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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 (No. 1717_ 湛然述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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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二乘之上。二乘如螢火蟲。不作是念。我
力能照閻浮提普令大明。二乘亦爾不
作是念。我行六度乃至菩提。菩薩照世洞
照法界如照三千故云如日照世。故勝二
乘一切智光。拙度菩薩尚未見空故如螢火。
若入薝蔔等者若入淨名常寂光土之室故
唯聞諸佛法界萬徳之香。尚不嗅地前教道
之香。豈樂拙度小行功徳。故法身菩薩立種
智之身。如實相之座。不假燈王之威。見思
塵沙諸習先盡。故分段方便二土五塵。不能
染於實報法身。故知此等皆是法身念不退
類故云阿越。理一中云色無邊故等者。五
陰是理故即陰是實相般若故皆無邊。以由
理故令法無邊。當知下結。次若謂下破今教
無四一故麁。文闕人一以行兼之。行必有
人故也言覆相者覆却常住眞實之相而
用於權。亦略用字如前可知。次果體廣狹
四難者。亦標釋結。釋中二。先昔次今。初又二。
初難次結。初難中全具四一文且引般若淨
名但是理一教一。餘二比於上下諸文類
之可知故略不説。次從若謂今果去難今
經果上四一不成。初不滿不了教一不成。
光宅疏中云明一乘故滿了。不明佛性故
不滿不了從何故復言去行一不成。從若
體廣去人一不成。此等並是光宅疏意。言
七百阿僧祇者。首楞嚴下卷。堅首菩薩白佛
言。世尊。佛壽幾何何時入滅。佛告堅首。東
方去此三萬二千佛土國名莊嚴。佛號照
明莊嚴自在王。十號具足。今現説法。如彼
佛所有壽量我壽亦爾。又問。彼佛壽命幾何。
佛言。汝自往問彼自當答。堅首承佛神力
於一念頃即往彼國。頂禮遶佛白佛言。世
尊壽命幾何幾時入滅。彼佛答言。如釋迦壽
我亦如是。汝欲知者我壽七百阿僧祇劫釋
迦亦爾。堅首還白佛竟。阿難言。如我解佛
所説。彼佛是釋迦異名。佛告阿難。汝承佛
力乃知是事。乃至上方有土名一燈明等
並釋迦分身。從若言去理一不成。言應備
五眼見佛性者。據不見佛性則無佛眼。當
知下結。次果位中亦三。標釋結。釋中亦應先
擧昔有次斥今無。文中從略直擧今無。準
前諸釋驗知昔破。次果用中亦三標釋結。釋
中亦不出昔直擧今文。準前可知於中二。
先正破無四一。次廣破神通。初文二。先破
次結可知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三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四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破神通中云何止延壽而不延眼奪其
無理。何不延舌奪其無教。亦應更云何不
延智知於常住奪其無行。何不延身令
契法身奪其無人。文無者略。眼不見性一
句略牒無理。具足亦應盡牒四句。三前一
下總結也。三結成難勢者又二。先釋次結
數又二。先結數。次釋今意。初文者。然二十
四難中所破之義並在光宅疏中。今直引來
爲難而不委悉。言二十四者。且據相對今
昔合論故二十四。若今昔別論難昔因果各
三合成六難。難今因果亦成六難。合一十
二難。一一四番成四十八。又今文中果上三
義但難今位及用。略不語昔則闕二處四
番現文乃成四十番也。矛盾如止觀第五
記。今還以彼四一難彼妙成麁。還以彼昔
三難彼麁成妙。故無盈縮。四正論今意
又二。先借光宅義以顯今妙。次正釋。初文
爲三。先標次釋三結。釋中二。先釋。次初約下
判。初文自四。初約十界釋中二。先釋次結。
初釋中二。先因次果。先因中二。先釋次融通。
初釋中三。體位用也。於一念中一法攝九
故名廣。一念中九無非佛法故名高。十法
無非三諦並有破三惑現三身之用。次
融通中意者前廣義似於横。次高義似於
縱。用中似獨具三。故須合前二義共成一
意。秖是三諦一心有體位用耳。次果三義中
言體遍者本法身也。即本地已成法身也。非
但高廣等殊指本迹二門因果永異。是爲下
結。可知。次約五味以判麁妙者二。先列
五味。次又醍醐下重辨同異。初文者。因果
二門並約迹説故得乳中亦有一妙因果。餘
味例然。故下結云與醍醐妙同。次約觀心
委明十境十乘。若論觀境則不如止觀委
悉。若以體位用三而判麁妙則此文顯要。
如其體等不廣高長不名爲妙非今經觀。
若得此意法華三味於茲現矣。一經樞鍵於
茲立矣。一代教旨於茲攅矣。佛出世意於
茲辦矣。十法成觀之精髓矣。十不思議之導
首矣。是則前約十界五味二釋咸入其中。
後約六即是觀心之位。故前二義假茲方立。
是故行者常觀一念介爾起心以具一切心
故等於佛心。以等佛心故六皆名即。成究
竟即已能巧設五味思之思之。次約六即
釋。亦是體廣者具十界故。亦是位高者皆佛
界故。亦是用長者皆究竟故。同在一念故皆
云亦。次初約下判前四釋義同四一。何者
今經體具十法界。如云實相如是相等由
此經用有前四味。由觀此經成於妙行。始
終六即。四一義顯。是故四釋成今四一。況廣
高長遍於四釋。所以今教具足有於體廣等
三皆成四一。方知光宅絶此氣分。次略示
下結前廣説下生後。釋云先法次妙亦是
後文標也。次釋中二。先擧南嶽分三。次今
師順南嶽意廣解。初文中二。初標列。次釋。
釋中自三。初衆生法妙中六。先明妙有所
憑。次又經下引今經相似之文。以驗衆生法
成妙也。三引大經證衆生法位麁而行妙。
初學大乘位居肉眼。從行而説故云佛眼。
四央掘下擧果以勸脩妙行。五引大品二
文明行妙之相。六此即下結。初文可解。次
文者既云父母所生。即是衆生清淨若此。故
即名妙。第三文者既云肉眼故名衆生。名
爲佛眼故即是妙。四引央掘經具如止觀
第七記。五引大品二文中。初言六自在王
者。凡夫爲六所使。不名爲王亦非自在。純
行染汚又非清淨。今六根得理理無過上
故名爲王。遍一切處故名自在。自性無染
不爲惑拘故云清淨。別在行成通具六
即。又云一切法趣等者即是六根皆具三諦
故妙。趣義具如止觀第二記具引本文委釋。
當知諸經並有衆生妙文。但部兼帶不受
妙名耳。六此即下結可知。次佛法妙者。先
釋。次如是下結。釋中意者攝前四味並是今
經權智所攝而與實理相即故妙。次心法妙
意者。大論云衆生心性猶如利刀唯用割
泥泥無所成刀日就損。理體常妙衆生自
麁。初引安樂行中。既云觀一切法不爲生
死所動。不爲煩惱所退。以煩惱生死是
法界故。又一念心隨喜等者即觀行位。初
秖於貪瞋一念心起體即權實。諸皆例然。
隨順三諦故云隨喜。是故隨喜名心法妙。
普賢觀意者心體即理故云自空。誰執罪福
故云無主。應遍十界以明罪福。在一念
心方成妙觀。觀心無心等者。能縁之心既
無。所縁之法安在。能所不二故云純是。以
心體本妙故可於心行而求解脱。破心微
塵如止觀第三記。次明大師依南嶽意更
廣分別。於中爲三。初標次釋三問下略料簡。
釋中二。初略明得名所依。言若廣衆生法
一往通論諸因果及一切法等者。然衆生義
通故云通論。若其通論義非究竟故云一
往。一往雖通二往則局。不通於佛。及唯在
因。佛法及心不云一往者。佛法定在於果。
心法定在於因。故此三法得名各別。何者如
衆生身中佛法心法猶通因果。況衆生名通
通凡通聖。若佛身中衆生心法亦定在果。
心法之中佛法衆生法此二在因。若爾何故
經云三無差別。答理體無差差約事用。此
義廣明。具如止觀十法成乘中説。即是心法
及衆生法。彼佛法界亦兼於果而不專於
果。彼文寄果明理性故也。次正廣釋中自
三。初廣衆生中文又自標二。謂列數次釋。
初列數中二。初通論諸經増數。次正約今
經。初通諸經者此中釋法唯立三門釋妙
則本迹各十。且如下文通釋妙數中云本
迹三中一一各十。十中復各待絶不同。故有
一百二十重妙。當知諸經所列法數一往且
從増數而説。據其道理須論四教。四教之
中皆有迹中三十麁法三十妙法。更約五味
以論麁妙。兼但對帶。依此等法而生増數。
始從一法乃至百千。不出心佛衆生法故。
