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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義記 (No. 1776_ 慧遠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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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776_.38.0444a01: 以其老病死苦而顯不淨。次一以其四大違
T1776_.38.0444a02: 苦而顯不淨。後一五陰生滅之苦而顯不淨。
T1776_.38.0444a03: 就前三中是身爲災爲一病惱是病苦也。一
T1776_.38.0444a04: 大不調百一病生。四大不調四百四病同時
T1776_.38.0444a05: 倶作。今約一大且言百一。是身如丘井爲老
T1776_.38.0444a06: 所逼是老苦也。高丘必頽深井必滿有身必
T1776_.38.0444a07: 老。故取爲喩。爲老所逼約喩顯法。亦得名爲
T1776_.38.0444a08: 辨法同喩。是身不定爲要當死是死苦也。此
T1776_.38.0444a09: 前三竟。亦應説生苦。微故不論。如毒蛇者是
T1776_.38.0444a10: 其四大違損苦也。譬如四蛇盛之一篋共相
T1776_.38.0444a11: 違害。四大如是。盛一身篋性相乖反故取爲
T1776_.38.0444a12: 喩。云何乖反。論地則堅而重。風則動而輕。水
T1776_.38.0444a13: 則濕而冷。火則熱而&T024802;。故曰相反。如怨賊者
T1776_.38.0444a14: 是其五陰生滅苦也。何故五陰説爲怨賊。人
T1776_.38.0444a15: 皆樂住。而此五陰共相摧滅違反人情。故名
T1776_.38.0444a16: 怨賊。以能相害經中亦説爲旃陀羅。是義云
T1776_.38.0444a17: 何。於五陰中識陰始生想來摧滅。想陰始現
T1776_.38.0444a18: 受來摧滅。受陰始起行來摧滅。行陰始生識
T1776_.38.0444a19: 復摧滅。想於色陰中根用相代生滅相功。故
T1776_.38.0444a20: 名怨賊。苦想如是。以苦爲身。身云何淨。言如
T1776_.38.0444a21: 空聚陰界諸入共合成者以空無我顯不淨
T1776_.38.0444a22: 也。上來別教。言諸仁者此可患厭結勸令厭。
T1776_.38.0444a23: 上教生厭護煩惱行。下教生欣護小乘行。於
T1776_.38.0444a24: 中有二。一約自行。教求佛身護彼小心。二欲
T1776_.38.0444a25: 得佛身斷生病下約就利他教求菩提護彼狹
T1776_.38.0444a26: 心。前中復二。一勸求佛果。二從無量功徳生
T1776_.38.0444a27: 下明果由因勸修佛因。前中初言常樂佛身
T1776_.38.0444a28: 擧果正勸因。聲聞厭有則求取滅。菩薩異彼
T1776_.38.0444a29: 故須樂佛。下釋勸意。所以者何。徴前起後。所
T1776_.38.0444b01: 以勸汝求佛者何。下對釋之。佛即法身故須
T1776_.38.0444b02: 樂之。有人見佛示同有爲疑不可求。爲遮此
T1776_.38.0444b03: 意故説佛身即是法身。爲是須求。佛具三義。
T1776_.38.0444b04: 廣如別章。今言法身是佛報身。説從無量功
T1776_.38.0444b05: 徳生故。以佛一切功徳法成故名法身。就下
T1776_.38.0444b06: 明果從因生中初從無量功徳生者總以標
T1776_.38.0444b07: 擧。從戒下別。下從如是無量淨法生如來身
T1776_.38.0444b08: 總以結之。就初總中言從無量功徳生者報
T1776_.38.0444b09: 身本無。方便修起故從徳生。徳別衆多故曰
T1776_.38.0444b10: 無量。別中有二。一從教行生。二從眞實下從
T1776_.38.0444b11: 證行生。就教行中初先別論。從斷一切不善
T1776_.38.0444b12: 法下總以結之。別中有四。一明行因。二從六
T1776_.38.0444b13: 通下明其行果。三從三十七品下明其道因。
T1776_.38.0444b14: 四從十力四無畏下明其道果。就初段中文
T1776_.38.0444b15: 別有四。初從戒等是自利行。其戒定慧解脱
T1776_.38.0444b16: 知見餘處名爲五分法身。義如別章。今且釋
T1776_.38.0444b17: 名。防禁名戒。住縁稱定。觀遠名慧。此三相因
T1776_.38.0444b18: 從斯得果。果絶覊縛説爲解脱。謂心解脱慧
T1776_.38.0444b19: 解脱等。於已解脱時照知顯了名解脱知見。
T1776_.38.0444b20: 此五猶是戒定慧三行所攝。初一是戒。次一
T1776_.38.0444b21: 是定。後三通攝皆是智慧。二慈悲等是利他
T1776_.38.0444b22: 行。此前一對。三布施等復明自利。施戒忍進
T1776_.38.0444b23: 四種可解。就禪度中禪是四禪。定者是其四
T1776_.38.0444b24: 無色定。言解脱者謂八解脱。言三昧者謂三
T1776_.38.0444b25: 三昧。就波若中多聞教智。智慧理智。亦名證
T1776_.38.0444b26: 知。上來別論。諸波羅蜜總以結之。四從方便
T1776_.38.0444b27: 生復明利他。謂方便智。此復一對。上來行因。
T1776_.38.0444b28: 六通三明是其行果。言六通者身通天眼天
T1776_.38.0444b29: 耳他心宿命漏盡是其六也。言三明者宿命
T1776_.38.0444c01: 天眼及以漏盡。亦如別章。從三十七道品生
T1776_.38.0444c02: 從止觀生是其道也。十力無畏十八不共是
T1776_.38.0444c03: 其道果。四無畏義此應具釋。此三皆是十地
T1776_.38.0444c04: 中得。是故從之得生佛身。上來別竟。從斷一
T1776_.38.0444c05: 切不善法生集一切善法生總以結之。上來
T1776_.38.0444c06: 教行。下明證行。從眞實生是所證理。如來藏
T1776_.38.0444c07: 性是其眞實。此佛正因故佛從生。從不放逸
T1776_.38.0444c08: 是其能證。妄情浮蕩名爲放逸。證實除捨名
T1776_.38.0444c09: 不放逸。此即般若不放逸根。前總次別。從如
T1776_.38.0444c10: 是法生如來身總以結之。前約自行教求佛
T1776_.38.0444c11: 身。下約利他教求菩提。是故告言欲得佛身
T1776_.38.0444c12: 斷生病者當發阿耨三菩提心。前明諸人皆
T1776_.38.0444c13: 往問疾。次爲説法下明説益。長者維摩爲問
T1776_.38.0444c14: 疾者而爲説法。令無數人發菩提心
T1776_.38.0444c15: 維摩義記卷第一
T1776_.38.0444c16:
T1776_.38.0444c17:
T1776_.38.0444c18:
T1776_.38.0444c19: 維摩義記卷第二
T1776_.38.0444c20:  沙門慧遠撰 
T1776_.38.0444c21: 弟子品者。此品之中命聲聞弟子問疾。良以
T1776_.38.0444c22: 聲聞學在佛後故名爲弟。從佛化生故復稱
T1776_.38.0444c23: 子。從其所告以題章目名弟子品
T1776_.38.0444c24: 次隨文釋。於中略以三門分別。一對上生起
T1776_.38.0444c25: 以釋來意。二對後科分。三依文正解。來意如
T1776_.38.0444c26: 何。兩義釋之。一約序義釋其來意。二就正宗
T1776_.38.0444c27: 以解來意。言約序者曲復有二。一就佛以釋。
T1776_.38.0444c28: 前品維摩現病起發。維摩現病原爲起説須佛
T1776_.38.0444c29: 影響故。從此已下如來告問起彼所。説所告
T1776_.38.0445a01: 人先告聲聞故此品來。二就維摩顯徳以釋。
T1776_.38.0445a02: 前品之初直嘆顯徳。前品之末寄説顯徳。
T1776_.38.0445a03: 得名爲寄化顯徳。從此已下寄對顯徳。先對
T1776_.38.0445a04: 聲聞顯其徳高故此品來。約序如是。言就正
T1776_.38.0445a05: 宗釋來意者。前品之中因凡問疾明教凡法
T1776_.38.0445a06: 從凡至聖。從此已下因聖問疾明教聖法。教
T1776_.38.0445a07: 聖之中先教聲聞故此品來。來意如是。次科
T1776_.38.0445a08: 其文。於中有二。一約序科判。從此至後獨寢
T1776_.38.0445a09: 一床以疾臥來文別有三。一維摩詰念問爲
T1776_.38.0445a10: 由。二如來因念告命問疾。三維摩念文殊師
T1776_.38.0445a11: 利與衆來下空室待問。二就正宗科判其文。
T1776_.38.0445a12: 從此訖盡香積品來文別有二。一維摩詰念待
T1776_.38.0445a13: 聖問。二佛知下如來告問顯其所説。科別如
T1776_.38.0445a14: 是。次釋其文。先解初段維摩所念。言爾時者。
T1776_.38.0445a15: 生念時也。長者維摩起念人也。自念疾等正
T1776_.38.0445a16: 興念心。然此句中念待聖問。非念爲病。良以
T1776_.38.0445a17: 維摩悲物情深。待化如渇。故興此念。維摩現
T1776_.38.0445a18: 病專情爲物。心雖爲物得佛影響化事方成。
T1776_.38.0445a19: 故念自己寢疾于床。世尊大慈寧不垂愍病
T1776_.38.0445a20: 爲慈境。故念自己寢疾于床。愍苦唯佛故念
T1776_.38.0445a21: 世尊。佛有深慈於苦多憐故念大悲。擧佛大
T1776_.38.0445a22: 慈欲使如來愍己病苦并憐所化爲己必問。
T1776_.38.0445a23: 有大慈者見應憐故復怪嘖。寧不垂愍寧謂
T1776_.38.0445a24: 安也。我今病苦安能忍此而不垂愍。上心憐
T1776_.38.0445a25: 不名之爲垂。愍謂悲愍。下佛知心遣人往
T1776_.38.0445a26: 問。佛知其意興告所由。下正告之。先告不堪。
T1776_.38.0445a27: 後告所堪。便足佛以何義通告不堪。解有三
T1776_.38.0445a28: 義。一爲彰如來心等不偏。所以通告。與涅槃
T1776_.38.0445a29: 中普告大衆令問相似。第二爲欲廣寄衆言
T1776_.38.0445b01: 顯維摩徳故須通告。告命不堪彰其徳高。告
T1776_.38.0445b02: 命堪者顯其徳妙。第三爲欲廣寄衆言以顯
T1776_.38.0445b03: 維摩所説之法故須通告。故下文中先告不
T1776_.38.0445b04: 堪彰昔所説。後告所堪明今所説。等是通告。
T1776_.38.0445b05: 以何義故。先告不堪後告堪者。解有兩義。一
T1776_.38.0445b06: 者欲次第等告令問成上三義。以是義故先
T1776_.38.0445b07: 告不堪。若先告堪後則無宜告不堪者。第二
T1776_.38.0445b08: 爲欲約對不堪顯後能問。所問人高所説必
T1776_.38.0445b09: 深。令人渇仰。以是義故先告不堪。告不堪中
T1776_.38.0445b10: 先告聲聞後告菩薩。如來熟知聲聞不堪。何
T1776_.38.0445b11: 勞通告。解*二有三。第一爲顯佛心平等。與
T1776_.38.0445b12: 涅槃中先告比丘令問相似。第二爲欲廣對
T1776_.38.0445b13: 衆人顯維摩徳故須通告。故下文中先告聲
T1776_.38.0445b14: 聞。對之以顯維摩徳高超出二乘。後告菩薩。
T1776_.38.0445b15: 對之以顯維摩徳高過諸菩薩。第三爲欲廣
T1776_.38.0445b16: 寄衆言。以顯維摩所説之法故須通告。故下
T1776_.38.0445b17: 文中先告聲聞明其所説教聲聞法。後告菩
T1776_.38.0445b18: 薩明其所説教菩薩法。等是通告。以何義故
T1776_.38.0445b19: 先告聲聞後告菩薩。解有三義。一聲聞近佛。
T1776_.38.0445b20: 隨近先告。菩薩不爾。爲是後告。第二爲欲聲
T1776_.38.0445b21: 聞菩薩等告令問成前三義。以是義故先告
T1776_.38.0445b22: 聲聞。若使如來先告菩薩。後則無宜更告聲
T1776_.38.0445b23: 聞。以彼劣故。第三義者約法次第。前品之中
T1776_.38.0445b24: 明教凡法從凡至聖。故此品中次告聲聞。對
T1776_.38.0445b25: 之以顯教聲聞法從小至大。故至後品方告
T1776_.38.0445b26: 菩薩。對之以顯教菩薩法化法應爾。就此品
T1776_.38.0445b27: 中所告聲聞凡有五百。前十別列。餘悉總擧。
T1776_.38.0445b28: 就前十中對初九人明法身因。對後一人明
T1776_.38.0445b29: 法身果。就前九中對初八人明修行法。對後
T1776_.38.0445c01: 一人明出家法。就前八中對前七人明修善
T1776_.38.0445c02: 法。對後一人彰滅惡法。就前七中對前六人
T1776_.38.0445c03: 明修道行。對後一人明起通行。修道行體。起
T1776_.38.0445c04: 通行用。就前六中初舍利弗明不住行。次對
T1776_.38.0445c05: 目連明入證行。對後四人明助道行。此即地
T1776_.38.0445c06: 經同相三道。就初人中先告後辭。即告舍利
T1776_.38.0445c07: 汝行問疾是告言也。舍利名字已如上辨。是
T1776_.38.0445c08: 王舍城波羅門子。其父本是南天竺人。外祖
T1776_.38.0445c09: 先是王舍城中大論義師。王與封邑。舍利父
T1776_.38.0445c10: 至與其論義。外祖受闕。王奪其封與舍利父。
T1776_.38.0445c11: 外祖因即嫁女與之生舍利弗。其舍利母先
T1776_.38.0445c12: 與其兄摩呵呴絺羅共爲言論恒不及兄。至
T1776_.38.0445c13: 懷舍利論常得勝。呴絺因是入出更學後生舍
T1776_.38.0445c14: 利。年始七歳。十六國中論義第一。後佛出世
T1776_.38.0445c15: 從佛出家。佛弟子中智慧第一。故餘論中讃
T1776_.38.0445c16: 嘆舍利唯餘佛世尊。一切衆類智慧及多聞
T1776_.38.0445c17: 欲比舍利。於十六分中不能及其一。今先告
T1776_.38.0445c18: 之。何故先告。以其慧勝弟子中標爲是先告。
T1776_.38.0445c19: 問曰前説聲聞徳劣故佛先告。舍利既是弟
T1776_.38.0445c20: 子中勝。何故先告。釋言舍利慧行雖上餘行
T1776_.38.0445c21: 劣他故後先告。以聲聞人各有第一殊勝事
T1776_.38.0445c22: 故。我不堪等是辭言也。於中初辭次釋後結。
T1776_.38.0445c23: 我不堪任至彼問疾是初辭也。所以下釋。故
T1776_.38.0445c24: 我下結。釋中所以自徴起後。我有何所以云
T1776_.38.0445c25: 言不堪。下正辨釋。昔曾彼呵爲是不堪。於中
T1776_.38.0445c26: 先擧被呵由縁。時維摩下出被呵辭。時我世
T1776_.38.0445c27: 尊聞是語下由己卑闕彰己不及。初中憶昔
T1776_.38.0445c28: 擧被呵時。曾於林中出被呵處。宴坐樹下彰
T1776_.38.0445c29: 被呵事。宴猶默也。默坐樹下名爲宴坐。宴晏
T1776_.38.0446a01: 相監。晏是安義宴是默義全別。今彰宴矣。下
T1776_.38.0446a02: 出呵辭。所以須呵爲使舍利捨小擧大并利
T1776_.38.0446a03: 餘人。於中初言維摩來謂總以標擧。言告稱
T1776_.38.0446a04: 謂不別顯之。先呵後教。唯舍利弗不必是坐
T1776_.38.0446a05: 爲宴坐者是呵言也。唯是敬辭。舍利出家。維
T1776_.38.0446a06: 摩在俗。俗須敬道。是以言唯。下悉同然。勝坐
T1776_.38.0446a07: 未彰未可全非故云不必。下出教辭。於中先
T1776_.38.0446a08: 擧次教後嘆。夫宴坐者是總擧也。夫是語端。
T1776_.38.0446a09: 此擧菩薩勝坐之法。下別教示。於中六句。相
T1776_.38.0446a10: 從爲四。初句爲一教離凡行捨相證寂。次二
T1776_.38.0446a11: 爲一教離小行即寂起用在淨恒染。次一爲
T1776_.38.0446a12: 一重教離凡捨證寂。後二爲一重教離行在
T1776_.38.0446a13: 染恒淨。就初句中不於三界現身意者欲色
T1776_.38.0446a14: 無色是其三界。凡夫在於欲色兩界受色形
T1776_.38.0446a15: 果名爲現身。在無色界受心法果説爲現意。
T1776_.38.0446a16: 菩薩了知三界虚妄但是心作。證實除捨無
T1776_.38.0446a17: 處可在。爲是不於三界地中而現身意。是爲
T1776_.38.0446a18: 結之。次兩句中初句依定即寂起用。後句依
T1776_.38.0446a19: 慧。在淨恒染。就初句中不起滅定現威儀者
T1776_.38.0446a20: 滅定是其九次第中滅盡定也。滅盡心想名
T1776_.38.0446a21: 爲滅定。義如別章。此應具論。威儀是其四威
T1776_.38.0446a22: 儀也。行住坐臥是四威儀。聲聞滅定捨四威
T1776_.38.0446a23: 儀菩薩常現。何故而然。聲聞威儀事識心起。
T1776_.38.0446a24: 入滅定時事識心滅。故捨威儀。菩薩威儀起
T1776_.38.0446a25: 處有三。初則依於事識心起。次則依於妄識
T1776_.38.0446a26: 心起。終則依於眞識心起。如實三昧法門之
T1776_.38.0446a27: 力自然而現。如如意珠無心分別能雨寶物。
T1776_.38.0446a28: 三種心中前二無常。滅定能滅。後一常心。滅
T1776_.38.0446a29: 定不滅。其所滅者在滅定時不起威儀。其不
T1776_.38.0446b01: 滅者雖在滅定常現威儀。今據後義以教舍
T1776_.38.0446b02: 利。是故説言不起滅定而現威儀。不捨道法
T1776_.38.0446b03: 現凡事者聖慧是道。煩惱業等是凡夫事。聲
T1776_.38.0446b04: 聞在道捨凡夫事。菩薩常現。何故而然。聲
T1776_.38.0446b05: 聞之人未得法空。見煩惱等有而可畏。斷已
T1776_.38.0446b06: 入聖。故得聖已不能現前。菩薩窮空知有如
T1776_.38.0446b07: 幻。在而不畏。故常行攝化衆生。所以不捨。故
T1776_.38.0446b08: 下文中説行非道爲通佛道。又復菩薩證入
T1776_.38.0446b09: 縁起三昧法門。法門力故自然普現共凡夫
T1776_.38.0446b10: 事。如涅槃説。大般涅槃能建大義。即其事也。
T1776_.38.0446b11: 聲聞之人未得此法所以不能。次一句中心
T1776_.38.0446b12: 不住内亦不在外爲宴坐者六根是内六塵名
T1776_.38.0446b13: 外。凡夫心識依於六根増上縁生名爲住内。
T1776_.38.0446b14: 依於六塵縁縁而起説爲在外。菩薩不爾。知
T1776_.38.0446b15: 根與塵妄想心起如夢中根夢中塵。心外無
T1776_.38.0446b16: 法。以知無故離不起。不復依之集起心識。
T1776_.38.0446b17: 故不住内亦不在外。故下文言不念内外行
T1776_.38.0446b18: 於平等。又復妄心是無常法六識並起。始起
T1776_.38.0446b19: 之心必有依託。所託中強者名根弱者稱塵。
T1776_.38.0446b20: 眞心常住無所依託。以無依故不可宣説強
T1776_.38.0446b21: 根弱塵。今教舍利捨妄取眞故。不住内亦不
T1776_.38.0446b22: 在外方爲宴坐。後兩句中初句明其現起見
T1776_.38.0446b23: 惑而行聖道。後句明其現起修惑而證涅槃。
T1776_.38.0446b24: 就初句中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爲宴
T1776_.38.0446b25: 坐者五見之心名爲諸見。身邊邪見戒取見
T1776_.38.0446b26: 取是其五也。菩薩隨化常現超之名爲不動。
T1776_.38.0446b27: 以不離故。故下文言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
T1776_.38.0446b28: 諸衆生爲之疲勞。諸佛以此而作佛事。雖現
T1776_.38.0446b29: 起之内心恒止。故常修行三十七品。不斷煩
T1776_.38.0446c01: 惱入涅槃者隨化現起貪嗔癡等名爲不斷。
T1776_.38.0446c02: 内心恒寂名入涅槃。是爲結之。此等諸行
T1776_.38.0446c03: 言方成故名爲宴。聖所安處説之爲坐。上來
T1776_.38.0446c04: 別教。若能如是所印可嘆勝令學。上擧呵辭。
T1776_.38.0446c05: 時我世尊聞是默止不能加報申己卑&T055762;彰己
T1776_.38.0446c06: 不及。此語順於外國語法。順此應言世尊我
T1776_.38.0446c07: 時聞是默止不能加報。前辭次釋。故我不任
T1776_.38.0446c08: 結己不堪。次告目連令往問疾。目連性字呴
T1776_.38.0446c09: 律陀。父先無子從呴律陀樹神求得。因與立
T1776_.38.0446c10: 名律陀。是王舍城輔相之子。先與舍利同
T1776_.38.0446c11: 事那若。心專求道而無所得。設謂無道。那若
T1776_.38.0446c12: 垂終病中微嘆。二人請問。師何所嘆。那若答
T1776_.38.0446c13: 曰吾念世人恩愛所縛。其南天竺金地國王
T1776_.38.0446c14: 身喪火殯。夫人戀憶投火而死。吾爲之嘆。二
T1776_.38.0446c15: 人私記。那若死後有諸商人金地國來。二人
T1776_.38.0446c16: 訪問如那若語。二人便言師定得道。但我非
T1776_.38.0446c17: 人遂共要契。若有所得必相告語。爲要之後
T1776_.38.0446c18: 佛始出世。頞鞞比丘入城乞食。舍利見其進
T1776_.38.0446c19: 止異常知有勝師。待乞迴還舍利便問。汝師
T1776_.38.0446c20: 是誰。頞鞞答言是大沙門。重問汝大沙門何
T1776_.38.0446c21: 所宣説。頞鞞答言諸法因縁生大沙門所説。
T1776_.38.0446c22: 諸法因縁滅大沙門所説。舍利問之豁然悟
T1776_.38.0446c23: 解。即於言下道證初果迴至本處。目連遙見
T1776_.38.0446c24: 即知有得尋便問之。舍利還以所聞具答。目
T1776_.38.0446c25: 連聞之亦悟初果。二人因即投佛出家。徒衆
T1776_.38.0446c26: *二從往至佛所並得羅漢。目連於佛弟子之
T1776_.38.0446c27: 中神通第一。今命問疾。於中先告後辭不堪。
T1776_.38.0446c28: 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初總了知。釋
T1776_.38.0446c29: 中所以自徴起後。下正辨釋。於中有四。一擧
T1776_.38.0447a01: 己昔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彰被呵辭。三説
T1776_.38.0447a02: 是法時八百居出發菩提下教呵利益。四我
T1776_.38.0447a03: 無此辨自申卑&T055762;彰彼難及。初中憶昔擧被
T1776_.38.0447a04: 呵時。入毘耶離於里巷中出被呵處。爲居士
T1776_.38.0447a05: 説陳被呵事。説何等法。文中不辨。當應爲彼
T1776_.38.0447a06: 白衣居士説戒説施生天法等。故下被呵。自
T1776_.38.0447a07: 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爲益目連及諸
T1776_.38.0447a08: 居士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擧。唯下是
T1776_.38.0447a09: 別。別中不當如仁者説是呵辭也。教不應法
T1776_.38.0447a10: 故曰不當。又不應機亦是不當。夫説法下教
T1776_.38.0447a11: 其正説。於中有二。一約所説法體以教。二夫
T1776_.38.0447a12: 説法者無説無示下約就能説之儀以教。前
T1776_.38.0447a13: 中廣顯法寶之相令人證入。於中初總。法無
T1776_.38.0447a14: *不別。法相如是豈可説下以理及責。就初
T1776_.38.0447a15: 總中夫説法者總擧説事。當如法説總以教
T1776_.38.0447a16: 勸。當如法寶體性而説。法無生下隨法別教。
T1776_.38.0447a17: 於中廣顯法寶體相令依宣説。法寶體相如
T1776_.38.0447a18: 涅槃經念法中説。妙寂離相圓具衆義。諸佛
T1776_.38.0447a19: 菩薩所遊行處常恒不變。此即經中佛性眞
T1776_.38.0447a20: 法如來藏矣。藏是一切諸法實性。是實性中
T1776_.38.0447a21: 無諸法相。故此文中破相顯之。宣説無生亦
T1776_.38.0447a22: 無諸法。言雖説空約實而辨。故下文中皆就
T1776_.38.0447a23: 法體説無衆生無壽命等。然法虚融義無不
T1776_.38.0447a24: 在。今此且約五陰及與十八界門而演説之。
T1776_.38.0447a25: 餘類可知。先就五陰明法離相法無我所。離
T1776_.38.0447a26: 我所下就十八界明法離相。衆生起計多在
T1776_.38.0447a27: 此處故就論之。前五陰中句別有十。辨義唯
T1776_.38.0447a28: 二。前之四句明人無我。後之六句明法無我。
