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説無垢稱經疏 (No. 1782_ 窺基撰 ) in Vol. 38

[First] [Prev+100] [Prev] 1028 1029 1030 1031 1032 1033 1034 1035 1036 1037 1038 1039 1040 1041 1042 104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證眞空。清辨解云。善修空者。證眞理故。如空
無罣礙。如蓮不著水。諸相已遣。更無所遣。生
死盡故。出世願滿。更無所願。故今稽首。如空
無住。得眞諦者。護法解云。善修空者。空有二
種。一云舜若。此但名空。空者無也。即遍計
所執。二云舜若多。此云空性。空之性故。體即
眞如。性是有也。善修所執空故。一切相遣。善
修圓成空性故。一切願滿。由此歸佛。如空無
住。舊經似有文中仍闕
經爾時寶性問我嚴淨佛土 賛曰。説因圓
滿中。自下第二明其請益。於中有四。初明寶
性請益。二明佛讃勅聽。三明寶性敬諾。四明
如來廣説。此初文也。阿云無。耨多羅云上。三
云正。藐云等。又三云正。菩提云覺。總云無上
正等正覺。如常分別。不繁述之。發趣者。五百
童子。發心求趣。彼減問我嚴淨佛土。此有二
義。所嚴清淨土。即土相状。能嚴修淨佛土。即
土之因。故問有二。一問淨佛土状相。二問修
彼之因。舊經願聞淨土行。問唯問因。不問土

經作是語已分別解説 賛曰。此明佛讃勅
聽。有二。初讃。後勅
經於是寶性皆希聽受 賛曰。此明寶性敬
諾。善哉世尊。敬之詞也。先本無
經爾時世尊嚴淨佛土 賛曰。下明如來廣
説。大文有二。初答前問。後勸嚴心。答問有
二。先答土相。復次已下。答問嚴因。答土相中
有三。一總標。次別顯。後釋所由。此總標也。
凡土有二。一有情世間。二器世間。聖土有二。
一菩薩二寶方。合此二種。假名爲土。離有情
等。無別土故。由有有情。方有器界。有情成菩
薩。器界及寶方。菩薩本欲化諸有情。令得
出世。方便變穢而爲寶方。根本不爲變器成
淨土。器是末故。所以今標諸有情土。是爲菩
薩修行所嚴清淨佛土。故俗亦言人爲邦本。
本固邦寧。即同於此。舊云衆生之類是菩薩
佛土。文義不同。嚴淨當來成佛之土。名淨佛
土。非菩薩時已名佛土
説無垢稱經疏卷第二



説無垢稱經疏卷第二至第三之始
經所以者何 賛曰。自下別顯有二。初徴後
顯。此徴詞也。有何所以諸有情土。是所嚴土」
經諸善男子嚴淨佛土 賛曰。下有五重。
舊有四重。闕此第二。亦可合新二以爲舊一。
名隨化衆生而取佛土。理雖亦同。然義難知
五重分二。初二重。明隨衆生發心修行。即攝
生。以嚴佛土。後三重。明隨衆生應以如
是嚴淨佛土而得成熟。即便攝受如是佛土。
或初攝外凡生嚴變化土。後攝地前生嚴他
報土。或初攝生。後攝行。二義雖殊。但以嚴衆
生土爲嚴佛土。初中有二。初重明生衆生生
善離惡。即攝嚴淨。後重明衆生發起福慧。即
攝嚴淨。或初明衆生發心修行。即攝嚴淨。後
明衆生起餘功徳。即攝嚴淨。或初明衆生得
樂離苦。即攝嚴淨。後明衆生増善滅惡。即攝
嚴淨。有三翻義。此初文也。以増長者。生起善
故。或發心故。或得樂故。以饒益者。或離惡故。
或修行故。或離苦故。舊云隨所化衆生而取
佛土。合初二重。所資益有情名所化生。亦得」
經隨諸有情嚴淨佛土 賛曰。此第二重。
明隨衆生發起福慧。起餘功徳。増善減惡。
即攝彼生。以嚴佛土。一一對前。有三翻釋
經隨諸有情如是佛土 賛曰。下有三重。
明隨衆生應以如是嚴淨佛土。而得成熟。即
便攝受如是佛土。中有二。初一重。隨衆生應
以如是嚴淨佛土。而得息惡。即攝是土。後二
重。明隨衆生應以如是嚴淨佛土。而能獲善。
即攝是土。此初文也。調伏者。調和控御身語
等業。制伏滅除諸惑業故。應以如是嚴淨佛
土者。修諸菩薩一切勝行。名嚴淨土。嚴淨土
因故修因曰嚴。此中意説。隨諸衆生應以如
是菩薩妙行而得息惡。即便攝此菩薩妙行。
如自持。戒調伏他惡。嚴佛土者。本利生故
經隨諸有情如是佛土 賛曰。此之二重。
明隨衆生而得獲善。即攝是土。有二。初明未
得果者。隨得果善。後明未得因者。隨得因善。
佛智者果善故。聖根行者因善故。得聖根者
菩提心。得聖行者此後行。或聖根者信等五。
其聖行者餘萬行。或聖者佛也。聖根即行。行
爲根本。而得聖故。或聖根者無漏慧。聖行者
此餘因
經所以者何清淨功徳 賛曰。此第三釋所
由也。文有二。初釋所由。後擧喩顯。此初文
也。先問後答。此中問意。前言諸有情土。即是
菩薩嚴淨佛土。有何所以。而今乃言隨諸有
情増上饒益。即攝彼生。以嚴彼土。佛言善
男子。菩薩根本。攝受佛土。嚴淨佛土。所爲
所作。皆爲有情増長饒益起淨功徳。更不爲
餘。故以有情増長饒益等。而爲佛土。若諸有
情。不増長善法饒益與樂起淨功徳。此非佛
所化。不是菩薩嚴淨佛土故。舊文略。意亦微

經諸善男子終不能成 賛曰。下以喩顯。
初喩後合。此喩也。此喩有四。一大。二空地。
三宮室莊嚴。四虚空。其莊嚴者。以諸珍寶而
莊嚴之。人於空地。不安宮室。於空不成
經菩薩如是如是佛土 賛曰。下合也。人
如菩薩。虚空如所執人法體無。法爲本故。但
言法空。其空地者。喩依他性。一切有情造
生宮室莊嚴等者。喩彼有情増長饒益生淨
功徳證圓成實。即便攝受如是佛土
經攝受如是非於空也 賛曰。除菩薩外。
一切有情。於其所執空無之法。攝受佛土。必
不得成。返顯必於依他有情増長饒益生淨
功徳證圓成實
經復次寶性來生其國 賛曰。下第二答
問嚴淨因。於中有二。初答嚴因。後諸善男子
如是菩薩隨發菩提心下。顯土因所爲利益。
今有十八嚴淨土行。舊有十七。無此第三。十
番中。分之爲七。初四如文。以六度合。名
止息諸障。四無量。四攝事。巧方便。菩提分。
此之四法。名發起説。息無暇。自守戒行。十善
業道。三名寂靜故。皆有二文。初皆出因行。後
皆顯得果。此初翻也。若諸菩薩發無上心土
者。即是嚴待當淨土因。次前文説諸有情土。
是爲菩薩嚴淨佛土。故言菩薩自發心土處
即是嚴因。内因既爾。外感發起大乘有情未
生其國。舊經當第三大菩提心。五根爲體。大
願爲縁。以不退屈。而爲策發。所有餘義。如幽
賛説。問。佛地經説。淨土因圓滿者。勝出世間
善根所起。何故此衆。説發心等。爲淨土因。
答。彼據正因能反之因。能導行因。唯智爲性。
此據要由萬行圓滿。方感淨土。故發心等爲
淨土因。亦不相違
經純意樂土來生其國 賛曰。此第二*番。
梵云何世耶。名爲意樂。不雜惡名純淨意樂。
意樂内純淨故。有不諂曲不虚誑瑕悟衆生
來生其國。内純善直修故。舊云直心。直心之
體。雖純意樂。無有癡直故
經善加行土來其國 賛曰。此先所無。妙
修福慧。如功而修。名善加行。故有發生善行
有情。任持不捨善行有情來生。加行體慧。或
通諸善
經上意樂土來生其國 賛曰。上者増上。
凡修善時。發起増上猛利威勢。名上意樂。故
其善法有來生。舊云深心増上猛利之
意樂。亦是深心故。義得文疏
經修布施土來生其國 賛曰。此中六度。
合名止息。止息障故。其體如前。布施除慳。外
感能捨。戒捨犯垢。此即十善業道。故感十
善有情來生。安忍除恚。故能感得三十二相。
以自嚴身。三十二相。至下當知。由耐怨害。外
感堪能忍受諸苦。由安受忍。外感柔和。由諦
察忍。外感寂靜有情來生。舊但云三十二相
衆生來生。理與此乖。勤除懈怠。外感可知。定
除散亂。故感念知定者來生。由正念故得定。
由聞思以定生。聞思二慧體正知故。又由念
故得定。由定故以慧生。慧即正知故。舊本無
此正念正知。慧除愚癡故。感入聖有情來生。
入正定者。得見道等。此聚有三。一正定聚。入
見道故。二邪定聚。諸邪見者。三不定聚。除二
所餘故。入正定即諸聖者正定。亦通凡夫。信
定亦名正定。於理未乖
經四無量土來生其國 賛曰。下有四*番。
令名名發起。既除障已。發起善故。此以五門
分別。一列名。二釋名。三辨行相。四出體性。
五辨差別。列名者。慈悲喜捨。釋名者。瑜伽第
十二云。縁無量境。普縁一切有情。起此四故。
起無量行。行解亦復極廣大故。感無量果。得
大梵福。成如來故。名爲無量。四者是數。帶數
釋也。辨行相者。法界有情。總爲三類。一無苦
無樂者。無倒與樂名慈。無嗔爲體。二有苦者。
拔苦名悲。不害爲體。三有樂者助喜。不嫉善
根爲性。復於無苦樂者。起離癡想。於有苦者。
起離嗔想。於有樂者。起離貪相。平等欲令離
諸惡故名捨。令捨惡故。善捨爲體。出體性者。
今爲三法爲體。謂無嗔不害及捨。辨差別者。
各有三。一有情縁。作有情想。二者法縁。
不見有情。唯作法想。後於諸法。離分別心。
作眞如想。名爲無縁。此三之中。初共外道。次
者共二乘。後唯菩薩。初三安樂。後一利益。
感果可知
經四攝事土來生其國 賛曰。此以三門分
別。一釋名。二辨相。三出體。釋名者。以此四
攝。攝取衆生。令向菩提。令得勝果。故名攝
事。辨相者。一者布施。與布施波羅密別者。
彼與他財。此後攝受。故二差別。二愛語。常説
悦意。諦實如法。引義之語。遠離&T005753;&T005496;。含笑先
言。命進問安。隨宜尉喩。乃至廣説。依四淨
語。起八聖語。三利行。由愛語故。先示正理。
隨所學處。悲無染心。勸導調伏。安處建立。令
獲財位。出家離欲。輕安解脱。乃至廣説。雖受
大苦。倍生歡喜。雖處財位。而自卑屈。如奴如
僕。如彌荼羅。如孝子等。四固事。以此義
利。若勸他學。亦自修學。令他善根堅固不退。
見已行故。彼倍増修。本攝衆生。令向菩提。故
得果時。解脱有情來生其國。出體者。施以無
貪三業爲性。愛語以語業爲體。利行同事三
業爲體。合以二法爲性。謂無貪及思
經巧方便土來生其國 賛曰。巧方便者。
智慧之用。此有二種。一迴向。二拔濟。合有十
二。至下當説。由此迴向拔濟二巧。故得果時。
善觀諸法有情來生。智因巧故。舊經云。於一
切法。方便無礙。亦善觀義。以後得智爲體
經修三十七來生其國 賛曰。此三十七。
略以五門分別。一釋總名。二明位數。三出體
性。四明修位。五有漏無漏。釋總名者。菩提覺
義。所求佛果。分是因義。此三十七。爲覺果
因。名菩提分。二明位數。略爲七位。一念住。
由念明記。慧於境住。隣近爲名。此有四種。身
受心法。觀此四慧。是念住體。二正斷。此有四
種。一律儀斷。已生惡法。方便斷之。二斷斷。
未正惡法。遮令不生。三防護斷。已生善法。護
令増長。四修習斷。未生善法。修習令起。於此
四中。精進起用。能正斷故。名爲正斷。於所能
斷令生不生。體皆精進。故言正斷。三神足。妙
用無方曰神。即變化心神之所依名足。體即
是定。此別有四。謂欲勤心觀。爲此四種。而修
定故。定名神足。四根。出生善法名根。五力。
難可屈伏名力。二體各五。謂信精進念定慧。
如名爲體。初修爲善本曰根。後修難可伏名
力。六覺支。覺者慧也。支者分義。此有二種。
一覺即支。擇法覺也。二覺之支。謂餘六慧支
分故。此有七種。謂擇法精進喜念定捨輕安。
三爲別境。擇法念定。三爲善法。精進捨輕安。
一爲遍行。喜哾支也。七道支。道者聖道無
漏慧根。支者分義。一道即支。二道之支。謂
餘七法。如前可知。此總有八。謂正見。正思
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念。正定。正精進。其正
思惟。以慧爲性。在佛身中。無尋伺故。無嗔
癡二。所發身語。名正語正業。無貪一種所發
身語名正命。對五邪命。所以獨立。此三身語。
倶以無表色思爲性。明體性者。三十七種。合
體有九。一慧。二精進。三定。四位。五念。六
喜。七捨。八輕安。九無表色。故瑜伽五十七
言。信等五根。三十七品中不攝。何等謂有六
法。喜安捨語業命。業命三即無表故。此中
遍行一。謂喜。別境三。謂念定慧。善有四。信
精進捨輕安。色法一。謂無表色。此説佛位。若
非佛位。十法爲體。成唯識説。正思惟説。是無
漏尋。彼有二説。此義爲正。修位者。念住正斷
神足。初修在解脱分善位。五根在暖頂位。五
力在忍世第一法位。七覺在見。八道在修。有
漏無漏者。唯位可知。見道前唯有漏。若見
道後。可通無漏。乃至佛位。可唯無漏。廣説其
相。如對法説
經修迴向土衆徳莊嚴 賛曰。此第七段。
凡所修善。迴向菩提。名爲迴向。不求生死。故
得果時。其國具足衆徳莊嚴。迴向即願。願向
