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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菩薩戒疏 (No. 1812_ 明曠刪補 ) in Vol.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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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業倶運名護持禁戒。故約四儀制身心。六
時讀誦以禁口。法雨外資心縁理性。堅固難
動故喩金剛。大小等持如浮嚢也。涅槃經云。
譬如有人帶持浮嚢欲度大海。爾時海中有
一羅刹來乞浮嚢。初則全乞乃至微塵悉皆
不與。此譬大小等持之相。分段變易二死深
廣譬如大海。證三徳果猶如彼岸。戒浮嚢無
缺彼岸有期。損如針孔愛見之水漸入身心。
因小致大。六道輪迴喪失慧命名沒海而死。
如草繋比丘者顯成上義。爲護輕遮殉命不
毀故。莊嚴論中賊盜王物遇見比丘恐露其
事。自商議云。我聞比丘不壞生草牽向路傍
以草縛之。王出遊獵説偈問云。我觀此比丘
肥壯而多力以何因縁故草繋不轉側。比丘
答言。我觀此草時此草甚微脆。我若轉側時
恐違如來制。王乃解放。發願護法。念念不去
心者捨也。心心相續不捨刹那。縁一體三寶
發四弘誓願故云常生等。次結犯中言外道
者二乘即外道也。圓道之外故名外道。三十
五不發十願戒。菩薩發願使心不退行有旨
歸。故不發願而制犯也。別具二縁。一不發願。
二發而癈忘便犯。就文爲三。初標名總擧大
數故云一切。次孝順下別列十願。三若一切
下違制結犯如文。次別列中孝順父母師僧
爲二。三願得好師友。四願常教我大乘。五願
常教我十住。六願常教我十迴向。八願常教
我十地。九願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十願堅持
佛戒。堅持佛戒通於初後。故知十願因果具
足。妙覺是所期之極修證究竟故略不列。既
備自行因果自利利他即具化他能所。開解
修行何法不具。一期化法咸攝其中。是故誡
勸刹那不捨故云念念不去。結犯如文




天台菩薩戒疏下
 天台沙門明曠刪補 
三十六對境無誓戒。前之十願勸令通發。今
對境起行。要制身心擧能作難事。而顯持令
識毀禁之陋。故別別於境對治楚毒之言遂
得此事。知非持心相續人情多怠無誓結犯。
別具三縁。一對治起過信施等境。二不興別
誓。三雖發速忘便犯。就文爲三。初標名結前
生後。次作是下列出別誓。三而菩薩下違制
結犯。初結前。持佛禁戒者生後。次文自有一
十三文。初對色境立猛火刀山誓制於身業。
次五對信心供養境誓制身口業。次一對信
心禮敬珍寶境鐵鎚破身誓重制於身業。次
五對五塵制言於意業。後一總身口咸願成
佛道如文。次五對四事者。衣服爲一。飮食湯
藥爲二。房舍爲三。臥具爲四。一對施臥具臥
熱鐵地誓。四對施湯藥百鉾刺身誓。五對施
房舍投熱鐵&T055114;誓。次一如文。次五對五塵中
對見色心刀鉾挑目誓。二對聞聲心千錐攙耳
誓。三對嗅香心千刃割鼻誓。四對嘗味心千
刀斷舌誓。五對觸細滑心利斧斬身誓。故覺
意三昧内約六根對於六塵外約六作。謂行