T1776_.38.0447a29: 二無我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人無我中四
T1776_.38.0447b01: 句何別。初句明其眞法體中無有衆生。第二
T1776_.38.0447b02: 無我第三無壽第四無人。此即是彼勝鬘經
T1776_.38.0447b03: 中如來藏者非我衆生非命非人四種義也。
T1776_.38.0447b04: 我衆生等四種何異而須別遣。通釋一物其
T1776_.38.0447b05: 猶眼目。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宣説
T1776_.38.0447b06: 陰體以爲神主名之爲我。和合之中計有定
T1776_.38.0447b07: 實説爲衆生。相續之中計有神性任持不斷
T1776_.38.0447b08: 名爲壽命。作用之中立有主宰説之爲人。
T1776_.38.0447b09: 對彼故説無我人衆生壽命。故彼轉女身經
T1776_.38.0447b10: 説云觀内無我外無衆生。内外和合無其壽
T1776_.38.0447b11: 命畢竟清淨。所以無人。觀内無我陰體非神。
T1776_.38.0447b12: 外無生者五陰集用望其陰體名之爲外。於
T1776_.38.0447b13: 中無實名無衆生。内外和合無壽命者陰共
T1776_.38.0447b14: 假生相續名命。無別命體畢竟清淨。名無人
T1776_.38.0447b15: 者宰用名人。以無我體人用亦無畢竟淨。文
T1776_.38.0447b16: 中初言法無衆生正明理無。謂於眞實法寶
T1776_.38.0447b17: 體中無有衆生。所無有三。一無横計神我衆
T1776_.38.0447b18: 生。二於假名衆生之中無其定性。三無假名
T1776_.38.0447b19: 衆生之相。此等皆是情相之有故悉無之。餘
T1776_.38.0447b20: 用類爾。離生垢者彼情顯理。取我之心名衆
T1776_.38.0447b21: 生垢。眞法之中無此我心名離生垢。以無垢
T1776_.38.0447b22: 心故無衆生。第二句中法無我者正明理無。
T1776_.38.0447b23: 亦眞法中無三種我準前可知。離我垢者破
T1776_.38.0447b24: 情顯理義同前解。此兩句中破情顯理。後二
T1776_.38.0447b25: 句中破相顯理宜須記知。第三句中法無壽
T1776_.38.0447b26: 命正明理無。亦眞法中無三種壽。準前可知。
T1776_.38.0447b27: 離生死者破相顯理。若眞法中有其生死。故
T1776_.38.0447b28: 可就之説有壽命。既無生死就何説壽。第四
T1776_.38.0447b29: 句中法無人者正明理無。亦眞法中無三種
T1776_.38.0447c01: 人。準前可知。前後際斷破相顯理。有爲之法
T1776_.38.0447c02: 前後相起。前爲前際後爲後際。若眞法中有
T1776_.38.0447c03: 此二際。則可就之以説於人。眞中無此。就何
T1776_.38.0447c04: 説人。於情爲有於理本無。番情顯理故説爲
T1776_.38.0447c05: 斷。非有所除。就後六句明法空中初二離相
T1776_.38.0447c06: 次二離名。次有一句結前離相。末後一句結
T1776_.38.0447c07: 上離名。初兩句中前之一句正明離相。相後
T1776_.38.0447c08: 之一句破去心縁成前離相。就初句中法常
T1776_.38.0447c09: 寂然正明理無。眞法不動故曰寂然。滅諸
T1776_.38.0447c10: 者破相顯寂。五陰是相於眞本無名滅諸相。
T1776_.38.0447c11: 有相不寂無故寂矣。就後句中法離於相正
T1776_.38.0447c12: 明理無。於眞法中無五陰相名法離相。無所
T1776_.38.0447c13: 縁者破相顯理。若眞此中有相可縁不名離
T1776_.38.0447c14: 相。於眞法中無相可縁故法離相。以無所縁
T1776_.38.0447c15: 能縁亦無。次兩句中前之一句破名破説。後
T1776_.38.0447c16: 之一句破去心覺成前離説。就初句中法無
T1776_.38.0447c17: 名字正明理無。謂眞法中無彼妄想所立名
T1776_.38.0447c18: 字。言語斷者破去言説顯成無名。名是言本。
T1776_.38.0447c19: 以無名故言語不生名言語斷。擧語言斷成
T1776_.38.0447c20: 名無矣。就後句中法無言説離覺觀故破情
T1776_.38.0447c21: 顯理。覺觀言因。以眞法中無覺觀故言語不
T1776_.38.0447c22: 生故無言説。麁思名覺納思稱觀。此皆精
T1776_.38.0447c23: 道。眞法出情故無覺觀。次下一句結前離相。
T1776_.38.0447c24: 法無形相正辨理無。謂眞法中無陰形相。以
T1776_.38.0447c25: 此結前離相之義故説無相。如虚空故類以
T1776_.38.0447c26: 顯之。眞法離相似世大虚故言如空。自下一
T1776_.38.0447c27: 句結前離名。法無戲論正明理無。理外名言
T1776_.38.0447c28: 斯成戲論。眞中離此名無戲論。以此結前離
T1776_.38.0447c29: 名之義故説無戲。畢竟空故釋以顯無。永絶
T1776_.38.0448a01: 言論名畢竟空。上來就陰明法離相。自下第
T1776_.38.0448a02: 二就十八界明法離相。六根六塵及以六識
T1776_.38.0448a03: 是十八界。文中句別有其十九。初之一句明
T1776_.38.0448a04: 人無我。後十八句明法無我。就初句中法無
T1776_.38.0448a05: 我所正明理無。明眞法中無我及所義如上
T1776_.38.0448a06: 解。離我所故釋以顯無。法空中句雖十八相
T1776_.38.0448a07: 從爲三。初有六句明六根空。法無動下五句
T1776_.38.0448a08: 之文明六識空。法離好下七句之文明六塵
T1776_.38.0448a09: 空。初六句中前三破相。後三即實。就前三中
T1776_.38.0448a10: 初句約識以明根空。第二得塵以彰根空。第
T1776_.38.0448a11: 三約自而顯根空。就初句中法無分別正明
T1776_.38.0448a12: 理無。於眞法中無有六根生識了塵名無分
T1776_.38.0448a13: 別。離諸識故釋以顯無。於事分齊六根生識。
T1776_.38.0448a14: 眞中無此名離諸識。以離諸識故無分別。第
T1776_.38.0448a15: 二句中法無有比正明理無。根塵相對名之爲
T1776_.38.0448a16: 比。眞中無此名法無比。相待者無釋以顯無。
T1776_.38.0448a17: 以無根塵相形待故説爲無比。第三句中法
T1776_.38.0448a18: 不屬因正明理無。於事分齊根從因起與因
T1776_.38.0448a19: 作果名爲屬因。眞中無此名不屬因。不在縁
T1776_.38.0448a20: 故釋以顯無。親生名因疎助稱縁。有縁可在
T1776_.38.0448a21: 則可對之説其屬因。無縁可在知復對何説
T1776_.38.0448a22: 爲屬因。亦可縁者因之別稱。言不在縁當知
T1776_.38.0448a23: 猶是不在因矣。不能重言彰不在縁。生不離
T1776_.38.0448a24: 縁因之爲在。眞不假縁故曰不在。不在縁故
T1776_.38.0448a25: 不屬因耳。後三句中約如法性實際三藏以顯
T1776_.38.0448a26: 即實。此三何異。於眞法中空名爲如。有名法
T1776_.38.0448a27: 性。非有非無説實際。眞云何空。離相離性。云
T1776_.38.0448a28: 何不空。具諸佛法。云何復名非有非無。有無
T1776_.38.0448a29: 同體。此如法性實際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
T1776_.38.0448b01: 論。所顯眞法共此三門同體義分。故得以法
T1776_.38.0448b02: 即如法性實際等也。就初句中法同法性當
T1776_.38.0448b03: 相正辨。如來藏中一切佛法名爲法性。所辨
T1776_.38.0448b04: 眞法與彼一體。一而不異故説爲同。法性云
T1776_.38.0448b05: 何而説同乎。法性清淨常恒不變。所辨亦爾
T1776_.38.0448b06: 故説同矣。入諸法故釋以顯同。入猶順也。順
T1776_.38.0448b07: 諸法性故名爲同。此一體法云何名順云何
T1776_.38.0448b08: 名入。體性雖一義門恒別。義別體同故得云
T1776_.38.0448b09: 入。下皆同爾。第二句中法隨於如當相正辨。
T1776_.38.0448b10: 不異如義。法界雖別空理不異故説爲如。所
T1776_.38.0448b11: 辨之法順彼如理故名爲隨。此與如一何得
T1776_.38.0448b12: 言隨。義如前解。門別義同故得説隨。前同此
T1776_.38.0448b13: 隨言左右耳。無所隨故釋成隨義。以於有法
T1776_.38.0448b14: 無有隨故。隨順如也。第三句中法住實際當
T1776_.38.0448b15: 相正辨。際謂際畔處之別稱。窮實之處名爲
T1776_.38.0448b16: 實際。所辨眞法即於實際名之爲住。前隨此
T1776_.38.0448b17: 住言左右耳。諸邊不動釋成住義。不爲有無
T1776_.38.0448b18: 二邊傾動故住實際。其次五句明識空中前
T1776_.38.0448b19: 二破相後三即實。前兩句中初約塵以明識
T1776_.38.0448b20: 空。後句正就識體明空。就初句中法無動搖
T1776_.38.0448b21: 正明理無。六識之心往來取塵名爲動搖。眞
T1776_.38.0448b22: 法常住不同於彼名不動搖。不依六塵釋以
T1776_.38.0448b23: 顯無。不同六識六塵生故無動搖。就後句中
T1776_.38.0448b24: 法無去來正明理無。六識之心三世流轉名
T1776_.38.0448b25: 爲去來。去是過去來是未來。眞法不爾故無
T1776_.38.0448b26: 去來。常不住故釋以顯成。現在名住。若使眞
T1776_.38.0448b27: 法曾住現在故可對之説去説來。法無現住。
T1776_.38.0448b28: 知復望何説去説來。此二遣相。下三即實。即
T1776_.38.0448b29: 三脱門。三脱之門義如後解。法順空者順空
T1776_.38.0448b30: 門也。隨無相者隨無相門。應無作者應無作
T1776_.38.0448c01: 門。前順次隨後説其應。綺亦言耳。亦以眞
T1776_.38.0448c02: 法與此三門義異體同故得説順説隨説應。
T1776_.38.0448c03: 就後七句明塵空中初有四句。正就塵體以
T1776_.38.0448c04: 説其空。次有一句。約根辨空。次有一句。復説
T1776_.38.0448c05: 塵體以明其空。末後一句約識論空。就初四
T1776_.38.0448c06: 中法離好醜明離塵相。於事分齊塵有美惡
T1776_.38.0448c07: 名爲好惡爲名醜。眞法無此故説爲離。法無
T1776_.38.0448c08: 増損明離塵法用。順益名増違總稱損。眞
T1776_.38.0448c09: 法離此名無増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明離
T1776_.38.0448c10: 塵體。六塵之體有起有盡説爲生滅。屬人曰
T1776_.38.0448c11: 歸。眞法無此故無生滅。亦無所歸。此一分竟。
T1776_.38.0448c12: 法過眼耳鼻舌身心約對六根以明塵空。於
T1776_.38.0448c13: 事分齊六塵是其六根所行不名爲過。眞中
T1776_.38.0448c14: 無塵根等不及故名爲過。此兩分竟。法無高
T1776_.38.0448c15: 下還就塵體以辨其空。於事分齊塵有勝劣。
T1776_.38.0448c16: 上地塵勝名之爲高。下地塵劣説以爲下。眞
T1776_.38.0448c17: 法離此故無高下。常住不動釋無高下。此三
T1776_.38.0448c18: 分竟。法離觀行約識辨空。於事分齊塵爲識
T1776_.38.0448c19: 縁不離觀行。於眞法中無塵可縁。是故名離
T1776_.38.0448c20: 一切觀行。上來別教。法相如是豈可説者以
T1776_.38.0448c21: 理反責。牒前所辨名法如是。名相但絶心行
T1776_.38.0448c22: 亦無豈可宣説。上來得就所説以教。下次約
T1776_.38.0448c23: 就能説以教。於中先教離四種心。然後説下
T1776_.38.0448c24: 結勸宣説。何者四心。一教除見心。二當了下
T1776_.38.0448c25: 教離癡心。三以大悲*不教捨小心。四念報
T1776_.38.0448c26: 恩下教遠凡心。初句之中教令遠離我人之
T1776_.38.0448c27: 報名除見心。於中初先法説以教。夫説法者
T1776_.38.0448c28: 無説無示明無説人。將言對法名之爲説。以
T1776_.38.0448c29: 言對人目之爲示。於理實無名無説示。夫聽
T1776_.38.0448c30: 法者無得明無聽人。以聽對言目之爲聞。將
T1776_.38.0449a01: 聽對法説以爲得。於理亦無名無聞得。次以
T1776_.38.0449a02: 喩顯。譬如幻士喩無説人。爲幻士説喩無聽
T1776_.38.0449a03: 人。當建下勸。第二句中教知根法然後起説
T1776_.38.0449a04: 名離癡心。當了衆生根有利鈍勸知根也。以
T1776_.38.0449a05: 前目連説不應機故勸了根。善於知見所罣
T1776_.38.0449a06: 礙勸知法也。以前目連言不當理故勸知法。
T1776_.38.0449a07: 第三句中教修廣心。教生大意名捨小心。以
T1776_.38.0449a08: 大悲者教修廣心。廣念衆生名爲大悲。讃于
T1776_.38.0449a09: 大乘教生大心。以心大故稱讃大乘。第四句
T1776_.38.0449a10: 中教離魔業外道邪學名遠凡心。念報佛恩
T1776_.38.0449a11: 教離魔業。依佛法而得利益及欲加損名背
T1776_.38.0449a12: 佛恩。菩薩番彼念欲護法名報佛恩。不斷三
T1776_.38.0449a13: 寶教離外道。外道習邪乘違正法名斷三寶。
T1776_.38.0449a14: 菩薩番彼自求正法轉教他人能令三寶相續
T1776_.38.0449a15: 不絶。是故名爲不斷三寶。上來別教。然後説
T1776_.38.0449a16: 法總以結勸。上來第二明教呵辭。第三教益。
T1776_.38.0449a17: 第四目連自中卑闕。文顯可知。前辭後釋。
T1776_.38.0449a18: 是故不任總結不堪。前對舍利明不住法。次
T1776_.38.0449a19: 對目連明其證法。下對四人明助行法。於中
T1776_.38.0449a20: 初對迦葉須菩明乞食行攝功徳法。後對富
T1776_.38.0449a21: 樓及迦旃延明入法行攝智慧法。就前二中
T1776_.38.0449a22: 初對迦葉明乞食法。後對須菩明取食法。就
T1776_.38.0449a23: 後二中初對富樓明起行法。後對迦旃明生
T1776_.38.0449a24: 解法。所辨如是。先告迦葉令法問疾。迦葉
T1776_.38.0449a25: 是姓。字摩訶波羅耶檀那。此翻名爲大施先
T1776_.38.0449a26: 矣。摩訶是大。檀那是施。波羅耶者名之爲先。
T1776_.38.0449a27: 是王舍城波羅門種家極臣富。婦名婆山。其
T1776_.38.0449a28: 人昔於遊葉佛時作薄像師。時有一女。時一
T1776_.38.0449a29: 金玔。倩此像師修營佛像。由斯福善恒相逢
T1776_.38.0449b01: 遇。今値佛世還爲夫婦。身並金色。在俗無欲。
T1776_.38.0449b02: 同皆出家齊得羅漢。其中委曲事如經説。迦
T1776_.38.0449b03: 葉即於佛弟子中頭陀第一常行乞食。今命
T1776_.38.0449b04: 問疾。於中先告汝行問疾。迦葉衆多將大以
T1776_.38.0449b05: 標。下辭不堪。於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
T1776_.38.0449b06: 釋中所以自徴起後。下對辨釋。文別有三。一
T1776_.38.0449b07: 擧昔日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
T1776_.38.0449b08: 時我世尊聞説是下自彰卑闕顯彼難敵。初
T1776_.38.0449b09: 中憶昔擧被呵時。於貧里乞出被呵事。迦葉
T1776_.38.0449b10: 立意立憐其貧者無有福善現受貧總。今
T1776_.38.0449b11: 受其施欲令當富。故貧里乞。由斯不等故後
T1776_.38.0449b12: 被呵。自下第二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爲使迦
T1776_.38.0449b13: 葉棄小學大是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擧
T1776_.38.0449b14: 下別顯之。別中先呵。住平等法應次行下是
T1776_.38.0449b15: 教辭也。呵中初言有慈悲心而不不能普是
T1776_.38.0449b16: 正呵也。捨富從貧出不普不普事。又復前句
T1776_.38.0449b17: 有慈不普違於菩薩等慈故呵。捨富從貧違
T1776_.38.0449b18: 頭陀中次乞故呵。教中有三。一正教。乞食
T1776_.38.0449b19: 名乞心。二以空聚下就乞食時教妨過儀。三
T1776_.38.0449b20: 者若能不捨八邪已下就乞食後教生道法。
T1776_.38.0449b21: 前中四句準事不次。次而論之。行乞爲始次
T1776_.38.0449b22: 乞第二取爲第三受爲第四。但今文中爲欲
T1776_.38.0449b23: 次乞教令利他故在先論。行乞與後取之爲
T1776_.38.0449b24: 受同教自利。故迴後説。又得次乞教捨二乘
T1776_.38.0449b25: 居使之過故在先論。行乞與後取受二事同
T1776_.38.0449b26: 教捨凡生死之過。故迴後説。初次乞中住平
T1776_.38.0449b27: 等法教修等心。番前有慈而不能普。應次行
T1776_.38.0449b28: 乞教修等行。番前捨富從貧里乞。後三句中
T1776_.38.0449b29: 斯教自爲言有隱顯。初句爲離生死之縁須
T1776_.38.0449c01: 行乞食。第二爲斷生死之因須取揣食。第三
T1776_.38.0449c02: 爲捨生死之果須受彼食。就初句中爲不食
T1776_.38.0449c03: 故應行乞者食是身縁。得淨法身方能捨遠。
T1776_.38.0449c04: 彼淨法身要修捨世資生之業。乞食資身行
T1776_.38.0449c05: 道方得故爲不食。須行乞也。第二句中爲壞
T1776_.38.0449c06: 和合應取食者因能聚果名爲和合。内證眞
T1776_.38.0449c07: 道方以永離。其道必由捨世資生。從他取食
T1776_.38.0449c08: 資身起行方能證會。是故爲壞和合之相應
T1776_.38.0449c09: 取揣食。自從他求。爾時名取。爲不受故應受
T1776_.38.0449c10: 食者不受生死有爲之果名爲不受。不受唯
T1776_.38.0449c11: 佛。佛果二由捨世榮生。從他受取資身起道
T1776_.38.0449c12: 方能剋證。故爲不受。須受彼食他與領得方
T1776_.38.0449c13: 名爲受。自下第二教防過儀。以空聚想入聚
T1776_.38.0449c14: 落者就入聚時教離人想。觀聚無人故名爲
T1776_.38.0449c15: 空。入聚多起男女等結故教修空。所見色下
T1776_.38.0449c16: 就行乞時教離法想。於乞食時多於六塵而
T1776_.38.0449c17: 生諸結。故教防離。然此文中於六塵境治法
T1776_.38.0449c18: 各異。於色塵境教觀根空而爲對治。於聲塵
T1776_.38.0449c19: 境教觀境虚而爲對治。於香塵境教類麁事
T1776_.38.0449c20: 而爲對治。於味塵境教離取心而爲對治。於
T1776_.38.0449c21: 觸塵教離能取及所取事而爲對治。於法塵
T1776_.38.0449c22: 境教觀境空而爲對治。立從皆得爲約此六。
T1776_.38.0449c23: 教人多治顯隱異論。初言見色與盲等者盲
T1776_.38.0449c24: 人無根於色不著。行者應爾。觀眼體空同盲
T1776_.38.0449c25: 無根於色不取。故下文言若知眼性於色不
T1776_.38.0449c26: 貪不恚不癡。餘亦應然。言所聞聲與嚮等者
T1776_.38.0449c27: 嚮虚無無可貪取。觀聲似彼虚假無實無可
T1776_.38.0449c28: 貪取。餘亦應爾。言所嗅香與風等者風事浮
T1776_.38.0449c29: 麁人多不著。觀香似彼莫生貪著。餘皆應然。
T1776_.38.0450a01: 言所食味不分別者標杓無心雖在諸味不生
T1776_.38.0450a02: 分別。行者應爾。當如標杓除去心想莫生分
T1776_.38.0450a03: 別。餘悉應爾。言受諸觸如香證者智證法時
T1776_.38.0450a04: 不見己心以爲能取。不見前境以爲所取。行
T1776_.38.0450a05: 者應爾。知身體空無其能覺。亦觀境空無其
T1776_.38.0450a06: 所覺。故如智證餘亦應然。知法如幻無自他
T1776_.38.0450a07: 性教觀性空。幻無定性諸法像此。幻法無體
T1776_.38.0450a08: 名無自性。此幻法中亦無妄計我人等實名
T1776_.38.0450a09: 無他性。本自不然今亦不滅教觀相空。如彼
T1776_.38.0450a10: 幻化因縁法相畢竟空寂何但無性。相亦不
T1776_.38.0450a11: 有。以無相故無法可生。故本不然。無法可盡
T1776_.38.0450a12: 故今不滅。又知如幻明法非無。無自性等顯
T1776_.38.0450a13: 法非有。無自他性明非性有。本自不然今亦
T1776_.38.0450a14: 不滅明非相有。義如前解。又復知法如幻相
T1776_.38.0450a15: 者明知世諦。無自性等明解眞諦。無自他性
T1776_.38.0450a16: 性空眞諦。本自不然今亦不滅相空眞諦。亦
T1776_.38.0450a17: 如上釋。觀法既然餘塵類爾。上來第二於乞
T1776_.38.0450a18: 食時教防過儀。自下第三就乞得後食用之
T1776_.38.0450a19: 時教生道法。句別有十。前之三句正教起道。
T1776_.38.0450a20: 中間五句彰益勸爲。末後兩句嘆勝勸學。就
T1776_.38.0450a21: 前三中初二教起利他之行。後一教修自利
T1776_.38.0450a22: 之行。復前二中不捨八邪入八解脱約因以
T1776_.38.0450a23: 教。聲聞獨善故捨八邪入八解脱。菩薩兼利
T1776_.38.0450a24: 隨物現同故不捨八邪入八解耳。言八邪者
T1776_.38.0450a25: 番八正説八邪。邪見邪思邪語邪業乃至邪
T1776_.38.0450a26: 定。言八解者一義名彼八正之道爲八解脱。
T1776_.38.0450a27: 彼八與邪正相番故。亦可名彼内有色相外
T1776_.38.0450a28: 觀色等爲八解脱。修彼能治貪食過故。故下
T1776_.38.0450a29: 文言佛説八解仁者受行。豈雜欲食而聞法
T1776_.38.0450b01: 乎。故教人中言以邪相入正法者約果以教。
T1776_.38.0450b02: 邪相世間正法涅槃。聲聞獨度捨邪入正。菩
T1776_.38.0450b03: 薩兼益隨物現同。不捨世間而證涅槃。故不
T1776_.38.0450b04: 捨邪入正法矣。上教利他下教自利。言以一
T1776_.38.0450b05: 食施一切者下施衆生。施有二種。一施令食。
T1776_.38.0450b06: 二以食施之。共將奉佛及衆賢聖爲是須施。
T1776_.38.0450b07: 供養諸佛及衆賢者上用奉聖。作決定意勿
T1776_.38.0450b08: 得隨冥。爲此施竟然後自食。上來三句正教
T1776_.38.0450b09: 起行。次下五句彰益勸爲。初有兩句。就上初
T1776_.38.0450b10: 句不捨八邪入八解脱以明彼益。如是食者
T1776_.38.0450b11: 牒前起後。下就論益。非有煩惱非離煩惱約
T1776_.38.0450b12: 慧辨益。非入定意非起定意約定彰益。以前
T1776_.38.0450b13: 不捨八邪義故非離煩惱非入定意。於八邪
T1776_.38.0450b14: 中有邪見故非離煩惱。有邪定故非入定意。
T1776_.38.0450b15: 以前入於八解義故非有煩惱非起定意。以
T1776_.38.0450b16: 八解中有正見故非有煩惱。有正定故非起
T1776_.38.0450b17: 定意。次有一句。就前第二邪相入正以明證
T1776_.38.0450b18: 益。非住世間是前文中入正法也。非住涅槃
T1776_.38.0450b19: 是前文中以邪相也。下有兩句。就上第三食
T1776_.38.0450b20: 施一切供諸佛等以明修益。其有施者牒前
T1776_.38.0450b21: 一食施於一切供佛及聖。下就論益。言無大
T1776_.38.0450b22: 福無小福者就因辨益。以等施故無有偏施。
T1776_.38.0450b23: 凡夫小福亦無偏施。賢聖大福。言不爲益不
T1776_.38.0450b24: 爲損者約果辨益。以等施故無有偏施。持戒
T1776_.38.0450b25: 之益施破戒之損。上來彰益。下嘆顯勝令人
T1776_.38.0450b26: 習學。於中兩句。初言是爲正入佛道不依聲
T1776_.38.0450b27: 聞。前三句中結嘆初二不捨八邪入八解脱
T1776_.38.0450b28: 以邪入正。行無偏著上順佛徳名正入道。不
T1776_.38.0450b29: 同聲聞捨邪取正。所以不依。爲不空食人之
T1776_.38.0450c01: 施者結嘆第三施以一食施於一切供佛及聖。
T1776_.38.0450c02: 生福廣大故不空食人之施也。自下第三自
