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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楞嚴義疏注經 (No. 1799_ 子璿集 ) in Vol.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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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吾欲於此更立是名爲是文殊。復欲於此
立一無名爲無文殊。爲得已否。意顯一眞體
上不立是名不立無相。是即對非以立。無即
待有而稱。是非有無戲論之見。豈會一眞。前
約觀門無是非相。唯證乃知。若不指事以明。
未證如何領解。故託文殊以明一相 二答」
如是世尊。我眞文殊。無是文殊。何以故。若有
是者則二文殊。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於中實
無是非二相 先答無是。若立是者。即須對
非便有二相。故云則二文殊。次答無無。若立
無者即成斷滅。將何名爲眞文殊體。但於眞
體無是非相。亦不可説眞體全無。見之與縁
亦復如是。同是一眞故無二相也 二合顯」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本是妙
明無上菩提淨圓眞心。妄爲色空及與聞見
 此見及縁皆是妄心分別故有。説何爲是
而更立非。若了法界一相咸是一如。即同文
殊無是非相。故云亦復如是 三重喩
如第二月。誰爲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
眞。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本唯一月。未曾有
二。病眼不了。二相俄生。既知第二無體。更欲
名誰爲是月非月 三指妄顯眞結成得失」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種種發明名爲妄想。不
能於中出是非是。由是精眞妙覺明性。故能
令汝出指非指 妄想若存。心境難脱。故不
能出是非是相。若一念不生。前後際斷。唯
一妙覺湛然周遍。於中更無是相非相。指即
是見也。非指即非見也。但文變耳。然文字
法師。困於章句。竟不能通一相一味者。莫不
競執空華爭馳二月攻乎異端。彼我天隔。苟
能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
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辨眞實。
斯則隨順覺性。云何更容是非是相於其間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二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二之二
 長水沙門子&MT01805;集 
三破因縁自然疑二。一破自然二。一伸難
三。一外計同眞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説。覺縁遍十
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 覺之縁由行相
也。周遍無生即是其縁
與先梵志娑毘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
外道種。説有眞我遍滿十方。有何差別 婆
羅門此云梵志。或淨志。投灰等即苦行外道。
裸形披髮。鞭纒棘刺。五熱炙身也。我遍十
方者。此外道不知阿頼耶識爲界趣生本含
藏種子惑潤受生。遂計身中有一神我常在
不滅處處受生遍十方界。彼之所説計我行
相。似濫眞覺。故云有何差別 二自語相違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爲大慧等敷演斯義。彼
外道等常説自然。我説因縁非彼境界 毘
楞伽此云能種種現。佛於彼山。爲大惠菩薩
説楞伽經。明諸因縁。破彼外道執自然見。因
縁之義非是外道所知境故 三雙結請開示
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虚
妄顛倒。似非因縁與彼自然。云何開示不入
群邪獲眞實心妙覺明性 今觀覺性。本是
無生。離諸虚妄。有似不同楞伽所説。與彼外
道自然執見如何分辨。此不知如來隨宜説
法。在楞伽時。爲破外道不了業種熏習感外
増上。遂即妄計烏自然黒鶴自然白等。故佛
説有因縁。約世間相縁起道理。今此直明一
眞法性。豈同因縁隨他意語耶 二正破二。
一牒疑審定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眞實告汝。汝
猶未悟。惑爲自然。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
有自然體 示方便者。約理約事。就喩就境。
一一無非顯眞實性。尚此不了。迷作自然。若
是自然必須有體。如何甄別 二就縁推破
二。一徴
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爲自。此見爲復以
明爲自。以暗爲自。以空爲自。以塞爲自 自
然之體爲何所在。故約四境。以問顯體無得
二破
阿難。若明爲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爲自體
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爲自者。
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若四境即
是見之自體。則互相乖反。爲自不成。隨屬一
境即不見三。今汝不然。云何妄執 二破因
縁二。一翻前爲難三。一伸難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
縁生。心猶未明。諮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縁
性 既非自然。必是因縁。因縁之義無常生
滅。此有彼無。體非周遍。豈同覺性湛然常住
圓滿十方。行相相違。故云云何合因縁性
二正破二。一破因義二。一徴
佛言。汝言因縁。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
前。此見爲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
因塞有見 以境爲因有此見性。故云因見。
還以四境徴其見因 二破
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
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 四境相
違。一三互闕。爲因不成 二破縁二。一徴」
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縁明有見。縁暗有見。縁
空有見。縁塞有見 因親縁疏。分爲二門。互
相違破。四義徴訖 二破
阿難。若縁空有應不見塞。若縁塞有。應不見
空。如是乃至縁明縁暗。同於空塞 如文
三會通二。一亡相顯法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縁。亦非自然。非
不自然。無非不非。無是非是。離一切相 所
亡之相通有八句。謂因縁也。自然也。是也非
也。此四是病。非因縁非自然非是非非。此四
是藥。經文從非因縁下三句。雙亡因縁自然
之藥病。謂非因縁非自然非不因縁非不自
然。不因縁義在自然中也。無非下二句。雙亡
是非之藥病。謂無非無不非。無是無不是。藥
病倶亡。無迹可滯。心行處滅。言語道斷。故云
離一切相。以前諸相皆是虚妄遍計執故
即一切法 精覺妙明。非別有體。但於諸法
遠離前來虚妄遍執。即是圓成妙覺明性。故
起信云。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説相。離
名字相。離心縁相。乃至唯是一心。故名眞如。
唯識亦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眞如。常如其
性故。即唯識實性。又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
前性。下經廣辨。須預此知 二結責滯情」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
得分別。如以手掌撮摩虚空。秖益自勞。虚空
云何隨汝執捉 因縁自然等皆是世間戲論
名相。如何以此於眞覺中擧心分別。如下文
云。汝暫擧心塵勞先起。名相手掌摩眞覺
空。勞黷自爲。一無所益 二引經爲難三。一
伸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縁。世尊
云何常與比丘宣説見性具四種縁。所謂因
空因明因心因眼。是義云何 此依俗諦具
縁能見爲難。唯識説九縁。此唯出四。約小乘
義。減大五縁。心即分別縁也 二正破三。一
總示雙徴
佛言。阿難。我説世間諸因縁相。非第一義
説第一義。故非諸相。今以世諦因縁爲難。如
説鏡體明淨以像差別爲難。於理如何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説我能見。云何名
見。云何不見 徴問世諦見與不見之由
二別答雙難二。一答
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
爲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 此擧
由一明縁。以答見種種相。世間之法假因託
縁方始名見。非是離相湛然之見。如下文云。
縁見因明。暗成無見。不明自發。則諸暗相。永
不能昏 三難二。一正難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
