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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No. 1736_ 澄觀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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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散爲先。有果壞滅。由此因縁。彼謂從衆
微性麁物果生。漸析麁物乃至極微。是故
麁物無常。極微常住。瑜伽同此。言虚空者。
即第九因力論師。謂彼虚空爲萬物因。別
有一法是實是常。是一。是一切萬物因。從
空生風。從風生火。火生暖。暖生水。水生
凍。凍堅作地。地生五穀。五穀生命。命歿
還歸空。是故虚空能爲一切萬物因是涅
槃因。百論亦云。外曰。定有虚空。法亦常亦
遍亦無分。一切處一切時信有故等。廣如彼
破。言宿作者。即第十宿作論師。計一切衆
生受苦樂報。皆隨往日本業因縁。是故若有
持戒精進。受身心苦能壞本業。本業既盡。
衆苦亦滅。衆苦盡滅。即得涅槃果。是故宿
作爲一切因。瑜伽論云。何因縁故。彼之外
道作如是見。立如是論。答彼見世間雖
具正方便而招於苦。雖具邪方便而
於樂。彼如是思。若由現法士夫作用。爲彼
因者彼應顛倒。由彼所見非顛倒故。
諸法皆以宿作爲因。由此理故。起如
是見。立如是論。涅槃三十五。廣破此見。而
疏云。等者。等取第十一無因論師。計一切
萬物無因無縁。自然而生自然而滅。故此
自然是常。是萬物因。是涅槃因。此計一切無
染淨因。如棘刺自纖。烏色非染。鶴色自白。
大乘法師云。別有一法是實是常。號曰自
然能生萬物。與下此方計有同義。瑜伽第
七云。何因縁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
法。答謂見世間無有因縁。或時欻爾
大風卒起。或時一日寂然止息。或時忽爾暴
沙瀰漫於一時間。頓即空竭。或時欝爾果
木敷榮或一時間。颯然衰悴。由如是故。起
無因見立無因論。顯揚亦同此。則無因爲
自然。非別有物。若廣分別上諸異計。如瑜
伽六七。顯揚九十。婆沙十一二。及金七十。廣
百論等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第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統收所計不出四見下。第二統收
十一爲四計。即百論意。於中二。先正明計。
後若計一下。對因果明。皆廣如百論。疏。雖
多不同下。第三結歸二因。即收上十一宗
計。乃至九十五種。皆不出二因。無而忽有。
是曰無因。所計處謬。是曰邪因。如乳生
酪。乳曰正因。令乳生席。即曰邪因。從無
明行而生此身。是曰正因。從冥性等生。皆
曰邪因。一切諸法縁會而生。縁離則滅。未
有一法不從因生。情非情境並從因生。而
言無因。乃成大過。謂不應生物則合常生。
石女則應生兒。龜毛亦應生物。不修萬
行應得涅槃。則世出世法。一時倶壞。故無
因過。過莫大焉。配屬可見。離佛法外。非
唯九十五種。設千般異説。皆不出於邪因無
因故。説一正因縁。無計不破。疏。此方儒道
下。第二敍此方。疏文分二。初指同二因。後
莊老下。略出諸計。然此方儒道玄妙不
越三玄。周易爲眞玄。老子爲虚玄。莊子爲
談玄。今疏有二。先合引莊老。後別引周
易。前中亦二。先引文。後斷義。今初。正引老
子。及引莊子。故云皆計自然。此句標也。
故莊子云。不知所以然而然故曰自然。謂
人法地下。即老子道經。有物混成章。此先有
言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
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爲天地母。吾不
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爲之名曰大。大曰
逝。逝曰遠。遠曰返。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
大。注云。因所大而明之。得一者天地王
也。天大能覆。地大能載。王大能法地則天
行道。故云亦大。又云。域中有四大。王居
其一焉。注云。正者人靈之主。萬物繋其興
亡。將欲申其鑒戒。故云而王居一。欲警
王令有所法也。次文云。人法地。地法天。
天法道。道法自然。注云。人謂王也。爲王者。
先當法地安靜。既爾又當法天運用生成。
既生成已。又當法道清淨。無爲令物自化。
人君能爾者。即合道法自然之性也。又上
釋道大云。以通生表其徳字之曰道。以
包含目其體。強名曰大。此文相躡故委引
之意在道法自然耳。徳經又云。道生一。一
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前則逆推。此則
辯。注云。一者沖氣也。言道動出沖和妙
氣。於生物之理未足又生陽氣。陽氣不
能獨生。又生陰氣。積沖氣之一。故云一生
二積陽氣之二。故云二生三。陰陽合孕。沖
氣調和。然後萬物阜成。故云三生萬物。次下
又云。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爲和。上來
皆明萬物自然生也。即老子言。若引莊
子者。莊子太宗師篇云。夫道有情有信。無
爲無形。注云。有無情之情。故無爲也。有常
無之信。故無形也。又云。可傳而不可受。注
云。古今傳而宅之。莫能受而有之也。又云。
可得而不可見。注云。咸得自容。而莫見
其状也。又云。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
以固存。注云。明無不待有而無也。又云。神
鬼神帝。生天生地。注云。夫無也豈能生神
哉。不神鬼帝而鬼帝自神。斯乃不神之神
也。不生天地。而天地自生。斯乃不生之生
也。故夫神之果不足以神。而不神則神矣。
功何足有。事何足恃哉。又云。在太極之先。
而不爲高。在六合之下而不爲深。先天
地生而不爲久。長於上古而不爲老。注
云。言道之無所不在也。故在高爲無高。
在深爲無深。在久爲無久。在老爲無老。
無所不在。而所在皆無也。又云。狶韋氏得
之。以挈天地。伏羲得之。以襲氣母。維斗
得之。終古不忒。日月得之。終古不息。堪坏
得之。以襲崑崙。馮夷得之。以遊大川。肩吾
得之。以處大山。黄帝得之。以登雲天等。
注云。道無能也。此言得之於道。乃所以明
其自得耳。又云。知天之所爲。知人之所爲
者至矣。注云。知天人之所爲者。皆自然也。
則内放其身。而外冥於物。與衆玄同任之。
而無不至也。意云。但有知有爲。皆不爲而
爲。故自然也。疏若以自然爲因等者。斷義
也。通其兩勢。初即老子意。由道生一。道是
自然。故以道爲其因。是邪因也。疏。若謂
萬物自然而生下。出莊子意。則萬物自然無
使之然。故云自然。即無因也。*疏。如烏之
黒等者。即莊子文亦涅槃經意。疏。周易云下
二引周易等者。文中亦二。先引文。後斷義。
今初。即繋辭也。繋者繋屬也。亦綱系也。此
上應加是故二字。注云。夫有必始於無。故
太極生兩儀也。太極者無稱之稱。不可得
而名。取其有之所極。況之太極者也。孔云。
太極天地未分之前混而爲一。即是太初太