菩提。具衆境故。願以信欲勝解爲體
經善説息除趣無暇 賛曰。下有三翻。合
名寂靜。寂靜二惡故。一寂八難。即寂惡果。二
寂犯禁十惡業道。即寂惡因。此初文也。八無
暇者。舊名八難。恒受衆苦。無暫閑暇可修善
事求菩提故。八無暇者。三惡趣爲三。四生盲
喑唖等諸根不具。五世智辨聰惡邪見者。
六佛前佛後。七生北倶盧。八長壽天。謂生色
界。非聖天中。依成實論。天人四輪。能摧八
難。一住善處。生中國是。此除五難。謂三惡趣
北州長壽天。二依善人。謂値佛世。此除一
難。謂除佛前後。三發正願。謂正見心。此除一
難。世智辨聰。四植善根。此亦除一。盲聾唖
等。又修五行。除此八難。一受持戒。治三惡
趣。二樂行法施。除盲聾等。三正信解。除世智
辨聰。四近善友。除生佛前後。五生中國。除生
北洲及長壽天。菩薩常説初四種輪。或後五
行。息除八無暇。故得果時。離三惡趣及八無
暇。無暇總也。惡趣別也
經自守戒行禁之名 賛曰。寂靜之中。下
止惡因。有二。一受善起惡。二性自爲惡。此初
也。守戒不缺。自惡數悔。他惡不譏。他善能
讃。故得果時。其國尚無犯禁之名。何況
見諸犯禁者
經十善業道來生其國 賛曰。此止性自爲
惡。十善業道。略以三門分別。一出體。二釋
名。三辨果。出體者。不殺等。身初三。不妄語
等。語次四。無貪等。意後三。倶以思爲體。三
業之體。皆是思故。成唯識云。前七業道。亦思
爲體。不但後三體是思故。身語表彰意之思
故。假名表業。此思熏種。假名無表色業。體實
非色。顯揚論云。身語二色。性非善惡。表善惡
故。假名善惡。故體即思。思有三種。一審慮思。
審慮所作故。二決定思。決定將作故。三動發
思。正起動作故。取此第三。爲業道體。二釋名
者。十者數也。善者順理益物義。業者造作義。
道者所遊履義。能通生義。此思類別名十。能
有順益名善。體能造作名業。成唯識云。此第
三思。爲前二思所遊履故。通生當來異熟果
等。亦名爲道。遊履者。縁慮引發義。與成業同
然。瑜伽論第六十説。思是業。非業道。殺生乃
至綺語。亦業亦業道。貪恚邪見。業道非業者。
隨轉理門。隨薩婆多等説故。成唯識論。眞實
理門。又彼亦是眞實理門。彼論意説。若業道
思。造作遊履。可名爲道。由第三思非業道思
所遊履故。不與道名。成唯識中。但説第三思
爲他所遊。通生當果。與業道名。不相違也。又
身語表由思發故。假説名業。所作業故。思所
履故。假名業道。瑜伽依此復説。殺生乃至綺
語亦業亦道。其實非業。可名爲道。非能作故。
邪見等三。彼此無別。釋此別名。翻惡可知。如
瑜伽論第八第九。三辨果者。有漏善業道得
四非離繋。無漏善業道得四非異熟。若互相
資。各得五果。一一翻十惡業道説。如理
知。此中所言十善業道。極清淨者。無漏業道。
名極清淨。非有漏故。明成佛時無異熟果。由
行不殺。得後果時。壽量決定。離不與取故大
富。上二皆等流果。離欲邪行故梵行。離虚誑
語故所言誠諦。離麁惡語故常以煖語。上三
皆増上果。離間語故眷屬不離。此等流果。
離雜穢語故。善宣密意。此亦増上果。離貪恚
邪見。得餘三種。此三皆等流果。此中合説離
殺盜離間語貪恚邪見六業。得等流果。餘四
得増上果。今互相准。如理可知。即厭繁文。
故略不説。皆如瑜伽第八第九五十九六十。
對法第七。成業唯識等廣説。舊經云。善和
諍訟。是不雜穢語果。善宣密意故。密意者。
謂隱心理。若綺飾文辭。便翳理故。正直語
者。便能宣義。言必饒益。是無貪果。若貪欲
起。不饒益故。不嫉不恚。倶無瞋果。次嫉之
體即是瞋故。若依新文。便無疑難
經諸善男子則有寂靜 賛曰。自下第二顯
嚴土因所爲利益。於中合有十七轉。分之爲
二。初之八轉。牒上十八*番行之次第展轉
相。有後之九轉相。明嚴土因所生勝果。此初
文也。舊有十三轉。初之七轉。牒上諸*番。後
之六轉。嚴土所生。此中第五轉止息者。合牒
前六度。止六蔽故。此第六轉發起者。合牒前
四無量攝事巧便菩提分法。發起自他二勝
益故。此第八*番寂靜者合牒前二息八無
暇自守戒行十善業道。寂衆惡故。十八*番
中。第十六息無暇。第十七自守戒行。嚴此二
因。人無惡器。嚴餘十六因。器無惡人。舊經。
初直心。次發行。發行合是深心。深心應是
大乘心。然文倒錯。發行爲第二。道理難知。調
伏者。牒上六度。伏六蔽故。如説行者無量攝
事巧便道品。此四種修行故。第七方便者。
*即説八難自守戒行十善業道。此之三種殊
勝方便。寂靜惡故
經隨其寂靜嚴淨佛土 賛曰。下有九轉。
顯嚴土因所生勝果。於中有二。初之兩轉。明
嚴前因感淨土果。後之七轉。明淨土成更生
勝果。此初文也。由嚴前因感勝衆生。故言由
此有清淨有情。離惡而修於善。此乃菩薩本
所欣求。乃爲如來佛土清淨。諸有情土。是佛
土故。内有情界土。既爲清淨。外器界土。自
亦清淨。以心淨故。佛土清淨
經隨其嚴淨佛土諸妙功徳 賛曰。下有七
轉。明淨土成更生勝果。於中有二。初一轉。能
化利益果。後六轉。所化利益果。此有二義。一
是轉法輪義。展轉相生。故有彼情土。既有嚴
淨已。便能化他。故有法教。法教既施。化生妙
福。生天人中。受勝福故。次有漏聞思修三妙
慧生。妙慧生已。無漏智起。無漏智起已。生無
漏行。無漏行生已。即八識心一切清淨心既
淨心已。得果圓滿。無量妙徳。無不具足。如是
復名嚴淨佛土。二是可施他義。彼有情土。既
嚴淨已。便可以十地教而教化之。有情土淨。
是十地故。法教既施。有無漏福。受十王果等
種種福故。次後復有無分別慧生。無分別慧
生已。復有後得智生。後得智生已。無漏行生。
無漏行生已。八識心淨。八識心淨已。萬徳具
足。遂致作佛。此願由嚴淨。土因已。感淨土果
生。感淨土果生已。生此勝果。舊經此中唯有
四轉。闕無妙福妙行二種。合智與慧。而爲一

經諸善男子嚴淨自心 賛曰。如來廣説
中。下文第二勸發嚴心。有二。初勸後釋。此初

經所以者何嚴淨佛土 賛曰。此釋所由。
諸修行者。自心嚴淨。外感有情器土亦淨。自
心不淨。何得淨地。所以菩薩自心清淨。五
蘊假者有情亦淨。内心既淨。外感有情及器
亦淨。佛地經言。最極自在。淨識爲相。故識淨
時。佛土便淨。上來但説有情爲土。本所化故。
不説器界。有情土淨。器界自淨。不説自成
經爾時舍利子雜穢若此 賛曰。説因圓滿
中有三。自下第三明決疑也。於中有四。一鶖
子疑生。二聖者慰喩。三佛現淨土。四鶖子疑
除。此初文也。乘前嚴心。遂此疑生。若心淨
故。有情土淨。有情土淨。器與淨者。牒前文
也。莫我釋迦因心不淨佛土雜穢。勿者莫也。
此言意顯乃是我佛先心不淨。今成佛土。穢
若斯耶。梵言舍利。唐曰春鶯。以母辨才。指喩
爲號。顯彼所生。故名爲子。少聞多解。聲聞上
首。故佛加持。令興疑念
經佛知其念而盲不見 賛曰。下聖者
喩有二。初佛喩。有三。一問。二答。三告。此初
文也
經對曰不也非日月咎 賛曰。鶖子答也
經佛言如是而汝不見 賛曰。世尊告也。
初總告。爲衆生罪故。不見我之佛土嚴淨。後
別告之。我土嚴淨。而汝不見。法花經云。我常
住於此。以諸神通力。令顛倒衆生。雖近而不
見。衆生既信伏。質直意柔軟。一心欲見佛。不
自惜身命。時我及衆僧。倶出靈鷲山。又云。我
淨土不毀。而衆見燒盡。憂怖諸苦惱。如是悉
充滿。是諸罪衆生。以惡業因縁。過阿僧祇劫。
不聞三寶名。乃至廣説。即是此也
經爾時持髻最極嚴淨 賛曰。下持髻喩。
文有五重。一持髻告。二鶖子詰。三持髻喩。四
鶖子指陳。五正理慰喩。此初文也。勿作汝心
謂土不淨。今此佛土最極清淨故。舊文有三。
無第二詰。乃合第三喩答。爲第一。最後文
中。復少差別
經舍利子言嚴淨云何 賛曰。此鶖子詰佛
淨土相
經持髻梵言亦復如是 賛曰。此持髻喩。
顯莊嚴已前擧喩。我見已下正示。欲界第六
天。名他化自在。他爲變化諸欲塵境。得大自
在。而受用之。此最勝故。寄以爲喩。雖知有漏
非無漏喩。擧近況遠。令易解故
經舍利言穢惡充滿 賛曰。下鶖子指陳。
指所見穢。以徴前淨
經持髻梵言爲不嚴淨 賛曰。下正理慰
喩。有二。初顯彼心不淨故見穢方。後顯菩薩
心淨便見淨土。此初文也。淨心高下。行不
嚴淨。復謂佛智意亦有高下。而便見土恒不
清淨。故諸異生及二乘位。皆見土穢
經若諸菩薩最極嚴淨 賛曰。此顯菩薩心
淨便見淨土。内心平等。功徳嚴淨。亦復謂佛
意樂亦復淨。便見佛土最極清淨。故十地菩
薩所見之土。常極清淨。舊文稍殊。不依佛慧
者。乍似不修佛慧。應云不依佛之淨不等
慧。謂佛慧不平故見土穢。義意大同
經爾時世尊妙寶莊嚴 賛曰。自下第三。
佛現淨土。佛土義。以八門分別。一顯差別。二
出體性。三顯因行。四彰果相。五釋分量。六
解處所。七共不。八諸門辨。第一顯差別者。
佛地論第七云。佛身有二。一生身。二法身。若
自性身。若自受用。倶名法身。諸功徳法所集
成故。若變他身。若他受用。倶名生身。隨衆
所宜。數現生故。一切佛土。必有身居。身既有
二。故土亦然。生身土通淨穢。法身土唯清淨。
或身有二。一實。二權。實*即法身。權即生體。
土隨亦二。淨穢如前。佛地經説。佛身有三。頌
曰。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彼論云。自性
法者。即是如來初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
性。力無畏等諸功徳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
受用者。即受用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
樂故。變化者。即變化身。爲欲利益安樂有情。
示現種種變化事故。雖淨法界體性無差。
而有三身種種相異。轉變不同。故名差別。身
既有三。土隨亦爾。一法性土。二受用土。此二
唯淨。三變化土。通淨及穢。成唯識論第十卷
説。佛身有四。佛土亦爾。一自性身。依法性
土。稱讃大乘功徳經言。是薄伽梵。住法界藏。
説彼經典。住法性土也。二自受用身。依自受
用土。三他受用身。依他受用土。佛地經云。住
最勝光耀十八圓滿也。四變化身。依變化土。
此經所云住廣嚴城也。初三身土。唯淨非穢。
後變化土。通淨及穢。爲十地菩薩。現身及土。
非穢唯淨。爲地前菩薩二乘衆現。通淨及穢。
若爲分別煩惱及所知障未盡。未證二空眞如
者。所現身土。或淨或穢。若爲二分別障盡及
已證二空者。所現身土。必是淨故。佛地論説。
三身有四句。一受用非變化。謂自受用身。二
變化非受用。謂變化身。三亦受用亦變化。謂
他受用身。四非受用非變化。謂自性身。亦同
唯識。大般若經第五百六十八勝天王會第
三卷説。佛有十身。一平等身。二清淨身。三無
盡身。四善修身。五法性身。六離尋伺身。
七不思議身。八寂靜身。九虚空身。十妙智身。
天王白言。何位能得如來十身。佛言。初地得
平等身。通達法性。離諸邪曲。見平等故。第二
地中。得清淨身。離犯戒失。戒清淨故。第三地
中。得無盡身。離欲貪嗔。得勝定故。第四地
中。得善修身。常勤修習菩提分故。第五地中。
得法性身。觀諸諦理。證法性故。第六地中。得
離尋伺身。觀縁起理。離尋伺故。第七地中。
得不思議身。方便善巧智行滿故。第八地中。
得寂靜身。離諸煩惱戲論事故。第九地中。得
虚空身。身相無盡。遍一切故。第十地中。得妙
智身。一切種智。修圓滿故。天王復言。佛菩薩
身。寧無差別。佛言天王。身無差別。功徳有
異。以一切法同一法性。故身無差別。諸如
來身。具諸功徳。菩薩不爾。故功徳異。廣説無
量譬喩顯之。故知十身皆唯法身。法依義。
既有十名。是故眞如隨於勝徳。亦成十土。
一遍行土。二最勝土。三勝流土。四無攝受土。
五類無別土。六無染淨土。七法無別土。八不
増減土。九智自在土。十業自在土。亦隨能證。
別分十土。依義別故。佛地論云。又餘經説。有
十種佛。即花嚴經。一現等覺佛。二弘誓願佛。
三業異熟佛。四住持佛。五變化佛。六法界佛。
七心佛。八定佛。九本性佛。十隨樂佛。前五世
俗。後五勝義。隨其所應。三身所攝。且隨麁相
配三身者。初五化身。次二法身。後三受用。既
即三身。土亦三土。更無別義。瑜伽第四云。復
有超過淨居大自在住處。有十地菩薩。由極
熏修第十地故。得生其中。即花嚴云。有妙淨
土。出過三界。第十地菩薩。當生其中。亦即十
地云。現報利益。受佛位故。後報利益。摩醯首
羅智處生故。梵云摩醯首羅。即瑜伽所云大
