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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略纂 (No. 1829_ 窺基撰 ) in Vol.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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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念力中言安住近住者。此中意。由憶念力
安住於近住中。非即安住近住二法是憶念
力。即唯近住一種。是憶念力 又解。論云初
由聽聞思惟二力。即内住是初唯一。内住並
等住。是初二力。其安住是憶念力。如下言調
順寂靜是二種定。今言安住近住。亦明知收
二種。非安住於近住中解 若爾何故言及
即於此相續澄淨方便等遍安住之言。述曰
其安住通三力。若觀未成。即初二力收。若觀
行成。即憶念力收。以最初録心於内時。
即相續澄淨方便。復非已得安住。此乃初作
安住觀心。後憶念力安住。觀成方憶念力。又
等遍安住之言。即但等住一種。非取安住。以
等遍於諸麁動法等。安遍之。非取安住爲初
二力
論云三門六事攝慧四種毘鉢舍那者。此慧
一一皆通三門六事
論釋尋思理中。釋法爾道理。云成立法性難
思法性安住法性等者。如所作性故。還成立
聲無常。此爲成立法性。如業藥草呪術。是難
思法性。謂法爾種子三乘差別性。名安住法

論云何勤修不淨。此第四淨障也
論云惡嗅生嗅者。變壞故嗅名爲惡嗅。如糞
穢等。纔生便嗅名爲生嗅。如韭蒜等
論云謂從血鑵者。此首&MT00251;爲血罐也。以能
成熟血故
論解時中。云此淨色相於現在世雖有淨相
於未來世不當不淨如今現在外不淨色。無
有是處者。此中意。明今時淨色。於未來世必
當不淨。其既觀外有不淨境。觀内身云若未
來世即爲淨。内身若不當不淨。如今現在。外
不淨一種。無有是處。必當不淨。不云當不淨

論解尋思理中。云如是名依世俗勝義及以
因縁觀待道理尋思於理者。此前解内無我
是勝義。又如説言乃至謂青瘀等乃至骨鎖。
此爲世俗。今我此身。先業煩惱之所引等。是
因。父母不淨和合生等。是縁。今結隨言便。非
依次結 又依次結思准可知
論。解證成道理中。云謂作是思云何今者作
意思惟能對治法可於能治所縁境界煩惱當
生者。此中意云。外不淨境名能對治。治欲貪
故。由縁外不淨色故。必能治所縁淨境煩惱
當生。謂立量云。縁不淨時必能治欲貪。以縁
能治故。如縁無相時能遣有相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八
  時享保八年癸卯五月十四日一交加點畢
 沙門高範六十九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九論本第三十
三第三十四
 翻經沙門基撰 
初一頌。明述一持有七門。第二一行。明初門
中七作意。初明七門者。一作意。二離欲。三
廣辨諸定。四二定。五五通。六生差別。七諸
相。下當別釋。此第四持中以此爲體
第二行頌中。云觀察於諸諦者。謂初二作意
 如實而通達者。遠離作意。以能斷惑故
廣分別於修者。餘是作意 究竟爲其後者。
是第七果作意。前三十一二等中。明第四
障淨。今解第五修作意。即第三十中之大
文也
論解第二離欲中。云問此中幾種補特伽羅
即於現法乃至發起加行非出世道。有四種
人。其第四人。謂一切菩薩樂當來世證大菩
提非於現法。此意明菩薩當來佛道非現在
法。世間道雖能現法發加行。但於生死中。成
熟衆生。於世間道加行故。此人若其心。趣當
來佛果。即出世道發加行。今約前義
論解七作意中。了相作意謂能了欲界麁相
上界靜相。小乘中解六行皆須作。今大乘唯
一行即得。不要具六行。於六行中隨作意
一種也
論解第三相中共相中。云一切欲謂生等苦
乃至求不得苦。不言第八行苦者。此中據世
共知者説。據世俗共知苦説。不約勝義苦説。
此據勝義苦。一切欲及諸事皆雖有。難知故
不説也
論解尋思麁品中。云猶如骨鎖如凝血肉如
草炬火如一分炭火等者。此中如骨鎖可惡。
如凝血肉言不實可厭。如草炬火須臾滅。如
少分火能燒山澤。少諸欲等能燒善根 又
云如炭一分有火一分無火。可厭惡也。此義
不然。前二作意不言斷惑。第三遠離作意。能
斷煩惱故
論解遠離中。云最初斷道生。問云如秤兩頭
低昂時等。何故得了相色界心。猶有欲界惑
未殄。述云。了相以前。欲界聞思。雖作厭欲。
未能隨順斷下界惑。其了相勝解。能順遠離
斷下界欲故。了相勝解雖不能斷惑。而惑不
生。如初果人未離欲修。而得未至。今時了相
亦爾。未離下品惑等。即得了相。了相起時
隨惑不生。如善心生時惡心不起。非斷故不
起。遠離作意斷故不起。初二作意故猶未斷。
於初二位中。若間起欲惡
論解後二作意中。加行究竟作意。云由是因
縁從欲界繋一切煩惱心得離繋此由暫時伏
斷方便非畢竟永害種子等。乃至是名加行
究竟作意者。此中解六行伏惑。不得上無間
