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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 (No. 1719_ 湛然述 ) in Vol.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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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心三類人者。如此三例即是滅後得益之
人。所言機者。機義當總。總於未來四一故
也。即是得於四一之益。下去四相別表未來
四一。文自結名但各述其要。令成一也。所
以四但云一不言本迹者。在未來故。尚
未入實誰論其本。若見實者亦見其本。故
總結云表現表將。將猶當也。初五文中一一
皆有迹本流通三相。初文先標。今經下敍前
迹説開顯。内祕下敍前開迹顯本。明三世下
明中間用。福徳人下初神力意。第二文者先
標今神用所表。上白毫下敍於迹門神用表
同。境智合故初見一理。今本門下牒向表
意。由見遠理故使増道損生至於隣極。分
身等者。此相既同各於其土。利益亦爾。第三
文者。先標名辯意述相。四十餘下正述表
迹。欲以下明表本意。言具二者。事即本迹
付他令通於未來世。第四文者。初標名辯
意。隨喜下表迹益。隨喜圓道下表本益。隨
喜諸菩薩下表流通益。此一下流通功能。第
五文者雖不分本迹。一文兼諸下五可知。
結要有四句者。本迹二門各有宗用。二門之
體兩處不殊。名冠此三而總於三。一部之
要豈過於此。故總攬之以成流通。八自在
者。如止觀記。經中要説等者叙今意也。道
場釋上甚深事者。事是因果。今道場是果。果
必有因。以菩提釋藏者。菩提是能契之智。
必有所照之境。境即祕藏。以能顯所也。以
轉法輪釋一切法者。有所轉法。法必有名。
以涅槃釋力用者。滿理釋權疑。唱滅釋近
疑。宗雖近遠同名因果。不復別判。阿含者。
借小證大。彼則從事今借證理。開小即大
故可爲證。頌文初頌十神力中。但有五者
闕後五也。前五現見逐要存之。前後二五
現未異耳。擧現例未。是故略之。囑累下二
行總頌四法者。但云囑累至得邊際具含
四義。四義皆是無邊際故。能持下別頌者。
初一偈半中言一切法者。不出能化能證
所化故也。無二乘故。不兼帶故。其法祕妙。
令我下二偈頌神力者。既云歡喜。即是用
暢。次一偈頌祕要者。名同易見。於諸法下
頌深事者。教化諸菩薩畢竟住一乘。乘是
因果。後一偈半頌總結者。總結四法。言若
能持持四法也
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囑累品
釋此品先辯他人判品前後。次今文正釋。
初文者。慈恩安國並令移之於勸發後。若在
此中有八相違十不可也。余雖管見頗有
禀承。毎於聽筵忝蒙慈訓。垂示救旨深有
所憑。近見秀公法華圓鏡。廣立難勢不越
先規。今攅舊聞兼資後見。總別救之亦八
不可。初總救者。出塔已後凡述多寶。皆云
塔中不云見佛。若移在後無出塔處。一不
可也。分身散後凡有所述。唯論佛塔不渉
分身。若移在後佛無散處。二不可也。囑累
文中佛散土穢。已下經文言不渉淨。若移在
後無復穢處。三不可也。會本居地因塔升
空。佛散出塔後文在地。若移在後無還地
處。四不可也。囑累品後經既未盡。但述衆
喜不云而去。若移在後須加而去。五不可
也。勸發品後無復餘文。經既已終則云而
去。若移在後須除而去。六不可也。本迹二
門佛事既畢。須有所付。是有囑累。若移在
後法無所歸。七不可也。囑累已後明乘乘
人。弘經本事事須囑累。若移在後師弟參
雜。八不可也。次別救者。具述元破一一救
之。一云衆本相違者。準正法華及以隋朝
崛多三藏添品法華中。此品並皆在於經末。
救曰。正妙二本譯人既異。所見各別。若令盡
同此不可也。言添品者。準南山内典録云。
崛多擅移囑累著後。崛多既其擅改。法護
未可爲憑。正本既其居先。添品不名擅
改。南山既斥添品。義當二本倶非。何者。羅
什生雖龜玆遍遊五竺。豈獨不見梵本法
華。久居長安豈不曾見法護所譯。而再譯
不用者。當知法護非堪指南。若堪指南何
不文義咸依正本。若嫌後譯文義澆薄。則隨
朝所譯彌薄於前。今依什譯理可準憑。故
叡公云。梵音錯者正之以天竺。秦言謬者正
之以字義。不可譯者即而書之。豈什公與
四子頓爾無識輒。移一品安置經中。若不
測旨歸應仰之而已。何得以凡見斗尺
量度大海虚空耶。二云經論相違者。法華
論云。修行力有五。第五護法力中云如普
賢勸發品及後品。後品即指囑累品也。救
曰。論亦人譯。擅指何疑。況論雖西來。譯時
既在正法華後。秖是譯者順正法華故。正
經在西晋時譯。論在後魏時譯。如隋笈多
見正法華藥草喩後有一長行偈頌。及囑累
在後。便以正經添於品内。及移囑累在
勸發後。餘無所云。遂使後人云添品法華。
故知譯者不妨隨見。妙正二本同一梵文。
乍可信羅什而寢於法護。安得釋妙本專
以論爲憑。秀云。言後品者。是普賢觀經。以
同是普賢發起令依經修觀。又言後品者。
