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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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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眞子。謂大菩薩從大法喜正所生故。此
言清淨意顯第三。最妙法者。揀非權少。昔
以妙法淨所化心。故所感土亦有清淨佛
子來生其國還雨妙法。二中前半明總遍
別中後半明體用無礙。亦是總遍總中三
中四句即前四義。一修十勝行。二起十方
便。三所證十如。四正證法界。成薩婆若地
位爲總。餘五爲別。四中前半普現身。後半
演所證。次四偈可知。九中初句智身。次句
智身等法身後二句。化用等法身之周遍。
略擧正覺實通一切。故上云種種。十中三
句攝因後句成果。第二十普菩薩各得一
門。第一菩薩前列名中無。以前與普賢共
爲十普。今普賢別説故加爲十。以表圓足。
然偈文具十。長行中第七菩薩及法門倶脱。
又脱第八菩薩法門。及第九菩薩名至文當
知。十中第一嚴處説法。皆名爲嚴。二塵
塵皆成正覺。已爲無盡。方是正覺一門。有
如是等無量成正覺門。如出現品辯。隨所
成正覺門調生亦爾。故云成熟不思議衆生
界。三修行福海嚴出刹海。四以深妙智
觀難思境故。多處不迷多劫不厭。五如一
逝多林會。頓現一切淨土。會會皆爾。念念現
殊。六法界舍攝無盡。故名爲藏。觀佛法界
之身。一毛即無分限。七梵本中名普覺悦意
聲菩薩。得親近承事一切佛。供養藏解脱
門。謂佛昔行因無佛不供。今成佛果無衆
不歸。猶如百川馳流趣海。八準梵本。應
云普清淨無盡福威光菩薩。得出生一切
神變廣大加持解脱門。謂遍刹充塵劫窮
來際。皆佛加持之力。九梵本中。即普寶髻
華幢菩薩。得普入一切世間行。出生菩薩
無邊行門解脱門。即今經中威光菩薩法門。
是由脱第八法門及第九菩薩之名。遂令第
九法門繋於第八之下。譯者之謬也。謂若無
大悲不入生死。則不能出菩薩行門。如
不入海安能得寶。此即化他成己。十即依
體起用。頌文前已配釋。欲表菩薩法門互
入。故不結法屬人後段亦然。第三十異名
菩薩。亦各一法長行中。一得成菩薩四種方
便。一地位。二度行。三調生即行位所作。四嚴
刹通二利因果也。或一地一度滿。或地地諸
度滿。此一爲總下九皆別。然不出上四多
顯調生。謂二遍轉法輪。三普示滅惑。四普
嚴場會。五以法隨機。六爲物永存。七法印
悟物。八頓顯終始。九同佛往修。十光顯
如來難思之境。以偈對釋文並可知。唯第六
偈略須開示。初句所證性淨法身。言無相
者。示眞如相。身即體義在纒不染。出障非
淨。凡聖必同故云平等。次句出纒法身也。
眞如出煩惱障。故云離垢。出所知障故云
光明又塵習雙亡。故云離垢。眞智圓滿故
曰光明。淨法身者揀於在纒。後半體用無礙
身。由出纒故應用無方。約理即是體用無
礙。約用則止觀雙運。故得果則寂照爲身。
即用之體故寂。即體之用故智。體用既無不
在佛身何有量耶。故能普應十方。此句
正顯化用故。經云。水銀和眞金。能塗諸
色像。智慧與法身處處應現。往即斯義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七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自下第八。明座内衆流分。於中長分十段。
一明出處。二顯衆類。三列衆名。四結衆數。
五興雲供。六供衆海。七敬繞佛。八座本方。
九歎徳能。十申偈讃。今初座即是總。寶等
爲別。如是已下結廣從略。非獨輪等故云
一切。所以此能出者。良以。座該法界依正。
混融一一纖塵。無不廣容普遍。座所遍刹
恒在座中。故從中出。非是化也若約法空
之因。及法空之座。則萬行爲嚴能生菩薩。
二一一下。顯衆類皆菩薩故。三其名下列
衆名。出處既多名亦多種。略擧上首十名
耳。即如次十方。四如是等下結衆數。嚴具
非一故。有衆多刹塵。五此諸菩薩下興供
雲。六彼諸下供衆海。衆多菩薩各興刹塵供
雲。已重疊難思。況相續不絶。而諸供具皆
稱雲者。乃有多義。謂色相顯然。智攬無性
從法性空無生法起能現所現。迥無所依
應用而來故。來無所從。用謝而去故。去無
所至。而能含慈潤霔法雨。益萬物重重無
礙。有雲像焉。上下諸文雲義皆爾。七現
是雲已下。明敬繞佛。順向殷重瞻望不足。
乃至百千。八隨其下。坐本方參而不雜也。
如師子子亦師子故菩薩座亦名師子。自
化自坐者。自心智現還自安處故。諸佛菩薩
坐多跏趺者。爲物軌故。智論引偈云。若結
跏趺坐身安入三昧等。九是諸菩薩下。歎
其徳能者。有十二句。初總餘別。別顯一一
各是一種清淨廣大。略束爲三。初三明三業
清淨廣大。一智證普法。二身隨佛行。三語入
辯海中。一義求亦通三業。次三明得法清
淨廣大。一獲自分解脱。二住勝進果位。三
遍具諸持。普門地言即同經初已踐如來普
光明地。後五福智清淨廣大。初二正明。後
三重顯。今初中一智安理事故云善住。二
福無不修故生信喜。然三世平等經初已
明。今更略示。謂依生及佛善住平等。且依
佛説佛佛平等。法身智身無増減故。若依
衆生。生生平等煩惱業苦有支皆等。若生佛
相望者。凡夫現在等佛過去。進修得果等
佛現在。成佛究竟等佛常住。此約三世互
望。煩惱佛則本有今無。衆生則本無今有。
菩提則衆生本有今無諸佛則本無今有。約
迷悟異則説本今。涅槃之性非三世攝。故
知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若以性淨而説。則
佛與衆生現今平等。而不妨迷悟之殊。是
故三乘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衆生寂滅即是
法身。法身隨縁即是衆生故。寂滅非無之衆
生。恒不異眞而成立。隨縁非有之法身。恒
不異事而顯現是故染淨三世一切諸法。無
不平等。況稱性互收。如是解者。名爲善住
一切智地。如地能生終歸於地。萬法依於
佛智究竟。還至一切智也。後三重顯中。一
淨前福障故。令諸福無邊清淨。二成上智
慧。由觀法界虚空。三近勝縁故成前二十。
爾時下説偈讃佛中。十菩薩各別説偈。即
爲十段。就初海慧頌中。歎佛身座。初五歎
佛身具徳。一讃智慧。二讃功徳。三神通。
四因深。五果勝。後五歎所坐嚴麗。此衆既
