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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 (No. 1717_ 湛然述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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諍。六誡勸中。云語見者依教語而起見不
入眞道。又云多唅兒蘇等者。大經第四四
相品云。有一女人乳養嬰兒。來詣佛所有
所顧念。心自思惟在一面坐。爾時世尊知
而故問。汝以愛念多唅兒蘇。不如籌量消
與不消。爾時女人即白佛言。甚奇世尊。善
知我心。惟願世尊爲我少説。我於今朝多
唅兒蘇恐將不消。佛言。汝兒所食尋即消
化更増壽命。女人聞已心大歡喜。疏云。凡
養嬰兒唅蘇傷多。尚恐夭命況復餘食。女
人譬慈。嬰兒譬信。乳養譬聞法。唅蘇譬讃
歎生喜。喜多尚妨於道。況復癡怒。今以蘇
多譬生語見故與喜貪義同。依實起見
尚損慧命。況於偏乘而生取著。故大經第
八云。無礙智甘露。所謂大乘典。如是大乘
典。亦名雜毒藥。如蘇醍醐等。及以諸石蜜。
服消成甘露。不消成毒藥。方等亦如是。智
者爲甘露。愚不知佛性。服之成毒藥。次
明圓教中二。先正釋。次是名下結成乘意。
初文又三。先略釋三法。次若迷下明三障。
三法身下辨體用。初文又二。初釋。次三法下
融通。初文中言圓乘體者。皆須從初因
以至於果。因果所取名爲乘體。前之二教
雖即同有眞性觀照。能照所照但依權理。
別教教道又以地前縁脩方便而爲乘體。故
前三教所明乘體皆不至極。未極息教是
故索車。圓教乘體從始至終而非始終。是
故達到乘義猶在。故以眞性始終不動而爲
車體。故此車體非運而運。次融通中三法譬
合。次若迷下明三障障於三法。於中又四。
初正明三障以障三軌。次若即下明破障
顯軌。三眞性下結顯三軌以成三徳。四此
兩下結成能嚴所嚴。三辨大車體用中二。
先法。次引譬證。次結教意中二。先以人
顯所乘。次無字下明乘之所至。於中又二。
先立疑徴起。次若自下釋疑。又二。先以運
義釋乘。次復次下有運不運釋乘。初文又
二。先略釋。次故文云下引證。又三。法譬合。
次文者又二。初略立。次融通又二。先融通。次
引例釋前圓乘不二。言轉不轉皆跋致者。
大論七十七發趣品云。轉二乘心入菩薩
位。第一義中一相尚無故無所轉無菩薩
位。此約三乘理性不當轉與不轉。今亦約
理而爲體用。理體無退故皆跋致。動不動
皆毘尼者。人天毘尼名爲不動。無漏毘尼名
之爲動。雖世出世皆名毘尼。若約理論無
動不動。故約理性無非毘尼。皆具足有一
心十戒故也。故圓教乘無發不發皆
爲乘。然此四教各具三軌。非但深淺不同。
亦乃乘體誠異。以諸乘體不同故也。所以
藏別兩教咸以智慧爲體。通圓兩教咸以
眞性爲體者。良以體爲所乘未可暫廢。
以藏別眞性果滿方成。儻指體在當以何
爲運。若用觀照則從始至終故。通圓居因
即事論性。即事之性果位乃窮。是故兩教
眞爲乘體。又前之兩教通雖稍優並不知
常。置而不説。別同證教道全權。故苦
破之令同證道。圓雖理極尚有始終。恐世
濫行故須委辨。是故廣以因果自他類例等
釋乘義不息方名實乘。若得此意別顯一
科義猶指掌。如迷此者自行何依。禿乘
雖闕莊校車體猶存。忽昧斯旨乘何而去。
能乘所至一切都廢。是則以火宅爲寶渚。
必爲所燒。指煩惑爲能乘。義須傾覆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一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二
 天台沙門湛然述 
三判麁妙中二。先約四教。次約五味。先
約四教中二。即三麁一妙。前三爲三。初三
藏中爲四。初明三相。次既是下明教意。三
不見下引證。四半字下判決。初又二。初總明
三法。次四念下明三法所至。言半字者。大
經第五云。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心常憶念憐
愛無已。將詣師所欲令受業。懼不速成
尋便將還。以愛念故晝夜殷勤教其半字。
而不教誨毘伽羅論。力未堪故。言半字者
謂九部經。毘伽羅論者謂方等典。此以理
等名方等典。非謂生蘇調斥方等。次通教
中二。先明三法。次判。初文者二。先總明。次
乾慧下明所至。次別教中三。初明三法。次
縁修下明教意。三若爾下判。初文亦二。初總
明三法。次十信下明三法所至。次明圓教
中二。先正釋。次故瓦官下以現事驗。初又
二。初正釋三法。次明所至。初又二。初正釋。
次秖點如來藏爲廣下以大車釋成。初文
又二。先正釋。次秖點下融通。初文約實
相以論二者。正明即體論用故也。更融通
者恐未了者二義猶別。是故三法展轉相融。
此中四句。初句空藏爲實。第四句實爲空
藏。中間二句但云空爲藏藏爲空此語猶
略。貴在得意。若具足存中間兩句應云空
爲藏實。藏實爲空。藏爲空實。空實爲藏。則
成三對六句也。次以車體用釋成中二。初
明體中融即。次又點下明與具度融即車
體即是理性即也。具度即是對修明即。初文
三對。初秖點下明體有用故高廣。次二對
明體用相即。初對者明用即是體故非高
非廣。次對者明體即用故是高是廣。然第
三對不殊初對。爲對第二以明第三故。
初對中云秖點者。體即藏空明體高廣。細
尋此意同異可見。言如來藏者。具如占察
下卷末文。次攝具度者。即大車之具度故不
異也。則止觀中正助合行其意可見。於中
二。先釋。次以不思議結不異。次明三法所
至中二。先釋。次引證。釋中三法展轉至於
妙覺。餘教不然。是故妙也。以我之因爲汝
之果。故三並非妙。次事驗中。凡是大師妙會
諸處指斥他師。護時人情故云有人耳。五
味可知。四明開中三。初總標。次釋。三從人
天下結。釋中意者。以初句開人天。次句開
別教。第三句開藏通。一一文中三。皆先引
經立相。次明過失。三正爲開。初引經明
理妙。彼執者不知故皆斥有過。至法華並
開無不歸妙。從此是下明過中云而其家
大小都無知者者。大經第八如來性品貧女
譬中引金藏喩。如止觀第一記已具引文。
今更略消喩義。其家者五陰也。陰有佛性
而大小不知。古人多釋。有云四果爲大。凡
夫爲小。論人云菩薩爲大。聲聞爲小。章安
云人天爲小。析空二乘爲大。析空二乘爲
小。體空二乘爲大。但空二乘爲小。但空菩
薩爲大。但空菩薩爲小。出假菩薩爲大。如
是大小皆悉不知。別教雖知帶教道故故
教屬權。第二句開中又如三譬以顯開相。
言定不定者。定是縁修計定能顯理。不定
謂眞修能破定計。以眞修望於縁修亦有
二義。譬中云如輪王能破安者。輪寶威伏
如破。十善化世如安。今亦如是。遍一切
法爲破。亦無能破名安。又除暗如破。生
物如安。除瘼養珠準此可見。第三句次失
中言三五等乘者。第二句既已開別。故知
此中但開藏通。則三五等但約兩教。次結文
可知。故知方便諸乘皆悉不知無始藏理一
心三法。故各於一法少分起計並謂究竟。
今如來善巧方便種種調熟。還示衆生本有
覺藏。使大小咸知。昔覆今顯名之爲開。今
文大小之言雖復寄在初句文中。如章安
釋意通後句即其意也。五始終者爲二。初
總標來意。次何者下正釋。釋中爲二。初汎
約一界。次今但下局一念十界。即是一念十
如三道。於中爲四。初以三道性相體等。爲
理性三軌。於中又三。標釋結。釋中三道各
有法譬等。具如初文釋衆生法中。但今文
中初明三道即十如中相性體三。爲欲別
釋三道相状。故一一道各云性相。無體字
者但是文略尋之可見。次夫有心下結中有
二。初正結。次引證。證云儔者類也。謂業苦
也。次以力作因縁爲修得三軌。三如是果
報爲究竟三軌。四明本末究竟又二。初言
等者。等前三種。性即是理。修得如文。彰顯
秖是究竟。今不云究竟者。義通初住。次
亦是下三諦等可見。前文明位之始終。則
約凡位一始終聖位一始終。今明三法始終
故須始凡夫一念。終在彰顯聖位。所以立
此門者。前雖開顯猶恐不了者。謂以開發
爲三法始故須重明。秖縁始在於凡故凡
位可開。凡無三法何所論開。故不動凡夫
三法。而成聖人究竟三法。爲是義故復立
此門勸勿自鄙。六明類通中二。標釋。釋中
五。初明來意。次列。三諸三法下明十條意。
四生起十條。五正釋十條。初文二。初正明。
次何者下釋。以一三法從始至終故名爲
竪。以一三法通會諸三故名爲横。餘三望
三互得爲横。若言赴縁名異則一。一三皆
可自爲横竪。三釋十條意如文。四三道下
復生起十條。若望名異意同。雖一一至極。
此據圓理理體不殊。若據現名不無差別。
故以十條共爲始終。始自所化極迷。終至
能化入滅。復一一條中皆約六即故。若離若
合横竪該深。五正釋中自爲十條。初三道中
二。先正釋。次結位。釋中先總對。次別釋。釋
