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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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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小四徳。通諸佛法故。以如來爲我此正
顯涅槃故。亦就涅槃明我。餘並相順。然常
等四徳。雖遍通佛法。從其別義各顯不同。
上以四榮翻枯具遣八倒。十明法爾諸佛
常規。上來説分竟。大文第七從佛子此法門
下。結勸修學分。於中二。一結義勸修。二佛
子此一切菩薩下結名勸學。前中亦二。初擧
名結義。後佛子若有下勸信修行。二結名
勸學中。先顯十名。初一約能詮依此生行
故名爲處。前約所詮行體但云清淨行。
餘九約所詮功能立稱。二決彼行義定能
感果故。三證所證故。四能證分明故。五
有智超勝故。六悲興萬行故。七一一圓融
故。八軌則具足故。九即理渉事故。十即事
而眞故。後應尊重下勸學可知。大文第八
從説此下現瑞分可知。大文第九爾時十方
下證成分。於中二。先讃法證。後佛子汝已
下歎人證。大文第十爾時普賢下偈頌分。
總有二百一十五頌半分三。初有八偈七
言歎徳深廣。明説分齊。二其心下百三十
一頌半。總示行徳略顯深廣。上二並是伽
陀。三從依於佛智下七十六偈。頌前長行
方是祇夜。今初分四。初四許説廣深。次二
擧徳誡聽。次一重總許説。後一示説分齊。
第二總示行徳中分三。初二頌略標法喩。
二五十五頌半託事表法。以明深廣。三從菩
薩等於佛下。聽十四頌即法明行。以彰
廣大。初標可知。二託事表法中總五十喩。
難以區分。今類例相從且分爲十。初四偈半
二喩明悦物覆蔭行。二師子下十偈。摧邪
導迷行。師子吼義。法界初説。三有十一偈
明高深堅密行。四迦樓羅下六偈。觀機照益
行。五有六偈自在統御行。六智慧心下二
偈包含無染行。七二偈周遍成益行。八如珍
寶下六偈。檢束修身行。九二偈調御運載
行。十優曇華下六偈。外用遊處行。第三即
法明行中二。初十偈總明深廣。許説誡聽。
後一身能示現下六十四頌。別明深廣以酬
前許。前中三。初三上同佛覺。次三下超群
品。後四許説誡聽。第二別明深廣中。束爲
十行。初六偈三業深廣行。二菩薩身下五
頌。二嚴無礙行。三有三頌逆順成滿行。
四或現行成滿下。十頌普門示現行。五四
頌時處圓融行。六菩薩知下六頌。知根説法
行。七四頌寂用迅疾行。八譬如工幻下十偈。
悲不失智行。九有十四偈智不失悲行。
謂末後二句不失悲。前皆智徳圓滿。十有
二偈結徳無盡行。第三頌長行中二。初有
三十九偈頌前説分。後雖令下三十七偈
頌結勸修學分。今初頌前六位即爲六段。
初四偈頌十信位中行。二有四偈頌十住
行。三有六偈頌十行。四有五偈頌迴向
行。五九頌半頌十地行。六有十頌半頌因
圓果滿行。其初所行二字義屬前段。第二
頌結勸修學中。然小異前勢。分之爲四。
初一偈結前所説爲少。二有三十偈別顯
徳用廣深。三有四偈總結深廣。四有二
偈結勸修行。二中分二。前二十一頌半結
約法顯行。後八頌半結託事顯法。今初分
五。初五於刹自在行。二有六頌三業自在
行。三過去下三頌明三世間自在行。四有五
頌明身智自在行。五有二偈半總結難測。
後結託事顯法中。或前來所無。或事同義
異並可意得。第三總結深廣中前二結前
已説。後二結末説難窮。四結勸修行可知。
離世間品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入法界品第三十九已下入第
六十經
初來意者。先辨分來。夫行因證立證藉行
深。前分託法行成故。此依人入證。亦爲遠
答解脱海故。會品於意不異分來。無別會
品故。二釋名有三。初分名者。謂依佛菩薩
諸勝善友。深證法界故名依人入證。證法
在己謂之成徳。二會名。約處名逝多林園
重閣會。林名戰勝。以表依人。園名給孤用
表悲厚。重閣之義以顯二智互嚴。悲智並
爲能證。亦爲重義。若兼取城名聞物亦
表依人。約法如品名釋。三品名者。入通能
所。謂悟解證得之名。法界是所入之法。謂
理事等別。然法含持軌界有多義。梁論十
五云。欲顯法身含法界五義故。轉名法
界。一性義。以無二我爲性。一切衆生不
過此性故。二因義。一切聖人四念處等法。
縁此生故。三藏義。一切虚妄法所隱覆故。
非凡夫二乘所能縁故。四眞實義。過世間
法。以世間法或自然壞或對治壞。離此二
壞故。五甚深義。若與此相應自性成淨善
故。若外不相應自性成殼故。上之五義皆
理法界。復有持義族義及分齊義。然持曲有
三。一持自體相。二持諸法差別。三持自種
類不相雜亂。與法義同。族者種族即十八
界。上二並通事理。分齊者。縁起事法不
相雜故。於中性通依主持業。因唯依主。後
六唯持業。心境合目名入法界。始則相違終
則持業。入即法界故。三明宗趣者。分會
品同既入法界爲目。即以爲宗。於中三門
分別。一約義。二約類。三約位。初中有二。
先明所入。總唯一眞無礙法界。語其性相
不出事理。隨義別顯略有五門。一有爲法
界。二無爲法界。三倶是。四倶非。五無障礙。
然五各二門。初有爲二者。一本識能持諸
法種子。名爲法界。唯識云。無始時來界等。
此約因義。而其界體不約法身。二三世之
法差別邊際名爲法界。不思議品云。一切諸
佛知過去一切法界。悉無有餘等。此即分
齊之義。二無爲法界。二者一性淨門。在凡
位中性恒淨故。眞空一味無差別故。二離
垢門。謂由對治方顯淨故。隨行淺深分
十種故。三亦有爲亦無爲法界有二者。一隨
相門。謂受想行蘊及五種色。并八無爲。此
十六法。唯意所知十八界中名爲法界。二無
礙門。謂一心法界具含二門。一心眞如門。二
心生滅門。雖此二門皆各總攝一切諸法。
然其二位恒不相雜。其猶攝水之波非靜。
攝波之水非動故。第四迴向云。於有爲
界示無爲法。而不滅壞有爲之相。於無爲
界示有爲法。而不分別無爲之性。此明事
理無礙。四非有爲非無爲法界二門者。一形
奪門。謂縁無不理之縁。故非有爲。理無不
縁之理。故非無爲。法體平等形奪雙泯。
大品三十九中。須菩提白佛言。是法平等。
爲是有爲爲是無爲。佛言。非有爲法非無
爲法。何以故。離有爲法。無爲法不可得。
離無爲法有爲法不可得。須菩提。是有爲
性無爲性。是二法不合不散。此之謂也。二無
寄門。謂此法界離相離性。故非此二。又非
二諦故。又非二名言所能至故。是故倶非。
解深密第一云。一切法者略有二種。所謂
有爲無爲。是中有爲。非有爲非無爲。無爲非
無爲非有爲等。五無障礙法界二門者。一
普攝門。謂於上四門。隨一即攝餘一切故。
是故善財。或覩山海。或見堂字。皆名入法
界。二圓融門。謂以理融事故。令事無分齊。
微塵非小能容十刹。刹海非大潜入一塵
也。以事顯理故令理非無分。謂一多無礙。
或云一法界。或云諸法界。然由一非一故
即諸。諸非諸故即一。乃至重重無盡。是以善
財暫時執手遂經多劫。纔入樓閣普見無
邊。皆此類也。上來五門十義。總明所入法
界。皆應以六相融之。二明能入亦有五
門。一淨信。二正解。三修行。四證得。五圓滿。
此五於前所入法界。有其二門。一隨一能
入通五所入。隨一所入遍五能入。二此五
能入如其次第。各入一門。此上心境二義
十門。六相圓融。總爲一聚無障礙法界。第
二法界類別亦有五門。謂一所入。二能入。三
無二。四倶泯。五存亡無礙。初所入中亦有五
重。一法法界。二人法界。三倶融。四倶泯。五
無障礙。初中有十一事法界。謂十重居宅等。
二理法界。謂一味湛然等。三境法界。謂所
知分齊等。四行法界。謂悲智廣深等。五體法
界謂寂滅無生等。六用法界。謂勝通自在等。
七順法界。謂六度正行等。八逆法界。謂五
熱無厭等。九教法界。謂所聞言説等。十義法
界。謂所詮旨趣等。此十法界同一縁起無礙
鎔融。一具一切。二人法界亦有十門。謂
人天男女在家出家。外道諸神菩薩及佛。此
並縁起相分參而不雜。善財見已便入法界。
故名人法界。三人法倶融法界者。謂前十
人十法同一縁起。隨義相分融攝無二。四
人法倶泯法界者。謂平等果海離於言數。
縁起性相倶不可説。五無障礙法界者。謂
合前四句。於彼人法一異無障。存亡不礙
自在圓融。如理思之。二明能入亦有五重。
一身。二智。三倶。四泯。五圓。謂入樓觀而還