増數之相略如止觀第六記。故宜樂不同令
増減異。於中又二。初略至三。次廣例百千。
次明今經又爲四。先依經列數。次南嶽下
釋十如名。三次判下判權實料簡。四皆稱
下釋法界名。初如文。次釋如名中二。初出
南嶽次騰己見。今一家相承皆云如者猶依
南嶽通云十如。次大師意者爲六。初章安
述所依標數。次一云下釋出讀相。三分別
下融通大意。四唯佛下稱歎。五是十下明法
功能。六若依下明讀文所以。初如文次讀
相中約假雖有邐迤之言但是約空論假。
三融通中二。先出文意。次約如下正明融通
又二。初融三諦。次非一下複疎也。兩義相成
方名實相。四五可解。第六意者偈文既以
性相爲句故今讀者大分依之。三判權實
中二。先出古師次明今解。初文二師各先
出次破初師初文可見。次今恐下破。破中先
約法。次若言下約人。言凡夫何意無實等
者。經云一切衆生皆有佛性則衆生有實。
而生五道以現其身。則聖人有權。觀音妙
音三十三身並是聖人有權之文也。如此抑
沒等者。抑凡無實沒聖無權。次破地師亦
二。先出次破。破中大意可見。不能委細。但
總云人情而已。不應聖理故也。次明今文
正解者。但明一心具足十界。若且約界判
則九界爲權佛界爲實。一一界中又各具十。
尚權實相即何況具耶。一心既爾諸心例然。
是故不同舊人所見。是知舊人不知以如
約界界界互有而但約如以分權實。四釋
十法界名約三諦者。具如止觀第五記。如
無別體全依於界。前釋本末等已約三
諦即是十界皆三諦竟。今重明者按十法界
三字解義使十界中三諦分明。則令如中
三諦復顯。彼此相成令知不異。故止觀中不
思議境一念三千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是
故立此不思議名。釋中文又爲四。初標數。
次十數下釋。三若十數依下判對。四欲令下
以文融通。初列法數竟。次此一法下正解
法相於中爲五。初重擧千如。次束爲五差。
三判五差權實。四然此下歎五差權實五次
解下正廣解十如。初二如文。三判中言細
論各具權實且從兩義者。相即如向所説。
且依九界爲權佛界爲實。若不然者謂佛
尚亦不説況復下地故且依顯説。四稱歎中
爲八。先約人歎境故云諸佛。次以此下約
行歎境故云發智。三故文云下重擧境智
深廣。四其智下歎智令妙以顯妙境。欲明
智契故重擧境。若境爲智門即正歎境也。
五方便下總以二境通歎經文。六如來下總
明如來能照二境。七央掘下引證佛智。八
當知下結歸稱歎。前四可見。五總歎經中
二。先歎。次如是下結。初文中具約三周。所
言方便品略説等者品初長行略歎廣歎權
實二智。次重頌中二十一行頌前二智。於中
前二十行重頌廣略二歎。末後一行略開權
顯實云。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衆生處
處著。引之令得出。後開示悟入廣約五佛
開權顯實。望後二周仍成略説。言長者付
子此法者付彼般若。彼般若中雖未開權
依彼法體不出權實。總結可知。六明如
來能照中云如來洞達究十法底等者。於
一一界一一法善知法相自行化他諸法具
足名爲盡邊。無非實相名爲究底。種芽
等者皆以二法爲種熟脱故也。聞法爲種
發心爲芽。在賢如熟入聖如脱。於十方
界十界衆生無不了知横豎種脱。七引證
中且擧善惡二人餘皆倣此。言央掘雖是
惡人善性相熟等者。央掘經中如來説偈
問。央掘偈答。佛命善來成阿羅漢即地
獄人成聲聞界。若依大乘得無生忍即成
佛界。四禪比丘謂爲四果。此即天界成就
地獄。且略擧此以爲事端他皆例也。八當
知下結中二。初結衆生是妙。次不可下誡
勸。言不可以牛羊眼等者。普超經下卷。佛
授闍王記已。因告舍利弗。人人相見。莫相
平相。所以不當相平相者人根難見。唯有
如來能平相人。賢者舍利弗及大衆會驚
喜踊躍而説斯言。從今日始盡其形壽。不
觀他人不敢説人。某趨地獄某當滅度。
所以者何。群生之行不可思議。五正廣解中
文自爲二。初通中二。初廣釋十如。次若作
下廣以三諦釋究竟等以顯十如又爲二。
先寄釋等。次今不下正出實理釋究竟。又
二。先釋。次夫究竟下重釋。從勝立名方名
究竟。所以本末究竟皆空假中者。如於夢
中修因得果。夢事宛然即假也。求夢不可
得即空也。夢之心性即中也。此之三法不前
後。不合散。次別解者爲二。初文復合五差
爲四。以菩薩與佛菩提器同故復合之。次
初明下解釋。釋中爲三。初正解次復次下開
權。三復次百界下以諸教偈結。初依四文
爲四。先解四趣十如自爲十。惡相者文爲
二。先法次譬。初法中不如意處即是後報。相
表於報故云也。次譬中二。謂譬合。合中惡
相下合否色。報不即受故云遠表。泥黎者
此翻不如意。此處咸苦無適意法故云也。
亦云地獄。新譯云捺落迦翻苦具等云云。四
惡之業感報不同。今且從重説故云也。凡夫
下合相師。若不擧相師則不預知有。相師
有分與究竟故擧凡夫用世相法亦有分
知。況二乘菩薩唯佛究竟。如善下重譬佛。洞
者鑒幽也。始終者秖是相報耳。又地獄相
報如迦葉等千人出家。先本事火皮膚皴
裂。淨飯王曰是諸人等雖復出家不足光
顯我之太子。乃令千釋種出家入道。此千
種釋出城之時。提婆達多瞿伽離其馬仆其
冠脱。衆人皆云。是二人者必於佛法無大
利益。此亦地獄之前相也。此世間相者。尚亦
似知未現之相況極聖乎。如善相師具如
止觀孫劉曹等第五記。惡性者。約理則本有
之法不可改故。如木等者明以性爲因假
於外縁不同今此明染中之惡即脩惡也。
具如止觀第五記不思議境初。然十如十界皆
有脩性。此中但以脩爲性耳。於中爲二。初
正釋。次譬功能。初如文。次文又二。先順譬
次反譬。初又二。先譬。次大經下合。於中先
引教次合。若泥木下反以不可生爲譬以
顯可生。亦先譬次合。合中但云不爾即略
合也。故言下結。體中二謂釋結。初釋中文
出三釋各有其意。次明力中四。先法。次擧
譬引事。三合。後結。初如文。次文先引譬。
次引事。云大經云作舍取木不取縷線等
者。涅槃二十三云。欲造牆壁則取泥土不
取彩色。欲造畫像則取彩色不取草木。
作衣取縷不取泥木。作舍取泥木不取
縷線。彼叙外人而執定計。今借因縁助成
義邊。各有力用能生之性。當知力者功能爲
義亦是堪任。地獄下以三趣合仍略脩羅。
故知一一並以四趣言之。皆是下結。次明
作中二。法譬。譬中譬合。譬云爲惡行者名爲
半人者。大經第八云。譬如世間爲惡行者
名爲半人。爲善行者名爲滿人。經文本譬
半滿二教。今借譬義不用於法。文且引地
獄故諸惡之言義兼四趣。次明因中二。初
正釋。次功能中云自種相生習續不斷者
自分因也。倶舍名爲同類因。具如止觀第八
業境中。次縁中三。法譬結。法中二。先正釋。次
所謂下功能。言如水能潤等者。習因如種
助因如潤單有習因未能成報。故加縁
潤堪受後果。是故報因名之爲縁。三故用
下結。次明果中二。先略釋。次如多下相状。
次明報中亦二。先略釋。次相状。次明本末
中爲三。謂標釋結。釋中三即三觀。初空觀
中相本報末始終倶空。此四趣十如本無性
故。乃至四中一一具十。此四既空四中之十
安得不空。次又惡下明假等中三。正釋引
事結。初文者初相後報更互可識。故四中之
十相表皆然。次若先無後下引事。言追記
者追退也。却記往事也。亦云隨記。故書云
雖悔可追及也。言當知下結。三中實下釋
中道等。此四趣及十界之十無非實相。言
約理者中名附理。故云約理。究論此三無
不是理也。次人天中爲二。先與四趣辨異
次正釋。釋中言自然者此言通用何必外
計。即任運之異名耳。因必剋果之相也。委
以四趣意例之可識。次明二乘中二。先總
明所依。次正釋。釋中二。先正釋次廣料簡
有報無報。初文中云體即五分法身者。無作
戒爲戒身。無漏淨禪爲定身。無漏慧爲慧
身。二種解脱爲解脱身。一者有爲解脱。謂無
漏智相應。二者無爲解脱。謂一切煩惱無餘
也。又盡智爲解脱身。無生智爲解脱知見
身。二乘既不生則無後報者中含二十七具
如止觀第五記。何故下辨報有無。又爲三。
初徴起。次正釋。三三果下疑。初文中意者
凡果必剋報。何故二乘已受果名而不論
報。次無漏下釋意者果名仍通報名則別。是
故凡夫有果則定有報。若二乘之人亦通名
果而不得論報。以彼教中不説二乘有
生處故。習因在相似位。習果在見道已後。
三果皆以方便勝進而爲習因。斷六斷九
若復斷盡而爲習果。言無漏損生等者。且
據小乘中不説生處名爲損生。然但無漏
無於分段可即令無變易生耶故且依小
