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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義記 (No. 1776_ 慧遠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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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776_.38.0444a01: 以其老病死苦而顯不淨。次一以其四大違
T1776_.38.0444a02: 苦而顯不淨。後一五陰生滅之苦而顯不淨。
T1776_.38.0444a03: 就前三中是身爲災爲一病惱是病苦也。一
T1776_.38.0444a04: 大不調百一病生。四大不調四百四病同時
T1776_.38.0444a05: 倶作。今約一大且言百一。是身如丘井爲老
T1776_.38.0444a06: 所逼是老苦也。高丘必頽深井必滿有身必
T1776_.38.0444a07: 老。故取爲喩。爲老所逼約喩顯法。亦得名爲
T1776_.38.0444a08: 辨法同喩。是身不定爲要當死是死苦也。此
T1776_.38.0444a09: 前三竟。亦應説生苦。微故不論。如毒蛇者是
T1776_.38.0444a10: 其四大違損苦也。譬如四蛇盛之一篋共相
T1776_.38.0444a11: 違害。四大如是。盛一身篋性相乖反故取爲
T1776_.38.0444a12: 喩。云何乖反。論地則堅而重。風則動而輕。水
T1776_.38.0444a13: 則濕而冷。火則熱而&T024802;。故曰相反。如怨賊者
T1776_.38.0444a14: 是其五陰生滅苦也。何故五陰説爲怨賊。人
T1776_.38.0444a15: 皆樂住。而此五陰共相摧滅違反人情。故名
T1776_.38.0444a16: 怨賊。以能相害經中亦説爲旃陀羅。是義云
T1776_.38.0444a17: 何。於五陰中識陰始生想來摧滅。想陰始現
T1776_.38.0444a18: 受來摧滅。受陰始起行來摧滅。行陰始生識
T1776_.38.0444a19: 復摧滅。想於色陰中根用相代生滅相功。故
T1776_.38.0444a20: 名怨賊。苦想如是。以苦爲身。身云何淨。言如
T1776_.38.0444a21: 空聚陰界諸入共合成者以空無我顯不淨
T1776_.38.0444a22: 也。上來別教。言諸仁者此可患厭結勸令厭。
T1776_.38.0444a23: 上教生厭護煩惱行。下教生欣護小乘行。於
T1776_.38.0444a24: 中有二。一約自行。教求佛身護彼小心。二欲
T1776_.38.0444a25: 得佛身斷生病下約就利他教求菩提護彼狹
T1776_.38.0444a26: 心。前中復二。一勸求佛果。二從無量功徳生
T1776_.38.0444a27: 下明果由因勸修佛因。前中初言常樂佛身
T1776_.38.0444a28: 擧果正勸因。聲聞厭有則求取滅。菩薩異彼
T1776_.38.0444a29: 故須樂佛。下釋勸意。所以者何。徴前起後。所
T1776_.38.0444b01: 以勸汝求佛者何。下對釋之。佛即法身故須
T1776_.38.0444b02: 樂之。有人見佛示同有爲疑不可求。爲遮此
T1776_.38.0444b03: 意故説佛身即是法身。爲是須求。佛具三義。
T1776_.38.0444b04: 廣如別章。今言法身是佛報身。説從無量功
T1776_.38.0444b05: 徳生故。以佛一切功徳法成故名法身。就下
T1776_.38.0444b06: 明果從因生中初從無量功徳生者總以標
T1776_.38.0444b07: 擧。從戒下別。下從如是無量淨法生如來身
T1776_.38.0444b08: 總以結之。就初總中言從無量功徳生者報
T1776_.38.0444b09: 身本無。方便修起故從徳生。徳別衆多故曰
T1776_.38.0444b10: 無量。別中有二。一從教行生。二從眞實下從
T1776_.38.0444b11: 證行生。就教行中初先別論。從斷一切不善
T1776_.38.0444b12: 法下總以結之。別中有四。一明行因。二從六
T1776_.38.0444b13: 通下明其行果。三從三十七品下明其道因。
T1776_.38.0444b14: 四從十力四無畏下明其道果。就初段中文
T1776_.38.0444b15: 別有四。初從戒等是自利行。其戒定慧解脱
T1776_.38.0444b16: 知見餘處名爲五分法身。義如別章。今且釋
T1776_.38.0444b17: 名。防禁名戒。住縁稱定。觀遠名慧。此三相因
T1776_.38.0444b18: 從斯得果。果絶覊縛説爲解脱。謂心解脱慧
T1776_.38.0444b19: 解脱等。於已解脱時照知顯了名解脱知見。
T1776_.38.0444b20: 此五猶是戒定慧三行所攝。初一是戒。次一
T1776_.38.0444b21: 是定。後三通攝皆是智慧。二慈悲等是利他
T1776_.38.0444b22: 行。此前一對。三布施等復明自利。施戒忍進
T1776_.38.0444b23: 四種可解。就禪度中禪是四禪。定者是其四
T1776_.38.0444b24: 無色定。言解脱者謂八解脱。言三昧者謂三
T1776_.38.0444b25: 三昧。就波若中多聞教智。智慧理智。亦名證
T1776_.38.0444b26: 知。上來別論。諸波羅蜜總以結之。四從方便
T1776_.38.0444b27: 生復明利他。謂方便智。此復一對。上來行因。
T1776_.38.0444b28: 六通三明是其行果。言六通者身通天眼天
T1776_.38.0444b29: 耳他心宿命漏盡是其六也。言三明者宿命
T1776_.38.0444c01: 天眼及以漏盡。亦如別章。從三十七道品生
T1776_.38.0444c02: 從止觀生是其道也。十力無畏十八不共是
T1776_.38.0444c03: 其道果。四無畏義此應具釋。此三皆是十地
T1776_.38.0444c04: 中得。是故從之得生佛身。上來別竟。從斷一
T1776_.38.0444c05: 切不善法生集一切善法生總以結之。上來
T1776_.38.0444c06: 教行。下明證行。從眞實生是所證理。如來藏
T1776_.38.0444c07: 性是其眞實。此佛正因故佛從生。從不放逸
T1776_.38.0444c08: 是其能證。妄情浮蕩名爲放逸。證實除捨名
T1776_.38.0444c09: 不放逸。此即般若不放逸根。前總次別。從如
T1776_.38.0444c10: 是法生如來身總以結之。前約自行教求佛
T1776_.38.0444c11: 身。下約利他教求菩提。是故告言欲得佛身
T1776_.38.0444c12: 斷生病者當發阿耨三菩提心。前明諸人皆
T1776_.38.0444c13: 往問疾。次爲説法下明説益。長者維摩爲問
T1776_.38.0444c14: 疾者而爲説法。令無數人發菩提心
T1776_.38.0444c15: 維摩義記卷第一
T1776_.38.0444c16:
T1776_.38.0444c17:
T1776_.38.0444c18:
T1776_.38.0444c19: 維摩義記卷第二
T1776_.38.0444c20:  沙門慧遠撰 
T1776_.38.0444c21: 弟子品者。此品之中命聲聞弟子問疾。良以
T1776_.38.0444c22: 聲聞學在佛後故名爲弟。從佛化生故復稱
T1776_.38.0444c23: 子。從其所告以題章目名弟子品
T1776_.38.0444c24: 次隨文釋。於中略以三門分別。一對上生起
T1776_.38.0444c25: 以釋來意。二對後科分。三依文正解。來意如
T1776_.38.0444c26: 何。兩義釋之。一約序義釋其來意。二就正宗
T1776_.38.0444c27: 以解來意。言約序者曲復有二。一就佛以釋。
T1776_.38.0444c28: 前品維摩現病起發。維摩現病原爲起説須佛
T1776_.38.0444c29: 影響故。從此已下如來告問起彼所。説所告
T1776_.38.0445a01: 人先告聲聞故此品來。二就維摩顯徳以釋。
T1776_.38.0445a02: 前品之初直嘆顯徳。前品之末寄説顯徳。
T1776_.38.0445a03: 得名爲寄化顯徳。從此已下寄對顯徳。先對
T1776_.38.0445a04: 聲聞顯其徳高故此品來。約序如是。言就正
T1776_.38.0445a05: 宗釋來意者。前品之中因凡問疾明教凡法
T1776_.38.0445a06: 從凡至聖。從此已下因聖問疾明教聖法。教
T1776_.38.0445a07: 聖之中先教聲聞故此品來。來意如是。次科
T1776_.38.0445a08: 其文。於中有二。一約序科判。從此至後獨寢
T1776_.38.0445a09: 一床以疾臥來文別有三。一維摩詰念問爲
T1776_.38.0445a10: 由。二如來因念告命問疾。三維摩念文殊師
T1776_.38.0445a11: 利與衆來下空室待問。二就正宗科判其文。
T1776_.38.0445a12: 從此訖盡香積品來文別有二。一維摩詰念待
T1776_.38.0445a13: 聖問。二佛知下如來告問顯其所説。科別如
T1776_.38.0445a14: 是。次釋其文。先解初段維摩所念。言爾時者。
T1776_.38.0445a15: 生念時也。長者維摩起念人也。自念疾等正
T1776_.38.0445a16: 興念心。然此句中念待聖問。非念爲病。良以
T1776_.38.0445a17: 維摩悲物情深。待化如渇。故興此念。維摩現
T1776_.38.0445a18: 病專情爲物。心雖爲物得佛影響化事方成。
T1776_.38.0445a19: 故念自己寢疾于床。世尊大慈寧不垂愍病
T1776_.38.0445a20: 爲慈境。故念自己寢疾于床。愍苦唯佛故念
T1776_.38.0445a21: 世尊。佛有深慈於苦多憐故念大悲。擧佛大
T1776_.38.0445a22: 慈欲使如來愍己病苦并憐所化爲己必問。
T1776_.38.0445a23: 有大慈者見應憐故復怪嘖。寧不垂愍寧謂
T1776_.38.0445a24: 安也。我今病苦安能忍此而不垂愍。上心憐
T1776_.38.0445a25: 不名之爲垂。愍謂悲愍。下佛知心遣人往
T1776_.38.0445a26: 問。佛知其意興告所由。下正告之。先告不堪。
T1776_.38.0445a27: 後告所堪。便足佛以何義通告不堪。解有三
T1776_.38.0445a28: 義。一爲彰如來心等不偏。所以通告。與涅槃
T1776_.38.0445a29: 中普告大衆令問相似。第二爲欲廣寄衆言
T1776_.38.0445b01: 顯維摩徳故須通告。告命不堪彰其徳高。告
T1776_.38.0445b02: 命堪者顯其徳妙。第三爲欲廣寄衆言以顯
T1776_.38.0445b03: 維摩所説之法故須通告。故下文中先告不
T1776_.38.0445b04: 堪彰昔所説。後告所堪明今所説。等是通告。
T1776_.38.0445b05: 以何義故。先告不堪後告堪者。解有兩義。一
T1776_.38.0445b06: 者欲次第等告令問成上三義。以是義故先
T1776_.38.0445b07: 告不堪。若先告堪後則無宜告不堪者。第二
T1776_.38.0445b08: 爲欲約對不堪顯後能問。所問人高所説必
T1776_.38.0445b09: 深。令人渇仰。以是義故先告不堪。告不堪中
T1776_.38.0445b10: 先告聲聞後告菩薩。如來熟知聲聞不堪。何
T1776_.38.0445b11: 勞通告。解*二有三。第一爲顯佛心平等。與
T1776_.38.0445b12: 涅槃中先告比丘令問相似。第二爲欲廣對
T1776_.38.0445b13: 衆人顯維摩徳故須通告。故下文中先告聲
T1776_.38.0445b14: 聞。對之以顯維摩徳高超出二乘。後告菩薩。
T1776_.38.0445b15: 對之以顯維摩徳高過諸菩薩。第三爲欲廣
T1776_.38.0445b16: 寄衆言。以顯維摩所説之法故須通告。故下
T1776_.38.0445b17: 文中先告聲聞明其所説教聲聞法。後告菩
T1776_.38.0445b18: 薩明其所説教菩薩法。等是通告。以何義故
T1776_.38.0445b19: 先告聲聞後告菩薩。解有三義。一聲聞近佛。
T1776_.38.0445b20: 隨近先告。菩薩不爾。爲是後告。第二爲欲聲
T1776_.38.0445b21: 聞菩薩等告令問成前三義。以是義故先告
T1776_.38.0445b22: 聲聞。若使如來先告菩薩。後則無宜更告聲
T1776_.38.0445b23: 聞。以彼劣故。第三義者約法次第。前品之中
T1776_.38.0445b24: 明教凡法從凡至聖。故此品中次告聲聞。對
T1776_.38.0445b25: 之以顯教聲聞法從小至大。故至後品方告
T1776_.38.0445b26: 菩薩。對之以顯教菩薩法化法應爾。就此品
T1776_.38.0445b27: 中所告聲聞凡有五百。前十別列。餘悉總擧。
T1776_.38.0445b28: 就前十中對初九人明法身因。對後一人明
T1776_.38.0445b29: 法身果。就前九中對初八人明修行法。對後
T1776_.38.0445c01: 一人明出家法。就前八中對前七人明修善
T1776_.38.0445c02: 法。對後一人彰滅惡法。就前七中對前六人
T1776_.38.0445c03: 明修道行。對後一人明起通行。修道行體。起
T1776_.38.0445c04: 通行用。就前六中初舍利弗明不住行。次對
T1776_.38.0445c05: 目連明入證行。對後四人明助道行。此即地
T1776_.38.0445c06: 經同相三道。就初人中先告後辭。即告舍利
T1776_.38.0445c07: 汝行問疾是告言也。舍利名字已如上辨。是