合身證也。鑒無邊之理事智證也。同普
賢而普遍倶證也。身智相即而兩亡倶泯也。
一異存亡而無礙自在圓融也。餘可準知。
三能所渾融無二際限不分。就義開殊理
仍不雜。此五能所如次。及通可以意得。四
能所圓融形奪倶泯。五一異存亡無礙具足。
如理思之。上來約類辨竟。第三約位明入
法界者。準下文中。所入法界大位有二。即
因與果。於前人法。無不皆是佛果所收。即
如來師子嚬申三昧所現法界自在是也。又
於前人法。無不皆屬因位所攝。即文殊普
賢所現法界法門是也。因中曲有信等五位
法界不同。二明能入準文亦二。對前果位。
明諸菩薩頓入法界。對前因位。寄顯善財
漸入法界因果。既其無礙漸頓。亦乃圓融。
但以布教成詮寄斯位別耳。次正釋文。一
品大分爲二。初明本會。二爾時文殊師利從
善住樓閣出下明末會。亦前明果法界。後
明因法界。又前頓入法界。後明漸入法界。
又前總後別。總別圓融本末無礙。又前即亡
修頓證。是正宗之極。後是寄人修入。以辨
流通。通正圓融中後無礙。就本會中長科
十分。一序分。二請分。三三昧現相分。四遠集
新衆分。五擧失顯得分。六偈頌讃徳分。七
普賢開發分。八毫光示益分。九文殊述徳分。
十無涯大用分。今初。雖義貫末會。以從處
別獨判在初。文分爲三。初智正覺世間圓
滿。二在室羅下器世間圓滿。三與菩薩下衆
生世間圓滿。今初。言世尊者。梵云薄伽梵。
包含六義。如佛地論。一自在義。永不繋
屬諸煩惱故。二熾盛義。猛焔智光所燒煉
故。三端嚴義。三十二相所莊嚴故。四名稱
義。一切殊勝功徳圓滿。無不知故。五吉
祥義。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讃故。六尊
貴義。具一切功徳。常起方便利益世間。安
樂一切無懈廢故。今擧後該初。亦是標
人取法。具無盡徳故曰世尊。二器世間圓
滿中有三。一國城。此云聞者。西域記云。昔
有古老仙人住於此處。後有少仙名爲聞
者。於彼禀學老仙。沒後少仙於此建立城
郭。故取其名。亦云聞物。以此城多出聰敏
博達。名聞人物故。即中印度境。二逝多下
明林園。逝多者梵音華言戰勝。即太子之
名。給孤獨者梵云須達多。正言賑濟無依
義云給孤獨也。即長者之稱。長者仁而聰
敏。積而能散。拯乏濟貧哀孤恤老。時美
其徳故立斯稱。長者側金買地。太子施樹
同成功業。二人式崇共立伽藍之號。三明
重閣即説法之所。表所證法界。體無不周
曰大。徳無不備曰嚴。依體起用爲重閣。
第三衆生世間。即輔翼圓滿。於中三。一
菩薩。二聲聞。三世主。初中亦三。一擧數。二
列名。三歎徳。今初。此會菩薩標名乃少。
列名乃多者。有所表故。數中欲顯五位同
證入故。位各十度。一一相融成五百故。第
六妙覺是所入故。又表解行者多證者稀故。
二普賢下列名分三。初標上首。二列別名。
三總結數。今初以二大聖是助化主故。又
有所表故。至下當明。二其名。曰下別列中。
有十四位。位各有十。其間亦有増減。成百
四十一人。名各一義皆有深旨。今且寄表大
分爲二。前四十一人通表住等四位。後天冠
下十位百人。別表十地十度。今初十幢表向
行徳高出故。二有九威力者。表行能進修
故。三十藏表地義如前釋。四有十二眼者。
表解能照法故。所以不次者。欲表圓融之
位無前後故。後十位中如次。別表行布十
地十度。一十冠者。初地冠於諸地之首。檀
冠衆行之先故。又一一位中各具十者。一
地之中。具足一切諸地功徳故。一度之中
具足十度。爲莊嚴故。二十髻者。持戒無垢
檢束尊高故。三十光者。發聞持光照法忍
故。四十又名幢者。焔慧精進超世高出故。
又道品伏惑精進伏慢故。五十音者。禪定
發生難勝悦機故。六十上者。般若現前最尊
上故。七十勝者。遠行方便有中殊勝行故。
八有十一自在王者。相用不動大願無礙
故。九十又名音者。善慧演法自力生故。
十有九人同名覺者。法雲受職墮佛數故。
智覺諸法無所遺故。然其幢等亦有通義。
類釋可知。三如是下結數。第三此諸下。
歎徳有十一句。初句爲總。上名以隨宜
別顯。各以一徳立名。今徳以據實内通。故
言皆悉成就普賢行願。餘十句別。於中
前六明智用普周。後四明智用離障通爲
五對。一境遍身多對。窮依近正故。二見用
詣實對。十眼離障不往而見。一念契實身
心普周。三内照外演對。四智淨色隨對。五
悲深智廣對。以即智之悲故於生無翳。
無外之智故照同虚空。前對虚空自取淨
義。今取廣義。第二及與下辨聲聞衆文
二。初標數類。後悉覺下歎徳文有十句。然
此聲聞皆是菩薩。欲顯深法託爲聲聞故。
所歎徳言含本迹。今釋爲二門。一就迹約
小十句。皆聲聞徳。一得現觀。於四眞諦善
覺了故。二入正性離生。無方便慧已作證
故。三所學已窮故云深入。法華云。我等同
入法性。即三獸渡河。理無二故。古人亦將
上三如次配見修無學。四生分已盡由缺
大悲。故自永出。五有爲無爲之徳依佛成
故。即逮得己利。六已盡有結。謂九結十使現
行離故。七無煩惱礙種子亡故。八心善解脱
故。寂如虚空。九慧善解脱故於佛無惑。十
明非定性。皆可迴心故。信入佛智。二約
本門。就菩薩歎故。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云。
復有無量百千億菩薩。現聲聞形。亦來會
坐。其名曰舍利弗大目揵連等。廣如彼説。
明皆是權故。下身子令海覺等觀文殊徳
十中。一覺第一義。二方便已具善能入於無
際際故。三二空眞理窮其源故。四具足大
悲能入不染。方永出故。五依十力等離
小見故。六不斷不倶方能離故。七已淨所
知無二礙故。八處亂恒寂了本空故。九佛
不共徳。雖未證得亦無疑故。十一切種智
證信入故。第三及與無量下諸世主衆亦先
標數類。後悉曾下歎徳十中。初一歎福。次
四歎悲。於中初句總餘三句別。一無縁普
應。二護念初心。三誓不捨惡。次二句歎智
徳。一智入權門。二行護理教。正法兼理護
兼行故。上七皆行。八即是願願行具故。第九
入位。上九自分十即勝進。上序分竟。大
文第二。時諸菩薩下請分。衆集本爲聞經
故。文分爲二。初標衆念請。二如來境下顯
所請法。今初聲聞下如聾盲。此能念者釋
有二義。一約本迹。就本能念就迹不知。二
唯就迹説。意法師云。理處不隔故得同疑。
未積大心故不厠其次。此亦有理。猶葉公
好龍眞龍難視。同居法會同仰法門。所現
超倫故如聾瞽。二所念中有六十句。初後
三十句是所請法。中三十句但是請儀。其
三十請法多同初會四十句法以初會爲
總。此説將終會同本故。就文分二。前三十
句念徳難思。後唯願下三十句。請隨機演。
以初十句明自體圓著。寄顯果海絶言。最
後十句明化用普周。令寄言顯果。由斯文
有影略。理實兼皆請示如初會辨。今初念徳
中。初十句。正明所念果法。次十明玄妙難
思。後十明縁會可了。今初十中。前八攝初
會。最初十句。即内行成滿徳。以如來自在
攝彼神通及無能攝取故。一境界者。即所
縁分齊故。如出現等品辨。二智行者。悲智無
礙無功用行。亦如出現品辨。三加持者。謂勝
力任持令有所作。如不思議法品辨。四謂
十力等。五即四種十種無畏等。六即師子奮
迅等。七所住者即初會佛地。佛所住地故。
若別釋者。即常住大悲等如不思議品。八
謂十自在等。及攝二句如向所辨。廣引諸
文釋義並如初會。後二句即攝初會。次十
句體相顯著。徳前有六根三業。今身合六
根及於二業。智即意業心意倶不可知。但
以智知故。所以合者。欲顯身兼十身故。
合六根三業智導故但云智。二一切下十句。
明玄妙難思人天莫測。於中初二句總
明解行不及。謂智慧不能通暢。心行不能
詣證。次五句明三慧莫測故不能成自利。
謂初三句聞慧莫測。一妙故不能印持於
境。二深故不能曉了於心。三廣故不能忍
可包納。次句玄故。修慧不能觀察委照。後
句融故。思慧不能揀其優劣故。晋本揀擇
名思惟。在觀察上。後三句四辯莫宣。故不
能成利他。謂法義不能大開曲示。詞辯不
能宣明。樂説不能令他解了。三唯除下十
句縁會可了中。前四佛力上加爲縁。後六自
根堪受爲因。具此可知。前中初三現縁。後
一宿願。後六中初一宿善。餘五現徳。於
上十句分有分知全有全知。又此十句通
有二意。一成上顯深。二起後請説。第二請
隨機演中二。初十一句請隨機宜。後顯示下
二十句請所説法。今初。前云縁會可知。今
請以縁隨器。於中初三約内心器殊。次一
約外類音異。上四通於凡聖。後七多約菩
薩。一財等有殊。二地位優劣。三依根除障。
