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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 (No. 1805_ 元照撰 ) in Vol.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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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也。望下深勉。四人法中初示僧位。衣下明
賞勞。口和者準羯磨。云。諸大徳憶念今持此
亡比丘某甲衣鉢坐具
等物
與某甲看病比丘
下正分衣。準注羯磨四句成白。云。大徳僧聽
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
前僧應分白如是或合須牒本
云僧今分是衣物
羯磨云。大徳
僧聽比丘某甲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
準前
牒本
誰諸長老忍僧分是衣物者默然等。結
詞云。僧已忍分是衣物竟等此依母論出
法改正不妨
作此下
示改法。未入手者明入手已則不須改。更共
作法者改從五人法也。注中引類顯上須改。
準非時施中本亦直分。因客比丘數數來分
衣疲極。佛言。應差一人令分。今無人故依論
直分。後有人來類彼須改。有下證成。對首有
二。初三人法彼此相語故云展轉。二人口和
但除諸字。次二人法不出詞句。應云。大徳
此亡比丘衣鉢坐具
等物
與大徳看病賞勞指分法
如上。但除上二字。四分下會同本律。但出對
首之法不論賞勞故云直明等。文如論者即
同上引。心念中初示縁。此下出法即須口陳
非謂默然。作下明重分須不。若三説已決作
己想。或手執捉即爲入己。如注所顯。若不
爾者有來須分。四分下引類。律文續云。更
有餘比丘來不應分與。同上通之。問非衣中
戒疏云。昔云。如幡蓋等。有云。如革屣鉢嚢等
此亦非也。又相傳云帽袜之類。古多局解故
問通之。答中初句通標。文下引示。今下正
答。通而述者即上所牒或未成衣財或僧尼
互望皆可收之。故云彼比倶攝也。十中初
科前明有守掌又二。初明有住處。若亡下次
明無住處。家人即俗侍者不得尼者顯是僧
物。故不與近寺者明有本處。故注云僧法。
即衆行羯磨若無下後明無守掌。白衣家中
初文可解。次科前明本衆各取。不同得施二
部共分。當下次明當部不行羯磨。重物隨遠
近者近有伽藍則攝入常住。無則隨彼五衆
攝歸本寺。三中初明五衆取法。必約執捉作
意以爲得限。縱下次明俗人不還。盜僧成就
即彼俗人已成盜業。故若彼俗士從勸還僧
即同得施。故注示之。同界集中初明持出別
受。準似界外受之。但犯越者即成分衣。但
乖法故注引四分例決不成。即盜僧物。若下
次明羯磨。限約在前入界作法重分。已後入
者不須與分。下引律證可知。釋疑中初問以
物屬當界不合出外。教文互見故問通之。答
中初正答。言難分者或在本處多人往還叢
雜難辨。別擇靜處故須唱令白僧令知。此即
許出界外。十誦將僧得施物出界犯吉。亡物
準同故云結犯。注中和會上科出界別受犯
越之文。十誦下明僧尼互索亦顯攝歸本界。
注中所簡比上諸文。次問以物入界即屬此
處。意疑外人不可受故。答中二意。一以不知
知則不許。二以同法歸界同分非私屬故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
釋四藥篇
四藥者攝盡一切所食之物。對治新故二種
之病。通名爲藥。受兼手口倶該四藥。但時
藥手口互塞。餘三並通。淨謂説淨。唯局七
日。若論護淨作淨則通四藥。受淨二字從法
爲名。敍意中上二句敍功。命之延促宿因所
招故云報命。資養存活即是支持。支謂相支
拄也。次二句顯數對病據體不出此四。言下
釋名並從時立。時藥中云事順對上從且至
中。是食時故法應對上聖教聽服不違教故。
非時中時外即中後此示非時義也。七日中
能謂功能以藥之力至七日故。盡形中初示
名義。聽久服者即盡形也。次列三相後引論
文別證第三。故今所加須期盡報。分章中分
即科段。初示四體不得相濫。二即安藥之
處。三明進噉離過。四淨生相。第五可知時
藥中四分列正不正。粥通二食。稠稀分之。
米粉糕糜並歸不正。細末所收僧祇蔓菁
亦名蕪菁。即温菘之類。又云北人名蔓菁



甘菜也。酒醋等並時漿攝。次
揀魚肉引廢中。初示前廢教。涅槃下次引後
制斷。爾前雖斷如楞伽等但通指其過。涅槃
終窮正爲開會故特引之出如來性品。初引
廢前文。初二句立制次一句教觀厭。經云。
如夫妻二人共携一子同行曠野。險難
盡殺子而食垂涙而餐不得滋味。比丘亦爾。
今若觀一切衆生肉如子之肉。作是想時必
不貪食。夫下顯過患。大慈是佛心即於己他
斷佛種故。水除空行者擧處攝物。沈潜飛走
無所不收。今食肉者由害彼命即彼怨讐。經
下次引決前文。欲彰前教無諸過故。四生胎
卵濕化。經云。爲度衆生故示現食内而實
不食。次楞伽中十過最須觀察。初恐食噉父
母成惡逆。故梵網經云。一切男女皆是我父
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而殺而食者即殺
我父母是也。二恐食其同類非仁心也。三謂
禽畜交合精血所成腥臊穢物自内於口深可
惡也。四者由多噉肉易其血氣。衆生聞之知
是殺者。五即涅槃所謂斷大慈種也。六中由
是愚癡不淨者所爲。故有食噉無善名稱。七
謂或持咒術必須精潔尚誡葷辛。何況血肉。
八謂凡遇畜形即思其味故。九中三過。天報
清淨所以捨棄。不習善法故多惡夢。身同畜
氣故爲虎狼所食。十謂由此相因遂噉同類。
斑足王者其父遊獵至山染師子而生。人形
斑足後紹王位。一日掌膳者闕肉。求得小兒
肉以充之。王覺味殊。因勅常供。殺害既多。
衆欲殺王。王變爲飛行羅刹。十二年中常食
人肉。申誡中初明過重如向列故。故下次
明業深同屠殺故。引小中初科爲一衆殺。而
制七衆者以同沾佛戒意所通故。彼律得食
三種淨肉。謂不見不聞不疑爲我故殺者。是
知雖云得食還同禁斷。下引四分其意益明。
次科初明學戒。多不食者此指祖師之世奉
持者耳。若今學戒食肉飮酒猶爲細行。更行
麁惡不足言之。中國學大乘者皆依梵網楞
伽涅槃等制。既修大行慈濟爲先。安有大乘
方行殺戮。皇唐之世華竺交通。或梵衆東來
或此僧西邁。彼方風化可得傳聞。且如此土
禀大高僧至有身不服於繒綿。足不履於皮
革。葷辛乳蜜多不沾嘗。蚤虱蚊虻從之咂齧。
斯之學大豈非大乎。有下指斥行謂爲之無
恥。解謂執之不疑。二教不收者以大小倶制
反不依行。教所不被故。教既不被非佛弟子
無慈好殺宜入屠行。天魔報勝淨因所克。外
道苦行餐風自餓等。故知噉肉比丘未及魔
外。閻羅將吏信是同倫。具云閻摩羅此云雙
王。苦樂並受故。又云。兄治男事妹治女事故
云雙王。將吏謂夜叉鬼卒之類。三中四分初
明制斷。爲我大祀二皆不淨。今下顯意。毘下
指同。次明開食。前與肉者須行十善。豈有行
十善者。而有肉耶。故云何由得肉等。鳥殘
多論犯吉。通禁中酒肉兼五辛文缺與渠。或
謂阿魏或云。自有興渠根如蘿蔔。蒜音算。韭
音久。薤胡介反。並葷菜也。梵網云。一切食中
不得食。楞嚴云。熟食發婬。生噉増恚。如是世
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説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
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舐其脣
吻常與鬼住。福徳日消長無利益等。擧況中。
論語郷黨説孔子凡祭祀。預齊不飮沽來之
酒不食市得之脯。爲僧嗜此希貪口腹情無
遠趣。故云所懷可見。引斥中初引示。今下斥
非。二途即上貪美棄惡。凡庸之情故可知也。
非時漿中僧祇。豆等頭不破者破即時漿。非
時不得飮。十四種者。一菴羅漿・二拘梨・三安
石榴・四巓哆梨・五蒲桃・六波樓沙・七犍犍・
八芭蕉・九罽伽提・十劫頗羅・十一婆籠渠・十
二甘蔗・十三呵梨陀・十四呿波梨上多列梵言
未見翻譯並
果名
要水淨等壞好味故。次科初引文。火淨
壞種水淨壞味。準下例通。三淨中善見注
蓮華根即藕漿也。葉中除菜草果除瓜瓠等。
並時漿故。椰子列在草果。即今瓢子之類古
云南海樹生者。此乃木果不在簡除。母論破
取汁即壓碎兩即味也。北人呼酒味爲兩。了
論米藥釀合據是時漿。而名非時者必取清
冷。無酒氣味故。四分無欲仙人謂不多欲。梨
棗等即列八漿。文略二種。即閻浮漿波樓師
漿。&MT06690;儒佳反。其果味甘出北方。果漿醉人即
同酒判。澄漉中伽論水色即是別相。七日藥
中初科當字去呼。資益故當食。除患故當藥。
簡餘三藥各專一用。如食飯等者明其當食
也。不令麁者誡其多貪也。伽論糖漿今時謂
水糖是也。未捨自性謂未轉變也。僧祇加脂
則有六種。兼上糖漿則有七矣。熊音雄似豕。
羆音碑似熊而長頭高脚爲異。次科初二句
顯體。無時食氣離肉分也。次二句示法。有
下明功。三大各有百一。雜病即等分亦百一
合數可見。三中米是時藥。彼因那律疑故。
問佛故爲決之。若合藥等準類盡形。四中獨
簡石蜜。五人得者若論非時唯開有病。自餘
時中不許輒噉。五中僧祇初明展轉加受。動
猶轉也。若長謂猶。有餘者注中古師謂七日
不開重受。準上體變得更加受。則知體別不
名重矣。餘如第五門説。若下造受差別初明
蘇法。須&T073554;漉者恐雜時食故。記識法者恐忘
故。令憶而知之。若得下次明油法。如蘇説者
即同漉淨加記等。得麻可知。若熊下三明脂
法。亦先漉治。或中前加受或有縁記識故並
指如上。得甘蔗等。蔗通非時七日果局非時。
善見八日犯捨者此明記識即入法限。鑚即
煎也。問。前作記識及後成藥用加受否。答。前
但憶持不言藥病。詞中通泛。理必更加。若爾
中間藥成爲得幾日。答。準上善見自可明之。
伽論作法之言則通受持記識。二並不成。誡
蜜中初明味重過深。經論多擧爲喩。復是常
人共知故云凡聖常言也。兼下次明傷慈害
命。強力劫掠者以取時以煙火逐散奪彼食
分。與世劫賊復何異哉。僧傳云。慧遠法師有
疾六日而困篤。大徳耆年皆稽顙請飮鼓酒
弗聽。又請飮米汁弗聽。又請以蜜和水爲漿。
乃令律師披卷尋文得飮以不展卷未半而
終。嗚呼往哲眞大法師。自餘昏庸何足算也。
且吾祖律師荊溪禪師並以惻隱之深終身不
食。豈非解大乘法修大乘行者乎。故章服儀
云。囚犢&MT05426;乳劫蜂賊蜜比之屠獵萬計倍之。
反覆斯言宜爲極誡。故下引證彼因獼猴見
樹中無蜂熟蜜來取佛鉢盛獻於佛。後生忉
利出家成羅漢等。比明無蜂者佛乃受之。
反知有蜂其過彌甚。盡形藥體中僧祇。呵梨
勒今時所謂呵子是也。頓受謂多藥得作一
時加也。四分上句標一下釋。以此藥體繁多
不可別擧。但約六味不任爲食攝無不盡任
堪也。善見初約義定體。又下對時簡辨。初
明交雜。但下判定。次科初示七日。隨病爲量
者以病七日一轉故。復不飢者非謂酥蜜得
用充飢。然雖開病復須飢空。論有等字故擧
油蜜類同。次明終身是正科意。前引七日對
顯不同。客病即是新病。下云飢渇即爲主病。
三中十誦得飮苦酒者。母論制斷有酒兩。故
據是時漿由無酒氣。作非時飮而在此。明未
詳何意。結斥中初指前所引。隨事事即是物
同。此宗者此示有不同者則不引故。今下斥
世非法。初列非言非鹹苦格口者。顯是甘美
利口耳。格合作隔礙也。並下正斥。初句任意
次句倚濫。彼謂湯藥非時開故。不下擧況飯
無異味。不至貪嗜故擧質之愚者又謂鈔文
許噉飯者謬矣
引下
顯過。令他毀犯相沿不絶故云長世。陷他既
爾自損可知。今時多作茯苓丸。形如拳大煎
署預湯稠如糜粥。非時輒噉妄謂持齋。以
事驗心即因觀果。當知即是呑熱鐵丸飮洋
銅汁。暫時取適長劫難堪。有智思之豈宜貪
縱。六味標中次二寫重可除一字。涅槃云。有
六種味一苦・二酢・三甘・四辛・五鹹・六淡時
量中初對味別簡。六味中缺鹹淡二味。甘味
中甘草是盡形。蜜等即七日。酸中果汁是非
時。辛味中薑椒等皆盡形。苦味不入時食故
唯在終身。次對七日總簡。以七日體別同是
可食故除已外。一切名時。從下顯示時義。若
論時及盡形皆通六味。但時藥微通辛苦。盡
形少於甘肥。非時多是甘酸。七日唯局甘味。
如是求之。更量者日中受藥。以五更爲限故。
日夜各五時者無論長短。但將一日分爲五
時。對夜五更不可定約寅卯等時以夜五更亦不限此
時故。若準僧祇晝夜三十須臾即三須
臾爲一時。且
據相等爲言
至二更者謂盡一更交至二更受
法即謝。如是輪轉者謂第二時受即盡二更
至三更謝等。若約四分但盡非時今須依律。
此下簡濫。漬飯漿即今之漿水也。大開者望
不制受故得此名。四分下會異。轉變中初科。
苦酒得飮者準上無酒氣味。二中且約四物
餘可類準。胡麻同肉者亦通兩轉故。是知一
物或通四藥。或三或二轉變不定隨擧説之。
相和中。不等有三前明七日初立義。由下釋
所以。如下擧事。次若以下明終身。即盡形異
名初立義。如下示相。酥是七日乳是時藥浸
豆麥者即用豆麥浸去其毒。後若以下明時
藥可解。次科唯據盡形爲言。初立義餘藥分
者即通四藥。如下顯相。次明淨地制意中。初
總示根器不同。若下別明立教有異初敍上
根從制。分衞即乞食。經音義云。正言儐茶波
多此云團墮。言行乞食團墮在鉢中也。次敍
中下須開。言情同者謂心雖慕上力不及故。
因餓死者藥法中云。時有吐下比丘。使舍衞
城人煮粥。時有因縁城門開晩未及得粥便
死。諸比丘白佛。佛言。聽在僧伽藍内結淨
地。釋名中初正釋。若下反顯。準業疏中具四
義。故方名爲淨。一増貪長慢名汚淨心。二外
俗譏謗名汚淨信。三宿煮生罪名汚淨戒。四
來受苦報名汚淨果。此下遮濫。言從縁者如
上所釋。但取離過故。非對穢者世愚多謂不
結地穢故。列數標中列數通四種。作法局後
二。不周中四分前約籬障二合以明三相。障
即板壁等物半有者二方障也。多無者一方
有也。都無如文釋也。非下示開意。注中。廚
孤立者謂寺雖不周而廚有院者。垣牆下指
略餘相。總上六種各有三相。疏云。約文附
事則十八處是也。注中遮疑。恐謂四面倶
牆可爲周匝餘物相參便謂不周故得或作
等。檀越淨三種。初食是他物處是己有。即
施主寄食僧界隨用施僧也。食具即所食
之物。二處是他物。食具己有。如文自顯。三
倶是者即今俗舍設會供僧也。結斥中初
結示。今下斥非。疏云。若道寺是俗有即
云他淨牒彼
所計
一切僧坊倶非道有。於中盜損
望俗推繩。乃至佛法咸無福也
財物無主隨
施成主。何得仍舊爲檀越淨。十下引證。初引
十誦證屬主者成淨。比丘上場謂場在僧界
貯米在中。次引僧祇證屬僧不成淨。觀斯聖
量足顯非法。處分中。四分五分可解。僧祇中
住中顯示部別令依本宗。疏云。以初成故未
曾經宿。壅結未多隨人處分也。善見初句問
起。初下示法前明未成。餘者亦爾謂餘柱。一
一三説。後明已成。白二淨中須結爲二。初正
明。伽藍者簡處非他物也。院周匝者簡不周
也。不問久近簡處分也。除比丘者結已不容
僧住也。毘尼下引證準知。無淨地處不合進
口也。結法中初文。疏云。以道寄清修食縁繁
雜。俗中節士尚遠庖廚。況出世人奄蒙庸僕。
誠不可也。制在邊鄙又居幽靜意可知也。文
中但云伽藍。恐謂通於自然故注簡之。五分
初總示兩開。若下別示通法。注中初明所除。
準下顯通相。明下示護宿。舍下即僧住等
處也。又下簡示非法。彼云。机案上重屋上作
淨犯吉。今時行通結者不知所以任意裁之。
但由鈔中略示縁相不具出法遂致乖謬。然
五分白與羯磨例並四句成法。止於第三句
中具牒縁本。並無第四句。祖師意令例準
四分。五句揩式故但出縁句餘並略之。何
以知然。請尋僧網滅擯羯磨足爲明準。恐世
妄行故須具出。白云大徳僧聽此住處共住
共布薩。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結淨地除。某
處白如是羯磨云。大徳僧聽此住處共住共
布薩僧今結淨地除。某處誰諸長老忍僧於
此處。共住共布薩結淨地除某處者。默然
誰不忍者説僧已忍於此處共住共布薩結淨
地除。某處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共
住共布薩即四分二同。語少異耳。彼文又
有共得施。別結則牒相局處故。不著二同
通結則遍結。別除必須先著即是淨法所依
之本今人堅欲削之。一公違鈔文。二濫於
別法。三不曉通結之義。問。彼引業疏云。淨
地元結攝食障人故不稱本住。又若稱者恐
成相可遍内有宿不如不結豈非明據。答。疏
因僧衣二界並牒二同淨地不牒故作此通。
蓋明四分別結之法。今此通結自出五分那
得以釋本宗別結之文而爲五分通結之妨。
其謬一也。又彌沙塞師集此羯磨豈不知有
宿煮等患。何待汝輩方復刪改其謬二也。
又上云二同正顯通結。下自簡除何有遍内
宿煮之過其謬三也。嗟彼愚僻卒難示喩脱
臨秉御定判不成。自累累人法滅由此。律
云。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羯磨能
令正法疾滅。又云。如此比丘多人不益入地
獄如箭豈不畏乎。僧祇一覆即上通屋。覆
下別隔斷。通隔即四周通圍各別屋覆。餘
二句準知。一二三邊約相連處。隔道兩邊約
相隔處。中間不淨即大界也。囑示相中。羯磨
明指者令別別牒相明示分齊也。注中指律
如主客篇引。正加通簡中。初辨作法有無。前
二無法自他分之。後二須法僧別有異。懸指
結者謂僧在大果。遙加法也。所下示遙結
所以引古釋之。上句謂將食界望僧以論。是
攝食是障僧此句正釋
下句對
下句謂以僧界望僧以
論。非攝食非障僧必有作法。還集一處不得
別衆。即業疏云。人食同處加結之時相不中
便是也。又有解云。必同淨地復有何苦。法
自簡處豈同不得等。結法中初科古師不立
唱相。律云。應唱房名故云律令唱也。不牒
人名者大界羯磨則牒唱人。但不提名今淨
地中都不牒故。正作中白文依律而出疏云。
此是結集缺文。或是覺明漏誦又可竺念遺
筆。比諸結法義有虧緒可不鏡乎
必欲準改
當依羯磨牒之。三中流出外者即淨地外。大
界中。欲冷大界精潔遮世譏嫌故。彼律因俗
訶言僧住與俗無別故制不得。&T034954;音番淘米
汁也。解中有縁者。或欲改轉重加故須先解。
料簡中初科上明前二淨同處無過。若下明
後二淨攝處分齊。檢校如知事料理也。翻食
器者有食亦須翻之。次科僧祇過。初夜者顯
示故處也。住處破謂僧房荒毀也。國亂王未
立者未分所屬也。住處即僧舍聚落即僧舍
所依處倚廢二年荒虚潔靜還同新處。彼有
四句。二互倶非三句並不得作故云倶停廢
也。若不在聚但據住處。問中前云二淨通僧
在内檢 故此徴之。欲彰宿煮結犯有異。答
中内煮準據大界中煮。不論人之有無。内宿
倶隨人物共處。不問界是僧食。第三護淨
翻淨中。初文爲三。初敍益。一方別住謂衆
同之處。維持佛法者即弘讃之人。通僧路
者隨處可食故。順佛懷者不違聖制故。今下
