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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文義綱目 (No. 1734_ 法藏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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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734[cf.No.278]
華嚴經文義綱目刊行序

按凝然師述法界義鏡曰。天平八年大唐道
&MT01805;律師齎此宗疏章而來。又審祥大徳者新
羅國人也。嘗入唐謁賢首受學華嚴宗。而來
此國住大安寺。應良辨等請講華嚴經。然則
初傳章疏&MT01805;師有功。最初開講祥公爲尊也。
此章之傳雖未見實據。&MT01805;祥兩師之間焉。又
我弘法大師釋華嚴教往往取則是章。疑&MT01805;
公等將來之本故大師亦有所受歟。且請來
録不載此章。則受學于本邦者居然可見矣。
且餘諸師亦能繹此章以綜文義之綱目。況
本宗古徳等據此論理翼成教觀辨駁通議以
作一家之學。好古之徒豈可不研覈耶。雖然
本邦中世以來賢首宗教沈貝葉而振者鮮矣。
其疏章亦寢散失。末學者寧不慨然乎。予亦
嚮發願欲搜羅墜編未有所得。今獲是章無
異窮子見衣中之珠也。嗚呼亦時節因縁使
然耶。抑護法善神所授耶。喜躍之餘輒加點
校以付剞劂以布遐邇。庶幾華藏之佛日再矚
幽途。圓融之法水永回狂瀾耳。是爲序
    時
元祿甲戌七年臘月穀旦
東奧仙臺龍寶住持比丘長與實養題於洛
之智積輪下



花嚴經文義綱目一
夫以茫茫性海縁象詎測其源。眇眇玄猷名
言罕尋其際。有融圓智朗巨夜而闢重昏。無
限大悲俯群機。而臨萬刹。於是無象現象猶
陽谷之昇太陽。無言示言若滄波之傾巨壑。
是故創於蓮花藏界演無盡之玄綱。罕籠上
達之流控引靈津之表。然後化霑忍土漸布
慈雲灑微澤以潤三根。滋道牙而歸一楑。是
知機縁感異聖應所以殊分。聖應雖殊不思
議一也。華嚴經者斯乃集海會之盛談。照山
王之極説。理致宏遠盡法界而亘眞源。浩汗
微言等虚空而被塵國。於是無虧大小。潜巨
刹以入毫端。未易鴻纖融極微以周空界。故
因陀羅網參互影而重重。錠光頗黎照塵方
而隱隱。一即多而無礙。多即一而圓通。攝九
世以入刹那。舒一念而該永劫。三生究竟堅
固種而爲因。十信道圓普徳顯而成果。果無
異因之果派五位以分鑣。因無異果之因總
十身以齊致。是故覺母就機於東城六千疏
其十眼。童子詢友於南國百十成以一生。遂
使不起樹王六天斯屆。詎移花藏十刹虚融。
示寶偈於塵中齊暉八會。啓玉珠於性徳七
處圓彰。浩浩鏗鋐抗思議而迥出。魏魏煥爛
隔視聽於聾盲。是故舍那創陶甄於海印二
七之旦爰興。龍樹終俯察於虯宮六百年後
方顯。然則大以苞含爲義。方以軌範爲功。廣
則體極用周。佛乃果圓覺滿。花譬開敷萬行。
嚴喩飾茲本體。經則貫穿縫綴。能詮之教著
焉。從法就人寄喩爲目。故稱大方廣佛花嚴
經。世間淨眼品者器等三種顯曜於時。光潔
照矚況於淨眼。法喩合擧故云世間淨眼。語
言理均格類相從。故稱爲品。此經有三十四
品。此品建初故稱第一。故言大方廣佛華嚴
經世間淨眼品第一。餘義如下説。今總括此
經七處八會事義差別略開十門。一辨教起
所因。二釋經題目。三明經宗趣。四説經時處。
五辨定教主。六明衆數差別。七請説分齊。八
所入三昧。九佛光加持。十正説品會。初教起
所因中有二。先明教傳之相。後辨教興之意。
初中教傳之相者。西域相傳。此經結集已後
收入龍宮。佛滅度六百年後龍樹菩薩往龍
宮。見此大不思議經。上本有十三千大千世
界微塵數偈。四天下微塵數品。中本有四十
九萬八千八百偈。一千二百品。下本有十萬
偈三十八品。龍樹遂將此下本出至天竺國
造不思議論。亦十萬偈以釋此經。今耶舍三
藏所翻十住毘婆沙論是彼一品也。爰有東晋
沙門名支法領。從于闐國但得此三萬六千
偈。并請得大乘三果菩薩禪師名伏駄跋陀
羅此云覺賢。俗姓釋迦氏即甘露飯王之苗
裔。來至晋朝。以安帝義熙十四年歳次鶉火
三月十日。於楊州謝司空寺別造護淨華嚴
法堂。於中譯出此經。時堂前有蓮花池。毎日
有二青衣童子。從池而出掃灑研墨暮還歸
池。經了便止。相傳釋云。以此經久在龍宮。慶
此傳通故令龍王給侍耳。後因改此寺名興
嚴寺也。有晋沙門釋法業惠嚴惠觀等親從
筆受。法業因此出義記。名花嚴旨歸。二卷。
有呉郡内史孟顗右衞將軍褚叔度等爲檀越。
至元熙二年六月十日譯出訖。至大宗永初
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與梵本再校勘畢。當時
五十卷成。後人亦有融作六十卷者。於法界
品内先有所欠八九紙文。今大唐永隆元年
三月内。有中天竺三藏法師地婆呵羅唐言
日照。奉勅與沙門道成等十大徳。於西京太