T1776_.38.0445c08: 王舍城波羅門子。其父本是南天竺人。外祖
T1776_.38.0445c09: 先是王舍城中大論義師。王與封邑。舍利父
T1776_.38.0445c10: 至與其論義。外祖受闕。王奪其封與舍利父。
T1776_.38.0445c11: 外祖因即嫁女與之生舍利弗。其舍利母先
T1776_.38.0445c12: 與其兄摩呵呴絺羅共爲言論恒不及兄。至
T1776_.38.0445c13: 懷舍利論常得勝。呴絺因是入出更學後生舍
T1776_.38.0445c14: 利。年始七歳。十六國中論義第一。後佛出世
T1776_.38.0445c15: 從佛出家。佛弟子中智慧第一。故餘論中讃
T1776_.38.0445c16: 嘆舍利唯餘佛世尊。一切衆類智慧及多聞
T1776_.38.0445c17: 欲比舍利。於十六分中不能及其一。今先告
T1776_.38.0445c18: 之。何故先告。以其慧勝弟子中標爲是先告。
T1776_.38.0445c19: 問曰前説聲聞徳劣故佛先告。舍利既是弟
T1776_.38.0445c20: 子中勝。何故先告。釋言舍利慧行雖上餘行
T1776_.38.0445c21: 劣他故後先告。以聲聞人各有第一殊勝事
T1776_.38.0445c22: 故。我不堪等是辭言也。於中初辭次釋後結。
T1776_.38.0445c23: 我不堪任至彼問疾是初辭也。所以下釋。故
T1776_.38.0445c24: 我下結。釋中所以自徴起後。我有何所以云
T1776_.38.0445c25: 言不堪。下正辨釋。昔曾彼呵爲是不堪。於中
T1776_.38.0445c26: 先擧被呵由縁。時維摩下出被呵辭。時我世
T1776_.38.0445c27: 尊聞是語下由己卑闕彰己不及。初中憶昔
T1776_.38.0445c28: 擧被呵時。曾於林中出被呵處。宴坐樹下彰
T1776_.38.0445c29: 被呵事。宴猶默也。默坐樹下名爲宴坐。宴晏
T1776_.38.0446a01: 相監。晏是安義宴是默義全別。今彰宴矣。下
T1776_.38.0446a02: 出呵辭。所以須呵爲使舍利捨小擧大并利
T1776_.38.0446a03: 餘人。於中初言維摩來謂總以標擧。言告稱
T1776_.38.0446a04: 謂不別顯之。先呵後教。唯舍利弗不必是坐
T1776_.38.0446a05: 爲宴坐者是呵言也。唯是敬辭。舍利出家。維
T1776_.38.0446a06: 摩在俗。俗須敬道。是以言唯。下悉同然。勝坐
T1776_.38.0446a07: 未彰未可全非故云不必。下出教辭。於中先
T1776_.38.0446a08: 擧次教後嘆。夫宴坐者是總擧也。夫是語端。
T1776_.38.0446a09: 此擧菩薩勝坐之法。下別教示。於中六句。相
T1776_.38.0446a10: 從爲四。初句爲一教離凡行捨相證寂。次二
T1776_.38.0446a11: 爲一教離小行即寂起用在淨恒染。次一爲
T1776_.38.0446a12: 一重教離凡捨證寂。後二爲一重教離行在
T1776_.38.0446a13: 染恒淨。就初句中不於三界現身意者欲色
T1776_.38.0446a14: 無色是其三界。凡夫在於欲色兩界受色形
T1776_.38.0446a15: 果名爲現身。在無色界受心法果説爲現意。
T1776_.38.0446a16: 菩薩了知三界虚妄但是心作。證實除捨無
T1776_.38.0446a17: 處可在。爲是不於三界地中而現身意。是爲
T1776_.38.0446a18: 結之。次兩句中初句依定即寂起用。後句依
T1776_.38.0446a19: 慧。在淨恒染。就初句中不起滅定現威儀者
T1776_.38.0446a20: 滅定是其九次第中滅盡定也。滅盡心想名
T1776_.38.0446a21: 爲滅定。義如別章。此應具論。威儀是其四威
T1776_.38.0446a22: 儀也。行住坐臥是四威儀。聲聞滅定捨四威
T1776_.38.0446a23: 儀菩薩常現。何故而然。聲聞威儀事識心起。
T1776_.38.0446a24: 入滅定時事識心滅。故捨威儀。菩薩威儀起
T1776_.38.0446a25: 處有三。初則依於事識心起。次則依於妄識
T1776_.38.0446a26: 心起。終則依於眞識心起。如實三昧法門之
T1776_.38.0446a27: 力自然而現。如如意珠無心分別能雨寶物。
T1776_.38.0446a28: 三種心中前二無常。滅定能滅。後一常心。滅
T1776_.38.0446a29: 定不滅。其所滅者在滅定時不起威儀。其不
T1776_.38.0446b01: 滅者雖在滅定常現威儀。今據後義以教舍
T1776_.38.0446b02: 利。是故説言不起滅定而現威儀。不捨道法
T1776_.38.0446b03: 現凡事者聖慧是道。煩惱業等是凡夫事。聲
T1776_.38.0446b04: 聞在道捨凡夫事。菩薩常現。何故而然。聲
T1776_.38.0446b05: 聞之人未得法空。見煩惱等有而可畏。斷已
T1776_.38.0446b06: 入聖。故得聖已不能現前。菩薩窮空知有如
T1776_.38.0446b07: 幻。在而不畏。故常行攝化衆生。所以不捨。故
T1776_.38.0446b08: 下文中説行非道爲通佛道。又復菩薩證入
T1776_.38.0446b09: 縁起三昧法門。法門力故自然普現共凡夫
T1776_.38.0446b10: 事。如涅槃説。大般涅槃能建大義。即其事也。
T1776_.38.0446b11: 聲聞之人未得此法所以不能。次一句中心
T1776_.38.0446b12: 不住内亦不在外爲宴坐者六根是内六塵名
T1776_.38.0446b13: 外。凡夫心識依於六根増上縁生名爲住内。
T1776_.38.0446b14: 依於六塵縁縁而起説爲在外。菩薩不爾。知
T1776_.38.0446b15: 根與塵妄想心起如夢中根夢中塵。心外無
T1776_.38.0446b16: 法。以知無故離不起。不復依之集起心識。
T1776_.38.0446b17: 故不住内亦不在外。故下文言不念内外行
T1776_.38.0446b18: 於平等。又復妄心是無常法六識並起。始起
T1776_.38.0446b19: 之心必有依託。所託中強者名根弱者稱塵。
T1776_.38.0446b20: 眞心常住無所依託。以無依故不可宣説強
T1776_.38.0446b21: 根弱塵。今教舍利捨妄取眞故。不住内亦不
T1776_.38.0446b22: 在外方爲宴坐。後兩句中初句明其現起見
T1776_.38.0446b23: 惑而行聖道。後句明其現起修惑而證涅槃。
T1776_.38.0446b24: 就初句中於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爲宴
T1776_.38.0446b25: 坐者五見之心名爲諸見。身邊邪見戒取見
T1776_.38.0446b26: 取是其五也。菩薩隨化常現超之名爲不動。
T1776_.38.0446b27: 以不離故。故下文言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
T1776_.38.0446b28: 諸衆生爲之疲勞。諸佛以此而作佛事。雖現
T1776_.38.0446b29: 起之内心恒止。故常修行三十七品。不斷煩
T1776_.38.0446c01: 惱入涅槃者隨化現起貪嗔癡等名爲不斷。
T1776_.38.0446c02: 内心恒寂名入涅槃。是爲結之。此等諸行
T1776_.38.0446c03: 言方成故名爲宴。聖所安處説之爲坐。上來
T1776_.38.0446c04: 別教。若能如是所印可嘆勝令學。上擧呵辭。
T1776_.38.0446c05: 時我世尊聞是默止不能加報申己卑&T055762;彰己
T1776_.38.0446c06: 不及。此語順於外國語法。順此應言世尊我
T1776_.38.0446c07: 時聞是默止不能加報。前辭次釋。故我不任
T1776_.38.0446c08: 結己不堪。次告目連令往問疾。目連性字呴
T1776_.38.0446c09: 律陀。父先無子從呴律陀樹神求得。因與立
T1776_.38.0446c10: 名律陀。是王舍城輔相之子。先與舍利同
T1776_.38.0446c11: 事那若。心專求道而無所得。設謂無道。那若
T1776_.38.0446c12: 垂終病中微嘆。二人請問。師何所嘆。那若答
T1776_.38.0446c13: 曰吾念世人恩愛所縛。其南天竺金地國王
T1776_.38.0446c14: 身喪火殯。夫人戀憶投火而死。吾爲之嘆。二
T1776_.38.0446c15: 人私記。那若死後有諸商人金地國來。二人
T1776_.38.0446c16: 訪問如那若語。二人便言師定得道。但我非
T1776_.38.0446c17: 人遂共要契。若有所得必相告語。爲要之後
T1776_.38.0446c18: 佛始出世。頞鞞比丘入城乞食。舍利見其進
T1776_.38.0446c19: 止異常知有勝師。待乞迴還舍利便問。汝師
T1776_.38.0446c20: 是誰。頞鞞答言是大沙門。重問汝大沙門何
T1776_.38.0446c21: 所宣説。頞鞞答言諸法因縁生大沙門所説。
T1776_.38.0446c22: 諸法因縁滅大沙門所説。舍利問之豁然悟
T1776_.38.0446c23: 解。即於言下道證初果迴至本處。目連遙見
T1776_.38.0446c24: 即知有得尋便問之。舍利還以所聞具答。目
T1776_.38.0446c25: 連聞之亦悟初果。二人因即投佛出家。徒衆
T1776_.38.0446c26: *二從往至佛所並得羅漢。目連於佛弟子之
T1776_.38.0446c27: 中神通第一。今命問疾。於中先告後辭不堪。
T1776_.38.0446c28: 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初總了知。釋
T1776_.38.0446c29: 中所以自徴起後。下正辨釋。於中有四。一擧
T1776_.38.0447a01: 己昔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彰被呵辭。三説
T1776_.38.0447a02: 是法時八百居出發菩提下教呵利益。四我
T1776_.38.0447a03: 無此辨自申卑&T055762;彰彼難及。初中憶昔擧被
T1776_.38.0447a04: 呵時。入毘耶離於里巷中出被呵處。爲居士
T1776_.38.0447a05: 説陳被呵事。説何等法。文中不辨。當應爲彼
T1776_.38.0447a06: 白衣居士説戒説施生天法等。故下被呵。自
T1776_.38.0447a07: 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爲益目連及諸
T1776_.38.0447a08: 居士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擧。唯下是
T1776_.38.0447a09: 別。別中不當如仁者説是呵辭也。教不應法
T1776_.38.0447a10: 故曰不當。又不應機亦是不當。夫説法下教
T1776_.38.0447a11: 其正説。於中有二。一約所説法體以教。二夫
T1776_.38.0447a12: 説法者無説無示下約就能説之儀以教。前
T1776_.38.0447a13: 中廣顯法寶之相令人證入。於中初總。法無
T1776_.38.0447a14: *不別。法相如是豈可説下以理及責。就初
T1776_.38.0447a15: 總中夫説法者總擧説事。當如法説總以教
T1776_.38.0447a16: 勸。當如法寶體性而説。法無生下隨法別教。
T1776_.38.0447a17: 於中廣顯法寶體相令依宣説。法寶體相如
T1776_.38.0447a18: 涅槃經念法中説。妙寂離相圓具衆義。諸佛
T1776_.38.0447a19: 菩薩所遊行處常恒不變。此即經中佛性眞
T1776_.38.0447a20: 法如來藏矣。藏是一切諸法實性。是實性中
T1776_.38.0447a21: 無諸法相。故此文中破相顯之。宣説無生亦
T1776_.38.0447a22: 無諸法。言雖説空約實而辨。故下文中皆就
T1776_.38.0447a23: 法體説無衆生無壽命等。然法虚融義無不
T1776_.38.0447a24: 在。今此且約五陰及與十八界門而演説之。
T1776_.38.0447a25: 餘類可知。先就五陰明法離相法無我所。離
T1776_.38.0447a26: 我所下就十八界明法離相。衆生起計多在
T1776_.38.0447a27: 此處故就論之。前五陰中句別有十。辨義唯
T1776_.38.0447a28: 二。前之四句明人無我。後之六句明法無我。
T1776_.38.0447a29: 二無我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人無我中四
T1776_.38.0447b01: 句何別。初句明其眞法體中無有衆生。第二
T1776_.38.0447b02: 無我第三無壽第四無人。此即是彼勝鬘經
T1776_.38.0447b03: 中如來藏者非我衆生非命非人四種義也。
T1776_.38.0447b04: 我衆生等四種何異而須別遣。通釋一物其
T1776_.38.0447b05: 猶眼目。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宣説
T1776_.38.0447b06: 陰體以爲神主名之爲我。和合之中計有定
T1776_.38.0447b07: 實説爲衆生。相續之中計有神性任持不斷
T1776_.38.0447b08: 名爲壽命。作用之中立有主宰説之爲人。
T1776_.38.0447b09: 對彼故説無我人衆生壽命。故彼轉女身經
T1776_.38.0447b10: 説云觀内無我外無衆生。内外和合無其壽
T1776_.38.0447b11: 命畢竟清淨。所以無人。觀内無我陰體非神。
