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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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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者破無因論。彼云。若縁起理非自非他
遣雙句者。猶爲甚深。況忘四句。是故縁起
最極甚深。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彼解云。自性空故不自生。縁性
空故非他生。自他空故不共生。法若有體可
説有因無因。法性既空。何得説有有因無因。
前三句破有因縁。第四句破無因縁。九有是
守養苦等者。業有能養故。十有支如膏者。且
説業有。十一増有二義。一増當苦故。二増後
支故。滅二返此。言一切有支純大苦聚爲後
果故者。謂生老死大苦聚。十二前七名有因
法餘五名有因苦者。能引所引倶是引因。當
生老死名爲有因。七支是彼因法故。生老死
名有因苦。有前因故。愛取有三隣近此二。相
從名苦。有前因法故。對法云。謂於因時有能
引所引。於果時有能生所生。熟變名果。故愛
取有亦立果名。果將熟變彼方起故。此亦如
是。十三三支漏盡所顯者。謂無明愛取是漏
法。故斷此盡位名漏盡所顯。即由滅此三縁
餘支亦盡。故言縁盡所顯。由煩惱觸滅故一
切受滅。故唯一受支名受盡所顯。十四七十
七智中。景師解云。爲顯有因雜染智故者。謂
説縁生有老死句。又復爲顯於自相續自己
所作雜染智者。爲顯自身自己所作生爲縁
有老死。即是非不縁生有老死句。又復爲顯
前際諸支無始時故者。此中總説縁過去生
有老死。非不縁過去生有老死二句。又爲顯
後際諸支等者。總説未來二句。又復爲顯支
所不攝等。爲顯遍知三世上中下果住在因
中名法住智。基師解。答文有三。一總答立智
所由。二別顯諸智所由。後結成數。爲顯有因
雜染智者。此爲總答。謂觀諸支有其因法。謂
如老死以生爲因。乃至行支以無明爲因。無
明更無其因。故成七十七縁。此雜染之所起
智名雜染智。或能縁智即是雜染。又復爲顯
等者。有四又字。初又字顯縁現在有二智。謂
縁現在生而有老死。非不縁現在生而有老
死。現在自身自己作故。第二又字顯縁過去
老死有二智。謂縁過去生而有老死。非不縁
過去生而有老死。觀於前際無始來老死皆
以生爲縁。第三又字顯縁未來老死有二智。
謂縁未來生而有老死。非不縁未來生而有
老死。未來雖未起容有雜染還滅義故。觀雜
染故成二智。此三際中初智觀果有因顯其
所由。此第二智觀果有因非不決定。破外妄
計。非不平等無因而生。第四又字顯觀支所
不攝法。諸有漏慧遍知義故。即法住智遍知
三世縁起教法名支不攝。以爲第七智。前六
眞實智合法住一眞實六故成七智。若依此
義。聖者身中亦有法住智。異生身中亦有眞
實智。皆起七智觀。餘前十支亦然。故成七十
七。此師分文配釋與備師大同也。泰師復釋。
第七遍知縁起有支所不攝法。以有漏智執
法有體故名法住智。問已説生縁有老死等。
何故復説非不生縁有老死等耶。答論有二
種。一立自宗。二遮他宗。若但説生縁老死等
者。或有生疑爲與言論作如是説理未必爾。
爲決彼疑顯此理定。是故復説非不縁生有
老死等。十五四十四智。於十一支各立四智。
除無明支。不從支起故。問七十七智四十四
智有何別。答約通相三乘同起。若約別相并
是聲聞觀。聲聞觀中鈍根之人起四十四智
觀果由因。觀易成故。利根之人起七十七智
觀因生果。觀難成故。又七十七智七處善中
第二集善及三義觀攝。四十四智通四處善。
無法住故非三義觀。此二智門雖通後智。而
正當是加行觀法。爲初生道之方便故。十六
明識起通局。若生色無色界除其下地一切
現前如在欲界者。
此隨順理門。在上二界
不起下地一切諸識。如在欲界相似起上意
識一切無遮。長讀文勢義道亦達。眞實理門。
上二界中除在下地獨有之識。餘三界意識
皆得現前。潤生起故。既許二定以上起初禪
三識身。亦應許菩薩在色界中起欲界鼻舌
識。自下大文第二明斷三雜染修六現觀。廣
如決擇及唯識第九對法十三顯揚十六等解
瑜伽論記卷第三之下終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上論本第十一
至第十二卷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十一
九地明境分之爲三。初二地是境體。一切皆
以識爲性故。次三地是境相。麁細異故。後之
四地是境界位。定倶不倶心無故。體二易知
難知爲前後。相三麁細成三三品爲前後。位
四中定散有無。初二勝劣爲前後。後二顯隱
爲先後。此下四地明位故文來也。於中初地
名三摩呬多。此云等引。舊云三摩提訛略也。
基師解云。此有七名。一云三摩呬多。釋論解
云。謂勝定地離沈掉等。平等能引。或引平等。
或是平等所引發。故名等引地。此卷下云。非
於欲界心一境性。由此定等無悔歡喜安樂
所引故。即以三義解等引。一等能引。二引平
等。三平等方便所引發故。能引所引倶平等
也。二云三摩地。此云等持。舊云三昧訛也。三
云三摩鉢底。此云等至。舊云三摩跋提訛也。
四云馱衍那。此云靜慮。舊云禪義不正也。或
云持阿那訛也。五云質多翳迦羯羅多。此云
心一境性。質多名心。翳迦云一。阿羯羅云境。
多云性。舊云一心略也。六云奢摩他。此云止
也。七云現法樂住。六十三中解等持心一境
性奢摩他及住義。此諸名中其等引地釋有
三解。如實義者通有心無心唯在定位一切
功徳。等引三義其理通故。一切散位皆非此
地。三摩地名目別境中定數。通攝一切有心
位中故。心一境性通定散位。如釋論中四句
分別。然諸經論就勝但説空無願等名三摩
地。三摩鉢底通目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
