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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 (No. 1716_ 智顗説 ) in Vol.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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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此邊。故云頂法退爲五逆。煗法退爲
闡提。是故此中。善須安忍内外諸障。不同
外道。不能安忍細微遮法也。十法愛不生
者。上來既得四善根生。若起法愛。雖不退
爲五逆闡提。而不得入見諦。是則三番縮
觀。進成上忍世第一法。發苦忍眞明。十六
刹那得成初果。或成超果。或重用觀斷五
下五上。得成無學。若利人用觀節節得入。
若鈍用觀具來至十。阿毘曇中。雖復廣解
不出十意。五百阿羅漢作毘婆沙。正申有
門得道。云何而言是調心方便。四門調適倶
能得道。若生取著倶不得道。若但云見有
得道見空不得道。云何異於外人。故大論
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則墮有無。今以十法
爲方便直入眞門。永異外道也。是爲有門
入眞之觀也。餘空門亦空亦有門。非空非有
門。入眞之觀始終方便比於有門。各各不同。
然倶會偏眞斷三界惑。更無異也。其三門
準有例應十觀。大同小異可以意得。今不
能煩記云云。次明通教有門觀者。例爲十
意。列名云云。體解諸法皆如幻化。三人發心。
雖同亦有小異云云。中論師云。此中是大乘
聲聞。今言非也。經云。欲得聲聞縁覺。當學
般若。論云。聲聞及縁覺解脱涅槃道。皆從
般若得。經論不云是件人師謬耳。雖知定
慧不可得。而安心二法。以幻化之慧遍破
四見。六十二見及一切諸法。知幻化中苦集
名爲塞。知幻化中道滅名爲通。以不可得
心修三十七品。以無所治學諸對治。識
乾慧地乃至佛地。幻化之慧。不爲外魔所
動内障所退。諸法不生而般若生。亦不愛
著即得入眞。若智若斷無生法忍。比前
爲巧準作可知。不復委記。餘三門十意大
同小異。可以意得。亦不煩記文也。次明別
教有門觀。即爲十意云云。一觀境者。超出
凡夫四見四門外。亦非二乘四門法。亦非通
教四門法。諸四門法爲境。不名實相。非生
死涅槃如來藏者。乃名爲妙有有眞實法。
如此妙有。爲一切法而作依持。從是妙有
出生諸法。是爲所觀之境也。二明發心者。
菩薩深觀實相妙有。不爲生死所遷。金藏
草穢額珠鬪沒。貧窮孤露甚可愍傷。菩薩爲
此起大慈悲四弘誓願。思益有三十二大
悲。華嚴云。不爲一人一國一界微塵人。乃
爲法界衆生發菩提心。如是發心有大勢
力。如師子吼。既發心已安心進行。如前
所説種種定慧。如是時中。宜應修如是定。
如是時中。宜應修如是慧。定愛慧策安心
修道。依止二法不餘依止。是爲安心法
也。還以妙有之慧遍破生死一切諸見。六十
二等功徳黒闇。皆悉不受。遍破涅槃沈空
取證。猶如大樹不宿怨鳥。於一一法中明
識通塞。如雪山中備有毒草亦有藥王。菩
薩須知。如此心起。即是六道苦集名爲塞。
如是心起。即是二乘道滅名爲通。又如是心
起。是二乘苦集名爲塞。如是心起。是菩薩
道滅名爲通。如是心起。名爲菩薩苦集。如
是心起名佛道滅。於苦集中。能知非道通
達佛道。能知佛道。起於壅塞了了無滯。是
爲識通塞。善修道品者。夫三十七品。是菩
薩寶炬陀羅尼。破倒念處勤行定心。五善根
生能排五惡。定慧調適安隱道中行。離十
相故名空三昧。亦不見空相。名無相三
昧。不作願求名無作三昧。是行道法近涅
槃門。若修諸法對治之門。所謂常無常恒非
恒。安非安爲無爲。斷不斷涅槃非涅槃。増上
非増上。常樂觀察諸對治門。助開實相也。
從初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
聖位深淺。悉知無謬。終不謂我叨極上位。
内忍善惡兩覺。違從二賊外忍八風。以忍
力故不爲傾動。設證相似之法法愛不起。
不墮菩薩頂生名法愛。無是愛故即入菩
薩位。破無明穢草。顯出妙有金藏得見佛
性。入於實相。是爲有門修入實觀也。餘空
門亦空亦有門非空非有門。入實之觀例亦
爲十。諸門方便雖各不同。倶會圓眞理無
差二三門觀法準有可知。不復委記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八下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上
 天台智者大師説 
次明圓門入實觀者。先簡圓門。次明圓觀。
上三藏門。滅實色通眞。不得意多諍。體
門即幻色通眞。示人無諍法。別門體滅生
死色。次第滅法性色。通中不得意多諍。圓
門即生死色是法性色。即法性色而通中。
示人無諍法故。文云無上道。又云而行深
妙道。即此義也。上兩門不通中。不俟分別。
別圓兩種倶通中。論其同異略爲十。一融
不融。二即法不即法。三明佛智非佛智。四
明次行不次行。五明斷斷惑不斷斷惑。六
明實位不實位。七果縱果不縱。八圓詮不圓
詮。九約難問。十約譬喩。尋此十意明識八
門同異也。一明融不融者。別教四門。所據
決定妙有善色。不關於空據畢竟空。不關
於有。乃至非空非有門亦如是。四門歴別當
分各通。不得意者。作定相取似同性實。殆
濫冥初生覺云云。前三藏有門。已破外道
邪計先盡。次空等三門破邪則少。又通巧四
門破三藏之拙。又別教之門破通門之近。已
不與二乘共。何況外道冥覺。而濫妙有。
妙有依如來藏分判四門。何得同彼尼犍
性實。如周璞鄭璞名同質異。貴賤天懸。今
時學地論人反道還俗。竊以此義偸安
莊老。金石相糅。遂令邪正混淆。盲暝之徒
不別涇渭。若得諸四門意。精簡眞僞偸盜
不生。然別門雖作定説。如是諍論。諸佛境
界二乘不知。豈同外道耶。圓門虚融微妙
不可定執。説有不隔無約有而論無。説
無不隔有約無而論有。有無不二無決定
相。假寄於有以爲言端。而此有門亦即三
門。一門無量門無量門一門。非一非四。四一
一四此即圓門相也。復次更約破會。明融不
融相。若破外道邪見不破二乘邪曲。亦不
破大乘方便。又會不圓者。如淨名中。會凡
夫反復聲聞無也。會塵勞之儔爲如來種。
無爲入正位。不能反復。生死惡人煩惱惡法
而皆被會。二乘善法四果聖人。而不被會。
又般若中。明二乘所行念處道品。皆摩訶
衍。貪欲無明見愛等。皆摩訶衍。善惡之法。悉
皆被會。亦不會惡人及二乘人等。不辨其
作佛。此即別門攝也。若圓破者。從別教已
去皆是方便。故迦葉自破云。自此之前我等
皆名邪見人也。既言邪見之人。即無圓正
道法。則人法倶被破也。別教人法尚爾。何況
草庵人法。二乘尚爾。何況凡夫人法。是則圓
破無所固留。圓會者。會諸凡夫著法之衆。
汝等皆當作佛。我不敢輕於汝等。五逆調
達亦與受記。龍畜等亦與受記。況二乘菩
薩等。世間治生産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
即會一切惡法也。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析法
二乘尚被會。況通況別。汝是我子我則是父。
無有人法而不被會。倶皆融妙。此即圓門
攝也。復次更約經文前後。明圓不圓相。若
先明不融門。此説地前。後明不融門而言
證融。此説向後。或先明證融門。此説向後。
後明不融門。此説地前者。此皆別門攝。若