自在。第十地菩薩也。第十地菩薩。將成佛時。
往色究竟上。坐大寶蓮花。成正覺故。感得此
土。既成佛已。土便無邊。更無別處。對法第六
云。復有清淨世界。非苦諦攝。非業煩惱力所
生故。非業煩惱増上所起故。然由大願清淨
善根増上所引。此所生處。不可思議。唯佛所
覺。尚非得靜慮者境界。況尋思者。此自受
用土。唯佛所知。尚非十地二乘境界。況非聖
住有尋思者之所能知。雖有諸教種種不同。
及如上説。身土差別。不過三四。更不釋餘。如
理應知。第二出體性者。自性身土。即眞如
理。雖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以
義相爲身。以體性爲土。以覺相爲身。以法性
爲土。體具恒沙眞理功徳。此佛身土。倶非色
攝。非心心所。但依一如差別義説。自受用身。
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
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縁成熟。從初成佛。盡未
來際。相續變爲純淨佛土。唯以無漏色蘊。
香味觸相續四塵間斷。亦聲五塵爲性。體具
事相色法功徳。對法所言。唯佛所覺。尚非得
靜慮者靜慮境界。況尋伺者。即是此土。他受
用身。還依自土。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
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因縁成熟。隨第十地
菩薩所宜。變爲淨土。器亦以無漏色蘊四塵
五塵而爲體性。譬如世間人王國土。以有情
界及器世界以爲體性。離二無別王國土故。
由此他受用身所有淨土。亦以成十地菩薩
五蘊。及金銀等所成四塵等器土。以爲體性。
此卷上説。諸有情土。是爲菩薩嚴淨佛土。一
切菩薩。隨諸有情増長饒益。即便攝受嚴淨
佛土。乃至廣説。十善業道土是菩薩佛土。菩
薩成佛時。大富梵行乃至正見有情。來生其
國。故知有情及彼器界。倶稱佛土。持髻所言。
我見釋迦佛土嚴淨。*復有無量寶功徳莊嚴。
亦他受用土。持髻乃是第八地故。法花經言。
衆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
常充滿。梵網經云。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花
臺。一花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即他受用土。
世親菩薩淨土論云。女人及根缺。二乘種不
生。皆他受用土。此之佛土。佛所變化者。定唯
無漏。菩薩變者。通有無漏。第八五識所變唯
有漏。第六識或第七識及所變通無漏。其有
情土。通以五蘊功徳爲性。其此器土。具十八
圓滿。佛變化身。還居自土。謂成事智大慈悲
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淨穢佛土因縁成熟。
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爲佛土。或淨或穢。如
彌勒土淨釋迦土中。説無垢稱經。足未按
前。現穢非淨。足按已後。暫令見淨。説法花
時。十方佛。淨而非穢。未集已前。穢而非淨。
涅槃亦云。爾時三千大千世界。以佛神力。地
皆柔軟。無有坵墟土石沙礫。亦化土攝。隨所
宜生。而現土故。此土亦以有情五蘊及器四
塵等。以爲體性。佛變唯無漏。餘有情變。通有
無漏。第六識及所變。通有無漏。餘識及所
變唯有漏。雖有種種衆寶莊嚴。依法出體。外
土唯色。内土通五。所化有情五蘊成故。或似
有功徳。或似無功徳。第三辨因行者。此上經
言。發起無上菩提心正。是爲菩薩嚴淨佛土。
菩薩證得大菩提時。一切發趣大乘有情。來
生其國。純意樂。善加行。上意樂。六波羅蜜。
四無量。四攝事。巧方便。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修迴向。善説息除八種無暇。自守戒行不譏
彼短。十善業道。合十八種淨修佛土。皆淨土
因。經下文言。成就八法生于淨土。香臺品言。
堪忍世界辨諸菩薩衆。成熟八法。無毀無
傷。從此命終。生餘淨土。一作思惟。我於有情。
應作善事。不應於彼希望善報。二作思惟。我
應代彼一切有情。受諸苦惱。我之善根。悉
迴施與。三作思惟。我於有情。應心平等。心無
罣礙。四作思惟。我應於彼一切有情。摧伏憍
慢。敬愛如佛。五信解増上。於未聽受甚深經
典。暫得聽聞無疑無謗。六於他利養。無嫉妒
心。於己利養。不生憍慢。七調伏自心。常省己
過。不譏他犯。八恒無放逸。於諸善法常閑尋
求。精進修行菩提分法。觀無量壽經。廣説諸
觀生淨土因。乃至孝養父母。奉事師長。十念
成熟。皆淨土因。佛地經論。及攝大乘。皆言勝
出世間善根所起。唯説無漏善根爲因。雖有
如是諸文不同。各隨所化。機宜不同。宜聞説
行。非定唯爾。故對法云。非業煩惱力所生故。
非業煩惱増上起故。然由大願清淨善根之
所引發。總而言之。淨土因者。一由善根。二由
大願。若不修善根。佛土無因。不發大願。佛土
無縁。因縁具足。方感果故。如是世有友資愛
取潤。方感内外二土果故。要修衆行。以願爲
資。方得生於佛土之中。不爾便無見佛聞法
生佛土義。總相雖爾。然佛四土勝因各別。謂
法性土。唯以二空無分別智。爲其因縁。證法
性理。唯此智故。自受用土。唯以自利後所得
智。爲其因縁。證事五蘊。唯此智故。他受用土。
及變化土。唯以利他後所得智。爲其因縁。般
若經云。莊嚴佛土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佛
土。是名莊嚴佛土莊嚴佛土。天親論云。智習
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
意。廣如彼説。正與此同。此説佛土所化衆生。
其因乃別。其法性土。十地菩薩。亦以無分別
智。爲其因縁。圓滿法性土。十地不生。分有證
會。菩薩亦得。如前已説。故諸論云。初地已往
生如來家。謂淨法界。名如來家。於中證會。名
爲生故。自受用土。十地不生。知而不證。他受
用土。十地菩薩後所得智。爲其因縁。無分別
智加行智等。爲其助因。佛地亦言。無分別者。
相資通論。理智不爲事因縁故。若變化土。地
前凡夫。以加行智。二乘亦以後所得智。爲正
因縁。此上所説。皆正因縁。若兼助因及縁助
者。隨應理土。以事行及願爲縁助得。若事土
者。以理行及願爲縁助。生有漏土。以無漏爲
助。無漏土以有漏爲助故。對法云。唯以大願
善根爲因。而得生起。諸教所説。種種不同。皆
隨所宜。應時而説。非即決定。無垢所言。八法
無瘡。生于淨土。佛地所言。勝出世間善根所
起。此二皆是他受用因。無垢經言。發起天上
菩提心土。乃至十善業道。是爲淨修佛土者。
通説有漏無漏二因相資。生于他受用土。亦
可通説生變化淨土。觀經所説諸觀。及孝養
父母等。乃至十念。爲淨土因者。此有二義。一
云。准攝大乘等。西方乃他受用土。觀經自
言。阿鞞拔致不退菩薩。方得生故。非以少善
根因縁而得生故。無著天親淨土論言。女人
根缺二乘種等皆不生故。攝大乘論云。非唯
由願方乃得生。別時意故。如以一錢貨得千
錢。別時方得。非今即得。十念往生。亦復如
是。十念爲因。後方漸生。非由十念死後即生。
爲除懈怠不修善者。令其念佛。説十念力因
生淨土故。又説阿彌陀佛身量豪相如五須
也。非他受用。何容乃爾。又觀音授記經
言。阿彌陀佛滅度之後。觀音菩薩。次當補處。
十地大形。説當補處。非他受用。是何佛耶。二
云。西方通於報化二土。報土文證。如前所説。
化土證者。鼓音王經云。阿彌陀佛。父名月上。
母名殊勝妙顏。有子有魔。亦有調達。亦有王
城。若非化身。寧有此事。故觀經説九品生中。
有阿羅漢須陀洹等。故生彼者。通有三乘。其
土通是報化二土。若依前解。此是他受用身
示現。亦有父母王國。實即無之。實無女人惡
道怖等。九品生中。阿羅漢等。借彼名説。實是
菩薩。二釋任情。取捨隨意。第四果相者。佛地
經言。最極自在淨識爲相。彼論釋言。佛無漏
心。以爲體相。唯有識故。非離識外別有其土。
謂法性土。即法性心。此不離於無分別智相
應淨識。識實性故。自他受用及變化土。皆不
離於佛後得智相應淨識。然識有異。自受用
土。即第八識。他受用土。即第七識。其變化
土。即前五識。隨應是彼後所得智相應識故。
十地菩薩。見法性土及他受用土。地前三
乘。見變化土。皆隨所應。不離見者有漏無漏
能觀淨穢。故此經言。若欲勤修嚴淨佛土。
先應方便嚴淨自心。隨諸菩薩自心嚴淨。即
得如是嚴淨佛土。天親菩薩般若論云。智習
唯識通。如是取淨土。故修智因果便識淨。
内識既淨。外感衆生及器世間國土皆淨。廣
如經説。亦隨見者所應之識。如前准知。第五
分量者。佛地唯識皆説。法性土雖非色攝。不
可説其形量大小。然依事相。其量無邊。譬如
虚空遍一切處。自受用土。十地經説。第十地
菩薩。得生大自在宮。有十果相現。有大寶蓮
花座。周圓如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
微塵數量出。第十地菩薩。座登正覺。既成佛
竟。盡未來際。相續變爲純淨佛土。周圓無際。
衆寶莊嚴。隨法性土量無邊故。他受用土。隨
十地菩薩所宜而現。或大或小。或劣或勝。前
後改轉。梵網經説。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花座。
一花百億國。一國一釋迦。攝論等云。初地菩
薩。悟十百門。見百佛土。一佛國土。三千世
界。三千世界有百億四天下。四天下各有一
化佛。三千界中。有百億化佛。初地菩薩。見百
箇百億化佛一受用身。受用身居一大寶花
臺。花有百葉。葉即三千大千世界。一受用佛
名盧舍那。百箇百億化佛名爲釋迦。不離一
盧舍那身。有衆釋迦。二地菩薩。見一受用佛
坐千葉蓮花。乃至第十地見佛極大。花葉無
邊。且二地中。見初地所見十受用身盧舍那。
千箇百億化身釋迦。乃至十地。見九地所見
無量受用身盧舍那。無量化身釋迦。大千世
界。佛數雖多。不離釋迦之化。故名一佛所化。
又小乘中。唯言一佛。無多化身。亦隨彼機。説
一佛也。或資糧道。見一四天下有一主佛。加
行道中。見三千界有一立佛。初地以上。漸漸
増故。故他受用土。其量不定。變化土。或淨
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亦無定限。隨生所
宜。一時現故。無垢稱經。佛足指按。大千界淨。
無垢將至。預變毘耶一城爲淨。説法花經。初
變大千。次變十方。各二百萬億佛國令淨。後
更重變。故知大小隨時不定。瓔珞經言。毘盧
遮那佛是法身。盧舍那佛是受用身。釋迦牟
尼佛是化身。故作是説。第六處所者。其法性
土。即眞如理。無別處所。自受用土。亦充法
界。更無別處。他受用土。佛地經言。超過三
界所行之處。彼論釋言。非三界愛所執受。故
離相應所縁二縛。隨増言超過三界故。是道
諦善性所攝。彼有三釋。有義各別。有處説在
淨居天上。有處説在西方等故。有義同處。淨
土周圓。無有邊際。遍法界故。如實義者。自受
用土。周遍法界。無處不有。不可説言。離三界
處即三界處。若他受用土。或在色界淨居天
上。或西方等。處所不定。法花亦言。衆生見劫
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穩。天人常充滿。十
地所見。乃是報土。地前所見。乃是化土。隨宜
而現。何得定方別指一處。欲令衆生起勝欣
心。別指處所。隨心淨處。即淨土處。化土必隨
三界處所。任物化生。即便現故。古人於此種
種分別。三界之外。別有處所。以爲淨土。理必
不爾。所化必有異熟識在。異熟識在。必是界
攝。何得出界。由非界繋。言超三界。非處有
別。隨所化故。第七共不共者。成唯識云。其法
性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
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