一也。老子云。道生一。即此太極之謂。混元
既分。即有天地。故云太極生兩儀。即老子
一生二也。不言天地者。指其物體。下與四
象相對。故云兩儀。謂兩體容儀也。釋曰。若
準列子。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易者。未
見氣也。太初者。氣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
也。太素者。質之始也。彼注云。質性也。又釋
太易指周易太極。此則太初非太易便成。
太極在初。若準易鉤命訣説有五運。前四
同列子。第五名太極。則太極非初。釋與列
子大同。運則運數。易謂改易。元氣始散。謂
之太初。氣形之端。謂之太始。形變有質。謂
之太素。質形已具。謂之太極。雖小異同。皆
是元氣生天地耳。疏。兩儀生四象等者。孔
云。謂木金水火禀天地而有。故云兩儀生
四象。土則分王四時。又地之別故唯四象。四
象生八卦者。謂震木離火兌金坎水。各主一
時。又巽同震木。乾同兌金。加之以坤艮之
土爲八卦也。八卦定吉凶者。八卦既立。爻
而相推。有吉凶故吉凶生。大業者。萬
事各有吉凶廣大悉備故。能生天下大事
業也。疏。太極爲因等者。二斷義也。謂若用
太極爲因。故是計無爲有。亦是邪因。*疏。
若謂一陰下。通顯邪因無因。易云。一陰一陽
之謂道。陰陽不測之謂神。一陰一陽謂之
道者。注云。道者何無之稱也。無不通無不
由也。況之曰道。寂然無體不可爲象。必
有之用極而無之功顯。故至乎神無方而易。
無體而道可見矣。故窮變以盡神。因神以
明道。陰陽雖殊無一以待之。在陰爲無
陰。陰以之生。在陽爲無陽。陽以之成。故
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孔疏云。孔疏非孔子。
乃孔頴達也。一謂無也。無陰無陽乃謂之道。
一得無者。無是虚無。虚無是太極。不
可分別。唯一而已。故以一爲無也。若有境
則有彼此相形。有二有三不得爲一。故
在陰之時。而不見爲陰之功。在陽之時。而
不見爲陽之力。自然而有陰陽。自然無所
營爲。此則道之謂也。故言之謂道。以數言
之。謂之一。以體言之。謂之無。以物得開
通。謂之道。以微妙不測。謂之神。以應機
變化。謂之易。總而言之。皆虚無之謂也。聖
人以人事名之。隨其義理以立稱號。釋
曰。若以陰陽變易能生萬物。即是邪因。而
注及疏。皆云一者無也。故是無因。故云若計
一爲虚無。自然則亦無因也。以虚無亦通
邪因。故致亦言。疏。然無因邪因下。第三雙
就結過。言生應常生者。人自然生應常
生。人不待父母等。衆生菩提亦自然生。則
一切果報不由修得。此正無因之過。若以
無爲因。亦邪因過。隨計各異。略不言
之。上來廣破異計竟。疏。以不知三界由乎
我心下。第三擧正折邪。於中三。初總明迷
倒因縁。次況出深旨。後揀濫顯邪。初中三
界由乎我心。即唯大乘下十地有文。唯識等
論皆引成立。謂心法刹那。自類相續。無始時
界展轉流來。不斷不常。憑縁憑對。非氣非
禀。唯識唯心。豈同儒道氣變爲神。神由氣
就。氣非縁就。出於自然。自然而成其性自
化。非由修習耶。豈況心外別有冥性微塵
等耶。況梵天等爲能生耶。疏。從癡有愛流
轉無極者。即淨名經。義通大小。大乘有二
義。一無明發業愛能潤業。二過去無明現在
愛取。小乘則唯有後義。雖由三毒。此二勝
故。涅槃亦説生死本際凡有二種。一者無
明。二者有愛。此二中間。即有生老病死。其
文非一。小乘立三毒爲生死根本者。中論
染染者品云。經説貪欲嗔恚愚癡是世間根
本。乃至云三毒因縁起於三業。三業因縁起
於三行。是故有一切法。十二因縁品云。衆生
癡所覆。爲後造三行。以有此行故。識受
六道身。皆是三毒爲根本義。然外道雖立
三徳。不知是己心之所有故。又計從冥
而起用故。故爲邪見。疏。迷正因縁等者。唯
心癡愛。即正因縁。若大乘説唯心爲因。癡
愛爲縁。小乘亦以癡愛爲因。業等爲縁。大
乘亦以業種爲縁故。疏。安知因縁性空等
者。第二況出深旨。因縁有相淺義尚迷。性空
眞理安測涯分。性空通於初頓終教。妙有
即是實教。若通於空有二文交徹。具徳即
是圓教。疏。言有濫同下。三揀濫顯邪。謂易
云。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禮云。人
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老子
云。杳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眞。莊子云。
有眞君存焉。如是等文。後儒皆以言詞小
同。不觀前後。本所建立。致欲混和三教。
現如今時成英尊師作莊老疏。廣引釋教
以參彼典。但見言有小同。豈知義有大異。
後來淺識彌復惑焉。疏。同於涅槃盜牛之喩
者。即涅槃第三答迦葉問。經云。爾時迦葉菩
薩白佛。言。世尊。出世之法與世間法。有何
差別。如佛言曰。佛是常法不變易法。世間
亦説梵天是常。自在天常無有變易。我常
性常微塵亦常。若言如來是常法者。如來何
故不常現耶。若不常現有何差別。何以故。
梵天乃至微塵世性。亦不現故。佛告迦葉。
譬如長者多有諸牛。色雖種種同共一群。
付放牧人令逐水草。但爲醍醐不求乳
酪。彼牧牛者搆已自食。長者命終。所有諸牛
悉爲群賊之所抄掠。賊得牛已無有婦女。
即自搆捋得已而食。爾時群賊各相謂言。彼
大長者畜養此牛。不期乳酪但爲醍醐。我
等今者。當設何方而得之耶。夫醍醐者。名
爲世間第一上味。我等無器。設使得乳無
安置處。復共相謂。唯有皮嚢。可以盛之。雖
有盛處不知鑚搖。漿猶難得況復生酥。
爾時諸賊以醍醐故加之以水。以水多故。
乳酪醍醐一切倶失。凡夫亦爾。雖有善法。
皆是如來正法之餘。何以故。如來世尊入涅
槃後。竊盜如來遺餘善法若戒定慧。如彼
諸賊劫掠群牛。諸凡夫人雖復得是戒定智
慧。無有方便不能解説。以是義故。不能
獲得常戒常定常慧解脱。如彼群賊不知
方便喪失醍醐。如彼群賊爲醍醐故加
之以水。凡夫亦爾。爲解脱故。説我人衆
生壽者士夫凡天自在天微塵世性。戒定智
慧及與解脱。非想非非想天即是涅槃。實亦
不得解脱涅槃。如彼群賊不得醍醐。是諸
凡夫有少梵行。供養父母。以是因縁得生
天上受少安樂。如彼群賊加水之乳。而是
凡夫實不知因修少梵行供養父母得生
天上。又不能知戒定智慧歸依三寶。以不
知故説常樂我淨。雖復説之而實不知。是
故如來出世之後。乃爲演説常樂我淨。如轉
輪王出現於世。福徳力故群賊退散牛無損
命。爾時轉輪王即以諸牛付一牧人多巧
便者。是人方便即得醍醐。以醍醐故一切
衆生無有患苦。法輪聖王出現世時。諸凡
夫人不能演説戒定慧者。即便退散如賊
退散。爾時如來善説世法及出世法。爲衆
生故令諸菩薩隨而演説。菩薩摩訶薩既得
醍醐。復令無量無邊衆生獲得無上甘露法
味。所謂如來常樂我淨。以是義故。善男子。
如來是常不變易法。非如世間凡夫愚人。
謂梵天等是常法也。此常法稱。要是如來。
非是餘法。迦葉。應當如是知如來身。釋曰。
以法對喩。文相可了。是知儒道言同。皆佛
法出。疏。況抨驢乳下。即智論第三文。意謂
佛教如牛乳。修得解脱。如抨得酪生熟酥
等。不解修行尚不得酪。況外道教猶彼
驢乳。佛喩於牛。外道如驢。驢乳本非出酪
之物。外道之教無解脱味。故抨驢乳但成
屎尿。依外道教行。但招苦果無所成益
疏。廣明異計下。第四指廣從略。恐繁故略。
欲知源故指所出耳。疏。今但説下。第五
結功超勝。言佛法之淺淺者。以其十宗前
前淺於後後。後後深於前前。前二望第十。
