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First] [Prev+100] [Prev] 528 529 530 531 532 533 534 535 536 537 538 539 540 541 542 54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教義相對。亦通二釋。教望於義。及前人望
於法。兼通有財。並可思準。第五展演無窮
者。謂初於最清淨法界。開爲理智兩門。即
涅槃菩提之異。又理開體用即大方廣。智
開因果即佛華嚴。總連合成詮。即題中經
字。又展此目以爲初會。初會總故。十海是
理。十智是智。十海之中含於體用。十智之中
亦含因果。又華藏世界及遮那遍中。即依正
二果皆是佛字。大威光太子略示因華。彼二
所證所觀即大方廣。即總成一會。所信因果
體用。又展此會。以成後八四周因果。各因
是華果即是佛。其所修所證之體用。即大方
廣。又展此九會遍周十方。謂如第二會光
明覺品辯一類之會已遍十方。餘會亦爾。
又展此諸會各有主伴。如説十住。十方菩
薩皆來證云。十方國土皆説此法。則前遍法
界之會。各有重重主伴。乃至遍於塵刹異
類界等。無盡時會。皆不出大方廣佛華嚴清
淨法界。第六卷攝相盡者。謂從後漸卷乃
至不出九會。九會不離初會。初會不離總
題。總題不出理智。非理不智故理外無智。
非智不理故智外無理。則理智不二。亦攝
智從理。離體無用攝用歸體。體性自離。
故體即非體。本來清淨強名之清淨法界。
是以極從無盡乃至一字無字。皆攝華嚴
性海。無有遺餘。第七展卷無礙者。謂正前
展時即後常卷。正後卷時即前常展。展時即
卷故。無量無邊法門海。一言演説盡無餘。
卷時即展故。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説無邊
契經海。第八以義圓收者。上來諸門。或以
七字攝盡。如前已辯。或以教義攝盡。或
以理智攝盡。或以人法攝盡。或信解行證
攝盡。或唯普賢文殊毘盧遮那三聖攝盡。
謂大方廣即普賢。普賢表所證法界故。華嚴
即文殊。文殊表能證故。佛即遮那具能所
故。又大即普賢。普賢菩薩自體遍故。方廣即
文殊。文殊表即體之智故。華即普賢。普賢
行故。嚴即文殊。文殊以解起行故。佛即圓
解行之。普賢文殊證法界體用之普賢文殊。
成毘盧遮那光明遍照。第九攝歸一心者。上
來諸門乃至無盡。不離一心。一心即法界
故。起信云。所言法者。謂衆生心。心體即大。
心之本。智即方廣。觀心起行即華嚴。覺心
性相即是佛。覺非外來。全同所覺故理智
不殊。理智形奪雙亡寂照。則念念皆是華嚴
性海。第十泯同平等者。爲未了者令了自
心。若知觸物皆心方了心性故。梵行品云。
知一切法即心自性。則成就慧身不由他
悟。然今學法之者。多棄内而外求。習禪之
者。好亡縁而内照。並爲偏執倶滯二邊。
既心境如如則平等無礙。余曾瑩兩面鏡。鑑
一盞燈置一尊容。而重重交光佛佛無盡。
見夫心境互照本智雙入。心中悟無盡之境。
境上了難思之心。心境重重智照斯在。又
即心了境界之佛。即境見唯心如來。心佛重
重而本覺性一。皆取之不可得。則心境兩
亡。照之不可窮則理智交徹。心境既爾。境
境相望心心互研。萬化紛綸皆一致也。唯
證相應名佛華嚴矣。第二釋品名者。梵云
薩婆嚕鷄印徠驃訶柰耶鉢攞叵婆娜忙
鉢里勿多。此云一切世間主莊嚴法門威徳
名品。今文存略。世者時也。即是世間主者君
也。謂即諸王及佛。然世間有三。一器世間即
是化處。二衆生世間即所化機。三智正覺世
間即能化主。主則唯二諸王及佛。主於器
界及衆生故。佛非世間。從所統受稱。妙謂
法門體用深廣難思。即主之所得。嚴謂
飾。乃有多義。一器世間嚴。謂其地堅固等。
二衆生世間嚴。謂衆海各具法門威徳故。三
智正覺世間嚴。謂於一切法成最正覺。三
業普周法門無盡故。所以長行諸王之嚴。
偈頌讃徳皆顯嚴佛。衆生不嚴不感佛興。
正覺不嚴不能爲主。器界不嚴非眞佛處。
復由佛嚴顯遇者有徳。衆生嚴輔顯佛超
勝。如是互嚴亦爲妙嚴。諸經無此廣嚴故。
但初名序品。今明序已兼正。故廣讃諸嚴。
以爲華嚴之由序。舊云。世間淨眼品者。謂
所得法眼能淨世間。故淨即嚴義。餘如前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三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等十別解文義者。然此經。文富義博。勢變
多端。況一義一文包攝法界。是以古徳明十
例科判。欲顯難思。其第一名本末部類。但
顯此經無盡非科今文。前已具明。故今略
之。加前後鉤鎖亦有十例。一本部三分科。
二問答相屬科。三以文從義科。四前後
疊科。五前後鉤鎖科。六隨品長分科。七隨
其本會科。八本末大位科。九本末遍收科。十
主伴無盡科。初本部三分者。謂序正流通。
初品爲序分。現相品下爲正宗。流通有無古
有七釋。一光統律師。以法界品爲流通。由
入法界廣無邊故。二隋遠法師。以法界品
内善財下屬流通。寄人顯法故。三裕法師。
以法界品後偈爲流通。以歎徳無盡故。四
有云。末後二頌爲流通。以結説無盡歎
勸修故。五或云。經來未盡。故無流通。六或
云。以餘眷屬經爲此流通。以彼是此所流
出故。七或云。此經總無流通。以法無盡説
無休息故。故諸會各無流通。不同大般若
諸會皆有流通故。此上七解各是一理。而前
六皆有第七獨無。若義會之應成四句。一
有序正無流通。如第七。二唯正宗無二分。
由自初曁後。皆顯玄微並悟物故。初雖
列衆而歎佛徳。後雖寄人有修相故。三
具三分。四倶不可説。即言亡言故。約義
包含不可局取。今依具三以分三分之
興。彌天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所以三
者。夫聖人設教必有其漸。將命微言先彰
由致。故受之以序分。由致既彰當機受法。
故受之以正宗。正宗既陳務於開濟。非但
篤於時會。復令末葉傳芳。永耀法燈明明
無盡。故受之以流通。非唯一部當會當品
等。皆容有之故依三也。雖六解皆通。今依
第二。以奇人進修示物有分流通相故。故
慈氏云。若有敬慕心。亦當如是學。初之一
解。令正宗中闕於證入。第三但屬善財之
一相故。末後二偈。但結偈中佛徳。非通一
部。十行等末類有此偈。經來未盡。未必在
後眷屬流通。但約義故。故依遠公。二問答
相屬科者。古云。此九會中。大位問答總有五
番。第一會中。大衆起四十問。或當會答盡。
名擧果勸樂生信分。二從第二會初有四
十問。至第七會末答盡。名修因契果生解
分。中間雖有諸問。並是隨説隨問。非是大
位問答。不思議品不問因故。三第八會初
起二百句問。當會答盡。名託法進修成行
分。四第九會初起六十句問。如來自入師
子頻申三昧。現相答名頓證法界分。五福城
東善財求法等別問別答。名歴位漸證分。古
徳以善財猶屬正宗。故今既判入流通。則
前唯四兼取流通。以爲五分未爽通塗。三
以文從義科者。此經一部有五周因果。即爲
五分。初會中一周因果。謂先顯舍那果徳。
後遮那一品。明彼本因名所信因果。二從
第二會至第七會中隨好品。名差別因果。
謂二十六品辯因。後三品明果。亦名生解
因果。三普賢行品辯因。出現品明果。即明
平等因果。非差別顯故。亦名出現因果。四第
八會初明五位因。後明八相果。名出世因
果。亦名成行因果。五第九會中。初明佛果
大用。後顯菩薩起用修因。名證入因果。因
果二門倶證入。故各分因異果亦爲十也。
四前後襵疊科者。一部分二。謂前九會是
本會。亦是佛會。佛爲主故。從文殊至福城
東已後。並是末會。亦是菩薩會。以諸善知
識爲會主故。二就前中亦二。初八會明所
成解行。後一顯所證法界。三就前中復二。
初七會明歴位修成行。後一明圓融周普行。
四前中復二。初明修生因果。後普賢下二品。
明修顯因果。五就前復二。初明修生因。
後不思議法等三品。明修生果。六就前復
二。四明位中因行。後十定下。六品明位後
之行。七就前復二。初明地前比行。後第六
一會。明十地證行。八就前亦二。初明位前
十信行。後第三會已去三會。明入位三賢行。
九就前亦二。初明所信佛果法。後問明品下
三品。明能依能信菩薩行。十就前中復二。
初會明佛依報果。後名號下三品。明佛正報
果。五前後鉤鎖科。亦分爲十。一第一會爲
依報因果。前明依報果。後毘盧遮那品辯
因。二更取毘盧遮那。及第二會初三品。爲
正報因果。前因後果。三以名號至菩薩住
處。名依起因果。依於本有而修起故。前果
後因。四從問明品至隨好品。明差別因果。