所有定體。諸經論中就殊唯説五現見等相
應諸定名爲等至。靜慮通有心無心有漏無
漏染與不染。依色四地非餘地處。然諸經論
就勝多説色地有心清淨功徳名爲靜慮。心
一境性體即等持。通染淨故。以心一境性釋
等持故。奢摩他唯有心位非無心。唯淨位非
不淨。唯定位非散心。現法樂住唯四靜慮根
本非近分。淨無漏心非散及無色。由此等引
通攝一切有心無心定位功徳。總寛通故偏
立地名也。景法師云。三摩呬多又舊名三昧
者語訛。泰云。三摩地又舊名三摩跋提者語
訛。是二師言有相違也。今謂三昧即三摩地。
當如基師之所説。所以知者。以成實論云五
聖智三昧。此論十二云五聖智三摩地故也。
新羅元曉師云。三摩地之與三昧名義各異。
所以知者。如金光明經第三卷中明十地定。
初三地定名三摩提。後七地定名三昧。其若
一名而譯有訛正者。何故一師譯經之中或
名三昧或名三摩提。故知異也。今謂之不然。
彼經云三摩提者。即今所言三摩呬多此云
等引。彼云三昧者。舊翻名正受。即今云三摩
地翻名等持。二義別故。上上各名影略互顯
也。但恐曉公不別地提二字濫作斯難。然復
勘新翻十卷金光明經。十地定皆名三摩地。
此即譯人解音不同也。就此地中。先結前生
後。後開互解釋。於中初開列五門。二依門
釋。前中復二。初頌列五門。次長行屬當頌文。
最後衆雜義即入第五諸經宗要。其宗要中
釋下所列八解脱等諸法相經。其衆雜義亦
解諸經散雜衆義。倶釋經故。故成一門。於安
立門唯解靜慮不解解脱等持等至。下宗要
中方釋三故。依門釋中有四。一總標。二安立。
三作意及所縁。四釋經。三四合明故爲四。
既總標中有二。初標四門。後隨別釋。四靜
慮名如前第五卷記釋。廢立増減如六十三。
等持中有十一門。不釋第十一。易故。又聲聞
地方釋。四修定者。一爲得現法樂住。二爲得
智見。三爲得分別慧。四爲得漏盡。五聖智者。
謂自體智。補持伽羅智。清淨智。果智。入出定
相智。聖五支者。現法樂住爲四。審觀縁起法
及爲斷除餘法結縛爲第五。有因有具聖正
者。正見正思惟語業命五名有因。正見正精
進正念三名有具。此七支與聖正三摩地爲
因故。等至中有六門。八勝處十遍因解解脱
已略解訖。更不釋之。決擇等中釋四無色不
異解脱故亦不解。安立中初總後別。由此定
等無悔歡喜安樂所引者。謂由持戒心便無
悔。無悔故歡喜。歡喜故安樂。安樂故得定。故
此等引非於欲界。亦非欲界中於法全無審
正觀察。別中有四。一安立離生喜樂。二安立
蓋障。三安立支分。四安立定名。初中有三。初
引經標。次隨別釋。後世尊於無漏方便下釋
三摩地與解脱前後妨難。欲所引喜等顯示
所離。所證轉依無爲名離故。又五法修習圓
滿者。顯由轉依所生之法。歡喜倶以喜受爲
性。無悔所引正深慶悦立二差別。安樂倶以
樂受爲性。離諸麁重所引調暢暢調所引二
種樂果立二差別。前第五卷云。離生喜樂。然
此二受倶是適悦。皆由意生總名爲喜故。此
但言説離生喜。不爾諸文使爲乖角。欲所引
中不説捨者。欲所引捨而非忻樂厭惡欲故
而非所斷。不善引捨不善性故正是所斷。故
説不同。問曰。殺生要須瞋恚業道究竟與瞋
恚倶。瞋是戚性。云何得與喜倶。解云。下決擇
云瞋與喜倶。故無妨也。歡者謂從本來清淨
行者觀資糧地所修淨行等者。此中意説。加
行道位方修等引故。住資糧方修淨行持戒
清淨生無悔等。於修定時前遠方便要先戒
淨名資糧地。非要入位方修等引。釋前後妨
難中。有三經不同。一先説三摩地後説解脱。
二前説解脱後三摩地。三説二倶時。上來所
引離五惡法先説解脱修習五法後説三摩
地。當第二經。既此相違。故今解釋。此中根本
定名三摩地。斷伏煩惱名爲解脱。由無漏中
多依根本地斷諸煩惱故。先説三摩地後説
解脱。非不依近分先斷煩惱後得根本。於有
漏中多依近分以六作意先伏煩惱。以第七
加行究竟果作意入根本地故。亦有第七作
意。在近分地爲解脱道。後方得根本故。此中
言由證加行究竟作意果煩惱斷已方得根本
三摩地故。不爾便違對法等説。第七作意在
根本地。倶句之中作意及定倶是無漏。解脱
倶者斷煩惱種。謂加行究竟作意在未至定
所引果作意入根本定名三摩地中。此定倶
時是解脱道證無爲解脱。故説三摩地與解
脱倶。非加行究竟作意倶時之定名三摩地。
及餘無間道三摩地中等者。此説前方便在
未至地依根本地起無漏無間道。此二所引
解脱道倶三摩地中。此能斷惑名解脱倶。非
謂前二有漏作意能伏惑者名餘無間道。此
不與三摩地倶。所引解脱道亦不入根本故。
有漏無漏皆言方便者。未得無學果滿名爲
方便。以説斷惑爲解脱故説初離生喜。餘定
生等則可知矣。或此倶句即未至地無間道
名三摩地。此能解脱障故名爲解脱。與前三
摩地及解脱體不同以爲倶句。所望別故。第
二安立蓋障中有二。初明蓋相。後明食非食。
蓋相有二。初標列。後別釋。惛沈睡眠蓋中。初
別釋相。後合立爲蓋所由。不守根門等。如聲
聞地説。心極昧略。如唯識論説。解合立蓋中
以二復次釋之。掉擧惡作蓋中。初列釋二相。
後解合立蓋所由。所由中有二復次。初解倶
縁親屬等處所同故合立一蓋。後解行相相
似故合立一蓋。前別解惡作相中有三時。初
謂在俗時。次我本何縁少小出家等者初出
家時。後或因追念昔所曾經等者出家後時。
解行相似文亦有三。初又於應作不應作事
乃至非作反作釋初二時悔。應作不作非作
反作皆通在俗初出家故。次除先追悔所生
惡作後生惡作差別。第二釋前出家後時所
起惡作。除先追悔所生惡作等者。除則在俗
時所起惡作。此惡作纒猶未能捨者。初出家
時所起惡作猶未能捨。次後復生憂戀惡作
者。念昔曾經戲笑等事所生起故。此又出家
已後一種惡作差別。上來二種攝前三時所
有惡作。在俗惡作其處可起。與掉擧境界可
同。出家初起惡作行相不應起處名非處惡
作。故論第三總結文云。次前所生非處惡作
及出家後時所起惡作雖與掉擧處所不等然
相相似。非但同境。惡作憂戀與掉擧合立。其
出家後二境不同。悔亦憂戀故合立蓋。非掉
擧體不遍染心。然行相増。此時非有。説處不