既其不出名目。則似經度不盡。若不爾者。
何不云及囑累品但言後耶。此亦是一見。
然準天台判爲結經。不云在勸發品後。三
諸教相違云。一切諸經並在經末。如何此經
獨在於斯。救曰。例同諸經違妨更甚。即如
大品中間有累教品。經末復有囑累品。不
可一切皆兩處安。如大寶積四十九會。會
會皆有付囑之文。豈令諸經一切皆爾。如
金剛經問名問持。乃在經中不可一切悉
令居中。法華開權顯本授聲聞記。豈令一
切悉皆顯實。不類之例其數不一。四云二
事乖角者。分身若還此土復穢。準妙音被
誡故知土穢。囑累中亦令多寶還歸。觀音不
應施寶分二。分二即多寶未還。遣去既同
不應乖角。救曰。秖由未還故寶分二。是故
但云一分奉多寶佛塔。而不云奉多寶佛。
故知事畢者去。有縁者住。於理何傷。若多
寶在分身不合散者。經文但云塔可如故。
如故秖是依初還閉。令初身散。即云各還
本土。故知雖即令其塔還。聽餘經故。塔閉
而在。如塔未開時。但云多寶於寶塔中出
大音聲。又云四衆聞寶塔中所出音聲。大
樂説云。於其塔中發是音聲。又佛告大樂
説。是寶塔中有如來等。故塔未開。大衆但
云多寶如來於寶塔中。次塔開已。大衆皆云
見二如來在寶塔中。若塔閉後如藥王品
末云。多寶如來於寶塔中。妙音至此但上釋
迦瓔珞以申問訊。次方問云。此久滅度多寶
如來。在寶塔中來聽法不。仍對釋迦申彼
佛問云。安隱堪忍久住不。當知塔閉住而未
去。又云。唯願世尊示我令見。豈二佛並坐。
乃云請見。又多寶佛於寶塔中告妙音言。
秖云汝爲供養釋迦等不云分身。豈分身
矚目而不供養。又妙音欲還但云供養釋
迦及多寶塔已。不云見佛到彼見淨華宿
王。但云供養釋迦及多寶塔。亦不云見多
寶如來及以分身。又文殊來時即云。頭面敬
禮二世尊足。囑累之後全無此文。故塔已閉
分身已散。若分身在觀音施寶。理應供養
不應但二五二命不齊者。何故分身多寶
二倶唱散。去留不等。若云但令塔閉云如
故者。何故正本云還本土。救曰。二命縱同
所縁各別。寶塔爲聽經故來。分身爲開塔
故集。塔既已閉分身須散。經尚未畢故塔
未還。分身既散土合復常。故前文云。爲諸
佛當來坐故。各淨八方。況正法華云可還
本土。自是法護所譯不正。豈判什本令從
正經。若正經爲正不應重譯但云如故。若
欲依正經何不講正本。遍觀正本處處相
違。及以妄誤前後非一。故不須以正經爲
準。又問。釋迦出塔塔何須閉。塔閉分身何
必須散。答。多寶本願但云以塔聽經。若以
我身示四衆者。令集分身。當知分身開
塔故集。釋迦亦爲開塔住空。住空故開
塔。塔開故命坐。囑累故出塔。出塔故塔閉。
塔閉故分身事訖。事訖故須散。故塔開閉分
身聚散各有因縁。何須難言二命不齊。六
塔無還處者。分身諸佛令去咸歸。多寶佛
塔迄至經末更無還處。若品在後即唱竟。
時還救曰。經畢自還何須求處。至勸發後
一切大衆作禮而去。作禮雖不通於寶塔。
而去遍該一切。多寶本願聽經故來。經若終
後何慮不去。但慮塔無歸去之文。不憂土
無復穢之語。若土後復穢。何得亦無人天
來時。七云淨穢不同者。妙音被誡復非淨
土。故知分身久已還國者。分身集日。那令
侍者皆諸靈山。信諸山並無而猶有靈鷲。文
殊海出亦云靈山忽有華現。故妙音來還依
舊誡。救曰。經文炳然而讀者不見。經云。移
諸天人置於他土。唯留此會衆。故知土淨
爲安諸佛。靈山舊衆不移可然。準文殊來
時。即云指靈鷲山住虚空中。妙音至時不
云住虚空中。故知淨時處空復穢在地。今
分身既散故一切皆穢。而沒却復穢之理。苦
執靈鷲獨穢。妙音被誡具云誡土。不獨云
山。故云莫輕彼國土等。故文殊妙音二人來
時。其理不等。欲令一例此理難齊。八云
衆喜乖情者。囑累品令分身還。而塔不去。
若非經末云囑累者。阿修羅等歡喜太早。
既非聞法歡喜。乃是見客佛去以生歡慰
深可怪也。救曰。至此歡喜而嫌太早。三周
之末各有歡喜。更早於此何不怪耶。説壽
量竟分別功徳中云聞佛壽無量一切皆歡
喜。今本迹倶畢復聞隨喜事少功多。又聞法
師聽持深効。又聞不輕能化所化現益後益。
明弘經法無定常儀。又見釋尊現十神力。
授四結要。三摩付囑三反領受大事功畢。豈
得不喜而云太早耶。當知是人訖至經末。
亦未歡喜何能弘經令他喜耶。言喜客佛
去者。移在後文更加塔去而生歡喜。復彌
可怪。驗此一切皆以凡情測聖。徒攅筆語
擧一蔽諸。又云。但是先施神力。故見淨土。
此土本穢恐妙音見本土穢相。而生譏毀。
故佛誡之。非妙音至分身己還。而土唯穢。
如雖淨土猶見靈山。變不唯淨兼見穢
故。上見下故。救曰。靈山是佛自留故令大
衆倶見。如來自云淨土。曲釋云不唯淨。佛
言皆令清淨。乃云本穢仍在。若言上能見
下於淨見穢。何不妙音於穢見淨。復能見
穢。其心淨故故佛土淨。若猶見於穢則知妙
音心不淨故。而佛尚誡之。妙音見穢尚生
譏毀。豈得名爲上能見下耶。下生下想非
上人也。尚生譏毀。豈上人耶。次渉法師更
加二難。總成十難。故云十不可。先破總叙。
次翻二難。先破叙者彼先敍云。什公安囑累
品在神力品後。自是已來皆共信受。並云。
移著此中善得經意。若在後者所列諸妨。
略如向述。而云以義判文。正應安此。唯我
唐代慈恩法師。不許斯義。法師又云。妙音
被誡若是穢者。文殊海來何有靈山。秖云
唯留此會不云唯留靈山。當知内外倶淨。