四作業差異。五縁境不同。六曾依何徳而
修。七曾聽何法爲種。又六宜依何徳以
化。七宜何廣略而説種種不同。皆請隨順。
第二請所説法中二。先列所請後如是等
下結請。今初分二。前十句請説往因。後
十句請今果用。今初此十句中。七與初
會名義全同。諸道即彼助道海。此中方便即
前智海。即名異義同。彼有乘海無此本
事。則名倶異。以彼通請一切菩薩故。
乘乘不同。今約本師爲問故。加本事
則乘通諸句。爲成十故略之。或本事即是
乘海。昔所乘故。餘如初會。後及成下十句。
請果用中。此十望初會第三十句義即多
同而文多。異欲顯果用無邊。故影略其文。
一因圓果成即佛。海二成必演法即演説海。
三法詮淨國即世界海。四皆爲調生即名號
海。五雙開菩提涅槃之果城。即涅槃防非止
惡故。即解脱海。六示生行業爲至果之因。
即衆生海。七遍入機處隨機立壽。即壽量
海。八爲衆生田令得常命。即波羅蜜海。檀
爲最初故。九説諸度爲安立世界海之法
式故。十三輪變化猶水月鏡像即變化海。
請可知。大文第三爾時世尊下三昧
現相分。酬前念請示相答故。於中二。先
明三昧爲能現。二入此三昧下明所現淨
土。今初無方大用依體起故。故先入定。
即以此義先明入定。後集衆海。前來諸會
爲明從相入實。前集後定與此不同。佛自
入者表證法界唯佛窮故。不言答者表證
離言故。又令目撃而自證故。文分爲三。初
入定縁領前念故。二大悲下明入定因。三
入師子下正明入定。就入因中有四種悲。
以爲入定益物之本。各有二義。一身二義
者。一是入定所依之身悲所熏故。二身者
體義依義。欲入深定。全依大悲而爲體故。
二門二義者。一佛有大智大定大悲等門。
今欲益生唯依悲門。令物入故。二者定
爲所入。悲爲能入故。三首二義者。一者初
義。凡所益物。皆以大悲爲先導故。二者
勝上義。謂非不用智定之門。此増勝故。
四方便二義者。一悲智相導互爲方便。今
以悲爲入定益物之方便故。二者以是即
智定之悲不滯愛見。故名方便。方能令物
普入法界。又此四悲。亦是從佛向機之漸
次矣。此上四悲皆遍虚空。亦有二義。一
廣周故。二無縁故。第三正明入定者。以定
業用從喩爲名。言嚬申者。有人云。梵音訛
略。具正應云毘實廩多。此翻爲自在無畏。
如師子王群獸之中自在無畏故。然舊經翻
爲師子奮迅。且嚬毘二言小有相濫。奮迅之
語殊不似於毘實廩多。涅槃二十五中。既
云嚬申欠呿。明知嚬申奮迅倶是此言下
婆須蜜女。亦云見我嚬申。但敵對而翻爲
自在無畏。從義而譯以爲嚬申。曾何訛略
故依古徳。用此方言釋之。嚬申奮迅。倶是
展舒四體通暢之状。總相釋者。即用之體
寂而造極。則差別萬殊無非法界。即體之
用不爲而周故。小大相參。縁起無盡。名曰
嚬申自在之義。若別解者。涅槃師子吼品明
師子王自知身力牙齒鋒鋩。乃至晨朝出穴
而吼。爲十一事故廣有喩合。又離世間品
顯菩薩師子王。白淨法爲身等。合首足等。
與涅槃復異。此文以大悲爲身。故知但取
義似。未必揩定。今會取諸文。先以十義合
彼師子。後依涅槃爲十一事。今初謂以同
體大悲爲身。以増上大悲爲首。以即智
大慈爲眼。純以智慧爲牙爪。大悲方便爲
振尾。悲爲方便居其末故。方便振動義故。
總取四悲爲足。依此立故。以法界三昧爲
窟所入證故。以無縁大悲爲窟門。入出由
此故。以體用無礙爲嚬申。舒展自在故。以
法界法門爲哮吼。決定宣説一切衆生。
本與如來同法界故。如此師子隨一一毛
皆稱法界。次言爲十一事而嚬申者。一摧
破魔軍詐師子故。二示衆神力十力等力
爲十力故。三淨法界土佛住處故。四爲邪
見凡夫知歸處故。五安撫生死怖群黨故。
六覺悟無明眠衆生故。七爲行惡法獸捨
放逸故。八令諸菩薩及邪見諸獸。來歸附
故。九調諸外道及二乘香象。令如聾盲捨
憍慢故。十教諸菩薩子息令頓證故。十一
莊嚴正見。四部眷屬倶増威勢。不怖一切
邪黨。一切邪黨皆怖畏故。又野干隨逐師
子百年。不能作師子吼。二乘安處法會
如聾如盲。五十七中十奮迅義。亦應此説。
第二所現淨土者。總相而言。即前十一事中
淨所住處。別相而論具前多義。然此現相云
何詶前諸問。令其目撃可現證故。云何目
撃。此淨土分具答三十句問。且從相顯。此中
答初果體十問。所現境界答境界問。四種大
悲爲衆生現。即答智行問。令衆證見即答
加持問。知是如來威力答佛力問。三昧之
用答無畏問。正入三昧答三昧問。淨法界土
答住處問。令大小融攝答自在問。見如來
身遍於法界答佛身問。則見如來大悲方
便答智慧問。餘二十句集衆中答衆集。亦
是三昧力故。是知能現所現種種境事。無
非教體。又二聖開顯中廣明無盡之用。亦
顯答相至文當知。就文分三。初結前標
後。二于時下嚴此園林。三如於此下結通
法界。二中有二。先正顯嚴即器世間嚴。後
何以故下出嚴所因。顯智正覺世間嚴。今
初有三。一嚴重閣。二嚴園林。三嚴虚空從
略之廣説。有此三表三縁起。謂嚴閣顯
自體縁起嚴。林表有爲縁起。嚴空表無爲
縁起。今初分二。先明廣處。謂破情顯法即
事會眞故。自内而觀廣博無際。然不壞事
故。自外而觀閣外有園。園外有空莊嚴各
異。斯即事理交徹。十方三際無不圓融。
林空例然。二金剛爲地下。正顯莊嚴。表縁
起萬徳無不備故。其間表法以意消息。第
二爾時復以下。明園林嚴。第三爾時逝多
林。上虚空下明虚空嚴。並顯可知。第二出
因中先徴後釋。釋即智正覺嚴。是前爲衆
示其身力佛力。上加文有十句。一慈善根
力。二無漏智力。以上二力而加衆故。三福
威徳力。餘皆自在神通力。於中一展二卷。三
横包四竪攝。五一切即一。六一即一切。七成
壞相即餘義準思。第三結通法界中二。先結
前標後。二所謂下正顯嚴相。言見如來身
住逝多林者。住彼彼十方界中之林。此明
一會遍一切處如光明覺品。非是彼界遙見
此佛。住於園林下諸嚴事皆爾。現相分竟。
大文第四爾時東方下。明集新衆分。即遠
集同證。亦三昧中。令諸菩薩皆來歸附。文中
三。初別集十方。二通讃徳行。三總結集因。
今初十方即爲十段。段各有十。今初東方。
一來處遠近。然皆遠集者。表證入甚深故。
唯初會及此皆遠集者。初爲所信此爲證
入。證入於初一合相故。中間隨位深淺不
同。義似金剛矣。二有世界下。明世界名別。
可以義思。三本事佛號勝徳王者。福徳有
於光明遍照。所以爲勝。二嚴無礙自在稱
王。四主菩薩名願光明者。於遍照光中主
此願光故。上皆帶此佛號者。顯是此佛勝
徳願力故。五眷屬倶來者。對上成主伴故。
六廣興雲供表因嚴果故。皆云天者自然
成故。七詣佛作禮表因趣果故。八化座本
方。本方者表參而不雜故。座表法空閣表
空有重顯。九冠網嚴身。以顯勝徳嚴法身
故。有髻珠者。表一乘圓旨居心頂故。十
眷屬同坐表主伴同證故。餘方十段倣此可
知。其間刹佛菩薩之名。本意難定。但可説
者隨宜。初二及六無珠冠者。蓋文略耳。
又此等供具非唯表法。並是以人同法。依正
因果無礙法界自在之徳耳。二南方中供具
皆云持者。表修持故。三西方皆言須彌山
雲者。四徳妙高清涼利物故。四北方皆言
衣者寂忍慚愧嚴法身故。五東北方云樓
閣者。悲智二利相因顯故。六東南方云圓
滿光者。權實二智無缺行故。七西南方云
焔者。以淨智慧燒惑薪故。亦表皆想所持
不可取故。上之七方興供表法。通答菩薩
神通。下之三段。兼亦別答前來問中後二十
句。八西北方十句。皆答前最後爲一切衆
生現諸佛影像。若約表者。爲顯縁有似非
眞故。九下方毛孔中十句。答前九問十句。
皆言方便海。則通答往昔成就方便。初一句
通顯所隨衆生言音。次五句答因中五問。謂
二答諸行。此句應顯趣求一切智心。以第
五明行圓滿。此爲行初故。三答所起菩薩
大願。四答所淨諸波羅蜜。五正答圓滿諸菩
薩行。六別答所作神通。然問就如來因中。
此通一切菩薩。通別之異耳。其助道及出離
問。亦是通答。以諸句中皆是助道。並即出
離故。餘四句答果用中五問。謂七答第一
正覺問。八答轉法輪。九答調伏衆生。其國
土一種現淨土分通答。十答開示一切智法
城。及示一切衆生道。以能證是道所證是
智故。而皆言音聲者。表無言之法假言顯
故。十上方相好等中十句。通答因問中第
十本事因縁。兼答波羅蜜及所入諸地。以
十度即是別地所行故。別約初句。答入一
切衆生所住處。及受一切衆生所施。并爲一
切衆生説布施功徳。如文思之。其答問中
或不次者。以十方齊來諸供齊現。文不累
書隨方異説。以問次往收無不次矣。又
皆言本事者。表三世之法體常住故。由得
體用非一異智。以用隨體無不存故。徳相