有八重之深。已能總破一切外道況第三
宗。況第四宗。乃至第十展轉深妙。然上所引
皆是外宗甚深玄妙。今以第二並能超之。故
云佛法之淺淺。已勝外道之深深。然西方外
道。明説三世多信因果。知厭生死欣求
槃。但眞源小差。致去道懸遠。況此方儒
道善止一身。縱有終身之喪。而無他世之
慮。雖齊生死強一枯榮。但以生死自天。枯
榮任分。天乃自然之理。分乃禀之虚無。聚散
氣爲生死。歸無物爲至道。方之釋氏不
合同年。略辨釋道之殊。以擧十條之異。一
始無始異。謂釋立生滅因縁。無定初始。儒
道有太初太始。爲物之先。太初爲萬物之
先。物自造化。因縁爲萬法之本。興滅由人。
二氣非氣異。釋以心爲法本萬行憑縁。
道以氣變爲神。無爲自化。自化則無修無
習。棄智絶聖。憑縁則必假修成。萬行會
本。三三世無三世異。釋以禀質色心靈
相續。隨縁起滅。三世遷流。儒道以聚氣爲
生散氣爲死。死則歸夫天地。不續不存。
既止一身寧知三世。四習非習*異。釋以善
惡由業。愚智習生故。積劫熏修靈識玄妙。儒
道以善惡由分愚智自天。禀純和則至聖
至神。禀渾濁則爲愚爲暗。縱言愼習止在
一身。豈説積功能資他世。五禀縁禀氣異。
釋以參羅萬象並由縁生。儒道以富貴吉
凶皆由氣命。禀氣者不可改易。禀縁者則
可増可修。六内非内異。釋以天地萬物。
内識變生。儒道以人物蠕飛。皆由天地所
變。在我則可變染令淨。所變在天任彼
高底。七縁非縁*異。釋以四相遷流。浮虚變
滅。皆由縁力非曰自然。儒道以日化月移
趣新更故。力皆自爾。非由我心。八天非
天*異。儒道以禍福吉凶派流爲二。一者天。
二者地。地而所爲可得閉絶。故謀未兆而
散脆微。天之所爲不可遁避。故受而喜之。
忘而復之。是以安乎天者棄於人。絶於聖
者從乎道。斯老氏之旨。釋以果報因縁。宗
源斯二。一者苦集。二者滅道。滅道者。不住
不染離斷離常。高出空有之顛。迥超生死
之外。苦集者。因心迴轉逐業高低。往來六
趣之中。留連三有之内。是以厭乎苦者斷
於集。忻乎滅者修於道。此釋氏之旨也。二
家之理皎若掌中。戸則千門殊歸異貫。較
之於一其可得乎。九染非染*異。老以仁
毀於道。絶仁而道自停。不在於爲也。欲
害於性。去欲而性自得。不在於修也。利
累於生。屏利而生自成。不在於益也。禮
出於亂。棄禮而亂自除。不在於作也。理
由於道。有道而理自至。不在於聖也。得
在於時。時來而位自成。不在於爭也。是
以不求而自得。不爲而自成。爲之者必敗。
求之者必失。此老君之教也。釋以善爲福
道之本。修善而受福人天。不善爲惡道之
根。積不善而沈淪三惡。慈爲無害之徑。欲
爲生死之源。絶欲而生死必除。行慈而壽
命長遠。是以爲善者必得。爲不善者必失。
離欲者必超欲。不離欲者必陷*欲。此釋
迦之教也。教方既辯。異乃條然。譬彼寒
温理難併合。十歸非歸*異。釋以生死苦也。
從妄想而形。貪愛垢也。因無明而起。因無
明而起。則可剪可除。從妄想而生。*則可
搴可拔。搴拔縁乎性假。除剪由乎體妄。知
體妄者。息妄而證涅槃。達性假者。棄假
而歸寂滅。於是控御一乘。浮航六度。
生死苦海。出火宅煩籠。迥登般若之臺。妙
入涅槃之苑。湛然常樂與虚空而並存。嶷
爾圓明混境智而雙寂。此乃釋教之所歸也。
老以生與死命也。悉是道之所爲。聖與不
肖性也。但是天之所與。天與不可逃。道爲
不可捍。知天道不可迷捍者。則能安處
生死。而守全性情。性情全而天不壞。死生
處而道不虧。道不虧則悦惡之慮消。天不
壞則喜怒之心滅。於是出囂塵之域。遊道
徳之郷。理孤劭於寰中。神獨凝於方外。澹
然玄寂。而累害不能千。怕爾無爲而邪氣
不能襲。可以長生。可以盡年。此老教之
所歸也。所歸既異。發軫復殊。相去渺然千
里非遠。此上十異。即冀審思愼之深衷。多
以小乘因縁以破外宗玄妙。況乎眞空妙有
事理圓融。染淨該羅一多無礙。重重交映念
念圓融哉。無得求一時之小名。渾三教之
一致。習邪見之毒種。爲地獄之深因。開無
明之源流。遏種智之玄路。誡之誡之。傳授
之人善須揀擇。疏。三法無去來宗。謂大衆部
等者。先標宗。説有現在下釋而云等者。等
取七全一少分。謂都八全一少分。同有此
計。一大衆部。二雪山轉部。三鷄胤部。四制
多山部。五西山住部。六北山住部。七法
藏部。*八飮光部。宗輪論序制多西山北山
云。餘義多同大衆。敍法藏亦然。敍飮光
云。餘義多同法藏故。上*八部類同此計。
言一少分者。取根本化地部。彼云。過去未
來世無。現在無爲是有。敍雪山轉云。餘義
多同説一切有部。亦無去來也。北京素公
云。以前義故。四分律法藏部義。及四阿含
僧祇律大衆部義。並是第三法無去來宗也
疏。四現通假實宗等者。一全一少分。一全
者。即説假部。一少分即末經部。以根本經
部是第一宗攝故。其成實論。先是數論弟子。
以所造爲能造。後出家入佛法時經部攝。
故三藏云。經部細實而麁假。實義同故現通
假實攝。此説假與一説。説出世別。此謂眞
中有假實。蘊門明義是實者。實積聚
故。界處門明義是假者。假積聚故。今疏
云。其成實論。即是少分末經部也。疏。五俗妄
眞實宗等者。以世俗是假。假故妄也。出世
爲眞。眞非是假故。是實也。少似中論一半
向前。疏。六諸法但名宗者。則顯出世亦假
名耳。故云。一切我法亦如中論。若有世間
則有出世間。既無世間何有出世間等。疏。
七三性空有宗者。即是大乘法師所立。應理
圓實宗。疏。八眞空絶相宗。即是大乘法師勝
義。倶空宗。疏。九空有無礙宗等者。謂互融
故。有是即空之有。空是即有之空。語空必
攝有。言有必攝空。故曰互融。雙絶者。有
即空故有絶。空即有故空絶。言不礙兩存
者。不壞相故。有即空而有不泯。空即有而
空不亡。眞如隨縁者。上言空有容濫但空
故。説眞如即空空即眞如。又異但凝然。故
云隨縁。非無不變。具恒沙徳者。唯法性宗
非唯空寂而已。上皆實教中義。如前立教
中辨。疏。十圓融具徳宗。廣如義分齊。疏。然
此十宗後後深於前前下。第三料揀。於中二。
先通料揀十宗。後會通妨難。前中有五。一
通明淺深故後後深於前前。然此十宗前六
全同大乘法師。大乘則有八宗。七名勝義
倶空。八名應理圓實。即以法相爲應理圓
實。法性爲勝義倶空。今迴七爲第八。八爲
第七。如前西域中。二宗不同。今符法性。又
加後二以顯甚深。疏。前四唯小。五六通
大小。下二大小乘料揀。然五六立在小乘。
義通大乘。故云五六通大小。*疏。七即法
相下三。權實料揀。*疏。又七即始教下。四以
五教料揀。但擧四教。前六小乘。即當第一
小乘藏教。以前已有大小料揀故略不
言。*疏。又第七亦名二諦倶有宗者下。五二
諦料揀。亦是隨難別釋。唯料揀三宗。以含
異義故重釋之。初宗二諦倶有可知。*疏。
如掌珍頌者。即清辯菩薩所造一論唯釋此
偈。此中有兩重比量。前半有爲法比量。謂
立云有爲是有法。定空無性。是宗法因。云
從縁生故。同喩云。如幻法。幻法從縁生。
幻法空無性。有爲從縁生。有爲空無性。此中
因喩前却。或迴文不盡。而言眞性者。即有
爲性。亦合言有爲眞性空。二無爲比量。云
無爲是有法。定無實故。是宗法因。云不起
故。同喩云。如空華。空華無有起。空華無有
實。無爲無有起。無爲亦無實。故中論云。若
有有爲法。則有無爲法。既無有有爲。何得
有無爲。廣如彼論。疏。即般若三論中一分
之義者。以三論中四諦品前以空遣有。四諦
品中以空立有。故偈云。以有空義故。一切
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又標
名以中論意。顯不滯空有。非但明空。又
偈云。因縁所生法。我説即是空。亦名爲
假名。亦名中道義。則三觀齊驅。三諦無礙。