從座現。故多歎座。文並可知。第二雷音菩
薩十頌歎座及地。文分三別。初四直歎座
可知。次三歎於場地。即轉顯座嚴。於中初
一總顯因深徳廣。故嚴事難思。金剛下別顯。
末後一句結瑩寶座。後三偈歎地上之嚴。
於中前二地神興供嚴。後一佛力展轉嚴。
第三衆寶光髻菩薩讃中。獨讃場地殊異徳。
十頌分二前五徳用圓備。後五法化流通。
言如佛座上所應演者。九會五周之文。一
化隨宜之説。已具演於場地之中。第四大
智日頌歎佛所處宮殿。十頌分二。初一總
明。次段讃處彰人。故此偈標人顯處。凝者
嚴整之貎。睟者視也。謂肅然而視。後九別明。
於中二。前四明宮殿體攝衆徳。即廣其前
半。後五明妙用自在。即廣其後半。今初。初
一宮殿雖耀佛坐増明。即廣前炳然照耀宮
殿中也。次二頌略辯七嚴。結以智海。廣上
凝睟處法堂也。謂内持寶柱簷垂金鈴。外
列門階上羅華帳。寶樹交映寶瓔周垂。爲
七嚴也。闥小門也。洞達也。如雲布者。重重
無量次次相承也。上云凝睟則目視不瞬。
特由内無識浪故云智海湛然。次一頌。羅
以寶網列以香幢。布以焔明覆以嚴具。結
云超世。即廣上世尊處法堂也。光如雲布
者。若彩雲向日上下齊明也。後五中。一羅
身雲以調生。正顯前文現十方土。二寶樹
現三世之嚴。三略擧多嚴。四即上諸嚴卷
攝多嚴重重佛坐。五結歎無盡主伴雲會。第
五不思議菩薩。通讃場樹自在徳。十頌分
二。初一總顯。謂宿因願力深廣難思。神
通現縁生果嚴淨。後九別顯分三。初五歎
樹具徳嚴場。於中初二身幹森聳。次二枝葉
蔭映。後一華果芬輝。二有一偈。歎場地。
蓮網謂蓮華布地則下轉光輪。寶網羅空則
雲間響發。三有三偈。歎樹自在。初一收入。
後二出生。第六百目菩薩頌中。雙歎場樹
備徳。自在法化宣流。前九偈各一門。後一結
嚴周遍並顯可知。第七金焔頌。歎佛十方
功徳。一頌一力下。諸經文屡明十力。是佛不
共之徳。佛佛等有菩薩縁此發心。梵行品云。
復應修習。一一力中有無量義。悉應諮問。
故不可不知。然大般若五十三。顯揚第四。
對法第十四廣辯。今略以七門分別。一立
意。二釋名。三自性。四作業。五次第。六差別。
七釋文。然了其名則知作業。對文料揀差
別易見。故將作業差別。并釋別名。並於釋
文中顯。今初立意者。智論意云。顯佛大人
有眞實力。令外道心伏。二乘希向菩薩倣
之。能成辦大事。終獲其果故須辯之。如
來唯一諸法實相智力。此力有十種用。故説
爲十。謂於十境皆委悉正知故。由時品類
相續分別。有無量力。度人因縁故但説十。
足辦其事。謂以初力。知可度不可度。次業
力。知有障無障。以定力知味著不味著。以
根力知智多少。以欲力知所樂。以性力
知深心所趣。以至處力籌量衆生解脱門。
以宿命力分別先所從來以生死力分別
生處好醜。以漏盡力知衆生得涅槃佛以
此十度生審諦故但説十。第二釋名。初總
後別。今初總名力者。能摧怨敵義。不可屈
伏義。故説名力。瑜伽云。與一切種。饒益一
切有情。功能具相應故。畢竟勝伏一切魔
怨。大威力故。説名爲力。對法云。善除衆魔
善記問論。故十名力。十者是數。帶數釋也。
別名至文當釋。三自性者。瑜伽五十七云。
佛具知根慧根爲體。對法論云。若定若慧。
及彼相應諸心心所爲性。菩薩地。總以五
根爲性。統其文義應具六種。一最勝體
故。決擇分中慧根爲性。二引生體。對法兼
定。三剋實體。菩薩地云。五根爲性由慧勝
故。且説十力慧爲自性。所以但言處非處
等智力。不言信進等力。四相應體。對法兼
取相應心法。四蘊爲性。五眷屬體。五蘊爲
體。定共道共無漏色等。助爲體故。此雖無
文理必應爾。遮犯戒垢助摧怨故。六依
此經。融一切法以爲其性。無礙法界理應
爾故。四作業者。即是辯相至文當顯。五次
第者。諸文或有前。却各有所由。此文所列
次第。與十住全同。淨行品則界在解前。梵
行品禪定解脱當其第三。宿命居天眼之後。
餘同此。次瑜伽四十九。及智論二十七。亦禪
居第三。餘同此次。且依論明次第者。智論
云。初力爲總餘九爲別。於初力中分別有
九故。初一力通知萬法。下九展轉開之。謂
初令知因縁果報。故起業力。次業煩惱故
縛淨。禪定解脱故。解令去縛就解。次根有
利鈍。鈍者爲有造業。利者爲不生故。集業
由善惡二欲成上下根。此二種欲由二種
性。以有種種性因縁故。行二種道。謂善道
惡道。次知其過去審彼未來。次以方便壞
其因縁果報相續。故説漏盡。瑜伽有多門
次第廣如第五十説。上來依論次第。而今
禪居第七者。二論梵行。爲對自業。有離欲
不離欲。故禪居第三。此經十住爲對遍趣
行。有清淨不清淨。故居第七。若習欲成性
即界居欲後若由性起欲則界居欲前。若
執常者先説宿住。若爲執斷先辯其天眼。
餘無別理故經論皆定。六差別者。謂此十
力展轉相望。亦有差別。亦無差別。至文
當明。七釋文。然此經宗異義。皆融攝故。一
一力中具攝十力。乃至包盡法界。是以宿命
乃云智包三世。天眼則見盡法界。非唯見
盡。佛眼如空即是法界。非唯智包。亦能毛
孔頓現。業力即觀法性。豈唯但是有爲。約
門有殊故他宗不壞。第一偈即處非處智
力。謂善因樂果斯有是處。善因苦果無有
是處。惡因苦果等例上可知。處者建立義。
依義起義。能建立果與果爲依。能起果
法故立處名。於此正知故名智力。其作業
者。即如實知因之與果。及能降伏無因惡
因種種諍論。既遍知已可度者度。不可度
者爲作因縁。文中上半往因。下半顯智力。
於諸境界正解明了。即辯此力通知一切
法也。第二偈。即過未現在業報智力。瑜伽
名自業智力。今言一切業者。謂於三世中
善等三業。及順現等皆名自業。於自所作
受用果業。如實知故。與初何別。若正了知
所造善等業感愛等果。此由初力。若了能
造善惡等業感愛等果。是自業力。文中上半
往因。下半現果。第三偈。即根勝劣智力。謂信
等五根。此軟中上名爲勝劣。於此正知。及
能於彼如應如宜。爲説正法。即是作業。偈
中三句往因。一句今果。四即種種解智力。亦
名勝解。謂若從他起信以爲其先。或觀諸
法以爲其先。成軟中上愛樂名種種勝解。
亦名爲欲。欲謂信喜好樂。如或貪財利
或好名聞。好定好慧種種不同。如來正知。
令捨不淨。増長於淨。此與前根何異根約
宿成智有多少。解約現起好樂不同。論云。
若照諸根爲先。彼彼法中種種意樂。是根
智力。若正分別意樂差別。是解智力。在文
可見。五即種種界智力。界即性也謂或一二
三四五乘性等。或貪瞋癡等分行等。乃至
八萬四千行名種種性。性即種子即解現行。
故智論云。性名積集相。又九十云。性内欲
外用性作業必受果報。欲或不爾。瑜伽云。