前因後果。五取不思議下至普賢行品。爲
圓融因果。前果後因。以不思議等與前爲
果。果別於因。與後爲果則一一融攝。然
有六義證成。一因果相屬科中。多先果後
因故。二四十八後未有證成。普賢行後
有證成者。結屬前故。三普賢品初。無別發
起。便即躡前云。略示如來少分境故。四以
義明之。不思議法顯佛徳難思。一一圓融
故。五前雖有問不思議品初重念問故。六
第二會初已有三業。爲差別果故。由斯六
義故。普賢行品得屬前因。六取普賢行及
出現品。爲平等因果前因後果。七取出現
及離世間品。爲出現因果。前果後因。成佛涅
槃亦因現故。非説眞成由離世間爲因方
能現世。八離世間品爲成行因果通辯行
故。具因果故。九取離世間品及法界品。爲
法界因果。前因後果由離世間稱法界故。
故因不依位果唯證入。十法界一品自爲證
入因果。先果後因。其善財已下亦爲無盡
因果。先因後果故。歴事至普賢一毛因則
無盡。普賢説佛徳過虚空。而果無盡以爲
流通。故不明之。六隨品長分科者長分
十。一通辯教起因縁分。二現相品下明佛
果無涯。大用分三。毘盧遮那品擧彼往因
證成分。四名號下三品。明大用應機普周分。
五問明品下至十地品末。明諸位差別
修分。六十定品下至隨好品末。明差別因圓
果滿分。七普賢行品下二品。明普行因成現
果分。八離世間品明因果超絶世間分。九法
界品中前分。明大衆頓證法界分。十爾時文
殊下。明一人歴位漸證分。七隨其本會科者。
亦爲十分一初會名擧果令信分。二第二會
明能信成徳分。三第三會初賢十住分。四第
四會中賢十行分。五第五會上賢十向分。六
第六會聖位十地分。七第七會因圓果滿分。
八第八會普賢大行分。九第九會初行成證
入分。十善財下善友教證分。八本末大位科
者。本會爲九。末會有五十五。總爲六十
四分。九本末遍收科者。先九會爲九分。文殊
爲六千比丘説法。爲第十分。及善財歴一
百一十善知識。總一百二十分。若開諸龍及
三乘會。及彌勒後文殊普賢三人。便成一
百二十五。以慈氏云此長者子經由一百一
十善知識已然後而來至於我所。則彌勒已
前已有一百一十故。及三千大千世界微
塵數善友。其分數彌多。若合爲一則一百
二十六分。十主伴無盡科者。一一會一一品
一一法。皆結通十方。如此間説十方虚空
法界一切世界。乃至一切塵中皆如是説。
此結主經也。又彼一一會等。皆有他方塵
數菩薩來證法。此結伴也。即主伴相與周
遍法界。重疊無盡。是則段數亦無盡無盡也。
上來十例各顯一理。然亦無盡。若依常用
應依三分。謂初品爲序。現相品下正宗。
法界品内爾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出下
明流通。序中就文分二。初此土序。二結通
十方無盡世界序。初中復二。初證信序。後爾
時如來道場下發起序。然此二序廣如常解。
今但略陳。初證信者。若原其所由。則阿難請
問如來令置。如智度論及大悲經説。若覈其
所以意有六焉。一爲異外道故。外道經首。
皆立阿優以爲吉故。此約如是。二爲息諍
論故。智度論云。若不推從佛聞言自制作。
則諍論起。故今廢我從聞。聞從佛來故
傳歴代妙軌不輟。此局我聞。三爲離増減
過故。佛地論云。應知説此如是我聞。意避
増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親從佛聞。文義
決定非謂傳聞有増減失。四爲斷衆疑故。
眞論引律云。結集法時。阿難昇座變身如
佛。衆起三疑。一疑大師涅槃重起。二疑他
方佛來。三疑阿難轉身成佛。説此如是我
聞三疑頓斷。既言我聞即非佛明矣。上二
義通約信聞。五爲生信故智論云。説時方
人令生信故。此局後四。六爲順同三世
佛故。此通六種。若準佛地論科爲五事。一
總顯已聞。二教起時分。三別顯教主。四彰
教起處。五顯所被機。今依智論開初總顯
已聞。作信聞二種爲六成就。一信。二聞。
三時。四主。五處。六衆。然信聞二事。文局初
首義通九會。時主二種文義倶通。處衆二
事文義倶局。隨相則爾約實互融。上來略
依三分二序。然此經體勢少異。故依五分
釋文。而合後二名依人證入。就第一擧
果分中。或科爲十。一教起因縁分。即初一
品。二大衆同請分。三面光集衆分。四毫光示
法分。五眉間出衆分。已上在第二品内。六普
賢三昧分。七諸佛同加分。八法主起定分。
九大衆重請分。已上在第三品内。十正陳
法海分。在後三品内。若以義從文。且分爲
三。一教起因縁分。二現相下説法儀式分。
三世界成就下正陳所説分。就初分中亦分
爲十。一總顯已聞。二一時下標主時處。
三始成正覺別明時分。四其地下別顯處嚴。
五爾時世尊下教主難思。六有十佛世界下
衆海雲集。七從爾時如來道場下稱揚讃徳。
八爾時如來師子座下座内衆流。九爾時華
藏下天地徴祥。十如此世界下。結通無盡。
今即初也。如是我聞者。謂如是一部經義。
我昔親從佛聞故。佛地論云。謂傳佛教者。
言如是之事我昔曾聞。如是總言依四義
轉。一依譬喩。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
許可。具如彼論。餘更有釋意不殊前。此上
總合信聞。若離釋者。先釋如是信成就也。
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爲能入。智爲能度。信
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
肇公云。如是者。即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
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
傳。故稱如是。有云。聖人説法但爲顯如。
唯如爲是故稱如是。此唯約所詮之理。次
眞諦三藏云。眞不違俗名之爲如。俗順於
眞稱之爲是。眞俗無二故稱如是。此約所
詮理事。若云如斯之言是佛所説。則唯約
能詮。有云。如者當理之言。言理相順。謂之
如也。是者無非之稱。此明説事如事説理
如理。明能詮之教。稱於事理也。融公云。
如是者。感應之端也。如以順機受名。是以
無非爲稱。衆生以無非爲感。如來以順
機爲應。經以言教出於感應。故云如是。
此兼對機。上來諸釋各是一途。更有諸釋。
言異意同。若依生物之信。應如智論及佛
地合釋。若取敵對阿優。應如眞諦所釋。
今當廣之。外謂阿之言無。優之言有。萬法
雖衆不出有無。此即斷常之計。今云。如即
眞空。是即妙有。既無俗外之眞。故空而非
斷。無眞外之俗。故有而非常。即對破邪宗
以彰中道。一代時教不出於斯。故云如是。
若華嚴宗□無障礙法界曰如。唯此無非
爲是。應隨教門深淺。以顯如是不同。二我
聞者聞成就也。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言
而不傳便是徒設。不在能説貴在能傳故。
次明我聞。我即阿難。聞謂親自聽聞。云何
稱我即諸蘊假者。此用何聞。若依大小乘
法相。各有三説。一耳聞非識。二識聞非耳。
三縁合方聞。然或具四縁八縁等。雖因耳
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法雖無我言語便
故。隨順世間故稱我聞。非邪慢心而有所
説。若依無相。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縁空
故而不壞假名。即不聞聞耳。若約法性。此
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眞我。根
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無礙法界之法門也。
然阿難所不聞經。或云展轉傳聞。或云。如
來重説。或云。得深三昧。或自然能通。上皆
就迹而説實。是大權菩薩影響弘傳。如不
思議境界經。斯爲良證。但隨機教別。故見
聞不同。上來總顯已聞竟。第二標主時處
者。即三成就。言一時者時成就也。時者亦
隨世假立時分。一者揀異餘時。如來説經
時有無量。不能別擧。一言略周。故云一
時。如涅槃云。一時佛在恒河岸等。即法王
啓運嘉會之時也。亦可機教一時。謂上言如
是言。雖當理若不會時。亦爲虚唱。今明
物機感聖聖能垂應。凡聖道交不失良機。
故云一時。佛者主成就也。具云勃陀。此云
覺者。謂自他覺滿之者。雖具十號佛義包
含。故偏明之。義見題中。三在摩竭下處
成就也。眞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辯之。摩
