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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No. 1779_ 智圓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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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故通教留習尚名有疾。況本圓別仍有塵
砂無明惑在。故方等教且對所出三根欲同。
若論所入長短大異。故使有疾多少不同。故
別教等覺唯有一品尚名有疾。故使菩薩無
有無疾之者。然此中既其多約次第三觀。故
知。非是不思議假。故使別圓約地住前。若止
觀中三根出假意則不爾云云。三前明下對前
明假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八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九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二例上分章。荊溪云雖不次第者。第一當前
第三。第二當第五。第三當第一。第四當第二。
第五當第四。所以有此兩次第者。各有其旨。
前次第者教門必須大悲居首。依悲起誓其
根須利及以勇進。今次第者内觀任運即是
根利是故居初。利根須進重起大悲弘誓勇
猛。二初解下隨文正釋五。初利根出假二。初
總釋二。初釋以無所受智斷是菩薩無生者。
大論云阿羅漢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忍。阿
羅漢字下脱羅漢二字。應云羅漢智斷也。二
大品下釋而受諸受二。初引經總立。二菩薩
下約受正解二。初正解二。爲是下牒結二。別
釋二。初標列二。正解三。初凡夫二。初標二。
屬下釋二。初愛。荊溪云屬愛善受等者。善惡
各三故合脩羅爲下十善。然於而受諸受之
中具足。廣約節目階位作相状者。意欲略明
出假菩薩。委悉受相令後學者作出假因。先
具照之而爲方便。二見二。二乘二。初藏。荊溪
云滅三心涅槃者三空也。二通十喩如前記。
久知不生生者。以不生生對通者。如夢如幻
點空説生。三菩薩二。初正釋。二料簡。荊溪云
觀此等者。然此通相三觀之圓。但前二觀唯
云空假。未有一中一切中。故須更明圓教四
門。以圓四門始末皆悉入中故也。是故更須
説第三觀。二大精進二。初總釋猶如懶人等
者。猶如陶師雖得輪繩作器。若不精勤無由
成辦。如大施太子等者。暹云。如好施太子求
如意珠。得珠墜海而抒大海。正使筋骨枯盡
終不懈廢。誓得如意以給衆生濟其身苦。諸
天問之。答云生生不休。諸天見此精進助其
抒海。水乃減半。諸龍見海水減恐海乾竭遂
還其珠。華嚴明七地欲沈空等者。荊溪云
具如前引華嚴文也。二別釋二。初明三受具
法二。初標二釋三。初凡夫二。初愛二。初惡。
荊溪云。菩薩於諸不善至通達佛道者。於此
惡中以知惡。故而爲所觀於能觀中具有四
種。分於藥病成八不同。各分因果爲十六諦。
所觀惡境不同。既爾。善境乃至二乘菩薩節
級減之。知病識藥。藥治減故隨減説之。道品
下去一一皆云自他。以有疾故以習假故須
自行也。二善。天文謂星辰躔度地理謂山川
形勢理亦文也。韋陀如前記。書史者書則通
指六經具如前記。史即馬遷史記班固漢書
劉珍東觀漢記。世謂之三史也。後三國分方
魏呉各有史官。蜀無其職。晋初陳壽採集其
事謂之三國志。自茲厥後世有史書。五明者
内外倶有五明。内五者聲醫方工巧咒術與
因明。外五前四同最後是符印。六藝者禮樂
書數射御也。韋陀五明約西土。書史六藝約
此方。神仙之論者釋名曰。老而不死曰仙。仙
遷也。故制字人傍山也。抱朴子曰求仙者
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爲本。若徳不修而但
務方術終不得長生也。行惡大者司命奪紀。
小過奪算。隨所犯輕重故所奪有多少。此亦
此方神仙之論也。楞嚴經明七趣。於六趣更
加仙趣。善論者帝釋猶居欲界。但説散心十
善以爲天因。梵王皆説禪定令離欲界。故名
出欲論。無不皆知者謂。出假菩薩於上天文
地理乃至梵論爲化衆生。一皆精練。二見二
二乘例前惡中者。應云例前釋。利根出假中。
三菩薩。二若受下結示引證。三起悲心。四弘
誓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酬願化物。荊溪
云。若薄若盡等者對於三根伏見侵思並名
薄地。約初出假故云稍破。二去取二。初斥古
二。今釋。荊溪云。一切衆生具十界法者此從
實理談其意也。既云十法不同。是則凡聖事
理因果行位倶十。十界百界三千世間倶在
一念。若凡夫人迷中三千若兼圓別。應知次
與不次有除不除。若唯圓者理性三千一向
不除。故云而不除法。言除病者次第應知。除
九界病。不次第者但云體達。以達爲除。麁細
前後以分次位。則無諸界減少之名。言温身
等者温法身照惑暗成行食。照暗般若成食
解脱。十二因縁亦復如是。但破執病法。何所
除。三道之法本三徳故。亦如治眼者猶是分
喩可喩次第。三正化物。荊溪云。今謂至無明
取相者界内無明名爲取相。四傳釋二。初分
科。二隨釋二。初釋出病本。荊溪云。過去攀縁
等者因是果病之根本也。現未悉然。二釋教
化斷除。病本即内外見者。涅槃即内我即外。
此即二邊空也。則能見般若者實相般若也。
五勇健心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正結釋。不
得法施慧利者。非惠賜之惠。蓋言法施是智
慧之利也。肇師云。若不能爾其所修行。内未
足有慧。外未足有利也。生公云無慧利於物
也。此二師亦以智慧釋義。二譬顯。怨平聲。論
語以直報怨字皆此作。説文從囚從免。三中
觀調伏無明疾二。初懸談義旨二。初敍觀示
意。二辨修位次二。初示位次。荊溪云。修此觀
位約教有三種者。荊溪云。別教接通八地已
上。并於別圓地前住前初列通教。欲出別接
之位耳。七地破塵砂至名眼見者。七地被接
八地雙流九地聞中十地方證。故云眼見。且
約一塗不必全爾。隨三根故此但屬下圓教
等者。雖屬通相復以教分。圓教永異。故以空
觀多屬於通。入假屬別。入中屬圓。或圓接別
或圓接通。以方等中不定判故。請觀荊溪所
釋。既以通相中觀約圓接義。釋之驗前空假。
亦約圓接。此爲對教故未論之。若謂不然豈
得云通相的屬圓耶。二以別下判權實。行生
修者謂行般若乃至修般若。委如前記。二分
科正釋二。初分科。二正釋二。初正明中觀二。
初明觀體二。初明自觀。因前二空者。空觀空
生死假觀空涅槃故名二空觀也。二觀衆生
即是以前内觀遍歴外境。即外是内。一理同
歸。此觀法之大端一家之憑託。故義例云。若
欲修觀必須内心。内心若淨以此淨心遍歴
諸境即内外泯合也。普門玄云。境不出二。内
謂即心而具。外謂衆生與佛。不二門云。凡所
觀境不出内外。總而言之祇是華嚴心佛衆
生三無差別。涅槃虚空佛性。法華諸法實相
耳。故初心學者體内外不二了三無差別。如
聞而觀更無他趣。故云修此觀時非但自知
疾非眞非有。知衆生亦然也。此雖通相可例
一心。何者下徴釋也。衆生至生死者。六界
衆生墮分段死。四界衆生墮變易死。以佛界
通因故。了知十界者即外境事造十界也。故
己他至無明者攝外歸内也。故不二門云。是
則外法全爲心性也。故云同是眞體等。既知
全眞體爲無明。即達全無明是眞體。如識即
水爲波。即識即波是水。寄語後人。細尋此意
即能於病患心中求諸佛解脱。乃知一切法
趣病。是趣不過等。方了一家觀病患境成不
思議。上根即入初住或内外凡。中下猶迷。更
假發心至無法愛十乘雖異。一心無殊。咸空
假中理無他向。苟或昧此徒自營營擬造佛
乘。吾未之信。採芙蓉於木末塞薛茘於水中。
唐棄功夫終無得者。願捨妄執反照眞心。荊
溪云。菩薩觀照等者即淨名病與物理同。既
專後心。驗知即是本修圓人。前之二觀成既
前後。雖後亦云三空三假。三空但破見思之
惑。三假但破塵沙之惑。虚解疏通未成實益。
今之中觀定空假並中。進退消之依教準部
無令失旨。二簡非二。初分科標示。二初文下
隨文釋義。三初約愛見大悲。荊溪云。既簡觀
中簡此見愛。信在初心修中觀耳。故向云從
本已來與其菩薩倶非有無。復云。順道愛生
障入菩薩位。菩薩位者即初住也。故知愛見
復屬無明。言慈悲者正當二邊之慈悲耳。作
此説者斥二邊位令入中耳。故知即是同體
見愛名爲順道。文爲二。初懸示義旨二。初簡
非示體。文中先簡非次今觀下示體也。二此
之下約體示惑。若約正道者正道即中諦也。
二隨文釋義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正起愛
見。頂墮如前記。二釋是非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除失不有而有者。光明云。無明體性本
自不有。妄想因縁和合而有。自性之心即中
道也。若用悲心者即愛見悲也。二顯得。三引
佛語證。四結觀捨。二約禪定二。初分科。二隨
釋二。初簡非。荊溪云。若貪著有漏根本等者。
世人若但作此釋者。何能釋於中道實慧。小
乘尚離根本之著。況菩薩耶。故今文中乃至
漸深。以釋諸土。二顯是。二約二智二。初分科
二。初標下隨釋二。初約修行明二智因三。初
標章。二解釋二。初總標。荊溪云。釋前四章門
者。慧即實慧方便。是權。故方便與實更互相
成。闕一則倶失。故互明之。故前兩句約權論
實辨權有無明實縛解。後之二句約實論權
辨實有無明權縛解。故上二句中莊嚴等是
權。權無故實縛解。則反此。下二句者植本是
實實無故權縛解則反此。二隨釋四。初釋無
方便慧縛。言三脱門者當約圓中釋之。二釋
有方便慧解。三釋無慧方便縛。荊溪云不加
修眞慧者。眞者實也。正明無實故使無權。若
倶破者則權實並顯。四釋有慧方便解二。初
正釋。二料簡。答愛見是順道而起者。荊溪云。
以順實道而起於愛令方便闕。故經云無方
便慧縛。故云以愛見心莊嚴佛土等。三毒著
依正者。經云無慧方便縛。故云住貪欲邪見
煩惱而植衆徳本。答利物下以利他取淨土
名成就衆生。自行求佛身名植衆徳本。故引
金剛論文證成二義。智習至淨土者。此明眞
土諸佛無莊嚴國土之事。唯有眞實智慧習
識通達。則是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眞實
之性。此明取寂光土。寂光體融即具三土。此
即成就衆生故取土也。即是非形等者。即是
正智證眞如。無漏功徳無有形相爲莊嚴也。
此明求佛果法身即植衆徳本也。三總結。二
約眞應明二智果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觀
身有實疾權疾二。初分科。初觀法身實疾是
實智者。荊溪云。觀法身故名爲實慧。有實疾
故須觀無常。故知亦約具足三惑者。而修中
觀須作是觀。次觀應身權疾等可知。二隨釋
二。初觀法身實疾。是實智即事不實者。荊溪
云。謂無常等事即是眞如如常照事。故於實
疾事中觀常法身理境故云倶遊。二鳥如前
記。二觀應身權疾是權智。二觀身疾不離不
滅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約不離明實智。荊
溪云是病是身等者。菩薩自觀實疾身病即
約實慧以明實境。境即實體與悲實同。故悲
與生倶非新故。二約不滅明權智。荊溪云。於
餘衆生者還待有縁。二道觀雙流二。初敍意
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結前觀爲行本三。初
調伏觀成。二結過正釋。三結成行本。二正明
雙流行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雙明雙流行。
二單明雙流行。荊溪云單明雙流者。如云過
魔伏魔秖是一邊。而無示魔同魔一邊故也。
雖但一邊任運具二故出一邊。亦明雙流。又
如求一切智及不非時求亦秖一邊。對於而
示現入假方是雙流。下去準知不能委釋。不
隨解脱生五淨居者。修八解脱具足事禪。問
何故不云不隨實報入無功用。答通釋無妨。
但是文略。三約道品正觀。荊溪云雖行四念
處者。正觀相應四字並冠下七科。照俗十力
等者。以力望理十用皆俗。正觀助道者。道品
必正。且據空邊以對於助。廣簡正助。具如止
觀記。皆異二乘者。二破二入故也。四約現相
自在入眞而能入俗者。内祕大行是入眞。現
二乘像是入俗。應知皆以中道不生不滅爲
眞。故現二乘威儀入俗也。五約依正三。初標
示。二正釋二。初約依報結成佛國宗。二約正
報結成解脱體。三若諸下斥古。云何消此經
文者。以經顯然明界外依正。故如向消文是
也。五時衆得益
不思議品   二不思議品廣釋權疾二。
初總示大章二。初總示來意重決。前問疾品
者。決謂開決。前義既略更開決廣明也。二此
五下對下重分。二今略下別釋今品二。初列
章。二隨釋三。初品來意。荊溪云。淨名空室至
所表者。空表寂光。寂光亦有本迹之別。身居
空室迹也。本因感果本也。身亦有二望土可
知。現疾表迹亦是迹用。二略釋不思議二。初
列章。二隨釋二。初明三徳解脱不思議二。初
徴文總示。二初標列徴文。二何者下牒經示
義。菩薩住此等者。慧爲能住性爲所住。秖是
分眞境智冥合能起大用。故以須彌内於芥
子。須彌芥子秖是依報。十界依正尚在一心。
於一界中依報大小何妨相入。大小既唯心
性。心性一一融通故至分眞有斯大用。二但
四下約教簡顯二。初總示略標荊溪云。四教
皆明三種之理者。前二各以眞諦之理爲眞
性也。各以二智而爲餘二。得此意已後兩自
明。待絶即應三一相對。不思議義而有二種
者。即三一相對。若玄文中從理相對即前二
教約思議理。論生無生。後二約不思議理論
生無生。今待絶相對不思議中猶有教道。此
絶仍待。今除別教。是故須以待絶簡之。二若
三下約義正解二。初略解。若三教所明即是
相待者。荊溪云並三道之外有三解脱。圓人
三道。約即可知如文廣釋。有思之不思者。三
教展轉待上。上能思下故有思下。不思上是
不思。無思之不思者三道即三徳。凡聖理一。
非但下不能思上。上亦不能思下。故云無思
等。二所以下廣解二。初約三教明相待。二今
明下約圓融明絶待二。初正明。二是則下結
示。是則至三道者。以凡聖理同因果性一故。
引文殊般若者。佛界不思議證下不能思上。
衆生界不思議證上不能思下。豈但不可以
心思。亦不可以言議也。總而言之秖是圓融
妙理。非聖凡心口之所思議耳。二明本迹依
土不思議二。初正釋二。初對前簡示。二今明
下正明迹用二。初正明同居。集在一國者荊
溪云。且在此經。若從此理亦可一塵具一切
刹。故不二門云。塵身與法身量同。塵國與寂
光無異。是則一一塵刹一切刹一一塵身一
切身。廣狹勝劣難思議。淨穢方所無窮盡。若
非三千空假中安能成茲自在用。二若迹下
結況二土。二料簡二。初問。問意者以經通名
難品別目也。既云一名不思議解脱。是則品
品倶不思議。何獨此品。二答二。初正答。二引
例。今品亦爾者雖一經終始皆不思議。然欲
求不思議事。當於此品中求。由身子念座淨
名借座。於是一向廣明不思議神用也。三入
文貼釋二。初分科。二隨釋六。初身子爲衆念
座五。初身子生念二。淨名問經云云何者總
責之辭。猶言云何念座也。仁者下以二事別
責之。三身子答。荊溪云。即有三失者。第一責
違心失此取答時。然身子本來非全求座。但
責現在不能亡躯。義當求座以成身失爲責
之法道理如然。念座居懷口稱爲法。豈不正
當心口相違。第二約法責訶。不稱理者。準次
第教承前已來未曾求大。雖云被屈復聞文殊
稱歎難酬。然亦未作慕大之想。信知爾時雖
云爲法但欲樂聞所行小法。此則正當違所
求理。第三興念失者。但於小乘尚乃成失況
復大耶。四淨名彈訶三。初約事訶其違心失。
二約法訶其不稱理失二。初敍意分科。二隨
文釋義四。初約陰入三界訶。還招麁變易死
者。方便爲麁實報爲細。二約三寶訶。九部爲
法者。小乘於十二中無方廣授記無問自説
也。又知法名佛等者。荊溪云。於中能知即佛
義也。離相名法者。即向所知體全是法境。既
云離相令知無著。無爲即僧者。法體既離故
得遍和。若不和者由法非離。事和尚爾況理
和耶。三總約四諦訶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
釋義二。初訶豈析觀苦者。析破陰界是壞於
身。二釋若執生滅有諍論者於生滅理各執
一門名爲諍論。四別約四諦訶二。初敍意分
科又解至別訶者。身子利根總訶已悟其未
悟者。故待別訶言悟者。但是恥小慕大得生
酥益耳。二隨文釋義四。初苦荊溪云。乃行生
滅者。界外生滅亦是界内生滅。而反責之。二
集爲習報二因所成者秖是惑業合集能招苦
果故名集也。凡明集諦大小兩異。小乘約惑
業大乘唯約惑。涅槃聖行中唯以愛爲集。以
諸惑中貪愛最能牽生故。下引九喩即其文
也。習因至約業者。或謂習因約心報因約色。
色即身口也。總是三業耳。今云報因約業者。
則通取三業。意業與煩惱何別耶。當是三毒
與身口相應者名業。不與身口相應者名惑
耳。以此區別報習自分。愛有九種者。聖行品
文也。一者如責主有餘。如貧人負債雖償未
畢者猶繋在獄。二乘亦爾。有愛習故不得菩
提。二如羅刹女婦隨所生子生已便食。愛羅
刹女食善根子。三如妙華莖毒蛇纒之。凡夫
貪五欲華不見愛蛇。死墮三惡。四如惡食性
所不便食已而死。食愛食已墮三惡道。五如
婬女愚人與通巧作諂媚奪財驅出。愛婬女奪