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 若無明相名不見
者。暗時無明應不見暗。若實見暗。只可説無
明相。不可説爲無見也 二反難
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爲不見。今在明
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如是二相倶名不見
 若汝執言。雖然見暗只名不見。以不見明
故。此牒計也。次即破云。今雖見明。亦合名爲
不見。以不見暗故。若立見明爲見。見暗亦合
名見。若立見暗爲不見。見明亦合名不見。故
云倶名不見也 三結成倶見
若復二相自相陵奪。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
是則知。二倶名見。云何不見 明暗自有相
陵。見性未曾移動。斯則見相見暗。倶名爲見。
不可説言見暗之時名爲不見 三會通二。
一結顯會通三。一會前見性非他所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
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
之時見非是塞。四義成就時 明等四境自
屬前塵。見性未曾生滅。雖見四境。而非四境
成就於見。譯人巧略。故別列而總結也。若欲
經文當句中具者。應云。見明之時。見非
明成就。乃至見非是塞成就。此之四見古今
多解。不看前文及此非字。但見成就之語。便
別作意度解釋。文無連貫。旨非起盡。孤然作
解。豈稱佛心。然此經意。明眞見不假明暗等
縁。而體常照。故下經云。不由前塵所起知見。
明不循根。寄根明發。則諸暗相。永不能昏等。
見性既然。聞性亦爾。故下文云。聲無既無滅。
聲有亦非生。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眞實。豈得
復言因空因明因心因眼耶 二克爾見體
離自見相
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前約信解
行位明此眞見。不逐縁生。不因境起。仍留眞
見不亡自相。今此所明。約見道已去直至極
果。眞用顯發。照眞體時。體之與用倶非見相。
若以上見爲用下見爲體。用照體時。理智
然。無體可得。用相亦亡。故云見非是見。若以
上見爲體下見爲用。體發用時。無法可照。亦
不名見。若以上見爲眞下見爲妄。眞覺妄時。
無妄可得。亦不名見。唯一法界無二相故。斯
則由無相境發無縁智。以無縁智縁無相境。
境智冥合。如水投水。不可分別説名爲見。唯
云。若時於所縁。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
識。離二取相故
見猶離見。見不能及 眞見自體尚離見相。
無體可得。豈令見用照所及乎。又見體尚無
體。豈及有見用。又所覺之妄。尚無有體。能覺
之見豈能及乎
云何復説因縁自然及和合相 此則結責。
以世間戲論名相。分別眞見也。或可從見猶
離見下。名結眞離妄。意云。眞見自體。離自見
相。尚不可以見之名字之所能及。云何更説
屬乎因縁及自然等耶 三責小無識勸進
大途
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吾
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實
相無相。即見無見。識劣智昧。無法空慧。如何
通達。故勸善思不怠。大行可庶幾矣 二酬
請廣釋三。一承前置請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爲我等輩。宣説
因縁及與自然 指已聞也。已知眞見。非是
因縁及自然相
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 述未悟也。
心中猶疑此見和合與不和合。未得開解。是
一迷悶
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増迷悶 和合等義。
尚未明白。何堪更聞見非是見。斯則醉更洪
飮。孰能醒悟。故云重増迷悶
伏願弘慈。施大惠目。開示我等覺心明淨。作
是語已悲涙頂禮承受聖旨 求法空智。名
施大惠目。見實相理。名覺心明淨。此明眞見
離縁絶相言思不及。非二乘境界。故増迷悶。
不承決擇孰能通曉。故垂涙禮請也 二總
告許宣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衆。將欲敷演大
陀羅尼諸三摩提妙修行路 陀羅尼此云總
持。然有一字多字無字之異。若指下文神呪。
即多字也。若顯實相妙理。即無字也。今此所
明眞覺妙心。是諸三昧妙修行門之基址。故
若不通達而修行者。皆爲邪僻。故指此法爲
通衢耳
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他微
密觀照。心猶未了。汝今諦聽。吾當爲汝分別
開示。亦令將來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此之
妙心。若欲衆生生信解者。故可詮辯種種開
示。若欲明證親顯此境。應以微密觀照奢摩
他中現量所得。離諸分別。方爲親證。故起
信中説。離言眞如是觀智境。依言眞如是生
信境。今斥多聞強記不修理觀。故於此境心
猶未了。故般若云。以無所得故得阿耨菩提
三擧事開曉三。一雙標二見
阿難。一切衆生輪迴世間。由二顛倒分別見
妄。當處發生。當業輪轉。云何二見。一者衆生
別業妄見。二者衆生同分妄見 一念心動。
名爲分別。動故有見。倶無實體。故云見妄。此
一念動無別所依。只迷一眞忽然而起。故名
當處發生。此即無明無始義也。起信云。以不
達一法界故。忽然念起。名爲無明。即此無明
動心。名之爲業。動即有苦。果不離因。故云當
業輪轉。此顯無始根本無明亦名爲業亦名見
妄。如下文云。汝見虚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
有空無體。有見無覺。名爲劫濁也。妄見是一。
約人分二。故有同別之名。衆生望佛。見無見
殊。又衆生妄識。縁境有異。故名別業。如下文
云。見我及汝并諸世間皆即見眚。性非眚者。
故不名見。起信云。若離業識則無見相。應知
未離業識。則皆有見。無見即眞。有見皆妄。故
云妄見。此之妄見。約衆生界。彼彼皆然。故云
同分。是知。妄見是一。約人名異。故不可將常
途二業而得相配。恐失經旨。下文即云。一病
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此衆同
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倶是無始
見妄所生。問阿難此疑見見非見。故請開示。
如來何故不便直答。而却廣明二種妄見耶。
答若不廣示妄見有見。不能顯於眞見無見。
若據阿難所疑。既名眞見。合須有見。如何却
云見見非見。若見無見。應不名爲見精明元。
而不知寂而常照故名眞見。照而常寂故非
是見。故佛廣約一人多人。對辯眞妄見無見
異。應知。未離無明眚病。倶名有見。眚病若
亡。彼見精眞。故不名見。如下細辯 二雙釋
能喩二。一別業三。一別徴略示
云何名爲別業妄見。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
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 目喩眞
見。眚喩業相。眚因熱氣逼成。業因無明所動。
燈喩法性。夜見喩妄見。圓影喩五蘊。斯則由
不如實知眞如法一故不覺心動。説名爲業。
以依動故能見。依能見故境界妄現。以有境
界縁故起心分別等 二廣破即離二。一別
破二。一破即燈即見
於意云何。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爲是燈色。爲
當見色。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
而此圓影唯眚之觀 若此圓影是燈上現。
無眚之人應合倶見。何以獨有眚人自觀。餘
無見者
若是見色見已成色。則彼眚人見圓影者名
爲何等 影若從彼眚者見發。其見爾時已
成於影。不合名見。見圓影者復是何物。色即
影也 二破離燈離見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旁觀屏
帳几筵有圓影出。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
眚人目見圓影 若離燈外別有圓影。旁見
餘物何無影出。色若離見別有體者。不合眚
眼見於圓影。几案屬。筵席也 二總結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爲影。影見倶眚
色燈光也。燈實有光。不曾有影。今見影者乃
是眚病使之然也。以此而推。所見之影能見
之見倶爲眚病
見眚非病。終不應言是燈是見。於是中有非
燈非見 見無眚病之人。自然無影可縁。説
誰是燈是見非燈非見。亦可見是了知義。了
知五影是眚所成。則無執影之病。終不説影
有生處也。下文云。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三
重以喩顯二。一喩
如第二月非體非影。何以故。第二之觀捏所
成故 非是眞月之體。又非水中之影。但是
捺目根識參差。故見二相。其實無體。如彼圓
影目眚所成無體可得
諸有智者。不應説言此捏根元是形非形離
見非見 捏猶月也。非形見也。非見形也。智
人不言此月生處是形是見離形離見。譯人
用巧。變其文耳 二合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今欲名誰是燈是見。何
況分別非燈非見 以喩顯喩合前可見 二
同分二。一通列外報
云何名爲同分妄見。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
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正中大洲。東西括量。
大國凡有二千三百。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