但是仍舊而説。又云。分身即是釋迦。若多寶
全身亦與一分。釋迦分身唯與一分。若受
多分者便是釋迦長受利養。修六和敬詎
應然耶。故但與一分。又云。若囑累在此如
來起立不云更坐。分身佛去不應立送。受
觀音施不應立受。又云。大衆皆喜唯少奉
行不應安此。又云。神力去穢未必全除。
要若全除併之何處。何處淨土容此穢生救
曰。正本法華自西晋至唐都不行用。此妙
法經後秦譯訖。四海盛傳天下仰止。況流行
之處必藉冥加。冥加已遂安可議耶。況復受
持應驗無量。普賢尚授以句逗。而不責移
品。況復爾後名僧繼踵碩學如林。共許囑
累安著此中。豈至唐朝所見乖昔。然此經
以常住佛性爲咽喉。以一乘妙行爲眼目。
以再生敗種爲心腑。以顯本遠壽爲其命
而却以唯識滅種死其心。以婆沙菩薩掩
其眼。以壽量爲釋疑斷其命。以常住不
遍割其喉。以三界八獄爲大科。形斯爲
小。以一乘四徳爲小義。無可會歸。據斯
以論諸例可識。言仍舊説者。妙音未曾於
此生慢。若土猶淨滿中諸佛釋迦及塔衆又
在空。神力所現十方通達。何須仍舊枉誡
妙音。彼佛現見高下不平。而掩佛智能言
土猶淨。而言釋迦不長受利。順六和敬者。
乃是令聖効凡。若言分身即是釋迦。釋迦
開塔亦即分身。何須更集。若據應迹各別。
爲是分身恐釋迦偏多而不受。爲是觀音
恐諸佛多受而不與。若觀音不與乃表觀
音施偏。何關六和少欲。若分身不受應先
施而後讓。何故但分爲二分耶。故知令分
二分表現表當。其義已圓分身已去。其理
善成何須此難。若言不應立送分身。及立
受施縱品移在後。免斯過者。受觀音施
容可尚坐。摩頂之際仍立唱散。經後正當
立送之咎。徒設謔並嘲調尊儀。於此妙經
未成弘讃。若且順凡情釋迦與分身齊
肩。坐送便成疎闕。故立送客正當其儀。況
立送立受何教所制。云送受不成。又云。已
有衆喜唯少奉行不合安此。秖縁少奉
行故不應在後。又云。何處淨土容此穢生
者。何不問劫燒擔草不同灰燼。毛孔。納
海身不隨波。凡此諸釋並任己心。不順經
文其例若是。次別破第九第十者。第九佛
無就座難云。開塔蒙命釋迦入坐。閉塔還
出亦宜復座。豈得立説下諸經耶。如涅槃
經如來現臥還從臥起。如茶毘時從金棺
起上升梵宮。梵宮下已還復本座。此亦應
爾何事不然。翻曰。若摩頂已理須復座。若
言無文令佛常立者。如文殊答問竟。無
入海文。何故至此忽云海來。又云於海常
説法華。常説之言應常在海。若本在海序
不應列。何得復爲彌勒釋疑。又説經竟。
佛但令衆各散。元無更坐之文。佛應立送
天龍八部。何但獨送多寶分身。立送分身
其儀稍順。立送八部尊卑倍乖。又何不責
云諸分身佛但令侍者齎華。以宣問訊。及
云彼某甲佛與欲開此寶塔。即云爾時釋
迦見分身集與欲開塔。不見侍者至會説
欲。欲應不成。法師與彼雖則稍親。黨理
不黨親古可依也。又何不責。教門皆云
達多世世造惡。今忽説爲佛師。復云與師
&T040879;。顛倒不可具言。何不責龍女成佛太
速。何不責聲聞成佛太遲。第十衆無命坐。
難云。佛處高遠衆人請接。今既還處地亦
應命下勅令復坐。何容久立不賜安居。
故知囑累定居經後。翻曰。凡假他力必須
請加。若任自力不求他援。處空非己力
所及。故請佛神通還本。任自力所能。故
不待佛命。況本縁佛入塔故請在空。今佛
從座起豈可安坐。故云益加恭敬曲躬低
頭。佛既復座説法時衆理應復座。無文之
論義準應知。又衆若不起不坐。應仍在空。
何故普門品中無盡意云從座而起。陀羅尼
品初藥王從座而起故知不可見略却就
座等文。移品向後。又品題有囑累之説。令
向後者。品内有囑累之義。亦應皆移。然囑
累品題雖云囑累。品内但通云我於無量
阿僧祇。修習難得阿耨三菩提法。付囑汝
等故神力品題雖云神力。品内云爲囑累
是經故。乃以如來四法囑累上行等也。故
應先移囑累次移神力著囑累後。又囑累
品初云。現大神力。神力品内有囑累之言。
是故二品倶移向後。若倶移向後不可兩
品重張。不可兩品前後。若有前後。還失最
後。若言經文次第。不輕已後即合勸持。何
事以神力而間雜之。寶塔慕覓宣。弘之人。
秖應次以持品續之。何得許以調達品
間。若其品次不依羅什。理須一切並依正
經。今經聲聞一萬二千。正經但有一千二百。
歎聲聞徳。乃有一十一句。歎菩薩徳則有
二十八句。與妙經及論復不相關。何不咎
論違正法華。而嫌妙經違論。又正經列名
之中。云光世音光觀聲同。便即書之。後代
何不依光釋義。寶掌菩薩離開爲二。更加
寶印首也。掌已是手復加頭首離爲二人。
自在天子以大梵冠首。亦云三萬天子倶。
即是迴梵文大梵字不盡。別序中不云説
大乘經名無量義。直云説斯經已升座三昧。
又闕無量義處三昧。不知爾前爲説何經
爲入何定。何不責妙經増加無量義耶。又
放光但云上至三十三天。法護何事抑佛光
明。妙經云八百弟子。正經云十八人中。凡
云如恒河沙。一切皆云如江河砂。序品既
爾。正宗之中錯不可數。何不依之而獨引
囑累。是故正經並未可依。縱是什公所移。
應見梵文深旨。若也漫移何不安餘品後。
而必著此中。使無如上諸妨。更移著後生
諸妨耶。故使流行之處。衆聖冥加。次正釋
品中亦具四悉。初世界中約得名以釋品。
得名事別即世界。又累者連及也。字應單作
後人加口者。意言口囑。即義立也。言煩爾