道證故。云暫時伏斷。此伏斷若伏上心。若伏
種子。二倶須伏。何以得知。解初二作意中。云
第二作意不爲聞思間雜。惑雖不生。以未伏
上心。未名無間道。至第三作意中。伏種子上
生現行果功能。方名無間道。此有漏行爲之。
若無漏行要斷種子。方名無間道。雖上心不
生。仍爲方便道。今此亦然。伏上心爲方便道。
伏種子爲無間道
第七作意從此無間由是因縁證入根本初靜
慮定即此根本初靜慮定倶行作意名加行究
竟果作意者。此中論意。第九解脱道。居根本
靜慮。前九無間道八解脱道。皆在近分定中。
此中二釋。一釋始從初靜慮。乃至第三禪九
無間九解脱。或在近分中。第九解脱或在根
本定中。若四禪已上第九解脱道。定在根本
定中。前八解脱九無間。在近分中。所以者何。
三靜慮已下。根本有喜樂故。近分地中有捨
故。根本地中。若遊觀。若斷惑。皆無捨受。以
闇法故。決定無有。樂喜明利故。有其近分中。
若斷惑。若遊觀。皆有捨。明唯遊觀得爲喜樂。
喜樂非斷惑時。爲三靜慮以下。有利鈍二人。
起無間解脱道。若利根人。第九無間道居近
分。與捨相應。第九解脱道居根本定。與樂喜
相應。若鈍根人。第九無間道居近分。與捨相
應。心鈍以不能速疾入根本定與喜樂相應。
其第九解脱。即居近分定。與捨相應。今此文
言第七作意入根本定者。即約利根人。速疾
能入根本。與樂等相應。此第七作意。取三靜
慮。若居近分。爲解脱道。即與捨受相應。若有
根本定。爲解脱道。與樂等相應。其第四靜慮
以上。前八解脱九無間道。皆在近分中。若第
九解脱中。必在根本定中。非居近分。此爲勝
義 又解若不如是分別。前九無間道八解
脱。居近分中。第九解脱道。爲根本定中。始從
初靜慮。乃至非想亦然 前義以何爲證。若
總解更不分別。前六作意是近分。第七是根
本。但云無間解脱道處。且爲證也。未見文以
分別爲妙故。後義即以此文爲證。前家會此
文。如前利鈍根人釋。至下空處中。當廣解釋」
論第三翻解作意中云又了相作意於所應
斷。乃至勝解作意爲斷爲得正發加行者。如
二十八云。前二作意皆加行道。今此唯以解
脱爲正加行者。今據勝上處。及隣近無間道
處。及不爲聞思間處説故。唯説勝解爲正加
行。前二十八。約實爲論。了相應亦是加行
又解此正發加行。未必簡了相非加行道。以勝
解隣近分勝故。説定正發加行。且説勝解爲
正加行道。不遮了相。據實無違。如對法抄會」
論。云觀察作意能於所得離増上慢安住其
心者。何故斷上品。説不言離増上慢。又不於
第三品斷後説離増上。而於中品斷。説離増
上慢。義曰。前六品惑麁易知。後三品惑細難
了。斷前上中品惑訖。不知下品惑在。乃起増
上慢。謂九品並盡已。謂證得根本定。今離此
慢故。於斷中品惑。後説離増上慢。非上品後
説離
論云又了相作意若勝解作意總名隨順作意
厭壞對治倶行。今此中意。與四十作意相攝。
及四對治相攝。四十作意。如前第十一卷釋。
隨順作意。於四十中。當二十五作意。隨順作
意。厭壞所縁。順斷煩惱故。前二作意是隨順
故 又若遠離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名對治作
意斷對治倶行。對治作意。當二十六。對治作
意者。謂由此故正捨諸惑。爲此二無間道故。
故對治作意收 又攝樂作意名對治作意及
順清淨作意者。順清淨作意。當二十七。順清
淨作意者。謂修六隨念。即念佛等。若攝樂作
意。斷中品惑故。名對治作意。以明縁六念修
別樂。觀清淨涅槃佛等。亦名清淨別縁。此故
不共遠離等一處明。又前遠離等。不收順清
淨作意故。此二同收 問曰何故此中不收四
對治。義曰。影顯故。此説斷惑。准遠離等。應知
是對治 若爾何故不言倶行。義曰。對治是
慧。作意是意。前文又收對治。意與慧倶行。故
名倶行。今此中唯明作意。不明對治。無慧故。
不言倶行 又若觀察作意名順觀察作意
者。當二十八作意。順觀察作意者。謂觀諸煩
惱斷與未斷。或觀先所證諸法道理。此望前
亦是遠分持對治等。今略不言。望前遠離是
彼進道。故名遠分對治。望攝樂作意。是解脱
道。是故持對治。今以從攝樂後明故。不言對
治相收。前已不相攝。如對法抄廣會之
論。云如是其餘四種作意當知攝入六作意
中謂隨順作意等者。義曰。四作意是七作意
外故名餘。皆四作意是四十作意中作意。今
收入六作意中六故。故言攝入六作意中
問曰。何故此中不明第七作意相收等。解云。
第七作意是果。此四作意。及前六皆因。因可
相攝。非果故不收第七作意。此中以七攝四
十故。唯但攝四。彼第十一下文中。以四十攝
七。即七中有四十作意攝盡義。今以七攝四
十。非四十攝七。故不盡不收。有不同勘之
論解初靜慮爲麁中。云麁意言性是名爲尋
者。有二釋。一云名言自言法名。體是麁意。尋
能思諸法。似於名言故。言意言性也。又言説
名是言名。思惟名意名尋。是思惟名故。故名
意言也。小乘尋伺與根本相應。有人云。今大
乘不爾。尋伺唯在方便者。不然。餘處又云。
定中無尋伺。無發語言尋伺。非無細尋伺。又
簡無色前五支。根本靜慮立支故也
論解尋伺處收中。外處攝者。謂法處也
論云若住増上者。謂下地住於苦増上也
論經解得離生喜樂中。言離者謂已獲得加
行究竟作意故。言生者由此爲因由此爲縁