豈獨空耶。故有言學龍猛宗墮惡趣空。
斯言可怖。故云一分之義。即三觀中一空觀
疏。九二諦無礙宗者。即眞不礙俗。俗不
礙眞於諦常自二。於解常自一。通達此無
二。眞入第一義。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各。
亦其義耳。今略其旨。故指前文。所以不會
第十宗者。第十亦可名二諦無盡宗。然必
融於前。故不別立耳。又上三宗諸師各立。
故今敍之。其第十宗非彼所競。故不言
耳。疏。然十宗五教下。第二釋通妨難。謂有
難云。十宗何異五教。而重辯耶。故爲此
通。然有二義。一則通局不同。二乃體式有
異今初。先雙標。後教則下。雙釋。顯明二通。
影出二局。上句。言教則一經容具多教者。
顯明教通也。如一維摩則具五教。涅槃
般若等亦具五教。故而影出宗局。維摩但
是事理無礙宗。不通三性空有等宗故。言
宗則一宗容具多經者。顯明宗通。以一事理
無礙宗内該法華維摩涅槃等故。而影出教
局也。如一經中具有五教。不相通故。疏。又
夫立教必須斷證等者。二明體式有異也。亦
重通妨難。難云。若各有通局。何以不得以
宗爲教。以教爲宗。故爲此通。教有斷證
階位等殊故。但有五宗。約所尚各別故
有十宗。故前六所尚不同。而成六宗而斷
證等齊。但爲小教。則教宗無違也。疏。第二
顯別宗下。二釋別宗。疏中分二。先總明立
意。二開章別釋。今初又二。先正立諸經。各自
有宗故。此別明斯經宗也。如法華以一乘
爲宗。涅槃以佛性常住等爲宗。故云各自
有宗。雖互有兼通。就其偏重故。標爲別
宗。疏。然楞伽下解妨。妨云。楞伽第二云。
大慧。一切法不生。不應立是宗。故今通云。
斯言遣滯耳。若一向不立宗者。何以彼立
宗通説通。故經云。宗通自修行。説通示未
悟。昔人云。宗通説不通。如日被雲曚。宗
通説亦通。如日處虚空。既有二通。則非無
宗矣。是爲無宗之宗。立而無立。爲宗説兼
暢。是日處空耳。疏。略以二門分別下。第二
開章別釋。於中亦二。先標章。後前中下。依
章別釋。疏。初品中無盡平等等者。即是晋經
二。善光海大自在天王偈。下半云。無取
無起亦寂滅。爲一切歸故出世。即今經妙焔
海天王偈云。佛身普遍諸大會。充滿法界
無窮盡等。疏。縁起相即入故者。即縁起相
由門意。疏。十賢首以前下。就此一師。疏文
有二。先出意總立。後謂前之二師下。爲其
解釋。即釋互闕之言。出其新立之意。於中
又二。先出互闕。後故賢首意下。彰其立由。
雖依光統師而更添之。於中三。初總標。
二由光統師下。出光師意。不安縁起法界
之由。三賢首下。出賢首加之所以。於中
二。先總明所以。以彼得別而闕總故。以
法界下。二出總別之相。法界有四。理實是
一。故云別也。縁起是總而有二義。一本有
縁起。如大方廣。方廣是業用。周遍是本有
故。佛華嚴是因果即修成縁起。又縁起是
義。因果是位故。疏。二申今解下。疏文有二。
先總明建立。後今釋前義下。開章別解。前
中五。一總相標立。二顯其包含。三彰加所
以。四釋通妨難。五重顯異門。今初意云。略
則第十師其言則多。既光統別不攝總。
言法界縁起。總則攝別。不應復存因果理
實之言。若取廣説。又闕不思議。故云若取
義。應言因果縁起。理實法界不思議爲
宗。若取次第。應言法界理實縁起。因果不
思議爲宗。疏。此則攝一總題下。第二顯其
包含。方字兩用。向上則大方。大方無隅即
法界故。向下方廣。業用是縁起法界故。故
云法界總該前二。疏。而法界等言下。第三
彰加不思議之所以。揀異餘經。故兼引文
證。疏。淨名但明下。第四釋通妨難。即躡跡
爲難。謂若加不思議。欲異餘經。尚同淨
名。曾何成異。故爲此通彼得業用。不得
徳相故。故彼經云。有解脱名不思議。菩薩
住是解脱。能以須彌之高廣。内芥子中等。
曾不説言眞如具無盡徳。佛身不分而遍
塵毛之徳不可盡等。故彼而爲一分。故
龍樹呼此經爲大不可思議經。則顯彼爲
小不思議。不思議雖無大小教中彰之有
廣狹故。疏。若就題中下。第五重顯異門。上
來所*辯。但明題中已具經宗。若準天台智
者釋法華經。於一題中有體宗用。今取例
釋故有三也。疏。互用皆通者。謂不壞性相。
則理法界性義名界。若事法界分義名界。若
性相交徹。相既即性。分即名性。性即相故。
無分即分。故言互通。疏。二顯義中曲有四
門等者。此門有三。初總標。二別釋。三
結。初標可知。別釋四章即爲四別。疏。第
一別開法界等者。此一段疏文有四別。一
標章略明。二於中十事下。開章別釋。三而
此因果互爲宗趣者。會通宗趣。然有二意。
一者五周。皆以因果爲其宗趣。若以修因
爲宗。得果爲趣。擧果爲宗。令修因爲趣。
二者所信因果爲宗。令得差別因果爲趣。
擧差別爲宗。成所信爲趣。擧差別爲宗。
令得平等爲趣。擧平等爲宗。融差別
爲趣。擧平等爲宗。令成行爲趣。擧頓成
諸行爲宗。令信平等爲趣。擧成行爲宗。
令證入爲趣。擧證入爲宗。令忘證修
行爲趣。故言互爲。疏。一經始終下。第四
結成因果。收前五六七八四師之義。彼皆不
出因果故。故此因果不違法界。以是法界
成因果故。疏。第二會融因果以同法界下。
疏亦有四。一標章。二法界門中下。開章解
釋。三五對別明下。會通六釋。謂不壞因果。
及交徹故。四上五周因果下。結歸法界。收
前衍裕二師。就結歸法界中有二意。一歸
事理法界。謂第五因果即前因果。又前之四
對。皆通因果。因果皆有境智等故。*又第三
對中一種是理。餘之九事皆是事攝。故五周
因果不出此十。二況因果無性下。會上歸
於理法界也。疏。第三法界因果分明顯示。文
亦有四。一總標。二亦有十義下。別釋。三此
上五對下。會宗趣。如擧在纒法界爲宗。令
得出纒清淨爲趣。餘四例知。四又上五中
下。結示法界因果之相。收前光統師。唯初
一對。是法界理實。餘皆縁起因果。疏。第四法
界因果雙融下。此門但二。一先標。二別釋。
今初。由雙融故倶離。由雙融故混然。離不
礙存故云無礙。能存能離故云自在。法界
雖通事理。今取理實。故法界爲性。因果爲
相。疏。一由離相下。別釋中初二一對但明倶
離。三四一對不礙兩存。然性則叵壞。但云
不泯。相則可壞。故言不壞。五即合其初二。
六即合其四三。皆由性相相即故。二對皆
不相異。七復合其五六。謂六是於存。五是
於泯。正存即泯。故復不異。八即融前因果
令同法界。九由同法界因果互攝。十令因
果差別之法。一一別攝。已知大意。次隨難
釋。疏。此即相爲宗等者。擧相意欲令亡。
不在相故。後對合上離相。並爲其宗。令
亡因果者。前離於相。明因果之相本離。今
亡因果。令離取相之心。言下九準思者。二
中應云擧性爲宗。令離性爲趣。離性爲
宗。令亡法界爲趣。三即離性爲宗。不泯
性爲趣。以性本自離不待泯故。又離性不
泯性爲宗。令亡法界不礙法界爲趣。四
以離相爲宗。不壞相爲趣。相本自離不
待壞故。又離相不壞相爲宗。令亡因果
不壞因果爲趣。五離相爲宗。不異離性
爲趣。由性相不異故。若異離性。非眞離
相故。又離相不異離性爲宗。令雙融性
相倶泯爲趣。六不壞相爲宗。不異不泯
性爲趣。若離不泯有不壞者。是定有故。
又不壞不異不泯爲宗。令倶存現前爲
趣。七雙存爲宗。不異雙泯爲趣。以即泯
而存方是存故。又雙存不異雙泯爲宗。令
超視聽絶思議。不礙見聞言念爲趣。然
超視聽之妙法。則約相説。絶思議之深義。
*則約性説。八法界性融不可分爲宗。
令因果各攝法界爲趣。九因果各全攝法
界爲宗。令因果互在爲趣。十二位差別皆
攝法界爲宗。一一行位無盡爲趣。疏。上之
四門下。第三總結。於中有四。初以體用
收之。體即前性。用即前相。二又初即因果
下。以宗中十一字收之。三既以第四融前。
