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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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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云。若有種生之義何不依昔爲世界性
故。爲此通則種兼二義。今經存之。疏今初
也。然此十門刹種之異下。疏。文分四。一顯
種所依。二對前會釋。三隨文別解。四別示
義門。疏。所列十事下二對前會釋。於中亦
四。一總顯不同。二若別別相望下。互出同
異。三皆顯十下彰互所以。四何以起具。前有
此無下。牒問釋成聖即問也。問意云。一種起
具等五此無前有。方所等五此有前無。從前
段總明下答也。答中對上牒起具問。而下
結云餘可思準者。即是結例餘四但用何等
世界住言總通五難。劫住即是果起具是因。
此通易了餘四猶難。謂清淨佛出劫住轉變
正是果相正辯果住何得全無。今云無者。
清淨方便亦是約因。又不通染今則通染。
又不語因佛住約人今此辯刹故亦無之。
劫住轉變此二竪明。今語現住。亦非此要
故略不説。疏。然與前同下第三隨文別釋。
但解五句。言若圓滿方所等者。釋此五句
皆是十八圓滿中意。次下當明。此中毎句
各二義。方所二者。圓滿方所即自受用。方
所如上引唯識明自受用土相。隨宜方所
者。即他受用及變化淨。然依佛地十八圓
滿。唯約他受用説。今約圓通故進入自受
用下該變化。疏。依門趣入等者。彼有事門
即如向説。二約法爲門。今但出此。又互相
現入者。是約此宗以辯門義。並如下説分
齊分二。隨宜即他受用等。約佛即自受用
土。行列與下第十加持。各約事法分爲二
問。圓滿方所云無處不有。圓滿分齊十方無
際二相何別。答若識隨宜方所分齊。即知圓
滿二相不同。謂隨宜方所者。此之淨土十方
之内爲在何方。如極樂在西妙喜在東等。
言分齊者。此之淨土廣狹云何。或等一娑
婆。或等百千是分齊也。是則圓滿方所明
無處不有者。即遍在一切處也。分齊云十方
無際者。量周法界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六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七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又此互出顯佛淨土十八圓滿十五攝故
下。第四別示義門。於中三。初攝十八圓滿。
二攝世界成就。三揀定所宗。初中四。一總
標。二列名。三正攝。四同異。今初總將二品
之文。共攝十八圓滿。疏言十八下第二列名
文無次第及圓滿言。而十八具足。一顯色圓
滿。二形色圓滿。三分量圓滿。四方所圓滿。五
因圓滿。六果圓滿。七主。八輔翼。九眷屬。十
任持。十一事業。十二攝益。十三無畏。十四
住處。十五路。十六乘。十七門。十八依持圓
滿。疏云何攝耶下。第三正明相攝先徴。此
具下釋。釋中文意皆是佛地論中之意。細尋
可知。十八名相第五迴向更當廣釋。此但
擧於此十五名攝彼十八。其有難者引經
會釋。疏。劫住轉變十八中無下。第四明同
異通有四種同異。此有二門。一立名同異。
如上別對中明二開合同異。亦如上説。然
上體及佛住。各攝於二清淨莊嚴各攝於
三則四門攝十。餘之八門各攝其一。則十
二門以攝十八。即開合異也。三有無異。即是
劫住及劫轉變釋無所以。略有二意。一以彼
攝此。謂果攝劫住有刹之果。必有劫住之
時分故。事業圓滿攝此轉變。菩薩神通如來
作用皆轉變故。二者不用彼攝何必定須十
八圓滿。加於此二以成二十數正圓滿故。
如以六通爲十通等。謂劫住窮未來故下
示於二種圓滿之相。四從其無差別下明通
局同異。彼十八事各各不同。今無差別通該
十八。由無差別約融攝説。故令十八得圓
滿名。則此十四皆約隨宜由此無差別故
名圓滿無差。既同下躡跡生難。上云餘十
四事皆是隨宜。故稱各各。其無差別稱實
而説。令餘圓滿則無差別。非各各義。何以
經云各各無差。今答此云所無差別事有多
種故者。上經中明塵塵刹刹佛佛生生皆悉
融攝事事相望。即云一一各各融攝。即是
無差。疏。若將此十對成就品下第二攝成就
品攝前十八。共以二品皆爲能攝。今此對
前自分能所而得互攝。疏。恐責繁不能具
出。抄須盡理一一示之。此華藏品攝成就
品者。此中趣入攝彼起具因縁及清淨二事。
以趣入即三解脱門可爲刹因令刹淨故。
此中力持攝餘三事。謂佛出劫住及劫轉變
以力持即是廣大法喜。無佛從何得法喜
耶。況有佛持。若佛不出但以食持。若佛出
世即有法持。若以食持住時即少。若用法
持住劫則長。二種力持皆通轉變。法持則染
變爲淨。食持則淨變爲染故。倶舍説三災起
時有二種因。一耽著美味。二者懶墮故。以
食持淨變爲染。上以此二攝於彼五。五事
全同故十具矣。若以成就攝華藏者。上以
此二門攝於彼五。則以彼五攝於此二。此
餘三事謂方所分齊。并及行列彼何攝耶。即
五同中依住形状二事所攝。以但有依住
則有方所及行列故。但有形状則有分齊。
則以彼七攝此五事。五事全同則十亦具
故。於二處各擧十事無所不收。巧顯多
端故互隱顯。理實互出爲顯十八。疏。又上
諸文下第三揀定所宗可知。疏。此彼相入
亦頌趣入者故。上疏中釋趣入義。以爲此
解。於中有二。先略屬偈文。後皆入而無入
下通釋二偈入無入言。唯前偈中有義通後
偈故致皆言。總有三意。初一反釋通縁起
相由及法性融通二門。約縁起門者。凡縁起
法要有三義。一諸縁各異義。二互遍相資義。
三倶存無礙義。今云入則壞縁起者。反釋
不入入則失縁則無諸縁各異之義。言不
入則壞性用者。反釋入義則不得不入。不
入則不得力用交徹故。無互遍相資之義
則壞用也。若具入不入則倶存無礙。成縁
起門。言法性融通門者。即性之一字。凡法
性融通要不壞相而即眞性。入則壞縁起者
無可相入。不入則壞性者。則性不遍一切
法故。由不壞相而能普遍方是法性融通
義也。二又要由不入方能入耳者。即順釋也。
亦通二門唯就相説。若約縁起門要由諸
縁歴然不入方能相資遍相入耳。若約法性
融通門者。要由事相歴然方隨理融入一
切法故。説若唯約理無可即入。三又約體
空下。亦順明而雙約性相。上第一義相即不
入性即能入。今此一義獨相獨性倶不能入。
要二相融方能入故。言若約體空則無來無
入者。是若唯約性無可即入義。言約相不
壞如本無差者。即若唯約事不能即入。上
二皆是不入之義。言以性融相故得互入者。
即釋入義是顯正義。謂不異理之一事全
攝法性時。令彼不異理之多事隨所依理。
皆於一中同時現等。一事攝理既爾。多事
攝理亦然。則一事隨所依理。皆於多中同
時頓現故得互入。是爲法性融通門。如義分
齊。疏海能有華故受華名者。以海名無邊妙
華光故。如蓮華池池受華名華依於海取
海底稱者。海以摩尼王幢爲底故。華名摩
尼王莊嚴。如泥中華華受泥稱。疏但有二百
一十者。第一層一佛刹塵數世界。第二層二
佛刹一上加二爲三。第三層加三爲六。第
四層加四爲十。第五層加五成十五。第六
層加六成二十一。第七層加七成二十八。
第八層加八成三十六。第九層加九成四
十五。第十増加十爲五十五。下十増有五
十五。上十層一一漸加算數亦有五十五。
而各有十。謂十一十二十三十四等。上十
層更有一百。都有一百五十五。并下層五十
五故。有二百一十矣。問既有二十層。何以
但云十九佛刹爲主刹耶。答以最下一層。
但云一世界非一佛刹塵數世界。故云從
此一界去。云此上過一佛刹微塵數世界
至第二層故。二層共有一佛刹塵數刹耳。
如竪二千錢爲二十百。最下取一錢。如最
下一刹此上過一百錢爲第二層。方共一
百。爾此上過一百至第三層。方是二百。
至二十層方有一千九百文耳。故二十層成
十九佛刹思之。疏下當會釋者。即第三會
能繞所繞類結之耳。疏。六眷屬者。即經中
云種種安布種種莊嚴。是辯眷屬刹相状
耳。疏。天爲圓穹者。外典説天或謂有形。故
云天形穹隆其形如𨫼故。天圓地方。若莊子
云天者自然也。則無形質。疏。亦如法華云。
梵王爲衆生之父者。即第六經藥王本事品
中云。譬如大梵天王。爲一切衆生之父。此
經亦復如是。爲一切衆生之父。以梵王劫
初時生。後有諸天下降梵王。凡夫皆悉妄計
梵王爲父。諸經論皆破爲非。是外道計。今
法華經如來自引以譬。法華豈佛不知是
父爲妄。故是世尊隨俗説耳。今亦隨俗説
天有形於理何違。然今疏非不許靜法之
見。但己著在經小有可通。即爲會釋。不
欲使人輕毀聖教耳。疏。誤譯洛刹曩者。