T1776_.38.0450c03: 彰卑闕顯彼難敵。於中四句。一彰己昔日聞
T1776_.38.0450c04: 法欣慶得未曾有。二即於下明已聞説準此
T1776_.38.0450c05: 類餘乘於一切菩薩深敬。三復作念下彰己
T1776_.38.0450c06: 昔日教嘆維摩斯有在家俗人之名。辨才智
T1776_.38.0450c07: 慧乃能如是自在無礙。四其誰下明已因是
T1776_.38.0450c08: 慕大厭小。其誰不發三菩提心是慕大也。從
T1776_.38.0450c09: 是不復勸人聲聞辟支佛行是厭小也。前辭
T1776_.38.0450c10: 次釋。是故不任總結不堪。次告須菩提令往
T1776_.38.0450c11: 得疾。外國正名爲須浮帝。傳者音殊名須菩
T1776_.38.0450c12: 提。其須浮帝此名善吉亦曰空生。初生之日
T1776_.38.0450c13: 家物悉空故名空生。其人於佛弟子之中解
T1776_.38.0450c14: 空第一。又傳無諍三昧亦勝。今命問疾。先告
T1776_.38.0450c15: 後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釋中所以自徴起
T1776_.38.0450c16: 後下對釋之。於中有四。一擧己昔日被呵由
T1776_.38.0450c17: 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時我世尊聞此
T1776_.38.0450c18: 芒然不識已下自申己闕彰彼難敵。四説是
T1776_.38.0450c19: 法時二百天子得法眼下教呵利益。初中憶
T1776_.38.0450c20: 昔擧被呵時。入舍乞食陳被呵事。自下第二
T1776_.38.0450c21: 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爲益須菩并淨二百天
T1776_.38.0450c22: 子法眼故須教呵。於此之中維摩初先取鉢
T1776_.38.0450c23: 盛飯。後正呵詰。何不直呵乃先取鉢盛滿飯
T1776_.38.0450c24: 乎。此有三義。一取其鉢爲盡言論。若不取鉢
T1776_.38.0450c25: 彼得切難喜畏捨去。故須取鉢。雖取其鉢
T1776_.38.0450c26: 須菩提猶欲捨去。説令不取。二若不盛飯望
T1776_.38.0450c27: 直設難相渉慳過。爲拂此迹故先盛飯。三欲
T1776_.38.0450c28: 寄食以興言端故先取鉢盛滿飮矣。下正呵
T1776_.38.0450c29: 之謂我總擧唯下是別。呵意如何。釋者不同。
T1776_.38.0451a01: 若如生公肇公所釋。要須菩提證空平等上
T1776_.38.0451a02: 齊佛下等凡乃可取食。若依什公釋顯難意。
T1776_.38.0451a03: 要須菩提證空起用上等諸佛下同凡夫乃可
T1776_.38.0451a04: 取食。又人復言徴須菩提令入法界縁起淨
T1776_.38.0451a05: 門。上同諸佛亦入法界縁起染門。下同凡夫
T1776_.38.0451a06: 乃可取食。若當準彼樂瓔珞經難意全別。今
T1776_.38.0451a07: 應同彼。彼經如何。其須菩提夜夢。如來以金
T1776_.38.0451a08: 色手而摩其頂。曉問如來。佛時答曰汝於今
T1776_.38.0451a09: 日當得聞於未曾聞法。其須菩提聞是語已
T1776_.38.0451a10: 入城中乞食。城中一女身佩瓔珞伎樂自娯。
T1776_.38.0451a11: 因以呼之爲樂瓔珞。其須菩提過至其家。是
T1776_.38.0451a12: 女遂取須菩提鉢。盛滿飯已執鉢未還。問須
T1776_.38.0451a13: 菩提。汝何故乞。爲有我想命想人想而乞耶。
T1776_.38.0451a14: 須菩提答。我無我想命想人想。是女復問。若
T1776_.38.0451a15: 無此想爲何乞食。須菩提答。諸佛世尊亦行
T1776_.38.0451a16: 乞食。何獨見責。是女對曰。佛目無我想。須乞
T1776_.38.0451a17: 但爲物。云何爲乎。彼中具辨爲二十事故行
T1776_.38.0451a18: 乞食。汝同彼耶。須菩提言。我未同佛。是女復
T1776_.38.0451a19: 徴。自無我想便非自爲。未同如來復非爲他。
T1776_.38.0451a20: 爲何乞食。其須菩提默然無對。維摩今此責
T1776_.38.0451a21: 相似彼。凡難聲聞乞食所爲必用此法。離道
T1776_.38.0451a22: 更無。故今維摩還用此理徴須菩提。其乞食
T1776_.38.0451a23: 者無過自爲無過爲他。自爲凡夫。其爲他者
T1776_.38.0451a24: 謂佛菩薩。若同此二乃可取食。其須菩提自
T1776_.38.0451a25: 忖無此兩種所爲。取食莫由。故下置鉢而欲
T1776_.38.0451a26: 捨去。難意如是。文中有二。一約佛設難。若同
T1776_.38.0451a27: 諸佛乃可取食。二若須菩提不見佛下約凡
T1776_.38.0451a28: 設難。若同凡夫乃可取食。前中合十一句文。
T1776_.38.0451a29: 初之一句徴令同佛證空平等乃可取食。後
T1776_.38.0451b01: 十徴令問佛成就解脱之徳乃可取食。就初
T1776_.38.0451b02: 句中於食等者諸法亦等將食類法觀食體空
T1776_.38.0451b03: 名爲食等。以此類餘名法亦等。言諸法等食
T1776_.38.0451b04: 亦等者以法類食觀諸法如名爲法等。以此
T1776_.38.0451b05: 類食名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者結聽取
T1776_.38.0451b06: 食。就後十句徴令同佛解脱徳中前九是別
T1776_.38.0451b07: 後一總結。就前別中初之七句約行以徴。後
T1776_.38.0451b08: 之兩句約人以徴。復前七中初五斷徳。後二
T1776_.38.0451b09: 行徳。復前五中初之三句是煩惱斷。次一業
T1776_.38.0451b10: 斷。後一苦斷。煩惱斷中初二見惑。後一修惑。
T1776_.38.0451b11: 見惑之中初鈍後利。鈍中不斷婬怒癡者是
T1776_.38.0451b12: 佛不住無爲行也。婬者是貪。怒者是嗔。癡是
T1776_.38.0451b13: 無明。隨化常起故曰不斷。此即是不行違通
T1776_.38.0451b14: 道。亦即是下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衆生
T1776_.38.0451b15: 爲之疲勞。諸佛以此而作佛事。又*二即是地
T1776_.38.0451b16: 經之中發起勝行。涅槃經中佛非無偏常行
T1776_.38.0451b17: 遍事。問曰此行爲是佛作爲是他見。釋言據
T1776_.38.0451b18: 情。佛無心作。他見我爲。就能是佛所作。佛作
T1776_.38.0451b19: 有二。一是三昧法門力現。如涅槃説大般涅
T1776_.38.0451b20: 槃能建大義納妃生子種種示現。亦如華嚴
T1776_.38.0451b21: 善財所求一切法門悉能示現如是等事。二
T1776_.38.0451b22: 修力故現。佛以過去大悲願力亦以發起殊
T1776_.38.0451b23: 勝行力。雖無心想自然能現。是二相須。云何
T1776_.38.0451b24: 相須。法雖能起起必假修。如似火珠雖能出
T1776_.38.0451b25: 火見日方生。亦如水珠雖能出水見月方出。
T1776_.38.0451b26: 此亦如是。故涅槃云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
T1776_.38.0451b27: 法無故異法滅壞。修雖能起起必依法。如聲
T1776_.38.0451b28: 依谷方能發響。如形依鏡方能生像。此亦如
T1776_.38.0451b29: 是。修力所現即是報應。法力所現即是法應。
T1776_.38.0451c01: 一門既然。餘門率爾。亦不與倶是佛不住有
T1776_.38.0451c02: 爲行也。證實返望由來不有。無法可在名不
T1776_.38.0451c03: 與倶。非是有法捨而不倶。後利中不壞身者
T1776_.38.0451c04: 還是不著無爲行也。現行身見而不捨離名
T1776_.38.0451c05: 不壞身。而隨一相還是不著有爲行也。理如
T1776_.38.0451c06: 一相行證名隨。此約見惑以辨解脱。下約修
T1776_.38.0451c07: 惑。不滅癡愛還是不住無爲行也。無明住地
T1776_.38.0451c08: 名之爲癡。欲愛色愛有愛住地説以爲愛。隨
T1776_.38.0451c09: 化現行故曰不滅。起明脱者還是不著有爲
T1776_.38.0451c10: 行也。明是慧明翻對前癡。脱道心脱翻對前
T1776_.38.0451c11: 愛。由斷故起於慧明。明即慧脱。由離愛結
T1776_.38.0451c12: 故起心脱。此約煩惱明解脱徳。下次得業。以
T1776_.38.0451c13: 五逆相還是不住無爲行也。殺父殺母殺阿
T1776_.38.0451c14: 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是其五逆。此背恩
T1776_.38.0451c15: 及違福田故説爲逆。殺父殺母背恩故逆。後
T1776_.38.0451c16: 三違於福田故逆。廣如別章。此應具論。隨化
T1776_.38.0451c17: 現起名五逆相。如調達等諸業皆起以此五
T1776_.38.0451c18: 逆。重故偏説。重尚爲之輕不待言。而得脱者
T1776_.38.0451c19: 還是不住有爲行也。永絶業羇名得解脱。此
T1776_.38.0451c20: 句約業明解脱徳。不縛不解約對苦報明解
T1776_.38.0451c21: 脱徳。同前説。亦不爲生死苦報所纓名爲不
T1776_.38.0451c22: 縛。隨化現受稱曰不解。上來約斷明解脱徳。
T1776_.38.0451c23: 下約智從。智有因果。不見四諦非不見諦約
T1776_.38.0451c24: 因以論。示有見疑不觀諦理名非見諦。内實
T1776_.38.0451c25: 覺了名非不見。斯乃地上通名見諦。非得果
T1776_.38.0451c26: 者約果以説。此言略少。準前應言非得果非
T1776_.38.0451c27: 不得果。且擧一邊。名佛爲果。不捨一切菩
T1776_.38.0451c28: 薩所行故非得果。實證菩提故非不得。今略
T1776_.38.0451c29: 不辨。上來七句約行以徴。自下約人。言非凡
T1776_.38.0452a01: 夫非離凡者内備聖徳故非凡夫。現行凡事
T1776_.38.0452a02: 化衆生故非離凡法。言非聖人非不聖者現
T1776_.38.0452a03: 爲凡愚化衆生故名非聖人。内具聖徳故非
T1776_.38.0452a04: 不聖。上來別徴。雖成一切而離諸法總以結
T1776_.38.0452a05: 之。隨別難盡故須總結。此等皆是佛菩薩徳。
T1776_.38.0452a06: 徴令同之。乃可取食總結應受。具前徳者乞
T1776_.38.0452a07: 必爲他故可取食。自下第二約凡設難。明同
T1776_.38.0452a08: 凡夫自爲而乞乃可取食。於中初明同諸外
T1776_.38.0452a09: 道乃可取食。住八難下同餘凡夫乃可取食。
T1776_.38.0452a10: 爲與衆魔共一手下明同衆魔乃可取食。前
T1776_.38.0452a11: 中有二。人同外道違佛法僧無行方便乃可
T1776_.38.0452a12: 取食。二若須菩提入邪見下明同外道無解脱
T1776_.38.0452a13: 行乃可取食。前中先令違背三寶。後結可取。
T1776_.38.0452a14: 若須菩提不見佛者明同外道違離佛寶。不
T1776_.38.0452a15: 聞法者違離法寶。彼外道下違離僧寶。同諸
T1776_.38.0452a16: 凡夫外道爲師故離僧寶。於中初明外道爲
T1776_.38.0452a17: 師。次明須菩提從之出家。後明須菩隨之墮
T1776_.38.0452a18: 落。前中初言外道六師總以標擧。彼外道中
T1776_.38.0452a19: 有六種人各別立見説爲六師。次列其名。富
T1776_.38.0452a20: 蘭那迦葉是第一人。迦葉是姓。富蘭是字。此
T1776_.38.0452a21: 乃是其空見外道。末伽利拘&T049271;梨子是第二
T1776_.38.0452a22: 人。末伽是字。拘&T049271;母名。將母以別名拘&T049271;
T1776_.38.0452a23: 梨子。此常見外道。刪闍夜毘羅胝子是第三
T1776_.38.0452a24: 人。刪闍是字。毘羅母名。將母以別名毘羅胝
T1776_.38.0452a25: 子。此一因見外道。亦得名爲苦行外道。宣
T1776_.38.0452a26: 説衆生受苦受樂皆由往因不藉現縁。往業
T1776_.38.0452a27: 未盡不得解脱。多受苦行酬其往業。往業既
T1776_.38.0452a28: 盡便得解脱。何耆多翅舍欽婆羅者是第四
T1776_.38.0452a29: 人。何耆多翅舍是其字也。欽婆羅者是其&T021692;
T1776_.38.0452b01: &MT01767;。被此爲衣就之以標名欽婆羅。此自然見
T1776_.38.0452b02: 外道。説一切法自然而有不從因縁。此涅槃
T1776_.38.0452b03: 中納衣之即師。迦羅鳩駄迦旃延者是第五
T1776_.38.0452b04: 人。迦羅是字。迦旃延是姓。此是自在天因外
T1776_.38.0452b05: 道。説自在天爲衆生因。衆生由之受苦受樂。
T1776_.38.0452b06: 尼乾陀若提子者是第六人。尼乾是字。若提
T1776_.38.0452b07: 母名。將母以別名提子。此不須修外道。説
T1776_.38.0452b08: 諸衆生於未來世過八萬劫自然解脱。譬如
T1776_.38.0452b09: 轉縷紈於高頂縷盡自止。上來別列。下明此
T1776_.38.0452b10: 六與之爲師。此初句竟。次明須菩因其出家。
T1776_.38.0452b11: 後明須菩由之墮落。外道邪見造作邪業墮
T1776_.38.0452b12: 墜三惡名彼師墮。須菩學之亦墮三惡名汝
T1776_.38.0452b13: 隨墮。可乃取食結聽令受。世間違背三寶之
T1776_.38.0452b14: 人爲身求食。汝若同之爲身求食乃可取食。
T1776_.38.0452b15: 上來明其違背三寶無行方便。若須菩提入
T1776_.38.0452b16: 諸邪下明同外道無解脱行。入諸邪見明無
T1776_.38.0452b17: 道因。不到彼岸明無滅果。亦應結言乃可取
T1776_.38.0452b18: 食。文中略無。上來第一明同外道乃可取食。
T1776_.38.0452b19: 自下第二明同餘凡乃可取食。於中五句。前
T1776_.38.0452b20: 三同凡無自利行。後二同凡無利他行。就前
T1776_.38.0452b21: 三中住於八難不得無難無道方。八難如上。
T1776_.38.0452b22: 同於煩惱離清淨法明無道體。同惱有彰。
T1776_.38.0452b23: 離淨無治。汝得無諍一切亦得明無道果。此
T1776_.38.0452b24: 返言耳。若正應言一切衆生不得無諍汝亦
T1776_.38.0452b25: 不得乃可取食。然此返言與下文中若彌勒
T1776_.38.0452b26: 得菩提一切衆生皆亦應得其言相似。以何
T1776_.38.0452b27: 義故爲此返徴。彼須菩提乞食似凡。汝乞似
T1776_.38.0452b28: 凡得無諍定。一切衆生乞食似汝亦應得之。
T1776_.38.0452b29: 凡乞似汝不得此定。汝乞似凡亦同不得。乃
T1776_.38.0452c01: 可取食。何者是其無諍三昧利根羅漢凡所
T1776_.38.0452c02: 施爲。常豫觀察欲界衆生未起煩惱起意將
T1776_.38.0452c03: 護不與其競名無諍定。故雜心云云縁欲未
T1776_.38.0452c04: 生恒依不動智慧。下二同凡無利他中其施
T1776_.38.0452c05: 汝者不名福田無善益他。世間罪人供之無
T1776_.38.0452c06: 福。供汝似彼。不生功徳名非福田。供養汝者
T1776_.38.0452c07: 墮三惡道有惡損他。世有増上造罪衆生。有
T1776_.38.0452c08: 人樂惡愛其所作而供養之墮三惡道。供汝
T1776_.38.0452c09: 似彼墮三惡道。及可取食。上來第二明同餘
T1776_.38.0452c10: 凡乃可取食。自下第三明同衆魔乃可取食。
T1776_.38.0452c11: 於中初先徴令同魔後結聽取。前中有八。初
T1776_.38.0452c12: 四同魔有損他行。後四同魔有損己行。就前
T1776_.38.0452c13: 四中爲與衆魔共一手者明同魔業。魔專壞
T1776_.38.0452c14: 亂作業同彼名共一手。中間兩句明同魔人。
T1776_.38.0452c15: 作諸勞侶與魔爲伴。魔能勞亂名之爲勞。與
T1776_.38.0452c16: 彼爲伴名作勞侶。汝與衆魔及諸塵勞等無
T1776_.38.0452c17: 異者自身作魔。魔是魔王。諸塵勞者是其魔
T1776_.38.0452c18: 民。義如前。坌染衆生故説爲塵。身皆同之名
T1776_.38.0452c19: 等無異。於一切生而有怨心此之一句明同
T1776_.38.0452c20: 魔心。於一切生欲壞其善名有怨心。上來損
T1776_.38.0452c21: 他。自下四句明同諸魔有損己行。謗佛毀法
T1776_.38.0452c22: 不入衆數。此之三句違背三寶明無道因。終
T1776_.38.0452c23: 不得滅明無滅果。上令同邪。如是行乞乃可
T1776_.38.0452c24: 取食總結聽受。具前過者須爲身乞。汝若同
T1776_.38.0452c25: 之乃可取食。上出呵辭。自下第三申己卑闕
T1776_.38.0452c26: 顯己不及。於中初先彰己被難茫然不解捨
T1776_.38.0452c27: 鉢欲去。後彰維摩安慰令住。就安慰中取鉢
T1776_.38.0452c28: 勿懼總勸捨怖。下別安慰。別中有二。一擧化
T1776_.38.0452c29: 人類須菩提明無能畏。二所以下將其化法
T1776_.38.0452c30: 類己難辭明無所畏。前中維摩先擧化人問
T1776_.38.0453a01: 須菩提。次須菩提以理正答。下維摩詰取其
T1776_.38.0453a02: 所答類菩提。後勸捨畏。就初問中隨須菩提
T1776_.38.0453a03: 意解以問。於意云何問其意解。於汝意中所
T1776_.38.0453a04: 解云何。如來作化以是事語寧不者擧事正
T1776_.38.0453a05: 問。何故偏言如來化人。如來辨勝難辭可畏。
T1776_.38.0453a06: 爲是偏擧。佛辨難當。以其化人無心想故無
T1776_.38.0453a07: 眞實故。用前難辭而難語之畢竟不畏。故今
T1776_.38.0453a08: 反問。寧有懼不我言不也須菩正答。化人不
T1776_.38.0453a09: 畏故曰不也。下取所答類須菩提。言一切法
T1776_.38.0453a10: 如化者汎擧諸法類同化人。言一切法皆如
T1776_.38.0453a11: 幻化明須菩提亦同化矣。汝今不應有所懼
T1776_.38.0453a12: 者結勸捨畏。知身如化無能畏者故不能懼。
T1776_.38.0453a13: 自下第二明己難辭。問如幻化明無畏所以
T1776_.38.0453a14: 者何徴前起後。所以向前勸汝取鉢勿懼者
T1776_.38.0453a15: 何。下對釋之。句別有五。初一切言説不離是
T1776_.38.0453a16: 相明言如化。不離向前幻化相矣。道言一切
T1776_.38.0453a17: 言説不離即顯向前難辭亦然。二至於智者
T1776_.38.0453a18: 不者文下明於難辭。不應生畏此名菩薩以
T1776_.38.0453a19: 爲智者。良以智者知言如幻故於文字不著
T1776_.38.0453a20: 不懼。擧彼智者於文字中不著不懼。今須菩
T1776_.38.0453a21: 提同彼智者於前難辭不著不畏。三何以下釋
T1776_.38.0453a22: 前智者不著所以。先徴後解。文字性離爲是
T1776_.38.0453a23: 不著。文字體空名爲性離。四無有文字即眞
T1776_.38.0453a24: 脱下會前文字性離之義即眞解脱。名前性
T1776_.38.0453a25: 離爲無字文。眞解脱處絶離言辭。故無文字
T1776_.38.0453a26: 即眞解脱。五解脱相者即諸法也。以眞解脱
T1776_.38.0453a27: 即一切法皆離文字。皆離文故悉不可畏。此
T1776_.38.0453a28: 第三竟。自下第四明維摩詰教呵利益。二百
T1776_.38.0453a29: 天子法眼淨者入見諦道名法眼淨。由聞前
T1776_.38.0453b01: 説證入初地見法顯了名法眼淨。非小乘中
T1776_.38.0453b02: 得法眼淨。前辭次釋。故我不任總結不堪。次
T1776_.38.0453b03: 告富樓令往問疾。其富樓那是其字也。此翻
T1776_.38.0453b04: 名滿。彌多羅尼是其母名。此翻名慈。將母以
T1776_.38.0453b05: 別名彌多羅尼子。其人於佛弟子之中説法
T1776_.38.0453b06: 第一。如法華説。故令今之今往問疾。先告
T1776_.38.0453b07: 後辭。辭中還初總辭不堪。次釋後結。釋中所
T1776_.38.0453b08: 以自徴起後。下正辨之。辨中有四。一擧本昔
T1776_.38.0453b09: 被呵由縁。二出被呵辭。三時維摩入三昧下
T1776_.38.0453b10: 彰其巧化。四我念聲聞不觀人下申己卑闕
T1776_.38.0453b11: 以小自責。就初段中憶念我昔擧被呵時。於
T1776_.38.0453b12: 大林中出被可處。爲諸新學比丘説者彰被
T1776_.38.0453b13: 呵事。説何等法。總知説小不知小中説何等
T1776_.38.0453b14: 法。自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爲益富樓
T1776_.38.0453b15: 并令比丘捨小求大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
T1776_.38.0453b16: 謂總擧。下別顯之。別中有四。第一呵其違欲
T1776_.38.0453b17: 説法。二汝不能知衆生根下呵違根説。三欲
T1776_.38.0453b18: 行大道莫示小下重就第一呵違欲説。四此
T1776_.38.0453b19: 比丘久發大下重就第二呵違根説。初中四
T1776_.38.0453b20: 句。兩句教兩呵。初言先當入定觀心然後説
T1776_.38.0453b21: 者教觀欲説。二無以穢下呵違欲説。約喩呵
T1776_.38.0453b22: 之。無謂勿也。以猶用也。小乘之法如似穢食。
T1776_.38.0453b23: 比丘大欲事同寶器。勿用小乘穢弊法食投
T1776_.38.0453b24: 於大乘樂欲寶器。三當知下教知欲説。觀始
T1776_.38.0453b25: 知終故復教之。比丘念大汝須知之。四無以
T1776_.38.0453b26: 下呵違欲説。約喩呵之。比丘大欲以似琉
T1776_.38.0453b27: 璃。小乘小欲事同水精。勿將餘人水精小欲
T1776_.38.0453b28: 同此比丘琉璃大欲。此初段竟。第二呵其違
T1776_.38.0453b29: 根説中汝不能知衆生根原呵不知根。勿得
T1776_.38.0453c01: 發下遮其授小。無得發起以小乘法法説以
T1776_.38.0453c02: 遮。彼自無創勿傷之也喩説以遮。彼諸比丘
T1776_.38.0453c03: 大根完具名爲無創。教小侵損目之爲傷。遮
T1776_.38.0453c04: 抑不聽故言勿傷。第三重呵違欲説中約喩
T1776_.38.0453c05: 以呵。於中三句。欲行大道莫示小徑是一呵
T1776_.38.0453c06: 也。比丘求大名欲大道。小法卷狹如似小
T1776_.38.0453c07: 徑。求大教小理所不應故云莫示。無以大海
T1776_.38.0453c08: 内於牛迹是二呵也。比丘廣欲如似大海。小
T1776_.38.0453c09: 結狹淺事同牛跡。安心住法目之爲内。此亦
T1776_.38.0453c10: 不應故言無以大海内於牛迹。無以日光等
T1776_.38.0453c11: 彼螢火是三呵也。比丘大欲如似日光。聲聞
T1776_.38.0453c12: 小欲事若螢火。將大同小理所不合。是故呵
T1776_.38.0453c13: 言無以日光等彼螢火。第四重呵違根説中
T1776_.38.0453c14: 言此比丘久發大心中忘此意擧彼大根。如
T1776_.38.0453c15: 何以小而教導之呵其授小。我觀小乘智慧
T1776_.38.0453c16: 微淺猶如盲人不能分別一切衆生根之利鈍
T1776_.38.0453c17: 呵不知根維摩自導。我觀小乘下出所觀。智
T1776_.38.0453c18: 慧微淺猶如盲人智體劣也。不能分別一切
T1776_.38.0453c19: 衆生根之利鈍智用狹也。以智微故不能分
T1776_.38.0453c20: 別一切衆生。智慧淺故不能分別根之利鈍。
T1776_.38.0453c21: 此出呵辭。自下第三彰其巧化。於中六句。初
T1776_.38.0453c22: 維摩詰默入三昧。二由入三昧令此比丘自
T1776_.38.0453c23: 識宿命。曾於過佛種善發心。此乃維摩宿
T1776_.38.0453c24: 命通力故令識之。菩薩宿命凡有六種。如
T1776_.38.0453c25: 地持説。一自知宿命。二知他宿命。三令他
T1776_.38.0453c26: 人知己宿命。四令他人自知宿命。五令他
T1776_.38.0453c27: 人知他宿命。六能令彼所知衆生展轉相知。
T1776_.38.0453c28: 今令比丘自識宿命是第四門令他自知。三
T1776_.38.0453c29: 即時下由識宿命還得本心謂還得本大乘心
T1776_.38.0453c30: 矣。四於是下明諸比丘由得本心荷恩致
T1776_.38.0454a01: 敬。首是頭首。稽首禮足顯敬愍至。五維摩
T1776_.38.0454a02: 詰因其得心更爲説法。六由爲説法彼於菩
