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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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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疊影現。交互相當。猶如網孔。四塵現
如來。五隨機雨法。略擧三法皆下所顯。
初法輪雲示其所行。二出離雲示其所度。三
大願雲示説法主。謂將説普法。令知法
主大願。普周刹塵内故。第六作是下。收
則示有終歸。證從佛流。眉間出光修因
順果故須右繞。自下升高故從足入。履
佛所行方證入故。第二爾時佛前下。現華
表義文有二別。一總標華現爲坐。所現
中方衆。故通表所詮佛華嚴故。別表華
藏佛所淨故。故於佛前出此蓮華。既通表
華嚴亦具同時具足等十門及教義等。而其
本意正表義耳。忽然現者。依理起事難測
量故。二其華下顯具徳嚴。文亦有二。先標
十種顯徳無盡。後所謂下。別列十句。前六
體備衆徳。後四妙用自在。今初。蓮子住處。
有含藏之義。故名爲藏表示法門。一含一
切。華藏之名由此而立。後妙用中。一念況
多摩尼寶王。即前藏體。影現佛身。即依正無
礙。既發多聲聲皆演法。第三此華生下。現
衆表教。文略有三。一現衆時。言一念者華
生無間表教義相應。二現衆處。謂白毫中
表教從所證淨法界所流。爲衆教源。如
白爲色本。三有菩薩下。正明衆現。亦分
爲三。一主屬齊現遍詮諸法。故云一切所
詮圓滿。是曰勝音圓教法門。必攝眷屬故。
下文云。世界海微塵數修多羅。以爲眷屬。
權實無礙故曰倶時。二右繞下。申敬就座。
主伴雖殊並修因順果。故右繞如來。文義
相隨故。依華坐。正助不等臺鬚有差。上
義依理明故忽然而現。今教由人立。故衆
從佛流。亦如涅槃從牛出乳。三其一切下。
彰其徳業。主教是宗故偏歎主。文有十句。
略爲二解。一竪配十地。此明普攝十地
功徳。一句一地。初地歡喜得智證如。二地
性戒。是佛所行。三地多聞入法身海。四行道
品。善友是依。五地總行現通利物。六觀法
界般若現前。七功用已終。故佛與力。八
無生無動住三昧心。九爲法師見無邊法。
十具於大盡三昧等圓。初地尚攝諸地功徳。
況於後後不具前前。二横就極位釋者。
一理智了眞。二量智入行。三證窮法身。四
常觀受用。五毛現神變。六念觀法門七外
感佛加。八内安身定。九竪見來際。十横無
不圓。故此十句攝爲五對。若横若竪能
必具。故爲二釋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大文第五稱揚佛徳。既現既至任力稱揚。
自申罔極之情。顯佛無涯之徳。文分爲二。
初一眉間菩薩讃。後十十方菩薩讃。新衆纔
集佛便現瑞。文不累書故編成次。以讃徳
相類結集。併之一處。乘現勝音之次。先
擧勝音之偈。後十菩薩即如次十方。昔人不
曉斯文。便將後十爲勝音眷屬。非唯章疏
之失。亦乃翻譯有違。何者。且眉間出衆。即
主伴皆讃。十方來衆寂無一言。主伴禮儀
一何疏索。況準法界品例來者皆有讃詞。
細尋菩薩之名。與前十方如次相似。但
由譯人不審致。令名小乖差。至下文中一
一對辯。今初。勝音文分二。先説偈儀。後正説
偈。下十例然。偈中總相讃佛。亦舍諸問思
之可知。十頌分三。初三直就佛歎。次六約
衆歎佛。三有一偈雙結主伴。初中三偈。
皆歎如來體用無礙。於中初一不動本而
周遍。則十身圓融遍四法界。後二不壞小
相而廣容。上則事如理故。此則事含理故。
於中前一偈半。一毛攝三世間。後半類餘。
謂遍法界内皆有佛身。無有一毛不含刹
海。又一毛表解脱門。諸佛菩薩智所住故。
現多刹海者。門門皆是淨土因故。次六偈約
衆歎者。聖賢輔翼顯主勝故。六偈總明主
伴皆遍於中。初二總身總相遍。後四總身
遍別中。既微細難思故。唯普智方知普行方
立。三雙結可知。第二十方菩薩讃徳。十
方即爲十段。今初。東方。言衆中者。大衆海
中前列名處。名觀察勝法蓮華幢。幢相高
出。王是超勝。此喩相似。光慧即是所喩幢
體偈中讃佛眞應二身。密答上佛地。如來
智等攝佛地故。十頌分二。初三讃眞後七
讃應。讃眞必體用雙美。讃應唯約用明。
欲顯門差實非體外。今初也。於中初一
讃智身。次一讃法身。後一雙結智。含四
智法即法界五法具矣。智中上半正體證眞。
下半後起隨俗。又句各一智。初句大圓鏡智。
行相深細故。次句平等性智。自他平等即法
界故。次句妙觀察智。於自共相無礙轉故。
末句成所作智。成就利他導世事故。二讃
法身中。上半體相皆同。同有二義。一本性
法身體同。言無依者。無住本故。無差別者。
體無二故。二已證法身相同。力無畏等皆無
異故。此則無礙慧身不依一切。離諸分別
是無差別。下半用同。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皆
無二故。即法身無色應物現形。三雙結者。
上半結智。上句根本下句後得。下半結法。
但擧其用體通上下。以智契如故。金光明
説如如及如如智。爲法身故。後七讃應分
三。初一隨樂現應。不思議者隨縁無邊故。
光明覺云。億那由劫共思量。色相威徳轉無
邊等。次四身光演法。初一化身演法。望前
應身即重化也。次二毛光演法。後一結歎
難量。法輪義如別説。後二偈成道起通。上
皆圓融亦有十身。且從一義耳。第二南方。
法喜菩薩。前雲集中。名普照法海慧。會
義亦同。光明即照法故。十頌歎佛寂用應
機徳。答前境界。法身顯現即分齊境。無生無
體。即所觀境。衆生國土皆所化境。於中分
三。初四依眞起應。於中分二。先一偈顯
眞。佛身常者第一義。常出三世故。智符於
理湛然常照。顯者離二障故。現者常在前
故。不同衆生自體常也。法界悉充滿者。
諸根相好一一無邊無限。福智所莊嚴故。次
二句音恒用普。恒自受用廣大法樂故。下三
偈起用。初一普隨物樂。次一感應道交。後
一法光無際。二有三偈體用無礙。於中初
二句。約相無生現生。次二句約性無住而
住。次一偈約用無去住而普周。後偈體用
雙拂。謂無體拂上無生。無生爲佛法體故。
今體即非體。無住處者拂約性二句。亦無生
可得拂示生句。下半拂前第二偈約用。用如
影故。三有三偈明眞應無盡。一法雲無
盡。二衆會無盡。三身相無盡。無盡相言兼眞
身故。終不盡者全同體故。第三西方香焔菩
薩。前名月光香焔普莊嚴。此中光即月光。明
慧即是智慧莊嚴。十頌讃佛身含衆海。即答
加持問。由加能入故。於中前九讃衆海。則
佛徳可知。後一結徳歸佛。前中初一總餘
八別。別中二。前四平遍一切。於中初一智
身入刹塵。次一色身普現用。後二釋成前
義。一普賢行圓故。二身心平等故。後有四
偈。明微細入於毛孔刹中。而作用故。後一
結中非唯一會。一切菩薩皆入佛身。方爲讃
佛。第四北方菩薩。此同本名但加慧字。然
此十頌。歎佛依體起用轉大法輪。答前佛
行。佛以轉法化生。爲其行故。文中分三。
初二句總。次八偈半別。後一偈結。別中讃佛
十化。初二句現受生化。處處受生身雲遍
故。次一偈讃神通化。末句雖云轉法意在
通用。三有三句讃業果化。一切諸刹名號
不同者。示同趣類業報名字。故上三依身。
四隨應演妙法者。即辯揚化。隨應則能斷彼
疑故。五一偈勸讃勵化。妙音讃勵故。六一偈
慶慰化。普雨法雨。令彼進修無生法故。上
三語業。七有一偈。領受意化領問受取。演
昔行故。八有一偈決擇意化。決擇有情心
行差別。及揀諸法性相不同。方能普化故。九
一偈發起意化。發起宿善及三乘大行。爲善
調故。十有一偈造作意化。建立佛法事義。
種種皆令見故依實起用即是化身故。説
化身無別心色。此之十化。與佛地經次
第無違。但令相融不違經旨。末後一偈。
結歸斯會可知。第五東北方法海菩薩。前
衆集中。名最勝光明燈無盡功徳藏。法海可
當最勝光明。義與慧同。功徳藏名前後無
別。無盡二字前有後無。十頌讃佛攝勝眷
屬。答佛力問。寄讃菩薩。實由佛力故。結
云住力地中文中。初一智滿得法。即爲總
相。如是方便門者。此有二意。一指前。謂具
前三輪之化故。能周遍一一國土。二即下九
別爲如是方便也。餘九別相共讃七事。一
讃普演大音。有三種大。一者處大。一一國
故。二者義大。説佛所行故。三者體大。周聞
十方故。二讃時無空過。念念觀法證眞實
故。三能入勝處。諸佛身中修淨國故。四於
染無礙。塵中證法而周行故。五能入佛境。