中自三。一一文中皆先釋。次引證等。下去九
三文句大同。雖有小異大意可見。言妙句
者。諸法從本下明理妙。於諸過去下聞名
妙對三識釋中二。先總對。次釋。初文者。三
識同在理心。教門權説且立遠近。言庵摩
羅是第九。本理無染以對眞性。阿黎耶是第
八無沒無明。無明之性即是智性故對般若。
末那識即是第七。執持藏識所持諸法。即此
執持名爲資成。以助藏識持諸法故。第六
但能分別諸法故與第七同爲資成。是故
今文不論第六。若準唯識論轉於八識以
成四智。又束四智以成三身者。則轉第
八爲大圓鏡智。轉第七爲平等性智。轉第
六爲妙觀察智。轉五識爲成所作智。大圓
鏡智成法身。平等性智成報身。成所作智
成化身。妙觀察智遍於三身。此中不取第
九。乃是教道一途屬對不與今同。何者。彼
位果三身仍別。此在因位三身互融。即
此三身秖是三徳。三徳據内。三身約外。今
從初心常觀三徳。故與彼義不可雷同。
從若地人下正釋爲三。初明互執成諍。
次從今例下引例和諍中二。先引近事。
次正例中二。先釋。次引論證。初文中云。言
轉依者。轉於染依而依於淨。是故在染
則種子依於黎耶。在淨則轉於能依以成
第九。當知黎耶不離染淨。三正釋中引今
經醉人譬者。醉如無明故譬黎耶。從世間
狂惑去遍渉六塵故云遊行。即是六七故
譬末耶。珠是眞性故譬第九。三佛性中。指
常不輕中爲正因。此之正因亦可爲性徳
三因。今望縁了種子故但云正。若十二十
乃至三十譬三佛性者。此三十子通宅内
外。疏文且據能出宅邊。以譬三乘各有十
智故云三十。今以諸子各具三性故以譬
之。三般若中釋中先總對及指前三正釋餘
如文。三菩提釋中先對師位釋。次對弟子
位釋。次三大乘中釋中三。先約師位自行。
次舍利下約弟子位自行。三於一下約師
位化他。初師位中二。先引經。次釋得謂證
得。隨謂因果。理謂理性。言又舍利弗以本
願故至得乘隨乘者。説法屬智故是隨乘。
由是證得故是得乘。故願説三兼於二義。
於一佛乘爲理。分別説三爲隨。意亦同前。
歴七位者五十爲五。等妙爲七。不論名字
但以五品爲假名者。名字非位。乃至但論
信等七位非是正位故也。次三身釋中又
二。先列釋七文。次三軌下引文總釋前七。
初文二。前二他經。後五此經。此並數句之内
三身具足。應身即水月者。諸水非一故。報身
爲天月者。自受用報非多故也。次總釋中
二。先略結。次正對。對中云從方等生者。翻
名解義如止觀第二文。次釋三涅槃中。先
破古。次釋。破古中三。先述古。次今以下出
正解。三若將下破。次正釋中二。先略對。次正
釋。於中二。先今經。次大經。初今經中性淨
一釋。圓及方便兩義者。以性通本迹故也。
圓及方便中先明本迹兩圓。次數數下明兩
方便。準例亦應云歴七位。但是文略。次三
寶釋中二。先引他二經。次今經二文各三
寶義足。思益中云知離名法者。法體離染
故。知無名僧者。僧體無諍故。次明三徳釋
中二。先總對。雖但別對已當總對。次別對
釋。釋中二。先釋會。次破古中二。先總斥。次
唯知下別破。以彼經一乘與此經佛性對
破古人。初言二經義合者。大經及此經。大
經調伏衆生名爲解脱。此經數數現生爲
調衆生是故義同。餘二徳可見。碌碌者多
石貎也。亦凡石也次別破中三。先破佛性。次
又涅槃下破總名。三但涅槃下明經宗別。八
千聲聞至記&T040879;者。大經第九云。是經出世
如彼果實。多所饒益安樂衆生。能令衆生
見如來性。如八千聲聞於法華中。得授記
&T040879;成大果實。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一闡
提輩於諸佛法無所營作。疏中古有三解。
一云經悞。應云八千。即持品中八千聲聞得
記者是。二云外國有八千人。三云若定應
云八十年。章安云後二解不可。次破總名
中云安置諸子祕密藏中。如止觀第二記。此
三涅槃中所以對古師苦破者。以人多執
招過非輕。故苦破之令歸正轍。如前釋
衆生法及止觀十如。亦皆破者意在此也。
如諸文中毎至別教破地攝師者。執教
道故意亦如之。此十三法同是今經三軌之
器類故。此之十條散在他部諸大乘經。今
經始終無不具足故一一三中皆引經文
爲釋。況此十條不出因果。今文秖是一乘
因果故耳。又十條中所以菩提三身及三涅
槃具引本迹。餘文唯迹者。一以本中文狹。
二以本果已成。故取菩提三身涅槃證義便
故。道識性三全在凡夫。般若通因本因文
總。但云我本行菩薩道。乘通事理及以因
果故。三寶者本地既有佛寶必有餘二三
徳可知。文雖存沒義必兼具。次四悉料簡
中。先問。次答。答中二。初述意。次正釋。初文
又四。初總明用四悉。次隨俗下別明用相。
三朝三下明用四悉意。四善巧下結歎。初
二如文。三明意中。言苦塗水洗者。大經
第八云。譬如女人生育一子嬰孩得病。是
女愁惱求覓良醫。良醫既至合三種藥。蘇乳
蜜與之令服。因告女人兒服藥已且
莫與乳。須藥消已方乃與之。是時女人即
以苦味用塗其乳。語其兒言我乳毒塗不
可復觸。其兒渇乏欲得母乳。聞乳毒氣便
捨遠去。其藥消已母乃洗乳喚子與之。是
時小兒雖復渇乏。先聞毒氣是故不來。母
復告言。爲汝服藥故以毒塗。汝藥既消我
已洗竟。汝便可來飮乳無苦。其兒聞已漸漸
還飮。經合譬意譬無我等猶如毒塗。説如
來藏如喚子飮。或時説我或説無我。皆爲
適機如彼塗洗。次正釋中二。先擧章門。次
釋。釋中又二。初以四悉釋此十條。次明妙
不妙。初文二。謂初後。後文中言上下而無縱
等者。上下是縱義。雖一點在上。不同點水
之縱。三徳亦爾。雖法身本有。不同別教爲
惑所覆。表裏是横義。雖二點居下。不同
烈火之横。三徳亦爾。雖二徳脩成。不同別
人理體具足而不相收。次文者爲二。初料
簡。次結位。初又二。初判。次開。初文三。初略
立二諦以判四悉。則眞妙俗麁。次約化城
寶渚以判。三約五時教判。初文又二。初
判。次料簡。初判中以三悉與第一義相對
者。順大論文仍成別義。故大論云。諸經多
説三悉檀。今欲説第一義故。説是摩訶般
若波羅蜜經。通論皆四具如諸文。次若然下
料簡中二。先問。次今言下答。次若不下決
開。結位如文。問此中初以四悉料簡十條。
則一一條無非四悉。次判四悉妙與不妙。
乃云三麁一妙。應當三法亦麁亦妙耶。答若
約不思議中。亦得論妙不妙。如三徳中。若
前三悉檀説之。義當於麁。謂三徳爲世界
解脱生善。般若破惡。是故爲麁。若見法身
方始名妙。三徳既爾餘九亦然。若爾何故
次又云三悉至化城耶。答此約大論文。
皆以小乘爲三悉。對般若爲第一義。故
作此簡。若依此義。今文唯在第一義也。故
下決中云三悉不決皆名爲麁。然取通途
則今文並約不思議論四悉。判不思議三
法。眞俗相即。而論既以中道爲第一義。豈
以中道而隔眞俗。半如意珠者。迹十妙中
以釋五竟。十法共成如意珠法。言珠法
者。秖是妙法十中居半。故云半如意珠。若
大經十三即以羅刹半偈名爲半珠。彼經半
偈詮於半教。今之半珠即是全珠。何者自行
因果已滿。是故今文以自望他。闕化他邊
名爲半珠
○◎六釋感應妙中二。先來意。次開章解
釋。來意又三。初判前五妙。次境妙下果滿
得名。三果智下正明感應來意。由果滿故。
由機扣故。初文云上四妙爲因者。位妙若
立實通因果。爲對三法且從因説。次文爲
二。先釋。次引證。初釋文言境妙。究竟滿名
毘盧遮那等者。前行妙初已融會此境智行
三。三而論一一而論三。及境等三各自具
三等。具如止觀第二卷末指歸中文。一徳
具三三各具三等。今且從於理事合説。以
境智行而對三身。次引證中云稽首智度無
子佛者。大論文初歸敬偈云。智度大道佛
善來。智度大道佛窮底。智度相義佛無礙。
 稽首智度無子佛。古人論音云。言無子
者。有四義不同。一者無等。一切衆生無與
佛等。二云無礙。佛是法王於法自在。三云
無子復有二義。一者就理。佛能體悟無生
眞理名爲無子。二者就事。如來生死種子
已盡故名無子。四者無子亦有二義。一者般
名爲佛母。母有七子。謂佛菩薩及辟支
佛并四果人。即此七中佛最居長故云無子。
二者無明蔽中無有智慧種子故云無子。
今文中用第三第四。二無子義。果智究竟感
應義足。三正明來意中。且依本業纓珞云
等覺照寂妙覺寂照。問前明境妙以證得
爲無諦。前明智妙二十智中訖至妙覺。前
明行妙次第五行訖至初地。不次第行亦
至六根。若明位妙始終具足。向明三法
辨始終中。始從凡心一念十界。終至究竟。
是三法果。今初何得斷云四因一果。答一家
釋義稍異今古。若得文大旨。則不&MT05495;
由。若隨文生解。則前後雜亂。前之三妙。若
離而言之。唯境屬於理。故解依於理。依解
故起行。行之所階。則有諸位。若至初住
名隨分果。則分證三法。證三法已隨機起
應。此則以智導行至初住位。又教所
須論始末。此則具如生起中意。若從合明。
具如行妙初説。若相由者不明妙行。境智
行三。此三各三。三九秖是一而論三。次歴
六即以至於果。皆開權顯實成妙感應。今