竭提國者。通擧説處。此云無毒害。以國法
無刑戮故。表能化法。或云遍聰慧。聰慧之
人遍其國故。表所化機。阿蘭若法者。別擧
説場也。阿蘭若者。此云無諠諍。即事靜也。
法者所證眞理。二障業苦諠雜斯盡也。事
理倶寂故加法言。菩提場者。菩提云覺。即
能證大智圓明究竟也。場者證菩提之處也。
然事處即天地之中。王舍城之西二百里。金
剛座上。約法則萬行皆是道場。理智相會之
所。故爲表所説如所證。故不移其處説
之。若圓融時處等。並如前説。第三別明時
分者。前標一時未知何時。故今別顯是初
成佛時。亦彰大師出現時也。此教勝故衆教
本故。在於初時。初言尚總幾日之初。九會
之文同此初不。略爲三解。一約不壞前
後相説。纔成初七説前五會。第二七日説
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時。以祇園身子
皆後時故。常恒之説不妨後時。雖能頓説
有所表故。初五信解行願最在初故。故皆
云不離道樹。第六會因地證位居其次深。
故無不起菩提樹言。法界極證最在於後
故。亦顯二乘絶見聞故。雖異處別時亦不
相離。爲寄穢土以顯淨故。須前後耳。若
爾世親那云初七不説但思惟行因縁行耶。
世親纔見十地。即爲論釋。或則未窮廣文。
或則知見有異未全剋定。菩提流支意大同
此。二順論釋。九會皆在二七日後。二七非
久亦名始成。三約實圓融釋。皆在初成一
念之中。一音頓演七處九會無盡之文。海印
定中一時印現以應機出世機感即應。應即
有説無非時失故。祇園身子。蓋是九世相
收。重會之言亦猶燈光渉入。故法界放光。
亦見菩薩遍坐道場成正覺故。此經十地
之初無二七之言。二七之言順別機故。故
諸經論。顯初説時有多差別。謂普耀密迹二
經。第二七日即説三乘。法華過三七日方
云説小。四分律中六七。興顯行經七七。五
分八七。智論五十七日。有云。與十二游經一
年大同。時既不定説亦不同。皆根器所宜
見聞有異約佛赴機無時不説。望器無感
未曾有説。登地恒見常説一味之經。就佛
而言無説不説。若攝方便。皆一乘之印現
差別耳。無涯之説不應局執故。應總攝以
爲十重。如前已辯。上顯時分。次釋成正覺
義。約教不同。小乘三十四心斷結。五分法
身初圓。名成正覺。是實非化。大乘之中約
化八相示成。約報十地行滿四智創圓。名
曰始成正覺。據實即古今情亡心無初相。
名之曰始。無念而照。目之爲正。見心常
住稱之曰覺。始本無二目之爲成。約法
身自覺聖智。無成無不成。若依此經。以
十佛法界之身雲。遍因陀羅網無盡之時處。
念念初初爲物而現。具足主伴攝三世間。
此初即攝無量劫之初無際之初。一成一切
成無成無不成。一覺一切覺無覺無不覺。
言窮慮寂不壞假名。故云始成正覺。如出
現品及不思議法品廣顯。攝前諸説。皆一乘
之所現也。第四別顯處嚴者。然此下處主及
衆。即三世間嚴。三中前二即如來依正。衆即
淨土輔翼不空。今初器界嚴者。即廣於前場
之嚴。顯成前覺之妙。異於餘經之處。於中
四事各十種嚴。明即染顯淨即爲四別。第
一地嚴。第二樹嚴。第三宮殿嚴。第四師子座
嚴。然此諸嚴各具三釋。一約事可知。二
表法。謂地表心地法身。樹表菩提。宮殿表
無住涅槃。座表法空等。三就因行。謂一以
窮心地法身之因。報得増上金剛之地。二
以般若爲因。三以悲智相導爲因。四亦以
法空爲因。然或一因行成一切嚴或一切
行成一嚴。或一行成一嚴。或一切行成一
切嚴。以通融別純雜無礙。今但明一行一
嚴顯所表故。然各攝無盡之徳故。四事皆
有十句。初總後別。今且就文各分爲四。今
初心地十句分四者。第一總顯地體。二四
地相具徳。三四地上具嚴。四一擧因結用。
今初標以堅固釋以金剛。諸教或云。木樹
草座。多云座是金剛。今全地金剛。則權實斯
顯徹華藏故。廣如彼品次上妙下地相具
徳。約因釋者。一寶輪者。一攝一切圓行致
故。二及衆寶華開覺悦他故。三清淨摩尼
圓淨明徹故。以上三行用嚴心地故。結云
以爲嚴飾。上皆形色四即顯色。謂青黄等
殊。名諸色相種種重疊深廣如海。互相映
發。等彼波瀾或諸色倶生。或更相攝入。含
虚瑩徹。現勢多端。名無邊顯現。此由隱顯
自在定散無礙。隨機利行之所致也。三摩
尼下。明地上嚴者。一寶幢曲有五句。一摩
尼爲體。二三光音明用。四五網纓辯飾。就
因行者。降魔伏外爲幢。智光常照慈音外
悦願行交羅戒香芬馥。四攝周垂故。二摩
尼雨寶表神通如意。隨機變現雨法寶故。
三妙華散地。亦多因行遍嚴心故。四寶樹行
列者。徳行建立故。四佛神力下擧因結用。
佛力者出所因也。嚴具多門別説難盡故。
總云一切悉現。或於樹中現。或於上諸嚴
具及地中現。明一一行中皆道場故。第二
覺樹嚴者。即大智因感有十一句分四。初
一總顯高勝。長聳迥露圓妙獨出故。約因
即智超數表爲高。本性不昧爲顯。成物具
徳曰殊。更無二眞爲特。約果樹即菩提。
二金剛下六句。明體攝衆徳。一身是金剛金
剛三昧本智因故。正行成立爲樹身也。二
幹是琉璃。本智發解内外明徹故。三雜寶枝
條。解隨境差故。四條假葉以爲嚴。智資定
而深照。寶葉雖異共成一蔭。百千定門同
歸一寂。自蔭蔭他也。五寶華異色在樹。
分枝承光色。同於地布影。表神通等法
依定有差。倶承智光影現心地。六華雖
不同。果皆如意無邊行海。同趣菩提。若自
利果成内則含輝。若身心湛寂外便發焔。
若觸境斯明。若利他果立未熟。則含輝解
生佛相。已熟則發焔還流教光。體如之行
所成果。無異因之果故。與華間列故。下經
云。菩薩妙法樹。生於直心地等。三其樹下
三句。明妙用自在展轉成益。初依菩提智
放教智光。次依智光雨圓明法寶。後教成
悲智。即菩薩現前。無心行成。故如雲出。四
又以下一句。擧因結用。謂佛力爲因。流音
演法以如如力。則智演法音。音還如性故。
無盡極廣多故。無盡竪長故。無窮無間故。
稱恒也。第三如來所處下。明佛宮殿嚴十
句分四。初一總明分量。宮可覆育即是慈
悲。殿可朝宗。所謂圓寂。悲智相導。若樓閣
相依。廣者無邊法無外故。博者不隘法内空
故。嚴者。莊飾具衆相故。麗者。華美法義備
故。充十方者。稱法性故。二衆色下二句。體
相圓備。一體是摩尼積徳鎔融之所成故。
二相嚴多種。神通等法悲寂用故。三諸莊嚴
下六句。妙用自在。一衆行發光灑法如雲。
雲更多義至下當辯。二光幢獨出。萃者聚
也。即承光聚影而成。謂悲寂交際承智起
應降魔超出故。三内容衆海無邊菩薩。即
道場外者亦在其中。即依中有正。亦果中
有因。即明涅槃衆聖冥會。四聲光寶網網
者。爲防禽穢以益殿嚴。猶大教網。外防
惡見内益悲寂。教皆圓妙以寶而成。故能
出佛智光。圓音妙説言不思議音。略有四
義。一音聲繁廣。二所説難量。三聲即無義。
四一具一切。五出生果用。即正報大用在
此依中。依正混融參而不雜。明依大涅槃
能建大義。故曰出生。六無染現染。衆生是
正居處。是依染違性淨不言出生。妄無自
體還依眞現。四又以下擧因顯廣。謂徳
廣難陳故。今總結由佛力故。一念頓包事
理染淨一切法界。況多念耶。然上充遍十方。
即通局無礙。集菩薩衆出佛神通。即攝入
無礙。現生含宅即染淨無礙。悉包法界廣
陜無礙。一念即能延促無礙。又集菩薩因
果無礙。出佛神通依正無礙。十種宮殿。此
應説之。第四其師子下。師子座嚴十句分
四。初一總顯形勝。師子座者。人中師子處
之。又説無畏之法故。得法空者何所畏
哉。空乃高而無上。深不可測。廣而無外邊
不可窮。妙乃即事而眞。好謂具徳無缺。二
摩尼下六句體徳圓備。一座臺。摩尼即處
正可依處。摩尼隨映有差。法空隨縁
成異。中道妙理正是可依。二周座華網。即
外相無染交映本空。三淨寶爲輪。輪謂臺之
處中周匝。輪圍即具徳周遍。四華纓周垂。諸
覺諸通垂化周攝。五寶嚴填飾堂等略擧。凡
諸總包無處不嚴。故云備體。顯於法空
全收萬像。無事非理故。六寶樹間飾間上
象也。即菩薩妙法樹。隨化分枝隨因感
果。並依無相義曰周迴。凡聖相資名爲間
列。三摩尼光下二句。妙用廣大。一淨寶出
光如雲。渉入法空亦爾。一一智中知一切
法。一一法體顯一切智。爲互照也。二主伴
寶用互相發揮。謂佛化摩尼能作佛事。智
論云。輪王寶珠但隨人意能雨寶物。天寶
堪能隨天使令佛寶十方能作佛事。菩薩
寶珠亦能分作。如文殊師利冠中毘楞伽寶
珠。十方諸佛於中顯現。今菩薩髻珠即是其
類。下文雲集菩薩髻珠亦爾。用此嚴座者。
凡初成佛。皆一切諸佛現形灌頂一切菩薩
親授敬養。故因果寶珠倶來瑩燭。如來從果
起用。故云化現。理圓解滿義曰珠王。菩薩
心頂智照圓淨。故曰髻中妙寶。寂照照寂。皆
瑩淨照燭。四復以下一句。佛加廣演佛境如
空。故云廣大。有感斯至爲無不及。顯教
皆從法空所流。是故所流還周法界。非智
不顯故云佛力。顯處嚴竟。第五爾時世尊