T1776_.38.0454a03: 提不復退轉。此諸比丘住在善趣。由聞命
T1776_.38.0454a04: 説進入種姓。故永退。自下第四彼富樓那
T1776_.38.0454a05: 自申己闕我念聲聞不觀人根不應説法。前
T1776_.38.0454a06: 辭次釋。是故下結。次告迦旃令往問疾。迦
T1776_.38.0454a07: 旃是姓。字名扇繩。其父早喪。母戀不嫁如
T1776_.38.0454a08: 繩連扇風吹不去。因與立字名曰扇繩。從
T1776_.38.0454a09: 佛出家。佛弟子中論義第一。今命問疾。先告
T1776_.38.0454a10: 後辭。我不堪任是總辭也。所以下釋。故我下
T1776_.38.0454a11: 結。釋中所以徴前起後。下對辨之。文別有三。
T1776_.38.0454a12: 一擧己昔日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
T1776_.38.0454a13: 辭。三説是法時彼比丘下教呵利益。初中憶
T1776_.38.0454a14: 昔擧被呵時。佛爲比丘略説法要我即於後
T1776_.38.0454a15: 敷演義等出被呵事。説淺覆深不當物機。所
T1776_.38.0454a16: 以被呵。我即於後敷演其義總以標擧。謂無
T1776_.38.0454a17: 常等隨別列之。法門開合備如上辨。今據一
T1776_.38.0454a18: 門且列斯五。前四生死後一涅槃。自下第三
T1776_.38.0454a19: 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爲益迦旃并令比丘解
T1776_.38.0454a20: 法心勝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擧。下別
T1776_.38.0454a21: 顯之。別中無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是呵辭
T1776_.38.0454a22: 也。彼迦旃延相法未已見法生滅。是故名爲
T1776_.38.0454a23: 生滅心行。用此心行説己所知不稱法實。故
T1776_.38.0454a24: 呵無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法之實相備如
T1776_.38.0454a25: 後辨。下復教之。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
T1776_.38.0454a26: 者約就無常法門以教。無常義中有二種門。
T1776_.38.0454a27: 一世諦門二第一義門。世諦門中有三無常。
T1776_.38.0454a28: 一分段無常。六道果報三世分異。二念無
T1776_.38.0454a29: 常。有爲之法念念還流。一刹那須初生次
T1776_.38.0454b01: 住終異後滅。此前兩門明法生滅破去常相。
T1776_.38.0454b02: 三者自性不成實無常明法虚集破遣常性。
T1776_.38.0454b03: 是義云何。即前二種以理推求。四相同體相
T1776_.38.0454b04: 夫似立。無有一法別守自性名性不成。性既
T1776_.38.0454b05: 不成知復説何以之爲常。故名曰性不成無
T1776_.38.0454b06: 常。於此門中有生有滅。即名爲常以守性故。
T1776_.38.0454b07: 無生無滅乃名爲常以無性故。故地持云不
T1776_.38.0454b08: 知無言自性無常有生有滅。若知無言自性
T1776_.38.0454b09: 之事一切無常。何者是其同體四相有爲之
T1776_.38.0454b10: 法義同幻化。相有體無。相有名生虚無稱滅。
T1776_.38.0454b11: 相有名生生非滅前虚無稱滅。滅非生後故
T1776_.38.0454b12: 生與滅同時無別。又此宣説無法爲生。生非
T1776_.38.0454b13: 滅外還即説彼相有爲滅。滅非生外故生與
T1776_.38.0454b14: 滅同體無別。即此生滅幻炎像立名之爲住。
T1776_.38.0454b15: 又復幻法各守自相亦名爲住。故地持云以
T1776_.38.0454b16: 自性故名之爲住。此住亦非生滅之外。即此
T1776_.38.0454b17: 虚法異於眞諦性實之法故名爲異。又異妄
T1776_.38.0454b18: 情所立情實亦名爲異。此異亦非生住滅外。
T1776_.38.0454b19: 良以同時義分四故説之以爲同時四相。故
T1776_.38.0454b20: 下文言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又以
T1776_.38.0454b21: 同體義分四故説之以爲同體四相。以同體
T1776_.38.0454b22: 故就餘三相義説爲生。離餘三外無別生性。
T1776_.38.0454b23: 生無性故生性不成。以此生性不成實故生
T1776_.38.0454b24: 則無生故生無常。還就餘三義説爲住。離餘
T1776_.38.0454b25: 三外無別住性。住無性故住性不成。以此住
T1776_.38.0454b26: 性不成實故住則無住故住無常。餘亦如是。
T1776_.38.0454b27: 此三廣釋如優檀那章。此應具論。世諦如是。
T1776_.38.0454b28: 第一義者前無常法窮其體實畢竟空寂由來
T1776_.38.0454b29: 不有。此空是其無常之實名無常義。與經中
T1776_.38.0454c01: 説觀苦無生爲苦諦義其言相似。無常之義
T1776_.38.0454c02: 具辨如是。聲聞但能世諦分中解知分段及
T1776_.38.0454c03: 念無常餘悉不知。是須教。就可教中若據世
T1776_.38.0454c04: 諦。宣説自性不成無常以爲畢竟不生不滅。
T1776_.38.0454c05: 無常中極故云畢竟。生無生性滅無滅性名
T1776_.38.0454c06: 不生滅。此不生滅是其究竟無常義矣。亦無
T1776_.38.0454c07: 住異。且言生滅。若就眞諦。離相窮極名爲畢
T1776_.38.0454c08: 竟。理寂無爲名不生滅。此不生滅是其無常
T1776_.38.0454c09: 之實性故名無常義。亦無住異。且説生滅。汎
T1776_.38.0454c10: 論如是。準下流類。此應偏教眞諦之義。五陰
T1776_.38.0454c11: 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者就苦以教。苦義亦
T1776_.38.0454c12: 二。一世諦門二眞諦門。世諦門中苦別有三。
T1776_.38.0454c13: 所謂苦苦壞苦行苦。此三廣釋如四諦章。今
T1776_.38.0454c14: 略辨之有三種門。一約縁分別。縁別内外。内
T1776_.38.0454c15: 心渉求名之爲内。刀杖等縁目之爲外。外有
T1776_.38.0454c16: 違順。刀杖等縁名之爲違。己身命財親戚之
T1776_.38.0454c17: 類説以爲順。外中違縁能生内惱。名之爲
T1776_.38.0454c18: 總。從彼苦縁生於苦心。從苦生苦。故名苦
T1776_.38.0454c19: 苦。外中順縁在能生樂。壞則生苦。故名壞
T1776_.38.0454c20: 苦。内心渉求名之爲行。文行疲惱厭之生
T1776_.38.0454c21: 苦。名爲行苦。第二約縁就體分別。心性是苦。
T1776_.38.0454c22: 於此苦上加以事惱。苦上加苦故名苦苦。加
T1776_.38.0454c23: 何等苦。加前三苦悉名苦苦。有爲之法念念
T1776_.38.0454c24: 滅壞名爲壞苦。前後遷流目之爲行。遷流不
T1776_.38.0454c25: 安名爲行苦。第三約就三種無常以別三苦。
T1776_.38.0454c26: 約就向前分段無常以説苦苦。有爲之法體
T1776_.38.0454c27: 性是苦。於上加以分段麁苦。苦上加苦故云
T1776_.38.0454c28: 苦苦。又以三世分段麁苦顯有爲法本性是
T1776_.38.0454c29: 苦。用苦顯苦亦名苦苦。約念無常宣説壞苦。
T1776_.38.0455a01: 有爲無常念念滅壞故名壞苦。約就自性不
T1776_.38.0455a02: 成無常宣説行苦。同體四相因縁虚集目之
T1776_.38.0455a03: 爲行。虚集之行體無自性。自性無安故名行
T1776_.38.0455a04: 苦。世諦如是。言眞諦者窮苦體性畢竟寂滅
T1776_.38.0455a05: 無相爲無。於中淺深更有多義。如彼四諦章
T1776_.38.0455a06: 中具辨。今且總擧。此之眞諦是苦實性亦名
T1776_.38.0455a07: 苦義。如是世諦分中前二三苦聲聞能解。今
T1776_.38.0455a08: 不須教。第三門中前之二苦聲聞亦解。今不
T1776_.38.0455a09: 須教。虚集行苦及苦眞諦二乘不知。理須具
T1776_.38.0455a10: 教。但今偏教苦之眞諦。五陰之果從因納得
T1776_.38.0455a11: 名五受陰。於陰窮解名爲洞達。達陰實性本
T1776_.38.0455a12: 來常寂無陰可生名空無起。此空是其苦家
T1776_.38.0455a13: 體實名爲苦義。如湯炎水無水爲實。此與經
T1776_.38.0455a14: 中觀苦無生名知苦諦其言一也。諸法究竟
T1776_.38.0455a15: 無所有是空義者就空以教。法空名空。空義
T1776_.38.0455a16: 不同。汎有五階。一陰非我所名之爲空。如毘
T1776_.38.0455a17: 曇説。雖名爲空體是有法陰爲體故。二假名
T1776_.38.0455a18: 法中無有定性名之爲空。如成實説。三妄想
T1776_.38.0455a19: 法虚寂無相説之爲空。如陽炎水水即無水。
T1776_.38.0455a20: 不但無性。近而求之相亦不有。四妄想法虚
T1776_.38.0455a21: 無説空。如夢所見心外無法。五眞如法體寂
T1776_.38.0455a22: 名空。體雖眞有離相離性故説空矣。五中前
T1776_.38.0455a23: 二聲聞能解。今不須教。後三不知。爲是須教。
T1776_.38.0455a24: 所教之空離相中極故云究竟無所有矣。如
T1776_.38.0455a25: 是究竟無所有者是眞空義。陰上無人陰中
T1776_.38.0455a26: 無性不名眞空。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者
T1776_.38.0455a27: 教無我義。此説人空以爲無我。分別有五。一
T1776_.38.0455a28: 陰非神主名爲無我。如毘曇説。二於和合假
T1776_.38.0455a29: 名人中無有人性名爲無我。三於妄想畢竟
T1776_.38.0455b01: 空中無有和合假名人相名爲無我。四於妄
T1776_.38.0455b02: 想畢竟空中無有我人衆生之相名爲無我。
T1776_.38.0455b03: 五於平等眞如體中無有眞法集用人相名爲
T1776_.38.0455b04: 無我。五中前二聲聞能解餘三不知。爲是須
T1776_.38.0455b05: 教。言我無我而不二者。依如毘曇。凡夫横計
T1776_.38.0455b06: 我衆生等名之爲我。五陰法類非神非主名
T1776_.38.0455b07: 爲無我。此我無我相對爲二。若於平等第一
T1776_.38.0455b08: 義中非直無我亦無五陰。無我之法是二齊
T1776_.38.0455b09: 無故云不二。如此不二方是究竟無我之義。
T1776_.38.0455b10: 若依成實。凡夫横計我人之性名之爲我。假
T1776_.38.0455b11: 名衆生無有定性名爲無我。此我無我相對
T1776_.38.0455b12: 亦二。若於平等第一義中非直無彼定性之
T1776_.38.0455b13: 我。亦無對情遣性無我。是二&T056900;絶名爲無二。
T1776_.38.0455b14: 如此無二方是究竟無我義矣。故下文云我
T1776_.38.0455b15: 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見我實性者不復起
T1776_.38.0455b16: 二。是爲入不二法門。與此義同。法本不生今
T1776_.38.0455b17: 亦不滅是寂滅者教涅槃義。涅槃有三。一事
T1776_.38.0455b18: 盡無處數滅無爲名爲涅槃。如是涅槃本無
T1776_.38.0455b19: 今有。二約縁顯實破相證寂名爲涅槃。法性
T1776_.38.0455b20: 常寂而妄相煩惱所覆。修八聖道以爲了因。
T1776_.38.0455b21: 滅除闇惑證本法性。一證永寂故曰涅槃。此
T1776_.38.0455b22: 前二種經説爲果。三就實論實。眞體常寂名
T1776_.38.0455b23: 曰涅槃。此一涅槃非因非果。就實論。實實外
T1776_.38.0455b24: 無縁。知復約何以之爲因。實外無縁。知復約
T1776_.38.0455b25: 何以之爲果。是故涅槃無因無果。故涅槃云
T1776_.38.0455b26: 涅槃之體非生非出非虚非實非一非異非因
T1776_.38.0455b27: 非果。於此分中無惑可生無染可滅。三中初
T1776_.38.0455b28: 一聲聞亦解。後之兩門二乘不知。爲是須教。
T1776_.38.0455b29: 於後二中偏擧後門而以教示。是説以言法
T1776_.38.0455c01: 本不然今亦無滅是寂滅義。上來第二教呵
T1776_.38.0455c02: 辭竟。説是法時彼諸比丘心得解脱是第三
T1776_.38.0455c03: 段教呵利益。前辭次釋。故我下結。次告阿那
T1776_.38.0455c04: 律令往問疾。前明行徳此論行用。用謂六通。
T1776_.38.0455c05: 且彰天眼。此阿那律經中亦名阿尼樓駄。又
T1776_.38.0455c06: 亦名爲阿泥樓豆。本是一名。傳之音異。此云
T1776_.38.0455c07: 無滅。八萬劫前曾供辟支。所得善根于今不
T1776_.38.0455c08: 滅。故云無滅。是佛堂弟。如來父叔合有四人。
T1776_.38.0455c09: 各有二子。佛父最大名曰淨飯。有其二子。長
T1776_.38.0455c10: 名悉達多此云成利。如來身是。小名難陀。其
T1776_.38.0455c11: 第二叔名曰斛飯。亦有二子。長名提婆達多
T1776_.38.0455c12: 亦曰調達。小名阿難。其第三叔名曰白飯。亦
T1776_.38.0455c13: 有二子。長名阿那律。小名摩呵男。其第四叔
T1776_.38.0455c14: 名曰甘露飯。亦有二子。長名跋提。小名提沙。
T1776_.38.0455c15: 佛有一阿姑名甘露味。唯有一子。名尸陀羅。
T1776_.38.0455c16: 前諸釋子並皆出家。其阿那律天眼第一。得
T1776_.38.0455c17: 眼因縁如經中説。彼阿那律於一時中佛邊
T1776_.38.0455c18: 聽法。坐下眼睡如來呵責。咄咄故爲寐。
T1776_.38.0455c19: 螺蚌蝎類。其阿那律被呵慚愧。多日不眠遂
T1776_.38.0455c20: 便失眼。造詣耆婆求欲治之。耆婆問其患眼
T1776_.38.0455c21: 内縁。那律具答。耆婆對曰睡是眼食。久時不
T1776_.38.0455c22: 眠眼便餓死。永更叵治。那律聞之遂修天眼。
T1776_.38.0455c23: 半頭見物徹見三千大千世界。今命問疾。先
T1776_.38.0455c24: 告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
T1776_.38.0455c25: 所以徴前起後下對之辨。於中有六。一擧昔
T1776_.38.0455c26: 日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我時
T1776_.38.0455c27: 默下自申己闕。四彼諸梵下諸梵讃嘆問眞
T1776_.38.0455c28: 天眼。五維摩爲説。六諸梵聞之發心。願求禮
T1776_.38.0455c29: 敬辭去。初中三句。一阿那律彰己昔日一處
T1776_.38.0456a01: 經行。遊行誦經名曰經行。二明諸梵來問天
T1776_.38.0456a02: 眼。良以諸梵報得神通悉具天眼。聞阿那律
T1776_.38.0456a03: 天眼最勝心生慕仰故來請問。嚴淨梵王與
T1776_.38.0456a04: 萬梵倶標列請人。放淨光明來詣我所稽首
T1776_.38.0456a05: 作體啓請方便。問我幾何天眼所見正問天
T1776_.38.0456a06: 眼。此乃順於外國人語。順此應言那律天眼
T1776_.38.0456a07: 所見幾何。問其天眼所見分齊近遠幾許。故
T1776_.38.0456a08: 曰幾何。三我即答下那律具答。吾見釋迦三
T1776_.38.0456a09: 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小乘所見。局在一
T1776_.38.0456a10: 界。故以釋迦標而別之。如龍樹説。聲聞人中
T1776_.38.0456a11: 有大有小。小者能見一千國土。大者能見二
T1776_.38.0456a12: 千國土。縁覺人中有大有小。小者能見二千
T1776_.38.0456a13: 國土。大者能見三千國土。今阿那律是大聲
T1776_.38.0456a14: 聞。應見二千。強修力故能見三千。又以願智
T1776_.38.0456a15: 自在力故能見三千。所見分明故如觀掌菴摩
T1776_.38.0456a16: 勒果。上來具列被呵由縁。次出呵辭。何故須
T1776_.38.0456a17: 呵。爲今諸梵求佛眞眼所以呵之。文中維摩
T1776_.38.0456a18: 來謂總擧。下別顯之。唯阿那律天眼作相爲
T1776_.38.0456a19: 無作相進退兩定。下就設難。假使作相則與
T1776_.38.0456a20: 外道等就相彰過。若無作相即是無爲不應有
T1776_.38.0456a21: 見就無設難。無相即是眞諦無爲故應不見。
T1776_.38.0456a22: 此第二竟。我時默然是第三句自申己闕彰
T1776_.38.0456a23: 己不及。第四句中初明諸梵聞其所説嘆未
T1776_.38.0456a24: 曾有。次爲作禮後問孰有眞天眼。孰謂誰也。
T1776_.38.0456a25: 第五句中維摩言有總以答之。言佛世尊得
T1776_.38.0456a26: 眞天眼就人略辨。常在三昧悉見佛國不以
T1776_.38.0456a27: 二相辨相廣答。寂而常用。故在三昧悉見佛
T1776_.38.0456a28: 國。聲聞法中眼耳二通定外作用。大不同小
T1776_.38.0456a29: 故在三昧悉見佛國。用而常寂故見諸國不
T1776_.38.0456b01: 以二相。如日照物不生分別。第六句中初明
T1776_.38.0456b02: 諸梵聞説佛眼發心願求。次禮維摩後。去
T1776_.38.0456b03: 不現下結可知耳。次告優波令往問疾。上明
T1776_.38.0456b04: 修善。此對優波明其對治滅惡之法。優波離
T1776_.38.0456b05: 者是天竺語。此云上首。持律中上。本在家時
T1776_.38.0456b06: 是諸釋子剃髮之人。後諸釋子出家之時優
T1776_.38.0456b07: 波送去。諸釋子等欲至佛所脱所著衣冠瓔
T1776_.38.0456b08: 珞。并所乘像與優波離。釋去子後優波思
T1776_.38.0456b09: 念。諸釋子等果報如此尚捨出家。我住何爲。
T1776_.38.0456b10: 若彼有得我亦應然。以所得物安著樹上像
T1776_.38.0456b11: 繋樹下作如是言。諸有取者吾即施之。後往
T1776_.38.0456b12: 佛所。諸釋子見問其來意。優波具答。釋子大
T1776_.38.0456b13: 喜即使請佛。此人先來爲我驅使。若後出家
T1776_.38.0456b14: 我喜輕慢。願佛先度我當敬事。佛先度之。諸
T1776_.38.0456b15: 釋子等同爲設禮。是時大地爲之振動。空聲
T1776_.38.0456b16: 讃言。諸釋子等憍慢山崩。出家之後持律第
T1776_.38.0456b17: 一。今命問疾。先告後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
T1776_.38.0456b18: 釋中所以徴前起後下正辨釋。文別有五。一
T1776_.38.0456b19: 擧昔日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
T1776_.38.0456b20: 於是二比丘言上智我下彰二比丘稱讃維
T1776_.38.0456b21: 摩。四我答言下明己述嘆。五時二比丘疑
T1776_.38.0456b22: 悔除下明二比丘聞法獲益。第一段中初明
T1776_.38.0456b23: 比丘犯律爲恥不敢問佛請優波離。以優波
T1776_.38.0456b24: 離持律第一故偏請問。後優波離爲其解説。
T1776_.38.0456b25: 言如法者如戒律法。明犯不犯輕之與重名
T1776_.38.0456b26: 爲説解。自下第二明呵辭。何故須然。爲教犯
T1776_.38.0456b27: 罪二比丘等。破相滅罪故教以呵。文中維
T1776_.38.0456b28: 摩來謂總擧。下別顯之。有呵有教。無重増此
T1776_.38.0456b29: 二比丘罪是呵辭也。云何重増比丘造罪。原
T1776_.38.0456c01: 由著有取相故生。令復爲其説有罪相増其
T1776_.38.0456c02: 情取故曰重増。當直下教。當直除滅勿擾其
T1776_.38.0456c03: 心是總教也。云何曲滅而復云直。説有罪相
T1776_.38.0456c04: 方教纖治名爲曲滅。説罪體空破離罪相名
T1776_.38.0456c05: 直除滅。義如後辨。勿擾其心以理遮抑。擾謂
T1776_.38.0456c06: 擾亂。云何擾心而言勿擾。説罪怖之増其
T1776_.38.0456c07: 怯懼名擾其心。説罪無罪令心正住除疑歡
T1776_.38.0456c08: 喜名爲不擾。下別教之。所以者何。何徴前起
T1776_.38.0456c09: 後。所以教汝直滅者何。彼罪性學等明罪體
T1776_.38.0456c10: 空成應直滅。初先正教。其知此下結嘆令學。
T1776_.38.0456c11: 前中有三。一就罪正破。二如佛説下約心以
T1776_.38.0456c12: 破。此亦名爲約因以破。心爲罪因。三一切法
T1776_.38.0456c13: 生滅已下約法以破。此亦名爲約縁以破。一
T1776_.38.0456c14: 切諸法是罪縁故。初中罪性不在内外不在中
T1776_.38.0456c15: 者明罪體空所以不在。内謂六根。外謂六塵。
T1776_.38.0456c16: 又内自身。外謂一切衆生等縁。罪從因縁假
T1776_.38.0456c17: 合而生。本無自性。以無性故内外中間一切
T1776_.38.0456c18: 不在。不在内外既法無罪。不在中間離法亦
T1776_.38.0456c19: 無。就第二段約心破中文別有四。一明衆生
T1776_.38.0456c20: 垢淨依心。第二心亦不在内下約心破罪。三
T1776_.38.0456c21: 如優波離以心相下重復約心破遣罪相成向
T1776_.38.0456c22: 後段。四唯優波離妄想垢下重明垢淨皆依
T1776_.38.0456c23: 於心成向初段。初中爲欲約心破罪故引佛
T1776_.38.0456c24: 説明垢與淨皆依於心。良以心是衆生本體。
T1776_.38.0456c25: 是故心垢即衆生垢。心淨生淨。第二約破罪
T1776_.38.0456c26: 之中先明心空次約明罪後類諸法。宗爲明
T1776_.38.0456c27: 罪擧餘類顯。心亦不在内外中間明心空也。
T1776_.38.0456c28: 内謂六根。外謂六塵。内外和合而生心識。別
T1776_.38.0456c29: 求無性。以無性故不在内外。中間亦無。故涅
T1776_.38.0457a01: 槃云眼色明欲四事和合而生眼識。是眼識
T1776_.38.0457a02: 性決定不在眼中色中明中欲中。餘亦如是。
T1776_.38.0457a03: 不在内外類同前罪。是故亦言如其心然罪
T1776_.38.0457a04: 垢亦然。將心類罪明罪同心。如心既然不在
T1776_.38.0457a05: 内外不在中間。罪垢亦然不在内外及不在
T1776_.38.0457a06: 中。諸法亦然類顯諸法。法同心罪不在内外
T1776_.38.0457a07: 及不在中故曰亦然。諸法既然罪是一切諸
T1776_.38.0457a08: 法之例何獨不爾。不出於如顯亦然相。前説
T1776_.38.0457a09: 心性不在内外及不在中。即是如義。諸法同
T1776_.38.0457a10: 心不在内外及不在中。亦即是如。如外無法
T1776_.38.0457a11: 故云不出。自下第三重復約心破遣罪相成
T1776_.38.0457a12: 前第二。於中爲明一切衆生心無垢寄優波
T1776_.38.0457a13: 離悟解以顯。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脱時寧
T1776_.38.0457a14: 有垢不維摩反問。就人指法是以言如。彼優
T1776_.38.0457a15: 波離具二解脱。一心解脱。斷除愛結。二慧解
T1776_.38.0457a16: 脱。斷絶無明。今擧心脱故言心相得解脱耳。
T1776_.38.0457a17: 又就心中有性有相。眞諦心性。世諦假有是
T1776_.38.0457a18: 其心相。心性常寂無脱無縛。世諦心相有縛
T1776_.38.0457a19: 有脱面相異性故説心相。得解脱時以其心
T1776_.38.0457a20: 相觀空離染名得解脱。此解脱時寧有垢染
T1776_.38.0457a21: 可斷除不。我言不也優波正答。得解脱時垢
T1776_.38.0457a22: 深不有故曰不也。是義云何。若見垢染可除
T1776_.38.0457a23: 可斷不得解脱。不見垢染可除可離達本無
T1776_.38.0457a24: 垢。方得解脱故答不也。維摩詰言一切衆生
T1776_.38.0457a25: 心相無垢亦如是將聖類凡。凡類未解無垢
T1776_.38.0457a26: 理同故曰如是。自下第四重明垢淨皆依於
