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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名玄論 (No. 1780_ 吉藏造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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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始收此二。歸乎不二。次從不二方更興二

十共釋門
問。不二既攝前生後。何不自説。乃與衆共談。
答。凡有十義。欲示不二衆教同歸千聖共轍。
故命異人令同説不二。在人雖異。所悟是同。
即是顯不二義。二託人優劣顯入有三根。三
者示惑病非一教門不同。四顯不二義廣非
止一法。五示階級次第令從淺入深。六顯淨
名入深令尊人重法。七將欲散席各陳妙悟。
八上已歎淨名文殊徳。今次彰大衆之徳。九
明一切菩薩能説能入。小乘之流闕此二用。
十明諸菩薩與物各有因縁。顯非由一人所
能化也
淨名玄論卷第一名題上



淨名玄論卷第二名題中
後釋本名門
論曰。由體不二之理故。有無二智。由無二之
智故。適化無方。適化無方則施教不一。施教
不一故稱詔不同。是知不二之門爲名本也。
上已顯其名本。今次敍其本名。敍其本名。略
有二種。第一總論衆教。第二別敍此經
第一總論衆教。凡有五門。一立名不同門。二
轉不轉門。三釋首題門。四具義多少門。五人
法不同門
一立名不同門
衆聖敷經。凡有二種。一者直説不別立名。如
大品等。九十章内。無有侍者問名如來答題。
良以一部明波若事顯。即知是波若經。不煩
別立。二者説經亦立名字。如云此經名爲大
般涅槃。良由名義未彰。故須別立。此立名不
立名一雙也。就自立名之中。復有二種。一佛
自立。如云爲諸聲聞説是大乘經名妙法蓮
華。二待問方立。如金剛波若。待善吉問名。如
來始答。此謂自他一雙。就自立名中。復有二
種。一序品已立。如金光明之流。二就正説方
立。衆經多爾。此序正一雙也。待問立名中。復
有二種。一説經未竟。隨一義説。即立名字。亦
如小波若等。二就説經究竟。方始立名。此經
是矣。謂前後一雙也。就説經竟立名。復有二
種。一者但立一名。衆經多爾。二者立於多名
即淨名等是也。故云一名維摩詰經。二名不
可思議解脱法門。此一多一雙也。衆經雖多。
立名所由。略明十義。問。華嚴一部。何故文無
立名。答。此經凡有十萬偈。傳譯未盡。立名當
在後也。至長安。見僧曇法師從于闐還。於彼
處。見龍樹傳云。華嚴凡有三本。大本有三千
大千世界微塵偈一四天下微塵品。中本有
四十九萬八千八百偈一千二百品。此二本
並在龍宮。龍樹不誦出也。唯誦下本十萬偈
三十六品。此土唯有三萬六千偈三十四品。
故知華嚴名數在數分矣。菩提流支云。佛滅
度後六百年。龍樹從海宮持出也
二論立名轉不轉門
三世佛經。立名有二。一名字不轉。二隨佛世
異。如過去二萬日月燈明佛。説大乘經。名妙
法蓮華。現在釋迦。同有斯號。此經名字不轉。
二者隨佛出世。名字不同。如十二部中伊帝
目多伽經。拘留秦佛出世之轉名甘露穀。拘
那含佛爲法鏡。迦葉佛時名分別空。釋迦興
世稱爲契經。蓋是適縁不同。故名隨世異也」
三論標題意門
天竺經題在後。而初皆云悉曇。悉曇云成就。
亦云吉法。而迴後置初。道安名之也。問。衆經
何故首題名字。答。欲令因名知法。因法起行。
得解脱果。又根欲不同。説教非一。若不別立
