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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 (No. 1719_ 湛然述 ) in Vol.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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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成就自彼等者。彼自攬聲以成名句。
而謂是罵。我觀因縁念念不住。此觀因縁
也。又罵是一字去。觀相續也。又能罵去。對
推相待。用空者。通教也。故知借彼婆沙因
縁之境。一一推之便成即空。語略意廣。具
如止觀入空無生觀中已説。十七云凡聖倶
有三受者。恐文誤。文在第十。文云。亦有畏
懼者過於異生及以聖者。以有畏故即具
三受。亦云五受。五受即憂喜苦樂捨。又有
五受全是三受。謂未得樂受已得樂受。已生
苦受未生苦受不苦不樂受。但聖人不以心
受。故有凡聖之別。亦是借彼婆沙分別。四
聖爲聖六道爲凡。十界不同以成別義。今
經去即圓教也。念佛者。觀受爲法界。故云
是念法佛等也。由能觀別得諸教名。所觀
五受其相不別故持經者應觀三受。故云
能受諸惡行等。鎧者甲也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四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安樂行品
今古釋品。皆有生起十縁五縁等。及明來
意三意五意。今則不爾。但隨品文勢逐義
釋之。不必一概。故至釋此品。應委騰前
四品之意。謂法師下三。通以法師室衣座三。
爲流通之軌。故釋前三品題及以消文。咸
依此三明品元意。若隨文相別生起不同
文起盡耳。以法師品是流通之始。是故具列
三法爲軌。況流通者演布正説。故令説者
依三建志。方能光顯所弘之典。令物慕仰
法可弘通。冥資顯益是如來使。若不爾者。
何故世尊命弘經人。量其功用堪掌任者。
故使此土他土上方下方。進否異轍。若己自
行不長物信。如熱病者而貨冷藥。是故不
可率爾傳經。故三周開顯若法若喩不逾
三徳。若修若性準而則之。性徳不當開與
不開。修徳隨時轉名赴物。在今同異無非
一乘。一乘者。佛性也。具如大經佛性三種即
是祕藏。故流通之首還約此藏以之爲軌。
所以法師名室衣座。以於敷弘義便故也。
寶塔品中若從塔説。塔踊在空座也處處證
經室也。衆寶莊嚴衣也。若從釋迦在空座
也。入塔衣也。命弘室也。又以三佛表於三
身亦此三耳。多寶衣也。釋迦座也。分身室
也。若從三變所表説者。初變表破見思座
也。次變表破無知室也。後變表破無明衣
也。故命弘者令依三法弘此妙三。若調達
中身爲床座。若非深達此三。安能輕生重
法。故相好之身必有法報。法身衣也。報身
座也。應身室也。若從因行五波羅蜜衣也。
般若波羅蜜座也。慈悲喜捨室也。況師弟成
道具足三身。至持品偈文。彰灼三法而弘
此經。此安樂品雖爲始行。亦以三徳而用
題品。以一品内無非三徳及三徳行。於中
爲五。先以三義總釋。次明四行來意。三明
四行次第。四明四行體異。五正解釋。初文二。
初標列。次釋。釋中先略次廣。略中初依事釋
者。二業安樂進於弘經口業之行。若附文中
二。先附法師。次附今品。初文皆約三徳三
軌故也。法身若有三徳之行。故使所嚴法
身安也。故玄文云。法身體素天龍之所忽劣
故具三法共導弘經之行。問若爾。與涅槃
何別。答妙法秖是一心三徳。本來不別。彼寄
示滅名涅槃耳。附今品文即進爲行。秖
由自進。是故弘經。法門者。引諸經論所列
三門。釋成此意。即不動等於中列釋。釋中
一一皆先出行相。次明所離。三結意。初不
動者正是中道。引文並表不動故也。五受
者。經云。行亦不受。乃至不受亦不受。彼經
在衍爲破三藏家不受凡夫之五受。故下
廣釋。通從外道等四句及以絶言。絶言亦捨
故五不受。乃至圓教四門及絶。若爾。未證
實來倶名爲受。若著圓門五受尚名爲受。
體教入理理無所受。方名不受。次廣釋中
初廣事釋中。因果對辨。秖是展轉釋此安
樂行三。令識極地三耳。大品等者。且借彼
經如實巧度以對小耳。彼衍門中三教皆是
因果倶樂。剋體論之。應須更簡。樂名既同
但以偏圓而用判之。通教三乘因果倶偏。
別教菩薩因偏果圓。圓教菩薩因果倶圓。故
以倶樂並圓爲今品名。所引大經菩薩猶
通絓是下結品文意。必用七方便簡。方應
今經。次廣附文中。廣附上品釋成今品。
以今品四行。不出三業止觀及慈悲故。於
中爲三。先立能趣及所趣境。次行有下釋
能趣行。三問答料簡。於能趣行中爲十。初
列三行。次止行者下解釋。三總此下結對境
行。四境稱下結歸品名。五大論下引證。觀
境即因果也六因時下判位。七因名下判因
果名異。八又因下判因果名異。以辨化用。
云三業等者三業三密三輪並三徳異名。意
密即般若。口密即解脱。身密即法身。九如此
下總結。十此行下引同會異。總有二重。初
總次別。別自分三。總別皆悉名異義同。總而
言之等者。總不異者如來涅槃人法名殊。大
理不別。人即法故。別不異者。此中離爲忍
衣等三。彼經離爲法身等三。此明下釋於兩
處不異之相。故引彼經寶樹等三及以五行。
初三譬法身等三。三喩具如玄文及釋籤所
引。即大經第十文也。依此座等以對三徳。
亦應可見。又五行中亦與衣等同者。聖行
座也。天行衣也。餘三室也。梵行室因。病兒室
果。應知今品具斯十意。正在於因因中正
被五品之人。或至六根。是故品題從行爲
目。即安樂家之行也。三料簡中先問。次答。
文意者。雖復旁正兩處互有。今且分折攝
以對二悉。然彼此皆四則有無無疑。一子地
者。大經云聖行住三地。戒聖行住堪忍地。
定聖行住不動地。慧聖行住無所畏地。梵行
成住二地。慈悲喜成住一子地。捨成住空
平等地。今且引慈悲一子。而反質。持弓執
箭未是通途。故云何曾無攝受。五地同在
初歡喜地。此地無種不爲。普現色身隨宜
益物。故折攝兩門收一切教。或出或沒不
應偏難。今云同者。同味同理同因同果。廣
法門至不記也者。準望前解。又應更以種
種三法通釋此文。具如十種三法。準例可
知。若以此義爲四悉者。三法異即世界。解
脱即爲人。般若即對治。法身第一義。二釋並
云皆四悉故。次此品下釋來意。又二。先明
深行不須。次若初依下。正明始行須者故來。
初文明不須之人。云若二萬八十億等者。
持品初二萬菩薩眷屬倶。皆於佛前發誓弘
經。有經本云八千億。應云八十億。即持品
中諸尼索記佛與記已。諸尼説偈讃佛已。
爾時世尊視八十億諸菩薩等。佛稱讃已。是
諸菩薩念佛告勅。當如佛教等。深識下正
明不須之行。具對四行以論不須。初深識
權實。故不須初行。以初行中令不與二
乘共住等。恐濫受權法故。廣知者。明不
須第二行。以第二行中令不説漸法之過。
令不倚圓蔑偏。偏秖是漸又達下明不須
第三行。以第三行中令將護二乘。及令不
以圓訶別。神力下明不須第四行。以第四
行中令後得神通。方令入實若初依下始
行之人。無此四故。以四行防護兼堪自進。
故云欲修圓行。欲利他故。故云入濁弘經。
爲濁下明無此四故。自他倶失。爲是下正
結來意。言若初依始心者。五品六根並屬
初依。始心即在五品初心。故初品中雖非
説法之位。隨力弘經須此四行。至第三品
正當説法。以資自行。説即是弘。理須此品
以爲方法。三此安樂下行次第中四。先明不
次第。次今且下寄於前品。以明次第不同之
相。三若約下約行次第。四雖作下約行無
次。具如智者釋四行文。四行既是三業止
觀。及以弘誓。倶行倶運止觀同時。況一一行