餘二佛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
化共者。同處同時。隨應諸佛。各變爲土。形状
相似。不相障礙。展轉相雜。爲増上縁。令所化
生自識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身。爲現神通。
説法饒益。如是土衆生。宜聞釋迦彌勒彌
陀。此等諸佛。即共變之。於不共者。唯一佛
變。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繋
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如底沙佛。令釋迦菩
薩超九劫等。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
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爲無益。一佛能益一
切生故。由此變化他受用土。有共不共。第八
諸門者。於中有十。一土主。二輔翼。三眷屬。
四任持。五事業。六攝益。七無畏。八遊路。九
所乘。十入門。第一主者。佛地經云。如來所
都。謂諸佛土。諸佛爲主。以殊勝故。非餘所
都。唯屬世尊。或唯世尊攝受。非餘。即三佛
身。各於自土。爲主非餘。謂法性土體性唯一。
法身爲主。自受用土。雖遍法界。一一自變。名
自爲主。不相障礙。他受用土。及變化土。雖諸
佛變。然一合相。亦一相身。各各隨應攝受
爲主。不相障礙。二輔翼者。其法性土。及自
受用。唯有佛居。而無輔翼者。十地菩薩。雖分
能證。非是法身之能輔翼。法身無相。不説之
故。他受用土。佛地經云。諸大菩薩衆所雲
集。謂此淨土。常有無量大菩薩僧。常來輔翼。
故無怨敵能爲違害。諸佛慈悲。於自識上。隨
菩薩宜現麁妙土。菩薩隨自善根願力。於自
識上。似佛所生淨土相現。雖是自心各別變
現。而同一處。形相相似。謂爲一土共集其中。
佛地論云。如是十地所變淨土。爲是有漏。爲
是無漏。略有三義。有義無漏。自無漏種子願
力資故。變生淨土。於中受用大乘法樂。能證
眞如。得眞無漏。常見諸佛。故道諦收。有義有
漏。謂自心中加行有漏淨土種子願力資故。
變生淨土。於中受用大乘法樂。七地已前。煩
惱現起。十地修道煩惱。及所知障種。在第
八識體。能持彼故。現受熏故。猶是有漏無記
性攝。故非無漏。又非有情有二實身。身既有
漏。所依淨土云何無漏。故唯有漏苦諦所攝。
如實義者。十地菩薩。自心所變淨土有二。第
八所變。唯是有漏。有漏第八相故攝故。爲
有漏身之所依故。雖無漏善力所資熏。其相
淨妙。而是有漏隨加行等所現亦爾。若隨後
得無漏心變淨土影像。是無漏識相分攝故。
從無漏善種子生故。體是無漏。道諦所攝。其
變化土。三乘衆集。二乘聖人菩薩凡夫之所
集故。佛所變者。唯是無漏。餘所變者。有義唯
有漏。無漏後得不能變爲淨土相故。有義亦
無漏。無漏後得隨佛所變増上縁力。亦變事
相。理不乖違。故此釋善。第三眷屬者。佛地經
云。無量天龍人非人等。常所翼從。其法性土。
自受用土。二無輔翼。無相如前。他受用土。唯
有天人。以爲眷屬。無有餘類。雖超三界天等
仍是三界攝故。淨識如是攝受變現。爲嚴淨
土。故不相違。或爲成熟所化有情。示現如是
變化種類。如爲調伏劫比拏王。現化無量轉
輪王衆。眷屬圍遶。或佛自化。或諸菩薩化作
此類。住持淨土。莊嚴供養。引導他方。翼從如
來。無量壽經亦言。命命鳥等。皆是阿彌陀佛
之化作。化爲二乘。莊嚴淨土。亦復如是。變化
土中。亦以眞實八部輔翼。他受用土。菩薩爲
眞。二乘八部。皆爲權現。非是眞實得生中。
變化土中。二乘八部。皆是眞實。十地菩薩。皆
爲權迹。十地不應生變化土。權示化形生於
中故。第四任持者。法性二依。不假任持。自
受用土。自法樂持。他受用土。佛地經言。廣大
法味嘉樂所持。十地菩薩。大乘法味喜樂所
持。食能令住。是任持義。已超三界。性是無
漏。能斷有漏。不應名食。是任持因。故亦名
食。如有漏法。雖障無漏。然持有漏。得名爲
食。無漏亦爾。雖斷有漏。然持無漏。云何非
食。諸佛菩薩後得妙智。能説能受大乘法味。
生大喜樂。又正體智。受眞如味。生大喜樂。法
味生大喜樂。能任持身。令不斷壞。長養善法。
故名爲食。七地以前。猶分段生。非不資於
段觸等四。八地以上。及一切佛。不資段食。可
説資餘。諸論説爲示現依止住食攝故。若變
化土。實資四食。亦得資法味爲食。如聞妙法
花六十劫住故。然此經下菩提分品言。既餐
不死法。還飮解脱味。以涅槃不死而爲食者。
所證妙境。生於喜樂。可名食故。能持無漏。亦
與食名不相違也。然此食體。諸教不同。廣如
別章及法花疏。第五事業者。其佛法身。或唯
自利。爲二身依。或通二利。自受用身。唯有自
利。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屬利他。爲他現故。
佛地經云。作諸衆生一切義利。佛雖寂定。由
先所修。如行願力。任運能作一切有情一切
義利。他受用土中。多説妙法。少作神通。作利
十地菩薩義利。變化土中。多作神通。少説妙
法。作利三乘一切義利。第六攝益者。自性身
土。及自受用。已斷圓滿。不説攝益。其他受用
攝益義者。佛地經云。滅諸煩惱災横纒垢。即
諸煩惱名纒垢。如是即名諸災横因。煩惱纒
垢。此中無故。所作災横此中亦無。或煩惱者。
即十煩惱。三界見修。合有一百二十八種。纒有
八種。謂無慚無愧惛沈睡眠掉擧惡作嫉慳。
垢有六種。謂害恨惱諂誑憍。災横即是彼所
發業。及所得果。所知障中。種名煩惱。現起名
纒垢。離此二種。名爲攝益。如世封主。雖不攝
受。但不爲災。對戸亦言主攝益我。此亦如是。
又現證得得解脱煩惱災横纒垢殊勝福智。
故名攝益。化身二中。二乘聖者。唯此亦爾。
凡夫菩薩。雖未永斷。制伏現行。亦名攝益。地
前名爲損力益。能轉道故。然此諸位。分別二
障。此心中漸能制伏。於四善根加行道中。能
頓伏盡。初地頓斷。名爲攝益。倶生二障。加行
道中能漸伏之。十地隨應能漸斷之。初地已
上。能頓伏盡。故名攝益。第七無畏者。内無損
益。外無怖畏。法性身土。自他受用。及變化
身。久已無畏。佛地經云。違離衆魔。魔即四
魔。是怖畏因。由此能生諸怖畏故。佛皆無彼。
故無怖畏。他受用土。十地菩薩。離麁四魔。無
五怖畏。煩惱蘊死。漸斷位次。隨應説之。其義
可解。變化土中。三乘聖者。亦分能離。十信菩
薩。八相成道。能伏天魔。加行道中。亦能制伏
分別煩惱。離煩惱魔。十住第四生貴住中。捨
離生死。出三界故。分離死魔。入初地時。分離
分段死。亦名分離五蘊之魔。是故無畏。第八
遊路者。佛地經言。大念慧行。以爲遊路。彼論
釋言。若諸如來大念。即是無分別智。由念安
住眞如理故。無分別智。爲法性土所遊之路。
大慧即是後所得智。分別諸法眞俗相故。爲
二受用。及變化路。此二皆有造作淨土増上
業用。故倶名行。通生淨土。故倶名路。或大念
行。是自利行。内攝記故。是法性土。及自受
用路。大慧行者。是利他行。外分別故。是他受
用。及變化路。上説佛已。十地菩薩大念者聞
慧。大慧者思慧。大行者修慧。以此三慧。隨其
所應。親疏相資。爲其有漏無漏土路。三慧皆
通有無漏故。若變化土。地前三乘。亦以三慧。
爲其遊路。二乘修慧。亦通無漏。凡夫菩薩。唯
是有漏。爲其遊路。第九所乘者。御此所乘。行
彼路故。佛地經言。大止妙觀以爲所乘。止謂
三摩地。等持也。觀謂波羅若。慧也。止觀等
運。故名所乘。路是總位。位中止觀。別名所
乘。佛之三身。恒乘於此。入三佛土。十地菩
薩。乘此入於他受用土。地前三乘。隨應前乘
此止觀品。入於淨土。若化穢土。通散定慧。以
爲所乘。不爾無由生佛土故。第十入門者。從
此入門。御彼入故。佛地經言。大空無相無願
解脱。爲所入門。解脱者涅槃。縁之妙智。名
之爲門。或無漏智。亦名解脱。離繋縛故。因此
三門。入淨土故。且一義云。因無相門。入法性
土。觀法無相。證眞如故。因無願門。入自受用
土。於三界中。無願求故。因空門。入他受用及
變化土。達二無我。入二土故。或云三門皆入
三種佛土。論説三門。或各別觀三種自性。或
皆能觀三種性故。此説佛門。若諸菩薩。因此
三種無漏之門。入他受用土。若地前二乘。亦
因三無漏或復有漏。入於化土。凡夫菩薩。唯
因此三有漏等持。入於他土。不名解脱門。
非無漏攝故。理實他受用及變化土。皆有事
乘遊路門等。爲令有情欣樂實徳。故就行説。
其法性土。及自受用。皆量無邊。不説別有事
門等相。他受用土。既有分限。皆依蓮花而方
建立。佛地經云。大寶蓮花之所建立。觀經亦
言。作懸鼓想。有蓮花座。化土不定。或有或
無。唯此佛土。無蓮花故。佛現土中。文有其
三。一明佛現。二擧喩彰。三顯衆觀。此初文
也。菩薩之心。由來見淨。聲聞劣意。未覩淨
方。令變下情。令見淨刹。故假指按大千方變。
此化淨土。令凡見故
經譬如功徳寶莊嚴土 賛曰。此擧喩顯。
寶莊嚴佛。他受用身。寶莊嚴土。即無漏土。佛
身不改。唯土變淨。擧他報土。以喩化土。或假
喩顯。佛擧寶身。其土亦爾
經一切大衆坐寶蓮花 賛曰。下明衆觀。
暫變彼心念爲平等。故見坐花。見土亦淨。
未久心淨。故令暫見。久者必由行成。近者佛
令可得
經爾時世尊佛土不 賛曰。下第四鶖子疑
除有三。初指土爲問。次鶖子喜答。三述理
除疑。此初文也
經舍利子言嚴淨悉現 賛曰。此鶖子喜答」
經告舍利子雜穢土耳 賛曰。下述理除
疑。此文有三。初總告。次喩示。後結成。此初
文也。若者如義。我心久淨。土淨如此。爲愍
劣生。隨現劣生土。土本非我所嚴故。三乘
衆生所宜見故
經舍利子其食有異 賛曰。此喩示也。妙
高山頂三十三天。四面各八。帝釋居中。而爲
主故。舊言飯色。色見類義
經如是舍利子所見有異 賛曰。下結成
也。此且總成。佛土雖同。唯釋迦土。有情心
異。見淨穢殊。地前三乘。見土穢故。十地菩
薩。恒見淨故
經若人心淨妙寶莊嚴 賛曰。下別結淨。
如有持髻心淨。便是淨故
經當佛現此正等覺心 賛曰。下品第四段
利益圓滿。有二。初大乘益。後小乘益。大乘益
中。初明二益。後攝神足。此初也。初得無生
在初地。任運無生在八地。既聞嚴淨。明彼未
知佛之淨土。今得無生。故入初地。或時無生。
得入八地。發心有二。一創發。始入初劫。二無漏
發。在初地前。未得初地。故知發心方入初劫」
經時佛世尊還復如故 賛曰。無變淨方。
令興大意。大果斯得。故攝神足。雖小果亦證。
無不爲斯現淨土故。所以後説
經求聲聞乘善解脱 賛曰。下明小益。知
無常者。見土轉變。順無常理。違苦諦故。此文
見道。遠塵者無間道。斷障故。離垢者解脱道。
離垢證無爲故。得法智故。名法眼淨。永離諸
漏。煩惱障盡。離所縁縛也。心善解脱。離相應
縛也。此明證得阿羅漢果。舊云。不受諸法。不
取我我所。不受生死果故。意解者。心解脱故
説無垢稱經賛卷第二
天保六乙未中冬中七日晝寫畢沙門遊識



説無垢稱經賛卷第三
 大慈恩寺沙門基撰 
  顯不思議方便善巧品第二
於中略以四門分別。一科品次第。二諸方便
攝。三釋品名。四出品體。科品次第者。
下有十一品。是第二正陳本宗分。一顯不思
議方便善巧品。二聲聞品。三菩薩品。四問疾
品。五不思議品。六觀有情品。七菩提分品。八
不二法門品。九香臺品。十菩薩行品。十一觀
如來品。菩薩地云。一切菩薩。當云何學。謂有
三種。一所學處。二如是學。三能修學者。瑜伽
十七地。攝論十殊勝。皆略爲三。一境。二行。
三果。並同菩薩地。謂先要知所學之處。次應
依彼如是而學。然後方成能修學者。若不識
知苦樂善惡。凡聖眞妄一切境界。不能發起
厭苦欣樂。修善斷惡。捨凡就聖。證眞離妄種
種勝行。行既不修。果何以獲。故先知境。次修
妙行。後得果成。此經正宗。明大乘理。故從方
便。終至香臺。此九品。是菩薩境。次菩薩行
一品。是菩薩行。後觀如來一品。是菩薩果。菩
薩地中。所學處有五。一所化處。此觀有情品
是。一切衆生爲所化故。二利行處。方便品。聲
聞品。菩薩品。問疾品是。利他行故。三眞實義
處。菩提分品不二法門品是。盡所有性。如所
有情。等道理故。四威力處。不思議品是。神
通威力等故。五菩提處。香臺品是。明佛所有
殊勝徳故。菩薩地云。最先應達所化機宜。方
名發起利他勝行。次知實義。可斷可修。於