無間所生故。言喜樂者謂已獲得所希求義
故者。此據利根。第九解脱道。是入根本靜慮
人故。言生喜樂。若鈍根人。第九解脱道居
近分定已後方能入根本地生喜樂
論。云乃至七日七夜能正安住者。明入定能
至七日七夜安住也。何故不言多時。唯言七
日等者。彼欲界中段食。經七日故。若過七日。
出定已其身即壞故。不得經多時。又且約爾
所時。今而方入滅定。不癈多年月也。若過七
日已出定。其身即壞。若七日内出定。其身不
壞。今約不壞時爲論。但言七日 問曰過七
日已入滅定。若爾出定應死。義云。不然。多時
入定定力持故不死。今亦出定。即入有心定。
故亦不死 問云亦出滅定。滅定不持身故
壞不壞耶。答曰壞
論云。解第二靜慮中。言所言定者謂已獲得
加行究竟作意故。此與初靜慮異。彼名離生。
此名定生。彼得初離欲界繋名離生。此約先
已得定故。故言定生
論解第三靜慮中。云第三靜慮以下無如此
樂及無間捨者。已下有樂體是喜。適悦身心
爲樂。今第三靜慮中。適悦心亦名樂。以樂極
故。故言下地無是樂。下地内行中雖有捨。不
別顯名。又有間故。非無間捨故言無。非有間
捨亦無名無捨也
論解第四靜慮中。云復次此中對治種類勢
相似故略不宣説樂斷對治但説對治所作樂
斷者。此中捨念正知。名能對治。第三禪樂名
所對治。經中唯説所斷之樂。不言能斷捨念
正知者。以第三禪已明捨念等能對治法。與
此第四禪能對治法。相似故名種類。名體相
似故言種類。倶能斷惑。二處相似。故云勢相
似。略不宣説。此解經中不明第四禪能治所

論云由即於此數修習故便能棄捨令不出離
第三靜慮第三靜慮地中勝樂是故説言由樂
斷故者。此中第三靜慮繋樂。繋縛行者。令不
出離第三靜慮。不能得彼上第四定。今數修
習捨念等。能棄捨此定樂也
論云由是因縁若前所斷若今所斷總集説言
樂斷苦斷先憂喜沒者。樂斷名今斷。餘受根
名先所斷。故下中覆治。云乃至入初靜慮時
憂受沒故。此中如前第十一卷云。何故苦根。
初靜慮中説未斷耶。彼品麁重猶未斷故。若
身在下界可爾。何縁生在初靜慮者苦根未
斷而不現行。由其助伴相對憂根所攝。諸苦
彼已斷故。但彼麁重。而未能斷。若初禪中苦
根斷者。是則行者。入初二靜慮。受所作位差
別應無。由二倶有喜及樂故。應無差別。但以
麁重而未斷故。説有差別。而經中説由出諸
受定有差別 問曰。但以尋伺斷不斷。豈不
得差別。何故要須斷苦根。而説有差別。義曰。
尋伺望喜樂非相障故。不得爲斷尋伺説喜
差別。其初禪喜有苦根故。未説勝利。第二禪
喜已斷苦故。其喜淨勝。若以有無尋伺而説
差別。有無之法無量不同。其禪可別。今反
難。樂喜受應無差別。以苦根同喜樂等是受
相障故。若不以斷苦根。爲初二禪喜別。初
二禪喜樂等受。應無差別。前初禪時已斷苦
故。此斷麁重。其種子不説斷。羅漢由有
論解虚空無邊處中。云所有於彼種種聚中
差別想轉謂飮食瓶衣垂莊嚴具。乃至山林
等想於是一切不作意轉等者。此據身在欲
界。依虚空處遣色想時。於欲界色境。亦遣故
説舍園等。非身生色界。欲入虚空。而有此

論云當知此中依於近分乃至未入上根本定
唯縁虚空若得根本縁虚空亦得自地所有諸
蘊又近分中亦縁下地所有諸蘊者。述云。第
四禪以上其第九解脱道。第七作意。唯在根
本定中。其初得解脱道。此一刹那時。唯縁自
地諸蘊。第二刹那心者。得縁上下地蘊。今約
最初一刹那解脱道説故。言亦縁自地諸蘊。
若近分定前九無間道。但縁下地生厭故。故
言亦縁下地所有諸蘊。其前八解脱道。亦縁
上下地諸蘊。今約無間道説故。言亦縁下地
諸蘊。而唯不遮近分根本。但縁上下及自地
諸蘊。於近分定八解脱道。不説論九無間故。
言縁下蘊。於根本定。説初一刹那。隱立第二
刹那以去故。言亦縁自地蘊故。論文中。不言
唯縁自地蘊等。而言亦縁。此無間解脱道。如
前初禪中解。若與顯揚對法第二卷相違。如
彼有太師解
論解有頂中有三。初正明欲趣上定。厭無所
有處。而爲棄想。即始從復次。乃至便能棄捨
無所有處想以來。是第二釋非想非非想名。
就中有二。初解非有想。二解非無想。始從由
是因縁先入無所有處定時以下。至謂或有
所有想或無所有想以來。明非有想。識處以
下。是有所有想。無所有處是無所有想。是故
説言非有想。即非有所有想及無所有想也。
今有頂中。非有前二想也。非有想中。有二非
有想訖。今非無想中。亦非二無想故 就第
二大段中。第二次明非無想。無想有二。一無
想定。二滅盡定。此二定心皆滅盡。今有頂不
然。故言非無想。即非二無想定也。其有頂中
有微細想故。第三明其有頂時。超下無所有
處等。及自處近分。而入根本。謂即於此處起
勝解時以下是
論。解二無心定中。云如是有學已離無所有
貪等者。此據斷惑得證。如對法第九卷抄會。
寂靜住等。彼抄廣解。餘處文。言唯欲界初起
滅定者。此約縁教。若初學時必依欲界。後初
起時色界亦得。如第三果人。先欲界時未得
此定。生色界已方得此定。即得初起。然由先
於欲界初聞此教後於色界方生
論解五通中。死生智通。亦得是天眼相應慧。
以縁現在死後事時。亦是死生通。用眼識觀

論云妬羅綿者。謂野蠶虫繭名妬羅綿
論解十二想中。前五想是修神境通法。餘
次第修一一通法。修神境通中。第四身心府
修者。即身心倶可變化也。若變即身業。若化