T1776_.38.0447b12: 外無生者五陰集用望其陰體名之爲外。於
T1776_.38.0447b13: 中無實名無衆生。内外和合無壽命者陰共
T1776_.38.0447b14: 假生相續名命。無別命體畢竟清淨。名無人
T1776_.38.0447b15: 者宰用名人。以無我體人用亦無畢竟淨。文
T1776_.38.0447b16: 中初言法無衆生正明理無。謂於眞實法寶
T1776_.38.0447b17: 體中無有衆生。所無有三。一無横計神我衆
T1776_.38.0447b18: 生。二於假名衆生之中無其定性。三無假名
T1776_.38.0447b19: 衆生之相。此等皆是情相之有故悉無之。餘
T1776_.38.0447b20: 用類爾。離生垢者彼情顯理。取我之心名衆
T1776_.38.0447b21: 生垢。眞法之中無此我心名離生垢。以無垢
T1776_.38.0447b22: 心故無衆生。第二句中法無我者正明理無。
T1776_.38.0447b23: 亦眞法中無三種我準前可知。離我垢者破
T1776_.38.0447b24: 情顯理義同前解。此兩句中破情顯理。後二
T1776_.38.0447b25: 句中破相顯理宜須記知。第三句中法無壽
T1776_.38.0447b26: 命正明理無。亦眞法中無三種壽。準前可知。
T1776_.38.0447b27: 離生死者破相顯理。若眞法中有其生死。故
T1776_.38.0447b28: 可就之説有壽命。既無生死就何説壽。第四
T1776_.38.0447b29: 句中法無人者正明理無。亦眞法中無三種
T1776_.38.0447c01: 人。準前可知。前後際斷破相顯理。有爲之法
T1776_.38.0447c02: 前後相起。前爲前際後爲後際。若眞法中有
T1776_.38.0447c03: 此二際。則可就之以説於人。眞中無此。就何
T1776_.38.0447c04: 説人。於情爲有於理本無。番情顯理故説爲
T1776_.38.0447c05: 斷。非有所除。就後六句明法空中初二離相
T1776_.38.0447c06: 次二離名。次有一句結前離相。末後一句結
T1776_.38.0447c07: 上離名。初兩句中前之一句正明離相。相後
T1776_.38.0447c08: 之一句破去心縁成前離相。就初句中法常
T1776_.38.0447c09: 寂然正明理無。眞法不動故曰寂然。滅諸
T1776_.38.0447c10: 者破相顯寂。五陰是相於眞本無名滅諸相。
T1776_.38.0447c11: 有相不寂無故寂矣。就後句中法離於相正
T1776_.38.0447c12: 明理無。於眞法中無五陰相名法離相。無所
T1776_.38.0447c13: 縁者破相顯理。若眞此中有相可縁不名離
T1776_.38.0447c14: 相。於眞法中無相可縁故法離相。以無所縁
T1776_.38.0447c15: 能縁亦無。次兩句中前之一句破名破説。後
T1776_.38.0447c16: 之一句破去心覺成前離説。就初句中法無
T1776_.38.0447c17: 名字正明理無。謂眞法中無彼妄想所立名
T1776_.38.0447c18: 字。言語斷者破去言説顯成無名。名是言本。
T1776_.38.0447c19: 以無名故言語不生名言語斷。擧語言斷成
T1776_.38.0447c20: 名無矣。就後句中法無言説離覺觀故破情
T1776_.38.0447c21: 顯理。覺觀言因。以眞法中無覺觀故言語不
T1776_.38.0447c22: 生故無言説。麁思名覺納思稱觀。此皆精
T1776_.38.0447c23: 道。眞法出情故無覺觀。次下一句結前離相。
T1776_.38.0447c24: 法無形相正辨理無。謂眞法中無陰形相。以
T1776_.38.0447c25: 此結前離相之義故説無相。如虚空故類以
T1776_.38.0447c26: 顯之。眞法離相似世大虚故言如空。自下一
T1776_.38.0447c27: 句結前離名。法無戲論正明理無。理外名言
T1776_.38.0447c28: 斯成戲論。眞中離此名無戲論。以此結前離
T1776_.38.0447c29: 名之義故説無戲。畢竟空故釋以顯無。永絶
T1776_.38.0448a01: 言論名畢竟空。上來就陰明法離相。自下第
T1776_.38.0448a02: 二就十八界明法離相。六根六塵及以六識
T1776_.38.0448a03: 是十八界。文中句別有其十九。初之一句明
T1776_.38.0448a04: 人無我。後十八句明法無我。就初句中法無
T1776_.38.0448a05: 我所正明理無。明眞法中無我及所義如上
T1776_.38.0448a06: 解。離我所故釋以顯無。法空中句雖十八相
T1776_.38.0448a07: 從爲三。初有六句明六根空。法無動下五句
T1776_.38.0448a08: 之文明六識空。法離好下七句之文明六塵
T1776_.38.0448a09: 空。初六句中前三破相。後三即實。就前三中
T1776_.38.0448a10: 初句約識以明根空。第二得塵以彰根空。第
T1776_.38.0448a11: 三約自而顯根空。就初句中法無分別正明
T1776_.38.0448a12: 理無。於眞法中無有六根生識了塵名無分
T1776_.38.0448a13: 別。離諸識故釋以顯無。於事分齊六根生識。
T1776_.38.0448a14: 眞中無此名離諸識。以離諸識故無分別。第
T1776_.38.0448a15: 二句中法無有比正明理無。根塵相對名之爲
T1776_.38.0448a16: 比。眞中無此名法無比。相待者無釋以顯無。
T1776_.38.0448a17: 以無根塵相形待故説爲無比。第三句中法
T1776_.38.0448a18: 不屬因正明理無。於事分齊根從因起與因
T1776_.38.0448a19: 作果名爲屬因。眞中無此名不屬因。不在縁
T1776_.38.0448a20: 故釋以顯無。親生名因疎助稱縁。有縁可在
T1776_.38.0448a21: 則可對之説其屬因。無縁可在知復對何説
T1776_.38.0448a22: 爲屬因。亦可縁者因之別稱。言不在縁當知
T1776_.38.0448a23: 猶是不在因矣。不能重言彰不在縁。生不離
T1776_.38.0448a24: 縁因之爲在。眞不假縁故曰不在。不在縁故
T1776_.38.0448a25: 不屬因耳。後三句中約如法性實際三藏以顯
T1776_.38.0448a26: 即實。此三何異。於眞法中空名爲如。有名法
T1776_.38.0448a27: 性。非有非無説實際。眞云何空。離相離性。云
T1776_.38.0448a28: 何不空。具諸佛法。云何復名非有非無。有無
T1776_.38.0448a29: 同體。此如法性實際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
T1776_.38.0448b01: 論。所顯眞法共此三門同體義分。故得以法
T1776_.38.0448b02: 即如法性實際等也。就初句中法同法性當
T1776_.38.0448b03: 相正辨。如來藏中一切佛法名爲法性。所辨
T1776_.38.0448b04: 眞法與彼一體。一而不異故説爲同。法性云
T1776_.38.0448b05: 何而説同乎。法性清淨常恒不變。所辨亦爾
T1776_.38.0448b06: 故説同矣。入諸法故釋以顯同。入猶順也。順
T1776_.38.0448b07: 諸法性故名爲同。此一體法云何名順云何
T1776_.38.0448b08: 名入。體性雖一義門恒別。義別體同故得云
T1776_.38.0448b09: 入。下皆同爾。第二句中法隨於如當相正辨。
T1776_.38.0448b10: 不異如義。法界雖別空理不異故説爲如。所
T1776_.38.0448b11: 辨之法順彼如理故名爲隨。此與如一何得
T1776_.38.0448b12: 言隨。義如前解。門別義同故得説隨。前同此
T1776_.38.0448b13: 隨言左右耳。無所隨故釋成隨義。以於有法
T1776_.38.0448b14: 無有隨故。隨順如也。第三句中法住實際當
T1776_.38.0448b15: 相正辨。際謂際畔處之別稱。窮實之處名爲
T1776_.38.0448b16: 實際。所辨眞法即於實際名之爲住。前隨此
T1776_.38.0448b17: 住言左右耳。諸邊不動釋成住義。不爲有無
T1776_.38.0448b18: 二邊傾動故住實際。其次五句明識空中前
T1776_.38.0448b19: 二破相後三即實。前兩句中初約塵以明識
T1776_.38.0448b20: 空。後句正就識體明空。就初句中法無動搖
T1776_.38.0448b21: 正明理無。六識之心往來取塵名爲動搖。眞
T1776_.38.0448b22: 法常住不同於彼名不動搖。不依六塵釋以
T1776_.38.0448b23: 顯無。不同六識六塵生故無動搖。就後句中
T1776_.38.0448b24: 法無去來正明理無。六識之心三世流轉名
T1776_.38.0448b25: 爲去來。去是過去來是未來。眞法不爾故無
T1776_.38.0448b26: 去來。常不住故釋以顯成。現在名住。若使眞
T1776_.38.0448b27: 法曾住現在故可對之説去説來。法無現住。
T1776_.38.0448b28: 知復望何説去説來。此二遣相。下三即實。即
T1776_.38.0448b29: 三脱門。三脱之門義如後解。法順空者順空
T1776_.38.0448b30: 門也。隨無相者隨無相門。應無作者應無作
T1776_.38.0448c01: 門。前順次隨後説其應。綺亦言耳。亦以眞
T1776_.38.0448c02: 法與此三門義異體同故得説順説隨説應。
T1776_.38.0448c03: 就後七句明塵空中初有四句。正就塵體以
T1776_.38.0448c04: 説其空。次有一句。約根辨空。次有一句。復説
T1776_.38.0448c05: 塵體以明其空。末後一句約識論空。就初四
T1776_.38.0448c06: 中法離好醜明離塵相。於事分齊塵有美惡
T1776_.38.0448c07: 名爲好惡爲名醜。眞法無此故説爲離。法無
T1776_.38.0448c08: 増損明離塵法用。順益名増違總稱損。眞
T1776_.38.0448c09: 法離此名無増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明離
T1776_.38.0448c10: 塵體。六塵之體有起有盡説爲生滅。屬人曰
T1776_.38.0448c11: 歸。眞法無此故無生滅。亦無所歸。此一分竟。
T1776_.38.0448c12: 法過眼耳鼻舌身心約對六根以明塵空。於
T1776_.38.0448c13: 事分齊六塵是其六根所行不名爲過。眞中
T1776_.38.0448c14: 無塵根等不及故名爲過。此兩分竟。法無高
T1776_.38.0448c15: 下還就塵體以辨其空。於事分齊塵有勝劣。
T1776_.38.0448c16: 上地塵勝名之爲高。下地塵劣説以爲下。眞
T1776_.38.0448c17: 法離此故無高下。常住不動釋無高下。此三
T1776_.38.0448c18: 分竟。法離觀行約識辨空。於事分齊塵爲識
T1776_.38.0448c19: 縁不離觀行。於眞法中無塵可縁。是故名離
T1776_.38.0448c20: 一切觀行。上來別教。法相如是豈可説者以
T1776_.38.0448c21: 理反責。牒前所辨名法如是。名相但絶心行
T1776_.38.0448c22: 亦無豈可宣説。上來得就所説以教。下次約
T1776_.38.0448c23: 就能説以教。於中先教離四種心。然後説下
T1776_.38.0448c24: 結勸宣説。何者四心。一教除見心。二當了下
T1776_.38.0448c25: 教離癡心。三以大悲*不教捨小心。四念報
T1776_.38.0448c26: 恩下教遠凡心。初句之中教令遠離我人之
T1776_.38.0448c27: 報名除見心。於中初先法説以教。夫説法者
T1776_.38.0448c28: 無説無示明無説人。將言對法名之爲説。以
T1776_.38.0448c29: 言對人目之爲示。於理實無名無説示。夫聽
T1776_.38.0448c30: 法者無得明無聽人。以聽對言目之爲聞。將
T1776_.38.0449a01: 聽對法説以爲得。於理亦無名無聞得。次以
T1776_.38.0449a02: 喩顯。譬如幻士喩無説人。爲幻士説喩無聽
T1776_.38.0449a03: 人。當建下勸。第二句中教知根法然後起説
T1776_.38.0449a04: 名離癡心。當了衆生根有利鈍勸知根也。以
T1776_.38.0449a05: 前目連説不應機故勸了根。善於知見所罣
T1776_.38.0449a06: 礙勸知法也。以前目連言不當理故勸知法。
T1776_.38.0449a07: 第三句中教修廣心。教生大意名捨小心。以
T1776_.38.0449a08: 大悲者教修廣心。廣念衆生名爲大悲。讃于
T1776_.38.0449a09: 大乘教生大心。以心大故稱讃大乘。第四句
T1776_.38.0449a10: 中教離魔業外道邪學名遠凡心。念報佛恩
T1776_.38.0449a11: 教離魔業。依佛法而得利益及欲加損名背
T1776_.38.0449a12: 佛恩。菩薩番彼念欲護法名報佛恩。不斷三
T1776_.38.0449a13: 寶教離外道。外道習邪乘違正法名斷三寶。
T1776_.38.0449a14: 菩薩番彼自求正法轉教他人能令三寶相續
T1776_.38.0449a15: 不絶。是故名爲不斷三寶。上來別教。然後説
T1776_.38.0449a16: 法總以結勸。上來第二明教呵辭。第三教益。
T1776_.38.0449a17: 第四目連自中卑闕。文顯可知。前辭後釋。
T1776_.38.0449a18: 是故不任總結不堪。前對舍利明不住法。次
T1776_.38.0449a19: 對目連明其證法。下對四人明助行法。於中