住坐臥語默作作於此等心達即法界。六度具
足。法界無著即布施。不傷空有即持戒。忍於
二邊不辱中道即忍辱。不雜有無名精。念念
趣中名進即精進。法界體寂即禪定。寂常照
即智慧。六度互融即三十六。一念具足名曰
持心。即是今文不破戒義。次願一切皆成佛
道。即四弘之一一須三資即攝於四。何者不
斷煩惱焉能度他。經云若自有縛能解彼縛。
無有是處不學法門暗於藥病不願成佛度生
不盡。餘三互具准此作之。此是大士本懷對
治之最。故列居後冠前。三十七故入難處戒。
身爲道本藉以進修。既有難縁故入妨道招
世譏謗是以制犯。此有五行。一二時頭陀。二
遊方縁。三坐禪。四安居。五布薩。一一別具四
縁成犯。一是難處。二知有難。三爲修行。四故
入便犯。就文爲四。初明遊止所應。二若行下
列出難處。三一切下制不應入。四若見違制
結犯。初文又二。初略擧三行時節道具。不列
説戒遊方。次而菩薩下別釋五行夏居攝坐
禪也。初言二時頭陀者。二時不寒不熱頭陀
遊方無有妨損。冬寒夏熱但可坐禪。頭陀西
音此云抖藪。抖藪十二種過令成三徳。四分
律中具列十二。衣二表成解脱徳遮成惡故。
食四表成般若徳資慧命故。住處六表成法
身徳。是所依故。衣二者一但三衣二糞掃衣。
食四者常乞食不作餘食法一坐食一摶食。
處六者一蘭若此云寂靜。二塚間。三樹下坐。
四露地坐。五隨坐。六常坐並縁佛性之性。三
觀圓修等破三惑。空觀破見思即般若徳成
報身。假觀破塵沙即解脱徳成應身。中觀破
無明即法身徳成法身。雖三而一即一而三。
十二頭陀理無異轍。言結夏安居者要期此
住也。多制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必無他縁安
居亦善。應云。菩薩大士一心念女言
大姉
我假名
菩薩某甲今依僧伽藍乃至某甲宅前三月夏
安居。四月十六日已後應云後三月夏安居。
房舍破壞修治故三説若在俗
宅除此句也
對首人報言。依
誰持律者。答言
和上此見濫用法界安居者。
既乖眞教。人法倶非。以法界爲所安何須用
結。今文令安乃成徒設壞亂聖法。非魔何謂。
火燧者出火物也。古因燧人出火故名出火
之物爲火燧也。故論云攅燧改火。次別釋中
言十八種物者。三衣爲一。經律各爲一。佛菩
薩像各爲一。餘名可見。經律者得法華意開
權顯實妙理無殊。今從能開即大乘經律。言
布薩者此云淨住。不限多少故下至一人。不
同聲聞衆法局四。若對首心念亦同此文。聞
鍾入堂等説偈並同聲聞無乞歡喜。維那浴
籌時改羅漢爲菩薩浴籌竟打
一下云云
敬白諸佛子等合
掌志心聽。此南閻浮提大唐國某州某縣某
寺僧伽藍所。我本師釋迦牟尼佛遺法弟子
出家在家菩薩二衆等。自惟生死長劫乃由
不遇無上慈尊。今生若不發出離之心恐還
流浪。故於是日同崇三寶渇仰大乘共宣傳
菩薩戒藏。以此功徳資益天龍八部。唯願威
光自在皇帝聖化無窮。大子諸王福延萬葉。
師僧父母常保安樂見聞隨喜宿障雲消。惡
道三途災殃自殄。迴此功徳誓出娑婆。上品
上生阿彌陀佛國打一
諸佛子等諦聽。此菩
薩戒藏三世諸佛同説三世菩薩同學。衆中
有未發菩提心未受諸佛大乘戒者出三説打
一下
諸佛子等諦聽。衆中未發菩提心未受諸佛
大乘戒者已出。汝等從今身至佛身於其中
間。能捨邪歸正發菩提心斷惡修善持菩薩
戒行菩薩行不答能打
一下
諸佛子等諦聽。衆中誰
小小者收護三説打
一下
諸佛子等諦聽。外有清淨