等故。與唯識理不相違。疑中。於師者佛僧二
寶。於法者理。學者行。誨者教。證者果。即教
理行果四法寶也。由於三寶懷疑惑故不能
趣入勇猛方便道及正斷寂靜滅諦。或方便
者加行道。正斷者道諦。靜者滅諦也。下明食
非食。食者資長義増生蓋縁。非食者斷滅蓋
法。若能於此遠離染心等者。唯擧淨妙相之
所以也。九惱事者。如五十五説。法光明者謂
如有一隨其所受所思所觸者。聞思修慧如次
配之。觀察諸法通上三慧也。又證觀察能治
惛沈睡眠黒闇者。證謂修法慧。謂於定中觸
慧會名證。由法光明聞思等慧除癡及疑。在
修慧位能除惛睡。以能顯了諸法性故名法
光明。以爲非食。笑者謂如有一或因開論或
因合論等者。顯説話名開論。隱密約喩説話
合之令解名合論。開口而笑名現齒。喉中出
聲名唖唖。九種住心者。如第三十卷聲聞地
對法第十等釋。有縁縁起者。有縁謂果法。縁
起謂因法。第三安立支分中有二。初依地立
數。後明廢立。初中釋名。支謂支分如覺道支。
薩婆多説。定是靜慮亦靜慮支。餘是靜慮支
非靜慮。如實義者。如四支軍。各對治故。捨念
知三依於定位同能除障名内等淨。淨諸障
故。餘名可解。辨體謂七。以初二定樂受故。
内等淨體非信故。三藏云。除朱定餘二定中
皆立有支。若有漏淨定中尋伺二種與修慧
倶。隨修何功徳時於前方便得有尋伺。若至
根本即無尋伺。若在有漏八正道中即立尋
體爲正思惟。就無漏八正支中若後得智倶。
即於尋伺數立正思惟起言説故。無分別智
同時八正就一慧體義説爲二。離邪見故名
正見。離邪思惟故名正思惟。以證智非言説
因故不就彼尋體立正思惟。以十地經云何
故淨覺人等。故知後得智起説與尋相應。欣
樂二種一體義説。若令意識心悦適邊名喜。
若令頼耶及色身適悦邊名樂。此依對法文。
若依瑜伽置言。令所依頼耶悦適名樂。頼耶
雖知恒是捨受。然在地獄等苦處亦令所依
頼耶不多安適。若在人天樂處即令頼耶悦
適安穩。初二定中雖明喜樂倶喜受性。以明
功徳及煩惱與受相應門。但言初二定與喜
根相應不言與樂倶。次廢立中。初定尋伺爲
取所縁等者。對法明三。謂尋伺爲對治。喜樂
爲利益。定爲所依。此中説四。泰云。總以三義
釋靜慮支。將對法三攝此四故。此中説支略
有二者。恩重加喜樂等利行者故。若法有此
二義立定支。餘慧思等無此二義。故略不説。
基云。此中説尋伺爲取所所縁者。觀隨應境
爲能對治。定爲所依。喜領所得。樂除麁重。適
悦心受名喜。能怡悦身即名爲樂。麁重在身
樂生彼滅名之爲除。非除下惑。除下惑者。唯
尋伺故。即顯諸處説利益支有二義。一領所
得境。二除麁重障。第三四定以領所得即除
麁重。更無別體。具二能故。適悦諸根捨麁重
故。諸靜慮中雖有餘法然此勝故。於修定者
爲恩重故偏立爲支。然此禪支義廣分別者。
至六十三更當釋之。第四安立定名中。先釋
別名後釋通名。初中。乃至第四定云捨念清
淨差別應知者。解差別有二解通明四靜慮
差別。如有尋有伺尋伺寂靜。喜寂靜。樂寂靜。
捨念清淨等。二解但對三禪以明差別。三禪
亦有捨念不名淨。未離以上煩惱等故。第四
靜慮由離障盡故。捨念得清淨名故。故云差
別應知。下釋通名有五。一増上心。二現法樂
住。三彼分涅槃。四差別涅槃。五出諸受事。文
分爲四。第三第四合分別故。増上心者。定體
名心。即由定體清淨故能慮。亦可由同時心
王有清淨。令彼定數正審思慮。現法樂住中。
初解樂。次解現法住。後解無色不名所由。領
受喜樂者。謂喜受安樂受。安樂者輕安樂。捨
樂者捨受樂。悦身心樂者所怡悦樂。樂住者
六十三説。繋心於内不流散故住能引樂名
爲樂住。由此菩薩地言。有漏樂者三界所繋。
無漏樂者是不繋攝。今依身心倶有四樂。喜
樂樂樂安樂捨樂。故四靜慮得樂住名。欲界
無後二。無色無初二。故雖樂現前不名爲樂
住。又喜樂初二禪樂。安樂是第三禪樂。捨樂
是第四禪樂。身心樂者簡無色界非樂住所
以。難云。第四有捨受。捨受名捨樂。四空有捨
受。應亦名捨樂。故今解云。彼唯有心樂。此有
身心樂。故但此名樂住非四空。阿練若苾芻
便生譏論言我今問彼超色無色寂靜解脱而
不能記等者。此意説言無色定名超色。無漏
定名超無色。此二名爲寂靜解脱故。今爲説
無色界定非爲樂住。色四靜慮名寂靜解脱。
是現法樂住。有釋。超色無色者。非過外故云
超。以至極處故云超也。如喜爲二禪極等。由
諸煩惱一分斷故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者。
淨定無漏定味定名爲一分。斷彼味定名諸
煩惱一分斷故。有寂靜義名爲涅槃。以是有
爲速動非是無爲決定疑寂名彼分涅槃。淨
及無漏體是有爲實非涅槃。但據無惑與彼
涅槃少分相似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或淨
四靜慮現行煩惱一分斷故種子未斷後還退
生非決定故名彼分涅槃。言非究竟故名差
別涅槃者。由離煩惱隨分寂靜假説涅槃。非
是究竟寂靜。故言差別涅槃。第五名出諸受
事中有四。初標四出引經證成。二與五順出
離界展轉相攝。三因釋六出離界經。四釋離
諸過失名出離依。初中有三。初標四出離。次
解出離經。後問答辨。出離有三義。一不行義。
二滅麁重義。三離染義。初定離憂具此三義。
二定離苦唯有滅麁重義。染初已捨後猶行
故。後之三離具麁重滅及離染義。無相離捨
要無學位。餘位分離不得離名。解出離經中
有二。初解離憂經。後例離餘經。如是於餘隨
應當知文是也。知序者。序謂根由。能發相者。
謂根境等。無知種子者。以無知人多起憂故。
此皆名序。設非染憂亦説由癡起。又煩惱種
皆能起憂。無知爲本但説彼種由此不善憂根
之性。由癡被損離欲須捨。餘亦隨無無知滅
故。設有分別而非倶生。離欲亦捨。倶生憂根
伴類捨故。問答中有三。初諸根相。次明苦根。
後釋無相。初靜慮中苦根麁重猶未斷者。由
諸憂根無知等引。彼離染時一切不行麁重
亦捨。設於無上法悕慕愁戚亦無知引。故離
欲捨由諸苦根有不由癡引離欲猶行。故彼
麁重無堪任性二定方滅。問苦根離欲起麁