先明融門證亦融。此説信後後明證不融。
此説住前。或先明證不融。此説住前後明
證融。此説信後者。此皆屬圓門攝云云。二
即法不即法者。若説有爲門。此有非生死
有。出生死外。別論眞善妙有。空門者出二
乘眞外。別論畢竟空。乃至非有非無門亦
如是。是爲別四門相。若有爲門即生死之
有。是實相之有。一切法趣有。有即法界。出
法界外更無法可論。生死即涅槃涅槃即
生死。無二無別。擧有爲門端耳。實具一
切法圓通無礙。是名有門。三門亦如是。此
即生死之法。是圓四門相也。復次即法有遍
不遍。判圓別相例前分別云云。約五住遍
不遍。復次即法不即法或前或後。判別圓
相如前分別云云。三約佛智非佛智者。若
有爲門。分別一切智了達空法。分別道種
智。照恒沙佛法差別不同者。是菩薩智即
別四門相也。若有爲門。分別一切種智。五
眼具足圓照法界正遍知者。即諸佛之智是
圓四門相也。復次別門説圓智。圓門説別
智。或前或後。分別別圓相例如前云云。復
次別門證圓智。圓門證別智。或前或後分
別別圓。如前分別云云。四約次第不次第
者。若以有爲門依門修行。漸次階差從微
至著。不能一行中即無量行。乃至非空非
有門亦如是。是別四門相。若以有爲門一
切法趣有門依門修行。亦一切行趣有行。
一行無量行名爲遍行。乃至非空非有門亦
如是。是圓四門相。復次別門圓行圓門別行。
或前或後分別別圓。例如前云云。五約斷斷
不斷斷者。夫至理虚無。無明體性本自不有。
何須智慧解惑。既無安用圓別。涅槃云。誰
有智慧誰有煩惱。淨名曰。婬怒癡性即是
解脱。又不斷癡愛起於明脱。此則不論
斷不斷。大經云。闇時無明明時無闇。有智
慧時則無煩惱。此用智慧斷煩惱也。若別
有門。多就定分割截。漸次斷除五住。即是
思議智斷也。乃至三門亦如是。是爲別四門
相。若圓有門解惑不二。多明不斷斷。五住
皆不思議。即是不思議斷。乃至三門亦如是。
是爲圓四門相。復次圓門説斷。別門説不
斷斷。或前或後判別圓相者。例如前説
。六約實位非實位者。若有門明斷界内
見思。判三十心位。斷界外見思無明。判十
地位。等覺後心斷無明盡。妙覺常果累外
無事。此乃他家之因將爲己家之果。皆方便
非實位也。後三門大同小異。皆是別四門
相。若有門從初發意。三觀一心斷界内惑。
圓伏界外無明。判十信位進發眞智。圓斷
界外見思無明判四十心位等覺後心。無明
永盡妙覺累外。此是究竟眞實之位。乃至三
門亦如是。是名圓四門相。復次別門説實
位。圓門説不實位。別門證實位。圓門證不
實位。或前或後皆如前分別云云。七約果縱
果不縱者。若有爲門。從門證果三徳縱横。
言法身本有。般若修成解脱始滿。不但果
徳縱成因亦局限。如地人云。初地具足檀
波羅蜜。於餘非爲不修。隨力隨分檀滿
初地不通上地。餘法分有而不具足者。是
義有餘三門亦如是。是爲別四門相。若有
爲門。從門證果。三徳具足不縱不横。亦因
如是一法門。具足一切法門。通至佛地。華
嚴云。從初一地具足諸地功徳。大品云。初
阿字具足四十一字功徳。三門亦如是。是
爲圓四門相。復次別門説果不縱。圓門説果
縱。或前或後判圓別相。例前云云。八約圓詮
不圓詮者。若有爲門門不圓融。或融一或
融二門。前章偏弄引。門中章詮述不融不即
菩薩智。乃至偏譬喩等。門後還結不融不
即等三門亦如是。是爲別四門相。若有爲
門一門即三門。門前圓弄引。門中詮述融
即佛智。乃至圓譬喩等。門後結成融即等。三
門亦如是。是爲圓四門相。復次別門詮圓
圓門詮別。或前或後。分別別圓之相。例前
云云。九約問答者。若有門明義未辨圓別
須尋問答覈徴。自見圓別指趣。三門亦如
云云。十約譬喩者。諸門前後。或擧金銀
寶物爲譬或擧如意日月爲譬。或用別合
或用圓合。圓別之相自顯云云。今以十意玄
覽衆經。圓別兩門朗然明矣。復約五味分
別少多。乳教兩種四門。酪教一種四門。生蘇
四種四門。熟蘇三種四門。此經一種四門
。今經十義者。觀一切法空如實相。決了聲
聞法是諸經之王。開方便門。此是融凡小
大之人法也。一切世間治生産業。皆與實
相不相違背。即客作者是長者子。此是即
法之義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今所應作
唯佛智慧。即佛慧也。著如來衣座室等。即不
次第行也。不斷五欲而淨諸根。又過五百
由旬。即不斷斷義也。五品六根淨乘寶乘
遊四方。即實位也。佛自住大乘定慧力莊
嚴。以此度衆生。即果不縱也。合掌以敬心
欲聞具足道。即今佛文前圓詮也。諸法實相
義已爲汝等説。即古佛文後圓詮也。智積龍
女問答顯圓也。輪王頂珠其車高廣。皆圓喩
也。十意既足圓門明矣。融門四相今當説。若
言佛之智慧微妙第一。又云。我以如來智
慧觀彼久遠。猶若今也智知妙法有門也。
一切法空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空門也。諸法
常無性佛種從縁起。即亦空亦有門也。非如
非異非虚非實。雙非兩捨即非空非有門也。
四相標門十意簡別。故知此經明圓四門
云云。二明入實觀者。上已知四圓門。今依
有門修觀。觀則爲十云云。對前十二思議之
門。名不思議境。不思議境即是一實四諦。謂
生死苦諦不可思議。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
方便淨。即假故圓淨。即中故性淨。三淨一心
中得名大涅槃。淨名曰。一切衆生即大涅槃。
故名不可思議四諦也。不可復滅。此即生
死之苦諦。是無作之滅。亦是集道也。煩惱集
諦不可思議。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名一切
智。即假故名道種智。即中故一切種智。三智
一心中得名大般若。淨名曰。一切衆生即菩
提相。不可復得。此即煩惱之集而是無作道
諦。亦是苦滅。故名不思議一實四諦也。亦
是眞善妙色。何者。生死即空故名眞。生死
即假故名善。生死即中故名妙。此名有門
不可思議境也。二發眞正心者。一切衆生
即大涅槃。云何顛倒以樂爲苦。即起大悲
興兩誓願。令未度者度。令未斷者斷。一
切煩惱即是菩提。云何愚闇以道爲非道。即
起大慈興兩誓願。令未知者知未得者得。
無縁慈悲清淨誓願。慈善根力。任運吸取一
切衆生也。三安心者。既體解成就發心具足。
豈可臨池觀魚。不肯結網。裹糧束脚安
坐不行。修行之要不出定慧。譬如陰陽調
適萬物秀實。雨旱不節焦爛豈生。若兩輪均
平是乘能運。二翼具足堪任飛升。體生死即
涅槃名爲定。達煩惱即菩提名爲慧。於一
心中巧修定慧。具足一切行也。四破法遍
者。以此妙慧。如金剛斧所擬皆碎。如無翳
日所臨皆朗。若生死即涅槃者。分段變易若
諦皆破。若煩惱即菩提者。四住五住集諦皆
破。雖復能破亦不有所破。何者。生死即涅
槃故無所破也。五識通塞者。如主兵寶取
捨得宜。強者綏之弱者撫之。知生死過患
名爲塞。即涅槃名爲通。煩惱惱亂名爲塞。
即是菩提名爲通。始從外道四見乃至圓
教。四門皆識通塞。節節執著即是塞。節節
亡妙名爲通。若不識諸法夷嶮。非但行法
不前。亦亡去重寶也。六善識道品者。觀生
死即涅槃。十界生死色陰。皆非淨非不淨。
乃至識陰非常非不常。能破八顛倒。即法
性四念處。念處中具道品三解脱及一切法。
又知涅槃即生死。顯四枯樹。知生死即涅
槃。顯四榮樹。知生死涅槃不二。即一實諦。
非枯非榮住大涅槃也。七善修對治者。若正
道多障應須助道。觀生死即涅槃。治報障
也。觀煩惱即菩提。治業障煩惱障也。八善
知次位者。生死之法本即涅槃。理涅槃也。
解知生死即涅槃。名字涅槃也。勤觀生死即
涅槃。觀行涅槃也。善根功徳生。即相似涅槃
也。眞實慧起。即分眞涅槃也。盡生死底。即
究竟涅槃也。觀煩惱即菩提亦如是。九善