業用皆自在故。蜜嚴第三云。金剛藏菩薩。
現種種形説種種法。乃至云淨所依止入於
佛地。如來蘊界常無變異故。若理事別修則
不得爾故。不同餘處現法體用倶有。過未
體用皆無。況於小乘三世有耶。以彼過未
有體無用故。第二如是十方下通讃徳行
三。初總。次以淨智下別。後如是等下
結。就別讃中三十四句分三。初五句明上
近諸佛徳。二於一塵中下十四句。下攝衆生
徳。三一切菩薩神通下十五句。大用自在徳。
亦名三種三業。今初一淨眼見佛即是意業。
二聞如來法即淨修語業。餘三句並顯身業
自在。第二下攝衆生徳中三。初微細化生。
二知一切衆生下七句。明攝衆生之智故。
末句結云十力無畏。前六別明。一縁集非
眞故。二隨機本質映光有勝劣故。三諸趣
思所起故。四隨照映質有妍媸故。五想所
持故。六無而忽有暫有還無故。三勇猛下
五句明攝生語業。於中初句總顯決定。下
倒明四辯。第三大用自在徳中。初句總
明所得。餘別明通用。於中三。一三業摧邪
勇進通三故。二恒以智下六句。明意業自
在。皆權實雙行故。一智了三世事慧達
三世空。二知法如空空無可諍。而不壞有
故不著空。三進無進相故曰無來。四即有
而空。五即空而有故云方便。六智入性土。
三以自在力下七句。身業自在可知。第三
如是等下總結集因。大文第五于時上首
下。擧失顯得分。亦名擧劣顯勝明不共故。
於中三。初明不見之人。二皆悉下明所不
見境。三何以下釋不見所由。今初。舍利此
云鶖鷺。其母目睛明利似彼鳥故。弗者子
也。從母立稱故標子言。目揵連此云採菽
氏。上古仙人山居豆食。尊者母是彼種。從外
氏立名。有大神通揀餘此姓。故復云大。
摩訶迦葉此云大飮光。本族仙人及尊者身。
並有光明飮蔽日月。頭陀第一揀餘迦葉。
故云大也。離波多此云室星。祀之而生故。
或云所供養。或云假和合。即智論二鬼食
人之事須菩提此云善現。生而室空現善
相故。阿㝹樓駄此云無滅。一食之施九十一
反天上人間。不沒惡趣故。難陀此云歡喜。
性極聰敏音聲絶倫故。劫賓那此云黄頭。
黄頭仙人之族故。迦旃延此云翦剃種。富樓
那此云滿願。具云滿慈子。其母甚慈亦從
母稱。而言等者等取五百。廣辨古今譯殊。
徳行縁起如智論及音義中説。第二明所不
見境中三。初不見果有十句。初總餘別。
多同念請果中。初之十句。重閣同空等即是
神變。不壞本相即是遊戲。餘可準思。次亦
復下明不見因。即諸菩薩初總明即分齊境
界。次菩薩大會下別顯會通新舊。入謂身
遍刹塵。智入諸法等。普至即新來普詣即
往。皆言普者一横竪遍故。二一即一切
故。餘句準上諸來菩薩作用中辨。及上離世
間品十十所明。後如是等下總結不見。第三
不見所由者。然皆廢本從迹。以顯一乘因
果不共深玄。篤諸後學令習因種。文中
二。先徴後釋。徴意云。身厠祇園自對尊會。
而莫覩神變。其故何耶後釋意云。彼境殊勝
宿因現縁皆皆缺故。其猶日月麗天盲者不
覩。雷霆震地聾者不聞。道契則隣不在身
近故。菩薩自遠而至。聲聞在會不知。文自
廣釋分爲三別。初法次喩後徴以結成。今初
分二。先明缺宿因故。後復次下明缺現
縁故。今初分四。初一總標大小善差。二本
不修下擧劣異勝。三如是皆是下擧勝揀
劣。四以是因縁下結不見聞。今初有小善
根得厠嘉會。大小善異不覩希奇。二擧
劣中有十八句。前十二句釋不見佛果之
因。後六句釋不見菩薩之因。前中初句總
餘句別。由不讃等。即是不集見佛自在善
根於中二。初二句不讃果故。後九句不修
因故。於中亦二。前五句缺自分行。後四句
缺勝進行。亦是前明陜心。後顯劣心故不
能見。二本不得菩薩眼下。釋不見菩薩所
因。一不見十眼所見無礙法界。二缺無障
礙智之因。若但修眞常離念。即共二乘菩提
之善。法華遊戲神通。即聞而不樂。此中樂
而不聞餘可思之。既本因中不修不見。願
諸後學修見佛因。勿滯冥寂。第三擧勝揀
劣。言如是等者。指前佛神通等所不見法。
普賢智境即是擧勝。不共二乘名爲揀劣。
第四以是因縁下結不見聞。以前缺因。境
勝因縁故不能見。於中初後總明。中十別
顯。謂眼不見心不知耳不聞。本有不證新
成不獲。無方便不能念觀。無後得不能
籌量淺深思惟旨趣。分別事理。第二明
缺現縁故不見中三初明無勝徳行故不
見。次何以故下。明住自乘解脱故不見。後
是故雖在下結成不見。今初分二。先十句明
無勝徳行。即是前所不見境。亦即是前宿
因不修勝進。四句不修故無。無故不見。初
總餘別。勢力即是加持。餘皆同前。後是
故於此下。十句顯不能見。入有二義前文
約證。今約了達餘可知。第二明住自乘
故不見中。先徴後釋。以此二段反覆相成
故。徴以釋之。謂何以無如是善根等。由住
自乘作證故。亦應徴云。何以作證。由無
上善根故。所無在前故略不明耳。此段亦
同法華。自釋心不喜樂。云何以故。世尊令
我等出於三界得涅槃證故。釋文亦二。先
明住自乘作證。後於彼智慧下結成所無。
今初十句初總餘別。別中一道者。以見修等
道斷感集故。不同菩薩無住道等。二三
行果可知。四觀諦智別。謂我空法有。不能
我有法空。名無有諦。以證現觀名決定
智故。無菩薩中道第一義三諦之理。亦如
涅槃聲聞有諦而無眞實。五已證理故。六
捨事故。下三句成上聲聞行。一内無悲。二
外捨物。三但自調。又上十句總爲四失。一
初句出麁而不出細。但出分段故。次四
句得權失實。次三句滯寂失悲。後二句捨
生自度。二結成所無即由住自乘故。無前
智等亦有十句。但於前一智有十不能。餘
三昧等例此可知。第二佛子如恒河下喩顯。
文有十喩。自古諸徳。皆將配前所迷佛果
十句。唯第九二天一喩。喩上第二如來嚴好。
餘皆如次。此亦有理。今解有二。一者隨一
一喩總喩不見因果等境。以合文中亦言
不見菩薩衆故。又不喩菩薩之徳義不盡
故。又合文中多從總合。但言不見如來神
變。明通諸句。二者別喩諸徳。若全不別何
俟多喩。然雖別喩亦通因果。而前九約勝
境爲喩。謂恒河須彌等喩佛徳故。後一就
劣法爲喩。入滅盡定喩二乘故。於前九中。
配所迷菩薩之徳。其義則次配所迷如來之
徳。義少不次。所喩義別至文當知。又第一
五十單喩聲聞不見。第二三四七。雙喩菩薩
聲聞見不見別。餘三佛對聲聞論見不見。
有此三類者。文影略耳。又唯約聲聞説者。
十喩皆喩彼無徳故。就中初一兼喩有障
故。後一兼喩住自乘故。且就前九約勝境
爲喩。顯九種勝徳。其後一種總明不共顯
十無盡。前九徳中。一一皆具通別二意。今
初鬼對恒河喩。其恒河清流。通喩佛及菩
薩潤益甚深徳。別喩佛神力及菩薩境界徳。
以此二句爲初總故。鬼喩二乘有所知障
故不見亦喩不得諸法喜故。言餓鬼等
者。生分已盡爲鬼。未得無生忍衣爲裸形。
不得法界行食爲飢。不得眞解脱味爲
渇。由此故稱爲餓。此上並無眞道。即是
業餘行苦所遷。爲擧體燋然。即是苦餘空見
爲烏鷲。有見爲豺狼。於斯作決定解爲
搏撮。内含大機有眞脱分。名爲渇所逼
欲求水飮身在法會名住河邊。不覩神
變名不見河。雖覩世尊但見丈六。爲
見枯竭。無明翳瞙名爲業障。即煩惱。餘
後彼大下合中先合業障。不曾已下合裸形
等。第二覺夢相對喩。夢遊天宮。通喩佛及
菩薩高顯廣大徳。別喩如來遊戲神變。二句
及菩薩大會已下十一句。喩甚相似。然此
下八喩約二乘喩。明其無徳亦有通別。
通則於一一徳不了。皆由前缺因縁故。
別則各喩無徳不同。此一喩無如是神通
故。又不知菩薩如夢故。然合文中。明無
如是智眼故者。從通相合故。下數段皆
合無眼。文中先喩。後一切菩薩下合。合中二
先合夢者自見。後一切聲聞下合大會不見。
並可思也。第三愚對雪山喩。雪山良藥通
喩幽邃難見徳。別喩亦喩佛境界所悲境
故。喩菩薩所住處。悲救衆生爲所住故。
其捕獵等。喩聲聞無大悲救衆生病亦是
無如是境界故。第四伏藏難知喩藏。則
通喩祕密難知徳。別喩如來尊勝可寶重
故。喩菩薩所入三昧。及觀察嚬申勇猛供
養。如喩思之。薄福喩聲聞無如是威徳
故。第五盲不見寶喩。寶洲通喩迥絶難
測徳。別喩如來妙行積行圓妙故。喩菩薩
受記成熟勇猛可知。盲喩二乘無如是善
根故。第六淨眼無障喩。通喩智照難量徳。
別喩如來威徳。菩薩法身已下五句不覩
威儀喩二乘無如是自在故。第七遍處定
境喩。通喩周遍難思徳。別喩如來淨刹菩
薩常光。衆色莊嚴菩薩放大光明網。不見
定境喩聲聞無如是三昧故。喩中言遍處
者於一切處周遍觀察無有間隙故名遍
處。然喩伽智度倶舍等論。皆説有十今有
十二。前八同彼。彼中九名空遍處。十名識
遍處。先觀青等普遍。次觀青等爲何所依。
