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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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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徴釋可知。四歎勝中文有十句。義該七
辯。一無窮盡是豐義味辯。一一句中出多事
理故。二即捷辯。欲言即言無分段故。三無
疏謬辯。不以邪錯間深理故。四無斷辯。相
續連環故。五應辯。應時應機無變異故。六
迅辯。迅若懸河無隔礙故。已下四句。即一
切世間最上妙辯。此辯有五徳。一甚深如雷
即第八句。二清徹遠聞故不退轉。即第七句。
三其聲哀雅。如迦陵頻伽故。能普入一切
佛法。即第十句。四能令衆生入心敬愛。五其
有聞者歡喜無厭故。難可得入上二即第
九句。上來第三依章別釋竟。第四佛子下。總
歎十藏勝能分三。初標歎二徴釋。釋有十
句攝爲五對。一下化上求。二竪窮横遍。三
捨相契實。四無變善攝。五外護内明。三是
爲下結歎。此後應有偈等或是略無。多是經
來未盡。第四會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升兜率天宮品第二十三從二十二經至
二十五經一半
自下第五會。明上賢十向。四門同前。初來
意中。先會來者。正爲答前迴向問故。迴前
解行以向眞證。廣益自他令行彌綸。無不
周故。菩薩大乘藏經云。以少善根引無量
果者謂迴向心。以迴向心爲大利故。故行
後明之。又前解行既著。今悲願彌博。後品
來者。前會既終將陳後説。先明説處表法
故來。二釋名者。先會得名亦有三義。同前
二會。二釋品名。兜率是處。佛以法界之身
不起而應。故名爲升。處此説者表位超勝
是次第故。又上下放逸。此天知足。表世間行
滿故。居喜足之天。又以彼有一生補處。表
菩提之心功行滿故。又積功累勳知階未
足。迴勳授子乃知有餘。菩薩亦爾。勤苦積
行未見有餘。迴向衆生乃知自足。又欲界
六天此居其中。表悲智均平處於中故。又
生此天而修三福。謂施戒定。自餘不具偏
多不均故。處此説也。第三宗趣者。會以十
向大願爲宗。得地爲趣。品以升天赴感爲
宗。説向爲趣。第四釋文。此會有三品經。
初二當會由致。後一正説。所以無勝進者。
由二義故。一以此會是三賢位終。攝前解
行總爲趣地方便。迴向當體自是勝進。是
故無也。此經上下其例有四。一約行滿入位
之際。如賢首品。信滿總爲入住方便。二約
願滿入證之際。如此迴向初僧祇滿。總爲入
地方便。三約功用滿。入無功用之際。如第
八地初。總攝前七地以爲方便。此第二僧
祇滿。四約因位成滿之際。如第十地初。攝
前九地爲入方便。此約三僧祇滿處攝也。
餘同位相接。即別有方便。故非一例二。方
欲入地必離進趣相。與無分別爲方便
故。就初二品。前一化主赴機。後品助化讃
佛。今初品中大分十段。一本會齊現。二不離
而升。三見佛嚴處。四迎佛興供。五覩佛勝
徳。六請佛處殿。七如來受請。八天王獲益。
九承力偈讃。十如來就坐。今初也。初言神
力即是遍因。未必起神境通。但是修成心
自在力。十方已下辨所現相。於中亦有化
主助化。望第四會。既加及須彌頂。此亦應
云坐於樹下及須彌頂夜摩天宮。文無者
略。以第二段中帶前升。後既全擧。前四則
影。顯前四皆圓遍也。而演説者。亦通四會
之所説也。第二爾時下。明不離而升。謂前
十方一切處。四會皆儼然不散而升。此説意。
明横遍十方竪該九會。佛法界身遍時處
故。餘義具如第三會初。第三時兜率下。見佛
嚴處中二。初明感應縁會。二即於已下正顯
嚴處。於中分二。先明一方嚴處。後結通十
方。今初。初雖標座。下列樓帳等皆兼處
嚴。文分爲二。初總顯體徳。後有百萬下別
明體用。今初有十一句。初總餘別。總中無
盡大願隨意出生。悲智必倶生死無染。名
摩尼藏。展行彌布故有敷言。別有十種圓滿
勝相。以斯妙座實徳成故。初一自體相以
寶成故。次六因相。一深遠相。二勝妙相。三
廣大相。四同體相。五具徳相。六堅固相。後三
總顯殊特即座之徳用。一端嚴故。二離染
故。三無極故。二別明體用中。通有三百
二種百萬億。廣上三段即爲三別。初廣自
體。次有百萬億初發心下廣前殊特。三百萬
億善根下廣前因相。初一多明器世間嚴。後
二顯衆生世間嚴。皆智正覺世間之力也。皆
言百萬億者。位増十行之百萬故。初中長分
爲十。前九色相嚴。後一音聲嚴。其一一嚴事
皆即法門。可以意得。第一有十句座體嚴。
於中初句辨座層級。後九覆座之嚴。雖四
面行列執蓋亦爲覆座。第二樓閣下十句。復
於殿内建立樓閣繞座莊嚴。亦是嚴處。於
中初句總。下九句別顯嚴閣。第三寶鈴帳
下。十句辨帳嚴。亦是繞座。前已辨覆故。若
重辨者。帳上建樓樓上覆帳重重無盡耳。第
四妙寶華下。有十二句辨嚴座身。其頻婆
帳應在寶華之前。類例穩便。亦可十二句辨
帳。九句嚴座身。頻婆者此云身影質。謂帳
莊嚴具中。現外質之影故。第五因陀羅金剛
寶下。有十七句。亦嚴座四周皆明妙寶以
爲窓門。及覆亦嚴座體。以莊嚴其藏。是蓮
華藏故。標中表法有異。住行不言蓮華。理
實應有。或是座身之龕名藏。第六眞珠瓔珞
下十二句。瓔珞周垂嚴。其摩尼身下二句。文
似缺略。謂因陀羅妙色寶下無所結屬。又
非下之香類。不可別爲一段。第七黒栴檀
下有十六句。以香爲嚴。阿樓那者。此云紅
赤色。第八雨百萬下二十句。雨雲爲嚴。第
九建百萬下四十八句。座外四面嚴。於中有
四。初二十句。雜雜莊嚴羅列座側。言樓閣
延袤者。靜法云。梵云蒲莫迦。此云帳輿。若
是樓閣應云微麼嚢。既不爾者譯之誤也。
此或應爾。前文已有樓閣故。若重辯者亦
無大失。寶悉底迦者。具云塞縛悉底迦。此
云有樂。若見此相必獲安樂。其形如萬字
具於音義。今寶形似此。二光明寶下九句。光
明嚴。言網覆者。若世之燈。以護夕蟲成
隱映故。三天寶衣下九句。寶衣敷布嚴。四天
鈴幢下十句。寶幢行列嚴。第十天蠡出妙音
下。辨音聲嚴。於中二。初十句樂音嚴。後悦
意音下二十句法音嚴。前中云牟陀羅者。此
云鋒鼓。謂天樂初奏。此鼓先作故。後法音嚴
中。初十一句讃歎三寶。後隨順音下九句。説
法益物。大文第二廣前殊特者。前文略云
見者無厭。亦已略明益相。今廣顯之。即座
之徳用。恭敬供養復顯爲嚴。文分爲二。初
明獲益後申供養。前中有三十九句。曲分
爲四。初十約位辨益。二得自在下有十二
句。雜辨得益。三得檀下十句。約行辨益。四
入一切佛刹下七句。約大用辨益。後三並
通諸位。或可第二段明迴向。第三段明十
行。第四段明十地。或唯約十住通別無礙。
二諸天恭敬下。明供養文分爲五。初十七
句。雜明八部人天菩薩三業設敬。其中所作
各隨類所宜。二天女專心下二十六句。唯
明諸天三業敬養。初之三句。即欲界天色究
竟。後復言種種天者。或通無色或總上諸
類。善思惟天亦通諸類。三菩薩天下有十二
句。明菩薩事供養。四諸天子從天宮出下四
句。諸天身供養。五思惟菩薩下十句。菩薩修
法供養。亦明得益。菩薩多明得益。諸天但
説供養者。諸天供養是益因故。諸天得益即
菩薩故。第三百萬億善根下。廣前因深十句
可知。所以此會嚴事偏多者。一此天多以
補處爲王故。二賢位已極大悲普周故。所以
十住無菩薩嚴。表凡入位故。夜摩即有已
入位故。然亦未廣。而此勝相皆是如來海印
所現。法界差別自在實徳。人法無礙依正混
融之嚴事也。第二如此世界下。結通十方可
知。第四爾時下迎佛興供。於中二。先將迎
興供二爾時如來威神力下。見佛興供。前
中二。初奉迎。二以清淨下興供。於中先諸
天興供。皆從身出者。非唯顯諸天福力。亦
表身爲供具供自心生。後兜率宮下菩薩興
供可知。第二見佛興供中二先諸天後百千
億那由他先住下明菩薩。前中三。初明承
力見佛。一現佛神力。二宿善力。三法門力。
二同興下慶遇奉迎。三各以下正明興供。
於中三。初十句衣盛供以散佛。表修寂滅
以趣果故。二百千億下十句。明起心雨供嚴
空。顯所修萬行稱法性空。空有無礙。是嚴
空義。三百千億那由他阿僧祇天子下九句。
雜申供養。表萬行雜修故。調順寂靜無放
逸心。應分爲二則有十句。第二菩薩興供
中二。先明行成依報供。後其諸菩薩下身出
正報供。前中二十七句文分。爲三初十句。多
因。成多果之供次八句。一因成一果供。後
九句一因成多果供。應有四句。由多因
成一果。攝在初段。以多因能一一成故。又
初段即一切中有一。及一切中有一切。次段
即一中一。後段即一中一切也。今初十句。一
時併擧多因。後通成諸供。出過諸天者。勝
故多故餘可知。第二一因一果中。皆因果相
似。一蓋以障塵。若度能除敝。二帳以庇蔭。
若悲爲佛境。華以開敷如覺解清淨。三法
忍和悦用嚴法身。四演教網。則震金剛之
妙音觀教網則不礙文而見理。五香氣聞
而不可見。見而不可攬。猶幻法見而不可
取。取而不可得。知幻無堅以成堅法。六周
遍法空。是佛智身所依之境座之義也。七摧
懈慢幢樹法勝幢故。八諸法如夢。是佛棲
託之所也。第三無著下一因多果供。無著無
生但是一義。無生約理無著約智。此二契合
方成一因。文中九句可知。第二身出正報供
中。文有十句。初二明現身徳量。謂一一量
周法界徳齊佛故。次以從下三句。明勝辯
之因。次具足下四句顯勝辯所依。後以不可
下一句。正申辯讃。皆從總持辯藏之所流
故。情動於中故形於言。言猶不足敬之至
也。第五爾時一切下。覩佛勝徳中分二。先
明覩佛身雲勝徳。後爾時如來大悲下。明
現勝徳意。前中分二。初覩佛勝徳。後爾時
大衆咸見下。見佛光用。前通十眼所見後
約天眼所見。今初也。然此經文。次第具顯
如來二十一種殊勝功徳。以文言浩汗致古
釋同迷。然離世間品雖具二十一句。而此文
義兼廣。故隨便引於諸論。文分爲三。初總
觀如來。次別觀徳相。三結成觀解。今初略
擧三徳以顯一雄。一者如來。二言應者即
是應供。三正等覺即正遍知。此一應字亦通
屬下。隨應覺故。此即總句。離世間品名妙
悟皆滿。佛地攝論皆名最清淨覺。親光釋云。
謂佛世尊。普於一切有爲無爲所應覺境正
開覺故。此釋正義揀異邪覺。又於一切所
應覺境。淨妙圓滿正開覺故。此釋最清淨義。
亦明覺滿揀異菩薩。又於一切。如所有性
盡所有性。正開覺故。此釋符今等字。謂雙
照二諦平等覺故。亦是遍義。故云正遍知。彼
經無正等言。此經缺最清淨。上妙嚴品則
有最言故云於一切法成最正覺。下離世