攝一切行。況前初品衣座室三無三差別。故
無次第。四明行體者先出古釋。初師初云
假實者。何教無之。未顯今行。説法離過雖
似一途。而無慈悲止觀之相。第四慈悲而
濫向三行。基師所釋不及前師。龍師初行
稍近今意。南嶽所釋若望天台。仍未委悉。
故今師釋云止觀等者。前三皆有慈悲止觀。
且初身業又三。先明有所離故不墮。次有
止行故下具三方軌。三止行離下具足三徳。
於中先明具徳。次明相生。餘口下例者。三
業倶有慈悲。誓願亦具止觀。故四行例同。
故知還用前品爲今行相。若不爾者。非善
弘經。五正釋者。釋行處近處中。先三古師。
次章安破者。以初家行淺近深。即初兩家。於
中次家二釋。初釋因果別。後釋通因果。故
破初家及次家初釋云十地有行非獨初
心。次破後家者。瑤師以七住已上爲行。七
住已前爲近。故引淨名等覺極深亦名爲
近。若兩行去總判三家互失。言兩行者。行
近兩處倶得名行。所以倶淺倶深。並皆有
過。言前品者。指持品中能忍違從。即深行
也。何關此中。言七方便者。權行所行不渉
今品。然行名下立理破也。得名雖別二義
相假。一一行中皆習近。故倶通深淺。不可
並深倶淺及互深淺。然今品文始行正當並
淺。而永異古師。以通倶深異七方便。淺名
雖通其意則別。下去約位義通於深。以深
攝淺故也。又行近下引義以破。既是法師品
中衣座室三。理無淺深。又忍辱下約行以
破。若爾下徴起釋疑。詣理下正判。言詣理
者。以經云住忍辱地故也。附事者。離十惱
亂等。事中下文亦觀空等。如引義中寂滅
忍與畢竟空。豈容深淺。但對事説得忍衣
名。約理以説得空座名。故附事必依理。從
理必經事。不應圓行事理條然。亦如二諦
必眞俗相即。各説一邊非無所詣。約行準
説。問既對衣座何不對室。答室通二行亘
於始終。二行雖殊慈悲義等。問。標云慈悲熏
止觀導三業。下釋但見止觀三業。而無慈
悲者何。答。誓願不孤通前遍導。況皆有爲
説咸是慈悲。問。初身業文但云行近。何名爲
身。答。行近二文。但廣略異。故離十惱亂。正
當於身。約近論近灼然在身。當知住忍亦
身住也。忍地即是陰實相也。一十八空還觀
界入。若是口意二文止觀明著身何無耶。答。
口意別明身中合擧。既近處三皆云助觀。助
前止觀。其言雖單即是雙助止觀故也。今
約三法下正釋行處。即從忍地至亦不行
不分別文也。約三法増數以爲三重。初約
一法又二。初標一法即縁諦也。直縁一諦
而立三行。但云一法者。以能從所但受一
名。一諦爲一切下明一理功能。理既能爲一
切所歸。故能依三行功亦如之。於中又五。
初列功能有三即所歸作本無分別也。故三
爲行縁於一處。次一切所歸者下釋三行
也。三無三行下對處結名。四如此下明與
前品三法義合。五是名下總結。釋中自三。初
又二。先消經次結名。消經意者。所住之地
謂實理也。次衆行去。明能住行即依理起
行。此即下結名。云行不行者。理雖無行依
理而行。行得理息即名不行。能住是行人
得理故。能行勝行。行即不行故云行於不
行之行也。次釋第二行者。亦先消經。次結
名。消經者。亦指前一地爲一切本。本謂
忍地。住一地故具柔和等三。初如萬物下
總牒前一地立第二行。初句譬説。衆行下
合譬。若得下正明能生之功。於中別消三
句。此即約理方有能柔乃至在驚能安。無
量下徳釋功徳所由。地無所生。指前實理
而生功徳即柔和等。即不下正結行名。依
理不行而行於行也。釋第三行者。亦先消
經。次即是下結行名。言遍無分別者。行與
不行性相無二。見諸法實名不分別。無不
分別名亦不行不分別。三無三下對處結
名。以得實處故。使其行有一三相。四如
此下與前品義合者。初句總標。休息下對
前三句。休息即行不行。隨生即不行行。遍無
即非行非不行。五是名下總結。可知。故知一
法即三法。三法爲本故先明之。次約二法
者。即以生法二忍消文。於中爲四。初標。
次二忍下會異名。即二空是。三二空下辨
異。於中初標。次何者下釋異相。眞俗假實
通於三教。今意在圓何但異二乘耶。且隨
難辨故暫對之。言眞俗假實明二空者。眞
諦即法空俗諦即生空。俗假眞實。故玄文云。
世諦破性眞諦破假假破即相空。性破即性
空。故眞俗不二二空倶時。爲對所破以分
眞俗。即不思議之眞俗也。通中亦有此之二
空。名同義異。倶時不殊須善斟酌。三若更
開者下。明開合也。若開爲四忍。柔和兩字
爲伏忍。善順兩字爲順忍。又復下爲無生
忍。亦不下即寂滅忍。若爲五忍。即離順忍
中善字。餘同四忍。若爲六忍。即離伏忍中
和字。餘同五忍。若更開爲四十二忍。但於
無生寂滅二忍中出。若對住前隨前四五
六忍。増減可知。義皆通後。若言一地具四
十一。則地地四十一忍。亦地地有伏順等。合
則依前爲四爲二。二復爲一同立忍名。地
地無非伏順無生寂滅。四今且下正釋。仍
離二空以爲四忍。則經中諸句皆具二空
四忍。於中爲十。初標。次列名。三此四忍下
擧別異圓。四今圓下出今圓意辨異於別。
五大經下引證。六若約下約無淺深以明四
忍。七聞生死下消經。八行此下以三法結。
九二空下結名。十是名下總結。初二如文。
三擧別教中。即以二忍判彼四忍。即伏順
在地前。故云生忍。無生在地上。寂滅在極
果。故從初地依法得忍。通名法忍。四今圓
中圓位諸忍倶無淺深。五引證不二明文在
玆。六約無淺深立四忍者。若借別名圓。
且以伏順爲住前。無生爲登住。寂滅爲妙
覺。暫離對當行理必融。故云皆見中理。應
如今文以初伏忍。亦通金剛。寂滅無生亦
通於下。七正消經中。所以不消住忍辱地
等者。向立圓四忍。皆由住忍辱地。故且置
之。又不消法忍。但略消生忍者。但生忍義
深法忍可識。於生忍中又不消柔和善順
者。即不卒心不驚去。是柔和等徳。既了不卒
暴等前則準知故知四忍並依理者。爲顯
圓故。於略釋中初之二句。釋而不卒暴。次
聞佛下釋心亦不驚。此句既融餘句可見。故
云聞生死涅槃乃至非難非易。則知其心常
住忍地。八以三法結。亦是行不行等三行
也。九十可見。第三約三法又八。初直標三
法次三法下示三法相。三住忍下正消經
文。初句總柔和下別。別中言忍見愛等。此眞
諦空由依中理。且據空邊故云見愛。若從
理説即同體見思。四此則下結名。五行亦爲
三下。結成三行三法。六是爲下總結。七出
異解。八彼明下約教通斥。不融下云云者。應
具明圓相以顯今經。若不然者非安樂之
行。次云何名近處下。釋近處。爲對離邊應
約去聲。近遠兩字若對所近。應並上聲。今
明能行對所離法。故皆去聲。於中爲四。初
標。次遠十下列三門。三上直下示三來意。
四就初有下正釋三處。列中三學皆云助者。
始行弘經須此助故。三學能助助於正行
問非遠非近即是正行。云何言助。答此是觀
行初心之則。附此三學名所附爲助。助法
弘通故云助耳。皆云附者非全正體附近
而已。又如初門但是隨要略引於十。戒亦
未周。次門且云修攝其心。定亦未周。第三
似正圓慧慧亦不周。何者。若正立圓戒須
指梵網。無非具足。若圓定慧須十法成乘。
具辨諸境。一往且明十八空耳。三示來意
者。對上行處以辨廣略而爲異也。今欲重
明故説之也。問何故所助通名觀耶。答委
論修行具如止觀。若汎爾通論則擧觀攝
止。故弘經行者須專修妙觀用三爲助。方
稱聖旨。當知行處即正行。近處即助行。正
助合行三行兼理。故非遠近對事設觀。以
助照理之正觀也。問。若正助合行。何故向
云助眞似耶。答。正助合行可入眞似。若正
一向在於眞位。何名發心二不別耶。言非
持刀仗等者。今明圓行對所辱境。處中而
説。不同凡夫刀仗自防。亦非二乘棄捨不
觀。雖復正行須遠其事。以十八空觀其
能所。豈同凡小若棄若防。皆云廣上等者。
文雖前後行必同時。説雖廣略法體無二。
故用前略以對今廣。不同古徳分擗經文。
四正釋中初釋約遠論近中。豪勢者。恐人
恃附失正道故。初似小益久則大損。邪人
法者。恐人染習迷於正理。正觀未成切須
防斷。在家事梵名爲梵志。出家外道通名
