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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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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不捨衆生故達深法淨。以衆生皆有
佛性即妄而眞。爲深法故。二由敬上故能
近。三由不謗故能護。四由知無盡故了如
空。五由菩薩行不離法界故深入。六知菩
提心等虚空故無邊。七觀察菩薩皆同此
觀能入佛力。故名爲根。八精修不懈故不
著劫數。九由化無厭故。觀三世衆生化未
化等。十由願住世界能修一切佛法。第三
廣大智者。垢染既拂本智自明。稱性相知故
云廣大。亦從前十及次十而成。然有開合
恐煩不配。説者隨宜。第四普入者。事
理融本來即入。智了法爾無境不通故。身心
皆入。亦從前三生可以意得。非根者。境識
及理皆非根也。第五勝妙心者。由前知法
本融。則事理無礙。應機成益名勝妙心。從
前四生亦可意得。第六善巧智者。由上
理無礙。今則權實決斷名善巧智。有十一
句。後二合一餘皆如次。從前十成。一即言
亡言爲甚深。二無依故廣大。三如依空生
色故能説種種。四住無二邊故證平等。五
了種智深密故了差別。六無差全同。七若
無疑惑則佛法莊嚴。八以平等成一方便。
九三世法約差別門爲無量方便。十由住
佛力得知佛無邊自力不退。從前十既
爾。從前四段亦然。如是展轉不離始修故。
隨一法具一切矣。第二佛子菩薩下結勸。
一行能具一切行故疾得菩提。大文第二
爾時佛下。證成中二。一現瑞證。於中先此界。
後如此下結通。二爾時至十方下。諸菩薩證。
亦先此土。後如此下。結通。言授記深法者。
少用功力疾得菩提故。同名普賢者。皆
有此行故。普勝界者。依此普法最爲勝故。
普幢自在者。此行成果高出無礙故。第二以
偈重顯中二。先敍述。後正頌。今初亦二。先
説儀。後欲開下説意。此有十偈中並具文
顯可知。第二正頌中。百二十一頌分二。前
二十四頌顯説分齊。餘皆正辨普賢行相。
此是伽陀與前長行。綺互共顯普賢之行。
前是略明十法展轉相生。此則廣顯諸門略
無展轉。又前多顯體此多辨用。前中二。
初一誡聽許説。餘正示分齊。於中二。前
九頌許説過去菩薩行。後於一賢劫下。許
説三世佛菩薩行。於中二。前三偈擧説時
處。前二時後一處。後十一偈明所説行。於
中前四諸佛出世行。即普賢行故名因果圓
融。後七菩薩三輪願智行即普賢行。第二於
一微塵下。正顯普賢行九十七頌分二。初
六十七明即悲大智行。後未安者下。三十
頌。即智大悲行。今初。有十種行。一初五頌
明善入帝網行。二十七頌深入時處微細行。
三世界及如來下。三頌。明了佛心祕密行。前
一偈半攝前起後。後一偈半正顯難了能
了。四十偈了三世佛攝化行。五出生下。二
偈六根無礙行。六有三偈如化無方行。七
諸佛甚深下。十頌。三世間自在行。此中玄妙
宜審思之。八六頌別明智正覺世間自在
行。九如來法身藏下。五頌。非身示身行。法身
藏者。即前藏身普賢菩薩自體。遍言亦同此
也。十有六頌非量示量行。第二即智之悲
行中。亦有十行。一初四偈無住攝化行。二
有四偈非身現身行。三一頌分布舍利行。四
二頌知佛大心行。五三頌法輪深入行。六無
量無邊下。五頌了知根器行。七三頌了世業
惑行。八五頌了達根境無礙行。九一頌知四
種説法行。而刹説等者略有三義。一約通
力。二約融通。一説一切説故。三約顯理。
是説菩薩觸境皆了知故。則觸類成教如
香飯等。十末後二頌三世攝化行。平等因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已下入第
五十經
初來意者。前品明稱果之因。此品辨如因
之果。體雖平等不壞二相。先因後果義次
第故。亦爲答前不思議品出現念故。答第
二會所行問故。會釋如前。二釋名者。如來
是有法之人。即三身十身之通稱。出現是
依人之法。果用化用之總名。如來雖見上
文。對出現故重辨十身皆有出現。且寄三
身以明。然來即出現。爲分人法曉喩分明。
故重辨之。若依法身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如理。常現名爲出現。故文云。普現一切而
無所現。又云體性平等不増減等。若依報
身。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曰如來。本性功
徳一時頓顯。名爲出現故。文云。如來成正
覺時。於一切義無所疑惑。普見一切衆生
成正覺等。若依化身則乘薩婆若乘來化
衆生。故曰如來。則應機大用一時出現。文
云。以本願力現佛身。令見如來大神變。又
云。隨其所能隨其勢力。於菩提樹下。以種
種身成正覺等。今以新佛舊成曾無二體。
新成舊佛法報似分。無不應時故即眞而
應。應隨性起故即應而眞。三佛圓融十身無
礙故。辨應現即顯眞成。是以晋經名性起。
性字雖是義加未爽通理。以應雖從縁
不違性故。無不從此法界流故。以淨奪
染性即起故。若離於縁性叵説故。下加性
起菩薩表所説故。妄雖即眞不順性故。
今以起義多含直云出現。從性從因從眞
從感。皆出現故。若唯辨應身出現。非唯
失前二義。亦未足顯深。何能融前差別之
果若以來爲現義。則如來即出現。持業釋
也。若分人法。三皆如來之出現。揀餘出故。
第三宗趣者。平等出現爲宗。融差別果爲
趣。四正釋文。文爲七分。一加分。二本分。三
請分。四説分。五顯名受持分。六表瑞證成分。
七偈頌總攝分。今初有二。先毫光加請主。
後口光加説主。前中三。初光次加後益。光中
有十分三。一光出處。眉間者。表證中道。
離有無二邊故。表無住道離眞應二邊故。
白毫者。表所出現性無垢故。能詮出現諸
教本故。二放大下。辨光名。體如所説故。三
無量下八段。皆是光業。初眷屬光即是因業。
總攝諸法皆此生故。四其光下舒業。五顯現
下敬業。六覺悟下覺業。七除滅下止業。八
映蔽下降伏業。九顯示下示現業。十作是
下卷業。二入如來下正明加相。所以加此
菩薩者。如名所顯故。性有二義。一種性
義。因所起故。二法性義。若眞若應皆此生故。
亦有釋云。此之妙徳即是文殊説此法門加
性起稱。此釋無違大理。以文殊大智爲能
顯。普賢法界爲所顯。共成毘盧遮那之出
現故。亦是解行滿故。佛出現也。從頂入者。
是加持相妙智之極方能顯故。第三時此道
場下。加益中二。先大衆同欣。知法將被
故。二爾時下。妙徳領旨。知令求説主故。
於中二。先長行。身心致敬。跽者跪也後偈
頌讃請。十偈分二。前五讃後五請。前中初一
總讃申敬。餘四別讃。放光中有讃因讃果
讃用等。文並可知。後五中。初一自敍得益。
即是領旨。次偈領衆意請。次偈歎衆堪聞。
次偈敍佛令請。後偈正求説主。已領佛意
故不請佛。第二口光加説主者。示所請
故。文中三。初光次加後益。今初亦十。一出處
口放者。表教道傳通故。二光明令得無礙
辯。不畏大衆及深理故。餘如前辨。二入普
下。加中入口者。教以口傳故。如佛説故。加
普賢者。是普賢行之果故。所證法界由理
顯故。三其光入下。明益中。唯除如來揀師
資故。第二爾時下。本分中三。初徴事而問。
次引例以答。答即是本後説。是語下。表瑞
證成顯説希奇。纔聞其名已有徴故。大地
動者。大法將顯大惑將傾故。出問法光者。
冥加智慧助發請故。第三時性起下。請分
中有長行與偈。前中四。一總擧法請。二佛
子此諸下。歎衆堪聞。三佛子汝已下。歎説
主具徳。四善哉下。標章別請。前二可知。三
中別歎十事。一供多佛必曾聞故。二成妙
行曾已修故。三定自在有所依故。四親證
入故。五知教道故。六除他疑故。七上力
加故。八審根器故。九能隨説故。十順智到
彼岸得意深故。有如是下總結。既有説徳
堪宜説故。第四標章別請中。初句讃善躡
前三段。後列十事以顯無盡。一如來出現
之法。此是總相。總集多縁成出現法。法
含持軌。餘九是別。初三即三業祕密。四境
即智之所縁。亦分齊境。五依境修行通因
通果。六成菩提道。七成必轉法輪。八應必
示涅槃。九若存若亡見聞皆益。備斯九事
一化始終。有云。初一所依之法。餘九能依
之徳亦有斯理。如是下結請。第二爾時下
偈請。十偈分三。初一讃徳標請。頌前第三
段。次四擧法別請。頌前第四段。三有五偈
歎徳勸請。通頌後三段。於中初偈總讃請。
次二偈勸説之方。以法深難領故請説因
喩。次一偈半歎衆堪聞。末後半偈結請。所
説淨心顯説無過。具演文義周圓。第四説
分大分爲二。初別答十問。後佛子如來以一
切譬下。總以結酬。今初。十段答前十問。各
有長行偈喩。一一具十。今初。答出現之
法。長行中二。初標告歎深。二所謂下。隨義
別顯。於中三。初法説深廣酬前因縁。二佛
子譬如下。喩明深廣雙酬因喩。後佛子至
知如來出現下。總結成益。結上十喩。初中