名題。則諸部不分。爲令衆部各分。故別立名
題。又諸佛説法。有略有廣。廣謂一部之文。略
即一經之題。攝廣爲略。爲受持故。開略爲廣。
爲解義故。又攝廣爲略。爲利根人。若聞經名。
即解其義。如龍樹等入於海宮。但看經題。具
鑒文理。開略爲廣。爲鈍根人。皆聞名未悟。尋
文乃解。是以衆經首題名字四論立名具義
多少門
自有一義立名。或但從人。或但因法。或單就
譬。次二義立名。或人法雙擧。或法譬兩題。或
因果合説。次三義立名。如勝鬘爲人。師子爲
譬。一乘大方便爲法。華嚴亦然。大方廣爲法。
佛即是人。華嚴爲譬。次四義立名。亦如華嚴。
大方廣即衆經之通稱。諸大乘經皆云方等。
亦名方廣。如云大方廣大集經。涅槃亦云方
等爲甘露。即十二部中。名毘佛略。故方廣之
名通稱也。方廣既爲通稱。佛華嚴即是別
名。謂通別兩義也。就別之中。佛爲其人。華嚴
爲譬。合前通別爲四義也。次五義立名。大方
廣名含二義。一者對別。即是通義。二者對人。
復是法名。足前四義。故成五也。次六義立名。
即方廣爲法。對華嚴爲辟。復爲法*辟一雙
也。合上爲六也。次七義立名。加以經字。上六
爲理。經即是文。謂文理一雙也。如涅槃七善
中云。知法知義知法。即是十二部經。故以經
文對上義也。若以大方廣佛華嚴經。即以此
七字。亦得爲七義立名。以具上七義也。如華
嚴題目。作此釋之。自餘衆部。可隨義多少
也。問。衆經皆是佛説。何故華嚴獨標佛耶。
答。欲顯華嚴教圓理滿。故偏題佛也。問。餘大
乘亦皆教圓理滿。何故偏歎華嚴。答。餘經從
半入滿。華嚴之滿。不因於半。故偏歎也。問。
既不因半。何由得滿。答。因有多門。不可一
例。因於滿理。故有滿教。亦因滿人。故有滿
法。不必待半。有人言。七處八會。是一佛華嚴
三昧現此法門。故須標佛也。又華嚴偏題佛
者。此是佛初成道説之。故題於佛。自爾之前。
未有佛説。從此以後。不須標佛。是故斯經獨
標佛也。又華嚴七處八會加菩薩説。客謂是
菩薩經。非是佛説。是故釋云諸菩薩等承佛
神力在佛前説。即是佛説。故題佛也。問。既是
佛經。何故不題佛説。但標佛耶。答。非佛自
言。但加菩薩説。故不題佛説也。問。佛爲教
主。應在題初。何故方廣居首耶。答。欲示諸佛
所師所謂法也。故先標於法。又如前明佛華
嚴三昧。故稱佛華嚴經。則佛與華嚴合爲一
句。若發趾標佛。則義隔華嚴。故不可也。問。
大方廣既是衆經通稱。何故華嚴獨標。答。例
如題佛以釋之也。良由教圓理滿。純化大人。
又是初成道説。故獨標之
五論人法不同門
衆經從人立名。凡有四種。一從能説人立名。
如維摩等。二從所爲人受稱。如提謂經等也。
三從能問人立名。如文殊師利所問經等。四
從所説人受稱。如無量壽佛經等。以説無量
壽佛事。故以標名。就能説人。復有五種。一者
佛口自説。二者弟子説。三者諸天説。四仙人
説。五化人説。此經即是弟子説也。問。弟子所
説。既得單從人受名。如來所説。亦得爾不。
答。通義得齊。別則不類。弟子所説。多從人受
稱。如來所説。多從法得名。所以然者。佛説經
無量。若皆云佛經。則諸部無別。今欲分諸部
各別。故從法爲名。弟子若從法立名。則師資
&MT01142;。如直云不思議解脱經。不題淨名者。
容謂此經即是佛説。今簡師資不同。故從人
受稱。故佛經不從人。爲欲別師。弟子不從法。
爲欲簡人。問。人法雙題。凡有幾義。答。略有
二種。一者人法雙題。合爲一名。如仁王波若
等。二者人法兩擧。開爲二名。謂人爲一名。即
維摩詰所説經。法爲一名。謂不思議解脱法

第二別敍此經。復有三門。一總釋是人法門。
二別釋人門。三別釋法門
一總釋人法門
問。此經何故人法雙題。答。略有十義。一者道
不孤運。弘之由人。題淨名。標説教之主。辨不