原寺譯出補之。沙門複禮筆受。其經感通及
覺賢神迹等。並如新集花嚴傳中辨。二明教
興意者。夫大教之興非無因縁。及非小因縁
令此教起。故下文性起品云。以須彌山微塵
等因縁故起此性起法輪。今略題十種。謂願
力故。法爾故。爲本故。爲歸故。顯徳故。顯位
故。開發故。見聞故。成行故。得果故。初願力
故者謂。佛與菩薩及彼機縁三位願力之所
起。故下文云。盧舍那佛本願力。故普賢願力
故。又云若有得聞者。當知本願。力又云開
發大願故因本願力之所出也。二法爾故者
謂。汎諸佛初出興世將欲開顯所化蓮花法
爾皆於第二七日海印定中演出如是無盡法
門。下文云法如是故此則如大王路法爾常
規。三爲本故者謂。將欲逐機漸施末教。故於
最初先示此法以爲末本。以依此本得起末
故下文云。譬如淨法界與三乘法爲所依。又
云猶如日出先照高山等。四爲歸故者謂。顯
末教所歸處故下文云。猶如衆水流歸大海
等。五顯徳故者謂。顯如來自所得法體相用。
故體謂法界理智無礙。相謂十蓮花藏微塵
數等。明謂毛孔現刹廣益機縁。普賢亦爾。
六顯位故者謂。顯信等六位圓融相攝前後。
是故一位即一切位。而前後歴然。下文云在
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徳等。七開發故者
謂。開發衆生性起心中法界無礙自在法門
令顯現。故下文中破微塵出經卷等可知。八
見聞故者謂。示此一乘無盡自在具足。主伴
無礙法門。令物見聞成解脱分金剛種故。如
性起品説。九成行故者謂。令衆生成普賢行。
一行即一切行。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具足慧
身不由他悟等。十得果故者有二。初斷果謂
除障故。即一障一切障如普賢品。一斷一切
斷如小相品等廣説。二智果。謂具十身盡三
世間。逆順自在依正無礙等。由此十義同一
縁起無礙圓融自在力故。令此經教依無住
本而建立也
第二別釋經題目者於中有二。先釋衆名後
解別目。前中諸聖教立此經名略有五種。初
依觀佛三昧經及涅槃經。名此經爲雜花經。
此隨喩爲名。以理行交雜縁起集成故。二智
論屬累品名爲不思議解脱經。有十萬偈。此
從法就用爲名。故性起品云此經爲乘不思
議乘菩薩設。又智論自指此經也。三梁朝攝
論第十勝相云百千經者。即花嚴十萬偈爲
百千也。此從數爲名。四如下離世間品出生
菩薩深妙義花等。彼當釋。此約法喩合目。
五約十義立名等。如性起品。亦至彼當釋。
二解別目中二。先總解後別釋。總者如入大
乘論説。有五義。一爲衆生説對治法故。二有
衆多乘故。三多莊嚴具故。四能出生無量大
果故。五除斷一切諸邪見故名毘佛略。雜集
論釋方廣者。菩薩藏相應言説名爲方廣。一
切有情利益安樂所依處故。宣説廣大甚深
法故。亦名廣破。以能廣破一切障故。亦名
無比。無有諸法能比類故。此等皆是大乘差
別名。由與七種大性相應等。乃至廣説。別釋
者大方廣等是一部通名。世間淨眼是當品
別目。前中有二。先開義後合釋。開者先擧所
詮之義。後經之一字擧能詮之教。此依主
釋。前中先明所喩。後花嚴二字是能喩。前中
先明所依法。後佛一字顯能依人。前中先別
明體用。後廣一字合辨體能。前中先大字明
法體。後方字辨勝能。合釋中大者當體爲目。
苞含爲義。方者就用爲名軌範爲義。廣者體
用合明周遍爲義。此中大即方。大方即廣。皆
持業釋。又大者古徳解有三義。一常義。經云
所言大者名之爲常。二是體性普周義。經云
所言大者其性廣博。三是勝能義。經云能建
大義名大涅槃。又具體相用三大也。今更尋
下文略有十義。一境大。於中有二。一依報大。
謂十蓮華藏。二正報大。謂十佛三業等。如舍
那品等説。即所信境也。二心大。如賢首品初
及發心功徳品説。三行大。如離世間品説。通
修六位行也。四位大。如明難品已去至第六
會説彼五位。謂信大・解大・行大・願大・證大・
等也。五證大。如入法界品説通證六位法也。
六因大有二。初生因。如前五位説。二了因。
如普賢品等説。七果大。於中有二。一隨縁果。
如不思議品等説。二自體果。如此經中果分
不可説者是也。八體大。如性起品等説。九用
大。謂念念益生頓成位等。如小相品等説。十
法大。於中有三。一教大。謂一一名句皆遍一
切十方法界。如下文説。二義大。稱無邊教所
顯義是。三事大。謂一一塵等具一切者是。此
上十義皆各總攝一切法盡。具足即入故稱
大也。方有三義。一是方正義。謂此十義性離
邪僻。二是方法義。謂此十義皆有模範軌則
故也。三是醫方義。謂此十義皆能對治諸重
障故。廣有二義。一遍一切處。謂凡一法門皆
遍一切無盡世界乃至塵道及餘一切諸法
之處。如下結通等説。二遍一切時。謂遍前後
際。通於十世下至刹那等。此二有二種遍。一
一重。二重重如帝網等。雖約一攝一切故名
大。一遍一切故稱爲廣。而亦得前名廣後名
大亦無違。佛者覺照爲名果滿爲義。此通十
佛及三佛也。方廣是所得法。佛是能得人。又
前是所覺境。佛是能覺智。此中境智有二義。
一相成二相即。前中方廣之佛簡下乘佛。佛
