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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經菩薩戒本疏 (No. 1813_ 法藏撰 ) in Vol.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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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813_.40.0629a01: 行者亦有二類。一約福行者。謂性非質直苟
T1813_.40.0629a02: 姦計共崇奇福。眩耀世人招引重嚫。意在以
T1813_.40.0629a03: 少呼多。用此活命。既遂其所求即恃此起慢。
T1813_.40.0629a04: 陵蔑餘人無利養者。悉以苟非。利養既爾。名
T1813_.40.0629a05: 聞亦然。此是賣佛法賊。出迦葉經。二約餘行
T1813_.40.0629a06: 者。謂性非慧悟。隨學一法即便封著眩此所
T1813_.40.0629a07: 學以招名利。撥餘所修皆非究竟。此亦愚人
T1813_.40.0629a08: 蠹害佛法賊也。此上略擧四位。理實通一切
T1813_.40.0629a09: 行皆有誑僞。並應准簡。勸諸後學勿令自心
T1813_.40.0629a10: 墜中。即其寶積寶梁迦葉佛藏等經請讀在
T1813_.40.0629a11: 心府。養菩提心方可爲要耳 第七得報者
T1813_.40.0629a12: 有三。初通論者。護國菩薩經云。菩薩有四種
T1813_.40.0629a13: 墜落之法。一者不恭敬他。二者背恩諂曲。三
T1813_.40.0629a14: 者多求利養名聞。四者詐善揚徳。是爲四種
T1813_.40.0629a15: 墜落之法。二別約毀他者。如謗佛經中。有十
T1813_.40.0629a16: 人毀謗一辯積法師。遂令當處佛法少分陵
T1813_.40.0629a17: 遲。此十人後墮地獄經無量劫受拔舌等苦。
T1813_.40.0629a18: 後多生無目。末後逢釋迦佛。出家多時苦行
T1813_.40.0629a19: 竟無所得後便還落。乃至廣説。三別約自讃。
T1813_.40.0629a20: 如扇提羅等五人。四人在林間坐。一人於聚
T1813_.40.0629a21: 落唱云。林中有羅漢還大得供養。後墮地獄
T1813_.40.0629a22: 備受衆苦。出已爲人。與本施主作擔輿持穢
T1813_.40.0629a23: 器人等。乃至廣如律文 第八修治行者此有
T1813_.40.0629a24: 三義。一菩薩常自顯己過令他聞知。不作一
T1813_.40.0629a25: 念覆藏之心。恐増長故慮難滅故。於己功徳
T1813_.40.0629a26: 常不顯説。不起一念耀己之心。恐耗損故慮
T1813_.40.0629a27: 不増故。二菩薩常應於他有情不見其惡唯
T1813_.40.0629a28: 見其善。是故忍惡於己。推善與人心恒清淨。
T1813_.40.0629a29: 此爲常行。問若自無惡而認若他無善而推。
T1813_.40.0629b01: 豈非諂曲而妄語耶。答自居不足。安得無失。
T1813_.40.0629b02: 謂無失者唯佛一人。以累盡故。又他無餘善
T1813_.40.0629b03: 猶有佛性。即是眞善。若意至此而*認推者。
T1813_.40.0629b04: 非直無諂亦無妄語。而乃具發無量善根。令
T1813_.40.0629b05: 戒清淨故爲持也。三菩薩常應於名聞起處
T1813_.40.0629b06: 多利養處則不居之。以傷害故。論云。利養如
T1813_.40.0629b07: 霜雹。損功徳苗故。又如毛繩。爲損甚故。如法
T1813_.40.0629b08: 得之尚須遠避。經云。利養交至遠避三由旬
T1813_.40.0629b09: 外。況由讃毀非理得耶。是故菩薩理不應爲。
T1813_.40.0629b10: 護國菩薩經云。有四種法應當奇捨。一者菩
T1813_.40.0629b11: 薩*奇捨居家。二者既出家已不貪利養。三者
T1813_.40.0629b12: 離諸檀越。四者不惜身命。是爲四法。應當*奇
T1813_.40.0629b13: 捨。如是准也 第九通局中有二。先通後局。
T1813_.40.0629b14: 言通者有三。先明自讃亦三。一讃自所行之
T1813_.40.0629b15: 法令他修學。二爲令衆生未信者生信。三已
T1813_.40.0629b16: 信者増長。若實有此益不雜貪慢自讃無犯。
T1813_.40.0629b17: 不讃有罪乖利益故。二明毀他亦三。一毀邪
T1813_.40.0629b18: 道令歸正見。二毀執見令離著。三毀惡行令
T1813_.40.0629b19: 捨離。若不雜瞋慢應時有益毀他不犯。不毀
T1813_.40.0629b20: 有罪。三求名利有二。一爲益衆生。二求出世
T1813_.40.0629b21: 間眞實名利故。此求不犯。不求有罪。如是准
T1813_.40.0629b22: 之。二局者。於上三位或總或別以纒相應心
T1813_.40.0629b23: 起念欲犯。雖未至重是則爲犯。以是所害法
T1813_.40.0629b24: 故深須防護也。餘義可知 第十釋文者。就
T1813_.40.0629b25: 第一擧過正制中二。先擧過亦二。初犯位。謂
T1813_.40.0629b26: 自作教他准前亦應有四。同前略故也。二犯
T1813_.40.0629b27: 相。四犯同前。亦同三釋。略無自讃。理應具有
T1813_.40.0629b28: 四。一約能者。貪慢等爲因。二名利等爲縁。三
T1813_.40.0629b29: 巧設軌摸成自揚陵彼之則爲法。四常作此
T1813_.40.0629c01: 事爲業。二約所者。一不正讃毀但説彼因遂
T1813_.40.0629c02: 令自徳顯揚。他人被毀故云因也。二毀他種
T1813_.40.0629c03: 族等故云縁。自讃亦爾。三毀他所依法等故
T1813_.40.0629c04: 云法。四毀他所依業等故云業。自讃亦爾。三
T1813_.40.0629c05: 合辨者。一内因。二外境。三加毀。四成業。自
T1813_.40.0629c06: 讃亦爾。上來擧過竟。准上此中合有第二正
T1813_.40.0629c07: 制文。應云一切不應自讃毀他。又略不具也。
T1813_.40.0629c08: 第三而菩薩下明所應行。亦是釋上立制所
T1813_.40.0629c09: 由。謂佛故制不自讃毀他。以諸菩薩法合代
T1813_.40.0629c10: 他受於加毀。若不代受已乖菩薩行。況更自
T1813_.40.0629c11: 加毀。違害定誠深故結重科。文意如此。於中
T1813_.40.0629c12: 非理陵欺名加毀。令其恥報爲辱。又菩薩爲
T1813_.40.0629c13: 衆生發菩提心。決令衆生捨惡使盡。是故衆
T1813_.40.0629c14: 生惡事是菩薩所有。以攝是已任故。已爲衆
T1813_.40.0629c15: 生修善根故。是故己善根並他有故。須與他
T1813_.40.0629c16: 也。第四若自揚下非理違犯並可知
T1813_.40.0629c17: 梵網經疏第三
T1813_.40.0629c18:
T1813_.40.0629c19:
T1813_.40.0629c20:
T1813_.40.0629c21: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第
T1813_.40.0629c22: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撰 
T1813_.40.0629c23: 初篇故慳戒第八
T1813_.40.0629c24: 初制意者。初檀爲萬行首故。攝六度故。是捨
T1813_.40.0629c25: 慳成施。略由十意。如華嚴經十行品中初勸
T1813_.40.0629c26: 喜行云。此菩薩爲大施主。悉能捨離一切所
T1813_.40.0629c27: 有。等心惠施一切衆生。施已無悔。不望果報。
T1813_.40.0629c28: 不求名譽。不求生勝處。不求利養。言十者。一
T1813_.40.0629c29: 但欲救護一切衆生。二欲攝取一切衆生。三
T1813_.40.0630a01: 欲饒益一切衆生。四欲學一切諸佛本行。五
T1813_.40.0630a02: 欲正心憶念諸佛本行。六欲清淨諸佛本行。
T1813_.40.0630a03: 七欲受持諸佛本行。八欲顯現諸佛本行。九
T1813_.40.0630a04: 欲廣説諸佛本行。十欲令一切衆生離苦得
T1813_.40.0630a05: 涅槃樂。是爲十。由此當知菩薩理無不施之