重二禪滅。喜樂離下捨。麁重上地除。答苦根
所依及尋伺初定有故二禪滅。喜樂所依無
別引。離染之時麁重亡。若初靜慮已斷苦根
是則行者入初靜慮及第二時受所作住差別
應無等者。此意説言。初定滅憂二定滅苦。由
此雖有現法樂住遂成差別。若初定中已滅
苦者。二定無別現法樂住應無差別。經説。
靜慮出受差別住成差別故。又此斷受有差
別故。初定尋伺不寂靜麁重不斷滅。二定
寂靜麁重方斷滅。若初定中苦根已斷此別
應無。又無相者等。景云。無學人無漏定心縁
眞如境名無相。以煩惱相應捨根爲煩惱雜
或爲煩惱縁縛竝是捨根體上麁重。今説能
縛捨根惑種名爲隨眠。於無相定中滅其惑
種名滅隨眠。非滅現受名滅捨根。以無相定
中必有受故。以受非煩惱性。諸受種子不名
隨眠。故云非彼諸受得有隨眠。而縁捨受煩
惱斷故説捨受斷。彼煩惱品麁重説名隨眠。
泰云。無學之人空觀之時取相捨根種子永
滅。隨眠剛纊名爲麁重。麁重無餘斷故名滅
現行。何者。住無相定必有縁相捨故。今捨現
起纒種名隨眠者。依名説故。非彼喜樂諸受
得有麁重隨眠。斷雜彼煩惱故名斷。彼煩惱
品諸受種子名爲隨眠。基云。有漏捨種子爲
煩惱縛假名爲麁重。入此定中説之爲斷。現
行無漏捨假名現纒在定猶起。非彼諸受爲
煩惱染。得有隨眠。即此隨眠説名麁重。非無
漏受而無種子。有釋。非滅現纒者。非滅相應
縁縛煩惱所縛捨根之體也。謂此擧能相應
煩惱等而取所縛捨根名現纒。非滅此現纒
也。又此捨根實通九地。今約唯捨之地故説
五地。第二與順五出離界展轉相攝文有三。
初牒釋出離言。次釋妨難。三雜釋經。由欲恚
害出離即説乃至樂根出離者。初欲出離即
不淨觀。次恚出離即是慈觀。後害出離即是
悲觀。此三出離即是憂苦喜樂四根出離。以
慈悲通在四靜慮得。第四靜慮中慈悲即是
四受出離。由色出離即是説第四靜慮捨根
出離者。此得空處定。離色欲故。即等四
定捨根出離。由薩迦耶滅者。即無相定離三
界染最後盡時説無色界捨根出離。此後二
種合名出離捨捨根。順出離言有何等義由
住此者能出離故名順出離者。住此觀者是
無學人隨順此觀名順出離。不説由此出離
於彼者。不説凡夫學人由此五觀出離於彼
貪恚害等。言爲離欲者説此界者。爲已離三
界欲人説此五種順出離界。釋難中。彼諸出
離雖復同時等者。欲恚害三雖同時斷。然約
方便別修三種對治別立三也。下約三人別
修三觀立三出離。隨彼三人煩惱偏増各作
一觀或慈或悲者。能出離欲恚害等。此上唯
有一類對治故後出離無有差別者。第四色
出離別依空處皆色觀空一類對治。第五於
四蘊身別修無漏空觀一類對治。前後治別。
不同前三同時出離差別分多。故云無有差
別。云何猛利見者等下釋經中有二十八句。
初十三句離欲方便道。後與此相違下十五
句正離欲道。此經意顯由前加行後離欲道。
阿羅漢身染受不行衆惑不起。如紅蓮華水
滴不著。故作五觀名順出離。初十三句中。初
一句是總標其人謂猛利見者。次十二句別
釋其觀。初中謂由觀察作意者。於七作意中
是觀察作意此言是總。於勝事作意者釋等
隨念欲。猛利功用作意者釋猛利見者。云何
於諸欲下別釋十二句中。初八句不著欲觀。
後四句厭於欲觀。問何故文但言觀察作意
而不説了相作意等耶。基云。今説阿羅漢究
竟離三界欲作五種觀故。謂離無色染加行
究竟作意。前加行道是觀察作意故。准此後
文正斷道中釋其心善逝。云何謂住加行究
竟作意故也。後十五句中。作意趣入等四一
一翻前。文相可解。謂住加行究竟作意者。是
離無色染究竟作意作意。此時正斷諸惑。
當得究竟心妙往道。名爲善逝。謂善修習餘
作意故者。謂善修前觀察作意等。景師通取
前五作意名餘。此説斷位及斷方便道位者。
謂總結顯加行究竟作意無間道斷位。及觀
察作意等斷方便道位也。解者即解脱麁重
縛。脱者即脱相縛。竝是現行。離繋者謂離前
二縛種子繋。從諸欲縁所生諸漏除欲貪者。
前方便中已偏厭故所以除之。損匱者。惡趣
名損。乏善果名匱。於彼解脱超出離繋者謂
如前次第解脱諸纒所縁隨眠故者。基云。謂
解脱纒名超。解脱所縁名出。解脱隨眠名離
繋。今解。於彼者。指上所説漏匱燒惱等是。解
脱超出離繋者謂如前次第。解脱諸纒名解
脱。脱所縁相名超出。解脱隨眠名離繋也。謂
依將得正得隨念諸欲境等者。即未來現在
過去如其次第諸欲境界也。第三因釋六出
離界經文有其四。初引證經釋。次明別治行
相。三釋妨難。四釋五六界差別。是故慈等於
恚害等非正對治者。顯初修行猶起我慢疑
惑未除。爲令折伏捨諸邪執建立此界。別治
行相中有二。初約三類則治。後約六行別治。
觀察究竟正道理故建立第六者。但有因果
諦實所執我空名正道理。觀察此故慢疑便
滅。一恚二害三嫉四癡貪恚。菩薩地説。如次
是慈悲喜捨四種對治。今言喜治不樂即是
嫉也。捨治貪恚。不説癡者。以愛憎境非平等
故。倶於此中而起捨行。但説治二。中境順捨
略而不説。實亦除癡。若離我慢於因解脱等
者。不執我慢。離慢執縛名爲解脱。於所證諦
實等中便無疑惑。釋妨難。云此諸出離定能
出離一切恚等者。謂有難言。修慈等六定離
恚等六種所治。何故前説是故慈等於恚害
等非正對治。今釋之云。此諸出離修習滿位
定能出一切恚等。前方便時不善修故。恚等
過失容可現行。由此前言非正對治。初之四
種天住所攝等者。景師釋。此中判前門不淨
觀慈悲勝色相爲天住者。從所依靜慮説爲
天住。以不純是四無量故不名梵住。今六門
中説四無量爲梵住者。據能感梵福説爲梵
住。純以具説四無量故。基云。慈悲二種通依
禪修名爲天住。別依無量修名爲梵住。第四
釋離諸過失名出離依中有三。初標出離依
有四種。二隨別釋行相所由。三結四種四時
得失。第二文有二。初標因四人有別建立四
種。後廣釋行相。因其諂詐説法是依非數取
趣等者。有諂詐者計師爲勝。覩相威儀遂便
依學。今令依法不依於人。要與彼論分別決
擇自方證知非近於人而即證知。即於此中
復有差別者。重釋前依。佛順世俗有二種言
辭。一人二法。今令依法不依於人。不可聞佛
隨人之言便亦依人。佛順世俗言辭不應執