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
五十 水中可居曰洲。三千總號。閻浮中而
復大者是此五天也。括結。量數也。國域也。有
限域也 二別示業縁
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秖有兩國。唯一國
人同感惡縁。則彼小洲當土衆生。覩諸一切
不祥境界。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
適 兩國二土也。衆生穢土以有漏識爲體。
煩惱造業所共感故。諸佛淨土以無漏智爲
體。眞如淨用之所現故。暈適謂日月之暈。適
近也。近日月也
珮玦 玉器也。妖氣近日月。如珮玦之形。人
之所佩或環或琨或玦。今氣如之也
彗孛飛流 此皆妖星。其光似帚。孛孛然
起。絶迹而去曰飛。光迹相連曰流
負耳虹蜺 氣負日邊。如耳之有珥也。雄曰
虹。雌曰蜺。即陰陽之精也
種種惡相。但此國見。彼國衆生本所不見。亦
復不聞 所現不一。故云種種。皆是災惡所
表前相。凡夫五濁同業共感。如惡相國。諸佛
淨土唯一清淨。如不見國 三雙例所喩二。
一總標
阿難。吾今爲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進例
於法。退例於喩。互相合顯。以明見與無見也
 二別例二。一例合別業二。一擧喩例法二。
一能喩燈眚二。一示妄
阿難。如彼衆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
影。雖似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眚即見
勞。非色所造 妄心變起。似有不眞。眚病所
生。故非色造 二顯眞
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若知五影因眚故見。
終不執影是實有體。既無所見。能見何立。故
無見咎。此約喩釋見無見也 二所喩心境
二。一示妄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衆生。皆
是無始見病所成 國土衆生依正二報。皆
是妄念分別故有。若離於念。則無一切境界
之相。華嚴云。衆生妄分別有佛有世界。若了
眞法性。無佛無世界 二顯眞
見與見縁似現前境。元我覺明 見之與境
皆如空華本無所有。故云似現前境。此見及
縁元是菩提妙淨明體。故云元我覺明 二
重釋結酬二。一寄喩重釋
見所縁眚。覺見即眚 覺猶見也。若見實有
所縁之境及能縁見皆是眚病。以能所縁如
空華故。或可見與所縁已倶是眚。若起覺智
覺此二空。此能覺者亦是眚也。圓覺亦云。依
幻説覺亦名爲幻
本覺明心覺縁非眚 此顯眞覺妙明非生非
滅。遠離一切虚妄顛倒湛然常住。故非眚也。
言覺縁者。覺之縁由行相也。如前文云。誠如
法王所説。覺縁遍十方界等
覺所覺眚。覺非眚中 此雙結眞妄也。若起
能覺。覺於所覺倶是眚病。眞覺之體非能所
中。故云覺非眚中
此實見見。云何復名覺聞知見 此無能所。
本覺明心名爲見見。以寂而常照照而常寂
故。於此豈名見聞知等。然一切衆生。自無始
來。由見聞知以爲病本。分能立所。顛倒從生。
今聞非見。碩乖先志。於是迷悶。由此廣示
妄故有見眞元無見。是故指云。此實見見。云
何可立覺聞知見。圓覺經中無知覺明。正同
此也 二寄喩結詶
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衆生。皆
即見眚。非見眚者彼見眞精。性非眚者。故
不名見 分別彼此生佛依正。皆屬見妄。無
見妄者説名眞精。故此眞精無境可見。故不
名見。如前觀燈有圓影者皆屬於眚。見若無
眚。説名淨眼。此眞淨眼無影可見。故不名見。
此則結詶前問見非是見也 二例合同分二。
一擧喩例法二。一能喩一多理齊
阿難。若彼衆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
人。一病目人同彼一國。彼見圓影眚妄所生。
此衆同分所現不祥同見業中瘴惡所起 一
人所見與多人同。由眚病故見圓影出。由瘴
惡故感災祥起。瘴即病也。將有惡病預見此

倶是無始妄見所生 約法雙結。汝及衆生。
一多雖殊。分別世間業果衆生。更無有異。斯
則倶是無始無明分別見妄。反顯眞心本非
見也 二所喩心境倶妄
例閻浮提三千洲中。兼四大海。娑婆世界。并
洎十方諸有漏國。及諸衆生。同是覺明無漏
妙心。見聞覺知虚妄病縁。和合妄生。和合妄
死 從一衆生。至十方衆生。以少及多。若
依若正。皆由不了一法界相。於無漏心忽起
見妄。而分見聞覺知。以爲虚妄病縁。遂見一
切差別境界。生之與死倶不離妄。故云和合。
和合者不相離義也。故下文云。見聞如幻翳。
三界若空華。起信亦云。三界虚僞唯心所作。
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二息妄歸眞
若能遠離諸和合縁及不和合。則復滅除諸
生死因。圓滿菩提不生滅性。清淨本心。本覺
常住 三相應染名爲和合。三不相應名不
和合。此是麁細妄念。起信名爲染心。是生死
本。輪迴之因。若能遠離即滅生滅。生滅既滅
寂滅現前。菩提涅槃二轉依果於斯成就。故
云圓滿。即同起信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
心即常住名究竟覺 四破和合非合疑二。
一牒前未曉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縁非自然
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前文敍云。諸和合相及不和合。心猶未開。故
今牒也。然因縁。自然。和合。非和合。義雖無
別。詮言有殊。故隨其門一一遍破。以世間人
説能證智是菩提心。假因仗縁和合而生。其
所證理名爲涅槃。不從因縁但了因所了。一
偏執有爲無爲二性全別。不知如來常依
二諦説法。遂成戲論。皆障一眞法界。能所宛
然。微細法執。故今破之 二別破疑情二。一
破和合疑二。一指出疑情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汝今猶以一切世
間妄想和合諸因縁性。而自疑惑證菩提心
和合起者 執方便教依安立説。遂疑勝義
一眞菩提從和合有。生住異滅是無常性。即
違淨名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乃至無爲是
菩提無生住異滅故 二正破和合二。一破
和二。一總徴
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爲與明和。爲與暗和。爲
與通和。爲與塞和 見若是和。和必從境。故
擧此四境。總而徴之 二別破二。一就明推
破四。一明見相雜何形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見
相可辯。雜何形像 明屬前境。見屬内心。齊
何處所而論其雜。見之與相。目撃可辯。若其
相雜。作何形像 二若見不見非理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若即見者。云何見見
若此雜相不可見者。應亦不見明相。云何現
見於明。若此雜相即可見者。雜中有見。應合
見見 三互遍失其和義
必見圓滿。何處和明。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若一切處遍是於見。則無明相可和。若一切
處總是於明。則無有見可雜 四倶亡立理
不成
見必異明。雜則失彼性明名字。雜失明性。和
明非義 心境不同。能所殊體。故云必異。明
見若雜。各失其義。明則非明。見亦非見。二義
既失名字亦亡。猶如微塵與水相和。但名泥
團。不名塵水。明見既失將何名和。故云非義
也 二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明相既爾
餘境亦然 二破合二。一總徴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爲與明合。爲
與暗合。爲與通合。爲與塞合 和則如水雜
塵。合則如函與蓋。故成二門 二別破二。一
就明推破二。一正推破
若明合者。至於暗時明相已滅。此見即不與
諸暗合。云何見暗 見與明合。暗相現時明
相必滅。既與明合。應隨明滅。不應見暗。設使
不滅亦不見暗。以此不與諸暗合故。合即有
見。不合無見。如鼻聞香 二破轉救
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應非見明。既
不見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 彼若救云。我
此見性雖不與暗合。無妨見暗。斯有何失。故
此牒云。若見暗時不與暗合。隨即破云與明
合者應非見明。若許不合有見。即應合必無
見。復云何言見與明合了明非暗。故知。見明
而無合義。和合見性既而不成。菩提證心因
和合有。從茲破矣 二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如文 二
破非和合疑二。一述所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
縁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由前破菩提心
不從因縁和合而得。便計離縁別有體性。執
菩提心有別異相從分別生。還成法執障一
眞性。故今破之。淨名云。當令此諸天子捨於
分別菩提之見 二破所計二。一破非和三。
一牒計總徴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汝。此妙見
精非和合者。爲非明和。爲非暗和。爲非通和。
爲非塞和 此總牒別徴如文可解 二就明
推破二。一非和宛成其畔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汝且諦觀。何
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爲畔 若
見明時明見不和。明之與見應分邊際。汝今