教立無報也。三三果下釋疑中。先釋疑
三果者前三果人並得無漏。何故猶有七
生一生及上界生耶。釋云由殘思力非無
漏力。殘思爲漏縁而受生也。次大乘下釋
大小不同疑又二。先釋。次引證。初文者然
大乘中説二乘有生者由有界外無明漏
故。大經下。引證中云有爲有漏是聲聞僧者
大經第五文。若福慧相對空假二觀倶屬福
徳。況復二乘。是故二乘屬福徳莊嚴。又望大
乘猶是苦集名爲有漏。則無漏爲因者。仍本
爲名。故名無漏爲因生方便土。若生實
報則不以小乘無漏爲因。餘如文説。兩教
二乘觀行小異大體可知故不別出。至菩薩
中方分三別。以斷伏不同故。次明菩薩佛
中以菩薩十如中報義當佛果。前性相等即
是佛因故。今初釋菩薩報。亦但名菩薩者。
以菩薩中得八相佛。復通權實權非佛界
之因。實方招於佛報。是故須分三教菩薩
屬菩薩界。圓教菩薩即屬佛界。前標雖以
佛與菩薩合爲一類。今釋還開。初釋三菩
薩中二。先標。次釋。標中云細開有三菩薩
者。即三藏等三菩薩也。下文自具不預列名
注云云。次釋中二。先正釋。次夫下辨
界外二土伏斷不同。初文自爲三。例前通
釋。及類四趣相状可知。故不委悉。初三藏
約福徳論性相等者。以事六度爲相。以人
天善爲性。以三十二相爲體。生滅四弘爲
力。事六度行爲作。餘如文。佛同二乘灰斷
故也。菩薩猶有正使故報在三界。次通教
以有餘無餘爲相。無漏慧爲性。勝應色心
爲體。無生四弘爲力。無生六度爲作。無漏
習因爲因。生滅助道爲縁。斷餘殘習爲果。
佛亦無報。雖觀少勝同皆未得法身故也。
是故滅後亦歸灰斷。六地已下斷疑。與前
二乘義同。唯不斷習不同支佛。以留此
習潤餘生故。既生三界非漏所牽故不
名報。別菩薩十法者。行既次第。從假入空
同前二教。但不得無報爲異耳。故云此人
雖斷通惑自知有生。若從空出假。以恒沙佛
法爲相。定入生死爲性。變易色心爲體。
無量四弘爲力。無量六度爲作。眞無漏慧爲
因。助假觀爲縁。假觀成爲果變易爲報。若
入中道即以三因爲相性體。無作四弘爲
力。無作六度爲作。因縁如止觀第五文。無
上菩提爲果。大涅槃爲報。次辨二土不同
中云夫生變易土三種不同者。於中二。先
標次釋。釋中自分三類不同。未斷別惑義當
入空。準例説者別教十住應在其中。以此
五人無伏別惑義。及以發心所期不同。故
自爲一類。并別十住及圓七信乃成七人。
而不論者在下第二義及佛界中明。次伏
者。言伏別惑者。即是迴向兼於十行十住。
十行義當出假。此即塵沙無明共爲別惑。縱
斷塵沙但伏無明亦秖名伏。故別三十人
同名爲伏。據理應攝圓教八信已上。而不
論者亦在下圓教中明。三斷別惑者義當
入中。故別教菩薩雖有次第三觀。若作十
法。從勝爲名。多從假中。據理秖云初地已
上何用兼論初住位耶。又初住亦應在下
文佛界中明。故知不合在此。而今文中通
云初地初住仍有少殊思之可見。以
道同故且合論之。應須細簡次第不次第
意約下釋究竟等作之。是故二土通明變
易。據於伏斷以判生處。若斷伏者重辨二
土因縁不同。言若斷伏者用順道法愛爲因
者。從斷説故。初地初住證一分中道法性。
以無明未盡。有中道法愛。以之爲因。言
云云者。不斷伏者則有五人不同。若斷伏者
則有二土位行不同。細分比説故云云云。
次佛界相性體爲三軌者。理性三軌也。由
觀理性以至究竟。於中爲二。先標次釋。
釋中十法又二。初釋十法。次廣料簡報。初
釋十法不同者。初三以對三軌。餘七成就
三軌。若據引淨名以衆生爲菩提相。豈
得以聞法種子爲了因耶。不失之名雖通
脩種。語其本性即取煩惱即菩提也。故知
此是本有性徳後七秖是脩得三法若因若
果。如是釋者可不異前。故知即指圓教
爲佛界也。是故前明生方便土應論圓
信故也。力中亦合云發三菩提。弘誓之心
具如止觀第一卷四弘中簡。約無作四諦以
誓自要期心極果。因縁云是二莊嚴者
顯説。智應亦具三。照本有三福亦具三。
助智嚴本果文可見也。次釋本末中。初總
擧。次空諦下。別釋中。空等者凡聖皆如也。等
者空等也。大論八十云。菩薩以何力故能
令佛與畜生等耶。答菩薩以般若之力故。
於一切法中脩畢竟空故。於一切法無所
分別。如畜生法陰界入和合故名爲畜生。
佛亦如是。善法和合假名爲佛。若人憐愍
衆生得無量福。若著心於佛起惡因縁得
無量罪。故於一切法畢竟空。故不心輕畜
生不著心貴佛。復次諸實相中無相。於
無相中不分別是佛是畜生。若分別即是取。
是故等觀。復次菩薩有二種法門。一者畢竟
空法門。二者分別法門。入空法門則等觀
一切無復分別。若入分別法門。二乘尚不
及佛。況畜生耶。故今文中約不分別邊衆
生。至佛皆悉如也。如即空也。次俗等中佛
記衆生當作佛。此是生與佛等。佛説本生
事。此是佛與生等。生與佛等。此是初在於
後。佛與生等。此是後在於初。故云相在。中
等可知。次廣料簡報中二。先正釋。次何者
下以諸所表釋成。初又爲二。先標佛地。次
釋。釋中先明下地定十。次明佛地不定。初
文者於中二。初正明下地有報遍在諸位
故云通途。所言分者以下後文釋報究竟
在佛故下地爲分。以報名通故故下地定
十。此中所引諸文皆通云報。唯大經文云
無上報。既其初後皆云分得。當知無上之言
亦是望下。次攝大乘下釋下地有報所以。
先引論。次何者下釋有生滅。初文中言就
佛界亦九亦十者。通途爲語。從初地去皆
屬佛界。地地有報。故定具十。故引此經。大
經仁王攝論並論初住已上文也。故下文從
何者下釋云無明分盡等也。攝大乘云因
縁生死等者。如止觀第七記。既云生死秖
是生滅。次何者下釋中又二初正釋次引大
論證。初正釋中二重者。前約智斷爲生滅。
次又殘下全約惑邊以論生滅。次引大論
中有喩有合。喩中耘如滅種如生。合可見。
又増道損生亦如生滅。生故感報也。次從
若就去別約妙覺位亦九亦十者損生義足
是故唯九。約現生後既有現報亦可爲十。
如大纓珞慧眼菩薩問文殊。具如止觀第
五記。三十生盡等大覺者。有本云。四十生
盡四十一生盡等並誤也。言三十者。仁王經
中一一地中分爲三品。即以一品爲一生。
仁王經中不立等覺。故三十生盡即入妙覺。
他不見之便以四十位或四十一位爲四
十生等。又約現生後論九論十者。有現報故
名爲有報。無生後故亦言無報。始自初入
變易土中受法性身既並無復隔生之義。
故無生後二種報也。故涅槃中純陀品云。我
今所獻食願得無上報。是則報中無上不過
於佛。何者下并四復次作所表釋佛報無
上。復引賢聖集釋五文意。復約五味判賢
聖集意。故至法華方名無上。稱歎之意良
有以也。賢聖集意者。亦如倶舍云。下無
升見上。例知二乘下智不了上智非正遍
知。約五味中初約乳云或入即假或入即
中者。依中論偈汎用即名。其實華嚴二教
未即機縁未合故。著或言。部中雖有無上
之教。爲帶別故部非無上。酪唯析空故無
或言。生熟二蘇言即言或例乳可知。唯至
法華體方是即。涅槃解即而行不即。次復下
開權者。至法華經復有二種入妙不同引入
及按位入故也。言又按其性相不論引入者。
如從伏位來入伏位。名爲按位。從伏惑位
入斷惑位名爲引入。今不論引入當位即
妙。妙體稱本無隔異故。三以偈結中二。先
明結意云縱横甚多者。於一一界各具十
法故名爲横。按次第起名之爲縱。雖若縱
若横無非三諦。故知實非縱横義言縱横。
雖非縱横以交互起不可分別。故雖千萬
起不可分別。若以下文諸意結之則令可
識。次正結中二。先正結次總結。初中云以
經論偈結者復有多意。一者法不孤立立
必有由。二者以偈結廣令易攝持。三者知
此無上十界遍一切教收大小乘。爲實施權
開權顯實等。意並可見。中論偈意本是一實
不可思議遍申諸經。故今用結百界千如以
成一心稱一切教故云攝得前多。大經偈
云通教同稱無常者。未見常理故。別教次
第滅於生滅。先内次外。佛界一切衆生即滅
盡定。又生下重釋者別教登地亦得寂滅故
須此釋也。七佛通戒偈者。過現諸佛皆用
此偈以爲略戒。遍攝諸戒故名爲通如増
一第一。迦葉問阿難。増一阿含具三十七品
及以諸法。四含亦出乎。阿難言。且四含一偈
盡具佛法及聲聞教。所以然者。如諸惡
莫作是戒淨。諸善奉行是意淨。自淨其意是
邪。是諸佛教是去愚。當知一期廣教不
出此也。小乘既爾例大亦然故用結之。今
對十界其理盡也。一切大小咸入其中。次
廣明佛法中爲三。初標所照。次唯佛下能
照。三是事下結意指廣。初文者還指前衆
生是佛智所照故云境界。次明能照中二。
先總明境智相契。次歴三語以明智相。文