T1813_.40.0630a06: 行 二釋名者。悋惜財法不濟所求稱曰故
T1813_.40.0630a07: 慳。戒防此失。依主立名 三次第者。前讃毀
T1813_.40.0630a08: 自他以求名利。望未得之財追求時過。今約
T1813_.40.0630a09: 已得屬己慳悋不捨財。貯畜時過。前麁此細。
T1813_.40.0630a10: 義次第故來也 四具縁成犯者。然此戒中犯
T1813_.40.0630a11: 有四處。一自慳。二教他。三隨喜。四讃慳今
T1813_.40.0630a12: 且約自辨具縁。餘三准之。自具六縁成。一自
T1813_.40.0630a13: 有財法。二乞者現前。三具前二想。四起慳惡
T1813_.40.0630a14: 心。五對縁正違。六前人空迴故 五闕縁義
T1813_.40.0630a15: 者。且闕初縁有三義。一若彼全無一針一草
T1813_.40.0630a16: 可施與者。應以善言深心垂涙慰謝乞者。仍
T1813_.40.0630a17: 作是念。我今薄福不能果遂衆生所願。是我
T1813_.40.0630a18: 罪咎。我當精懃修行令願成滿即如言懃勇。
T1813_.40.0630a19: 是謂不犯。二若恃自無物慢心不謝而無愧悔。
T1813_.40.0630a20: 應得小罪。三若爲乞人不信其無頻頻抑索。
T1813_.40.0630a21: 遂起嫌心即犯中罪。若便起嗔即犯後瞋戒。
T1813_.40.0630a22: 法施亦同。次闕第二縁有四義。一無乞不犯。
T1813_.40.0630a23: 二自有財等。見貪苦人彼不能乞或羞不乞。
T1813_.40.0630a24: 而不施與亦犯。三自有財。見同修行者乏少
T1813_.40.0630a25: 衣食廢修正行。彼人儉己而不求索不與犯。
T1813_.40.0630a26: 四先貯多財。雖無乞者而不捨施福田故。此
T1813_.40.0630a27: 後三位皆得方便罪。非正犯重故。闕第三縁
T1813_.40.0630a28: 有二。先謂上二位各有想疑二別。想不犯。疑
T1813_.40.0630a29: 犯方便。並可准之。闕第四縁有二。若以悲心
T1813_.40.0630b01: 調伏彼故不與無犯。若無記心犯方便可知。
T1813_.40.0630b02: 次闕第五縁有四。初許與不與犯重。二許多
T1813_.40.0630b03: 與小。三許勝與劣。四違時後與。後三倶方便。
T1813_.40.0630b04: 次闕第六縁有二。一若不空迴無犯。二若雖
T1813_.40.0630b05: 空不迴意猶未絶犯方便 第六輕重者有
T1813_.40.0630b06: 五。一約物。二約田。三約損。四約心。五合釋。
T1813_.40.0630b07: 初中財法無畏。財施有三。謂外内倶。就外財
T1813_.40.0630b08: 中通説有十。一食等。二藥等。三衣等。四財
T1813_.40.0630b09: 等。五畜生等。六奴婢。七名聞。八王位。九妻
T1813_.40.0630b10: 妾。十男女。皆前前不與應重。後後不與應輕。
T1813_.40.0630b11: 二内身中有五。一暫請驅使。二取髮抓等。
T1813_.40.0630b12: 三將作奴婢。四取支節血完。五全取身命。前
T1813_.40.0630b13: 前不與皆重。後後不與皆輕。二法施中三。一
T1813_.40.0630b14: 世法。二二乘法。三菩薩道法。三無畏施亦三。
T1813_.40.0630b15: 一捨惡。二捨苦。三救命。上二位皆亦前前不
T1813_.40.0630b16: 與而輕。後後不與爲重可知。二約田有四。一
T1813_.40.0630b17: 恩田謂父母師主等。二徳田謂三寶等。三悲
T1813_.40.0630b18: 田謂飢窮衆生等。四苦田謂困厄衆生等。皆
T1813_.40.0630b19: 前前不與爲重。後後不與應輕。三約損者。於
T1813_.40.0630b20: 上四境各有二種。一由不給濟令彼命盡。二
T1813_.40.0630b21: 命雖不盡令大苦惱等。皆有前重後輕可知。
T1813_.40.0630b22: 四約心者亦有三毒單雙一合等。准上知之。
T1813_.40.0630b23: 又慳有三品。如盧至長者等最重。其中下可
T1813_.40.0630b24: 知。五約合辨者。或於劣物起上慳對勝境爲
T1813_.40.0630b25: 最重。或於勝物對劣境起下慳應輕。餘句並
T1813_.40.0630b26: 准之 第七得報者略辨十種。一生餓鬼中。
T1813_.40.0630b27: 如目連母等。二或餘趣受苦。如疥癩野干。乃
T1813_.40.0630b28: 至無一毛可以覆身等。三於人中受貧窮苦
T1813_.40.0630b29: 困。四耗減損減宿世善根。五失於菩薩檀波
T1813_.40.0630c01: 羅密。六由慳法世世常受愚癡。善生經云。若
T1813_.40.0630c02: 有於財法食生慳。當知是人於無量世得癡
T1813_.40.0630c03: 貧報。七由匿法眼恒無眼目。八由不施無畏
T1813_.40.0630c04: 生生常懷恐怖無暫安穩。九恒爲怨家而得
T1813_.40.0630c05: 其便。十令三檀六度倶不成。餘如別説。第
T1813_.40.0630c06: 八治行者略顯十種。一思惟己身及以財物
T1813_.40.0630c07: 皆是無常磨滅之法。一旦廢壞非惜能留。是
T1813_.40.0630c08: 故慳惜都無所益。二況此並是王賊水火惡
T1813_.40.0630c09: 子等分。彼既未侵速應捨施置堅牢藏令永
T1813_.40.0630c10: 屬己。三若慳不施則種世世貧窮之業以隨
T1813_.40.0630c11: 自身。四又由我先世不串習施故今有財慳
T1813_.40.0630c12: 而不能施。若我今者不勵力施。此習不破更
T1813_.40.0630c13: 増長能障大施故。我今應勵意違慳而行惠
T1813_.40.0630c14: 施。五又若自貧乏恐不存濟。而慳不施則當
T1813_.40.0630c15: 思惟。貧是施障。爲破此障。應當忍苦勵力行
T1813_.40.0630c16: 施。我因宿業曾受種種飢渇等苦。不能饒益
T1813_.40.0630c17: 於一衆生。今我行施得饒益他。設受衆苦乃
T1813_.40.0630c18: 至殞命而終不令乞者空迴。況當猶有餘菜
T1813_.40.0630c19: 葉等可以活命。是故應當忍此貧苦而行布
T1813_.40.0630c20: 施。六若於身命及所重財而不能捨即當思
T1813_.40.0630c21: 惟。我於三界大師前發大菩提心時。一切内
T1813_.40.0630c22: 外皆已捨訖。如何今乃違本誓孤負衆生。七
T1813_.40.0630c23: 又使令我犯菩薩波羅夷罪。則爲欺誑十方
T1813_.40.0630c24: 諸佛。甚爲不可。八我今捨此不堅固物臭穢
T1813_.40.0630c25: 之身。今我當得清淨法身堅固之法。此既益
T1813_.40.0630c26: 我。若不行施則失大利。九此身及財是虚妄
T1813_.40.0630c27: 物。尚不捨滿衆生願。何能當以無上菩提饒
T1813_.40.0630c28: 益衆生。十我當觀察一切法空無我我所。而
T1813_.40.0630c29: 今於此虚妄身財慳悋不捨。何能證入平等
T1813_.40.0631a01: 法性。思惟如是十種對治。於諸慳悋無不能
T1813_.40.0631a02: 捨。具如華嚴智論瑜伽等説。第九通局者。
T1813_.40.0631a03: 依瑜伽第三十九。略有三十種不施無犯。一
T1813_.40.0631a04: 若知種種内外施物於彼衆生唯令安樂不作
T1813_.40.0631a05: 利益或非安樂非利益。皆不施與。二若有來
T1813_.40.0631a06: 求爲伴侶。欲作非理逼迫損害誑惑於他。便
T1813_.40.0631a07: 不以身而施於彼。三若諸菩薩於行施意樂
T1813_.40.0631a08: 清淨。見有無量利衆生事正現在前。設有來
T1813_.40.0631a09: 求自身支節。不應施與。四若魔衆而懷惱亂
T1813_.40.0631a10: 心。現前來乞身分支節。不應施與。以心念彼
T1813_.40.0631a11: 當獲上品過罪反損害故。五或有衆生癡狂
T1813_.40.0631a12: 心亂。來求菩薩身分支節。不應施與。六若有
T1813_.40.0631a13: 衆生或爲自害或爲害他。來求毒藥火刀酒
T1813_.40.0631a14: 等物。不應施與。七不以他物如同意物而行
T1813_.40.0631a15: 惠施。八不行媒婚以他妻妾而行布施。九不
T1813_.40.0631a16: 以有虫飮食等物而行布施。十若有衆生來
T1813_.40.0631a17: 求種種能引戲樂能引無義之物。不應施與。