故。法又二種下釋第二依。因順世間説於文
字以詮義理。不應但聞順世文字即爲究竟。
故令依義。佛所説經或有了義等者。釋第三
依。雖令依義不得隨自見取之爲勝。故依了
義經。了義四重相如餘處。世尊或時宣説依
趣等者。釋第四依。人天因説識。涅槃因説智。
了義經中爲初修説識。爲久修説智。有聞初
修便執爲極。今爲遮此故説依智。取究竟
故。第三結中。略依四時失不失故等者。得法
時於依法智生不依於人。任持時義可文持
非文義持陀羅尼故。觀察義時依了義非不
了義疑智生故。法隨行時者。法謂滅諦。隨法
謂道諦。修出離道時依智非識。此上四依從
初行至後行。從麁修習至細修習究竟成滿
如是次第。復次已説安立當知於此等者。前
頌五門云。總標與安立作意相差別。攝諸經
宗要最後衆雜義。已解總標安立。自下第三
段文合釋作意及相二門。此中所縁即是相
故。文合爲三。初標起。次別釋。後通辨。作意
差別者下別釋。中初釋作意。後釋所縁。初中
有三。初標列七作意四十作意名。次別釋四
十作意行相。後以七作意與四十作意相攝。
作意體者即遍行數。修定慧時作意用増故。
對法説。作意増長利益者。謂善順奢摩他毘
鉢奢那故。然明七作意但約定地。四十作意
寛通定散地。雖復通定散。而多分依彼位修。
故於等引地明之。七作意相如下四十三卷
三復次廣釋其相。并與四對治相攝。對法第
九亦爾。二十八二十九説七作意與四作意
三種瑜伽等相攝。皆廣如彼。今略辨七門。一
三慧門。景師解云。了相通三慧。後六唯修慧。
基師云。了相一種通聞修慧。餘六唯修。或七
皆修慧。二名義縁。了相通縁名義。餘六唯縁
於義。三漏無漏。第八十説。皆通有漏。四三學
門。了相加行究竟果作意通於三學。餘五有
學及以倶非不通無學。如下相攝中。五四道
門。基師解云。了相勝解觀察作意通於方便
勝進二道。遠離作意唯無間道。攝樂作意通
四道。加行究竟作意通無間勝進道。第七作
意唯解脱道。此依二乘修習四道。後品所有
加行無間等皆前品勝進道故。菩薩不然。刹
那刹那容具四故。義准應知。今依離諸地。了
相勝解故通勝進引生無間。觀察作意亦通
加行。後品無間是前品勝進。故説第六亦通
勝進。通依九地并七門作意實義如是。六十
二説了相勝解加行道攝遠離及加行究竟作
意無間道攝攝樂作意四種道攝觀察作意勝
進道攝者。此依初離欲染別離上染加行道
説。依容預勝進。不説後品無間是前勝進道
故。加行究竟作意唯無間。觀察作意依斷中
品進修道説唯勝進道。不説已後爲加行道。
亦不相違。第七作意爲解脱道義准可知。故
論不説。六以三瑜伽師相攝。基云。一者初習
業有二種。一於作意初習業者。安住一縁勤
修作意。乃至未得所修作意未能觸證心一
境性。二淨煩惱初習業者。謂已證得所修作
意。於諸煩惱欲淨其心正勤修習了相作意。
二者已習行瑜伽師者。謂中五作意已善修
習。三者度作意瑜伽師者。謂住第七作意超
過加行方便所修住修果故。准此三瑜伽師。
二十八又説順解脱分名初習業。順決擇分
名已習行。諦現觀後名度作意。即顯了相在
順解脱。次五作意在順決擇。第七作意在諦
現觀後。若作此説。便與四十作意中有學等
三相攝文違。七種作意皆通有學。初及第七
亦通無學。由此故知三瑜伽師別依位配與
七作意相攝義殊。兩門自別。不可以三瑜伽
師與七相攝。便顯七作意三位亦然。不可於
此浪生分別。然三瑜伽師二十八中總配七
作意。不依三位配七作意。如在非學非無學
具七作意。在有學位資糧道有具七作意。先
依世間道進離染故。亦有資糧道不修七作
意不修定故。加行道中方具七作意進離欲
界九品染故。得現觀後亦起七作意進離上
地染故。七縁假實門。了相勝解加行究竟果
三通縁假實。下明此三通攝勝解作意及眞
實作意故。觀察作意唯攝勝解作意即唯縁
假。餘三作意一向縁實。以無間道唯縁如故。
此就前門。餘門隨應。如下當辨。四十作意爲
十一類。一初二教義。二四念住。三二假實。四
凡聖三類。五斷初中後三類。六四類所縁。七
六類修證離染。八四道。九四位修。十四類慧
定離障而得自在。十一四類三乘因果所有
作意。初四類爲一通因。後七類唯在有學無
學爲別因。就別釋四十中。縁法謂聞慧縁
義。思修者名依多勝非境唯爾。聞等縁義修
亦縁教故。勝解作意者。對法第十一云一向
世間作意。眞實作意者。對法云一向出世間
及此後所得作意。即本智後智。此中所言以
自相共相思惟諸法者。即後得智。縁眞如理
是根本智。有學作意有二。一自性者性是無
漏。二在相續者約身分別。在學身中所有善
作意若漏無漏皆名學作意。遍知作意等者。
景云。或有加行後得心外縁如名遍知。不正
證故不能斷惑。或有遍知苦不觀眞如不能
斷惑。正斷作意倶作二事者。遍知眞如復能
斷惑。基云。遍知作意遠加行道。正斷作意近
加行道及無間道。已斷作意謂餘二道。有分
別無分別影像作意者。分別體境即三界心
心所。以分別名攝三界法。五法之中相名分
別之分別也。此二作意境體是一。觀止別故
分爲二種也。對法第十一説。有分別影
者。謂勝解作意定慧所縁境。無分別影像所
縁者。謂眞實作意定慧所縁境。彼依有漏作
意止觀名有分別影像。體是虚妄分別故。無
漏止觀名無分別影像。體非虚妄故。此中依
所縁境名分別體。能縁止觀分成二種。故不
相違。事邊際所作成辨者。景師云。依下文判。
前二位在地前。此後二在見修無學。無分別
智縁彼眞如即是身受心法通體遍滿一切名
事邊際。所作成辨所縁作意中先就因辨。以
其因中亦有隨分所作成辨道理故。謂我思
惟如此如此者。謂縁因中自斷苦集非一重
言如此。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反縁因中修
證滅道。滅道非一重言如是。當有如此如此
者。復令衆生當有如此斷除苦集。苦集非一
重言如此。如是修證滅道。滅道非一重言如
是。次縁於果故言及縁清淨所縁作意。下相
攝中指縁彼因中。先所作事通七作意以爲
初門。指縁佛果以爲後門。唯攝加行究竟果
作意。於其修位更無別境。遠縁向前三種境
界。所作成辨所縁作意者謂我思惟如此等