下。明教主難思。前但云佛。未顯是何身佛。
又但云始成正覺。未知成相云何。故今顯
之。謂具十種深廣功徳。即是遮那十種無盡
法界身雲。遍於法界成正覺也。非權應
身。文分爲二。先總後別。今初總辯。即菩提
身具無盡徳爲世所尊。座相現時身即安
處。智處諸法無前後故。於一切法示所
覺境。即二諦三諦無盡法也。成最正覺示
能覺智。開悟稱覺離倒爲正。至極名最獲
得名成。此當相解。若揀別者。凡夫倒惑佛
覺重昏。二乘雖覺不名爲正。但知法有未
知法空。但悟我空未知我有。有厭生死
沈涅槃。顛倒未除豈得稱正。設許稱
正亦未名最。菩薩雖正有上有修。不得
稱最。設位極稱最亦未得名成。我佛獨
能故。云成最正覺。謂如量如理了了究竟。
已出微細所知障故。後智入下。別中。即
約十徳別顯十身。文即分十。一三業普周。
二威勢超勝。三福徳深廣。四隨意受生。五
相好周圓。六願身演法。七化身自在。八法身
彌綸。九智身窮性相之源。十力持身持自他
依正。今初。即別顯菩提身之相也。以成菩
提時。得無量清淨三輪故。文中先法後喩。
法中三。先意次身後語。今初意業。即釋上成
正覺。言前云於一切法。此云三世。乃横竪
影略耳。智入平等是正覺成也。智即二智三
智四智。無障礙智。二智者即如理如量也。此
復有二。一以如量智達俗。名入三世。以
如理智證眞名悉平等。故佛地論云。以二
智覺二諦是也。二者證差別性即無差別
故。三世即平等。瑜伽云。如其勝義覺諸法。
故名等正覺。言三智者。即俗智眞智中道
智也。此亦二義。一眞俗互泯雙遮辯中則
三世平等二相兩亡。方爲智入二眞俗雖
即。而不壞相即雙照明中。此二覺三諦之
境。境既雙泯而雙現。智亦寂照而雙流。
無障礙智。覺無障礙境爲正覺也。言四智
者。即圓鏡等四智也。通縁三世境故。並入
三世。言平等者。鏡智離分別。故依持平等。
平等性智證平等性故。妙觀察智觀察平等。
成所作智普利平等。四智圓融一句攝盡。下
身語等皆是四智之所發現。四智圓融無二
性故。修生本有非一異故。不失經宗。然上
能覺即成上菩提。就其所覺即法身也。理
智無二爲眞法身。二其身下身業也。通三
世間故云一切。此正覺身以是十身之總
故。此其身通於三身十身無不充滿。法身
普遍世所同依故。智身證理如理遍故。色
身無礙亦同理遍。並是圓遍而非分遍。謂一
切世間一一纖塵等處。佛皆圓滿。總看亦現
別看亦現。又國土等。即是我身土等。體外
無別我故。我即土等。我之體外無土等故。
餘一一身互望融攝。猶多燈光各互相遍。
三其音下語業也。順有三義。一順異類言
音。經云。一切衆生語言法。一言演説盡無餘
故。二順所宜説法。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説
無邊契經海故。三則順遍佛以一妙音周
聞十方國故。二譬如下喩顯。通喩三業。然
佛三業非喩能喩。唯虚空眞如略可顯示。更
以餘喩便爲謗佛。然虚空喩有同不同。故
下經云。解如來身非如虚空。一切妙法所
圓滿等。此顯不同。今分取同義。同義多種
如下十忍品。今有二喩開成四義一含攝
喩。兼無分別義。二普遍喩兼遍入義。以此
四喩喩意業者。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虚空
故。此總喩也。量智包含而普遍理智無分別
而證入。又大圓鏡智純淨圓徳。現種依持能
現能生身土智影。即含攝義。下經云。菩提
智普現一切衆生心念根欲等。而無所現。無
所現言無有分別。平等性智觀一切法自
他有情。悉皆平等亦無分別。無分別言顯
無差別故。下經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
等。是以太虚能含衆像。衆像不能含太
虚。太虚不分別衆像。衆像乃差別。太虚以
況我法不能容佛智。佛智乃能容我法。
有我法者分別如來。是如來者不分別我
法。二普遍喩中。妙觀察智無不遍知。即普
遍義。成所作智曲成無遺。即隨入義。又
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虚空。普遍一切衆生
心。此即體遍。悉了世間諸妄想。此約
遍。又云。得一切法界等心。此約證遍。智性
全同於色性故。此約理遍。云何遍入不壞
能所。有證知故。故下經云。世間諸國土。一
切皆隨入智身無有色。非彼所能見。由隨
於如即入無所入故云平等。是以虚空遍
入國土。國土不遍入虚空。有國土處。必
有虚空。有虚空處或無國土。虚空之於國
土。平等隨入。國土之於虚空。自有彼此。虚
空可喩佛智。國土可喩三世。三世有處佛
智必在其中。佛智知處三世或無其體。佛
智之於三世平等隨入。三世之於佛智。自
有始終。此猶約不二而二説耳。若二而不
二。國土虚空三世佛智同一性故。皆互相入
擧一全收。普遍亦然。三世間圓融。則言思道
斷。故名佛智爲不思議也。次以二喩喩
身業者。一毛尚容法界全分。必含衆像出
現身業第二喩云。譬如虚空寛廣。非色而
能顯現一切諸色。而彼虚空無有分別。亦
無戲論。合云如來身亦復如是。一切衆生諸
善根業皆得成就。即含攝義。而如來身無
有分別。即第二義。佛身充滿於法界。即普
遍義。又云。譬如虚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
非至非不至。如來身亦復如是。遍一切法
一切國土等。即普遍義。亦非至非不至。即平
等隨入義。次以四義喩語業者。如來於一
語言中。具一切語言故。舍支天鼓無心出
故。如來音聲無不至故。應知。如來音聲無
斷絶。普入法界故。又云。如來音聲無邪曲。
即平等義。隨其信解令歡喜故。即隨入義。
以空一喩遍喩三業。故云正覺得無量清
淨三輪。明文昭然。非是穿鑿。菩提身竟。第
二身恒下。威勢身超勝。謂隨諸有情所樂。示
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無不周遍。言一切道
場者。略有十種。一智身遍坐法性道場。二
法身非坐而坐道場。三法門身安坐萬行道
場四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場。此四義便故來。
若正約威勢身。略辯六類道場。一遍一切同
類世界道場。如名號品等説。二一切異類世
界。謂樹形等。如世界成就品。三一切世界種
中。四一切世界海中。並如華藏説。五一
切微塵中。文云。如於此會見佛坐。一切塵
中亦如是等。六刹塵帝網無盡道場。并前十
種故云一切。言菩薩衆中威光赫奕者。正
顯威勢超勝勝於勝者故。獨言菩薩非不
超餘。如日輪出照明世界。約喩以顯映山
出沒無隱顯故。處處全現無異體故。喩遍
坐道場。大明流空餘輝掩輝。赫日之照難
究其涯。喩彼威光超映菩薩。菩薩不能測
也。既云照世則終益生盲。先照高山獨言
菩薩。第三三世下。福徳身深廣。三世佛徳昔
皆遍學。今三際已斷垢習斯亡。故衆福皆淨。
第四而恒下。隨意受生。一隨他意處處受
生。二隨自意能無不生。謂慈悲般若恒
共相應感而遂通。窮未來際。第五無邊色
下。相好莊嚴身色無盡。故名色無邊。十
蓮華藏微塵數相名相無邊。而皆稱眞則一
一無邊。諸相隨好放光。常光皆稱法界故
云圓滿。廣處陜處皆圓現。故名無差別。第
六演一切法。如布大雲即願身。演法謂雨
大法雨斷一切疑。故下經云。毘盧遮那佛
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然
經二句上法下喩。文含多意。一雲喩於身
雨爲説法。法喩影略。又先興慈雲後霔
法雨一雲一雨所潤不同亦隨物機宜雲
雨各異掩塵蔽日普覆無心等。第七一一。
下化身自在。謂於大衆會能現無邊作用差
別。皆自在故。文中二。先明廣容謂於如來
身一一毛頭。容一切刹而無障礙。無礙有
二義。一以一小毛現多大刹。則一多大小
無礙。二此毛多刹。與彼毛多刹參而不
雜。則隱顯無礙。後各現下。普遍以廣容
不礙普遍故。還於前毛内刹中神力調生。
若廣遍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所作
事。居然易了。第八身遍下。法身彌綸以
法爲身。本來湛遍故無來往。依法現色還
如法身在此即是在彼。亦不待往來。第九
智入下。智身窮性相之源。相別曰諸性皆
空寂。性靜故寂。相無故空。第十三世諸佛下。
力持身。能持自他依正。於中先持正報。神
謂妙智。變謂現身。轉變變現倶名爲變。皆能
持之。尚持於他況於自事。後段亦然。後
一切佛土下。能持依報。横盡諸土竪窮諸
劫。所有嚴事常持令現。上約十身。若約三
身者。則初三段皆名報身。而恒下化身。身