從此義。故云四法爲因。若從別説當妙高
深自是一意次。開章別釋中二列。釋釋中。初
釋名自二初列。次釋。釋中初釋名又二。先
總立名者。謂感應通論。次別釋者。謂感應
二字各具三義。初文者。如勝鬘經。勝鬘夫
人是末利之女。末利及王既信佛已以書與
女。女得書已即對使者而説偈言。
    仰惟佛世尊 普爲世間出
    亦應愍我等 速來至此處
即生此念時。佛於空中現。即是雙明感應
二義。若得此意例應可知。次別釋中今先
明機三義者爲二。先明用機爲名例知縁
感。次機有下正釋機名。言如弩有可發等
者。衆生如弩。宿因如機。佛如射者。應如發
之。益如箭中。善機者。大經十八云。我觀衆
生不觀老少中年貧富時節日月星宿工巧
下賤童僕婢使。唯觀衆生有善心者即便
慈念。料簡中問意者。由前帖釋中云宜生
善即第一義。故今問云。爲人名生善。理
事倶是善。何意於理善。而稱第一義。答意
者。理明是理善。理暗是理惡。故理之善惡。其
性雖相傾。若理善生時。理惡必定滅。無有
先惡滅。方始理善生。若事中善惡。其性亦相
傾。善生之時未必惡滅。惡滅之時未必善
生。故於生善以分事理。理善即屬第一義
義。事中善惡。善生即屬爲人義也。惡滅即
屬對治義也。理惡即滅理善即生。故於生
善以分二悉。滅惡唯得立一對治。惡無先
滅故不分二。衆生得事等者。衆生得即理
之事。聖人得即事之理。聖人知即衆生不
知。又聖人得於因果化他咸應等事。衆生但
得非因非果迷中之理。又衆生在因聖人居
果。問爲用法應等者。此一問答爲欲生起
機應之相。約理雖即不當應與不應。約事
必有應與非應。法應應應倶皆應故。得法
應倶名應。由此與機相對辨。致成三十六
機應。次相中二。先正釋。次廣問答料簡。初又
二。先標次釋。釋中先略擧機應兩相。次釋釋
中先機次應。機中二。先徴起。次釋。釋中有
三。不言去取。應中亦然。初機者惡爲機中。
言七子者。大經十八釋月愛中云。譬如有
人而有七子。是七子中一子遇病。父母之
心非不平等。然於病子心則偏重。章安云。
或以七方便根性爲七子。謂人天二乘三
教菩薩。是七子中有起過者。心則偏重。如
來不爲無爲衆生者。亦第十八經。有爲是惡
故惡爲機。又無記是無明者。若分三性即
立無記。今立機縁且對善惡。無記雖非身
口行惡。能覆理善。亦屬惡攝即屬惡機現
雖是惡乘於宿種故得爲機。相帶爲機中
二。先判。次正釋。初文中云唯有一髮者。大
經三十一迦葉菩薩問佛。一闡提者終無善
法。是故名爲一闡提耶。佛言如是。又問。一
切衆生有三種善。所謂三世。一闡提輩亦不
能斷未來善法。云何佛言斷諸善法名一
闡提耶。佛言。滅有二種。一現在滅。二者現
在障於未來。闡提具二故作是説。佛言。善
男子。譬如有人沒在圊厠。唯有一髮毛頭
未沒。雖復一髮不能升身。闡提亦爾。未
來善法不能救於地獄之苦。未來之世雖
即可救。現在之世無如之何。以佛性故則
可得救。佛性非三世。故佛性不斷。今意亦
爾。於現在世雖有正因。不可救故不成
機縁。善惡相帶爲機者。初從闡提起改悔心。
此擧極惡以帶微善。上至等覺一品無明。
此擧極善以帶微惡。準望前釋極善唯在
佛。極惡唯闡提。二既非機。故以闡提改悔。
等覺無明。即是相帶。名之爲機。若爾。何故
前明單善單惡。今復重明相帶爲機。答前
單明者。據強偏説。相帶明者據理實説。經
雖偏説非不相帶。四悉順物作偏説耳。
以義推之必須相帶。下釋慈悲爲應義
者。若偏若帶準此可知。慈善根力者。如大
經十四梵行品。提婆達多令阿闍世放護財
醉象。欲害如來及諸弟子。爾時踏殺無量
衆生。象聞血氣狂醉倍常。見我翼從被服
赤色。謂呼是血復來奔趣。我弟子中未離欲
者四散馳走。城中人民謂我終歿。調達歡喜
快哉適願。我於爾時即入慈定舒手示
之。即於五指出五師子。是象見已而生怖
畏。失大小便投身禮我。善男子。我於爾
時手指實不出五師子。慈善根力令彼調
伏。乃至五百群賊得法眼等廣如經説。乃
至如請觀音現身作餓鬼等。如前第四卷
引論云。水銀和眞金等者。出菩提流支法界
性論。次料簡中有五問答。初問答明三世
機應。問如文。答中二。先通答機應之由。次
別答機應之相。初意中言以四悉力隨順衆
生者。至理實無三世善惡。約事説故三世
咸有。但隨衆生四悉機縁。宜作何世善惡
而説。何世善惡而堪遇聖。次正明機應相
中又二。先機次應。機中又二。先善次惡。善
惡各有三世。初善中二釋證。初文三。初文
中言五方便者。四念爲一并四善根。四念
雖有總別不同。秖是四念。停心治障。方便
義疏。故且云五。又如無漏無習因等者。此
擧無漏例未來善。如證無漏習果已滿現
無善因亦能感佛。如阿羅漢根敗之士在
方等座感佛彈訶。以有未來一乘善故。
無漏根敗尚能感佛。況諸凡夫根未敗者。故
引大論池華爲喩。已生如往善。始生如現
善。未生如當善。遇應如得日。次明惡中。
言又未來之惡與時相値者。縁合名時。故
求聖力助遮當惡。此三世惡並有可發。是
故聖救。次應中。亦如機中應先明有應之
意。謂四悉也。文無者略。又亦應如機中慈
悲各説及引文證等。文亦從略。次別答中
但語機邊亦應論應。若別論者以現在爲
應。何者。過去已過。未來未具。若爾。機應差
舛何名主對。答。機生未來之善。感佛之時
還名現在。故今且從機一邊説耳。次問中
言若未來善爲機四正勤意云何者。四勤
中已生未生皆可令生。如何但云未來爲
正。若準正勤應云。已生善爲機。如漑甘
果栽。未生善爲機。如鑚木出火。已生惡爲
機。猶如除毒蛇。未生惡爲機。如預防流
水。答意者機分通別。通則通於三世如四
正勤。別則唯在未來。如前所説。雖在未
來功由過現。是故過現以爲機者。本爲未
來生善滅惡。是故四正勤中言雖過去等者。
文中雖云已生善惡。意令此善未來増長。
意令此惡未來除滅故云也。又如救火已
燒正燒皆不可救。救正燒者本爲未燒。次
問答者爲離性計。初問如文。次答中二。先
破。次無性故下立。初中作四句者。若四計
者。先破性已然後方可點空説四。是故感
應各有四句。感四句者。謂衆生自能感。由
應故能感。感應和合故有感離應離感故
有感。應四句者。謂諸佛自能應。由生故有
應。感應和合故有應。離應離感故有應。是故
機應各以三假四句破竟。方以世諦四悉
四説。立中二。初通立能所。次而能下。別判
出能所又二。先判。次若更下誡勸言若更
番疊等者。若從應爲言。即以應爲能。以
感爲所。若從感爲言。則以感爲能。以應爲
所。故以義推。從感爲名亦有能所。從應
爲名亦有能所。是故不可以能所爲名。
應以生佛定之。使能所不亂。若但以能
所爲名。節節更立能所之號。則爲生佛之
上更立生佛。世諦則亂。故須且依今文爲
定。次問答可見。三不同中四。先標名。次
列章。三但衆生下叙不同意。四今略下釋。
釋不同自三。先四句中三。先列。次釋。三若
解下結感應益意。釋中自四。皆先標次釋三
結。釋中句句皆先機次應。言如須達長跪
者。大經二十七。佛在王舍。須達爾時爲兒
聘婦。入王舍城。夜宿長者珊檀那舍。因見
長者匆匆辦供。因問其故。乃知有佛。尋
見如來。請佛至彼。如來許竟。須達及與舍
佛同往。經營精舍七日成立。所設已訖
即執香爐向王舍城遙作是言。所作已辦
唯願如來慈哀憐愍爲衆生故受是住處。我
知彼心即與大衆發王舍城至舍衞國祇
陀園林須達精舍。月蓋曲躬者如止觀第二
記。三明結益意中。若冥若顯倶名爲應不
可以凡目不覩故而言無應。此墮自性及
無因過。於中爲四。初勸其自勵以生善。次
若見下勸信因果以息惡。三若不解下勸
解四意知不棄其功。四釋論下引論文證
須解四意。二釋三十六句中二初指前四
句略擧機應各有冥顯以成四句。次若具
足下機應各列一十六句。先列次結。先列中
二。先列根本四句。次十六句初文三。先列
四句。次冥是下略列四相。三如佛下引事
證相。但證未來一句。餘如前文機應相中
故略耳。機中云非冥非顯者。非過去之冥。
非現在之顯故也。問應中非冥非顯與冥何
別。答並是法身益物。然冥益者不見不聞而
覺而知。若非冥非顯不見不聞不覺不知。次
機既下應中不列根本直列一十六句。據
機中自列根本應中合有。但是文略。次結
中云三十六句者。若準此取前文四句
爲根本。若取機中四句。更列應中四句。即
應四十句。三就十界中云就自行既爾化
他亦然者。自行化他倶能感佛故也。若分
善惡自他倶有生善滅惡。是故善惡並得爲
機言交互者且約自行。如地獄中有九界
機乃至佛界亦復如是。問下下法界有上上
機如地獄中有九界機。鬼中有八。畜中有
七。乃至菩薩有佛界機。此則可爾。如何佛
界有九界機。菩薩有八乃至鬼中有一耶。
答所言機者可發爲義。發有近遠是故不
同。若下有上機則通因果。所謂下果求於
上果。亦可下因發於上因。若上有下機則
唯在果。所謂下果求於上果。亦可下果發
於上因。如佛界機在地獄者。謂雖發心求
於佛果。破戒墮獄於彼可發成地獄機
餘八準此。若爾與地獄界有佛機縁有何
差別。答衆生無始未曾出界不妨無始有