T1813_.40.0631a18: 以令彼多行憍逸惡行。身壞之後墮諸惡趣。
T1813_.40.0631a19: 十一終不施人捕獵等物。十二或有衆生將
T1813_.40.0631a20: 欲殺害。終不施與。十三若有來求罩羅
T1813_.40.0631a21: 弶。爲害衆生及爲習學。皆不施與。十四若有
T1813_.40.0631a22: 怨家來求讎隙。爲欲呵罵縛録殺害奪財治
T1813_.40.0631a23: 罰。終不施與。以要言之。一切逼迫損害衆生
T1813_.40.0631a24: 戲樂等具皆不施與。十五若有病者來求非
T1813_.40.0631a25: 量非宜飮食。亦不施與。十六若有衆生食飽
T1813_.40.0631a26: 滿已性多饞嗜。數復來求珍妙飮食。亦不施
T1813_.40.0631a27: 與。十七若有來求父母師長。定不施與。十八
T1813_.40.0631a28: 又諸菩薩於自妻子奴婢僕使親戚眷屬。若
T1813_.40.0631a29: 不先以正言曉喩令其歡喜。終不強逼令其
T1813_.40.0631b01: 憂惱施來求者。十九雖復先以正言曉喩令
T1813_.40.0631b02: 其歡喜生樂欲心。而不施怨家惡友藥刃羅
T1813_.40.0631b03: 刹等。二十若有上品逼惱衆生樂行種種暴
T1813_.40.0631b04: 惡業者。來求王位終不施與。若彼惡人先居
T1813_.40.0631b05: 王位。菩薩有力尚應廢黜。況當施與。二十一
T1813_.40.0631b06: 又諸菩薩終不侵奪父母妻子奴婢僕從使親
T1813_.40.0631b07: 戚眷屬所有財物持用布施。二十二亦不逼
T1813_.40.0631b08: 惱父母妻子奴婢僕使親戚眷屬以所施物施
T1813_.40.0631b09: 來求。二十三不以非法不以率暴。亦不逼迫
T1813_.40.0631b10: 損害於他而行惠施。二十四又諸菩薩若
T1813_.40.0631b11: 諸佛聖教出家。終不違越所有學處而行惠
T1813_.40.0631b12: 施。二十五又諸菩薩於來求者終不施與不
T1813_.40.0631b13: 合儀物。謂施出家者殘宿飮食等。或諸便穢
T1813_.40.0631b14: 唾吐膿血不淨所雜所染。又不告白不令
T1813_.40.0631b15: 覺知如棄捨法施麋食等。謂不食葱者施以
T1813_.40.0631b16: 葱雜葱染飮食。不食肉者施以肉雜肉染飮
T1813_.40.0631b17: 食。不飮酒者施以酒雜酒染飮食。如是等皆
T1813_.40.0631b18: 不施與。二十六又諸菩薩終不口授求過外
T1813_.40.0631b19: 道所有正法。二十七亦不施彼所寫經典。二
T1813_.40.0631b20: 十八知性多貪求欲衒賣經卷等者。亦不施
T1813_.40.0631b21: 與。二十九知欲祕藏亦不施與。三十不求勝
T1813_.40.0631b22: 智亦不施與。又云如上所説諸不施者。菩薩
T1813_.40.0631b23: 不忍直言我不施汝。要當方便曉喩發遣。諸
T1813_.40.0631b24: 菩薩所畜一切資財具等物。爲作淨施故先
T1813_.40.0631b25: 以捨與十方諸佛菩薩。如苾芻作淨施法。若
T1813_.40.0631b26: 觀來求者施時。稱理應作是念。諸佛菩薩無
T1813_.40.0631b27: 有少物於諸衆生而不施者。如是知已取物
T1813_.40.0631b28: 施之。若觀施時不稱正理。即應念先作淨施
T1813_.40.0631b29: 法。告言。此物是他所有。不獲施汝。耎言曉喩
T1813_.40.0631c01: 方便發遣。又十住論。雖若新學菩薩有人來
T1813_.40.0631c02: 求頭目等。而未能施者。應説偈頌云。我初發
T1813_.40.0631c03: 道心。善根未成熟。願我速成就。後必當相
T1813_.40.0631c04: 更勘
論文
二局者。但自審觀有少惱心即當施
T1813_.40.0631c05: 與。不爾便犯。若約祕密。菩薩應極慳。謂乞戒
T1813_.40.0631c06: 浮嚢纖塵不與。乃至小罪猶懷大懼等。第
T1813_.40.0631c07: 十釋文者亦有四。一明犯位。謂自作教他如
T1813_.40.0631c08: 前釋。二擧過正制中二。先擧過。謂慳因縁
T1813_.40.0631c09: 法業亦四釋。同前可知。二而菩薩見已下明
T1813_.40.0631c10: 正制。謂制施貧乞。但世人貧有二種。一財貧。
T1813_.40.0631c11: 二法貧。故云一切貧也。菩薩施此二事故云
T1813_.40.0631c12: 一切給與。三而菩薩以惡下違制成犯。謂惡
T1813_.40.0631c13: 心者。慳結不破。亦是違戻不施。通餘煩惱。瞋
T1813_.40.0631c14: 心者。忿怒乞人而不施與也。此是不施之心
T1813_.40.0631c15: 下明所不施物。先財後法。乃至不施等者。擧
T1813_.40.0631c16: 小呪多。一葉草尚不與。況多。又就下最極爲
T1813_.40.0631c17: 言故云乃至一草等也。法中一塵者。意明極
T1813_.40.0631c18: 少。非謂法門中而有微塵。此順西方語法。如
T1813_.40.0631c19: 能斷金剛般若經中。無少法者。梵本名無微
T1813_.40.0631c20: 塵法也。而反罵辱者明極重之相。惜草葉而
T1813_.40.0631c21: 起重瞋。發惡言而興罵辱故宜重也。此具三
T1813_.40.0631c22: 業可知。四結示罪名可知
T1813_.40.0631c23: 初篇故瞋戒第九
T1813_.40.0631c24: 初制意者略由十意。一惑中最重莫先此故。
T1813_.40.0631c25: 二亦成業道惡趣因故。三燒滅宿世諸善根
T1813_.40.0631c26: 故。四能結大怨累劫難解故。五由此能害諸
T1813_.40.0631c27: 衆生故。六乃至能作無間罪故。七能障菩薩
T1813_.40.0631c28: 忍波羅密故。八害諸菩薩大悲心故。九令所
T1813_.40.0631c29: 化衆生皆捨離故。十具足成就百千障故。華
T1813_.40.0632a01: 嚴經廣引。又云。我不見有一惡法出過菩薩
T1813_.40.0632a02: 一瞋心者。而損既甚故須制也。第二釋名
T1813_.40.0632a03: 者。謂於違境起損害心。戒防此失故以爲名
T1813_.40.0632a04: 第三次第者。前慳貪次瞋恚故來也 第四
T1813_.40.0632a05: 具縁者。一有對違境。二起彼想。三不禁心。四
T1813_.40.0632a06: 起嗔便犯。此約心。若通身口更加打罵。五縁
T1813_.40.0632a07: 便犯。若取至極更加前人來謝瞋猶不解。六
T1813_.40.0632a08: 縁方犯 第五闕縁者。闕初縁者有三。謂有
T1813_.40.0632a09: 情相差。若非情相差。若情非情相差。若望心
T1813_.40.0632a10: 或倶重。直對身口有輕。次闕第二縁亦有三。
T1813_.40.0632a11: 謂本迷轉想及疑。約心倶重。身口有輕可知。
T1813_.40.0632a12: 闕第三縁有二。一謂常勤修治失念應輕方
T1813_.40.0632a13: 便。二不勤修治應重方便。次闕第四縁有三。
T1813_.40.0632a14: 謂下中上若起下嗔心即便生悔輕方便。二
T1813_.40.0632a15: 起下瞋不生悔重方便。三起中瞋即生悔重
T1813_.40.0632a16: 方便。餘並入重可知。若望身語。闕打罵重方
T1813_.40.0632a17: 便。反此便重。若望極説。更他懺悔自生悔重
T1813_.40.0632a18: 方便。反此成重 第六輕重者。略約五位辨。
T1813_.40.0632a19: 一約境。二約因事。三約惑相。四約成損。五合
T1813_.40.0632a20: 辨。初中瞋境略十種。一賢聖二。二師。三父
T1813_.40.0632a21: 母。四傳法人。五衆僧。六俗人。七己弟子男
T1813_.40.0632a22: 女。八奴婢。九畜生。十非情。望戒倶重。望業
T1813_.40.0632a23: 道皆前重後輕。二約因事者。略因十事起瞋。
T1813_.40.0632a24: 一違己見解。二違己情欲。三侵己名利。四損
T1813_.40.0632a25: 己眷屬。五無辜致罵。六枉被打縛。七刀解支
T1813_.40.0632a26: 節。八將斷其命。九害其父母。十毀滅三寶。因
T1813_.40.0632a27: 此十事起瞋。皆前重後輕。三約惑相亦辨十
T1813_.40.0632a28: 種。一念動起瞋顏無異色。二顏色反異。三擧
T1813_.40.0632a29: 身戰動。四兼或打罵。五於上所起暫起即悔。
T1813_.40.0632b01: 六經宿方悔。七多時不捨。八前人暫謝悔即