T1776_.38.0457a27: 心成上初段。於中三句。一妄想心垢無妄想
T1776_.38.0457a28: 心淨見等三倒之心是其妄想。若依地持八
T1776_.38.0457a29: 種妄想名爲妄想。有則迷眞所以是垢。無即
T1776_.38.0457b01: 眞顯所以是淨。二顛倒是垢無倒是淨八倒
T1776_.38.0457b02: 名倒。有則迷於生死涅槃故名爲垢。無則解
T1776_.38.0457b03: 達所以是淨。三取我是垢不取是淨取我亦
T1776_.38.0457b04: 是八倒所收。以此患本故復別擧。上來第二
T1776_.38.0457b05: 約心以破。自下第三約法以破。於中初明一
T1776_.38.0457b06: 切諸法生滅無性類罪無性。諸法皆下明法
T1776_.38.0457b07: 心起心外無相類罪無相。前中初法如幻等
T1776_.38.0457b08: 喩。如幻喩明自性無常。言如電者喩念無常。
T1776_.38.0457b09: 諸法下合。後中諸法皆妄見者法説明空。如
T1776_.38.0457b10: 夢等喩。喩別有四。一以妄想下合。上來別教。
T1776_.38.0457b11: 其知此下結嘆合學。其知此者知前所辨。是
T1776_.38.0457b12: 名奉律行順律法。其知此者知前所辨。是名
T1776_.38.0457b13: 善解心解律法。調伏名律觀空破罪。是眞調
T1776_.38.0457b14: 伏故名善解。此第二竟。自下第三明二比丘聞
T1776_.38.0457b15: 法稱讃。二比丘言上智哉者嘆勝過劣。解出
T1776_.38.0457b16: 優波故曰上智。哉是助辭。是優波離所不及
T1776_.38.0457b17: 等明下劣上。是優波離所不及者明智不及。
T1776_.38.0457b18: 持律之上而不能説明説不及。優波離時持
T1776_.38.0457b19: 律最勝故名爲上。而不能説罪性空寂除滅
T1776_.38.0457b20: 我罪名不能説。我答言下是第四段明己述
T1776_.38.0457b21: 嘆。捨自如來未有聲聞及菩薩能制其樂説
T1776_.38.0457b22: 之辨嘆其説勝。智慧明達爲若此也嘆其智
T1776_.38.0457b23: 勝。時二比丘疑悔除下是第五段彰二比丘
T1776_.38.0457b24: 聞説獲益。益中有三。一除疑悔。二發大心。三
T1776_.38.0457b25: 興廣顯。顯一切衆生得維摩辨。前辭次釋。
T1776_.38.0457b26: 故我下結
T1776_.38.0457b27: 維摩義記卷第二
T1776_.38.0457b28:
T1776_.38.0457b29:
T1776_.38.0457c01:
T1776_.38.0457c02:
T1776_.38.0457c03: 維摩義記卷第二
T1776_.38.0457c04: 次告羅睺令往問疾。對前八人明行修法。此
T1776_.38.0457c05: 對羅睺明其發心出家之法。羅睺佛子此名
T1776_.38.0457c06: 覆障亦云不放。在母胎中六年不出。故名覆
T1776_.38.0457c07: 障及不放矣。何故處胎六年不出。以宿縁故。
T1776_.38.0457c08: 縁如經説。本曾爲王。沙門求見六日不看。故
T1776_.38.0457c09: 得此報。又於往昔曾塞鼠穴。故受此報。佛將
T1776_.38.0457c10: 出家。父王恐畏國祠斷絶留連不聽。菩薩于
T1776_.38.0457c11: 時手指妃腹而語之言。却後六年爾當生男。
T1776_.38.0457c12: 即如其言。佛出家後六年方生。初生因縁備
T1776_.38.0457c13: 如經説。佛成道已還宮之時羅睺始年五六
T1776_.38.0457c14: 歳計。如來將至變千比丘悉如己形。羅睺直
T1776_.38.0457c15: 爾往至佛所。佛手摩頂將還精舍。勅舍利弗
T1776_.38.0457c16: 目連度之。出家之後喜多暴口形名他人。佛
T1776_.38.0457c17: 於一時以法誡約。於斯永斷打罵不瞋。佛嘆
T1776_.38.0457c18: 其人忍辱持戒。密行第一。今命問疾。先告後
T1776_.38.0457c19: 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釋中所以徴前起後。
T1776_.38.0457c20: 下正辨之。文別有三。一擧昔日被呵由縁。二
T1776_.38.0457c21: 時維摩來謂我下明教呵辭。三於是維摩語
T1776_.38.0457c22: 諸已下明教呵益。初中憶昔出被呵時。毘耶
T1776_.38.0457c23: 離等彰被呵事。先問後答諸長者子何故爲
T1776_.38.0457c24: 問。現覩羅雲所捨至重。未見所得是以怪問。
T1776_.38.0457c25: 言毘耶離諸長者子標擧問人。來至我等明
T1776_.38.0457c26: 請方便。問我言等彰請問辭。唯羅睺羅敬告
T1776_.38.0457c27: 其人。汝佛之子所承至高。捨輪王位所捨極
T1776_.38.0457c28: 重。彼羅睺羅若不出家作鐵輪王王閻浮提。
T1776_.38.0457c29: 故今擧之出家爲道彰其所作。俗中安身謂
T1776_.38.0458a01: 之爲家。解素從緇名出家爲道。其出家者有
T1776_.38.0458a02: 何等利問其所得。羅睺下答。我即如諸爲説
T1776_.38.0458a03: 出家功徳利者謂。依出家功徳經説經言。有
T1776_.38.0458a04: 人殺三千界所有衆生。或挑三千衆生之目。
T1776_.38.0458a05: 其罪無量。其出家者福多於彼。羅睺當應爲
T1776_.38.0458a06: 説此利。自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爲教
T1776_.38.0458a07: 羅睺及長者子離相正出故須教呵。時維摩
T1776_.38.0458a08: 詰來謂我言總以標擧下別顯之。別中先呵。
T1776_.38.0458a09: 夫出家下如法正教。呵中不應説出家利當
T1776_.38.0458a10: 言正呵。所以下釋。先徴後解。無利無徳是爲
T1776_.38.0458a11: 出家擧是顯非。有爲法者可説有利有功徳
T1776_.38.0458a12: 等明非異是。樂名爲利善稱功徳。羅睺以其
T1776_.38.0458a13: 捨俗爲出家故對在俗家業等苦説樂爲利。
T1776_.38.0458a14: 對彼俗中邪業之非説善爲徳。維摩以其離
T1776_.38.0458a15: 相爲出。故説無利無功徳者是爲出家有利
T1776_.38.0458a16: 有徳悉名在家。有爲所攝故言有爲可説有
T1776_.38.0458a17: 利有功徳耳。上呵下教。教中先別。若能以下
T1776_.38.0458a18: 總以結嘆。別中有二。則約前所問以教。二
T1776_.38.0458a19: 出家者無彼此下汎擧一切出家法教。前中
T1776_.38.0458a20: 初言夫出家者總以標擧。爲無爲法彰其所
T1776_.38.0458a21: 求。無爲涅槃是所求也。無爲法中無利無徳
T1776_.38.0458a22: 明其所出。下汎教中言出家者總以標擧下
T1776_.38.0458a23: 正教之。於中先約自行以教。降衆魔下約就
T1776_.38.0458a24: 外化利他以教。自中初言無彼無此離六十
T1776_.38.0458a25: 二見教其所出。無彼無此亦無中間教離相
T1776_.38.0458a26: 也。在俗爲此出家爲彼。出家方便捨此向彼
T1776_.38.0458a27: 説爲中間。此皆無之。亦可生死名之爲此。斷
T1776_.38.0458a28: 結涅槃以之爲彼。聖道爲中。此皆無之。離六
T1776_.38.0458a29: 十二見教去情也。六十二見後當具論。此教
T1776_.38.0458b01: 所出處涅槃等教其所入。處於涅槃總明所
T1776_.38.0458b02: 入。謂處法性無爲涅槃。猶前爲無爲法耳。智
T1776_.38.0458b03: 者所受聖所行處別明所入。向前涅槃是其
T1776_.38.0458b04: 地前。智者所受復是地上。聖所行處故應處
T1776_.38.0458b05: 之。地前菩薩依教生解。故名智者。依教信順
T1776_.38.0458b06: 稱之爲受。地上會正目之爲聖。聖心遊法説
T1776_.38.0458b07: 以爲行。法性涅槃爲行所依。故稱行處。上教
T1776_.38.0458b08: 自行下教利他。於中初先教令降魔。摧諸已
T1776_.38.0458b09: 下教伏外道。前中降魔降魔人也。度五道等
T1776_.38.0458b10: 壞魔法也。法中有三。一明所出教度五道。地
T1776_.38.0458b11: 獄畜生餓鬼人天是其五道除因離果。稱之
T1776_.38.0458b12: 爲度。二明所修教淨五眼五力等。五眼是解
T1776_.38.0458b13: 義如別章。此應具論。根力是行信進念定智
T1776_.38.0458b14: 慧是五。始修名根終成曰力。三明所離教遠
T1776_.38.0458b15: 魔業。不惱於彼不壞他善。離衆雜惡自不起
T1776_.38.0458b16: 過。伏外道中摧諸外道伏邪人也。超越假等
T1776_.38.0458b17: 破邪法也。於中亦三。一明所出。二内壞下還
T1776_.38.0458b18: 明所修。三離衆下還彰所離。前中明出煩惱
T1776_.38.0458b19: 業苦。超越假名明出苦也。生死之報虚假名
T1776_.38.0458b20: 有稱曰假名。證實除捨故言超越。假名之義
T1776_.38.0458b21: 廣如別章。今略辨之。經説有四。一生死假名
T1776_.38.0458b22: 涅槃非假。即如此説。生死浮虚假名而有。故
T1776_.38.0458b23: 曰假名。涅槃眞實所以非假。二涅槃假名生
T1776_.38.0458b24: 死非假。如涅槃説。涅槃無名假爲立名。故曰
T1776_.38.0458b25: 假名。生死之法實是名有所以非假。三生死
T1776_.38.0458b26: 涅槃二倶假名。如地持説。生死涅槃體是因
T1776_.38.0458b27: 縁假有之法。故説爲假。標假之稱説爲假名
T1776_.38.0458b28: 又假名字。生死涅槃法相建立名曰假名。四
T1776_.38.0458b29: 生死涅槃二倶非假。廢名求法體法如如理
T1776_.38.0458c01: 眞實所以非假。眞法離名故非假名。以故地
T1776_.38.0458c02: 持中説一切法離於言説離假名名矣。今就
T1776_.38.0458c03: 初門故説生死以爲假名。得大涅槃求離稱
T1776_.38.0458c04: 越。次出煩惱。於中四句初出淤泥教斷愛也。
T1776_.38.0458c05: 愛能染汚事等如泥。除斷名出。二無繋著明
T1776_.38.0458c06: 無愛故不著五塵。三無我所教除見也。不著
T1776_.38.0458c07: 我人及與我所若名無我所。四無所受明無
T1776_.38.0458c08: 見故不愛邪法。下教出業。諸外道等邪法教
T1776_.38.0458c09: 人名爲優亂。除斷稱無。一義如是。復有異
T1776_.38.0458c10: 釋。此所出中分之爲四。初超假名出生死果。
T1776_.38.0458c11: 二出淤泥下除煩惱因。因有見愛。初出淤泥
T1776_.38.0458c12: 明除愛也。無繋著等明斷見也。言無繋著明
T1776_.38.0458c13: 斷我見。無我所者離我所見。此前一對。三無
T1776_.38.0458c14: 所受出生死果。五道悉離故無所受四無*優
T1776_.38.0458c15: 亂明斷業因。此復一對。前明所出次明所修。
T1776_.38.0458c16: 内喜護彼修利他行。於他所爲心無嫉忌名
T1776_.38.0458c17: 内壞喜。身口將順名護彼意。隨禪定者修自
T1776_.38.0458c18: 利行。少欲知足守護根等能生禪定。故説爲
T1776_.38.0458c19: 隨。下明所離。諸惡悉斷名離衆過。上來別教。
T1776_.38.0458c20: 若能如是是眞出家結嘆顯勝令人學矣。上
T1776_.38.0458c21: 來第二明教呵辭。自下第三明教利益。句別
T1776_.38.0458c22: 有四。一維摩詰勸長者長子宜共出家。先勸
T1776_.38.0458c23: 後釋。二長者子父母爲辭。三維摩詰教令心
T1776_.38.0458c24: 出。發菩提心即名出家即名具足息相求實
T1776_.38.0458c25: 名爲發心。以發心故有惡斯捨離沙彌惡名
T1776_.38.0458c26: 即出家。亦斷一切大比丘過名即具足。菩提
T1776_.38.0458c27: 心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四長者子如教發
T1776_.38.0458c28: 心。前辭次釋。故我下結。次告阿難。令往問
T1776_.38.0458c29: 疾。對前九人明其因行。下對阿難彰佛果徳。
T1776_.38.0459a01: 阿難陀者是佛堂弟此名歡喜。喜義有三。廣
T1776_.38.0459a02: 如前釋。佛弟子中多聞第一。故今告之。先告
T1776_.38.0459a03: 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釋中所
T1776_.38.0459a04: 以徴前起後下對辨之。文別有五。一擧昔日被
T1776_.38.0459a05: 呵由縁。二止止下明教呵辭。三時我世尊實
T1776_.38.0459a06: 懷慚下自彰己闕。四即聞下明空發聲諧和
T1776_.38.0459a07: 二家。五世尊維摩智慧辨下結嘆維摩。明己
T1776_.38.0459a08: 不及。初中憶昔出被呵時。世尊已下擧被呵
T1776_.38.0459a09: 事。事有三句。一明佛有疾己爲乞乳。二維摩
T1776_.38.0459a10: 問。三阿難答。文皆可知。自下第二維摩教呵。
T1776_.38.0459a11: 何故須然。爲使阿難及諸世人知佛常樂無
T1776_.38.0459a12: 爲無惱息去邪謗愛樂趣求故須教呵。於中
T1776_.38.0459a13: 有四。一呵令止止。二默往下驅之令去。三行
T1776_.38.0459a14: 矣下摧令速去。四可密下教令密去。就初段
T1776_.38.0459a15: 中先呵後教。止止阿難莫作是語是呵辭也。
T1776_.38.0459a16: 如來下教。如來身者金剛之體明佛體堅。體
T1776_.38.0459a17: 堅難壞事同金剛。諸惡己斷衆善普會彰佛
T1776_.38.0459a18: 徳備。諸惡己斷斷徳圓也。衆善普會行徳具
T1776_.38.0459a19: 也。此明所有。當有何疾當有何惱彰其所無。
T1776_.38.0459a20: 當有何疾内無疾苦。當有何惱外無衰損損。
T1776_.38.0459a21: 此初段竟。自下第二驅之令去。於中有三。一
T1776_.38.0459a22: 遣默往。第二呵誡不聽謗佛。三正教亦。默
T1776_.38.0459a23: 往阿難是初遣也。口止疾言是以須默。身遠
T1776_.38.0459a24: 乞所爲是須往。勿謗已下第二呵也。勿謗如
T1776_.38.0459a25: 來遮其所言。佛實無病言疾枉佛。故名爲謗。
T1776_.38.0459a26: 謗佛自損。爲是須遮。莫使異等止其所傳。傳
T1776_.38.0459a27: 謗損他。故復須止。人有邪正邪聞毀謗。是以
T1776_.38.0459a28: 誡之。莫使異人聞此麁言説疾謗故名之爲
T1776_.38.0459a29: 麁。正聞嚙&MT01231;亦須誡約。故言勿令大威徳天
T1776_.38.0459b01: 他方菩薩得聞斯語。轉輪聖下是第三段以
T1776_.38.0459b02: 理教示。轉輪聖王以少福故尚得無疾擧劣
T1776_.38.0459b03: 況勝。豈況如來無量福等辨勝過劣。此第二
T1776_.38.0459b04: 竟。自下第三催令速去。於中有二。一催身速
T1776_.38.0459b05: 去。二遮其口言。行矣阿難是初段也。速捨此
T1776_.38.0459b06: 去名曰行矣。勿使我下是其後段遮其口言。
T1776_.38.0459b07: 勿使我等受斯恥也擧過總遮。佛爲也師擧
T1776_.38.0459b08: 世共尊。説病他誡彼此同羞。故言勿使我等
T1776_.38.0459b09: 受恥。外道梵下辨過別遮。外道梵志擧誡謗
T1776_.38.0459b10: 人。佛法之外別立道理名爲外道。結意求淨
T1776_.38.0459b11: 説爲梵志。若聞此語明謗所由。聞此阿難説
T1776_.38.0459b12: 病之語。當作是念何名爲師明輕謗心。自疾
T1776_.38.0459b13: 不救而能救疾明輕謗言。此第三竟。自下第
T1776_.38.0459b14: 四勅令密去。於中有三。一誡其身可密速去。
T1776_.38.0459b15: 不密他見不速他知。以是義故須速。二遮其
T1776_.38.0459b16: 言勿使人聞。三曉其心以理正教。教中初先
T1776_.38.0459b17: 明其所是。非思欲下彰其所非。如此身下結
T1776_.38.0459b18: 是異非。就所是中諸如來身即法身者汎擧
T1776_.38.0459b19: 類顯。明佛應身即是眞實功徳法身又是眞
T1776_.38.0459b20: 實法性之身。如涅槃經金剛身品及此下文見
T1776_.38.0459b21: 阿閦品具廣宣説。就所非中非思欲身離分
T1776_.38.0459b22: 段因。佛爲世尊過於三界離分段果。佛身無
T1776_.38.0459b23: 漏諸漏已盡離變易因無漏不盡。謂無明地
T1776_.38.0459b24: 佛悉盡之。佛身無爲不隨諸數離變易果。不
T1776_.38.0459b25: 墮有爲生滅之數。又二不墮衆生之數。所非
T1776_.38.0459b26: 如是。如此身者當有何疾結是異非。如此法
T1776_.38.0459b27: 身乃至無爲不墮數身。諸患永無當有何疾。上
T1776_.38.0459b28: 來第二明教辭。自下第三阿難對佛自申己
T1776_.38.0459b29: 闕。時我世尊實懷慚等文之顛倒。若正應言
T1776_.38.0459c01: 世尊我時實懷慚恥得無謬聽時者道本被呵
T1776_.38.0459c02: 之時。我者阿難自彰己也。言世尊者以實告
T1776_.38.0459c03: 佛。實懷慚等自宣己心實懷慚恥。愧己所言
T1776_.38.0459c04: 愧前説病。須乳言也。得無近等疑己所聞。如
T1776_.38.0459c05: 維摩語佛實無病有病須乳得非自我近佛
T1776_.38.0459c06: 謬聽。自下第四空中發聲諧和二家。即聞空
T1776_.38.0459c07: 聲總以標擧。時誰所出。或可是佛或是維摩
T1776_.38.0459c08: 或餘大力神天所發。下別顯之。如居士言印
T1776_.38.0459c09: 維摩語。明佛眞身無病是實。但爲佛下述阿
T1776_.38.0459c10: 難言。明佛應病須乳不虚。但爲佛出五濁惡
T1776_.38.0459c11: 現行斯法度脱衆生對前阿難謬聽之言明聞
T1776_.38.0459c12: 非謬。此語顛倒。若正應言但佛出於五濁惡
T1776_.38.0459c13: 世現行斯法爲度衆生。言五濁者如經中説。一
T1776_.38.0459c14: 曰命濁。命報短促。謂今世人極壽百歳如是
T1776_.38.0459c15: 等也。二衆生濁無其人行。三煩惱濁貪瞋癡
T1776_.38.0459c16: 等諸結増上。四者見濁邪見熾盛。五曰劫濁。
T1776_.38.0459c17: 所謂飢饉疫病刀兵。此五盛時名爲惡世。佛
T1776_.38.0459c18: 於是時出現於世。現行斯法度衆生者現行有
T1776_.38.0459c19: 病乞求之法度衆生也。事如經説。當佛在時
T1776_.38.0459c20: 毘耶離城有婆羅門。邪見不信。家有乳牛。惡
T1776_.38.0459c21: &MT01769;踰人無敢近者。佛爲度此婆羅門故示言
T1776_.38.0459c22: 有病須乳爲治。阿難爲佛持鉢往乞造其門
T1776_.38.0459c23: 下。婆羅門見怒而問曰。汝何所須。阿難對曰。
T1776_.38.0459c24: 佛病須乳故故來乞求。彼聞作念。可令自取
T1776_.38.0459c25: 使牛踰殺。即語阿難。若須搆取。阿難言善。即
T1776_.38.0459c26: 往牛所。牛自開脚任其搆&T076260;。牛語阿難願留
T1776_.38.0459c27: 一乳以乞我兒餘悉奉佛。犢子即言。盡奉如
T1776_.38.0459c28: 來我食水草。彼婆羅門在傍具見即自悔責。
T1776_.38.0459c29: 我不及牛不識福田生此惡心。遂於佛所深
T1776_.38.0460a01: 敬歸信。故言現行度脱衆生行矣。阿難取乳
T1776_.38.0460a02: 勿慚對前阿難實懷慚恥勸其莫慚。勸其行
T1776_.38.0460a03: 乞故言行矣。勸其受乳故曰取乳。爲化行乞。
T1776_.38.0460a04: 是聖所宜故勸勿慚。此第四竟。世尊維摩智
T1776_.38.0460a05: 慧辨才爲若此也是第五段結嘆維摩。前辭
T1776_.38.0460a06: 次釋是故下結。上來別告十人問疾。如是五
T1776_.38.0460a07: 百大弟子下總擧餘人。當時如來一一別告。
T1776_.38.0460a08: 備列難盡。故結集家總以通擧
T1776_.38.0460a09: 菩薩品者前品告命聲聞問疾。彼辭不堪。今
T1776_.38.0460a10: 告菩薩即就所告以題章目名菩薩品。來意
T1776_.38.0460a11: 略有三義。一前品告命聲聞問疾。彼辭不堪。
T1776_.38.0460a12: 須告菩薩故此品來。第二爲顯維摩徳高故
T1776_.38.0460a13: 此品來。是義云何。前品告命聲聞問疾彰彼
T1776_.38.0460a14: 維摩徳過二乘。此品告命菩薩問疾顯彼維
T1776_.38.0460a15: 摩勝諸菩薩。第三爲彰維摩所説故此品來。
T1776_.38.0460a16: 是義云何。前方便品因凡問疾明廣維摩教
T1776_.38.0460a17: 凡夫法。上弟子品因告聲聞廣明維摩教聲
T1776_.38.0460a18: 聞法。今此品中因告菩薩復明維摩教菩薩
T1776_.38.0460a19: 法。名顯所説。就下明教菩薩法中義有通局。
T1776_.38.0460a20: 局則此品明教菩薩。通則盡後香積佛品悉
T1776_.38.0460a21: 是此會教菩薩法。就其通中先將此品約對
T1776_.38.0460a22: 後文辨其同異。次通科分後別解釋。同異如
T1776_.38.0460a23: 何。異有五種。其一義者今此品中約對不堪。
T1776_.38.0460a24: 彰彼維摩人徳尊高。問疾品下約對所堪顯
T1776_.38.0460a25: 其徳妙。第二義者今此品中廣明維摩辨才
T1776_.38.0460a26: 難敵彰其智勝。問疾品下廣明維摩神變自
T1776_.38.0460a27: 在顯其通勝。第三義者今此品中廣寄他言
T1776_.38.0460a28: 以顯維摩解脱之徳。問疾品下維摩自顯解
T1776_.38.0460a29: 脱之徳。第四義者於此品中因告不堪廣顯
T1776_.38.0460b01: 維摩昔所説法。問疾品下因告所堪往彼問
T1776_.38.0460b02: 疾明今所説。第五義者於此品下明教菩薩
T1776_.38.0460b03: 所行法體。問疾品下明教菩薩修成之相。異
T1776_.38.0460b04: 相如是所言同者有其三種。一教人同。此品
T1776_.38.0460b05: 與下教同菩薩。二明法同。同以菩薩所行之
T1776_.38.0460b06: 法而爲教示。三辨行同。於此品中辨行有二。
T1776_.38.0460b07: 謂證與教。初對彌勒明其證行。謂教天子捨
T1776_.38.0460b08: 相證實。後對餘人明其教行。問疾品下亦辨
T1776_.38.0460b09: 此二。入不二門明其證行。餘明教行。同異如
T1776_.38.0460b10: 是。次通科分。就下明教菩薩法中麁分爲二。
T1776_.38.0460b11: 細分有四。麁分二者從此訖盡入不二門。明教
T1776_.38.0460b12: 菩薩法身因果。香積品下明教菩薩淨土因
T1776_.38.0460b13: 果。細分四者初對彌勒明法身果。菩提眞性
T1776_.38.0460b14: 是其果也。先嚴已下盡不二門明法身因。香
T1776_.38.0460b15: 積品初明淨土果。香積品末明淨土因。修十
T1776_.38.0460b16: 修八。是其也。通科如是。次別解釋。於此品
T1776_.38.0460b17: 中所告衆多。告前四人隨別具列。如是諸菩
T1776_.38.0460b18: 薩各各向下總擧餘者。就前別中先告彌勒
T1776_.38.0460b19: 明法身果。彌勒是姓此翻名慈。字阿逸多此
T1776_.38.0460b20: 云無勝。是彼波羅捺輔相之子。彌勒初生具
T1776_.38.0460b21: 諸相好。波羅捺王名梵摩達。聞其生已福相
T1776_.38.0460b22: 過人。恐爲國患規欲危害。遂從其父索以瞻
T1776_.38.0460b23: 之。父知王心即答王言。外家將去。迴至家中。
T1776_.38.0460b24: 尋即遣人送南天竺波婆離國。外家養之。彌
T1776_.38.0460b25: 勒外舅姓波婆離有髮紺色手摩膝相。聰慧
T1776_.38.0460b26: 博達爲世師首。以己所知用教。彌勒七歳從
T1776_.38.0460b27: 之受學。一日所習多餘。歴年未久知盡。其舅
T1776_.38.0460b28: 爲顯彌勒之徳自家欲設無遮大會寄以顯之
T1776_.38.0460b29: 己家物少。遣二弟子往彌勒家取索財物。其二
T1776_.38.0460c01: 弟子中路聞佛始出於世。迴道觀之。二人是時
T1776_.38.0460c02: 爲虎所食。乘向佛善同生天上。使遂不達。彼
T1776_.38.0460c03: 波婆離久待不得率家所有施設其會。會滿七
T1776_.38.0460c04: 日。最後有一婆羅門來。財食倶盡竟無所得。
T1776_.38.0460c05: 便大瞋忿語波婆離。要以神咒破碎汝頭令
T1776_.38.0460c06: 爲七分。波婆離聞極愁惱。前二弟子往生天
T1776_.38.0460c07: 者遙見師愁空中問之。師何故然。時波婆離
