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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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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性也。第三復次明蘊界處。乃至道支展轉
異相一切法眞勝義亦異相者。即勝義亦有
因縁從因所生等可知。下喩及合。如虚空遍
諸色類。喩彼眞如遍諸法類。頌文可解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之下論本第七十
六至七十七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七十六
於七段中自下第二廣慧菩薩請問心意識。
於中先問後答。初問意云。佛説於心意識祕
密善巧菩薩。能於心意識中善巧菩薩一問
也。如來齊何設彼爲於心意識祕密善巧菩
薩。此第二問也。此二問中前約地前菩薩。後
約地上菩薩。心意識義自有通別。別名心意
識者。頼耶是心。以能集起三界生死色心法
故。末耶名意。以與六識爲同時根生六識故。
六識名識。以對六境分別強故。二通名心意
識。謂八識中一一皆有集起名心。能生名意。
了別名識故。答中初長行。第二重頌。長行復
二。初釋後結。前中先讃其問勅聽許説。二正
解釋。釋中有四。初就頼耶解心意識。二解衆
名。三明阿陀那識爲依建立六識。四辨菩薩
於心意識有巧不巧。初中言於六趣生死乃
至最初一切種子識成熟等者。種子識成熟
牽生有起。&MT01291;羯羅藍展轉和合胎分増長。依
二執受下明彼頼耶有二執持。約界辨持可
解。頼耶雖縁外器而不攝彼爲内執受故今
不説。次辨衆名。景云。此識亦名阿陀那。此
云執持。執持色根及諸種。亦名頼耶。此云愛
藏。執受於身。復於身隱藏同安危。故亦名爲
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
者此有二義。一能集色等能集滋長。泰云。集
是心義。欲心能積集滋長色等六塵。六根六
識是通相。法塵攝。但擧六塵。備云。從於六趣
至安危義故總有三名以釋識義。亦爲心已
下方始釋心義。略不解意。三明建立六識。初
法次喩後合。法中泰云。此長行中雖通擧三
名而宗辨阿陀那。故但標陀那爲依止轉識
而轉。後頌中但頌陀那名意在於此。備色。
心義已竟。欲辨意義。故以所依義總顯起識
義。此中有識乃至有分別意識轉者。泰云。有
眼識同分眼根。故云眼及色等。有能受陀那
識。次云有識。喩中略引二喩。有何差別。有
古徳説。鏡面譬譬心眞如門。水浪喩喩心生
滅門。今奘法師云。西方諸師釋二喩所説同。
但欲令明了本義故須二喩。合喩如文。四辨
菩薩於心意識有巧不巧。由法住智者。若依
小論明法住智。知三界上中下果在因中住
智。今依大乘或依經教了知心意識義故云
由法住智。或依世俗因果道理知心意識名
法住智。雖有二解并依如量智知心意識。位
在地前。然諸如來不聞於此施設爲善巧也。
下明地上菩薩立爲善巧。若諸菩薩於内各
別如實不見阿陀那者不見用也。不見阿陀
那識者不見體也。餘句例然。即證眞如時不
見諸法是名勝義巧菩薩。如來建立結之如
文。頌中倶生我見不依教起。説與不説皆能
現行。今欲簡倶生故。便言分別。餘句如常。
無著論主引此頌釋攝大乘論。世親引長行
釋此頌義。具廣如彼。自下大段第三明徳本
菩薩請問三性之義。故言於諸法相善巧。先
爲二問準前。答中先長行後重頌。長行有二。
初釋後結。前中先讃問許説。二正解釋。釋中
有六復次。初云諸法相者有三。一遍計二依
他三圓成。言遍計所執乃至爲令隨起言説
者明其説意。衆生愚癡隨名執實即是遍計
所。依他謂染生法。圓成即是諸法眞如。諸
菩薩衆精進爲因乃能通達。於諸地中漸漸
證見。至佛方滿。一番釋竟。第二復次約眩翳
喩以明之。中景云。如眩翳過患所執亦爾者。
問。眩翳是因縁法。云何譬遍計所執耶。解
云。不取眩翳。意明由眩翳故妄見毛輪譬遍
計所執也。故云眩翳過患。言如眩翳人見毛
輪等依他亦爾者。毛輪等正是遍計所執。不
欲取此以譬依他。欲明因此執毛輪故熏識
成種生後時依他。如淨眼人見法本性。譬根
本智證圓成實。泰云。眩翳過患者執爲定實
髮毛等名通患。喩遍計所執定有性法。若翳
眼識變爲髮毛等。從因縁生無有定性。喩依
他性。以此將證見第二月者亦從亂眼識現
相似月。是因縁法。能生眼識。然思塵論據
執有定性第二月無體。不能生識。故非縁縁。
又解彼論就小乘宗破彼邪計。小乘宗許第
二月無體。故眼識不得縁。備云。翳眩過患喩
人法二執。遍計之塵髮毛輪等。等取第二月
等。即是依他性。是故對法論云。遍計所執色
者謂影像色。問。若許依他色何故亦爲遍計
耶。答。必由遍計起故。隨所縁名爲遍計。據
實依他。如似依鏡見面。面自有四。一本識相
分。二眼識變作。三同縁意識所起之面。四獨
頭意識所變面縁。此四面中初是本質。第二
第三似本質故名依他起。後之一種於鏡中
現離本質處。但由遍計所起故云遍計。就實
言之其中有二。一依他相分。二遍計所執。有
師釋云。眼識一見有二相分。謂本質月及第
二月。此釋不然。不應名現量故。又智論云。
五識不可誑故。今解。依本月起眼識。但是意
識心中作二月解。第三復次中先擧頗胝迦
喩次況法。前中言頗胝迦者。三藏云。此處無
名可翻。似水精白珠。無定色。與四色合。即似
四色影像惑亂有情。邪心執實。言帝青大青
末尼寶像者。梵云因陀羅。此云帝釋也。此即
帝釋青摩尼珠。西方有青珠。色似帝釋青珠。
故遂以名也。此是青中殘青色。梵云摩訶尼
羅此云青。即是紺青色。末尼者梵語。珠之通
名。末羅羯多者。景云。此間無名可翻。泰云。
是此方殺色寶。其色緑也。景云。此名車渠。況
法中言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緑染色相應