則四門一揆者。總融四門。四故即照下。會
歸心觀。在法爲離。在心爲遮。在法不壞。
在心爲照。遮即初之二門。照即三四二門。
然初遮是即照之遮。次照是即遮之照。五即
雙遮。六即雙照。七即正雙遮。而正雙照。八
即四門一揆。圓明一觀。九十隨一句中。具
前四。亦同一觀。又十門齊鑒曰照。無
心於十曰遮。雙照照前照遮。雙遮遮前遮
照。言亡慮絶。了了分明。故上十門圓明一觀。
方契十門之旨。合上四門之宗。希領文繋
之表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第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第七部類品會下。此章有二。先辯來
意。後於中四下。開章解釋。疏。摩訶衍藏是
文殊等者。即結集法藏經説。有三阿難。一
阿難。此云慶喜。持聲聞藏。二阿難跋陀。此
云喜賢。持獨覺藏。三阿難伽羅。此云喜海。
持菩薩藏。但是一人隨徳名別。由此阿難
多聞。聞持其聞。積集三慧。齊備文義。並持
於三藏教總持自在。於鐵圍山間者。纂靈
記説。然此記本是藏和尚製。後經修飾。其間
經論所無。皆問日照三藏。乃西域相傳耳。
而纂靈記及刊定記。皆言智度論説。未見
其文。金剛仙論亦同此説。云佛記鐵圍山外
二界中間。召集阿羅漢八十億那由他。菩薩
無量無邊恒河沙等結集。疏。龍樹菩薩往
龍宮。見此大不思議經。有其三本等者。纂靈
記引眞諦三藏西域記説。龍樹別傳亦説入
龍宮見經之縁。廣如別説。然龍樹案七卷
楞伽經。如來記云。大慧。汝應知善逝涅槃後。
未來世當有持於我法者。南天竺國中大
名徳比丘。厥號爲龍樹。能破有無宗。世間
中顯我無上大乘法。得初歡喜地。往生安
樂國。唐三藏西域記。亦廣説其行跡。*疏。遮
槃國有其具本者。案隋開皇三寶録。其
于闐東南二千餘里。有遮拘*槃國。彼國王
歴葉相傳。敬重大乘。諸國名僧入其境者。
並皆試練。若小乘學者即遣而不留。摩訶衍
人請留供養。王宮内有華嚴摩訶般若大
等經。凡一十一部並十萬偈。王躬受持親
戸鑰。香華供養種種莊嚴。懸諸綵旛。間
以時果。誘諸王子使入神拜令其迴向。又
此國東南可二十里有山。其内置華嚴大
集。方等寶積。楞伽方廣。舍利弗陀羅尼。華聚
陀羅尼。都薩羅藏。摩訶般若。大雲等經。凡一
一部皆十萬偈。國法相承傳寶守護。初
東晋有沙門支法領。志樂大乘。捐躯求法。
裹糧抗策。以至遮拘*槃國。竭誠請祷。遂
得華嚴前分三萬六千偈。齎來至此。即東晋
朝所譯是也。然而龍樹具本以從上昇。法領
半珠遂行東土。聖凡證異。華梵音隔。修途阻
絶。妙旨淪湑。落簡遺編。僅傳兼半。又案今
于闐所進。蓋逾四萬偈。其晋經第一會所
説。華藏世界文多闕略。取悟無由。至八十
卷爛然可見。雖十萬之偈未全。已四萬
文多具。即上略本也。疏。即海雲所持者。
是善財第三善友。如六十二經。疏。不思議法
品者。教起因縁法爾因中已引。疏。色與非
色言與非言等者。色與非色對聲名等。
謂爲體中。以聲爲體。即色蘊攝。名等爲
體。即非色蘊故。今並不可定之。言非言
等。兼對諸法顯義體。聲名句文並屬於言。
諸法顯義功即非言等。今異界類別故不可
之。疏。七十三名圓滿因輪者。晋經。但
名圓滿修多羅。此是大願精進力夜神敍昔
爲善伏太子救於獄囚。半月行施就戮時
臨。如來入會爲説此經。第二品會差別中
二。初總明。後今經九會下。別辯。於中先明
別。後今有三十九品。下彰品不同。今初
言九會者。下隨文釋。中具列。今當略示。謂
初三會各有六品。四有四品。五有三品。六
有一品。七有十一品。八與九各唯一品。故
三十九。言九會者。第一菩提場會從第一經
至第十一
第二普光法堂會從第十二
至第十五
第三忉利天宮會
從第十六
至第十八
第四夜摩天宮會從第十九
至二十一
第五兜
率天宮會從第二十二
*至三十三
第六他化自在天會
從第三十四
*至三十九
第七重會普光法堂會從第四十
至五十二
第八三會普光明堂從第五十三
至五十九
第九逝多
園林會從第六十
盡第八十
其九會名至下疏辯。疏。
言三十九品者。以會會之。中各有序正等
故。次第云何。第一會有六品者。一世主妙
嚴品。二現相品。三普賢三昧品。四世界成就
品。五華藏世界品。六毘盧遮那品。第二會六
品者。第七名號品。八四諦品。九光明覺品。
十菩薩問明品。十一淨行品。十二賢首品。第
三會六品者。第十三昇須彌山頂品。十四須
彌頂上偈讃品。十五十住品。十六梵行品。十
七初發心功徳品。十八明法品。第四會四品
者。第十九昇夜摩天宮品。二十夜摩宮中偈
讃品。二十一十行品。二十二十無盡藏品。第
五會三品者。第二十三昇兜率天宮品。二十
四兜率宮中偈讃品。二十五十迴向品。第六
會一品者。即第二十六十地品。第七會十一
品者。第二十七十定品。二十八十通品。二十
九十忍品。三十阿僧祇品。三十一如來壽量
品。三十二諸菩薩住處品。三十三佛不思議
法品。三十四如來十身相海品。三十五隨好
光明功徳品。三十六普賢行品。三十七如來
出現品。第八會一品*者。即第三十八離世間
品。第九會一品者。即第三十九入法界品。
所以前後次第爾者。夫聖人設教。必有其
漸。將欲命乎微言。先説三種世間嚴事。爲
九會之都序。起大法之原由。故受之以世
主妙嚴品。同諸經之序分。二由致既彰。將
陳正説。衆海興念。擧其問端。如來將酬。
先現瑞相。口光遠召菩薩來儀。毫光普燭示
説法主。震動刹網。以警群機。佛前現華。表
説依果。白毫出衆彰教從佛流。總爲説法
之端倪。故受之以如來現相品。三現相既
著。法主將宣。如來長子。即普賢菩薩。毫光
既示。懸解聖心。欲顯難思。先明入定。内
觀事理外鑑根宜。上感佛加下爲物軌。故
受之以普賢三昧品。四既入至定。諸佛讃
揚。定起發言。言必眞當。先陳如來依報。總
説刹海源由。故受之以世界成就品。五成
就乃總明刹海。次別彰本師昔所嚴淨。安
布成立。無盡莊嚴。量等虚空。塵含法界。故
受之以華藏世界品。六依報殊勝必有所
因。其猶源遠。流長根深果茂。故説昔爲太
子歴事難思。備修勝因。嚴淨刹海。即擧人
顯法。故受之以毘盧遮那品。上之六品。總
明所信因果。爲第一會。亦名擧果勸樂生
信分也。次第二會有六品者。七由上所信
方擧依果。欲起深信復須識正。故先明
如來三業正報。謂身語意。身是其總故先明
之。應物成身隨宜立號。故受之以如來
名號品。八言隨物欲廣説法輪。展四諦之
法門。名周法界。一一世界各有四百億十千
之名。故受之以四聖諦品。九身語既彰。意
業將顯。意玄叵測仍帶身明。故足輪放光
照事警物。文殊普遍説智光明。雙照事
理警令悟入。身智二照合爲一光。令二覺
齊圓。故受之以光明覺品。十上之三品。復
爲所信正報之果。次當正説十信法門有
解行徳。先明解窮玄智。謂十甚深十首菩
薩。互相激揚。故受之以菩薩問明品。十一
既有正解。復須正行歴境造修。悲智雙運
無障不寂。故受之以淨行品。十二解行既
圓。便成勝徳住於圓位。以圓功徳而自莊
嚴。以圓力用建立衆生。賢首説此。故受之
以賢首品。上之三品。明十信法。第三會六
品者。第十三由上十信已周。將説十住。故
不動覺樹而昇釋天。體用無方赴於物欲。
其猶澄江一月三舟共觀。一舟停住二舟南
北。南者見月千里隨南。北者見月千里隨
北。停舟之者見月不移。是爲此月不離
中流而往南北。如來應現類此可知。即體
之用無不普周。去住在縁佛無動靜。不動
而遍。以赴彼機。故受之以昇須彌山頂品。
十四既至彼天。菩薩雲集讃揚佛徳。顯住
體深玄。故受之以須彌頂上偈讃品。十五感
應已交。正陳所説。明信滿入位得正定心。
以深般若住於眞理。故受之以十住品。第