但二語者以自他相對即名自他故闕不論。
初文中二。先法次譬。當知三法秖是不思議
廣大法界。次二語中二。先正釋。次從二法
下結意立妙。初文者照佛界名自照九界
名他者亦約顯説。何者佛非無九。九非無
佛。攝屬異故故各得名。次結中雖有本迹
之名。此是迹中之本。亦名權實亦名自他
也。以不言久遠之本。但云二法爲本。故但
屬迹。化儀不過現身説法。故約此二以明
自他故知且約果邊明佛法也。至方便品
釋十如中委明。三明心法者爲三。初標。次
來意。三正釋。初如文。次文者言前所明法
者秖衆生法佛法不出於心故先示之。若
爾何須復述。故但衆生下正述來意。次涅槃
下正釋又二。先明心體。次上能下明心所
攝。初文者。向言前法豈得異心今言心性
名爲上定。故心性之言其言甚略。應了此
性具足佛法及衆生法。雖復具足心性冥妙
不一不多。以心性觀則似可見。若以衆
生及佛而爲觀者則似如不逮。若以心性
觀彼界如界如皆空常具諸法。非空非具
而空而具。雙遮雙照非遮非照。亦秖是一念
心性而已。如斯之定豈不尚耶。言涅槃云
一切衆生具足三定者謂上中下。上定者謂
佛性即心法本妙。如止觀第五記。次明所
攝者。既異前法故須明攝。示心是攝非
謂攝他。先攝衆生但略指而已。次攝佛法
中二。先引華嚴。次釋經意顯佛法界。初引
華嚴等者。引華嚴二句三諦具足。從法界
去釋。又二。先釋經意。次又遊心等者下。重
釋二句結歸經意以顯心法妙也。初釋遊
心者心之所遊體是法界。不得更計能遊
所遊。此法界體是畢竟空故云如空。法本無
名假立心佛故云即假。經文雖爾語猶總
略。故重釋云又遊心等即百界千法三千世
間。次所謂去略引示相。假即衆生實即五陰
及以國土即三世間也。千法皆三故有三千。
釋遊心竟。次重釋如虚空者。具如止觀不
思議境。以自他四句推三千法縱横乃至
非縱非横四句叵得。次重釋諸佛境界者。
遍法界故故云上等佛法下等衆生法。次重
釋心者。衆生及佛不出於心。故無差別名
心法妙。是故結歸三無差別方名爲妙。思
意可見云云問下料簡。雖對心料簡意實亦
應對餘二簡何者亦應問言一一衆生何
故各具百界千法佛果已滿何須復云百界
千法。已云心法即餘二故。若不問餘二心
法之二既其不妙却令心法亦未爲妙。故
知義言應兼問二。具如止觀不思議境。若
理若修若結若譬須來此中。若失此意至
釋十妙妙反成麁。乃至第七卷末同申此
旨。何者乃至蓮華同譬此旨乃至本門久證
此旨。體宗用三同顯此旨。次釋妙者今一
家釋義名通義別蓋是常譚。又更略引小乘
名通以示其相。如中含第三。諸比丘歎舍
利子所説妙中之妙。然舍利子但説事中行
忍。是巧方便不損他境。名妙中妙。又四
十三。佛告諸比丘。莫求欲樂極下賤法爲
凡夫行。亦莫自苦苦非聖行離此二邊則
有中道成於眼智。歴一切法皆悉如是。又
四十九歴一切法皆云不空。又婆沙中問
佛何故説四諦爲食。答爲滿法身。如村落
食但養人身。故禪中善根能養法身。豈以
如是妙中之妙中道不空法身等名能定法
體。是故須以名下之義而簡別之。今尚不
取別教教道通教含中。況三藏教離斷常中
及阿含中離苦樂中等耶。又約部者尚不取
帶二對三兼一之中。況但空偏假而爲妙耶。
又約本門尚不取中間今日相待絶待。況
復今日兼帶妙耶。下去例然。正釋中先例通
別二門。次依門解釋。初通門中文自列二
妙。次釋。釋中二。先略叙二意次正釋。初文
又二。初正叙次破古。初文者既云此經當
知妙題兼此二義。故使今釋諸妙以二冠
初。故迹門十妙。一一妙中開多科目無不
二釋。言更無非待非絶等者。理性實是非
待非絶。秖向待絶約理論二不同雙非二
邊。更有中道之理。恐有人疑應更別有雙
非待絶之理。故便釋云文理倶無此待絶理。
已破無明已顯中道。故知雙非無復所顯。
故云破何惑等。次破古中牒前破意。以前
教中有麁有妙。故知光宅破昔意謬如前。
次正釋中自二。先待次絶。初待中二。先釋次
問答料簡。初文又三。初總叙來意。次正釋。
三妙義下結意。初文意者今家即以三教爲
滿。故對三藏爲半簡之。亦是常無常等者。
大小可爾。常等仍含以通教遠能通常理
故。故且對藏以爲無常。餘例可知。次正釋
中即以鹿苑對後三味中三教爲滿。下文
以涅槃在法華前者以同味故前後無殊。
又欲以今經顯獨妙故在後明之淨名滿
中云説法等者。具如淨名疏止觀第一記略
釋。次般若云。於閻浮提見第二法輪轉者。大
品十二諸天子云我於閻浮提見第二法輪
轉。是中無量百千諸天子得無生忍。乃至方
等法華亦望鹿苑以爲初轉。次明今經如
文。所以重叙前諸經者。明今經相待不應
對三教。文亦且同諸教所待故。亦指鹿苑
而爲所待。結中意者。一往以所待之麁對
圓爲能待之妙。諸味不殊與法華何別。故
須更有料簡釋疑。於中有兩重問答。先約
法。次約譬。初約法中。先問者。如上釋不
應法華獨稱爲妙。答中二。初總責。次別答。
初總責云今亦不尅教定時者但云從通
教去。且名爲滿亦不尅定通別圓中倶取
三教生蘇已去的取一時。那忽難云齊方等
來滿理無殊。又更與之故云縱令爾者別有
所以。從何者下別答中三。先釋。次引證。三
判麁妙。初釋中二。先約機。次約教。初約機
中又三。先總立利鈍二機。次歴味分別。三
此妙下判同異。初言利根者即圓別也。二
乘之人及通菩薩即此以論方便。別教雖帶
地前方便處處得入。是故此等更須生熟二
蘇調之。故此二味復名方便。云方等帶生
蘇論妙以待麁者。二乘鈍根於方等中得
生蘇益。帶此益故以論圓妙。熟蘇比説。今
經既無方便。故判文中今經與諸經雖同
名滿。帶不帶異故復不同。次約教者既並云
門故知是教可見。次引論證中雙證機教
爲説即教弟子是機。不生不滅帶不帶等已
如前簡。故註云云。中論偈云云者不能列
名直釋其義證利鈍根意。初句爲鈍餘三
爲利。亦且一往故云云耳。三判中還以論偈
意判。初句對析故云不即。此析拙故故名
爲麁。若能即空去釋下三句。初且通擧。言
此即空能通中道爲中方便。次從通中方
便去釋通別菩薩。雖能通中以帶麁故故
總名麁。通教中根帶於即空下根帶假。別
教亦然。是故皆麁。言直通者空即假中是故
名妙。此亦是判未得名開。開無復麁空假
皆妙。次問者問乳至醍醐同稱爲滿者。約五
味爲問也。由前釋云方等般若及以今經
倶通滿理。是則除三藏外倶名爲滿。其義
既混此云何通。答意者滿名雖同不無差
別。故作四航之譬。以解五味之譬。四航之
中三官一私雖同名官不無差別。教門亦
爾。通雖名滿所通處近如至中洲。別圓通
遠。如至彼岸若簡教道別到彼岸其路
紆迴。圓教官航方名直往。雖同名官所通
既近。及教道別何妨同滿而滿不同。釋絶
待中爲七。先通明四絶。次明二妙妙上三
法。三將四絶約五味判。四開權。五會諸
絶成妙。六將本迹等妙妙上三法七。判
横竪。初文約教顯圓。問若明絶待秖應但
一何故開四。以四相形與待何別。答若相
待中展轉明妙。前麁猶存。今論絶待絶前
諸麁。無可形待。又所以漸明四種絶者。爲
知圓絶極妙無過。前三被絶圓外無法。細
消文意各有深致。言隨情等者三藏生滅
生滅是事。事附物情故云隨情。通教即空
空即附理故云隨理三假之義今不暇釋。
意但且論展轉相望。以明諸絶顯於圓教
無復能絶。若委釋三假具如止觀第五記。
故此中圓絶廣引文證譬類釋出圓絶相状。
於中初正釋四教不同前三。如文。四圓教
中爲二。初正釋。次以空有二門判前所釋。
初文爲三。初依圓教出絶待體。次今法下
出今文意。三降此下斥僞。初又三。初引正
教出體。次大經下引經。三妙亦下以今意
會經。初文又二。初正出體。次明絶相。初文
者既云圓教若起説無分別。教所譚絶絶前
諸教故云亡泯。次豈更下明絶待相状。明
法界體一無復形待待誰爲麁等者明無
能待。能即是妙法外無法。待誰麁妙無所
可待等者明無所絶。所即是麁法外無法
故無所絶。次引大經中三。謂法譬合。三
會今經意中二。先會次若謂下破情計。若
謂有能絶此計大於所絶。何者若於所絶
起計猶有能絶之大。於能起計計大於所
故云大有所有。能翻成所故不名絶。次今
下正出今文絶妙之相又二。先出。次引證。
證中二。先證非見聞等。次證不可説示。
初文二。先引次釋。次文二。先引次釋。釋
中二。先總次別。總中但云亦是絶歎之文。
即指經中絶歎文也。別中又二。先釋。次引
文三證。初文者不可以相待示。不可
以絶待示。待絶倶絶故名滅待滅絶。次又
云下引文三中初引今經。空爲能絶。此
空亦空能所倶絶。次引中論者。借成今文
待不名絶。若法爲待成者。待麁而得妙是