安忍者。能安内外強軟遮障。不壞觀心。若
觀生死即涅槃。不爲陰入境病患業魔禪二
乘菩薩等境所動壞也。若觀煩惱即菩提。
不爲諸見増上慢境。所動壞也。十無法愛
者。既過障難道根成立諸功徳生。觀生死
即涅槃。故諸禪三昧功徳生。觀煩惱即菩提
故。諸陀羅尼無畏不共諸般若生。觀生死涅
槃不二。故法身實相生。相似功徳順理而生。
喜起順道法愛生名愛法。不上不退名爲
頂墮。此愛若起即當疾滅。愛若滅已破無
明。開佛知見證實相體。觀生死即涅槃。故
證得解脱。煩惱即菩提故證得般若。此二不
二證得法身。一身無量身。無上寶聚如意圓
珠。衆法具足。是名有門入實證得經體。餘
三門亦如是。是十種觀經文具足。是法不可
示言辭相寂滅。諸餘衆生類無有能得解。
又我法妙難思。即不思議境。於一切衆生
中起大慈心。於非菩薩中起大悲心。我得
三菩提時。以神通力智慧力引之。令得
住是法中。即正發心也。佛自住大乘。如其
所得法定慧力莊嚴。即是安於二法。自成成
他也。破有法王即是破法遍也。又如日月
光明能除諸幽瞑。斯人行世間。能破衆生
闇。即破法遍也。有一導師將導衆人明了
心決定在嶮濟衆難善知通塞也。淨藏淨
眼。善修三十七品諸波羅蜜。即是兩意也。増
道損生遊於四方。即是識次位也。安住不
動如須彌頂。著如來衣。即安忍也。雖聞是
諸聲聽之而不著。其意等六根。皆言清淨
若此。又云。眞淨大法即無法愛也。是十種觀
散在經文。而人不知。今撮聚十數入有門
爲觀。乃至三門小異大同。十觀入實亦復
如是。復次此十觀意非但獨出今經。大小
乘經論備有其意。如摩黎山純出栴檀。固
非外道四韋陀典。及此間莊老之所載也。世
人咸共講讀。而對文不知。若欲學道全無
方便悲夫。徒知&T021355;&MT05426;不解鑚搖。若識十
意。於小乘四門倶用入眞。於大乘四門倶
用入實。既入實已如食乳糜。更無所須。半
如意珠全如意珠。布施一切。雖有此施不
見有人輕生重道。勤心修習不受不用。
徒施何益。我則悔焉。雖無所益作毒鼓因。
欲具知之委如止觀云云。三明諸門麁妙
者爲二。一就能所判麁妙。二約諸門判麁
妙。能所爲四句。門名能通理是所通。自有
能通麁所通亦麁。能通妙所通麁。能通麁所
通妙。能通妙所通亦妙。三藏四門扶事淺近。
故能通爲麁。但詮偏眞所通亦麁通教四
門。大乘體法如實巧度能通爲妙三乘偏證
所通爲麁。別教四門。教道方便能通爲麁。
詮入圓眞所通爲妙圓教四門。證道實説能
通爲妙。即事而圓所通亦妙也。又自有帶
麁能所。生蘇教是也。不帶麁能所乳教是
也。自有帶麁所不帶麁能。熟蘇教是也。自
有帶麁能不帶麁所。圓接通接別是也。涅
槃中諸門亦是也。問經云。唯有一門而復狹
小。爲麁故稱一小。爲妙故稱一小。答此義
當通用。不可局在一門。何者如三藏四門
赴機異説故言四。同是佛教故言一門門方
便異故言四。同向涅槃故言一。所通從能
通故言四。能通會所通故言一。文字中無
菩提是約教論狹小。譬如隘路不受二人
並行。即約行論狹小。教行兩門取眞難契。
即約理論狹小云云。通教亦如是。逗縁別
説故爲四。同是佛教故言一。觀法不同故
有四。倶向無生故爲一。所隨於能故爲
四。能隨於所故爲一。通教即事而眞。文字
中有菩提。善惡倶觀皆不可得。即是並行。
不約此義論狹小但教觀取眞理難當。
故名理爲狹小云云。別教四門亦如是。爲
四機説故有四。同是佛教故言一。入實觀
異故言四。倶向一實故言一。所隨於能故
言四。能會於所故言一。不即生死是涅
槃教狹小。不即煩惱是菩提故行狹小。教
行取理難當名理論狹小。圓教四門亦如
是。逗四種機故言四。皆是佛説故言一。入
實觀異故言四。四觀向實故言一。將門名
理故言四。以理應門故言一。此教即生
死是涅槃。教不狹小。煩惱即菩提行不狹
小。而此教觀取理難當。名理爲狹小。若依
經文唯有一門。而復狹小者。正語教行之
門。取理不當故言狹小也。今拓開一句處
處不同。豈可定執守一文耶。若得此意麁
妙自明云云。二約諸門判麁妙者。先明三
藏四門皆是能通執著四門倶皆壅礙。成
壞麁妙更無優劣。此則不可偏判。若從法
爲語有則附俗入道則拙。空則傍眞入道則
巧。故釋論云。爲鈍根人説生空。爲利根
説法空。即其義也。亦有亦無門。望前爲巧
望後是拙。非有非無門則是巧也。大論云。
半有半無者。名爲鈍人。是約四門法判麁
妙也。今約根性便宜。若宜有門有門成三
門壞。若宜無門無門成三門壞。乃至第四
門亦如是。若就一門皆得四悉檀者。皆名
爲成。失四悉檀者皆名爲壞。還就一門赴
欲爲得乖情爲失。當宜爲得不當宜爲
失。治病爲得不治病爲失。見第一義爲
得。不見第一義爲失。傳有成壞。約此得
論麁妙也。又約十觀判麁妙者。觀因縁
境正爲得。境邪僻爲失。發眞正心爲得
不爾爲失。安心得所爲得。安心不調爲
失。破法遍爲得不遍爲失。知通塞爲得。
不知通塞爲失。乃至順道法愛不生爲得。
順道法愛生爲失。若一門十法成就。則此門
爲妙。餘門爲麁。若餘門十法成就。此門不
成就則此爲麁。餘門爲妙云云。通四門麁妙
者。通理唯一。一不可説。有何形比麁妙
可論。就赴機説門不無優劣。判四門深
淺。如三藏中説。又約一一門。若説會四悉
檀機名之爲妙。若乖四機名之爲麁。若
於一一門十觀修行。句句得所名之爲妙。
句句失所名之爲麁。麁故四邊火所燒。不
得入清涼池。異此者名之爲妙也。別四門
麁妙者。若論法相有門附事故爲麁。空門
傍理故爲妙。空門單理故爲麁。亦空亦有
門兩通故爲妙。亦空亦有兩存故爲麁。非空
非有門兩捨故爲妙。若約根縁則不如是。
有門稱欲故爲妙。三門不稱欲故爲麁有
門是宜故爲妙。三門非宜故爲麁。有門對
惡故爲妙。三門非對故爲麁。有門見第一
義故爲妙。三門不見第一義故爲麁。餘
三門亦如是。又識有門眞善妙色之境者。
名鎭頭迦。不識境故名迦羅迦。正發心故
名鎭頭迦。不正發心名迦羅迦。安心定慧
名鎭頭迦。不安二法名迦羅迦。破諸法
遍名鎭頭迦。破法不遍名迦羅迦。善識通
塞名鎭頭迦。不識通塞名迦羅迦。修三
十七品名鎭頭迦。不修道品名迦羅迦。善
解對治名鎭頭迦。不善對治名迦羅迦。
善知次位名鎭頭迦。不識次位名迦羅
迦。安忍不動名鎭頭迦。不能安忍名迦羅
迦。無順道愛名鎭頭迦。順道愛起名迦羅
迦。迦羅迦果則有九分。鎭頭迦果纔有一
分。若十觀成就。則十分鎭頭十觀皆妙。若九
分迦羅迦羅則麁。一分鎭頭鎭頭則妙。疊華
千斤不如眞金一兩。故約此判麁妙也。有
門既爾餘三門亦如是。圓教四門者。則皆妙
無麁。何者。有門爲法界攝一切法。不可
思議即是一切法。況復三門。空門即是法界。
攝一切法況復三門。餘二亦如是。法相平
等無復優劣。若爾則無四門之異。但因順
根機赴縁四説。如四指指一月。月一指四。
何者。此由衆生世世習此四門。因以成性。
昔四門中推理。欲翻無明即成慧根性。昔
四門中修善。欲翻惡業即成福徳根性。福
慧因縁感今名色觸受。各於本習而起愛
取。是爲十法成圓性衆生欲樂不同。宜治
有異。佛智明鑒照機無差。以世界悉檀赴
四性欲。説此四門。以爲人悉檀生四善。
以對治悉檀治其四執。以第一義悉檀令
四人見理。無此四縁佛不説法。縁既不一
略言其四。皆是正直捨方便。但説無上道。
門相圓融四門皆妙。此就教門更判麁妙。
何者。若不得四悉檀意。諸論諍競誰能融
通。如地論有南北二道。加復攝大乘興。各
自謂眞互相排斥。令墮負處。若不得意四
門倶失。但圓門融淨教尚虚玄。銷釋經論何
競不息。若欲入道何門不通。悟理之時豈
應存四。修行之時豈應有塞。但四塞有輕
重。別教門隔。悟者無乖未悟成諍。其執大
重。譬如鈍馬痛手乃去。圓門虚玄未悟之
時。其執則輕。譬如快馬見鞭影即去。如此
輕執。若未得第一義益。不失三悉檀利。故
論云。是四悉檀皆實不虚。何者。世界故實。