間中復有妙悟。妙者微妙離覺相故。悟覺
及知名異義同。妙正遍最名義倶別所揀
異故。若世親無性不解總句。但以下別徳
成斯一覺。故清淨覺句句皆遍。第二其身下。
別觀徳相。二十一徳分二十段。後二合故。
然攝論中二十一徳通有三節。一先列經二
十一句。二無著菩薩。立功徳名以爲解釋。
三無性等。但釋論名以符經旨。今各句句
配屬。其佛地論釋有同攝論有異攝論。異
者引之。今初明不二現行經也。即觀察如
來一向無障礙轉功徳。此是無著立名。他皆
倣此。無性二釋。一云謂佛一向無障礙智。於
一切事品類差別無著無疑故。非如聲聞等。
有處有障有處無障二種。此約離所知障智
徳滿故。非如聲聞有處有障者。謂於極遠時
方無邊差別。諸佛法中有無智轉。第二釋云。
或二處現行。此中無有如是所説二種現
行。此釋二處亦前有障無障。但前釋約表
爲一智轉。此釋約遮故無彼二。正同下經
二行永絶。世親同於後釋。親光云。凡夫二乘
現行二障。世尊無故。凡夫現行生死起諸雜
染。二乘現行涅槃棄利樂事。世尊無彼現行
二事故。名不二現行。無性生起云。云何而
得此最勝覺。故次説此諸聲聞等。於所知境
有二現行。所謂正智不染無知。佛無此故。
文中分二。初廣顯利樂。明離所知故。不
同二乘二住於下結成所住。彰離煩惱不
同凡夫。前中三。初明應廣順機令喜。二普
遍下。明其遍應定慧莊嚴生物善根。三示
現下彰應用深。雖超語言而無遺曲濟。二
結成所住者。初句明智住法身。能住所住二
倶廣大。下句心無煩惱。善根清淨色相超
倫。具上二義名清淨覺。他皆倣此。第二智
慧已下。明趣無相法。即觀察如來於有無
無二相。眞如最清淨能入功徳。無性云。爲
明斷徳故次説之。不住生死涅槃相故。
即無住涅槃。然無相法即是清淨眞如。趣謂
趣入。謂此眞如諸法無性以爲相。故非是有
相。體即圓成自相有故。非是無相。此二不
相離名無二相。諸法中勝故名最勝。遠離
客塵故名清淨。既自能入亦令他入。爲最
清淨。自入則不住生死。他入則不住涅槃。
文中先明自入。後明他入。今初先明不住
生死智稱如境。皆不可盡。無比三昧令智
出生。又令眞如出二障故。二其身下明不
住涅槃。同體大悲遍住物身。心眞如性物
物遍故。二令無量下辨令他入。一則大悲冥
熏。二則大智爲説令於身中見如來性。成
一切智故。種性不斷是入義也。此用常寂
名爲涅槃。第三住於諸佛究竟已下。明住
於佛住。即觀察如來無功用佛事。不休息
功徳。爲欲得上無住涅槃故次明之。文中
初明所住後彰住益。今初言住佛住者。謂
聖天梵等皆佛所住。而於空大悲遍善安住
大悲性空即是佛家故。能不住生死涅槃。
爲究竟住。此即恩徳。是以親光亦名爲觀。
調化功徳常住大悲。晝夜六時觀世間
故。後令不可下彰住家益。初明由住大悲。
故能益物無遺。是不休息義。由住性空自
無功用故。能令物住無分別。出過衆生。總
顯勝也。第四獲一切下。明逮得一切佛平
等性。下云得佛平等。即觀察如來。於法身
中所依意樂。作事無差別功徳。如上佛住
爲共不共。故次明之。此一切諸佛展轉和雜
而同住故。一切諸佛三事無差。非如聲聞
但有所依。文即分三。初明所依無差別。謂
一切智。以一切諸佛。皆依眞如清淨智故。
放大光下顯智之用。二普使已下明意樂無
差。謂同有利樂勝意樂故。普使之言即意樂
也。不可壞智即如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
染而不染名不可壞。反源照極故名安住。
三遍住下作業無差。一切皆作受用變化利
他事故。於中先明作業周遍。次從於下作
業所依。即自受用身。一受不失名爲不退。
謂得法性即念不退。此後親生佛智。此智
生已還住法界。次明了已下正顯作業。初觀
機。後現不可説下。作業受用變化。各有多
類名不可説差別之身。能令已下彰業之
益。一能益他。二隨初下滿本所願。亦令於
物能現色身。此上四段明其自利。後十七
段明其利他。第五等觀衆生下。明到無障
處。即觀察如來修一切障對治功徳。利他
之中先明化障對治。故次明之。謂已慣習
一切煩惱及所知障對治聖道。即一切智及
定自在性。故論名爲修治。又已到永離一切
習氣所依趣處。經名到無障處。二文互顯。
以有治必無障。無障由有治故。文中心無
所著。是無煩惱障。住無礙住明無所知障。
得佛十力即是種智。是所知障治。心常寂定
住一切智。即煩惱障治。第六善能開演下。明
不可轉法。即觀察如來降伏一切外道功
徳。由有上能治故他不能轉利有情事故
次明之。謂教證二法。皆不爲他所動轉故。
無有餘法勝過此故。文中初明教道。能悉
已下證道。出生已下二道之益。第七恒以佛
日下。明所行無礙。觀察如來生在世間。不
爲世法所礙功徳。顯示如來所化之中。無
高下礙。故次明之。謂世八風不能拘礙故。
親光名降魔功徳。謂色等境不能亂故。文
中以佛身日普照法界。則横無礙。常現不
沒則竪無礙。不以無信生盲等而不現故。
正顯八風不礙。恒住已下顯無礙因。無有
變異示無礙相。如摩尼珠不隨物變。不著
我所於内無礙。世法不染於外無礙。由住
出世如蓮華故。如有頌云。諸佛常游於
世間。利樂一切有情類。八法勢風邪分別不
能傾動不拘礙。第八於一切下。明其所安
立不可思議。即觀察如來安立正法功徳。
由依前方便能作饒益之事。故次明之。謂
十二分教名所安立。由深廣故不可思議。
文中分二。初約所詮以辨深廣。後約能詮
以明深廣。今初。初句總顯。建即安立。其智
下釋超世廣大。即是幢義。拔置智地即是
建義。所有已下福智相對。明高廣義。二以
大慈下現身説法。約能詮教以明安立。第
九於去來今下。明遊於三世平等法性。即
觀察如來授記功徳。以上加行利有情事。三
世諸佛皆悉平等。故次明之。謂於三世平等
性中。能隨解了。過去未來曾當轉事。皆如
現在而授記故。故下經云。普見三世。文中。
初明三世平等之義。故云心常清淨自得
平等。令物不著使他平等。恒與已下正明
授記。授記未來令同過去種性。亦名平等。
第十常遊十方下。明其身流布一切世間。即
觀察如來於一切世界。示現受用變化身
功徳。顯上利益一時頓遍非次第作。故次明
之。文中初通辨二身。常約竪窮。遍約横廣。
十方法界。綺互其文。後諸衆生心下總顯現
相徳。無不淨故不住生死。機無不鑒故普
現世間。第十一以智慧月下。明於一切法
智無疑滯。即觀察如來斷疑功徳。以於上
十方彼彼之處作斷疑事。故次明之。謂於
諸境善決定故。故下經云。智恒明達一切諸
法。文中初自斷疑。非不自決能斷他疑
故。智月普照總明了。境了達無得是了眞
境。非不證眞能了俗故。恒以智下明了俗
境。一切皆以心爲自性義通二境。攝境爲
心是世俗勝義。心之自性即是眞如。是勝義。
勝義如是而住。以無所得而爲方便。雙照
眞俗無住住故。菩薩智光月法界以爲輪。
遊於畢竟空世間靡不現。亦可屬上現受
用身。二隨諸已下能斷他疑。初明隨機現
身。如來已下所斷疑境。爲説縁起是斷疑法。
深入縁起疑見亡故。知縁起無性故知法
無相。無相無異故名一相。智體理成故爲
其本。後欲令下正明斷疑。若離相著開示
菩提。疑方斷故。第十二爲欲救下。明於一
切行成就大覺。即觀察如來令入種種行
功徳。由所化生性有差別。故次明之。謂入
種種行皆成大覺。下經但云了一切行。文
中初約説法令入。開示佛道者令悟入故。
後令其下約現身令入。攀縁修習是進善
行。除滅已下是離惡行修菩提行。總擧萬行
心不散動。即是入義。既萬行齊修則因無不
滿。果無不成。第十三悉能觀察下。明於諸
法智無有疑惑。即觀察如來當來法生妙
智功徳。由即於前所化有能無能善巧別
知。故次明之。謂聖聲聞言此人全無少分
善根。如來知彼善法當生。現證過去微少
善根種子所隨故。故文云悉能觀察。下經
云。盡一切疑。如求度者遠劫採薪興一善
念。佛便知故觀已便化故。不壞其清淨業報。
智慧已下釋其所以。以智普入無不知故。
故親光名爲能隨所應恒正教誨功徳。謂
於諸法懷疑惑者。無有堪能。隨應教誨
唯佛能故。名智慧明了。則第十一是自斷
疑。此斷他疑。第十四永離一切下。明凡所
現身不可分別。下經但云無能測身。即觀
察如來。如其勝解示現功徳。由上云善巧
別知故。此次云。於前所化邪正及倶行中
無有分別。文中初二句明無分別義。世虚
解種現倶亡故云永離。由自無分別故。
餘不可以分別知故。親光名爲能正攝受
無染自體殊勝功徳。謂佛身功徳。非是雜染
分別所起。無煩惱業生之雜染故。不可分
別。而無性云隨機現身。如摩尼珠無分別
者。則順今文佛無分別。不順彼經不可之
言。次放光明下彰所示現皆無分別。見無厭
足而顯衆生不能分別。如瞿波觀佛毛孔。
念念無厭不能窮究故。以大功徳下辨能
現徳。出生已下明所現益。諸根已下辨所現
相。謂諸根圓滿境界自在。作諸佛事總彰現
意。作已便沒明現時分。既隨勝解現則感
謝應移。第十五善能開示下。明一切菩薩等
所求智。即觀察如來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
行功徳。爲欲引發任持不定種性聲聞。菩
薩唯讃大乘故次明之。言等所求者無不
求故。佛地名爲正所求智。謂唯菩薩正能求
故。文中初明所求即一切智。此所求智即是
無量菩薩所依。而言道者通因果也。爲諸
已下即成所依義。謂由無量菩薩。爲欲調
伏諸有情故。發起加行。要以佛増上力故。
聞法爲先獲得妙智而爲所依。令其發起
廣大欲樂者。即是調伏有情加行。受持修習
者即成智之因。第十六成就一切下。明得佛
無二住勝彼岸。即觀察如來平等法身波羅
蜜多。成滿功徳。爲遮所化。於大師所疑一
切智。非一切智故次明之。由滿諸度是一
切智。言無二者即平等也。平等有二。一法
身平等。於法身中滿諸度故。二果位諸度
無増減。故名爲平等。親光則以住於法身。
即是彼岸。不説諸度故云法身無差別相。
名爲無二。縁彼勝定常住其中。故名爲住。
即無二住名勝彼岸。佛已窮到故名爲得。文
中初滿諸度故云熾盛。次無邊下。以度滿
故莊嚴故身。故法華云。微妙淨法身具相三
十二。以八十種好用莊嚴法身。以十身圓
融不相離故。言一切世間者不隔凡聖。靡
不現覩。雙覩受用變化之身。永離已下無
二礙故和合識破相續心滅故。於一切下顯
現法身。智純淨故。於功徳下諸度滿故。第十
七爲大法王下。明不相間雜如來解脱妙智
究竟。即觀察如來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
土功徳。以外人聞上平等。謂同一性故。次
説言不相間雜。謂一切如來十身體用各各
別故。猶如冥室千光。但經云如來解脱。無
