。此是眞實法性虚空也。
太虚空者此是事無。雖今無有生滅之相終
歸盡滅。故名無常。豈眞識理終滅空等乎。理
法之中有眞空眞有。然心非空外。空非心外。
心非空外故等虚空界。遍一切處。空非心外
故淨法湛然。故曰眞空。問曰。有法還滅可爾。
太虚無法。云何更滅。答。以有對故是無無滅
耳。若理尋言以因感故。因力滅時終歸滅盡。
感因物者有無齊等。豈無無滅。問。若無常者
何故涅槃經中。諸常法中虚空爲最。答。彼經
中最者今我言法性虚空是也。何故爲最者。
諸佛行體皆本有。故不滅常也。法性之理不
生不滅故。湛然常故言爲最。何得言乎佛得
常中太虚爲最。太虚流無。佛常具得。汝所
言者於諸明中螢虫爲最。問曰。云何得知太
虚滅耶。文殊師利問菩提論中問此事能。佛
告。太虚滅者佛眼所見。文殊白佛。若無虚空
諸菩薩等。依何住而得修行。佛告文殊。依法
性虚空住。此爲最勝。以此文證定知。太虚是
滅法也。既言滅者明知無常也。言法界者諸
種種法差別不同。名之爲界。言一相者心是
一相也。言即是如來平等法身者非但衆生
身中之理。諸佛以此爲體原故。故言即是也。
自下第二釋名。此中有二。一者立名。二者
何以故下釋名所以。言依此法身説名本覺
者以名寄法。自下第二釋名。何以故者立本
所以也。對始覺義説者。修習以後起始有用
名始覺也。此覺本無今有。以此對故名之爲
本。自下第二釋始覺中有二。一者覆體即同。
本覺隱顯爲異。藏識在染名之隱。藏識在果
名之顯。非是先染後隨對治爲淨法也。故勝
鬘言。隱爲如來藏。顯爲法身。此之體義非用
義也。二者釋義。何故同一本覺復名始覺者。
依本覺故而有不覺。無明之心覆隱眞實。而
依不覺起縁照解。對治衆惑然後方顯。故
名始覺。自下第二明其究竟非究竟義。此中
有三。一者總釋二義。二者此義云何以下釋
其相。三者是故修多羅以下引經證成。言覺
心原故名究竟者眞照解也。修成佛故名究
竟覺。言非覺原故非究竟者。是縁智解終心
之中。以滅已故非究竟覺也。自下廣釋其相。
此中有二。一者釋不覺竟。二者得見心下釋
究竟覺。就初中據四位辨。雖復覺不名爲覺。
言凡夫之人前念起惡復念不起不名覺者。
是第一位。前念四相已謝至後念中方乃覺
悟。以無解故猶不名覺。如二乘初發心菩薩
是第二位。覺於念異念無異相者。於四相中
異相中悟以解少故猶不名覺。初發意者種
性也。又亦可異相無異相者。心外異心。或中
無異相。故名念異相也。云何觀行。有三種解。
一者生空觀。觀察但陰無我人故。二者法空
觀。觀法虚假無自性故。三者如觀。觀察諸
法非有非無。云何觀法非有非無。見一切法
猶如幻化。有法幻故無法爲有。有即非有。無
法幻故有法爲無。無即非無。然則説此幻有
無爲非有無。亦無非有非無可得。還即説此
非有非無爲有無故。故有無之相亦不可得。
進退推求無法可取。境界既然。心想亦爾。此
三觀中前二觀者是二乘所觀。後一觀者菩
薩所觀。若通論之三乘皆觀三種觀也。以此
觀故捨麁分別執著相也。此十使本末取性
無明及計名字相也。故下文言執相應染二
乘與信地菩薩永盡也。種性菩薩爲信地矣。
言如法身菩薩於念住念無住相者。是第三
初地以上位。於四相中住相時悟一切諸法
住無住相也。云何觀行。有三種觀。一者妄相
觀。觀察三界虚僞之相唯從心起。如夢所見
有無有想。心外畢竟無法可得。二者妄想觀。
觀妄想心虚構無自體依眞而立。如波依水
如迷依方。三者眞實觀。觀一切法唯是眞實
縁起集成。眞外畢竟無有一法可起妄想。既
無一法可起妄想妄想之心理亦無之。以此
觀故。離分別麁念相者謂分別事識解也。以
初地中六識解惑皆悉盡也。云何得知者。楞
伽經言。初地菩薩得二十五三昧。離二十五
有。二十五有是分段三界身。遠離彼故名捨
六識。涅槃經中亦同此説。故爲出世間也。又