T1776_.38.0460c08: 具説所爲以答二天。即問之言。天爲是誰。而
T1776_.38.0460c09: 來見問。天具答之而告之曰。佛已出世何不
T1776_.38.0460c10: 往見。徒憂何益。彼波婆離先讀讖書知佛出。
T1776_.38.0460c11: 聞其所告即遣彌勒將十六人往驗是非教其
T1776_.38.0460c12: 觀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足以不并教屏
T1776_.38.0460c13: 處。心念爲問。我師是誰年今幾許身有幾相。
T1776_.38.0460c14: 彌勒受教往彼驗之。見佛相好明了具足。心
T1776_.38.0460c15: 念爲問如問具答。彌勒于時與十六人從佛
T1776_.38.0460c16: 出家。彼十六人即成羅漢。彌勒一人不取漏
T1776_.38.0460c17: 盡願求佛道。如來爾時即爲授記。説其次身
T1776_.38.0460c18: 上生率。畢天壽已下生閻浮成得佛道。成道
T1776_.38.0460c19: 之相如經具説。佛今告之。先告後辭。辭中初
T1776_.38.0460c20: 先明己不堪。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所以
T1776_.38.0460c21: 徴前起後。下正辨之。辨中有三。一擧昔被呵
T1776_.38.0460c22: 由縁。二時維摩下彰彼維摩教呵之辭。三世
T1776_.38.0460c23: 尊維摩説是法下明教呵益。初中憶昔擧被
T1776_.38.0460c24: 呵時。爲兜率王及其眷屬説不退地彰被呵
T1776_.38.0460c25: 事。由佛記説彌勒捨身當生兜率。故兜率天
T1776_.38.0460c26: 王與諸眷屬數來請法。彼於一時來問地行。
T1776_.38.0460c27: 彌勒爲説。淨心已上名不退地。亦可名彼種
T1776_.38.0460c28: 姓已上爲不退地。是位趣地之行名爲地行。
T1776_.38.0460c29: 亦可問其成地之行名爲地行。彼天隨相問
T1776_.38.0461a01: 修成義。彌勒爲説。説相覆實爲是被呵。自下
T1776_.38.0461a02: 第二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爲使諸天捨修入
T1776_.38.0461a03: 證故須教呵。來謂總擧下別顯之。別文之中
T1776_.38.0461a04: 初呵後教。從初乃至亦無退者是呵辭也。呵
T1776_.38.0461a05: 令相捨。彌勒當令此諸天子捨分別下是教
T1776_.38.0461a06: 辭也。教令證實就前呵中寄就彌勒。難破授
T1776_.38.0461a07: 記得菩提義。類明一切悉無所得。於中有二。
T1776_.38.0461a08: 一難破彌勒授一生記得菩提義。二是故彌
T1776_.38.0461a09: 勒無以此法誘天子下總以結呵。前中初先
T1776_.38.0461a10: 擧其所得。爲用何下破以顯無。擧所得中言
T1776_.38.0461a11: 彌勒者告命其人。世尊授等擧其所得。授仁
T1776_.38.0461a12: 記者行因剋果。定得不失如心記物堅念不
T1776_.38.0461a13: 失。故名爲記。聖記示人目之爲授。言一生者
T1776_.38.0461a14: 人中得記。捨此身已上生兜率。後生人間然
T1776_.38.0461a15: 後成佛。中間隔彼兜率一報。故名一生。問曰。
T1776_.38.0461a16: 若使上生兜率後生人間方始作佛即是二生
T1776_.38.0461a17: 何故言一。釋言。此生聖説不定。依龍樹論説
T1776_.38.0461a18: 此彌勒以爲三生。現身爲受竟癡去不論。後
T1776_.38.0461a19: 生人間即是佛身。故亦不數。爲是言一。問曰。
T1776_.38.0461a20: 若使一生天上後生人間而得成佛名一生
T1776_.38.0461a21: 者。有須陀洹一生天上人間而涅槃者。十四
T1776_.38.0461a22: 生中幾生所攝。釋言。此十四生中名爲二生。
T1776_.38.0461a23: 若爾彌勒亦應同彼。何得言一。釋言。應齊而
T1776_.38.0461a24: 説異者以其所望不同故爾。彼須陀洹望於
T1776_.38.0461a25: 身盡。餘涅槃故受兩身。即是二生如彌勒等
T1776_.38.0461a26: 望於佛身。後生人間即是佛身對彼身故偏
T1776_.38.0461a27: 名兜率一報爲一。言得阿耨三菩提者汎解
T1776_.38.0461a28: 有二。一眞二應。實行相應名之爲眞。八相現
T1776_.38.0461a29: 成説以爲應。此應與眞得處不定。若論其成
T1776_.38.0461b01: 得處有三。一入種姓地名得菩提。如涅槃説。
T1776_.38.0461b02: 須陀洹人八萬劫到。乃至辟支十千劫到。到
T1776_.38.0461b03: 六菩提。當知。此等名至種姓爲到菩提。二入
T1776_.38.0461b04: 初地名得菩提。如法華論説。彼釋法華分別
T1776_.38.0461b05: 功徳品所言八生乃至一生得菩提者所謂得
T1776_.38.0461b06: 於初地證智。三至後際名得菩提。義在可知。
T1776_.38.0461b07: 或分爲五。如大品説。一發心菩提在於無量生
T1776_.38.0461b08: 死海中發菩提心。位在善趣。二伏心菩提深
T1776_.38.0461b09: 伏煩惱。位分在於種姓已上伏忍位中。三明
T1776_.38.0461b10: 菩提修習明慧。位分在於初地已上。四出到
T1776_.38.0461b11: 菩提出離有無到無生忍。位分在於七地已
T1776_.38.0461b12: 上。五無上菩提究竟窮極位在佛果。隨別細
T1776_.38.0461b13: 可亦衆多。若論應成種性已上一切堪能。
T1776_.38.0461b14: 若依華嚴賢首位中亦能八相不成正覺。今此
T1776_.38.0461b15: 所論是應成也。八相成佛名得菩提下對破
T1776_.38.0461b16: 之。文別有四。一就事相有生法中難破有得。
T1776_.38.0461b17: 二若以無生得授記下就其遣事無生法中難
T1776_.38.0461b18: 破有得。三爲從如生得授記下約就眞法縁
T1776_.38.0461b19: 起生滅難破有得。四一切生皆如已下約就
T1776_.38.0461b20: 眞性平等義中難破有得。此四分中言有隱
T1776_.38.0461b21: 顯。初段之中偏破得記。第二分中難破得記
T1776_.38.0461b22: 及得菩提。第三段中偏破難得記。第四分中
T1776_.38.0461b23: 難破得記及得菩提。初中有二。第一約就三
T1776_.38.0461b24: 世之生難破得記。二如佛説下擧彼同時同
T1776_.38.0461b25: 體四相明生無性成無得記。前中初言爲用
T1776_.38.0461b26: 何生得授記乎總以徴責。言過去耶未來耶
T1776_.38.0461b27: 等隨世別定。進退不定是以言耶。若過去下
T1776_.38.0461b28: 隨世別難。若過去生而得記者過去已滅。依
T1776_.38.0461b29: 何得記。若未來生而得記者未來未至。依何
T1776_.38.0461c01: 得記。若現在生而得記者現生不住。云何得
T1776_.38.0461c02: 記。暫現即滅時無逕停。故曰不住。生既不住
T1776_.38.0461c03: 何誰待記而得受乎。擧下次擧彼同體四相
T1776_.38.0461c04: 明生無性成無得記。如佛所説比丘汝今即
T1776_.38.0461c05: 時生等擧佛昔言。言四相有三。一前後四相。
T1776_.38.0461c06: 有爲之法一刹那頃初生次住終異後滅。二
T1776_.38.0461c07: 是同時別體四相。有爲法邊別有非色非心
T1776_.38.0461c08: 生相能生諸法。乃至別有滅相滅法。三是
T1776_.38.0461c09: 同時同體四相。如起信論及此經説。是義
T1776_.38.0461c10: 云何。有爲諸法相有體無猶如幻化陽炎水
T1776_.38.0461c11: 等。於此法中相有名生。虚無稱滅。相有名生
T1776_.38.0461c12: 生非滅前。虚無稱滅滅非生後。即此生滅幻
T1776_.38.0461c13: 法像立。説之爲住。又此幻法各守自相。亦名
T1776_.38.0461c14: 爲住。故地持言。以性自故名之爲住。此住
T1776_.38.0461c15: 非是生滅之外。彼生與滅義門各異。名之爲
T1776_.38.0461c16: 異。又異眞諦性實之法亦名爲異。又異情實
T1776_.38.0461c17: 亦名爲異。此異亦非生滅等外。以四相同時
T1776_.38.0461c18: 同體故。佛宣説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
T1776_.38.0461c19: 滅以同體故。就餘三相義説爲生餘三之外
T1776_.38.0461c20: 無別生性。生無性故。生即無生遣誰得記。乃
T1776_.38.0461c21: 至就餘三相説滅滅無別性。滅無性故。滅即
T1776_.38.0461c22: 無滅説誰得記。是故畢竟無受記者。自下第
T1776_.38.0461c23: 二次就無生難破得記得菩提義。何故須然。
T1776_.38.0461c24: 恐彼彌勒生處被徴於無虚立有得義。故就
T1776_.38.0461c25: 難之。若以無生得授記者逆取所立。道言無
T1776_.38.0461c26: 生即正位者立其道理。所謂即是眞帝正位
T1776_.38.0461c27: 非行正位。與住中説是法住於法位相似。於
T1776_.38.0461c28: 正位中亦無得記無得菩提約理破得。云何
T1776_.38.0461c29: 彌勒授一生記就理法呵。自下第三約就眞
T1776_.38.0462a01: 法縁起生滅難破得記。眞法體同名之爲如。
T1776_.38.0462a02: 如隨妄情集起生滅。隨妄起染。名之爲生淨
T1776_.38.0462a03: 隱稱滅。又隨對治淨起名生。染息云滅。縁起
T1776_.38.0462a04: 之生非生爲生。生則無生。縁起之滅非滅爲
T1776_.38.0462a05: 滅。滅則無滅。如人夜闇見繩爲蛇。蛇起名生。
T1776_.38.0462a06: 生則無生。至明蛇滅。滅則無滅。生滅既無依
T1776_.38.0462a07: 何説得。文中初先進退兩定。爲從如生是一
T1776_.38.0462a08: 定也。爲從如滅是二定也。依如生滅而受佛
T1776_.38.0462a09: 記。故説爲從。進退不定故竝稱耶。下就難之。
T1776_.38.0462a10: 若以如生得受記者擧前所定。如無有生以理
T1776_.38.0462a11: 難破。若以如滅得受記者牒後所定。如無有
T1776_.38.0462a12: 滅以理難破。如非生滅。非生爲生生則無生。
T1776_.38.0462a13: 非滅爲滅滅則無滅。故曰無矣。生滅既無依
T1776_.38.0462a14: 何得記。自下第四約就眞性平等義中難破
T1776_.38.0462a15: 偏得。眞性一如凡聖平等。凡於如中既無所
T1776_.38.0462a16: 得彌勒如中何獨有得。文中三番。初之一番
T1776_.38.0462a17: 難破得記。後之兩番難破得果。難得記中先
T1776_.38.0462a18: 明凡聖一切皆如。次破偏得。所以下釋。
T1776_.38.0462a19: 一切衆生如者凡人如也。如性縁起集成衆
T1776_.38.0462a20: 生。攝相歸本故衆生如。法亦如者通明凡聖
T1776_.38.0462a21: 二法如也。如性縁起集成諸法。攝之從本故
T1776_.38.0462a22: 性亦如。衆聖乃至彌勒如者聖人如也。如性
T1776_.38.0462a23: 縁起集成衆聖。攝之從本故聖皆如。如水作
T1776_.38.0462a24: 波波即是水。如金作器器還是金。此等亦爾。
T1776_.38.0462a25: 次就設難。言若彌勒得受記者擧其所取。一
T1776_.38.0462a26: 切衆生亦應受記將凡類徴。下釋難意。所以
T1776_.38.0462a27: 徴問。我有何以言彌勒得衆生亦得。下對釋
T1776_.38.0462a28: 之。如者不二不異義故如無彼此故曰不二如
T1776_.38.0462a29: 無勝劣故言不異如不異故。彌勒如中有得受
T1776_.38.0462b01: 記。衆生如中亦應得記。衆生如中無生得記
T1776_.38.0462b02: 彌勒如中有何所得。下破得果。於中先破得
T1776_.38.0462b03: 菩提義。後破彌勒得涅槃義。前中彌勒得菩
T1776_.38.0462b04: 提者擧其所立。一切衆生皆亦應得將凡類
T1776_.38.0462b05: 徴。下釋難意。所以徴問。我有何以言彌勒得
T1776_.38.0462b06: 應生亦得。下對釋之。一切衆生即菩提相與
T1776_.38.0462b07: 彌勒同。故彌勒得衆生亦得。菩提體相如下
T1776_.38.0462b08: 文説。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不觀是菩提離
T1776_.38.0462b09: 諸縁故。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如是一切此
T1776_.38.0462b10: 菩提性縁起集成集成生死衆生。攝縁從實故
T1776_.38.0462b11: 一切生即是菩提。彌勒實性即是菩提彌勒有
T1776_.38.0462b12: 得。衆生實性即是菩提亦應有得。衆生實性
T1776_.38.0462b13: 即是菩提於菩提中無衆生相。無衆生得。彌
T1776_.38.0462b14: 勒實性即是菩提此菩提中何處得有。彌勒
T1776_.38.0462b15: 能得下破彌勒得涅槃義。言若彌勒得滅度者
T1776_.38.0462b16: 擧其所取。一切衆生亦當滅度將凡類徴。滅
T1776_.38.0462b17: 度外國名爲涅槃。下釋難意。所以徴問。我有
T1776_.38.0462b18: 何以彌勒得滅衆生亦得。下對釋之。佛知衆
T1776_.38.0462b19: 生畢竟寂滅即涅槃相不復更滅與彌勒同。故
T1776_.38.0462b20: 彌勒得衆生亦得。涅槃體相如上文説。本自
T1776_.38.0462b21: 不然。今亦不滅。是涅槃義。又復如彼地經中
T1776_.38.0462b22: 説。自性常寂不滅不生。是涅槃義。又復如彼
T1776_.38.0462b23: 涅槃中説。大般涅槃本自有之非適今也。非
T1776_.38.0462b24: 實非虚非生非作非一非異非去來今非因非
T1776_.38.0462b25: 果。此亦即是勝鬘經中一苦滅諦。經自釋言。
T1776_.38.0462b26: 非壞法故名爲苦滅。言苦滅者無始無作無
T1776_.38.0462b27: 起無盡離盡常住自性清淨離一切惱。是其苦
T1776_.38.0462b28: 滅。此涅槃性縁起集成生死衆生。泯相即實。
T1776_.38.0462b29: 故一切生即涅槃相。此是體相非標相矣。於
T1776_.38.0462c01: 此法性涅槃之中從來無有衆生之相可以息
T1776_.38.0462c02: 滅。是故説言不復更滅。無生可滅。是滅之極
T1776_.38.0462c03: 故云畢竟。此理常定。唯佛乃覺。故説佛知。此
T1776_.38.0462c04: 涅槃性衆生彌勒其理一也。滅既不殊彌勒
T1776_.38.0462c05: 有得。衆生同之亦應有得。然此法性涅槃之
T1776_.38.0462c06: 中畢竟無生得於涅槃。彌勒同之。何得可在
T1776_.38.0462c07: 偏説有得。問曰。涅槃是佛果徳至果始有。云
T1776_.38.0462c08: 何宣説一切衆生即涅槃乎。解義有三。一就
T1776_.38.0462c09: 縁説縁斷生死。已別得涅槃。是故經中宣説
T1776_.38.0462c10: 涅槃以爲互無。二約縁論實。轉生死體以爲
T1776_.38.0462c11: 涅槃。故説涅槃爲了因果。三就實論實。生死
T1776_.38.0462c12: 之體即是涅槃不待遷轉。譬如闇夜見繩爲
T1776_.38.0462c13: 蛇。明眼觀之蛇即是繩豈待遷轉。故經説言。
T1776_.38.0462c14: 大般涅槃本自有之。又論亦言。自性常寂非
T1776_.38.0462c15: 先有染後時離矣。今此所論義當後門。又約
T1776_.38.0462c16: 人論人有凡聖。凡聖一體。據凡望聖聖爲惑
T1776_.38.0462c17: 隱。與後顯時淨徳爲本説爲佛性及涅槃性。不
T1776_.38.0462c18: 名爲佛不名涅槃。據佛望彼衆生之體從來
T1776_.38.0462c19: 常淨。無惑隱覆不須更滅。是故本來即是涅
T1776_.38.0462c20: 槃。今此所論據佛望之。故説佛知即涅槃矣。
T1776_.38.0462c21: 上來第一廣破有得。自下第二總以結呵。是
T1776_.38.0462c22: 故彌勒無以此法誘天子者約前正呵。是前
T1776_.38.0462c23: 彌勒無所得故無以隨相修得之法誘諸天
T1776_.38.0462c24: 子。實無發者亦無退者辨理重呵。於理無人
T1776_.38.0462c25: 故無發者。亦無退者上來呵竟。下次教之。彌
T1776_.38.0462c26: 勒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總以教
T1776_.38.0462c27: 勸。所以下釋。初先徴問。菩提見好有何所以。
T1776_.38.0462c28: 須捨下對釋之。是中應先釋菩提義然後釋
T1776_.38.0462c29: 文。義如別章。文中初言菩提不可身得心得
T1776_.38.0463a01: 略開二門。寂滅下廣無比下結。前開門中云
T1776_.38.0463a02: 何不可身得心得菩提眞性妙寂離相。五情不
T1776_.38.0463a03: 及故叵身得。意縁不至故叵心得。又復有身
T1776_.38.0463a04: 則非菩提。無身方是。故叵身得。有心則非無
T1776_.38.0463a05: 心方是。故叵心得。問曰。經説佛得菩提云何
T1776_.38.0463a06: 叵得。釋言。世俗文字之數言佛得之。理實得
T1776_.38.0463a07: 時亦無得者。何故而然。菩提之外無有我人
T1776_.38.0463a08: 説誰能得。我人既無亦無人外菩提可證。故
T1776_.38.0463a09: 無所得。不見我人異菩提時方名究竟窮到
T1776_.38.0463a10: 菩提。故復名得。我人既然身心亦爾。菩提之
T1776_.38.0463a11: 外無別身心故無能得。身心既無亦無身心
T1776_.38.0463a12: 二種之外別有菩提可修可證。故無所得。不
T1776_.38.0463a13: 見身心異菩提時方名究竟眞到菩提。故亦
T1776_.38.0463a14: 名得。良以立身立心不得故須捨於得菩提
T1776_.38.0463a15: 見。次廣釋之。於中先明不可心得。不會已下
T1776_.38.0463a16: 廣顯不可身得之義。前明不可心得之中有
T1776_.38.0463a17: 十四句。初十三句體寂離相即是自徳。末後
T1776_.38.0463a18: 一句智用明了即是利他。前十三中初十明
T1776_.38.0463a19: 離能縁心相。後三明離所縁法相。前十句中
T1776_.38.0463a20: 初七離相。後三即實。前離相中初句爲總。次
T1776_.38.0463a21: 二顯成二復爲本。後四釋成。就初總中寂滅
T1776_.38.0463a22: 是菩提列其名字。滅諸相故釋顯寂義。滅有
T1776_.38.0463a23: 二種。一者性滅於實本無。二對治滅見實始
T1776_.38.0463a24: 離。由見實故達妄本無。後更不生故滅諸相。
T1776_.38.0463a25: 下諸句中離相齊爾。次下兩句不觀不行顯
T1776_.38.0463a26: 前總寂。於中初句明無觀解。後無行修。前無
T1776_.38.0463a27: 解中不觀列名妄相縁觀於眞本無故曰不
T1776_.38.0463a28: 觀。又證除捨。亦名不觀。離縁釋也。觀解縁理
T1776_.38.0463a29: 名之爲縁。於眞本無稱之爲離。又證除捨。亦
T1776_.38.0463b01: 名爲離明無行。中不行列名縁修諸度。名之
T1776_.38.0463b02: 爲行。於眞本無故曰不行。又證除捨。亦名不
T1776_.38.0463b03: 行。無憶釋之。諸行皆由憶念而起以無憶念
T1776_.38.0463b04: 所以不行。次下四句釋顯向前不觀不行。於
T1776_.38.0463b05: 中前二釋成不觀。後之兩句顯成不行。釋不
T1776_.38.0463b06: 觀中初離見解後除妄相明不見本前離見
T1776_.38.0463b07: 中斷是列名捨見釋也。觀解推求。名之爲見。
T1776_.38.0463b08: 於眞本無名之爲捨。又證除離。亦名爲捨。
T1776_.38.0463b09: 後離妄中離是列名離妄釋也。妄識體虚名
T1776_.38.0463b10: 爲妄相。於眞本無名之爲離。又證除捨。亦
T1776_.38.0463b11: 名爲離。釋不行中初句離願無行方便。後句
T1776_.38.0463b12: 離貪無行所趣。前離願中障是列名障願釋
T1776_.38.0463b13: 也。求行之心名爲願。證實不起名之爲障。後
T1776_.38.0463b14: 離貪中不入列名無貪釋也。以無貪著故無
T1776_.38.0463b15: 所入。一釋如是復有異義。前諸句中寂滅是
T1776_.38.0463b16: 總餘句是別。別中初二明離淨相。不觀離解
T1776_.38.0463b17: 不行離行。後四離染。於中前二明其離見。後
T1776_.38.0463b18: 二離愛。前離見中斷是菩薩斷諸見者離事
T1776_.38.0463b19: 識中五見心也。離是菩提離妄相者離妄識
T1776_.38.0463b20: 也。後離愛中障是菩提障諸願者離貪所起
T1776_.38.0463b21: 思求心也。不入菩提無貪著者離願根本貪
T1776_.38.0463b22: 愛心也。上來離相下明即實。順是列名順如
T1776_.38.0463b23: 釋也。空理是如如與菩提同體義分。同體不
T1776_.38.0463b24: 亦故曰爲順。住是列名住性釋也。有是法
T1776_.38.0463b25: 性法性菩提同體義分。同體相應故名爲住。
T1776_.38.0463b26: 至是列名至實釋也。非有無性是其實際。實
T1776_.38.0463b27: 際菩提同體義分。同體無障稱之爲至。上來
T1776_.38.0463b28: 明離能縁心相。下三明離所縁法相。於中初
T1776_.38.0463b29: 句明其離相。第二即實第三體常。初中不二
T1776_.38.0463c01: 列其名字。若有所縁對心説二。所縁既無不
T1776_.38.0463c02: 可將之對心説二。故曰不二。離意法故釋顯
T1776_.38.0463c03: 其相。意是意根法是法塵。是二倶離故無二
T1776_.38.0463c04: 矣。第二句中等是列名等空釋也。空與菩提
T1776_.38.0463c05: 同體義分。同體相稱故名爲等。第三句中無
T1776_.38.0463c06: 爲列名。體常不變故曰無爲。無生住滅釋顯
T1776_.38.0463c07: 其相。上來諸句明其離相菩提體寂。即是自
T1776_.38.0463c08: 徳。下彰用明了。即是利他。知是列名了
T1776_.38.0463c09: 生釋也。佛智明淨衆生心行佛智中現。故説
T1776_.38.0463c10: 爲了。非有所縁名爲了矣。上來廣明不可心
T1776_.38.0463c11: 得。下次廣前不可身得。句別有九。前二爲門。
T1776_.38.0463c12: 後七釋成。前二門中初句離果。後句離因。前
T1776_.38.0463c13: 離果中不會列名。無有根塵和合生識。故曰
T1776_.38.0463c14: 不會。諸入不會釋顯其相。六根六塵相順名
T1776_.38.0463c15: 入。又入是處。六根六塵生識之處故名爲入。
T1776_.38.0463c16: 合會生識故名爲會。於眞本無故入不會。又
T1776_.38.0463c17: 證除捨。故入不會。後離因中不合列名。煩惱
T1776_.38.0463c18: 諸結和合生。名之爲合。於眞本無故曰不合。
T1776_.38.0463c19: 又證除捨。亦名不合。離煩惱習釋顯其相。斷
T1776_.38.0463c20: 除正使名離煩惱。殘氣亦盡。故離其習。後七
T1776_.38.0463c21: 句中初之三句釋成不會。後之四句釋成不
T1776_.38.0463c22: 合。前三句中初句離相。後二離性。前離相中
T1776_.38.0463c23: 無處列名。身報永亡形無所在。故曰無處。無
T1776_.38.0463c24: 釋也。後無性中前無定名後無定體。無定名
T1776_.38.0463c25: 中假名列名。眞徳無名假以名顯。故曰假名。
T1776_.38.0463c26: 名空釋也。假有實無故曰名空。無定體中如
T1776_.38.0463c27: 化列名。諸徳同時縁起相成。非有爲有。有則
T1776_.38.0463c28: 非有其猶幻化。故曰如化。無取捨故釋顯其
T1776_.38.0463c29: 相。似如化故法非定有所以無取。亦非定無
T1776_.38.0464a01: 所以無捨。是義云何。以別分總諸徳皆空所
T1776_.38.0464a02: 以無取。攝別成總諸徳斯有。是以無捨。就後
T1776_.38.0464a03: 四句成不合中。第一明其寂定除亂。第二明
T1776_.38.0464a04: 其淨慧離染。此前兩句明離惑體。三離能取
T1776_.38.0464a05: 明無惑因。四離所取明無惑縁。就初句中不
T1776_.38.0464a06: 亂列名。常靜釋也。體寂無爲故曰不亂。第二
T1776_.38.0464a07: 句中善寂列名。不起染過故曰善寂。性淨釋
T1776_.38.0464a08: 也。證實及望從來無染故曰性淨。又本法
T1776_.38.0464a09: 性從縁始淨亦名性淨。第三句中無取列名。
T1776_.38.0464a10: 遠離妄識能縁心斷。故曰無取。離縁釋也。攀