之方廣簡因位法。此二相成各有有性無性
縁起四句。思准之。人法相依皆依主釋。二
相即者。或方廣即佛佛即方廣。以人法無礙
故。令體相即亦具四句。思准之。此唯持業
釋。華有三義。一微妙義。二感果義。三莊飾
義。初一喩行體。後二喩行用。用中初喩生因。
後喩了因。又初是生果華。不與果倶。如生死
爲道具及因位善根等故。下文云。此經出生
一切菩薩諸行功徳深妙義華。若從此義應
名菩薩方廣。又後莊果花與果倶。如果位善
根。今此文中明佛方廣。故約果位但論佛花
嚴耳。又別分微妙喩前法。後二譬前人。通
論人法皆具此三。故成況也。嚴之一字通含
能嚴所嚴。由是鎔融便成四句。或萬行如華
爲能嚴。眞性爲所嚴。以理由修顯故。或眞性
如華爲能嚴。修生諸行爲所嚴。以行從理起
故。故攝論云。無不從此法身流。無不還證此
法身。此之謂也。或倶融能所不二而二。以非
眞流之行無以契眞。非飾眞之行不從眞起。
良以體融行而因圓。行該眞而果滿。是故標
爲佛華嚴也。或雙泯能所二而不二。以即眞
之行非行。即行之眞非眞。是則理行雙絶能
所倶亡。超情離相是謂花嚴。前二句花之嚴。
後二句花即嚴。二釋可知。又方廣佛之花嚴。
及即花嚴。亦二釋可知。經如前釋。世間是法
淨眼是喩。世者是時間者是中。時中顯現故
云世間。世間不同義有三種。一器世間有二。
一道場地等別處。二蓮花藏世界通處。二智
正覺。世間亦二。一三身。二十佛。三衆生。世
間亦二。一同生。二異生。淨眼亦有三義。一洞
徹義。況彼三法離相平等洞徹眞源。二照
義。喩彼三法明達照了諸法門故。三現象義。
譬彼三法互相影現及一切法渉入無礙縁起
自在。爲顯彼三有此別異殊勝義故。是故別
立此名不名序也。品者類也別地。又釋。如
來未出世無善導故如盲。佛今創出世世間
眼現故言世間淨眼。是故佛涅槃時言世間
眼滅也。餘如上説
第三明宗趣者於中有二。先總後別。總者古
徳出宗不同。如遠法師以花嚴三昧爲宗。又
師等以法界爲宗等。今依光統師以因果
縁起理實爲宗趣。因果是位。縁起是義。理實
是體。以因果與理實不二故是縁起也。又因
果約事。縁起會相。理實顯體。此中作二門。一
約文或唯果。如不思議品及舍那品等。或唯
因。如明難品至僧祇品及普賢品等。或倶。如
七八二會。或倶非。如性起品。若細取一一會
一一品亦一一文皆具因果。思之可見。二約
義或因果倶因。以約縁起故此通一部。以果
分不可説故。或因果倶果。以起即不起故。因
相盡故約理實也。或前倶果。因以是所起故
或後倶因。以是所依本故。由是縁起理實
故或因即果果即因。因非果果非因。因是因
果是果。因非因果非果。如是無障無礙。人法
教義等皆准此知。後別辨中有五對十句。一
境行相對。以境爲宗用行爲趣。或反。此以修
起智會同眞境故。問宗趣何別。答語之所表
曰宗宗之所歸名趣。總中宗即趣。此中分辨
也。二理事相對。以事爲宗理爲趣。或反。以
依理得成縁起事故。三教義相對。教爲宗義
爲趣。或反上。以義深令教實故。四因果相對。
宗果趣。或反上。以擧果意爲成因故。五
人法相對。集衆人爲宗説法爲趣。或反上。以
法成人故
第四説經時處中先明時後顯處。時中作四
門。一定分齊。二攝前後。三顯差別。四表示
法。初定分齊者。菩提流支云。華嚴八會中前
之五會是佛成道初七日説。第六會後是第
二七日説。以十地經初云第二七日故。又有
人説第八會是後時説。以彼文中有鶖子等
五百聲聞。並後時度故。此等所判恐不順文。
以初七日定不説法故。十地論言。何故不初
七日説。思惟行因縁行故。既言思惟明知非
説法。設有救言。只不説十地。非不説餘法者。
則不得言思惟也。下論又釋。爲顯己法樂是
故不説。故知初七日定非説耳。又第八會亦
非後時。何得於一部經前已説半。中説餘經。
後方更續。豈令佛無陀羅尼力不能一念説
一切法。祇園鶖子並是九世相入。下文云。過
去一切劫安置未來今。未來一切劫迴置過
去世。又云於一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事。乃
至廣説。如是等文處處皆有。豈鶖子祇洹而
非此類。是知此經定是第二七日所説。二攝
前後者有三重。一於此二七之時即攝八會。
同時而説。若爾何故會有前後。謂如印文。讀
時前後印紙同時。問若爾云何重會得成。答
重亦同時。以無礙故。如燈光相入等。餘不動
昇天等准釋可知。二即此時攝彼前後各無
量劫無不皆盡。以是不思議解脱時故。三攝
於重重無量念劫。如因陀羅網重重收攝故。
三顯差別者。依普耀經第二七日於鹿野園
爲彼五人三轉四諦。此唯小乘。依密迹力士
經第二七日鹿園爲*於無量大衆轉法輪。時
有得羅漢辟支佛道菩薩道等。此是三乘。
依此經第二七日於樹王下爲海會菩薩轉無
盡法輪。明是一乘。上三同時者。約法表本末
同時。約人顯機感各異。依法花三七日。四分
律六七日。興起行經七七日。五分律八七日。
智論五十七日。十二遊經一年方説。此並末
教機異宜聞各別。故致不同。本教機定故唯
二七日。四表示法者。十地論云。時處等校量