者。依下文判唯在無學佛果。今此文中先因
中自利利他辨作意。後就果辨。言謂我思惟
如此如此者。無相見道止觀因縁理故總名
事邊際境。於修位中更無別境。遠縁前三境。
又前三境若在佛地總名所作成辨所縁作
意。基法師釋。事邊際所成辨與對法論及下
二十六相違。至彼當釋。言事邊際所作成辨
所縁作意者。此有兩釋。一釋同對法。謂初是
盡所有性。盡所有性謂蘊界處諸法體事唯
爾所故。如所有性謂四聖諦十六行眞如一
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空
無願無相。此唯諦理。或以諦門或以行門或
以諸法嗢拕喃門或以解脱門。於前蘊處界
處以義差別了知道理名如所有性。所作成
就體即轉依。即顯初體。盡所有性唯後得智。
如所有性通本後智。所作成辨即菩提涅槃
二種轉依。此中事邊際所縁身受心法即盡
所有及如所有。所作成辨即二轉依。謂我思
惟如此如此是後得智縁法自性。若我思惟
如是如是者是後得智縁法差別。當有如此
如此是根本智證自性。當辨如是如是者是
無分別智證差別。雖眞如性非法差別。由加
行作差別行。正智隨印證之。亦説爲二。或我
思惟如此如此謂後得智因。若我思惟如是
如是是本智因。當有如此如此是後智果。當
辨如如是如是本智果。此上總顯菩提轉依。
清淨所縁是涅槃轉依。此解雖順對法。不順
下與七種相攝。第二解云。此與對法所説不
同。事邊際者謂縁現在身受心法事理邊際。
所作成辨者謂現所作當辨事理。此有三釋。
一云。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散心所縁。若我
思惟如是如是者是定心所縁。由作此散心
思故。究竟當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作是定
心思故。究竟當辨決斷果遂。二云。思惟如此
如此者是縁本質相。由此思故當有如此如
此決斷果遂。若我思惟如是如是者是縁影
像相。由此思故當辨如是如是決斷果遂。三
云。謂我思惟如此如此者是縁法自性。由此
思故當有如此如此決斷果遂。若我思惟如
是如是者是縁法差別義。由此思故當辨如
是如是決斷果遂。此上總顯有爲成辨。雖違
對法而爲與下七相攝文相順。及縁清淨所
縁作意者。此有二釋。一云。縁眞如作意。二
云。縁此無漏作意。以爲所縁故云縁清淨所
縁作意也。勝外思擇作意謂最初思擇諸法
者。此是思慧。奢摩他而爲上首者。依等引位
勝解思擇。寂靜作意謂最初安心於内者。此
思慧位等持安心。毘鉢奢那而爲上首者。謂
修慧位所修等引。由勝解思擇作意故淨修
智見者。慧爲方便滿成慧故。由寂靜作意故
生長輕安者。定爲方便定成滿故。一分具分
修作意故於諸蓋中心得解脱由無間殷重作
意故於諸結中得解脱者。五蓋九結實通現
種。現行相増今偏説爲蓋。種子難斷相沈細
故。今偏説爲結。故説別斷。對治作意者謂由
此故正捨諸惑任持於斷令諸煩惱遠離相續
者。景師釋。謂無間道起在現在即證數滅名
任持於斷。非謂解脱道起名爲任持。基師釋。
對治作意攝無間解脱道。順清淨及觀察近
遠二勝進道。或清淨智非四道攝。六隨念者
謂念佛法等如菩薩地説。自然運轉作意者
謂於四時一得作意時者。下相攝得第六七
意時。離第九品染無間解脱道。二正入已入
根本定時者。由得此二作意故能正入根靜
慮。此前二時是見道前方便。三修現觀時由
前方便得入見道及與修道修於現觀。第四
時者阿羅漢位正得謂無間道。已得謂解脱
道。第三七作意與四十相攝中。先明七作意
相。然隨文辨相攝。了相作意能了下地麁相
上地靜相。此初作意聞思猶雜。自此已後一
向修相。數數思惟此麁靜相數起勝解。名勝
解作意。由習此故。初斷道生彼倶作意。名
遠離作意故。諸上品煩惱及麁重皆悉已斷。
復欣樂上斷。見上斷功徳已。觸少分遠離
喜樂。爲除惛眠復數修習靜妙作意。以悦
其心。名攝樂作意。如是行者方便善品所資
持故。令欲界繋中品所攝煩惱纒垢不復現
行。因此爲欲審察煩惱斷與未斷。復更作意
觀察。便生隨順靜相。名觀察作意。如是行者
數數觀察進修對治。爲令欲界一切煩惱於
暫時間得離繋故。此對治道相應作意是初
靜慮最後加行故。加行究竟作意。由此欲界
下品煩惱一切不行。從此無間證得根本最
初靜慮倶行作意。名加行究竟果作意。此中
斷上品惑道初起難。故二作意爲加行。斷後
下品地滿亦難非初修。故一作意爲加行。前
品無間可有後品加行義。故斷中三品不説
加行。後品無間可有前品解脱道義。不説斷
前六亦有解脱道。斷後三品地滿入根本地
故。説第七作意爲解脱道。明七作意相已。當
隨文辨。了相攝縁法縁義者。基云。此有二釋。
一云。了相通聞修慧故攝二種。一云。了相唯
修慧。此説初起修亦縁於法故説攝二。前説
縁法是聞慧。此説通修慧。前狹後寛不相違
也。今因此文辨色界中三慧闕具。有義色界
亦有思慧同成實説。彼云。三慧欲色一切如
手居士生無熱天彼中説法。若人説法必思
其義。故知色界亦有思慧。無色界中唯有修
慧。故此文云。了相作意攝縁義。前云縁義作
意者謂思修所成慧相應作意。既不言攝縁
義一分但言攝縁義。故知了相通思慧也。又
論既云了相猶爲聞思之所間雜而言定地作
意。故知色界亦有思慧。景云了相通三慧者。
蓋諧此乎。又對法第九卷説。由勝解作意爲
所求義發正方便。範師釋云。此重釋勝解作
意。爲所求義者。爲所求下應斷上應得義。言
發正方便者。發起修慧斷惑方便。所有聞思
相應作意與前別者。前不爲聞思所雜。此唯
取聞思相應。此疏意言。色界亦有思慧。有義
色界但有聞修無有思慧。同薩婆多。然此文
云了相攝縁義者。縁義體廣。若在欲界縁義
作意作意與思慧倶。在上界者與修慧倶。故
了相作意倶攝定地縁法縁義。不攝欲界縁
法縁義。文中既約定地明七作意。謂從初靜
慮乃至非想。何須別簡欲界縁法縁義。故不
言攝一分等。而言了相爲聞思雜者。此爲欲
界聞思之所間。以未至定隣近欲界故或出
或入與聞雜。從此已上超越聞思一向修相