洛刹曩。此云相也。惡刹攞。此云字也。聲勢
相近故使有誤。梵本是室利跊蹉洛刹曩。
合云吉祥海雲相也。疏。然此相以爲下疏
出古徳。以吉祥海雲爲萬。合云萬相者。即
結成靜法正義。縱汝吉祥海雲爲萬合言
萬相。不合云萬字。疏此所結刹定是主刹
者。以昔人云經言此一一世界者。此上二
百一十佛刹塵數之刹耳。非此上不可説佛
刹塵數之刹也。以二百一十塵數刹爲所
繞。兩重繞竟方有不可説耳。故立理云。
若不將此以會大數。一即此刹種中非唯
有不可説刹塵數廣大世界。二即三處説數
相違。釋曰。此上意云。若所繞已有不可説佛
刹塵數。更加兩重繞刹。則有衆多不可説佛
刹塵數刹也。言三處説數相違者。一是標
中有不可説。二中間説但有二百一十三。
是結文兩重。能繞初則有不可説。後則有無
量不可説。中間則不滿不可説故相違也。
此釋亦似有理。而經此一一言遠承於前二
百一十殊已隔越文中既云如是有可不説
佛刹微塵數佛刹。即云此一一世界各有十
佛刹微塵數廣大世界周匝圍繞。明知合繞
前不可説也。又以二百一十爲所繞者。前
中間説刹但超間。明有二百一十。望其文
意直上十九佛刹塵數之刹。一一各有衆多
佛刹圍繞。應有不可説不可説也。何者。且
如最下一刹已有一佛刹微塵數佛刹圍
繞。向上過一佛刹微塵數世界。方至第二
層一刹有二佛刹微塵數世界圍繞。此第一
層向上至第二層中間諸刹。何以無繞刹。
若無繞則刹網不成。故知。直上一佛刹塵數
之刹。一一皆應有繞不能具説故。有超過
擧二十重耳。既最下層一刹有一佛刹塵數
刹繞。此上次第二刹更加一刹爲能繞。第
三亦加一刹。如是漸上至百加百至千加
千至萬加萬至滿佛刹塵數。到第二層還
加一佛刹微塵數刹爲能繞故。有二佛刹
塵數刹繞。如是乃至第二十層亦復如是
一一漸増故。但直上至一佛刹塵數世界并
其能繞。已有衆多佛刹塵數箇佛刹微塵數
世界不可知數。且就一期之數云不可
説耳。明知所繞定是主刹。若爾云何不與
標文相違標文。但云一刹種有不可説佛
刹微塵數世界故。既加兩重能繞有多多
故。答此有二意。一言不可説者就主標耳。
二者其兩重能繞並不出不可説刹塵刹中。
何者。觀其文意但是諸刹互爲主伴爲相
繞耳。如百人共聚一人爲主則九十九人繞
之。餘九十九人一一爲主時。皆得九十九人
繞之。若不爾者。最下一刹已有一佛刹塵
數世界圍繞。此能繞刹更有兩重能繞。已
有不可説不可説刹塵數刹也。思之。明知
互爲主伴則本數不増。而疏言傍去者。經
中現説下狹上闊如倒立浮圖。仰安雁齒
亦合更説上尖下廣如正浮圖。俯安雁齒
則上下櫛比皆悉周滿。間無空處方爲刹
網。上下四周皆悉相當。經欲揀別諸重不能
備擧故。且増數説繞刹殊。又欲令斜望相
當故爲此説。所以梵網經云。世界不同猶如
網孔。若但取二百一十以爲所繞殊非得
意疏。依此則似譯人文繁理隱者。若言十佛
刹但有三字。今云如上所説則有四字故
爲文繁。但云如上所説。言不分明即是理
隱。疏。若依前義則譯者之妙。能繞所繞其數
既多。但云如上則言省略故云妙耳。雖有
二釋。疏意存第二釋。但用十佛刹塵數而
爲能繞。爲順經宗明無盡故。前後體勢類
皆然故。餘如疏文細尋可見。疏。倶舍云者。
略其義耳。具足頌云。東毘提訶洲。其形如
半月。三邊如贍部。南邊三百半。南贍部如
車。三邊各二千。南邊三百半。西瞿陀尼洲。
其相圓無缺。逕二千五百。周圍此三倍。北倶
盧畟方。面各二千等。東則北闊南狹。餘可知。
故結。云四洲相殊從今云如者。上擧論爲
問。今爲會釋言全似此界者。此四洲安布
是一佛居。今此世界同此四洲之界耳。疏。
此中文無標結大數等者。例中間海。如第
八經末。第十經即以正喩依者。以衆生身
喩種種刹故。亦是以因喩縁者故。下六地
云。業爲田識爲種。謂心即名言種爲親因
縁名之爲因。業如増上縁名之爲縁。餘
如疏釋。疏三一偈雙明心業者標也。行即
是業故釋也。以心顯故不釋。謂隨其心淨
則佛土淨。是由心異見刹不同。若行十善
則見命不中夭。生於大富梵行之國是隨
業異見刹不同。此即雙擧因縁。亦雙明王
所。言亦喩衆生同處異見者。佛本無二見
銀見金。刹本是一見淨見穢。故螺髻所見
如第六天宮。身子所見丘陵坑坎。疏初一
麁壞細存等者。所現雖敗惡即麁壞也。是變
化土其處常堅固細存也。即自他受用上略
屬經文下出所以。壞由惡業者。法華云。是
諸罪衆生。以惡業因縁。過阿僧祇劫。不聞
三寶名。言存由二因者標也。一約佛者。即自
受用土。二善業者即他受用。兼變化淨以
業不同同處見異。故法華云。諸有修功徳。
柔和質直者。則皆見我身。在此而説法。疏。
故法華下引證。我淨土不毀。證自受用成
上約佛。天人常充滿。證他受用等成上善
業。如次證上故。義引經文。若具引者。經云。
衆生見劫盡。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隱。天
人常充滿。園林諸堂閣。種種寶莊嚴。寶樹多
華果。衆生所遊樂。諸天撃天鼓。常作衆伎
樂。雨曼陀羅華。散佛及大衆。我淨土不毀。
而衆見燒盡。憂怖諸苦惱。如是悉充滿。即
云是諸罪衆生等。次云諸有修功徳等。疏。
然滅雖不倶下釋成上義。結歸難思。即叡公
意。一滅一存故曰不倶。不離滅處有存故
曰起必同處。如人於餓鬼火處見水。餓鬼
於人水處見火。雖曰同處而恒相無者。滅
中無存存中無滅。亦如羅刹宮殿與人宮
殿同在一處亙不相見。他受用土亦復如
是。若自受用故是遍周。不即三界不離三
界。故法華云。不如三界見於三界。若法性
土又起滅常如疏故難思者。結釋經文劫燒
不思議。謂不可作存滅染淨而思矣。疏世
相不同等者。以法性土對他受用及變化
土也
毘盧遮那品第六。疏此後更有大劫於理無
違者。此遮救也。謂靜法云。準下文大劫有
恒河沙數小劫。人壽二小劫初。佛壽五十億
歳。威光歴事三佛轉報生天。今云最初劫
中有十須彌山塵數佛者。爲彼刹中更有
多箇大劫。此初大耶。爲諸小劫中取小初
耶。釋曰。上引文案定雙開二關。次云若就
小劫初。不應威光一報之中但遇三佛。若
就大劫。一刹之中寧有多大。釋曰。雙釋二
關。謂人壽二小劫。一小劫中有須彌山塵數
佛故。不應一報但遇三佛。言寧有多大
者。如一賢劫則無多大。次云。故知此文最
初劫之三字。應迴云劫最初。仍移此三字。
於後行出興於世其字之下。即無過也。釋
曰。此立理具足迴文。合云彼勝音世界中。
有十須彌山微塵數如來出興於世。其劫最
初第一佛號一切功徳山須彌勝雲也。此正
甚善。今不欲繁擧出經之過。強以理通最
初劫言耳。云更有大者義當中劫。順靜法
意言有大耳。如賢劫有二十増減爲中
劫。第十五劫有九百九十四佛出。則一劫中
容多佛矣。但彼淨劫時長故。一劫中有十
須彌山塵數佛矣。然不欲斥經不急修行
故。存略理通。非斥淨法正不當也。疏。略明
有十相者。下結文云。大同經初。即教主難
思十身相也。初一即法身經。以身智無礙
而爲法身。疏。更融色相等爲一法身。以初
身爲總故。法無不在本自普周。即釋經其身
周普是法性身。次云智與理冥故等彼眞界
者。釋經等眞法界。此是報身亦如智也。故
金光明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爲法身故。
能令色相下。以眞身周故令應用亦周。吾
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故也。則以三身圓融
爲一眞法身矣。下九別説二者悲相。即意生
身。三成相。即菩提身。理行時處爲道場。並
如經初。四色相。即福徳身故。上經云。三世
所行衆福大海。悉以清淨。是故妙色爲福
之果。上經又云。不可思議大劫海。供養一切
諸如來。普以功徳施群生。是故端嚴最無
比。五勝相。即威勢身。六貴相。即相好莊嚴
身。且順三乘云過聖帝。倶舍頌云。相不正
圓明。故與佛非等。此釋輪王相。今是世尊。
故云分明。實具十蓮華藏微塵數相也。七
應相。即力持身。如爲龍留影力持不滅。八
無礙相。即願身。上經云。毘盧遮那佛願力周
法界。一切國土中常轉無上輪故咸目覩。
九化相。即化身。十吉祥相。即智身。正在智
光傍兼身光耳。是知此經引昔因縁。亦皆
圓妙。疏。一者生福及不動業。以施忍智三
而爲善根者。業有三種。一惡業即三不善根
所生。今所不明。疏。列三業即三善根所生。
三善根者。即無貪無瞋無癡。今非但不著
有境兼能惠施成無貪根。非唯於苦無恚
兼行忍辱。故成無瞋根。非唯於境明了
増修慧解是無癡根。有此三根唯出生欲
色無色故。爲福不動根。然其三根依唯識
論。各別有性。善十一攝無貪。以於有有
具無著爲性。無瞋以於苦苦具無恚爲
性。無癡以於諸理事明解爲性。通唯善惠
各別有性。今依集論第一。以惠爲無癡性。