知由地等。次思所觀由何廣大。知由於
空。次思能觀知由依識。前八依第四靜慮。
觀欲可見色。後二依無色定。瑜伽十二云。
何故遍處唯説色觸二處建立。由此二種
共自他身。遍有色界常相續故。眼等根色
唯屬自身。香味二塵不遍一切。聲塵有間
是故不説。無色界中空遍一切處。識所行境
亦遍一切。故立此二。今以宗別合空識二。
爲天遍處。前論所揀。皆容假想稱性周遍。
加於三事。十名種種衆生。身遍處者即前所
揀眼等。根色十一。語言音聲即前聲塵。十二
一切所縁即六塵境。則收前香味及法塵境。
例此天遍處言。亦可通於諸天。次如來所
現下合文可知。第八妙藥翳形喩。通喩隱
顯超世徳。別喩如來住持。喩菩薩起變化雲
徳。不覩者。喩聲聞無如是解脱故。第九二
天隨人喩。通喩微妙難壞徳。別喩如來嚴
好。菩薩身遍十方。諸行圓滿徳。不覩二天
喩二乘無如是勢力故。亦喩無悲捨衆
生故。第十滅定不行喩。唯喩聲聞。安住自
乘證實際故。亦總喩無徳。又上十喩。從後
逆次配前缺因。後之十句謂一喩無法喜。
二喩不知菩薩如夢。三喩不從如來加被
之所生等。如理思之。其前十句。但通爲
不見之因。第三何以故下徴以結成。文有
十句結前十喩。唯第七八爲順前合故有
前却。餘皆如次。上來法喩廣顯聲聞不見
等問。般若經明聲聞若智若斷。皆是菩
薩無生法忍。若是其忍。何以上文。皆言無
菩薩徳耶。又文殊巡行經中。五百聲聞聞
而不信。法華不輕亦令其聞。何得此中不
令聞耶。答爲顯不共故。故智論明般若
有共不共。指此不思議經。不共二乘説
故。又大聖化儀其類不等。或令聞不信以
爲遠種。如上所引或以威力令其出會。
如法華中五千拂席。或令在會使其不聞。
即如今經。然法華漸教之終將收敗種故。
加令其去篤勵在會。使其信受。此經頓教
之始爲顯深勝。留使不聞。令諸後學修見
聞種。又復大乘該於小乘。則其智斷皆是菩
薩法忍小智不知大智故。此云於有無諦作
決定解不見不聞。又若已開顯即權爲實漸。
故法華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若權實相對。
則如聾盲非其器故。其猶黎庶以對於王。
貴賤懸隔以王收人。則率土之内莫非王
人。是以若約普收。即一切衆生無不具有
如來智慧。況於二乘無漏因果。若校優劣。
則權教久行菩薩尚不信聞。況於二乘。二乘
上首尚如聾盲。況凡夫外道。既非其分本
不合列。爲顯法勝大權菩薩示爲聾盲。
是知聾盲於勝有力。能顯勝故。勝劣相望
力用交徹。成大縁起方是深玄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大文第六爾時下偈頌讃徳分。既至詠徳顯
所證故。文中十方菩薩。即爲十段。初二讃
道場三昧等用。餘八通讃佛徳。今初。東方總
讃一會。十頌分二。初總餘別。別中亦二。前
四歎佛。於中初二歎内徳。一廣二深。次一
歎内外無礙。後一結成今用。後五歎菩薩。
一總顯雲集。二願行深。三超下位。四智地
高。五定用廣。第二南方唯歎菩薩。然既結
歸佛力。亦爲歎佛。十頌分五。初二令觀
内徳。於中初偈二嚴究竟。後偈定智廣深。
次二示其集處。次三明寂用無礙。初一偈半
即寂。後一偈半起用。次一結歸佛力。後二
結其徳廣同諸佛故。第三西方下唯歎佛
徳。然雖通諸徳隨多顯名。今此歎智用
應時徳。十頌分二。初三法説。一内徳。二外
用。三總結離言。後七喩顯。一喩前廣大。
二喩圓滿。三四喩現通。一長時。二無礙。五
喩演法。六喩摧邪。七總喩前徳諸佛同依。
第四北方十偈。九喩歎三徳深廣。於中二。
前五偈四喩喩内徳。一恩二斷。次三喩喩
智。前一高遠。次二深廣。後五喩大用。一巧
示。二隨欲。三照機。四合理。五結益。第五東
北方法界。願月王十頌。歎普益衆生徳
分四。初偈總喩見無不益。次三別明益
菩薩。初一淨二障。後二成妙力。三有五頌
明益周遍。一成道遍。二神通遍。三示行遍。
四了法遍。五轉法遍。四有一偈結益周普。
第六東南方十頌。歎大用難思徳分三。初
三明凡小難思。次四出難思之法。後三顯
能知之人。第七西南方十頌歎智身難思徳
分四。初一總顯難思。次一擧因顯果。次三
別示難思之相。於中三。初三智照淨障。次
一示現深廣。後二念智圓融。四有二頌結
勸。謂從不思議生佛智身。令絶思議之念。
是思佛矣。第八西北方十頌。歎佛成就菩薩
徳分二。初總標觀成決定。餘九展轉成益。
於中前七偈各一行。後二總結深廣。第九
下方菩薩歎佛難見聞徳分二。初一標名
難聞近必斷疑。餘別顯益物之相。於中初
一生福益。次二向菩提益。次二成智益。餘四
就人結益。第十上方菩薩歎佛恩深重徳
分四。初二總擧佛徳意在於恩。次一恩深
難報。次四發荷恩之心。後四釋成荷恩之
已下入第
六十一經
大文第七爾時普賢下普賢開發
分。現土顯於法界普賢主此方能開故。
於中長行與偈前中。三初明開發意。二能
開方便。三正明開顯。今初觀衆會者。上佛入
定現相。令衆覩親證。今假言開顯使尋言
契實。二以等法界下明能開方便。有十一
句。初句總以含事理深廣故。句初以字貫
下十句。謂嚬申三昧業用深廣。要以此十
無分齊之方便。方能開顯。況十復表無盡。
餘句別。虚空明其廣無際限。餘八顯其多
無分齊。光影一種兼顯深義。如光影清淨
故。又映光之影隨機別故。揀異水鏡似本
質故。三爲諸菩薩下正明開顯分三。初總
標。次徴釋。後總結。今初。以十法句者。此法
望前方便。即是所用。望三昧境界即是能
開。二何等下徴釋。釋中一一法句。皆用前來
十種方便。一一方便皆能演斯十句。然此
十句所開即前所現。亦念請中果用十句。文
少開合不次而義無缺。初二即淨佛國土。
一依正淨。二法流布淨刹成壞即土。佛於中
興明是佛土。前念欲知佛土之相。今明一
切佛刹塵中皆有佛土。土無邊矣。皆佛所淨
下諸句例然。皆一毛一塵。即含攝無盡故。次
三即成等正覺。一主一伴。五即爲一切衆
生現諸佛影像。六即入一切衆生所住處。
七八二句通顯能現神通即開智城。而境
麁塵細爲別。九即含前調伏衆生等四句。
十即轉法輪。三佛子下總結。第二爾時普賢
下偈頌中二。先説儀意有十句。初四句説儀。
後六觀其所説。然多同前念請果徳難思。
餘如前辨。二正偈中。頌十法句而開合不
次。初偈頌初句。二頌第三。三頌第二。四頌
第四。五頌第五。其六七二頌同頌第六。八
頌第九句。九却合頌第七八句。十頌第十
文並可知。大文第八爾時世尊下。毫光示益
分。令尋智光爲能證故。文中四。初毫光普
示。二時逝多林下依光見法。三其有見者下
顯見證因縁。四是故皆得下明其得益。今初
有四。一標光意。二從眉間下主光體用。表
即法界中道無漏正智。方能證前所現之法
界故。三世是相相即法界。法界體用互爲其
門。又通皆爲門。若見法界之性相。即入
三昧之體用故。三以不可下光攝眷屬。差
別之智皆入法界故。四普照下明光分齊
第二依光見法中二。先明此衆普見。後如
此會下類通十方。前中亦二。先能見人通新
舊衆。後悉見下明見法亦二。先見此會遍。
法界之塵刹。後或見於不可説下。多類攝
化遍周法界。於中分三。初明廣大會遍。二
或見在天宮下。明遍處不同。並在前塵刹之
内。三現種種姓下別彰所現。亦通答前諸
所念請。故云種種。第二類顯十方。則十方
衆會同見。於中二。先擧此顯彼。後如是盡
下以彼類此。於中亦二。先擧能見分齊。謂
彼十方微細大會。並同此會之見。後皆
如是下。明其所見自在。謂雖廣現而不壞
本相故。第三明見證因縁。謂頓爾證見非
無宿因。然成前爲見因。順下爲證因。皆
是如來所攝受故。可知。第四明其得益中
二。初明因見得法。二爾時諸菩薩下。荷恩
興供前中二。先略明後廣顯。前中三。一明
所入初句爲總。言是故者。是前宿因之故。
或入下別列十門以顯無盡。二彼諸菩薩
下。顯前能入亦列十門。一解者鑒達分明
種種不同。如發心品。二道謂一道。二道乃
至無量正道。三門謂無常門夢境界門等。四
入謂所證差別。五理趣謂意旨不同。六機
法萬差並皆隨順。餘四可知。即此能入亦
是所益。三入如是等下結其所入。謂用前解
等入前法身等。前略列十。實有不可説塵
數等。二云何下廣明得法。先廣能入。後其
諸菩薩皆悉下廣其所入。前中但廣三昧一
門例餘九句。文中三。初句徴起。次所謂下
別列一百二門。皆從業用受名。並以法
性眞如爲三昧本。隨一一事。皆能契實正
受現前故。於中前百一門別別業用。後一總
相同果。初言普莊嚴法界三昧者。入此