顯示勝。故此法勝故在於初時及勝處説。此
有三義。一此經初時表本法勝故。二末教亦
同表末不離本故。三顯本非末故時定二
更無異説。第二説經處者作五門。一定其處。
二辨融攝。三顯差別。四總表示法。五別顯處
會。初定處者。問説此經處爲是淨土爲是染
界。設爾何失二倶有過。何者若是淨土。何故
上文云摩竭提國。下文復云如是此四天下閻
浮提等。由此當知非是淨土。若染土者何
故下文云此蓮花藏世界海六種十八相震動
等。明知此經非染土説。如此相違如何指定。
答但依此經染淨二土鎔融相攝有其四句。
或唯娑婆。以本從末故。或唯華藏。以末從本
故。此二如上辨。或雙現。以依華藏而有娑婆。
染淨相分末依本。故如下文云。華藏世界中
娑婆世界。此之謂也。或染淨雙絶。以就果海
不可説故。此上四門合爲一土。鎔融無礙隨
説皆得。二辨融攝者。亦有三重。一此覺樹下
即攝八會人中天上。是故皆云不離此也。二
攝十方無餘刹土。皆悉不離此樹王下。三攝
毛端微塵内等重重之刹。猶如帝網無有窮
盡。以皆是此蓮花藏界之所攝故。第三顯差
別者。然佛説經處有三種。一唯界内十六大
國。化身説處。此通小乘及三乘教。二唯界外
諸妙淨土十八圓滿受用土中。報佛説處。如
佛地經等。此妙淨土非三界攝。而亦不離。以
遍一切處故。此通三乘及一乘説。三染淨圓
融。如帝網無盡花藏界中十佛説處。依正渾
融具三世間。此唯別教一乘説處。今所辨正
唯後一。兼攝前二。以彼本末不相離故。四總
表示法者。託此勝處表示法勝。地論云。此法
勝故在勝處説。説有二門。一總二別。總有三
重。一此樹下得菩提故不起此説。明表所説
如所得故。非逐異機有改動故。如鹿園説等。
二託圓融蓮華藏界表示所説圓滿殊勝性開
敷故。三託此重重帝網之處表示所説亦重
重無盡。如不思議解脱等。此三通於八會故
名總也。五別顯處會者有二。初約佛赴機會
別有八。二約菩薩求法有五十四會。初中第
一會在摩竭提國此云不
寂滅道場菩提樹
下。此一會處亦總亦別。貫通餘會得稱爲
總。故下文云。菩提樹下須彌山頂等。是故
此初則爲總處。如下所説。一切十句中皆初
句爲總餘九爲別。此之謂也。總門表法如前
已顯。別示此會説果徳法。是故託此得果之
處用以表示。第二會在摩竭提國普光法堂。
西域相傳。此堂去菩提樹東南二三里許。在
尼連禪河曲内。諸龍爲佛所造。如來於中放
相輪光。遍照十方無邊世界。是故名此爲普
光法堂。此中表説信行普周蔭初機故也。第
三會在須彌山頂帝釋宮中妙勝殿。須彌者
此云妙高山。謂四寶所成。是故稱妙。挺出衆
山故曰高。表此所説十住不退窮至山頂超
過凡小寄於妙勝故也。第四會在夜摩天宮
寶莊嚴殿。夜摩名時或云善知。表説十行隨
時進修勝徳交飾故託茲殿。第五會在兜率
陀天宮一切寶莊嚴殿。兜率此云喜足。表説
迴向世間位滿成喜足行。攝徳多聞寄一切
寶殿。第六會在他化自在天宮摩尼寶藏
殿。表説十地所證眞如非自所作。又表因圓
窮欲界頂。證智摩尼出阿含光故。故託此殿
 第七會重普光法堂。表此所説六位行法
依前信等圓攝周盡。是故重會於此處也
第八會在舍衞國祇樹給孤獨園重閣講堂。
爲表所顯法界法門當體希奇功用濟物。用
依體起似閣重重成。故託斯處也。問從人向
上次應先至四天王。越彼而昇忉利有何別
意。答十信寄在人間。十住乃居山頂。信
外凡菩薩。住是不退賢人。欲表賢愚進退兩
位懸殊故。寄越此四天王處。問兜率會了次
臨化樂。越昇他化復有何意。答兜率位當
向。世間修相已終他化行有十階。出世眞如
今證。既世間出世間爲異。漏與無漏有殊。假
修眞證絶懸故表超於化樂。問何須重會。
以何義唯會普光。答普光是起信之首。歴位
至於他化。今明位中之行。行修從首理宜會
此。但以位相約解寄會昇沈。行就理玄一位
相攝故唯會此處。二約菩薩求法會者如善
財童子。於覺城東娑羅林大塔廟處。文殊師
利初爲諸大衆及善財童子一會説法。如是
次第乃至末後。普賢菩薩於金剛藏道場所。
爲於大衆及善財等現法界身雲之法。爲末
後第五十四會。是故通前總六十二會。此據
一方説。若論結通十方世界是則微塵微塵
數虚空法界等諸會處也
第五定教主者亦作五門。一定佛身。二明融
攝。三顯差別。四表示法。五明業用。初定佛身
者。問此八會佛是何等身。答有人釋云。是化
身佛。以菩提樹下八相成道是化身故。不離
昇天是重化故。以釋迦異名名盧舍那非別
報身。故又有釋云。説此經佛是實報身。以是
盧舍那法界身故居蓮華藏淨土中。故下第
七會初歎佛有彼二十一種殊勝功徳。是實
報也。但以不離化故該此樹下。非是化身。
今釋此佛準下文中是十佛之身。通三世間。
以説十信及三賢等地前所見非實報故。然
居花藏非是化。故國土身等非前二。故具攝
前二。性融通故。具足主伴如帝網故。是
周遍法界十佛之身。第二融攝者有二。一
直攝一切三世間盡。以具此三事方爲佛故
三身二身。但是三中智正覺攝。諸妙淨土及
同生之身。無不皆是此中所攝。二於正報毛
孔及依報塵中。皆重重具足。攝彼三世間
等一切諸法如帝網現。準思可見。第三顯
差別者。此一釋迦身隨應群機差別多種。或