唯識意會以惠爲無癡之果。故施忍二亦從
果名。由無貪瞋故成施忍。所以疏云以施
忍惠以爲其根。二信等根下當廣説。疏三
求無上慧。以四等不放逸五法爲根者。涅
槃經云。皆歎慈悲爲菩薩根本。有慈悲心
必須喜捨不放逸者。是精進無貪等。三於
所斷修防非爲性假立爲一故。涅槃説不
放逸根根深難拔由不放逸。策前四等得
一切智故爲根也。四通説善根下。即上三
類之通性也。疏。一無明重者。自覺智開下。疏
文有二。先別明後結釋。前中初四離障。五
令解脱通益三乘。六未信令信。七令入
三賢。八令得初地。九令二地已上得於八
地。十已在八地已證無生。諸佛勸起令得
九十二地。疏。此約差別下第二結釋也。差別
結上。明是竪釋對治。結上非三悉檀。若約
横配下更結異門。横對前竪位位通用此
十句。故生善見理對上對治生善。即是爲人
悉檀。謂發大信解生勝善根。起見佛心皆生
善也。見理即第一義悉檀。如自覺智開趣
一切智。皆見理也。亦應合有隨俗令喜。世
界悉檀。以益近故。故此中不説横竪無礙。
是此中意四悉檀義。問明當辯。疏。按纓絡本
業經下引經釋成。五百爲正。二萬五千爲
非。於中分二。先奪破。後約教下縱成前中。
言上卷者即第三賢聖觀品。彼中敬首菩薩
問。云何菩薩學觀名字義相。及心所行法。復
當云何。佛先答名字。即列三賢十聖等妙之
名。次答心所行法。云佛子汝先言云何心所
行法者。所謂十心。一發心住等廣釋三賢
十聖等妙之相。次敬首菩薩復問世尊。從初
地至後一地。有果報神變二種法身。一法
性法身。二應化法身。爲何色相。爲何心相。
佛答云。先答出世間果報者。從初地至佛
地各有二種法身。於第一義諦法流水中。
從實性生故。實智爲法身法名自體。集藏
爲身等兼説淨土。次云。佛子世間果報者。
所謂十住銅寶瓔珞銅輪王百福子爲眷屬。
生一佛土受佛學行。教化二天下。銀寶瓔
珞銀輪王五百福子爲眷屬。生二佛國土中
受佛教行。化三天下。金剛寶瓔珞金輪王千
福子爲眷屬。入十方佛國土中。化一切衆
生。處四天下歡喜地。百寶瓔珞七寶相輪四
天王萬子爲眷屬。現百法身爲百佛國土
中。教十方天子。千寶瓔珞八寶相輪忉利王
二萬子爲眷屬。萬寶相瓔珞九寶相輪炎摩
天王眷屬亦然。不可稱數。億寶瓔珞十寶
相輪兜率陀天王眷屬亦然。不可稱數。天
光寶瓔珞十一寶相輪化樂天王眷屬亦然。
摩尼寶光瓔珞十二寶相輪他化天王眷屬亦
然。千色龍寶光慧瓔珞十三寶相輪梵天王
眷屬亦然。梵師子寶光瓔珞大應寶相輪光
光天王眷屬亦然。不可思議寶光瓔珞白雲
寶相輪淨天王眷屬亦然。百萬神通寶光瓔
珞無畏珠寶相輪淨居天王眷屬亦然。千萬
天色寶光瓔珞覺徳寶光相輪三界王。一切
菩薩爲眷屬。無量功徳藏寶光瓔珞千福相
輪法界王。一生補處菩薩爲眷屬。佛子是
上瓔珞相輪一切佛。及菩薩動止倶遊常隨
其身。亦化一切衆生故。有如是果報之數
法。釋曰。已上具引經文。於疏易了。明知無
過二萬子者。疏按喜見下以二義證。唯合
五百。一所統於城不統四天下。故非金輪。
二既遇三佛。佛出減劫。輪王出増劫。故知
非也。疏知離名法者。即思益經。第一思益
梵天問言。世尊。云何名爲菩薩遍行。佛言
能淨身口意業。爾時世尊而説偈云。若身淨
無惡。口淨常實語。心淨常行慈。是菩薩遍
行。行慈不貪著。觀不淨無恚。行捨而不
癡。是菩薩遍行。在聚落空野。及與處大衆
威儀常不轉。是菩薩遍行。知法名爲佛。知
離名爲法。知無名爲僧。是菩薩遍行。釋曰。
此當第四偈因便故來。欲釋此偈令知
起盡故。以此一偈人多解釋。今觀經意。三
箇知字皆是觀行之人。若能如是知是菩薩
遍行。知法名爲佛者。即是眞佛法身如來。
佛即是法法即是佛。亦猶如來者。即諸法如
義。次應問言。法即是佛。於義已解。何者是
法。故次句云知離即是法。以一切法本性
離故。心體離念即是覺故。次應問云。法本
自離則無所修。何等有僧。故次解云。知
無爲名爲僧。無爲即法。法本自離。由知無
爲故得成僧。故大品云。由知諸法空分
別有須菩提等。金剛經云。一切聖賢皆以
無爲法而有差別。謂倶學無爲有淺有
深。乃成差別。非無爲法而有差別也。今
疏正取知離名法。若不捨法非知離也。故
云法亦應捨。即金剛意。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因法得悟如筏渡人。若不捨法如住舟
内。要捨於舟方至彼岸。要忘所捨方爲如
實覺悟諸法爲眞捨也。故大般若云。般若
甚深。知一切法本性離故。又文殊釋云。如
佛世尊堪受供養。以於一切法覺實性
故。是故經云如實覺一切法大捨。疏。智即是
體者智體如日用如日光。日體雖一能放
千光。智體不殊能照萬境。又日光無二所照
物殊。智光無差隨境分照。疏。一正定等者。
謂等取邪定不定聚故。善惡等者。等取無
記。三總收爲二。四二位下融而爲一。疏。謂
後後因果皆入初心者總釋也。六位相望故。
成後後五位爲因妙覺爲果。又位位之中
亦有因果。如十地中調柔果等。疏。若修途
至於初歩者。即肇公不遷論。論云。是以如
來功流萬古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成
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歩者。果以
功業不可朽故也。彼論意云。物各性住故
無往來。今雖引文用意少別。此云本出莊
子。千里之途在於足下。其猶滔滔之水本
於濫觴。合抱之木生自毫末。後由初得故
曰在初。學者祿在其中矣。意亦同於上。即
論語子張學干祿。子曰。多聞闕疑。愼言其
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愼行其餘則寡悔。
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注曰。干求也。
祿位也。雖未得祿得祿之道也。故得祿在
後。由學而能得故居學中。此上一義通諸
經論。疏菩提直心等者。即起信論法性宗中
實教之意。然菩提心總有三心。今但直心中
攝。以直心正念眞如。眞如即起信生滅眞如
二門之一。故云眞如門内。然此二門者各
總攝一切法盡唯取眞如謂一切法。及後
後諸徳皆依眞如。眞如無二通爲諸法之體。
今菩提心正念眞如。故能攝也。疏。三者三
徳開顯前後圓融者。即別教一乘圓融義也。
不同餘義。言三徳開者。即發心功徳品。
初發心時得如來一身無量身。則法身開顯
得究竟智慧。得一切智慧光明則般若開
顯。不於諸法少有所得。即以心離妄取
寂照雙流故。解脱開顯故。此心中無徳不
攝。因該果海並在初心。從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即梵行品文。言初後圓融者。以初是
即後之初。後是即初之後。以縁起法離初
無後離後無初故。擧初攝後。若約法性融
通。一切因果不離心性。契同心性無徳不
收。以一切法隨所依性。皆於初心頓圓滿
故。故梵行品云。若諸菩薩能與如是觀行
相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
現前。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如玄文已明。下當更説。疏。三大智智明者。
經中清淨眼是總相。此眼何見見心三大。
疏中囑經。唯配二大略無用大。用即智攝
故。從智慧光明遍照法界義故者。即暗引
起信證普光明。爲相大義。即起信釋生滅
門中。所顯義大雙明體相之文。論云。復次
眞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縁覺菩薩諸
佛無有差別。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
住。釋曰。上釋體大。今不引之。以法界爲
體義易知故。論云。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
切功徳。所謂自體有大智光明義故。遍照
法界義故。眞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
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釋曰。
上之六句皆是相大。一本覺智明義。二本覺
顯照諸法義。三照時無倒義。四體離惑染
義。五性徳圓備義。六性徳無遷義。今不引
後四。而引前二有智遍照。證以普光明爲
相大義。恐人以法界爲所照。普光明爲能
照。故引此文。相大本有則皆所照。以淨眼