分三。謂標釋結。今初。總標多因成出現果。
二何以下釋於中二。先徴以總釋。後何等爲
下。徴數別明。今初。先反釋縁。約能成之縁
事。即所成因體。後以十下順釋。向言無量乃
是總相。今明有十箇無量。以顯無盡。理實
則有百千阿僧祇數無量。此十無量皆遍十
喩。言百千者。占人云。以十無量入中十
喩成百。以後結中十句。一一結前百門
爲千。其中更有別義。方成無量。今以下列
十中門門皆云無量。則不俟相入。是知百
千之言。但是數之總稱耳。二徴數別明中。一
始發大心誓期出現故。此心何相。二明上
求勝志。三明下化慈悲。四行以續願。此行
謂何。五明不出福智。六別顯福嚴。七別明
智嚴八淨前功徳。九嚴前智慧。所謂方便
道。教道證道無住道。正道助通。一道二道等。
皆莊嚴故。十窮究法源眞實智故。三佛子如
是下。結中既皆過去積因多法圓滿。令二
利果一時出現故。出現言通眞通應。第二
喩明深廣中。十喩各三。謂喩合結。喩酬譬
喩合酬因縁。故文云非以一縁一事而得
出現。又前法説多約往因。此中合文多約現
縁。十中一大千興造喩。此喩爲總總喩衆
縁。以成出現故。云以無量縁等。下説雲雨
皆此所霔。初喩中四。一總辨多縁。二別顯
縁相。三顯被因起。四性相結成。今初。先反
後順。縁即因縁。如衆生業及風雨等。事即事
相。謂如所持水及宮殿等。二所謂下。別顯
中。先雲雨上霔。後風輪下持。一能持者。若
無此輪雨無停處。二水若不減礙起天宮。
三水雖已減假此成立。謂減一節水起一
重天。如嚴冬急流重重水結。四雖起總處。
無別莊嚴故。須第四。三如是皆由下。顯彼
因起。謂上雲等。略由二因。一衆生外増上
業。言共業者。謂多有情應生此界共業同
變。於中有四句。謂共中共等。二菩薩善根。
此有二意。一約同居。謂地前菩薩。二約能
化。謂隨諸衆生。應以何國起菩薩根等。便
修彼因以取彼國故。有衆生類即菩薩佛
國。令於其中下顯受用果。謂先成器界。後
起衆生依之而住。如倶舍婆沙等辨。各隨
所宜者。謂水族衆生得水受用等。又人羅刹
宮殿無礙。菩薩衆生淨穢同居。第四佛子如
是下。性相結成中。先結前生後。後法性如
是下正結。此句爲總。此法性言通於性相。
無有生下別顯性空亦遮其妄計。謂非冥
性微塵等生。非自在梵王等作。無神我能
知。上三顯能作空。無有成者顯所作空。雖
能所倶空不礙相有。故云而得成就。如是
無礙爲法性如是。次合中略不合第三顯
彼所因。以次下二喩自別合故。合四輪中。
前三是因。後一二利果滿。因圓果滿佛出
現故。一品之内多以依喩正者。非唯義類
相似。實則外由内變故。令外器全似於内。
是以上云菩薩善根所起。衆生共業所生等。
華藏品中已略開顯。第二洪霔大千喩。此之
雲雨即前喩中興雲降雨。正喩出現法門。
廣大難知周十方故。言心相續力者。若約
信受但是圓機。堅種相續能受深旨。若約
具受。則八地已上得無盡陀羅尼力。方能
受持乃至十地。方受如來雲雨説法。是以文
言除大菩薩。由初義故但揀二乘。第三雲
雨無從喩。菩薩善根。如生共業感彼出現。
法雲法雨機感而現。非先有一方所從彼而
來。機謝而去。亦非歸至舊所故。體無生滅。
第四大雨難知喩。喩深非心境故。古云。教
廣行大因深果遠。故非預二乘。亦不乖理。
但是大機即世間主無能所行。即能知之。第
五大雨成敗喩。況佛滅惑成徳喩中。初一
即壞界之時。三即以水止水合中。初二滅
惑成智福。次一滅障成智。即止觀雙運。
後一權智照機。又無二同二乘。無三同外
道。無四増無明無五非種智。此即分上總
中法雨令差。第六一雨隨別喩。喩佛一味
隨器。隨器即合前差別。第七勝處先成喩。
喩佛勝縁。先濟徳文中先正明。後佛子譬如
下。牒以釋疑。先成由業力。法異由機殊不
乖第六一味。第八事別由因喩。喩佛成辦
大事徳。亦是徳殊由智喩。喩中分三。初蓮華
表佛。總中略無名出現者。表佛現故。而
言大者。準五卷大悲經第三云。有千葉故
光照十方者。金色光也。言爾所佛者。有
千枚華表千佛故。故劫名賢賢善多故。
餘多同此。二佛子爾時下。風輪起處者。即有
力遙持廣前建立風輪。三佛子大雲下。結因
有屬。二合中亦三。先合蓮華表佛喩。於中
一切善根功徳合上大水遍滿。放於下。合生
蓮華。謂不斷種性如華表佛故。普照十方
合上光照十方。與諸菩薩下。合知佛當出。
第二佛子下。合風輪起處喩。此十智光次第
合前。所成唯果徳。能成通因果。又能成即
實之權。所成唯差別之徳。故下結云同一體
等。第三佛子如來下合。結因有屬於中三。
一結因即能成之智。合上一味之水風輪不
同。此輪由一節水減。一重輪生。如澄水垽。
今推能成由一味大悲。二佛子一切下結
果。即所成之大智。從一實之智隨權而生。
合上風輪差別。故世界差別。三佛子汝等下
結縁。即由衆生異。合上以衆生善根不同。
兼釋外疑。於中又三。初牒前正理。一解脱
味即能成之水。水具二義。悲及解脱二文影
略。種種功徳通能所二智。二衆生念言擧外
疑情。然感應之道略有三義。一互相成。二互
相奪。三縁成性空。今衆生以縁奪因。純推
佛力失因縁義。三佛子此非下。如來爲釋。
於中初以因奪縁。一向言非。次但以下。爲
説正義初句因縁相成後而佛下。有二義。一
成上因縁。雖隨衆生心無分別。二成第三
義了性空故。縁成故無成。無成故無壞。
所成既空何有能成作者及作法耶。第九四
輪相依喩。況佛體用依持徳。亦廣建立風之
別義。喩中二。先明能持之風。有四者。一一
時持水名安住。二多時不動名常住。三與
劫齊量。四體性堅密。是以倶舍云。假使有
一大諾健那。以金剛輪奮威懸撃。金剛有
碎風輪無損。其量廣無數。厚十六洛叉。彼
但有一與此不同。二此四下四輪相依。準
倶舍論。次上水輪厚八洛叉。洛叉億也。次
上更有金輪。厚三億二萬由旬。然其世界。
或説三輪成。謂風水金。或説五輪。謂下加
虚空上加大地。今欲稱法合成四輪。則地
中含金金亦地故。二合中先合能持四風。
有配四攝義。則少似既合。以如來出現
則成大局。今謂一未信入者。以四攝普攝
示以正理。二已信受者建立教法。三已入法
者令其成行。四已成行者令其得果。二佛
子下。合四輪相依。一慈悲合地能厚載故。
二方便合水曲隨器故。出現合風力能持
故。無礙合空如空無礙故。故淨名云。其無
礙慧無若干故。文意雖但取展轉相依。
不妨有似其事。若準偈中。慈悲之前有一
切佛法。以況樹林則五重相依。第十大千饒
益喩。況佛利世徳。別顯總中一切衆生各
隨所宜。而得受用。合中次第合前四益。見
佛生喜如魚得潤故。戒如平地萬善由生
故。定如宮室得安息故。慧如虚空不可
壞故。於中二句。初不壞事。後不壞理。第
三總結成益中有十一句。各別結上十門。
以九十二句結第九門。故有十一。一多因
出現故。二廣故難受。三無生故無從。四非
心識故思必發狂。五如空故惑見雙亡。六
平等無我故一味。七由無盡故諸乘遍化。
八後際無斷故佛種不斷。九無對即無礙慧。
十爲無爲平等。即攝三輪歸無礙慧。十一
本爲衆生故今利益滿足。若將一一通
前十門。未爲得意。第二偈頌。三十七頌分
三。初十四頌歎深許説。次二十二頌。頌上
十喩。後一頌結説無盡。不頌上文。今初
分二。前十一頌歎深難量。後三頌誡聽許
説。今初亦二。初偈總歎。頌前標告不思議
言。後十別歎。即次第頌前總結十一句。亦第
九偈頌九十二句結。既結喩。今此亦即通
頌前喩。喩則性相雙明。此中多就性説。古
稱性起彌復有由。一無邊量即無量義。二
一毛叵量即廣大義。三空際叵得即無生義。
然唯此第三偈。似頌第五如空。第六偈似
頌第三無生滅。然取義不同故。皆案次。四
不能知者離心識故。五遍於一切非一切者。
即如空義。六體性平等即平等無我義。七前
遍諸刹。此遍三世文綺互耳。八無變易故
盡後際。九離言説故無二無對。十本願現
身故能成益。第二誡聽許説中分二。初一
誡聽勸修淨意如空。總以喩顯。下二句別
顯。一離妄取。如彼淨空無雲翳故。斯即眞
止。二觸境無滯。如彼淨空無障礙故。斯即
眞觀。此觀不作意以照境。則所照無涯。此
止體性離。而息妄故諸取皆寂。若斯則不
拂不瑩而自淨矣。無淨之淨則闇蹈佛境
矣。此爲心要。謂後學思行。後二偈許説
分齊。於中初半偈。結前生後。後偈半正示
分齊。牒擧十門。略無行者三業攝故。闕正
覺者導師中攝。或復略無。第二頌前十喩。
即爲十段。初喩四頌以是總故。餘九各二。
今初文二。前二頌總顯多縁。後二頌別顯縁
相。其第九喩。合云方便依智者。智即頌前
出現。然初無礙慧。是佛實智中二皆權。於
中智即知事方便隨機。合上即權實無礙
對初即悲智雙游。第二別答出現九門。先
明身業。後八依故。長行中二。先標擧。後佛
子諸菩薩下釋相。於中三。初就法總明。次
約喩別顯。後就法總結。然總中五遍通喩
中十身。結中十句別結十喩。亦同前出現。
今初分四。一總教廣見。二何以故徴其所
由。三諸菩薩下。反釋所以。四應遍一切下。
順以結酬。就反釋中總擧五法。法是所知
法界。及調伏法事。是調伏衆生行事故。晋
經名行。身即是正國土是依。生是所化。四
