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法華玄義釋籤 (No. 1717_ 湛然述 ) in Vol. 33

[First] [Prev+100] [Prev] 871 872 873 874 875 876 877 878 879 880 881 882 883 884 885 88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七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八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釋後五重文自爲五。初明別入中云
因於拙教果復不融者。次第爲拙。教門所
説果理不融。以果隔越不與因理融通故
也。餘四如文。次開中四。初略以劣況勝。次
故大經下引證。三凡夫下釋大經文以合今
意。四如此下結歸。初二如文。第三文中二。
先以凡況小。次以小況大。五約一實智爲
三。釋判開。初釋中立譬合結。判中云若待
十智爲麁者。大品十一智。十智同小乘。第
十一如實智屬大乘。今文大小通立如實。
於諸如實中唯圓如實爲妙。次開顯者。唯
開顯如實方成妙實。次明對無諦中三。謂
立判開。初立。次若歴下判。三若以下開。二展
轉又二。初明來意。次思議下正展轉相照。六
境既展轉開合。故須六智隨其開合亦隨
境轉照。若智隨境得名是則諸智亦義同名
異。名異故各照。義同故傳照。是則不可思議
境智一境一切境一智一切智。如可思議中
尚六界十如結攝一切異名諸境。諸境亦爾。
諸智亦然。況不思議大小偏圓互相攝耶。故
下結云諦融智融圓成開顯法華妙旨。若不
見始終妙意徒自云云何益者乎。於中又
四。初正明傳照。次如此等下義當於判開。
傳照如判。倶融如開。三如此等下義當開
教見理。若見理時一切倶開。四略以智例
境也。初文者。秖是以後智傳照前境。十如
居初故不論智。據理亦應以十如智照
於五境。是則六智一一皆能照於五境。如文
可見。不須委論。若不解此諸境諸智若
大若小更相間入。若判若開互爲法界。如何
能識法華所宗。豈能了於一心妙境境智相
稱。如何能見下諸妙文所依所發乃至化他
不思議用。妙感妙應乃至眷屬並從此生。乃
至本證亦不出此。人不見之謂爲煩&T039917;
次明行妙中。文自爲二。今又爲三。標列
釋。釋中初略簡麁顯妙。次前對下次依章
解釋。初文又二。初對前境智擧麁。次妙行
者下顯妙。初文又三。初明三法次第相須。
次明三法更互相顯。三如此下結。初文者。
行假智。智假境。智行是能到。理境是所
到。到清涼池也。次文者解即智也。智爲
行本則行藉智生。行能成智則智藉行成。
智能顯理智生則理生。理未窮故則智未
息。故理生則智生。結文可見。問若一心三
智爲妙行本。乃至一心三智照中道理到
於初住清涼池者。何麁之有而斥爲非妙
耶。答似如所問。今云麁者未見一理而三
理乃至一行而三行。乃至六即初後倶三。三
一不殊。初後不二。乃至修徳性徳一念三
身等。若如是者方名妙行。妙行者下釋其
相也。次釋妙行中。初標。次釋。初言一行一
切行者。須約六即以明三徳。今言行者多
在住前。三法妙顯多於初住故也。問一行
一切行其相如何。答如四三昧是菩薩行。一
一三昧無非法界諸度具足。故一施一戒皆
具三諦三智三徳。成波羅蜜攝諸善法。是
故名爲一切行也。次釋又二。先正釋。次與
境智互融。初又二。初引經。次結成三徳。初
如文。次文言深盡等者。盡即法身。具即解
脱。深即般若。如此三徳在一心中境即理
性三徳。智即三徳之解。行即三徳之觀。始從
觀行終至六根無非妙法。次文又三。先總
明。次前境説下別明。三若三下結。初言與前
境智一而論三者。一謂涅槃。三謂三徳。境
是法身。智是般若。行是解脱。當知秖一涅
槃而論此三。又境即理三。智即名字三。行即
觀行相似三也。當知九秖是三。三秖是一。一
尚無一。豈有九三。二三如文。次正釋中二。
先叙來意。次若直下正釋。釋中先釋通途。
次釋約教。言通途者。還依向妙以立通途
未判屬一教故也。隨教各別自明増數。故
曰約教。如諸部中有共教者即其事也。所
謂華嚴共二。乃至般若共三。於諸部中復
有同聽異聞自成約教。故須有此二種釋
義。所以列此増數行者。爲知行妙遍收諸
行攝一切教所明諸行相須之行正在別
教。藏通二教亦有此義。而理淺近置而不論。
今明圓人境智行三一一具三方名行妙。如
行即有具深盡三。依理起解名爲智三。理
體即是理性之三。此之三三不假相須。復
以境智行三用對三徳不縱不横。問何故
不名増一如増一阿含及毘尼等而言増
數耶。答其義實通。若言増一者恐濫増法。
謂以一法増而加前法。今言増數但是數
増法體無定。或是一法離開増數。或以異法
數増前故亦名増數。通途約教二義咸然。是
故唯著増數之言。總論秖是法界大體離出
萬行。初通途文爲四。初先叙意。意在略擧
知其大綱。次釋論下正釋。三行雖下明不思
議相導相發等。四若得此下結歎。初二文者。
但可以列數不可以名具。第三文中云針
導線者大論三十三文。御導牛者大論二十
文。謂得前意以不思議智顯不思議行至
不思議理。故後文云智如導主等。但約不思
議異前耳。次約教中二。初通約四教明
増數相。次廣明別圓兩五行相。爲別圓二教
行法該廣。別雖次第證道是同。是故行門
可以相例可以相顯。初文三。初正釋。次判。
三開。初又三。標釋結。釋中自四。初三藏中
二。初増一至三。次廣指諸數。初文初者
明一法爲行者。謂不放逸及他物莫取。於
中二。先引經。次所言下釋中。前之二文倶
有所作已辦而不釋者。此是果法故不復
釋。今意明行故但釋不放逸。言護心不放
逸行者。増一第四佛在給孤獨告諸比丘
當修一法。廣演一法修行廣布已便得神
通諸行寂靜得沙門果至泥洹果。云何一
法謂不放逸行。云何不放逸所謂護心。云何
護心於是比丘當守護心。有漏心有漏法
欲得悦預。未盡欲漏便不生。已生便滅。無
明亦爾。問靜一處便自覺知。而自遊戲便得
解脱四智具足。所作等者。一切羅漢皆具四
智。謂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
後有。今文略擧一焉。増二法中具如止觀第
三記。今止謂戒門。觀謂四諦慧。又止謂
苦諦。觀謂餘三。言怛薩阿竭者。古譯經論
如來三號云怛薩阿竭阿羅訶三藐三佛陀。
初句謂如來。次句謂應供。後句謂正遍知。
晋宋已來譯經皆爾。晋安帝隆安年中僧伽
婆譯増一云。此之止觀佛及弟子皆悉修習
即此意也。如婆沙中五百比丘皆云所修
止觀。展轉相讃云。善哉善哉。如來弟子所修
皆同。佛亦如是。次増三中二。先對。次引教
中。先引。次釋。言五部者。彌沙塞曇無徳。迦
葉遺。婆麁富羅。薩婆多。具如止觀第六記。
餘數略如文。通教増數行爲二。初叙意。次
正釋。初文中云不定部帙者。不同三藏四
阿含等別有部帙。今以諸部方等諸般若中
但是三乘共行即判屬通。次釋中二。初釋
一法。次餘數並略。初文又二。初正釋。次指
廣。初文又三。初標。次釋。三如是下結。初如
文。次釋中二。先出論文。次云何下釋論
意又二。初引論文自釋。次今觀下正釋論
文。初又二。初論文自標。次所謂下論中自釋。
釋中二。初略釋。次如四大下擧類。一切諸
法。無不於一和合法中觀衆多性。以多破
一名爲一相。以無破一名爲無相。故擧四
大以例知。次正釋中三。先法。次譬。三合。法
中四。先略釋。次若言下縱徴。三如是下
破諸法。四此以下結成觀相。此即性相二空
之相也。一相是性空。無相是相空。是則一
大之中餘三爲他一大爲自。既破自他共
則不立。初文中推四大相。如止觀第二觀
音觀門。但彼兼破轉計於一一大開爲四
句。如因事堅以破情堅。乃至四句皆是堅
義。餘大亦然。此文依大論。但破四大實法。
