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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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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受稱餘皆當位受名。此十圓融地地皆
具。若約行布。則前前之名應該後後。後。後
之稱不該前前。如歡喜之名義該十地。法
雲之稱不預前九。今爲顯別相。各從初得
受名。下文重顯。四結名顯勝可知。第三
彰地要勝者。爲欲令物生渇仰故。文中
二。初明不見不説。反顯十方報化皆説。二
徴釋所由。徴云。佛國不同化儀亦異。如何
十地要皆説耶。釋意云。此最勝故。謂萬法皆
如體如成聖。離斯證智皆是隨宜。故爲要
勝。文有四句。初二句總標顯勝。初句證行。
謂諸佛證此爲因成菩提故。餘皆助道故。
此最上最勝。次句阿含法門者。名爲法體。光
明者顯照一切餘法門故。後二句別顯其
相。初句釋前阿含。云分別説即明前法光
明。是教體用。此句是教所照法門故。論云。分
別十地事者。顯示世間智所知法故。後句顯
上證道非地前世智所知。名不可思議故。
論云。顯示出世間智故。説證將默。故呼佛
子已説本分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二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六爾時金剛藏菩薩説。此下請分中三。初
説已默住。二是時下三家五請。三爾時金剛
藏觀察下。許説分齊。所以默者。將欲演之
必固默之。欲令大衆渇仰請説故。所以
俟請者。略有二意。一増諸菩薩尊敬法故。
二前本分中。擧地歎勝。爲増樂。欲令此
請中生正解故。云何生解。謂由請故得説
默之由。顯地體甚深離於言念。令衆先解。後
聞説分不隨聲取。離謬解故。即復由此
故。有第三示説分齊。初默可知。第二請中
三家請殊。即分三段。謂初解脱月請。二大衆
請。三如來請。所以要三家者顯法深妙。令
聞解故。衆首顯揚當機渇仰。化主加勸事方
周故。道大兼亡法應請故。爲順請主。此衆
堪聞言不虚故。爲成請者。如來護念而生
信受言有徴故。此約因請生請亦是次第。
又佛請者即名爲加。謂衆雖已請要假主
佛威光。方堪説故亦名爲教。如來教説顯
剛藏説。傳佛教故。又前二家請。顯此地法
因人修故。後一家請。顯此地法佛所證故。
前之二請餘經容有。後之一請餘經所無。法
華三請但是一家。良以地法甚深寄位難説
故。又三請次第者。初解脱月者彼衆上首故。
餘問則亂。何縁大衆不亂問耶。衆調伏故。
由前二止三請抑揚時衆故。次衆請以表虔
誠。然非爭起。依前請儀同聲齊請。故亦不
亂後。聽説理窮故如來勸説。今初衆首請
中。總有三請。所以三者順世儀式。少不殷
重多則繁亂。正得中故。以止有三。抑揚
當時調伏機故。二家助成各唯一請。然依
三請應分三段。若兼三止應分爲六。以
前默住之止。通爲五請之本。不可唯屬於
初故。止請相乘。且爲五段。一怪默騰疑請。
二法深難受止。三歎衆堪聞請。四不堪有
損止。謂雖有堪者亦有不堪故。五雙歎
人法請。謂不堪聞者以法深故。亦得佛
護固應爲説。於是剛藏理窮更無違請。就
初請中分二。初明大衆覩默生疑。二解脱
月下騰疑爲請。今初言何因何縁者。疑怪
之辭。爲因説者不能説耶。爲縁聽者不
堪聞耶。金剛藏下出所疑事。二騰疑爲請
中二。初敍請因。謂領衆疑故。二以頌正請。
文有五偈顯説聽無過。是以應説。即分爲
二。初偈説者無過。亦遣大衆何因之疑。後
四聽者無過。亦遣大衆何縁之疑。雖似初
二徴默所由。爲拂衆疑。後三請説爲遂衆
欲。文彰略耳。非不互通故依前判。今初歎
説者淨覺無過。偈初二字偈末三字。合爲徴
問之詞。謂有中間淨覺無過。何故不解釋
耶。聖徳雖多偏歎淨覺者。是説因故。覺即
覺觀。由此得爲口加行故。具能所治無
思發言故云淨覺。淨覺之人名淨覺人。三字
爲總。餘皆是別。別歎淨覺有二勝能。一攝
對治。謂念智具。念謂四念智謂如智。二離諸
過謂餘十字。具字兩用。初中由有能治。所
治不生。所治有二。一者雜覺。謂凡夫尋伺
與四倒相應。即迷事倒。以四念爲治。二雜
覺因憶想分別。謂隨名相轉即迷理倒。以
眞如智爲治。前唯凡夫。後通凡小。言離過
者離三種過。一由無瞋等功徳具故。離慳
嫉過。謂無瞋治嫉等取無貪。無貪治慳不
等無癡。無癡即前念智攝故。二由前已説
上妙地故。無説法懈怠過。三由有樂説辯
力無不樂説過。然念智正爲治雜覺等。故
受治名。而無瞋等本意不爲治於嫉等。有
此任運自無彼故但名離過。第二歎聽者
無過中四。偈分三。初二歎同生衆。論云。
同法決定故。有樂聞故。次一偈歎異生衆。
論云。復示餘者心淨故。後一偈雙歎。論
云。又顯此衆皆堪聞法故。今初二偈前
偈歎根。故云決定。後偈歎欲故云欲聞。
若有欲無根雖聞不解。有根無欲設聞
不受。故須雙歎。今初同法即是同生。揀後
異生。決定即是根器。揀後樂欲。初句爲總。
論云。決定者黠慧明了故。黠慧即根黠能知
教。慧能入證故。次二句別。論云。決定有三。
一上決定願大菩提。故云勇猛。二名聞決
定。他善敬重故云無怯弱。由内無怯弱外
著大名。三攝受決定。謂彼説者善知故。即
經説地名由堪攝受方爲説耳。下句徴默
可知。後偈歎欲中。初句所欲之法。次二句
正明有欲。後句結請。論云。是中若但有阿
含決定。無證決定。但有非現前決定。無現
前決定。如是決定法器不滿足故。不能聽
受者。現前是欲現見起故。非現前是根。但冥
具故。此中意明。但有根而無欲不堪聞法。
今前偈於教決解於理決證。具二決定。爲
非現前之根。復有今偈現前之欲教證決定。
則具足決定故堪受也。其心無怯弱者。論經
云。佛子智無畏。無畏即無怯弱。契理之心。
即名爲智然智有二種一證法。故此屬前
根。二現受故此屬今欲。欲亦須智。故於樂
聞心無怯弱。總前二偈根欲。雙具諸地妙
義。願爲説之。第二一偈歎異生衆。但云衆
會故雙歎根欲。初句爲總心無濁故。名爲
清淨。三句爲別。別離六濁。一不欲濁。謂無
心餐採故。離懈怠治之。二威儀濁。不恭肅
故。嚴整治之。三五蓋濁。貪名等故。潔淨
治之。四異想濁。謂貢高雜染輕慢雜染等。皆
名異想。今説行堅固不動治之。五不足功
徳濁。善根微少故。於彼説中心不樂住。具
功徳治之。六愚癡濁。謂愚闇不了故。智慧治
之。第三一偈雙歎二衆。云一切故。相視爲
總。論云。迭相共瞻者示無雜染故。餘皆
是別。咸恭敬等無輕慢雜染。下半喩顯敬
法轉深。何有雜染。論經云。如蜂欲熟蜜。古
釋云。齊心趣證如蜂熟蜜專意。求教如
渇思甘露。今即但。云念蜜則二句皆通教
證。然蜂之念蜜渇之思漿。喩希法喜解脱
之味更言好蜜復思甘露。顯法之妙思渇
情深。第二爾時大智下法深難受止。文中二。
先敍意。後偈酬前中令衆歡喜。是總酬答相。
謂説偈本爲除前疑惱得心喜故。酬答有
二。一堪酬答。自有大智故。二不怯弱酬答。
不畏大衆之不堪故。論云。此二示現自他
無過故。故後偈意明法難説。非己無智而
不能説。但言難聞。非斥大衆全不堪聞。
偈中五偈分四。初二頌明法難説。遣上何
因之疑。成上有智。次頌顯法難聞。遣上何
縁之疑。成前無畏。三一偈喩難説聞。後一
偈擧難結默。初中分二。前偈顯難説之法。
後偈彰難説所以。今初偈末難字。即是總相。
謂難得故。難得所以後偈明之。此難有二
種。一最難。體出名相故。經云第一。二未曾
有難在相所無故。經云希有。上二明難相。
何者是難法體。即偈初二句。菩薩行者是出
世間智。謂即是證道。證心渉境故名爲行
地。事者謂十地事行即是教道。相差別故。最
上者。通説上二勝故。諸佛本者。釋上證智
得菩薩行名所以行。是因義。覺於佛智所
以名佛。今此證智亦覺佛智。故爲彼本。本
即因也。此之教證於何處成難。謂顯示分別
説。證道亡心故難顯示。教道依證亦難分
別。第二釋難所以者。彼前菩薩行事所以
難者。由住微妙深義故。故論云。彼菩薩行
事義住不可如是説。偈中初二句對劣彰
深。次句就勝顯妙。末句擧聞迷惑顯成
難説。於中難者是總相。云何難。難得難證
故。難得有四。一微細難得。顯非聞慧境故。
二難見難得。亦非思慧心眼見故。三離念難
得。亦非世間修慧境故。以地智是於眞修
故。非地前心數分別縁修之境。四超心地難
得。非唯非地前之境。亦非登地已上報生
善得修道智境。謂變易所起異熟心識名爲
報生。生便能知無常等。故名善得修道智。
以非照實之智故。亦不測地智。知無常
等未忘心境名爲心地。以七地已還皆容
出觀故。又此善得修道智即加行。後得智
非根本故。所以揀之。故瑜伽五十五修道
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既通於世
故非其境。既非四心之境是誰境耶。即佛