乃至見第一故實。雖倶是實實有深淺。亦
倶是虚。何者。如有門説世界悉檀。於樂
欲是實。於餘則虚。有門生善爲實。於餘
則虚。有門破惡爲實。於餘則虚。有門見第
一義爲實於餘則虚。乃至三門亦如是。有
門三悉檀。於世界故實。於第一義則虚。
一悉檀於第一義故實。於世界則虚。實故
爲妙虚故爲麁廣作云云。若以此麁妙約五
味者。乳教有八門四麁四妙。所通倶妙也。
酪教四門爲麁。理亦是麁。生蘇則十六門。十
二門是麁。四門是妙。兩所通爲麁兩所通爲
妙。熟蘇有十二門八門是麁四門是妙。一
理爲麁一理爲妙。法華四門爲妙。一理亦
妙。諸聲聞人前來門理倶麁至此法華門理
融妙。菩薩不定。或於方等般若門理融妙。
極鈍者同二乘也。涅槃有十六門。十二門
麁。四門爲妙。所通倶妙。何者。前來諸門麁
妙各通。猶存權理。涅槃不爾。一切諸法中
悉有安樂性。是諸衆生皆有佛性。無復權
理。但一妙理。而更存麁門爲妙理。方便皆
明入實。如梵志問云。因無常故果云何常。
佛反質答云云。故知。如百川總海諸門會實。
實理要急是故須融。接引鈍根存麁方便。
法華折伏破權門理。如金沙大河無復迴
曲。涅槃攝受更許權門。各爲因縁存廢有
異。然金沙百川歸海不別云云。四開麁門
顯妙門者。問中論先明摩訶衍門。後明二
乘門。今何意先明小門。後明大門。答中論
爲時人見成病。先以大蕩。後示入眞之門。
今經無復見病。但住草庵。須開方便門示
圓實相故。先列小門次明大門。開破適時
各有其美。若法華後教不俟更開。法華前
教。或門理已入妙者。更何所開。或門理
雖妙而人未妙。門理妙者亦不須開。若
門若理。若人未妙者。今當開。謂開一切
愛見。煩惱即是菩提。故云觀一切法空如
實相。開一切生死即是涅槃。故云世間相
常住。開一切凡人即是妙人。故云一切衆
生皆是吾子。開一切愛見言教即是佛法。故
云若説俗間經書治生産業。皆與實相不相
違背。開一切衆生即是妙理。故云爲令衆
生開佛知見。示悟入等亦復如是。開一切
小乘法即是妙法。故云決了聲聞法是諸經
之王。開一切聲聞教故云佛昔於菩薩前
毀訾聲聞。然佛實以大乘而見教化。開一
切聲聞行即是妙行。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
道開一切聲聞。理即是妙理。故云開方便
門示。眞實相。開諸菩薩未被妙者今皆得
圓。故云菩薩聞是法疑網悉已除。別教有
一種菩薩。三藏亦一種菩薩。通教一種菩薩。
未決了者。今皆開顯。若門若理無不入妙。
是名開權顯實決麁令妙也云云
○第五實相爲諸經作體更爲五。一今經之
體種種異名。二諸經體種種異名。三傍正料
簡。四此彼料簡。五麁妙開麁顯妙。一此經
體名前後同異者。序品云。今佛放光明助
發實相義。又云。諸法實相義已爲汝等説。
方便品廣説中云。諸佛一大事因縁。開佛知
見無上道實相印等。譬喩中。以大車譬一大
乘。信解中名付家業。藥草中名一切智地最
實事。化城中名實所。授記中名繋珠。法師
中名祕密藏。寶塔中名平等大慧。安樂行中
名實相。壽量中名非如非異。神力品中祕要
之藏。妙音中名普現色身三昧。觀音中名普
門。勸發中名殖衆徳本。如是等異名不同。
其義亦異。理極眞實以實爲相。故名實相。
靈知寂照名佛知見。三世諸佛唯用此自行
化他。故言大事因縁。虚通名道。正定諸法
名實相印。運載名乘成辦佛事名家業。一
切所依故名智地。諸法之元故名寶所。圓妙
難思故言寶珠。無所積聚而含衆法名
祕藏。祕要通達無礙。名平等大慧。遮於二
邊名非如非異。妙色自在故言普現三昧。
入實之由故名普門。諸法由生故言徳本。如
是名義差別。體即實相已如上説云云。二諸
經之體種種異名者。問釋論云。無實相印是
魔所説。今談實相可用爲體。餘經不爾應
是魔説。答不然。諸經異名。或眞善妙色或
畢竟空。或如來藏或中道等。種種異名不可
具載。皆是實相別稱。悉是正印各稱第一。
由實印故也。若失此意則非佛法。故言衆
經體同也。三傍正料簡者。衆經半滿小大之
殊體有傍正。正即實相傍即偏眞。偏眞或時
含實相。實相或時帶偏眞。而通稱實相。故
中論云實相三人共得。共得者即偏眞也。大
經云。聲聞之人但見於空。空即傍也。智者
見空及與不空。不空即正也。此經云。我等
昔日同入法性。法性即傍也。今日安住實智
中。實智中即正也。小乘三法印此傍也。通教
帶傍明正也。別圓但明於正。不復論傍。若
約五味乳唯論正。酪唯論傍。生蘇熟蘇傍
正相兼帶。醍醐唯正。又正實相多諸名字。
約名字中復論傍正。勝鬘自性清淨爲正。
餘名爲傍。華嚴以法身爲正。般若以一切
種智爲正。涅槃以佛性爲正。此經以實
相一乘爲正。餘名爲傍。此則非傍非正論
傍正。傍正悉是經體云云。四就彼此料簡。上
約別圓二法異名料簡。今更通就小大四
句料簡。或名義體與此經同或名義體與此
經異。或名義與此經同而體異。或名義與
此經異而體同。三藏中若名體爲實相者。
此名義與此經同而體異。若不名爲實相
者。此名義體與此經異。唯論兩句無有兩
句。通教名實相爲體者。此名義同而體異。
若不作此名。則名義體倶異。若通門遠通
中道者。則名義體同。名義異而體同。別教
望圓經四句如一法異名中分別云云。歴五
味者。乳教兩種名義同。兩種名義異而體同。
酪教如前云云。生蘇熟蘇中如前云云。涅槃
中四種名義異名義同。而皆體同。一佛性則
無差別云云。五麁妙者。正實相中傍正異名
者。此乃異名異義。其體本同。此無麁妙。但
傍爲麁傍含正正帶傍。一往亦爲麁但正
爲妙也。藏通名同義同而體別。一向是麁。別
名義或同或異。教門異爲麁。體同爲妙。名
義同名義異。而體同爲妙。歴五味中麁妙
可知也。開麁者即開於傍也。或開傍教即
正教。佛昔於菩薩前毀訾聲聞。然佛實以
大乘而見教化。或開傍行即正行。汝等所
行是菩薩道。或開傍人即正人。客作人一日
之價。即長者子也。或開傍體即正體。開方
便門示眞實相。後見此貧人示以所繋珠。
深觀傍理即正理也。一切皆妙無麁可待。
即經之正意也
○第六諸行體此爲四。一諸行同異。二依
經修行。三麁妙。四開麁。行同異者。夫禀
教立行不出信法。鈍者因聞得解從解
立行。故名信行。利者自推得解。從解立
行故名法行。二行通四教。三藏信法以
傍實相爲體。通教信法以傍含正爲體。別
教信法以正爲體。圓信法亦用正爲體。
若横論行。即是諸波羅蜜慈悲喜捨等。當
教論體。若横竪諸行。有體則本立而道生。
若體有行體則藉行而顯也。重明圓竪。
行。五品六根以相似正爲體。初住至等覺。
皆用眞正爲體。横行者如大品云。一切法
皆是摩訶衍。以不可得不可得故。即正實相
也。此文云。不得諸法若有若無等。賜諸子
各一大車。即其義也。儒童見然燈佛得無生
忍。行有眞體。金剛般若云。無住相布施。如
人有目見種種色。亦其義也。竪行有體其
車則高。横行有體其車即廣。高廣大運行歩
平正其疾如風云云。二依經修行者。前信法
兩行意通時寛。或經劫數。譬如長圍。若依
諸經別明行法。剋日制時喩如苦攻。若隨
事行。行行則無體。若隨理行行。令此空慧
與行相應。能破無量障道罪。能得無生忍
者。此行有體。諸經別行乃多。略言其四。謂
常行行常坐行。半行半坐行。非行非坐行。諸
行各有事相方法。勤身苦策。悉用實相正
觀爲體。念念無間清淨如空。具論觀意如
止觀中説。然小乘戒藏不許懺重。修多羅
藏使犯重人念佛身。佛身者念空也。亦備
有常行等方法。而以偏空爲體。通教亦明
常行等方法。而用即空爲體。別行歴別圓
行虚融。而倶用正實相爲體。以此四行歴
五味。論方法之體義推可知。三麁妙者。藏
通信法眞似横竪諸行。以傍實相爲體。體
行倶麁別信法眞似横竪諸行。雖依別門
用正實相爲體。因無常故而果是常。行麁
體妙。圓信法眞似横竪。依圓門正體體行倶
妙。歴五味明麁妙可知云云。依諸經方法