遍十方下法身。就報身中。前一自受用報。後
二即他受用報。故云處菩薩衆。以諸教中
説三身四身。成説等別。今皆圓融。於一
始成無不頓具十身爲正。三四義兼。又
毛内調生光中持刹。如空普遍等。亦即國
土等十身三世間之圓融。豈報化之云別。
是知略以十徳歎於教主。其一一徳無不
圓融。當去情思之矣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六有十佛世界下。明衆海雲集。衆雖深廣
難測略啓十門。一集意。二集因。三辯類。四
定數。五權實。六地位。七前後。八有無。九聞
不聞。十釋文。今初。來至佛所。何所爲耶。有
十義故。一爲影響爲主伴故二。爲作輔
翼得圓滿故如普賢等常隨之衆。三爲守
護如來。如執金剛等。諸佛住處常勤護故。四
爲莊嚴。如道場神等。常爲嚴淨佛宮殿
故。五爲供養。如偈讃即正行供養。華幢等
即財供養故。六爲發起此經。諸請難者即其
事故。七爲聞法獲益。當機領悟即其類故。
八爲表法。諸首諸林表信行等。皆同名
故。及座出菩薩等顯奇特故。亦通表萬行
倶成佛故。九爲順證。佛菩薩等證説不虚
故。十爲翻顯。即聲聞不聞顯法不共故。爲
斯多意所以衆海雲集。非唯證信而已也。
第二集因亦有十因。一曾與毘盧遮那如來。
同集善根故。二蒙佛四攝曾攝受故。三往
在生死聞圓法故。四曾發大心護一切
故。五往發大願願事佛故。六隨逐如來無
厭足故。七樂聞正法心無倦故。八善能散
滅我慢心故。九福智已淨身周遍故。十同一
法性善根大海之所生故。爲此多義得預斯
會。中有集因亦通集意。及隨諸衆各有別
因。可以思準。第三辯類。即上集意便成十
類。一影響衆。二常隨衆。三守護衆。四嚴會
衆。五供養衆。六發起衆。七當機衆。八表法
衆。九證法衆。十顯法衆。準前可知。第四定
數者。稱法界衆焉能數知。即文而言。九會
都數。總有一百七十五衆。都序之中有四十
一衆。謂同生有一。異生三十九。師子座中
一。若兼取前菩提樹中所流。及宮殿中無邊
菩薩。總四十三衆。此四十三遍於九會。第一
會中有二衆。謂新集十方衆。佛眉間衆添成
四十五。第二會有新舊二衆。第三四會各有
四衆。謂新舊及證法衆天衆。第五會一百一
十一衆。謂新舊衆昇天品内供養衆。有一
百七并天衆證法衆。第六會四衆。謂天衆
同生異生證法衆。七八兩會。各唯一衆。謂
普賢等舊衆。第九會三衆。謂菩薩聲聞及天
王等舊衆。舊衆雖重隨會別故並皆取之。
然此諸衆或總爲一。一乘衆故。或分爲二。
以有實衆及化衆故。或可爲三人天神故。
或爲四。佛菩薩人非人故。或五非人開天
神故。或六加畜生故。或七天分欲色故。
或八菩薩有此界他界故。或九他方有主
伴故。或十加聲聞故。或一百七十五如前
説故。或無量無邊義類多方故。一一或以
佛刹塵數等爲量故。又如新集菩薩。毛光
出衆。例上皆爾。故一一衆皆無分齊。此猶
約相別。若融攝。一一會中皆具一百七十五
衆。以稱法界縁起之會。互相在故。上且約
一界。若通十方及異類刹塵。帝網無盡無
盡。是爲華嚴海會衆數。第五權實者。夫能
對揚聖教影響其迹。靡不是權。當機之流
多皆是實。諸教所明穢土之中。雜類菩薩聲
聞皆通權實。地前是實地上是權。法身無
生生五道故。淨土菩薩唯實。實報生故。雜
類聲聞是權。攝論云。欲令淨土不空。化
作雜類衆故。若依此經。同生異生皆通權
實。海印定現實徳攝故。隨縁隨位而示現
故。第二會初云。莫不皆是一生補處故。對
前十類辯權實者。影響一衆自有二類。一
果徳衆。謂能加證法。諸佛互爲主伴非權
非實。若位極菩薩影響一向是權故。有經
云。昔爲釋迦師。今爲佛弟子。二尊不並化
故。我爲菩薩等當機唯實。餘八通權實。
第六地位者。有説。一切皆是果位。以是舍那
海印現故。或説。一切皆因果海。非可見聞。
世尊亦是因者。識所現故。或皆通因果。果
得不捨因隨類現故。因位願力助佛化
故。當機之流正修趣故。或倶非因果。縁起
大衆因眞性故。將此對前權實。則果位一向
權。因位通權實。若對前十類影響證法通
因果。餘八唯因。因位高下難以準定。第七
前後者。初列菩薩後列餘衆者。表從本以
起末。下讃即後明菩薩者。表尋末歸本。
良以本末無二故。二文互擧。又從本流末。
必先小後大故。自在天爲末。攝末歸本必
從深至淺故。先明自在。然皆顯法界縁起
逆順自在故也。又表四十位。一一皆徹因
門。並該果海故。互擧前後。令物不作優劣
之解故。第八有無者。亦有十類。一約界無
無色。二約趣無地獄。此二非器故。若約
轉生有地獄天子。若約所益亦通無色。
三界皆益故。三約洲但列閻浮。餘三略無
故。或成難故。四約乘無二乘不共教故。下
爲顯法亦不見聞故。智度論云。若小乘經
初唯列聲聞。若大乘經初具列菩薩聲聞。
若一乘經初唯列菩薩。故指此經爲不共
教。或大乘經唯列小者。爲引攝故。如金剛
經或唯列大亦屬大乘。主伴不具故。主伴
具者。必是一乘。五約部無四衆。未説小
教故。六約主無人王王未知故。七約三
聚無邪定。彼障隔故。生盲之流但冥益故。
八約内外。無外道非彼測故。九約諸天。
無無想入邪定故。十約善惡。無惡魔不
爲違害。天中攝故。上十且隨相説。圓融
應有即無所不具。第九聞不聞者。約權
前後皆互得聞。約實當會自聞。縱不起前
而趣於後。亦各不相知。若約頓機。許一時
頓領。上之九門且從顯著。略爲此釋。中本
廣本。或隱或顯不可執文。第十釋文。第一
會中前總四十衆。大分爲二。初一同生餘是
異生。故論云。解脱月是同生衆故。又云。同
生衆請。則知兼有地前。明知不約地位。餘
釋云云。不符論意。云何名爲同異生耶。然
有二義。一謂雜類。作諸異生種種形故。菩
薩得法性身。同人作一類菩薩形故。二菩
薩爲同者。通諸位故。神等爲異。法界差別
徳故。其四十衆文皆有三。一標數辯類。二
列名總結。三攝徳周圓。今初同生衆中。
第一標數辯類中。先辯數。佛世界者下
辯世界。略有三類。一世界。二種。三海。今云
世界則非種非海。權實共許。一三千界一
佛化境故。或名佛刹佛土。皆準此也。微
塵者。七極微量也。謂抹三千界並爲微塵。
一塵爲一菩薩。則數已難量矣。況擧十數
表無盡耶。菩薩摩訶薩者。辯類也。即揀非
餘衆。具云菩提薩埵摩訶薩埵。今從略耳。
然有三釋。一菩提是所求佛果。薩埵是所化
衆生。即悲智所縁之境。從境立名故名菩
薩。二菩提是所求之果。薩埵是能求之人。
能所合目故名菩薩。三薩埵此云勇猛。謂
於大菩提勇猛求故。摩訶云大。大有四義。
一者願大。求大菩提故。二行大。二利成就
故。三時大。經三無數劫故。四徳大。具足一
乘諸功徳故。前二通地前。後二或唯地上。
更有諸大亦不出此。此等並是舍那佛
眷屬。動止常隨。故云所共圍繞。二其名下列
名結數。先列其名後結略顯廣。今初。夫
聖人無名爲物立稱。雖得名千差而多依
行徳。行徳皆具而隨宜別標。先十同名普
者。顯具法界總相徳故。後十異名者。顯
具法界別相徳故。總別相融同一法界。今
初十名之普是別之總。普下十異顯即普
能別。普義方成。此是古今諸佛。同行普
賢之行。隨於諸位差別不同。縱成正覺。
亦普行攝故。先明之。言普賢者。體性周遍
曰普。隨縁成徳曰賢。此約自體。又曲濟
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此約諸位普
賢。又徳周法界曰普。至順調善曰賢。此
約當位普賢。又果無不窮曰普。不捨因
門曰賢。此約佛後普賢。位中普賢悲智雙
運。佛後普賢智海已滿。而運即智之悲。
寂而常用窮未來際。又一即一切曰普。一切
即一曰賢。此約融攝。所以先列者爲上首
故。法門主故。法界體故。一切菩薩無不乘
故。無一如來非此成故。令諸聞者見自身
中。如來藏性行普行故。上雖多義離釋。今
從別稱合釋。無處不賢名曰普賢。即體普
也。此一爲總。餘九爲別。二徳普。謂稱性之
徳充於法界。以爲最勝。委照無遺如燈之
光。三慧普。遍照嚴刹決定高出故。四行普。
内行圓淨智焔外燭。故稱爲妙。五音普。
具一切音。演佛淨土深廣高出之行故。六
智普。照佛法界無盡境故。七心普。智寶嚴
於心頂。通行等華高出物表故。八覺普。遍
覺性相聲皆悦機。故無不歸者。九福普。障
無不淨稱眞無盡故。十相普。無光相之光
相。遍益衆生故。六相圓融思之。二海月下。
十異名菩薩。一海月光大明者。十徳十山
皆依大海。十地十度皆依佛智。海中看月
淨而且深。依智嚴刹深而且淨如海。即大
如月即明。故以名也。二講如雷震故曰
雲音。辯才汛灎猶如海光。又海上有光天涯
無際。佛智起用一念普周。淨惑無窮名無
垢藏。三修治二嚴猶如淨寶。祕密高顯故
有髻言。四法王出現作用自在。二嚴圓滿爲
功徳光。五勇猛化生不染化相。雨法玄妙
如解髻珠。六慈雲智日互相資映。長劫普