智明爲能照耳。從蘊恒沙下釋經藏字。
具二藏義。蘊恒沙徳即不空藏。妄惑本空即
是空藏。故清淨言向上屬所觀之藏。向下屬
能見之眼。無障蓋故言見性。肉眼即名佛
眼者。即涅槃第六經云。善男子。聲聞之人。
雖有天眼故名肉眼。學大乘者雖有肉
眼。乃名佛眼。何以故。是大乘經名爲佛乘。
如此佛乘最上最勝。諸佛見性故。疏。無功大
力一行含多者。由八地得無功用如乘船
入海故。云大力速疾。言一行含多者。先以
一身起行。至此八地以無量身起行。一
一行中起一切行故。疏。餘可證知故云得。云
入者。智論三十一云。通徹名入。入亦證也。
得者獲之在己也。疏。菩薩之父故首明之
者。即智論文。論云。菩薩以般若波羅蜜爲
母。般舟三昧爲父。般舟即念佛。此翻爲佛
立三昧。良以念佛即眞渉事。與方便同故
得稱父。又念佛成佛是親種故。言乃至十
地不離念佛者。十地之中皆云一切所作不
離念佛念法念僧等。上辯先明所以。後無
邊海藏下牒釋別名。於中先牒經略釋。後
然略有三下。別示其相。三義中。一定見多
佛。二佛有多徳。此二並就所念名無邊藏。
三無邊勝徳下約能念名藏。於中三。初聰
明。次何者下徴釋略擧三身。後障無不滅
下經歎。故賢護結中廣列諸徳。以徴其因。
佛答皆從念佛而生。一言蔽諸者。即論語。
子曰。詩三百一言以蔽諸。曰思無邪。謂歸
於正也。念一佛號亦名一言。直取一言只
一佛字故。自四祖唯稱佛言。疏。七般若者。
覺法自性離諸分別也。此總釋一門亦當
別釋自性離垢之言。即大般若曼殊室利分
中。慈氏菩薩云。若諸菩薩聞是甚深般若。心
不沈沒。已近無上正等菩提。何以故是諸菩
薩現覺法性。離一切分別如大菩提故。今
此般若亦覺法自性。名自性離。離字兩向。
向上屬自性離。向下屬離垢。即離分別之
垢也。從有可離下。別釋經文。成上總釋。
有可離者非眞離也反釋。初句成上性離。知
自性離不復離也者順釋。初句成上離分別
言。不知性離謂有可離。即是分別。今知性
離知相即寂。故無分別。從無離之離即眞法
界者。即躡上釋下法界言也。正同起信。所
言覺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虚空界。
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法
身即眞法界。本來清淨者。躡上法界釋清
淨言。既自性離是眞法界。則本自淨非觀令
淨非去垢淨。是故經云法界清淨。彼法界
清淨即般若清淨者。即以上義成此般若
得清淨名。此有二意。一由體清淨方成般
若故。此般若受法界清淨之名。二者性無
二故。故大般若難信解分云。復次。善現般
若波羅蜜多清淨故色清淨。色清淨故一切
智智清淨。何以故。若般若波羅蜜多清淨。
若色清淨。若一切智智清淨。無二無二分
無別無斷故。名無二性。從般若清淨則萬法
本淨者。亦有二義。一以般若照一切法知
本淨故。二者亦是性無二故。義同上引般
若清淨。則色清淨遍歴諸法。略擧八十餘
科。謂五蘊十二入十八界四諦十二縁六波
羅蜜。乃至菩提涅槃皆如色説故。萬法本淨。
從萬法淨者。則無淨無不淨者。拂其淨相。
夫言淨者。懸法本無生性。寂諸相故名爲
淨。豈待蕩蕩無物方稱淨耶。非但事無而
爲眞淨。見眞本淨事爲非淨。亦是相待能
所未忘。安得稱淨。故眞善知識令看淨門。
云性本清淨淨無淨相。方見我心即斯義
矣。故淨名云。垢淨爲二。見垢實性則無淨
相。離於見相是爲入不二法門也。下經云。
若有見正覺解脱離諸漏。不著一切世。彼
非證道眼。若有知如來體相無所有。修習
得明了。是人疾作佛。疏實相般若下。釋經
身字。身有三義。謂體依聚義。今實相般若
則法身之體。觀照般若同報身之依。化身
名聚。淺故不説則眷屬般若。亦得名身同
聚義故。疏。故仁王經云後之三地等者。即
教化品中第八名等觀菩薩。偈云。等觀菩薩
二禪王變化法身無量光等。九地云。慧光開
士三禪王。十地云灌頂菩薩四禪王。後都頌
上三地。云等慧灌頂三品士。除前除習無明
縁。無明習相故。煩惱二諦理窮一切盡。釋
曰。既總牒三地除無明習。是故疏云同遣
無明。言非灌頂地。下義釋彼經。彼經灌頂
也。自當第十故云非灌頂地。然十地亦
用盡無明習無功用智而得灌頂。故云是
灌頂智也。疏。見普法故名爲普眼者。此釋
經名而有三義。一約所見稱普。言普法
者。一具一切一一稱性。同時具足等。斯即
十眼之内一眼之能。經云一切智眼見普門
法界故。二況一眼即十眼。融無障礙約能
見稱普。如五眼中佛眼。四眼入佛眼皆名
佛眼。如四河入海無復河名。而具海味故。
金剛經云。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
有肉眼。乃至云。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
如來有佛眼。今十眼亦耳。隨一具十。而諸
教説唯佛眼具五。餘四則無。今因果之人皆
許一眼。即具十眼。不唯後勝具於前劣。若
一不具十則非普眼。言十眼者。離世間品
説。謂一肉眼。二天眼。三慧眼。四法。五佛。六
智。七光明。八出生死。九無礙。十一切智。其
融無礙則有二義。一者成上十眼無礙。二者
成下即能所無礙。三眼外無法方眞普眼。下
約心境互收方稱普眼。此上標也。以諸縁
發見下別釋所以。如大乘法師。以九縁發
識。眼根名眼餘不名眼。今則例之。眼根能
發識。眼根得名眼。空明能發識。亦得同
名眼。餘六例然。以縁起之法各有有力無
力相成立故。次云因沒果中縁皆號眼者。
九縁不見色。不見不名眼。九縁皆見色沒
果同名眼。以皆全有力故。言全色爲眼恒
見色而無縁者。色是所縁之境。眼是能縁
之根。今即是眼故無縁也。言全眼爲色恒稱
見而非我者。眼是我能見。今全爲色。正見
之時即非我也。此即賢首之意。下更有言。
云非我離於情想無縁絶於貪求。收萬像
於目前。全十方於眼際。是以縁義無盡。隨
見見而不窮。物性叵思。應法法而難準。
法普即眼普。義通乃見通。體之自隱隱。照
之遂重重。然後窮十方於眼際。鏡空有而皎
明。收萬像以成身。顯事理而通徹也。疏。
五度皆福定爲最大者。然六波羅蜜攝成二
嚴總有兩意。一前五爲福。後一爲智。二者
前三唯福。後一唯智。進定通二。成前爲福
成後屬智。今以經中云得三昧名大福徳
故。用前門。疏。福即是善非福是罪者。即百
論相攝罪福品意。故論引金剛。福尚應捨何
況非福。以善捨惡以無相智捨福。則善惡
兩忘。今云了者。一了其相。二了體空。三了
無礙。二福即是相下。即以世諦説福。諦一
義中福亦不存故。引金剛如來説福徳相
隨俗説也。即非福徳相當體空寂也。是名
福徳相。結正義也。若福即非福方名眞福。
若以福爲福非眞福也。有人以第三句亦
約俗諦。非得經意。疏。一無實權施者。如説
臨門三車即是權教三乘。本無三乘説有
三乘。虚指三車出門不獲是也。二理本無
言者。亦法華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以方便力故。爲五比丘説是也。三權實無
滯者。即渉有未始迷空。觀空不遺於事。
即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已具足。毘盧遮
那品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二十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如來名號品第七入第
二會
疏。二會來意者。於中
有二。一對後辯來。以一分六會。今是初
故。又前擧下對前辯來。疏。又遠答名號海
問者。自是十海爲總意耳。疏。佛於其中説
普法者。就此普法自有四義。一境智合説。
眞俗雙照曰普。妙智照達名光。二單約境
説。體周曰普。用徹爲光。三唯約智説準境
可知。四約融攝説。若事若理皆無障礙。一
塵一行猶如帝網曰普。圓明顯煥爲光。餘
如十玄。疏。表徳爲號。亦有釋云。表徳爲字。
響頒人天曰號。今以即字是號。猶如十號
皆約徳故。言名別號通者。總相説耳。品中
正説下。揀定通局可知。疏。修生修顯因果
爲宗者。修生約差別因果。修顯約平等因
果故。疏。二會宗下疏文有二。先約四分科
經。以明宗趣。二約別科辯宗。今初又二。初
若就總望等者。亦名爲遠望。爲成佛果故
爲遠具解行徳故爲總。解即問明。行即淨
行。徳即賢首。二近望十住故爲近。亦合名
別將前攝位。爲總故。攝位者。十信滿心頓
攝諸位。今此唯成十住故。仁王不開十信。
攝在十住。信爲能成住爲所成故。疏。若
依長科下。第二約別科辯宗。略有三義。一