常行等行。以傍爲體。體行倶麁。以正爲體
則行麁體妙。體行倶妙。例前可知。歴五味
亦可解云云。四開麁者。開三藏信法兩行。
亦是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聞已諦思惟
得近無上道。聞即信行。思惟即法行。皆近
無上道者即大乘無相行近於眞也。開横
行者。低頭擧手歌詠散心。皆已成佛道。三
藏最淺尚被開即妙。況通別等可以意得。
開依小乘常行等方法者。小小微善無一
不成佛。可以意得云云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下
 天台智者大師説 
○第七遍爲一切法體者。觀經云。毘盧遮那
遍一切處。一切不出四諦。大經云。佛所不
説如十方土。所説者如爪上土。迦葉云。已
説是四諦。其未説者應有五諦。佛言無也。
但言是四諦有無量相耳。若然廣開即成
四種四諦。具如境妙中説。當知苦集世間
善惡因果。道滅出世一切因果。悉用實相爲
體。淨名曰。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此之謂乎。
然所依之體體妙無異。能依之法法有麁妙。
諸法相待分別可知。歴五味分別麁妙亦
可知。開麁顯妙亦可知云云。略説經體竟」
△大章第三明宗。宗者修行之喉衿。顯體之
要蹊。如梁柱持屋。結網綱維提維則目動。
梁安則桷存。釋宗爲五。一簡宗體。二正明
宗。三衆經同異。四明麁妙。五結因果。簡宗
體者。有人言。宗即是體體即是宗。今所不
用。何者。宗致既是因果。因果即二體。非因
非果體即不二。體若是二體即非體。體若不
二體即非宗。宗若不二宗即非宗。宗若是
二宗即非體。云何而言體即是宗。宗即是
體。又柱梁是屋之綱維。屋空是梁柱所取。
不應以梁柱是屋空。屋空是梁柱。宗體若
一其過如是。又宗體異者。則二法孤調。宗
非顯體之宗。體非宗家之體。宗非顯體之
宗。宗則邪倒無印。體非宗家之體。則體狹
不周。離法性外別有因果。宗體若異其過
如是。今言不異而異。約非因非果而論因
果。故有宗體之別耳。釋論云。若離諸法實
相皆名魔事。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
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即其義也。當知實
相體通而非因果。行始辨因。行終論果。而
復偏圓有別者。譬如銅體非始非終。擬鑄
爲像即名像始。治瑩悉畢即名像終。此譬
圓因果。若擬器皿。及其成就。器皿始終。譬
偏因果也。發七方便心。謂偏因證有餘
無餘名偏果。開佛知見名圓因。究竟妙
覺名圓果。若識此喩。不即不離宗義明矣。
例如正因佛性。非因非果而言是因。非果
名佛性。是果非因名大涅槃。又佛性非當
非本。而言本自有之。一切衆生即涅槃相。
不可復滅。又言。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而實
未有三十二相。未來當得金剛之身。以其
非當是故言本。以其非本是故言當。宗體
之義亦復如是。遠師以一乘爲宗所。謂妙
法引文云。是乘微妙爲無有上。私謂。爲破
三故一待麁非妙因而不該始末。龍師云。
但以果爲宗。妙法者是如來靈智體也。衆麁
斯盡爲妙。動靜軌物爲法。法既眞妙借蓮
華譬之。所以果智爲宗也。私謂。果不孤立。
云何棄其因。又乖文也。慧觀序云。會三歸一
乘之始也。慧覺成滿乘之盛也。滅影澄神乘
之終也。什師歎云。若非深入經藏。豈能作
如此説。印師云。諸法實相是一乘妙境。用
境智爲宗。境無三僞故稱實相也。今謂加
境而闕果腫不益肥。光宅用一乘因果爲
宗。前段爲因後段爲果。私謂。二文各有因
果。若互存互沒則害經文。有人。用權實二
智爲宗。私謂。用權應明三是經宗。三是今
經所棄云何取所棄爲宗。又師云此名妙
法蓮華。即以名爲宗。妙法是佛所得。根本
眞實法性。此性不異惑染。不與惑同故
稱妙。即宗爲名耳。此是地師所用。據八識
是極果。今攝大乘破之。謂是生死根本。有
師云。常住爲宗。但未極上是覆相明常。私
謂。都非經意。常若被覆宗何所顯。常不被
覆常則非宗。有師云。是顯了明常與涅槃
爲廣略耳。私謂。常爲宗者。常無因果。常亦
無宗云云。有言。萬善爲宗。但使是善皆得
作佛。私謂。若作佛即是果。何不取果爲宗。
有言。萬善中取無漏爲宗。私謂。太局又濫
小涅槃。有人言。若禀斯異説各蒙益者。衆
釋無可爲非。聞而不悟。衆師無可爲是。
一師之意唯貴在悟。宜以悟爲經宗。大經
云。若有定相是生死法是魔王相。佛法無
定相。是故如來非道説道道説非道。當知
唯悟是從。私謂。若悟爲宗。乃是果證非謂
行因。問南指北方隅料亂。又定以悟爲宗
是爲定定。何謂不定説者。甚多不能具出
也。二正明宗者。此經始從序品訖安樂行
品。破廢方便開顯眞實。佛之知見。亦明弟
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文義雖廣
撮其樞要。爲成弟子實因。因正果傍。故於
前段明迹因迹果也。從涌出品訖勸發品。
發迹顯本。廢方便之近壽明長遠之實果。
亦明弟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而
顯師之實果。果正因傍。故於後段明本因
本果。合前因果共爲經宗。意在於此。所以
經分二文。論本論迹。雙題法譬擧蓮擧
華。師弟權實總在其間也。三衆經因果同
異者。謂迹因果或同或異。本因果永異迹因
果者。實相通印諸體。何經不約此論因果。
大品明非因。非果實相爲體。而但因爲宗
般若遣蕩正是因意。故云菩薩心中名般若。
在佛心中名薩婆若。文中亦説菩薩無生
無滅因。獲不斷不常薩婆若果。叡師序云。
啓玄章以不住爲始。歸三慧以無得爲
終。終始因果也。文中亦説一切種智佛果。
爲成般若因。因正果傍無量義宣説摩訶般
若。歴劫修行故知彼經用因爲宗也。淨名
佛國因果兩義爲宗。寶積具問因果佛
備答因果。故知雙用因果爲宗也。華嚴圓
頓之教解宗不同。或言用因爲宗。據題言
華嚴。是萬行莊飾修因之義。文中多説四十
地行相。故用因爲宗。又云。果爲宗。據題
云大方廣佛。佛是極果之名。華嚴是定慧萬
善莊嚴佛身。非莊嚴因。文中多説舍那法
身之事。即用果爲宗也。又解云。因果合爲
宗。如言佛即是果華嚴即是因。文中具説
法身亦説諸地。倶用因果爲宗。諸經對縁
不同。故明宗互異耳。般若通對三人傍眞
因果。此義則異。別對菩薩復有利鈍。爲鈍
明因此義亦異。利人因者此義則同淨名佛
國義兼。若三種佛國因果此義則異。一種
國因果者則同。華嚴亦對兩縁鈍異利同。如
前分別。又將此意歴五味因果。例可知。是
爲衆經因果。與迹門同異之相也。二本門
因果永異衆經者。若三藏菩薩。始行實因
果無權因果。乃至明佛道樹始成。非久遠
本迹。通教菩薩亦始行因。神通變化而論本
迹。非久遠本迹也。大品説菩薩有本迹。
二乘則無。説佛始得生法二身本迹。不説
久遠。淨名不説聲聞有本迹。但明菩薩住
不思議之本迹。説佛有淨土。螺髻所見亦
非久遠。華嚴説舍那釋迦爲本迹。菩薩亦
有本迹。聲聞尚不聞不解。云何自有本迹。
今經發聲聞有本。本有因果。示爲二乘迹
中因果。發佛之迹。王宮生身生道樹法身生。
乃至中間生法二身。悉皆是迹。但取最初先
得眞應名之爲本。故師弟本因本果。與餘
經永異。今經迹中師弟因果。與衆經有同
有異。本中師弟因果衆經所無。正以此之
因果爲經妙宗也。四麁妙者。若半字之因
道樹遍果。此宗則麁。大品所明三乘共因果。
亦如是不共之因。雖云菩薩一日行般若。
如日照闇。發心即遊戲神通。而猶帶麁因。