應高出如幢。七堅利智慧與精進倶。故得
稱大智爲行本。若齊爲壽因。八戒等行發
是爲香焔。種智高直故曰光幢。九智光遍照
是大明徳。稱眞適物名深美音。十大智發
光遍照佛境。令福非福相福亦稱大。二
如是等下。結略顯廣。第三此諸菩薩下。攝
徳圓滿中二。初別歎勝徳。後總結多門。初
中亦二。初二句就縁歎。餘就行歎。今初。初
句往因同行顯主伴有由。後句從徳海生
明生爲輔翼。言毘盧遮那者。毘即遍也。盧
遮那光明照義。迴就方言應云光明遍照。
然有二義。一身光遍照盡空乃至塵道。二智
光遍照眞俗重重法界。身智能所合爲一身。
圓明獨耀具徳無邊。故立斯號。又毘者種
種義。盧遮障義。那者盡義入義。即種種障
盡。種種徳圓。故普賢觀經云。釋迦牟尼名毘
盧遮那遍一切處。即身亦遍非唯光遍。又
云。其佛住處名常寂光。即土亦光矣。又云。
常波羅蜜所攝成處。我波羅蜜所安立處。
即徳圓義。又云。淨波羅蜜滅有相處。即障
盡義。又云。樂波羅蜜不住身心相處。不見
有無諸法相處。即證入義。又云。如寂解脱
乃至般若波羅蜜是色常住法故。明皆即應
即眞爲本師矣。此經文證本品當辯。言共
集善根者。即備道資糧。言修菩薩行者。即
作所應作。云何共集。互爲主伴故。主伴有
三。一迴向主伴。二同行主伴。三如相主伴。
皆稱共集。後句言善根海生者。謂佛徳無
邊。積妙法寶智定盈洽。故稱爲海。從生有
四。一從自佛善根海生。謂已圓十身故。二
從本師海生。佛爲勝縁曾已攝受授法。令
行得成滿故。三與遮那同於餘佛海生。
以上云共集故。四從法性佛海生。以上徳
海諸佛共同。平等一味。但稱性修即是從生。
不揀自他故。梵本云與佛同一善根海生。
第二諸波羅蜜下。就行徳以歎。夫大士。必
崇徳廣業虚心外身。崇徳故進齊佛果。廣
業故行彌法界。虚心故智周萬法而不爲
外身。故功流來際。而非已。故徳難名矣。略
分爲三一明自分因行徳。二勝進果行徳。三
二行無礙徳。初中亦三。一自利行圓。二利他
行滿。三證理位極。今初有三句。一諸度行
滿。謂六度十度八萬四千。多劫積集究盡
事理。故云圓滿。二慧眼下。十眼明徹分別名
慧。照矚稱眼。障醫斯盡智無不矚。故云
明徹。五眼之中慧眼觀理。理無異味。故云
等觀。十眼之中慧眼觀事。事無不見故名
等觀。是則委見其事爲明。深達其性爲
徹。欲以一眼含諸具通事理。但擧其慧。
三於諸下。深定已滿。三昧者此云等持。遠
離沈掉平等持心。趣一境故。而云諸者。其
餘諸縁亦一境故。眞如三昧爲其定體。隨境
入別塵數多端。故云諸也。横則無定不窮。
&T072582;則深入無際。故云具足。定障永亡故云
清淨。第二辯才下。利他行滿有三句即三輪
化益。一語含四辯即正教輪。辯謂巧顯深
理。才謂巧應機宜。萬法咸演則廣大無涯。千
難殊對則無竭盡。故如海也。又海遇風縁
則洪浪雲涌。智逢機請則口辯波騰。請者既
許。無邊辯亦廣大無盡。二具佛下。身業神通
輪。謂三業無失智深叵撓。爲具佛功徳故。
得外儀儼若。肅然可敬。三知衆生下。意業
記心輪。根義總明文含性欲。言如應者。根
有生熟化不失時。器有大小授法無謬。
化謂教化。即應攝受者而攝受之。伏謂調
伏。即應折伏者而折伏之。由此具行入正
法故。第三入法界藏下。證理位極。亦三句。
一證理法。謂以大智證入平等眞法界藏。
依佛性論説有五藏。一如來藏。謂在纒含
果法故。二自性清淨藏。謂在纒不染。三法
身藏。謂果位爲功徳所依。四出世間上上藏。
謂出纒超過二乘菩薩。五法界藏。謂通因
果外持一切染淨有爲。故名法界。内含一
切恒沙性徳。故復名藏。此義寛通故今證入。
言智無差別者。所證之藏平等。要無分別方
契此。則智自無差。即由上義能所不殊。又
此能證智與所證藏冥合一味。無有境智之
異。故云無差。此復有二。一同無相故。下經
云。無有少法爲智所入。亦無少智而入於
法。二同法界故。則能所各互攝盡故。下云
無有智外如爲智所入。智攝如盡故。亦無
如外知能證於如。如全攝智故。若皆一味。
豈令智同於境而無智耶。古徳釋云。智相
盡故。不有能令智相盡。故不無。不爾豈
令諸相皆盡而智獨存。是故於境則不礙
眞而恒俗。於智則不礙寂而恒照。即境智
非一。境則不礙俗而恒眞。智則不廢照而
恒寂。即境智非異。境則空有無二。智則寂照
雙融。故云無差別也。上來所釋。約眞理寂
寥與止寂相順。俗諦流動與觀照相順。起信
等中且爲此釋。未盡其源。以令照眞不得
名照。照俗之時不得即寂故。今正釋者。
謂言用則同而異。由境不能照智有照故。
言寂則異而同。境智無異味故。同故無心
於彼此忘心契合故。異故不失於照功。智
異木石故。故名眞智證理。境則唯寂智則
寂而常照。若約照俗。則以後得智照差
別之境。若約融眞俗者。境則眞俗不二。智
則權實雙行。亦爲一味而不失止。以雖雙
行而即寂故。若約三觀及融境智。至下
當辯。二證佛下。明證果法。言解脱者。謂
作用自在。如不思議法品説。於一念中建
立三世一切佛事等。總有十種廣如彼説。
即用而眞故。甚深用無涯畔故。廣大上窮
彼際故云證也。三能隨下。明得位極。謂普
賢身遍於六位。隨在一位。以願海力持於
一切。故舊經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
功徳。今此文順西國。若順此方。應云能以
方便隨入一地。以願海力攝持一切地
也。然有引梵本廣明此中句數開合不同。
不必應爾。何者夫譯梵爲唐誠乃不易。苟
文小左右貴於旨不乖中。若理不可通。
則正之以梵本。譯人意近則會之。以舊經
言異意同。何必廣引。言恒與智倶者。明智
窮來際文含二義。一望前。謂雖在因中一
地。而願力持一切地功徳。皆與智倶盡未
來際。不離一地。如一地餘地亦爾。是故因
門盡於未來。恒是一一諸位菩薩不見作佛
時。二望後。以盡未來之大智。入如來之果
海也。雖有二義順前義勝。第二了達下。
明勝進果行。分二。一得果法。二起果用。今
初有四句。一入佛密境。此有二意。一佛即
密境。以三業業具非餘測故。謂非色現色。
摩尼不能喩其多。非量現量。應持不能
窮其頂。不分而遍。一多不足異其體。全
法爲身。一毛不可窮其際。此身祕密也。佛
言聲也非近非遠。目連尋之無際。身子對
而不聞。非自非他。若天鼓之無從。猶谷
響而縁發。無邊法海卷之在一言。無内圓音
展之該萬類。是謂佛口密也。意則無私成
事。等覺尚不能知。密之至也。皆廣大無涯
超絶奇特。故云希有。二佛之密境即謂一乘。
如來知見禪定解脱。深入無際帝網之境時
乃説之。故云希有。久默斯要甚爲祕密。又
權實隱顯唯佛方知。故云祕密。今洞見其
源故云了達。二善知下。入佛平等亦有二
意。一佛佛平等。謂一切諸佛體性平等。法
身無二故。智慧平等徳無増減故。内用平
等悲願普應故。二者佛所證法平等。即第一
義。此二無二。稱此而了。故名善知。三已
踐下。明得佛位。謂佛有十地。如大乘同性
經説。一甚深難知。廣明地。乃至第十名毘
盧遮那藏海智地。此十同是佛地。約徳用
成別。今普光明當其第一。普即廣義。光明
即明甚深難知。此文雖略。義在普中。擧初
攝後。理實皆踐。又普光明亦十地之總。總不
出於普法智光故。四入於下證佛三昧。謂
海印等定。皆深廣如海。並通一實故得稱
門。第二於一切下。明起果用。文有三業。一
現佛身業遍世同事。二同佛意業總持大
法。三得佛語業能轉法輪。不退有四。一稱
理不退。無改説故。二應機不退。無虚發故。
三利益不退。聞已必定故。四調伏不退。天魔
外道不能動故。復有四種不退。謂信位證
念。今當第四念不退也。第三一切如來下。
二行無礙徳。謂引攝佛徳不礙修因故。
文有五句。一引攝佛徳。然有二義。一則行
成攝果。二則諸佛同加。二一切下。隨佛
遍生不揀淨穢也。三已曾下。供佛集福。
十方無邊三世無際。此一切佛皆供養故。
歡慶有遇不住福相故。長時無厭。四一切
下。長爲輔翼義通眞應。五恒以下。悲願調
生。不以偏小利物。唯以同體普願攝物
令證菩提。方顯智體圓足。第二成就下。總
結多門無得而稱也。菩薩之徳焉言不可
周。宜以類取。故云如是無量。第二大
異生衆中。總三十九衆相從爲三。第一雜
類諸神衆。第二阿修羅下。八部四王衆。第
三三十三天下。欲色諸天衆。今初有十九衆。
通名神者靈祇不測故。文皆三段。第一標
數辯類。第二列名結數。第三攝徳圓滿。今
第一金剛神衆。初辯類中。以執持此杵守
護佛故。然一一類皆通有所表。如地表心
地。海表徳海等。觀其歎徳則知通意。今此
表般若堅利導於衆行到彼岸故。二所謂
下列名結數。然諸衆立名。皆隨所得法門
爲物立稱。一那羅延者。此云堅固。由見佛
妙色皆不可壞。故受此名。二見佛身毛猶
如日輪現種種光速摧障惱。故名曰幢三
見佛身光映蔽一切。猶如須彌顯于大海。