智境。何者是智見實義故。出生有二義。一
生彼佛智故。二出離於生是無漏故。末句
云。所以難説者。聞者隨聞取著悉迷惑故。
第二一偈顯難聞者論云。已辯難説復顯
難聞。然偈中擧具徳能聞。反顯難聞。兼欲
使人學能聞故。於中三句擧徳。末句結成
能聞。初中初句爲總。謂持聽法心堅如金
剛。則能得聞。下二句別。堅有二種。一決定
信堅。即第二句。若無此堅於他分法不能
入故。二證得堅。即第三句。若無證堅於自
分法不能入故。深信之相云何。謂於佛智
設心智不及。仰推佛智非我境界。是深信
相。即勝鬘三種正智中仰推智也。所信是何。
謂佛勝智慧。以此地智上同佛智故。佛智
有二。一菩提智。是自行證法稱性無邊。二
化生權智是利他教法。隨機隱顯種種差別。
即是法華諸佛智慧及智慧門。於此二深皆
能信故。云何證堅。此亦有二。一知是能證。
二心地是所證。言無我者。通能所證。心地
即二空眞理。所依之事謂唯識相。論云。隨心
所受三界中報。此即異熟識。又隨心所行
一切境界。亦名心地。此即前七轉識。及通
八識相分内外諸境。於此二類。如實了知
我法二空。成無我智。下句結成。既知難聞
之義。如是具上二堅。方聞上來微細勝智。
第三一偈喩難説聞中。上半喩下半法合。此
中喩意不單取虚空以無畫處空不爲喩
故。亦不單取畫。以壁上畫不將喩故。正
取空中之畫。風喩亦然。於中能依風畫以
喩阿含。所依之空以喩證智。然空中風畫不
可言無。謂若依樹壁則可見故。亦不可言
有依空不住故。非有非無故不可説。文
意正爾。論有三段。初釋喩相次釋合相。後
揀喩不同。初中有三。初離釋二喩以明非
有。次合釋二喩以明非無。三雙結二喩成
不可説。前中畫喩有二。一正顯喩相云。此
偈示現如空中畫色如壁者。謂此空中畫色
不異壁上畫色。故云如壁。若爾。何以不見
二顯其非有。論云。是中不住故不可見。謂
壁上之畫有壁可住。故可得見。空中之畫
無可依住故不可見。下風喩亦有二段。一
云如空中風如樹葉。此正顯喩相。二云。是
中不住故不可得見。此顯非有。謂樹葉上
風有葉可依故可得見。空中之風無可依
住故不可見。二合釋二喩以辯非無。云
此動作者。非不空中有是二事。此論意。明
但無可依故不得見。非風動畫作其體全
無。三結成不可説義云。是虚空處事不可
得説。處者虚空處。是風畫所依之空。虚空
事是空中風畫之相。由前義故不可説有。
由後義故不可説無。故此空處及畫事風
事。皆不可説其處所。第二釋合喩中。次
第合上三段。而但雙合。初論云是畫風如説
者。此合上喩相。次論云。以非自性不可得見
是不住故以其客故者。合上非有。即以非
自性合上不住。以其客故者。出名無性不
住所以。謂名是實之賓。故無所住無自性也。
二合前非無。云非不於中有此言説。三合
前結成不可説。云如是佛智言説顯示地校
量勝分別難見者。佛智即所分別。合上空處。
言説顯示下。是能分別。合上空中事。以詮
從旨故亦難見。合上不可説處。然論佛智即
今經牟尼智。牟尼此云寂默。以智相即智
性故。此即地智而名佛智者。無二體故。亦
是譯人見牟尼之言。謂是釋迦故耳。第三
揀喩不同者。擧二喩者喩旨別故。論云。
畫者喩名字句依相説故。謂畫有相状如
名句之屈曲。能顯地相。風者以喩音聲。聲
無屈曲如風之相。假實既殊故雙擧之。又
假實相依闕一不可。故云。又説者以此二
事説。聽者以此二事聞。故擧二喩雙喩説
聞。若將二喩喩所詮者。仍有兩重。一風畫
喩地相所以不可見者。以同地智故。如
風畫合空。二將風畫復喩地智。地智所以
不可説者。以即同果分。離言説相故。如
風畫合空。若以果從因則亦可説。以智從
相地有差殊。以旨從詮可聞可説。是則無
聞説之聞説也。第四一偈擧難結默者。若
準上義。以二事説以二事聞。則可説可聞。
但是難見如何不説。故有此偈。意云。説聞
本在證見。難見説之何益。況復加以難信
故我默然。初句所證見法。次句難證。難中之
難故云最勝。次句難信。非地前證信故曰
世間。上三句擧難後一句結默。第三解脱
月歎衆堪聞。請前已歎竟。此復歎者。由聞
上言證信難得。示現此衆有信有證有堪
能故。先長行後偈頌。前中分二。先敍請。後
佛子下。發言正請。於中三。初陳衆集。二善
淨下。歎衆具徳。三善哉下。結請。二中十句
初總餘別。總謂善淨深心離教證過。故名善
淨。深心有二。一具修一切諸善行故。即下
教淨。二與理相應故。即下證淨。下九別中。
前五阿含淨。後四證淨。謂順教修行名阿含
淨。證理起行名爲證淨。教通地前證唯地
上。今初五中。一善潔思念即欲淨。隨所念
阿含得方便念覺淨。謂得方便。即不取念
相名爲善潔。二善修諸行者求。淨三業敬
順起求法行故三。善集助道即生得淨。願
得益衆生處上上勝生。生而便得悲智勝念。
以助正道故。四善能等即受持淨。親近多
佛意在多聞憶持故。五成就善根即行淨。
爲求地上眞證法故。習少欲頭陀等離著
善根。後證淨四中。一捨離癡惑者得淨現智。
善決定故。謂眞見道中得無分別智。非比
知故名爲現智。相見道中以後得智審觀
理智故決定無惑。亦可倶通相見道中。亦
名現觀。眞見道中決理無惑。皆破無明故
云捨離癡惑。二無有垢染即不行淨。修道中
一切煩惱不行故。相見道後至金剛無間道
中。皆是修道。復數修習無分別智故名修
道。滅二麁重皆使不行。對見道中初斷所
知。故云垢染。成唯識第十云。煩惱障中修
所斷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彼障
現起地前漸伏。初地已上能頓伏盡。令永不
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七地之中雖暫現
起而不爲失。八地已上畢竟不行等。煩
惱即是垢染。不行即是無有。然見道中。非
不斷惑見理義増。修道位中審慮重觀除障
義勝。故此偏説。三深心信解即無厭足淨。不
樂小乘。但於上勝佛徳深心希欲。信解決
定故。四於佛法下不隨他教淨。趣菩薩地盡
道中自正行故。上歎徳竟。第三結請可知。
二偈頌中。初偈直擧法請不頌前文。上半
擧法請説。下半彰説有益。後偈頌前請可
知。第四爾時下。不堪有損止中二。先長行
中亦二。先領前所歎對下有損。所以言雖。
後然有下。擧損違請。於中二。先擧損劣解
之人。通凡小等。皆是迷法之器故。多生疑
者。正行相違猶豫義故。惑者心迷於理能破
壞善法遠離善法故。此明現損。於長夜下。
明其當損。後我愍下。結默違請。偈中亦二。
初偈頌前段。淨明有信餘皆有證。如山如
海雙喩教證。後偈頌後段以取相故。但
依於識不能依智。第五雙歎人法請中。
復重請者。示彼疑惑應須斷之。豈可避之。
避之不説有多過咎。何等過咎不得成就
一切佛法。文中先長行。後偈頌。長行中三。
初標請。次何以故下。釋請。後是故佛子下。
結請。釋中二。先直徴釋。後轉徴釋。前中先
徴意云。何以當得佛護而能信耶。釋云。法
應得護由得護故必能信受。二轉徴釋中。
先徴後釋徴。意云。何以説十地時法應得
佛護耶。下釋意云。如來説法不離教證。最
所要故。文中三。謂法喩合。法中最初所行者。
依阿含行故。成就一切諸佛法者。是證智故。
此即九種教證中。第四修成相對。二喩中以
字母喩於地智。爲諸法本。論云。書者是字
相。如嘶字師子形相等者。以書記字非正
字體。言師子形者。謂&MT03246;字如蹲踞形。有云。
如呼師子爲&MT03245;
多故。&MT03245;字像形似師子
頭尾者。全不似也。字者論云噁阿等者。即
十四音正是字體。字即文也。等餘十二。然
有十四音。二音不入字母。謂里梨二字。數
者名句。此二是數義者。謂有二字多字名。
必以多字成句故皆數也。説者是語言。皆以
字母爲本者。明末依本喩果依因。字母究
竟者。明本能攝末。喩因無不攝。上二順
明。無有少分離字母者。反成上二。言字母
者。即迦佉等三十四字。以前十二音入此
三十四字。則一一字中成十二字。復有二
合三合乃至六合。展轉相從出一切字。故名
爲母。論經名爲初章者。以梵章之中悉談
字母最在初故。然五天口呼。則輕重有異。
書之貝葉字體不殊。梵天之書千古無易。
不同此土篆隷隨時。故此爲母。亦常楷定。
三合中初合末依於本。後十地究竟合因
無不攝。所以須此二者。若但言爲本容
非是末。如以百錢爲本成多財貨等。今明
如水爲海本。無海非水故。云究竟無有離
者。又爲本者非但因爲果本。亦乃後爲前
本地前。望證修阿含故。初心即以智觀如
故。第三結請可知。問若依上義。諸佛有力
能令信者。何故今後衆生於彼法中亦有
謗意。答有二種定。則不可加。一感報定。以
先世今世造定業故。二作業定。宿惡熏心
猛利纒起難曉喩故。上如釋種下如琉璃。
頌中初偈頌標請。後偈頌釋請。略不頌結。
頌釋中長行法中無究竟之言。而喩中有。今
此反前欲顯具有。又法中明本能生末。合
中明末依於本。皆影略耳。第二大衆同請
者。上來衆首請説。顯衆堪聞樂聞。今大衆
展誠自陳有根有欲。文中先敍請。後正偈
請。於中二。前四偈半歎人堪能請。後一偈