著釋云隨其勝解。世親無性皆云。此中勝解
名爲解脱。又勝解者通機及佛故。無性云。
謂觀衆生勝解差別。現金銀等土不相間
雜。如來勝解現在前時。隨衆生樂皆悉顯現。
無不了知。名如來解脱等。親光又爲一釋。
即離障解脱故云如來妙智。令衆生解脱。
名如來解脱妙智。佛於此智已得究竟。觀
今經中諸論各得一意。復應加佛自得離
障及作用解脱。謂文云離諸障翳故。具無
邊徳故。令其入道故。明見善惡是如來勝
解。其心所樂即衆生勝解。是以不可偏取。
下經但云具足如來平等解脱。在文分二。
初明變化身土不雜。二明受用身土不雜。
無著但云差別佛土。略擧一邊。親光則雙
明身土。合今文意。今初變化中。先身後土。
初中先總顯化身超勝。次普現者。通十法界
身放智慧光。合如日義。欲令已下彰所化
意。能爲多化。方顯佛徳無邊所以。名不間
雜者。以於一切世間普化。一佛既爾餘何
所化。故知所屬不同。重重皆遍是不間雜義。
後以無礙下。別化因圓果滿之身。初明因
圓。爲大醫下現果滿身。二一切世下明現
化土。初明非唯能化。亦能遍往。清淨慧下
明佛觀機。即是如來勝解現前。於作不善下
隨機現土等。隨諸衆生。應以何國起調
伏心。入佛智慧而取佛土。故云善取時宜。
無適淨穢。故云種種。欲該餘化略無土
言。義必含有。又對後平等但言不善。亦應
合有有漏之善。二若諸衆生下。現受用身
土。先土後身已證眞如。名平等心。覩受用
土是平等報。上則心有高下。此則依於佛
慧。後隨其心樂下現受用身。故親光云。於
淨佛土現受用身。亦不相雜。令其已下明
現之益。親光云。大集會中現種種身。與諸
菩薩受用法樂。亦不相雜得智心喜等皆法
樂也。又心大歡喜。即是初地見諸佛故生
歡喜等。以證生信故名深重。以證不退
故得永言。第十八一切衆生下。明證無中
邊佛平等地。即觀察如來三種佛身方處無
分限功徳。由疑上如來妙智究竟。非一非
異其相云何。故次明此無中邊等。常無常等
皆二邊相。言方處者。謂諸世界。無分限者
釋無中邊。此無中邊略有四義。一世界無
中邊。佛徳如彼無有分限。二世界無邊。諸
佛十身。即於其中稱世界量。平等遍滿。三
此法身等。於佛地中平等遍滿。無中無邊
無有分限。四此法身等遍一切處。爲諸衆
生現作饒益。然非自性無中無邊。親光復
名此爲眞如相殊勝功徳。謂眞如相無有
中邊。如此眞如。即是佛地平等法性。證此
性故遍知一切。於中不染。今此文中總顯
十身皆無分限。文中分二。先別顯四智十
身。後無數下總結因果。今初先就覺他翻
明自覺。成就法身。於中先明覺他。即妙觀
察智及成所作智之所利樂。若得見下彰其
所益。無依義智即大圓鏡。是無中邊。佛平等
地以無礙智身無所依故。則證眞如爲佛
地性。轉昔染依爲智所依。即是如如及如
如智。既令他證顯自己證也。次智慧下二
句。即妙觀察智。莊嚴無奪。顯圓鏡智所現之
影。智山清淨即平等性智。平等高出所以名
山。四惑已亡故云清淨。因惑爲種生必待
時。今能生自在故種受芽稱。或現已下。即
平等性所現之影。兼顯十身不唯此二故。
復言或令諸衆生至無患地者。即成佛地。
以遠離微細念故名爲無患。後總結中初
總明。謂十力四智等莊嚴法身。業行所成即
是報佛現於世間。結他受用及變化身。總
上諸義則有十身。一切已下總結異因同歸
一智。謂智導萬行故。能證此佛平等地。若
報若化無不清淨。第十九常守本願下。明
極於法界。即觀察如來窮生死際常現利
益安樂一切有情功徳。以上言無中邊相。
云何無相故次云極於法界。謂此法界最清
淨故。離諸戲論是法界相。能起等流利益
之事。極此法界無有盡期。親光亦名此徳
爲證得果相殊勝功徳。謂得窮極清淨法
界。如是法界修道得故。以斯則極法界言
有於二義。一同法界常故。二同法界清
淨故。文中先明常利樂。二廣利樂。今初
常守本願者。謂本發心法界生界。若有盡
者我願乃盡。今生界未窮故常現利樂。作
善友者。世之善友略有七事。一遭苦不捨。
二貧賤不輕。三密事相告。四遞相覆藏。五
難作能作。六難與能與。七難忍能忍。如來
亦爾。爲物隨於六趣苦而不捨。貧無法
財而不見輕。本性客塵無不相告。善根未
熟則以權覆實。堪眞實化則以實覆虚
著弊垢衣執除糞器。爲難作能作。解髻明
珠爲難與能與。生違佛化。乃至多劫心無
退動。爲難忍能忍無不究竟方名堅固。次
清淨已下明同法界清淨。雖復常化。離能
所相故名第一。次六趣下廣多不捨。次若
有已下不捨昔縁。次而於下通顯不捨。若
暫不隨則捨本願。如願能作名不欺誑。次
悉以下彰攝巧益。令同法界清淨摧魔惑
故。第二十從無礙際下顯於二句。謂盡虚空
性窮未來際即觀察如來無盡等功徳。謂上
利樂皆無盡故。深密佛地具斯二句。開則
別中自有二十一句。下離世間但云等虚空
界而無窮未來際欲顯圓數故。親光亦
云。次後二句顯示世尊無盡功徳。初句自利
後句利他。故云。謂如虚空。經成壞劫性常
無盡。如來一切眞實功徳亦復如是。如未來
際無有盡期。利他功徳亦復如是。而無著
釋但云無盡功徳等。不言開合。世親無性
開此等字。爲究竟功徳故皆云等言。等取
究竟功徳則以無盡功徳釋初句。究竟功
徳釋後句。而無性意。後句是究竟無盡。與
前無盡異者。前則横論無盡。故云盡一切
界遍作有情諸饒益事。後句則竪顯無盡。
故云顯佛功徳永無窮盡。所化有情永無盡
故。同顯無盡故。二句合自他等異。二句則
開。今文意合。欲顯二利不相離故。窮未來
際。通在極於法界及盡虚空故。前段中已
顯常隨不捨。爲順二論文分爲兩。初唯横
論無盡。正明盡虚空性。二爲上福田下。雙
約横竪以顯無盡。兼明窮未來際。今初先
二句。總言無礙際者。即法身智身如彼虚
空。無有障礙。無邊無際無盡無減。無生無
滅無有變易。名無礙際。而能現前作諸利
樂。如彼虚空容受質礙。故云出廣大力。次最
勝日下別顯依空無礙之用。略擧一日而有
四徳。一蘊藏千光。二百川現影。三有目皆
覩。四生成萬差名種種施。上一段文言含
法喩。佛是已下唯就法説。初光明藏。即上日
藏身智光明。含攝出生故。諸力已下如日
無缺。恒以大下。如日舒光。離諸魔敵降
老死怨。如日大明衆景奪耀不獨合上故。
文有影略。二雙約横竪論無盡者。但云一
切。通於十方及來際故。文中先明爲生福
智之田。上福田者具前徳故。凡所有下釋
上田義。三義名上。一令清淨如無荒穢。二
因少果多。如涅槃説純陀施福。三入無盡
智。如田隨種隨生。如穀展轉無盡。成金剛
種終不銷故。具斯三義稱曰上田。次爲一
切下顯爲田主。次爲一切衆生發生下。明
體即是田。後智慧下明能爲田義。具悲智
故。初權實無二總爲一智。對下能救。悲智
無礙合爲一心。則是如來最清淨覺。上所引
功徳之名全依無著。其所解釋多依無性。
有不同者亦已對決。與世間品小有同異
大旨無違。至下品中當更顯示。依上所
釋文旨有據徳相可分。若列宿羅空粲然
不雜。豈得寛文廣申辭句。於佛勝徳蔑然
略陳。幸諸後學不咎其繁而不要也。第三
如是下結成觀解。謂前諸徳。不出内徳及
與外相。今初二句總明能觀。信解約於仰
推。觀察通於諸眼。後之八句。就所顯徳以
辨能觀。前四内徳後四外相。前中謂佛内徳
無量不出福智。前二福智之體智慧之淵。略
語其深。功徳之海義兼深廣。淵宜趣入海
宜遊渉。次二句福智之用。智廣虚空福無不
益。稱此而了名普至知。後四外相中。初一
句重擧能觀。揀内外故。言正念者明非散
心。了佛徳相唯心無性。靜而能鑒復云觀
察。後三句。亦就所觀以辨能觀。初一句總
後二句別。身雲普現即是相好。神通自在即
前業用。前二十一徳中。或一句之内言兼福
智。一徳之内體用雙明。若別配屬義成偏近。
第二時彼大衆下明見佛光用。前雖有用。
乃觀如來常所具徳。今現目覩故不同也。
文中三初覩常光。二覩放光。三顯光意。今
初雖云毛出意取常出。有十一句。初總餘
別。前三光相後七光益。二爾時下覩放光
中。先擧體相後以佛下。辨光業用。文有五
現。一説法。二現嚴。此二皆先現後因。三現
佛則先現後意。令成教證二甚深故。四
現神變。五現寶焔光皆先現後因。第三爲
顯下現光意並顯可知。第二爾時如來下。
明現勝徳之意。文分二別。先牒前現徳。悲
爲能現智爲所現者。影略其文。應以依
二嚴體現二嚴徳。二欲令下正明現意。分
二。先明下益衆生。二開示如來下明上弘
佛道。今初分二。先彰現益。後世尊下辨現
益之因。今初先擧所益。後未信下辨益不
同。然此益中文含多勢。且依一判先約行
布。初五十信。始自初信令心調伏。信位滿
故。次觀下七句皆十住益。謂初二句是住中
觀慧。次二句下化上求之心。後三句住中證
入。知心自性。故曰不違。不退二乘故。不
怖實際不由他悟。是證實理。圓教十住
許入證故。三滿足下三句十行益。初句位中
之行。後二句位中之徳。四離魔下三句十向
益。初句起行一向利他。離二乘等魔迴向
菩提故入佛境。次句得法隨相離相無礙難
思。後句行成。五常見諸下盡明十地。初四句
皆歡喜地。一見受用身故稱曰常。二根本
證眞。後得證無量法。又證遍行眞如亦名
無量。三則僧祇積福證理出生。名福藏力。四
發歡喜心。是此位名入見道。故名無疑地。
離惡清淨是第二地。依一切智見法不動。是
三四地。得入一切菩薩衆會。是五六七地。常
生佛家八地已上。念無有間故曰常生。若
約圓融。初之五句信中攝位。句各一位如理
思之。從觀甚深下義通諸位。以圓教中位
位攝徳故。二辨現因。既積善所成故。爲益
深大。爲欲調伏諸衆生故一句。文含二勢。
一結前謂結因所屬。二生後。生後開示亦
是爲生。第二明上弘佛道中分二。先別彰
所爲。二自在已下擧因結歎。前中有十七
句。爲欲顯前二十一種殊勝功徳。初句爲
總餘皆是別。於中前五各攝二徳。餘句各
一。第一照明無礙智慧藏句。顯二徳者。一
顯不二現行故云無礙。無二礙故。二顯
趣無相法故。云照智慧藏。慧爲能照藏即
所照。無相眞如照明趣達眼目殊稱。第二句。
一顯住於佛住。謂住空大悲任運利樂無
休息時。名曰熾然。二顯逮得一切佛平等
住。謂依清淨智起利樂意。作二身業皆熾
然故。第三句一顯到無障處。二顯不可轉
法。謂此二是降魔伏外功徳。前由有對治
則不爲他動。今由有神變乃能轉他。第四
句。一爲顯所行無礙。今遍趣現身即是所
行有漏。盡通八風不染。又神通力即能遍
因。二顯其所安立不可思議。謂佛威神所
建立故。第五句。初顯遊於三世平等法性。
約記三世事。亦是神通無邊際言。即平等
性。二顯其身流布一切世間。此言甚顯。下
皆各攝一徳。六顯於一切法智無疑滯。本
願已滿故。七顯於一切行成最正覺。名智
遍往。八顯於諸法智無有疑惑。名於法自
在。九顯一切菩薩等所求智。十顯凡所現身
