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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 (No. 1719_ 湛然述 ) in Vol.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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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之所在。注云云者。廣立理教以破古師。
略如向述。難此同前者。難同光宅用三
慧也。且破三慧故云同前。亦應更云。五
濁先除安指今教。若今教除濁應始成聲
聞。若始除濁爲是何佛知見顯耶。穢除理
顯難亦如之。次有人去。兩師皆以法華爲
入。令法華成極却失前三。佛之知見並今
經。開等豈可分屬餘教。則成餘教有佛知
見。乃言別教三乘別故。即指鹿苑。二師皆
以通教三乘。而爲般若。言抑揚者。以淨名
中抑挫聲聞褒揚菩薩。此甚不曉彼經亦
有抑挫菩薩不獨褒揚。故今家八字判盡
經理。謂折小彈偏歎大褒圓。裂亦擗也。亦
分帛也。四句不可分也。有人云。三十等者。
通無地前三十心位。故名挾別。但云初地
六地乃至十地。名爲旁通。未見法華奇異
者。經之難思非凡所測。準聖歎擇師資可
知。今依義附文略。有十雙。以辯異相。與
二乘近記開如來遠本。隨喜歎第五十人。
聞益至一生補處。釋迦指五逆調達爲本
師。文殊以八歳龍女爲所化。凡聞一句咸
與授記。守護經名功不可量。聞品受持永
辭女質。若聞讀誦不老不死。五種法師現
獲相似。四安樂行夢入銅輪。若惱亂者頭
破七分。有供養者福過十號。況已今當説
一代所絶。歎其教法七喩稱揚。從地湧出
阿逸多不識一人。東方蓮華龍尊王未知
相本。況迹化擧三千墨點。本成喩五百微
塵。本迹事希諸教不説。如斯等文準經仍
有。且依向指非奇何謂。有人引華嚴等者。
他人意者。却責諸師。地前有四十心位。何
不用釋開佛知見。而但用地前三十位耶。
破有二失。一者謬用華嚴十信。二者賢位
非佛知見。言華嚴不明十信者。古人亦以
華嚴住前修十梵行空。即入初住。將十梵
行空對十信位。今文破者經無信名。故云
無也。攝大乘等位。具知釋籤所引。恐是十
地論剩七字。有人去。破用論四智者。彼師
所引云總別一時。欲釋四句令無前後。
不意却成高下不當。今爲二破。一者但云
四智一時。而不分位別。二者四智在果開
等通因。由斯不當故今不用。且準止觀引
論四智。以彼因果各有總別。若唯指果四
智位高。今且直以果智責之。四智者。謂道
慧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智。此四在果一體
具足。若開等四竪中論横。故須四位別對
四智。縱因果相對各有總別。但成因果何
名開等。有人言非。空等者。意以雙非理顯
爲開。不出空有。分明指理能空能有。故名
爲示。見此空有不離於理。方乃是悟。復了
此理不二而二。方乃云入。此人下破意者。空
有之言是約二諦。雖作四重秖是空有二
理而已。失理淺深迷空有體。但列空有徒
分四重故無中體徒用雙非。不出二乘
恐渉通教。有人云。達三諦等者。雖標三諦
不辯融即。任運分張。別人初心何嘗不達
三諦之理。名達爲開不名開也。至十行位
分明見假。至迴向位觀無一異。若入初
地方順法流。如此何能免於別義。亦未能
辯開等別相。非是初心畢竟不別。故非佛
界。次有人去。用總別相以釋知見。此人不
知論云一切智。是聲聞智不應以此爲