故。基師等解三慧門云。了相聞修餘六唯修。
或七皆修。其義可知。了相勝解究竟果三通
攝勝解眞實作意等者。景云。由此文知。勝
解作意通假實觀。觀察作意唯攝四十中勝
解。七中餘三作意唯攝四十中眞實。此就前
門就餘門者當知隨應者。四十作意中第七
明勝解作意。謂修靜慮者隨其所欲於諸事
相増益作意以爲前門。次第十九云勝解思
擇作意者。謂由此故或有最初思擇諸法。此
是欲界思慧或奢摩他而爲上首。此爲後門。
若依前門勝解作意唯假想觀。是故但是七
中觀察作意所攝。若依後門勝解作意或有
非七作意攝。謂或有最初思擇諸法或奢摩
他而爲上首。通爲彼七作意。故云就後門者
當知隨應。基師解云。了相勝解究竟果三通
攝勝解眞實作意者。了相通在初修及無學。
一切初修多唯勝解。無學等修多是眞實。勝
解既爲近加行道理通假實。究竟果作意在
根本地中一切時位假實理通。觀察作意唯
攝勝解者。是中三品勝進道故。初假解修不
説通實。爲後加行理亦通眞。餘三作意唯攝
眞實者。爲無間道多觀眞故。此就前門就
餘門者當知隨應者。此就前説七作意與二
相攝。就餘別義了相多唯勝解初起修故。究
竟果唯眞實解脱道故。觀察作意通勝解眞
實能爲勝進加行道故。餘四如前。故説就餘
門當知隨應。不説七種皆與前別也。有釋。前
文解眞實作意相。謂以自相共相及眞如相
如理思惟諸法作意。今此文以縁自共相爲
前門。通三乘説故。以縁眞如爲餘門。唯菩薩
故。若就餘門非了相等爲通眞實。故云隨應。
二種作意亦攝無學作意者。此依得果已數
生厭離故有了相。依斷煩惱道説中五作意。
無學已無故不説有。觀察攝遍知者。觀察亦
通加行道故。觀察唯攝有分別者。勝進道中
多起慧故。由此偏説非無無分別。事邊際所
縁作意遍一切攝者。景釋。七作意中遠離攝
樂加行究竟加行究竟果。於此四中前三是
㝵道定縁眞如。加行究竟果是解脱道亦
縁眞如。皆攝事邊際所縁作意。餘有了相勝
解觀察作意。或是方便道與加行智相應求
證眞如。或在勝進道與後智相應反縁觀察
中所證眞如。雖心外見如亦得名縁事邊際
境。故七作意皆攝事邊際所縁作意。所作成
辨若就初門遍攝一切就第二門唯加行究竟
果作意所攝者。上明所作成辨所縁作意者。
謂我思惟如此如此等。此是初門約就因中
辨此所作成辨作意。故攝七作意。此據隨分
成辨七作意。次云及縁清淨所縁作意。就此
第二門唯就果辨所作成辨。故唯加行究竟果
作意所攝。基云。初門依修有爲果所成辨故
通七所攝。就第二門唯加行究竟果攝者。謂
前第二縁清淨所縁作意唯在佛果。無爲轉
依究竟辨故。最初勝解思擇作意皆所不攝
若奢摩他而爲上首遍一切攝者。前云勝解
思擇作意者或有最初思擇諸法或奢摩他而
爲上首。最初勝解思擇作意即是欲善思慧
故。非色界七作意攝。若依色界奢摩他中作
彼勝解思擇作意。即七作意攝。前文復云寂
靜作意者。謂由此故或有最初安心於内或
毘鉢奢那而爲上首。今云若最初寂靜若毘鉢
舍那而爲上首當知亦爾者。即前云或有最
初安心於内。若初依欲界心中安住内境名
寂靜作意即非七作意攝。若依修慧毘鉢奢
那起寂靜作意名爲七作意攝。前六作意通
攝一分及具分修等者。基云。有慧解脱修慧
非定異生。得根本定未必修慧。究竟果作意
據勝者説攝具分修。其倶解脱修具分故。隨
順作意初二所攝等者。隨順作意厭壞所縁
故初二攝。對治作意爲無間道故攝遠離加
行究竟及攝樂一分。攝樂作意通四道故。
順清淨作意唯攝樂一分所攝者。景師云。前
解順清淨作意者。謂由此故修六隨念或復
思惟隨一妙事。彼攝樂作意中具有四道。順
清淨作意但攝一分勝進道。修六隨念等道
理亦合攝彼觀察作意。以同是勝道故以易
知故不説。亦可修六隨念或隨縁一妙事非
是斷惑。四道所攝故。唯是彼攝樂作意一分。
以非勝進道故。不攝彼了相勝解觀察作意。
故知攝樂作意通攝四道及非四道。復釋。言
順觀察斷未斷作意唯觀察作意所攝此就斷
對治攝若就所餘隨應當知者。前解順觀察
作意者。謂由此故觀諸煩惱斷與未斷。或復
觀察自已所證及先所證。觀諸法道理等作
意。若依觀諸煩惱斷與未斷。釋順觀察作意。
即順觀察唯攝七中觀察作意。以二同與斷
對治道爲方便故。故云此就斷對治説。若依
文復云文云或復觀察自已所證及先所
觀諸法道理等文釋順觀察作意。順觀察作
意別通了相勝解觀察及果四作意攝。非唯
攝彼觀察作意。故云若就所餘隨應當知。基
師釋。此就斷對治説就所餘隨應當知者。此
有二釋。一云。唯釋順觀察斷與未斷作意唯
觀察作意攝。所由依前中品斷對治勝進道
説。若就所餘。後無間道之加行故亦是了相
勝解攝樂三攝。若就下品斷對治説。亦加行
究竟果作意所攝。故云隨應。二云。通説前四
作意前來所攝。就別斷三品斷對治増上義
説。依餘具義。隨順作意初二及攝樂觀察攝。
觀察亦通後加行。故順清淨作意亦觀察所
攝。順觀察斷與未斷作意亦通攝樂加行究
竟果攝。義如前説故言隨應。力勵作意皆不
攝者。前解力勵作意謂修始業未得作意者。
所有作意者謂是欲界心中力勵始修未得未
至定中諸作意故。故此力勵作意非是定地
七作意攝。有間有功用運轉作意乃至攝樂
作意所攝者。景云。有間運轉有功用運轉。此
二作意但攝七中前四。謂了相勝解遠離攝
樂。故云乃至攝樂作意所攝。基云。有間作意
二十八説。了相所攝。聞思間故。有功用作意
者。二十八説。次五所攝。皆起功用故。此中以
攝樂作意通勝進道故略不説。觀察勝進同
故。以加行究竟作意能得自然運轉故名自
然運轉。非當時已能自然運轉。二十八説唯
加行果名無功用運轉故。二十八中有功用
名無間。對前有間故。自然轉名無功用。對前
勢力有功用故。思擇作意了相攝者。依初修
門多起慧故非餘不攝。内攝作意勝解攝者。
依創無間内縁之門。非餘不攝。淨障作意觀
察攝者。據觀察作意觀察煩惱斷與未斷順
淨障故。非實彼攝。非正無間道故。廣大作意
皆所不攝者。無住涅槃悲智建立二利廣行。
非七攝故。七唯自利非廣行故。初遍行作竟
究竟果攝者。前遍行中有二。初謂佛世尊故
是果攝。第二一切攝者謂諸菩薩遍於三乘
