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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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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報土。各有佛及見如來坐蓮華藏。是答
佛住。現通放光是答威徳。名不動智等是
答法性。見佛轉法輪是答説法。佛成正覺是
答菩提。文雖在下義皆此具。光明覺現即
現此故。十方衆集即爲十段。一一方内文各
有八。一遠近。二土名。三佛號。四上首。五眷
屬。六詣佛。七到已致敬。八化座安坐。去此
遠近皆十刹塵數者。前會爲説所信因果深
廣。故須遠集華藏之外十方刹海。今爲説
於生解因果漸漸増修。故但集娑婆隣次之
刹。信行最劣故。復云十。後後漸増至法界
品。還集刹海。初不云一直云十者。表無
盡故。要刹塵者。比餘勝故。爲有所表故。
分階級非初信等。不是通方故。結及證成
十方齊説。又隨迷名外悟處名來。而實佛
土本無遠近。土皆名色者。表信麁現故。亦
表顯然可生信故。佛號同智者。有信無智
増無明故。信中之智。本覺起故。主同名首
者。梵云室利。一名四實一首二勝。三吉祥四
徳。是以譯者前後不同。今通用之以信爲
首。攝諸位故。次第行中信最勝故。甚難得
故。於生死中創發信心。爲吉祥故。信能
増長智功徳等。一切徳故。此十菩薩同表
信門故。皆名室利。各隨一門達一切法。故
復有差。次文當釋。亦有傳云。梵云室利。此
云吉祥。室利云首。亦是一理。眷屬皆十刹
塵者。表一一行攝無盡徳故。皆詣佛者。有
歸向故。餘如前會。又下菩薩名等。皆是表
法。菩薩表所行之行。本刹表所證之理。佛
名表所得之智。今初東方言金色者。心性
無染與縁成器。爲自體故。本智如空離覺
所覺。湛然不動動即是妄。非曰智故。又縱
成佛果不異凡故。即本覺智住心眞如。菩
薩妙徳者。慧達佛境。處處文殊由慧揀擇。
契於本智故分因果。二覺首者。覺心性也。
無性不礙隨縁。隨縁不礙無性無礙智也。
不染而染染而不染。倶難了知爲妙色也。
三財首者。法財教化即滅闇智。了衆生空
如蓮不著。四寶首者。眞俗無違可珍貴故。
善知業果不犯威儀。性相無違。唯一乘旨。
是爲唯嗅瞻蔔華矣。五徳首。了達如來應
現説法之功徳故。即是明於法相。又了佛
徳心明白也。若有此智。如青蓮華最爲第
一。六目首。福田照導如目將身。平等福田。
爲究竟智。是最可重故云金色。佛爲福田
以佛爲境故。同上文殊依金色界。七精進
首。正教甚深必在精進。能策萬行爲最勝
智。圓明可貴故。復云寶。八法首。法門雖多
必在正行。於法能行方得自在。得般若之
堅利。爲金剛色。九智首。佛之助道雖無量
門。智爲上首能淨萬行。故云梵智。智淨體
淨猶若玻璃明徹無染。十賢首。前佛後佛一
道清淨。由自性善故稱曰賢。能知此賢是
觀察力。觀察本性常平等故。又十佛相望不
動是體。餘皆是用。十菩薩相望。文殊爲總。
餘皆是別。以總導別故。九菩薩不離妙徳。
以前後流例略爲此釋。惟虚己而求之。不
信此理。甚深法門於我何預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二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三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二爾時文殊下。辨言説答。就文分四。一
歎衆希奇。二諸佛子下。牒問總歎。三何以
故下。徴歎總釋。四諸佛子如來下。廣顯難
思。今初也。前衆疑問。佛令文殊答者。以文
殊示居此土生有十徴來自他方。體含萬
徳降魔制外通辨難思。化滿塵方用周三
際。道成先劫已稱龍種尊王。現證菩提。復
曰摩尼寶積。實爲三世佛母。豈獨釋過之師
影響而來。一切咸見故。其説也。何不待請
敬同佛故。何不待告承佛神力。佛意許故。
衆既念請佛方現相。非夫尊極大士。安
理契潜通。故上以光示普賢。此乃冥加妙
徳。若爾普賢云何定後更請。表説所信甚深
細故。何不入定以果從因同於信故。餘
如上説。何故無加。以無定故。又承佛神
力是冥加故。歎衆希有者。略有五義。感應
懸隔難一遇故。徳行内充總稱歎故。以名
表法甚希有故。創起信行未曾有故。此一
衆會即是等空法界會故。二牒問中脱於
刹體。佛出現者。即前威徳也。阿云無也。耨
多羅上也。三者正也。藐者等也。又三遍也。菩
提覺也。謂道不可加曰無上也。無邪委知
爲正遍也。三徴釋中。徴上難思言也。下釋
云。能感之機差別無邊。如來普應周于法界。
廣難思也。下結文具顯。又隨宜説法意趣難
思。又等法界者。擧一説法等餘多門。門不
可盡量等法界。法門難思。第四廣顯難思
文二。先總顯多端。二隨門別顯。今初也。擧
娑婆爲首。略顯十種差別多端。準下結通。
實通法界。十句不出三業。一身爲總相現
十法界不同。故云種種。二名以召實。次下
廣辨。三金銀等色不同。三十二相等異。四形
有長短三尺丈六。乃至無邊。五壽命限量。
或無量劫。或不滿百年。下至朝現暮寂。
六處。謂化處染淨等殊。七根。謂眼等隨感現
異。八生處。有刹利等別。九依語之用隨方
言音施設非一故。十觀察者。周旋顧盻以應
群機。又觀存亡安危。可不智照諸境示有
多端。下結意云。令諸衆生各稱己分。而自
知見得調伏耳。第二諸佛子下。隨門別顯。
文分爲三。初終此品辨身名差別。答上佛
住之問近廣種種身等八句。以色相等皆
屬身故。二四諦品。辨言教遍周。答佛所説
法問。近廣種種語業。三光明覺品。明光輪
窮照。答上威徳法性菩提三問。近廣種種觀
察。其五句依報。但有現相答。廣在前會故。
今初廣上名者。然聖人無名爲物立稱。若
就徳以立徳無邊涯。若隨機立名等衆生
界。雖復多種皆爲隨宜生善滅惡見理而
立。海印頓現不應生著也。文中分四。一娑
婆之内自有百億。二娑婆隣近。即百億之外。
三類通一切。謂盡十方。四釋差別所由。由
隨物故。初中分三。初此四洲。二四洲之隣
十界。三總結娑婆。今初亦三。初標處。次列
名。後結數。他皆倣此。擧四洲者。昔云意
取閻浮言總意別。餘三天下佛不出故。然
雖不出。除北倶盧餘容有往。下並準之。
一切義成即悉達也。無事不成就故。圓滿
月者。惑斷智圓恩蔭清涼故。師子吼者。名決
定説。釋迦牟尼者。釋迦云能。能仁種故。牟
尼云寂默。契寂理故。第七仙者。七佛之末
故。若取賢劫當第四仙。即喩也無欲染故。
毘盧遮那。廣如前釋。瞿曇氏者。唯約姓也。
此云地主。以從劫初代代相承。爲轉輪王
故。然上云釋迦。乃是族望。此即姓望故。智
論第二云。釋迦牟尼姓瞿曇。故佛名經亦然。
沙門此云息惡。無惡不息故。復稱大。最勝
者聖中極故。徳無加故。導師者。引導衆生
離險難故。於生死海示衆寶故。然名含
多義。略釋此十恐文繁博。餘但隨難解之。
二此四天下東下。此洲之隣十界。即爲十段。
其善護等。皆四洲之通稱也。今初東方斷言
論者。證離言故。無能説過故。南云帝釋
者。爲天人主能稱物心故。西云水天者。水
善利萬物天光淨故。北方醫羅跋那者。具
云醫濕弗羅跋那。醫濕弗。自在也。羅跋那
者。聲也。即圓音自在耳。上云盛火者。盛火
焚薪不擇林木。佛智利物無揀賢愚。問餘
聖教説。大輪圍内平布百億。上即諸天下安
地獄。如何此説上下皆有四洲。答此教所説
事隨理融。隨説法處即是當中。縱極上際
旁至大輪圍山。亦有十方互爲主伴。以融
爲眷屬。本敷非多。十方界融亦準於此。因
此略説娑婆融通。改非改相略有其五。一約
事常定。如小乘説。二隨心見異。若身子梵
王。三就佛而言本非淨穢。四隨法迴轉如
上主伴互爲。五潜入微塵。如前會説。若通
論餘淨土更有五義。謂諸刹相入義。相即
義。一具一切義。廣陜自在義。帝網重疊義。並
如前後諸文所説。三諸佛子此娑婆下。總
結娑婆。二諸佛子此下。彰娑婆隣近十方。
亦爲十段。密訓唯九者。勘晋經開曉意下
闕一聞慧。南方唯二舊經。則具。乃是新本
脱漏。準前後例不應獨此便略。西北方名
有十一者。獨此有餘不成文體。此中專念
法。應即是前所脱聞慧。亦是梵本之漏。注
者誤安貝葉耳。下方云帝釋弓者。如來念
定之弓。以明利箭能射業惑阿修羅故。然
舊云法命主意。取帝釋以法教命爲天主
故。今云其弓但一事耳。若作宮室字。以處
取人大同晋本。第三諸佛子如娑婆下。類
通一切。準四諦品。更有擧此例餘十方亦
如娑婆。互爲主伴。第四如世尊下。釋差別
所由。此有二意。一自既由於差別名言等。
而得成就。今還倣古以差別熟他。二昔菩
薩時隨機調物。今時出世稱本立名。如昔
教衆生令空妄境。今成正覺爲立超境
界名。他皆倣此故而得成熟之言通自他

  四聖諦品第八
釋此一品。五門分別。初來意者。此品廣前
種種語業。即答前佛説法問。亦遠答前會佛
演説海之一問故。既知佛可歸。次知法可
仰。上名隨物立。今法逐機差故次來也。二
釋名中。言四聖諦者。聖者正也。無漏正法
得在心故。諦有二義。一者諦實。二者審諦。
言諦實者。此約境辨。謂如所説相不捨
離故。眞實故。決定故。謂世出世二種因果。
必無虚妄不可差失。言審諦者。此就智
明。聖智觀彼審不虚故。凡夫雖有苦集。而
不審實不得稱諦。無倒聖智審知境故。
故名聖諦。故瑜伽九十五云。由二縁故名
諦。一法性故。二勝解故。愚夫有初無後聖
具二故。偏説聖諦。四謂苦集滅道。總云四
聖諦。帶數釋也。性相云何。逼迫名苦。即有