出界種。然於十界重重交互不可具知且
據一往約多分説。若佛界心強已名佛
界。益在九界則名佛界有九界機。若已墮
九界則名九界有佛界機。如惡業深重本
是地獄名地獄界。曾聞一句可爲佛因聖
人亦以冥顯應之。是名地獄有佛界機。未
堪頓入漸漸誘之故用八界以爲方便。則
爲地獄有八界機。故知下有上機與上有
下機其相有異。上下既爾中間交互準説可
知。故應一界皆具九界。若約化他義分凡
聖。凡位但約觀行相似交互説化。聖位則
界界之身能爲十法界化。問約四句説以
論機應已兼三世何故更約三世説耶。答
三世之上更加三世故得更論乃成九世
論交互也。故華嚴中十種三世。九世爲九
更加三世説平等。以爲十種。大*纓珞中亦
明九世。是故今文重約三世。次相對中三。
先標章。次列四文。三釋。釋中二。先釋四意。
次料簡。初又四。先釋初意又二。先總述。次
地獄下正釋。釋中且約地獄。餘二十四略
而不云。下機關及三十六句亦然。至第四
意方始例出二十四有。今正釋又二。先釋。
次是爲下結。釋中二。先並列。次釋。釋中先機
次應。應中有標列釋。釋中機則先惡次善。應
則先悲次慈。望前二十五三昧中四意略無
諸有過患及結行成。何者。此中既明機應
即行已成故須更明本法功徳。機中復加善
者。欲明機遍故。前但明過患者且從惡
邊。次機關相對中機中善惡各有三義。應中
慈悲亦各三義。以慈對善。以悲對惡。各各
微對赴。以關對對。以宜對應。下善惡
中具足應云即假塵沙。即中無明。文無者
略。次三十六機對三十六應者。以三十六
句中句句皆有一機一應故得機應各三十
六如一顯機以對四應雖同是顯從所對
應四義不同故成四別。餘句例此。又一一
機中各具善四惡四。各具微等三義。應中
若慈若悲各各皆以赴等三義應彼善惡各
四中三。若冥若顯機應皆然。今且從總爲三
十六。況復如前約於三業三世十界及以一
念等別。若三業之中更開善惡微赴等別則
無量無邊不可數知。所以文中先約苦樂相
對次以機關次三十六恐雜亂故。知此意
已方可將此入前四句三十六句及十法界
則可知矣。次別圓相對中亦先總標。次若歴
別下正釋。釋中先釋。次簡。初文先釋一有
次例餘有。此言別圓不同者此約教證兩
道得作此説。如地獄有破一品惑。餘二十
四有亦一分破。豈有地獄無明究竟名爲了
了餘有未盡名不了了耶。故知且順教道
説耳。若約證道地即是住故知不別。次料
簡中先問頗有善機惡應等者。意不異前。
隨無方問故有此異。是故還以無方之答。
故引經云或作地水及火風等。如大經云
云何名爲不施一錢而得名爲大施檀越。
佛言不飮酒肉施以酒肉。不服華香施
以華香。如是施者無一文之費而得名爲
大施檀越。如是施者施名流布。此等並是答
無方之問之流例也。三菩薩應爲妻子者。
謂妙莊嚴王淨藏淨眼應爲二子。光照菩薩
應爲夫人。廣如疏第十卷。拔樂與苦者。假
使有問既有圓機感於偏應乃是機應不
相主對亦應拔樂而與於苦。此擧例者。
如拔人天之樂與變易苦。拔涅槃樂與入
假苦。拔分別樂與實報苦。或拔淺樂示現
與苦。如大經第四云又復示現於閻浮提
疾病劫起饑饉刀兵亦復如是。又爲説法
令其安住無上菩提。次明麁妙者。判前不
同相對二門名相。餘之二門通於麁妙故
不須判。又此二門中但判十界者。四句三
十六句。及相對中二。並攝在十界中判以
十界有優劣餘無故也。於中先標。次列章。
三解釋中。準前諸文亦可以開列爲一門。
今隨文便於此列之。亦如明位中
開寄在圓位門中列之。但從義正分章
無定。就釋中二。先判麁妙。次結。初文二。
先機。次應機中二。先地獄。次餘九例。初文
先判麁妙中三。初立具十。次阿鼻下釋疑。
三即判下正判。獄中十界則九麁一妙。次麁
機下辨機生熟召應不同。先麁。次妙。慈童
女縁如止觀第五記。發菩提心名爲妙機。
未入六根名爲淺熟。不至方便有餘但近
在於欲界天耳。次判應中二。先總論應。次
約教辨判。初文二。先辨因果。次若無下擧
非顯是。初文二。先因果次引證。由慈悲熏
爲因故果時能爾。次文二。先非。次是。正明
應相。次約教中四教及別接通。所以不言
接別等者。意如止觀。初藏通中三。先判。次
譬。三何者下釋所以。言譬是圖寫經記乃
成者。譬藏通神通皆是作意。如圖畫寫
像經始記録爾乃成就。不同鏡像任運相似。
不同水月遍應諸器。別圓法譬可知。亦約
證道同故合説。次開者又二。先單約機應。
次約五味經。初文開前機應中九界之麁同
爲佛界之妙。若佛界中生亦名妙。若餘九界
熟亦名麁。又四趣中妙機近熟亦名爲妙。麁
機遠熟亦名爲麁。次開前諸麁應中亦約
教道須開兩教佛應。然但言諸經及以華
嚴。對無量義與今經者。華嚴之後漸教並
在無量義中所指者是。是故從略不須復
叙。次無量與今經中又二。先無量義。次今
經又三。初法説。次譬如下譬。三此即下明開
合意。若識此意則知草木生之與滅不離
於地。二草二木具如第三經合譬中。人天
爲小草。二乘爲中草。三藏菩薩爲上草。通
教菩薩爲小樹。別教菩薩爲大樹。此乃藏通
二教二乘合説名爲中草。若作七方便名
開人天爲二二乘爲二。三菩薩依本各爲
一。此開合之義隨機不同不可一準。觀心
感應妙者。境如感智如應。境智和合即感應
道交。具如止觀煩惱境中諸法般若三十六
句。智照於境一十六句如四應赴機。境發
於智一十六句如四機感應。應中一切智如
冥。道種智如顯。兩智共爲亦冥亦顯。一切
種智如非冥非顯。機中眞境如冥。俗境如
顯。兩境如亦冥亦顯。第一義如非冥非顯。
境之與智不出色心。色心淨故般若亦淨。
色心秖是三業。三業爲境用智觀之。是故亦
可對前三業機應。又三諦之境不出十界。
界必交互及以自他。故亦對前十界自他。故
知觀心感應義足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二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三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明神通中。標列釋。前諸文中並立來
意一門但寄在文前明之。今則別列。言次
第者次前文來故云次第。即來意異名也。
於中爲三。初擧前生後。次略示後文之相。
三上辨下正明次前有此文來。初文二。初
擧前。次若正論下生後。次示後文相中二。
初列。次普門下釋。釋中二。初引普門證。次
遊於下釋經意。初明普門品但有二文兼得
三意者。經文先問次答。問中具三答文但二。
問云觀世音菩薩云何遊此娑婆世界問身
也。云何而爲衆生説法問口也。方便之力
其事云何問意也。答中句句但擧身口以
兼於意。應以聲聞身答身也。而爲説法答
口也。既有身口必兼於意。或將應以兩字
即是意也。善達機縁故云應以。次文又二。
初約身口表意。次又化下從多少以論。初
又二。謂法譬。譬又三。謂譬合結。次文又爲
三。先正論多少。次引證。三正辨多用身口。
一切聖教但多有此二相故也。又爲四。先
釋二身二鼓。次此是下明身口所由。三若
示下明所兼之意。四亦是下擧二行以釋
二身二鼓。初文中言藥樹王身者則示可畏
破惡之形。如大經第二十九菩薩品云譬如
藥樹名曰樹王。於諸藥中最爲殊勝能滅
諸病。樹不作念若取枝葉及皮身等。雖不
作念能愈諸病。涅槃亦爾云云。如意珠王
身者。示爲可愛生善之形。如大品第十云
如摩尼珠所在住處一切非人不得其便。其
珠著身暗中得明熱時得涼寒時得温。若
在水中隨物現色。毒鼓者。大經云譬如有
人以諸毒藥用塗大鼓。於大衆中撃令出
聲聞者皆死。此譬説於破惡法也。如止觀
第五記。天鼓者如忉利天所有妙鼓隨天心
念出種種聲。此譬説於生善法也。次意
者。雖現身口皆由意慈。第三意者。覩身
口相則知意業。今且引大經。經從説邊
故名爲語。今文略語以證於意。謂隨自意
等語必待意故也。隨自如珠如天。隨他如
藥如毒。二行對上亦應可見。次正明次
第中二。先法説次譬況。先擧小譬。次小尚
下以小況大。謂妙感應也。鳱鵲鳴者。鳱鵲
小鵲也。西京雜記云乾鵲鳴者則行人至。亦
可作雁。今時書本多作乾字。次名數中四。
列數。釋名。次第。虚實。後二寄名數中辨耳。
初如文。釋名中雖三文不同義意不別。地
持云神謂難測知者。易云陰陽不測謂之
神非佛教意。神通不同者具如文列。凡夫
外道及四教也。三教如文。略釋六通如止
觀第七記。彼文並是發宿習通也。復有生
得通知鬼畜等。有報得通。如諸天等。有脩
得通如諸聲聞及諸外道三藏菩薩通教出
假等。修得又四。若三藏二乘以無漏心依
根本禪。若諸外道以有漏心依根本禪。通
教二乘同通菩薩亦以無漏依根本禪。別
教菩薩初依根本用無漏心。次依界外恆
沙三昧。後依實相發得妙通。圓教初住初
心雖別發得義同。又約六即。六根清淨相似
發得。初住已上分眞發得。妙覺一位究竟發
得。今此文中即分眞發。既從圓位已後起
應現通故知正是發得通也。故大經二十二
云通有二種。一内二外。外謂與外道共。内