者。爾汝也。謂累汝後代。如帶累也。左傳云。
相時而動無累後人。此是如來適時而化。
示有謙詞。又令於三世傳法不絶。三世
不同亦世界也。次爲人者。此是後世宣布生
善。次對治者。令後世受者使不失故。治其
失惡故名對治。次第一義者。令後代人奉
旨入住。入住即證眞也。初兩字並在能付。
次兩字皆在所付。三囑在能付累在所付。
次正付囑中釋三摩者。先約所表釋。所付
不輕須以淺表深。故身口心三付方表慇
懃。次約四悉者。即具事理。經言現大神力
者。如來向現十種神力。已表當現四一益
竟。而今復云現神力者。正表身口心三付
故也。從座而起以如來一手。一時遍摩故名
爲大。有人引大經中内有弟子解甚深義。
不爲利養不生諍競。外有清淨檀越。佛法
久住。若不爾者法不久住。此是彼經最後
誡勸道俗弘通。亦捃拾之遺囑耳。不同今
經乃是一期宣暢。他方欲散。現十神力囑
累十方。佛親摩頂菩薩三受。表法懃懃。佛
之智慧等者。取覺照邊屬一切智見畢竟
空。如來智慧爲道種智者。即取從因至果
得道種名。道種從權。具如第一卷中。悉以
能契之行名爲權也。於如來室至如是。明
三智者。即依座室三各具三智。秖是三一相
即。三一互融。故一中具三。以此三事弘經
益他。令他各得果地三智之用。故知室若
無二弘誓不普。衣若無二法身不滿。座若
無二惑破不周。如是施主下。結能施意。應
云如是施主三法無闕自他不空。是施主
故有大慈悲。自既入室令他入室無慳吝
故。自既著衣令地著衣。無所畏故。自既坐
座。令他坐座。亦可云無慳吝。故施此三
法。無所畏故。説此三法。若施若説皆具慈
悲。即入室三法也。汝等等者。汝等當學如
來。以此三法而流通之。以此三三應施一
切。故經云。汝等即是衆生之大施主。此明經
之功用必具三三。況復所弘三三之法。方名
令他得於所弘。世尊勅者。具奉行之。他人
於此辯凡夫慳。引成論云。慳有五種。住處
護他物稱讃法慳。法慳七報。一生生常盲。二
生生愚癡。三生怨家中。四受胎或死。五爲
諸佛怨。六善人遠離。七無惡不造。若消此
文都不相關。且言如來若以小乘化。我則
墮慳貪。勸弘法者捨凡夫慳。此消可爾。若
直以此證。令佛同凡。深不可也
釋藥王品
釋品引觀經釋名即世界也。此文去。具以
今經而成四悉。若推下明得名前後。非四
悉意。竭其神力者。用神通力三昧供養也。
盡其形命者。用其報法即燒臂也。庶令弟子
等者。上人行之令下効故。此則自他二義
具足。諸佛下云云者。令述有無。不輕乃至
方便品來豈獨佛耶。下品亦有佛者。雲雷音
王佛寶威徳上王佛等。況釋迦化主始末恒
在。況復應以佛身度等。然應須云上品
有菩薩佛事爲正。下品有佛菩薩事爲正。
通途論之。從化主説。一切皆以佛爲正
也。藥王至流通義便者。佛囑累已大事功
畢。隨物偏好故乘乘不同。眞如實相是所
乘之體。一乘因果是所乘之事。苦行等是乘
乘之縁。隨物機宜故使弘者隨縁不等。故
所乘體皆妙法也。以依一實立因果故。乘
於所乘以利物故。故曰乘乘。問爲三者。初
一利他。次一自行。遊化亦苦行。苦行亦利他。
已下去文如妙音等。皆不出自他。自行皆
不出智斷福慧。利他皆不出三昧神通。通
問遊者。遊必具足十法界身。並如妙音觀
音。但別擧苦行以逗所宜。故請答之言意
在苦行。有佛聲聞者文略。具如經列。有菩
薩及菩薩壽等。經即時入是三昧者。普現三
昧理無出入。表用三昧之力故云入耳。經
以神通力願者。明不以世火還依所得三
昧起利他願。以智觀火焚難思境。故使光
明起斯照彼。佛亦以逗物故讃。眞法供養
等者。先總擧能觀所觀。次及觀相。當是之
言正顯眞法。所以燒身名眞法者由内觀
故。所觀者何。即此生身。由惑因故惑斯惑
果。皆用之言顯因果倶蕩。又觀若身若火等
者。於中先明法空。次誰燒下辯生空。初法
空者。既即實相實相無燒。身火能所安得有
燒有能所耶。次生空者。非但身等皆是實
相。身等宰主一切皆無。故名爲誰。燒者。能
燒火也。然者。所然身也。身火並是能供事也。
佛法即是所供田也。宰主即是能觀觀者。身
火能所觀境也。境智不二能所斯亡。以不二
觀觀不二境。成不二行會不二空。作是
觀時苦爲法界。見聞者益故曰乘乘。若不
爾者。成無益苦行。佛有誠誡實可先思。所
以投巖無招外行之論。赴火不爲内衆之
譏。良由内有理觀外曉期心。故勝熱息善
財之疑。尼乾生嚴熾之解。篤論其道行方有
剋。心正行正智邪事邪。行不可廢智不可
亡。後學之徒無失法利。有人問云。律制燒
身得蘭。燒指得吉。此中讃燒其事如何。今
爲答之。大小開制教法不同。小制結過大
制令燒。故梵網中若不燒者。非出家菩薩。
豈獨令俗而不制道。故知順小行易不燒
何難。從大誠難燒乃不易。世以不持爲大
則大小倶傾。信此土機縁。咸迷大小。不知
先小後大依何夏次。先大後小何心而受。
先小後大開小乘遮。不先大後小。遮菩薩
開不。一界之内兩衆如何。一身之中二體同
異。大乘於小取益從何。小誦於大招損
誰測。勤勤甄別用爲來種。所乘之乘皆妙法
故。以依一實立因果故。乘其所乘以利
物故。但自揣己徳歴境觀心。與心相應當
順開制。今藥王久證。並出開制之方。重法
亡懷起神通之願。爲軌凡下思之可知。經
以旃檀爲𧂐者。他人疑云。何得旃檀而爲
𧂐耶。答。此土大愛道入涅槃後猶用旃檀
闍維。況彼淨土何足爲難。然淨穢並陳非