漏色心増長名集。即業煩惱。寂靜名滅。謂
即涅槃。出離名道。謂止觀等。此約相説通
大小乘。智論云。小乘三是有相滅是無相。大
乘四諦皆是無相。涅槃云。解苦無苦名苦
聖諦。謂達四縁生故。空則超筌悟旨成大。
又涅槃云。凡夫有苦而無諦。二乘有苦有
苦諦。而無眞實。菩薩無苦有諦。而有眞實。
謂若苦即諦。三塗之苦豈即諦也。二乘雖審
知之。而不達法空不見眞實。又二乘雖
知苦相。不知無量相。故大經云。苦有無量
相。非諸聲聞縁覺所知。瑜伽説苦。有一百
一十。然此經中。雖彰名異即表義殊。以名
必召實故。是無量四諦義也。約一界一諦
即有十千。娑婆四諦有四百億十千名義。而
文義包博言含性相。又究此四。非唯但空
便爲眞實。今了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
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生死即涅槃無
滅可證。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無苦無集
即無世間。無滅無道即無出世間。不取不
捨同一實諦。故斯一品。有作無作有量無量。
皆在其中。準下第五地中。復以十重觀察。
至下當明。三宗趣者。以無邊諦海隨根
隨義。立名不同。遍空世界以此爲宗。務
在益物調生爲趣。又上二皆宗發生淨信
爲趣。四解妨難。問既彰佛語業答説法問。
佛所説法多門。何以唯陳四諦。答以名雖
在小義通大小事理具足。謂苦集二諦是
世間因果。所知所斷無改易故。滅道二諦
出世間因果。所證所修事決定故。知斷證修
能運衆生。到彼岸故。世界有異此獨無改。
況無量無作何義不收。是故約此以顯差
別。又爲破計引機故。謂演彼聲聞四諦局
法。令亡所執。引入一乘無邊諦海故。約此
辨。何以四諦皆帶苦言。謂苦滅聖諦等。然
謂生苦之集故。云苦集。盡苦之滅名爲苦
滅。至苦滅之道名苦滅道。不得單言苦
道。以道非生苦不同集故。又非滅苦不
同滅故。能證苦滅故云苦滅道。五正釋
文。一品分二。先標告。二諸佛子下正釋。於
中分四。初娑婆諦名。二隣次十界。三類通
一切。四主伴無窮。然此望前品略於單説
四洲就初二中。一一方内文各有二。一別
列諦名。二結數辨意。然其立名或有因從
果稱果籍因名。約事約理或總或別。如文
當知。初娑婆中列内四諦。即爲四別。一苦
云罪者摧也。謂摧壞色心故。二逼迫者。不
可意境逼迫身心也。此二總顯。三變異者。
壞苦也。攀縁者。追求苦也。聚者。五盛陰苦
也。刺者。從喩立名。如刺未拔。依根者。由
苦能生一切惡也。虚誑者。於下苦中能生
樂想也。癰瘡處者。此喩二苦。有癰瘡處性
自是苦。此如五陰苦。若加手等。觸苦上加
苦是苦苦也。愚夫行者。行苦也。愚人所行
故。如以睫毛置掌不覺。若置眼内爲苦
不安。愚夫不覺行苦如掌内之毛。而復以
苦反欲捨苦。皆愚夫行也。二集中初二通
顯。謂有業惑者。繋縛三界滅壞善根。次二
別顯煩惱。餘多通業惑。三苦滅中。無諍者。
煩惱爲諍故。體眞實者。非唯惑滅而已。實
乃法身常住爲滅諦之義故。次云住自性也。
謂本來滅故。四苦滅道諦云十藏者。謂信聞
等如十藏品説。二結云四百億十千者。
准望前名號。一四洲有十千。今一四天下
一諦。亦有十千。四諦歴於百億。故有四百
億箇十千。隨衆生心下。顯差別之意也。第
二辨十方諦名。一密訓即東方界也。苦名分
析悉無力者。推之於縁無實物也。形状物
者。有形皆苦也。集中病源者。謂有攀縁故。
滅云一分者。惑由妄起故。分數塵沙理不
可分故稱一分。道言上行者。所之在滅。
言觀方者。謂觀四諦也。更有四方如十
品。二最勝世界者。即是南方前名豐溢。
豐溢是正翻最勝。乃義譯耳。苦名有勢力
者。生老病死猶四山臨。人世雖賢豪力無與
競。集名非己物者。己本性淨妄惑何預。滅
名義中義者。事善有義滅理尤勝。義中義
也。道名燒然。以智慧火燒煩惱故。三西
方離垢世界苦名有無數者。三際無涯故。
集名増長者。從惑生惑業故。滅名稱會
者。以事之滅稱會理滅故。破印者。世之陰
苦若蝋印印泥印壞文成。此陰纔滅彼陰續
生。今云破印永不生也。道名諸有邊者。照
實即生死可盡也。故中論云。眞法及説者聽
者難得故。是故則生死非有邊無邊。謂三事
難得故非有邊。難得者。容有得義。得則生
死有邊。受寄全者。業寄於集暫受還亡。業
寄於道永不可失。四北方豐溢世界者。豐
溢自南方界名。前品此方名爲豐樂。梵云微
部地田夷
豐樂得旨。譯者不審二名相參耳。
苦名有海分者。二十五有各一分也。數所成
者。數體即集集所成故。集名分數者。無一
理以貫之則惑業萬差矣。攫噬者。攫搏也。噬
嚙也。集之損害猶惡禽獸也。滅名無所修
者。修已極故。道名無量壽者。謂證滅永常。
今因標果稱。五東北方攝取世界。苦名地
獄性者。未入忍來常有墮性。根本空者。約
性以説。同淨名五受陰洞達空故。集中由
妄惑故。愛見羅刹横相執取。妄體本空故。無
可取故。中論云虚誑妄取者是中何所取。佛
説如是法欲以示空義。滅道倶名離言者。
滅性離言。道令言離故。六東南繞益世界
苦名如賊者。五盛陰苦劫害我故。集名無
力者。於出生死無有力能。善法治之不
復相拒故。滅名捨因者。無爲無因而體是
果菩提之道望此亦因獨寂滅涅槃得稱果
果。故曰捨因。道名一切印無不審決故。
印義後説。七西南鮮少世界苦名邪行者。
體非正道是行性故。集名廣地生大苦樹
故。宅主即無明也。滅名絶行處者。心路絶
故。道名廣大路者。先聖後賢游之而不厭
故。八西北歡喜界中苦諦闕一者。晋譯少
出生唐譯少失利。集名無底者。煩惱深故。
非習道學浮沈而不已。滅名破依止。身與
煩惱互爲依止。展轉無窮唯證滅理方能
永破。道名廣大性者無不在故。九下方關
鑰世界。苦名我所成者。我見有故。集名我
心即我見愛。滅名覺分者。所覺處故。道名
入義者。能入滅諦第一義故。十上方振音
世界苦名匿疵。身爲惑病所藏處故。傲慢
者。慢以生苦爲業。果取因名。染著性者。性
令染故。如樂受壞苦誰謂苦耶。駃流者。刹
那性故即行苦也。不可樂者。苦苦也。覆藏者。
藏苦因故。樂藏壞苦故。不苦不樂藏行苦
故。速滅者。流轉苦也。難調者。誰不欲捨莫
之能出。不憚疲苦方能調之。集名至後邊
者。不斷無窮故。門者入苦趣故。滅名不可
取取則不滅也。小之則無内不容一物也。
大之則無外法界性也。道名難敵對者。有
惑必破不爲惑破故。猶明能滅闇。故無
闇而不滅。闇不滅明何能相敵。第三諸佛
子下。類通一切。初擧娑婆以類東方。後擧
東方以類餘九。第四如娑婆下。顯主伴無
盡。文中初擧此例彼。謂娑婆爲主。有密訓
等盡空世界皆爲伴。後彼一切下以彼類
此。則知密訓等盡空世界爲主。攝伴亦爾。
則無盡無盡耳。此猶約娑婆同類世界而説。
以結數中同百億故。餘樹形等異類世界。
彼一一類皆遍空法界。是則重重無盡無
盡。非此所説也。如是皆爲調伏衆生
  光明覺品第九入第十
三經
解此一品略以五門。初來意中自有其十。
一爲答前所依果問故。然古徳對前二品
已答二問。此品正答三問。謂長行放光答
佛威徳。見成正覺答成菩提。文殊説偈正
答佛法性問。今更一解。謂長行但現相答。已
如前説。偈中具答三問謂初五答菩提。次
一答威徳。後四答法性。二爲廣名號品總
標多端故。正廣種種觀察是意業故。三者
即説十信之體性故。如下三會將説正位。
皆有偈讃此其類也。四顯實遍故。但所説
有二。一佛二法。佛有二。一身二名。法亦有
二。一權二實。前但佛名遍此顯身遍。四諦
即實之權遍。此品顯即權之實遍故。五現
驗故。上二云遍衆未目覩。今光示遍相故。
六顯總遍故。前但名諦別遍。今此一會即
遍法界。一一皆悉同時同處同衆同説同遍
故。七顯圓遍故。謂前顯差別。一切方能遍
一切。今顯無差別。一切即圓融遍一切故。
八與下經爲其則故。謂下結經通云。遍一
切者。皆如此辨以如來一乘圓教。於須彌
山等一類世界。施化分齊皆若此故。九示前
神通相故。上云現通。如何現耶。一會不動
遍法界故。十爲顯理事倶無障礙。令捨
執從法故。此意雖通在文遍顯。有上諸義
故此品來也。第二釋者名。一開二合。初開者。
光明體也。覺者。用也。此二各二。謂光有身
智二光。覺有覺知覺悟。又光有能照所照。
覺有能覺所覺。如來放身光照事法界。令
菩薩覺知見事無礙。文殊演智光雙照事
理。令衆覺悟法之性相。二合者。良以事理
倶融唯一無礙境。故得一事即遍無邊。而不
壞本相。身智無二。唯一無礙光故。涅槃經
琉璃光菩薩處云。光明者。名爲智慧。知悟不
殊。唯一平等覺悟之心。知無事非理故。又
此二光不異覺境。此三圓融唯無礙之法界。
雖平等絶相不壞光明之覺。品中辨此故
以爲名。若從開釋。光明之覺光明有覺之
用。通依主有財。若從合説。光明即覺可持
業也。第三宗趣者。以身智二光無礙覺悟
爲宗。令物生信爲趣。又釋名並是品宗來
意盡爲意趣。第四解疑妨。問此足輪光何時
放耶。若説名諦意如何。佛刹菩薩衆數並
同名號。如前已放前何不説。答是前名號
品放。但前二品明文殊此會説法不俟光
照。今辨百億刹中。乃至遍法界説故。須光
以顯示其所來。菩薩即前菩薩。故並全同。次
有妨云。光照百億百億何不照此釋云。此
爲主故。若彼爲主則説彼照。又疑云。下光
既窮法界。金色更在何許。當刹當刹有本
會處。皆去十刹主伴遍故。第五釋文。大
分爲二。初如來放光。二照此下。光至分齊
今初。足下放者。表信四義。一自下而上信
最初故。二最卑微故。三爲行本故。智度論
第九云。足下放光者。身得住處皆由於足。
四顯信該果海已滿足故。輪義亦然。圓無
缺故。言百億光者。以遍法界所照之刹皆