二斥非。前斥貪噉乖儀叵猶不可也。俗中所
恥者儒宗君子尚遠庖廚故擧以況之。脱下
次斥倚濫開教。因染汚者開宿觸也。若縁無
者謂時豐也。初猶都也。此心即觸宿之心。
妄心無準以教範之。即佛所謂當爲心師。而
勿師心彼不信之故多自任。欲下三生起。反
穢謂曾染汚以法翻之令淨。縁淨中得佐助
者。如下十誦開惡觸也。體淨中自安水等者。
即下僧祇開惡觸自煮。諸僧器等開觸宿。體
不淨中。即引多論穢財造佛持戒人不得禮
供僧不得受食亦犯提至死方淨。言心惡者
如隨相引。收販之人常願荒儉王路隔塞等。
上下總示。正經即諸律論。初二不須翻。第三
不可翻。縁不淨中。須臾者但取少時。刨音炮
正作鉋。去呼刃治木也。十誦餘不盡者謂洗
器。不淨汚染於物故令轉易。業疏云。隨用少
許於六衆中展轉博之準此不
必盡易
或可類準轉易
令易穢器。善見初明易食。若下明翻器。四分
中注文點上七杓。若是常用亦不得觸。非常
用者即體淨也。問中欲彰聖意。故特問之。答
中初科但制宿觸則免六過。三聖即三乘楞
伽證大乘。彼云。寺舍煙不斷常作種種食。依
實修行者不應食此食。十誦證小乘彼初聽
結淨已。外道譏言。禿居士舍倉庫食廚白衣
無別因令僧坊外作。引文中。護淨經。彼云。佛
往昔共阿難行遇値一池。深廣各四十里。池
中有蟲形如蝌蚪。佛語阿難。此池中蟲者十
方世界本是衆僧。食不淨食墮此臭穢糞屎
池中常食不淨等。餘同鈔引經中墮蟲猪狗蜣
蜋。並五百萬世故云各也。因説知事者彼云。
昔有羅漢。向暗上厠。見一比丘在邊呻吟。羅
漢問云。汝本好人云何墮餓鬼中。答言。我飢
渇來久等餘如鈔。又云。憶念曾作比丘。知僧
淨事觸僧淨食以不淨食食衆僧故故致此
殃。羅漢爲咒願得免餓鬼還復人道等。蜣蜋
噉糞蟲也。智論淨信檀越施僧求福名福田
食。下文指廣須者檢看。大集濟龍品彼云。
時有一盲龍。擧聲大哭作如是言。大聖世尊
願救濟我。我今身中受大苦惱。日夜常爲諸
蟲咂食。居熱水中無時暫樂。佛言。汝過去
世時曾爲比丘。毀破禁戒内懷欺詐外現善
相廣貪眷屬。弟子衆多名聲四遠。以是因縁
多得供養。獨受用之見持戒人反加惡説彼
人懊惱。如是念言世世生中食汝身肉。如是
惡業死生龍中。又過去無量劫中在融赤銅
地獄中。常爲諸蟲食噉。乃至衆中二十六億
諸餓龍等悉皆雨涙念過去身。雖得出家備
造惡業經無量身在三惡道。以餘報故猶在
龍中受極大苦。佛語諸龍。汝可持水洗如
來足。令汝殃罪漸得除滅。諸龍以手掬水水
皆成火變作大石滿於手中。如是至七亦復
如是。佛教立大誓願。已焔火皆滅乃至八過。
以手捧水洗如來足。至心懺悔。佛記彌勒佛
時當得人身出家得道等。乃至諸龍得宿命
心。自念過去或爲俗人親屬因縁。或聽法
因縁入寺食於僧食等今受龍報云云。僧護
經。彼因僧護比丘海邊見諸地獄。多是迦葉
佛時比丘不修戒行。毀壞三寶貪用僧物。慳
吝衆食不給客僧。故受諸苦。尋文細讀適足
自勵。通下總示前後諸文之意。自物犯者雖
是已物亦從他施。故凡受用豈容非法。五百
問因縁同前護淨經。持戒尚爾破戒可知矣。

撞觸也。次明護淨護惡觸中。以文相交
參大分三段。行食中初科。注文以令他益授
非一心與故。次科即一人受已通及餘人。準
須具戒清淨者。如釋相所簡御乘行船因而
連引。或是船乘運載食具。無人故開。三中僧
祇初明穢手。注中反顯捉他淨器淨食則非
不淨。若下次明穢食。若著下明穢器。科擻筐
器淨穢相混故。十誦下注通決諸文。諸器
中初科。難事天雨並縁淨故。次文爲三。初
明比丘誤觸淨物。謂未加法者不得即語恐
知非誤即成觸故。不得名字亦據未離手時。
已離不妨。還得七日者由不成觸。加受無
過。若令下次明淨人誤觸七日。亦如上者即
不得名字。問答置地等注失口法義須再加。
若言下三明比丘錯捉淨物。應除把者不得
還放。器具中初總示諸器。床等緻織者或繩
或藤。密穿之者。若食下別明諸觸有四。初明
坐物。若棧下次明架閣。即以爲器棧
也。若在下三明舟船。十七穀如釋相引蘧


蘆蓆也。風波漂岸即成器故篙
進船
竿也。大下四明諸車。初明大車。如船中者或
停止不行即爲不淨。牛繩未離名淨。次明小
車。謂比丘身不在車上。但約取物動即成觸。
是以注中不約牛論。若在下重示大車。對簡
小車擔持中。十誦初明轉淨。不共要者本無
心故。使下次明縁開。以沙彌小力不勝故。若
不下三明簡除。同僧祇者前云得扟取中央
也。飯下四明佐助。天下五明自擧。注文點
上淨器。四分初明自捉。注中點上無淨人也。
若下次開迴施。若鉢下三明洗鉢。若入下四
明借鉢。善見氣嘘理須淨洗。嘘呵也世有呵手
捉經像。
衣鉢者轉
増穢也
五分初是縁淨。若下次明簡除。四分
惡心不成觸。此由本是不淨故須除之。四分
種子雖觸生菜體轉移植亦爾。若下次開佐
助同前十誦阪
岥也。十誦負謂抱負自觸
吉者示制過也。有過藥即曾犯觸宿者病故
開之或云五
辛者非
鼻奈耶下注決所開。義非自畜。
自煮中初科。開者非自食。故注中引前沙
彌擔食例決。次科初煮飯法。得洗器等由體
淨故。使淨人煮非變生故。須横木者表身受
故。受已自煮同温食故。與病人者通餘人故
亦得自食由無過故。次明煮菜。三制薑湯。
四開温食。五開指教。抒謂以箸攪動。内宿
中二律不犯。皆非意故本律復開。不知不犯
如通塞引。内煮中開爲他者即是淨人。有餘
開食事同自煮。通塞二門並約有罪爲通。無
罪名塞。初門時藥唯通文擧宿煮具足四過。
餘三藥並望限中名局。過限名通。又非時七
日限中唯開惡觸。盡形方開三罪。則通塞可
見矣。七日指後。即生罪中。盡形中初示所
開。僧下決前相違。薑是盡形不開自煮。故
注文破古。疏云。古師云七日加法開内宿煮。
此無文也非時
亦然
獨盡形藥律開三罪。故云唯
也。觸通三藥故所不云。下引二律斥古所執。
十誦開飮恐彼妾引故注決之。四分即殘宿
食戒開文。唯許外用。然彼但云宿受蘇油。義
亦通收加法之者。餘下次通簡藥體。下指十
誦。如後受法中第二科引。彼明非時等三藥。
故云餘也。次門明過中。十誦爲二。初示犯
人。比丘即別人僧即衆僧尼加式又。二衆共
七人注中。以式叉過食非常開故。次明四過。
内宿中但云僧坊。致有計云淨地中共宿無
過而文不了。故注點之。内熟自熟熟即煮也。
惡捉多種且據一相。注中顯示必須決捨。再
受無過。多論三種。初受・二捉・三不受・不捉
文中共宿經夜吉者。即内宿罪初不共宿亦
吉者。疏云。以心貯畜故犯。四分無文義豈通
許。對顯中内宿對處三處有犯。人中三人唯
據大僧。知有犯者不知不犯。下引文示可見。
狗持風吹皆謂食在大界。律字誤合作佛言。
食中有三。初明離地不論長足。二未離地須
簡長足。如果菜等生分未絶。皆無内宿。三簡
四藥唯除盡形。是塞三藥皆犯爲通。内煮中
對處。唯大界中犯故。淨地並塞。人通七衆此
據能造。若論食犯唯局三人。四藥唯開盡形。
自煮亦爾。自煮中約食變生成犯。五百問被
淨言通應是火淨生物。惡觸就人中初科又
二。前明自觸具五。決意不食即失受法。若欲
再噉理須重受。若下次明他觸唯一。次科初
句注云故食亦爾。謂一心度與淨人。雖經兩
捉亦不成觸如前所明。誤觸非作意故。觸非
好心。故並不成。三中初句。四分忘者亦即開
誤。又前僧祇誤持七日油等並同。次句引四
分。不觸淨者謂餘人得食觸不成。故觸者不
淨即惡心人獨成汚故。就食中。三藥加受通
無惡觸。互覆墮者根依兩界枝覆果墮。則有
互也。準下諸文。在樹並從根判。墮落皆據知
論。大略如此尋文自見。四分中初明安食。律
因大界有樹生枝覆淨地。諸比丘欲安物著
上。佛言。根在不淨地即是不淨。又樹在淨
地枝覆大界。比丘欲安食物。佛言。根在淨
地得食。故云從根斷也。若樹下次明互墮。
無人觸知者律云。若不作意欲使墮者淨故
云不成内宿又云樹在淨地果墮不淨地。比
丘不知。佛言淨文中不引
據墮
淨地本無有過。但根在大界果熟不收疑恐
成犯。故下須約長足以論。謂下義判有二。初
約未離須分足與未足。若下次約已離則不
分之。律文不明長足離處。故注示之。五分
初明淨不淨地。即人物倶在二界之間。非所
爲者謂非作意觸等。若下次明物在不淨地。
約知不知初引縁。不下佛斷。僧祇前明生
長同上從根。穀米準同亦謂及時入淨廚也。
注中會同本宗如上所引。儉開八事。四分初
科前引儉縁。佛下列八事。内宿内煮此二爲
賊持去故開。自煮因淨人盡食故開。自取即
惡觸。因路見果求淨人不得爲人持去故開。
二食兩果四事同開足食。律云。早起食即僧
食也
謂早受
衆食故
從食處持餘食來即俗食也謂乞食
食已持餘殘來故
受食已
得胡桃乃至阿婆梨果即陸
果也
食已得水中可食
即水果也。此四並因於比丘邊作
餘食法。彼或分食或食都盡故開
此之八事從縁
有八據事唯五。以後四種同一事故。定罪中。
宿煮觸足對上五事。自取兼不受。内宿兼殘
宿。約文七罪義加壞生。四提四吉則爲八罪。
義加準不受者既不從人。義無遣淨。還制中
本開儉縁。時豐須制。如法治者如上八罪。隨
犯治之。十誦持殘義開諸罪。語主令知。爲
防譏過。淨法中制意有三。初四分了論二意
一是遮譏。二爲異俗。次引十誦即護法。意
下指隨戒。前云。若佛不制國王大臣役使比
丘。由佛制故王臣息心等。處人中初標示。一
下列句初約義出二倶句。注餘四衆即尼等
也。餘下次引文示二互句。淨法中初文上座
審問。令衆知委所食無疑。維那亦爾者隨得
一人非謂倶問。次科四分中委如隨相。今隨
略點初五中不中種者。中字去呼謂不堪種
植故。次五中皮剥謂自剥者㓟皮即刀甄也。
瘀謂青黒燥謂萎乾。此應等者業疏云。四分
十種。五種淨種淨根。謂前五淨種後五淨
根。若準尼鈔注云後五通淨生種又似非局。
準五分者疏云。五分十種大同四分。又加水
淨是也。僧祇四法分對六物。下引四分以示
通別。母論二淨理須去子。三中初科前。正簡
通別。注云篙草無淨法者。疏云。如一盤生菜
相種和雜。縱火觸相種猶非淨相種相隔又
不相通。例餘蒿草有隔非淨理須一
一火觸
若粳米下
次明重淨。注云白皮裹者。則今舂碓白米無
有生義即不須淨。或如十誦者引事以顯。彼
無淨人處開淨米已七日自作等。火淨刀淨
者。若上粳米止用火淨。蘿蔔通用二淨。自他
中初明使他。注字指上標下。下明自作。加
行即是作爲。疏解中初彰損。今下次顯益。
一吉羅者即自煮罪或云
壞相
準須先從他受。三中
十誦初示如法。若下簡非法。火焔謂炎上微
處。熱灰炭火無焔頭者皆不成淨。上明法非。
比丘下明人非。注火觸者意明火所不及得
食無過。同上了論刀爪得食者。非自煮故然
是自淨不無壞相。五分根莖火淨意彰兼通。
非唯子種。僧祇初明託縁成法灰。圍應帶微
火。有壞種義所故。若食下次明相種四句。然
下準第二句以示兩通。四中初約物同一處
各處不得。此下示淨法所以。沙門淨者謂此
作法。令僧免過耳。準下例通米穀。由同米聚
穀亦通淨。不名壞生。分種相中。初問次答。前
示生相。七種者青黄赤白黒紫縹青黄
之色
所下次
明生種。離地得生如柳榴類其枝可栽者。從
縁即水土也。指律五種。即根枝節子雜種也。
第五標中初敍須廣之意。略下列章。初科前
引多論五意。第五即外道見比丘不自取果
發心出家等。次引五分因呵而制。故知立法
意爲遮譏。即同多論第三意也。不與取即盜
異名。口受二意防法防罪如文可分。後指如
下即防罪中。二中初標問手下釋。通義分爲
三。初明手通。次明口局。時藥亦有口者即
有縁口加三受也。時藥有二局。一手口互局
二。並局中前。餘三可見。十誦中初示縁開。由
非正時故云時分。非下簡藥體。擧宿者語含
殘内。三中所授即過食者初科。五義者指上
多論。由有五義故。須餘衆不許自類。六衆道
四。俗二也。三趣更兼非畜也。口受二局衆局
比丘。趣唯人道。次科作證明者即上五中第
二義也。論中約人有無以明成不。非畜成者
必約知解。三中止即不須手。眼現相口即語
示。四中敍意爲三。初示法。心境者心即能
縁。境謂前食。仰手是色相。領即心上注。引
非顯正。下注釋成相領。一事即食境。除下
明開。眼雖不覩亦可聞聲有縁置地彼雖無
心自須起意。不喜即外道相嫌。驚急即火燒
馬屋。具引如釋相。既下教通受謂先須起念。
是食皆受後或心差亦得成法。受法標中初
指略時藥。此下次標三藥。分位以明故曰別
論。非時四位初中八患。謂八種過。前五染
觸。通自他犯。後三約受唯據自論。六是不受。
七八即失受。第七且據中後爲言。中前無過
如注所簡。第八注文即前轉變體中。中論所
説。謂果漿變爲甜醋即失受法。二中須煮沸
者謂生果汁。必是熟者則不須之。三中前漿
類別者如上體中果。蜜等漿有差別故。三記
識者或須不須。故注示之。四中諸律無文有
事故須義立。詞中六句初令專審恐異縁故。
二稱己名簡非他故。準下科中病重不堪得
代加之。應稱病者名字。三稱病縁明非濫託。
四云薑湯別指藥體。五云夜分期定時限。六
於他受求前對證下二法分
句同此
注云無遺不須加者
由加口法本爲延時必無所留。但直手受。七
日中初明八患。改第八者以酥油等無變動
故。犯竟殘藥異上殘宿。但是受已經夜非犯
竟者昔約自他
分異非
能授四法大同於前。三中五過
初過分二。初正明二問答。正明又三。初句標
過。若下示相。僧下引證。問答中由未犯長制
受不成故須問決。答中前釋不成後簡異藥。
第二長染不成可會。三中藥味通者義同共
畜故。僧祇如此者若據本宗理應自成。四中
初引制法。一日即第八日。謂下顯意。上句
示間日。下句明非犯。據本不服理應成受。
制須間日爲抑貪情。又心曾服食八日成犯。
後受相染。今由不服故得間受。立法有以故
令準用。五中正可者藥恰盡也。雖無染犯不
許續加。結中決上相續須約同藥。下引僧祇
一體轉易。可證異味不妨續受。自作中。第
二然燈塗足由非服食義無加受古云油以除風
塗足能履水。
西竺
多用
下指所出義須依準。第三記識用舍不
定。故注示之。四中注釋展轉之義。油蜜不轉
經煮不失。是以文中唯簡二酥。得自煮者以
生酥先熟非變生故。二煮即上自他。據本生
酥限滿有觸。味轉失受事同新物。再受而捉
故不成觸。下引婆沙反證可解。正加中。注
安淨地離内宿也。須自取者免觸失也。古謂
七日藥開内宿故持點之。文擧風病油藥爲
法。餘皆準改故云類準。盡形中四初位指前。
次科初須火淨。且據生者爲言。二與餘別必
約藥分相雜。三中體謂正藥。分即餘助。二
法者即手口二受有云。即體分二藥
屬法所收故云二法
別來謂不同
時買。別受謂隨得隨加。第四總受中注牒諸
藥。此約藥味未和合者必是成現丸散單牒
君如云黄菧散阿魏丸等。若下指例。隨何
藥病準上改牒。指如前者即指上注別標藥
目。或可同上須辨體分。或可指相和體文。彼
云。隨以藥首標目。餘則藥分稱之是也。別受
中初敍有縁別來。而下明別受又二。初加藥
體同上不出。若下次加藥分。注中上八物是
時藥。下三物即七日藥遇縁謂他事所阻。盡
形藥頭即藥體之君。文中且擧一味時藥。餘
可例牒故注示之。三中令淨人斷價離販賣
故。得自選者由非己物不成觸故。即覓比丘
加者有則就市無則還寺。不然且令淨人持
還。後從手受事則容緩。不過限者時内不過
中。非時不過須臾。斥世中初敍恣情慢法。希
有一二言其極小。斯時尚爾。於今可知。聖制
不行即是滅法。故云抑挫。抑謂抑遏挫謂摧
挫。高談下斥有言無行。高談謂超世之語。虚
論謂言過其實。攝心則動無自任。順教則專
奉律儀。此明好大者。據説則超出世表撿行
即混迹常流。一事行之不徹則無量法行滅於
身矣。此徒滿眼實爲寒心。眞誠出家幸無自
屈焉知丁嗟其愚迷。上句謂迷果。下句即造
因。有下勸其詳審。鏡鑒也。第五門正明中。初
明七日又二。前明口受須説。文列三義。即體
力味三皆強勝故多貪著。後明手受不須。雖
具三義止齊中前故時少貪畜心薄故。過希
希亦少也。餘下二明三藥不須。時藥有第三
義。非時有初義。盡形有第二義。或復兼二
但不具三故云反義等。指法中。藥鉢二淨詞
句無別唯改一衣字耳。第六手受中一不對
病。二不題名。故通自他。口法中初句標同。若
下示義。初約縱奪以明。謂據法雖局論藥則
通注示二通。味通者資身治病兼彼此故手
通如上。何下引文爲證。即長藥戒文彼明捨
有三別。六日藥還主得服。七日如鈔引。八日
藥捨與淨人。義鈔戒疏並見三十。七中手受
可解。口受中初示得否。不從藥勢者釋上不
作二日也。正從法論釋上更加七日也。下引
文證。僧祇成論並證六日已去不得重加。僧
祇因病比丘日日求淨人疲苦。佛問醫言。比
丘幾日畜藥得安隱。答。如鈔引指上誤觸。即
護淨中亦僧祇文此明觸失顯有重受。堅病
謂重病也。第八中初引論四段。初敍本制
縁。若作下二明遇縁再受。即如上引更加餘
藥相雜。若藥下三明迷忘重加。若病下四明
重病代受。防罪中初科制加二受本爲離過。
欲明所防名相多少。發問示之。次別論中罪
相交雜。以類收之。手防二罪四藥並同。不受
是提惡觸得吉。口受四別。時藥口加但替手
受亦不延時罪同手受。餘之三藥過中失受。
不受提惡觸吉。此之二罪則通三藥。殘宿一
提通後二藥。内宿等三不開七日唯局盡形
戒疏盡形五罪
無内宿者文誤
注文破古如上護淨罪通塞中。次
生罪中。此明二受合論防罪翻防故生。寄論
名數故云因明。注示罪生還從受法。列釋中
手受二罪四藥並同皆云惡觸。即是二吉。若
準戒疏但云過午生惡觸夜盡生殘宿。則一吉
一提。疑今殘宿下多惡觸字詳之。口受中時
藥同上手受。非時三罪二提一吉通後三藥。
七日更加犯捨一提服用一吉故有五罪。戒
疏止生四罪。彼云。有人立五。謂服此藥
解不然。服則有罪不服無過。不同上四不服
罪生。故知今鈔猶存昔解。問答中戒疏云。有
人復立生於不受。今不標古直示今義。答中
初明不生之意。非謂無不受罪。但不因口法
而生故耳。不同下擧非殘對顯。盡形中。口生
六罪者牒古解也。古謂生不受故同上防罪
名數可知。無病下顯今義。即戒疏云。口不生
罪由聖開加法不失故。縱令被觸亦不失受。
律中無病服但吉羅以有法也。若不加法還
同墮矣。準此但結違教一吉。既不失法則不
生罪也。餘下指證。三戒並云盡形壽藥無病
因縁而服吉羅。次問中七日犯長。與三藥別
欲彰制意故問申之。答中二義初是貪畜。二
即違教。餘無此義故云反此。三問答中初言
七罪約具爲言。此下示有無不定
釋鉢器篇
題中鉢是梵言。器即華語。鉢則局收器皿。
器則名通衆具。具云鉢多羅。此翻應器。準下
加法云應量受。則是應量之器。對法爲名。
有取三如釋者
亦通但無據耳
準章服儀云。堪受供者用之名爲
應器。此即對人爲目。或處説云。量腹而食故
云應器。即對食爲名。上二字總所攝之物。
下二字即能攝之教物雖衆多二教攝盡。一
鉢制持有違結罪衆具聽畜。方堪受用故。約
二教通收一切。註中五行者即金木水火土。
總四事之體。調度謂調養具度。即衆物之
通名。敍意中但明聽門衆具。以制唯一鉢義
無相濫。故不敍之。初二句示物之多。殷衆
也湊聚也。次二句明開畜之意。上士一鉢
足以存生。下流少缺不堪進道故云隨報也。
事資是縁備道立是行成。雖下明須依法初
句躡前。次句示法。雖云聽畜非無限量。下二
句明違犯。斯制謂制犯赦放也。既下顯今篇
意。衆具非一。畜用有濫故云混也。貎即物之
相状格式也。略下結示指如後者即下聽門
有云前段敍聽門既
昆下明制教非也
制門中制意四段。僧祇明異