思議。明所弘之法。二者欲明通別兩義。題淨
名。則爲明人別。標不思議。辨其法通。所以然
者。此經凡二化主。一者佛説。二者維摩説。若
但題淨名之人。不題不思議法者。但得維摩
之説。便不得佛説。今擧不思議。則具含二説。
故人法雙題。三者欲互相顯釋。故人法雙題。
所以稱爲淨名者。以有不思議解脱徳。處穢
不染。故稱淨名。即此則以法釋人。次標不思
議。擧經之大體。題淨名。辨法起之所由。故擧
人釋法也。四者題淨名。尊其人也。標不思議。
重其法也。以淨徳内充嘉聲外滿。聞其名者。
莫不尊仰。下云。一切見敬爲供養中最。重其
法者。既聞不可思議解脱法門。誰不重哉。五
者明此經題具足三業不可思議。故人法雙
題。維摩詰者。擧人辨其意業。次云所説。明其
口業。次云不可思議解脱。敍其身業。問。何故
身業獨云不思議。答。以後貫初。身業既不思
議。口意亦爾。故最後説之。又以身業現神通。
明不思議事顯。故偏説之。此之三業。即是次
第。先明意業察縁。次口説法。後即身現神通。
六者人法雙題。即是三事示現。顯淨名謂他
心輪。標所説明説法輪。辨不可思議即神通
輪。三輪之義。法華玄廣明。今此所用者他心
輪。謂知病識藥。説法現神通。應病授藥。又説
法輪明聞事不思議。神通輪謂見事不思議。
六塵境皆爲佛事。但見聞既要。故聖人偏示
形色。又説法輪但明音聲爲教門。神通具以
六塵爲佛事。又神通輪多現不可思議迹。説
法輪多明不思議本。如借座請飯。皆是神通
現之。故是迹也。如説六度四等及不二法門。
即是本也。又他心輪知根鑒藥。神通輪則拔
苦與樂。説法輪則滅惑生解。滅惑生解。名爲
利益。拔苦與樂即是安樂。是故衆經皆云利
益安樂一切衆生。則義無不備。六者題維摩。
則明託疾方丈。標所説因病演教。擧不思議。
明現神通。一部始終。蘊在於題。七者題維摩。
爲欲簡異於佛示師資不同。次云所説者。上
雖標弟子。客謂是對揚之人。今明所説。則
知是弘教之主。雖知是弘教之主。或恐説淺
近法門。故次明不思議解脱也。八者題淨名。
欲簡異邪師。邪師内無淨徳。外闕嘉名。標不
思議。簡異耶法*耶。法淺劣近末。非不思
議。正法甚深。莫能測度。九者標淨名。明是菩
薩簡非二乘。二乘結習不除。不得稱淨。如後
品云。觀諸菩薩華不著者。結習已免。即其事
也。擧不思議。簡小乘。明大教甚深不可測度。
小乘淺近。易可思議。十者題淨名。歎高行大
士異下位菩薩。擧不思議。顯究竟之宗。簡未
了之説。五時之流。謂此經是大乘義猶未了。
今明既稱不思議。則是窮微盡化妙絶之稱」
二別釋人門。復有四門。一釋名。二因無因
門。三徳位門。四現生門
一釋名門
外國稱毘摩羅詰。羅什僧肇。番爲淨名。道
生曇詵。云無垢稱。眞諦三藏云。具存梵本。應
言毘摩羅詰利帝。毘爲滅。摩羅云垢。吉利帝
爲鳴。合而言之。謂滅垢鳴。初從所得爲名。次
從所離爲目。滅猶是所離。以聲聞天下。故稱
爲鳴。鳴猶名義耳。言雖廣略。而意無異也
二因無因門
總論立名。凡有二種。一有因縁。二無因縁。有
因縁者。在名既多。則因縁非一。今略明四種。
一從生所立名。如六道等。以生天趣故名爲
天。二從相貎立名。如有黒白長短等相。即以
爲稱。三從過失立名。如賊盜之流。四從功徳
爲目。如三乘賢聖。無因縁立名者。涅槃云。低
羅婆夷。名爲食油。實不食油。釋論云。草名末
末利。此云賊草。不劫盜而受賊名。皆無因縁。
強立名字。維摩立名。可具二義。一無因縁強
立名字。所以然者。既稱諸佛菩薩有解脱名
不思議。即是絶名。以心行既斷。名意不思。言
語亦滅。故口不議。入法身之位。形不以像測。
心不可以智知。豈有名經。但爲出處衆生強
立名字。故是無因縁也。問。法身既無形名。由