百億故。第二光至分齊者。此中光照大數約
其現文。且有二十六節。前九別名。後十七同
辨。即爲十段。若據實義應有等法界無
盡之節。節節有偈。中上本經必應廣説。然
非多度放光。亦非一度放光。次第照於多
節。唯一放光。同時頓照盡空世界。但爲言
不並彰説有前後。隨機心現節節各見。則
如來光明節節而照。金色文殊節節而至。乃
至法界各見亦爾。在佛文殊節節皆遍。如月
普照百川各見。若法界機頓見。前來諸類所
見信會既爾。住行等會同遍亦然。十段之中
文各有二。皆長行。佛以身光照現事境。令
衆目覩。偈頌文殊智光讃述事理。令衆悟
入。十段依答文三。初五答菩提即分爲五。
初一總顯菩提超情。二通顯菩提因果。三
顯八相菩提。四顯菩提體性。五體菩提之
因。今初長行中二。先照本界染淨。二如此處
下。現自法會普遍之相。前中三。初總標分
齊。二百億閻浮下。別顯所照。三其中下。類
結明顯。今初言三千大千者。倶舍論云。四
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
千界。此小千千倍説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
皆同一成壞。梵世謂即初禪。故云同一成壞。
以三度積故曰三千。略去小中擧其末後。
故云大千。長阿含十八。雜阿含十六。正理
三十一。及瑜伽智論雜集顯揚。亦不殊此。
有云然顯揚第一明三千世界三災所壞。故
知初禪小千。二禪中千。三禪大千。若金光明
直至非想。皆云百億意在遍諸天。故此經
文中。但至色頂約無色無處故。今依二經。
二別顯所照中。初現人中。二現八相。三現
諸天。初中閻浮提者。新云贍部。倶舍云。阿
耨達池岸有樹名贍部。因以名洲。提者。此
云洲也。東弗婆提者。此云勝身。身勝餘洲
故。西衢耶尼。此云牛貨。以牛貨易故。北鬱
單越。此云勝生。以定壽千歳衣食自然故。
大海者。即外鹹海也。百億輪圍者。一四天下
一小鐵圍故。中者有千。大者唯一。皆云百
億者。此方黄帝算法數有三等。謂上中下。
下等數法十十變之。中等百百變之。上等倍
倍變之。今此三千。若以小數計有萬億。今
約中數。從千已上百百變之。則有百億。故
唐三藏譯爲百億倶胝。測公深密記第六云。
倶胝相傳釋有三種。一者十萬。二者百萬。三
者千萬。由此三千以倶胝數。或至百數。或
至千數。或至百千。唐三藏譯是千萬也。故
至百數。又依倶舍譯洛叉爲億。此譯倶
胝爲億故。下光照一億十億等。梵本皆云倶
胝。總由倶胝之數不同故也。二現八相中
文有五相受生含三。佛成道後始放光明。
却現初生及後涅槃者。約微細門融三世
故。亦非能照是報所照是化。以放光身在
摩竭故。此經報化融故。大菩薩等化處見
報。下位之機報處見化。二不並故。能照所
照唯是一佛。顯佛自在超思議故。三百億
須彌下。現諸天中擧須彌者。二天所依
故。二現自法會中二。先現本會。此是一會
遍一切處。非是多處各別有會。乃至法界
亦如是遍。此圓融法非思之境。二悉以佛神
力下。現新集衆。言佛神力者。亦即是前各
隨其類現神通也。文有四段謂總顯列
名。刹號佛名皆同名號品中。但増百億爲
異耳。偈文分二。先彰説人後顯偈辭。今
初。言一切處文殊者。略申三義。一約當節。
如初節中。百億佛前有百億文殊。爲一切
也。各各皆説當節之偈。故文皆云各於佛
所。二一文殊從一處東來。即從一切處東
來。至一法會。即至一切法會故。雖東來而
即一切處。以是法界即體之用身故。三約
表法。文殊乃是不動智之妙用。觸境斯了。六
根三業盡是文殊。實相體周萬像森羅無非
般若。何有一處非文殊哉。下九節中皆有
二段。倣此可知。二正顯偈辭。然釋此偈有
通有別。通者此明菩提超情。別謂顯前光
中所見之事。於中又二。一約境。謂融前所
照顯理法故。二約觀。謂令大衆泯絶諸
見。於所照事不生執取。然觀資理成理由
觀顯故。通而釋之。即明菩提超情。大分爲
二。初一反顯餘九順釋。今初。反顯違理之
失。謂菩提體徳超絶一切。佛地論明佛非漏
非無漏。亦應於世非著非無著。今乃見
佛。内離諸漏外不著世。則有漏可離有
世不著。取捨未亡此見違理。故非道眼。證
道眼者。無分別故。餘偈順顯見理之益。皆
上三句觀相。下句觀益。於中九偈各是一
義。且分爲四。初六觀佛。次一趣求。次一觀
生。後一了法。初中初偈正顯佛菩提性本
來自空。稱此而知則無上失。體謂眞性。相
謂徳相。並性無所有竟何所離。本無有著
誰爲無著。如是知者。名爲正解。修習明了
斯爲正行。下句觀益。言疾作佛者約文殊
門情盡理現。即名作佛。約普賢門信終圓
收。約行布説則不見此理。成佛未期他皆
倣此。次一偈依正等。觀佛菩提性依正無二
故。亦顯光所照處以明離見。謂上半於前
所見世界。令離妄動。知眞法界不應動
故。次句例前八相。佛身亦同。平等不動而
了故。成勝智。次偈佛法等觀了同體故。二
念豈生一亦不存。得難思果。次偈生佛等觀
言身即衆生。以梵本中云佛及我故。我即
行人之身稱理普周。云平等住。平等則無能
所故曰無住。我即法性。更不證入法性無
性。復何所入。如是知者曠世難逢故。般若
文殊分云。若知我性即知無法。若知無法
即無境界。若無境界即無所依。若無所依
即無所住也。又本會即住無所住。新集則
入無所入。問若皆平等。云何分別有三寶
耶。智論答云。平等即是三寶。謂平等即法寶。
法寶即是佛以未得法不名佛故。得平等
法。分別有須菩提等。次偈會通平等。謂上
來主伴依正不離五蘊。五蘊性空即是平等。
有相差別總名爲數。即同無爲故非數法。
離數超世成寂靜果。次偈拂上出世。謂眞
出世者。超越入出不礙照知。故成光耀又
上第三偈佛即是法。第四偈法即是衆。第五
明是三寶皆無爲相。此偈與虚空等。二
有一偈。趣求者。以上雖離見而知。猶恐
帶寂故。上半勸求。次句又觀性離。謂了
迴向心本自不生。是離相迴向也。離相求
佛得名稱果。三次一偈。所見衆生亦皆稱
眞。故無生壞知無衆生。是無上道故。下經
云。無上摩訶薩遠離衆生想。末後一偈知法。
即成前法會周遍所由。上半標門。即十玄門
中。一多相容不同門也。次一句釋所由。即十
種所由中縁起相由門也。並如義分齊中。謂
一與多互相生起。且一依多起。則一是所起
而無力也。多是能起故有力也。以多有力能
攝一。以一無力。入於多。是故此一恒在多
中。多依一起準上知之。是則此多恒在一
中也。以倶有力及倶無力。各不並故。無彼
不相在也。以一有力一無力不相違故。有
此恒相在也。縁起法界理數常爾。稱斯而見
何所畏哉。由此縁起成前平等。由前平等
成此縁起。文理昭然不許事事無礙。恐未
著深思。第二重光照十方各十佛土者。是
娑婆隣次之十刹也十偈通顯菩提因果。分
三。初偈菩提之因。次五菩提果用。後四令
物思齊。今初上半所爲。謂無明造業愛能潤
業。故生死無窮。如泥中刺不覺其傷。如
瘡中刺爲其所毒。下半能爲。即從癡有愛。
菩薩悲生非大菩提莫之能拔。無此悲智
非佛法故。次五菩提果用中。初偈悲智雙
滿。智見諸法悲以轉授。普見通於性相故。
離二邊謂眞故無有俗故無無。眞故無有則
雖無而有。俗故無無則雖有而無。雖有而
無則不累於有。雖無而有則不滯於無。不
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著冰
消。倶不倶等何由而有。諸邊都寂故云皆離。
次一美往因行。次一慈力降魔。次一智斷致
用。後一法鼓警機文相並顯。後四令物思
齊者。斯即佛因。能如是行得諸佛道。四偈
顯四種行。一游刹無著。謂不壞其相故能
普游。了刹性空故於有無著。二念佛生
喜。上半所念法身顯故。如空永常。解脱累
亡如空清淨。下半能念憶持明記。故喜生願
足。三亡苦濟物。四護法輕身文並可知。第
三重光照百界。偈中顯佛八相菩提。十偈分
二。初偈標徳充滿。後九別廣調生。今初。謂
了俗即眞故。如幻本虚眞不礙俗。故達諸
法相性相無礙。是眞通達。無二礙著則轉
依心淨。大悲同體故。調伏衆生則三徳備
矣。故能攝化。後九中即悲願自在調伏普周。
雖數越塵沙略。論其九。皆言或見者。然
有多義。一或多機異處各感見。二或同處。各
見。三或異時別見。四或同時異見。五或同時
異處見。六或同處異時見。七或異時異處見。
八或同時同處見。九或一人於同異交互時
處。見多人所見。十或一人於同異倶時處。
見一切人所見。以是普眼機故。然佛不分
身無思普現也。一初生時身如夜月皎鏡
可觀智猶滿月清涼照物。故云永作。二行
七歩時顯其具徳。三顧眄時觀方現笑。四
師子吼時説我獨尊。五出家時解縛修寂六
坐道場時障盡徳圓。七轉法輪時因悲度
物。八顯神道時調彼難調。九示入涅槃
不妨神用。又下二句亦總結前九。皆是神
通並有深意。如第八會。第四重光照千界。
頌中顯菩提體性。十頌分三。初偈雙具悲
智爲菩提體。次四三徳内圓。後五即體悲
用。今初上半智深下。半悲濟。次四偈中一歎
菩提永絶。二我徳。謂二我之見必因於身。今
於身若我即陰。我即生滅。若我異陰以
何相知。故但妄情曾未暫有。既無有我誰
是我所。我我所空身從何有。無身之身顯法
身徳。二顯解脱般若徳。涅槃二十五云。貪瞋
癡心永斷滅故心善解脱。於一切法知無
障礙。故慧善解脱。涅槃略有一百八句。以
顯深廣。言明行者。即般若徳。若作明行足
釋即禪慧徳。瑜伽三十八云。明謂三明。行諸
止觀二品。涅槃十六又云。明者三明。一菩薩
明。二佛明。三無明明。菩薩明者。即是般若波
羅蜜。佛明者。即是佛眼。無明明者。即畢竟
空。然皆般若因果理智異耳。足有二義一脚
足義約因。二圓足義約果。此文略無。無數