法還成待者是妙還成待。今妙不因麁。故
云無因待。既無所待麁。亦無能待妙。妙
即所成法。既能所倶亡。故云亦無所成法。
此引中論以絶破待。待謂縁生故唯絶
無待。故且引絶以證今經。持絶倶妙同在
法華亦非碩異。由待知妙妙體是絶。絶
亦無寄妙體無二。華首文意亦同此也。故
引華首成中論意。次從降此已下斥僞
顯正。若未見理徒謂爲絶。若論文意非
必見理。但應六即以判絶理。是則六即名
爲六絶。於中又二。先明斥僞。次若能下
擧正顯僞。各有法譬。初文法中又二。先直
明僞。次乃是下出僞相。僞即不絶。又二。先
出僞相。次何者下釋僞所以。由心慮故。次
擧譬僞故不絶。次若能下復初顯正。如黠
下擧譬顯正。初言寰中。如止觀第六記。
名字如塊眞理如人。無明癡犬逐名言塊。
種智師子得理亡名。故知言語從覺觀生。
息覺觀則名言絶。言思絶則待絶亡。妙悟下
明二門。門能入絶門從教入故。如快馬下
譬入門之人。此中多意不復委釋。尋意可
見。次二妙妙上三法者。欲明三妙在於法
華方得稱妙。故須二妙以妙三法。故諸味
中雖有圓融全無二妙。三被妙已故三即
妙。故上文云此妙即法此法即妙。故得三法
皆具於十。成三十妙良由於此。問向釋妙
云待絶倶絶方名爲絶。今何以言待絶二
耶。答前明絶待故須倶絶。今述經意故須
雙明。經意雖雙理無異趣。以此倶絶對
前稱待。所待未會會方名絶。是故此部得
二妙名。三將四絶約五味者。應更判云乳
味二絶一麁一妙。乃至熟蘇二麁一妙。今經
唯妙但是文略。四開權者開諸味中麁耳。五
從問下會絶成妙中。先問次答。答中又三。
先會次從又下判能所。三從如迹下約本
迹以釋能所之意。教與本迹及以觀心展
轉相絶。何者不由迹中圓融之説。故不能
知本地長遠之本。若本遠教興故使迹絶。
本雖絶迹豈即説遠能知心性。若語心性
迹本倶絶。故云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一彼殊
故。故知徒引遠近未了觀心。遠近自彼於
我何爲。如貧數寶此之謂也。第六今將下
意者。迹中意者。九界衆生皆開顯故。本中意
者雖開權竟事須顯本。權迹望本迹猶名
麁。觀心意者若不觀心安知己他因果心
妙。第七意者四各有絶故名爲横。今三從
圓迭至觀心故名爲豎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四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五
 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別釋中二。先結數示妙。次正釋妙。初
文中三麁一妙者。且以但麁對獨妙説。餘
之三味麁妙相帶故略未論下文具列。於中
二。先結數。次若破下示妙。初文中云本迹
等者。本迹各十具列在文。若觀心十並皆附
在諸文之末。或存或沒不別開章。既其觀心
寄在諸文之下。今但約迹本兩門各具十
妙義各攝於心佛衆生。今初迹門十妙者爲
二。先列次釋。釋中爲五者。第一中云廣解
五章一一廣起五心者。故今釋名迹十妙。
中望前七番以成五心。唯少開合及觀心
等。並散在諸文故也。故今標章起念引證
起信生起起定。況諸妙下處處皆然。并觀心
起進開合起慧五心足也。故更列五番意
在於此。初標章者。非獨直標十名而已。兼
標章内一一諸科。如境具標六。智列二十
等觀文可知。釋者事須略述諸科文相大
體攬下觀今。粗亦可見乃至一一妙中皆先
列竟末後説意。如境妙云境是所師。智云
導行等尋之可知。標感應中水譬感月譬
應。不升不降感應道交。神通中報得在天
脩得如仙。作意在藏。體法在通。無記在別
圓初地初住。遠近者大通名遠爾後名近。
二引證中。先指處。次正引證。境中言智慧
門者慧家之門即理爲門意也。三法中且指
乘體以爲眞性。感中我即是應思衆生衆生
即感也。佛眼六道等思之可見。神通中六
瑞且擧入定。三生起中二。初正生起。次前五
下結成。自行化他各有始終。故知心佛衆
生皆有此意也。次正釋中。十文不同。初釋
境者。先列章。次列數。次數意。次生起。後廣
解。生起中。初正生起。次始從下結示。始從
無明即十二因初也。實際即一諦也。初正生
起中。云初十如是此經所説者。此是今經實
相之境。又是一部三妙之文。次因縁境。雖
擧三世生滅因縁。已下三種以三世爲本。
次四諦者。示其因果令脩道滅。非佛出世
焉知此名。苦集是俗道滅是眞。餘文可見。
次正釋因縁中。自爲四章。初列四章。次釋。
釋中先雙擧界内界外各二種以定根性。次
釋釋中三。先重立界内利鈍二根。次引論。
三釋。釋中二。先簡。次釋。簡中言自在天者。
一切外道皆悉尊於三仙二天。如止觀第十
記。世性者計二十五諦。如止觀第十記。微
塵者計於衆塵和合而成。以外人不知業力
縁故也。此正下正釋。釋中爲二。先正釋。次
料簡。初正釋中四。初略立。次引證。三過患。
四釋名。初文者。以知無明造故不同外計。
次引證中三。先引。次釋。三結。初文中非自在
者諸邪計中且擧初計。次無明下釋。當知下
結。三人天下明過患。又二。先出過。次引纓
珞文證。言經又稱等者。生已復生生生不
已。故云十二牽連等也。此十二下釋名。新
秪是念念續起。次料簡中云纓珞中無明
縁行生十二則一百二十支者。準彼經第
四釋十二因縁云。從無明縁行便生十二
支。乃至有縁生老死便生十二。既以未來
二支合説。則始從無明來至老死有十一
番。此十一番但十箇中間一一皆生一十二
支。故十中間有百二十。若依今文乃成一
百三十二支。以開生死爲二番故。雖開合
不同大意不別。今雖開生死結數依經。
是故但云一百二十。初是癡等者既十二支
無明爲本一一復具一十二支。當知支支皆
具無明乃至老死。縁起縁生者先問也。從此
同是去答。婆沙雜楗度中問云。縁起縁生
有何差別。彼文答云。或有説者無有差別。
何者如伽羅那經説云。夫縁起法一切皆是
有爲法故。云何縁生。一切縁生亦是有爲法
故。今文略云同是有爲法故。亦有差別去彼
論云然亦有差別。故有説者云因是縁起果
是縁生。如因果義事所事相所相成所成續
所續生所生取所取亦如是。事如因所事如
果。乃至取亦如是論中初但云因果
次開對二因二果
復有説者。
過去是縁起。現在是縁生不云
未來
復有説者。現
在是縁起。未來是縁生不云
過去
今文略無此二
解。復有説者。無明是縁起。正是今文第二解。
復有説者無明是縁起。老死是縁生。十支是
縁起縁生今文無
此解
又尊者富那奢説應作四
具如
今文
四句中初句以未來果支爲縁起等
者。謂因能起果非果生因。以過去爲縁
生等者。因能生果非果起因故。阿羅漢果
不復起因。第三句者謂除前二句相已。取
過現果及餘凡夫現在五支等。此是論文諸
師異解不須和會。次引法身經説與論文
同。因是縁起即無明也。從因所生即是行也。
和合謂結業成就。從和合生。謂識等是。愛
取至老死亦復如是。言中道者離斷常耳。
論文又云復次起所起等如前。次推三世中
云三世皆有十二者。推因知果等如今所
説。三世倶名因果。而支數多少不同者。具
如倶舍云。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如
止觀第三記。現在既望過未成十二。當知
過未亦自相望各有過未故各十二。今且從
現故但十二。次釋十二時中識心眷屬者。
謂三陰也。論文又問云何具上三受。答三受
悉能爲愛作縁。何者愛有五種。一者求樂
受愛未生樂受欲令生故愛。二者不欲離
樂愛已生樂受不欲離故生愛。三者不生苦
愛苦受未生欲令不生故生愛。四者欲速
離苦愛已生苦受欲令速滅故生愛。五者
愚愛未生不苦不樂欲令未生不生已生欲
令不失故生愛。爲是義故三受縁愛。問
愛取何別。答愛増廣名取。復有説者。下者名
愛上者名取。復有説者。若愛能生煩惱。是
名受縁愛。若愛能生業。是名爲取。次釋一
刹那者。倶舍亦云連縛等四刹那是其一也。
具如止觀第七記。次料簡問答中。論又問
何故不立病爲支。答具如
今文
欲界衆生尚有如
薄拘羅者。況色無色界故不以病爲支。準
例老亦不是一切常有故不立支。問憂悲
是支不。答以終顯始者。始謂老死。終謂憂
悲。以見憂悲必有老死憂悲既苦老死必
苦。又云憂悲等法散壞有支。猶如霜雹。是
故非支。論又問三有爲相何故生相獨爲一
支。老死二法共爲一支。尊者波奢説佛知法