圓因不得獨顯。雖説法身無來無去。猶帶
麁果。圓果不得獨顯。故名爲麁。方等中雖
彈偏因果。高原陸地不生蓮華。不辨偏
得入圓圓不彰顯是亦爲麁。華嚴前照高
山。説一圓因。究竟後身説一圓果。又帶別
因果。所帶處麁。今經聲聞受記。菩薩疑除
同開佛知見。倶入一圓因。發迹顯本同悟
實果。因圓果實不帶方便。永異餘經。故稱
爲妙也。開麁者。昔縁根鈍。未堪聞讃佛
乘因果。用方便因果引接近情。五味調熟
心漸通泰。決了麁因同成妙因。決諸麁果
同成妙果。故低頭擧手著法之衆。皆成佛
道。更無非佛道因。佛道既成。那得猶有非
佛之果。散善微因今皆開。決悉是圓因。何
況二乘行。何況菩薩行。無不皆是妙因果
也。五結成者。即爲二。一結因果。二四句料
簡。夫經説因果。正爲通益生法行人。若開
權顯實正令七種方便生身未入者入。傍
令生法二身已入者進。若説壽量長遠。傍
令生身未入者入。正令生法已入者進。神力
品云。如來所有一切甚深之事者。非因非果
是甚深之理。因果是甚深之事。從七種方便
初得入圓。登銅輪位名之爲因。乃至餘
有一生在。若轉一生即得妙覺。名之爲
果。從於二住。至於等覺中間。名爲亦因亦
因因。亦果亦果果。用無礙道伏一分無明。
名之爲因。用解脱道斷一分無明。名之
爲果。約此解脱復修無礙。故云因因。從
此無礙復得解脱。故言果果。復次初十住
爲因。十行爲果。十行爲因迴向爲果。十向
爲因。十地爲果。十地爲因等覺爲果。等覺
爲因妙覺爲果。妙覺唯果唯解脱。不得名
因名無礙。初住唯因唯無礙。不得名果名
解脱。何者。初住見眞以眞爲因。住前相似
非是眞因。若取性徳爲初因者。彈指散華
是縁因種。隨聞一句是了因種。凡有心者是
正因種。此乃遠論性徳三因種子。非是眞實
開發。故不取爲因也。二四句料簡者。問若
言初住入理。名爲圓因圓果何得文云漸
漸修學得成佛道。答應作兩種四句料簡。
自有漸圓自有圓漸。自有漸漸自有圓圓。
漸圓者。此約理外七種方便。同開佛知見
始見圓理。見圓理者。良由理外七種方便
漸入圓因。故言漸圓。漸圓三句云云。圓漸
者。初入此圓同觀三諦。見實相理初後
無殊。然而事中修行未能盡備。復須研習。
據初入圓故名爲圓。進修上行復名爲漸。
漸漸者從二住去至等覺。此是圓家漸漸。
非理外漸漸。圓圓者至妙覺亦名漸圓。亦
名圓圓。圓理先圓今復事圓。故言圓圓。復
次圓漸如初住。漸漸如二住已去至三十
心。漸圓如初地已去。圓圓即妙覺也。三
十心雖同有賢聖之義。義稱爲賢。伏多斷
少故。十地去名爲聖。伏少斷多故。又十
住名賢聖。二十心是聖賢。十地等覺是聖。
妙覺是聖聖。今借喩初月。匡郭已圓光用未
備。此譬圓漸。從二日至十四日。其明漸進
此譬漸漸。至十五日此譬漸圓。又譬圓圓。
夫月無虧盈。亦約月辨虧盈理無圓漸。亦
約理判圓漸耳。此經之宗利益巨大。始自
圓漸終竟圓圓。大乘因果増長具足云云。問
既稱圓漸復稱圓別。乃至通藏亦應爾耶。
答此義出四教章中。其意云何。三藏三藏可
解。別者諦縁度也。通者眞諦也。圓者無學
辦也。通通者同無生也。三藏者道諦中戒定
慧也。別者正習盡不盡也。化他不化他出假
不出假之別也。圓者同證眞也。別別者別上
別下也。三藏者修無量道諦中戒定慧也。
通者四門倶契中也。圓者五住盡也。圓圓
者融也。別者四門異也。通者四門相攝也。藏
者圓道諦圓戒定慧也。此義既通。亦應漸圓
漸圓四句皆得也。結因果皆成也。然後判
麁妙開麁妙悉得也
△大章第四明用者。用是如來之妙能。此經
之勝用。如來以權實二智爲妙能。此經以
斷疑生信爲勝用。秖二智能斷疑生信。生
信斷疑由於二智。約人約法左右互論耳。
前明宗就宗體分別。使宗體不濫。今論於
用就宗用分別。使宗用不濫。何者。宗亦
有用用亦有宗。宗用非用用。用用非宗用。
用宗非宗宗。宗宗非用宗。宗用者因果是
宗。因果各有斷伏爲用。用有宗者慈悲爲
用宗。斷疑生信爲用用。若論於宗且置斷
伏。但論因果仐明於用。但論斷疑生信。且
置慈悲。若得此意。則知權實二智。能斷疑
生信。是今經之大用。其義明矣。論用開爲
五。一明力用。二明同異。三明歴別。四對
四悉檀。五悉檀同異。一正明用者。諸經不
純明佛智慧。不發佛自應迹。不正破廢二
乘果。不斷生身菩薩之近疑。起其遠信不
顯本地。増法身菩薩大念佛之道。損界外
之生。如此力用衆經所無。今經具之。所
以命章。不論二乘菩薩等智。純顯佛之微
妙智慧。不開衆生九法界知見。純開衆
生佛之知見。餘經但道佛所變化是迹。不
道佛身自是迹。今經自道佛身是迹。其餘
變化寧得非迹。今經正破廢化城二乘之
果。況其因行耶。又破禀方便教菩薩執迹
爲極。今皆發廢悉稱是權迹。及中間諸疑悉
斷。起於深遠不思議信又顯本地眞實功
徳。令法身菩薩得大利益。始自初阿終隣
後茶。抹十方那由他土爲塵數増道菩薩
不能令盡。蓋由如來雨權實二智一味之
雨。普等四方倶下者。一切諸四門倶破也。充
足求於具足道者。斷其深疑起其大信。令
入一圓因。控摩訶衍車遊於四方。直至道
場。大用大力妙能妙益。猶自未盡。復次此
力能破二乘之果。二乘怖畏生死入空取
證生安隱想。生已度想墮三無爲坑。若死
若死等苦。已如敗種更不還生。智醫拱手
方藥無用。至如涅槃能治闡提。此則爲易。
闡提心智不滅。夫有心者皆當作佛。非定
死人治則不難。二乘灰身滅智。灰身則色
非常住。滅智則心慮已盡。焦芽敗種。復在
高原陸地。既聾且瘂永無反復。諸教主所
棄。諸經方藥不行。今則本佛智大妙法藥。
良色身不灰如淨琉璃。内外色像悉於中
現令心智不滅。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令客
作賤人付菩提家業。高原陸地授佛蓮華。其
耳一時聽十法界聲。其舌隨一切類演佛
音聲令一切聞。能以一根遍爲衆用。即是
今經之力用也。上已説佛智力竟。今更重
説。如漢末三分。曹公智略當時第一。復劣
楊修三十五里。此眞丹人智不及外國。外
道智如芥比山。一切世人外道智。不及舍
利弗智十六分一。二乘智如螢火蟲。菩薩智
如日光。通菩薩智。如鴻鵠勢不及遠。別菩
薩智如金翅鳥。從一須彌至一須彌別菩
薩智如爪上土。比佛智慧如十方土。當知
佛之智慧。至融至即至頓至實不可思議。不
縱不横圓妙無比。喩不可盡。問答餘經不
純説。今經獨純説之。此佛實智力大也。譬
如十小牛。乃至一龍十龍。一力士十力士。
不如五通人。外五通不如一羅漢。一切羅
漢不如一目連。目連不如一身子。身子不
如菩薩。菩薩不如別菩薩。別菩薩不如
圓菩薩。圓菩薩不如佛。佛迹甚大化復作
化。化化無盡無謀而當如脩羅琴。一切賢
聖無能測者。佛權力既如此。餘諸義例可
知不復記。二明同異者。問實相體因果宗
既通衆經。權實二智復云何。答名雖通用
力大差別。藏通以二智斷四住之疑。生偏
眞之信。淨名雖彈斥二乘及偏行菩薩。亦是
界内斷疑生信。不能令小乘及方便菩薩。
斷大疑生大信。大品通意。亦是界内疑斷
信生。別意雖在界外。亦未斷近疑生遠
信。華嚴正意。斷界外疑生於圓信。亦未斷
近生遠。故權實二名雖復通用。而力大異。
今經用佛菩提二智。斷七種方便最大無明。
同入圓因。破執近迹之情生本地深信。乃
至等覺亦令斷疑生信。如是勝用豈同衆
經耶。三別釋爲兩。一別釋迹門。二別釋本

  釋迹門爲十一破三顯一
二廢三顯一三開三顯一
四會三顯一五住一顯一
六住三顯一七住非
三非一顯一八覆三顯一
九住三用一十住一用三
此意通歴十妙。一一妙中皆具十意。義推可
云云。今就別説者。破三顯一。正破三情
而顯一智何者。昔若初讃佛乘衆生沒在
苦。既不堪聞大。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
亦應説三乘。説三乘已齊教封三情。不