細審。於見於明。齊何處所而論邊畔 二不
及畔義全乖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
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如或定不相和。見
應縁明不及。尚自不知明相。約何以分畔
義 三略例餘塵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如文 二
破非合三。一總徴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爲非明合。爲非暗合。爲
非通合。爲非塞合 四義徴訖 二別破
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如耳與明了
不相觸。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
合理 若見明時不與明合。明見二性應相
乖異。如牛之角。敵對各立。曾不相應。亦如
耳根對於明縁。何曾相觸。耳但聞聲。不縁明
故。若以此例見。須不知明相所在。若無明相
亦不顯見。明見既無。如何分別合與非合二
種義耶 三例餘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已上破妄
顯眞。唯約心見二門。歴縁對境以辨。雖有會
通。止就一門而顯。次下備約三科七大一切
法上。即妄顯眞。即相顯性。廣斥世間虚妄分
別。説有因縁及自然性。而不知生滅去來本
如來藏。豈唯心見是藏性耶。故次前段有此
文來。文五。一正就三科顯性二。一會縁入
實以總標四。一總指咸眞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 總指
諸相。前文雖就眼之一門。顯眞見體離縁絶
相非生非滅。略會見之與縁。元是菩提妙淨
明體。而未明三科諸法皆如幻化。故此指也。
虚假不實汚染眞性。故曰浮塵。假託虚僞妄
設情。名稱幻。無而忽有畢竟無體。稱之曰

當處出生。隨處滅盡。幻妄稱相。其性眞爲妙
覺明體 此諸幻相本無所依。但是迷眞忽然
而起。故云當處出生。生即無生。本自寂滅。故
云隨處滅盡。楞伽經云。一切法不生。我説刹
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爲愚者説。中論云。諸法
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
生。彼之無生即此滅盡也。以妄見取似有浮
相。畢竟無體猶如幻事。故云幻妄稱相。無體
之處。元是菩提妙覺明性。故云其性眞爲妙
覺明體。問幻相不實畢竟無體。何得復云其
性眞爲妙覺明體。答譬如空華。由依翳病觀
空故有。離空無別華相。空華雖無自性。然以
虚空爲所依體。若翳病差。華相雖滅。空性不
滅。諸法性相亦復如是。幻相雖滅。眞性不動。
問若如是者。斯則眞如即萬法。萬法即眞如。
何得一體立眞立妄。答亦如空華翳者妄見。
若無翳目。唯見晴空而無華相。故知萬法雖
眞。唯證乃知。非是識心之所能見。以凡夫人。
心識麁動。唯見世間麁動之相。執此麁相。爲
相所礙不見眞性。故前文云。迷己爲物。故於
是中觀大觀小。故今廣破。執喪空明。因茲悟
入佛之知見。故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
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前文亦云。若
能轉物即同如來。皆斯義也 二別列諸妄」
如是乃至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因
縁和合虚妄有生。因縁別離虚妄名滅 諸
法名數不能盡言。但擧三科。自攝一切。故云
乃至。三科者。謂蘊處界。今於處中別出六根。
故有六入。此之三科乃是世間虚妄分別。幻
因縁合假名爲生。幻因縁離假名爲滅。實無
有體可生可滅 三斥迷圓實
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
動周圓。妙眞如性 殊不知者。斥其異乎能
知也。一切諸法本自不生今則無滅。非三世
法。故無去來。生滅去來既不可得。如來藏性
元自常住本不曾動。周遍湛寂。衆生迷倒爲
物所轉。殊不覺知。是迷圓實也 四結顯超

性眞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了畢竟也。迷悟生佛也。亦眞妄也。生佛眞妄
去來生死。一切對待。情謂故有。一眞如性尚
無此名。況有諸法對待相耶。情忘體現。畢竟
無得 二破執顯眞以別釋。四一破五陰二。
一總徴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眞如性 梵云
塞健陀。此云蘊。古翻爲陰。蘊是積聚。陰是蓋
覆。積聚有爲。蓋覆眞性。此陰有五。攝有爲
盡。前文總標乃至五陰等皆如來藏。今此別
徴。逐科推檢。令知虚妄本非因縁及自然有。
元是藏體妙眞如性 二別破五。一色陰三。
一寄喩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唯一晴
虚迥無所有 喩眞性本空也。目喩智。空喩
理。以果海無別色聲。唯如如理及如如智獨

其人無故。不動目晴。瞪以發勞。則於虚空別
見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色陰當知亦復
如是 喩迷眞起妄也。故事也。瞪直視貎。不
由別事。只因自不動目直視於空。目晴勞倦
遂見華相。或見毛輪第二月等。故云一切。色
陰亦爾。以不如實知眞如法一故。不覺動念。
現六塵境。即色陰起也 二約喩廣破二。
標無生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非從目出 空元
無華。妄見生起。説誰出來。眞元無色。妄分質
礙。復何從所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若
有出入即非虚空。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
起滅。如阿難體不容阿難 破空生也。見華
既從空生。不見應從空入。空無内外。何出入
之有。設有出入即是實色。不合名空。既非虚
空。云何華出。見實物時無華生故。如阿難體
是其實色。見汝體時。豈更容有阿難出耶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即此華性從
目出故當合有見。若有見者。去既華空。旋合
見眼。若無見者。出既翳空。旋當翳眼。又見華
時目應無翳。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此不破
目出。如人從屋出必有入。目既有見能出於
華。華應有見。從目出去能華於空。自空歸目
合見於眼。若此華性雖從目出。而無有見。斯
但爲翳既從目出去翳虚空。歸目之時應合
翳眼。若汝執言實不成翳無妨見華。既無翳
目。而能見華。見晴明空應是翳眼。云何見空
號清明眼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色陰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華無所出。色陰不生。本妙眞常。何曾起滅。而
有説爲因縁自然者眞爲虚妄 二受陰三。
一寄喩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忽如忘
生。性無違順 喩一眞也。宴靜。調和。適悦
也。骸體也。忘生忘形也。身肢安靜。恬然暢
適。而無苦樂二境相逼。忽然如其無形一般。
斯蓋但以捨受相應。不覺此形之有生也。李
陵云。毎一念至忽如忘生。法中可知
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
生澁滑冷熟諸相。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喩
起妄也。妄本無因故云無故。眞妄和合如二
手相摩。阿頼耶識變起世間。故云生澁滑等。
或可二手及空喩根境識。根境識三和合生
觸。觸是受因。從此領納。故知受陰無明妄念。
迷眞和合假託而生。故下破之 二約喩廣
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不從掌出 冷煖
本無。手合故有。故云幻觸。受陰不實。妄縁假
生。故無來處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不
應虚空選擇來觸破空生也。虚空平等無所
不在。豈能選擇不觸乎身而觸於掌
若從掌出。應非待合 已下破掌出。若此澁
滑從掌而出。掌未合時何無澁滑
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即觸入。臂脱骨髓
應亦覺知入時蹤迹。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
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要名爲觸 若
汝執言。掌雖生觸。須待合時此觸方出。若爾
合既觸出。離應觸入。若觸入時。所經之處應
亦覺知觸入蹤迹。若實覺知。觸常在體。應須
知。何待合知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受陰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既知幻觸能生於受。推其觸性都無。故知受
陰虚妄也 三想陰三。一寄喩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談説酢梅口中水出。思&T050460;
崖足心酸澁。想陰當知亦復如是 想謂取
像。想像不實。從虚妄有。故以説酢水生思
崖酸起爲喩。因説想酸。因思想峻。故有水
酸。以想喩想。近取譬耳 酢音醋 二約喩
廣破三。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酢説。不從梅生。非從口入 以水