三昧。能令法界普妙嚴飾故。斯即嚬申現淨
土之一義。下諸三昧。皆是嚬申大用別義
故。以多別入佛之總。諸門別義説者隨宜。
後師子嚬申者。若不總相分同。無以能究
佛境故。三菩薩如是下總結能所。上略列
百門。如前之例有多塵數。方能入佛神變
之海。三昧既爾。解等九門亦然。文略不結。
二廣所入中二。先別列。後其諸菩薩具如是
下總結。前中有其十徳。廣前十門別句。而
小不次。總句即前三昧結中。一智位高深
徳。即前諸地。二爲諸衆生下調生無染徳。
即三輪嚴淨。三智慧解脱下成滿諸度徳。四
以不顛倒下智力無畏徳。雖有四辯意在
於智。五善巧下成就昔行徳。六普見諸佛
下。法身圓滿徳。七已得自在下色身自在徳。
八決了下辯才自在徳。九得佛境界下三昧
神變徳。十一一塵中下成等正覺徳。第二
總結可知。第二荷恩興供中三。初總。次所
謂下別。後是諸菩薩下結。結其所因。由得
前十種徳故。大文第九爾時文殊下。文殊述
徳分。文殊主智故光後述徳。光本令證
三昧。智本爲顯法界。尋智得理故。述歎
林中。又前普賢門以行顯理。此則以解顯
理。解行無二方能入故通明。即以文殊權
實無二之大智。普賢體用之理。行此二無二。
共顯如來三昧之果徳。文中二。先述意。二
正頌。頌中十三偈。通讃一會三種世間自
在之用。分之爲六。初二總歎。初一普遍。後
一廣容。次一偈讃衆生世間。即通前諸來及
向得益菩薩興供之事。次二偈讃依正互在。
初偈依中有正。後偈正中有正。四三偈述
上林空。五有三偈述於正覺依正無盡。六
末後二偈總顯普收。大文第十爾時彼諸下
無涯大用分。開必得益。益必利生。於中二。
先總顯用因。謂由佛三昧得前三昧。成此
悲門故能有用。後於其身下依體起用中。
二初別明毛孔世主化。後佛子此逝多林下。
通顯分身多類化。今初分二。一總明。二或
現下別顯。於中四。一明能化法。二以如是
等下所化處。三以平等大悲下能化心。四或
有見已下明所化益。今初。總有二十五門
分二。初八門雜明欣厭等門化。餘門明十
度門化。於中前六門各一度可知。次三門
明方便度。次降魔一門是力度。餘七門皆智
度。前欣厭中已明於願故此略無。第二化處
中二。先結前生後。後所謂下別明及第三
化心。第四化益。文並可知。第二通顯多類
化中二。先明住處化異。結不離逝多林者。
明不動而普遍繁興而恒靜。末不離本故。
下文殊遊行。亦不離於本會。本末事理非
即離故。二佛子此諸下明現身化異。於中
五。一能化身異。有十二種。初二總餘十別。
此中多同善財所見。故知善財諸友。即此
會之菩薩。二往詣下化處異。三隨其下化類
異。四或説下化法異。五教化下總結末不
離本。上來本會竟。大文第二末會。亦即一
部流通略啓十門。一總顯會意。二會數開
合。三會主多少。四定會名義。五二位統收。
六五相分別。七圓攝始終。八會主類別。九
法界事義。十隨文解釋。今初。夫圓滿教海攝
法無遺。漸頓該羅本末交映。人法融會貴
在弘通。故非頓無以顯圓。非漸無以階
進。非本無以垂末。非末無以顯本。非人
無以證法。非法無以成人。故前明不異
漸之頓。多門而衆人同契。此明不異頓之
漸。一人而歴位圓修。前則不異末之本。雖
卷而恒舒。此即不異本之末。雖舒而恒卷。
本末無礙同入法界。今託人進修以軌後
徒。使大教弘通即斯本意。二會數開合者。
若約所攝之機唯有三會。一比丘。二諸乘
人。三善財會。若約能所通辨。有五十五會。
善財自有五十三故。雖人有五十四。文
殊一人四會説故。徳生有徳同一問答。遍
友無答不成會故。若以遍友承前指後。
得名會者。善財則有五十四會。是以唯就
能化不足定會。若約主伴。成百一十會。
至下當辨。若約散説。則佛刹塵數會。尚順
三乘。若約普賢徳則無盡會。如普賢結通
處説。三會主多少。若以人剋定唯五十四。
若以會顯人則五十七。文殊分四故。或刹
塵數。或無盡無盡思之。四定會名義者。此
下諸會雖無佛説。以本收末亦得名經。謂
文殊濫觴出此會故。諸友皆本會得益。菩
薩不離而周故。若爾下文善財應收歸重閣。
何乃見在菩提場耶。以菩提爲諸會本故。所
爲既終攝末歸本。況諸衆會不動覺場。五二
位統收者。此中諸會不出文殊普賢。略有
二門。一相對明表。二互融顯圓。今初。略明
三對。一以能所相對。普賢表所依法界。即
在纒如來藏故。理趣般若云。一切衆生皆如
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初會即入藏身三
昧故。文殊表能信之心。故佛名經説。一切
諸佛皆因文殊而發心故。善財始見發大
心故。二以解行相對。普賢表所起萬行。上
下諸經皆説普賢行故。文殊表能起之解。
通解理事故。慈氏云。汝見善友皆文殊力
等故。三以理智相對。普賢即所證法界。善
財入身故。又云。得究竟三世平等身故。普
賢身相如虚空故。文殊即能證大智。本所事
佛名不動智故。見後文殊方見普賢故。又
理開體用智分因果。二互融顯圓者亦二。
先以二門各自圓融。謂解由前信方離邪
見。信解眞正成極智故。依體起行行必
稱體。由行證理理行不殊。故隨一證即一
切證。二以二聖法門互融。謂始信必信於
理故。能所不二稱解起行。行解不二智與
理冥。則理智無二。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隱隱。
即是普賢三事渉入重重。由此故能入遮那
嚬申之境故。前本會明二聖開顯。序分之中
標爲上首。餘如別説。六分五相者。若意法
師及臺山論。但隨文散釋更無別配。光統等
師皆配地位。二皆有理。謂隨一一位具多
法門。豈容凡心不得習求善友之法。故不
配有理。然無次位中不礙次位。顯位是常
規配亦無失。横竪無礙。且依古徳配爲五
相。謂初四十一人名寄位修行相。寄四十一
人依人求解顯修行故。二從摩耶下九會。
十一人明會縁入實相。即會前住等。成普
別兩行契證法界故。初得幻智後得幻住。
該於中間如幻之縁。入一實故。三慈氏一
人名攝徳成因相。會前二門之徳。並爲證
入之因故。故法門名三世不忘念。則攝法
無遺。四後文殊名智照無二相。謂行圓究竟
朗悟在懷。照前行等唯一圓智。更無前後
明昧等殊故。五普賢一人名顯因廣大相。
始覺同本圓覺現前。稱周法界無不包含
故。其後四相亦得稱爲寄位。前三義同等
覺故。摩耶慈氏並入重玄門。文殊表菩薩
地盡心無初相。普賢義同妙覺。纔見普賢
便等佛故。今從別義目爲五相。此五亦是
菩薩五種行相。一高行。二大行。三勝行。四深
行。五廣行。七圓攝始終者。上寄法顯異布
之前後。據實圓融一位即一切位。乃至無盡
故。所歴差別並一中之多。一多同時無有
障礙。八法界人類。於中有二。先明類別。謂
知識雖多不出二十類。一菩薩。二比丘。三
尼。四優婆塞。五優婆夷。六童男。七童女。八
天。九天女。十外道。十一婆羅門。十二長者。
十三先生。十四醫人。十五船師。十六國王。十
七仙人。十八佛母。十九佛妃。二十諸神。二
顯義相有四。一約果攝化。並是如來海印
所現。二約因成行。皆是菩薩隨力現形。三
約義顯法。總是縁起法界之人法。四約相
辨異。不出菩薩五生所收。一息苦生。如良
醫等。二隨類生。如外道等。三勝生。如善見
比丘等。四増上生。如無厭足王等。五最後
生。如慈氏等。通即前四。各具五生可知。於
中菩薩有六。三處現身。一初文殊信位劣
故。唯顯一人。二中間漸進現於二人。謂大
悲正趣。三位後成滿顯於三人。謂彌勒等。九
法界事義者。通下諸位總有十門。一正報
法界。二依報法界。三現相。四表義。五言説。
六義理。七業用。八説往因。九結自分。十推
勝進。此十門法界同一縁起互融無礙。十隨
文釋。依五相中。今當第一寄位修行相分
五。初文殊一人寄十信。信未成位故但一
人。餘四十人寄十住等位。各有十。謂二從
徳雲至慈行寄十住位。三善見至遍行寄
十行。四鬻香長者至安住地神寄十向。五
婆珊夜神至瞿波寄十地。今初。信中分二。
先明能化發起。二爾時尊者舍利弗下成彼
化事。前中分三。初標主出閣。二與無量下
別明伴從。三文殊下總顯出儀。今初。文殊
菩薩本是童子。而前列菩薩。此彰童子者。
表創入佛法故。亦顯非童眞行不能入。
故。權實相依悲智無住。名善住閣。從此
利生爲出非離此矣。二伴從中初一同生。
餘皆異生。並約通稱表法之名以明般若
導萬行故。隨一一類各有衆多。故云諸足
行等。或缺諸言蓋文略耳。餘如初會。三總
顯出儀中。前約無住化生名善住閣出。今