更願好者。今破三執顯於佛智。故言諸佛
法久後要當説眞實也。廢三顯一者。此正
廢教。雖破其情若不廢教。樹想還生執
教生惑。是故廢教。正直捨方便但説無
上道。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
三。開三顯一者。正就於理傍得約教。約
教者。昔教明三人入眞。今教明三人得佛
也。正約理者。秖是二乘眞空自有實相。昔
方便不深不能妙見。今開此空即是實相。
故言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開方便門
示眞實相。大經云。爲諸聲聞開發慧眼。會
三顯一者。正就於行。大品會宗云。四念處
四禪等。皆是摩訶衍。但會其法未會其人。
此經人法行倶會。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
漸漸修學悉當成佛。低頭擧手皆成佛道
。住一顯一者。此就佛本意。本以實智化
物。佛平等説如一味雨。佛自住大乘。如其
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衆生。若以小
乘化我則墮慳貪。是事爲不可。故知從
得道夜常説中道。常説大乘而衆生罪故。
故使如來以毒塗乳著弊垢衣。方便婆和
引令向大。故言雖説種種道其實爲一乘
云云。住三顯一者。此就佛權智方便化物。
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亦如是。即
趣波羅柰。以方便力故爲五比丘説。過去
諸佛亦住三乘而顯一乘。今佛亦爾。故言
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又昔於菩薩前
毀訾聲聞。然佛實以大乘而得度脱。住非
三非一顯一者。或約理或約事。約理者是
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是法不可示。知法
常無性佛種從縁起。無性即非三非一。從縁
起。即是三縁顯一。令會非三非一。約事者
即是人天乘。此乘非三亦復非一。常以此
乘引入於大。低頭擧手皆成佛道。若我遇
衆生盡教以佛道。覆三顯一者。此就權巧
多端。前權前度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法
不除故擬化後縁。若破此法後何所用。機
息則覆機興則用。何但佛爾。入實菩薩亦然。
若有不信此法。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云云
住三用一者。此就法身。妙應眷屬前住三顯
一。是師門。今住三用一是弟子門。如富樓
那等實是法身。現作聲聞示住於三。而常
顯一。饒益同梵行者。住一用三者。此就本
誓。如華光作佛願。説三乘而非惡世。今佛
亦於寶藏佛所。願於惡世説此三乘云云
但權實大用包括法界。豈止十意而已。爲
顯十妙之用故略言十耳
破三顯一是用智妙 廢三顯一是用説法
妙 開三顯一是用境妙 會三顯一是用
行妙 住一顯一是用乘妙 住三顯一是
用感應妙 住非三非一顯一是用神通妙」
覆三顯一是用位妙 住三用一是用眷屬
妙 住一用三是用利益妙
將十用對當十妙。文義相揀大意可解云云
二本門力用例爲十意。若扶文便。應言開
近顯遠。若取義便應言本迹。秖呼近爲迹
遠爲本。名異義同。所言十者
  一破迹顯本二廢迹顯本
三開迹顯本四會迹顯本
五住本顯本六住迹顯本
七住非迹非本顯本八覆迹顯本
九住迹用本十住本用迹
通就本門一一妙中。皆具十意。若別論者
破迹顯本。亦就破情。序品方便寶塔三文。
已動執生疑。如文殊答彌勒云。昔八王子
師事妙光。妙光先居補處。而王子成佛號
曰然燈。弟子今又成佛。號曰釋迦。妙光翻
爲弟子。字曰文殊。動迹執生此疑何由可
決。今言非是補處淹緩。亦非弟子超越。良
由釋迦成道已久。昔示弟子今示作師耳。
拂此迹疑顯於本智。故言破迹顯本也。方
便品云。我從久遠劫來讃示涅槃道。生死
苦永盡。我常如是説。當知。生死久已永盡。
非是中間始入涅槃。寶塔涌現證示滅不
滅。即迹而常分身皆集。八方不可稱數。
分身既多。當知成佛久矣。如荷積滿池之
喩推三品文。已是破迹之漸。所以下方涌
出。非寂滅道場受化。亦非他方分身所受
化。此兩處人。彌勒皆識。而今不識所以
驚疑。破此近情顯本長遠。故文云。一切世
間皆謂。我釋迦牟尼出釋氏宮。去伽耶城
不遠得三菩提。然我實成佛來。無量百千萬
億那由他劫。直擧世界問彌勒。彌勒不知
其數。何況世界中塵而當可數。此是破近執
謂生其遠智也。廢迹顯本者。亦就説法。昔
爲五濁障重不得遠説本地。但示迹中近
成。今障除機動。須廢道樹王城迹中之説。
皆是方便執近之心既斷。封近之教亦息。文
云。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説法教
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
利衆生。即是廢一期之迹教。顯久遠之本
説也。開迹顯本者。此亦就法亦就理。秖文
殊所述。然燈佛及久遠來。讃示涅槃道。及
分身諸佛。如此迹説。以是顯本之意。惑者
未悟玄旨。今若顯本。亦不逈就餘途還
開近迹。示其本要耳。就理者。但深觀方便
之迹本理即顯。文云。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
斯。但以方便教化衆生。令入佛道。若入
佛道即於迹得本也。會迹顯本者。此則就
行。尋迹中諸行。或從此佛行行得記。或
從彼佛行行得記。或示己身他身。隨機應
現長短大小。諸迹悉從本垂。若結會古今。
還結迹而顯本耳。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文
云。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説然燈佛等。又
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此皆是方便分別。即
會迹顯本意也。住本顯本。此就佛本意。即
如下方菩薩於空中住。法身佛爲法身菩
薩説法。法身修道純説一乘。文云。娑婆
世界純以黄金。爲地。人天充滿。又云。人衆
見燒盡我淨土不毀。能如是深觀是爲深
信解相。常住此本恒顯於本。文云。我成
佛已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阿僧祇劫。常住
不滅。豈非住本顯本也。住迹顯本者。此就
迹意。即是釋迦住生身而顯一。由顯一故
古佛塔涌。塔涌故召請分身。分身集故幕覓
弘經。下方出現幕覓弘經。下方出現彌勒疑
問。問故説壽長遠。動執遣疑。是爲住迹顯
本也。文云。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乃至
種種方便説微妙法。能令衆生發歡喜心
也。住非迹非本而顯本者。此約絶言冥會。
即是非本非迹而能本迹。昔非迹而垂迹。
今非本而顯本。文云。非實非虚非如非異。
如斯之事如來明見也。覆迹顯本者。亦約機
應多端。若執迹障本故覆令不執。更對
後機還須用迹。故有師子奮迅之力。文云。
以若干言辭因縁譬喩種種説法。所作佛事
未曾暫廢。住迹用本者。上來住迹顯本者。
直是迹中隨機方便顯本地理。今言住迹用
本者。即是中間迹至道樹。數數生滅他身他
事者。皆用本地實因實果。種種本法爲諸
衆生而作佛事。故言住迹用本。此就師爲