T1776_.38.0449a20: 初對迦葉須菩明乞食行攝功徳法。後對富
T1776_.38.0449a21: 樓及迦旃延明入法行攝智慧法。就前二中
T1776_.38.0449a22: 初對迦葉明乞食法。後對須菩明取食法。就
T1776_.38.0449a23: 後二中初對富樓明起行法。後對迦旃明生
T1776_.38.0449a24: 解法。所辨如是。先告迦葉令法問疾。迦葉
T1776_.38.0449a25: 是姓。字摩訶波羅耶檀那。此翻名爲大施先
T1776_.38.0449a26: 矣。摩訶是大。檀那是施。波羅耶者名之爲先。
T1776_.38.0449a27: 是王舍城波羅門種家極臣富。婦名婆山。其
T1776_.38.0449a28: 人昔於遊葉佛時作薄像師。時有一女。時一
T1776_.38.0449a29: 金玔。倩此像師修營佛像。由斯福善恒相逢
T1776_.38.0449b01: 遇。今値佛世還爲夫婦。身並金色。在俗無欲。
T1776_.38.0449b02: 同皆出家齊得羅漢。其中委曲事如經説。迦
T1776_.38.0449b03: 葉即於佛弟子中頭陀第一常行乞食。今命
T1776_.38.0449b04: 問疾。於中先告汝行問疾。迦葉衆多將大以
T1776_.38.0449b05: 標。下辭不堪。於中初總所以下釋是故下結。
T1776_.38.0449b06: 釋中所以自徴起後。下對辨釋。文別有三。一
T1776_.38.0449b07: 擧昔日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
T1776_.38.0449b08: 時我世尊聞説是下自彰卑闕顯彼難敵。初
T1776_.38.0449b09: 中憶昔擧被呵時。於貧里乞出被呵事。迦葉
T1776_.38.0449b10: 立意立憐其貧者無有福善現受貧總。今
T1776_.38.0449b11: 受其施欲令當富。故貧里乞。由斯不等故後
T1776_.38.0449b12: 被呵。自下第二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爲使迦
T1776_.38.0449b13: 葉棄小學大是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擧
T1776_.38.0449b14: 下別顯之。別中先呵。住平等法應次行下是
T1776_.38.0449b15: 教辭也。呵中初言有慈悲心而不不能普是
T1776_.38.0449b16: 正呵也。捨富從貧出不普不普事。又復前句
T1776_.38.0449b17: 有慈不普違於菩薩等慈故呵。捨富從貧違
T1776_.38.0449b18: 頭陀中次乞故呵。教中有三。一正教。乞食
T1776_.38.0449b19: 名乞心。二以空聚下就乞食時教妨過儀。三
T1776_.38.0449b20: 者若能不捨八邪已下就乞食後教生道法。
T1776_.38.0449b21: 前中四句準事不次。次而論之。行乞爲始次
T1776_.38.0449b22: 乞第二取爲第三受爲第四。但今文中爲欲
T1776_.38.0449b23: 次乞教令利他故在先論。行乞與後取之爲
T1776_.38.0449b24: 受同教自利。故迴後説。又得次乞教捨二乘
T1776_.38.0449b25: 居使之過故在先論。行乞與後取受二事同
T1776_.38.0449b26: 教捨凡生死之過。故迴後説。初次乞中住平
T1776_.38.0449b27: 等法教修等心。番前有慈而不能普。應次行
T1776_.38.0449b28: 乞教修等行。番前捨富從貧里乞。後三句中
T1776_.38.0449b29: 斯教自爲言有隱顯。初句爲離生死之縁須
T1776_.38.0449c01: 行乞食。第二爲斷生死之因須取揣食。第三
T1776_.38.0449c02: 爲捨生死之果須受彼食。就初句中爲不食
T1776_.38.0449c03: 故應行乞者食是身縁。得淨法身方能捨遠。
T1776_.38.0449c04: 彼淨法身要修捨世資生之業。乞食資身行
T1776_.38.0449c05: 道方得故爲不食。須行乞也。第二句中爲壞
T1776_.38.0449c06: 和合應取食者因能聚果名爲和合。内證眞
T1776_.38.0449c07: 道方以永離。其道必由捨世資生。從他取食
T1776_.38.0449c08: 資身起行方能證會。是故爲壞和合之相應
T1776_.38.0449c09: 取揣食。自從他求。爾時名取。爲不受故應受
T1776_.38.0449c10: 食者不受生死有爲之果名爲不受。不受唯
T1776_.38.0449c11: 佛。佛果二由捨世榮生。從他受取資身起道
T1776_.38.0449c12: 方能剋證。故爲不受。須受彼食他與領得方
T1776_.38.0449c13: 名爲受。自下第二教防過儀。以空聚想入聚
T1776_.38.0449c14: 落者就入聚時教離人想。觀聚無人故名爲
T1776_.38.0449c15: 空。入聚多起男女等結故教修空。所見色下
T1776_.38.0449c16: 就行乞時教離法想。於乞食時多於六塵而
T1776_.38.0449c17: 生諸結。故教防離。然此文中於六塵境治法
T1776_.38.0449c18: 各異。於色塵境教觀根空而爲對治。於聲塵
T1776_.38.0449c19: 境教觀境虚而爲對治。於香塵境教類麁事
T1776_.38.0449c20: 而爲對治。於味塵境教離取心而爲對治。於
T1776_.38.0449c21: 觸塵教離能取及所取事而爲對治。於法塵
T1776_.38.0449c22: 境教觀境空而爲對治。立從皆得爲約此六。
T1776_.38.0449c23: 教人多治顯隱異論。初言見色與盲等者盲
T1776_.38.0449c24: 人無根於色不著。行者應爾。觀眼體空同盲
T1776_.38.0449c25: 無根於色不取。故下文言若知眼性於色不
T1776_.38.0449c26: 貪不恚不癡。餘亦應然。言所聞聲與嚮等者
T1776_.38.0449c27: 嚮虚無無可貪取。觀聲似彼虚假無實無可
T1776_.38.0449c28: 貪取。餘亦應爾。言所嗅香與風等者風事浮
T1776_.38.0449c29: 麁人多不著。觀香似彼莫生貪著。餘皆應然。
T1776_.38.0450a01: 言所食味不分別者標杓無心雖在諸味不生
T1776_.38.0450a02: 分別。行者應爾。當如標杓除去心想莫生分
T1776_.38.0450a03: 別。餘悉應爾。言受諸觸如香證者智證法時
T1776_.38.0450a04: 不見己心以爲能取。不見前境以爲所取。行
T1776_.38.0450a05: 者應爾。知身體空無其能覺。亦觀境空無其
T1776_.38.0450a06: 所覺。故如智證餘亦應然。知法如幻無自他
T1776_.38.0450a07: 性教觀性空。幻無定性諸法像此。幻法無體
T1776_.38.0450a08: 名無自性。此幻法中亦無妄計我人等實名
T1776_.38.0450a09: 無他性。本自不然今亦不滅教觀相空。如彼
T1776_.38.0450a10: 幻化因縁法相畢竟空寂何但無性。相亦不
T1776_.38.0450a11: 有。以無相故無法可生。故本不然。無法可盡
T1776_.38.0450a12: 故今不滅。又知如幻明法非無。無自性等顯
T1776_.38.0450a13: 法非有。無自他性明非性有。本自不然今亦
T1776_.38.0450a14: 不滅明非相有。義如前解。又復知法如幻相
T1776_.38.0450a15: 者明知世諦。無自性等明解眞諦。無自他性
T1776_.38.0450a16: 性空眞諦。本自不然今亦不滅相空眞諦。亦
T1776_.38.0450a17: 如上釋。觀法既然餘塵類爾。上來第二於乞
T1776_.38.0450a18: 食時教防過儀。自下第三就乞得後食用之
T1776_.38.0450a19: 時教生道法。句別有十。前之三句正教起道。
T1776_.38.0450a20: 中間五句彰益勸爲。末後兩句嘆勝勸學。就
T1776_.38.0450a21: 前三中初二教起利他之行。後一教修自利
T1776_.38.0450a22: 之行。復前二中不捨八邪入八解脱約因以
T1776_.38.0450a23: 教。聲聞獨善故捨八邪入八解脱。菩薩兼利
T1776_.38.0450a24: 隨物現同故不捨八邪入八解耳。言八邪者
T1776_.38.0450a25: 番八正説八邪。邪見邪思邪語邪業乃至邪
T1776_.38.0450a26: 定。言八解者一義名彼八正之道爲八解脱。
T1776_.38.0450a27: 彼八與邪正相番故。亦可名彼内有色相外
T1776_.38.0450a28: 觀色等爲八解脱。修彼能治貪食過故。故下
T1776_.38.0450a29: 文言佛説八解仁者受行。豈雜欲食而聞法
T1776_.38.0450b01: 乎。故教人中言以邪相入正法者約果以教。
T1776_.38.0450b02: 邪相世間正法涅槃。聲聞獨度捨邪入正。菩
T1776_.38.0450b03: 薩兼益隨物現同。不捨世間而證涅槃。故不
T1776_.38.0450b04: 捨邪入正法矣。上教利他下教自利。言以一
T1776_.38.0450b05: 食施一切者下施衆生。施有二種。一施令食。
T1776_.38.0450b06: 二以食施之。共將奉佛及衆賢聖爲是須施。
T1776_.38.0450b07: 供養諸佛及衆賢者上用奉聖。作決定意勿
T1776_.38.0450b08: 得隨冥。爲此施竟然後自食。上來三句正教
T1776_.38.0450b09: 起行。次下五句彰益勸爲。初有兩句。就上初
T1776_.38.0450b10: 句不捨八邪入八解脱以明彼益。如是食者
T1776_.38.0450b11: 牒前起後。下就論益。非有煩惱非離煩惱約
T1776_.38.0450b12: 慧辨益。非入定意非起定意約定彰益。以前
T1776_.38.0450b13: 不捨八邪義故非離煩惱非入定意。於八邪
T1776_.38.0450b14: 中有邪見故非離煩惱。有邪定故非入定意。
T1776_.38.0450b15: 以前入於八解義故非有煩惱非起定意。以
T1776_.38.0450b16: 八解中有正見故非有煩惱。有正定故非起
T1776_.38.0450b17: 定意。次有一句。就前第二邪相入正以明證
T1776_.38.0450b18: 益。非住世間是前文中入正法也。非住涅槃
T1776_.38.0450b19: 是前文中以邪相也。下有兩句。就上第三食
T1776_.38.0450b20: 施一切供諸佛等以明修益。其有施者牒前
T1776_.38.0450b21: 一食施於一切供佛及聖。下就論益。言無大
T1776_.38.0450b22: 福無小福者就因辨益。以等施故無有偏施。
T1776_.38.0450b23: 凡夫小福亦無偏施。賢聖大福。言不爲益不
T1776_.38.0450b24: 爲損者約果辨益。以等施故無有偏施。持戒
T1776_.38.0450b25: 之益施破戒之損。上來彰益。下嘆顯勝令人
T1776_.38.0450b26: 習學。於中兩句。初言是爲正入佛道不依聲
T1776_.38.0450b27: 聞。前三句中結嘆初二不捨八邪入八解脱
T1776_.38.0450b28: 以邪入正。行無偏著上順佛徳名正入道。不
T1776_.38.0450b29: 同聲聞捨邪取正。所以不依。爲不空食人之
T1776_.38.0450c01: 施者結嘆第三施以一食施於一切供佛及聖。
T1776_.38.0450c02: 生福廣大故不空食人之施也。自下第三自
T1776_.38.0450c03: 彰卑闕顯彼難敵。於中四句。一彰己昔日聞
T1776_.38.0450c04: 法欣慶得未曾有。二即於下明已聞説準此
T1776_.38.0450c05: 類餘乘於一切菩薩深敬。三復作念下彰己
T1776_.38.0450c06: 昔日教嘆維摩斯有在家俗人之名。辨才智
T1776_.38.0450c07: 慧乃能如是自在無礙。四其誰下明已因是
T1776_.38.0450c08: 慕大厭小。其誰不發三菩提心是慕大也。從
T1776_.38.0450c09: 是不復勸人聲聞辟支佛行是厭小也。前辭
T1776_.38.0450c10: 次釋。是故不任總結不堪。次告須菩提令往
T1776_.38.0450c11: 得疾。外國正名爲須浮帝。傳者音殊名須菩
T1776_.38.0450c12: 提。其須浮帝此名善吉亦曰空生。初生之日
T1776_.38.0450c13: 家物悉空故名空生。其人於佛弟子之中解
T1776_.38.0450c14: 空第一。又傳無諍三昧亦勝。今命問疾。先告
T1776_.38.0450c15: 後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釋中所以自徴起
T1776_.38.0450c16: 後下對釋之。於中有四。一擧己昔日被呵由
T1776_.38.0450c17: 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時我世尊聞此
T1776_.38.0450c18: 芒然不識已下自申己闕彰彼難敵。四説是
T1776_.38.0450c19: 法時二百天子得法眼下教呵利益。初中憶
T1776_.38.0450c20: 昔擧被呵時。入舍乞食陳被呵事。自下第二
T1776_.38.0450c21: 維摩教呵。何故須然。爲益須菩并淨二百天
T1776_.38.0450c22: 子法眼故須教呵。於此之中維摩初先取鉢
T1776_.38.0450c23: 盛飯。後正呵詰。何不直呵乃先取鉢盛滿飯
T1776_.38.0450c24: 乎。此有三義。一取其鉢爲盡言論。若不取鉢
T1776_.38.0450c25: 彼得切難喜畏捨去。故須取鉢。雖取其鉢
T1776_.38.0450c26: 須菩提猶欲捨去。説令不取。二若不盛飯望
T1776_.38.0450c27: 直設難相渉慳過。爲拂此迹故先盛飯。三欲