T1813_.40.0632b02: 解。九前人多時求悔方解。十多時求悔亦不
T1813_.40.0632b03: 解。皆前輕後重可知。四約損者亦略顯十種。
T1813_.40.0632b04: 一因瞋他令他捨佛法。二更發惡罵。三打棒
T1813_.40.0632b05: 繋縛。四損他財物。五解他支節。六斷他命根。
T1813_.40.0632b06: 七害己親屬。八永捨三寶。九燒寺害僧。十作
T1813_.40.0632b07: 諸逆罪。皆前輕後重。五合辨者亦顯十位。謂
T1813_.40.0632b08: 於前四内於尊境因小事起重瞋作大損爲最
T1813_.40.0632b09: 重。餘如次相合。及非次等各有輕重。准思可
T1813_.40.0632b10: 知見 第七得報者略顯十種。一瞋恚得十
T1813_.40.0632b11: 罪。如智論。二由瞋故入八大地獄。如善戒經
T1813_.40.0632b12: 第一卷説。三亦墮餓鬼畜生。華嚴經云。瞋恚
T1813_.40.0632b13: 罪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下者餓鬼。此上是
T1813_.40.0632b14: 報果。四等流果者。經云。若生人中得二種果
T1813_.40.0632b15: 報。一者常爲人他求其長短。二者常爲他所
T1813_.40.0632b16: 惱害。五増上果者約依報。對法論第七由瞋
T1813_.40.0632b17: 故令果味辛苦。六身常醜陋人不喜見。七失
T1813_.40.0632b18: 上界禪樂。八乖二乘解脱。九害菩薩二利行。
T1813_.40.0632b19: 十失菩薩五位處。可知 第八修治行者。略
T1813_.40.0632b20: 辨思惟十種對治令瞋不起。一思惟。一切衆
T1813_.40.0632b21: 生從無始已來。未曾不爲我父母親眷及和
T1813_.40.0632b22: 上尊長等。是故但應生慈心孝心。何得有嗔
T1813_.40.0632b23: 而加打罵。二思惟無常。瑜伽云。彼諸有情若
T1813_.40.0632b24: 生若長一一皆是無常死法。極報怨者謂斷
T1813_.40.0632b25: 彼命。是諸衆生命念念斷。智者何縁復欲更
T1813_.40.0632b26: 斷。如是生死無常法諸有情上其有。智者上
T1813_.40.0632b27: 不應起有染濁心。況當以手塊杖加害。何況
T1813_.40.0632b28: 一切永斷其命。是故於諸怨害悉能忍受。三
T1813_.40.0632b29: 思惟苦。瑜伽云。又自他身一切皆用性苦爲
T1813_.40.0632c01: 體。彼無知故於我身中性苦體上重増其苦。
T1813_.40.0632c02: 我既有知。何我於彼性苦體上重加其苦。又
T1813_.40.0632c03: 諸有情大興盛者尚爲三苦常所隨逐。況衰
T1813_.40.0632c04: 損者。我今於此應勤方便令離衆苦。不應於
T1813_.40.0632c05: 彼重加其苦。四思業縁。謂我今無過横加打
T1813_.40.0632c06: 罵。必由宿縁業。若不爾者。豈有苦報無因而
T1813_.40.0632c07: 生。既定是自業。不應瞋他。資糧論偈云。打罵
T1813_.40.0632c08: 恐殺縛。終不怨責他。皆是我自罪。業報故來
T1813_.40.0632c09: 現。五思苦増多。謂由我往昔苦惱害他故招
T1813_.40.0632c10: 此苦惱。今我不忍則更種當來大苦因縁。若
T1813_.40.0632c11: 我不捨此苦因者。則爲於己自作非愛。則爲
T1813_.40.0632c12: 己自生結縛。自興怨害。非是於他。六思愍愚。
T1813_.40.0632c13: 智論中。若被酒醉人及鬼著打罵。即不嗔之。
T1813_.40.0632c14: 衆生亦爾。無明酒醉煩惱鬼著爲之驅使不
T1813_.40.0632c15: 得自在。故不應嗔。但作是念。此煩惱過非衆
T1813_.40.0632c16: 生咎。我當勤求菩提爲諸衆生治煩惱病要
T1813_.40.0632c17: 令永差。七復自思惟。我不生淨土無惱之處。
T1813_.40.0632c18: 既在此穢土。法應受惱。但應調伏自心以求
T1813_.40.0632c19: 出離。不應嗔彼。如入棘林。法應被刺但求免
T1813_.40.0632c20: 出不應嗔刺。八復由思惟。我自發菩提心爲
T1813_.40.0632c21: 一切衆生荷負重擔。設地獄苦尚爲他受。況
T1813_.40.0632c22: 此小苦遂違本誓而不能忍。若我不忍則自
T1813_.40.0632c23: 不調伏。何能令他捨諸煩惱。故不應嗔。九復
T1813_.40.0632c24: 更思惟。我今修學諸菩薩行。菩薩行中忍行
T1813_.40.0632c25: 爲最。持戒苦行不能及。此行要由惱害方成。
T1813_.40.0632c26: 若無彼惱我行不成。彼人施我大行。應復愧
T1813_.40.0632c27: 謝。若不慚謝亦負深愆。何乃背恩反嗔惱。甚
T1813_.40.0632c28: 爲不可。經云。提婆達多爲大善知識。斯之謂
T1813_.40.0632c29: 也。十復更思惟因無性。經云。由手刀杖及
T1813_.40.0633a01: 以我身故得成打。我今不應横瞋於他。解云。
T1813_.40.0633a02: 由彼成打則瞋彼者。亦由我有打。何不自嗔。
T1813_.40.0633a03: 又打從縁起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則畢竟空。
T1813_.40.0633a04: 能打所打既無所有。忍尚不立。何得瞋。法句
T1813_.40.0633a05: 經云。知瞋等陽炎。忍亦無所忍。思益經偈云。
T1813_.40.0633a06: 身怨及刀杖。皆從四大起。於地水火風。未曾
T1813_.40.0633a07: 有傷損。設節節解身。其心常不動。知心不在
T1813_.40.0633a08: 内。亦復不生外。諸法念念滅。其性常不立。於
T1813_.40.0633a09: 中無罵辱。亦無有恭敬 第九通局者。餘戒
T1813_.40.0633a10: 皆有開通。此戒獨無者。以瞋障道過深故。若
T1813_.40.0633a11: 常修對治。但違境過失念。准瑜伽。不犯。更無
T1813_.40.0633a12: 開處。若據祕密。梁論中菩薩亦起嗔。以呵諸
T1813_.40.0633a13: 煩惱故。第十釋文者。四義同前。一擧過。二
T1813_.40.0633a14: 正制。三違犯。四結罪。初中自他別擧。復通四
T1813_.40.0633a15: 位。因縁法業四釋同前。二而菩薩下明正制
T1813_.40.0633a16: 中。先明利他行。謂令生無瞋善根故云無諍
T1813_.40.0633a17: 事。又令善根中無瞋恚鬥諍之事故。常生悲
T1813_.40.0633a18: 心者。因益生之心。謂以大悲愍念如己。何容
T1813_.40.0633a19: 起瞋。三而反下明違犯中三。一明瞋境。謂情
T1813_.40.0633a20: 與非情二境也。二明嗔業用。謂罵發口業。打
T1813_.40.0633a21: 發身業。不息發意業。三前人下明嗔深重。謂
T1813_.40.0633a22: 結恨難捨故云不解也。四結罪可知
T1813_.40.0633a23: 初篇謗三寶戒第十
T1813_.40.0633a24: 初制意者略由十意。一業道尤重無過此故。
T1813_.40.0633a25: 二燒滅善根悉無餘故。三背恩徳惡中極故。
T1813_.40.0633a26: 四破壞信心滅法眼故。五於善行中若小若
T1813_.40.0633a27: 大悉不成故。六入於外道邪見網故。七爲大
T1813_.40.0633a28: 邪見斷善根故。八作諸衆生惡知識故。九斷
T1813_.40.0633a29: 三寶種由此見故。十令自他成阿鼻業故。是
T1813_.40.0633b01: 故制也 第二釋名者。勝徳可珍故稱三寶。
T1813_.40.0633b02: 非理塵黷故名爲謗。戒防此失故以爲名
T1813_.40.0633b03: 第三次第者。前嗔次邪見故來也 第四具縁
T1813_.40.0633b04: 有五。一對人衆。二三寶境。三起彼三想。四作
T1813_.40.0633b05: 邪見。五發謗言便犯 第五闕縁者。闕初縁
T1813_.40.0633b06: 非情差重方便。闕第二縁以非三寶境得重方
T1813_.40.0633b07: 便。闕第三縁本迷無犯。轉想及疑皆得方便。
T1813_.40.0633b08: 闕第四縁不破見故得重方便。闕第五縁者
T1813_.40.0633b09: 言未發或異言故皆重方便 第六輕重者有
T1813_.40.0633b10: 六。一約所對。二約所謗。三約能謗。四約所
T1813_.40.0633b11: 損。五合辨。六自他。初中對一人二人多人大