善法財驅之惡道。六如摩樓迦子。鳥食墮糞
即便生長。繞尼倶樹遂至枯死。愛纒善法亦
爾。七如瘡中瘜肉。若不治者即便命終。凡夫
五陰如瘡愛如瘜肉。若不治者死墮三惡。八
如暴風偃山拔樹。愛暴風亦爾。於父母所生
惡心能拔大智舍利弗菩提樹。九如彗星。彗
星若出天下饑饉。愛慧星亦爾。令人受生
死苦。凡夫行世諦等者解上心行於境也。心
即凡夫心二乘心。境即世諦眞諦。各以心行
於境成業因。故招内外苦。三滅即有七識者。
荊溪云。此内執小教不明。既取滅諦即是内
執名隨相生識。暹云内執者以第七識執第
八見分以爲内我。執第六等以爲外我。故云
内執。以二乘取滅諦之相義當七識也。四道
亦名爲佛者。以有覺義故此約名通以説。三
訶興念有捨道法失。五天子得法眼淨。荊溪
云。今推此文等者觀彈訶四段經文。無別圓
相。而多似通。又復訶小不應但通。故知秖是
以中入空。故使聞者亦得小乘法眼淨也。即
斷見位。二淨名借座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
釋義六。初淨名問。二文殊答。三神力借座。荊
溪云。若準下文等者。下文爲成彼土菩薩雙
流之行。須先傳白動彼機情來。彼菩薩發問
之端即應先遣化菩薩往。今無斯事須使義
布。四燈王遣座。荊溪云。即表果報土者。問何
以不云下之三土。答果報具三何須別列。況
小能容大尚在一塵。五大衆歎仰。六令衆就
座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令文殊等就座。二
得通者稱座而坐。三新發意等皆不能升二。
初分科。二隨釋五。初新發意等皆不能升。二
語身子就座。三身子辭不能升。荊溪云身子
及諸等者。身子内心未證此理。燈王之座由
證而成。淨名亦是證故能借。身子未證二人
所證此稱理事。事高難升。正由即理之事高
廣。故使無理之事靡升。以過一切方便人事
理之外。故令此等皆不能升。所以新發意者
亦不能升。菩薩不一故比決之。故將諸賢位
展轉不同。別圓新發意尚自不及。況復前二
初心之人。身子雖是前教後心仍是小乘。方
須禮座。既被加已升亦何難。四令禮燈王。荊
溪云小乘歸向等者。此彈訶中亦生酥益故
令升。意預表後升。故至法華究竟升也。五作
禮方升。三明不思議神用二。初分科。二隨釋
二。初明身子見此神用歎未曾有。止長七千
由旬者。暹云勝天王般若云。閻浮提地縱廣
七千由旬北廣南狹。其中人面亦似地形。歎
未曾有者。自普集來罕覩其迹。二淨名答。廣
明諸佛菩薩有大神用二。初懸談義旨二。初
敍意分科。今淨名至此解脱者即等覺分住
非究竟住也。二顯成權疾二。初對上釋成二。
初標示。二何者下正釋。二所以下結示今意
二。初云下隨文釋義三。初約佛菩薩顯不思
議體。荊溪云。初云諸佛菩薩等者。若云理者
衆生共之。既云諸佛及諸菩薩則已證不思
議理。下文復云若菩薩住是解脱者即是已
契眞性之理。驗前所契亦眞性也。智境合時
理應有兩。此乃修性合論。故眞性唯一。二約
菩薩住不思智。住不思議之智等者。若非初
心解了一念具足三千。咸空假中自他互遍
者。分眞實慧從何開發。寄言來學。宜加用心。
昔會稽太守孟顗事佛精懇。謝公謂之曰。得
道應須慧業丈人生天應在靈運前。成佛必
在靈運後。顗深恨之。是故一日三捨其身。不
如受持四句者。秖由慧業能出生死也。既逢
祕要宜在修心。無誦空言奢夸圓妙。鸚鵡學
語爲益且疏。三明不思議之大用二。初敍意
分科二。初一下隨文釋義。初略別明不思議
用八。初藏納山海對二。初標。二正釋二。初釋
芥納須彌二。初總示標難。二有師下古今釋
義二。初斥古解。準涅槃玄義古解芥納須彌
凡有七家。今疏略出其二。初謂神力能爾者。
此以作意神通以解不思議用故爲今破。故
云神力何能爾。若曉無作妙性本自融通。凡
夫迷故非局。而局則大小質礙。聖人悟故非
遍。而遍則山芥相容。由證理體有茲事用。故
此事用亦名神通。名與他同義體永別。次云
小無小相等者。此謂芥子自無小相對須彌
故名小。須彌自無大相對芥子故名大。既倶
虚假。待對所以虚假相入。今謂下今破。自性
既不相入。他性豈相入耶。對大名小對小名
大是他性也。二明今釋二。初明證理有用二。
初引經總立。二觀下約證釋成二。初因證有
用。一念無明心即如來心者。即妄而眞三諦
具足名如來心。豈但即因而果名如來心。其
亦即自而他名如來心。是則他生他佛尚即
自心。況自己依正寧乖一念。應知心外無境。
大小互融以心入心。誰云隔礙。必在初住妙
用方彰。故觀衆生一念等即通名字觀行相
似。若見之言唯在分眞及以究竟。本具理顯
名見此心。神用無方故能入芥。此事既爾。諸
事皆然。唯約一心更無別趣。是故果地妙用
悉在因心。故因心顯處妙用無礙。故荊溪云。
古釋此品隨事多云。未應經旨。今疏一釋用
冠十雙遂使古今諸師拱手。若觀下總結示
也。若觀二字唯在初心。得諸佛解脱者。得謂
證得通分極。二何者下簡偏顯圓。二乘心性
奚嘗不具不思議性耶。但由背性成迷非局
而局。故法華開已一道無外。二言其下明有
機乃見二。初簡無機。二顯有機二。初明神力
所加。二若能下因見入位。必得如來滅度者
分證究竟也。二毛藏海水。經云黿鼉者。黿音
元三蒼云。似鼈而大。紀年志曰。穆王十七年
起師至九江。以黿爲梁。鼉音陀。三蒼似蛟而
大。山海經云。江水足鼉。郭璞曰。似蜥蜴大者
長一丈。有鱗甲皮可以爲鼓。二世界去還對
經斷取音。短陶家者。蒼頡篇云。陶作瓦家也。
三延促時日對。四彼此理土對。五供具三光
對。六吸風内火對。七世界上下對。八現身變
聲對二。初標現文。經中現身應具現十界。略
擧四聖及人天耳。於四聖中又闕菩薩者。以
正明菩薩界現諸身。故變聲即通十界及大
小乘。尋經可見。二上來下例前通示。散釋既
訖。更略明之。俾尋讀者無忘心性故。大論五
十一云。諸佛有二種説法。初略後廣爲解義
故。初廣後略爲攝持故。今疏例上略示正爲
攝持。二總廣明不思議用。四迦葉歎仰二。初
分科。二隨釋二。初迦葉稱歎。二語身子可歎
事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小乘聞不能解。三
無漏根者證三道時必發三根。一未知欲知
根即見道。二知根即修道。三知已根即無學
道大乘。以初地爲見。二地至七地名修。八九
十地爲無學。以別望圓約住亦爾。荊溪云。即
以住前對於登住爲無漏道。望小比擬亦應
可見。法眼根壞者。且對事論。不能盡理究竟
應云佛眼根壞。雖復聞説不能發識者。不能
發道種智也。二勸智者發心除正位者。謂小
乘聖人也。三自責聲聞無分。荊溪云。一切聲
聞等者準此。亦是佛及淨名大聖加之方有此
説。故云迦葉此意等也。四慶菩薩得利二。初
慶勸頂受。二明住法知魔。即知魔幻者由達
魔界即佛故。五時衆得益。六淨名述成二。初
分科。二隨釋二。初述魔不能壞。二明住不思
議菩薩能成就行人三。初法如法華至所成
者。彼經云。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
六波羅蜜。乃至成等正覺廣度衆生。故知世
世惱害令行堅固。法華發迹通名善知識。非
但指爲阿私仙時也。故云恒爲調達所成。經
云珂貝者。珂螺屬潔白如雪可以嬰馬膺也。
二譬經云龍象者。即名象爲龍。猶此方云龍
馬也。周官曰。馬八尺以上爲龍。七尺以上爲
騋。六尺以上爲馬。肇師云。象之上者名龍象
也。若依大論釋歎徳文龍。象乃是二類龍是
水中之大。象是陸行之大。故知二釋倶通。蹴
&T050460;上子六反。謂以足逆&T050460;之曰蹴也。下徒盍
反踐也。三合
觀衆生品   三後四品廣釋實疾二。初
總標列章。二依章釋義三。初明此品及下三
品來意二。初明來意二。初約不思議品明來
意。所以更明前品來意者。欲使後文承躡不
亂耳。文爲二。初近對問疾品。成上果義者。即
成近遠二處果用故耳。近而爲語已下文是。
暹云秖縁勝用難思。則知果證深遠。故云成
上果義。不思議因縁利物之疾者。因縁秖是
感應耳。或因聖而縁凡。或因凡而縁聖。因親
縁疏義如常辨。若云感應者。感定在凡應定
在聖。故知止約八雙明不思議用。悉是利物
之疾也。二遠對佛國品。二約此去四品明來
意二。初略示。荊溪云。兼成室外四品者。理須
兼於佛國半品。通總論之故且云四。故方便
下三正當三觀。方便品約所用法正多屬空。
弟子菩薩約能訶法。而弟子多屬假。以菩薩
多屬中。佛國具三。三觀既爾。四教準知。二分
此下廣釋二。初近成問疾調伏慰喩二。初標
牒。二解釋三。初此品成上從假入空。荊溪云。
而云成者。即釋成也。上所明空既空一切。即
是皆空故也。應具假中而但云空者。此有二
意。一者通途虚照三諦。雖三而空。二者由在
方等教中雖三而通。故使通相復異次第。未
是獨顯。但是通知。若爾空尚未委。況今於空
加四無量及廣上等。故云小異。是故今以三
品釋上觀衆生。中有假有中故云約空起四
無量。義當假觀含於空中。故云約空。若準此
文窮衆生源。義當中在空中意也。淨名答等
者。源者即是無住之源本也。尚至無住豈但
空耶。二佛道品成上從空入假。荊溪云。次佛
道品既辨假中。任運變成不思議之假中也。
文中雖不彰灼言之道理應爾。雖然此乃從
於教旨。以説顯機乃須依附方等。故分三品
以屬三觀。三不二香積兩品成上中道。荊溪
云。如我病者等者。能見斯病與空同體。故中
雙非病亦雙非非俗。故非有非眞。故非無。此
則正當中道義也。二遠成室外四品二。初正
成三品三。初此品成上方便品。二佛道品成
上弟子品。三不二香積成上菩薩品。二今得
下扶成佛國。二此四下牒品分章。二略釋此
品名二。初生起總釋。荊溪云。自之與他等
者。應先了心方知生佛。初既了矣反後照時
但照一邊。無不具足故。今但云觀衆生耳。此
意正顯空之與中。故先引華嚴自他雙顯。還
依方等且從於通。故釋觀達觀穿之文皆空
三諦。慈悲接物者。物即衆生以從利他故觀
他也。利他之法指四無量。二觀以下分字別
解二。初正釋。二初觀三初雙標。荊溪云。言觀
穿者。不依止觀作貫穿者。貫字亦與觀義大
同。彼用貫字釋觀字也。二雙釋二。初觀達二。
初約生佛總辨二。初正明。二引證。二俗諦下
約三諦別釋。菩薩照了者。荊溪云。約利根人
從茲得入。故大經下利钁斲之者。竹角反。説
文斲削也。盤石砂礫對三惑。如觀穿中。問觀
達觀穿同用此喩。云何辨異。答了三惑一心
是觀達義。而惑破前後是觀穿義。倶觀中理。
如到金剛。是則觀達約横觀穿約竪。横竪雖
異三惑無別。故大經一喩二處通用。二觀穿
二。初約破惑顯義。二引法華證成。荊溪云。故
法華等者雖用三空。但是借彼法華之譬。譬
三根人觀於衆生入三諦空。然今見中理與法
華等。兼帶約部小爲不等。二故入下雙結。衆
生三種約横也。窮源檢之約竪也。二釋衆生
二。初牒名略示。荊溪云言衆生等者。觀字兩
向。釋觀字雖兼衆生但是能觀通總而説。今
此別釋衆生兩字。衆生即是所觀境也。二毘
曇下敍宗釋義二。初敍宗計。荊溪云。衆生兩
字並約小乘諸部以釋。部屬方等宜從小宗。
若大乘中但論觀別。釋名何殊。文中凡出四
家。一毘曇二犢子三成實四方廣道人。其中
犢子方廣是附佛法外道。自以聰明讀佛經
書而生一見。犢子讀舍利弗毘曇自制別義
言。我在四句外第五不可説藏中。方廣道人
讀佛十喩自作義云。不生不滅如幻如化。空
幻爲宗。毘曇明所成衆生等者。以攬五陰成
衆生故。故衆生假名是所成。五陰實法是能
成。第五不可説藏者。三世及無爲法爲四句。
我離此四故云第五。我即衆生假合名衆生。
主宰故名我。由主宰故假合由假合故。主宰
其實一也。大論破此者破方廣也。失衍意者。
荊溪云。無三假故。彼是小乘濫用大名而無
大旨故云失也。二今經下明今釋。荊溪云。況
今約衍幻化本通。通於佛性中道。二料簡三。
初簡邪正二。初問二答二。初簡邪。荊溪云。取
空戲論等者。彼執幻化破他析法。而全無入
空之門。況復入中不思議理。二此經下顯正。
大經至涅槃是引大經大論證中道亦名衆生
也。六法謂五陰及衆生。今攬中道法性以立
假名。是佛性不離六法也。此與大經文義少
別。彼明佛性眞理與六法妄事不即不離。故
言不即六法不離六法。今文但攬法性五陰
假名衆生。名不離六法耳。引大論者。法即五
陰。五陰並常名五涅槃。居十界極故無過上。
荊溪云。衆生佛性不離等者。空通於中得作
此説。此中所釋與餘文異。此證三諦皆約衆
生故。各不離中道佛性。佛性亦名衆生故也。
若對不即通塗明者。假不即故即是眞俗二
衆生也。言不離者空假衆生體即中故。又
不即者三皆非故。又不離者三皆是故。故觀
衆生義通一切。此即荊溪通取三諦以釋六
法。於文似異其義仍通。二簡大小二。初問如
第五大等者。法有定數。大但有四終無第五。
今觀生本無如第五大。既唯空寂何故向文
約眞中解衆生耶。荊溪云。問等者正意欲擬
三諦即空。故以諸土而問於觀。約觀非但唯
空。於有亦空假中。雖無空於變易之文義當
空於二土之惑。故答中引菩薩觀空例之。二
答中初約唯空分段答。二約遍空三諦答。此
即兩番通明經意。初既唯空分段。何妨更約
眞諦論變易衆生。次明菩薩三諦倶空。則經
云第五大等。豈止喩於分段。亦喩變易本空
故得約三諦以解衆生也。初答中云依眞不無
等者。分段雖空變易未空。次文分二。初簡小
尚不觀。涅槃空者。涅槃不空故受變易。二今
明下顯大二。初明三諦皆空。荊溪云。又云至
亦空者信三諦空。既是虚解雖未能見若假
若中能破執假執中之病。二所以下示中空
所以二。初明破執用空。荊溪云。所以有時等
者。非但虚解破執而已。亦能實破二邊之惑。
不同虚解故云有時。若空二邊即顯中道。故
云空於二邊也。若計等者爲破二觀之人計
中道者説之。二一往下顯空即三諦二。初明
空非斷滅。一心具萬行者。荊溪云。此爲因茲
入圓中者而説之也。既空假倶空而入中。空
中空任運具足萬行。故此下無色界色正譬
中道空也。是故向釋衆生得約三諦。二當知
下於空具三二。初正釋具三。雖同入空至三
智也者。荊溪云。若據名者準入空時秖可得
名一切智耳。此一切智其理既通。即此一切
亦通三諦。如是入空下結成通相也。如此品
所明者。空中既具慈等三義義當於假。捨者
義當於中。此即品内所明也。二若空下結歸
二義。横達竪穿倶約三諦。三簡中空二。初問。
荊溪云。問意者中體須立何須更空。以中破
眞中體理極。更將何法而空中耶。二答。荊溪
云。答中意者中體性空何須用空。不同空假
事猶有滯。具如前文。妄取下故知空中亦爲
計者。破計見理二倶空也。復次下重釋出之。
若更等者。釋前中道不須更空之所以也。但
云性自是空無無窮過故復説之。三帖釋入
文三。初觀衆生品明從假入空觀二。初分科。
荊溪云。文爲四者。更加無量及以窮源天女
散華。而明別惑方乃表於三諦悉空。華著者
小乘空之失也。二初所下隨釋四。初正觀衆
生從假入空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二。初分
科。二隨釋三。初約如幻等十譬觀衆生世諦
二。初懸示分科。荊溪云。自有體性等者。即性
計也。故云性空等。若體假即實者。體假名假
猶有實法。故空假實方見實體。皆是幻有者。
假實皆幻。言隨理者法性理即是空。假即空
故故云隨理。又觀此假假立生名以爲觀境。
故云觀生。此下十譬正觀實法令成法空。故
云觀衆生也。此下釋中欲以下四同如幻。故
先委釋幻。次以此四例後五譬後五。隨情者。
問此品明隨理通空。何須更立隨情五譬。答
既計陰實。雖亦知假假未即眞。故立隨情以
助隨理。對幻判之故屬析法。二初言下隨文
釋義二。初如幻譬文中先消喩而不知者等
者。謂傍觀人也。次由有下合法。菩薩合幻師
無明合幻法。自他衆生合幻物爲人。惑者即
凡夫也。此合傍觀人。今觀等者合自識幻法
也。世諦衆生者雖知本空不壞世諦。三假委
如前記。二餘九譬二。初標。二如水下釋二。初
釋隨理。菩薩自知等者。荊溪云。此通相空不
關二乘。一切皆應云是菩薩。非但此中。此中
且取異體爲譬。故以天月譬於無明。若論正
意正取觀時。於法性處而觀衆生即見衆生。
遍於法性亦見法性全是衆生。故水中月本
自無月。今不除之意令即於衆生而見法性。
此下三譬意亦不同。但熱焔二法稍似不即。
今亦於熱而觀於焔全熱是焔。攝大乘八譬
依梨耶者。論既譬別。方等意同。然欲通圓亦
何所隔。八譬名義如前記。二釋隨情。二約第
五大等五譬觀衆生眞諦。無有定性者。荊溪
云。隨彼諸譬。若空假中假名宛然。故云不妨。
如龜毛等者雖喩毛角。不同三藏但破我人。
且譬毛角。其實毛角須於幻處以見空。空故
下中空亦非餘境。若不了者逐語流移。失三
諦空。將何合譬無此道理者。經有定數。大唯
有四乃至界唯十八。若言第五十九如云龜有
毛兔有角也。此定無故。三約如無色界等譬
衆生中諦二。初標簡非有非無者。凡小謂無
色。無色故非有。佛菩薩見無色有色故非無。
所以無色界色可譬中道雙非二邊。下十四
譬例説可見。不如如幻等者。幻人水月等雖
並虚假而不妨有色像可見。故不同第五大
等究竟是無。故所以分譬眞俗。今十五譬並
異前二。故屬中道。二如無下正釋二。初釋無
色界色譬二。初正釋。舍利毘曇者此亦小宗
自説有色也。然在小宗終以無色無色爲是。
而以説有色者爲不了義。故婆沙中毘婆闍
婆提説無色有色。若育多提婆説。無色無色
何者是耶。答佛經中説。名色縁識亦應有色。
又餘經説。壽燸識三常相隨逐無色。既有壽
識云何無燸。又餘比丘説。餘四陰説識。有去
來生死者不應爾。如從欲界生無色界。經二
四六八萬劫斷色後生欲界還生色者。入無
餘界應更與行相續。欲令無此過故説無色
有色。言無色者此依何經。答經云。解脱寂靜
過色入無色者。故知無色。又云色離欲無色
離一切入涅槃。故知無色。此二云何通。何者
爲勝。答説無者勝。説有者云何通。答未了義
故。問引經云何通。答欲有名色無色無也。欲
有三法隨逐無色無也。色續論者四句分別。
無色續色色續無色色續色無色續無色。故