大智論宣説。入初地菩薩位生菩薩家。捨離
肉身得法性身。此亦是其離六識也。若論殘
習十地乃盡。問曰。六識盡在初地初地以上
使無六識。云何得知見聞覺耶。答曰。雖無
事相六識猶有七識縁照無漏所得法身。及
與眞識縁起法身眼耳等識。是故用此見聞
覺也。問曰。若以縁照法身見聞覺知。與前六
識有何差別。釋曰。前六是其事識。分別事相
心外取法。縁照法身所見聞等知外無法。一
切悉是自心所起。如夢所見。於自心相分別
照知有異也。問。眞識見聞與縁照知有何差
別。釋曰。七識縁照身者。但於妄想縁起法中
分別縁知。又於眞法分別縁法。不能離縁。眞
法身者遠妄想心。照明清淨法界顯自心源。
名爲見聞。非分別知。言如菩薩地盡滿足方
便者是第四位。第十地之滿心也。言初起心
無初相者。於四相中初生相時。悟一切法從
本以來本無有生。云何觀行。有二種觀。一者
息相觀。生死涅槃本是眞識妄隨所起。證實
返源本來無妄。妄想既無。焉有隨妄生死涅
槃法相可得。名息相觀。二者實性觀。觀彼
眞識如來藏體。唯是法界恒沙佛法同體縁
集。互以相成不離不脱不斷不異。良以諸法
同體縁集。互以相成故無有一法別守自性。
雖無一性而無不性無有守性。即是如如一
實之門。而無不性即是眞實常樂淨等法界
門也。體性常然古今不變。名實性觀也。言遠
離微細念者是七識縁智也。無明滅故縁智
即滅。問曰。修習而得解者何故空滅乎。答曰。
是妄解故不得成佛。解故斷惑。體是妄解故
終歸滅亡。云何得知明解隨滅。涅槃經四相
品中言。譬如男女大小器中。悉滿中油燃燈。
油盡明亦隨滅。燈爐猶在下。合中言。油盡者
喩煩惱滅。明喩智慧。慧雖滅已猶法身存。此
文顯矣。終心之中皆悉滅。故名非究竟覺也。
自下第二釋究竟覺。言得見心性者謂眞識
也。心即常住者始覺是也。名究竟覺者。覺心
源故修歸圓覺也。自下第三引説證成。此
中有二。一者正證非究竟。二者又心起下證
究竟覺。是故修多羅説者是楞伽經也。能觀
無念者。七識縁智名爲念也。無七識念爲向
佛智也。此是上中證非竟覺也。又心起者是
眞始覺心也。無初相即謂無念者。以始覺起
時一切妄法無有可知。而言知者無念爲知。
此之證究竟覺也。自下第三總結。此中有二。
一結不覺。二者以無念等故以下結前覺義。
就第一中有二。一者結前凡夫不覺。二者若
得無念以下結前三位非究竟覺。初中有三。
一者總結。是故一切衆生不名爲覺也。二者
釋所以。本來念念未曾離故也。念者分別執
著念也。三者重結。故説無始無明是也。本來
不離故名無始也。自下第二結前三位。若得
無念知心生住異滅是也。自下第二結前覺
義。此中有二。一者結前始覺。二者以四相
倶時以下結上本覺。以無念故。實無始覺之
異者。以不覺念覆故。顯時名始覺。如上始覺
即同本覺。以本覺異無有始覺。自下結本覺。
以四相倶時而有者。如毘曇家義。四相倶一
時用在前後。若成實義四相前後非一時也。
此中似數家義也。皆無自立者。如夢所見無
實體。本來平等同一覺故者是本覺也。上來
辨生死根源竟也。自下第二明佛果根源。此
中有二。一者總釋。二者云何以下別釋。復次
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者。法報兩種是也。
同一覺而隨染隱顯。名之爲法。此眞識中本
無今生義。名之爲報也。與彼本覺不相離者。
一體中二義故名相離也。云何以下別釋。此
中有二。一者立二章門。二者釋章門。言智淨
相者是法佛性也。不増不減古今湛然非先
染後淨名智淨。言不思議業相者。是報佛性
也。本無法體。以不思議修習力故有始生義。
造作令成。無而令有。名不思議。造作名業。此
一體中。體顯用生有二種也。自下釋章門。先
釋智淨。後釋業相。就初中有二。一者表其智