同凡而非聖。如見三尺黒象脚身及樹神
等此約人天位。或是聖而非凡。以同羅漢聖
人身故。或亦凡亦聖。以是父母所生實報身
故。四大成故同凡身也。具五分法身諸漏盡
故是聖也。或非凡非聖。以是大乘三身攝故。
非同小乘羅漢聖故。或是化非法報。以具八
相在閻浮故。色頂別立彼實報故。如梵網經
等説。此約初教。或是報非法化。即此身具
二十一種殊勝徳。受用身故如佛地經初説。
此約終教。或是法非報化。以色即如故。經云
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此約頓教。或亦法亦報
化。如前三説。故或非法非報化。以是十佛故。
通三世間故。具足主伴故。如此經下文説。此
約圓教。是故此釋迦身圓融無礙極難思也
 第四表示法者。然説法之佛總有四位。一
羅漢身佛表説小乘。二化身佛表説三乘。廣
説地前略説地上。三報身佛表説三乘。廣説
地上略説地前。四十身佛表於一乘。六位
齊説。由此所説具足主伴無盡法故佛亦同
此十身無盡。 第五明業用者。問下文云。不
離菩提樹而昇忉利天等。云何不起而得昇
天。答有人釋云。本釋迦身不離覺樹。重現化
身以用昇天。此則本釋迦身竟無昇天。昇天
之身非本釋迦。經意不然。故不可也。又有釋
言。不起是法身。昇天是化用。此恐非理。豈可
法身坐道樹耶。又有釋言。此昇天是不往而
至。以往即不往故。所以不起也。不往即往故
所以昇天也。如不來相而來名善來等。若依
此釋但是無昇相而昇天。非是樹下有不起
之身。故亦難用。今解此文略有八義。一約處
即入門。謂以一處中有一切處故。是故此天
宮等即本來在彼樹王下故云不起也。然先
未用此天宮處。今欲於中説法用故説爲昇
也。又相即故不起門別故有昇也。二約佛。謂
此坐樹王下之佛身即遍法界一切處故。是
故佛身本來在彼忉利等處故不待起也。今
欲用此忉利門中之佛故曰昇也。是故若起
則不成昇也。三約時。謂由此樹下座上佛身
即遍前後際等九世十世一切時故。是故此
佛坐樹下時昇天去時到天處時一一時皆
遍法界。攝前後際盡。即知坐樹下時永無起
時故。云不起也。若正去時亦如此故唯有去。
無餘也。皆念念不相至各各收法界。如是縁
起門無礙。恒不離四約法界門。謂此昇去無
自性故即攝眞如法界。以彼樹下坐等亦不
異眞故同眞如。在去門顯現故不起而昇也。
五約縁起門。謂坐由行故坐。坐在於行中。行
由坐故行。行在於坐中是故由行中坐。故昇
天即不起也。由坐中行故不起而昇天也。行
坐無礙故。即昇常坐即坐恒昇也。六約佛
不思議徳。謂即不起此坐即是行即是臥即
是住。即是到一切處即是作一切事。並非下
地所知。七約所表。謂表前位行成究竟堅固
不壞故云不起前坐也。而有赴機用故云昇
也。八約成會。謂後會必具前故。不捨前而成
後。若捨前則壞縁起。是故不起前而昇

第六衆數差別作十門。一明衆數。二新舊。三
定器。四世出世。五界趣。六諸乘。七權實。八
位地。九表法。十因果。初衆數多少者。謂此
初會有五十五衆。始從普賢至摩醯衆爲三
十四衆。復從善海還至普賢爲十八衆。帖
前總爲五十二衆。海慧内衆并新集十方。及
勝音衆帖前總爲五十五衆。第二會中有新
舊二衆。帖前總五十七衆。三四二會各有天
王菩薩二衆。帖前總爲六十一衆。第五會中
昇天品内有五十二衆。及雲集衆。帖前總爲
一百一十四衆。第六會中有同生異生二衆。
及第七會一衆。帖前總爲一百一十七衆。第
八會中菩薩聲聞天王三衆。帖前則爲一百
二十衆。於中一一或以十佛世界塵數爲量。
如是等皆無分齊。然此且約此一世界八會
中説。若通十方虚空法界一切世界皆各有
此無邊衆會。相入重重如帝網無盡即不可
説不可説也。是謂花嚴海會之衆。二諸會新
舊者。或唯舊無新如六七二會。或唯新無舊
如三四五三會。或亦新亦舊如初二八三會。
餘意各如下集衆中説。三定器者汎論列衆
有三義。一是當機。二是影響。三是寄法。今此
通三也。四世出世者有四義。或倶是世間以
時中顯現故。又三世間中是一故。或並是
出世。以其行徳非世攝故。或亦世亦出。
由具前二義故。又隨相論。初普賢等是出
世。餘是世故。或非世亦非出。以是世出出
世攝故。是故此衆通其三位具斯四句也。五
界趣者於三界中除無色天。以隨相寄法非
殊勝故。若人王經亦有無色天等。五趣中除
地獄衆。以彼極苦寄相顯法亦非勝故。若陀
羅尼經亦有此衆。又無人王衆。以相顯非奇
故。或菩薩即人衆也。或唯列王衆。如後十八
衆説以表法自在故。或通王臣。如此三十四
中説。以具主伴故。六諸乘者。大智論云。
若小乘經初唯列聲聞衆。若大乘經初具列
菩薩聲聞二衆。義準。若一乘經初唯列菩
薩。所以知者。彼論以大品等爲共教。別指華
嚴爲不共教。以不與聲聞共説故。又此上三
門各有二説。初中二者。一若爲成小教得小
果等。唯列聲聞。此是愚法小乘。如阿含等經
説。二爲迴小乘顯所被機。唯列聲聞。是大乘
迴心教。如金剛波若經初辨。二具二衆中亦
二。一或先列聲聞。後列菩薩。此通始終頓三
教。如淨名等經辨。二或先列菩薩。後列聲聞。
此通頓教及同教。如羅摩伽經惟樓王經和