威力門。修成自利。次於果位無上菩提。愛樂
希求。精勤修證。今此不然。九品境中。菩薩所
修。他利爲首。故初五品明利他行。威力門中
通他利故。神通威力唯他利故。恐言他利有
實衆生。今破執眞。顯皆非實。唯有情情。以
爲所利。故次一品明所化處。他利既周。應修
自利。故次二品明眞實義處。此二門中。修自
利。故從於果徳愛樂希求。故次一品明菩提
處。他利五品中。初四品。明隱迹利他。後之一
品。明顯迹利他。四品隱迹利他中。初一品總
叙權。後三品別叙權。聲聞菩薩。別叙昔權。問
疾一品。別叙今權。此方便品。總叙權也。又初
九品。所學境中。分之爲二。初八品。別明二
利。後香臺一品。總明二利行。別明二利中。
初至觀有情六品。明利他行。後菩提分不二
法門二品。明自利行。利他六品中。初五品。明
能利。後觀有情一品。明所利。能利五品中。初
四品。明密權能利。密爲權迹。行利他故。後不
思議一品。明顯權能利。顯爲權迹。利行他
故。密權四品中。初一品。總叙密權。後之三
品。別叙密權。聲聞菩薩。叙昔密權。問疾一
品。叙今密權。今此方便。總叙密權。故爲首
唱。顯不思議方便善巧品。諸方便攝者。依菩
薩地第三十五卷。菩薩方便善巧。有十二
種。依内修證一切佛法。有其六種。依外成熟
一切有情。亦有六種。依内修證有六種者。一於
有情。悲心倶行。顧戀不捨。二於諸行。如實
知。三於無上菩提妙智。深心欣樂。四顧
有情不捨生死。五知諸行故輪轉生死而心不
染。六欣佛智故熾然精進。依外成熟有六種
者。一能令有情以少善根感無量果。謂勸有
情。捨微劣物。乃至最下唯二糗團示。施鄙
穢田。乃至蠢動傍生之類。迴求無上正等菩
提。此施善根。物田雖下。由迴向力。感無量果
二令有情以少功力引大善根。若信耶齋戒。
爲説八支聖齋戒法。乃至爲他宣示佛教。令
生淨信。彼但由此一念善信。尚能攝愛廣大
善根。況其相續。能以供具及勸。他以供具供。
養亦能遍喜十方一切諸供養事。常修六念。
音想歸禮十方一切佛法僧寶。願以自身。普
代受苦。有所違犯。想對諸佛。發露悔性。如
是自作。亦觀他爲。又得菩薩勝神通者。化作
種種諸變化事。往於十方佛僧所攝大福聚。
常修無量。亦勸他爲。三於聖教憎背有情。除
其恚惱。四處中住者。令其趣入。五已趣入者。
令其成熟。六已成就者。令得解脱。爲欲成
辨後四種故。復修六種方便善巧。一隨順會
通。二共立要契。三異分意樂。四逼迫所生。五
施恩報恩。六究竟清淨。隨順會通。爲通經義。
共立要契。勤行善事。後以資什。方施彼等。彼
若不能速疾修道。後時於彼皆不施與。唯爲
利彼。非餘意樂。有不施等。若有家立。應告
家屬。有不知恩犯戒者等。當斷常賜衣服等
物。或當搖打。由是彼怖所爲治罸。便勤斷
惡。勤修諸善。彼雖不樂。強逼令修。若於有情
隨力施恩。彼希報徳。勸令修善。受報恩者。語
言世事。非以相酬。要當知父母恩。乃至受持
淨戒。乃名大報我之恩徳。若住第一地。生覩
史多天。令諸有情念其菩薩當得菩提。願在
所生。常得値遇。令諸有情起此樂故。乃至廣
説。是名六種方便善巧。今此即是後之六種。
依外成熟一切有情方便善巧。上下文中。隨
義皆有。不能繁引。又方便有四。一進趣
便。如七方便。二施爲方便。即方便善巧波羅
密多。三集成方便。諸法同體巧相集成。如
説眞如具恒沙徳智爲門等攝一切法。故十
地云總同成別異壞等。四種巧方便。實無此
事。應物施爲。謂三業化等。此中即是第二第
四方便。又解有三。一接下方便。唯爲下人。二
顯上方便。唯顯勝妙。三通彰方便。遍在上下。
此乃接下名方便也。現身疾等。因説法故。亦
可顯上。叙其徳故。讃歎如來功徳勝故。亦通
第三通彰方便。此意本是接下方便。爲大居
士現身疾等。因縁妙法。令發心故。又有二
種。一迴向。二拔濟。此拔濟也。釋品名者。利
樂儀軌曰方。應時而濟曰便。順理益生爲善。
智用殊妙爲巧。然有方便。下位可知。今顯非
彼言境超下位之情。説名不思議。今明此事。
故復名顯。其不思議方便。乃爲所顯。教爲能
顯。舊經文闕。如初已陳。出品體者。用後得智
爲體。諸教云。十度之中。後五皆以擇法爲
性。品下亦言。善於智度。通達方便。相以身
語。而爲自體。爲大居士現身有疾。是身方便。
因説妙法。勸彼發心。是語方便。下文自顯。故
不引之。發身語本。即是方便。意相難彰。故
經不説
經爾時名無垢稱 賛曰。此一品中。大文
有三。初標能爲善方便者。次已曾供養下。談
其實徳。後爲欲成熟諸有情故。以善方便下。
彰其權迹。此即初也。於中有四。一住處。廣嚴
城。二行位。大菩薩。三種姓。離咕毘。四名字。
無垢稱。舊經少者。對尋可知。非宗義處。恐
厭繁文。更不對辨
經已曾供養深殖善根 賛曰。下談實徳。
有二十句。分之爲二。初十八句。談内實徳。後
之二句。諸佛咨嗟等談外實徳。舊經雖復前
後不同。句義同此。此中二徳。一久値良縁徳。
供養諸佛。二先修本行徳。深殖善根。此二總
攝四親近行
經得妙辨才遊戲神通 賛曰。此有四徳。
一獲七種辨才徳。二成三無生忍徳。三得四
總持徳。四縱任六通徳。如文次第。理義可知。
七辨者。一捷辨。二退辨。三應辨。四疏謬
辨。五無斷盡辨。六凡所演説豐義味辨。七一
切世間最上妙辨。三無生忍等。如前已説。若
准仁王經。有五忍位。一伏忍。在地前。二信
忍。初二三地。三順忍。四五六地。四無生忍。
七八九地。五寂滅忍。十地及佛地。彼約麁位。
今約成滿。不相違也
護無所畏通達方便 賛曰。此有四徳。
一能摧外道徳。獲無畏故。二近佛十力徳。
摧魔怨故。三内融眞境徳。深入法故。四巧濟
群生徳。善於智度達方便故。智度者。第十智
波羅*密多。成就有情智。所以通達利益方
便。方便善巧波羅*密也
經大願成滿諸根勝劣 賛曰。此有三徳。
一欲解皆圓徳。大願成滿故。菩薩地説。初發
心時。唯發一願。願得菩提。利樂一切。勝鬘一
願。攝受正法。唯識二願。求菩提願。利樂他
願。勝鬘三願。彌勒上生四弘正願。初地十願。
又復菩薩恒沙別願。有經説是金栗如來故
願皆漏。二善達機器徳。善知意樂。意業也。及
行者。身語也。知其心願及其所行。善逗益故。
三善逗機宜徳。知根勝劣。説五乘故。此第
三徳。舊名心趣。三業是所趣意。亦圓也
經智度成辦決定修習 賛曰。此中二徳。
一導利無帶徳。由智度説法成就故。二
所作無礙徳。於一切大乘教理行果決定作
故。然諸菩薩。有四種修作。一決定修作。二委
悉修作。三恒常修作。四無罪修作。菩薩地中
第四十九説。具四修作故。得三十二相。今擧
一修。餘三影顯。亦皆具矣。舊經云決定大乘。
義意難解
經於所作業入心慧海 賛曰。此有三徳。
一三乘智先徳。三業所作。由智前導。首思量
故。二果業圓滿徳。住佛威儀故。若牛王行如
象王歩等。三妙證深廣徳。入心慧海故。心
謂眞理。勝鬘經説自性清淨心。慧者菩提智。
此二深廣。猶如大海。善能證達。名之爲入。舊
曰心大如海。便闕此義
經諸佛咨嗟常所禮敬 賛曰。上十八句。
別歎内徳。此之二句。別歎外徳。外徳有二。一
諸聖護讃徳。諸佛咨嗟稱揚説故。欣其道遠。
所以咨嗟。讃其利弘。由斯稱説。二衆凡歸仰
徳。釋梵護世常禮敬故。此中擧勝。且説佛歎。
諸菩薩等亦稱揚故。欲歎智者。衆聖識故。
擧釋梵等。類餘可知
經爲欲成熟居廣嚴城 賛曰。自下第三彰
其權迹。於中有二。初票權意。後顯權事。此
初文也。成就者利樂義。故爲有情。以智善巧。
居廣嚴城。機法相符。故發揚此
經具無盡財暴嫉楚毒 賛曰。下顯權事。
文復有二。初顯昔權。未疾前之權迹故。後
其以方便現身有疾下。顯其今權。顯昔權中。
初別顯昔權。後是無垢稱以如是等不思議
下。總結昔權。別顯昔權中有三。初以有攝無
權。次雖爲白衣下。同類益流權。後若在長者
下。爲尊誘下權。初以自有六度妙行。攝他六
障無妙行者。次爲同類。益彼時流。後爲尊大。
廣誘卑下。此以三度攝無三者。一切無財名
貧窮。無所歸趣名無依。無父母等之類是也。
無勢可恃名無怙。受戒而破曰犯。不受爲惡
名越。又破性戒名犯。破遮戒名越。暴者凶暴。
急性之流。&MT01774;者嫉妬。楚謂苦楚。捶打之類。
毒謂毒害。鴆毒之輩。如其次第。三度別攝
經以大精進妄見惡慧 賛曰。懈怠者。心
無所進。懶墮者。身語無進。初善不進。後惡
唯増。靜慮者。色界四定。正念者。七種念等。
如前已説。親能引定。故此合説。解脱。八解
脱。以十門分別。一列名字。二顯行相。三出
體。四釋名。五所縁境。六凡聖得。七離障別。
八依身起。九二得巽。十有無漏。今辨初四
門。餘如章中説。列名者。依瑜伽第十二十五
七十三。攝事分第二。對法十三。顯揚第四第
二及第二十。菩薩藏經第四等説。一有色觀
諸色解脱。二内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脱。三淨
解脱身作證具足住。四空無邊處解脱。五識
無邊處解脱。六無所有處解脱。七非想非非
想處解脱。八想受滅解脱身作證具足住
顯行相者。倶舍第二十九説。内有色想觀外
色。名初解脱。内未伏除見者色想。觀外諸色。
以爲不淨。名觀外色。今則不然。准對法文。初
修業者。身在欲界。已離欲界欲。未依無色定。
伏除見者色想。未離色界欲故。若久習業。已
離色欲見者色想。安立現前。而觀欲界一切
所有内外諸色。作光明想。由前三解脱。引發
勝處遍處等故。即觀勝處所攝少多等色。作
光明想。由除變化障故。作光明想。不除貪欲
故。不作淨想。瑜伽唯云未得無色定。未離色
界染。觀外諸色。是初解脱者。唯依初業説故。
三解脱。倶舍論説。内已伏除見者色想。
唯觀外境。而爲不淨。名内無色想觀外諸色。
大乘不然。准對法云。初習業者。已依無色定。
伏除見者色想。久習業者。或見者無色想。安
立現前。而觀外色。作少多等想。不同於初觀
内外色皆作光明。未自在故。此唯觀彼已離
欲色。作少多等。名觀外色。已離除故。立以
外名。觀心漸勝。故稍略觀。故瑜伽云。又不思
惟彼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即觀少多不作
光明等。若於是處。已得離欲。悦彼爲外。故
唯觀彼已離染色。名之爲外。又由初解脱
色不言外其内有色不言内。其所觀色。亦不
言外。通縁内外根塵等諸色。作光明想故。今
此第二内有色。有根等色故。其觀外色。唯觀
外塵。作少多等。不縁根等作少多等故。瑜伽
又云。無色界定不現在前者。此説觀外色。
不依無色定。無色定不能縁外色故。上二解
脱。初作光明想。後作少多等想。初後寛狹。兩
觀有殊。顯揚二十説。此二解脱。除變化障。爲
於變化得自在故。變化既通四靜慮有故。初
二解脱。通依四靜慮。但在根本。非近分地。彼
欣趣修。都無通果。此容預修。有通果故。不同
倶舍初二靜慮。能除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
故。作不淨觀。第三靜慮。倶舍論説。清淨相
轉作淨光鮮行相轉故。唯第四靜慮離八災
患。心證淨故。餘地雖有相似解脱。而不建
立。非増上故。今者大乘。謂如有一已得捨念
圓滿淨白。以此爲依。修淨請聖行圓滿。於
内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
想。展轉一味想。是第三解脱行相。謂待諸淨
色。於餘色中。謂爲不淨。非不相待。若唯見一
類。淨與不淨。二覺無故。是名初想。又於淨中
不淨性所隨入。於不淨中淨性所隨入。由於
薄皮所&T057006;共謂爲淨之中。現有三十六種不
淨物故。是第二想。如是展轉。總一切色。合爲
一味清淨想解。是第三想。乃名成就。唯在
第四靜慮地。有捨念淨故。論説超遇諸苦
樂故。一切動亂已寂靜故。善磨瑩故。餘地不
然。故唯第四。此亦内無色想。而觀外色。由前
已説。故略不論。而立異稱。次四無色解脱。倶
舍論説。以四無色定名爲性。非無記。染非
解脱故。亦非散善。性微劣故。近分解脱道。亦
得解脱名。無間不然。所縁下故。彼要背下地
方名解脱故。多説根本者。近分非全故。今者
大乘。皆已離自地欲。依自根本地。重觀自境。
思惟勝解。令障更遠。引生勝徳。謂如有一。於
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虚空。思惟勝解。是名
空處解脱行相。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是