T1776_.38.0464a11: 者是手縁者是足。心法取境似手似足。故曰
T1776_.38.0464a12: 攀縁。於眞本無稱之爲離。又證除捨。亦名爲
T1776_.38.0464a13: 離。第四句中無異列名。第一義中無差別相。
T1776_.38.0464a14: 故曰不異。法等釋也。世法參差於理如等。故
T1776_.38.0464a15: 曰法等。等取故無異。上來別釋。下&T056900;結嘆。
T1776_.38.0464a16: 無比菩提無可喩者結前不可以身得也。過
T1776_.38.0464a17: 世色相不可比況。故身不得。微妙菩提法難
T1776_.38.0464a18: 知者結前不可以心得也。菩提性中雖具諸
T1776_.38.0464a19: 法不可測知。故叵心得。上來第二明教呵辭。
T1776_.38.0464a20: 世尊維摩説是法下明教呵益。前辭次釋。故
T1776_.38.0464a21: 我下結。次告光嚴令往問疾。前對彌勒明菩
T1776_.38.0464a22: 提果。下明其因。於中分別盡此品。來明其
T1776_.38.0464a23: 行體。問疾品下顯修成相。前行體中初對光
T1776_.38.0464a24: 嚴明道場行。次對持世明法樂行。後對善徳
T1776_.38.0464a25: 明法施行。道場行者菩提果徳名之爲道。場
T1776_.38.0464a26: 者是其處之別稱。如治穀處名爲穀場。治麥
T1776_.38.0464a27: 之處名爲麥場。亦如鬪處名爲鬪場。諠戲之
T1776_.38.0464a28: 處名爲戲場。如是一切出生道處名爲道場
T1776_.38.0464a29: 於中分別有眞有應。菩提樹下得道之處名
T1776_.38.0464b01: 爲道場。是其應也。實行出生菩提功徳説爲
T1776_.38.0464b02: 道場。是其眞也。眞有通局。第十地中有一莊
T1776_.38.0464b03: 嚴道場三昧親生佛徳説爲道場。是其局也。
T1776_.38.0464b04: 一切行徳出生菩提。斯名道場。是其通也。今
T1776_.38.0464b05: 此所論是其眞也。法樂行者以善自娯名爲
T1776_.38.0464b06: 法樂。法施行者以行廣齊名爲法施。三中初
T1776_.38.0464b07: 二是自利行。後一利他。自中道場是其出世
T1776_.38.0464b08: 成熟之行。法樂地前始修之行。道場行中初
T1776_.38.0464b09: 告光嚴。光嚴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
T1776_.38.0464b10: 我下結。釋中有三。一擧昔日被教由縁。二我
T1776_.38.0464b11: 即爲禮而問已下顯彼教辭。三説是法時五
T1776_.38.0464b12: 百天人發菩提下明教利益。初中憶昔擧被
T1776_.38.0464b13: 教時。出毘耶離維摩方入彰被教處。第二辭
T1776_.38.0464b14: 中兩請兩答。我即爲禮問言居士從何所來
T1776_.38.0464b15: 是初問也。答言吾從道場來者是初答也。彼
T1776_.38.0464b16: 第十地諸三昧中有一莊嚴道場三昧。維摩
T1776_.38.0464b17: 今就此門以答。故言吾從道場來矣。行能生
T1776_.38.0464b18: 果名爲道場。依行向果故曰從來。我問道場
T1776_.38.0464b19: 何所是者光嚴重問。曰下維摩重廣答也。曰
T1776_.38.0464b20: 者總擧酬答之辭。下別顯之。於中初先出其
T1776_.38.0464b21: 場體。菩薩若應波羅蜜下就人辨從。就人彰
T1776_.38.0464b22: 來。前中有五。一就心説場。二布施下就行説
T1776_.38.0464b23: 場。三神通下就徳説場。四多聞下就道説場。
T1776_.38.0464b24: 刀無畏下就果説場。諸佛果徳菩薩分成。
T1776_.38.0464b25: 能生圓果。故亦名場。故上説佛從其十力無
T1776_.38.0464b26: 畏等生。心中有四。直心列名。情無虚爲故
T1776_.38.0464b27: 名爲直。無釋也。發行列名。於諸行問起意修
T1776_.38.0464b28: 學名爲發行。能辨釋也。行無中廢故能辨事。
T1776_.38.0464b29: 深心列名。信樂慇至故曰深心。増益釋也。以
T1776_.38.0464c01: 心慇至故増功徳。菩提心是列其名字。標果
T1776_.38.0464c02: 願求名菩提心。無錯釋也。正向菩提心無異
T1776_.38.0464c03: 求故無錯謬。第二行中初修六度。是自利行。
T1776_.38.0464c04: 後四無量是利他行。前自利中布施列名。不
T1776_.38.0464c05: 望報者離布施過。持戒列名。得願具者明戒
T1776_.38.0464c06: 心勝。用己所持迴施衆生名得願具。如涅槃
T1776_.38.0464c07: 説。忍辱列名。於諸衆生心無礙者釋顯其相。
T1776_.38.0464c08: 以於衆生心無悉礙所以能忍精進列名。不
T1776_.38.0464c09: 懈釋也。禪定列名。心調釋也。智慧列名。
T1776_.38.0464c10: 釋也下。四無量利他行中慈是列名。等生釋
T1776_.38.0464c11: 也。悲是列名。忍疲釋也。喜是列名。悦樂釋
T1776_.38.0464c12: 也。捨是別名。憎愛斷故釋顯其相。第三徳中
T1776_.38.0464c13: 初明自徳。下方便等是利他徳。自中神通列
T1776_.38.0464c14: 其名字。成就六通釋其相也。六通之義如廣
T1776_.38.0464c15: 別章。此應具論。此明徳用。解脱列名。成就八
T1776_.38.0464c16: 脱故曰解脱。能背捨故釋顯其相。其八解脱
T1776_.38.0464c17: 亦名背捨。如龍樹釋。背淨五欲捨離著心故
T1776_.38.0464c18: 名背捨。義如下此明徳體。下利他中方便列
T1776_.38.0464c19: 名。此化他智。化智善巧故曰方便。教化釋也。
T1776_.38.0464c20: 四攝列名。此利他行。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是
T1776_.38.0464c21: 其四種。以此四行録物從道。故名爲攝。攝生
T1776_.38.0464c22: 釋也。第四道中初明自利。降魔已下明其利
T1776_.38.0464c23: 他。前自利中句別有八。初一是聞次一是思。
T1776_.38.0464c24: 次三是修後三入證。聞思修證一義次第如
T1776_.38.0464c25: 地論説。前三教道後一證道。初聞慧中多聞
T1776_.38.0464c26: 列名。如聞釋也。第二思中伏心列名。制意思
T1776_.38.0464c27: 法故曰伏心。正觀釋也。於所聞法正意觀蜜。
T1776_.38.0464c28: 第三修中初約道品以明行修。二約四諦。三
T1776_.38.0464c29: 約因縁。此三行門常相隨逐三十七品列其
T1776_.38.0465a01: 名字。捨有爲法彰其行能。能治染過故捨有
T1776_.38.0465a02: 爲。義如別章。此應具論。諦是列名。苦集滅道
T1776_.38.0465a03: 是其諦也。此是道境知此生道場。不誑世間
T1776_.38.0465a04: 彰其行益。自知四諦用度衆生。故不誑世。縁
T1776_.38.0465a05: 起列名。十二因縁名爲因縁。亦稱縁起亦號
T1776_.38.0465a06: 縁集。義如上解。此亦道場知此生道。故曰道
T1776_.38.0465a07: 場。無明至死皆無盡者釋顯其相。菩薩知此
T1776_.38.0465a08: 輪轉無際故曰無盡。義如下釋。第四證中尋
T1776_.38.0465a09: 詮入實。詮別有三。一煩惱詮。二衆生詮。三是
T1776_.38.0465a10: 法詮。煩惱是場就詮以擧。知如實故約詮顯
T1776_.38.0465a11: 實。煩惱本性眞如法。是推相窮本故知如實。
T1776_.38.0465a12: 衆生是場就詮以擧。知無我故約詮顯實。衆
T1776_.38.0465a13: 生本性空寂無我尋相窮本。故知無我。此説
T1776_.38.0465a14: 生空爲無我也。一切法是就詮以擧。所謂五
T1776_.38.0465a15: 陰一切諸法。知諸法空約詮顯實。法性本空
T1776_.38.0465a16: 推相窮本。故知法空。如成實中生空名空。法
T1776_.38.0465a17: 空之理説爲無我。此説生空以爲無我。法空
T1776_.38.0465a18: 名空言左右耳。上來八句是其自利下明利
T1776_.38.0465a19: 他。於中三句。初降衆魔。第二隨有化益餘凡。
T1776_.38.0465a20: 三伏外道。就初徳中降魔列名。神通伏魔故
T1776_.38.0465a21: 説爲降。不傾釋也。自徳牢固不爲魔動。故能
T1776_.38.0465a22: 降之。第二徳中三界列名。應現三有攝化餘
T1776_.38.0465a23: 凡能生菩提。故曰道場。無所趣故釋顯其相。
T1776_.38.0465a24: 雖現三界於中不著。故無所趣。第三徳中師
T1776_.38.0465a25: 子吼是列其名字。能宣正法摧諸外道名師
T1776_.38.0465a26: 子吼。無畏釋也。摧邪不怯故無所畏。第五果
T1776_.38.0465a27: 中句別有三。初句是其對治功徳。力等列名。
T1776_.38.0465a28: 力是十力。言無畏者是四無畏。言不共者十
T1776_.38.0465a29: 八不共。十八不共廣如別章。此應具論。無諸
T1776_.38.0465b01: 過者釋顯其相。十力牢固對治諸魔。無畏不
T1776_.38.0465b02: 怯對治外道。不共殊勝對治二乘。故無諸過。
T1776_.38.0465b03: 第二是其明淨功徳。三明列名。命宿天眼及
T1776_.38.0465b04: 與漏盡是其三也。無餘礙故釋顯其相。宿命
T1776_.38.0465b05: 智明除先際愚。天眼智明除後際愚。漏盡智
T1776_.38.0465b06: 明除眞諦愚。故得無礙。第三是其廣知功徳。
T1776_.38.0465b07: 先列其名。菩薩心淨故於一念知一切法。成
T1776_.38.0465b08: 一切智釋顯其相。上來第一正出場體。自下
T1776_.38.0465b09: 第二就人辨從約人説來。菩薩若應諸波羅
T1776_.38.0465b10: 蜜應前自利。教化衆生應上利他。諸有所作
T1776_.38.0465b11: 順法起修。擧足下足如法進止。有言。出觀名
T1776_.38.0465b12: 擧足。入寂下足。此解不深。今正論之。乃至色
T1776_.38.0465b13: 身擧足下足皆從道場住於佛法。方名深矣。
T1776_.38.0465b14: 從道場來明其所從。住佛法矣彰其所至。上
T1776_.38.0465b15: 來教意。説是法下明教利益。前辭次釋。故我
T1776_.38.0465b16: 下結。次告持世。令往問疾先答後辭。辭中初
T1776_.38.0465b17: 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所以徴前起後
T1776_.38.0465b18: 下對辨之。於中有四。一彰己昔爲魔惑亂。二
T1776_.38.0465b19: 所言未下明維摩詰已告令知。三即語魔下
T1776_.38.0465b20: 彰彼維摩降魔索女以法化益。四世尊維摩
T1776_.38.0465b21: 有如是下結嘆維摩。顯己不及。初中憶昔擧
T1776_.38.0465b22: 被惑時。住於淨室擧被惑處。淨室修定。故爲
T1776_.38.0465b23: 魔惑時魔已下顯被惑相。於中有四。一魔化
T1776_.38.0465b24: 爲釋至持世所。二持世不識。謂是帝釋以法
T1776_.38.0465b25: 教勸。三魔以天女逼施持世。四持世不受。就
T1776_.38.0465b26: 初句中魔如前解。言波旬者此名極惡。依於
T1776_.38.0465b27: 佛法而得善利。不念加報及欲毀壞。故曰極
T1776_.38.0465b28: 以爲諸女惑亂持世故從天女帝釋樂法
T1776_.38.0465b29: 數往觀佛。爲令持世見而生信故魔自化状
T1776_.38.0465c01: 如帝釋。爲以音聲惑亂持世故樂絃歌。爲惑
T1776_.38.0465c02: 持世故詣其所。詐善令信故與眷屬合掌禮
T1776_.38.0465c03: 敬。自下第二持世謂釋以法教勸。於中初明
T1776_.38.0465c04: 内心不識謂是帝釋。而語已下口言教勸。初
T1776_.38.0465c05: 先接引嘆其來好。故曰善來。憍尸是其帝釋
T1776_.38.0465c06: 別稱。雖富已下以法教勸。雖富有應不當自
T1776_.38.0465c07: 恣誡勸捨過。觀無常教修對治。以求善本勸
T1776_.38.0465c08: 習善因。翻前自恣。於身命財而修堅法教求
T1776_.38.0465c09: 常果。翻欲無常。自下第三魔以天女逼施持
T1776_.38.0465c10: 世。即語我言總以標擧。下別顯之。言正士者
T1776_.38.0465c11: 就徳以呼持世出家受行正法。故曰正士。受
T1776_.38.0465c12: 萬二千女正勸受女。可備掃灑明受所爲。自
T1776_.38.0465c13: 下第四持世不受。我言憍尸告語其人。無以
T1776_.38.0465c14: 非法之物要我呵施不應。女爲惑垢名非法
T1776_.38.0465c15: 物。比丘息惡故曰沙門。從佛釋師教化出生。
T1776_.38.0465c16: 故名釋子。諸女既是非法之物莫用要我沙
T1776_.38.0465c17: 門釋子。此非我宜明受不合。此初段竟。自下
T1776_.38.0465c18: 第二明維摩詰告己令知。所言未語時也。言
T1776_.38.0465c19: 維摩詰告語人也。來謂我等告語辭也。非帝
T1776_.38.0465c20: 釋也彰其所非。是爲魔來嬈固汝耳明其所
T1776_.38.0465c21: 是。嬈謂嬈亂固語固媚。自下第三明維摩詰
T1776_.38.0465c22: 降魔索女以法化益。於中有二。一從魔索女。
T1776_.38.0465c23: 二於是波旬告諸女下以女還魔。前從索女
T1776_.38.0465c24: 教以正法。後段還女令傳正法。又前索女化
T1776_.38.0465c25: 修自利。後段還女教修利他。又復前段化益
T1776_.38.0465c26: 天女。後段還女轉化餘天。初中有五。一從魔
T1776_.38.0465c27: 索女。是諸女等可以與我如我應受。可以與
T1776_.38.0465c28: 我明魔應施。如我應受明己應受。維摩俗人
T1776_.38.0465c29: 故應受女二魔聞不與於中初先内以驚懼。
T1776_.38.0466a01: 次念維摩將無惱我奪女強留名爲惱我。後
T1776_.38.0466a02: 欲隱形維摩制之。而不能隱下復盡力維摩
T1776_.38.0466a03: 制之亦不得去。三空聲勸捨。即聞空聲總以
T1776_.38.0466a04: 標擧。此是誰聲。當應亦是維摩所發。波旬以
T1776_.38.0466a05: 女與之。將去正勸捨女。四魔畏捨女。恐彼維
T1776_.38.0466a06: 摩神力制已永不得去。故言畏故吝而強捨
T1776_.38.0466a07: 名俛仰與。五維摩得女。以法化益。問曰直爾
T1776_.38.0466a08: 化之足得。何勞從魔索得方化。女性從主。若
T1776_.38.0466a09: 不索取制仰從魔難以攝化。故須索取然後
T1776_.38.0466a10: 教法。又若維摩不索屬己便於維摩疏礙不
T1776_.38.0466a11: 親難以化益。故須索取然後教法。文中有四。
T1776_.38.0466a12: 一總勸發心。魔以汝等與我今汝皆當發菩
T1776_.38.0466a13: 提心。二即隨所應而爲説下別教發心。三復
T1776_.38.0466a14: 言汝等已發意下總教法樂。已發道意牒前
T1776_.38.0466a15: 起後。言有法樂可以自娯示其所欣。以法釋
T1776_.38.0466a16: 神名爲法樂。不應復樂五欲樂也教其厭所。
T1776_.38.0466a17: 四天女問下廣教法樂。先問後教。教中先別
T1776_.38.0466a18: 後總結之。別中有二。一正教起行。二樂聞深
T1776_.38.0466a19: 下明攝行儀。前起行中相從爲三。初樂信佛
T1776_.38.0466a20: 樂欲聽法樂供養衆明其翻邪歸正之行。二
T1776_.38.0466a21: 樂離欲下明其離過對治之行。於中四句。一
T1776_.38.0466a22: 樂離五欲。二樂觀五陰如似怨賊共相摧滅。
T1776_.38.0466a23: 三觀四大如似毒蛇性相乖反。四觀内六入
T1776_.38.0466a24: 如似空聚。眼等六根名爲内入空無神主。三
T1776_.38.0466a25: 樂隨護下明修隨順趣道之行。於中初明世
T1776_.38.0466a26: 間所行。廣菩提下明出世間。世間行中隨護
T1776_.38.0466a27: 道意守菩提心。守護之相如涅槃説。樂饒益
T1776_.38.0466a28: 下起菩提行。起饒益生起利他行。樂敬養等
T1776_.38.0466a29: 修自利行。自利行中樂敬養師明攝法行。樂
T1776_.38.0466b01: 行施等明造修行。修行六度。出世行中廣菩
T1776_.38.0466b02: 提心明修廣願。樂降伏等明修廣行。樂降衆
T1776_.38.0466b03: 魔修利他徳。下修自利。樂斷煩惱明修斷徳。
T1776_.38.0466b04: 樂淨土等明修行徳。樂淨佛土修淨土行。如
T1776_.38.0466b05: 上廣説。就相下起法身行。成就相好修諸功
T1776_.38.0466b06: 徳修起報身相好之業。如涅槃經及地持説。
T1776_.38.0466b07: 樂嚴道場修起法身。亦如上説。上來第一正
T1776_.38.0466b08: 教起行。自下第二教攝行儀。於中合有門句
T1776_.38.0466b09: 四對。初二一對約法辨儀。於中樂聞深法不
T1776_.38.0466b10: 畏就約教法以明學儀。樂三脱門不樂非時
T1776_.38.0466b11: 約就理法以顯學儀。空無相願是三脱門廣
T1776_.38.0466b12: 如別章。此應具論。雖樂觀此不同聲聞非時
T1776_.38.0466b13: 取證而住小果。名爲不樂非時。中間兩對約
T1776_.38.0466b14: 人辨儀。前二一對約就同學以辨學儀。樂近
T1776_.38.0466b15: 同學是初句也。於非同學心無恚礙是後句
T1776_.38.0466b16: 也。後二一對約就知識以辨學儀。護惡知識
T1776_.38.0466b17: 是初句也。近善知識是後句也。約人如是。下
T1776_.38.0466b18: 二一對約就説以辨學儀。樂心喜淨是離過
T1776_.38.0466b19: 心。樂修道品是修善心。又心喜淨是信樂心。
T1776_.38.0466b20: 樂修無量道品之法是廣願心。上來別竟。是
T1776_.38.0466b21: 爲菩薩法樂總結。上來第一從魔索女以法
T1776_.38.0466b22: 化益。自下第二以女還魔利益餘天。句別有
T1776_.38.0466b23: 七。一魔喚諸女欲共還宮。二諸女不從。三魔
T1776_.38.0466b24: 喚不得從維摩索。四維摩與。五諸女請問。六
T1776_.38.0466b25: 維摩教勸。七天女辭去。就初段中言我與汝
T1776_.38.0466b26: 倶還天宮天樂招引。第二諸女不從之中言
T1776_.38.0466b27: 以我等與此居士翻前我欲與汝倶還。言有
T1776_.38.0466b28: 法樂我等甚樂不樂欲樂翻前天宮。第三魔
T1776_.38.0466b29: 從維摩索中魔言居士可捨此女直勸令捨。
T1776_.38.0466c01: 一切所有施於彼者是爲菩薩以法勸捨。恐
T1776_.38.0466c02: 彼不捨故爲此勸。第四維摩以女還。中我已
T1776_.38.0466c03: 捨已汝便將去正明捨女。令一切生法願具
T1776_.38.0466c04: 足因事興願。因遂魔願用兼一切。故願一切
T1776_.38.0466c05: 求法之願悉得具足。又願一切如法之願皆
T1776_.38.0466c06: 悉具足。又因捨女。令於他化廣利餘天名一
T1776_.38.0466c07: 切生法願具足。自下第五諸女請問。我等云
T1776_.38.0466c08: 何止住魔宮此言兩解。一就違釋。我是菩薩
T1776_.38.0466c09: 云何使我止住魔宮捨我還魔。二就順解。順
T1776_.38.0466c10: 請維摩。我等何止住魔宮利益衆生。自下第
T1776_.38.0466c11: 六維摩教勸。若對前違下文名勸。若對順請
T1776_.38.0466c12: 下文名教。於中住文曲有三句。第一總擧無
T1776_.38.0466c13: 盡燈門勸其修學。二無盡燈者譬如已下廣
T1776_.38.0466c14: 辨其門。三汝等雖下明學有益。初中諸姊告
T1776_.38.0466c15: 發其人。彼天先生故喚爲姊。言有法門名無
T1776_.38.0466c16: 盡燈擧其法體。法從喩稱名無盡燈。汝等當
T1776_.38.0466c17: 學勸其修習。第二句中無盡燈者牒前起後。
T1776_.38.0466c18: 次辨後結。辨中初明自利兼他。先喩後合。夫
T1776_.38.0466c19: 一菩薩合前一燈。開百千生合前喩中然百
T1776_.38.0466c20: 千燈。令發阿耨三菩提心合前冥者皆明。於
T1776_.38.0466c21: 其道意亦不滅盡合前終明不盡。此喩反合
T1776_.38.0466c22: 自利兼他。隨所説法而自増益一切善法他
T1776_.38.0466c23: 利兼自。是名下結。下學益中汝等雖住以無
T1776_.38.0466c24: 盡燈令發心者爲報佛恩他利兼自。令無數
T1776_.38.0466c25: 天子天女發菩提心是他利也。爲報佛恩是
T1776_.38.0466c26: 兼自也。行順佛心名報佛恩。亦大饒益一切衆
T1776_.38.0466c27: 生自利兼他。此第六竟。爾時已下是第七段
T1776_.38.0466c28: 諸女辭去。上來第三廣明維摩降魔索女以
T1776_.38.0466c29: 法化益。世尊維摩如是下大段第四結嘆維
T1776_.38.0467a01: 摩。顯己不及。言有如是自在神力結嘆向前
T1776_.38.0467a02: 降魔之力。智慧辨才結嘆向前化女之徳。前
T1776_.38.0467a03: 辭次釋。故我不任結己不堪。次告善徳令往
T1776_.38.0467a04: 問疾。前告二人明自利行。此明利他。先告後
T1776_.38.0467a05: 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所以
T1776_.38.0467a06: 徴前起後下對釋之。文別有二。一擧昔日被
T1776_.38.0467a07: 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彰教呵辭。前中初言憶
T1776_.38.0467a08: 念我昔明被呵時。自於父舍出被呵處。設大
T1776_.38.0467a09: 施等彰被呵事。由施局限所以被呵。前於父
T1776_.38.0467a10: 舍明處局也。設大施會供養一切乃至乞人
T1776_.38.0467a11: 明由局也。是中唯供七種之人不及餘者。所
T1776_.38.0467a12: 以是局。期滿七日明時局也。局故被呵。自下
T1776_.38.0467a13: 第二明教呵辭。時維摩詰來入會中乃至不
T1776_.38.0467a14: 當如汝所設是呵辭也。當爲法下是教辭也。
T1776_.38.0467a15: 以行竝治名爲法施。法施寛廣。所以教之。
T1776_.38.0467a16: 教中麁二細分有四。言麁二者一就行修以
T1776_.38.0467a17: 明法施。二我時心得清淨已下約就財事以
T1776_.38.0467a18: 明法施。細分四者一就行修以明法施。二婆
T1776_.38.0467a19: 羅門中二百人下明説利益。三從我時心得
T1776_.38.0467a20: 淨下約就財事以明法施。四城中一下明法
T1776_.38.0467a21: 施益。初中有三。第一總勸。二我言下別教修
T1776_.38.0467a22: 習。第三是爲法施會下結嘆顯勝。初中當爲
T1776_.38.0467a23: 法施之會擧勝勸修。何用財會擧劣勸捨。第
T1776_.38.0467a24: 二教中兩請兩答。我言居士何謂法施是初
T1776_.38.0467a25: 請也。法施會者無前無後一時供養一切衆
T1776_.38.0467a26: 生是名法施是初答也。菩薩一行無爲物一
T1776_.38.0467a27: 所等爲一切。故無先後。一時供養一切生
T1776_.38.0467a28: 矣。無先無後一時供養明施頓也。供一切生明
T1776_.38.0467a29: 供廣也。言何謂也是其後請謂以菩提起慈
T1776_.38.0467b01: 心等是後答也。此中所辨宗明利他。於中細
T1776_.38.0467b02: 分亦有自利利他他別。文中有四。初四無量
T1776_.38.0467b03: 明利他心。二以攝慳下修習六度。明自利行。
T1776_.38.0467b04: 三教化衆生而起空下依前第一利他之心起
T1776_.38.0467b05: 利他行。四以敬事下依前第二自利之行明
T1776_.38.0467b06: 修成相。就初段中先應解釋四無量義然後
T1776_.38.0467b07: 釋文。義如別章。文中初言謂以菩提起慈心
T1776_.38.0467b08: 者慈欲與樂縁於佛樂。欲授衆生故以菩提
T1776_.38.0467b09: 起於慈心。以救衆生起悲心者悲欲拔苦。欲
T1776_.38.0467b10: 拔衆生生死之苦。故救衆生起非於悲心。以
T1776_.38.0467b11: 持正法起喜心者喜能度物。所化衆生攝持
T1776_.38.0467b12: 正法雖未得脱去脱不遙故生喜心。以攝智
T1776_.38.0467b13: 慧行捨心者捨有多義。此中所論是其放捨。
T1776_.38.0467b14: 前人依法攝生智慧不復須憂。故行捨心。問
T1776_.38.0467b15: 曰。前三親益衆生可是利他。捨心背化云何
T1776_.38.0467b16: 利他。解有四義。第一義者向前三心雖有益