若照勝解所起相似種子。此由解力。若
照即彼種子差別。由界智力。若習欲成性。
復云何別。欲唯大地一數。性通諸數。即寛
陜不同也。智論云。習欲成性性名深心。事
欲名隨縁起。若性即種子與根何異。根唯信
等優劣。性通善惡不同。以信等望果寛長。
能生人天三乘聖道。爲道之根。三善根但是
翻對不望果義。尚不名根。況性通於惡。
得同耶。偈云悉能顯現毛孔中者。謂非
唯佛智如空包納衆生之性。毛孔内空亦現
衆生之界耳。六即一切至處道智力。論名
遍趣行智力。遍即一切。趣即至也。行即道
也。謂諸衆生種種所行。若出離行不出離行。
各能至果。如行有漏行生五道中。行無漏
行至涅槃果。名遍趣行。若知如是種類行
迹趣入。此由界智。若知即彼行迹一切品
類。如是行迹能令雜染。如是行迹能令
清淨。此由遍趣智力。初力處對非處。此中
但明至處。又初力指因。爲得果之處。此約
果是酬因之處。故不同也。經中初句總標。
次一念即能知迅速。下十二字。所知時處。
後一句委悉開示。七即禪定解脱三昧智力。
淨行品中。加於染淨通漏無漏故。佛皆善
知。及知依此所得諸果。故名智力。此與自
業智力何別。若了諸有能修諸定。即彼能
入而非所。餘名自業力。若了依如是靜慮
等定。現三神變。無倒教授所化有情。此由
靜慮智力。偈中上半所知。下半善用。言佛
爲示現者。示其諸定現三神變。令有情喜
使滌煩惱。即令去染而得清淨。八即宿住
隨念智力。謂過去境本生本事住宿世。故
名爲宿住。於此宿住而起隨念。念倶行智
名宿住智力。瑜伽云。若知前際隨念一切趣
因。是遍趣力。若知前際名姓。苦樂等事名
宿住力。此與智論云何會釋。謂彼論云。但
知宿命所經。不知諸業因縁相續。但名爲
通凡夫亦得。若兼知業因縁相續則名爲
明。二乘能得。若知上二無量無邊則名爲
力。斯則力亦知因矣故應通云。若但知因
是遍趣力。若雙知者。即宿住力。瑜伽爲對
遍趣之因。故但云果耳。文中初句標。能念
智包三世者。三世全在佛智之中。況於隨
念。不知三世從門別。故但云宿住。刹那悉
現即包現之時極促現毛孔中。即能現之處
至微。第三句。即所現所念之事廣。第四句結
歸智力。非唯能念亦能現也。九天眼智力。
獨此從所依以立名也。若從境者。瑜伽名
生死智力。謂死此生彼墮善惡趣。大小好醜
皆能正知。知前際生死。名爲宿住。要知後
際得此力名。今文乃云佛眼者。若約五眼。
餘眼在佛皆佛眼故。此非經宗。今依十眼。
佛眼能見如來十力故。故此一力即攝十
力。擧一爲例餘九皆然。文中初句體大。次
句用廣。次句用勝。以無等故。後句結其甚
深。故唯佛能演。既言普見法界非局未來。
約宗別故。於未來門普見法界也。十漏盡
智力。於自解脱無惑無疑。亦知衆生漏盡
涅槃。於此正知名爲智力。文中。初二句所
斷。諸結即現行。隨眠即種子。習氣即餘習。
二乘不能盡習亦不能盡他漏。故不名
力。後半顯佛能滅。然上十力智即是體。力
即是用。然智即力更無別性。此中宿住隨念
相應智力。是隣近釋。自餘從境皆依主釋
設天眼從所依。亦依主釋。若宿住是境。隨
念相應智力。亦依主釋。然此十力望於自事。
各於自事中。大如水能淨如火能燒。各有
自力。若約總攝初力爲大。若約辦得涅
槃漏盡爲大。若以無礙解脱而爲根本。則
平等平等。第八法界頌中。歎佛往修十度
行滿。今得果圓。十一頌分二。初一總餘十
別。今初也。佛威神力略有三類。一者倶生
力。謂風不動衣等。二者聖威力。謂通明等
種種功徳。三者法威力。謂波羅蜜圓滿法
力。令五根中無諸非淨。四支百節有無量
力。故名堅固不可壞法身常身無邊之身。
言遍十方者即無邊身。廣大示現謂變化身。
無分別者。平等智身。大菩提行者。波羅蜜身。
昔所滿足者。衆行先成。皆令見者。大果今出。
二有十頌別顯二頌一度。皆上半往修因。下
半今得果。十度之義。十行十地一經始末亦
多辯之。須粗識其相。略啓十門。一釋名。二
出體。三辯相。四建立。五次第。六相攝。七修
證。八約教。九觀心。十釋文。今初又二。先通
名後別稱。今初。通稱波羅蜜多者。唯識云。
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
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
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
要慈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
行一切事業。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之所
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
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爲二障間雜。即三時
無悔。若七隨闕非到彼岸。故此十度應各
四句分別。其別稱及出體。三辨相至文當
釋。四建立者。爲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眞
如。故但有十。爲對六蔽漸修佛法。漸熟
有情故但説六。六中前三増上生道。感大
財體及眷屬故。後三決定勝道。能伏煩惱
成熟有情及佛法故。又前三饒益有情。施
財不惱忍彼惱故。後三對治煩惱。勤修加
行永伏永滅故。又由前三故不住涅槃。由
後三故不住生死。能爲無住涅槃資糧。後
唯四者助六令滿。方便助前三。願助精進。
力助靜慮智助般若。如深密説。五次第者。
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前。
又前前麁後後細。易難修習次第如是。六
相攝者。此十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互相
順故。般若論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
等。智論云。有未莊嚴波羅蜜即不攝者。
有已莊嚴波羅蜜即相攝者。今此經文必具
攝十。若但説六六攝後四。若開爲十。第六
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七修證
者。五位通修佛方究竟。十約因位總有