喩想。今推酢説。説既不有。水從何生 二破
生處
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説。若
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若獨耳聞。此水
何不耳中而出 因人説梅。梅何有説。故非
梅生。若因人説水便口流。口既流水。應合聞
説。何用耳聞。口若不聞唯耳聞者。耳既聞
説。亦合流水。故云此水何不耳中流出。説不
得梅。梅不至口。耳自聞説。水却口流。説梅與
水二倶叵得 三類思崖
&T050460;懸崖。與説相類 類説應云。如是崖想。
不從崖生。不從足入。若崖生者。崖合自思。何
待人想。若從足入。足應有思。何須心想。若獨
心思。此酸只應心中自有。何以足心却有酸
澁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想陰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説酢思崖。水酸形體。想像虚僞。能所倶空。元
是菩提妙覺明性。何因縁自然之有耶 四
行陰三。一寄喩總標
阿難。譬如瀑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
踰越。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行以遷流造作
爲義。刹那無常念念遷謝。生死死生如旋火
輪無有休息。故以*瀑流波浪相續無踰越義
以爲喩也 二約喩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
性。非離空水 即空即水。離空離水。求瀑流
體倶不可得。行陰亦爾。本無生處 二破生

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虚空成
無盡流。世界自然倶受淪溺 破空生流也。
流從空生。空體常在流應常生。虚空性遍流
亦應遍。斯則倶見*瀑流。應無世界。又如何
分水陸空行耶
若因水有。則此*瀑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
今應現在 破水生流也。流從水生。水與*瀑
流兩體應異。水爲能生。流爲所生。如樹生果。
果不是樹。二倶現在。今且不然。如何因水耶」
若即水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 破流即水
也。流相漂動。水相澄清。若此漂動便是水相
者。至澄清時應非是水。暴流漂動已是水故
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 破離空離
水也。離空有流。空且無外。何離之有。若離水
有。水外求波。故應非理。流既無生。行陰元寂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行陰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如前可解 五識陰三。一寄喩總標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T016254;
空千里遠行。用餉他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頻伽好聲鳥也。瓶形似彼。識陰無形。在有情
身。如瓶盛空。遠餉他國者。阿頼耶識爲業所
使隨處受生。此陰若滅彼陰續生。如人&T016254;
遠餉千里。死有至時。諸根不通。如塞兩孔
二約喩廣破二。一標無生
阿難。如是虚空非彼方來。非此方入 虚空
非出入。喩識無往來。既無往來。將何爲識
而了別耶 二破生處
如是阿難。若彼方來。則本瓶中既貯空去。於
本瓶地應少虚空。若此方入。開孔倒瓶應見
空出 彼方瓶來方也。名本瓶地。空若彼方
來於此方。本瓶來處應少虚空。本處既無所
少。應知非彼方來。瓶倒之地名爲此方。若此
方空入於瓶内。先合見空從瓶而出方知空
入。出空既無。入空何有。空既無出入。識何曾
往來。又此方入者入此方也。其文易解 三
結成虚空 是故當知。識陰虚妄本非因縁
非自然性 可解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二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一
 長水沙門子&MT01805;集 
第二破六入。梵語鉢羅吠奢。此云入。亦云處。
境入之處也。亦是識生處故。然根境二法倶
識生處。今分六根別破故。獨以根爲入也。文
二。一總徴
復次阿難。云何六入本如來藏妙眞如性
如五蘊初解 二別破六。一眼入三。一標其
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即彼目睛瞪發勞者。兼目與勞同是菩
提。瞪發勞相 借前色陰中見華瞪目。以爲
喩也。目睛喩覺性。瞪發勞喩妄念忽生。兼目
與勞等。即此眼根能結所結。起不離眞。故云
同是菩提。經文語略。若細論之。即淨目喩覺
性。因瞪發勞。喩無明不了故成念動。由發勞
故見空中華。喩由念動故現妄境界及根身
等。兼目與勞下約喩指法也。目即無明動。心
勞即所現根境及能見心。此之心境及與動
念。倶是菩薩性中無明勞相。無體可得。虚
妄發生。猶如瞪目見空中華倶爲勞也 二
約塵辨無
于明暗二種妄塵。發見居中吸此塵像。
名爲見性。此見離彼明暗二塵。畢竟無體
既因動心現妄境界。於此妄境派成根塵。互
爲對待相形而立。本無自性。體不可得。下文
云。由塵發知。因根有相。相見無性猶如交
蘆。故云因*于明暗發見居中。塵既發根。根
還取境。根境既備方成見性。故云吸此名見
性等。既因取境而得名見。故知此見從影像
生。*像喩塵也。起信云。猶如明鏡現於色像。
現識亦爾。隨其五塵對至即現。明暗尚如影
象無體可得。況所發見而有體耶。故云離彼
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見非明暗來。非於根出。不
於空生 前文雖云因*于明暗。爲顯根性本
無假他而有。就妄分別而似有因。今以四處
推窮。體無生處。故此標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明來。暗即隨滅。應非見暗。若從
暗來。明即隨滅。應無見明。若從根生。必無明
暗。如是見精本無自性。若於空出。前矚塵
*像。歸當見根。又空自觀。何關汝入 初破
境生。境中自有明暗相背。因明即不見暗。以
暗時無明見隨明滅故。因暗反此。次破根生。
根生即不假明暗。明暗不來。根無自性。此中
言根生者。以自望自。非謂破識。亦可勝義望
世俗根故云根生。次破空生。若言虚空能生
勝義在浮塵内。進既觀*像。退應觀根。又
空中自能有見。何關汝之眼入 三結成虚

是故當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如前解 二耳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
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兩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勞
故頭中作聲。兼耳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耳喩眞性。手喩無明。眞妄和合名塞。動念
初起名勞。由念動故境現。如頭作聲。兼耳與
勞下。此之動念與妄境界。能結之心所現之
境。皆是菩提性中無明勞相此中塞耳同彼
直視。故亦言瞪 二約塵辨無
因*于動靜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
名聽聞性。此聞離彼動靜二塵。畢竟無體
塵既發根。根還取境。根境相待聞始得成。故
此耳根離塵無體。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聞非動靜來。非於根出。不
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靜來。動即隨滅。應非聞動。若從
動來。靜即隨滅。應無覺靜。若從根生。必無動
靜。如是聞體本無自性。若於空出。有聞成性。
即非虚空。又空自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
境有動靜。聞一則不聞一。以隨能生有生滅
故。次破根生。不假動靜聞亦無故。後破空生。
空若有聞自成於根。又空自聞。豈干*于耳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三鼻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勞。則於鼻
中聞有冷觸。因觸分別通塞虚實如是乃至
諸香臭氣。兼鼻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鼻喩眞性。外風喩無明。畜謂縮氣。喩眞妄和
合。勞喩心動。冷觸香臭喩妄境。餘文如前
終塵辨無
因*于通塞二種妄塵。發聞居中吸此塵*像。
名嗅聞性。此聞離彼通塞二塵。畢竟無體
釋如前文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當知是聞非通塞來。非於根出。不於空生
通塞根空倶無生處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通來。塞則聞滅。云何知塞。如因
塞有。通則無聞。云何發明香臭等觸。若從根
生。必無通塞。如是聞機本無自性。若從空出。
是聞自當迴嗅汝鼻。空自有聞。何關汝入
先破境生。通塞互破可知。發明顯了也。次破
根生。根生則無境。無境則無根。由塵發知故。
機亦根也。次破空生。前則聞境。歸則嗅根。空
自聞香。汝鼻何用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四舌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舌舐吻。熟舐令勞。其人若