T1776_.38.0467b17: 物而未能得。故須修捨捨前所縁自修能究
T1776_.38.0467b18: 竟。故須修捨捨前所爲更修勝善方能究竟
T1776_.38.0467b19: 利益衆生。第三義者爲得究竟放捨義故。慈
T1776_.38.0467b20: 自與樂悲自拔苦喜自慶物。繋發前三故名
T1776_.38.0467b21: 利他。第四義者捨前所益更化餘人。故名利
T1776_.38.0467b22: 他。今此所論義當第三。第二明修自利行。中
T1776_.38.0467b23: 具修六度。修此六六所爲有三。一爲求菩提。
T1776_.38.0467b24: 二爲益衆生。三爲離有爲證入實際。通則六
T1776_.38.0467b25: 度皆爲此三。如地經説。菩薩爲求一切智地
T1776_.38.0467b26: 修行六度。是爲菩提。如下文説。以施攝貪戒
T1776_.38.0467b27: 攝毀禁忍攝瞋恚。如是等比是爲衆生。如大
T1776_.38.0467b28: 品説。菩薩爲得諸法相實修行度。涅槃經
T1776_.38.0467b29: 説。爲了佛性修行六度。如是等比是爲實
T1776_.38.0467c01: 際。於中別分初之二種爲衆生。中間二種偏
T1776_.38.0467c02: 爲實際。後之二種偏爲菩提。如此説文中説
T1776_.38.0467c03: 言。以攝慳貪起檀波羅蜜。以化犯戒起尸波
T1776_.38.0467c04: 羅蜜。故知。初二偏爲衆生。何故而然。以此行
T1776_.38.0467c05: 麁用教衆生彼能起故。以攝慳貪起檀波羅
T1776_.38.0467c06: 蜜者以是爲義亦是由義亦是用義。自施教
T1776_.38.0467c07: 他令捨慳貪。故爲攝慳起檀波羅蜜。以化犯
T1776_.38.0467c08: 戒起尸羅者自持淨戒。教他同時令捨罪過。
T1776_.38.0467c09: 故爲化犯起尸波羅蜜。經復説言。以無我法
T1776_.38.0467c10: 起羼提波羅蜜。以離身心相起毘利耶波羅
T1776_.38.0467c11: 蜜。故知。中二偏爲實際。何故而然。以此二行
T1776_.38.0467c12: 修時有苦依空防退易入實際。故偏爲之。又
T1776_.38.0467c13: 此二行依空方成。故偏爲之。以無我法起羼
T1776_.38.0467c14: 提者此無我法是衆生空。由知無我於物能
T1776_.38.0467c15: 忍。故以無我起羼提也。以離身心起毘利耶
T1776_.38.0467c16: 者離身心相是其法空由知此空懃苦堪耐。
T1776_.38.0467c17: 是故以離身心之相起毘梨耶。經中復言以
T1776_.38.0467c18: 菩提相起禪波羅蜜。以一切智起般若波羅
T1776_.38.0467c19: 蜜。故知。後二偏爲菩提。何故如是。禪定能生
T1776_.38.0467c20: 諸佛廣徳。波若正是一切智因生果親強。故
T1776_.38.0467c21: 偏爲之。菩提是佛福徳莊嚴禪能出生。故爲
T1776_.38.0467c22: 菩提起禪波羅蜜。一切智者佛慧莊嚴波若
T1776_.38.0467c23: 亦慧親能生彼。是故宣説。以一切智起於波
T1776_.38.0467c24: 若。亦可菩提是佛止行依禪息妄證入其中。
T1776_.38.0467c25: 故爲菩提起於禪定。一切智者是佛觀行依
T1776_.38.0467c26: 慧照明滿是彼徳。是故爲得一切種智起於
T1776_.38.0467c27: 波若。自下第三依於向前利他之心起利他
T1776_.38.0467c28: 行。句別有五。前之三句依空離過。後之兩句
T1776_.38.0467c29: 隨有攝化。前三句中依三脱門而離諸過。教
T1776_.38.0468a01: 化衆生而起空者雖化衆生不見我人衆生之
T1776_.38.0468a02: 相。故起於空。此於空門而離過也。不捨有爲
T1776_.38.0468a03: 起無相者隨化在有名爲不捨。知有常寂名
T1776_.38.0468a04: 起無相。此依無相而離過也。示現受生起無
T1776_.38.0468a05: 作者隨有現形名示受生。知生無生名起無
T1776_.38.0468a06: 作。此依無作而離過也。隨有攝化喜生深過。
T1776_.38.0468a07: 故須依此而離諸過。後兩句中護持正法起
T1776_.38.0468a08: 方便力明化他智。化智善巧名方便力。以
T1776_.38.0468a09: 度衆生起四攝法明化他行。自下第四依前第
T1776_.38.0468a10: 二自利之行明修成相。於中初明修世間行。
T1776_.38.0468a11: 心淨歡喜起近賢下修出世行。修世行中句
T1776_.38.0468a12: 別有五。前二自分後三勝進。自分中敬事一
T1776_.38.0468a13: 切起除慢者修攝法行。於有徳者尊仰求法
T1776_.38.0468a14: 名敬一切。以敬求法遠離慢高名除慢法。於
T1776_.38.0468a15: 身命財起三堅者修隨法行。捨離生死無常
T1776_.38.0468a16: 三分求於出世常身命財名起三堅。後勝進
T1776_.38.0468a17: 中於六念中起思念者起修始也。念佛法僧
T1776_.38.0468a18: 戒施及天。是其六念。菩薩於此常起思念。於
T1776_.38.0468a19: 六和敬起質直心行修次也。行修不乖故於
T1776_.38.0468a20: 六和起貪質直心。身口意同即以爲三。同戒
T1776_.38.0468a21: 同施及與同見復以爲三通前六也。此六和
T1776_.38.0468a22: 敬便相愛敬名六和敬。實心相敬而無諂僞
T1776_.38.0468a23: 名起直心。正行善法起於淨命行修終也。行
T1776_.38.0468a24: 成合法名爲正行。不以此行求餘名利故起
T1776_.38.0468a25: 淨命。上來五句修地前行。下修出世。心淨歡
T1776_.38.0468a26: 喜起近賢聖是初地行於三寶中淨信不疑名
T1776_.38.0468a27: 爲心淨。又證離染亦名心淨。初證多悦故曰
T1776_.38.0468a28: 歡喜。入菩提位生在佛家名近賢聖。次下兩
T1776_.38.0468a29: 句是二地行。不憎惡人起調伏心離煩惱恬。
T1776_.38.0468b01: 瞋過最重故偏説離。以出家法起於深心明
T1776_.38.0468b02: 離業垢。於出家戒求欲慇重。故起深心。次下
T1776_.38.0468b03: 三句是三地行。以如説行起多聞者聞慧行
T1776_.38.0468b04: 也。爲行故聞故説以行起多聞矣。以無諍法
T1776_.38.0468b05: 起空閑者思慧行也。爲息言諍故空閑處寂
T1776_.38.0468b06: 靜思惟。如説行者乃得佛法。不可但以口言
T1776_.38.0468b07: 而得。趣向佛慧起宴坐者修慧行也。爲欲趣
T1776_.38.0468b08: 求四地已上無生行慧修世八禪名起宴坐。
T1776_.38.0468b09: 又爲求佛無障礙智度衆生故修世八禪名起
T1776_.38.0468b10: 宴坐。次下一句四地乃至七地之行。爲求出
T1776_.38.0468b11: 世無漏眞徳。解衆生縛修習四地。至七地行
T1776_.38.0468b12: 名修行地。亦可求佛無障礙智解衆生縛。修
T1776_.38.0468b13: 習四地至七地行名修行地。次下一句是八
T1776_.38.0468b14: 地行。以具相好求佛正報。及淨佛土求佛依
T1776_.38.0468b15: 果。爲得此二修起福業。次下一句是九地行。
T1776_.38.0468b16: 言知一切衆生心念是九地中入行成就。如
T1776_.38.0468b17: 應説法是九地中説成就也。此二智能故起
T1776_.38.0468b18: 智業。次下三句是十地行。前二十地自分之
T1776_.38.0468b19: 行。後一勝進。趣佛之行前自分中初入證行。
T1776_.38.0468b20: 知一切法不取不捨入一相者證法平等無淨
T1776_.38.0468b21: 可取。無染可捨故入一相。又證平等不取有
T1776_.38.0468b22: 相名爲不取。亦不捨有專著於無名爲不捨。
T1776_.38.0468b23: 以離有無故入一相。修成此徳名起慧業。下
T1776_.38.0468b24: 起教行。斷一切惱離煩惱障。斷一切礙明離
T1776_.38.0468b25: 報障。斷一切不善明離業障。修此三治名起
T1776_.38.0468b26: 一切善。如地持説。諸根成就解脱報障。善根
T1776_.38.0468b27: 成就解脱業障。智慧成就解脱煩惱。此等通
T1776_.38.0468b28: 名一切善業。修成名起。亦可前慧是第十地
T1776_.38.0468b29: 智慧莊嚴此一切善是第十地福徳莊嚴。下
T1776_.38.0468c01: 勝進中一切智慧是佛如來智慧莊嚴。一切
T1776_.38.0468c02: 善法是佛如來福徳莊嚴。爲得此二故起一
T1776_.38.0468c03: 切助佛道法。前總次別下總結嘆。是爲法施
T1776_.38.0468c04: 是總結也。若菩薩下是嘆勝也。住是法施行
T1776_.38.0468c05: 廣益人名大施主。能消物養生世福善名世
T1776_.38.0468c06: 福田。上來第一約就行修以明法施。自下第
T1776_.38.0468c07: 二明説利益。説是法時婆羅門中有二百人
T1776_.38.0468c08: 皆發阿耨三菩提心。自下第三約就財事以明
T1776_.38.0468c09: 法施。問曰。下明財施云何法施。自於財事平
T1776_.38.0468c10: 等行施教人爲之。等法教人故曰法施。又依
T1776_.38.0468c11: 等法捨財布施亦名法施。於中有四。第一善
T1776_.38.0468c12: 徳局心奉施。二維摩不受。第三善徳廣心行
T1776_.38.0468c13: 施。四維摩納受。初中我時心得淨者意業淨
T1776_.38.0468c14: 也。聞前所説信樂不疑名爲心淨。嘆未曾有
T1776_.38.0468c15: 口業嘆也。稽首禮等身業禮也。此施方便。下
T1776_.38.0468c16: 正行施。即解瓔珞置直百千而以上之不肯
T1776_.38.0468c17: 取者是第二段。維摩不受以其偏敬局施維
T1776_.38.0468c18: 摩。情無廣兼違於等施。所以不受。我言居士
T1776_.38.0468c19: 願必納受隨意所與是第三段。明其善徳廣
T1776_.38.0468c20: 心行施。由局不受故隨意與。自下第四維摩
T1776_.38.0468c21: 納受。初先爲受分作二下。用之轉施爲欲
T1776_.38.0468c22: 則財教人等施故轉施之。於中初先分財爲
T1776_.38.0468c23: 二。次用施人。一分施此會中下乞施下等上。
T1776_.38.0468c24: 一分奉彼難勝如來施上齊下。時維摩詰現神
T1776_.38.0468c25: 變下約己教他。現神變已作是言者牒前起
T1776_.38.0468c26: 後。若施主者標所勸人。施一最下猶如如來
T1776_.38.0468c27: 福田之相無所分別正教行。施等於大悲不求
T1776_.38.0468c28: 果報牒前所教。佛是大悲施下齊佛名等大
T1776_.38.0468c29: 悲。不爲果報偏施如來名不求果。是則名曰
T1776_.38.0469a01: 具足法施結嘆令學。此第三竟。城中一下是
T1776_.38.0469a02: 第四段明法施益。城中下乞擧得益人。見是
T1776_.38.0469a03: 神力聞其所説得益所由。見前維摩所施瓔
T1776_.38.0469a04: 珞難勝佛上變成寶臺名見神力。聞前施下
T1776_.38.0469a05: 等於如來。不求果報名聞所説。皆發阿耨三
T1776_.38.0469a06: 菩提心正明得益。一人發心云何言皆。此發
T1776_.38.0469a07: 同前。是故言皆。亦可見聞兩時倶發是以言
T1776_.38.0469a08: 皆。前辭次釋。故我下結。告前四人阿難別列。
T1776_.38.0469a09: 如是諸菩薩各各向下告餘菩薩阿難總擧。
T1776_.38.0469a10: 具列難盡故通擧之。文中直言如是諸菩薩。
T1776_.38.0469a11: 不知幾許。或容是前列三萬二千菩薩。或
T1776_.38.0469a12: 可是後向維摩舍八千菩薩。以彼徳高皆言
T1776_.38.0469a13: 不堪
T1776_.38.0469a14: 文殊師利問疾品者前告諸人皆辭不堪。此
T1776_.38.0469a15: 告文殊令往問疾。因以標品名爲文殊問疾
T1776_.38.0469a16: 品矣。此品之首三句分別。一釋來意。二對上
T1776_.38.0469a17: 辨異。三分文解釋。言來意者意別有三。一以
T1776_.38.0469a18: 維摩徳高難敵餘悉不堪故告須命文殊往
T1776_.38.0469a19: 問。二所辨法妙餘不能請。故須告命文殊往
T1776_.38.0469a20: 問。三所化衆生宜聞二人問答獲益。故須告
T1776_.38.0469a21: 命文殊問疾。來意如是。言辨異者異別有五。
T1776_.38.0469a22: 備如上辨。第一義者前告不堪爲顯維摩人
T1776_.38.0469a23: 徳尊高勝過衆聖。此告所堪彰其徳妙。文殊
T1776_.38.0469a24: 方堪故徳妙矣。第二義者前告不堪彰彼維
T1776_.38.0469a25: 摩辨才難敵。顯其智勝。下對堪者廣顯維摩
T1776_.38.0469a26: 神變叵測彰其通勝。第三義者前告不堪廣
T1776_.38.0469a27: 寄衆言以顯維摩解脱之徳。此對堪者維摩
T1776_.38.0469a28: 自顯解脱之徳。第四義者先告不堪廣顯維
T1776_.38.0469a29: 摩昔所説法。此對堪者廣顯維摩今所説法。
T1776_.38.0469b01: 第五義者前告不堪辨明菩薩所學法體。下
T1776_.38.0469b02: 對堪者顯修成相。辨異如是。次第三門科分
T1776_.38.0469b03: 解釋。文別有二。一告文殊令住問疾起説由
T1776_.38.0469b04: 序。二善來下正對問人廣宣所説。前中初先
T1776_.38.0469b05: 如來告命下彰文殊奉命往問。文別有四。一
T1776_.38.0469b06: 嘆維摩徳高難敵承力往問。二與大衆相隨
T1776_.38.0469b07: 共往。三維摩知來空室相待。四文殊至見其
T1776_.38.0469b08: 室空獨寢而臥。就初段中先嘆維摩彰己非
T1776_.38.0469b09: 敵。雖然已下承力往問嘆中初言彼上人者
T1776_.38.0469b10: 難爲酬對是總嘆也。深達實相下別。別中有
T1776_.38.0469b11: 三。一嘆維摩智解殊勝。二一切菩薩法式知
T1776_.38.0469b12: 下行修具足。三降魔下徳用自在。就嘆解中
T1776_.38.0469b13: 深達實相是其實智亦名證智。依涅槃經或
T1776_.38.0469b14: 名世諦以爲實相。或名眞諦以爲實相。依大
T1776_.38.0469b15: 品經多名眞諦以爲實相。今此亦應名第一
T1776_.38.0469b16: 義爲實相耳。於實窮證故曰深達。善説法要
T1776_.38.0469b17: 是方便智亦名教智。能宣法化故云善説。所
T1776_.38.0469b18: 説要當故名法要。辨才無滯顯前善説。言能
T1776_.38.0469b19: 辨了語能才辨故云辨才。辨才流滑故稱無
T1776_.38.0469b20: 滯。智慧無礙顯前深達。於深能入故曰無礙。
T1776_.38.0469b21: 行修具中一切菩薩法式悉知自分善也。諸
T1776_.38.0469b22: 佛祕藏無不得入勝修具也。大涅槃中法界
T1776_.38.0469b23: 門別名佛祕藏。盡觀相應故無不入。諸經嘆
T1776_.38.0469b24: 徳多依此二。徳自在中。降服衆魔是摧邪徳。
T1776_.38.0469b25: 遊戲通等是住正徳。遊戲神通通自在也。遊
T1776_.38.0469b26: 渉諸通自在如戲。故言遊戲。其慧方便皆已
T1776_.38.0469b27: 得度智慧滿也。慧是實慧其方便者是方便
T1776_.38.0469b28: 智。此二窮極到於滿處名皆已度。上來廣嘆
T1776_.38.0469b29: 維摩徳高。雖然已下承力往問。前彰難酬此
T1776_.38.0469c01: 明承力容可爲問。辨難兼易竝以言雖。然猶
T1776_.38.0469c02: 爾雖爾難對我。常承佛聖旨往問下禀上力
T1776_.38.0469c03: 名之爲承。旨謂意旨。此承如來意力加被而
T1776_.38.0469c04: 往問也。自下第二文殊與衆相隨共往。於中
T1776_.38.0469c05: 三句。一明諸衆念二大士必説妙法先擧能
T1776_.38.0469c06: 念人。於是衆中就處總擧。謂於菴羅佛衆之
T1776_.38.0469c07: 中。諸菩薩等隨人別列。言諸菩薩擧菩薩衆。
T1776_.38.0469c08: 大弟子者擧聲聞衆。釋梵王等擧凡夫衆。下
T1776_.38.0469c09: 彰而念。咸作是念總以標擧。咸謂皆也。今二
T1776_.38.0469c10: 士等正出所念人。大智高語必深遠故念此
T1776_.38.0469c11: 二大士共談必説妙法。二即時下明前諸衆
T1776_.38.0469c12: 樂欲隨從。三於是下文殊與衆相隨共往。於
T1776_.38.0469c13: 是文殊擧其衆主。與諸菩薩大弟子等兼列
T1776_.38.0469c14: 從人。恭敬圍遶彰其去儀。入毘耶離辨其所
T1776_.38.0469c15: 至。自下第三維摩知來空室相待。於中初念
T1776_.38.0469c16: 文殊師利與衆倶來。此念其來不念空室。有
T1776_.38.0469c17: 人言。此念欲空室。與後爲由其言謬也。良以
T1776_.38.0469c18: 維摩待化如渇。如來心喜故爲此念。次以神
T1776_.38.0469c19: 力空其室内除去所有及諸侍者。空室是總
T1776_.38.0469c20: 除有及侍顯室空也。爲欲寄此起後言端所
T1776_.38.0469c21: 以空之。下置一床以疾而臥亦欲寄病而有
T1776_.38.0469c22: 所顯。故置一床以疾現臥。自下第四文殊往
T1776_.38.0469c23: 至入舍見空。唯見維摩獨寢而臥。上來序竟。
T1776_.38.0469c24: 自下正説。然序與正進退不定備如上辨。若
T1776_.38.0469c25: 以維摩一世所説悉爲正宗是則偏判。方便
T1776_.38.0469c26: 品初以爲由序。以其疾故國王大臣皆往問
T1776_.38.0469c27: 疾。後悉是正宗。若以維摩現今一會所説爲
T1776_.38.0469c28: 正是則從前方便品。來皆悉判與此會由序。
T1776_.38.0469c29: 從此已下方是正宗。此正宗中三門分別。一
T1776_.38.0470a01: 攝法從人顯徳入別。二廢人從法隨義分別。
T1776_.38.0470a02: 三依文正解。攝法從人顯徳云何。此經宗顯
T1776_.38.0470a03: 維摩之徳。徳謂不思解脱之門。於此門中義
T1776_.38.0470a04: 別塵算隨徳論之要唯智通。上來廣擧維摩所
T1776_.38.0470a05: 説顯其智勝。下彰維摩神變自在明其通勝。
T1776_.38.0470a06: 通中隨義分爲四對。從初盡於不思議品以
T1776_.38.0470a07: 爲初對。觀衆生品爲第二對。下佛道品爲第
T1776_.38.0470a08: 三對。不二門盡香積品爲第四對。四中皆初
T1776_.38.0470a09: 明其所行。後顯所成。第一對中初問疾品明
T1776_.38.0470a10: 其所行。不思品中借坐燈王。小室廣容明其
T1776_.38.0470a11: 所成。第二對中觀生品初明其所行。時維摩
T1776_.38.0470a12: 室有天女下彰維摩室具八未有還明所成。
T1776_.38.0470a13: 第三對中佛道品初明其所行。竝現問下廣
T1776_.38.0470a14: 顯維摩一切種徳還彰所成。第四對中入不
T1776_.38.0470a15: 二門明其所行。香積品中取飯香種。小室廣
T1776_.38.0470a16: 容復明所成。四對何別。初之三對明修教行
T1776_.38.0470a17: 而有所修所成。後之一對明修證行而有所
T1776_.38.0470a18: 成。後前三中初對明其治過之行而有所成。
T1776_.38.0470a19: 後二明修攝善之行而有所成。攝善行中初
T1776_.38.0470a20: 對明修入寂之行而有所成。捨有觀空是入
T1776_.38.0470a21: 寂也。後對明明修起用之行而有所成。行於
T1776_.38.0470a22: 非道是起用也。攝法從人顯徳如是。次第二
T1776_.38.0470a23: 門廢人從法隨義分別。所説法義雖復無量
T1776_.38.0470a24: 要唯因果。因謂法身淨土之因。果謂法身淨
T1776_.38.0470a25: 土之果。從於向前方便品中以其疾故國王
T1776_.38.0470a26: 大臣皆往問疾。盡不二門辨明如來法身因
T1776_.38.0470a27: 果。香積一品辨明如來淨土因果。明法身中
T1776_.38.0470a28: 約化分三。第一於前方便品末因凡問疾明
T1776_.38.0470a29: 教凡夫法身因果。當樂佛身是法身果。從於
T1776_.38.0470b01: 無量功徳生等明法身因。第二次於弟子品
T1776_.38.0470b02: 中明教聲聞法身因果。對前九人明法身因。
T1776_.38.0470b03: 對後一人明法身果。第三菩薩問疾品下盡
T1776_.38.0470b04: 不二門明教菩薩法身因果者前對彌勒明法
T1776_.38.0470b05: 身果。菩提眞性是其果也。光嚴已後明法身
T1776_.38.0470b06: 因。因中前品明其行體。此品已後明修成相。
T1776_.38.0470b07: 於中略以二門分別。一破相分別。二顯徳分
T1776_.38.0470b08: 別。破相有三。從此訖盡觀衆生品以爲初分。
T1776_.38.0470b09: 行修入寂破難凡夫著有之相。二佛道一品
T1776_.38.0470b10: 從縁起用破捨二乘著空之相。三不二門品
T1776_.38.0470b11: 證入不二破遣菩薩分別二相。破相如是。顯
T1776_.38.0470b12: 徳門中要攝爲二。從初訖盡佛道品來依彼
T1776_.38.0470b13: 維摩解脱之相修習教行。不二門品依彼維
T1776_.38.0470b14: 摩解脱之性修習證行。前教行中義別三對。
T1776_.38.0470b15: 從初盡於不思議品還爲初對。觀衆生品爲
T1776_.38.0470b16: 第二對。佛道一品爲第三對。此三對中還初
T1776_.38.0470b17: 明其所行後明所成。悉如上判。三對何異。前
T1776_.38.0470b18: 二自分後一勝進。修菩薩法名爲自分。上求
T1776_.38.0470b19: 佛道名爲勝進。又復前二修入寂行。後一明
T1776_.38.0470b20: 修起用行。行非於道是起用也。約位且分入
T1776_.38.0470b21: 寂多在六地以還。以樂空故。起用多在七地
T1776_.38.0470b22: 已上。彼修發起殊勝行故。前自分中初對明
T1776_.38.0470b23: 修治過之行而有所成。後對明修攝善之行
T1776_.38.0470b24: 而有所成。約位且分治過之行多在地前。地
T1776_.38.0470b25: 前過重須治斷故。攝善多在初地已上。行合
T1776_.38.0470b26: 法界成諸徳故。就初對中先明所修後明所
T1776_.38.0470b27: 成。修多地前成多地上。此皆明法令人學矣。
T1776_.38.0470b28: 廢人論法辨之麁爾
T1776_.38.0470b29: 維摩義記卷第二
T1776_.38.0470c01:
T1776_.38.0470c02:
T1776_.38.0470c03: 維摩義記卷第三
T1776_.38.0470c04:  沙門慧遠撰 
T1776_.38.0470c05: 次釋其文。此品有二。一維摩文殊問答辨法。
T1776_.38.0470c06: 二文殊所將八千大下明説利益。前中先遣
T1776_.38.0470c07: 來去之相。且置已下問答辨法。來去覆眞故
T1776_.38.0470c08: 須拂遣。維摩先言。文殊後述。維摩言中。善來
T1776_.38.0470c09: 文殊慰問之辭問。言善來慶其得來故曰善
T1776_.38.0470c10: 來。又嘆來好。亦曰善來不來相來。不見相見。
T1776_.38.0470c11: 拂相顯實。亦得名爲約實辨相。就前文殊與
T1776_.38.0470c12: 衆倶來拂之顯實。是故説言不來而來。就前
T1776_.38.0470c13: 文殊入室見空無諸有等。拂之顯實。是故説
T1776_.38.0470c14: 言不見而見。不來而來汎解有三。一就世諦
T1776_.38.0470c15: 無常以釋。實法無來相續有來。故涅槃云。諸
T1776_.38.0470c16: 行無常。亦無有來。二就二諦相望以釋。眞諦
T1776_.38.0470c17: 無來世諦有來。故涅槃云。諸法若常亦無有
T1776_.38.0470c18: 來。三就眞應二身以釋。眞身無來應身有來。
T1776_.38.0470c19: 不見而見解亦有三。一就世諦。眼色明等別
T1776_.38.0470c20: 分無見。和合有見。又生住異滅四相分別則
T1776_.38.0470c21: 無有見。假合有見。二就二諦相望以釋。眞諦
T1776_.38.0470c22: 常寂無眼無見。世諦有見。三眞應相對。眞身
T1776_.38.0470c23: 平等離相離縁名爲不見。應化隨物示有照
T1776_.38.0470c24: 矚。名之爲見。文殊下述。文殊初言如是居士。
T1776_.38.0470c25: 總述前言。若來已下別述前義。先就來去述
T1776_.38.0470c26: 成前義。據維摩室望彼文殊説之爲來。就菴
T1776_.38.0470c27: 羅會望彼文殊説之爲去。若來不來若去不
T1776_.38.0470c28: 去。以理正述汎解亦三。一就世諦無常以釋。
T1776_.38.0470c29: 相續論之有來有去。細實分之來則無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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