知無咎。今以小乘自説有色義符今喩。所以
引之。二故知下結顯二。初結顯異前二。初結
義異前。智者見空等者。此即利根於空見中。
不空即中道也。大品下初句雙非二邊。如是
有即中道也。是事不知等者。是事即中道。不
達中道故名無明。故無明惑爲中道障。二又
上下結文異前。既前文已結此重立章。知與
前異須譬中道。二此皆下結顯成上。二如焦
下釋餘十四譬二。初正釋諸喩。如焦穀牙者
荊溪云。若引法華非專今意。但約菩薩通方
述之時在小宗未有斯見。次引大經意亦同
爾。以密斥之意令當發次三果。譬大意亦然。
小乘亦無界外生死。雖於大乘會中聞之亦
未能有曉了之信。藏通菩薩尚未盡知。以
其教意入無餘。故得忍菩薩此約通教入無
生者。如佛煩惱習者指應化佛示有煩惱。小
乘教中亦明示。故訶調達責身子者。訶調達
如前記。大論云。羅云從佛經行。佛問羅云。何
爲羸痩。羅云以偈答佛。若人食油則得力若
食酥者得好色。食麻滓菜無色力。大徳世尊
自應知。佛問誰爲上座。答和尚舍利弗。佛言
舍利弗食不淨食。時舍利弗轉聞是語即時
吐出食。誓曰我從今不復受請。今以佛有譏
訶是瞋習相。荊溪云。從盲者見色去譬事則
可通於小乘。滅度受身義猶隔小。所以出沒
不同者。以此諸譬多在菩薩亦兼小故。罔像
欲見者。罔像亦&T073574;像不分明貎也。滅定至入
出者。由心馳動於内故息出入於外。心想既
滅故息無出入也。如身子爲女等者。即爲天
女所變也。如滅度者受身者。荊溪云。此既衍
門復在菩薩。仍兼斥小得作此説。無因之火
者。從因縁生不可得故故云無因。還從因生
故云之火。今注本經作無煙火。蓋展轉之訛。
以火從因誤成煙字。復改字體作此煙耳。故
肇師注云。火必因質。故知煙字後人妄改。荊
溪云。上來諸譬或因衍門或依小教。以大小
相兼者以由方等諸機雜故。然此諸譬經文
一往皆似譬無。如無色界色焦穀牙乃至無
因之火。以無色定無色焦穀定無牙乃至無
因定無火。疏文取意皆顯亦有。如引大經明
無色界有色。及酥漑焦穀有生牙義。乃至
遇撨蘇繩鑚等縁火則可生。方顯諸譬亦有
亦無。細尋疏文一一皆爾。譬衆生中諦如
指掌焉。二此等下結顯釋疑。二明起無量
心利物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四。初
慈二。初問。則有爲等者。有爲分段無爲方便
自體果報。即三土衆生。故云三種衆生也。二
答二。初敍意分科。荊溪云。答意者所言慈者
利物與樂以爲其本。故知爲説即是利他。即
説三諦倶空之理與究竟樂拔究竟苦故。諸
慈中具有智斷聖徳等相。故説行相資四段
明益。二隨文釋義四。初約爲説此法。即眞智
徳慈即如來等者。由無縁慈故乘如實道來
成正覺。故云慈即如來。無縁慈無二邊繋縛
故云慈即解脱。既無二縛即名中道。故如來
等皆慈異名耳。百句解脱者。百句雖多不出
三諦。如涅槃疏章安以三諦分百句文也。即
是三徳者荊溪云。無縁法身。法縁般若。生縁
解脱。及以三諦對於三徳如常所聞。法華明
雖未得等者。雖通引彼正取未得中道無漏
爲證。室即解脱。衣即法身。座即般若。大經明
初依等者。初依即十信。二依住行。三依十向。
四依十地。依者憑也。於佛滅後可憑此四人
取解故也。故云是人説法亦可信受。今引初
依未破無明以證有疾。能知如來祕密之藏
者。祕藏即三徳此即觀行相似觀於三徳故云
能知。此與入室著衣等義同也。故入著坐知。
並約能觀三觀。室衣座藏即是所觀三徳祕
藏。從總室等從別即別。而總室等即藏即總
而別藏即室等。此是下擧劣況勝相似分眞
同名有疾。相似之劣利生尚爾。分眞之勝化
他可知。二約斷徳。清涼之池者涼池。喩出大
經。不與界内外至合故者。以煩惱生死即菩
提涅槃。故即事是理。無事可合如即波是水
無波合水。内外八風者。荊溪云。外無八相秖
有違順眞中不同。故與内別。三約聖徳。荊溪
云。阿羅漢下六句乃借大小因果等名者。圓
慈則與大小因果。其名雖異同入無縁一實
慈義。故並用釋無縁慈也。一相一味者。十界
衆生同一眞如相。四教開顯同詮一乘法。故
一相一味。即是一地所生一雨所潤也。大品
等者引彼四法同今六句也。彼明般若此明
行慈。慈與般若體同名異。暹云大品十四云。
須菩提云何是般若波羅蜜。爲不思議事故
起。佛言所謂佛法如來法自然人法一切智
人法。以是須菩提諸佛般若爲不思議事起。
荊溪云。智人即是菩提及以菩薩羅漢。餘三
名同。故引大品四事以證六句。四約衆行。有
師云下荊溪云。破他釋者具如前文。菩提道
場法施等義。一一皆是獨頭法門。但欲幸依
法相次第。以一法中收一切。故雖攝一切然
須遍行。以遍行故理須遍列。若如是者可但
釋迦一代佛法十方佛法若依若正收在一念
慈等心中。今施至方便略列七名。豈用古師
專對地位。無遺惜也者。不遺衆生不惜財物
也。疏釋法施至子智慧。言不慳不捨乃至不
智不愚者。以慳捨愚智悉從心起。能起本無
所起。安在以所起法全能起心心性不動。中
道明焉。二悲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荊溪
云。功徳之大豈過於慈。還將此慈令斷煩惱。
故云共之。當知前慈已具拔苦。重明悲者。令
識別相即是大慈家之大悲也。後喜捨心同
異亦爾。三喜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後則有
悔者。權以小法濟度。非佛本懷。後須廢權。義
當有悔。故引法華證成悔義。心懷等者。悔昔
不勤教詔。致無訓逃逝。恨子不唯恩義疏我
親他。内合如來悔不殷勤令入圓教似位。遂
使退失本解。恨其無心不能精進固志逃迷
不返。故言悔恨。化期將畢無傳大法之人。如
老朽而無子也。大乘法寶如多財物。四捨二。
初文殊問。二淨名答。性相常住者有佛開悟
不能増。無佛在迷不能減。無増無減。所以常
住。問性相何別以如爲性亦以如爲相。如水
是波性亦是波相。一切等者大經云。一切諸
法中悉有安樂性。以十界依正悉唯心故。悉
本具故。悉空中故。悉互遍故。但一理故。無異
端故。豈但識無拔無與。亦可了無情成佛。大
經云常行捨也者也。應作心。字誤。經云。福祐
者祐助也。周易曰自天祐之。三往復窮衆生
源二。初分科二。初六下隨釋二。初約四弘成
四無量心二。初敍意分科。初六番者即是四
弘成四無量也。荊溪云。今文與餘稍別。若準
餘處四無量中雖加喜捨爲成慈悲而已。若
無喜心三諦不滿。若無捨心放諦生染。故知
其名雖四但成二種。此二即是四弘所用。雖
有此法若不加誓慈悲不固。安令自他得至
所在。故須立誓以制慈悲。今從此義以四無
量的對四弘。法門離合不可一準。二隨文釋
義四。初兩番成慈二。初成上慈心二。初問惡
縁阻壞者。阻側呂反。隔也。字或作沮。慈呂反
止也。並通。二答或如六念者。即念佛法僧戒
施天也。初念至除怖畏者。暹云此是大論文。
彼文明修十想。人恐怖遂令念佛以治於怖。
今文不專用於念佛。故云或如。荊溪云。或如
者不定專指故非定義。一切當修念佛三昧
正縁如來三身功徳。若六念者立對治法以
修事觀。未稱今文下去正釋。慈童女者暹云。
如心論云。慈童女長者欲隨伴入海採寶。從
母求去。母云吾唯有汝何棄吾去。母恐其去
便抱其足。童女便以手捉母髮一莖落。母乃
放去。至洲上見熱鐵輪從空中下臨其頂上。
便發誓言。願法界苦皆集我身。以誓願力火
輪遂落。從慈捨命生第六天。違母拔髮成地
獄心。發誓代苦即屬佛界。然應達苦無苦。見
苦眞性而誓代苦者方爲佛界也。二重決功
徳二。初問二答。大經云等者。發心是因畢竟
是果。因果理同故二不別。果由因剋故前心
難。諸文引用皆以發心。爲初住。今通住前。自
未得度先度人者。即今當住度脱一切衆生
也。二一番成悲二。初問二答。荊溪云。令除煩
惱等者。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故。令
先除除苦因也。三一番成喜二。初問二答。荊
溪云。當行正念等者。若無無作四念處觀見
於他陰界法性。安能令他離苦得樂而生中道
第一義喜。故無上道諦即中道法喜。四二番
成捨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總出正念二。初
問二答。荊溪云。捨心即指果理。果理必定遍
慈悲二法。不生不滅者大捨也。若二諦者是
有生滅。捨愛憎三心者秖是慈等三心之中離
中道違順等境。以無縁心行於慈等。不爲境
轉故云捨也。二分別正念二。初問二答。惡法
不生是斷徳成者。惡法即二邊。二邊遮中即
無明也。無明不生故屬斷徳。善法不滅是智
徳成者。善法不滅即是中智發生。故云是智
徳成。二乘至如來功徳者。大小對辨也。一世
諦二眞諦者。夫明妙理湛然不生不滅者。即
約眞諦也。若約事論惡不生善不滅者。即約
世諦也。今文約正勤以明。正是約事故屬世
諦。故云此是世諦等也。問荊溪舊解云。世諦
不生不滅者。以對顯中二諦。即是善惡二境。
世諦即是眞諦中之不生不滅耳。與今釋不
同。答語異義同。言顯中二諦者即圓教二諦
也。所觀中理本無生滅。即眞諦能契智斷。智
故善不滅斷故惡不生。此即約事名世諦也。
故云即善惡二境。又云世諦即是眞諦中之
不生不滅者。以中觀理得智斷故語異義同。
其在此也。二正明窮源。成前觀衆生入空至
中道六。初明見一處住地二。初文殊問。初文
至達其本源通序六番之意也。爲四正勤之
所遮持者。遮二惡不生持二善不滅也。不見
初惑等者初惑。即元品無明也。即經云無住
則無本。故今云不見所依之處也。二淨名答。
二問欲愛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三色
愛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荊溪云。或言
離心出色等者。準婆沙云。從於色界生無色
界。是離色出心。從無色界生於色界是離心
出色。今正明色云無色者。相從來耳。故二界
往來皆由妄計二處定實。若住欲界並計色
心。不如二界所計最強。如貪通上界從下得
名。四無色愛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五
無明住地二。初文殊問二淨名答。阿梨耶此
云無沒。無明以無始來未嘗隱沒。故攝大乘
等者。荊溪云。論云是識無始時一切法等依。
六眞妄源底二。初問二答二。初正釋二。初正
釋現文二。初釋無住無本二。初明眞妄體同。
荊溪云。十住見終等者。但以最後得名爲終。
由斷一分見一分終。故云見終。其實無明不
可云終。佛斷最後後相如初。故云見始。其實
無明不可云始。若定終始何名無住。若計無
明有始終者。是謂法性有始終也。以全法性
是無明。故亦全無明體是法性。問若爾過在
大經。答曰不然。有事有理。若從事説。若見法
性始即見無明終。佛見法性終名見無明始。
無始之始名無明始。無終之終名法性終。若
從理者應知二法倶始並終。況此二法自無
二法倶無始終。若從事理相待以説。從理故
即從事故離。始終亦爾。約非事理而論事理。
於無始終而云始終。大經之文帶別論圓。從
事相待。故作此説。次窮源中唯約五住不云
塵沙者。以塵沙惑不障於理。四住障眞無明
障中。是故且從二障邊説。況無明無知但成
離合。具如餘文廣簡同異。是故不可更以四
住依於無知無知非依。是故不立。若言無知
依於無明能依又失。今欲令於四住見中故
指無明全四住。是法性復指無明爲心。窮源
既然。修觀準説。但觀現住一念見思徹無明
源。窮法性底法性即無住無住即無明無明
亦無住。若斷若窮雖分前後。然其住處不合
不離。二若觀下結成通相。二釋無住立法二。
初約四類總標。世間是有爲出世是無爲。二
何者下約十界別示。若解無住等者。對六界
迷故四稱解。然二乘解空菩薩解假佛界解
中。順部意故倶出世故。故四聖法界倶得名
解。究竟而論解唯佛界。九界並迷。二今用下
通前結示。二料簡二。初簡眞妄無始義二。初
直約無明簡無始二。初問二答。此有二解者
秖是四住對無明。相對而論四住則有住有本
無明則無住無本耳。尋文可了。二更對法性
簡無始二。初問二答二。初從容兩釋。謂約即
離二義釋之也。文爲二。初約眞妄兩殊。性非
惑本。不可指法性爲煩惱本者。法性靜煩惱
動法性眞煩惱妄。氣類既異其猶水火。豈得
指水爲火本耶。此乃約離義説。既眞妄事乖。
故法性非無明之本也。二若依下約即妄是
眞性爲惑本。無明不出法性等者。以妄體全
眞動法元靜。眞爲眞本靜爲靜本。氣類且同
而言法性爲無明本者。何足怪耶。此約即義
説。既事理體一得言法性爲無明本也。世有
火井既井中生火。則是水爲火本仍符前喩。
二今經下結顯經意二。初約經顯意。經意且
從離義以明。故無明無本。故云法性非煩惱
等。二若説下約義判教説。自住即別教意者。
荊溪云。是煩惱説法性體別。則是煩惱法性
自住。倶名爲自。亦可云離煩惱外別有法性
法性爲他。亦可法性爲自離法性外別有煩惱
煩惱爲他。故二自他並非圓義。以其惑性定
爲能障。破障方乃定能顯理。依他即圓者。更
互相依更互相即。以體同故依而復即。故別
圓教倶云自他。由體同異而判二教。今從各
説別自圓他。問前作離義應是別教。答別教
一向明離。故事理大異。前明即離並在於圓。
既事理一如故即離不二。二簡三種五住義
三。初簡別接通二。初問二答。若言至界外者
内外事別。兩不相關不同別教。枝葉依樹故
是別接通也。何者通教期心唯斷界内。後生
別解知有無明。故更進斷致成内外兩別。別
人初心即知三惑期次第斷。故與受接人殊。
由界外流入界内者。謂起惑則從細至麁故
也。今反出等者謂斷惑則從麁至細。此並接
時作此解也。二簡別教二。初正簡五住惑相
二。初問二答二。初明界内見思是住非地。如
枝葉依樹者。樹喩界外無明也。二斷枝下明
界外別惑是住是地二。初釋四住地。此言四
住非干界外秖於第五無明住地更細分別
耳。無明既得名爲同體見思。何妨得論同體
四住。以四住即見思異名故。此見因無明等
者。荊溪云。見爲能住無明是地。此依別教故
作是説。界内四住如常所聞。二此四下顯無
明住地。二兼簡有住無二。初問二答。此中開
合須對圓義釋之。合義唯圓。開義唯別。然圓
亦具開非一向異。故與別殊。別但具開終無
合義。諸文明別或云法性與無明合者。此合
還開。今文云合乃即之異名耳。若開下正示
別義也。法性是所覆無明是能覆。能所兩別
故云開出。而約無明等者。即約所開之無明
也。三簡圓教二。初正明五住二。初問二答二。
初法二。初正明五住。以圓五住但迷法性而
起。入涅槃所生四住者。即界外同體四住也。
二今圓下結示成上二譬二。初譬内外世間。
煙塵輕如界外五住。雲霧重如界内五住。亦
可一往以煙等對四種苦集。然非文意。今正
譬惑輕重耳。又可界内外各分輕重。以四教
明惑有即不即。故是則煙輕塵重別圓也。霧
輕雲重通藏也。二譬内外出世。即火等喩四
教智亦可一往喩四種道滅也。文意且喩智
耳。故言下總結也。以四種惑智皆依法性。而
有迷法性。故則有内外惑。悟法性故則有四
教智。言無住本者即法性也。立一切法者即
四種惑智也。亦四種四諦也。無住即本名無
住本。二簡顯譬意三。初簡虚空譬二。初問既
以空譬法性。所喩法性既有二異。能喩虚空
亦應爾耶。二答中先總斥空尚不二者。太虚
無状尚非一法。豈得分二。若約下一往順答
能喩之空亦分二。別縁盡等者謂雲霧暗縁
盡。虚空明相顯時或見萬象或但見空。可以
喩但不但二種眞理。破虚空之義者如大經
迦葉品十番破外人計虚空義。外計可破可
喩但空。顯佛説虚空正義。可喩不可得空。即
不但空也。復次下向雖分配今復斥之。夫立
喩者皆一往取類不應求備。其猶雪山喩象
不可求其尾牙。滿月喩面安得責其眉目。以
空喩性其事亦爾。豈得問但不但之殊耶。二
簡煙等譬二。初問二答三簡火等譬二。初問
二答。四天女散華二。初敍意分科二。初文下
隨文釋義七。初明二解脱惑盡不同四。初天
女聞法現身。關河解者。即關中河西諸師。謂
羅什僧肇等也。言宅神者羅什云。無空無神
隨宅主有優劣故神有精麁。未曾有室故以
大士爲神也。道生云。外國亦以神爲天也。夫
有福之家必有福神附焉。是以菩薩託爲之
矣。是入生死事也。僧肇云天女即法身大士
也。常與淨名共弘大乘不思議道。故現爲宅
神。同處一室見大士集。聞所説法故現身散
華以生論也。故關河所解今師亦取。既關所
表及淨名示現義故但引彼宅神之解耳。隱
名如來藏等者荊溪云。今既現身不名爲隱。
然未現時理亦非隱。今從事釋立隱顯名故
知事顯。已來從機爲語。理本無生非今始顯。
又解去向文約事非無此義。若欲更作以事
表理即是事理雙明之義。若單事理化迹不
成。於眞空性淨現天女形者。此明淨名化爲
天女也。二散華供養非樹生華等者。暹云。大
品第八散華品云。爾時釋提桓因等諸天作
是念。慧命須菩提爲雨法雨我等寧可化作
華。散佛菩薩比丘僧須菩提及般若上。是時
大千世界華悉周遍於虚空中。化成華臺端
嚴殊妙。須菩提心念是天子所散華天上未
曾見如是華。華是化華非樹生。是諸天子所
散華從心樹生非樹生華。大論五十五釋云。
釋提桓因知須菩提覺是化華語言。大徳是
華非生華。非生華者言是華天生。空無所出。
須菩提。是般若波羅蜜諸法無生空寂。故以
無生華供養。又意樹者隨意所欲應念即至
故言意樹。釋提桓因難須菩提。是華無生以
何言是華不從樹生。須菩提反質言。若不生
何以名華。不生法中無所分別。所謂是華是
非華。釋提桓因心伏而問。但是華無生諸法
亦無生。須菩提答。非但是華不生。色亦不生。
何以故。若一法空則一切法皆空。今文取意
略引耳。荊溪云。諸天子云。從心樹生。須菩提
云。不從心樹生者即表倶非世俗所生。皆從
心生。但所計別並依理生而非生也。三至菩
薩皆墮。四至大弟子便著二。初分科二隨釋
五。初華至便著如大論等者。即大論第十九
文也。即云等者即迦葉答天鬘之辭。故論云。