病則有苦味。無病之人微有甜觸。由甜與苦。
顯此舌根不動之時淡性常在。兼舌與勞同是
菩提。瞪發勞相 舌根不動喩眞。吻喩無明。
舐喩眞與妄合。勞即念動。念動故境生。如甜
苦淡。問甜苦由勞故生。可喩妄境。淡是舌根
不動。合喩於眞。爲何喩境。答元來不動可以
喩眞。今以由動故顯不動。既是形待。故成妄
矣。如下云。言妄顯諸眞。妄眞同二妄。餘如文
 二約塵顯無
因甜苦淡二種妄塵。發知居中吸此塵*像。名
知味性。此知味性。離彼甜苦及淡二塵。畢竟
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嘗苦淡知。非甜苦來。非
因淡有。又非根出。不於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甜苦來。淡則知滅。云何知淡。若從
淡出。甜即知亡。復云何知甜苦二相。若從舌
生。必無甜淡及與苦塵。斯知味根本無自性。
若於空出。虚空自味。非汝口知。又空自知。何
關汝入 從境從根從空亦如前釋。虚空自
味者。味猶嘗也 三結成虚妄
是故當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五身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觸於熱手。若冷勢
多。熱者從冷。若熱功勝。冷者成熱。如是以此
合覺之觸。顯於離知。渉勢若成。因*于勞觸。
兼身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二手喩眞
妄。合喩眞妄和合。眞有不守自性隨縁成根
境等。如隨冷熱縁成冷熱手。問二手之中何
手喩眞。答以勢劣者喩眞。思之。餘如文 二
約塵辨無
因*于離合二種妄塵。發覺居中吸此塵*像。
名知覺性。此知覺體。離彼離合違順二塵。畢
竟無體 二破成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是覺非離合來。非違順有。不
於根出。又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合時來。離當已滅。云何覺離。違順
二相亦復如是。若從根出。必無離合。違順四
相則汝身知。元無自性。必於空出。空自知覺。
何關汝入 破境生。更約違順二相。廣其道
理。例前離合。次根生空生皆如文 三結成
虚妄
是故當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六意入三。一標其無體二。一擧喩顯妄
阿難。譬如有人勞倦則眠。睡熟便寤。覽塵斯
憶。失憶爲忘 人喩眞性。本自覺故。勞倦則
眠喩無。明迷眞。性不了故。睡熟喩動念現境。
謂睡故成夢。夢具心境。心喩業轉。境喩現相。
寤喩事識。事識取所現境。分別染淨。不了自
心所現。見從外來。如憶夢中之事不得明了。
故云覽塵斯憶失憶爲忘也
是其顛倒生住異滅。吸習中歸不相踰越。稱
意知根。兼意與勞同是菩提。瞪發勞相 已
上總指生滅。結成意根。夢中現境因睡故有。
脱禮是假。既睡寤已。不了假有。覽而憶想。謂
其實。名爲顛倒生住異滅。寤寐憶忘皆生
滅也。法中亦爾。動心現境已是虚妄。事識不
了見境實有。名爲顛倒。境與分別。前後訛替
念念移易。名生住異滅。覽此生滅全歸意根。
熏習不斷。念念分別。名意根耳。能分別意。所
分別境。皆是覺性之中無明勞相 二約塵
辨無
因于生滅二種妄塵。集知居中。吸撮内塵
集聚也。中猶内也。吸撮皆取也。由生滅境。引
發集聚内覺知性。此之覺知。常取生滅。於内
分別。非同前五照外境界。故名内塵。以意根
内縁不縁外故。即前文中聚縁内搖也
見聞逆流流不及地。名覺知性。此覺知性。離
彼寤寐生滅二塵。畢竟無體 揀異前五也。
逆流猶返縁也。地處也。前五但順取外境。不
能返縁内塵。名此内塵爲縁不及處。此不及
處。唯意根合。即此合處。爲意知根 二破成
無相二。一標無生
如是阿難。當知如是覺知之根非寤寐來。非
生滅有。不於根出。亦非空生 二破生處
何以故。若從寤來。寐即隨滅。將何爲寐。必生
時有。滅即同無。令誰受滅。若從滅有。生即滅
無。誰知生者。若從根出。寤寐二相隨身開合。
離斯二體。此覺知者同於空花。畢竟無性。若
從空生。自是空知。何關汝入 先約寤寐次
約生。滅法喩雖二倶破境生。皆互有互亡也。
次破根生。意根無相。約寤寐顯寤能思察。寐
則成夢。知是意根。今破寤寐自是身之開合
非于意根。列子云。其寤也形開。其寐也形交。
交即合也。莊子亦云其寐也畜交其覺也形
開意云。寤寐無體。自隨於身。非是意根。應知
意根畢竟叵得。若從空生。故爲不可 三結
成虚妄
是故當知。意入處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三破十二處。此則正破境也。文二。一總徴
復次阿難。云何十二處本如來藏妙眞如性
前已總標。今別徴起以顯藏性 二別破
六。一眼色處三。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且觀此祇陀樹林及諸泉池。於意云
何。此等爲是色生眼見。眼生色相 處以生
門爲義。六根六境是識生處。根已前破。今正
破境。然亦以根相對而破。故雙問色生眼生
等也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眼根生色相者。見空非色。色性應
銷。銷則顯發一切都無。色相既無。誰明空質。
空亦如是 破根生境也。初二句牒。見空非
色下破境有色空。今以色空相對而破。此破
色也。若見空時則無有色。根既生色。名爲色
性。應合銷亡。能生既亡。所生何有。故云顯發
一切都無。此則空現色銷也。色相下有二義。
一空不自顯。由色所顯。今既無色。從誰顯空。
又能生根同是色法。色相既亡。根亦隨滅。根
既已滅復欲將何以了空質。此則空無色顯
也。空亦如是者。例破生空也。行相如色
若復色塵生眼見者。觀空非色。見即銷亡亡
則都無。誰明空色 破境生根也。初二句牒。
觀空下破。此亦色空相對而破。此破色也。色
既生根。觀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生根而了
於空。又色能顯空。見空之時色已銷滅。從誰
顯空。下色之一字。義含空能生見。例色應知。
單破雙結。妙盡譯旨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見與見空倶無處所。即色與見二
處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無處所者無
生處也。餘文可見 二耳聲處三。一擧事以

阿難。汝更聽此祇陀園中食辦撃鼓衆集撞
鐘鐘鼓音聲前後相續。於意云何。此等爲是
聲來耳邊。耳往聲處 此約耳聽鐘鼓二音。
以破根境往來之相也。若知二倶虚妄。何往
何來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聲來於耳邊。如我乞食室羅筏
城。在祇陀林則無有我。此聲必來阿難耳處。
目連迦葉應不倶聞。何況其中一千二百五
十沙門。一聞鐘聲同來食處 破聲來耳處
也。初二句牒。如我下破。初擧喩。佛音聲也。
城耳根也。林鐘鼓也。此聲下例破。聲既來汝
耳邊。此聲已離鐘鼓。只合汝自獨聞。不合他
人亦聽。今且不爾。一切皆聞。應知聲無來往
若復汝耳往彼聲邊。如我歸住祇陀林中。在
室羅城則無有我。汝聞鼓聲。其耳已往撃鼓
之處。鐘聲齊出。應不倶聞。何況其中象馬牛
羊種種音響 破耳往聲處也。初二句牒。如
我下破。初擧喩。佛喩耳根。祇園喩鼓。城喩阿
難。汝聞下例破。耳根既往鼓處。阿難應闕耳
根。鐘聲與鼓齊鳴。不合更聞鐘響。況餘聲

若無來往。亦復無聞 雙結不成聞義也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聽與音聲倶無處所。即聽與聲二
處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三鼻香處三。
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又嗅此爐中旃檀。此香若復然於一
銖。室羅筏城四十里内。同時聞氣。於意云何。
此香爲復生旃檀木。生於汝鼻。爲生於空
此中但問境之生處。不同前文根境對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香生於汝鼻。稱鼻所生當從鼻
出。鼻非栴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氣。稱汝聞香
當於鼻入。鼻中出香。説聞非義 破根生也。
初牒。稱鼻下正破。稱汝下縱破。設許汝鼻能
生於香。生義雖成聞義不立。以但能出香。不
從外入與鼻合故
若生於空。空性常恒香應常在。何藉*爐中爇
此枯木 破空生也。空性常住應常有香。若
常有香。何須燒木方聞香氣
若生於木。則此香質因爇成煙。若鼻得聞。合
蒙煙氣。其煙騰空未及遙遠。四十里内云何
已聞 破木生也。此約所見煙相麁顯而破。
不論其氣。若以煙表。實謂未通。故云其煙騰
空未及遙遠也。煙猶在近。聞已遠通。故知其
香不從木發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香鼻與聞倶無處所。即嗅與香二
處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四舌味處三。
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常二時衆中持鉢。其間或遇酥酪醍
醐名爲上味。於意云何。此味爲復生於空中。
生於舌中。爲生食中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復此味生於汝舌。在汝口中秖有一
舌。其舌爾時已成酥味。遇黒石蜜應不推移。
若不變移不名知味。若變移者舌非多體。云
何多味一舌之知 破根生也。初標。在汝下五
破。一舌不知多味也。若以味從舌。味應無別
也。若不下縱破。設若汝許味不別者。味既不
分。何成知味。若變下破味變舌應多體也。初
二句反破。後二句結破。此則以舌從味。舌便
成多。今汝不然。故云云何多味一舌之知
若生於食。食非有識。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
同他食。何預於汝名味之知 破境生也。初
