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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玄義發源機要 (No. 1766_ 智圓述 ) in Vol.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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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766_.38.0028a01: 槃義也。初約自行明寂滅。雖施下次約化他
T1766_.38.0028a02: 明寂滅。亦無所破者。以煩惱即智慧故。亦無
T1766_.38.0028a03: 能圓者。以智慧即煩惱故。不得衆生等者。佛
T1766_.38.0028a04: 如生如一如無二故。是名下總結。三性淨文中
T1766_.38.0028a05: 亦二。初釋性淨。冲湛下釋涅槃。初文云非修
T1766_.38.0028a06: 等者。謂三千三諦始凡本具。非修因非修果
T1766_.38.0028a07: 非作業非與業者。字誤。作應作正。與應作期
T1766_.38.0028a08: 非意業故。云非正業。非身口故云非期業。第
T1766_.38.0028a09: 三十四經云。正業者。即意業也。期業者。謂身
T1766_.38.0028a10: 口。疏釋云。意是業體故也。以身口自然符會
T1766_.38.0028a11: 有若期契。故云期業。本自下既非因果及以
T1766_.38.0028a12: 三業。故知本來具足。非今修成果證始有也。
T1766_.38.0028a13: 適始也。冲湛下釋寂滅義。不生不滅者。由性
T1766_.38.0028a14: 本寂滅故。名此性以爲涅槃。雖在下擧春池
T1766_.38.0028a15: 喩以釋之。如前記。五翳者。烟雲塵霧修羅手。
T1766_.38.0028a16: 以喩五住煩惱不汚性淨之理。猶如五翳不
T1766_.38.0028a17: 隱月形。此言月形。即池内珠故。非五翳能隱。
T1766_.38.0028a18: 隨流等如前記。雖沒下如來性品云。譬如王
T1766_.38.0028a19: 家有大力士。眉間有金剛珠。與餘力士角力
T1766_.38.0028a20: 觸。珠尋沒膚中。都不自知是珠所在。其處有
T1766_.38.0028a21: 瘡。命醫欲治。醫善方藥知瘡因珠入。其珠入
T1766_.38.0028a22: 皮即便停住。廣如經文。今以珠喩性淨之理。
T1766_.38.0028a23: 本來寂滅故云膿血不染。此三下明互融。不
T1766_.38.0028a24: 得相離者。體性互融故。唯一法不可相混者。
T1766_.38.0028a25: 體用既分自成三種。會之彌分者。即一而三。
T1766_.38.0028a26: 故派之彌合者。即三而一。故横即竪故彌高。
T1766_.38.0028a27: 竪即横故彌闊。更復重説者。更約法身以明
T1766_.38.0028a28: 義也
T1766_.38.0028a29: 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卷第二
T1766_.38.0028b01:
T1766_.38.0028b02:
T1766_.38.0028b03: 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卷第三
T1766_.38.0028b04:  宋錢塘沙門釋智圓述 
T1766_.38.0028b05: 徳有三種者。然此釋體。正約法身以三徳
T1766_.38.0028b06: 互融故。須備擧而於此三各自具三。謂三身
T1766_.38.0028b07: 三智三脱。開之成九。合之成三。三九雖殊同
T1766_.38.0028b08: 歸一體。一尚無一豈有九三。雖無九三九三
T1766_.38.0028b09: 宛爾。佛果既爾生因亦然。乃識體宗用三展
T1766_.38.0028b10: 轉相成。只我一念。若知此旨前後易明。法身
T1766_.38.0028b11: 者下釋三徳相。一一徳中各自具三。在文可
T1766_.38.0028b12: 見。釋法身中云。非色即報身。即色謂應身。雙
T1766_.38.0028b13: 非謂法身。由三身互融故。名眞善妙色。又眞
T1766_.38.0028b14: 下約三觀。釋因修三觀果證三身。例一切法
T1766_.38.0028b15: 者。亦應云眞善妙心眞善妙陰界入等。乃至
T1766_.38.0028b16: 根塵細開凡聖備歴。皆可加於眞善妙三字。
T1766_.38.0028b17: 以明諸法同歸三諦焉。又例一切法者。即是
T1766_.38.0028b18: 以眞善妙三字攝一切三法也。法身藏等者。
T1766_.38.0028b19: 包含三故名藏。皆具常等。名徳下二結云藏
T1766_.38.0028b20: 徳者。亦爾。二般若言一切種智者。大論云。一
T1766_.38.0028b21: 相寂滅相種種行類相貌。皆知名一切種智。
T1766_.38.0028b22: 一相寂滅即中道雙遮也。種種皆知即中道
T1766_.38.0028b23: 雙照也。當知三智圓融名一切種智。故下結
T1766_.38.0028b24: 云。三智一心中得。照中即一切種智。照眞即
T1766_.38.0028b25: 一切智。照俗即道種智。三解脱自在解脱等
T1766_.38.0028b26: 者。自在即方便解脱。解脱即實慧解脱。其性
T1766_.38.0028b27: 廣博即實相解脱。無縛下次第釋出三脱義
T1766_.38.0028b28: 也。體縛即脱者。體達也。即是實慧達結業之
T1766_.38.0028b29: 縛。即解脱也。此即釋上解脱二字。調伏衆生
T1766_.38.0028c01: 自在無礙。即方便解脱。此即釋上自在二字。
T1766_.38.0028c02: 令彼衆生離二死苦。名無瘡疣。所引三文皆
T1766_.38.0028c03: 下經中明百句解脱中語。攝一切法攝一切
T1766_.38.0028c04: 人者。十界實法假人倶在一念即三徳故。悉
T1766_.38.0028c05: 皆入中者。我究竟入諸子分入。餘義亦顯者。
T1766_.38.0028c06: 謂餘四章也。世人解諦等者。下疏云。舊或以
T1766_.38.0028c07: 境爲四諦。或以智爲四諦。謂凡夫無智但有
T1766_.38.0028c08: 於境。所以經云。有苦無諦。或云。苦集滅道皆
T1766_.38.0028c09: 是對境説智智即是諦。境能發智令智無所
T1766_.38.0028c10: 有。智能照境了境本無。境智相成故言四諦。
T1766_.38.0028c11: 下疏中闕約教釋。諦義應謂言教詮辨分明
T1766_.38.0028c12: 是審諦義。經云。心喜説眞諦。説即教也。各得
T1766_.38.0028c13: 一途故云非無此義。今用理釋諦者。此即用
T1766_.38.0028c14: 興皇義也。故下疏云。興皇云諦者。只是佛性
T1766_.38.0028c15: 涅槃非境非智非漏非無漏。非因非果非世
T1766_.38.0028c16: 出世。故名聖諦。此乃約理釋也。然今約一理
T1766_.38.0028c17: 隨機而有四種四諦之別。則興皇所釋未爲
T1766_.38.0028c18: 盡善理。當即境正者。以境是事事元依理故
T1766_.38.0028c19: 境正。即智教倶正者。以依境發智依智説教
T1766_.38.0028c20: 故。以理下理爲境智教之本。擧本攝末故以
T1766_.38.0028c21: 理釋諦義方允合。能生生所生者。習因招苦
T1766_.38.0028c22: 果也。所生還生能生者。於苦果上還起集因。
T1766_.38.0028c23: 因又招果故云苦集迴轉。道名能壞者。戒定
T1766_.38.0028c24: 慧能治苦集也。滅是所壞者。苦集盡處名滅
T1766_.38.0028c25: 諦也。更互生滅者。能壞生則所壞滅聖人是
T1766_.38.0028c26: 也。所壞生則能壞滅凡夫是也。逼迫下如次
T1766_.38.0028c27: 對四諦。如經者。如四諦品及聖行品明四諦
T1766_.38.0028c28: 慧中説下三文。末皆云如經。悉指二品。有無
T1766_.38.0028c29: 量相者。以約十界明四諦故。解苦無苦者。陰
T1766_.38.0029a01: 入皆如無苦可捨。煩惱即菩提無集可斷。邊
T1766_.38.0029a02: 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
T1766_.38.0029a03: 故云。乃至解滅無滅。皆即一心三諦故。云而
T1766_.38.0029a04: 有於實。苦因即集。苦盡即滅。苦對即道。一中
T1766_.38.0029a05: 有無量等者。一即是一實四諦。無量即三種
T1766_.38.0029a06: 四諦。取道諦所治以當其用者。苦集滅處用
T1766_.38.0029a07: 義乃彰。調御下即迦葉問。云何諸調御心喜
T1766_.38.0029a08: 説眞諦。故佛以四諦一品答之。只是一無差
T1766_.38.0029a09: 別者。前約理釋諦妙在此也。此中遺一章者。
T1766_.38.0029a10: 此非正文。乃是古本闕落。不生不生一義後
T1766_.38.0029a11: 人校勘籤。於卷上或注於界外寫者。不曉輒
T1766_.38.0029a12: 入。文中亦始疏中。如是下有白書重點二字。
T1766_.38.0029a13: 亦是文中合重書。如是二字而疏本闕落。勘
T1766_.38.0029a14: 者籤之。今於如是字下重點寫者。不曉亦書
T1766_.38.0029a15: 在文中。鸚鵡學語斯言驗矣。然此不生不生
T1766_.38.0029a16: 之義。若欲例説者。如徳王中明四句。謂生
T1766_.38.0029a17: 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也。生生是無明
T1766_.38.0029a18: 生死。生不生是斷徳解脱。不生生是智徳
T1766_.38.0029a19: 般若。不生不生是理體法身。而此四句即一
T1766_.38.0029a20: 而四即四而一。令易解故總唱四句。即名不
T1766_.38.0029a21: 生不生即體。不生生即宗。生不生即用。如此
T1766_.38.0029a22: 演説。即教非但經體義明餘義亦顯。性有五
T1766_.38.0029a23: 種者。正因約理餘四約事。以約理故。雖非
T1766_.38.0029a24: 因果體遍因果。所生智慧因縁之境。已是於
T1766_.38.0029a25: 因智慧望果。復是於因。故曰因因。果果性者。
T1766_.38.0029a26: 菩提智徳已是於果。復得涅槃斷徳之果。故
T1766_.38.0029a27: 云果果。今且下約五陰正示。以五陰之境常
T1766_.38.0029a28: 現前故。所以止觀初唯觀陰煩惱等九。待發
T1766_.38.0029a29: 方觀。今從要的故約陰境以示五性。五陰下
T1766_.38.0029b01: 所以者。所以猶義理也。五陰是事佛性是理。
T1766_.38.0029b02: 事由理變。此事即理故云所以也。五陰是因
T1766_.38.0029b03: 復生智慧之因。故曰因因。問五陰是果何名
T1766_.38.0029b04: 因耶。答凡夫妄果望佛仍因。智慧増成者。分
T1766_.38.0029b05: 證究竟悉曰増成智慧。所滅者。所滅即無明。
T1766_.38.0029b06: 無明滅處即涅槃果。餘一切法者。即界入等。
T1766_.38.0029b07: 果果性爲名者。以經名大涅槃故。正性爲體
T1766_.38.0029b08: 者。正性是妙理故。因因性果性爲宗者。以因
T1766_.38.0029b09: 果爲宗故。問既以因果爲宗。何故不攝涅槃
T1766_.38.0029b10: 斷果耶。答其實兼之。但經題正約果果而立
T1766_.38.0029b11: 其義。既便故。宜當名。若準前義。亦應云總攝
T1766_.38.0029b12: 五性爲名也。因性爲用者。十二因縁是所破
T1766_.38.0029b13: 故。以所顯能用義明矣。二即不二等者。二謂
T1766_.38.0029b14: 因果不二即理體。事理融一故並相即不二。
T1766_.38.0029b15: 不可爲二者。以名事分別。則不二之體不可
T1766_.38.0029b16: 爲因果之宗。故云不可。爲二下句例説。既立
T1766_.38.0029b17: 下正約名事分別。以立五章修行喉襟者。如
T1766_.38.0029b18: 身之喉。如衣之衿。蓋言要也。莫過因果者。以
T1766_.38.0029b19: 因收萬善果攝萬徳。故略有三種者。謂三修
T1766_.38.0029b20: 五行一行也。次第標釋故不先列。問淨名玄
T1766_.38.0029b21: 云。涅槃非無五行之因。而果正因傍以果爲
T1766_.38.0029b22: 宗。又上句云。莫過因果。何故但引三種明因
T1766_.38.0029b23: 之文。以釋宗義耶。答雖引因文因必克果。則
T1766_.38.0029b24: 與上句義同符。經簡示則與淨名玄義義同。
T1766_.38.0029b25: 下名三修云能得常果成涅槃食。五行中云
T1766_.38.0029b26: 修是行已得二十五三昧住大涅槃。徳王中
T1766_.38.0029b27: 到彼岸師子吼中住大涅槃。一行中大乘大
T1766_.38.0029b28: 涅槃。此等皆是所克之果。故知明因意在於
T1766_.38.0029b29: 果。則是今經明宗之意。以此經中正譚果人