不可分別。十一爲顯得佛無二住勝彼岸。
彼岸已圓十身殊妙故。十二顯不相間雜
如來解脱妙智。究竟功徳。又諸佛平等皆遍
而不相雜故。十三顯證無中邊佛平等地。
平等之地即清淨藏。十四顯極同法界。故
云上妙。十五有十力故能盡虚空。見者無
厭。十六窮未來際故照三世。第二擧因結
歎。前擧積因後歎無盡。第六爾時兜率下。
天王請佛處殿。亦稱五號並曰善來。及下
文意皆如第三會説。第七爾時世尊下。如來
受請分二。先受請入殿。二爾時一切下入
已現嚴。前中先明此界後辨結通。前中初
一句明能應之徳。次明所爲之意。三正受
請並顯可知。第二現嚴顯是佛力故。出過
諸天。第八時兜率宮下。天王獲益。文中初得
定益。往昔已下是進善益。佛神力言通此二
益。十住位劣攝散歸靜。故樂音止息。此位
超勝得動實性故。動寂無二。熾然音樂心
不動也。第九爾時下承力偈讃。然憶念昔因
亦是益相取文便故爲説偈依。文中二。先
明此處偈讃。後結通十方。前中先説偈所
依。後正陳偈讃。十頌頌各一佛佛名有異。
略無別徳餘同前會。此佛即前會十佛。次
前十佛寄位漸深。憶念漸遠耳。第十爾時世
尊下如來就座。文分四別。一明就座。二法
身下顯徳亦大。同前二十一徳。恐厭繁文
不能具釋。三不可説下。衆集即眷屬圓滿。
然後品衆集有所表故。但云一萬。理實遍集
故此但云不可説衆。未必但是後品之人。四
坐此座下現嚴。初此界後結通。有云。此升
座一段。宜置入殿之後。歎處之前。迴文不
曉者未必然也。謂初請入殿讃爲請坐於
理何違
  兜率宮中偈讃品第二十四已下入第
二十三經
初來意者前明化主赴感。今明助化讃揚。
及顯位體所依故次來也。二釋名者。謂十
方菩薩於此宮中讃佛實徳故受斯名。通
二種釋如第三會。三宗趣者。集衆放光偈讃
爲宗。爲説迴向爲趣。四釋文亦三。初集衆二
放光三偈讃。初中二。先明集因謂佛神力。
二十方下衆集。於中文二。先明此會。後如
此世界下結通。今初長分十段。一總擧上首。
二眷屬數。三來處遠近。位増數増故各一萬。
四主菩薩。名同名幢者略有五義。一高出義。
表三賢位極故。二建立義大悲大智建立衆
生及菩提故。三歸向義。謂大悲攝生智願攝
善。歸向菩提及實際故。四摧殄義。如猛將
幢降伏一切諸魔軍故。五滅怖畏義。如帝
釋幢不怖惑業故。異名即表十向行體。至
偈當明。五所從來刹皆稱妙者。迴向之力
微善彌於法界故。其別名即表十向所修法
門。一救護衆生離衆生相。最可貴故。二得
不壞信常樂因故。三等佛白淨故。四如金
遍至諸色像故。五出用無盡如摩尼故。六
善根堅固如金剛故。七隨順衆生不染塵
故。八眞如之因如水生華最爲勝故。九如
白栴檀。能去熱惱之縛著故。十如彼香氣
能普周故。故下文慈氏座前燒一丸香彌
滿法界。即其事也。六本所事佛同名幢。義不
異菩薩。別名即表修十向智。亦表當位之
果。謂一救護之心不可盡。故成無盡佛。二
如空中風不住不壞故。三等佛解脱故。四
四威儀中無不至故。五明了功徳相故。六
常能隨順善根故。七隨順衆生善最勝故。
八同於眞如得自在故。九淨無垢染不縛
著故。十觀察即是入法界故。七其諸已下至
已修敬。八以佛神力下。善住威儀。座體云
妙寶者。十住以慧光遍照故。以毘盧遮那
藏爲體。十行以行淨離垢故。以摩尼藏爲
體。今十向大悲處於生死。普該萬法不拘
乎一故。座體直云妙寶。不限色類。以教行
遍周籠攝衆生。如以寶網彌覆其上。九其
身悉放下放光利物。此位多辨悲智救物故。
復辨此於中。初光體。次此無量下辨光因。
即圓淨迴向心。後顯示下略示光業。一智敬
上業。二悲救下業。十其菩薩衆下略讃勝徳。
有十一句。初總餘別。別中十門。一神通門。
二入證門。三以智下依智修福。四入於下上
入果用。五住於下住善決擇。六於諸下四辨
無盡。七智開總持。八慧眼見性。九智慧遍知。
十究竟離障。結通可知。第二爾時世尊下。放
光文分四別。一放光處。言膝輪者位漸高
故。又表迴因向果等。有屈申進趣之相故。
又悲智相導屈申無住故。二放百千下光數。
三普照下光照分齊。四彼諸下光所作業。謂
令彼此互相見故。於中分三。初正明彼此
相見。二如是下釋見所由。三如是等下結徳
所屬。二中由二因故見。一宿因同行故。二
悉已下現徳圓滿故。文有二十句。束爲十
對。一離障成身對。二入刹近佛對。三用速心
淨對。四外護内證對。五能覺所覺對。謂一切
智處是所覺故。六用廣證深對。身即智身同
住法界及大悲故。七得智生身對。身即應
身。八行深解廣對。九智極定深對。此位中顯
名金剛幢對。金剛定即菩提智。十得通立法
對。由得通故調化無數。由離數故而能安
立。數有二種。一數量數。二色心有爲皆名爲
數。今文具二。謂由不著一多能立一切
故。不著於有能安立故。即眞俗鎔融。謂世
俗幻有之相。相本自空勝義眞空之理理常
自有。有是空有非常有。斯有未曾不空。空
是有空非斷空。此空何嘗不有。有空空有體
一名殊。名殊故眞俗互乖。迢然不雜。體一故
空有相順。冥然不二。一與不一不即不離。
鎔融無礙。菩薩智契其源。所以雖迥絶無
寄而善修安立。三結徳所屬。謂無盡徳屬
於此會菩薩。及光中所見也。第三偈讃中。
十菩薩即爲十段。亦十方如次。皆先標説
人及説儀式。今初東方金剛幢者。此是會主
名含總別。總顯迴向不出悲智。金剛者堅
利也。即悲之智。二乘實際不能壞堅也。斷
難斷惑利也。故文云智慧到彼岸。即智之
悲愛見不能動堅也。無所不救利也。故文
中遍刹利生。七十八云。譬如金剛唯從金
剛處及金處生。非餘寶處生。菩提心金剛亦
復如是。唯從大悲救護衆生。金剛處一切智
智殊勝境界金處而生。非餘衆生善根處生。
故知金剛不獨喩智。攻般若者不得此意。
但以標名獨將金剛喩於般若。不觀文中
悲濟九類而無所度。悲智相導方爲眞實
不共般若。智者應知。別名即是救護衆生
悲也。離衆生相智也。義不殊總。説頌儀式
頻見上文。正顯頌文。十頌歎佛寂用無礙
徳。大分爲二。初八讃佛勝徳。後二結勸修
行。今初分三。初五偈寂而常用。次一偈用而
常寂。後二無礙自在。今初分三。初二偈無生
滅而示生滅。於中前偈就法正顯。後偈寄
對顯深。以依體起用體用無礙。故難思
議。又心有心相動不能行。故難思議。智
無智相名到彼岸。方見佛境。次二偈非色
聲而現色聲。亦前偈就法正顯。後偈寄對
顯深。少智謂權小。久修謂圓機。素習見聞
故能了實。後一頌明無來去而示來去。覺
處即現不從方來。迷處自無不從此去。以
神力故示有來去。然從神力中來即無來
矣。二用常寂中。三句用末句寂。三無礙自在
中。初偈了事理無礙起用自在。後偈了生法
無礙起用自在可知。後二偈結勸中。初偈勸
修智進行。後偈勸修福斷疑。第二南方堅
固者。表不壞迴向故。菩提心堅故。觀佛無
厭故。十頌多明如來爲物所依徳。於中分
二。初三讃佛勝徳。後七勸修辨益。前中初
頌明佛體離言。次偈無相現相。後偈現相所
因。後七中擧修有益。即顯佛徳深玄。文中
分三。初偈指徳勸依。即結前生後。次三示
能入者令物思齊。各先擧行後彰行益。後
三正勸進修。然夫進修略有五法。謂欲精進
念巧慧一心。初偈明欲次偈辨念。後偈巧慧。
前二正明後一反顯。一心精進攝在志求之
中。又慈氏論引醍醐喩經共説九善。謂一
切法欲爲根本。作意所生觸所集起。受所
引攝以念爲主。定爲上首慧爲最勝。解脱
爲堅固出離爲後邊。有前未必有後。有
後定須有前。是故先説欲爲其本。下二句。
揀非惡欲爲勝希望。次偈上半念主下半作
意。後偈反釋初句慧勝。次句觸集及受。次句
定及解脱。後句出離。第三西方菩薩。淨心智
力見佛盡源。等一切佛。故名勇猛。十頌分
二。前六明感應道交見佛聞法。後四令捨
僞求眞。拂見聞相故。此一段總顯如來見
聞弘益之徳。前中前五各上半喩。下半合。通
分爲二。初二見佛後四聞法。前中初偈雙明
感應。淨心如淨眼爲見之因。佛力如日爲
見之縁。如來如色爲見之境。如人入闇則
無所見。斯則獨因不見也。如明淨日瞽者
莫見。獨縁不見也。此辨因縁和合方能見
也。後偈偏擧於感。以因奪縁。如出現品云。
此非如來威神之力等。後聞法中四偈分
三。初偈顯因能生法。次二顯得法之益。前
偈得權智能離所知心垢。後偈有根本智。
能除煩惱之患。三一偈顯縁令聞法故。上
文云。佛法無人説雖慧莫能了。後四令捨
僞求眞中二。前一示僞令捨住相施故。以
色見佛行邪道故。後三顯眞令求。初二偈
顯眞佛。前偈即相非相故非色能見。後偈
即寂而應故不可以寂取。末偈顯眞法。眞
法無生亦無滅故。第四北方菩薩。以大悲力
運智慧光。朗彼重昏無所不至。名光明
幢。又以智慧令諸善根無所不至故。此頌
中。多顯如來即體化用周普之徳。十頌分
三。初一化用廣。亦明化處。次七化用深。亦
明化依。後二雙結釋化依中分四。初四雙
明能所依。次一拂其能化心。次一拂其所
依體。後一雙融自在。亦拂能依。今初初偈總
明一多無礙。依一總心變多王所。於一實
佛應化多端。故無礙也。次一相二無礙。無相
現相無二現二。體絶能所故云無二。相依
身有是即二也。然相二相對應成四句略
擧其一。無二現二即於一現多。乃至百千
亦名二故。次偈顯依性起。起不異性故。如
幻無盡。後偈從法身流。擧三世佛以顯道
同。二拂能化心中。謂如摩尼珠無私成事
故。三一偈拂所依。謂上無二無相法性法身。
即是法界。法界本自無差。亦無定有爲化
依止由無依無別故爲依爲別故。下文云。
虚空雖無所依能令三千世界而得安住。
如空無色而能顯現一切諸色。四一偈雙融
自在。言非非化者。此有二義。一假非化以
遣化。非謂是非化則上半約體絶待。下半
依體起用。二不礙化故。然眞化無二融爲
一身。不壞體用名依眞起。依眞起者則報
亦依眞。非謂三身獨一是化。且依眞起化
略有二門。一開義二融合。初中眞應各有二
義。眞中一不變義。謂雖化而常湛然。初句顯
之。二隨縁義。謂不守自性無不現故。故
云亦復非非化。二約化中。一無體即空義。
謂攬縁無性故云於無化法中。二從縁幻有
義。故云示有變化形。二融合中亦二義。一眞
化別合。二眞化融通。初中由眞中隨縁即不
變故。是故亦眞亦非眞。非眞非不眞名眞
法身。化中體空即幻有故。是故亦化亦非化。
非化非不化名爲佛化身。二融通者。謂由
眞不變顯化體空。此眞不無化不有。以爲
法身。而不無化用以有化中空義故。又
由眞隨縁顯化幻有。此是化不無眞不有。
以爲化身。而不無眞理。以有眞中隨縁義
故。又由隨縁幻有。不異不變體空故。是故
現化紛然。未嘗不寂。眞性湛然未曾不化。
眞化鎔融爲一無礙清淨法界宜審思之。
第三二偈雙結釋中。前偈結歸於體。謂智冥
眞境等法界故。深無底等虚空故。廣無