故於四大更互推撿。地中無三名爲一相。
地亦自無名爲無相。故一相亦無。餘大亦爾。
次譬中云如前火木如止觀第三記。此之譬
意通於偏圓。今唯在通也。次別教増數行者
又二。初廣。次略。初文亦應云不定部帙。指
華嚴方等般若中歴別行法即是其相。然方
等中多以別行。斥於小行。般若中多以別
法展轉融通華嚴正當歴別之行。故今略出
以爲行相又二。初正釋。次是一一下功能。
初云指華嚴善財入法界者。彼經一一善知
識皆言我唯知此一法故也。言或如幻三
昧者。彼法界品善財至摩耶夫人所獲是
三昧。廣如經説。投巖赴火者。善財南行有
聚落名伊沙那。有婆羅門名曰勝熱。善財
見彼婆羅門修行苦行求一切智。四面火聚
猶如大山。中有刀山高峻無極。登彼山上
投身火聚。善財云我已先發等云云。婆羅門
言汝今若能上此刀山投身火聚。諸菩薩行
悉皆清淨。善財念言。人身難得。脱諸難難諸
根具難。値佛聞法遇善知識逢善友難。受
如法教得正命難。此將非魔所使耶。此非
險惡徒黨詐稱菩薩善知識耶。爾時十千梵
王空中告言。善男子。莫作是念。今此聖者
得金剛焔三昧光明法門度諸衆生。十千諸
魔空中勸。十千自在天空中散華。乃至他化
天龍八部各有十千修供養已。婆羅門爲
善財説法。善財聞已心大歡喜。於婆羅門
所起眞善知識心説偈讃歎。善財投火未
至火間即得菩薩善住三昧。觸火得寂靜
三昧。善財言刀山大火觸我身時安隱無患。
婆羅門言。唯我行此菩薩無盡輪解脱火
燒諸衆生見惑無餘必不退轉。見通深
淺。算沙者。善財南行至名聞國。於自在主
善知識所得算沙法門。自在主言。我已先
於文殊師利童子所修學書算印等法門
入工巧神通知一切法門。常與十千童子
在河渚上共圍遶聚沙爲戲。因此法門得
知世間書算界處等法。亦能治病。一切世法
皆知。乃至菩薩算法。一百落叉爲倶胝。倶胝
倶胝爲一那庾多。乃至不可説不可説轉等
三十重算法。以此算法知無量由旬廣大沙
聚。悉知内外顆粒多少。乃至亦知十方沙
數。知衆生數法差別數法名數如來名數。
皆能知能説成就大願。舊經中云。文殊已教
如黶子法門沙聚法門印法門。餘同新經。
今文依舊經故云相黶。發菩提心等者。善
財至一一善知識所皆言聖者。我已先發
阿耨三菩提心而未知聖者云何修菩薩
行等。次功能中。言皆破無明入深境界者。
今文通論一教不分賢聖之位。若於諸善
知識所但得俗諦三昧則但破無知名爲
無明。若入實相則破障中微細無明。多分
並約教道不融破無明惑。故云我唯知此
一法門耳。證道無隔豈得不知。若菩提流
支法界性論以諸知識用對四十二位則皆
破無明。但今一家據唯知一。法及以普賢彌
勒意望之則自成次第不相攝故。此則全
如今家所判。圓教増數。亦先廣。次略指。初
文且増至十法者。爲取十乘觀法故也。餘
行並是當門得益而爲始終。今此十法始終
具足將送行者至初住故。初一行中若始
終論之亦須具十。且以法界爲正未及
餘行。法界即是十中不思議境。言繋縁等及
一切無礙人等如止觀第一記。此圓増數其
名乃通體必異漸。止觀文中雖以止觀釋
繋縁義。今取所繋所念即實相境爲一法
也。言一切無明等者。釋上能繋能念之功
用也。止故永寂。觀故如空。此之下重明行
之功能。一切菩薩無異行故。皆悉由之出
於二死。從因至果。唯用一法智無異照名
爲等觀。行無異趣名爲等入。解慧觀成寂
然止成。兩處三界無復過上。匹謂匹類。増
二法等者。寂照止觀。無作三學無作道品初
四念處。言五門禪者。如淨名迦旃延章五
門是也。取結成雙非。以顯中道。爲圓五
門。如云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非常非無常
義。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非苦非樂義。
諸法畢竟無所有。是非空非有義。於我無我
而不二。是非我非無我義。寂滅之義名通大
小。不須雙非。即名以顯中道之義。即圓五
門也。亦名五行等至第六卷更釋。六波羅
蜜於一心中以六即位度二死岸。七善者。
疏云夫七善之語通於大小。今局在圓七善
也。一初中後善是序正流通時節善。二其義
深遠名爲義善。三其語巧妙名爲語善。四純
一無雜名爲獨一善。五具足名爲圓滿善。六
清白名爲調柔善。七梵行之相名爲慈悲善。
亦應細分諸教七異以顯法華。獨顯圓七
是今文意。始四念至八道具如止觀道品
中。九種大禪唯在別圓。今意非別。列釋具
在法界次第。彼亦未分別圓之異。若欲分
之約境約智以分行相。十種境如止觀。陰
等十境唯在三教。今是圓人所觀境界。故云
十境。觀已倶成不思議故。十乘者亦義通
四教。今非前三乃至百億例此判之。次然
増數下判前約教又二。先約四教以判麁
妙。次約今經重顯妙行。前四中圓已屬今
經。爲明行相故重別辨。如前境智皆引當
文爲證故也。始從一法終至六法。皆是四
安樂之相状也。爲成増數故以四法同共
列之。又四安樂行中。止觀應屬二法。三業
應屬三法。誓願亦屬四法。又前所列圓教
十數總在今經。然名義等。尚通諸部是故
更對増六之法名之與義全屬此經。三開
如文。次明二教五行。五行具在大經十一。
經初云佛告迦葉菩薩。應當於是大乘大般
涅槃專心思惟五種之行。何等爲五。一者
聖行乃至病行。善男子菩薩常當修習是五
種行。復有一行是如來行。今家判前所列
名次第行。復有一行名不次第行。又前五
中通於兩義。證道通圓。教道唯別。今釋五
行。先列章。次解釋。釋中二。先釋。次料簡
釋疑。初釋中三。先釋兩五行。次判三開。初
釋中二。先次第。次不次第先次第中二。先列。
次釋。釋中二。初正釋。次問答料簡。初文釋中。
五行自爲五文。初聖行中二。先列。次釋。釋
中二。先引經立意。次正釋。初文者又二。初
如經下經文。次從此下是文中結示。次從若
聞下解釋又三。初明依經立信。次明依信
立願。後方依願立行。初立信者。信於果
頭滅理及以縁修之行。行要不出三學。先
知苦集信此道滅以破苦集。故菩薩發心
須以四諦爲願行之本。具如止觀第一及
第五明發心中辨。次自傷下依信立願又
爲二。先自愍悲他。次正明願相。唯有苦集
無復道滅。是則四諦倶無故也。以不了苦
集即名爲無。次菩薩下正明發願即四弘
也。具如止觀發心中明。今是次第弘誓之相。
應與前兩後一子細以境智相對辨別。今
文中總略無復委悉。三發誓願已下正明行
相以填前願。至無作慧行斷十二品無明
願方滿也。行相爲三。先戒。次定。三慧。初戒
中三。謂釋判開。初釋中爲二。先正釋。次結
勸辨位。初又二初明持根本白四羯磨以
爲遠因。次因是下明由是因本。次出生五
支諸戒。初文者。若不盡壽淨修梵行。則常住
遠果何由可剋。言盡壽者且順白四所受勢
分爲言。故於二百五十中。性遮兩戒等持
無缺。而世大乘語者乃根本先壞。何者謂
證眞如則大妄居首。三寶交互盜用爲先。
未善媒房安疑衣鉢。受食受藥詎思益方。
屏坐露坐曾無介意。説法豈求男子。宿載
無間女人。如斯等類不可具載。愛見羅刹
全損浮嚢。身尚叵存利他安在。言羅刹乞
浮嚢等。廣如止觀第四持戒犯相等文。因是
持戒具足根本乃至無上道者。明定慧聖行
並由事戒而得成就。於中先列。次釋。初云
具足等者。五八十等未名具足。至此白四
方名具足。言根本者由此能爲道定根本。
若此具足復由五八以爲根本。言前後眷屬
餘清淨戒者。捨墮已下及諸經所制皆名餘
戒。經列五支戒。前二支戒聖行攝。次一定聖
行攝。餘二慧聖行攝。故文且通列同名戒故。
絓者卦也亦預也。後三非作法是得法者。經
列五支戒竟。云復有二種戒。一者受世教
戒。二者得正法戒。得正法戒終不爲惡。受
世教者謂白四羯磨然後乃得。得正法戒者
通於大小及定慧等。從受得戒邊戒聖行攝。
又有二種。一者性戒。二者息世譏嫌戒。經文
釋譏嫌戒具如梵綱。列諸輕戒及諸願等。
非諸惡覺等者。戒體是覺。離惡覺故名覺
清淨。故名定共。既云發得根本。通指欲散