休經等辨。三唯列菩薩。中二。一雖列菩
薩主伴不具。是同教一乘。如十一面經等辨。
二若主伴具足即別教一乘。如此經説。七權
實者。若約三乘佛居此娑婆界。雜衆是實。以
實報生故。菩薩是權。方便現故。如經云。彼
諸菩薩隱其無量自在力等。或菩薩是實。以
地前菩薩猶生此土故。雜衆是權。依大集經
並是他方大菩薩等權形所作故。若佛居淨
土菩薩唯實。實報生故。雜衆是化非實有故。
論云受用土中實無此等衆生。欲令淨土不
空故化作如是雜類衆生。若一乘中佛在此
花藏界。菩薩雜衆或並是實。以是海印
現。實徳攝故。或倶是權。以隨縁而現故。餘
義思准。八明其位者。若約三乘此普賢等皆
是十地已上菩薩。彼神王既多分是隨類生
攝。即是八地已上。若一乘中如縁起際。諸位
皆齊。是故一人具五位。位位皆遍收准之。
九人法者。若三乘中但寄人顯法。仍人非是
法。若一乘中此等諸人並是法界縁起法
門。又此一衆即通三世間。以或作河池井泉
水等國土身故。餘可知。十因果者。若三乘但
是因位。若一乘中或皆是因。以未是佛故。或
倶是果。以並是佛海印中現故。又乘解脱
入佛海故。或通因果。由前二義故。或倶非。以
離性平等故。並如下歎徳中辨
第七諸會請問者作四門。一明有無。二顯所
問法。三辨能問人。四問儀式。初有無者。於八
會中初二後二有請問。餘會皆無。所以爾者。
初會標果起因故有問。第二會初爲尋因至
果故請問。但爲因中行位階降寄五會答也。
以果位無優劣故當會答耳。然五會中諸品
之内更有問者。並是當會所説法中隨説請
問。非是別問大位之相。以第六會來唯答第
二會初所請問故。第七會中明行熟因果。是
故請問。謂行修無礙六位頓成故。當會答也。
第八會中明稱性因果。是故請問。謂倶入法
界無差別故。亦當會答也。二顯所問法者。初
及第八具有果法。而分有因法。但所信攝化
爲異。第二第七具問因法但行位爲異。三能
問人不同者。初及第八各具同異二衆齊問。
以所問法衆同依故。第二唯是菩薩同生衆
問。以所入位同生勝故。第七唯普慧一人問。
以造修之行名別成故
四問儀式者有二。一約言念。二約通別。初中
泛論請問有二。一言請二念請。答亦有二。一
言説答二示相答。此二問答如次及交絡四
句可知。爲成三慧有斯二例。初之二會及第
八會唯是念請。答通二位。謂佛有示相答。菩
薩有言説答。以對佛興請。上能知下不待
言故。爲顯佛心能領疑身相現答。自在故也。
第七會言請言答。以對普賢起問。還是普
賢答故。二通別者。初及第八別問通答。第二
第七別問別答。皆可知
第八所依三昧者略作八門。一辨分齊。二有
無。三明出入。四顯因果。五入定人。六業用。
七入定意。八雙行非雙行。初明分齊者有二。
先總後別。總者然此八會人法教義等皆依
如來海印三昧之所顯現故。賢首品云。一切
示現無有餘海印三昧勢力故。二別顯者。第
一會入一切如來淨藏三昧。以垢無不盡徳
無不苞名爲淨藏。標果異因名如來三昧。第
二會不入定。第三會入菩薩無量方便三昧。
巧解多端名無量方便。標因別果名菩薩三
昧。第四會入善伏三昧。行能伏障令永不起
名爲善伏。第五會入明智三昧。照理除闇故
稱明智。第六會入大智慧光明三昧。入地正
證。過小曰大。對治無明名慧光明。第七會入
佛花嚴三昧。妙行開敷飾顯眞體。因嚴果滿
名佛花嚴。第八會入如來師子奮迅三昧。謂
佛果大用雄猛之状。從喩標名故立斯號。
此上七種業用異故立名差別。心一境性等
持無別。是故通皆名爲三昧。第二有無者。唯
第二會不入三昧。以所表法未成位故。餘會
所表法位成故。若依海印諸會通有。第三出
入者。唯第八會入已無出。表於法界有證
失。又顯佛果大用自在故不待出。餘會不
爾。表起化應機故。不同佛果用故。第四因果
分別者有四句。或唯果定。謂初會及第八以
初説果法故。第八證理玄故。或唯因定。謂
三四五六以彼唯説因位法故。不思議品等
所説果法別有所依。非彼定故。或亦因亦果。
謂第七會以花嚴攝因佛是果故。所表行深
具因果故或非因果。謂第二會總無定故。第
五能入定。人者第一會普賢菩薩以普賢因
圓堪顯佛果。第二會文殊師利表信無位故
不入定。第三會法慧菩薩以表十住慧解法
故。第四會功徳林菩薩以表十行勝徳建立
故。第五會金剛幢菩薩表十迴向大願堅固
獨標出故。第六會金剛藏菩薩以表十地無
漏行深。破障智堅含攝具徳故。第七會普賢
菩薩表行深廣該於六位稱普賢故。第八如
來入定以表法界解脱自在無礙唯佛窮。故
第六業用差別者通辨定用。有其三種。一發
慧二引通三具二。此七定中或唯發慧。謂除
初後所餘五會以皆從定起智説故。或唯引
通。謂第八會以顯如來身土無礙法界門故。
或具二種。謂初會普賢定中説法。亦是通故。
第七明入定意者略有四意。一爲證法令説
決定故。論云何故入三昧。顯示此法非思量
境界故。二爲受加。佛力加持此爲器故。論云
何故加。以得此三昧故。三成軌則。諸有説法
要審而説方可信故。四表示法。以聞此定名
解彼法故。此七定中初五具四。第七唯三。以
行法依解不待加故。第八唯二。以佛無新證
無受加故。第八雙行非雙行者有四句。或唯