識。思惟勝解。是名識處解脱行相。於無所有
處。已得離欲。於識無邊處。思惟勝解。是名無
所有處解脱行相。空識二名自地所縁行相
爲稱。無所有處。以識無有。爲自地名。故於識
處。思惟勝解。於有頂地。已得離染。更不於餘
而作勝解。乃至遍於想可生處。即於是處應
作勝解。無所有處。名想生處。今縁此無所有
心心所。名非想非非想。故遍於此思惟勝解。
至下當知。上説離染。依無學説。故瑜伽言。前
七解脱。於已解脱。而生勝解身證者得。若依
唯識。有二師説。一云伏初定已上染得滅定。
二云伏第四定已上染得滅定。無所有處已
下染可有伏義。令障轉遠。引生勝徳。有頂一
地。定未能伏故。瑜伽第十一。空識二解脱。
有説離自地染。言上之二地。無説離自地染。
字有學無學影略説故。雖在根本。亦非近
分。滅盡解脱。大小乘倶説。即滅盡定。而無
行相。棄想受故。然將入時。有二行相。謂依非
想非非想處想及無想界想。初修久熟。二入
別故出體性者。倶舍説論。前三無貪性。眷
屬五蘊性。次四無色定善爲性。第八滅定性。
大乘之中。七十三卷。解五法中云。世間出世
間正智爲體。有漏者。以分別中世間正智爲
體。無漏者。即無分別智及後得智。唯慧爲性。
縁色非色及眞如境。離諸定障。引生勝徳。非
餘能故。若相應體。初七以四蘊爲性。眷屬五
蘊性故。對法云。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
所。無色界中。許有定道。無表色。第八解脱。
以二十二法厭心種子爲體。即不相應行蘊
所攝。釋名者。初釋總名。後釋別名。總名者。
瑜伽云。前七解脱。於已解脱。而生勝解。七所
觀法。多分要伏。要斷彼地煩惱障染。方始修
作。名已解脱。既今觀已解脱境。爲除定障起
神通功徳。而生勝解。故名解脱。其身證者。於
有頂染定未能離。但除彼地所有定障。起無
諍等諸功徳故。故成解脱。由此前言多分已
離。不爾多言便爲無用。第八解脱。棄背想受。
故名解脱。前無間道。雖滅想受障。至滅盡定
位。方得解脱名。由入滅定時。暫棄背想受障。
所求今滿足故。立解脱名。非時方始解脱定
障。先已離故。亦解亦脱。八者。是數釋
也。次釋別名。初有色觀諸色解脱者。瑜伽
云。由二因縁。名爲有色。謂生欲界得色界定
故。又於有光明而生勝解故。此觀欲界於勝
處所制歩多好惡劣勝等色。作光明想故。但
名有色觀諸色。不言内有色觀外色。其有
色非唯内故。諸所觀非唯外故。即外之色
觀及有色之觀外色。皆依主釋也。内無色想
觀外色者。由二因縁。名内無色想。一者謂已
證得無色等至。亦自了知。得此定故。先依空
處定。已離色界染故。顯揚云。内無色想者。依
無色定。意解思惟故。二者不思惟内光明想
故。名内無色。此言意顯已得空處内離色染。
又自内心。不作光明相。名内無色。此已離染
色。名之爲外故。瑜伽云。若於是色。已得離
欲。説彼爲外。出於染故。即觀此色。作少多等
解。名觀外諸色故。瑜伽云。又不思惟彼想明
相。但於外色而作勝解。此説不作光明色觀。
但作少多好惡等解。初四勝處。有色無色。各
別觀色。若少若多。此總觀外少多好惡等故。
與勝處別。外諸色之觀及内無色之觀外色。
亦皆依主。内無色時。必須得空處等定。正觀
外色。作勝解時。唯依色定。不依無色。無色不
能觀於諸色少多等故。故瑜伽云。無色界定
不現在前。淨解脱身作證具足住者。瑜伽云。
已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爲依。修習清白聖
行圓滿。名淨解脱。此説第四靜慮中。離尋伺
喜樂三地障故。捨念圓滿。清白名淨故。瑜伽
云。謂已超過諸苦樂故。一切亂動已寂靜故。
摩瑩故。離淨不淨變化障故。名爲解脱。
此亦内無色而觀外色。作淨不淨相待相入一
味淨想。由前已説内無色言。所以今略。既略
於内。故亦略於觀外色等。但言淨解脱。顯揚
論説。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者。隨轉理門。或依
彼觀成滿之時。展轉一味。唯觀淨想。故作是
説。身作證者。於此住中。一切賢聖。多所住故。
身者意身。作證者由於智斷得作證故。諸根
得境。唯身根親。今勝餘根故。獨得證名。
此亦如是。前二解脱。意解思惟。尚疏遠故。與
其觀名。今此解脱。除障最勝。聖意親取。名身
作證。由此聖者多住於此。及第八解脱。此二
勝故。於二界中。各在邊故。世尊經中説。身作
證於色無色障斷無餘。證得轉依勝餘六故。
具足住者。第四靜慮根本圓滿。第八亦爾。九
次第定。得圓滿故。空無邊處解脱者。顯揚云。
虚空者。謂色對治所縁境界。空其色故無邊
者。十方諸相不可分別。名空無邊。處者。謂彼
地中定等諸所依法能依行者。所縁虚空所
依之處。名爲處也。欲色二界。相状易知。彼界
難了。獨與處名。空無邊是境。處是能縁。空無
邊之處。依主釋也。下皆准知。識無邊處者。謂
縁無邊虚空之識。今縁此識。而爲境界。十方
諸想不可知故。名識無邊。處即能縁。義如前
説。無所有處者。謂於識上境界。推求之時。
無少所得。除無所有。無別境界。由唯見此境
極寂靜故。無所有此細超前觀。以上境無少
所有少亦無故。餘義如前。非想非非想處者。
非想者。謂超過無所有想。無所有處。猶有麁
想故。非非想者。謂於無所有處上境界。推求
之時。唯得縁無所有極細心心所。由唯見此
極寂靜故。前無處有處。唯縁識處已上諸境
少分亦無。此有頂地。唯縁無所有處能縁心
心所。不同彼地有麁想故。名爲非想。仍由有
唯無此極寂靜心在故。名非非想。非者無也。
非全無想故。餘義同前。想受滅解脱身作證
具足住者。由想受二強勝於餘之心行故。厭
患勞慮暫求止息。止息此時。要斷障得名爲
解脱。爲滅想受之解脱。依主釋也。上七解脱。
皆持業釋。謂有色觀諸色即解脱。解脱障故。
乃至非想非非想即解脱。亦可以別簡通得
依主釋。謂有色觀諸色之解脱。經等持者。九
等持。平等持心至境名等持。即定也。此有九
種。如前説。等至者。九等至。色四。無色四。及
蓋等至。由定前心折伏沈掉心不高下。名
等。所以今至途中安和之位。故名等至。或
由定心折伏沈掉。至此平等安和之位。故名
等至。此中等持等至二法。攝一切盡。更擧勝
定。顯皆安住。故復説言靜慮念等。正決擇者
無漏慧也。妄見者。一切不正見。惡慧者。一切
邪推求。及不正知。如其次第。配後三度。唯
識等説六唯自利。今利他者。多分自利。迴即
利他。不相違也
經雖爲白衣常樂遠離 賛曰。自下第二同
類益流權。具有十八句。此中四句。一處俗持
執。二居家不染塵。三妻拏無愛情。四
里除尋意。菩薩性戒。通俗通持。出家威儀。俗
多缺犯。故今處俗眞軌恒持。諸在家者。三界
所縛。彼雖居家。離三界染。三界者。謂欲界。
色界。無色界。欲所屬界。乃至無色所屬界。故
以爲名。如胡椒飮。如金剛環。界中有欲。界唯
有色。界中無色故。名爲欲界等。妻子化現。梵
行恒持。無愛染故。雖有眷屬。而無親里之尋。
離諸尋故
經雖服寶飾爲味至等 賛曰。此中二句。
一二嚴恒自飾。二兩食常爲味。同俗外嚴。同
眞内飾。所以雖資寶營。而以相好嚴身。
物受食。自利居禪。二利齊修。定散雙處。凡
食有四。謂段觸思識。靜慮等法。破壞有故。實
非食體。但取味證。故不名食。故佛地經云。廣
大法味喜樂所持。與出世法爲食。不與世間
法爲食。食者資長有漏識故。如別章説
經雖同樂著意樂不壞 賛曰。此有二句。
一縱蕩利群生。二形邪心重法。博者六博。
樗蒱之流。奕者碁奕。象戲之屬。而於彼類。不
誑不欺。不誣不詐。方便調化。名熟有情。形雖
同於外道苦行禀彼軌儀。而亦修作内心。於
佛法意樂不壞。得不壞信故
經雖明一切説法上首 賛曰。此有二句。
一明外寶重内。二處會爲説首。佛之正法名
爲内苑。而於此法樂。常寶賛翫好。或眞如
理。名爲内苑。初地以上。得法苑樂。故雖處郷
邑衆會之中。證達即深。説爲上首。舊云一切
見敬爲供養中最者。由爲説上首。所以一切
見敬。皆供養之中爲第一也
經爲隨世教示有所習 賛曰。此有二句。
一順世現禮儀。二隨俗求財利。世間尊卑禮
儀忠孝示無與乖。舊云。執持正法。攝諸長
幼。正法者。世禮儀也。示習俗利。方便攝財。
濟諸貧乏。舊曰。一切治生諧偶獲利之時。
不生喜悦。大意同也
經爲益含識誘開童蒙 賛曰。此有四句。
靜能益。二理斷功能平。三法延訓
大乘。四席問教初學。市演衢靜。觸處濟生
也。西方斷事。委在平直之人。故爲群生理諸
王家之務。恐有枉曲。以損生故。餘二可知
經入諸婬舍遊諸伎樂 賛曰。此有二句。
一處欲勸超染。二遊偶令念知。令彼正念正
知不因伎妄憶*邪解故。舊云入諸
酒肆。能立其志。酒肆多有絃歌。立志令正知
念也。文雖有異。意會可知
經若在長者斷其貪著 賛曰。自下第三。
爲尊誘下權。室富。衆望權高。稱爲長者。故
説勝法勸厭欲塵。齒下家貧。懷道自逸。名
爲居士。財食既多不足故。能斷其貪著
經若在刹帝利除其我慢 賛曰。此有二句。
西域好種。總有四類。一婆羅門。此云淨行。少
持戒行。以道自居。二刹帝利。此云官族。居位
自怡。化洽人庶。三吠舍。此云坐收。居賤
貴。以殉躯形。四戒達羅。此云耕。墾農治
生。以供職貢。初二高勝。所以偏影。官族理
務。人衆輕彼。多生瞋恚。故教忍辱。淨行持
道。自尊卑人。故除其慢
經若在大臣示以忠孝 賛曰。此有二句。
大臣曲濁。多枉無事。故教正法。王子憍奢。
鮮剋遊禮。故示忠孝
經若在内官殊勝意樂 賛曰。官女内嬪。
意多婬逸。故能化正。内官者。掌内之官。西方
立此。以治後宮。如長秋監宮官之類也。庶人
修習三福業事。謂施戒修。名相似福。似出世
福。名相似福。殊勝意樂者。及上勝信解也。或
相似福之勝意樂。或福與意樂。二種各別。不
能修勝出世之福。唯修勝意。舊本無此殊勝
意樂
經若在梵天利益安樂 賛曰。此有三句。
明在天尊。梵天居在初定。謂天下而獨尊。今
示諸靜慮差別。令知非獨尊故。又在四禪。各
能爲主。未定差別。舊云誨以勝慧未諸定
也。帝釋在天。多爲常想。示諸自在一切無常。
護世四王。各領方域。令護一切平等利樂
經是無垢稱饒益有情 賛曰。此即第二總
結昔權。此之善巧。皆方便慧。復名門者。此能
出生諸福慧故
經其以方便現身有疾 賛曰。此下第二。顯
其今權。於中復二。一現身權。身有疾故。二現
語權。語説法故。此身權也。問。欲現身權。方
便多種。何故今現其身疾也。答。現疾之意。略
有十種。一來問疾者因説化故。二希望世尊
令問疾故。三顯無始來身皆疾故。四明慈悲
心隨生疾故。五爲識凡聖病之因故。六令有
疾者調伏心故。七令餘下位知非類故。八妙
詳高徳方能對故。九因與對揚爲大利故。十
顯如來身威徳大故。如下經文。不繁具顯
經以其疾故經因疾 賛曰。下顯語權。
於中有二。初明所化。後正明權。此初文也。諸
問疾者。皆所化故
經時無垢稱廣爲説法 賛曰。下正明權。
有二。初票。後顯。此*票也
經言諸仁者不可保信 賛曰。此顯語權。
有三。初教厭離。次勸欣求。下諸仁者於如
來身應生厭離。於如來身應起欣樂等是。諸
修行門不過二故。後明利益。是無垢稱爲諸
集會來問疾者如應説法下是。初文有五。教
生五種厭壞觀故。一觀生滅無常義。二爲苦
所惱下。*觀逼迫。是苦義。三是身如聚沫下。
*觀非實有。是空義。四是身無主下。歎不自
在。是無我義。五是身不淨下。歎其可汚。是不
淨義。夫入觀法。初觀無常。無常故苦。苦故
空。空故無我。便入眞諦。今加不淨。令深厭
故。此歎生滅無常者。無彼常有。常無相故。總
標無常。亦別顯生爲無常之根本。故得無常
名。眞如常有。神我常無。此有爲身。本無今
有。有非常有。不同眞如。本有還無。無非常
無。不同神我。無二常相。故言無常。餘三別
顯。無強者老死相。壞命力故。此上總顯一
期無常。朽故速疾。念念生滅。刹那百二十是
名呾刹那。咀刹那六十名臘縛。臘縛三十名
一牟呼粟多牟呼*粟多十八名一時。時十
二名一日。三十日爲一月。十二月爲一年。如
是一生。乃爲無量生滅切割。或無常者是總
句。此無常。無強盛之滅堅牢之勢剛健之
力。衰朽還故。念念迅速。誑惑人故。不可
保任信之爲常住也。又欲界身無強。色界身
無堅。無色界身無力。皆是朽故迅速。不可保
信之法
經爲苦所惱變壞之法 賛曰。下*觀逼迫。
文中有二。初釋苦相。後勸自恃。此初文也。
苦乃八苦三苦之所惱故。八苦者。一生苦。此
有二種。一衆苦所逼故。二餘苦所依故。於母