尼乾。路伽耶等者。注家云。前如此土禮義名
教。後如此土莊老玄書。伽耶陀亦云韋陀。
近兇戲者。恐散逸故。那羅此云力。即是捔
力戲。亦是設筋力戲也。近旃陀羅令人無
慈。近二乘人令人遠菩提故。西方不雜
故云或來。既未受大無妨小志。故云隨
宜。欲想殺害菩提心故。欲想如止觀第八
記。不男壞亂菩提志故。五不男者。謂生劇
姤變半。生謂胎中或初生時。劇謂截等。姤
謂因他。變謂根變。半謂半月餘即不能。
廣如論釋。危害難處不合入故。譏嫌増他
不善心故。畜養妨人正修業故。如是十法
諸教皆然。但離二乘諸教小異。今弘圓經
須屬圓人。此當因縁約教兩釋。但闕本迹。
若欲立者本離十種二邊境界。迹示離此
十種惱耳。觀心十種云云者。令比類説之。
應作總別二種。總者無非法界。何所可離。
何所不離。非離非不離而論離耳。還同
非遠非近而論近。初心雖了一切本無。而
須數數近於遠離。別者遠離三教教主豪
勢。二邊之行即是邪行。二邊人者即名邪人。
二觀神通名爲兇戲。三惑尤害殺三智命。偏
空滅想名二乘衆。偏觀眞俗名爲欲想。乃
至尚離上地法愛。滅色住空名爲不男。方
便觀智皆害圓極。一切俗境名爲譏嫌。遠離
魔外名不畜養。一一皆以所離爲境。皆以
三觀爲近。皆以三惑爲遠。近近處者。大論
問。菩薩云何自靜等。論答云。如病將身等。
具如止觀第四記。三意云云者。如向所列
定心定處定門也。列竟即應廣釋廣簡。心
謂能期之心。處謂五縁中處。門謂五事調
心未暇廣論。故二十五方便隨要列二。如
是三法皆令親近。此約對前遠以説近。
近此近法故云近近。非遠非近而論近者。
初開三章作境智釋。又觀下全約觀釋。初
文三。標門。列章。解釋。解釋者。初觀字標智。
中間一切法三字標境。後空字文中不釋。但
是結成智境。若單論下明境智意。智即方便
品初五佛智慧。境即方便品初十如實境。但
下空字隨位判之。但此屬弘經之行。彼屬
五佛所顯。又單論等者。今正明觀。何以擧
一切法耶。擧所顯能故空顯於觀。一切法
家之空觀也。次別釋者。如實相三字別釋境
也。二邊三諦者。二邊對中中必三諦。三而不
三名無一異。三諦如實對七辨異。故云實
耳。實即無相遍相一切。故云實相。不顛倒
者。別釋智也。具如方便品初今不多説。境
爲觀中諸句所觀。但能觀觀部内尚少。故於
此中其文稍廣。無八顛倒者無於常無常
等各四。即表中道。然常等之名名兼界外。
以變易中非但獨有無常等倒。望於雙非
仍有出假常等四倒。若不立雙非。義則不
爾。具如止觀第七文。以雙樹表之。諸法即
中故無二死。倒即生因無因必無果。故大
論中喩如墮巖雖未至地即名已死。不退
者契寂滅理入薩婆若。以從圓故因立果
名。不轉者。必定不爲凡小所轉。尚乃不
爲三菩薩轉。況復凡小。須約六即以論不
轉。下去準知。如虚空者。先立譬也。不爲二
邊轉故。故觀者叵得但有名字。次中道下
合也。但有名字即性空。名字亦無即相空。
此即所得二空觀體。無所有下出二空相。無
所有。即性空相。一切言語道斷。即絶言思
爲相空相。性空中云無自等者。應約眞妄
互論自他及以共等。今眞如理正當無因。而
云無無因者。無彼外人無因故也。具足二
空故不生不出。出者退也。今是觀行三不退
也。言惑智等不生者。具足應云行位因果
等。但是文略。今略明者。惑智及理體本不生。
惑智稱理。故倶不生釋不出中。言如來治
者。全體即是故無可出。不起者。以入理故
方便理教一切皆寂。無名者。重牒前無所有
等。詮所不能詮理非名故。無相者。相所不
能相。又云十境所不相也。無所有者。重歎
觀體。無量者。非界入陰諸數法故。無邊者。
非如偏小分限法故。無礙者。遍入諸法故。
無障者。無能遮止故。雖復多句。秖是能觀
無相無作與境合耳。對十八句立十八觀。
對一切法名一切空。三但以下結者。初總
結諸句莫非因縁。上直明下明結束意。上
多明雙非。且云中觀照於中境。豈有中觀
不照二邊。今此重明照於二邊。用結諸文以
顯中觀不思議體。言理性畢竟清淨者。重
牒中境是雙照境。故云如上所説。於中爲
三。初約初句以明雙照二邊境也。中體無
作二邊從縁。以無作觀照縁解惑。又因縁
下重釋者。即以初句而爲空邊。照於縁生。
縁生故空。空名涅槃。即以次句而爲有邊。
故云顛倒。倒亦從縁。且從倒邊故名顛倒。
用前中。觀無偏而照。言意顯者。勝以因
縁一句義開兩境。然初文不釋顛倒者。顛
倒即是説由。故不別釋。今從故説下不別
釋者。故説即是妙教。教必被機。不必須云
顛倒故也。常樂之言無別他釋。故總在後
示因縁顛倒三諦。以明觀法。即常樂三觀
故也。三又但下又合前二句。同爲三諦之
境。凡從因縁生顛倒之法。皆妙境體。由本
有境説上諸觀。亦由第二説用觀故。故有
第三結説結觀。又於結中三重釋者。由於
上來諸境也。初釋由顛倒故説。次釋由二
邊故説。第三釋由不思議故説。雖三釋不
同。共顯一致。雖顯一致不無親疏。初説
從機故云顛倒。從機語通次説漸親。由二
邊故中本無説。第三全約不思議三諦體説。
雖有親疎觀法無別。同觀三諦一實之境。
故常樂一句無所離合。所以前後共成一意。
次又觀下通上下文。全作觀釋。於中又二。
初作觀體觀相以釋。次凡有十九句下。作
十八空總別以釋。初云觀一切法空如實相。
云標觀體者。實相是所觀。以所顯能觀方
有體。次不顛倒下釋觀相。云九句者。對下
十八單複不同故但九耳。複故但九。一不顛
倒等。二不退等。三如虚空等。四一切語言等
五不生等。六無名等。七無量等。八但以等。九
常樂等。略出三句示複句相。令餘準知。此
中九句訖常樂觀也。下十八空唯至無障。
次引釋論釋如虚空等。更釋不生等句。以
由如虚空故。三世不攝。初如虚空者總標
也。無入是不生。不從於現以入未故。無出
是不出。不從於現以出過故。無住相是不
起。即現在不住。攝大乘意引與大論同。復
引大論四十三者。存異釋耳。次約總別作
十八空者。於前體相。亦可以爲總體別體
總相別相。今總別者。於前九句除後二句。
以餘七句離爲十七。進取如實相句。合爲
十八。以前七中。初之三句二二爲句。第四
句單。第五六句三三爲句。第七一句四句爲
句。故使句法盈縮不同。此十八空從所得
名。能空秖是一大空耳。大無大相即圓空
也。故次文云中道正慧。即是能空。故句句中
皆有能空及以所空。能空即是如不無斷等
也。所空即是顛倒乃至礙障等也。如云顛
倒。顛倒是内。内顛倒空故名爲不。下去準
知。於空空中先立能所者。餘句所無。以
此句中能所名同。是故別顯。餘文相別是故
不論。於中雖復所空名空。望能空智猶名
爲有。此中甚略。委釋相状及以離合。具如
止觀第五記。若曉妙境及圓十觀。方了此中
十八觀境。若不爾者。彼止觀文乃成徒設。
故彼正當安樂行人之觀法也。故知始行須
達彼意。方可弘經。若具不愜爲利爲名
爲衆爲勝。復肯同於二乘道不。大乘進退
審自思之。所以勤勤於弘經者。願共霑斯
大利故耳。故彼境境結成大車。故彼觀觀皆
依實相。四十餘年祕要之教。教已難覩。所
詮行理何由可曉。自非四依弘法之力。末
學迷滯安遇斯文。遇而不求何異日月於
盲者耶何異雷霆於聾者乎。但今文中觀
法未周。屬在彼部。文雖不委品相略周。今
粗點之使縁心有在。何者。實相妙境也。慈
悲發心也。止觀安心也。一切破遍也。十八道
品也。亦不分別通塞也。離十惱亂助道也。
夢中所見表後三也。通括四行十觀略周。
通論又以四行助十。若四若十並渉因果。
四總十別。若總若別。倶通横竪。四行事儀且
在於始。十法導理無不剋終。豈涅槃行獨
在於始。又此十八名在大品。大論委釋。經
通三教論釋復含。但簡二乘而不細辨通
別菩薩。是故讀者彌須置心。故須對經一
一圓釋。偈中等者。義異故開。意同故合。故前
行近以廣顯略。上行近至次第者。上文行
三雖有三釋。應取第三離爲三諦。釋以三
重釋各遍消故。不同於近中三也。但得云