歎法成益請。今初亦二。前二頌歎説者。餘
歎聽者。前中初五句歎説者。自成教證。後
三句歎能令他入。今初。初四句歎證。後一
句歎教。自分所成一切行位。通名爲證。上
受佛教説爲阿含。即九種教證中第八門
也。今初上者是總。然總有二義。一雙爲教
證之總。二唯顯證力辯才。對教名上。此中
歎證辯才有三。一眞實智爲辯所依。即經
初句無漏故無垢。過小故云妙。二辯體性
即第二句。謂堪能分別無邊法義故。三者
辯果即下二句。依前起詞樂説故名爲果。
一詮表深旨字義成就。即下一句二滑利勝
上字義成就。即宣暢句。二有一句歎阿含。
謂念持於教得淨慧無疑名清淨行。三句
歎能令他入者。初句令入證。謂已入地者
令得佛十力。未入地者。令得入地。故云
集功徳。集功徳即論經淨心。淨心即初地。由
集徳成故。後二句令入阿含辯才分別説
者。意令受持十地法故。説主既内具二力。
外令他入。何故不説。二有二頌半歎聽者
中二。初偈歎衆有根。後一偈半歎衆有欲。
今初由有根故堪受教證。初句有治。次二
句離所治。下句結請。結請惟願是總。惟願
有二。一求阿含。二求正證。有二妄想不
堪聞教。一我二慢。以我慢故於法法師不
生恭敬。以定戒爲治。謂若有定則心調
伏。故内無我慢。戒則善住威儀外相不彰。
有二妄想不堪得證。一邪見顛倒見故。二
疑念於不思議處不生信故。有二對治則
能得證。一證見善思義故。即經集正。謂積
集深思故。二者正心。信心歡喜故。二歎有
欲者。顯示大衆求法轉深。於中一偈喩明
半偈法合。前有四喩。喩四種義門。示現正
受。彼所説義。一受持謂求聞慧。初聞即受隨
聞受持。如水不嚼隨得而飮。二助力。謂求
思慧嚼所聞法助成智力。如食咀嚼以資
身力。三遠離。謂求修慧依聞思行能去惑
習。如服良藥藥行除病。上三三慧。四安樂
行。謂求證智即三慧果聖所依處現法受樂
行故。如蜜衆蜂所依故云貪也。後法合中
能求一向是法。所求猶通法喩。以一甘露
總合四喩。甘露有四能故。一除渇。二去
饑。三愈病。四安樂故。二有一偈歎法利
益請。直觀經文似當結請。今依論判故
云歎法善哉是總。所説法中善具足故。善哉
有三。一所依即廣大智。説地必依此慧故。
二體性即第二句。正説入諸地則地地轉勝
故。三者地果即後二句。謂具十力無障礙佛
菩提故。行亦果行如出現品説。自下第三
如來加請前雖二家四請。爲顯法勝復待
佛加。前來爲分主伴主佛。唯明意加。今欲
具於身口故復重加。又前默與威神令有
加請。今加爲説不與前同。若爾諸佛前已
具於三業何得復加。前但是加未是請故。
今以加爲請並異於前。上力被下説以爲
加。因加勸説目之爲請。加即是請故云加
請。長行則以加爲請。偈頌則以請爲加。
不以常口求請。而以雲臺發言。不以常
身展敬而以光業代者。爲不輕尊位故。
要復請者爲重法故。前加分中不加大衆。
今此加者。前若即加説主。無由三止。此若
不加請主。前言得佛護念便爲無驗。文
中通有八業二身。且分爲二。先長行有二
身七業。後偈頌但明請業。前中二。先此佛光
照十方。後十方佛放光照。此二光互照必
互相見。二段皆有二身七業。今初分二。先
明光體業用。後作是事已下。正明所作。今
初。先明光本。上加於下多用眉間之光。亦
表將説中正之道。出清淨下。正明體用。
於中文有六業。一覺業。即光名體。謂是光
照菩薩身。已自覺如來力加故。覺照光用
故曰焔明。二百千下。因業。能生眷屬義
故。三普照下。卷舒業。舒則普照十方。卷則
還入常光。今文略無卷業。若兼取下文。如
日身中於空中住。義則通有。四三惡下止
業。五降伏業。論經云。一切魔宮隱蔽不現。
今經闕此。六又照一切下。敬業。顯現佛會
令物敬故。七又照十方下。示現業。正爲令
衆見説聽者。皆得佛加堪説聽故。長行受
身加之名偏從此立。二正顯所作即二身
之一。言二身者。一流星身。往他方世界故。
論不指經。古徳共指卷舒敬示三業當之。
以是往來光體如星流故。二如日身。謂如
日處空即此所作。於上空中爲臺是也。故
以身業相對。應成四句。一業而非身。謂
八中除三。二身而非業。即如日身。三亦身
亦業即流星身。四非身非業。此經所無。即
論經彼此相見。以身約有體業約有用。三
則雙具。四則非正所爲故。二十方佛放光
照此者。正爲照此。然其作業亦周十方。七
業二身不殊此佛而加。又亦照此娑婆。經
文以主佛普照此。不待言伴佛普照。正意
爲此加被相故。第二偈頌明請業中二。初
偈所依望前猶屬於身。後正偈請。五偈分
二。前四加請所説。後一教説分齊。前中亦
二。初二偈擧法請。後二偈擧益請。前中亦
二。初偈正顯作加。後偈顯加所爲。今初。加
於彼三字是總。此偈正爲加故。其世中上亦
總亦別望加於彼是別。以二種加中是具
果加故。望四勝義是總。以上即勝義具四
種勝。爲世中上故。言四勝者。亦如世王。
一自在勝。所作無礙故。即經初句言佛無等
者。由離二障解脱自在不染如空。十地已
還皆無等故。重言等者唯與佛等。欲顯佛
佛等正覺故。二力勝。即經十力能伏邪智
之怨敵故。三眷屬勝。即無量勝功徳及人間
最勝。論經即當無量諸衆首。謂具功徳堪
爲衆首。故云人間最勝。論云諸衆首者。佛
於世間最上勝故。四種姓勝。謂家姓勝故。
即釋師子法。於中又二。一釋師子是生家
勝。謂應生釋姓輪王貴胄故。諸佛同加。偏
語釋者以現見故。是主佛故。二法之一字
是法家勝。謂非但生家勝。諸佛皆同眞如法
中住故。由上四義故。稱法王名世中上。上
云二種加者。一具身加依法身故。謂釋師子
是有法所依之身故。二具果加證佛果故。
即是世中上。及別明四勝。異未成佛之色
身故。今此具徳之人加金剛藏。第二偈加所
爲者。欲令開現法藏義故。文中初句及下
句。以佛威神是説所依。餘文正辯所爲。開勝
藏一句是總。下十字是別。別歎勝藏。有其
二種。一義藏成就。二字藏成就。義藏即勝妙
行。行者。諸菩薩行。所謂助道法故。妙者。眞
實智故。即是證道。勝者。神力勝故。是不住
道。染淨無礙故云神力。如是顯示深妙勝
上之義。二字藏者。即諸地廣智及分別説。謂
説十地差別相故。上擧法請竟。第二擧益
請者。顯所説法利他有三時益故。二偈分
三。初半偈聞時益。若得上加。則法寶入心
成聞持故。次半頌修時益。上句修時因圓。
下句所修果滿。後一偈轉生時益。即具堅種
人。上半順明。明有信之益。下半反顯擧無
信之損。論經但有順明。偈云。雖在於大海
及劫盡火中。決定信無礙必得聞此經。今
經堪受即決定信義。此中大意云。若有信有
機爲堪受者。無問惡道善道。難處生皆
得聞經。以難不障聞故言雖也。海水劫
火即是轉生難處。大海即是惡道畜生趣故。
故論云。龍世界長壽。亦得聞此經。偈言雖
在於大海故。而言長壽者。如有經説。右
脇著地未動之間。已經賢劫千佛出世。更
一轉亦爾。但暫臥息尚爾。況其一生。劫火中
者。即是善趣。論云。雖在色界光音天等。亦
得聞此經。偈言及劫盡火中故。此即指二
禪已上爲長壽天難。然論無長壽之言。而
前龍趣却有長壽。且三惡爲難不必長壽。
恐是譯人誤。將此中長壽入於前文。然二
經中文皆巧略。若具應言劫盡火起時在光
音天中故。論爲此釋。以火起時初禪無人。
二禪不爲其壞於中得聞故。等言等取三
禪四禪。免水風災長壽天難。乃至無色亦皆
得聞。今擧初攝後。及對水成文故云劫
火。案智論等通上二界。除五淨居皆長壽
難。今不取初禪者。以彼有梵王多好説
法。有覺有觀聞法障輕。又正已燒故不説
之。上順論釋。八難之中善惡二趣各擧其
一。理實八難皆容得聞。又劫火之言兼佛前
後。劫壞之時無佛出故。脩羅地獄容在海
中則兼數難矣。今經但云劫火。則正在火
中亦容得聞。以衆生見燒燒處有不燒
故。問若依前義。云何堪受法人復生難處。
答此約乘戒緩急應成四句。一乘緩戒急。
生長壽北洲不聞法要。二者乘急戒緩。生
三塗中不礙聞法故。佛會中多列龍鬼等
類。三者乘戒倶急。則人天聞法。四乘戒倶
緩。則處三塗諸根不具又不聞法。今海水
劫火是二三兩句。餘二無乘故。經論不明。
即後半意勉旃學徒。願留心法要故。涅槃
云。於戒緩者不名爲緩。於乘緩者乃名
爲緩。第二一偈教説分齊中。應説諸地者。總
勸説也。説地何義。謂應説前字藏之中諸
地廣智三漸次相故。次修習言即爲總相。
言漸次者。漸明非頓。次辯不亂。云何爲三。
一觀漸次。二證漸次。三修行漸次。此即十
地之中。加行根本後得三智。爲地地中初中
後相也。勝智道者。即觀漸次。道者因也。以
加行智爲正證勝智之漸次。故名勝智道。
謂説此十地若加行觀。若加行所依止理。能
生諸地實智故。次入住展轉者。是證漸次。
入者入地心。住即住地心。未轉向餘地故。
展轉即出地心。地地轉所住處故。即此三心
證智自爲漸次。第三句即修行漸次。以後
得智要由證眞修行。方能了俗故。名修行
漸次。言法智者。正辯後得智體縁法別。
故名爲法智。此智從二境生。一由證眞故。
云從行生故。論云。行者入住展轉成就故。
二外能了俗故。云從境界生故。論云境界
者。此行種種異境界故。謂以正證之行。行
於俗境是後得也。利益衆生一句。結説之