倶名惡覺。與色定倶故名定共。護持等者
種種方便令入無漏故名護持。初離邪見
故名正念。無諸見穢故名清淨。從相似來
通屬此戒。故指軟等名雖未發乃至羅漢
通名道共。復次下寄此位中判道定屬戒。
以止行二善倶是戒故。故先判已結云動
不動倶是毘尼。道定是不動。律儀名爲動何
者下釋。次迴向具足者。能迴己與他迴因
向果。至此方得名爲具足。先標名。次即是
下釋中二。先略擧願行。次釋願行。初文以
願行具足得大乘名。前四濫小。是故此中偏
名大乘。次弘誓下釋。釋中三。先總願指前。
次明事行。三廣明別願。初如文。次文者。
雖列六度猶戒中攝故六全成戒。言能忍
身苦名爲生忍。忍心違順名爲法忍。八風
秖是利衰等八不出違順。雞狗等戒者。此諸
外計並屬勒沙婆宗二十五諦中。彼云苦
行有六。一自餓。二投淵。三赴火。四自墜。五
寂默六。持牛狗等戒。謂得宿命智見從牛
等中來得生人身。便謂修牛等行而得人
身。即便噉草及噉糞等。不知牛等於彼業
謝往勝因牽生於人天。亦如婆沙屠兒伽叱
縁。及六十二見如止觀第二記。次別願文三。
先擧菩薩戒中一十二願。次列大經防護十
願。三對大論十戒以辨同異。初如文。次文
二。先列。次與根本五支辨同異。初文二。先
列。次結意又二。先標意。次會同。次與五支
辨異中。云如醫療病等者。菩薩醫王療衆
生病不爲病汚。三與大論十戒對辨者。大
經十戒對大論十戒文稍參互今具對録。論
不缺即大經禁戒。屬根本業支。論不。破不
穿即大經清淨戒善戒。屬前後眷屬支。故文
中云從根本眷屬等兩支中出禁等三。論不
雜戒即大經不缺戒。屬非諸惡覺覺清淨支。
論隨道戒無著戒即大經不析戒。屬護持正
念支。論自在戒智所讃戒隨定戒具足戒即
大經大乘戒不退戒隨順戒畢竟戒具足諸
波羅蜜戒。屬迴向無上道支。從五支出文
雖如前。若但以論十。對大經十者。論不缺
戒即大經禁戒。論不破戒即大經清淨戒論
不穿戒即大經善戒。論不雜戒即大經不缺
戒。與論不缺名同意別。論取缺壞不任故
對根本。經取微有缺損故對不雜。論隨道
戒無著戒即大經不析戒。論智所讃戒即大
經大乘戒。論自在戒即大經不退戒隨順
戒。論隨定戒即大經畢竟戒。論具足戒即大
經具足波羅蜜戒。但依此對自見誤文亦
不須改。次涅槃下結勸辨位如文。次判中
初云戒聖行等者。以有淺深故於淺深
判其麁妙。以證道同故。故隨順等亦得名
妙。今復於次第分對四教者。以次第行
豎。與四教行相同故。於中二。先約教判。
次約五味。初約教中律儀通攝衆等者。大小
乘衆通用律儀攝其分位。故各依律儀以
定位次是故菩薩在大則大在小則小。故
知菩薩在小乘衆還依小乘位次而坐。在
大乘衆則依大乘位次而坐。故云用律儀
定之故不別立三乘位次。此語藏通菩薩。
故云戒法是同。言亦兼通者。但兼通教出
假菩薩隨界内機順眞諦理耳。別人
中理爲眞。釋具足中先釋。次引多文證。
其能如是。是名奉律者。觀心無生究竟持戒
具如波離章中心無内外及以垢淨名眞
奉律。久修梵行等者。此以久在二乘位中
名爲久修。今聞開權一切萬行同歸佛乘
名爲果報。羅睺羅密行者。小乘亦云羅睺
羅密行與法華何別。然大小不同。小乘以
微細護持爲密。如云羅云比丘不曾倚樹
倚壁不曾顧視不曾與女人一言等。今法
華中約其發迹即以迹覆本名之爲密。此
語本在開權文中。引證意者。謂羅云比丘本
持圓妙迹示爲麁。故但屬判麁妙中攝。復
次下約五味判者若約五支。即以初支以
爲初味。後支爲後味。中間爲三味。若束十
戒爲四教四教爲五味者。即以三藏爲
初味。圓教爲後味。通別爲三味。即通教如
酪。別如二蘇。應以十行爲生。十向爲熟。
開麁顯妙者又二。先更寄相待重問答釋疑。
次開麁下正明開顯。初文即應開麁令顯
妙戒。先問答料簡者。簡出麁戒即爲所開。
乃是重料簡於判麁妙文以顯開麁。故下
結云。此説猶是待麁之戒。他既不曾分於四
菩薩別。今問三祇菩薩及大品中三乘共位
菩薩爲持何戒。若持梵網。何故重仍存四。
輕分四篇。今小吉既與僧殘共篇。懺法一
概對首。況夷愆許懺。許増益受。如是等異
不可具之。故知前之二教三乘共行。別圓
兩教專於梵網。若出家菩薩全用白四而爲
護他加制六夷與小異耳。餘諸輕重各隨
其教。次文云彼若答云乃至戒何得異者。
藏通兩經不別列衆。但出家者在出家二
衆。在家者在在家二衆。故知還依小乘二
衆律儀次第。是故二教無別菩薩戒。故大論
三十八云。以釋迦無別菩薩衆故彌勒文殊
在聲聞中次第而坐。次答云無別縁覺衆
者。意明三乘同禀律儀。式又等如止觀第
四記。第一義光等者。心非色故戒亦非色。
故心無盡戒亦無盡。故使一切皆摩訶衍。次
明定聖行中三。標列釋。釋中三。釋判開。釋
中自三。初釋世禪。又自爲二。初列。次釋。釋
中初根本味中。先總釋。次別釋。初文二先釋
總名。次釋通體。初又三。初釋名。次大品下
引證。三若能下功能。若能深觀根本等者。此
已明開權之始見禪實相乃名深觀。此本
菩薩聖行得作此説。無觀慧者尚無念處
況生妙定。次隱沒下釋通體。通論禪體無
念處觀故。地地須忻厭故。所證不分明故。
次正釋中二。先標三品。次初修下釋。初文
言禪也等也者。禪謂四禪。等謂四等即
四無量。空即四空。此中明禪乃是菩薩定
聖行法。故須明修。不同止觀但辨發得
略明相者示發不迷。今文修相亦具在修
證中。始從根本乃至無漏。又今定聖行亦
不須辨理定之相。謂非漏非無漏等義在慧
聖行故。故今出世亦且辨觀練熏修。初數
息依婆沙。其相具如止觀第七記。言轉縁
者依細心中轉麁入細。麁細住前之方便
也。六行者厭下苦麁障攀上勝妙出。忻三厭
三各隨用一。展轉皆以自地爲下。厭自地
故名爲厭下。八聖種者具如止觀第六記。二
法動亂者覺觀二法也。一知遇不受。二訶責
者。知覺觀是妨亂之法故云知過。既知過
已應求勝定。如何以此二法爲妙是爲
訶責。即以四句撿之名爲破析。若修根
本亦不須識三假四句。但滅壞覺觀亦名
破析。内外皎然者。内謂定法。外謂欲身。
一識處者。既離覺觀得入二禪與内淨相
應即以内淨爲一識處。不依内外者。内謂
内淨。外謂覺觀。若能知樂患者知第三禪樂
過患也。見不動大安者得第四禪也。憂喜
先已除者喜在第二。得第三時已離憂喜
故云先除。苦樂今亦斷者樂在第三。今得
第四則離第三。次修四等言四無量四法
平等。於中二。先標修意。次釋。釋中三。先
明攝所。次辦修相。三發時下隱沒等廣明
在修證及阿毘曇如止觀第九略記。次四
空處爲五。先標修意。次滅色下略出定體。
三方便者下明修相。四復次下明所離相。
五指廣。根本淨禪有三者。問止觀中明根
本淨禪。何故無六妙門。答此六妙門非發
得相是故彼無。言三根者。明此三法所被
之人非關發得。正明修相故今明之。如
欲界散地屬慧性故。上界諸禪屬定地故。
自下升上皆能發者名定慧等。於中三。
先結前總標。次列。三釋。初文中云相違者。
謂暗證不暗證等三相違故也。次釋中。初
釋六妙爲四。初釋名。次對餘二以明行
相。三若廣下功能。四正釋。初如文。次行相
中二。初標。次釋釋中二。先便宜。次略指對
治。慧能斷惑故能發無漏。若定性多遍修
諸定方能斷惑。次若作對治復別途者具如
禪門。若廣明修習等者。大小偏圓皆習此定。
但方便各別期心不同次第亦別。故一一禪
攝一切禪。今但次第故沒諸意。四正釋中爲
二。初總釋。次別釋。初文三。初略擧數。次引
證。三示相。初如文。次引證中。言遊止三四
出生十二者。三四謂十二門禪。出生十二
謂六妙門修證各六。加功爲修任運爲證。
今文存略但云遊止等。若婆沙中能縁念出
入息有六事不同。初數有五。一者滿數謂
從一至十。二者減數謂從三至一。三者増
數謂從一至三。四者聚數謂出入各六。五
者淨數謂出入各五。問先數何息。答先數
入息。以人生時息初入故。隨者覺入至咽
至臍乃至脚指。心皆隨至。止者入至咽出至
鼻。心亦隨止。觀者不但觀風息等亦觀四
大差別之相乃至都觀五陰五相也。轉者還