三句正破。味若生食應不假根。無根別食焉
能成味。若成味者食須有識。若無識者云何
自知。又食下縱破。設許食自能知。即同他人
嘗味。何關汝舌之知
若生於空。汝噉虚空當作何味。必其虚空若
作鹹味。既鹹汝舌。亦鹹汝面。則此界人同於
海魚。既常受鹹。了不知淡。若不識淡亦不覺
鹹。必無所知云何名味 破空生也。初三句
牒計審味。必其下正破。初四句身面倶鹹。後
二句鹹同海旋。若倶鹹者海魚無異。既常下
縱破。初四句互奪兩亡。縱汝常受於鹹。畢竟
不能如淡。若無淡味。何顯於鹹。淡之與鹹倶
不安立。必無下二句結非知味。鹹淡既不能
分。不可説名知味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味舌與嘗倶無處所。即嘗與味二
倶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五身觸處三。
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常晨朝以手摩頭。於意云何。此摩所
知誰爲能觸。能爲在手。爲復在頭 按摩之
法常式皆然。故摩頭也。此徴能觸在頭在手。
二倶有過。如下破之 二隨計牒破
若在於手。頭則無知。云何成觸。若在於頭。手
則無用。云何名觸 互有互亡破也。根境相
顯觸乃得成。一有一無。故不名觸
若各各有。則汝阿難應有二身 各存兩質
破也。頭手各有。則有二知。二知便成二阿難
體。何體爲汝
若頭與手一觸所生。則手與頭當爲一體。若
一體者觸則無成 共成一體破也。初四句
正破。若頭與手共生一觸。遂令二種合爲一
體。設許一體。觸自不成。此結破也
若二體者觸誰爲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
應虚空與汝成觸 破轉救也。初二句牒救
總徴。若汝救云。所生雖一。能生自二。云何令
我頭手不異者。此則一體之觸爲在何處。故
云觸誰爲在。在能下二句推同前破。前云若
在於手頭則無用等。不應下破空生也。有形
之法尚不能生。豈況空無而能成觸 三結
示虚妄
是故當知。覺觸與身倶無處所。即身與觸二
倶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六意法處三。
一擧事以徴
阿難。汝常意中所縁善惡無記三性。生成法
則。此法爲復即心所生。爲當離心別有方所
 意中所縁。三性之法。攝一切盡。自然而然
故云生成。此所縁法。即心離心二倶有過。下
文即破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即心者法則非塵。非心所縁。云何成
處 破即心也。初一句牒。次一句定。非心下
破。既即是心。定非是塵。若非是塵。則不是心
家所縁之境。何名法處。下破離心
若離於心別有方所。則法自性。爲知非知
 牒計雙徴也。初二句牒。則法下徴。此法既離
於心。更以知不知徴而破之
知則名心。異汝非塵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
何汝心更二於汝 破有知也。初句奪成心
量。離心之法若有知者。應名爲心。異汝下更
分即異以破。初二句破異。有知之法若異汝
心。即同他人。異於汝心又有知故。即汝下三
句破即心。初句半牒半定。後二句破。有知之
法既即汝心。即應汝心之外更有汝心也。故
云更二於汝
若非知者。此塵既非色聲香味離合冷煖及
虚空相。當於何在。今於色空都無表示。不
應人間更有空外。心非所縁。處從誰立 破
無知也。初五句定非色空。次一句審問何
在。色空二事攝諸法盡。既非色空。今何所在。
今於下二句。推無所表也。若此法塵亦色空
攝。以何表示知是法塵。不應下二句破空外
無成也。色空之内既無表示。不成此塵處
空外。以空無外故。心非下二句結無處義。如
上推檢。法塵不有。則心無所縁之境。從何以
立處耶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法則與心倶無處所。則意與法二
倶虚妄。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四破十八界
二。一總徴
復次阿難。云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眞如性
梵云駄都。此云界。界是因義。根境識三互爲
因故。又種族義。根境識三各一種族。又眼
等六種族別故 二別破六。一眼識界三。一
牒計雙徴
阿難。如汝所明。眼色爲縁生於眼識。此識
爲復因眼所生以眼爲界。因色所生以色爲
界 佛於小乘方便教。説諸因縁法。今明第
一義諦。因縁自然皆爲戲論。故此牒而徴之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眼生。既無色空。無可分別。縱有汝
識。欲將何用。汝見又非青黄赤白。無所表示。
從何立界 破根生也。初句牒。既無下四句。
無境有識何用破也。既從根生即不須境。若
無其境何所分別。所縁既無。能縁何用。汝見
下四句。即能生識根無體破也。若謂根生。根
非青等。是不可見。復無表示。根尚不立。識從
何有。下破境生
若因色生。空無色時汝識應滅。云何識知是
虚空性。若色變時。汝亦識其色相遷變。汝識
不遷。界從何立 此色空相傾無識破也。初
一句牒。空無下四句立理正破。既從色生。空
現色亡。識應隨滅。誰了虚空。若色下五句據
理質破也。色若遷變。汝能了變。識元不遷。既
無色相。從何界立
從變則變。界相自無。不變則恒。既從色生。應
不識知虚空所在 此隨變不變非界破。初
二句隨變無識破。色若變時識亦隨變。名誰
爲識。不變下四句不變無知破。若不隨變識
則常在。元從色生。不合知空
若兼二種眼色共生。合則中離。離則兩合。體
性雜亂。云何成界 破共生也。若根境合生
中界者。此識中界知不知別。故云中離。若成
別者。此識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兩
合。兩合若成。有雜亂過。知與不知同一界故。
界義應非。或離者開義。或猶無也 三結示
虚妄
是故當知。眼色爲縁生眼識界。三處都無。則
眼與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二
耳聲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耳聲爲縁生於耳識。此識爲
復因耳所生以耳爲界。因聲所生以聲爲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耳生。動靜二相既不現前。根不成
知。必無所知。知尚無成。識何形貎 先破根
生。此勝義也。初一句牒。動靜下三句正破能
生。若無前境。根自不成。由塵發知故。必無下
況破所生。若實無知。根尚不立。更何有識」
若取耳聞。無動靜故聞無所成。云何耳形雜
色觸塵名爲識界。則耳識界。復從誰立 破
浮塵也。初三句縱破。設取浮塵之耳容有聞
者。若無動靜亦不成聞。云何下三句正責破
也。如何將此可見浮塵雜色觸法爲識之界。
則耳下二句雙質二根。從何爲界生耳識耶
若生於聲。識因聲有。則不關聞。無聞則亡聲
相所在 已下破境生。初句牒。識因下根境倶
亡破。聲能生識。何假於聞。此亡根也。若無於
根。聲亦不有。此亡境也。根境倶亡。識從誰生」
識從聲生。許聲因聞而有聲相。聞應聞識
聞聲同識破。初三句雙牒。汝謂識因聲生。
又許因根有相。今聞聲時即是聞識
不聞非界。聞則同聲 初句不聞無界破。若
不聞識亦不聞聲。能聞所聞倶無界義。後一
句聞識同聲破。可知
識已被聞。誰知聞識 成所無能破也。能了
之識已作句聞之境。誰爲能知知此聞識
若無知者。終如草木 無知草木破也。了別
既無。草木何異
不應聲聞雜成中界。界無中位。則内外相復
從何成 破共生也。初二句正破中界。根境
各生尚非。共生豈有此理。後三句顯無根塵。
對邊立中。中既不成。邊亦不立也 三結示
虚妄
是故當知。耳聲爲縁生耳識界。三處都無。則
耳與聲及聲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三
鼻識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鼻香爲縁生於鼻識。此識爲
復因鼻所生以鼻爲界。因香所生以香爲界
 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鼻生。則汝心中以何爲鼻。爲取肉
形雙爪之相。爲取嗅知動搖之性 先破根
生。此以浮塵勝義二根雙問。二倶有過
若取肉形。肉質乃身。身知即觸。名身非鼻。名
觸。即塵鼻尚無名。云何立界 破浮塵也。初
句牒。次二句破。若取雙爪。此乃身攝非屬鼻
根。設有所知。但名知觸不名知香。名身下二
句結非香鼻。鼻尚下指無界義。此下破勝義

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爲知。以肉爲知。則
肉之知元觸非鼻 初三句牒計總問。以肉
下破。浮塵是知。身自知觸。非是鼻根也
以空爲知。空則身知肉應非覺。如是則應虚
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難應無所在 破
空是知。初三句根無知覺破。如是下二句空
即是身破。汝身下三句結無本體
以香爲知。知自屬香。何預於汝 破香是知。
此正破也。香自有知。何關汝鼻
若香臭氣必生汝鼻。則彼香臭二種流氣。不
生伊蘭及栴檀木 破轉計也。初二句牒計。
設汝若言非不相干由有我鼻香臭方立猶如
鼻根由香故有。則彼下破。今四句質不生
破也
二物不來。汝自嗅鼻爲香爲臭 嗅根何氣

臭則非香。香應非臭 香臭相傾破也。非無
也。無不聞也
若香臭二倶能聞者。則汝一人應有兩鼻。對
我問道有二阿難。誰爲汝體 倶聞二體破
也。鼻若生香。必不聞臭。必若生臭應不聞香。
今既倶聞鼻須有二。二鼻若立兩體還成。正
爲何體
若鼻是一。香臭無二。臭既爲香。香復成臭。二
性不有。界從誰立 互即雙亡破也。若汝不
許鼻有二者。則香臭混然都無有別。以從一
鼻之所流故。若無香臭。説何爲知名生識界」
若因香生。識因香有。如眼有見不能觀眼。因
香有故應不知香 此下破境生也。初句牒。
識因下五句擧例奪破。眼能有見。見不觀眼。
香能生識。識不知香
知即非生。不知非識。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