益。亦是後得智境。問地地正證者。如初地中
正智親證眞如。則後九地中不應更證以
如無二無異故。古徳釋云。如雖一味。約智
明昧有十親證。此亦順理故。唯識論云。雖
眞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徳假立十種。此
約所證徳異故。有十地親證。又云。雖初地
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爲令圓
滿。後後建立此。則亦約能證明昧意也。若
唯取所證徳異。則初地未全證如。亦未能
全通如無異難。如人觀空小時不遠大則
漸増。空雖無差眼有明昧。自下第三許説
分齊。謂所説不過義説二大。是地分齊。於
中二。先敍説儀意。後正顯偈辭。今初。觀
察十方是敍説儀。論云。示無我慢無偏心
故。觀十方佛將欲承力。故無我慢。觀十
方機擬將普被故。無偏心故。上下文皆云
承佛神力普觀十方也。亦可普觀物機不
慢旁人。普觀諸佛不偏一佛。欲令大衆増
淨信者。是敍説意。謂衆先有信深渇所聞。
今更示説正地二大増益聞者。堪受正義。
不如言取名増淨信。若準論經更有増
喜。彼經云。欲令大衆重増踊悦生正信
故。以踊悦即是淨信故。今略無故。論云踊
悦者。心清不濁故。由信以心淨爲性。則
稱理而悦。以前説主違請中已令衆喜故。
今云増如何得此踊悦。論云踊悦有二種。
一義大踊悦。爲得義故。二説大踊悦。因此
説大能得義故。義名所以深廣稱大。即是
當法受名。説名詮表。因於此説得彼義
故。依所得義故名爲大。大之説故依他受
稱。聞於二大皆踊悦者。因詮得旨湛淨
無疑。法喜内充故増踊悦。大意如此。然二
大體相古説不同。遠公云。此地經中宗要有
四。一是言教。二是所説教道之行。三是所
顯證道之行。四是證道所表地法。就此四中
初二爲説大。以行依言成。言依行發故合
爲説。後二合爲義大。以證依法成法由證
顯。故合爲義。賢首釋云。此經宗要有六。一
所依果海如太虚空。二地智所證十重法界。
如空中所畫之處。三根本智能證法界。如能
依畫相。四諸地後得隨事起行悲智不住。
五諸地加行所起行解。爲趣地方便。六寄
法顯成諸地差別。如第二地中十善爲正。
三地禪支等。於此六中前三合爲義大。後
三合爲説大。然其後解不取能詮者。意云。
如偈中七偈亦明義大。豈無能詮。正應用
所以甚深故。名之爲義。可寄言説故稱爲
説。且依後解。古徳因此復辯可説不可説
義。然下論自明因果二分説不説義。非無
眉目故今敍之於中先就義大。次約説大。
後辯雙融義中有三。一約果海可以總標
擧。令人知有。名爲可説。不可指斥示
人名不可説。二約證處。既此所證離相離
名。還云此法不可説聞。以此遣言之言當
彼法。故名爲可説。有言斯遣名不可説。三
約本智。謂以遮詮易解故名可説。直詮不
逮故不可説。攝論云。無分別智離五相故。
謂睡眠昏醉等。以直詮不到故。約遮詮以
示彼法二就説大中亦三。一約後得智。隨
事行相可以言辭分別。是則可説。是出世
間故不可説。二約加行智。謂是意言觀故是
則可説。觀中行相言不至。故名不可説。又
諸法自相皆不可説。諸法共相皆是可説。此
通一切法。三約所寄法。可以寄此表示令
人解十地故名爲可説。不可以此即爲十
地。名不可説。三約雙融中。此上六中各説
即是無説。無説即説。無二倶融準思可知。又
果海離縁故不可説。所證就縁是則可説。二
所證非修故不可説。能證修起是則可説。三
正證離相故不可説。後得帶相是則可説。四
後得無分別故不可説。加行有意言。是則可
説。五加行觀無分別故。不可説。寄法表地
是則可説。此上不可説。皆各不異於可説。
以眞理普遍故。可説不異不可説以縁修
無性故。是故下文雖説一分。義亦不少。故
論。云如實滿足攝取故。意在於此。涅槃亦
生生等皆不可説。有因縁故亦可得説
故。説不説不可局執。餘至下明。上來敍意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三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二正顯偈詞。有十二偈。大分爲二。前七
顯義大。後五明説大。今初分四。初四偈總
顯地智微妙。二有一偈類地行微。三有一
頌寄對。彰微。四有一頌喩顯地微。今初
分二。初二總顯地獄。後二別顯微相。今初。
正顯地智微妙之相。故論云。此偈依何義
説依智地故。依者據也。云何知依智地。上
來本分請分皆依智地。後説分中亦説智地。
即今此中第六偈。云智起佛境界亦依智
地。明知此顯地智微妙。非別明佛果。於中
論經但有六句。初二句即此初偈。彼云微難
知聖道非分別離念言微妙者。二偈總
相。即前地智超言念故。餘皆是別。別中初
句是微體。餘皆是微所以。於中難可知。總
顯所以。下六句別顯所以。論云。云何微。偈
言難知聖道故。此即雙指。謂聖道是體難知
故微也。故淨名云。微妙是菩提諸法難知故。
云何難知。此有二義。一説時難知。口欲辯而
辭喪故。二證時難知。心將縁而慮息故。上
大仙道是所證説。大仙是佛故。言微妙道
者。是因修行證智之因。得大仙果故。六句
別顯微所以中。初句即説時難知。言非念
者。非有念慮分別心者之境界故。何以非
是念慮境耶。以此地智自體無念故。故云
離諸念也。由上二義。如是聖道名爲甚微。
下之五句明證時甚微。於中復有總別。初
句爲總。求欲證見難證得故。以無見無得
方能證故。下四句別有四甚微。第一觀行。
第二依止。第三清淨。第四功徳。初句即功徳
甚微。不生者。契理出世故。不滅者。非一往
滅。不捨利益衆生事故。即無住涅槃。寂用
無礙功徳。次句即清淨甚微。性離煩惱非
先有染。後時離故名爲性淨。如此則無不
離時故恒寂然。即性淨涅槃。言離垢者。即
觀行甚微。謂觀智中離無明垢故。不同世
間八禪。爲無明雜故。聰慧人下。即依止甚
微。聰慧人者。登地已上有智之者。彼人之智
能行地智。何智能行。若就總就實。唯一實智
見一實諦故。若就別兼權則通三智。一加
行智増上善勝解故。二根本智増上善寂滅
故。謂滅諸惑證寂理故。三後得智。隨聞明
了故。云何行處。此之地智是彼證智。自證知
故。依彼地智説證智生。故説爲行。非正證
時有能所行也。上四微中功徳異小觀行
異凡。依止清淨揀異外道。自尊之者。以智
斷異故。前清淨微是斷徳。不同彼有見惑
及滅心想。爲清淨故。依止即是智徳。不同
彼以六行而伏惑故。上依増勝。若通説者
並異凡小。第二兩頌別顯微相。故論云。此
甚微智復有何相。此徴體相也。是智有二
相。初二句明同相。智體空寂故。後六句不同
相。智位差別故。今初同中。上句總下句別。
總中此是誰相彼智相故。故言自體。此智自
體以何爲相。謂本空寂。何以言同。此即性
淨涅槃。上同諸佛下。同衆生一切衆生皆
有此故。横同諸法諸法如故。此如即是自
體空故。一切皆以空爲自性。智性色性本
無差故。一切皆有安樂性故。下句別者。論
經加一有字。云有不二不盡。釋云。此智空
寂其相云何。謂離三種空攝是眞空相。三
種空者。即地前空亂意菩薩。一疑空滅色
取斷滅空。此失空如來藏。則損減也。二疑
空異色取色外空。三疑空是物取空爲有。
今云有者。即初離謗攝。不謂斷滅如兔角
故。言不二者。即離異攝。不謂異此空智
更有異空。言不盡者。離盡滅攝。不謂有彼
此自體彼此轉滅故。此明非滅有體之智。
成有體之空。亦非空有物可轉滅也。離此
三空。即見自性本空空如來藏。今闕有字
如何會通。此有二意。一以不盡攝之。謂有
體故不盡。無則異於斷滅。若無可盡滅則
非有物。義如前説。二者西域之經自有二
本故。論云。有二種頌。一有不二不盡。二定。
不二不盡。此頌雖異同明實有。若非實有
不得言定。此云何定。定能滅除諸煩惱故。
意云。定即是有故能滅惑。今經亦無定字。
義同定本。謂定是有無不二法故。離前二
空。謂無二中兼得空與有不二故非斷滅。
三種空義。如寶性論第四所明。二有六句
明不同相者。即方便淨涅槃。斷惑平等不
同凡小。而能斷故不同外境。但是所證有
異相。故不同於空。涅槃是果。此云何是約
分證故。又是所依果海。如下十山十徳不
離海故。此當義大不可説故。今明地智
應是菩提。那言涅槃。若分相門。則所證爲
涅槃。今顯相融。即智之性爲性淨涅槃。智
出惑障爲方便淨涅槃。二而不二。難説甚
深良在於此。文中解脱是總。餘皆是別。總
謂淨相解脱故異前也。寶性論第四云。清淨
有二種。一自性清淨。謂性解脱即前同相。二
離垢清淨。謂得解脱即此淨相解脱。別中以
別顯總別有二種。一何處得解脱。即經於
諸趣也。此顯所脱。謂煩惱爲趣縁業爲趣。
因生爲趣果故。三雜染皆諸趣攝。若脱因
縁則無生果。二云何解脱。即下五句。此明
解脱之體。五句即顯五種解脱之相。一等二
際是觀智相。二斷煩惱是離礙相。後三體
徳圓備。即是涅槃之相。言平等者。謂世間
涅槃平等攝取。非如聲聞一向背世間故。
以世間之性即涅槃故。中觀云。世間之實
際。即是涅槃際。無毫末差別故。二斷惑相