體。二者此義云何下釋其體義。就初中有三。
一者表能治解。二者破和合下顯所治障。三
者顯以下正辨所顯。智淨相者顯名也。謂依
法力者眞種資力也。依者縁智也。如實修行
滿足方便者是縁智也。方便者是善巧方便
也。自下顯障。破和合識相者六識障也。滅相
續心相者七識障也。以縁照解對治六識七
惑也。自下第三辨其所顯。顯理法身智淨故
也。自下第二釋義。此中有三。一者法説。二
者如大海水以下開譬。三者如是衆生以下
合譬。言一切心識皆是無明者。六七識心皆
無明爲體也。猶前和合識相續心相也。無明
之相不離覺者。眞妄縁集也。言非可壞者。理
法常爾故。非不可壞者。以解治妄故。自下
開譬。如大海水喩第八識。風喩無明。波喩七
識。水相風相不捨離者。眞識與無明縁集合
成。水非動性者。眞無妄性。隨妄故成。若風相
滅動相滅者。無明滅已七識則已。濕性不壞
者喩彼眞識性體常住。如是衆生以下合喩。
自性清淨心合上海水也。自無明風動者。合
上目風也。心與無明倶無形相者。合上水相
風相不相離也。而心非動性者合上水非動
性也。若無明滅相續則滅者。合上若風止滅
動相滅也。智性不壞者合上濕性不壞。七識
起喩略無合也。彼楞伽言。譬如巨海浪。斯由
猛風起洪波鼓穴壑。無有斷絶時。藏識海
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
生。此明大海雖爲風飄水性不改。性不改故
名爲常住。性雖常住而波水相隨風波轉。喩
彼眞識雖爲妄想境界風動眞性不變。性雖
不變而彼眞相隨於無始妄想。動發虚僞境
界起於七識。如海波浪。經本之中境界爲風。
何故論主無明爲風。釋曰。經中據末。境界爲
風。論主尋本。無明爲風。此等皆有飄動義故。
又後義推眞識爲海。無明爲風。起七識波。七
識爲海。境界爲風。起六識波。自下第二釋業
章門。此中有二。先明總釋。二所謂下別釋。以
依智淨能作境界者依體。起相用故也。以下
別釋無量功徳之相。常無斷者報佛性也。隨
衆生根下明應佛性也。此二性者修心可有。
非今具有也。自下第三總標理體。此中有二。
一者略標。二者云何爲四以下別釋。復次覺
體相者。猶前本覺相者。即體相也。非相中相
也。有四大義者。同一體中隨義分四。非別
釋體四也。與虚空等者。是法性虚空也。此之
表四倶無勝劣之異。如淨鏡者。喩淨無染也。
亦喩相入無障礙。次下別釋。此四種中。一一
之中立名即釋。如實空鏡者猶前眞如。遠離
心鏡無法現者就眞而望。唯眞猶立。本來無
妄故。經説言。佛不渡衆生。衆生無故。非覺照
義故者。雖是一體心法不同。擿心而言。法不
生知。是眞諦理故。非覺照上法性空。即是謂
也。何故與等以此等餘非此與等也。言因熏
習鏡者謂眞心也。依因此心縁照熏習故因
熏習也。一切世間悉中現者。一切諸法心之
爲本。故本中現。然即現故體中生耶。故言
不出。亦可現無邊故現外不出。體中現故。雜
亂一相故言不入。以不入故妄法敗亡。故言
不失不壞。一云就眞法説。絶言離相。超外
衆物而不離有無。故言不出。不離有無而非
有無。故言不入。故經説言。雖在陰界入而不
同陰界入也。以萬像外而不失壞故言不失
壞。是爲何物。常住一心。何以故。一切眞實
性故。無法不眞也。又一切染法不能者。心體
常住故不能染。非謂用義也。智體不動者釋
不染由。具足無漏熏衆生者具淨法故。冥資
衆生令修善行也。法出離鏡者。猶智淨相也。
眞法出於煩惱惑障故言出離也。謂不空者
恒沙淨法湛然滿故。煩惱礙者猶煩惱障。言
智礙者猶智障也。諸惑雖衆無出二障。然此
義者下二障中具廣分別也。離和合相淳淨
明者。離六七識心相也。縁熏習鏡者。猶上
不思議業相也。以縁智修習故得名縁熏習
也。依法出離者。依體起相用。遍照衆生心令
修善者。是報佛也。隨念示現者。是應佛也。此