隨品長分科總爲十段。今當第四前後攝
疊故。二故此亦名正報因果者。即前後鉤鎖
科。亦當第二毘盧遮那是因。此三品爲果
故。三亦是所信者。賢首向前亦將此三
屬所信因果。正報果故。如下疏指。亦屬四
分之第一分故。而言亦者有二意。一對金
科屬第二分故。二對隨其本會科。名能
信成徳會。今爲所信故云亦也。疏前會擧
果。此通繁重難。先問後答。答中二。先約義
通。爲意別故。所以重擧可知。後又前會果
廣下。約文以答。以少從多故。前會果多名
擧果分。此下因廣分名修因。雖擧此會正
酬向來約分名難。故云因廣。然取當會因
果。皆各三品因果似齊。而因文亦廣。疏。若
約鉤鎖者。此當第三依起因果。是所依果
故不同。第七説所成者。所成自屬第四差別
因果故。疏以未入位性不定故下答。此上問
文有五段。一者正答猶如輕毛未能得入
正定聚故。二若爾下躡跡生難。三然説法
下以義釋通。四第九會下出四所以五是知
下結其深玄。二中説後定如無量義經者。即
法華中經云。爲諸菩薩説大乘經。名無量
義教菩薩法佛所護念。説是經已結跏趺坐。
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是也。若出
其意。無量義者是出生義。故彼經云。無量
者從一法生。其一法者所謂無相。法華即
是收入之義。故彼經云。究竟至於一切智地。
世尊法久後。要當説眞實。今欲收入先辯
出生。若知三乘萬化從實相生。究竟還歸
一實相故。欲爲法華序故説無量義。便入
此定。疏。第九表證唯證能説者。即第四出四
句所以。其第一定後説。諸會廣説故不釋之。
但解後三。初解第三二第七。爲表下解第
四。第四有二會不入定。第二不入前已解
竟。唯解第七。三説後入下通第二義。入即
修行。上引無量義經。乃是別意而有等言。
等取此經通意。通諸經意今顯通意耳。疏
是知下第五結其深玄。故下文中示十信相。
既所説信定散自在。明知。能説入出難思。餘
會摩頂下更示異門。令無局執。疏。若順諸
會應直分問答者。以六會共答此中問故。
第一序分。唯屬此會爲加序分名爲順
文。疏。處在菩提下西域記説。賢首亦云。相
傳説云。以龍見如來初成正覺樹下露坐。
故爲佛造。若西域記説。菩提樹南門外有
大龍池。帝釋獻方石在此池中。池東林内
有目眞隣陀龍王池。其水清黒其味甘美。龍
池西岸有小精舍中作佛像。往昔如來初成
正覺。於此宴坐入定七日。時此龍王警衞
如來。即以其身繞佛七匝。化出多頭俯垂
爲蓋。故池東岸有其室焉。釋曰。若取龍造
正當於此。雖不言造堂。龍既警衞不妨
後造。當向即東南。又云菩提樹東有精舍。
高六百七十尺。下基面闊二十餘歩。疊以青
塼塗以石灰。層龕之中皆有金像。四壁之
間鏤作奇製。或連珠相或天像焉。上置金
剛阿摩勒迦果寶瓶。東面接爲重閣。簷
特起三層。榱柱棟梁戸扉窓牖。金銀雕鏤以
飾之珠玉厠錯以填之奧室邃宇洞戸三
重。外門左右各有龕室。左則觀自在菩薩像。
右則慈氏菩薩像。白銀鑄成高十餘尺。精舍
故地昔無憂王建小精舍。後有婆羅門建
大精舍。即雪山見大自在天天令置也。釋曰。
此義亦當。若取普光堂義。却當樹西。西域
記云。菩提樹西不遠。大精舍中有鋀石佛
像。飾以奇珍東面而立。前有青石奇紋異
彩。是昔如來初成正覺。梵王建七寶堂。帝
釋建七寶座。佛於其上七日思惟。放異光
明照菩提樹。去聖逾遠寶變爲石。釋曰。此
爲普光法堂定矣。但從古傳云是東耳。若
東西二三里。即是盲龍之室。非是龍造。去
聖時遙傳記訛異。故且略出三處。冀更審
之。疏。雙照眞俗故稱爲悟者。準下無著不
釋總句。具下諸別以成總句。親光則更別
釋總句。今依親光別釋總句妙悟。取無著
意將別釋滿。疏。煩惱所知生死涅槃。皆稱
二行者。準無著名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徳。
但離所知。二乘之人於極遠時處不能知
見。有知不知故名二行。今無不知故云永
絶。若親光云。凡夫二乘現行二障。世尊
無故。凡夫現行生死起諸雜染。即煩惱障。
二乘現行涅槃棄利樂事。世尊無彼二事。
故云永絶。今具含二釋故雙釋之。下諸功
徳皆是下文廣釋中意。如或未曉但尋兜率
會疏及論文。居然易了。疏。聖天梵住者。即
智論第三云。聖謂三乘聖人。天謂六欲天。梵
即色無色。復次三三昧是名聖住。布施持
戒善心三事名天住。四無量是梵住。釋曰。
此雖二文義乃是一。前擧果住後出因住。
或爲四住。謂加佛住。如來常住首楞嚴諸
三昧故。雖遍住四住。智海已滿大悲深故
特言大悲。大悲即梵住所攝。疏。四種變易生
死者。第一疏鈔已。引攝論無上依經。今更
依佛性論第二。略示其相。一方便生死。謂
生死縁即無明住地惑。能生新無漏業。譬
如界内無明生行。以惑生智非同類故。名
爲方便。二因縁生死。謂生死因。即上無明所
生無漏有分別業。譬如無明所生行業。但感
同類故名因縁。三有有生死。即由前因縁
感得變易。異熟有果。如三界内以有漏業
感六趣身。言有有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
故。如上流般阿那含第二生般涅槃故。亦
云。有此有果故名有有。四無有生死即改
變易脱。譬如生爲縁有老死等過患。一期
報謝更無有有故名無有。故今疏云唯有
第四無有生死。一生者。此生之後便成佛故。
如那含人當涅槃故。疏。後若世尊下正顯
問端。疏文有二。先對前辯異。後若唯約義
下科判經文。於中分三。先科有三。初就義
爲三。以所問法有三類故。二是則以佛下
辯三段次第。三今取文義倶便下。後分二釋
文。兩段皆結故是文便。直問引例表人異
道同。故是義便。疏一刹類者。即形状長短
等。言即前二海廣如四五二品者。第四成就
品。答世界安立海。第五華藏世界品答世界
海故。疏。初句總下。釋此十句總有三勢。皆
有總別。第一行願倶起釋。初總餘別。別中展
轉相釋文勢可知。疏。又成菩薩具悲智也下。
第二悲智雙流釋。於中三。初一總句菩薩即
悲智也。二具此悲智下。一句明雙流所爲。三
佛種不斷有何相耶下。八句皆釋不斷之相。
於中四。初三正釋不斷。謂成就三徳是不
斷相。二云何救護下覆成上義。如次三句。
三智成何益下。顯三徳益。經但二句含於三
義。初明智徳益。後惑除何益下。以滅愛著
處句雙成二益。若著諸法正智不生。若著
於空不能悲救。今空有無滯故能滅惑成
智起悲不斷佛種。四所陳下結屬本意
疏。又釋一切菩薩下。第三約二利齊運釋於
中初句總餘句別。別中疏皆假徴起。以經
爲答。於中初二雙明二利。二云何救護下
別釋利他。經有六句疏文分四。初二正離
二障。二以何方便下。一句出離障因三此
煩惱下三句。出二障之相。四二障既寂下。從
後倒收結歸。總句二障既寂通後七句。即二
障除能成二智。除煩惱障根本智現。除所
知障後得智現。即此二智亦爲能寂。菩提涅
槃即是所成。煩惱障斷成於涅槃。所知障斷
成菩提故。此結利他意則不斷佛種。結
歸自利菩薩成矣。結歸總句。疏。今初文有
九句下。疏文分二。先通釋九句。後別解
頂問。前中一向序昔於中有五。一正立脱
忍。二又以十信下。出其所以。若不開十信
則不合問信。下有忍品故知脱忍。三故
仁王下引教證成。四有義云下。以理證成。
五由斯下結成配屬。可知。疏。十頂一種下。
二別明頂問。於中二。先敍昔後申今。前中
有三説。一依梵網經。疏文有三。初正敍昔。
二理亦可通者以理縱成。三但彼經下以文
奪破。言二三四與此三四五會處法全同者。
此是第三會在忉利。四在夜摩。五在兜率。
彼第二即在忉利故。彼説十世界海竟。即
云次於忉利天宮説十住法。次至夜摩説
十行法。次至兜率天宮説十迴向。斯則處
法全同次第不同。彼二此三。彼三此四。彼四
此五。以前加菩提場故。言他化十地次第
亦同者。亦是第六在他化自在天説十地
故。由彼不越第五化樂天故。説地亦第六
故。彼文云。次至化樂天宮説十禪定。次至
他化自在天宮説十地法。次至初禪説十
金剛心。次至二禪宣説十願。次至三禪
説十忍法。次至第四禪摩醯首羅宮。説我
本原蓮華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説心地法門。
故總收之四例不同。一菩提普光二會不分
則開合不同。二則次第不同。三即有無不
同。此經四禪無説彼皆有説。四此有重會
彼無重會。彼經一處説一法門。此則四六兼
二。七兼於三。以斯四義故難會通。從又此
中問下。縱成一破。設汝欲將心地法門例
同此者。此中説果應爲心地。何得用頂
上。一師義竟。疏有云僧祇下。第二師義。於
中二。先敍昔。二彼問雖十下破可知。疏。有
云壽量品答第三師義。於中二。先立後破。前