T1766_.38.0029c01: 所證故也。斥諸比丘者。以圓斥小也。顯於非
T1766_.38.0029c02: 常非無常者。即因果所顯之體也。劣三修者。
T1766_.38.0029c03: 即所破無常也。是煩惱薪者。以二乘人無明
T1766_.38.0029c04: 全在故。勝三修即當住因果也。涅槃食者。即
T1766_.38.0029c05: 所證理分理極理悉名。爲食。四衆即四十眞
T1766_.38.0029c06: 因也。即是甘嗜者。智能證理故喩甘嗜。履而
T1766_.38.0029c07: 行之者。履踐其性體而修因至果。法常等者。
T1766_.38.0029c08: 法即所履之境。佛即能履之智。何意増減者。
T1766_.38.0029c09: 増至二三減至二一。置事縁理者。諸比丘棄
T1766_.38.0029c10: 置小乘事行。而對佛稱嘆昔教苦無常無我
T1766_.38.0029c11: 三修之理觀也。故經云。譬如諸迹之中象跡
T1766_.38.0029c12: 第一。此無常想亦復如是。擧勝理破劣理者。
T1766_.38.0029c13: 苦等劣理也。常樂我勝理也。問何故但言三
T1766_.38.0029c14: 修。答空濫果證。今明修義故且不言。既増減
T1766_.38.0029c15: 由機。亦應至四。二者下約次第五行明修因
T1766_.38.0029c16: 也。初謂戒定慧者。以五行中聖行居初故云初
T1766_.38.0029c17: 也。聖行不出三種故標戒定慧。居家下次第
T1766_.38.0029c18: 釋出。初文即戒聖行。即經云。在家不樂猶如
T1766_.38.0029c19: 牢獄。出家閑曠猶若虚空。文云。梵行者。非指
T1766_.38.0029c20: 四等之梵行。蓋指出家爲梵行耳。以離在家
T1766_.38.0029c21: 染穢故。此明戒聖行也。從頭下明定聖行。此
T1766_.38.0029c22: 即特勝禪也。引文雖略而有修有證。從頭至
T1766_.38.0029c23: 足修也。唯有下證也。證此特勝。發開身倉備
T1766_.38.0029c24: 見己身三十六物。觀察下明慧聖行。而有四
T1766_.38.0029c25: 種慧行。初觀八苦等是生滅。次無生。次無量。
T1766_.38.0029c26: 次無作。在文可見。如經者。指第十一卷。得二
T1766_.38.0029c27: 十五三昧者。即慧行果由慧行成。謂無畏地
T1766_.38.0029c28: 得二十五三昧隨機利生也。分證三徳名住
T1766_.38.0029c29: 涅槃況出等者。擧分果況出極果。從淺至深
T1766_.38.0030a01: 者。因淺果深。顯非下以因果事顯雙非理。徳
T1766_.38.0030a02: 王下五行約修十徳明證故。彼品云。菩薩修
T1766_.38.0030a03: 行大般涅槃證十功徳也。然五行通證十徳
T1766_.38.0030a04: 通修。捨傍取正。以分二別。疏記委論。四大如
T1766_.38.0030a05: 篋者。大如毒蛇。身如篋笥。四大成身如蛇在
T1766_.38.0030a06: 篋。五陰如害者。即經云。五旃陀羅拔刀隨之
T1766_.38.0030a07: 也。經文甚廣。截流者。流喩煩惱生死。從因名
T1766_.38.0030a08: 煩惱河。從果名生死河。經中凡有六河。謂煩
T1766_.38.0030a09: 惱生死善求惡業佛性涅槃。初從下第二十
T1766_.38.0030a10: 五經有十番。初少欲。二知足。三寂靜。四精
T1766_.38.0030a11: 進。五正念。六正定。七正慧。八解脱。九讃嘆
T1766_.38.0030a12: 解脱。十以涅槃化衆生。今擧初二及第十。中
T1766_.38.0030a13: 間並略。故云乃至。又善下文在第二十九。彼
T1766_.38.0030a14: 云。若見戒戒相戒因戒果戒上戒下戒聚戒
T1766_.38.0030a15: 一戒。二此戒彼戒戒滅戒等戒修修者。戒波
T1766_.38.0030a16: 羅蜜若有如是見者。名不修戒。釋曰。見有戒
T1766_.38.0030a17: 體防止戒相。修時名因成時名果。聖上凡下
T1766_.38.0030a18: 多戒名聚。總一別二。自此他彼。息過名滅餘
T1766_.38.0030a19: 善名等。修上七門名爲戒修。修人名者戒能
T1766_.38.0030a20: 到果。名波羅蜜。見如是相名不修戒。今文直
T1766_.38.0030a21: 顯修相故。云不見等也。定慧等亦爾者。謂定
T1766_.38.0030a22: 定相定因定果等。例戒釋之。原始要終者。始
T1766_.38.0030a23: 因也。終果也。何所不運何所不克者。大因大
T1766_.38.0030a24: 果無所不攝。故因運萬善果克萬徳。因果融
T1766_.38.0030a25: 通即事而理。一切下圓因圓果遍融一切。名
T1766_.38.0030a26: 無礙人。生佛無差名爲一道。如是修證能出
T1766_.38.0030a27: 二死。或修十想至知欲者。並在第三十四卷
T1766_.38.0030a28: 也。經云。菩薩若四衆能修十想。當知是人能
T1766_.38.0030a29: 得涅槃。一者無常想。乃至十者無愛想。知根
T1766_.38.0030b01: 知欲者。經云。菩薩於三十七品。知根知因知
T1766_.38.0030b02: 攝知増知主知導知勝知實知畢竟者。則得
T1766_.38.0030b03: 名爲清淨梵行。又云。三十七品根本是欲因。
T1766_.38.0030b04: 名明觸等。故今云知根知欲也。接小接通者。
T1766_.38.0030b05: 小即三藏以圓常法。接引兩教三乘也。此約
T1766_.38.0030b06: 通途接引。故云接小。若明三接則不通六度
T1766_.38.0030b07: 菩薩及兩教二乘。委明如疏記。從漸入頓者。
T1766_.38.0030b08: 以地前爲漸登地爲頓。故文云下引迦葉品
T1766_.38.0030b09: 證別意。本立道生者。涅槃本立則諸行道生。
T1766_.38.0030b10: 涅槃也者。其唯行之本歟。如無下如無綱維
T1766_.38.0030b11: 則*綱目不正也。綱皮喩涅槃。毛目喩諸行。
T1766_.38.0030b12: 靡無也。要在於常者。雖破偏次第圓融三行
T1766_.38.0030b13: 不同。而常果無別。故向文云。雖三不同悉以
T1766_.38.0030b14: 常爲宗。行會於常者。行即因常即果。能顯下
T1766_.38.0030b15: 果上所顯理也。即前宗本義。故知宗本約理
T1766_.38.0030b16: 宗要約智宗助約行。以此尋文義無不曉。七
T1766_.38.0030b17: 曜謂日月五星也。北辰者。荊州星占曰。北辰
T1766_.38.0030b18: 一名天關。一名北極。北極者。紫宮天座也。論
T1766_.38.0030b19: 語爲政以徳。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拱之。
T1766_.38.0030b20: 似萬下尚書曰。江漢朝宗于海。七曜萬川喩
T1766_.38.0030b21: 行。北辰東海喩智。或人下人理教行並能
T1766_.38.0030b22: 資助。令分眞極果常智開發也。謂依人聞
T1766_.38.0030b23: 教。依教修行。以行契理。由斯四法得入分眞
T1766_.38.0030b24: 乃至極果。故云由助得力。或道助者。道即理
T1766_.38.0030b25: 也。亦是用偏人偏教等爲助。如止觀對治助
T1766_.38.0030b26: 開中説。如弊下即如來藏經喩也。彼經云。譬
T1766_.38.0030b27: 如持金像行詣於他國。裹以穢弊物棄之在
T1766_.38.0030b28: 曠野。天眼見之者。即以告衆人去穢現眞像。
T1766_.38.0030b29: 一切大歡喜。我天眼亦爾。觀彼衆生類惡業
T1766_.38.0030c01: 煩惱纒生死備衆苦。又見彼衆生無明塵垢
T1766_.38.0030c02: 中如來性不動無能毀壞者。力士下今經喩
T1766_.38.0030c03: 也。額珠如前引。經寶藏者。如來性品云。一
T1766_.38.0030c04: 切衆生悉有佛性。從本已來常爲無量煩惱
T1766_.38.0030c05: 所覆。是故衆生不能得見。如貧女舍多有眞
T1766_.38.0030c06: 金之藏。家人大小無有知者。井中下經云。如
T1766_.38.0030c07: 闇室中井及種種寶。人亦知有闇故不見。有
T1766_.38.0030c08: 善方便然大明燈照之得見。是人終不生念。
T1766_.38.0030c09: 是水及寶本無今有。涅槃亦爾。本自有之。非
T1766_.38.0030c10: 適今也。大智如來以善方便然智慧燈。令諸
T1766_.38.0030c11: 菩薩得見涅槃正因佛性。附此衆生者。由心
T1766_.38.0030c12: 神不斷故。但約下謂其理元一。約時有異故
T1766_.38.0030c13: 云兩時異。或作若字者誤。本有下神時雖無
T1766_.38.0030c14: 當果之事。而有當果之理。時或作助者誤。金
T1766_.38.0030c15: 心即等覺。種覺即妙覺。明乳下乳喩衆生。酪
T1766_.38.0030c16: 喩佛性。醪煖喩修行。醪應作撈。謂取酪必撈
T1766_.38.0030c17: 攪也。應法師云。應作酵古孝切。起酒麵也。經
T1766_.38.0030c18: 文多作醪音勞。三蒼説文皆云有滓酒也。醪
T1766_.38.0030c19: 非字體。胡麻喩衆生。油喩佛性。擣壓喩修行。
T1766_.38.0030c20: 雙取二文者。取如來性文證本有。取師子吼
T1766_.38.0030c21: 及迦葉文證當有。又引下即迦葉品云。爲非
T1766_.38.0030c22: 佛性説爲佛性。非佛性者。謂牆壁瓦石。此師
T1766_.38.0030c23: 但得簡去木石之文。豈識依正互融之理。當
T1766_.38.0030c24: 知木石刹塵悉由心變當體即心。我心成佛
T1766_.38.0030c25: 即刹塵倶成。安有木石別居心外。則非本有
T1766_.38.0030c26: 之用者。謂衆生則有本有之用。木石則無也。
T1766_.38.0030c27: 寧曉因中有依正互融之理。果上有依正互
T1766_.38.0030c28: 融之事耶。因中有果過者。斥彼所解過同外
T1766_.38.0030c29: 道。若相續常者。由因相續得至果故。亦應至
T1766_.38.0031a01: 無常者。此亦他人不了二鳥雙遊之旨。故有
T1766_.38.0031a02: 斯難。若達雙遊則常與無常二皆理具。了因
T1766_.38.0031a03: 了本有等者。了因是智照本有性。如燈照物。
T1766_.38.0031a04: 生因是福從因至果。如泥成瓶。鷸蚌下今師
T1766_.38.0031a05: 雙斥二家也。專執者。不許專破。專破者。不許
T1766_.38.0031a06: 專執。更互是非其猶鷸蚌。而併爲今師漁父
T1766_.38.0031a07: 所擒也。春秋後語第十云。趙將伐燕。蘇代爲
T1766_.38.0031a08: 燕説趙王曰。臣從外來過小水。見蚌方出暴。
T1766_.38.0031a09: 而鷸啄其肉。蚌夾其喙。鷸曰。今日不雨明日
T1766_.38.0031a10: 不雨。必見蚌脯。蚌亦謂鷸曰。今日不出明日
T1766_.38.0031a11: 不出。必見死鷸。兩者不相捨。漁父得而併擒
T1766_.38.0031a12: 之。今趙且伐燕。燕趙相支以弊其衆。臣恐強
T1766_.38.0031a13: 秦之爲漁父也。故願大王熟計之。趙王乃止。
T1766_.38.0031a14: 今當下雙斥二家。初約理非三世以斥專執。
T1766_.38.0031a15: 次約適縁四説以斥專破。初文中非三藏通
T1766_.38.0031a16: 教之宗也。佛性之名不在二教故。工匠揆則
T1766_.38.0031a17: 任用者。揆度也。左傳曰。山有木工則度之。有
T1766_.38.0031a18: 本任下闕用字。矟用者。山卓切。埤蒼云。矟長
T1766_.38.0031a19: 丈八尺。或作槊。俗字也。佛即破之者。此段皆
T1766_.38.0031a20: 師子吼中破定性文也。屒直爲曲者。屒音臣
T1766_.38.0031a21: 字誤也。屒應作熨。下陳如品疏云。向時曲者。
T1766_.38.0031a22: 任机熨机直爲床。向時直者爲床。令熨床曲
T1766_.38.0031a23: 爲机。若專下約適縁四説。以斥專破也。是諸
T1766_.38.0031a24: 佛法界者。法界遍攝四門互融。舊義下云云
T1766_.38.0031a25: 者。今四句互融不同。舊師各執。又約理非四
T1766_.38.0031a26: 句不同。專執而隨機説四不同專難故。此二
T1766_.38.0031a27: 家悉爲*令破。須除惑都盡等者。惑許漸除
T1766_.38.0031a28: 理須頓見。不可一期等者由智漸滿故理漸
T1766_.38.0031a29: 見。三云下此師明佛果在二諦外。故眞可漸
T1766_.38.0031b01: 知果須頓得。既不下除惑由見理故。理既下
T1766_.38.0031b02: 以理體圓通如太虚空不可分知故。若初下
T1766_.38.0031b03: 反覆詰難也。初既稱後即是頓見。則不須後
T1766_.38.0031b04: 見。初不稱後者。謂初淺後深也。既有淺深故
T1766_.38.0031b05: 非頓見。然第二師但執漸見。恐彼被難轉計
T1766_.38.0031b06: 於頓。故此遮之。如法觀佛等者。佛即佛果涅
T1766_.38.0031b07: 槃即眞諦。此計涅槃在眞不同。前師謂涅槃
T1766_.38.0031b08: 是俗也。佛與涅槃既是一相。不應眞漸見佛