不知香。因界則非從香建立 反覆縱破也。
縱許汝識能知香者。此則不合言從香生。故
云知則非生。設若不能知此香臭。又何名識
稱了別耶。故云不知非識。香不因根。無有香
界。故云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識不了香。非可
説言因香有識
既無中間。不成内外。彼諸聞性畢竟虚妄
總結破也。識既無生。根境不立。設有聞性皆
虚妄耳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鼻香爲縁生鼻識界。三處都無。則
鼻與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四
舌識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舌味爲縁生於舌識。此識爲
復因舌所生以舌爲界。因味所生以味爲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舌生。則諸世間甘蔗烏梅黄連石
鹽細辛薑桂都無有味。汝自嘗舌。爲甜爲苦
 破根生也。初句牒。則諸下擧無五味以問
舌根。即無味自嘗問也
若舌性苦。誰來嘗舌。舌不自嘗。孰爲知覺。舌
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 有無隨計破
也。舌若有味。根已成境。孰知根者。無味之時
味必境生。獨有汝根焉能生識。下破境生
若因味生。識自爲味。同於舌根應不自嘗。云
何識知是味非味 引例無知破也。從味所
生豈合名識。故云識自爲味。設許名識。亦不
自嘗。引例可見
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識應多體
如前五味各生一物。識必境生亦應多體。即
識從於味。識即成多也
識體若一體必味生。鹹淡甘辛和合倶生諸
變異相。同爲一味應無分別。分別既無則不
名識。云何復名舌味識界 若一體識必從
境生。能生之境亦應一體。何分五別。分別下
縱破。五味不分。何名了別説爲識耶。此則味
從於識。味應無別。云何下一一句總責識體
從二得名。根生境生二倶失故
不應虚空生汝心識 破空生也
舌味和合。即於是中元無自性。云何界生
破共生也。既從合生。自性屬誰而名界耶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舌味爲縁生舌識界。三處都無。則
舌與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五
身觸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身觸爲縁生於身識。此識爲
復因身所生以身爲界。因觸所生以觸爲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身生。必無合離二覺觀縁。身何所
識 破根生也。觀對待也。無二所覺爲相待
縁。獨此身根無生識理。下破境生
若因觸生。必無汝身。誰有非身知合離者
無身非覺破也。有身無觸尚不成知。有觸無
身故非能覺。非身無身也。下根境互亡破也」
阿難。物不觸知。身知有觸 此指現道理也。
物無覺觸之知。身則能覺於觸。斯理昭然。明
白可見
知身即觸。知觸即身 此下依理推破。此二
句根境相即也。今汝若許觸能生識。觸則有
知與身何異。應可身亦名觸觸亦名身。倶有
知故。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觸所攝。以有知
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身根攝。以有知故。
如汝身根。斯則觸既生識。遂令相即也
即觸非身。即身非觸。身觸二相元無處所
身觸倶非也。以相即故遂令倶非。則觸不成
觸。身不成身也。應立量云。汝之身根定非身
根。以有知故。如所執觸。汝所執觸定非是觸。
以有知故。如汝身根。將汝一因成我四量。令
汝相即。亦令倶亡。身觸下二句結無二位。下
破離合
合身即爲身自體性。離身即是虚空等相
初二句合即唯身破。觸既合身。合應無二。唯
一身根更無觸位。後二句離應無觸破。觸若
離身復何成觸。如虚空相亦無觸位
内外不成。中云何立 例破識體也。觸立則
根立。内無則外無。根境不存。識何爲相耶
中不復立。内外性空。則汝識生從誰立界
雙牒反質也。三位倶空。識從何立 三結示
虚妄
是故當知。身觸爲縁生身識界。三處都無。則
身與觸及身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六
意識界三。一牒計雙徴
阿難。又汝所明意法爲縁生於意識。此識爲
復因意所生以意爲界。因法所生以法爲界
 二隨計牒破
阿難。若因意生。於汝意中必有所思。發明汝
意。若無前法。意無所生。離縁無形。識將何用
 先破根生。此離塵無體破也。初一句牒。於
汝下五句正破能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若
無法塵意根不起。離縁下二句例破所生。離
前法縁。尚無根之形貎。況所生識。將何起

又汝識心。與諸思量兼了別性。爲同爲異
此下同異倶非破也。此總問同異。識心第八
也。思量第七也。了別第六也。七八二識倶第
六根。亦同名意。故此雙問二倶有過
同意即意。云何所生 破同也。若識與意其
體同者。識即是意。云何更分能生所生。此下
破異
異意不同。應無所識。若無所識云何意生
無識非生破。初句半牒半定。應無下破。既
識與意異。應一有所識一無了知。苟無了知
何言意生。以意有知故
若有所識。云何識意 設使此識有了別者
如何辨異識之與意。此有識無異破也
唯同與異二性無成。界云何立 雙結不成
也。同義無憑。異又非理。二性不立。云何識生
從汝根出。下破境生
若因法生。世間諸法不離五塵。汝觀色法及
諸聲法香法味法及與觸法。相状分明以對五
根。非意所攝 此明五塵不即意攝也。以各
有所對故
汝識決定。依於法生。今汝諦觀。法法何状
總問法塵也。法塵之法故云法法。以別揀通

若離色空動靜通塞合離生滅。越此諸相。終
無所得。生則色空諸法等生。滅則色空諸法
等滅 前五句。正顯無體。法塵即前五
影。故離五無體。生則下四句牒破轉救也。設
汝救言。色及餘法雖非意境。生滅二種正是
法塵者。若爾生滅無體。全是色等。若起若止。
無別生滅在色等外
所因既無。因生有識。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
云何生 正破識界無體也。所因即法塵。法
塵尚不可得。豈生汝識。能所倶無立何爲界
三結示虚妄
是故當知。意法爲縁生意識界。三處都無。則
意與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縁非自然性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一


首楞嚴義疏注經卷第之二
 長水沙門子&MT01805;集 
二重約七大會相。然大之爲名。本乎世諦。小
乘法相。説諸色法四大和合之所成就。復分
内外。説此名爲諸法自相。寂而不圓。猶爲諸
法共相所揀。麁而且淺。是佛如來隨他意語。
世間安立。有名無實。雖名爲大大義不成。勝
義諦中所説不爾。謂周遍含攝。體無不在。物
無不是。非因待小。當體受稱。故名爲大。今此
經中所説七義倶名大者。七義之中攝一切
法。謂空有根塵色心性相。塵塵法法無不周
遍。無不含容。破彼權見令知實義。如下文云。
均名七大。性眞圓融皆如來藏。世間無知。惑
爲因縁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
言説都無實義。斯則會相即性。性遍相遍。方
稱勝義至極之大。豈同權教説名自相。文三。
一伸難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來常説。和合因縁。一切
世間種種變化。皆因四大和合發明 敍昔
聞也
云何如來。因縁自然二倶排擯。我今不知斯
義所屬 難今説也。排推擯棄也
唯垂哀愍。開示衆生中道了義無戲論法
求開示也。方便安立。説有四大因縁和合成
諸變化。第一義中。諸法不生。今則無滅。生滅
去來本如來藏。今以世諦疑第一義。故有斯
難 二許宣三。一指意標示
爾時世尊告阿難言。汝先厭離聲聞縁覺諸
小乘法。發心勤求無上菩提。故我今時爲汝
開示第一義諦 因縁和合四大發明。皆小
乘法。諸法不生唯如來藏。即第一義 二牒
疑擧
如何復將世間戲論妄想因縁而自纒繞。汝
雖多聞。如説藥人眞藥現前不能分別。如來
説爲眞可憐*愍 纒繞疑惑也。諸佛祕密靡
不皆知。故云説藥。今聞諸法皆如來藏。名眞
藥現前。擧昔方便疑今眞實。名不能分別
三勅許佇聽
汝今諦聽。吾當爲汝分別開示。亦令當來修
大乘者通達實相。阿難默然承佛聖旨 勅
聽許宣。現未倶益二正説二。一立理總非」
阿難。如汝所言。四大和合發明世間種種變
化。阿難若彼大性體非和合。則不能與諸大
雜和。猶如虚空不和諸色。若和合者同於變
化。始終相成。生滅相續。生死死生。生生死死
如旋火輪。未有休息。阿難。如水成冰冰還成
水 初四句牒所計。次六句略破非和。若四
大性自體非和。則不和諸大。如空與色礙無
礙異。若和下破和合。若大性體自是和合。即
成生滅。始終即生滅也。生死下釋相。初句釋
相成。次句釋相續。謂生能成死等。死能續
生等。謂現在生續過去生也。如旋下二喩。初
喩相續。次喩相成。如文 二擧性別破七。一
地性四。一擧事以標
汝觀地性。麁爲大地。細爲微塵。至隣虚塵。析
彼極微色邊際相。七分所成。更析隣虚即實
空性 隣虚無方分微也。即是極微。色邊際
相。微塵有方分微也。今經指有方分微。名色
邊際相。隨經所出。不須和會 二立理廣破」
阿難。若此隣虚析成虚空。當知虚空出生色
相 依標立理也。既能析色成空。亦可合空
成色。方曰相成相續耳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
牒起所疑也。欲破先牒
汝且觀此一隣虚塵。用幾虚空和合而有。不
應隣虚合成隣虚 此下依理廣破。此合空
成色非理也。汝許析色爲空。應許合空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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