下。顯其離過非有爲故。無數超下位故。
無等豈是因明能求其過。因明立量依世
俗分別定有定無。故曰世間。今體絶有無。
故彼莫能過也。如説佛聲非定有故。不
同外道立常。從法性生離造作故。不同
菩薩所立無常。三科皆爾。豈將佛徳判屬無
常。諸因量者。謂諸因諸量。及自他共等三種
比量。比量雖有三支。五分因是量主故曰
因量。三一偈歎佛超絶三科徳。蘊者聚義。
謂是有爲生死果相。界者種族義。謂是愛著
生死因相。處者生門義。謂諸識内外縁相。然
不離色心。倶舍論云。愚根樂三故説蘊處
界三。蘊等有二。一者有漏是世數法佛非此
成。二是無漏則佛非無因。滅無常色等獲
常色等故。如來妙色常安隱故。四歎佛超
離根境徳。境智雙寂契彼性空。根塵兩亡内
外解脱。亦常照内外脱於無知。空尚不存
妄從何起。又上四偈初一法身故常二無過
故樂。三數不能成。故自在稱我。四解脱故
淨。後五即體悲用中。初偈不動普應徳。上半
不動下半普應。二我永亡稱性不動。智周法
界何有去來。次偈動寂無二徳。三句入寂
一句起用。一相是表所謂無相。無二是遮
體不可分。又無二者。非對有説無也。觀無
始終故心不増減。三輪之化云無量神力。
次偈。無染了機。次偈度心平等。後偈無生現
生智契非有。悲心遍生隨機引之。令歸
常寂。第五重光照十千界。頌中明等菩提
因行文有十行。皆三句辨相。一句勸修。雖
皆作業而展轉深細略分爲五初一大悲下。
救業不求自利。故云永出人天。次四修智
上攀業。一信二樂三念四學。又初一長時修
常信不轉故。次一殷重修志樂不退故。清涼
慧者。無惑熱故。次偈無間修不暫斷故。後
偈無餘修常遍學故。三有一偈。内照業觀。
身實相者。如淨名觀佛前際不來等。又如
法華不顛倒等。中論法品云。諸法實相者。心
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即上半
也。又云。諸佛或説我或説於無我。諸法實
相中無我無非我。即下半也。又離我者。超
凡夫。離無我者。超二乘故能悲濟。然我無
我通有四句。一唯有我。二唯無我。三者雙
辨。即生死無我涅槃有我。四雙非上二互形
奪故。四一偈等觀業。大悲同體所以等觀。見
眞息妄不起分別。妄盡契如名入眞實。五
後三偈大用業。初偈神足通。後二法智通。於
中初一知土。法性土爲非色。餘皆爲色。此
二融即皆悉委知。後一知佛。又十展轉者。初
悲欲救生當云何救。信樂近佛。樂其何法。
樂佛功徳。佛以功徳成其身故。空樂何
益。當念念修學。學他不如自觀。自觀不及
物我齊致。入眞滯寂當起大用。用何所爲
當擬。窮十方界入諸佛海。第六重照百
千界。即第二答佛威徳問。威徳約身故。前
五法身後五智身。前中分二。初一揀迷。謂
以威徳則自在熾盛。色相則端嚴吉祥。種族
則名稱尊貴。雖是薄伽而見從外來。取相
乖於最勝故。爲倒見猶眼有病故。見外空
華執内爲外。謂空爲有。後四示悟顯最
勝法。初偈明如來色相無邊故。起情莫測。
無邊有二。一深故隨一一相稱眞無邊。二
廣故。謂具十蓮華藏塵數之相。次偈釋上二
義。前半釋深相。即無相故。後半釋廣無相
之相故。廣復有二。一無限因成。二應機普
現。謂色無定色。若金剛之合朱紫形無定
形。猶光影之任修短相無定相。似明鏡之
對妍媸故隨樂皆見。三一偈明所證超情。
以成前義。前半正顯。謂欲言其有體相寂
滅。欲言其無色相無邊。故止言顯妙唯智
方契故。心慮叵量理圓言偏故。言説莫及。
後半重釋。謂應縁非不合。住體非和合。又
縁起修成非不合。契眞相盡非和合。又縁
即非縁故非和合。非縁即縁故非不合。合
相離故無諸相非合亦離體寂滅也。四有一
偈明能證超絶。結歸佛身。上來體性寂滅
遣有。身相具足遣無。非合不合遣倶有無。
而復謂佛是非有非無。還成戲論。中論云。
戲論破慧眼是皆不見佛。故次遣之。謂妄
惑不生故非蘊聚。起心則生便成戲論。決
定見者。不隨境相名自在力。有無不能
累其神。故無畏也。非言行處爲絶言道。後
五智身中。初知解脱智。謂外身非業繋。内
心無取著。爲皆解脱。常契等理故云正念。
又内脱二障外用無羇。此明自住。下四
大用自在展轉相釋。初一以寂照智利生。
意淨寂也。光明照也。淨故無著。明故智周。故
能大作佛事。次一云何利生。謂變化智自
在。上半一多無礙。下半隨器普現。次偈明
一多所從。以無生智隨物而感。謂一身多
身但由衆生分別心起故。無積無從其猶
並安千器數歩而千月不同。一道澄江萬里
而一月孤映。情隔則法身成異。心通而玄旨
必均。云云自他於佛何預。後偈復拂前迹。
謂即前分別之器。亦無所有。妄見之身。豈當
可得。此法是佛所知當依此理見佛。此後
二句兼通結上。第七重光照十方百萬世界。
此下四段答法性問。佛以功徳爲法性故。
即分爲四。初一總顯内外包攝徳。二方便幹
能徳。三大悲救攝徳。四因果圓遍徳。今初。偈
中分二。前五歎佛法難思。後五示入方便。
今初分三。初三直就佛明。次一對機以辨。
後一約法以明。今初。初一句所縁。及一切種
智清淨。於所縁所知中。無礙智自在轉故。次
句所依清淨。煩惱習氣永無餘故。三一切種
心清淨。一切善根皆積集故。四具大悲故。
五無憂喜之離染安住捨故。故無所著。六
惡想都絶不依止名聞利養故。七八二句。
體雖叵量具相好故稱歎。九智光遍覺離
倒名淨。身光可知十永害習氣故。十一住
正念故。離邊常明記故不動。亦是成上智
光所觀故。結云佛智。又此一偈即四無所
畏。光明即正覺。清淨即出苦。滌累漏盡及與
障道無畏。不動即無畏之義。外難不能傾
故。不墮勝負二邊故。是無畏智。二一偈對
機以辨中。身心離分別者。含於二意。一約
佛。以三業隨智慧行等故。二約機。即知
上功徳。而能身心無分別者。則得無疑
滯益。三有一偈約法以顯。雖法界遍轉。無
性寂滅故無所轉。假以言宣云方便説。其
能轉智即十力智。後五示入方便者。上來説
佛不離功徳菩提。上所説法。不離教義次
第令入。初偈令念菩提。初句善決性相。次
二句契理絶想。以生分別想即戲論故。
具斯二義爲念菩提故。大般若云。覺法自
性離諸分別同菩提故。又心絶動搖言
亡戲論。又瑜伽九十五有六種戲論故名
爲諸。次偈隨教。上二句了法亡言。次句
得旨方名隨順。次偈入佛功徳。上二句雙
存一多相別故。次句雙泯相形奪故。一因
於多有多中應有一。多因於一有。一中應
有多。今多中無一一無從矣。一中無多多
無從矣。故二倶捨也。而性相融通入一即是
入多。名普入也。然一多相依互爲本末。通
有四義。一相成義。則一多倶立。以互相持
有力倶存也。即初二句二相害義。形奪兩亡
以相依故各無性也。即二倶捨是。三互存義。
以此持彼不壞彼而在此。彼持此亦爾。故
上文云。一中解無量等是。四互泯義。以此
持彼彼相盡而唯此。以彼持此此相盡而唯
彼故。下文云。知一即多多復即一是也。諸
文各據一義。故不相違矣。復總收之以爲
十義。一孤標獨立。二雙現同時。三兩相倶亡
四自在無礙。五去來不動六無力相持。七彼
此無知。八力用交徹。九自性非有。十究竟離
言。次偈入佛菩提依正皆寂。故無所依智
契於斯。故無分別。後偈知法義上。明生土
皆寂不可言異。依正兩殊不可云一。第八
重光照一億界。前云百萬。今十倍於前。即
千萬爲一億也。十偈歎佛權實雙行方便
幹能。然方便之言略有三意。一以因中十種
加行方便之力。修成佛果自在之徳。二但是
差別之用皆名方便。其無礙慧無若干故。
三即實之權起用自在。故名方便。今文具
三。皆三句辨相。一句結名。初偈即禮起用
爲方便。然有六義。一智超下位。二證法無
邊。三解脱有海。四具上三義到涅槃岸。五
壽兼眞應。六身光無涯皆佛功徳。二歎寂
照方便。初句横照。次句竪窮。次句即寂照而
無思。故難思也。三歎佛事理無礙方便。初
二句有無無礙。次一句定散無礙。四歎佛
修無修方便。初句善窮性相。次句無念勤修
樂於解脱。釋修涅槃。離不平者。釋前正念。
以不見生死爲雜染。涅槃爲清淨。此二無
差爲眞寂滅。五歎迴向方便。初二句趣
法界。是迴向實際。餘皆迴向菩提。次句迴
向衆生。住如化物故爲方便。六證知方便。
初句隨順證入。次句知而無障。次句知遍趣
行即利生法。即知即證爲自在修也。七寂
用方便。初句寂。次句用。次句寂用無礙。爲
無住涅槃。凡小難到。八時數方便可知。九
難思方便。初句了生滅。刹那一期皆悉了知。
次十一字了相即衆生體。不出三界九地。
下二界是色。無色界非色。二界八地皆名爲
想。無想天爲非想。有頂非想非非想。悉了
知者。能了兼了其性即是無生。此是無邊之
境故難思也。上二偈但了差別即是方便。十
無比方便。初二句知相。上句竪窮下句横攝。
次句知性此二不二故。無比即爲方便也。
第九重光照十億界。歎佛大悲救生徳。十
偈多以第四句爲結。於中分三。初偈總標
行海已圓而能普化。次八別顯化類不同。後
一總結悲智周遍。初中初句無餘修。廣謂遍
受大謂極苦。次句長時無間。次句功行已圓。
極惡難度已能度故。云何能度。謂師子吼。師
子吼者。名決定説。定説一切衆生皆有佛
性。度一闡提。定説無我度諸外道。定説欲
苦不淨。以度波旬。定説如來常樂我淨。度
諸聲聞。定説大悲以度縁覺。定説如來無
礙大智。以度菩薩。故云普化衆生次八別
中云何普化。初化癡愛衆生。前半所救。如
人墮海五事難出。一水深。二波迅。三迷闇。
四蟲執。五憂迫失力。衆生欲海流轉亦爾。此
中愛有二義。一已得無厭深廣如海。二於
未得處無足如流。癡亦二義。一迷不見過。
二妄見有徳。結網自纒。五由前癡愛招大
憂苦。次句擧古佛已行。亡身爲物故曰至
人。後句立誓當作。二度著欲衆生。上半所
救。放逸者。著欲縁也。著五欲欲事也。不實分
別欲因也。受衆苦欲果也。未得已失皆受大