即變化心
論第五解勝解想中。云遠作近解者。謂促長
爲短 近作遠解者。延短令長 麁細相解。
是變形質 地水相作。是變四大。此中但説
色聲二變化。不論餘塵。如佛地論廣解
論云於梵世諸四大種一分造色自在迴轉
者。一分造色。謂色聲二種。故言一分。不迴轉
觸及五根等故。唯外境故言一分。又隨定所
變唯二反。一分不能轉變梵世一切。故言一

論解修天耳通法中。云或廣長處者。一市買
處。一戲兒處。名廣長處。又處廣長大故。衆亦
無量。意取衆多。初禪天名梵者。梵是淨義。初
離欲故故得淨名。第二禪名光者。初離尋伺
故得光名。第三禪得淨名者。以得勝樂故勝
樂名淨也。第四禪凡聖共居三天。初無雲得
名。餘隨福増爲名。五那含天名
論解無色界中。云隨行天衆同分中者。無色
界無別受報處。隨行三品即受此報故。言隨
行天
論云然住所作有其差別者。謂住三品所作
之業有其別也
  第三十四卷
論云解諦各四行已。如是名爲了相作意者。
此中以七作意。制有無學已來。了相勝解在
見道前。即了相在五停總別相念處。勝解下
文在四善根。遠離已去在見道以上。遠離在
見道十六心以來。觀察在修道乃至金剛以
前。所有觀察或斷未斷。所有修習是觀察作
意。金剛以來。乃至斷非想八品諸惑。皆名攝
樂。即修道中所有無間道皆是也。加行究竟
在金剛心。究竟之果在無學。今欲明見道前
故。云如是名爲了相作意。此如下解諸位中
次第論自解。勘之即知
論云如七日經廣説者。即劫經是以説七日
事故。名曰七日經
論解八種變異因縁中。第七風所鼓燥者。謂
大風飄扇濕衣濕地稼穡叢林乾。曝枯槁者。
謂有濕衣。或時濕地。或稼穡等爲大風扇之。
令乾*曝枯槁也。*曝初急反如世云。此極即乾
*曝之也
論解十五種所作變異。第八寒熱變異中云。
言乾語者。謂熱故言語時乾。如世人云。乾語
濕變也
論云謂由觸對順樂受觸領樂觸縁所生樂時
自能了別樂受分位者。今且擧樂觸。未擧苦
等故。故言謂由觸對順樂受觸。即簡苦等受
也。領樂觸縁所生樂時者。樂觸縁即境。能生
樂觸者是。今意言領順樂觸境。所生樂時能
自了知。是樂受分位也
論解十六種變異性中末。云前之六種是所
攝受事後之十種是身資具事六種是所攝受
事者。謂一地事。二園事。三山事。四水事。五
作業事。六庫藏事 十種身資具事者。一飮
事。二食事。三乘事。四衣事。五嚴具事。六舞
歌樂等事。七香鬘事。八資具事。九明闇事。十
男女事。若依前列名中。飮食各是一事。今解
中飮食合作一。所以合一種
論云即由如是現見増上作意力故觀察變異
無常性已。此牒結前乃至應正比度等以來。
明諸色等。諸大滅壞易知。刹那生滅難知。以
微細故。今將欲辨。先發論端。云何比度以下。
乃至是故諸行必定應有刹那生滅已來。明
由有小微細生滅故。得有大變異生滅。非見
小生滅等。而知有大生滅等義。從彼彼衆縁
和合有故下。至生已不待滅壞因縁。自然滅
壞已來。明釋伏難。云滅有因縁。謂伏難云。不
知生滅倶有因縁已不。今通云。此法由衆縁
和合故有生。生即有因縁。不待因縁而自滅
壞。即滅法無因縁也
論從如是所有變異因縁能令諸行下。至非
彼一切全不生起以來。明釋伏難。伏難云。如
日炙青葉令黄。此青葉豈不由日故令青不
現。即日爲青壞縁也。今釋之云。日能變青爲
黄。如是汝何言日爲變異因縁乎。此日即後
黄色生之因縁。非前青色壞之因縁。所以者
何。由世人前青色滅已現見有後黄色生。此
黄與青不相似。可得此黄生是有。故知日與
黄生爲縁。非青滅爲縁。若日炙青壞已後黄
不生。可日與青滅爲縁滅。有縁生後黄即有
生。明日與後黄生爲縁。非青壞爲縁非彼一
切令不可得。若青滅已一切後法全不可得。
即日與青壞爲縁也。此即反解
論云或有諸行既滅壞已。乃至餘影全亦不
可得已來。是外人難。若此滅已有餘法生。可
如前解。若此法滅已無餘法生。是即將如何。
如煎水時末後無水。火燒世間時。末後無灰
燼。火煎水。煎水火。即與所煎水盡。爲縁等。
故知滅法得有因縁
論云彼亦因縁後後展轉。乃至作如是事以
來。論主解。今解云。此同前解煎水之火。但
有與後後生法爲縁。末後無水時不由火今
無水。今無水勢力自無。令火於後生法無縁
故。故今滅法亦無因縁。今助難曰。即日與彼
黄生爲縁。亦與前青滅爲縁。豈不得耶。答曰
不然。若一因縁能生滅。生滅相違。故相違
之縁云何是一。若能生縁是一。所生之法應
不相違。亦應是一。又若滅法有因縁者。因
縁能有法。所有即是滅。滅爲因縁有因縁。即
能生是則因縁生生。何關生滅。故知滅法任
運而滅
論難自在爲因中。云若唯用彼自在爲縁是
則諸行與彼自在倶應本有何須臾生者。此
難意言。若自在是本有。亦有自在時。即有諸
行。諸行既與自在同時。故知諸行亦是本有。
若是本有。即是常住。不應名行。以彼義中行
非本有故。他既見是難已便更立云。自在自
是本有。諸行在後方生。故次論云。若言先有
自在等。論主見此轉宗。便更逐難云。若行自
在後方生。是則諸行非唯自在生。更用別縁
故。故次論云是別諸行不唯自在爲縁生起
等。若用自在爲縁。自在有時有諸行故。即倶
應本有。若後諸行方生。是則由祈願故。後諸
行方發。若諸行用欲祈願爲因。何故唯自在
爲因。故次論云。若言自在隨其所欲功用祈
願等。既縱以欲爲因。更論須徴破。故次論