大菩薩摩訶薩入三説
一下
諸佛子等諦聽衆中小
者已收護。外有清淨大菩薩摩訶薩已入。内
外寂靜無諸難事堪可行籌。廣爲布薩。我假
名菩薩比丘某甲爲衆行籌作布薩事。衆當
一心念作布薩。唯願上中下座各次第如法
受籌三説行籌
竟打一下
諸佛子等諦聽。次行在家菩薩
三説打
一下
諸佛子等諦聽。此一住處一布薩。出
家菩薩若干人在家菩薩若干人。各於佛法
中清淨出家和合布薩。上順佛教中報四恩
下爲含識各念阿彌陀佛一切普誦次請上座説
戒同聲聞法
敬白大衆衆請比丘某甲爲衆誦戒。某甲比
丘梵音戒師昇高座誦戒人具儀禮
三拜已互跪云
我假名菩薩
比丘某甲詞同聲聞
行香説偈
誦戒畢各説自慶偈云。諸
佛出世第一快聞法奉行歡喜快。大衆和合
寂滅快。衆生離苦安樂快。戒師禮謝云。我假
名菩薩比丘某甲稽首和南敬謝大衆。衆差誦
戒多不如法惱亂大衆。願衆知慈施以歡喜。
言各各披九條等去聲
制令出家菩薩設不曾
受聲聞律儀。若受菩薩戒亦異辨三衣。加法
受持非制重著。三衣條品受法同聲聞。但云
菩薩一心念我假名菩薩比丘某甲爲異云云
言一一如法者總結五行故云一一如法。謂
住處無細虫無梵命等難也。次列出難處中
總有十二。初惡國界者二國交戰也。二國王
者不信三寶也。三土地高下者出入危險也。
四草木深邃者爲虫獸所依也。五師子六虎
七狼八水九火十風十一劫賊十二毒蛇。三
制不應入中言一切者略列如上廣不可盡。
凡能損害並名爲難故云一切。言乃至者不
言遊方布薩坐禪。初擧頭陀越取夏坐故云
乃至。結犯如文
三十八衆坐乖法戒。入道清衆時異邪徒不
以俗年爲尊卑。但用戒法爲前後。崇釋文之
義軌摧世流之慢幢。以受戒爲眞生。故先受
爲長。別具三縁。一身在衆中。二知受時節。三
坐不依次便犯。就文爲四。初標名總列。次莫
如下擧外人爲誡。三我佛法中下重示所制
之法。四而菩薩下違制結犯。初言次第等者
若先小後大一切倶開。若先大後小在大則
大在小則小。又此方大小無分亦宜順於時
處。比丘等者此等不同。若其出家則内二衆
自分先後。故云王子出家與庶人同類。若其
在家於外二衆而爲次第。王家男女在家亦
然。不分即眞而俗。非謂男女依戒雜坐。餘三
如文
三十九不勸修福講解利生戒。大乘威力難
可思議。非唯資益冥途。固能救現危難。不爲
講解幽顯無聞。失利處深。是故聖制。別具五
縁。一解講大法。二無諸難縁。三遇安危境。四
無慈救心。五不爲講解便犯。就文爲三。初制
勸自他修於福業。次而菩薩下制利生修於
智業。三而新學下違制結犯。初文先列四事。
一建立僧房。二山林園田。三立作佛塔。塔謂
藏聖身骨之處。供者福多同不殿堂形貎安
處。故阿含經明。梵尼尸比丘毘婆尸佛時以
歡喜心執火照塔。後値釋迦身體光明二十
八天身光不及。又十二因縁經云。八人應起
塔謂佛菩薩支佛四果輪王。佛塔八層已下
漸減。乃至初果二層。後分云。輪王無級四果
四級支佛五級佛十三級。亦云支提即無舍
利者也。今從最勝藏佛舍利故云佛塔。四立
安居坐禪處所。一切等者總結示立處也。凡
是一切可行道處。皆應如上立僧房等四以
爲道縁。是故制之。次制講利生中又二。初標
名總勸所見有情皆須利樂。故云應爲一切
等。經詮定慧二學律即戒學。菩薩律儀既是
通途利生故擧三學令説三身三徳。戒學即
法身定學即解脱慧學即般若。若疾病下別
列所講之境。於中爲三。初對報障勸講所猶
通。通皆有故亦總擧經律。謂報身疾病王國