四之中前二是理。後二是行。理行倶明故無
餘無上。自下第二釋不覺章門。此中有二。一
者明不覺體。二者復次依不覺以下明諸惑
轉生。就初中有二。一者明不覺義。二者以
有不覺以下對明眞覺。初中有三。一者法説。
二者開譬。三合喩。言不覺義者。是顯名也。不
覺名者。無明別名。謂不如實知眞如法一者。
就境明體。眞如無二故名法一也。不覺心起
者是第七識。而有其念者是染心也。通而言
之皆是妄識。別而言之不覺是其根本無明。
染心是其業識。以後乃至相續識也。念無自
相不離眞覺者明其妄法不孤立。故詑眞而
立。若無此眞妄不得生也。次下開喩。如迷
人者諸群盲類諸衆生等。迷二諦理不知超
出生死之津。似是迷人。依方故迷者喩依眞
有妄。若離於方則無有迷者。若無眞識不得
有妄。故勝鬘言。依如來藏故有生有死。若無
藏識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也。自下合喩。衆生
亦爾者。合上迷人。依覺故迷者合上依方故
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者。合上若離方則無
迷也。自下第二明對眞覺。此中有三句。一者
釋覺義。謂有不覺心。故能知名義。爲説眞
覺也。二者絶待明體。謂若離不覺之心則無
有眞識也。三者遣著。雖皆是眞亦無眞相。謂
離不覺心則無眞覺自相可説。自下第二明
轉生義。此中有三。一者總明。二者云何以下
別釋。三者當知無明以下結釋。復次依不覺
故生三種相者。依根本無明心心相漸麁。故
生三種相也。與彼不覺相應不離者。共爲第
七識體也。云何以下別釋。此中隨義辯者。七
識中有六。六識之中有四也。然前六中上四
不相應。下二相應。與六識似故。文中分有二。
一者明不相應。二者以有境界以下明相應
也。言無明業相者。無明是其所依。不覺業
者動義。言能見相者亦名轉識。心相轉麁。轉
起外相。名爲轉也。此之三心也。言境界相者
亦名現識。以妄心中妄作境界顯現如鏡。以
有境界故以下明其第二相應之義。以境縁
故生六種相者。是相應故合爲一類。言智相
者前所説境分別染淨違順差別。非明解智
也。言相續相者。依前智識心相轉麁。境界牽
心。心隨境界分別不斷。如海波浪。又復三世
因果令不斷絶。故名相續。言執取相者。十使
根本取性無明。言計名字相者。所謂五見麁
起煩惱。若復通論十使皆是此二合爲煩惱
分也。言起業相者。謂依煩惱造種種業也。業
繋苦相者。依業受報也。此之六中前二七識。
後四六識也。自下第三結也。當知無明能生
一切染者。衆惑根本故也。言染法皆是不覺
相故者。皆無明用相也。自下第三從復次覺
與不覺下料簡因果。亦可釋上非一非異。此
中有三。一者總擧數。二者云何以下列名。三
者同相者以下釋章門。就第三中有二。一者
釋同章門。二者釋異章門。就初中有三。一
者開喩。二者如是無漏以下合喩。三者是故
以下引經證成。譬如瓦器者。喩第七識種種
妄法也。皆同微塵性相者。喩眞如爲體也。如
是以下合喩。無漏無明皆七識也。皆同眞如
者。合上同微塵性相也。自下第三引證。是
故修多羅中依此義説者。取彼經説釋成此
義也。此有二句。初明理涅槃。後明釋難。言
一切衆生本來常住涅槃菩提者。唯是眞識。
悉無餘法故也。言非可修相作相者。非如報
應也。畢竟無得者。既已常已常得更無得也。
亦無色相可見者。以理無色故也。自下釋難。
若無色相者。何故得有以相之身利益衆生。
釋此難故。而有見色者。唯隨染業幻所作也。
非是眞智理色不空性也。何故非理智無色
者。以智相不可見故也。自下釋異章門。此
中有二。一者開喩。二者如是無漏以下合喩。
此同異大意者。眞妄二識有同異義。同者眞