T1813_.40.0633b12: 衆。前輕後重。二約所謗中。三寶有三。謂住持
T1813_.40.0633b13: 并別相及同體。或一二三各如次前輕後重。
T1813_.40.0633b14: 三約能謗。謂心有三品。下中上。言有麁細及
T1813_.40.0633b15: 中。輕重可知。四約所損有五。一由此謗故令
T1813_.40.0633b16: 多發菩提心人於不定者生退失。二令已信
T1813_.40.0633b17: 者生退。三未信者不信。四未邪見者生邪見。
T1813_.40.0633b18: 五已邪見者生堅執。皆前重後輕。五合辨者。
T1813_.40.0633b19: 對大衆謗勝境上邪見發麁言成大損爲最
T1813_.40.0633b20: 重。餘如次及交絡皆有輕重。可准知。六自他
T1813_.40.0633b21: 者。一自二他三倶。皆前輕後重可知 第七
T1813_.40.0633b22: 得報者。誹謗三寶罪同五逆墮阿鼻地獄。如
T1813_.40.0633b23: 大品經泥梨品説。又如威儀法師謗大乘墮
T1813_.40.0633b24: 地獄經多劫後。生人中常盲無目。如諸法無
T1813_.40.0633b25: 行經等説。又如鬱頭藍弗當在地獄等。又智
T1813_.40.0633b26: 論邪見得十罪撿録 第八治行者。信慧相導
T1813_.40.0633b27: 於三寶境深忍。淨信堅固不壞。寧捨身命經
T1813_.40.0633b28: 百千劫終不生於一念疑等。以智分別天上
T1813_.40.0633b29: 人中世出世間唯此爲最。是故信心一向決
T1813_.40.0633c01: 定 第九通局者。無謗心疾疾語。爲衆生令
T1813_.40.0633c02: 調伏。應無犯。餘總無開可知。若約祕密破相
T1813_.40.0633c03: 言非。須出所由。勿使他疑。可知也 第十釋
T1813_.40.0633c04: 文者。四義同前。一擧過。二正制。三違犯。四結
T1813_.40.0633c05: 罪。初中先能謗人謂自他也。因縁法業是所
T1813_.40.0633c06: 用。謗法四釋同前。類彼釋此可知。二而菩薩
T1813_.40.0633c07: 下明正制。於中先法後喩。前中具二種人。一
T1813_.40.0633c08: 外道謂邪見故。二惡人謂内外倶無信故。一
T1813_.40.0633c09: 言謗者明所聞少也。三百鉾刺心者明痛切
T1813_.40.0633c10: 多也。問華嚴經云。菩薩聞讃佛毀佛。於佛法
T1813_.40.0633c11: 中心定不動。云何此中乃云如鉾刺心。答四
T1813_.40.0633c12: 類衆生。一聞毀佛生喜。以邪見故。二無喜無
T1813_.40.0633c13: 憂。以佛法外人故。三聞已生痛。以是初心弟
T1813_.40.0633c14: 子故。四聞已無憂無喜。以是不退菩薩故。知
T1813_.40.0633c15: 佛功徳不可毀故。毀所不到故。彼經據不退
T1813_.40.0633c16: 位。此文約初心。故不同也。若是初心強同後
T1813_.40.0633c17: 位而不復痛者。是愚惡人順本惡見忍受此
T1813_.40.0633c18: 事故不可也。問諸法皆空。何須強痛。答眞空
T1813_.40.0633c19: 不壞縁起業果。是故尊卑宛然。若壞此爲空。
T1813_.40.0633c20: 是惡取空外道見也。如涅槃經五百婆羅門謗
T1813_.40.0633c21: 云。一切皆空。何處更有佛菩提等。由此謗故
T1813_.40.0633c22: 王殺彼類得福無罪。汝今豈欲同彼類耶。三
T1813_.40.0633c23: 況口自下明違犯。於中擧輕況重。謂聞一言
T1813_.40.0633c24: 尚生此痛擧輕也。況自謗爲況重也。不信不
T1813_.40.0633c25: 孝是謗因也。四而反更下正成違犯。謂助前
T1813_.40.0633c26: 二種人以成謗事。下結示罪名。上來十重竟
T1813_.40.0633c27:  自下第三結勸修學。於中四。一結勸防深。
T1813_.40.0633c28: 二明犯損勸持。三持同三世。四結略指廣。初
T1813_.40.0633c29: 中善學諸人者。此有二義。一謂此諸人是善
T1813_.40.0634a01: 學戒者。二是學善之者。告此諸人謂大衆也。
T1813_.40.0634a02: 又是當來學菩薩道者也。是菩薩下結數及
T1813_.40.0634a03: 名。應當下誠言誡勗。於中有二重意。一謂一
T1813_.40.0634a04: 戒中尚不應犯微塵計。況全犯一戒。塵者明
T1813_.40.0634a05: 少分也。如俗云。臣於國無塵露之功等。又
T1813_.40.0634a06: 釋。如護浮嚢微塵不犯等。二於十戒不應犯
T1813_.40.0634a07: 一。況具犯十。二若犯者下明犯有失。於中有
T1813_.40.0634a08: 二。先明失十大利。後明得三塗大損。前中一
T1813_.40.0634a09: 失大心。謂犯此十重現此身上不任發菩提
T1813_.40.0634a10: 心。以違本誓願非法器故。二失王位。謂得小
T1813_.40.0634a11: 王位由菩薩戒爲因。因亡故失果也。三轉輪
T1813_.40.0634a12: 王位亦爾。四失比丘者。謂犯此戒應入地獄。
T1813_.40.0634a13: 定不得爲人作比丘。又由犯重現在不成比
T1813_.40.0634a14: 丘用故云失也。五比丘尼亦爾。上來四位失
T1813_.40.0634a15: 通凡小位。自下五種失大乘位。於中四位是
T1813_.40.0634a16: 因位。謂三賢十聖一位是果位。於中有二。一
T1813_.40.0634a17: 法身果。謂果位之性名爲佛性。二報身果。妙
T1813_.40.0634a18: 行所成名爲妙果。常住之言通此二處。犯此
T1813_.40.0634a19: 十重如此等位皆不復成。故云一切皆失。二
T1813_.40.0634a20: 墮三惡下明由犯此戒或入地獄餓鬼畜生
T1813_.40.0634a21: 也。二劫三劫者。由犯時有輕重。如前説。是人
T1813_.40.0634a22: 於彼三種趣中。隨其所應劫數此彼二三不
T1813_.40.0634a23: 定。不聞父母等名者。明二親是慈育之深。三
T1813_.40.0634a24: 寶是救護之極。在彼受苦不聞此名明無救
T1813_.40.0634a25: 也。又釋。雖出惡趣然生邊地下賤。二三劫中
T1813_.40.0634a26: 不聞二親三寶名等。文通二釋可知。以是不
T1813_.40.0634a27: 應一一犯者。總結勸持。三汝等下誡同三世
T1813_.40.0634a28: 學。謂有二意。一三世菩薩同學此戒。二一一
T1813_.40.0634a29: 菩薩於中此三位應學此戒。四是十戒下結
T1813_.40.0634b01: 略指廣。此經廣本中有八萬威儀品。於中廣
T1813_.40.0634b02: 説此十戒相。上來總釋初篇十重竟
T1813_.40.0634b03: 輕垢罪篇第二
T1813_.40.0634b04: 將釋此篇略作八門。一制意。二辨名。三數類。
T1813_.40.0634b05: 四具輕重。五含多。六遮性。七麁細。八釋文
T1813_.40.0634b06:  初制意者。諸佛何故制此輕戒。謂一爲護
T1813_.40.0634b07: 世間起譏嫌故。二光顯菩薩出世道故。三微
T1813_.40.0634b08: 細情塵悉制斷故。四調伏三業制三毒故。五
T1813_.40.0634b09: 方便遠護十重戒故。六増長菩薩三聚戒故。
T1813_.40.0634b10: 餘如下釋文處説 二辨名者。輕垢者簡前
T1813_.40.0634b11: 重戒。是以名輕。簡異無犯故亦名垢。又釋。黷
T1813_.40.0634b12: 汚清淨行名垢。體非重過稱輕。善戒地持輕
T1813_.40.0634b13: 戒總名突吉羅。瑜伽翻爲惡作。謂作非順理
T1813_.40.0634b14: 故名惡作。又作具過惡故名作。亦有惡説。
T1813_.40.0634b15: 即語過也。善生經名失意罪。謂忘念所作乖
T1813_.40.0634b16: 於本志故名失意也 三數類者通論此篇。
T1813_.40.0634b17: 篇類有十。一若依瑜伽。有四十四種輕
T1813_.40.0634b18: 戒。二若依地持善戒經。雖有少増減大同瑜
T1813_.40.0634b19: 伽。已上多分是出家戒相。三依菩薩内戒經。
T1813_.40.0634b20: 四十二種。四依善生經。除六重外別有二十
T1813_.40.0634b21: 八。五依方等經。除二十四種戒外別更有五
T1813_.40.0634b22: 五二十五種。制不應作。已上多分是在家戒。
T1813_.40.0634b23: 六依此經。大數有四十八種。七若尋此文