干弋寇賊競興。生縁喪死師長亡化。忌晨七
七若自若他皆應講説大乘。令觀報陰即法
身徳。則用法身而爲對治。次齊會下於利衰
境即對煩惱障勸講。凡是齊會永福之處行
人遠歸親賓相遇。治生經求及遭水火惡風
黒色所吹船舫無有的瘼。或在江河大海値
羅刹鬼。煩悶逼切唯專佛性之戒。開解義理
令觀煩惱即般若徳。故云此經律也。即用報
身而爲對治。乃至下第三對業障勸講。煩惱
既多不可説盡略列三五。續擧業障故云乃
至。一切等者總擧也。三業之因殺盜等別故
云一切。三報者一切之業並有三報。此身造
業即此身報名爲現報。此身造業次生受報
名爲生報。此世造業二三生後方受其報名
爲後報。身在八難名八難業。犯於七逆名七
逆業。或在牢獄爲他拘繋手足故云杻械等。
三業毒並多。若單若雙或約一人或約七人。
若疾病者即殺業也。此等不同並是業報無
逃避處。亦局講戒令觀結業即解脱徳。故大
乘三藏並詮三身對治從別。故文所列有別
有通。若能順教利樂有情感聖冥加解脱衆
難。設未感聖但害肉身。自他臨終聞薫成種。
當當値佛莫不因茲。故制菩薩常令講説大
乘經律三徳之義。而新覺下結犯行解未具
並名新。次如是下第二結勸。指廣中梵怛梵
壇聲相近此云默擯。惡口惱僧故加此罰。彼
品之中廣明斯是故指之。自下大段第五明
斯義。是故中又二。初正釋次結勸
第四十爲師簡擇戒。菩薩利生有縁便應。何
容千里求請反起嗔惡之心弘誓有乖。故制
犯也。別具五縁。一自解戒法。二前人求受。三
彼無七遮。四反起惡心五不即爲受便犯。就
文爲三。初標名立制列出不應簡擇之人。二
應教下制應簡擇業報衣服。三但解下擧是
顯非違制結犯。初如文。次文又三。初簡示衣
色。青謂空青石青等黄即黄褐赤謂乾陀色黒
謂屋塵黒色等紫土色。此等五色互相參染名
不正色。凡是所著皆令染壞故云一切。次若
欲下令簡業障。言七逆者於五逆上加殺和
上及阿闍梨。出佛身血者今末代雖無此事。
若毀塔壞寺焚燒經像亦是其類。破羯磨轉
法輪僧者。佛滅度後雖無別邪羯磨破正羯
磨及破初轉四諦之理。而爲遮礙。亦此流類
耳。聖人者四果僧也。三出家下示於正法。大
小律儀並同斯制。若淨名經中時二比丘禮維
摩詰足乃是聞法致敬。法華經中不輕菩薩
禮拜四衆蓋是觀性平等表示法身。忘犯利
物非佛所制。此中乃是菩薩恒式不得妄引他
文言佛制禮俗。三擧是顯非違制結犯如文」
第四十一爲利作師戒。自行若立方可化人。
今乃無所知詐言能解。志希名利不爲益他
自墜陷他。是故制犯。別具四縁。一内實無知。
二外求他境。三爲貪名利。四授菩薩戒便犯。
就文爲三。初標名示其正解。次若不下出無
知相。三而菩薩下違制結犯。初犯。初言七遮
者七逆障戒故名爲遮。言犯十戒等者教懺
悔法。十戒即十重也。言三世千佛者謂禮過
未及現在千佛。過去莊嚴劫中始自華光如
來終至毘婆尸佛。未來星宿劫中始自日光
如來終至須彌相佛。現在賢劫之中始自倶
留孫佛終至樓至如來。言種種異相者或聞
空中聲言毘尼藏。或得印臂作滅罪字等。便
得滅罪者遮性倶滅。若依小乘作法懺悔性
罪不滅。如婬盜殺妄等性本是惡名爲性
罪。如飮酒等佛制令持違制故犯名爲遮罪。
凡是性罪受與不受犯即獲罪持即得福。若
其遮戒不受犯無罪。故受戒之人於性戒上
各加一遮遮犯性罪。故遮戒上唯護一遮。持
則徳遍虚空犯則遮性雙結。懺乃違制復本。
清淨負財負命果地仍酬。故知小乘性罪不
滅。問遮戒不受持得福不。答隨對一境持得
一福。不同於受起増上心羯磨言下遍法界