各。言復不次第者。非但不次亦乃通總。頌
中多是近處文。故應入下至頌事遠近者。
約遠論近也。亦應云頌雙標行近。亦是頌
人空行處者。前行處中第二作二空消文。
於二空中離十惱亂。亦當生空柔和善順。
言即兼者。近中遠近亦同生空法空。還於
遠近修空修觀故耳。又遠近等三亦秖約前
行三而已。準偈標結倶雙故也。常離國王
等者。乃至官長準例可知。非直弘法他皆
準此。作此謗比丘等者。世謗者言。既比丘作
此。爲佛聽耶。佛法爾耶。韋陀者。具如止觀
第十記。所以不許親韋陀者。或恐人疑。比
丘教彼言佛法若斯。又復外道常思佛過。
若親近此或謂比丘須彼。則佛法不如於
彼。故誡内衆勿親近外法。乃至六諦二十
五諦等。具如止觀第十記。乃至讃詠準此
可知。初爲跋耆子説阿毘曇者。故知別有阿
毘曇藏。是佛自説。人不見者。諍計云云。或
謂是十二部中論義部者。不然。言相續解
脱經者。是佛自説故且名經。當佛滅後阿
難所結集者。名修多羅。五百集者初名解
脱。後廣集法相乃名爲論。欲相者。頌中雖
無欲相之言。以長行有故今略釋。倶舍云。
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淫。今依舊名目。須輪
者。修羅耳。如中阿含云。有一異學問簿拘
羅云。汝於正法中已八十年頗曾行欲事
不。簿拘羅言。莫作是語。更有別事。何不問
耶。異學又問。汝於八十年起欲想不。答
不應作如是問。我八十年未曾起欲想。尚
未曾起一念貢高。未曾受居士衣。未曾割
截衣。未曾倩他作衣。未曾用針縫衣。未
曾受請。未曾從大家乞食。未曾倚壁。未
曾視女人面。未曾入尼房。未曾與尼相問
訊。乃至道路亦不共語。八十年坐。故知衣食
等欲想。一切尚無。況復染欲想耶。弘法之徒
觀斯龜鏡。世人笑他濫大乘者。以爲合雜。
在小檢者亦可思詳。況今弘經息譏爲本。
云云。八精進等者。具如止觀第二記。又復不
行上中等者。約廢權説。故前三教名上中
下。或指三乘或三菩薩。不倚圓等者。佛尚以
異方便及餘深法。用助正道。後學順教豈可
固違。習實尚微而蔑偏小。須順佛旨將護
物機。問偏圓與權實何別。答通則不別。別
論小異。偏圓約教權實約法。法即教下所詮
通於理智行等。問佛世觀機恐物墮苦。先
以小接次以偏引。末代弘法豈必然耶。答今
云助者。擧況而已。恐倚圓蔑偏。然弘經者
隨其行位。若始行者具如今文不以小答。
若深位人始未弘法。必以生滅等三。方能
顯於圓頓。具如止觀諸文皆先漸後頓。面
譽等者。如對二人偏譽一人。其不譽者義
當對毀。然好譽者必當善毀。令他懷此。故
須並息。又面譽如對毀。故智者息之。問經
讃小善安遮面譽。答好面譽者未必讃
善。讃通隱顯制面防喩。故安樂行人自護
防彼。亦不得約張説趙長等者。寄張家長
説趙家長。故令趙家謂説張長。而譏已短。
謂見趙行懺。云張人勤。豈不令趙謂以張
勤而譏己怠。似善法罵故不應爲。若向張
説趙短。復令張人謂向趙人而説我短。故
大論云。自讃自毀讃他毀他。如是四法智
者不爲。何以故。自讃者是貢幻人。自毀者是
妖惑人。讃他者是諂佞人毀他者是讒賊人。
智者應以四悉籌量而護自他。若歎二乘
等者對大歎小。令失大故。若毀二乘。或
令二乘大小倶失。此約始行二乘人也。亦是
習小助大之人。如涅槃中二乘是也。不生
怨嫌心者。怨字去聲。損己則怨。違情曰嫌。
若作平聲者。傷己未重心。積大仇。安樂
行者尚去順己之喜。況構無怨之恨。大集
云。過去世時有羅刹王。於倶留孫佛法中出
家。發菩提心。誦持大小乘法聚。各八萬四
千由意嫌頭陀比丘。云不誦經典猶如
株杌。由此墮獄受大苦惱。從獄出已受羅
刹身。於賢劫末樓至佛所。方脱羅刹身。常
人尚爾況安樂行爲弘大典。將護小行。又
怨怪嫌責怨深嫌淺。淺深倶捨方稱正行。此
口安樂行中所言心者。爲制口故。觀諸法
空等者。心已住於畢竟空理。牒前行法。故
必不執大而輕於小。但隨順法相復順物
情。尚不令順法而違物情。況令違法而復
背機。故從若不見去但答大法。隨義而答
有三者。三種語也。智者語即可答。王者語愚
者語即不可答。不應以圓行呵別者。經雖但
云學佛道者。以藏通菩薩雖亦求佛與小
共故。猶屬小攝。既云求短。以權有短是故
爾耳。比丘下云訶通者。四衆通有三乘故
也。去道甚遠。復云別者。以通教中復有別
機。沈空下却釋通也。豈踊出菩薩補處尚皆
不識一人。云何令修此等行耶。況人未出
預説行耶。況復出已赴命弘持。不見更
令有修行處。經又亦不應戲論諸法。此中
不須引中論觀法品見論愛論彼乃通屬三
界之惑。亦不須引淨名見苦斷集。是則戲
論。此乃別斥小乘果人。又不應引大論若
言非有非無。是戲論法及第四句名戲論謗
等。今制嘲謔之論妨安樂行耳。故知釋義
須望本經。棄淺從深未爲當理。止觀二
行各有四者。此中初二行頌止四。次三行頌
觀四。初止四者。初一行頌第一離嫉諂。次
一句頌第二離輕罵。三一句頌第四離諍
競。四半行頌第三離惱亂。次三行頌觀四
者。初一行頌第一大悲。次一行頌第三大師。
三二句頌第二慈父。四二句頌第四等説。但
其皆曾發心者。以皆曾發偏小之心。入實
不遙通成大機。即慈境也。此悲境攝一切三
界内者者。文中既不云出家。則知是界内流
轉之徒。經雖但云非菩薩以大例小驗知
亦不發小。準前大小倶是慈境故也。應知
與樂拔苦隨擧一邊。故各釋妨令通大旨。
經云不聞不知等者。據理而言。偏亦應有
不問不信等。圓亦應有不聞不知等。問云何
得知前三是權後三是實。答準正發誓文。
但牒後三而爲是經。經以神通等者。二力
秖是福智二嚴深觀如來室衣。共爲大善寂
力者。不起即衣現儀即室。言八萬等者。秖
是小乘八萬而已。如倶舍云。牟尼説法。蘊數
有八十千。未關於大。第五隨功者。始自七
賢終。至羅漢並有定慧分故。城即涅槃者。
即第四果也。得有漏者賢位法也。六合譬中
次第合六。初合初而諸下合第二。如來下
合第三。其有下合第四。於四下合第五。而
不下合第六。合與珠中。經云見賢聖等者。
太集云。知苦壞陰魔。斷集離煩惱魔。證滅
離死魔。修道壞天子魔。今不云天子魔
者。以小乘多斷三魔。未壞天子魔故。然
有壞義。經云有大等者。如來見此小乘賢
聖。已除界内因果。名與陰戰。至般若後
名大功勳。故三毒等且在小中。爾後時長通
云歡喜。煩惱障中初又三。即貪等三毒。次十
六行云一切者準下釋一切。始自十信終
至妙覺。故知三惑但在欲界麁三毒耳。以
十信具除三界惑故。下去猶有見思等三。
故云一切。以一切言通收三惑倶轉故也。
安樂既是如來之行。故弘經者預表果成。故
知弘功其力不小。問何以至此即歎教耶
答此在迹門流通之末。前已明佛去世後弘
經功深。古佛證經今佛成道。二萬八十萬億
此土他方宣通之益不可測量。人獲妙功
良由法實。故流通末重辨所通。所通者何。
三周開顯。故擧輪王威伏兵衆獲勳。勳有大
小故所賜不同。此四行後復結成者。顯四
行功成。能行此行兼弘經力化功歸己果
相先彰。故使大士刹那夢逾億世。表一生
弘教功超累劫。初十信中既云慈悲。又云
正見及以無癡。慈悲是弘誓似發。正見無癡
是界内眞成。即無見修二惑故也。住中既
云見佛。表自當得八相。即分眞無生忍位
也。見身處中表入實也。歡喜以表入歡喜
住。發心見中與初地等。故亦云喜。得三總
持具三不退。佛知者得記之由。下去得記可
知。修習云行者。前非無行不別而別。至此
最得行名故也。證諸者。諸言正表斷三十
品。言無垢者。初住已得。爲順大經且從
初地。若云入金剛定。義當等覺。合在第十
地中。此中明信等五根乃至八正者。釋佛
道也。所行之道不逾七科。隨要略明信後
四科耳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踊出品
先以四悉通釋。於世界中初明命赴之由。
次如來下正明命赴。師嚴等者。二義互明。道