T1776_.38.0450c28: 寄食以興言端故先取鉢盛滿飮矣。下正呵
T1776_.38.0450c29: 之謂我總擧唯下是別。呵意如何。釋者不同。
T1776_.38.0451a01: 若如生公肇公所釋。要須菩提證空平等上
T1776_.38.0451a02: 齊佛下等凡乃可取食。若依什公釋顯難意。
T1776_.38.0451a03: 要須菩提證空起用上等諸佛下同凡夫乃可
T1776_.38.0451a04: 取食。又人復言徴須菩提令入法界縁起淨
T1776_.38.0451a05: 門。上同諸佛亦入法界縁起染門。下同凡夫
T1776_.38.0451a06: 乃可取食。若當準彼樂瓔珞經難意全別。今
T1776_.38.0451a07: 應同彼。彼經如何。其須菩提夜夢。如來以金
T1776_.38.0451a08: 色手而摩其頂。曉問如來。佛時答曰汝於今
T1776_.38.0451a09: 日當得聞於未曾聞法。其須菩提聞是語已
T1776_.38.0451a10: 入城中乞食。城中一女身佩瓔珞伎樂自娯。
T1776_.38.0451a11: 因以呼之爲樂瓔珞。其須菩提過至其家。是
T1776_.38.0451a12: 女遂取須菩提鉢。盛滿飯已執鉢未還。問須
T1776_.38.0451a13: 菩提。汝何故乞。爲有我想命想人想而乞耶。
T1776_.38.0451a14: 須菩提答。我無我想命想人想。是女復問。若
T1776_.38.0451a15: 無此想爲何乞食。須菩提答。諸佛世尊亦行
T1776_.38.0451a16: 乞食。何獨見責。是女對曰。佛目無我想。須乞
T1776_.38.0451a17: 但爲物。云何爲乎。彼中具辨爲二十事故行
T1776_.38.0451a18: 乞食。汝同彼耶。須菩提言。我未同佛。是女復
T1776_.38.0451a19: 徴。自無我想便非自爲。未同如來復非爲他。
T1776_.38.0451a20: 爲何乞食。其須菩提默然無對。維摩今此責
T1776_.38.0451a21: 相似彼。凡難聲聞乞食所爲必用此法。離道
T1776_.38.0451a22: 更無。故今維摩還用此理徴須菩提。其乞食
T1776_.38.0451a23: 者無過自爲無過爲他。自爲凡夫。其爲他者
T1776_.38.0451a24: 謂佛菩薩。若同此二乃可取食。其須菩提自
T1776_.38.0451a25: 忖無此兩種所爲。取食莫由。故下置鉢而欲
T1776_.38.0451a26: 捨去。難意如是。文中有二。一約佛設難。若同
T1776_.38.0451a27: 諸佛乃可取食。二若須菩提不見佛下約凡
T1776_.38.0451a28: 設難。若同凡夫乃可取食。前中合十一句文。
T1776_.38.0451a29: 初之一句徴令同佛證空平等乃可取食。後
T1776_.38.0451b01: 十徴令問佛成就解脱之徳乃可取食。就初
T1776_.38.0451b02: 句中於食等者諸法亦等將食類法觀食體空
T1776_.38.0451b03: 名爲食等。以此類餘名法亦等。言諸法等食
T1776_.38.0451b04: 亦等者以法類食觀諸法如名爲法等。以此
T1776_.38.0451b05: 類食名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者結聽取
T1776_.38.0451b06: 食。就後十句徴令同佛解脱徳中前九是別
T1776_.38.0451b07: 後一總結。就前別中初之七句約行以徴。後
T1776_.38.0451b08: 之兩句約人以徴。復前七中初五斷徳。後二
T1776_.38.0451b09: 行徳。復前五中初之三句是煩惱斷。次一業
T1776_.38.0451b10: 斷。後一苦斷。煩惱斷中初二見惑。後一修惑。
T1776_.38.0451b11: 見惑之中初鈍後利。鈍中不斷婬怒癡者是
T1776_.38.0451b12: 佛不住無爲行也。婬者是貪。怒者是嗔。癡是
T1776_.38.0451b13: 無明。隨化常起故曰不斷。此即是不行違通
T1776_.38.0451b14: 道。亦即是下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衆生
T1776_.38.0451b15: 爲之疲勞。諸佛以此而作佛事。又*二即是地
T1776_.38.0451b16: 經之中發起勝行。涅槃經中佛非無偏常行
T1776_.38.0451b17: 遍事。問曰此行爲是佛作爲是他見。釋言據
T1776_.38.0451b18: 情。佛無心作。他見我爲。就能是佛所作。佛作
T1776_.38.0451b19: 有二。一是三昧法門力現。如涅槃説大般涅
T1776_.38.0451b20: 槃能建大義納妃生子種種示現。亦如華嚴
T1776_.38.0451b21: 善財所求一切法門悉能示現如是等事。二
T1776_.38.0451b22: 修力故現。佛以過去大悲願力亦以發起殊
T1776_.38.0451b23: 勝行力。雖無心想自然能現。是二相須。云何
T1776_.38.0451b24: 相須。法雖能起起必假修。如似火珠雖能出
T1776_.38.0451b25: 火見日方生。亦如水珠雖能出水見月方出。
T1776_.38.0451b26: 此亦如是。故涅槃云異法有故異法出生。異
T1776_.38.0451b27: 法無故異法滅壞。修雖能起起必依法。如聲
T1776_.38.0451b28: 依谷方能發響。如形依鏡方能生像。此亦如
T1776_.38.0451b29: 是。修力所現即是報應。法力所現即是法應。
T1776_.38.0451c01: 一門既然。餘門率爾。亦不與倶是佛不住有
T1776_.38.0451c02: 爲行也。證實返望由來不有。無法可在名不
T1776_.38.0451c03: 與倶。非是有法捨而不倶。後利中不壞身者
T1776_.38.0451c04: 還是不著無爲行也。現行身見而不捨離名
T1776_.38.0451c05: 不壞身。而隨一相還是不著有爲行也。理如
T1776_.38.0451c06: 一相行證名隨。此約見惑以辨解脱。下約修
T1776_.38.0451c07: 惑。不滅癡愛還是不住無爲行也。無明住地
T1776_.38.0451c08: 名之爲癡。欲愛色愛有愛住地説以爲愛。隨
T1776_.38.0451c09: 化現行故曰不滅。起明脱者還是不著有爲
T1776_.38.0451c10: 行也。明是慧明翻對前癡。脱道心脱翻對前
T1776_.38.0451c11: 愛。由斷故起於慧明。明即慧脱。由離愛結
T1776_.38.0451c12: 故起心脱。此約煩惱明解脱徳。下次得業。以
T1776_.38.0451c13: 五逆相還是不住無爲行也。殺父殺母殺阿
T1776_.38.0451c14: 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是其五逆。此背恩
T1776_.38.0451c15: 及違福田故説爲逆。殺父殺母背恩故逆。後
T1776_.38.0451c16: 三違於福田故逆。廣如別章。此應具論。隨化
T1776_.38.0451c17: 現起名五逆相。如調達等諸業皆起以此五
T1776_.38.0451c18: 逆。重故偏説。重尚爲之輕不待言。而得脱者
T1776_.38.0451c19: 還是不住有爲行也。永絶業羇名得解脱。此
T1776_.38.0451c20: 句約業明解脱徳。不縛不解約對苦報明解
T1776_.38.0451c21: 脱徳。同前説。亦不爲生死苦報所纓名爲不
T1776_.38.0451c22: 縛。隨化現受稱曰不解。上來約斷明解脱徳。
T1776_.38.0451c23: 下約智從。智有因果。不見四諦非不見諦約
T1776_.38.0451c24: 因以論。示有見疑不觀諦理名非見諦。内實
T1776_.38.0451c25: 覺了名非不見。斯乃地上通名見諦。非得果
T1776_.38.0451c26: 者約果以説。此言略少。準前應言非得果非
T1776_.38.0451c27: 不得果。且擧一邊。名佛爲果。不捨一切菩
T1776_.38.0451c28: 薩所行故非得果。實證菩提故非不得。今略
T1776_.38.0451c29: 不辨。上來七句約行以徴。自下約人。言非凡
T1776_.38.0452a01: 夫非離凡者内備聖徳故非凡夫。現行凡事
T1776_.38.0452a02: 化衆生故非離凡法。言非聖人非不聖者現
T1776_.38.0452a03: 爲凡愚化衆生故名非聖人。内具聖徳故非
T1776_.38.0452a04: 不聖。上來別徴。雖成一切而離諸法總以結
T1776_.38.0452a05: 之。隨別難盡故須總結。此等皆是佛菩薩徳。
T1776_.38.0452a06: 徴令同之。乃可取食總結應受。具前徳者乞
T1776_.38.0452a07: 必爲他故可取食。自下第二約凡設難。明同
T1776_.38.0452a08: 凡夫自爲而乞乃可取食。於中初明同諸外
T1776_.38.0452a09: 道乃可取食。住八難下同餘凡夫乃可取食。
T1776_.38.0452a10: 爲與衆魔共一手下明同衆魔乃可取食。前
T1776_.38.0452a11: 中有二。人同外道違佛法僧無行方便乃可
T1776_.38.0452a12: 取食。二若須菩提入邪見下明同外道無解脱
T1776_.38.0452a13: 行乃可取食。前中先令違背三寶。後結可取。
T1776_.38.0452a14: 若須菩提不見佛者明同外道違離佛寶。不
T1776_.38.0452a15: 聞法者違離法寶。彼外道下違離僧寶。同諸
T1776_.38.0452a16: 凡夫外道爲師故離僧寶。於中初明外道爲
T1776_.38.0452a17: 師。次明須菩提從之出家。後明須菩隨之墮
T1776_.38.0452a18: 落。前中初言外道六師總以標擧。彼外道中
T1776_.38.0452a19: 有六種人各別立見説爲六師。次列其名。富
T1776_.38.0452a20: 蘭那迦葉是第一人。迦葉是姓。富蘭是字。此
T1776_.38.0452a21: 乃是其空見外道。末伽利拘&T049271;梨子是第二
T1776_.38.0452a22: 人。末伽是字。拘&T049271;母名。將母以別名拘&T049271;
T1776_.38.0452a23: 梨子。此常見外道。刪闍夜毘羅胝子是第三
T1776_.38.0452a24: 人。刪闍是字。毘羅母名。將母以別名毘羅胝
T1776_.38.0452a25: 子。此一因見外道。亦得名爲苦行外道。宣
T1776_.38.0452a26: 説衆生受苦受樂皆由往因不藉現縁。往業
T1776_.38.0452a27: 未盡不得解脱。多受苦行酬其往業。往業既
T1776_.38.0452a28: 盡便得解脱。何耆多翅舍欽婆羅者是第四
T1776_.38.0452a29: 人。何耆多翅舍是其字也。欽婆羅者是其&T021692;
T1776_.38.0452b01: &MT01767;。被此爲衣就之以標名欽婆羅。此自然見
T1776_.38.0452b02: 外道。説一切法自然而有不從因縁。此涅槃
T1776_.38.0452b03: 中納衣之即師。迦羅鳩駄迦旃延者是第五
T1776_.38.0452b04: 人。迦羅是字。迦旃延是姓。此是自在天因外
T1776_.38.0452b05: 道。説自在天爲衆生因。衆生由之受苦受樂。
T1776_.38.0452b06: 尼乾陀若提子者是第六人。尼乾是字。若提
T1776_.38.0452b07: 母名。將母以別名提子。此不須修外道。説
T1776_.38.0452b08: 諸衆生於未來世過八萬劫自然解脱。譬如
T1776_.38.0452b09: 轉縷紈於高頂縷盡自止。上來別列。下明此
T1776_.38.0452b10: 六與之爲師。此初句竟。次明須菩因其出家。
T1776_.38.0452b11: 後明須菩由之墮落。外道邪見造作邪業墮
T1776_.38.0452b12: 墜三惡名彼師墮。須菩學之亦墮三惡名汝
T1776_.38.0452b13: 隨墮。可乃取食結聽令受。世間違背三寶之
T1776_.38.0452b14: 人爲身求食。汝若同之爲身求食乃可取食。
T1776_.38.0452b15: 上來明其違背三寶無行方便。若須菩提入
T1776_.38.0452b16: 諸邪下明同外道無解脱行。入諸邪見明無
T1776_.38.0452b17: 道因。不到彼岸明無滅果。亦應結言乃可取
T1776_.38.0452b18: 食。文中略無。上來第一明同外道乃可取食。
T1776_.38.0452b19: 自下第二明同餘凡乃可取食。於中五句。前
T1776_.38.0452b20: 三同凡無自利行。後二同凡無利他行。就前
T1776_.38.0452b21: 三中住於八難不得無難無道方。八難如上。
T1776_.38.0452b22: 同於煩惱離清淨法明無道體。同惱有彰。
T1776_.38.0452b23: 離淨無治。汝得無諍一切亦得明無道果。此
T1776_.38.0452b24: 返言耳。若正應言一切衆生不得無諍汝亦
T1776_.38.0452b25: 不得乃可取食。然此返言與下文中若彌勒
T1776_.38.0452b26: 得菩提一切衆生皆亦應得其言相似。以何
T1776_.38.0452b27: 義故爲此返徴。彼須菩提乞食似凡。汝乞似
T1776_.38.0452b28: 凡得無諍定。一切衆生乞食似汝亦應得之。
T1776_.38.0452b29: 凡乞似汝不得此定。汝乞似凡亦同不得。乃
T1776_.38.0452c01: 可取食。何者是其無諍三昧利根羅漢凡所
T1776_.38.0452c02: 施爲。常豫觀察欲界衆生未起煩惱起意將
T1776_.38.0452c03: 護不與其競名無諍定。故雜心云云縁欲未
T1776_.38.0452c04: 生恒依不動智慧。下二同凡無利他中其施
T1776_.38.0452c05: 汝者不名福田無善益他。世間罪人供之無
T1776_.38.0452c06: 福。供汝似彼。不生功徳名非福田。供養汝者
T1776_.38.0452c07: 墮三惡道有惡損他。世有増上造罪衆生。有