見佛神力入行處故。行處有二。一智行處。
謂十力境。二佛化處。謂器及衆生。六有
三頌。善入音聲。初入大音。次入妙音。後入
一切音。七一頌善知諸地。言從地者即出
心也。而得地者即住入也。力地中者即佛地
也。所獲法者結上方便也。第六東南方慧燈
菩薩。名全同前。十頌讃諸菩薩悟入深廣。
由三昧力見佛三昧。即答三昧問也。於中
分四。初二歎見佛眞體。一見佛離相。二見
佛自在。言離衆相者。般若云。離一切諸相。
則名諸佛。慈氏論云。但離四相即離一切。
謂名義自性及差別也。言自在者。由菩薩
定慧雙運。故見佛自在也。次四頌明悟法。
一證深理法願力而現。二悟多行法福智
成形。三達果法體無不遍。四了教法深廣
難知。三有二頌歎身業普應。一深二廣。云
堅密者齊佛體用。堅即金剛之身。密謂三密
之一。即一而多。故遍一切。即大而小。故現
塵中。無功之應。故無相而現。若約法門。此
身即如來藏性也。不可破壞故堅。深而難
見故密。衆生塵心無不皆具。本自有之。故
曰無生。體絶百非。故曰無相。衆生六根是
謂諸國。四後二頌。歎得佛加持。一此佛力。
二餘佛力。第七西南方。前列名處。云普華
光焔髻。少同多異。十頌歎佛攝生自在徳。
答前自在問。文分爲三。初六攝生無遺。次
二寂用無礙。後二大用無涯。今初文二。
初二能攝。謂身語深廣。前偈語後偈身。身
中上半體。客塵不染故。下半用。隨物見異
故。亦是釋疑。爲物現相不乖如空。後四偈
所攝。初偈何人能了内信外攝者。次偈以
何眼見唯勝非劣。次偈了見何法。謂一切
法地地三心。後偈何位究竟菩薩地盡。至
入佛海。次二寂用無礙中。初偈用遍出興。
體無來往。後偈即用恒寂隨解自差。後
大用無涯者。初一一毛皆普現通。後一一
身各遍轉法。第八西北方菩薩。前名無盡
光摩尼王。此云威徳慧即摩尼王。法喩異
耳。十頌歎佛出現説法皆周遍徳。答無畏
問。説法無異故。於中分三。初二總顯身光
遍應。次七辯其所作。後一結用歸本。辯所
作中分二。初三明光照無遺。後四演法周
遍。一遍塵内外法界刹中。二遍佛身中一切
刹内。三明所轉性相。四明能轉圓音。後一
結用歸本。不可得故。第九下方菩薩。前名
法界光焔慧。此云普明。即前光焔。十頌讃
佛境勝用菩薩能入。答神通問。文云。各各現
故。於中二。前三顯佛境勝用。先半偈標其
體。謂妙身色相。後二頌半辯其用。後七菩薩
能入。謂入佛境界。於中三。初二具徳故知
見。次三知見成益。後二結用速疾。並可
知。第十上方菩薩。此與前名顛倒而已。十
頌讃佛圓音現身神變自在。答無能攝取問。
謂此願力普周。無能令不取故。於中分三。
初三頌歎佛圓音雨法徳。然具十義。一唯
一妙音一梵音故。二遍聞一切稱法性故。
三此一即多事理融故。四彼一一音雨多法
雨。五彼法各具一切文詞。六各同一切衆生
之音。七此音各各遍一切處。八所説各顯性
淨之理。九各令一切普得見聞。十各各皆
得究竟之益。上之十義。從一妙音展轉
開之。具十無盡。方曰圓音文處可見。次四
歎佛現身無礙徳。初偈解脱力故。現處周
細。次偈法身力故。現相即虚。後二偈。以般
若徳發揮前偈。初偈釋下半。言影像者顯
無方所故。謂光東則影西。光西則影東。質
對像生來無所從。質謝像亡去無所至。故
此影像即空無體。後偈釋上半。言如空者。
不可取等故。故雖現形猶如水月。平等如
空。後三歎佛神變自在徳。一則毛孔廣容。
二則願能普遍。三擧少況多。又上略配十
句。其中具有四十句。意不能繁指。第六大
段。結通無窮分中分二。初擧此。二應知下
類彼。言四天下者。意在閻浮言總意別。既
以結通菩薩雲集尤顯上歎。是彼十方。遠方
便竟
  普賢三昧品第三入第七
經初
將釋此品四門同前。初來意者。前衆既集
光示法主。今將説法。是故法主入定受加
爲近方便。故次來也。二釋名者。普賢明説
法主。以説普法故。三昧是業用。以非證
不宣。故此則人法合擧。普賢之三昧。亦此
三昧是普賢所有。又三昧境界名爲普賢。
一切如來藏身爲普賢故。此則普賢即三昧。
揀餘定也。若準梵本普賢三昧威徳神變
品。威徳神變皆定之用。攝用從體。但云三
昧也。縱佛加光讃皆因定故。餘會入定受
加起定即説。同爲一品。今此開者。文多義
廣勸修學故。言義廣者。建立普賢之行願
故。故此比餘麁相。而説四同六異。言四
同者。入住加出。言六異者。一數異。餘會
入起唯一。此會入起倶多故。二者類異。
類餘方故。三利益異。定起多人益故。四光
讃異。如來毛孔光明讃故。五衆請異。從定
起已待衆請故。六證相異。餘會經終方有
證相。此品益已即便地動雨雲等故。四五
二種十地雖有而不具六。今此具六故別
立品。以此説果餘皆因故。又爲諸會本
故。總故。七八九會雖是果定。説通因果。又
非總故。三宗趣者。入法界定法界佛加爲
宗。令法界衆成法界徳爲趣。望於後品。
亦説世界海爲趣。四釋文者。文有六分。一
三昧分。二加持分。三起定分。四作證分。五毛
光讃徳分。六大衆偈請分。初中有二。一明
此界入定。二類通十方。就初分三。一承力
入定。二彰定名字。三明定體用。今初有六。
一時。説偈竟時。二主。顯佛普徳。唯普賢故。
三處。依如來者常對佛故。四所依座。大集
云。菩薩得蓮華陀羅尼故。説法處皆有蓮
華表所入三昧自性無染含果法故。五所
依因。謂所入深廣要承力故。六正入三昧
心境冥故。二此三昧下。彰定名字。毘盧遮那
前已廣釋。復有釋言。廣大生息。具此三義
名如來藏身。身即體也依也。此有二種。一
者修成。二者本性。本性者凡聖倶成。修成
者唯諸佛有。諸佛有者。慈悲無邊故名爲廣。
智慧無上故稱爲大。生相已盡故云生息。涅
槃云。離有常住故名如來。萬徳含攝是謂藏
身。即是出纒之法身也。言本性者。謂即藏
識包含種子。建立趣生故名爲廣。本覺現
量與佛等故。名之爲大。新新生故名之爲
生。染淨苦樂所不能動。故名爲息。即上法
身在纒名藏。謂空不空。空爲能藏。藏不空
故。若以光明遍照。解毘盧遮那。毘盧遮那
即是能觀大智。如來藏身即所觀深理。凡
雖理有佛智方照。又毘盧遮那亦通本有。
本有眞實識知遍照法界義故。斯即本覺迷
而不知不得其用。唯佛覺此能無不爲。故
云一切諸佛。揀非凡也。亦非因也。顯於
依正離如來藏無別自體。故入此也。賢首
釋云。諸佛遍於一切。即顯諸佛無不周遍
法界刹海。及彼塵中所有諸刹。諸刹塵中復
有諸刹。如是重重不可窮盡。言如來藏身
者。明即此遍刹之身。包容所遍法界刹海。
無不皆在如來身中。故名藏身。是故融通
總有四句。一身遍刹海。二刹在身中。三身
遍身内刹。四刹入遍刹身。即内即外依正
混融。無礙無障。是此三昧所作。故以爲名。
將説此法故入茲定。三普入下明體相用。
此定相用無量無邊。皆悉依於如來藏説。
略擧其要。句有十三門乃有十。以後二門。
收五句。故攝爲六對。後之二門各一對故。
文有四節。義唯有三。至下當明。言六對
者。初二句明體用一對。謂無分別智證平等
性。以爲定體。影現法界爲勝用也。謂以
因因性證彼因性。成彼果性顯果果性。如
是佛性則具七義。一眞二實。三善四常。五樂
六我。七者清淨。生佛之性本末不殊。況佛
果。果豈不平等。佛平等性即如來藏。是故
但入如來藏身。即是已入佛平等性。此爲
第一契合佛性門也。言勝用者。即示衆影
像門。謂能現能生身土智影也。次二深廣一
對。廣者無邊。不在内外故。大者無上究竟
實際故。無礙者無所障故。同於虚空。成上三
義。通爲廣大無礙門。後句即入法海漩澓
門。漩即深也。三有二句出納一對。初出生
三昧門。謂若自相若共相等。一切三昧皆
從此生。此爲諸定本故。後攝受法界門。終
歸此故。法界體性故。四有二句境智一對。
初句能成佛智門。謂不體此理非佛智故。
後示現諸境門。然安立言總有三種。一者世
界安立依報。二者聖教安立妙義。三者觀
智。安立諦相。皆法界藏顯示現前。五有二
句。即依正含容門。爲内外含容對。謂内含
因果智力。外令塵容法界。由塵全依法界
藏現。同眞性故。六有三句。即成就攝持門。
爲成持人法對。謂初成果人功徳大願。後
持法輪令不斷絶。由斯玄理法眼常全故。
上言四節者。初四句明無幽不入。釋上
毘盧遮那遍照之義。次四句無徳不生。釋
上一切諸佛之義。次二句内外含容。釋上藏
義。後三句。成徳持法釋上身義。言義唯有
三者。體相用也入平等性是定體也。廣
大同空是定相也。餘皆定用。此三圓融總
爲無礙普賢三昧。二如此下。類通十方及諸
塵道。於中有二。初擧此。後如是下類彼。
類彼中二。初明平遍法界。後明重疊無盡。
前中十一句。初一總明。謂盡窮法界。後十
別指以彰曲盡。一盡虚空界。二於空中盡