俗意。非所宜者不相應故。十誦善見並倣聖
意。誌記也。除受供外並名惡用。無有因者
彼論正作無所依。食飮居處皆非己有故。天
地四外皆低大海故云四海。中含示名義如
上釋。明體中初科泥鐵者泥即瓦器。次科五
分十誦並簡非法。鉢坯即未燒者。佛自作者。
彼律云。佛在蘇摩國作鉢坯。令窯師燒成金
鉢次成銀鉢。皆言王若知者謂我能作金銀
寶。乃令埋之。後燒作鐵鉢。佛令用之。曰蘇
摩鉢從國爲名。則知制度非出凡謀。如前篇
云。佛教阿難裁製三衣。良以古佛道法非佛
親示餘無知者。凡在奉持深須自慶。十誦中
業疏云雜寶爲器濫在家人。木鉢外道石鉢
唯佛。比丘倶離但用泥鐵。由離諸濫省事易
得故也。後引五分決上罪相。仍引僧祇彰犯
所以。總判諸鉢。白銅及木可結偸蘭。餘但非
法準同犯吉。三中夾紵即今木骨布漆者是。
棍瓦者昔云以石磨後用土脂掍便燒而不熏
者。瓷鉢即上油燒者。義須毀者或令自毀或
準善見。持戒比丘見持木鉢即須打破不爲
損盜。明色中初科四分黒赤。僧祇青翠。今多
黒色耳。亂雀咽即取咽項毛色鴿色多別。今
取青者。次科先引律制。四分令以泥作熏鉢
鑪。以灰平地作熏鉢場。安支以鉢鑪覆上。以
灰壅四邊。手按令堅以巨摩
壅四邊燒。今
多安鑪在下僧圓籠覆上籠中用鐵條横架
安鉢在中以竹煙熏之。而下斥非前列五種。
棍鋧古云。燒成後入火鋧令牢也。但棍不磨
者準須熏。已磨退然後再熏。鐵鉢五遍瓦鉢
二遍。若但一熏掍令牢者則色落受膩。油塗
似今瓷器。上油燒者親下證非。初引親聞證。
此土行用謂梵僧來此用也。五下引文證。準
下例通澡瓶亦熏爲色。三中初引善見。二指
諸部。三示此方。業疏云。西來鐵熏由牢固者
解熏法也。量中初科又三。初示三品。上下之
間即爲中品。此下二定斗不同。初取周斗。注
指俗法者孫子算經十粟爲圭。十圭爲抄。十
抄爲撮。十撮爲勺。十勺爲合。十合爲升。十
升爲斗。十斗爲斛。相因増法。示可準據。準下
三會唐斗。唐朝雜令用姫周三斗爲一斗。今
此俗中例用唐斗宜準爲量。次科初引十誦。
上二句標同。謂三品大小也。又下示異。彼
明下鉢受兩鉢他。鉢他即梵國量名。準下一
鉢他半爲周一斗。即唐三升三合強。餘半鉢
他爲周三升三合。即唐一升強。總計唐升四
升已上爲下品量。故註引僧祇合之。應知彼
律四升即據下品。鉢他羅他與多音之轉耳。
僧祇在宋朝翻尺斗並依元魏。大同唐朝。故
用四升爲下鉢也。次引婆論會同四分文爲
五段。初標示論師即彼論自指。謂下二定鉢
他量。釜飯謂釜中&T024463;熟者。時人下三合鉢量。
餘可食者謂蔬菜等。則上鉢共受四鉢他半。
一鉢他秦斗計有六升六合半強唐二升
二合強
四鉢
他總二斗六升六合半強唐九
升弱
餘半鉢他計三
升三合強唐一
升計
共成三斗唐爲
二斗
律師下四引異
議。中下例餘二品。斗半爲下品。即今五升。
中間爲中品。見下五引證。此文欲明親承
古式。則前定品量有所準據矣。後引母論證
上可知。三中初指定教量。律下別斥非法。又
二。初遮妄執。前引彼所據。業疏云。有人言。
律制量腹而食。何定量也。隨得成受未必依
論。此不標古直爾遮之。言下正斥。上句是縱。
下句是奪。世下次斥執小鉢。號非法者違教
量故。以須如法方堪受淨故。加受中二。前引
十誦對首法言應量者明合法也。體色少濫
品量多乖故特標之。或可量即教量。通目三
種。並須應法方得受持。言常用者示受意也。
衣常披著鉢用有時。故加此語憶持不忘。善
見下次引心念法。文準上者但除初句對告之
言。僧祇下示轉易。謂畜二鉢無人説淨故。十
日内互易受。捨則不犯長。文如二衣中。六中
初科前明失受分齊。屑先結反。若下次明加
法不成。次科初明未度價。主言不言並判不
成。若買下次辨已度價。主報他報犯不犯別。
他報不犯者未定實故。三中初引文。孔罅謂
未穿者。罅呼訝反。準下義決。四中前篇所明
三衣不加過日非長。今欲例同一鉢故問釋
之。不受持罪即違制吉。七中初文五百問二
段。初明制用彼判犯墮。準律應吉。若下次明
開離。雖不失法非無違教。下引五分縁開不
用。歠昌悦反大欱也欱呼
令反
苦猶患也。次科母論
二節。初明洗物。因制洗身。乃至乞食下次制
自持仍示縁起。僧祇初示洗法。僂力主反低
首也。應下次明兼洗師鉢法。先師後己者尊
人重法。隨事表心故。串古患反穿也。後明洗
衣。相因而引漬浸也。若下明用破鉢法。行護
中初科三段。雜明敬護誠絶非用。十誦一心
謂專意也。日炙津出爲損色。故母論一切處
者唯除中齋遮斷餘用。目睛爲比。誡令極護。
五分。初示護法。若下避非。煖湯謂沸湯。亦損
色故。或是將燒湯洗物即非用故得罪並制
吉羅。次科四分。前列十三種安處非法。不得
下次明將持非法。僧祇六事並蘭謂壞三寶。
同外道故今取壞鉢。餘皆因引。三中四分六
節。初制別用。若下次制雕刻。萬字梵體作卍。
佛胸前徳人多濫用。今或刺於衣角。是教所
開破下三明補治。墁兩分者凡鉢上下中分
三分故。不得著下四明安處。熏即熏色言故
壞者用上四物。藉之猶故色壞方令以鑞墁
其鉢底。不得雜下五明洗法。牛屎西國所貴。
此方不用。若手下六明帶持。口外向者律因
比丘鉢口向脇道行。遇雨脚跌倒地隱脇成
患。佛言不應爾。搪謂二鉢相觸。五百問明掛
鉢。當使巾裹與壁相懸。不令以口覆壁亦恐
損色。下引善見決前肩上不明左右。聽門物
多不可科約故云雜列。初文四分七段。初明
衆器。枚枝也。今但取箇數耳。謂下列名。即二
釜二瓶各有四物。則下合數可見。又下次明
鐵作具。韛薄拜反韋嚢。吹風入鑪。錯即是鑪。
鏇音旋古作去。呼謂轉軸用以裁器似今
木塑車
亦下三明熏鉢物。即熏鑪熏籠等。若下四明
作衣具。絣線振墨取直也。治下五明補鉢具。
鑚子算反錐也。鍱音葉蘭。若下六明火具。火
母所鑚物如竹木等。火子取火物如乾艾等。
鑚即火鑚亦用竹木爲之。若下七明諸鉢。初
因得藥令置四種鉢中故知得畜。文中通云
不作淨施。然大鉢應量理必須説故注決之
據律應是
不應量者
龍牙杙者。杙頭雙出像龍牙故。不得
下簡非故知上四並據泥鐵爲體者。出下別
示鍵&MT00004;。上文示異名下文顯體相。二中初老
病開作。挽即牽也。輦謂小車。或用畜駕。或是
人荷牸牛。&MT03310;馬皆謂雌者之異名。深防觸染
故簡除之。若得下次明他施得畜。轅音袁。即
車前兩木引而擧前以駕軛
皮繩用以束
輦。枕橙並輦上所須。應下明駕輦人。簡比丘
故。若下指例車。即大者。應下簡非。織皮有華
文故。髮繩同外道故。三中彼以針綴衣無故
衣解形露。因制帶行。今用鉤紐。則不須之。此
中但明聽畜耳。四中非行來處即僻隱處也。
五中十誦尾拂得受非己用故。犛牛莫交反。
多出西方。鬃尾皆赤。多用爲拂。僧祇中初明
自畜。則簡畜尾。裂&T073554;謂剪絹布爲條。樹皮即
麻苧楊樹等。今多用椶櫚爲之。今時後生持
扇執拂多作女態教名婬女。豈不懷慚。五百
問中几即几案。麈謂鹿之大者。群鹿行時看
尾指處即隨所往。講者持拂指授聽衆故以
爲名。但不得畜毛爲之故制犯罪。四分尾拂似
聽毛者。但不得長&T021570;者耳。&T021570;所交反。六中長
床即明開畜。七中文相交雜。故細節之。初文
爲十。初明器具。剃刀隔絶本習故不聽畜餘
人應得。若得下明衣具。若不下明算子。爲下
明治病衆具。㓟符碑反剥也。三種瓶即銅鐵土
也。𨫼五到反。若鉢下明鉢具。若須下明擔物。
染草謂可染衣者。見白衣放下護譏嫌故。擣
下明藥具。簸比磨反。簁所宜反。或作篩。
灌鼻治頭痛。四邊流出須筩灌之。煙下明食
具。煙筩引煙出舍。火把蒲巴反。并下明澡洗
物。澡槃謂灌手者若得下明斗秤。二十四銖
爲一兩。下引五分決上本宗。初如四分者謂
前制兩同後開出彼。次科五段。初明食飮具。
一時授與謂先從人受然後奉師。若夜下明燈
具。燈器總標下諸物別列。燈炷即然燈器。鐵
炷持燈燼者。轉輪燈樹謂作層輪周匝安燈
機關運轉形如樹焉。若爲下明衣蓋。爲下明
補革屣物剗初雁反。或作鏟籠字上呼。若刀
下明刀鑷等物。生壞謂上垢也。鞘音笑藏刀
器。手上波謂於掌上翻覆如波。刮刀削刀上
垢也。三中八段。初明房舍物。浴下洗浴具。一
切下遮諸俗物。犁耕田器。撈治田具。今俗呼
爲杷白駕
若下明執杖。錫杖者據律本爲警
蟲獸。準錫杖經。乃持乞食振之使聞。所出不
同不在和會。名義制度廣如彼經。破竹作聲
俗謂散杖是也。空中杖如竹&MT05784;等。律因外道
投刃於中。白王以誣比丘。佛因制斷。若僧下
明扇。轉關謂作輪旋轉。繞輪挿扇以鼓風也。
若作下明作食具。律本並作斂。準字書合作
奩。或作籢。平底器也。斂字本是上呼。竊疑律
本脱竹頭耳。欓音儻即短桶也。𠨬合作巵。音
支謂酒器也。匕匙也。若食下明浴室。若住下
明香嚴房室。第八中初引増一勸造立。十誦
下明安處。僧祇明揩洗。自相揩者謂本衆各
相揩也。母論明説法。淨因縁是通標。不爲等
者正示初教離過。當下教觀行。上句觀身。即
不淨九想等。下二句觀心。調伏是止惡生慈即
修善。爲下示説意。如是下指廣。一一事謂大
小食一切衆集等。第九可解。十中大論即智
論。禪杖竹葦爲之。長八肘。下座手執巡行有
睡者點起付之。復有睡者轉付亦爾。禪鞠如
毛鞠。遙擲以警睡者。禪鎭如笏。坐禪時鎭頂。
須作孔施母串耳上。睡時即墮地。佛言一墮
聽舒一足。二墮舒二足。三墮應起經行。骨人即
今枯骨圖。假彼色相以助禪法。好師凡欲坐
禪必先求師。以決疑事須通大小乘三學。解
行兼備善識時宜之者故云好也。好照有説。
坐禪處多懸明鏡。以助心行。或取明瑩現像。
或取光影交射。衣服謂觸淨換易故。十一中
初列如法。不下簡非法物。十二初制離非。人
畜脚者似今床器作獸面豹脚之類。諸下開
備擬。皿即器之總名。十三初明染衣具。籤七
簾反釘橛。用絞衣也。若下護井。露下覆薪。第
十四初科前明受他施。招提通四方僧受用。
諸下次明開自造。但須應量如二房中。律下
指廣即房舍犍度中。彼明作房法。若作隔障
房前障作内房。作戸壁半壁大床小床須板
地敷四邊出舍。雜物一一白佛。佛並言聽故
云事事等。若下明修治。次科五節。初明佛
自執作。佛在阿羅毘國。見寺門楣損。乃自修
之。僧下明作具。僧坊下迴易修治。次僧坊下
制上座自作。以勵餘人猶恐目恃。仍引迦葉
爲況。多論云。舍利弗經營祇桓精舍。目連經
營五百精舍。彼論問曰。諸弟子所作已辦。何
故方復棲悽有所經營作諸福業。答一爲報
恩故。二爲長養佛法故。三爲滅凡劣衆生作
小福業自貢高故。四爲將來弟子拆伏憍豪
心故。五爲發起將來衆生福業故。比丘下開
道衆役務。上字上呼。三中僧祇開畫壁。男女
和合即作婬像。四分初明嚴飾。亦不得用同
上除男女合像。阿難下明受房。若下明僧地
造房。由地屬僧理須讓客。占據不起奪地還
僧。若營下明須堅固。十二年者極一紀故。若
營事下明賞經營人。九十日者取一安居期
故。若有下明治故房。律中比丘自力不搆。俗
人相兼由同俗治必須和衆故。制羯磨與之。
五分題名者別標爲記故。十誦初明僧尼互
施。非法施是比丘過。不合與尼故。非法受者
僧尼共有是過。非法用是尼過。或可非法受
用並屬尼。若房下誡主者自任。奪一與一約
人爲言。此謂檀越既存。止可隨人看守。不可
偏情將同己物輒生與奪。護施心故。治下明
賞功。作新同前修舊減半。功多少故。僧祇初
明治破房。隨工多少者謂二年修治得二年
住三年得三年住。若下次治空房。謂非破壞
但闕受用者。若下三明治受用。謂有什物。但
故舊耳。一時同上九十日
釋對施篇
對即能受之人。通於五衆。施謂所受之物。總
彼四事。興治即能觀之智。三毒是所治之過。
然出家閑曠不治田蠶。四事資縁率由信施。
且身衣口食無時不須。必能隨事對治則出生
世善。厥或恣情貪染則墜陷冥途。尋此一門
極爲心要。自非負卓拔之識標出離之懷。則
對面千山。咫尺萬里也。敍意中初文四節。上
二句雙標福道之本。福是善業。必從勝境而
生。故云出淨田也。田有三種。三寶爲敬田。父
母爲恩田。貧病爲悲田。田名雖通今明對施。
別指僧寶。道體清靜。少欲順道。爲道之始故。
云起少欲也。即四依十二頭陀等行也。爲下
次別示。初明上句由田淨故。發彼施心故云
唯重唯多也。受下釋次句。重與節約心。多
少據物。多供下三明合法。律下四引證。次科
中初二句示異俗。意明受施。不可無法。袈裟
是三乘標誌。故云聖服。有下次明受施。若下
三明合教。施者無吝。受者不貪。故云能所無
瑕。莫無也。規繩即喩法律。成字音誤。規是圓
規。繩即繩墨法。律不行隨處覆滅。故云何寄。
如下結勸。善省即興治。時資即四事。有力謂
身安。無事謂少欲。資成道行。故名道縁。若但
養身則是苦因耳。三中初二字徴上順違。貪
下示其心行。上二句明貪厭由心。著故生貪。
節則無染。下二句顯本非前境。此明心之迷
厭不由食之美惡。如智論云。一老母賣白髓
餅。有婆羅門。貪著飽食後無色味。因即問之。
老母曰。我家夫人隱處生&T028816;。以麺酥甘草傅
之。癰熟膿出。和合作餅。是以餅好。今夫人癰
差。是以餅無色味。婆羅門聞已嘔之。縱心謂
貪著。約志即對治。所下二句結示因果。善惡
是因。升沈約果。中懷方寸並目於心。謂心在
身中四方寸。是下誡勵。時縁即供事。深網或
約罪科。或喩苦趣。四中初喩貪毒猛盛。若下
明法能禁制。既下明形心相反。但下擧俗以
況。九流者。一儒流述唐虞之政
宗仲尼之道
二道流守弱自卑
奉易謙謙
三陰陽流順天歴象
敬授民時
四法流明賞勅法
助於禮制
五名流
列位言
順事成
六墨流清廟宗祀
養老施惠
七縱横流受命爲使
專對權事
八雜
兼儒墨含名法知
國大體事無不貫
九農流勸勵耕桑
備陳食貨
俗中文典無
出九類。此明世論尚爾。道不當然故。業疏引
論語云。士不恥惡衣惡食。若恥不足與議也。
劉子云。食足充虚接氣。衣足障形禦寒等子
俗寫倒。發足謂入道之始。方猶反也。泥塗喩
惡道。五中上句結前。次句生下。使下彰意。斂
謂收攝。迹謂麁相。標分中初是簡人。次三立
法。二中二是方便。三明所出。四即正觀。自餘
雜法總攝後科。初科善見四用約事比顯。前
二凡夫持破分之。初唯薄地。二通内外兩凡。
後二聖人學無學異。言盜用者無徳。輒受同
劫掠故。言債負者必償他故。言得罪者違制
教故。負信施者酬業報故。親友用者分屬己
故。言主用者得自在故。母論前明受施。後辨
能施。前文又二。初示結業。不如法者或無厭
治。或將非用。入下次明感報。上句是生報。若
下即現報。今時作惡受施不見此相者由有生
報故也。或可現纒惡疾有同腹破。遭刑反俗。
即衣離身。能施中無業謂無行業。知穢故施
心不清淨。亦獲苦報故二倶墮。智論初通簡
能所。四句中但出初句。謂施心無厭。受者貪
染。第二句反上。三倶淨。四倶不淨。四中唯倶
淨者名施。餘三非施。若下別示所施。無戒是
徳薄。無慧即愚暗。銅橛即地獄別名。四分即
疑惱戒不犯文。彼云犯波羅夷乃至惡説。故
云吉已上也。恐妄受利開語。令知如法懺悔。
用斯自檢寧。復有人堪受施者。若但養身此
何足議。苟能反己豈不懷慚。上引諸文。並約
戒淨。復須臨境起治方堪應供。必非此二。倶
爲苦因。佛語無虚固當信奉。二中大集觀察
四事。文無湯藥。隱在食中。或可食含四藥。離
開房褥。次列如文。此謂以智轉境還伏狂情。
錫杖乃乞食之具故列食中。茹亦采也。房中
言和合者謂土木等所成故。乃下即臥具也。
作下總結上段示名。不可樂者即遠離行。是
解脱因。若下歎人。如實法者了達貪著是虚
妄故。遠離虚妄見淨心故。又解貪心無我性
本空故。復知如幻相亦空故。復知無境唯一
識故。由此觀察出離聖行是眞實法。四分中
初擧現苦比校。文列六事。即四事外更加禮
敬供給。律中佛先擧問諸比丘云。汝謂實以
熱鐵爲衣燒爛身盡。汝寧著信心男女衣服
耶。比丘答云。寧著信心男女衣。佛呵言。汝癡
人寧以熱鐵爲衣燒爛身盡。何以故。不因此
墮三惡道故。餘五皆爾。今文束略故。前別&T072970;
事條。後總示所以。若下明非法妄受因果之
相。心無實徳故云内空。身作威容故云外現。
是下勸修。初三句勸如法受用。下四句明自
他獲益。指諸文中上指果報。彼明。僧護比丘
遊海邊見諸鬼受苦。五十六修其間多是迦
葉佛時比丘妄受信施非用僧物故受斯報。
經有一卷自可尋之。下指治法。遍在諸文。大
略同上。故不繁引。三中欲明觀法經論通誡。
意使奉信不可暫忘。故云立觀有教。智論上
明結業。下示來報。蟲是別報。洋銅等是總報。
十誦爲存命者即遺教云。趣得支身以除飢
渇無他意也。伽論倉中出地中謂取種子散
田内也。糞屎和合謂壅田也。母論利根謂攝
心成熟者。故能隨事觀察不容遺忘。鈍根反
此。非力分故。今多食前作觀。但從鈍法。不妨
智士自通始終。佛藏中先引事儀正取觀食。
第四門通明中初標四事。能下示如非。上明
如法之益。若下示非法之損非猶責也。下引
涅槃證上同非。減少謂獲福不多。無報謂都
無所獲。次科初二句躡前起後。言等同者謂
上四事並資身。故房衣及藥三事用希。食用
則數。發謂對境起心。食下正明食過。初敍過
整猶理也。而言難者或約今文立法。或是對
境策修。二意並通。若下重勸。初正勸。夫下
彰非。故下引示策。心府者不使縱怠也。改節
操者革其舊習也。蟲之託生多依穢處。磐石
淨處少見生者。此約報處以顯宿因。正列中
初科上句標簡。次句顯意。道即路也。略下示
法所出。欲明觀法。先知大綱。五即所觀之境。
觀即能思之心境。事是別。略列五種。心觀該
通。無非厭治。以通貫別。能所合稱故云五觀。
然心隨境起。境立心明故。今論觀但分前境。
境雖有五總束爲三。初即觀食。二是觀身。三
並觀心。從疏至親。觀法次第凡臨供施歴觀
此五。妄情暫伏可用進口。不然縱毒即是穢
因。殃墜三塗終因一食。可不愼哉。初觀食境
有二。二句分之。計量二字即觀智也。智論但
明計功一境。初句標能觀心。墾下列所觀境。
又三。初觀功力。墾耕也。植種也。耘除。謂去
穢草。收穫即刈禾。穫音&T055114;。蹂治即踐&T021389;。蹂音
柔。或上呼。須下次觀變穢。纔入生藏食即酸
臭。次入熟藏即成屎尿。我下三觀來報。故下
論家結勸。僧祇具明二境。初句總告。計下
示觀。上二句觀功。文擧一粒。以少況多。次二
句觀來處。末句斥損費。二中標云忖者亦即
觀智。此謂量己所修行業。即此行業是所觀
境。母論具明能所二人。意彰所施無徳不堪
受故。初簡徳業具列三種。禪誦是自行。營
事即利他。三業即上三種。比丘下誡節量。又
三。初約後報勸。文明己食亦墮。意顯比丘無
己食故。何下徴示制節之意宜須遵奉。施下
次約破毀勸。言能受能消反明破戒倶不能
故。果報少者據有爲言。或復無也。註中初句
結上。後句指前。即第二門四分文也。足下三。
約生患勸。三中防是能。觀心即所觀。此爲觀
法之本。前後四觀止。爲防心故處乎中以統
前後。引示中初總標。出家人者通收五衆。上
下別示。初示過相。反下後明離過。初中三不
善心如文。次列貪中四過。初是貪縱。二即貢
慢。三謂著欲。四即愚癡。三取容貎光澤。四約
肌體壯健不相濫也。適即悦也。醉謂昏迷計
猶有也。膳亦食之通名。凡於中食眼不諦視。
心不堅著故云不分。癡屬捨受。故云癡捨。初
下由前上食未明果相。故此示之。末句顯略。
次離過中初標示。三善是因。三道是果。謂下