在師故道尊。師有道故師嚴。師嚴故命不
可違。道尊故有命必赴。由師具二故鞠躬
衹奉。次正明命赴。所言命者。一由寶塔品
末云佛欲以此妙法華經付屬有在。此命
猶通。二由下文他方菩薩八恒沙衆請他土
弘經。佛止之曰我娑婆世界自有六萬恒河
沙衆。即別命也。故經家叙之。諸菩薩聞釋
迦牟尼佛所發音聲從下發來。四方奔踊者
奔疾也。恭之至也。自在升此故是世界下。
三共成初感應也。三世下爲人者。有法喩
合。初法者。自本成來三世益物。故此三世
皆屬過去。今佛自當現在益物。菩薩弘經且
在於當。慧利既廣非心所測。擧月譬者。一
月本也。萬影迹也。但使有水應之不倦。豈
可以三世思之。若不撥影安知天月。明
諸菩薩實本難測。冥顯如來迹不可量。召
過等者。若不開迹降佛已還無能知者。今
欲顯本先出本屬。具有二世善根増長。故
召本人示現人令現人生現善。使本人
弘現經。令當人生當善。虚空等爲對治者。
約所表也。虚空理也。本迹事也。事有本迹
理無早晩。惑者迷理而暗本迹。故執近迹
以失遠本。本迹尚迷況不思議一。故本之弟
子居下虚空。本地之師經久虚空。今之師弟
在今虚空。久空今空下空上空雖則體一。然
本弟子元知近迹。今之弟子猶迷遠本。破
執近故召昔示今。今弟子因疑致請聞説
方破。破執近惡故云對治。寂場去第一義
者。寂場舍那示始成故父少。寂光菩薩行久
著故兒老。譬樂力者父何以少子何以老。
準下父子譬意父久先服種智還年之藥。父
老而若少。子亦久禀常住不死之方。子少而
若老。雖各有服餌之功。而父子久定。此之
四悉雖通釋今文。並意兼後品。然初一悉
文在今品。第二意兼後品。三四二悉探用
後品。皆是助後以成顯遠。善生惡破見本
故也。故知世界即是三悉之由。故踊出品專
在世界。文云下引證。總證四悉。即四悉因
縁故集。流通叚下云云者。應具述諸品如
下委論。又二十八品唯有十一品半。本迹流
通十六品半。以經力大擧法擧人。引今引
往。東方西方。若顯若祕。總身別身。或逆或
順。往佛今佛自微自著。現益當益畜益人益
男益女益。親益疎益事益理益等。稱之不已
故耳。又半品四信之文。去取不定況本迹二
處流通意別。故注云云。故本門流通永異諸
部。他方菩薩聞通經福大者。已聞迹門説
流通竟。以募勝福而欲流通。如來止之者。
上廣募弘經。今他方請弘。何故不許。故以
三義釋之。初所任別故無二世利則無世
界益。二他方於此無臣益者。即無爲人。第
三二義迹疑不破。即無對治。遠本不顯無
第一義。問諸佛菩薩共熟未熟。有何彼此。
分身散影普遍十方。而言己任及廢彼耶
答諸佛菩薩實無彼此。但機有在無無始法
爾故以第二義顯初義云結縁事淺。初從
此佛菩薩結縁。還於此佛菩薩成熟。平等
意趣義如前云。由此二義須召下方。故一
召下方亦成三義。是故止彼無三義者無
四悉益。召下三義即具四益。初子弘父法
有世界益。次以縁下縁深利多有爲人益。三
又得下近疑破故有對治益。遠本顯故有第
一義益。此是召本弘經之益。於前四悉。但
在世界爲人。斷疑即是本由此中未述。住
處下釋本處也。先出土名。次以四徳釋之。
三是爲下結名。本有四徳爲所依。修得四徳
爲能依。能所並有能依之身。依於能所所
依之土。二義齊等方是毘盧遮那身土之相。
若云塵刹重重相入重重相有重重事等重
重説等爲未了者。以事顯理。若不了此一
旨誰曉十方法界唯有一佛。亦許他佛。若
許他佛他亦身土重重互現互入互融。當知
秖是約一論遍。四以不下釋住意。五下方
下釋下方也。法性之淵底釋下也。玄宗之
極地釋方也。玄理之宗故名玄宗。宗謂宗
致取果所期。此諸菩薩分到所期。且云極
地。又地裂者地覆本屬如迹隱本。今開迹
顯本故裂地表之。然諸菩薩於此已前亦
曾有迹。雖但顯本於理未彰。但弟子被覆
義當覆師。弟子若顯師無不顯。故顯弟子
義當顯師言在下不屬此空中不屬彼者。
在下空故不屬此界。住於空故不屬彼
界。以彼表無。以此表有。以空表中。出此
不在上者非上界也。不在此下者。此界在
上空之下。此即是下。故云此下。復以上界
表無。此界表有。空亦表中。故上下二空倶
表中理。理即寂光。來之由者下。至皆如上
説者。從聞命下四句故來。是結釋品四悉
意也。亦是止他方召下方三義故云如上。
若依法門者。此五字應合著六萬非多下。非
多已上仍屬因縁。亦不須移。一即一道等
者。既云法門須通因果。事則從多至少法
門從少至多者。義當依理起行故也。増至
六度既結爲六萬成圓觀行。行依妙境故
度成萬度實無萬。六中各萬秖是一萬無別
萬也。六全是萬無別六也。一一度行無非
法界。界無界相。秖一刹那即一道也。一六既
然二三四五準此可見。是則六中無不一
多一切具足。當知一道至五眼來。一眼一
諦皆具一萬。無非三觀觀法界也。皆云善
者不通迷故。多不多空也。一不一假也。雙
非雙照中也。言云云者。應須具論妙境妙
觀。具如上下不復更云。是彼菩薩之行徳
也。就初三業供養至遍見者。此乃感應道
交。於五十劫令如半日。此明如來不可思
議延促之事。顯於如來自在之力。則顯無
機雖借雖隱而亦不能於長見短於狹
見廣。鏡豈惜妍。由形故耳。有人云。聽法
之志而忘其長。或云。長短斯亡長短斯在。此
並得感而失應。何以抑於如來神力耶。借
子夜
拜繞下更釋感應。初釋三業供養爲機。
五十劫下釋感應相。初釋即長而短。四衆下
釋即狹而廣。於長短中又爲四。初略示次
如來下明非長而長。三解者下約解惑判即
是赴機。四斯爲下明現長短意。初文者。即
八自在中之一也。次文者。佛眼觀之長短不
二。四眼觀之不無長短。故赴長短機令見
不一。第三文者。解惑倶機故使菩薩即短
而見長。執者即長而見短。如萬像森羅。凡
夫謂異。二乘爲如。如來見之。非如非異。
而如而異。既云令諸大衆謂如半日。即促彼
長令其見短故云隱長。廣狹亦爾。如有漏
報法尚乃盲者在明而無見。蝙蝠於夜而
能視。故知明暗在眼非境爾也。況機應相
召今昔之力。問既云惑者何名妙機。答菩薩
已破無明稱之爲解。大衆仍居賢位名之
爲惑。機中辯位故云解惑。四斯爲等者現
此非長非短之長短及非廣非狹之廣狹。明
成佛既久化迹必多。所以爲下非本非迹之
遠本及非少非多之廣迹。而爲先兆也故知
開竟尚達非遠非近之遠本。況復近迹。若
未開顯尚昧近迹。況非遠非近之遠本。以
未知久本而爲惑者。斯理必然。及至開
顯咸知本無長短遠近斯存。故名不思議
一。故先現之密表非本非迹之本迹。四衆遍
見下明廣狹中。亦先略示。次夫肉眼下釋。
肉天二眼任其自力所見不遙。今忽見遠
知非己力。即知如來現此神變。必説妙法。
次雨猛華盛譬見應也龍大池深譬知眞
也。見應下合譬也。見諸菩薩應相既多。必
並證得彌法界眞。秖向見短之人而見於
廣。廣若是機短豈專應。既見即狹之廣。理
亦方見即短之長。密表當破無明故且抑
其一分。陳問偈中亦頌前二初一行頌前
如來安樂。初二句正頌安樂。次二句雖云
教化亦屬安樂耳。次一行頌第二意。易度
下言云云者。令出頌中二句之意。但擧四
人云欲擬者。比擬也。亦對也。如華嚴下引
同也。四十位下言云云者。明彼此佛慧既
同人法相望亦等。但彼迹此本彼兼此獨。乃
至如後十義不同。本迹雖殊彼此倶四。咸
爲導首故得例之。雖有加與不加及名
不等。爲知不是彼法慧等。薄須塗熨者。猶
如嬰兒爲病服藥。暫須斷乳權以毒塗。藥
勢歇已洗乳令服。初乳後乳乳體不殊。中
間爲病進否權設。亦如癰瘡熱氣正盛。且
須冷熨熱休息冷。初身後身其體不異。爲
熱暫熨熱退如初。此入彼入二處不異。但根
鈍者入時未至。如癰如嬰尚須塗熨。以酪
等三暫時調熟故云薄耳。言十意者。雖佛
慧不殊化縁生熟。顯晦仍別。是故略須述
其異同。不可事異令佛慧殊。豈佛慧同令
教一概。二酥時異佛慧必同。況復猶是一佛所
化。應須了知異本非異。於中先列次釋。列
中第三語互。準下釋中此應題云横竪廣
略。至下釋中二處各別。次釋中初始見今見