復有二。一者二乘。二者菩薩。菩薩修行大
般涅槃所得神通不與小共。故知即是別
圓菩薩如上得通也。前言十四變化者。初
禪二。謂初禪初禪化。初禪欲界化。二禪三三
禪四四禪五。準初禪説可以意得。具如法
界次第委釋。圓教文相稍廣者。用今經意
以餘文助釋。於中又二。先廣釋。次料簡。
初文中二。先出不同。次然下申今經以六
根爲通之意。餘經不明者今經最廣。故知
應用六根爲通。於中二。先明意。次今云
下釋。初文中云然經明鼻通最委悉者。一切
諸經不明鼻通非究竟説。豈有諸根並得
神通而鼻舌獨無。唯有今經六根清淨於
中鼻根文最委悉。若華嚴明十種六根亦是
六根皆有神通。但彼經在果謂初住已去。
當知住前亦有似發。華嚴又明十種神變
即十通也。一衆生身。二佛刹。三供養。四音
聲。五行願。六調伏。七成就。八菩提。九説法。
十住持。次釋中二。先明所依。次文云下出
通相。初言無記化化如止觀第一記。次釋
通相中二。先且約眼根略釋。次見有下判
眞似。初文三。初略引此經。次借毘曇自爾
之言。彼論在小此中在大。自爾名同意義各
別。自爾秖是自然之異名耳。言毘曇云六
入殊勝者。皆有通用故云殊勝。自爾之名
通於大小。且引證大。然小乘中於一切法
立因縁已皆云自爾。如青葉紅華非染使
然故云自爾。通亦如是但是得禪自爾有
通雖是作意即是諸禪自爾力也。小乘尚爾
何況大乘。故今借小以證於大。三引央掘
具如止觀第七記及第七文。次判眞似中。
借華嚴意對辨之也。言内外身通者此是
眞如鏡淨任運能照。以能照外現十界像
故外像現内也。有此二用故分内外。論其
實體内外不二。次料簡中言三根増減者。
此引大論四十文云鼻舌身三者。但引彼
論云有増減。若對六根與今不同。意云
論文許有増減。何妨今經眼鼻身三數劣餘
三。是故引論以例今經。故云若例此義。餘
如疏説。於中三。先例不同。次引正法華證
等。三復引今經證互用。次明麁妙中二。
先判。次開。初判中二。先通叙變化所作不
同。次正釋。初文三。初立。次引證。三若應同
正報下各辨不同。次正釋中二。先正。次依。
依正各二。先教。次味。初先正報約教中二。先
釋。次如是下結。初文秖是十界不同。而四趣
合人天合。二乘合菩薩離尋意可見。黒髮
纒身者餓鬼状出大論。盥者古煖反。洗也澡
也滌也。通論諸洗皆名爲盥。若別論者洗手
曰盥洗足曰洗。洗音銑。洗頭曰沐。洗身
曰浴。規圓矩方。次若得下約五味中二。
先四味。次今經又三。先總判是妙。次別示
妙相。三總示妙相。初如文。次文中。云地淨
表理妙者。理者境也。地既能持能生爲諸法
本故表理妙。光表智者。光處二眉之間故
可表於中道智妙。三昧表行者。首楞嚴定正
當妙行。風表乘者。風行於空而實非空不
異於空。乘乘實相乘非實相而不異實
相。地動表神通者。地本不動而能現動。實
體非通而依實現通。次應同依報中二。先
重判所屬兩意不同。次今且下正釋。初文者。
論其正報尚乃亦可生佛相攝。但衆生唯理
諸佛事成故一切衆生悉皆攝在佛境界中。
況所依土本是諸佛所化之境。如世王土土
必屬王。而萬姓所居各謂自得。其實王爲
萬姓以治國萬姓歸王而立家。是故以慈
以忠更互相攝。彼此相望而從王義強。今
爲分於機應義異前從機説故云且從。況
諸佛寂理神無方所。所依寂境號常寂光。是
故砂石七珍隨生所感。若依此意復由生
造。是故從之以立土爲機。次正釋中爲二。
初釋初意。次若作下第二意。初文爲三。初
引大論總列。次若戒下釋所以。三淨穢下
結歸。初文二。初列。次皆由下結示。次文者。
然乘戒四句文在大經具如止觀第二記淨
名疏初委釋。今且從略直對聲聞菩薩而
爲緩急之乘。直對淨土穢土而爲緩急之
戒者。爲以大概攝諸土遍故也。於一
一土若欲委明應隨諸教及三品戒各各
對之爲上中下具如止觀第四卷中。所言
乘亦緩亦急者。初開三後顯一即初緩後急
也。亦是中間具有諸乘。緩急四句依大經
第六。大無量壽經呼安樂爲安養。大論二
十八云有佛土説一乘純菩薩也。有佛土
雜如彌陀也。多菩薩僧少聲聞僧。若大論
中明安養國非三界者。秖是非此娑婆三
界耳。若就彼土具有三界。故無量壽經阿
難白佛。彼安養界既無須彌。忉利諸天依
何而住。佛反質云此土夜摩乃至色界依何
而住。阿難默領。反質意者此夜摩等既許依
空。何妨彼土四王已上依空而住。具明土
相復有多種共別不同。如無動界雖是淨
猶有男女及須彌等。此同居淨土既其
不同。同居穢土亦應不等。委明四土横豎
等相具如淨名佛國品疏。此中大略示其綱
紀以明神通現土不同。若細分別乘戒緩
急。應分三觀一觀三品。九品理觀細對三
品事戒緩急。以驗諸土聲聞菩薩若純若雜。
廣尋經論以求其異。知大小乘所被不同。
則不起此座而觀法界。次明國土應第二
意中二。先標意以兩屬故故安若作之言。
次佛以下正釋中二。先釋。次判。初釋中二。
釋。結。初中自六。四趣人天四教如文。一一
文中皆言或淨或穢者。教由乘種。土籍戒
淨故。戒有緩急使土有淨穢故也。既分
菩薩四人不同應言上上品乃至下下品乘。
聲聞既分兩教二乘緩急亦四品不同。一一
皆言與無記禪合者。無記是理。慈悲是事。
事熏於理至理皆用故云合也。若圓教脩
無縁慈初心即合但用有廣狹耳。如是下
結。次今將下判也。通約依正者。前正報文
約教之中直列而已。未判麁妙故今合判。
於中又二初約教。次約五味。初約教又二
約教判者。別教即約教道也。次約無記化
化判者約證道也。又二。先正判。次引經。初
文者。無記如鏡衆機如形發應如像。像關
形對非鏡端醜但以形端醜判麁妙耳。
故不以多少廣狹判也。言淨穢者。如鏡
任運現像有通有別。通像如土別像如形。
通別皆有淨穢皆有麁妙。是故山河爲通
所照。人面爲別所照。故有通照端醜別照端
醜。合譬可知。次引經。次約五味中三。初正
約五味。次又諸經下重約麁妙難易轉判。
三唯以一大事下約能所判麁妙。難轉謂
二乘易轉謂菩薩。三能所中即所麁能妙。次
又諸下開。如文。然此中神通之名通於深
淺。故前判教中四倶神通但有麁妙耳。若
準下眷屬妙中初乃別判。以地前住前爲
神通已上名應。後料簡中亦通取之。如妙
音是神通來等。今文通者以神通感應果上
之變用耳。故與應色相例判之麁則倶麁
妙則倶妙。思之可見。次説法妙中二。標。釋。
釋中二。先明來意。次正釋。初文爲三。初約
説不説明來意。爲其機熟者説云因縁。次
神通後明爲來意也。前雖通叙二輪三輪
傍正。正意但在身輪。故神通預表當説法之
先兆。所以現瑞表於十妙前相。若據行説
則十妙之中説法爲説。若從教言之則十妙
倶教。故序中所表表當説十妙。故前爲二
身今爲二鼓。若滅惡生善通於偏圓。而二
身二鼓無不咸妙。三演説下正明説意。次
正説中。先列章。次解釋。釋中先略標釋名
意。次正釋名。於中先出達磨鬱多羅釋。達
磨欝多羅者。此云法尚是阿羅漢。佛滅度後
八百年中於婆沙中取三百偈。以爲一部
名雜阿毘曇。又撰増一集三十卷此義依
彼。此中章門初一至五増數列之。第一一
法第二二法乃至第五五法。初云體一者同
是名句等也。諸經皆然故爲一體。相二者有
於長行偈頌二種相故。制名三者。十二部中
所制之名不出三義。初言從字句者。此之
三部長行二頌秖是字句耳。次言寄事得顯
者。謂所記是車所説是事結戒因事託事
爲喩。本生事本事事未曾有事相最易知。論
義者假往復事。三從所表表理深故。定名
四者。從喩從體從體事從事也。授記無問
自説論義體事合目者。如授記經記是當體
所記是事。無問自説説是當體所説是事。論
義往復名爲當體所論是事。不同二偈但
是二種偈相而已。以無孤起重頌事故。其
中所説各別有事不得名爲孤起等事。差
別有五者。一者九種脩多羅如文。從通總
至二偈。言二偈亦在九中攝也。又如分別
至脩多羅去但是敷置説理之教屬脩多
羅。不同二部故對二部得此藏名。彼云
別教非今家別。即指大乘爲別小乘爲通。
二者偈陀四中。初言阿閦婆等偈者。且準
倶舍明十六重後數。前十五重者。初從十
十増之至第十六重名矜羯羅。初謂一十
百千萬億兆京該梓欀構諫正載此即前十
五重也。第十六矜羯羅。第十七矜羯羅矜羯
羅爲大矜羯羅。第十八頻跋羅。第十九頻
跋羅頻跋羅爲大頻跋羅。第二十阿閦婆。第
二十一阿閦婆阿閦婆爲大阿閦婆。此第六
經所列即第十六第十八第二十也。言除
脩多羅者除長行也。第三意中復除重頌
孤起方名爲偈。第四意者於孤起中。復除
十部相方名偈經。從通總來漸漸向狹。若
前明脩多羅則寛狹不定。祇夜二。先標。次
頌意下釋。釋有三。初頌意。釋取所念法相
方名祇夜中偈意。次若頌下釋餘部意。次
頌事中亦簡却餘九部中事外方是祇夜中
事。三頌言中亦簡九部之言直説之言方是
祇夜之言。二偈同是偈頌。雖開爲兩同是
偈中差別耳。授記有二。於中先釋名。次正
釋大小二別。四者無問自説二。五方廣第六
識應有多義文但列四。料簡全闕。次大
師正標釋。先直標十二名。即別名也。此標
法名全依大論三十七文論文甚廣。次部者
即通名也。新譯名十二分教恐濫部帙故