配釋文略下二。應云。下食不瞋生人中食不
癡生修羅。四中初總標。正者簡無他意。事猶
用也。正欲事同服藥。爲療形苦耳。爲下別釋。
初對二病故。病謂常有故。亦名主病以常存
故。次二譬中初如下引。膏字去呼。次出涅槃。
五中三者初須食者託道縁也。搏食亦名段
食。二假身者盛道器也。三修三學正示道業
也。下引文可解。持世佛藏並大乘經。我即妄
執。倒即四倒。無常計常不樂謂樂。無我計我。
不淨謂淨。五中初華嚴偈。初句遇境。下三句
起心。所施是僧。願爲佛法。三寶具矣。二中五
分僧。次必約志願簡其可否若涅槃云。我滅
度後多有爲衣食故出家者則不任受施也。
三中十誦明赴請法。初示威儀。默然是口。一
心是意。淨持等是身。應下明觀法有三。初觀
功力來處。當下次觀變穢。人腸上節食未變
是。生藏下節變爲糞穢名熟藏。由下觀事縁。
謂經營擾亂發起三道。四中引論因縁。聞者
足以自照。化生蛇者畜通四生故。延謂申之
令長。四等即慈悲喜捨平等慈攝。毒不能加
故用此觀。五中初引母論。歴事生念以明受
用。非耽世樂。次引傳者未詳何文。或可平呼
作相傳釋之。三匙及菜即發三聚四弘。但二
四開合異耳。指如下者即赴請中。六中四分
初教節量。又下彰益。苦即病也。増一中初列
過。故下引識。偈中法喩可見。七中彼經因
迦旃延本國有王邪見。佛令栴延往化之。王
與麁食遣人問云。得適意否答。食之勢力便
以饒足。後與細食問之亦如前答。後王自問。
我所施食不問麁細皆云饒足何也。旃延即
以偈答。如鈔所引。後王與外道麁細二食。乃
懷瞋喜。王遂於旃延生信。故云驗知等。偈中
初二字是法。如下並喩。凡車必須油塗横軸
兩頭。但取調滑轉載。不擇油脂香臭。八中經
文初明上行。下極邊者更無過故。此望世間
故云極下。若於聖道則爲最上故名上行。亦
號聖種。彼下次示兩根。初是上根。族姓子謂
上姓貴族。爲義者即下厭患生死等。受謂信
奉。若下即下根。思欲者即經三種不善思惟。
所謂思惟五欲。思惟瞋害。思惟欺誑等。結中
初四句勸修。下二句誡勵。隨得謂受食。隨失
謂忘念。爲毒奪者示失所以。由毒猛盛念不
能成。故即母論云。若不爾者羅刹所奪。羅刹
即喩三毒。然則口腹之患爲害。頗深適意片
時招殃累劫。應知三毒即是三途故。當對事
防心。不啻臨深履薄故業疏云。大丈夫既不
能造大過。豈爲一口之食而陷沒耶。所爲極
弱矣。慈訓深切學者尚復自欺耶嗚呼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二終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三
釋頭陀篇
頭陀梵言翻譯如後。此乃達士之美稱上徳
之嘉名。世俗無知循名昧實。呼短巾爲道者。
召髼髮爲頭陀。有道恥從。名實倶喪。儻懷深
識必也正名。敍意中初科爲二。初敍機。是
下顯教。初中上二句彰徳。下二句歎功。報是
宿因所感。行即現生所修。精謂深微。潔謂清
白。超衆累者近則絶於欲塵。遠則斷於界繋。
竦即高出之貎異於中下故曰不群。顯教中
初二句通指一代。如下所引大小經論是也。
故下別擧律宗。上二句據制教反顯。言凡所
制者即通指衣食房藥等戒也。所以諸戒多
是頭陀擧過而制。凡下引聽教順明。如二房
戒廣明十二頭陀。及長衣戒因六十頭陀來
至佛所。佛即稱讃因制畜長。以開對中下恐
其縱逸。故先讃上行。意令慚恥志慕孤高。欲
下示教意。疲怠客染塵夫皆目中下之器。疲
怠是慢即屬結惑。染塵是欲即屬業非。禪定
破慢。尸羅止欲。定必發慧。三學備焉。定則攝
心防禦故喩於城。戒則入道漸次故喩於陛。
陛即階也。引證中智論初明佛讃意。道行即
通三乘聖道。世樂即五欲苦因。四依頭陀是
根本制。望後開教故云爲本。有下示開聽。言
因縁者即中下機生衣食房藥四種開教皆有
縁故。不得已者非聖意故。餘事者通指一切
聽教也。分章中上二唯局本部。三顯他部四
出餘行。釋名中善見初二句翻名。抖擻擧棄
於物令盡無餘從喩爲名。謂下釋義。煩惱是
惑。滯著即業。聖善經中彼經天子下有所問
字。經但示義頗合論名。初示行相。抖擻即能
治之智。欲恚癡即所治煩惱。一一別論者彼
云。抖擻貪欲抖擻嗔恚抖擻愚癡。抖擻三界
抖擻内外六入六塵爲外
六根爲内
今鈔總牒故此指之。又
下次歎修説。初歎修故云能善。如是下歎説。
不取不捨謂於法離有無二執。不修謂不取
所修行。不者謂不取所證道。彼云無有少法
可取。既無所取則無所捨。又無自他兩修則
無所證著故不見自修
不見他修
顯徳中初科引文有五。
増一中毀讃同佛者欲明損益重故。由下
重所以。十輪中準彼乃是七字偈。今鈔第四
句下多數字。恐是後人妄加。彼文但訶破戒。
由破戒故失頭陀行。則彰破戒過重也。初
句示過。次句明過重。謂同五逆。佛所不救下
二句引證。不入衆者即二種僧中此據犯初
篇爲言。華手經中言辭讓者彼云。我見聖王
尚以爲難。況復得與分床共坐。我今得見親
近咨請已爲大利。況乃見命分床共坐甚爲
希有。如來深具慈悲喜捨等雜含縁同。但加
易衣稱讃爲異。彼明佛在祇桓諸比丘見迦
葉著麁衣來起於慢心。佛即易衣以息彼慢。
由行苦行佛尚尊敬則知功勝矣。四分即衣
犍度文。彼明佛在舍衞告諸比丘我欲三月
靜坐思惟。無使外人入唯除一供養人。諸比
丘立制若有入者作波逸提懺。時長老和先
跋闍陀子與波羅國六十頭陀不用諸比丘制
倶詣佛所。佛讃善哉善哉。和先汝等盡是阿
蘭若等得隨意問訊。諸比丘聞已多習頭陀
行。乃至捨長衣成大𧂐。則知少欲離染。隨順
佛語即爲供養佛人。彰利中論明十二頭陀
各具十利。且引練若一種以彰多利。故至下
文列相不復引也。初標示。言略説者明不盡
故言盡形者明要期故。次列相。初謂身無所
屬。二謂無物所繋。三即不爲他阻。四中論
云。心轉樂習阿練若住處。謂樂靜之心轉増
勝故。五謂無所營求。六謂空處無畏以彰本
志。七離喧潰。八以獨處閑靜無所爲故。九凡
修禪定必託靜縁故。十無礙想者謂空三昧。
論作無障礙想者。若下三示縁開。有因縁者
論云。一供給病人。二爲病人求醫藥。三爲求
看病人。四爲病人説法。五爲餘人説法。六聽
法教化。七爲供養大徳。八爲供給聖衆。九爲
讀誦深經。十教他令讀深經。有通局者
縁有無也。外道一制無開故不同之。下指彼
品文見十三十四。料簡中初示名通濫籣下
簡行通局。謂二局十通也。喧靜即目聚蘭。列
數標中總括十二不出四位。先出相生。但據
總數後科列行乃約別數。相生中初文先敍
生起。故下後列行相。初中前明在初之意。資
道濟身衣食皆爾。但食有時限衣必常須故
云最要。明合居先。若於下顯須立所以。初敍
過非。是下示教立。少欲知足者離貪求也。受
取有方者合制法也。制法如下所示。下之三
科一一並有躡前生起列相二段。尋文可分。
三中蕩即蕩逸。節謂節行。露坐隨坐以儀目
處與下異也。四中前三望坐。坐是正修故名
助縁。若望心觀坐亦縁耳。繋念思量即修正
觀。斬纒即破惑。出要即證理。次科標云列名
者下十二種並首標故。行體者謂一一顯相
示所修故舊將行體分釋云依行
目行十二事號體
納衣中初文捨
檀越衣者多過患也。著糞掃衣者具諸利
也。次科據此論文通示二衣並具十利。然
今所引正用糞掃居士施衣因帶而引。對上
律文別相可見。十利中初謂由服此衣不憍
逸故。二三四可解。五中者字傳誤合作著
字。論云。以厭離心著染衣非爲貪好故。六
謂少欲順道多求長惡。七謂檢身。八爲捨
飾好。九中論云。隨順修八聖道。以離邪求
順正命故。十謂由服此衣策勤心行不染世
故。論總結云見是十利著二種衣。故知此十
不專糞掃準論。糞衣自有十利。一不以衣故
與在家者和合。二不現乞衣相。三亦不方便
説得衣相。四不四方求索。五若不得衣亦不
憂。六得亦不喜。七賤物易得無有過患。八不
違初受四依法。九入在麁衣數中謂入糞衣
頭陀中故
不爲人所貪著。三中彼經云。佛告迦葉。周那
沙彌拾糞掃中物至阿耨達池浣洗。諸天皆
遙爲作禮。取其浣汁以自沐浴業疏云由
心清淨故
外道
持淨&T073554;次後將洗。諸天遙遮勿汚池也疏云由
邪命得
體不
淨故
然此糞衣並是世人所棄零碎布帛收拾
鬥綴以爲法衣。欲令節儉少欲省事一納之
外更無餘物。今時禪衆多作納衫而非法服。
裁剪繒綵刺綴花紋號山水納。價直數千。更
乃各鬥新奇全乖節儉。經年製造虚廢時功。
法逐時訛。道隨事喪。是則妄稱上行濫預頭
陀。有識之流幸宜極誡。二中初文捨諸長者
離貪積也。著三衣者或名但三衣但猶獨也。
三法服外無別衣故。次科五細戒行者由離
諸長持奉精微故。六行來無累者不爲物滯
故。八隨下準論有順字。謂練若空處宜少事
故。十以八聖道離邪命故。三中初科三乘皆
乞由此正命是聖種故。折我慢故。離諸惡
故。修平等故。生物善故。令行檀度起大行故。
令生慈悲下佛種故。極聖尚爾況餘聖乎。三
世十方皆爾。豈唯娑婆一化乎。嗟乎末法五
濁益深。我慢自高略無正信。而乃奔馳世路
請謁門徒。折腰於村叟之前。諂笑於閻閭之
下。或躬爲商賈。或親執耕鋤畢世營生終身
不足。自甘下劣孰畏勤勞。可謂世間愚人之
所輕慢。寧知清淨活命之妙術自在解脱之
法門。因中之供施無窮果上之福田莫等。信
是發行。端緒眞爲入道初階。既知萬劫難逢。
勿使一生虚度。請遍尋大藏深信佛言。竭力
奉行則眞佛子矣。次科論有五意。初謂處衆
多惱。以食僧食故。二謂造食多過。言非法者
或買物侵虧。或損傷物命。或宿煮惡觸故不
清淨也。三謂繋屬多患強顏故。色不安承意
故心不安。四順行四依。初示制意。受下彰損
益。初敍受請之損。若下明乞食之益。兼味兼
猶重也。又下即第五。謂即事表法。無盡法者
佛法大海無源底故。三中初科先明出蘭若
法。著衣執杖行等即身業。思惟即意業。見
人問訊等即口業。打露杖謂去草上露水恐
濕衣故。或云執錫驚虫獸故。若近下次入聚
行乞法有六初著衣法。至下二瞻視法。至第
七門相以律制法不過七家故。若準多論則
有三種次第乞食。一日到一家得食。則食
不足則止。二次第到七家得食。則食不得亦
止。三次第從家至家食足則止。不限多少。後
日乞食還從先次第。準此隨人標意受行不
同。則非定制。右下三正乞法。道側示謙下故。
次第不擇豪賤故。準下除惡狗惡牛等家。楞
嚴中迦葉捨富從貧。須菩提捨貧從富。倶爲
佛呵非平等故。若俗下四受取法。迎取謂見
他持來進前迎受。由乖尊相故制不得。不得
下五觀時法。得食下六作念法。準下須留賊
分。或疑賊奪不專己想。亦薄貪情故也。乃至
下後出聚法。如前進不同上三業行也。次科
不得語等者離邪命故。在現處者令他見故。
默然立者不求自捨獲大福故。三中三重門
者據有言之。此間俗舍不喜輒入。止可簾障
之外避譏疑也。三彈指者使内知故。今或振
錫代之彌善。不便去者遲留待出不出方去。
先噉熟者無所損故。四彰利中一身得自在。
二因行勸化。三作念利他。生悲心者謂悲他
慳吝少福徳故。彼論續云。我當勸行精進
行乞
不懈
令善住布施發起
大行
作已乃食謂作
念也
五易滿易
養者一鉢即足趣得支身故。六以生業中乞
最下故。即經云自見如是。若起憍慢當疾滅
之是也。七謂護勝果。一切諸佛三十二相中
無見頂爲第一相。因中行乞卑下於人而感
此相故爲善根也。八謂導他。九即少事。十離
分別。若受別施心高下故。五中梵云分衞此
翻摶墮。以西竺多摶食墮疊盂中故。論云乞
食擧事顯也。六中三文初引轉施以誡獨噉。
次引遠道以誡辭勞。三引遭難以誡輕動。智
論文出三十三。彼説佛度五百釋種恐近親
里破戒故將至舍婆提。初夜後夜不睡精進
故得道。佛將還本國迦毘羅仙人林中去城
五十里故是釋種遊戲園有改爲三
里非也
諸釋子比丘
以先修行不睡以爲夜長。從林中入城乞食
患道路長。佛知其心。又有一師子來禮佛足。
以是三縁故佛説偈。鈔引上三句。下句云莫
知正法。又云佛告比丘。汝未出家其心放逸
多睡眠故不覺夜長。今求道減睡故覺夜長。
此林汝本駕乘遊戲不覺爲遠。今著衣持鉢
歩行疲極故覺道長。師子毘婆尸佛時作婆
羅門聽佛説法。衆不共語即生惡念罵言。
此諸禿輩與畜何異。從是至今九十一劫常
墮畜中。以愚癡故生死長。今於佛所心清淨
故當得解脱。増一中初引縁。目連還歸。舍
利弗先歸本村入滅。舍利弗常患風疾故云
患重。諸天墮涙悲其去世故。故下顯業。初二
句歎業力。由二尊者並償先業故。但下示牽
報。斷總報業者以破見思業根永喪不墮三
惡道故。別報即遭打及病故亡無也。四中由
先食正食堪充一飽。日未中前若欲更食開。
作餘食法已食之。法式具在隨相。上根少欲
不受此開故得名耳。智論中上明營求證上
無度。後食即餘食。失半日者證上妨業。佛
下示出家意。養馬圖力。養猪圖食。出家行道
不圖色力。此與第六無十利者。十住婆沙無
此二行故。如下諸部異行中明之。五一坐者
謂但一食不同前行猶受小食。十利中二謂
無所餘故。三謂無作務之煩。五謂一食是食
法中微細行故。七妨患者謂多事妨業。次科
有行一食恐飢多噉故有此過。節量食法文
見下科。三中以飽食之人多不念道但増長
三毒。非道人故。六中初科一盂之外更不受
益。與前復異。二中解脱論中節量食即一
坐異名。二十一揣彼土揣食此方不爾。宜約
口論。此方人小準下可十口許。應隨人増減。
不必一定指廣。如彼者論云。云何受節量食。
若餐噉無度増身睡重。常貪樂爲腹無厭。
知是過已見節量功徳。我從今日斷不貪恣。
籌量所食不恣於腹。多食増羸。知而不樂。除
貪滅病斷諸懈怠善人所行等。智論初示節
量法。則下顯益。如下論家。自引經證。彼人
身大。故五六口可爲此方十口也。七中智論
遠離處者對村聚爲名。三里極近。減則不成。
指雜行者論云。得身遠離已亦當令心遠離
五欲五蓋等。及廣明十二上行。尋彼看之
文見六十七此間
藏經分卷不定
四分空靜者就當體爲名。若
千里者弓有七尺二寸。百弓七十二丈。五
百弓計三百六十丈。六尺爲歩。六十丈爲百
歩。三百六十丈爲六百歩。即爲二里。中國下
引十誦。初示彼土寺法。尼恐陵辱故須城内。
十下次引證。繞寺虎吼可驗遠城。千二百歩。
三百歩爲里。則四里也。多論一鼓聲間準集
僧中解即有二里。頗同四分。然諸文不同。
宜以本宗爲準。如前智論能遠益善。次科指
僧衣者名同相別。恐相濫故。準僧蘭若無難
五里。有難五十八歩四尺八寸。如集僧篇。護
衣蘭若七十餘歩如離衣戒。三中以事情相反
人喜相輕。増過滅法故聖特制。上業業即是
行。崇猶重也。謂上行中尤重蘭若故十利
如前
中引論名別。則知此法不必塚墓。十利中前
四想者。想即是觀。初無常想者。一切有爲法
有二種一衆生二國土即有情
無情也
是二皆新新生
滅故無常也。乃至別歴色心陰界入等一一
皆然。由對死境觀行現前。是故論中並標常
字。智論云。因是屍故觀一切法。易得無常相
是也。二死想者謂一期果報常爲二種死之
所逐分段死
變易死
則出息不報入息也。三不淨者
觀自他身。内有三十六物如戒
疏説
外則九孔。惡
露常流從生至終無一淨也。四不可樂者觀
二種世間。一者衆生。二者國土。皆有過惡
無可樂也上並依法
界次第釋
五謂因觀死屍。即於顏色
心不繋故。六傷其世相。七因悲不樂。十常見
死屍無餘怖故。九中初引智論明所効。佛在
無憂樹下生。菩提樹下成道。吉祥樹下轉法
輪。娑羅樹下入涅槃。次引十住示十利。文出
七利。今具引之。一無有求房舍疲苦。二無有
求臥具疲苦。三無有所愛疲苦。四無有受用
疲苦今文以無有疲苦上下
括之中間別列四事
五無處名字謂無住
處名也
六無鬥諍事多無
護故
七隨順四依法。八易得無
過。九隨順修道。十無衆鬧行處今鈔略五六九
在等字中舊記
將所愛受用爲一四
依爲四誤他久矣
十中初科前敍樹下多過。便
下明露地深益。次科引増一觀法成上空定。
以觀此身既假骨毛等縁和合而成。當知我
身畢竟叵得。是爲人空。又了諸縁自體亦空。
是爲法空。如實了知人法倶空即破二執故
云最空法也。三中引論。初明上法。在樹下者
謂雨時也。受下次明中法。雨歸屋下與上爲
異。覆處少損故得用僧物。四中十利。一無求。
二無繋。三無他護。四無所愛。七中二利
反樹下明之。以樹下猶爲風聲棘剌故。八不
占他處。九不慮他奪。如來下引聖所行令忻
樂故。大畏林亦名恐畏林寒林。即屍陀林在
王舍城西北十里許。彼國人死多送林中。名
爲林葬。爲人觸惱不起意者示行忍辱垂誡
後來。經云。能行忍者乃可名爲有力大人是
也。十一隨坐謂但無人處即坐。不必樹下露
地。解脱道論名遇得處坐。解云。不樂人所貪
不惱他令避故。十何中一二可解。三謂無所
讓故。四即不令避故。五約希望。六約他事。
八約已務。九謂不惱他故。彼具云不起諍訟
因縁。十二初科多論。前明坐法。然下示制
意。次科初標行相即身業也。如下引示心行。
明不徒坐也。經中四法。前二治過即自利。三
是利他。四即投心勝境。睡眠掉散則離念佛
故不臥也。下指論者即解脱論。彼云。常坐功
徳斷生怠處除爲身疾開病
縁也
離染觸樂少於纒
睡常多寂靜堪修禪定。善人所行是業無疑。
三中十利。前三治樂。四即離苦。五不縱情。六
七成業。八神爽。九身安。十業輕。四中四分。
初引縁。佛下明設教。初句立制。應下教修。思
惟即修觀。此中不明故指如後。即主客篇四
儀法中或指沙彌
篇三觀
智論中初讃坐法。求下誡睡
眠。大事即指聖道伺候也。即經云。無以睡眠
因縁令一生空過無所得也。又云。諸煩惱賊
常伺殺人。甚於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悟等。
若下教臥法。脇不著席謂倚臥也。三諸部中
母論對食治瞋。折挫煩惱即爲上行。智論斷
漿十二之外。不一心者彼云。因飮漿故遂求
種種漿。謂果漿蜜漿等。如馬不著勒左右噉
草不肯進路。若著勒則噉草意斷。寶雲經四
分之一即乞食別行。初正示行相。丐音蓋亦
乞也。與鬼神者即今施食。若下因引乞法。
先破禁戒者或在家破五八或出家反道者。
可譏嫌處即婬女家酒肆等。十住中彼無餘
食一揣故有此二。與上不同。各有十利者彼
云。受毳衣有十利。一在麁衣數謂同糞
掃衣行
二少
求索。三隨意可坐。四隨意可臥。五浣濯則易。
六染時亦易。七少有虫壞。八難壞。九更不受
餘衣。十不失求道。食後不受非時飮食有十
利。一不多食。二不滿食。三不貪美味。四少所
求欲。五少妨患。六少疾疾。七易滿。八易養。
九知足。十禪誦身不疲極。解脱道論彼云。
一法衣相應。謂糞衣及三衣即衣
二也
五法食相
應。謂乞食次第乞一坐節量時後不食食五
是也
五法坐臥相應。無事處
樹下露地塚間遇得
處五
是也
一勇猛相應。謂常坐不臥。然是勇猛
之一事故加之分二字食中多次第
乞餘同四分
十誦多雨處
四月。在露即冬分也。八月在覆春夏雨多也。
少雨反前者冬春八月在露。夏四月在覆。結
指中初指前列。統下揀諸文。彼論先總列名。
次總顯相。後逐行別明。一一行中並先示過。
二明受。三顯徳。四辨失。故云次第詳悉等。且
略引示。彼云。云何受乞食。若受他請則妨自

我從今日斷受他請受乞食法此郎受法餘
行並準此立
誓受行若不行
準下五分須捨
云何功徳。依心所願進止自由。
銷除懈怠斷滅憍慢
若受他請是失乞食。

餘行並爾。具見第二。須者尋看。四中雜法
即蘭若中所須之事。初中四分。前明備所須。
若見下次明待同學。又三。初迎接。令其下浣