知。一切種智居二智後。屬別佛智。不應以
此爲圓佛見。又古人見一切之言。便以爲
總。以有種言乃判爲別。此亦不見大論
圓文。論云。爲令易解分屬三人。況彼分三
大小因果條然永別。如何將釋圓佛知見。有
人解盡智等者。盡無生名出自三藏。無生之
語稍通於三。約清淨之言並判屬通佛。如
上等者。都不見於法華大意。總如玄文。大
意方了。略如今疏釋方便品。至此僅知佛
知見義
法華文句記卷第四



法華文句記卷第五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法華論云去。引論釋也。論有三文。初約三
乘。意令二乘與菩薩乘同得同有。於中先
引論。次論言下解釋論意。云次第者。與令
解釋次第不違。準論文意初以無上爲
開。論文又云。佛知見者。如來能證如實知
彼義故。經文既云爲令衆生。若唯佛證何以
乃云爲令衆生。故非今釋義不可通。第二
句示同有無上。初論文但云二乘與佛法
身同等。故此釋中言三乘者。不獨菩薩。故
以菩薩合二乘釋即是三乘法身同佛。第
三句者令知無上。即是悟也。第四句者證
無上故。名爲不退。證秖是得即入初住。論
意以前三句共令得入初住位也。初開者
指所知見爲無上。次示此境同有次令悟
同有。次令入此境故云不退。既先約二乘
與菩薩同證。故知經意先在二乘。是故論
文不簡定性。況論云未熟即當熟也。當非
不故不得云無。次約菩薩者。驗知菩薩
與二須會。若不須會何故別立一釋同二
乘耶。釋初句中論無別釋。今云如前者。
與二乘人同得耳。鈍同二乘良有以也。故
知爾前非無上也。釋示中云菩薩有疑令
知如實。故知爾前挾疑非實。疑通會別理不
應然。若不被會豈知如實。況知如實仍
須修行。釋悟中云未發心令發菩提心。
若不發心不名菩薩。故知爾前得菩薩名
未發圓心。釋入中云已發心者令入法故。
故未發者或指藏通。已發之言多指別教。
別教知中雖似已發。不入證道故須令
入。佛知見言正簡於權。當知三教菩薩有
疑未發。未入眞常。所以論文現令菩薩開
示悟入。而苦不許公違論文。第三約凡夫
釋中論亦不釋開句。今亦指同初文。故知
凡夫與三乘同。第二句雖釋。其言全與初
二乘中第二句同。至第三句方異前二釋。
故知凡夫與三乘人同。有法身佛性。故下
二句凡夫與三乘別者。以外道計常故。一
切衆生未知菩提故。既爲凡夫別一番釋。
故知不得深位釋之故釋悟句云令覺悟。
入句令入菩提。當知凡夫不知不覺有
無上法。亦未曾發菩提之心。而皆云與三
乘同也故知三番人異義同。是故初句皆可
義同。次釋菩薩第二句中。云令知如實。如
實秖是法身異名。此亦言異義同。第三句對
二乘不知。故云令知。對菩薩已曾發心。令
更發心。對凡夫令異外道。亦令外道悟
故。此則義異意同。第四句中對二乘退大
云不退。對菩薩已發未入故。云入法對凡
夫未曾發故。直云大道。當知秖是一佛知
見。爲令此等人異開同。故知擧三乘及以
凡夫。收機罄盡。咸曰衆生。凡收六界三乘
對實即十法界釋。若約所趣。唯一佛界即佛
界釋。三番義遍即約位釋。佛界對九復成離
合。況論釋四句與今位等四釋義同。論句
句釋者。論三釋中句句別釋。今於初釋乃離
爲四。即成三番各有四釋。但擧二乘以例
餘故。亦是擧難況易。二乘難故。今初釋者
先屬對論文。初以證不退爲四位釋者。即
論第四句。既云不退。即開示悟入皆念不退。
次明佛所證得爲四智釋。即第一句。論云。
除一切智更無餘事。次以同義即第二句。
論云。二乘法身平等更無差別。若無觀心
云何知同。次以不知究竟處者。即第三句。
處是所通二乘不知。今爲令知。知即是門。
門爲能通。故作四門釋也。二乘既然菩薩
凡夫例皆如此。是則三類皆須圓教。教門以