世有也。皆聖力故。經云七萬二千歳等者
問。燒身但經千二百歳。燒臂何故時長。答。前
爲自行身盡入滅。今爲弘法令物會三。
故云令無數等。既言無數聲聞發菩提心。故
知喜見於佛滅後。不令此等住於小果。此
土亦然。經云金色之身者。前已得普現。即
八相金色。故知此中須在極果。能生等者。
如父母必以四護護子。今發心由法爲生。
始終隨逐爲養。令滿極果爲成。能應法
界爲榮。雖四不同以法爲本。又此四法即
四悉檀。次第對之亦應可見。此即始終對
四悉也。然前三教各得四益。今對圓説例
上可知。問初開章云歎能持人。何故向云
不如一偈。又云法是佛師等耶。答前歎有
法之人。今歎在人之法。言初歎體。次歎用
者。非宗體之體。非宗用之用。通指一部爲
體。部内體宗用三。共有如是拔與等用。十
寶山者。具如止觀第五記。引華嚴經。或一
或二者。倶舍云。前七金所成蘇迷盧四寶。金
或兼餘故云一二。諸經説權智等者。權不
即實致令教法皆非自在。諸機不融故教
主別爾。諸經明實智等者。並是權外之實故
破疑不遍尚不及此經説施權意。已破諸
疑故云即實而權。況復今經本爲顯實有疑
皆斷。故云即權而實。所以權實之語非獨今
經相即之言出自於此。不收於小是故異
也。文云學無學等者。指三教菩薩爲發菩
薩心者。今經爲彼之父能生彼故。昔謂非
子至此方知。餘經要因功用者。但取發心畢
竟不別不同三教要因功用。如別教地前
爲方便也。如風下云云者。初住已入無功用
位。應具簡車體及具度等。釋如風所以。至
入初住無功用道。經云五百歳者。大集經
中有五五百。具如前文。經云若有女人等
者。此中秖云得聞是經如説修行。即淨土因
不須更指觀經等也。問。如何修行。答。既云
如説修行。即依經立行具如分別功徳品中
直觀此土。四土具足。故此佛身即三身也。故
此大衆即一切衆。以惑未斷故。故安樂行是
同居淨土行之氣分也。故不離同居穢見同
居淨。問。同居類多何必極樂。答。教説多故。由
物機故。是攝生故。令專注故。宿縁厚故。
約多分故。下分兜率其例不同。但在機感
釋妙音菩薩品
此品初具三釋。初文因縁。次昔得下約教。次
此品下本迹。唯無觀心。因縁甚略。且義立
者。音樂世界。自隨爲人。奉鉢對治。道器第
一義。觀音有問得名之由。此中無者。此從
自行下從利他。又如常不輕中亦有本
事。即名以顯本事。始從内解終至利他。
同在一名之内。雖自他不同。準觀音名
下。有普門之名此亦應爾。同得普現色身三
昧。若爾。藥王下五一切皆然。藥王又在獻呪
之初。淨徳又指妙音身。是故五品法門定無
優劣。但隨機便乘乘不同。況普門居中理
通上下。以人對法理亦感均。單消其名義亦
無舛。不可從名異而蔽其法門。當卑其地
去勸成機縁。明普現意。若不以鬼畜爲鬼
畜。但卑己心之地。則自壅妙法之流。大人
相等者爲四。先正略釋。是不思議相海故名
爲大。次遍體下寄於所現展轉校量。三此
相下大小對並。四問答下釋疑。初二可見。
三對並中二。先寄小表大。故以應迹之相
因順於師長之毫光因果相召照之必來。
言本弟子者。照非無縁本曾關渉。名昔爲
本未必久本。白毫下次明大中實因所感。
照之令弘開顯之經。此乃因勝果勝。令弘
勝教是故放之。釋疑中二重問答。初問答
能放光疑。次問答所召衆疑。初疑意者。約
不思議相海。總立用問約事校量。答中云
他經所明等者。召他屬事宜且從他。故附
方便教云有優劣。又約應身現相宜附他
經。令弘實教故復從大。大復從因而爲所
表。故云放光令弘此法。況顯本已尚無近
迹。豈存小耶。何故召東説西者。問意者。十
方菩薩豈皆無縁。何故放光但召東方妙音
竟。次説西方觀世音。答中從表。於中四。初
辯能表。次未發心下正明所表。三一菩薩下
擧例。四聖不下結用表意。初文三。先明能
表之光。次明光所照意。三東是下擧能表
意。次未發下出所表中。但擧始終任運攝
照。三擧例者。妙意既爾諸來悉然。但以照
東表始爲便。若召南至北四維準知。聖不
繁文。理合十方咸至。如華嚴大集諸部般若。
光及所召尚通十方。故此但以一方爲表。
準下觀音初釋爾時。亦以妙音對辯。此中
既預以説西對問。故可預以西方對明。云
欲説西方菩薩事。先召東方菩薩等。敍福
之由者。既値多佛亦是慧由。但是文略。正
叙福慧中經云悉。又云甚深。故是圓慧。三
昧屬定對慧名福。尚異三教豈同世有。又
此十六並是法華三昧異名耳。隨義説之今
稱法華三昧之相。佛誡至而規此耳者。肅
延進也妙音高位豈可待勗。至此見穢寧
生劣想。但佛寄誡妙音而規其所將。規謂
規模。夫佛至諸佛道同者。先正叙同次結
同。初文自三初云約座爲誡者。依空亡相。
身是有相理爲妙空。一塵之身咸與理等。況
丈六之質生劣想耶。次夫師等者。佛及弟子
身倶劣者。倶隱寂忍而耐其拙。夫依報等
者應住無縁安其穢土。此佛下結同者。一
切應身化儀示迹説法之處。皆具此三。誡衆
而爲弘經之軌。故此佛弘經亦勅三意。以
例於彼。化儀不出佛身化境國土故也。受
旨中三力者。菩薩不無推功化主。如來先誡
令菩薩自運。菩薩推者往彼實難。何況往復
應須利他。故知往來皆如來力。然又如來加
於可加。菩薩有分但未至極。故以極三
加於分三。令用弘經宗要衣座室耳。故知
皆如來力起於神通。種種莊嚴方能利物。是