至習比亦爾者。意明能執執所執者是舊習
氣。言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等
邪執依起相上所執相執亦爾者。此合能執。
擧此執取所執。故此二句并合遍計所執。言
如彼清淨頗胝迦寶依他起相常知亦爾者。
頗胝迦寶本身合依他性。言如彼清淨乃至
圓成定相亦爾者可知。問。頗胝迦寶譬依他
性此義可知。頗胝寶與四色合即有四色影
像而起譬依他。依他及圓成實上執實即有
遍計所執。遍計所執之境無性顯圓成實。此
亦可知。論中何以不合四色影像因縁之法。
解云。道理頗胝迦寶譬頼耶相分本質依他。
四色影像因頗胝迦現。譬六識相分即是頼
耶相分影像。亦是依。若細分別。法喩不齊。
故略不説。第四復次言由執名相定相屬著
爲縁所執相可知。由執遍計熏種能生後起
依他。故言所執爲縁依他可了。遍計所執相
無爲縁。圓成可知。準顯揚論自有五相。一所
取相。二能取相。三名相相屬著相。四執著
相。五不執著相。初二通三性。第三即遍計
執。第四是依他相。第五即圓成實。今論主解。
由第三相所執相可了知等。第五復次明知
三性勝利。了知圓成即知一切清淨者。以淨
分依他屬圓成故也。第六復次明斷證勝利。
若能於依他上了知無相故。能斷染及證於
淨。如是徳本已下牒後三復次。結答前二問。
略不牒前三復次也。兩頌中末後二句難解。
三藏解云。懈怠者不修定之本。住法者是定。
動法中是散亂也。無有失壞不憐愍者由懈
怠故。無上住法名無。有上動法名有。由彼無
定有散亂故。於彼身中失於正法。名爲失壞。
故可憐愍。泰云。住法是定。動法是亂。失壞有
二。一無住法故失壞。二有動法故失壞。失壞
之時皆由懈怠故爾也。爲此故可憐愍。景云。
眞實性不生不滅。故名住法。遍計依他有生
滅。故名動法。懈怠住法動法中者失無壞有。
故云無有失壞也。無即眞實性空理。有乃依
他遍計所執妄有法也。此人失壞三性理。故
可憐愍。又解。此是長牽之言。謂懈怠住法動
法中無有失壞者可憐愍。大段第四勝義生
菩薩請問三無性義。文中有四。初問答辨三
無性之義。第二領解讃嘆。第三辨教優劣持
經功徳。第四請立經名時衆得益。前中有二。
先菩薩發問。第二佛答。前中問意。世尊處處
經説蘊界處等種種諸法生滅染淨知斷證
修。後時復説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
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前後二説豈不相違。自
下將答。先讃爲問是善勅聽許説。然後正答。
答中先長行後重頌。長行次有五段。一解諸
法皆無自性無生滅等。二解建立三種無性
因縁。三解觀機説三無性。四就祕密説一乘
意。五明四種有情於佛密説有了不了。初中
有二。初辨無自性。後辨無生滅等。前中言我
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説言一切諸法皆無自
性者總申説意。謂相無自性下列三無性名。
問答解釋。於中先法説後喩況。法説中。遍計
所執。相無性性。依他具二可解。謂生無自性。
勝義無自性。泰云。以依他性無眞如勝義性
故。故名勝義無自性。備作兩解。一云於依
他上無圓成實義。故云勝義無性。即是互無
義。一云若將勝義道理釋依他。但是縁假有
故有。非有實自性。故云勝義無性。非謂依他
中無勝圓成實義故名勝義無自性。雖作後
解。不及前解。圓成但由勝義無自性性何以
故一切諸法無我性名爲勝義等者。景云。不
以無我即爲圓成實體。圓成實體乃是眞如。
然由無我門入故。從入門説云無我名爲勝
義。眞如是諸法勝義諦體由無相性門之所
顯故。故説勝義名爲無性。備云。欲辨眞如之
體法無我性亦名勝義。由前所辨三種種種
無性之所顯故。名無自性性。喩況可知。善男
子已下。結答前問也。次辨無生滅等。初約遍
計所執解。二就圓成實解。前中。景泰等云。
以其遍計都無有體故無有生。若無性即無
滅。由無生滅即本來寂靜。寂靜之義即與涅
槃相似名爲涅槃。非滅諦涅槃。備云。昔徳等
解。欲辨遍計對治眞實涅槃。故云本性涅槃。
今解。即是遍計所執涅槃非眞實涅槃。下就
圓成辨無生滅等。前據遍計體性無故名無
生滅。今據圓成體常故名無生滅。依他因縁
幻有生滅。是故不得就辨無生滅等。此約三
性類作此分別。前約三性辨無性者。道理唯
是遍計無相即收無性義盡。如次下文説。然
後更約彼所迷執處爲言。故言後立依他生
無自性。勝義無自性。圓成實是勝義無自性
性。二明立三無性因縁。言非由有情界中乃
至我立三無性等者。景云。道理三無性并是
遍計所執相無自性。但爲辨遍計所執計度
處故。約依他及圓成實辨生無性勝義無性。
若約所計處辨生無性勝義無性。亦攝無自
性盡。若應言一遍計所執相無自性。亦攝無
性盡。若約依他圓成實性辨生無自性勝義
無自性。亦攝無自性盡。一二合數。即有三無
性。故此文云非因別觀三性我立三無性。然
由有情於依他性及圓成實隨言執著我立三
無性。泰云。若於依他起上觀無遍計所増益
性。即是遍計無相性。亦是依他無生性。亦於
圓成實性上觀亦無遍計所執性亦爾。是遍
計所執無相性。亦是圓成實無性性。依此文
觀依他性圓成實性上無遍計所執性。故三
無性遍計所執無自體。故説無性。依他圓成
無他遍計所執體。故説無性。言或由言説隨
覺者。即是了別名言衆生。起遍計執。或由言
説隨眠故者。即是嬰兒及牛羊等不了名言
衆生。雖不了名言起於分別。然由言説種子
隨眠力故。總相計度。三解觀機説於三無性。
於中先約四十心辨三無性。次約四善根位
以辨。後約地上以辨。初云諸有情乃至由此
因縁多修勝解亦多積集二種資糧者。景云。
初爲未種善根乃至未集資糧者説法從縁生
非自然起名生無性。彼聞説已隨分解了諸
法無常乃至積集資糧。泰云。十信已前名種
善根。淨障等四是四十心。備云。第一位即十
信已前聞有教種解脱分善根故第二位即十
信能淨障故。第三位即十解能成熟故。第四
位即十行修勝解故。第五位即十迴向亦多
積集資糧故。次約四善根位辨三無性。云彼