十方處。三於十方中遍三世時。四於三世
中微細物處。謂毛端等。五凡諸小隙無礙之
處。六或廣大百千由旬等處。七人天日月光
明等處八盡佛眼見處。九盡神力到處。十
佛身能現之處。此第十句有二義。一者結上
國土之言。通十一段。二者成下。以是身内
之刹爲微細故。二及此下。重疊遍中略有
四重。一盡法界塵。言及此國土者。指前十
處之國也。二塵中多刹。三刹中多佛。四一一
佛前有多普賢。於上諸處皆入此定故。普
賢身不分普遍麁細。深廣平滿重疊。此處入
定。類通既然。法界入定類通亦爾。故約主
定。佛前唯一普賢。一切一故。若就類通。佛
前各有塵數一一切故。第二爾時一一下。加
分有三。初口加。次意加。後身加。初中有四。
一諸佛現前以此口加後無結通故。此總擧
重重時處。一一普賢前也。二彼諸下。讃其得
定。此雖果定菩薩門入。故云菩薩三昧。三
佛子下。明得定所由。所由有三。一伴佛同
加。佛佛道同故。二主佛本願。此二爲縁。
三自修行願是入定因。又上三義。前前由
於後後。餘豈無斯行耶。法門主故。表説普
法故。四所謂下。辯加所爲。此文二勢。一
辯加所爲。二顯上行願之相。故云所
也。所爲謂何。爲轉法輪故。有十一句。初總
餘別。別中初一總攝十智。餘九即是十海。
一即安立海。二即衆生及業海。三即世界
海。四即佛海。五即名號壽量。及解脱海。
變化大用皆功徳故。六即波羅蜜海。到實相
岸故。七即轉法輪海。八即根海。九即演説
海。與下十智令知此十。二爾時下。明意
加。於中有二。先加後釋。前中亦二。先此土
後類通。前中與十種智。初一總。謂與果海
之智。而言與者。佛力灌注令増長故。一切
智性即果海也。智性即力無傾動故。具十
力故。末後智字即能入也。餘九爲別。即是
成就品中十智。由與此智故。後能説彼智
觀彼十海。而文少不次。一即第三法界安立
海智。安立無邊量故。二即第四佛海。佛
海唯佛分齊之境。三即第一。四即第二。衆
生業海。業因微細故云廣大。五含二句。一
即第八佛神變海。解脱作用即是神變。神
變依定加三昧言。二含三世智。下文一念
知三世。由佛不思議解脱力故。由加總句
故。合此二六即第五。七即第九。八即第七
願海以願力故。入法界中一切世界。九即
第十建立演説。又菩薩根更有多義。修十善
道有三善根。修諸地度。精進爲根。攝受正
法。信慧爲根。攝養衆生。慈悲爲根。爲成佛
道。悲智爲根。種種差別善知故。二如此下類
通可知。第二何以故下。釋所因中二。先徴。
意云諸佛有力能與。有慈能普。何以十智偏
加普賢。釋云。普賢得此三昧法爾應與。三
是時下。身加中亦二。初此土。後如此下類通。
前中復二。先佛手摩頂。明加彼攝受。又準
梵本明十方佛身皆不來此舒臂不必長。
而同時摩頂。各全觸頂互不相礙。皆是如
來自在業用。二其手下。辯手相用。於中
十句。以顯無盡。前五徳相圓備。謂傭纖直
等。故云相好莊嚴。後復出下。五句明妙用
自在。意明此手亘十方。而包三世。收因果
而該人法。深廣體用無邊自在。非言能説
也。後結通可知。第三爾時下。起定分。所作
事竟故。於中二。初此界後類通十方。前中
亦二。初起定後衆益。前中亦二。初起主定。
二起眷屬定。於中亦二。初總謂一起一切
起。由此妙定。即是一切三昧海故。餘定爲
門皆入此故。彼全同此。亦受海名。二所謂
下別辯塵數既多略列其十。一即能知智
三昧。謂無一念暫差。故云念念無差。而不
廢遍知爲善巧智。二即所知塵境。上能所一
對。三現廣刹。四現居處。即於世界總別一
對。楞伽經云。如來藏識。頓現一切身器。及
諸受用器。即廣刹。受用即是舍宅。五知心念
差別。六知身相名字。即衆生色心一對。七
知廣處。八知廣身。即依正一對。雖説微
塵。意彰佛廣虚空無方。有物處則現。唯如
來藏是實物有。依此建立處所各別。隨菩薩
行。刹有淨穢。隨衆生業趣類別故。微塵中
佛復有一義。謂如來藏是眞佛身。其體廣大
無能知者。恒在六七微塵之中。一一有情各
有藏識。故云各有無邊大身。九從知一切法
理趣者。上八約事別別門顯。此約理趣總
該諸法。故云一切。大般若經理趣分。説諸
法皆空。無生無滅無自性性。離一切相不
可願求。然第一義湛然常住。當知即是此
如來藏。思益經説。處處避空皆不離空。
深密經説理趣有六。一者眞義理趣。謂二障
智所行眞實。二證得理趣。謂於眞義得
如實知。三教導理趣。謂自證已開示衆生。此
三爲本後三解釋。四離二邊理趣。謂有問言。
云何名爲眞義理趣。應答彼言。非有非無
非常非斷。五不思議理趣。謂有問言。云何
證得。應答彼言。謂不思議。若於諸法遠離
戲論。爾時證得眞勝義性。故知言説皆非眞
義。六隨衆生所樂理趣。謂有問言。云何教導。
應答彼言。隨諸衆生意樂各異。順彼所欲
方便開示。彼眞義者。即此藏身。彼不思議即
此三昧。無著菩薩説四意趣。釋一切經亦
理趣也。如攝論辯。上來九句。唯第三四從
現得名。餘七皆從所知立稱。如此等類。
有一切世界海微塵數。合爲一定。即知此定
是一切定耳。二普賢下。大衆得益。初標益
時分。亦是得益所由。後其諸下。正明得益。
減數説九。初五得菩薩法門。句各一義。皆
以前定含此諸義故。又此五句後後成前
前。後四得佛果法。即如來三業。一得照藏身
之實智。二得藏身力用之權智。三身毛現
刹。四應垂八相義兼口轉。亦以藏身含此
義故。普賢出定他人益者。感應道交故。如
春萌芽陽氣久滿。東風一拂衆蕊齊敷。諸菩
薩衆積善以深。久同行願纔觀勝境。萬徳
頓圓。冥顯雙資。于何不可。二如此下類通
可知。第四爾時下。現相作證分。然得益心
喜。喜則地動及有諸瑞。諸會聞竟得益。故現
相居後。此會雖即未聞。已先得益。故先現
瑞。以此會辯果顯殊勝故。文中有四。一
世界微動。兼出瑞因由。因果二力。言微動
者。是前相故。二衆寶莊嚴。三出音説法。四佛
會雨寶。略擧十種以顯無盡。前三事相寶。
後七法化傳通寶。並是出世善根所生。第
五普雨如是十種雲已下。毛光讃徳分。於
中二。初結前生後。後正顯偈詞。詞中十頌
分三。初一總述前定。次八別顯遍相。後一
結讃所由。別顯中二。前二偈半直述前遍。
後五偈半擧因顯遍。於中二。初半偈縁力
遍。後五因力遍。於中四。初偈即體而用故
遍。前半體後半用。身相如空法性身也。依眞
而住法性土也。隨機普應受用化也。問法
性身土爲別不別。別則不名法性。性無二
故。不別則無能依所依。答經論異説。統收
法身略有十種。土隨身顯。乃有五重。一依
佛地論。唯以清淨法界。而爲法身。亦以法
性而爲其土。性雖一味。隨身土相而分二
別。智論云。在有情數中名爲佛性。在非情
數中名爲法性。假説能所而實無差。唯識
云。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性相異
故。謂法性屬佛。爲法性身。法性屬法爲法
性土。性隨相異故云爾也。今言如虚空者。
唯識論云。此之身土倶非色攝。雖不可説
形量大小。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虚空
遍一切處。故如虚空言通喩身土。二或唯大
智而爲法身。所證眞如爲法性土。無性攝論
云。無垢無罣礙智爲法身故。若爾云何言
相如虚空。智體無礙同虚空故。三亦智亦
如而爲法身。梁攝論及金光明皆云。唯如
如及如如智獨存。名法身故。此則身含如
上則唯如。四境智雙泯而爲法身。經云。
如來法身。非心非境土亦隨爾。依於此義。
諸契經中皆説如來身土無二。此則依眞之
言顯無能所。方曰依眞成如空義。五此上
四句。合爲一無礙法身。隨説皆得土亦如
之。六此上總別五句。相融形奪泯茲五説。
迥然無寄以爲法身。土亦如也。此上單就
境智以辯。七通攝五分及悲願等所行。恒
沙功徳。無不皆是此法身收。以修生功徳
必證理故。融攝無礙。即此所證眞如體大。
爲法性土。依於此義身土迥異。今言身相
即諸功徳。言如虚空即身之性。下經亦云。
解如來身非如虚空。一切功徳無量妙法。
所圓滿故。八通收報化色相功徳。無不皆
是此法身收。故攝論中。三十二相等皆法身
攝。然有三義。一相即如故。歸理法身。二智
所現故屬智法身。三當相並是功徳法。故
名爲法身。其所依土。則通性相淨穢無礙。
我此土淨而汝不見。衆生見燒淨土不毀。
色即是如相即非相。身土事理交互依持。通
有四句。謂色身依色相土色身依法性土。
法身依法性土。及依色相故。又以單雙互
望。亦成五句。謂色相身依法性色相土等
準以思之。此上猶通諸大乘教。九通攝三
種世間。皆爲一大法身。具十佛故。其三
身等。並此中智正覺攝故。土亦如之。即如