者。華嚴始見經文自云始成正覺。後文秖是
廣明因果之相依正通同。所以一經之内三
處明文。即世主品初名號品初。十定品初。皆
云於菩提場始成正覺。以成始故見者成
初。今即法華乃於王城開佛知見。能見所
見境智何殊。二日照下開合不開合者。華嚴
望小且名不開。猶帶於漸故名不合。於彼
不入爲今今入。更開於小。三味調之今經
方合。言五味者。兼論初後耳。況彼不合者
今亦合之。故知彼經開亦不遍逗機未足。
合亦不周尚存權迹。應知彼開亦是此開。
然亦此合何殊彼合。一佛化事同異宛然。但
彼無小機在初名頓。自開小後名漸歸
頓。開合雖殊二頓不別。三竪廣横略者。華
嚴且約入法界邊。及從初住終至十地名
爲豎入。經四十二位故名爲廣。且約不用
六方便邊。故名横略。方便對實故名爲横。
若準廣論行願佛身佛土。相好名字身土四
句主伴十方。亦是横廣。然自在大竪中論
横。故云横略。此述一化遍歴五味。味味諸
教教教相望。故名横廣。從初至後處處得
入。故名豎廣。本迹二門無不入實。又名
豎廣。又亦應言若本若迹。皆論久遠。三世
益物永永不窮。亦名豎廣。三世化中八教相
入。故名横廣。況復放光横叙他土諸菩薩
行。答問豎叙過去化儀。三周三節説領述
記。復得名爲横廣豎廣。並是如來巧順物
宜稱適當會。當知此廣何殊彼廣。況彼竪
廣義含横廣。故顯密不同説時未至。凡有
施設語不同耳。第四本一迹多等者。唯華嚴
但以一臺爲迹中本。本非久遠故使千葉
成迹中迹。但臺望千葉以之爲本。縱令十
方互爲主伴。十方亦復不離一塵。一塵秖
在此臺此葉。當知秖是迹中依正。是故迹多
與衆經共。所以法華迹説與衆經同。華嚴
但與迹中分同。然已廣敍依正融通。何事
不明久遠之本。若論本門與衆經異。華嚴
即被法華本異。華嚴雖有久遠行因。但是
今日一番之因。尚未曾云中間一番之果。況
有中間數數成佛。當知此異則異於彼。故
云本獨。若言不異伽耶尚是華嚴寧非。開
則倶開不思議一。此乃以法華之遠本。異華
嚴之近迹。故知教門不得不異。第五被加等
者。華嚴多是加菩薩説。乃至文殊普賢及入
法界。尚是菩薩自説不見佛印之文。法華
除叙文殊釋疑及流通中。有諸菩薩發誓弘
通。皆是佛述及以對佛便爲有印。故本迹
正經皆佛自説。雖加不加皆成佛慧。化儀
施設時處不同。印與不印其理一也。須知
同異以顯化由。第六言不變土者。淨穢不
同常自差別。今云變者。穢爲施權變表顯
實。穢屬五濁元在小機。機會權開土變爲
表。故顯本已純諸菩薩。淨土不毀而衆見
燒。又彼則種種世界不同。淨不妨穢。此則
寶樹華果遊樂。穢不妨淨。況常寂光土端醜
斯亡。寂光所對咸有淨穢。雖變不變佛慧
何殊。豈由初後變不變殊。令佛慧異。若也
不信不毀之説。乃固執於見燒之文。而以
華嚴形斥法華。如人毀訾其身稱讃手臂。
故知約迹言變不變。淨穢難思體同名異。
第七多處不多處者。七處八會與二處三會
雖多少不同。所説何別。豈多少異令佛慧
殊。若以同一報土亦非多處。此中横對四
土處却成多。還以彼多對此寂光。多亦即
一。彼此體一佛慧不殊。第八斥奪者。亦可
更云彼如聾如唖。故有斥奪。皆與佛記故
無斥奪。又有小須改故餘經斥奪。彼經無
小故當部無斥。又別教權説此權易轉。故
不須斥。小乘難轉故須斥奪轉。九直顯實
等者雖有別教以易開故。故且云直。須
決了者小難開故。故須云開。十利鈍根者。
據次第調熟名爲鈍根。今無不開豈得鈍
鈍。若據兼別彼仍一鈍此乃鈍利。故約五味
判諸利鈍。良由此也。一往且從會於鈍者。
故云鈍耳。所以至此機同感同故佛慧同。約
化儀説故須辯異。若識理同等者。問。一切
諸經乃至草木理無不等。何獨法華。答。教之
同異具如玄文。雖一切理同説在今教。今
所歎者歎能詮教。故諸教中無。舊云等者。
先出古釋。次今以下十文並之。方知二部
了滿同等。云云者。乃至應以多重並決而
破古師。與問碩異者。先問何故。問家隨喜
能問人。即指諸菩薩能問諸佛。聞已信行
者。即指諸菩薩所化之人聞菩薩説已而
能信行。我等隨喜者。隨喜能問發起大利。
隨喜菩薩所化之人。如來述歎。但云汝等能
於如來發隨喜心。何故與上問語乖耶。碩者
大也。然能問下答。可見。此亦密表壽量者。
今歎菩薩尚是古佛。密表今佛非今成也。
若非今成必有遠本。求得彰灼故云密
表。乃須委相密表之意。故注云云。已如向
辯。下結云此約四悉等者。須示此下悉檀
四文及意。初是世界。次三又字是餘三悉。此
約彌勒不識邊無四悉益。由問故識識即
四益。初文爾時彌勒及八萬大士者。恐文誤。
準經文云八千恒沙。初中初約來者。次約
去處。若來下結上二事。所以今見皆不識
者。此有二義。一約權教。雖於十方横豎遊
履。教權時淺不測本人。二約實道。雖居補
處。猶在迹中。豈可云知。若實位高爲衆發
迹。應須發起。約十方界去來異故。識不識
別。以不識故無世界益。後不知前是爲人
者。前進之人有所證善。彌勒不知彼之内
善。自善不生故無爲人。雖先進位深豈過
補處。雖云末學無垢位成。如何得以前後
判之。亦用前二義通之可見。所化異故屬
對治者。夫化物者本治物病。彌勒不知眞
應。無彼利物之道。即不識病無對治也。然
智人知智蛇自識蛇。豈補處之人不識其
眞應。亦具二義。雖同補處久近不等。故知
近者不測遠者。密開壽量是第一義者。即
此一部最極之理。豈非第一。生云。以其悟
性非十住所見。故彌勒不識一人。然彌勒
位在補處。何以判爲十住。又不知生以彌
勒證何十住。有人云。彌勒何不直問長壽
如涅槃中問長壽耶。今答。此都不曉。今謂
伽耶近成。不知過去長壽。由見地踊不
識。因疑眷屬所由。佛答其由須論長壽。
故眷屬現豈徒然哉。故知地踊爲生疑故現。
如來爲顯長故召之。故遠近二由皆爲説
遠。迦葉童子已於此中聞長壽竟。於彼但
問長壽之因。故彼經云云何得長壽。即問因
也。已聞過去爲顯未來。故問長因以生
佛答。此難彼易理數如然。云云者。令點出
四悉。釋之如向。請答師主下。云云者。釋出
請意。抑待彌勒云云者。答問之益不在於
我。故不爲答。抑待釋迦答彌勒問。故云
待彌勒耳。何者。彌勒所問事迹不輕。釋
尊一代未曾顯説。因玆答問廣顯長壽。
此一代玄祕在佛自開。汝自當聞我不應
答。師子奮迅等者。此中二釋。前諸所釋用
義不同。良由此也。從前釋彌勒不知。乃至
此中云十方者。多指八方總云十方耳。又
私謂至此點四徳云云者。須述四徳對三
世意。此之四徳非前非後。隨徳流類有三
世用。故以四徳對於三世。不別而別。思之
可見。一切萬徳對用皆然。況四既非四三亦
非三。若欲略對三四名相者。神通是菩薩
遊戲故名爲樂。益盡來世故得是常。餘二
易見三行頌三世者。前師子等以明三世。
文中亦無三世之語。但以義勢同三世耳。
今頌亦爾。直以佛無不實語等一偈半文。而
用通之。語既不虚。必知三世益亦眞實。雙
答雙釋者雙答從來及以師主。下方空中。引
大論云有底散者。底者下也。散者空也。此
但消名。若出體状即約教釋者是也。文初
云四後云約教。即四教足。非想是有漏底。
空是眞諦底。邊際智是俗諦底。皆以極釋也。
是則初一是藏。次一是通。次一是別。今經是
圓。以中爲底。於四釋中但云釋底不云
散者。底即散故不復別釋。云云者。應簡眞
中。教門各二故底不同。今是開顯圓中道底。
從不依止等者。居止下空並不依於上下
人天。言人天是二邊者。約所表釋。人多滯
著表有邊。天住淨福表空邊。居此空中
以表中道。初五行半等者。又二。初四行答師
弟。次一行半答處所。於中又二。初半行正
答處。次一行歎菩薩徳。下三頌雙釋者。於
中又二初二行半頌釋師弟。次半行頌釋
處所。經不云處但云久遠教化之者。前正
答中已云處竟。故但以時而釋處也。過去
久遠於何處化化令入實。即空中也。言云
云者。應消經文兩問雙釋之意。略如向辯。
白佛下準下文此應先開爲二。初騰疑次
請答。執遠疑近者。問。彌勒既不知其數不