順結中應翻上五成五無量界。身爲能遍
四爲所遍。一遍法界。二遍調伏界。三遍調
伏加行界。四遍世界。五遍衆生界。唯有五
界非是略也。第二佛子譬如下。約喩別顯
中。明如來出現有十種身。一周遍十方身。
二無著無礙身。三普入城益身。四平等隨
應身。五無生潜益身。六圓迴等住身。七無
心普應身。八窮盡後際身。九嚴刹益生身。十
嚴好滿願身。此即八地十身而爲次不同。
一法身。二智身。三威勢。四菩提。五莊嚴。六
意生。七化。八力持。九福徳。十願。四是菩提
者。初成先照故。偈云日照出現故。五莊嚴
者。一一毛孔隨好光明。以莊嚴故。餘文
並顯。顯此十身擧十喩況。一一喩中文各有
三。謂喩合結。今初虚空周遍喩。況周遍十
方身故。下結。云以其心無量遍十方故。喩
中先直示後徴釋。徴云。至不至別。何得倶
耶。以一無身釋上二義。由無身故無可
得至。亦以無故無所不至。如色中空。空
若有身身即質聚。便礙於色。如鐵入水水
不入鐵。今由無身故遍入色中。法準喩
知。此以事空以況理空。理空即是法身故。
經偈云。佛以法爲身。清淨如虚空故。爲衆
生下此釋外疑。第二空無分別喩。況無著無
礙身故。經結云所行無礙如虚空故。空無
分別不礙顯色。智無分別不礙利生。第
三日光饒益喩。喩普入成益身。普入法界
故。喩合皆有總別釋成。合中別内有十種
益。合前八句。初二合初句世出世異故。三
拔四流之苦與出世之樂。拯二乘沈定水
之苦。與菩提樂。皆變濕令燥之義。四道品
通長三乘草木。五信有二義。一成上義。信
能増長一切法故。二合成熟信。能必到
如來地故。六七二句合廓徹虚空。一得見
聞四諦因果智。二得三明十力智如空有
日廓淨照徹故。八有二義。令心無礙成上
徹空。不壞善根成下蓮華。如赤蓮華不
日光翳死無疑。三乘善根若遇智日則便
不壞。九正合開華。上已開不壞。今未開
開。十合後二句。發菩提心即見大道。成就
本行是辦家業。第四日光等照喩。喩平等隨
應身。由住眞際故無私平等。文中二。先正
喩。後重擧釋疑。前中黒山喩縁覺者。無法
空之光故。不出功徳故。不同菩薩十大
山王表十地故。高原喩聲聞者。不生佛法
蓮華故。大地一種通含三聚。取決定能生
處喩正定聚。得縁方生喩不定聚。砂鹵等
地喩邪定聚。然亦不捨故皆等照。後釋疑
云。日光是一佛智萬殊豈爲同喩。釋云豈
不向説但隨山地有高下耶。故知但隨衆
生智慧不同。佛無私智無若干也。未違
前喩。又既約機説異。則照高未能兼下。照
下而猶照高。又若捨化先捨於小次捨於
中。唯菩薩高山盡日蒙照。思之。第五日益
生盲喩。喩佛無生潜益身。有目者覩。非是
獨爲生盲不見。亦未曾滅。以潜益故。合中
二先略後廣。略中五事皆盲。而無信爲總。
故云無信眼故。此即涅槃闡提三罪。無信斷
善即一闡提。無解毀見則謗方等。毀戒邪
命。即犯四重禁作五逆罪。此四至惡猶有
佛性。亦爲饒益令離苦集。後佛子如來下。
廣顯中二。先能益光後所益衆。今初二。先
列十光。後結分齊。今初。十中初三成二莊
嚴慧中二句。一普照事。一照淨理。次三成
三慧。初二成聞慧。後一成思修。後四成四
智。大圓鏡智。無住普照故。平等性智。絶戲
論故。妙觀察智。隨應演故。成所作智。嚴土
化生故。佛子下結數分齊。以日有千光
故。結云千實乃無數。五百照下者。五位自
分行。五百照上者。五位勝進行。二其菩薩
下。所益中有四。初益菩薩。二益二乘。三益
生盲。四益惡趣。菩薩有二種益。一益圓機
頓證佛境。二益權機令熟權趣實。諸處謂
五眼等諸地。謂種性地等。二乘生盲可知。四
地獄下。光益惡趣文有六段。一拔苦與樂。
二佛子下。因起邪見。二是時下。慈音示正。
四彼諸下。迴邪報恩。五如來下。佛與授記。
六佛子下。結光利益。此中諸益多同隨好。
第六月光奇特喩。喩佛圓迴等住身。謂等
住三世無増減故。合中四法者。一圓智映
二乘。二常身示延促。三由器見有四無所
見無向背。初及後二皆圓迴義。菩提器者。
堪受菩提之人。覩意生身。若心海澄清妄
念都寂。則眞見佛矣。第七梵王普現喩。喩
佛無心普應。身不分而遍故。第八醫王延
壽喩。喩佛窮盡後際身。喩中二先彰現徳。
後彼大下。咒力持身。合中亦二。初合現徳。
於中初合用藥無不盡。次修學下。合咒力
爲方便。後善能下。合見者病愈二及住下。
合咒力持身。用前咒藥持住多劫。故略不
重明藥咒能持。第九摩尼利物喩喩佛嚴刹
益生身。雨寶利貧即嚴刹故。各有體用可
知。第十寶王滿願喩。喩佛相嚴滿願身。合
中先正合。後佛子佛身下釋疑。於中初雖
合喩。已是釋疑。謂有疑云。若念皆見今何
不見。故云少福不見。次疑云。亦有貧下薄
福何以得見。釋云除可調者。第三以其心
無量下。就法總結。十句次第結前十身。
其有難者前已會釋。第二頌中有二十偈。
次第頌喩。喩各二偈已下入第
五十一經
第三出現語
業。長行有標釋結釋中三。初就法略説。二
約喩廣説。三以法通結。昔人亦以初十
於中十爲百。後十通前十爲千。此亦可
通。今更一解。後結則容通結中十。中十則
別喩初十。但小不次耳。今初圓音之義。略
啓四門。一敍昔二辨違。三會通四正釋。
前三非要廣在別章。但正釋文自含衆妙。
文有十音以顯無盡。各上句標下句釋。一
普遍者。即隨類音。然有二義。一約體。廣無
聲不至。故云普遍無量音聲。斯則人天等異
萬類齊聞。上云衆生隨類各得解。二者隨前
一一之音。皆能獨遍。如目連不究其邊。二
隨樂欲音。謂趣擧一一類音。能隨樂欲説
種種法。上經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説無
邊契經海。又云。佛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
衆音悉具足法雨皆充遍。通證前之二義。
三隨根解音。謂即上説中。隨説一法大小
各聞。故云隨其信解。寶積云。佛以一音演
説法。衆生各各隨所解。四隨時音。謂即
上大小之法。令聞不聞皆自在故。云不失
時。亦兼隨聞一法欣憂不同。寶積云。或有
恐畏或歡喜。上四多約即體之用。是圓音
義。後六多約即用之體。顯一音義。謂五外
隨縁叩我無生滅。六内集縁成何有主宰。
七甚深者。欲言其一則萬類殊應。欲言其
異一體無生。又欲言其一。隨一音中能具
多音故。上云一切衆生語言法。一言演説盡
無餘。欲言其異。即上多音唯令聞一故。
下喩云。譬如天鼓發種種聲。懈怠諸天唯
聞無常覺悟之音。故甚深也。八純稱法界。
九横入無斷。十竪歸一極。此十圓融一味。
是如來圓音。是知或謂無聲隨叩發響。
或謂唯一直聲無宮商等異。皆大地之一塵
耳。第二佛子菩薩下。約喩廣説中三。初結
前生後。次徴後釋。今初收上十聲要不出
三。約相則廣無量。約體則無主宰。約用
則有顯示。今並雙非以顯中道。謂莫窮其
邊故非量。隨機隨時有聞不聞。故非無
量。多縁集故非有主。純一法界生故非無
主。當體無生故無能示。巧顯義理故非無
示。更以四句明體用無礙。謂一以用從體。
由體無不在故。能令上十類皆遍一切。
非唯遍聲。亦遍一切時處。衆生如來法界
等。雖復於色等皆遍。恒不雜亂。若不等
遍則音非圓。若由等遍失其音曲。則圓
非音。今不壞曲而等遍。不動遍而差韻方
成圓音。二以體從用。其一一音皆具含眞
性。三用即體故。上十類聲皆不可得。唯第一
義永離所執故。法螺恒震妙音常寂。名寂
靜音。如空谷響有而即虚。若不即虚。非但
失於一音亦不得圓融自在。四體即用故
寂而恒宣。若天鼓無心而應一切。長風隨
竅萬吹不同。若不遍同非但失於能圓。
亦非眞一梵音隨縁自在。名爲如來圓音妙
音。非是心識思量境界。第二徴意云。前言
無量等。今何雙非。第三擧喩廣釋。其大意
云。性相無礙體用相即。故約法難顯寄喩
以明。十喩即爲十段。段各有三。謂喩合結。
今第一劫盡唱聲喩。喩前第六無主喩中。
言法爾者。倶舍第二云。生無色界有二種
因。一因力。謂近習及數習故。二業力。謂上界
後報業果欲至故。若生色界則有三因。謂
加法爾力。但器壞時法爾有聲故。然四種音
非是一時。初二火劫將壞欲界及初禪時。
三即水災壞二禪時。四即風災欲壞三禪
時。四聲各別故非無生。但從縁生故非有
主。合中明佛欲壞生死世間。亦有四聲説
五乘法。第二響聲隨縁喩。喩上第五無生。第
三天鼓開覺喩。喩第九無斷絶聲。遍入法
界化無斷故。喩合各三。一能開覺。二開覺
益。三結用歸體。二當知下。合中三者。初
合能開覺別有十一聲。義分四節。而有二
意。一初二通五乘。次六通三乘。次一通第
一第二乘。後二唯大乘。二者初一節人天。
餘三節配三乘。次無數下合開覺益。後而如
來下合結歸體。由不住方等故。上能普
遍。是以莊嚴論云。若佛音聲是有法非非
法者。不能遍至十方。反此故能。第四天女
妙聲喩。喩第三隨信解聲。多音隨樂故。第
五梵聲及衆喩。喩化不失時熟者必聞。
即以根熟爲衆。第六衆水一味喩。喩無邪
曲聲從法界生。一體性故。第七降雨滋榮
喩。喩歡喜聲稱根増長故。離佛無聲不從
外來。離機無聲不從内出。第八漸降成熟
喩。喩無變聲以皆至究竟故。上先照高