空身而示普身。于何不具此唯華嚴。十
土分權實唯有第九屬於此經。若據融攝
及攝同教。總前九義爲一總句。是謂如來
無礙身土。普賢亦爾。義隨隱顯。不可累安。
達者尋文無生局見。上言土有五重者。一
唯法性屬前三身。二者雙泯屬於第四。三
具性相五六七八所依。四融三世間屬於
第九。五總前諸義即第十依。二普賢安住
下。一偈半大願故遍。兼顯遍於正中之依
也。重重皆遍。今不見者機不應故。不見即
是虚空身故。亦遍不見處故。三有一偈半。
明所現超勝。四有一偈。果徳已滿不捨因
門。第三一偈。結讃所由者。自在難思現無
不普。標入一定實則普游。非佛光雲安
能讃述。第六大衆讃請分。前衆問。佛佛示法
主衆覩定起故。讃請普賢。前但舊衆。此通
新舊故云一切。所問同前故。但略擧。十頌
分三。初八歎主請。彰其能説。次一擧法請。
正陳所疑。後一歎衆請。明有堪聞之器。
前中二。初五頌歎普賢因果深廣徳。明有
説因。後三歎能遍塵刹雨法徳。明有説
果。今初偈各一義。初一讃己淨法身。三句明
因一句明果。因有三義。一因修法生義通
縁了。二由大願起即是縁因。三依如來藏
證眞平等。此爲正因。眞如即是不空。虚空
即是空藏。平等與藏通上二義。二讃遍住
佛刹。第三句遍因餘皆遍相。因中具智莊嚴
故。能等照具功徳嚴令無不覩。三讃近
佛。四讃常定。實境中者。不隨想轉故。曹
者輩也。五讃度生曲盡。微塵者。細處有多
衆生故。二有三頌。説法果中。初一讃常演
大法。如空之言下喩廣大。前喩無盡無差。
次一讃説無等法。無等有二。一能説力勝
具二嚴故二。所説無等。説佛所行故。後一
頌擧因結果。顯徳有由曠劫因圓故。故能
雲雨説法。二一頌擧法請中。前品所問雖
有多門。統其要歸。莫過三種世間故。今
三句各顯其一。又前問總該諸會。此令當
會答故。末後一頌歎衆請。亦名自述此有
二義。一恭敬一心内堪受法。二諸佛隨喜。
外有勝縁故應説也。説則上順佛心。下隨
物欲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一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世界成就品第四
初來意者。前説縁既具。此下正陳所説。總
明果相別答法界安立海問。故此品來。二
釋名者。世謂三世。墮去來今故。界謂方分
有彼此故。又世謂隱覆界亦分齊。謂諸有爲
可破壞。世即隱覆無爲不可壞。法從眞
性起同無爲法即隱覆有爲可破壞。世各
不相雜。是其分齊。是故感娑婆者。對華藏
而見娑婆。感華藏者對娑婆而見華藏。成
就者。即能成之縁。謂十縁等。能所合目。若
以世界之成就。即依主釋也。準梵本中。云
世界海成就。下文辯海譯人略也。意云。佛果
依正聞修方起。衆生業報本自有之。故但
標世界耳。三宗趣者。標列無邊勝徳。廣釋
所知世界海爲宗。然其意趣乃有多種。一
令諸菩薩發大信解悟入爲趣。謂令知佛
及菩薩大悲行海廣覆無邊盡衆生界。倣而
行故。世界無邊悉嚴淨故。衆生無邊悉化
度故。刹由心異。當淨自心及他心故。世界
重重無盡無盡。以大行願悉充滿故。佛界
生界非一非異。能正了知成大智故。未能
了者。熏成種故。皆意趣也。亦爲顯此深
意故此品來。故下頌云。離諸諂誑心清淨。
常樂慈悲性歡喜。志欲廣大深信人。彼聞
此法生欣悦。若不聞此無邊無盡無二之
境。滯於權小。普賢行願何由可成。故普賢
自説爲令衆生等文。皆是此品之意趣也。
四釋文者。三品正陳法海。於中分二。初
二品明果。後一品辯因。然有二意。一約兼
明則前二品。通答前三十句果問。後一品答
前十句因問。説因爲欲成果。從多而説
明擧果。二將前二品。望前品末三問。
通答依正。若望下廣文。正明於依傍顯
於正。留其正報後分廣故。於中初品通辯
諸佛及諸衆生所有刹海。後品別明本師
之所嚴淨。又此品明成刹之縁。後品別辯
果相故。此品答安立之問。其中雖明形
等亦是縁故。今初分二。先總標綱要。即爲
本分。後正陳本義。即是説分。前中亦二。
先承力遍觀。後牒問許説。今初。上入三
昧内契其源。今云遍觀外審其相。十海之
義已如問釋。但小不次耳。但觀於十已含
餘三十佛海之中具身等故。大願之中含因
等故。第二如是觀察已下。牒問許説。於
中分四。一牒問略歎。二許説分齊。三説所
成益。四讃勝誡聽。今初分二。先結前生後。
後佛子下正牒稱歎。即從後向前。牒上果
問三十句也。初十句。牒上世界海等十問。
觀乃觀海歎乃歎智者。智之與海反覆相
成。謂前自智觀海微細難知。知唯佛智方能
究盡。海難思故佛智難思。佛智難思故海爲
深廣。若爾何不説智。而但説海。智離海境
安知其相。又表唯所證知故但説海。十智
望海與問開合小異。名或小差。謂一中前問
及觀。但云世界海。今加成壞望前與智中
亦有成壞之言。此乃廣略之異耳。言清淨
智者。離所知障決斷分明故。初句貫下置
清淨言。餘皆略也。然皆以多故。廣故深故細
故。重疊難知。迥超言念皆云不思議也。二
知衆生業海者。衆生即報類差別。業即善
惡等殊。從此別義觀中開爲二句。而因果
雖殊。同是所化衆生故。此及問并與智中。
並合爲一。三即世界都稱。或化衆生法。謂
安立施設方便軌則等也。四能化諸佛數量
無邊。五即所化根欲差別難知。而問中合在
後之五海。五海皆須知根欲故。六即所應
之時。前就所觀但云三世。今就佛智故云
一念能知其問及與智。皆云佛解脱海者。
以一念普知三世。是佛不思議解脱故。七
稱性大願爲現身説法。遍化之因故。前問是
名號海及壽量海。與智之中名普入法界。一
切世界海智。皆由願力故也。八應機作用神
變無方。九轉稱性大法輪海。若據問中。攝
法輪海在演説中。若約向觀。攝演説海在
法輪中。今此開二演説。第十謂隨方施設
言音差別。及法輪隨機故。與智中亦開名佛
音聲智。二清淨下十句。牒上六根三業十
問。向十約智明不思議。此下直就法體爲
不思議。又望前問開合影略。顯無盡故。
以總收別。但廣身光等。一應機之身修短難
測。二現金銀等色類無邊。三十蓮華藏刹
塵數相好過於此。四圓光大小隨機無盡。五
隨縁放光色類非一。六常光如焔具衆寶
色。七圓音無盡深廣難測。八三輪攝化。謂神
足等。九調令成益得果不空然。其調伏曲
有三種。一者始終軟語應將攝者而將攝
故。二者始終麁語。應折伏者而折伏故。三
者有時軟語。有時麁語。應成熟者而成熟
故。由具此三故無空過。三安住佛地下。
十句牒上最初徳用圓備十問。前問中。略無
變化及自在二句。以攝在無能攝取句中。義
如前會亦以前文十海有故。神變屬身自
在屬智。餘並可知。第二如是等下。許説分
齊。謂具足説故。承佛力者當會佛也。若言具
者。何以下文唯説安立及世界海耶。經來不
盡故。又雖説二世界海。亦已通具三十句
問。謂界必有生而依住故。有佛現故。安立
異故。行業感故。餘可意求。第三爲令下。説
所成益。十句攝爲五對。一證智成福對。二嚴
刹紹種對。亦即時處對。三顯義演教對。四生
善滅惡對。五淨業普願對。文並可知。此亦通
爲一經教起之所因也。此十亦對前十海十
智。恐繁不會。第四是時普賢下。讃勝勸聽
中文二。初長行辯意。後偈頌正顯。今初十一
句。初一總標。謂令聞法必生喜故。餘十別
顯喜義。亦爲五對。初二樂法生信對。二證
性立願對。三了眞入俗對。四持法示佛對。五
開法増智對。如文並顯。二正頌中。十頌分
二。初八讃後二勸。前中亦二。初二明佛出
現意。後六辯定法器。於中初一揀非器。次
四示法器。後一結歸佛力。及後二勸文並
可知。然通此十偈。亦是牒問以讃。前長行
總顯難思。此下略示難思之相。而三十句間
列不次。含義並足。欲委配釋。恐厭繁文。第
二廣陳本義分中分二。初結集生起。二諸佛
子下。普賢顯説。於三十句果問中。廣釋世
界安立海問。餘並攝之。文分爲二。初標擧
章門。後依章別釋。今初分三。一立數顯同。
二徴數列異。三結略顯廣。今初。先告佛子
者。使時情注其耳目也。世界廣深目之爲
海。謂積刹成種積種成海。海無別體世
界都名。然事類。廣多略擧其十。以表無盡。
三世同説彰其要勝。又顯説決定無改易
也。二微列中。一明攬縁成立。二成已依住。
三外状區分。四内體差別。五寶等莊校。六
垢穢不生。七佛出差殊。八劫住修短。九隨
業改變。十包容必均。此十亦攝十八圓滿。
後品當會。三諸佛子下。結略顯廣。言世界
海塵者。智猶難測。言豈具陳。非證法雲安
受茲説然上十事。於一一刹多少不定。具
縁一種。或一或二或三或多。或成四句。謂一
成一。一成一切等。清淨一種或一或多。或
亦無之。以有純穢刹故。其次七事各各唯