者。謂三時無斷方説斷故。故云非初非中
後。釋此有二義。一約相翻。二約相續。言相
翻者。謂無間道正斷惑時。爲智先起惑後
滅耶。爲惑先滅智後生耶。爲同時耶。此
三惑智各有兩失故。如不成斷。謂智先起
智有自成無漏過。不能滅惑過。煩惱先滅
煩惱有自滅過。不障聖道過。智後同時各
具四過。如燈不破闇可以喩此。又涅槃
云毘鉢舍那。不破煩惱若爾云何説斷。若
依唯識第九明二眞見道現在前時。彼二障
種必不成就。猶明與闇定不倶生。如秤兩
頭低昂時等。諸相違法理必應然。是故二
性無倶成失者。此但擧法相一邊。亦不違
餘縁集斷義。若望此宗則有所遺。謂秤衡
是一低昂無妨。解惑不爾。豈得倶時。明闇
之喩。雖則相傾到與不到倶不破闇。同
時則相乖異時不相預。故若此宗斷結要性
相無礙。上明非先後倶爲顯無性。無性縁
成則説斷結。由能斷無性方爲能斷。所斷
本空方成所斷。若定有者則墮於常。不可
斷故。若定無者則墮於斷。失聖智故。言相
續者不約惑智相對。但就一智自有三時。
論依此釋就此三時復有二種。一約初心
究竟。通分三時。二約無間道中刹那三時。
經論並通此二。論云。此智盡漏爲初。智斷
爲中爲後。答云。非初智斷。亦非中後。偈
云。非初中後故。此上順釋偈文。兼定三時。
唯約智説故。言是智斷惑。若爾三時無斷
云何斷耶。論云。如燈焔非唯初中後。前中
後取故。此擧喩釋成謂實教斷惑必性相雙
明。經文正顯證智。唯據甚深縁性不可説
義。論主兼明斷義故性相雙辨非初中後。
辨因縁無性。是斷之不斷。前中後取即不
懷縁相。是不斷之斷故。大品云。菩薩非初
心得菩提。亦不離初心後心亦爾。而得菩
提。譬如然燈非初焔燋炷。亦不離初焔。後
焔亦爾而炷實燋故。龍樹判云。佛以甚深因
縁答。涅槃二十九亦云。衆生五陰。雖念念
滅而有修道。如燈雖念念滅而有光明。上
諸經論。皆顯性相無礙。無斷之斷。又今經
論反覆相成。謂若定斷者。一念便足何假三
心。既並取方成。明知無性。無初中後。無初
中後是無性。故方得成於初中後斷。此則
因縁故無性。無性故因縁也。若云初念則能
斷。後念方究竟斷者。不異毘曇一念有燒
始終方盡。若云初念獨不能斷。積至中後
方能斷者。不異成實一念不燒相續方然。
勿失宗旨。上猶通實教。若依圓宗所斷之
惑一迷一切迷故。一斷一切斷。無斷無不
斷若具顯諸宗差別如別行章。非言詞下三
句。明三徳者。初句即般若是觀行相謂無分
別觀體絶名言。眞智内發。不同聲聞依聲
而悟。前云觀智約其決了。此云觀行約行
契極。次句法身是轉依相。謂轉無常依。云
出過三世故。此微智依常法身論。云非如
無常意識智依止無常因縁者。此揀未轉依
時。今爲所轉依也。無常意識智是彼能依。
無常因縁即是所依。持種本識是無常因。所
持染淨諸種子等。是無常縁。依此因縁起
無常意識。今轉無常識成妙觀察智。轉無
常意成平等性智。以爲能依。依彼本識
來藏性眞如法身。以爲所依。論云。如修多
羅中決定説者。是了義故。涅槃經説。轉無
常識獲常識故。諸大乘經其文非一。問所
依本有可得是常。能依修起寧無生滅。若
依唯識。所依常故能依亦説爲常。非自性
常是有爲故。若起信等始覺同本。亦皆是
常。勝鬘經云。一切法常住故。三其相如虚空
即解脱相。不同聲聞猶有智障。二障雙亡
故。如空無礙。三徳之義已見上文。然圓滿
在佛。圓教十住即許開發。此中約因即言
分得。所依果海等佛無差。轉依亦爾。從因
門中是見修轉。就果辨者。究竟廣大轉也。
此不同相。由得前同成斯不同。能顯前同。
令離障清淨無別不同。如融金成像像
非金外。論中結後五句云。如是觀智如是
斷煩惱。如是觀如。觀如如是依止。依止
如是解脱得解脱。後三皆重言者。皆上牒
前下是結成。謂如是觀而觀等也。偏此後三
有重牒者。以前文後三對妄顯眞故。須
牒眞就以結之。第二一偈類地行微。於中
上半牒前地智離言。以爲能類。下半正擧
地行以爲所類。初中謂彼前地智顯二涅
槃。皆言不及。寂即同相性淨涅槃。自性寂
故。滅即不同相方便淨涅槃。要智縁滅非約
性滅故。此二涅槃是佛所行。故言不及。行
者證也。言不及者。説聽皆難也。何不直説
無言。而云言所不及。若一向無言何由悟
解。令尋言求理而知理圓言偏。故但云不
及。下半所類者。謂非唯證智如是深玄。而
令智眷屬行亦難説受。論云地者。境界。觀
行者。智眷屬。智眷屬者。謂同行。同行者。謂
檀等諸波羅蜜。言境界觀者。如爲境界照
達名觀。此即加行。設地是地體。意在擧地
取行。故云地行。將此地智修行檀等。故
名同行。同彼事而行故。斯即後得爲證智
眷屬也。第三一偈寄對彰微者。對聞思等
以顯微故。初句擧法體。智是所起地智。即
前五偈所明根本之智。起者即加行後得二
皆觀如。如即佛境並爲能起故。論云。以何
觀以何同行。能起此智。此即前偈何觀者。
前境界觀。何同行者。前檀等行。皆言何者。
隨何觀行是非一之言。以加行隨地不同。
後得縁境各別故。次二句明難説。於中初
句非心數故難説。非念者非思慧境故。離
心道者。非報生識智境故。報生識者。如上
違請中辨。後句明不同。三科有色心根境。
故不可説。論經。云非陰界入説。論釋非説。
云離文字故。今經略無説字。門即是説故。
法華中以説爲智門。下句明不可聞。智知
者。唯證智知故。意不及者。如聞取故。即依
智不依識也。第四一偈喩顯地微。上半喩
下半合。此中喩者。不唯取空。餘處虚空不
爲喩故。不唯取迹。砂土上迹不爲喩故。
正取空中鳥迹。論云。鳥行空中迹處不可
説相亦不可見者。總顯喩相也。處即迹處
之空。相即空處之迹。不可示其長短大小
令見不可説爲有無等。此中迹處之空。以
喩證智。空處之迹以喩阿含故。論合云。如
是鳥迹住處名句字身住處也。何以不可
説。論云。虚空處鳥迹相不可分別故。意云。
鳥足履沙則有迹及處。由履空故處迹難
分。名句字身亦爾。菩薩證智所攝故。不可
説聞。若説若聽心意不能了也。故以證攝
教如空攝迹。令名句等非如聲性也。以
是證智之名等故。上明麁相非有。順喩不
可説聞。後明細相不無。以喩可證。論云。非
無虚空行迹故。謂迹處之空異於餘空。喩
非無地智。空處之迹異於無迹。喩非無名
句字身。以有鳥行必有迹故故。論云。非無
地智名句字身。即雙合也。謂有諸聖親證如
故。證尚不無況於言教。又以空攝迹迹不
可示。以迹攝空空亦非無。喩以證攝教
教不可示。以教攝證證可寄言。喩意正
爾。若欲開鳥異迹。則鳥喩言詮。迹喩差
別地相則有三事。而迹處中以迹隨於鳥。
迹相非無。以迹隨於空迹相非有。喩以差
別隨於詮。差別非無。地相隨於證差別非
有。若更開迹處之空異太空者。則迹空喩
證智。太空喩果海。迹空隨於迹地智可説。
迹空隨太空則地智離言。雖通此義在論
無文。若以迹喩證智。如前風畫中辨。以斯
鳥迹之喩。映下十地之文。則寄位淺深之言。
施戒禪支之類。一文一句莫不深玄。豈謂地
前爲深地上爲淺。故論總結云。此中深故示
義大踊悦。此中鳥迹亦雙喩教證。難説難聞
何異請中風畫之喩。故論云。云何復説論。
答云。汝等不應如聲取義。此意云。上喩及
法。是顯默不説之意。此中喩及難説。誡衆
捨著許爲宣説。意不同也。若以著心隨聲
取義。有五過失。一不正信。以隨言解不稱
實故。二退勇猛。不能忘相趣實理故。三
者誑他。以己謬解爲人説故。四者謗佛。指
己謬解是佛説故。五者輕法。以淺近解解
深旨故。謂法如言不殷重故。意令大衆自
知無此五過所以。明難説聞。今人以地
上爲淺者。並陷斯五失。故歎難説聞。則
翻斯五失以成五徳已。説深義令生正
信。自下第二復顯説大令生正信。五偈分
三。初一偈半正顯説大三成就義。二有三
偈彰己無過誡衆除失。三有半偈示説分
齊。但是説因。今初言三成就者。一因成就
大。謂慈悲願力爲起行本。故名爲因。二因
漸成就大。謂聞思慧等爲出世智因。起之
不頓故名爲漸。三教説修成就大。謂即修慧
眞修。契實如於正證。可寄言詮故名教
説。教説二字正揀義大。非如果分不可説
故。前二不似正證體非玄妙。不假言揀
但爲出世智因。故並稱因。當分獲得三皆
成就。此三地位爲在何所。此有二意。一約
初地則前二容在地前。地加行故。後一唯
居地上。二約通説。地地之中加行修等慈
悲願力。即是因成。聞思慧等即爲因漸。正證
後得皆教説修。問慈等聞等説十地中在文
易了。正證之相何處是耶。答此有二意。一
地體玄妙不可直彰。寄法顯示即是其相。
謂如十善禪支道品諸諦等。二因滿入處即
是正證。如初地云。名住菩薩歡喜地。不
動相應故。八地云。入一切法如虚空性。成
就此忍名入不動地等。即其文也。以眞
實正證不可説示故。此二類皆是説修。若
爾上三漸次。何以諸佛教説證耶。彼從所
表義大故名爲證。今從可説但得云説
故。上論云。因此説大能得彼義故。已知
大意。次正釋文因成就大。即初二句。慈
悲是利他願通二利。力通上三。以二利熏
修不同二乘。故名爲力。下句即二利之功。
出生地行正是因義。二因漸成就大。即次第
二字。論云。説聞思慧等次第。乃至能成出
世間智因故。此云等者。通有二義。一者等