三名。謂初無數劫。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
伏。但名波羅蜜多。第二劫去勢力漸増。能
伏煩惱。名近波羅蜜多。第三僧祇勢力轉増
能畢竟伏一切煩惱。名大波羅蜜多。故上下
文中。屡言廣大波羅蜜也。八約教者。諸教
可思此教要須一一融攝。徹果該因。九觀
心者可以意得。十釋文中。第一偈明施度。
輟己惠人名之爲施。即以無貪及所起三
業。而爲其性。此有三種。謂財法無畏。止半
因中大悲行施。已該此三。此悲亦是七最勝
中前三最勝。下半果中財能資身。無畏益
心。法資法身。故得果身身最殊妙。三皆悦
物故見者必喜。亦由具七最勝故。身殊妙
也。二戒度。防非止惡名之爲戒。即受學菩
薩戒時。三業爲性。戒有三種律儀攝善得
淨身果。攝衆生戒能除物苦。遍十方者。無作
戒身等衆生故。三忍者。堪受諸法未能
忘懷名之爲忍。此約生忍。又忍即忍可。
忍即是慧。雙忍事理。即以無瞋精進審慧及
彼所起三業爲性。忍亦有三。謂耐怨害忍。
安受苦忍。諦察法忍。偈云。信解眞實即諦察
法也。色相圓滿前二忍果。放淨光明第三
忍果。四精進者。練心於法名之爲精。精
心務達目之爲進。以勤及所起三業爲性。
亦有三種。一被甲。二攝善。三利樂。初句通
前二。以被甲精進。瑜伽釋云。設千大劫爲
一日夜處於地獄。唯爲脱一衆生故。次
句即第三。下半通三果也。因既離身心相
故。果能身遍十方。五禪者梵云禪那。此
云靜慮。即以等持爲性。亦有三種。謂安住
引發辦事。既引起神通辦利生事。故見者
深喜。現法樂住諸惑不行。又資慧斷惑。故
見者惑滅。六般若者。般若梵言。此翻爲慧。
推求諦理名之慧也。此及後四。皆擇法爲
體。亦有三種。一生空無分別。二法空無分
別。三倶空無分別。攝論以加行正體後得
爲三。約六度説。瓔珞以照有照無及照
中道。而爲三者。唯約法空。三觀之義至
下當明。慧導萬行。故云修諸行海。言具
足者。具上三也。因如有目。故果獲身
智二光能滅諸闇。七方便者。即善巧也。方
謂方法便謂便宜。下四但各二種。今初謂
迴向方便。拔濟方便。文云。種種化生。即拔
濟善巧。所修成就。兼於迴向菩提。所化無
邊。果得十方而横遍。爲物取果竪窮來
際而不休。八願者。即希求要誓。有義。
即以欲勝解及信爲性。亦有二種。謂求
菩提願利樂他願。由初願故出現世間。
由後願故救生不息。九力者。不可屈伏
故隨思隨修。任運成就。亦有二種。謂思擇修
習。今言法力。即思擇諸法而修習故。攝論
由此二力。令前六度無間現前。經云成自
然力。即無師而成。不習而無不利。何能壞
哉。十智度。決斷名智謂如實覺了。亦有二
種。謂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無性論云。
由施等六成此智。復由此智成立六種。
名受法樂。由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戒等。
饒益有情。經云普門智。總含二智。別配即
初句成熟有情。次句即受用法樂。此二無
二故。成無礙力舒光普照。第九雲音頌。述
菩提樹摩尼果中。歎佛往修十地行果。十
一頌分二。初一總擧。謂佛果大用。由昔
地行及結説處。餘十次第各述一地。地義
當品廣明。今皆略述而已。初地略述四義。一
加行多劫。諸論皆説地前爲一僧祇。已爲
無量。更有異説恐厭繁文。二標入地名。三
出生廣智。謂生如來家見法實性。得妙觀
察平等性智故。四普見佛海。同下願智果
中。二地四義。一擧法標名。二別地行相。三
修行時分。四供佛多少。三地四義。一擧法
標名。世間中極云積福徳。二修諸禪定。三
忍度偏多。四聞持廣博。四地四義。一歎慧
標名。世無等故二了道品境異凡夫故。
二起慈悲異小乘故。四淨身土離身見
故。五地四義。一標入地。謂積集福智故云
普藏。十平等心故曰等門。三標地名。三眞
俗極違會令相順。四諦法俗境無不等觀。
六地有四。一歎行。二標名。三正顯行相。即
了縁起法。四明地用。得十空三昧故。七地
有四。一先標果用。二照達群機。三雙行巧
攝。四寄行標名。八地四義。一別地行相。
二明淨土果。三略釋地名。四歎地結説。九
地四義。一標地作用。二善達教法。三標示
地名。四廣行多劫。十地有四。一標起地名。
二含藏法雨。三能蔽如空麁重。四深廣難
測。故云佛境。諸偈多有結説文並可知。
第十善勇猛説頌儀中。前文多皆觀衆會。
此觀十方者。觀衆表無偏心。觀方表説周
遍。二文影略。十頌歎佛體用應機自在徳。
文分爲三。初一總顯。次八別明。後一結歎
歸佛。一一頌中各有四義。今初總歎佛令物
悟入福智。有四義者。一多衆。二心異。三悟
智。四了福莊嚴即福也。亦通二嚴。皆佛令
爾故顯衆徳即爲歎佛。別中一見佛體
用。亦四義。一起願。二具行。三見體。四見
用。二見法身。一勝故無等。二淨故無礙。三
大故周遍。四深廣故包含。三見佛色身。一色
妙。謂如金等。二相具十華藏相等。三光盛。
謂常放等。四隨機變。謂三尺無邊等。四
見佛智身。一無礙。無二礙故。眞俗無礙故。
二等空稱法性故。三知根。四巧現。五了佛
音聲。一音普遍。二説應器。三言同類。四
應無礙。六見佛光明。一多種。二遍照。三見
佛。四現變。七見佛毛光。一顯光名。二明出
處。三示往因。四令信悟。八見佛福相。一見
福相。二了福因。三示因體。四明見處。後一
結歎徳廣。一數多。二深廣。三用普。四結説。
謂推功歸佛謙己無能。上來總明第八大
叚座内衆流竟。自下第九明天地徴祥。謂
動地興供即是顯證。上來佛成正覺。衆海
雲集。各申慶讃顯佛高深。而下稱機情
上協佛願。故世主爲之興供。天地爲之呈
祥。就文分二。先動地後興供。前中三。一動
處。二動因。三動相。今初自陜之寛。且云華
藏。約下結通。實周法界。諸天重重並華藏
之内。故云其地何所不該。又染淨融故。
雖標摩竭而地震華藏。二動因中就主顯
勝。但明佛力感應道交。亦由物機。然汎
明動因。總有其十。今當轉法輪亦兼成道
餘如別章。三動相者。其地下是震即是聲。
動即是形聲兼吼撃。形兼起踊。故有六種。
此六各三成十八相。搖颺不安爲動。自下
漸高爲起。忽然騰擧爲踊。隱隱出聲爲震。
雄聲郁遏爲吼。砰磕發響爲撃。十八相者。
唯一方動直爾名動。四方若次第。若一時動
者名爲遍動。若八方次第。或一時動名普
遍動。又四方八方十方如次名三相動。又一
方獨動。十方次第動。十方同時動。又爲
三相。餘五例之。然動何所爲。依勝思惟梵
天經。所爲有七。一令諸魔怖故。二爲説
法時。大衆心不散亂故。三令放逸者生