T1813_.40.0634b24: 細内。或有一戒中有多種戒。總論向將百
T1813_.40.0634b25: 種。已上通道俗戒。八或八萬種如下文列。
T1813_.40.0634b26: 八萬威儀品中説九或十萬種。如梁論引毘
T1813_.40.0634b27: 奈耶瞿沙羅經説。菩薩戒有十萬種差別。十
T1813_.40.0634b28: 戒塵沙如智論中。略有八萬廣有塵沙等數。
T1813_.40.0634b29: 如是等皆此類也 四輕重者。此四十八種
T1813_.40.0634c01: 中幾唯是輕幾帶於重。謂六戒帶重。所餘反
T1813_.40.0634c02: 此。謂一國使殺生戒。於中爲使故入此篇。殺
T1813_.40.0634c03: 生故帶重罪。二放火焚燒戒中。焚燒故入此
T1813_.40.0634c04: 篇。隨所損物故爲重。三依官強乞戒中。恃官
T1813_.40.0634c05: 勢入此篇。強取物犯盜戒。四爲主戒中。爲主
T1813_.40.0634c06: 失儀入此篇。損三寶物故宜犯重。五違禁行
T1813_.40.0634c07: 非戒中。以詐現親附等故入此篇。自身謗三
T1813_.40.0634c08: 寶故入重收。又殺盜故犯重。六齋三長月作
T1813_.40.0634c09: 非故入此篇收。殺生故重。六畜作非法戒中。
T1813_.40.0634c10: 輕稱小斗等入此篇收。取人財物等是犯重
T1813_.40.0634c11: 五多小者。幾唯一戒幾具多戒。謂有十戒一
T1813_.40.0634c12: 具多戒。一於販賣戒中有三戒。一賣良人。二
T1813_.40.0634c13: 賣奴畜。三賣棺木等。二不能救生戒中有二
T1813_.40.0634c14: 戒。一救生勉殺。二已日講法以救亡苦。三
T1813_.40.0634c15: 於輕新求學戒中亦二戒。一受戒儀式。二法
T1813_.40.0634c16: 師倚恃不爲答問戒。四於惡伎損生戒中有
T1813_.40.0634c17: 六戒。一賣男女色。二自手作食自磨自舂。三
T1813_.40.0634c18: 占相解夢。四呪術工巧。五調鷹法。六合毒藥。
T1813_.40.0634c19: 五於違禁行非戒中有四戒。一密謗三寶。二
T1813_.40.0634c20: 爲媒婚。三齋月殺生。四心及偸盜。六於畜作
T1813_.40.0634c21: 非法戒中有六戒。一畜刀箭等。二輕稱小斗。
T1813_.40.0634c22: 三因勢取物。四害心繋縛。五破壞成功。六養
T1813_.40.0634c23: 猫狸。七於觀聽作惡戒中有五戒。一不得看
T1813_.40.0634c24: 鬥。二不得聽樂等聲。三不得博戲。四不得作
T1813_.40.0634c25: 卜。五不得作賊使八故入難處戒中有三戒。
T1813_.40.0634c26: 一頭陀。二布薩。三坐。夏冬令如法不入難處
T1813_.40.0634c27: 等。九於應講大乘戒中有二戒。一教他建立
T1813_.40.0634c28: 塔寺處。二教災厄時講大乘。十於受戒乖儀
T1813_.40.0634c29: 戒中有二戒。一受戒儀二不禮俗。上來十内
T1813_.40.0635a01: 散説三十五種。又前門中六戒内各有所含
T1813_.40.0635a02: 重戒。亦各具二戒也。所餘三十二戒各唯一
T1813_.40.0635a03: 種。是故總有七十九戒應知 第六遮性者。
T1813_.40.0635a04: 於此四十八中幾是遮戒幾是性戒 第七麁
T1813_.40.0635a05: 細者。於此戒中幾麁妨身語。幾細防意業。又
T1813_.40.0635a06: 幾是麁防惡業。幾細防惑障。此上二門並隨
T1813_.40.0635a07: 文應知 第八釋文者。於此篇内文別有三。
T1813_.40.0635a08: 初結前生後。二正顯戒相。三結勸修學。初中
T1813_.40.0635a09: 先結前。已説十重之戒。後生後。當説三十
T1813_.40.0635a10: 八種輕。就第二正顯戒相中。四十八戒或攝
T1813_.40.0635a11: 爲五段。謂四十二九各指本品故。或散爲四
T1813_.40.0635a12: 十八章。如文當知。釋文分爲五段。初三十各
T1813_.40.0635a13: 一後二九各一故有五也
T1813_.40.0635a14: 輕慢師長戒第一
T1813_.40.0635a15: 將釋此戒略作八門。一制意。二次第。三釋
T1813_.40.0635a16: 名。四具縁。五闕縁。六輕重。七通塞。八釋文
T1813_.40.0635a17: 初制意者。菩薩理應謙卑敬養一切衆生。況
T1813_.40.0635a18: 於師長輒有輕慢。違行之甚故須制也 二
T1813_.40.0635a19: 次第者。既創得戒。理須從師受教。若懷輕慢
T1813_.40.0635a20: 教授無由。故須先制。以隨戒廣行。頼此而易
T1813_.40.0635a21: 立故 三釋名者。於師及長心輕身慢。戒防
T1813_.40.0635a22: 此失。從所離爲名 四具縁者具四縁。一是
T1813_.40.0635a23: 師是長是徳人。二知是師等。三故起輕慢。四
T1813_.40.0635a24: 身不敬養。故結犯 五闕縁者。闕初二縁並
T1813_.40.0635a25: 有小罪。以於一切含靈皆須敬故。闕第三縁
T1813_.40.0635a26: 得中罪。以於師長身心不敬故。闕第四縁得
T1813_.40.0635a27: 上罪。以於師長起輕慢心故 第六輕重有
T1813_.40.0635a28: 四種。一約境有三品。一於二師最重。二於長
T1813_.40.0635a29: 支次。三於同類。於此三境犯上中下三罪可
T1813_.40.0635b01: 知。二約心亦三品。謂一以嫌恨心恚惱心犯
T1813_.40.0635b02: 上品。二無嫌恨等但由驕慢癡心是中品。三
T1813_.40.0635b03: 懈怠忘念是下品。三約對以此三心對前三
T1813_.40.0635b04: 境如次。綺互輕重可知。四約事亦三品。一不
T1813_.40.0635b05: 能賣身等。二不如法敬養。三不迎送禮拜。
T1813_.40.0635b06: 中上三罪可知之 第七通塞者。謂一闇夜
T1813_.40.0635b07: 不識。二若睡眠他作覺相。三若重病。四若病
T1813_.40.0635b08: 新差無力。五若在坐説法。六若正聽法護説
T1813_.40.0635b09: 法者心。皆不犯如瑜伽戒説 第八釋文者
T1813_.40.0635b10: 有三句。初明受得戒。二既得下示行勸持。
T1813_.40.0635b11: 亦是前爲受戒。此爲隨行。三若不爾下故違
T1813_.40.0635b12: 結犯。初中二。先明應受戒位。略擧三位。一國
T1813_.40.0635b13: 王是粟散等。二論王金銀銅鐵。三百官通諸
T1813_.40.0635b14: 文武等。此三貴位。於諸衆生皆能損益。若不
T1813_.40.0635b15: 受戒幽靈不護。何以統御群生。故言應先受
T1813_.40.0635b16: 菩薩戒。二一切下明受戒利益。上順聖意。諸
T1813_.40.0635b17: 佛歡喜。下協群靈得鬼守護令其身無災厄。
T1813_.40.0635b18: 職位爲長存。第二示行令持中亦二。初順顯
T1813_.40.0635b19: 應行。二而菩薩下違失。顯非前中三。初起重
T1813_.40.0635b20: 心。二見尊人。三設敬儀。初中有二心。謂報恩
T1813_.40.0635b21: 敬養仰從尊命爲孝順。恭敬有三。一給侍。二
T1813_.40.0635b22: 迎送。三禮拜。然此二心亦是菩薩常所行行
T1813_.40.0635b23: 也。二尊人略是六種人。一上座是衆中上首。
T1813_.40.0635b24: 二和上亦鄔波陀耶。此云親教師也。然有三
T1813_.40.0635b25: 種。一十戒和上。二具戒和上。三菩薩戒和
T1813_.40.0635b26: 上。即諸佛是也。今此約前二。説三阿闍梨者。
T1813_.40.0635b27: 此云軌範之師。謂教授法則故名也。然有六
T1813_.40.0635b28: 種。一十戒阿闍梨。二大戒羯磨。三威儀教授。
T1813_.40.0635b29: 四受業五依止。六授菩薩戒。四大同學者。謂
T1813_.40.0635c01: 同於一師學菩薩藏年夏先己之類也。五同
T1813_.40.0635c02: 見。六同行。謂同見大乘菩薩藏法。同行菩薩
T1813_.40.0635c03: 所行行等。初即同解。後即同行。此二通同師
T1813_.40.0635c04: 不同師。但同此業倶是所重。又釋亦通小乘
T1813_.40.0635c05: 解行之人。悉是所重。以亦同是佛法内故。三
T1813_.40.0635c06: 設敬儀中有三。若病應起。若無力應承迎。若