上以其修慧是第三大。故不等之。二者等
修。修有二種。一者縁修。屬此門攝。二者眞
修屬第三攝。由等義有含故但云等。不爾
何不但言聞思修。而以等替修。三圓滿下。
明教説修成就大。此有二種。一滿足修即
初八字。二者觀修即後兩句。眞修位極世慮
都寂。能滿地智名滿足。修眞智内發寂照
分明。名爲觀修。初即稱性寂然。後即寂而
能照。猶瑩明鏡垢無不淨。如滿足修鑒
無不徹。如彼觀修。此二種修望於眞證。猶
彼等妙。等覺等於妙覺。而但是因圓。妙覺
捨行方稱果滿。此亦然也。二修如於出世。
但是因分之終。正證捨修方名果分。諸有
智者。請鑒斯旨。文中慮即聞思。智即眞修之
智。心即眞修心體。謂若無聞思縁慮之心。
方名眞修之心圓滿故。唯眞修之智所能行
耳。若準論經。心是所如出世之心故。論經
云。非心境智滿如淨心。論釋云。滿足修者。
偈言非心境故。非心境者。此句示聞思慧
等心境界處。唯是智因能生出世間智。而此
不能滿彼出世間智者。此明聞思。是心境
不能滿地智。翻顯眞修。非心境方能滿地
智故。次便引偈。云偈言智滿如淨心故。次
牒釋云。如淨心者。如出世間清淨心能滿
彼地智故。此明函蓋相稱。謂欲滿地智非
餘心能。要眞修慮寂之心。一如出世智心方
能滿也。其所如出世之心。即是正證地智。此
言眞直。次觀修中是境界者。即眞修之境難
見者。非聞思能見。可知者。唯眞修自心寂
照方知。知即見也。故論經云。難説自心。知釋
云。自心清淨可見。既難可見亦難可説。而
隨修以顯説大中收。不同果分但是深義
第二彰己無過誡衆除失中二。初半偈總
明。後二頌半別顯。今初由説聽者。各有二
過。不能得證故。並彰離説二過者。一佛
不隨喜説。今云佛力開演。則知佛已隨喜。
二不平等説。今云。汝等應受則情無彼此。
聽二過者。一見諍過。言我法是彼法非。如
是執著種種諸見二於説法者。不生恭敬。
今令敬受雙離二過。謂敬法故無見諍
過。以敬人故無第二過。第二別顯中。上雖
離四過事但有三。一承力。二開演。三敬
受。今三段廣之。初一偈廣開演。次一偈顯
敬受。後半偈顯承力。今初。上但云開演未
知廣略。今顯略而非廣。上半顯智入之行
深玄廣説不盡。言智入行者。地法爲所入
證智爲能入。行此智行則入地法。又智
入是證智行是事行。下半今雖略説攝廣無
遺。眞實者。即智入行也。無餘者。若事若理
無不具故。第二顯敬受者。即示恭敬相。初
句正明三句出因。恭敬有二。一身正恭敬
待。如威儀住堪受説法故。二心正恭敬
待。如心決定堪能憶持故。心敬則身必恭
故。偈但云心也。下釋恭敬所因。謂由善説
故令物敬待。初句對人彰己善説。説之一
字論經名善説。善説者。對於當機無諂無
憍慢故。承佛力者。示己無増上慢。不言齊
佛故。次二句對法彰己善説。勝法二字即
是所詮。次六字是能詮。其相應二字通能所
詮。文雖三節義乃四重。一今之所詮示現
何事。所謂勝上地法故云勝法。二復徴云。所
詮是地能詮多種。或以色香威儀進止皆爲
能詮。爲用何法爲能詮耶。故論云以何事。
答云。我用八種梵響微妙音聲以爲能詮。
不用香等故。經云。微妙音。三復徴云。用此
音聲復有多種。爲直爾用爲喩類顯。故論。
云云何事。答云。非直爾顯寄喩類明。故
云譬喩。然喩有二種。一是譬事爲喩。如下
節節引金莊嚴具。大海珠寶等。二借法相
事況出於理。曉喩時聽亦名爲喩。今通
此二。四復徴云。雖知喩顯喩亦多種。爲依
世間不善文字而爲喩耶。爲依出世善字
喩耶。故論。云依止何事。答云。依於善字
經闕善言。論經具有。云何相應通能所詮。
一以妙音聲與喩相應。是約能詮。二約善
字與理相應。是通所詮。故論云。善字有二
種。一隨方言音善隨順故。二字句圓滿。不増
不減與理相應故。又與能詮三事相應。則
與理相應也。第三廣承力者。論云。前言承
佛神力。未説云何力故説此也。無量佛者。
略有三類。一是主佛。二是十方金剛藏佛。三
是十方一切佛也。第三示説分齊者。但是説
因耳。半偈之中下句。論經乃在説大。五偈
之初云我但説一分。正是分齊。或是譯者迴
文。或是梵本有異義旨不殊。前後何妨。於
中上句牒前所請。兼結上來義説二大爲
此處也。難宣示義廣如上辨。下句許説少
分。論上解云。前言十地如是不可得説聞。
今言我但説一分。此言有何義。是地所攝
有二種。一因分二果分。説者謂解釋。一分
者。是因分。以於果分爲一分故。然因果二
分古有多釋。全乖文旨者。今所不論。有
可通者。正而用之。直望論意即指義大
爲果分。故不可説。説大爲因分是則可説。
更以義取略有二種。一唯就十地以明。以
證智爲果分。方便寄法等並爲因分。此復
二義。一以修證相對。則方便造修爲因分。
息修契實爲果分。二以詮表相對。則以寄
法顯地差別爲因分。眞實證智爲果分。如
初三地寄同世間。次三寄二乘及禪支道品
等。令衆因此表解地義。爲因所表。證智是
此因之果。斯皆證智言所不及。故不可説。
如彼鳥迹同於虚空。方便寄法可以言顯。
故云可説。如空中鳥迹約鳥説異。是以一
迹通有二分。即可説不可説也。二約究竟
佛果對普賢因。説義通一部。謂即此證智
冥同究竟果海爲果分。如迹處之空不異
太空。地相之因同普賢因。以廣説則。有無
量差別事殊勝願力。復過於此故。是則迹
處之空隨於空處之迹。亦有説義。地智亦
可寄言標擧故。問上論云。是地所攝有
二。如何説爲究竟果耶。答豈不向言冥
同果海故。上論云。此智是誰證偈言佛所
行故。又上加分云不思議佛法。又地影像
分云。彼十大山因大海得名大海。亦因十
山得名菩薩。十地亦爾。同在一切智。因一
切智得名。彼因果相順故。是知論主亦用
究竟之果。爲十地攝。有云。彼説十山依海。
不説大海即山者。大海十徳豈離海耶。寶
珠十義豈離珠耶。明知爲此難者。不見地
智之旨。又且依一相不可指陳等。云不
可説及與可説。若有因縁故果可寄言。即
事入玄因亦叵説故云説少分也。不可局
執。自下大文第七明説分中。三門分別一
來意。謂請儀既終已示分齊。彰其地實。地
實難明寄顯在相。相即因分。從此已下。廣
明地相。令尋相得實故有此來。又請分
生其正解。此後顯其行修故次來也。二釋
名。演暢宣陳十地差別。故名説分。以上
請分通請十地。對請辨説理必宜通。爲歡
喜在初受斯總稱故。論云。自此已後正説
初地。既有初地説分。即知十地皆有説分。
又初地中。皆應名説爲分地滿異於初住
故。十願下。更與異名名校量勝。又論家科
文但擧大格。至於血脈殊不介懷。隨時
起盡不應執定。三釋文者。十地即爲十段。
就初地中七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斷
障。四證理。五成行。六得果。七釋文。初來意
者。十地之中。最初斷障證理得聖性故。二
釋名者。此論所釋已見本分。當經有釋備
於下文。今引他部成立正義。唯識第九云。
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
故。此有三義。一得位。二證理。三成行。由此
三故名極歡喜。攝大乘論第七云。由此最
初得能成辦自他。義利勝功徳故。此唯依
第三成行義説。十住毘婆沙云。始得法味
生大歡喜故。此唯約證理義説。瑜伽七十
八引深密經云。成就大義。得未曾有出世
間心生大歡喜故。此約二義。大義即是二
利行成出世間心是得聖位此。同本論本分
中釋。三所斷障者。唯識第九中。異生性障是
此所斷。謂二障中分別起者。依彼種立異
生性故。二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一種名
得聖性。菩薩見道現在前時。具斷二種名
得聖性。此言異生即是凡夫。梁攝論中名
凡夫性。此論本分中。名凡夫我相障。此障
障於初地。上來就能起煩惱是根本故説
斷二障若具説者。亦斷惡趣諸業果等。由
斯初地説斷二愚及彼麁重。一執著我法愚
即異生障二惡趣雜染愚。即惡趣諸業果等。
此業果等。雖非是愚愚品類故。下九地中
愚皆準此。斷義如前分齊中説。四所證理
者。由斷前障證遍行眞如。謂此眞如二空
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梁攝論中名爲
遍滿。遍滿一切有爲行故。意明無有一法
非二空故。此地最初偏證遍滿。五所成行。
略有四種。一約増勝修成施行。二約所成
起十大願。三約修成。謂信等十行。四約實
行。謂十度等行無不皆修。餘所修行釋文
自顯。六所得果略有四種。一得當地滿時
調柔等四果。二得檀行成大財果。三依攝
論。通達障空得一切障滅果。四通論。得唯
識三性三無性理智。及奢摩他毘鉢舍那等
果。然上諸門多依行布。若約圓融。一斷一
切斷。一證一切證。一行一切行。一得一切得
也。第七釋文分二。先長行後偈頌。前中若
直就經文。應分爲二。初明地法。後佛子菩
薩住此地多作閻浮提王下。地果。前中先廣
明。後佛子是名下總結。前中有三。初明入
心。次佛子此菩薩以大悲爲首下。明住地心。
後佛子菩薩住此歡喜地已以大願力得見多