涯皆絶言道爲不可量。後偈擧因釋成。
所以法界無礙者。智行遍故。第五東北方。
於佛寂用之境決斷無礙故。又智導萬行
出生無盡故。名智幢故。頌中多歎如來應
現出生無盡無礙之徳。十頌分二。初一標章
勸信。信有修行之益。後九所信勝徳。於中
分二。初一總餘八別。總中上半用而無盡。下
半寂而無住。不著應處不住法體。即本末
雙寂也。通爲寂用無礙。別中二。初二明無
盡。一一衆生前能現無盡身故。衆生可知。
佛不可數。後六明無礙。於中三。初四一異
無礙。亦是本末無礙。一法。二喩。三合。四釋。
次一偈延促無礙。後一偈性相無礙。第六東
南方菩薩。以圓淨智照平等理。不礙應現。
隨順一切如摩尼寶。故名寶幢。頌中多顯
平等超世之徳。十頌分二。前五總顯難思。
後五迥超時數。前中初二正明。前一超量現
量。後一超處遍處故。出現品云。譬如虚空
遍至一切色非色處等。如是難思雙結上
二。後三展轉釋成。初云何以難思。若身若處
非生滅心行之境故。何以非心境。佛自不
起心故。何以不起體無生滅故。若爾何以
現見。次偈釋云。病眼所覩。取色分齊勿謂
爲實。次疑云。若爾豈無如來出現世耶。次
偈釋云自機見耳。上三句以應就感。衆生
謂出。末句既因物感出即非出。名實不出
故。諸法無行經云。如來不出世。亦不度衆
生。衆生強分別作佛度衆生。既無有出安有
沒耶。上三亦初一超心行。次一超内外。後
一超出沒。後五偈迥超時數而現時數於
中初一偈結前標。後國土結前處故。後四
別顯超時。初偈立宗。上半牒妄情。下半正
立菩提是有法。定不繋時是宗法。次偈立三
因。一智無分別故。二三世不遷故。三體非
有爲之數故。次偈擧同喩。謂日體常明故不
合昏夜。後偈合結。上半合下半結。合中語
倒。若順應云一切諸如來不與三世合。又
若以超時現時爲宗者。則上宗中四句皆
宗。應云菩提是有法。定不繋日隨機説日
是宗法。因云。體非三世等。不礙三世等故。
同喩云。如日輪不合昏夜。以山映故説
有日夜。合云佛無三世。以不應見機之所
映。故而説三世。是則上三句皆合。下一句
結。第七西南方。勤觀如來眞應皆同故。能
平等隨順一切衆生。名精進幢。十頌顯此
同義。文分爲二。初一總標餘九別釋。前中上
半正標。下半略顯同相。言身同者。三身十
身皆悉同故。義亦然者此含多意。一且約三
身體依聚義。無不同故。所覺能覺覺他同
故。又義名所以。所以得名佛者。正覺眞智
力無畏等。無不具故。得名爲佛。佛佛皆然
故義同也。又應用利樂無不同故。故攝論第
十云。諸佛法身。應知恒時能作五業等。二
十一種功徳之中。名爲逮得一切佛平等性。
所依意樂作業無差別故。二約十身釋義
同者。皆通三世間。彼此互望無差別故。種
種利樂居然是同。此有三因。一行海齊滿。二
大願齊具。三同一法性故。非唯相似。亦一即
一切互相融故。餘如問明品説下平同相略
擧應用同。以應即眞故。非應之外別明法
身是同。然普有二義。一約諸佛。謂無有佛
不遍十方故。二約一佛。謂無一方而不現
故。後九別釋中分二。先四頌正釋。後五頌轉
釋。前中初偈。釋前普於十力無餘二義。一
無處不遍故。二一切皆佛身故。諸佛本師二
頌影略。次偈釋前現義。謂有感方現故。云
非内神力能現故云非外。次偈釋前隨應種
種義。一隨物類。則十法界等萬類殊應。二
於一類中。隨其先業各見不同。如金色塗
灰等。後偈釋前身同之義。結成難思。佛身
皆同無數量故。唯除大覺者佛佛同證故。後
五轉釋中。從後向前釋上四偈。前四兼喩
後一唯法。於中初二釋第四無能思義。一以
我爲喩。謂如妄計之我本無所有故。不可
思。此以妄計情有理無。非聖智境。以況法
身理有情無。非下位測。後偈以刹爲喩。喩
雖絶相難思而不礙相。次一偈釋第三隨
業異現。所以要隨業者。同一切法必假縁
故。此以總喩別。次一偈釋第二非内外義。
如珠現物。雖非内外能滿物心。後偈釋
充滿法界義。所以能滿者。本願普周故。第
八西北方菩薩。眞如體淨能成白法。復淨世
間故名離垢。十頌多歎如來淨徳。前六淨
他後四自淨。前中前二總明。後四別釋。今初
前偈智淨妄惑既寂。眞智不無。開示無我知
見性相。故名爲法。後偈身淨謂拂應顯眞。
後別釋中前二釋第二偈。後二釋初偈。前中
初偈。正明欲見諸佛應專佛境。隨念隨現
故名心等。又了心境即佛眞性。迷則不知
念則便現。次偈轉釋專念之義。無漏具徳故
能專念。後二中前偈釋普淨世間。説法現
身而能淨故。後偈釋開示佛法。示其所悟
二無我故。後四自淨中初一已淨差別之用。
後三内淨三徳。一見性成佛。自開法身稱
性現應。次偈無得成佛。自開般若。佛法所覺
菩提能覺。必能所相因故倶叵得。無所得者
則得菩提。後偈離妄成佛。自開解脱。不動
無住故。妄倒斯寂名眞解脱。第九下方菩薩。
解佛遍應法界之身而不離法性。若彼星
宿粲然羅空不可縛著。故以爲名十頌。顯
佛此徳分爲三別。初三總顯即體之應。次
六別釋體應自在。後一拂去自在之迹。前中
初偈約處顯身之遍。謂法性身則無所住。
約自受用則無所不住。名爲普住。約他受
用及變化身。有感則往故云一切土皆往。
若約十身無處非佛。故云一切處咸見。次
偈約機顯身之多。故云一切。及八相事皆
由物感。後偈結歎難思。初句總標。下三句
顯相。二句約感不能思。思惟約心見通心
眼。下句約應難思。云誰能現。次六別釋中。初
三順釋。後三反釋今初。初偈釋前誰能現義。
謂現即同如無生滅故。次偈釋前誰能思
義。謂起心而思是妄分別。有依有正。法性
之中能所斯寂。後偈釋前誰能見義。謂能應
隨縁體本自無。能感之機竟何所見。後三反
釋中。謂由無思見等方能思等。則反顯前
有思見等。不了佛境。於中初偈無思思。要
無著無礙故。次偈無現現。神力之現體即虚
故。後偈明無見見。躡前無所有爲見。則稱
實之見非唯見佛。亦得疾成。三一偈拂自
在之迹者。上明自在尚假言詮。正覺超言
故拂言迹。超言亦假應忘言契之。第十上
方菩薩。知眞實之法普入法界。則所修行
皆無分量。故名法幢。知法名佛故。先讃見
佛之益。十頌雙顯佛法難聞。於中分二。前
四讃佛勸人聞見。後六讃法勸物聞求。前
中初一正令甘苦近佛。後三釋其所以。略
擧三事。初偈聞名益。次偈發心益。後偈生信
益。既受苦得聞成斯勝益。受樂不覩不免
長淪故。應甘苦而近佛也。後六中已遇良
醫復須法藥。於中初二由聞實法能成行
法。前反後順。次二由聞理智成於果法。前
順後反。後二以感應釋成。前偈佛興由生
迷實。後偈説法示於眞實。不動眞際建立
諸法。則性不可壞。不壞假名而説實相。
則相不可壞。斯則天魔外道等皆法印故。
無能壞。餘如十藏品。上十菩薩之偈應
以六相圓融。所以偈後無結通者。爲顯
法界兜率讃徳異故。猶彼處處文殊偈偈各
別。顯佛徳無盡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五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六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十迴向品第二十五
初來意者。當會序分已彰。正宗宜顯故。又已
總示所依佛智。次別顯能依行位。故次來也。
二釋名者。迴者轉也向者趣也。轉自萬行趣
向三處。故名迴向。迴向不同有其十種。然
十之別名本分當釋。迴向通稱今當重明隨
境所向義有衆多。以義通收不出三處。謂
衆生菩提及以實際。上二皆隨相。實際即離
相。開三爲十。一迴自向他故。初迴向云。若
有善根。不欲饒益一切衆生。不名迴向。
二迴少向多故。下文云。善根雖少普攝衆
生。以歡喜心廣大迴向。又云。隨一善根普
以衆生而爲所縁。乃名迴向。三迴自因行
向他因行故。第三迴向云。菩薩以諸善根
迴向佛已。復即以此善根。迴向一切菩薩。
所謂願未滿者。令得願滿。心未淨者令得
清淨。四迴因向果。此復二種。一向自果。下
文云。修諸善根迴向阿耨菩提故。深密瑜
伽梁攝論等。大同此説。二迴向他果。第三
迴向云。願以我今所種善根。令諸佛樂轉
更増勝故。五迴劣向勝。謂隨喜凡夫二乘
之福。迴向無上菩提故。六迴比向證經文
非一。七迴事向理故不壞迴向。云與諸法
性相應。迴向入無作法。成所作迴向。第
迴向云。永離依處到於彼岸。故名迴向。永
絶所作至於彼岸。故名迴向。八迴差別
行向圓融行故。如第九迴向廣説。九迴世
向出世故。下文云。所有善根皆悉隨順出世
間法。教化成熟一切衆生。心常迴向出世
之道。第六迴向云。永出諸蘊到於彼岸。故
名迴向等。十迴順理事行。向理所成事故。
廣如第八迴向所説。前十義中。初三皆迴向
衆生。次三皆迴向菩提。次二迴向實際。後
二義通於果及與實際。若依總云十迴向。即
帶數釋。若準梵本晋經皆云金剛幢菩薩十
迴向品。則人法雙擧。或人之法法之人。人有
法通二釋也。三宗趣者。以無邊行海。順無
盡大願爲宗。成就普賢法界徳用爲趣。四
釋文者文有十分。一三昧分。二加分。三起分。
四本分。五説分。六瑞應分。七結通分。八證成
分。九偈讃勸修分。十校量功徳分。初中金剛
幢入者是衆首故。表歸向高出等義故。不
異名説。承佛神力彰入定縁。入菩薩智光
三昧者。顯所入名揀異果定。故云菩薩智
即是體。謂根本智。光有三義。一是證智前相。
如明得定等。此約寄位在賢終故。二光即
根本智用。對治無明故。如大乘光明定等。
三光即後得了所縁故。二智無礙朗照法
界。此約剛幢自體釋也。第二入是下加分有
三。一總顯能加。二辨加所爲。三正顯加相。
今初有二。一明佛現。二明讃善。今初有五。
一標所因。謂入是三昧已故。十住中云以
三昧力。二十方下佛來近遠。三有十下佛數
多少。上二顯位過行故。云十萬。四皆同下
顯佛名同。五而現下正明佛至。餘如前説。
二咸稱讃下明佛讃善。於中初標稱善。次
別歎得定。後顯得定所因。先別顯五因。一
伴佛神力。二主佛宿願。三主佛現威。四説者
智淨。五聽者善根。十住無聽者善根。十行
缺説者自力。此則具二理應遍具。而影略
者。表住初自悟。行則捨己利他。今則悲兼
自他倶無障礙故也。所以要此五力者。因
果主伴皆具足故。謂法因久遠願遂將化故。
主伴加威非器不傳。明因主自力。非感不
應顯因伴善根。餘之差當如第三會。後令
汝下結前生後。第二爲令下辨加所爲。有二
十二句分二。前二十一別明所爲。後一結
爲所屬。前中初十標所成。後十一明所作。
亦猶十地前十自利後十利他。前中初九内
徳。後一外加。謂得佛護持信等根故。前中
前八横具諸徳。後一竪繼不斷。從前所成
明記決斷故。前中前七法體。後一大用。佛神