天鬘菩薩問迦葉。汝最耆年行頭陀第一。今
何不能制心自安。答曰。我於人天諸欲心不
傾動。是菩薩無量功徳報聲。又復以智慧變
化作聲所不能忍。若八方風不能動須彌山。
隨藍風至碎如腐草。此是菩薩淨妙五欲等
者。荊溪云此明迦葉曾聞方等不思議事。此
事未嘗不與理合。二神力不能去華二。初指
惑示意二。初正示二料簡二。初簡別惑名習
氣。説爲習氣者。然習氣有二。一通惑習氣如
身子多瞋等。二別惑習氣即是無明。故今云
於摩訶衍説爲正使也。今在方等亦兼取兩
習。下自料簡。二簡別惑名四住二。初問二答
二。初明通惑有四住。二明別惑有無二。初明
別接通但名無明。二明別教無明名四住。亦
得分思爲三住者。於變易依正五塵。生於欲
貪即欲愛住地。變易色心是虚妄分別。即色
愛住地。亡色觀心猶見有心。即顛倒想是有
愛住地。二今言下牒文正解。荊溪云。盡其神
力等者。不得界外解脱神力也。界外證難思
理方有勝通。三天問去意。四身子答意。五天
女彈訶二。初分科二隨釋四。初正彈訶。荊溪
云。非是世間思議華者。即以界内而爲難思。
二乘之人豈知界外更有妙欲。又以如法心
等者。事則大小倶散。理乃遍於法界。是名如
法名大平等。二釋出得失。無分別心感者。觀
生死涅槃不二不異名無分別心。由觀心得
入分眞感此華也。分別即是別見惑者。不斷
別惑故華著身。汝自有染何關我非。是故訶
云。仁者自生分別想耳。分別即是染著故也。
三譬經云。譬如人畏時非人得其便者。羅什
云。如一羅刹變形爲馬。有一士夫乘之不疑。
中道馬問士夫馬爲好不。士夫拔刀示之問
言。此刀好不。知其心正無畏竟不敢加害。若
不如是非人得其便也。道生云。恐畏之時情
已怯弱。故得便矣。四結。亦明有別至習氣者。
界内習氣依別見思。如枝葉依樹。如前引智
論者。即前云在聲聞經名習氣等也。若約通
教至習氣者。此明界内習氣。如迦葉者。謂聞
琴起舞。如身子瞋畢陵慢等。故有説云。迦葉
昔爲樂人習氣故舞。未爲全失蓋得此意也。
故知天鬘訶折迦葉應兼兩意。若作以通訶
藏則。但以界内習氣以消起舞。若作以別圓
訶藏通。則須以無明爲習氣。無明未破故爲
界外聲塵。所動非關爲樂人也。以大論所引
大樹緊那王經屬方等。故結使二種者。謂結
習正使界内界外倶有也。共斷是界内。然有
聲聞但斷正使縁覺侵習之殊。不共斷者即
無明別惑名爲結使。共者迦葉已斷等者。此
作以別圓訶小。以釋迦葉由未斷無明故起
舞也。今此經下散華與聞琴相類。彼是聲塵
此是觸塵。但經無的文者。不定言結習是共
是不共也。此方等下大師準今經部意欲兼
通習。故云猶帶方便等。二明二解脱體異二。
初分科二隨釋四。初身子約事問天以理答
五。初身子約事問荊溪云。身子是起教之端
者教由斯啓。故名爲端。爲諸聲聞作生酥之
首。下文天女訶文是也。二天以理答。耆年者
爾雅云。耆耋艾老也。天謂身子爲耆年。蓋長
老之稱也。三身子心迷重問。四天還以理答。
五身子悟而默解。二天以事問。身子以理答
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天以事問。二身子用
理答。阿説示即頞鞞也。説三諦如前記。三天
辨不思議解脱。肇云身子以言久爲失。故默
然無言。謂順眞解未能語默齊致觸物無礙。
故天説等解以曉其意也。二乘至捨涅槃者荊
溪云。言文字者未必全指文字教法。通云世
間一切名言皆名文字。小乘則指界内之法。
縱指教相亦非所證。若非所證還屬生死。故
於其中不得自在。四解釋。荊溪云。所以至兩
間等者。文存兩釋。初釋先擧解脱文字。倶無
内外者。正指文字及以解脱。二倶無得所以
先破解脱者。恐人不曉執解脱相。次釋者。恐
人謂在文字之外。故指文字是解脱也。言即
異思議者即形前釋仍通通教。故重釋中即云
別也。五結會。荊溪云。何但文字是解脱者。仍
恐唯指教法文字。故指二十五有一切因果
無非文字。此等文字皆解脱也。三身子重決
天女彈訶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身子重決
二天女彈訶二。初標根略釋。二種根縁者。若
約以圓斥藏。利根即圓人鈍根即藏人。若約
以大斥小刹即通人也。若四教區分。前三並
鈍。倶説離婬怒癡爲解脱。若爾何得以通斥
藏。以通教體惑即空亦得名爲婬怒癡性即
是解脱。性不具法終歸灰斷。望圓成離故使
三教通名鈍根。二立問廣明二。初約小乘立
義問。未得四果謂得四果。未證涅槃謂證涅
槃。即以四禪爲四果涅槃也。得初禪謂初果
乃至得四禪謂四果。此小乘中説増上慢也。
二約大小區分答二。初明二乘是上慢二。初
明於小非上慢。未入方便道等者即是得四
禪者。謬計四果也。二今計下於大是上慢二。
初明於今經以小濫大故被彈訶。荊溪云。此
中兩解初約執情濫大。倶是未得謂得。次圓
教下復從理説。理本無斷稱理名脱。是則圓
乘而爲不斷。却自執其小乘合斷。由此自謂
成増上慢。前解大小相對後解偏圓相對。文
爲二。初以小濫大二。初明濫大成慢。荊溪云。
二處有異者。法華簡衆及小乘中濫謂同於
諸佛所得。如法華云我等同入法性。乃至世
間六大羅漢三人同坐解脱之状。三人同入
無言説道。故未轉時無不謂佛與己同等。二
就其下明在小則非。解脱知見者於五分中
得解脱知見。則能照了所證淺深。故知小聖
於當教中必無上慢。二圓教下以偏濫圓。八
邪者反八正故名邪。二明於法華知小異大
故非上慢。荊溪云。於法華中等者釋出慢異。
準向天女所説之意以望法華。何但於小非
増上慢於大亦非。若至法華與天女齊。當知
法華起去之人於大小乘並成上慢。佛雖令
去意待後時。二明菩薩非上慢。無此諸失者
無二乘執果住眞叨濫之失也。此即圓菩薩
耳。偏教菩薩未免諸失。以各謂實故離與不
離至等共者。以小乘執離故以即義斥之。故
説三毒即是解脱。其實圓法不即不離。以不
即故婬怒須離。以不離故即是解脱。理是故
即事非。故離。故離與不離倶非二乘所知。前
明文字解脱其意亦爾。非唯界内至解脱相
者。以婬怒癡三及向云文字解脱並通界外。
以圓人了三惑四教本一心。故斷與不斷者
約事有斷約理無斷。故今云婬怒癡性而不
云事也。事即理故斷即不斷。理即事故不斷
而斷。其失意者謬執經文。遂以婬欲爲道。無
行經意事理亦然。四身子稱歎二。初分科二
隨釋二。初身子稱歎二天女答二。初分科二
隨釋二。初答二譏。三明二解脱力不同二。初
敍意分科。理然不同者道理自然不同也。二
隨文釋義二。初問。荊溪云。或約三藏至通教
者。二教倶有三乘故也。言多約通教者。以聲
聞人於方等中間聞通執三乘之法。故以爲
問。二答二。初分科敍意二隨文釋義二。初化
他。暹云。今則別圓接通者。此明天女從於別
圓法身地起應接引通教三乘根性之人故
也。二自行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四。初
正顯佛乘二。初正釋瞻蔔若。正云瞻博迦。大
論翻爲黄華樹。其樹高大花氣遠聞。自行受
道者荊溪云。自行不可更禀權乘。分得法身
仍須進道。故法華等者以入圓人顯成此義。
二料簡三。初明藏通菩薩攝屬二乘二。初問
二答。荊溪云。但以大悲等者。他釋大乘功
秖齊此。二明三乘一乘各有自他二。初問二
答三明一乘自他永異三乘二。初問二答。二
引釋梵證。三明止室久近三。初標顯。二有言
下斥古。荊溪云。寄十二年在室等者但斥彼
時。於今亦復何所嫌耶。但恐於今聞而不受。
況復往日在方等前。爾前者方等前也。故知
所訶亦在十二年前也。是故得與方等義同。
此中正破古師釋也。三今言下今釋二。初徴
前總示。二言十下牒文廣釋二。初正釋即表
十二因縁等者。不思議因縁即天女所證也。
無久近之久近者。荊溪云。無始爲久至今爲
近。三脱亦爾。法性本有名之爲久。方始修得
名之爲近。故知三道三脱皆非久近。而論久
近。故以止室而用表之。此中約事論修性也。
二料簡。豈知根本無明者。若觀三道即是三
脱。故知三脱爲無明障。障三脱者即是根本
無明故也。即一切文字者通界内外。初不聞
説等者初猶都也。謂從初至後都不聞説小
法也。荊溪云。意云從初皆依頓教發心故云
初不聞等。四明室有未曾有事二。初分科二
隨釋三。初標章二辨相二。初隨文正釋八。初
光明常照。二入者無垢。荊溪云。如界内外若
犯重等者。重能遠障界内外理。三凡聖來會。
荊溪云。大經云者以來會不絶義似漸深。四
常説六度。四種不退者。謂四教各有位行念
三不退也。若念下約別明念不退。即圓分眞
也。五絃歌演法。六四藏周濟。即是四教所詮
者。約理爲藏。四教詮異同在一念。亦是觀十
二因縁等者。約行爲藏。七應念佛來。八淨土
皆現。大經云不増不減者。謂海水無増減也。
二此未下結異顯同。三結斥。四明不思議法
門轉變自在二。初敍意分科。阿鞞跋致此云
不退也。轉不轉義者即是退轉不退轉也。佛
言下荊溪云。佛答意者。前之二教不轉方得
名爲不退。後之二教以得理故從理爲名。理
性本無轉與不轉。轉者退義故不退也。故云
皆名跋致。二隨文釋義二。初問。具五事者出
大論。謂第二僧祇離五事得五功徳。得宿命
離喜忘得諸根具足。離形殘得生貴家離下
賤貧窮得人天身離三惡道得男身離女身。
此中二擧所得。三擧所離。故成五事。二答二。
初會同上義三。初列章總標。二一不下對上
會釋。三但與下結異顯同。荊溪云。但與上文
小不次第者。第一在第二第二在第一。以不
次第故不相應。雖次不次義理必等。二正
釋經文三。初明不轉二。初分科二隨釋三。
初天女問二。初釋法二。初約眞諦。荊溪云。天
以正觀譬顯者。先明正觀故云十二年來求
女人相了不可得。於三徳中無男女相。譬顯
亦須依於三徳。譬如下譬顯也。天陽地陰等
者。亦可云晝陽夜陰等。不可説盡。一切莫不
皆在陰陽。二約世諦。荊溪云。業若不謝決不
可轉者。以未償故。故未酬生必不可轉。然未
償者亦有可轉。非此所引。二譬如下釋譬。二
身子答。三彈訶。荊溪云。一切諸法皆妄等者。
非但世法有可轉義。出世之法亦復如是。若
謂有定悉是妄計。二明轉二。初敍意分科。二
隨文釋義四。初天自變爲身子問。二身子以
女像答。三爲解釋如鏡等者。鏡喩法身面喩
機縁像喩現應。鏡有現像之理面有生像之
性。故面對鏡則像生也。四引佛語。非男非女
者以一切法由心所變心不可得。男女安在。
三明非轉非不轉二。初敍意分科。二隨文釋
義。四段如文。五明不思議解脱出沒自在眞
應本迹莫測二。初敍意分科。思議則無者。謂
小乘思議解脱無眞應本迹也。沒者至垂迹
者。法身無像故云沒。應化隨機故云生。二隨
文釋義四。初身子問。二天女答。三身子重問。
上天以別教應化答者。別圓應化不共二乘
故云別教。非的指次第也。或可指別證道。四
天女釋疑並皆如化者。以五道去來悉虚幻
故。天亦是化者。五道如化天豈不然。以明女
身無沒生也。六明法身生身成道不同二。初
敍意分科。二隨文釋義二。初文分四。初身子
問。二天女反質。質亦問也。荊溪云。我入不思
議眞至我豈有之者。此約教門當分以釋別
圓無生那得作於藏通八相。映望上下皆須
此釋。三身子答。四天重並二。初並不見。始者
元品無明唯佛斷故。二釋。次文分二。初標示
二。初身子下正釋二。初身子問。荊溪云。有此
意等者。小乘云無十方諸佛意不彰顯。以小
乘中亦有許有十方佛者。雖即許有。豈如華
嚴涅槃等耶。華嚴十方互爲主伴。一佛尚爾
況他佛耶。故此中無義不彰顯。二天女答。七
淨名述成天女所説二。初分科敍意。二隨文
釋義四。初久値諸佛。是順佛教者由供養。故
聞圓頓法。依教修觀達因縁三道即是三諦。
分顯住常寂光。故云得棲空室。此明自行也。
以慈悲等者此明化化也。二遊戲神通。三得
無生忍願隨意現二。初正釋二料簡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九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十
 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佛道品   此下並章安私録也。二明從
空入假觀二。初列章。二隨釋三。初明來意。荊
溪云。正成問疾品明別教等者。問通相三觀
義在圓者。今那云別。答對出假邊義云別耳。
前三教慰喩中文。通相仍存次第意者。良由
此也。二釋品名二。初事釋二。初正釋二。初牒
名。略云從因達果者。因果雖殊理體無二。始
觀名因觀竟名果。因果初後咸不離理。能通
達到二義倶成。此以下總結也。佛即是智道
即是理。亦可云能所標名。佛是能覺道是所
覺。故亦可云人法標名。佛即是人道即是法。
雖此不同不出理智。以人有智能覺於理理
是所覺之法故也。二正如下徴文廣釋二。初
徴文。二言非下釋義。有三種道者。此道亦以
通達爲義。煩惱通業業通於苦。苦復通惑惑
仍通業。展轉相通故名三道。非道之理等者。
荊溪云。文雖在假意復通中。故云之理。乃至
佛道功徳智慧復是假攝所言理者。即指三
道。本是三徳體復全是中道法性。出沒釋之
是通是極。方等之教故使爾耳。諸佛實相智
慧者。苦即實相。惑即智慧。業即功徳。此三皆
理故云之理。二料簡三。初明非道佛道即因
縁佛性三。初明非道即因縁三。初問。荊溪云。
問此品不約因縁等者。下八段中無十二名。
二答二。初明九界各具三道。荊溪云。答意者
雖無別標却成通具。豈非八段十二因縁耶。
所言一切非道等者。如此所列豈過三道。對
文點出其義自彰。況復九道。收界内外一切
三道以令非道即佛道。故言九界者具如下
列。二但此下明不簡菩薩所以二。初約文不
簡二。初菩薩之名通別圓。故荊溪云。以有四
教菩薩道故等者。前二菩薩但是二乘之菩
薩道故不云也。別教正當菩薩道也。圓教或
佛或菩薩也。今云別圓入中者以別初心亦
修中故且得云修佛道耳。二藏通悲願扶圓
頓。故荊溪云。方便下指藏通也。進暫取之終
結其非。二復次下約義須簡。荊溪云。復次此
品下擧淺例深。一切諸道皆屬方便。方便既
遍豈隔藏通。遍入復斷故圓爲正。然道對非
道非道具十。故知十界或從名攝或從體分。
或因果相形或與奪暫設。故佛界或唯在圓。
或退取別或倶取地住或沒地唯住或復通因
或唯在果。究竟而論圓果爲正。義通從體攝
圓初心。二明佛道即佛性二。初問。二答。三
明非道是三因二。初問二答。荊溪云。大經十
二因縁名爲佛性等者。問佛性之名豈獨縁
了。縱通縁了義渉生死。生死何故名縁了因。
若云唯正非縁了者。生死三道何名正耶。三
倶不成經意何在。故須依此三道三徳三種
佛性之正種也。故重引大經以立中道。中道
若立縁了可成。況十界一心具多十二。百界
一一無非道場。故知此中莫非二身之正因
法身之縁了刹那之三性生死之三徳。能如
是了方釋今經。二明所詮佛性與大經無殊
七。初明方等亦明佛性二。初引古明非問。二
準經示謗答。荊溪云。今此方等等者。兼斥古
也。今此經中部無十二豈無佛性。意明大乘
無有不具廣問記者。此意正明有三定大無
三定小。不必十二方乃名大。唯涅槃法華具
而復大。自餘諸部盈縮不常。問此經何文正
當三部。答皆不思議豈非方廣。雖無別記而
有通記。一切衆生即三道。故無有不具。當成
之理記豈過此。而云無耶。前方便品即無問
自記。初雖居士印竟何殊。況復涅槃指十二
部。望十二部以定大小。故但有方廣十二善
成。無問及記猶通大小。故無此二義。亦善成。
二明二經名異體同二。初問二答二。初正示
名異體同。荊溪云。種性即是眼目異名。雖是
異名非無別義。若説能生應從種立。若説不
改以性爲名。但隨便標義理咸具。今經且從
能生爲名。是故文中多從種立。應知種是性
家之種。性是種家之性。不變故能生能生故
不變。此二一切無始無終。久遠常存足爲良
信。二若謂下引常依二諦反難。三明種性各
三義合二。初問。荊溪云。若佛性有三等者。意
欲明同。先從異問。前文雖云道即是性。此但
通途消品題目。今問品内種有三不。二答二。
初會同涅槃。二種之下結示引證。荊溪云。種
相體性者。此中意引四名名異義同。今之種
性即令永異。相彰於外尚與性同。種從内生
理符於性。四明種性倶常理等二。初問。荊溪
云。問種以能生爲義等者。一切諸佛二義爲
本。故知眞如法界法性祕藏皆應對種而爲
問也。二答。荊溪云。答中先取縁了而爲種。義
從内求者。方便比説方出正性。亦名爲種。故
知三道能生三性。何必專執外生耶。況復亦
應以類釋種。具如法華藥草喩疏中所明。故
非但正種非因而因。業惑縁了亦復如是。是
則下顯有種義。故翻對云縁了亦得名爲性
也。是則三名倶種並性義同。善須思之。心境
不殊義理自合。五明二經顯密益同二。初執
涅槃顯益明異。問二約今經密益示同答。答
意者菩薩顯入二乘密入。見佛性理益同涅
槃。借使二乘及鈍根菩薩未得即悟。亦因訶
折堪成醍醐。故二經談常理無異轍。但開未
開故分高下。六明因縁對性通別二。初問。何
以偏判等者。謂以三道各對一性名偏判也。
二答。荊溪云。若如所問乃是通義者。通別秖
是離合之義。具如法華疏中及不二門。法性
五陰有無明惡業等者。無明惑也。惡業業也。
無記五陰本名法性。由加惑業計陰成迷。亦
是法性本來清淨故使三種迷則倶迷。迷理
本淨因果對説。故云有無明惡業即成生死。
轉即名淨。七明無明即是了因二。初問二答。
七識是執見者。暹云彼論第五云。二有染汚
意與四煩惱相應。一身見二我慢三我愛四
無明。荊溪云。七識是一。所計成異。由此見識
是了因種。從了名智從迷曰見。古人不閑互
執成諍。六識爲縁亦復如是。三明般若法華
談性不異二。初問二答二。初明般若佛性五
名。既名般若。故知般若即佛性異名。二明法
華二觀解。觀即能觀心即所觀。能觀是佛所
觀是道。故名佛道。以因縁三道本一心故即
三徳。故具如止觀禪境用十乘觀因縁也。荊
溪云。觀心者前雖已約十二因縁十界三道。
未云此等即是觀境。今云十界十二因縁秖
是一念與前何別。恐人不了故別明之。於向
事中更無異轍。一心一色無非十界即空假