雖如是乃至於依他起中能不執著所執性
者。雖於此位已積善根乃至積集二種資糧
隨分解了從縁生。然於生無自性中未能如
實了知相無自性及二種勝義無自性性。於
一切行未能正厭者是加行道。未正離欲者
是無間道。未正解脱者是解脱道。未遍解脱
此三雜染者是勝進道。如來爲彼更説法要。
彼聞法已能正信解。言簡擇思惟者是四尋
思。位在煖頂也。如實通達者是四如實智位。
在忍第一法。下約地上以辨三無性。云由言
説不熏習智故者。由不執著名言故無名言
熏習智也。由言説不隨覺智故者。不隨名起
分別覺智也。由言説離隨眠智者。由斷言説
隨眠故。智不執著能滅依他相等。四就祕密
説一乘意。先説一乘意。後辨根性差別非無。
前中景備等云。此明三乘人同依無性之道
證得涅槃。二乘之人悟於人執遍計所執無
性。知有爲法從因縁起無自然生。生無性性
亦知依他無彼勝義自性性也。亦可二乘即
由人空所顯。眞如無性門顯。名達勝義無自
性性。菩薩即由遣於二執知相無性。乃至由
二空所顯眞如由無性門顯勝義無自性性。
故云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
更無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説言唯有一乘。下
辨根姓差別。泰云。非於一切有情界中無有
種種下中上根三乘差別。備云。非於有情無
五種差別。言若一向趣寂乃至終不能令當
坐道場證得無上菩提者。又同昔解節經。古
人文旨不許定性。吉藏師亦釋此文。若聲聞
人將入無餘時。蒙佛説法迴向發大心。無有
是處。故云終不能得。與今三藏所説不同。於
此義中。由來多諍。引證辨義如常解釋。言若
迴向菩提聲聞種姓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説爲
菩薩等者如舍利弗等。五明四種有情於佛
密教可了義經有迷有悟。於中有三。一總標
二別釋三釋已結。前中言如是於我乃至善
教法中者。泰云。牒四諦教及以般若深密等。
備云。牒般若等無相之教。善男子乃至自性
涅槃者。景云。道理一切法中依他圓成是有。
唯遍計所執是無佛爲初向大乘諸菩薩衆破
其有執。密意總説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
滅等。名不了義經。泰云。問此密教説三無性
不若言説者。般若教意亦説眞實無性性耶。
解云。教顯了但云無一切而不分別。若取教
下意。通顯三無性性之道理。是故深密等顯
其密意正顯三無自性。備云。般若教意但顯
遍計無相。何以得知。如上論云。一切諸法皆
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教相
無自性密意説。故知但顯相無性性。於此經
中已下別釋有四種人。景云。前二不迷。第一
人者謂諸有情已種上品善根。聞如是法如
實解了乃至現等正覺。第二人者諸有情已
種上品善根乃至未能積集上品資糧其性質
直。雖無力思擇而不安住自見取中。乃至唯
是微細詳審明智所知。我何能解。自輕而住。
第三人者謂諸有情乃至未能積集上品資糧
非質直性。雖有力能思擇廢立而住見取中。
彼若聽聞如是法已。於我甚深密意言説無
力解了。雖生信解隨言執著。謂一切法決定
無性不生不滅。由此獲得無見無相見。撥一
切相是無相。撥遍計所執依他圓成實相。依
彼二性施設遍計所執。既撥無二性故亦撥
無遍計所執等者。此如三論學者著於空見
名惡取空。雖於我法起於法想者。亦信無性
之教法也。而非義中起於義想者。倶遣遍計
所執不空餘之二性。而於餘之二性不空義
中起於空想。乃至雖於教生信故福徳増長。
然於非義起執著故退失智慧。次明其人有
二弟子。初其一同師見。第二弟子過其師見。
於其教法亦撥不信。謂聞諸法皆無自性無
生滅等便生恐怖。言非佛語是魔所説。作此
解已。於諸姓典誹謗毀罵等。第四又若諸衆
生未種善根乃至性非質直住自見取。彼聞
是法不生信解起非法想起非義想。乃至撥
爲虚僞。備云。一辨信解人。二辨有信無解
人。三辨思擇力人。四辨邪執人。有釋初辨四
善根人。二辨四十心人。三辨撥無人。四辨誹
撥人。此後二人并是十信已前。景云。此中有
六種根性人。一五利三慧疾證究竟生淨信
者。二四利闕慧其性質直不安見者。三四利
闕慧性非質直安見者。四從他聞法得法失
義同見退失善根者。五從他聞法不隨其見
便生恐怖誹謗者。六無利闕慧輪轉生死起
誹謗者。雖聞此釋今還依景。下結如文。重頌
前義有其五頌。景云。初頌頌初復次諸法無
性無生滅等。第二頌頌三復次謂第二立無
性因縁。第三觀機説三無性。第五於佛密教
有迷有悟。下有三頌。頌彼第四密説一乘。誰
有智言無密意者。謂是智人皆信佛説諸法
無生滅等等是其密意。雖説諸法無性。意明
遍計所執諸法無性。不辨依他圓成無性。微
妙難思無漏界於中解脱等等無差者。無相
之理非凡能了。名爲難思無漏界也。三乘聖
人同悟此理。故云於中解脱等無差別。一切
義成離惑苦者。由證圓成實故名一切義成。
斷彼依他名離惑苦。二種異説謂常樂者。此
圓成實即是有餘無餘二種涅槃之體。由離
惑故常。由離苦故樂。常樂二名名二異説。今
解初頌頌第一段。次有二句頌第二段。次有
二句頌第三段。次有兩頌半頌第四段。後有
二句頌第五段。上來問答辨三無性義竟。自
下第二領解讃嘆。先菩薩領解。後如來讃嘆。
前中先讃世尊然後領解。領解中先法説後
喩況。法中但總領解世尊所説三無性義。於
中歴法辨解。初擧色蘊解三無性。類四蘊及
諸餘法。次擧苦諦三無性。類餘三諦。乃至
八正道中。越就第八正定。辨解三種無性。
喩況中有四。初擧毘濕縛藥。一切散藥仙藥
方中皆應安處者。此藥平隱。調和諸藥一切
丸散皆安一味。如是世尊乃至皆應安處者。
前爲初學大乘菩薩總説諸法皆無自性未辨
依他圓成是有。名不了義。今領解唯遍計所
執是無餘二性有。是眞了義。將此有無了義
道理解釋前説不了義經。即知佛説無自性
義。即非一切諸法皆無。故云遍於一切不了
義經皆應安處。毘濕縛者此間無當此名故