中四。一正立。二又佛名下引證。三但擧此初
下。彼師遮難恐有難云。今經百萬阿僧祇
重。何以證成十界之義故爲此通。四此爲
標首下。釋成頂義。疏。然復下第二難破。於
中先縱立。後但標此下奪破。疏。今謂新舊下
申今正義。於中二。先以十忍答頂。後通
以四品答頂。前中七。一正將十忍答頂
問。二言十頂者下會釋二名。三故十忍下引
文爲證。四亦猶下引例成立。五不爾下反
以釋成。六設欲下釋無十難。難云。若開頂
問十句即圓。若以忍答頂句則唯九。故今
答云脱於十信十句成矣。七十信雖未成
下會通上難。難云。我先用二義不開十信。
一文證二理證。今欲開信雙乖文理故。今
通之乃有數意。一對前立理。前明闕於四
義不立信位。今明不必成位四義無遺。
二徳用殊勝下。上以文證今亦文答。上引但
明信位不開。今明何必要開而不妨有問。
何者。十願十藏非是別位得爲問端。信不
成位何妨有問。又藏願等寄他會。答尚有
別問。十信法門別一會答。解行徳能三品宏
深。豈合無問。疏若將下。第二會通。以四品
答於頂問。以信住行等皆有多品。總將四
品共答頂問。於理無違。若爾古以僧祇壽
量而答頂問。應不乖理彼以局取又不收
忍。今總收四與昔全乖。頂乃通名忍等別
稱。故不同也。此解最妙亦能傍通一難。難
云。引四善根忍頂不同。今何將忍以酬頂
問。故爲總釋。則以等覺因位之極通稱爲
頂。不全同四故。上引之義相類故。疏。其
平等因果下。通妨難。難云。若依問爲三。第
三段唯合明果。今有普賢行爲因出現品
爲果。自是一段平等因果。今何得皆將答
果問耶。故爲此通。既因是得果不捨之因。
即果中因亦是果攝。故屬第三所成果也。又
古人以文從義。出此因果。若疏本意全屬
果也。至下重明。疏言隨類者。有其三義者
疏。文有二。先釋三義後結通局。前中一隨
疑者所宜異者。即用法不同。隨一類人所
樂不同。隨宜適化。故經云。彼彼諸病人良
醫隨處方。即應病與藥也。言或示色令見。
是現相答。以聲令聞是言説答。上皆顯應。冥
資令曉即是冥應。總合上三一時頓應。以
法界圓明頓現也。疏。二隨疑者流類別故者。
上之三義。隨一類中即容此三。今明萬類。
謂人天鬼畜音辭差別等。然準疑人約有
所表。但明菩薩據其實義萬類皆通。又菩
薩者。但語大心衆生。不妨本類亦有差別。
謂天爲菩薩。人爲菩薩等。疏三隨疑者。所
疑異者。此約所疑之法。是則初是義無礙境。
二是辭無礙境。此是法無礙境。然其所疑即
十住等。其能疑人未必疑於十信。許互疑
故。十信亦疑住行等故。疏。謂若疑十信下。
出隨疑現通之相。於中有二。初疑十信。即
是此文及第十三經光明覺品。言周乎法界
等者。等取十方。各過十佛刹微塵數世界
菩薩雲集故。下經云。悉以佛神力故。十方各
有一大菩薩。一一各與十佛刹微塵數諸菩
薩倶等。若疑十住者。即第三會十住品。初
言雲集等者。此一等字等取行向地等。謂
十行則足趺放光。十向則膝輪放光。十地則
眉間放光等。十行千刹十向十千等。此一等
字者。等於一分放光中事。疏。如放光下。例
於餘相。謂動刹雨華香雲等事。皆隨宜不
同也。疏。故知初會下。第二辯通局。此會望
初則局一分。彼通九會。謂佛前現華。通表
一部所詮華嚴。眉間勝音通表九會能詮教
故。結集編次非現前後。疏。故下三會下引
文爲證。即不起前二而昇四天。明正當
此處現通四天齊現耳。疏。名不動智等是
答法性者。不動智等等餘九智。智雖是一
十智不同。不同之徳即是法性。則以佛徳
爲法性故。疏。文雖在下等者。釋通妨難。謂
有難云。適所引文皆光明覺品。此中現相言
答十問。乃引下經豈成此答。釋云六會現
通尚在一時。況光明覺義不在此。故光明
覺説説此所現。是以此中別列十方佛刹菩
薩一一各説。光明覺品一時總牒。明是説此
所現相耳。疏去此遠近皆十刹下。上總科十
方皆八下。別釋八段。前六釋初遠近自有
三段。一正釋。二爲有所表下通難。難云。華
嚴即是通方之教。未有一土不説此經今
擧十刹則十外不收。今説百刹應百外不
攝。豈爲通方釋意可知。三又隨迷下約觀
心解。疏今通用之者以梵語多含。三藏各取
今以義收。故皆通用而暗引下經以成四
義。初釋首義。以信爲首。攝諸位故。是通意
明信該果海故。二釋勝義。云次第行中信
最勝故。經云。是故依行説次第。信樂最勝
甚難得。三於生死中下釋吉祥義。經即通
取下經之意。四信能増長智功徳故。釋徳
義。亦全是賢首品經文。文云。彼諸大士威神
力法眼常全無缺減。十善妙行等諸道無上
勝寶皆令現。即吉祥義也。疏亦有傳云者。即
興善三藏譯。余親問三藏有同此説。令欲
會意故前收四説。疏今初東方下。別釋十
方。八段之中皆釋三事。一刹名。二佛名。三
主菩薩名。唯初東方。案經之次。下之九方從
後倒釋。以十首菩薩表十甚深。是助化主
故先擧之。餘二因此故在後釋。細尋可知
疏。處處文殊下文當釋。從由慧揀擇下通
難。難云佛名不動智文殊表慧。二相寧分。
答中然智慧二字乃有多門。今此正用分別
名慧。決斷名智。故以慧爲因以智爲果。
疏不染而染等者。此釋妙色義。語出勝鬘。
下當廣釋。又釋十段皆暗取十甚深義。一
云。慧達佛境即佛境甚深故。二覺首縁起甚
深心性是一故。三財首教化甚深。四寶首業
果甚深。五徳首説法。六目首福田。七進首正
教。八法首正行。九智首助道。十賢首一道故。
並可思。疏。又十佛相望下。總以六相圓融。
文殊爲總者。若以法門爲總。文殊主般若
統收萬行。九首之徳皆是般若。隨縁別相同
明佛徳。即是同相縁起。教化互不相收。即
是異相。統十甚深爲成佛境。即是成相。各
住一甚深即是壞相。餘如下説。若約人爲
總別。文殊爲上首。故曰是總。餘九爲伴
是別相故。同則同名爲首。異即賢智等殊。共
成十首。表信之人壞各住自。疏。以前後例
下。三結釋勸修。如前現華表義現衆表教。
後如十慧説十住。十林説行。十幢説向。十
藏説地。離世間品菩薩萬行寄表甚深。斯
爲觀心。非是臆斷。不信此理一向外求。
如數他寶。故非我分。二文殊言答中。疏以
文殊示居此土生有十徴等者。釋文殊説意。
上明是主菩薩。廬山遠公但云。文殊師利是
遊方大士。唯見一經但覩一跡耳。今具出
之。是主是客亦果亦因。具難思也。言示生
此土者。即文殊般泥洹經云。佛告跋陀婆
羅。此文殊師利有大慈悲。生此國土多羅聚
落。梵徳婆羅門家其生之時。家内屋宅化
作蓮華。從母右脇而生。身紫金色墮地能
言。如天童子。有七寶蓋隨覆其上。釋曰。
言此國者。即舍衞國。佛正在此説故。即此
經復云。文殊師利具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則
相好同佛。復有經説。生有十楨無非吉
祥。一光明滿室。二甘露垂庭。三地踊七珍。
四神開伏藏。五鷄生鳳子。六猪誕龍豚。七
馬産麒麟。八牛生白澤。九倉變金粟。十象
具六牙。由是得立妙吉祥號。疏。來自他方
體含萬徳者。即今經文。從東方金色世界中
來。節節皆。言所住世界謂金色等。既周法
界不動而遍。各領十佛刹塵數菩薩。説佛
功徳明萬徳斯備矣。上二對標其主客。下
略説勝徳。疏。降魔制外通辯難思者。然此二
句有通有別。通則通用通辯。降伏魔怨制
諸外道。別明以神通怖之。以威故言降。
用四辯屈之。以辯故言制。然其事類頗多。
略擧一二。如幻三昧經十卷云。時有善住天
子。啓白文殊。欲同往見佛。文殊現變三十
二部交絡重閣。有諸菩薩先至佛所。身子
覩變具陳問佛。佛答是文殊令諸菩薩集
會。又問。何以不見文殊。佛答文殊住降毀
諸魔三昧正受。蔽魔宮殿興大威變。詣如
來所。於是文殊住降毀諸魔三昧。應時三
千大千世界百億魔宮一時皆蔽。不樂其處
各各懷懼。時魔波旬自見老耄。羸毀少氣
拄杖而行。所有宮人及彩女等亦復羸老。又
見宮殿而復崩壞。暗暗冥冥不知東西。時
魔波旬即懷恐懼身毛爲竪。心自念言。此
何變怪。令吾宮殿萎頓乃爾。將死罪至歸
命終盡天地遇災劫被燒耶。時魔波旬棄
除貢高。捨惡思想。時文殊師利所化百億天
子在交絡者。住諸魔前。謂魔波旬。莫懷
恐懼。汝等之身終無患難。有不退轉菩薩
大士。名文殊師利。威徳殊絶總攝十方。徳
過須彌智超江海。慧越虚空。於今以是入
降毀魔場三昧正受。是其威神。下取意説。時
魔恐懼魔宮震動。求化菩薩救。菩薩答言。
勿懼勿懼。可詣釋迦如來之所。有無盡慈
悲令無所畏。言訖不現。魔即倶來詣佛。請
救我等。聞文殊之名即懷恐懼。不能自
安畏亡身命。佛讃文殊已。魔請歸依願脱
斯苦。佛令且待須曳。文殊當來即脱汝此
難。後文殊至。佛問三昧。彼廣説竟。令捨諸
魔。文殊問曰。汝穢惡此身耶。魔答曰。爾若
能當厭貪欲之事。不住三界等耶。魔敬從
命。即令諸魔皆復本形。五體如故等。此即
降魔也。制外者。即文殊般泥洹經。佛説。文殊