外無妄。妄外無眞故。言異者眞妄相返故。如
水中波。水非波外波非水外名同義也。水波
非一名異也。自下第二復次生滅因縁者以
下明眞妄依持。此中有五。一者正辨眞妄轉
生依持。二者依無明業所起以下。明其轉生
之義非淺智所知。三者染心者有六種以下。
明返本時六七識惑治斷分齊。四者又染心
義者以下攝衆惑中據二障辨。五者復次分
別生滅相以下明捨滅相。雖上廣分治斷之
相攝廣令略辨滅相也。就初中有二。一者總
標轉生。二者此義云何以下別釋轉生之相。
復次生滅因縁相者是顯名也。所謂衆生依
心者是第八識也。意意識轉故七六識也。眞
識是其神知之主集起所依。義説爲心。妄識
總對一切境界發生六識。義説爲意。事識依
意。了別六塵事相境界故名意識。經本之中
同説此三。名字小異。一名分別事識。亦名轉
識。二名業識。亦名現識。三名眞相識。分別事
識者。六識之心以能分別六塵事故名分別
事。即此六識隨六塵轉故名轉。不同七識轉
起外相名爲轉也。業相現相是第七識。識之
中六識之名。以二攝也。眞相識者是第八識。
名字雖異與前三種其義不殊。自下第二別
釋。此中有三。一者明七識心。二者是故三界
以下明其七識生死根源。三者復次意識以
下明六識心。初中有二。一者略釋。二者此
意有五種以下廣釋。此義云何此設問也。以
依阿梨耶識説者猶上依心。此之名義如上
説也。有無明者生死根源故。理與無明倶一
時有。而義説故。依理起迷是根本無明也。無
明即心。非有心外異有無明也。不覺而起者
是業相也。言能見者是轉相也。言能現者猶
現相也。能取境界者是智相也。起念相續者
是續識也。問。上來已辨何故重明。上中明
其七識惑義。此中明其七識心義。是故異也。
自下第二廣釋。此中有二。一者略表數。二者
云何以下別名。即釋此意。復有五種者標數
也。言業識者。依前無明便有妄念不覺心起。
説之爲業。何故不説無明識者。是根本體故。
就恒沙中説五種也。言轉識者依前業識。心
慮漸麁而取外相。故名爲轉識。言現識者依
前轉識所起境界還顯自心。名爲現識。言五
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者。明諸境界一時而
現。以此識前未有境界但心識相。何故不説
法塵境乎。答。若通言之理實倶有。而麁別
言爲五塵耳。又須法塵更無別塵。逐縁五塵。
推求境體更無異故。故不言也。言智識者。於
前現識所顯法中分別染淨違順差別。故名
智識。言續識者依前智識心相轉麁。境界
心心隨境界分別不斷。故名續識。又復此心
能持三世善惡因果。令不失壞故名續也。自
下第二從是故三界以下明其七識根源義。
此中有四。一者明生死無體妄心而有。二者
此義云何以下釋其所以。三者當知世間以
下勸人令知。四者是故一切法以下結無體
依心。初中有二。一者順釋。二者返釋。言是故
者。上明五心相生縁。故以有生死。但心主耳。
三界虚僞唯心所作也。如夢所見如鏡中像。
無有自體。若言近者心謂七識。若談遠者心
是八識。離心即無。六塵境者此返釋也。此
義云何設問發起。言一切法者生死諸法也。
從心起者是眞識也。妄不孤立由依眞起。名
從心起。妄念而生者。妄念是其第七識也。若
言近者生死諸法從妄念生。前明起由後明
正體。成合生諸法。言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
者。自心是其眞相識也。是眞識者衆生中實
就妄縁故。有異妄故。一切心識分別眞理者。
即分別自心。更無別理故也。言心不見心者。
就眞論眞。無有分別。無能所故。無相可得故。
名不見心也。此之徳標顯生死無體眞諦無
相道理如是。經説二諦。宗要在斯。自下第三
觀知生死無體。當世間一切境者。猶上一切
法也。皆依衆生無明妄心得住持者是正體