佛下。明其出心。十地之文大體皆爾。故依
慈氏論於十地内。皆有三心。仁王上卷。亦
云地地上中下三十忍。地地中始生住生終
生不可得等。理必然也。而論以出心爲調
柔果。所以至下當明。今且依論判長行中
二。先明初地説分。後佛子菩薩住此下。校
量勝分。前中依論總有百句。分爲三分。初
四十句明住分。二佛子菩薩住歡喜地下。三
十句釋名分。三佛子此菩薩以大悲下。三十
句安住分。若通取校量勝。即爲初地四分。
初云住者。出世菩提心生。堅守初地。更不
退失。故稱爲住。即始住入心。初雖住地未
得名善。更起信等地中善住。故名安住。
即地中正住及後一分。並是住心。其釋名分
十地應齊。但從義。顯偏釋三地。謂初及八
十。餘略不論。以初地是得聖之始。八地無
功用初。法雲菩薩地盡各無數劫滿。故偏釋
也。然十地中既三心齊證。則地地之中。皆
攝前之三位此中住分。攝發心住。其釋名
分攝歡喜行。後之二分攝救護衆生離衆生
相迴向。皆文義相順。如文思之。今初住分
文分爲二。初別顯住法。後菩薩住如是下。結
住入位。前中四十句分四。初十依何身。次十
爲何義。三有十句以何因四有十句有何
相。初謂深種善根爲所依身。次爲得佛果爲
所縁境義。上二皆發心縁。三以大悲爲發
心之因。四以過凡得聖。爲發心福利之相。
瑜伽四十七亦有四相。論依經造故同於
此。又此四事即三種菩提心。深種善根是深
心。次爲求菩提是直心。三即大悲心。具此
三心成後入地之相。又此四段各具含三
心。可以思準。今初依何身十句。初總餘別。
總云若有衆生者。是具行之人。依地持論
是解行人。有如是心則入初地。入已此心
常現在前。下諸地中初之十心類此可知。
言深種善根者。正是總句。論經名厚集。厚
則深也。集即種也。若約圓融則不定時數。
若依行布。謂一僧祇已積資糧。故云深種。
別有九種集。前六護煩惱行。後三護二乘
行。前中即増上三學初戒次定。餘四是慧。
慧中前三如次是聞思修。後一所成出世之
智。後三中初二護二乘心。謂大志護陜心。大
解護小心。後一護二乘行。已知其意云何
九集。一行集。即經善修諸行。善作眷屬持
戒故。三聚。非一故。名爲諸不淨尸羅不
生三昧故首明矣。二定集即經善集助道。
善作眷屬三昧故。即明得等及四靜慮。以
定親資慧故名助道。皆云眷屬者。慧爲主
故。三親近集。即經善供養諸佛。供佛爲欲
集聞慧故。四聚集。即經善集白淨法。聚思
慧善思量波羅蜜等諸善法故。謂依聞思
彼若名若義自性差別有上下故。成煖頂
位治諸蔽漏。故云白淨。五護集。即爲善知
識善攝。由内修行實證。得外教授故修行
實證。即如實智。亦分上下立於忍位及世第
一。上五皆同加行。下四皆已入地。六淨心
集。即善清淨深心。以得出世間正智。於所
縁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種戲論
相。故名爲善淨。智能契理。故曰深心。七廣
集即立廣大志。深心廣利故。八信心集。即生
廣大解。以求一切智智故。九現集。即慈悲
現前。謂多行慈悲無時暫捨。故云現前。然
小乘無求佛意故。於護小心中明自利心。
求一切智。小乘亦有自利三學之行故。今
護行之中。但擧利他慈悲。於中慈。依苦苦
壞苦。以正在苦思願樂故。悲依行苦拔
彼妄樂。不知行苦之所遷故。三界不離三
苦。故爲慈悲之境。又明與樂即能拔苦故。
慈依二苦。拔苦即與眞樂故。悲依行苦。已
知總別集爲同相。戒等異相。略説爲成廣説
爲壞。如上具明。第二爲何義者。爲求佛果。
先別顯求果之相。後佛子下。總結發心。今
初十句初總餘別。總云佛智。謂無上智知斷
證修故。約無作四諦説此四別。修究竟
故亦得名修。此智差別有九種業皆悉求
之。一力佛智問記爲業。以十種力隨機答
故。二無畏佛智。破邪見業揀異菩薩。復稱
爲大。三平等佛智。得人法無我。教授衆生
證入之業。四救佛智。以四攝法化衆生業。
五淨佛智。能爲救攝因業。慈悲淨瞋恚故。
六無餘智。佛智常以佛眼觀世間衆生業。
十方遍觀故云無餘。七者染佛智。若順今
經。以無障礙智嚴其依報。自然應化。令其
信樂爲業。論經闕於淨刹。八覺佛智。一念
知三世衆生心心數法爲業。九轉法輪佛
智。解脱方便善巧業故。言善巧者。於百
億閻浮提同時轉大法輪故。法輪即是能
令衆生解脱方便。然上九句皆先標智體。後
顯其業。初三自利後六利他。利他之中四攝
是利他之行。慈悲是利他之心。後四利他之
智。二總結發心中。言起如是心者。若直
望經文。即指前十心。而論云。即是本分中
願善決定者。上求佛智即是願故。前本分
中指此文云。願善決定者。如初地中發菩
提心。即此本分中願者。即指此文。生心即
是生菩提心。以上求佛智故。願即願於菩
提。二體不殊故得互指。前指於此即攝上
之十句佛智。此指於前。即攝前文六決定
義。彼是總句中指此。是總結中指總攝別
故。又但云生心者。心是總。即攝知斷證
修。故不云生智。亦攝一切助道法故。不云
生餘心所。已説爲何義。第三以大悲下。明
以何因生如是心。意云何因求大菩提。謂
以大悲爲衆生故。如三地中。思惟度生不
離佛智。故下總句論經云。是心以大悲爲
首。是心即指前求佛智心也。十句中初總
餘別。別有九種大。一増上大。細行苦智慧
増上生故。謂若了苦苦壞苦智非増上。論
又云。智者因果逆順染淨觀故。此約了事
名智。論云。慧者自相同相差別觀故。此約
了二諦通理爲慧。復是一門別義。言自相
者。因縁之有是法自體故。同相者。二空眞如
等一味故。念生迷此故起悲心。同六地中
大悲増上觀其逆順等。亦如六地廣明。二善
巧等即攝大四攝曲巧。隨宜攝故。三最上
下。淳至大淳至即最上義。謂向發大心許盡
生界無盡利益。故曰深心。縁此悲増淳厚
至到。故云最上。常以此二持此菩薩。四如
來力無量者。無量大攝取如來無量神力。生
物信故。五善觀等即決定大。於上妙法決
定信解。名善觀分別。於諸衆生決定能度
爲勇猛力。於所治障決能對治爲智力。無
礙智現前通結上句。六隨順自然智即隨順
大。七能受等即受持大。能取大勝法授與
衆生故。大包一切勝即佛法。授與即教化
智慧故能授。八廣大如法界即最妙大。攝受
勝妙功徳故。九究竟下。住盡大。無量愛果
因盡涅槃際故。爲成十句合於此二。後
之二大如本分説。但前云無常愛。此云無
量者。勝用非一故。上九大中前七悲體。次
一悲徳。後一悲能。七中前三自分。一拔苦智。
二拔苦行。三拔苦心。後四勝進。第四佛子菩
薩下。有何相正顯得位福利之相。文有九
句。初總餘別。總云始發如是心者。指前二
段。即得超凡夫地者。以得出世間聖道故。
超即過義。二入菩薩位下。別有八種過。論
皆先法後喩。此入聖位生如來家。如世王
子生王家故。故句句皆有相似法。言一入
位過。初成出世間心。如始住胎相似法故。
瑜伽住品。名入菩薩正性離生。二生如來家
者。即家過。生家相似法。謂如世人雖受胎
報。若在凡家不足爲勝。要在王家方爲
顯勝。菩薩亦爾。若在外道法中出家。不足
爲勝。今得佛所證法方爲尊勝。梁攝論云。
生法王家具足尊勝。下諸句例皆躡前揀
勝。三無能下。種性過。子相似法大乘行生
故。謂大行成立。如得王體分堪紹佛種。是
子義也。非賤非客故。梁攝論云。以過二乘
及世間種姓故。四離世下道過。以非有漏
故離世間趣。如非鬼畜等王之體。成無漏
故。入出世道如要人王之體分故。梁攝論
云。永不作殺生等邪行故。五得菩薩法即
法體過。以同體大悲爲菩薩體故。以化他
事。即是自事。若無大悲法身不具。如揀異
殘缺。瑜伽云。設有問言。菩薩以何爲體。應
答以大悲爲體。六住菩薩處者。處過。謂不
住道是其住處。不同凡小。染世捨世以滯
二邊。如世王子不處鄙陋。七入三世平等
者。業過。謂證平等眞如以資慧命。揀無
滋味則壽命天促。不任紹繼故。是命相似
法八於如來下。畢定過。佛種不斷顯因畢
定。得無上道顯果畢定。如世王子。雖依
正精勝。志氣不立所作不成。今志氣成立
決定紹位。名成就相似法。論云。如是示
現凡夫生菩薩生不相似。有煩惱無煩惱故
者。顯與地前不相似也。第二菩薩住下。
結住入位。住如是法者。指上四段。名住歡
喜地者。是初住地義。以不動相應故者釋成
住義。一證眞理不復失故。二乘異道不能
動故。然不動有五。一種子不壞。名不動。即
種性地已上。二起行不退名不動。即此初
地已上。地持云。初地已上如明分月日夜増
長。善法不退亦復如是。三空有無間不動。
即七地。四無功用不動。即八地已上。五究竟
不動。即佛地也。大文第二釋名分中二。一總
標。二成就下別顯。於中分二。初正明喜相。
後佛子下。出喜所因。然其喜相對依何身。
以深種善根得此位故。後喜因中有念。當
得喜。對爲何義。以所求果定當得故。有
念現得喜對有何相。以現離凡得聖故。其
第三以何因悲心惻愴喜義不顯。故不對
之。今初正明喜相中十句。初總餘別。總有
三喜云多歡喜。一心喜。謂入觀之心適悦。
二體喜出觀喜受相應。三根喜。由前心體歡
喜内充外及五根輕安調暢故。此喜者亦名
爲樂。又内及觀心即無喜之喜。不同二禪