相無能過者復有説者生能使法成立老
死使法不立。復有説者法起時生勢用勝。法
滅時老死勢用勝。論又問無明有因不等具如
今文
若有云何不立十三十四支。若無無明不
是無因老死不是無果耶。答應作是説無
明有因老死是果。但不在有支中何者
餘如
今文
復有説者無明有因謂老死等。如文。
彼料簡文又約増數釋十二縁。當知有一
種縁起法。謂一切有爲法。復有二種縁起法。
謂因果復有三種縁起法。謂煩惱業苦。復
有四種縁起法。謂無明行生老死以現八
支攝在過未故也。又有五種縁起法。謂愛
取有生老死。以過現七支攝在現未故也。
復有六種縁起法。謂三世各二謂因果也。
復有七種乃至十一文中不列指在他經。
大經十四増數文同婆沙。次文又料簡。問
此十二支幾欲界色界無色界。答有説唯有
欲界胎生具有十二。有説欲界十二色界十
一無色界十色界應云識縁六入。無色應
云識縁觸評者曰。應作是説三界皆十二。
又問如色界無色界無名色云何具十二。
答初生色界衆生諸根未猛利名名色。無
色界雖無色而有名。故云雖無色根而有
意根。彼應作是説識縁名名縁意入意入
縁觸。以是義故一切十二。又婆沙中毘婆
闍婆提説無色有色。若育多提婆説無色
無色何者是耶。答佛經中説名色縁識亦應
有色。又餘經説壽煗識三常相隨逐。無色既
有壽識云何無煗。又餘比丘説除四陰説
識有去來生死者不應爾。如從欲界生無
色界。經二四六八萬劫斷色。後生欲界還
生色者。入無餘界應更與行相續。欲令
此過故説無色有色。言無色者此依
何經答經云解脱寂靜過色入無色者故知
無色。又云色離欲無色離一切入涅槃
故知無色此二云何通何者爲勝。答説無者
勝。若爾説有者云何通。答未了義故。問引
經云何通。答欲有名色無色無也。欲有三
法隨逐無色無也。色續論者有四句分別。無
色續色。色續無色。餘二句可見故知無咎。
論又譬樹者過去二支爲根現在五支爲質。
現在三支爲華。未來二支爲果有華有果謂
凡夫。無華有果謂學人。無華無果謂無學。
無生中六。先立意。次立根。三正釋。四引證。
五擧譬。六結名。總而言之秖是四句破假
相性二空故得幻化即空之名。前五文可見。
結中先譬次合。譬中云如藤蛇者亦可喩圓
門本有。今通喩無生辨異可知。三不思議
生滅中五。亦先立意。次爲利下通立兩根。
三正釋。四諸論下行相。五結名。前二可見。
三正釋中二。先引經。次釋經意。四行相中
三。初叙性計。略述兩計餘兩可知。言無沒
等者無始時有未曾斷絶故云無沒。非善
惡性故云無記。含藏種子出生一切。次若
定下略斥性過。又二。初略斥。次況出過相。
初言若定執性實者。計黎耶爲眞是自性。
計爲無明是他性。定計自他能生諸法法
則有始。有始故同於冥初則不出二十
五諦。當知此計不出三藏所破。豈得成於
別教因縁耶。次尚不下況出可見。三今明下
立正行相又二。先自破計。次若有下爲他
四説。初文四句推無明如四句求夢。具如
止觀第五文。彼意在圓今文在別。次爲他
中三。法譬合。合中二。先總。次出界下別明
相状。又二。初出界内。次界外。此界内外義
通四種。故云界内如前。即前二種前二指
前竟。次出界外中二。先略標。次引論釋相。
又二。先引論文。次縁者下釋彼論文以成
今意。論列四障今具釋對。於中二。先正釋。
次過患。初正釋中二。先略釋次還如下與界
内辨同異。初中言三種意生身如止觀第
三記。次辨同異中二。初明相同。次此十二
下明義異。次彼論下明過者由此十二故
障於四徳。由無四徳故不得入於無障礙
土。五是爲下結名。可知。明圓十二縁中
爲四。先立根。次即事下立意。三引證。四結
名初二如文。引證中三。先引。次無明下釋。
三故言無明下結。初者。大經十二因縁名爲
佛性。佛性即三因也。即是中道者。二十五
云。善男子生死本際凡有二種。一者無明二
者有愛。是二中間即有生老病死之苦是名
中道。如是中道能破生死故名中道。以是
義故中道之法名爲佛性。章安釋云。中間唯
有識等云何言老死。答下文云現在世識
名未來生。現在六入等名未來老死。又作
三徳三觀以對三道。又如寶篋經中釋十
二支。一一並明三觀之義。彼去來品文殊白
佛。去來是何義。佛言。來者向義去者背義。
不來不去是聖行處。癡是去義不癡是來義。
非癡非不癡是聖行處。乃至老死亦如是。又
約我無我常無常等皆作此説。當知向是
生死背是涅槃。不向不背即是中道。又下文
中道品云。佛説中道無二法故。二乘乃至
凡夫亦能生信。佛告文殊明無明無二故
成無三智。此謂中道具足眞實觀於三諦。乃
老死亦復如是。又云。若無明有者是一
邊無者是一邊。離邊此二中間無有色相
可見無相無待是謂中道。乃至老死亦復
如是。問中道是何義。答末陀摩經中自注云。
末者莫義。陀摩者中義。莫著中道名末陀
摩。釋之可見。次判中先重叙。次判判中二。
先判後結。判中先四教次五味。初四教者。又
二。先列。次判。先列即是展轉迭出巧拙最
後方妙。初中三藏。次若無明下通教。次若無
明下別教。次若言下圓教。一一皆先釋。次引
經論證成可見。初三藏中者。從三生二謂
煩惱生業。從二生七謂業生苦。從七生三
謂苦生煩惱。三世合説故也。毘伽羅論如
下第六記。次判可見五味如文。結文可見。
次開中爲二。初總叙三麁次正開又二。初
開前兩因縁。次開第三縁。初又爲四。初略
開。次引信解譬。三如來下釋。四結。初如文。
次引信解中具如品中釋。云成窮子物者
本是長者之物。謂如來藏子性不殊故云子
物。當知如來本有即子本有。故一切諸法皆
摩訶衍。又大經二十五云。善男子。觀十二因
縁智慧是阿耨多羅三菩提種子。以是義故
十二因縁名爲佛性。又云。一切衆生雖與
十二因縁共行不知。以不知故無有始
終。十住菩薩但見其終不見其始。諸佛世
尊見始見終。以是義故佛了了見。衆生
不見。是故輪轉。次如來下釋意。次從今
決了至即是開。兩種因縁論妙者結也。前
之兩教雖有佛菩薩大判並屬二乘之法。
故今決了即是開彼藏通兩種十二縁也。次
開第三中二。先略引大經明開次結。初文
二。先引經。次昔慧眼下釋經意。又二。先
釋。次故云下重引經文以證所釋。言
眼見故而不了了者。此是別教十住慧眼之
位。全未見性名爲不了。又若約實道即
是相似見性亦得名爲見不了了。今皆開
之令見不空。此即下結。此即是開別教
故云第三。第四觀心中三。先法。次譬如下
譬。三一念下結位。初文二。先立。次引證證
中二。先證。次空慧下釋經意。次譬中二。先
譬。次既不爲下合具足四徳。結中四。初結
成觀境。次觀此下結成能觀之觀。三其心下
結成秘藏。四恒作下結成六即位
第三釋四諦境自爲四別。初文自爲二。
先出他解中又二。先述。次略斥。初文者。有
勝鬘師釋彼經中聖諦之義名爲無邊。彼
經但與二乘對辨故唯得立作無作名。古
人既無四教判釋。但以大小相對明諦。然
勝鬘師於大乘中。唯以佛果而爲究竟即
對二乘名爲有作。經文自以有量轉釋有
作。二乘既是有量有作。當知大乘秖是無
作無量。次即判釋。約行約法分作無作。作
謂造作故是行也。量謂數量故屬法也。小
行未窮不名無作。法未究竟不名無量。
經言者亦勝鬘經也。依經重釋作無作等。彼
經云。有二種聖諦義。謂有作無作。有作者
有量四聖諦也。何以故。非因他知能知一
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修一切道。今文
除上非字改下能字爲非字者。意顯小乘
從教得故。經云非因他知者。意顯所證
非從他得。自知己法亦可分名能知一
切。今初先釋有作。言因他知者。二乘既未
堪聞法界理。但從佛聞四諦聲教。依此
教行知是有作行也。次釋有量者。上來但
聞小乘之法攝法不遍故云非一切知。當
知行法兩種相顯共成小乘人也。次釋無
作無量者。對小明大故言無作無量。經云
無作聖諦者。無量四聖諦也。何以故。自知
一切受苦。一切受集。修一切道。證一切滅。
如是四聖諦義。唯有正覺事究竟也。非二
乘事究竟。古人不了見經唯有正覺之言便
推極果。此是別教教道之説非初發心畢竟
不別。於中先釋無作。佛所知滿不復更作
故名無作自力知去重釋也。有二義故名
無作。一者自力知異從他聞。二者一切知
異有量法。從知者去釋能知者以屬於行
即是無作。所知一切即屬於法是無量也。此
即大乘行法相成成大乘人也。次云如此
釋者。雖唱四名者略結斥也。謂作無作量
無量但成二義者大小二義也。此且略斥後
猶廣破。次正釋四種四諦中標列釋。釋中