覺知故。四令衆生知法相故。五令衆生觀
説法處故。六令成熟者得解脱故。七令隨
順問正義故。此上七縁正是今經所爲。地
論有四。非當此文。上約外器。若心地聖賢
地法性地。亦有震動等義可以虚求。二興
供中三。一標數。同生之衆亦得稱主。爲物
依故。二所謂下略列。三此諸下結遍。第
十如此下結通無盡。文分有二。一結華藏
内。二結華藏外。前中亦二。先擧此界。二其
華藏下。類華藏中一切世界。於中三。初
類衆海興供。一切世界者。謂華藏中有十不
可説佛刹微塵數世界種。一一種中。各有
不可説不可説佛刹微塵數世界。彼等一切
諸世界中悉有世主而爲供養。二其一切
下。類佛坐道場。然有二義。一彼諸世主。各
供當處之佛。二彼諸世主。亦供此佛。此
佛亦坐彼界道場。三一一下類結大衆得法。
於中有十一句。爲聞法得益。得益有三。
一聞益。各各信解故。謂信其言而解其義。
二思益。謂於所對審縁慮故。三修益。修益
有七。一修門。謂三昧方便故。二修法。謂資
糧助道故。三修果契理成就故。四修益。隨
有所得成法喜故。五修轉。各各趣入無量
乘門。及衆生界故。六修同悟解法門。合先
聖故。七修極。修極有三。一大悲極。入佛神
通境。入佛神通境。但爲益生故此成恩徳。
二大智極。入佛力境。如來力境悲智超絶。
無能及故成佛智徳。三自在極。入如來解
脱門。盡一切障心境自在。成佛斷徳。亦即
是前諸解脱門。二如於此下。結華藏外謂
以華藏例於法界。各有此會同爲一大法
界會。方是華嚴無盡説耳。上來十段。總明教
起因縁分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九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如來現相品第二此下第二正宗分從
第六經盡第十一
將釋此品四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宗
趣。四釋文。然下諸品多用此四。若有増減
至文當辯。今初來意中二。先分來後品來。
今初三分之中自下正宗。由致既彰正宗宜
顯故次來也。四分之中。已明教起因縁。次
辯説法儀式。故次來也。二品來者。曲有二
義。一前辯衆集。今顯疑現相。二前明舊衆
今辯新集。故次來也。二釋名者。一分名者。
宗正陳宗旨。揀序流通。若四分中。名擧
果勸樂生信者。擧依正果勸物信樂。是故
亦名所信因果。亦名説佛依果會。以從多
説故。二品名者。如來是能現之人。相是所現
之法。現通能所能所合説。體用雙陳以立
其稱。然如來現相各有五義。以成其十。
如來五者。一就理顯。謂法性名如。出障名
來。二唯就行。瑜伽云。言無虚妄故名如
來。涅槃三十二亦同此説。三理智合説。轉
法輪論云。第一義諦名如。正覺名來。正
覺第一義諦。故名如來。此與成實大同。四
離相説。般若云。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
去。故名如來。五融攝説。謂一如無二如。若
理若智若開若合。無不皆如。故名爲如。如
外無法來亦即如。如是來者是眞如來。現相
五者。一現面門光相。召十方衆。二現眉間光
相。示説法主。三振動刹網以警群機。四佛
前現華表説依果。五白毫出衆表教從佛
流。如是等相。是如來現相品中辯此。故以
爲名。三宗趣者。亦二。一分宗。三分正宗。
如上説。四分之宗。即以佛果無邊刹海。具
三世間無盡自在。故以爲宗。令諸菩薩
生淨信修行渉求。以之爲趣。二品宗者。以
光相表示爲宗。令上智玄悟爲趣。四釋文
者。此下二品。説法儀式是當分方便。即分爲
二。初現相品爲遠方便。後三昧品爲近方
便。今初一品大分爲六。一衆海同請。二光召
有縁。三所召雲奔。四現瑞表説。五稱揚佛徳。
六結通無窮。今初先以五門料揀諸會請
問之殊。一問之有無。二所問法異。三能問
人別四儀式不同。五疑之權實。初中前二後
二。此四有問中五皆無。謂初會標果起因
故問。第二會尋因至果故問。但因有升降
寄六會以答之。果無差別。第七當會答也。
然諸會更有問者。並當會別義以總收之。
或重明於前非大位問。第八會明因果純
熟。故須有問。謂行修無礙。六位頓成。故當
會答。第七會明稱性因果。故別有問。謂倶
入法界無差別故。亦當會答。四處都有三
百一十句問。謂初及第二。各四十問。第八二
百。第九三十。中本廣本問則難思。二所問異
者。初兩會問果廣因略。爲成信解故。第八
會問因廣果略。爲成行故。第九會問全同
初會。而因擧主佛之因。明因是果因顯唯
證故。三能問人異者。初及第九。皆同生
異生二衆齊問。以所問法衆同依故。第二
會中唯同生問。以所入位同生勝故。八唯同
生。一人自問。以造修之行各自成故。四請
問儀式。復有二義。一約言念。二約通別。初
中請有二種。一言二念。答亦有二。一言答
二示相。交絡相望應成九句。在文唯四。初
會之中具二問答。謂現相品長行念請供聲
言請。初光示法主現華表義。現衆表教。即
示相答。三昧品中以言重請。下之三品亦
以言答。第二會唯念請。如來初相答。菩
薩言説答。佛心自在不待興言。佛力殊勝
現相能答。第八會言請言答。此顯菩薩不
同佛故。第九會念請示相答。顯以心傳
心。唯證相應離言説故。二通別者。初後二
會別問通答。二八兩會別問別答。又初會。亦
得是別問別答。次文當明。第五疑之權實
者。問諸王菩薩位皆圓極。何得有疑。有云。
爲衆生疑故有云。希佛果故。又顯因果懸
隔故。然上二解初權後實。並皆有理可通
餘教。然此經中。若實若權。無非法界之疑。
以疑爲有力。與所説證爲縁起故。此事舊爾
海印頓現。疑之與答念念常疑念念常斷。
其猶像模因模之高成像之下。因模之下
成像之高。縁起法界理應爾故。次正釋文。
文分二別。先長行念請。後供聲偈請。前中
亦二。先擧人標念。謂盡於衆海皆希佛
境。並欲利生成縁起門。故標同念。二云何
下。正顯問端。有四十句。且分二別。前二十
句直爾疑念請。後二十句引例擧法請。準
義二文皆應具擧。互有影略不欲繁辭。故
下偈中。更不引例。合二處文直爾請説。
第二會中亦有此二。而引例中問同此直請。
正欲顯於諸佛道同影略之義。又四十句
中。初二十句問果。後十問因。中間十句明
化用普周。通問依正染淨因果。前是所求後
是所行。中是所知故。分是擧果故先問果。
據斯義類亦可分三。今以兩段皆有結請。
故但分二。前中亦二。先正疑念後明結請。今
初前十句問。徳用圓滿。後十句問。體相顯
著。今初十句文唯有八偈。有神通及自在二