T1776_.38.0452c08: 人樂惡愛其所作而供養之墮三惡道。供汝
T1776_.38.0452c09: 似彼墮三惡道。及可取食。上來第二明同餘
T1776_.38.0452c10: 凡乃可取食。自下第三明同衆魔乃可取食。
T1776_.38.0452c11: 於中初先徴令同魔後結聽取。前中有八。初
T1776_.38.0452c12: 四同魔有損他行。後四同魔有損己行。就前
T1776_.38.0452c13: 四中爲與衆魔共一手者明同魔業。魔專壞
T1776_.38.0452c14: 亂作業同彼名共一手。中間兩句明同魔人。
T1776_.38.0452c15: 作諸勞侶與魔爲伴。魔能勞亂名之爲勞。與
T1776_.38.0452c16: 彼爲伴名作勞侶。汝與衆魔及諸塵勞等無
T1776_.38.0452c17: 異者自身作魔。魔是魔王。諸塵勞者是其魔
T1776_.38.0452c18: 民。義如前。坌染衆生故説爲塵。身皆同之名
T1776_.38.0452c19: 等無異。於一切生而有怨心此之一句明同
T1776_.38.0452c20: 魔心。於一切生欲壞其善名有怨心。上來損
T1776_.38.0452c21: 他。自下四句明同諸魔有損己行。謗佛毀法
T1776_.38.0452c22: 不入衆數。此之三句違背三寶明無道因。終
T1776_.38.0452c23: 不得滅明無滅果。上令同邪。如是行乞乃可
T1776_.38.0452c24: 取食總結聽受。具前過者須爲身乞。汝若同
T1776_.38.0452c25: 之乃可取食。上出呵辭。自下第三申己卑闕
T1776_.38.0452c26: 顯己不及。於中初先彰己被難茫然不解捨
T1776_.38.0452c27: 鉢欲去。後彰維摩安慰令住。就安慰中取鉢
T1776_.38.0452c28: 勿懼總勸捨怖。下別安慰。別中有二。一擧化
T1776_.38.0452c29: 人類須菩提明無能畏。二所以下將其化法
T1776_.38.0452c30: 類己難辭明無所畏。前中維摩先擧化人問
T1776_.38.0453a01: 須菩提。次須菩提以理正答。下維摩詰取其
T1776_.38.0453a02: 所答類菩提。後勸捨畏。就初問中隨須菩提
T1776_.38.0453a03: 意解以問。於意云何問其意解。於汝意中所
T1776_.38.0453a04: 解云何。如來作化以是事語寧不者擧事正
T1776_.38.0453a05: 問。何故偏言如來化人。如來辨勝難辭可畏。
T1776_.38.0453a06: 爲是偏擧。佛辨難當。以其化人無心想故無
T1776_.38.0453a07: 眞實故。用前難辭而難語之畢竟不畏。故今
T1776_.38.0453a08: 反問。寧有懼不我言不也須菩正答。化人不
T1776_.38.0453a09: 畏故曰不也。下取所答類須菩提。言一切法
T1776_.38.0453a10: 如化者汎擧諸法類同化人。言一切法皆如
T1776_.38.0453a11: 幻化明須菩提亦同化矣。汝今不應有所懼
T1776_.38.0453a12: 者結勸捨畏。知身如化無能畏者故不能懼。
T1776_.38.0453a13: 自下第二明己難辭。問如幻化明無畏所以
T1776_.38.0453a14: 者何徴前起後。所以向前勸汝取鉢勿懼者
T1776_.38.0453a15: 何。下對釋之。句別有五。初一切言説不離是
T1776_.38.0453a16: 相明言如化。不離向前幻化相矣。道言一切
T1776_.38.0453a17: 言説不離即顯向前難辭亦然。二至於智者
T1776_.38.0453a18: 不者文下明於難辭。不應生畏此名菩薩以
T1776_.38.0453a19: 爲智者。良以智者知言如幻故於文字不著
T1776_.38.0453a20: 不懼。擧彼智者於文字中不著不懼。今須菩
T1776_.38.0453a21: 提同彼智者於前難辭不著不畏。三何以下釋
T1776_.38.0453a22: 前智者不著所以。先徴後解。文字性離爲是
T1776_.38.0453a23: 不著。文字體空名爲性離。四無有文字即眞
T1776_.38.0453a24: 脱下會前文字性離之義即眞解脱。名前性
T1776_.38.0453a25: 離爲無字文。眞解脱處絶離言辭。故無文字
T1776_.38.0453a26: 即眞解脱。五解脱相者即諸法也。以眞解脱
T1776_.38.0453a27: 即一切法皆離文字。皆離文故悉不可畏。此
T1776_.38.0453a28: 第三竟。自下第四明維摩詰教呵利益。二百
T1776_.38.0453a29: 天子法眼淨者入見諦道名法眼淨。由聞前
T1776_.38.0453b01: 説證入初地見法顯了名法眼淨。非小乘中
T1776_.38.0453b02: 得法眼淨。前辭次釋。故我不任總結不堪。次
T1776_.38.0453b03: 告富樓令往問疾。其富樓那是其字也。此翻
T1776_.38.0453b04: 名滿。彌多羅尼是其母名。此翻名慈。將母以
T1776_.38.0453b05: 別名彌多羅尼子。其人於佛弟子之中説法
T1776_.38.0453b06: 第一。如法華説。故令今之今往問疾。先告
T1776_.38.0453b07: 後辭。辭中還初總辭不堪。次釋後結。釋中所
T1776_.38.0453b08: 以自徴起後。下正辨之。辨中有四。一擧本昔
T1776_.38.0453b09: 被呵由縁。二出被呵辭。三時維摩入三昧下
T1776_.38.0453b10: 彰其巧化。四我念聲聞不觀人下申己卑闕
T1776_.38.0453b11: 以小自責。就初段中憶念我昔擧被呵時。於
T1776_.38.0453b12: 大林中出被可處。爲諸新學比丘説者彰被
T1776_.38.0453b13: 呵事。説何等法。總知説小不知小中説何等
T1776_.38.0453b14: 法。自下第二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爲益富樓
T1776_.38.0453b15: 并令比丘捨小求大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
T1776_.38.0453b16: 謂總擧。下別顯之。別中有四。第一呵其違欲
T1776_.38.0453b17: 説法。二汝不能知衆生根下呵違根説。三欲
T1776_.38.0453b18: 行大道莫示小下重就第一呵違欲説。四此
T1776_.38.0453b19: 比丘久發大下重就第二呵違根説。初中四
T1776_.38.0453b20: 句。兩句教兩呵。初言先當入定觀心然後説
T1776_.38.0453b21: 者教觀欲説。二無以穢下呵違欲説。約喩呵
T1776_.38.0453b22: 之。無謂勿也。以猶用也。小乘之法如似穢食。
T1776_.38.0453b23: 比丘大欲事同寶器。勿用小乘穢弊法食投
T1776_.38.0453b24: 於大乘樂欲寶器。三當知下教知欲説。觀始
T1776_.38.0453b25: 知終故復教之。比丘念大汝須知之。四無以
T1776_.38.0453b26: 下呵違欲説。約喩呵之。比丘大欲以似琉
T1776_.38.0453b27: 璃。小乘小欲事同水精。勿將餘人水精小欲
T1776_.38.0453b28: 同此比丘琉璃大欲。此初段竟。第二呵其違
T1776_.38.0453b29: 根説中汝不能知衆生根原呵不知根。勿得
T1776_.38.0453c01: 發下遮其授小。無得發起以小乘法法説以
T1776_.38.0453c02: 遮。彼自無創勿傷之也喩説以遮。彼諸比丘
T1776_.38.0453c03: 大根完具名爲無創。教小侵損目之爲傷。遮
T1776_.38.0453c04: 抑不聽故言勿傷。第三重呵違欲説中約喩
T1776_.38.0453c05: 以呵。於中三句。欲行大道莫示小徑是一呵
T1776_.38.0453c06: 也。比丘求大名欲大道。小法卷狹如似小
T1776_.38.0453c07: 徑。求大教小理所不應故云莫示。無以大海
T1776_.38.0453c08: 内於牛迹是二呵也。比丘廣欲如似大海。小
T1776_.38.0453c09: 結狹淺事同牛跡。安心住法目之爲内。此亦
T1776_.38.0453c10: 不應故言無以大海内於牛迹。無以日光等
T1776_.38.0453c11: 彼螢火是三呵也。比丘大欲如似日光。聲聞
T1776_.38.0453c12: 小欲事若螢火。將大同小理所不合。是故呵
T1776_.38.0453c13: 言無以日光等彼螢火。第四重呵違根説中
T1776_.38.0453c14: 言此比丘久發大心中忘此意擧彼大根。如
T1776_.38.0453c15: 何以小而教導之呵其授小。我觀小乘智慧
T1776_.38.0453c16: 微淺猶如盲人不能分別一切衆生根之利鈍
T1776_.38.0453c17: 呵不知根維摩自導。我觀小乘下出所觀。智
T1776_.38.0453c18: 慧微淺猶如盲人智體劣也。不能分別一切
T1776_.38.0453c19: 衆生根之利鈍智用狹也。以智微故不能分
T1776_.38.0453c20: 別一切衆生。智慧淺故不能分別根之利鈍。
T1776_.38.0453c21: 此出呵辭。自下第三彰其巧化。於中六句。初
T1776_.38.0453c22: 維摩詰默入三昧。二由入三昧令此比丘自
T1776_.38.0453c23: 識宿命。曾於過佛種善發心。此乃維摩宿
T1776_.38.0453c24: 命通力故令識之。菩薩宿命凡有六種。如
T1776_.38.0453c25: 地持説。一自知宿命。二知他宿命。三令他
T1776_.38.0453c26: 人知己宿命。四令他人自知宿命。五令他
T1776_.38.0453c27: 人知他宿命。六能令彼所知衆生展轉相知。
T1776_.38.0453c28: 今令比丘自識宿命是第四門令他自知。三
T1776_.38.0453c29: 即時下由識宿命還得本心謂還得本大乘心
T1776_.38.0453c30: 矣。四於是下明諸比丘由得本心荷恩致
T1776_.38.0454a01: 敬。首是頭首。稽首禮足顯敬愍至。五維摩
T1776_.38.0454a02: 詰因其得心更爲説法。六由爲説法彼於菩
T1776_.38.0454a03: 提不復退轉。此諸比丘住在善趣。由聞命
T1776_.38.0454a04: 説進入種姓。故永退。自下第四彼富樓那
T1776_.38.0454a05: 自申己闕我念聲聞不觀人根不應説法。前
T1776_.38.0454a06: 辭次釋。是故下結。次告迦旃令往問疾。迦
T1776_.38.0454a07: 旃是姓。字名扇繩。其父早喪。母戀不嫁如
T1776_.38.0454a08: 繩連扇風吹不去。因與立字名曰扇繩。從
T1776_.38.0454a09: 佛出家。佛弟子中論義第一。今命問疾。先告
T1776_.38.0454a10: 後辭。我不堪任是總辭也。所以下釋。故我下
T1776_.38.0454a11: 結。釋中所以徴前起後。下對辨之。文別有三。
T1776_.38.0454a12: 一擧己昔日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
T1776_.38.0454a13: 辭。三説是法時彼比丘下教呵利益。初中憶
T1776_.38.0454a14: 昔擧被呵時。佛爲比丘略説法要我即於後
T1776_.38.0454a15: 敷演義等出被呵事。説淺覆深不當物機。所
T1776_.38.0454a16: 以被呵。我即於後敷演其義總以標擧。謂無
T1776_.38.0454a17: 常等隨別列之。法門開合備如上辨。今據一
T1776_.38.0454a18: 門且列斯五。前四生死後一涅槃。自下第三
T1776_.38.0454a19: 明教呵辭。何故須然。爲益迦旃并令比丘解
T1776_.38.0454a20: 法心勝所以教呵。文中維摩來謂總擧。下別
T1776_.38.0454a21: 顯之。別中無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是呵辭
T1776_.38.0454a22: 也。彼迦旃延相法未已見法生滅。是故名爲
T1776_.38.0454a23: 生滅心行。用此心行説己所知不稱法實。故
T1776_.38.0454a24: 呵無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法之實相備如
T1776_.38.0454a25: 後辨。下復教之。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
T1776_.38.0454a26: 者約就無常法門以教。無常義中有二種門。
T1776_.38.0454a27: 一世諦門二第一義門。世諦門中有三無常。
T1776_.38.0454a28: 一分段無常。六道果報三世分異。二念無
T1776_.38.0454a29: 常。有爲之法念念還流。一刹那須初生次
T1776_.38.0454b01: 住終異後滅。此前兩門明法生滅破去常相。
T1776_.38.0454b02: 三者自性不成實無常明法虚集破遣常性。
T1776_.38.0454b03: 是義云何。即前二種以理推求。四相同體相
T1776_.38.0454b04: 夫似立。無有一法別守自性名性不成。性既
T1776_.38.0454b05: 不成知復説何以之爲常。故名曰性不成無
T1776_.38.0454b06: 常。於此門中有生有滅。即名爲常以守性故。
T1776_.38.0454b07: 無生無滅乃名爲常以無性故。故地持云不
T1776_.38.0454b08: 知無言自性無常有生有滅。若知無言自性
T1776_.38.0454b09: 之事一切無常。何者是其同體四相有爲之
T1776_.38.0454b10: 法義同幻化。相有體無。相有名生虚無稱滅。
T1776_.38.0454b11: 相有名生生非滅前虚無稱滅。滅非生後故