苦。正得亦苦横生樂想。況當受三塗故云
衆苦。次句受教自修。後句立誓轉化。三救
著我衆生。前半所救著我爲因受生死果。未
證無我浩無邊際。次句救方。説二無我唯
佛有之。四救惡趣衆生。三句所救。謂無善
可恃。顯唯惡業及惑病因招三惡趣。展轉
復起三毒之過。因果倶燒末句救方。但淨
其心因亡果喪。五救邪見衆生。前半所救。
上句明因迷四眞諦。惑現境故。次句起見。
邪見翳理即爲闇宅。後半能救之方。六救
著有衆生。前半所救。三有深廣總喩於海。漂
至人天還溺惡趣。未遇如來多成難處。
希求不已故名爲憂。未有對治故無涯畔。
具上諸失故不可處。後半能救可知。七救
無明衆生。前半所救。由本住無明故。不見
無住之本。迷理惑事狂走於生死之中。後
半能救。佛既授法正念即升也。八救險道
衆生。前半所救。人天報危臨墮惡趣。名爲
險道。能救可知。後一偈總結者。前半結有
教證之智。能導無縁之悲。次句結有同體
之悲。能遍十方六道。後句結於所救不越
群迷。第十重光照十方。總結無盡。長行分
二。先明世界數量。略有十七漸窮法界。
後明彼諸世界所有皆現。十頌明因果圓遍
徳。於中分二。前四示佛因果遍説。後六勸
物順行。今初。初一偈因圓果滿。彰有説因。
初三句三達因圓。後句十力果滿。次一偈大
用外彰。正明説法周遍可知。後二對因辨
果。初一偈遍因初可爲因。三句皆果法供
養佛故於法順知。普爲衆生故。能遍用。斯
即等流名相似果。晋經云。正心供養。明是
法供養也。後一偈深因故能速證。初二句六
度自利。謂供佛是檀意。柔兼戒。從初至末
是進策也。次句利他兼方便等。二行既圓則
佛果朝夕。故云速成。後六偈觀物順行。佛
昔如是行今得説法果令物行之亦得斯
果初一偈求法行。二説法行。三聽法行。四
有三偈破相行今初。初句離過。勝他名利
名爲異情。次二句顯徳。一句滿福。一句圓
智。又無異者。於一切法都無所求。若此之
求則見眞法身也。二説法行。前半説法益
物。義利者。令衆生得離惡攝善故。此世他
世益故。世出世益故。福徳智慧益故。上四對
皆先義後利。後半若無説無示同佛説也。
三聽法行兼顯法輪之體。初句教法。次句即
教成行。無有一文一法非菩提因。豈止三
十七品。次句悟理揀去隨文。後句理無廢
興。故常見佛果也。後三破相行。初一正明
後二轉釋今初。初三句。反顯金容煥目而非
形。安可以相取。後句正顯法性超乎視聽。
唯可虚己而求。後二轉釋云何不見。前偈
以妄喩眞。衆生妄惑尚不可窮。諸佛契眞
如何見盡。後偈復轉釋。云雖遍十方不
可定取。如刹遍空有其四義。一多刹滿
空。二體無來去。三不妨成壞。四無別所
依。佛身遍空亦具四義。一頓遍多刹。二恒
不去來。三應有出沒。四體用無依。是故佛
身亦不可以遍空而取耳。上來三品。答初
十句所依果問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菩薩問明品第十
釋此一品亦有四門。初來意中有通有別。
通謂上來三品。已答十句生解所依。此下正
主解因果。故次來也。生解因中先答十
住。住攬信成。將答所成。先辨能成。又正
答十信故下三品來也。後別者。三品明信
有解行徳。解爲二本此品先來。二釋品者。
菩薩是人問明是法。遮果表因故云菩薩。
問即是難。明即是答。然問有二種。一汎爾相
問。梵云必理車。二者難問。謂以理徴詰。梵
云鉢羅室嚢。即今品意也。答亦有二。一但
依問詶報曰答。二若倶爲解釋旁兼異
義。美言讃述令理顯煥曰明。即今品意也。
明亦破闇。能除問者之疑闇故。今文殊九
首互爲明難。遞作碪椎。研覈教理以悟群
生。故以名也。又長行明起於問。偈頌明解
於問故曰問明。不云答者。欲以明兼於
問故。問有二義故得稱明。一問中徴責詰
難理盡。使答者亡言。此至明之問也。二以
問中進退詰理令現使答者易釋。故以爲
明。又明即法明。以十菩薩問出十種法明。
故曰問明。雖諸義不同。皆菩薩之問明。依
主釋也。三宗趣者。亦先通後別通復二義。一
通分宗。二通會宗。並如會初。二別明此品。
有其二義。一望當品以十甚深爲宗。依
成觀解爲趣。二望後二品。則以甚深觀
解爲宗。成後行徳爲趣。第四釋文。此下
至菩薩住處。明生解之因。配十句問。如前
問中依文次第。且分爲六。初此下三品明
未信令信。二第三會已信令解。三第四會已
解令行。四第五會已行令起願。五第六會
已起願令證入。六十定品至住處品。已證入
令等佛。今初三品即爲三別。此品明正解
理觀。次品明隨縁願行。賢首品明徳用該
收。就初分二。先問答顯理。後示相結通。前
中以十菩薩各主一門顯十甚深。即爲十
段。一縁起甚深。二教化甚深。三業果甚深。四
説法甚深五福田甚深。六正教甚深。七正行
甚深。八正助甚深。九一道甚深。十佛境甚深。
此十甚深次第。云何縁起深理。總該諸法觀
解之要。故首明之。衆生迷此故須教化。違
化順化有善惡業。欲知此業由説法成。
然説法成善唯佛福田。既説順田須持聖
教。教在勤行。行須正道助道。助必有正殊
塗同歸。得一道者。當趣佛境故爲此
次。又此十種亦可配於十信。但不次耳。文
殊佛境即當信心。文殊主信故。佛境即所
信。故約發心次第信居其初。約所信終極
最居其後。亦明十心不必次故。勤首即進
心。財首爲念心。明四念故。覺首定心。
觀心性爲上定故。智首則慧心。慧爲上首
兼己莊嚴故有十度。法首即不退心。如説
修行得不退故。寶首即戒心。三聚無缺如
寶珠故。業果甚深戒所招故。徳首即護法
心。説法甚深是所護故。目首即願心福田
等一由願異故。目能將身如願導行故。賢
首即迴向心以歸一道。即迴向眞如。一身一
智等。即是佛果。文云。如本趣菩提。所有迴
向心等。以是圓融十法故。各兼多義。又亦
攝十信之十徳。恐繁不敍。且爲十甚深解。
然有二義。一約行。二約法。言約行者。文
殊發問九菩薩答。明妙慧通於衆行。九菩
薩問文殊爲答。明衆行成於妙慧。言約法
者。初九顯差別義。後一顯差別同歸佛境。
此二不二成信中之觀解。文中十段。皆先問
後答。又先起明問後解問明。今初。問中
二。先彰問答之主。問覺首者。彼得此門故。
縁起深義不覺則流轉故。二佛子心性下。
正顯問端。略啓五門。一問所爲。二述問
意。三定所問。四會相違。五釋本文。初所
爲者。有二義故。最初問之。一拂異見。二
顯深理。拂見有三。一令諸菩薩知法從縁
異外道見。二知從心現捨二乘見。三但心
性起不同權教。二顯深理者。令諸菩薩於
此實義發深信解。起行證眞始終皆實。故
問斯義。起信論云。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
是故應説。所言法者。謂衆生心。依一心法。
有眞如門及生滅門。彼論依此生淨信故。
二述問意者。謂明心性是一。云何見有報
類種種。若性隨事異則失眞諦。若事隨性
一則壞俗諦。設彼救言報類差別自由業等
熏識變現不關心性故無相違者。爲遮
此救故重難云。業不知心等。謂心業五依
各無自性。自性向無何能相知。而生諸法。
既離眞性各無自立。明此皆依心性而起。
心性既一事。應不多。事法既多性應非一。
此是本末相違難。亦是理事相違。亦一異相
違。亦眞妄相違。三揀定所問者。準此問意。
離如來藏不許八識能所熏等。別有自體
能生諸法。唯如來藏是所依生。亦不可言
八識無二類。故名心性一以能生種種非
相違故。亦非第八而爲性一。熏成種種
非相違故。心性之言非第八故。答中既言。
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法性即是眞如異
名。正與報事相違故成難耳。文殊欲顯實
教之理。故以心性而爲難本。欲令覺首以
法性示生決定而答海會同證。楞伽密嚴皆
廣説故。四會相違者。問若爾瑜伽等中。異熟
頼耶從業惑種辦體而生。非如來藏隨縁
所成。如何會釋。答瑜伽等中。對於凡小約
就權教隨相假説。楞伽密嚴對大菩薩。依
於實教盡理而説。既機有大小法有淺深。
教有權實故不相違。故密嚴云。佛説如來
藏以爲阿頼耶。惡慧不能知藏即頼耶識。
此明守權拒實訶爲惡慧。又彼經云。如來
清淨藏世間阿頼耶。如金與指環展轉無
差別。楞伽中眞識現識。如泥團與微塵非
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復如是。皆此義也。
又彼經云。如來藏爲無始惡習所熏。名爲藏
識。又入楞伽云。如來藏名阿頼耶識。而與
無明七識共倶。又起信論云。不生不滅與生
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頼耶識。又如達磨
經頌云。無始時來界爲諸法等依。攝論等就
初教釋云。界者因義。即種子識。寶性論翻
此頌云。此性無始時等。彼論就實教釋云。
性者。謂如來藏性。如聖者勝鬘經説。依如
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有涅槃。以此
等文。故知兩宗不同。淺深可見。又唯識等。
亦説眞如是識實性。但後釋者。定言不變
失於隨縁。過歸後輩耳。五釋文者。文分三
別。初心性是一者。立宗案定。二云何下。
設相違難。三業不知心下。結成前難。今初。謂
心之性故。是如來藏也。又心即性故。是自性
清淨心也。又妄心之性無性之性。空如來藏
也。眞心之性實性之性。不空如來藏也。皆平
等無二故云一也。第二設難中二。先總顯
相違。謂心性既一。云何而有五趣諸根總別
報殊。故云種種。不同二所謂下。別示相
違。有十事五對。一約總報明趣有善惡。
善謂人天惡謂三塗。下四對皆約別報。
中二。謂於前善惡趣中。各根有滿缺。謂眼等