佛所感。便有形名。謂即是因縁。何名強立。
答。須識強立之義。以法身不可名。而爲法身
立名。故云無因縁強之名耳。若就物感立
名。名因感立。則是有於因縁。故一名中具含
二義。問。爲法身立名。此名爲屬法身。爲屬應
迹。答。宜兩望之。若爲法身立名。則屬法身。
此名應物。則名屬迹也。若以無名爲本。用名
爲迹。非是法身爲本。應身爲迹。故本迹多門。
不可一例。問。但法身無名。假爲立名。亦生死
無名。假立名耶。答。法身體。絶百非。名相不
及。可得無名假爲立名。生死是名相之法。不
可言生死無名強爲立名。二者非但法身無
名強爲立名。亦生死無名強爲立名。是故經
云。生死非雜亂。涅槃非寂靜。涅槃非寂靜。既
強號涅槃。生死非雜亂。亦假名生死。問。此據
何門。二名強立。答。此望於正道。未曾生死。
亦非涅槃。故生死涅槃皆是強立。問。得云生
死無名強立爲名。涅槃有名非強立耶。答。亦
有斯義。生死虚妄。實無所有。故強名生死。對
生死虚妄。歎涅槃眞實。故涅槃有實徳。依徳
立名。故涅槃之名。非強立也。問。此據何門。
明生死無名涅槃有名。答。此明生死無本。故
生死可空。所以無名。涅槃有本。涅槃不空。是
故有名。如此經云。身孰爲本。貪欲爲本。貪欲
孰爲本。乃至以顛倒爲本。既稱倒相。是故無
本。以其無本。則無生死。故生死可空。所以無
名強爲立名。對生死無本。明涅槃有本。涅槃
有本。即是佛性。故隱名如來藏。顯名爲法身。
是以佛性爲佛之本。涅槃有根本。便有涅槃
故涅槃有名。非是強立也。問。有生死涅槃倶
非強立。答。復有斯義。於生死人有生死故。
之生死名。非是強立。於涅槃者有於涅槃。故
涅槃之名。亦非強立。此之四門。各據一義。可
隨文用之。雖有四句。合而言之。唯成生死涅
槃名無名二句。合此二句。以歸一句。蓋是無
名無名名。因縁一句義耳。無名名。豈是名耶。
名無名。豈是無名耶。故非名亦非無名。非生
死亦非涅槃。是以經云。生死及涅槃。二倶不
可得。故泯一句。入於無句。無句而句。故非名
非無名。而能名能無名。雖能名能無名。而不
動非名非無名。以縱任自在。塵累不拘。即是
淨徳。有斯淨徳。故稱淨名。即此淨徳無累。名
爲解脱。物莫能測。稱不思議。故人法不二。不
二而二故統御名人。可軌稱法耳。自上以來。
明無因縁故強立名字。今次辨有因縁故立
名。無因縁立名。即就法身爲論。有因縁立名。
據迹而言。維摩既託迹毘耶。現從父母。必有
名字。父母見此兒生時。有其淨徳。依徳立字。
故號淨名。次即如來印歎。兼世人嗟美。以有
三義。故立淨名。問。一切菩薩。皆有淨徳。何
維摩獨受其名。答。如諸菩薩。雖皆有慈。彌勒
即以慈徳爲稱。今亦然矣。又此是在家菩薩。
居五塵而不染。處衆穢而常淨。故偏受斯名。
問。淨名父母姓字云何。答。汎論凡聖。有二種
父母。無明爲父。貪愛爲母。以有癡愛。是故受
生。謂凡夫因父母也。雖有癡愛。要假男女爲
縁。方得受生。名縁父母。諸佛菩薩。亦有二種
父母。一權實二熏。謂法身父母。實慧虚凝。與
陰同靜。故配之如母。權義流動。與彼陽齊。故
喩之如父。由斯二慧。法身得生。故名法身父
母。生身父母者。如佛喩經説。淨名姓碩。名大
仙。王氏。別傳云。姓雷氏。父名那提。此云智
基。母姓釋氏。名喜。年十九嫁。父年二十三
婚。至二十七。於提婆羅城内生維摩。維摩有
子。字曰善思。甚有父風。佛授其記。未來作
佛。別有維摩子經一卷。可尋之也
三論徳位門
問。維摩是何位人。能眞俗並觀。答。方便品
云。淨名得無生忍。不判其淺深。釋但無生並
觀。凡有三説。靈味法師云。初地得無生忍。即
能眞俗並觀。次關中舊説。七地得無生。眞俗