問。世界成就品初答中亦同此。有今文闕
者。或是脱漏或是義含。無能攝取之中。攝
此二故。故下法界品中。闕無能攝取及與神
通。唯有自在。故此三事合則可一。開則爲
三故出沒不同。言佛地者。即智徳分位。然
此經宗通收萬徳故。廣則無量。略有十種。
如上所引同性經説。然體不出五。謂清淨
法界及與四智。以斯五法攝大覺性具。
如佛地經。及彼論説。然要唯有二。無所不
攝。謂眞理妙智融而無二。是諸佛地。並
有生成住持功能。故名爲地。此句爲總該
攝諸徳。下明佛果。皆答斯問。二佛境界
下。諸句皆別明佛地之徳。言境界者悲智
所縁故。亦分齊故。廣亦無量略有十種。如
出現及問明不思議品廣説。然出現多明體
遍。不思議品。以辯超勝故云十種無比境
界。問明該其因果體用。小有不同至文當
知。若準瑜伽。如來境界謂五界差別。一有
情界。二世界。三法界。四調伏界。五調伏加行
界。或説要唯有四。一所縁眞俗。二所住刹
海。三所起業用。四所應攝化。並如下説。此
與瑜伽大同。總唯有二。謂佛即境約分齊
説。或佛之境。約所觀化等。今文多顯佛之
境也。三佛加持者。謂佛勝力任持。令有所
作。廣亦無量略有十種。如不思議法品及法
雲地説。離世間品。十種佛所攝持亦其例
也。然不出三類。一如加持化身及舍利等。
二如加耆婆入火不燒等。三如加非情。
作佛事等。此與神通寛陜不同。謂六通中。
唯神境一有加持故。今此加持即是神力。
四所行者是佛所作。或説十種。如不思議
品云。諸佛世尊有十種化。不失時等。亦是
所行之行。如出現品。謂無礙行。是如來行
等。或大悲攝生。或大智造縁無思成事。方
便善巧所作究竟。皆名爲行。然約人望行。
標云所行。既是所作實通能所故不同彼
境界之中。彼智所觀所應攝化但就所故。
況所望不同。故不相濫。若準瑜伽七十八中
引深密經佛答文殊。此二別相云所行。謂
一切種如來。共有不思議無量功徳莊嚴淨
土如來境界。謂一切種。五界差別。五界如
前。五佛力者。即佛大力自在廣有無量。略
説有十。即處非處等。又有十種。謂廣大力
等。如不思議品。六無畏者。無諸畏懼故。離
世間品説有十種無畏。或説四種如常所
明。昔云。前四是異二乘功徳。佛力是破魔
功徳。無畏是伏外道功徳。未必全爾。十力
無畏亦不共二乘故。然上來多明大智功
徳。七佛三昧者。謂佛果等持數過塵算。
如師子嚬申等。略説十種。如不思議品説。
佛有無量不思議三昧等。八準答及頌名
佛神通者。謂依定發起無礙神用。或説有
十如十通品。不思議品云。一切諸佛有無
邊際無礙解脱。示現無盡大神通力。十通唯
局菩薩。或説有六如常所辯。然名通大
小。九準答及頌名佛自在。謂所作任意無
礙成就故。廣有無量或説百種。謂於衆
生自在等。各有十故略有十種。謂命自在
等。並如離世間品説。不思議品亦説有十。
謂諸佛世尊於一切法。皆悉自在等。十無
能攝取者。頌名無能制伏。答中名無能毀
壞。謂佛所作無有天上人中。沙門魔梵。及
諸二乘大菩薩等。神力能制。是故舊經翻爲
佛勝法也。略有十種。如不思議品。諸佛有
十種最勝法等。若取無能毀壞即十種大那
羅延幢勇健法。是上之十問。多在不思議
品。至下當知。二云何是諸佛眼下。十句問體
相顯著。謂六根三業。於身業中開常光
爲身光。放光爲光明故有十句。不思議法
品。諸佛有十種法。普遍無量無邊法界。謂
無邊際眼等。離世間品一一各以十門辯
釋。又出現品説佛三業。各具十義。然諸經
論。説佛常光一尋。準不思議品常妙光明
不可説不可説。種種色相以爲嚴好。爲光
明藏。出生無量圓滿光明。普照十方無有
障礙。然放光則有時不放。如諸會面門
毫相所放之類。然相海品。其一一相常放
光明。斯即放光亦通常光。而分別者。常即
湛遍。放則見有去來故。言佛智者。廣即無
量。略説有十。體不出五。謂清淨智及大
圓鏡等四智。要唯有二。謂根本後得。總攝
唯一。諸法實相無障礙智。此之十句多如
相海及隨好品。二惟願下結請。將欲引例
故。且結請。二又十方下。引例擧法請。亦分
爲二。初引例後結請。今初分二。前十句問
化用普周。後十句問因徳深廣。今初文唯有
九闕安立海。一世界海者。是化用處。如華
藏品。二衆生海是所化機。即刹中所持。三
準答及頌名法界安立海。如世界成就品。
通明法界所安立海。起具因縁等故。若因
縁者。賢首云。所化生法也。亦是前二。於
法界中施設安立故。諸經論皆説世諦。爲
安立諦。然安立言。梵云柰耶而義多含。
或云理趣。或云方便。或云法式。或云法
門。或云安立故。知即安立法式也。四佛
海者。能化主也。如華藏品廣擧其名。亦如
不思議等。品五波羅蜜海者。化所成行如
離世間品。六佛解脱海者。化所得果如法
界品。七佛變化海者。臨機神變化難化衆
生。即身業化也。如諸會不起而遍。光明覺
品長行身業阿僧祇等。皆是其文。八佛演説
海者。稱根説法語業化也。如四諦品。九佛
名號海。隨機立稱如名號品。十佛壽量海
者。隨器所感住世修短。如壽量品。二及一
切下。問因徳深廣中。一創於生死立大誓
願。二勝進大心趣求佛果。三積集菩提福智
資糧。四運諸菩薩從因至果。五慈悲喜
捨。四菩薩行。六謂永背業惑證契眞理。
餘四可知。然此十句有通有別。別則初二
寄十信。次二十住。次一十行。次一十向。以
向出離故。次三登地已上。後一等覺。此約
横論一切菩薩。若約通説各通始終。即竪
論一切菩薩也。故此十句文通行位。然皆
普攝法界深廣無邊。故云海也。並如下諸
會説。二願佛下結請。既是引例故致亦言。
此四十句答文在何問有通局。答亦如之。
通即諸會與此相應皆是答此。上所引者居
然當之。謂前衆海既是九會常隨。豈得此問
局於初會。豈復衆海問不盡耶。故知。初會
爲總九會同答此問。而爲分意別故諸分
初皆重擧諸問。則顯分分之中皆通因果
等故。則從此盡光明覺答十海問。問明已
下答十因問。不思議品下。答二十句果。
至下當知。又就四十問。十海爲總九會同
答十海。一世界成就品。答世界安立海。二
華藏品。答世界海。遮那但引因釋成現相
三昧。但是説法由致。並非別答海問。三名
號品。答如來名號海。四四諦品答演説海。
五光明覺至十忍品。別答十句因問。通答
衆生海。修因之人即所化生故。六阿僧祇品。
答變化海。長行擧數。欲顯化用難量故。偈
中廣明變化重重微細難説。七壽量住處。皆
答壽量海。八不思議等五品。別答二十句
果問。總明佛海。就徳深廣以顯佛故。九第
八會答波羅蜜海。總攝諸位皆成行故。十
第九會。答解脱海。證入法界起大用故。問
中爲次與答異者。問約本有修成自行化
他。而爲次第。謂先有世界衆生。則有佛出