存梵語。又解梵言毘濕縛。唐云有功能。二擧
書喩。如欲畫時。先必粉地遍諸彩色。由此粉
地復能顯發彩書事業相貌分明。以諸法中
空不空理了義言教。顯不了義經説於諸法
皆無性者唯據遍計所執。三擧熟蘇喩。可解。
四譬虚空者具説三性空不空義。帶有説空
名了義。遍於一切不了義經唯明空處分別
解釋。不障一切中道作業。如空遍滿一切色
處。不障一切所作別業。下佛讃嘆。第三辨教
優劣持經功徳中。先定三時教體優劣。後明
持經福利。前中景云。初於一時在婆羅痆斯
仙人墮處等者。舊名仙人住處者非。以昔在
王將諸婇女在園遊。有五百仙空中欲度。見
已墮落。故名仙人墮處。爲趣二乘偏説四諦
安立諦有。是諸教執諍安立處。此即隱密爲
説依他圓成二性是有。恐増空見。而不爲説
遍計所執性空。名不了義。第二時中。爲初發
趣大乘諸菩薩衆破其有執。説大般若諸法
空。即是隱密爲説遍計所執自性本無。恐増
有見。未爲説依他圓成二性是有。名未了義。
於今第三時中。爲久學菩薩説解深密經。具
辨遍計所執無。餘二性有。有無義是説二性
有。即是義當爲發趣二乘者説。説遍計所執
空。即是義當爲初發趣大乘者説。具説三性
空有義。是即當彼爲久學菩薩轉正法輪了
義説也。故言普爲發趣一切乘者説眞了義。
泰云。初轉聲聞四諦法輪。第二時爲發趣唯
一性空大乘者説諸法無自性性。然不約三
性三無性分別。故名隱密相轉。但言一切皆
空。不説依他圓成爲有。如大品等是其教也。
於今第三時爲發趣一切大乘者。以普明了
説三性三無性轉正法輪。更無有上。如華嚴
等是其教也。以説横計法無因縁及圓成法
爲有故。第二教中不明三乘成佛。故但説大
乘。第三教中辨不定性三乘成佛。故名一切
大乘。下明持經福利。鄔波尼殺曇分者是數
之最極處。第四請立經名。時衆得益中。先請
立名。請後辨時益。三藏云。辨得利有三乘
利。遂引釋論兩家解。一解一音演説隨類各
解如維摩經説。一解所見雖異所聞義同。此
明同聞一教説人異。故大小三乘各得其果。
如佛地持云。所見雖異所聞義同。此亦如是。
雖聞一教而聲聞解人空理。菩薩解二空。故
經云三百千聲聞遠塵離垢等。意在於此。其
遠塵等。如論當説
第七十七卷
上來引經辨七義中前四段訖。自下第五慈
氏菩薩請問止觀義。於中先標宗指經。次正
引其文。前中法謂教法。依彼教法施設假立
十二部經。分別解説止觀相應之義。或復解
釋止觀得菩提果。即是因果相應之義。故言
分別解説瑜伽所攝奢摩他毘鉢舍那道。就
正引經文中。先問答正辨止觀之義。後請立
經名時得益。前中有二。一長行二重頌。長行
之中先問答廣辨。後述讃勸學。前中又分爲
二十六門。初辨止觀依住門。問。以何爲依。
住何等住。而修止觀。下答以教爲依。不捨大
菩提願爲住。第二所縁門。景云。一有分別影
像所縁境界者。是地前觀智依教修時。即縁
自變似法似義影像相分以觀心推求。名有
分別。有分別所變影像法義。名有分別影像
所縁。二是無分別所縁影像者。亦是地前止
心所變似法義境。止心名無分別心。無分別
心所現影像故。名無分別影像。三事邊際所
縁境事者。即是十地中止觀所縁眞如。眞如
遍滿一切事法。故名事邊際境。亦可法物事
有諸法。通名眞如體。遍名事邊際。四所作成
辨所縁境者。謂在佛地。佛地所作一切成辨。
是故佛地止觀所縁名成辨境。泰云。第四以
轉依有爲無爲功徳爲境故云成辨。景云。一
説於一切地具四所縁。止名無分別。觀名有
分別。止觀雙運名事邊際。地行滿足名所作
成辨。言二是倶所縁境事謂事邊際所作成
辨者。備云。觀此文勢後二所縁倶以無分別
有分別影像爲縁。亦可後二所縁倶不以前
二種影像爲所縁境。西國一徒作如此解。無
分別智縁眞如相故。亦名無分別影像。引對
法證。雖有此解。今以分別智證眞如時無相
爲爲善。第三求善止觀門。景云。道理依此
四境求止亦求於觀。文家換句。故云求止能
善於觀。言爲諸菩薩安立十二部經彼聞善
受等。是聞慧。即於如所思惟法獨處空閑等
是思慧。此聞思慧縁彼教法時修方便時。即
縁自心所變相分。言復即於此能思惟心内
心相續。見分以之爲境。如是正行多安住故
起身輕安及心輕安是名奢摩他者。方便成
故得其定也。如是下結。彼由獲得身心輕安
爲所依故至捨離心相者。由獲得彼内三摩
地觀察自變影像相時。捨縁聞思相續見分。
故言捨離心相。言即於如是三摩地影像所
知義中者。牒前止心所知義也。能正思擇等
者正釋能善毘鉢舍那。餘處以四義釋毘鉢
舍那。今此文中以九義釋。前四如聲聞地説。
後之五種見之異名。泰云。入初地故捨離心
相影像境界。第四止觀方便門。初問答辨求
止方便。縁聞思心相續見分。爾時非止是隨
順止相應作意。次問答辨求觀方便。聞思二
慧思惟諸法影像相時。但隨順觀而非觀體。
以所辨求觀方是修慧故。第五一異門。於中
分二。初明止觀一異。後明見相一異。前中景
師云。此問答意。據縁本質境同。故言非異。以
止觀恒倶同縁聞思相分見分本質爲所縁
故。據縁隨心影像。止觀即異。以止但縁無分
別影像。觀縁分別影。故止觀體非無有異。泰
師云。以觀即爲止所縁故。約彼縁心同。故非
有異。觀分別影像相分境。而非止境。境既
不同。故非無異。下明見相一異。中景師云。
離識量外無別影像。故言無異。心外無法故
不見餘。還猶自心現於影像見影像時名見
自心。如依淨鏡自面爲縁。眼識還見自本質
面。意識計度別變影像。當自心現。謂在鏡
中。鏡喩定體。本質喩定相應心王。影像喩心
相分。由定潤滑澄清。令心能現心之相分。即
將彼定相應心王爲鏡。定爲本質。定所顯境
是其影像。如是同時。餘數展轉相望皆得爲
境本質影像。散心云何。答曰。散心中皆有定
數。準前作法皆得可知。世尊若諸有情自性
而住下。明諸愚夫散心所取影像。亦無有異。
但顛倒解。執有別物。泰師云。此中無有少法
能觀少法者。依大乘道理諸法無作用。心觀
境時。不知鉗取物。故無法取少法。即此心依
境生時。即有如是境之影像於心上顯現。故
假説心能觀境。理實當言無有多法能觀多
法。經云少者擧少破多。如依淨鏡面以本質
爲縁。及謂離質別有所知影像在鏡面得顯
現。備基師云。攝論言無有餘法能取餘法。此
識如此及生顯現。由此舊解能縁心外無餘