發。故經云寧可一時發一切戒由羯
磨故
不可一時
犯一切戒無羯
磨故
又瓔珞云有犯者名菩薩無犯
者名外道。今從大果觀相改往雙遣故令懺
滅。言若無好相乃至亦不得滅者。明曾受後
退菩提心及造増上十惡犯於十重。此二失
戒之人并中下心而犯十重。不失戒人懺不
見相罪亦不滅名爲無益。既非七遮並許重
受。故云而得増受。天宮云撿梵網下卷云亦
不得滅。戒字誤耳。是故菩薩得重重受而無
捨法。言失戒者善戒經云有二因縁失菩薩
戒如上列。除此二縁乃至他世流轉四趣戒
體恒在云云言對首等者對菩薩僧可滅惡者
請爲懺主云。菩薩專志我某甲今請菩薩爲
犯輕垢懺悔主。願菩薩爲我作懺悔慈愍故

次正懺悔胡跪
合掌
菩薩專志。我某甲爲故不聽
大乘法等犯輕垢罪。今向菩薩發露懺悔。懺
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樂。憶念發露知而不
敢覆藏。願長老憶我清淨戒身具足清淨布
三説懺
悔主云
自責汝心應生厭離答云今此依唐
三藏羯磨出之
言一一好解者於前七遮十重四十八輕分別
解釋。故云一一等。若不下次示無知相。暗教
相大乘經律三學並昧故云不解大乘等。暗
於圓理故云不解第一義諦。不解二字通冠
於下。暗於大乘次位故云不解習種性等。言
習種性者習以成性即是發趣十住位也。二
長養性者分別藥病長養化導。梵網下卷有
性種性。因前習性以成此性云性種性。並十
行位。三不可壞性及道種性即十迴向位。此
位深極故喩金剛而不可壞。能見中道種性。
四正法性亦名聖種性。即十地中聖道現前
故名爲正。此約行布歴別名目。若圓教位具
如華嚴。初發心住八相成道得法身本。名雖
同別義。並圓融四十二位皆破界外障理微
細無明。具如法華玄等解釋云云言其中多少
等者暗於觀法行相也。若別若圓智斷不同。
傳爲多少。十住空觀爲入十行假觀爲出故
云出入。十禪支者根本四禪。三乘通修偏圓
無隔故須善解婆娑問云。禪支十八實體有
幾。答云但十。餘名同故。初禪五支一覺二觀
三喜四樂五一心。麁心名覺細心分別名觀。
悦心名喜悦身名樂。能令心王專一名一心。
初二是對治喜樂是利益。一心支者爲二所
依。二禪四支。一内淨二喜三樂四一心。無前
覺觀之根淨名内淨。是對治支餘三名同准
倒初禪。三禪五支一捨二念三慧四樂五一
心。離喜不悔名捨。愛念三禪名念。解知之心
名慧。此二對治。餘二名同例前可知。四禪四
支。一不苦不樂二捨三念四一心。捨心相應
内心中容。異於三禪名不苦不樂。此一利益。
餘三名同例前可見。今略標寶體故云十支。
謂初禪五支二禪一支三禪三支四禪一支。
觀法既多故云一切行法。此結行相也。一一
等者總結不解教理位行也。三違制結犯
第四十二爲惡人説菩薩律儀戒。戒律名祕
藏不妄授人。將恐邪外之徒見文昧旨。暗於
通塞謬生謗説無益自他。是故制犯。別具四
縁。一對邪惡人。二知是。三爲利養。四隨説一
戒便犯。就文爲三。初標名立制。次是惡人下
明不肯受戒之過。三而菩薩下違制結犯。初
言於未受等者。問既言未受菩薩戒者並不
得説。若俗其類蓋多今時誦説咸無甄簡斯
犯者衆。此義如何。答佛意多含今應從義。地
持既云欲受戒者先爲説相。令預觀察能持
不能持。即是通爲信心未受者説。又出家二
衆初禀四分律儀。若人若教咸皆勸發上品
之心。爲無上菩提求三聚淨戒。三聚淨戒何
法不攝。小乘既無三聚義。咸已發圓菩提心