濯。便授下與食。有餘下三明食已法。與人即
乞匈者。非人即施鬼神禽畜等。淨地水中或
無人畜。留置淨處擬後施故。有賊下四明待
賊法。制知時節防賊難。故下引十誦。文證可
知。星經即陰陽書。下指四分。即留食等。二中
謂以木鑚鑚木則有火出。火珠即水精珠日
光照之用艾引火。恐同出術故開屏用。三
中前明頭陀。是今所用。後讀誦等因之而引。
如上等人放免差次。加分與物皆謂推尊有
徳。誘進後人故也。四中五分。受請犯吉。旦
約乞食爲言。餘之十一例皆違犯準解脱道
論糞掃衣受居士施衣即失。但三衣畜長衣
即失。乞食受請即失
不作餘食法。作則名
失。一摶食再食則失此二論無
準義明之
蘭若聚落住即
失。塚間餘勝處坐即失。樹下屋舍住即失。露
地覆處即失。隨坐貪樂處坐即失。常坐寢臥
即失。不捨而違例皆犯吉。不能令捨者應
云我從今日捨乞食等。則知此十二行並須
作法受行不能須捨。不受不成不捨違犯知

釋僧像篇
題中上二字即所敬境。下二字即能敬儀。僧
即總於衆別。像即攝於經法。即下立敬儀。
中三科之文則三寶勝境。通爲所敬矣古云僧
是能敬
像爲所敬
者誤矣
取其語便故僧在初。準下敬儀佛在
前列。致即訓至。説文云送詣也。謂以至敬之
心投詣勝境故也。敍意中初文上二句明弘
通立法。謂比丘之衆擧事有法。化被於時光
世生善。發生物信則彰。佛法高深。人知歸
嚮。故云景仰斯立也。謙下四句明道俗所宗。
謙恭遜恪言其内心。斂敬攝儀言其外貎。退
己自卑謂之謙遜。尊他專謹謂之恭恪。儒宗
有禮記。首云無不敬。是知敬者禮之主也。
又儒教不出五常而禮統焉故。論語云恭而
無禮則勞。則知謙敬俗典明示。故云命章。又
下引佛制敬佛法僧師資相攝上中下座互相
禮敬。則知遜恪佛法推先故云爰始。或可凡
對勝境。或見尊上必先致敬故云始也。豈下
明敬慢可不。上二句示非所宜。下二句明
須立敬。形謂削髮。服即壞衣。倨慢謂傲物。
方謂法度。即下所明。然出家異世不但外儀。
必由内法故云清革。引證中省已所短則内
懷慚愧。由有慚愧則推重於他。則知慚愧是
敬之本。倨慢自矜無慚故也。是下勸修。凡在
吾門宜遵佛語。三中初敍禮壞。上二句通示。
移謂遷變。淡謂浮薄。次六句別釋。鄙謂庸惡。
末謂卑下。輒爲領袖故參衆首。眉謂尤眉。壽
即高臘反相欺壓故在下行。武力謂恃勢陵
物之者。文華謂世俗文筆之流。上四句敍坐
次乖道。下二句明推擧同俗。彼時尚爾。況今
衰末不足怪矣。如下結歎生起。提引者即指
當篇。明誡者乃彰垂訓。次科分章中指如題
者即本篇法附也。制意中初科智論前示眞
境。以佛生身是法身所依器故。如下引縁證。
佛升忉利天爲母説法。將從天下衆皆迎接。
須菩提在石室中行空三昧。念言。佛常説云。
若人以智慧眼觀佛法身。爲先見佛。念已但
坐室中。蓮華色尼欲先見佛。乃化作輪王。
千子部從。衆人見已避道。得先見佛。却復
本身前禮於佛。佛言。汝非先見於我。彼須菩
提最初見我以觀空故。得見法身名眞供養
由佛呵止
故云不受
次敬意中初徴示。四分下引釋文。出
房舍犍度。彼云。爾時佛從王舍城與諸比丘
人間遊行詣毘舍離。時六群先往取房爲和
尚親厚等。時舍利弗目犍連後至不得房宿
臥埵上。因集衆呵誡。如鈔所引。初引佛問。
諸下衆答。佛下呵責即見制意。廣下引縁。彼
云。過去有三親厚象獼猴鵽鳥鵽當刮反爾雅注
云大如鴿亦言鳩
或言
依一尼拘律樹。彼作是念。我等共住不
應不興恭敬。互相問言。憶事近遠。象言。我憶
小時此樹觸我臍。猴言。我憶此樹擧手及頭。
鳥言。我憶雪山右面有大尼拘律樹。我於彼
食果來此便出即生此樹。時象即以猴置頭
上。猴以鳥置肩上遊行村聚。説偈如鈔。上句
行敬。次句顯益。三即現報。四是後果。汝下勸
依。自下立制。今時僧衆不別尊卑。宿徳晩生
互相作禮。受戒徒分時分。坐夏空數淺深。
堪嗟世薄情浮。深痛律崩法壞。有心弘護宜
切故承。次科大悲經中初敍修因。傾謂盡心。
側謂迴避。以是下次明感果。如佛將成道在
尼連河沐浴。身痩不能自持。感樹垂枝助佛
身出。至於入滅雙林變白之類。無情尚爾況
有情耶。増一中初示來報。以下推往因。雜含
中誡勅比丘。四衆即所敬。攝諸根者謂恭謹
也。長夜通目現未。安樂通世出世。三中智論
初明對佛不同有四。前二俗衆倶坐。命不命
別。後明道衆。或坐不坐學無學分。三道即三
果。凡夫可知。未辨謂所證道。未破謂所斷惑。
又下次明大小坐次。餘佛僧徒三乘位別。釋
迦之衆純一聲聞故云無別菩薩僧也。文殊
師利此云妙吉祥。彌勒此云慈氏。次第謂依
夏臘。準此以明諸大菩薩必應示受聲聞律
儀。即經所謂即現聲聞而爲説法是也。次科
不應中初文四種。前是俗人。餘皆道衆
復。二是下座。三即非僧。四即無徳。三中十三
難人無戒。三擧行缺。二滅體壞。古來國朝多
有令僧反拜君父。蓋不知三寶福田四生依
怙。道超塵網徳跨樊籠。君不得臣父不得子。
不墮四民之數。是爲三界之賓。形雖免於屈
申心敢忘於奉敬。但以志求解脱。仰答劬勞。
不怠重修上資治化。豈唯拜伏方爲報徳乎。
寶梁中八輕者由無慚恥慢易有徳即因心
也。下列八法並來報也。或可六七通於現未。
乃至下明徳薄。毀戒之人片地無分。即梵網
經云。不得國王地上行。不得飮國王水。五千
大鬼常遮其前。掃其脚迹罵言大賊等。又如
佛藏。不消一杯之水一納之衣。何況四事。
指上篇者即對施中。應禮中初文無縁者縁
見次科。下禮於上故云合敬。下大小相敬中
自説故此指之。二中初廣引諸文四分。十種
大小行爲二。増一塔中謂非處也。五分相瞋
謂心惡也。十誦有五。并下二塔前爲七。僧祇
有七。分之可見。五百問示犯。準應得吉。僧祇
六種。皆下別示經塔等不得之意。三中標分
有三。初是佛寶義須兼法。下正明云佛像經
教住持儀等是也。即題中像字。下之二科僧
別分之。即題中僧字。敬儀中初科初正明。準
前盜戒佛受用物乃至爲佛亦不得賣易。支提
亦翻爲廟。故下引證。王即瓶沙王。注文語勢
連上。合是大書疑其傳誤。施佛則永不通僧。
施僧則兼通於佛。次科五功徳。前四別報並
列因果。後一總報通前爲因故但示果。南無
經音義中翻爲歸禮。或云歸敬。或云度我。如
來者成論云。乘如實道來成正覺。無所著者
離塵染故。至眞者離虚僞故。等正覺者謂三
世道同。正即簡異邪妄。此即下勸修。諸佛所
行下凡宜學。三中初引三禮。口即言相審問
名下禮。屈膝即跪爲中禮。頭至地即稽首也。
地下示五輪。地持語通故引阿含續釋。五處
皆圓故名五輪。四支及首名爲五體。輪則別
指五處。體則通目一身。先下正示禮儀。正立
者攝身儀也。合掌者定心想也。兩掌相抵指
掌齊合。今人但合指耳。屈則先下後上。起則
先上後下。故注云不相亂也。手承足者舒手
仰承表敬之極。今人有結印者不知法也。世
衰法喪不識禮儀。或覽此文宜須依準。四中引
論兩段。前段初三句總標。知下牒釋六義。通
是敬心別分三業。恭敬二字義必兼身。又通
約能敬。尊重二字則兼所敬。又云下引次段。
上擧喩。佛如肥田。專心如好種。堅著如投種
於田。隨下法合一善等是因。至佛是果。由下
顯意。五中母論西國以跣足爲敬。故不得入
塔。此方以穿著爲禮。或著襪履。亦須潔淨。寒
雪處聽者謂開邊國。三千中初明遶法。一現
卑下。二示慈心。三離輕掉。四離觸穢。五離潰
鬧。又當下次明用心。念佛恩者無量劫來爲
度我等不惜身命求菩提。故念佛智者權巧
方便不思議故。念經戒者三藏教法開發我
故。念功徳者威神相好無與等故。念精進者
乃至無一芥子地非捨身處故。念泥洹者示
現滅度令諸衆生追慕勤修故。乃至者略降
生成道轉法輪故。僧是福田師則攝誘上即
三寶
母生育同學琢磨皆思報故念一切人即利他。
念學慧即自利。念除草即營福天兩脱履者
即知。天晴亦通著上。但須淨耳。如上所念
不出三寶親友慈悲福慧自利利他。尋之可
見。六中五百問息嫌疑。智論示遶法。賢愚明
禮辭。彼説。舍利弗辭佛入涅槃。佛問。何不住
壽一劫。答曰。世尊年尚八十不久涅槃。我不
忍見故。又三世諸佛上足弟子皆先取涅槃
按本起經是佛右面
弟子目連左面故也
經文但示旋遶。續引善見具
示儀式。雜含中明禮足示敬之極。然諸經論
皆令右遶。古今諍論紛紜不息。都縁不曉遶
佛遶壇兩儀自別。且直據祖教略明大途。餘
廣如別。初明遶佛者歸敬儀。云右遶者面西
北轉如像面南行者面北擧歩
迴身面西而去從北而迴
右肩祖侍向佛而恭
此示
正儀
比見有僧非於此法。便東迴北轉此爲
右遶出錯
見也
西竺梵僧闐聚京邑經行。旋遶目
閲其蹤。並乃西迴而爲右遶。以順天道如日
月焉此引親見之
事證成上義
次明遶壇者感通傳天人述西
竺戒壇云。衆僧登壇受戒説戒事訖東迴左
遶南出而返。戒壇經祖師對眞懿云。律師勿
見東迴左遶以爲非法耶。此乃天常之大理
感通傳云天常
乃左人常乃右
祖訓明顯人妄穿鑿或曲引俗
如執天文誌李
長者之説是也
或妄憑世事如執牛踏稻
蜘蛛結網之類
且遶
佛者本乎致敬。遶壇者便乎行事。致敬則必
須右遶表執侍之恭勤。行事則必須左遶使
上下而倫序如入食堂及説
恣時入堂之式
必依此判寧復疑
乎。若爾壇經云。東迴北轉遶佛一匝者。答此
本登壇爲行受法因旋佛後故云遶佛。豈同
殿塔特申卑敬耶古記引秀州靈光舍利左遶爲證子
親瞻禮但覩金鐸動搖豈見舍利左
右此亦欺
罔之甚
正明敬相斥非中初敍合敬。我等者
通指末代。敬像同眞佛。敬經同眞法故云齊
觀。今下正斥。又四。初指非。並下示所以。初
句無智。次句無信。三即無識。由無此三不守
禮度。故云虧大節也。或下出非相。文敍多事
不出三業。攘謂揎袖出臂。憚難也。致下明過
状。次科初引文禮人懸幡倶非惡事。猶誡輕
侮。良由對聖更無所尊故云敬處別也。蹈謂
足踐。既下申誡。初勉愼。至下示法。履水臨深
喩其悚懼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
淵如履薄冰今借用之
此下彰益。上句規
他。下句感聖。且下擧況。令長即郡縣官典。凡
下勸依任信也。別斥中初指非。下床即低床。
今時愚徒多習訛風。有識苟聞幸宜悛革。此
下正斥。祖師嘗遊晋魏。親覩其事。乃於床上
與僧設禮。彼反責之故云敬人等。楷模即指
法律。余下引親傳以驗。既非西竺之法。顯是
此土濫行。又下引明文以證。彼經有三不應
禮。一已在高處上座在下。二上座在前己在後。
三自在座上不應禮座下。今文連引以經對
之。雜列中初科十誦三事初在前行爲導從故。
伎樂即伎者樂器準下僧祇。即是自作非但手
持。爲下次代他禮爲傳信故。文開和尚餘人
理得古云似俗中傳拜先受命禮據
理不然但須師囑上座準同
得下三明對坐。
或爲瞻想。或復禪誦故。僧祇初明作樂離過。
仍決十誦持行之文。次明爲俗所使。唯開佛
事。次科智論持世並述如來遺身之意。欲
彰恭敬獲報甚深。麻米芥子並比舍利。持世
經有四卷。第一云。我今雖得阿耨菩提猶精
進不息。至涅槃時猶發精進。碎身骨如芥子。
何以故。憐愍未來衆生故。又應以舍利度者
心得清淨故。三中二段。前引僧祇通示四時。
文略成道轉法輪二日故云乃至今時但知降生
涅槃二時供養
餘二擧世未
聞聞者行之
薩下次定日月。又二。初引文示異。
多論總明四日。但二日重疊。今取下瑞應四
月八日降生。復準涅槃二月十五日滅度則四
日各異修供可行。復是此方機縁所樂故。一
年四日釋門時節。二月八日成道。二月十五
日涅槃。四月八日降生。八月八日轉法輪。適
時之義勿事專隅。成道一日唯出多論。生滅
二日如下自明。轉法輪日者準今四分。成道
後五十六日梵王方請四月初五
一小月故
尋至鹿野四月
調機八月初七二小月故
過此説法即八日也
或有經説。成道後過六七
日説法。或云二七。或云三七。皆不可定。次引
瑞應別示降生。具云太子瑞應本起經。有二
卷。後引涅槃月徳別明入滅。涅槃初云者即
第一卷序分中文。簡後三十故。彼云娑羅雙
樹間。爾時與大比丘八十億百千人倶前後
圍繞。二月十五臨涅槃時。十仙者一闍提首
那。二婆私吒。三先尼。四迦葉氏。五富那。六
淨梵志。七犢子。八納衣梵志。九弘廣婆羅門。
十須跋陀羅。此十並外道上首。聞佛涅槃歸
依得度。過三月者即五月半後。又第三十卷
師子吼言。世尊何故二月涅槃。佛言。善男
子。二月陽春之月萬物生長華果敷榮江河
盈滿百獸孚乳孚猶
生也
是時衆生多生常想。爲
破衆生如是常心故。師子吼言。如來初生出
家成道轉妙法輪皆以八日。何故涅槃獨十
五日。佛言。善男子。如十五日月無虧盈。諸
佛如來亦復如是。入大涅槃無有虧盈故
故知一經前後自
別今時即用後文
月徳中與上多論相近。阿含亦
云。如來八月八日涅槃。此並下二約義會通。
初正明。二引證。舍婆提即是舍衞文中且擧
見聞。準論具云舍衞九億家。三億家眼見佛。
三億家耳聞有佛。而眼不見。三億家不聞不
見。佛在舍衞二十五年。而此衆生不聞不見
何況遠者論擧王舍億
數不説見聞
由慢業者出不見及不聞
之所以。我輩生不値佛豈非慢重。撫膺自責
深痛沈淪嗚呼。佛下擧況。滅後正法不及現
在。像不及正。末不及像故云轉輕。謂奉佛之
心薄也。心業即慢習也古記並以夏殷周三代正朔
和會諸文者甚違租意若可
和會即非見聞不同況復經論並據
西竺日月那將此方正朔和會耶
感通傳祖師問天
人云。此土傳佛生時不定如何指的。天人答
云皆有所以。弟子是夏桀時生。具見佛之垂
迹。然佛有三身。法報二身非人天所見。化身
普被三千。故有百億釋迦。隨機所感前後不
定。不足疑也準知昔記
不可依也
四中初標比丘啓問。下
佛答中三寶及戒住持綱領敬慢興廢必其然
乎。二敬僧者謂四人已上大衆也。釋中初科
前明徒衆侍立。無有違者謂順教也。傳下指
妄。傳字平呼。今時禪講不知禮法。端受衆禮
壞滅僧宗。且四人僧者辨事功高。別人力弱
理無反敬。爲存教誡暫開衆立。況外無軌範。
内徳空虚但欲自尊。寧思來報。必負高識願
聽直言。或對大衆必須起敬。或受衆禮止可
三人。或衆圍立恒知非便。既居師表豈得𢢺
然。次科僧殘已下者以犯初篇失師位故。弟
子經理者謂求僧行法弟子預數故。亦須敬
禮者謂師乞懺設禮陳詞也。爲下二句明反
敬之意。是知弟子在僧。但據僧別強弱不論
師資高下也。行懺既爾。齋講餘事準義皆同。
故注以示之。大小相敬中初科初母論即佛
垂滅囑累之詞。初令奉戒以木叉住持中勝
故制依之。當下次令相敬。淨法即律範。尊者
謂臘高徳重爲人所尊。慧命謂博聞強識以慧
爲命。皆相美讃之辭也。第二次禮中初通示。
五衆下略及塔字。相禮者若五衆相對則
四位尊卑。二衆沙彌同一位故。若五衆各
論自分大小當衆同臘則須對禮。如來及塔。
五衆齊敬一向是尊故云通禮。塔即墳塚。初
下別列。次科五百問中決前禮塔引佛爲比。
意在報恩。死下義準論明禮塚不言屍故。別
示中初文若據沙彌亦取受戒前後分上中下。
此約多人初受排次爲言。生年即俗年長幼。
出家年即入道先後。次科問意恐謂下衆同大
僧故。答中二義。初約戒等釋。未具總名者同
號沙彌故。無勝徳者戒體同故。又下次約非
師釋。大僧不爾反上二義故。百歳比丘尼禮
初夏比丘足也。三中初示禮儀。身口虔恭用
彰意重。出下顯華梵。五下明總別。中下明受
俗禮。恭敬經即中含所集。彼云。爾時世尊告
諸比丘。當行恭敬及善觀敬重諸梵行人。若
不恭敬必無是處。四中母論四名局據夏限。若
如五分取上無人。隨時受稱則通大小。今時
禪衆無論老小。例稱上座不知孰爲下座乎。
五中初科前明共坐限齊。若下次明床敷大
小。有三。初明床座。臥床三人坐者謂減三肘
者。坐床肘半二尺七寸。若減併與者不容並坐
故。臥床過三肘者五尺。四已上三人有餘故
加至四降。四歳者如六歳得共十歳坐也。大
會得連床者一以床少。二不許動故暫開之。
若方下次明氈褥準前床量。若散下後明敷
草。由無限量故得共坐。次科伽論地敷義是
長連不可動者。多論床連席異謂床上敷席
也。中空絶者準須相遠方免譏過。論明俗女。
俗士可知。六中初明受禮義無忽傲。如唖羊
者彼有唖羊外道受不語法。世有持不語者
謂爲上行。此外道法宜速捨之。問訊之語隨
時適變。不必依此故云等也。共下明呼召。慧
命名通不專下座故。雖耆宿亦得呼之。即如
經中慧命須菩提是也。第二法附造像中初
科上句標示。如來下正明。現在即化相佛法
一期益近。未來即住持佛法三時益遠。即經
云。應可度者皆悉已度。其未度作得度縁是
也。次正明中初文先敍目連圖寫。至下後引
如來垂誡。以佛生七日摩耶命終生忉利天。
佛後成道思報母恩。昇天説法經于一夏。按
造像經時優填王思念如來。命目連引三十
二匠往彼天中。以旃檀木各圖一相。如是至
三方得圓足。文云恐者若論圖寫似指目連。
取後垂誡須推佛意。雖縁在優填意存來世。
次垂誡中初明授記。即優填王聞佛下天。將
像至寶階所。像即迎佛自行七歩。佛爲摩頂
授記。辭如鈔引。低首曲身故云垂地。因下次
正誡勅。法身儀則者威容相好法身之表故。
得念佛三昧者由見色像三昧易成故。具相
好者由生忻慕能感勝報故。如是者即指檀
像。勅後効之。注中國僧者即鳩摩羅琰從西
天負像欲來此方。路經四國皆被留本圖寫
注云今後傳者即知第
四寫本非優填造者
至龜茲國王抑令返道以妹
妻之。後生羅什齎至姚秦。後南宋孝武破秦。
躬迎此像還于江左止龍光寺故號龍
光瑞像
至隋
朝於楊州置長樂寺。有僧奏請瑞像歸寺
今在帝京此據龍光壁記所載若感
通傳天神云非羅什將來未詳孰是
次示此方中初科
前敍任情。奇薄世染如下自述。所下次引古
製。初引西土傳來。嶺東即此震旦在葱嶺之
東。風骨勁壯言其體貎。勁即直也。儀肅隆重
言其威勢。毎發神光言其靈異。光世生善言
其動人。注中準冥祥記云。東晋咸和四年袾
陵尹高悝苦回切
又音里
因下朝見浦中光起。令人
漉得一金像。可長三尺。光趺並缺。乃以所乘
車欲載歸宅。路經長干寺長干是地名干即地之隴
寺在隴側在金陵上元縣
車乃不進。遂任牛牽入寺。復經歳餘有臨
海縣捕漁人。又澇得一蓮華趺進於成帝。勅
於像所與本符合。後有五梵僧詣高尹宅云。
我從天竺得一育王像將來。路經險阻埋在
黄河側。後求之不得。我等同夢。像云。吾流浪
江南爲高尹所得。故來相訪。高尹引僧入寺
禮謁五僧因而住寺。後經四十三年有交州
合浦郡採珠師。又漉得圓光進簡文帝。勅送
長干復合本製。脚趺銘者謂阿等七字鎸在
座足。由是梵書先無人識。後求那至方乃辨
定。在京師者即隋朝迎入京兆府大興善寺。
毎至六齋常放光明。次引此土剏製。漢世佛
法初來。至于晋宋已前也。彷彿猶似像也。
髴字
音沸
並下總出所由。初句心重。次即追慕。三
謂法古。故下結成所引。二失法中初科先敍
得失。與之且言福敬。奪之過在無法。但下次
列非相。又二。初斥造像。前明經營不淨。菩薩
下次示形像乖儀。身量論其價直。故但問短
長。相好不令用工故不論全具。爭價利鈍者。
利謂匠工欲其多得。鈍即主者不肯増加。計
供即飮食供給。上四句是營句人非。酒下四
句即匠者之非。餉遺即獻送。遺字去呼。致下二
句顯其無功。樹字上呼。形體裸露腰身曲折
故類婬女古記謂言不便故音爲遙以訓美好不見意也
此責造人豈斥聖像必謂婬女言麁妒婦云何
不改今但依字余
針反之不勞穿鑿
令瞋努目袒膊揮拳故逾妒婦。
乃至下次明造經。弱筆謂不善書者。惡匠
謂不擇良工。鄙養即薄於供給。二中初敍無