T1813_.40.0635c07: 健時應禮拜。又釋初起次迎後禮。二而菩薩
T1813_.40.0635c08: 下違失。顯非中二。初擧失。謂憍慢翻前恭敬
T1813_.40.0635c09: 心也。癡翻孝順心。於師不孝。於長不敬。或
T1813_.40.0635c10: 前二通。又於上不敬曰憍。於等自大名慢。
T1813_.40.0635c11: 具作前二名癡。此是違行之心。不起來迎
T1813_.40.0635c12: 等者。是違行之相。一一有二種。一於前六位
T1813_.40.0635c13: 一一人所各不如法供等。二於彼人所設一
T1813_.40.0635c14: 一供事各不如法等。倶供養有三種。一恭敬
T1813_.40.0635c15: 供養。謂迎禮等。二事供養。謂香華等。三行供
T1813_.40.0635c16: 養。謂如説修行等。於此三種並皆須具。下顯
T1813_.40.0635c17: 敬儀中。若設貧窮無財供者終無開許故。今
T1813_.40.0635c18: 戒自賣身。此通在家及出家位。賣國城約王
T1813_.40.0635c19: 位。所統名國。所據曰城。賣男女者是本誓願
T1813_.40.0635c20: 之男女故。賣時無失。又是菩薩重人重行。情
T1813_.40.0635c21: 至深故破此恩愛終非同願男女亦破情向
T1813_.40.0635c22: 法也。此二位約在家人。七寶約輪王位。有二
T1813_.40.0635c23: 義。一是金輪等七。一輪。二玉女。三馬寶。四
T1813_.40.0635c24: 馬寶。五珠寶。六主兵臣寶。七主藏臣寶菩薩
T1813_.40.0635c25: 皆悉布施。非是所賣。二約餘七寶。一金二銀
T1813_.40.0635c26: 三琉璃四頗梨五赤珠六車渠七馬瑙。百物
T1813_.40.0635c27: 是通一切諸所有等。此中七寶。百物有二義。
T1813_.40.0635c28: 一是所賣同上男女。二是供具。謂以此等供
T1813_.40.0635c29: 彼所須。故云而供給之。第三若不爾下故違
T1813_.40.0636a01: 結犯。謂違前敬儀。是故結犯可知之
T1813_.40.0636a02: 飮酒戒第二
T1813_.40.0636a03: 初制意者酒爲惛狂之藥。重過由此而生。智
T1813_.40.0636a04: 論有三十六失。多論能造四逆。唯除破僧。
T1813_.40.0636a05: 爲過之甚故須制也 二次第者前即顯外
T1813_.40.0636a06: 儀不敬。今則内無惛亂故次明也 三釋名
T1813_.40.0636a07: 者亦從所妨立名 四具縁者。一是酒。二起
T1813_.40.0636a08: 彼想。三無重病。四飮便犯。問小乘律飮酒不
T1813_.40.0636a09: 通想疑。此中何故有彼想耶。答以酒爲過源
T1813_.40.0636a10: 故。彼不通錯等。今據縁成故具想也。是故文
T1813_.40.0636a11: 云若佛子故飮酒。既云故飮明知。不故即非
T1813_.40.0636a12: 正犯 五闕縁者。闕初縁得小罪。以起想等
T1813_.40.0636a13: 故。闕第二縁中罪。以境是實故。若闕三四無
T1813_.40.0636a14: 罪可知 第六輕重者有三。若約境。醨等應
T1813_.40.0636a15: 輕醲酒應重。二約心。若輕病無貪亦犯應輕。
T1813_.40.0636a16: 反此應重。三約事。即引生小益即便同飮是
T1813_.40.0636a17: 犯應輕。反此亦重 七通塞者。若爲救生命
T1813_.40.0636a18: 難等即酒飮無犯。如末利夫人等。又救彼無
T1813_.40.0636a19: 間業同飮勸彼息麁重業。理亦無犯。反此所
T1813_.40.0636a20: 作一切皆犯 八釋文者亦四。初標酒重過。
T1813_.40.0636a21: 二若自下釋成重。三不得教人下正制所重。
T1813_.40.0636a22: 四若故下故違結犯。初中言酒過無量者。智
T1813_.40.0636a23: 論三十*六種是略顯應具列之。四分律第
T1813_.40.0636a24: 十五佛語阿難。凡飮酒有十過失。何等十。
T1813_.40.0636a25: 一者顏色惡。二者劣力。三者眼視不明。四者
T1813_.40.0636a26: 現瞋恚想。五者壞田業資生法。六者増致疾
T1813_.40.0636a27: 病。七者益鬥訟。八者無好名稱惡名流布。九
T1813_.40.0636a28: 者智慧減少。十者身壞命終墮惡道。又如娑
T1813_.40.0636a29: 伽陀比丘先時能伏毒龍。後由飮酒不能伏
T1813_.40.0636b01: 蝦蟆等。又大愛道比丘尼經云。不得飮酒。不
T1813_.40.0636b02: 得嘗酒。不得嗅酒。不得鬻酒。不得以酒飮人。
T1813_.40.0636b03: 不得言有疾欺飮藥酒。不得至酒家。不得與
T1813_.40.0636b04: 酒客共語。夫酒爲毒藥。酒爲毒水。酒爲毒氣。
T1813_.40.0636b05: 衆失之源衆惡本。殘賢毀聖敗亂道徳。輕毀
T1813_.40.0636b06: 致災立禍根本。四大枯朽去福就罪靡不由
T1813_.40.0636b07: 之。寧飮洋銅不飮酒味。所以者何酒令人失
T1813_.40.0636b08: 志迷亂顛狂。令人不覺入泥梨中。是故防酒
T1813_.40.0636b09: 耳。餘失如智論説。二釋成中二。先擧輕。五百
T1813_.40.0636b10: 世無手。杜順禪師釋云。以倶是脚故云無手。
T1813_.40.0636b11: 即畜生是。二況自飮者況重也。三正制中亦
T1813_.40.0636b12: 先擧他後況自。前中一切衆生者。通畜生等
T1813_.40.0636b13: 亦不令飮。以失利他故四。故違結犯可知
T1813_.40.0636b14: 食肉戒第三
T1813_.40.0636b15: 初制意者。菩薩理應捨自身肉。以濟物命。何
T1813_.40.0636b16: 容反食衆生之肉。違害之甚故須制也。二次
T1813_.40.0636b17: 第者。前離惛亂之飮。今離損命之食。次第故
T1813_.40.0636b18: 也 三釋名者。非理食噉衆生身分名爲食
T1813_.40.0636b19: 肉。戒防此失從用立名 四具四縁。一是
T1813_.40.0636b20: 肉以非肉無犯故。二是他肉以食自肉無正
T1813_.40.0636b21: 犯故。三起肉想。以錯誤無犯故。四入口便犯。
T1813_.40.0636b22: 以不食無失故 五闕縁可知 六輕重者有
T1813_.40.0636b23: 四。一約境。二約情。三合辨。四約惑。初境中
T1813_.40.0636b24: 有四。一畜産胎衣是無命肉。二自死肉。三三
T1813_.40.0636b25: 淨肉。四知斷命等。約戒皆犯。業道如次。各前
T1813_.40.0636b26: 輕後重 二約情亦三。一重病充藥。二飢荒
T1813_.40.0636b27: 濟命。三放逸常食。亦倶犯戒。業道准知 三
T1813_.40.0636b28: 合辨者。以後配前如次。及交絡輕重准知
T1813_.40.0636b29: 四約惑者三毒准知 七通塞者。約自。一向
T1813_.40.0636c01: 塞而無通。約化衆生心。有令發菩提心縁。雖
T1813_.40.0636c02: 未見文准亦應通 八釋文者三句。初擧犯。
T1813_.40.0636c03: 二正制。三結罪。正制中二。先標制。一切肉者
T1813_.40.0636c04: 通四生之身分。二斷大慈下釋成制意以有
T1813_.40.0636c05: 三失故。初斷悲乖化失。涅槃云。夫食肉者斷
T1813_.40.0636c06: 大慈大悲之種。此則食肉違害大悲性種失
T1813_.40.0636c07: 自利也。衆生見捨失利他。又初乖化因後失
T1813_.40.0636c08: 化果。又云。畜生見食肉人頭上有血光。念云。
T1813_.40.0636c09: 我身有肉。彼人食肉。彼若得我要當食我。我
T1813_.40.0636c10: 遂怕怖而走。撿入楞伽涅槃央屈經等云云。
T1813_.40.0636c11: 又如一切智光明仙人不食肉因縁經中廣顯
T1813_.40.0636c12: 食肉之失。彼仙人即是彌勒菩薩。當來成佛。
T1813_.40.0636c13: 制食肉犯重。具如彼説。二一切菩薩下違行
T1813_.40.0636c14: 非人失。謂凡發菩提心行菩薩行。理應捨自
T1813_.40.0636c15: 身命以救衆生。何有反食衆生之肉。故不應
T1813_.40.0636c16: 也。三食肉得無量下罪業非輕失。謂依智論。
T1813_.40.0636c17: 食肉得殺生罪。以見殺生忍可故。又如説。肉
T1813_.40.0636c18: 自然生。皆由斷命得。若人不斷肉。是即劫
T1813_.40.0636c19: 命賊。第三結罪可知