則如來以中空故。能以慈悲加諸菩薩。具
足莊嚴故隨機利益。言莊嚴者。因中萬行。
此會者彼土也。若文殊位下等者。妙音辭彼
佛時云及見文殊。豈可遠來求見下位。文
殊位高見華應識。何以問佛以何因縁等。
答中二義。並文殊位高或同是補處。一位之
中分始中終。或同是古佛則無高下。同位居
始未謝不知。忝者辱也。豈一事不知成屈
辱耶。又大衆無敢問者。文殊雖高爲欲發
起示爲不知。上品云初得等者。上藥王品
云。過去名一切衆生喜見菩薩。於日月淨明
徳佛法中。得現一切色身三昧。後重生其
國。於淨徳王家。忽然化生。白其父言。我先
已得解一切語言陀羅尼。既云轉身得一切語
言。即似轉身方得。若云我先已得。即似指
先所得色身三昧。即此三昧亦名語言陀羅
尼。故云猶是色法。猶是之言表與前同。故
此語言與色身但是身口之異。豈可現身
不能説法。但從事別其理必同。故作異名
消文最便。此則圓門三昧陀羅尼。必是體同
名異。三昧從定陀羅尼從慧。即不思議之定
慧故得互用。準下釋中三輪具足。又舌下
判三昧與陀羅尼。秖是眞位六根耳
釋普門品
初不云因縁等。此通別解。具足三釋唯闕
觀心。十雙中智斷下云云者。但次第標釋。不
暇先列。人法並云有多種。各注云云者。
並是示爲一實并七方便。及以人法。前後問
答。前問如文。後問答者。云何而爲衆生説法
等是也。福能轉壽者。羅漢尚能迴福爲壽。
況普門示現以不思議福。轉成種智。即福智
不二名之爲轉。方例九雙。如珠雨寶者。所
轉若成不思議福。不同下位。如意珠者。珠
具多徳。具如止觀第五。鑿井等者。如華嚴
云。若有世界初成時。衆生所須資生具。菩
薩爾時爲工匠。終不造作殺生器。初略如
釋籤中初釋爾時注其四者。四悉耳。若消
文意令會四悉。説東方菩薩等者。問。何以
前云召今言説。答。前文初召。須云召今是
説竟。故云説。故品後云。説是品時。二處皆
有初聞名時。即世界也。皆有隨應爲説即
爲人也。皆有答問得三昧由。即除疑也。皆
有聞品得益不同。即得道也。經云偏袒者
此土謝過而肉袒。彼國興敬而偏服。蓋二土
風俗不同耳。先釋無盡意名。於中初釋無
盡。先引三經。次總結成三觀。初引大品空
大集假淨名中。大品明空則無盡。大集八十
無盡門既多門不同。即是假也。淨名夫無盡
者。無有盡與不盡。雙非故中也。次釋意中
亦先約三觀。次結。初空觀中雖並引境智
正在和合皆無自性。智隨境空。無盡家之
意名爲空意。次又意下約假者。世出世是
境。智隨於境境多智多。次約中心者。以能
觀心性中故。所觀亦中。此約智照境説。此
約下結。二處結文並云觀智者。咸約能立
問答。倶云慧莊嚴者。問答已是二莊嚴竟
今釋其意。云問答名莊嚴者。定慧二嚴之
中慧莊嚴也。況二菩薩名及以佛名。倶從慧
立。多苦苦一人等四句。一一句中有苦皆救
咸可持名。以有五隻十雙普故。故念念咸
益。圓菩薩皆然但隨縁耳。經云觀世音菩薩
即時等者。有人以觀世音三字著下句上。
興皇著上句末。於下句上又足觀世音三
字。二倶不然。依下句頭亦不須足。有人
問。何以同念有脱不脱。答同念是顯機得脱
有冥顯。由過現縁差受益有等級。若其機
感厚定業亦能轉。若過現縁淺微苦亦無徴。
亦有人云。三災有大小。大謂火水風。小即命
身財。大次第有二。一從小至大時義可然。
又從急至緩此未必爾。火不盡急風不併
緩。小亦有二。一從重至輕。二從難至易。
此或應爾。事益具如謝敷等觀音應驗記。説
別答中三業機者。七難是口機。以稱名故。
三毒是意機。令常念故。二求是身機。常禮
拜故。火難者。有人引仁王經七火不同。一鬼
火。二龍火。三霹靂火。四山神火。五人火。六
樹火。七賊火。人火者。惡業發時身自出火。
樹火者。如久旱時諸木自出火。及至釋
水。則無七相。況復七相無所表對。故不用
也。今文倶三。火名雖同淺深各異。若不爾
者。云何顯觀音力大念者功深。入大乘下引
論格量。六十二億等者。有云。菩薩無殊欲
令偏重觀音故也。有云。佛法二門。謂等不
等。不等如禮諸佛教説功異。平等者。得福
無殊。今問若平等者。佛既無偏無不平等。
何故不等。以佛不可有等級故。故等不等
秖是被縁。雖是被縁亦未申難。故須依
今偏圓以釋。非但菩薩諸教不一。亦乃一
教設迹不同。此約境判。若心境相對四句分
別。今此乃是兩倶句邊。持六十二億心境倶
劣。受持觀音心境倶勝。此即定教當教而
觀。若二交互句並境隨心轉。問何故法華論
中。乃以持六十二億恒沙佛名。爲校量耶
答有云論誤。今云不爾。今先出論文次略
消釋。論云。受持觀音名與六十二億恒沙
諸佛名彼福平等者。有二種義。一信力故。
二畢竟知故。信力復二。一者求我如觀音
畢竟信故。二生恭敬心如彼功徳。我亦得
故。二畢竟知者。決定知法界故。法界者名
爲法性。初地菩薩能證入一切諸佛平等身
故。平等身者。謂眞如法身。是故受持觀音。
與六十二億恒沙諸佛功徳無差。今謂以
此驗知。須依圓釋。何者。於二義中信力約
事畢竟約理。事理相資方成所念。如信力
二中。既云求我身如觀音。即指化身。又音
觀音功徳我亦得之。乃指報身。願齊報應
方乃成念。但念果徳者。何必識理。故次義
云知法界等。次引證位即是初地。且引分
證令人識之。故知若念觀音三身。須却以
念佛校之。若以念法身論之。縱引十方
諸佛其功亦等。何但六十二耶。所以論文雖