二。先正釋。次破古。先正釋中三。先所依
正教。次明立法差別意。三正釋。初文云
其義出涅槃聖行品者。第十一第十二經廣
明聖諦今多依彼。然聖行中明四諦義兼
含大小。若解生滅及以無量其文則顯。無
生無作文稍隱略。具如止觀第一記。然彼
經文三藏四諦文。中以略明四種四諦竟。
後文廣釋耳。具如止觀第一記。次文者。問
何故立四種四諦之殊。答諦本無四諦秖
是理。理尚無一云何有四。故知依如來
藏同體權實。依大悲力無縁誓願。物機所扣
不獲而用。機宜不同致法差降。從一實理
開於權理。權實二理能詮教殊。故有四
種差別教起。涅槃實後暫用助圓故。須具
用偏圓事理。故今引之以顯誠證。三偏一
圓界内界外各一事理故成四種。正釋中文
自爲四。初明生滅四諦者又爲五初立名
所從。次然苦集下明立四所以。三雜心下
釋相。四次第下明安立次第。五聖者下釋
名。近代章疏皆釋名居初次出體辨相。此
一家立義不以釋名等爲要但在立意所
以。得經宗要明觀行所歸。若釋餘經當機
説法。一處一會一門一行。隨禀隨入並益並
當。故若諦若縁若度若品當文咸會。若依法
華凡銷一義皆混一代窮其始末。施開廢
等教觀之相。是則説者眞得法華之正教。行
者眞得此經之正理。教行相循佛旨斯在。
故一一義下皆先分別次明開顯。次約觀心。
如此釋經方名弘教。五意不同初文可見。
次意者。苦集秖是世間一法。道滅秖是出世
一法。三釋相中二。釋結。釋中總有三文。初
雜心者。世出世法因果性殊。而因必趣果因
果類異故使四殊。次大經者。陰入是重檐凡
夫不捨二乘不荷。菩薩捨已能荷故云捨
檐能檐。逼近迫驅也。在近不離常爲驅逐。
三界恒爲此苦繋縛。見愛二種和合聚集故
招當果。道品雖多戒等攝盡。故略擧三以
明法相。四諦之下八相雖異除苦集觀不
過苦等故略擧之。果以因爲本苦以集爲
本。道諦能除故得名也。苦本若去其苦自亡
故但須除本。子謂二十五有因。果謂二十
五有果。因若滅已其果必喪。自有因亡果身
仍在。今從遠説故云子果。故知但脩出世
因。以除世因。故引遺教以證二因。又此諦
名有通有別。別在身心通約一切。如四含
中歴一切法無非諦觀。又婆沙中舍利子
爲摩訶拘絺羅説多聞法。聖弟子如實知
食。知食集知食滅。知食滅道。云何知食。
謂摶等四食。云何知食集。謂若當來與愛
喜貪倶。云何知食滅。謂如實知當來有愛
喜貪倶。彼彼樂著無餘斷捨吐盡離欲滅息
沒是名食滅。云何知食滅道。謂八支道。乃
約八苦等悉皆如是。此是約十二頭陀
中初乞食釋。餘文一一乃至十二縁無非四
諦。又如思益四諦品中云。四諦者。謂世間
世間集世間滅世間滅道。世間者。五陰也。世
間集者。貪著五陰也。世間滅者。五陰盡也。
以無二法求五陰名世間滅道。又婆沙中
云四諦體性何者是耶。答阿毘曇者作如是
説。五取陰是苦諦。有漏因是集諦。數縁滅是
滅諦。學無學法是道諦。譬喩者作如是説。
色是苦諦。煩惱業是集諦。煩惱業滅是滅諦。
定慧是道諦。阿毘曇中正量部異師爲譬喩
者。毘婆闍婆提説。八苦是苦是苦諦。餘有漏
法是苦非苦諦。生後有愛是集是集諦。餘
有漏法是集非集諦。生後有愛盡是滅是滅
諦。餘一切滅是滅非滅諦。學人八支道是道
是道諦。餘一切法是道非道諦。若爾諸阿羅
漢但成就苦滅不成集道。何者後有愛已
斷故。羅漢非學人故。學人八道非羅漢得
四四諦。次第義者又二意。前約教。次約行。
準此二義倶先麁後細。婆沙廣説世法麁出
世法細故前明世間。就世出世法各論因
果。果前因後者果麁因細故也。五聖諦者下
釋名。聖者正也。人既是出世聖人。故法亦是
出世聖法。從對他邪而立名也。諦有三解
注云云者。不先列名。次直釋云自性不虚
四皆實故。次義具如遺教云由見諦故得
不顛倒法。既云聖正故見者無倒。第三義
言能轉示他者。由前二義爲因故自行滿。
則能轉於四諦法輪。又前二義中以由此四
性是眞實故。能令見者得不顛倒覺。覺者
諦智也。故知四法皆須審知。又轉法輪時
於一一諦皆生四行。謂眼智明覺。今文語
略故但云覺。故婆沙云。諦是何義。答審義是
諦義。實義不顛倒義不異義是諦義。今文合
初兩義審實不異故但三義。第二與論名同。
第三名者如云苦我已知不復更知。如汝
所得與我不異。餘例可知。次無生者又爲
四。初得名。次苦下釋相。三又無生下結名。
四聖諦下指廣。初文者。從界内理以立名。
次釋中二。先釋。次引證。初文準思益等經。
如思益云。無生四諦者。知苦無生名苦聖
諦。知集無和合名集聖諦。於畢竟滅中
無生名滅聖諦。於一切法平等不二名道
聖諦。今云苦無逼迫者。對破三藏苦逼迫
相餘文依經。但語略耳。次引證中言習應
苦空等者。大論三十七云。習者隨般若波羅
蜜脩習。不息不休是名相應。譬如弟子隨
順師教是名相應。又如大品舍利子問菩
薩摩訶薩。云何脩習與般若相應。論釋曰。
舍利子知般若波羅蜜難可受持。恐行者
誤故作是問。大品佛告舍利子。菩薩摩訶
薩習應色空受想行識空。是名與般若相
應。乃至種智亦如是。今釋四諦引彼中間
四諦一科即通教義也。三結名中亦三。先略
結。次引證。三正結。由因生故而果得生。是
故生。名從因而得。故今釋無生兼從因滅。
因本不生況復果耶。故云集道即空。空故不
生集道。次引證者。四諦即本不生故擧解
苦無苦。三例可知。三是故下結。四指廣者。
前生滅中已釋聖諦名及以次第故今略指。
不指次第者。雖倶無生而不無次第但
是文略。無量無作準此可知。次無量四諦者
又爲四。初得名。次苦有下釋相。三大經下引
證。四是名下結名。初從界外事以立名。又
無量之名從竪從横具如後説。次文可見。
第三引證者。大經十二云。善男子。知聖諦
智凡有二種。一者中智二者上智。中智者。
聲聞縁覺。上智者。諸佛菩薩。善男子。知諸
陰苦名爲中智。分別諸陰有無量相悉是
諸苦。非諸聲聞縁覺所知是名上智。如是
等義我於彼經竟不説之。知諸入爲門亦
名爲苦。知諸界爲分。亦名爲性亦名爲苦。
知諸色壞相。知受覺相。知想取相。知行作
相。知識分別相已上
苦諦
知愛因縁能生五陰
餘如
苦諦
知滅煩惱是名中智。分別煩惱不可
稱計。滅亦如是不可稱計餘如
苦諦
是道
相能滅煩惱是名中智。分別道相無量無
邊。所離煩惱亦無量無邊廣如
苦諦
亦可分於中
智爲二聲聞屬藏縁覺屬通。上智分二菩
薩屬別。諸佛屬圓今從總説。且言分別名
爲上智以屬於別。四結如文。次無作者又
爲四。初得名。次以迷下釋相。三大經下引
證。四一實下結名。初文者。從界外理以立
名。爲對前三立當分義故云界外理。理
實全指界内生死煩惱是也。次釋相中二。
先釋者。以迷理故菩提是煩惱。即理性眞智
菩提。何者是耶。界内見思是也。生死涅槃例
此可解。次即事下略結。煩惱生死是事菩提
涅槃是中。無始時來任運而然。非久思非
暫念無有宰主故云無誰。性本自然故無
造作。是故此四倶名無作。問此即結名何故
下文復更結名。答此中爲成無作相故便
云無作。下文總結唯一諦故名無作。次引
證中云大經云。世諦等者。彼又約世諦即
第一義諦廣釋。釋世諦即苦集第一義諦即
道滅。欲令衆生於苦集中而見道滅故云
即耳。其實無有二法相即。故總結名中四
諦秖是一實。一實秖是三徳四徳。是故雖有
四名四實無四。一尚無一云何四耶。故亦
不次而論次第。若釋名出體亦具當分跨
節二義。四教審實理四教種智覺同教教主
轉秖是一音之教。如前可知。次從然下廣
破古師。先依勝鬘重立無作四諦。彼勝鬘
師但以一滅爲無作者故知非圓。於中爲
四。先重叙勝鬘師意。次叙達磨破三答下
明勝鬘師救。四今難下今家判。初文爲二。
先指彼所立。次何者下釋彼所立。初文者。
觀彼經意合從無作以立意旨。彼師別
指一滅歎釋是常是諦是依。釋中二。先釋
三。次釋一。次引達磨欝多羅難者又二。初
難次結。初文難者。依彼經文道亦是常。何
故總判三爲無常。言如衆流入海等者以
道常故諸法皆常。如衆流入海同一鹹味。
次那云下結。彼判道等三皆是無常。道既是
常故知餘二謬判。三勝鬘師救意者。若以
理爲言四諦皆常何但道諦前苦滅諦下釋
滅是常。從無始無作下釋道是常。説如來
法身下釋集是常。言如來藏理本是法身是
故名常。説苦諦隱下釋苦諦是常。明如來
法身爲陰所覆理體是常。二乘於四不顛倒
境不見不知者。明二乘人非但不見亦乃
不知如來藏理。此是有量不知無量。今
欲顯説下明向雖説四諦是常猶未顯現。
若顯説者灼然如前一常三無常從有對
去次約顯説苦集道三猶是無常。有對治