云。若爾此欲爲有因耶等。假設欲有因。即用
自在爲因者。自在本有故。欲亦應本有。有自
在時即有欲故。如前諸行破。故次論云若言
有因如即用自在等。設欲用自在爲因。既破
已後更有餘因。非用自在爲因。若爾欲別有
因者。如前諸行別用欲功用祈願爲因。今
言復用欲功用祈願。離自在外別法爲因。是
則諸行別有因生。何須妄計無用自在。故論
次云若言此欲更有餘因等
論云如是略由三種増上作意力故。乃至比度
作意力故者。如前卷初引經説無常性。令生
淨信。即是此中淨信作意増上力故。如前説
八種因縁。十五種十六種變異等。皆是現見。
即是此中第二現見作意増上力故。如次前
以比度滅皆因縁等中生滅刹那。可是此中
比度作意増上力故。皆是此中三種作意也
論云於前所擧能隨順修無常五行已辨變異
滅壞二行云何復由別離行故觀無常性者。
卷初云由十種行悟入苦諦。苦下四行中。前
五種行中。悟入無常。此五行中初變異行。即
前所明八種因縁。十五種十六種等變異是。
第二滅壞行。即前所明比度有刹那生滅等
是滅行故。言已辨二行。今第三云何復由別
離行故觀無常性
論解内別離行中。云先爲他主非奴非使能
自受用等。乃至彼於後時退失主性非奴使
性轉得他奴及所使性等者。此意如一人先
爲主時非奴非使。後時轉失主性非奴使性。
轉得其他奴性及所使性。自在爲之。如改官
等人是
論解法性行故觀無常性中。云謂即所有變
異無常等者。此中意。如現在樂受。正受樂時。
未變異無常。以變異等前三種無常行故。觀
今樂受於現在時。雖未無常法性。於當來世。
必當此三種無常故。如是通達。如是樂受於
當來世必定無常。現世雖未無常法性。當來
無常故
論云合會無常。云即以前三種無常。觀現在
法。與此三種無常和合故。名合會無常。即前
樂受。於現在世。流入此三無常也
論云如是由證成道理及修増上故於無常性
得決定已等者。證成道理有三。一聖言量證
成。即卷初云。列十行。後如是十行依證成道
理能正觀察此中且依至教量理如世尊云。
乃至略解内外二無常已。云如是且依至教量
理修觀行者淨信増上作意力故等以來。是
至教量。至教量中明内外二事。有十六種十
五種八種因縁等。是第二現量。第二即却解
十六種訖。下云即由如是現見増上作意力
故。觀察變異無常性已。彼諸行等以下。明比
量證成。此三即是此中證成道理。及修増上
故者。即解至教等道理。次下云淨信増上作
意力故或由現見増上作意力故或由如是比
度作意力故等是。此中及修増上故。彼解至
教量等。下一一別觀此。作意即修増上也
論云從此無間趣入苦行作是思惟如是諸行
皆是無常等。乃至如是且由不可愛行趣入
苦行等者。准下文云。於能隨順苦受諸行及
苦受中。由不可愛行。趣入苦苦。即以此行
趣入三中苦苦也。此不可愛行中。攝前七苦。
七苦皆是苦苦。若准對法及餘處文。七苦中
前五苦是苦苦。次二苦是壞苦。與此文相違
者。且釋云。前七苦倶不可愛行。七不可愛中。
前五苦是苦苦。今以不可愛行結縛行不安
隱行此三行。與三苦相從收故。即相從收。不
可愛中雖有壞苦。皆是苦苦門攝。少從多故。
二苦倶苦苦也。又以此順生苦受等故。雖七
皆是苦苦。所以者何。以次第二明結縛行中。
由結縛行趣入壞苦。即於貪愛等結縛處。生
貪愛等。招生老病死等純大苦蘊。即七苦順
生樂受者是壞苦。故知順生苦受者是苦苦。
以順非苦樂受。生捨受是行苦。下結趣入三
苦。論文前後不同者。此以性相求隨義便解。
又攝義門別。彼論須約三苦攝八苦。故知五
是苦苦。此論以三行攝八苦故。不可愛行是
前七苦。今以三苦攝三行。故苦苦攝。不可愛
行是苦苦。不以苦苦攝不可愛行。所攝七苦
爲苦苦也。故不相違。攝義門別。下明空無
我二行何別。空者空於體。無我無於用。即計
有體名有。以空遣之執有用名我。以無我遣

論解集諦中。有三復次。初復次中。解因集起
縁。云謂了知愛能引苦故説名爲因者。且如
現在逢一順樂受境。於中起愛。當知即熏愛
等成種。此成種時。復令當來生等種子於中
増長。此愛望此生等種子。能引生故。故名爲
因 既引苦已復能招集令其生故説名爲集
者。即前愛能潤行支等成有。集能生當果。此
愛能集他義名集 既引生苦已令彼起故説
名爲起者。即愛既熏苦種已。能令苦種生生
等苦現行。愛能令生等種起現行故名起復
於當來諸苦種子能攝受故次第招引諸苦集
故説名爲縁者。即愛既於當來苦種。能攝受
熏増故。能令未來生等苦。次第生起。諸苦集
生。説名爲縁。此初復次。稍與對法第六卷同。
勘之。又約總別不同其因義者。諸愛能愛未
來自體名引苦。是總。餘三是別。既引苦已。
由愛能令三界五趣果現在前。未來果集故
名集。既引集五趣已。愛能隨令一人趣等生
現前名生。既一人趣等生現前已。愛能令此
人身中。生等諸位次第生現在前名縁。此三
即次第別生也。勘彼第六卷同此。第二復次
意。即愛支望取支爲因。愛支望有支爲集。能
集諸業故。即愛支令生支現在前名起。即愛
支能遠引老死支。現在前名縁。第三復次解
意。了知諸惑種。附屬所依本識。知愛隨眠等
是當來世後有生因名因。即知愛種子能生
當果義名知。因此一種種子。後三種現行名
愛。愛復招集後有故名集。此後有愛爲縁。
復能發起於現在境。起喜貪倶行愛名起。即