T1766_.38.0031b09: 頓得。引華嚴者。彼謂即俗而眞故可分知。果
T1766_.38.0031b10: 在惑外不即生死故不可漸得。既不即生死。
T1766_.38.0031b11: 豈非虚妄分別生死涅槃異耶。以佛果無所
T1766_.38.0031b12: 證但證涅槃故。眞與下佛果所證。涅槃即是
T1766_.38.0031b13: 眞諦故也。依此知是執佛果不出二諦家難
T1766_.38.0031b14: 也。若以今家會通並是通義。約當教則不出
T1766_.38.0031b15: 二諦。約被接見中故出二諦。今明下將明正
T1766_.38.0031b16: 義。先斥古師諸解相攻。故云馳逐由是諍計
T1766_.38.0031b17: 水動妙理珠昏。然理下文有二。初明理非漸
T1766_.38.0031b18: 頓。次有因縁下明漸頓。隨機約理則不同執
T1766_.38.0031b19: 家。約機則不同難家。寧得稱理者。以如理而
T1766_.38.0031b20: 解方名智。故智不稱理全是邪執。如方下如
T1766_.38.0031b21: 方鑿入於圓柄。言不相應也。不見下不見約
T1766_.38.0031b22: 理無得約智。倶非漸頓。能所一如故。不見不
T1766_.38.0031b23: 得而見而得。明宗中意者。即前文云。初破無
T1766_.38.0031b24: 常而修常。即是以圓接小接通。次以大涅槃
T1766_.38.0031b25: 心修無常。次修於常。即次第別意後即無常
T1766_.38.0031b26: 而修於常。即圓頓人。雖三不同悉以常爲宗。
T1766_.38.0031b27: 同歸常果即前二是頓漸。後一是頓頓。所接
T1766_.38.0031b28: 藏通及別次第。既已會歸則顯前教。是頓家
T1766_.38.0031b29: 之漸頓。乃無差漸則有差。故向云無差別中
T1766_.38.0031c01: 差別。以解行倶頓故名頓頓。是不定觀者。兼
T1766_.38.0031c02: 前二句及後漸漸。即三種止觀也。漸更下謂
T1766_.38.0031c03: 約漸漸句。更自開四也。前文但明三句者。此
T1766_.38.0031c04: 既細開漸漸。故前闕之。此中細開仍闕三句。
T1766_.38.0031c05: 前後互顯四句咸足。漸修漸見者。藏通當教
T1766_.38.0031c06: 修行見眞也。漸修頓見別教地前。漸修登地
T1766_.38.0031c07: 頓見也。漸修頓漸見者。別接通也。接歸地前
T1766_.38.0031c08: 還是漸見。接歸登地則是頓見。漸修非頓漸
T1766_.38.0031c09: 見者。圓接通別也。異前三教故非頓漸。餘三
T1766_.38.0031c10: 亦可解者。謂漸頓頓漸頓頓皆各開四。準漸
T1766_.38.0031c11: 配釋思之可知。今且明頓頓中四義以示後
T1766_.38.0031c12: 學。頓頓修漸見者。修圓頓發藏通三乘境也。
T1766_.38.0031c13: 頓頓修頓見者。圓修圓發也。頓頓修頓漸見
T1766_.38.0031c14: 者。修圓頓發別教菩薩境也。頓頓修非頓漸
T1766_.38.0031c15: 見者。約理故雙非亦是發煩惱等境也。照境
T1766_.38.0031c16: 之用者。即當有用上有照境之能。舌爛口中
T1766_.38.0031c17: 事蹟如疏記。當説如來定是無爲者。體用倶
T1766_.38.0031c18: 是無爲也。那忽下責彼違經。光宅云下無常
T1766_.38.0031c19: 智謂凡夫智。常住境謂佛境。意云。凡智觀佛
T1766_.38.0031c20: 既不逐佛境爲常。今佛智觀凡豈逐凡境爲
T1766_.38.0031c21: 無常耶。此亦不可者。如大論云。若如法觀佛
T1766_.38.0031c22: 般若與涅槃。是三則一相。豈非凡智逐佛境
T1766_.38.0031c23: 爲常耶。若然者反例佛智逐俗境爲無常也。
T1766_.38.0031c24: 作九世者。過現未各更開三也。欲明佛智無
T1766_.38.0031c25: 遷。且約未來三世以説。復有當現在等者。當
T1766_.38.0031c26: 即未來也。今遂來等者。謂至未來時則未來
T1766_.38.0031c27: 成現在。望今成過去故云及過去。例如今日
T1766_.38.0031c28: 望明日爲未來。至明日時今日乃爲過去。若
T1766_.38.0031c29: 於今日併知明日之事。則是遍知三世。以今
T1766_.38.0032a01: 日是現在明日是未來。明日望今日是過去
T1766_.38.0032a02: 故。既於一念遍照故非逐境生滅。此亦下今
T1766_.38.0032a03: 斥照。當知已息者。今照正現在故。向者當現
T1766_.38.0032a04: 在智已息也。豈不生滅者。即照當智已滅。照
T1766_.38.0032a05: 現智方生。正是無常也。文中照當智。或作知
T1766_.38.0032a06: 者字誤。逆照者。反觀過去名逆照。則知向九
T1766_.38.0032a07: 世家約未來三世。是順照也。從初流來者。流
T1766_.38.0032a08: 來爲迷眞起妄之始。天子登極者。易緯曰。天
T1766_.38.0032a09: 子者。繼天治物改政一統各得其宜。父天母
T1766_.38.0032a10: 地以養人至尊之號也。終不與境相稱者。境
T1766_.38.0032a11: 體常照智體亦然。若後不照何能契境。佛在
T1766_.38.0032a12: 因日等者。指地前爲在因時。導發初心者。謂
T1766_.38.0032a13: 引導開發初心衆生也。其心便能横竪照了。
T1766_.38.0032a14: 但力用微劣未能周廣。故云數境數時。數去
T1766_.38.0032a15: 聲。三四五並名數。若據下云百千萬展轉而
T1766_.38.0032a16: 増。則數當其十境。謂十方故横。時謂三世故
T1766_.38.0032a17: 竪。懸鏡高堂者。梁元帝講學碑云。詳其懸鏡
T1766_.38.0032a18: 高堂衢罇待酌。或改堂爲臺者非。萬物在空
T1766_.38.0032a19: 者。萬物喩境。空喩佛智。況復下諦智三一既
T1766_.38.0032a20: 乃相即。豈所照俗境能照俗智是無常耶因
T1766_.38.0032a21: 中聖人謂初地已上也。亦冥亦會者。冥約體
T1766_.38.0032a22: 一會約契合故。冥之與會其義兩殊。第二下
T1766_.38.0032a23: 此師立義。復破開善冥一之義。二體既殊者。
T1766_.38.0032a24: 佛智有知眞諦無知。有無兩異。故曰體殊。豈
T1766_.38.0032a25: 可下責開善。但會下示己義會極爲冥。不以
T1766_.38.0032a26: 體一爲冥也。慧印下引證會極爲冥。寂亦冥
T1766_.38.0032a27: 也。肇論下即般若無知論中文也。故彼論云。
T1766_.38.0032a28: 用即寂寂即用。用寂體一也。佛雖知幻等者。
T1766_.38.0032a29: 如下經中長者難佛云。瞿曇知幻應是幻人。
T1766_.38.0032b01: 佛反問云。汝知旃陀羅。應即是旃陀羅耶。若
T1766_.38.0032b02: 其非者。如來之幻。豈是幻人。若爾下依經顯
T1766_.38.0032b03: 義。須知中智雙照當體雙遮。故知俗不冥俗
T1766_.38.0032b04: 眞不同眞三當有。起用下前列章云。自在起
T1766_.38.0032b05: 用。今云當有者。謂今第三即是第二。當有果
T1766_.38.0032b06: 成起自在用。相由明義故云當有起用。望前
T1766_.38.0032b07: 列章。乃是互現。疏中此例甚衆。或改此文。當
T1766_.38.0032b08: 有爲自在者非。且約三種下即三輪施化也。
T1766_.38.0032b09: 不思議謂芥納須彌。即身輪現通。二鳥雙遊
T1766_.38.0032b10: 謂雙照。常與無常即心輪。鑒機善惡邪正雙
T1766_.38.0032b11: 攝。謂聲教等被即口輪説法也。不思議用者。
T1766_.38.0032b12: 四相品明。身密中經云。善男子。是大涅槃能
T1766_.38.0032b13: 建大義。汝等今當至心諦聽。廣爲人説。莫生
T1766_.38.0032b14: 驚疑。若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須彌山王
T1766_.38.0032b15: 如是高廣。悉能取令入於芥子。其諸衆生依
T1766_.38.0032b16: 須彌者。亦不迫迮無往來相如本無異。唯應
T1766_.38.0032b17: 度者。見是菩薩以須彌山納芥子中。復還安
T1766_.38.0032b18: 止本所住處。此名不思議用。而古來解釋七
T1766_.38.0032b19: 家不同。一云下次第出七家義也。何謂神通
T1766_.38.0032b20: 者。但是衆生自見。何顯菩薩神通。況經云如
T1766_.38.0032b21: 是高廣悉能取令入芥子中。而此師云其實
T1766_.38.0032b22: 不入。顯背佛言。三解下此成論師義。下釋四
T1766_.38.0032b23: 相品疏文。重破此論師意云。此是聖人權巧
T1766_.38.0032b24: 於凡不解。故云既是不可思議等。餘者下經
T1766_.38.0032b25: 所談。無非聖人境界。既皆釋義驗悉解知。那
T1766_.38.0032b26: 於權巧獨云不解耶。小大皆空者。長沙所解
T1766_.38.0032b27: 義與此同。彼頌云。須彌本不有。芥子本來空。
T1766_.38.0032b28: 將空納不有。何處不相容。若其下破也。況大
T1766_.38.0032b29: 小相入正論事用。不應以皆空約理釋之。大
T1766_.38.0032c01: 中有小性者。須彌有芥子性故能小。小中有
T1766_.38.0032c02: 大性者。芥子有須彌性故能大。此亦下破此
T1766_.38.0032c03: 解凡有三失。一同外道。二同小乘。由執定性
T1766_.38.0032c04: 故。縱非外道還同小乘有門之義。故云又似
T1766_.38.0032c05: 毘曇三不成妙用。故云還是大容於小等。地
T1766_.38.0032c06: 論師義大約與第四師義同。興皇謂法性本
T1766_.38.0032c07: 空絶大小相。故云本無大小。世諦虚假相待
T1766_.38.0032c08: 而説有大小名。其體無異。但是一有爲法耳。
T1766_.38.0032c09: 小是大小者。芥子是須彌之大相也。大是小
T1766_.38.0032c10: 大者。須彌是芥子之大相也。既是一有爲法
T1766_.38.0032c11: 中有此二相。何妨相入。故云故得相容。大不
T1766_.38.0032c12: 自大等者。須彌自無大相。待他芥子之小爲
T1766_.38.0032c13: 大相也。小不自小等者。芥子自無小相。待他
T1766_.38.0032c14: 須彌之大爲小相也。故墮外道他性之執。自
T1766_.38.0032c15: 性下擧前第五師。況斥興皇也。前解云大中
T1766_.38.0032c16: 有小性小中有大性。即是自性大小其義甚
T1766_.38.0032c17: 巧。尚己被破。況今作他解其義迂拙耶。今明
T1766_.38.0032c18: 下明今義二。初依理起用。二用遍法界由分
T1766_.38.0032c19: 證妙理故。有大用而自在應機。普周十界故。
T1766_.38.0032c20: 有二文。初又二。初理絶四計。以芥子之小須
T1766_.38.0032c21: 彌之大。二並是事而此事即理。並絶四性。豈
T1766_.38.0032c22: 同古師。文中先明小。次以大例。明小中初句
T1766_.38.0032c23: 明不自生。亦不下明不他生。大不下此二句
T1766_.38.0032c24: 屬推大。然是相對而來以此段正推小。故下
T1766_.38.0032c25: 云大亦如是。方是明大也。因縁故小大者。明
T1766_.38.0032c26: 不共生。應以上句亦不字貫下。亦不下明不
T1766_.38.0032c27: 無因生。不在下引經以證理絶四計也。内自
T1766_.38.0032c28: 外他兩中間共常自有無因。由此妙理本絶
T1766_.38.0032c29: 四執。故不可以九界心思言議也。大亦下明
T1766_.38.0033a01: 大例小可見。故云亦如是。通達下明依理起
T1766_.38.0033a02: 用。通達此理者。通達向明絶四之理也。即事
T1766_.38.0033a03: 而眞者。達大小事即實相理。唯應度者。即能
T1766_.38.0033a04: 感之人見不思議等。即能應之事。感應道交
T1766_.38.0033a05: 以所見也。大小倶言不思議者。以須彌之大
T1766_.38.0033a06: 芥子之小。倶由心變無非心性。而此心性本
T1766_.38.0033a07: 具依正心性既一相入何疑。但由在迷則無
T1766_.38.0033a08: 外用。此理顯已轉變無方。内則果住楞嚴。外
T1766_.38.0033a09: 則建斯大義。如經廣説者。指四相品。一往下
T1766_.38.0033a10: 明用遍法界。在於道後者。唯於佛界現變也。
T1766_.38.0033a11: 其理實通者。謂變於十界。乃至現地獄身等。
T1766_.38.0033a12: 乃至下以例善惡等用。亦遍十界菩薩。爲正
T1766_.38.0033a13: 下云云者。此則九界邪正悉爲佛界非邪非
T1766_.38.0033a14: 正。所攝下明善惡其義例爾。三界下例二鳥
T1766_.38.0033a15: 雙遊用。亦遍十界。是三無爲常者。謂虚空擇
T1766_.38.0033a16: 滅非擇滅。通擧乃三。其實但證擇滅無爲也。