力者。非神境通。離世間品。神力神通義有
異故。通謂無擁力謂幹能。通多就外力多約
内。就前七中前六別明。後一總説。謂一門
之中具於多門。總攝福智重重無盡。名普
門法界故。就前六中前五所具。後一離過。
謂所具福智不與二礙有漏相應故。前五
中前四智慧後一福徳。就智慧中前三自分。
後一勝進住佛智故。就自分中前二説教。
後一入證。謂入縁起法界相。即自在智故。前
中無畏則於縁無懼。辯才常説不斷。上來
從後襵疊已釋所成。二以無量下明其所
作。於中初一總謂廣説故。後十別。於中初
一約法。次三約位。一攝地前。二安地上。三
照佛果。次三約修。一令開發十向大願。二
令解實際。三令知迴向廣大與法界等。後
三約人。一稱根令喜。二喜故學三世佛迴
向。三救護一切衆生故。不斷佛種。後一總
結所屬者。謂若説十向前益皆成故。加所
爲即説所爲。六相融攝如理應思。然約行
布地約説地。此爲迴向故與下不同。況彼
義皆次第。今復反此。第三佛子下正顯加
相。於中三。初語業勸説以増辯。二意業冥加
以益智。三身業摩頂以増威。今初口加承語
便故。文有十句。初總餘別。總云説此法者
有二種力。一者他力。如經得佛護念故。此
亦名果力。亦名増上縁力。二者自力。即下八
句亦名因位力。亦是因縁力。是故此法要自
他因果親疏融合方得。有説。自力八中。初三
明有作淨法力。一總謂既住佛家理宜宣
法以行家業下二別。一長無漏功徳。二入
總持智慧故在佛家。次二句無作淨法力。一
離所淨障。謂無二障礙。二得所淨智謂事
理普照。後三顯身淨力即三種盡。一二乘
不同盡。謂雙集悲智離於捨悲入寂過失
故。二菩薩盡。謂離心意識。唯依大智法身
境故。三者佛盡。無障礙智是佛法故。此是地
前有三盡者。一圓教普賢位融攝故。二約
金剛幢内徳位已極故。又前加所爲中。住行
但有十句。正口加中唯有一句。今並過前
者表位増故。隣於地故。多同地經。二爾時
下意加中二。先正明加相。二何以下釋
加所以。前中十句初總餘別。然此十句大同
地經。唯五六前却餘如彼次。後別中。一不著
辯才。説法不斷無留礙故。二堪辯才。以善
淨堪智有四種。謂縁法作成故云分別句義。
三任放辯才。説不待次言辭不斷處處隨意
有忘名義故。云無礙法光忘不隨意則有
礙故。四即第五不雜辯才。三種同智常現在
前者。慧身平等知三相故。故彼云與遍至
一切處智。五即第四能説辯才有淨音故。六
教出辯才。靜鑒雙流故。七不畏辯才。智不
可壞何有畏哉。或六七前却思之。八即無
量辯才。謂一切法智隨順宣説修多羅等六
種正見故。九即同化辯才。得一切佛無畏身
等。三種教化隨所度者。顯示殊勝三業神變
化故。次釋偏加。及爾時下身加。并第三金
剛幢下起分。並如前後説。第四告諸菩薩下。
本分中分二。先總顯體相。後佛子菩薩摩訶
薩迴向有幾下。別示名相。今初。若直就經
文應分爲三。初句總標願體難思。希求名
願。即具攝普賢無盡願海深廣難思。二充滿
下顯難思相。謂體充法界故難思議。用普
救護故稱爲大。又約體深不思議。約用廣
不思議又深廣無礙名不思議。又體相用三
並充法界。隨所遍處無不救護。實難思議。
三所謂下釋成難思。以行同佛故。然總論
品内一一難思。別示其相略申十種。一體
深。二用廣如上已辨。三攝徳無盡。四出生
衆行。五餘不能壞。此三充滿法界中攝。六
都不自爲。七忍苦無倦。八背恩不轉。九逆
順多端。十盡窮來際。此五普能救護中攝。此
之十句一一超於言念。皆不思議。故收前後
有三種體。一所依體即智光三昧。二約剋性
即上大願。三約總含通有六法。一定。二智。
三願。四悲。五所依法界。六通慧作用。即不思
議解脱以爲體性。而圓融無礙爲迴向體。若
取論勢。亦初句是總。下三句別。一充滿法界
即是勝願。以是一切佛根本故。二普救一切
即是大願。順作利益故。三所謂學佛迴向。
是不怯弱願。決定入佛大願故。亦未入地
故。無觀相及眞實願。大悲増故加前行住大
願利益。而住行中有無常愛果因。今此缺者。
大悲既増惟願救護。不欲自求菩提果故。
第二別示名相。文分四別。一擧名徴數。二
佛子下標數顯勝。諸佛共説故。三何等下徴
數列名。四佛子是爲下。結數引證。三中先
徴後列。十迴向義略以五門分別。一釋名。
二義相。三體性。四定位。五行法差別。初中先
總名已見品初。後別名今當略釋。然通相而
辨有其二意。一迴向二字。皆是能迴之願。救
護等名皆是所迴之行。故皆依主受名。二救
護等名。皆迴向之別相。迴向二字皆別相之
通名。當名相望。救護等即迴向。若互相揀是
救護之迴向。非不壞之迴向。則通依主。隨
其義便不可局定。第一救護等者。大悲廣
濟名爲救護一切衆生。大智無著故云離衆
生相。即是廣大不顛倒心。迴向是行。謂以善
根迴成救生離相之行故名迴向。從所向
立名。故下文云。願此善根。普能饒益一切
衆生。明知救護非是所迴。自以十度爲所
迴向耳。又唯以離衆生相爲能迴者。則迴
向中無隨相也。將墜者護已墜者救。救令
脱苦護令息惡。並以善根願能成此。二
於三寶等得不壞信。以此善根用將迴向
三學三世佛所作迴向名等諸佛。四菩薩令
其善根至一切處。五由迴向故。能成無
盡功徳之藏。六順理修善事理無違入於
平等。七以善根等心順益衆生。八善根合
如以成迴向。九不爲相縛不於見著。作
用自在故名解脱。如不思議解脱等。十稱
性起用。謂以法界善根迴向法界故。至
隨文中當更開顯。第二顯義相者。先別後
通。別中前七隨事行。後三稱理行。前中初
一悲智不住明行本。次四明行相。於中一
者起行心堅。二約佛辨廣。三約法顯遍。四
約徳顯多。下二行成。一智行成。二悲行成。
後三中。一正與理合顯體深廣。二明依體
起無方大用。三顯體用無礙圓明自在。二通。
論一一中皆有三種迴向。謂以善根迴向
衆生菩提實際。此三各有二義故成迴向。
一以菩薩善根必由衆生而成。是衆生之
分故還向彼。由餘二成餘二流故。菩提分
故。稱實除故法爾向彼。二凡是菩薩必爲
度生不爾同二乘故。必求無上菩提是家
法故不爾同凡小故。必證實際背無明故。
照二空故。所以要須三者。義乃無邊。略申
十意。謂依三法故。滅三道故。淨三聚戒
顯三佛性。成三寶會三身。具三徳得三
菩提。證三涅槃安住三種祕密藏故。一依
三法者。謂眞性觀照及與資成。即起信論體
相用也。實際依體。菩提依相。衆生依用。二
滅三道者。見苦實際方能滅苦。照煩惱空
即得菩提。迴結縛業爲利生業。三淨三聚
者。謂向實際故律儀離過。向菩提故廣攝
衆善。向衆生者即是攝生也。四顯三佛性者。
實際正因。菩提了因。向衆生者即是縁因。五
成三寶者。實際成法。菩提成佛。向彼衆生
成同體僧。六會三身者。謂法報化。七具三
徳。謂斷智恩。八得三菩提。謂實相菩提實智
菩提方便菩提。菩提樹下示成佛故。九證三
涅槃者。謂性淨涅槃。圓淨涅槃。方便淨涅槃。
謂薪盡火滅。若依地論。唯有上二者。則眞
極之成寧殊示滅。菩提亦爾。上四皆如次。
配迴向實際菩提衆生。可以意得。十安住三
種祕密藏者。由向實際則住法身。佛以法
爲身清淨如虚空故。由向菩提能成般
若。菩提朗鑒居極照故。由向衆生能成解
脱。自既無累令他解脱。隨機應現亦無礙
解脱也。以斯十義立三迴向。若立三種菩
提之心。亦依此十。又此十内。擧一爲首展
轉相由。又此三者。成二行故向實自利向
生利他。菩提通二。又向實護煩惱。向生護
小乘。菩提通二護。又爲成悲智。智照理事
故有三也。又隨擧悲智亦具此三。悲中三
者。令彼衆生知其實際。同證菩提故。智中
三者。照生相盡即同實際證菩提故。又此
三者其必相資。一即具三方成其一。一爲
證實際故迴向衆生。以化衆生成其自
利。斷障證實故。亦向菩提速證菩提。具
一切智斷於二障。方窮實故。二爲救衆生
故迴向實際。速證實際。於惑自在方能
化故。故淨名云。若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
是處。亦向菩提速證菩提方能廣利故。地
經云。欲度衆生不離無障礙解脱智。三爲
得菩提故迴向衆生。不化衆生不證果
故亦向實際。不證實際豈得菩提。故此三
事相資成立。非唯三事自互相資。隨一一
事具攝法界徳用。即入無礙方名眞實迴
向三事。第三體性者。有總有別總如前説。
謂大願等別在説分。隨位顯之。第四定位
者。若約資糧等五諸説不同。一云。此迴向
位。是修大乘順解脱分資糧位。終從十信
來皆資糧故。十迴向後別立加行故。莊嚴論
説。行盡一僧祇長養信令増上。増上修達
分善根。又成唯識第九云。初無數劫福智資
糧順解脱分既圓滿。已爲入見道住唯識
性。復修加行。雜集十一亦同此説。有云。此
十迴向是加行位。復有二説。一云。四順決擇
分中。是後二攝。謂十解爲煖。十行爲頂。前
九迴向爲忍。第十迴向爲世第一法。成唯識
云。此四善根亦勝解行攝。此文爲證雖不分
明。玄奘三藏意存此釋。一云。四加行中世第
一攝故。眞諦翻攝大乘云。如須陀洹道前有
四方便。菩薩亦爾。有四方便。謂四十心。若
依此釋則無五位。地前四十心皆加行故。
餘約四位十三住等。並如十住品明。上來
多是大乘初門。接引二乘擬議彼立四善根
故。有説三賢總爲趣聖方便。不分資糧加
行遠近。此據終説。有言。一切行位都不可
説。此約頓顯眞性而説。若依當部。一位之
中頓攝諸位不礙前後。而位滿處即是因
圓。約圓教説然與前教相應成四句。一
唯約相如前諸教。二唯約自體如前頓説。
三以體從相。四以性融相。此二即當今文。
謂以性隨相性不差而位歴然以性融相
相不壞而常相即故。下一一位中。具一切位。
非但融因亦常融果。融果之因方是眞因。
第五行法差別者。行隨位別。亦有圓融及寄
法差別。若對前教亦成四句。準位應知。
有以十向配於十度。隨勝受名。雖位位
所迴皆具諸度。以名收之亦有理在。四結
數引證可知。第五佛子云何下説分。説十迴
向即爲十段。一一段中皆先長行。後明偈
頌。長行中各二。初位行後位果。有不具者。
至文當知。位行中各三。初牒名徴起。二依
徴廣釋。三依釋結名。文處可見。今初。迴向
文缺位果。於位行中先牒名者。具如本分。
又本業云。常以無相心中。常行六道而入
果報。不受而受諸受。迴易轉化故名救護
等。二廣釋中二。先明所迴善根。後修善根時
下。正明迴向。今初古人名此以爲行體。若
順前名救護衆生是悲離衆生相爲智。則
以悲智爲其行體。以是初行故。將總體以
爲別體。若以爲欲迴向故修諸善根。即彼
善根亦得稱體。古義依此。後正明迴向中
二。先明隨相迴向。後我應如日下。明離相
迴向。前即迴向衆生及與菩提。釋救護衆
生。後即迴向實際釋離衆生相。前中二先