雙行。謂第八會在定起用無障礙故。或唯非
雙行。謂除初二會所餘諸會以要出定方有
説故。論云。何故出定以定無言説故非
雙行或倶。謂初會定中説彼五海十智故是
雙行。後出定已方乃説彼十世界海故亦非
雙或倶非。謂第二會總無故
第九光加不同者。先辨放光亦作五門。一有
無。二出處。三光意。四光體。五光用。初中
會之内。唯第七會不顯放光。以所依行法不
異前故。但純熟爲異。二出處者初會二處。一
從面門牙齒放光。表教道遐舒。二從眉間毫相
放光。表證道圓潔。第二會從足下相輪放光。
表信行最卑故居足下。又表衆行依信而進。
如身依足而有所趣。第三第四二會之中。皆
從足指放大光明過前位故。増至足指。指有
二義。一能距地有立住義。二能申展有進趣
義。前表第三十住之法。後表第四十行之法。
是故二會同此放光。第五會從兩膝放光。表
行位過前漸増至膝。大願迴向屈申進詣
膝表示。第六會眉間豪放光。表十地正證。第
八會亦眉間放光者。亦表法界法門普該證
入故。三光意者。此諸放光略有四意。一爲現
相表法。二驚起信心。三照觸救苦。四集衆遠
召。四光體者亦有四種。一是事光如流星霞
雲等。二是法光謂顯示法門故。三是理光謂
非青黄赤白。不生滅故。四無礙光。前三無礙
融現前故。五光業用者。八業二身如十地論
説。第二明諸佛同加作四門。一有無。二加相。
三加意。四能加之佛。初有無者於八會中第
二及七八此三並無加。第二位未成故不入
定。故第七行法。依解不異前故。第八如來自
入三昧不待加故。餘會非此。是故皆有二。加
相者謂彼諸佛皆以三業同作加。故口加語
業資其辨才。意加與智増其慧悟。身加與力
令威過衆表同於如來三輪攝化。又口加與
*辨令能説。意加冥被以増威。身加摩頂而令
覺。三加意者有六。一地論云。盧舍那佛本願
力故加。二是彼菩薩善根願力故。三得彼三
昧法如是故。四爲説此法故加。謂十地等諸
位法也。五者十方諸佛各以三業加彼菩薩
令説此法。即表諸佛同所宣説。六令彼大衆
知佛加説。於彼所説生淨信故。四能加之佛
名數者。初會之中有十方世界海諸佛。第三
會十方各過千佛世界塵數刹。外有千佛世
界塵數諸佛。同名法慧。第四會十方各過萬
佛世界塵數刹。外有萬佛世界塵數諸佛。同
名功徳林。第五會十方各過百萬佛刹塵數
刹。外有百萬佛刹塵數諸佛。同名金剛幢。第
六會十方各過十億佛土塵數刹。外有十億
佛土塵數諸佛。同名金剛藏。解云欲表三賢
十聖位相漸増故。令佛數從小至多。皆同所
加菩薩名者。地論釋云。令彼菩薩聞諸如來
同己。名己増踊悦故。又彼諸位各説如佛名
之法故不異名加
第十所説法者略作四門。一約品。二約會。三
約文。四約義。初約品者。第一會中有二品。一
世間淨眼品。二盧舍那佛品。第二會有六品。
一如來名號品。二四諦品。三光明覺品。四菩
薩明難品。五淨行品。六賢首菩薩品。第三
會有六品。一佛昇須彌頂品。二菩薩雲集説偈
品。三菩薩十住品。四梵行品。五初發心菩薩
功徳品。六明法品。第四會有四品。一佛昇夜
摩天宮品。二菩薩雲集讃佛品。三功徳花聚
菩薩十行品。四菩薩十無盡品。 第五會有
三品。一佛昇兜率天宮品。二菩薩説偈品。三
金剛幢菩薩迴向品。 第六會有十一品。一
十地品。二十明品。三十忍品。四阿僧祇品。
五壽命品。六菩薩住處品。七佛不思議法品。
八如來相海品。九佛小相光明品。十普賢菩
薩行品。 十一寶王如來性起品。第七會有
一品。謂離世間品。第八會有一品。謂入法
界品。頌曰
二六六四三 十一各一一 是故於八會
品有三十四
第二約會者有二。初攝因從果會別有八。二
分因果有六十二會。初第一會中普賢定内
觀五海説十智。言五海者初一切世界海。二
一切衆生海。三法界業海。四欲樂諸根海。五
三世諸佛海。言十智者一一切世界海成敗
智。二衆生界赴智。三法界智。四如來自在
智。五轉法輪智。六力無畏不共法智。七光明
讃嘆音聲智。八三種教化衆生智。九無量三
昧法門不壞智。十如來種種自在智。第二會
中初品説佛身名普遍。次品説佛諦語遐周。
次品明佛身意舒光廣擬開覺。上三顯佛果
三輪差別攝用。次品説信位正解十種甚深。
次品説信位淨行百四十願。末後一品説信
位徳成廣攝諸位 乃至成佛。 第三會中所
説十住者。一發心住。二持地住。三修行住。四
生貴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
八童眞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 第四會
中説十行法。一歡喜行。二饒益行。三無恚
恨行。四無盡行。五離癡亂行。六善現行。七
無著行。八尊重行。九善法行。十眞實行。 第
五會中説十迴向法者。一救護衆生離衆生
相迴向。二不壞迴向。三等一切佛迴向。四至
一切處迴向。五無盡功徳藏迴向。六隨順平
等善根迴向。七隨順平等觀迴向。八如相迴
向。九無縛無著解脱迴向。十法界無量迴向
 第六會中説十地法。一歡喜地。二離垢地。