十六十住。是位別行不同。若欲通修。皆須
淨行。故觀十種境入甚深觀。觀法盡也。正
法當興。惑智亡也。眞智方起。修佛十力。起
四等心悲智雙流。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故
受之以梵行品。十七行位既具。次彰勝徳。
十住之徳後後過前。但明初住以況於後。
初發心住徳已難量。由無分齊等虚空界。
擧斯勝徳勸物發心。故受之以初發心功
徳品。十八自分已圓。將趣十行。説於明門。
以爲勝進。故受之以明法品。第四會四品
者。第十九上之六品十住已圓。將欲説行。
亦須赴感。故受之以昇夜摩天宮品。二十
佛既赴感助化讃揚。顯十行體。皆依佛智
故受之。以夜摩宮中偈讃品。二十一由致既
彰。正説中賢十行之位。故受之以十行品。
二十二自分已終欲階後位。蘊積衆行。擬
將迴向。故受之以十無盡藏品。第五會三
品者。二十三前第四會行徳既具。將説迴
向説主赴感。故受之以昇兜率天宮品。二
十四十方雲集助化讃揚。顯迴向願。皆依
佛智。故受之以兜率宮中偈讃品。二十五由
致既彰。正説上賢十向之行。謂迴向三處
而無障礙。大悲普覆故迴向衆生。大智上
求故迴向菩提。入理雙寂故迴向實際。三
無前後大願普周。故受之以十迴向品。上
之三品已周。上賢離進趣相更無勝進。第
六會一品者。即第二十六十地一品。謂上之
三會三賢既具。解行願周。親證眞如。有十
重勝徳。如地普載生成萬物。若四河入海
同趣佛智。寶珠十徳漸漸増修。大地十山嶷
然高出。大海十徳。徳徳該通。爲諸如來微妙
智業。故受之以十地品。第七會十一品者。
第二十七十定品。謂十地既滿將成正覺。十
地勝進立等覺名。等覺法門量同法界。略申
數義以顯深玄。先明十定窮盡法源。能爲
通用智慧之本。故受之以十定品。二十八依
定之用量周法界。故受之以十通品。二十
九定通難量特由智極。故終明智慧玄奧
宏廣。故受之以十忍品。忍即智也。三十定
通智用一一難量。若欲校量非數能數。故
須歴數至不可説。積不可説以至十重。校
量等覺功徳難知。以況妙覺位徳微細。阿僧
祇爲大數之首。故受之以阿僧祇品。三十
一僧祇所説微細難知。念劫圓融刹那莫窮
其際。塵刹該攝一塵。有無盡普賢。今略陳指
事。明窮一切時。故受之以如來壽量品。以
劫爲日。後後倍前。刹劫難窮。佛壽亦爾。故
云壽量品。三十二復明遍一切處。上就
實。説塵塵皆是諸佛菩薩所居。今指事就
麁。令歸心有在。故受之以諸菩薩住處
品。三十三佛不思議法品者。上之六品
等覺法門。等覺義周。終明妙覺。妙覺之果略
有二義。一名不可説。二可寄言。寄言之
中復有二義。一差別説。二平等説。差別説
者。即次下三品酬前諸因。因果別故。初總
明佛徳迥超言念。故受之以佛不思議法
品。三十四次辯身相普周。總有十蓮華藏
世界海微塵數相。一一相用遍周法界深廣
測。故受之以如來十身相海品。三十五
大相既爾。隨好更多。一一好中有多光明。一
一光明用周法界。破地獄苦生兜率天。三
重頓圓十地速滿。彰其功用。故受之以隨
好光明功徳品。三十六上皆差別因果。次有
二品明平等因果。謂因無異果之因。果無
異因之果。因果交徹。平等不二。不二而二。
因果歴然。因即普賢行門。故受之以普賢行
品。三十七明果。即十門出現性起圓融。故受
之以如來出現品。上之六會。總*辯修因契
果。生解分竟。第八一會。唯一品者。即離世
間品。由上差別平等因果生解既終。今攝
解成行。六位頓修*辯二千行門一時齊起。
而處世無染。故受之以離世間品。第九會
唯一品。即入法界品。近望上文。大行既具。
則證法界。遠取諸會。信解行願本在於證。
依人證入。故次*辯之。如來自入師子頻申
三昧。即果法界。令諸大衆頓證法界。善財
歴位漸證法界。漸頓該羅。本末融會。皆證
法界。故受之以入法界品。是知無盡教海。
唯證相應。無盡法門自此略畢。故末偈云。刹
塵心念可數知。大海中水可飮盡。虚空可
量。風可繋。無能盡説佛功徳。此則言思
道斷矣。故三十九品條貫眞詮。令無盡法門
宛如在目。故云今經有三十九品。疏。初會
六品彼經唯三十四下。*辯晋經有闕開合
可知。疏。第三明支類等者。支即支流。支者
分也。亦如樹枝從一樹身分出枝分。本即
華嚴故。此中言流。如從一池流出諸泒。大
部如池別行如泒故。類即流類。此中言流。
取相似流類之義。謂餘別行經。不從大
部分出。義勢相似。即今經流類故。疏。小十
住經者。以古徳譯十地亦云十住。或云十
住地。今言小者。即地前十住。今言大者。即
十地經。非以卷少爲小等。疏。漸備一切
智徳者。一切智即佛智。十地即佛智中十徳。
如海十徳。以十地之法。後後深於前前。故
云漸備。故地影像中。明十地行相。次第現
前能趣入一切智。智即漸備義。又如阿耨
達池。流出四河。復更増長乃至入海。又如
寶珠十徳後後過前。皆漸備義。*疏。無邊功
徳經者。以前刹之劫。爲後刹之日。後後勝
前。明功徳無邊矣。*疏。羅摩伽即入法
界之梵語。羅者此云離垢染。摩者轉義。
伽者一合義。謂離垢染轉。即淨法界。一合即
入義。疏。二明流類等。疏文有二。先正明是
類非本部之支泒。後或是別行彰有支義。
古徳見今經所無。將爲流類。本部來既未
盡。是此別行復何可定。多聞闕疑。故云未
敢詳定。疏。三北齊劉謙之等者。及與靈辯
並如纂靈記。下當重出。但今云行道一載。
即是傳文。若準論序不言年數。又但云於
懸瓮山嵩巖寺。頂戴華嚴經。勇猛行道足破
血流。膝歩殷勤。精微感悟。不言清涼。多
是隨方之人欲美其處。故取太原當處明
之。傳既云在清涼。必託勝境。況傳中所
明。經歴數處方終百軸。第八傳譯感
疏。佛度跋陀羅。此云覺賢等者。案纂靈記。
本姓釋氏。迦維羅衞國人。甘露飯王之苗裔。
覺賢三歳而孤。八歳喪母。爲外氏所鞠。
從祖鳩摩利聞其聰敏。乃度爲沙彌。同學一
月誦習。賢乃一日當之及受具戒。博覽群
經多所綜達。少以禪律馳名。嘗與同學僧
伽達多遊處積年。知其已證不還果。常願
遊方以弘至化。會秦沙門智嚴至罽賓國。
問彼國僧誰可流化東土。咸云賢可。賢本
受禪業於佛大仙。佛大仙時亦在罽賓國。智
嚴求人東化亦謂嚴曰。可以振維僧徒宣
授正法。即賢其人也。嚴即披誠至請。賢遂
默而許焉。於是辭師東邁。渉路三載。寒暑
經艱危罄受。或層巖四合鳥道躋雲。或
連冰千里。風行雪臥。毎清暉啓曙即潜伏幽
林。皓月良霄乃奔波永路。飛梯架迥捫索
憑虚。危懼日尋。資糧時絶。至於交阯漸
達夷途。附舶海行。備經危險。方達青州
東莱郡。聞羅什在長安。欣然而詣。後遊東
晋。至安帝義熙十四年。呉郡内史孟顗。右
衞將軍褚叔度。請譯此經別造淨室。其年
三月十日起首。賢乃手執梵文。共沙門法業
慧嚴等百有餘人。於道場寺詮譯。指文會
理通言適妙。故道場寺猶有華嚴堂焉。永
嘉六年卒。時春秋七十有一。手屈三指明
得阿那含果。餘廣如傳。業公未詳氏族。風
格秀整。學無常師。遍閲群教。毎以爲未能
探微照極。常怏然不足。後遇覺賢請譯華
嚴籌諮義理。數歳之後廓然有所通悟。因
顧其友人曰。聖教司南於是乎在。遂敷弘
幽旨欝爲宗首。著旨歸兩卷。見行於世。
不見本者。以希聲初啓未遑曲盡。時月
淹久故多廢替。慧嚴慧觀。即什公八俊之二。
筆格高簡經論深博。備於僧史。疏。謝司空寺
者。即道場寺。從檀越呼之。嚴觀二徳並此
寺僧。*疏。今潤州興嚴寺者。晋時稱南揚州。
其境廣闊。今分出爲潤州耳。疏。日照三藏
者。住摩訶菩提及那爛陀寺。風儀温雅。神機
朗逸。負笈研精。琢玉成器。屬玄奘三藏
傳教東歸占風聖代。以永隆初至自京師。
高宗弘顯教門。詔會龍象。道成律師薄塵法
師等十大徳於魏國西寺。翻譯經論。時有