總明令物離苦。至究竟菩提。即雙明慈悲
及二迴向。後菩薩摩訶薩下。別顯文分爲四。
一利樂救護。二佛子菩薩於非親友下。受惱
救護。三佛子菩薩見諸衆生下。代苦救護。四
佛子菩薩以諸善根正迴向下。迥拔救護。初
中三。一總標。二我當下別顯。三佛子下。總
結。今初。晋無菩薩等言。而有復作是念之
語。彌顯前已迴向。別顯中文有十句。初離
苦果。二離苦因。三通因果。五怖畏中含三
道故。上三通於深淺。後七唯約究竟。四得
菩提。五得涅槃。六滅煩惱之源。根本不覺若
滅此者。如天之大明。七滅所知之闇。故云
一切無明。即觸事不了者。若滅於此。如人
執炬委悉而照。八令得解脱故。涅槃云
澄渟清淨即眞解脱。已脱重昏故云燈也。
九令證法身故言眞法。十令成般若無
二礙智亦是權實無礙之智。三結中以前十
句有通淺深故。令究竟得一大事。第二受
惱救護中二。先明受惱之相。後佛子菩薩摩
訶薩以諸佛法下。明迴向之相。前中亦二。先
法後喩。法中有標徴釋可知。後喩中有二
喩。先大海不變喩。喩遇惡縁不變本心海。
喩菩薩器量大故。衆毒喩惡衆生。不變喩
菩薩不亂。二日輪普照喩。喩遇惡不息利
益。於中三。初喩次合後徴釋喩中略有其
二。先日輪具徳。後遇縁不息。有十一惡縁
合中具合。先合具徳擧其十徳。以合於
影。顯於日亦具十徳。一福徳之輪已圓。二
智用深廣難測。三正念游空無有高下。四
慈風運用不退不疲。五圓福智輪顯照空
法。六三乘山谷普照無私。七使目覩萬像。
了眞俗之義。八使居自乘業以智成辦。九
常爲利益晝夜無休。十無器生盲亦不語
捨。後不以衆生下合。非縁不阻於中有四。
不以具合十一事。初一不以通合生盲。先
正合。後但以下反合。故出現品云。無信無解
毀戒毀見等。皆名生盲。若別合者。弊惡合
生盲。邪見合乾城。令人妄謂爲實故。瞋
濁合修羅手。日爲帝釋先鋒。彼瞋故覆
障。次不知思。合閻浮樹崇巖邃谷。次不以凡
愚下。合前塵霧煙雲。以彼能遍空。猶彼凡
愚同一處住。後不以衆生數起下。合前時節
改變。謂頻起過惑乍善乍惡。如彼晝夜陰
陽失度等。三何以下徴。釋中先徴。意云何以
惡不厭捨。釋意云。悲智均故。文中二。初喩
後合。合中二初總合。後不但下。別合。於中
二。初以大悲合日惡是其境。本爲一切豈
獨揀於惡人。如日普益寧復棄於槁木。二
如是已下。以智合日善惡均照故。第二明
迴向之相中二。先辨迴向之心。後佛子下。
辨迴向之願。前中依悲智心行迴向故。於
中二。先縁境廣大上等佛心。即以圓覺因
果之法爲所縁境。圓明可貴所以稱寶。後
菩薩如是下。悲成利樂下救物心。於中先
牒前起。後生二種心。一於上等佛得淨信
心。二下與衆生同。大悲體由依此二。成甚
深等十心。一契理故。二自慶慶他故。三離
過故。四超二乘故。五定樂相應故。餘五可
知。普爲已下。結其所用。心順口故名爲眞
實。第二正辨迴向之願。文中二。先願衆生
令成法器。二又作下。令得法圓滿。於中
四。一總擧遇縁得法。二於諸佛下。成自分
徳滿。七財者。即十藏前七。三於諸佛所常隨
下。勝進徳圓。四令一切下。明得果滿。先標
佛樂下。二句釋故。第三迴向略明十種樂。謂
不可思議佛所住樂等。又不思議法品。略明
十種無量住。謂常住大悲等。第三代苦救
護中。文分爲三。初總明代苦迴向。二復作
是念我所修行下。別明迴向之心。三佛子菩
薩摩訶薩以諸善根如是迴向所謂隨宜下。
總結成益。今初分二。初明先救重苦。後菩
薩爾時作是念言下。念遍救諸苦。今初有
二。先見苦興悲心堅不退。堅有七相。謂不
捨所行。不避苦事。不驚忽至。不怖迷倒。
不退大悲。多苦不怯。長苦無厭。二何以下。
徴以釋成。徴有二意。一云生自造苦何干菩
薩。而欲代之。二云劇苦難堪何爲不厭。釋
意云。本願荷故。逢苦若厭焉能荷負。二念遍
救諸苦中二。先救八苦八難等苦故。有諸
言。隨業流轉是業繋苦。邪見無智是愚癡苦。
我應已下。起救之心二又諸衆生下。救迷
四諦苦。文中分二。初念苦境。二菩薩見下。
正興悲救。今初。於中先不知集。謂癡愛爲
本是煩惱道。染著已下。明其業道。爲有造
行故名染著。隨業入苦如彼鳥獸因食愛
故入於籠檻。作魔業行明有惡業。福智都
盡明無善業。次常懷疑惑。無生道見滅之
因。故不見安隱圓寂。不知出離道諦。在於生
死苦諦。二興悲救中起大悲心者。令脱苦
集故。大饒益心者。令得清淨滅道故。故用
善根迴向。大迴向經者。賢首云。如圓教所
説普賢迴向故。然藏内有大迴向經。此教最
初不應指彼。若結集從簡於理可然。第二
別明代苦迴向之心。中有五復念。前三明
代苦之心。後二明迴向之心。今初。即分爲
三。初明一向普救無自爲心。次衆苦備受
無懈怠心。三決志保護無虚妄心。初文可
知。二中復二。先正明後徴釋。今初。言大壑
者。如尾閭壑。飮縮衆生無暫已故。後徴釋
中先徴。意云何以獨爲衆生備受衆苦。復
勤修耶。釋云。一身之苦令多解脱故願自受。
顯悲之深。問衆生之苦自業所招。自心所
變。云何菩薩而能代耶。答通論代苦有其
七義。一以苦自要増悲念故瑜伽四十九
問云。菩薩從勝解行地。隨入淨勝意樂地
時。云何超過諸惡趣等。此問菩薩云何自
離惡趣下答文廣。意云。謂菩薩於世間清
淨靜慮。已善積資糧於多苦有情修習哀
愍。無餘思惟。由此修習故。得哀愍意樂及
悲意樂。爲利惡趣有情誓處惡趣。如己舍
宅。設住惡趣能證菩提。亦能忍受。爲除物
苦願身代受。令彼惡業永不現行。一切善
業常得現行。由此悲願力故。一切惡趣諸
煩惱品所有麁重。於自所依皆得除遣。得
入初地。釋曰。約此但有悲願意樂。身不
能代。由悲決定自獲勝益。二約菩薩本爲
利生求法苦行。已名爲代後能爲物爲増
上縁。亦名代受。三約菩薩留惑同事受有
苦身。爲生説法令不造苦因。因亡果喪亦
名代受。四設有衆生欲造無間等業。菩薩
化止不從。遂斷其命。菩薩自受惡趣苦報。
令彼得免無間大苦。名爲代受。此依梁攝
論第十一説。涅槃仙預國王。亦同此義。非
唯意樂而已。五由菩薩初修正願爲生受
苦。至究竟位願成自在。常在惡趣救代
衆生。如地藏菩薩及現莊嚴王等。乃至饑世
身爲大魚。皆其類也。或以光明照觸。
神力冥加其事非一。六由菩薩此願契同眞
如。彼衆生苦即同如性。以同如之願。還潜
至即眞之苦。依此融通亦名代也。七由普
賢以法界爲身。一切衆生皆是法界。即衆
生受苦常是菩薩。故名爲代。上來七義初但
意樂。次二但約爲増上縁。四五二義實能身
代。六七二義理觀融通。問若依四五二義。
應能普代。何故猶有衆生受苦。答此有三
義。一有縁無縁故。與菩薩有縁則可代也。
二業有定不定故。不定者可代。三若受苦
有益菩薩令受。方能究竟得離苦故。如父
母教子付嚴師令治。如是密益非凡小所
知。第三決志保護中二。先正明。後徴釋。徴意
云。云何不捨何名不虚。釋有二意。一異小
乘不自爲故。二亦不爲下。明異凡夫著欲
過故。文中三。初正明不求。二徴釋所以。所
以不求者見多過故。文中體即是苦復能生
苦。近障天樂況大菩提惑習雙亡。今言婬
欲即是道者。善須得意。三菩薩如是下。結
成前義。第二有二復念明迴向之心。即分
爲二。初念令彼得樂。後念身爲保護。今
初。乘前欲苦故令得樂。文有十句。初總餘
別。別中前八涅槃後一菩提。於涅槃中。一
住涅槃能建大事。名爲利益。二滅心數。三
證無爲。四無能所。五相不能遷。六廣無分
量。七生死眞性即是涅槃故。無所捨智冥眞
理是以不退。八一得永常湛然不滅依解節
經説有五樂。一出家樂脱家難故。二遠離
樂。以斷欲得初禪故。三寂靜樂。二禪爲首。
覺觀息故。四菩提樂。於法如實覺故。五涅槃
樂。息化入無餘故。彼通人天今唯究竟。會
釋可知。二保護中初示安隱道。令得菩提
名知實義。後又於下。令度生死海得大涅
槃。名到彼岸。第三總結成益中。初總標。所
謂下別顯。別中初句救護餘皆成益。第四迴
拔救護。謂孤標大志普爲衆生。而無冀望。
文中二。先喩後合。喩中有二。一獨照喩。二
又諸下。成益喩。法合亦二。先合獨照。後修
習下。合前成益。即正顯迴向。初之一句通
其二勢。一成前二標。後所謂下。別顯。文有
十句。初總餘別。照謂照機顧復之義。見於毛
詩餘文可知。第二大段我應如日普照一
切下。離相迴向。於中二。先以忘機之智導
前大悲令成無縁。後安置下。正明大智離
衆生相。今初。功高二儀而不仁。明踰日月
而彌昏故。於中先正明無私。不求恩故能
容受惡。爲普照故不以一惡而捨衆多。
設盡背恩尚無嫌恨。豈況一耶。後善根雖少
下。顯成廣大。大智導悲能普縁故。如聲入
角小亦遠聞。第二正明離相迴向。謂向實
際。然一一隨相皆具。如下諸句離相。説有
前後行在一心。文分爲二。先正明離相。後
菩薩如是下。總結成益。前中義雖總通。且
取文便略分爲二。先會前迴向衆生明入
實際。後以如是等下。會前迴向菩提明入
實際。然入實際即事理無礙故。前段亦明不
離蘊等。後段亦明離我我所。前中二。先廣
明離善根迴向之相。二解一切下。雙結二
相。前中有二十一迴向分四。初十四句離
所取相。次二句離能取想。三一句離能詮名
言。四有四句顯如如理。由離妄想成正
智故。令前名相皆即如如。今初。初總餘別。
總謂令所向衆生契同所向實際。故名安置。
實際即法性性自無著。別中二前十入理。後
三離過。今初。初句遣所向衆生了自性故
不著。凝然不動隨縁不變。二遣能迴悲願。
不依於悲不取願相。三遣所迴善根。四
遣所獲果報。五六二句雙明起行之身及所
向衆生之相。即眞故不著。即俗故不壞。七
遣所成業行。八遣所得報相。上四遣體。九
總顯諸事能成因縁。十總明前事從縁所起。
明上迴向不出前十。由後二句故無性。無
性故即法性。故無所著。後三離過。一不著
虚名。二不著報處。三敬養等名虚妄法。二
離能取想中。初句對所説能。後句別無三
倒。謂於前諸事起心。分別常無常等名爲
心倒。於常等境取分齊相。名爲想倒。於相
執實名爲見倒。翻背正信立以倒名。翻上
名爲不起三倒故。大品十七彌勒語須菩
提言。新發意菩薩。隨喜諸佛及佛弟子善
根已。迴向菩提。云何不墮想心見倒。須菩
提言。於彼善根心不生想。用此心迴向
菩提。於此迴向心亦不生心想。如是迴向
則非想倒心倒見倒。若取相迴向爲想心見
倒。光明覺品云。若於一切智發生迴向心。
見心無有生當獲大名稱。此亦無三倒
也。若依大般若第二會隨喜迴向品意。則上
諸事皆盡滅離變。此中何者是諸事耶。若菩
薩知此一切乃至菩提。皆無所有而復能
行隨喜迴向。則非想心見倒。以無所得爲
方便故。然小乘或説想心見三次第而起。或
説一時義分前後。心想非倒。由見亂故立
以倒名。雖諸説一同皆六識建立。若大乘