山以顯頓圓。此先小後大即是漸圓。將降
法雨者。思欲説一也。未便即降者。恐破法
墮惡道故。先興法雲是説方便。方便含實
如雲含水。第九降霔難思喩。喩上甚深聲。
雖多差別。皆於甚深法界之所流故。第十
遍降種種喩。喩普遍聲。非唯普遍四洲。亦
遍出多雷音。喩中有總別結。從四天下別中
有五。一雲二電三雷四風五雨。此與賢首
品文有影略。思之。後雖彼下結。合中亦有
總別結。別中亦有五。前四各有佛子。一以
身合雲有覆陰等故。即菩提等。十身中有
四身名異義同。一即願身願生兜率故。第
四即意生身。隨意所生同世色故。八即菩
提身。具佛十力成菩提故。九即威勢。具
四無畏能伏外故。亦可。十力降魔爲威勢。
無畏爲正覺。有正覺義故。餘六名義倶同。
第二合電光。不出通明無畏。第三以三昧
合雷聲者。略有三義。一若秋之雷蟄蟲藏
匿。若入三昧諸惡不行。二若春之雷則發
蟄開萌。猶彼三昧發生功徳。三雷是雨之
先相。三昧是説之先兆。十名思而釋之。第四
以大智合風者。以後得智觀機警覺。加被
令成法器故。第五此相現已下。以説法合
雨。於中初結前標後。所謂下。別有十法
者。一將成正覺念相欲盡聞斯法雨便細
念都忘。得見心性等虚空界。法界一相始
本無二。契同諸佛平等法身。故云説法界無
差別。二出胎已後坐道場。前後更無身故。
名最後法雨。名遊戲等者。此有二義。一
開爲二。謂遊戲是神通大用。祕教即心智
所契。二合爲一。令於祕教出沒自在。故云
遊戲。言祕教者。即詮如來三徳涅槃故。涅
槃經名祕密藏。安住於此能建大事。神通
作用故名遊戲。在法華經以體從用。名如
來知見。深固幽遠名爲祕密。雖初心同禀
而窮究在斯故。亦爲説三。一生所繋者。謂
如彌勒更一下生故。所以更一生者。由微
細無明能障所知故。今爲説令淨彼細惑
成種智普照。上三皆等覺位。四灌頂菩薩。
即十地受職位。十方諸佛法水灌頂。墮在
佛數。能受如來大法雲雨。令具佛功徳智
慧。廣作佛事爲莊嚴故。五得忍菩薩。若取
忍淨。八地已上。將止此忍勸滿福智。不斷
悲故。若取初得。有説初地即得。爲説信等
功徳。後後圓淨十地。地智一一開發不斷
二利故。六住向行三即三賢位。令其入證
眞如現前。依此變化爲甚深門。而勝進不
息。七初發心者。通信初發心及信滿發心。
既發上求下化之心。令依願行故。上皆已
得本位故。並爲説勝進上位之法。此下二
門通有二意。一約初求顯説説其自乘。
二約已住密説。密授大乘。如縁覺中。約自
乘。説則因謝非常。果續非斷。逆觀非有順
觀非無。爲離二邊。雖離二邊而不壞自
乘之果。約密十二因縁即是中道。中道者
名爲佛性故曰甚深縁起。是爲上上智觀。
故。得不壞佛解脱果故。九聲聞中二者。
約顯説。由彼厭患苦集故。説人空智
劍斷之。二約密説。應以法空斷一切
惑。故名大劍。十爲二聚衆生故。云集善根
者。其邪定聚未堪法雨。未定令得名爲成
熟。已定令増種種法門。三佛子諸佛下合
上結中有二佛子。初合結數。後合心等以
釋外疑。第三復次佛子應知下。通結十喩
皆無分量。文顯可知。第二偈頌。頌上十喩
喩各二偈。第四出現意業。先身次語後意義
次第故。長行中二。先徴起後正釋。釋中三。
初約法總辨。二寄喩別顯。三總結勸知。今
初。言如來心意識倶不可得者。約體遮詮
也。但應以智無量故。知如來心者寄用表
詮。然此一文古有多説。一云識等有二。一
染二淨。佛地無彼有漏染心心所。而有淨分
心及心所。果位之中智強識劣故。於王上
以顯染無。約彼智所以明無量。若必無王
所依何立。故成唯識第三。引如來功徳莊
嚴經云。如來無垢識。是淨無漏界解脱一切
障。圓鏡智相應則有王明矣。言轉識者。智
依識轉非轉識體。一云以無積集思量等
義故。説心等叵得。就無分別智以顯無
量。非無心體故。攝論第八云。無分別智所
依非心非思義故。亦非非心爲所依止。心
種類故。以心爲因。數習勢力引得此位名
心種類。上之二解倶明心意識有。一云。佛果
實無心意意識及餘心法。云不可得。唯有
大智故言智無量故知如來心。故金光明
經及梁攝論。皆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佛
地。論中五法攝大覺性。唯一眞法界及四智
菩提。不言更有餘法。上之二宗遍取皆妨。
若依前有未免増益。亦不能通不可得
言。又此淨分此何不説。彼無垢識而得説
耶。經何不言染不可得。若依後義未免損
減。亦不能通知佛心言。既云以智無量知
如來心。不言無心。可知明非無心矣。又心
既是無智何獨立。非唯違上二論。亦違涅
槃滅無常識獲常識義。若二義雙取未免
相違。若互泯雙非寧逃戲論。若爾何以指
南。今釋此義先會前二宗。後消經意。今初。
若後宗言唯如智者。以心即同眞性故曰
唯如。照用不失故曰如智。豈離心外而
有。如是則唯如。不乖於有。前宗以純如之
體。故有淨心。心既是如有之何失。是知即
眞之有。與即有之眞。二義相成有無無礙。
後消經意者。言不可得者。以心義深玄
言不及。故寄遮顯深。言但以智知如來心
者。託以心所寄表顯深故。晋經云。但知如
來智無量。故知心無量。云何深玄。欲言
其有同如絶相。欲言其無幽靈不竭。欲
言其染萬累斯亡。欲言其淨不斷性惡。
欲言其一包含無外。欲言其異一味難
分。欲謂有情無殊色性。欲謂無情無幽
不徹。口欲辯而辭喪。心將縁而慮亡。亦猶
果分不可説故。是知佛心即有即無。即事
即理即王即數。即一即多。心中非有意
亦非不有意。意中非有心亦非不有心。
王中非有數亦非不有數。數非依於王。
亦非不依王。一一皆爾。圓融無礙。則令
上諸義各隨一理不爽玄宗。言寄表顯深
者。既心不可以智知。且託智以稱歎。智是
心所尚以十喩明玄。則所依之心玄又玄
矣。故十喩之末皆結爲心之相。然佛尚不
説凡何敢思。有因縁故。輒憑教理以示
玄宗。望無咎其繁而不要也。第二譬如下
寄喩別顯。擧十大喩。以喩如來十種大智。
十智體用非一非異。亦文各有三。謂喩合
結。今初。虚空無依爲依喩。喩佛無依成事
智。合中謂諸乘之智依佛智生。如十地
云此十地智。皆因佛智而有差別。離佛智
外無所依學。而佛智果滿更不依他。豈不
依心及依理耶。豈不向言王所無二耶。良
以。佛智照極。無有智外如爲智所依。故智
體全如。若有所依不名如智。亦猶淨名云
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文殊般若云。若無境
界則無所依。況佛智外無法可得。以一切
法即佛智故。第二法界湛然喩。喩佛體無
増減智即轉釋前依。依者依此出生故。
雖出諸智亦不減少。菩薩解脱成佛智時。
亦不増足以同體均故。如上海中板喩。
第三大海潜益喩。喩佛體均益生智。即雙
釋前依及出生義。謂與衆生心同體。故義
曰潜流。穿鑿自心得智慧時。即是見他佛
智。是曰依之出生。又由體同。令外佛加持
資其念力。亦是流入。第四大寶出生喩。喩
佛用興體密智。釋上能生。以何義故而能
生耶。具四寶故。喩中有三。初總明出處體
用。次徴列寶名。後結其深勝。合三同喩。
列名中。衍英諸公皆云。初證道智斷惑障。
二助道智斷智障。三不住道智捨於報障。上
三自利。四利益衆生智。即利他行。此釋亦無
大過。果地具此三道。能令學者入菩薩地。
故今更一解。若直就文。文自明顯。今以法
相收之。即四智菩提。一大圓鏡智。以離
諸分別名無染著。所縁行相微細難知。不
忘不愚一切境相。名巧方便。二即平等性
智。觀一切法。若爲無爲。自他平等名善分
別。三即妙觀察智。此智善觀諸法自相
共相。無礙而轉故。説無量法而不壞法性。
無量法者。即攝觀無量總持定門等。而言
説者。雨大法雨斷一切疑故。四即成所作
智。知機知時作所應作故。三若諸如來下。
合前深勝。於中先明用勝體深。此中用勝
喩在總中。此中體深。同法華髻中明珠。
不妄與人。然約下智不及故稱密藏。不全
同喩故。涅槃中明有密語而無密藏。後此
四智寶平均下。明體勝用深。平均正直即
平等性智。大慈悲等共相應故。故曰平均。
一味相續名爲正直。二端潔即大圓鏡智。
端者。純淨圓徳現種依持故。潔者。性相清
淨離諸雜染故。三妙好即妙觀察智。四普能
利益即成所作智。此約別配。今以四智圓
融故。四徳亦該四寶。況四智乃十中之
一。則永異餘宗。第五珠消海水喩。喩佛滅
惑成徳智由有前智無智不生。由有此
智無惑不斷。又前則横具四智。此則竪具
四智。皆是釋前爲依之義。喩中二。先總明
體用。後佛子此日藏下。別顯用相。此爲極
教了説。而起世婆沙等。説阿毘地獄在下
火氣上呑銷鑠海水。蓋是少分方便之説。
而俗典云。以沃焦石消海水者。或測度而
知。或見寶不辨謂之石耳。又云注於尾
廬壑者。但見其消以名之耳。合中亦二。先
合總明體用。後佛子諸菩薩修習下。合別
顯用相。然此四智。古徳有配四種三昧。初
是大乘光明三昧智。二是集福徳王。三是賢
護。四是首楞嚴。此釋配定理則可爾。案
次乖理。以第三名智光普照故。若將初爲
三以三爲初。乃順文理。今更一解。標其所
成即是四定。約能成智應別立名。又