賢首法師。先以華嚴爲業。毎歎大教闕而
未圓。往就問之。果云齎第八會文來至此。
賢首遂與三藏對校。果獲善財求善知識。
天主光等十善友文。乃請譯補闕。復譯密嚴
等經十有餘部合二十四卷。垂拱年中。右脇
而臥。無疾而終。門人等建塔於龍門山伊水
之右。後梁王武三思奏請置伽藍。制以香
山爲名。月殿陵煙。波涵倒景。珠旛散迥。
影入飛雲。工不日成。乃迴天眷。法門盛事。
今古莫儔。疏。三證聖元年于闐三藏實叉難
陀等者。具如開元釋教録第九。證義譯文僧。
總一十三人。俗官五人。弘景禪師有表。案
經序中。本於大遍空寺親受筆削。故表云。
下親臨法座煥發序文。自運仙毫首
題名品。七曜垂象。景麗於三明。八體成
文。光敷於五義。法寶分行而錯落。淨華入
貫而昭彰。九會眞詮。詞中悉現。百城奧旨字
下皆明。疏。其文之要至下當辯者。八十卷
初。疏中具明。意云。第七十七末。善財自云。
我以文殊故。見諸難見者。彼大功徳尊。願
速還瞻近。七十九末。彌勒廣示後友。讃文
殊徳。令往問文殊。又云善男子。汝當往詣
文殊師利善知識所。而問之言。菩薩云何學
菩薩行。云何入普賢行門。云何成就。云何廣
大。云何隨順。云何清淨。云何圓滿。善男子。
彼當爲汝分別演説。何以故。文殊師利所有
大願。非餘無量百千億那由他菩薩之所能
有等。廣讃竟。次結云。善男子。汝應往詣
文殊之所莫生疲厭。今既無彼文殊。案
頂十五行經。則令彌勒記言爲虚。善財。不
依彌勒之教。先來擬往。復違昔心。又闕智
照無二相文。則令後見普賢亦無因起。故
今有之。諸過皆離。故云其文之要。文續義
連。疏。二明傳通感應下。此段疏文分三。
初正*辯感應。二出感應所以。三感慶逢遇。
初中有六。一翻譯。二造論。三書寫。四讀誦。
五觀行。六講説。今初。晋譯微言雙童現瑞
者。謂初於道場寺譯經。堂前池内。毎
有二青衣童子。從池中出捧香散華。擧
衆皆見。又以此經久在龍宮。龍王慶此傳
通故。令龍子給侍。亦有善神護諸左右。
故下云冥衞昭然。*疏。唐翻至教甘露呈
祥。則天夢。普天降甘露。故經序云。甘露流
津。預夢庚申之夕。膏雨灑潤。後覃壬戌之
辰。以其十四日辛酉初譯。前後各有一
日感微。疏。冥衞昭然下。成上二譯。此句
成上晋譯。如上已引亦有善神執戟衞護
左右故。言親紆御筆者。即成上唐譯。然事
即因講。以則天序云初譯之日。夢甘露
以呈祥。又是講新譯華嚴經。故入譯經之
中。傳云。新經初譯之後。佛授記寺諸大徳。
請藏和尚講。勅令十月十五日開講便即
入文。至十二月十二日晩上講。講至華
藏世界海震動之文。其講堂内及寺院中。忽
然震動。于時道俗數千共覩。歎未曾有。三
藏法師實叉難陀。及當寺大徳明詮律師徳
感法師。述茲靈應具以奏聞。都維那慧表
署状爲首奏聞則天。以聖暦三年臘月十
九日。則天后親運御筆批云。省状具云。
昨因敷演微言。弘揚祕賾。初譯之日。夢
甘露以呈祥。開講之辰。感地動而標異。斯
乃如來降跡。用符九會之文。豈朕庸虚。敢
當六種之應。披覽來状。欣暢盈懷。宜付
所司頒示天下。此批及状具如別録。故云
親紆御筆。疏。論成西域等者。即世親菩薩
西域記云。世親菩薩是無著之昆弟也。性與
聰敏良縁未具。遂以小乘爲業。三端妙聳
峻若霜峯。四辯横分。利如星劍。無著知小
乘權教接引下機。慰疲俗而置化城。誘窮
子而持糞器。遂設方便託病在床。令喚
世親示將去世。世親聞已。不日至焉。無著
見之。廣説病源。因開大教云。及吾未死
之間讀吾所習經典。世親即讀華嚴。乃見
毘盧法界普賢行海。如日光而總照。若帝
網之相含。因生信悟歎曰。可取利劍斷吾
舌根。用明裨讃小乘之失。兄止之曰。如
人因地而倒。亦因地而起。昔日以舌毀於
大乘。今可將舌以讃大乘。遂入山披覽大
乘。造十地論。論成之日大地遍震光明洞然。
國主自謁曰。得阿羅漢等果耶。答曰未得。
既未得聖果。何以地動。答曰。貧道小年不
信大乘。今者良爲造大乘論。而得地動。故
云地震光流。疏。志徹清涼感通玄悟者。此
有二人。一劉謙之。二靈辯法師。初中傳云。
北齊太和年中。第三王子。於清涼山。求文
殊師利菩薩。燒身供養。其王子下有閹官劉
謙之。自歎形餘。又覩王子焚躯之事。乃
乞入山修道。既諧所欲。遂齎此經一
部。晝夜精勤禮懺讀誦。心祈妙徳以希冥
祐。絶粒飮水垂三七日。形氣雖微而丹懇
著。忽感髭鬢盡生復丈夫相。神彩通悟。
洞曉幽旨。覃思精修。爰造斯經之論。始終
綸綜。凡六百卷。遂以奏聞。高祖敬信有倍
常日。華嚴一教。於斯轉盛。言靈辯法師者。
傳云。後魏沙門靈辯。太原晋陽人。宿殖勝
善常讀大乘。及見車嚴偏加鑚仰。乃頂
戴此經。入清涼山寺求文殊師利潜護。凡
歴一歳足破血流。肉盡骨穿。忽聞空中謂
之曰。汝止汝止。但思惟此經。於是披卷
豁然玄悟。後熙平元年歳次大梁正月
於清涼寺。敬造華嚴論。演義釋文一百
卷。窮微洞奧。至二年初。徙居懸甕山嵩巖
寺造畢。餘具如傳。若准論序。但云在懸
甕感通。今據傳文故。亦清涼感通玄悟也
疏。其書寫則經輝五色者。後魏安豐郡王延
明。中山王元熙。並以宗室英靈博通歸一。
虔心無上稽首圓宗。以香和墨。寫華嚴
經一百部。金字華嚴一部。皆五香爲藏。七
寶爲函。靜夜良辰清齋行道。即放神光五
色照曜堂宇。衆所咸覩因而發心。不可勝
紀。疏。楮香四達者。即僧徳圓。不知氏族。
天水人也。常以華嚴爲業。讀誦受持妙統
宗極。遂修一淨園種諸穀楮。并種以香
草雜以鮮華。毎一入園必加洗濯。身著淨
衣漑以香水。楮生三載香氣四達。後別立
淨室書寫此經。纔書數行。毎字光發照
明院宇。又神人執戟現形警衞。又有青衣
梵童無何而至。手執天華亦申供養。餘如
傳説。*疏。冬葵發豔者。即鄧元爽。華陰人。證
聖年中。爽有親故暴死。經七日却蘇。説冥
中欲追爽。爽甚危懼蒙彼使命令寫華
嚴。寫竟。爽母墳側先種蜀葵。至冬已悴。
一朝華發璨然榮茂。郷閭異之。乃爲聞奏。
則天皇帝爲立孝門。*疏。瑞鳥銜華者。僧法
誠隱居藍谷。後於南嶺造華嚴堂。藻潔
中外莊嚴既畢。乃圖畫七處九會之像。乃屈
弘文館書生張靜敬寫之。誠亦親執香爐
專精供養。後感瑞鳥。形色非常銜華入室。
旋遶供養再三往復。經成之後精心轉讀者。
多蒙感祐。疏。讀誦則眇然履空者。隋禪定
寺僧慧悟。京兆人。常與一僧同在終南
棲隱。慧悟受持華嚴。一持涅槃。木食巖
棲各專其業。忽有一人。無因而至。拜
問訊。問訊既訖云。請一師就宅赴齋。二人
相推。彼曰。請華嚴。法師悟因隨往。乃是山
神。請千羅漢皆推之於上。食訖皆飛空而
去。神呼一童令侍。乃入師口中。因便得
通還歸取經。辭其友僧眇然而去。廣如
傳説。*疏。煥若臨鏡者。即僧辯才。不知何許
人。幼事裕法師。以華嚴爲業。久而不悟。
乃護淨造香函盛經。頂戴行道。凡經三
載。遂夢普賢指授玄義。因忽成誦煥如臨
鏡。*疏。毎舍舍利者。即樊玄智。安定人。弱
歳修道於京城。南投杜順和尚。順令誦華
嚴爲業。勸依此經修普賢行。毎誦經時。
口中頻獲舍利。前後數百粒。*疏。適會神
僧。即苑律師。京兆延興寺僧。以貞觀初。
途經㶚橋舍於逆旅。日既將夕。因而寓宿。
俄有異僧儀服麁弊同至。主人別房而止。遂
命醇醪良肉快意飮噉。律師持潔。勃然穢
之。其僧食已乃嗽以灰水。閉戸而誦華嚴。
俄終一軸。苑乃束身抱愧側聽玄音。未至
五更便終六帙。苑深自悔責。悲泣交懷。入
房禮懺。因而分袂。不告名字。莫知所之。
*疏。踊地現金色之身者。即慧祐法師。京崇
福寺僧。戒行精苦。事儼和尚。專以華嚴爲
業。毎清景良宵焚香專誦出現一品。後時
忽見十餘菩薩從地踊出。現金色身皆放
光明坐蓮華座。合掌斂念聽誦此品經。
經了便隱。*疏。昇天止修羅之陣者。即般若
伽。于闐國沙彌也。甚有戒行毎誦華嚴