也。無明是其無明識也。妄心是其業識。以上
乃至續識總名妄心。此之六識生死之體。故
名住持也。自下第四結無體。是故一切法如
鏡中像。無體可得。言唯心者唯隨於心以從
心故。心生法生。心滅法滅。故言唯心也。言虚
妄者是能隨法也。自下第三明六識心。復次
意識者是六識也。即此相續識。依凡夫取著
轉深計我我所者。謂根本取性無明。種種妄
執隨事攀縁者計名字相也。此之明根本也。
又復説以下明末。中依見愛煩惱増長者。見
是五見。愛是五鈍。自下第二明非淺智所知。
此中有三。一者顯其難知。二者何以故下釋
難知由。三者是故以下總結難知。依無明薫
習所起識者是顯名也。業識以下若細窮論
無明亦是。自下明知就人以辨。人別不同汎
有四位。一者凡夫二乘。此人一向非境界也。
二者十信以上。此人發心始覺觀察此理。三
者初地以上乃至十地。名小分知。四者諸佛
佛乃窮了眞妄縁起相生之義也。文顯可知。
自下釋所以。何以故是心本來清淨而有無
明者。眞識隨縁成妄義也。無明是其無明識
也。爲無明所染有染心者。業識以下名爲染
心。雖有染心常恒不變。雖相成染眞性不改。
故勝鬘中。自性清淨心爲煩惱所染。難可了
知。眞而成妄。似妄恒眞。此理諸佛所窮。非識
智所能。是故以下結顯難知。是故此義唯佛
能知者。指佛爲證。所謂心性者出其體性。常
無念故名爲不變。以不達一法界心不相應
忽然念起名爲無明者。結上爲無明所染也。
上明結者上中自性清淨。自下第三明返本
斷惑分齊。此中有二。一者正明斷分齊。二
者言相應者以下釋相應不相應名。就初中
有二。一者明六識惑滅。二者明七識惑盡。六
識中惑者有二。一者執取相。二者計名字相。
對治解者是意識中相應之慧治前二惑。成
實論中説爲空心。計名字者。小乘法中見道
時斷。大乘之中十信時斷。執取相者小乘法
中得無學。時斷畢竟也。大乘之中種性時斷。
今此論中略無計名字惑斷也。言六染心者
除無明識。其餘皆是爲染心也。有六種者通
擧六七識也。一者言執相應。染者是執取相
也。信相應。地者是種性也。對治慧者。小乘之
中入無餘時盡。大乘法中初地時盡。二者言
不斷染者是猶續識。種性以上乃至初地盡
也。智相應染者依具戒地者是第二地。無相
方便地者是七地也。自八地無相方便。故名
無相方便。現色不相應染言色自在地者是
第八地。能淨佛土名色自在。言能見者是轉
識也。心自在地者是第九地。善知初心名心
自在。第六業識染菩薩盡地者是第十地。不
了一法義者是根本無明地也。地前學斷。初
地以上離斷。佛地窮盡。故勝鬘云。無明地佛
智所斷也。對治解者猶是七識。縁照之解治
前六種。此解亦盡。初地斷捨至佛乃盡。問曰。
如來地中斷無明業者。眞照斷惑合曰斷有
二種。一者正斷。二者證斷。縁照正斷。眞照證
斷。今此論中就證斷門。故入如來地斷也。自
下第二釋相應不相應之名義。釋意不同。如
毘曇義。心數同時。心王起時諸數並起。相
助成故名爲相應。如成實論義。心數前後。識
心滅後想心同取一青境中。名爲相應。大乘
法中心相轉麁。染用與心共相應。故名相應
也。謂心念法異者。念是染用心知。知相縁相
同故者。心體是知染用亦知。詑境迷故言同
知縁也。不相應者。即心不覺常無別異。即
指心體。以爲無明。非是心外縁有迷用。全體
是心。全體是迷。故無別異。不同知相縁相者。
體用無異故也。亦可心與境界共相體故名
心相應。前六種中現識以後是相應者是麁
判。知識之中染淨分別故名相應。若細尋者
但無明地是。不相應業識以後是相應義。皆
是恒沙末故。此義更窮應當廣論。於中二門
分別。一對心識明其相應不相應義。二就惑
體明相應不相應義。言對心者心有三種。一
者事識心所。謂六識。二者妄識心。謂第七識。
三者眞識心。謂第八識。彼事識中所有煩惱