始並。如肇公云。七地施極於施而未嘗施。戒
極於戒而未嘗戒。故七地並也。江南舊云。七
地雖能並觀。未能常並。至於八地。始得令並。
淨名即是八地以上人也。復有人釋云。淨名
文殊。皆往古如來。現爲菩薩。如首楞嚴云。文
殊爲龍種尊佛。發迹經云。淨名即金粟如來。
今明聖迹無方。難可測度。但無生並觀。經有
四文。一對地前凡位。但名順忍。故未有無生。
亦未能並觀。初地稱爲聖位。始得無生。二
觀方並。仁王瓔珞經攝大乘論。並有此文。二
者初地以上。六地以還。無生尚淺。並義未彰。
與順忍之名。至於七地。名等定慧地。故始是
無生。名爲並觀。問。七地何故名等定慧。答。釋
論云。前三地慧多定小。後三地定多慧少。故
定慧不等。今定慧平等。故云等定慧。又一義。
此説二慧爲定慧耳。六地波若靜鑒爲定。以
方便動照爲慧。六地妙於靜鑒。拙於動渉。故
定慧未等。至於七地。名爲方便。則二慧具足。
名定慧等也。問。定慧既等。何故名無生耶。
答。釋論云。七地具了衆生及法皆悉無生。名
無生忍。不偏著有。有心不生。不偏滯於空。空
心不起。故慧常方便。方便常慧。空有雙遊。無
所偏著。故云無生。三者七地雖得無生已能
並觀。但猶有功用心。八地於功用心。永不復
生。名爲無生。而復任運恒並。四者八地雖無
功用。猶未究竟。究竟無生。在於佛地。方便品
云。久於佛道。心已純就者。當知是佛地無
生。金粟如來。則斯文已顯。以無生具在四處。
衆師各偏執一塗。故失其旨也。又取相之流。
隨言起著。聞深位則謂定深深。不得爲淺深。
聞淺位則謂定淺淺。不得爲深淺。若定淺。豈
可從淺以至深深。若定深深。云何得作淺。今
明因縁淺深。無有定相。故淺具淺深。深可得
爲深淺。淺可得爲淺深。故經中凡有四句。一
淺爲深用。初發心菩薩八相成佛。二深爲淺
用。往古如來爲能仁弟子。三深爲深用。即佛
爲佛化。四淺爲淺用。其義易知。問。深爲淺
用。淺爲深用。可是方便。深爲深用。淺爲淺
用。亦是方便耶。答。舊云深爲淺用是方便。深
爲深用則非方便。今明非但深爲淺用是方
便。深爲深用亦是方便。良以道門未曾淺淺
深深。皆爲化物故。並稱方便也。又有所得人
皆云後心是淨名。初心非淨名。今明發心畢
竟二不別。非但後心是淨名。初心亦是淨名。
所以然者。後心淨諸見。既稱淨名。諸見亦是
淨名。問。此經三品破於三見。方便品破凡夫
見。弟子品破二乘見。菩薩品破菩薩見。後心
淨名可破三見。初心既是淨名。亦應破三見
也。答。若後心破三見。初心未破三見。今説破
三見。可爲後心人耳。初心復何所益耶。又佛
在世時。有諸羅漢。弟子品可破之。有彌勒等。
則菩薩品可破之。末世無此大小之人。經流
像教何所益耶。故知初後心皆破三見。問。初
心後心皆破三見。則初後何異。答。是故經云。
發心畢竟二不別。初心稱爲佛心。是三世佛
之種子。則與佛無異。故始名初心佛。終稱後
心佛。初心佛亦淨三見。後心佛亦淨三見。但
初淨三見則晦。後淨三見則明。故開初後有
異耳。又有所得人。皆言凡夫處四生之内。
淨名昇六道之外。但凡夫感於淨名。淨名應
入生死。故託疾略耶。興以斯教。今明一往
非無此義。但恐成凡聖道隔成高下二見耳。
復須識一心之内即是衆生亦即是佛藏。於
此心中。起三種見。便是煩惱。淨此三見。即是
淨名。問。云何一心内具起三見。答。若於此
心。起凡夫見。名凡夫也。起二乘見。名二乘
也。起菩薩見。名菩薩也。未與波若相應以來。
於念念中。多墮三見。便見三惑。若先念起此
三見。後念能淨此三見。則前念名爲煩惱。後
念即是淨名。故經云。衆生身内。既有毒草。即
有藥王。迷悟不離。其猶反掌。豈可定謂凡夫
局在四生之内。諸佛昇乎六道外耶。故行道