爲業。忽有一人合掌竊謂曰。諸天令弟子
奉請法師。請師閉目。遂至天上。天王跪而
請曰。諸天今與修羅鬥戰。屡被摧衄。今
屈法師。誦華嚴經。希望法力加護。彌伽
如其所請。乘天寶輅。執天幢旛。心念華嚴。
以諸天衆對彼勍敵。修羅見之。忽然潰散。
須臾送歸。身染天香。終身不滅。疏。觀行則
無生入證偈讃排空者。即解脱和尚。姓邢氏。
岱州五臺縣人。七歳出家志業弘遠。初從
介山抱腹巖慧超禪師處。詢求定捨。超有知
人之鑒。識其才器。告衆曰。解脱調習融
明。非爾輩所隣。未幾而大啓悟。後於五臺
西南佛光寺立精舍。讀華嚴。復依經作佛
光觀。屡往中臺東南華園北古大孚寺。求文
殊師利親承言誨。菩薩告曰。汝今何須親
禮於我。可自悔責必當大悟。後因自求。乃
悟無生。兼得法喜。遂慨茲獨善思惟廣
濟。祈誠大覺請證此心。乃感諸佛現
説偈曰。諸佛寂滅甚深法。曠劫修行今乃得。
若能開曉此法眼。一切諸佛皆隨喜。解脱更
問空中寂滅之法。若爲可説得教人耶。諸
佛即隱但有聲告曰。方便智爲燈。照見心
境界。欲究眞實法。一切無所見。又嘗本州
都督請傳香授戒。法事既畢。將俟東歸。
都督及衆送至城東。日云暮矣。思欲焚香。乃
聞城上空中聲曰。合掌以爲華。身爲供養
具。善心眞實香。讃歎香煙布。諸佛聞此香。
尋聲求救度。衆等勤精進。終不相疑誤。故
云。偈讃排空。餘廣如傳。然或即大聖化身事
難詳究。徳廣化博未之有也。*疏。海神聽而
時雨滂沱者。即僧道英。姓陳氏蒲州人。年
二十二親爲之婚娶。五載同居。誓不相
觸。後於并州炬法師筵下。聽華嚴經。便落
&MT03252;入太行山柏梯寺。修行止觀。曾屬亢旱。
講華嚴經以祈甘澤。有二老翁各二童侍。
常來在座英毎異之。後因問由緒。答云。
弟子並是海神。愛此經故共來聽受。英
曰。今爲檀越講經請下微雨。神乃勅二童。
童便從窓孔中出。須臾滂霈。遠近咸頼焉。二
翁拜謝。倏然而滅。故云海神聽而時雨滂
*沱。其行跡絶多。亦廣如傳説。*疏。天童迎
而大水瀰漫者。即隋朝僧靈幹。姓李氏狄道
人。依衍法師出家。年十八能講華嚴。住興
善寺爲譯經證義沙門。後遇疾而死。數日
乃蘇云。住兜率天見休遠二法師。並坐
華臺光暉絶世。謂幹曰。與我報諸弟子。後
皆生此。幹志奉華嚴。常依經作華嚴觀及
彌勒天宮觀。至于疾甚目睛上視。若有所
見。沙門童眞問之。答曰。向見青衣童子。引
至兜牽天宮。而天樂非久終墮輪迴。蓮華
藏。是所圖也。言終氣絶。須臾復蘇。眞問何
所見耶。幹曰。見大水遍滿華如車輪而坐
其上。所願足矣。言絶而逝。故云爾也。疏。講
説則華梵通韻者。即宋朝求那跋陀羅。唐
言功徳賢。中天竺人。初學五明諸論。靡不
該通。後崇佛法深入三藏進學大乘。大乘
師試令探取經匣。即得華嚴。師喜之。令其
講説。元嘉十二年至廣州。刺史車朗奏聞。太
祖遣使迎接。南譙王義宣等。並師事之。集
義學沙門七百餘衆。譙王欲請講華嚴經。
以華言未通有懷愧歎。即朝夕禮懺。虔請
觀音以求冥應。遂夢有人執劍持一人首。
來至其前曰。汝何憂乎。於是具陳上事。
即刎却陀首。便置新頭語令迴轉得無痛
耶。答曰。不痛。豁然便覺。備悟華言。遂講
華嚴至數十遍。餘如傳説。*疏。人天共遵
者。即魏勒那摩提。此言寶意。中天竺人。博
聞贍學通誦一億偈經。尤明禪性。以正
始初。至洛陽譯十地等論二十四卷。意神
摽峻。慧悟絶倫。領受華音。妙窮清切。帝
毎令講華嚴經。精義頻發。嘗處高座。忽
有持笏。執名者。形如大官云。天帝令來
請法師講華嚴。意云。法事所資獨不能
逮。都講焚香。維那梵唄。咸亦須之。講席衆
僧悉皆同見。意熙怡微笑告衆辭訣。奄然
卒於法座。都講等僧亦同時殞。故云人天共
遵。*疏。洪水斷流者。即僧法順。俗姓杜氏。京
兆杜陵人也。操行高潔。學無常師。以華嚴
爲業。嘗居山日將欲種葵。地多蟲蟻。
乃巡疆定封。蟲便外徙。盡力耕墾。一無所
損。三原縣人自生聾唖。順乃召之與語。應
言便愈。因詣南山屬黄渠汎溢。止之斷流
徐歩而過。將終之日。普會有縁聲色不渝。
言終而逝。葬在樊川北原。今全身塔。在長
安南華嚴寺。事跡頗多。別傳云。是文殊化身。
疏。神光入宇者。即藏和尚。僧法藏字賢首。
俗姓康氏。康居國人。初賢首母夢異光而孕
此。爲一光。及生而志慕無上。年十七辭
親。求法於太白山。後慈親不愈歸奉庭闈。
綿歴歳時能竭其力。時儼法師於雲華寺
講華嚴經。賢首至中夜忽見神光來燭庭
宇。賢首歎曰。當有異人發弘大教。及明乃
遇儼和尚。自是伏膺深入無盡。此爲二度
神光入宇。又後於雲華寺講。有光明現從
口出。須臾成蓋衆所知見。又是神光正取
言同。即第二節神光入宇。取其講時即第
三節。語其生瑞兼第一節。故云神光入宇。
餘如別傳。疏。良以一文之妙攝義無遺下。第
二明感應所以。於中四句。初上一句正*辯
所以。以一文一偈攝義無遺。極圓妙故。
故普賢菩薩告善財言。我此法海中無有
一文。無有一句。非是捨施轉輪王位而求
得者。非是捨施一切所有而求得者。釋曰。
以一是一切之一故。稱性之一也。*疏。故一
偈之功下三句。*辯其功能。亦是感通之事
初一偈之功能破地獄者。纂靈記云。京兆人。
姓王名明幹。本無戒行。曾不修善因患
致死。被二人引至地獄。地獄門前見一僧
云。是地藏菩薩。乃教誦偈云。若人欲了知
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菩
薩授經已。謂之曰。誦得此偈。能排汝地
獄苦。其人誦已遂入見王。王問。此人有何
功徳。答云。唯受持一四句偈。具如上説。王
遂放免。當誦此偈。時聲所至處。受苦之人
皆得解脱。後三日方蘇。憶持此偈。向諸道
俗説之。參驗偈文。方知是華嚴經。夜摩天
宮無量菩薩雲集所説。即覺林菩薩偈也。
今經偈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
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大意是同。意明地獄
皆由心造。了心造佛地獄自空耳。既一偈
之功能破地獄。何況一卷一品一部之玄微。
願思此言勉夫傳誦。*疏。盥掌之水尚拯生
靈者。即長耳婆羅門。僧彌伽多羅者。師
子國第三果人也。麟徳年初來儀震旦。高
宗大帝甚加尊重。處於禁中歳餘供養。多
羅請尋聖跡。遂往清涼山禮敬文殊
利。因出至西太原寺。時屬諸僧轉華嚴經。
乃問曰此是何經。答是華嚴。多羅肅然改容
曰。不知此處亦有是經耶。合掌歡喜讃歎
久之。言曰。此大方廣功徳難思。西國相傳。
有人讀此經以水盥掌。所霑蟲蟻而捨命
者。皆得生天。何況受持讀誦觀察思惟者歟。
故云爾也。*疏。讀誦思修功齊種智者。上辯
盥掌之水。今明讀誦思修功至齊佛。即十地
經。解脱月先問也。初金剛藏云。佛子。此集
一切種一切智功徳菩薩行法門品。若諸衆
生不種善根不可得聞。解脱月菩薩言。聞
此法門得幾所福。金剛藏菩薩言。如一切
智所集福徳。聞此法門福徳如是。何以故。
非不聞此功徳法門。而能信解受持讀誦。何
況精進如説修行。是故當知要得聞此集
一切智功徳法門。乃能信解受持修習。然後
至於一切智地。釋曰。聞尚齊於種智。何況讀
誦思修不可量也。經雖擧聞爲顯勝故。意
通思修故。疏云。讀誦思修功齊種智耳。疏。
宿生何幸下。第三感慶逢遇可知。餘諸感
通具於傳記者。上來所引。粗擧數條耳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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