中。況復擧心惑已成智。業隨觀轉自得脱名。
究竟而論苦爲正境。業惑之上苦亦灼然。故
苦色心三義具足。是則至不障三徳者。能通
至極故名不障。如伊字者。因果事理倶得譬
伊。準他所明。理一修二因之與果皆不成伊。
常無常等理須顯説。三入文解二。初分科敍
意。荊溪云。若就至名如來種者。然此三道倶
有能生縁了之義。能生縁了已如前立。更應
問云正豈非種。自行至功徳者。從自行説。但
由二智能顯法身及解脱。用二智權實般若
契境不名功徳。化他二智共名一權。二初文
下隨文釋義三。初明佛道二。初分科。二隨釋
四。初文殊略問。二淨名略答。荊溪云。應知答
意具於二義。一者出假二者即理。若不出假
無由顯於通相次第。若不即理無由顯於理
假通因。下去七段深了其意方稱此品文之
大旨。復次下重更分別出假。非道約事佛道
具。指假智爲非道等。見即入外道等者。入應
作是字誤。三文殊重問。四淨名廣答二。初分
科。二隨釋八。初約無間因果二。初略示。荊溪
云。示受三塗之果者。問無間之果那感鬼畜
而總云三塗耶。答餘二即是無間眷屬。以業
因時自有相從。二惡趣業亦可餘報通於餘
二。此明菩薩利物之門。亦由初觀逆心願力。
故成觀。因任運契有以。二何者下廣釋二。初
釋五逆因二。初明自行二。初明通達佛道二。
初約因正示通達。荊溪云。何者下釋出初觀
以爲假因。豈待入時方乃名順。況有下以因
況果。即阿字等既是通相入假之觀。故得通
用無生觀門及無垢等以爲其行。若爾亦得
名爲不思議假。但於別教猶名次第。及鈍菩
薩仍名生酥。於利根者即名入中。此會得入
既名上上。於上上中不無初後。處處結其得
道之相。從若知下至通達佛道即其文也。逆
心下以觀心者。種性不同遍在諸教諸味諸
行諸道。言頓漸等者具騰始末。令知一化無
非佛道不思議假。故知通相具含三種菩薩
之假及以地住不思議假。準義亦含三祇之
假。但約顯教非從空出。是故此中不得論之。
二此即下對果結成三道二。初正示三道。二
今取下擧重況輕。荊溪云。今取最惡等者。以
居其初惡中之極。二本無下對問疾結示。二
菩薩下明化他二。初結前生。後二示有下正
示化他。荊溪云。所以具示二種相者。若唯示
可懺恐人謂。言逆罪無果。若唯不懺恐人謂。
言罪不可滅。爲除邪計及生二善。故隨其根
立斯二也。我受等者此有二義。今從内實灼
然不失楞嚴之樂。豈但獨云三禪而已。若從
迹論乃示現拒抗無慚之極。故今從其出假
邊説三禪。乃是開迹之言。所以得作本迹釋
者。諸大乘經唯除如來久本之祕及以記小
成佛之言。調達開文經論共有。方等婆藪即
其例也。二至于下釋三塗果。入無垢三昧者。
荊溪云。此中諸文皆用二十五三昧中諸三
昧者。以王三昧秖是三諦三昧故耳。以依次
第但唯用俗。下去諸句一一悉然。婆藪如前
記。象等具如止觀記中。鵽鳥篤括反。爾雅郭
璞注云。大如鴿似雌雉。二約色無色界。十一
三昧者。二十五三昧對破二十五有。具如前
記。今云十一即四禪四空梵王無想那含也。
三約三毒。四約十蔽。荊溪云。此十多是等者。
既不別分多分通説。然準破戒定屬業道。餘
者多分皆是煩惱故云多也。故知若内起者
即屬煩惱。不可制者多屬業道。以無所受而
受十蔽者。雖即翻於十蔽成度於一一蔽皆
達於中。五約二乘。荊溪云。如身子善吉等者
當知受彈及以加被。但是從迹示次第行。今
據本説云不受等。六約人間惡報。荊溪云。示
入至受四天下等者。經無四名應從義立。何
者若準下賤醜陋之言多在南洲。老病妻妾
事通餘三。北洲復應不通於病納。鈍亦可通
於四洲。故得總云四天下也。經無脩羅及六
欲者。脩羅離合有無可知。六欲或是例上。故
略文中次第略出六欲。斷於因縁。約四教者。
別圓因位猶屬諸道。未純淨故。故斷通諸。七
約入無餘。除圓妙覺者。荊溪云。他明非道其
事太近。今明。唯餘一品無明在者尚是非道。
故唯除佛究盡佛道。然羅什釋非道有三種。
一者惡趣果報。二者惡趣行業。三者世俗善
業及善果報。比望今解灼然太近。八總結。二
明如來種二。初敍意分科。荊溪云。此二大士
等者更相問答正當二槌更扣之相。二隨文
釋義五。初淨名問。二文殊答二。初懸談義旨
二。初略示。二言如下廣釋二。初正解如來種
二。初引論總明。荊溪云。如法相解等者如彼
非道即是佛道法相。生解還依彼説方稱如
來。能依此觀即如來行。是故引之通於説行。
二三種下約義別釋二。初離解二。初約種明
三。二言如下約如來明三。以前三種生三如
來。正因生法了因生報。縁因生應。二如法下
合釋二。初引文略立。二種以下約義釋成。荊
溪云。種以能生類性三義者。前已和會今更
對辨。故更論之。其實能生生於種類。此生類
永無改也。若無苦道何有一相。若無業道何
有彈指。若無煩惱何有智慧。順方便教猶名
不類。故諸餘經皆悉別立。今明。有類生義可
成。生必無段。直至於果。故今立之共成化相。
故釋種類乃附近情。由約類明。恐人不了謂
滅種非類。故附時情簡出餘教。識方便教不
明眞種。即附情明義。已下文是。二今約下約
衆生釋成二。初結前總示。三無前後者。以惑
業與身同時而有。終無一人先有惑業然後
有身。若惑業先有何異冥初。以此推之知無
前後。若言同時何謂惑業爲身作因故知雖
無前後要因煩惱而得有身。譬如燈明同時
而有。要云因燈有明。不見説言因明有燈也。
故云亦非一時。故知迷妄三道尚不縱横。達
妄三道即眞三徳。豈縱横耶。二若附下約義
別釋二。初附情約思議釋二。初約障正明二。
初明破障成種。二此多下結示判釋二。初結
示非圓。二若除下約人判釋二。初明二乘無
種。二故大下證凡夫互有。荊溪云。故大經至
善根人無者。顯非道可滅善道可成。復將此
無以入後句善人有者是也。又善人有指有
漏善。至後開時堪成縁因。故此縁初已名爲
種。言倶無者即指了因。何妨無始全無一句。
故今從於全無者説。或是了從顯了者説。若
爾縁亦容無。何獨於了爲成四句。故縁從有
説。了因且從覆相而説。二約識兼解二。初約
識正明。荊溪云。無八識則無生死涅槃者。八
是異熟故云生死。即此生死體是涅槃。又此
識性體含此二。若爾六七亦是生死之識。何
不得名即涅槃。答若通對者。義亦可爾。二眞
諦下兩師異執二。初敍二師解。荊溪云。若地
論用七識斷六識智障滅者。説第七識能取
八中清淨之相。眞修未顯皆屬六也。故今六
中智障滅者。即顯八中清淨眞修。二依中論
破。荊溪云。地師以八爲自。攝師以八爲他。故
爲中論撿破。二今經下附理約不思議釋二。
初明即障成徳三。初法。荊溪云。此經識煩惱
不善等用論中破已方顯今經三道之種。言
身等者。身中六七自有報法倶屬苦道。起煩
惱者即屬煩惱結業成就即屬不善。三即三
因。何徒紛諍。二譬。三合。二若菩下約證悟顯
融二。初約六番明證悟。即住行向地等妙也。
借瓔珞六種性以明之。三種等修者前非不
等。但此隣果別得等名。二此三下結三性顯
互融。荊溪云。非前後等者。秖三道時自非縱
横。豈得至果方如伊字。種若縱横果非本有。
理性伊者。深觀三道爲在何處。既在一念不
可縱横。故知因果悉如伊也。二就文下分科
總示二。初分科六段。二結成三種二。初示三
種通別。荊溪云。凡三門不同。苦門通門別門
下文一一次第出之。若就苦門明義者三道
相從皆是苦攝。通相既云一一皆三。對本苦
門故有離合。三道復別不可專通。二然衆下
顯了因功能。由慧達煩惱者。翻惑成智。故在
迷既由惑潤生。在悟則由智顯理。迷悟雖異
功能實同。若約位者了因即名字位。聞圓起
信翻惑成智達本有理。理即正因以智導行
行即縁因。謂觀行相似也。三因成就者。此乃
一性二修共成三因。理即正因名字等三即
縁了也。如向分別以智導行。行智契理。三法
相符不異而異。至于十信名爲成就。入初住
位破無明惑見本有理。故云法身顯現。然至
初住修性一合無復分張。三法倶顯。今從勝
説且云法身。故文下引證了因功能也。是知
一切本有由無智故日用不知。由有智故導
行詣果有行。無智生死因耳。二有身下隨文
釋義六。初約苦道。初有身等者。荊溪云。前文
已將身爲苦道。即是正因。六爲縁因。七爲了
因。今復合之而爲正因。又身爲種者。能生福
慧者。對三可知。此是三種之經文。恐猶執權
勤勤示耳。如人眼翳等者正約方等。形於二
乘而作譬也。初譬二乘次譬凡夫。倶不見性
譬以眼翳。二乘厭患生死加以苦痛喩之。凡
夫不厭但云患眼。若詣拙師者。機發喩詣。三
藏教主名爲拙醫。析法觀智如針灸。小乘助
道如藥塗。出三界苦如痛止。不得佛智佛眼
如根壞。迷中道理如不見色。無如來種四字
即合喩也。若人下譬凡夫也。煩惱全在則如
來種存。故喩眼根不壞。後若遇師者。此即巧
醫但用禁咒。如圓教主唯説圓頓達障即徳。
喩以痛愈。五眼具足見三諦理故喩眼根清
淨。二廣約煩惱道。荊溪云亦是三佛如來種
者。意亦如前苦道明之。貪愛雖即已屬煩惱。
依身藉業亦具有三。豈猶觀惑能壞惑耶。必
觀惑具及以惑由業苦故也。煩惱既爾。於五
蓋中睡掉二蓋猶是報法。以相帶故故亦同
苦。所以皆云三故也。若離取我者。別列於三。
通別有我故但成三。若離出我我遍有三乃
成等分。別門明義者。倒計於陰故總屬身。常
等別故故於苦門若道之中離出四倒。別門
即是別相念處加能觀念故處名生。若從相
生身等復受正勤如意乃至覺道等名。故知
有身等文亦轉入下之六門。此等皆應無作
釋之。當知四倒非道出生三十七品之佛道。
能生根本等者。問蓋能覆禪與禪相違。蓋去
禪發能生何在。答若約小乘蓋是相違。若從
大教違蓋成定。故約大教名相生也。若爾何
故生於根本禪耶。答事理並明故兼發事。或
是元以小助於大此於別於通無妨。以由蓋
中亦具三道故約道説三。重約苦道。華嚴明
十種六根等者。暹云。舊經三十五云。佛子菩
薩摩訶薩有十種眼。所謂肉眼天眼慧明法
眼佛眼智眼明眼出生死眼無礙眼普眼。佛
子是爲菩薩十種眼根。若菩薩成就此眼則
得一切諸佛無上大智慧眼。餘耳等五根各
有十種。名相倶別一一皆結。云得諸佛無上
耳乃至無上意。故今云因是得入如來六根
也。所以然者下應知。言識住者。識得安住也。
識念分明無有惱患。無壞者是名爲住。惡趣
則苦痛壞。四禪無想壞。非想滅定壞。亦彼地
心想微昧。念不分明故識不安住也。問曰欲
界亦惡趣所壞。云何立識住也。答曰取地壞
不取界壞。欲界惡趣善趣趣乖地異苦樂。殊
致義不相渉。故不相壞也。荊溪云。七識住者
處是所住住是能住。若依什公但在於苦隨
所住處。三道具足亦成通相。三通之相約小
乘樂住。挫成無種。雖云不樂理非全無。四重
略約煩惱道。荊溪云。是生善縁者。且從對治
通爲觀境。何種不成。五約業道。荊溪云。因惡
生善等者。此引可轉以爲況例。一切大惡無
不轉理。既轉爲善生。三不護當知。惡體是
不護體。譬如濕土能生乾土成乾土已即成
塼瓦。故知濕土是塼瓦體。六約煩惱總結。三
淨名重問。經云。曰何謂也者。曰是發語之端
許愼説文云。開口見舌謂之曰。淨名既聞文
殊廣説三道爲種。恐他不了故此問之。以生
文殊訶小之説。四文殊解釋二。初分科。二隨
釋二。初正答。二譬顯二。初標示分科。二譬。
如下隨文釋義四。初譬了因種。二譬縁因種。
荊溪云。經云植種於空者。無糞曰空非太虚
也。糞壤者説文糞棄除也。周禮壤亦土也。三
譬正因種。四總譬能生三種。五大迦葉領歎
述成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歎領經之疇。孔
安國云。疇類也二。譬顯二。初譬二合三自鄙
二。初自鄙二釋意。三明眷屬二。初敍意分科
二。初敍意二。初躡前科生起成前道及種義
者。淨名説非道爲道。文殊説非種爲種也。二
復次下例前品顯成。二文爲下分科。二初問
下隨文釋義二。初問二初敍能問人。二正出
問辭二初問眷屬二問資生。二答二。初分科
二。初答下隨釋四。初正答法身眷屬資生即
是自行三。初明眷屬二。初敍意總明二。初牒
答敍意。二關下附事成理臣佐吏民者十地
輔佛。行化降魔制敵如臣。十向事理稍深職
近王邊如佐。十行力修諸法種種驅馳如吏。
十住如民。初入佛境界率土之賓莫非王民。
盛米爲倉喩禪定生百八三昧。盛物爲庫。庫
喩實相能發十八空智慧。二智度下隨文別
釋二。初廣釋諸行二。初事釋二。初釋權實父
母二。初約義略釋。二若就下依經廣解二。初
對前品辨義二。初約品正示。二故金下引證
釋成二。又行下徴前科辨義。安住世諦初出
胎時者。無明共法出生一切隔歴分別故名
世諦。安住者以止觀安於世諦。即是觀不思
議境。觀行位成故名安住。以安住故名託聖
胎。初住破無明開佛知見名初出胎。用權至
入假者。實智入空權智入假。二釋導師。由生
天地二氣者。天陽氣地陰氣。楊子法言曰。父
母子之天地也。二觀解。稽首智度無子佛者。
大論文初歸敬偈也。而古論三本不同。或作
等字或作㝵字或作子字。以字體易相濫故
又作子字。説者或謂是種子之子。或謂是子
息之子。既各有義。故古來人師莫敢定執。而
總作四義釋之。故古論音義云。一者無等。一
切衆生無與佛等。二云無礙。佛是法王於法
自在。三云無子。復有二義。一者就理。佛能體
悟無生眞理名爲無子。二者就事。如來生死
種子已盡故名無子。四者無子亦二義。一者
般若名佛母。母有七子。謂佛菩薩及辟支四
果。即此七中佛最居長故云無子。二者無明
蔽中無有智慧之子。釋籤備引此文。但爲寫
者改㝵作礙故學者多昧。今文引用於四義
中取子息義。但以在因名子。故普賢名眞佛
子。極果超因故云無子。此與古釋似異。若取
七子中長義亦稍通。二法喜下略解諸句。慈
與悲相符等者符合也。故荊溪云。女性柔和
不與物諍。如慈與悲易可合集。或作扶持字
者。後人妄改。若似若眞者。荊溪云。似賢眞
聖。彼岸法門者波羅蜜此云到彼岸。兩輪者
謂福慧也。二嚴齊等猶如等侶。等者齊也類
也。漢書曰皆陛下之等夷。妓女者女樂曰妓。
悦慮者慮心也。二明資生。如是約別圓教等
者。荊溪云。但要先須約前二教消釋竟。次約
後二。然前二教但斷界内。若依別教界内界
外見思除處皆有前後。易可相例。登地同體
理非前後。於別教中雖復入地。仍分見修前
後之別。圓教一向初後不二。是則不可分於
見修之異。具約界内見盡之位。名爲見淨及
度疑淨。約思盡邊名分別淨及以行淨。涅槃
須指究竟佛果。若於眞位立七淨者。不分而
分以爲七淨。準四依位作之可見。菩薩在因
等者。以七淨中有無學道非究竟果。即是菩
薩修無學因亦得名爲涅槃故也。更修八解
除垢者即斷者。單章通無知及修九種大禪
等也。亦可得云於諸禪中皆除無知。華鬘者
梵言倶蘇摩。此云華。梵言摩羅此云鬘西域
結鬘師多用蘇摩那華。行列結之以爲長貫。
無問男女貴賤皆以此莊嚴。或首或身用爲節
好。以滋息者息生也。避諸蟲螫者。知列反蟲
行毒也。又通郝釋二音。則墮二地者。二乘地
也。外國用音樂等者。肇云。外國諸王臥欲起
時奏絲竹自覺。甘露者生公云。天食爲甘露
味也。什云。諸天以名藥著海中。以寶山摩之
令成甘露。食之得仙。白虎通云天酒也。觀理
懺悔者。等覺一品在亦懺悔也。作無作善者。
依小乘義如常所説。今持中道戒不作二邊
名作無作。三結自行功徳滿。勝幡建道場者。
什云外國破敵得勝則竪勝幡道場。降魔亦
表其勝相也。二明入假大用。成前非道及種
並爲化他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入假供養
諸佛。二入假淨佛國土。三入假成就衆生二。
初分科。二隨釋五。初入假覺悟衆生。二明教
衆生世法。經云悉於中出家至邪見者。九十
六種皆出家外道。隨其出家欲解其惑不同
其見也。三入假拔衆生災難。經云或作日月
天者。什云。劫初時未有日月。故爲作日月令
得照明也。作地水風大者。劫初地未成以神
力令六方風來吹水結而成地。或見人入海
船欲沒時爲化作地令得安隱。至須水火風
處皆應其所求也。或化作或以身作食及藥
草亦如是也。劫中有刀兵等者。什云將世劫
盡時刀兵起。人壽十歳婆須蜜從忉利天下
生王家作太子。化衆人言。我等祖父壽命極
長。以今瞋恚無慈故致此短壽。是故汝等當
行慈心。衆人從命惡心漸薄。此後生子壽二
十歳。如是轉續至彌勒時八萬四千歳也。四
入假濟地獄畜生之苦。五入假同事利物。經
云令魔心憒亂者。欲言行禪復受五欲。欲言
受欲復現行禪。莫測其變。所以憒亂。邑中主
者。左傳曰。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
邑也。以祜者胡古反。詩箋云。祜福也。爾雅祜
厚也。令住戒忍慈者。什云。世無賢聖。衆生下
劣不入深法。故化以戒忍。三結歎自他。經云
道無量者應適皆是佛之道矣。四斥破二乘。
經不肖者廣雅肖似類也。禮記云。其子不肖
謂骨肉不似其先。即儜惡之類也
入不二門品   三不二香積兩品明中道
雙流二。初入不二法門品二。初列章。二隨釋
三。初釋品來意。二正釋品三。初立四句廣解
二。初約句正簡二。初標示。二正釋十。初偏圓
門理。荊溪云。以第三句簡二乘者。此意正當
方等意。亦可云通教二乘義同三藏。別教地
前名爲偏門。若初地名入圓理。但初異後不
同圓教。或云教道地前非圓入。從證説方名
圓理。二別圓門理一句是受接人。一句是解
圓行漸人。初地即是初住。以相對成句。既修
漸行故受地名。三圓融教理。四教理即離。荊
溪云。第四四句即是簡前第三四句。前雖理
教相對爲門未知爲是何教教理。須簡即離
能所。圓別更對藏簡顯前理教。五大小説默。
荊溪云。第五四句即是對前四四句簡。前皆
從法雖對理辨。未論入者默與非默。今更從
行立此門重簡前四。六教行遠近。荊溪云。第
六四句者。今昔因人果人相對。顯前圓教亦
應更約三教簡之。七教門得失。荊溪云。第七
四句者約得失辨。得失由行。顯前皆得今此
帶失。八出入凡聖。初句三乘。二句五道。三句
唯別。四句唯圓。荊溪云。第八四句者。約一代
教以論今昔相對出入得否之相。述前七四
句中今昔以論得失。亦是偏圓相對以辨。唯
第四門是圓是得。九大觀小果。荊溪云。第九
句約大觀小果相對辨者。初句小果後三大