内根。於滿缺中各生有同異。謂四生不
同勝劣處異。四於上同異生處。各貎有妍
媸。五於上妍媸各受有苦樂。上之五對前
前皆具後後。後後必帶前前。展轉異同成
多差別。故云種種不同。心性是一其義安在。
第三結成前難中。此文意稍難見。略爲
二解。一依古徳作遮救重難。如前第二問
意中辨。二直結成前難。且依此釋文。自有
三意。由前難意亦有三故。一直問所以故。
今結云。非但本性是一。我細推現事各不
相知。既有種種何縁不相知。既不相知誰
教種種。若謂業令種種業不知心。若謂
心令種種心不知業。一一觀察未知種種
之所由也。二者懷疑故結云既不相知。爲
是一性爲是種種。三作相違難。結云一性
隨於種種即失眞諦。種種隨於一性即失
俗諦。今見種種又不相知。此二互乖云何
並立。已知大意。次正釋文。亦有十事五對。
略爲二解。一通二別。通謂總觀前來總別
二報。於中初一對。就先業因約能所依以
難。然有二意。一約本識。謂業是能依心是
所依。離所無能故云業不知心。離能無所
故云心不知業。以各無體用不能相成。既
各不相知誰生種種。下並準之。二約第六
識。業是所造心是能造。並皆速滅起時不
言我起。滅時不言我滅。何能有體而得相
生成種種耶。第二對約得報果時難能
所受。謂受是報因。即名言種爲業所引。受所
受報。離報無受故云受不知報。離受無報
故云報不知受。以並無體故準前應知。
三約名言因就能所依難。謂前能受報因。
依心無體故無相知。餘義同前。四約因
縁就親疏相假難。謂所引名言種爲因。能
引業爲縁。相待相奪各無自性。如不自生
等準之。五約境智相對相見虚無難。謂境
是心變境不知心。心託境生心不知境。以
無境外心能取心外境。是故心境虚妄不
相知也。第二別觀者。以初二對結趣善
惡。趣善惡者。正由業熏。受總報故。二復以
第二及第三對。結受生同異初對以名言
種對所生處。次對以名言種對能依本識。
三復以第三及第四對。結苦樂不同及端正
醜陋。初對觀現受時。次對觀苦樂因及彼妍
媸。皆由縁令異。謂損益因成苦樂果。以瞋
忍因成妍媸果。四復以第四及第五對。結
諸根滿缺亦有滿業因縁有損他益他之
異。故成内六處滿缺之果。又由内根有滿
缺故。於分別位了境不同。並皆無性各不
相知既不相知誰令種種。第二時覺首下。
答中二。初一偈讃問許説。上半讃問。謂自究
深旨。一向爲他仁心弘益也。次句許説分齊
稱性説故。後句勸聽。言同意別故令諦受。
後十偈正答。答勢縱横具答三重問意。
且分爲二。前五答前釋成之中。以何因縁
而不相知。用此釋成答前難故。首而明之。
後五正答前難。令初分二。先一法説。後四
喩況。今初意云。特由從縁種種。故不相知
也。即此偈上半出因。下半結歸本宗。後四
即爲同喩量。云眼等是有法。定不相知故
是宗法。因云從縁無體用故。同喩云如河
中水。河水無體用河水不相知。眼等無體
用眼等不相知。若以縁起相由門釋者初
句因縁相假互皆無力。次句果法含虚故無
體性。至下喩中別當釋之。是故虚妄縁起
略有三義。一由互相依各無體用故。不相
知。二由依此無知無性。方有縁起。三由此
妄法各無所有故。令無性眞理恒常顯現。
現文但有初後二意。言諸法者。非唯擧前
十事五對。亦該一切有爲法也。果從因生
果無體性。因由果立因無體性因無體性
何有感果之用。果無體性豈有酬因之能。
又互相待故無力也。以他爲自故無體也。下
半結中是故者。是前體用倶無故。故彼一切
法。各各不相知也。第二喩況。略有二意。一
以此四喩通釋諸法不相知言。二別對前
文諸不相知。兼通前設難。今初以四大爲
喩。然各上三句喩況。下句法合。然此四喩各
顯一義。一依水有流注。二依火焔起滅。三
依風有動作。四依地有任持。法中四者。一
依眞妄相續。二依眞妄起滅。三妄用依眞
起。四妄爲眞所持。然此法喩一一各有三
義。一唯就能依。二依所依。三唯所依。今初
喩中。唯就能依者流也。然此流注有十義不
相知。而成流注。一前流不自流。由後流排
故。流則前流無自性故不知後。二後流雖
排前而不到於前流。故亦不相知。三後流
不自流。由前流引故。流則後流無自性。故
不能知前。四前流雖引後而不至後故亦
不相知。五能排與所引無二。故不相知。六
能引與所排。無二故不相知。七能排與所
排亦無二。故不相知。八能引與所引。亦無
二故不相知。九能排與能引不得倶。故不
相知。十所排與所引亦不得倶。故不相知。
是則前後互不相至。名無自性。只由如此
無知無性。方有流注則不流而流也。肇公
云。江河競注而不流。即其義也。然上云前
後者。通於二義。一生滅前後。謂前滅後生
互相引排。二此彼前後即前波後波。小乘亦
説當處生滅。無容從此轉至餘方。而不
知無性縁起之義耳。二依所依者。謂前流
後流各皆依水。悉無自體不能相知。然不
壞流相故説水流。三唯所依者。流既總無
但唯是水。前水後水無二性故。無可相知。
是則本無有流而説流也。二法中三義者。
一流喩能依妄法。二妄依眞立。三妄盡唯眞。
初中妄縁起法似互相藉。各不能相到。悉
無自性故無相知。是則有而非有也。二依
所依者。謂此妄法各各自虚。含眞方立。何
有體用能相知相成。即由此無知無成含
眞故有。是則非有而爲有也。三唯所依者。
謂能依妄法迥無體用。唯有眞心挺然顯
現。既無彼此何有相知。正由此義。妄法有
即非有。以非有爲有。復説眞性隱即非隱
以非隱爲隱。此上三意即三種答。答上三
種問思之。何故以水喩眞心者。以水有
十義同眞性故。一水體澄清喩。自性清淨
心。二得泥成濁。喩淨心不染而染。三雖濁
不失淨性。喩淨心染而不染。四若澄泥淨
現。喩眞心惑盡性現。五遇冷成水而有硬
用。喩如來藏與無明合成本識用。六雖成
硬用而不失軟性。喩即事恒眞。七煖融成
軟。喩本識還淨。八隨風波動不改靜性。喩
如來藏隨無明風波浪起滅。而不變自不
生滅性。九隨地高下排引流注。而不動自
性。喩眞心隨縁流注。而性常湛然。十隨器方
圓而不失自性。喩眞如性普遍諸有爲法。
而不失自性。略辨十義少分似眞故。多以
水爲喩。此義見文雖似不具。而大通衆
經。第二依火焔起滅喩中。三義同前。初唯
焔者。謂焔起滅有其二義。一前焔謝滅引起
後焔。後焔無體而不能知前焔。前焔已滅
復無所知。是故各各皆不相知。二前焔若未
滅。亦依前引無體故無能知。後焔未生故
無所知。是故彼亦各不相知。妄法亦爾。刹
那生滅不能自立。謂已滅未生無物可知。
生已則滅無體可知。是故皆無所有也。斯
則流金爍石而不熱也。二依所依者。謂彼
火焔。即由於此無體無用不相知。故而有
起滅虚妄之相。是則攬非有而爲有也。妄
法亦爾。依此無所依之眞理方是妄法。是亦
非有爲有也。三唯所依者。推起滅之焔體
用倶無。無焔之理挺然顯現。是則無妄法之
有。有妄法之無。湛然顯現。遂令縁起之相
相無不盡。無性之理理無不現。上三義中。
亦如次喩答前三問也。下二喩準知。第三
依風有動作喩妄用依眞起。三義同前。一
唯動者。離所動之物。風之動相了不可得。無
可相知。妄法亦爾。離所依眞體。不可得故
無相知。斯則旋嵐偃岳而常靜也。二依所
依者。謂風不能自動。要依物現動。動無
自體可以知物。物不自動隨風無體。不能
知風。法中能依妄法要依眞立。無體知
眞。眞隨妄隱無相知妄。三唯所依者。謂風
鼓於物動唯物動。風相皆盡。無可相知。妄
法作用自本性空。唯所依眞挺然顯現。是故
妄法全盡。而不滅眞性。全隱而恒露。能所
熏等法本自爾。思之可見。第四依地有任
持者。喩妄爲眞所持。三義同前。初地界因
依有二種義。一約自類。二約異類。前中從
金剛際上至地面。皆上依下下持上。展轉
因依而得安住。然上能依皆離所無體。而能
知下。然下能持皆亦離所無體。可令知
上。又上上能依徹至於下。無下可相知。下
下能持徹至於上。無上可相知。是故若依
若持相無不盡。所現妄法當知亦爾。必麁
依細。謂苦報依於業業依無明。造無明依。
所造展轉無體。無物可相知。斯則厚載萬
物而不仁也。肇公亦曰。乾坤倒覆無謂不
靜也。二約異類者。如下文地輪依水輪。水
輪依風輪。風輪依虚空。虚空無所依。準此
妄境依妄心。妄心依本識。本識依如來藏。
如來藏無所依。是故若離如來藏。餘諸妄
法。各互相依無體能相知。是則妄法無不皆
盡。二依所依者。地界正由各無自性。而得
存立。向若有體則不相依。不相依故不得
有法。是故攬此無性以成彼法。法合可知。
三唯所依者。謂攬無性成彼法者。是則彼法
無不皆盡。而未曾不滅。唯無性理而獨現
前。餘義同前。上通答釋成前難竟。第二別
對諸不相知及通前難者。初水流轉喩。前
二對不相知。答趣善惡難。以善惡趣流轉
體故。二大火喩。第二三對不相知。答前諸
根受生。如火依薪有生滅故。次以長風
喩前因縁。答前好醜。遇物鼓扇現諸相故。
次以地界亦喩因縁。答前苦樂。展轉因依
以輕重故。又喩前境智答前諸根。隨種所
生根等異故。上來總別並答釋成中。以何因
縁各不相知竟。第二五偈答前設難。文分爲
三。初三偈正答前難。次一偈釋成前義。第
三一偈。拂迹入玄。今初先明大意。次正釋
文。今初前問有三重。今此三偈。一一具答
上之三間。謂第一直耳。問云。既有種種何
縁得不相知。前五偈答竟。既不相知何縁
種種。答有四因。一妄分別故。二諸識熏習
故。三由無性不相知故。四眞如隨縁故。初
偈具二三。餘二各一義。然此四因但是一致。
謂由妄分別爲縁。令眞如不守自性。隨縁
成有諸識。熏習展轉無窮。若達妄源成
淨縁起。諸宗各取並不離象。受一非餘斯爲
偏見。上第二疑云。爲是種種爲是一性。今
答云。常種種常一性。第三難云一性隨於種
種則失眞諦。種種隨於一性則壞俗諦。今
答云。此二互相成立。豈當相乖。性非