以此倶行愛爲縁。於未來境起彼彼喜樂愛
名縁。此中於四種愛中。不説今愛愛著自身
也。又此即四愛第一單名愛。此愛是總愛。相
状難知。今以種子名説。其實通現行。論文雖
言總煩惱。意取於愛。此愛能引生未來果故。
餘爲三愛言。此後有愛復能發起愛喜貪倶
行愛。喜貪倶行愛者。是縁現境起。倶由此
愛縁未來自體愛。未來身故於現在境。亦能
生愛故。名倶行愛。由後有愛爲因。又以現在
與妙境相應起愛故。於未來妙境。亦起彼彼
喜愛故。彼彼喜愛。亦由倶行愛爲縁也
論解滅諦四行中。集諦無餘名滅。苦諦無
餘名靜。即前二種是第一最勝無上名妙。即
前二種是常住出離名離
論解道諦四行中。於所知滅境。能爲作道路。
通尋求義。名道路。道路能通所尋求法故。所
尋求既通虚妄眞實。此所通尋求。是眞實非
虚妄名如。簡虚妄故。非但能於滅諦眞實尋
求。亦於四諦門。能如實知。皆能隨轉名行。
歴四諦故。行歴四諦。欲何爲能出生死。一向
能趣涅槃義故名出。出諸塵勞故
論云彼既如是於其自内既現見諸蘊依諸諦
理無倒尋思正觀察已等。乃至皆能永斷究
竟出離等者。此中意。以四諦理。觀現此界所
見諸蘊。有無常等已。於他方不同分界不現
見蘊。皆能以理比度觀察。謂彼他方界等所
有有爲有漏。遍三界等處。於一切諸蘊種。於
一切三世時。皆有如是集能生果法。苦難和
合法生老等苦諦。皆隨如是苦無常理。諸法
業煩惱等集諦。皆因集生縁性。若此等行。有
滅法寂滅安樂是滅諦。彼所有道能斷諸惑。
究竟出離生死也。是道諦。是此段文意。觀行
者以此方現見。類他方界不現見蘊等也
論云即是能生法智類智種子依處者。此中
意以。由五停總別念處。作此四諦行故。即是
後無漏類智種子依處。一有漏爲縁能引無
漏。故名種子依處。即新熏義。二即五停時。亦
能重増無始無漏種。此種居五停位中。亦名
了相作意位收。能辨體生初見道法類智故。
名法類智種子依處
論解勝作意中。云如是作意唯縁諦境一向
在定者。依此作意中。欲斷我慢處。下文云麁
品我慢間無間轉。此勝解作意。由爲我慢間
無間轉。何故言一向在定。豈不相違。義曰。前
明了相作意。一善心縁一境時。由爲聞思間
雜同縁。今勝解起時。一向是善。縁一境時不
爲聞思間雜。一向在定。簡彼了相。故言一向。
據多時在善心一觀語。非無出觀起我慢。及
退生餘惑等下。欲明伏我慢。論實得我慢故。
言間無間轉。今以勝解簡了相故。據長時在
觀。非如了相爲聞思間不得長時入觀。故言
一向。非相違也
論解無邊際中。云謂生死流轉如是諸法無
邊等者。此一段意。明四諦無邊。思文准知
論云彼既了知如是我慢是障礙已便能速疾
以慧通達棄捨任運隨轉作意制伏一切外所
知境趣入作意等者。此隨轉作意。即前我慢。
以是内我隨法能入。名隨入作意 趣入作
意者。即於生死曾久流轉。當後流轉。乃至無
相眞如是無相。縁外境而生。名趣入作意。彼
行者隨此作意。專精無間觀察聖諦此。觀察
心既時滅已。後復生無間。觀察方便流住。前
觀察心沒。後觀察心生。以後心縁前心。專精
無替。以此義故。麁品我慢無容得生。是此中
文意
論云如是勤修瑜伽行者觀心相續展轉別異
新新而生或増或減等者。言行者。作觀行時。
念念増勝名爲或増。若不増勝名爲或減。暫
時有率爾生。前後既有増減變易。明知無常。
即此觀心既入取蘊。明知是苦。無如實計眞
實是法。但是苦法名爲空性。觀心是苦實所
計法是苦。觀離第二法故無實。第二妄計實
法皆名空。無自在用名無我行也。是此中意。
即縁道諦爲無常等。約似觀心是道諦故。若
據實觀心是苦諦。以有漏故。今約順出世義。
又此位中。有無漏義故。説爲道諦。若於此義。
亦縁道諦爲無常等。今於實義故是苦諦。如
對法第九卷抄會之。新熏法爾等二。釋解此

論解世第一法中。云其心似滅是非實滅者。
無分別智寂靜微細。名之爲滅。今此似彼。非
實彼智故名爲似滅。又無分別智滅。觀分別
心名爲滅。今此似彼名爲似滅。又滅定名滅。
令心細故。似彼滅定名爲似滅 似無所縁
而非無縁者。無分別智無影像所縁。今此無
相状。似於彼而有影像故。言似無所縁。又此
有境現在前故。非無所縁。心細似無縁。而非
無縁。又無分別智。離有分別。遠離諸相。遠離
諸惑。今此似彼故。言雖似遠離。而非眞遠離」
論解見道中。云從此無間於先所觀諸聖諦
理起内作意作意無間隨前次第所觀諸諦若
是現見若非現見諸聖諦中如其次第有無分
別決定智現見智生者。從前世第一法無間。
從前世第一法所觀諸聖諦理。今於眞見道
門。起内作意。此眞見道作意無間。於相見道
中。隨前第一法時所觀諸諦。若此二現見。他
方不同分界等不現見。諸聖諦中。如苦集等
之次第。有無漏無分別決定。不由他引自生
疑智現前。以現量證智生。非如見道前即有
分別疑。可比度而生。是此中意。又證從世
第一法無間。名從此無間。今意欲解眞見道
難知。越説相見道。却解所從無間處。即世第
一法。今却成前。謂前所觀諸聖諦理起内作
意。即乃世第一法時。此作意無間。隨前次
第所觀諸諦。於相見道中。若現見不現見。決
定智現見智生。亦是此中意
論云此永斷故若先已離欲界貪者彼於今時
既入如是諦現觀已得不還果彼與前説離欲
者相當知無異等。乃至不復還來生此世間
者。此中據先用世間道。伏離欲界欲。今入見