似擧經。乃是増句釋義。亦如方便初加
難解難知。欲説大法乃増三句。而爲申釋。
三十三身十九説法云云者。應具指離合。結
説少故但十九。如八部四衆但結一説。結
別開總者。前三十三身是別。故結云成就如
是功徳。即以此句復爲開下總句之首。故
下總云種種形等也。問此經會三。何故云
應以三乘等耶。答。形異法一。故妙音品云。種
種變化説是經典。人不見之謂説三乘者
謬矣。問。何以妙音中四乘居後。觀音中三乘
在初。又無菩薩。答總而言之。無非菩薩
於須別現者秖是文略。又三十三身隨感
即應。亦何前後。但二文互顯。別文廣意狹至
云云者。離開多句故云文廣。意唯現文故
云意狹。總答文狹者。但十二字。言意廣者。
既云種種何所不該。聞品功徳云持地者。
寶雲經云。菩薩有十法名持地三昧。如世
間地。一者廣大。二衆生依。三無好惡。四受
大雨。五生草木。六種子所依。七生衆寶。八
生衆藥。九風不動。十師子吼亦不能驚。菩
薩亦爾。經一一合。今謂以八教判。方應今
經。聞品功徳下云云者。應對諸經及以今
部。辯其得益共別不同。以判教相兼帶等
異。教若唯小顯露終無結得大益。密得大
益教不可傳。教雖不傳須辨其旨。若如
方等般若之流。以部共故聞益亦共。則具顯
密及以不定。互相知者名爲不定。互不相
知名爲祕密。是則部内或品似大。益有大
小。或品似小益亦大小。或兼大小益亦大
小。皆以向來三義消之。不能具指諸經品
相。思之思之。今經唯大大中唯圓無密偏
小。故聞品益始終無偏。雖於圓中亦有發
心不退及無生等。不與偏小共也。約部判
益良由於此。故嚴王品雖云法眼名同體
異。定非初果。須判爲六根清淨法眼位耳。
即七信已上。若聞法華令得初果。則法華一
部文義倶壞。初一是横釋等者。結前三重釋
無等等。以成大車。佛界一念望理名横。佛
心望理二義均等。故名爲横。次約初心縁
畢竟理。初後相望爲豎。第三意者。心之與
理冥符一體。倶不可説。誰論横豎。初釋唯
佛心即空也。次釋通一切假也。第三明前
二倶不可得中也。文後偈頌什公不譯。近代
皆云梵本中有。此亦未測什公深意。續僧
傳中云。偈是闍那掘多所譯。今從舊本故
無所釋。還著本人。具如止觀第八記
釋陀羅尼品
總持下二番云其四者。並是四悉。初約翻
名。次諸師下約釋義。三惡世下總攬二重。以
明來意。初又二。先正約四悉。次對諸經開
遮以明四悉。初文者。善惡異故。即世界。次
一番具二悉故。注其二三者。能持善邊即
爲人。能遮惡邊即對治。中善即第一義故秖
遮持二字四悉具足。生云。近識受持心薄故
敦之以呪術。注云幽顯挾賛故曰陀羅尼。
觀生公去注遠矣。本爲弘經者護難。豈唯
敦逼呪術。全濫矯俗。如藥王獻六十二億
佛之所説。勇施恒河等佛之所説。況護國四
王羅刹七女皆爲護法請佛印許。如何謂
爲呪術敦之耶。然呪之爲義本不合翻。如
勸發中云。菩薩得聞。當知普賢神通之力。
豈同術耶。若全不可翻竺法護何故翻之。
若其不曉不翻之意。移品何疑。大明等三
者。通論秖是般若。般若總攝故名爲呪。總用
總持總破總安倶得名呪。別對三教思之
可見。如此通別復名爲通。今別在今經護
法故也。他經隨事禳災増益攝召不同。彼
文亦各別有觀法。所以新譯並名眞言及以
明者。古人見祕密不譯。例如此土禁呪等
法。便以呪名往翻。今言皆是如來難思祕
密眞言種子。注云云者。令説其意如向略
知。從諸師下説呪義者。初文者。王名異故
息惡生善。次文者。即以相應謂爲生善。雖
有治罪之言正令順教。第三文者。密治即
對治也。第四文三。先明呪意。次引事釋成。
三呪亦如是下重牒結前。具足四法成第
一義。以密具四爲稱理也。初病愈世界。罪
除對治。生善爲人。道合第一義。三惡世下來
意可知。故知此與生公永異。注家云賛。未
損大儀終不及護
釋嚴王品
因縁出他經未檢。此文亦有四悉。初是世
界。又莊嚴下爲人。此王下治諸根之惡即對
治。生雖下即第一義。初文者。晷音軌。日月運
行也。刻謂漏刻。喀喀吐聲也。不進之貎。意
云。一餐不進長途妨於萬里。十日爲旬但
唯九飯。復阻高志。白毫東照照妙音也。一
欲示弘經之利。以勗受法弟子。二示結會
不虚。故經云。淨徳夫人者今佛前光照莊嚴
相菩薩是妙音也。神呪護經者。且從後説。準
前亦應云苦行。神呪護法弘經現身説法
雙規師弟。所以蒙照東至者。知有來往之
勳故也。欲來先云欲見藥王等。華徳復爲
妙音所將及以此土發起之衆。藥王乃爲總
持之主。共成二子之化。兼爲結會古今令
時會並識。了宿因不失信化迹功深。知權
謀叵測。仰遠種難亡。説四聖之前縁者。前
縁不同得聖前却。便分能所方乃改邪。又
利物多端邪正異轍。所化既熟能化棄邪。今
從示迹及從後説。故設化之時。一凡三聖。
若準佛云爲欲引導妙莊嚴王及一切衆
生故。説是法華經。王宮八萬四千皆任受
持。二子四萬二千倶至佛所。則王及能化一
切悉權。從本爲言四倶大聖。如勝鬘受化
有稱歸心。元爲國人先迷後悟。化道之軌
理數而然。今從迹説受化得記。四聖名生。
生雖未獲者。雖闕生知化時非久。臻至也。
是故預彰入道之兆。例如空生等空故無
諍徳號預呈。餘經指此爲十波羅蜜者。未曾
有經收六度四等爲十度耳。亦不的對道
品中節節有三昧者。七科之中唯念處屬慧
正勤屬進。餘五科内皆有定名。復別列名