觀。亦名大因。此如法華相待論妙。十觀門偏
圓義推。三觀者。以離斷常名中道。故第四句
即修不定止觀人也。荊溪云。第十四句者純
約觀門。雖復多門意在於觀。故使觀門最居
後説。二是則下結示釋成二。初結示。此約情
悟者。隨機情故則能入之門不等。而所入之
理一也。此就理釋者。所入之理唯一默。然及
論能入不得不異。故淨名杜口諸聖各説乃
互爲表裏耳。二不二者。荊溪云。如向十門簡
入不入。入者偏圓。圓者不二偏者則二。不二
方是今所入門。二者不定。或邪或正或小或
大。唯事唯理。但別一義或存或沒。如下具簡。
當知爲簡不入之二。若得入者無向諸失。二
若就下釋成二。初約悟理寂照釋二。初正釋
二。初釋入不二。照而雙寂至寂而雙照者。約
三諦互融。乃寂照相即。以相即故出入咸悟。
二釋法門。二不二之法者。二即二邊不二即
中。故知所照秖是本具一心三千三諦之法
耳。門者還是等者還是所照稱爲門也。理通
一切稱之爲門。二是則下結示。荊溪云。是則
還是一法等者。不二及門秖是一法。但法從
處立門從用生。立名雖殊法體無別。故云不
二。約此諸門有二不二。二又二下約迷悟相
對釋二。初簡迷示二。二今明下約悟釋不二
二。初約法正示。不依至之二捨二邊也。亦不
至不二不著中道也。亦不下離應作依字。誤
也。雙捨下釋上二句也。及不二邊者。荊溪云。
捨中道著也。即上云亦不依生死涅槃之不
二也。此中道理名之爲門者。顯教即是所入
之理言入不二法門者。入即能觀。三觀不二
法門即所觀。三諦心外無境故稱不二。可軌
名法通達曰門。當以此略結括諸廣。二法華
下引證簡人二。初引經證門。荊溪云。法華云
其智慧門等者。理即是門。此門中智稱理故
難故。借開文以顯於難。亦是境智相稱之謂。
二非但下簡能入人二。初簡偏顯圓。唯除下
剩諸字。二又圓下簡凡顯聖。通意可爾者。若
論通意何但相似名入。觀行名字亦得名入。
如人知彼家等者。荊溪云。此約住前知圓爲
譬顯住。分眞名之爲入。如開示悟入等者。此
證入名唯在分眞。別義若然者。豈但入名從
別。開示悟三亦不通凡。問今師以開等四對
四十位則入當十地。此中何云即初住中論
耶。答法華疏釋開示悟入凡有四義。一約四
位二約四智。謂道慧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
智。此二皆約竪對四十位也。三約四門。空門
即開有門即示。兩亦門即悟。雙非門即入。四
約觀心者。心性三諦不可思議。此觀明淨名
開。雖不可思議而能分別三諦不濫名示。三
一相即名悟。非三照三名入。此二皆約横論
位位具四。若約横者實通住前。但經文所談
四華所表正在聖位。故今以横歴竪初住具
四。二此品下躡前品顯意三。初成前菩薩品
得入此門。無生忍位者因訶改觀。故入無生。
亦不通中住者。亦不住著能通中道也。二成
前問疾品。荊溪云。進論者更辨果用故云進
論。三成前觀衆生佛道二品。類如天地至不
生者。易曰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三示名義互
通二。初明門名通出入二。初標立。二通教下
解釋二。又復下顯法義通出入二。初標立。二
不二是法也。經品但云入不二。今以義通亦
應云入二。此中又應標云非但二名出。不二
亦名出。文略耳。以法門無量其義皆通。二如
法下解釋二。初正釋二。初引長者宅内顯而
二名入。造立舍宅者。有餘國中有餘涅槃也。
起慈悲舍。依性空宅。金銀喩大乘三十七道
品。倉是定門。即百八三昧。庫是慧門。即十八
空。不二而二名之爲出者。應云名爲入。今云
出者字誤。即標云二亦名入是也。然此不思
議俗望不思議眞。雖名爲出。若望界内思議
眞俗悉名爲入。以入在宅内故。自於下正
示此意也。二如舍下。引小乘被加顯不二名
出。準此文。知前合標云非但二名出不二亦
名出也。以相對易彰故前略耳。此亦從二而
入不二者。小乘所證。是界外俗故名二。以被
加故説不共般若。即界外眞名入不二。但知
下。上暫與之以被加爲入。既都無悕取故此
奪之。故云非眞悟入。若領知下。既被加非眞
悟入。所以出證小果。故云還出草庵也。草庵
是界内眞名爲不二。既出住小果。豈非不二
名出耶。是時下結示也。然此兩番明出入義
通。若欲易解應云以界内二諦望界外二諦。
並須破内入外。故使界外俗諦亦得入名。即
二亦名入也。此即初番意。若從被加出證小
果即從果外俗。出界内眞即不二亦名出。二
今言下簡顯。即從界外俗入界外眞。故云入
不二。應知界内二諦已在界外俗攝也。三入
文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淨名問所以問
者。從始會以來唯二人相對餘皆默然。今欲
各顯其徳故問令盡説。二諸菩薩各説二。初
玄談義旨四。初表圓位三。初標三義者。初依
大經。二依仁王。三依大品。二釋三。初表開前
合後位。即大經云。三十三天不死之藥臣將
共服也。即是不死之甘露也者。以涅槃如甘
露令生死永斷。是眞不死藥也。二表合前開
後位。十四度者亦名十四忍。即開五忍爲十
四也。一伏忍有三品。即三十心也。二信忍三
順忍四無生忍。各有三品敵對九地。五寂滅
忍有二品。下品對第十地上品對妙覺。以彼
合等覺在十地故。三表初後倶開位。大品以
四十二字表圓位也。初阿後茶者。阿之言不。
即初住無明破初不生故。茶者具云波茶。此
云畢。茶外更無字也。即妙覺究竟也。中論八
不者。暹云。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
來不去。故言八也。若無至四十二地者。即小
般若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也。
若分至皆具諸字者。即楞伽云。一地具足一
切地也。三當知下。結於三義中唯初義與今
菩薩位數相當。既開合相收。故同後二。故云
即表此之三義。二約自行。五百身因如前記。
今以小例大故引之。三約化他。我無我至如
是者。以八倒例生滅説之。以生是四榮滅是
四枯。故四約別圓二。初正釋。暹云。文殊以無
言。言於無言者如經云。如我意者於一切法
無言無説名入不二也。二料簡二。初問二苦
二。初兩教區別。荊溪云。若作三門等者。此縁
前文對文殊淨名。判三十二人例別竟。今更
問答顯別圓耳。不可專判以爲別教。若於一
門攝四十二。諸門亦然。二四門收束。二法自
下隨文別釋三。初明三十一菩薩各説。三十
一。初法自在三。初正釋二。初釋名荊溪云。則
權實至無縛者。如問疾中。慧與方便對論縛
解。今云自在即是二用。慧即實慧。故云二慧。
權慧自在實慧無縛。二生滅下釋門。皆是隨
情等者。未入初住見理。住前相似等解悉是
隨情。二簡非。荊溪云。所以於初法自在文廣
料簡者。在諸菩薩之首故爾。下去大旨悉須
準此。故下諸釋文相並略。文爲三。初簡非外
計。二簡非三藏。三簡非通教。各有問答悉如
文。三今此下結示。分中已脱者分見中道也。
二徳守二。初釋名。二我下釋門二。初正釋或
隨性欲等者自行也。或爲赴機等者化他也。
二若二下簡非未空於所者。以涅槃爲我所
也。三不瞬二。初釋名。頂生上忉利。縁如涅
槃聖行品。二釋門。不受有五種者。大品行相
品云。菩薩行般若時。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
亦行亦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
受亦不受。此五即不受二邊也。四徳頂二。初
釋名。頂禪如前記。二釋門。五善宿二。初釋
名。二十八宿謂。角亢等也。五星者史記曰。水
火金木土。此五星者天之佐爲天經緯。見伏
有時。乃至五陰者。謂此五星配五岳五常五
戒五藏五陰。中略諸五故云乃至。廣疏云乃
至五陰。達五陰即五涅槃名爲善宿。此約所
配。日星宿三昧者。中智如日空智如五星假
智如列宿。二釋門。荊溪云。是動念等者。念動
故所以境動。今但通以不動之心對於動境。
故三教境智名之爲二。唯圓境智方名不二
名無動念。六善眼二初釋名。荊溪云。善眼者
慧眼也。即是分得如世尊慧眼。二釋門二。初
敍他解。荊溪云。大乘三解小宗一解並不分
別。一相之淺深也。文爲二。初人師。二毘曇。
或非心法者即色也。或大或小者。生住異滅
各有大小也。謂小生生大生等如前記。八相
皆約一法等者。謂大小四相共成八也。故名
二相者。不同曰二。故八亦云二也。若不得此
一法者。心法既空八相安在。色法亦爾。今皆
不用者。荊溪云。又若待對明一明無則不用
也。二今取下明今釋三。初依大論。相與法等
者。相謂八相。法謂本法。荊溪云。今取釋論等
者。非異是一。非一是無。又非此一無方名不
二。次亦如下且先將一以破於數。次一相無
相下雙破一無。方名不二。二據阿含。荊溪云。
更有三法開心爲四者。文語稍略。應云更有
三法色及心數。更有四法開心爲三。王數同
時及色爲四。更有五法開心爲四。對色爲五。
如此但是阿含小乘開合色心以釋一多。暫
寄顯相非永用之。若不下正明觀相。三約三
脱。七妙臂二。初釋名。或用事妙故得名者其
臂妙好也。羅什云。以施報故手能出無量寶
物如五河流。故名妙臂也。或權實下約所表
也。荊溪云。不思議實與權理同。二釋門。菩
薩心聲聞心者。荊溪云。此則兩教菩薩對兩
教二乘。自善爲他者聲聞自善菩薩爲他。八
弗沙二。初釋名。二釋門。荊溪云。先出舊解。
泯此下斥舊。今取下正釋。九師子二。初釋名。
二釋門。荊溪云。先約世兩名。次辨同異。若
取下斥舊。今取下正釋。摩訶那伽此云大龍。
名佛爲人中大龍也。十師子意二。初釋名。二
釋門。十一淨解。有爲等者。荊溪云。先分名
體。意云前文已作漏與無漏名竟。今復更
有爲無爲名者。以門別故。故更以有爲對三
無爲。如得無漏亦是有爲者。暹云。下香積品
疏云。又從須陀洹至羅漢。所得智慧名有爲。
所得斷名無爲。無爲即是有餘涅槃。今可例
彼也。數縁非數縁者。即新云擇滅非擇滅也。
倶舍頌云。此中空無礙。擇滅謂離繋。畢竟礙
當生。別得非擇滅。釋曰。空無礙者謂太虚空
無礙爲性也。非謂所見空一顯色及竅隙等。
擇滅離繋者隨繋事各別。隨三界繋見見品
品皆名爲繋。所繋不同名爲隨事。離一繋故
得一擇滅。擇力所滅名爲擇滅。謂斷智推度
令滅故名擇滅。礙當生等者。此非擇。二類不
同。謂根塵闕縁及所證位諸無知惑。不得續
起名礙當生。如縁一色時於餘色及餘四塵得
非擇滅。爲正縁色礙餘四。色等當不生。故一
是涅槃者。暹云。擇滅無爲也。二非涅槃者虚
空及非擇滅也。今將離一切數等者。荊溪云。
以有爲中數對三無爲中數縁滅。名之爲二。
若無彼數及數滅者是則不二。十二那羅延
二。初釋名。那羅延者涅槃疏翻爲金剛。二釋
門。不出不到者。不出生死不到涅槃。以皆空
故。荊溪云。正當通意。今須在圓。十三善意。
十四現見。荊溪云。現見文中不釋名。已覩中
道故名現見。癡是無明乃至老死。此中具指
十二縁也。此用經意成今觀也。今觀不盡是
空者。是中道空從非盡。下釋出中空名爲不
盡。此盡不盡即非盡非不盡。十五普守二。初
釋名。二釋門。荊溪云。言故於我無等及引八
自在我者。二名倶在中道法性。故須引之以
防名同義同之失。故名同義異釋之。十六電
天二。初釋名。二釋門。荊溪云。明無明爲二
者。此是界内不即無明。故與界外明爲二耳。
無明即明下正釋其相。即是相即之無明也。
無明即明無明之體尚自不二。何況於明故
云佛性即是明也。明有三種者汎出之耳。十
七喜見二。初釋名。二釋門。荊溪云。先斥拙次
今即下正釋者。如幻有即空。一切法趣空不
空是眞空也。十八明相。荊溪云。四種空種等
亦先立。次四種乃至不二正釋也。言内外皆
空者即體空也。即是中道空也。具如前釋。十
九妙意。二十無盡意。今明布施等者達藏通
之二。成今不二。六度之通別者。六度是別迴
向是通。六皆迴向故。二十一深慧。荊溪云。深
慧名文中不釋。見底之慧故名爲深。底即實
相。二十二寂根二。初釋名。三無漏根者如前
記。荊溪云。此是大乘三無漏根從於寂滅實
相而生。六根得清淨者分眞清淨也。二釋門
二。初廣釋三寶義二。初明二相。文中先問起
三寶。是三不應云二。既言下作兩意答釋。初
約異故名二。是則四法乃至無量。對一如理
悉得名二。豈但三法。又解下次束三寶以爲
人法。故知三寶秖是二也。言佛與衆生倶是
人者。衆下多生字後人妄加也。衆是僧耳。以
僧伽翻衆故。故佛僧二寶倶是人也。佛是果
人僧是因人。故言下引大論證佛稱人。以人
與衆生倶假名故。人不曉此遂於上文衆字下
輒加生字。二今觀下示不二二。初正約三寶
示不二。二何故下更歴三身示不二二。初約
身廣明二。初徴起總明。二人就下約身別示
二。初三身敵對。二三身各明三。初法身三寶
是法佛之師者。法字誤也。應云諸佛之師。此
即大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
佛亦常。諸佛即報智也。此法身正是法佛豈
得又爲法佛之師耶。可軌之法者。以報智軌
則法性而成故。即是以法常故諸佛亦常也。
法以軌則爲義。境智相稱者。荊溪云。不稱則
不和。既約境智以明三寶而云境。法佛智相
稱者。境亦稱智故名相稱。二報佛三寶。荊溪
云。與理相應者智應於理如前。約理即是理
應於智。三應身三寶二雖復下結示不二。然
此三身各明三寶者凡有二異。若法報二身
秖是境智照。發等互成三義。法身以所發
之智爲佛。報身以所照之境爲法。法身以境
同於智爲僧。報身以智同於境爲僧。秖由報
法相應相冥故。得互望各爲三寶。唯應身三
寶一向就應説。細尋前文其義可見。凡十二
寶者以源本三并流出九。源流共數則有十
二。未曾有異者。以三身一體人法不二故。入
一實相者。三九雖殊一心無別。二三寶下略
例一切法。荊溪云。諸法亦爾者。諸法無非一
體三寶之實相也。二十三心無礙二。初釋名
二釋門。初斥小果。滅即涅槃滅者。因果滅盡
之處即是涅槃寂滅之理也。今觀下正釋説
涅槃。即是色者。空即是色。此空亦是中道之
空。中道之中具一切色空故也。二十四上善
二。初釋名。二釋門二。初正釋現文。此文亦有
二義。初以異故名二。前解者即釋寂根中也。
又身下次義也。束三爲二。秖是色心。色心爲
二者。荊溪云。小乘入空猶見有二。於實相中
見一切法不得一法豈分色心。故云不二。二
上來下對上結成。善眼即第六人。四種空種
者即第十八明相説門也。今以上善對上二
人。共成三脱各從一悟。二十五福田。荊溪云。
經動者釋有進退。初以四禪皆名無動。次第
四禪及以四空乃名無動。此但他人所解。今
明如上所明無動但屬於福。皆是有漏故皆
屬動。對理無漏方名不動。二十六華嚴。荊溪
云。經云從我起二者。意明破我見於無我故
云起二。未達我性故起二也。二十七徳藏二。
初釋名。二釋門。如訶身子者即不思議品初
文也。故經云。夫求法者無見苦求無斷集求
無造盡證修道之求乃至是則戲論非求法
也。二十八月上二。初釋名。月團圓等者。即
華嚴云。譬如淨滿月。普現一切水。形影雖無
量本月未曾二。二釋門。顯晦亦明暗也。經云
如入滅受相定者。以小定喩顯也。以智照滅
故則無明。結惑盡故無暗。二十九寶印手二。
初釋名二釋門。三十珠頂王。荊溪云。珠頂王
名文中不釋。譬如輪王頂上明珠。是珠居
頂故云珠頂。三十一樂實二。初正釋樂實二。
初釋名二釋門二。初釋實不實。二釋肉慧眼
二初正釋二。初牒文引經。二二乘下依經示
義。二但大下結示。荊溪云。若約別教爲語。正
觀中道爲慧眼者。於十住中遠觀所期耳。從
十行去從空出假故云照二諦。故從假邊名
爲法眼。三諦同觀即入初地。二是中下釋諸
菩薩二。初正示二釋疑。二文殊菩薩説二。初
分科。二一諸下隨釋二。初諸菩薩問。二文殊
説二。初略釋。故云起想即癡等般舟文也。二
若作下廣釋二。初約門示義二。初約五門正
釋二。初正釋三。初標。二菩薩下釋二。初約前
爲四門二。初正示。二諸菩下結益。然此四門
秖是三諦。空門眞諦有門俗諦。兩亦雙非即
中道遮照。既三諦相即故四門互融。三諦四
門一心本具。既知相即各説何妨。倶達心源
咸稱不二。專用此意統而括之。方識斯經不
二大旨。隨四悉檀逗機等者。既自行因斯開
悟。是以還説己法以示他人。二於其下顯今
爲第五。此第五門豈離前四四不可説。故名
第五。又若約觀以明。則三諦倶照成前四門。
三諦倶亡成今第五。亡照體一廓爾無寄。淨
名杜口豈離斯乎。損至無損可以意得。三故
此下結。二料簡二。初問。二答二。初明五門倶
教。二約四悉結成二。初約前三後一釋。注云
云者。此四悉檀並約理説。隨機暫異定無淺
深。二亦以下約前後倶四釋。既是相成故前後
倶四。無言有説四益何殊。要其所歸同歸于
道。二引二論證成二。初證成四門二。初引論。
二若實下釋義二。初釋門義。二如是下示得
失。邪見火燒故者。夫火不取則有温身熟食
之功。取執則有焦肌爛手之禍。合法可知。二
若因下結示第五二。初結。前生後二。此無下
望上顯意。荊溪云。亦是別擬圓教者。上已判
諸菩薩屬別教竟。故不可説屬圓教釋也。此
亦一往隨文判耳。若三十二人從遠意説。所入
亦是不可説也。得圓意者者。上來亦判三十二
人一一相通即成圓義。故今此中得作此釋。
不可説門亦如是者。別圓四門各有第五不可
説故。故不可説。其門亦通。遍攝一切方屬圓
門。二無言下別示無言二。初通示六種二。初
約内外通明五。初長爪二。初正示二。初明邪
計。長爪即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舍利弗舅
也。由來論勝於姊。懷舍利弗論則不勝。知所
懷者智。寄辨尚爾何況出胎。即棄家往南天
竺讀十八經。誓讀不休無暇剪爪。時人呼爲
長爪梵志。學説還家問甥所在。人云爲佛弟
子。即大憍慢。我甥八歳聲震五竺。彼沙門者
有何道術誘我姊子。徑往佛所思惟良久。不
得一法入心。語佛言。一切法不受受即安義。