一。謂依空住者。非依光等故。餘準思之。
其無差別一切皆具。以約體性平等。佛力
融攝故説無差。所以染淨皆具也。有云。一
切世界相望。互同名無差者。則違下經文。經
云。一一世界海。有世界海塵數。無差別故。
若依相望互同。則無有差別之事。若將此
十望刹種者。具縁一種多少不定。不得云
一。以其種中含有多類刹故。清淨一事不
得定言有無。以其種中必含淨穢故。其無
差別多少亦均。佛出劫住隨業轉變。不得云
一。依形體嚴不得云多。以其刹種別有
體等故。若以此十。獨望刹海形體依住莊
嚴等四。許其唯一。餘必兼多故。經云。一一
世界海有種種形故。今言。有世界海塵數
者。約融攝無盡之説也。有云。約一一刹海
中所有諸刹。各各一因等故。有刹海塵數
者。孟浪之甚。何者。且如刹海中刹雖多。豈
如刹海盡末爲塵之多。若欲相同。即一塵
一縁方得相似。何得以一刹一縁。充一刹
多塵之數。況積具縁等十。有刹海之塵。其一
具縁。自有刹海塵數。是則通有刹海微塵數
箇刹海微塵數矣。一刹一縁一依一體。安得
充耶。亦不得言通一切世界海説。以下
依住云一一世界海。有世界海塵數。所依
住故。第二依章。別釋者。十事不同則爲十
段。一一皆有長行與偈。長行中各三。謂標釋
結。今初。起具因縁。標中略擧十種通成三
世一切佛刹。二何者下釋。然佛土之義。雖有
多種不出其三。一法性土。二受用土。二變
化土。若開受用有自有他則成四土。統爲
二種。謂淨及穢。或性及相。融而爲一。有異
餘宗。又此淨土一質不成。淨穢虧盈。異質不
成。一理齊平。有質不成。搜源則冥。無質不
成。縁起萬形故。形奪圓融無有障礙。土既
不等因縁亦殊。今文十中。初三通顯。次四別
明。後三則融攝轉變。言初三者。一如來神
力者。謂一切淨穢等土。皆是如來通慧力成。
爲物而取。擬將普應。佛應統之。皆稱佛
土故。蓮華藏海佛所嚴淨。而内含淨穢。然
就佛言之。故無國而不淨也。既即穢而淨
故不思議。二法如是者。梵云達磨多。此云
法爾。或曰法性。若是法性。即以本識如來
藏身。爲所依持。恒頓變起外諸器界。若云
法爾者。謂有問言。何以諸佛衆生起於刹
土。答云。法應如是不可致詰。若會此二。
謂法應如是藏識變起。三衆生業力者。業
有善惡國有淨穢。故淨名以萬行爲因。又
云。衆生之類是菩薩佛土。謂法性雖一隨
業成異。佛隨異類取土攝生。涅槃微善。
觀經三心等其類非一。上三。初因二縁三因。
次四別明者。有因有縁。初一自受用土因。
大圓鏡智之所成故。二變化土因。謂衆生
菩薩共構一縁。各隨行業來生其國。凡聖
同居。三四二種他受用土因。然初即初地
以上。如十大願中修淨土願是也。後即八
地已上功用。不退行之所成故。八地中有
淨土分。後三融攝者。通於因縁。初一即
八地已上。攪大海爲酥酪。變大地爲黄
金。以染爲淨以淨爲染。自在攝生故。十自
在中有刹自在。窮其因者。清淨勝解。勝解
印持隨心變故。次一謂成正覺時。其身充
滿十方世界微塵刹土。念劫圓融一時成立。
由二種因。一善根所流語因中也。二成道
勢力。明果用也。此一受用變化相融也。
即如經初。即摩竭陀地堅固等。後一無問。
成與不成常能融攝。又前是妙覺。此是等
覺。其法性土。通爲諸土之體。窮其因者。有
正有助。謂法爾爲其正因。以一切智。及總
以諸因而爲縁因故。其後三亦融前土。非
有別體。又此十事展轉生起。謂諸佛土總
由佛力。何以由之。法如是故法爾云何而
有異耶。業不同故。衆生由業。佛復由何成。
一切智之所變故。生佛有異。何以凡聖同
居同構一縁故。何以復有純菩薩國。菩薩
願行力故。既由行業何可轉變。勝解自在
故。云何復得融攝重重。佛及普賢自在力故。
結略顯廣如前已釋。第二偈頌。多以果顯
因。文有九偈束爲八段。第一偈頌佛神力。
據此無邊刹海。皆遮那嚴淨。則下嚴華藏
猶是分明。理實而言願周法界。次一超。頌
衆生菩薩同集善根。三一頌。頌第四成一
切智自受用土因。前半因後半果。成唯識云。
大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
淨佛土因縁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
續變爲純淨佛土。周圓無際衆寶莊嚴。配經
可見。四一頌。頌第六嚴淨願力。及第七不
退行願。修諸行海無有邊者。論云。謂平等
性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淨
佛土因縁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爲
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變。上經。
雖云願力非無有行。爲分功用有無。長
行成其二句。皆他受用故。偈爲一。初句頌
第六。次句頌第七。以八地已上念念入法
流。心心趣佛境故。後之半偈。通其二文。五
一偈。却頌第三衆生行業。加造業因煩惱
所擾。造於穢刹。欲樂非一感土有殊。前
與菩薩同修。必多善業故。此明於煩惱。
六一頌頌菩薩勝解。七一頌。超頌普賢願
力。以普賢有三。一位前普賢。但發普賢心。
即是非今所用。二位中普賢。即等覺位故。此
居佛前。三位後普賢。謂得果不捨因行故。
長行居後。八有二偈。却頌如來自在。前偈
頌果用。後偈頌善流。略不頌法爾。法爾即
是法性通故略之。又第七偈依中有依。第八
偈正中有依。第九偈融於三世故。三共顯
融攝無礙。然其無礙通有十種。諸教説土。
或謂但是無常。或云心變。理事懸隔。多一不
融故。今經宗要辯無礙。一理事無礙。謂全
同眞性而刹相宛然。經云。華藏世界海。法
界無差別。莊嚴悉清淨故。二成壞無礙。謂成
即壞壞即成等。三廣陜無礙。不壞相而普
周故。經云。體相如本無差別。無量國土
悉周遍等。四相入無礙。下文云。以一刹種
入一切。一切入一亦無餘。及此文云。身包
一切等。其文非一亦是一多無礙。五相即無
礙文云。無量世界即一界故。六微細無礙經
云。清淨珠玉布若雲。炳然顯現諸佛影等。
七隱顯無礙。謂染淨異類隱顯等殊見不同
故。八重現無礙。謂於塵中見一切刹。刹内
塵中見刹亦然。重重無盡如帝網故。九主
伴無礙。凡一世界必有一切。以爲眷屬。下
經云。毘盧遮那。昔所行種種刹海。皆清淨。
種種刹即眷屬也。十時處無礙。謂或於一刹
現三世劫。或於一念現無量刹。如今第九
偈文。又下文云。三世所有諸莊嚴。摩尼果中
皆顯現。此十無礙同時具足。自在難知散在
諸文。可以六相融之。第二段。所依住通染
淨也。長行釋中。十事文並可知。然依異者。
由於心樂有差別故。謂一依莊嚴住者。樂
飾好故。二樂無礙故。三樂即質光故。四
怖衆苦故。五愛離質光故。光作寶色非
寶發光。六奉聖教故。七求神護故。八求
天護故。九菩薩願力所任持故。十普安
衆生故。如何廣大世界。依有情等小類而
住。此有二義。一外由内感故説依身。此復
有二。一宿因力。頌云。業力之所持故。二現
在轉變力。即世主菩薩神力。任持攝屬己
故。二由無漏體事。大小無礙得相依住
故二頌有二十二文分兩別。初一總顯一
切世界。依佛神力而住故。梵本云。一切依
佛神通現。長行不列者。若列則餘九非佛
神通故。偈以此文該於前十皆佛神力。後
二十一偈。別頌前文。分之爲九。初一頌依
莊嚴住。擧能顯所。莊嚴之具皆寶成故。二
半偈頌依空。三半偈頌依寶光明。四一偈。
頌佛光。禀佛教光成世界故。五一偈。頌
寶色光明住。以嚴及覆影顯依住。六二偈。
頌佛音聲。謂妙善所感。音聲有威神故。七
一偈。頌七八二住。兼顯説法。八有六偈。頌
依菩薩身住。若樹若水皆菩薩身菩薩現故。
長行但云菩薩。此中兼依佛身。此中雖有
願力。是上宿善所持。非普賢願。九餘八頌。
皆頌普賢願所生住。於中三。初二偈明廣
大國土。周法界故。前偈明淨識所生。心外
無體故如影像。後偈難思業起起不離空。
次四偈。明微細國土調生自在。然佛力現。此
亦普賢願收故。二段文皆兼佛力。末後二偈。
彰刹體性結歸有在。初偈明刹依性有。有
即非有。次半成壞更起。猶若尋環。後半結
歸普願。兼顯廣業。第三形相亦通染淨。長
行釋中。非圓方者。三維八隅皆非圓方。故
云無量差別。山焔形者。如山似焔皆取上
尖。對上方圓等故。餘並可知。三結頌中。
十偈分二。初一總讃勸觀。餘皆正頌前義。
兼擧因顯果。於中初二頌前十段。後七頌
前無量差別。今初。摩尼輪者。即水旋之類。淨
焔莊嚴。頌上山焔門闥競開義兼宮殿。後