也。轉此息觀起念處觀乃至世第一也。淨
者苦法忍去。論次文有料簡。問云屬何性等。
答云屬慧性依於欲身通三禪三未至。大
論二十一云。以有漏禪治欲。如以毒治毒
不獲已而用之。今用亦爾。次別釋中二。先
釋。次佛坐下引證。初文自六。但釋四文餘
二略無。具在修證。言釋四者應爲四文
隨止復略。初釋中。先修。次證。隨止可見。次
釋觀中三。初通標。次料簡。三釋。通言觀者。
文中標三。通攝一切不出此三。此是通標。
今此門意不須假想是故次簡。故云初實
後慧。次修實下釋中二。先修。次證。初修中
二。初釋。次功能。釋中二。先總。次皮肉下別。
別中即爲四文。初不淨。次復觀下苦。次又觀
下無常。次復觀下無我。初言内外者且約
三十六物分之。具如止觀第九記。下三悉是
觀於定心皆苦無常等。次功能中二。先別明
破四倒。次不得下總明除我。雖四不同
皆爲除我故總別明之。次如是下證相者
二。先釋相。次是名下結。釋中亦二。先正釋。
次心生下功能。初釋中亦四即四念成也。初
心眼下不淨成。次衆苦逼迫苦觀成。刹那變
易無常觀成。一切下無我觀成。次功能中亦
二。先總。次得下別相成。故與修中前後互
列。特勝通明在法界次第委釋。亦如止觀
第九記。於中又爲三。初釋名次得名。三正
釋。釋中二。先竪。次横。竪中二。初正釋。次觀
棄捨時下功能。初釋中自爲十六。一一皆有
修證不復別論。次通明中二。先正釋。次指
廣。初又二。先修。次證。修中二。先正明。次如
是下功能。初修中二。先總擧三事。次諦觀下
別觀三事。初文觀息。次息本下觀身。三觀身
下觀心。此中不復觀四念處故但觀三。初
觀息如文。次觀身中云四微者是所造四
大。謂色香味觸。是四細色共爲報身故
名爲微。爲地等四之所造故。聲非報法不
恆有故是故不論。三觀心如文。次功能如
文。次證中二。先正證。次能具下功能。初中
初文心證。次文身息證。初文中云内證眞諦
空如觀解者。如前六妙門中第四觀門所解
離四顛倒。知天文地理等。如止觀第九略
記。次指廣如文。次明出世禪。先結前。次釋。
釋中三。初標名數。次列。三釋。釋中自四。今
又爲三。初正釋四相。次明此四觀練熏修
於八背等一切諸禪。三大經下結地功能。初
文自爲四別。初明觀禪。又二。初自列四門
以結名。九想等四通名爲觀。四皆觀於不
淨境故。次行人下正釋。先釋九想。於中四。
先明觀意。次必須下勸修。三隨所下能所對
辨。四此九下明功能。初如文。次文者從一
至九。故云増想。三能所中又二。初略明能
所。次破六下廣明能所。初文二。初文能治。
次能除下所治。亦是略明功能。次廣明中亦
二初明所治。次能修下明能治。初文三。初
標數。次有人下釋名相。三此六下過患。言
六欲者如止觀第六記。次能治中二。初通
標。次死想下別對。四功能中二。初明治惑
功能。次雖是下明入大功能。初文中九十八
使如止觀第五記。次文二。法譬。法中云初
門者。九想居背捨勝處等初故云初門。能
成大事者。菩薩聖人求大涅槃。次八背捨中
二。初釋名。次正明修。如禪門止觀。次勝處。
一切處並如禪門非此可具。次練禪者爲
三。初立名。次上來下立意。三阿毘曇下辨
異。初如文。次文云上來雖得八禪者。根本
味禪爲一。根本淨禪中有三。謂妙門特勝
通明。觀禪有四。謂九想背捨勝處一切處。
此四并前故成八禪。此八有間故更修九
次第定令八無間。上來八中唯至背捨方
始具於九地。自餘七門攝在背捨。故練背
捨則諸地無間。故云令九次第無間。次熏
禪中三。初立名。次前是下辨異立相。三除
麁下功能。有二法二譬。初一法譬除垢功
能。次一法譬自在功能。除諸間塵得自在
故。次明修禪者又二。初立名。次辨相。次
九次第定善入熏練背捨等者。即以法華下
方。菩薩善入出等。釋此中意。於中三。法譬
合。此中意者。以諸禪中唯八背捨諸地具足。
何者根本味禪但至非想。九想但見欲界依
正。勝處但在第三背捨。一切處但在第三四
五背捨。唯背捨禪過非想處至滅受想。故
知若練背捨。則兼餘禪。始從初禪終至滅
受想定。次第而入故云善入。奮迅善出者。定
法轉深出入自在。復從初禪不假方便即
入二禪。如是乃至滅受想定。復從滅定從
上向下逆次而出還至初禪。其實出入從
勝爲名。故云善出。超越善住者。以心常住
上下諸地故能超越逆順。今從勝説故云善
住。是故經中地涌菩薩善入出住百千三昧
即此禪也。入一一禪名一三昧故云百千。
此觀等四名及相状並在大品大論。譬如畫
師如世間果等者。由練熏修使背捨深細
猶如淡彩。由觀練等大小諸乘一切萬行從
禪而生故如四大。三大經下結地名以顯
功能。於中四。初引經結名。次地能下明地
功能。三一一禪中下結歸。四是故下結得名。
初二如文。第三文二。初總標。次何者下釋。
釋中二。先明觀禪具法。次例練等亦然。初
觀禪中二。先明具三種念處。次又不淨下
明具四念處。初文者。且指觀禪以之爲
定。及作法戒名之爲戒。以得念處復得
觀禪并作法戒故名爲共。若究竟論共必
得滅定及無漏道方乃受名。今此爲以義
立禪中諸法。故對觀禪等以立共名。縁中
云境等者。諸戒各有所對持犯等境。分別
智解故名爲智。戒定之教名爲文字。次明
此中具四念處。於中二。初略立念處。次復
次下明念處具法。此之念處非關報陰故
一一文皆著禪心之言。於中二初明横具
觀練熏修。次問諸禪下明竪具道品。初文又
二。初正明具四。次二乘下斥小立名結成
地相。言五禪者。世根本禪及觀等四。故知
菩薩以大悲願熏根本禪亦成四榮。況復
熏等耶。三問下料簡問如文。答中又三。初
引二論明有無。次引證。三結難。初又二。初
正引論文。次擧況。初言無漏縁通者通九
地也。既通九地豈隔無色。當知下引小況
大。小乘尚云無色有色。故知始自根本諸
位乃至觀練等四無不具四念處。次引大
經證無色有色。第三結如文。次明念處豎
具道品中二。初問。次答。答中二。先明念
處具。次以煖等例。初文二。先略立。次引論
示相又二。先示。次初善下以下位況上。
次例煖等可知。次例練等三中二。初略例。
次然菩薩下明例諸禪具諸法意中二。先
誓願。次明行相。初誓願中二。先明誓境。菩
薩爲此境故。故以誓願而熏諸禪使具
諸法。次愍傷下正明起誓。於中三。先悲。次
慈。三有四下結。次又諸禪下具六度行又
二。初正明行。次一切下結歸。四結得名。如
文。三出世上上禪中四。初立名。次地持下
指地持。三自性下略釋初自性一禪。四此九
下略況結。初二如文。第三中言自性者。自
性居初。是故文中略擧初一。彼文六度一一
皆九名字並同。如云自性施等。次前根本
下判。又二。先約法。次約心。初文可知。次文
言根本愛味心中修等者。前以約次第法
以判五味。此中若約人判五味可然。如何
九種大禪得以愛味心中修等耶。答名同義
異。如六度名本在於大。名下之義亦遍世
間及界内外巧拙不同。六中禪度豈局於
大。故使九禪愛味心修便成有漏。雖用九
意不能利他即成自度。故知非但令法體
不同亦乃由心而有差別。以此差別是故
從心更判五味。次開中三。初正明開。次故
知下結示。三四禪中下擧況結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八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九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明慧聖行中二。先標列。次釋。釋中但
釋四種四諦不復判開者。前之兩行並在
外凡。雖辨淺深初心立信須明濃淡以
標遠志。今慧聖行始從初住終至初地行
自親證故不勞判。況歴位竪深義同四教已
當於判。初地證同義當於開。是故此行不
復辨開。若欲判之住前如乳。生滅等四如
後四味。所言開者。至初地時地前諸行皆
入初地薩婆若海。變爲無縁一切法相。具
如後辨。今此四四諦雖並在別教。既約生
滅等四竪判一教。別教菩薩即此自行而用