此竪配諸位。尤異昔解。謂一佛以即事
而眞智。治於地前。成初四地令得賢
定。以此三昧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前
三地爲世四地爲出世。既了即事而眞則
即散而定。二以即體之用智治四地。未能
起用。令得五地入俗成集福徳王定。三
以平等無相智治五地雖能隨俗未得平
等。令得六七地般若大光功用後邊成光明
定。四以平等無功用智治七地功用。令入
八地。乃至佛果得首楞嚴定。所作究竟故果
既具四。因亦通修。且約相顯爲此竪配。不
可遍局。第六虚空含受喩。喩佛依持無礙
智。亦釋前依義。上但云依。猶通外依他力。
今明體遍普容。是則五乘等智。皆是如來
大智中物。肇公亦云。夫聖人虚心冥照。理
無不統。懷六合於胸中。而靈鑒有餘。鏡萬
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虚。即斯義也。第七藥王
生長喩。喩佛窮劫利樂智。喩中四。初總顯
體用。二彼藥王下。別顯用相。三此藥王下。
得名所由。四佛子下。揀其非處。先揀後收。
收者亦不厭故。故晋經云不捨生性。合亦
四段。而文不次。初合總顯體用有六。一
以悲願菩提合根。此爲諸佛之本深難拔
故。文有四弘。二依實智所生方便爲莖。能
幹事故。菩提體故。三依前二智分爲諸度。
旁陰爲枝。四戒定息熱別受業名。五辯才
道品等。親生菩提開發爲華。六果可知。上
六亦可竪配地位。而下別。顯用相。既云一
切菩薩故。但從通釋二。一佛子越次合得
名所由。窮未來際故云究竟無休。得果不
捨因。故云不斷菩薩行。由此故得因果交
徹展轉相生。三一佛子却合前別顯用相。
深心樂修善行。即前方便淨戒亦能息熱。
相好如華爲嚴。文多影略者。爲分能所成
故。四一佛子合揀非器。亦先揀後收無爲正
位。一墮難出故喩深坑。又無悲水取灰
斷故。如彼地獄。邪見撥無貪愛浸爛。皆喩
於水。不容善根又闕土縁。非生處故。後
收言無厭捨者。上據現惡闕縁。令生厭
怖直進一乘故。除二處而同有佛性。久
久當成故不厭捨。是知現惡明無則無惡
必有。故涅槃云。一闡提人雖復斷善猶有
佛性。若能發心非闡提也。法華云決了
聲聞法。餘諸聲聞衆亦當復如是。結云
根善安住者。常住大悲故。有引向所揀
證無佛性及定性義。不觀次後不捨之言。
況第十喩平等共有。減損佛性恐毀謗一
乘。願諸後學當誡愼之莫滯權説。第八
劫火燒盡喩。喩佛知無不盡智。由此佛智
更無所依。第九劫風持壞喩。喩佛巧令留惑
智。非但能斷亦復能留。謂佛有斯巧。授與
根未熟未具萬行菩薩。令留潤生之惑。由
此留惑惑方至盡得一切智。不同二乘不
爲菩提心期速出。廣明留惑潤生。具如
別章。第十塵含經卷喩。喩佛性通平等智。
文中四。謂法喩合結。今初。所以知佛智遍
者。無一衆生不有本覺。與一切佛體無
殊故。以上言潜流。則似佛智遍他衆生。
今顯衆生自有。故云遍耳。此有三意。一明
無一衆生不有。則知無性者非衆生數。謂
草木等已過五性之見。二者衆生在纒之因。
已具出纒之果法。故云有如來智慧。非但
有性後方當成。亦非理先智後。是知涅槃
對昔方便。且説有性。後學尚謂談有藏無。
況聞等有果智誰當信者。三彼因中之果
智。即他佛之果智。以圓教宗自他因果無
二體故。不爾。此説衆生有果。何名説佛
智耶。斯則玄又玄矣。非華嚴宗無有斯
理。次但以下釋疑。疑云。涅槃云。佛性者名
爲智慧。有智慧時則無煩惱。今有佛智
那作衆生。釋中先順答前義。謂倒故不證
豈得言無。如壯士迷於額珠。豈謂膚中
無寶。後若離下。反以理成。謂若先無離倒
寧有。既離倒則現明本不無。如貧得珠非
今授與。是以涅槃恐不修行。故云。言定有
者則爲執著。恐不信有故云。若言定無則
爲妄語。乍可執著不可妄語。自然智者。
自覺聖智也。無礙智者。始本無二絶二礙
也。第二喩中二。先明大經潜塵。以喩上文
妄纒佛智。大經卷者。佛智無涯性徳圓滿也。
書各稱境者。智如理故。潜一塵者。略有三
義。一妄覆眞故。二小含大故。三一具多故。
一切塵者。無一衆生不具佛智故。後時有
一人下。出經益物。喩上離妄現前。第三合
中亦二。先合大經潜塵。無量無礙普能利
益。合上書寫多事。衆生身及妄想倶合土
塵。後爾時如來下。合出經益物。如來合上
一人。智眼合上天眼。是知不信衆生等有
佛智。智眼未開復何可怪。然如來藏等經説
有九喩。喩如來藏。爲如青蓮華在泥
水中。未出泥水人無貴者。又如貧女而
懷聖胎。如大價寶垢衣所纒。如摩尼珠落
在深厠。如眞金像弊衣所覆。如菴羅樹華
實未成。亦如稻米在糠糩中。如金在礦如
像在模。皆是塵中有佛身義。與此大同也。
大文第三總結。上來十喩。初總明無依爲
依。二能出生。三能潜遍。四横具四智。五竪
具四能。六體廣包含。七用無終竟。八知無
不盡。九巧能攝持。十處處具足。前九直語
佛智。後一乃融自他。此十圓融略顯佛智之
相。寄顯如來之心未盡佛心一毫。故應更
以無量無礙等知也。第二偈頌。二十二偈
分二。初兩句約法總顯。餘頌上喩。於中
初喩一偈半。後一四偈。餘八各二偈。並顯可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已下入第
五十二經
第五明出現境界。正顯分齊之境。兼
辨所縁之境。依初義者。前約智以顯心。此
正明智用分齊。依後義者。前明能知今辨
所縁。由所縁無邊故。顯分齊難思。分齊難
思故方窮所縁之境。二義相成如函蓋相
稱。文中長行分三。謂標釋結。釋中二。先法
後喩。法中亦二。先廣取所縁顯分齊境。後
近取諸心以況佛境。前中又二。先列所縁
無邊。後顯分齊無量。今初。先令以無障礙
智爲能知者。非此不能量佛境故。後正
顯所縁文有十句。一通擧所化。二化時。三
化處。四化法。五所化人。六七八三皆明所證。
於中眞如語其體。常一味故云無差別。法
界生法所依。故云無礙實際。是窮事至實
故云無邊。九化處分齊。後一遍通。若約二
諦境。前五爲俗次三爲眞。九通眞俗。事空
理空倶是空故。後一雙非。顯前九境即同無
故。若約三諦空即是眞三眞爲中道。若以
五界攝之。初三是世界無量。四即調伏及調
伏加行界。五即衆生次三即法界。餘二雙非。
二佛子如一切下。顯分齊無量中。先約十
境以顯分齊。境智相稱故皆無量。後約無
境顯其非有。乃至眞如皆不可得故。是以諸
境雲興而常寂也。如無既爾。如眞如等無變
易等亦然。第二佛子至應知心下。近取諸
心以況佛境。於中二。先正明後徴釋。今初。
無量無邊語其相用廣大。無縛無脱。明其體
性深寂。次徴意云。何以將心況於佛境。釋
意云。菩薩自心。隨思即顯故無分量。佛境
亦爾。隨機顯現。若身若智何有量耶。智
假思顯則性無縛脱。不爲相縛後無脱故。
第二佛子如大龍下喩顯。文有三喩。前二喩
無縛無脱。後一喩無量無邊。無量無邊通
前二段。今初。前明降雨無從喩。正喩無縛
脱。既無來處有何縛脱耶。後明海水從心
喩。喩無縛脱所因。水從心力爲因。非定
内外。智從昔願。縁起故來即無來。第二海水
宏深喩。喩無量無邊中三。先標章誡聽。二
佛子此閻浮下喩顯。三佛子於汝意下。法合
喩中三。初別顯水多文有四節。一四洲水。
二龍王雨水。三宮殿出水。四娑竭龍王兼雨
兼出。皆後後倍前以顯深廣。二其所出下。
通顯水相。涌出故潮上速。爲寶消故潮下。
此爲極説。三佛子如是大海下。通顯無量
兼水有四。第三合中二。先合水無量。佛智
一念即無窮盡。況盡三際周乎十方。重重
重重安可喩顯。二佛子至應知如來下。合
通顯無量。非唯智爲佛境。菩提分等皆分
齊境也。智海合水餘合寶等。並顯可知。大
文第三總結。即結云知意。不知佛境。安能
利生。第二偈頌。五偈分二。初一頌法説。餘
頌前喩亦二。初二合頌前二喩。同喩無縛
脱。後二頌大海宏深喩。但頌通顯無量。餘
文略無。第六出現之行。前明分齊境智無
邊。今彰運用則悲智無盡。雖智海已滿悲
無息故。長行中二。先標擧後釋相。釋相中
三。初雙標二行。次雙釋二行。後雙結二行。
今初。義有多含。一無礙行者。即理之事行。
眞如行者。即事之理行。前即行相後即行
體。又前是即智之悲。後是即悲之智。前即
眞之俗。後即俗之眞融而無礙。爲如來行。
第二佛子如眞如下。雙釋中二。先釋眞如行。
後釋無礙行。今初。眞如之名言含法喩。文
中有三。初牒名以解。明體絶三際故同眞
如。契如成行行即如也。過未非縁故不生
不動。現在離縁故非起也。二復擧法界無
形。明雙非契中。是知實相等皆如來行。三
擧鳥飛虚空喩。釋非量義。非量有二。一行
廣無量故。云如來行無邊際故。二即事同
眞便無分量故。以空喩。既無有量何有
無量若謂無量即是量故。雙非永寂爲如
來行故。心彌虚行彌曠。終日行而未曾行。
故涅槃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
般涅槃。第二佛子如來應正等下。釋無礙
行。文中二。先約法總明。後以喩別顯。今初。
智無所住悲示所行。即悲智無礙自無二