T1766_.38.0033a17: 如疏記。以眞空比生死故眞空名常。又二下
T1766_.38.0033a18: 菩薩破空出假。空既可破。故二乘無常菩薩
T1766_.38.0033a19: 是常。常無常雙用者。句首合有二字。即前
T1766_.38.0033a20: 例章云二。二鳥雙遊用也。倶亡二邊者。中
T1766_.38.0033a21: 智之體非常非無常故倶亡。即亡而照雙用
T1766_.38.0033a22: 二邊。而用有二異一並用。如鳥喩品以鴛鴦
T1766_.38.0033a23: 雙遊並息。以喩涅槃二用。同時前後下二單
T1766_.38.0033a24: 用如已前二用無常破邪常。今經用眞常破無
T1766_.38.0033a25: 常。喩以倒瀉病無不盡。宜一下結示二意。用
T1766_.38.0033a26: 時雖單佛意必並。故知單用不失雙遊。用自
T1766_.38.0033a27: 在故者。單並適宜也。善惡下以例攝善。攝惡
T1766_.38.0033a28: 亦是雙遊。不妨亦有單並之別。故云或雙用
T1766_.38.0033a29: 或前後也。邪即外道等者。彼品之初。如來始
T1766_.38.0033b01: 告陳如。談五陰常住結正觀行故。捨無常色
T1766_.38.0033b02: 獲得常色等。能如是知是名沙門。名婆羅門。
T1766_.38.0033b03: 以斥外道虚假詐稱都無實行。外道聞之心
T1766_.38.0033b04: 生瞋恚。遂索論議。凡十外道。其第十人即弘
T1766_.38.0033b05: 廣也。以是權人故在正攝。故經云。是婆羅門
T1766_.38.0033b06: 乃往過去於普光明佛所發菩提心。久已通
T1766_.38.0033b07: 達了知法相。爲衆生故現處外道。邪即諸魔
T1766_.38.0033b08: 等者。即經云。世尊知已。即告陳如。阿難比丘
T1766_.38.0033b09: 今爲所在。答言。阿難比丘在娑羅林外。去此
T1766_.38.0033b10: 太會十二由旬。而爲六萬四千億魔之所嬈
T1766_.38.0033b11: 亂。平等皆攝者。非但攝陳如。阿難亦攝。外道
T1766_.38.0033b12: 諸魔同歸祕藏也。若見此意等者。謂見不思
T1766_.38.0033b13: 議雙遊雙攝之三意也。具此三者。名自在用
T1766_.38.0033b14: 善巧。四隨者禪經名隨大論名悉。謂隨樂欲
T1766_.38.0033b15: 隨便宜隨對治隨第一義也。住首楞嚴者。謂
T1766_.38.0033b16: 分住及究竟住。悉能起十界用。故云種種示
T1766_.38.0033b17: 現。雖終日示現而不離楞嚴。故云不動法性。
T1766_.38.0033b18: 其見下見形聞聲倶蒙四益。若專本用即是
T1766_.38.0033b19: 體者。以本用在理故是體。當用在果故是宗。
T1766_.38.0033b20: 自在化他故是用。手出香色乳等者。此謂觀
T1766_.38.0033b21: 音經文也。今約觀解。應以兩手表二智。出乳
T1766_.38.0033b22: 表説教。令他飽滿法味也。舊醫偸教者。外道
T1766_.38.0033b23: 偸佛教也。用佛常樂之名。故云竊取乳名。不
T1766_.38.0033b24: 解下不解四徳眞義也。而爲下由不解四徳則
T1766_.38.0033b25: 起四倒。妄計念念相續爲常。妄計人天悦意
T1766_.38.0033b26: 爲樂。妄計轉動自在爲我。妄計薄皮所覆臭
T1766_.38.0033b27: 身爲淨。由此四事所誑而起四倒。毒亂下四
T1766_.38.0033b28: 倒毒乳悶亂眞心。而傷法身害慧命也。醎苦
T1766_.38.0033b29: 酢喩三修也。以榍出榍者。又作楔同。先結切。
T1766_.38.0033c01: 説文楔櫼也。櫼子林切。以正乳之楔。出邪乳
T1766_.38.0033c02: 之楔。或説方便法者。以小乘無常治邪常也。
T1766_.38.0033c03: 或説眞實法者。以圓常治無常也。此即別教
T1766_.38.0033c04: 十行隨機利他。如經者。即哀嘆品文也。犢喩
T1766_.38.0033c05: 佛也。得中道理柔和善順名調善。不馳空不住
T1766_.38.0033c06: 有。不處涅槃高原不居生死下濕。不染眞諦
T1766_.38.0033c07: 三昧。如不食酒。不著俗諦三昧。如不食糟。泥
T1766_.38.0033c08: 洹智易得如滑草。分別智難生如麥&T065000;。特牛
T1766_.38.0033c09: 無乳譬無慈悲。明佛有不共慈悲。革凡成聖
T1766_.38.0033c10: 者。此約別教革地前凡成登地聖。亦革下革
T1766_.38.0033c11: 十地聖成妙覺無上道。佛教下圓信圓修初
T1766_.38.0033c12: 後不二。故云即得安住等。四出證義者。即
T1766_.38.0033c13: 本無今有偈。人師名爲四出偈。亦名四柱偈。
T1766_.38.0033c14: 則涅槃如室四出如柱。一出菩薩品。二出梵
T1766_.38.0033c15: 行品。三出二十五卷。四出二十六卷。大意是
T1766_.38.0033c16: 同而爲縁則異。一菩薩釋差無差。二釋得無
T1766_.38.0033c17: 得。三釋有不定有無不定無。四爲破定性説
T1766_.38.0033c18: 無定性。故云明無差別差別等也。例此説之。
T1766_.38.0033c19: 無咎者。例彼四出説乳多種。邪乳名乳乳者
T1766_.38.0033c20: 以生死喩乳。涅槃喩非乳。凡夫因果倶生故
T1766_.38.0033c21: 名乳。乳子何須惑者。結責問者。子謂男子
T1766_.38.0033c22: 之美稱也。詣師學書者。此方古者子生六歳
T1766_.38.0033c23: 而教數與方名。十歳入小學學六甲書計之
T1766_.38.0033c24: 事。則文學之謂也。出欲論者。明梵天出離欲
T1766_.38.0033c25: 界也。釋天即忉利也。倉雅之類者。然倉雅多
T1766_.38.0033c26: 種。倉有蒼頡篇埤倉三倉。雅有廣雅博雅小
T1766_.38.0033c27: 雅。倉即人名。帝王世紀曰。黄帝垂衣裳蒼頡
T1766_.38.0033c28: 造文字。雅非人名。爾近也。博於聞識可近而
T1766_.38.0033c29: 取正。故曰爾雅。謝氏正引蒼頡以證梵佉婁。
T1766_.38.0034a01: 是人名。雅則相帶而來還。是世間二字者。例
T1766_.38.0034a02: 如此方蒼雅二書。倶説文字詁訓之義。名爲
T1766_.38.0034a03: 二字。是則梵是一人。佉婁是一人也。婆和者。
T1766_.38.0034a04: 是小兒習語之聲。以喩方便小教也。所謂有
T1766_.38.0034a05: 爲無爲者。苦集有爲道滅無爲。此名生滅二
T1766_.38.0034a06: 諦爲二字也。半滿爲二字者。前有爲無爲合
T1766_.38.0034a07: 爲半字。對大爲滿。六行倶明者。勝劣各三修
T1766_.38.0034a08: 也。是大乘非滿者。意謂涅槃勝劣倶談。則是
T1766_.38.0034a09: 大小滿足故稱滿也。法華廢小故。是大非滿。
T1766_.38.0034a10: 由是無常者。由應作猶。謂談常住謂在涅槃
T1766_.38.0034a11: 也。此都下法華開權顯實。超出諸教已今當
T1766_.38.0034a12: 説。最爲第一。却謂非滿。世間相常住知法常無
T1766_.38.0034a13: 性。顯談常住却謂無常。非聖反經。顛亂已甚
T1766_.38.0034a14: 不可與言。故云不須論難。興皇五滿略如疏
T1766_.38.0034a15: 記。彈小褒大者。彈三藏褒三教也。帶半者。帶
T1766_.38.0034a16: 二乘也。廢半明滿者。若以四教明之。則後三
T1766_.38.0034a17: 教倶得滿名。若在法華涅槃。則前三悉是半
T1766_.38.0034a18: 字。唯圓名滿。開半明滿者。廢約相待開約絶
T1766_.38.0034a19: 待。故知半滿二字其名則通其義則異。須跋
T1766_.38.0034a20: 此云善賢。陳如品云。娑羅林外有一梵志。名
T1766_.38.0034a21: 須跋陀。年百二十得非想定起涅槃想。佛令
T1766_.38.0034a22: 阿難召來爲説第一義諦。得羅漢果。彼聞圓
T1766_.38.0034a23: 常而證小果者。由小半即大滿故。明於常住
T1766_.38.0034a24: 二字者。如哀嘆品。又結下約五時結爲四句
T1766_.38.0034a25: 也。初句是鹿苑。次句法華涅槃三句二味。四
T1766_.38.0034a26: 句即鹿苑已前。天教也。邪三下初約邪慧
T1766_.38.0034a27: 釋。次約邪禪釋。如執掣電速滅喩妄常非久
T1766_.38.0034a28: 住。飛蛾起火喩妄樂唯是苦。蠶繭自縛喩妄
T1766_.38.0034a29: 我非自在。追求下明由起邪執。故追求五塵。
T1766_.38.0034b01: 亦是下約邪禪釋。此即六行觀也。外道於初
T1766_.38.0034b02: 禪覺觀支中。厭離覺觀以初禪爲苦麁障二
T1766_.38.0034b03: 法。動亂定心故苦。從二法生喜樂故麁。二
T1766_.38.0034b04: 法翳上定故障。二禪異此名勝妙出。修上三
T1766_.38.0034b05: 禪四空皆爾。此厭三欣三亦得名邪三修也。
T1766_.38.0034b06: 能破欲染下明三修有破惑之功。染即是貪。
T1766_.38.0034b07: 遊諸覺華者。七覺如華故云覺華。又邪修下
T1766_.38.0034b08: 哀嘆品文。但有新舊兩伊。今以義加世伊及
T1766_.38.0034b09: 非新非故伊。例前一乳多種分別。智論明四
T1766_.38.0034b10: 依菩薩依義立名。名爲法施。此其例也。然經
T1766_.38.0034b11: 以舊伊喩外。今既義立世伊。故以舊伊之名。
T1766_.38.0034b12: 以名二乘也。別有疏本者。開淨名前玄以爲
T1766_.38.0034b13: 三部。謂四悉四卷。四教四卷。三觀兩卷。今
T1766_.38.0034b14: 指四教也。謂戒定慧藏者。即是律藏詮戒。經
T1766_.38.0034b15: 藏詮定。論藏詮慧。藏有三別故云三藏。此是
T1766_.38.0034b16: 合字解義。四念處中謂聲聞縁覺菩薩。故言
T1766_.38.0034b17: 三經律論。故言藏者。即分字解義也。爲彼嬰
T1766_.38.0034b18: 兒等者。三乘悉名嬰兒。歴修三學如登梯蹬。
T1766_.38.0034b19: 畏憚長遠者。不能行五百由旬也。止息化城
T1766_.38.0034b20: 者。偏約二乘以説。若菩薩因中不入至果方
T1766_.38.0034b21: 入。菩薩下此指圓頓菩薩。修小三學以爲助
T1766_.38.0034b22: 道。亦是漸次止觀行人也。下明通別亦爾。浮
T1766_.38.0034b23: 嚢是小戒。白骨是小定。八苦是小慧。近遠倶
T1766_.38.0034b24: 通者。鈍根近通偏眞。利根遠通中道。即受接
T1766_.38.0034b25: 人也。若能下借彼法華開小之文。以成通人
T1766_.38.0034b26: 受接之義。所行事理者。事則塵劫修行入空
T1766_.38.0034b27: 出假。理則初心知中登地開發故。非兩教三
T1766_.38.0034b28: 乘所知。兩教菩薩所證眞理。既同二乘故。
T1766_.38.0034b29: 悉在二乘所攝。故上云不與二乘共。顯前菩
T1766_.38.0034c01: 薩與二乘共。是彼境界也。非諸二乘下地所
T1766_.38.0034c02: 知者。圓融三諦之教非兩教二乘非別教下
T1766_.38.0034c03: 地所知也。下地即地前也。證道同圓則有知
T1766_.38.0034c04: 分。從淺至深者。三教互有淺深。圓教唯深菩
T1766_.38.0034c05: 薩備修四教。故云從淺至深。即是漸頓之教
T1766_.38.0034c06: 等者。歴三教偏漸至圓頓故。故名漸頓漸圓
T1766_.38.0034c07: 也。此乃文中一種者。即次第五行從漸至圓。
T1766_.38.0034c08: 於三種止觀中。即次第止觀也。復有下一行
T1766_.38.0034c09: 即不次第五行也。於三種止觀中即圓頓止
T1766_.38.0034c10: 觀也。發軫者。文選曰。發軫清洛汭。注云。軫
T1766_.38.0034c11: 車也。言發車洛陽也。今以發軫喩初修也。更
T1766_.38.0034c12: 無別異者。圓法無別從漸入故名漸圓。非謂
T1766_.38.0034c13: 圓有漸頓之異。通是雜藏者。以當教三乘及
T1766_.38.0034c14: 被接者。其人不一故稱雜也。正譬説教次第
T1766_.38.0034c15: 者。以從牛初出於乳。譬佛出世先説華嚴。乃
T1766_.38.0034c16: 至最後變成醍醐。譬佛最後説法華涅槃也。
T1766_.38.0034c17: 如第十三卷中説。不應以淺深意取者。不應
T1766_.38.0034c18: 謂乳等定淺。則以華嚴等爲劣。醍醐定深則
T1766_.38.0034c19: 以涅槃爲勝。須知約次第相生故有五味。而
T1766_.38.0034c20: 諸味中悉有圓融故無勝劣。鹿苑顯無祕密
T1766_.38.0034c21: 亦有此亦不約開未開。別以分勝劣也。若謂
T1766_.38.0034c22: 下廣引諸文用破定執。所喩淺深之見。四味
T1766_.38.0034c23: 若淺不應喩深。醍醐若深不應喩淺。醫占王
T1766_.38.0034c24: 病等者。醫喩佛。王喩衆生。病喩執無常。乳喩
T1766_.38.0034c25: 今經。以常藥破無常病也。甜酥八味者。乳酪
T1766_.38.0034c26: 時淡醍醐時濃。酥居中間故具衆味。一生味。