約依自利而利他。云出自住處。又前依佛
法界流。此依自所證出。二文影略。第二成
彼化事中。通有三會。一比丘會。顯迴小入
大故。二諸乘人會。顯通收諸權入一實故。
三善財會。顯純一乘機一生成辨故。又前二
會表居信未久尚不定故。善財信終可入
證故。今初有二。一明助化攝大。二正明
化益。今初。小乘之智亦助大故。文中亦二。
先明覩縁興念。二時尊者下攝衆同遊。於
中亦二。先總辨攝儀。捨小趣大爲出自住
處向文殊所。後此六千下別明所化。於中
三。初指數辨位。比丘義如常。六千者。表六
根性淨可入法界故。自所同住者。同居權
小故。同住法界故。出家未久者。未證實際
易可迴故。信心尚微須誘化故。二所謂下
列名。三悉曾下歎徳。文有十句。初二歎宿
因。次七明現徳。後一結徳屬縁。既皆約大
乘以歎。明本大器。託迹比丘顯收諸類
非小乘矣。結屬文殊今成其善。非無因
矣。第二爾時尊者舍利下正明化益。於中
二。先以身儀攝益。則令根熟起欲。二爾時
文殊告諸下。語業攝益正授法門。前中四。一
示勝境。二得勝益。三詣勝人。四蒙勝攝。今
初有三。初標告。二海覺汝可下正教觀察。
有十勝徳。一身相勝。二常光勝。三放光勝。
四衆會勝。五行路勝。表常依八正故。六住
處勝。擧足下足無非道場隨心轉故。七福
嚴勝。常觀空有二邊。心地之下具如來藏恒
沙萬徳。無心忘照任運寂知而顯現故。八林
樹勝。樹立萬行嚴法體故。九自在勝。於
我無我得不二解自在。主中爲最尊故。十
上攝勝。此有二意。一約事心常上攝諸佛
法故。二約表。諸佛顯揚皆依般若究竟至
於一切智。故三爾時下結略顯廣可知。二彼
諸比丘下得勝益。中上既勸觀義兼修觀
益。相可知三即白尊者下明詣勝人可知。
四爾時文殊下蒙勝攝於中二。先示攝相。
以迴觀法器故。如象王迴者。身首倶轉無
輕擧故。後時諸比丘下。設敬興願爲後正
説之由。第二語業攝益中二。先受自分法。
後爾時文殊下受勝進法。前中亦二。先受
法。後時諸比丘下得益。前中三。初擧益標
告。二何者下別示行法。皆言無疲厭者。
法門無盡衆生無邊。取相而修多生疲厭。厭
則退墮二乘。若無愛見而修則無疲矣。無
疲則佛果非遠。況我身耶。十句攝爲五對。
一内因外縁。二求法成行。三深定妙智。智入
三世故四嚴刹調生。五長時廣大。廣大亦勝
進修也。三比丘若善男子下擧益勸修中。
亦爲五對。一長善離生。二超凡越小。三生
家具業。四習果修因。五摧邪入證。第二
得益中二。先別明一定。後又即成下通顯多
門。前中亦二。先明所得定體。言無礙者。
略有三義。一能見離障故。二所見無擁故。
故云見一切佛境。三一具多用故。雖具此
能而無見相。故名三昧。二得此三昧下別
明定用。有四。一正明天眼用。二及亦聞下
天耳用。三亦能觀下他心用。四亦能憶下宿
住用。一眼具斯四用故稱無礙。二通顯多
門者。上一定之用既爾。多門無盡例然。此
顯圓教攝機創立大心。乃得十地之後十通
之用。以始攝終故。如發心功徳品等辨。
第二受勝進法中亦二。先教勸。上但明大
心無疲。今令廣住行願進趣普修。後以成
就下明展轉獲益。上來初會竟上入第
十二經
第二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勸諸下。諸乘人會
中四。一結前所作。二漸次下明至化處。三
時文殊下顯所説法。四説此經下明所益衆。
就化處中。其城居人多有福徳故曰福城。
城表防非。東爲群方之首。亦啓明之初。表
順福分善入道初故。又表福智入位本故。
娑羅林者。此云高遠。以林木森聳故。表當
起萬行莊嚴摧伏故。大塔廟者。即歸宗之
所。日照三藏云。此城在南天竺。城東大塔是
古佛之塔。佛在世時已有此塔。三藏親到其
所。其塔極大。東面鼓樂供養。西面不聞於
今現在此處居人多唱善財歌辭。此城内
入並有解脱分善根。堪爲道器。此表所依
法界本覺眞性。諸佛同依。故云往昔諸佛曾
所止住等。三顯所説法。名普照等者。智用
宏舒。故云普照。所照深廣稱爲法界。即入
法界經也。四所益衆中有二類別。初明諸
龍。得主教意故云正求佛道。即住海水中
堪受得聞。後復有下。攝三乘機得眷屬教
意故。但云復有衆生調伏。不別演説故非
別會。自此第三時福城人下攝善財會。亦爲
十門。一趣求有異。二修入衆殊。三示方不
同。四見處差別。五遣不遣別。六歎不歎
別。七推不推別。八結不結別。九去不去別。十
正釋本文。今初。有三句。初文殊自往福城。
以機尚微故。未發心故。大悲深故。二徳雲
已去善財往求機漸勝故。已發心故。顯重
法故。三末後普賢知識不就。善財不往。顯
法界位滿無來去故。二修入衆殊。唯初信内
有三會。四衆諸類不同。顯創修故。表通收
故。住位已去善財一身行別。在已入位希
故。三示方不同大位有三。初地前知識多在
南方。地内無方。地後兼二。然南者古有五
義。初一約事。謂擧一例諸。一方善友已自
無量。況於餘方。餘四約表。二者。明義表捨
闇向智故。南方之明萬物相見。聖人南面聽
政。蓋取於此三中義。離邪僻東西二邊。契
中正之實道故四生義。南主其陽發生萬
物。表善財増長行故。北主其陰。顯是滅義
故。世尊涅槃今棺北首。五隨順義。背左向
右右即順義。以西域土風城邑園宅皆悉
東向故。自東之南順日月轉。顯於善財隨
順教理故。此五義中。初一則通。次一後二地
前表之。契中道義地後表之。亦通地前正
證離相。地中不以南表。地後顯於業
不同地中。後文殊有示無方。表般若加行。
有行正證無二故。普賢無方無示表法界
普周故。有人唯取隨順一義。非前諸釋。謂
正明之義出此方故。寧知西域南非明等。
況通方之説言旨多含。四見處差別者。三賢
未證散在諸處。地上證眞生在佛家多居
佛會。地後起用亦散隨縁。普賢因圓剋果還
居佛所。五遣不遣者。初之文殊以在最初。
表内重起信。前更無遣見。後文殊則般若
照極自見普賢法界故亦無遣。中間諸友
顯縁起萬行相資圓滿。故皆教遣以指後人。
亦顯諸友不獨己善離攝屬故。六歎不歎
者。初文殊中。未發心前所以不歎。勸發心
已方乃歎之。後二不歎表位滿故。離心相
故。中間諸友皆應有歎。其不歎者略有二
縁。一正在定故。如海幢等。二行非道故。
如勝熱無厭婆須蜜等。歎違逆化故。無此
二縁不歎者略。七推不推者。諸位知識。皆
有謙己知一推勝知多。唯初一後三缺斯
二事。爲顯人尊徳已備故。而有遣者。令増
修無厭法門別故。普賢不推佛者。顯果海
離修故。佛屬本會故。八結不結者。唯普賢
有結通十方塵刹。顯位滿證理周故。餘皆
反此。九去不去者。末後二位無有辭去。以
文殊無身顯離相故。普賢位極收盡法界
故。餘皆辭去。學無常師。成勝進故。十釋文
者。於攝善財十信行中。文別有四。一四部
雲奔。二三業調化。三上根隨逐。四大聖重
教。今初分二。先總明。後時有下別顯。別有
四衆。一優婆塞。此云近事男。謂親近比丘
而承事故。別名云婆須達多者。此云善施。
或云財施。餘可思準。二優婆夷。此云近事
女。親近比丘尼而承事故。上二並由受五
戒。故立近事名。三童男四童女。並可知。而
數皆五百者。表五位證入並通此故。第二爾
時文殊下。三業調化中二。一身意調機。二爾
時文殊師利菩薩如是觀下。當機授法。前
中亦二。先總調大衆爲授法方便。故云將
説。後復於下。別觀善財知其不群。特迴聖
眷。善財會名因此而立。偏所爲故。於中二。
先總標。二知此下別顯。別中二。先觀外縁。
後觀内因。前中亦二。先別明。後以此事下總
結。財多屬依善通依正財現是其善相。稱
曰善財。亦猶善現立稱。二又知此下觀内
因者。此亦稱善對上爲財。又解心順理曰
善。積徳無盡曰財。文有十句。初一唯宿因。
信解已去皆通過現。第二當機授法中三。
初結前標後。二所謂下別擧法門。三爾時
文殊師利。童子爲善財下結説勸進。就別
擧中十句。初二約佛因。一積集萬行。二念
念不斷。次七約佛果。於中前三妙用攝生。
後四體用圓備。第十句通因通果通理通
事。三結説勸進中。結前所説普及無偏。指
前因法勸令進修。令發大心求前佛果。
令憶宿善使不自輕。餘非此機隨宜更
演。第三爾時善財下。上根隨逐同餐妙旨。獨
頴衆流重法隨師。説偈求度。文中二。先
總序説因。二正陳偈頌。今初。由已發心
故。此菩提心爲當何位。善財童子爲聖
爲凡。有古多釋。一云即地上菩薩。言發心
者。證發心也。一云是地前寶報凡夫。但有
宿善信根現熟。有云。古不足依。自引安住
地神處。衆神相謂云。此人已生法王種中。
斯文可定。然自爲二解。一謂智契法性