爲能通。入觀修智方能到位。知見佛境。若
作餘釋。爲令之説徒施。佛之知見何在。故一
家釋義依經順論契行得理。佛出世意豈
不然乎。今釋佛意寧可乖耶。若深張地位
凡夫非冀。若除二障方明開者。則示等三
皆在佛地。此教尚非地前之分。何益凡小
者耶。言云云者。應須委明横豎釋意。以
申横豎用論文故。故論三釋中一一豎釋。
今一一釋中句句横豎。令論四句亦成横豎。
雖有横豎意在不二。次今釋下今文正釋。
先略對古今。次若無量下明用今意。引文
釋成以論廢立。初意者。今古相對即略中廣。
初言廣者。語少意含。既顯實已須知諸法
無不皆實。若今十妙乃名處中。但其名中
而義則廣。消顯實文似如難用。故且和舊
以存四一。即極略也。次用今意者。廣則心
塵行法人理無非一實。於解釋門太成通
漫。秖可覽照故云可知。若作下述今十妙。
雖不消句對義非無。故先引經對十令
見。問。何故經文不依十妙。却雜亂耶。答理
智等六經已次第。但後四文雖似前後不
無深致。何者。若有感應即有眷屬。眷屬取
悟通以發之。見通獲益良由説法。依玄次
第自是一途。六不可越經文灼然。初云非
思量等對理一者。所思故也。唯有諸佛等
對智一者。能知故也。唯以等文義既具三。
理須分別。文雖具三語意在於一大家事。
事即因果故云義便。乃爲行一。又智能照
境方達境大。故大名智。以事爲行。有其
二意。自行化他倶名事故。今化他故是佛出
世之大事也。應知初分別釋用前分字解
意。次逐義便用前總釋。前雖二釋總釋易
見。故今用之。次知見者下。意取經文從欲
令去爲位一。文中但云知見者。以經文一
一句中皆云知見。即能知見已屬智行。所見
諦理已屬理一。雖不分於知見淺深。乃以
開等對位各別。故屬位一。次又取結文對
三法一。重取前文攬意而説。故云又也。又
取諸句下出現之言。爲感應一。四句皆同隨
義故別。無非感應。餘四可知。經文等者。
明廢立意。雖消文不用義理非無。是故三
中存而用略。從若略下欲用舊略。復論去
取簡義存數故也於中先簡。次存。初廢果
立理。舊以四句同是果一。雖以果爲理名
不別彰故須破之而別立理故依道理無
理屬魔。既句句中皆云知見。故所知見豈
非理一。次廢因立行者。行之始終即是因
果。但點行一即收二義。雖廢果稱乃在
行終。但加理一爲教等本故。使理名通開
等四義順故也。次人一下存其二也。次正
釋者。先明來意云且從略。對十等説故名
爲略。十等仍存故云且也。先釋理一自爲
四義。今又爲三。先標列。次正釋。三所以下
結要歸宗。正釋中初約四位者。即眼智所
階。於中分八以出文相。初標如文。次諦境
下以所依能用顯於所渉。同述來意。然此
四一準下消文皆有兩向。並從一邊。左右
互攝以別四一。故四相望尚各具四。況兩向
耶。何者。如所知爲理則能知屬智。能禀是
人能詮是教。今文具二故且從理。故云理
一。今顯此理。理不獨顯以智門觀三。歴所
渉位共方顯理。乃是却將人教行三。歴位
取理觀心人也。四門教也。四智行也。三種相
由破惑入位階於至理。若爾後三相成亦
應可爾。是故今初擧所依諦不能自顯。智
是能用。由之見理故云乃能。三二智下簡
能用進否。二智四眼否也。種智佛眼進也。雖
體相即顯勝須分。四經云下。約位引文釋
其所以。衆生義兼佛果唯極。極果知見令物
即得。故異前經。五三教下約教判意。古今
諸師釋佛知見。約爲衆生其理不顯。自非
今見委出妙境衆生心佛一體無差。豈知衆
生有佛知見。故約教判其理宛然。於中先
出能知見人。又分得下明衆生開。局於初
住方名開也。六故寄下結意。並是證佛知
見位也。七如瑞下明所表。定慧之後尋雨
四華。可表同歸經於四位。華皆散佛至果
不虚。又散大衆乘位之人。八開者下正釋