靈。經像住持功高故爲信首。故下顯過。偸
盜是遭奪失。毀壞即風火所損。私竊冶鑄謂
金銅等像鎔爲別物。焚經受用即金銀字經
燒取餘用。多陷罪咎謂累他也。並下出意。
薄賤輕侮乖俗禮教非佛嚴勅。故云違背世
出世法。現未兩報因像而致後之製造。可不
愼耶。三中初明合法有靈。注中即前長干像
在興善寺。遭賊縁具如注。又聖賢録云。隋
時蒋州興皇寺佛殿被焚。有丈六銅像正當
棟下。及火發棟墜像自移南五六尺。四面灰
炭去五六尺。略無塵沾。後在白馬寺。鳥雀不
侵。斯皆造立有法之所致耳。但下次明至誠
感聖。西土靈儀中善見右牙者準茶毘經説
四牙二在忉利天即帝
釋處
一爲羅刹盜即天神獻祖師
者今在帝京
餘二經文不載。缺盆即項下横骨。繞項而轉。
至咽凹下如盆縁之缺。闍維時收在忉利天。
後修那沙彌爲師子國王於彼天取下。増一
二像上別敍造立。二下合示身量。次造塔中
初科雜心中初示名。舍利梵語訛略。具云室
利羅。此翻爲身。即人之遺身。或碎身或全
身髮爪灰骨通號舍利。然舍利及塔名通凡
聖。今明造立。多是佛塔。亦通餘聖。無名支
提謂安形像故。下釋云廟貎也。塔或下翻釋
塔婆。偸婆亦皆訛略。經音義云。正言窣覩
波。義翻方墳翻高顯處以聳
出故
或云大聚或云聚
累物
成故
次科初示因果。初起即新剏也。梵福
謂梵天王福最勝也。如閻下校量梵福。總南
洲不如一輪王。總四洲輪王不如六欲四天依
須彌山
故別
言之
總四州六欲不如初禪梵衆。總上人天
不如梵輔。總上人天梵輔不如大梵天王。此
下勸修。起塔治寺獲福如是。故令當學。三中
初明造立。安基爲堅牢故。作欄爲外護故。
懸幡蓋物即梯橙也。不得下次制踐汚。注引
大論會上神名。又下次釋密迹。以菩薩示現
故得名耳。金剛即所執之杵。用爲以刃下引
五分。佛在侍衞滅後亦然故也。若有所取與
開句絶。若塔下明覆蓋。地下明泥治。須下
明器具。以西國俗風多跣足故。安道邊者登
上便故。外作牆者恐觸穢故。若上下明獻供
養。飮食得與道俗即守塔人。經營即造立者。
舍下明護舍利。若下明帚拂但可去塵。餘物
皆得。多下明莊嚴。手輪者舊云佛手中千輻
輪。四中初明擇地。規謂看視。其下指方所。
須東北者以寺門向東。即在前面左邊二方
爲之。注中前示西土。亦合作並。東北風多則
穢氣不至殿塔。此示寺門向東所以。下明此
方。應在南西。今此廚厠多在東北。亦以南西
風多故也。不得下制侵犯。西土佛法僧地各
有分齊。不相混濫。下指盜戒。彼明欲於僧地
起塔。即須作法和僧等。五中初科五段。初勸
修。一切智者總收十界。世出世智無不圓足。
含蘊無窮出生無盡。故喩如藏。生身即現在。
滅身即舍利。若自下明營辦。自有功徳者謂
富於道行人所信重者。於己莫輕者以能供
養獲大福徳故。凡下明用心。若以下明施
物。現在滅後無差別者謂所得福存沒正等
故。若見下明供具。次科修治自作勸人隨力
所搆。三中初明造立。若是下明淨治。任下嚴
飾畫下明雜穢。此土多用魚牛等膠。雖復腥
鱣且圖久固。應下明供養。不下示非法。酥
塗乳洗皆外道法故。四中令密藏者不生善
故。令恭敬者恐生慢故。今時有作涌壁或畫
佛首相。並宜藏之。五中讃歎能顯佛徳故勝
寶供。六中初科無垢經中。初即女問三事果
報。一問掃塔。二問塗治供養。四相即方圓半
月人形。三問修四法。禪即色無色定。梵行
即四無量心。上二正用。下一因引。佛告下
如來次答。答初問中五福。一是内感。二三即
外應。四五即來報。四是別報。五即總報。若人
下答第二問。四相四節初中若人信佛句絶
此句標心因。圓下即業行。謂於塔地以泥塗
爲物像故有方圓等別。彼下明獲報。即生後
二報餘三節
文並爾
弗婆提即東勝身洲。彼人面圓
倶舍東洲半
月與經不同
瞿陀尼即西州。彼人面如半月。兜
率此翻知足。欲界第四天。鬱單曰即北州。
彼人面方。炎摩此云妙善。欲界第三天。人面
形。即南洲人面上廣下狹。文脱二報。彼云。後
生閻浮提。壽終生三十三天。所下二句總結
四相。若人入禪下答第三問。初明修因。四
梵行即慈悲喜捨。彼下明感報。善根是現報。
福報是來果。即人天世果。禪梵定生天。歸戒
通人天。涅槃即出世果。涅槃經彼云。東方
有佛世界名不動。佛號滿月光明。無畏菩薩
白佛。此土衆生造何等業得生彼國。佛以偈
答如鈔引。上四句即四種因。正取中二。下
一句示果。言不犯者謂不侵損也。二中西國
多以妙香塗身供養。十戒制斷故。此問之。
答中有二。後解是今正用。三中破寺報重反
明造立功深。二造寺法總示中初標人法。即
露裕法師稱美道行。故云盛徳。寺誥即彼文
通題。具下示其所述。事下明今所引。次引示
中初文前敍如法。譏謂譏嫌。渉即干渉。即近
尼寺市傍等處。經坊即今經藏。今下次明非
法。唯有處所。謂但造堂舍。而羯磨結界時有
行之。故云亦有。言限外者或堂舍之外或復
寺外。故下引示。木石等者植樹表其生長。立
石表其堅貞。戒壇居東表發生之義。無常院
在西表傾沒非久。立刹表迷者知歸。樓觀表
道品階漸。池沾表魔外洗心。栽蓮表行人心
淨。餘如彼説。須者尋之圖經近日本將至文
有兩卷即祖師撰者
覆邪術謂使魔外無其威勢。影猶閉也。禽獸
畏威謂令異類不敢侵犯。形儀隱映謂像設
可觀。爲世欽仰即士庶生善古記妄釋
今並不取
次無法
中初科綿積猶言長久。秉即執也。錯擧謂毎
事廢立皆任意耳。倣㩭謂互習訛風。競心謂
鬥競爲懷。力志即竭力用意。高顯即副競妙
之心。過彼乃稱勝他之志。次科明俗人愚暗。
文敍本主義通餘人。毀壞約物損辱約僧。承
即奉事。此科大字並引寺誥。故注以助之。乞
請即求索請觀諸事。彼時尚然今何足怪。更
有殿堂飮宴。僧廚宰殺。寄著雜物貯積糧儲。
或射作衙庭。或編爲場務。婚姻生産。雜穢難
言。斯由道衆之非才。豈獨俗儒之無識。毎
恨法門之覆滅孰爲扶持。更嗟獄報之艱辛
誰當救療。必懷深識豈不再思。是知禍福無
門。唯人所召。有力能濟傳而勉之。三中初正
勸。改往謂悔上諸過。修來謂期後超昇。追
法即依教。更新即起敬。注中初敍本施意。
唯下示所應。爲彼下顯益。次引經證。闍王
造逆邪見。後方歸佛求悔故行此勅。訾輸謂
科配財物也。迎送謂祇奉官僚。事佛之家倶
令免放。豈下推得信所以。四中初科有二。前
勸敬奉法物。處所受用恒勤屏淨。像設香燈
常須嚴潔等。乃下次勸攝心念法。剃染即念
其形相。本圖何事。即經所謂當自摩頭等也。
戒體即念受體勿違本誓。即經所謂念所受
法等也。業理幽微世多僞濫故云眞旨。行來
等者即念聖法。來謂於四儀四事皆遵開制。不
容妄動。僧既内修俗必加敬。次科初擧俗事。
注中文候六國時魏主。干木晋人少貧鉏刈
爲業。草廬而居不求名位。後遊西河事子夏。
養徳不言心通六藝禮樂射御書
數以之六藝
文候重彼才徳
命駕謁之。干木逾牆避之。從者曰干木亦布
衣之士君何重之如是。胡不罪之。文候曰。干
木不趨世利而棲大道。隱居陋巷聲馳萬里。
行依於徳寡人光於世。段氏光於徳寡人富
於財。干木富於義。吾聞世不及徳。尊財不如
義重。吾敢不尊賢重道耶。後召爲相不就。劉
氏即蜀先主劉備。孔明即諸葛亮字孔明。先
主重之親命爲丞相。先主曰。孤之有孔明猶
魚之有水也。是知富於道徳尚爲王者見重。
餘人可知矣。次況道中初明他敬。道士本釋
氏之美稱。後爲黄巾濫竊遂不稱之。披法衣
者言其形相。遊佛行處言其内心。三學八正
六度四弘是佛行處。威儀等者言其動止。若
下誡自敬。由自失者歸過於已也。無不敬者
謂於人無所釋也。敬則下彰益。敬有儀者
心形於外也。豈惟等者自利兼他也。注中顯
示冥招之義。上擧喩。田無求心人將種之故
云自投。道下法合。僧無須意人自供之故云
潜託。潜即是冥托亦投也。三中初示他輕。以
下次明自失。法滅身者反上形心威儀等事。
縱放身心内外無法故滅於身。若下結勸。
注示待遇王臣之法。初教外儀。不迎送者以
屈道故。不同床者恐媟慢故。又下誡内心。然
此乃約比丘内有實徳。王臣並懷深信故可
行之。今時道俗二倶寡薄。未可如文。縱令
有道。猶更觀機事在臨時隨宜適變。量器度
之寛窄審祿位之高卑。觀信樂之淺深顧情
分之生熟。是故禮記貴於從俗。易書美於
隨時。苟滯一端必遭禍難。古今多有世事

釋計請篇
*計是比丘允許。請即施主邀命。往*計前
請意存化導。必施法式發越彼心故云設則
也。敍意中初明俗衆營福所以。智論明福智
二分。俗修福分。謂布施也。道修智分。謂學
慧也。塵網所縈故云昏俗。制謂教示。非禁制
也。接愚惑者即前所謂作出家得道因縁。或
復且令遠離惡道。生人天中堪受化故。而下
次明道衆受訃乖儀。施通四事故云雜繁。生
譏即損他。癡慢即損自。苦趣即自他倶墜。故
下示今所述。如別即下十科。列章有十。攝盡
始終。一六及九事通僧俗。餘並在僧。具如後
釋。初門來請中十誦明立維那。下翻寺護。謂
監護寺事也。餘名如上卷。僧祇初教答請。恐
爲縁阻故不定答。若有下令審實。不得下明
預探。此約生分。必是舊識則不須之。次科五
分開借僧物。僧祇開僧作務。且據無能必有
能者但可指授。輿合作舁共擡物也。文中但
簡對舁。恐謂得爲造食故注決之。一避觸煮。
二爲乖儀。四分明離過。引本縁起以規後世。
爲未來者或恐過奢招世譏謗。或恐末世福
尠不堪銷故。三中引佛眞規以爲後則。文列
三相。隨一即成儼。頭經音義云。字合作頷。世
謂點頭是也。四中五百問有五事。初審施物。
作佛物即今彫畫佛像之家。兼通道俗。若先
下次明賽願。謂施家力所不及。欲以三遍行
香三迴施物即當三會。以違本心故云不了。
若下三受神食。鬼子母經云。佛遊大兜國。
有一母。性惡常盜人子。佛爲説法告云。從
是已去止佛精舍邊。人民無子者來求當與。
今或有人設食持施比丘也。咒願即爲施主
求願也。廣在第六。沽下四擇施家。屠沽之
家由渉譏疑不令輒入。前制餘時故云一切。
餘門得者必約有縁。請僧設食。令彼持戒停
業方便接引故也。若共下五開同師坐。五中
有三。初引文示。四分通二請。律開下諸文並
明僧次。梵網云。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
已。而此利養屬十方僧。而別請者即取十方
賢聖僧物此制
受請
又云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聖賢
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
一凡夫僧。若別請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
此制
施主
仁王亦呵責者彼云。諸惡比丘受別
請者是外道法都非我教等。十誦善生等文
中卷隨相已引。五百問但明別請。遣人代去
即是捨請。若嫌犯墮即結能遣違施非法。準
律應吉。既下二令勸讃僧次。後二句指略別
請。隨相即別衆食戒。六中初指誤。必下改
正注分二字。下赴上者謂奔趍而往。上訃下
者謂言詞允許。若作趍赴義似不尊。令書言
訃。欲彰大度。訃至也今時字書告喪曰訃即凶訃字
雖是祖訓不可用之亦隨時之

此下顯意。苟有所不知則令俗輕道。雖小
而大誠有所補。高望謂徳望高遠也。然恐後
世忽爲小事。仍引諺語證之。諺謂傳世常言
不稽典者。初句謂暫借他物。應念即時還之。
次句謂貸取人財。須思早覓償之。言鄙陋者
謂雖世俗常事。苟有違者甚失君子之行。故
云廉恥本也指歸云此出郗嘉賓要覽中文彼作羊太傳
云故知人語也時償彼作早償鄙陋作輕小
七中多論五制。初制同往不白先入。惱衆
故墮據律往他家犯不白同
利戒今是施家應吉
主下二制隔日。先往
以招譏故。若下三制食訖自住。經下四制知
事後至。以營事人合先往故。食未下五制未
嚫輒起。謂未施財。咒願今僧未行嚫施終無
先去。纔得嚫已不待咒願者多矣。餘人謂非
首領上位者。私行謂潜去。報同學者令知所
縁。雖下覆釋初制。前明施家。此文似是他家。
八中二文並明僧次。論約法同。經聽形同。
無非皆爲解脱出家。即堪受供。涅槃云。雖
未受戒已墮僧數。九中僧祇作念即晨起六
念。念食處故。餘處悔過者違念。吉羅十誦
結犯且據俗舍別請爲言。下引論決。作相免
過。此通施家。不唯常住古云此據
僧舍者非
第二門四
分。初明衆集。言欲受者謂將往也。若檀越
下次明往赴。有三。初示威儀。隨後相次如飛
雁焉。若下二開前去。三寶看病是緩縁。故
制須白。命梵急難故通不問。若上座下三令
相待。據文所明下待於上。義準上下並須相
待。恐不及衆容失道故。第三安聖位。中初科
先明佛像位。或有別堂則就本處。然下次排
聖僧座爲三。初引所據。梁武所出其文已亡。
賓頭盧經藏中見有。具明請法。由彼尊者佛
勅在世。爲末法四部作大福田。志誠虔請多
有感應。預宿請者經云。新床新褥綿敷以白
練覆綿上即虚
軟也
初夜如法請之無不至也。來則
褥上現有臥處。浴室亦現用湯水處。大會請
時或在上中下座現作僧形。人求其異終不
可得。去後見花不萎乃知之也謂以鮮花布座
聖位不萎爲驗
此束略但云坐處有相耳。今下次令教示。請
聖事難故云不易。俗人咨禀謂之門師。俗家
之人即門徒也今反召僧
爲門徒非
必下三明自設。斥非
中初示非。坐訖即慢聖。在地佛前並非處。狹
小謂薄略。按尼鈔座不得高。尺六。又不以常
住僧器供養。由護戒同凡故。或有嚫施還入
聖僧用準俗舍無用應付所
請僧寺聖僧用之
又但設虚座。不得上
安形像等
如下正斥未見其可者以不知法。
不堪此任故。勝縁即佛及聖僧。自損損他贈
號滅法。深所宜矣。今時滅法者皆是並宜此
名。次敷床中僧祇初明敷床。俗不知法故令
教之。飮食亦爾同上敷具。若施主下次明尼
處。得教安設者以提舍中制尼指授故。在別
處者息嫌疑故。或在僧下。但令相遠。不勝僧
者尊卑倒故。長含有三意。一示佛位在中。二
明道俗處別。三知俗衆得同齋會。雖有此通
終成參濫。多不生善。幸有別室異處彌善。第
四門初科前明敷座。表敬有二。一先聖後已。
二退身避聖。四分。次明入位。互相檢校不令
非法。下引僧祇示不如法相糾正之法。摩訶
羅即愚癡比丘尼但遣起。由女多羞。婬女即
尼衆中有作惡者。次科四分初制相問。年
歳即夏臘。若下示縁開。聽八尼者即尼戒本
單提中文。今此準用。三中勞字去呼。慰也。以
至施家無宜默住。當先慰問令生喜勇。家中
是人口。生活即事業。餘更隨機故云等也。然
道貴省語。不宜多渉。隨以時縁引接而已。其
或巧言令色妄取顏情。折腰低首意圖後請。
豈唯屈道。抑亦滅法重道護法必不行之。四
中初制後至。故在後者謂自恃已尊。意欲動
衆。今時多然。聞須深誡。但能蘊徳自使他尊。
豈唯計校以謂光榮。雖可罔於無知實取笑
於有識。亦下次開不起。縱是尊長非所宜故。
若下三明留位。此謂知彼有縁而未至者。五
中僧祇初上座訶止。聖毘尼即佛戒。以衆學
制入白衣舍不得戲笑。須靜默故。齗語斤
反。齒根肉也。無常等即四念處。死想等即九
想。由下次教餘人自制。折草謂以枯乾草手
中折之。義下例決。準上訶制誡令守愼。六中
五分。初語勸施主。又下教往已寺。義須遣
報令知給食。多論謂外客來多令作法召。
或施主或門師立於高處。唱云六十臘者入
無者漸
減唱之
隨得一人即免衆過。更餘不集。謂後有
來者。指隨相即別衆戒。第五中四分問。作淨
者以見盤中有生果菜故須問之。準隨相中
須問漉水未。僧祇明逸食。長壽法者金光
明云。有二因縁壽命得長。一者不殺二者
施食。第六門初科四分。在後恐謂因法得。
食濫彼邪縁。世傳在前意令時衆先知情旨。
然後受食故云無失。然雖兩通依教彌善。若
據隨機不可一定。二中讀誦必待他請。今
時俗舍或有喪靈。僧徒共往強爲諷誦。無意
利他止圖齋請。重食壞法招俗譏嫌。識者宜
誡。三中初科増一即持香迎僧之縁。以能通
信故云佛使。賢愚即行香縁。彼第七云。佛告
阿難。過去無量阿僧祇劫閻浮提有一大國。
名波羅捺。時有一人好修家業。意偏愛金勤
力積聚。因得一瓶於其舍内掘地藏之。如是
勤身乃得七瓶悉取埋之。後遇疾終作一毒
蛇守此金瓶。如是展轉受形經一萬歳。最後
受身厭心忽生。見有一人順道而過。蛇呼之
云。吾今此處有一瓶金。欲用相託供僧作福。
設食之時持一阿先提此云
草籠
來取我。彼至日
擔蛇。至寺著衆僧前。食時已到僧住行立。蛇
令彼人次第賦香
衆僧食訖爲蛇。説法歡
喜轉増。將僧維那到本金所。餘六瓶金盡用
施僧。命終生忉利天。佛告阿難。爾時持蛇人
者則我身是。是毒蛇者今舍利弗是。富那奇
亦即彼經第六云。佛在舍衞。放鉢國長者有
子名富那奇。後出家證阿羅漢。化兄羨那造
旃檀堂請佛。各持香爐共登高樓。遙望祇桓
燒香歸命念佛及聖僧。香煙乘空至佛頂上。
作一煙蓋。佛知即語神足比丘同往前是行香縁
後即迎僧縁
次科初簡施主是非。僧護殘罪尼防重夷。五
下次明比丘儀式。律論並據香片故有斯過。
今時多以香煙熏手。則男女坐立準理倶通。
三中唄即梵音。未見經文者上引諸縁。但直
行香不云作唄。故下指諸文。止明開唄。意是
存之。今亦罕用。咒願中初科四分。令隨彼欲。
欲即是機。應機説法實難。其任在乎有智。隨
事觀量。僧祇選能。不必上座其在茲矣。乃至
者隨有不能次第選下也。並得罪者合衆。吉
羅制須學故。正示中初文初斥世訛。竪謂未
冠之童稚。今但通目泛常小人以爲凡竪。貴
族謂豪富長者之人。鼎食鼎即盛食之器。卿
大夫已上皆列鼎而食。令他傳誤謂之訛。強
言妄悦謂之諂。今時讀疏現事昭然。故下引
況。經法猶爾餘何足言。次科亡人偈中上二
句歎無常。餘並示來報。天獄世報。泥洹出
世報。以今修善必獲善報故也。次生子偈上
二句代歸依。七世即七佛。次四句擧喩。謂
歸佛得護如親愛子。後二句旁資親屬。新舍
者彼云。若入新舍設供者云。屋舍覆廕施
謂造屋
行施也
所欲隨意得。吉祥賢善衆處中而受用。
世有黠慧人乃知於此處清持戒梵行。修福
設飯食。僧口咒願故宅神常歡喜。善心生守
護長夜於中住。若入聚落中及以曠野處。若
晝若於夜天神常隨護。估客者彼云。諸方皆
安隱。諸天吉祥應聞已心歡喜。所欲皆悉得。
兩足者安隱。四足者安隱。去時得安隱。來
時亦安隱。晝安夜亦安謂人畜來去
日夜皆平安
諸天常護
助諸伴常賢善。一切悉安隱。常健賢善好
手足皆無病。擧體諸身分無有疾苦處。若有
所欲者去得心所願。取婦者應云。女人信持
戒夫主亦復然。由是信心故能行修布施。二
人倶持戒修習正見行。歡樂共作福。諸天常
隨喜。此業之果報如行不齎糧。出家者彼云。
若出家人布施應咒願云。持鉢家家乞。値瞋
或遇喜。將適護其意。出家布施難。僧下示制。
三中長含偈詞即讃布施。初二句讃其信。次
二句美其仁。後二句示感報。可敬可事即指
三寶。敬是内心。事即供養。五分願詞。初一
偈願人畜倶安。後一偈願所獲滿意。耕田下
種喩今布施。義下準誡據聖爲法。要在隨宜。
四辯義無礙辯法無礙辯詞無礙辯樂説無礙
辯。對縁縁即機也。四中彼經第六云。昔舍
衞城有長者猶次請僧。時舍利弗及摩訶羅
至彼家。已當時估客獲寶歸家。又彼國王
分賜聚落封與長者。又其妻生男故云諸慶
大集。願詞五句。初二句稱其慶集。寶字音誤。
彼正作報。次二句歎其行施。十力即佛徳。以
念佛故而營供養。後句咒願。摩訶羅苦求者
彼云。舍利弗咒願已長者心喜。即以白&T073554;
張施之。摩訶羅惆悵因從求學。後時僧次得