有二義。一相應義。謂現起之惑煩惱之心。與
心別體共心同縁。故曰相應。如想受等。二
不相應義。謂性成之結。即説心體爲煩能性。
不別有數與彼心王共相應。故曰不相應也。
妄識之中亦有二義。心有六重。此如上説。此
六種中根本四重是不相應。末後兩重名相
應義。相應之義釋不異前。不相應者即指七
識。妄想心體以爲煩惱。非是心外別有煩惱
共心相應。名不相應也。問曰。何故麁者相
應細不相應。釋曰。麁者有時作意別相而起。
故與心別共相應。細者性成非別起。故名不
相應。眞識之中亦有兩義。眞妄和合名相應
義。眞妄性別名不相應。次就惑體相其相應
不相應義。惑體有四。一無明地。二無明起。三
四位地。四四住地起。四種中無明住地定不
相應。故勝鬘云。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地也。
妄識之心體是無明故不相應。無明前起經
説相應。故勝鬘云。於此起煩惱刹那相應。而
隨義細論於中亦有不相應義。是云何知。如
此論中業轉現識是不相應染。智識相續識
是相應染。然而此五皆此無明所起故有無
相應義。問曰。若爾勝鬘何故一向説爲相應。
答曰。爲別無明故偏言耳。四住地者總相麁
論唯心相應隨義細分倶有二義。現起之惑
共心相應。性成之惑與心同體。名不相應。以
有此義故雜心中。一家説使定心相應。一家
説使定不相應。義既兩偏不可偏執。四住所
起一向相應。以彼麁起與心別故。故勝鬘云。
四住起者刹那相應也。此論中就妄識明相
應不相應義。自下第四就二障辨。前明六重
攝爲二障。根本無明以爲智障。業識以下爲
煩惱障。然此二障且應廣論。夫二障者諸衆
生等沒生死中重網羅也。衆惑之根源。遮涅
槃路之剛關也。能障聖道名之爲障。障乃無
量。取要言之凡有二。一者煩惱障。二者智障。
此二障義有三番釋。一者四住煩惱爲煩惱
障。無明住地以爲智障。二者五住性緒爲煩
性障。事中無知以爲智障。無明有二。一迷理
無明。二事無知。迷理無明是性結也。三者
五住性結及事無知同爲煩惱障。分別縁智
以爲智障。就初番中四門分別。一定障相。二
釋障名。三明斷處。四對障辨脱。言定相者云
何得知。四住煩惱爲煩惱障。無明住地以爲
智障。以勝鬘經對地持論驗之知矣。勝鬘經
中就二乘人但斷四住。不斷無明住地。地持
論中説。二乘人煩惱障淨非智障淨。煩惱淨
者猶勝鬘中所斷四住。非智障淨者猶彼不
斷無明住地。故知四住爲煩惱障。無明住地
爲智障也。次釋其名。五住之結通能勞亂。齊
能障智。何故四住遍名煩惱障。無明獨爲智
障。答。理實齊通但今爲分二障差別隱顯爲
名。等就隱顯各隨功強以別兩名。四住煩惱
現起之結發業生勞亂。義強偏名煩惱。異心
之惑與解別體。疏遠翳障智微劣。故不名智
障。無明闇惑正遠明解。親近翳障智義強。故
名智障。任性無知非是現起。不能發業招集
苦報。勞亂微劣故不名煩惱障也。次明斷處。
略有二階。第一大小相對分別。二者直就大
乘世出世間相對分別。大小對中義別三門。
一者隱顯互論。二乘之人但除煩惱。菩薩之
人唯滅智障。二乘非不分除智障。所斷微劣
隱細從麁。是故不論。菩薩非不除斷煩惱。所
斷相微隱麁從細。是故不説。二者優劣相形。
二乘解劣但斷煩惱。菩薩治廣二障雙除。故
地持云。聲聞縁覺煩惱障淨非智障淨。菩薩
種姓具足二淨。三者據實通論。二乘菩薩二
障雙除。言就大乘世間出世間相對辨者。解
行已前名爲世間。初地以上名爲出世。於中
分別乃有四門。一癈麁論細。地前菩薩於彼
二障一向未斷。初地以上二障並除。故涅槃
中宣説。地前具煩惱性。二者隱顯互論。地
前世間但斷煩惱。初地以上唯除智障。三者
優劣相形。地前解劣唯除煩惱。地上解勝二
障雙斷。四者據實。通世及出世二障雙除。相