T1766_.38.0034c27: 二熟味。三酥味。四漿味。五乳味。六甜味。七
T1766_.38.0034c28: 淡味。八膩味。以喩涅槃具常樂我淨。恒安無
T1766_.38.0034c29: 垢清涼不老不死之八徳也。況其深矣者。況
T1766_.38.0035a01: 比也。不可言深者。既喩二乘其法乃淺。如血
T1766_.38.0035a02: 變爲乳者。無明即明如血變乳。從法界體至
T1766_.38.0035a03: 界法者。即依圓頓理。説圓頓教也
T1766_.38.0035a04: 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卷第三
T1766_.38.0035a05:
T1766_.38.0035a06:
T1766_.38.0035a07:
T1766_.38.0035a08: 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卷第四
T1766_.38.0035a09:  宋錢塘沙門釋智圓述 
T1766_.38.0035a10: 如日下日喩法界體。照喩法界法。高山喩
T1766_.38.0035a11: 菩薩。如聾下喩小機在。華嚴座不得大
T1766_.38.0035a12: 益。聾故不能聞大。瘂故不能説大。隱其下初
T1766_.38.0035a13: 約隱身。次約隱法。初文者。神徳舍那身丈六
T1766_.38.0035a14: 釋迦像。覆如下明隱法。如來藏者圓頓法也。
T1766_.38.0035a15: 令改革凡夫成小聖人。無生無用者。敗種無
T1766_.38.0035a16: 生壞根無用。先與後奪者。與小即鹿苑。奪小
T1766_.38.0035a17: 即方等。委業領財者用法華窮子喩也。此喩
T1766_.38.0035a18: 委以大乘家業。以化菩薩。如諸部般若多是
T1766_.38.0035a19: 空生身子。滿願對揚也。付財定性者。會父子
T1766_.38.0035a20: 定天性也。如經云。此實我子我實其父。以喩
T1766_.38.0035a21: 法華開權二乘。皆當作佛也。文云下即第九
T1766_.38.0035a22: 卷。指法華持品中八千人也。故知法華涅槃
T1766_.38.0035a23: 開會事等。悉號醍醐。但彼廢此施義有小異
T1766_.38.0035a24: 然由法華本懷已暢故。至今教遂般涅槃。夫
T1766_.38.0035a25: 衆下通示化意也。衆生本具與佛無殊。日用
T1766_.38.0035a26: 不知。乃淪生死故。佛出世以二智手指撝迷
T1766_.38.0035a27: 徒點示本性。方將直顯復慮謗法。機既不等
T1766_.38.0035a28: 遂有五時。兼別但小對三帶二。一期調熟乃
T1766_.38.0035a29: 獲開權。法華今經所以興也。或作下敍五時
T1766_.38.0035b01: 華嚴唯別圓故大。鹿苑但三藏故小。方等訶
T1766_.38.0035b02: 責偏小。褒嘆圓大。意令恥小慕大。般若委以
T1766_.38.0035b03: 大法。令教菩薩漸使通泰。法華開權名定天
T1766_.38.0035b04: 性。衆生下明法華既見佛性故。於今經涅槃。
T1766_.38.0035b05: 故知二經見性義一靜乎雙樹者。即經云右脇
T1766_.38.0035b06: 而臥。表一期化極。内智指撝其功已畢。息教
T1766_.38.0035b07: 二河者。即經云。寂然無聲也。故云息教也。二
T1766_.38.0035b08: 河者。拔提河大在城南。熙連河小在城北。相
T1766_.38.0035b09: 去百里。佛居其間。於四雙八隻樹下涅槃也。
T1766_.38.0035b10: 諸佛下燈明迦葉出於淨土。但説法華即入涅
T1766_.38.0035b11: 槃。今佛世尊既出穢土。故須扶律以拾殘機。
T1766_.38.0035b12: 二經雖殊見性無別。又若約扶律爲涅槃者。
T1766_.38.0035b13: 則唯穢土。若約談常爲涅槃者。則淨穢皆説
T1766_.38.0035b14: 只是下能發究竟智。故名佛師。能生分眞智
T1766_.38.0035b15: 故名菩薩母。佛菩薩下擧佛菩薩之勝。以況
T1766_.38.0035b16: 凡小之劣。千舌百盲者。擧千百言多耳安能。
T1766_.38.0035b17: 舞手者。毛詩序云。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
T1766_.38.0035b18: 歌之不足。故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專五所以
T1766_.38.0035b19: 是體意者。五番所詮之理名爲所以。謂從上
T1766_.38.0035b20: 品乳滿字。勝修圓教醍醐所詮。倶是今經正
T1766_.38.0035b21: 體。設諸名相者。應云行相即依理起行故是
T1766_.38.0035b22: 宗。意對破者。即五番中皆有以圓破偏意也。
T1766_.38.0035b23: 皆言若專者。專獨也。謂五番具含衆義。今若
T1766_.38.0035b24: 獨取其一故。成體等不同。雙卷等者。如上卷
T1766_.38.0035b25: 記。大本者。雖南北二本不同。同名大本。對六
T1766_.38.0035b26: 卷名小本也。同座異聞者。宜廣聞大本。宜略
T1766_.38.0035b27: 聞六卷。例大小品者。般若有大品小品。故以
T1766_.38.0035b28: 爲例。準諸經目録。秦弘始五年四月二十三
T1766_.38.0035b29: 日。譯大品竟。二十七卷成者是也。竺法護於
T1766_.38.0035c01: 太康元年譯。上帙爲光讃。羅什又重譯爲
T1766_.38.0035c02: 十卷。名小品。是知小品亦是抄其前分。若然
T1766_.38.0035c03: 者。則次説爲是。以六卷但盡菩薩品故。斯乃
T1766_.38.0035c04: 廣略者。六卷則略抄前段。大本則廣有後文。
T1766_.38.0035c05: 世猶惑焉者。或云異聞或謂廣略難可準定。
T1766_.38.0035c06: 故人尚疑如來説。偸狗等者。示其前後不同
T1766_.38.0035c07: 也。如來説則在後。迦葉問則在前。偸謂盜賊。
T1766_.38.0035c08: 以喩見魔。狗喩愛魔。如四依品。説三歸在如
T1766_.38.0035c09: 來性品。秦人彌譯者六卷。東晋所翻大本。北
T1766_.38.0035c10: 涼所翻倶非秦代。而言秦人者。但姚秦翻譯
T1766_.38.0035c11: 最盛。故義學之家相承而用。㨙互者。㨙胡計
T1766_.38.0035c12: 切。換也。或作係奚者。倶誤。昔道猛等者。按譯
T1766_.38.0035c13: 經圖紀及僧傳並云曇無讖。以玄始元年歳
T1766_.38.0035c14: 次壬子至姑臧。齎涅槃前分十卷。止於俗舍。
T1766_.38.0035c15: 遜聞讖名厚遇請譯。遂以玄始三年歳次甲寅
T1766_.38.0035c16: 起首。至玄始十年辛酉譯經律。總二十三部。
T1766_.38.0035c17: 合一百四十八卷。慧嵩筆受。又南山涅槃弘
T1766_.38.0035c18: 傳序云。北涼沮渠氏玄始三年。有天竺三藏
T1766_.38.0035c19: 曇無讖者。涼言法豐。齎此梵本前分十卷。來
T1766_.38.0035c20: 達姑臧。僞主蒙遜珍賞隆重。於涼城内閑豫
T1766_.38.0035c21: 宮中。前後三翻成四十卷。終宋武帝永初二
T1766_.38.0035c22: 年。據此諸文乃是讖公齎至。不云道猛將還。
T1766_.38.0035c23: 沮渠蒙遜者。胡人。其先爲匈奴左沮渠。遂以
T1766_.38.0035c24: 官爲氏。蒙遜博覽群史。頗曉天文。殺段業自
T1766_.38.0035c25: 稱涼州牧。又破傉檀于窮泉。乘勝入姑臧。僣
T1766_.38.0035c26: 號西河王。隴右即隴西也。右或作后後並誤。
T1766_.38.0035c27: 自號玄始者。改元玄始也。是時下南經縁起
T1766_.38.0035c28: 也。經從北涼入于江南。後因治定。既與舊本
T1766_.38.0035c29: 品卷開合不同。遂號南本。姚萇殺符堅。改長
T1766_.38.0036a01: 安爲常安都之。改元白雀。後改建元。萇卒。子
T1766_.38.0036a02: 興立。改元皇初。後改弘始。今云。姚萇復號弘
T1766_.38.0036a03: 始者誤。應云姚興弘始。非玄始者。別其兩
T1766_.38.0036a04: 國年號也。玄始五年即晋恭元熙元年者。恭
T1766_.38.0036a05: 帝者。即東晋第十一帝。都建康。在位一年遜
T1766_.38.0036a06: 位于劉裕。是爲宋武帝。故云次入宋武裕也。
T1766_.38.0036a07: 恭帝元熙元年即是宋武永初元年。以當年
T1766_.38.0036a08: 改號故。宋武姓劉諱裕字徳輿。得四年者。宋
T1766_.38.0036a09: 武在位三年而崩。長子義符立。是爲少帝。即
T1766_.38.0036a10: 位昏亂。太后廢帝爲榮陽王。在位二年。武帝
T1766_.38.0036a11: 第三子諱義隆即位。是爲文帝。以少帝於武
T1766_.38.0036a12: 帝三年當年即位。在位二年。至文帝元嘉元
T1766_.38.0036a13: 年。凡四年矣。故云得四年。此即大本始至南
T1766_.38.0036a14: 朝之年也。故開皇録云。宋文帝世元嘉年初
T1766_.38.0036a15: 達于建康也。即北涼玄始九年也。此二高明
T1766_.38.0036a16: 者。謂徳高智明乃美稱也。事跡如梁傳第七。
T1766_.38.0036a17: 康樂縣令者。南史第十八云。謝靈運少好學
T1766_.38.0036a18: 博覽群書。文章之美與顏延之。爲江左第一。
T1766_.38.0036a19: 縱横俊發過於延之。深密則不如也。襲封康
T1766_.38.0036a20: 樂公。今云。縣令恐誤。抗世逸群等者。抗擧
T1766_.38.0036a21: 也。逸群猶出群也。南史云。以國公例除員外
T1766_.38.0036a22: 散騎侍郎。不就。爲瑯琊王大司馬行參軍。車
T1766_.38.0036a23: 服鮮麗衣物多改舊形制。世共宗之。咸稱謝
T1766_.38.0036a24: 康樂也。開皇三寶録云。陳郡處士謝靈運治
T1766_.38.0036a25: 定者。蓋靈運自稱處士也。靈運陳郡陽夏人。
T1766_.38.0036a26: 甞爲永嘉太守。郡有名山水。公素愛好肆意
T1766_.38.0036a27: 遨遊。稱疾去職。於始寧縣修營故墅。傍山帶
T1766_.38.0036a28: 江盡幽居之美。因著山居賦。尋山登嶺常著
T1766_.38.0036a29: 木屐。上則去其前齒。下則去其後齒。會稽太
T1766_.38.0036b01: 守孟顗事佛精懇。公謂之曰。得道應須慧業。
T1766_.38.0036b02: 丈人生天應在靈運前。成佛必在靈運後。顗
T1766_.38.0036b03: 深恨之。今撫州城東南四里。有翻經臺。唐顏
T1766_.38.0036b04: 魯公碑云。宋康樂侯謝公。元嘉年初。於此翻
T1766_.38.0036b05: 譯涅槃經。因以爲號。問謝公但修定舊本。安
T1766_.38.0036b06: 稱翻譯。答翻經之所有譯語者。筆受者。綴文
T1766_.38.0036b07: 者。證義者。潤色者。而通稱譯人。謝公治定
T1766_.38.0036b08: 乃是證義潤色之職也。故稱靈運翻經焉。開
T1766_.38.0036b09: 壽命下開壽命爲四品。復改壽命爲長壽。開
T1766_.38.0036b10: 如來性爲十品。凡十二品者。新開品目則有
T1766_.38.0036b11: 十二。并舊壽命如來性共有十四。皆準六卷。
T1766_.38.0036b12: 中品名開之。故三寶録云。靈運等以讖涅槃
T1766_.38.0036b13: 品數疎簡。初學之者難以措懷。乃依舊翻泥
T1766_.38.0036b14: 洹正本加之。文有過質頗亦改治。足前等者。
T1766_.38.0036b15: 并舊大衆問等品也。北本但十三品成四十
T1766_.38.0036b16: 卷。南本二十五品成三十六卷。故北遠師名
T1766_.38.0036b17: 北本爲少品多卷經。名南本爲多品少卷經。
T1766_.38.0036b18: 有三品等者。至唐麟徳中後分方來。尚闕分
T1766_.38.0036b19: 舍利。其後分中立品與讖説不同者。和會如
T1766_.38.0036b20: 疏記第二十卷。由來關中者。關中秦地羅什
T1766_.38.0036b21: 居關中不見大本。故知足品非羅什也。録稱
T1766_.38.0036b22: 者。即梁寶唱録及隋開皇三寶録第十三云。
T1766_.38.0036b23: 豫州沙門范慧嚴。清河沙門崔慧觀。陳郡處
T1766_.38.0036b24: 士謝靈運等加品改治。故今依之。知小亮非
T1766_.38.0036b25: 也。初三人下此明事蹟。與梁僧傳及開皇録
T1766_.38.0036b26: 不同者。恐是傳説有異。而彼二文咸云三十
T1766_.38.0036b27: 六卷。始有數本流行未廣。嚴後一夜忽夢一
T1766_.38.0036b28: 人形状極偉。厲聲謂嚴曰。涅槃尊經。何以率
T1766_.38.0036b29: 爾輕加斟酌。嚴既覺已懷抱惕然。旦乃集僧
T1766_.38.0036c01: 欲收前本。時有識者咸共止之。此蓋欲誡勵
T1766_.38.0036c02: 後人耳。若必乖理。何容即時方始感夢。嚴以
T1766_.38.0036c03: 爲然。頃之。又夢神人曰。君以弘經精到之力。