浮動之喜。故梵本。他經多名極喜。喜之極
故。別中九。一敬喜。證三寶體得不壞信
増恭敬故。二愛喜。樂觀眞如法故。上二即
喜行之心即是心喜。次三正是喜之體相。三
調柔喜。身心遍益皆適悦故。即諸根喜。四慶
喜。自覺所證勝地前故。此句論當第三。前
覺後悦義甚次第。五踊躍喜。身心遍益増上
滿足故。増上過前是踊躍義。六勇猛喜。自
知堪受菩提去果不遙。故云勇猛。此一
喜能。上六皆自行喜。下三化他離於喜障。七
無鬥諍喜。自心調伏故。論義解脱時。不令
自他心擾動故。八無惱喜。化攝衆生時。但
以慈柔不惱他故。九不瞋恨喜。見不如
説行當時不瞋。後無恨故。此句不爲他
惱。第二彰喜所因中二。先念當得故喜。後
念現得故喜。各有十句。今初。初總餘別。總
云念諸佛者論云。如佛所得。我亦當得故
者。文中雖皆念他。並是以他類己。故判爲
念當得也。以總該別皆屬己。當別有九
種。一念佛法。二念佛菩薩。三念佛行。四念
佛淨。五念佛勝。六念佛不壞。七念佛教化。八
念佛利益。九念佛入。以總該別皆名佛者。
爲成佛故。六相融故。若別顯義相統收十
句。不出因果人法。一佛二法。是果中人法。
論云。初二念共者。佛及佛法二事通二乘念。
故名爲共。則顯餘八不共二乘。後八皆因。
初一是人。謂二地已上。乃至普賢之位。餘七
是法。於中更有總別。菩薩行爲總。別中六
句次第顯前菩薩行。一以何法爲所顯。謂
波羅蜜淨以是行體故。二彼之行體顯相云
何。謂一地去一垢淨一度。即菩薩地殊勝
故。三何謂此行全顯。謂第十菩薩地盡去障
盡故。則行不可壞。上三自利餘三利他。皆
法雲之行。一能受諸佛法明爲教化法。二
能雲雨説法則衆生得利益。三受佛智職
入大盡等。是一切智行。亦可後三通於諸
地。又上十句。初佛次法餘皆是僧。僧中有人
有徳可知第二念現得中二。初正明所念。
二何以故下。隨難徴釋。前中十句初總餘別。
總云。我轉離一切世間境界者。轉離一切凡
夫取著事故。然事有麁細。麁則外六塵境。
通是一切凡夫取著境故。細謂現前立少
物。謂是唯識性。亦爲地前凡夫取著境故。
別有九種轉離。然此九種。對前有何相中
總別九句。文雖不次法體全同。以是念前
福利相故。故論二段之中。皆以相似不相
似揀。謂與地前不相似故。九中一入轉離。
經云親近一切佛以了法如常見佛故。此
顯事不相似。謂即前生如來家。以佛法爲
事。不似凡夫六塵事故。二遠轉離。三近至
轉離。此二示自身不相似。謂初即過凡夫
地識爲身故。後即入菩薩位智爲身故。四
斷轉離。即行不相似。謂離世間趣行。行出
世淨行故。五依止轉離。即迭相依止不相似。
謂得菩薩法。大悲爲體依衆生起。還與衆
生爲依。不同凡夫不起悲心。不爲他依
故。六近見轉離。是他力不相似。謂以大乘
行成種性無過。見佛得助道力。不似凡
夫非器不得故。七生轉離。即處不相似。謂
不住道是佛境界。亦菩薩住處。依之起行
名生其中。八平等轉離。即生業不相似。謂
證三世平等之性。以資慧命而生智業。不
同凡夫雜染業也。九捨轉離。即成就不相
似。謂成就離障畢定勝位。捨約離障成約得
位。即前第八畢定過。成就相似法故。由離
怖畏決得無上菩提。前就行位此就斷位。
言怖畏者。論云。不愛疑慮憂想共心相應
故。不愛是所畏事。不活等五令心憎惡故。
疑慮憂想正是畏體。所畏不定便生疑慮。所
畏決定便生憂想。由心畏故相現在身。名
毛竪等。然此九句與有何相文同符契皆已
義引不得異解。由上諸義不相似。故名爲
轉離。非唯離障名轉離也。第二隨難徴釋。
由捨轉離文義廣。故重徴釋之義。有四重。
謂怖畏與離各有因果。而文分五節。一總
徴。二列名總答。三轉徴。四擧因顯相。五菩
薩如是下。結酬初徴。今初徴意云何。以此
中説離畏耶。二答意云。以五怖畏是初地
障。得初地時法爾離故。又離此即是此地
利益翻畏名喜。此相最顯故。於釋名分中
辨之。三轉徴者。此之一。徴文含四意。一云。
何以名爲不活等畏耶。二云。何因而有此
五畏耶。此二是怖畏因果故。論上生起。云
何者是怖畏。云何怖畏因。三何以名爲得永
離耶。四因何令此得永離耶。此二離畏因
果。若得離因自然無果故。論上云。遠離此
因無怖畏故。四擧因顯相者。謂正擧離因
顯離果相。反顯畏因及畏果相故。通有四
意酬前四徴。如不愛自身何況資財。是離
不活因。則反顯愛身資財是不活畏因。若
不畏不活。即是離畏果。則反顯畏於不活。
是此畏果餘四例然。又此離因即是能治。其
怖畏因即是所治。五怖畏果。不活與死二相
何別。懼無資縁身不存於朝夕。名不活畏。
懼其因盡正捨報時。名爲死畏。大怖之極
無過死故。又不活通於三業。死唯約身故。
論云。第一第二第五依身口意。第三第四依
身。死約愛於善道懼捨身故。惡道畏者。
憎於惡道。懼得彼身故。但説五者。打縛等
畏皆五攝故。此怖畏因略有二種。一邪智妄
取想見愛著故。二善根微少故。然此二因
通五怖畏。善根少者。亦乏資財懼不活等
故。有愛著者。未能忘懷畏大衆等故。若
取相顯。初一爲前三畏因。後一爲後二畏
因。邪智即是分別。身見取我乖理目之爲
邪。邪心決斷名之爲智。由有此智妄取
於我乃我所想。以成執見而起愛著故。我
見爲主我所隨生。愛著於我則有死畏見
有我身懼捨命故。愛著我所有前二畏。
但著財利有不活畏著利兼名有惡名。畏
但無我我所則三畏因亡。然不活因擧我況
所。意但取所。後二因者。功徳善少畏墮惡
道。智慧善少畏於大衆。又過去善少今畏大
衆。現在善少當畏惡道。今具福智兼二世
善以爲對治故。初三離因即二空智。後二
離因即二莊嚴。五菩薩如是下結酬初徴。前
云何以能離。今酬由上三段如是義故。所
以能離意正如此。而論云怖畏毛竪等事。何
故二處説耶。前説身怖畏。後説異身怖畏
者。意謂前第十句屬念現得。故但云身。今
通當報惡道等。故云異身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自下大文第三佛子此菩薩以大悲下。安住
地分中三。初總明安住。二所謂下。別顯安
住。三佛子菩薩以成就下。總結安住。今
初。文有三句。一大悲爲首是安住因。菩薩
所行皆爲衆生。悲爲行本故言爲首。二廣
大志樂無能沮壞。是安住觀。論云。煩惱小乘
不能壞此觀故。謂契理深心爲大。故煩
惱不能壞。悲化兼物爲廣。故小乘不能壞
也。三轉更勤修一切善根而得成就。是安住
行。此望初句是智導悲。望第二句是行填
願。此所修善。即下三十句顯示。第二別顯安
住。即顯前第三勤修善根。云何勤修。此有
三十句。顯三種成就。一信心成就。二修行成
就。三迴向成就。信爲行始次依信起行。後
迴行成徳。以爲行修次第。今初信心十句。
初總餘別。總云信増上者。隨所有事。謂下
所列諦寶等境。深信決定名爲増上。別中
有九。初六始起信心。後三信増成欲。前中
初二自利。後四利他。自利中一敬信増上。謂
遍信三寶名多淨信。二淨信増上。自證眞
淨智解故。上二皆云清淨。是信之性。三決
定信増上分別。令他證淨智故。即利他之
行。四悲五慈六無疲厭。此三増上皆利他心
慈悲明心大。無厭明心常。後三中七慚愧
信増上。是所成行體。謂有慚愧故治慳等
蔽。不著世間成檀等度故。八柔和信増
上。是得等侶於同法者不惱亂故。九敬
法信増上。於所入法益敬信故。第二日夜
下。修行成就中九句。初總餘別。總云無厭
足者。即無間修。別有八集。前七教行後一
證行。前中初二攝法方便。一親近集。近善
友意在不忘諸法故。二樂法集。於問答
中論義解釋心喜樂故。後五句次第修行。於
中前三内觀順理之行。一多聞集斯即聞慧。
二正觀集即是思慧。三不著集即是修慧。於
三昧中無依著故。後二隨縁離著行。謂六
不貪集是知足行。已得不貪故。七不求集
是少欲行。未得不求故。八如寶心集即證
行圓明。常現前故。又難得無垢勢力。莊嚴
殊勝不改證心。同此具六義。故上依論釋
竟。其第六七集更有一理。謂第六心是遠離
修。修對治心離三過故。諸説法者有三種
過。一著利養求四事故。少欲知足則能治
之。二取名聞。爲勝他故。正念定慧則能
治之。三爲他屬。過愛敬事故。遠離精進則
能治之。此中能治即大人覺。其第七句是觀
過修八種不淨。是謂資生。一切不求見不
淨故此比論釋通局有殊。第三求一切智
下迴向成就。謂求一切智是迴向菩提。有
十二句。初總餘別。總即所求之事名之爲
家。一切智地是求處故。別即能求之因有十
一求。初一顯能求之觀名爲依家。於前家
中。分別觀察具足十力無畏等故。餘十能求
之行。并總都有三求。於求行中。又分總別。
總名無障求。謂求諸度無著法故。能除蔽
障。下九句別。別治諸障故。初二對治檀中二
垢。一者離求。治於陷曲。見乞求者詐現方
便。一向無心與故。二如説能行求。治不隨
先言。許而不與。或許多勝與少劣故。又前
是諂後則是妄。三者護求。治戒一垢。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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