神通等法如華開敷故。四圓音隨類如雷
震故。五現爲世主。以美妙根令物悟故。
六智光演法令愛樂故。七寶飾妙相如華
嚴樹。方便警物如雷震音。八福深相妙炳著
光明。如師子王處衆無畏。九慈眼視物爲
吉祥目。神通之焔密現物前故。十雨此嚴
具及光明故。下諸衆皆類此知。至得法處
名當自顯。恐厭繁文。下略不釋。第三皆於
下攝徳圓滿。十句分二。初二句總彰願
行。由昔願力得預法會。常爲親侍。由今
行滿故能遍侍。後積集下別顯滿相。一福
積淨業。二智達定境。事定之境隨事百千。
理定之境即眞如實相不思議定則以無礙
而爲其境。今皆智照故云明達。三通隨佛
住。四入用難思。五處衆超絶。六應物調生。
七隨佛化形。八護佛住處。文並可知。第二
身衆神文三。同前初辯類。有二義。一身謂
神之自身。衆即同生同名。及所隨者。凡有其
一必更有二。共有其三。三故名衆。能所合
目。名身衆神。二約所主。謂此類神。專以變
化多身爲佛事故。二名三徳。文並可知。
第三足行神亦有二義。一謂依止足行衆生
及守護故。如下善見比丘足行之神。持華
承足故。下徳中戀仰如來二足所行處。即
道路神。通表修行履佛所行故。第四道場
神。從所依所守得名。下諸神衆類皆同此。
言道場者。非唯護佛道場。但有莊嚴道場
之處。即於中護故。下徳中願供養佛。表護
萬行道場及修行者故。第五主城神。表行
徳防御法城心城故。如摩耶處説。徳中以
己徳行嚴佛宮殿者。一佛殿爲所守之最。
瑩飾爲尊佛故。二主伴善根互融攝故。三
瑩飾自心佛安處故。第六主地神。表深重
願荷負行徳故。亦表心地爲依持故。第七
主山神。通表萬徳高勝性皆閑寂。別表智徳
最高故。徳中云。得清淨眼。名中多有光稱。
第八主林神。表以無漏智導於衆行。森聳
建立故。徳中云。皆有可愛光明。第九主藥
神。表行徳伏惑資益法身。若約利他則三
業不空。如藥樹王故。下徳中性皆離垢。
即伏惑去病也。仁慈祐物。即進善補益也。
名中總名主藥。藥既不同。神神各別。吉祥
者主香茅之類也。清淨光明謂乳石之流。
名稱普聞。如藥樹王雪山忍草等。明見十方
謂眼藥等。約法準之。第十主稼神。稼者樹
五穀也。表萬行法味資益自他。他自益
稱心故。徳中大喜成就。十一主河神。即
河伯之流也。表法河流注潤益群品。又於
生死瀑流拯彼漂溺。江河淮濟清濁倶河故。
生死法流此神皆主。徳中勤益生者。謂遇
沿流則平波息浪。逢泝泳則微風輕動。水
性之屬。深止而住居。陸行之流富生而應
采。導百川而去害。灌萬頃而開利。爲勤
作意利益衆生。約所表法隨意消息。十二
主海神。即海若之輩。表具含萬徳一一深
廣也。名中三。名遠塵離垢者。瑜伽八十六
云。現斷煩惱離故遠塵。彼隨眠離繋故離
垢。今約近事。塵謂塵境垢即煩惱。六根對
境。了彼性空故曰遠塵。衆惑不行誠爲離
垢。心境相藉離垢由於遠塵。十三主水神
者。通上河海等水。及雨露霜雪等也。表法
水含潤等多義理故。徳中。拯溺爲救濟危
爲護。謂已溺邪見貪愛水者救之。將沈者
護之而爲利益。即雲雨等潤發生萬物也。
法合可知。十四主火神。即宋無忌之流也。
以顯智慧火燒煩惱薪。成熟善品破無明
闇耳。徳中。夫火有二能。一能爲益。二能爲
損。今用益止損表法亦爾。示慧光以去闇
用益也。除惑苦之熱惱止損也。十五主風
神。通表方便無住無所不摧。別表如下十
六主空神。表法性空別即離染周遍等。亦
各如名辯。徳中若情塵亂起翳本性空。智
日高昇則情雲自卷。空有日而廓爾無際。智
合理而杳然無涯。故云爾耳。十七主方神。
即東方青帝等類也。表顯邪正方隅。使行
無迷倒。徳中身智教光無不引攝名普
放也。無時不放所以稱恒。如日周天故相
續不絶。十八主夜神。表於無明黒闇生死
長夜。導以慧明令知正路。徳中。夜分
寢是曰勤修翻彼長迷故以法爲樂。十九
主晝神。於晝攝化顯行徳恒明也。徳中。先
修正解後勤正行。有信無解増長無明。有
解無信還生邪見。信因解淨解藉信深。晝
之義也。上來多主器界故但名神。準梵本
除金剛神。餘皆女神。表慈育故。菩薩同於
彼類以攝衆生。自下攝領有情。皆受王稱。
並是丈夫。第二八部四王衆。文有八段。前
四雜類。後四能統是天王。所統是八部。今
初。阿修羅亦云阿素落。梵音楚夏耳。婆沙譯
爲非天。佛地論云。天趣所攝。以多行諂媚
無天實行。故曰非天。依阿毘曇亦鬼趣攝。
諂曲覆故。正法念經鬼畜二攝。以羅睺阿
修羅是師子子故。伽陀經天鬼畜攝。具上
説故。由此或開六趣。或合爲五。多好鬥諍
懷勝負故。或居衆相山中。或居海下。如正
法念説。然有大力者。廣修福故。今之修
福有懷勝負諂媚心者多生其中。羅睺此
云攝惱。以能將手隱攝日月。令天惱故。
二毘摩此云絲也。質多羅種種也。謂此王能
以一絲幻作種種事故。徳中。實者因果倶
慢故。權應偏摧非不斷餘。故云及也。二迦
樓羅昔云金翅。正云妙翅。以翅有種種寶
色莊嚴故。此就状翻。若敵對翻此云大嗉
項。以常著龍於嗉中故。此鳥能食消魚龍
七寶。然鳥及龍各具四生。謂卵胎濕化。後後
勝前前。劣不能食勝。謂卵生鳥不能食
胎等。勝能噉劣。化食四生。如増一辯。以
化食化暫得充虚。亦表菩薩攝生故。離世
間品云。菩薩迦樓羅如意爲堅足。乃至摶
撮人天龍。安置涅槃岸。大速疾力者。増一中
説。此鳥食龍。從金剛山頂鐵杈樹下。入海
取龍。水未合間還至本樹。是爲速疾。大海
處攝持力者。即是攝彼命將盡者食之。而
龍受三歸及袈裟一縷在身則不可取。菩
薩亦爾。如前引離世間品説。又出現云。
取善根熟衆生。置佛法中。此爲命盡。若心
有邪歸。斷見所覆則不可取。普觀海者。即
周四天下求命盡龍。徳中。大方便力。即雖
了衆生空。而能入有。是十力止觀也。普能
救攝即鼓生死大愛海水。取善根熟者
如出現品説。三緊那羅者。此云疑神。謂頂
有一角。形乃似人面極端正。見者生疑。爲
是人耶爲非人耶。因此立稱。依雜心論
畜生道攝。亦云歌神以能歌詠。是天帝執
法樂神。即四王眷屬。表菩薩示衆生形而
非衆生。常以法樂娯衆生故。徳中。要勤觀
察則得法樂怡神。自他兼樂爲自在遊戲。
四摩睺羅伽者此云大腹行。即蟒之類。亦表
菩薩遍行一切而無所行也。徳中。此類聾
騃故。令方便捨癡。五夜叉王。初一是北方
天王。即毘沙門是也。若從能領是天衆攝。
今從所領爲名。然四王各領二部。從一立
稱。夜叉此云輕捷。飛空速疾故。亦云苦活。
此天又領一部名羅刹。此云可畏。名中云
毘沙門者。此云多聞以福徳之名聞四方
故。此一是天夜叉之王。餘九是夜叉。夜叉
即王。雖一是天又從所領。況九皆夜叉故
非天衆。下三例然。如龍中娑竭羅王。豈是
天耶。徳中。此類飛空噉人。故菩薩示爲其
王翻加守護。亦令愛見羅刹不害法身慧
命也。六龍王亦初一是天。即西方天王。毘樓
博叉。唐三藏譯云醜目。毘樓醜也。博叉目
也。日照三藏譯云。毘遍也多也。樓者具云嚕
波。此云色也。博吃叉此云諸根也。謂眼等
諸根有種種色。故以爲名。此不必醜也。此
王主二部。謂龍及富單那。富單那者。此云
熱病鬼也。娑竭羅此云海也。於大海中此
最尊故。獨得其名。徳叉迦舊云多舌。以嗜
語故。正云能害於所害徳叉者能害也。迦
者所害也。謂若瞋嘘視人畜皆死也。無熱
惱者。即阿耨達池之龍也。諸龍有四熱惱。今
皆離故。四熱至下當釋。智論云。此龍是七
地菩薩。須彌藏經云。是馬形龍主。又一切
龍總有五種形類。一象形。善住龍王爲主。
二蛇形。難陀龍王爲主。三馬形。阿那婆達
多龍王爲主。四魚形。婆樓那龍王爲主。五
蝦蟆形。摩那斯龍王爲主。徳中。外則雲行
雨施散去炎毒。内則慈雲廣被法雨普霑。
散業惑苦之熱惱。七鳩槃茶王。初一是南
方天王。即毘樓勒叉。此云増長主。謂能令
自他善根増長故。此王更領一部。謂薜茘
多。薜茘多者此云魘魅鬼。餘如音義。徳中。
此類障礙深重故。偏明無礙。自學權實無
礙。法界智光以利衆生。八乾闥婆此云尋
香。謂諸樂兒不事生業。但尋諸家飮食香
氣。即往設樂求食自活。因此世人號諸樂
人爲乾闥婆。彼能執樂故以名焉。亦云食
香。止十寶山間食諸香粖。即帝釋執樂神
也。帝釋須樂。此王身有相現。提頭頼吒即
東方天王。此云持國。謂護持國土安衆生
故。此從所領爲名。更領一部名毘舍闍。
此云噉精氣。謂噉有情及五穀精氣故。徳
中。大法即大縁起法也。信解故。歡喜深心故。
愛重既歡既重故。不替修行。第三月天子
下。十二段明欲色諸天衆。天者自在義。光明
義。清淨義。智論云。天有三種。一人天謂帝
王。二生天謂欲色等。三淨天謂佛菩薩第一
義天。今通後二。然諸天壽之長短。身之大
小。衣服輕重宮殿勝劣。倶舍十一。及瑜伽等
論。起世等經皆廣辯之。恐繁不敍。文中
先有七段。明欲界天。後有五段明色界
天。前中即分爲七。今初。月天子。月者缺也。
有虧缺故。下面頗胝迦寶水精所成。能冷