T1766_.38.0036c04: 於後必當得見佛也。如法華疏説者。即玄義
T1766_.38.0036c05: 第八明有翻無翻。各具五義也。亦如彼者。如
T1766_.38.0036c06: 文句也。以玄義文句。皆是解經通得稱疏。釋
T1766_.38.0036c07: 序品義既指法華文句。故下疏文直釋通序
T1766_.38.0036c08: 五事而已。更不消釋序品名義。又下疏文初
T1766_.38.0036c09: 且離文通示五章。所以疏初不題序品二字。
T1766_.38.0036c10: 若法華疏發初即解序品。故云序謂庠序等。
T1766_.38.0036c11: 所以疏初乃標序品二字。或例法華文句。於
T1766_.38.0036c12: 此疏初加序品二字者非也。且淨名疏初亦
T1766_.38.0036c13: 不標其品目。用意各別。豈須一準。又疏文已
T1766_.38.0036c14: 經治定。標題從省。故削大般二字。但題云涅
T1766_.38.0036c15: 槃疏。此乃荊溪新意。或加大般二字者。亦非
T1766_.38.0036c16: 必也。正名宣尼所誡。後之學者宜善思擇。二
T1766_.38.0036c17: 疏下疏縁起二。初通示。二由二。初製疏遠由
T1766_.38.0036c18: 二。初受經攝靜。縁起者。因由曰縁。興致曰起。
T1766_.38.0036c19: 余我也。童年穉歳也。攝靜寺名。在章安。即慧
T1766_.38.0036c20: 拯法師也。傳云。及年七歳還爲拯公弟子。具
T1766_.38.0036c21: 載上卷。予甞讀高僧傳。見古來盛徳鮮有不
T1766_.38.0036c22: 講誦斯經者。信夫。法王顧命慈父遺囑爲臣
T1766_.38.0036c23: 爲子理合遵奉。邇世講誦閴其無人。法漸陵
T1766_.38.0036c24: 夷於斯驗矣。庶幾同見同行勉力流通。載紐
T1766_.38.0036c25: 頽綱重樹顛表。忠臣孝子於是乎在。二走雖
T1766_.38.0036c26: 下求旨天台二。初別示縁差二。初八障喪聽
T1766_.38.0036c27: 二。初師存喪聽二。初正明八障。凡稱走或僕
T1766_.38.0036c28: 或蒙皆謙也。東京賦曰。走雖不敏庶斯達矣。
T1766_.38.0036c29: 注云。走謂走使之人。公子自謙敏達也。願聞
T1766_.38.0037a01: 旨趣者。既誦其文願知其義。負笈天台者。切
T1766_.38.0037a02: 韻曰。笈負書箱也。史記云。後漢蘇章字士成。
T1766_.38.0037a03: 北海人。負笈追師不遠千里。天台指智者所
T1766_.38.0037a04: 居之山也。陶隱居眞誥曰。高一萬八千丈周回
T1766_.38.0037a05: 八百里。山有八重四面如一。當斗牛之分。上
T1766_.38.0037a06: 應台星。故曰天台。輿地志曰。天台山一名桐
T1766_.38.0037a07: 柏。衆嶽之極秀者也。心忻藍染者。劉子云。青
T1766_.38.0037a08: 出於藍而青於藍。染使然也。此以染義喩從
T1766_.38.0037a09: 師求解不取勝義。登山甫爾者。甫始也。言未
T1766_.38.0037a10: 久也。仍逢出谷者。又値智者奉陳後主詔出
T1766_.38.0037a11: 山也。疏主傳曰。陳至徳元年隨師出京。住光
T1766_.38.0037a12: 宅寺。不惟下自謙也。言不思已徳荒薄而輒
T1766_.38.0037a13: 侍奉。隨從智者於皇帝朝廷也。易緯曰。帝者。
T1766_.38.0037a14: 天號也。徳象天地不私公位。稱之曰帝。香塗
T1766_.38.0037a15: 三宮者。或作六宮。並由斯文。古無章記。講
T1766_.38.0037a16: 貫者寡。故令傳寫魚魯成訛。今謂三宮定非
T1766_.38.0037a17: 二六通用。有云。三宮爲正。乃地名也。引唐僧
T1766_.38.0037a18: 傳疏主傳云。三宮廬阜九向衡峰。無不揖迹
T1766_.38.0037a19: 依迎。訪問遺逸。此不應爾。今叙大師正宮京
T1766_.38.0037a20: 輦。地乃金陵非三宮也。今按三宮即東嶽泰
T1766_.38.0037a21: 山。故茅君内傳曰。岱宗山之洞周回三千餘
T1766_.38.0037a22: 里。名三宮空洞之天。言二宮者。文選曰。婉變
T1766_.38.0037a23: 二宮徘徊殿闥。注云。婉孌徘徊皆顧慕貌。二
T1766_.38.0037a24: 宮謂帝及太子宮也。故大師別傳云。陳主幸
T1766_.38.0037a25: 寺捨身大施。又云。皇太子已下並託舟航咸
T1766_.38.0037a26: 宗戒範。故云二宮也。續高僧傳中皆指帝宮
T1766_.38.0037a27: 及儲宮爲二宮。既禀戒法故云香塗。即經云。
T1766_.38.0037a28: 常用戒香塗瑩體也。或謂大師爲陳隋二帝
T1766_.38.0037a29: 戒師。即是二宮。此亦不然。此中正叙陳主欽
T1766_.38.0037b01: 崇。下云金陵土崩方歸隋國。豈於陳世預説
T1766_.38.0037b02: 隋朝。無乃不可。或作六宮。即特指天子其義
T1766_.38.0037b03: 亦通。言六宮者。周禮天子后立六宮三夫人。
T1766_.38.0037b04: 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鄭玄注曰。六
T1766_.38.0037b05: 宮者。前一宮後五宮也。五者后一宮。三夫人
T1766_.38.0037b06: 一宮。九嬪一宮。二十七世婦一宮。八十一御
T1766_.38.0037b07: 妻一宮。凡一百二十人。后正位宮闈。體同天
T1766_.38.0037b08: 子。七衆者。一比丘。二比丘尼。三式叉摩那。
T1766_.38.0037b09: 四沙彌。五沙彌尼。六優婆塞。七優婆夷也。比
T1766_.38.0037b10: 丘等六翻名釋義。具在疏文。式叉摩那者。此
T1766_.38.0037b11: 云學法女。不別得戒也。先以立志六法練心。
T1766_.38.0037b12: 爲受縁也。四分云。十八童女應二歳學戒。又
T1766_.38.0037b13: 云。小年曾嫁年十歳者與六法。十誦中六法
T1766_.38.0037b14: 者。練心也。試看大戒受縁二年者。練身也。可
T1766_.38.0037b15: 知有胎無胎。此式叉尼具學三法。一學根本
T1766_.38.0037b16: 謂四重是。二學六法。謂一染心相觸。二盜人
T1766_.38.0037b17: 四錢三斷畜生命。四小妄語。五非時食。六飮
T1766_.38.0037b18: 酒也。三學行法。謂一切大尼戒行並須學之。
T1766_.38.0037b19: 言光輝七衆者。此謂戒香既塗於二宮。道光
T1766_.38.0037b20: 彌耀於七衆也。道俗參請者。道謂出家五衆。
T1766_.38.0037b21: 俗謂在家二衆。交絡者。謂參玄請法之人往
T1766_.38.0037b22: 來不絶也。雖欽下甘露喩涅槃旨趣也。瑞應
T1766_.38.0037b23: 圖云。露色濃甘者爲之甘露。王者施徳惠。則
T1766_.38.0037b24: 甘露降其草木。甘露仁澤也。一名天酒。如俟
T1766_.38.0037b25: 下謂待智者講説此經。如待黄河之清。言其
T1766_.38.0037b26: 難者也。王子年。拾遣記曰。丹立千年一燒
T1766_.38.0037b27: 黄河千年一清。皆至聖之君以爲大瑞。又黄
T1766_.38.0037b28: 河清而聖人生。左傳子駟曰。周詩有之曰。俟
T1766_.38.0037b29: 河之清人壽幾何。杜預注曰。言人壽促而河
T1766_.38.0037c01: 清遲。詎豈也。有期無日者。雖許講宣。以我
T1766_.38.0037c02: 多障竟無日得聞也。逮及也。金陵地名也。呉
T1766_.38.0037c03: 晋宋齊梁陳謂之江南。六朝悉都其地。建康
T1766_.38.0037c04: 實録云。本楚金陵邑。秦改爲秣陵。呉改爲建
T1766_.38.0037c05: 業。晋愍帝諱業改爲建康。元帝即位稱建康
T1766_.38.0037c06: 宮。土崩者。隋開皇八年文帝命晋王楊廣。清
T1766_.38.0037c07: 河公楊素。督兵五十萬以伐陳。旌旗千里金
T1766_.38.0037c08: 鼓震天。俄而平江東膚陳主。陳國傾壞喩以
T1766_.38.0037c09: 土崩。文選陳琳檄書曰。必土崩瓦解不俟血
T1766_.38.0037c10: 刃。師徒雨散者。陳國既破法集遂停。師徒相
T1766_.38.0037c11: 捨如雨分散。絶交論云。駱驛縱横烟飛雨散。
T1766_.38.0037c12: 大師遺囑云。朝同雲集暮如雨散。或作兩字
T1766_.38.0037c13: 者誤。後會匡嶺者。匡嶺即廬山也。廬山記曰。
T1766_.38.0037c14: 匡俗出於周威王時。生而神靈隱淪潜景。廬
T1766_.38.0037c15: 于此山。俗稱廬君。故山取號焉。大師別傳曰。
T1766_.38.0037c16: 金陵既敗旋錫荊湘。路次湓城。忽夢老僧曰。
T1766_.38.0037c17: 陶侃瑞像敬屈守護。遠公冥請也。於是住憇
T1766_.38.0037c18: 廬山。俄而潯陽反叛寺宇焚燒。獨有茲山全
T1766_.38.0037c19: 無侵撓。復屬虔劉者。左傳曰。虔劉我邊垂。杜
T1766_.38.0037c20: 注云。虔劉皆殺也。即是値潯陽反叛也。江陵
T1766_.38.0037c21: 荊州也。仍遭霧露者。仍値兵亂也。抱朴子曰。
T1766_.38.0037c22: 白霧四面圍城不出百日大兵必至。又三國
T1766_.38.0037c23: 名臣。譛曰。雖遇塵霧。注云。塵霧謂恥辱也。
T1766_.38.0037c24: 勅徴下江浦即江都今揚州也。亦曰洛浦。文
T1766_.38.0037c25: 選曰。歸骸洛浦。注云。揚州則梁之洛陽也。勅
T1766_.38.0037c26: 徴者。即煬帝潜龍之時。鎭守江淮。兩請智者。
T1766_.38.0037c27: 初請出江都求受戒法。即開皇十一年也。事
T1766_.38.0037c28: 畢仍歸江陵建玉泉寺。後又請出江都撰淨
T1766_.38.0037c29: 名疏。此言再出江都時。疏主滯疾於洪州也。
T1766_.38.0038a01: 若初出江都。則獲隨從故。疏主傳云。開皇十
T1766_.38.0038a02: 年晋王作鎭揚越。陪從智者止于&T052897;溝。漢制
T1766_.38.0038a03: 天子曰勅。太子曰令。諸王曰教。煬帝鎭揚越
T1766_.38.0038a04: 時。猶是諸王。後既登極故云勅徴。故別傳云。
T1766_.38.0038a05: 奉勅撰淨名疏也。頂滯疾豫章者。頂疏主稱
T1766_.38.0038a06: 名也。始稱余次稱走。今稱名文體之變也。豫
T1766_.38.0038a07: 章郡名。今洪州也。大師既再出江都。而疏主
T1766_.38.0038a08: 滯疾洪州。不獲隨從。既遠聖師安聞斯典。始
T1766_.38.0038a09: 擧飄南湖等者。南湖即宮亭湖。亦曰拱亭。謂
T1766_.38.0038a10: 於豫章病愈始擧掉飄帆。速往江都以就智
T1766_.38.0038a11: 者。而値隋文東巡狩。晋王入朝。於是大師東
T1766_.38.0038a12: 旋台岳。是故無暇講演。且給侍東歸。此乃大
T1766_.38.0038a13: 師最後入天台。即開皇十六年春也。東旋者。
T1766_.38.0038a14: 旋或作還同。似泉切。文選曰。祇召旋北京。作
T1766_.38.0038a15: 此旋字也。秋至佛隴者。神邕天台山記曰。從
T1766_.38.0038a16: 修禪寺南行二百歩有盤石。平正猶如削成。
T1766_.38.0038a17: 古老相傳佛嘗於此放光。故名佛隴。春離江
T1766_.38.0038a18: 都秋時方至者。以隨處利人行程故緩。冬逢
T1766_.38.0038a19: 入滅者。即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未時。於天
T1766_.38.0038a20: 台西門石城寺彌勒像前。加趺而終也。嘆伊
T1766_.38.0038a21: 余之法障者。伊維也。語辭耳。余我也。法障
T1766_.38.0038a22: 者。欲聞此經法義竟不獲聞。由前八事爲障
T1766_.38.0038a23: 也。一逢師出谷障。二參請交絡障。三金陵
T1766_.38.0038a24: 土崩障。四復屬虔劉障。五仍遭霧露障。六滯
T1766_.38.0038a25: 疾豫章障。七東旋台嶺障。八冬逢入滅障。由
T1766_.38.0038a26: 具八事障我聞法。故曰法障。若不出谷則合
T1766_.38.0038a27: 得聞。雖在帝庭。若參請事簡則合得聞。雖其
T1766_.38.0038a28: 人交絡。若金陵久安亦當得聞。乃至若不入
T1766_.38.0038a29: 滅雖有前障。終當講演令我得聞。故入滅之
T1766_.38.0038b01: 障最爲深重故下嘆云。日既隱於重崖。盲龜
T1766_.38.0038b02: 眠於海底也。奚可勝言者。奚何也。勝平聲謂
T1766_.38.0038b03: 法障之多非言所載也。二昔五下引事感傷。
T1766_.38.0038b04: 初引事類己。賢愚經第六云。毘舍離國有五
T1766_.38.0038b05: 百盲人。乞匃自治。時聞人言。如來出世。盲人
T1766_.38.0038b06: 聞已還共議曰我曹若當遇佛必見救濟。即
T1766_.38.0038b07: 便問人佛在何國。答云。佛在舍衞。遂各乞金
T1766_.38.0038b08: 錢一枚。僱人引往。時有一人收取金錢。將諸
T1766_.38.0038b09: 盲人至摩竭提國。棄諸澤中。盲不知處。互相