能取。及境外無餘所取。今此論意欲辨大乘
見相諸法既無作用我是能縁我是所縁但心
清淨故。一切諸相於心顯。故名取境。廣如佛
地論。又此文意無有小法能有作用。何況諸
心及相得有作用。是故諸法生時但是唯識
無作用生。由此道理不同昔解。郭師云。理實
像色當鏡而現。而此中云還見本質者。無有
實體所見像故作是解。第六單雙門。景云。一
向修觀者。若相續作意唯思惟心之相分是
也。一向修止者。若相續作意唯思惟前滅無
間心之見分是也。止觀和合倶轉者。若正思
惟心一境性者。止觀倶時通達等時影像唯
是其識。或通此已復思惟如性。向下次第解
前三境可知。泰云。心相分衆多。見分唯一。
毘鉢舍那此云觀察。故得思惟心相分。偏修
觀也。偏修止。可知。雙者若作唯識觀時。相見
合縁。故定慧和合倶轉。備云。定慧同行。思惟
心一境性。第七幾種門。略有三種。一者有相。
謂純思惟分別影像。二者尋求偏於彼彼未
善解了一切法中。爲善了故作意思惟一切
諸法。三者伺察謂善解了諸法。爲欲證得解
脱故作意思惟。如是三觀漸増長故有勝劣
辨。止中即由隨前無間三觀心故如次有三也。
或八或四如文。第八隨信法行門。如説依法
止觀復説不依法止觀。此義云何。佛答。自依
教法思量修於止觀。名依法行利根。若不依
經法。直信禪師等教授修止觀者名不依法。
是隨信行鈍根。此中若薩婆多云。聲聞見道
十五心位。利名法行。鈍名信行。菩薩一向法
行。獨覺亦是法行。跋摩云。聞思位名信行。四
現忍位名法行。見道已去名無相行。今依大
乘。二乘信法行。義同後家。若準對法亦通。故
亦不違前家之説。菩薩位中迴向以下名信
行。四善根名法行。初地已上名無相行。地前
亦有利鈍差別。登地以上。根姓一等。第九縁
法總別門。於中有四。初明縁總別。説無相修
出離衆相。眞法界中遣界差別而修習故。無
相修中通有功用及無功用。今顯此修是無
功用。無功用中勝劣不定。今欲明勝。説熾盛
修。惑雖熾盛於小所得便生喜足。故最後説
無喜足修。言五果者即是此中所辨五縁是。
五修果者於思惟時刹那刹那融消一切麁重
所依者。是總修果。由總修故念念斷除除麁
重所依。麁重所依即是阿頼耶識。二者離種
種想得樂法樂者。是無相修果。離我離法佛
等相想證於法界。於中喜悦名爲法樂。攝論
中説得法園樂。三者解了十方無差別相無
量光者。是無功用修果。由正證得無功用修
出觀後智。如先照了十方世界無差別相。名
法光明。四者所作成滿相應淨分無分別相
恒現在前者。是熾盛修果。當來佛果名爲成
滿相應淨分。此熾盛修爲引彼故。無分別相
恒現在前。五者爲令法身得成滿故攝受後
後轉勝妙因者。是無喜足修果。第十地名成。
在佛名滿。感此之因。名爲勝妙。前前諸因所
招集故。名攝受後後轉勝妙因。第四明通達。
及從初極喜地名爲通達從第三發光地乃名
爲得者。此縁總法所修止觀。由證理盡故。言
從初地已去名爲通達。約相而説三地得定
故。言從第三地已去乃名爲得。初業菩薩至
不應懈怠者。地前菩薩亦學觀眞如學觀唯
識三無性等。雖未可歎不應懈癈觀勤修。第
十三地門二復次釋。景初釋止觀。於如所取
尋伺法相行有麁細。爲前二種。若即於彼一
切法相都無作意領受觀察名無尋無伺者。
此學觀眞如無分別觀。名無尋伺。此三並在
地前。就行分三。不約欲界初禪等地辨也。第
二解中以四尋思爲初句。四如實知爲第二
句。無分別智爲第三。亦不約地辨也。但就行
論三。泰云。前之復次約行分別。故通三界。後
之復次約地分別。還同本地分中義。第十一
三相門。景云。言若心掉擧至是名止相者。若
心掉擧或對掉境起時。縁所厭法作意思惟。
及縁厭心自類相續作意思惟。是名止相。言
若心沈沒至是名擧相者。若心沈沒或對沈
境恐沈沒時。縁可欣法作意思惟。或縁彼心
自類相續。是名擧相。言若於一向止道至是
名捨相者。若一向止一向觀及雙運道。二隨
煩惱等并是捨障。今離彼障。而有無功用作
意。及心任運轉中所有作意。名爲捨相。泰
云。定名止相。縁彼前滅及無間。無不樂觀相
分境故得止掉擧。第十二知法義門。先問後
答。答中先辨知法。後辨知義知。法中景云。名
詮自相。故上論云自性増言。句詮諸法無常
等差別之義。故上論云句者差別増言。字能
能戀和名之與句。名所依止。謂由各別所縁
作意者。即起名心。謂由總合所縁作意者。起
句之心。後之二種發教法心。文名爲法。泰
云。所詮染淨義。依名句故能詮義立。故云依
持建立。文即是俗語。今將俗字顯彼教字。故
即彼名句二所依字。知義中初由十種相了
知於義。二知五種。三知四種。四知三種。知十
種中。一知盡所有性。即染淨法品別邊際。二
知如所有性。即諸法如。下辨七種眞如。基師
等云。中邊分別論亦明此七。舊人説云。中邊
論中七眞如者。正眞如隨其能詮説爲苦説
苦諦等。今解此論意以苦諦等名爲眞如故。
名眞如體非眞如也。若依此論皆是眞如。約
詮以辨有七種。有釋。七種與法安立理趣屬
當道理。即名眞如。此復七種。一流轉如謂一
切行無先後性者。諸行流轉無始無終。故云
諸行無先後性。辨此道理即名眞如。二相眞
如。人法二種無我是相。相體眞如名相眞如。
故下云八者了知相眞如義故。有補特伽羅
無我相等。由畢竟空等爲治。三了別如謂一
切行唯是識性者。識體了別。了別識是諸法
體相。名了別眞如。四安立如謂苦諦者實苦。
不可令樂即名眞如。餘三諦亦爾。四諦并是
安立。苦最在初得安立名。後三更施別號可
知。下辨通局。於此七中流轉安立邪行三如。
衆生等有。二無我如。唯識如。諸法等有。通諸
法故。清淨如。三乘等有。以三乘斷惑同證擇
滅。擇滅眞如三乘同有。由正行眞如。止觀平
等。此即顯示四種平等。五建立義者謂器世
界於中可得建立一切有情界等者。因器世
界成受衆生名爲建立。即衆生界是所建立。
此中意取能建立器。故文説言謂一村田若
百村田等。餘文可知五義中遍知事者。知
諸法體。遍知義者即知差別之義。縁故者四
縁。世故者三世。言遍知因者。當知即是能取
前二菩提分法等者。泰云。四念住爲一。四正
斷及神足力覺道總作一。此二能取得菩提
故言二。又解。三十七品縁前二境故言二。景
云。前説無上菩提及二乘菩提。故云前二菩