礙。令他無礙皆無礙行也。二別以喩顯中
二喩。初金翅闢海喩。喩即智之悲。後日月
無思喩。喩悲不失智。第三佛子至應以如
是下。雙結二行。性結眞如。相結無礙。第二
偈頌有五。前三頌眞如後。二頌無礙。第七
出現菩提圓行之果。故對縁造修必有成
正覺。故文中三。謂徴起釋相總結。徴言正覺
略顯五門。一釋名。晋名菩提存其梵語。此
翻爲覺。正揀二乘成異菩薩。初會已顯。又
單語菩提。但是所覺之道。今云成者。即理
智契合之名。二明體性。攝論云。二智二斷
爲菩提體。智論云。菩提菩提斷倶名爲菩提。
若依此經通一切法。如文具之。三辨種
類。或説唯一如智契合無二相故。淨名云。
夫如者不二不異故。或開爲二。大品明有
性淨菩提及修成故。亦名性淨方便淨也。
或分爲三。約三乘故。如十地論或開爲
四。涅槃云。下智觀者。得聲聞菩提。乃至上
上智觀得佛菩提。又四智菩提亦是四義。或
分爲五。如大品智論説發心等故。或具
明十。如離世間品。唯十爲圓是此所辨。三
除前二。四除前三。五除前四。餘皆兼通。同
教一乘之所攝故。若業用所現。則無所不
收。四明業用文有十門。而體用參顯各
隨別義立目。今統收之。謂縁二諦斷二
障。證二空起二智。印群機現萬像。具十
身遍十方。周於毛端微塵等處。通因及果
業用無邊。具如文顯。五者辨相。即當釋文
略辨十門。一總明體相。二即現萬機。三
體相甚深。四三輪平等。五因果交徹。六體
離虧盈。七相無増減。八用該動寂。九周
于法界。十普遍諸心。十門之中亦可當門
別釋。今且以初爲總餘九爲別。別雖九
門而釋十義。初釋第一。二釋第十。謂擧初
該後。三從第二次第解釋。第十一門釋八
九二義。至文當知。釋文顯然不應異解。今
初。總明具有十門。皆含體相用三。一寂照
爲菩提體。故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一切義
者。眞俗境也。觀極於無觀故。淨名云。不觀
是菩提離諸縁故。如海無心而能頓鑒。非
無所了故。晋經云解一切義。二經合明義
方圓。妙解即是觀觀即無觀。既觀念斯寂無
惑習種。無觀是體照斷爲用。合之爲相。二
等同萬法爲菩提體。謂智與理冥同一圓
覺。故云於法平等。而不失照。決斷分明云
無疑惑。既無所疑即所知永寂。上二已攝
攝論之體。三一成一切成。不見生佛有異
故云無二。以知一切衆生即菩提相故。亦
是能所不二淨名云。不二是菩提離意法
故。四總指前三體相寂滅。寂滅是菩提滅
諸相故。五即心行處滅湛然不遷。亦是不行。
是菩提無憶念故。六雖覺而常定不住定
故。七有二義。一横遍十方廣無量故。二體
無生滅絶分量故。八亦二義。一竪念念成
無際畔故。二一得永常無後際故。心無初
相冥符於理。無前際故。九離邊契中。晋
經此前有無縛無脱。並含在二邊之内。謂若
染若淨若縛若脱。有無一異等。斯邊皆離
不偏住著。故曰離邊。非見有邊邊即中故。
無中無邊方住中道。十總顯離言。上九寄
言顯深。未盡菩提之奧。故收歸性離。令
亡言契之。第二知一切衆生下。印現萬機。
即海印三昧。文中三。初法。一念知三世名
一切智。次喩即擧海印以喩菩提無心頓現。
三合。言無所現者。有三義。一無心現故如
海。二所現空故如像。三無別體故。如水與
像不可分異。自體顯現故名爲覺。起信論
云。諸佛如來離於見想無所不遍。心眞實
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
大智用斯即無思。顯照同體之境爲菩提相
用。故上文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第三佛子
諸佛菩提下。性相甚深。性離言故。理圓言偏
故。第四佛子如來應正等下。三輪平等。釋上
於法平等。等諸法故意輪等故。何所疑哉。
文中二。先別擧身等。後類結顯多。今初。有
十三身。前六等事。次三等理。次一等事理。
事事無礙。後三等因果。略擧十三故結云
無量。皆言量者。是所等之分量。皆言等者。
即能等之三輪等有二義。一者等彼事理
之量。二者等彼事理之體。所以等者。彼諸
理事即我所證。能所冥合彼尚即我。等之何
難。是以聖人空洞無像物無非我。會萬物
以成己也。後佛子如所得下。類結可知。
第五佛子如來成正覺下。明因果交徹。釋上
無二同一性故。文中三。初標次皆同下釋。三
知一切下結。今初。八相之中。略擧其二故
云乃至。此文正同淨名云若彌勒得菩提
者。一切衆生皆亦應得。一切衆生即菩提
相。彌勒示迷此旨。但謂理詰之言。不知
眞得菩提。實如所詰。又前章以我等彼故。
遍同彼量。今明以彼等我故全現我中。是
知一性平等。反覆相成。此中之成爲理爲
事。若是事成。何以釋云同一性故。若是理
成。何以此云成正覺耶。入涅槃耶。此是華
嚴大節圓宗之義。不對諸宗難以取解。
然諸衆生。若於人天位中。觀之具足人法
二我。小乘唯是五蘊實法。大乘或説但心
所現。或説幻有即空。人法倶遣。或説唯如
來藏具恒沙性徳故。衆生即在纒法身。法
身衆生義一名異。猶據理説。更有説言。
相本自盡性本自現。不可説言即佛不即
佛等。若依此宗。舊來成竟亦涅槃竟。非約
同體此成。即是彼成。若爾何以現有衆生
非即佛耶。若就衆生位看者。尚不見唯心
即空。安見圓教中事。如迷東謂西。正執
西故若諸情頓破。則法界圓現。無不已成。
猶彼人悟西處全東。若爾諸佛何以更化衆
生。不如是知所以須化。如是化者。是究
竟化。如是化者。無不化時。故下結云。大悲
相續救度衆生。隨門不同種種有異。約成
佛門一切成也。又此衆生乃是像上之模。令
其去模則。自見己佛。亦見他成。如第十段。
二釋中先總釋。同一無性故得現成。妄性本
虚生元是佛眞性叵得非今始成。故皆成也
次轉徴所無無何等性同菩提性故。後釋
所無。有十二句。前四通生及佛。次四
衆生。後四唯約佛。非獨妄空眞有。亦非妄
有眞空。以性融相法界圓現。故由此無
成正覺。又攝十二總爲六對。一能相所
相對。謂染相淨相相待有故。念念之盡縁所
盡故。煩惱永盡本自盡故。二生滅對。約凡
則本自不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故。約佛
菩提非始生故。何有滅耶。三我非我對有
縁無主故。我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諸法
實相中。無我無非我故。四縁非縁對。攬縁
生故。縁尚不可得故。五能所證對。能證菩提
因所證故。所證法界由智顯故。六合不合
對。虚空非合因有顯故。所以性無。成覺是
合。理智契合即爲縁起。故非有也。三結中。
物物無性故成種智。證斯同體而起大悲。
一得永常故云相續。又只由不知無性。故
教化不絶。第六佛子譬如虚空下。明體離
虧盈。釋上無相虚空無生。故體無増減。菩
提無相成不寧殊。第七佛子假使下。明相
無増減釋上無行。湛然不異行豈能遷。文
中三。初擧喩問答。以化現無形喩成不莫
異。化多心者。喩修多因。化成多佛喩證
多果。次普賢下。讃善以合。三佛子下。結此
生後。第八如來成正覺時下。用該動寂釋
上無止。不滯定故。文中四。初擧所依三昧。
覺不滯寂故名善覺。覺彼一相故用爲方
便。二入已下。顯一身之用。既以一相爲方
便則物皆一相故。一則現多。三如一下。類
顯餘身。如來成正覺時。布身雲於法界。一
一皆是廣大之身。並如一身之現。四佛子
下。總結多門。謂上來所現一定爲門餘定亦
爾。定門既然。悲智總持等門亦爾。故有無
量界矣。是謂高而無上廣不可極。第九佛
子至應知如來下。明周于法界。釋上無量
無量有二。一廣多無量。一毛含多遍法界
故。二無分量皆不生故。文中三。初明一毛
含多。釋以不生故。此與前段分。有分異。
又此唯現佛。即同類相望。前通多類即異
類相入。又前則住體遍應。此則如理而含。
亦如理而遍。二如一毛下。類顯多毛。但容
毛處即是毛孔。次徴意云。身契無生。可許
能含法界。虚空無有能契。何能亦含。釋云。
無處不至則無非佛身矣。是謂大包天
地。細入無間。三隨其下釋疑。疑云。若爾何
以要就覺樹。釋云。隨機所能受耳。是知
坐菩提樹多身頓成。尚曰隨宜。有頂鹿園
豈爲眞極。第十佛子至應知自心下。明普
遍諸心釋前二門。即分爲二。初正明普遍。
釋上無際。念念常成無際畔故。後廣大下。
總結雙非。釋上遠離二邊住於中道。今初亦
二。先指一心。後如自心下。例一切心。前中
先標。次徴後釋。釋云不離者。有二義。一衆
生身心即佛所證故。二全即佛菩提性故。
此即他果在我之因。非約因人自有佛性。
此文正顯佛菩提故。後總結雙非。不離不
斷釋有二意。一不離。結上無處不有。不斷
生下無有休息。二不離者。生佛非異故。不
斷者。生佛非一。不同衆生可斷壞故。是
名入不思議方便法門。是以不得意者。作
衆生思故是不可。設作佛思。是亦不可。即
亦不可。非即亦不可。當淨智眼無取諸情。
第三總結。即最後佛子。今依此知映前十