及五明處方便善巧所有作意是自利行其七
所攝。又了相作意至轉爲其縁者此重釋也。
言了相他所建立攝者以聞他音及自作意定
爲其縁者。一云。了相通聞修故他所建立攝。
二云。雖唯修慧爲性。然亦外縁教生故他所
建立攝。此即聲聞了相作意也。内増上取攝
了相作意唯以先福智資糧爲縁。無即自悟
故。即是獨覺及諸菩薩所有了相作意也。所
餘勝解等六由前作意後作意生。第二別釋
所縁差別中分二。初以縁即相。第二別明相。
以此所縁是諸作意境。所以即相倶定等境
故。別明相中。初明四相三十二相。後明本末
相攝。所縁相者謂所知事分別體相。分別體
是能縁心心所。分別相是所縁相分。定心以
此見相分爲所縁故。因縁相者謂定資糧。謂
無悔歡喜安樂等因。不守根門等四者。謂如
前説。一不守根門。二食不如量。三初夜後
夜不常悎寤勤修觀行。四不正知住。下聲聞
地廣説。沈掉亂相如名即彼。著相體是無明
爲性。或是愛性或見疑等一切煩惱性。三十
二相中云何所依相謂分別體相等者。謂内
五蘊及種。即是見分相分名爲所依。色等六
處名所行相。云何心起相等者。此有二相。一
一切心起相。即次前説作意是一相一切心
生由作意故。二第八心起相。謂十二支中心
縁於行亦縁名色生故。云何自相相謂自類
自相等者。基云。自類自相者謂五蘊類。各別
自相謂一一蘊眼等自相別故。有釋。自類者
謂處自相。各別者謂事自相。此中已出離於
斷不修方便者觀有貪等者。景云。此結十對
無染心。謂無貪瞋癡乃至已解脱心觀有貪
等。修方便者觀略下等者。此結十對有染汚
心。謂有貪瞋癡心略心乃至不解脱心。有貪
無貪有瞋無瞋有癡無癡少心多心略心廣心
下心擧心乃至應修不應修有解脱無解脱
心。泰基同云。諸出家者名已出離。此有二類。
一類不修涅槃方便者觀有貪無貪有瞋無瞋
有癡無癡等。一類修涅槃方便者觀略心廣
心下心擧心乃至善解脱心不善解脱心。是
不染汚相前三對觀非必順出世故。後七對
順出世故。基復解云。或順定名修方便。
修方便。非必出世。又釋。不修方便者。謂無學
人已得出離更不修方便故但觀有貪等三對
心。若修方便者。謂有學人觀略下等七對心
順無學出離故。云何光明相謂有一於暗對
治或法光明者。前蓋食中説有三光明。此即
初二。住觀於坐等者。牒經三句而別釋也。景
云。住是現在。坐當未來。或在後行觀察前者。
謂以後後能取觀前前。能取法者即以後心
觀察前心。基師復云。未來名坐。現在名住。從
未來坐起立住故。即此現在亦名爲坐。過去
名臥。坐方臥故。過去息滅故立臥名。云何入
定相謂由因縁等者。前四相中除應遠離相。
此之三相順入定故。云何出定相謂分別體
所不攝不定地相者。基云。雖定心散心體通
分別。此散心體定所不攝不定地相名出
定。或分別體是無漏定所不攝不定地相名
出定相。今復解云。散心名分別。體定所不攝
故名不定地相。云何引發相謂能引發略諸
廣博文句義道。此是聖自在通。以智言音自
在攝諸廣博文句入一字中。以此一字攝無
量文句義。此通依定引發名引發相。乃至引
發一切功徳也。相攝可解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四之下論本第十二卷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二
釋作意所縁中。自下第三通辨。文有其七。一
修作意所由。二四縁入等至。三四得定者。四
味淨定等差別。五四分定異。六次第超越入
出。七重修差別。謂即於彼彼諸相乃至能作
四事等者。景師解云。謂於所縁相因縁相等
四相中。作意思惟能作四事。一即修習如是
作意。二能遠彼所餘煩惱。三能練此作意及
餘令轉明盛。四厭所縁令煩惱不續。基云。又
即修習此作意時厭壞所縁是加行道。捨諸
煩惱是無間道。任持斷滅是解脱道。令諸煩
惱遠離相續是勝進道也。四因縁入等至中。
因力者。謂前生當所入定以爲因力。此順小
教作此分別理論。大乘正取定種以爲因力。
亦可據曾隣近入靜慮時。熏發定種功能増
長生今時定。是其因力。四得定者中。備云。此
愛等者是上地惑。非欲界以伏欲貪等。方入
定故。此義不然。以識論説要得彼地根本定
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此未起定者豈容先
起上地愛等。基云。此四無記根。四人得定起
此四種。非必一人具能起四。愛即貪數。見謂
見取。慢即我慢。疑即癡疑。此中先聞而起。是
未得定先起四根不是唯無記性。欲界通不
善故。或得定已後起四種方是無記。景釋。見
上靜慮云先依邪教起於常見。次云如是方
便入初靜慮等能得清淨等者。彼師又教若
入八定如是常我清淨解脱等者。又依彼教
而生見取。彼依常見見取勇猛精進修入初
定或餘定等。復因定力見過去事又生常見。
次明依見修得靜慮。次依定力知過去事復
生常見。復於後時下。依於常見復生見取。基
解。如是入已能自憶念過去多劫遂生是見
等者。由得定已起四常見總縁世間。非但約
定故非見上靜慮所攝。執此見不捨名爲見
取。然此文中唯説能得淨不説體殊勝。實逐
難顯之。爲勝易故。定等是常見所依蘊故亦
見取境。此中愛縁上地唯識具釋。未得定前
我慢縁此地生。同地而執。總縁五蘊而方能
故。得定後慢。縁彼地起亦同地故。無別縁我
慢縁他地生。總縁者可爾。如唯識説。其疑一
法。觀其文勢唯修出世者起縁聖諦疑故。據
勝者説理通餘有。於餘勝定亦起疑故。未得
定前性通不善。若得定已後名無記根。是定
煩惱爲根本起生煩惱。愛味定中基述二義。
一通未至有。準上了相作意既通聞惠未至
地散心。何妨染心未至地有。要得根本定得
自在已方起現前。二云未至地無染。了相亦
非通聞惠其所愛味當言已出其能愛味當言
正入者。前説既得定已便生愛味。恐人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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