中二。初正釋。次然圓道下融通。初釋開中二。
初略對。次何者下正釋。於中又五。初明位
障。通惑謂見思。別惑謂無明。通別兩惑同
在一念。念體即是。是體非理。是事非是。是
非一如同體爲障。二惑叵分故云難可了
知。次初心下明依障之位者。隨喜之前初
心圓信。名字位也。圓受五品位也。圓伏六根
位也。將此凡心即爲伏斷。故云能也。伏通
信受信必在初。不同世人初心即佛。三内
加下明加行除障。有法譬合。由此行故得
入初住。合云縁修者。即指住前。問若入
初住方名開者。當知此經凡夫絶分。何故
不許他從高位。何故論文云爲凡夫。答四
釋之中約智約位。唯聖方開。約觀約門乃
通名字。況爲令之語令凡入聖。結縁之益
準此可知。所以四釋方顯今意。不妨高位
不棄凡夫。四引證除位。入理之言義通深
淺。從初立稱故且云住。五住於下結所表
以立名。次釋示中三。先明破障體顯。次明
顯體具徳。三結位名。準義亦應如入十
住。一者文略。二者已入無功用道。下去亦然。
次釋悟中四。先明障除行成。次事理下明
體徳遍收。三引證。四結名。次釋入中五。略
無障除準上合有。但連牒前文。故但云
體。次自在下歎體徳也。三自在流入下歎
行滿也。四引證。五結位。於釋悟入並引
攝大乘者。借別成圓。故釋悟中云理量不
二。釋入中云理量自在。當知別中無此事
也。若爾前釋住中引仁王。云入理名住者。
準例借別。亦可十住如理十行如量。量即理
故名住。理即量故名行。融通者。爲借別故。
故須融通。於中爲四。初正融通。即無復淺
深。次但如理下明淺深所以。三引證中先引。
次釋。四擧譬中有開有合。先開中云朔望
者。朔明也。謂月初明。望謂相望。即圓滿時
日月相望。月非朔望寄於朔望。則有虧盈。
合文可見。言云云者。須引大經月愛喩
也。次約四智中初辯異者。秖是圓位能契
之智。言不如者。不同也簡異於遍。彼般若
中通三教故。故名爲通。今不依之。唯一圓
道故云不如。如字平呼。次正釋者。先約位
中已略明行相。此中重明但直述而已。有釋
有結釋中二。初正釋。次又道慧下重以攝大
乘意消之。令可見故。初文者。慧因智果各
通總別。因果之上各加種者。故得別名。各
加一切故受果稱。初言道者。故受因稱。慧
之與智一往且然。若依諸經未必全爾。具
如止觀第三記。次此亦下結文意。亦是融通。
言結意者。既屬圓智故理量相即。非因果
總別而因果總別。前文雖有如理等言非
文正意。今釋四智正應用之。但須融通
耳。如彼俗境數量如於實理契之。各云如
者各稱境也。然一一位各具二智不二雙入。
且寄四位四名便故。不別而別初後理同。
次約門者。門既是教理應先列。今在此者
各有其意。若專釋此四。則先教次觀後方智
位。此中釋理四皆能詮。於四法中親者先
列。具如下文逆順生起。以親先故。故先位
智次及教觀。於位智中位爲所渉智爲能
證。則所親能疎故先位次智。於教觀中非教
不觀。故教前觀後。於中亦先正釋。次融通。
初云横者。初心所禀教法具四。以法相望
無復優劣。故名爲横。應知位智多約於豎。
約觀乃成非横非豎。通論並是約非横豎。以
論横豎。觀門亦有淺深故也。教四相望似
亦淺深。於中初釋。次能通下以理攝教。攝
即融也。故門門中皆通智位。從淺至深以
歴有等。皆通於觀以至於住。故門成横。雖
對開等但明有等義同開等。非對深淺約
位開等。又一一門中皆云一切者。本顯互
通互具故也。猶恐不了。故下更以理性融
之。次觀心釋。且語大略以消開等。委論觀
法具如止觀。觀本無障不須融通。所以前
之三釋初不述理。故一一釋文後融通。並是
附理。理是文義正意故也。觀親依理。是故
初論三諦之理。是爲下結歸也。結於三觀
以歸開等。次所以下逆順生起者。初明所