状如何。煩惱障中有其二種。一者子結。二者
果結。子結煩惱地前所斷。果縛煩惱地上
所除。子結之中復有二種。一者正使作意而
生。二者餘習任性而起。正使煩惱聲聞縁覺
乃至性種斷之周盡。習起之結習種性以上
乃至相地斷之畢竟。故地持云。初阿僧祇過
解行住入歡喜地。斷増上中惡趣煩惱不善
正使。名爲増上習名爲中。入歡喜時悉皆斷
也。果縛之中亦有二種。一者正使作意而生。
二者習氣任運而起。正使煩惱所謂愛佛愛
菩提等。始從初地次第斷除。至不動地斷之
周盡。故地持云。第二阿僧祇過第七住入第
八地。微細煩惱皆悉斷滅。八地以上除彼餘
習。故地持云。第三阿僧祇斷除習氣入最上
住。智障之中亦有二種。一者迷相。二者迷
實。情所趣法名之爲相。不能悟解云其本無。
説以爲迷。如來藏性説以爲實。不能窮達説
以爲迷。迷相無明地前所除。迷實無明地上
所遣。迷相無明復有二種。一者迷相立性。二
者迷性立相。言迷相者妄法虚集以之爲相。
不知虚集建立定相名之迷也。言迷性者情
而起法無性爲性。迷此性故立因縁相也。迷
相無明聲聞縁覺乃至性種斷之窮盡。迷性
無明習種性以上乃至初地皆悉斷除。迷實
無明亦有二種。一者迷實相。二者迷實性。空
寂無爲是其實相。不能知是寂泊無爲故名
迷相。如來藏中恒沙佛法眞實元有是其實
性。不能窮證説爲迷性。此二無明説斷不定。
若依地經初地以上乃至六地除其迷相。是
故得爲明別順忍。七地以上斷迷實性。是故
證得無生忍體。若依涅槃九地以還斷其迷
相。是故説爲聞見佛性。十地以上斷迷實性。
是故説爲眼見佛性。以驗求二障皆是始終
通斷。治斷麁爾。次辨第四對障辨脱。斷煩惱
障得心解脱。斷除智障得慧解脱。是義云何
分別有二。一者隱顯互論。斷煩惱障。諸佛菩
薩世諦心脱斷除智障。眞諦慧解脱何故如
是。煩惱染事故斷煩惱。世諦心脱斷煩惱。理
實雖隨有一切徳脱就主爲名。遍言心脱。無
明障理。故斷無明。眞諦慧脱斷無明。時即理
所成一切徳脱就主作名。遍名慧脱。二者對
障寛狹分別。斷煩惱障。唯除事中染愛心故。
世諦心脱斷智障時除無明地。及斷事中麁
無明。故二諦慧脱。此初番竟
大乘起信論義疏上之下


大乘起信論義疏下之上
 淨影寺沙門慧遠撰 
第二番中亦有四門。一定障相。二釋障名。三
明斷處。四對障辨脱。言定相者。云何得知。五
住性結爲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爲智障。如涅
槃説。斷除一切貪瞋癡等得心解脱。一切所
知無障礙。故得慧解脱。貪瞋癡者即是五住
性結煩惱。一切所知得無礙者。當知即是除
事無知。又如地經以佛無礙爲慧解脱。當知
即是除事無知。遠離癡染爲心解脱。當知即
是五住性結爲煩惱障。又雜心云。如來斷除
二種無知。一者斷染汚。二者斷不染汚。染
汚無知即是五住性結煩惱。不染汚無知即
是事中無明之心。准驗斯等當知。以彼五住
性結爲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爲智障。次釋其
名。五住性結能起分段變易生死。勞亂行人
故名煩惱障。事中闇惑能障如來種知明解。
是故説此爲智障也。次辨斷處。處別有三。一
者世出世間相對分別。二者功用無功用相
對分別。三者因果相對分別。就初對中義別
有二。一者隱顯互論。地前斷除五住性結。以
彼捨相趣順如故。初地以上斷除智障。以彼
地上契合法界了達諸法無障礙故。故地經
云。於初地中一切世間文訟咒術不可窮盡。
二者優劣相形。地前菩薩唯除煩惱。初地以
上智行寛廣二障雙除。第二對中義別有二。
一者隱顯互論。七地以前唯除煩惱。八地以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