解。若約弟子者。即是本時妙應眷屬。住於
權迹垂形九道。而用本法利益衆生。文云。
然我今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如
來以是方便教化衆生。此是住迹而用本
時滅度。而示滅度也。住本用迹者。即是本
地不動而迹周法界。非生現生非滅現滅。
常用此迹利潤衆生。此義據師。若據弟子
者。即是法身菩薩。以不住法住於本地無
謀之權。迹用無盡。文云。又善男子。諸佛如
來法皆如是。爲度衆生皆實不虚。佛散赴
衆縁文小不次。今題來證義。引於壽量文
盡。破迹顯本會迹顯本。別用因妙。開迹顯本
是別論用本果妙。住本顯本是別用本國土
妙。廢迹顯本別論是用本説法妙。住非迹非
本別論是用本感應妙。覆迹顯本別論是用
本神通妙。住迹用本別論是用本壽命妙。亦
是用本眷屬妙。住本用迹別論是用本涅槃
妙。亦是本利益妙云云。四結成悉檀者。權實
二智十用不同。即是一音演説隨類各解。迹
中破廢。令七種方便開佛知見。本中破廢恒
沙菩薩斷疑増道。皆是四悉檀意成熟衆
生。今束此十用爲四悉檀。先束迹門。次束
本門。迹又爲二。先別束次通束。別者開三顯
一。住三用一會三歸一。此三條屬爲人悉檀。
何者本習此三。今還約三修一。不改途易
轍。秖深觀此三一理自顯。三中有一。不
須取捨。故開三顯一屬爲人悉檀。住三用
一亦如是。秖就此三而修一道。如富樓
那但住聲聞。而自饒益亦能饒益同梵行者。
即是不改三法能生一解。皆屬爲人悉檀
也。破三廢三覆三。此三屬對治。其封三疑
一斥破其情。廢於權教密覆權法。令執病
心除入一實道。安住實智中也住三顯一住
一用三兩種。屬世界悉檀。何者世界以樂
欲爲本。若衆生欲得三乘之道。不欲聞
一實之化故。佛自住一同彼説三。又三乘
縁異。如世界隔別。故名世界悉檀也。住三
顯一亦是世界。何者佛隨人法住於方便。
調熟顯一。故屬世界悉檀也。住一顯一住非
三非一顯一。此屬第一義悉檀也。通明四悉
檀者。秖破三顯一得有四種益。何者君子
樂聞過。小人惡聞愆。欲知過必改。即爲
破執除病歡喜奉行。即是世界也。若執住
三不能進道。破三從一覺悟心生。善法
増進是名爲人也。執三是病説一爲樂。是
名對治也。若聞破三得見理名第一義
也。餘九種例爾。故知佛之善巧稱合機縁。皆
令得益。四悉檀之力也云云。二結本門十
用。爲四悉檀者。亦有別通二意。住迹顯本
住本用迹。此屬世界悉檀。亦名隨樂欲。釋
如前。開迹顯本會迹顯本住迹用本。屬爲人
悉檀。不改途更修。還約本法修顯本也。釋
如前。破迹廢迹覆迹屬對治。住本顯本住
非本非迹顯本。屬第一義。釋如前。次通約
一科。結四悉檀亦如前。餘九例亦爾具解
。五悉檀同異者。餘經亦用四悉檀。破三顯
一破迹顯本等。而與此有異即爲兩。一迹
門明異。二本門明異。迹門異者。三藏中亦
用四悉檀破廢等意。但爲有餘無餘涅槃
。大品中共般若。亦用四悉檀破立廢等意。
但悟眞理未能久圓云云。方等中亦破三顯
一。於菩薩人有一分同。二乘人不得入實
故。十弟子被淨名訶。墮八邪不入衆數。此
是破斥之語。稱歎不思議大乘之道。皆用四
悉檀意而二乘不悟也。此經用四悉檀意。
二乘而得斷疑除執。入佛正道受記作佛。
故知此經用四悉檀巧妙。文云。言辭柔軟
悦可衆心。身子領解云佛以種種縁譬喩巧
言説。其心安如海。我聞疑網斷安住實智
中。即其義也。問法華顯一還藉先破。無前
調熟今亦不解。答今日得悟由昔彈訶。但
功屬此經。名非彼得。譬如百人共圍一賊。
而攻圍之力實頼衆人。能擒賊者。得勳不
屬百人云云。此經開權顯實。四悉檀大用最
爲雄猛云云。發迹顯本四悉檀。永異衆經。何
者迹中力用已出諸教。本中十用諸經無一。
況當有十。迹中悉檀已出諸經。本中悉檀
諸經無一。何況有四。可以意推無煩多
記也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下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十上
 天台智者大師説 
大章第五釋教相者。若弘餘經不明教相。
於義無傷。若弘法華不明教者。文義有
闕。但聖意幽隱教法彌難。前代諸師或祖承
名匠。或思出神衿。雖阡陌縱横莫知孰是。
然義不雙立理無兩存。若深有所以。復與
修多羅合者。録而用之。無文無義不可信
受。南岳大師心有所證。又勘同經論。聿遵
佛語。天台師述而從用。略明教爲五。一大
意。二出異。三明難。四去取。五判教。大意者。
佛於無名相中。假名相説。説餘經典。各赴
縁取益。至如華嚴初逗圓別之機。高山先
照。直明次第不次第。修行住上地上之功徳。
不辨如來説頓之意。若説四阿含。増一明
人天因果。中明眞寂深義。雜明諸禪定長
破外道。而通説無常知苦斷集證滅修
道。不明如來曲巧施小之意。若諸方等折
小彈偏歎大褒圓。慈悲行願事理殊絶。不明
並對訶讃之意。若般若論通則三人同入。
論別則菩薩獨進。廣歴陰入盡淨虚融。亦
不明共別之意。若涅槃在後。略斥三修。
粗點五味。亦不委説如來置教原始結要之
終。凡此諸經皆是逗會他意。令他得益。不
譚佛意意趣何之。今經不爾。絓是法門網
目。大小觀法十力無畏。種種規矩皆所不
論。爲前經已説故。但論如來布教之元始。
中間取與漸頓適時。大事因縁究竟終訖。説
教之綱格大化之筌罤。其宿殖淳厚者。初即
頓與直明菩薩位行功徳。言不渉小。文云。
始見我身聞我所説。即皆信受入如來慧。
其不堪者。隱其無量神徳。以貧所樂法方
便附近。語令勤作。文云。我若讃佛乘衆生
沒在苦。如此之人。應以此法漸入佛慧。
既得道已。宜須彈斥。即如方等以大破小。
文云。苦切責之已。示以所繋珠。若宜兼通
半滿洮汰。如大品遣蕩相著。會其宗途文
云。將導衆人欲過嶮道。過此難已。定之
以子父。付之以家業拂之以權迹。顯之
以實本。當知此經唯論如來設教大綱。不
委微細綱目。譬如算者初下後除。紀定大
數不存斗斛。故無量義云。無量義者。從一
法生。則於一佛乘分別説三。此譬下算。
若收無量以入一。會三而歸大者。此譬除
算唯記大數焉。如是等意皆法身地。寂而
常照。非始道樹逗大逗小。佛智照機其來
久矣。文云。唯以一大事因縁出現於世。此
照大久矣。文云。殷勤稱歎方便。此照小久
矣。文云。諸佛法久後要當説眞實。此照會
小歸大久矣。信解品云。踞師子床見子。便
識此語初鑒大機久矣。於窓牖中遙見其
子者。此鑒小機久矣。密遣二人方便附近。
語令勤作。此鑒須開三久矣。心相體信入
出無難。此鑒調斥久矣。領知衆物。此鑒洮
汰久矣。後付家業。此鑒教行等久矣。當知
佛意深遠。彌勒不識所爲因縁。況下地二乘
凡夫等耶。文云。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又已今當説。最爲難信難解。前經是已説隨
他意。彼不明此意。故易信易解。無量義是
今説。亦是隨他意亦易信易解。涅槃是當
説。先已聞故亦易信易解。將説此教。疑請
重疊具如迹本二文。受請説時秖是説於教
意。教意是佛意。佛意即是佛智。佛智至深。是
故三止四請。如此艱難比於餘經。餘經則
易。若始坐道場。梵王初請直言請法。亦無
疑網往復殷勤説諸方等。觀文可知。説大
品時猶酬梵請。唯華嚴中請金剛藏。可爲
連類。而人師偏著。謂加於法華。言小乘致
請不及菩薩。此見一邊耳。身子騰衆心
云。佛口所生子合掌瞻仰待。求佛諸菩薩。大
數有八萬。欲聞具足道。何獨是一小乘。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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