也。經名亦通。於中三。先略釋。次斥論師。三
擧世經義以釋出世也。次釋十二部別名
義者。言出三藏外者。即簡小門三藏已
盡取衍門爲脩多羅。彼釋大品故作此説。
況復今文釋法華耶。若如第一卷通途釋
者則不然。下去皆須在大。然文中。釋義皆
通大小意在大也。授記中雖言二乘人天
故知亦大。又復通釋放光收光等以表記
也。言&T075120;入等者。&T075120;入記畜生。髀入記鬼。臍
入記入。胸入記天。口入記二乘。眉間入記
菩薩。頂入記佛。脩羅既從鬼畜二道開出。
今且略言從鬼故記髀臍中間入也。自説
部中先擧自説無我所等者且擧小耳。次即
云又如般若方等正明大也。從乃至已下
去明通攝之相乃兼婆羅門事何但小乘
耶。毘尼亦小一切通大況事毘尼本通於大。
譬中亦然。先擧阿含次通一切。言億耳者
生時耳上自然有環評堪一億金錢。二十
億耳者亦耳有環堪二十億。故中阿含二十
九云。佛在給孤。二十億耳亦遊舍衞在暗
林中。初夜後夜學習不眠。精勤正住脩習道
品。於是億耳安住思惟作是念言。佛弟子
中精勤我最第一不得解脱。我家大富不
如還家布施脩福。佛知彼心令比丘呼
來。至已禮佛却坐一面。佛言汝實如向所
念耶。答實爾。佛言我今問汝隨汝意解。汝
在家時彈琴調絃琴隨歌音歌隨琴音耶。
答如是。佛又言絃若緩若急有樂音耶。答
曰不也。調和有耶。答曰有也。佛言。極大精進
令心掉散。極不精進令心懈怠故當觀察
時與非時。二十億耳聞佛教已於閒靜處。
精勤修習得阿羅漢果。大論三十三廣明。次
釋本事中云已説者。本謂謝在於往故
云已説。一目等梵音輕重耳。言更有者大
小部中復有此等本時之事耳。言爲説三因
縁者。如大論三十三釋因目多伽云如淨
飯王強令五百釋種出家堪得道者。將至
舍婆提城。所以者何未離欲故。若近親里恐
其破戒。令身子等親教化之。初夜後夜專
精不寐是故得道。得道已佛還將至本國。
一切諸佛還本國時與大會諸天倶。至迦
毘羅婆仙人林中。去迦毘羅婆城五十里。是
諸釋種所遊戲園。此諸釋種。比丘以精進
故以夜爲長。從林入城乞食覺道路長。佛
知其心。有師子。來禮佛足在一面住。佛
以三因縁故説偈云。不寐夜長。疲極道長。
愚生死長。莫知正道。佛告諸比丘。汝本在
家時放逸多睡。今精進故覺夜爲長。本在
家時駕乘遊戲。今著衣持鉢歩行疲極故
路爲長。此師子鞞婆尸佛時作婆羅門師。
見佛説法來至佛所。爾時大衆以聽法故
無共語者。即生惡念發惡罵言。此諸禿輩
畜生何異。不別好人不知言語。以是業
故從彼佛時乃至今日九十一劫常墮畜生。
此人爾時即應得道。以愚癡故自作如是
長久生死。今於佛所心清淨故當得解脱。
如是等經名因目多伽。次本生中云攫脇肉
貿猴子者。大論三十三釋本生經中。昔有
菩薩曾爲師子在林中住。與一獼猴共
爲親友。獼猴以子寄於師子。時有鷲鳥飢
行求食。値師子睡取猴子去住於樹上。師
子覺已求覓猴子。見鷲持去在於樹上。而
告之言。我受獼猴寄託二子護之不謹。
令汝得去辜負言信請從汝索。我爲獸中
王汝爲鳥中王。貴勢同等宜以相還。鷲言
汝不知時。吾今飢乏何論同異。師子知其
叵得。因以利爪自攫其肉以貿猴子。於
疫病世爲赤目大魚者。出過去因果經。經
文廣明。疏中略辨。救於泫溺者。大論云。菩
薩昔爲飛鳥。救諸泫溺諸商人等。乃至溺
水。而心不退。泫字羂反混流也。又救泫
溺者。如大論斥三藏中云。於大海中自
刺。而令諸商人依之至岸等。毘佛略略字。
大論云來夜反次分大小中二。初大小相望
以論通別。次爲縁下明通別意。初又三。初
小九望大三。對十二。爲通別。次有人言下。
大九望小三。對十二爲通別。三有經
下。大一望小十一。對十二爲通別。初文中
三。初略標三九別。次釋十二通小。三又涅
槃下。明十二大小共。初如文。次文又五。初
明通小。言大空經者。阿含經中。有大空
經。經中廣明是老死。誰老死。爲人法二空。
如止觀第六記。次故涅槃下。證通小意。三
大品下。擧大品況。四有經下。若通小故大
小倶十二。五但是下。釋三別在於大。則十
二唯大。次故涅槃下。十二通大者。大經既
云先雖得聞十二部者。並指鹿苑。故知鹿
苑。亦有十二。如次文。魔雖不能説頓十
二部。故知亦能説權十二部也。亦爲二乘。
説小十二部。三大品下擧況。魔説尚具十
二。況小乘耶。四引一經據信者情不偏於
九。則大小倶十二。按此下。結言若信六部
通大小乘。不信六部互不相通者。河西云。脩
多羅。祇夜。和伽羅。優陀那。伊帝目多伽。優
波提舍。此六顯現是故易信。餘六深隱是
故不信。復有人云。但信六部不信六部。不
論深淺今謂不然。將大小倶十二望大小
各九。各九是別各十二是通。各九之中縁喩
事三局在於小。廣問記三局在於大。餘之六
部通於大小。此以通難別故云既信六部
通於大小。不信餘六三唯在小三唯在大。
故云不信六部互不相通。此六若許通於大
小則成大小倶有十二。五正釋三九別中
三。初先斥通義。次正立別。三何者下釋小
無三。三明十二大小共可知。次大九望
小三中二。先明大別在九。次通語下明大
通十二。三明一與十一中二。先別立十一。
次若言下亦通具十二。言十二部者。大經。
十四云。又有説者。名十一部。菩薩純説大
乘方等。第十九云復有十一部經。除毘佛
略亦無如是甚深之義。次明通別意者。如
上所説一往赴機據理應以通説爲正。故
第一卷中明一十六番十二部也。通別之意
意在於斯。三明對縁者。以前大小對何等
縁若通若別。若不辨對徒施法音。於中爲
四。初辨法名有無。次次約十下正明對縁
之相。三前以下明所依。四雖復下明攝法。
初文中二。先立生熟兩機。次若衆生下明機
生則無十二部名。於中又四。初正明不立
其名。次故天竺下引例。三故地持下引證。四
若深下汎明出沒初如文。次引例中三。一
西方。次此方。三引權行大士。法身菩薩示
爲世王。雖内善衆典必依迹立不濫其
蹤。次引證言即其義者。謂不濫用十二部
名也。四出沒中用則必得教意不然。所言
觀行者雖暫用其名而心恆達法相故
也。次正明對縁中二。先通立大小兩機。次
今總下通列顯祕等教。於中先列兩種四
教。次一者下釋兩四教。初言四縁者。兩種
四教所被不出四縁。四縁秖是藏等四教。人
不見者。妄於顯祕等四而生穿鑿使聞
者失途。具如第一卷中明之。次釋中二。先
釋密等四教。又二。先明去取。祕在大聖赴
機今且置而不説。若欲説之秖是口密。赴
四機縁令其彼彼互不相知即是其意。顯
祕雖異教不出四是故不論。今且釋其三
謂頓漸不定。所言共者三顯一祕。次正釋中
言對四名漸者。由頓後開漸漸渉三昧故
教成四。具如第一卷及喩疑中辨。若不深
見一家門戸如何能辨此漸等四。復更下文
明藏等四。彼此兩文更無差別。但漸中合明
増減不定同座異聞。同名爲漸對機分四
耳。頓二亦然。但指華嚴故云兩界。不定但
於頓漸二途禀益不等。是故名爲頓漸不
定。次二者下明藏等四。且置頓與不定。令
識漸中四相分明。復須除祕故云顯露。秖
是重分別前漸中所用四法之相故云更
明。此四中圓何曾異於頓中圓極。復與法華
圓義宛同。而尚不及法花開顯。妄生比
決一何苦哉。又藏等四中所言對界與頓
等中文意少別。何者彼頓等中通束於教。以
藏爲聲聞通爲縁覺。別爲菩薩圓爲佛
界故使爾也。今藏等中離人爲界。故藏三
通四。通眞含中以爲佛界故爾。此以兩教
佛界有教無人故置不説。別對二者亦可
存於佛界。亦可旦置佛果但以初地而
爲佛界耳。三明所依中以依法性故。故
能於彼雜類之身。説於如是不思議法。然
又立此頓漸顯祕次第。必須八相佛形而説。
言海渧研山者。如華嚴龍宮誦出象負西
來此下本也。大本十三世界微塵數品。故
知不可以海水毛端渧數知其偈限。不可
以研須彌爲墨書其文字。故知西來象負
偈數能幾。四明攝法中縱於雜類身中所
説以十二部收亦無不罄盡。四明所詮
者。既以能詮教被所取機。機縁不同教亦
碩異。若不以所詮爲教體。與邪經外論亦
復何殊。故以所詮定之知教有所離所
至功能有歸。所詮者何。所謂諸諦。於中二。
先叙意。次若説下正明詮相。初文者。四教
本中有四種意。一約四諦。二約三諦。三約
二諦。四約一諦。一一意中皆具三義。一明
所詮理。二明能詮教。三明所出經論。今此
略用初之二意。能所合辨。從所標名。故云
詮意。不廣分別。故但云意耳。於正明相中。
先明人天。次明出世。初文中。云人天教永
不詮眞。但詮思議之俗者。但是俗而非諦。
出世法。屬俗諦攝。故云思議俗耳。次出
世中先漸次頓。而先明漸者。隨便説之。應
無他意。初言若爲漸者。以人天教非五時
次第。故以三藏而爲漸初。初但説於無常
苦等。故云正詮思議之俗。雖通涅槃。涅槃
是小乘法性。若初詮法性恐増邪倒。不能
破於常等僻。故俗正眞傍。無常少寛即正
示眞理。則無常幻化。悉皆爲傍。是故次云
眞正俗傍。既獲小果正欲令其入眞中道。
傍以菩薩不思議眞。兼帶而説。故云眞正俗
傍。言中後者。此兼方等般若兩意。故方等
中所得小果。多因正詮思議之眞。至般若