者。當知隨用立名。其理不異。先白母者。
父邪母正。故先白母。共設化方。若據其本
母子元知。今約化儀機熟應發。槌碪相扣
物器方成。是故云白。若附世情則母慈先
白。利他之本慈復居先。父王已信宮中又熟。
父王一人何足可化。秖縁宮内未熟。所以
王亦待時。能化兩重遠鑑機理。推功化主
結會古今。經云譬一眼龜者。約事秖是譬
難値耳。若作所乘凡龜魚之眼兩向看之。
既云一眼所見非正。在生死海而又邪見。
何可値於佛法浮木實諦之孔。善知識者。具
如止觀第四記。華嚴亦云。如父母導師醫船
等。聞品益中法眼淨者。有云。初果也。豈王夫
人及與八萬。皆持此經皆當作佛。而聞品
者得小果耶。名同義殊善須斟酌。已如前
説。注者亦云所見清淨。不云小乘初果位

釋普賢品
三悉者初世界。悲華下爲人。我行下對治。若
從勝他爲名乃是賢於一切。名爲普賢。言
即三悉至解釋也者。既以翻名發願義當
三悉。故云復是及以又是行願。又行願下。亦
却指三悉。並是行願。即是以三悉判行願
也。未立第一義者。由釋賢故讓聖方名第
一義。故悲華願兼於行。我行而兼於願。由
來下次約教也。爲四。先古人釋判屬三藏。
由來者。由從也。謂古從來作此釋耳。以普
賢名通義別。亦應云通於通別。文無者略。
故知三教釋於普賢並謬。次今明去即從
圓釋也。三若十信下更對前位。況破通
別。四今論下重釋。問。華嚴云。普賢菩薩依於
如如。不依佛土。今何故云從東方來。答。此
據應迹所從。彼明所證自體。既云等覺。猶
有一分報土身在。經從極理初住即證一
分如如。正當圓教。所以伏通斷偏斷極之伏
方名普賢。伏通在初故云伏始。是賢非普
故非頂非周。故隣初下約初住位。十住之
初故非後極。十地但斷四十品盡。非斷伏
極知非普賢義也。四重約位正判。先正判。
次引釋論以證圓極。論引大經文也。具四
悉云云者。不預列耳。即其四文是。隨去等
者。去動秖是表來去也。隨者。非先積而後
雨。非先畜而後奏。故以龍雨譬之。此是心
力法力。衆生力應化力。不思議力之所致也。
略用二力者。威徳神通前已具列自在等四。
以表四徳。今略無自在及以名聞。但二兼
二故也。經文既云與無數等。各現二力者。
當知所隨皆法身也。主伴並具四徳。故云
各也。此文既在流通之末。故願聞之言。雙
請正宗及流通也。別列四句文中二解。正
宗。流通。初又二。即迹本也。迹又二。先約開
權顯實。次約開示悟入。初文初句法身二三
般若。第四解脱。二徳莊嚴法身。是故後三
約於初句。於初句中遠惡下八字。即四悉
也。次約開等中經典四句迴互者。以從開
等次第故也。唯三唯四者。四秖是四安樂行
三秖是三徳及座衣室三。前文釋衣等三。皆
通兩句各有能所。今從一邊則以空座
爲般若。所覆爲法身。能覆爲解脱。此中正
定。合在法身徳中。前對開顯中即合正定。
入般若中。以此一句。兩句得名故也。浪作
餘解者。設若有人不許此解。則爲不許自
行化他。則爲不許開示悟入。則爲不許室
衣座三。則爲不許方軌弘經。若言非是不
許但是無文。若謂經無即是不許逐要重
説。若不爾者。將何以攬今經正宗。至此爲
重説耶。經初存其開等四句而爲四釋。今
至此經末。又示開等還須四釋。故知始末
並是此經體宗用也。是則序正流通無非妙
法。教内法中云三番者。即讀誦思惟三七
日也。有人至此亦引文云。行有五法一三
七見。二七七見。三一生見。四二生見。五三生
見。又云。應有六法。一嚴道場。二淨身。三六
時。四啓請。五讀誦。六思惟甚深空法。作是
觀時能滅百千萬億阿僧祇重罪。若爾。何以
解釋一經。都無啓心投想之地。至此乃引
普賢觀經。況今自云讀誦書寫者。欲修習是
法華經。於三七日中一心精進。我當乘象
至其人前。故知若修行若解説。請依今師
方有所至。所以非玄文無以導。非止觀
無以達。非此疏無以持。非一家無以進。
若不爾者。用是教爲。用講宣爲。故東京
安國寺尼慧忍置法華道場。今天下仿効而
迷其本。不知此尼依憑有在。而親感普賢。
然雖有置道場處。多分師心。況今講者而
欲輕略斯教。良由不知教旨故也。適與江
淮四十餘僧往禮臺山。因見不空三藏門人
含光。奉勅在山修造。云與不空三藏親遊
天竺。彼有僧問曰。大唐有天台教迹。最堪
簡邪正曉偏圓。可能譯之將至此土耶。
豈非中國失法求之四維。而此方少有識
者。如魯人耳。故厚徳向道者莫不仰之。
敬願學者行者隨力稱讃。應知自行兼人並
異他典。若説若聽境智存焉。若冥若顯種
熟可期。並由弘經者有方故也。若直爾講
説。是弘經者。何須衣座室三之誡。如來所遣
豈可聊爾。余省躬揣見自覺多慚。迫以衆
縁彊復疏出。縱有立破爲樹圓乘。使同志
者開佛知見。終無偏黨而順臆度冀諸覽
者悉鑑愚誠一句染神咸資彼岸。思惟修
習永用舟航。隨喜見聞恒爲主伴。若取若
捨經耳成縁。或順或違終因斯脱。願解脱
之日依報正報常宣妙經。一刹一塵無非
利物。唯願諸佛冥熏加被。一切菩薩密借
威靈。在在未説皆爲勸請。凡有説處親承
供養。一句一偈増進菩提。一色一香永無退

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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