故道是無常。障須除故。集是無常。身須
顯故。苦是無常。是故且説滅諦爲常。四今
師難又爲三。先斥。次從當知下今師結判。
乃是無量四諦之中。別指滅顯位在初地名
爲無作。三從涅槃下引大經證結。次判中
然前所列四四諦相。從淺至深是辨優劣。
未是灼然判其優劣。所以判者今法華經
約此四諦。爲是何教四諦所攝。故今此經獨
得稱妙。所以須此判麁妙來。若秖判四教
中圓名之爲妙。諸經皆有如是圓義何不
稱妙。故須復更約部約味方顯今經教圓
部圓。是故判中又分爲二。先約四教判次
約五味判。若不約教則不知教妙。若不約
味則不知部妙。下去一切判麁妙文悉皆
例此。初約四教判麁妙中教行證等例下
乘妙。應約位判。四教並以外凡爲教。内凡
爲行。聖位爲證。前之兩教但證眞諦是故
倶麁。別教若準上下諸文。應云證融教行
不融。以從初地證道同故。此之玄文凡判
別義未開顯邊多順教道。今此亦然教譚
中理是故名融。行證次第故名不融。若作
證同應如前説。倶融是圓是故稱妙。次約
五味中言一破三者圓破通等。二不入者
藏通不入中也。二一雖入一教不融者。於
圓別二教雖倶入中。別教不融。熟蘇一破
二者圓破通別。一入一者別入中也。一不入
一者通鈍根也。一雖入一教不融者重判別
也。次開麁者二。標釋。釋者若但判不開妙
是麁外之妙待對宛然。諸不了者咸謂待麁
爲妙妙反成麁。如前引中論云若法爲待
成是法還成待。故今開之無復所待。即彼
所待是能待故。能所名絶待對體亡。故中論
云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是故須此一
門開前三教之麁及彼四味中麁。下去諸法
例此可知。又欲開諸經先叙諸經不開之
意。方顯今經開義異前。今文先叙諸經意。
次如是下正開。初文者準例亦應通叙華嚴
方等二種四種。文無者略。於中二。先叙諸
經意。次重約教約理等判。今且叙二味四
經一論不同。初大品中云一切法趣本是圓
教三諦之文。今且離開以證三義。初即空文
即是下色尚不可得文也。經文不次故前釋
即空。後列二義以對三句。次引論文釋成
大品。然中論偈文本是三意。諸文義用以初
證藏。下文既云已聞大乘十二因縁。故知
偈文局在三教故今依文且證三意。下文
自有兩品屬藏。無量等者。無量則從圓出
三。此下三經同醍醐味。經意具如諸餘所
説。法華可見。涅槃言追者退也。却更分別
前諸味也。泯者合會也。自法華已前諸經
皆泯。此意則順法華部也。至大經中更分
別者爲被末代。故大經中具斯二説。於中
又二。先列二品文意。次解釋。初如文。釋中
但釋追泯。於中又三。先列。次釋。三如此下
結意。釋中二。先釋。次料簡。釋中但釋初句
次餘三句例初句中意。其理既即故説不可
偏言那可偏作生生而説者此中意圓不偏
説故名不可説。若止觀破法遍中明圓理無
説故不可説。今爲成教從説便故。故知一
句皆具四句。次料簡中。問佛何故作偏解
耶者。問意者義意既通佛於經中何故但將
第二句而解初句。答意者若解第二即是初
句。即解三四同於初句。次或三種下重判
權實。前已明諸經若開若合。今欲開顯故
更重判多種權實是權咸開皆令使妙。初
可説不可説兩番可解。次從或四皆可説爲
麁者有言教故。或四皆不可説爲妙者契無
説理故。或四可説有麁有妙者實語是虚語
故麁如説而證故妙。或四不可説有麁有妙
者契如實理故妙起默然見故麁。或四可
説非麁非妙者當教文字體非麁妙故。或四
不可説非麁非妙者當教之理亦不當麁妙。
雖有妙及非麁非妙猶屬相待有麁有妙。
次從如是等下皆開其麁令入今妙。於中
又二。先開。次借光宅義以顯成妙。言四皆
不可説是位高等者既開權已皆至究竟不
可説理。即與妙經廣高長同。故用所開次
第對之。準例諸科並應皆對廣高長義。但
此元是光宅立之於此非急故餘不論。句
句至極故是位高。皆可説者。一句皆可作
四句説故是體廣亦可説亦不可説者隨機
説故故是用長。觀心可知者。觀心即空故見
生無生。觀心即假故見於無量。觀心即中
故見於無作。一心三觀於一念心見四四
諦。前是廢權觀後是開權觀。若論觀諦豈
無觀心。但上來諸説皆約教門若施若廢。今
辨觀心則向所明居于一念。若境若智同
在一心。故須更明以顯妙行。次釋二諦。先
標列。次正釋自四。四中初文者又二。先叙
他失。次辨今得。初文又三。先通明失。次別
顯失相。三古今下總結。二諦之名顯於餘教
故一代所出其名最多。能詮既多所詮難曉。
故弘教者爲茲諍生。碩大也。次妙勝下別明
失中二。初明聖者往因。次然執者下近代凡
執。初文又三。初引經。次二聖下況斥。三問
下料簡釋妨。初文引妙勝定經如止觀第
三記。次文可見。三釋妨中二重問答以辨
諍位。二聖在因何位生諍。故須從近以二
生爲問。復重遮言二生之前又亦不應墮
於惡道。答中二。先通指二生之前。次又二生
下別約教簡示。初意者。自始發心至此已
來皆名爲前。何必近惡道出即至二生。次文
中言爾前者齊初僧祇初皆名爾前故容
有墮。以此菩薩至第三祇始離五暗方
乃不墮。何必第三阿僧祇末始惡道出。次問
答中先問中引金光明者難後三教無墮
落者。何故十地猶有虎狼等畏。後之三教並
有十地故以爲難。畏故具惑具惑故墮。何
故云無墮落惡道。故引彼經第四爲難。彼
金勝陀羅尼品十方諸佛同時説十番陀羅
尼以護十地。如護初地云若有善男子
得陀羅尼。名依功徳力是過去諸佛所説。
若誦持者永離師子虎狼等怖。乃至第十地
亦各有陀羅尼等。彼經十地既爲虎狼。所
害。那言三教無墮落耶。答意者亦二。先通
答次別答。初文者。意引大經二十云菩薩。
雖見是身無量過患具足充滿。爲欲受持
涅槃經故猶好將護不令乏少觀於惡
及惡知識等無有二。何以故壞法身故。菩
薩於惡象等心無恐怖。於惡知識生怖畏
心。何以故是惡象等唯能壞身不能壞心。
惡知識者二倶壞故。若惡象者唯壞一身。惡
知識者壞無量身無量善心。臭身淨身肉身
法身亦爾。爲惡象殺不至三趣。爲惡友殺
必至三趣。大經文意既是生身菩薩。此父母
身不免狼害。非謂有害必墮惡道章安
云諸惡獸等但是惡縁不能生人惡心。惡知
識者甘譚詐媚巧言令色牽人作惡。以作
惡故破人善心名之爲殺即墮地獄。煩惱
斷者不爲所牽故不墮獄。次然圓教下約
教酬向十地之難。言餘教肉身等者別教
既無一生之中得入十地。則不得云十地
猶有虎狼等畏。但約觀解十地猶爲一品
無明虎狼所害。通教教門十地無惑故無
觀解虎狼之義。若九地已前亦可通用。若作
廢權通教十地由爲界外無明狼害。又復遮
云於理則通等者遮於通別。雖有十地觀解
之義於事不通。故應復初圓教申難。次
然執者下約近世凡執又三。初執佛果不
同。次執世諦不同。次執破立不同。初文者
佛果出二諦外等如止觀第三記。次文者梁
世執世諦不同者初師云皆有者。如云瓶即
是名項細腹麁以銅爲體盛持盥洗以之爲
用次師云無體者。名用如前體無自性。若
項細腹麁是瓶體者人應是瓶。若銅爲
體鈴應是瓶第三師云無體用者有名無
體如前所説。若言盛持盥洗是瓶用者盆
應是瓶。及不假手。又遍銅無瓶瓶體尚無
誰爲瓶用。體用雖無世諦立名名不可廢。
是故更無第四師計。第三文者。破古來二十
三家明二諦義如止觀第三記文在梁昭明
集。三總結中古即聖者往因及梁世已前。今
即陳世諸徳。次今謂下今家正判復爲融通。
使古今諸釋咸屬隨情。於中又四。初總明
立意次略有下列三。三隨情下解釋。四若解
下結。初中根欲如止觀十力中釋。次意如文。
第三釋中云隨情等者如止觀第三記。初
釋隨情又五。初略明所以。次引教示相。三
如順下譬執教之失。四衆師下重斥。五若二
十三家下去取。初如文。次文云世第一法有
無量種者亦約多人。如下智妙中説。一人
無多人有。既可分爲二品亦可分爲無量
品。際眞尚爾者擧世第一況前三位。自世
第一已前皆屬隨情。如世第一隣近於眞
尚有多品。況復忍位乃至停心故隨情多。
次釋隨情智中爲四。初立相。次如五百下
引事。三經云下復引教證。四如此下結。合
前文隨情及後文隨智相對得爲一種二諦。
故有此意來也。若不爾者經有此文判屬
何釋。五百身因如止觀第二記。三引證者
合世人心所見二諦爲一世諦。合出世人
所見二諦爲第一義諦。共爲一番二諦也。
結文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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