提也。得遍知果者謂貪恚癡斷毘奈耶者。貪
等永調伏義。又貪等永斷諸沙門果者。擇滅
斷徳。及聲聞如來若共不共世出世徳者。即
有爲道諦中道品名共。十力等名不共。於此
覺了者。謂即於此滅道作證法中。諸解脱智
既自覺了。爲他開示覺了於他。名爲覺了。知
四義中。景云。一心執受義者。謂知自心於境
所執取。如下文説。二領納義者。知彼三受領
納之義。三知了別義者。知識了別義。泰云。即
四念住境。如次爲四義。知三義中。一文義者
教。二義義者所詮。即有十種。一眞實相者。
即諸法眞如。次四即四諦。六即彼眞實相等
品差別相者。即前五義一一各有品類差別。
七所依能依相屬相者。義是所依名是能依
相屬相。八者即遍知等障礙法相者。即四諦
下惑。九即彼隨順法相者。即隨順彼四諦下
惑諸行之相。十不遍知等及遍知等徳。三界
義者謂五種界。一器世界。即所住之處。二有
情界。即能住有情。法界即是所説法門。謂蘊
界處等。四調伏界。即滅諦涅槃。五調伏方便
界者。即是道諦。又調伏界是聖道。調伏方便
界是見道前方便。依此後釋。涅槃即入法界
中收。第十三三慧門。中景云。聞所成慧依文
比度。但如其説。未善文下意趣。未現證知。即
非現量。但比量。但遠隨順涅槃解脱。未現領
受解脱義利。思所成慧。亦依於文。不唯如説。
亦善意趣。未現證知。勝前聞慧。名爲轉順。雖
勝聞慧。亦未現受解脱義利。修所成慧。亦依
於文亦不依文。亦如其説亦不如説。據有漏
修慧及後得智。縁理及事影像相起現前。故
云能善意趣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
三慧中勝。名極順解脱。又能領受解脱義利。
不同毘曇。聞慧依教。思慧或依教或離教。修
慧一向離教。如三人學浮。一者近岸。二者
或近或離。三者一向離岸。倶舍破云。思若依
教不異聞慧。思若離教不異修慧。應云聞慧
依教而不能思。思依教而能簡擇。備云。今此
文中三慧能縁於教。然修慧縁發。據遠非近。
第十四智見差別門。若縁理總法妙慧名智。
若縁事別法妙慧名見。以隨事推求故得見
名。第十五遣相方執門。於中有三。初明作意
除相。次明眞如無相。故無所遣。後釋通經
文。初云。修止觀菩薩由何作意者。是第一
問。由何作意而修止觀。言何等者。是第二問。
二問彼所除何等法耶。云何除遣者。第三問。
問能除遣作何觀行。下答。由縁眞如作意。是
答初問。由縁眞如作意而修止觀言除遣法
相及與義相者。第二問除遣何等。今答縁如
修止觀時除遣法相及與義相。即除相分。此
文即説正證知時不變影像似眞如相。言若
於其名等已下者。答第三問云何觀行除遣
諸相。今答。先於地前。尋思如實種種推求。知
名等假。今入見道證眞如時。境智平等無分
別行。不得名性不得名所依。唯識門中名依
於識識是所依。故曰若於其名及名自性無
所得時亦不彼所依之相如是除遣。言如於
其名至亦爾者。此即就前五相知法謂知名
知句知文等及十相知義。故今類況如於其
名於句於文於一切義當知亦爾。言乃至於
界至如是除遣者。於上文中初以五相知法。
十種知義。復知五義。復知四義。復知三義。
三義者。一是文義二是義義三是界義。界義
即是器世界等五界故。地前菩薩作此五種
界觀亦唯是識識爲所依。故云乃至於界及
界自性無所得時亦不觀彼所依之相如是除
遣。次辨證如無相故無所遣。問意。無分別
智正證眞如此眞如相可除遣不。答意。若正
證時見有如相有所得者。即有所遣。而於所
了眞如義中都無有相亦無所得。當何所遣。
此文即説證智無有相分。相分無故亦無見
分。又解。有見無相。言我説了知至非此了達
餘所能伏者。未證已前。取法義相。正證如時。
伏前所取法義之相。非此正證了達如時。更
有諸相爲餘能伏。故言非此了達餘所能伏。
下釋通經文。世尊乃至此説何等能觀察心
者。問能觀體。依何眞如而作是説者。問所觀
如。下答。三慧是能觀察。依了別眞如作如是
説者。喩中既説清水淨鏡不撓泉池堪觀面
像時。知合中若善修心堪觀眞如者知是唯
識了別眞如。以唯識門一切境界皆是心影。
初觀境唯識。後觀識如。名了別如。故云依
了別眞如作如是説。第十六依空遣相門。於
中有二。初明十相空觀除遣後。辨總空性相。
前中有三。初明十七空除遣十相。次明空所
得果。後明空觀除相道理。初中先問後答。問
中有幾種相難可除遣。是第一問。誰能除遣。
是第二問。善男子有十種相者。答初問。空
能除遣。答第二問。須知十相并是遍計所執。
皆觀空除遣。一者執諸行義決定是有。即觀
一切法空除遣。以所執法義收一切法故。觀
一切法空除遣。二者苦等四諦并是安立。苦
諦在初故標安立。此中擧如取安立苦。此有
二執。一執苦有生滅住異性。此觀相空除遣。
二執苦有相續隨轉。觀無先後空能正除遣。
遍計所執本無。故無先後遣。三者由了知六
根能取。即有顧戀執著内身。觀内空除遣。由
執我有故起我慢。觀無所得空能正除遣。無
我可得。云何起慢。四者如文可知。六者執有
内安樂相。由内空遣。執外塵淨。由外空遣。執
有男女承事資具相應。由本性空遣。亦可由
性空。通遣内樂外淨等執。六者了知外器世
界建立有情。即便執有十方無量之相。由大
空遣。七者執彼四空以爲解脱。以有爲空遣。
八者若執二無我相。以畢竟空除。若執唯識
相。無性空治。若執依他爲勝義相。由無性自
性因性空治。若執圓成實爲異勝義。此由勝
義空治。執者如文。十者執有前九能治空性。
即觀空空爲治。謂觀能除空性亦空。次明空
所得果。問意。除遣上説十種遍計所執相時。
更除何等。復從何相而得解脱。答意。觀空除
遣遍計所執十種相時。空觀心中仍有依他
似空影像隨空心現。從此空觀入於證智。即
除似空影像相分。相分既除。即從一切雜染
相縛種子解脱。執解脱心亦皆遠離。故言被
亦除遣。下明空觀除相道理。一一空觀皆除
十相。而説初空治初相等者。就勝而説。此即
相當近對治説。非不一一觀治一切相。喩況
可知。自下辨總空性相。先問後答。答中先讃
問許説。後上答問。景云。將迷依他圓成起
遍計執。若悟依他及圓成實非所執法。知所
執空。名總空性。泰云。別而言之。有十七空。