中即不思議之傍正也。乃至去即法華開權
顯實。眞俗不二。故曰雙詮。若説頓教者。華
嚴頓部。正在圓眞。兼申別俗。故云眞正俗
傍。不定教者。或傍或正或俗或眞。次約漸中
四教者。言漸四者。意旨如前。問。漸初亦是
三藏。四教之初亦是三藏。何故前云初正詮
思議之俗傍詮思議之眞。此中何故云正
詮思議之眞傍詮思議之俗。答。前文爲成
漸教之初不分菩薩與二乘之別故。前文
明二乘初心但云俗正眞傍。後既約教分
之。故開三藏以爲二段。以理而言。二處菩
薩倶是俗正眞傍。二處二乘倶是眞正俗傍。
以菩薩乘同於二乘初心故也。彼此通詮是
故不異。若約別教等者。初心即是信住二
位。中心即是行向二位。後心即指初地已上。
五明麁妙中有五。初列五名。五中初理次
言與第三所詮何別。答。初言理者唯約所
詮。次云言者唯約能詮。此二並是跨節明
義是故但立一音一理。雖云麁妙義已當
開。第三所詮即當分義。一一教下自明所
詮仍判麁妙。以此異故與前二別。言五
門者。即約淨名中旃延五義謂苦義空義
無常義無我義寂滅義。疏云。約理名五義。
以智縁理名爲五行。約定明五門禪。此五
爲衆行之旨歸。故四教四門各明五義。今文
通説且云五門。由迦旃延爲諸比丘敷演
三藏四門五義。爲維摩詰通五義訶。故云
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故知諸法生
滅但是無常非無常義。四句推此生本無生
滅亦非滅方得名爲無常之義。五受陰洞達
空無所起是苦義。諸法畢竟無所有是空
義。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法本不生今
則無滅是寂滅義。餘例初句思之可知。問
淨名彈斥既斥四枯應顯四榮。何故結句
皆歸四枯言是無常等義耶。答訶有漸頓。
漸如旃延頓如空生。應如涅槃二鳥雙遊
不得相離。是故今説眞無常義不離於常。
故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又若委論者。若説
生滅唯得結歸無常義邊。若説不生不滅
則結歸不定。若結歸無常即屬四枯。結歸
於常即屬四榮。結歸非常非無常即屬非
枯非榮。下之四句準此可知。若以教判。枯
屬藏通。榮屬別教。雙非屬圓。以衍門中
不生不滅義通故也。故今教教皆云五門意
在於此。問餘文何不明五門義獨在此中。
答餘門通用有何不可。此明能詮及以所詮。
互有麁妙故須用之。何者。淨名以通訶藏
意在別圓。故且用於能詮妙所詮麁。以訶
旃延能所倶麁。意在結歸非常非無常能所
倶妙。一俗隨三眞轉意亦如是。眞秖有二。
別眞猶帶教道。是故開之。四衆經中爲二。
先迹。次本。迹中又三。初五味。次判。三又云
昔下開。此開且寄此中明之。於中又四。法
譬合證。初法中言如此兩意等者相待絶待
也。初句云毀呰聲聞即正直捨方便相待意
也。從又云已去開方便門絶待意也。譬合如
文。第四引證中言論云等者。大論文證也。
言祕密者。非八教中之祕密。但是前所未
説爲祕開已無外爲密。次復有下本門。言
在後者指第七卷。次就此經中。初標。次釋。
三結。四開。釋中言因縁妙者。發心爲因聞
法華經爲縁。又以結戒爲因縁者。以實
相心離十惱亂即其意也。未曾有妙者。獨
放眉間光表於中道餘經雖放未曾獨放
二眉間光。皆兼足頂及面門等。故使所表各
各不同。三變土田者。土田梵云佛刹。物所
生處名爲土田。即佛生處所也。亦是一切諸
法之所生處。三變表三智破三惑。餘並如
文。四開者。前雖因便義立於開此正當遍
開之相。此中言理廣者。其實通於十二部。
以廣經是理事隨於理。理若開竟事無不
開。若列當文十二部已是開判竟。更重明
者但向引文直示十二相。故以此十二對
法華前諸教以論待絶。故即向所列是
絶十二部也。然前五意雖在判麁妙中列
之。前二意明佛本意更無異途。第三意即
是約四教判。第四意即是約五味判。至第
五意方是正開判今經是妙。第六欠觀心者。
應用觀心十二部經。別有小卷流行者是。
此説法五章中初釋名義通於大小。故至
第二方以九三一與十一。約於通別。而辨
大小。故前之二章。但是能詮。將此能詮於
所被故有對縁。由縁不同故所詮異。所以
第四。更明所詮。能被所被能詮所詮。從始
至終一期教顯。欲明所説所化麁妙。復欲
開此諸麁非麁。故須第五判開共立。方始
顯於所説之法。終訖具於待絶二妙。又復
此中雖辨所被所詮正意並是以所顯能。
所被既純知能被妙。所詮既即讖能詮融。
是故前來悉皆屬教。如教而觀故辨觀心。
一切教中凡諸十二一心中具無俟他求。是
故須明觀心十二
○次明眷屬妙中列章解釋。於中又五。初
總明次第。次譬如下。略釋眷屬名義。三行
者下。寄例以釋眷屬義也。四他土下。明眷
屬之由對他土辨異。五昔教下對麁辨妙。
又初意是總明次第。後四意是別明次第。一
一莫不因説而生故次説後。而明眷屬。初
文者次第秖是來意異名。説即指前説法妙
也。次意者。先義。次名。如來如父母。所説如
遺體。受者如攬此。成身如眷屬。名中宿
縁相關。如性親愛。今日受道名爲臣屬。所
受如説能爲眷屬。次例中意者戒定慧如
説弟子爲眷屬。由中意者爲二。先正明由。
此土由説也。次故二萬下引證。既云教無
上道及覆講法華故並從説。自大通已後
種種調熟令入一乘。故身子下重證眷屬
也。言今日乃知眞是佛子者。小乘中以菩
薩爲似子聲聞爲眞子。大乘中以菩薩爲
眞子聲聞爲似子。故身子於昔自謂爲眞。
今日乃知聲聞爲似。蒙佛開示方名眞子。
次麁妙者亦名今昔相對。昔指鹿苑三藏三
乘對權今日法華爲妙。言昔教五人者。一
頞鞞。二跋提。三倶利太子。四釋摩男。五十力
迦葉。具如疏釋。今又爲二。初正明對辨。次
從聞下別明所生。又四。初總明三慧生。次
佛下別明三慧生。三三慧下總結。思脩
並因於聞故具列之。四故次下結。次文言
法化爲思者受化故思。脩故得分。正明眷
屬中。標列釋。釋中初釋理性中三。初明理
同。次引證。三結歸。次業生下釋餘四眷屬。
又二。初通約四教結縁成熟。次別約四教
釋四眷屬。初文又四。初明結縁不同。次若
信下受道不同。三結縁下明成熟不同。四
雖復下結成眷屬。初又二。先立二類。次釋
二類。初文云飮他毒藥失本心者。忘本
所受故曰失心。從本化來迷眞之後起無
明惑如飮毒藥。背大化爲失心。不失者下
釋兩意。初人大通佛所已結縁竟。中間成熟
成頓眷屬。次人久迷生死復須更結。即大
通之後也。次別約四教明四眷屬中即爲
四文。初三藏中二。初釋三。次辨無四。初明
三眷屬爲三。初明業中爲五。初今三藏下
明垂三藏迹。次往日下叙昔施化。三縁未
下明今日相遇。四明受道不同。五若不下
明此佛一段眷屬義絶。初三如文。言甘露
初降者。初轉四諦法輪也。即以教法名爲
甘露。初禀道益名爲服嘗。如大象捍群者。
諸佛菩薩示入生死。示與衆生共證解脱。
五佛子者四果及支佛。且約示輔三藏佛
生爲眷屬者。若權若實倶云業生教門且
爾。言縁絶者。且約三藏一期而説。教中既
不説有生處故昔教中不復論生。跨節論
之生生不息。次願生中其文簡略。大意如
前業生中説。言願眷屬者。如論云内諸眷
屬並由宿願。又如帝釋發心若太子於最
後身成佛之時願爲馬載太子出城。亦如
大拏太子見阿周陀。阿周陀發願若太子成
佛願爲神通弟子。即目連是。餘皆例此。具
在佛本行集。於中爲三。初正明眷屬。次明
受道不同。三眷屬義絶意同業生。皆言傳
付後佛者。如彌勒云。釋迦文佛種種訶責
無奈汝何。教植來縁今得値我。此例可
知。次神通者爲二。先正釋。次料簡願通不
同。初文爲二。初正明三藏通生。次三藏下
明以大乘意説有生。初文三。先正明眷
屬。次或爲下受益不同。三殘惑下亦明縁絶。
次以大乘意説神通眷屬界外有生。次料
簡中云願通云何異者。由向釋云或以願
力或以通力。既於通中而兼云願。願之與
通有何同異。約自下答。又爲三。初略答自
力及教不同。次約本處有身無身。三約大小
二教重辨。初文脩得報得總明自報力也。
約教名誓願者。大乘教門所説名此神通以
爲誓願。誓願來者。昔禀佛教起於誓願。
佛昔亦以大誓願攝。故世世相値爲熟爲
脱。今佛生此誓牽而來故云約教。言通有
誓扶等者。若三藏教習不牽生。若正使盡
無復生處。況三藏教因則正習倶在果則正
習倶斷。故依通教及大乘實説得有來生。
次明通教三眷屬中爲二。初正明眷屬。次
對辨應生。初言横從他土來者。或在娑婆
之外倶有來義。娑婆内來此不須疑。故淨
名云。從餘四天下來在會座。諸大乘經皆
云從十方來。次明別教四眷屬者。前之兩
教教無應身故不論應。圓教亦然故先明
教。言如前者。如前別教。次問答料簡中具
簡二教應身。有二問答。初問如文。答中自
三。列釋釋熟他中爲六。初明能應。次若得
下明於所化辨能化功。三如華嚴下引證
能化。既云非生死者。即應生也。四復次下。
釋疑。五通結意。六約今經以判妙。初如
文。次文者。所化入眞。還同能化。三引證中