此言一切法我皆能破使不得安。故言一切法
不受。毒氣者即三毒心中妄計也。應云皆三
毒。文中作云毒字誤也。二佛心下顯佛破。佛
心無三毒者顯佛慈心破彼邪執。汝之下正出
佛破。先牒彼計反問定之。汝之不受者牒彼
計也。汝見是受不者反問也。謂汝起不受之
見。汝内心爲安受此見。爲不安受此見。若見
下出佛難意雙破彼執也。先破受次破不受。
初意者。若汝此見安受於心。何得一切不受。
以汝見心亦在一切法中故。次破不受者。應
云若見不受。今云不見者語倒也。汝見若亦
不受何得見他有受。便欲破之既執己破他。
驗知汝心有受汝受於受者。汝心受於不受
之見。此見即受。故云汝受於受。受即苦諦者。
受有三受。讃喜即樂受。毀瞋即苦受。不讃不
毀起癡即捨受。樂受有壞苦。苦受有苦苦。捨
受有行苦。故云受即苦諦也。流轉生死者由
集感苦受五道生。故云具受諸受。云何下佛
結責也。二故知下簡非。二犢子三三藏四通
教五別圓。二約正教點示。二今此下別顯今
義二。初約文示義二。初別圓對辨。此以諸聖
各入則成別義。故使文殊即亦成別。若約一
一互通即成圓義。今即亦圓。一往暫分此圓
前別。二往明義前後該通。雖作別釋以圓爲
正。二取文下徴文顯含二。初徴文總立。文殊
既云一切法不可説等。故知一切包收四教
及以外道之法悉不可説也。若爾何謂文殊
談圓不二耶。正由包收凡小方顯圓門。即是
一心本具十界六凡四聖。凡對外道聖收四
教。九界即佛。咸即空中。故倶不可説。圓融之
旨於斯現矣。二如涅下引經釋成二。初引涅
槃正明。今以生生句屬凡夫者。即收長爪犢
子。生不生即收藏通。世諦死時者即見思破
也。不生生即別教十行。亦收通八地。初出胎
時者。此以塵沙惑破道種智生名出胎也。故
知下結示。世間即邪外。出世即四教。百界一
心何所不攝。二引法華助顯二。初正約圓釋。
諸餘法者即前三教及邪外等。此權即實名
體内權。無非佛法。故使七方便人無能測量
言辭相寂者。十界權實咸皆寂滅。二簡下例
簡二教。二復次下結前起後。三維摩默然三。
初文殊問。次淨名默然。三文殊歎。三聞品得

香積品   初釋題二。初正釋題。今依正
報勝人者。今依憑正報以立品名。擧正報以
收依果也。佛超一切故曰勝人。二明來意。二
解文二。初分科。二第二下隨釋二。初身子念
食二。初正釋念食。諸佛至不餐者。以佛内證
中道故不偏中。以表之也。毘羅三昧經瓶沙
王問佛。何故日中佛食。答云早起諸天食。日
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佛
制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食。二懸示譏訶。此
大士譏訶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譏。經云八
解脱等者。生公云。八解脱以不淨觀居初。而
食是不淨之物。既以體八爲懷者。豈有欲食
之情哉。二許食。三遣化請二。初分科。二今言
下隨釋四。初入三昧三。初入三昧。二現請飯
之國。以香詮理者。達香由心造。即香是心香
具三千。即空假中故云詮理。亦有一乘之化
者。大論三十八云。有佛國土爲一乘説法。純
以菩薩爲僧。有佛土聲聞菩薩雜爲僧。如阿
彌陀佛國。菩薩僧多聲聞僧少。三十衆皆見。
二遣請飯二。初分科。二隨釋。五段如文。亦有
得義者。妙理當顯大用即彰。三到彼問訊二。
初分科。二隨釋。諸段悉如文。四蒙飯而還二。
初分科。二心誡下隨釋。皆如文。四命大弟子
共食二。初分科。二隨釋。皆如文。經云限意
者。捨事求理名爲限意。無悲自度亦名限意。
經云經不可盡者。以心無盡故飯亦無盡。心
性究顯有斯大用。芥納須彌其事類也。經云
猶故不賜者。方言云錫瀃盡也。而字通三體。
賜儩澌倶訓盡也。古經作賜不須輒改。四二
土佛行化二。初懸談義旨三。初總示來意。二
然機下別明起教二初明二。土起教二。初明
別對二土。二今但下起教互通三。初敍別略
斥。未必全爾者。未必穢土定用音聲。淨土定
用香味也。二何以下徴釋互通二。初明聲教
通淨土。二若耳下明香味通穢土二。初正明
通穢。二例如下引例釋成。三今正下結示別
意。而判淨穢者。既現國是淨。復以香味爲教。
故對此穢土音聲爲教以判兩別。二約身飯
釋疑。三料簡正旁二。初明彼土香正味旁。二
今娑下爲化此方二塵倶至二。初明倶至所
以。正助兩門者。香正味助。二引例釋義二。初
喩藥。有通別者。通即飮食別即大黄等。準律
凡有四藥。故律鈔云。報命支持勿過於藥。藥
名乃通。要分爲四。言時藥者。從旦至中聖教
聽服事。順法應不生罪累。言非時藥者諸雜
漿等。對病而設時外開服限分無違。七日藥
者約能就法。盡其分齊從以日限用療深益。
盡形藥者勢力既微。故聽久服方能除患。形
有三種。一盡藥形。二盡病形。三盡報形。今言
通藥即前三種。別藥即是盡形。外來内發者。
湯火刀杖名外來病。四大増動名内發病。更
加餘味等者。四分云。一切鹹苦辛甘等不任
爲食名盡形藥體。善見云。一切樹木及草根
莖枝葉爲食不任者盡形服之。即今云。大黄
巴豆也。二今正下合二。初正合前喩。以通譬
正以別譬助。二若利下更作譬釋二。初正釋。
二同是下結示。二此間下明此土聲色正旁。
二此中下隨文正釋二。初標示。二正釋二。初
此問彼答二。初此淨名問。二彼菩薩答。即大
乘木叉者。一止一作咸即心性。法鼓經曰。心
無盡故戒亦無盡。二彼問此答二。初分科。二
今言下隨釋六。初問二答二。初開五乘化剛
強衆生三。初總答。二別答二。初懸示菩薩但
處中者者。謂列在人天之後聲聞縁覺之前
也。三應供者見修無學也。五佛子者四果支
佛也。二就人下正釋五乘四。初人乘。意爲一
飮酒者。以因醉動心三毒重。故意口不開。至
爲三者。意口細故合身業麁故開。二天乘。三
業委開成十善法。秉持既細故感天報。此名
通因。更加餘行及以禪定以爲別因。故有諸
天果報不同。如正法念經説。經云。是殺生是
殺生報者。即華嚴云。殺生之罪能令衆生墮
三惡道。後生人中得二果報。一者多病。二者
短命。餘九因果悉如華嚴經云。無義語者華
飾美言。苟悦人意名無義語。三菩薩乘。四聲
聞支佛乘二。初約三學正釋三。初戒學。經云
是應作是不應作者。疏解已明。今更助釋。是
應作者是作持。止則成犯。是不應作者。是止
持。作則成犯。波逸提等者。南山云。義翻云
墮。十誦云。墮燒煮覆障地獄故。七聚者一波
羅夷。二僧殘。三偸蘭遮。四波逸提。五提舍
尼。六突吉羅。七惡説。三種羯磨懺者。一心念
法。二對首法。三衆僧。法心念者發心念境。口
自傳情非謂不言而辨前事。對首者謂各共
對面秉法也。衆法者四人已上秉於羯磨。此
三略明。若曲枝分則有八種。心念有三。一但
心念唯得自説。有人亦成數列三種懺。輕吉
羅・説戒・座上發露・及六念也。二對首心念
謂。本是對首之法。由界無人佛開心念且引
七種。四分中有安居。十誦有説淨受藥受七
日。五分有受持三衣及捨三衣。善見受持缽
也。三衆法心念謂。本是僧秉。亦界無人故開
心念。四分説戒自恣。外部受僧得施及亡人
衣。對首法有二。一但對首。以是別法不開僧。
用界雖成衆亦自得成。總依諸部有二十九
受捨三衣・缽・尼師壇・及受捨百一供身具・捨
請捨戒・受依止法衣缽・藥・説淨・受藥・受七
日・安居・與欲・懺波逸提・懺輕偸蘭・懺提舍
尼・懺重吉罪・發露他重罪・及自發露。六聚僧
殘中白捨行法・自行行法;自僧殘諸行法・白
入聚落尼・白入僧寺尼・請教授・作餘食法。且
論略爾。二衆法對首同前衆法心念也。衆法
有三。一者單白。事或輕小。或常所行。或是嚴
制。一説告僧使成法事。二者白二。由事參渉
義須通和。一白牒事告知。一羯磨量處可不。
便辨前務通白及羯磨故云白二。三者白四。
受戒・懺重・治擧・訶諫。事通大小。情容乖舛
自非一白告知。三法量可焉能辨。得以三羯
磨通前單白故云白四。又作法等如優婆離
章。二定學三慧學二。初釋有漏無漏二。初牒
經通解。二從此下約三乘別釋三。初標。二修。
此下釋三。初菩薩如菩薩戒中説者。即菩薩
善戒經中備明菩薩行六度。破六蔽。於一一
度皆具四事。一者修道。二者莊嚴菩提。三者
自他利益。四者得後世大善果。因論破蔽遂
指彼文。若梵網戒乃是別圓菩薩。非藏通也。
應知藏通但禀篇聚。故大論云。釋迦法中無
菩薩僧。文殊彌勒皆聲聞衆中依次而坐。蓋
謂此也。今文於二乘中戒定總説。慧學分三
正是此意。故知非但戒同所修禪定亦同二
乘。但以慧勝故稱大乘。人或昧之遂指梵網
以爲四教菩薩戒法。法華玄義行妙之初點
示甚顯。二聲聞。三支佛。三雖約下結。二是正
下釋下諸句。二問下簡戒慧通局。荊溪云。菩
薩在俗非僧數攝者。若藏通三乘不別立戒。
具如法華玄義中料簡。荊溪既云藏通三乘
不別立戒。故知疏文且通。總而指兼含別圓
菩薩也。以淨名答彼菩薩説釋迦開五乘必
該一代。是則二乘通兩。菩薩該三。疏文從省
且從三藏。此中答意復該別圓。是故荊溪還
指法華玄文料簡之相。故彼文云。他云梵網
是菩薩戒。今問是何等菩薩。彼若答言是藏
通等菩薩戒者。應別有菩薩衆。衆既不別戒
何得異。又若別明菩薩戒。何等別是縁覺戒。
今明三藏三乘無別衆。不得別有菩薩縁覺
之戒也。若作別圓菩薩解者可然。何者三乘
共衆外別有菩薩。故別有戒。問三乘衆外別
有菩薩戒者。縁覺戒云。何答三乘衆外無別
縁覺。三結答。二譬顯中經云&T014461;戻。或作籠同
祿公反。戻三蒼作㑦。同力計反。狼戻也。剛強
貎也。經文有作悷。力回反。悲吟貎。非今所
用。四淨名述成二。初分科懸示。勞謙者易曰。
勞謙君子萬民服也。王弼云。承上綏下勞謙
匪解。二言此下隨文釋義二。初總歎二。初略
釋。二如下廣釋二。初淨穢對論二。初引論示
義。此間下示義也。二就下約譬顯勝二。初立
譬正明二。初退敵治病喩二。初喩二合。二接
賤濟乏喩二。初喩。捐施無幾者。捐猶捨也幾
多也。位在方伯者。王制曰天子百里之内以
共官。千里之内以爲御謂此地之田税所給也。官
謂其文書財用也。御謂衣
。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爲屬。屬有長。十
國以爲連。連有師。三十國以爲卒。卒有正。二
百一十國以爲州。州有伯屬連卒州猶聚也。伯師
正亦長也。凡長皆因賢
侯。爲之殷之州長曰
伯。虞夏及周皆曰牧
。八州八百五十六正。十八師
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
老。二人分天下以爲左右。目二伯老謂上公。周
禮曰。九命作
伯。春秋傳曰。自陜以東周公
主之。自陜以西召公主之
二合。遂得發眞斷結
者。此入聖位如爲方伯。若在賢位則如高遷。
二用下結示經意。二若作下四土傳望二。初
傳示輕重。二今取下結示經意。二歴別十事。
五更問此土菩薩行二。初牒經文總解。疣者
肉之凸病。二約乘戒判釋二。初標示。二大乘
下正釋荊溪云。但戒急而無乘者明無大乘。
六淨名答。經等心衆生者。等心尊彼不分怨

菩薩品   初重分大科二。此二下總明
來意。三菩薩下別解二品二。初淨名掌&T016254;
衆同入庵園歸佛二。初釋題。二就此下解釋
二。初兩意分經。蓋大師異時分文。故章安具
録之也。二初爲下隨文釋義二。初分科二。初
同下隨釋也。下去經科已在疏文不煩委録。
用前七日爲方便者。即小乘七方便也。五停
合一。總別念爲二。并四善根七也。四處辨消
者聖三凡一也。故云七日乃消者。荊溪云。用
前事解七日之文。爲理解中之前方便。若入
發心者。正指方等起慕大心。爲法華入位之
方便也。二復宗説佛國因果二。初懸談義旨
二。初總示二章對上五意。五重之中兩意者。
於前釋題五意中。此當初二兩意。初云大士
助佛闡揚化功已畢須還佛所。次意云。佛初
明佛國因果。大士助宣此義。須歸佛所復宗
明義。二上開下科對佛國以顯復宗。上開宗
者即佛國品也。説文云。開張也。廣雅云。宗本
也。初品張佛國之宗本。明淨土之旨義。故曰
開宗。此中復宗者中間諸品別論餘法爲顯
佛國。所爲既訖還歸佛所。復本所説佛國之
義。故使文節與上符合。二上果下隨文釋義
二。初明佛土。不同起根各異二。初復宗説果。
明佛國佛事不同二。初正明果三。初配上總
明二。初擧前示同二。初明四義符同。二良由
下示不次第意。文中先述意。次類如去類顯。
名異義同者。三周名異。開權義同。類今四段
名殊佛國義一。三十六問者。即長壽品初迦
葉童子發問也。古來分問開合不同。或三十
二四六等殊。即問云。何得長壽等也。義相主
對。名字不同者。佛以一十二品答三十六問。
其有名義主對者。則以長壽品答云何得長壽
問。金剛身品答金剛不壞身問等。復有一品。
而答多問則是名字不同也。義意若正等者。
但取與問意合。不責名異。此中下結例也。以
今四段對上開宗。雖不次第同顯佛國。二今
第下約今正對。二此中下隨文別釋四。初釋
上第四何法起根二。初正釋三。初敍意總釋
二。初明六塵具法悉可起根三。初總示根塵。
二若毘下對小顯大二。初小乘明眼色用劣。
二大乘明眼色該通。荊溪云。豈可將此毘曇
以難法華。信知但是不了之教。定不可依。又
今毘曇師若聞斯語。豈不撫掌。三故大下引
證結成二。初引證六根。二當知下結成具法。
二今將下明諸國從勝各用一塵二。初正明
從勝。二如此下以此例餘。二光明下牒文別
解。何但他國等者。荊溪云。此土尚有光明爲
事。何況餘土正用光明。如思益所辨者。彼經
云。又如來放光名曰能捨。佛以此光能破衆
生慳貪之心。能令行施。又光名無熱。能被破
戒之心令持禁戒。又光名安和。破瞋恚心令
行忍辱。又光名勤修。破懈怠心令行精進又
光名一心。破妄念心令行禪定。又光名能解。
破愚癡心令行智慧廣。如初句。又放四儀一
切法光亦如是。小乘中或言光到觸者。荊溪
云。到而方觸也。不到觸者謂。不到不觸。縱非
不到亦非益相。如須扇多佛等者。大論明。此
佛朝成道暮入滅。故留化佛度衆生也。四大
菩薩至功徳者。法慧菩薩在忉利天説十住
功徳林菩薩在夜摩天説十行。金剛幢在兜率
説十向。金剛藏在他化説十地。不可定判。安
在化人者。謂菩薩作佛事之言。不可定作化
菩薩消釋。以華嚴四菩薩是實非化。亦是用
菩薩爲佛事故。故屬下雖化實不同倶屬起
根也。此間亦坐菩提樹得道者。此本尼拘律
陀樹於下得菩提。故因以爲名。智論云。樹下
思惟如佛生無憂樹。成道菩提樹。轉法輪吉
祥樹。入滅娑羅樹。行者隨諸佛法常處樹下。
或現常身者即丈六身。是常所現也。故大論
四十四云。釋迦文佛常光一丈等。夢幻十喩
者。經文但七而無城化空三也。荊溪云。況復
十喩本喩於空。此亦空爲佛事耳。菩薩得有
者。於空見不空故。以十喩爲誑相者。暹云。光
統以四宗判教。一因縁宗指毘曇六因四縁。
二假名宗指成論三假。三誑相宗指大品三
論。四常宗指涅槃華嚴等常住佛性本有湛
然。若佛不示至能知者大論文也。昆蟲者昆
亦作昆。禮記曰。昆蟲未蟄不以火田。鄭玄云。
昆明也。明蟲者得陽而生得陰而藏。故曰昆
蟲也。三廣説下指廣結略。二齊此下總結。二
釋上第三明入佛慧二。初分科總敍。二但諸
下隨文正釋二。初善門。二惡門。女人示貪欲
者。舊經第四十二云。善財童子至險難國大
莊嚴城婆須蜜多女所。白言我已發菩提心。
未知云何學菩薩行。修菩薩道。答言。我已成
離貪欲實際法門。故天見我我爲天女。人見
人女。乃至非人見我爲非人女。若欲所纒來
我所者爲其説法。皆悉離欲得無著境界三
昧。見我得歡喜三昧。與我語得無礙妙音三
昧。執我手得詣一切佛刹三昧等云云。凡夫
爲此墮落者。荊溪云。總云世人多分之相。豈
可和須蜜令人墮耶。此少唯益。滿足王者。新
經名無厭足王。舊經四十一云。善財至滿幢
城滿足王所。見無量衆生犯王法者。身被五
縛或斷手足或截耳鼻乃至以火焚之。善財
懷疑。虚空有天告之。勿疑。即詣王所白言。我
已發菩提心未知云何學菩薩行修菩薩道。
答言。我成就菩薩幻化三昧法門。十惡衆生
不可教化。我爲調伏令解脱。故化作人衆種
種苦治。令捨十惡發菩提心。當知我身口意
乃至螘子不生害心。何況人耶。見婆羅門者。
舊經四十云。善財至進求國方便命婆羅門
所。時婆羅門修諸苦行求一切智。四面火聚
猶如大山。中有刀山高峻無極。從彼山上自
投火聚。善財白言。我已發菩提心未知云何
學菩薩行修菩薩道。答言。汝今若能登此刀
山投火聚者。菩薩諸行悉皆清淨。善財疑念。
十萬梵王在虚空中告。令勿疑。爾時善財即
登刀山自投火聚。未至中間即得菩薩安住
三昧。既至火焔復得菩薩寂靜安樂照明三
昧。即新經六十四云。伊沙那聚落勝熱婆羅
門也。三既善下結示顯意。三釋成下結顯經
意。結撮始終者。初品始明淨國。二釋其意二。
初敍意分科。方便至之土者。方便曲巧也。曲
巧隨縁示現三土。隨縁不變同一寂光。鏡像
器飯喩意可識。二今就下隨文釋義四。初就
虚空結釋二。初約佛國。譬文與此對釋二。初
擧譬。二此言下合法。二今此下約佛國。法文
與此對釋三。初牒上四番。二雖下約土正解
二。初約事理消經。二今四下明寂光體遍。三
是故下結成今意。二略明身智。萬延量者。延
謂由延。亦由旬耳。三廣明身智二。初對前辨
示二。初約廣略相對。二約思議不思議相對
二。初明二諦倶異。二何以下徴釋相状。初釋
三藏二諦相。次極智下釋圓教二諦相。二今
十下正釋經文二。初約不思議明倶等。文中
牒經消釋小不次第。對經可見。應以同等二
字逆通諸句。文中並約二身釋等。以諸佛倶
有二身。所以諸句同等性等者。性應作姓。即
釋經文種姓二字也。刹利婆羅門者。諸佛應
世不出二姓。世尚威勢者則生刹帝利姓中。
如釋迦果也。世尚徳行者則生婆羅門姓中。
如彌勒是也。法身之性等者。以性釋種姓義。
亦是以事表理。習種至妙覺者。果由因剋。故
遍列諸性勝應至衆生者。此勝應即他受用
報也。二此之下約互相釋結用義。荊溪云。此
之身智等者既可以土釋身。即可以身釋土。