門。無幽不盡。離此何有眞菩提耶。後偈有
六頌前十門。初二次第頌初二門。次三如
次頌六七八。後一通頌四五九十。以同是
普現無量義故。其第三門。但顯離言故略
不頌。第八明出現轉法輪。得大菩提理必
轉授。長行中三。初標徴次釋相。後總結。就
釋相中二。先顯體用。後顯所因。今初分
三。初法次喩後結勸。今初。文有九句。減數
十也。皆先標後釋。前五顯體性寂寥。後四
辨相用深廣。前中一能轉心。二所轉體。三所
得果。四能詮教。五所顯理。夫轉法輪不過
此五。今皆即事契眞。一能轉心者。由知法
無起故。正轉法時不起心念。言我轉授前
人名心自在。如是方爲眞能轉也。二所轉
體者。即示勸證名爲三轉。此三名輪者。摧
障惱故。言離邊者。若有惑可摧未離於
常。無惑可摧寧免於斷。今永離斷常等邊。
方爲眞能斷所應斷。知與證修亦然。三所
得果者。由斷惑故得離欲際。由證性空本
無可離。斯際亦遣。四能詮教者。理假言詮。
今了本寂滅不可説故。則終日言而未曾
言也。五所顯理。謂即寂滅。今了性淨涅槃。
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方爲究竟之滅。是知。
其輪本來常清淨也。後四相用深廣中。一
觸言皆輪廣也。二即用而寂深也。下二亦深
亦廣。三一即多而無主。四即横竪而恒虚。
謂横則無遺。無所不轉故。竪則無盡窮未
來故。而不著内外。則深廣無涯矣。第二
佛子譬如下。喩中文有二喩。一文字無盡
喩。喩第九無盡。二遍入無住喩。喩六七
八用而常寂故。於中有法喩合。合中二。先
合普入一切。以上法中。但云入一切言故。
今明入餘法則觸類皆法輪。豈同三乘但
用佛聲爲輪等耶。二一切衆生種種下。正
合前文入一切語。前五易故略不喩之。第
三佛子下。結勸可知。第二復次下。顯法輪
所因。於中三。先辨輪所起因。因機差故。若
離物機佛無説故。次佛子如來下。明因所
起輪。物既爲力不同。教須適宜差別。於中
説法所依之定名者。無礙辯才無所怯畏。
得究竟者唯佛有故。後能如是知下。結其得
失。及第三總結文並可知。偈有五頌分
二。初二偈頌法輪體用。後三偈頌法輪所
因。第九出現涅槃。轉化既周安住祕藏。爲
物示滅故次明之。然大涅槃蓋衆聖歸宗冥
會之所。寂寥無爲而廣大悉備。形名絶
識智難思。今以無名強名亦爲五別。一釋
名。涅槃正名爲滅。取其義類乃有多方。總
以義翻稱爲圓寂。以義充法界徳備塵沙
曰圓。體窮眞性妙絶相累爲寂。而言大
者。横無不包竪無初際。此約三徳涅槃。若
約義開略明三義。一者體大。自性清淨故。
二者相大。方便修淨累亡徳備故。三者用
大。化用無盡故。般者入義。性入眞入示現入
故。若圓融無礙即大涅槃。二出體性。涅
槃既妙絶常數。恬怕希夷。雖迥出百非。而
靡所不在。今以義求不出三法。即摩訶般
若解脱法身以爲其體。所以三者。翻三
雜染故。成智恩斷故。成法門法性應化身
故。能證大智冥所證理累永寂故。然此三
種。不離一如徳用分異。即寂之照爲般
若。即照之寂爲解脱。寂照之體爲法身。如
一明淨圓珠。明即般若淨即解脱。圓體法
身。約用不同體不相離故。此三法不縱不
横不並不別。如天之目如世之伊。名祕密
藏爲大涅槃。三顯種類。雖理無不統義類
塵沙。今自陜之寛略分一兩。或唯説一即
大涅槃。或説有二。自有三門。一餘無餘。二
性淨方便淨。三眞與應。或分爲三。此有二
種。一約三乘。二即自性眞應。或分爲四。一
自性清淨涅槃。二有餘依。三無餘依。四無
住處。有餘無餘義通大小。今唯説大。於三
種内不明二乘。餘皆具論融而無礙。爲大
涅槃。如文具之非獨應滅。四彰業用。嚢括
終古導達群方。靡不度生靡不成就。故
涅槃云。能建大事則出現法門。皆斯用也。
然諸門廣義備於別章。略在文具。第五釋
文中二。先徴起後正顯。正顯中十。一體性
眞常。二徳用圓備。三出沒常湛。四虧盈不
遷。五示滅妙存六隨縁起盡。七存亡互現。
八大用無涯。九體離二邊。十結歸無住。然
斯十段。隨義雖殊皆含體用。互相交徹顯
大涅槃。今初分三。初擧法勸知。二如眞如
下。指理同事。三何以下。釋顯同相。今初。根
本自性者。即下所列眞如等十。爲眞應涅槃
之根本故。體即自性清淨涅槃。以出二礙
名方便淨。爲眞涅槃。大悲應物亦自此流
故名爲本。以是本故。但了眞如即了涅
槃。二指理同事中。皆云如者如即同義。能
同涅槃通眞及應。所同如等。即自性涅槃故。
上句皆有涅槃之稱。應眞無本應非不生。
何出現之爲妙。故以本該末以體顯用
令皆圓寂爲大涅槃。所以列十名者。欲
明究竟妙道。窮理盡性無不同故。徳無盡
故。十名已如前釋。於中後二加際言者。窮
眞於無眞。爲眞如際等故。三釋顯同相者。
向言亦如是者。云何如耶。故云如眞如等
不生滅故。何以不生。以但了因所顯非生
因所生故。既無有生亦非出障。始既無生
則永常不滅。是知玄道存於妙悟。妙悟在
於即眞。即眞則生滅齊觀。齊觀則彼此莫二
所以眞如與我同根。法性與我一體。眞既不
滅應滅寧眞。是知涅槃名滅者。乃在於無
滅者矣。第二佛子如來不爲下。明徳用圓備
者。如來之身色相圓備。常現大機前故。文
中先標擧。後徴釋。標中約人顯實。云不爲
菩薩。明説永滅是爲二乘。迹盡雙樹並爲
凡小。據此亦名揀異灰斷。後徴釋中文有
二重。初釋之中自有二義。一令稱實見受
用身。即同法身常住其前。涅槃云。涅槃不
空者。謂有善色常樂我淨故。因滅無常獲
此常故。二於一念下。令見三際應用。亦即
是常。故云皆如現在。涅槃云。吾今此身即
是常身。法身下。開栴檀座佛塔。見三世佛
無涅槃者。楞伽亦云。無有佛涅槃。無有
涅槃佛。亦不起二不二想者。遠離覺所覺
故。謂既知幽靈不竭妙色湛然。三際大均。
何生滅之動靜。故不起二也。亦不取此一
常。故無不二也。下重徴釋。徴意云。菩薩何
以能不起想。釋云。菩薩由了法空本無想
著故。既無心於動靜。終不謂佛常與非常。
第三佛子諸佛如來下。出沒常湛。謂涅槃
無爲而無所不爲。無不爲故能建大事。不
礙出沒。以無爲故住淨法界。體常湛然不
礙出沒故。顯迹爲生即是有餘。息迹爲
滅即是無餘。故餘無餘乃應物之假號耳。體
性常湛。故存不爲有亡不爲無。是知寂然
不動未嘗無爲。應迹無方未嘗有爲。豈可
隨於見聞。以滯殊應之迹。第四佛子譬如日
出下。虧盈不遷。先喩後合。然法身無像故。
無器而不形。聖智無心故。無感而不應。像
非我有。自彼器之虧盈。心非我生豈普現
之前後。故攝論第十頌云。衆生罪不見如
月於破器。遍滿諸世間。由法光如日。是以
經言非日咎也。持戒器破定水無依。菩提
器破智水寧止。無信清珠故。心水渾濁何
由見佛耶。然此中雖明現身。即是三徳涅
槃所流大用。亦涅槃攝。若爾寧殊出現之身。
出現身以法身爲門而論眞應。非無般若
解脱二徳。智慧日身無不照。故永離戲
論。即解脱故。醫王之喩即示滅故。此有般
若寧異菩提。若分相説。菩提爲能證智。唯
是修生。涅槃是所證理。唯約修顯故。涅槃
中説菩提。必從生因所生。涅槃必從了因
所顯。若攝相説。菩提是即理之智。涅槃是即
智之理。即智之理。不礙摩訶般若。即理之
智不礙寂滅菩提智性本有。亦是性淨涅
槃。修顯亦方便淨。隨一爲門則皆放盡即
大涅槃眞菩提也。今以涅槃收之。非唯菩
提及身。前後諸門皆從三徳所流。能建
大事。第五佛子若有衆生下。示滅妙存。既
爲物示滅即體無滅。第六佛子譬如火大
下。隨縁起盡有喩合結。合中以機喩薪。
以涅槃喩火。衆生善根未熟。可熟者成
正覺。以熟之如爲火事。若所應度者皆已
度竟。則現般涅槃。寂無所爲如火息滅。
故法華云佛此夜滅度如薪盡火滅。然現滅
現生。皆是涅槃大用。故攝論第十名涅槃如
火。既起滅在縁。則益不可盈。損不可虧
云云。自彼非佛然也。第七復次佛子譬如
幻師下。存亡亙現由順機故。此滅彼存。非
如來身不能長久。前喩約見滅見成。此喩
約常見不見。第八復次下。大用無涯。謂正
宗涅槃。而便分身無邊。窮於來際不動三
昧者。究竟寂滅也。由寂無動故。無所不動
耳。涅槃受純陀供處大同於此。而佛數少
順機不同故。第九佛子如來身者下。體離
二邊。身若是實有不可滅。身若是虚何能
起滅。若有方所此現彼無。由非實故起滅
無恒。由非虚故能無不現。無方所故感
處即形。本願力故化周法界。隨堪度故見
則不同。第十佛子如來住於下。結歸無住。
上來九門。初門多顯其體。餘八皆體用雙明。
今此分二。初至實際。通結九門之體。後爲
諸衆生下。通結八門之用。隨時示現正顯
於用。本願力故顯用所因。無有休息皆
窮來際。不捨已下。明用分齊。誰獨非涅槃
而欲捨之耶。是則初住實際故不住生死。
後不捨衆生故不住涅槃。由雙住故能倶
不住。前即大智後即大悲。大悲般若常所
輔翼。爲無住涅槃。自性涅槃衆生等有。二乘
無學容有前三。唯佛世尊獨言具四。故就
無住總以結之。即安住涅槃建大事也。偈
文有六。初偈頌第四次偈頌第六。次偈
頌第七。次二偈頌第八。後偈頌第十。初句
無生之生。次句無滅之滅。次句結歸涅槃
無名。後句結其大用無盡。此二無礙是無住