化他。故十行中横辨此四全爲利物。所以
四相各附彼教而爲相状。故初用生滅教
慈悲六度在道諦中明。次無生。無量中慈悲
六度在滅諦後明。次無作中於四諦後略
言無縁慈悲及明攝諸度及離怖畏得二
十五三昧。又復四中皆以苦集二諦並苦前
集後。道滅並以道前滅後所以爾者。生滅
等四智雖巧拙莫不發足皆知苦斷集。先
習道法後取涅槃。故與常儀所列稍
異。生滅菩薩既不斷惑。故道諦中具諸願
行。無生無量並斷惑已方乃赴難。無作既
在初地已證以願滿故且略不論眞如分
滿分具諸行。是故於此但明廣攝。若通論
願始並在戒聖行初。此中分進。分論故爾。
今初明生滅四諦自爲四文不同。初苦諦
者。苦體常作逼惱迫窄之事不自在故。三
苦八苦廣如大經聖行中明。皆可見故是顯
了法故云現相。三界皆苦不出此三故云
三苦。三苦如止觀第七記。以不起迷著依正
者。此中恐剩不字。此集諦慧中先明三惡
由迷依正。次明三善由達世間因果過故
不行十惡及以十善。善之與惡倶是生長之
相故知剩不字。終不下至邪僻失眞明
十善業道。以一終不字冠下諸句。終不殺
他活己不殺也。終不奪彼潤身不盜也。終
不耽湎不淨不婬也。終不隱曲求直不妄
也。終不離合至榮辱不兩舌也。謂離親合
怨間榮搆辱。終不内諂外佞不綺語也。闕
不惡口以兩舌兼之。終不引納無度不貪
也。終不縱毒傷道不瞋也。終不邪僻失眞
不邪見也。生長等相者。以由集故復至來
世故名爲長。由集輪迴故名爲轉。遍起有
因故云二十五有相。道滅諦慧中倶云除
相者。除是滅家之相。苦集是所除道是能除。
滅是除已故無能字。從所滅爲名故云除
相。次無生中文二。先四諦。次願行。初四諦中
自四。並有標結。文相易知。從此下不復分
出一一並有法譬等可見。滅中云若有一
法過涅槃者我亦説之如幻如化者。大論第
五十先引經云。諸天子心念應何等人聽
須菩提所説。須菩提知諸天子心念語言
如幻人聽法我應用如是人聽。無聽無
聞。無知無證。須菩提云。我如幻化乃至知
者見者如幻如化。歴一切法乃至佛亦如
幻化。涅槃法亦如幻化。論釋云。一切衆生
中佛第一。一切法中涅槃第一。聞是二事如
幻驚疑。謂須菩提錯説爲聽者誤。是故更問
須菩提。須菩提言。以二法皆從妄法生故。
法屬因縁無有定實。須菩提作是念。假令
有法過勝涅槃能令如幻何況涅槃。涅槃
是一切法滅。是故無有法過涅槃者。問若
無有法過涅槃者。何以説若有法過涅
槃亦如幻化耶。答凡譬喩法或以實事或
以假設。如佛説言。若令樹木解我語者我
亦説令得須陀洹。但樹木無解語者。佛爲
解語人引此喩耳。又須菩提欲引般若之
力大故。故云設有法過涅槃者以智慧力
亦能破之故云如幻。弘誓約道中云如空中
種樹者。大論引經云。舍利弗白佛。是諸菩
薩所説若能解者大得功徳。何以故。是諸菩
薩乃至得聞其名得大利益。何況聞其所
説。世尊。如人種樹不依於地而欲令得
其根莖枝葉成其華實。是難可得。諸行性
相亦復如是。不住一切法而住生死。不住
如空。住生死如種。今文亦爾。雖知道無
能治所治能度所度。而常修道以治苦集。
以利衆生能所倶空而治而度倶如幻化。故
無所得。是故菩薩以幻法門破彼幻惑。以
幻大悲利幻含識。自他功畢於幻涅槃得
無所得。次無量中二。先四諦。次弘誓。先四諦
中三。先與小對辨。次此慧下正釋。三二乘下
對斥二乘以顯眞正。初文二。先引經。次若
是下釋經意。初文者。先迦葉難次佛答。難中
云所不説者如十方土者。如止觀第七記。
次四諦如文。顯正中脈是苦。病是集。藥是
道。差是滅。又言診脈者。總擧治病之方。識
病如止觀中知病。精藥如止觀中識藥。得差
如止觀中授藥。次弘誓等諸行中成種種衆
生淨種種佛土如止觀第二記。總而言之
無量四諦慧具如從空入假破法遍。次無作
中但言苦集即道滅者。發心之來誰不爲
斷煩惱生死廣集佛法求無上道。但此教
意達道滅體。於生死煩惱之中。故云衆生
心行中求。此則實知眞斷妙修理證。故知竪
行住行猶迷。迴向薄知。初地少證。即其意也。
於中二。初正釋四諦慧。次如此下明觀成
具行願等。初文二。先總立。次大經下釋。釋
中又三先釋解惑因縁。次若是下釋成四
種。三大經下釋無作。初文二。先釋。次相即。
初又二。先迷次解初文者即苦集。言寶珠在
體等者。涅槃第八如來性品云譬。如王家
有大力士眉間有金剛珠。與餘力士捔力
觸珠尋沒膚中。都不自知是珠所在。其處
有瘡命醫欲治。醫善方藥知瘡因珠入
其珠入皮即便停住。醫問力士額珠何在。
力士驚答額珠無耶將非幻化。即便啼哭。醫
慰力士不應愁苦。因鬪入體。今在皮中
影現於外。鬪時毒盛不覺珠入。力士不信
反怪醫欺。醫令執鏡乃自見珠。鬪瘡如集。
入體如苦。鏡喩於道。珠喩於滅。唯有憂悲
如但有三苦。無復歡喜如無圓解。若解瘡
體即是珠體者。即知苦集即是法性。以不
知故唯有苦集。道滅下相即可知。迷解在
人體恒相即。次釋四者。體既相即。雖復名
四體實非四。故言四非四也。圓融四諦
秖是一實。於中二。初正明四諦體即。次四
既非四無量下融通地前。初如文。次文者又
二。先融次結成三諦。初文者收地前諸行
無量亦非無量。何但無量亦非無量則住
中空亦非空。次何但下結成三諦。先結。次
引證。初文者攬前二諦非二諦故成中道
雙亡雙照即結成三諦也。雙非即亡空亡
假故。名爲寂。正入秖是入中故名爲照。而
亡而照故曰雙流。不同通教但空偏假立
雙流名。與而言之四教倶有雙流之位而行
相各別。次引大品文者。先引。次寂滅下釋
經意。初文者即是三智顯前亡照。經文初總
標一切種智即寂滅相。從種種下論文釋
也。名一切種智者結。次從寂滅相去今文
釋經意也。遮流約智用。亡照約智體。從無
心下轉釋智體。智體成就不須作意
照而常任運而寂而知。寂即是亡。知即是照。
依次第義即在初地。不次第義應明六即。
大經云下釋無作中言無苦無諦是實者。
涅槃十二云。眞實之法即是如來虚空佛性。
文殊問言。若如是者。如來虚空及與佛性
有何差別。佛言。有苦有諦有實乃至道
亦如是
男子。如來非苦。非諦是實虚空佛
性亦爾
苦秖是俗。
諦秖是眞。實秖是中。今從勝説但云是實。
諸法皆爾是名無作。故經又云。復次善男子。
言眞實者即是如來。如來者即是眞實。眞實
者即是虚空。虚空者即是眞實。眞實者即是
佛性。佛性者即是眞實。故知虚空佛性秖是
中道異名耳。四諦倶實故名無作。次明願行
觀成具法中三。先略引。次引地持等廣釋
離五怖畏等。三約大經廣明二十五三
昧。初文又七。初明得無縁慈悲。次修色下
明具道品。三遍捨下明具諸波羅蜜。四修
此下結地名離五怖畏。五得入下明具二
十五三昧。六我性即實性下明具眞應二身。
七此地下明具四徳。初文言無縁慈者。慈
具三種亦從勝説故云無縁。具如止觀第
六記。次文云一切道品無不具足者。但具
不思議念處一切諸法於念處中無不具
足。今此四念處中但擧身念。餘三念處及六
科皆略。枯榮如止觀第七記。三具諸度中
若合十爲六成無作六度。如止觀第二記。
彼修此證。首楞嚴者。具如止觀第一第二記。
八自在者。大論名八神變。大經名八自在
我。言神變者。無而歘有有而歘無。言自在
者。不謀而運一切無礙。故與大論義同而名
小異。今略出經論以顯相状。言八神變
者。一能小。二能大。三能輕。四能自在。五能
有主。六能遠至。七能動地。八能隨意所作。
言作小者。令自他身及世界等極如微塵。
大及輕擧準説可知。言自在者。謂大小長
短等。言有主者。現爲大人心無所下。言
遠至者。有四種。一飛到。二此沒彼出。三不
往而到四一念遍到十方。言地動者。謂六
及十八。言隨意者。一身多身山壁直過履
水火蹈虚空四大互爲等。八自在者。大經
二十云一者能示一身多身數如微塵。二以
塵身滿大千界。三以大千身輕擧遠到。四
現無量類常居一國土。五諸根互用。六得
一切法而無法想。七説一偈經無量劫。八
身如虚空存沒隨宜不可窮覈。四明得名
中初結地名。次離五怖畏中又二。先略標
列。次大經下釋。用大經等意以申此文。然