T1766_.38.0038b10: 捉手。經行他田傷破苗穀。長者行田見彼踐
T1766_.38.0038b11: 苗。甚多瞋怒。盲者求哀具宣上事。長者使人
T1766_.38.0038b12: 將詣舍衞。適達彼國。又聞佛往摩竭提國。及
T1766_.38.0038b13: 到彼國。復聞世尊已還舍衞。如是追逐凡往
T1766_.38.0038b14: 七反。佛知根熟乃於舍衞待之。盲到佛所。蒙
T1766_.38.0038b15: 光目開。佛爲説法成阿羅漢。祇洹等者。譬喩
T1766_.38.0038b16: 經第三云。昔有一人作兩業。有二婦適詣小
T1766_.38.0038b17: 婦。小婦語言。我年少婿年老。我不樂住。可住
T1766_.38.0038b18: 大婦處作居。其婿拔去白髮。適至大婦處。大
T1766_.38.0038b19: 婦語言。我老頭已白婿頭黒宜去。於是拔黒
T1766_.38.0038b20: 作白。如是不止。頭遂禿盡。二婦惡之。便各捨
T1766_.38.0038b21: 去。坐愁致死。過去世時作寺中狗。水東一寺
T1766_.38.0038b22: 水西一寺。聞楗椎鳴狗便往得食。後日二寺
T1766_.38.0038b23: 同時鳴磬。狗浮水欲度。適欲至西。復恐東寺
T1766_.38.0038b24: 食好。向東復恐西寺食好。如是猶豫溺死水
T1766_.38.0038b25: 中。文云祇洹者。通取寺名。非直指祇洹寺也。
T1766_.38.0038b26: 唯疆唯沈無見無得者。結前二事。盲雖七追
T1766_.38.0038b27: 唯至於他疆。竟不見佛故。云唯疆無見。狗聽
T1766_.38.0038b28: 兩鍾唯死於沈溺。竟不得食故云唯沈無得。
T1766_.38.0038b29: 次入山下以己類事己之多障。如盲如狗。入
T1766_.38.0038c01: 山出谷總前八障。入山攝七八。出谷攝前六。
T1766_.38.0038c02: 浮墜泝江者。釋上句也。浮墜字誤。應作乘陵。
T1766_.38.0038c03: 謂入山乘陵。出谷泝江空歴艱苦。不聞斯典。
T1766_.38.0038c04: 文選北征賦曰。乘陵岡以登降。注云。陵岡皆
T1766_.38.0038c05: 山丘也。左傳曰。呉將泝江入郢。爾雅曰。逆流
T1766_.38.0038c06: 而上曰泝洄。順流而下曰泝游。字林云。順流
T1766_.38.0038c07: 曰沿。逆流曰泝。泝蘇故切。日既下擧喩。嘆師
T1766_.38.0038c08: 滅也。日喩師解圓明。隱崖喩師入寂滅。崖山
T1766_.38.0038c09: 也。淮南子曰。日入崦嵫。注云。亦曰落棠山。
T1766_.38.0038c10: 盲龜喩己無智眼海底喩迷深。雜含第十六
T1766_.38.0038c11: 云。告諸比丘。如大海中有一盲龜壽無量劫。
T1766_.38.0038c12: 百年一遇出頭。復有浮木止有一孔。漂流海
T1766_.38.0038c13: 浪隨風東西。盲龜百年一出得遇此孔。龜至
T1766_.38.0038c14: 海東。浮木或至海西。違遶亦爾。雖復差違或
T1766_.38.0038c15: 復相得。凡夫漂流五趣之海。還復人身甚難
T1766_.38.0038c16: 於此。今借彼文以喩聖師難値也。憑光想木
T1766_.38.0038c17: 者。人在半夜欲憑日光鑒物。龜居海底空想
T1766_.38.0038c18: 浮木安身。其不可得也。故云。詎可得乎。二余
T1766_.38.0038c19: 乃下沒後思愆師既已滅。斯經旨趣莫得而
T1766_.38.0038c20: 聞。省己宿愆。於是躬事塔廟。口誦斯經。以期
T1766_.38.0038c21: 未來値師聞法也。掃墓願値師誦偈期聞法。
T1766_.38.0038c22: 西土塔婆即此方墳墓也。掃灑墳塔種植林
T1766_.38.0038c23: 樹。以墳必樹故含文。嘉曰。天子墳高三仞樹
T1766_.38.0038c24: 以松。諸侯半之樹以栢。大夫入尺樹以槐。庶
T1766_.38.0038c25: 人無墳樹以楊柳。更服灰場者更平聲。謂常
T1766_.38.0038c26: 更換淨服。於塔所誦經也。故法華云。著新淨
T1766_.38.0038c27: 衣内外倶淨也。或作伏字者非。如來闍維之
T1766_.38.0038c28: 地號曰灰場。今大師土葬而言灰場者。用其
T1766_.38.0038c29: 故實耳。亦猶法華疏序云。晩還台嶺仍値鶴
T1766_.38.0039a01: 林。鶴林之言例同灰場也。石偈即此經也。以
T1766_.38.0039a02: 聖行品中雪山大士既獲半偈。乃於草木石
T1766_.38.0039a03: 壁書之。以示來者。故名此經爲石偈也。疏主
T1766_.38.0039a04: 童年誦經已半。知此誦其全部。非只一偈也。
T1766_.38.0039a05: &MT01891;畢世者。則是思往世之&MT01891;成今法障。遂
T1766_.38.0039a06: 乃身掃口誦隱居求志。期盡此身故云畢世。
T1766_.38.0039a07: 二事不下五難喪思。五初僧使迫已雖欲隱
T1766_.38.0039a08: 居畢世。而爲衆擧差。因與智璪同充僧使。屡
T1766_.38.0039a09: 入帝京。故云事不由己。蓋爲僧事所逼迫也。
T1766_.38.0039a10: 故云迫不得止。事備國清百録。戴函負封者。
T1766_.38.0039a11: 所持牋表詔勅皆用函也。百録云。金書一函
T1766_.38.0039a12: 與天台衆。西考闕庭者。考應作朝字誤也。闕
T1766_.38.0039a13: 謂雙闕以石爲之。其上隱起奇獸異禽之状。
T1766_.38.0039a14: 在端門外夾道置之。亦曰象闕魏闕。周禮太
T1766_.38.0039a15: 宰以正月懸理象之法於象魏。使萬人觀理
T1766_.38.0039a16: 象焉。左傳哀公三年火。季桓子命書藏象魏
T1766_.38.0039a17: 曰。舊章不可忘也。崔豹古今注曰。闕者。觀
T1766_.38.0039a18: 也。古者毎門樹兩觀於其前。所以表宮門也。
T1766_.38.0039a19: 其上可居。登之則可遠觀。故謂之觀。人臣將
T1766_.38.0039a20: 朝至此則思其所闕。故謂之闕。天子所居曰
T1766_.38.0039a21: 闕庭。隋都長安也。私去公還者。充僧使而去。
T1766_.38.0039a22: 奉勅命而還。或度僧造寺。或修營香火事備
T1766_.38.0039a23: 百録。故百録云。今遣大都督段智興。送師還
T1766_.38.0039a24: 寺。故曰公還經塗下往還充使。經由道塗凡
T1766_.38.0039a25: 八年也。二日嚴下諍論遭追。雖免僧使仍因
T1766_.38.0039a26: 諍論。重入帝京日嚴寺名也。唐高僧傳曰。煬
T1766_.38.0039a27: 帝時爲晋王。於京師曲池施營第林。造日嚴
T1766_.38.0039a28: 寺。咸陽即長安。今永興軍也。諍論之事而不
T1766_.38.0039a29: 傳不書。乃傳搜訪之闕耳。三値水夜奔桃林
T1766_.38.0039b01: 水奔者。尚書放牛桃林之野。是也。左傳晋侯
T1766_.38.0039b02: 使詹嘉處瑕以守桃林之塞。杜注云。桃林在
T1766_.38.0039b03: 弘農華陰縣。此言行至桃林山。水夜至避之
T1766_.38.0039b04: 奔走。故失伴侶。四又被下被讒收往及至
T1766_.38.0039b05: 都。又遭讒佞。謂爲巫蠱惑亂於人。而煬帝信
T1766_.38.0039b06: 讒故收往河北。幽薊二州名在河北。薊音計。
T1766_.38.0039b07: 五乘氷馬陷冬月度河。故乘履其氷以濟北
T1766_.38.0039b08: 岸。馬雖陷氷而死。其身猶獲生存。臨危履薄
T1766_.38.0039b09: 者。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氷。疏主
T1766_.38.0039b10: 意云。昔聞詩語喩以戒愼。而今身當履踐。故
T1766_.38.0039b11: 下句云。生行死地也。寧可言盡者。危難若此。
T1766_.38.0039b12: 那可具言。二昔裹下總結倶喪者。裹糧至東
T1766_.38.0039b13: 南者。即指前負笈天台已下文也。入山出谷
T1766_.38.0039b14: 揚越往來。何啻千里。文選云。裹糧萬里簦長
T1766_.38.0039b15: 柄竹笠也。史記虞卿躡屩擔簦。説趙孝成王。
T1766_.38.0039b16: 一見賜金百鎰。再説拜爲上卿。負罪至西北
T1766_.38.0039b17: 者。即指又被讒已下文也。三讒者。晋獻公三
T1766_.38.0039b18: 子皆爲驪姫所讒。故曰三讒。疏主自比也。三
T1766_.38.0039b19: 子謂太子申生重耳夷吾也。左傳第五曰。初
T1766_.38.0039b20: 晋獻公欲以驪姫爲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
T1766_.38.0039b21: 公曰。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弗
T1766_.38.0039b22: 聽。立之。生奚齊。其娣生卓子。及將立奚齊。
T1766_.38.0039b23: 既與中大夫成謀。姫謂太子曰。君夢齊姜。必
T1766_.38.0039b24: 速祭之。太子祭于曲沃。歸胙干公。公田。姫寘
T1766_.38.0039b25: 諸宮六日。公至。毒而獻之。公祭之地。地墳。
T1766_.38.0039b26: 與犬。犬斃。與小臣。小臣亦斃。姫泣曰。賊由
T1766_.38.0039b27: 太子。太子奔新城。公殺其傅社原款。或謂
T1766_.38.0039b28: 太子。子辭。君必辯焉。太子曰。君非姫氏。居
T1766_.38.0039b29: 不安食不飽。我辭。姫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
T1766_.38.0039c01: 樂。曰子其行乎。太子曰。君實不察其罪。被此
T1766_.38.0039c02: 名也。以出。人誰納我。十二月戊申縊于新城。
T1766_.38.0039c03: 姫遂譛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
T1766_.38.0039c04: 屈。言東南西北者。以帝京居中。則揚越在於
T1766_.38.0039c05: 東南。幽薊居乎西北也。若聽若思等者。前希
T1766_.38.0039c06: 聞斯典。故擔簦。東南有入障故喪其聞。後欲
T1766_.38.0039c07: &MT01891;畢世。由驅馳西北有五難。故喪其思。故
T1766_.38.0039c08: 云二塗倶喪。二情不下製疏近由。後時雖獲
T1766_.38.0039c09: 生還台嶽。以昔兩縁聽思倶喪。於是慕法不
T1766_.38.0039c10: 已。更尋他疏以勘經旨。義既違經。因自撰疏。
T1766_.38.0039c11: 舊疏即河西光宅等諸師疏義各存也。不與
T1766_.38.0039c12: 文會者。乖經失旨也。怏怏於亮切。悵怏也。病
T1766_.38.0039c13: 諸者諸之也。見其義非如已有病。此即製疏
T1766_.38.0039c14: 之近由。二㩭群下正明述作時處二。初謙光
T1766_.38.0039c15: 述懷。經第三十云。譬如王告大臣。汝牽一象
T1766_.38.0039c16: 以示盲者。時彼衆盲各以手觸。其觸牙者即
T1766_.38.0039c17: 云。象如莱茯根。其觸耳者言象如箕等。經自
T1766_.38.0039c18: 合云。王喩如來。臣喩方等大涅槃經。象喩佛
T1766_.38.0039c19: 性。盲喩一切無明衆生。獨夢談刀如經第十
T1766_.38.0039c20: 八。略如上記。刀喩佛性。夢寱謬談非親得刀。
T1766_.38.0039c21: 此皆疏主謙也。謂心思經旨如盲觸象。豈識
T1766_.38.0039c22: 全躯。口説經文如夢談刀。故非實有。二以大
T1766_.38.0039c23: 下著述時處二。初明時處二。初示染筆時處。
T1766_.38.0039c24: 大業即隋煬年號。十年即甲戍歳也。廬于天
T1766_.38.0039c25: 台之南者。小爾雅云。廬寄也。謂寄止也。亦別
T1766_.38.0039c26: 舍也。黄帝爲廬。以避寒暑。春秋去之。冬夏居
T1766_.38.0039c27: 之。故云寄止也。神邕天台雜記云。赤城爲南
T1766_.38.0039c28: 門。石城爲西門。今云天台之南。謂赤城也。二
T1766_.38.0039c29: 管窺下明憑師述作。管窺智者義意者。莊子
T1766_.38.0040a01: 云。以管窺天也。謂智者法門如天之高遠。已
T1766_.38.0040a02: 解推尋如以管窺。義意者。五時四教之義。三
T1766_.38.0040a03: 觀六即之意。依此義意輒爲此經解釋旨趣
T1766_.38.0040a04: 也。爲去聲。尚書序曰。承詔爲五十九篇作傳。
T1766_.38.0040a05: 大業明製撰之時。天台之南顯筆削之處。管
T1766_.38.0040a06: 窺智者示所學之宗。二運丁下叙難縁二。初
T1766_.38.0040a07: 避難。四移兩蒙靈異。丁當也。大業十二年有
T1766_.38.0040a08: 大鳥似鵬飛入殿内。至于御幄至明而去。九
T1766_.38.0040a09: 月幸江都。以代王侑留守西都。越王侗留守
T1766_.38.0040a10: 東都。既至江都。唯以酒色爲務。五月星隕呉
T1766_.38.0040a11: 郡爲石。徴求螢火數斛。夜出遊山光遍巖谷
T1766_.38.0040a12: 火守羽林星如斗出。王良閣道聲如隤牆。枉