作上座。彼家入海失寶。婦遭官事兒復喪亡。
而摩訶羅依上咒願。長者聞已心懷忿恚即
被驅打。尋入王田胡麻地中。踏踐胡麻守
者復加鞭打。乃渉路前進値他刈麥𧂐時。
彼俗法遶𧂐右旋則設飮食。左旋則爲不吉。
時乃左旋。麥主忿之。復加棒打言。何不右遶
咒言多入。又復前行逢有葬者。遶他塚壙
咒言多入。喪主忿之復捉撾打。語云。汝見
死者當愍之云。自今已後莫復如是。又復
前行見他嫁娶咒言。自今已後莫復如是。彼
又忿怒復加笞打。乃曰。何不走避。遂復狂
走。値人捕雁觸他羅網。獵師嗔恚復打。乃曰。
何不安徐匍匐而行。遂依彼語遇浣衣者。
見其肘行謂欲偸衣。復加棒打。歸寺白佛。
佛因誡衆。如文所云。後學臨文愼勿戲笑。
當恥已無能急須進學。脱或汝爲上座當如
之何。往往播醜於人則後世摩訶羅矣。第七
門受食中初科有二。初定前後。既並有出。隨
用無在。辯意經者即安師所據。彼云。佛告阿
難。從今已後嚫訖下食以此爲常嚫即咒
願説法
次引
願詞。利兼財與事。樂通世出世。引此爲式。餘
更隨機。次科初出所以有五。一効諸佛。由
佛効佛而教弟子令相法故。糜即是粥。二防
衆戒者或恐盤坐不穩而犯足食。或離諸非
儀等。三淨衣者西天跣足盤坐則汚衣故。食
訖洗足方乃加趺。四異俗者必應彼俗食多
盤坐。此方不然。五食易者便於事故。因下立
制法。前却却即是後謂不齊並也。四竪謂跟
著地指向上也。交謂左右互交過。翹即翹
上一足。出生食中初文雖通前後理合在前。
準寶雲經乞食分四分。一與同梵行人。一與
乞人。一與鬼神。一分自食。故知前出後方自
食。次科引文中初引本縁。涅槃第十五云。
佛遊曠野聚落。有一鬼神即名曠野。純食血
肉多殺衆生。復於其聚日食一人。佛爲説法
愚不受教。佛化身爲大力鬼神。彼怖歸依。佛
復本身。復爲説法令受不殺戒。鬼白佛言。我
及眷屬唯仰血肉以自存活。今已受戒當何
資立。佛因垂勅如鈔所引。四分下次明總出。
傳云者舊云。晋法猛遊西國。傳。鬼廟即曠野
神。或鬼子母。今多畫於門首。本爲出食祭
之。今人乃謂門神。訛替久矣。愛道下三示多
少。此約別出爲言。下引智論。鬼能變食。故不
在多。恐費信施。次科初牒世事。依下引勸中
含明亡者不必受享。入處即餓鬼居處之名。
前若字下宜加爲字助之。雜含勸營福。言廣
明者彼云。有一梵志白佛。我有親族命終。
欲爲設食。彼得食不。佛言。餓鬼趣中有一處。
名爲入處餓鬼即得。餘處不得。以各有食故。
不生入處謂生餘趣者。自得功徳謂由施心
力故任運冥資持。戒即五戒。但得人身。且據
近報顯須施福。譬喩經彼因目連見已問佛。
佛答如鈔。顯知。施福冥拔幽靈。但可修崇。不
勞祭祀。三中以鬼有通力變少爲多此明施
生不必多也。雜法中初科僧祇初令顧比座。
若下次預擬受食。第三人即已上兩座。四分
令上座觀食均等不許偏饒。仍引經示半果。
經出雜含中。彼説。育王以十萬億金施。唯四
億未滿。諸臣白太子。即勅禁斷。乃至手中有
半阿摩勒果。育王悲歎。即以此果呼侍人送
鷄雀寺。令陳意云。阿育王問訊諸大聖衆。此
是最後布施。哀愍我故納受此施。時彼上座
即令研著羹中。一切皆得周遍。作是事已即
便命終。次科四分明制縁。僧祇示開通。十誦
會名。等供約賦遍。等得約受足。等即是同。隨
意即任噉。五分結犯文明尼犯。下衆小罪僧
應準同。十誦別縁待得遍句絶。三中五分教
受食之儀。僧祇示進噉之法。迴食謂口中迴
轉。増一勸俗行食。王臣執務西土常儀。此方
梁武躬自行。益降尊重法今古無之。自餘凡
庶未足自重。四中四分明人等。二部即二衆。
則五衆倶沾。前僧後尼據日早也。次引經文
勸食等。具云梵摩難國王經。失譯。僧跋謂令
食均一味。與前等供不同。五中僧祇初教
護手。彼國用手摶食。此土餅果亦多用手。飮
下次教護器。飮器即飮湯水者。口處瀉者此
約多人共用。欲與下座故盪令淨食。上下三
明警衆。四分。初明不得食者。謂行食有遺。不
得自索失大度故。若有下次明摒拾遺物。毘
奈耶教食時取鉢。六中十誦離振手食。僧祇
離嚼飯作聲。&T005448;㗱即聲之貎。毘奈耶縮鼻者
或食時縮鼻。或吸飮如縮鼻聲。五分。初離手
把散飯食。益下次開含食語。續引僧祇別示
開制。四分。開遺落食。善見開鉢水棄白衣舍。
以無飯故。第八僧祇初制相待。唯據上座。狼
狽彼獸性暴取喩急速。狽字補蓋反。或作狽。
又下次明餘食。恐謂僧餘不應與俗。準此明
開寺中應閉。次科經中行水謂別器盛貯。以
備食時滌手。食訖澡漱。不同今時洒手而已。
仍引雜含證用澡漱。九中初科達嚫。大嚫梵
言少異。亦云檀嚫。此翻財施。謂報施之法名
曰達嚫。文約施衣。準應不局世謂以財&MT02348;食故名
嚫者不識華梵又召
説法爲施
財者並非
問。爲召施物爲目説法。答。據名召物。
今謂行施之時必爲説法。因名説法以爲達
嚫。準理具云達嚫説法。事義方全。問。此與
咒願何別。答。約事似同。究義須別。咒願則別
陳所爲。達嚫則通爲説法。今或營齋。事須雙
用。次科初引縁起。一令生疑。二令起謗。檀越
亦云檀那。並訛略也。義淨三藏云。具云陀那
鉢底。此翻施主。佛下次引佛制。注文指上。即
若爲利故施等偈。説時餘聽去者有縁須往
無縁應住。三中四益。前二利己。後二利他。
四中契經修多羅華梵各出。種種義者令隨
機而擧。開撮文者不必盡誦也。五中五分簡
徳。初引縁。破戒無行。邪見無慧。根不具無威
儀。惡人得勢謂假此興謗。佛下立制。伽論選
能。文明誦唄。例準説法必取堪能。六中初標
律偈。増一下引解。初句即身口二業。次句心
業。三是正慧。四即正信。七中初斥世。若下次
勸説。準五分者即咒願中引云。四足汝安隱
等。華侈謂綺飾之詞。侈尺紙。反奢也。十中八
人即留兩衆。餘開前去。同上有縁。貧道亦云
乏道。皆謙收之稱。今僧受齋但知飽食接嚫
而已。律儀法度無一可觀。將何發彼善心。消
他信施悲失。次科引經。佛在説法令後倣之。
晡即申時
釋導俗篇
導謂能化之法。俗即所化之機。以法接機
必遵正教。備舒軌度故曰化方。來意中初科
前四句通標。影逐形生。響由聲發。形影聲響
不可相離故取喩焉。形別可解。言法別者或
約戒釋。或約福智二分釋。或可世出世教制
法不同。所趣同者謂道修解脱因。俗結解脱
縁。行分遲速求脱不殊。或可同歸三寶。共弘
正化而爲所趣。頗合下文。是故下廣釋。初釋
相資。前四句明道假俗資。附謂親附。後二句
明俗須道濟。故下次釋所趣。初句是佛寶。下
二句即法僧二寶。住持一句通貫上下。僧徒
滅者僧宗行缺即爲滅矣。次科中初敍妄作。
澆末是時。寡識是人。明律謂有解。知時謂有
智。言從喉出。事任心裁。不稽典教。故出喉
心。所下彰過失。事任於心故非法。言出於喉
故訛濫。皆由等者推妄所以。方寸謂心智。故
下引證。初二句謂隨流俗。次二句謗法。下二
句造業廣生。邪見謂展轉壞他。分章中箴謂
規誡。大分三章。前二教道對俗所行。後一教
俗令僧傳告。説法儀中初科初勸俗護法。以
佛讃故。經云。若有人能護持法當知是人乃
是十方諸佛大檀越也。又下誡道受施。初
示誡葶藶子喩其至少。次釋破相。後示惡名。
滓謂不清淨。曲即不正直。幻謂無眞實。賊謂
侵奪妄損信施。醉謂神性昏迷。旃陀羅謂能
害人慧命。指如三十一。今見二十八。二中初
開撮要。不得下制非法。有六種。二人同座
尊無二故。復喧亂故。相諍謂對較勝負。互求
長短謂掩長拾短。逼切謂詰難不能合唄。無
所辨故。歌聲過失如文自列。五過初後損已。
餘並損他。若説下三開略説。雖依次請亦須
選能。智論云。少徳無智慧不應處高座。如豺
見師子竄伏不敢出。大智無所畏。應處師子
座。譬如師子吼衆獸皆怖畏。必爲他請。準此
自量。當須無畏勿令竄伏。夜下明設座。或
是逼夜不暇陳設。故開隨坐。三中六法。初禮
三寶。二昇高座。三打磬靜衆今多
打木
四賛唄文是
自作
今並他作聲絶秉
爐説偈祈請等
五正説。六觀機進止。問聽如
法樂聞應説文中不明下
座今加續之
七説竟迴向八復作賛
唄。九下座禮辭。僧傳云。周僧妙毎講下座。必
合掌懺悔云。佛意難知豈凡夫所測。今所説
者傳受先師。未敢專輒乞大衆。於斯法義若
是若非布施歡喜。最初鳴鍾集衆。總爲十法。
今時講導宜依此式。四中五節並以又字間
之。初明量衆取解爲先。五分即五分法身。
論自解云。深法者謂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見
有云五
陰非也
深即出世法。淺即世間法。惡説者成論
謂之綺語是也。二明解音義。男女音者以男
女性乖事業乃異。隨其品類言相須分。差互
混同不名善説。三教用心。前明遠離三心。
貪縱慢也。若爲名聞利養眷屬皆是貪心。下
明成就四心。慈謂愍彼未悟。喜即令衆心安。
利益謂使他開解。不動謂達法本空無捨著。
故般若云。云何爲人演説如如不動。一切有
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又法華云。大慈悲爲室對今
慈喜
柔和忍辱衣
法空爲座
能如是者始可説法。衒學矜能
倶爲謗佛。四教安詳。怖心五過。不怖反之。五
令警衆説厭患法。不令著世故。五中初誡貪
利。徒衆効師從上所好。今時濫竊貪利多求
聚首爲非。後生倣効傷毀佛法。自壞壞他。
楊子所謂模不模。範不範。爲不少矣。悲哉。
次釋三衆。初雖持戒由心爲利與破戒同住
故云雜也。二既少欲應不貪利。但是根鈍不
教餘人故云愚癡。三不染利養復善戒相糾
擧自他故云清淨。云何下釋上善知戒相有
四。一知重。二知輕。三非律不證。四是律應證
文中第釋。知輕中且擧次篇諫戒攝下威儀。
雜相無不通達。非律中略擧不淨。自餘非法
例皆擯擧。獨不隨流以非爲是故云不證。是
律中遠惡忻善如法而説。一字即律字以律
訓法。總含大小開遮重輕。故雖博通指歸一
字。若下明縁開犯遮。非處謂婬酒屠宰之家。
此謂出家菩薩在塵不染可得行之。聲聞自
攝恐遭欲染。故制不爲如上三衆。今時尚無
愚雜況清淨耶。僧宗覆滅。佛法安寄嗚呼。六
中雜含初示攝衆限齊。恐其更多難於訓誨。
無益及他。必力能博濟。不在言限故。古之高
僧千徒匝座。當量才力更審自心。勿貪眷屬
以圖聲望。此乃畜因終當自墜。佛下次明非
問不答。問命終者謂問死時近遠。問無所益
故云徒勞。夫下似止問之詞。十二縁者無明
及行過去因也。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果也。
愛取有未來因也。生及老死未來果也。三世
因果生死相續從縁故空。知生虚妄死復何
有。達妄修眞得脱生死故云度此也。僧祇明
道俗違犯。彼因比丘與白衣行非。比丘比丘
尼犯夷。白衣無戒不犯故曰知如之何。以無
名相莫測來報。意彰復重令誡俗流。七中爲
利説法即是邪命。無貪不犯者貪心難識。幸
勿自欺。八中入他房者謂入師房請問之法。
外彈指者警内令知也。正念住者無餘想也。
次問經者即正問時法。下床問者從座起故。
不念外縁須諦受故。設解作禮謝開示故。反
向出戸不背師故。九中初科母論撮要同前
四分。此委引本縁以彰開意。十二部者一契
經二重頌三授記四諷誦五無問自説六因縁
七譬喩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未曾有十
二論義。三藏教法不出十二類。亦名十二分
教。撰音選。要言謂合機堪用。妙辭即顯白
易解。次科涅槃誡令重法。八縁不説。非時
謂不當説如衆學所制。非國謂不信樂處。自
歎謂稱已所能。隨處不臨衆昇座等。滅佛法
順己愚情違反正教故。何下明不聽所以。今
時講説多墮諸過。非人天師。是惡知識。三中
七施。一眼謂慈眼視父母師長等。當來獲天
眼。成佛得佛眼。二和顏悦色當來得端正。成
佛金色身。三善言軟語當來言詞辯了。成佛
獲四辯。四身起迎逆禮拜。等當來得堂堂之
貎。成佛得三身。五心善好當來不狂亂。成
佛得一切智。六床座己床與
人暫坐
當來七寶床。成
佛師子座。七房舍己房留
他暫宿
當來得自然宮殿。
成佛獲四禪室。今以各各二句總而括之。四
中説已入禪大聖垂則嚴勗後來。儒中君子
言之不出恥躬不逮。又云。先行其言而後
從之。況佛法修眞言行相反。深嗟彼徒那無
慚色。五中引佛説法。取悟爲先。隨宜權巧令
後學之。初爲樂總好略之機。攝多爲一説。行
即觀行。法即法門。乃至下次對樂別好廣之
機。開一爲多説。或二或三乃至八萬。若據經
云無量無數方便。亦何止上數。言八萬者眞
諦云。佛始成道終至涅槃經三百五十度説
法。一一皆具六波羅蜜成二千一百。一一皆
配四大小塵十法成二萬一千。又配三毒等
分成八萬四千。今擧大數但云八萬耳。第十
母論五節。初作門師法。五中第三所應。餘四
不應。四中第二非利他。餘三防媟慢。又下
令他尊敬法。五中二是下賤。附近權豪爲他
走使。四是邪命。餘三並避嫌疑。竊語謂低
聲不公顯也。入下入俗威儀法。攝諸根者欲
境多故。有下不宜久住法。九事。前四輕人。五
是慢法。六即無信。餘三慳鄙。如市易者希還
報故。若入下離過用心法。初示法。如下喩顯。
高山臨淵喩卑恭攝心。月行動手喩不著六
塵。十一中十誦初教善説。諸法實相言通大
小。且據小教即指偏空。此下令訶止。當觀是
非勿隨好惡。又下聽演布。但不違義隨意廣
張。述義可爾。臨文不聽。由是聖勅不雜凡言
今有麁心輒注聖典
準此例決過非輕細
五分受施先無意故。十誦説
時不得食者不諦受故。十二多論辭勉。施意
爲己須勉。爲衆從之。四分。初制邪術。當下教
正行。又三。初教向背。又下教受戒。白黒各三
日名六齋日。佛下教行施。文擧棄物以況珍
羞。言虫以況人類。仍引智論因縁爲證。彼第
八云。佛於舍衞受歳竟。阿難從佛遊行諸國
到婆羅城。彼王知佛神徳感動群心。若來到
此誰復樂我。便作制限。若有與佛食聽佛語
者輸五百金錢。時佛與阿難乞食。衆皆閉門
空鉢而出。時有一老使人。持破器盛臭&T034954;
渄米
泊泔
出門棄之。見佛相好念言。如此神人
應食天廚。今自降身行乞。必是大慈愍一切。
故乃白佛言。今此弊食須者可取。佛知其心
申鉢受之。佛即徴笑光照天地。阿難問佛。何
縁微笑。佛言是老女人施佛食故。十五劫中
天上人間受福快樂。後得男子出家學道成
辟支佛。受億耳羹句絶。彼云。沙彌二十億
耳以好羹上佛。佛以殘與頻婆裟羅王。是知
佛受已與則得食。不與則不能消。復次爲佛
設食。佛未食人不能消。已食殘者佛與能消
上是論文今但取受
羹少物以證上耳
善見受使善事不犯以非使
故。十三中地持初相見慰問。又下隨縁咒願。
四分。初明待遇病人。方便遣者可遣即遣。
爲益彼故稱譽。聽作謂有信俗人無所歸者。
若下隨俗咒願嚏。丁計反噴鼻也。律因比丘
不咒願招譏故制。十四僧祇三段。初入王衆
法。初制非宜。應下教善語。二家即刹帝利
婆羅門。諸佛巧便利物。人尚徳行則於婆羅
門姓中生。若尚威勢則於刹帝利姓中生。法
輪即佛法。力輪是王臣。又下誡觸犯。形相謂
以形相人。欲下聽陳意。俗下示應答。恐有
遺忘縁阻故言皆不定。次明入居士舍。初制
不應令他慚恥失敬信故。應下示慰諭。方便
引接發彼善故。三入外道衆。二節同上。形訾
謂形言毀辱。此門所明説法儀式。然事相交
雜不唯説法。或作門師或是接對或令教導。
又復説法之式。不專導俗。爲師訓道義亦
同。然事類相投寄此明耳。第二三歸中制意
引經。初正明受意。即多論云。如人獲罪於王
投向他國以求救護。衆生亦爾。繋屬於魔有
生死過歸向三寶魔無如之何。故知。若受三
歸得脱生死。煩惱魔者三毒劫善故。五陰魔
者遷謝不停故。死魔者逼切報命故。天魔者
撓令退道故。四皆惱害不能自由故名魔也。
名下次彰法勝。名一義異者彼經第五自解
云。佛常法常比丘僧常。此明如來欲示衆生
常住眞心一體二寶故。於方便教中隨宜離
合故云諸佛境界等。既知方便本爲引實。今
受三歸無非顯性。機雖未達可使由之而授
者用教。不可不知之。説一爲三者經云。云何
爲一。佛告摩訶波闍波提憍曇彌。莫供養我。
當供養僧。若供養僧即得具足。汝隨我語則
供養佛。爲解脱故則供養法。爲受用故則供
養僧。説三爲一者如多論。問。佛亦是法。法
亦是佛。僧亦是法。正是一法有何差別。答。雖
有一義相有差別。無師大智一切功徳是佛
寶。盡諦涅槃是法寶。聲聞學無學功徳是僧
寶是也。又下顯功能。故知三寶加護不爲他
害。龍畜尚爾況於人乎。義鈔即受戒法中。業
疏委備此不煩引。二中初敍意。但使未歸三
寶皆名信邪。隨順生死皆名邪業。阿含下引
示。涅槃生死際即無始時。無至處即未來際。
謂成佛果證大涅槃。即名涅槃名無至處。言
其臻極。更無所至故。業疏云。從生死際至涅
槃際是也。指第十者彼云。自念所作一切不
善。如人自害心生恐怖。驚懼慚愧除此正法
更無救護還歸正法等。必下指法。隨時謂逐
人別述。通用謂如諸經但懺三世十惡等。三
中智論有三。一具儀。二對境。三作法。道衆望
俗皆是師位。故註通之。三法中言某甲者稱
己名也。盡形壽者述所期也。歸三寶者是所
投也。言發善者明非戒也。後三結者重更囑
累不令忘失也。引多論以示成不。若輕浮心
則無無教故。四中大集母受兼資於子。善神
護者準大灌頂經。一歸十二天神總三十六
神。多論對戒簡異有三。初簡趣。五道除人已
外。無受戒者即彼宗所計。成論善見龍畜得
受五戒。業疏云。多論據無知者人猶不得何
況鬼畜。如餘得者謂有知解也。亦下次簡時。
五戒須盡形。八戒局日夜。成宗不爾。如下所
明。不下簡法。如後五八。三歸言下即發戒故。
五戒簡人中初成論據十三難。並是戒障。今
明七難。白衣時有。但障十具故云毘尼不聽
等。不障五八故云若爲白衣等。世間戒對上
出家即出世戒。自餘六難邊須已受。破局大
僧。黄形非畜重故不論。多論唯簡邊罪舊云約
未懺爲
言非也邊罪永障何得論懺業疏明
日通成論七難人日二唐死
次科初令示縁境
同前具戒。情境皆同。非情唯酒。業疏云。將欲
受戒初須爲説縁境寛狹。令受者志遠見相明
白。善生下次歎戒功。甚難謂功深難得不可
輕受。三戒由生故是根本。即善戒經不受五
戒不發十戒。乃至展轉不發菩薩戒等。五種
即五條。隨人所能多少皆得。若受一戒名一
分優婆塞。二戒名二分。三戒名少。分四戒名
多分。五戒名滿分。先陳戒相審問所能。然後
爲受。準業疏三歸直授五戒。簡人者以翻邪
初心難拔宜即引歸。若更覆疏容還舊迹。五
戒不爾。先已歸正。心性調柔堪思我倒。故須
簡略。二作法中初科詞句分五。一陳己名。二
歸三寶迴向境界。三盡形等顯所期。文擧盡
壽或一日夜或月或年隨時自改。四爲五戒者
正立誓也。且擧滿分。或一分二分亦在臨機。
優婆塞古翻清信土。亦云近事男。女云優婆
夷。五如來等結歸正本也。以三寶名通九十
六種後須顯正。非同前濫。由此勝號外道無
故。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佛也。至眞者體悟
無邪也。等正覺者道同三世也。此實我歸。餘
非敬者故云是我世尊此並撮略業疏
釋之餘廣如彼
前三歸誓
正發戒縁。三法纔竟即納戒體。後二歸結是
囑非體。次科初誡聽。多陀此云如。阿伽度此
云來。阿羅訶此云應應即
應供
三藐三佛陀此云正
等正覺。亦擧三號令生信奉。盡下列相。邪婬