初詣諸仙人求出家法。諸婆羅門九十五種
諸論議師無能酬對。唯於我所出家學道。
餘文廣博不可具引。至如聖智怖心。聞聲
揚而躃地。寂順思覩入隱身而立空。故得
帝釋心喜。雨天華而至膝。蔽魔愁憂行拄
杖而垂涙。劫火燒刹。蹈水之上而經行。霖
雨絶供。化鉢飯而無盡。示多身以抗迦
葉。放一鉢而發本源。皆是通辯降魔制外
也。又如度二十億佛現説法者。持地猶存。
化百千諸龍立登正覺者。娑竭王女是一。
是以禮妙慧而不忘敬本。勸善財而増
長發心。無言於不二法門。悉力於安樂行
品。教龍吉祥之分衞。下位莫知。答琉璃光
之光明。正覺稱妙。談般若之玄致。屡質本
師。説權實之雙行。頻驚小聖。皆辯才也。疏。
化滿塵方用周三際者。辯得用横竪深廣也。
謂十方微塵刹土。皆是文殊化處。故菩薩處
胎經云。我身如微塵。今在他國土。三十二
相明。在在無不現。餘如衆海雲集中引。又
般泥洹經云。住首楞嚴三昧。以三昧力。於
十方國或現初生出家滅度入般涅槃分
布舍利饒益衆生。又寶藏陀羅尼經廣説。
至下菩薩住處品。當更明之。即今文中。一
切處一時説偈。即横周法界。疏。道成先劫
已稱龍種尊王等者。此下別明竪窮略示一
二也。先劫即過去。名龍種上尊王。智度論
十二具引首楞嚴三昧經説。名龍種上尊王。
經文但名龍種上尊王佛。即譯人廣略耳。五
十三佛名中。亦名龍種上尊王。其首楞嚴三
昧經有三卷。即當下卷。因文殊廣説首楞
嚴三昧境界竟。爾時長老摩訶迦葉白佛言。
世尊。我謂文殊法王子。曾於先世已作佛
事。現坐道場轉於法輪。示諸衆生入大涅
槃。佛言如是。如汝所説。迦葉過去久遠無
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爾時有佛。號
龍種上尊王如來應供正遍知云云於此世界
南方。過於千佛國土。國名平等。無有山河
沙礫瓦石丘陵坑坎堆阜。地平如掌生柔軟
草。如迦陵伽。龍種上佛於彼世界。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初轉法輪。教化成就七
十億數諸菩薩衆云云佛壽四百四千萬歳。下
取意引。涅槃後起三十六億塔。法住十萬歳。
記智明菩薩次當作佛。下結會云。爾時平
等世界龍種上佛。豈異人乎。即文殊法王子
是。次言現證菩提。復曰摩尼寶積者。即央掘
摩羅經。此經有四卷。事出第四。初卷中明。
舍衞城北有村名薩那。有一貧窮婆羅門
女。名跋陀羅女。生一子名一切世間現。少
失其父。年將十二。聰明辯慧。有異村名頗
羅訶私。有一舊住婆羅門師。名摩尼跋陀
羅。下取意引。世間現從其受學。師乃受王
請留其守舍。師婦年少染心逼之。世間現
不受。其師少婦自慚毀害。師歸。乃言世間
現強逼。師言汝已爲惡當殺千人。可滅汝
罪。即殺千人還歸見師。師怪其存。又令
殺千人各取一指作鬘冠首。唯欠一人。
母爲送食便欲害母。世尊現前捨母。趣佛
爲佛所降。廣顯深妙。第四末。波斯匿王嚴
四兵至。欲罰央掘來至佛所。佛示央掘。後
發其跡云。大王南方去此。過六十二恒河
沙刹。有國名一切寶莊嚴。佛名一切世間
樂見上大精進。下取意引。壽命無量國土嚴
淨。純説一乘即央掘是。由前文殊廣與對
揚。後顯文殊之跡云。大王北方去此。過四
十二恒河沙刹。有國名常歡喜。佛名歡喜藏
摩尼寶積。純一大乘無餘乘名。即文殊師利
是。故云現證菩提。復云摩尼寶積蓋言略
耳。下説師及師婦央掘之母。三人皆是如來
化現耳。上略擧過現不説未來成佛者。未
來成佛現即是因。非殊勝故。疏略不顯。若
欲説者。即大寶積文殊會中説。於未來成
佛。號普見如來。以恒河沙界莊嚴。爲一佛
國。以安養世界莊嚴比之。析毛滴海不可
爲喩。其中衆生三十二相。天眼無礙鏡照
十方。不聞生老病死苦等。但出佛法僧聲。
若人欲見應念便覩。不待解釋疑網皆除。
聞名得最上善利。聆記爲面見諸佛等。疏。
寔爲三世佛母。豈獨釋迦之師者。結其實徳。
故七十九經云。文殊師利所有大願。非餘無
量百千億那由他菩薩之所能有。善哉文殊
師利其行廣大。其願無邊。出生一切菩薩功
徳無有休息。善哉文殊師利。常爲無量百
千億那由他諸佛母。常爲無量百千億那由
他諸菩薩師。教化成就一切衆生等。佛名
經説。過去無量恒河沙佛。皆是文殊教令發
心。然猶帶數故今顯實。實爲一切佛母。不
可窮其始末。豈獨釋迦之師者。即前所引
處胎經云。昔爲能仁師。今爲佛弟子。二尊
不並化。故我爲菩薩。即法華九世祖師。亦
帶方便住首楞嚴三昧。亦是跡中故。弛張
乎權實之場。瑩徹乎眞如之際。住諸佛不思
議之境。豈可語其始終。無言強言爲三世
之佛母耳。疏影響而來故其説也者結也。影
響顯非實因也。疏何不入定者。問意中云
何明已後信未入位許不入定。今此三品
説佛三業。何不入定。故爲此通。以果從因
因即十信。十信不入果亦不入。是十信中取
説果故。疏下結文具顯者。即品末。云世尊
昔爲菩薩時。以種種談論種種語言。種種
音聲種種業。種種報種種處。種種方便種種
根。種種信解種種地位。而得成就。亦令
衆生如是知見。而爲説法。即其文也。疏。又
隨宜説法意趣難思者。上指品末廣故難思。
今明意趣深故難思。亦如法華方便品説。
謂稱體大用。或隨自意。或隨他意。或隨自
他意故。從又等法界下多門難思。疏。三金銀
等色者。如觀佛三昧海經第三廣説。今當義
引。佛爲父王説觀諸相竟。佛白父王。乃
勅阿難。吾今爲汝悉現具足微妙身相。説
是語已。佛從坐起。令衆倶起令觀如來。
從頂順觀至足輪相。復從足相逆觀至頂。
一一身分分明了了。如人執鏡自見面像。
若生垢惡不善心者。若有曾毀如來禁戒
者。見像純黒猶如炭人。五百釋子但見炭
人。有千比丘見赤土色。優婆塞輩十六人
見黒象脚色。優婆夷輩二十四人。見如聚
墨。比丘尼見色如白銀。優婆塞優婆夷有見
如藍染青色。四衆悲涙釋子拔髮。碎身毀
形自述所見。父王安慰竟。釋子即起白阿
難言。我宿罪故不見佛身。佛爲説因。過去
毘婆尸佛時。有一長者。名曰日月徳。有五
百子。聰慧無雙不信父之正法。子臨終時。
父云。汝等邪見。不信正法。今無常刀割汝
身心。眼何所怙。令稱毘婆尸佛名。未及法
僧而終。生四王天。後邪見因故墮大地獄。
鐵叉刺眼。憶父所教得生人中。六佛出現
聞名而不得見。以其得聞六佛名故。與
我同生。如來令稱諸佛名號禮拜懺悔。還
見相好身。即得初果求佛出家得阿羅漢
果。千比丘見赤土色者。過去然燈佛時。像
法之中有千弟子。心疑於師。師見其臨終。
令其稱念然燈佛名。生忉利天。以疑師罪
下墮餓鬼中。洋洞灌咽。以稱佛名今得値
佛。佛示胸前萬字。令讀於此字中。説八萬
四千功徳之行。即便懺悔。罪障消滅得記作
佛。比丘尼見白銀色者。過去釋迦文佛時。
五百童女在山澤中。忽遇比丘。皆脱銀環
散上發願。願此比丘成佛之時。願我見之
如所散銀環。此後生生作銀山神。今見銀
色。從是已來恒値諸佛。優婆塞見黒象脚
者。此等昔時皆作國王。受邪沙門説於邪
法。其説法人墮阿鼻獄。汝等隨順惡友教
故。墮黒暗地獄。由前聞法善心力故。今得
遇我得受五戒。令其懺悔。佛放眉間白毫
光照。便得初果。求佛出家成阿羅漢果。優
婆夷見聚墨色者。佛説。昔時一寶蓋燈王佛
像法之中。有一比丘巡行乞食。至婬女家。
其女見之。盛滿鉢飯戲弄比丘言。汝顏色
可惡猶如聚墨。身所著衣状如乞人。比丘擲
鉢騰空飛去。諸女慚愧懺悔發願。願此施
食所有功徳。未來得如比丘自在。以施食
故。千二百劫常不饑渇。惡罵因故。六十小劫
墮黒暗地獄。由前發善心。今得値我受其
五戒。乃是供養阿羅漢故。見舍利弗不見
我身。佛爲臍中出大蓮華。化成光臺。有百
千聲聞。身子目連作十八變。諸女消二十億
劫煩惱之結。得須陀恒果。後見佛身相好端
嚴。而不見白毫相。佛告大王。戲弄惡口乃
至得道。見佛不明。餘廣如經更不會説。
如藍之縁準例可知。下十定品見色多種
疏。三尺等者。三尺之身即瞿師羅長者所見。
丈六應身無邊。即無邊身菩薩窮上界而有
餘。準十定品。或見如來一由旬量。百千由
旬乃至不可説不可説佛刹微塵數世界量。
略等去中間。故云乃至無邊。疏。五壽命等
者。或無量劫如阿彌陀佛。或不滿百年如
今世尊。故涅槃云。我聞諸天壽命極長。云何
如來是天中天。壽命短促不滿百年。下至
朝現暮寂者。如月面佛壽一日一夜故。佛名
經第六云。妙聲佛壽命。六十百千歳。智自
在佛壽命十二千歳。威徳自在佛壽七十六
千歳。摩醯首羅佛壽一億歳。梵聲佛壽十億
歳。大衆自在佛壽六十千歳。勝聲佛壽百億
歳。月面佛壽一日一夜。日面佛壽一千八百
歳。梵面佛壽二十三千歳。又第二中云。諸
佛壽命長短差別。有十阿僧祇百千萬億。
毘盧遮那品云。一切功徳須彌勝雲佛壽五
十億歳。下經之中。説諸佛壽長短多門。疏