七中分二。前三彰刹由因異。後四明自在
由佛。一毛孔内難思刹者。更有一理。謂修
行者。居自報土各各不同。佛攝衆生所現
國土。以彼報故。重重而現不離一毛。第
四刹體。唯約淨刹。長行略辯二十種體。然
其刹體諸教不同。或以八微爲體。或以唯
心爲體。或法性爲體。或一切法爲體。今皆
具之。謂衆寶等即是八微。加之佛音聲。即
九微也。一念心現是唯識頓變。佛變化者或
通果色。或一切法。令三世間亙相作故。又
融上諸説爲無礙刹體。言日摩尼輪即日
輪也。香通質氣。佛言爲體者。無礙體事故。
又依如來説力起故。頌中十偈。初偈頌三
謂初二及第六不可壞金剛。次一偈。頌第三
第四。三有一偈。頌第五一切莊嚴光明。四
有一偈。頌二種體。願力生者。頌佛力持。如
影像現。頌妙寶相。若兼二事頌佛變化。五
有一偈。頌二種體。上半頌日輪。下半頌微
細寶。第六偈頌寶焔殊妙之言亦兼香也。
第七偈頌寶冠。寶冠亦佛變化。非正頌佛
化也。第八偈。頌一念普現境界。第九偈。頌
一切寶莊嚴示現。及頌後三體。摩尼光者。
頌菩薩形寶及寶華蕊。佛光明者。頌佛音
聲。聲光成刹故。第十偈結歸普賢。第五段
刹莊嚴中。唯明淨刹。其中或寶爲嚴。或人
或法。或説法修行示現融攝。皆爲嚴刹。以
人法爲寶故。又由説法因等得莊嚴果。以
果名因爲莊嚴也。十頌分二。初一總顯刹
嚴。後九別頌上文。於中初一偈。頌初妙雲。
次一偈頌第二菩薩功徳。及第四菩薩願海。
次一偈。却頌説衆生業報。後六偈。如次頌
後六事。第六段明刹清淨方便者。唯約淨
也。若約隨宜攝物。佛應。統之則淨穢皆稱
佛土。若就行致唯淨非穢。然淨有二種。一
世間淨離欲穢故。以六行爲方便。上二
界爲淨土。二出世間淨。此復二種。一者出
世。所謂二乘以縁諦爲方便。權教説之無
別淨土。約實言者。出三界外別有淨土。二
乘所居。智論有文。二出世間上上淨。此謂
菩薩即以萬行而爲方便。以實報七珍無
量莊嚴。而爲其土。今此正明菩薩。兼顯二
乘。然出世上上淨中。復有二種。一者眞極佛
自受用。相累兼亡而爲方便。二者未極。等覺
已還。故仁王云。三賢十聖住果報。唯佛一人
居淨土。未極之中復有二種。一八地已上
一向清淨。以永絶色累照體獨立。神無方
所故。其淨土色相難名。二七地已還。未出
三界。無漏觀智有間斷故。非一向淨。若依
瑜伽入初地去。方爲淨土。三賢所居皆穢
非淨。此分受用變化別故。約此經宗。十信
菩薩即有淨土故。今此文始自近友終成
佛力。皆淨方便。故通萬行。然淨方便即是淨
因。長行亦可爲等流果。如云久近善友。得
生有善友之刹中故。即十事皆淨相也。然
望莊嚴有同約門別故。望具因縁當知
亦爾。又起具因縁通於染淨。此則唯淨。莊嚴
多約其果。清淨多約其因。又前多修善此
多治惡。故於世界。此如洗滌彼如粉繪。別
釋中。一近善友。同善根者。如善財夜
處廣説。二智導慈雲大彌法界。三法門勝
解。皆已淨治。約位地前也。四即初地證遍
行如故。云觀察一切境界。生如來家。故云
安住。五修治等者。見道之後修道位故。餘雖
未滿一切皆修。若約圓融亦得稱滿。六初
地勝進遍學十地行法。後後但是依法行
故。上三皆初地。七初地發願順行。至第八
地。一切皆成故名出生一切願海。而言淨
者。純無漏故。八即九地。二乘出要唯止與觀。
菩薩出要唯無礙辯。令衆出故。九一切莊嚴
者。十地二嚴皆成滿故。十淨方便力。即是普
賢佛功徳也。十中前三變化淨因。後七受用
淨因。上欲總收諸土故。依次竪配。若約横
修。初心即可圓具其十。頌中。九偈分二。初
一總明能所淨。前半方便。後半清淨。皆上句
果下句因。後八別頌前文。於中初四。如次
頌上四淨。初地慈悲爲首。故云爲生修行。
遍滿眞如故云廣大。第五偈。頌修治淨。
及超頌第七願淨。以願通初地八地。此據
初地故超頌也。第六偈。頌前第八出要。第
七偈。頌第九。及却頌觀菩薩地。地義通前
後故。第八偈頌方便力。上來且配長行。其
間亦兼餘義。第七段。佛出差別者十事五對。
於海及種有此差別。五中初二隨彼類故。
次一縁廣陜故。次一隨機宜故。五熟未熟
故。十頌分三。初一頌總標。次五偈別釋。
如次頌前五對。後四頌總結。既隨心總遍
故。刹海塵數未足爲多。第八段劫住不同。
謂刹住經停時分也。隨能感因有長短故。
長行略列有十大數更有多少不同。如標
結中及頌所顯。並通諸刹不謂淨長。如大
地獄其壽更長。人趣却促故。極惡極善受時
即多。更約異門亦不可定也。十中唯九者
欠不可説不可説也。並如阿僧祇品。偈中
十頌。然劫但時分無別義理。故此偈文轉勢
頌之。略分爲三。初二總標許説。頌上標也。
次有一偈。通頌上列。兼顯修短之因。以願
力故。餘七頌總結。偈各一義。一明修短通
於染淨。結以心想。二淨劫住久釋以因深。
三列諸劫名。染淨相攝。四佛興願異故。入
劫不同。五一多互融齊攝雙現。六時法相攝
普入無邊。七結由想心示以方便。一方便
者。即了唯心也。一念與劫並由想心。心想
不生長短安在。非長非短是謂清淨。不
壞於相則劫海無邊。第九段劫轉變故差
別者。此有二種。一者但約感成住壞。劫皆
名轉變。二唯約住劫之中居人善惡。令染淨
轉變。釋中具二初一即是前義。故云無量成
壤劫轉變。言法爾者。法爾隨業轉也。若爾
何異起具因縁。因縁意在於因。轉變意彰
於果。又因縁通有唯成不壞。如自受用因
是也。餘九釋後義。一遇惡縁故淨變爲染。
下文云。泉池皆枯涸等。二修人天大福。令
世界多染少淨。故先云染。如下文云。粳米
自然生等。三即地前。以未斷障故非純淨。
以淨多故。故先云淨。經多云染淨與前何
別。或譯人之失。或傳寫之誤。四即證發心
居受用土故。但云純淨。五各各遊者。即二
地至十地諸菩薩。遊戲神通以多莊嚴而
嚴一刹。或以一嚴而嚴多刹。所至染刹則
能莊嚴也。六大莊嚴者。即普賢位。嚴於微塵
内刹。如上口光召衆等。是七莊嚴滅者。此
明失善縁而惡現。謂如來示滅。能事隨滅。
佛滅百年乳不及水。況今之世。況於減極。
稗爲上味鐵爲上嚴。八如彌勒來也。九以
佛神通于何不淨。淨名足指案地。法華三
變淨土即其類也。上之十事初總餘別。不
出業故。又初二屬凡。次四菩薩後三屬佛。
又約佛菩薩。即染令淨。約於凡夫即淨成
染。十頌如次頌前可知。第十無差別者。
謂前九辯諸世界。約相不同隨業染淨。由
於衆生有差別故。今云無差性無二故。故
偈云業性起也。又約權設則種種差別。今
約實説則一切無差。如教法中或説三乘。
即是差別。説華嚴時一切無差。又皆是諸佛
之所用故。一一融攝等無異故。故前九差別。
是此無差之差。今此無差。即是前九差之無
差也。故法華云。衆生見燒淨土不毀。二皆
相即。由依此義説淨土中十八圓滿一一
稱眞皆周遍故二釋中十事。一海中包數同。
則盡海之塵。一塵一刹。已是含攝之義。二佛
示威力同。三道場同同眞性故。四衆會同常
隨衆故。五光明。六名號。七音聲。八法輪方
便。上七皆約不動一而普遍無差。九塵含
刹海。十塵容佛境。此二約不壞相而廣容
差。頌中十頌如次。頌上十義。但第六約
身與前名體異耳。而前但約平漫無差。今
顯塵内重疊融攝無差之義。若云約共同
事者。何以不言染同業苦同。豈世界海中
都無此耶
  華藏世界品第五已下入
第八經
初來意者。前品通明諸佛刹海。今此別明本
師所嚴依果。答世界海問。故次來也。二釋名
者。準梵本。具云華藏莊嚴嚴具世界海
遍清淨功徳海光明品。譯者嫌繁。乃成太
略。處中應云蓮華藏莊嚴世界海品。謂蓮
華含子之處。目之曰藏。今刹種及刹。爲大
蓮華之所含藏。故云華藏。其中一一境界。
皆有刹海塵數清淨功徳。故曰莊嚴。世界深
廣故名爲海。有云。世界依海故。立海名者
恐非文意。以下云華藏莊嚴世界海住在
華中故。其梵云嚴具即是能嚴。其遍清淨
功徳海光明。即顯嚴之相用。依體有用故
致之言。今文擧體攝用。但云華藏。約事可
爾何因刹海相状如斯。略擧二因。一約衆
生如來藏識即是香海亦法性海。依無住本
是謂風輪。亦妄想風。於此海中。有因果相
恒沙性徳。即是正因之華世出世間未來果
法。皆悉含攝故。名爲藏。若以法性爲海。心
即是華。含藏亦爾。然此藏識相分之中。半爲
外器不執受故。半爲内身執爲自性。生
覺受故。如來藏識何縁如此。法如是故。行
業引故。二約諸佛。謂以大願風持大悲海生
無邊行華含藏二利。染淨果法。重疊無礙故
所感刹相状如之。是以出現品中。多將世
界以喩佛徳。細尋文意。乃由佛徳世界
如之。三宗趣者。別顯本師依報。具三世間。
融攝無盡爲宗。令諸菩薩發生信解。成就
行願爲趣。餘如前品。但總別異耳。融攝之
相亦見前文。賢首立華藏觀。復有十徳大