離畏之名實通大小。以三菩薩至聖位時
皆能離五怖畏。三藏菩薩至第三僧祇即能
離畏。是故此言通於大小。如雜含中亦云
成就四力離五怖畏。五怖畏名與地持同。
言四力者。一覺力。二進力。三無罪力。四四
攝力。言覺力者。善不善罪不罪習近不習近
卑法勝法分別法無分別法縁起法非縁起法。
皆如實知是名覺力。精進力者。謂四正勤。
無罪力者。謂三業無過。四攝力者。謂愛語
等。若辨異者。其名雖同。寛狹巧拙長短曲
直不無差別。次釋大經意者。一一皆先擧
經。若言者並是引經。即無等言即是解釋。
並可見下文復有地持及章安私釋故不復
委論三昧三身四徳等。次引地持等廣釋
中又二。先引地持。次私釋。初文又二。先地
持。次引地經地論同。初文中言衆具者。謂
資身所須。夫有惡名者於他有求不能益
他。故無求益彼常離惡名。我見是見惑。我
想是愛惑。二惑若無故離死畏。此位必在實
報土生。尚無方便及小乘惡道。況有界内
四趣惡道。大衆畏可知。次地經同者又二。初
引同。次十地下以論三業料簡。初言同者
華嚴十地品同也。經釋初歡喜地中離五怖
畏云。是菩薩離我相故尚不貪身況所用
物。故無不活畏。復作是念。我若死已所生
必見諸佛菩薩。故無惡道畏。我所志樂無
與等者何況有勝。故無大衆威徳畏。心不
希望恭敬供養。我當供養供給一切衆生。
故無惡名畏。遠離我見無我想故無有死
畏。又廣發諸願。一一願下皆云廣大如法
界。究竟若虚空。盡未來際。盡一切劫。然此
諸願以十大願爲首。又以十不可盡法與
衆生願。何等爲十。一者衆生不可盡下九略不
盡字
二世界。三虚空。四法界。五涅槃。六佛土。七
佛智。八心所起九起智。十世間轉法輪。若衆
生等盡我願乃盡上九句
皆爾
而衆生不可盡
至轉法輪不可盡。我諸願善根亦不可盡。
乃至第十地。一一地中皆是解脱月請乃説。
第二地説觀十善。第三地説觀多聞。第四
地説作循身觀四住處乃至八道。第五地
説知四諦及知諸世間法。第六地説十二
縁觀。第七地説觀佛功徳起方便行。第八
地説一切佛現身觀。莫捨忍門勸觀常住。
入無功用心。是菩薩現十種身。謂於衆生
身作己身國土身業報身聲聞身辟支佛身
菩薩身佛身智身法身虚空身。次國土身作
頭亦如是。乃至虚空身作頭亦如是。乃成
百身。第九地説知一切法差別。知四乘相
爲衆生説。四乘相者。謂聲聞乘相。支佛乘
相。菩薩乘相。佛乘相。第十地亦云知四乘
相。乃至差別樂説一切法門無邊法門。以
此驗知是別教地相。故至第八地始觀十
種身。今文依地論略釋。與大經初地離五
怖畏得二十五三昧同。次料簡中二。先引
論文。次解釋。言愛善道等及無愛憎身者。
不於善道起愛惡道起憎名無惡道畏。
不於善惡身起愛憎名無死畏。私謂去章
安三釋。初一番約離五怖畏故無作苦集
壞。爲顯圓道滅故故云無作。縱使地前行
次第行至此據位亦是無作苦集諦壞。準此
應云離界内外兩五怖畏。同體我想不生無
界内外依報愛故離兩處不活畏。既得常身
欲常饒益十界衆生故離九界惡名之畏。
於同體我見我想不生故離分段變易二死
畏。於實報土中受生必常與舍那佛法身
菩薩共會故。無方便教惡道畏也。既得法
身無過上者。故離大衆威徳畏。次番約壞
二十五有因果故苦集壞道滅立。後番約
四諦立故四徳成。此之三番宛轉相成。離五
怖者由有因果壞。有因果壞故四徳成就。又
應約分段三有乃至因縁三有方稱文意。
又作此釋者。意顯怖畏不可孤離。四徳不
可孤立。乃並由於無作四諦。亦由破於三
有因果。三從今釋去引經廣釋。即大師自
釋。此二十五三昧即大經釋聖行文末在第
十三卷中具足列名。於中二先正釋。
釋疑。初又二。先通釋別名意。次通釋下正
釋。初文中二。初正明四意。次雖有下簡示。
初文四義即四悉意。次第對四意如文。言
隨時等四名者。此二十五名皆是。隨時趣爾
而立。即是通意。故世界義通下三悉已下三
名即是別意。言隨義便者如月光日光青黄
白等。言對治者如熱焔不退歡喜等。言依
理者如常樂我等。故知四義即是四悉意也。
次簡示中言多用對治者。於前四義對治
意多。如隨便及理猶兼對治。如日光三昧。
初出於東即是隨便。日能破暗即是對治。
月光青等準此可知。唯有注雨一向純是
生善意也常樂我等名雖似理。義而求之。
既三諦常破於三常。以三諦樂破於二苦。
以三諦我破不自在。故知此三亦兼用對
治是故云多。次正釋中又二。先釋通意。次
各各別釋。以通冠別令別可解。初言二十
五名各四意者。此之四意不出五行從始
至終。初意者。菩薩發心本破自他諸有過患。
過患者何。謂一一有各有三惑及以業相。第
二意者。菩薩爲破自他過患。最初發心脩
習梵行起四弘誓。第三意者。發弘誓已。脩
於聖行以填弘願。至初地時聖梵兩行。一
分成就證第一義天。從是已後方名天行。
第四意者。自行既成以本梵行利益於他。
即病兒兩行。次二十五相者。爲欲別別銷
名示相重廣釋耳。言一一皆爾者。且約教
道歴有示相。菩薩元初委知諸有諸過患
已。而達諸有四徳妙理。總起四弘修於五
行。自觀三諦行成化物。若得此意。以總冠
別文義冷然。次廣釋二十五相中言其一至
其四者。即向通釋四意次第對之至下漸略。
以廣照之或兩字三字以示一意。尋之可
見。故初注云不委記也。於正釋中三。初
廣釋二十五相。次此二十五皆稱下釋通名。
三無畏地下總以妙用結之。初文自爲二
十五段。初地獄中云婆藪者。方等陀羅尼經
第一卷云。爾時婆藪從地獄出。將九十二
億諸罪人輩來詣娑婆世界。十方亦然。爾時
文殊語舍利弗。此諸罪人佛未出時造不善
行經歴地獄。因於華聚放大光明。承光從
於阿鼻獄出。舍利弗言。久聞佛説此婆藪
仙作不善行入於地獄。云何今説出於
地獄得値如來。佛言。爲欲破一切衆生
計定受果報故。善男子。勿謂婆藪是地獄
人。何者。婆者言天。藪者言慧。云何天慧之
人地獄受苦。又婆者言廣。藪者言通廣通
一切究竟。住於地獄受苦終無是事。又婆
者言高。藪者言妙。婆言斷。藪言智。婆言
剛。藪言柔。婆言慈。藪言悲等。廣如初句。
經仍廣明殺羊初縁。當知婆藪非聊爾人
也。調達者。示造三逆現墮地獄。令無量人
不敢造逆。當知並是無垢之力也。又示逆
中諸行不同有示不迴心者如調達伽離。
或示迴心如闍王央掘。又迴心中有障動
機發如闍王。有障不動而機發如央掘。示
不迴心中有發迹如調達。有不發迹如伽
離。又發迹中有與記如調達。有不與記如
婆藪。婆藪雖不與記引地獄衆聽方等經。
當知皆非實惡人也。餘例可知。下去一一
文中言過患者。若以三惑爲過二十五有
無殊。若委論之從人性行即諸地不無
差降。於見思中見無差降。思惑稍殊。從初
禪去地地漸輕。如初禪人無欲思惑乃至
非想無八地欲。若論惡業其名更近。據理
秖應在於四趣。今文通至東西二洲。北洲
已去但名果報。報名則通。惡業名重故至北
洲捨別用通。通名輕故。又準下感應妙
中機名應名各有三義。今且從略各存一
義。至下二十五感應中。則一一言之。可發關
宜赴對應之。又菩薩三業無非益物。今文
但云示身説法不云意者。用彼二業不差
物機即意之善巧也。故妙音觀音中云應以
何身而得度者。即現其身而爲説法。又云。以
應以之言爲意業者。應以秖是與機不差
故也。又下感應中料簡慈悲三世不同。應
有法應不同。機復善惡差別。今但直列當
知意通。乃至十界文互亦爾云云。文雖在
下應預知之。於一有中廣思其相。開拓演
布使聽者曠懷。則二十四有冷然自照。若
不爾者。將何得名學無縁慈。將何以爲圓
破有行。義雖次第。依於證道預説何妨。一
一皆言破者。次第在初地已上。初地分成。
成遂初心故云本法功徳。爲龍者。如輸皮
全蟻。如止觀第七記。亦如難陀娑竭之流
並是大權菩薩。爲象者。如菩薩昔爲&T025693;
自折己牙以惠獵者。鵽鳥者。鵽鳥名也。
刮反。亦篤括反。其状如雉。爾雅云状如鴿。
鼠脚無後指。噉母鳥。出沙漠。大論十四
云。迦頻闍羅鳥有二親友謂猴及象。遞推爲
云云。相載遊行見者生愧。廣如論文。大鷲