總而言之。唯於依他及圓成實性相中畢竟
遠離遍計所執相。及此都無所得。攝大乘中
一切空盡。故名總空。若了此空已即有二利。
一無失正行。二離増上慢。十七攝幾門。可
知。第十八因果門。學地止觀。以淨尸羅及聞
思正見以爲其因。此是縁因。若止觀種子。以
爲正因。止觀果者。即以佛地善淨心慧以爲
其果。又無學聲聞及佛所有出世善法。皆是
學在止觀之果。第十九作業門。謂能解脱相
縛及麁重縛。麁重縛者。是諸煩惱見分種子。
相縛即是煩惱相分種子。又現起相見。亦是
二縛。第二十止觀障門。先辨五繋。後辨五
蓋。前中顧戀身。顧戀財。是止障。於聖法不
得隨欲。果觀障。樂相雜住。及小欲喜足。不
樂多修。倶障止觀。由第一故不能造修者。
樂相雜住。由第二故所修加行不到究竟者。
小欲喜足。蓋障如文。第二十二圓滿清淨
門。前辨惛沈睡眠障觀。今言除遣惛沈睡眠
心道滿者。因止發觀。止是因觀是果。擧離
果障顯因圓滿。乃至所有掉擧惡作正善除
遣名觀道滿者。此亦擧離因障顯果道滿。第
二十三散動門。止觀現前。有五散動心法。
一作意散動。謂諸菩薩捨於大乘。隨在二乘
作意。二外散動。於外五欲所有尋思隨煩惱
者取尋思爲體。及於外境縱心流散取散
心王。三内心散動。謂已離欲人。由惛沈等乃
至於定起愛味等。名内散動。四相散動。謂於
内定中所現影像。作意思惟執内定外所取
色相。名相散動。五麁重散動。謂計定中喜樂
以爲我所。計麁重身爲我起慢。名麁重散動。
第二十三治障門。初地除惡趣煩惱業生雜
染障者。下七十八中辨二十三愚癡。一人法
執。二惡趣雜染者。通煩惱業生。此中但有第
二。地論云。凡夫我相障。但當初一。第二地治
微細誤執現行障。下明二地有二愚癡。一微
細誤*執愚。二種種業趣愚癡者。此見三業三
行差別愚。此中但有初一。地論云。邪行於衆
身等障。即當第二。三地治欲貪障。下説三地
有二愚癡。一欲貪障定。二圓滿聞持陀羅尼
癡。此中但有初一。地論云。闇相。當欲貪。
聞思修等法忌障。即當第二。四地治定愛及
一愛障者。三地求法投火坑等。故有法
愛。總當下説二種。故下論云四地有二愚。一
等持愛。二者法愛。地論云。解法慢障。總不當
二。愛慢異故。又可由得勝定及解法故生慢。
定是行法及持教法生慢。總名解脱法慢障。
五地治生死涅槃一向背趣障。與下二同。此
中合一。下開背趣爲二。地論云。身淨我慢
障。以心道品淨身持之生慢故。於生死背於
涅槃向。與此大同。六地治相多現行障。五地
中斷背趣二愚。今六地斷多厭背心。以觀十
二縁相多現行。故斷相多現行障。下云六地
有二愚。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者。五地不
能現觀縁起名愚。二相多現行愚癡。五地雖
斷背趣。而厭背相心多現行。此中當第二。地
論云。微煩惱習障者。總當二種。形前名微。
七地治細相現行障者。七地所斷仍見微細
生滅。名細相現行障。下論七地有二愚者。一
微細相現行。即當此説。二無相作功用愚癡。
七地於無相雖有功用。而長入眞觀。六地不
能障於七地。故七地中斷無相作功用愚。地
論云。細相習障。亦當初一。八地治於無相功
用及於有相不得自在障。下云八地有二愚
癡。八地於無相無功用。於俗相中利他有功
自利無功。七地不同障八地。八地中斷一於
無相作功用。二於相自在愚。彼與此中開合
爲異。地論云。於無相有行障。但當初一。九
地治於一切種善巧言詞不得自在障。下云
九地有二愚癡。一於無量説法無量法句文字
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二辨才自在愚。彼
與此中開合爲異。地論云。不能善利益衆生
障。十地治不得圓滿法身證得障。下論云。十
地有二愚癡。一大神通愚癡。二悟入微細祕
密愚癡。彼與此中亦開合爲異。地論云。十於
諸法中不得自在障。亦與此同。於如來地對
治微細最極微細煩惱及所知障者。此二并
是非想下下品斷二障之法故。欲知著是煩
惱障。礙是所知障。此文明證。由能永害如是
障故究竟證得無著無礙一切知見等者。下
論云如來地有二愚癡。一於一切所知境極
微細著愚癡。亦是非想煩惱下品。二極微細
礙愚癡。亦是非想所知下品。故與彼同。開合
爲異。地論雖不説有第十一障。然於第十於
諸法中不得自在障。即收佛微細著及微細
礙。以於第十障中就最細者義説障佛。論實
還是金剛心斷。然於此義有其兩解。一云依
舊攝論於斷初地障入於初。餘地例爾。又若
本業經云。過第十地有等覺地住。於一萬三
千劫中學此。即住等覺住斷佛地障始入妙
覺。一云依此十一障文等説智亦斷自障。第
二十四修證菩提門。言若諸菩薩已得止觀
依七眞如乃至内正思惟等者。地前加行位
中。隨詮觀察七種眞如。善審善思安立七種
眞如。如性中内正思惟。由思惟故。一切細相
皆能棄捨。謂隨諸心影像相分。既息諸心亦
即棄捨隨心諸相。泰云。此中七如。非圓成
實。又解。舊人依中邊論云。七種眞如皆是眞
如。而言苦諦眞如。苦諦者從能詮得名。言心
所執受領納了別染淨相者。即四念住也。苦
有變異無變異相者。苦苦壞苦名領有變異。
行苦名無變異。又解變異是苦相。無變異是
苦。無實性也。有爲異相者。色心等異故。同
相者苦無常等同故。或知一切是一切已有
一切相者。知一切法既是一切即有一切相
也。彼既多住如是行故。善修治心。於七眞如
有七各別自内所證通達智生名爲見道者。
由於七如各別自證爲方便。故後入想觀。觀
諸如通達智生名爲見道。即入初地也。由得
此故名入菩薩正性離生。是入位過。生如來
家者。此明家過。又能受用此地勝徳。是餘六
過。彼於先無時由得止觀故已得二種所縁
謂有分別影像所縁及無分別影像所縁者。
此文自判二種影像是彼地前止觀所縁。彼
於今時得見道故更證得事邊際所縁者。此
相明見修證第三所縁。今時且説見道所縁。
即説眞如名事邊。以彼眞如遍諸諦法名諦
邊際。此文即説證智縁如不變影像。若變似
彼眞如影像。即是無分別影像所收。云何判
二影像所縁是地前耶。又見道所縁云何但
名事邊際耶。復於後後一切地中進修修道
即於如是三種所縁作意思惟者。此明修道