同小異。如彼文説。第四釋文。一品分三。初
明華藏因果自體。二明藏海安布莊嚴。三明
所持刹網差別。三段如次。釋華藏莊嚴世界
之名。今初分二。先長行後偈頌。長行亦二。初
擧果屬人顯因深廣。二彰果體相辯其寛
容。今初也。謂指此刹海是我本師修因所
淨。然因深廣有三勝相。一長時修刹海塵劫
故。不唯三祇。二於多劫。一一遇多勝縁。不
唯勝觀釋迦等佛。三於多勝縁。一一淨多大
願。願淨國等不唯淨一無生等。由上三重。
故云深廣。然瑜伽起信等。約三乘教。一方
化宜一類世界。定説三祇。今約一乘該通
十方及樹形等界。故云刹海塵數。是以寶雲
經言。我爲淺識衆生。説三僧祇劫修行。然
我實經無量阿僧祇劫修行。又時無別體。
依法上立。法既無盡。時亦無窮。況念劫圓
融不應剋執。第二諸佛子下。彰果體相者。
植因既深果必繁奧。然所依刹量諸教不同
小乘但一娑婆。三乘有大小之化。或色究竟
爲實。或他方別有淨邦。今一乘十佛之境。
大小無礙。淨穢相融。且依一相説有邊表。
實則一重横尋無邊。況復重重塵含法界。然
準下別顯。應有十事。一所依風輪。二風持
香海。三海出蓮華。四華持刹海。五繞臺輪
山。六臺面寶地。七地有香海。八海間香河。
九河間樹等。十總結多嚴。今文之中唯闕一
河。文且分四。第一能持風輪。第二所持香
海。第三海出蓮華。第四華持刹海。然其刹
因有其總別。已見上文。爲顯別義。且明一
因成於一果。今初風輪之因。即大願等亦如
前釋。於中文三。初總標數。二略列名。三別
擧最上。列中名平等住者。一遍持諸位故。
二稱實性故。餘文可知。風並在下寶在
臺面。以力遙持。三擧最上者。勝力能持香
海。故立其名。第二能持下。所持香海。以摩
尼發光。普照一切嚴海底岸。及寶色香水
故立此名。又藏識名海。具徳深廣故。流注
名水刹那性故。又佛性名水。遠熏名香聞
未證故。涅槃亦云。有人聞香。第三此香水
下。所出蓮華蕊放異光。又發勝香高出降
伏故。立此名。又所發萬行。一一覺性故曰
光明。皆能普熏即香義也。第四華藏下。所持
刹海四方均平。總顯形相。清淨堅固彰其體
性。金剛圍等別明所有。即下別顯此爲其
本。一山二地。三海四樹。各別區分即總顯多
嚴。但闕一河。以下有別顯故。此略明下亦
略頌。第二偈中。然長行偈頌。有十例五對。
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爲八九。或超間十。或
頌已重頌。故釋頌文不可一例。上下準之。
此文略有四例。一宿因現縁。經離頌合。二所
成果相。經略頌廣。三現縁風輪。經廣頌略。四
山地海樹。經有頌無。十偈分二。初二頌上
因相。即辯因招果。餘頌果相。於中分四。
初一偈半頌風輪。皆上句所持。下句能持。初
半偈以果持果。後偈兼明能成之因。前半
離障願令清淨故。後半無礙。願依空住故。
二有一偈。頌香海尋此了名。三有三頌
半。頌蓮華。初一偈半。釋種種光明蕊。則顯
此華以寶爲體。次一偈釋香義。就法以明
寶中出佛。佛出世主如從質發香遠熏之義。
後一釋幢義。演佛是高出義。調生是摧伏義。
四有二頌明刹自在。總頌上所持刹海。初
偈自在。一一稱性故。即同時具足相應門也。
心塵準思。寶光現佛者。依正互融故。後偈結
歸普因。故能含攝。第二別顯安布莊嚴。文分
爲六。第一四周輪山。二寶地。三香海。四香
河。五樹林。六總結。各別有偈。今初。輪山則
清淨戒徳。内攝外防之所成也。長行中三。初
總擧所依。二栴檀下別顯體相。三如是下
結徳無盡。今初山所依處即地面四周。日珠
王者。所依處地故。舊經云依蓮華日寶王
地住。亦有言大華之上別有此蓮。爲山所
依義。似不順。所以地受此名者。前華名種
種光明蕊。偈中云光焔成輪。又云。一切寶中
放淨光明。知此華以寶爲體。是則如日輪
之珠王爲蓮華也。斯即總華之稱。二別顯
中。前取堅利且云金剛今明具徳略有十
相。前四自體圓滿。後六外相莊嚴。一身爲總
形。摩尼圓明栴檀芬郁。皆戒之徳也。二山峰。
謂秀出孤絶威伏諸惡。三山輪。古有二義。
一山彎曲之處。二山腹跳出如師子座。半月
爲輪。準下偈文輪居山下。爲山所依四成
山之縁。上擧三事各別有體。今顯金剛内
含光焔遍成其體。如世土石雜而成山。金
剛遍故得金輪名。餘六文顯並在山間。應
頌有十文分爲二。前六明山體相莊嚴。頌
前別顯。後四辯山妙用自在。亦顯依正無
礙。即頌前結文。前中五。初一總頌圍山。初
句所圍。次二句能圍。後句出因。言無邊者
有其二義。一但總相顯多故云無邊。實有
邊表。二説有圍山外者。是無邊之邊。不礙
理而即事故。今云無邊者。是邊之無邊。不
壞相而即理故。二有一頌頌前山輪。三一
頌山體四。一頌成山之縁。五六二偈頌前
水等諸嚴及加衣等。後四妙用自在。並顯可
知。第二臺面。寶地即體心性定之所成也。
長行文三。初標所在。二一切下。別顯體相
莊嚴。三總結。二中十句。初一地體標以金
剛。釋以堅固不壞。遍華藏地盡是金剛。故
上菩提場地徹華藏也。二地相平淨。餘八
皆莊嚴。謂三飾以寶輪。四畜以寶藏。五間
以異寶。六散以寶末。七布以蓮華。八分置
香摩尼。九充以莊嚴具。但云諸嚴嚴有多
少。三世佛國之嚴。而爲嚴者。顯無盡之嚴
具也。十覆以寶網隱映莊嚴。網有何用普
現佛影。此網何相。如天帝網而布列也。又
此帝網重現無盡。成上普現如來境界。及上
一一境界皆無盡也。偈有十頌分二。前七
頌前別顯。後三頌總結。前中三。初四頌前
八段。而小不次者。顯前無優劣故。或重或
廣者顯義無方也。恐繁不配。可以意得。次
二頌嚴具如雲。後一偈頌如天帝網。謂一
寶既收一切。則彼刹諸塵復攝一切即重重
也。後三偈頌總結者。結其所屬。初偈結屬
道場。次屬佛力。後結能知之人。第三地面
香海者。上之大海既是藏識。今明心華之内
攝諸種子。一一種子不離藏識海故。有多
香海。然一一具於性徳故。皆有莊嚴。長行
分二。初總擧數。準下刹種及梵本中。皆有
十不可説。今闕十字。或是譯人之漏。或是傳
寫之失。下標種處亦然。二一切下。別顯莊
嚴。準後總結。應云一一香海各有若干莊
嚴。今文略無。若案文取義。一切之言即一
切海。總以妙寶而爲其底等。文有二十句。
前十明海體状。一底二岸。三網四水。五華六
垽。七聲八光。九人衞現通。十結廣無盡。後
十寶下。十句攝異莊嚴。唯白蓮華當於水
中。餘皆在岸。言十寶者。有云。金銀瑠璃硨
磲碼瑙珊瑚琥珀眞珠玫瑰瑟瑟爲十。十中
前七即是七寶。芬陀利者即白蓮華。亦是正
敷榮時。尸羅幢者應云試羅。此云美玉。若
言尸羅此云清淨二義倶通。餘並可知。以
法門合之。可以意得。頌中菩薩持蓋。經有
頌無。日焔光輪經無頌有。且分爲二。初三
頌初十句。一頌底。二頌岸及網。纓即網類。
三頌餘七細尋可見。餘七偈。頌後十句而
小不次。謂一頌階陛欄楯。二頌樹林。三頌
華敷。四頌幢相。五頌城珠。六頌牆閣。繚者
纒也。七頌結嚴屬佛。一昔因二現力。第
四海間香河。即隨一一心。同時相應功徳流
注也。長行亦三。初擧數。二一切下辯嚴。三
若廣下結廣。嚴中嚴事並無差別。故云一
切皆以。謂並用寶體寶嚴聖靈游集。光雲相
映萬象浮輝。十句可知。三結廣中。既繞小
海之小河。已有刹海塵數之嚴。彌顯諸標。
結文非唯約事皆是一多無礙耳。偈中初半
偈頌岸體金剛。次一偈半。頌摩尼嚴岸。三
一頌光雲言音。次三皆頌漩澓出影。七頌
網鐸垂覆。及總現諸嚴。前現事嚴。此説道
行。八頌現佛依正。九頌浪出妙音。十頌水
出光雲。更有影略可以意得。第五河間華
林。長行有三。初總標。次一一下別顯。後其香
水下總結。別顯二事。謂華及樹。水陸各一實
有多事。然此一段文勢少異。不列十事以
顯無盡。而但擧二展轉明多。謂初一。白蓮
後一寶樹。於此一樹出五業用。一出莊嚴
雲。二寶王照耀。三華香盈滿。四出音演法。
五雨寶遍地。於中文有總別及結。別有八
事通三世間。初六現器。次一現正覺。後一
現衆生世間。初劍葉林等。現惡業報。天意
樹等即善業報。男女林中朝生暮落。皆業報
海。如是等下。且結樹之雨寶已有刹海塵
數。例上出雲等四。一一皆然。一樹之中已
有多刹海之嚴矣。次例芬陀利華。亦同於
樹。其華與樹各有四天下塵。一一皆爾。如
華樹等類。復應有刹海塵數之物。故爲無
盡之嚴也。後應頌不次。文分爲三。初六頌
寶樹。次一頌白蓮華。後三結嚴所因。謂由
佛等力。明體用無礙現而常如。然此三偈
有多意趣。一者初一偈則器世間。次一智正
覺。後一衆生。欲明一一事中皆現三世間
嚴。影略其文耳。又初明一果能現。次例一
切莊嚴。後明塵塵皆爾。從略至廣從麁至