由於能。次明能顯於所。總而言之。結撮四
釋以歸理二。既知四釋並釋開等。應知開
等一一四重。況復四文親疎互攝能所映顯。
此乃教行人三寄理以辯。理既如是餘三例
然。故知今家似借論文。而冥符論旨。昔方
便教等者。別初地已去以分四義。即初地爲
開。從二至六爲示七八爲悟第十爲入。而
帶地前非佛知見。故別知見不可即爲衆
生開之。既依別義。亦可通取三賢十地次
第對之。或準古師。如前諸釋判八恒中後
四恒是故別知見信經劫數。頗到故也。通
教見地開。薄地示。離欲悟。已辦入。三藏教中
若約二乘準通教説。若約菩薩。則初祇爲
開二祇爲示。第三爲悟百劫爲入。若兼聖
位則以第三百劫爲悟。三十四心斷結爲
入。此之二教始終不明佛知見也。以當教
不説是故云無不可將婆沙四階般若三
共瓔珞次第。能消法華佛之知見。故知知見
開示等名。名可通用。佛之一字唯局此經。若
其欲以佛義通用。則以當教發心皆求當
教佛果。故使開等亦得云佛。而須簡部簡
教而已。釋人一中言但化菩薩者。據佛意
説。窮子自謂準次第論。今從開説故云人
一。教行準知。行一中光宅爲教一者。約今
判文與光宅不同。非立名也光宅立名多
同舊師。爲圓故諸即是一事者。所作名諸
一是所爲。一秖是圓即是一家之諸諸無不
一故也。亦可等者。兩向釋也。約教主者。諸
有所作常爲六字。以明説意。意在所爲故
云一。一家之事故云事。却指所作爲事。故
云教化。若就行下牒約行釋。準前初意。若
準前文既以智爲行。至今釋行應具指
四智。若不爾者用是行爲。教指四門此亦
如是。能禀之人還修前觀。下二準此。釋理
具列良由此也。然四句下今家一一兩向釋
之。若論義有兩向。且依今文。古亦無妨。
約經文勢所歸須依今釋。文勢雖爾。若以
義兼皆具四義。從但以下釋教一。於中先
正明教一。次自別教下明教一中所無。先
示正釋。次破三師。破中光宅尚亦知無四
階菩薩。但光宅指昔不明。故玄文有破。此
云偏行尚該通別。但由光宅猶尚不語通
乘是權。故須破之。況今復以菩薩而爲第
三。其第二師同於光宅。亦知廢偏菩薩。但
列三名望於光宅。顛倒異耳。若作下通破
二師。亦但成破三藏菩薩。未渉通別故未
全當。第三師同於嘉祥。嘉祥尚然。故並不
知三乘共位。及瓔珞等次第行者。是方便菩
薩。若不爾者。何故大瓔珞第九。三道品中慧
品中慧眼菩薩問佛云。云何三乘。佛言。菩薩
乘者。復有三種。謂菩薩大乘菩薩支佛菩薩
聲聞。支佛亦三。謂支佛大乘支佛支佛支佛
聲聞。聲聞亦三。謂聲聞大乘聲聞支佛聲聞
聲聞。故知菩薩三者別菩薩也。如大經中釋
別五味。亦寄三乘判菩薩位。支佛三者通
三乘也。聲聞三者三藏三乘。又第八云。慧眼
菩薩曰。復有定意名無盡門。超過三乘成
菩薩號。既超三乘乃是超前三種三乘。不
可獨云超第三乘。經又不云超二三乘。
豈非圓教菩薩乘耶。若爾下破中有四。先
破所存三藏菩薩。尚存三藏必存通別。次
何處下破其列名。三若依下縱難。四若如下
結難。今言下正釋中無有餘乘等者。既云無
有餘乘。又云若二若三。當知無餘之外復
無二三。言餘乘者。指華嚴中別教乘也。既
識三味鹿苑可知。即同方等所對中小。故
今文中但況出鹿苑。故云況三藏三耶。若不
作此釋如何能顯經部之妙異他經耶。他
既不以教部消經。故知教部妙義難顯。三
世佛章各明教行者。文中各云是法皆爲一
佛乘故。是教一文也。是諸衆生下即行一文
也。後總論者。下三世佛章末總云。舍利弗是
諸佛但教化菩薩人一也。欲以已下理一也。
居三世後名之爲總。若當章等者。衆生即
人一。種智所知即理一。然約種智之衆生方
名行一。故此各明不及下合。又諸佛章中
文已具故。爲避繁文。故三世中二別二含。
瓔珞十三九世者恐誤。文在十一。彼經淨居