T1813_.40.0636c20: 食五辛戒第四
T1813_.40.0636c21: 初制意者。菩薩理應香潔自居。反食薫穢。臭
T1813_.40.0636c22: 氣熢&T024445;令賢聖天神捨而不近。故須制也
T1813_.40.0636c23: 二次第者。前食有命之身分。今則犯無命之
T1813_.40.0636c24: 薫悖故次第也 三釋名者。臭穢薫則爲辛。
T1813_.40.0636c25: 數類差別而爲五。非理喰噉爲食。防止此弊
T1813_.40.0636c26: 爲戒。亦功能立名 四具四縁。一是五辛。二
T1813_.40.0636c27: 起彼想。三無開縁。謂重病及度生等。四食已
T1813_.40.0636c28: 便犯 五闕縁可准 六輕重者。約境氣有
T1813_.40.0636c29: 濃淡。約心情有貪厭。約事縁有損益。並有輕
T1813_.40.0637a01: 重可知 七通塞者。謂自重病及救多生有
T1813_.40.0637a02: 利益安樂等縁。理應是通。餘皆塞也 八釋
T1813_.40.0637a03: 文中有三。初總制。二大蒜下別制。此中五辛
T1813_.40.0637a04: 與餘處別。餘處有韭蘭葱蒜及興渠爲五。此
T1813_.40.0637a05: 五中大蒜可知。有人説。慈葱是胡葱。蘭
T1813_.40.0637a06: 葱是家葱。上三是人間常食。革葱是山葱。北
T1813_.40.0637a07: 地有江南無。其興渠。有説芸臺是也。然未見
T1813_.40.0637a08: 誠文。有説。江南有葉似野蒜草。根莖似韭。
T1813_.40.0637a09: 亦名&MT05416;咾子。無子北地所無也。又釋其阿魏
T1813_.40.0637a10: 藥梵語名興渠。將謂是此辛臭物之苗葉。三
T1813_.40.0637a11: 若故下違制結犯
T1813_.40.0637a12: 不擧教懺戒品第五
T1813_.40.0637a13: 初制意者。菩薩理應擧過示人令其懺洗務
T1813_.40.0637a14: 令清淨。開光遺寄使其正法千載不墮。下救
T1813_.40.0637a15: 黎元不捨群品。上護聖教以報佛恩。爲益重
T1813_.40.0637a16: 甚故須制也 二次第者。前自潔己身。今則
T1813_.40.0637a17: 不與穢行同居故也 三釋名者。作違教理。
T1813_.40.0637a18: 聖結有愆。曲順彼情覆不勸悔。戒防此失。亦
T1813_.40.0637a19: 功能立名 四具縁者。五縁成犯。一是犯戒
T1813_.40.0637a20: 有情。二知彼有罪。三無別違縁。四故作覆藏。
T1813_.40.0637a21: 五共同法事 五闕縁中。闕初二無罪。闕第
T1813_.40.0637a22: 三亦無犯。謂若擧彼即起煩惱。鬥爭而生。是
T1813_.40.0637a23: 故如草布地。餘二闕可知 六輕重者。犯小
T1813_.40.0637a24: 戒不教應輕。重則應重。又五八應小。十
T1813_.40.0637a25: 應重。又擧而不從爲輕。從而不擧爲重。又福
T1813_.40.0637a26: 弱不能擧爲輕。瞋嫌不擧爲重。並可知 七
T1813_.40.0637a27: 通塞者。自無五徳他不從者。理通無犯。餘位
T1813_.40.0637a28: 皆塞 八釋文中二。初對縁正制。二而菩薩
T1813_.40.0637a29: 下違制犯。前中亦二。初擧制戒縁有七種。一
T1813_.40.0637b01: 犯八戒有二。一小乘八戒如成實論。二菩薩八
T1813_.40.0637b02: 戒如文殊問經。二犯五戒亦二。一小乘五戒
T1813_.40.0637b03: 如小論。二菩薩五戒如善生經。三犯。十戒亦
T1813_.40.0637b04: 二。一沙彌十戒如律。二菩薩十戒復二。一如
T1813_.40.0637b05: 此經十無盡戒。二文殊問經亦以沙彌十戒爲
T1813_.40.0637b06: 菩薩戒。四毀禁亦二。一大比丘戒。二菩薩戒。
T1813_.40.0637b07: 五七逆如下辨。六八難者一義十三難中除五
T1813_.40.0637b08: 逆。以彼入七逆中故餘八是。此猶恐未然。以
T1813_.40.0637b09: 非人等不障得戒故。又有人釋是三塗等八
T1813_.40.0637b10: 難。此應非。以彼是報非擧懺故今正解。取彼
T1813_.40.0637b11: 八難之因即罪業也。以懺除故。七一切通
T1813_.40.0637b12: 結。二應教下。正制戒行。謂以慈心教其懺洗。
T1813_.40.0637b13: 二而菩薩下違制結犯中亦二。先違制後結
T1813_.40.0637b14: 犯。前中有三。一不教悔而共住者處同也。二
T1813_.40.0637b15: 利同亦是食同。三法同布薩者梵語正音名
T1813_.40.0637b16: 補殺多。此云淨住。謂三業光潔名淨。即戒無
T1813_.40.0637b17: 毀缺也。與衆和合名住。即法理無二也。後
T1813_.40.0637b18: 而不擧下結犯可知。依瑜伽戒本云。若諸菩
T1813_.40.0637b19: 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應可呵嘖應
T1813_.40.0637b20: 可治罰應可驅擯。懷染汚心而不呵嘖。或雖
T1813_.40.0637b21: 呵嘖而不治罰如法教誡。或雖治罰如法教
T1813_.40.0637b22: 誡而不驅擯。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汚犯。
T1813_.40.0637b23: 若由懶墮懈怠放逸而不呵嘖乃至驅擯非染
T1813_.40.0637b24: 違犯。無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療治。不可與
T1813_.40.0637b25: 語。喜出麁言。多生嫌恨故應奇捨。若觀待
T1813_.40.0637b26: 時。若觀因此闕訟諍競。若觀因此令僧諠雜
T1813_.40.0637b27: 令僧破壞。知彼有情不懷諂曲成就増上猛
T1813_.40.0637b28: 利慚愧疾疾還淨。不呵嘖乃至驅擯皆無違
T1813_.40.0637b29: 犯。解云。輕過但呵。中過須罰。重過須擯。皆
T1813_.40.0637c01: 以慈心不以瞋恚。利益不以損害。知時不以
T1813_.40.0637c02: 非時等也
T1813_.40.0637c03: 梵網經疏卷四
T1813_.40.0637c04:
T1813_.40.0637c05:
T1813_.40.0637c06:
T1813_.40.0637c07: 梵網經菩薩戒本疏第
T1813_.40.0637c08:  魏國西寺沙門法藏撰 
T1813_.40.0637c09: 不敬請法戒第六
T1813_.40.0637c10: 初制意者。諸佛所師謂是法。菩薩理應敬人
T1813_.40.0637c11: 重法滅身求請。而反露踞傲輕慢人法。失道
T1813_.40.0637c12: 之甚故須制也 二次第者。前則於失者不
T1813_.40.0637c13: 教誨。今則於得者不敬請也 三釋名者。輕
T1813_.40.0637c14: 人慢法名不敬請。戒防此失。亦功能立名 
T1813_.40.0637c15: 四具縁者。四縁成犯。一實有大乘解行之人。
T1813_.40.0637c16: 二無別開縁。三故起慢心。四不供養不請法
T1813_.40.0637c17:  五闕縁可知 六輕重者。約人者有三。一
T1813_.40.0637c18: 解行過己。是軌範師。傲而不敬請理應是重。
T1813_.40.0637c19: 二解行同己不請少輕。三劣己不請無犯。二
T1813_.40.0637c20: 約法亦三。准人可知 七通塞者。重樓戒經
T1813_.40.0637c21: 云。若菩薩憍慢心故不諮問師不受師教得
T1813_.40.0637c22: 罪。不犯者。若病若狂若癡。若大聰明多聞有
T1813_.40.0637c23: 智爲調衆生。若入定時也 八釋文者。文中
T1813_.40.0637c24: 三。初見勝人遠來明制戒縁。二即起等明正
T1813_.40.0637c25: 爲制戒。三若不爾等明故違結犯。初中大乘
T1813_.40.0637c26: 法師者。總擧簡異小乘故也。下別辨。同於
T1813_.40.0637c27: 大法。同見解勝。同行是行勝。入僧坊約出家
T1813_.40.0637c28: 菩薩。舍宅約在家。城邑約王等。二正制中二。
T1813_.40.0637c29: 初制約敬養人。二制啓請法。前中迎送各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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