T1776_.38.0454b12: 生與滅同時無別。又此宣説無法爲生。生非
T1776_.38.0454b13: 滅外還即説彼相有爲滅。滅非生外故生與
T1776_.38.0454b14: 滅同體無別。即此生滅幻炎像立名之爲住。
T1776_.38.0454b15: 又復幻法各守自相亦名爲住。故地持云以
T1776_.38.0454b16: 自性故名之爲住。此住亦非生滅之外。即此
T1776_.38.0454b17: 虚法異於眞諦性實之法故名爲異。又異妄
T1776_.38.0454b18: 情所立情實亦名爲異。此異亦非生住滅外。
T1776_.38.0454b19: 良以同時義分四故説之以爲同時四相。故
T1776_.38.0454b20: 下文言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又以
T1776_.38.0454b21: 同體義分四故説之以爲同體四相。以同體
T1776_.38.0454b22: 故就餘三相義説爲生。離餘三外無別生性。
T1776_.38.0454b23: 生無性故生性不成。以此生性不成實故生
T1776_.38.0454b24: 則無生故生無常。還就餘三義説爲住。離餘
T1776_.38.0454b25: 三外無別住性。住無性故住性不成。以此住
T1776_.38.0454b26: 性不成實故住則無住故住無常。餘亦如是。
T1776_.38.0454b27: 此三廣釋如優檀那章。此應具論。世諦如是。
T1776_.38.0454b28: 第一義者前無常法窮其體實畢竟空寂由來
T1776_.38.0454b29: 不有。此空是其無常之實名無常義。與經中
T1776_.38.0454c01: 説觀苦無生爲苦諦義其言相似。無常之義
T1776_.38.0454c02: 具辨如是。聲聞但能世諦分中解知分段及
T1776_.38.0454c03: 念無常餘悉不知。是須教。就可教中若據世
T1776_.38.0454c04: 諦。宣説自性不成無常以爲畢竟不生不滅。
T1776_.38.0454c05: 無常中極故云畢竟。生無生性滅無滅性名
T1776_.38.0454c06: 不生滅。此不生滅是其究竟無常義矣。亦無
T1776_.38.0454c07: 住異。且言生滅。若就眞諦。離相窮極名爲畢
T1776_.38.0454c08: 竟。理寂無爲名不生滅。此不生滅是其無常
T1776_.38.0454c09: 之實性故名無常義。亦無住異。且説生滅。汎
T1776_.38.0454c10: 論如是。準下流類。此應偏教眞諦之義。五陰
T1776_.38.0454c11: 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者就苦以教。苦義亦
T1776_.38.0454c12: 二。一世諦門二眞諦門。世諦門中苦別有三。
T1776_.38.0454c13: 所謂苦苦壞苦行苦。此三廣釋如四諦章。今
T1776_.38.0454c14: 略辨之有三種門。一約縁分別。縁別内外。内
T1776_.38.0454c15: 心渉求名之爲内。刀杖等縁目之爲外。外有
T1776_.38.0454c16: 違順。刀杖等縁名之爲違。己身命財親戚之
T1776_.38.0454c17: 類説以爲順。外中違縁能生内惱。名之爲
T1776_.38.0454c18: 總。從彼苦縁生於苦心。從苦生苦。故名苦
T1776_.38.0454c19: 苦。外中順縁在能生樂。壞則生苦。故名壞
T1776_.38.0454c20: 苦。内心渉求名之爲行。文行疲惱厭之生
T1776_.38.0454c21: 苦。名爲行苦。第二約縁就體分別。心性是苦。
T1776_.38.0454c22: 於此苦上加以事惱。苦上加苦故名苦苦。加
T1776_.38.0454c23: 何等苦。加前三苦悉名苦苦。有爲之法念念
T1776_.38.0454c24: 滅壞名爲壞苦。前後遷流目之爲行。遷流不
T1776_.38.0454c25: 安名爲行苦。第三約就三種無常以別三苦。
T1776_.38.0454c26: 約就向前分段無常以説苦苦。有爲之法體
T1776_.38.0454c27: 性是苦。於上加以分段麁苦。苦上加苦故云
T1776_.38.0454c28: 苦苦。又以三世分段麁苦顯有爲法本性是
T1776_.38.0454c29: 苦。用苦顯苦亦名苦苦。約念無常宣説壞苦。
T1776_.38.0455a01: 有爲無常念念滅壞故名壞苦。約就自性不
T1776_.38.0455a02: 成無常宣説行苦。同體四相因縁虚集目之
T1776_.38.0455a03: 爲行。虚集之行體無自性。自性無安故名行
T1776_.38.0455a04: 苦。世諦如是。言眞諦者窮苦體性畢竟寂滅
T1776_.38.0455a05: 無相爲無。於中淺深更有多義。如彼四諦章
T1776_.38.0455a06: 中具辨。今且總擧。此之眞諦是苦實性亦名
T1776_.38.0455a07: 苦義。如是世諦分中前二三苦聲聞能解。今
T1776_.38.0455a08: 不須教。第三門中前之二苦聲聞亦解。今不
T1776_.38.0455a09: 須教。虚集行苦及苦眞諦二乘不知。理須具
T1776_.38.0455a10: 教。但今偏教苦之眞諦。五陰之果從因納得
T1776_.38.0455a11: 名五受陰。於陰窮解名爲洞達。達陰實性本
T1776_.38.0455a12: 來常寂無陰可生名空無起。此空是其苦家
T1776_.38.0455a13: 體實名爲苦義。如湯炎水無水爲實。此與經
T1776_.38.0455a14: 中觀苦無生名知苦諦其言一也。諸法究竟
T1776_.38.0455a15: 無所有是空義者就空以教。法空名空。空義
T1776_.38.0455a16: 不同。汎有五階。一陰非我所名之爲空。如毘
T1776_.38.0455a17: 曇説。雖名爲空體是有法陰爲體故。二假名
T1776_.38.0455a18: 法中無有定性名之爲空。如成實説。三妄想
T1776_.38.0455a19: 法虚寂無相説之爲空。如陽炎水水即無水。
T1776_.38.0455a20: 不但無性。近而求之相亦不有。四妄想法虚
T1776_.38.0455a21: 無説空。如夢所見心外無法。五眞如法體寂
T1776_.38.0455a22: 名空。體雖眞有離相離性故説空矣。五中前
T1776_.38.0455a23: 二聲聞能解。今不須教。後三不知。爲是須教。
T1776_.38.0455a24: 所教之空離相中極故云究竟無所有矣。如
T1776_.38.0455a25: 是究竟無所有者是眞空義。陰上無人陰中
T1776_.38.0455a26: 無性不名眞空。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者
T1776_.38.0455a27: 教無我義。此説人空以爲無我。分別有五。一
T1776_.38.0455a28: 陰非神主名爲無我。如毘曇説。二於和合假
T1776_.38.0455a29: 名人中無有人性名爲無我。三於妄想畢竟
T1776_.38.0455b01: 空中無有和合假名人相名爲無我。四於妄
T1776_.38.0455b02: 想畢竟空中無有我人衆生之相名爲無我。
T1776_.38.0455b03: 五於平等眞如體中無有眞法集用人相名爲
T1776_.38.0455b04: 無我。五中前二聲聞能解餘三不知。爲是須
T1776_.38.0455b05: 教。言我無我而不二者。依如毘曇。凡夫横計
T1776_.38.0455b06: 我衆生等名之爲我。五陰法類非神非主名
T1776_.38.0455b07: 爲無我。此我無我相對爲二。若於平等第一
T1776_.38.0455b08: 義中非直無我亦無五陰。無我之法是二齊
T1776_.38.0455b09: 無故云不二。如此不二方是究竟無我之義。
T1776_.38.0455b10: 若依成實。凡夫横計我人之性名之爲我。假
T1776_.38.0455b11: 名衆生無有定性名爲無我。此我無我相對
T1776_.38.0455b12: 亦二。若於平等第一義中非直無彼定性之
T1776_.38.0455b13: 我。亦無對情遣性無我。是二&T056900;絶名爲無二。
T1776_.38.0455b14: 如此無二方是究竟無我義矣。故下文云我
T1776_.38.0455b15: 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見我實性者不復起
T1776_.38.0455b16: 二。是爲入不二法門。與此義同。法本不生今
T1776_.38.0455b17: 亦不滅是寂滅者教涅槃義。涅槃有三。一事
T1776_.38.0455b18: 盡無處數滅無爲名爲涅槃。如是涅槃本無
T1776_.38.0455b19: 今有。二約縁顯實破相證寂名爲涅槃。法性
T1776_.38.0455b20: 常寂而妄相煩惱所覆。修八聖道以爲了因。
T1776_.38.0455b21: 滅除闇惑證本法性。一證永寂故曰涅槃。此
T1776_.38.0455b22: 前二種經説爲果。三就實論實。眞體常寂名
T1776_.38.0455b23: 曰涅槃。此一涅槃非因非果。就實論。實實外
T1776_.38.0455b24: 無縁。知復約何以之爲因。實外無縁。知復約
T1776_.38.0455b25: 何以之爲果。是故涅槃無因無果。故涅槃云
T1776_.38.0455b26: 涅槃之體非生非出非虚非實非一非異非因
T1776_.38.0455b27: 非果。於此分中無惑可生無染可滅。三中初
T1776_.38.0455b28: 一聲聞亦解。後之兩門二乘不知。爲是須教。
T1776_.38.0455b29: 於後二中偏擧後門而以教示。是説以言法
T1776_.38.0455c01: 本不然今亦無滅是寂滅義。上來第二教呵
T1776_.38.0455c02: 辭竟。説是法時彼諸比丘心得解脱是第三
T1776_.38.0455c03: 段教呵利益。前辭次釋。故我下結。次告阿那
T1776_.38.0455c04: 律令往問疾。前明行徳此論行用。用謂六通。
T1776_.38.0455c05: 且彰天眼。此阿那律經中亦名阿尼樓駄。又
T1776_.38.0455c06: 亦名爲阿泥樓豆。本是一名。傳之音異。此云
T1776_.38.0455c07: 無滅。八萬劫前曾供辟支。所得善根于今不
T1776_.38.0455c08: 滅。故云無滅。是佛堂弟。如來父叔合有四人。
T1776_.38.0455c09: 各有二子。佛父最大名曰淨飯。有其二子。長
T1776_.38.0455c10: 名悉達多此云成利。如來身是。小名難陀。其
T1776_.38.0455c11: 第二叔名曰斛飯。亦有二子。長名提婆達多
T1776_.38.0455c12: 亦曰調達。小名阿難。其第三叔名曰白飯。亦
T1776_.38.0455c13: 有二子。長名阿那律。小名摩呵男。其第四叔
T1776_.38.0455c14: 名曰甘露飯。亦有二子。長名跋提。小名提沙。
T1776_.38.0455c15: 佛有一阿姑名甘露味。唯有一子。名尸陀羅。
T1776_.38.0455c16: 前諸釋子並皆出家。其阿那律天眼第一。得
T1776_.38.0455c17: 眼因縁如經中説。彼阿那律於一時中佛邊
T1776_.38.0455c18: 聽法。坐下眼睡如來呵責。咄咄故爲寐。
T1776_.38.0455c19: 螺蚌蝎類。其阿那律被呵慚愧。多日不眠遂
T1776_.38.0455c20: 便失眼。造詣耆婆求欲治之。耆婆問其患眼
T1776_.38.0455c21: 内縁。那律具答。耆婆對曰睡是眼食。久時不
T1776_.38.0455c22: 眠眼便餓死。永更叵治。那律聞之遂修天眼。
T1776_.38.0455c23: 半頭見物徹見三千大千世界。今命問疾。先
T1776_.38.0455c24: 告後辭。辭中初總。所以下釋。故我下結。釋中
T1776_.38.0455c25: 所以徴前起後下對之辨。於中有六。一擧昔
T1776_.38.0455c26: 日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我時
T1776_.38.0455c27: 默下自申己闕。四彼諸梵下諸梵讃嘆問眞
T1776_.38.0455c28: 天眼。五維摩爲説。六諸梵聞之發心。願求禮
T1776_.38.0455c29: 敬辭去。初中三句。一阿那律彰己昔日一處
T1776_.38.0456a01: 經行。遊行誦經名曰經行。二明諸梵來問天
T1776_.38.0456a02: 眼。良以諸梵報得神通悉具天眼。聞阿那律
T1776_.38.0456a03: 天眼最勝心生慕仰故來請問。嚴淨梵王與
T1776_.38.0456a04: 萬梵倶標列請人。放淨光明來詣我所稽首
T1776_.38.0456a05: 作體啓請方便。問我幾何天眼所見正問天
T1776_.38.0456a06: 眼。此乃順於外國人語。順此應言那律天眼
T1776_.38.0456a07: 所見幾何。問其天眼所見分齊近遠幾許。故
T1776_.38.0456a08: 曰幾何。三我即答下那律具答。吾見釋迦三
T1776_.38.0456a09: 千世界如觀掌中菴摩勒果小乘所見。局在一
T1776_.38.0456a10: 界。故以釋迦標而別之。如龍樹説。聲聞人中
T1776_.38.0456a11: 有大有小。小者能見一千國土。大者能見二
T1776_.38.0456a12: 千國土。縁覺人中有大有小。小者能見二千
T1776_.38.0456a13: 國土。大者能見三千國土。今阿那律是大聲
T1776_.38.0456a14: 聞。應見二千。強修力故能見三千。又以願智
T1776_.38.0456a15: 自在力故能見三千。所見分明故如觀掌菴摩
T1776_.38.0456a16: 勒果。上來具列被呵由縁。次出呵辭。何故須
T1776_.38.0456a17: 呵。爲今諸梵求佛眞眼所以呵之。文中維摩
T1776_.38.0456a18: 來謂總擧。下別顯之。唯阿那律天眼作相爲