識一人。云何得知久植善根。答。秖由不知
不識。并由佛歎住處徳業既多又深。豈近
成佛之所化耶。結請中經但擧難信者託
物不信拒而撃佛。令必有答。色美等者。以
色等爲喩者。總在年少爲言耳。指百歳等
者先略合譬。次敍淮北諸師用譬釋譬者。
先釋譬。次合。釋譬言子不服藥者。且據不
現劣應之身。而云不服。仍以勝表本故云
百歳。既云若佛及佛則顯彌勒不知。次如
來下今合譬。今師用之故無非斥。合文仍
略。言如來横服垂應藥者。智契深理。由豎
服於眞諦之藥。處處益物。乃由横服垂應
之藥。眞諦藥者。假即空故。權即實故。自行冥
故。垂應藥者。空即假故。實即權故。化他起
故。如是初心由横竪不二之妙藥也。此之
三藥無前無後。眞諦藥者。以治病故。垂應
藥者。以還年故。不二藥者。以延壽故。以
還年故雖老而少。現不二身故云本地。九
次第定是善入者。從禪至禪無間入故。奮迅
是善出者。從禪至禪皆經散心。以散名出。
超越是善住者。雖經起散住禪宛然。畢法
性爲善入者。畢者窮也。窮法性故。首楞嚴
者能現威儀故。王三昧者。如王安國故。此
中約教藏通同者。所證同故。據因爲善習等
者。自淺階深故云次第。言云云者。善出善
住皆應從果立名。因皆善習如向分別。此
中不論本迹者。既是本中弟子未須論迹。
信者即増道下云云者。未來禀權多疑遠本。
應須委約諸方便教明不信者。消今文意。
今文並約久成明信。而論増道。増道必損
生。具如後品
釋壽量品
初文所以不明四悉爲因縁釋者。即前品
未得四悉益者。今此答竟即是四益。此中爲
二。初引古通釋。次正釋品。初文又四。初明
諸師異解。次前代下縱諸師以破光宅。三
鷸蚌下今四句釋。四問下問答料簡。初睿師
叙意者。擧分身以釋壽量。而以理況事。並
擧不足以釋足意。明壽而非壽方名爲壽。
身而不身乃可爲身。並由得理能現身壽。
故云然則等也。所以初句壽得理故。方非
長而長。次句身得理故。乃異而無異。壽既
數而非數。身亦分無所分。以理性非量故
不可以數求法。身非形故無得以身取。
分身既以法身爲身。壽量亦以常壽作壽。
故便引普賢多寶而爲興類。普賢居菩薩
極位。尚名爲賢。可表伽耶成亦非成。多寶
滅度甚久而出證經預表雙林滅亦非滅。今
謂以非壽釋壽。理實如然。但似不答所問。
彌勒問踊出菩薩從誰發心等。意疑伽耶成
來未久。如何所化身相難思。本既不疑長
壽。何須以非長而長爲答。但先以長爲
答顯所化多。長壽之由其唯法報。是故今
以三身釋之。法華論意亦復如是。河西與
睿意同詞劣。意云。應身本是法身。法身眞化
分而不分。故云不異。無生無滅故云理一。
故以多寶滅而非滅。用釋釋迦量即無量。
故云與太虚齊等。若爾。引多寶現不云密
表。應當多寶現即是釋迦長壽。何須更名
壽量品耶。況但是法身而失報應。若言釋
迦量即無量。秖可顯未來長壽。與大經同。
如何得知過去壽量耶。故今先知壽無量
劫。然始方云不思議一。道場觀意。以法華
爲乘始。以涅槃爲乘終。終始隔部所以木
可。等是隔部何不以華嚴爲乘始。若以
會歸爲乘始者。教行人理一切皆會。會已
無始亦復無終。若迹門爲乘始者。又不全
然。若但乘始。何故法説中明佛智等。譬喩説
中明至道場。因縁説中云至寶所。所以初
釋惟初中五句意云。今之與昔或已入住
行向地等。入復増進。唯有一分鈍根聲聞。於
此終開仍入初住。豈名乘始。若初住名始
彈指如何。故不依此能判經部。若涅槃澄
神爲乘終者。説大經時十仙諸外道。並初
發心。復無量人退菩提心。又法華之始則在
物機。涅槃澄神約於教主。由法華教主久
成。故涅槃澄神不滅。又滅影爲息迹。則法
華猶迹。澄神爲本非今經本。應知今經以
久遠實成爲本。中間今日示成爲迹。若依
他釋本迹二門倶屬乘始。若不釋本直於
迹中明始終者。具如玄文乘妙中説。注家
先擧非存亡出脩夭爲非壽量。用釋壽
量。次明壽量意。然釋兩字仍似顛倒。存亡
之數是量。脩夭之限是壽。一期曰壽。壽内之
數曰量故也。次法身下明意者。重擧向非
壽非量之體。非形牒非壽。非年牒非量。
此違論文使大士下正明説壽量意。意令
菩薩修踐極照。令知如來遠壽之體。是大
士智之所遊。所遊既深故云踐極。達彼非
壽故名爲照。不以兩字貫下百年。期頤者。
期要也。頤養也。百歳之人不知衣食。要假
孝子而扶養之。今佛不然故云不以。生公
意者。雖亦明無長無短長短恒存。故與上
三家其意稍別。仍闕注家説壽意也。於中
初明伽耶色。身形壽不實。用爲法身無壽
之表。然則下以形例壽。萬形一致。顯身分
而不分。古今爲一。明壽量即非量。古亦今
也下。明今古不二。當不思議一。然準今文
先須辯長。後方明一。言古亦今者。明本
佛古不異伽耶之今。今亦古者。明伽耶今
不殊本佛之古。無時不有下。重釋形壽。無
時不有。釋壽也。無處不在。釋形也。無時不
有非獨今日。無處不在豈專伽耶。若有時
下明形壽在物應非有無。次是以下秖指
近成即久成也。故云伽耶是也。次伽耶是者
下。轉釋也。雖指其是謂近非近。伽耶既非
下。明短既非短長亦非長。次長短下。眞俗
相對以釋長短。眞乃長短斯盡。俗則長短恒
存。生公意云。一身之處三身備矣。近成之果
與遠果同。故八十之壽即無量壽。道理雖
然須先各判。方可融通。驗前諸師偏得片
意。並以法身爲極皆違論文。論文但指過
去報壽爲長。何得用法身非壽以釋。法身
非壽諸教常談。但未曾説久成遠壽。故知尚
不及於注家踐極及以生公長短恒存。然不
云恒存之長諸經未説。當知消當文非無
一意。釋遠趣出自一家。故説佛慧彼此悉
同。若論遠壽一向須異。前代下却存諸釋。
諸釋皆不以壽量爲無常。光宅乃以壽量
爲延壽。若約今師三身四句。望諸師意並
無可存。又惑下引古師難。次今爲下通難。
先略破古人次正釋。先引事云鷸蚌相扼
等者。引春秋事。具如止觀第五記。但用事
不同。彼但借相扼之言。此正用乘弊之意。
我乘下正釋今如彊秦。使常無常家如燕
趙也。及金光明者。彼第一卷壽量品云。相信
菩薩自思惟言。何縁釋迦壽命短促。方八十
年。如佛所説二因長壽。一者不殺。二者施
食。佛無量劫具足十善。云何短促。思是事
時。其室自然廣博嚴事。因見如來希有瑞相。
乃感四佛爲其説偈。偈云。諸水滴山斤地塵。
空界可知其數。無有能知如來壽者。品文
具有此義者。即此品後文具三身義。還攬此
三分爲四句。是故應知今品題意迹中指
本。本具三身故不偏執常與無常。今正
應以本地之長。用開迹短曉長本已。方達
本理無復長短。故借迹中三身四句。對本
以釋。當知本迹倶具四句。本四倶本迹四倶
迹。問若壽量等者。涅槃亦云。惟佛與佛其壽
無量。無量故常。明常既同經應不別。經部
雖異二常何殊。答中爲二。先反質令同。次
分別辯異。初反質者一乘既同倶常何咎。大
經云一切衆生悉一乘故。其部雖異常理何
殊。若部異常殊。亦應部殊乘別。云云者。雖
如向述。亦應更立名異義同。而爲多並。分
別答者。先涅槃。次勝鬘。初涅槃者。明常雖
同廣略稍別。亦應結云豈廣略別。令常不
同。次文云爲一明一者。三外之一自爲一
機。非會三一故但云一。部屬方等對斥
偏三。未至法華不應云會。云云者。亦應
更云帶不帶異一乘何殊。亦應具約五時
明會不會一乘共別。次問近成是方便等者。
今師假設。先引華嚴大經以定。次若爾法華
下引法華。於華嚴大經爲妨。法華若興皆
開成遠。則法華中無復方便。何故本後不輕
却近。當知下結難。若爾會三下。以迹例本。
本門開已更近。亦應迹門會已不會。應知
此中文略。須先結云迹門會已無更不會
所以本門遠已無更不遠。縱不輕中更明近
迹。不可長壽更令短促。次若爾下重以迹
例本。以定道同。故一切諸佛悉皆爾也。若
爾下難諸佛壽同。何獨釋迦長壽可歎。若獨
下結難。若獨釋迦壽長。則有佛道不同之
過。故云前諸義壞。答意者捨異從同。一切
諸佛悉皆如此。故云亦然。意在同顯實本。