法乃隨人。五篇通于大小。涅槃菩薩聖行廣
列十戒五支。故知此土僧尼四分律儀並是
菩薩之戒。法華開顯人法咸圓。殊途同歸何
小之有。但無謗説誦説倶開。若爾不須互受。
答互受乃増其條品。心體義無重發。形倶無
作約世現行彼彼業體。道共之戒横竪一也。
遍法界發爲横。他世他不亡名竪。言千佛大
戒者總擧賢劫之數也。邪見者外道惡人之
外平常不信名爲邪。除國王者王設邪見亦
乃開之。恐疑誣説於法損害也。次明不肯受
戒之過。通擧邪外等名惡人。不信不受無慚
無愧如畜生也。雖有心而無識義同無心。故
譬木石。内法無分故名外道。無圓正見名爲
邪人。三違制結犯。言七佛者一切諸佛同禀
此戒。從近略擧故言七佛
第四十三故毀禁法戒。菩薩律儀乘戒兩具。
二死舟楫彼岸津梁。今反自犯加復毀之。或
云惡説空無持無犯。或云諸佛方便怖入。不
信冥扶戒神潜衞。此良田稊稗。戒海死屍。謗
方等收。愆逾七逆。隨所犯外別制斯戒。別具
四縁。一信心受戒。二有所對境。三故起毀心。
四隨毀一戒便犯。就文爲二。初標名呵責。次
若毀下違制結犯。初又三。明不消世利。次五
千下明鬼神呵責。三一切世人下明擧世嫌
罵。初文二失。一失現信施。二盜王水土。爲過
去國土所捨地水與持戒者。無戒輸税不得
盜名。今戒税倶盜行盜飮。故諸鬼神呼爲大
賊。次鬼神呵責者戒全利物神護鬼敬。今既
毀犯神去鬼欺。故有五千遮前而罵賊。惡其
行來掃後而滅蹤殄其所止。三擧世嫌罵。次
違制結犯並如文
第四十四不敬經律戒。解不孤然依教而得。
法身父母諸佛所師經卷所在之三寶具矣。
身有微解責彼私恭解從教生。於教輕忽自
他失敬。功福沈淪故制罪也。別罪也別具四
縁。一有佛經律。二不寫傳持。三不生尊重。四
安處卑微便犯。就文爲四。初標名勸持。次剥
皮下示書寫法。三常以下勸盛持供養。四若
不違制結犯。初如文。剥皮等者先擧難行而
誡心。如大論云。樂法梵志於十二年遍閻浮
提求知聖法而不能得。時世無佛法佛法亦
盡。有婆羅門言我有佛偈。若實樂者當以與
汝。答言實樂。婆羅門言若實樂者。當以皮爲
紙以骨爲筆以髓爲水以血爲墨。即如其言
書得佛偈。偈云如法應修行非法不應行。今
世及後世行法者安穩。木皮下次擧易行以
勸寫。三勸盛持中言七寶者或七中之一或
具於七爲經函等。無價香華者唯貴爲珍乃
言無價。故法華云。此香六銖價直娑婆世界
等。四結犯如文
第四十五不化衆生戒。菩薩弘願誓度無邊
隨所見聞勸發道意。故經云不説菩提名爲
殺者。道牙損滅莫不因茲故制犯也。別具三
縁。一對所化境。二不起慈悲。三捨不勸導便
犯。就文爲三。初標能化之心。遍拔衆苦故云
大悲。次入下對境立誓。三是菩薩下違制結
犯。初如文。次文又三。初示見人令受歸戒。次
若見下示見雜類令發道心。三而菩薩下示
令總勸凡是有情咸發道意。初言三歸者
法僧寶爲世良田。若不歸之無由得脱。故法
句經。如佛在世時天帝釋知命將終應受驢
報歸依於佛。禮拜之頃其命便終。託彼驢陰
母驢鞚斷。踏破坏器被陶師打胎落。即還入
天帝身。未逾食頃天帝便活。殯命之而起歸
依尚脱斯報況復長時。故先勸示令授三歸
次授十戒。三歸是十戒之體故也。餘三如文
第四十六説法乖式戒。説法利人意在弘益。
尊卑有軌彼此虔誠。今乃趣爾宣揚威儀失
緒。自他輕忽法水難停故制犯也。別具三縁。
一對聽者。二非床座。三隨説結犯。就文爲三。
初標能説之心具如法華。大慈悲爲室柔和
忍辱爲衣諸法空爲座。擧一攝三故云大慈