胎中生熟藏間。具受種種極不淨物所逼迫
故。正出胎時。後受支體逼切大苦。自後復
有老病死等衆苦隨遂。二老苦。時分變壞苦
故。三病苦。大種變易苦故。四死苦。壽命變壞
苦故。五怨憎會苦。合會生苦故。六愛別離
苦。別離生苦故。七求不得苦。所希不果生
苦故。如有頌言。趣求諸欲人。常起於希望。
諸欲若不隨。惱壞如箭中。八略攝一切五取
蘊苦。麁重不安生苦故。爲此八苦之所惱亂。
與煩惱病爲所依器。多諸過患。一百五苦所
隨逐故。變壞之法。不久停故。無常故苦。生分
無常爲縁故苦苦性可了知。滅分無常爲縁
故壞苦性可了知。倶分無常爲縁故行苦性
可了知。故以變壞。而釋苦義
經諸仁者所不爲怙 賛曰。勸其不恃也。
勿恃惡身而生惑業。諸有智人。名聽慧者。
所不恃故。倶恃皆是愚癡衆生
經是身如聚徒顛倒起 賛曰。次下十
句。*觀非實有。所執實法。五蘊爲性。非實故
空。此中五句。身如聚*法者。瑜伽八十四云。
速増滅故。水界生故。思飮食味水所生故。不
可揉捼故。非如泥團可令轉變造作餘物故。
此經言不可撮摩。撮摩者揉捼義。又實非聚。
似聚現故。乃能發起有情解故。如浮泡者。三
和合生。不久堅住。相似法故。内迷眞境。次有
業縁。有煩惱潤。所生起故。又速謝起不堅住
故。言不久立。如陽炎者。飆動性故。無量種相
變異生故。令於所縁顛倒轉故。故從煩惱
愛所生。如春陽炎。遙看似水。諸熱渇惱鹿。
多奔趣之。非水水想。名渇愛生。諸有爲身。從
諸煩惱渇愛所生。亦復如是。如芭蕉者。中貞
本不堅實故。枝葉廣大速即壞故。如明眼人
持利刀入於林。取端直芭蕉柱。斷其根枝葉。
都無所獲。何況有實。如幻事者。譬如幻士。住
四衢道。幻作四種諸幻化事。都非實有。顛倒
起故
經是身如夢念念不住 賛曰。下別五喩。
如夢。意説如夢所見。此境非眞。虚妄見故。由
業感身。業爲本質。身如影故。谷靜響聲。都
非實有。此聲屬本發處因縁。此身亦爾。屬本
因縁。非今別有。如雲如電。如文可知。然攝大
乘八喩依他。般若九喩。此中十喩。依他不實。
所以成空。依義異故。各據一門。不可和會
經是身無主四大爲家 賛曰。下第四*觀
不自在。合有九句。初六句。正顯空故無我。後
三句。復顯無我故空。此初也。主者總名。次四
是別名。後一句總顯無我。主謂主宰。我之總
名故。地無常定主故以爲喩。我是自在。縁
三世故。有情者。在過去世。至于今故。命者。
現壽可存活故。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數數
流轉取五趣故。從今現在取未來故。此凡夫
外道計執三世總別之我。今擧四大虚空爲
喩。期體皆無。總身以四大爲家。假合所成。
由來不實。故無我也。我必常一。非假他故。蘊
界處法。非常一故。舊經五句。無此數取趣。仍
非次第。此四別我。與金剛般若天親論同
經是身爲空風力所轉 賛曰。下之三句。無
我故空。二行隨一。得入眞故。以離我及我所
故空。無實知故無我。無我故空。更無有因能
作於身。但爲風所動故。無我所無我所故空。
若是我所。必我作故。以彼空行空我我所故。
對法論言。蘊界處中。我我所非有。所以成空」
經是身不淨必歸磨滅 賛曰。下觀可厭
汚。合有七句。此中有二。不淨有五。一種子不
淨。感業所招。父母精血所共成故。二住所
不淨。於其母胎生熟藏間。所依位故。三自
相不淨。三十六物所集成故。四共相不淨。九
孔常流清穢惡故。五畢竟不淨。身壞以後成
糞成灰等故。故言不淨穢惡充滿。雖復種種
塗香洗浴。終必歸於不淨臭穢。是身虚危。
誰非不淨。不淨之物。必是虚僞。歸磨滅故
經是身多患之所逼迫 賛曰。此中二句。
多過患者。多病患故。四百四病者。一大不調。
一百一病生。四大不調。故有爾病。一大爲本。
所起爲百。此據總數。上多至百。下至一故。或
由十十惡業道因。感此四大所起果身。故各
成百。十十惡業道者。返其百福莊嚴身故。一
自作十惡。二教他作。三讃難作。四慶慰作。
五少分作。六多分作。七全分作。八少時作。九
長時作。十盡形作十惡業道。故得果時。有此
四大。及四大所生。各一百病。合名四百四病。
如水墜級者。西方水井。如此古人旁穿其
井。以爲近道。近道名*墜。級謂階道。以木爲
蹬級。坑入出。亭中取水。年深日久。
自致朽爛。身亦如是。或級謂級索。日久自朽。
身亦如是。舊云丘井。乃意難知
經是身無定所共合成 賛曰。此有三句。
不定常主。彼要常死。煩惱如怨賊。四大如
毒蛇。遍體充滿。如腐草爲積。名爲空聚。蘊處
界聚身空無有實。其義亦爾。舊亦少異。智者
當知
經諸仁者應起欣樂 賛曰。下次勸求。於
中有三。初總*票勸。所以者何下。次示相勸。
諸仁者如來之身功徳如是下。後結成勸。此
初文也。結前生後。標勸相故
經所以者何 賛曰。下示相勸。初徴後顯。此
徴詞也。有何所以。厭如是身。欣如來身
經如來身者共所集成 賛曰。下顯示相有
三。初示法身相。後示報化相。此初文也。諸
佛法身。眞如。恒沙萬徳。性共集成。現隱難
知。但可總説。故言無量善法成也
經從修無量智慧所生 賛曰。下顯報化二
身功徳。金剛般若云。一切諸佛。從此經出。一
切如來。從此經生。法身顯故。報身實徳。化體
化成。實假雖殊。因無別故。初總徳因。後別徳
因。此總徳因也。恒沙萬徳。福智攝故。佛身功
徳。皆唯無漏。此下説因。亦皆無漏
經修無量智見所生 賛曰。下顯別徳因。
有十五句。此中一因。從五蘊生。一戒蘊。一切
無漏戒爲性。二定蘊。一切無漏定爲性。三慧
蘊。一切無漏縁有爲慧爲性。四解脱蘊。一切
無漏勝解數爲性。五解脱智見蘊。縁一切無
爲解脱無漏智爲性。此五勝故。積聚多故。偏
立爲蘊。小乘舊名五分法身
經從修慈悲願力智生 賛曰。此有二句。
初四無量。佛爲實觀。次十婆羅*密多。調伏
寂靜。皆唯淨戒。靜慮解脱等持等至。皆唯是
定。餘如自名。前已説故
經從修一切修止觀生 賛曰。此有五句。
從修一切到彼岸生者。菩薩所修二利方行。
皆令行者能到彼岸。皆名波羅*蜜多。十六勝
故。偏得其名。今顯通義。故餘萬行。皆名到彼
岸。舊云方便。六通方便六通之義。如威力
中已略分別。三明者。一宿命明。二生死智明。
三漏盡明。此即三通。除摧障故。妙用難測。
作用弘廣。立以通名。此除三際愚。照深
故。復立爲明。菩提分法。止觀定慧。並如前説
經從修十力善法生 賛曰。此有四句。十
力無畏十八不共。並如前説。斷惡集善。聖道
能故
經從修諦實清淨業生 賛曰。此有三句。
一諦實生。證實諦理。或行實行。或諦實語之
所生故。不放逸生。防惡修善之所起故。清淨
業生。廣運三樂所生起故
經諸仁者發心求證 賛曰。下結成勸有
二。一勸證果。二歡修因。或初勸證佛法身。後
修報化因。此初文也。皆應發心求當果
證。或理不可生。但求證會。舊文唯一。無此二

經汝等欲得三菩提心 賛曰。此勸修因。
因即菩提心。或勸修報化因。報化因者。菩提
心是。欲得此身斷諸有情煩惱業病。乃斷四
大違損病者。當發無上正等覺心。正等覺心。
二利因故。得佛身者自利。斷他病者者利他」
經是無垢稱三菩提心 賛曰。此下第三明
利益
  聲聞品
此下二品。別叙昔權。權有二。一權化聲聞。
二權化菩薩。權巧示疾。希問濟生。佛命聲聞。
令慰大士。彼皆詞退。昔屈高人。今辨彼事。
故名聲聞品。舊云第子品。形同佛相。偏得
其名。佛知聲聞識非彼子對。乃顯彼高徳。
所以命之。欲令二乘有取捨故
經時無垢稱來問我癡 賛曰。此品有二。
初巧權心念希佛垂哀。後大聖悲慈別問令
往。此初文也。寢者眠。頓者因。示臥危蔦招
問疾故
經爾時世尊哀愍彼故 賛曰。下大聖慈悲
別問令往。大文有三。初*票令問之意。次命
十徳。皆詞不堪。後結類。聲聞皆辭不散。此
初文也。十大聲聞。略爲五對。内寂身心。外彰
詞理。偏濟貧苦。等現慈悲。訓示初機。教成
先學。隨通御善。令悔息愆。讃説出家。規乞供
侍。彼隨對折。若便緘言。道迹既殊。權方遂
異。由此十聖詞屈。爲五對以區分
經告舍利子問安其疾 賛曰。下命十徳。
皆詞不堪。文皆有二。一命。二詞。此命也
經舍利子詣彼問疾 賛曰。下調也。文各
有三。初總陳道屈。次別顯理窮。後結答
詞。卑躬請退。此初文也。鶖子雖寂身心。不能
亡形三界。除囂入靜。不能即寂而用。因斯被
屈。故答無堪
經所以者何 賛曰。下顯理窮。文皆有二。初
徴。後顯。此徴也
經憶念我者宴坐樹下 賛曰。下顯窮詞。
文皆有二。初陳已事。後顯他詞。此初文也。若
作晏烏間反默也。今爲烏見反安也。入滅盡定。
以有漏六識起必勞慮。厭患彼故。今令不行。
已無漏七。故唯説六。就二乘者。入非想定
無漏心位。令心心所。漸細漸微。微微心時。所
熏成種。能令六識不行之用。即説此用爲滅
盡定。依種子立。如別章説。或宴坐者。入無
想定。安寂身心。非滅定也
經時無垢稱而作是言 賛曰。下顯他詞。
文皆有二。初陳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無
垢徳望雖高。形隨凡俗。聲聞道居下位。
像如來。故隨類以化群生。來儀稽首。羅什。詞
屈姚主。景染欲塵。入俗爲長者之客。預僧作
沙彌之服。不能屈折高徳下禮僧流。遂刪來
者之儀。略無稽首之説。准依梵本。皆悉有之」
經唯舍利子爲宴坐也 賛曰。下正陳詞。
有三。初總非。次別非。後結非。此總非也。唯
者敬諾之詞。宴者安寂之義。二乘滅定。止息
勞慮之心。絶攀想於情田。安身形於林野。名
爲宴坐。非大乘之寂定。故總非之。非全非。故
言不必
經夫宴坐者是爲宴坐 賛曰。下別非。有
六理。此初理非。夫宴坐者。總擧宴詞。瑜伽義
者。應理義云。法門有四。一因縁。二唯識。三
無相。四眞如。後三法門。理均可解。因縁法
門。是最爲難。已下偏依因縁門解。餘三易解。
故不多申。聲聞宴坐。不現顯三界之心。如
來滅定。有漏之身亦滅。所以捨無常色。獲得
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其入寂定。名眞宴
坐。佛教初學。但滅其心。身相不亡。非眞寂
定。半許半非。故言不必。中百義旨。空理義
云。二乘不得色心相空。故隱身於林。滅定。
雖欲隱滅。返爲顯現。大士知色心即空。未
要須安寂故。不於三界現身心。名爲宴坐」
經不起滅定是爲宴坐 賛曰。此第二非。
空理空云。二乘局見。寂用兩分。故息用入
寂。名爲宴坐。大士弘通。即寂起用。故能滅身
心於寂定。起妙用方威儀。應理義云。二乘
入寂。加行智微。寂身心。無能動作。用而不
寂。寂而不用。菩薩入寂。方便智強。先撃本
識。而發威儀。起利生之妙用。後時六識。方入
滅定。外彰身語。乍類有心。内息攀縁。眞
入滅。即寂而用。名眞宴坐
經不捨一切是爲宴坐 賛曰。第三非理。
已下宴坐。非必滅定。空理義云。二乘不能即
淨爲垢。故息垢入淨。而爲宴坐。大士善惡濟
旨。故眞俗一觀。應理義云。二乘位省。智用
有殊。觀眞智而現前。俗用便息。起俗智而爲
用。眞智不行。菩薩方便久修習用齊洽。故内
宴眞境。外現異生之法。所證得相。眞如理也。
異生法者。煩惱等也。第五地後。正智證眞。後
智起俗。八地已上。任運雙觀。故能内息攀
縁。外彰凡法。名眞宴坐。舊云不捨道法。内所
證相。文別意同
經心不住内是爲宴坐 賛曰。第四非理。
空理義云。二乘之人。觀心性有。内住六根。外
攀六境。爲息此故。入於寂定。菩薩知心性而
非有。而達根境皆空。*而名息分別之心。
故不住内外。名眞宴坐。應理義云。二乘觀境。
不過内外。内謂六根。外謂六境。此十二處。攝
一切法。縁此之心。能爲厭患。至都盡位。名爲
入定。故諸教云。作非想相而入滅定。菩薩入
寂。但觀無相眞理而入。不縁内外。而成滅心。
名眞宴坐。故諸教云。依無相界相而入滅定。
云住眞空。止息攀慮。不遊内外。離安立
相。名眞宴坐
經住三十七是爲宴坐 賛曰。第五非理。三
十七菩提分法者。證覺正因。故言分法。空理
義云。二乘不能即邪爲正。故捨邪入正。名爲
宴坐。菩薩即邪爲正。故住覺分。不離見趣。名
眞宴坐。應理義云。見趣者。薩迦耶見。邊執
見。見取。戒取。邪見。此五見意況名見趣。或
復五見所歸趣處。即外道等趣。二乘住覺分。
不能化諸外道之惡見趣。故名爲離。菩薩内
住分法。外化群邪。名爲不離。名眞宴坐。舊
云。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此義便非。
何名眞滅