道時。成不還果。即超越不還之人。今且據離
欲界不還不論。乃至先離無所有處人。此廣
諍對法第十三卷抄會。前卷未説世間離欲
者相 威儀寂靜言説敦肅而無懆動等。今
此與彼相似故。言當知無異等。又雖相似少
有差別。謂不還人不還生欲界。即於彼入涅
槃。世間離欲者不然。故有差別也
論云由能知智與所知境和合無乖現前觀察
故名現觀等。乃至婆羅門等當知亦爾者。入
見道證如時。境如無相故。其智亦無相。二無
相和合。能縁所縁無相乖違。現前觀察故名
現觀。釋現觀名義。如一刹帝利與刹帝利。和
合一處無有乖競。以種姓同故。而是一類。亦
名現觀。婆羅門等當知亦爾。見道無相能所
縁合。無相無乖。故名現觀
論云此亦獲得衆多相状謂證如是諦現觀
故獲得四智。乃至下具足成就衆多相状以
來。明入見道者。有十二種相状。謂證如是諦
現觀故。此二句通下十二處。獲得四智。謂於
一切若行若住諸作意中等。乃至如幻事智。
此第一明入見道時得四智。四智者。一唯法
智。謂在凡夫時。妄計實我。今入見道除遣實
我。但有於法名唯法智。於凡夫時妄計斷常。
今入見道。離計斷常。即得非斷非常智。此據
分別斷見。不論修斷見也。於凡夫時。妄起邪
見見取戒取。今入見道。善推求故。觀見諸法。
此由如幻事。無如彼三見等所計。即第一相

論云若行境界由失念故。下至速疾除遣以
來。第二明失念之時亦速能離
論云又能畢竟不墮惡趣者。此第三明不生
惡趣。惡趣亦得對治道等
論云終不故思違越所學。乃至傍生亦不害
命者。此第四明不犯戒。超十惡過也
論云終不退轉棄捨所學者。第五明得決定
智。故於所學中。必不退轉棄捨所學也
論云不復能造五無間業者。第六明不造惡
業也
論云定知苦樂非自所作。乃至無因而生。悟
諸從縁生法故。遣因中自作等妄計也。此即
第七也
論云終不求請外道爲師亦不於彼起福田想
者。第八明於三寶所。起決定信故。不信邪

論云於他沙門婆羅門等。乃至於諸法中得
無所畏者以來。第九明不於沙門婆羅門等。
信彼所説。不觀瞻口故。若有顏面。於彼出家
受學。此亦不然。唯以法智。見法類智得法。
於大師教。生決定信故。於諸法中得無所畏。
此如下第九袟中廣解。對法第九卷亦解
論云終不妄計世瑞吉祥以爲清淨者。第十
明不妄計。唯知佛爲清淨也 世瑞吉祥者。
謂世人妄計世瑞相。如欲行時見淨水香華。
是行時瑞相。又計吉祥。即隨見此瑞法。號爲
吉祥。今不如是
論云終不受第八有生者。第十一明唯七生
等也
論云具足成就四種證淨者。第十二明證得
四不壞淨也。此爲十二種得相見道相
論解第二果與初果稍有差別中。云謂若行
境界等乃至速疾除遣。與初果人第二相別
也 又唯一度來生此世間者。此與初果人
第十一法別也。合初二果有二相差別
論解修中。有一類法由修故得。即得修也
由修故習者。即習修也。此二如對法第九卷
抄解
論云若先已得未令現前但由修習彼種類法
當令現前令轉清淨鮮白生起名修故淨者。
此即法智時。其類智種子亦成就故。名先
已得。由得修習彼法智種子時。即資種類智
種法。至類智時。此種子能生類智。令轉清淨
鮮白生起。名修故淨。即法智時。修類智種子
令清淨。復生類智也。又如見道前。熏増無漏
種。入見道生法智等。是又種子成就。是由修
故。名得現行成熟。名由修故習。自在成熟名
由修故淨。是三成熟也。若已生惑能斷。名
由修故遣。未生諸惑能令不生。了知如病等。
名由修故知
論解無間道能斷。不言加行道者。對法明金
剛喩定。并取加行道者。非眞實義。若斷種
子。唯無間道。若制伏種子。加行道亦有此義。
彼論約制伏種子義故。金剛喩定亦取加行
道。此論據斷種子難故。唯無間道
論云勝進道修者謂由此故從是已後等者。
此據未起後下煩惱對治加行以來。諸所有
漸觀修習發心等。是已前對治道勝進道。又
得初果以來。趣求第二三果。未趣入無學究
竟位以來。所有發心諸行等。是前勝進道
問曰。起後品如行。何故不是前勝進道。義
曰。今別作法。後加行勝後品故隨此義不取。
其實亦是。謂又已斷非想第八品惑以來。未
斷第九品。成究竟位所有諸道。是欲界初品。
爲對治道之勝進道。又是斷欲界惑。第三果
人之勝進道。若至非想第九無間道。亦是勝
進道。若第九解脱道。且不名勝進。以得解脱
果。是解脱増勝名解脱道。今此中並得義。非
具作法。若具作法。如對法第九抄會之
論解聖住中。云謂空無願無相滅定者。諸論
中。唯有三解脱門爲聖住。今取滅定。以無相
故。即多住亦在有住中。諸論約三解脱作法。
此通實爲論無違。又會正爲聖。能證聖正法
名聖住。即唯三解脱門。若聖人之中成就名
聖住。即滅定亦是。餘四聖等不離道諦。有心
會正云聖義。今滅定無心。無會正義故。曰諸
論無。此論據成熟故有。天住中諸論唯四靜
慮。今此論通無色者。以定慧均義。獨標天名
者。唯説四禪。即諸論。如對法第十一卷説。若
有無漏義。復有亦名天者。無色亦然故。此
中通無色不違。又約有光淨故名天。無色亦
有定光淨故名天。即亦是天住。如此文實作
法。彼約一義
論云又於爾時至極究竟等。此自下有三十
二法。是羅漢勝徳。此即第一勝。以到無學果
故。名極究竟 畢竟無垢者。是第二。羅漢斷
三界惑盡也 畢竟證得梵行邊際者。是第
三。謂超有學行梵行者。由未到極。今無學到