T1776_.38.0456a19: 無作相進退兩定。下就設難。假使作相則與
T1776_.38.0456a20: 外道等就相彰過。若無作相即是無爲不應有
T1776_.38.0456a21: 見就無設難。無相即是眞諦無爲故應不見。
T1776_.38.0456a22: 此第二竟。我時默然是第三句自申己闕彰
T1776_.38.0456a23: 己不及。第四句中初明諸梵聞其所説嘆未
T1776_.38.0456a24: 曾有。次爲作禮後問孰有眞天眼。孰謂誰也。
T1776_.38.0456a25: 第五句中維摩言有總以答之。言佛世尊得
T1776_.38.0456a26: 眞天眼就人略辨。常在三昧悉見佛國不以
T1776_.38.0456a27: 二相辨相廣答。寂而常用。故在三昧悉見佛
T1776_.38.0456a28: 國。聲聞法中眼耳二通定外作用。大不同小
T1776_.38.0456a29: 故在三昧悉見佛國。用而常寂故見諸國不
T1776_.38.0456b01: 以二相。如日照物不生分別。第六句中初明
T1776_.38.0456b02: 諸梵聞説佛眼發心願求。次禮維摩後。去
T1776_.38.0456b03: 不現下結可知耳。次告優波令往問疾。上明
T1776_.38.0456b04: 修善。此對優波明其對治滅惡之法。優波離
T1776_.38.0456b05: 者是天竺語。此云上首。持律中上。本在家時
T1776_.38.0456b06: 是諸釋子剃髮之人。後諸釋子出家之時優
T1776_.38.0456b07: 波送去。諸釋子等欲至佛所脱所著衣冠瓔
T1776_.38.0456b08: 珞。并所乘像與優波離。釋去子後優波思
T1776_.38.0456b09: 念。諸釋子等果報如此尚捨出家。我住何爲。
T1776_.38.0456b10: 若彼有得我亦應然。以所得物安著樹上像
T1776_.38.0456b11: 繋樹下作如是言。諸有取者吾即施之。後往
T1776_.38.0456b12: 佛所。諸釋子見問其來意。優波具答。釋子大
T1776_.38.0456b13: 喜即使請佛。此人先來爲我驅使。若後出家
T1776_.38.0456b14: 我喜輕慢。願佛先度我當敬事。佛先度之。諸
T1776_.38.0456b15: 釋子等同爲設禮。是時大地爲之振動。空聲
T1776_.38.0456b16: 讃言。諸釋子等憍慢山崩。出家之後持律第
T1776_.38.0456b17: 一。今命問疾。先告後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
T1776_.38.0456b18: 釋中所以徴前起後下正辨釋。文別有五。一
T1776_.38.0456b19: 擧昔日被呵由縁。二時維摩下出被呵辭。三
T1776_.38.0456b20: 於是二比丘言上智我下彰二比丘稱讃維
T1776_.38.0456b21: 摩。四我答言下明己述嘆。五時二比丘疑
T1776_.38.0456b22: 悔除下明二比丘聞法獲益。第一段中初明
T1776_.38.0456b23: 比丘犯律爲恥不敢問佛請優波離。以優波
T1776_.38.0456b24: 離持律第一故偏請問。後優波離爲其解説。
T1776_.38.0456b25: 言如法者如戒律法。明犯不犯輕之與重名
T1776_.38.0456b26: 爲説解。自下第二明呵辭。何故須然。爲教犯
T1776_.38.0456b27: 罪二比丘等。破相滅罪故教以呵。文中維
T1776_.38.0456b28: 摩來謂總擧。下別顯之。有呵有教。無重増此
T1776_.38.0456b29: 二比丘罪是呵辭也。云何重増比丘造罪。原
T1776_.38.0456c01: 由著有取相故生。令復爲其説有罪相増其
T1776_.38.0456c02: 情取故曰重増。當直下教。當直除滅勿擾其
T1776_.38.0456c03: 心是總教也。云何曲滅而復云直。説有罪相
T1776_.38.0456c04: 方教纖治名爲曲滅。説罪體空破離罪相名
T1776_.38.0456c05: 直除滅。義如後辨。勿擾其心以理遮抑。擾謂
T1776_.38.0456c06: 擾亂。云何擾心而言勿擾。説罪怖之増其
T1776_.38.0456c07: 怯懼名擾其心。説罪無罪令心正住除疑歡
T1776_.38.0456c08: 喜名爲不擾。下別教之。所以者何。何徴前起
T1776_.38.0456c09: 後。所以教汝直滅者何。彼罪性學等明罪體
T1776_.38.0456c10: 空成應直滅。初先正教。其知此下結嘆令學。
T1776_.38.0456c11: 前中有三。一就罪正破。二如佛説下約心以
T1776_.38.0456c12: 破。此亦名爲約因以破。心爲罪因。三一切法
T1776_.38.0456c13: 生滅已下約法以破。此亦名爲約縁以破。一
T1776_.38.0456c14: 切諸法是罪縁故。初中罪性不在内外不在中
T1776_.38.0456c15: 者明罪體空所以不在。内謂六根。外謂六塵。
T1776_.38.0456c16: 又内自身。外謂一切衆生等縁。罪從因縁假
T1776_.38.0456c17: 合而生。本無自性。以無性故内外中間一切
T1776_.38.0456c18: 不在。不在内外既法無罪。不在中間離法亦
T1776_.38.0456c19: 無。就第二段約心破中文別有四。一明衆生
T1776_.38.0456c20: 垢淨依心。第二心亦不在内下約心破罪。三
T1776_.38.0456c21: 如優波離以心相下重復約心破遣罪相成向
T1776_.38.0456c22: 後段。四唯優波離妄想垢下重明垢淨皆依
T1776_.38.0456c23: 於心成向初段。初中爲欲約心破罪故引佛
T1776_.38.0456c24: 説明垢與淨皆依於心。良以心是衆生本體。
T1776_.38.0456c25: 是故心垢即衆生垢。心淨生淨。第二約破罪
T1776_.38.0456c26: 之中先明心空次約明罪後類諸法。宗爲明
T1776_.38.0456c27: 罪擧餘類顯。心亦不在内外中間明心空也。
T1776_.38.0456c28: 内謂六根。外謂六塵。内外和合而生心識。別
T1776_.38.0456c29: 求無性。以無性故不在内外。中間亦無。故涅
T1776_.38.0457a01: 槃云眼色明欲四事和合而生眼識。是眼識
T1776_.38.0457a02: 性決定不在眼中色中明中欲中。餘亦如是。
T1776_.38.0457a03: 不在内外類同前罪。是故亦言如其心然罪
T1776_.38.0457a04: 垢亦然。將心類罪明罪同心。如心既然不在
T1776_.38.0457a05: 内外不在中間。罪垢亦然不在内外及不在
T1776_.38.0457a06: 中。諸法亦然類顯諸法。法同心罪不在内外
T1776_.38.0457a07: 及不在中故曰亦然。諸法既然罪是一切諸
T1776_.38.0457a08: 法之例何獨不爾。不出於如顯亦然相。前説
T1776_.38.0457a09: 心性不在内外及不在中。即是如義。諸法同
T1776_.38.0457a10: 心不在内外及不在中。亦即是如。如外無法
T1776_.38.0457a11: 故云不出。自下第三重復約心破遣罪相成
T1776_.38.0457a12: 前第二。於中爲明一切衆生心無垢寄優波
T1776_.38.0457a13: 離悟解以顯。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脱時寧
T1776_.38.0457a14: 有垢不維摩反問。就人指法是以言如。彼優
T1776_.38.0457a15: 波離具二解脱。一心解脱。斷除愛結。二慧解
T1776_.38.0457a16: 脱。斷絶無明。今擧心脱故言心相得解脱耳。
T1776_.38.0457a17: 又就心中有性有相。眞諦心性。世諦假有是
T1776_.38.0457a18: 其心相。心性常寂無脱無縛。世諦心相有縛
T1776_.38.0457a19: 有脱面相異性故説心相。得解脱時以其心
T1776_.38.0457a20: 相觀空離染名得解脱。此解脱時寧有垢染
T1776_.38.0457a21: 可斷除不。我言不也優波正答。得解脱時垢
T1776_.38.0457a22: 深不有故曰不也。是義云何。若見垢染可除
T1776_.38.0457a23: 可斷不得解脱。不見垢染可除可離達本無
T1776_.38.0457a24: 垢。方得解脱故答不也。維摩詰言一切衆生
T1776_.38.0457a25: 心相無垢亦如是將聖類凡。凡類未解無垢
T1776_.38.0457a26: 理同故曰如是。自下第四重明垢淨皆依於
T1776_.38.0457a27: 心成上初段。於中三句。一妄想心垢無妄想
T1776_.38.0457a28: 心淨見等三倒之心是其妄想。若依地持八
T1776_.38.0457a29: 種妄想名爲妄想。有則迷眞所以是垢。無即
T1776_.38.0457b01: 眞顯所以是淨。二顛倒是垢無倒是淨八倒
T1776_.38.0457b02: 名倒。有則迷於生死涅槃故名爲垢。無則解
T1776_.38.0457b03: 達所以是淨。三取我是垢不取是淨取我亦
T1776_.38.0457b04: 是八倒所收。以此患本故復別擧。上來第二
T1776_.38.0457b05: 約心以破。自下第三約法以破。於中初明一
T1776_.38.0457b06: 切諸法生滅無性類罪無性。諸法皆下明法
T1776_.38.0457b07: 心起心外無相類罪無相。前中初法如幻等
T1776_.38.0457b08: 喩。如幻喩明自性無常。言如電者喩念無常。
T1776_.38.0457b09: 諸法下合。後中諸法皆妄見者法説明空。如
T1776_.38.0457b10: 夢等喩。喩別有四。一以妄想下合。上來別教。
T1776_.38.0457b11: 其知此下結嘆合學。其知此者知前所辨。是
T1776_.38.0457b12: 名奉律行順律法。其知此者知前所辨。是名
T1776_.38.0457b13: 善解心解律法。調伏名律觀空破罪。是眞調
T1776_.38.0457b14: 伏故名善解。此第二竟。自下第三明二比丘聞
T1776_.38.0457b15: 法稱讃。二比丘言上智哉者嘆勝過劣。解出
T1776_.38.0457b16: 優波故曰上智。哉是助辭。是優波離所不及
T1776_.38.0457b17: 等明下劣上。是優波離所不及者明智不及。
T1776_.38.0457b18: 持律之上而不能説明説不及。優波離時持
T1776_.38.0457b19: 律最勝故名爲上。而不能説罪性空寂除滅
T1776_.38.0457b20: 我罪名不能説。我答言下是第四段明己述
T1776_.38.0457b21: 嘆。捨自如來未有聲聞及菩薩能制其樂説
T1776_.38.0457b22: 之辨嘆其説勝。智慧明達爲若此也嘆其智
T1776_.38.0457b23: 勝。時二比丘疑悔除下是第五段彰二比丘
T1776_.38.0457b24: 聞説獲益。益中有三。一除疑悔。二發大心。三
T1776_.38.0457b25: 興廣顯。顯一切衆生得維摩辨。前辭次釋。
T1776_.38.0457b26: 故我下結
T1776_.38.0457b27: 維摩義記卷第二
T1776_.38.0457b28:
T1776_.38.0457b29:
T1776_.38.0457c01:
T1776_.38.0457c02:
T1776_.38.0457c03: 維摩義記卷第二
T1776_.38.0457c04: 次告羅睺令往問疾。對前八人明行修法。此
T1776_.38.0457c05: 對羅睺明其發心出家之法。羅睺佛子此名
T1776_.38.0457c06: 覆障亦云不放。在母胎中六年不出。故名覆
T1776_.38.0457c07: 障及不放矣。何故處胎六年不出。以宿縁故。
T1776_.38.0457c08: 縁如經説。本曾爲王。沙門求見六日不看。故
T1776_.38.0457c09: 得此報。又於往昔曾塞鼠穴。故受此報。佛將
T1776_.38.0457c10: 出家。父王恐畏國祠斷絶留連不聽。菩薩于
T1776_.38.0457c11: 時手指妃腹而語之言。却後六年爾當生男。
T1776_.38.0457c12: 即如其言。佛出家後六年方生。初生因縁備
T1776_.38.0457c13: 如經説。佛成道已還宮之時羅睺始年五六
T1776_.38.0457c14: 歳計。如來將至變千比丘悉如己形。羅睺直
T1776_.38.0457c15: 爾往至佛所。佛手摩頂將還精舍。勅舍利弗
T1776_.38.0457c16: 目連度之。出家之後喜多暴口形名他人。佛
T1776_.38.0457c17: 於一時以法誡約。於斯永斷打罵不瞋。佛嘆
T1776_.38.0457c18: 其人忍辱持戒。密行第一。今命問疾。先告後
T1776_.38.0457c19: 辭。辭中初總次釋後結。釋中所以徴前起後。
T1776_.38.0457c20: 下正辨之。文別有三。一擧昔日被呵由縁。二
T1776_.38.0457c21: 時維摩來謂我下明教呵辭。三於是維摩語
T1776_.38.0457c22: 諸已下明教呵益。初中憶昔出被呵時。毘耶
T1776_.38.0457c23: 離等彰被呵事。先問後答諸長者子何故爲
T1776_.38.0457c24: 問。現覩羅雲所捨至重。未見所得是以怪問。
T1776_.38.0457c25: 言毘耶離諸長者子標擧問人。來至我等明
T1776_.38.0457c26: 請方便。問我言等彰請問辭。唯羅睺羅敬告
T1776_.38.0457c27: 其人。汝佛之子所承至高。捨輪王位所捨極
T1776_.38.0457c28: 重。彼羅睺羅若不出家作鐵輪王王閻浮提。
T1776_.38.0457c29: 故今擧之出家爲道彰其所作。俗中安身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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