者。大經第四如來於閻浮提示作五逆天魔
外道及女人等。又我示現久住塚間作大鷲
身度諸飛鳥。衆生謂我實是鷲身。爲欲度
脱諸鷲鳥故如是示現。鷲者。説文云。黒色
多子。手出香色乳者。請觀音云。現身作餓鬼
手出香色乳等。乃至遊戲於五道。故彼經
五道偈後總結云。大慈大悲心遊戲於五道。
恒以善習慧無上勝方便。普教一切衆令
離生死苦。常得安樂處到於涅槃岸。餓鬼
饑渇逼施令得飽滿。或遊戲地獄。或處畜
生中化作畜生形。教以大智慧令發無上
心。或處阿脩羅較言調伏心。令除憍慢習
疾至無爲岸。大論第十云。餓鬼常食糞尿
洟唾嘔吐蕩滌餘汁。言淨於三毒根者。亦請
觀音偈。破四動者。謂果報及三惑成三不動
者。動則兼業諦但有三。業及見思同入俗
諦所破故也。諸有皆是。二禪用雙三昧者。
寄此兩支以立雙名。雙空謂見思倶空。雙
假謂入見假思假。雙中謂於見思同入法
界。又以中道雙照雙亡故名雙中。次釋通
名中又二。先釋。次大經下引大經意釋成
第三文者。無畏地中云種種力用者。明不
思議用。如止觀第五記釋不思議境中。不
動而遠即其妙義者。指別初地證法性理名
之爲妙。乃成教行麁而證妙。義似開顯。非
開權顯實之妙。次料簡中二。先問答料簡。次
融會初。文又二。先問次答中引法華云四
意具足者。第三卷經破有已下四行偈文四
意具足。初破有等二句對治意。隨衆生下一
行二句世界意。有智下一行爲人意。是故下
一行第一義意。是故前文四悉立名。又以此
文銷諸三昧四種義者。所破之有即是諸有
過患。能破即是本法功徳。法王即是結行成
就。隨衆生欲即是慈悲破有。次引涅槃明
菩薩破有等以融會者。一者佛與菩薩因果
之別。二者菩薩顯次第行。佛即顯於不次第
行。問。菩薩在因法王是果。菩薩是果即是
法王。何足顯於圓別兩義。答。雖是因果。彼
是別因。此是圓果。借人標教定非圓因。況
以義推及經部驗。別圓自顯何須致疑。何
者。涅槃義通方便別以如來標圓。此經顯
實開權更無三教方便。以此推驗圓別自
分。是故菩薩從初地來分分破有。如來究
竟故名法王。次明梵行者。始從初心發大
慈悲以行填願。來至初地方一分成。爾時
慈悲方名梵行。於中爲九。初釋名。次以此
下功能名立。三菩薩下得名之由。四非餘下
簡非破邪。五以今下結歸正體。六大經下
引證無縁。七若依下顯圓辨異。八慈若不
具下反以偏顯圓。九以功能結名。此之九
文一一皆須約中理破無明無縁慈悲爲利
他故而爲拔與方應此文。經釋聖行盡第
十三至第十四卷初。明梵行品盡第十八
卷。品初釋七善。次廣釋四無量心。既以衆
生縁等三。釋慈無量。餘三準例亦應具三。
故此中所引並在梵行品内。顯次第邊判
屬福徳故云法聚。若無縁慈稱三諦理則
非復福徳。約與拔邊仍屬福徳。故今文中
須且屬福。然體是中道故初文云無二邊愛
見等。愛見是有邊證得是無邊。從初以來縁
於中淨而起慈悲故名梵行。言喜捨者。
見諸衆生已離二死得中道樂而生歡喜。
恐墜二邊常於衆生起法界想名之爲
捨。三天行者。涅槃不釋指在雜華即華嚴
也。若大論中指華嚴經名不思議經。當知
並是隨翻譯者取名各別其義不殊。所以
彼經從初地已上並是天行所攝。若從初
住得二十五三昧。即從此位皆天行攝。經
兼二意故初後更顯。若次第意至初地時
方證無生於中爲三。初約釋名辨位。次菩
薩下明天行所到。三天行下對餘四行以
辨有行之由。初文言道前等者。道謂自行
眞實之道。未契實道眞如在纒故名爲理。
故以地前名爲道前。初地已上已證實理。
復由此理成於後行。初證已後究竟已前並
名道中。由此地行理究竟顯已。顯之理名
爲道後。自行證後故名道後。今以初地所
顯之理。復結成於第二地行故云天行。次
文破十重已天行方息。第三文言慧莊嚴
等者。一一地中皆以中慧莊嚴中理依眞
修行也。第四嬰兒行者在第十八文末。今文
所列具如經文。但大經文先列不次第行。
次明次第。今文先明次第者爲成前漸後
頓故爾。雖前後不同並是爲顯不次第耳。
於中爲三。初正釋。次判。三開。初文爲五。初
正明行體。次天行下與天行對辨冥顯不
同。三衆生下明用行意。四慈善下明機感
之相。五漸修下正出行相。初文者福謂梵行
位位慈悲。慧謂天行地地觀照。二三四文可
見。五行相者。彼經初列圓教文云。言嬰兒
者不能起住去來語言。章安釋云。不起即
常。不住即淨。不去來即我。不語言即樂。即最
後文是。次明次第具如此文。先漸後頓。漸
中二。先列次引經釋成。初文二。先釋次結。
釋中初人天次藏次通後別。結文中言俯同
群小等者。肇云仰攀玄根俯提弱喪。初句
是上求。下句是下化。理爲道本故云玄根。
嬰兒失故郷故名爲弱喪。方便善微名爲
嬰兒。本有眞如名爲故郷。今用彼意故云
俯提。次引經釋成中。先藏次通次別等菩薩
又次人天後二乘疏釋意同。後文又云又
嬰兒者。厭生死苦則爲説二乘樂。以是故
知有斷不斷眞不眞得不得脩不脩。後文無
譬。觀文似如用前所釋隨機而説。故知乃
取別教初地已前圓教初住已前皆名嬰兒。
初言嘙啝者如前釋。次云判開例可解者。
例前諸文。約教約味前麁後妙開麁即妙亦
應可解。慧聖行及梵天行不云判開。若至
其位即云用者何耶。聖行如前説。梵天並
是初證法無淺深故無判開。若判者且
約梵行從因爲論。諸地慈悲遞判可爾。今
云同小既從人天終至圓教。初心行者同
名嬰兒。故得於茲以用判等。五明病行者
嬰兒行後無病行文。自古講者指前第十卷
中現病品文以爲病行。彼文具釋三障三
毒。次明作五無間。毀謗正法作一闡提。
後廣比決如來具足常樂我淨。迦葉次引諸
力爲難。小大及青牛凡野二四牙雪山香青
黄赤白山優鉢拘物分陀利已上
是象
人中之力士
并及鉢揵提。八臂那羅延如是十十増劣十
住一節。云何如來如彼嬰兒。如來因爲迦葉。
廣説我無始來已離病身等。下文又列三
種病人。謂五無間誹謗正法作一闡提。又有
五種病人。謂八六四二及十千等。並是示爲
惡行故也。故與漸次嬰兒行同。若準今意
例嬰兒行既遍大小。病行同惡理亦應遍。
於中爲二。先釋。次是故下結。初文爲五。初
明行之所依。次若始下明有行之由。三今
同下與嬰兒行對辨。四以衆生下明有病之
縁。五或游戲下正明行相。前四如文。行相
中云金鏘等者。大論中如來示有九惱。四
如今文。冬至前後八夜寒風破竹索衣。熱
病求乳如乳光經具如後。又有調達出
血。旃遮女謗。乞食不得空鉢而還。琉璃害
釋佛時頭痛。及雙林背痛等。若興起行經
有七宿縁。謂金鏘馬麥頭痛背痛出血女謗
苦行。廣如彼經。次料簡中二。先問次答。初
問聖行證三地等者。經中戒聖行文末結云
即得證於初不動地。定聖行文末結云證堪
忍地。慧聖行文末結云證無所畏地。故今判
云從淺至深。若不次第一心中證故非條
然。梵行者慈悲喜文末結云證一子地。次
所文末結云證空平等地。前三是事。後一
是理。故今判云行有事理故證二地故以
爲難次答中爲三。初約因果別故有證無
證。次又有下約別圓。以判。三又地前下明
圓別互融。初二如文。互融中二。初明互融
以顯文意。次還約別釋以辨文相。初言地
前非不脩圓顯圓義也。登地非無有別顯
別義也。仍依教道故登地猶別次。仍依文
別判者又二。初明地前顯別。次明登地同
圓。初文者如向問中所釋從淺至深三地至
果各得其名。是故聖行三地各證。當知地
前戒定兩行雖復立名。未若初地與無畏
同結故云至深。次明登地同圓者。即是融
前地前諸行。又爲四。初融前三地。至初地
時並從果攝從勝立此三地之名。次無畏
地下。即此三地得名之由。至初地時具四
徳故得三地名。得非前後故三地同時。
三明別圓之意爲二。先法次譬。譬中云朝
三暮四者。莊周明狙公賦杼。杼字似與反。
亦可甚與反。即斟酌也非今所用字即從
手。今所用者字應從木亦云栗也。狙者猨
也。説文云玃屬。賦者布與也。亦平量也。朝三
暮四衆狙皆怒。朝四暮三衆狙皆悦。司馬彪
曰。三升四升數則不別用時不同。今地前地
上明圓明別亦復如是。赴機説異理實無
差。四從登地去融前五行自他因果各別。