二。先通引。次摩耶下。別引人類。四釋疑中
四。先通釋。次何者下擧例釋。三調達下。別
引人類釋。四故華嚴下。以所得法門驗
釋。初如文。仇亦怨也。法身如龍象。若作
魔王。非二乘所堪。言調達是賓伽羅菩薩
等者。故大經云。若提婆達多實是惡人。墮
阿鼻者。無有是處。今經授其當作佛記。品
後又云。若有男子女人。聞是品者。淨心信
敬。不生疑惑。不墮三惡。生十方佛前。豈
五逆人。有此聞品妙功徳耶。餘並如文。六
顯昔麁今妙中。云諸餘經典非不明此等
者。非不明此内外眷屬。未若今經開權顯
實。二自熟中。即迹本二門意也。本門二文。下
土此土。具如經文可見。言法身菩薩或
從生身進道等者。如他方大士。或從釋迦
生身佛邊聞法進道。或從法身者。如大論
云。法身佛爲法身菩薩説法。此約界外。
得作此説。大論八十七問云。生身菩薩。貪
惜未除割截則難。若無生忍菩薩。猶如化
人割截無痛。有何恩分。答雖得無生行
亦爲難。何以得知。得無生已。應受寂滅
無量快樂。能捨此樂入生死中受於種種
下賤之身。生身菩薩著此法身故希望心施
非清淨施。是故不及無生忍者。是故無生
忍菩薩方名大恩。故知生身法身仍須進
道。爲進道故聽法利物。具如分別功徳
品。無生忍去是法身菩薩。自此已前至八世
界是生身菩薩。大論三十七廣明諸佛眷屬
不同。三本縁中二。先略明。次若別下更以
通別兩釋以簡本縁。所言別者四土對四
類。若通説者可知。言未斷惑者未斷無明。
次問中言娑羅林等者。大經云。如來至彼
倶尸城中欲入涅槃。師子吼菩薩問。如來
何故離六大城倶尸城。現我爲迫逐諸外
道故不住六城。我昔於餘處未名師子
吼。今於此處娑羅林中大師子吼答文者。
從他方起通來非神通生此。是法身發得
神通名神通起應從他方來非起應生
此。言大誓願者。昔結圓種今以圓熟。故
云大誓相關。是大事不思議業相召不同結
業牽生之類。或有未破見思藉妙音力而
得來者。非大誓業亦是結業眷屬妙也。
此則自是一途。若準前意並以法身爲四
眷屬方答前問。故下結云願通來者亦能應
來。不言業者。業濫實業故也。下方聞聲者。
涌出中云。爾時下方菩薩聞釋迦牟尼所
説音聲從下發來。妙音見光者。妙音中云。
爾時一切淨光莊嚴國中有一菩薩名曰妙
音。久已植衆徳本得諸三昧。釋迦牟尼佛
光照其身即白淨華宿王智佛言。我往娑
婆世界等。三判麁妙中二。先判次開。初判
爲二。先約教次約味。初教中二。先正約四
教次責偏部以顯妙。初文二先三麁。次一
妙。三麁中何但所化成麁亦乃能化非妙何
者。以機麁故致使化主現爲麁身乃至菩
薩現麁眷屬而成*熟之。且從迹判故皆屬
麁。次此經妙者直引此經當教當部二義倶
成故便引之文中自列三妙。次文準義初文
應云結縁妙。次一切下釋前結縁方屬成
*熟。後文内外中間兼得業願通三。言其於
五欲無所復堪者。以閹人譬助顯此意。以
色敗故五根亦敗。以心敗故是故二乘菩提
種斷。次譬如下譬向三文。元始謂結縁要
終謂得度。餘教豈無此事。但教中不説故
判爲麁。次責偏中不破華嚴圓教但判部
權。而弘教者不曉故破其經師。於中初責。
次故知下判麁妙。初言如閹本根者如止觀
第六記。次判中二。先略判。次所謂下歴諸
妙獨顯。五味可知。四明法門中三。先分別。
次判。三開。初分別中三。初列經文。次若爾
下徴起。三若三藏下歴教分別。教教通用而
義各異。若善四教化主各從四種權實智
生。四教物機聞法生善。各發弘誓誓境不
同。故令四人慈悲各異。初念善心究竟果
舍。當分自別各不雜亂。己心塵勞隨四智
轉。四四諦異故道品不同。各開三脱四佛
正覺。若得此意此義自顯無俟委論。至別
教中別引無量義十住寶性等意。若通上
下亦應可見。寶性論云。等者以大乘信爲
初生子。此子即以實智般若爲所懷母。用
首楞嚴以爲胎藏。既出生已必假大悲將
護信心爲所養母。至於初地方得分名如
實子也。闕父者即以般若實智兼之。言
四種障菩薩能治者。亦可通於三教菩薩。
首楞之名雖即在大義可通用。此定本在別
圓教中。南嶽隨自意等文亦以義通。通於通
教。唯三藏中無此名耳。然須分於能治相
異。言無量法門至皆能生佛子者。生佛之
子名生佛子。又佛即是子。佛從法生故佛
是子。跨節則諸教法門皆從圓生。當分則各
各自有無量法門生當教佛果。次圓教中
言自行三諦者。即權而實故云三一。化他
三諦者。即實而權故云一三。不分而分且
作此説。絓者結絲也。非此中意。亦挂也。謂
但挂諸經也。淮南子云飛鳥不動不絓網
羅。楚辭云。心絓而不解今皆開之。故云皆
悉決了。餘文可見。次觀心眷屬中二。先列次
釋。釋中二。先釋。次明事下寄此文後總明
功能。初文三。先釋。次判。三又決下開。初文
自六。前二文中二。釋結。釋二如文。次約教
者。亦如止觀記兼引楞伽經。此中前後合七
眷屬。此之七名各有通別。別在於七通名
眷屬者。七皆於佛性自親愛莫不臣順。然
別名中。前一從理。次四從事。次一從法。次
一從行。於所從中。通局不等。初一名理倶
通。後六名局義通。是故後六隨事別受名
故。何者。業生名義亦通上下。事唯局凡。所
言通者。從有漏業乃至不可思議業故。業
是縛義界内界外諸相並縛。願生名通後二。
義復通前。業通兼願。正是業繋復由願牽。
是故從勝。依願立名。事亦局凡。通非無
願亦從勝立名亦通後。事局小聖及以大
賢不通於凡。次應生名局義通小聖及以
大賢。或有應來通得名應。事局大聖不
通小賢。次法門者。名義乃通通於四教能
化所化若師若弟若境若智。事局出世不
通於迷。次觀心者名之與義通世出世。前
二愛見唯世間故。然法門及以業願通應莫
不觀心。但爲隨事得名既殊。故以觀心
別置科目。又淨名所答正從理觀。然亦未
得觀心名者。以對事立稱觀道不專。故
觀心。唯對一境。如是等義雖復分別。
未判未開。前諸文中。雖逐近略述。未若
文後總判總開。故正釋後。復立一門。法門及
觀。在後更自別開判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三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四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利益妙中二。先釋名。次正釋。自行功
徳指前五妙。次後四妙已是益他。受化得
益於茲別立。益雖不等同歸法華。是故名
爲利益妙也。次正釋中先開章。次依章解
釋。解釋中所以不言序中益者。序但預表
當益。當文無益可論。若作表義神通妙中
已略辨竟。今初明來意中。初總標益意。次
別明益。初文言所爲者。謂前感應神通説
法三妙不空即是利益。利益之人即是眷屬。
次釋論下別明中二。初引他經得益不同。次
今經下明今教妙益。初文中所引一論三經。
並明由佛得王三昧能身口兩益。語光指
前神通。語聞指前説法。語身指前感應。又
語身亦通感應神通。前言不空過者。若度
破獲皆不唐捐通是利益別號引淨名中法
寶是現身普照是放光而雨是説法。華嚴思
益放光等者。彼思益經第二。網明菩薩放
光遍照十方阿僧祇國。一切煩惱病苦遇光
快樂。佛又放六度及一切法光。皆悉對治衆
生慳等諸蔽及一切惑。具如彼經及華嚴等。
次此經中二。先信解。次述成。領解文略述成
文廣。具有前來四妙。方有今文利益。言不
能盡者。具如藥草疏中明横竪不及等。此
利益益多故也。餘意在文可見。次明
正説益中文自分三。先列。次釋。釋中初言
遠者。此是迹門故且以大通爲遠。於中又
二。先通叙。次別釋。初文爲四。初略述益由。
次善生下明益相。三死之下結示。四故文下
引證。益相中二。先標。次始人天下釋相。善
生通淺深。惡滅亦通淺者。若依大經破
無明位方名殺人。其實惡滅具如今文通
於初後。次別釋中二。先結前生後。次列釋列
釋中二。先七。次十。初七中。先大師。次私釋
初文二。先列。次却。以益反釋眷屬由益成
眷屬故也。七益中並以三藏菩薩爲俗諦
三昧五通益者。以未斷惑故別教出假俗諦
三昧六通益者。且語斷見思益名爲無漏
通。望三藏菩薩全是有漏。是故且與無漏之
名。章安云。開前者開小草爲因果兩益。合
後者合中道次第不次第爲一實事益。倶
開倶合準此可知。次第益者即是別中約教
道説耳。次大師開爲十益。於前七中亦不
開中道次第不次第。唯於小草開爲因果。
又於中草開爲聲聞縁覺二益。更加方便
實報二益以成十益。於中二。先結前生後。
次正釋。釋中二。先列。次正釋。釋中二。初釋。
次問答料簡。初文二。初正釋。次若麁妙機下
結。初中自爲十。初果益中二。標釋。然因果
益通二十五有者。於果報身得現益相故
名果益。言因益者。謂内心轉修。今初果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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