天子問佛。今有過去諸佛及十方佛。我亦不
疑。云何有未來諸佛耶。佛言。汝爲問過去
三世。爲問未來三世現在三世。天子曰。不
問過現。唯問未來。佛言。有二因縁有未
來佛。一者過去諸佛以慈悲心。入未來世。
二者未來菩薩成佛。今文依彼佛答天子文
也。皆悉當世前後相望。自有三世。故佛以
三種三世。以問天子。故知即有九世義也。
若華嚴經更加三世説平等句。合爲十句。問。
華嚴何故更説平等。答。一者華嚴法相至十。
令數圓故。二者欲明三世難思。令理滿
故。故須第十。又華嚴明非但九世及以平
等。而云十種三世。故知前九一一三世。以
彼欲明九三秖是九世。九世秖是三世三世
秖是刹那。刹那刹那皆盡過未。此乃長短相
攝。今未論之。且約三九相望以論。爲引
同故。三世若同十方即同。則塵刹皆同。讀者
但云刹説衆生説。而不思刹及衆生皆爲
能説所被者誰。良由不思衆生刹性。若得
此意彼此互明。兩則指上兩則指下者。五
佛章門皆須具六。總佛章中但有其四闕
第五六。釋迦章中唯闕第一。中間三世佛但
各有二。兩指總佛即初二意。兩指釋迦即
後二意。然三世章顯實皆云是法。及釋迦章
如此兩字。並指權是實故名顯實。何者。在
昔施權尚無權名。何況有實。故今開權。權
即是實。故云是法皆爲佛乘。故知述其施權
意在開也。過去佛章於顯實中。言兼得人
一者。亦應兼理。以上兼字貫之於下。以
兼非正。故上文云不及總文顯也。未現亦
然。現在佛章從初即是開權顯實。經舍利
弗是諸佛下即當總文。故前料簡中云。三世
佛章各明教行。後總明人理。準此應先開
章云先別次總。所以不先開者。下總文中
既無開權之總。唯有顯實一文。故對三世
各有權實。總別不便故也。故合在現佛章
中共成文足。故云文具也。若爾。何不秖合
著現佛章中爲四一文。而用爲總耶。以經
文初自云舍利弗是諸佛等。故知是總。經知
諸衆生至方便力而爲説法。即感應相對也。
知諸衆生去感也。種種因縁去應也。經種種
欲等者。但諸衆生過現未來根欲性三爲感
佛機。經中唯有欲性二種。若有此二必有
於根。故加根對釋。深心所著即是根者。宿種
難轉隨習不捨。名爲所著。在方便教故習
者名著。何者。根以能生爲義。由過習種
成於現欲。欲以取境爲能以能取於五乘
教故。習欲成性故性望欲性名未來。未來
望今名爲本性。上已説至施權者。據理先
明隱實之權即是所開。既已明開即知曾施
無不眞實。但恐不了所施之意。故先明其
意。次釋五濁。故初文云秖爲五濁等故。故
云於一佛乘等。尚無帶二等者。欲明施權
先以實況。今一實中尚無般若帶二方等帶
三。況有鹿苑單三單五。縱加人天仍屬鹿
苑。有人云。單五三藏單三通教。此不應理
通無別部。已在般若方等中明。有疏本云。
無二者。無別教及別入通之二。無三者。無
通教及別圓入通之三。後文自有此釋不須
安此。今且依此。若無下文此釋無妨。別
圓入通亦在方等般若中明。秖縁彼有通
別。故有相入之文。然單論之與相入不無
小異。故不依之。如是者體相也者。濁體及
相不可具頒。但略云如是。經雖不具疏文
略述。於中先明其體。故云劫濁無別體等。
還指釋文共爲體相。下所引文是也。云慳
貪等。即見修二濁。又不善之言通於見修。唯
有命濁經文不釋。既有衆生等三命必有
故劫是長時等者。至八十也。劫者時也。諸
釋甚廣於今非要故但略論。言短時者。如
倶舍中立三極少。謂色名時。色極少者。即極
微是。論云。極微微金水。兔羊牛隙塵。蟣蝨麥
指節後後増七倍。二十四指肘。四肘爲弓量。
五百倶盧舍。此八緰繕那。名極少者。即一字
是。論云。一字爲名者爲名極少。二字爲名
亦名名身。三字已去爲多名身。四字爲句四
句爲偈等。時極少者。即一刹那。論云。百二