四約三號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正釋三號
三。初釋三藐三佛陀二。初約思議。二約不思
議。二釋多陀阿伽度。亦先思議次不思議。於
眞如之理者即三藏偏眞也。三釋佛陀例前
二釋也。疏文從略。於前科不思議中明之耳。
釋請法中。隨其靜亂者。靜用文如彼國。亂用
武。如此國。權道有疑者。大論四十三云。菩薩
二種。一者有慈悲多爲衆生。二者多集諸功
徳。樂多集功徳者至一乘清淨無量壽國土。
好多爲衆生者至無佛法僧處。讃歎三寶之
音令彼國菩薩即第二人。故於權道有疑也。
問豈有無慈悲名菩薩耶。答慈悲無異倶化
衆生。期心早晩有殊耳。故大論四十五又云。
有先自成就功徳然後度衆生者。有先成就
衆生後自成功徳者。今彼菩薩即是先自成
後度生。一往對此土菩薩即當先成就衆生
人也。二往此土具有二人。即三根出假是也。
今彼國菩薩則當眞出假人。二佛爲説二。初
對上分科二。初對上佛國。二今就下正分今
文。二釋中下隨釋三。初總標勸學。二釋二。初
略釋。二廣釋三。初明不盡有爲二。初標二。釋
三。初約句總標。二今言下牒前示義二。初大
師正釋二。初正明二義二。初約中道示義。二
俗諦下約二諦解名二。故盡下對上釋成二。
初對佛國釋成。二私問下章安私解。問意者。
彼九百萬菩薩既來此土。以香益物。則已能
雙流。何故始問。答意者。彼諸來菩薩中有權
有實。故以權引實者。爲引利心實行示益物
之儀。故使無生大士權設斯問。以實隨權者。
彼初心實行雖未有雙流之用。以權神通所
攝故能隨來。三文中下隨難略解。子在難者
喩衆生在生死。父母在宅如菩薩在禪定。慈
念衆生不以寂靜爲樂。故云如地獄。云云者
諸皆可見也。經云不輕未學敬學如佛者。未
學當學所以不輕。已學當成故敬如佛。經云
見來求者。爲善師想者。本無施意。因彼來求
發我施。以則於我爲師。故起師想。不住無爲
中。經云。修學無起不以無起爲證者。諸法縁
會而有。縁散而無。何法生有待縁而起乎。此
觀空觀之別門也。三疊釋二。初離文通宗二。
初對佛國顯復宗二。初對上釋成二。初敍前
佛國。二今下明今釋成二。初明三段相由。以
前不盡有爲成佛國横。不住無爲成佛國竪。
又今二段各含横竪。故疏不的對。今疊釋成
佛國結釋横竪。二示前後互辨。此示今段與
兩科迴互耳。二今言下徴文略解二。初約雙
照正解。二若三下約身智釋成。二就此下約
權實示疊釋三。初約四雙分文。知病識病者。
總略名知委辨曰識。二約此下約權實廣解
二。初正辨三種權實。或説權爲實者。荊溪云。
即是藏通三種眞也。或説實爲權者。含中入
眞也。此等對圓並名化他。故下文云。約此判
思議不思議。此是通教及二八中之眞俗也。
或於權中而辨權實者。以説權爲實故權中
有實。或於實中等者。以説實爲權。故實中有
權。逗機淺深者二教則淺。含中則深。二約此
下廣歴諦教釋義二。初歴二諦三。初標。二若
是下釋三。初自行權實。二自行化他三。初雙
標。二何故下雙釋二。初法故言三人等者。大
品文也。以三乘中利根見中道故。故知含中
在眞。謂説眞諦者。彌勒既以見中爲眞。則是
論偏空。正當俗諦。即複俗中幻有即空也。故
使五百聞俗謂眞。雖不彰至其義者。謂大品
但云三人同斷。大經但云謂俗爲眞。而宛有
中道義也。已如向釋。若通別教圓教等者。荊
溪云。別教有時屬於化他。有時亦得將爲自
行。有時亦得名爲自他。二見空下譬。三日月
下合。三若菩下雙結。三化他權實二。初標。二
何以下釋二。初約空石喩釋相。二但思下對
不思議辨異。所以更對不思議辨相者。以化
他純用藏通。則但是思議。其利根者。於通眞
見中理。則成不思議。若約利根還同自行。化
他權實義既相渉。故須辨相。文爲二。初正明
思議二。初重擧前喩。稍稍消磨喩漸。礦盡金
現喩頓。即是斷見思盡受中道接故得名頓。
二思議下合喩釋相。先正合前喩。如一切下
更以譬顯。此取行人體物淺深以喩秖一思
議。其利根頓見中道。文中云生滅無生之言。
悉取體物之解以喩悟理淺深耳。非是約法
也。智之下者見森羅是四大。如藏教但見無
常。智之中者見森羅生滅。如通二乘及鈍菩
薩。但見即空。如生滅至眞諦者。此是智之上
者見森羅是空。喩利根人。即見中道。既對中
下。任運是上。故不云上耳。此豈非漸頓也者。
以喩明之。宛見思議中有頓義。既有於頓則
亦屬不思議。但約菩薩。元始化他説於二教。
唯是思議頓見由根。故使二教但是化他權
實。而教下既有受接之理。不得不辨故此明
之。二對辨不思議二。初約喩正明。如如意珠
者。珠喩一心。能雨諸寶。喩一心隨縁變造十
界。珠雖無寶而具寶性。以喩心性本具百界
三千依正之性。名爲理造。不假隨縁。理常造
故。故知此造即具異名。畢竟無所有者。雖無
所有而有寶性。若謂無性他應雨寶。何須摩
尼。不思議下合喩也。而能眞俗具足者。不當
有無。有無自爾。何以故。倶實相故。實相法
爾。具足諸法。諸法法爾。性本無生。一切眞俗
者即前三教二諦也。悉在十界所收故。二若
約下寄此下落紙也。從菩薩
行品末至阿閦品中
初總答二。初釋經文
二。初總別釋文二。初總。二別觀。己心性既是
實相者。實相必諸法。諸法必十如。十如必十
界。十界必身土。身分假實故有三千。是故三
千同在心地。與佛心地三千不殊。方乃名爲
三無差別。方曉今經觀身實相。故云即是。至
義齊也。且迷中之理尚齊妙覺。而況等覺悟
中之理。而況妙覺佛。佛道齊。若曉觀心前二
可了。譬如人射法者。始學射者即期中的中。
自親疏始觀心性。即與佛齊。悟自淺深此用
首楞三昧喩也。彼經上卷佛告竪意。譬如學
射。先射大埻次射小埻。次學射的次學射杖。
乃至學射一毛。射一毛已學射百分毛之一
分。能射是已名爲善射。經文具以欲學首楞
嚴先當學愛樂等一法合之。彼存次第。始學
射埻。今約不次即從初射的中有親疏。始疏
終親。以喩圓觀。二若正下結示觀法。二所以
下對問顯意二。初明因身顯土。二他下示所
居眞國二。初他解。二今釋二。初明法身有土。
二故金下引經證成。二別答二。初釋觀三世
二。初正釋經文。如見有未來之法等者。此語
過去法未至現在時。故云未來之法可得。是
有邊無邊者。牒凡夫妄執有過去也。此即外
人妄計謂。過去有邊無邊現在常無常未來
如去不如去。乃至各加兩亦雙非。約三世五
陰共成六十。不離斷常即六十二見也。大論
大經并疏及輔行等處處明之。今意者若過
去實有可同外計。今既本空其計安是。下明
後際不去現在不住。例之可知。二他解下對
古示義二。初約位辨常二。初敍古。二明今。若
解今意方曉大經二鳥雙遊之旨。文爲二。初
明金剛前自行故常。適今者始今也。凡夫並
常。何況分聖。二金剛後約化他故無常。然約
自行亦有無常。以元品無明未斷故。今此且
就化他明之。妙覺極果尚示八十無常。豈況
分常而不示乎。二示應化異二初古明應化
義同二今明應化體別。二釋不觀色等者。向
如訶須菩提者。弟子品云。其施汝者不名福
田。供養汝者墮三惡道。如慰喩者。即經云。須
菩提取缽勿懼等。訶則以大聖小。故非福田。
慰則小乘聖人是界内福田也。釋三世偈者。
云本無今有本有今無。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古人多解。今家正義唯約三諦。即眞而俗是
本無今有。即俗而眞是本有今無。即邊而中
是三世有法無有是處。又即一而三。即三而
一。三一即非三一。以消四句釋然大觀。佛於
大經四出宣説。故使古人名四出偈。若知三
諦一心則統乎一經。何止四出貫乎一代。何
止一經包乎十方。何止一化該乎三世。何止現
在。卷多歸一唯指自心。自心本無諸義安在。
無不離有衆説炳然。故知四出亦且隨機證
義爲便耳。二身子問應身二。初敍意分科。二
隨文釋義如文。二明所居淨國二。初敍意分
科。二分言下隨文釋義。經阿迦尼吒或作貳
吒或作尼沙詫或言尼師吒。皆梵音輕重耳。
正言阿迦柅瑟搋。譯云質礙。色究竟。搋勅佳
反。七身子稱歎二。初正釋經文。二若依下研
謹顯意。若依此語者六番歎福深似流通也」
法供養品   三流通分二。初總敍分章
二。初總敍二。初指品標章。二來通下擧名
解義。二分章。二就前下依文別釋二。初
品分二。初分科懸示二。初總別分科。二今
言下懸示品意二。初正釋品名三。初正釋。
二如下引證論。第四云。佛於摩伽陀國尼
連河側優樓頻螺聚落得菩提成就法身。故
多住王舍。報生地恩故多住舍衞。二國之中
下顯法身勝也。此經既詮實相。即是諸佛法
身也。故帝釋護持。三護下例結。二復次下護
持所以二。初明今説酬請。二若作下依教判
人。若依華嚴以十地對六欲四禪者。帝釋是
二地菩薩。率化群下者。儀禮云。勗率以敬。鄭
玄曰。率導引也。二就歎下隨文釋義。初歎法
二。初分科顯實。非法無以成人者。由悟實而
成聖。故非人無以顯法。故人有神用方顯法
勝。二百千下隨文正釋。覺心所護者。即是佛
護也。八魔十魔如前記。吾助爾。喜者爾汝也。
二述其歎人二。初分科懸示二。初總別分科。
二所以下懸示義旨二。初立疑徴起。二正言
下依義答釋二。初明福慧勝劣三。初略示勝
劣。生身之福不動不出者。大論五十八云。依
止者己身・財物・受者。是法中取相心著。生憍
慢等煩惱。是名世間不動不出。能動能出者。
論云。動者柔順忍。出者無生忍。聲聞法中動
者學人出者無學人。二故言下引論委明福
不趣等。即彌勒金剛般若論也。福不趣菩提
者。布施七寶如須彌山福也。二能趣菩提者。
受持及讀誦。此二趣菩提。是故此二名爲了
因。於實等者。正明讀誦般若資於實相。是故
持誦名爲了因。故云於實。降斯已外但名生
因。生因者有漏因也。故云於餘。荊溪云。於實
下生了二因互比決者。此約無了之縁無縁
之了。當分各説。豈有發菩提心者。獨有縁因
而無了耶。獨有於了而無縁耶。若獨有者彼
此不成。對縁而了了方成。了縁亦如是。三供
養下牒義酬問。荊溪云。供養生身名生因者。
此約唯供色身之佛不聞法者。或見生身唯
説小法。並名福。不趣菩提也。二金下引二經
證成荊溪云復次大品至諸佛爲怨者以小教
中所不説故故無於罪福之縁。二第四下隨
文釋義。修行福多者。隨便牒文耳。應知秖指
修行二字。是述法行。經云福多於彼則是總
顯信法勝前供養起塔耳。經云。如來等十號
者。一切諸佛皆有通別兩號。彌陀釋迦等是
別號。如來等十是通號化相須分故立別名。
實徳齊同故立通稱。無虚妄名如來良福田名
應供。知法界名正遍知。具三明名明行足。不
還來名善逝。知衆生國土名世間解。無與等
名無上士。調他心名調御丈夫。爲衆生眼名
天人師。知三聚名佛。諸天世人無能過者名
世尊。如一微塵等者。舊華嚴第三十六譬。如
有一經卷如大千界所有一切。無不記録。彼
大千等經卷在一微塵内。時有一人出興於
世。具足天眼見此經在微塵内。作如是念。云
何經卷在微塵内。而不饒益衆生。即以方便
破塵出卷。如來智慧具足。在於衆生身中。但
衆生顛倒想覆不知不見。如來天眼觀已曰。
奇哉奇哉云何如來智在於身中而不知見。
我當教彼覺悟聖道令離顛倒。見如來智在
其身内與佛無異。即時教彼修八聖道見如
來智。信受實相等者。信受即名字。修行通觀
行相似。即是至異名者。三脱不縱不横故稱
微妙。三脱之法非凡小之思言議。故稱不思
議。故云異名也。聞持前行者。荊溪云。住前修
於果地功徳。具如止觀記。注云云者。具如第
一疏釋歎徳中明六度也。三種受者三土中
思惑也。入涅槃般若者。荊溪云。涅槃解脱也。
即對般若而爲二也。取於實相中道也今謂
圓觀實相即住前修行入涅槃般若者。由似
入眞。得涅槃斷果。般若智果。即是諸法不生
而般若生。亦是入理般若名爲住也。是圓頓
漸三教者荊溪云。圓頓是圓。漸是三教。故云
漸三教也。二十七賢聖者。中阿含三十福田
經明二十七賢聖。學人有十八。謂信行・法行・
信解・見得・身證・家家・一種子・向初果・得初
果・二向・二果・三向・三果。及五那含。謂中・生・
行・不行・上流。無學有九謂。思・進・退・不退・不
動・住・護・慧倶。五怖如前記。三種生死者荊
溪云。於變易中分出因縁。示百句解脱者。至
於極果方具百句。若具百句豈唯百耶。若具
一切何獨果耶。若聞不聞者。聞謂依聞而解。
不聞謂自思得解。今據内修同名法行。經云
得五神通者。若據前得忍猶是相似位人。未
得中道無漏。故但五通。若已入分眞則讓極
果無無漏也。經云迦羅鳩孫駄者。亦云拘留
孫。此云所應斷。即賢劫第一佛。在第九減人
壽六萬歳時出。樓至即最後佛。在第二十増
劫中出世
囑累品   初對前辨示。二囑是下正釋
經文二。初釋題。二就文下解文也。優波鞠多
者。付法藏傳及阿育王經皆云。鞠多於摩突
羅國説法。魔王於説法處雨眞珠華瓔珞華
等化作白象。七寶莊嚴化爲七人。端正殊特。
擧會觀察無聽法者。於三日中説法無一人
得道。魔王歡喜。鞠多即入三昧觀之。知是魔
作。魔復以瓔珞著尊者頂上。知已作念。魔壞
正法。如來何故而不調伏。即觀佛心知佛令
我調伏。即以蛇人狗三屍化爲瓔珞。感魔王
至謂之曰。汝與我鬘深感厚施。今還以此用
酬贈汝。魔大歡喜舒頸受之。至其頸上還見
死屍蟲蛆欲出。魔深厭惡語鞠多曰。汝今云
何以此死屍而繋我頸。魔以神力去之不得。
求請諸天。乃至梵王求脱此屍。梵王曰十力
弟子所作我不能脱。若歸依鞠多容有得脱。
魔受梵教至鞠多所五體投地求脱三屍。尊者
曰。汝於正法莫作惱害。然爲汝脱。魔言受教。
即爲脱之。爲無相佛者。謂徳齊於佛無相好
耳。此褒稱之辭耳。三若是下約人釋二。初略
示。二言深下廣釋二。初起釋久行二。初引無
行貼釋二。初引彼經正明二。初牒解深經
二。初牒文引經。荊溪云。言深經者引無行經。
貪欲是道者是也。衆生無始與此三倶勤。觀
衆生於茲取悟。故云即是。一切諸經大旨悉
然。不得意者。以三爲是。二指此下依經示義。
二彼經下重引勸誡二。初重引經。荊溪云。恐
人誤解。故更引彼經。深達此法者亦不破於
戒等。二行人下明誡勸。二實相下約因果結
釋。二若能下對今文結顯。二若樂下追釋新
學二。初正釋根。添水之乳者。大經菩薩品云。
如牧牛女爲欲賣乳貪多利故加二分水。轉復
賣與餘牧牛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轉復
賣與近城女人。彼女復加二分賣與城中女
人。彼女復加二分詣市賣之。古師釋二牧女
譬弘經者。女性諂曲譬弘者不能忘懷爲法
而多諂衆利。故以牧女譬之。初加二分者。一
抄略此經。二分爲多分。第二加二分者。一除
深妙語。二安世諦言。第三加二分者。一抄前
著後。二抄後著前。第四加二分者。一前後著
中。二中著前後。二如即下引事證二。初引現
事。二此中下引昔事二。初正引昔縁。荊溪云。
此是往日沙彌者。佛是和尚阿難是闍梨。二
故知下結淺顯深。三約此下總結。三教迂曲
名飾辭。圓頓極談名直語。如喜根等者如前
記。擯法亦成者亦纔也。又大論第八云。苦行
頭陀初中後夜勤心禪。觀苦而得道聲聞教。
觀諸法實相無縛無脱無解。心得清淨菩薩
教。然此以小比大故作此説。於菩薩圓乘亦
未嘗廢於禪觀等事。次文分二。初釋輕慢。二
次復下釋取相二。初明取相成非以釋經文
二。初約經文顯失。二如三下擧人師示過二。
初明諸師取相。三時等者。古來南北通用三
種判教。一頓謂華嚴。二漸十二年前有相教
阿含經也。十二年後無相教從般若至涅槃
也。三不定教。謂勝鬘光明等。非頓漸而明佛
性常住故名偏方不定教。虎丘岌師更於漸
教分爲三時。謂有相。無相・常住。即指涅槃爲
常住教也。四時者白馬寺宗愛師判漸爲四。
三不異前。於常住前無相後指法華名同歸
教。五時者道場觀等。漸更爲五。四不異前。於
無相後同歸前指今淨名及思益等爲褒貶抑
揚教。半滿者。菩提流支以十二年前爲半字。
十二年後是滿字。四宗者光統判教也。一因
縁宗。指毘曇六因四縁。二假名宗。指成論三
假。三誑相宗。指大品三論。四常住宗。指涅槃
華嚴。六宗者。光統更開四爲六。四如前。指法
華爲眞宗。大集爲圓宗。具載法華玄義第十
卷。二明今家無著二。初正明無著。三教二教
一教等者。荊溪云。三亦秖是漸等三教。二即
頓漸。一謂一音。無教者無言説也。乃至八教
隨宜用一。而以諸教用兼於觀。更互融通意。
令無滯方便入道。若不爾者。與外何殊。故令
於教以起於行。行教相盾以悟爲本。介爾有
著者。周易曰。憂悔吝者存乎介。韓康伯注云。
介纖介也。二自執下斥諸師二。初大師斥。二
南岳斥。二明寂照入道以顯經意二。初標示。
營道猶云修道也。二但下正釋二。初明説默
互資成益二。初正明互資二。初示説默該收。
二須識下明互資成益三。初法二。初明對病
設藥。二語默下示用治適時。二譬。三合。二故
大下擧得顯失二。初擧互資之得。五穀者鄭
司農云。麻黍稷麥豆也。二若偏下顯取相之
失。雖謂懷常子等者。雖自謂常住之子托在
聖胎。既生偏著長倫生死。所有佛性定不顯
發。其猶石女不生也。二若於下明説默各有
信法二。初聞思迴轉釋二。初明聖説具信法。
二明聖默具信法。加功慊到等者。慊苦簟反。
恨也。加功不悟所以自恨心生。禮記云。貴不
慊於民。鄭注云。慊恨不滿之貎也。孟子云。行
有不慊於心。注云慊快也。其義亦通。婁婁者。
或作慺。並謹敬也。雖非懈謾而不得悟。故須
聽法取解。據此明信法迴轉人也。廣明信法
相資迴轉等。具如止觀安心中。二又從下内
外相資釋。如聞而行是法資信。雖正從外聞
而更假内自思惟資助得悟故。如行而聞是
信資法。雖正宜内思而必假外聞説法資助
得悟故。二付囑阿難二。初敍意分文二。初敍
意二。初迹。二本。二就此下分科。二要者下隨
文釋義。得要即得諸法者。以實相必諸法諸
法即實相。故如得如意則具衆寶也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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