者犯他毒也。倶舍有四。一他妻。二自妻非道。
大道
口道
三非處非房
室中
四非時懷胎乳子
受八齋時
五中前四性
戒。有情境發。後一遮戒。非情境發。飮酒放逸
能作四過故偏禁之。是下囑累有四。初囑謹
護。二勸作福。三令受齋。四教迴向。年三者正
五九月。冥界業鏡輪照南洲。若有善惡鏡中
悉現或云天王巡狩四天下此三月對南洲
又云此三月惡鬼得勢之時故令修善
月六白黒
兩半名有三日。按智論初八天王使者下。十
四天王太子下。十五天王自下觀察衆生善
惡。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亦爾小盡準布薩
應用初一
齋者或受八戒。或但持齋。中前一食中後不
得妄噉今多蔬菜不節晩食此雖非齋猶勝輩血又有飮
水周時爲清齋者此乃邪術一切衆生仰食而住
但勿過中
是佛正教
三料簡中成論對反有宗三皆偏局。
一須具受二不重増三定盡形。多論須五衆
者疏云。皆是弘法之人故。俗雖曾受非故不
聽。智論初段六齋縁起異上智論。蓋所出不
同。先雖奉齋盡日不食復無善法。佛因誘接
故爲加改。次科問中若據有部但發四支。成
宗具七。與論頗同故引示之。答中初約義釋。
上二句正答擧一。又下轉釋擧妄。恐云何不
於餘三中趣擧一耶故此釋之。如下引例。十
善攝無量。妄語攝餘三。相比無異故云準知。
三中文如隨相罵戒具釋。内法即往業。外法
即依報。増一意亦同上。内物即正報。以疏況
親必招殃禍。下指諸文不復煩引。須者尋之。
八戒初科多論開心念者即自誓受。疏云。非
謂常途故。彼文云。若無人時得心念受明縁
開也。二作法中初教具儀。應下正受法。一日
一夜合在三歸之下。文爲四段。初稱名。二歸
境。三限期。準下成論受通長短。隨人加改四
立誓。疏云。言淨行者以所期時奉持九支同
諸佛故又簡五戒不
斷正婬故
不言如來正覺者五戒初離
邪縁故以正隔之。今此重増復何須也。懺悔
中布薩翻淨住。亦云清淨。理合先懺後受。
論中倒列故注移之。説相中初正説相。願持
下二教發願。初中一一皆言如諸佛者疏云。
擧聖境所行也。某甲亦如是者引已同上也。
若準羯磨云如諸佛盡壽不殺生。我某甲一
日一夜不殺生能持否答云
能持
今此所示全依智
論。疏云。有本云。我某甲一日夜不殺生亦爾
者直述已契。上同於佛不假問答亦成説相。
今依羯
磨説之
高大床即足高尺六已上也。或可大即
是廣方三肘者。又阿含八種勝床。金銀牙角
嚴飾故勝。佛師父母從人故勝。不必高廣並
不合坐。西土以華結鬘貫首。及用香油塗身
以爲美飾。此方須除帶佩華瓔脂粉塗面等
準文九戒。而言八者多論云。齋以過中不食
爲體。八事照明故成齋體謂以八戒禁防非逸方
顯持齋清淨故云照明
共相支持名八支齋。故言八齋不言九也。所
以不過中食在後獨明。若依羯磨則合高床
歌舞爲一。過中爲八。又増一中過中爲第六。
合嚴身觀聽。爲一皆所出不同。隨依並得。發
願中初離惡趣。八難者三塗。長壽天。北洲。
佛前佛後。世智辯聰。諸根不具。我下揀世
報。願下示所求。薩云若亦云薩婆若。此云一
切智。指増一者彼云。我今以此八關齋功徳
不墮惡趣八難邊地。持此功徳攝取一切衆
生之惡。所有功徳慧施彼人。使成無上正眞
之道。亦使將來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
死。言關齋者謂禁閉非逸靜定身心也。鈔疏
今見業疏。雜相中僧祇召受恐俗縁多而不
憶故。十誦俗來因而勸受。増一先懺後受證
前所註非自意故。中含下三經並明力用。十
號者如來倣同
先迹
應供堪爲
福田
正遍知寂照
法界
明行足

善逝妙往
菩提
世間解達僞
通眞
無上士調御丈夫攝化
從道
天人師應機
授法
覺悟
歸眞
世尊三界
獨尊
齋經彼云。受齋之
日當習五念。一當念佛十號。二當念法。三十
七道品具足不毀。三當念衆恭敬親附。四當
念戒一心奉持。五當念天後生天上終得泥
洹。成論初明功勝。彼引帝釋説偈云。六齋神
之日奉持於八戒。此人獲福徳則爲與我等。
佛止之曰。若漏盡人應説此偈。故知天主福
報不及出有聖人。方堪比擬下明長短並成
者疏云。接俗之教不可約之是也古引多論半日
不得者猶執部
計準理
皆通
倶舍釋上第七華瓔嚴身。除非舊者謂
去新好之飾服。常所用者故云不生等。醉即
昏迷。亂即散逸。善生不得多者恐人參混心
不專一。泛論歸戒獨受爲佳。則心不他縁法
無通濫。今多衆受於理雖通終成非便有云約
授戒人
説安有多師同時授戒本無此理何
須制之又云受字合作授謬妄之甚
五分初教俗不敬
道。八法文擧前五。毀三寶及戒爲四。五不
利優婆塞住處遮部彼
所受戒
六作他惡名稱。七欲
辱彼住處。八以非法爲正法欺誑於人或可此
三通以
不利改之
故不別擧
若有此八許令不敬。以無徳故。若下
次教道不往俗。聚落亦爾者上約一家合聚。
皆嗔比丘不往彼聚。雜含示名實。清白謂不
染塵。修淨住謂奉戒行。男相成就謂有丈夫
之操。口説三歸謂初須師受。具斯四者則名
實兩副矣。第二辨生縁中初引縁。佛下立制。
親擔父母者即執勞奉事。珍奇衣服即供給
所須。右父左母者順陰陽也。或可彼方偏尊
母故有云西土以東爲尊左北右南北是
陰故然人行所向不定未必如此
須臾恩者懷
抱長養至於長大經渉多時。百年勤苦不報
須臾況多時乎。以道供俗本是汚家。唯許二
親故云聽也。得重罪者違制吉羅業道重故
有云逆
蘭詳之
二中不信少經理者逼令歸正。故經理
謂供給營幹也。有信恣與者必無虚費故。開
將至寺者無親可歸故。洗母不觸者觸不開
親故。父如沙彌者養同小衆故。唐僧傳云。
敬脱常擔母一頭經書一頭。食時留母樹下。
入村乞食用以充繼。又齋道紀亦以經書佛
像老母掃帚擔荷而行。毎謂人曰。經不云乎。
掃僧地如閻浮不如佛地一掌許。親供母者
與登地菩薩齊。人或助檐者紀曰吾母也非
他之母。形骸之累並吾身也。有身必苦何得
以苦勞人。所以身爲苦先幸勿相助。此乃大
度豈比常途。雖教有小違而理歸大順。酬恩
竭力今古無之。三中涅槃三寶一體。體無生
滅故皆常住。啓開也。七世者北遠疏云。無始
皆開何止七世。但隨世俗且言七耳。即梵網
云。六道衆生皆是我父母。我生生無不從之
受生是也。母論貧者先法後食。不貧但法無
所乏故。四分愛道求出家。如來不許。阿難
代請之詞。愛道是佛姨母。佛生七日摩耶命
終。姨母乳養長大。愛道在俗已證初果。故云
況得淨信。是知生育恩大。雖百年肩荷不報
須臾。三寶一聞即酬重徳故。唯佛法可報劬
勞。自外供須終名直養。四中彼經第一云。佛
言我於過去世時。波羅奈國有長者子名慈
童女。父喪賣薪日得兩錢。奉養老母。次得四
錢八錢十六錢。後欲入海採寶。母即抱捉。
子掣手絶母數根髮。遂入海取寶。還發時有
水陸二道。即從陸道去。乃見有城紺琉璃色。
有四玉女&T016254;四如意珠作樂來迎。四萬歳中
受大快樂酬上
二錢
次復前行見頗梨城。有八玉
女。&T016254;珠來迎。八萬歳受樂酬上
四錢
復捨遠去至
白銀城。十六玉女&T016254;珠來迎。十六萬歳受樂。
酬上
八錢
又復捨去至黄金城。有三十二玉女&T016254;
珠來迎。三十二萬歳受樂酬十
六錢
又復捨去遙見
鐵城。心生疑怪遂入鐵城。有一人頭戴火輪
捨著童女頭上酬損
母髮
童女問獄卒言。我戴此
輪何時可脱。答言。世間有人罪福如汝。然後
可代。又問。今獄中頗有受罪如我者否。答言。
不可稱計。聞已思惟。願一切受苦者盡集我
身。作是念已鐵輪墮地。獄卒以鐵又打頭。命
終生兜率天。時慈童女者即我身是。當知父
母少作不善獲大苦報。少作供養得無量福
童女是長者
名非女人也
鸚鵡。彼云。過去雪山有一鸚鵡。父
母都盲。時有田主。初種&T021389;時願言。與衆生共
食。鸚鵡子即常於田採取以供父母。田主按
行苗稼見諸虫鳥剪&T021389;穗處。嗔恚便設網捕。
鸚鵡子言。田主先有好心何見網捕。且田者
如母常生
長故
種子如父相繼
續故
實語如子可寶
惜故
田主如
王。擁護由己
在故
作是語已田主歡喜問言。
汝取此&T021389;何爲。答言。有盲父母願以奉之。佛
言。鸚鵡者我身是。田主者舍利弗是。盲父母
者淨飯摩耶是。増一兩節初校量功徳。一生
補處即等覺菩薩。準知。孝養徳唯降佛。菩
薩戒云孝順至道之法。儒書亦謂至徳要道。
則萬善之總百行之源。儒釋皆然。釋門尤切。
常當思報勿得背恩。文下次明恩大。文合作
又。並増一故謂雖以善導罔極難酬。故云不
可報。或可教導餘人可使報恩。父母有恩故
不望報。是下結勸。五中論擧盲病。餘病例然。
又但闕所須不必在病。自能紡績者特擧微
賤。類餘充足不須強與。犯罪即吉。同汚家故
準此斟量。六中僧祇令改俗。阿字入呼。準應
即義準文不出。故増一明易姓。彼云。四姓出
家同稱釋氏。即謂比丘。非關俗士。此明離俗
已後不得依本族姓也。善見召婢。既已出家
則非所屬。故加美飾不復本名。阿摩尼即佛
召姨母之號。然此二號乃是通召女流。僧祇
所制即局本時親屬故不同也。七中初聽輿
屍引經顯據。彼文云。愛道涅槃佛與阿難難
陀羅云。擧屍殮時梵釋四王欲代爲之。佛皆
不許爲報恩故。淨飯亦然。岥音頗。峨音我。
謂傾動也。次制變服。今時多著綵帛袈裟。乃
以布衣爲孝服。又云。僧無服制但布少麁是
不聞。智論云。如來著麁布伽梨。傳謬至今。愚
迷不改。又有白帽素絛蒲鞋哭杖。倣同鄙俗。
一任愚情。覩此明文早須悛革。第三入寺法
立意中初敍寺處清嚴。僧居有二。一者慕靜
即自行。二者施訓即化他。居靜不宜喧。禀
訓不當慢。此四句即約行顯處也。且下次敍
入須法式。初明所應爲。上二句標境勝。下
六句示須法所以。應合也。俯仰即儀貎。履行
即所爲事。豈下次示不應爲。蹈履也。形見
也。非唯等者謂無益有損。流墜也。正法中初
科有五。初入寺門。二拜總禮三寶。先下次禮
佛。三契。契猶遍也。今則多稱讃佛偈。隨所能
者三遍説之。禮佛下三禮僧戸外總禮。如今
衆堂之處。若下四誡守愼。初敍誡。註中前段
釋上自失善利。俗闕者謂同俗流闕於道行。
後段教隨宜誨示。背僧即不信心生。取異謂
求見僧過。經下引證未詳何經。初令捨惡次
示行法。順佛行即右繞。西入東出。佛在我右。
偏袒右肩示有執作之務。逆行即左繞。反上
可知。縁礙左繞者示權開也。謂西向有妨反
從東入。佛在我左頗乖執侍。故今存想如右。
無異則免過也。入出向佛者假事表心。歸依
不背也。次科初念三寶。佛僧能覺。因果雖分
所覺道同故云一體。道即諸佛果源衆生心
本。極證名佛。始學名僧。僧現學法終至佛果。
若此待僧豈容輕侮。注中初教念僧。則三寶
備矣。今下次令念己。與僧不殊。尚當尊己豈
敢慢人。低下次離諸過。初二句捨憍慢。次二
句止殺害。後一句離觸穢。並寄事表法。如注
所顯。當下三修淨福。表對亦如注。三中有五
法。初護毀損。注云他供。即臥具等皆他所施
故。善器即自身堪受道故。并下除調戲。沙門
下不先臥。又下敬僧坐處。擧況引證。尋文可
了。經中即寶即手經。又文殊問經云。死坐
鐵床上。若下不後起。斥非中初文入道縁者
善根由發故。淨土因者心清淨故。出離軼者
期解脱故。軼即是轍。車所從之道也。次科初
敍無知。僅猶略也。不體法意者總迷上三也。
都無下二句反上因縁也。供養福田反上出
離軼也。注中非全無者不掩有信故。多下出
非法。三節。初敍無智造業。前斥聚會。今世
多然。又下斥侵毀。圖剥謂謀害。低突即觸犯。
恣頑癡者即不畏因果。或下斥規奪。具下總
示因果。二明有智獲益。三引經合證。經文雙
喩下云衰利即合田園。蒺&T067436;有刺如菱而小。
前境謂僧寺。女人法中初指同。唯下彰異。又
二初指過。假謂虚假。排謂推排即牽推等。盪
謂縱放。&T016113;觸也。必下示法。礙絶謂繋屬於人
不自在故。鄙謂厭惡。悼即悔恨。敬沙彌者恐
謂未具不加敬。故注顯可知。出寺法中初結
前。所下正示。初教禮辭。凡下令捨施。金剛堅
利之寶伽藍福業之地故以喩焉。次要術中
初文指中國者前云祇桓舊法故。正示中初
文前敍道俗相資。修道縁者假彼外護故。
生善境福智由生故。出家下次明互相敬護。
初道須攝俗。四輩即天人。龍鬼幽通三趣。顯
則唯人。次科初敍道衆志遠行薄。智下次教
俗士取志合行。終照即深識不責目今。遠
度即大量不見小過。略謂捒略。所下示幽靈
資。剋猶究也。剋照皆龍天之心。終遠即
出家之志。如感通傳韋天告祖師云。天竺諸
國不及此方。此雖犯戒大塗慚愧。内雖陵犯
外猶愼護故。使諸天見其一善忘其百非。若
見造過咸皆流涕悉加中護不令魔惱。今下
斥凡俗多譏。初敍其愚迷。自下彰過失。上句
障聖道。次二句失善利。後二句招苦報。可謂
下結歎。三中初正明。此即轉釋上科不受道
化之語。如下喩顯。嬰兒即喩愚俗。即上所
謂小兒癡是也有將嬰兒喩
比丘非也
囑累中乍觀語勢似
總一篇。細詳文意止結此科耳
釋主客篇
舊住名主。時過名客。若對三界則無有主客。
今望伽藍不無久暫。強分主客以明待遇。然
據律中制主待客。但主須筵款。客至有儀故
云相待耳。制意中初二句示出家超世。無繋
之人故如賓也。次二句明遊方漂泊。隨處暫
止即以寺字況於逆旅。謂同迎客之舍。既無
定止義當迎待故云頗存於此。故下顯制。曲
即委備。云云生起下文。初科中前明客來入
寺。後明舊住迎接。知佛塔等者或問於人。
或自瞻視。至門應開謂無關鎖容自開者。若
不能者即反上也。此間晝日不尚閉門。事亦
稀也。下牆謂低處。踰入此方所忌未可依用。
次科四分初求房舍。自述歳數令知上下也。
有當取者舊住給與也。丸藥擧之不拾他物。
特擧至微例其餘也。次問處所。五分不眠爲
防難故。三中四分禮僧。止於四座以成衆故。
餘座不禮恐勞擾故。思惟即禪定。禮誦同之。
十誦時見謂近處也。四中初文先問法食之
處。又下次問利養有六。僧差即僧次。檀越送
食謂將入寺。月八十五即六齋日人多設供
業疏云黒白倶有
三日文少十四
月初彼國重之亦多營設。檀越
請即別請舊云僧
次者非
三問人畜並據俗舍。次科
初示僧制。若下明筵留。不語知者恐追伴故
仍安慰之。給糧食者準須出己必非常住。三
中十事與者前二與物後八與語。習俗謂風
俗所宜。僧教令則隨方制度。某事可食事即
物也。法附中初科上二句敍教法之功以能
成善故。有由謂由於教也。次二句敍威儀之
勝以能成因感果故。冥因者心業未形故。顯
果者報相可見故。宗即是本。是以下引證。阿
説亦云阿説嗜。此云馬勝。從佛受學方經七
日便備威儀。以宿五百世爲獼猴今猶躁擾。
出家七日即改本轍。以威儀悟物故稱威儀
第一。身子與目連爲友共結契云。若得甘露
必當同味。後時身子見馬勝威儀庠序。乃問。
汝師是誰爲説何法。答云。法從縁生亦從縁
滅。一切諸法空無有主此依五分引或有出云諸法
從縁生亦從因縁滅我佛大
沙門常作
如是説
身子聞已便證初果。次傳向目連亦
證初果。後同馬勝往佛所出家也。傳法等者
即第五祖優波鞠多。威儀肅物率皆從化。如
佛無異但無相好。時人號爲無相好佛。又第
二十祖闍夜多善持威儀見無不敬。佛曾記
之。闍夜多者最後律師。故知諸祖傳通並以
威儀令生物善。方册即付法藏傳。故下結前
起後。列示中初文五分。明威儀化物功深。闕
則二利倶失故非大明也。僧祇明行法。平視
頭不俯仰也。合身迴不但轉項也。中含初別
示行法。續上僧祇。狩王即師子及象王。若下
通明四儀。初明入聚即示行法。無事處即阿
蘭若。合明食法文見頭陀。或下次明住坐二
法。於中下後明臥法。頭面向像無背違故。
係想明相不著睡眠故。僧祇臥法大途同上。
文復詳委但頭向不同。衣架師長皆尊處故。
合口拄齗心易定故。念慧所修觀行不暫忘
故。指如上者即想明相等。十誦明燈不臥恐
裸露故。出行中初科前明摒淨。隨相即覆處
敷僧物戒。去時下明白告。後去時下明觀方
量伴。利衰謂有益無益。時言謂當言即言。
若有下明暫住復去法。下座得病下明遇病
料理法。上座有病理合看視故。但明下座恐
捨棄故。得脱謂差損。次科初示行法。先指後
跟是賤下相。在下明覓處。前食即小食。後食
即中齋。當白入者由覓宿食必入俗舍故。三
中安詳離卒暴故。一心離雜念故。觀地二意。
即止作也。不退菩薩舊云初地已去。坐臥中
初科僧祇前明坐法。駱馳謂兩膝拄地。次明
臥法。仰是慢相。伏即飢相。左脇婬相。如法即
右脇臥。指三十五者彼云。應如師子獸王順
身臥。若右脇有癰瘡無罪不者越威儀。増一
手按彼因外道抽除床擽故制擽音暦今
謂床桄
十誦制
晝臥者有病應開。喜眠令經行者除昏思故。
善見初制繋想。三寶戒施天爲六念。下明
坐跪名二。禪觀加趺。飮食踞坐。尼令長跪。
非不通僧。僧制互跪則不通尼。故注云各有
所立也。別示中初科三千中明踞坐。交足左
右交過雙。竪謂脚頭向上。却踞謂反向後。掉
捎謂搖動。搘拄謂一足著地搘起。一足直申
向前。上足即翹起一足。次明五事。應通二
坐。不前據謂兩手托床。母論明加坐。撿合作
歛。次科三千中不與師坐不僣上也。十誦初
制起他。謂恃己陵物也。乃下次制濫下。三中
初明臥法。却踞謂退身坐。欠音欠。張口申氣
也。吒去聲嘆息也。狗群謂相倚也。起以時節
即念明相心起。當責謂懈怠耽睡等念。又下
次明起入衆法。遺即留也。臥法中善見明念
起。三千示臥相。母論誡耽睡。二時謂初後夜。
一時即中夜。僧祇制晏起。注指前説即右脇
著下累脚合口等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三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下四
釋瞻病篇
題中四字。即下兩門。瞻送是能施病終。即所
爲。制意中。初科初敍病患。多嬰累者。通目衆
苦也。四大等者。別示病惱也。地水火風内外
該遍故。通名大。六府者。大腸小腸胃膀胱三
焦膽也從頂至心爲上焦。從心至腰爲中焦。
從腰至足爲下焦。此三共爲一府
若下次
明瞻視。然下三示凡情。昵近也。故下彰聖引
導。按西域記。祇桓東北有塔。即如來洗病比
丘處。如來在日。有病比丘。含苦獨處。佛問汝
何所苦。汝何獨居。答曰。我性疏懶。不耐看病
故。今嬰疾。無人瞻視。佛愍而告曰。善男子。
我今春汝。引證中律因病人無人瞻視。佛即
呵制。初引縁。便下立制。佛下結勸。乃下指同
存沒雖殊提接義一。故茲制意兼該兩門。問
答中。徴上律文。欲彰功行。答中。初正答有
二。初約心行同佛。又下次約隨順法制。僧祇
下引示初引縁起。即彰奉佛不如看病。又下
次引勸讃。以顯功深。簡人中。初科四分。初制
本衆有三。一親屬自看。二僧與。三僧差如法
治即吉罪。準無比丘。應令沙彌淨人看。若無
下次開女衆。十誦僧祇二律大略同前。次科
初明本衆有二。初有乘迎歸。無所分別謂昏
迷也。&T025693;牛草馬。本不得乘病篤故開。若無下
次明無乘往求。不繞塔等。恐遲滯故。及共
迎者。謂召檀越往迎同上比丘也。若路下次
明尼衆。同異可見。闍維此云焚燒。俗嫌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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