悲。若入下示説儀式。如希孝順父母者示令
勸他尊重説教之人。敬順師教者示令勸他
恭順師所説教。西國外道多事火神專注禮
敬念念相續。故擧此事比敬人法。三其説法
下違制結犯
第四十七立制滅法戒。有力之人受佛付囑。
既能禀戒應護三寶。庶得佛法長存爲五乘
之軌導。今乃恃勢立制非法違佛付囑。乖受
本心致令日隱舟沈蒼生眼滅。是故制犯。別
具四縁。一信心受戒。二自恃高威。三立非法
制。四損滅佛法便犯。就文爲三。初標有戒之
人。言四部者比丘等四皆有力能滅法者。次
自恃下出非法制。制於如法比丘四拘繋帳
籍。闕於剃髮出家。已出家者不得習學決疑
修福。但爲營理俗務故云不聽出家乃至非
法非律。三而菩薩下違制結犯
第四十八自破内法戒。菩薩理應依於正法
諸有所作動合聖懷。今乃附傍勝人。苟求
名利妄説佛法。應制云聽所損尤甚故得罪
也。別具二縁。一自爲名利。二於王等前妄説
佛法戒便犯。就文爲三。初明能破人法。次若
受下擧是況非。三若故下違制結犯。初言横
與等者。於王等前妄説佛戒曲順王心。云
佛聽許枷禁打縛僧尼故云横與作繋縛事
等。如師子等者如師子蓮華面經云。佛告阿
難。譬如師子命終之後若空若水若陸所有
衆生不食彼師子肉。唯師子身自生諸虫自食
師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非餘能壞。是我法
中諸惡比丘之所破壞。外道天魔雖破佛法
人多□信是故云非。内衆毀破人多生信。譬
如自食。次擧是況非中。言如念一子者如母
念子。以命從之如事父母使無譏謗。父母能
生生身佛戒能生法身。惡謗傷心。痛之何及。
是故擧於三百鉾刺及入地獄百劫受苦。而
比聞毀一言。而況等者。自作教他他因破法。
以他望自自因他縁故云因縁。逆佛教法云
無孝順。結犯如文。次如是下第二結勸如文。
諸佛子下第三總結爲三。初標數。汝等下等
第二勸持。過去下第二勸學
諸佛子下第三大段流通爲二。初流通一經。
次流通一品。初又四。初勸誦。次正流通。三明
利益。四各三。初勸誦三者。初標名數。三世
下第二擧三世諸佛皆誦。我今下第三擧釋
迦自誦。擧此二文爲勸之由。汝等次正流通
三文者。初勸流通之人應受持下次明流通之
相。流通下第三約時對機明流通事。得見下
第三利益中三文者。初明値聖。次世世下明
離苦。三當生下明得樂。我今下第四大衆奉
持三文者。初擧自勸他。次如無相下指廣言
無相者。應是天王名爲相從天目品也。此等
諸文連前九戒。是故至此方指廣耳。三三千
下大衆受持。言三千學者。謂三千界所學之
者有本言士天宮云。人誤改之。撿梵網者字
爲正。略擧一化故云三千時坐聽者擧此南洲。
亦有戒本無此一段。文不周足。前勸奉後受
持故。爾時下第二流通一品四。初結説心地。
二總結十處。三明所明所説之法。四大衆奉
持。四文各二。初文二者初明此土釋迦説竟。
次擧千百億釋迦爲例。從摩醯下第二總結
十處。二者初此釋迦所説十處。次千百億下
明千百億所説十處。略擧三種通收十也。言
十處者初坐金剛座説十世界海。二至帝釋
宮説十住。三至焔天説十行。四至兜率説十
向。五至化樂説十定。六至他化説十地。七至
初禪説十金剛。八至二禪説十忍。九至三禪
説十願。十至四禪中説我本源蓮華藏世界
心地法門品。一切下第三明所説之法。二者
初別列五藏。次如如下總結。初言一切佛心
藏者戒法即心。心衆生三無差別名爲佛心。