不必長短悉齊。又諸菩薩下引證。且引願
長豈即全等。此即下結同。亦不偏言者明
常壽等。顯往時異長短不同。望未來常一
向平等。故諸佛顯本各有遠近。若論壽體
無得復云一近一遠。故諸菩薩聞長壽已。
亦願未來説報身壽如今釋迦。但開迹已
無復近遠。故知下明本迹體用。體用即法應
相望。若應迹相望不無近遠。約近迹應望
本初應。得有近遠。故對縁長短無別長短。
所以不云報身長者。欲以法身亡其長
短。又欲顯於諸佛道同。其實開三佛道可
同。事成久近不可同也。以是方可破他諸
師。故云諸師不可師也。問既云遠成眞實
近成方便者。亦可云近成眞實遠成方便
不。答若初住中本下迹高被物説遠。即其事
也。故諸菩薩發願利物。隨四悉益亦可説
長。問。若爾那知釋迦不是初住。答。今顯實
已不復隱本。故知非也。是則初住説長爲
權。開權説近爲實。既有本下迹高。亦有
本近迹遠。用此高下開諸經中長短倶常。
既了諸經長短倶常。自曉今經久遠之本。唯
云常者尚未可依。驗知諸師計無常者不
可依也。問義推等者。如向所説。法華明常
道理實爾。據文不如涅槃常顯。故今經明
常似無文據。答意者。詮教也宗旨也。糟糠
及橋並能詮教。能詮雖異失旨如糠。問橋
具如止觀第十。此且通途以斥執者。又教本
下別明化意。前雖通斥今別明四悉。宜長
宜短被物不同。即因縁也。又文下以部望
部據多少論。非全無文。即約教也。若隨多
棄少等者。忽若倶少則二經倶棄非魔何謂。
具如涅槃第七邪正品中。不知法身常住
皆名魔説。又此經處處明法身者。略如向
引。但名異義同。人便迷名而失其旨。若但
隨名尚是魔説。況多少耶。亦如玄文同體
異名中説。即是實相寶渚非如非異。平等
大慧等。問既明法身等者。若明法身無
三徳者。當知則非常住法身。答文可見。
論文亦云成就三身。三身即是三徳故也。
次正釋品名爲二。先通。次別。初中先釋
如來。次釋壽量。初云通號者。且指如來
一名。餘九非無初號最顯。具如下釋。具通
三身並具十號。略如止觀第二記。次釋壽
量。詮量也者。壽家之量故曰詮量。故釋量
字詮量十方三世三佛等。故云也。次今正下
結歸品意。乃指今之本佛何故爾耶。以如
來名通壽量亦爾。不可局故。故須且通。題
名雖通意則局本。故結歸也。問。法報是本應
身屬迹。何以乃言本地三佛。答。若其未開
法報非迹。若顯遠已本迹各三。次如來下別
釋。亦先釋如來。先置廣從略。所言廣者。如
四身十身三十三身無量身等。從義既廣。今
從略名以消品目。所言二三者。二即眞應
三即法等。不云化者。化應一往其體大同
問華嚴十身此但二三。身數既少攝義不周。
是則此經身義不足。答義有通別通義可
爾。別則不然。彼通云身故云十身盧舍那
也。別釋如來故不應云業報佛國土佛等。
若欲通收彼經十身。應開爲四。則以化身
攝於業報。智即報身虚空屬法。餘皆化攝。
故知此經亦立多身。則妙音觀音三十三身
十法界身。或己或他即其事也。況今釋品如
來之名。故但可二三。諸教定故消名便故復
釋本迹方在今品。故知今品即是本地二三
如來。初二如來者。先借論文如實之名。次
釋此名以成眞應。又二。先眞。次應。眞即法
報二身合明。故擧境智和合以釋眞身。乘
是下釋也。既但以如智契境。故屬眞身。論
中秖一如字釋中境智各雙言之者。秖是能
如如於所如。所如如於能如。此用金光明
意也。若單論下明境智和合。成因取果闕一
不可。次道覺下結成眞身。因果滿故。故云
義成。所以眞身云成。應身云生。以如實下
明應。又二。先以報爲本。前釋眞身。乘實道
三字屬因。今因成果全屬果用。用本所證
契境之智。乘於果上利物權道。即實而權
故云實道。故以方便生於三界。次來生下
正明應身。亦借成論小名以顯圓義。善簡
名義理則可歸。次明三如來中。但離二爲
三。於中又三。先出三如來義通本迹。次又
法華下。別顯本地三如來也。三論云下引
經論證。初文又三。先出正釋。次法身下翻
名。三是三如來下融通。初又二。先借大論
立義。次如者下解釋。論文一句三身具足。初
以如之一字。名爲法身。指所如之境。還指
所證爲來。故云不動而至。此即如非因果
而通因果。來字在果不通於因。次報身如
來。又三。先正釋。次從理下結得名。三故論
云下結示論文。初文者。專約報身解其二
字。但初如字義與前異。前如法二字屬所。
今如之一字屬能。法通境智。智謂能如。境
即所如。智還乘於所如之境。得成於果。故
云乘於眞實之道。次智稱去釋今如字所以
也雖即智如於境。然如從境立名。故云從
理名如等。次引論者。如能稱於法相故也。
解即屬智稱境而解。即能如也。以解滿故
名之曰來。準此法身亦應引論文。云如法
相也。但是文略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三明應身。又四。先正釋。次引證。三明應相。
四引論同。初文者。先明應由。由智稱境示
能説身。説即應也。自報無説故言以如如境
智合。但云以如不云法如者。法既屬於境
智。用此境智能起應故。以解屬智別對報
身。應非無智且以稱機用擬於説。故他受
用亦得名報。亦得名應。若勝若劣倶名應
故。故知大師善用論文妙至於此。次翻名
中具三身也。近代翻譯法報不分三二莫
辯。自古經論許有三身。若言毘盧與舍
那不別。則法身即是報身。若即是者。一切
衆生無不圓滿。若法身有説衆生亦然。若
果滿方説滿從報立。若言不離三身倶然。
何獨法報。生佛無二豈唯三身。故存三身法
定不説。報通二義應化定説。若其相即倶
説倶不説。若但從理非説非不説。事理相
對無説即説。即説無説。情通妙契諍計咸失。
沃焦者。舊華嚴經名號品中。及十住婆沙中
所列。大海有石其名曰焦。萬流沃之至石
皆竭。所以大海水不増長。衆生流轉猶如焦
石。五欲沃之而無厭足。唯佛能度是故云也。
前二身名一切常定。故應身名十方各有不
可説佛刹微塵名號。故彼品中新經云釋迦
如來亦名毘盧遮那。舊經云亦名盧舍那。
舊經意明應身異名。故總彼二經三名具足
其體本一。但新經意以毘盧爲舍那。舊經
直擧他受用報義復何失。三融通中四。先略
示意。次引教。三修性。四引論。初如文。引
教中三。先引經。次總結。三問答釋妨。引經
中二。先引大經者。意明三徳秖是三身。三
身具如諸文所釋。引梵網等三結經者。以
義大旨與三經同。而義意撮要。若華嚴中
十方臺葉互爲主伴。此梵網經唯一臺葉。故
天台戒疏判云。華臺華葉本迹之殊。所以華
臺華葉本迹定者。被縁雖別道理恒同。所
結既同能結豈別。像法決疑意亦同於所結
故也。普賢觀云。準上可知。結與釋妨文相
可知。若但下約修性縱横不縱不横。以判
圓別者。即是約教。於中先別。次圓。後以藏
通況之。言修縱性横者。非圓妙也。性徳
之名名通別教。別教雖有性徳之語。三皆
在性而不互融。故成別義。若三皆在修前
後而得。道理成縱。具如止觀第三及記。故
知今經不説縱横。若性若修三皆圓妙云云
又法華下明本迹也。先正示同異。爾前非
不明圓三佛。但與法華迹門義同。非今品
之三如來也。故云永異。問。論中但指報爲
久遠。應指伽耶法非今昔。如何三佛悉指
於本。答。論雖互指。理必咸通。豈昔有報而
無餘二。豈今但應而無法報。以中間今日
悉具三身。但自實成望於中間今日所現
身處。通屬應化故且對之。又法身雖即不
當今昔。約修相望還分近遠。下釋壽量可
以準知。故今日中間節節具三。次引論如
文。次釋壽量兩字。即向三如來之壽量也。
故釋壽量中各具足三義。於中先略釋壽。
次廣釋量。此是壽家之量。故廣釋量即是廣
壽。初釋壽中先釋字義。次眞如下即以字
義而通三身。次釋量字。於中爲七。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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