義。餘不頌者。含在此中。第十明出現見聞
親近所生善根。前九門出現一期始終。今
明於上見聞功深益遠奬物進修。文中三。
初徴起次正顯。後結示。就正顯中分二。先
明見聞信向益。後見聞不信益。前中先法後
喩。法中先總後別。今初。見等如後喩合中。
後出生下。別即示不虚之相。有十一句不
出智斷恩徳思之。第二喩中三喩。喩其三
徳。初少服金剛喩。喩於智徳。智慧破惑如
金剛故。以有智慧者。必無煩惱故不共
住。第二少火燒多喩。喩斷徳。性究竟者。了
惑本寂故。第三藥王遍益喩。喩恩徳。種種
利生故。文中先喩後合。合中二。先明爲
六根境界益。合上藥王遍益。六根皆通在
世滅後。滅後亦有見故。況憶念等。寶性論
中。亦明如來與菩薩。爲六根境界。大同
於此。後若有衆生供養如來所經土地下。
明遺迹之益。合上取彼地土。所經土地猶
通現滅。其塔廟者。唯約滅後。亦同法華乃
至擧一手等。皆已成佛道。第二佛子我今告
下。明不信益者。此明益深。如來祕密藏經
明。罵藥服之得力。罵沈燒已還香。罵佛猶
勝敬諸外道。若爾豈無罵罪罵罪非無。今
語遠益故。法華云。跋陀婆羅等。罵常不輕
千劫於阿毘地獄受大苦惱畢。是罪已。還
遇常不輕菩薩教化。涅槃喩以毒塗之鼓。
欲聞不聞無不死者。故菩薩之名。起自
聞謗之日。謗尚遠益況深信耶。況解行耶。
況證悟耶。弘持之者。勉思此文。第三佛子
至應如是下。結示可知。第二佛子如來下。
總以結酬揀喩異法。上來性起請説因喩。
普賢依請明十出現。皆借象取譬。意顯佛
旨深玄。深玄之旨尚不可以智知。豈言象
之能及。故令外亡言象内絶思求。則庶
幾於出現之旨。大文第五佛子此法門下。顯
名受持分。於中分二。先長行後偈頌。今初。
準晋經。此前有諸菩薩。發二種問。謂何名
此經。云何奉持。今但有答。即分爲二。先顯
名後佛子此法門下。明受持令知總名。尋
名求旨識受持法。依之修持故。今初。有十
名分爲五對。一内深外絶對。謂内證三徳
祕密藏故。外則凡小不能測故。二證寂開
智對。三現果成因對。謂性淨萬徳即是佛種。
今十門出現即是現義。四越世順佛對。世
尚不知安能破壞。此十通是佛分齊境。五
淨機演實對。知生佛同源則能淨故。隨縁
不變之性諸佛本故。而性相無礙因果圓融
爲不思議。過此更無爲究竟法。前九別義
後一總該。第二明受持中二。先辨定法器
後是故菩薩下。擧益勸修。今初。有法喩合。
法中二。先標器非器。非器不爲。所謂權小
乘可思議乘。歴次修故名餘衆生。是器則
爲所謂圓機。不揀凡聖趣向大乘。揀於小
乘。不思議乘揀於權乘。一運一切運。十信滿
心即攝諸位。圓融無礙名不思議乘。後此法
門下。明受非受。釋上爲不爲。有圓信手能
受衆行故。上爲之。權小於斯不盡能受。是
故不爲。法集經云。是經雖行閻浮提。於能
信深法者常住如是。衆生心手中行亦有
以信解行證皆有手義。以後後破前前亦
是一理。第二喩可知。第三合中以經合七
寶者。若無此法非眞佛故。生如來家。合
第一夫人所生太子。如來相者。初心頓行
佛行故。散滅有二義。一不能信受則教不
行故。二不能修行則行不行故。般若論云。
法欲滅時者。修行滅故。下釋散滅所由可
知。第二擧益勸修中三。初略標釋。二佛子
設有下。廣釋所由。三佛子至成就如是功徳
下。總結成益。就廣釋中二。先反顯後順釋。
今初。若不依此教。縱多劫修行尚非眞實。
況能疾得菩提。此中設有之言。似當假設。
望慈氏讃善財言。餘諸菩薩於百千萬億
那由他劫。乃能滿足菩薩願行。今善財一生
則能淨佛刹等。斯則擧權顯實非假設
也。若實有此不信人者。爲在何位。文無
定判義當三賢。以入證聖必信圓故。若約
教道三祇亦未入玄。所以凡夫頓能信者。
宿因聞熏爲種別故。今更不信當來豈聞。
第二若得聞下。順釋中二。先明聞信生家益。
後佛子至聞此法已則能下。信聞成行益。
今初。先明聞信。後當知下成益。生如來家
爲總餘句爲別。別中一以如境爲家。無性
論云。生如來家者。謂佛法界於此證會故。
名爲生家。二以行法爲家具家法故。三
以俗境爲家。世親釋云。由此能令諸佛種
性不斷絶故。四遠離非家。五以佛行爲
家。十住毘婆沙第一云。今此菩薩行如來
道相續不斷故。廣如彼釋。六菩薩法性爲
家亦是佛種性故。亦同如來一如境故。七淨
當佛家。八住本佛家。九總明因果事理無礙
家。前六自分家。後三勝進家。前來初住見心
性故。故名生家。四地寄出世故。生道品
家。八地無功用故。生無生法忍家。今此通
三。兼顯凡夫解心亦名生家。因果無礙故。
第二信聞成行益。十句分爲五對無礙。一
即觀不礙於止。二見佛不礙入法。三智行
法界不礙起福。四智不染世不礙悲入。
五體絶三世不礙用而迴向。不入而入釋
上入義。不於已下。復釋不入而入。智體即
如。如外無法而可攀縁故。無可入心行處
滅。寂然無入不失照用故。恒以一如而觀
諸法故名而入。此二無礙方爲眞入。又一
即是如。便於一中已見一切。第三總結可
知。第二偈頌即屬第十見聞之益。不頌
顯名受持。顯名受持後文自頌。此頌應在
揀法異喩之前。以前長行鉤鎖顯名。亦是
見聞益故。若迴此偈於現瑞後。與後偈相
續。文理甚順。四偈分二。初一頌法説。後三
如次頌前三喩。大文第六現瑞證成。於中
二。先現瑞後證成。今初先此界。後類通。動
刹等數皆廣多者。法難思故。二是時十方下
證成中二。先果人證。後因人證。所以具二
者法玄妙故。因果交徹之法故。因圓果滿之
法故。前來諸會唯菩薩者。唯因行故。發心
品中唯果證者。果之本故初心成佛難信受
故。隨義各別。所以互無唯斯具二。今初
分四。一現身。二而作下讃説。三佛子我等下
引説證成。兼明結通所説。一説一切説故。
今此會下擧益證成。於中四一得因位果滿
益。一生得菩提故。神通三昧即十通十定
故。二佛刹微塵下得發心益。與遠記者
不期速成故。又前明一生即多之一。此辨
多劫即一之多。既一多圓融何定劫數。妄
生多劫智日不遷。苟執短長未期成佛。
同號佛殊勝境者。縁佛出現境故。三我等
下護持久遠益。四如此下結益廣遍。第二
爾時十方下因人證。於中四。一明集因。前
果人證承前現瑞之因。故略不敍。今此顯
因果別故。廣出集因文顯可知。二十方各
過下明現身。雖來自十方而周遍法界。
則來即無來矣。三示現菩薩下辨其徳用。
十句文顯。四以佛神力下發言誠證皆同普
者普法同故。界佛名異者。不失主伴故。
普光明者。常寂光土無不遍故。佛名普幢
自在者。本智高出無所不摧。事理無礙故。
亦結通所説。大文第七爾時普賢下。以
偈總攝。文中二。先敍意後正頌。前中二。先
説儀。後欲重下辨意。欲重顯前十門出現
故。文有十句。句各一門。而約利生爲次不
等。一成正覺。二即法輪。三是見聞生善。此
三正顯益故。四即出現之法。是前總門。五
即是心約智顯故。六即圓音。七即境界。境界
無量生光亦多。八即涅槃動寂自在。大般涅
槃爲佛莊嚴故。九即是身約本説一故。十
即是行果中説因故。後正頌中四頌。初一頌
説分中結酬。以此總包十段意故。後三頌
顯名受持。初句顯名。餘皆勸持。且分爲三。
初偈歎深難聞。次一偈明文由多善。後偈
擧勝勸持。然此一品文旨宏奧。能頓能圓。
究衆生之本源。罄諸佛之淵海。根本法輪
之内更處其心生在金輪種中。復爲嫡子。
妙中之妙玄中之玄。並居凡類之心。少功而
能速證。安得自欺不受。長淪生死之中。今
聞解能欣尤須自慶昔善。出現品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一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離世間品第三十八已上入第
五十三經
初明來意。來意有三一分來。前明修因契
果生解分。則於法起解。今明託法進修成
行分。則依解起行義次第故。二會來者。前
會因圓果滿生解之終。此會正行處世無染。
通於始終故次來也。三品來者。前品出現之
果殊勝。今明依彼起行圓融。故次來也雖
一分一會一品是同。所對既殊。來意亦別。第
二釋名。亦有三別。一分名者。沒彼位名但
彰行法。欲顯行位無礙。前後圓融。故以名
也。二會名者。約法不異分名。約處名三會
普光明殿之會。第七重會會終歸始故。雖
越四天同爲生解之會。今復重會通對彼
分始終。依解成行故會普光。而前分生解
差別故。寄歴處以顯淺深。今分起行圓
融故。一會並收因果。亦表成行。不離普
光明智故。此中不隔餘處。何有重會之
義若約次第。前時後時即是重義。若約圓
融。就義名重故。不動前二而升四天。二
七相望亦何所隔。明知。約義亦猶燈光渉
入無礙。亦似燈炷重發重明。約人名普慧
普賢問答之會。三品名有二。一得名。二釋
名今初又二。一異名。下文十義至彼當辨。
有別行本名度世經。度即離義。又有別行。
名普賢菩薩答難二千經。此就能離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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