坐禪講説懺悔。宜依此門。不爾。於事無益也。
問既勸修觀行。今請問研心。若前心起三見
稱爲垢。後念破三見爲淨名者。非但三見名
爲見。則淨名亦是見。所以然者。前心起三見
爲有。後念破三見爲無。既是有無。名爲垢染。
何名爲淨名。答。不言前起三見爲有。後淨三
見爲無。但了前三見本自不有。今亦不無。故
名淨三見耳。問。若了三見本自不有。今亦不
無。名淨三見者。此乃息於有無。還染非有非
無。何名爲淨。又有有有無名之爲有。無有無
無此即是無。還隨有無。何名離染。答。釋論
云。破二不著一。乃名爲法忍。今若能進忘兩
是。退泯二非。蕭然無寄。乃名爲淨。問。若遣是
忘非。乃名淨者。夫有是有非。則名爲有。無是
無非。始是大無。何名爲淨。答。本進彈兩足。
退息二非。冀玄悟之賓。蕭然無寄。今遂循環
名數。隨逐想心。則取悟無由。若内息情想。無
心於内。外夷名相。無數於外。無數於外。則
縁盡於觀。無心於内。則觀盡於縁。縁盡於
觀。故無縁。觀盡於縁。則無觀。無觀無縁。則
紛累都寂。乃名爲淨。豈復染無。問。若縁觀都
寂。何異滅智灰身。灰身故無縁。滅智則無觀。
欲行大道。乃爾小乘。答。縁是生心動念。即是
難家。觀謂無生妙悟。名爲答者。以無縁則子
無所問。以絶觀余無所通。不應更復修環反
覆。問。若縁觀倶寂。問答並遣。則任運成唖。
答。天親龍樹盛許唖言。故云汝證我法時。汝
爾時自唖。但子猶未達其旨。今略陳之。夫論
唖者。言而常唖。辨其言者。唖而常言。言而不
唖。所謂凡夫。唖而不言。名二乘觀。故至
縁觀倶寂。而境智宛然。應愈動神愈靜。智愈
寂照愈明。寧以唖法目聖心。灰斷榜玄道
四論現生門
經云開閉一切諸惡趣門。而生六道。以現其
身。夫法身無生。而無處不生。以無生故。諸趣
門閉。無處不生故。而生五道。生五道則有五
生。一息苦生。二隨類生。三者勝生。四増上
生。五最後生。息苦生者。菩薩以自在力及與
願力。受生三界。隨所生處。爲息物苦。名息苦
生。言隨類生者。菩薩願力自在力。與物同生。
教令離惡。化之住善。名隨類生。言勝生者。菩
薩自以功徳善業。於人天中。受諸勝報。謂壽
命色力並皆殊勝。故云勝生。増上生者。初地
已上十地王果報。名増上生。最後生者。菩薩
學位已窮。受生刹利婆羅門家。得無上道。作
一切佛事。名最後生。問。淨名五生之中。何生
攝耶。答。據本而言。久成種覺。位在法身。故
非五生攝。就迹論者。適化無方。淺深隨物。則
具五生。就位而言。此之五生。通遍諸地。約其
階級。則前之三生在地前。後之二生則歡喜
以上。淨名既得無生忍。則屬後二生但後之
二生。受十王果報。名増上生。最後身作佛。稱
後邊生。淨名迹居長者報。非十王果報。非作
佛身。異最後生。就事言之。謂勝生也。五生之
説。地持廣明也
淨名玄論卷第二名題



淨名玄論卷第三名題
三別釋法門。有三門。先釋不思議門。次釋
解脱門。後釋法門
先釋不思議有四。一來意。二釋不思議名。三
辨不思議體。四釋不思議名多少
第一來意者。問。諸方等教。皆是不思議。何故
此經獨受其名。答。一切諸經。雖皆是不思議。
但此經即以不思議爲名。例如一切佛。皆有
法寶。而寶積佛即以爲名。又不思議。凡有二
種。一者通不思議。謂諸佛菩薩境界。並非二
乘凡夫之有所能測度。二者別不思議。謂神
通奇特。如巨細相容。衆經多明通不思議。此
經多辨別不思議。故偏受斯稱。問。此經凡有
二名。一維摩詰。二不思議。何故。別有不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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