經不捨生死是爲宴坐 賛曰。第六非理。
空理義云。二乘不能即縛爲解。故斷縛已。而
捨生死。證涅槃已。而有所住。應理解云。菩
薩雖同凡夫不捨生死。由大智故。而亦不同。
故無煩惱。雖同二乘。證於涅槃。由大悲故。而
亦不同。故無所住。二乘不爾。若捨生死。即斷
煩惱。若證涅槃。而必住之。故説菩薩名眞入
寂。舊云不斷煩惱而入涅槃。今言無煩惱。其
理甚乖。亦可言留惑故不斷煩惱。證無住處。
名入涅槃
經若能如是佛所印可 賛曰。此結非也。
能有前徳而宴坐者。契順正理。佛所印可。具
足行故。如無前事而入寂者。非佛印可。偏小

經時我世尊詣彼問疾 賛曰。此中第三。
結答詞由。卑躬請退
經爾時世尊問安其疾 賛曰。下文有二。
此初命也。梵云摩訶沒特伽羅。此云大採菽
氏。者菽豆也。氏謂氏族。上古有仙。常食
豆。是彼苗裔。故名大採菽氏。此及舍利子摩
訶迦葉等。所有因由。並如彌勒上生經疏上
卷説
經時大目連詣彼問疾 賛曰。下*辭不堪。
文中有三。初總陳道屈。次別顯理窮。後結答
詞由。卑躬請退。此總陳道屈也。目連外彰詞
理。不能内契亡言。雖説我空。不能談法非有。
因斯被屈。故答不堪
經所以者何演説法要 賛曰。下顯理窮。
文中有二。初徴後顯。顯中復二。初陳已事。後
顯他詞。此初文也。衢者道也。四方道路。名
四衢道。舊云里巷
經時無垢稱而作是言 賛曰。下顯他詞有
二。初陳其執。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經唯大目連應如法説 賛曰。下正陳詞。
此文有四。初總非。二却詰。三別非。四陳益。
八百居士發心等是。舊文唯三。無此却詰。
不當應如尊所説者。意言如尊者説法道理
不當。當契也。言不契理。名爲不當。空理義
云。法理本空。聲聞説有。故言不當。應理義
云。法無二我。性離言故。彼説法有。仍非離
言。故云不當。夫説法者。如法説故
經時我問言如法説耶 賛曰。此却詰也
經彼即答言前後際斷故 賛曰。下別非
也。於中有二。初顯二無我道理。後夫説法者
下。明説法道理。初中復二。初明無我。後結無
我。法相如是豈可説是。明無我中復二。初明
衆生無我。後明法無我。此明衆生無我也。三
世五蘊本無有我。無我計我。我増如垢。汚本
性故。過去諸法。本無有情。執爲有情。如塵坌
染。現在諸法。本無命者。執爲命者。増生死
故。現壽存活。名爲命者。執此實有。即是執有
實生死故。或彼執現有生有死。故有命者。今
離生死。故無命者。未來諸法。無數取趣。執有
現在。前際命根斷已。生於後際六道之中。斷
者空無之義。既都無前後實際。何得有實數
取趣耶。此四無我。同般若論。亦與勝鬘如來
藏章所説四同。空理義云。世俗諦有。可有四
種。勝義諦空。何得有四。故説勝義。應説四
空。應理義云。世俗諦中。四亦無實。依勝義
諦。依他圓成。亦無實四。故依勝義。應説四
空。聲聞説法。非陳四有。今汎談諸法性離人
離法。故説四空。古人倒錯。取新准知
經法常寂然無所縁故 賛曰。下説法空有
二十句。空理義云。依世俗諦。法性可有。依勝
義諦。法性皆空。然以破諸差別執故。所以別
顯。可以下句轉釋上句。俗有相故不寂。眞無
相故寂然。此境空也。俗有所縁故貪著。眞無
所縁故離貪。此能縁空也。應理義云。二十句
中。分之爲二。初十句顯眞如理離所執空。後
十句顯依他性離所執空。或二十句皆説眞
如。眞如寂然。滅十相故。眞如離貪。無分別心
之所縁故。舊云法離於相者貪相。亦可無
妨。初離所縁相。後離能縁相。貪著執著。能
縁之心。以無境故。其心亦無
經法無文字波浪思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有言語。故有文字。眞言語斷。故無文字。俗
有思慮。如水波浪汎濫而起。故有譬説。眞
離慮思。故無譬説。應理義云。眞如言斷。故無
文字。眞如離俗波浪思故。無譬説也。舊
法無言説離覺觀故。波浪思等。即覺觀故
經法遍一切行動事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不如空。有性不遍。眞理性空。故遍一切。俗
有行動屈申等事。故有顯色。亦有表相。亦有
形色。眞無行動屈申等事。寧有顯相形色等
耶。應理義云。眞如如空。性無罣礙。故遍一
切。亦無行動屈申等事。故無顯相形色等事。
相者表色。古經二文皆少不同。初如虚空説
無形相能遍一切。後畢竟空言無戲論。戲論
即是顯相形色。畢竟空者。無行等故
經法無我所離心識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執有我所。故法有我所。眞中無執所。故法
無我所。俗有心識。法成所了。眞無心識。
無所了。應理義云。眞如非我。所以離我所。故
諸論云。無攝受眞如。非我執等所依取故。眞
如非所了。離心識境故。心識分別。故眞非境。
或無能了。離心識故
經法無有比不在縁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有待法有比。眞無待故無比。俗中有縁故
屬因。因所得故。眞中無縁故不屬因。因縁生
法。皆説空故。應理義云。眞如妙無比。更無有
物可相待故。眞如不屬因。非縁所得。非因生
故。名不在縁
經法同法界無所隨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執法有。不同法界。眞諦之中。一切等入眞
法界故。並同法界。一切皆空。俗有所隨。不隨
於如。隨於有故。眞諦無隨。不隨有故。並隨如
空。應理義云。下之十句。明依他起無所執空。
并以依他。攝歸眞如。依他起性。法同法界。攝
相歸性。入法界故。不同所執分別妄有。*古
云。入諸法故。法界法也。示隨於如。無如所執
而可隨故
經法住實際不依六境故 賛曰。動者亂
動。眞實邊際。名爲實際。無倒所縁義。空理
義云。俗有所動。不住實際。眞無所動。故住
實際。俗依六境。故法動搖。眞如不依六。故無
動搖。動搖者可壞可毀可倒。應理義云。依
他住眞際。隨於實際。竟不動故。*古云諸邊
不動者。諸邊執見不能動故。依他亦無動搖。
隨於眞如。不依六境故
經法無法去來増減思故 賛曰。空理義
云。俗有所住。有去有來。眞中無住。何去何
來。俗有増益之思。故不順空。執爲有故。有損
減思故。不隨無相不應無願。撥爲無故。眞
中無増益故。順法空無損減故。隨無相。應無
願。應理義云。依他隨眞。亦無去來。無所住
故。去者過去。來者未來。由無現住。便無去
來。若有所住。去來便。依他。不隨無相應無
願。以隨眞如。無増減思。故能順空。隨無相。
應無願。*古云。法無増損。乍似別牒。准此新
文。乃釋上義。*古法離好醜。新文所無。理外
加之。不知何也
經法無取捨身意道故 賛曰。空理義云。
俗有生故可取。有滅故可捨。眞無生滅。何取
何捨。道者通生之義。根與境爲道。俗有六根。
爲能執藏。故六境之法。成所執藏。眞非六根
之所藏。故法無所執藏。超六根道故。應理義
云。依他隨眞。無取無捨。離生滅故。亦無能執
藏。超過六根。非愛境故。非非所執藏。*古云
法無生滅。初句可成。法無所歸。之者所執
藏義。然不釋所由
經法無高下畢竟斷故 賛曰。空理義
云。動轉者形待義。戲論有虚妄分別。俗非
不動。法有高下。眞無動轉。何高何下。俗中戲
論不斷故。是分別心之所行。眞中戲論畢竟
皆斷。故離一切分別所行。應理義云。依他隨
眞。無高無下。住不動故。亦離一切分別所
行。分別戲論畢竟斷故。*古云法離一切觀
行。此言分別所行。分別。觀行也。應理義中。
或二十句。皆説眞如勝義諦法。不如分別心
之所執。亦不如彼所言説性。皆説無。非眞
如體性亦成空。前且隨殊勝義説。不違理
也。此二十句。應爲十對。一一權思。恐厭文
繁。故略而止
經唯大目連豈可説乎 賛曰。此結無我。
空理義云。勝諦中。法性空如。是豈可如言
説之者乎。應理義云。法體雖有。不如分別及
所言説之自性有。豈可説乎
經夫説法者主謂増益損減 賛曰。下明
説法道理。於中復二。初汎談説聽道理。後
尊者目連下。勸如法説。空理義云。眞諦本空。
説聽爲有。皆名増益。俗諦本有。若言無空。便
成損減。或總不稱眞法自性。名爲増損。應理
義云。法外分別及起言説。名爲増益。如長
法故。成唯識云。能詮所詮。倶非自相。但依増
益。相似而轉。似謂増益。非實有相。諸法自
相假智及詮。倶非境故。言無法體。名爲損減。
撥無體故。或増所執減無二性。舊云無説無
示無聞無得。倶不正成。無此文故
經若於處是諸了別 賛曰。此成正理。
若證法智。證會法體。無増無減。即一切法。都
不可説。*古云無説無示。若聽者智。證會法
體。無増無減。亦不可聞。何所了別。言我了
耶。此中有疑。若法説者。及與聽者。皆有増
損。佛如何説。諸大菩薩云何聽耶。故釋顯之」
經尊者目連乃可説法 賛曰。下勸如法
説。初釋疑示説相。後勸應修。譬如能幻化之
士。夫爲幻。化者。宣説諸法。假人假名。爲假
聽者。假説諸法。都無少實。但爲筏喩。故離増
減。故佛説法。菩薩能聞。不知分別所説自
性而起執故
經應善子知大悲現前 賛曰。下勸應修。
有八種事。此中有三。一知生根。二慧達諸法
無所罣礙。罣者障義。礙者拘義。三大悲現前」
識説大乘應説法 賛曰。此有五句。
四讃大乘。五念報佛恩。六自意樂淨。深信
勝解故。七法詞善巧。於法善巧。法無礙也。詞
善巧者。詞無礙也。或法詞者。説法之詞。辨才
無滯。八爲三寶種能紹隆故。具此八種。乃應
説法。聲聞無此八種事故。不應説法。一一翻
之。義可知也。舊經有六。無意樂淨法詞善巧」
經世尊正等覺心 賛曰。第四陳益。當彼
詰時。徒衆獲益
經時我世尊詣彼問疾 賛曰。此即第三。
結答詞由。卑躬請退。我時不報。故言默也。不
能識解此所説解。名無辨也
經爾時世尊問安其疾 賛曰。自下第三。
命大迦葉。文亦有二。初命。後*辭。此初命也。
摩訶迦葉波。此云大飮光。上古有仙。身皮金
色。能飮日月之光。迦葉是彼之種。又大迦葉。
身亦金光。飮弊日月。故名飮光。説此因縁。
如彌勒疏
説無垢稱經疏卷第三



説無垢稱經疏卷第三
經大迦葉波詣彼問疾 賛曰。下辭有三。
此總陳道屈也。迦葉偏濟貧苦。不能等施慈。
諸相猶存。不能事事無相。因斯被屈。故答不

經所以者何循乞食 賛曰。下文第二
別顯理窮。初徴後顯。顯中復二。初陳已事。後
顯他詞。此徴及陳己事也。遊貧陋巷而順乞
者。貧苦不修。所以亦貧。恐當更貧。故勸之。
富既不然。故不從乞。富多盈溢。乞乃順已而
豐饒。貧事皆無。隨乞乖情而儉得。本以資身
利濟。不希益已繁握。故遊貧巷。蓋乃有由。
次第行乞。故名修也
經時無垢稱而作是言 賛曰。下顯他詞有
二。初陳至軌。後正陳詞。此初文也
經唯大迦葉從于貧乞 賛曰。初牒事非。
次陳正理。後總結勸之。此初文也。從貧
乞時。令當富樂。慈也。拔其貧苦。悲也。此唯
濟貧。捨於豪貴富豪。故言不普
經尊者迦葉應次行乞 賛曰。下陳正理。
文復有二。一陳乞者。二陳施者。陳乞者中。文
復有三。初破六相。次防六根。後明證理修因。
初破六相者。一破偏行。二陳食想。三遣村
坊相。四壞城色相。五趣佛家相。六破著相。
此破偏行也。唯從貧乞。貧當可富。不從富乞。
富當可貧。故住平等。應行乞食。舊經無六。唯
四。闕入城邑及趣佛家
經爲不食故應行乞食 賛曰。下除食相。
迦葉見有食相。唯以資身爲濟貧。故次行乞。
今以三義而教行乞。非但爲資身等。一爲至
佛位。得菩提時。尚不須食故。而行乞食。資法
身也。二爲壞昔來生死食執。而應乞食。破生
死也。故經説云。食段食時。如曠野子肉等。三
爲受他施。令他檀度得修滿故。而行乞食。此
三因中。初自六度因。次除生死縛。後他六
度滿。爲此三義故行乞食。舊文第二爲壞和
合相。除食執也。食是三塵和合相故。第三
爲不受故應受彼食。今在空聚相文後。舊經
與新次第不同。脱無此中第三句
經以空聚相入諸城邑 賛曰。此中有二。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1028 1029 1030 1031 1032 1033 1034 1035 1036 1037 1038 1039 1040 1041 1042 104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