外曾何乖乎種種。種種性空。曾何乖乎一
性。由無方有。一性能成種種。縁生故空。種
種能成一性。是以縁起之法總有四義。一縁
生故有。即妄心分別有。及諸識熏習是也。二
縁生故空。即上云。諸法無作用亦無有體
性。是故彼一切。各各不相知是也。三無性
故有。論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經云。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即上隨縁是也。四
無性故空。即一切空無性是也。是以無性縁
生故空。則非無見斷見之空。爲眞空也。無
性縁生故有。則非常見有見之有。是幻有也。
幻有即是不有有。眞空即是不空空。不空空
故名不眞空。不有有故名非實有。非空非有
是中道義。又開此空有。各有二義。一眞空
必盡幻有。以若不盡幻有非眞空故。二
眞空必成幻有。以若礙幻有非眞空故。二
幻有二義者。一幻有必覆眞空。以空隱有
現故。二幻有必不礙眞空以幻有必自盡
令眞空徹現故。文殊各以初義致難。覺首
各以後義而答。以初二義空有異故。以後
二義空有相成故。然此二不二。謂有非有無
二。爲一幻有。空非空無二爲一眞空。又非
空與有無二爲一幻有。空與非有無二爲
一眞空。又幻有與眞空無二。爲一味法界。
即中道義。離相離性無障無礙無分別法門。
思以準之。復次性有二義。一者有義。二者
空義。復有二義。一者不變。二者隨縁。以有
義故。説二空所顯即法性本無生也。以空
義故。説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即各不相知。
以有義故説於不變。以空義故説於隨縁。
此二不二。隨縁即是不變。不變故能隨縁。若
唯不變性何預於法。若但隨縁豈稱眞性。故
隨其流處有種種異。而其本味停留雪山。
又若性離於法則成斷滅。法離於性則本
無今有。又法若即性性常應常。性若即法
法滅應滅。故二相成非常非斷。此二相奪
故。説非有非空。爲中道義。苟得其會不
惑百家異説。願諸學者虚己求宗。次正釋
文。且第一偈答三問者。初答何因種種。此
具二意。一以八識熏習而成故。初句五識
次句心。是本識集起義故。意通六七。七謂審
思量故。六謂意之識故。了別義故。偈文窄故
不立識言。亦諸情攝。此從別義。通則八識
皆得心意識名。諸情根者。通於八種。類非
一故。五依色根。六依第七。七八互依。又第
七識爲染汚根。第八又爲諸識通依。云諸
情根。言以此者。以上八識。爲能所熏展轉
爲因。而常流轉。無別我人故云無能轉者。
又識外無法亦爲無者。二明由不相知方
成種種。上半出種種。以此者。以前不相知
故。擧體性空方成流轉。即此八識各無體
性故。無實我法而爲其主。向若有性不可
熏變。安得流轉。次遣疑者。以虚妄中有二
義故。一虚轉。二無轉故。常種種常一性也。
次答難者。虚轉故俗不異眞而俗相立。無
轉故眞不異俗而眞體存。故互不相違也。
第二偈亦答三問。初明眞如隨縁故成種
種者。答所以也。初句印上心性是一是不
變義。次句答上云何見有種種。是隨縁義。
唯心變現全攬眞性。生非實生故云示現。
下二句印上業不知心等者。以是隨縁不
失自性義故。是以諸趣種種了不可得。生
即無生無能現者。性不動故。無所現者妄法
虚故。次遣疑者。常生常無生。上半即無生之
生業果宛然。故勝鬘云。不染而染難可了
知。下半生即無生眞性湛然。故勝鬘云。染而
不染難可了知。又法性本無生。不空如來藏
也。此中無能現。空如來藏也。答第三難者。
此中無能現性非性也。亦無所現物相非相
也。又示現而有生。性不違相。亦無所現物。
相不違性無二爲二。二即無二無礙圓融豈
有乖耶。言法性者。法謂差別依正等法。性
謂彼法所依體性。即法之性故名爲法性。又
性以不變爲義。即此可軌亦名爲法。此則
性即法故名爲法性。此二義並約不變釋
也。又即一切法各無性。故名爲法性。即隨縁
之性法即性也。本有二義。一約不變。本謂
源本。本來不生隨縁故生。二約隨縁有此
法來本自不生非待滅無。即示現生時本不
生故。故下云無能現也。第三偈答三問者。
初答所以者。上三句種種即一心性。亦印
前文殊不相知等。下句出因。由妄分別故
有種種。正答前問。此復二意。一上二句依
他起也。次句圓成實也。後句遍計性也。由遍
計故能起依他。依他無性即圓成實。故唯識
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縁所生。圓成實於彼常
遠離前性。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二者
上二句因縁所生法也。次句我説即是空也。
後句亦爲是假名。此二不二是中道義。又妄
心分別有者。情計謂有。然有即不有故云一
切空無性。常有常空。是即萬物之自虚。豈待
宰割以求通哉。又前偈從本起末。末不異
本。此偈攝末歸本。本不礙末豈相乖耶。第
二一偈釋成前義。然有二義。一者云何得
知無性。以法眼觀稱性非倒。成淨縁起。
當知此理甚爲決定。二者前偈訶其見有
種種。是妄分別。此不應依。此偈印其觀察
無性各不相知。斯爲法眼固應依止。即依
智不依識也。第三一偈拂迹入玄者。謂前
法性無生。一切皆空實也。示現有生。眼等差
別非實也。妄心分別有妄也。如理觀察。非妄
也。以妄爲縁生世間流轉。以如理觀成出
世間非倒法眼。皆是名言而無眞實。何者。如
言取故。又欲言其實而復示生。欲言不
實體性即空。欲言是妄妄不可得。欲言
非妄。能令流轉。欲言世間即涅槃相。欲
言出世無世可出。則染淨兩亡。是以物不
即名以就實。名不即物而履眞。然則實理
獨靜於言教之外。豈文言之能辨哉。故但假
説。是以什公云。唯忘言者可與道合。虚懷
者可與理通。冥心者可與眞一。遺智者
可與聖同耳。又後三偈。亦如次明三無性
觀。又此五偈合前四喩。初以流轉合水漂
流。次頌合火。火本無生隨縁生故。次頌合
風風即空無。因見物動妄謂有故。次頌合
地。法眼見理無分別故。後一總顯令亡言
故。又前五偈是印成答。次四出所以答。後
一奪令亡言。文殊一問以含多意。覺首縱
答體勢無方。逆順研窮以顯深致。幸諸學者
不咎文繁。第二教化甚深。先問中二。初標
告。告財首者。彼得此法財益生門故。二
正問中二。初立宗。衆生即非衆生。彼此同
許。亦可躡前覺首八識皆空。二云何下設
難。謂衆生既空佛云何化。若佛不見生空
則無大智。便成謗佛。若見空而化豈不違
空。空有相違進退何據。於中先明十隨。辨
所化差別。後明三輪顯能化不同。今初一
隨根生熟時。如是時中堪如是化。又此句
爲總。謂隨何壽命時等。下九爲別。各有二
義謂隨其壽命脩短而化。又以無命者法而
教化之身二義者。謂隨其所受何等類身
而受化故。又宜以觀身空寂等而得度者。
以彼化故餘準此知。故下答中多説後意。
行謂三業善惡。解謂識解差別。言論者。國俗
教誨。此六多約未發心前。後四多約發趣已
去。心樂者。有所欣求。方便者。隨所進趣。
思惟者。依法求義。觀察者。如説修學。二於
如是下能化差別。先牒十隨。後現三業。教
化調伏通於語意。爲以十隨化故。衆生非
空耶。爲以衆生空故。十隨虚設耶。第二財
首答中。準諸深經及此偈文。略有四意。一
佛見衆生本來自空非斷空故。不礙隨化。
偈云。諸法空無我衆報隨業生故。二佛知衆
生不能自知眞空。故悲以隨化。偈云。隨解
取衆相顛倒不如實故。三隨化即空。不異
衆生空故。二不相乖。偈云。此是樂寂滅多
者境界故。四融上諸義。良以攬空爲衆
生。生與非生唯一味故。不増不減經云。即
此法身流轉五道。名曰衆生。法身即衆生。
衆生即法身。法身衆生義一名異。以斯義
故。佛見衆生擧體自盡。本是法身不須更
化。大智現前見於法身隨縁即衆生。故大悲
攝化。今以寂滅非無之衆生。恒不異眞而
成立故。是不動眞際無化而化。以隨縁非
有之法身。恒不異事而顯現。故不壞假名
化即無化。所化既空有不二。能化亦悲智不
殊。不礙有而觀空。方能入理。不動眞而
隨化方能究竟化他。衆生不知此理。故流
轉無窮。今令衆生悟如斯法。是則眞實隨
化。非直十隨不違空理。亦由此十方契眞
空故。淨名云。當爲衆生説如斯法。是即
眞實慈也。十頌分二。初一擧法勸聽。上半
以人顯法。已含答意。上句體深下句用廣。
即聞之寂則聞無所聞。故無衆生。大經亦
云。若知如來常不説法。是名具足多聞。即
寂多聞則善解藥病。不礙隨化。下二句許
説勸聽。後九頌別答前問。文勢多舍略
爲二釋。一者一一別答。謂初三答隨身。次
一隨命。三一頌答隨觀察。四一頌答隨行及
方便。五一頌答隨心樂及解。六一頌答隨言
論。七一頌答隨思惟時通此九。二謂依前
五隨答後四隨。亦時通於九。今依此消文。
文分爲六。初三頌教。依隨何身時。隨其心
樂修其方便。思惟觀察。此四遍於五段。二
有一頌依命時。三二頌依行時。四一頌依
解時。五一頌依言論時。六一頌教離二取。
通結上文。今初三頌。若著我時作界分別
觀。分別觀身皆無我故。若愛染身時作念
處觀。觀於内身及心法故。總相而言即二空
觀。初一我空。次一法空。後一類通一切。今
初。上半即尋思觀。觀於内身四大五蘊若
即若離。尋求主者。不可得故下半觀益。如
實知於假我則有。計實我無。次偈觀身實
相法無我觀。上半諦了身空。謂攬縁假立
來無所從故。本無住處縁盡謝滅。去無所
至無停積處。虚假似立實無所住。下半觀
益。後偈類通以身觀身。既明見自身二我
皆空。則知萬法皆是虚妄。此觀亦寂故不起
心。若作念處釋者。内身揀於外器及他身
故。念處有二。一通二別。通則身等皆無我