三明地。四炎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
地。八不動地。九善惠地。十法雲地。 第七會
中普慧菩薩起二百句問。普賢菩薩句別
十故成二千法門。 第八會中大衆起於六十
句問。如來現於法界身雲。令諸菩薩皆入法
界。舍利弗等五百聲聞雖在會中如盲如聾
無所聞見。後顯善財隨位修行證入法界。上
來攝助歸正。故以八會統收皆盡。 第二分
助異正散説。諸佛及諸菩薩赴機。顯法會別
通有六十二者。初之八會如前所顯。次約菩
薩赴機攝化有五十四會。總相科勒以爲五
分。初有四十一位名寄位修行相。於中初覺
城東文殊一會。令善財入法界信位。次於可
樂國和合山功徳雲比丘令善財得普門光明
三昧觀察正念諸佛法門。乃至第十師子奮
迅城中彌多羅女令善財得般若波羅蜜普莊
嚴法門。已上十位令善財各得一種法門滿
足十住之位。次從救度國善現比丘令善財
得隨順菩薩燈明法門。乃至第十知足城中
出家外道名隨順一切衆生。令善財得至一
切處法門。已上十位各令善財得一法門滿
足十行之位。次甘露味國青蓮華長者令善
財得入香法門。乃至第十摩竭提國道場地
神名曰安住。令善財得菩薩不可壞藏法門。
已上十住各令善財得一法門滿足菩薩十
迴向位。次從迦毘羅城婆娑陀夜天令善財
得光明普照諸法壞散衆生愚癡法門。乃至
第十迦毘羅城釋迦女名瞿夷。令善財得分
別觀察一切菩薩三昧海法門。已上十位各
令善財得一法門滿足菩薩十地之位。上來
四十一總明寄位修行相竟。 自下初從摩耶
夫人令善財得大願智幻法門。乃至第十徳
生童子有徳童女令善財得菩薩幻住法門。
已上十位各令善財得一法門滿足菩薩第二
會縁入。實法門。 自下海澗國大莊嚴林中
嚴淨藏樓觀内。彌勒菩薩令善財得三世智
正念思惟莊嚴法門。已上一位令善財入第
三攝徳成因相法。 自下普門城邊文殊師
利遙申右手摩善財頂。 得見三千大千世界
塵數知識。不違其教。乃立善財於自所住
處普賢道場法門。此一位令入智照無二相
*法。 自下於如來前金剛藏道場上。普賢菩
薩令善財得十不可壞智慧法門。此一位令
入顯因廣大相法。又此上所求諸善知識種
類有五。一約位有五十四如前辨。二約主伴
有一百一十也。三約同教見大千世界塵數
知識。四約別教見十佛世界塵數知識。五
約稱法約通十方無盡世界。則見虚空法界
等不可説不可説諸善知識。 第三顯文分齊
者有六重。一約三分。初品是序分。二盧舍那
品下是正宗。經來不盡故無流通。又釋此
經總無流通。以前七會各無流通故。大般若
經十六會末各別流通。此不同彼。故知此經
總無流通。表顯法門無終盡故。二依正法師
等作四分。初品是序分。二盧舍那品下至光
明覺。四品經文名擧果勸樂分。三從明難品
下至性起。二十七品經文明修因契果分。四
七八二會明依人入證分。三正説有五分。初
一品教起因縁分。二盧舍那品中一周問答
是擧果勸樂生信分。三從第二會盡第六會
有三十品。亦一周問答是修因契果生解分。
四第七會中一周問答是託法進修成行分。
五第八會中一周問答是依人入證成徳分。
以此經中唯有如此四翻問答。是故兼序。但
得科爲五分不得異説。又四問答中。初生
信。二起解。三成行。四證眞故義圓足不増
減也。四或爲五周因果。第一會中果廣而因
略。是所信因果。第二會至小相品是修生因
果。普賢性起是修顯因果。第七會中成行因
果。第八會中入證因果。五或八會各一法。初
一所信之境。二依境起信。三依信生解。四依
解起行。五隨行起願。六行願證實。七練行純
熟。八該攝法界。亦是義理圓滿故無増減也。
六或分爲十。謂前五周因果之内初後二位
先果後因。餘三皆先因後果。各分因果二位
故爲十也。 第四約義顯者。總標此經大意
義理略作十門。一同時具足相應門。二因陀
羅網法界門。三祕密隱顯倶成門。四微細相
容安立門。五諸藏純雜具徳門。六十世隔法
異成門。七一多相容不同門。八諸法相即自
在門。九唯心迴轉善成門。十託事顯法生解
門。此上十門中各有十義。一人法。二教義。
三因果。四理事。五解行。六分齊境位。七師弟
法智。八主伴依正。九逆順體用。十隨生根欲
示現。此等十義皆同時相應成一縁起。隨別
義門入前十門。皆準思之。又更重釋前十門。
初是諸縁契合義。是總也。約縁起全有力全
無力義故有相容門也。約縁起空有義故有
相即門也。縁起力用重重攝故有帝網門也。
*縁起有無各不並。故有隱顯門也。約縁起
同體門攝法故有微細門也。約所起法分前
後際故有十世門也。約縁起諸門所收諸法
各有純雜故有純雜門也。約縁起自性故有
唯心門也。約縁起相用理觀如事故有説託
事顯法門也。此十義通一部經思之
花嚴八會剛目一卷
  天治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於池上房之僧
寛有之本也
未來領知人人可令後世訪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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