十刹那爲怛刹那量。臘縛此六十。此三十須
臾。此三十晝夜。三十晝夜月。十二月爲年。
衆生濁至假名者。見慢是因果報是果。由
見慢故招生死果。攬因成果故云攬見慢
等也。果上又起見慢二濁。見慢秖是略擧
見修二道之體。次相中先釋劫相。云四濁等
者。空成壞三而無劫濁。於住劫中準悲華
經八萬至三萬亦未有濁。至二萬歳爲
五濁始。廣明劫義淺近易知。出經論文不
繁具録。僅須知耳。四濁増聚故小劫名濁。
此總標也。由四濁聚小三災起。次瞋恚下
明小災由由煩惱盛。次三災起下明由三
小故。四濁増。煩惱倍隆明由劫濁煩惱隆
熾。次諸見下明由劫煩惱故。見濁熾盛。次
麁弊下明由前三故。衆生濁。麁弊色心惡
五陰也。攬此惡陰成惡衆生。衆生假名也。
故云惡名穢稱。表質示徳曰名。美響外彰
曰稱。今攬麁惡爲質惡響外彰。是故唯表
惡名穢稱。摧年去由四濁故命濁。積年成
壽年摧壽減。年壽相逼故曰命濁。衆濁下總
結。如水下擧譬。由奔故昏昏秖是濁。總譬
劫濁。劫濁在故餘四即濁。故以風等譬餘
四濁。故風波等以譬見慢。魚龍者。以譬衆
生。無憀頼者。衆生不安正是濁相。由三濁
故令命短促。如由風鼓令水奔昏。龍魚不
泰。時使之然者。重以劫濁結也。如劫初等
者。更出四濁在劫濁時。亦是有濁之由雖
復四濁同在濁時。四與濁時更互相濁光
音等者。且寄火後。火災但壞初禪故也故
初成時此天初下。即第二禪初天故初下人
間身有光明。猶能飛行。無男女根無所食
噉。如是乃至林藤地膚至粳米等。男女根
生。具如阿泥樓馱中説。倶舍劫章中明。地是
惡縁從縁而説。故云使然。如忉利等者。亦
是擧例更顯地生欲惡故也。帝釋城外有
四園苑。謂衆車麁雜喜。諸天欲戰從麁澁
園出諸戰具。須車出車苑。若歡喜園入中
生喜。欲界生欲亦復如是。次煩惱去。復於
總中以辯四別。先明煩惱具列五鈍。各擧
一喩可以思知。虺蚖應用下字。撓字。説
文撓擾也。囂此非所用。應作嚚。次見濁者
下釋見濁。但別擧二見餘依大品十六知
見等。二見攝諸見盡。況復十六及六十二耶。
無人謂有人身見也。有道謂無道邪見也。
又應反此句云。無道謂有道戒取也。所
通非勝即見取也。偏執有無即邊見也。十
六知見具如法界次第。六十二見有三不同。
若作三世五陰各計四句。謂過去如去等。現
在常無常等。未來邊無邊等。并斷常二爲六
十二。秖是有無二見屬邊見邪見所攝。若色
大我小等四以四歴五陰。三世六十并有無
二。此但身邊所攝。若本劫本見等六十二。則
斷常邊邪戒取等攝。若作五陰各計我所。一
一我所各各有三。謂瓔珞僮僕窟宅等四陰
十二并我十三。五陰互論即六十五。此但在
我及以我所。若婆沙使揵度中歴十二入十
八界。一一有六十五。乃至無色亦然。無色界
中但隨義減色。總此諸見遍一切處及一切
法。故云羅網及稠林等。次衆生濁中二。釋
結。釋中二重法譬。兩法謂前明假名。次明
流轉。譬中二處倶譬假名。以二處法倶假
名故。次命濁中三。法譬合。次第者。生起前
後耳。料簡中初問者今文假設。今經由濁故
不得説大。且先施小即濁唯障大。若障於
大説華嚴時。何以不障。然五濁中劫自屬
時。不可令佛不生減劫。若生減劫即大
小不障。命隨報法亦不可除。佛亦示生短
壽故也。指煩惱見名未除濁。如華嚴中
許有凡衆聞華嚴經。是故五濁不障於
大。既不障大。何不漸初即説佛乘而設小
耶。而兼帶耶。答。四句分別者。以根對土障
倶不障。但輕重不同。以土對根利鈍以
成四句。初一句用答華嚴後一句答漸初
不説大意。中間兩句明土別耳。即初後倶
不障大。但由利鈍初後不同。根鈍障重故
初説小。云濁能障。故約四句皆不障大。
故障大之問一往云耳。問。五濁障小不者。既
不障大爲障小不。前文雖云小能治濁故
不障小。對向四句倶不障大。則是大小一