邊也 離諸關鍵。生死牢獄繋閉衆生。由如
牢獄。無學離之。即第四也 已出深坑。即第
五。離四暴流 已度深塹。即第六。離四軛也
 已能摧伏彼伊師迦是爲眞聖者。即第七。
西方有山名伊師迦。此山高而且峻。譬有頂
煩惱亦高而最極。無學離有頂惑。如摧伊師
迦 摧滅高幢者。第八。言摧我慢 已斷五
支者。第九。已斷五上分結。并五下分結 成
熟六支。即第十。成熟六念。又或軌則所行等
六支 一向守護四所依止。第十一。守護四
依。依法不依人。又常乞食糞掃衣等四依止。
又守護四念住等。名四依止 最極遠離者。
第十二。有學已離諸惡趣等。今無學勝彼。名
最極遠離。又或離邪行。或離殺生等勝有學
 獨一諦實者。十三。明無虚誑。又離妄語。名
爲諦實 棄捨希求者。十四。至極位故更無
希求。無不與取故名不希求。無濁思惟者。十
五。唯善無記思惟。無不善染汚濁思惟故。又
無邪行濁思惟故。又無殺生濁思惟故。此上
四即十惡業道中前四種亦得 身行猗息
者。十六。居有學位身有硬澁。今無學常得輕
安故。身行猗息。即猗樂也 心善解脱慧善
解脱。十七。得倶解脱。或唯慧解脱也 獨一
無侶。言最勝故名爲獨一。非餘有學等侶名
爲無侶。即十八也 正行已立。十九。謂入涅
槃行已立也 名已親近無上丈夫。二十。明
與佛同證人空。親近於佛。佛是無上丈夫
具足成熟六恒住法。乃至意正念正知。二十
一。明常住六恒住法。六恒住法。以捨念正知
三法爲體 彼於爾時領受貪欲等。乃至愚
痴無餘永盡。二十二。離三不善根。彼貪瞋癡
皆永盡故 不造諸惡習近諸善。二十三。明
斷惡修善 其心獨如虚空淨水。二十四。其
心如空無染。如淨水無濁。又如空無礙。如水
明淨。如水無塵 如妙香檀普爲一切天帝
天王恭敬供養。二十五。明如天帝宮中。有妙
香檀樹。天帝天王常生恭敬。又羅漢身。或如
一香檀木。言無惑自在故。常爲天帝等恭敬
 住有餘依般涅槃界。二十六。明得有餘涅
槃 度生死海乃至亦名任持最後有身。二
十七。明此身得涅槃。但任持一身 先業煩
惱所引諸蘊。乃至永滅涅槃。二十八。明得無
餘涅槃 當知此中有如是相。乃至五者用不
能貯畜受用諸欲資具。二十九。明不習近五
種處所 如是不能妄計苦樂等。乃至無因
而生。三十。明知諸法從縁而生不生妄計
又亦不能怖畏一切不應記事。三十一。明已
知佛法故。他問無不知。十四不應記事中。不
生怖畏 又亦不能於雲雷電等下。三十二。
明無我故無怖。此爲三十二種羅漢功徳也」
論云猶如一切名句文身是所制造文章呪術
異論根本者。文章異論。必依名句等方成。今
聲聞行。必依此相應教法。教法爲彼根本。如
名句等
  獨覺地第十四
獨覺地種性有三種人。或一人具三。一人具
三中。隨増性説。故有三種。或一人約三義故
説三種。道中有三種。第一初發心時。値佛修
百劫已。成果麟角。今論別説經百劫已値佛
出世 又解。百劫中雖修行。未修蘊等善巧。
經百劫已。値佛世方修蘊善巧。在後身方成
道麟角 第二道。先値佛爲説法。不滿百劫
修。或九十劫。乃至一劫修習已。於煖等位。修
習蘊等善巧。於此身。不能證初果。或家家七
生。一往來一間等。於後身得獨覺果等 第
三道。値佛修習已。於此身得初果。或七生家
家。一間一往來等果。復修蘊等善巧。於當來
世。證獨覺無學果。習有三種。一第一如文。第
二即用前道有二故。習亦有二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九
  寫本云享保七壬寅年正月九日以本談義
屋本令一校了云云
旹享保八年癸卯五月廿二日一交加點畢
 沙門高範胎生六十九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
 論本第三十五六 菩薩地第一第二
基撰 
菩薩地者。菩薩所依。謂諸萬行依止。如地故
以地名。名菩薩地。又此地中。有四瑜伽。一者
持瑜伽。二者隨法瑜伽。三者究竟瑜伽。四者
次第瑜伽。今創明第一瑜伽法名。初持瑜伽
處者。釋如聲聞地。又初持瑜伽中。別有三持。
謂種姓發心菩提分法。總合論初有十八品。
種姓在先。名種姓品。此之一品。唯種姓持。第
二發心品。即第二發心持。餘十六品。菩提分
法持。如下廣説 問曰。前三種持。明諸萬行。
三處何別。遂三周明耶。義曰。如瑜伽釋家最
勝子釋。初持明十二住。唯所行之法。第二隨
法。明十三住。通解如來住。明能行之法。第三
究竟。合十三住。爲其七地。七地者何。始從増
上意樂。乃至究竟。此持明學成滿。重明因果。
雖三周明義。其意不同。持者有三義。一前能
持後。如種姓能持發心。發心能持行方便。故
説名持。二堪任名持。有種姓者。有堪任故。
三因果名持。即種姓等行發心。能成佛果因
果名持
論一頌中總有十法。十法者何。如次文自列。
前三瑜伽。攝此十法。初一瑜伽。唯攝持一
法。第二瑜伽。明次四法。第三瑜伽。明下五
法。即謂十八品。第四次第瑜伽。唯偏簡前三
瑜伽所有次第。更無別法 問此四持中。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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