佛心遍攝具如法華實相之心具百界千如故
名心藏。心喩如地能持萬物故云地藏。此
心即戒。戒具定慧含藏三徳名爲戒藏。依圓
菩提四弘十願於輕重戒。一一修行願願互
融戒戒相攝一切行願無不歸之。故大論云。
能以少施小戒出過聲聞辟支佛上故名無量
行願藏也。因果等者謂因中佛性常住藏也。
果上佛性常住藏也。所言因者因於戒法入
十發趣乃至等覺名之爲因。妙覺爲果。若因
若果佛性常住行願無減名因果佛性常住藏
也。何者縁理持戒佛性爲心。依正一如色香
中道。中道法界不變名常。毘盧遮那遍一切
處豈非藏耶。法性僧性一體無殊並可言藏。
何者覺心名佛離染名法無諍名僧。故淨名
云。佛即是法法即是衆。故涅槃云。言佛性者
猶如虚空。非内非外。若内外者云何得名一
切處有其義。若是不得妄引大論佛法二性
分張有無。誤將涅槃權對迦葉除牆壁瓦礫
以之爲難。具如金錍論中委述。次總結中言
如如者總結上文。咸歸一理理無差異故曰
如如。如如者結上之法。一切結能説之人即
釋迦及千百億釋迦也。問上列諸藏有五藏
何差別。答前三屬性徳三因後二屬修得三
因。理性覺智名佛心藏。即是了因。如木中火
能照用之性。理性正因法身之體遍而不動
猶如大地。如木中火天然熱性。理性戒藏從
斷惑邊即解脱徳。對於縁因如木中火熟食
之性。無量等者願即了因。願由智發故。行即
縁因萬行之縁。斷惑自在故。佛性常住常即
是正因。法體遍故。應知以修了性以性發修。
修性不二如木出火。内外無殊。對修未修不
分。而分各分三性。分而不分咸通初後。應約
六位方免濫疑。一切有性具理三因。解三不
昧名字三因。觀三無間入五品位。觀行三因。
獲淨六根入圓十信。相似三因。破界外惑入
圓初住乃至等覺四十一位。分證三因。妙覺
無上究竟三因。理如故通事異故六。初心理
是而無疑。究竟妙覺而無濫。千百億下第四
大衆奉行二者。初明千百億世界機縁受行。
次若廣下指廣

敍曰。明曠生地洲屬天台。縣隣章安。洲毘括
務。天台五葉繼踵三洲。豈無宿曾見聞。今方
忻遇者自幸。髯之歳問道東南。弱冠之年名
住剡邑。圓具纔畢北面於國清海冠。憑從
師常閏。既逾一紀施途故園。人處荒蕪悲傷
屬因。唯經唯戒答乎地恩。故以書之被當時
也。諸有闕略他疏委尋。同聲見聞推功有本。
願大師道眼遙鑒丹心。値佛聞經以爲杖託
耳。大暦十二年二月初一日。於台洲黄嚴縣
三章寺記之。略釋十如義。相以據外。性以據
内。主質爲體。功能爲力。造作爲作。習因爲
因。助因爲縁。習果爲果。報果爲報。初相爲
本。後報爲末。初後相在爲究竟等
天光王品者從菩薩名以目品也。問序列十
處多重者何。答初重總敍臺葉共列十處。次
爾時下至亦復如是示第一生八相十處。入
天宮即是昇兜率。十處所説即轉法輪。入胎
住胎出胎並下生攝。出家成道即七相耳。略
無涅槃。次吾今下至清淨略列餘生十處。正
明此世化方。故知番番示成正覺。並歴十處
攝諸有縁。至舍那所受菩薩藏。及爲他上説
佛心地。乃至涅槃方名反。頓部在初故略四
味。問此結華嚴處會不等何耶。答經度不盡
廣略有殊。是以今文長彼化樂及初二三四
禪五處。華嚴云。不離本座。此云起説聖化難
測。隨機見述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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