生在佛家。名法王種。即已入地。二謂據多
聞熏習勝解眞性成就佛種。名生法王種
中。即三賢内種性菩薩。然此師解依於前
義。不異初師。依於後義未殊次解。何足
異焉。又以此文爲證者。則慈氏云。一生淨
菩薩行。見普賢處等諸佛等。復云何通。無
執一文自相矛盾。賢首云。應是善趣信行
中人。依圓教宗有其三位。一見聞位。即是
善財次前生身。見聞如是普賢法故。成解
脱分善根。如前歎徳中辨。二是解行位。
頓修如此五位行法。如善財此生所成。至
普賢位是。三證入生。即因位窮終沒同果
海。善財來生是也。若爾定是何位。謂以在
信是信位。在住是住位。一身歴五位隨在
即彼收。以遍一切故。如普賢位。此之一解
甚順經宗。但更有一理。謂歴位而修得見
普賢一時頓具。地獄天子尚三重頓圓。何以
善財剋定初地等。又定初地。言爲是未見
文殊前耶。爲是已見普賢竟耶。一生有
増進耶。始末定耶。無得管見以害經宗。二
正陳偈辭。三十四頌分二。初四頌。傷己沈
溺自勉不能。後三十頌。仰徳依人請垂拔
濟。前中亦二。前二明依果起因。長迷不
出故。喩之以城。後二明依因趣果。生死
無窮故。喩乘惡乘。又初二迷於苦集。後二
失於滅道。今初文也。三有悦情即起惑之
處。愚迷三世即起惑之因。魔王即起惑之
縁。童蒙乃起惑之者。餘皆所起之惑。然三
界受生皆由著我起。依我起高而難踰故。
六趣門中出入不息。餘可思準。後二中初偈
失正行邪道。後偈入苦無涅槃。徽者束也。
纒者索也。又三股曰徽。四股爲纒。盈者緩
也懈也。第二請拔濟中分三。初十三偈讃
人求法。次十五偈讃法求乘。後二偈雙結
人法。前中二。初六偈對前苦集希垂拔濟。
後七偈對失滅道冀成行果。皆上三句
讃文殊徳。偈各一徳。後一句正求運濟。就
後七中初一總求其道。次二求涅槃道。次
二求菩提道。後二求見道縁。第二願輪下歎
法求乘中。亦對前惡乘以求勝乘。尚異二
乘。況馳驟三界。於中分四。初四求悲智定
攝利他乘。次三求十度自行乘。次四求二
利滅障乘。後四求運載廣大乘。上四即同
三賢十聖皆文義多含。可以意得。後二偈雙
結中。初偈結法願見。後偈結人請攝。第四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如象王下。大聖重教成
其勝進之行。文分四別。一略讃略教。二廣問
廣答。三指示後友。四念恩辭退。今初先讃。
一讃發心。發心在前長行之中。二讃近友。
問行在前偈内。後善男子親近下。教往
近友。云何近友是種智初因。法無人弘雖
慧莫了。故下徳生中廣顯其相。涅槃二十
云。一切衆生得阿耨菩提近因縁者。莫先
善友。乃至廣説。以爲全分等。靡不有初
鮮克有終。歴事多時故宜勿懈。第二善
財白言下。廣問廣答中先問後答。今初。有
十一句。望前偈中文有二勢。一前別此
總。謂於前悲智等別行總修學故。二前横此
竪。悲智等行。位位同修趣入圓滿等。從
始至終故。就此諸句初二爲總故。下諸友
中多但擧此。謂若學解學行始修終修皆
名修學。唯因圓無學果滿無修故。又學攝
於解修攝於行。二句已收解行盡故。餘九
句別。一始趣向。二即事造修。三治障離過。
四達證分明。五具足獲得。六隨順人法。七
長時無間。八無餘修習。九究竟圓滿。若竪配
者。謂十住解能趣故。十行正行故。十向普賢
悲願能淨障故。初地始入如故。二三四地
世出世行皆成就故。五六七地能隨世故。
八地無功無念無間斷故。九地知諸稠林
廣利益故。十地等覺方圓滿故。横竪無礙
則問意。二爾時文殊下答。於中二。先
以偈頌別讃別教。後長行内總讃總教。今
初。十偈分五。初二偈讃其發心。於中初二
句總讃。次三句指其發心之體。即三種心。
謂悲以下救智以上求。大願爲主故。慈氏
云。菩提心燈大悲爲油。大願爲炷光照法
界。後三句顯發心意樂。謂不求五欲及王
位等。但爲衆生故。二有一偈略教。謂若
厭苦趣寂。則大道不具魔小所壞。若能了
生死之實息愛見之疲。則攝衆魔爲侍。
不溺實際之海故。一切莫壞三有一偈
重讃其發心之徳。以爲物發心福之勝故。
有智之福爲福光。凡小不壞之福爲威力。能
生衆福爲福處。離障深廣爲淨海。四有五
偈廣教具答十一句問。初偈答二總句。謂
若見多佛聞法則能受學。於解持而修行。
次偈答次三句。謂若趣向見佛。成就大願
則能具行。具則行淨。次二句答入與成就。
謂證入眞空而不礙渉有。了達妙有而不
迷於空。是入方便。若如是入即住菩提。何
行不成。次二句答隨順問。若順佛學是眞
隨順。自然順於一切智法。次一偈答憶念。
謂刹塵諸劫相續修行。斯爲憶念。後一偈
答後二句。謂多時處修則増廣圓滿。大聖此
中總教諸法。顯十信中總相信故。下諸善
友各別教示。顯入位後別修證故。五有一
偈結益。第二長行總讃總教中。先讃。但言
發心已含前別義後善男子若欲下。教謂但
能求友離過則前諸問皆圓。於中先按定
上令求友不得猶豫。言善知識者。謂能
令於未知善法令知。未識惡法令識。或二
字並通。識約明解知約決了。眞爲揀似。然
知識有五。一知識世間善惡因果。而令修
斷。二厭世樂而欣涅槃。三有悲心相心修
度。四以無相慧令物修行。五令無障礙
修滿普賢行。此五前前非眞眞唯第五人能
行。此是人善友。若約法友。教理行果皆善友
也。後善男子求善知識下誡勸。隨順是勸。餘
皆爲誡。設有實過尚取法亡非。況權實多
端生熟難測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五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六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三善男子於此下指示後友。於中二。初
擧友依正。後汝可往下勸往教問。今初。國
名勝樂者。次下知識寄當初住。勝過前位
是信所樂故。山名妙峰者。山有二義。一寂
靜不動義。二高出周覽義。以況初住。解心創
立依定發慧。寂然不動。智鑒無遺徹見果
原。下觀萬類山以表之。登此心頂便成正
覺。故曰妙峰。友名徳雲者。具徳如雲雲
有四義。一普遍。二潤澤。三陰覆。四注雨。以
四種徳如次配之。一定二福。三悲。四智。然
此徳義。就事就表通皆具之。而創出外凡。
故以比丘爲表。教問可知。第四爾時善財
下念恩辭退。慶聞後友故喜躍。悵辭徳
音故悲涙。下諸善友倣此可知。然後二
段。義雖屬後文屬前會。問大聖有智能演。
善財有機堪受。何不頓爲宣示。而別指他
人歴事諸友明此深旨略申十義。一總相
而明。爲於後學作軌範故。謂善財求法不
懈。善友説法無吝故。二顯行縁勝故謂眞
善友是全梵行。如闍王之遇耆域。猶淨藏
之化妙嚴等。三破愚執故。謂令不師愚
心虚己遍求故。四破見慢故。謂令不觀
種性不恥下問。遍敬事故。五破遍空執
故。謂不唯無求。無求之中吾故求之。六令
即事即行寧可少聞便能證入。不在多聞
而不證故。七爲破説法者攝屬之心。我徒
我資彼此見故。八爲顯寄位漸修入故。若
不推後。則位位中住無勝進故。九爲顯
佛法甚深廣故。善友尚皆謙推。凡流豈當臆
斷。十顯善財與友成縁起故。謂能入所入
無二相故。無善友之外善財。則一即一切
明善財歴位也。無善財之外善友故。一切
即一多位成就。皆在善財。由見卷舒自在
無礙。上之十義初一通於師資。次五多約
資説。第七約師後三約教。思之可知。大文
第二向勝樂國下有十善友。寄於十住即
爲十段。然下諸善友古徳科判。從一至十
雖皆有理。今略存一二。謂一依辯法師。科
爲三分。一聞名求覓是加行位。二受其所
説是正證法界三仰推勝進是後得位。或分
爲五分。一擧法勸修。二依教趣入。三見已
請敬。四正示法界。五仰推勝進。上二並約
位科故。取前段指示後友。以屬後段方便
以後友名屬後位故。約義甚善而文小不
便。今依意公及五臺論。約會科之分爲六
分。而名小異。一依教趣求。二見敬諮問。
三稱讃授法。四謙己推勝。五指示後友
六戀徳禮辭。而諸文多具其有増減。至文
科判。今初發心住文具斯六。初依教趣求
中見心陟位。故曰登山。智鑒位行爲十
方觀察。情懷得旨爲欲見徳雲七覺。助
道爲經七日。忘所住位方爲得旨故。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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