修因得果故。波羅蜜海是因。解脱是果。餘
四皆大用。謂臨機變化隨宜説法稱物立
名。隨物修短。答中先人後己故。大用四海
居先。自利因果二海居後。又衆生一海。亦
可通在。九海皆爲生故。種種隨宜。顯生多
故。若約局言當會答盡。此復有二。一現相
答。下文當示。二者言説答。此亦有二。一經
來未盡。二答二兼餘成就品當引。第二爾
時下。供聲偈請中分二。先明因縁。後正
説偈。今初前請在念。佛雖已知今請彰言
使大衆同曉。前既爲法興供。今乃以供宣
心。不因拊撃。故曰自然。非無因縁。即菩
薩威力。同異生衆皆菩薩也。又表身口爲
供具故。供具皆即法界體故。二正説偈中。
十頌分二。初三歎徳請。後七擧法請。前中
亦二。初二歎佛明具説因。後一歎衆明具
説縁。今初也。前偈即悲之智已滿。爲物現
身。後偈即智之悲已圓。能斷疑除苦。有悲
必普。有智必能。故應説也。後一歎衆請中。
前半歎衆顯無異念。後半結請明説則斷
疑。後擧法請中分三。初四述前初十句
問。小有不次。但取文便。及餘一切廣大法
者。結例所餘。謂二十句外佛無邊徳。亦願説
之。不思議品廣説餘門。諸説果處皆答此
也。次一頌。述前體相顯著十句。略示可知。
二頌述化用普周十句之問。現文唯七。
以佛海中。舍於神變壽量名號。以此三海
不離佛故不問因者。長行名通諸會故
列因疑。今彰初分請當會答。又顯此會因
略果廣。第二會果略因廣故。第二爾時世
尊下。明光召有縁分。長分爲十。一放光意。
以領念故。供聲易了故。略不明念但疑
法。何以放光現相答故。答相云何。謂佛三
昧力加持放光。令菩薩來遠遠能爲。此即
佛地境界。是佛所行無攝無畏故。此爲總
意。若別明者。如文思之。又召來菩薩。亦
是言答。上之十問。至文當知。二即於下。明
光依處。面門即口。言衆齒者。表四十問。教
道遐舒。口生眞子故。咀法滋味益法身
故。總處放者。此會總故。三放佛下。顯光體
隨機多演故。四所謂下列光明。略列十名。
皆從體用立稱。五如是下結光數。六一一
下彰眷屬。七其光下。辯色相。衆寶隱映表
教道含容。八普照下。明光應遠。九彼世界
下。彼衆感通。十以佛下。偈聲命召即通擧十
號示爲所歸。十偈在文且分爲五。初六偈
自彰因果已圓。勸同觀禮。於中初一總明
二利因滿。成正遍知。次一毛光開覺。是明行
足。次一頌往來諸趣。是世間解。一念解脱可
謂善逝。次一云成正覺。即佛義焉。次一大
音演寂。謂無上士。隨心開覺。是調御丈夫。
次一諸力皆圓。即天人師也。二有一頌明
衆海已集。引例勸歸。既云已雨諸雲爲供。
是應供也。爲對引例故不當次。三一頌圓
音隨機見必蒙益。結云兩足尊。即世尊也。
四一頌義海頓演。宜速及時。如三世佛大
願而來。故結云如來也。五一頌特命有縁。
是光本意。第三爾時十方下。所召雲奔。文
分爲三。第一同會道場。第二現自在用。第
三聲光自述。今初。亦三。初總明。二所謂下別
顯。三如是等下總結。別中十方即爲十段。
一一方中皆有十事。一定方。二土海。三世
界。四佛名。五主菩薩。六眷屬數。七至佛所。
八興供雲。九申禮獻供。十化座安坐。此中
應有世界種。名略不説耳。其東方供雲應
有十種。而但九者。塗香燒香二文合故。言
各現者。主伴一一皆現也。重重無礙各遍虚
空。一一可觀名不散滅。十方化座體相各
異。而皆同名蓮華藏師子之座者。師子之義
已見上文。蓮華藏言。通有三意。一約菩薩
表含藏開敷故。二約所詮將説依報故。
三約諸會通顯華嚴故。上下還於本方坐
者。佛圓迴身皆見面故。異於餘宗但八方
故。三總結中文有其八。一略示前文云如
是等。二總明海數。謂十億刹塵。以上來所
列是華藏鱗次之海。口光各照一億十方。故
有十也。上二段前別中所無。三結主。四結
件。五結來至。六結興供。七結禮獻。八結
安坐。既爲總結故闕定方。已至會中。故闕
初海等三事。第二如是坐已下。現自在用即
爲歎徳。謂塵塵近佛念念益生。文有其八
一明諸菩薩毛孔現光。二光現菩薩。三菩
薩入塵。四塵含廣刹。五刹有如來。六菩薩
往供。七助佛揚化。八所化成益。初二可知。
三中言安立海所有微塵者。略有二義。一
一切施設依正等塵。一一稱眞故。二約觀
心。衆生意識所縁。即是法界。例依名相分
別而轉。是謂安立妄故爲塵。體皆可依是
名大刹。皆有覺性是曰如來。此明菩提證
入衆生性海。四中可知。五隨世俗故説有
三世。全稱性故並在塵中。六中供養者。通
財及法。七於念念下。助佛揚化。及第八念
念中下。所化成益。於中賢首對前開悟。
以三義釋之。一別配釋。二圓通釋。三各
別釋。初者謂以前十法門。對後所成十益。
一門得其一益。二三前却餘並如次。一以
夢自在門。夢中警覺造惡衆生。令得斷惡
免苦益故。二以菩薩行門令人正定。三以
現諸天歿生門。令生天受樂。以放逸則歿。
剋念便生故。上三人天乘。四以動刹現無
常令厭。以歎佛神變令欣成二乘益。下
皆大乘。五以嚴刹大願令修福求向。六以
攝生言詞令發大心。以佛音聲即同體大
悲故。七以佛雲雨法。令入菩薩不退之位。
已上三位在地前三賢。八以照遍滿法界土
及神變令得初地已上智眼見平等法。九
以佛普現遍法界解脱力。令得八地已上大
力大願無盡智淨國土益。十以普賢建道場。
令住佛果大願海。言生如來家者。入佛果
位故生。非是初地已上生佛家也。二圓通
者。此上十法。於此十益一一遍通。謂或一法
成十益或十法成一益。如是亙遍無所障
礙。三各別者。謂前十法門。各自開悟世界海
微塵數衆生。此以法爲益。後十益但言須
彌塵數。不言刹塵之國。則是己身以人爲
益。既各別釋則夢自在門。亦顯一切皆如
夢故。延促等無礙故云自在。餘並可知。此
上菩薩法化。始從放光終於得益。順數八
段。若逆推十二金疊無盡。一其十須彌塵數
衆生。得益方在一國。餘一切土皆爾。故
云一一國土各令等也。二此一切土益在
一念時中餘一切念時皆爾。故云念念中
也。三如是念念之益。方是一法門。所開悟
一一法門皆爾。四彼多法門。方是一念所用。
餘念念所用法門亦爾。五彼多念法門方論
一廣刹。如一廣刹。如是十刹塵數廣刹皆
爾。六彼多廣刹方論一塵内。如一塵一切
安立中諸塵亦然。七如上諸塵。方是一安立
海。如一安立海遍法界諸安立海亦然。八
遍法界安立海中業用。方是一化菩薩所化。
如一化菩薩。十世界海化菩薩。一一皆然。九
諸化菩薩。方是一光所現。如一光一一光亦
然。十彼十刹塵數光明。方是一毛孔現。如
一毛孔遍身。一一毛孔皆然。十一彼遍身毛
孔。方是一菩薩。如一菩薩。有如是十億佛
刹微塵數。各世界海微塵數菩薩。遍身毛