七根謂眼等隨感現異者。佛眼等六根通相
而言。三十二相廣長舌等。既有八萬四千等
異。則六根之相隨宜亦殊。故高幢普照主山
神。得觀察一切衆生心所樂嚴淨諸根解
脱門。雨華妙眼道場神。得能雨一切難捨
衆寶莊嚴具解脱門。偈云。昔行施行無量
劫。能捨難捨眼如海。如是捨行爲衆生。
此妙眼神能悟悦。謂於一眼有無量行故。
所得眼無量差別。復有諸根美妙執金剛神。
又上經云。佛眼云何無有量等。疏。然聖
人無名下。欲顯多名先且立理。於中有二。
先雙標。謂本無言相故。下經云。已出世間言
語道。其性非有非無故。凡有言象皆是隨
俗利衆生耳。二若就徳下就無名立名。不
出此二。就徳通於眞應。隨機唯約利他
疏。雖復多種下二以義統收。不出四悉檀
義。一世界悉檀。但令歡喜如來立名少從
於此多約後三。今言隨宜此爲總句。然四
悉檀皆是隨物宜故。此一句亦攝世界悉
檀。二生善者。即是爲人。三滅惡者即對治。四
見理者。即第一義。又四悉檀亦名四隨。問明
品中更當廣説。言海印頓現者。無盡之名皆
我本師海印頓現。即攝十方三世佛號。皆屬
一佛隨宜之號。非約多佛。疏。一切義成者。
梵名悉達多。太子時號。果收因名恐人不
知故將梵言以釋唐語。疏。惑斷等者。暗盡
明圓清涼益物。如三徳也。疏。然上釋迦乃
是族望者。姓望如崔盧等。族望如博陵。以
是能仁之瞿曇故。疏。無能説過者。即大薩遮
尼乾子所説經第四卷。有嚴熾王請薩遮
入宮供養。因問云。頗有人於衆生界中聰
明大智利根黠慧有罪過不。答言有。下有
十重問答。大意皆同。一問是誰。一云能雨婆
羅門聰明大智。常多婬欲喜侵他妻。二頗
羅墮婆羅門多睡。三黒王子多嫉妬。四勝仙
王子多殺生。五無畏王子慈心太過。六力過
王子飮酒太過。七婆藪天王子行事太過。八
大仙王子貪心太過。九大天王子輕躁戲笑
放逸太過。十波斯匿王食噉太過。第十一
問還更有不。答云。王亦有過。謂太暴惡急卒。
王聞大怒令殺尼乾。尼乾驚怖乞容一言
云。我亦有過實語太過。大王黠慧之人。不
應於一切時常行實語。觀其可不。我於
暴卒人前出其實語。故爲太過。王悟悔過。
更問之曰。頗有聰明大智利根無有過不。
答言有。問誰是。答云。沙門瞿曇。此一無
過。我四圍陀經中説。釋種沙門無有過失。
所謂生在大富家不可譏嫌。何以故。是轉
輪王種故。種姓豪貴不可譏嫌。以甘蔗種
姓家生故。福徳莊嚴不可譏嫌三十二相
八十種好莊嚴身故。下廣説如來具大慈
悲無礙辯才十力無畏諸不共徳。廣説三十
二相八十種好一切功徳。云唯此一人無有
過失。則顯餘皆不免。故今疏云無能説過。
王聞發心。疏。問餘聖教説下問答料揀。初問
答中有三。初正釋此文。二因此下類顯義
理。即五教意。二通始終。三即頓教。四五皆
圓。三若通論下該通諸刹。以上五義但語娑
婆。今該横竪一切諸刹。此五亦即成就品中。
十無礙義。欲對上五顯其無盡。故復重明。
又前約五教以法隨機。此五約理直語融
即一相入義。即一多相容不同門。二相即義。
即諸法相即自在門。三一具一切。即同時具
足相應門。四即應即狹。是廣狹自在無礙門。
五即因陀羅網境界門。又兼上五潜入微塵。
即微細義。隨法迴轉即主伴門義。隨心見異
即隱顯義。就佛而言本非淨穢託事表法。
十門不同即託事義。顯於時中即十世義十
玄具矣。上之十義直約處明立名如是。若
小乘中盡三千界唯一釋迦。若三乘説。亦百
億内有百億釋迦。餘十方刹自是別佛。今
約一乘。皆是遮那海印頓現。餘十方佛刹亦
猶如燈光互相重遍。然於一乘不可説
體建立多名故。今此名一一融攝。名號品

四聖諦品第八。疏。此品廣於下。疏文有三。
一對問辯來。二既知佛下約義辯次。三上
名隨下辯義相不同。疏。二釋名者。疏文有
二。先正釋名。後出體相。今初。經論廣明其
文略具五地。復釋。今當略辯。先得名後釋
名。前中文有三節。一雙標二義。二言諦實
下雙釋二義。諦通二義。聖之一字唯屬審
諦。三瑜伽下引證二義。法性是諦實。勝解是
審諦。疏。四謂苦下釋名先列。後總云下釋
名。疏。性相云何下第二辯體相。謂正出體性
即説行相。故名體相。於中亦二。先辯性
相。二屬經結示。今初。通有天台四四諦意。
四四諦者。玄文已具。今略列名。一生滅四
諦。二無生四諦。三無量四諦。四無作四諦。
依常所釋但有其二。或名有作無作。或名
有量無量。有作有量即是小乘。無作無量即
是大乘。今以義開故成四四。初則生滅四
諦。文有三。初正明。然句皆二義。如逼迫名
苦則釋別名。亦當辯相。一逼迫身心是苦
行相。二即有漏色心者正出體也。色心即五
蘊。心是四故。五盛陰苦苦故。不攝無爲故。
増長名集。是釋名相。積集増長故。即業煩
惱者出體。下二諦例知。而道云等者。等取
八正道等。二此約相説。通大小乘者。結屬生
滅四諦也。然四諦有相有性。上所辯性是
相性也。下説無相是眞性也。三智論云下。
引證通大小乘。亦是結前生後。結前是生滅
四諦。大乘四諦皆無相下。生後無生四眞諦
也。疏。涅槃云下。即無生四諦。然疏有三。初
引經正明。即十三經略示一苦。若具應云
解集無和合名集聖諦。解滅無滅解道無
道等。影在次文。二謂達四下以義釋經。云
何言無生四諦。從縁無性即是空。故名之
爲無非斷無也。滅雖無爲因滅惑顯。亦曰
從縁。言超筌悟旨成大者。苦集滅道以爲
空筌。其猶筌&MT05496;以求魚兔。無相空理即爲
魚兔。得魚亡筌。是悟空方便得成大乘。
非離四外別有大也。如非離筌而得魚
矣。三又涅槃云下。以引經證成大小別義。
雙證生滅及無生也。經云。善男子。以是
義故。諸凡夫人有苦無諦。聲聞縁覺有苦
有苦諦。而無眞實。諸菩薩等解苦無苦。是
故無苦而有眞諦。諸凡夫人有集無諦。聲
聞縁覺有集有集諦。而無眞實。諸菩薩等
解集無集。是故無集而有眞諦。聲聞縁覺有
滅非眞。菩薩摩訶薩有滅有眞實。聲聞縁
覺有道非眞。菩薩摩訶薩有道有眞諦。故
引此經文。兼釋解苦無苦下之三句。言謂若
苦即諦下。釋經凡夫無諦之言。涅槃四諦品
云。佛復告迦葉。所言苦者不名苦聖諦。何
以故。若苦是苦聖諦者。一切畜生及地獄衆
生應有聖諦。亦即思益經文。此無諦言約
審諦説。不約諦實。若約諦實。三塗實苦。言
二乘雖審知之下。釋二乘有諦無實之言。
有審諦故如實知苦。不同凡夫妄計爲
樂。無實可知。疏。又二乘雖知苦相下。第三
無量四諦。疏文有三。初躡上立理。前不
見法空苦性故無眞實。此不知無量不
見相故。亦非見實前即理智故。但見生空
不及菩薩。此即量智故。但知麁相不及
菩薩。二故大經云下。引文證成。迦葉白佛
言。世尊。昔佛一時在恒河岸尸首林中。爾時
如來取少樹葉。告諸比丘。我今手中所捉
葉多。一切因地草木葉多。諸比丘言。世尊。
一切因地草木葉多。不可稱計。如來所捉
少不足言。諸比丘。我所覺了一切諸法。如
因大地生草木等。爲諸衆生所宣説者。
如手中葉。迦葉難言。如來所了無量諸法。
若入四諦則爲已説。若不入者。應有五
諦。佛讃迦葉。善哉善哉。汝今所問。則能利
益安隱快樂無量衆生。善男子。如是諸法。
悉已攝在四諦法中。迦葉復白佛言。如是
等法若在四諦。如來何故唱言不説。佛言。
善男子。雖復入中猶名不説。何以故。善男
子知聖諦有二種智。一者中。二者上。中者
聲聞縁覺。上者諸佛菩薩。善男子知陰爲苦
名爲中智。分別諸陰有無量相。悉是諸苦。
非是聲聞縁覺所知。是名上智。善男子如
是等義。我於彼經竟不説之。次歴入界
皆如陰説。又別歴色等五陰。一一皆言有
無量相。此是無量四諦意也。疏。瑜伽論説苦
有一百一十者。一百即四十四論。増數明
之。初云。謂有一苦無差別流轉之苦。一切
有情無不皆有流轉苦故。復有二苦。一欲
爲根本苦。謂可愛事若變若壞所生之苦。二
癡異熟生苦。謂若猛利體受所觸。即於自
體執我我所。愚癡迷悶生極怨嗟。由是因
縁受二箭受。謂身箭受及心箭受。復有三
苦。一苦苦。二行苦。三壞苦。次云復有四苦。
五有五苦。六有六苦。七有七苦。八有八苦。
九有九苦。十有十苦。共成五十五苦。次論
云。當知復有九種苦。一一切苦。二廣大苦。
三一切門苦。四邪行苦。五流轉苦。六不隨欲
苦。七違害苦。八隨逐苦。九一切種苦。其第
一一切苦開爲二苦。一宿因所生苦。二現縁
所生苦。其第二廣大苦開爲四苦。第三一切
門苦。亦開四苦。第四邪行苦開五。五流轉
苦開六。六不隨欲苦開七。七違害苦開八。
八隨逐苦開九。九一切種苦開十。復成五
十五故。兩段合一百一十苦也。疏。三然此經
中下。會今經文正同無量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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