今至初地前次第行至此同成地地中法。
盡成地地五行之相。又三。初融自行。次融
化他。三誡勸。自行是聖行天行。至初地時
同成初地天行故也。次融化他中二。梵行
是化他根本。病兒是化他之相。亦是體用。故
此三行至初地時同成初地化他體用也。
三佛地下誡勸。次明圓五行中二。初約教。
次觀心。初文又四。初引經立行。次此大下
判因果。三擧此斥偏。四若圓行下正明圓
行。初二如文。三斥中云過茶可説者。別妙
覺後猶有實位故可説也。四正明中四。初
略立。次如大論下引證。三此經下引同。四
今依下依今經廣釋行相。初如文。次引二
文證者。初大論如文。次大品文中云行生
脩者。大論八十先擧經云須菩提白佛。菩
薩云何行般若波羅蜜。云何生般若波羅蜜。
云何修般若波羅蜜。佛言。色是寂滅故色是
虚誑故色不實故應行應生應修般若波
羅蜜。受想行識亦復如是。須菩提又問。行生
脩爲幾時。佛言。初發心乃至坐道場行般若
波羅蜜生般若波羅蜜修般若波羅蜜。既
言初後倶行生脩即圓義也。故知即行時生
生故復脩。故經復云。須菩提言。次第心中
應行生脩等耶。佛言。常不離薩婆若心不
令餘念得入爲行爲生爲脩。若心心數法
不行爲行爲生爲脩。有人釋云行在乾慧
地生在無生忍脩在無生忍後。此通意耳。
若準通意例別可知。並非今所用。三引同
中又三。初就因果互現故義同。次入室下人
法互擧故義同。三涅槃下次不次互現故義
同。如前所會。四依今經中三。初標。次文云
下略對。三云何下廣釋。初如文。次對中二。
先略對。次此五行下融通顯妙。既同一實五
一不二故不相作。五一灼然故非合。其體無
二故非離。不見此意云何欲脩四安樂
耶。法華三昧行實無憑。三廣釋中爲二。初
引文以釋五行。次又復觀下例以五行用
銷諸文。初文者五行自爲五文。初聖行中
亦三。謂戒定慧。初戒聖行中云以圓心離
十惱亂者。安樂行中脩止觀安樂行應離
十惱亂。一者毫勢謂國王王子。二者*邪人
法謂路逆路。三者兇戲。四者旃陀羅。五二乘
六欲想。七不男。八危害謂獨入他家。九譏
嫌。十畜養。所離雖近能離妙故。天行中言
觀一切空等者。彼第一安樂行疏以十八空
銷十八句。故知畢竟中空即是所觀即天然
理也。次嬰兒病行中。忍惡名病。柔和名嬰
兒。遮喧遮靜等者。喧靜譬二諦。二諦望中
猶名爲辱。中忍能遮故云忍辱。辱即病也。
文云下重引文證二行。言能爲下劣等者。
能爲二乘下劣不弊不淨垢衣故云忍
斯事。方便附近同其事業。即是同二乘小
善也。次以五行用消諸文者。並是初地所
用所證所照法門。又爲二。初正消初地諸法。
次消前來諸境。初文又二。初正消。次若
漸引下與別對辨。初文又爲三。初消十界。
次又一心下消三諦三昧三。又如來下消慈
悲破有。初文二釋結。初文者。十界皆理故是
天行。九界猶苦故起悲。唯佛界樂故起慈。
同九惡示九善名病兒兩行。聖行可知。當
知秖是一心十界即空假中五行具足。次消
三諦三昧又二。先正對五行。次以三諦以
對二十五有過患。初文者。次第行中既至初
地成王三昧。今一心中亦三昧具足。次消
自行圓破二十五有過患者。故能於一心
中圓破衆生二十五有能令衆生所見不
同。雖復不同不出三諦。三消慈悲破有
中皆有引經對釋可知。言示種種身至如
癡者。病行同惡。始從阿鼻乃至等覺一品
無明。皆名病行。能於其中現極惡身故云
如聾如瘂。説極惡法故云如狂如癡。言踞
師子床等者。圓滿報身安處空理無復通
別之惑。亦無八魔等畏名師子床。寶几承
足者。定慧爲足。實諦爲几。即無生定慧依
眞如境也。經又云婆羅門者八地已上。刹
利者七地已還。居士者凡夫。商估者諸菩薩
等現於三土此往他方他方來此。出入者。
二而不二是入。不二而二是出。又不二而二
是入。二而不二是出。又無量還一爲入。一中
無量爲出。應釋出所以云云次對教以明
機見別故令法不同故與圓對辨。入圓等證
者。前文漸引。今明頓入。教道雖有初地之
殊。證道無別同成一圓。爲顯別圓初入之門
者。地前仍存權説故立前後二文。依前則
次第修於二觀。依後則三觀圓修。有此不
同故成二別。次消前來諸境智者。亦應消
前増數等行文無者。略亦可已在五行中
收今始從因縁終至一諦。前諸境智若開顯
已同成一法。故今明行還消前來諸境諸智。
對今不可思議之行一行一切行令使同與
境智倶成一切行一行。初對因縁者。戒是
色故以不思議色對不思議戒。不思議業滅
成不思議定。不思議惑滅成不思議智。理
無異相故名天行。圓眞聖行者。且以畢竟
空邊名聖行也。即空即中故云圓眞之理。
俗諦中具一切法。且取善邊屬戒聖行攝。
眞諦中禪意亦如是。餘文細思對之可見。
次約觀心中爲七。初明來意。次即觀下正
釋三初心下稱歎即五品位。四初心下況歎。
五地持下引地持釋入位相。六當知下結
位。七是爲下辨異。初二三四如文。五引地
持中云自性等者九種大禪自性居初。於
此禪中能發第二一切禪也。自性位在地
前。一切禪位在初地。三昧具足。三昧是總
行。五行是別行。五行皆依三諦三昧故至
初地三昧滿也。言現法樂者現受法性之
樂。種種事禪同一眞性。故云種性三摩跋提。
利生屬俗故引此文證三諦也。次當知次
第下判。三若開下開。還望次第若判若開。
此中無可開也。次料簡中言扶戒定慧者。
事戒事定。前三教慧並爲扶事法故。具如
止觀對治助開中説。今時行者或一向尚理
則謂己均聖及執實謗權。或一向尚事則
推功高位及謗實許權。既處末代不思
聖旨其誰不墮斯之二失。得法華意則初
後倶頓。請揣心撫臆自曉沈浮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九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十
 天台沙門湛然述 
第四位妙爲四。初明來意。次但位下略
叙諸位權實。三今經下略述今經。四小草下
依經廣解。初文中言體宗用足者。境體也。
行宗也。智用也。次文中言地攝等論別叙一
途者。此等多是別教一門義不兼於大小。
方等諸經明位委悉不及瓔珞。般若諸經明
位委悉不及仁王。然瓔珞偏存別門。仁王
多在圓別及含通意。而並不明辨位之意。
尚不辨麁妙何況論開故。知但是當味明
義而不辨於始終位意。所言意者諸教何
故權實不同。諸味何故増減差異。謂施開廢
等即其意也。三今經者。先略叙意。次略屬
對。初中今經明位雖即不及彼之二經明
位似細。而今經義兼大小及開判等則諸
經未明。何者。如序天雨四華。方便開示悟
入。譬喩遊於四方。化城五百由旬。並迹門
實位也。草菴化城三草二木並迹門權位也。
分別功徳始從無生即初住也。乃至一生即
等覺也。此亦本實位也。菴城被廢唯存渚宅。
草木並依一地一雨。此是會諸權位咸歸
一實故云麁判權實文。不盡度者。相傳云
西方法華布一由旬。次屬對中二。初引經。
次屬對。四廣釋者。文中自分三草二木及以
一實以爲六位。初小草中三。初略引經以
立。次辨其因果。三人位下正釋。釋中二。謂
人天。人中三。初辨其因。次下品下略明其
果。三皆是下重明人主。初如文。次文中人
位四輪者。倶舍云金銀銅鐵輪一二三四洲。
鐵輪王一洲。乃至金輪王四洲。夫輪王者先
行七法。一給施貧乏。二敬民孝養。三四時
八節以祭四海。四時修忍辱。五六七除三
毒。然後沐浴受齋發誓等。次神寶自應等。
秖是福中之最。爲福之最故報爲人
主。次明天位自分三界諸天不同。於中先
略叙三界天因。次正釋。釋中初四王有四十
住處。略依正法念明四王住處。持鬘天者。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871 872 873 874 875 876 877 878 879 880 881 882 883 884 885 886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