智縁事邊際。後智縁變二種影像。故言修道
於三所縁作意思惟。自下喩説。以其細楔出
於麁楔。以勝道捨於劣道。漸漸除遣相及麁
重。乃至證得阿耨菩提。此名證得無上等正
覺。又得所作成滿所縁者。即判此境在於佛
地。佛地所作皆悉成滿智境故。名所作成滿
所縁。所縁何法。不離前三。如來證理所有止
觀縁諦邊際境。如來縁諦所有止觀是二影
像。此三爲佛止觀所縁。總名所作成滿所縁。
第二十五引發威徳門。菩薩善知六處。便能
引發廣大威徳。一善知心生者。謂如實知十
六種漏無漏心生起差別。一者不可覺知者。
頼耶行相難知。堅住相續。名堅住。器識生
生者。能變能縁外器世界。謂阿陀那識者。
此云執持。執持根大及諸法種子。二者種種
行相所縁識生謂頓取一切色等境界分別意
識者。即是第六意識隨作一種行解。頓取諸
法。故言種種行相。頓取色等及頓取内外境
界覺受者。自識頓取内外觸境而生覺受。或
頓一念現入多定見多佛土見多如來分別意
識者。此據大地菩薩後智在定見多佛等。非
正證智故名分別。三四小大相所縁識生謂
欲色繋識者。據縁二界内身。故有小大。次三
心縁四無色。八者無相識生謂出世識者。謂
無漏識無七種相。名無相識及縁滅識者。通
漏無漏心。縁無相境。名無相識。又解及縁滅
定識也。有本作減字。應是錯書。次有五心
據三受倶行識。後有三心明染淨無記識。餘
文可解。第二十六涅槃受門。如文説無餘依
中二受永滅。一者所依麁重受者。内六根生
受名所依。體是有漏。由有煩惱麁重不調柔
性之所隨逐名麁重故。名所依麁重受。二者
彼果境界受者。謂外五麁由内五根勢力引
生即是内根之果。是故説名彼境界受。依彼
生故名彼果境界受。道理此二受體未必有
別。但約根境以分二受。所依麁重受中有四。
一有色所依。即五識受。二無色所依。即意識
受。即是身心二受。三者果已成滿麁重受。謂
現在受。四者果未成滿受。謂未來因受。即是
業煩惱是未來受因。名爲因受。彼果境界受
亦有四種。一者依持受。謂器世界是依持法。
縁之生受名依持受。二者資具受可知。三者
受用受。即二受受用器世界及以資具。名受
用受。四顧戀受。顧戀財物之受。下約有餘無
餘涅槃界中滅受多小。景云。謂於有餘依
涅槃界中果未成滿受一切已滅者。業煩惱
體金剛心時已斷除訖。方得有餘。領彼對治
明觸生受者。領受盡無生智相應受。是明觸
生受。領受共有者。領受共有器世界受。即依
持受。略不言領資具受用受。唯除顧戀。與貪
相應故。或復彼果已成滿受者。由已成滿受
中通有有麁重無麁重。今無學身中但有無
麁重受。故言或也。略不言領有色所依受無
色所依受。以無學猶起故。第二文解。又二種
受一切已滅。謂所依麁重受報。彼果境界受。
皆已除斷。唯現領受明觸生受。此據漏盡所
有諸受皆名明觸所生之受。於無餘依涅槃
界中般涅槃時此亦未滅者。隨前二説有餘
依中所有諸受。今入無餘多*小皆滅如前應
知。泰云。於有餘依中。未來報不受。未來因
亦捨。如聖人生無色界已不成就眼根種子。
又如無學將命終時不成就十八界種子。唯
彼人領彼能治無漏明觸。自餘六受通凡及
聖。故云共有。無學人亦領受餘六共有受。如
根惡業所受。或時唯無學人受。故云或。於此
文中西方二釋。第一釋。前滅定前。但滅一受。
餘七不滅。今據將入無餘時。於滅定中命終。
故在滅定時六識八受皆滅。第二釋。前據麁
重所隨故名共有。但滅其一。後據無學而無
漏。故唯有明受。八受滅。釋名爲無漏。前八
種受一向有漏。故云一切已滅。然癈未就本。
故云一種。一釋入無餘滅時。滅餘八受。而言
有無漏受者。是入定近方便故。且不論滅。上
來二十六門問答廣辨訖。自下世尊述讃勸
學。如文可知。頌中有五。初一頌。明有違順即
招得失。第二頌中。教修無相自利之行。第三
頌中。教修無相利他之行。第四頌中。明染心
説法唐捐其功。第五頌中。勸捨戲論修學瑜
伽。下明請立經名。時衆獲益。就聲聞益中釋
論二解。或一音各得解。或聞此教中人無我
理故得解脱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之下終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一之上論本第七十
八至七十九

 釋遁倫集撰 
論本七十八
自下第六。觀自在菩薩請問諸地之義。於中
先標宗指經。次正引其文。前中言復次依乘
假立分別解説如實大乘等者。依大乘中約
修行位假立十地等。就正引經文中。先問答
正辨諸地之義。後請立經名及時衆得益。前
中有二。一長行二重頌。長行有四。一辨地
義。二辨地中所應學法。三辨地中所有煩惱。
四辨説一乘意。初辨地中有六。初辨攝義。二
釋地名。三辨地中所對除法。四辨諸地清淨
通徳。五明四縁故菩薩生勝。六辨菩薩行諸
大願。初中先問後答。問中觀自在菩薩者。舊
云觀世音。此譯家錯。又舊翻藥師經中名爲
觀世音自在。但乘世音字。今準梵語翻名觀
自在。其問有二。一問清淨。二問分攝。答中
先總答。後徴問別解。於中初釋四種清淨可
知。次釋十一分攝。謂十一地名十一分。一一
地中。初明自分滿。二明勝進分未圓滿。先於
勝解行地依十法行極善修習等者。景云。十
法行則是書持供養自讀施他等。亦可雖在
地前仰學十地之行。名十法行極善修等。泰
云。先於地前依書持等十種行修勝解忍故。
入初地分。又解。十度名十法。三地菩薩心未
能捨諸等至愛及學法愛者。障於四地。未得
名已圓滿。地論名解法障。乃至此分圓滿者。
四地圓滿。而未能於諸諦道理如實觀察者。
未得五地諦觀。又未能捨背趣之心未能修
方便等者。五地通達生死苦而能恒入。通達
涅槃樂。而不速求。是二方便四地未得。爲令
已下。五地圓滿。而未能於生死流轉如實觀
察者。六地能觀縁起流轉。五地不得。又由於
彼多生厭故未能多住無相作意者。七地長
入眞如無相作意。六地雖不長入而能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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