等。別則觀法無我。今是通也。復有二種。一
小二大。此中是大。觀身性相同虚空故。空
無二我。誰是我言已兼二我。次偈觀受不
在内外中間故無方所。後偈觀心及法。不
得善法及不善法故。云知法虚妄心如幻
故。不起分別。又別則身受不同。通則受等
皆身。是故三偈皆致身言。前問意云。衆生既
空。云何如來隨其身化。今釋意云。以彼不
知身本空寂。教如是觀故。説如來隨衆
生身而教化也。下皆準之。二一頌令於壽
命思惟觀察。命謂命根。能令色心連持。故
名爲命。壽謂壽限即命根體。實謂由業種
力。引一期報衆同分體。住時分限假立壽
命。從業縁起起即無起。業盡便滅滅無所
滅。本無主者。況刹那生滅實無自性。喩以
火輪。謂旋火速轉不見始終。生滅遄流寧
知本際。又薪火不續識鈍謂輪。命實遷流
妄謂相續。又輪資火有命假心明。待他而
成固無自體。三二偈令依行時。思惟觀察。
成四種觀。一無常觀。二空觀。三無我觀。四
無相觀。於中初偈略標其四。一切有者三有
也。亦一切有爲。然無常等經論異説。今且依
辨中邊論。以三性釋之。初無常三者。約
遍計名無性無常。以性常無故。約依他起
名生滅無常。有起盡故。約圓成實名垢淨
無常。位轉變故。空亦有三。一無性空。性非有
故。二異性空。與妄所執自性異故。三自性
空。二空所顯爲自性故。無我亦三。一無相
無我。我相無故。二異相無我。與妄所執我
相異故。三自相無我。無我所顯爲自相故。
無相亦三。一相都無故。二相無實故。三無妄
相故。然皆融攝則此宗意。而偈正意多約前
二性辨。後一偈略顯二觀。上半明空觀。報
從業生。如夢從思起不實故空。下半明無
常觀。由上不實故念念無常。前即過去已滅
事顯例後現未當滅不殊。四一偈依解令
入唯識。量觀境即心變。故心爲主。然此唯
識略有二分。一相二見。今隨其見分之解。
取其相分之相。心外取故爲顛倒也。五一
偈依言論時令尋伺名等入如實觀。謂了
名等唯意言分別。無別名等。意即意識分
別。言即名言。名言既唯意之分別。名下之義
亦無別體。故所言論以兼名義。既隨分別
則妄計意流。尚未了唯心安入法性。若能
如是自覺通達。是入唯識之方便也。即復
此心無相可得。妄想不生便入法性。上約
心乖。體非不即。又不入者。妄想體虚無可
入故。六一偈通結。亦近結次前二偈。能縁
所縁即見相也。又觀一切法。唯是意言未
能除遣。此境亦爲能所也。以此爲方便
得入唯心。種種法出生者。此相見二分。由
無始數習有種種法相似生謂能縁心生。則
種種境生所縁境起則種種心起。起法必滅。
安得暫停。若了相無相生無有生名了種
種。則了唯心。若了無性心境兩亡。則住無
分別自覺智境。不動法界名入法性。故
末後偈結上諸觀。令亡觀相也。佛如是化
應如是知。幻人化幻皆無化化也。第三業果
甚深。問中亦二。初標能所問人。以事中顯
理是可貴。故問寶首也。二一切下。正顯
問端中三。初擧法按定。謂諸衆生身但四
大。假名四大無主身亦無我。安有我所。彼
此同許以爲按定。二云何下。正設疑難。能
造能受是謂爲我。所造所受即是我所。以無
我故無能造受。誰令苦樂。無我所故無所
造受。何以現見而有苦等十事五對。一苦樂
者約麁相説。三塗爲苦人天爲樂。二就苦
中各有妍媸。三於其樂中有内身外境。四
通於苦樂受中。若時若事皆有多少。此上皆
約生報。前生作故。五現作現受名現報。隔
一生去受名爲後報。三然法界下結難。謂
二無我理即眞法界。眞法界中。定無善惡。
未知苦樂從何而生。此問所以也。爲無
我故無我所耶。爲有所受亦有我耶。此
致疑也。以聖言量及正理量違於現量。如
何可通結成難也。第二答意云。達體業亡
迷眞業起。報因業起何須我耶。業報攬縁
虚無自體。故無我所。由法無我非斷滅故。
業果不亡斯乃正理。聖教所明不違現事。
法若定有不可造受。便違正理。在文分二。
初一法説餘九喩況。今初。上半約俗諦縁生。
即業報相屬。答前現見。次句勝義。即空印
其按定。此二不二故不相違。無所有言該上
業果。則亦無我所。後句是聖教量。智論第二
云。有業亦有果。無作業果者。此第一甚深
是諸佛所説。下九喩顯。通相而明。喩於業
果從縁無性不壞事相。別彰喩意喩各不
同。初三頌喩業報無性不壞虚相。次一偈
喩無造受者。三一偈喩性一相殊。後四喩
體無來處。初中初偈雙喩業果皆眞心現。雖
無實體而相不同。次偈喩能生因縁相虚。
後偈喩所生業果無實。今初。若法相宗唯
以本識爲鏡。今依法性宗亦以如來藏性
而爲明鏡。然有二義。一隨境界質現業縁
影故。合云業性亦如是。二隨業縁質現果
影像故。前偈云。隨其所行業如是果報生。二
文影略。共顯業果似有無體。合云業者。謂
善惡等三性者。通性及相。謂此業體以無性
之法。而爲其性。不失業果之相。而爲其性。
由無性故。能成業果。由不壞相方顯眞
空。故中論云。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業
果亦不失。是名佛所説。不失業果。方顯中
道。又如鏡現穢像。非直不汚鏡。淨亦乃由
此。顯鏡踰淨如來藏。現生死業果亦然。
非直不損眞性平等。亦乃由此知如來藏
自性恒淨也。此有四位。一能現位。復有二
義。一由眞淨故現染。二由眞淨故不爲
汚。二所現位亦有二義。一由相虚故不能
汚。二由相虚故虚相現。三相對位亦有二
義。一由分明現染方顯性淨。二由性本恒
淨令染妄現。四眞淨虚染鎔融一味無礙圓
融。思之。此約染淨門。以但有所現即爲
染故。更約喩中。以一異門釋。謂一鏡是定
一門。二所現染淨妍媸。等殊是定異門。染淨
雖虚不能相攝。故是異也。鏡現染處不異
現淨。故是一也。三像不異鏡。是非異義。鏡
外無像故。鏡不異像。是非一義。正現像
時去像亦失鏡故。上二即非一非異門。四像
雖即鏡而不壞像。鏡雖即像而不礙鏡。
是亦一亦異門也。二田種生芽。喩能生者
田喩業縁也。種子喩於識種因也。此二相
待。無性故不相知。由不相知方能生。於後
有苦芽。故云自然能出生也。亦本識爲田
名言爲種。三幻師現幻喩。喩所生者。若幻
色喩報。則幻師喩業。若幻色喩業。則幻師
喩業因。以業亦縁生同報無體。而幻相不
亡故。中論内。以化復現化喩業果倶空。若
幻唯喩報業則不空。四衢以喩四識住。造
業處故。二機關出聲。喩無造受者。機關縁
造體虚無人。喩業從縁故。無造者。從機出
聲尤更非實。喩報因業起安有受人。夫
無我者。因對我無。既無有我何有非我。著
無我者亦是倒故。三出&T021400;音別。喩性一相
殊者。如鳥在&T021400;含聲未吐喩業同一性。出
&T021400;聲別。猶感報無差。然鷄子之中終無鳳
響。業雖無性善惡冥熏。四有四偈。喩體無
來處。皆從縁來即無來故。然亦不同。初一
喩因含於果故無來處。次偈果酬於因故
無所從。此二喩内異熟業果也。次偈轉輪
王七寶。喩外増上業果也。後偈喩無漏業
果無漏智火。焚蕩有漏智因漏發故。亦無來
業果寂然。方依幻住。第四説法甚深。亦可
名應現甚深。問及答中通三業故。以説法
化勝故。從此立名。先問中初總標告問。徳
首者顯佛徳故。二正顯問端中三。初擧法
按定。謂佛證一味法界彼此共許。二云何下
正設疑難。謂證悟既一説現乃多。爲一耶多
耶。偏取互妨。並立相違。就法即體用相違。
約佛是證教相違。下辨十種相違。前九是別
後一總結。三而法性下釋成前難。謂非唯佛
悟於一。我觀法界亦不有多。能證所證既
並不殊。以何因縁而現多種。將無如來乖
法界耶。答有二意。一云。所證雖一隨機現
多。多在物情佛常無念。二者所悟一法即
無礙法界。即事之理全在多中。所現乃即
理之事。全居一内。以即多之一是所悟。即
一之多是所説。既無障礙何有相違。豈唯
不違。亦由得一方能廣現。由多現故方令
悟一。偈中分二。初一歎問利益。上半歎
深。但言一理深而非甚。今即多是一故曰
甚深。即一之多尤更難了。不可但以一多
知故。下半知益。知此甚深方知愛樂。後九
喩答。皆三句喩況。下句法合。喩中皆上二句
即體之用。三二兩句即用之寂。又初二句以
一成多。次句不礙常一故不相違。然此九
喩別答九種無量。總顯境界無量。初地一
持多喩答現無量。刹依住勝劣地無異故。二
火一燒多。答化無量衆。物從火化不擇薪
故。三海一波異。答説無量法。義海波濤無
窮盡故。四風一吹異。答震無量界。隨物輕
重動有異故。五雲雷普雨。答無量音。圓音
普震法雨無差故。六地一芽異。答無量莊
嚴。芽莖華實爲藻飾故。七廓日普照。答知
無量心。無私普照窮皂白故。八淨月遍見。
答無量神通。不往而至隨器現故。九梵王
普應。答現無量身。不分而遍彌法界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五福田甚深。問中初標告。以福田是照
導引生。又施爲諸度之前導。故問目首也。
二顯問端分三。初擧法按定。佛爲生福之
田。名爲福田。田徳無二名爲等一。此理共
許。二云何下正顯疑難。謂田既是一植福
應齊。施報有差由何而起。前等此異即縁
果相違。別顯十事。文並可知。三釋成前難
云。田雖齊等心有高下。容可有殊。既心無
異思報云何異。答有數意。一約衆生由器
有大小。心有輕重故得報有差。非如來
咎。二約佛遍稱差別之機。方稱平等。即一
之多差不乖等。即多之一等不礙差。由心
平等無私方能隨現多果。終令解脱一味
曾何異哉。十頌擧十喩喩上諸義。初一總
喩印成。後九別顯所以。前中初句印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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