T1766_.38.0040a13: 矢出北斗米一斛。計錢八九萬。用錫環錢細
T1766_.38.0040a14: 如線。十月李密起兵於梁楚之郊。竇建徳盧
T1766_.38.0040a15: 明月等所在稱號。盜賊公行劫掠州縣。又諸
T1766_.38.0040a16: 道賊師孟海公。徐圓朗。朱粲。劉武用。薛擧。
T1766_.38.0040a17: 蕭銑。李子通。沈法興等各率衆寇掠。多者
T1766_.38.0040a18: 數十萬。少者二三萬。天下無處無賊。故曰
T1766_.38.0040a19: 寇盜縱横于時。天台悉爲沈法興所有。雜記
T1766_.38.0040a20: 云。大業十四年沈法興擅置海州。即改臨海
T1766_.38.0040a21: 縣爲海州也。匿影沃洲者。匿藏也。沃洲山名
T1766_.38.0040a22: 在剡。即支遁所棲之山也。赤城既喧復更匿
T1766_.38.0040a23: 藏形影。避盜於沃洲山也。蔭林席箭者。山宿
T1766_.38.0040a24: 野棲故無屋宇。但蔭茂林以爲帳布。箭竹以
T1766_.38.0040a25: 爲席。亦猶古人班荊而坐也。箭竹偏産會稽。
T1766_.38.0040a26: 爾雅曰東南之美者。有會稽之竹箭焉。衣殫
T1766_.38.0040a27: 等者。殫音丹。盡也。既避盜深山而衣糧又盡。
T1766_.38.0040a28: 故於撰述致乖次第。於是下明爲撰述縁闕。
T1766_.38.0040a29: 更求他處挾藏也。鄙志謙也。託命遂安者。寄
T1766_.38.0040b01: 託形命於遂安也。遂安縣名今屬睦州。縣令
T1766_.38.0040b02: 鄧氏者。即遂安令也。曳疾應之者。赴請爲講
T1766_.38.0040b03: 也。應去聲事不兼擧者。既務講宣。且停筆削
T1766_.38.0040b04: 因將草本寄於他舍。冥持此本者。謂冥聖護
T1766_.38.0040b05: 持。故得燒舍疏在。故云得免灰。颺颺音羊。風
T1766_.38.0040b06: 所飛颺也。重寄柵城者。講經既畢。復寄柵
T1766_.38.0040b07: 城意欲補削草木也。柵音册。編木成援也。未
T1766_.38.0040b08: 詳何處。今仙居縣有柵岸保。恐是其地。玉石
T1766_.38.0040b09: 倶罄者。玉石喩貴賤賢愚。海賊劫掠貴賤並
T1766_.38.0040b10: 盡。故云倶罄。尚書曰。火炎崑岡玉石倶焚。
T1766_.38.0040b11: 蕭亮即當時將帥也。復獲安存者。身安疏存。
T1766_.38.0040b12: 焦不能燒者。即前云冥持此本得免灰颺。賤
T1766_.38.0040b13: 不能得者。賊劫柵城玉石倶盡。而此疏獨存
T1766_.38.0040b14: 也。再蒙靈異者。初火不燒次賊不得。故云再
T1766_.38.0040b15: 也。勵勉也。誠心也。或作厲非也。食息者。息
T1766_.38.0040b16: 寢臥也。無寧不安也。二乃卜下幽境稱懷勤
T1766_.38.0040b17: 加補削二。初敍幽境。稱懷卜者。禮記曰。龜曰
T1766_.38.0040b18: 卜。蓍曰筮。古者移居必卜。故離騷經有卜居
T1766_.38.0040b19: 也。左傳曰。非宅是名唯隣是卜。今疏主以移
T1766_.38.0040b20: 居爲卜居。安洲在樂安縣。今仙居縣也。故僧
T1766_.38.0040b21: 傳云。樂安南嶺地曰安洲。然安洲之名始於
T1766_.38.0040b22: 疏主。台州圖經曰。管竹山在縣東南五里。高
T1766_.38.0040b23: 二十丈周回二里。其下舊有潭。唐武徳年中。
T1766_.38.0040b24: 邑人請天台國清寺灌頂尊者。講于光明寺
T1766_.38.0040b25: 時。此潭之魚取者甚衆。尊者率道俗於潭側
T1766_.38.0040b26: 講金光明經。誘漁者令止其採捕。一夕忽暴
T1766_.38.0040b27: 風雨至。旦視之。乃爲洲矣。故號爲安洲。以此
T1766_.38.0040b28: 洲渚在樂安故。微瀾者。瀾力旦切。又力安切。
T1766_.38.0040b29: 爾雅曰。河水清且瀾漪。大波爲瀾小波爲時。
T1766_.38.0040c01: 絶人獸之蹤者。山深溪隔故。人獸不到。峯連
T1766_.38.0040c02: 偉括者。謂偉美山及括蒼山也。陶弘景玉匱
T1766_.38.0040c03: 云。括蒼山西南百餘里。有偉美山状如宮闕。
T1766_.38.0040c04: 多靈異。可偉美也。皇朝新修圖經曰。亦名天
T1766_.38.0040c05: 姥山。又云。大括蒼嶺在縣西一百八里。兼二
T1766_.38.0040c06: 山之美者。謂安洲景象兼有偉括之好。水鏡
T1766_.38.0040c07: 者。溪水澄淨有若明鏡也。蕖池者。謂池有荷
T1766_.38.0040c08: 花也。爾雅曰。荷芙蕖。郭璞注曰。別名芙蓉。
T1766_.38.0040c09: 江東呼荷。紅葩普巴切。華也。白牙團扇者。善
T1766_.38.0040c10: 見律云。優波離昇座執象牙裝扇。先集律藏。
T1766_.38.0040c11: &T041628;者。草茂盛貌。加亦勝也。戴氏重席者。東
T1766_.38.0040c12: 觀漢記。戴憑字次仲。拜侍中正旦朝賀。帝會
T1766_.38.0040c13: 群臣。諸生能説經史者。更相詰難義。有不通
T1766_.38.0040c14: 者輒奪其席。以益通者憑遂坐。五十餘席。今
T1766_.38.0040c15: 疏主承修竹之風。藉翠草而坐。勝於牙扇重
T1766_.38.0040c16: 席也。以彼由造作此任天眞。其實勝之固非
T1766_.38.0040c17: 誇飾。下云羞繪圖陋絃管亦爾。雲霞赤白
T1766_.38.0040c18: 松桂青黒雕鏤雜糅。而有五彩之文。則使
T1766_.38.0040c19: 畫圖有羞色繪畫也。猿吟麏叫蝉噪蛙鳴相
T1766_.38.0040c20: 和成韻。似其八音之樂。翻令絲竹成陋聲
T1766_.38.0040c21: 故。左太沖招隱詩云。非必絲與竹。山水
T1766_.38.0040c22: 有清音。麏居筠切。鹿屬。八音者。五經通義
T1766_.38.0040c23: 曰。金石絲竹匏土革木也。金爲鍾。石爲磬。絲
T1766_.38.0040c24: 爲絃。竹爲管。匏爲笙。土爲塤。皮爲鼓。木爲
T1766_.38.0040c25: 柷敔。雅有高致者。竹風草席畫圖音樂。皆得
T1766_.38.0040c26: 之於自然。故云高致也。豐趣冥倫者。冥幽也。
T1766_.38.0040c27: 倫人也。謂此高致豐饒歸趣於我幽人也。倫
T1766_.38.0040c28: 亦可作淪。淪沒也。謂隱沒於山澤也。二仍蒔
T1766_.38.0040c29: 下明資縁勤苦。蒔種也。種粟充食拾薪備爨。
T1766_.38.0041a01: 二。曁染下感傷謙己二。初感傷多難。曁至也。
T1766_.38.0041a02: 從此絶筆逆至染筆。凡歴五載。即唐高祖武
T1766_.38.0041a03: 徳元年戊寅歳撰疏絶筆也。煬帝即位改元
T1766_.38.0041a04: 大業在位十三年。十二年幸江東宮。十三年
T1766_.38.0041a05: 唐公起義師於太原。破宋老生於霍邑。所在
T1766_.38.0041a06: 克敵。遂入長安尊煬帝爲太上皇。奉煬帝孫
T1766_.38.0041a07: 文徳太子之子侑。簒位即恭帝也。改元義寧。
T1766_.38.0041a08: 至二年遜位于唐公。改云武徳。既云凡歴五
T1766_.38.0041a09: 載。知是武徳元年絶筆也。於此五載凡經六
T1766_.38.0041a10: 移。初寄天台之南。二移沃洲。三移遂安。四移
T1766_.38.0041a11: 柵城。五重移遂安。六移安洲。并前八障及中
T1766_.38.0041a12: 五難共成十九難縁。於後六中更取火賊二
T1766_.38.0041a13: 事。則有二十一也。五難謂僧使遭追値水被
T1766_.38.0041a14: 讒馬陷也。前八中五是製疏之遠由。尋舊疏
T1766_.38.0041a15: 是近由。後六是正製疏。問前八爲障何名遠
T1766_.38.0041a16: 由。答由不聞法故自撰疏。若其聞者則疏是
T1766_.38.0041a17: 師説。安得自製。前八爲障竟不聞法。後六雖
T1766_.38.0041a18: 艱終成斯疏。嗚呼正法難聞正道難行。其若
T1766_.38.0041a19: 是乎。干戈者。孔安國曰。干盾也。戈戟也。論
T1766_.38.0041a20: 語曰。而謀動干戈於邦内。菜食水齋言其儉
T1766_.38.0041a21: 也。氷床雪被喩其寒也。其有圓頂方袍暖衣
T1766_.38.0041a22: 飽食。既逢遺教。又偶清時。而口不談出世之
T1766_.38.0041a23: 言。心不則至眞之道。自樹迷暗反輕學宗。吾
T1766_.38.0041a24: 知斯人紹三塗種。疏主聖者。得無悲乎。夢抽
T1766_.38.0041a25: 思乙者。乙應作一。昭明文選序云。耿介之意
T1766_.38.0041a26: 既復。壹欝之懷靡愬。注曰。壹欝憂思也。今謂
T1766_.38.0041a27: 軍火所怖干戈所駭。而夢驚若抽憂思壹欝。
T1766_.38.0041a28: 辭既下謙己述懷。野質者。論語曰。質勝文則
T1766_.38.0041a29: 野。此言辭鄙意。豈會文者。謂所立義意淺近。
T1766_.38.0041b01: 豈能契會斯經圓頓之文也。此言義暗辭鄙
T1766_.38.0041b02: 義暗皆謙也。有崖易殆者。爾雅曰。重崖岸注
T1766_.38.0041b03: 曰。兩崖累者曰岸。殆危也。有身速滅如土岸
T1766_.38.0041b04: 易崩。空海難遍者。圓空廣大若滄海難遍。故
T1766_.38.0041b05: 不可以易殆之身窮。難遍之義也。盲寱下如
T1766_.38.0041b06: 盲觸象如寱談刀。或可偏知於少義。敢言圓
T1766_.38.0041b07: 解於大理也。特是下正明述作之意。既是偏
T1766_.38.0041b08: 知何故撰疏。故釋云。特是不負本懷也。言本
T1766_.38.0041b09: 懷者。始爲此經遂親智者。即前文云。走雖不
T1766_.38.0041b10: 敏願聞旨趣。於是負笈天台。心忻藍染也。遽
T1766_.38.0041b11: 茲石火者。淮南子曰。人生天地之間。如鑿石
T1766_.38.0041b12: 見火電光過隙。疏主自謂。無常忽遽如彼石
T1766_.38.0041b13: 火。不能久研經義。故且率爾成疏也。卷舒下
T1766_.38.0041b14: 自慶也。初句明卷舒尋經。次句明讃嘆撰疏。
T1766_.38.0041b15: 仰謝於心口者。由心思故口讃也。鹿耘毒草。
T1766_.38.0041b16: 或作麁芸。並豕亥之誤。應作麃&MT00294;。上彼苗切。
T1766_.38.0041b17: 下音袞。左傳曰。譬如農夫是穮是&MT00294;。杜注云。
T1766_.38.0041b18: 穮耘也。&MT00294;壅苗也。然毒草藥王之語。出在今
T1766_.38.0041b19: 經。故如來性品云。譬如雪山多生諸藥。亦有
T1766_.38.0041b20: 毒草。諸衆生身亦復如是。雖有四大毒蛇之
T1766_.38.0041b21: 種。其中亦有妙藥。大工所謂佛性。或執訛字
T1766_.38.0041b22: 便求麋鹿耘草之縁者。何異聞三豕渡河。便
T1766_.38.0041b23: 謂猪行水上乎。故僧傳道丕議沙汰云。僧之
T1766_.38.0041b24: 清尚必不露於人前。僧或凶頑而偏遊於世
T1766_.38.0041b25: 上。必恐正施藨&MT00294;。草和蘭茞而芟。方事淘澄。
T1766_.38.0041b26: 金逐沙泥而蕩。彼用藨&MT00294;之語義與今同。又
T1766_.38.0041b27: 麃藨穮三體並通。爾雅云。緜穮也。經典釋文
T1766_.38.0041b28: 作麃耘也。字林云。耕禾間也。説文云。穮耨鋤
T1766_.38.0041b29: 也。今疏主斥諸師非義。如麃&MT00294;毒草。顯佛性
T1766_.38.0041c01: 正理如微養藥王。故前文云。將疏勘經不與
T1766_.38.0041c02: 文會。怏怏終日恒若病諸也。螳&T074132;螢熠者。螳
T1766_.38.0041c03: 螂性怒。遇物必擧&T074132;而拒之。莊子曰。螳螂怒
T1766_.38.0041c04: 臂以當車。豈免碎於轍間。文選曰。欲以螳螂
T1766_.38.0041c05: 之斧。禦隆車之隧。注云。前有兩足擧之。如執
T1766_.38.0041c06: 斧之象。崔豹古今注曰。螢火一名暉夜。一名
T1766_.38.0041c07: 景天。一名熠熠。一名燐。一名丹良。一名丹
T1766_.38.0041c08: 鳥。一名夜光。一名宵燭。非能抗曜也者。曜即
T1766_.38.0041c09: 日也。廣雅云。日名曜靈。謂螳&T074132;不能拒抗於
T1766_.38.0041c10: 車轍。螢熠不能爭輝於曜靈。此疏主自謙識
T1766_.38.0041c11: 見微劣。不能抗曜於諸師也。吾祖聖師爲法
T1766_.38.0041c12: 之志艱苦之迹。盡在於此文矣。傳斯宗者。得
T1766_.38.0041c13: 不思齊。詩云。伐柯伐柯其則不遠。可不懋乎。
T1766_.38.0041c14: 或卷末有半紙批文者。蓋後人謬録
T1766_.38.0041c15: 涅槃玄義發源機要卷第四
T1766_.38.0041c16:
T1766_.38.0041c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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