細。又初明佛力。次彰願力後隨樂力。又初
果後因願通因果。又初自後他願通自他。又
初明即性無性體本不生。次明即相無相
現無來去。後明不壞於相各見不同。方顯
華藏之嚴。皆言亡慮絶非可情求也。第六
辯總結莊嚴。上來諸段。雖説莊嚴猶未能
盡。故今總顯一一之境。若説不説。皆具刹
海塵數功徳莊嚴。是以文云一切境界。長行
文二。先標莊嚴難測。二何以下。徴釋所由。
清淨功徳文含二義。一謂衆多果嚴。即是清
淨功徳。二謂一一果嚴。從多清淨功徳因
生。以因望果應成四句。謂多因一果。一因
多果等故。隨一一事即曰難思。是以頌云。
但由如來昔所行神通願力而出生。斯即因
也。若語果嚴略有五相。一者令多周給一
切。二者令常永無乏絶。三者令妙悦可衆
心。四者稱性無生無相。五者自在鎔融無礙。
偈文具之總斯五義。故曰難思。況因果相
即。偈文有十大分爲二。前六果嚴用勝。後
四對因辯果。前中分三。初四別明嚴用。次
一結屬現縁。後一總結多類。後四對因辯
果中。一由行願神通爲因故。獲變化如鏡
像果。二以普行勝智爲因。故得一塵淨衆
刹果。三由長時近友爲因。故得刹那頓現
之果。四彰淨國之意使倣而行之。前半智
境嚴即無嚴。謂自受用土周遍無等。法性之
土體性無生。二皆無相。後半悲應無嚴之嚴。
嚴遍法界。無住之住常住刹中。上釋莊嚴
竟。第三明所持刹網。釋品目世界之言。又
前明本刹今辯末界。故兼染淨。文分三別。
第一告衆許説。二諸佛子此不可説下。雙標
二章。三諸佛子彼諸世界種下。廣釋二章。
標二章者。謂種及刹。然刹種依刹海。諸刹
依刹種。則寛陜可知。名從何得。欲明世界
無邊方便顯多。故立此名。謂積多世界共
在一處。攝諸流類故名爲種。如是種類復
有衆多。深廣無邊故名爲海。如積多魚以
成一種魚龍龜鼈山泉島嶼。乃有多種並
悉攝在一大海中。而言世界無邊者海外有
海海海無窮也。若爾種無別體攬界以成。
何以下文説有形體。雖依種類以立種名。
何妨此種別有其體。如多蠭孔共成一窠。
豈妨此窠別有其體。上擧魚龍蓋分喩耳。
即依後義。亦得名爲種性。依於此種能生
世界。如依一禾有多穀粒。舊經云。性多取
此義。恐濫體性故。改爲種。言有不可説
者。若準下文香海及種。皆有十不可説。梵
本亦有今脱十字。多是傳寫之漏耳。三廣
釋二章中。文分爲二。初通明刹種不同。釋
刹種章。二別明刹種香海。雙釋二章二段
各有長行與偈。今初長行文二。初列十門。
後隨門廣釋。今初也。然此十門刹種之異。並
悉不離所依華藏。故云於世界海中。所列
十事。與成就品都望全異。彼通一切海。此
明一海中種故。若別別相望。互有互無。起
具因縁。清淨佛出劫住轉變。彼有此無。方所
分齊行列趣入力持等五。彼無此有。依住形
體莊嚴無別。彼此名同。前後互出都有十
五。皆顯十者倶表無盡。而或異者彰義多
端。復有同者恐濫全別。何以起具前有此
無。前段總明成立因果。此中正辯何等世界
住故。餘可思準。然與前同已如前釋不同。
五事今當説之。各各方所者。若圓滿方所
周滿法界。無處不有。不即三界不離三
界。若隨宜方所隨十方中。向背各別各各趣
入者。依門趣入。約法門者謂三解脱。又互
相現入而無來去等。各各分齊者。約事隨
宜廣陜異。故約佛分齊則十方無際。各各
行列即是道。路約事可知。約法。謂大念慧
行以爲遊路。各各力加持者。即約食能令
住。約法廣大法味喜樂所持。又此互出顯
佛淨土十八圓滿十五攝故。言十八者。顯
色形色分量方所因果。及主輔翼眷屬任持
事業攝益無畏住處路乘門及依持。云何攝
耶。此具因縁即因圓滿。依住即是依持。形状
即當形色。體攝二種。一攝顯色。七寶光明
爲體性故。二攝果滿。隨類之果可知。約佛
大圓鏡智相應淨識之所變故。故上偈云。或
一念心普示現。爲體莊嚴攝三。謂一攝住
處如來莊嚴爲住處故。二攝輔翼菩薩嚴
故。三攝眷屬有餘衆故。清淨攝三。一攝
事業。謂作有情之義利故。二攝攝益。謂現
證解脱滅彼煩惱及災横故。三攝無畏。謂
内無災横外無怖畏故。此中佛住攝二圓
滿。一攝主二攝乘。或説一乘等故方所分
齊二名全同。行列即路趣入即門。力持爲任
持。劫住轉變十八中無。義同於果及事業。攝
亦可成二十圓滿。於理無違。謂劫住。窮未
來故。轉變即如來神通變化。世界海普清淨
轉變即圓滿義。其無差別彼文雖無。即由此
故方顯圓滿。餘皆隨宜故云各各。無差既
同。云何各各所無差事有多種故。若將此
十對成就品。十亦得相攝。恐厭繁文。又上
諸文。一一段中具多圓滿。一一融攝故異餘
宗。二隨門廣釋。但釋其三。謂依住形體。餘
七雖略義上已説。今初依住中。初列後結文
並可知。二形状中。初列二十種後結塵數
不同。今初迴轉形者。襵褻往來之形也。壇墠
形者。築土爲壇除地爲墠。佉勒迦者。梵音
此云竹篅也。三明體中先別後結列中亦
二十種。前十色相。後十是聲。會釋如前。應
頌有十分爲六段。初一頌依住。次一形状
及布列安住。次三體性。次三頌於五事謂
偈初二句。頌所入門。次句方所。第四句
莊嚴。餘二偈中。廣大刹之本相。即是分齊廣
陜。此彼相入亦頌趣入。初偈以多入一。後
偈一多互入。皆入而無入。入則壞縁起。不入
壞性用。又要由不入方能入耳。又約體本
空故。無來無入約相不壞故。如本無差以
性融相。故得互入。次一頌無差。謂塵容佛
海等無差故。後一頌力持。主伴皆是神力任
持。普化之言兼於法味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一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二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二別明種刹香海。雙釋二章者。謂香海
依刹海。刹種依香海。諸刹依刹種。亦有長
行偈頌。長行分三。初總擧諸海所依。二次
第別顯海種及刹。第三總略結釋。今初也。上
來雖復但標刹種及刹二章。而釋依住中。
皆云依海故列海數。此多香海。並在刹海
地面故云所依。言如帝網者。大都分布則
似車輪。其有別者。謂帝釋殿網貫天珠成。
以一大珠當心。次以其次大珠貫穿匝繞。
如是展轉遞繞經百千匝。若上下四面四角。
望之皆行伍相當。今此香海。雖在地面分
布相似。又有渉入重重之義。故云如也。第
二諸佛子此最中下。次第別顯諸海種刹。文
分爲三。初辯中間一海。次辯右旋十海。後
明十海所管之海。然十海各管不可説佛刹
塵數之海。總顯則有十不可説佛刹塵數。次
第説者。但有一百一十一海。餘皆略指。今初
中央一海。文分爲二。先明香海出華以持
刹種。後有不可説下。明所持世界。前中有
三。初香海名。以多華發光故。亦由菩薩行
華而爲因故。二華名。謂以香摩尼嚴此華
故。又從摩尼底而出生故。約法即萬行圓
明之所成故。海能有華故受華名。華依於
海。取海底稱。三種名約事寶光遠照故約
法。其世界種。正是所含種子。一一皆有大
智光明遍照法界義故。性徳互嚴故。第二
所持世界中三初總擧大數。次其最下方下。
別辯二十層大刹。後諸佛子下類結所餘。初
文可知。第二別辯中。準標及結。皆有不可
説刹塵。其別辯中。但列十九佛刹塵數。爲
二十重。其能繞刹。但有二百一十佛刹塵數。
下當會釋。二十層即分二十段。最下層中文
有七事。一擧名。二辯際。謂世界所據之際。
如金剛際。三依住。若準此名大同刹種所
依蓮華。而舊釋云。於前無邊香海所出華上。
更有此華。持此一界者。以例上諸層別
有依住故。爲此釋何妨最下依於總華思
之。四形如摩尼者。爲摩尼状有於八楞。
似方不方似圓不圓。故異下八隅。五上覆。
六眷屬。七本界。佛名離二障垢。智眼清淨照
世如燈。然佛徳無邊。各隨一義。二層已去
或有八事。謂加去此遠近故。或有九事。
加純淨言故。準此若無此言即通染淨。此
上眷屬漸加刹數中間。諸事可以準知。五中
云普方者。都望即方。而一面之中。亦有多
角隅。隅即是角文體容爾。其第十三主
刹即此娑婆。言形如虚空者。靜法云。大小
乘經。並説虚空體無形質。不可見相。今
云有形者。迴文者誤。梵本云。三曼多
縛皤嚩曩
伽伽那
阿楞迦羅莊嚴
蓋覆
僧塞恒

迴文應以形状置周圓之前。虚空安
天宮之上。然後合綴飾云其形周圓以空居
天宮莊嚴之具而覆其上。靜法此正深有理
致今依經通之。亦有理在。謂空雖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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