切不障。何以五濁得名爲障。故對小更問
若障小者。應一切不聞。若不障者應一切
倶聞。何故初轉。但爲五人。答。中亦開四句。
至第四句方乃爲障。但是對根根鈍成障。
舊計直云五濁並爲大小障者。其理大違。
故初爲五人及身子等屬初句也。今擧央
掘盤特爲二句者。則一切聲聞除此二例。
並上根攝。問。前第四句以身子爲遮重。何故
此中以身子爲遮輕。答。望大故重望小故
輕。問自有等者。初四句答華嚴問。因答出
身子聞法華經。後之四句唯小義當鹿苑。
爲欲簡出諸部大乘。是故更問。兩處不攝。
爲根利鈍爲障不障。答中云此就四教者。
以方等般若中聞大小者是也。既其於彼
不能得入。待至二酥望前爲鈍。但以待
時名爲鈍耳。望前雖鈍於此得入自判利
鈍。於四門中以後後門勝前前故。故四
門中以第四門移著前者。欲對四根勝者
居首。當知此中大小與前兩四句中大小
不殊。初四句中中間二句。別在淨土今皆此
土。言云云者。一一根意對一一門説其所
以。問前何故云根鈍遮重不聞於小。此中乃
云聞於有門。答在前不入於今方入。大小
根性熟時不同。故知不問有障無障悉皆
得入。但以障之輕重用對根之利鈍及時不
同耳。若都不聞大小者。不問有障無障
此土無機。今世未熟非四句收。四門不攝。
此中正用大論二十四釋十力中文。至第
四力云。世尊以是智力。善知衆生上中下
根。若信進等五及根遮等四。論唯約小今通
大乘。故知障與不障。貴在有根有乘種耳。
障由破戒具如乘戒四句分別。以對五時
四教三品。諸門分別注云云者。良由此也。
細推之言恐遺落耳。問五濁一往等者。準
初兩重四句則大小倶不爲障。今從大根
有障初不聞法華者爲問。即初四句中第
四句人也。前三不障唯第四障。言非盡理
故云一往。答中意者具用前文第四句意。初
障重也。次若聞下根鈍也。佛尚未説。舊醫説
於常我等名。順其計謂無常等名。能治於
濁。故唯障大而不障小。如一種機縁五濁
未除不堪聞大。至鹿苑中以小治濁後
方聞大。所以見若不除不堪聞常。計陰爲
徳即四念處所治者是。騃亦癡也。故責舊醫
專用邪常。爲不知乳。不識藥也。不知病
等不識病也。不知開等不知授藥法也。
不曉此三無客醫之術。二常不同如乳好
惡。見惑輕重名曰根源。先斷後用故曰開
遮。餌者。食也。食時異故。唯計常樂之名故
云不知好惡。説我増於邪習故云不識
根源。不了説常時異。故云不解開遮。故
經云。若佛世尊先説常者。受化之徒。當言
此法同彼外道。故云若但讃等。兩醫具如
止觀第三記
法華文句記卷第五



法華文句記卷第五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約五濁論四悉中。劫命對世界者。劫命
秖是依正二報即世界也。衆生即是所爲之
人。見是能計見者。與衆生同。由此二故
有所爲機。則見滅善生。煩惱是對治者。如
五停中具治三毒。正用小乘能治濁。故屬
第三悉。亦準論意以第一義用對衍門。此
四悉門通酬五濁障大不障小之問也。以
四悉文所被多故著料簡門首。從若論因果
下。更以多門分別五濁。初是因果門也。二
因謂煩惱及見。餘三是果義兼依正。次一人
下人法門。人謂衆生。法即餘四。與生相對
故皆成法。並是生家之所計。四法下法時門。
應云四法一時文闕略也。時即劫也。餘四
屬法。若對時説生亦屬法。二報障下三障
門。二報者。即衆生命。二煩惱者。見亦通得
名煩惱故。業在其間者。煩惱潤業業能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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