孔皆爾。十二上來所明。十一重作用。方論
來此一會。如此一會。於餘佛會亦復如
是。此後一段偈文具之。又上十二重。一一
開之爲二。便成二十四重。且如一念望一
切念。即是二義。類例相似合之爲一。餘十
一重準此思之。如是重疊無盡。各周法界。
唯智頓觀非心識境。華嚴海會大用皆然。第
三光聲自述。前既光聲召命。今亦光聲自述。
菩薩位極用窮深廣。若非自述時衆難知。
十頌分二。初一總明。兼陳説處。後九別顯
徳用殊勝。文分爲三。初三通顯體用自在。
初偈悲智相導。度衆生而不疲。次偈空有
雙觀。入法門而常寂。後偈物我無滯。故化
他而自清。次五頌。別敍前現自在與前影
略。一身遍十方智觀寂滅。即顯不唯來此
會也。二身光普入智眼遍觀。三住一毛端
遍動諸刹。況乎於上處寶蓮華。四塵塵多
身。門門化異。擧一歿生門可以例諸。五念
劫無礙結由證深。念劫既融故。於念念能
作法性無礙者。分與無分皆無礙故。謂證
理不唯無分。故在一切處而全在一法。一
切法亦然。各有四句身等不唯分。故常在
此而無不在思之。後一偈結廣有歸。普
賢勝行皆入。非獨向來所陳故。能光中演
斯自在。大文第四現瑞表法。上所現相。
召有縁衆集。將陳故重現斯瑞。瑞文有
三。初光示法主。二現華表義。三現衆表
教。法藉人弘故先明主義。爲教本故在教
前。今初示主。文分爲六。一意。二體。三名。四
相。五展。六收。今初可知。二放眉間光即光
體也。眉間者。表離二邊故。於體不計有
無二邊。於義不著常無常等諸法相邊。於
行不習苦樂二邊。於道不住邪正二邊。於
人不執因果二邊。於教不説世出世二邊。
於諦不見眞俗二邊。於化不定權實二邊。
是故爲衆放眉間光。三此光下辯光名。菩
薩智光者。令得能知智也。普照十方藏者。
令照所知境也。藏有三義。一智光含徳無
盡故。二以十方刹海各於塵内重含諸刹
故。三亦通於五藏。以言智光故。照初二藏
令菩薩證。照次二藏令菩薩成。證則得於
涅槃。成則得於菩提。照第五藏令化令淨。
三中後二如下業中。四其状下顯相。謂色
如燈雲猶日月。洞照周遍潤澤雨法雨故。
具如相海品。五遍照下展即光業用。於中
分五。一所照分齊。謂盡十方一切佛刹。二
光所現。謂土及衆生。三動刹網。以諸世界
重疊影現。交互相當。猶如網孔。四塵現
如來。五隨機雨法。略擧三法皆下所顯。
初法輪雲示其所行。二出離雲示其所度。三
大願雲示説法主。謂將説普法。令知法
主大願。普周刹塵内故。第六作是下。收
則示有終歸。證從佛流。眉間出光修因
順果故須右繞。自下升高故從足入。履
佛所行方證入故。第二爾時佛前下。現華
表義文有二別。一總標華現爲坐。所現
中方衆。故通表所詮佛華嚴故。別表華
藏佛所淨故。故於佛前出此蓮華。既通表
華嚴亦具同時具足等十門及教義等。而其
本意正表義耳。忽然現者。依理起事難測
量故。二其華下顯具徳嚴。文亦有二。先標
十種顯徳無盡。後所謂下。別列十句。前六
體備衆徳。後四妙用自在。今初。蓮子住處。
有含藏之義。故名爲藏表示法門。一含一
切。華藏之名由此而立。後妙用中。一念況
多摩尼寶王。即前藏體。影現佛身。即依正無
礙。既發多聲聲皆演法。第三此華生下。現
衆表教。文略有三。一現衆時。言一念者華
生無間表教義相應。二現衆處。謂白毫中
表教從所證淨法界所流。爲衆教源。如
白爲色本。三有菩薩下。正明衆現。亦分
爲三。一主屬齊現遍詮諸法。故云一切所
詮圓滿。是曰勝音圓教法門。必攝眷屬故。
下文云。世界海微塵數修多羅。以爲眷屬。
權實無礙故曰倶時。二右繞下。申敬就座。
主伴雖殊並修因順果。故右繞如來。文義
相隨故。依華坐。正助不等臺鬚有差。上
義依理明故忽然而現。今教由人立。故衆
從佛流。亦如涅槃從牛出乳。三其一切下。
彰其徳業。主教是宗故偏歎主。文有十句。
略爲二解。一竪配十地。此明普攝十地
功徳。一句一地。初地歡喜得智證如。二地
性戒。是佛所行。三地多聞入法身海。四行道
品。善友是依。五地總行現通利物。六觀法
界般若現前。七功用已終。故佛與力。八
無生無動住三昧心。九爲法師見無邊法。
十具於大盡三昧等圓。初地尚攝諸地功徳。
況於後後不具前前。二横就極位釋者。
一理智了眞。二量智入行。三證窮法身。四
常觀受用。五毛現神變。六念觀法門七外
感佛加。八内安身定。九竪見來際。十横無
不圓。故此十句攝爲五對。若横若竪能
必具。故爲二釋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九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大文第五稱揚佛徳。既現既至任力稱揚。
自申罔極之情。顯佛無涯之徳。文分爲二。
初一眉間菩薩讃。後十十方菩薩讃。新衆纔
集佛便現瑞。文不累書故編成次。以讃徳
相類結集。併之一處。乘現勝音之次。先
擧勝音之偈。後十菩薩即如次十方。昔人不
曉斯文。便將後十爲勝音眷屬。非唯章疏
之失。亦乃翻譯有違。何者。且眉間出衆。即
主伴皆讃。十方來衆寂無一言。主伴禮儀
一何疏索。況準法界品例來者皆有讃詞。
細尋菩薩之名。與前十方如次相似。但
由譯人不審致。令名小乖差。至下文中一
一對辯。今初。勝音文分二。先説偈儀。後正説
偈。下十例然。偈中總相讃佛。亦舍諸問思
之可知。十頌分三。初三直就佛歎。次六約
衆歎佛。三有一偈雙結主伴。初中三偈。
皆歎如來體用無礙。於中初一不動本而
周遍。則十身圓融遍四法界。後二不壞小
相而廣容。上則事如理故。此則事含理故。
於中前一偈半。一毛攝三世間。後半類餘。
謂遍法界内皆有佛身。無有一毛不含刹
海。又一毛表解脱門。諸佛菩薩智所住故。
現多刹海者。門門皆是淨土因故。次六偈約
衆歎者。聖賢輔翼顯主勝故。六偈總明主
伴皆遍於中。初二總身總相遍。後四總身
遍別中。既微細難思故。唯普智方知普行方
立。三雙結可知。第二十方菩薩讃徳。十
方即爲十段。今初。東方。言衆中者。大衆海
中前列名處。名觀察勝法蓮華幢。幢相高
出。王是超勝。此喩相似。光慧即是所喩幢
體偈中讃佛眞應二身。密答上佛地。如來
智等攝佛地故。十頌分二。初三讃眞後七
讃應。讃眞必體用雙美。讃應唯約用明。
欲顯門差實非體外。今初也。於中初一
讃智身。次一讃法身。後一雙結智。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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