能照。表菩薩得清涼慈照生死夜。如云菩
薩清涼月等。名中初一是總。雖標總稱即
受別名。下皆準此。徳中。顯發衆生心寶者。
水珠。見月則流潤發光。淨心遇縁則慈流
智發。生了既發正因顯然。生由性成則了
非外入。生與不生無二發乃發其本心故。
顯發雙辯。二日天子。日者實也。常充實故。
下面亦頗胝迦寶火精所成。能熱能照。表
菩薩智照故。又日以陽徳月以陰靈。一能
破暗。表根本破惑。一能清涼表後得益物。
又依寶性論。法日有四義。一破暗如慧。二
照現如智。三輪淨如解脱。四上三不相離
如同法界也。名中可畏敬幢者。爲惡者畏
其照明。爲善者敬其辦業。以斯超出故以
名幢。徳中。居者辦業成就本行等利益也。
生長穀稼開敷覺華等。爲増長善根。如
出現品。三三十三天者。佛地論等皆云妙
高山。四面各有八大天王。帝釋居中故有
三十三也。下釋天名皆依佛地。名中言釋
迦等者。釋迦能也。因陀羅主也。具足應云
釋迦提桓因陀羅。提桓天也。即云能天主。
撫育勸善能爲天主故。更有異釋如音義
説。徳中。言發起廣大業者。令修普賢行
故。以此天居地天之頂。總御四洲。雖勝事
頗多猶懼修羅之敵。若修善者衆即天侶
増威。苟爲惡者多即諸天減少。故多好勸
發。況受佛付囑大權應爲。至如堅常啼之
心。施雪山之偈。成尸毘大行。破盧志巨
慳。談般若於善法堂中。揚大教於如來會
下等。皆是發起廣大業也。四須夜摩天。須
者。善也。妙也。夜摩時也。具云善時分天。論
云。隨時受樂故名時分天。又大集經。此天
用蓮華開合以明晝夜。又云。赤蓮華開爲
晝。白蓮華開爲夜。故云時分也。隨此時
別受樂亦殊。故大論云隨時受樂也。徳
中。心恒喜足者。喜足在於第四。今慕上而
修。五兜率天王。此云喜足。論云。後身菩
薩於彼教化。多修喜足之行故得少意悦
爲喜。更不求餘爲足。徳中。彼天是諸佛上
生之處。故令修念佛三昧也。召體曰名。響
頒人天爲號。通號別名皆悉念也。不
一方故云一切。以諸如來同一法界體徳
均故。念即明記而慧逾増持而不忘。故無
間斷。以佛爲境何五塵之能惑哉。六化樂
天王。論云。樂自變化作諸樂具。以自娯
樂。又但受自所化樂不犯他。故名爲善
化也。變謂轉變。轉麁爲妙。化謂化現無
而忽有。徳中。以出世化故得解脱。七他化
自在天王。論云。令他化作樂具以自娯樂。
顯己自在故。名中寂靜境門者。境爲入理
之處。即是門也。根無躁動故稱寂靜。根即
門也。根無取著方見境空。合爲門也。故鴦
掘經云。明見來入門具足無減修。徳中。物
我自在即廣大法門。第二色界。諸天衆有
五衆。以第四禪有二衆故。然四靜慮攝天
多少。下經頻列。至十藏品當會釋之。多依
十八。初靜慮四。二三各攝三天。皆擧最上
以勝攝劣故但列一。下文説頌遍觀諸天。
第四靜慮自攝九天。上五小乘聖居非此正
被異生位中。廣果至極。故今列之。大自在
天三千界主。所以別列。今初大梵天王衆。
佛地論云。離欲寂靜故名爲梵。具云梵摩。
此云清潔寂靜。謂創離欲染故名清潔。
得根本定名爲寂靜。尸棄此云持髻。謂此
梵王頂。有肉髻似螺形故。亦名螺髻。或
云火頂。以火災至此故。貎如童子。身白銀
色。衣金色衣。禪悦爲食。徳中。本修慈心得
生梵世。等流相續還愍衆生。好請轉法輪。
故智光照物不爲汚行。故身光發揮。若有
遇之身心悦樂。第二光音天。二禪第三天
也。智論亦云。第二禪通名光音。彼天語時
口出淨光故。有云。彼無尋伺言語亦無
用。光當語故名光音。瑜伽名極光淨。謂淨
光遍照自他處故。徳中。定生喜樂離尋伺。
故得寂靜名。然凡得之捨動求靜。故非廣
大味定之喜。非無礙法。今菩薩即動而靜。
不散不味是爲廣大無礙法門也。第三遍淨
天。此天離喜身心遍淨故。徳中。身心遍淨未
爲廣大。物我無二普益世間。方爲廣大也。
第四廣果天。即第四禪第三天。於異生善
果此最廣故。所有功徳勝下三故。徳中。此
天離八災患世中最寂。今以實智住本寂
之宮。第五大自在者。梵云摩醯首羅是也。
於三千界最自在故。智論第二云。此天有
八臂三目。乘白牛執白拂。一念之間能知
大千雨滴。下經同此。準智論第十一。過
五淨居有十住菩薩住處。亦名淨居。號
大自在天王。又三乘中立此爲淨土。是報身
所居。約實但是第十地菩薩攝。報之果多
作彼王耳。徳中。三界之頂非無相不超。
非離相求故所行平等。然上釋名歎徳。
多從義便以順類殊。若約實徳無不互
有。皆可虚求衆海雲集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六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世主妙嚴品第一從第二經
盡第五經
自下大文第七稱揚讃徳分。亦是發起序。文
中有三。第一總結威儀住。第二此諸衆下。
總顯徳行因縁。第三所謂下。別明得法讃
佛。前中有三。初結衆集。次明相異。後顯意
同。今初。數廣徳深故名衆海。起於自地集
空道場。多數大身重重無礙雲之象也。又
浮雲無心龍吟則起。菩薩無住佛現爰來。二
無邊下相異也。不唯上列。故云品類無邊。
旋環不空故云周匝遍滿。大小等形妍媸等
色。部主徒從各有區分。故云差別。三隨
所下意同也。隨所來方參而不雜。皆得見
佛各對目前。其猶百川各全覩月。同無異
念。故曰一心。諦矚欽承瞻而且仰。不唯直
覩丈六。乃徹見法界身雲。第二總顯徳行
因縁者。以上列中隨宜別歎。今方總顯徳
行齊均。又與下。別得法門以爲總故。前同
生衆中共集善根亦是別故。又前共集明主
伴所由。今曾攝受顯眷屬所以。影略其文。
此文多勢且分爲三。初明離障見淨。二如
是下受化根深。三種無量下徳行圓備。初
後是因中一是縁。以因奪縁。大衆自見以
縁奪因。佛力令見因縁和合。無定親疏
故因縁間説。又初段徳行現深。後二因縁宿
著久攝。今見即縁成因。感應道交故常居
佛會。今初離障見淨者。煩惱即煩惱障也。
心垢即所知障也。此障翳心迷所知故。言
一切者謂分別倶生。若種若現。言餘習
者。二障氣分麁重。麁重如畢陵上慢迦葉
不安。今皆位極菩薩智現情亡。證理達事
心鏡瑩淨。故云已離。若諸位圓融。一斷一切
斷。亦通初位。言摧重障山者。通以喩顯。
以能摧道摧二障山。障體堅厚崇聳如山。
又別則智障菩提惑障圓寂。通則倶障及
一切佛法。故名爲重。言見佛無礙者。斷
障果也。然有二義。一就能見以明無礙。由
斷二礙智明理顯。理顯故見法性身。智明
故見佛智身。理智冥一見無礙身。無礙亦即
涅槃。二約所見明無礙者。具十無礙已
如上説。第二如是下。受化根深。於中初總
後別。初中如是者。指前斷障之衆。劫海者。
明攝時曠遠。言四攝者。即攝化之方。謂布
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是攝縁與彼資持故。
愛語是攝體。正示損益故。利行是攝處。安
住善處故。同事謂釋疑。令彼決定故。後一
一下別示攝相。於中向言劫海曾攝。何所
攝耶。謂一一佛所。何時攝耶。種善根時。將
何法攝。謂種種方便。攝相云何。謂教化成
熟。教化約始成熟。就終攝意云何。令其安
立一切智道。道者因也。謂唯爲佛果修佛
因耳。第三種無量下。徳行圓備。前攝何益。
令徳圓故。於中先辯因圓。後入果海。今
初文有五句。一種無量善。已超七地殊勝
善根故。二悉已下。已超八地大願滿故。三
所行下。已超十地行滿障淨故。四於出離
下。前明徳圓。此具出道一道無量道。已超
生死不住涅槃。故云善出。五常見下。結成
見佛。謂徳高十地是以常見。非比量見故
曰分明。不取色相名爲照了。又塵毛刹海
佛遍重重。有徳斯覩名分明照了。二以勝解
力下。入果海也。此一段文望前是別。總具
徳中別入果故。望後是總。四十衆中解脱
標故。今且屬前。於中二。初乘因入果。是比
智知。如見鸞翔知太虚可沖。矚龍躍知
宏海可汎也。謂以勝解力印可佛言知福
慧之深遠。以信解力贍仰佛化。知慈悲之
廣大。是入如來功徳大海。亦是勝解印持
果徳。二得於下。明分得果用。言解脱門者。
佛果障寂大用無礙。故稱解脱。眞解脱者。即
是如來通智。遊入故號門也。衆各證契故
名爲得。此解脱即門。佛得其總衆海得別。
又佛解脱但名解脱。衆所得法稱之爲門。
以能通入彼果用故。此解脱之門。又衆所
得法。離障自在名爲解脱。智所入處亦名
爲門。以因解脱入果解脱。亦稱爲門。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528 529 530 531 532 533 534 535 536 537 538 539 540 541 542 543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