中亦有多説。一云依七識心義分。三倒謂
七識妄心性是乖理。顛倒之法。名爲心倒。
依是心故便有一切妄境界生。如依夢心
有夢境起。即於彼境妄取其相。説爲想倒。
於所取法執實分明。説爲見倒。依此三倒。
於爲無爲境起常無常等八種顛倒。諸宗異
説恐厭繁文。三離能詮名。四有四句顯如
如者。前明妄空一切皆空。此彰實有一切
妙有。又即前之空是此之實。二義不二爲眞
法印。是即妄取迴向菩薩不有。眞實迴向菩
薩不無。文有四句。初總顯實性。次別約衆
生。三印諸事善。四心絶貪求。第二雙結者。
一句結所迴善根。善根可以獨修但云種
植。一句結迴向行。迴向必有能所。故觀無
二。如此則徳本不生惑本不滅。又惑累寂然
不生。眞徳湛然不滅。第二會前迴向菩提
入實際者。又前明隨相次辨離相。欲顯此
二同時故雙非即離。文中三。初結前生後。二
非即下。法喩釋成。三離我下。結成迴向。今
初。由前離相所行清淨故。順出世無上菩
提。而言二者。善根迴向世與出世。若有若
無若即若離。皆名爲二。今並無之。二釋成
中先法後喩。法中二對。初以所迴善根對
能迴行願。辨非即離明因中無二。初句業
非迴向能所別故。次句不離。離業無可迴
故。亦同淨名布施迴向一切智爲二布施
性。即是迴向一切智性。故不離斯爲不二。
非即故無不二也後對因果相望。初句果不
即因。後句離因無果。文影略耳。理應因
果各有非即離義。後喩中乘光發影。及水
月之影皆縁生無性。非即非離故云清淨。初
二句。以因對報報通十地故。後二句以報
對果。三結成迴向者。能迴之我所迴我所。
若隨若離並稱動亂。今照而常寂故離斯分
別。而不壞相故名方便。第二總結成益者。
由隨離不二故。成無礙離過之益。及第三
結名文並可知。第二爾時下。重頌分二。先
敍儀意於中初後二句説儀。入深句義者説
依。以無量下。亦是説依。依此説故亦説所
爲。爲此説故後正陳偈詞。二十八偈分二。
前八偈半頌所迴善根。前六四等。一慈二悲。
一偈半喜。一偈半捨。如地無心故。一偈結
其普遍。後二偈半明六度。後如是下。十九偈
半。頌迴向行分二。前七偈半頌隨相。初一
偈半頌利樂迴向。後六頌代苦迴向。餘略不
頌。未曾下十二偈頌前離相。於中二。前五
頌正明離相。後十方下七偈頌前成益。文並
可知自下入第
二十四經
第二不壞迴向。長行中二。先
位行後位果。位行中三。謂牒釋結。今初。牒
名徴起。謂於諦寶等十種勝境。深信堅固
得不壞名。然十表無盡。信通事理故。本業
云。觀一切法但有用但有名。念念不住故
名不壞。是知善根迴向皆通事事無礙。方
眞不壞耳。第二佛子下。依徴廣釋中三。初擧
所迴善根。二辨迴向之行。三明迴向所爲。
今初分二。先明起不壞信。後佛子下。依信
種善。今初。十句不出三寶四信。初句佛寶。
次句僧寶。餘皆法寶。於中初句是總。兼含
理法。餘七句別。別中初一教法。次四行法。一
大悲行。二惡止善行。行亦攝於戒。三迴向
行。四近友行。次一果法。後一重擧行法。意
欲總包其中理法。即信眞如。第二依信種
善根中二。先種善根。後令菩提下。長菩薩
道有十句。初總餘別可知。第二菩薩摩訶
薩以如是等善根下。明迴向行中二。先將
善根迴向。後將勝報迴向。前中即雙向衆
生菩提。文中又二。初正明迴向。後菩薩如是
積集下結成。今初。先總明迴向菩提之果。
願常下。別明迴向成得果之因。文有十句。
初三行縁。次二行因。後五所成之行。初成利
他行即迴向衆生意。次三自利後一通二
利。二結成中九句。前三通顯收攝。亦是聞
慧。一積一至多。二令至究竟。三隨一使
増。次四皆思慧。後二修慧起行爲修習。相
應爲安住。二菩薩摩訶薩如是積集諸善根
已下。將勝報迴向。謂依迴向得報。復將迴
向通向三處。文中二。先明所迴善根。二如
是修習無量功徳下。顯迴向行。今初又二。
先結前生後。後於念念下。正明供佛善根。
於中又二。先總標。後以阿僧祇下。廣顯。今初
言如其所應者有二義。一隨何所要如應
即供。二稱佛境界所應之供。謂不以稱法
界之供。不能供稱法界之佛故。二廣顯
中四。一廣列供事。二明供佛。三顯供意。四
結分齊。今初廣列供事。有六十七句爲六。
初二十句雜門。明内外之供。下皆純門。二座。
三經行處。四宮殿。五樹嚴。六嚴宮殿。亦純
雜無礙可知。二佛子下。明供佛中二。先供
現佛。後一一下。明供舍利。三爲令一切下。
明供意。有十一句可知。四如是供養現在
下。結供分齊。謂非唯如上所列。故云不
可盡。第二如是修集下。顯迴向行中三。初
迴向之心。二迴向之相。三迴向行成。前中有
三。初不離大悲兼迴向衆生之意。無有執
著下。離妄契眞即離相之意。後諸佛下。結
前生後。二與諸法性下。迴向之相。兼顯迴向
菩提。於中有十一句。前六離相後五隨相。
三佛子下。迴向行成。於中三。初隨相行成。
二以清淨下。離相行成。三菩薩如是善巧下。
雙結二行無礙。今初有三。初牒前由前離
相非唯不礙隨相。亦能成此隨相。次雖隨
下。正顯文有十句。一由前法性相應故。隨
生死而不變。二以入無作成所作故。求
一切智未曾退轉。三由捨離想著故。諸有
不動。四住多善巧能度衆生。五永出諸
有故不染有爲。六修行不住相故。不失
無礙智。七普攝善根故因縁無盡。八普淨
大願故世法不動。九發菩提心故具修諸
度。十由善根同住故具足十力。如次配上。
後菩薩如是下。結前生後。即由前最上信解
心生。二明離相行成。由前事不礙理故觸
境了如。於中初一句總。了一切下別。別中
初唯心觀成。次知業下。縁生無性觀成。次出
生下。法眼了眞。具菩薩下。妙行無著。亦如
次配前。一了心性故。二業無作故。三不起
想故。四行善巧故。五諸有縁生故。六行無
住故。七普攝無著故。八諸行廣大故。九了
菩提性無有二。唯一實故。十由與善根同
住故。能具菩薩行。十一由最上信解故。於
無漏白法無有廢捨。若通由前則易可知。
三雙結二行無礙。以成迴向中。初總明不
迷理惑事。故名善巧思惟。後不違下。別皆
事理無礙可知。第三菩薩摩訶薩以諸善根
如是迴向下。迴向所爲。初句總明。後不斷下
別顯。於中前離魔業。通一切惡。後魔事業
通一切相。但違法印皆魔事故。故下釋。云
以平等印普印諸業則離魔也。餘句可知。第
二位果。亦如十地調柔等果。文中初牒得時。
次得見下。正辨果相。後菩薩下。總結所屬。
第二偈頌。二十五偈分三。初二頌所迴善
根。及第一節迴向。次十八偈頌所成供行。復
將迴向。後五偈頌迴向所爲。二中亦二。前
八頌所迴善根。後十頌迴向之行。文中三。初
四頌迴向之心。次二頌迴向之相。後四頌迴
向行成。所爲可知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六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十七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三等一切佛迴向。長行亦二。先位行後位
果。前中亦三。初標名者。若準次文。但等三
世諸佛迴向之道準下亦等善根。故文云
如過去佛所行一切善根。我亦如是故。本
業亦。云三世諸佛法一切時行。兼顯無間
故。下文云。與妻子倶未曾暫捨菩提之心。
此從所等立名。即等一切佛之迴向。以深
入法性行普門善。而爲其性。二依徴廣釋
中二。先總標擧即釋名也。後如是下。廣釋亦
二。先顯迴向。後明成益。前中又二。先等隨
相後等離相。前中復二。先明對境善根。以
將迴向。後總攝萬善以將迴向。前中又二。
初所迴善根。後佛子下。正顯迴向。今初。謂
學佛修時。於六境違順成四淨心。一於順
違成就行捨。不爲境牽名心自在。二異
於凡小。以悲智廣大淨諸惑故。三離憂過
故。有喜樂捨無憂苦惱。四禪定輕安故心
意柔軟。不妄取境故諸根清涼。第二正迴向
中。迴向五乘之境。文分五段。一佛。二菩薩。
三有善衆生。四二乘。五有惡衆生。初中二。先
牒前起後。後願以我下。正顯所願。初總願
樂増。然佛徳已圓。今願増者。尊重荷恩展
誠敬故。亦猶獻芹於上。香華奉佛非彼
須待。所謂下。別文有十句。初句望九亦是
總句。具下諸住故。由此名不思議。二即天
住謂海印等。三即梵住。四即聖住。謂無邊解
脱等。五種類倶生無作行通。六十自在樂。或
八自在我。七智用無邊。八離覺圓寂。九大用
恒湛。十二行永亡。二佛子下。迴向菩薩亦
二。初結前生後。後所謂下。正顯有十。前六
自行後四利他。前中通有三義。一通相辨隨
願行等而滿故。二究竟滿故。三從次滿。初
信中隨縁之願。如淨行品。二淨十住解心
故。晋經。云未淨直心者。三成十行。四成
十向故。菩薩戒名十金剛。五得初地已上
證不退故。六得八地已上無功用行。名大
精進。任運了一切法。名護菩提門善根。後
四利他中。初令證發心離二我故。二遍安
諸地。三通得地中之徳。四令證佛果。三佛
子下。迴向有善衆生。亦是迷眞實義。愚衆
生有於少善。但爲求有處人天乘。今令
住佛乘。以成十益。初三令念三寶。次三念
己成徳。後三由徳成益。各如次配佛法僧
寶。念佛三昧能發通故。四如爲下。迴向二
乘。然衆生於佛法易反復故。先迴向之。二
乘終竟迴心故亦不捨。例前成益。五又願
下。爲於有惡。謂不遺闡提。亦是迷異熟愚
衆生。不見苦果故。初令離苦果成善因。
後永不下。令離惡因成當果。上來五段。初
一迴向菩提。餘四迴向衆生。第二佛子菩薩
摩訶薩所有善根下。總攝萬善迴向中二。先
總顯其相。後佛子下。歴事別陳。今初。所有
善根即所發起等也。皆以大願即能發起等
也。別有三句。一未生善根。以大願方便發
起令生故晋經以發起爲行。二亦以大願
積集令多。三隨已生善一一増勝令充佛
地。而皆有重句。云正發起等者。謂隨發起
積集増進。必向三處不餘趣求。離諸過失
名之爲正。悉令已下。總結成益。由正發等
故。令稱悲智故名廣大。由發起積集故諸
善具足。由増長故一一充滿法界。等於如
來。無善不爾故云悉令。而晋經譯正爲等。
以梵本云。三通正及等。然等有二義。一者
等佛。謂以菩薩之行等佛之行。二者等餘。
謂以一行等餘諸行。然古徳將爲結上。雖
穿鑿非一並未會下文。若以等爲平等與
正相近。亦攝義不周。並非今用。第二歴事
別陳。諸善非一略擧一兩。以顯隨縁攝善
皆成迴向。文中二。初顯増長迴向。後佛子
菩薩爾時下。明積集迴向。其發起迴向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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